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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教案模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8:46:36 来源:教案模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刑事诉讼法学教案

《刑事诉讼法学》教案

一、课程性质:《刑事诉讼法学》是长沙理工大学法学专业学生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安排在第四学期学习。

二、教学对象:法学院2005级学生。

三、教学目的: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问题的能力,以便毕业后能够比较好地适应刑事司法实际工作和有关理论研究的需要。

四、本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处理

1、课前准备。

认真备课,在备课之前仔细阅读教材,做好资料搜集工作,并参考其他同类教材和相关资料,准备好教案和讲稿。每堂课都准备一些小问题或者是案例讨论,引导学生思考。

2、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点,因此,上课时除了按照课前准备好的教案和讲稿讲解以外,还要注意与学生的交流互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争取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3、课外教学

每节课下课以后为课后答疑时间,解答学生针对课堂上的内容所提出的疑问,此外,给学生留下手机号码,方便学生有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咨询。

五、本课程教学方法和手段:以课堂讲授为主,同时结合案例进行教学。

六、本课程考查方式:本课程为必修考试课程,学生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

七、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课时数】 3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和相关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本章内容涉及刑事诉讼法学的有关基本概念,掌握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与产生,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学科体系、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等,对于进一步开展刑事诉讼法学的学习,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在刑事诉讼的产生方面,本章追本溯源,从犯罪的概念出发,对私力救济向公力救济转变的原因、过程等进行了描述,揭示了刑事诉讼产生的必然性及相关规律。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内容主要掌握以下要点:

1、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

2、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学科体系

3、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

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 【课时数】 3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和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本章以历史和地域为线索,系统介绍了外国古代弹劾式诉讼制度和神示证据制度,外国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制度和法定证据制度,外国近现代纠问式诉讼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还介绍了我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制的产生与发展,我国近现代刑事诉讼法制的沿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产生与发展。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内容主要掌握以下要点:

1、外国刑事诉讼法的的历史发展

2、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 刑事诉讼理论的基本范畴 【课时数】 6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状态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刑事诉讼行为与刑事诉讼条件和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刑事诉讼结构是指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组合方式和相互关系。刑事诉讼行为是指诉讼主体或其他主体实施的构成诉讼程序内容的、可以产生诉讼上特定效果的行为。刑事诉讼条件是指法院对于起诉案件必须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关系所必要的条件。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主要掌握以下要点:

1、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结构

2、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职能

3、刑事诉讼状态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4、刑事诉讼行为与刑事诉讼条件

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课时数】 8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刑事诉讼法原则的概念、特征、功能。体系等进行了系统阐述。刑事诉讼法原则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并对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本章系统阐述了刑事诉讼法原则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着重阐述了刑事诉讼法原则的体系。在立法体系方面,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原则的内容和意义;在理论体系方面,吸收了我国学者在此领域的新近研究成果,对国际上通行的刑事诉讼法原则进行了系统论述。最后还介绍了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应掌握以下主要内容:

1、概述

2、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

3、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第五章 刑事诉讼证据 【课时数】 10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证据的概念和属性、证据制度、证据规则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可采性的特征。刑事诉讼活动的过程,本质上是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从立案、侦查到起诉、审判等,都离不开证据。因此,正确认识证据的概念和属性,对于正确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和认定证据,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制度是法律关于什么是证据、证据的来源、种类、举证责任、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的原则、要求、方法、程序等规范的总称。证据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社会制度决定着不同的证据制度。在人类司法文明史上先后出现了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制度等不同特点的证据制度。司法活动中的证明,是运用证据资料按照思维逻辑判断某种事实真相的过程。为了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判断的准确性,对于证据的取舍与运用,不能不受某些规则的制约。这些规则在法律上体现为证据规则。因此可以说,规定证据收集、证据运用和证据判断的法律准则即为证据规则。证据规则的存在及其内容首先受到诉讼基本结构的制约。现代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大都源自当事人主义对抗式诉讼,如:传闻证据排除规则、违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司法机关及有关的诉讼参与人运用证据查清、阐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诉讼证明的主体是特定的,它是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共同活动,司法机关需要诉讼参与人的配合,诉讼参与人对案情的认识和说明,又需要司法机关最终加以确认。诉讼证明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在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及至执行阶段,都离不开诉讼证明活动。诉讼证明的任务是特定的,其最终目的在于阐明或确定案件的真实情况。因此,刑事诉讼证明包括证明什么、谁来证明、证明需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即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三个主要问题。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应掌握以下要点:

1、概述

2、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3、证据规则

4、刑事诉讼证明

第六章 刑事辩护与代理 【课时数】 2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辩护和代理制度作了系统阐述。我国的辩护制度由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确定。在我国,担任辩护人的人不限于律师,还包括人民团体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辩护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正式委托辩护人参加诉讼。辩护人的责任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法律赋予了辩护人查阅案卷,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以及调取证据等权利。司法机关必须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实现。为此,我国还确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刑事代理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刑事代理不同于刑事辩护,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依赖于当事人的授权,受当事人授权范围的制约。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内容时,主要应掌握以下要点:

1、刑事辩护制度

2、刑事诉讼代理制度

第七章 回避 【课时数】 2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系统地阐述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回避问题。回避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实现刑事诉讼公正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当事人所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之一。各国刑事诉讼法对此均有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比较详尽地规定了回避的种类、理由、适用人员以及适用回避时所应当遵守的程序。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内容主要掌握以下要点:

1、回避制度概述

2、回避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3、回避的程序

第八章 附带民事诉讼 【课时数】 2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附带民事诉讼作了系统阐述。附带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自诉人、被害人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请求,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为解决被告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有利于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和公民个人的合法经济利益,有利于贯彻诉讼经济原则,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全面、正确地处理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以刑事案件成立为前提,原告人要求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不能是精神损害。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一审宣告判决前提出,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对民事问题的处理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内容主要应掌握以下几点:

1、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第二编 分论

第九章 管辖与立案 【课时数】 4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系统地阐述了刑事诉讼管辖和立案的概念、原则等有关问题。管辖是司法机关在受理刑事案件权限上的一种分工,它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立案管辖主要解决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审判管辖主要解决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审判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任何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都首先是从确定管辖开始的。准确确定案件管辖,是顺利开展刑事诉讼的前提。而且对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程序进行了系统阐述。

立案是公检法机关在接到控告、举报和犯罪人自首的材料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决定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独立阶段。立案是一个过程,是由一系列诉讼活动组成的诉讼程序,它不仅包括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接受等内容,而且包括对材料的审查、处理与监督。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立案的法定理由和条件。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经过审查后,分别情况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处理。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内容主要掌握以下要点:

1、管辖与立案的关系

2、管辖的种类

3、立案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章 侦查与强制措施 【课时数】 10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侦查程序和强制措施进行了系统阐述。

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性措施。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独立诉讼阶段,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通缉等,是重要的侦查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介入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可以依法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有权依法监督。

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本章对此作了系统阐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检、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采取的强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拘传是司法机关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措施,每次拘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保证不逃避、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措施,取保的期限为12个月。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处所,并对其予以监视的措施,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拘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最长时限不超过37天。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适用逮捕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条件,严禁滥捕。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内容主要应掌握以下要点:

1、侦查与强制措施的关系

2、侦查行为与侦查程序

3、侦查终结

4、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5、侦查监督

6、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起诉 【课时数】 4学时

【本章内容】

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犯罪事实进行确认并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行为。我国刑事起诉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则是公民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公诉机关在公诉程序前要对公诉案件进行实体和程序审查,对于构成犯罪、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对于不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的、或虽构成犯罪但可以免予刑事责任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公民个人自诉应遵循《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决定。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应掌握以下要点:

1、起诉概述

2、提起公诉

3、不起诉

4、自诉

第十二章 审判 【课时数】 8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

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第一审审判时必须遵守的诉讼程序,分为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和简易程序。第一审程序的任务,使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通过法庭审判,全面审查核实各种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真相,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惩罚,以及如何裁量刑罚。作为基础程序,第一审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与宣判五个阶段。用简易程序审理时,上述程序可以简化,以提高审判效率。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有自身特点,可以调解、和解和撤回自诉,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第二审程序是第二审法院根据上诉或抗诉,就第一审法院尚未生效的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程序。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员有:自诉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经被告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有权提出抗诉的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采用开庭审或不开庭审方式,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分别情况作出维持原判、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处理。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对象是按照其他审判程序审结的判处被告人死刑或死缓的案件。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有复核权或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对报请复核的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有权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的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分为两种:一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二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监督的重要方式,是为了纠正已经生效的错误裁判而设置的一种特殊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错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有关纠正错案的议案,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等。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包括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应当掌握以下要点:

1、审判概述

2、第一审程序

3、第二审程序

4、死刑复核程序

5、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三章 执行 【课时数】 4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执行程序进行了系统阐述。执行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刑事执行中属于诉讼活动范畴的内容包括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交付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交付有关机关执行。变更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定情形,需要变更原裁判所确定的执行内容、方法或场所。刑事执行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拘役所和监狱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述各机关分别行使不同的刑罚执行权。人民法院负责死刑、没收财产刑、罚金刑、无罪判决和免刑判决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判决、裁定、决定的执行;拘役所负责对拘役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裁判的执行;人民检察院负责执行监督。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应注意掌握以下要点:

1、执行概述

2、各种刑罚的执行

3、变更执行的程序

4、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第十四章 特殊程序 【课时数】 6学时

【本章内容】

本章对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刑事赔偿程序进行了系统阐述。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是不同于刑事普通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由于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方面均不成熟,其犯罪动机相对简单和盲目,而且其矫正起来较成年人要容易,因此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仅在定罪量刑方面与成年人要有所不同,而且在诉讼程序上也要适应未成年人的特点,适用与普通程序不同的特别程序。诉讼程序应注意教育、感化和挽救,坚持分案处理和不公开审理等原则。 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进行系统阐述。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之一,它也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程序。但因其程序有涉外因素,法律对此有些特殊规定。这些特殊规定主要在于涉外刑事诉讼原则、当事人国籍的确认、涉外刑事诉讼的管辖、涉外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以及司法文件的送达等方面。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规定。我国主张广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因此,公、检、法机关都是刑事司法协助主体。 刑事赔偿程序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错羁、错判,致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给予其经济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对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还规定了不适用刑事赔偿的情形。本节还介绍了刑事赔偿的程序以及刑事赔偿方式、计算标准及费用。 【本章要点】

学习本章应注意掌握以下内容:

1、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2、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3、刑事赔偿程序

推荐第2篇: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习题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1、什么是诉讼?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何特征?

2、简述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

3、概述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和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 4

5、试述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本质和内容、试述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和主要研究方法

6、试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第二章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1、何谓刑事诉讼价值?如何理解刑事诉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二者的关系如何?

2、试述刑事诉讼价值与刑事诉讼目的区别和联系。

3、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论述刑事诉讼价值、目的与任务的关系。

4、何谓诉讼构造?诉讼目的与诉讼构造关系如何?何谓刑事诉讼的横向构造与纵向构造?

5、结合刑事诉讼构造理论分析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的构造类型或特点。

6、何谓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基础是什么?

7、什么是刑事诉讼职能?试分析中国刑事诉讼诉讼职能有哪些?

8、什么是刑事诉讼客体?刑事诉讼客体理论的提出有什么意义?

9、指出刑事诉讼客体的单一性、同一性的含义。

10、试述刑事诉讼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11、职权主义诉讼结构与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的区别?

第三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试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确定依据。

2、试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和意义

3、何谓侦查权、检察权,司法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4、结合诉讼构造理论分析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原则。

5、试述法律监督原则。

6、何谓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是否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

7、试分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8、如何看待国际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我国刑事诉讼的影响?

第四章 刑事诉讼基本制度

1、实行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意义。

2、辩护人辩护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有什么不同。

3、试述刑事辩护人的范围。

4、回避制度的意义有哪些?

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6、在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在什么时候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请?

7、试述刑事代理的概念、意义和种类。

8、不同类型回避时谁有权决定回避?

9、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第五章 刑事(诉讼)管辖

1、什么是立案管辖,它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2、什么是审判管辖,它有哪些组成部分?

3、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作了哪些灵活性的规定?

4、我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立案管辖范围如何划分?

第六章 刑事证据

1、试述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2、书证有何证明特点?它与物证有何区别联系?

3、试述证据种类的概念和划分依据、意义。

4、试述传来证据的作用和收集审查判断的规则?

5、简述完全依据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守的规则。

6、举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具体证据形式。

7、试述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

8、试述我国刑事证明标准。

9、试述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内容和特点。

10、试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和我国对此的规定。

第七章 刑事强制措施

1、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对其性质应当如何正确理解?

2、拘传与传唤有何异同?

3、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人依法应当遵守什么规定?违反规定将导致什么后果?

45、什么是逮捕?它与拘留有何区别?、如何正确理解和掌握逮捕的条件?

6.简述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和联系。

7、如何计算拘留与逮捕的羁押期限?

8、简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不同。

第八章 期间和送达

1、什么时期间?刑事诉讼的期间如何计算?

2、法律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时如何规定的?

3、如果当事人耽误期限的,可否得到补救?如何补救?

4、什么是送达?送达有哪些方式?

第九章 立案程序

1、什么是立案?立案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2、立案条件与立案标准有何不同?

3、公安司法机关决定立案要经过哪些程序?

4、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权?

第十章 侦查程序

1、试评价中国的侦查模式及其特点。

2、请评价我国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措施及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比较。

3、试述侦查行为的种类和程序上的要求。

4、试述侦查终结的概念、条件及处理方式。

5、试述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特点。

6、试述补充侦查的种类及其内容。

7、试述侦查监督的概念、内容和程序。

8、哪些侦查行为的实施需要证人在场?

第十一章 起诉程序

1、如何理解刑事起诉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作用?

2、中国起诉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3、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概念辨析。

4、试述辩诉交易制度的含义及其意义。

5、出庭支持公诉的概念、任务和意义是什么?

6、提起公诉与不起诉有何区别?

7、不起诉有哪几种?其性质与特点是什么?

8、试述不起诉的程序与效力。

9、试述提起自诉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章 审判程序概述

1、什么是审判?刑事审理的种类有哪些?

2、如何理解不告不理原则与告诉才处理原则的不同点?

3、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它适用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4、什么是直接言辞原则?它有哪些诉讼意义?

5、简述交叉询问制度的含义和主要规则。

6、试述我国法律对公开审判原则的限制。7

8、、如何理解审判委员会与独任庭、合议庭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

9、如何理解刑事判决的即判力?

第十三章 第一审程序

1、何谓审判方式(模式)?试评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我国刑事一审审判方式。

2、试述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适用条件及区别。

3、试述简易审的条件和特点。

4、试述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

5、试从程序公正的角度评析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6.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各自适用的条件的什么?

第十四章 第二审判程序

1、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

2、什么是上诉?上诉的条件有哪些?

3、什么是抗诉?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4

5、、如何理解我国刑事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刑事第二审程序的处理形式有哪些?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1、试述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2、死刑复核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哪些区别?

3、试述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和意义。

4、不同类型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在报请复核上各有哪些特点?

5、对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怎样进行复核?

6、试述我国死刑核准权的历史变更。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1、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2、审判监督程序的任务和意义是什么?

3、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何异同?

4、审判监督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有何区别?

56、、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材料来源?试述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条件和程序。

7、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与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有何异同?

8、试述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的人民法院审级及对案件重新审理的程序。

9、不告不理、即判力理论与审判监督如何协调?

第十七章 执行

1、什么叫执行?执行有哪些特点?

2、执行机关有哪些?

3、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如何执行刑罚?

4、试述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的执行程序。

5、在执行中,依何程序对新罪、漏罪进行追诉?

6、什么是执行监督?执行监督有哪些特点?

7、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8

9、、简述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试述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的监督方式。

第十八章 未成年人诉讼程序

1、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实行什么方针和原则?

2、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应当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3、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审判有哪些特点?

4、对未成年人定罪处刑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怎样执行?

第十九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1、什么是涉外刑事诉讼?涉外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2、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3、如何确定涉外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4、在办理涉外刑事案件时,如何适用强制措施?

5、什么叫刑事司法协助?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二十章刑事赔偿程序

1、我国确立刑事赔偿制度有什么意义?

2、怎样理解我国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

3、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4、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5、刑事赔偿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6、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适用范围及计算标准。第二十一章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1、何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何意义?

2、哪些人可能成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4

5、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时什么?

第二十二章 强制医疗诉讼程序

1、试述强制医疗程序的概念和性质。

2、试述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对象和运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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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诉讼的概念和种类:掌握犯罪概念的出现与刑事诉讼的产生之间的关系:认识刑事诉讼的含义和特征;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学科体系和学习方法。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刑事诉讼, (二)刑事诉讼法, (三)刑事诉讼法学.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刑事诉讼

1、识记: (1)诉讼: (2)刑事诉讼。

2、理解:

(1)诉讼的作用;

(2)刑事诉讼的产生与犯罪概念出现之间的关系。

3、运用:

刑事诉讼活动具有什么特征。 (二)刑事诉讼法

1、识记: 刑事诉讼法。

2、理解:

(1)狭义刑事诉讼法与广义刑事诉讼法; (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3、运用: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三)刑事诉讼法学

1、识记: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2、理解:

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体系和学习方法。

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构造要素及其本质(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构造要素的内容,理解刑事诉讼的本质与意义,掌握我国刑事诉讼的本质。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刑事诉讼的构造要素

1、犯罪事实

2、刑事诉权

3、审判机制

(二)刑事诉讼的本质

1、一般本质

2、阶级本质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刑事诉讼的构造要素

1、理解:

犯罪事实、刑事诉权、审判机制的关系。

2、运用:

刑事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意义。 (二)刑事诉讼的本质

1、理解:

什么是刑事诉讼的本质

2、运用:

我国刑事诉讼本质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第三章 刑事诉讼模式(2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的模式的概念和内容,掌握刑事诉讼模式与任务的关系,以及历史上几种主要的刑事诉讼模式类型。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奴隶制、封建制时期的刑事诉讼模式

1、弹劾式刑事诉讼

2、纠问式刑事诉讼

(二)资本主义国家的刑事诉讼模式

1、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

2、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刑事诉讼

3、日本式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

(三)社会主义中国刑事诉讼模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刑事诉讼的结构; (2)弹劾式刑事诉讼; (3)纠问式刑事诉讼; (4)当事人式刑事诉讼; (5)职权式刑事诉讼。

2、理解和运用: (1)刑事诉讼模式与任务的关系;

(2)弹劾式刑事诉讼的产生背最和基本特征; (3)纠问式刑事诉讼的产生背景和基本特征; (4)当事人式刑事诉讼的产生背景和基本特征; (5)职权式刑事诉讼的产生背景和基本特征。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任务(2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的宗旨和立法根据,掌握刑事诉讼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无辜和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安全。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立法根据

1、刑事诉讼法的宗旨

2、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

2、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为斗争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理解:

惩罚犯罪,保护无辜与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安全的关系。

2、运用:

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对于维护和巩固有利于统治 阶级利益的社会秩序的意义。

第五章

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掌握本章所列的各个基本概念,以及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参与人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和范围; (2)当事人的概念和范围; (3)被害人的概念和类型;

(4)自诉人的概念及诉讼权利,义务; (5)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及诉讼权利、义务; (6)被告人的概念及诉讼权利、义务; (7)辩护人的概念; (8)证人的概念; (9)鉴定人的概念; (10)翻译人员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地位和主要诉讼权利; (2)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3)被告人的特点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4)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异同。

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原则(4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基本原则的含义、分类和意义:掌握刑事诉讼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和意义,重点掌握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 刑事诉讼法原则的概念

(二) 刑事诉讼法原则的特征

(三) 刑事诉讼法原则的功能

(四) 刑事诉讼法原则的体系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1、识记;

刑事诉讼法原则。

2、理解和运用: (1)基本原则的特点; (2)基本原则的分类; (3)基本原则的意义。

(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理解和运用:

(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2)贯彻执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须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意义。 (三)依靠群众原则 理解和运用:

(1)依靠群众原则的含义、意义; (2)如何贯彻执行依靠群众原则。

(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理解和运用: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的含义,具体要求以及贯彻执行该原则的意义。 (五)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理解和运用: (1)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2)如何贯彻执行该原则;

(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理解和运用

(1)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在诉讼中的体现; (3)该原则的意义。

(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理解和运用: (1)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含义; (2)贯彻执行该原则的意义,

(八)用本民族语盲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理解和运用: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含义; (2)如何贯彻执行该原则。

(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理解和运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十)无罪推定原则理解和运用: (1)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

(2)我国刑事诉讼中规定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

(十一)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理解和运用: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十二)刑事司法主权原则理解和运用: 刑事司法主权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十三)刑事司法协助原则理解和运用: 刑事司法协助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第七章

辖(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管辖的概念和意义,确定管辖的基本原则,立案管辖的基本内容,审判管辖的概念及划分根据,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的具体内容。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管辖的概述; (二)立案管辖; (三)审判管辖。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1、识记: 管辖。

2、理解和运用: (1)管辖的意义;

(2)确定管辖的基本原则。 (二)立案管辖

1、识记: 立案管辖。

2、理解和运用:

(1)划分立案管辖的根据;

(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3)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4)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三)审判管辖

1、识记: (1)审判管辖; (2)级别管辖; (3)地区管辖。

2、理解和运用:

(1)划分审判管辖的根据; (2)级别管辖的具体内容; (3)确定地区管辖的原则。

第八章

回避(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回避的含义、意义,回避的适用对象,回避的理由,回避的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回避的含义和意义;

(二)回避的方式、理由和适用对象

(三)回避的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回避的含义和意义

1、识记: 回避。

2、理解和运用: 回避的意义。 (二)回避的适用 理解和运用: (1)回避的理由; (2)回避的适用对象; (3)回避的程序。

第九章

辩护与代理(3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辩护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以及辩护人、代理人的范围;掌握辩护人、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辩护制度概述

(二) 辩护人的范围和辩护的种类

(三) 辩护人的职责和地位

(四) 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六) 刑事代理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辩护权的内容; (2)行使辩护权的方式; (3)辩护入的范围; (4)代理的概念和意义;

(5)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

2、理解和运用:

(1)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2)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3)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4)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章

强制措施(3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解和掌握强制措施的性质和作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概念、条件和适用程序;群众扭送的概念和条件。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强制措施的概述; (二)拘传;

(三)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位;(四)拘留; (五)逮捕。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强制措施的性质和作用

1、识记: 强制措施。

2、理解和运用: (1)强制措施的特点; (2)强制措施的意义。

(二)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1、识记: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2、理解和运用:

(1)拘传的条件和程序;

(2)取保候审的条件、程序和期限: (3)监视居住的条件、程序和期限。 (三)拘留

1、识记: (1)拘留; (2)群众扭送。

2、理解和运用:

(1)拘留的条件和对象;

(2)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民事拘留的区别; (3)拘留的程序和期限。 (四)逮捕

1、识记: 逮捕。

2、理解和运用: (1)逮捕的条件;

(2)逮捕的程序和羁押期限。

第十一章

附带民事诉讼(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明确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审判及判决的执行等基本程序;掌握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及当事人的范围。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和范围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概念和范围; (3)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和方式; (4)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概念和范围。

2、理解和运用:

(1)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2)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3)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原则;

(4)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程序。

第十二章

期间、送达(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期间、送达的概念和意义;明确期间的计算方法、送达的方式;掌握期间耽误后的解决办法。

二、学习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期间; (二)送达。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期间的概念和意义; (2)期日的概念; (3)延长期间;

(4)期间的重新计算; (5)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6)直接送达; (7)留置送达; (8)间接送达; (9)委托送达; (10)邮寄送达; (11)公告送达。

2、理解和运用: (1)期间的计算;

(2)期间的耽误及解决办法。

第十三章

刑事诉讼的中止与终止(1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掌握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概念、条件和程序。

二、学习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概念和意义

(二)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情形和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

2、理解: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意义和程序

第十四章

证据概述(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证据的概念、特征、属性和意义。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证据的概念 (二)证据的属性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证据的概念;

2、理解: 证据的意义;

3、运用:

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法律性。

第十五章

证据制度(1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历史上各种证据制度的特征;明确我国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掌握证据的特征和意义。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

(二) 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

(三) 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证据制度

(四) 我国的证据制度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证据制度的概念; (2)神示证据制度的含义; (3)法定证据制度的含义; (4)自由心证制度的含义。

2、理解:

(1)证据制度的意义;

(2)自由心证制度在证据制度发展史上的作用以及它的局限性; (3)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特征.

第十六章

证据规则(2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证据规则的基本内容,掌握证据规则的意义和运用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证据规则概述

(二) 证据规则的内容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证据规则

2、理解:

(1) 违法证据排除法则 (2)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3) 自白排除规则 (4) 特权规则

第十七章

证据的分类(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从理论上对证据作各种分类的意义;掌握各类证据的划分标准及意义;掌握运用间接证据的规则。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证据分类概述; (二)我国的证据分类;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控诉证据的概念; (2)辩护证据的概念; (3)原始证据的概念; (4)传来证据的概念; (5)直接证据的概念; (6)间接证据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的划分标准; (2)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的相对性: (3)传来证据的作用;

(4)划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意义; (5)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6)间接证据的作用; (7)运用间接证据的规则。

第十八章

证明(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证明的概念和特征,诉讼证明的意义,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证明要求的概念和意义,证明责任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证明概述; (二)证明对象; (三)证明责任; (四)证明标准。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证明的概念和意义

1、识记: 诉讼证明。

2、理解和运用:

诉讼证明的特征和意义。 (二)证明对象

1、识记: 证明对象。

2、理解和运用: (1)证明对象的意义; (2)证明对象的范围。 (三)证明要求

1、识记: 证明要求。

2、理解和运用: (1)证明标准的意义;

(2)我国刑事诉讼证明的根本标准; (3)各个诉讼阶段的证明要求。 (四)证明责任

1、识记: 证明责任。

2、理解和运用:

(1)证明责任的历史发展;

(2)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十九章

案(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明确立案的概念、任务和意义;掌握立案的条件和立案的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二)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三)立案的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立案的概念和特征; (2)立案的意义; (3)立案的材料来源。

2、理解和运用: (1)立案的条件;

(2)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材料的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第二十章

查(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侦查的概念、任务和意义;明确侦查终结的概念,条件以及侦查终结后对案件的处理:明确预审的概念和地位,掌握侦查行为的种类以及各种侦查行为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行为; (三)侦查终结;

(四)人民检察院的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五) 补充侦查

(六) 侦查监督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侦查的概念; (2)侦查的任务; (3)侦查的意义;

(4)讯问犯罪嫌疑入的概念; (5)询问证人的概念; (6)勘验、检查的概念; (9)侦查实验的概念; (8)搜查的概念;

(9)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 (10)鉴定的概念; (11)通缉的概念; (12)预审的概念; (13)侦查终结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2)询问证人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3)勘验、检查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4)搜查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5)鉴定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6)通缉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7)侦查终结的条件; (8)侦查终结后对案件的处理。

第二十一章

起 诉(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意义,审查起诉的内容和程序;重点掌握起诉和不起诉的条件、程序和法律效果。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起诉的概念和意义; (二)提起公设的程序; (三)提起自诉的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意义

1、识记: 提起公诉。

2、理解和运用: (1)起诉制度的类型; (2)提起公诉的意义。 (二)审查起诉

1、识记: 审查起诉。

2、理解和运用: (1)审查起诉的作用; (2)审查起诉的内容;

(3)审查起诉的程序和期限。 (三)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处理

1、识记: (1)起诉; (2)不起诉;

(3)退回补充侦查。

2、理解和运用:

(1)起诉的条件和程序; (2)不起诉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二章

第一审程序(4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审判特点,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内容和异同。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刑事审判概述

(二)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三)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四)法庭审判

(五)审判障碍及其处理

(六)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七)简易程序

(八) 判决、裁定和决定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1、识记: 第一审程序。

2、理解和运用:

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 (二)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1、识记: (1)开庭; (2)法庭审判;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延期审理; (6)中止审理。

2、理解和运用:

(1)法庭审理要经过的阶段; (2)法庭调查在庭审中的作用; (3)法庭辩论在庭审中的童义; (4)审理障碍及其处理: (5)庭审笔录的意义。

(三)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1、识记: (1)自诉案件; (2)反诉; (3)调解; (4)和解。

2、理解和运用:

(1)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 (2)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 (3)反诉的构成条件。 (四)简易程序

1、识记: 简易程序。

2、理解和运用: (1)简易程序的意义; (2)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3)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 (五)判决、裁定和决定

1、识记: (1)判决; (2)裁定; (3)决定。

2、理解和运用:

(1)判决的种类与判决书的制作; (2)裁定的适用范围; (3)决定的适用范围; (4)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第二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上诉人的范围和抗诉的机关,上诉、抗诉的方式、期限和理由,第二审审判方式,上诉不加刑原则,审理后对案件的处理。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审级制度

(二) 上诉、抗诉的提起

(三) 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

(四) 上诉不加刑

(五) 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第二审程序。

2、理解和运用:

(1)第二审程序的任务;

(2)第二审程序的作用或意义。 (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1、识记: (1)上诉; (2)抗诉; (3)申诉。

2、理解和运用:

(1)上诉人的范围和抗诉机关; (2)上诉、抗诉的方式和期限; (3)上诉、抗诉的理由。 (三)第二审案件的审判

1、识记:

(1)全面审理原则; (2)上诉不加刑原则; (3)发回重审; (4)改判; (5)书面审。

2、理解和运用:

(1)全面审理原则的内容;

(2)第二审审理方式的种类和内容; (3)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4)第二审审理后对案件的处理方式; (5)赃款、赃物的处理。

第二十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明确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任务和意义;掌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及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与意义;

(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任务; (2)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 (3)死刑核准权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2)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

(3)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要求; (4)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程序;

(5)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及复核后的处理; (6)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 (7)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事件的复核程序。

第二十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明确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意义、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和法定条件;掌握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的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2)申诉的概念; (3)申诉的特点;

(4)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

(5)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期限。

2、理解和运用:

(1)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2)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相同与不同; (3)审判监督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区别; (4)申诉的法律效力; (5)申诉与上诉的区别;

(6)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7)再审抗诉与第二审抗诉的相同与不同; (8)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程序; (9)重新审判后对案件的处理。

第二十六章

行(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明确执行的概念和意义以及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掌握执行的变更,以及新罪,漏罪和申诉的处理等问题。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二)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三)变更执行程序;

(四)人民检察院的执行的监督。

三、考核的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执行的概念和特点;

(2)刑事执行主体的概念和范围; (3)刑事执行客体的概念和范围; (4)生效判决、裁定的特点; (5)执行变更的概念; (6)监外执行的概念; (7)新罪的概念; (8)漏罪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执行的意义; (2)死刑判决的执行;

(3)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判决的执行; (4)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判决的执行; (5)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 (6)罚金和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 (7)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 (8)监外执行的条件; (9)监外执行的程序; (10)减刑的条件; (11)减刑的程序; (12)假释的程序;

(13)新罪、漏罪的处理; (14)申诉的处理。

推荐第4篇:刑事诉讼法学复习题

单项选择题

1.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应当听取( 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得超过( 2 )次。

3.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是(应当开庭审理)。

4.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

5.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情形是(没有故意犯罪 )。

6.在公诉案件中,辩护人开始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

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审结的时间期限是受理后(20日)。

8.对生效的没收财产判决(包括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有权执行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9.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程序应当是(第一审程序)。

10.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2小时)。

1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 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12.下列职权中,人民法院不具有的职权是( 对庭审中的不明事项进行侦查)。

13.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

14.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而没有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的,应当决定( 开庭审判)。

15.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

16.下列法院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是( 基层人民法院)。

17.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被害人关于某甲抢劫其钱包的陈述)

18.在刑事诉讼中,无权决定适用拘留措施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19.下列人员中,有权提出上诉的应当是(自诉人)。

20.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享有的权利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1.下列人员中,不能作证人的是(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2.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是(需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2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案件,有核准权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24.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25.下列人中,不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赔偿责任的是(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26.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越某又告知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此案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不需要进行审查的是(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27.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28.在侦查过程,有权批准进行侦查实验的是( 公安局局长)。

29.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及释放)。

30.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为(开庭审理)。

31.赵某在路旁发现一具尸体,他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2.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

33.无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34.“天翔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道雄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周晓燕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往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犯罪管辖法院?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35.张小勇以诽谤罪向法院自诉王小南。在一审审判过程中,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合法送达后,张小勇反悔。在此情况下,张小勇有权采用哪种做法? (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36.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从何时起3个月以内审结? (作出提审,再审决定时)

37.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检察院需经履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38.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季某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对季某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多项选择题

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A.拘传B.拘留C逮捕

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安机关行使的职权有(丸侦查B.决定逮捕D巴预审)。

3.立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丸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4.诉讼代理人是指()。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C、巴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D.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5.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的案件有()。A.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C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D.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6.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有()。A.侵占案B.侮辱案C、巴诽谤案n轻伤害案

7.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有()B.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C.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8.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的特点有( A.强制性b〃稳定性D〃排它性)

9.罪犯王某,17岁,因犯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B.如果王某不上诉,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

10.下列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ABC)。A.匕首B.指纹 C.脚印

1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B.未成年人犯罪的案C.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

1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A.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13.下列证据中,既属于原始证据也属于间接证据的有()。A.赃款B.现场发现的烟头 C.被撬坏的门锁D.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衣服

14.扭送的对象包括(A.通缉在案的B.越狱逃跑C.正在被追捕的

15.下列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A市甲区人民法院某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其中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有(B.A市人民检察院

C.A市所在的B省人民检察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

16.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这些情形有()。A.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B.违反回避制度的C.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D.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17.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的条件有()。A.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B.属于本法院管辖D.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18.辩护人()。A.可以依法由当事人委托,亦可由人民法院指B.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充任C.可以查阅、摘

抄、复制有关案卷材D.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9.选项所列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有()。A.大港列车机务段段长聂天明挪用公款案 D.新生监狱管教员李文明私放罪犯案

20.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有()。A.侦查人员2人以上C.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D.拘留或逮捕了的被

告,在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进行讯问

21.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A.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B.对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C.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2.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A.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

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B.对依法可以判处管制或拘役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C.告诉才处理的D.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3.判决与裁定的区别是()。A.解决的问题性质不同B.一个案件只能作出一个判决,但裁定在一个案件中可以作出几个C.上诉的

期限不同D.判决书局限于书面式;裁定则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24.无罪判决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根本不存在B.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C.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

25.被害人()。A.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时,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督促立案B.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C.对人民法院的

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D.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6.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有()。A.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B.被告人是聋哑人D.公诉

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27.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A.拘传B.拘留C.逮捕

28.下列判决中,由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的有()。B.罚款D.没收财产

案例分析题

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人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某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人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 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一致。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请回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

解:(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1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1分)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分)在张某家中查获的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属于物证。

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2分)是传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即张某抢劫了甲,属于直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的不是自己看到的事实,而是由甲向他陈述的,所以属于传来证据。(2分)

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问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解:(1)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事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规定,某区人民检察院只能通过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由某区法院将抗诉书及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市中级法院,而不能直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书。(2)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开庭审理此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l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院不依法开庭审理是错误的。 (3)某区人民法院重审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l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本案中,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其做法是错误的。

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解:⑴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拉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 ⑵公安局于5月16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7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⑶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⑷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⑸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6)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2000年9月,某厂女工王某从工厂下班回家途中,被一名歹徒拦路强奸。为查找和告发作案人,王某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还向邻居和丈夫说了被强奸的事实。一周以后,夫妻之间因此而发生口角,被害人王某服毒自杀(幸及时送医院抢救,未死)。破案后,被害人王某向人民法院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强奸者)赔偿因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问:在这样的情况,王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是什么?解: 王某无权就服毒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物质损失为条件,如被告人行凶伤害,致使被害人伤残,需要治疗的费用;再比如由于被告人盗窃、抢劫,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则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说因被告人强奸、污辱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而被害人没有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也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上述情况中,被害人服毒自杀后的抢救医疗费用,并不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因此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要求经济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某区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孙某,男,15岁,系某校初中三年级学生。1997年11月某日与本校另一学生打架,致其重伤。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因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遂将被告人的这一意见记录在案,于十日后开庭审理。被告人所在学校为加强校纪教育,征得法院同意后,选派了五名学生干部参加旁听审判,并要他们回校后向各自班级作宣传教育。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审判后,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孙某的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同时为孙某委托律师参加二审。请回答:该案在审理中存在那些问题?解:(1)没有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本案中被告人孙某 15周岁,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该案一审时,人民法院在没有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下,即开庭审理,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2)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

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对于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行为人孙某只有15周岁,属于应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同意学校派代表参加旁听,严重违反诉讼程序。

推荐第5篇:刑事诉讼法学 名词解释

1 诉讼又叫打官司,是专制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是指以表面特征为标准对刑事诉讼进行的划分,他又可以被称为刑事诉讼模式、刑事诉讼结构或刑事诉讼的主义。

3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与公安机关的性质相同。

5自诉人是指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6被害人是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7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起诉阶段被怀疑犯有有某种罪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8诉讼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依法参加诉讼的人。

9审判权是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审判权在诉讼中居于最高地位,因为他最终决定被告人的命运和诉讼的结果。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检察官行使。

10检查权是对法律的执行与遵守进行专门监督的权利。检察权只能有人民检察院行使。 11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申辩和辩解,说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认为应当减轻、从轻、免除处罚,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力。

12特赦是对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种赦免制度。

13两审终审制是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14立案管辖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15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16犯罪地从狭义角对来看,犯罪地就是构成某一罪名的犯罪的周瑶行为的实施地或完成地。从广义角对来看,犯罪地则还应包括犯罪地预备地、结果地,以及这一犯罪案件曾涉及的其他地区,如盗窃案件的各个销赃地等。

17专门管辖是专门法院同普通法院之间及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18辩护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他们的犯罪现实,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依法进行辩护,证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制度。

19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充当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20强制辩护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时必须有辩护人参加,否则法院不能进行审判。

21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刑事诉讼中特定的诉讼参与人,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代行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职权的一种诉讼制度。

22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23犯罪新一任、被告人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或审判人员承认犯有某种罪行所作的交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或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审判人员提出的否认犯罪或反驳控诉的申辩和解释。 24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定或聘请,就案件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鉴定后制作的书面意见。

25实物证据也称广义物证,是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26原始证据是来源于第一手的事实材料,是对有关案件实施的直接反映。

27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8刑讯逼供是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招供的一种审讯方式。 29证明对象是指必须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的范围。

30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是用证据对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证明应达到的程度。

31证明标准或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是认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时所依据的原则或尺度。 32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方法。

32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方法。

33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最严厉的方法。

3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是人民检察院。是公民个人的,一般都是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通常就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35附带民事诉讼的终结是指在处理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存在或者发生了某种特定情况,使附带民事诉讼根本不能继续进行,或者继续进行已无实际意义,因而宣告诉讼结束。 36刑事诉讼中的期间是指法律对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时间期限上的要求。

37指定期间即由司法机关指定进行某种诉讼活动的期间。

38期日是指司法机关会同诉讼参与人与一定场所共同进行诉讼活动的日期。

39间接送达将诉讼文件交给收件人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这种送达可称为间接送达,也有叫做补充送达的。它与交给收件人本人有相同的效力。

40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收件人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说明拒绝的理由、送达的日期,

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41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作为一个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42报案一般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43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作案后,在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并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44侦查权是依法搜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权力。 45侦查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军队保卫部门等,为了查明案件情况,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46现场勘验是对发生刑事案件的地点和留有犯罪痕迹的场所进行专门调查的活动。

47物证检验是指侦查人员查证收集到的物证特征,以便确定物证与案件事实的关系的活动。 48人身检查是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依法对其身体进行检查的诉讼法律。

49侦查实验室制为确定案件中的某一特定行为或事件在某种情况下能否发生,而把当时的情况和条件,人为地重新呈现的侦查活动。

50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对有关的人身、处所、物品等进行的搜查和检查。

51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获得充分、确实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已经查获,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可以对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的结论时,即可终结侦查工作。

52提起公诉就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阶段。

53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神力具体案件的法庭组织形式。

54合议庭是指由审判人员数人组成的人们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

55开庭审判是指审判人员以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全面听取各方对案件事实和定罪量刑的意见,确定被告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和应否受刑罚处罚以及如何处罚的诉讼活动。

56评议是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对法庭审理情况进行讨论,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解决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等实体问题,并对案件作出判决的诉讼活动。 57判决是人民检察院解决案件实体问题所做的决定,也就是对被告人是否定罪处罚的决定。 58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过程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终止审理。

59裁定是人民法院解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一种决定。

60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61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案件进行审判时所采用的,比第一审普通程序简便、快捷的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62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刑事裁判,依法提起上诉的诉讼权利。 63上诉不加刑原则就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提起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家中被告人的刑罚的审判原则。

64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所应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 65审判监督泛指人民群众、人民代表机构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自己对于审判工作的监督。

66提审就是上级人民法院认为某案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不适宜,依法提归自己审判。

67执行是指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的其他组织,将已经发生法律效益的判决、裁定用确定的刑罚等内容付诸实践,以及解决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特定问题而进行的活动。

68监外执行是指对本应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内执行刑罚的罪犯,由于有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形而将其暂时放在监听外,由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判处的刑罚的一种执行制度。

69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70适用法律是指根据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对案件作出的实质性处理

7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中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

73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即最高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74自行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等人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认为自己不应该参加本案的处理,享有决定权的人或机构提出回避请求

75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察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76诉讼参与人是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

77指定辩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些特定案件的被告人,在他们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为他们指定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的一种辩护形式

78证明责任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应由谁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

79起诉书是人民检察员行使国家赋予的检察权,代表国家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追究其

刑事责任的法律文件,具有重要的诉讼意义

80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于下一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重新进行审理的方式、方法和应遵循的顺序等

81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82书证是以其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载体

83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侦察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强制剥夺或者加以限制的方法

84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或人身等亲临查看、了解与检验,以发现和固定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诉讼活动,是获取第一手证据材料的一个重要途径

85出庭支持公诉是人民检察院在法院开庭审判公诉案件时,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依法追究犯罪活动

86被告人是指刑事被告人即被有起诉权的公民个人或机关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

87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规定同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等人员不得参与处理本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88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对应当逮捕的在逃的人,通令缉拿归案的一种侦查措施

89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诉讼活动

90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到影响进行审判的情形,决定休庭,顺延时间继续审理

9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92辩护人是依法接受委托或指定参加诉讼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 93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侦查人员、检察人员等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有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但本人没有提出回避,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请回避,而是有关负责人发现后,决定令其回避

94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侦查、检察、审查等人员依法收集和查对核实的,同案件有关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95因特殊情况减轻处罚案件的核准程序,是人民法院对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特殊情况判处法定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报请复核和审查时应当采取的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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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说明

本大纲是针对公安高等院校公安类各本科专业(非法学)的专业基础课而制定的,即适用于作为公安通修课的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大纲充分体现了“承上启下、培养观念,精讲多练、贴近实战”的本课程的课程指导思想,注重对课堂讲授、教材编写、教学实践、试题及答案的设计等环节的指导和协调,是本门课程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和评价标准。

本大纲由刘万奇教授、樊学勇副教授设计、起草,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组全体教师研究制订,法律系主任刘万奇教授审定。

2006年1月18日

课程编号:011106

授课对象:公安类各专业(非法学)本科生

学时:48 教学内容

第一章 绪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诉讼、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明确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法同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的宗旨、任务、作用和历史发展,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和内容。

第一节 诉讼

一、诉讼的概念

(一)“诉讼”的词语解释

(二)诉讼的定义: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依法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二、诉讼的特征

性质的公力性、发生的被动性、形式的公开性、程序的法定性、认知的间接性、权属的独立性、效力的终极性。

第二节 刑事诉讼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一)“刑事”的词语解释

(二)刑事诉讼的定义

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并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处罚的活动过程。

二、刑事诉讼的特点

三、刑事诉讼在整个社会关系调整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的定义:是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的原则、制度和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关于刑事诉讼法概念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宪法、刑法的关系

二、刑事诉讼法的宗旨、任务和作用

三、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简介

1、外国刑事诉讼法历史发展简介

2、刑事诉讼法的历史类型划分及各自特点

3、两大法系的诉讼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二)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简介

1、中国古代、近代刑事诉讼法历史发展简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历史发展简介

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学科地位和研究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和内容 思考题:

1、什么是诉讼?诉讼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2、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3、什么是刑事诉讼法?

4、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

5、刑事诉讼法有何作用?

6、刑事诉讼历史类型划分的标准及类型是什么?

7、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什么样的刑事诉讼结构类型?它们各自有什么特点?

8、当事人主义诉讼形式有什么特点?

9、职权主义诉讼形式有什么特点?

第二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刑事诉讼各基本原理的内容、特点和意义。

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理概述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作用

三、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刑事诉讼价值原理

一、刑事诉讼价值的含义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人们评价和判断刑事诉讼程序是否正当、是否合理的伦理标准,也是刑事诉讼程序在其运作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伦理目标。

二、刑事诉讼价值的内容

(一)外在价值——所谓“外在价值”,是指人们评价一项刑事诉讼程序在形成某一好的裁判结果方面是否有用和有效的价值标准。

(二)内在价值——所谓“内在价值”,是指人们评价一项刑事诉讼程序本身是否具有善良品质的道德标准。所谓“善”,是最普通的褒义形容词,意思是一种高尚的、至少是令人满意的品质。刑事诉讼程序无论能否产生好的裁判结果,只要它本身具有“善”的品质,人们就会认为它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

(三)效益价值——所谓“效益价值”,是指人们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和它的实际运作,要考虑是否符合经济效益标准。

第三节 刑事诉讼目的原理

一、刑事诉讼目的的含义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建立刑事诉讼制度,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要达到和预期的理想结果。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价值的关系

二、刑事诉讼目的的内容

刑事诉讼的双重目的,一个是追究犯罪;另一个是确保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司法机关的非法侵犯。刑事诉讼的目的应当是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

第四节 刑事诉讼结构原理

一、刑事诉讼结构的含义

刑事诉讼结构是指控诉、辩护和审判三种诉讼职能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

二、刑事诉讼结构的内容

奴隶社会弹劾式诉讼结构。封建社会纠问式诉讼结构。资本主义社会两种典型的诉讼结构,即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诉讼结构(模式)和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诉讼结构(模式)。职权主义诉讼结构的特点。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的特点。这两种诉讼结构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 思考题:

1、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什么?

2、什么是刑事诉讼结构?

3、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价值的外在价值?

4、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价值的内在价值?

5、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价值的效率价值?

6、刑事诉讼的双重目的如何平衡?

第三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掌握各项基本原则的基本含义和内容,领会各基本原则对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意义。

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定义: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意义

(一)对立法的意义

(二)对司法实践的意义

三、国际通行的主要刑事诉讼原则

(一)国家追诉原则

(二)不告不理原则

(三)无罪推定原则

(四)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五)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四、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

(一)我国各类诉讼的共有原则

(二)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第二节 我国各类诉讼的共有原则

一、司法独立原则

(一)司法独立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扰。

(三)司法独立的意义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

三、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一)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含义

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个人成分、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社会地位,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内容

1、在诉讼中适用法律时,不允许给某些公民以任何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不允许对某些高层官员或高干子弟以任何优待;

2、不允许对任何人加以歧视,不得以当事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务高低、宗教信仰或民族、种族等等的差异而给予歧视性待遇。

(四)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意义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一)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内容

(三)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意义

五、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一)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内容

1、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3、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

(三)贯彻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意义

六、司法主权原则

(一)司法主权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司法主权原则的内容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三)实行司法主权原则的意义

第三节 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一、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一)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该原则的主要内容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专属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除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外);

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二、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原则

(一)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原则的内容

(三)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原则的意义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含义

四、保障辩护权原则

(一)保障辩护权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保障辩护权原则的内容

1、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获得辩护

2、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三)保障辩护权原则的意义

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含义

(三)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在诉讼中的体现

六、保障诉讼权利原则

(一)保障诉讼权利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保障诉讼权利原则的含义

1、法律赋予各类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公、检、法三机关的法定义务

3、诉讼参与人有权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对于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他们有权提出控告

(三)保障诉讼权利原则的意义

1、体现诉讼公正

2、保证公安司法机关客观地查明案件事实

七、依照法定情况不予追诉原则

(一)依照法定情况不予追诉原则的法律依据

(二)依照法定情况不予追诉原则的内容

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处理方式

(三)实行依照法定情况不予追诉原则的意义 思考题:

1、怎样理解无罪推定原则?

2、司法独立原则的基本含义和意义是什么?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4、依法行使职权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5、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6、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已经追究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四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刑事诉讼专门机关的性质和职权,当事人的概念、范围,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围。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的国家专门机关

一、公安机关

(一)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

(二)公安机关的刑事职权和地位

(三)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和领导体制

二、国家安全机关

(一)国家安全机关的性质和任务

(二)国家安全机关的刑事职权和地位

(三)国家安全机关的组织体系和领导体制

三、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

(二)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职权和地位

(三)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和领导体制

三、人民法院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地位

(三)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领导体制

四、其他侦查机关

(一)军队保卫部门

(二)监狱

(三)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第二节 诉讼参与人

一、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范围

(一)当事人的范围

(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围

二、当事人

(一)被害人

(二)自诉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法定代理人

(二)诉讼代理人

(三)辩护人

(四)证人

(五)鉴定人

(六)翻译人员 思考题:

1、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权是什么?

2、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是什么?

3、人民法院的性质和职权是什么?

4、诉讼参与人包括哪些人?

5、什么是当事人?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第五章管辖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管辖的概念,职能管辖的概念,公检法职能管辖的分工,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专门管辖的概念及有关规定。

第一节 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一、管辖的概念

刑事诉讼管辖的定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二、管辖的意义

(一)有利于依法行使职权

(二)有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有利于人民群众协助和参加刑事诉讼活动

第二节 职能管辖

一、职能管辖的概念

职能管辖的定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又称立案管辖或部门管辖。

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立案侦查。

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5、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其他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管辖交叉: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四、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四种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八类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第三节 审判管辖

一、审判管辖的概念

审判管辖的定义: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二、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的定义: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五)关于级别管辖的变通规定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三、地区管辖

(一)地区管辖的定义

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二)确定地区管辖的基本原则

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2、以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三)关于地区管辖的特殊规定

四、指定管辖

(一)指定管辖的定义

在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的管辖权产生争议或者由于各种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上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交某一个法院审判的管辖。

(二)指定管辖的情形

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原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各种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刑事案件。

五、专门管辖

(一)专门管辖的定义

对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权限的划分,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二)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1、相当于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军内刑事案件,此类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军职人员。

2、军职罪案件。

3、其他犯罪案件。如全案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军地互涉刑事案件中的非军职人员犯罪案件。

(三)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和铁路运输检察院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如危害和破坏铁路运输和生产的案件,在火车上或在车站、路段内犯罪的案件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犯罪案件等。 思考题:

1、什么是管辖?

2、什么是职能管辖?

3、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4、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是什么?

5、什么是审判管辖?

6、什么是级别管辖?

7、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哪些?

8、什么是地区管辖?确定地区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六章 回避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回避的概念、意义、种类、理由、对象及程序。

第一节 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一、回避的概念

回避的定义:负责办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如果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本案办理的一项诉讼制度。

二、回避的意义

回避的意义:有利于刑事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有利于树立公检法机关的威信。

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理由和对象

一、回避的种类

(一)自行回避的定义

法定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自己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该案办理的一种回避。

(二)申请回避的定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法定人员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向法定人员所在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其不得参加该案办理活动的一种回避。

(三)指令回避的定义

法定人员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由其所在机关的有关组织或者负责人决定其不得参与该案办理活动的一种回避。

二、回避的理由

回避的理由: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

三、回避的对象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一、回避的提起

(一)回避提起的主体

自行回避的提起主体是法定应当回避人员的本人。申请回避的提起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指令回避的提起主体是法定应当回避人员所在机关的有关组织或者负责人。

(二)回避提起的期间

从立案到执行的刑事诉讼各个阶段。

(三)回避提起的方式

书面和口头的方式均可。

二、回避的决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法院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根据其隶属和聘请关系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三、回避的效力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其他回避对象在回避决定作出前,应当停止该案的办理活动。被决定回避的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四、违反回避规定的法律后果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回避制度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思考题:

1、什么是回避?

2、回避的种类有哪些?

3、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4、回避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5、回避的决定如何作出?

第七章 辩护与代理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辩护的概念,辩护的种类,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诉讼地位、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代理的种类。

第一节 辩护

一、辩护的概念和意义

(一)辩护的定义

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二)辩护的意义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实现;促进控辩双方诉讼地位的实质平等;加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促进刑事诉讼目的的顺利实现。

二、辩护的种类

(一)自行辩护的定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自己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二)委托辩护的定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充当辩护人,协助其行使辩护权。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侦查部门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的人数:一至二人。

(三)指定辩护的定义

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指定辩护的种类。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三、辩护人的范围

(一)可以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二)不得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2、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4、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5、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6、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如果

3、

4、

5、6项人员本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的,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也可以担任其辩护人。

四、辩护人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一)辩护人的责任

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辩护人的权利

(三)辩护人的义务

(四)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

1、辩护人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辩护人独立于控诉方。

3、辩护人独立于审判机关。

4、辩护人独立于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

五、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意义

(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规定

1、律师介入侦查阶段的时间。

2、公安机关负有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义务。

3、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要求转达。

4、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批准。

(三)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性质

(四)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4、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五)关于侦查机关的规定

1、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批准。

2、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安排。

3、在律师会见时的派员在场。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

一、刑事诉讼代理的概念

刑事诉讼代理的定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允许特定的诉讼参与人依法委托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其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制度。

二、刑事诉讼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

三、刑事自诉案件的代理

自诉案件的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随时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起3日内,应当告知他们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四、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从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

自诉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起3日内,应当告知他们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在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他们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思考题:

1、什么是辩护?

2、辩护有哪些种类?

3、哪些人能做辩护人?哪些人不能做辩护人?

4、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5、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6、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7、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有哪些权利?

8、什么是刑事诉讼代理制度?

9、哪些人有权委托刑事诉讼代理人?

第八章 强制措施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强制措施的概念,五种强制措施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程序。

第一节 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

强制措施的定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现行犯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

强制措施与刑罚、行政处罚的区别。

二、强制措施的意义

强制措施的意义:防止现实人身危险性;保全证据;防止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第二节 拘 传

一、拘传的概念

拘传的定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没有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传唤与拘传的区别

法律性质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强制性不同。

三、拘传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一)拘传的审批

须报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负责人批准。

(二)拘传的执行程序

(三)拘传的期限

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被拘传人。

第三节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

一、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概念

(一)取保候审的定义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监视居住的定义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随便离开其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一)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况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4条的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审批和执行

(一)取保候审的审批和执行

1、保证人的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56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保证金的确定和收取。

4、取保候审的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审批和执行

1、监视居住的审批

2、监视居住的执行

(三)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四、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四节 刑事拘留

一、刑事拘留的概念

刑事拘留的定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时,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的情形

三、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

四、刑事拘留的程序

第五节 逮捕

一、逮捕的概念

逮捕的定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避免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二、逮捕的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

四、逮捕与拘留的区别

第六节 扭送

一、扭送的概念

是指公民将当场抓获的现行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二、扭送的对象 思考题:

1、什么是强制措施?

2、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是什么?

3、什么是拘传?拘传与传唤的区别是什么?适用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4、什么是取保候审?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5、保证人的条件和义务是什么?

6、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7、什么是刑事拘留?

8、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9、适用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10、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1、什么是逮捕?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12、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的批准、决定、执行权是如何规定的?其程序是什么?

13、逮捕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4、公民扭送的对象是什么?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范围,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概述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遭受物质损失的一项诉讼制度。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范围: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

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在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

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

思考题:

1、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范围是什么?

3、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是什么?

第十章 期间、送达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期间的概念,期间的计算,送达的概念,送达的方式和程序。

第一节 期间制度

一、期间的概念和意义

(一)期间的定义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各种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

(二)期间的意义

二、期间的计算与恢复

(一)期间的计算

期间的计量单位:时、日、月。期间的起算不包括开始的时和日。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上诉状或者其他诉讼文书,只要是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邮寄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应以当地邮局盖印邮戳的时间为准。

以月、日为计算单位的,如果期间届满日是法定假日的,应当将期间届满之日顺延至法定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羁押期间,应当到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延长至节假日过后。

(二)期间的恢复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第二节 送达制度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一)送达的定义

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收件人的诉讼活动。

(二)送达的特点

(三)送达的意义

二、送达的方式和程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 思考题:

1、什么是期间?

2、期间的计算单位是什么?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3、什么是送达?送达有哪些方式?

第十一章 刑事证据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把握刑事证据分类的标准,明确各种法定证据的概念、特点、表现形式;了解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证明责任的概念及其分担原则、刑事证明标准的观念、不同阶段的证明要求。

第一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

一、刑事证据的概念

刑事证据的定义: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认定的通过法定形式表现的证明案件情况的一切事实。

二、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

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关于刑事证据基本属性的三性说与两性说之争。

第二节 刑事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一)物证的定义

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情的客观实在。

(二)物证的特点

客观性;特定性;间接性。

(三)书证的定义

书证是指以文字、图画、符号所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书面材料。

(四)书证的特点

证据内容的思想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证明效果的稳定性。

(五)书证与物证的区别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存在状况来证明案情的;而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情。如果某种文件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它的存在状况、外部特征都能证明案件事实,这种文件就具有物证和书证两种属性,它既是物证又是书证。

二、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一)证人证言的定义

是指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就自己直接或间接感受到的有关案件事实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作出的陈述。

(二)证人证言的特点

(三)证人资格

(四)被害人陈述的定义

是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况所作的陈述。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定义

是指受刑事追诉的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认、辩解,又称为“口供”。

(二)口供的内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攀供。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

四、鉴定结论

(一)鉴定结论的定义

鉴定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能,对刑事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和判断之后所出具的书面意见。

(二)鉴定结论的特点

五、勘验、检查笔录

(一)勘验、检查笔录的定义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和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实况记录,包括文字记载、绘制图样、拍照,制作模型和录像等。

(二)勘验、检查笔录的特点

六、视听资料

(一)视听资料的定义

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科技设备所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音像信息资料。

(二)视听资料的特点

第三节 刑事证据的分类

一、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一)划分标准

根据各种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支持控诉还是支持辩护)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二)控诉证据的定义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应当从重处罚的证据,就是控诉证据。

(三)辩护证据的定义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就是辩护证据。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一)划分标准

按照刑事证据对案件事实是初始反映还是再反映,可以把刑事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二)原始证据的定义

凡是对案件事实初始反映的证据就是原始证据。

原始证据的表现形式:亲眼目睹犯罪活动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物证的原物,书证的原件,勘验笔录等。

(三)传来证据的定义

凡是对案件事实再反映的证据就是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的表现形式:物证的复制品,文件的副本、影印件、抄件,非亲自感受案件事实的证人所作的证言等。

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一)划分标准

根据证据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二)言词证据的定义

凡不是以实物、形象、痕迹、符号等客观载体为其表现形式,而是以人的言词(包括证词的录音)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就是言词证据,又称“人证”。

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三)实物证据的定义

凡不是以人的言词、意见为表现形式,而是以各种实物、痕迹、图形、符号等载体和客观上存在的自然状况为表现形式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

四、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一)划分标准

根据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关系,即能不能直接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二)直接证据的定义

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三)间接证据的定义

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中的某种局部情况和个别情节,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的证据。

(四)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协调性;封闭性;排他性。

第四节 刑事证明的理论

一、刑事证明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证明的定义: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并运用证据阐明系争事实,论证诉讼主张的活动。

二、刑事证明对象

刑事证明对象的定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

刑事证明对象的范围: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

三、刑事证明责任

刑事证明责任的定义:是指证明主体为使自己的诉讼主张获得裁判确认而承担的提出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其主张以避免败诉风险的责任。

刑事证明责任的分担: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公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

四、刑事证明标准

刑事证明标准的定义:用以衡量对刑事案件事实的证明是否达到法律所要求的程度的具体尺度。

我国刑事诉讼中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明要求。

思考题:

1、什么是刑事证据?

2、什么是刑事证据的关联性?

3、什么是刑事证据的合法性?

4、什么是物证?物证有哪些特征?

5、什么是书证?书证有哪些特征?

6、什么是证人证言?刑事诉讼法对证人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7、什么是被害人陈述?

8、什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口供的特点是什么?

9、什么是鉴定结论?

10、什么是勘验、检查笔录?

11、什么是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有什么特点?

12、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13、控诉证据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14、辩护证据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15、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16、什么是原始证据?什么是传来证据?

17、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18、言词证据的概念、特点是什么?

19、实物证据的概念、特点是什么?

20、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21、什么是直接证据?什么是间接证据?

22、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是什么?

23、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什么?

24、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25、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什么?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明要求是什么?

第十二章 立案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立案的概念,立案的条件和程序,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

第一节 立案程序的概念、任务和意义

一、立案程序的概念

立案程序的定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程序。

二、立案程序的任务

接受并审查立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出具法律文书。

三、立案程序的意义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立案是使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法律保障;立案是进行侦查或审判活动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

一、立案的材料来源

立案的材料的来源: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二、立案的条件

立案的条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立案的程序

一、立案材料的接受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先接受;对于确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立案材料,应当先接受下来,再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或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将移送情况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局面。

二、立案材料的处理

立案材料的处理:分别作出立案、不立案的决定。

第四节 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思考题:

1、什么是立案程序?

2、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3、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材料接受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4、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第十三章 侦查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侦查的概念,各种侦查行为应遵循的法定程序和侦查终结的处理程序。

第一节 侦查程序概述

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

(一)侦查的概念

(二)侦查与侦察的区别

(三)侦查的意义

二、侦查的任务

(一)收集证据

(二)查明犯罪事实

(三)确定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四)预防和减少犯罪

三、侦查的要求

(一)应当迅速及时地进行侦查

(二)应当客观全面地进行侦查

(三)应当深入细致地进行侦查

(四)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侦查

(五)应当保守侦查秘密

第二节 侦查行为的程序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和其他有关情况,以言辞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行为。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程序

二、询问证人和被害人

(一)询问证人、被害人的概念和意义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遵守的程序

三、勘验、检查

(一)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

(二)勘验、检查的种类

(三)勘验、检查应当遵守的程序

四、搜查

(一)搜查的概念和意义

(二)搜查应当遵守的程序

五、扣押物证、书证

(一)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

(二)扣押物证、书证应当遵守的程序

六、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一)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二)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应当遵守的程序

七、鉴定

(一)鉴定的概念和意义

(二)鉴定应当遵守的程序

八、辨认

(一)辨认的概念和意义

(二)辨认应当遵守的程序

九、通缉

(一)通缉的概念

(二)通缉应当遵守的程序

第三节 侦查终结

一、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

(一)侦查终结的概念

(二)侦查终结的意义

二、侦查终结的要求

(一)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侦查终结的程序

(一)制作结案报告

(二)报请审批

(三)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

四、补充侦查

(一)补充侦查的概念和意义

(二)补充侦查的种类

五、对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特殊规定

(一)侦查权限的特殊规定

(二)案件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思考题:

1、什么是侦查?

2、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3、询问证人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4、刑事诉讼法对勘验、检查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5、搜查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6、扣押物证、书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7、什么是通缉?通缉应遵守哪些规定?

8、什么是侦查终结?侦查终结的要求是什么?

9、什么是补充侦查?

第十四章 提起公诉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提起公诉概念,提起公诉、不起诉应具备的条件及遵守的程序。

第一节 提起公诉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一、提起公诉程序的概念

提起公诉程序的定义: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以国家公诉机关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指控的犯罪进行审判,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予以刑事处罚的诉讼程序。

二、提取公诉的意义

提起公诉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提起公诉是人民法院审判的前提和基础;提起公诉是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和防止将无辜公民交付审判的保障。

第二节 提起公诉的程序

一、审查起诉的内容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二、审查起诉的法定方法

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三、审查起诉的期限

四、审查后的处理

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五、提起公诉的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二)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六、不起诉

(一)不起诉的定义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及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二)不起诉的种类

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1、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

2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三)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定的制约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复议。公安机关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四)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救济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的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被不起诉人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提出申诉的。

思考题:

1、什么是提起公诉?

2、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

3、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4、什么是不起诉?不起诉有哪些种类?

第十五章 审判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刑事审判的概念,刑事审判组织的组成,两审终审和公开审判制度。

第一节 审判的概念及审判组织

一、审判的概念

审判的定义: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和自诉人提起的自诉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合议庭的组成方式和工作原则

合议庭的组成。合议庭的工作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同等权利原则、审判委员会讨论原则、保守秘密的原则。

三、独任审判适用的范围

只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四、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程序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

第二节 审判制度

一、两审终审制

(一)两审终审制的含义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一种审级制度。

(二)审级制度的定义

依照法律规定,国家审判机关在组织上分为多少等级,案件需要经过几级法院审理后,其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制度。

(三)确立两审终审制的意义

二、公开审判制

(一)公开审判的含义

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时都公开进行,公民可以到法庭旁听,新闻记者也可以采访报道。

(二)公开审判的内容

向当事人公开;向社会公开,允许群众参加旁听,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审判结论公开,判决书公开。

(三)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况

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四)确立公开审判的意义

可以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带动合议、陪审、辩护、回避等其他审判程序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件事实,作出正确的处理;是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教育和改造犯罪分子的一种有效方法;是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一种良好形式。

三、人民陪审员制

(一)人民陪审员制的含义

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组成合议庭,除指派审判员参加外,还通过一定的民主方式从普通的公民中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并与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的制度。

(二)确立人民陪审员制的意义

体现了公民参与法律执行的精神,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有利于把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从而增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责任心;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思考题:

1、什么是刑事审判?

2、独任审判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3、合议庭是如何组成的?

4、如何理解两审终审制?

5、如何理解审判公开制?

第十六章 第一审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对公诉案件的程序性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等程序的设置,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与特点,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

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

第一审程序的定义: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所必须遵循的诉讼程序。

二、第一审程序的意义

第一审程序的意义:具有决定意义的中心环节和主要阶段;是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关键。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一、庭前审查的内容和方式

庭前审查的内容;庭前审查的方法:书面审查。

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将传票或者通知书送达有关诉讼参与人;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名单、开庭时间和地点。

三、法庭审理的五个阶段

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

四、延期审理、中止审理

(一)延期审理的含义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影响法庭审理继续进行的情况,从而将案件延至另一日期审理,待影响审理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进行审理的制度。

(二)延期审理的情形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三)中止审理的含义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及审判的过程中,因出现足以影响案件正常审理的情形时而作出的暂时停止正在进行的诉讼活动,待该障碍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的一种审判制度。

(四)中止审理的情形

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进行审理的;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五)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理由不同;时间期限不同。

五、对扰乱法庭秩序的处理

第三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一、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

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二、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

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提起反诉。

第四节 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的特点:适用的法院和案件是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适用的案件是犯罪事实较轻并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适用的审判组织形式一般是独任制;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简化了审理程序。

二、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

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

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第五节 判决、裁定和决定

一、刑事判决

刑事判决的定义: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

刑事判决适用的对象:只能解决实体问题。

二、刑事裁定

(一)刑事裁定的定义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或判决执行的过程中,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二)刑事裁定适用的对象

裁定主要是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有时也解决部分实体问题。

(三)刑事裁定与刑事判决的区别

适用的范围不同;表现的形式不同;使用的次数不同;法定的上诉期限不同。

三、刑事决定

(一)刑事决定的定义

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某些程序性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种形式。

(二)刑事决定适用的对象

决定只解决某些程序性问题。

(三)刑事决定与刑事裁定的区别

适用决定解决的程序问题不能上诉,适用裁定解决的程序问题难免有上诉。

思考题:

1、什么是第一审程序?

2、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前,人民法院对案件审查什么内容?

3、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前应当作好哪些工作?

4、法庭审理程序分为几个阶段?

5、对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如何处理?

6、什么是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7、什么是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8、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的区别是什么?

9、什么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是什么?

10、什么是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11、简易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12、什么是刑事判决?

13、什么是刑事裁定?

14、刑事裁定与刑事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15、什么是刑事决定?刑事决定与刑事裁定的区别是什么?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第二审程序、上诉和抗诉概念,有权提起上诉、抗诉的主体,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和程序。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定义: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上诉权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依法予以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一、全面审理原则

全面审理原则的定义:只要对一审裁判提出了上诉或抗诉,第二审法院即应对第一审裁判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全面审理原则的内容:二审法院既要对一审裁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又要对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予以审查;二审法院既要对上诉或抗诉部分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共同犯罪案件中,二审法院既要对已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部分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部分进行审查;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即不仅审查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还要审查刑事诉讼部分。

二、上诉不加刑原则

(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定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

有利于促使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从而有效地限制和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有利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第一审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办案质量。

(三)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

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前提条件是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如果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起上诉的,不论被告方是否上诉,都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与审理

一、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一)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员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有权独立提起上诉的人员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三)有权提起抗诉的主体

是与原审人民法院相对应的同级的地方人民检察院。

(四)上诉、抗诉的期限

(五)提起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六)提起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一)开庭审理方式

(二)调查讯问的方式

合议庭成员都要认真阅卷,了解案情;讯问被告人,直接听取其供述与辩解,对没有上诉的被告人也应当讯问;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评议和宣判。

(三)第二审的处理结果

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四)第二审的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思考题:

1、什么是第二审程序?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抗诉的期限、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2、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主体有哪些?

3、如何理解第二审程序中的全面审理原则?

4、如何理解上诉不加刑原则?

5、第二审的方式有哪些?

第十八章 死刑复核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和复核程序。

第一节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

死刑复核程序的定义:拥有死刑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

二、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有利于保证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有利于贯彻“保留死刑又慎用死刑”的方针。

第二节 死刑复核的程序

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核准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的报请核准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的报请复核。

三、判处死刑案件复核的审理程序

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报请复核的要求;复核方式与内容;复核后的处理。

思考题:

1、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

2、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如何报请复核?

第十九章 审判监督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和对案件重新审判的程序。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的定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其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二、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审理的对象不同;提起的主体不同;提起的理由不同;提起的期限不同;审理案件的法院不同;适用刑罚的原则不同;作出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纠正错案的议案;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的意见和反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错案。

申诉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申诉与上诉的区别

二、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与二审程序抗诉的区别

抗诉的对象不同;抗诉所引起的审判机关不同;抗诉的期限不同。

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对案件的正确裁判。

四、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外,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重新审判案件的程序,应当根据原来的审级确定;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的方式主要应为开庭审判,对少数再审案件可采用书面审理或书面审理与调查讯问相结合的方式。

五、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

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思考题:

1、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

2、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3、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哪些?

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是什么?

第二十章 执行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执行的概念,执行的依据和执行机关,各种判决的交付执行程序,减刑、假释的程序,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与条件。

第一节 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一、执行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为实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二、执行的主体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法律授权的其他机关。

三、执行的依据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四、执行的意义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前的准备工作;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执行死刑的停止。

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的执行

(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的执行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和罪犯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由看守所及时将罪犯直接送到监狱等场所。

(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的变更

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各种徒刑判决的执行

各种徒刑判决的执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四、管制、拘役的执行

(一)管制的执行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役的执行

拘役是剥夺罪犯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应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收到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五、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和缓刑的执行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罚金的执行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三)没收财产的执行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四)驱逐出境的执行

凡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在判决生效后执行;凡附加适用的,必须在主刑执行期满后执行或者被假释后执行。

(五)缓刑的执行

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文书和罪犯交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并向其宣布在缓刑考验期内必须注意的事项。

六、无罪、免除刑罚的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三节 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

一、减刑、假释的程序

二、暂予监外执行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定义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场所执行,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的方法。

(二)暂予监外执行适用的对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三)暂予监外执行适用的条件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

思考题:

1、什么是执行?

2、执行的主体有哪些?

3、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4、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执行应遵守哪些程序?

5、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适用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考核办法:

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的方法是课堂提问或对布置作业检查的方法,分数占总成绩的20-30%;期末考核的方法是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分数占总成绩的80%—70%。

教材及参考书目:

(1)教材《刑事诉讼法学》,主编:崔敏、李佑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参考书目

《刑事诉讼法教程》,主编:崔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2年版。

《刑事诉讼法学》,主编:陈光中、徐静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修订二版。

《中国刑事诉讼法教程》,主编:程荣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刑事诉讼法学》,主编:王国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推荐第7篇: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试卷代号:2 109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取保候审: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2.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措施。

3.终止审理: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集体所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对生效的没收财产判决(包括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有权执行的机关是( B)。

A.公安机关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D.人民法院为主,人民检察院配合

2.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程序应当是( A)。

A.第一审程序B.第二审程序C.审判监督程序D.再审程序

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公诉案件应承担证明责任的是( D)。

A.被害人B.被告人

C.证人D.人民检察院

4.人民法院有义务告知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其告知时间是( C)。

A.自接到案件之日起3日内

B.自接到案件之日起7日内

C.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

D.自受理案件之日起7日内

5.我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的审级制度是( B)。

A.-审终审制B.两审终审制C.三审终审制D.四审终审制

6.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i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是( D)。

A.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审理B.可以书面审理

C.可以采用调查询问式审理D.应当开庭审理

7.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情形是( C )。

A.确有悔改表现B.确有立功表现C.没有故意犯罪D.没有犯罪

8.被告人郑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下列各项中,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做出的处理是( B)。

A.同意判处死缓、做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B.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处刑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有期徒刑15年

D.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得超过( B)次。

A.1B.2

C.3D.4

10.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审结的时间期限是受理后( A)内。

A.20日B.30日

C.40日D.45日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二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叙述中,正确的是(BCD)。

A.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适用补充侦查

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C.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

后,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2.我国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制度独特的特征有(ABCD)。

A.司法与行政不分,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事务

B.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合二为一

C.建立多种监督体制,贯彻慎刑慎杀原则

D.刑罚逼供合法化、普遍化

3.下列案件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CD)。

A.被害人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B.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

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D.被害人起诉并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立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C)。

A.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

B.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罪犯王某,16岁,因犯伤害罪被逮捕。现被一审法院以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BC)。

A.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

B.如果王某不上诉,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

C.如果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王某将在看守所中服刑

D.王某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参加二审

6.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ABCD)。

A.可以依法由当事人委托,亦可由人民法院指定

B.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充任

C.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卷材料

D.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7.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的理由有(ABC)。

A.是本案当事人的亲属

B.接受本案当事人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C.在本案中担任证人

D.过去曾与本案当事人发生过民事关系

8.下列各项中,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停止执行,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的情形有(AC)

A.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B.人民检察院提出暂缓执行建议的

C.罪犯正在怀孕的

D.罪犯提出申诉的

9.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ABD)。

A.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B.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C.中国公民对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D.外国人对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

10.下列行为中,属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必经程序的是(BCD)。

A.讯问被告人B.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C.讯问犯罪嫌疑人D.听取代理人的意见

四、简答题(每小题12分.共36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

(1)贪污贿赂犯罪。(3分)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分)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3分)

2.简述现代刑事诉讼职能的基本结构和原则。

(1)控审分离,是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的诉讼主体来承担,而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由一个诉讼主体来承担,如果没有法定的控诉主体提起诉讼,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就不能主动审判任何案件。(4分)

(2)控辩对等,是指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主体与承担辩护职能的诉讼主体地位平等并互相对抗。(4分)

(3)审判中立,是指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及其审判人员不能由控辩双方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或者人员担任,而且审判者应当对控辩双方不偏不倚,平等对待。

3.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有哪些?

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4分)

(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4分)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4分)

五、案例分析题(14分)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请回答:

(1)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1)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3分)

《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2分)

本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分)

(2)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2)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诉。(4分)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3分)

推荐第8篇:4月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全国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最主要的区别是()

A.主持的机关不同

C.解决的实体问题不同

2.国家官吏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是()

A.弹劾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C.对抗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B.纠问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D.审问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B.合议庭的组成人数不同 D.诉讼的形式不同

3.下列诉讼参与人中,不享有上诉权的人是() ...

A.被告人

C.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B.自诉人 D.被害人

4.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该人民法院依法应当()

A.裁定终止审理

C.退回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 B.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D.撤销案件

5.王某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在被第一次讯问后,王某申请讯问自己的侦查员刘某回避。对于王某的申请有权作出决定的是()

A.公安局局长

C.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B.检察院检察长 D.政法委书记

6.某甲在某宾馆盗窃外宾财物数额巨大,被宾馆保安当场抓获,根据管辖规定,该案应当交由()

A.人民法院立案

C.公安机关立案 B.人民检察院立案 D.国家安全机关立案

7.某人民法院指定律师刘某担任未成年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但王某拒绝律师为自己辩护,并坚持自行辩护。人民法院应当()

A.准许王某自行辩护,并记录在案

B.驳回王某的要求,由刘某继续为其辩护

C.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准许其自行辩护

D.要求被告自行委托辩护人

8.辩护人的下列各项权利中,需要经过被告人的同意才能行使的权利是()

A.了解被告人被指控罪名的权利

C.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的权利

9.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盲聋哑人因其生理上的缺陷而不能作证人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作证人 B.查阅有关案卷材料的权利 D.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权利

═══════════════════════════════════════════════════════════════════════════════

C.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D.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证人

10.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划分的标准是()

A.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C.证据的来源 B.证据的作用 D.证据与案件的关联程度

11.下列证据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A.杀人的凶器

C.嫌疑人的指纹 B.现场的血迹 D.被害人的陈述

12.关于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附带民事诉讼只解决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

B.赔偿的物质损失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C.附带民事诉讼不解决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D.附带民事诉讼既解决物质损害赔偿,又解决精神损害赔偿

13.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依法可以()

A.提出申诉

C.提出上诉 B.提起抗诉 D.申请复议

14.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

A.15日内完成补充侦查

C.二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B.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D.三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15.某甲因涉嫌犯罪于2005年3月5日被某公安机关拘传,3月10日刑事拘留,3月19日逮捕,6月10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按照刑诉法的规定,某甲聘请律师提供帮助的时间不得早于() ..

A.2005年3月5日

C.2005年3月19日 B.2005年3月10日 D.2005年5月10日

1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有关案件情况的提问()

A.有权保持沉默

C.应当如实回答 B.应当如实供述罪行 D.可以拒绝回答

17.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是()

A.合议制

C.独任制 B.陪审制 D.委员会制

1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

A.10日内审结

C.20日内审结 B.15日内审结 D.30日内审结

19.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有权独立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人是()

A.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B.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D.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20.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在死刑

缓期执行期间()

A.确有悔罪表现

C.没有故意犯罪 B.确有立功表现 D.没有抗拒改造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理由主要有()

A.便于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C.便于当地群众旁听

E.便于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22.下列人员中,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的有()

A.被告人的近亲属

C.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

E.外国人、无国籍人

23.下列关于口供的描述,说法正确的有()

A.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B.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C.没有被告人口供,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D.口供也是证据的一种,经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定案的一种根据

E.只有本案共同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一般不能据以定罪判刑

24.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可分别作出的决定有()

A.提起公诉

C.不起诉

E.补充侦查

25.下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中,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A.王某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C.张某生活不能自理,不致危害社会

E.赵某年老体弱,不能进行体力劳动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刑事诉讼法

27.级别管辖

28.书证

29.通缉

30.延期审理

四、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B.李某正处于怀孕期 D.刘某在监狱内自伤自残 B.免予起诉 D.撤销案件 B.该案的证人、鉴定人 D.同被告人的犯罪活动有牵连的人 B.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D.便于分析犯罪情况,加强防范措施

31.被害人和自诉人都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因而享有同样的诉讼权利。()

3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33.传来证据不可能是直接证据。()

34.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权决定并执行拘留。()

35.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已生效的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都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36.简要回答立案管辖的划分依据。

37.简要回答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遵循的规则。

38.侦查行为中的人身检查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六、论述题(本大题12分)

39.论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与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在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上的异同。

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5分)

40.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被告人马某,因故意杀人,于2007年2月27日被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马某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某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书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马某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恶劣,又无从轻处罚的情节,一审判死缓量刑过轻,遂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执行死刑。

该案中哪些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推荐第9篇:【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

1.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周某职务侵占一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5年。该案宣判后,在法定上诉期限内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亦没有抗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确有错误,周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应定贪污罪,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显然畸轻。由于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县人民检察院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埋该案后,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重新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遂对该案改判,终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并告知被告人不能上诉。

请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正确的做法是怎样

的?并简要说明理由。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的错误有:

(1)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违反了法定程序。(

2分)(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无权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2分)因此,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无权对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提出抗诉,只能报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分)

(2)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并不允许被告人上诉是错误的。(2分)(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2分)本案原是一审生效的案件,因此,再审时应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判决不是终审判决,被告人对判决结果可以上诉。(2分)

2.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一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提出中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经过审查作出了回避决定。本案经县检察院起诉至县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赵某提出法庭书记员李丽原是本案侦查人员,后工作调动至法院,不应担任本案书记员。审判长武某当庭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

请回答: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9,本案回避程序违法之处有:

(1)李某无权独立提出回避申请。(2分)(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因此,其他诉讼参与人都无此权利。本案中的李某作为孙某委托的律帅也无此权利。(1分)

(2)对公安局长的回避决定,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2分)《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本案中公安局长的回避,应该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1分)

(3)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决定.不应由审判长作出。(2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根据这一规定,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决定不能由审判长而应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1分)

(4)审判长不应驳回赵某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申请〃(2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而且,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法庭书记员李丽原是本案侦查人员,后工作调动至法院,担任本案书记员。因此,书记员李丽符合法定的回避理由。

1.田某,男,29岁,原系某百货公司采购员。2000年5月}3日下午,田某驾驶货车去采 购货物。由于违章超车,车速太快,将顺行的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吴某当场撞死。此案以交通 肇事罪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庭审中公诉人提供的目击证人吴某某出庭作证。吴某某证明,案发当日,他与被害人吴 某一同骑自行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吴某突然被一辆从后面超车上来的货车撞到公路护栏上, 当场身亡。被告人田某提出,本案的关键证人吴某某系昊某的父亲,其证言不具有可信性,要 求吴某某回避。合议庭当庭驳回被告人田某的回避申请。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田某的行为

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

请回答:(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人员有哪些?

(2)本案中合议庭当庭驳回被告人田某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人员有六种:侦查人员、(1分)检察人员、(1分)审判人员(1分)以及在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的书记员、(1分)翻译人员(1分)和鉴定人。(1分)

(2)本案中合议庭当庭驳回被告人田某的回避申请是正确的。(2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知,证人并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可被申请回避的对象,即使证人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也仍然可以作证。本案证人吴某某虽然是被害人吴某的亲属,但由于他案发时正好在现场,且目击了案件的全部经过,因此,可以在本案的法庭审判中出庭作证。(4分)

由于被告人田某的回避申请不符合法定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1分)

2.被告人童某,女28岁,某市卷烟厂验货员。童某与同厂车间主任权某长期妍居。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童某与权某密谋杀掉权某妻子钱某。1997年6月的一个晚上,钱某被童某和权某用麻绳将勒死后,抛进城外护城河,钱某尸体被发现后,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查,很快抓获了童某和权某,某区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童某死刑,立即执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权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经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在执行前,童某突然提出自己与权某妍居后怀孕已3个月,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认为,童某怀孕后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罪犯正在怀孕的”情形,不能停止执行死刑。遂对童某执行死刑。

请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正确的做法是怎样

的?并简要说明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以下错误:

(1)某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一审,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童某死刑,立即执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权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错误的。(2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分)童某和权某将钱某勒死,依法可能被判处死刑,因此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某区人民法院无权对本案进行一审,并判处被告人死刑。(1分)

(2)此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下达死刑执行命令是错误的。(2分)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故意杀人判处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1分)本案的死刑判决应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1分)

(3)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童某执行死刑是错误的。t2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如果在执行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1分)本案中,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的高级人民法院。(1分)

朱某和其同母异父的哥哥武某及他们的生母李某一起生活。武某经常虐待李某,情节十分恶劣。1996年4月1日,李某去世,武某为独吞全部财产,威逼朱某离家出走。朱某不从,武某便殴打朱某,致使朱某身上多处受伤。10月5日,朱某向县人民法院控告武某虐待李某和故意伤害自己,并要求继承李某的全部财产。由于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这两个罪都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决定立案审理。鉴于朱某同时提出了遗产继承事项,法院遂决定对遗产继承事项以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一并审理。经法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武某虐待罪有期徒刑一年,故意伤害罪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全部由朱某继承。

请回答: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4分)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物质上的损失。(5分)

本案被告人武某的行为虽然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继承遗产与武某的犯罪行为没有直

接的因果关系。法院判决朱某继承李某全部的遗产,也不是对武某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法院不能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刑事审判庭只能解决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对遗产继承事项应由朱某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5分)

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入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

乙认为这是一起人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所做的陈述一致。在张某家中,查获其抢劫甲的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问:(1)此案中甲对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拘留时的陈述、公安机关在张某家中查获的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

(2)甲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

(1)①甲对公安机关的陈述是被害人陈述。(1分)②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是证人证言。(1分)③张某在拘留时的陈述是犯罪嫌疑人供述。(1分)④公安机关在张某家中查获的1500多元现余和一条金项链是物证。(1分)

(2)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是直接证据。(3分)直接证据是指盯以一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可以直接证明张某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行为,因此是直接证据。(2分)甲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原始证据。(3分)因为甲向公安机关陈述,张某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是甲亲身所见,是直接来源一于案件事实,所以是原始证据 (2分)

被告人邓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该判决生效后,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邓某身患重病,经邓某申请后监狱同意邓某暂予监外执行。请回答:本案中有哪些违背刑事诉讼法的行为?理由是什么?

(1)一审判决生效后,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是错误的。(3分)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本案的一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该判决生效后,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4分)

(2)监狱同意邓某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是错误的。(3分)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外执行的对象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则不能适用监外执行。本案中,邓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虽然身患重病,也不能准予暂予监外执行。(4分)

犯罪嫌疑人王某与丈夫感情不和,在一次争吵后,王某趁丈夫熟睡将其打成重伤,后企图自杀,被邻居救下以后扭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发现其有一个未满一周岁的孩子需要哺育,于是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多次企图掐死自己的孩子并企图自杀,都被邻居救下,邻居将其送公安机关要求将其逮捕。

请回答:

(1)本案中,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取保候审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2)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企图掐死自己的孩子并企图自杀,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将其依法逮捕?理由是什么?

(1)本案中,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取保候审是正确的。(3分)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犯罪嫌疑人王某有一个未满一周岁的孩子需要哺育,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其取保候审。(4分)

(2)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企图掐死自己的孩子并企图自杀,公安机关可以将其依法逮捕。(3分)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企图掐死自己的孩子并企图自杀,说明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公安机关可以报请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4分)

被告人孙某,男,19岁,聋、哑人,系某聋哑学校高中三年级学生。2004年11月某日孙某强奸了其同班女同学王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将孙某起诉至法院。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孙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孙某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准许,并记录在案。区人民法院于十日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请回答: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的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并阐述法律依据和理由。

法院在审理本案的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有:

1.没有为聋、哑人指定辩护人。(3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分)

本案中被告人孙某是聋、哑人,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孙某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准许是违反法律规定的。(2分)

2.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3分)

《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一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2分)

本案被告人孙某强奸了其同班女同学王某,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一审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严重违反法律规定。(2分)

被告人邓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该判决生效后,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邓某身患重病,经邓某申请后监狱同意邓某暂予监外执行。请回答:本案的程序中有哪些违背刑事诉讼法的行为?理由是什么

本案的程序中违背刑事诉讼法的行为有:

1.一审判决生效后,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是错误的。(3分)《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分)

本案的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该判决生效后,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案例中,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是违背法律程序的。(2分)

2.监狱同意邓某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是错误的。(3分)

依《刑事诉讼法》214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2分)

本案中,邓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虽然身患重病,但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监狱同意邓某申请,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是违背法律程序的。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请回答:

(1)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1)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3分)

《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2)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诉。(4分)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子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3分)

被告人王某,女,28岁,农民。王某与丈夫钱某长期不和,钱某经常对王某进行打骂。2006年6月5日晚上,钱某又无故对王某打骂。 王某感到走投无路, 夜里乘钱某熟睡之时用斧头将钱某杀死,后将钱某抛进村外的一口枯井内。不久钱某尸体被发现,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查,很快抓获了王某。某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县人民法院将此案报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裁定予以核准。

请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正确的做法是怎样的?并简要说明理由o

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以下错误:

1.某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一审,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错误的。(3分) 《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分)王某将钱某杀死,依法可能被判处死刑,因此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某县人民法院无权对本案进行一审,并判处被告人死刑。(2分)

2.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核准是错误的。(3分)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

院核准。(2分)中级人民法院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本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依法律规定本案应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分)

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 某区人民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 以量刑畸轻为由, 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 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请回答: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各存在哪些问题?并请说明法律依据和理由。

(1)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3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2分)

本案中,某区人民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只能通过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由某区法院将抗诉书及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市中级法院,而不能直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书。(2分〉

(2)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开庭审理此案。(3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2分〉

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开庭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就决定不开庭审理是错误的。(2分〉

推荐第10篇:刑事诉讼法学部分答案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复习大纲

一、单项选择题

1、狭义的刑事诉讼是( a )。 A.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 B.公诉机关的起诉活动 C.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 D.审判、起诉、侦查等活动的总称

2、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是( b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是( b )案件除外。 A.贪污

B.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C.受贿

D.暴力取证

4、对于被拘留人,决定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 a )以内进行讯问。 A.24小时 B.12小时 C.48小时 D.8小时

5、被告人又聋又哑,开庭审判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姐姐当辩护人或翻译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的姐姐在诉讼中可以担任( b )。 A.辩护人 B.翻译人 C.辩护人和翻译人 D.两者都不准

6、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污辱,王某便到区法院自诉李某犯侮辱罪。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现王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 b )。 A.对李某免予起诉 B.终止审理 C.不起诉李某

D.宣告李某无罪

7、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司法机关的正确做法是(b )。 A.可以告知被害人 B.应当告知被害人 C.不主动干预

D.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期间的起算包括开始的时和日

B.法定期间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C.刑事诉讼中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D.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延长的期间是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期限

9、拘传的对象是( a )。 A.犯罪嫌疑人 B.证人 C.被害人 D.见证人

10、被不起诉人对检察院的酌定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 b )。 A.申诉 B.复议 C.复核 D.起诉

1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的最长期限是( c )。 A.7日 B.10日 C.14日 D.15日

12、下列证据中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a )。 A.被害人陈述 B.血迹 C.杀人凶器 D.指纹鉴定结论

1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b )。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14、被不起诉人对检察院的酌定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 b )。 A.申诉 B.复议 C.复核 D.起诉

1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受普通程序限制的是( d )。 A.讯问被告人

B.讯问证人、鉴定人 C.出示证据

D.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16、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从( d )起3个月内审结。

A.受理申诉时

B.作出提审、再审决定时 C.开庭审判时

D.送提审、再审决定时

17、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 d )。 A.侮辱案 B.诽谤案 C.虐待案 D.重婚案

18、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而提出上诉和抗诉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上诉可以书面提出,也可口头提出;抗诉只能书面提出

B.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C.只有在有充分的证据认定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才能提出上诉或抗诉 D.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

19、某甲以某乙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在审理过程中,某乙提出反诉。法院审理完毕后,某甲和某乙都提起了上诉。则二审法院( )。 A.不能加重某甲的刑罚 B.不能加重某乙的刑罚 C.不能加重某甲和某乙的刑罚 D.可以加重某甲和某乙的刑罚

20、被告人某乙(外国人)的妻子某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作某乙的翻译兼辩护人。根据有关规定,某甲( d )。 A.可以作某乙的翻译兼辩护人 B.可以作某乙的翻译或辩护人 C.不能作某乙的翻译 D.不能作某乙的辩护人

21、下列人员中,只能是自然人的是( c )。 A.被告人

B.被害人 C.鉴定人

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22、不享有独立上诉权的人是( )。 A.自诉人

B.被告人 C.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D.被告人的辩护人

23、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后,原裁判(d )。 A.应当停止执行

B.应当变更执行 C.不能停止执行

D.可以停止执行

24、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 )。 A.立案之日起

B.侦查过程中 C.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D.审判之日起

25、下列证据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

A.被害人录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敲诈勒索的录音带 B.对某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精神病鉴定结论 C.侦查人员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 D.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往来的书信

26、在下列诉讼权利中,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享有的是( )。 A.委托诉讼代理人权 B.控告权 C.申诉权

D.上诉权

27、某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查明税务干部王某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但其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对此,该人民检察院对王某应当作出的处理是( c )。 A.免于起诉 B.不起诉 C.撤销案件 D.宣告无罪

28、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是(d )。 A.报案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B.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C.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 D.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权利有(abce )。 A.对所有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B.审查决定批准逮捕 C.审查决定提起公诉 D.提出抗诉 E.作出不起诉决定

2、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bcd )。 A.公检法机关 B.当事人 C.法定代理人 D.鉴定人 E.翻译人员和证人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abc )。 A.行政机关的干涉 B.社会团体的干涉 C.个人的干涉

D.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E.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

4、属于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 )。 A.侵占案 B.刑讯逼供案 C.抢劫案 D.爆炸案 E.破坏交通工具案

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回避决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在回避作出决定前被申请回 避的人员应暂停参加对本案的侦查工作

B.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检察长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C.对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对合议庭成员回避,由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决定

D.对公诉人员提出申请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公诉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6、一名17岁的高中学生李越,在某年国庆节放假期间,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3部。在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时,下列各项中属于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有( )。 A.李越盗窃的事实 B.李越的年龄

C.200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D.李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

7、立案的材料来源主要有( abcd )。 A.公安机关发现的犯罪事实 B.被害人的报案 C.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报案 D.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举报 E.犯罪人的自首

三、判断题

1、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所作的书面记录属于书证。( + )

2、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向其了解有关案情,但无权查阅案卷。

( / )

3、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并且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 / )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的审理,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或者调查讯问审理方式。( )

5、犯罪嫌疑人是指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正式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以前的被控告者。( )

6、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和法律渊源是立法法。( + )

7、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 )

四、填空题

1、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或者 提出,并说明理由。

2、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第34条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从 犯罪嫌疑人到案时

开始计算。”

3、审判管辖可以分为:专门管辖 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和 。

4、根据证据来源的不同,可以将刑事证据分为 和 。

5、《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 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6、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 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 个月。

五、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模式又称刑事诉讼结构或刑事诉讼构造,是指控辩审三方主体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或者说,在刑事诉讼进行中,控辩审三方主体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包括: 是职权主义模式 当事人主义 混合主义

2、回避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发现案件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必须退出对本案的承办。当事人也有权依法申请案件承办人员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由法律规定

3、指定辩护是指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4、自诉指的是

1、自己诉说。

2、法律名词。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监护人,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直接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

5、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六、简答题

1、法定起诉的案件侦查终结的条件是什么?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 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是: (1)犯罪事实、情节清楚

(2)证明案情的各种证据充分确实 (3)法律手续完备

(4)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哪些判决、裁定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一审结束后法定期限内无上诉无抗诉则判决生效,二审时的判决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再审本来就是针对已生效判决的)

3、简述拘留与逮捕的区别。:(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2)适用对象不同。。(3)目的和结果不同。4)羁押的期限不同。.(5)适用的机关不同。

4、指定辩护中应当指定的情形?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5、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6、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后,应当进行哪些准备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3.决定开庭以前如果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4.通知被告人、辩护人在开庭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提供出庭作证的证人,证人的身份、住址、通讯处都要明确,向人民法院提供鉴定人名单和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准备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5.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6.传唤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7、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七、论述题

1、试论自诉案件范围和提起自诉的条件。

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2、论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有(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依靠群众的原则;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5)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8)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9)两审终审的原则;(10)审判公开的原则; (11)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1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13)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14)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15)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16)实行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

八、案例分析题

1、某甲(20岁,聋哑人)、某乙(15岁)和某丙(16岁)共同抢劫了一外国客商。经检察院审查起诉,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此案,检察院也准备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三被告人均未委托辩护人。法院准备由审判员丁某(被告人某乙的姐姐)、戊某(与被告人某甲是莫逆之交)和袁某(街道办事处主任,曾经对某丙的不道德行为进行了批评)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问:(1)此案是否应该公开审理?

(2)是否要为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3)合议庭组成人员中有没有人应该回避?

(4)被告人某丙熟知聋哑语,法院能否让其充当被告人某甲的翻译人?

1、不应该公开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2、应该。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3、三个审判员都应该回避。

4、不能。

2、被告人王某,1987年出生。2004年6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的提包时被抓获,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该案于7月20日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前,县人民法院认为应对王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某月15日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王某嫌辩护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王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王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请回答:本案中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理由是什么? .(1)人民法院认为应对李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蒈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2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2分)

(2)庭审过程中,李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2分)因为李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李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2分)

(3)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而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是错误的。(2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应当由县捡察院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2分)

第11篇: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

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

(一)诉讼的概念

(二)诉讼的特征

二、刑事诉讼及其特征

(一)刑事诉讼概念

(二)刑事诉讼特征

三、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内容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法的内容

四、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二)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三)刑事诉讼法与其他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二、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任务和作用

(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二)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根据

(三)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四)刑事诉讼法的作用

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结构

(一)刑事诉讼目的范畴理论

(二)刑事诉讼结构范畴理论

二、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职能

(一)刑事诉讼主体范畴理论

(二)刑事诉讼职能范畴理论

三、刑事诉讼行为与刑事诉讼条件

(一)刑事诉讼行为范畴理论

(二)刑事诉讼条件范畴理论

四、刑事诉讼阶段与刑事诉讼客体

(一)刑事诉讼阶段范畴理论

(二)刑事诉讼客体范畴理论

第三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念和特征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念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特征

二、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

(一)刑事程序法定原则

(二)司法独立原则

(三)无罪推定原则

(四)辩护原则

(五)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六)诉讼经济原则

(七)诉讼及时原则

(八)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三、中国刑事诉讼坚持的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三)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第四章 刑事诉讼证据

一、刑事诉讼证据概念及特征

(一)刑事诉讼证据概念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本质属性

(三)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一)刑事诉讼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

(二)刑事诉讼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三、证据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二)补强规则

四、刑事诉讼证明

(一)刑事诉讼证明对象

(二)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

(三)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第五章 辩护与刑事代理

一、辩护制度

(一)辩护的概念

(二)辩护权的概念及特征

(三)辩护职能的承担

(四)中国辩护制度的理论基础

(五)中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刑事代理制度

(一)刑事代理的概念

(二)刑事代理的种类及使用

第六章 回避制度

(一)回避概念

(二)回避种类

(三)回避理由

(四)回避对象

(五)回避程序

第七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第八章 管辖与立案

一、管辖与立案的关系

(一)刑事管辖概念

(二)确定刑事管辖的原则

(三)立案概念

(四)管辖与立案的关系

二、管辖的分类

(一)立案管辖

(二)审判管辖

三、立案的条件和程序

(一)立案的条件

(二)立案的程序

第九章 侦查与强制措施

一、侦查与强制措施的关系

(一)侦查的概念

(二)侦查的特征

(三)侦查工作原则

(四)强制措施概念

(五)强制措施的法律特征

(六)适用强制措施的考虑因素

(七)侦查与强制措施的关系

二、侦查行为与侦查程序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

(三)勘验、检查

(四)搜查

(五)扣押物证、书证

(六)鉴定

(七)其他侦查行为

(八)补充侦查

三、侦查终结

(一)侦查终结概念

(二)侦查终结条件

(三)侦查终结的处理

(四)侦查羁押期限

四、侦查监督

(一)侦查监督的概念

(二)侦查监督的内容

(三)侦查监督的程序

五、强制措施

(一)拘传

(二)取保候审

(三)监视居住

(四)拘留

(五)逮捕

第十章 起诉

一、起诉概述

(一)起诉的概念

(二)国家追诉主义和私人起诉主义

(三)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

(四)中国刑事起诉制度的特点

二、提起公诉

(一)审查起诉的概念

(二)提起公诉的条件

(三)提起公诉的程序

三、不起诉

(一)不起诉的概念

(二)不起诉的种类及条件

(三)不起诉的程序

四、自诉

(一)自诉案件的范围

(二)提起自诉的条件

(三)提起自诉的程序

第十一章 审判

一、审判概述

(一)审判概念

(二)刑事审判的模式与分类

(三)刑事审判的原则

(四)刑事审判组织

二、刑事第一审程序

(一)刑事第一审程序的功能

(二)刑事第一审一般程序

(三)刑事第一审特别程序

三、刑事第二审程序

(一)刑事第二审程序的意义

(二)刑事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三)刑事第二审程序

四、死刑复核程序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

(二)死刑复核程序的特征

(三)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四)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五、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征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四)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五)审判监督程序的运行

第十二章 执行

一、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一)执行的概念

(二)执行的特征

二、各种刑罚的执行

(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三)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四)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

(五)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

(六)无罪推定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三、变更执行的程序

(一)死刑、死缓执行的变更

(二)暂予监外执行

(三)减刑和假释

(四)对新罪和漏罪的追诉

(五)对错判的反映和申诉处理

四、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一)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死刑的监督

(二)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三)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的监督

(四)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一、未成年案件诉讼程序

(一)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有诉讼原则

(二)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司法协助

(一)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念

(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特征

(三)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四)涉外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

(五)刑事司法协助制度

三、刑事赔偿程序

(一)刑事赔偿的概念

(二)刑事赔偿的特征

(三)刑事赔偿的范围

(四)刑事赔偿的程序

第12篇:刑事诉讼法学考试试题

刑事诉讼法学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种类划分的根据,主要是()。

A.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B.证据的表现形式

C证据能否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D.证据是否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下列法院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是()。

A.高级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

C基层人民法院D.二审法院

3.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A.证人关于被告人品行的证言B.被抢劫的钱包

C被害人关于某甲抢劫其钱包的陈述D.鉴定结论

4.下列人员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是()。

A.犯罪嫌疑人B.自诉人

C公诉人D.刑事被告人

5.下列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属于一般不公开审判的案件( )。 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C 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6.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此案死刑复核程序是( )。 A.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下列人员中,可以适用拘传的是( )。 A.犯罪嫌疑人 B.自诉人 C.证人 D.辩护人

8.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

A.证人关于被害人品行的证言 B.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 C.鉴定结论 D.杀人凶器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 )以内审结。

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10.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犯罪,其刑事责任应当( )。 A.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处理 B.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C.由高级人民法院审判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1.下列人员中,不能作证人的是()

A.生理上有缺陷的人

B.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C .被告人的朋友

D .本案的证人

12.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是()。

A.被告人脱逃的B.被告人死亡的

C.被告人患严重疾病的D.需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1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案件,有核准权的机关是()。

A.最高人民法院B.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D.专门人民法院

14.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回避,有权做出决定的人员是()。

A.审判长B.本院院长

C本院审判委员会D.本庭庭长

15.被告人王某家在甲地,住在乙地,在追诉有效期间发现其在丙地盗窃现金5000元,在火车上盗窃行李包一个,内有手机一部、现金8000元,在丁地销赃被抓获,该案管辖的法院是()。

A.丙地基层法院

B.丁地基层法院,必要时可移送铁路运输法院

C.甲地基层法院

D.乙地基层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二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A.拘传B.拘留

C.逮捕D.暂予监外执行

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安机关行使的职权有()。

A .侦查B.决定逮捕

C .预审D .通缉·

3.立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 .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B.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C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4.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有()。

A.正在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B.正在被执行拘役的人

C正在被执行管制的人D.正在被取保候审的人

5.物证对案件起证明作用的根据包括()。

A.存放的地点B,记载的内容

C .外部特征D.物质性能

6.诉讼代理人是指()。

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B.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C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D.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7.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的案件有()。

A.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B.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C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D.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8.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有()。

A.侵占案B .侮辱案

C .诽谤案D .轻伤害案

9.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有()

A.公诉人出庭,但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B.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C.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D.被告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要求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案件

10,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的特点有().

A.强制性B .稳定性

C .连续性D .排它性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回避

2.自诉人

3.审判监督程序

4.取保候审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判决与裁定在适用上的区别。

2.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有哪些条件?

3.试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

五、案例分析题(第一题12分,第二题13分,共25分)

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人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某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人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一致。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请回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

(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

2.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

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问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

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刑事诉讼法学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B 2.C 3.C 4.A 5.D 6.C 7.A 8.B 9.B 10.D 11.D 12.D 13.A 14.B 15.C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ABC 2.ACD 3.AC 4.ABCD 5.ACD

6.ACD 7.ACD 8.ABCD 9.BC 10.ABD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2.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人。

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4.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答:判决与裁定在使用上的区别表现在:(每个要点2分)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主要解决程序问题,只解决部分实体问题。

2)适用范围不同。判决只在审判终结时适用;裁定则适用于整个审判或执行程序的全过

3)适用方式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2.答: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反诉以自诉的存在为前提,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而不是对自诉的答辩。(2分)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2分)

第一、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案自诉人;(2分)第

二、反诉的案件必

(2分)第

三、反诉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3.答: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每个要点1分)

(1)请求立案;(2)申请回避;(3)委托代理人;(4)要求赔偿损失;(5)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

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6)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7)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8)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五、案例分析题(第一题12分,第二题13分,共25分)

1.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1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1分)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分)在张某家中查获的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属于物证。

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2分)是传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可以单

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即张某抢劫了甲,属于直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的不是自己看到的事实,而是由甲向他陈述的,所以属于传来证据。(2分)

2.答:(1)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

(2)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开庭审理此案。(2分)《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l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院不依法开庭审理是错误的。(2分)

(3)某区人民法院重审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2分)《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l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本案中,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其做法是错误的。(2分)

第13篇:刑事诉讼法学考查试题

2012级法学经济学交叉实验班刑事

诉讼法学期中考查试题

学生姓名:学号: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天翔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道雄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周晓燕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往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犯罪管辖法院?

A.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B.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C.韩国釜山地方法院D.大连市或威海市的地方基层法院

.2、梁某因投毒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发现其已有5个月身孕,公安机关对梁某应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

A.仍应当逮捕B.应当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D.不应采取强制措施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不同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应如何处理?

A.不应当受理B.应当受理,并展开侦查或者审判

C.应当受理,告其应向主管机关报案、控告或举报D.应当接受,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4、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列哪种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A.有流窜作案嫌疑的人

B.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人

C.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人

D.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

5、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追诉时效期限。对此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C、终止审理D、宣告无罪

6、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国家安全机关D.军队保卫部门

9、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10.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1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不同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应如何处理?

A.不应当受理

B.应当受理,并展开侦查或者审判

C.应当受理,告其应向主管机关报案、控告或举报

D.应当接受,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12、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季某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对季某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A.合议庭决定休庭,由院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B.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由院长决定并告知季某

C.法庭应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D.法庭对此申请可以不予理睬,继续开庭

13、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

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14、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

15、高某系一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高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C.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16、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B.在杜某故意杀人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杜某一些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五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杜某

C.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

D.在对周某盗窃罪审查起诉中,周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周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

17、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C.具有不可替代性

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18、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理论,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

A.言词证据、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B.言词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C.言词证据、原始证据、间接证据、无罪证据

D.实物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19、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B.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

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20、某日一超市保安怀疑顾客小明在超市盗窃,于是将小明领到办公室扣留并搜身,要求其交代犯罪事实,这种做法违反了

A.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B.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C.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D.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2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对下列行为应当进行的是

A.讯问犯罪嫌疑人B.征求侦查机关的意见

C.听取法院的意见D.采纳被害人的意见

2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证人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A、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C、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D、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

23、张某居住在A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

A、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B未经A县检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D.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24、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下列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表述正确的是:

A.退回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成

B.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C.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D.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25、唐某杀人一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在审判组织的组成上,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B.由人民陪审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C.审判员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D由审判员二人、人民陪审员一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二、名词辨析(每小题15分,共45分)

1、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

1、物证与书证

2、刑事诉讼中止与终止

三、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简述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立法目的

2、简述间接证据及其运用规则

第14篇: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

概说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

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地区、级别管辖);特殊管辖。

回避——适用人员;理由;程序等

总论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种类;代理。

证据制度——概念;种类;分类;证明对象、责任、标准。

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审判程序

其他制度

期间、送达

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

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

查;扣押;鉴定;辨认;通缉);侦查终结;侦查

羁押期限。

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3种)。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

1)第一审程序:

分论a.种类:普通程序(包括被告人认罪程序)+简易程序

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审理程序(5环节);

4、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

2)第二审程序: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

审理方式;审理结果

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复核结果;全面审查

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

5、执行程序: 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

其他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涉外诉讼程序

第15篇:刑事诉讼法学试题3

试卷代号:2109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m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逮捕

2.证明责任

3.立案管辖

4.审判监督程序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

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某公安机关在侦查王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案时,发现王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应是()。

A.不起诉.

B.撤销案件

C.中止审理

D.免予起诉

2.法庭审理过程中,对证据有疑问的,有权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的是()

A.法院院长B.刑庭庭长

C.审判长D.合议庭

3·某地发生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未逃脱被邻居抓获,后就近扭送到当地人民法院,该人民法院应当()。

A.告知送往公安机关

B.告知送往人民检察院

C·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自行侦查

4·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以内进行讯问。

A·24小时B.48小时。

C.12小时D.72小时

5·关于“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案件的关系”,下述四项说法中,正确的是()。

A.自诉案件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告诉才处理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却是一样的

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没有关系

6.下列判决和裁定中属于终审判决和裁定的是()。。

A·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按照一审程序审判案件所作的判决或裁定

B·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

C·一审法院审理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

D-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

7·王某亲眼目睹被告人李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丘某,王某的证言属于()。

A.元罪证据B.有罪证据

C·间接证据D.传来证据

8·张某申请作为其弟(涉嫌盗窃)取保候审的保证人。下列张某的情况中,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证人的条件的是()。

A.与本案无牵连

B.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C.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D.虽不享有政治权利,但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9.北海市某高校的外国留学生甲将同室居住的留学生乙打成轻伤,有权对甲进行一审的人民法院是()。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

i0.被告人严某,女,32岁,因贩运毒品被判处死刑,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严某已怀孕7个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执行死刑

B.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C.严某A,-E流产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再签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D.严某的哺乳期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再签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二项答案正确。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被害人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郑某(男,l8岁)提起刑事自诉,某区人民篱院受

理了该案。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郑某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2000元。下列行为中与刑事诉讼的规定符合的有()。

A.郑某的姐姐担任郑某的辩护人和手语翻译

B.对该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C.本案公开审理

D.对该自诉案件进行调解

2.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o

A.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B.可以撤回自诉

C.可以对被告人提起反诉D.不能撤回自诉

3.下列证据中,既是传来证据又是直接证据的有()。

A.证人听王某讲的某犯罪事件是李某所为的证言

B.现场提取的毛发

C.带血迹的凶器。

D.被害人从朋友张某处得知犯罪人是甲某的陈述

4·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A.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C·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D.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

5.适用回避制度的诉讼参与人有()。

A·证人B.辩护人

C·鉴定人D.翻译

6·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选项中正确的有()。A·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均可适用简易程序’

C·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7·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

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B.涉及外国人的案件

C·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D.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8.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扭送的对象包括()。

A·通缉在案的B.正在被追捕的

C·正在实行犯罪的D.越狱逃跑的

9.下列关于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A·辩护人可以依法由当事人委托,亦可由人民法院指定

B·辩护人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充任

C·辩护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卷材料

D·辩护人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0.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有()。

A.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

B.违反回避制度的

C.剥夺了被告人辩护权,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D.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而采用独任制的

四、简答题(每小题12分,共36分)

1.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2.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3.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题(14分)

被告人孙某,男,l9岁,聋、哑人,系某聋哑学校高中三年级学生。2004年11月某日孙某强奸了其同班女同学王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将孙某起诉至法院。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孙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孙某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准许,并记录在案。区人民法院于十日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请回答: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的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并阐述法律依据和理由。 试卷代号:2109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9年1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 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应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3·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4·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B2.D3.C4.A5.C

6.D7.B 8.D9.Bl0.B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CD2.AB3.AD4.ABC5.CD.

6.ACD7.ACD 8.ABCD9.ABCDi0.ABCD

四、简答题(每题l2分。共36分)

1.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分)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但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2分)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2分)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3分)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3分)

2.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分)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2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2分)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的。(3分)

(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3分)

3.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

(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2分)

(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2分)

(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2分)

(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2分)

(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2分)

(6)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2分)

五、案例分析(14分。案例分析回答时。不要求完全、准确地引述刑事诉讼法条文。回答与条文内容大致相同即可)

法院在审理本案的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有:

1.没有为聋、哑人指定辩护人。(3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分)

本案中被告人孙某是聋、哑人,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孙某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准许是违反法律规定的。(2分)

2.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3分)

《刑事诉讼法》第l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2分)

本案被告人孙某强奸了其同班女同学王某,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一审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严重违反法律规定。(2分)

第16篇:刑事诉讼法学模拟试题四

刑事诉讼法学模拟试题四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取保候审

2.书证

3.抗诉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11年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仍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下列人中,不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赔偿责任的是()

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B.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3.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越某又告知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此案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不需要进行审查的是()。

A.本院是否有管辖权

B.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C.赵某是否为被害人

D.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4.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

A.自诉案件B.公诉案件

C.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D.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5.在侦查过程,有权批准进行侦查实验的是()。

A.侦察员B.法院的院长

C.公安局局长D.检察长

6.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在押,应当()。

A.在判决生效后立即释放B.立即释放

C.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D.在其表示不上诉后立即释放

7.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为()。

A.开庭审理B.书面审理

C.讯问调查式审理D.开庭审理或讯问调查式审理

8.赵某在路旁发现一具尸体,他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

A.报案B.控告

C.举报D.立案

9.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A.证人关于被害人品行的证言B.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

C.鉴定结论D.杀人凶器

10.无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

A.上级人民法院B.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5分,每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选项所列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有()。

A.大港列车机务段段长聂天明挪用公款案

B.新港邮电局投递员马海明私拆邮件案

C.海天公司经理吴月明非法拘禁案

D.新生监狱管教员李文明私放罪犯案

2.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有()。

A.侦查人员2人以上

B.被告人应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一切提问

C.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D.拘留或逮捕了的被告,在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进行讯问

3.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

A.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B.对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提出上诉

4.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

A.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

B.对依法可以判处管制或拘役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C.告诉才处理的

D.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5.判决与裁定的区别是()。

A.解决的问题性质不同

B.一个案件只能作出一个判决,但裁定在一个案件中可以作出几个

C.上诉的期限不同

D.判决书局限于书面式;裁定则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2.试述逮捕的概念和条件。

3.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及其在适用上应受的限制。

五、案例分析题(15分)

某区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孙某,男,15岁,系某校初中三年级学生。1997年11月某日与本校另一学生打架,致其重伤。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因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遂将被告人的这一意见记录在案,于十日后开庭审理。被告人所在学校为加强校纪教育,征得法院同意后,选派了五名学生干部参加旁听审判,并要他们回校后向各自班级作宣传教育。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审判后,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孙某的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同时为孙某委托律师参加二审。

请回答:该案在审理中存在那些问题?

刑事诉讼法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3.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为。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C2.C3.D4.C5.C

6.B7.A8.A9.B10.B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AD2.ACD3.ABC4.ABCD5.ABCD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刑事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2分)

刑事证据的特征:

(1)证据的客观性。(2分)

(2)证据的相关性。(2分)

(3)证据的合法性。(2分)

2.逮捕的概念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最为严厉的一种,是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2分)条件:

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分)

其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2分)

其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2分)

3.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4分)

上诉不加刑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都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分)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中,第二审法院就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2分)

五、案例分析(15分)

1.法院在本案的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

(1)没有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3分)。本案中被告人孙某15周岁,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3分)。该案一审时,人民法院在没有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下,即开庭审理,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1分)

(2)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3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对于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3分)本案行为人孙某只有15周岁,属于应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同意学校派代表参加旁听,严重违反诉讼程序。(2分)

第17篇: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

刑事诉讼法作业1

1、问题:

(1)本案中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答: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答: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2、问题: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合法。因为《刑事诉讼法》第30条: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做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察。这主要是由于侦查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侦查工作必须及时、迅速地进行,任何犹豫、拖延都会给侦查工作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3、问题: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为宜?为什么?

答:本案应由乙市法院管辖为宜。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有两个:一是以犯罪地人民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为辅的原则;二是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为辅的原则。按理由两市法院都可受理此案。但此案的犯罪行为虽然始于甲市,终于乙市,犯罪结果发生在乙市,有乙市公安机关侦破,该案犯罪行为恶劣,犯罪事实清晰,乙市公安机关侦破后,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乙市法院受理更方便,有利于及时打击犯罪。

二、问答题:

1、在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在诉讼权利上有哪些异同?

答: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的诉讼权利有:(1)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及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的权利;(3)对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进行辨认;对当庭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发表意见;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5)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互相辩论;(6)有权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申诉,等等。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2)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有权获知原因;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3)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4)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5)对于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不起诉的决定,有权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如果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于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6)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7)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案件:

1.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告诉才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共有四种:

(1)侮辱、诽谤案(第246条第1款);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57条第1款);

(3)虐待案(第260条第1款);

(4)侵占他人财物案(第270条)

这四种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案情都比较简单,不需要侦查即可查清案件事实,所以适宜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需特别说明的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8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1)被害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对于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必须是社会危害性比较轻微的犯罪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这类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案件:

(1)案(轻伤);

(2)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这类案件不仅案情比较轻微,而且事实明显,被告人明确,被害人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不需要动用侦查机关的力量去侦查,只需采用一般的调查方法就可以查明案件事实,所以也适宜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类案件从性质上说属于公诉案件范围,之所以成为自诉案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限于被告人侵犯被害人个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二是案件已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包括应立案而不立案,不该撤案而撤案,应起诉而不起诉的;三是对提起自诉的案件,被害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1项规定,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决定开庭审理。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公安、检察机关立案管辖工作的制约,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告状难”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作业2

一、案例分析题

1、问题:法院的审判中有无错误?理由是什么?

答:有错误。

法院没有为其指定辩护人。据《刑事诉讼法》34条“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2、问题:公安机关的上述作法中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是什么?

答: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做法就违反了下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监视居住超过6个月

(2)监视居住期间中断了对案件的侦查

(3)解除监视居住,没有及时通知被取保侯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3、问题:(1)本案已经收集到哪些法定证据?(分类列举)

答:本案收集到的法定证据有:

物证:李大龙在现场留下的鞋印,并在李大龙家中搜出的金链、10000余元现金以及三角刮刀等

被害人陈述:张小妹口述李大龙的砍人事实和抢去的金项链、现金14000余元。鉴定结论:鞋印、血型鉴定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

(2)本案中已经搜集到那些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有:现场鞋印;被害人供词。

间接证据有:在李家搜出的物证

二、问答题:

1、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有罪案件主要事实时必须遵守的规则有哪些?

答: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有罪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时间、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

2、如何理解与监视居住的区别?

答: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不同:

1、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的义务有:(1)未经执行机关批淮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但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而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而无上述两项规定。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变更为取保候审。

3、两者的期限也不相同。《刑事诉讼法》5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嫌疑人、被告人取保侯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而监视居住无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作业3

一、案例分析题:

1、问题:本案应由公、检、法哪一机关直接受理?理由是什么?

答: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安机关是国家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公共安全,预防和制止犯罪活动的专门机关,战斗在同犯罪斗争的第一线,在刑事诉讼中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在我国侦查体系中主要是侦查机关,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其它所有刑事案件,都有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本案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所以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

2、问题:在本案的侦查中,侦查人员收集证据存在哪些问题?,

答:公安人员在办案中应该按司法政策办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应将《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向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并按指印。拒绝签名和按指印的,执行拘留 的人员应予以注明。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侦查人员有刑讯逼供行为,属违法行为。在没有经过法院审判前,不能指控犯罪嫌疑人有罪,不能用威胁的方法让犯罪嫌疑人提供证据,也不能只凭口供去收集证据,公安机关无权对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

3、问题:(1)检察机关在本案诉讼中有哪些违讼程序规定的情况,为什么?

答: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到公安机关签发逮捕证,必须有公安机关执行并且两人以上去执行。

(2)法院在一审时有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答:法院在一审时,合议庭决定中止审理是错的,应该是休庭,公诉人发现新的犯罪嫌疑不能当庭指控,应作出“补充侦查的决定”。不能因此而“延期审理”,应另案起诉,另案审理,对挪用公款罪证据不足,法院应作出“无罪”的判决。对贪污案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3)法院落在二审时有哪些作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答:二审法院应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二审在上诉期满后做出准予撤回上诉的决定书也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作业4

一、案例分析题:

1、问题:二审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答:二审法院的做法正确。针对本案中的情况: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用判决改判,不得发回重审,改判时应遵守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2、问:本案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答:本案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展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是合法的。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有可无检察院不抗诉的,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认为原判较重,不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可以直接改判;如果认为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或者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试分析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公安机关对其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应在3日内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依法可延长1-4日。本案中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民超过了这个期限。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已经接到通知,立即应对被拘留人予以释放,并有义务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接受其法律监督。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的条件应依法改变强制措施。

本案的不当之一处有:(1)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批准逮捕已超过期限(2)公安机关在未被批

准逮捕的情况下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3)拘留已超过法定期;(4)法院派法警将其逮捕是错误的;(5)法院审判应是“两审终审判”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后判决生效;(6)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是错误的;(7)判决生效后法院又作裁定也是错误的。

第18篇:4月10月刑事诉讼法学选择题

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和答案(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刑事诉讼是(

)P57 A.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

C.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由(

)P60 A.国家性质和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决定的

B.国家政策决定的 C.刑法决定的

D.刑事诉讼法决定的

3.对人民法院而言,依法审判案件(

)P84 A.只是一种权力

B.只是一种义务

C.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职责与义务

4.下列诉讼参与人中,属于当事人的是(

)P94 A.辩护人

B.诉讼代理人

5.告诉才处理案件的直接受理机关是(

)P103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6.下列案件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P105 A.一般的故意伤害案件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 C.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

7.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的是(

)P114 A.上级公安机关

B.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C.同级人民法院院长

D.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8.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是(

)P118 A.律师

B.被告人的亲属

D.遗弃案件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

C.法定代理人

D.自诉人

D.是一种可以放弃,也可以行使的权力

B.国家立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 D.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

C.被告人的朋友

D.本案的证人 9.犯罪嫌疑人记载自己犯罪情况的笔记本属于(

)P135 A.物证

B.书证

C.口供

D.勘验、检查笔录

10.直接证据,是指(

)P147 A.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B.以人的语言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D.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C.以实物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11.下列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是(

)P164 A.拘留

B.逮捕

C.监视居住

D.拘传

12.在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

)P183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被害人的近亲属

D.被害人的朋友

13.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通知立案书》后,(

)P203 A.10日内应当作出立案决定

B.15日内应当作出立案决定 C.20日内应当作出立案决定

D.30日内应当作出立案决定

14.侦查工作的核心内容是(

)P204 A.查获犯罪嫌疑人

B.打击犯罪

C.收集证据和运用证据

D.维护社会稳定

15.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P206 A.5人

B.4人

C.3人

D.2人

16.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

)P234 A.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B.可以撤销案件

C.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D.应当撤销案件

1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只能是( A.1人

B.2人

C. 3人

D.4人

P86

)18.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包括(

)P244 A.审理和裁判两个阶段

B.开庭、辩论和裁判三个阶段

C.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裁判四个阶段

D.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和评议宣判五个阶段

19.对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上诉权的是(

)P265 A.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B.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C.被害人

20.对A省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有权抗诉的是(

)P266 A.最高人民检察院

B.A省人民检察院

D.被告人

C.A省人民法院的任何一个同级别的人民检察院

D.A省人民检察院的下一级检察机关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包括(

)P90 A.对自诉案件的直接受理权 B.决定逮捕权

D.执行逮捕权

22.下列案件中,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是(

)P102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E.贪污贿赂案件

C.侦查权

E.执行部分生效裁判权

C.刑讯逼供案件

D.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23.下列证据中属于证据理论分类中所讲的人证的是(

)P145 A.证人证言

B.被害人陈述

24.在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P98 A.具有解决专门性问题的知识

C.勘验笔录

D.鉴定结论

E.口供

B.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C.自然人

D.不存在法定回避事由

E.具备侦查人员的身份

25.下列案件中,应当适用合议庭审理的是(

)P86 A.简单轻微的公诉案件

B.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D.重大抢劫案件

C.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E.被告人不认罪的贪污案件 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

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独任庭适用于( ) P86 A.基层人民法院

2.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最长审理期限为( ) P260 A.15日

3.复核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的审判组织是( ) P281 A.独任庭 B.由法官与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

4.在自诉案件中,有权提出反诉的诉讼参与人为( ) P97 A.自诉人 B.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C.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5.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实验享有批准权的主体为( ) P211 A.侦查人员

6.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有权( ) A.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C.划拨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7.侦查人员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外国人时( ) P207 A.不应为其提供翻译 C.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8.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有权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的人是( ) P196 A.被害人 C.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9.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为( ) A.以被告人的现有财产为限

C.以被告人家庭现有财产为限

B.以被告人现有及今后可能取得的财产为限 D.以被告人家庭现有及今后可能取得的财产为限 B.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 D.被害人的近亲属

B.由侦查人员任意决定是否为其提供翻译 D.由侦查人员视案件情况决定是否为其提供翻译

B.重复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D.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收归国有 B.部门负责人

C.公安局长

D.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D.被告人的辩护人

C.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 D.独任庭或合议庭 B.20日

C.30日

D.45日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10.公安机关认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时,有权受理其复核申请的机关为( ) P177 A.同级人民法院 B.同级人民检察院

11.在我国,有权执行刑事拘留的机关为( ) P171 A.法院 B.人民检察院

12.有权申请期间恢复的主体为( ) P191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C.耽误期间的当事人

13.由上海飞往美国旧金山的中国民航班机途经日本上空时,美国普通公民甲将加拿大普通公民乙打成重伤,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为( ) P108 A.加拿大法院

14.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 ) P102 A.交通肇事案件

15.甲县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聘请该县公安机关的技术鉴定人员乙进行鉴定,对乙的回避享有决定权的主体为()P114 A.甲县公安机关负责人

C.甲县法院刑庭庭长

16.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可以拒绝继续辩护的情况是( ) P122 A.辩护人独立辩护权受到影响 C.辩护人无法收集到相关证据

17.甲为乙国派驻我国的大使,在我国领域内与丙国公民丁发生冲突并将丁打成重伤,现欲追究甲的刑事责任,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P336 A.由我国法院适用我国的法律审判 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8.下列人员中,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只有( ) P93 A.公诉人 B.辩护人 C.证人 D.被害人

B.由我国法院适用乙国的法律审判 D.由我国法院适用丙国的法律审判

B.犯罪嫌疑人隐瞒事实真相

D.辩护人无法与犯罪嫌疑人会见 B.甲县法院院长

D.审理该案的合议庭审判长 B.抢劫案件

C.刑讯逼供案件

D.走私案件 B.日本法院

C.美国法院

D.中国法院 B.被告人的辩护人

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C.司法行政机关

D.公安机关

C.上级人民检察院

D.上级公安机关 19.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 )P234 A.作出不起诉决定

20.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依据是( ) P59 A.《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1.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为( ) P283 A.审理对象不同 B.提起的条件不同

D.审理法院的级别不同

22.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为( ) P258 A.适用的法院不同 B.审判组织不同 D.审判期间不同

2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提起公诉与不起诉的区别为( ) A.适用条件不同 B.决定主体不同

C.适用效果不同

C.审理案件的范围不同 E.有无加刑限制不同

C.有无法定期限限制要求不同

B.《刑法》

C.《人民法院组织法》 D.《宪法》 B.作出无罪判决

C.终止审理 D.撤销案件

E.可否相互转化的立法规定不同

D.决定书的送达对象不同 E.是否需要公开宣布的要求不同

24.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询问证人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区别为( ) P206-208 A.询问证人与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否履行告知义务不同 B.询问证人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要求不同 C.询问证人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主体数量有无要求不同 D.询问证人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方法不同

E.在对象为未成年人时,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法律要求不同

25.运用只有间接证据形成的证据体系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量刑时必须遵循的规则为( ) P148 A.每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确实、可靠 B.每个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有联系 C.间接证据之间无矛盾

D.最后得出的结论可以不是唯一的 E.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 26.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为( ) P165-170 A.决定机关不同 D.强制程度不同

27.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的权利差异主要体现于( ) P120 A.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权 B.要求司法机关解除强制措施权 C.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权

D.向本案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权

E.向本案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权

28.某甲为乙市丙区人,在丁区准备了作案工具,在戊区扮成维修工人盗走变压器3台,并在已县、庚县进行销售。依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此案享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为( ) P107 A.丙区法院

29.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定代理人的权利有( ) P97 A.申请回避权 D.委托刑事辩护人

30.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定职权有( ) P89 A.提起公诉权 B.不起诉决定权 D.法律监督权

全国200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刑讯逼供合法化是(

) A.弹劾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B.纠问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C.对抗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D.职权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E.执行权

C.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 B.提出上诉权

C.委托诉讼代理人

B.丁区法院

C.戊区法院

D.已县法院

E.庚县法院 B.执行机关不同

C.法定最长期间不同

E.被适用人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不同

E.行使权利必须得到被代理人同意 2.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是指(

)P296 A.犯罪时的年龄

3.下列案件中,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是(

)P103 A.盗窃案

4.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根据是(

)P59 A.刑法

5.某甲因涉嫌盗窃他人5000元人民币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名外国人,本案的管辖法院应该是(

)P342 A.基层人民法院

6.下列人员中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

)P123 A.被告人的近亲属

C.被害人的近亲属

7.被告人何某系未成年人,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何某认为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辩护不力,因而拒绝其为自己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对此,(

)P117 A.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何某自行辩护,并记录在案

B.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何某的要求,由指定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 C.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准许其自行辩护

D.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或者由被告另行委托辩护人

8.小李是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在该案的侦查阶段,小李申请某侦查人员回避,但被驳回,对此,小李可以P114 A.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C.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一次

9.下列人员中,不能作证人的是(

)P136 A.外国人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D.未成年人

B.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D.向人民法院申诉 B.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D.申诉案件的申诉人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B.宪法

C.我国参加和缔结的国际条约

D.党中央的政策 B.侮辱、诽谤案

C.抢劫案

D.报复陷害案 B.立案时的年龄

C.逮捕时的年龄

D.审判时的年龄

C.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10.物证区别于其他证据的显著特点是(

)P134 A.以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C.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11.下列人员中,需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方能逮捕的人员是(

)P178 A.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人民法院审判人员

12.附带民事诉讼原则上应当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允许先审理刑事部分,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的特殊情形是P186 A.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同意调解

B.法院审判准备不充分 D.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

B.国家公务员 D.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B.以其存在、外部特征和性能证明案件事实 D.不受人的主观意志影响

C.一并审理会影响刑事案件在法定时间内审结

1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该立案的案件没有立案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

)P202 A.移送人民检察院

14.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应当(

)P220 A.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1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检察院发现新证据后可以再行起诉(

)P235 A.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B.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D.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免除刑罚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1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侦查人员关于案件情况的提问,犯罪嫌疑人(

)P207 A.应当如实回答

17.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解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应当采用(

)P262 A.决定

18.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应当(

)P79 A.当庭宣判

B.不公开宣判

C.定期宣判

D.公开宣判 B.命令 C.裁定

D.判决 B.应当如实供述罪行

C.有权保持沉默

D.可以拒绝回答 B.做出不起诉决定

C.撤销案件

D.作为治安案件处理 B.立即立案

C.移送人民法院

D.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19.第二审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只是量刑不当,应当P272 A.发回重审

20.徐某因故意杀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罪犯徐某具有下述哪种情况时,应当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对其予以减刑(

)P324 A.确有悔改表现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对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做出的处理有(

)P255-256 A.对于缺乏罪证的,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

C.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E.调解结案

2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的必经程序有(

)P229 A.讯问犯罪嫌疑人

D.自行补充侦查

23.我国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

)P84 A.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追诉或者被追诉地位

C.对案件处理结果享有上诉权

E.有诉讼行为能力

24.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主要原因是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P107 A.便于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C.便于当地群众参加旁听

E.便于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25.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P170 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E.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B.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D.便于了解分析犯罪情况,加强防范措施

B.同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D.属于诉讼参与人的范畴 B.进行复验、复查

E.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C.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

B.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时,裁定驳回自诉 D.缺席判决 B.确有立功表现

C.没有故意犯罪

D.没有发现漏罪 B.改判

C.维持原判

D.重新审理 全国2009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P94 A.起诉权

2.在我国,公安机关是( )P90 A.司法机关

3.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 )P59 A.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

C.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4.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是( ) A.审判一般秘密进行

B.实行“不告不理”

D.法官集审判权、起诉权及侦查权于一身 B.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D.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B.权力机关

C.法律监督机关

D.行政机关 B.上诉权 C.申诉权

D.委托辩护人权

C.被告人处于被追诉者的客体地位

5.中国客轮“东方”号执行从上海至美国旧金山的航班任务,途经日本横滨时,加拿大公民甲某对墨西哥公民乙某实施严重伤害行为,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P108 A.中国法院

6.现役军人甲某与普通公民乙某在某地实施抢劫行为,对此案享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是( )P109 A.军事法院

B.地方法院

D.分别由军事法院、地方法院管辖 B.日本法院

C.美国法院

D.加拿大法院

C.既可以是地方法院,也可以是军事法院

7.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强制辩护存在于( ) A.侦查阶段

8.在审判过程中,有权决定书记员回避的是( )P249 A.审判长

9.有权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P174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 B.所在法院院长

C.所在法院审判委员会

D.上级法院院长 B.起诉阶段

C.审判阶段

D.立案阶段 10.下列法定证据种类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P147 A.证人证言

11.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拘传的适用对象是( )P164 A.已被羁押的被告人

l2.下列证据中,属于法定证据种类的是( )P133 A.控诉证据

13.在我国,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 )215 A.人民法院

l4.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 )P230 A.半个月

l5.下列人员中,享有侦查实验批准权的是( )P211 A.司法局局长

16.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存款,侦查机关享有( )P212 A.查询、冻结权

l7.下列情况中,法庭可以中止审理的是( )P255 A.检察人员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 C.当事人申请回避

18.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审判组织的组成是( )P86 A.1名审判人员

19.甲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其中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 )P321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监狱 B.3名审判人员

C.5名审判人员

D.7名审判人员

B.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D.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 B.划拨权

C.上缴国库权

D.收归本单位所有权 B.人民法院院长

C.政法委书记

D.公安局局长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B.辩护证据

C.原始证据

D.书证 B.证人

C.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D.被害人 B.物证

C.鉴定结论

D.勘验、检查笔录 20.下列人员中享有独立上诉权的是( )P265 A.被害人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l0分) 21.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P95 A.上诉权

22.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有( )P119-122 A.阅卷权

23.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耽误期间的恢复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P191 A.只有当事人才能提出申请

B.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提出 D.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 B.会见通信权

C.调查取证权

D.出庭辩护权

E.拒绝辩护权 B.起诉权

C.申请回避权

D.委托诉讼代理人权

E.委托辩护人权 B.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C.被告人

D.被告人的辩护人

C.申请应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提出

E.因正当理由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所致

24.立案的材料来源有( )P196 A.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C.犯罪行为人的自首

B.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

D.公安机关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E.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5.二审抗诉与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区别有( )P283 A.抗诉的对象不同 D.抗诉的作用不同

全国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刑事诉讼法同刑法的关系是〔 〕 A.刑法为主、刑事诉讼法为辅 C.先刑法、后刑事诉讼法

B.刑事诉讼法为主、刑法为辅 D.刑法、刑事诉讼法并重 B.抗诉的期限不同 E.抗诉的后果不同

C.抗诉的权限不同

2.刑事诉讼主要解决的实体问题是〔 〕P57 A.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问题

B.被告人的犯罪与刑罚问题 D.诉讼双方行政争议问题 C.诉讼双方的财产关系问题

3.当今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形式基本上是〔 〕P63 A.纠问式诉讼

4.公安机关的性质是〔 〕P90 A.行政机关

5.下列案件中,属于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是〔 〕P103 A.破坏选举案

6.下列案件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 〕P103 A.渎职案件

7.下列案件中,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P102 A.非法占有代为保管财物案

8.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回避,有权作出决定的人员是〔 〕P114 A.审判长

9.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 〕P121 A.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C.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10.下列证据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P147 A.杀人凶器

11.依法有权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P174 A.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D.公、检、法三机关 B.血迹

C.指纹

D.被害人陈述

B.向证人收集证据

D.向侦查人员了解侦查情况 B.本法院院长

C.审判员

D.本审判庭庭长

B.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C.诈骗案

D.刑讯逼供案 B.盗窃案件

C.虐待案件

D.抢劫案件 B.报复陷害案

C.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D.走私案 B.司法机关

C.安全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B.弹劾式诉讼

C.混合式诉讼

D.审问式诉讼 12.公安机关需要对人犯拘留时,应当由〔 〕P172 A.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B.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D.同级人民法院批准 C.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批准

13.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P170 A.3个月

14.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 〕P211 A.女工作人员进行

B.医师进行

D.被搜查人的近亲属进行 B.6个月

C.12个月

D.整个法定的办案期限

C.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15.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 〕P220 A.一个月

16.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对精神病医学鉴定指定医院的机关是〔 〕 A.省级人民政府

17.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 〕P233 A.起诉决定 B.不起诉决定

D.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决定 B.省级公安机关

C.省级人民检察院

D.省高级人民法院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C.撤销案件决定

18.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其申诉的期限应当是在收到决定书后〔 〕P236 A.3日以内

19.合议庭组成人员是指〔 〕P86 A.审判员和书记员

B.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D.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 B.5日以内

C.7日以内

D.10日以内

C.审判员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

20.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继续进行审理的,可以〔 〕P254 A.中止审理 B.终止审理

C.延期审理

D.撤销案件 21.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人是〔 〕P247 A.被告人

C.当事人

22.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至迟应在〔 〕P243 A.开庭3日以前

23.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末生效判决,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是〔 〕P265 A.被害人

B.自诉人

D.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B.开庭5日以前

C.开庭7日以前

D.开庭10日以前 B.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D.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24.下列人员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应当是〔 〕P265 A.诉讼参与人

25.下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中,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是〔 〕 A.放火案

26.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必须提交〔 〕P286 A.原审合议庭处理

27.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发给释放证明书的机关是〔 〕P320 A.公安机关

28.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犯,有核准权的法院是〔 〕P277 A.最高人民法院

29.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应当减刑的,执行机关应报请裁定的法院是〔 〕P324 A.原第一审人民法院 B.原第二审人民法院

D.原核准死缓的高级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专门人民法院 B.原公诉机关

C.原审人民法院

D.执行机关 B.重新组成的合议庭处理

C.告申庭处理

D.审判委员会处理 B.投毒案

C.走私案

D.抢劫案 B.犯罪嫌疑人

C.被害人

D.自诉人

C.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30.对末成年人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审查决定应否立案时,必须注意其特点,其中首要的是〔 〕P296 A.发育情况 B.年龄

C.辨别是非的能力

D.自我控制的能力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法定代理人包括〔 〕P96 A.被代理人的父母

D.被代理人的监护人

32.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 〕P112 A.承办本案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

C.检察院的书记员

E.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33.依法有权行使刑事拘留权的机关有〔 〕P171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B.法院担任该案件记录的书记员 D.该案的鉴定人、翻译人员 B.被代理人的配偶

C.被代理人的养父母

E.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E.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对证据和案件情况有权发表意见并可以互相辩论的人有〔 〕P248 A.公诉人

35.在下列情形中,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的有〔 〕P269 A.被告人一方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的

C.被告人一方没有上诉,自诉人一方上诉的

E.经被告人本人同意,其近亲属上诉的

全国2010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有权全程参与的机关是(

) P89 A.人民法院

2.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相比,当事人特有的诉讼权利是(

) P92 A.对于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利的行为有控告权 B.对于与自己所承担的诉讼义务有关的情况享有知情权

C.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D.申请回避权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国家安全机关

B.被告人一方上诉,自诉人一方也提上诉的 D.被告人没有上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上诉的 B.当事人

C.辩护人

D.诉讼代理人

E.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3.下列陈述中,属于纠问式诉讼特点的是(

) P63 A.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C.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地位和权利平等

4.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是(

) P59 A.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B.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D.实现刑事诉讼的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

B.实行不告不理

D.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不分

C.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5.法庭审理过程中,对公诉人的书记员享有回避决定权的主体是(

) P114 A.审判长

6.下列刑事案件中,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

) P102 A.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7.中国货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新加坡,行至公海时,韩国公民朴正男酗酒行凶,将中国公民张亮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被害人,货轮紧急停靠山东威海港,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后经由上海港驶往新加坡。对于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P108 A.威海港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C.韩国釜山地方法院

8.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

) P119 A.受委托人要求的约束

C.受公诉人意见的约束

9.下列证据种类中,属于人证的是(

)P141 A.勘验、检查笔录

10.被害人某甲,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汽车撞死。刑事诉讼中对该案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

)P183 A.某甲所在单位

11.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最长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

)P2

57、252 A.半个月审结

B.1个月审结

C.1个半月审结

D.2个月审结 B.人民检察院

C.某甲的叔叔

D.某甲的配偶 B.鉴定结论

C.书证

D视听资料 B.受指定人民法院意见的约束

D.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

B.上海港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D.新加坡地方法院 B.盗窃罪

C.报复陷害罪

D.偷税、漏税罪 B.人民法院院长

C.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1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执行机关是(

)P174 A.公安机关

13.某地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件,公安人员赶到案发现场后,两名犯罪行为人已经逃跑。公安机关应当( ) P197 A.在抓获一名犯罪行为人后立案

C.在抓获两名犯罪行为人后立案

14.侦查人员在勘验、检查过程中(

) P210 A.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主持勘验

B.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时,可以强制进行

C.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在死者家属同意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解剖

D.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时,可以强制进行

1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 )P215 A.人民法院

16.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间谍案件,有权进行侦查的机关是(

) P204 A.人民检察院

17.对本院已生效判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

)P286 A.作出该判决的合议庭

18.对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有权独立提出上诉的主体是(

) P265 A.被害人

19.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机关是(

) P317 A.人民法院

20.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进行核准的审判组织是(

) P281 A.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

B.5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

D.5名法官及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监狱 B.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C.辩护人

D.自诉人的近亲属 B.本院院长

C.刑事审判庭

D.上级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B.对犯罪现场进行初步勘验后立即立案

D.在查清犯罪事实后立案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

C.3名法官及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职权主义诉讼与当事人主义诉讼的区别主要体现于( ) A.法官在庭审中的地位不同

B.证据调查方式不同

C.法官的权力不同

D.法官在庭审前对案件事实的掌握程度不同

E.控辩双方的对抗程度不同

22.下列人员属于刑事回避范围的是(

) P112-113 A.法院院长

2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是(

) P167 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E.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24.专门机关对于被害人提交的控告材料应当(

) P198 A.先予接受,经审查后,对不属于其管辖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B.先予接受,经审查后,对不属于其管辖的,退回被害人 C.先予接受,对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先行采取紧急措施

D.先予接受,并立即立案侦查

E.不予接受,因该案不属于其管辖

25.法庭调查阶段,经审判长允许,也可以对被告人发问的有(

) P245 A.被害人

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最主要的区别是( )P57 A.主持的机关不同 B.合议庭的组成人数不同

C.解决的实体问题不同

D.诉讼的形式不同 B.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C.辩护人

D.公诉人

E.诉讼代理人 B.法院副院长

C.刑事审判庭庭长

D.检察委员会委员

E.检察院检察长 2.国家官吏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是( ) A.弹劾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C.对抗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3.下列诉讼参与人中,不享有上诉权的人是( )P94 A.被告人

4.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该人民法院依法应当( )P250 A.裁定终止审理

B.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D.撤销案件 B.自诉人

C.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

B.纠问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D.审问式刑事诉讼的突出特点

C.退回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

5.王某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在被第一次讯问后,王某申请讯问自己的侦查员刘某回避。对于王某的申请有权作出决定的是( )P114 A.公安局局长

6.某甲在某宾馆盗窃外宾财物数额巨大,被宾馆保安当场抓获,根据管辖规定,该案应当交由( )P102 A.人民法院立案

7.某人民法院指定律师刘某担任未成年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但王某拒绝律师为自己辩护,并坚持自行辩护。人民法院应当( )P117 A.准许王某自行辩护,并记录在案 B.驳回王某的要求,由刘某继续为其辩护 C.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准许其自行辩护 D.要求被告自行委托辩护人

8.辩护人的下列各项权利中,需要经过被告人的同意才能行使的权利是( )P122 A.了解被告人被指控罪名的权利 C.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的权利

9.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P136 A.盲聋哑人因其生理上的缺陷而不能作证人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作证人 D.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证人

B.查阅有关案卷材料的权利 D.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权利 B.人民检察院立案

C.公安机关立案

D.国家安全机关立案 B.检察院检察长

C.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D.政法委书记

C.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10.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划分的标准是( )P145 A.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C.证据的来源

11.下列证据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P147 A.杀人的凶器

12.关于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P184 A.附带民事诉讼只解决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 B.赔偿的物质损失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C.附带民事诉讼不解决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D.附带民事诉讼既解决物质损害赔偿,又解决精神损害赔偿

13.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依法可以( )P201 A.提出申诉

14.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 )P223 A.15日内完成补充侦查

B.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D.三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B.提起抗诉

C.提出上诉

D.申请复议 B.现场的血迹

C.嫌疑人的指纹

D.被害人的陈述

B.证据的作用

D.证据与案件的关联程度

C.二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15.某甲因涉嫌犯罪于2005年3月5日被某公安机关拘传,3月10日刑事拘留,3月19日逮捕,6月10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按照刑诉法的规定,某甲聘请律师提供帮助的时间不得早于( )P117 A.2005年3月5日

1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有关案件情况的提问( )P207 A.有权保持沉默

17.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是( )P86 A.合议制

1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 )P260 A.10日内审结 B.15日内审结

C.20日内审结

D.30日内审结 B.陪审制

C.独任制

D.委员会制 B.应当如实供述罪行

C.应当如实回答

D.可以拒绝回答 B.2005年3月10日

C.2005年3月19日

D.2005年5月10日 19.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有权独立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人是( )P265 A.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20.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P324 A.确有悔罪表现

B.确有立功表现

C.没有故意犯罪

D.没有抗拒改造

B.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D.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理由主要有( ) A.便于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B.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C.便于当地群众旁听D.便于分析犯罪情况,加强防范措施 E.便于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22.下列人员中,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的有( )P118 A.被告人的近亲属

B.该案的证人、鉴定人

C.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D.同被告人的犯罪活动有牵连的人

E.外国人、无国籍人

23.下列关于口供的描述,说法正确的有( )P140 A.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B.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C.没有被告人口供,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D.口供也是证据的一种,经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定案的一种根据 E.只有本案共同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一般不能据以定罪判刑

24.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可分别作出的决定有( )P229A.提起公诉

B.免予起诉

C.不起诉

D.撤销案件

E.补充侦查

25.下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中,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P324 A.王某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B.李某正处于怀孕期 C.张某生活不能自理,不致危害社会 D.刘某在监狱内自伤自残

E.赵某年老体弱,不能进行体力劳动

、231 全国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刑事诉讼法是规定( )P58

A.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

B.处理民事纠纷的程序法 C.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 D.处理各类案件的程序法

2.在纠问式诉讼形式下,被告人是诉讼的( ) A.主体 B.客体

C.当事人 D.中心人物

3.下列情形中,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是( )P111

A.不具备鉴定所要求的知识、技能

B.当事人申请其回避 C.不了解本案的案情 D.担任过本案的侦查人员

4.某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刘某巨额受贿案件时,刘某心脏病突发死亡,对于该案,人民法院应当( )P255 A.继续审查案件事实 B.退回检察院处理

C.裁定终止审理 D.撤销案件

5.某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管辖的规定,此案应当由( )P102

A.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

C.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共同立案侦查

6.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回避人员范围的是( )P112 A.翻译人员

B.审判委员会成员

C.辩护人 D.书记员

7.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强制辩护的是( )P126

A.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被告人是外国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被告人是盲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8.辩护人的下列各项权利中,需要经过被告人的同意才能行使的权利是( )P122

A.了解被告人被指控罪名的权利

B.查阅有关案卷材料的权利

C.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的权利

D.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权利

9.物证区别于其他证据的最显著的特点是( )P134 A.物证具有客观性

B.物证具有相关性

D.物证不可能单独反映案件主要事实 C.物证以其存在及外部特征证明案件事实

10.当事人申请恢复期间,应当在障碍消除后的( )P191 A.3日内提出 B.5日内提出

11.在奴隶社会,刑事诉讼中普遍实行的是( ) A.神示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内心确信证据制度 D.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12.下列诉讼阶段中,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 )P185 A.侦查阶段 B.起诉阶段

13.侦查的主要内容是( )P205 A.收集犯罪证据 B.采取强制性措施

C.一审判决宣告前 D.一审判决宣告后

C.7日内提出

D.10日内提出

C.进行诉讼活动 D.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

14.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行使( )P231 A.监督权的活动 B.诉权的活动

15.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首先应当( )P202

A.指令公安机关立案 B.自行立案侦查

C.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16.在勘验、检查活动中,检查的对象是( )P210 A.现场 B.物品

17.与侦查、起诉等诉讼阶段相比,审判是( )P241 A.诉讼的中心环节 B.调查事实的环节

C.适用法律的环节 D.实现刑事诉讼法任务的环节

C.人身 D.尸体

C.侦查权的活动 D.司法请求权的活动

18.法庭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应当决定延期审理的情形是( )P254 A.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 B.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勘验

D.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

19.没收财产的判决,应当由( )P321 A.人民法院执行 B.人民检察院执行

C.公安机关执行 D.基层人民政府执行

20.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决定开庭的条件之一是( )P241

A.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B.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

D.全案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C.起诉书中是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共同之处有( )P57 A.有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 D.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

22.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对于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 ( )P107 A.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

B.由上级法院指定一个法院审判

B.有诉讼当事人参加

E.必须依法进行

C.有司法机关参加

C.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 D.由被告人选择一个法院审判

E.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协商决定其中一个法院审判

23.传来证据的作用包括( )P146

A.发现并获得原始证据

C.可以检验原始证据的真实可靠性

E.特定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一种根据

24.询问证人应当遵循的规则有( )P208 A.要问明证人的身份

B.要告知证人应当如实作证

D.必须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提供证言 B.容易收集,可以节约人力物力 D.是保存证据材料的一种方式

C.只能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询问

E.一案有多个证人的应当分别进行询问

25.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起反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P257

A.反诉的对象是自诉人 B.反诉的内容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

C.反诉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D.反诉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起

E.提起反诉后不得撤回反诉

全国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狭义的司法机关是指(

)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2.我国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共同点是(

)P57 A.解决的实体问题相同 C.均由司法机关按照特定程序处理

3.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

)P94 A.于侦查阶段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法律帮助人 B.对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 C.对一审裁判提出上诉 D.撤销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

4.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权利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于(

)P94\\95 A.申请回避权 B.参与法庭调查权

C.参与法庭辩论权 D.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5.下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被害人无权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是(

)P102 A.故意伤害案 B.抢劫案

6.下列人员中,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是(

)P117 A.律师 B.被告人的监护人

7.甲省乙县法院与丙省丁县法院发生管辖争议无法协商,对此案享有指定管辖权的法院是(

)P109 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B.丙省高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丁县所在地市中级法院

C.被告人的亲友 D.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盗窃案 D.破坏选举案 B.遵循的基本原则相同 D.诉讼参与人相同 C.人民检察院 D.司法行政机关 8.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公诉人的回避享有决定权的主体是(

)P113 A.法院院长 B.检察院检察长

9.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是(

)P171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10.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

)P170 A.1个月 B.3个月

11.下列法定证据种类中应当划入人证的是(

)P141 A.视听资料 B.鉴定结论

12.下列情形中,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终结的是(

)P185 A.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代理人

B.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D.被告人死亡,没有遗产,亦无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C.勘验、检查笔录 D.书证

C.6个月 D.12个月

C.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C.主持庭审的审判长 D.刑事审判庭庭长

C.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理由,不能参加诉讼

13.某甲涉嫌犯罪,被某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P207 A.若某甲为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汉族人,讯问时可以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B.若某甲为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讯问时可以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C.若某甲为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外国人,讯问时可以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D.若某甲为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外国人,讯问时应当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14.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

)P223 A.半个月 B.1个月

15.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存款、汇款有权(

)P212 A.查询、冻结 B.重复冻结

16.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实验时,应当经(

)P211 A.部门负责人批准 B.公安局长批准 C.人民检察院批准 D.人民法院批准

C.划拨 D.上缴国库

C.2个月 D.3个月 17.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

)P267 A.通过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B.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C.请求一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D.请求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18.有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的主体是(

)P284 A.被害人 B.被害人的朋友

19.某甲涉嫌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具体负责执行的机关是(

)P321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20.被告人某甲涉嫌绑架,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因案件情况特殊,基层法院在量刑时给予了减轻处罚,该判决生效的时间是(

)P281 A.上诉、抗诉期满后

B.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 D.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意后

C.人民法院 D.监狱

C.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D.被告人的辩护人

C.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同意后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有(

)P89 A.侦查权 B.起诉权

22.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可以拒绝担任辩护人的情况有(

)P122 A.委托事项违法

C.委托人隐瞒事实 B.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D.与委托人的辩护主张存在分歧

C.出庭支持公诉权 D.执行权

E.监督权

E.检察机关拒绝向辩护律师披露有关证据

2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期间恢复的条件有(

)P191 A.只有当事人才能提出申请

B.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律服务人员才有权提出申请 C.是由于不可抗拒及其他正当理由引起的延误 D.申请应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提出 E.由法定机关做出裁决

24.在我国,立案的材料来源有(

)P196 A.报案 B.举报

25.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有(

)P257 A.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B.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D.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C.控告 D.自首

E.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C.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 E.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具有可分性

全国2012年7月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广义的刑事诉讼是指( )P57 A.侦查机关的侦查 B.公诉机关的公诉

C.法院的审判 D.侦查、公诉、审判等活动的总称

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是( )P59 A.宪法 B.立法法

C.刑法 D.人民法院组织法

3.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 )P72 A.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B.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D

4.下列诉讼参与人中,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是( )P96 A.犯罪嫌疑人张某 B.被害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

C.自诉人李四 D.被害人李某

5.杀人案件的立案侦查机关是( )P90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

6.下列案件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P105 A.一般的故意伤害案件 B.数额较大的盗窃案件 C.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D.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相互协作关系 7.有权决定法院院长回避的是( )P114 A.公安机关的负责人 B.检察委员会 C.检察长 D.本院审判委员会

8.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是( )P118 A.本案的审判长 B.本案的鉴定人 C.本案的证人 D.被告人的亲属

9.刑事诉讼证据应当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和( )P130 A.真实性 B.法律性 C.系统性 D.物理性

10.证据理论上所讲的原始证据是指( )P146 A.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B.以人的语言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C.以实物为存在与表现形式的证据 D.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11.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的机关是( )P174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国家安全部门

12.在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的亲属愿意代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A.许可 B.不予许可 C.审查后决定 D.驳回

13.有立案权的机关进行立案活动的第一步程序是( )P198 A.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的处理 B.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 C.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D.作出立案决定

14.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 )P207 A.可以保持沉默 B.应当承认有罪 C.不得进行辩解 D.应当如实回答

P188 )15.对被害人的人身检查( )P210 A.可以强制进行 B.不能强制进行

C.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 D.应当强制进行

16.经过补充侦查,证据仍然不足的,人民检察院( )P223 A.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B.可以作出免于起诉决定 C.可以撤销案件 D.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1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合议庭的组成人数是( )P86 A.1人 B.2人 C.3人 D.4人

18.下列情形中,可延期审理的是( )P254 A.审理期间被害人下落不明的

B.被告人患病使案件较长时间无法继续审理的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D.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告人脱逃,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19.对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抗诉权的是( )P266 A.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B.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C.被害人 D.被告人

20.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该案( )P277 A.可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B.应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C.可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D.不必进行死刑复核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包括( )P93 A.辩护权 B.参与庭审权

C.了解法庭笔录内容权 D.对一审裁判提起上诉权 E.申诉权 22.下列案件中,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有( )P102 A.轻伤害案件 B.侵占罪案件

C.刑讯逼供案件 D.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案件 E.贪污贿赂罪案件

23.下列情形中,可以拘留的有( )P172 A.正在预备犯罪的 B.正在实行犯罪的 C.被害人指认他犯罪的 D.见证人指认他犯罪的 E.有流窜作案嫌疑的

24.下列机关中无权发布通缉令的有( )P215 A.公安部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 E.国家安全机关

25.应当由监狱执行的生效裁判有( )P317 A.判处无期徒刑的裁判 B.判处有期徒刑的裁判 C.判处管制的裁判 D.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裁判 E.判处罚金的裁判

全国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在我国,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 ﹚P89 A.公诉机关 B.行政机关 C.司法机关 D.执法机关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在诉讼中不享有﹙ ﹚P94 A.申请回避权 B.上诉权 C.辩论权 D.请求抗诉权 3.弹劾式诉讼最主要的特点是﹙ ﹚

A.不告不理 B.法官处于消极地位 C.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 D.审判公开进行

4.某公安机关在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侦查时,发现该案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此时,公安机关应当作出﹙ ﹚P198 A.不予立案的决定 B.撤销案件的决定

C.侦查终结的决定 D.不起诉的决定

5.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称为﹙ ﹚P107 A.立案管辖 B.专门管辖 C.级别管辖 D.地区管辖

6.下列人员中,不适用回避的是﹙ ﹚P112 A.书记员 B.翻译人员 C.证人 D.鉴定人

7.下列人员中,不能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担任辩护人的是﹙ ﹚P118 A.外国律师 B.被告人的亲友 C.被告人的监护人 D.人民团体推荐的人

8.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地位是﹙ ﹚P119 A.专门协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 C.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9.证据,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 ﹚P129 A.物品 B.文字材料 C.痕迹 D.事实

10.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P164 A.8小时 B.10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B.专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D.专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切利益 11.我国刑事诉讼中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是﹙ ﹚ A.内心确信 B.自由心证 C.法定标准 D.客观验证

12.人民法院判决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财产范围,应以被告人的﹙ ﹚ A.劳动收入为限 B.本人财产为限

C.家庭财产为限 D.本人及其近亲属的财产为限

13.每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程序是﹙ ﹚P195 A.立案 B.侦查 C.起诉 D.审判

14.侦查人员询问证人﹙ ﹚P208 A.可以采用拘传措施 B.只能在公安机关进行

C.通常应当到证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

D.可以通知多个证人一起,同时进行

15.侦查过程中需要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而被害人拒绝的﹙ ﹚P210 A.不能强制进行 B.可以强制进行

C.必要时应当强制进行 D.可以作出不利于被害人的推定

16.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的必经程序是﹙ ﹚P229 A.询问证人 B.讯问犯罪嫌疑人 C.勘验现场 D.进行侦查实验

17.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的合议庭 ﹙ ﹚P86 A.只能由审判员3人组成

B.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

C.只能由审判员5人组成

D.由审判员5人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5人组成

1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案件,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A.20日 B.1个月 C.1个半月 D.2个月

P260 ﹚19.下列诉讼参与人中,享有独立上诉权的是﹙ ﹚P265 A.被害人 B.辩护人 C.诉讼代理人 D.被告人

20.执行死刑,由﹙ ﹚P318 A.人民法院指派的审判人员指挥 B.人民检察院指派的检察人员指挥 C.公安机关指派的公安人员指挥 D.最高人民法院指派的人员指挥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刑事自诉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P95 A.起诉权 B.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C.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权 D.对第一审裁判提出上诉权 E.对生效裁判提出申诉权

22.下列人员的回避应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的是﹙ ﹚P114 A.出庭的公诉人 B.审判员 C.人民陪审员 D.书记员 E.辩护人

23.下列证据中属于人证的是﹙ ﹚P139 A.证人证言 B.被害人陈述

24.下列情形中不能立案的是﹙ ﹚P198 A.被害人要求不予追究的重伤害案件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D.被害人已经谅解的盗窃案件 E.犯罪嫌疑人逃跑的

25.下列案件需要适用合议庭审理的是﹙ ﹚P8

6、257 A.简单轻微的公诉案件

C.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E.重大贪污案件 B.一般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D.成年人实施的抢劫案件

C.书证 D.鉴定结论

E.视听资料 全国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盛行于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形式是

A.纠问式刑事诉讼 B.弹劾式刑事诉讼

2.刑事诉讼所依据的实体法是P59 A.规定财产关系的法律 B.规定人身关系的法律 C.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 D.规定行政关系的法律

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不享有P93 A.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的权利 B.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辩解的权利 C.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

4.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P85 A.同时也是它应尽的义务 B.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

C.与其职责没有必然联系 D.必要时可以放弃

5.侦查人员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案件由P103 A.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6.某外国公民在中国旅游期间,盗窃其他游客的现金及相机等物品,数额较大,依照审判管辖的有关规定,该案应当P107 A.移交该外国公民所在国的法院审判 B.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C.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7.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其委托人准备实施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时,该辩护律师P123 A.有权为委托人保密

B.有义务为委托人保密 D.应当及时阻止委托人实施犯罪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D.国家安全机关直接受理

D.保持沉默的权利

C.混合式刑事诉讼 D.审问式刑事诉讼

C.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8.辩护人的下列各项权利中,需要经被告人同意才能行使的权利是P122 A.了解被告人被指控罪名的权利 B.查阅有关案卷材料的权利 C.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的权利

D.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权利 9.来源于第一手的事实材料在理论上应归属于 A.传来证据 B.原始证据

10.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P168 A.12个月 B.8个月

11.在审判阶段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的机关是P174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l2.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只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的,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 A.立即生效

13.对于辩护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一般案件,看守所应当在P120 A.5日以内安排会见 B.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14.鉴定人应当是P141 A.法人

15.扣押物证、书证是为了P212 A.揭露和惩罚犯罪 B.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

16.对于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P223 A.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可以再次补充侦查

17.审判委员会对于疑难案件作出的决定,合议庭P250 A.应当执行 B.可以执行 C.可以拒绝执行 D.有权要求复议

l8.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P241 A.都应当公开审理 B.都应当受理 C.可以驳回起诉 D.可以要求其补充侦查

l9.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诉案件应当P268 A.只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B.只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C.进行全面审查 D.仅就上诉理由进行审查

C.应当撤销案件 D.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C.取得和保全证据 D.发现新的线索 B.自然人

C.有鉴定资质的机构

D.非法人组织

C.24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D.12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B.待上诉期届满后生效

C.经法院同意后可以生效 D.不能生效

C.人民法院 D.国家安全机关

C.6个月

D.3个月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20.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P324 A.确有悔罪表现 B.确有立功表现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O分) 21.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诉讼的共同特点是P57 A.有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 B.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 C.由国家司法机关主持并作出裁决

22.辩护人收集的下列证据中,依法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是P123 A.犯罪嫌疑人没有作案动机

B.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

C.侦查人员有刑讯逼供行为

D.必须有律师介入

E.必须依法进行

C.没有再犯新罪 D.没有故意犯罪

D.犯罪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3.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是P153 A.各类证据齐全

E.犯罪嫌疑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B.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C.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

D.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E.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4.询问证人应当遵守的规则是P208 A.应当由侦查人员进行询问

B.一案有多个证人的应当分别进行询问

C.应当告知证人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D.只能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询问 E.应当制作笔录

25.对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条件是P285 A.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B.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 C.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D.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E.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有﹙ ﹚P96 A.自诉人 B.被告人

2.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不包括﹙ ﹚P89 A.侦查权 B.起诉权

3.下列人员实施犯罪行为,适用中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P108 A.甲国在华学习的留学生 B.乙国来华访问的外交部长

4.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 ﹚P60 A.刑法可以保证刑事诉讼法的准确实施

B.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D.刑法可以离开刑事诉讼法单独存在

C.丙国驻华大使的配偶 D.丁国驻华大使

C.法律监督权 D.执行权 C.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

C.刑事诉讼法只是保证刑法准确实施的工具

5.下列选项中,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P102 A.盗窃案件 B.抢劫案件

6.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不包括﹙ ﹚P105 A.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B.恐怖活动案件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D.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7.审判过程中,有权决定公诉人回避的主体是﹙ ﹚P114 A.所在检察院检察长 B.所在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C.审理该案的法院院长 D.审理该案的法院审判委员会

8.由上海飞往巴黎的中国航班途径乌克兰上空时,发生了犯罪行为,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P108 A.巴黎地区的法院 B.返回中国目的地上海地区的法院 C.乌克兰的法院 D.返回中国最先降落地乌鲁木齐地区的法院

9.某甲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致某乙受到伤害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为﹙ ﹚P183 A.某甲 B.某甲所在单位

C.某甲的父母 D.某甲的亲友

C.刑讯逼供案件 D.偷税、漏税案件 10.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 ﹚ P171 A.3个月 B.6个月

11.某甲关于目睹某乙到过案发现场的证言为﹙ ﹚P147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12.下列选项中,人民检察院有权予以拘留的是﹙ ﹚P171 A.正在预备犯罪或实行犯罪 B.被害人指认他犯罪

C.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 D.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

13.某甲涉嫌受贿被扣押邮件、电报,批准机关为﹙ ﹚P212 A.公安机关 B.侦查部门

14.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为﹙ ﹚P215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15.人民法院对于某甲举报本单位领导贪污的材料应当﹙ ﹚P198 A.接受后转交检察机关处理 B.告知某甲向检察机关举报 C.告知某甲向纪检部门举报 D.接受后直接予以立案

16.对于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有权提出申诉的是﹙ ﹚P237 A.法定不起诉 B.酌定不起诉

17.享有独立上诉权的主体为﹙ ﹚P265 A.自诉人 B.被害人

18.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有权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的主体为﹙ ﹚P284 A.被害人 B.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9.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机关是﹙ ﹚P321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司法行政机关 D.公安机关

C.被害人的叔叔 D.被害人所在单位

C.被告人的辩护人 D.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C.证据不足不起诉 D.附条件不起诉

C.人民法院 D.司法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C.传来证据 D.辩护证据 C.9个月 D.12个月 20.甲县法院对于不具备法定情节因特殊情况需减刑处罚的李某受贿一案作出了减轻处罚的判决。上诉期满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对该判决享有最终核准权的机关是﹙ ﹚P281 A.甲县法院 B.甲县所属中级人民法院 C.甲县所属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包括﹙ ﹚P90 A.立案权 B.侦查权

22.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包括﹙ ﹚P120 A.独立辩护权 B.调查取证权

23.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发现的一张身份证属于﹙ ﹚P146 A.原始证据 B.传来证据

24.审查起诉的方法包括﹙ ﹚P229 A.查阅案卷材料 B.讯问犯罪嫌疑人 D.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25.中止审理的适用情形包括﹙ ﹚P255 A.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

B.被告人脱逃的 D.被告人申请回避的

C.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E.人证

C.阅卷权 D.会见权

E.拒绝辩护权 C.起诉权 D.部分生效裁判执行权

E.强制措施执行权

E.听取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C.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E.检察人员提出补充侦查建议

全国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

1.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是 A.民事责任

2.狭义的司法机关是指P85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 B.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执行P90 A.行政职能

4.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P92 A.被侦查地位

5.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P100 A.侦查管辖

6.审判人员的回避由P113 A.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7.被告人可能被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P126 A.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

B.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辩护人

B.检察长决定

C.法院院长决定

D.司法局长决定 B.起诉管辖

C.审判管辖

D治安管辖 B.被起诉地位

C.被追诉地位

D.被处刑地位 B.控诉职能

C.起诉职能

D.保卫职能

C.人民法院根据情况指定辩护人

8.辩护人的首要任务是P119 A.查明事实真相

9.被害人的陈述是P139 A.证人证言

10.对正在实行犯罪的人可以P172 A.拘传

11.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P183 A.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B.取保候审 B.人证

D.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要求指定辩护人

B.维护法律尊严 C.准确打击犯罪 D.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C.物证

D.书证

C.先行拘留

D.直接逮捕

B.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D.刑事原告人和被告人

C.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2.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是P266 A.10日

B.5日 C.分别是10日、5日

D.分别是5日、10日 13.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是P195 A.检举

14.刑事立案的首要条件是P197 A.有证据表明有犯罪事实 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5.侦查工作的核心内容是P204 A.打击犯罪

16.凡是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P231 A.公安机关决定

17.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和决定性阶段是P241 A.立案阶段

18.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最后一个阶段是P244 A.法庭辩论

19.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二审抗诉的机关是P266 A.各级人民检察院

20.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P288 A.通过二审改判

二、多项选择题

21.下列人员中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有P92 A.犯罪嫌疑人

22.下列人员适用回避的有P112 A.侦查人员 B.检察人员

C.审判人员

D.辩护人

E.书记员 B.被告人

C.辩护人

D.被害人

E.自诉人 B.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

C.审委会决定改判

D.院长决定改判 B.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C.上级人民检察

D.公安机关 B.被告人最后陈述

C.评议和宣判

D.执行 B.侦查阶段

C.起诉阶段

D.审判阶段 B.检察院决定

C.人民法院决定

D.公、检、法共同决定 B.预防犯罪

C.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D.收集证据和运用证据

B.案件发生

D.有检举、控告

B.立案 C.侦查

D.起诉 23.刑事诉讼证据具有的特点包括P130 A.客观性

2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可以分为P209 A.现场勘验

25.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法庭组织形式有P86 A.独任庭 B由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

C.审判委员会

B.物证检验

C.尸体检验

D.人身检查

E.侦查实验 B.严肃性

C.相关性

D.法律性

E.重要性

D.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

E.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的合议庭

全国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 1.刑事诉讼是一种P57 A.当事人的活动

2.刑事诉讼的功能是P63 A.震慑和打击犯罪

3.下列案件中,符合公开审理条件的只有P79 A.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4.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定罪量刑权的主体是P84 A.公安机关

5.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P90 A.互相配合的关系

6.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是P84 A.诉讼主体 B.诉讼客体

C.主体兼客体

D.证据的主要来源 B.互相制约的关系

C.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D.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 B.检察机关

C.司法行政机关

D.人民法院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D.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B.预防和控制犯罪

C.维护和保障人权

D.犯罪控制和人权保障 B.国家活动

C.司法机关的活动

D.诉讼参与人的活动 7.证据能力通常是指证据的P130 A.关联性

8.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P168 A.3个月

9.逮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即证据、罪责条件和P175 A.必要条件

10.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终结时间是P185 A.侦查结束后

11.当事人因法定原因耽误期间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P192 A.3日内提出申请

12.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应当P195 A.接受

13.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案件的情形是P198 A.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

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14.关于刑事起诉,我国实行的是P227 A.所有案件一律公诉

B.所有案件一律自诉 D.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B.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

D.被害人撤回控告

B.立案 C.备案

D.采取紧急措施 B.5日内提出申请

C.7日内提出申请

D.10日内提出申请 B.提起公诉后

C.一审判决宣告后

D.二审判决宣告后 B.社会危险性条件

C.法律条件

D.案件性质条件 B.6个月 C.10个月

D.12个月 B.客观性

C.合法性

D.多样性

C.由被害人选择公诉还是自诉

15.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的必经程序是P229 A.询问证人

16.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P223 A.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免于起诉的决定

B.再次补充侦查的决定

D.暂缓起诉的决定 B.讯问犯罪嫌疑人

C.勘验现场

D.进行侦查实验 17.下列情形中,法庭可以决定中止审理的是P190 A.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C.需要调取新的物证

18.下列诉讼参与人中,享有独立上诉权的只有P265 A.被害人

19.下列选项中,符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理由的是P287 A.当事人长期申诉无果

B.当事人长期信访无果 D.媒体报道称生效判决确有错误 B.辩护人

C.诉讼代理人

D.被告人

B.被告人脱逃

D.检察人员建议补充侦查

C.生效判决所依据的主要事实被依法变更

20.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特殊制度的是P291 A.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二、多项选择题

21.刑事诉讼中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P97 A.是自然人

22.我国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P101 A.管辖法定原则

23.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P162 A.拘传

24.刑事诉讼立案的材料来源主要包括P196 A.公安、监察机关发现犯罪事实

D.犯罪人的自首

25.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意义在于P309 A.有利于惩罚犯罪

D.有利于预防犯罪

B.有利于约束公权力 E.有利于维护公众安全

C.有利于维护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

B.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E.群众扭送

C.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

B.取保候审 C.监视居住

D.拘留

E.逮捕 B.准确及时原则

C.分工负责原则

D.互相配合原则

E.便利诉讼原则 B.是成年人

C.能辨别是非

D.能正确表达

E.与利害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B.量刑从轻制度

C.法定代理制度

D.刑事和解制度 全国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渊源是P58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D.司法解释

2.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任务是P60 A.审判刑事案件 B.查明案件事实 C.准确适用法律 D.惩罚犯罪分子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是 P90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4.刑事诉讼法所指的犯罪地是P107 A.犯罪行为发生地 B.犯罪结果发生地 C.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D.犯罪嫌疑人居住地

5.有权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的是P114 A.审判长 B.庭长

C.人民法院院长 D.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辩护、辩护权、辩护制度三者之间关系描述正确的是P116 A.辩护制度是辩护权产生的基础 B.辩护权是辩护制度产生的基础 C.辩护制度是辩护权的外在表现形式 D.辩护权是辩护的外在表现形式

7.物证具有不易受人主观因素影响的特点,指的是物证的P134 A.重要性 B.客观性 C.间接性 D.易失性

8.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P162 A.当事人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C.被害人 D.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人

9.附带民事诉讼所解决的问题是P181 A.与被告人有关的民事赔偿责任 B.与原告人有关的民事赔偿责任

C.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D.原告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

10.刑事诉讼中合法的送达能够产生P192 A.相应的法律效果 B.通知的效果

C.免除司法机关责任的效果 D.免除司法人员责任的效果

11.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对有关材料应当P198 A.拒绝接受 B.告知有关人员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交 C.应当接受材料并予以立案 D.应当接受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12.侦查过程中,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P211 A.2人 B.3人 C.4人 D.5人

13.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并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P233 A.变更起诉 B.撤回起诉 C.追加、补充起诉 D.不起诉

14.下列描述中,不属于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特点的是P256 A.当事人可以和解 B.当事人可以撤诉 C.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D.当事人可以不如庭

15.下列对第二审程序功能描述不正确的是P264 A.纠错 B.救济

C.统一和平衡法律适用 D.贯彻“上诉不加刑”原则

16.死刑应当由

A.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B.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D.省级人民检察院核准 17.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做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P288 A.1个月内审结 B.2个月内审结 C.3个月内审结 D.6个月内审结

18.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适用于P290 A.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B.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C.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 D.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9.刑事诉讼最后一个阶段是P317 A.宣判 B.第二审程序 C.死刑复核程序 D.执行

20.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的罪叫P328 A.再犯 B.新罪 C.漏罪 D.重罪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l0分) 21.下列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地位描述准确的有P92 A.处于被追诉的地位 B.是案件的当事人 C.是刑事诉讼的主体 D.是刑事诉讼的客体

22.下列有关物证特点描述准确的包括 A.客观性 B.间接性

23.下列关于简易审判程序特点描述正确的有 P258 A.只能适用于基层法院

C.审判组织相对简单 B.只能适用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 D.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可以简化

C.重要性 D.易失性

E.广泛性

E.是案件重要的证据来源

E.必要时可以变更为普通程序

24.我国的公诉制度是P227 A.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

C.以起诉便宜主义为主

25.关于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表述正确的有P297 A.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C.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B.有利于恢复社会关系

E.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B.兼采起诉便宜主义 D.兼采起诉法定主义

E.起诉法定主义

D.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

第19篇:电大 刑事诉讼法学小抄[材料]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小抄

名词解释:

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各种争议案件的专门法律活动。 刑事诉讼是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以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从而维护社会系统的基本秩序和基本利益为直接目标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因与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或有关单位的活动。犯罪嫌疑人是指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被告人,刑事案件中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审判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刑事诉讼结构是指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组合方式和相互关系。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刑事诉

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为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现代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针对控方的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从实体上和程序上,提出有利被指控人的证据和意见,论证控方的指控不能成立,维护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对待和处理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总和。

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判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知己那,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范围的分工。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公安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用以确定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和罪责轻重及其他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力,又称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解决的是证据之所以成为证据的资格问题。 证明力,又称证据的证明能力,证据价值,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是否有作用以及作用力的大小程度。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字和其他物品。

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直接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是指知道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就案件事实情况进行陈述的人。被害人陈述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人就自己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所了解的犯罪分子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救起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鉴定结论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了解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指派或聘任具有这方面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针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等“死”的物体进行观察、测量、检验、拍照、绘图等活动所作的书面记录。

检查笔录,又称人身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针对与案件有关的“活着”的人进行观察、检验等活动所作的书面记录。侦查实验笔录,是指为了验证在某种条件下某一事件或现象是否发生和后果如何,而进行实验性地重演该事件等活动所作的书面记录。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像、录音、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诉讼证明是指诉讼主题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运用已知的证据和事实来认证案件事实的活动。证明对象也就是在证明的客体,即案件事实或者待证事实,它是法律规定的司法人员为正确处理案件必须查明的案件事实。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承担收集或提供证据以证明其所认定的案件事实或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认定或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为保证刑事

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措施。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又称保释,是指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侦查是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证实犯罪和查获犯罪人而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侦察实验,是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时间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时间或者事实加以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察活动;

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也称自侦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自由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拘留,又称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是指公检法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进行生产的强制措施。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为了附带解决由被告人犯罪行为或国家、集体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举证责任是指行使诉讼的当事人承担的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义务。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运用事实和爱猫扑.爱生活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反驳和辩解,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立案是指公检法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材料进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和其他有关情况,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诉讼行为。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依法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因此犯罪或者最终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扣留和提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包括视听资料,下同)和文件的一种侦查活动。

鉴定是指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由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断的一种侦查行为。通缉是指公检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与犯罪有关的物品、尸体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依爱猫扑.爱生活和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侦查羁押

侦查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专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起诉,又称“提起诉讼”,是指依法享有起诉权的机关或个人,对刑事被告人提出控诉,要求人民法院审判,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诉讼活动。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及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做出的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第一审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一发进行第一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发法。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行为。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审判是指法官在原被告双方的参与下,认定事实和确定法律责任的司法活动。

刑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小时后,再行开庭审理。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小时后,再行开庭审理。判决是人民法院在诉讼中解释直接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和决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就某些重大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决定。

决定是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某些程序性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种形式。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将刑事被告人交付审判的诉讼活动。 法庭审判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

运用爱猫扑.爱生活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或人民检察院因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提起上诉或抗诉的案件,依法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www.vstvu上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衣法定程序提请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裁判该案的一种诉讼权利或活动。抗诉是指法律授权特定的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对认定有错的第一审法院的裁判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定程序提请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裁判原案的一种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期间,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期必须遵守的时间和期限。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和核准的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独有的一项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程序。 诉讼中止,从广义上讲,是指办案机关在立案以后到案件审查的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情况而将正在进行的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障碍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狭义的诉讼中止,仅指人民法院在是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因出现某种决定情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活动的进行。刑事诉讼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各种活动。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出现了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内执行,暂时将其放在监外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变通的方法。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爱猫扑.爱生活减轻其原判刑罚的方法。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改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刑罚在执行一定期限以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将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制度。

所谓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证明标准是指司法人员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程度。分类: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5.坚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3、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4、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辩护的种类: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刑事代理可分为:刑事自诉案件的代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回避的分类: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和法定回避。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的种类:人保、财产保。

勘验、检查的种类: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

补充侦查有三种: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有:1.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 2.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作斗争。

国际基本原则包括:1.刑事程序法定原则。2.司法独立原则。3.无罪推定原则。4.辩护原则。5.诉讼经济原则。6.诉讼及时原则。审判委员会成员及院长)、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包括公安机关负责人)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回避的法定事由: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羁押的情绪。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询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而需要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7.诉讼权利平等原则。8.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我国特有原则包括: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3.检查监督。物证的形式有:1.实施犯罪的工具。2.犯罪过程中留下的实物和痕迹。3.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4.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5.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或痕迹。收集物证主要通过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方法进行。常见的鉴定结论包括:

1、爱猫扑.爱生活。

2、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

3、痕迹鉴定结论。

4、化学鉴定结论。

5、会计鉴定结论。

6、文件书爱猫扑.爱生活。

7、其他鉴定结论。

辩护人的范围: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一名律师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同案犯在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他们的辩护人。

辩护人的权利:

1、独立辩护权。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爱猫扑.爱生活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7、拒绝辩护权。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合议庭人员、程序审人员、

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接受过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检察院立案的包括:

1、贪污贿赂案。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其他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地区管辖: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不宜

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不立案的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工作的原则:

1、迅速及时原则。

2、遵守法定程序原则。

3、客观全面原则。4深入细致原则。

5、保守秘密原则。

先行拘留的情形: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得。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犯罪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

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特点: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特征:

1、只能由特定的机关适用。(公、检、公诉案件的法定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提起公诉的事实条件。

2、依照法律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提起公诉的法律条件。

3、检察院对此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在接受立案材料后应当填写

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书面通法、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

2、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适用目的的特定性。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4、必须依法适用。刑事诉讼的特点:1.刑事诉讼活动是由法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主持下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4.刑事诉讼活动是以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犯有何罪.应否处以刑罚,处以何种刑罚为内容。

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1.证据的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 书证的特点:1.书证必须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或者表达了人的一定思想的物品,而且其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能够为人民认知和理解。2.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必须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有关联。条件:

证人的条件:1.证人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便了解案件情况的人。2.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3.证人必须是自然人。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公诉案件立案的基本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侦查终结的条件:

1、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法律手续完备。

案具有公诉权,案件数与受诉法院管辖。提起自诉的条件:

1、提起自诉的主体须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2、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

3、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4、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5、自诉应当在追诉期限内提出。其他: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是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秩序。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在被害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的7日内,代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可以经被害人授权代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回避的决定:

1、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法院院长决定。

2、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检察长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3、法院院长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审判阶段)。

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保管。 取保候审由公检法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监视居住由公检法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6个月。

拘留由公检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0日,14日,37日。逮捕有检法决定,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须报请该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逮捕乡镇一级人大代表时,应报告该人大。

知自诉人。

侦查实验应当由侦查人员进行,并应当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1、至少由两名侦查人员进行讯问。

2、在法定的地点、时间内讯问。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情节或者进行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4、对特殊的讯问对象适用特殊的程序。

5、依法制作讯问笔录。

6、严禁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式进行讯问,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询问证人的程序: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

2、邮电在法律规定的地点进行。

3、询问应当个别进行。

4、侦查人员应当告知证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应当为证人提供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

6、应当依法制作询问笔录。也可以让证人亲笔书写证词。 搜查的程序: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依法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

2、搜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并持有县级以上侦查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搜查证。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否则侦查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提取。

4、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有女工作人员进行。

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在逃或者他的家属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记明于笔录。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的处理方式:提起公诉、不起诉和撤销案件。审查起诉的对象是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

审查起诉的方法步骤:

1、审查起诉意见书等。

2、讯问犯罪嫌疑人。

3、听取被害人意见。

4、听取委托人的意见。

5、调查核实其他证据材料。

6、补充侦查。(退回公安机关侦查或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次数以两次为限,每次应在1个月内补查完毕。

第20篇: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犯罪嫌疑人

2.立案

3.书证

4.拘留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人员中,不能称作犯罪嫌疑人的是()。

A.正在被侦查的人B.正在被审查起诉的人

C.正在被审判的人D.正在被通缉的人

2.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机关,应当是()。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3.法律限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为()。

A.12小时B.15小时C.20小时D.24小时

4.划分地区管辖的主要依据是().

A.犯罪地B.最先受理地C.被告人居住地D.被害人居住地

5.一般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是().

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C.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6.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此案死刑复核程序是

()。

A.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由高级人法院复核同意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拘传只适用于()。

A.犯罪嫌疑人B.自诉人C.证人D.辩护人

8.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A.证人关于被害人品行的证言B.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

C.鉴定结论D.杀人凶器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以内审结.

A.10日B.20日C.30日D.60日

10.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A.被毁物品现场的勘验笔录B.被害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陈述

C.证人关于被告人实施犯罪情况的证言D.鉴定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鉴定结论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二项以上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有权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有()。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执行机关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有()。

A.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

B.违反回避制度的

C.剥夺了被告人辩护权,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D.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而采用独任制的

3.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有()。

A.侦查人员2人以上

B.被告人应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一切提问

C.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D.逮捕了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下列人员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

A.被害人B.自诉人C.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D.犯罪嫌疑人

5.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适用补充侦查

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C.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后,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6.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包括()。

A.贪污贿赂犯罪

B.偷税抗税犯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7.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的理由有 ()

A.是本案当事人的亲属

B.接受本案当事人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C.在本案中担任证人

D.本案当事人过去曾与其发生过民事法律关系

8.下列证据中,既属于原始证据也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A.尸体D.现场发现的烟头C.被撬坏的门锁D.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衣服

9.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C.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D.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10.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

A.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和被告人和解

B.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D.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筒答题(每小题12分,共36分)

1.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2.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及其在适用上应受的限制.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题(14分)

朱某和其同母异父的哥哥武某及他们的生母李某一起生活。武某经常虐待李某,情节十分恶劣。1996年4月1日,李某去世,武某为独吞全部财产,威逼朱某离家出走。朱某不从,武某便殴打朱某,致使朱某身上多处受伤.10月5日,朱某向县人民法院控告武某虐待李某和故意伤害自己,并要求继承李某的全部财产。由于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这两个罪都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决定立案审理。鉴于朱某同时提出了遗产继承事项,法院遂决定对遗产继承事项以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一并审理。经法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武某虐待罪有期徒刑一年,故意伤害罪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全部由朱某继承。

请回答: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犯罪嫌疑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

2.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3.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4.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I:S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单项选择超(每小题1分,共10分)

1.C2.C3.A4.A5.D

6.C7.A8.B9.B10.C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 ACD2.ABCD3.ACD4.ABC5.BCD

6.ACD7.ABC8.ABCl)9.ACD10.ABC

四、筒答题(每小题12分,共36分)

1.刑事诉讼的特点有:(每个要点2分)

(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

(6)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加重原判决确定的刑罚.(3分)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3分)或者在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自诉人也提出抗诉、上诉的,(3分)则不受此项限制,可以加重原审判决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3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包括一罪和数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4分)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4分)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分)

五、案例分析题(14分)

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4分)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物质上的损失。(5分)

本案被告人武某的行为虽然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继承遗产与武某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判决朱某继承李某全部的遗产,也不是对武某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法院不能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刑事审判庭只能解决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对遗产继承事项应由朱某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5分)

刑事诉讼法学教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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