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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教学与实践论文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16 08:36:08 来源:教学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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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认识及心得体会之宪法监督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同时也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制定得最好的一部宪法。但众所周知,任何一部宪法都不会自动实施来体现其价值与功能。要保证宪法的准确、有效实施,除了建立一些必要的政治性协调机制之外,还必须建立由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法律机制,厉行宪法监督。 关键字:法律地位 效力 机制 监督 制裁 完善

引言

众所周知,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难免会出现违宪行为,如果放任这些情况的存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宪法权威。只有依靠宪法监督制度才能防范和纠正这些行为,从而确保宪法的最高地位。

(一)理论篇

在我学习的过程中,稍微略有所领略到了什么是宪法,对于这个概念,各位学者可谓是各有所见,众口莫辩,不过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把宪法定义为调整国家与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以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为核心内容,并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追求。其次,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以及渊源、结构等,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国家性质以及国情的不同,又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宪法不同。诚然,宪法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它产生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制约权力的运行。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社会规范。宪法及其实施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然而宪法本身并不能自动实施,再好的宪法,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监督体系和制度,也无非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

(二)实践篇

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我国宪法监督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发展需要,同时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宪法监督的有益做法,对我国的宪法监督制

度做出了新的规定,使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从监督主体来看

我国宪法监督属于代议机关监督体制。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同时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有协助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进行宪法监督的职责。现行宪法增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同为宪法监督机关的规定,使宪法监督活动更具经常性和规范性。

2.从监督对象来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对象包括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他们的监督工作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方面,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个案监督,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方式来进行监督,监督范围十分广泛。 3.从监督方式来看

规定了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方法。事前监督指的是宪法监督机关在监督对象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等生效之前对其合宪性进行审查的监督。事后监督指的是宪法监督机关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等颁布实施后,或在特定行为产生实际影响后对其是否合宪进行审查的监督。现行宪法规定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完善篇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

1.缺乏完善的宪法监督程序及相关规定。宪法监督程序是宪法监督能够有效施行的必要步骤,程序性规定对于实体性规定内容的实现是不可或缺的,但现行宪法虽然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这种监督权的具体行使程序宪法未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宪法监督缺乏可操作性,难于运作,实践时遇到极大困难。我国的宪法监督程序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2.缺乏专任的宪法监督机关。虽然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负责监督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但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职

能是制定法律,并不负责法律的具体适用及执行。并且宪法监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期短,职权多,在没有其他外界因素推动的情况下,它自身不可能主动发现并裁决违宪案件。

3.宪法监督权享有主体模糊不清。根据现行宪法第62,67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另外根据现行宪法其他条款及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享有一定程度上的宪法监督权。然而事实上,从严格的法律规范出发,他们都没有宪法解释权,该权力仅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的享有是宪法监督权享有的基本前提,没有宪法解释权就无法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

4.违宪审查制度较为薄弱。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尽管不能把违宪审查和宪法监督这两个概念完全等同起来,但建立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监督并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手段。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但实际上他们只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并不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由他们来裁决自己通过的法律违反宪法,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鉴于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以上缺陷,所以为了保证现行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目前,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加强和改善党对宪法监督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区分党的职能和国家职能的界限,党同国家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党的决策不能代替人大的决策;其次是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守执行宪法监督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所以一方面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宪法监督工作进行领导,另一方面党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开展活动。这样既有助于理顺党政关系,也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

2.建立专任的宪法监督机关。我国是“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拥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是我国宪法监督的专门机关,但就他们的法律地位和职权来说,并不是专任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由于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能在全国人大

之上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因此,可以借鉴法国的宪法监督模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宪法委员会专施宪法监督之责。宪法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它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之前对其进行初步审查,并就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国务院及所属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宪法等。宪法委员会这一专任宪法监督机关的设立,将会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能,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宪法监督的作用。

3.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我国现行宪法对宪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并不是十分详细,应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对宪法监督专门机关的组成、职权、和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等进行具体的规定,使宪法监督实施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

4.建立和健全宪法诉讼制度。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往往是不完备的,总会有一些宪法权利得不到部门法的具体保护,再者,任何权力和权利都有被滥用的可能,而对此最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莫过于通过诉讼来进行制裁。

结束语

总之,宪法监督是当代宪法与宪政制度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发展与完善对于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直接意义。为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可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最高监督权,由宪法委员会进行各种具体的经常性的监督宪法实施的活动。它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向它们报告工作。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对宪法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监督内容,监督 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建立和健全一整套完善的,可行的,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监督制度。从而推动宪政秩序的良性发展和进步,促进了社会正义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胡锦光 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M] 法律出版社,2007 [2]蔡定剑主编:《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J] 中国法学 2004.(1) [3] 陈云生主编:《宪法监督司法化》[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 [4] 陈云生主编:《宪法监督的一般理论体系》[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 陈云生主编:《走法治必由之路——论宪法和法律监督的制度化》[J] 比较法 研究,1997

推荐第2篇:宪法论文

摘要: 随着时代变迁,社会的发展,每种法律都会具有滞后、局限等缺陷,很难随时跟上现代社会发展的节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得以提高,经济快速成长,伴随而来的是各种经济矛盾、社会矛盾凸显,执法纠纷案件巨大化。公民宪法权力是法治精髓,目前中国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领域绝大部分在财富资产权与人身权救济两个领域。公民相互密切的政治权力与经济社会权力则不足够获得救济,而宪法文本中却有着大量关于我国经济管理原则与人民群众政治权力的要求,宪法所确定的群众的基本权力如受教育权等具体法令中没有规定,使公民宪法权利缺乏完整保护。本文以我国宪法文本规范为出发点,通过概念对比,实务中的实践以当前我国司法适用中的障碍,由此得出结论,要把宪法适用到司法实践中,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建立完整的宪法实施监督体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字:宪法司法化 违宪审查 权力救济

Abstract

With the changing times,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law will each have a certain lag, limitations, can not be readily adapted to the rhythm of hit social development, China\'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people\'s awarene of their rights strengthened, accompanied by a variety of economic iues, social iues highlight the complexity of the legal dispute.Constitutional rights of citizens is the eence of the rule of law, civil litig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at present the vast majority of our range is limited to property rights and personal rights relief.Fundamental rights of citizens for political rights and economic and social rights of citizens can not get close to the relief, and the text of the Constitution but contains a large number of China\'s economic system and norms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guaranteed by the Constitution, such as the right to education, the right to liberty , labor rights and other constitutional rights no specific provisions in the law,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s of citizens lack of complete security.In this paper, the text of the constitutional norms as a starting point, through the concept of contrast, barrier analysis, etc., thus concluded that the constitutional text specification should apply to the judicial practice.In this paper, how constitutional norms applicable to judicial proceedings also made recommendations, should first improve our unconstitutional censorship, do constitutional review court judgment were to invoke the provisions of convergence, and the proposed constitutional norms applied to the specific case of the principle of the methodology, our Constitution long way to go, while the need to strengthen the civic constitution.Keywords: Constitutional judicial review of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relief

一、宪法规范司法适用的概述

(一)宪法规范司法适用的概念

宪法的属性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度的根柢大法,其与普通法令在地位以及效力上存在着本质区别。一般司法的程序是依据一般法律举办裁判的,而宪法是一般法令的实施依据。庞德,作为社会法学派代表,他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施与行动。1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同时也具备了司法适用的性质。宪法的出现的一系列过程及经历告诉我们权力诉求是宪法出现的动因。人类最早的宪法是英国的不成文宪法,它诞生于贵族和君主的权利斗争之中,从先宪法的价值上来说,宪法也被称为权利之法,只有将宪法运用于司法程序之中,才能更好的为其价值服务。

1、宪法规范的司法适用概念的界定

审讯机构将宪法作为处理法律纠纷的原则,按照合适的差异可以分为直接实用和宪法的间接实用,称之为宪法的司法适用。宪法规范的直接实用主要体现在公民权力使命发生争议时,司法结构可以把援引宪法规范来应用于案件裁决的原则;宪法中关于人民权利的规定使政府和公民明知,公民具有何种权利,国家应承担何种任务,宪法也因此被称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而宪法规范规范的间接实用则主要体现在司法结构行使违反法律法令审查权上,即宪法规范作为处理法律纠纷问题的第一实用的原则。而法律要求的间接司法实用是以司法结构具有违反宪法审判检查权为条件的。

2、宪法规范的司法实用与相关观点(宪法司法化、违宪审查)的异同

在中国宪法理论研究上仍然存在着把宪法规范的司法适用与宪法司法化及违宪审查等概念混淆用的现象,使三个概念的内涵及外延变得模糊不清。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宪法规范的司法适用及其相关概念做一个具体区分。

所谓宪法的司法化为把宪法应用于司法过程中作为解决和判定问题的原则。 “化,变也”,2因此从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理解为宪法司法化的意思为本来不具有 1庞德系美国社会法学派主要代表,该学派主张从社会本位出发,把法学的传统方法同社会学的概念观点、理论方法结合起来研究法律现象。注重法律的社会目的和效果,强调不同社会利益整合的法学流派 2参见《说文》。徐灏曰:\"匕化古今字 司法性质的宪法向具有司法性质改变。然而从宪法的价值方面来说,说宪法没有司法性的观点明显错误。法律的司法化实际很难加以定性,但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宪法规范的司法实用和法律司法化两个概念之间是交叉关系。在此,我们同时也需要明确两个问题即:司法规范在司法过程中的适用只是宪法多种适用之一,由于宪法的根本性质、功能、价值与普通法存在差异,便决定宪法的司法适用与普通法律在司法中的适用是有区别的。

所要求的组织机构遵循法律要求的方式过程,对有关法律或者有关举措有没有违宪举行审核、检测和处理的规则称之为违宪检查。它是现代国家建立的一种律法纠错制度。当前社会上主要包含几种违宪审查规则,即:以英国为代表的立法机关审查制,这与英国奉行的“议会至上原则”有着天然的历史联系;American为典型的一般司法机关检测国家,American最高司法机构在1803年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3案件确立该体制;最后一种是专门机关审查制。主要包含由奥地利第一次创建的“宪法法院机制”和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机制。因此,我们可以明确违宪审查不完全属于宪法规范的司法适用,只有在违宪审查中与司法权力挂钩的违宪审查,我们才将其成为宪法规范的司法适用。

(二)宪法规范的司法适用的关键意义

1、宪法规范的法规范特性

宪法作为我们一个国都的组织的基础关键,其明确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所属和限制。所有权利汇聚为1个,即便没有独裁君主那种外表和场面,然而,群众却每分每秒都能够体会到它的存在。4如今宪法将拥有国度权利的人及行使者分离开来,将祖国的权利归属于人民,并将他们予以分解,各自赋予各个国家组织结构专门行使。宪法授予国度组织机构对应的权利的同时,同样给与了它们对应的限定,尤其体现于宪法对国家权力行使的目的、原则、办法及限度的要求。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国民向君主争取自由和权利的结果,国民在与君主争取权利的过程中,将获得许可的权利,用一定的法律记载下来,这个法律文件就是我们后来所说的宪法。其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基本问题,宪法从产生之日起就肩负了与普通法律不同的历史使命,即负责抵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害。权利和义务 3从该案以后美国最高法院确立了有权解释宪法、裁定政府行为和国会立法行为是否违宪的制度,对美国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4【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一版。 作为法律的价值之一,其实现既需要普用法律的保障,更需要作为一国根本大法的宪法的保障。宪法发挥着引领作用,同普通法律一起构建着保护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利运行的屏障。

2、宪法规范的符合司法的实际应用是立宪主义涵义要求

需要特殊保护的是个人而不是社会,5由于宪法是我国的母法,也确立了宪法在我国法律系统中的最高地位。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宪法也可以理解为宪政6及法治,深刻的影响我国法律、社会、经济及文化。对立法机构、行政组织、司法组织以及公民的个人举动起着当然的制约作用。特别是公民私权利受到公权力的侵害时,宪法更能体现出法治大于人治的权威性以及最高法的不可侵犯性。如果宪法所确立的权威、制度,所保障的公民权利一旦动摇,那么其他普通法律也会形同虚设。权力主体行使权利越界造成了权力矛盾恶化,然而现行法令还缺少具体说明权力冲突后的管理机制,学术界针对解决机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我们曾对对民主法治人权报以极大的期许,也逐渐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理念,在当下却渐渐有许多权利保障缺位“为什么通过了那么灿烂的黎明,人类还是不得不退回到昔米莱人的阴郁里面?”7基本权利在普通法律中保护缺位,宪法规范适用到司法程序中可以解决一般的法律条款不完善的问题,对一般法律处理矛盾有着指导作用,宪法规范适用到司法过程中是立宪主义的内在要求。

3、宪法规范司法适用以保护群众权力的现实意义

在古代历史上,中国一直实行“人治”,然而无论是柏拉图的“哲学王”8又或者古代时期孔子所讲“圣良君相”,即便能够促使短暂的昌盛,却还是不足以长治久安。如今法律所讲的人类的自由与尊严应该是其内核,其尊重公民尊严、权利和自由。我国宪法明确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财权产、追求幸福权、参与行政权、及平等权等一系列基本权利与自由,宪法规范本身包含了丰富的价值主张和道德立场。按照宪法所要求的法律根本我们可以得知,宪法不仅是文本法,更是实践法,宪法应该具有显示法律效力。我国学者在厘定宪法权利规范的含义时, 56【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宪政是西方的政治法律概念,指一种主张以宪法体系约束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体制,这种体制要求所有的权力行使都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制约。 7【奥】斯蒂芬·茨威格:《异端的权利:卡斯特利奥对抗加尔文》,张晓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8柏拉图的哲学王思想来自于他的《理想国》,就是由哲学家或接受了哲学教育的统治者管理国家。 针对权利冲突出现了两种解决方式:“位阶论”9和“利益衡量论”10。宪法是人们根本的活动准则,应该像其他法律一样,作为衡量和判定是非曲直的标尺11建国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极大成果,但是法律建设仍然不完善,仅靠普通法律难以方方面面保护到公民权利,宪法所确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体现着公民的私权利与公家公权利之间的关系,将宪法规范适用到司法过程中不仅可以使宪法规范确定的公民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也能防止公权利的滥用,维护法律尊严。

二、宪法规范司法适用的争论

(一)“55批复”

一九五五年最高级别的人民法律机构针对新疆高级人民法律机构〔55〕刑2字第336号报告收悉。并复函12。最高级别的人民法律机构在复函中首先肯定了宪法的母法、根本法性质,接着引用了开国元勋刘少奇委员长的话,宪法涉及的是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定罪量刑是刑法的本职。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五五”批复中,高院明确指出了宪法规范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裁判依据,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提出宪法规范是否能作为行政纠纷事件和民事纠纷事件处理的原则。

(二)“86批复”

谈到宪法规范能否适用到司法过程中,我们还可以看看最高级别的人民法院在一九八六年十月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构建的法令文书要怎么引荐和使用法令要求的文件的批复”。“86年批复”阐述了我国当前的法律渊源体系,决定了可以在判决中援用法令,但是不能援用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显然,最高院在“86年批复”认为只有一般法律可以被法院判决援用,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是否具有司法适用性是持有的回避态度的。因此,笔者考虑不可以简单的将该批复解释为宪法条文判案的可能性。因为,这种排除一定是明示的,而非“暗示”。

(三)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实用宪法规范用于审讯原则规范的司法实践

经过我国的司法实践,对于宪法应用于司法过程里面相关问题人们一直态度模糊。 9苏力在《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一文中,对秋菊打官司做出了这样的评判,即,拍电影属于宪法上的言论自由,而肖像权是民事权利,宪法权利高于民事权利,所以贾桂花败诉。这样的解释是以法律的位阶来判断优先保护哪方权利的。 10“当争议中的对立方利益都有理由受到保护时,法官需要通过权衡实际利益的大小做出判决。”姜峰:《言论的两种类型及其边界》【J】,载《清华法学》,2006年第1期,第40页。

11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885. 12该批复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废止,理由是定罪量刑应以刑法为依据,该复函不再适用。 但是从建国至今,在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汇编中,我们不难发现,还是有法官在不同程度上援引了宪法作为处理矛盾纠纷事件的原则和证据。 1.沈涯夫、牟春霖诽谤案

沈涯夫、牟春霖于一九八三年合作发表在《民主与法治》期刊中的一篇文章,对社会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对文章主人公的人格尊严、名誉造成巨大损害。于是原告向法院指控了二位被告的侵权行为,请求法院确认二位被告的违法事实并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二位被告人行为事实符合诽谤罪所规定的条款,应依照法令要求担负起责任。二位被告人不服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这是一起新闻工作者的肆意撰写文章的侵权案件,但是由此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启发,公民理性自由的行使言论自由,可以使宪法的实施进入“实体性阶段”13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础性权利,应该被严格保护。它体现着宪法价值,也是人之所以为人充分行使自由的人格尊严的具体体现!任何立法都不可随意的禁止言论自由。但是国家公民享有基本权力、行使基本权力时是有界限的,不能损害到国家的、集体的和其他社会群众的权力。

2.王玉伦、李尔娴诉蔬菜村村民委员会侵权纠纷案

本案中,二位原告人王玉伦,李尔娴出嫁前户口所在地的村规民约要求,该村人外嫁以后,应进行户口迁移,否则不得享受该村村民享有的待遇。经审理以后,法院认为,该村的协议违反了宪法所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14法院在裁判案件时就援引了我国宪法的第48条的规定。

3.钱缘诉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搜身侵犯其名誉权案

该案中钱缘在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购物,在其欲离开时店中警报器鸣响,店员怀疑其盗窃店中物品遂对钱缘进行了无理的搜身检查,甚至出现了解脱原告裤子等一系列无理行为。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违反了我国宪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并援用了《宪法》第38条进行了案件裁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经济损失。这是在宪法规范适用上关于人身自由权的实践,然而在实务中,还存在着更多宪法进入到司法程序中的实例。

13张千帆:《宪法实施靠谁?》【J】,载《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4期,第2页。作者认为中国的宪法实施仅停留于程序性阶段,尚未进入实体性实施阶段。 14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第一款

(四)“齐玉苓案”的批复及其废止

一九九零年,齐玉苓和陈晓琪(被告人中的一员)为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生,两人同年报名参加该省份举办的中等专科学校的预选考试。陈晓琪没有通过考试,而齐玉苓通过一系列考试后被济宁商业学院录取,由滕州八中转交录取通知书。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就读于济宁商校直至毕业,毕业后继续使用齐玉玲的名义参加工作。齐玉玲发现被告的侵权行为后,提出了民事诉讼,诉称其姓名权、受教育权等有关权益遭受到侵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并实施道歉,赔偿自己经济、精神损失。而此案中山东高院报请最高院对此案进行解释。高院复函此案中共同被上诉人各被上诉人侵犯了上诉人齐玉苓的姓名权和受教育的权利,才使得齐玉苓未接受高等教育另外再进行复读,各上诉人侵害了秦玉玲的受教育权、姓名权。此案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也促使人们运用新视角来审视宪法的实施及运用,将其纳入法制轨道。

而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最高级别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其理由是“已停止适用”。

(五)学界关于齐玉苓案司法批复废止的立场

在研究界有相关研究人员考虑齐玉苓案件仅仅是一个一般的民事案例,最高级别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审批回复同样简单的为针对一个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所作出的回应,也有很多学者认为其看似是一个民事案件,而齐玉苓案件被称为“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是有道理的,他实际的意义在于对我国宪法规范能否适用到司法过程中进行了启发。本案引发了在现有体制之下宪法规范能否适用到司法过程中以及怎么适用的热烈讨论。如蔡定剑认为宪法规范的司法适用可以对国家机关权限争议进行裁定,也可以对公民私权利纠纷进行裁决,而张千帆则认为宪法不宜进入私法领域内。16从学者的研究以及法官的实践来看,宪法在司法领域内也具有最高的权威是毋庸置疑的,而如何适用以及适用的方法论有待商榷。随着该案批复的废止,学界一片嘘唏。正如塞勒所言“我们的法律对合法性的诉求也取决于道德价值,这些道德价值中的很多价值就蕴藏在我们的宪法体制之中” 1516

15蔡定剑.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J].中国法学,2004( 1) . 张千帆.论宪法效力的界定及其对私法的影响[J].比较法研究,2004( 2) . 在具体案件尤其是疑难案件的审判中,伦理道德可以作为法官对于纠纷事件及原因所触犯的法律条文进行阐释的根本甚至应当从宪法的角度进行论述。有权利必有救济,如此许久,中国法令所确立的公民权力处在“睡眠”或者“半睡眠”状态,不得不说,这与根本大法的保障缺位是有关系的。

三、宪法规范司法适用的障碍

(一)宪政体制方面的原因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宪法能够应用于诉讼工序,但是也没有排斥宪法在其中的应用。从司法实践发展来看宪法规范不适用于诉讼是形成的惯性思维,事实上于法无据。然而社会以及国家绝对不会因为这样就不出现宪法矛盾和宪法矛盾,宪法进入诉讼已经变为当今社会自然现象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仍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1.过分强调宪法的政治属性

宪法是人类基本的行为准则,宪法因体现、反映一定社会生态中的伦理价值取向和要求而获得社会普遍认同,进而变成社会现实中真正起作用的实际规律。17宪法的形成是一国各方利益互相妥协的结果,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传统教育上,我们都知道我国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无产阶级人民的法律,是劳动人民意志的表达,而宪法的法律属性却因此长期遭到忽略,这是宪法规范难以适用到司法程序中最重要的原因。大多数人却仅把宪法当作政治性浓厚的概括性章程,充满着大量时尚化的政治话语,从而忽视了宪法本身所具有规范与现实、存在

与当为的统一18太多的提倡宪法的阶层性、行政管理性,把宪法奉为行政管理的刚要,不但监禁关于宪法的商议,还有损完整宪法思想观体系的构建,更阻碍宪法法制的发展。有权利就有相应的救济,是法律就可以成为裁判的依据,作为效力最高的宪法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那么结果可想而知——人人都可以违反这最高的法律,却可以免于法律的制裁。如今脱离了实际运用的最高法存在还是法律吗?所以宪法的法律性要得以体现,关键在于其可诉性的开发;实际上,作为根本的宪法只有禁止性规范,而不涉及惩治性规范更加有损宪法的权威。 2.违宪审查制度在中国的缺失

违宪审查体制源于西方,中国法律文本中无“违宪审查”一词,关于全国人 17石绍斌:《宪法与法律世界》,2014版

肖蔚云、王禹、张翔编: 《宪法学参考资料》,2003 年版 18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的要求中使用的词语是“监督宪法”,考虑到宪法文本这一原因,我国学者将这一制度归纳为“宪法监督制度”。违宪审核检查机制对一国法制的建设、经济的建设意义重大。中国法制建设起步较西方国家晚,当前我国在违宪审核检查制度的建设方面有着很多的缺陷。首先,我国在专门的违宪审核检查体制机构上存在缺失,虽然法律要求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来察看并督促宪法的应用和修正,但是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并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员,察看并督促的过程中难免欠缺专业性。其次,我国违宪审查的核心内容缺失,对基本法律是否违宪进行审查,一定意义上说恰恰是违宪审查的核心内容,但是在当前体制下,我们充其量只能“自查”,而“自查”的效果如何又另当别论了。再次,中国违反宪法的审核检查的要求原则过窄,宪法监督对象基本上限于国家组织机构及其党政机关和各种企事业单位中任职的群众的举动,对社会集团及事业单位的举动没有规范要求。最后,我国违宪审查制裁措施不力,对于法律审查通常采取“不批准”或“撤销”,严格地说不具备制处置性质,对于公职人员行为相关审查惩罚制度多采用撤职,撤职虽有必然的惩治性,但是其根本并非专业的审查惩治举措,对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作用微乎其微。总之,在我国构建违宪审查制度任重道远。

(二)宪法规范方面的原因

建国至今我国修改过四次宪法,前后通过了31条修正案,大多时候的宪法修改基本就是用宪法的形式把这一时期党的纲领和政策确定下来,宪法对党的政策纲要亦步亦趋不但消沉了执法的权力和威望,也使作为一国基础法则的宪法缺乏基本的不变性,消沉了一般社会群众对法律文本规范的意义的预期理解。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则,规定了一个国家的基础性问题和本质性问题,使得法条文本本身具有原则性和模糊性,而真正成功的司法运作必然要求一个完整清晰的法律体系,我国宪法文本规范本身的原则性、模糊性也为宪法的司法操作增加了难度。法治,一种依靠法律管理惩治一个国家的原则和方法必须付诸于实践,现实生活中超越法律的行为依然存在。

(三)社会公众宪法意识的淡薄

我国封建体制历史渊源深厚,即便改革开放了封建思想的残留仍然难以在短时间内清除。历史上我国长期奉行人治,一般公民难以参与到法律的建设中,公民对法律的态度停留在消极遵守上。传统儒家文化推崇“德治”,这一思想到今天仍然得以沿袭,而直接产生的弊端就在于使一般公民误以为,宪法的建设靠着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党内民主便能产生法律民主实效,只有消极的维护宪法,遵守宪法而本身并没有宪法信仰。同时,我国群众宪法权力意识薄弱,不重视宪法,不会运用宪法保护自身权力。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部分人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权利不得而知,即便知道也处于漠视状态。公民宪法参与度不够,即便宪法诉讼有需求,也难以建设完善的司法适用原则。

(四)法院对于适用宪法规范作为审判依据缺乏主动性

我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司法机关具有自主实行审判的权力。但是实际上我国的司法权并未完全独立,法院还需对人大负责,受到检察院的监督,司法权缺乏自主性。在公民间权利发生权利矛盾时,大家通常诉诸法律,然而法律不是万能的,当前我国法律建设不完善,宪法保证的基本权利在一般的法律中时而缺位。法律的实施以法律的解释为前提,法院在援引一个法律条裁判案件的时候往往要对该法律规范进行解释。现今实行的宪法明确要求,宪法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法院适用宪法规范进行裁判时,法官并没有权力对宪法条文进解释,法官援引宪法规范进行裁判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困境,因此法院在审判时也形成了回避宪法的固定思维模式。

四、建构中国宪法规范司法实用的机制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行为规范,它为特定的人预设了行为框架,宪法不仅拥有强大的政治宣言的作用,而且更主要的是具有法律规范层面上的意义。宪政可以被视为由宪法所规范的一系列程序,这其中既包括法律的制定程序,也包括法律的适用程序,更主要的还在于宪法的司法适用程序。

(一)完善违反宪法的审查机制和法院审判适用宪法规范之间的衔接 1.设立宪法法庭

尊重成文法是法官职业操守之根本,是以在面临具体案件时法官审查案件经常试图探求与该问题最佳适用的法令条文,这是成文法的优势,也会使法官裁判案件丧失原本的灵活性。构建专业的宪法机构能提高法院以提高宪法案件的的专业性,同时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救济。构建专业的宪法机构对违反宪法审核检查制度的构建也大有裨益。宪法法庭制度对于中国的法制建设来说是陌生的,但我们还是可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作出实践。宪法法院是宪法进入司法程序的主体承担者,但是在设立专门宪法法院上我们还需要确定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掌握了我国现在的违宪监督权,在建立宪法法院的同时,必须要划清宪法法院跟人大常委会的违宪审查权之间的权力界限问题。我国在宪法法院的建立上也可以参考国外优秀的宪法法院制度,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建立真正适合我国的宪法法院机制使宪法真正的成为普通公民的维权利器。 2.违宪案件的提起与审理

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有过这样的论述:“你们独裁。”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19基于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社会主义违宪审查首先要坚持人大领导。宪法法院需要对人大报告,对人大负责。宪法机构受案范围应该包括对普通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人民群众私有权力受到国家公有权利的侵害案件、国家组织之间的权力争议、国家组织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以及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行为。菲利曾说:“好法官比好法律更重要,即使是恶法,好法官也会善意执行。”20宪法法院的审判人员应由品行端正,硕士及更高学位且拥有深厚的法律事务,法学领域具有更高级别专门的技术职称,年龄在四十岁及更高的中国公民都能够被提名。宪法机构法官不得为任何党派成员。宪法法院不同于其他普通法院,因此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应该存在简易程序,且初审应由7名及以上法官参与案件的审理,宪法法院在审制上遵循二审终审。中国境内所有立法组织、执行与司法国家权利组织,地方自治组织,各企业、机关、组织、公职人员、公民及团体必须遵守和执行宪法法院的裁决。 3.设宪法实施监督委员会

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职能和权益,现实中我们却发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没有很好行使其所被付予的这项职权。因此设立宪法法院同时,为了监督法院裁决的执行和实施还应该在其下设立监测督促管理委员会。如果说宪法院是司法机构,那么我们首先要先明确宪法实施监督委员会是政治性 192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二版,第1475页。 【意】恩里科·菲利:《犯罪社会学》,郭建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机构,其受人大领导,由其组织举行投票后产生,在我国当前体制下,设立宪法监督实施委员会也更符合我国的国情。监督实施委员会是我国最高权力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基本职能是帮助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违宪审查工作的开展,并且宪法院及常委会共同承担我国的违宪审查权。笔者认为,宪法监督委员会虽然是政治性机构,但他不参与政治性活动,而在立法上应把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能转由其实施。

(二)建构法院判决援用宪法规范的方法论:效力优先原则和适用优先原则

中国形成了以宪法为顶点的法律阶层构造,然而宪法的宣言性特征给司法适用的操作性带来困难。宪法的法律位阶决定了宪法不可能像普通法律一样规定公民权利义务细节,所以宪法在适用上必须采取“规则穷尽原则”,即,在本文中就是适用优先原则。宪法共鸣为各类问题给予了一个共同商议的平台,凭借其政治性和程序性,使宪法的某些基础性规范得到批改,从而实现了重叠共识。21我国宪法是刚性宪法,稳定性是其表现形式之一,故而宪法不可能朝令夕改,另人们无所适从;又,宪法的根本法特征决定了宪法规范的模糊性,所以宪法原则性条款须有部门法在宪法价值的指引下进行具体展开,以实现宪法司法化的目的,即适用优先原则。然而宪法具有模糊性,法社会学认为“法律从制定出来以后就已经过时了”,无论是探寻“立法者原意”还是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宪法释义,都会涉及到解释者是否真正遵守了宪法原意。“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立法者不可避免的会有局限性,而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宪法所蕴含的价值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的,这是“动态宪法“,所以部门法必须在”动态宪法“精神的指引下进行立法,司法机关也必须遵守宪法价值来适用相关法律,所有与宪法精神相违背的法律,从根本意义上都是违宪的,即宪法相对于一切法律具有优先性。

(三)加强宪法教育

长期以来,我们把法制教育工作重任全然推到学校身上,且法制教育只作为附加教育,起到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宪法教育应当成为公民教育的核心,教育重担不能全压在学校身上,而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单独民众的政府,如果不能提供 21胡肖华: 《宪法诉讼原论》,2002 年版 民众所关心的资料,以及让民众得到资料的渠道,则会导致一切矛盾产生。有知将永远统治无知...”22

依赖传统的法科生专业教育,而大部分人还处在半法盲状态,因此在宪法教育上应首先做出改变,把宪法教育引进学生的初级教育。其次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咨询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够方便有效地获得法律援助、从自身的相关利益中受到法律科普。再次,在全媒体、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可以立足网络舆论传播的规律和新形势做好法律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常态化互联网互动平台,利用互联网的即时性、多样性、互动性等优势,主动展示机关良好形象。最后,宪法教育需要社会团体,公民的共同参与,电视、报纸等各新闻媒体在加大法律宣传工作的同时,应恰当思量大众化矛盾,若是过分专业化恐怕还是不能实现宣传目的。现在案件聚焦、法律与道德、今日说法等节目都是比较好的节目贴近百姓生活,发挥这些节目的作用使宪法至上观念更好传播。

结语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尽管宪法能否能够适用到司法过程中仍然备受争议,笔者认为宪法规范适用到司法程序中是符合时代发展的,笔者通过考察当前世界违宪审查发展趋势、世界各国适用宪法实况,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促进中国宪法机制体制的完善。虽然本文对一些基本概念作出了界定,并对于我国当前适用宪法的困境何原因进行了描述,以及如何应对进行分析和设想。但由于本人学术功底薄弱,在阐述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足,希望老师和同学们能提出宝贵意见,进行批评、指正。

22James Madison,Letter to W.t.Barry,Aug.4,1822,in G.P.Hunt,ed.,IX The Writtings of James Madison 103(1910).

参考文献

1.许慎撰:《说文》

2..石绍斌 :《宪法与法律世界》,2014版

3.肖蔚云、王禹、张翔编: 《宪法学参考资料》,2003 年版

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二版 5..胡肖华: 《宪法诉讼原论》,200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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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奥】斯蒂芬·茨威格:《异端的权利:卡斯特利奥对抗加尔文》,张晓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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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姜峰:《言论的两种类型及其边界》【J】,载《清华法学》,2006年第1期,第40页

11.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885 12.张千帆:《宪法实施靠谁?》【J】,载《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4期 13.蔡定剑.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J].中国法学,2004( 1) 14..张千帆.论宪法效力的界定及其对私法的影响[J].比较法研究,2004( 2)

推荐第3篇:宪法心得体会之论文 文档

宪法认识及心得体会之宪法监督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同时也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制定得最好的一部宪法。但众所周知,任何一部宪法都不会自动实施来体现其价值与功能。要保证宪法的准确、有效实施,除了建立一些必要的政治性协调机制之外,还必须建立由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法律机制,厉行宪法监督。 关键字:法律地位 效力 机制 监督 制裁 完善

引言

岁月不居,日月如流。回想起刚开学之时,仍仿若发生在昨天,然而,转眼间一个学期就要接近尾声了。第一次接触宪法教材时,是在进入大三下半学期,当领到教材时,有点兴奋又有点担忧。兴奋的是可以学习国家的根本大法,自己一直对宪法抱有敬畏之心:担忧的是书中的内容很精辟,言简意赅,加上自己的学习能力有限,一看就马上意识到很多地方不能够真正的理解与掌握,最初的信心就在此时被打击了。事实上,一个学期下来,对宪法总会有或多或少的认识,虽然说这些认识可能很肤浅,但毕竟是个人的一种认知能力的表现。众所周知,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难免会出现违宪行为,如果放任这些情况的存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宪法权威。只有依靠宪法监督制度才能防范和纠正这些行为,从而确保宪法的最高地位。

(一)理论篇

在我学习的过程中,稍微略有所领略到了什么是宪法,对于这个概念,各位学者可谓是各有所见,众口莫辩,不过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把宪法定义为调整国家与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以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为核心内容,并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追求。其次,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以及渊源、结构等,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国家性质以及国情的不同,又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宪法不同。诚然,宪法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它产生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制约权力的运行。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社会规范。宪法及其实施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然而宪法本身并不

能自动实施,再好的宪法,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监督体系和制度,也无非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为了保证宪法的准确、有效实施,世界各国都相继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宪法监督制度。宪法监督是宪法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宪法监督为宪法的有效遵守和以其他方式适用宪法提供了保障。最后,认识了宪法的基本价值:宪法确认主权与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不断调整着权利、权利之间以及不同权力之间的制约、协调关系,从而推动宪政秩序的良性发展和进步;宪法促进了社会正义与社会发展。

通过学习宪法,我们可以知道宪法监督具有三方面的基本作用:(1)维护宪法秩序。在宪法实施过程中, 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及违宪行为普遍存在,建立宪法监督制度可以改变或撤消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违宪行为,从而保证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使一个国家形成统一的宪法秩序。(2)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民主和人权是宪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世界各国宪法都把保障人权列为主要内容,这就足见保障人权在宪法中的地位。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体现宪法的价值取向。(3)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宪政建设。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在不断的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要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程度的违宪现象仍然存在,宪法监督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完备的地方,宪法监督有待进一步专业化、制度化、法律化。

(二)实践篇

在房老师的课堂上以及教材内容中,我领略到了宪法制定与修改、宪法解释以及宪法监督一些程序与要求。首先,一个国家宪法的制定只有一次,以后的都只能叫做修改。其次,宪法解释能够明确宪法含义,保障宪法实施;补充宪法的缺漏;适应社会的变迁;通过违宪判断,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最后,宪法监督是促进宪法实施的重要手段,维护宪法根本法地位;巩固国家民主制度,保障个人自由与权利;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完善;协调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我国宪法监督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发展需要,同时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宪法监督的有益做法,对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做出了新的规定,使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从监督主体来看

我国宪法监督属于代议机关监督体制。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同时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有协助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进行宪法监督的职责。现行宪法增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同为宪法监督机关的规定,使宪法监督活动更具经常性和规范性。

2.从监督对象来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对象包括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他们的监督工作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方面,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个案监督,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方式来进行监督,监督范围十分广泛。

3.从监督内容来看

建立了自上而下的逐级监督的监督体系。现行宪法规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c.国务院有权改变和撤销各部委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e.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

f.县级以上的地方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4.从监督方式来看

规定了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方法。事前监督指的是宪法监督机关在监督对象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等生效之前对其合宪性进行审查的监督。事后监督指的是宪法监督机关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等颁布实施后,或在特定行为产生实际影响后对其是否合宪进行审查的监督。现行宪法规定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批准后生效”和“备案”显然是一种事前监督的监督方法。现行宪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撤销”显然是一种事后监督的监督方法。

(三)完善篇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

1.缺乏完善的宪法监督程序及相关规定。宪法监督程序是宪法监督能够有效施行的必要步骤,程序性规定对于实体性规定内容的实现是不可或缺的,但现行宪法虽然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这种监督权的具体行使程序宪法未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宪法监督缺乏可操作性,难于运作,实践时遇到极大困难。我国的宪法监督程序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2.缺乏专任的宪法监督机关。虽然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负责监督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但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法律,并不负责法律的具体适用及执行。并且宪法监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期短,职权多,在没有其他外界因素推动的情况下,它自身不可能主动发现并裁决违宪案件。因此,建立专任的宪法监督机关,保障监督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势在必行。

3.宪法监督权享有主体模糊不清。根据现行宪法第62,67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另外根据现行宪法其他条款及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享有一定程度上的宪法监督权。然而事实上,从严格的法律规范出发,他们都没有宪法解释权,该权力仅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的享有是宪法监督权享有的基本前提,没有宪法解释权就无法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因此,上述规定不仅使宪法监督权主体模糊不清,而且在实践中不具有可操作性。

4.违宪审查制度较为薄弱。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尽管不能把违宪审查和宪法监督这两个概念完全等同起来,但建立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监督并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

手段。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但实际上他们只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并不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由他们来裁决自己通过的法律违反宪法,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较为薄弱。

5.缺乏具体,严格的违宪制裁措施。违宪的制裁措施是宪法监督的核心内容,没有制裁措施,会削弱宪法的效力和权威性。现行宪法虽然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行为的制裁措施有所规定,如:撤消违宪法律法规,不批准违宪法律法规,罢免违宪责任者职务等,但都不是很具体,并且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制裁性,实践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违宪制裁措施的制裁性或惩罚性不够强,使得宪法监督缺乏应有的强制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宪法监督的权威。

鉴于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以上缺陷,所以为了保证现行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目前,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完善宪法监督的程序。宪法监督程序作为宪法监督机关在行使宪法监督权力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方式与步骤,应在一国宪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它应适应具体的实体内容,对每个环节中宪法监督权力如何行使提供规程。结合我国当前的宪法监督体制,和借鉴有关国家宪法监督程序的设计,我国宪法监督程序应针对不同的审查内容,做出不同内容的设计。

2.建立专任的宪法监督机关。我国是“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拥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是我国宪法监督的专门机关,但就他们的法律地位和职权来说,并不是专任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由于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能在全国人大之上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因此,可以借鉴法国的宪法监督模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宪法委员会专施宪法监督之责。宪法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它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之前对其进行初步审查,并就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国务院及所属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宪法等。宪法委员会这一专任宪法监督机关的设立,将会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能,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宪法监督的作用。

3.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我国现行宪法对宪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并不是十分详细,应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对宪法监督专门机关的组成、职权、和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等进行具体的规定,使宪法监督实施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

4.建立和健全宪法诉讼制度。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往往是不完备的,总会有一些宪法权利得不到部门法的具体保护,再者,任何权力和权利都有被滥用的可能,而对此最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莫过于通过诉讼来进行制裁。

5.应该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违宪审查制度。所谓“违宪”是指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所做出的决议,决定或所进行的活动同宪法精神或宪法条文相抵触相违背。

目前我国宪法只规定了对立法的违宪审查而没有规定对违宪行为的审查,也没有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是否可以对自己的立法进行违宪审查。存在一定的缺陷。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纠正机制,保障宪法监督的真正贯彻与实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及自由。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必须把违宪审查制度置于首要的地位。它能体现国家根本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从而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6.加强和改善党对宪法监督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区分党的职能和国家职能的界限,党同国家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党的决策不能代替人大的决策;其次是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守执行宪法监督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所以一方面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宪法监督工作进行领导,另一方面党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开展活动。这样既有助于理顺党政关系,也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

7.加强对违宪责任者的制裁。由于我国宪法规定中缺乏严格具体的违宪制裁措施,所以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应加强对违宪责任者的制裁,尤其是要明确这种尤其是要明确这种责任的政治后果,并对其法律程序做出具体规定,使违宪责任者真正地承担宪法责任,从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结束语

总之,宪法监督是当代宪法与宪政制度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发展与完善对于

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直接意义。为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可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最高监督权,由宪法委员会进行各种具体的经常性的监督宪法实施的活动。它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向它们报告工作。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对宪法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监督内容,监督 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建立和健全一整套完善的,可行的,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监督制度。从而推动宪政秩序的良性发展和进步,促进了社会正义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胡锦光 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M] 法律出版社,2007 [2]蔡定剑主编:《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J] 中国法学 2004.(1) [3] 陈云生主编:《宪法监督司法化》[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 [4] 陈云生主编:《宪法监督的一般理论体系》[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 陈云生主编:《走法治必由之路——论宪法和法律监督的制度化》[J] 比较法 研究,1997

推荐第4篇: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在“六五”普法期间,我小校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获得了很大的收获。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二、宪法的特点: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有两种意义的宪法规范:一是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规范,即一切调整宪法关系的规范;二是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规范,即仅指宪法确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宪法规范也同样具有法律规范的三要素,即假定条件要素、行为模式要素和处理后果要素。

受宪法规范的地位及内容所决定,宪法规范又具有一般法律规范不具备的特性:

(1)根本性和最高性。宪法规范规定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具有根本的创制性,同时它又具有最高的地位,有着最高的权威性,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它为准则。

(2)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二是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广泛,包括各民族、各政党、社会团体、全体公民等。

(3)概括性。宪法对其所规定的内容往往采用较为概括的方式,因为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不可能也没必要作出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4)适应性和稳定性。宪法规范的根本性与原则性,决定了它比一般法律规范有更大的适应性。同时从总体上看,其修改频率慢,修改的范围也相对小一些,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除上述主要特性以外,有的学者对宪法是否具有制裁性,争议颇大。我认为,宪法规范不仅具有完整的构成要素,而且其制裁要素也明确、具体。宪法作为根本法,与其他法律规范的作用方式、作用领域、作用对象是不同的,制裁方式也不同,应当改变那种认为只有追究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才算制裁的看法。所以,我认为宪法规范也包含有制裁性特征。

推荐第5篇: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第一个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30年以来,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实施的指南,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灵魂,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

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严格遵守宪法制度。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推荐第6篇:宪法心得体会

按照党支部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现对学习后的心得,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宪法上述规定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

二、自觉贯彻宪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实训中心

赵晓波

推荐第7篇:宪法心得体会

《宪法》学习体会

东大封小学

潘正贤

《宪法》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从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与时俱进

第一,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第二,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上世纪90年代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第四,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科学概括

第一,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因骚乱、战争、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紧急状态常常威胁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的非常措施,一般都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因此,宪法必须规定并规范紧急权力。现行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但这些概念都有特定性,适用范围比较狭窄。“紧急状态”是大多数国家宪法通用的概念,适用范围比上述概念广泛。宪法修正案把“戒严”改为“紧急状态”,便于应对各种危机,更加科学。

第二,关于政治文明的规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宪法修正案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反映了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于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关于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宪法修正案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使各级人大任期一致,可以更好地协调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人事安排。

第四,关于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的规定。宪法原来规定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征收的规定。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是使用权的改变。宪法原来的规定以及据此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没有区分上述两种不同情形,统称“征用”。事实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既涉及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况,即征收;又涉及了临时用地的情况,即征用。宪法修正案对这两种情况进行区分,理顺了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财产关系。

以民为本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的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推荐第8篇: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教学实践论文

信息技术课程的一个教学任务是有效地整合其它课程跟信息技术,激励信息技术在其它课程教育的普遍应用。而在信息化的教学背景下,有效地整合语文课程的教育与信息技术,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语文课程的教育,从而提升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最终实现学生语文素养的提升。

一、信息技术与小学语文课程整合的意义

1.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信息技术的仿真模拟特性非常强,能够以视频、音乐、图片等方式演示乏味的语言文字,从而保证教学知识的直观化与形象化。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主动性,从而有助于良好教学气氛的创设,最终大大地提升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2.有助于学生知识视野的拓展。作为人文课程的小学语文来讲,其具备的人文信息的丰富性有利于学生认知能力的提升。在传统的教学课堂上,教材与辅导资料是学生累积信息的来源,而这种信息质量与累积量难以适应学生的实际要求。引入信息技术实现了学生信息获取平台的扩大化,由基础的纸质文本向大数据库转移,信息培养可以将高质量、最新的信息提供给学生,学生也可以实时地获取要求的知识素材,还能够探究到教材上未曾牵涉到的内容。

二、信息技术与小学语文课程整合的对策

1.网络技术与语文课程的整合。结合网络技术的特性,能够由下面几点整合信息技术跟语文课程:即共享资源、自主学习、远程教育。2.自主学习。语文课程跟网络技术的整合,有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网络技术不仅仅属于一种教学的方式,而且属于一种教学平台,在网络世界中,能够学习的知识无不涵盖其中。开放性的网络冲破了空间与时间的束缚,学生能够实时地学习。尤为关键的是,网络将大量教学课堂上难以涉及到的内容提供给学生。3.共享资源。学习语文知识的过程是长期性的,并非短时间可以实现。在长期累积知识的过程中,常常要求学习很多的课外内容,这就要求具备丰富的信息资源库,而网络具备丰富的信息量。为此,互联网能够将很多的资源信息提供给语文课程的教育。4.远程教育。作为信息技术一个关键方面的远程教育包括非常多的事项,其涵盖网络在线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等等。基于不断发展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后的小学语文课程教学会受到网络技术发展的影响,从而能够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进行。整个城市或者是相同区域的学校,甚至是国内的所有小学学校等都能够建设一致性的“基站”,从而统一优秀语文教师的教育课程,要么是定期地安排优秀的小学语文教师针对某个范围学校的学生开展远程教学,从而提高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5.多媒体技术与语文课程的整合。鉴于多媒体技术的显著优势,语文课程跟多媒体技术的整合需要立足于下面几点:一是将必要和便捷的资源提供给语文教育的听说读写等环节上。二是应用有效和简捷的方式营造教学情境。三是应用多媒体技术提高语文教育的趣味性,从而活跃教学的气氛。电子阅读设备的应用:电子阅读设备的特点是重复应用、携带方便、容量大、节约用纸等,因此受到人们的青睐。特别是在倡导节约型的低碳社会形势下,电子读物的应用有助于无纸化教学与办公的开展。尽管电子读物难以真正地代替传统意义上的教材文本,可是其能够实现“文本”再应用率的大大提升,并且便于制作,从而吸引了社会各个行业的重视。手写板的应用:当前,作为一种耳熟能详的“手写板”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与学习中,其属于计算机手写绘图输入设备,一般不想用中文输入法或者是键盘的人群都可以应用手写板。除此之外,手写板还能够应用于输入数据、文本、绘画等方面。在小学语文教学课堂上,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能够通过书写板规范地进行书写。电子白板的应用:又被叫做“交互白板”的交互式电子白板属于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整合过程中的一种新教学方式。其是立足于计算机技术,融合资源系统、硬件系统为一个整体的平台,结合投影在交互白板大屏幕上投影计算机显示器的教学知识,且借助定位感应笔取代鼠标,十分方便应用于小学语文课程教学环境当中。并且,交互式电子白板具备的一系列优点从技术上保障了互动式、全面性教学环境的建构。

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摆脱了时间与空间的制约,实现了教学模式的丰富,拓展了学生的学习视野。为了有效地推动信息技术与小学语文课程的整合,教师应当体现课程教学在信息技术的辅助性功能,从而奠定小学语文教学的良好基础。卢云江,山东昌邑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师。

推荐第9篇:比较宪法论文

在中国的知识界,对宪政问题的关心和探讨,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的复兴和发展。推进宪政诉求的一个有力的理论工具就是从契约论的角度来伸张宪法和宪政。在西方,宪法的概念从其产生的一开始就与契约有着密切的联系。现代意义上的宪法(constitution)在概念上起源于中世纪罗马的神学法学和宗教法律,故宪法在早先被看成是神法的一部分,是人与上帝的契约。即使是后来用于解释宪法的种种契约理论,在卢梭那里除外,都有浓厚的基督教神学背景,都离不开自然状态和天赋权利。

宪政在两个方面与契约相关。一是人们习惯用订立契约来解释制定宪法。宪法被当作(比喻为)社会契约。二是用契约理论来解释宪政制度并为之提供论证。根据契约论,人们同意并遵守宪法和相应的制度安排,就像人们同意并遵守某个契约一样。把宪法看作是契约主要是论证(统治者)服从宪法的义务,就像天命论用天意来制造服从君主统治的义务一样,因为君主是上帝任命的,并代表上帝的意志。契约论强调宪法和据其所建立的必须建立在被统治者的同意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当今的契约理论普遍认为,宪法作为契约并不是像霍布斯等人所说的那样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相互之间为了保障自由和共存共荣而同意设立政府所订立的契约。因此,契约论常被用来解释政府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把宪法看成是政府(统治者)与人民(被统治者)之间的契约,其最大的弊端是把政府看作是与人民至少是平起平坐的关系,排除了建立由下至上的自治的政治秩序的正当性与必要性。

宪法文化是一个整体,是构成宪法文化的各要素的有机结合。宪法文化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即宪法文化的认知、宪法文化的评价和宪法文化的情感。这三大要素是依据主体对宪法文化的认识深度、认识角度而区分的,但同时又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

1、宪法文化的认知要素

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内容、形式、运行、法律性质、作用等法律现实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分和联系的感知和认识。宪法文化的认知,解决的是事实判断问题,是主体对于宪法文化是什么的回答。宪法文化的认知,包括认识和感知两个层次。

宪法文化认识是人们对宪法的理性认识,其认识主体一般具有宪法知识,是对宪法规范和实践比较深刻的反映。宪法文化感知是人们对宪法的经验型知识,它往往因人而异。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公民的宪法文化认识结构也存在不同。一般来说,宪法与现实生活、政治实践联系越紧密,宪法的深入程度越高,人们的认识程度也就越高。同时,人们参与宪法生活的程度,接受宪法普及的程度,接受宪法教育的水平都能影响人们对宪法文化的认知。

此外,宪法文化的认识也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在当代中国,公民对宪法的认知大多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主要表现在,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有时候还只停留在表面上,宪法实施保障制度尚未形成有机的体系,可操作性还不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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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宪法文化的情感要素

宪法文化的情感是指与宪法现象的情绪体验,是在认识宪法和实施宪法中形成的普遍心理。情感要素在更深的层次上影响着个人的行为选择和社会的制度选择。例如,公民对权利观念能从心理上得到认同,那么每个人就会关心自己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如果宪法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形成牢固的积淀,那么就会关心哪些行为、哪些情况是违宪,公民或政府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也会考虑到是否违宪;又如,英国公众对议会至上的认同,早已超出制度上的设计,而是一提到立法机构就会引发这种情结。

宪法文化的情感要素是长期形成的,是一种超稳定结构,并且呈现隐潜状态,它深深影响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宪法文化的发展。在这一点上,法律传统有相近之处,法律传统表现在规范和制度方面的不多,而更多的表现在民众心理方面。例如我国长期以来受儒家文化影响而形成的\"厌讼\"心理,一直到现在还有表现,可见情感要素是宪法文化结构中最稳定的部分。当然,社会发展的水平不同、文化特性不同,也会导致情感要素的差异,例如美国国会可以对总统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弹劾,让总统到国会质证。这种行动对美国公民来说很正常,但对于一些阿拉伯君主制国家而言则是无法想像的。因此,即使是面对同一事件也会导致情感的差异。

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中国的宪政文化,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前进和逐步完善的过程,需要我们在历史传统和现有经济状况的限制中,通过民主实践,积极改革,不断进取,需要全民族、全社会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推荐第10篇:宪法论文征文

树立宪法权威 保障宪法实施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施行的。三十年间,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这部宪法也得到了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先后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正,使这部宪法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实践证明,这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好宪法。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国情的宪法。我国宪法序言写道“: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该宪法以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充分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和世界历史发展潮流。与前三部宪法相比,现行宪法之所以说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好、最完备的一部宪法,是因为这部宪法不仅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全面、客观地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奋斗不息的历史,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最高利益,而且注意汲取国际经验,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各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现行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要在公民中深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注意进行法治教育, 普及宪法知

1识,使广大干部和群众严格遵守宪法,把宪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更为突出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要解决法律正确实施的问题,关键是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因此,深人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增强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乃至法律素质, 十分重要。应该说,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自宪法实施以来,宪法和一些基本法律得到了广泛宣传, 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普法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其社会影响将是深远的。

如何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的实施?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 国家领导工作人员首先要懂得宪法。树立宪法意识, 严格执行宪法, 为广大群众作出表率。要懂得宪法的内容和基本精神, 要严格执行和遵守宪法, 坚决与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使我国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蔚然成风。这样,宪法的权威就能在全国建立。

第二, 加强普及宪法的宣传和学习, 使宪法意识深入人心。各级国家领导工作人员固然应重视和执行宪法,全国

人民和一般国家工作人员也应当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理解宪法的权威和实施不是与己无关, 而是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政治的安定、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大事。

第三, 结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特别是立法和监督活动宣传宪法, 使人们能更好地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产生、职权、立法和监督工作,都是宪法明文规定的, 与宪法紧密相联, 所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各项活动中应当高举宪法的旗帜,大力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的实施。

第四,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行政, 首先根据宪法原则办理各项事务。宪法第27条专门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根本活动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维护宪法权威, 各级人民政府如果严格按这些原则办事, 使国家机关能够成为努力为人民服务的机关,这就是对宪法实施的保障。

第五,结合司法机关的活动使司法人员和广大群众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在侦查、批准逮捕、起诉、审判等司法活动中既要依据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的规定, 更要坚持宪法所规定的原则,维护宪法权威,以保障宪法的实施。

现行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极其重要,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

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它所规定的都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2)宪法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宪法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关系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3)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我国宪法还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

宪法记载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所取得的重要成果, 同时又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30 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对外开放进人新阶段,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

水平。所有这些,都与现行宪法的作用是分不开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中,这部宪法将会进一步发挥它的作用; 同时它也会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使之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总章程。

第11篇:英语教学与实践论文

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论文

英语教学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英语并非本**语,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长期以来英语教学的模式时刻在发生变动,以适应不同时期学生的需求.英语课堂中往往老师占据一定的主动权,老师授课的好坏水平一直饱受关注.如老师的发音,备课的质量,与学生沟通的默契程度,是否具备丰富情感的讲说,所有的一切观念似乎在说明老师讲课能力的好坏,就能证明英语的学生水平.其实不然,学生的课堂表现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总而言之,以往的课堂教学评价表现出来一种态势:学生的学习为辅,老师的课程讲授成了主力,总而言之教为辅主,学为辅成了一种趋势.

这种教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钻研性.极大地限制了学生自我创造自我开拓的发展.教育部门这些年以来在英语教学方面确实做出来了不少的调整.以往的英语学习年龄为十岁以上,现在小学三年级就能熟悉的掌握一系列单词和句子.并在教课方面课堂上老师带领学生做一系列游戏,实现了游戏教学等方面,这样一来充分调动了中小学生英语学习的热情.学生的课堂表现实现了跨越.在面向高等学校时,学生开展快乐课堂,三五成群扮演英语话剧,并讨论研究一系列与英文有关的事物,包括学生在此课中自我评价与自我认可.师生互动更加密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起来了,从而各方面的问题解决起来相对容易些.但有一点中国传统的应试教育无法改观.学生学习英语的最终目的还是深深地被限制在考学上,日常的教学流程中,老师更为注重的是学生的考试能力的培养和分数的取得,成绩和分数说明一切,从而就造成了学生学习英语的目的与动力成了考个好分数,自身基本的英语素养搁置一边,也就造成了有些人英语考试能力很好.能考到很高的分数,但是英语的口语能力很一般;有些人英语分数很低,但是英语的口语表达能力很强悍.总而言之我觉得英语教学中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因此造成了成千上万的人对英语排斥,学习英语的热情也就一落千丈.我总结了一下英语教学过程中的几点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对英语今后的教学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正确认识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理念.

英语教学的课堂一般分为听,说,读,写四个环节,通过这几项指标,同学们能够较为熟练而准确的掌握和获取老师所教授的内容.老师把课程内容扼要地讲完,学生当堂课上各显神通,领会并能够较好地配合完成老师的各项要求.而不是老师一味地牵着自己的鼻子走,让学生成了一种吃现成饭的了.这种模式坚决杜绝,坚决不允许出现的.

二.合理运用教学课堂评价的种类,手段与方法.

在英语教学中总分为起点,诊断性,教学,正式评估四类评估.

英语课堂的评价工具及方法为评价种类服务的.老师可根据学生以及自身教学实际对 学生需求恰到合理地评估.逐一对每一位学生建立学习情况登记表,及时准确地做好反馈与评价.从而让学生有机会认清自我,从而逐步改善并完善自己.

要允许学生犯错误,每当错误出现时,同时对学生的错误采取包容的态度,切不可不时 纠正他们的错误而使学生失去了信心.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小组活动,参与到小组中去,培养自己的主动学习能力.口语练习时,老师随时随地与学生交流,并且纠正他们的错误采取热情态度顺利完成口语联系任务.

三.突出语言实践,彰显课堂精讲.

教师的课堂讲述一定要做到精准,集时间优势重点突出课堂中要求必须突破的疑点和 难点,要点和考点.这无疑对于教师本人课前准备,包括对需要评讲题目的反复构思和有效筛

选.同时教师在课时内能否实现精讲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学生的实际接受水平,课堂回归到以生为本,我们的教学活动的设计也要以学生为本,充分体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他们愿意听老师的话.为此.教师首先要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角色,转变功能.

四.教学进度服从教学效果,课堂注重学有所获.

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总有老师抱怨课文内容太多,讲课时间不足.很多老师觉得如果不进行逐词解释总是不放心.怕考试失利,怕考试考到学生不知道或者没有看到的地方,长期这种教育使学生丧失了思考和交际能力.实际上老师应改变观念,相信学生对语言理解能力.我们在教学中应充分让学生思考,交流和相互讨论.提高课程教学的有效性,英语老师还需要自觉处理好授课进度和学生实际学习收获之间的关系.我认为进度服从效果,着重学习所获.英语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其水平的提高终究离不开学习者本人的反复顿悟,老师的教授永远是有限的,学生自觉主动地学习才是无限的.在课程教学全过程中老师应真正在乎的不是你如何教了多少,而是应该密切关注学生到底学到了什么,学到了多少,掌握了多少.关注学生是如何进行思考和学习的,共同坚持知识重在落实和知识在学生身上的内化,一个一个脚印,这样教学效果才能经住考验.

五.师生情感的培养

学生对英语老师的情感认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学习.老师对学生的真诚关爱不仅能增进师生之间的理解,缩短师生心理上的距离,还能产生共鸣学习英语的愿望和热情,当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关爱和信任时,必然会产生愉悦心境,激发对老师的热爱和依赖感,促使他们乐于接受老师,也就乐于接受老师的教诲,努力学习教师所传授的知识,对于在英语学习中有困难的学生,教师更应该用爱去感染他们,使她们感受到老师还没有放弃他们,从而唤起他们学习英语的热情,调动他们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给予学生一些鼓励,克服学生的自卑,增加信心.学生掌握了好的学习方法,学习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学习英语没有捷径但是有方法,让他们认识到方法的重要性.如果学生们有了适合自己的方法,再加上刻苦努力持之以恒,没有学不会的.

总之,实际英语教学中,教师应始终注重非智力因素对教学的影响,要提高英语教学质量,就要研究怎么教,更要研究学生怎么学在教育路上,我们仍要加倍的努力付出.只要我们努力付出,工作就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六.选择恰当的方法.

在英语教学中,课堂导入至关重要,其方法灵活多样,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课文内容,选择适当的导入技巧,必要时可几种方法融会贯通在一起,自然过渡到新课中,找到学生的兴奋点,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这是上好一节英语课的首要环节.一堂课程有了精彩的导入,还要有丰富的内容,轻松地课堂氛围,和谐的师生关系,再加上创新的课堂教学方法,这样才能让学生充分发挥他们语言潜能和运用语言的能力,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七.每个学生须有一个执著地目标.

英语学习故在坚持,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从而让自己朝目标不断迈进.

一个拥有远大理想的人会走的更远.

教学是一个人类传授知识的过程,老师和学生的配合显得尤为重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好每一个环节,在成长过程中不断突破自我挑战自我,从而为教学方面做出贡献.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亘古不变有了兴趣凡事也就有了动力,也就有了勇气和目标,培养好英语兴趣,朝既定的目标迈进,走出自己非凡的人生.

路就在脚下.Never give up,never give in……

第12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

河南农业大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研究生课程论文

题目: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班 级

学 号

河南·郑州 2016年1月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资源与环境开始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简要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涵,以及为什么建设及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问题。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工业文明对自然的摧毁使得整个世界面临着生态危机,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着来自国际环境与中国自然环境的双重压迫,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无法复制西方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工业化道路,必须探索出资源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正式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走向成熟。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涵义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过程中,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运转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类自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和意识形态两方面的积极成果[1]。生态文明要求人自觉、自律,强调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共存与共荣。它既主张通过不断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力,获取物质,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更强调要尊重爱护自然,而不能为所欲为,盲目蛮干,肆意掠夺,要建设经济、社会、生态和谐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有其独特的特点,首先,它要求以人为本。人是社会的基础,人的生存与发展要从环境中获得生产原料,人类能动的改造自然,是主体;强调要尊重与保障人民的关于环境的相关权利,人民有对环境的监督权、参与权和知情权。以人为本不是把人类的利益凌驾于自然规律之上,而是要在自然规律发展的前提下,使人类的利益可持续发展。其次,它强调尊重自然,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把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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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环境为指导,继承和发展毛泽东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结合我国的生态建设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来建设生态文明。

3.1 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力量源泉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紧紧的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其中,在全社会上牢固的树立起生态文明的观念。人民群众作为生态文明的建设者,他们的活动与生态文明的建设息息相关。自然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它自身具有自我修复功能,在其损伤的承受范围之内,可以自我恢复,然而,对于人类的活动,特别是进入工业文明之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远远超出环境所能承受的范围,人为的修复生态环境效果不佳,生态文明的建设重在对环境的保护,而不是先索取后治理,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公民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生态文明的创造着,也是生态文明的享有者。 3.2 生态文明的发展要依靠科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生态文明的建设方面需要依靠科学技术。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日益加剧。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以科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这方面的思想总结如下几点:一是积极采用先进的适宜的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长模式。二是建立起能源资源技术支持体系。加大国家对相关技术开发的资金投入。三是在消费领域全面推广和普及节约技术,逐步形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科技的发展为资源节约提供可能。加强环境方面的研究,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3.3 生态文明法制化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历史任务,生态环境的保护离不开法律,离开了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将变成一纸空谈。在邓小平领导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从制度和法律上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的顺利进行。1981年,邓小平提出:“是否可以规定每人每年都要种几棵树,比如种三棵或五棵树,要包种包活,多种者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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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如何科学认识当代资本主义

2.如何理解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姓名:

学院:

学号:

年 月

1.如何科学认识当代资本主义

人类进入20世纪,出现一个马克思、恩格斯未曾预料到的社会现象: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空间并存、平时发展。两种制度在相互对立、相互斗争、相互较量、相互影响、相互借鉴中度过了20世纪的历史进程。两制并存的新情况,使得世纪历史更为生动,使得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更为错综复杂。面对两种制度相互较量、相互影响的严峻现实,社会主义的决策者和建设事业者理应全面了解资本主义,正确认识资本主义,深入研究资本主义。这是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大问题。正确认识资本主义,深入研究资本主义是成功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回顾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正是基于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深刻认识和深入研究,马克思写下了鸿篇巨制资本论,得出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结论,进而开创并领导了波澜壮阔的科学社会主义运动。

资本主义社会同历史上其他任何一种社会一样,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暂时性的历史阶段。它的产生、发展和灭亡,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辩证运动的必然结果。在资本主义产生至今的几百年间,它经历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私人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今天已经发展到国际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繁荣发展,进入一个生产力迅猛发展,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黄金时期”;相反,社会主义国家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后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危机,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社会主义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日益减退。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导致了人们对“两个必然”——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怀疑,使一些人产生了信仰危机。能否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对于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客观规律,坚定我们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变化是资本主义的自我扬弃,新的社会结构的物质基础在资本主义内部进一步成熟,资本主义进一步向社会主义过渡。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在其自身矛盾的推动下,不断进行着自我扬弃,是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由于资本自身的扬弃,就使它开始向新的、更高级的社会生产方式过渡。这个过渡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社会化的要求而作的自我调整,这种调整为社会主义提供了完备的物质基础。所有这些因素,虽然没有改变整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性质,但确实在一定意义上显示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正如马克思所说:“我把生产的历史趋势归结成这样‘本身内一自然变化的必然性,造成对自身的否定’。它本身已经创造出了一种新的经济制度的冈素,它同时给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切个体生产者的全面发展以极大的推动;实际上已经以一种集体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只能转变为社会所有制。” 恩格斯说:“生产力的国家所有不是冲突的解决,但是它已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正因为这样,列宁把包含有这些因素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看着是“社会主义的最完备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入口,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从这一级上升到叫作社会主义的那一级,没有任何中间级”。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现实表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不仅是科学的理论逻辑,也是客观存在的趋势。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的压力和影响下,正在发生的深刻的新变化,这本身就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过程的体现,由于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发展为社会主义准备了更加成熟的条件,因而它不是离社会主义更远了,而是更近了。

总之,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变化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它的生成能力,另一方面又给它带来了更多、更强烈的自我否定因素。我们应当客观地、辩证地、正确地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变化,坚信资本主义终究要被更高级的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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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理解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林毅夫在第27届国际农经大会发表演讲时表示,应对金融危机可采取三方面措施:第一,进行金融部门的改革,主要是加强金融监管;第二,在宏观经济层面采取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刺激总需求,以及加强国家之间经济刺激政策的协调和防范各国的贸易保护;第三,解决贫困和脆弱人口的问题。“从长期看,增加收入是解决贫困人口脆弱性的最有效办法,这主要通过提高农业生产力实现。此外,还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教育的投资。”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一切真正的危机的最根本原因,总不在乎群众的贫困和他们的有限消费,资本主义生产却不顾这种情况而力图发展生产力,好像只有社会的绝对的消费能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也正如列宁所说:“不是生产食物更加困难,而是工人群众取得食物更为困难。”这也就是说,这场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是生产社会化生产全球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生产无限扩张与社会有限需求之间的矛盾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国际金融危机,演化为自1929年大危机以来最为严重的世界性经济危机。2009年6月22日,世界银行发布《2009年全球发展金融》报告称,预计全球经济2009年将下降2.9%,全部发达国家下降4.2%,其中,美国2009年下降3.0%,日本下降6.8%,欧元区下降4.5%。面对危机,西方各国纷纷采取了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干预措施向银行或企业注资实施救助计划甚至将其国有化。2007年9月,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的英国诺森罗克银行遭遇百年来罕见的挤兑风潮。英国央行为此向该银行注资,以帮助其渡过难关。2008年2月,英国政府决定暂时把诺森罗克银行收归国有。“银行国有化”的序幕由此拉开。之后半年多时间里,英国又采用类似方式,将英国第一和第二大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和莱斯银行国有化。

在应对危机中,我国的国有企业发挥了巨大的、中流砥柱的作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008年12月25日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形势严峻,要保持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尽力做到不裁员。在全国国资委系统业绩考核与综合工作座谈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强调,各地国资委要引导国有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时做到“五个不”,即,资金链条不断裂,经营业绩不萎缩,现有市场不丢失,新的发展机会不错过,发挥主导作用不打折扣,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作出更大贡献。2009年两会期间,来自国企的代表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在关键时刻的关键作用。在保增长中勇挑重担,带头优化结构上水平,在履行责任上发挥更大作用。例如,湖北的国有控股企业有120万职工,在2008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情况下,这些企业不仅没有减员,还新拿出20万就业岗位,支持和帮助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就业。再如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的99.3万名职工,无一人因金融危机失业。“国企不是没有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比起国企的优势和作用来,不是主流,而且是可以解决的。垄断、腐败的问题,其实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也存在,君不见美国的华尔街高管们一边高嘁政府救市,一边照样拿着令人 咋舌的高薪!”

自金融危机以来,以美国经济的衰退为标志,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影响越来越大。危机到来,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们应该做出积极思考,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许多专家都设法在扩大就业、拉动内需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2008年1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考察中关村科技园区时指出,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

更要重视知识和科技的力量,这是应对危机更带根本性和长远意义的措施。强调要用知识和科技战胜危机。

时光流逝,斗转星移。社会主义事业经过高潮低谷,使人们对它的本质、形式、特征和建设它必须坚持的原则,都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上显示着社会主义的生命力,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则在其经济的危机或衰退中证明着社会主义原则的不可抗拒性。

参考文献

[1]胡连生,杨玲.当代资本主义双重发展趋向研究[M].北京市:人民出版社, 2008:1.[2]刘青秀.如何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009(3): 14-16.[3]李慎明.国际金融危机与当代资本主义,低潮中的世界社会主义思潮与理论[M].北京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07:3.[4]张聚昌.应对金融危机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J].行政论坛,2009(5):3.

第14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课程考试论文

论文题目: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理论与实践 学位类: 专业: 学号: 姓名: 年级:

2015年11月18日

一、综述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些根本性的原理,如社会主义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实行公有制、按劳分配,缩小和最终消除城乡差别、体脑差别,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等;又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经济实践相结合,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新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得失成败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探索与发展而确立的。目前,这一理论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经济与商品经济内在关系的理论创新;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与发展;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创立。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应当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才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明确肯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后来,又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后来,又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党的十四大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使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实现了又一次重大突破。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创立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理论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基础,决定着社会经济形态性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理论不仅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而且提出了贯彻实施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方针和措施。这包括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推行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以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等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理论在所有制结构、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关系、所有制实现形式等诸多方面,突破了传统,建立了一个新的所有制问题分析框架,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生产力落后状态的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分析。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理论

其核心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二是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既反对平均主义,又防止收入差距过大,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三是坚持将公平原则贯彻收入分配全过程,不仅在再分配上注重公平,初次分配也注意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其中将按要素贡献分配引入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初次分配也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亮点;承认在以往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被作为否定对象的按要素贡献分配是重大的理论突破;要求初次分配注重公平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关于“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思想的变革。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始于1978年,至今已走过30多年光辉历程。30多年的改革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改革启动和局部试验阶段(1978年到1984年)。 第二个阶段:改革全面探索阶段(1984年到1992年)。

第三个阶段: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1992年到2002年)。

第四个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2002年至现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成效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已被打破,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得到确立,呈现出新的面貌。突出表现在:

1、所有制结构不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建立。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得到显著改善,国有资本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处于优势和控制地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户数减少40%,但营业总收入,净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都在稳步增加。公有制实现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相互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发展,逐渐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与此同时,重点发展了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对于促进竞争,发展经济,方便生活,安置就业等,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国有经济竞争力不断提高。目前,50%以上的国有重点企业实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逐渐形成,绝大部分国有中小企业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制。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独家垄断局面基本打破,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比重显著下降,一批历史遗留的困难企业通过政策性破产退出市场,通过资产重组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已经确立。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的商品市场格局已经形成,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迅速。资本,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体制已经建立,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市场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交易规模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基本上由市场决定,目前,在社会商品零售,农副产品收购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所占比重已分别达到95。6%,96。5%和87。4%。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明显地发挥基础性作用。

4、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积极进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职能逐步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以间接手段为主的经济调控体系趋向成熟,国家计划,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机制初步形成;建立了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政府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用法律手段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政府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秩序和稳定;政府通过直接举办,特许经营等方式,向人民群众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5、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在养老保险方面,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失业保险方面,建立了面向城镇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制度,实现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建立起了基本医疗保障,企业补充医疗保障和商业医疗保障等多层次的保障制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

6、经济社会法制化程度明显提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实施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同时,加强市场主体,产权制度,市场交易制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市场调控,经济调节和监管方面的立法,把一些比较成熟的制度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了由200多部法律,300多个行政法规和数以千计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几个现实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面临的问题。

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是一个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面临如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较弱;(2)产业结构不合理是转变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3)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任务艰巨;(4)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限制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措施。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到怠工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克服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不利因素。(1)完善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2)依据产业的特性,采取差异的产业投资政策;(3)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特别应健全资源和环境价格制度;(4)注重对自主创新激励制度的创新。

第15篇:英语翻译与实践论文

英语翻译与实践论文

英语翻译与实践有涉及传统的文学和文化翻译的,也有谈应用翻译的,包括经贸翻译、科技翻译、法律翻译、新闻翻译等等。尽管如此,这些文章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是围绕着翻译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展开的,所以也就不怕重复,名之曰“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论文集”。

2012年下学期所选修的英语翻译与实践课程,内容主要为英译汉,并且如何将句子翻译到位,英汉文化差异对习语翻译的影响,英文电影的欣赏与点评,品牌名的翻译原则及翻译方法,科技英语翻译亦需“雅“,浅谈文化差异与英汉成语翻译,翻译中的文化差异与词义偏离。

从信、达、雅看翻译方法,这是老师在上课经常强调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论影视剧片名的翻译,注重文化差异,巧译英语习语,应用翻译研究——如何使英文译文更地道,也是值得特别关注的。

比如,老师在第一节课上讲的第一个句子:I`m up to my neck in you bullshit.这个句子就显得比较抽象,如果用直译的方法,就会显得比较生硬,而如何将它翻译得更贴切呢,这就得跟平常的习语联系起来,应翻译成“你把我害惨了!”。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而已,也就再次说明了翻译理论中的美,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的区别与应用,直译、意译与译者主体性。 另外,在这门课程中,学到了不少陌生的英语单词与词组,增加了自己的词汇量。例如,“thorns”的中文意思为“荆棘”,“organic cotton”的中文意思为“有机棉”,“a senior citizen”的中文意思为“老人”,等等。对于英汉语言中颜色词的文化差异及翻译,这里也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Do you see any green in my eye?”这里的“green”不应翻译成“绿色”,整个句子应翻译成“你觉得我好欺负吗?”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方法在实际中的应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在与异国人对话过程中,将别人的话会错意是挺尴尬的事情,所以,英语翻译与实践这门课程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最适合读者的翻译法——根据译作的功能来决定 ,英语文化词语的翻译涉及创造性,而创造性在翻译中存在的必然性与价值是值得肯定的,翻译的标准不仅是我们衡量译文质量的尺度,也是我们从事翻译时要努力达到的目标。从事翻译必须广泛涉猎不同文化间的差异,还要注意语言环境的影响,把“忠实”放在第一位,同时要通顺、易懂。关键需要注意的是翻译标准;语言环境;文化差异。

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语言艺术工作。鲁迅先生说过:凡是翻译,必须兼顾两面,一则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是保存着原作的丰姿。从实质上来讲,就是要使原文的内容、风格、笔锋、韵味在译文中得以再现。翻译涉及原语(source language)与译语(target language) 两种语言及其文化背景等各方面的知识,有时非常复杂。所以,译者要想收到理想的翻译效果,常常需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仅仅懂得一些基本技巧知识是不够的,必须广泛涉猎不同文化间的差异,必须在两种语言上下工夫,乃至独具匠心。

简而言之,英语翻译与实践这门课程,让我更深层次地了解了翻译的技巧,中美文化的差异,领略到了翻译的乐趣,是很好的一次体验。

姓名:童小青 学号:1111404033 系部:化学化工系

第16篇: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和形成,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贡献。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的历史性贡献,体现了我们党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的巨大勇气。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是不断对传统理论突破与创新的过程。

关键词:

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和形成,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贡献。

众所众知,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多次明确提出,在生产社会化程度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实行的单一社会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里,随着私有制的消灭和公有制的建立,必然使商品货币关系失去了基础而归于消灭,由国家调节的产品生产和分配将代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否定,它克服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无政府状态,为有效地、合理地利用资源配置方式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化的大生产客观上要求由一个社会中心按照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对生产进行统一的协调,通过制定统一的计划来协调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所坚持的仍然是传统的计划经济的观点,他的一个基本思想是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从十月革命胜利后到1918年春天,苏维埃政府先后实行了土地、银行和大企业国有化,借助于国家资本主义的统计和监督机关,对全国的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全面的监督,通过工农业、城乡之间的实物交换,限制市场的作用。其目标是逐渐消灭商品交换、货币流通,最终消灭市场,以保证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制度,建立完全的产品交换制度。随着1918年夏天国内战争的爆发,苏维埃俄国实施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对工农业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的基础上,在分配方面也实行了有计划地严格控制。在列宁看来,只有在生产资料国有化的基础上,按照一个总的大计划进行建设,才配称为社会主义的建设。“因为建成社会主义就是建成集中的经济,由中央统一领导的经济。”‘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苏维埃俄国虽然没有完全和最终取消货币,但其作用范围已经相当狭小。

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实施新经济政策,随着新的经济政策的实行,列宁对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列宁决定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商品货币流通的渠道,从而形成了商品货币关系的新思想。这一思想具体表现为:强调发展商业的重要性。商业是全党必须全力抓住的中心环节,如果抓不住这个环节,就建不成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样的环节就是在国家的正确调节(引导)下活跃国内商业。在历史事变的链条中,在1921—1922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种过渡形式中,商业正是我们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我们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如果我们现在能紧紧‘抓住’这个环节,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掌握整个链条。否则我们就掌握不了整个链条,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尽管列宁没有突破计划经济体制框框的束缚,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主要手段的思想,是列宁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突破。因为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历来把商业、商品货币关系与资本主义联系起来,把商业看成是“最平常、最普通、最庸俗、最微贱”的事业,是与社会主义水火不相容的。但是列宁并没有拘泥于传统理论的束缚,而是从俄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的思想。因为从经济上看,当时在俄国的各种经济成分中,宗法式的小

农经济占优势。这种经济条件决定了“商业就是千百万小农与大工业之间唯一可能的经济联系。” 商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农业和手工业、小工业的恢复和发展,同时,农业和手工业、小工业的发展又促进了社会主义大工业的恢复和发展,从而使社会主义制度在小农国家中站稳脚跟,为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打下基础。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总结了几十年来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深刻思考的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正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根本问题思考的基础上,邓小平开始反思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问题。早在1979年,邓小平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兼副总裁弗•吉布尼等谈话时就表达了这种观点,他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里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这当作方法,不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不会重新回到资本主义。” 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目前形势和任务》的谈话中又指出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缺陷,他说:“我们过去长期搞计划,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安排好各种比例关系。农业和工业比例失调,农林牧副渔之间和轻重工业之间比例失调,煤电油运和其他工业比例失调,‘骨头’和‘肉’(就是工业和住宅建设、交通市政建设、商业服务业建设等)比例失调,积累和消费比例失调。” 实行计划经济的初衷是发展生产力,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避免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经发展的无政府状态。然而,实行计划经济的结果却适得其反,造成了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城乡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起来,使邓小平更加认识到,“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什么一谈到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的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1994年春天,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更进一步指出,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和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等对曾经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生产、商品经济作过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是始终没有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一个根本原因是把计划和市场作为姓“社”姓“资”的标志,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之间划等号,同时也把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之间划等号。并且把计划经济看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认为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才能实行市场经济,实行市场经济就是实行私有制,就是资本主义。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排斥市场经济,实行在国家计划支配下的产品经济。这样就把市场经济视为与社会主义是不相容的东西。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思想,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和市场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的束缚,彻底打破了长期以来把计划和市场作为姓“社”姓“资”标志的传统观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的实践,尤其是解决了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深化。其一,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构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因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适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它的作用不是削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反,而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其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利用。目前,我国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主要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社会基金所有制、社区集体所有制、劳动者集体所有制、委托经营、资产经营责任制、社团集体所有制、社区集体所有制、劳动者集体所有制、委托经营、资本经营责任制、

社团集体所有制、社团集体所有制、联社集体所有制等等。其三,突破了单纯强调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量的优势,而主要强调其质的优势。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意味着公有制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主体,所谓主体,并不是公有制的比重越大越好,更不是要在国民经济中实行全面垄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我国已经形成了不同所有制经济相互混合的所有制形式。有国有企业相互之间的联合,也有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或与私营企业及外资企业之间的结合,有公有制经济与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组合成的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因此,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不能简单地把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公私合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简单地划为非公有制经济。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制成分的资本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也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从质的优势来看,国有经济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应重视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丰富了社会主义的实践,使社会主义建设更加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 《列宁全集》第3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5]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第17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

《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作业

学院:机电学院 专业:兵器科学技术

本学期我选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这门课程,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以及同学们各小组的专题论述,让我认识到了以前从没有想到、也没有关注过的问题,同时深深感到了把这门课作为研究生的一门必修课的必要性。 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到今天,已经涌现出了诸多不利的问题,而大学生日益严重的就业难则是其中一个,大学生就业难引发了“读书无用论”,并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来大肆渲染。本文基于这个背景,下面根据本课程的学习,从我自己的切身体会出发,针对大学生就业难引发的“读书无用论”浅谈一下我的思考与看法。

创新点是通过自己的经历体会对“读书无用论”进行了思考与反驳,并给出了自己对读书的认识(希望老师认同)。

对大学生就业难引发读书无用论的思考

摘要:目前,大学生正在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就业前途十分不容乐观,这也引发了一连串的不良后果,比如读书无用论等等,本文针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这一现状,结合所学课程对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进行了浅要的分析,并根据自己的经历与体会,重点对“读书无用论” 进行了思考与辨析,最后作为研究生,从研究生的角度出发做了进一步的阐述。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难;读书;研究生

一、大学生就业难现状

近年来,中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大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加之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的就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否顺利就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曾几何时,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找工作时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如今这种优越感几尽消失,面对就业却眉头紧皱。以2006—2007年大学生就业情况为例,2006年中国大学毕业生30%没有找到工作,就是有120多万大学生在离校时还没有就业,2007年有100万左右毕业生未实现就业,加以中国数以万计的民工和下岗再就业人员,即便政府每年提供900万的就业机会,还是不能较好地解决就业问题[1]。总的来说,大学生的就业前途不容乐观。 1.1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分析

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有很多,有社会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因素,在此结合相关文献[2-3]进行分析。 (1)社会原因

首先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就是供过于求。每年毕业的大学生的数量比社会上所需要的就也岗位数量多的多;而且,这个差距还在逐年的增大。

其次大学没有迅速适应就业市场对高等教育所提出的日益苛刻的要求。从传递知识的角度上看,在整个大学教育中,知识教育仍然是非常大的一个比重,理论功底及其相应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构建仍然极为薄弱。对于大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转换,大学缺乏系统的职业指导与服务规划,导致学生或许有专业能力,但是缺乏获取职业信息,展示专业能力,适应实际工作以及应对职业转换的能力。 (2)自身原因

很多大学毕业生,尤其是名校的毕业生,刚刚毕业,刚刚踏入社会,就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希望自己的薪水高出社会现实水准。从而对一些企业的相对较低的薪水不屑一顾。其实,这就象军人打仗一样。能带兵打胜仗的将领,不一定受过什么好的教育,但通过实践,他们可以带兵打出漂亮的一站;而那些从学校里学出来的将领却未必有那样的本领。因为他们只是通过理论来看战争,很少付诸实践,只是纸上谈兵,真要上战场的时候,有些事情跟纸上的并不一样。所以,即使是名校毕业的学生,也不能自以为是,有些事情并不象想像中的那样。所以,也不能期望太高。 1.2大学生就业难的影响

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已经成为一个不可争议的事实,这个现状对我国高等教育甚至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我觉得有两点比较重要:

首先这造成了教育资源以的浪费。大批的经费投入到高等教育领域,但是大学所培养的人才无用武之地,社会无法获得收益回报,那样无疑是对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

其次,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就业难给在校大学生和家长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影响大学生身心的发展。一些学生和家长看不到就业的前景,感觉到大学白上了,还不如不上大学。人们对于教育的期望变成了失望,“读书无用论”渐渐的在人们的头脑中清晰起来,并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拿来渲染[4]。大学教育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读书的意义何在

大学生就业难引发了“读书无用论”,那么大学生究读书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呢?这些年,我也在思考着这个问题,从2009年进入北京理工大学,到现在在这里继续读研,已经过去了今五个年头,当年与我同龄的伙伴们如今早已成家立业,挣钱也不少。从这个观点出发,或许我们真的还不如他们这些没上过大学的人能挣钱,这也是多数人包括家长所考虑的。但我心里一直觉得读书是我这些年最正确的选择,始终信仰着读书才是王道。对于这个敏锐的问题,我不想用太多华丽的辞藻和伟人的事例,因为那似乎离我们有点遥远。从我自己切身的经历和体会出发,我认为读书是有意义的。下面简要谈谈我对读书的理解与思考。 2.1读书改变了什么

我是一位从农村出来的学生,家里有两个哥哥,也都考上了大学,虽然我不是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却是全村唯一一个走进重点大学的,因此爸妈的心情可想而知,一扫从前愁眉苦脸的阴影,整个家庭感觉一下子阳光了许多,我们成为了爸妈的骄傲与自豪。早辈的父母或许很少上过大学,大学只是一个他们梦想中的地方,在农田里辛辛苦苦忙碌了一辈子,就等着子女有出息的一天,就等着孩子们去实现他们曾经的遐想,因为他们相信,这条他们没走过的路会让他们的脸上有更多的光彩,会改变他们的孩子的命运。我想这就是在大学读书最基本的意义——读书,改变了父母,实现了父母心中一直未解的愿望。至少对于我是这样的,因为如果没有爸妈自始至终的坚持,我今天是不会站在大学的殿堂的。

其次,读书改变了人的素质。何为素质?广义上来说是人在生活和做事过程中所体现出的能力与才干,而片面的则可以认为是一个人在生活中的言行举止与道德修养。从入学之初到今天,细细回顾,不管是思想上还是知识上,不管是为人上还是处事上,在大学里耳濡目染,不知不觉中感觉自己已经上了一个大台阶。每次回家,碰见小时候的同学,虽然那时无话不谈,如今却是两条道上的人,言行举止是格格不入。走在大街上、行在人群里、坐公交、逛商店、去公司实习、到企业打工,凡此种种,在各种人群圈子里,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能明显的感觉到大学生的“优势”,在素质上总有那么一点差别。从大的方面来说,或者说是站在高远的角度,书是教育进行普及的必要中介,而教育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尤其是在民族综合素质上,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还是要归根于教育的落后。因此,从这一方面来说,读书是有必要的。

再次,“书使人明理,书使人智慧”,书本身是有意义的,关键是我们怎么去读。许多伟人都是因为读书才有所作为的,都是因为读书而名垂青史。现在很多人现在是在为了工资而读书,他们读书,并没有体会到读书的快乐。然而还有一部分,把时间花在了读书之外的事情上去了。书是读完了,但真正有用的东西忘在了脑后,所以很多人并没有收获多少,并没有实现他们原本应有的期望值,这就是所谓的“伪大学生”,也正这部分人的“就业难“让了人们形成了一种错误的观念——读书无用论。

书本身并无好无坏之分,它是有益的,它就在那里,等待着我们去读。当书和读成为一个过程的时候,当我们迈入学习这条道路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发生改变的时候。读书改变了什么?我想读书改变了父母,也改变了我们自己。 2.2如何读书,提升就业能力

书本身是有益的,它需要我们去好好读。我们需要把这些改变与进步继续下去,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应对就业难的问题。那么我们需要怎样读书呢?从我自己体会出发,我觉得读书时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首先需要增加对自我的了解。很多时候我们自己不清楚自己拥有什么优势与不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职业不喜欢什么职业、不明白自己的专业如何为就业提供支持,只是抱怨自己读的学校不行,所学专业不好,简单的把学历文凭当成就业的唯一砝码。这样的想法很容易导致读书浮躁,最后书是读完了、大学上完了,但其实什么都没有学到,当然会面临就业不理想的问题,本科结业时我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学。因此,我们需要对自己进行自我鉴定,然后追寻自己的兴趣去读书,这样大学几年下来,我们才会真正在快乐的同时有所学有所得。

其次需要增加对社会的了解。在现行教育体制下,许多大学生除对学校的安排会认真对待之外,其他事务一概不闻不同,延续着“读书一考试”的学习生活模式,这样是无法形成职业素质的。现在的结果是,毕业生简单的将专业等同于职业,从而使得在求职过程中,把眼光仅仅停留于与专业名称相同的职位上。另外,由于学校能提供的实际机会总是有限的,大学生自己又不能很好地安排实践.导致对用人单位的岗位不熟悉、不清楚岗位职责是什么、其基本要求是什么、工作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等等。这样的话,在现实中求职的困难可想而知。因此我们需要在读书的同时把目光放宽些,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增加自己的阅历和迅速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作为研究生,如何认知与实践

研究生是祖国未来社会建设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目前情况下同样面临着就业形势严峻的问题。那么,对于研究生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我觉得研究生是一个比本科生在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上较好的群体,是介于一个本科生与社会之间的渐进群体,因此研究生比起本科生需要有更高的要求。

到了研究生这个阶段,需要明白读书不是为了追求功利而读书。研究生,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研究工作来进行学习的学生。在读研究生,将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生力军,我国科技的创新、发展、国际竞争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因此,需要扎根于自己的兴趣与本职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夯实基础、提升能力。

对于我自身的要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谈。首先是坚定追求、积极上进,辛辛苦苦学习了这么多年,有父母的绝对而又辛酸的支持,也自己一味而又迷茫坚持,始终信仰着读书才是王道;其次优秀是一种习惯,要在思想上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不被他人的风气所影响,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研究生,为“读书有用论”尽自己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王保义.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域对策的深层次研究 [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11-12.[2]涂思义.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与对策分析[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1):13.

[3]叶凯.大学生就业形势与对策探析[J].辽宁教育研究,2005.(4):91. [4] 武莉娜、李院莉.关于“读书无用论\"的思考[J].教育评论,2008.

第18篇: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教学是一门需要时间需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的艺术,通过两个月的教学实践,相比较只是坐在大学的课堂学习理论的自己而言,的确成长了许多,优点和缺点都是有的,只是还是需要历练去把缺点变成优点,不断补足自己。从开始时的声音小,紧张语速快,到现在的泰然自若,从容大方,从开始时的教学方法脱离学生实际而一味追求理论运用,到现在的从学生本身素质水平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从开始时的课本内容不熟悉到现在的查阅资料认真研究再呈现课堂,从开始时的单方面侧重学生成绩到现在更加注重学生心理有层次要求,实践出真知的道理在自己的实习生活中得到了印证,但是在某些教学方面,自己还是存在着不少缺点。

在备课过程中,对教材的整体把握程度还不是很好,在处理重难点过程中还是存在不足,有时候重难点并没有很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区分,人们常说,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就要自己准备一眼泉,用来比喻知识与传授知识的关系。这“一眼泉”不能只来自备教材,还需要备与教材内容有关的教学参考资料,只有教学参考书是不够的,还应该学习一些与教材有关的资料,如报刊上的文章,新闻资料、经典著作、历史书籍等。要想把课讲好,把活、讲深刻,必须掌握丰富的资料和信息,那样才能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我们只是要求学生要注意积累,却忽视了自己也应该积累,形成习惯,才能备不时之需。而在这点上,自己做的着实不够好。

在讲课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虽然石塔中学还不是新模式的实行者,但是在教学实践中,自己在慢慢的转变,但是距离新课标和新模式的要求还是相差很远,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方面,还是有很大的不足,高中生不像初中生那样爱举手了,他们更加重视别人的眼光和评价,害怕课堂上会出错,害怕自己答错了会被老师或者学生取笑,他们的身体在站与不站的纠结中坐立不安,相比较自己站起来回答问题他们更喜欢集体回答,有人渴望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就会给你眼神上的交流,有的眼神飘忽是在拿不准自己分析的对还是不对,有的深深地扎下脑袋是因为没有思考单方面害怕自己被老师点名,课堂上的状况百出,但是积极举手主动回答问题的却少之又少,我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在老师,因为你没有真正的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课堂气氛不够宽松有序,教学方法不够深入学生实际。自己还是需要根据当地学生的实际慢慢摸索的。其次,也是我认为自己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把课本知识联系实际时,自己的知识面不够宽,再解释某些现象时做补充时,自己的词汇量匮乏,在引导和启发方面做得还是不够理想。还是积累问题,需要不断关注时事材料,扩充自己的知识面,平时注意积累。

总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第十八期顶岗支教赵县分队 赵县石塔中学 政治 庞鹏卓

第19篇: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篇一: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教学是一门需要时间需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的艺术,通过两个月的教学实践,相比较只是坐在大学的课堂学习理论的自己而言,的确成长了许多,优点和缺点都是有的,只是还是需要历练去把缺点变成优点,不断补足自己。从开始时的声音小,紧张语速快,到现在的泰然自若,从容大方,从开始时的教学方法脱离学生实际而一味追求理论运用,到现在的从学生本身素质水平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从开始时的课本内容不熟悉到现在的查阅资料认真研究再呈现课堂,从开始时的单方面侧重学生成绩到现在更加注重学生心理有层次要求,实践出真知的道理在自己的实习生活中得到了印证,但是在某些教学方面,自己还是存在着不少缺点。

在备课过程中,对教材的整体把握程度还不是很好,在处理重难点过程中还是存在不足,有时候重难点并没有很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区分,人们常说,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就要自己准备一眼泉,用来比喻知识与传授知识的关系。这“一眼泉”不能只来自备教材,还需要备与教材内容有关的教学参考资料,只有教学参考书是不够的,还应该学习一些与教材有关的资料,如报刊上的文章,新闻资料、经典著作、历史书籍等。要想把课讲好,把活、讲深刻,必须掌握丰富的资料和信息,那样才能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我们只是要求学生要注意积累,却忽视了自己也应该积累,形成习惯,才能备不时之需。而在这点上,自己做的着实不够好。

在讲课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虽然石塔中学还不是新模式的实行者,但是在教学实践中,自己在慢慢的转变,但是距离新课标和新模式的要求还是相差很远,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方面,还是有很大的不足,高中生不像初中生那样爱举手了,他们更加重视别人的眼光和评价,害怕课堂上会出错,害怕自己答错了会被老师或者学生取笑,他们的身体在站与不站的纠结中坐立不安,相比较自己站起来回答问题他们更喜欢集体回答,有人渴望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就会给你眼神上的交流,有的眼神飘忽是在拿不准自己分析的对还是不对,有的深深地扎下脑袋是因为没有思考单方面害怕自己被老师点名,课堂上的状况百出,但是积极举手主动回答问题的却少之又少,我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在老师,因为你没有真正的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课堂气氛不够宽松有序,教学方法不够深入学生实际。自己还是需要根据当地学生的实际慢慢摸索的。其次,也是我认为自己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把课本知识联系实际时,自己的知识面不够宽,再解释某些现象时做补充时,自己的词汇量匮乏,在引导和启发方面做得还是不够理想。还是积累问题,需要不断关注时事材料,扩充自己的知识面,平时注意积累。

总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第十八期顶岗支教赵县分队 赵县石塔中学政治 庞鹏卓篇二:教学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教学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综合实践活动课正是使学生的这种发现、研究、探索的欲望得到满足和释放的最佳途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书本,超越封闭的课堂,面向自然、面向社会、面向学生的生活和已有经验,在开放的时空中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增长学生对自然、对社会、对自我的实际体验,发展综合的实践能力。综合实践活动使学生可以从他们自己的生活中选择感兴趣的问题作为研究学习的对象,自然地、综合地学习,这种学习是出于自己的兴趣而非老师强加的。这种全新课程的出现,对我们老师来说也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同时也是一种全新的考验和挑战。

二、综合实践课必须注重学生参与实践的过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重过程、重参与、重体验的全新课程。是让学生将实践、体验的收获整理,形成多种多样的成果如:报告、图片、表演、作品等,进行评价、交流、研讨、辩论。在交流中让学生学会理解、宽容、合作、分享,学会客观分析与辨证思考。综合实践活动的真正主体是学生,教师应该关注的是学生实践了没有,经历了没有;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现了什么问题,他们又是如何想方设法地解决问题的;我们的学生在实践中获得了何种体验;我们的学生在实践中是怎样与他人交往和合作的;我们的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是否产生了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以学生的经验与生活为核心的实践课程。课堂上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地为学生创设各种有利于实践、体验的环境,要关注实践的结果,但不要很在乎学生最后?作品?、?成果?、?汇报内容?的质量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开展研究活动时会遇到哪些困难,会提出哪些问题,需要怎样的帮助,需要怎样的指点„„针对这些提供信息、启发思路、补充知识、介绍方法和线索,引导学生探索和创新,而不是将学生的研究引向结论,往往很多教师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的主观经验和已有经验,强加给学生,这是我们教师在活动过程中最要注意的一点。

例如:教师教学的《xx,北京》一课,本课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深入了解奥运的有关知识,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奥运精神和强烈的爱国热情,增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教学活动中当学生看完?申办奥运成功的现场实况?时,激动万分,自觉地鼓掌,喜悦之情和民族自豪感表露无疑。这些并不是教师强加给学生的,而是在实践活动中学生的亲身经历,自我体验。另外,学生的研究活动可以是多种结论,也可能是没有结论的。

三、综合实践课的选题必须贴近学生的生活、必须?小?学生在选题时大多会偏重于与生活有密切联系的人文性、社会性和自然性这些研究题材,例如:水是生命之源、保护珍稀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树木是人类的好朋友„„?综合实践?课的教学必须贴近生活,走进生活,这是由?综合实践?课自身的特征所决定的,也是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我刚刚进行这门学科的教学时,觉得应该尊重学生的选择,他们选择什么题目我就准备哪些内容教学。事实上学生还小,不知道该选什么题目,甚至有的学生竟然选择了?我家的小猫?这个题目,显然他们并不了解什么是综合实践。这次挫折也给了我不少启迪,学生的自主选择是在教师有目的引导的基础上进行的,更使我认识到教师应该帮助学生从其生活世界中选择感兴趣的主题和内容,要注重学生对生活的感受和体验,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学会健康愉悦地、自由而负责任地、智慧而富有创意地生活。另一方面,综合实践的选题不要过?大?,因为这样就会使活动内容面面俱到,课堂上虽然非常热闹但是活动的主题不明确。《xx,北京》的教学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观看申奥成功的实况---了解奥运的历史及有关知识(中国印)---认识我国的奥运健儿(竟答)---畅想xx年如果我是××(合作表演)---从现在起我要为xx做些什么,设计方案。整个活动虽然比较成功,但是教师总会感觉少了些什么。课后一些专家说,这节课不如专门研究‘舞动的中国印’既有一个非常明确的中心,又可以让学生当堂课制作‘中国印’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其中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其实,综合实践活动课就是让学生在现实生活情景中通过亲自体验来解决问题的自觉学习,就是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确定研究的小课题,以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研究。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虽然综合实践使用的仍是老教材,但在大力倡导新课程理念的今天,我们的教育者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性,努力用老教材上出新花样,利用好综合实践课这块教学阵地,让综合实践课走进生活,给学生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天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综合实践课的教学中,不拘泥于教材,开放课堂,走进学生的生活,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真实需要出发创造性地开展教学。篇三:研究生教学实践总结报告

教学实践总结报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句古语是本次教学实践中最大的体会,教学实践的经历能够给予长期生活在都市象牙塔中的研究生们提供接触教学,了解教学的机会,并且还能够初步的熟悉与了解本专业课程在教学中的作用,也为发现自己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提供检查的机会,更好的为今后的深入学习做指导与铺垫。经历短暂的一个月教学实践,使我感慨颇多,它不仅教会了我更多以前作为学生学不到的的知识,还让我在专业知识学习这一块上实现了理论与实际的较好结合,这种教学实践学习模式能够使我在把握知识上做到吸收快和理解更形象深刻。本次实践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短暂的教学实践经历,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于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我有着很大帮助,同时也是对我两年多研究生学习的一种检验,对我走向社会也起到了一种桥梁的作用和过渡的作用。对于像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教学实践过程就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很多知识、道理。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在实践过程中,虚心向他人求教,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是我在此过程中最大的收获与提高,养成好的学习工作习惯是我在此过程中最好的认识。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让我深刻了解到,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以及如何与团体保持良好的关系的重要性。同时,争取更多的与学生接触的机会,了解他们的内心和要求,进一步的改进自己,让我们学到了在人与人交往中重要的东西,使我们可以更好的学会交流和沟通。通过教学实践可以更好的检验我们所学的专业知识,并且让我们学会了怎么将所学的东西传授给别人,同时让我们了解到自己的不足,更直接的找到问题所在,更好的完善自己在专业上的学习。亲身亲为的实践,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增强了我们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使我们有了紧迫感与危机感,增强了竞争意识,在以后的学习中用知识武装自己,用书本充实自己,为以后服务社会打下更坚固的基础!

通过这次的的教学实践活动,我们逐步了解了一些之前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并在教学实践活动中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这在无形中使我们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自身努力学习知识并将之与社会相结合的信心和毅力。对于即将毕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们,要做好进入社会的准备,要努力的提高自身的素质,打好专业的基础。教学实践是研究生磨练品格、增长才干、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舞台。在这里我们真正的锻炼了自己,为以后的学习工作做了更好的铺垫,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会更加积极的参加这样的活动。通过本次教学实践,我还从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汲取了丰富的营养,理解了作为一个老师的辛苦之处,同时也认识到只有到实践中去,才能把个人的命运同社会、同国家的命运的发展联系起来,才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正确之路。

第20篇: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教学实践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教学是一门需要时间需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的艺术,通过两个月的教学实践,相比较只是坐在大学的课堂学习理论的自己而言,的确成长了许多,优点和缺点都是有的,只是还是需要历练去把缺点变成优点,不断补足自己。从开始时的声音小,紧张语速快,到现在的泰然自若,从容大方,从开始时的教学方法脱离学生实际而一味追求理论运用,到现在的从学生本身素质水平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从开始时的课本内容不熟悉到现在的查阅资料认真研究再呈现课堂,从开始时的单方面侧重学生成绩到现在更加注重学生心理有层次要求,

实践出真知的道理在自己的实习生活中得到了印证,但是在某些教学方面,自己还是存在着不少缺点。

在备课过程中,对教材的整体把握程度还不是很好,在处理重难点过程中还是存在不足,有时候重难点并没有很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区分,人们常说,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就要自己准备一眼泉,用来比喻知识与传授知识的关系。这“一眼泉”不能只来自备教材,还需要备与教材内容有关的教学参考资料,只有教学参考书是不够的,还应该学习一些与教材有关的资料,如报刊上的文章,新闻资料、经典著作、历史书籍等。要想把课讲好,把活、讲深刻,必须掌握丰富的资料和信息,那样才能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我们只是要求学生要注意积累,却忽视了自己也应该积累,形成习惯,才能备不时之需。而在这点上,自己做的着实不够好。

在讲课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虽然石塔

中学还不是新模式的实行者,但是在教学实践中,自己在慢慢的转变,但是距离新课标和新模式的要求还是相差很远,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方面,还是有很大的不足,高中生不像初中生那样爱举手了,他们更加重视别人的眼光和评价,害怕课堂上会出错,害怕自己答错了会被老师或者学生取笑,他们的身体在站与不站的纠结中坐立不安,相比较自己站起来回答问题他们更喜欢集体回答,有人渴望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就会给你眼神上的交流,有的眼神飘忽是在拿不准自己分析的对还是不对,有的深深地扎下脑袋是因为没有思考单方面害怕自己被老师点名,课堂上的状况百出,但是积极举手主动回答问题的却少之又少,我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在老师,因为你没有真正的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课堂气氛不够宽松有序,教学方法不够深入学生实际。自己还是需要根据当地学生的实际慢慢摸索的。其次,也是我认为自己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

在把课本知识联系实际时,自己的知识面不够宽,再解释某些现象时做补充时,自己的词汇量匮乏,在引导和启发方面做得还是不够理想。还是积累问题,需要不断关注时事材料,扩充自己的知识面,平时注意积累。

总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第十八期顶岗支教赵县分队 赵县石塔中学 政治 庞鹏卓

一、教学实践的过程和内容

9月6日到17日,我们进行了为期10天的翻译教学实践。第一天上午老师向我们讲解了这次实践的内容和要求,我们要将英文版的理论力学翻译为汉语,要具有专业性,并将自己翻译的内容做成ppt,在课堂上给同学们讲解。课后老师发给了每个小组数十张翻译稿 ,我们小组分到的是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当天下午组长合理的分配了任务,我们开始了各自的工作。我首先浏览一遍我要翻译的内容:数据的精确度、静力学的基本概念、力的三要素、力是

矢量。9月7日到8日,我对翻译稿进行了初步的翻译,当遇到不会的生词时,查询了字典,并积极思考,结合已有的物理知识,推敲单词的真正含义。9 日,我又通读了英文全稿和翻译的稿子,进行了再次的修改,力求做到更好。10日到13日,进行了ppt的设计和制作,充分调动了主观能动性,力求把演示文稿做的美观大方、得体实用。14日,自己演练了一遍讲解的过程,想象了一下同学们可能会有的问题,并进行了改善。9月15日上午,我在全班面前讲解了我翻译的内容,效果较好。我在这几天的汇报中担任学生评委,本着公平的原则给各位同学打分。这几天全班统一进行了翻译汇报的工作,同学们积极努力地讲解自己学到的理论力学的知识,课堂气氛愉悦而不失有序。老师根据同学们的译文流畅程度、演讲的好坏以及制作的幻灯片的质量和出勤情况来打分。我在15日讲述完毕后,我开始着手写这份心得体会,总结这次实践的收获。

二、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9月6日到17日,我们进行了为期10天的翻译教学实践,在这期间,我感触颇多,也认真思考总结了这些天的心得体会。

第一天老师向我们讲解了这次实践的内容和要求,我听得非常仔细,也认真做了笔记。课后我领到了组长分配的两张多的英文版理论力学的翻译稿。在第一天初步浏览了所要翻译的内容后,第二天我就开始了翻译工作,认识到它并不像我之前想象的那样简单:我遇到了很多的生词,也查询了字典,但字典给出的解释,并不是很如意,比如我经常看到partical这个单词,一开始我把它翻译为“微粒”,但在后来的上下文中,慢慢理解到他应该解释为“质点”;再比如看到了significant figures 一词,我把它理所当然的认为了是“重要数据”的意思,但在文章后来的叙述中我纠正了我的释义,它应该是“有效数字”的意思。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就在这一

次一次推翻自己的翻译中,我懂得了:无论是翻译工作或是其他的事情,我们不能仅仅看到事物的表面,而应该在不断的学习思考中,逐步纠正自己的错误,直至理解到事物的本质含义,只有这样我们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学会了。古人说得好“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们就应

该在学习的过程中,主动加入自己的主观思考,结合自己已有的知识,真正的完善理解学习的内容,做到融会贯通。

这次翻译的内容是理论力学,它为我们即将开始的新学期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因为要想向同学们清楚地讲解,就必然要求我们自己先要预习并深入的理解。相信在新学期的理论力学学习过程中我们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通过这样的实践,我们锻炼了预习、自学能力,当我们有一天走出了校园,这种自学的能力会帮助我们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对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很好的促进作

用。这是我们这次实践的一大收获。

在做ppt的过程中,我首先回忆了计算机一级中有关于这部分的内容,最终决定采用幻灯片模板来做ppt,因为这样既美观又有层次感。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我充分调动了自己的创作思维,力求做到精致美观,大方得体,多次进行删改和颜色的调整。作为理科生,我们经常使用的是逻辑思考能力,像这样能够锻炼我们形象思维的机会不多,这次实践就就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我把握住了它,对ppt的背景、布局、顺序进行了多次调整,使得问题的讲述更加的直观易懂。这次自己来做ppt,我感触好多,原来上课只是单纯的欣赏老师们做的课件,现在却是自己亲自在做,深刻理解了什么样的幻灯片更适合教学,更容易使同学们接受。我做的ppt受到了老师的表扬,我感到很荣幸,也更加理解了什么样的课件才是合适的,它不需要太多的华丽的色彩,需要的是整洁醒目的讲述。并且例题的简洁性也

是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

实践的最后环节,就是讲述了。面对全班同学,在讲台上讲课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和莫大的自信。这要求我们战胜自己的恐惧和胆怯心理,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场合,所以我们需要抓住这次机遇,锻炼自己的口才和现场反应能力。在讲课过程中,我加入了与同学们的互动环节,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活跃了现场的氛围,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还有一点,讲课需要的是放松,只有主讲人自己放松,课堂气氛愉悦的时候,同学们才会积极认真的听讲。所以站在讲台上时,不要有太多的顾虑,既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们就能够发挥出最好的水平,我们有理由相信自己的能力。

最后,我还有一点很深刻的体会:虽然我们没有走出校园去实践,但我们在校内依然锻炼了自己,这次实践是丰富多彩的。当我们以后再遇到问题,不会再无助彷徨而是会想到去借助书籍和

网络解决问题。人一生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种种的问题,所以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解决某项具体问题的具体方法,而是这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的能力。

很感谢系里的老师给了我们这样好的机会,让我们从各个方面锻炼自己。我在这次实践中收获了不少,这些感触和思考我会铭记在心,他们会给我带来很多

的帮助。

双语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双语教学的真正含义是将母语以外的另外一种语言直接应用于语文学科以外的其他学科的教学,使第二语言的学习与各学科知识的获取同步。作为一名双语班的英语教师和班主任,我认为在双语教学中,学科知识的获得是主要目的,同时也是给学习者创造学习和使用第二语言的空间,使学生在掌握学科知识的同时,能够尽可能多地使用需要他们掌握的第二语言, 这就是双语教学的标志。

第一、采用原版教材

近些年来,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速度加快,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更为自由与宽广获得知识的途径.在学生对于课外知识的强烈要求下,我通过各种途径,为学生提供与学科相关的外文资料,我注意到双语教学必须使用英文原版教材, 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学习学科的同时既增强了英语阅读的理解能力,又及时了解到国外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课后,我有时也布置一些双语作业,例如要求学生利用互联网去搜索外文信息,作为学科知识的课外补充,同时也是对学生自我学习的技能的培养。

第二、创造双语环境

教育环境是人格的魔术师。校园中一景一物,皆具教育意涵,对学生的培养具有“润物细无声”的功效。作为双语班的班主任,我注重加强双语教学氛围的整体设计,通过精心设计班级环境和各种形式的班队活动,让每一面墙,每一件物,每一句口号,每一个标记,都使学生感到换

了一个全新的语言环境,让学生时时、事事、处处看到英语,听到英语,使

用英语,逐步让英语成为班内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际的手段。

我根据学生的自由组合,把他们分成若干个小组,让他们自己收集双语材料布置班级的墙面、板报和英语角。有时,我也提一些参考意见。一轮下来再进行评选。这样使他们在好胜心的驱使下,不由自主的接触到了丰富多彩的课外知识,拓宽了学习英语的广度和深度。

我还不定时地组织学生收看英语影视节目和收听英语广播;在班会课上组织英语故事会、朗诵会。在学校组织的演讲比赛、文艺演出、文化节等活动中,我鼓励他们多拿出些有质量的英语节目,真正做到全面发展。

这点谈不上技巧和经验,但它对于双语教学特别重要,尤其在我校,双语教学还是处于初步阶段,没有太多的氛围,学生英语基础不是太好,若不能做好自己和学生双方面的思想工作,往往会出现半

途而废,虎头蛇尾的境况。对于教师,必须自己清晰地认识到双语教学的目的,端正好自己的教学动机,不能只为课程、专业建设,甚至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工作量。要做到对双语充满激情,必须有良好、单纯地动机,对于我个人,当初教学的目的,完全只因自己喜欢英语,热爱英语,而非其它,只有这样,才会勇敢面对、解决以后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中不断创新;对于学生,必须让他们明白双语教学的意义、目的以及英语和专业英语等对他们今后学习的重要性,这些思想工作都必须在双语课开课之前做好,而且不能空洞,教师可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真正从心里上能够接受双语的教学,对双语产生一定的兴趣和期待。

语言的本质是工具,但人类在进步,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外语已从一种工具变为一种思想,一种知识库。从学习者的认知角度来看,语言是人类思维的工具、认识世界的工具,掌握一种语言也即

掌握了一种观察和认识世界的方法和习惯,而学习另外一种语言就意味着学习另外一种观察和认识世界的方法和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学会一门外语,不但是多了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和一张嘴,甚至还多了一个头脑!我们应当看到,外语教学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必然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对中学生来说,打好英语基础是至关重要的,是决定双语教学是否能向着大家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一个重要保证。

第四、注重自身修养

教师的亲和力,青春活力和人格魅力是双语教学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富有个性的教学艺术,吸引学生“眼球”。过去以“说教”为特征的教学,对新时代的青少年缺乏应有的感染力,“亲其师,信其道”才是教育的真谛。要教好学生,教师首先要做长流常新的“活水”,不断补充知识量,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双语教育的出现是与国际接轨、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将双语教学的探

索顺利成功地进行下去,只有通过学习思考,认真分析研究,理清思路才能完成,作为一名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要尽我的微薄之力,为的双语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课堂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焦家庄中学 王世斌

外语教学和其他学科一样,有严谨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学生在

七、八年级所学的语言技能,能否在九年级发展,是防止分化的关键。这就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力求把教学搞“实”、搞“活”。

课堂上,少讲空话,多做实事,精讲多练,以学生为主;总结,分析问题,补缺补差,帮助学生过关。对作业错漏较多的当面批改,订正。

所谓“活”侧重知识的活用训练,把外语课由“讲演课”变成“实践课”。教学一开始就寓于情景,设置任务,如unit3 teenagers should be allowed to choose their own clothes的教学是让同学们理解哪些事情是能允许做的,哪些是不允许

做的。我先把任务所需的语言写在黑板上,从而引出新单词,然后设置任务,很自然地,同学们就理解了what they teenagers should be allowed to do, and what they teenagers should not be allowed to do。学生在情景中实践,用已知的学习未知的所学内容。

英语和其它功课一样,需要多练多做。这几个月,我给同学们补充了许多练习,既巩固了所学知识,又拓宽了的知识视野。和谐的师生关系对培养学生的兴趣大有帮助,教师要注意控制的情绪,不歧视,不动辄呵斥,鼓励学生的学习自信心和学习热情。让他们在自信中学习,在快乐中进步。 新课程改革不是纸上谈兵,要与实践相结。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在课改中学习,实践,反思。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一节课老师能充分利用合适的、动静相结合的情境课件,更

能吸引学生的好奇心,从而走进课堂,轻松学到知识。

当然,教无定法,在教学课堂中去实践吧,从课堂实践和教学效果来看,课堂问题设计应该多样化,并同时注重学生的反映和隐性发展,而且以上所提到的,不一定在每节课上都全部得到体现,而是根据实际教学内容采用合适的教学设计,另外对待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教学内容要选择不同的教学方式。多样化且有效的教学设计,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也让我在教学过程中体会到了课堂实践的奥妙和乐趣,它是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桥梁和纽带,是师生交流的平台。作为教师应该在提问中做到关注学生的身心特点、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问题中获取知识、茁壮成长。

双语教学实践心得体会

双语教学的真正含义是将母语以外的另外一种语言直接应用于语言学科以外的其他学科的教学,使第二语言的学习与各学科知识的获取同步。作为一名双语班的英语教师和班主任,我认为在双

语教学中,学科知识的获得是主要目的,同时也是给学习者创造学习和使用第二语言的空间,使学生在掌握学科知识的同时,能够尽可能多地使用需要他们掌握的第二语言, 这就是双语教学的标志。

第一、采用原版教材

近些年来,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速度加快,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更为自由与宽广获得知识的途径.在学生对于课外知识的强烈要求下,我通过各种途径,为学生提供与学科相关的外文资料,我注意到双语教学必须使用英文原版教材, 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学习学科的同时既增强了英语阅读的理解能力,又及时了解到国外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课后,我有时也布置一些双语作业,例如要求学生利用互联网去搜索外文信息,作为学科知识的课外补充,同时也是对学生自我学习的技能的培养。

第二、创造双语环境

教育环境是人格的魔术师。校园中一景一物,皆具教育意涵,对学生的培养

具有“润物细无声”的功效。作为双语班的班主任,我注重加强双语教学氛围的整体设计,通过精心设计班级环境和各种形式的班队活动,让每一面墙,每一件物,每一句口号,每一个标记,都使学生感到换了一个全新的语言环境,让学生时时、事事、处处看到英语,听到英语,使

用英语,逐步让英语成为班内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际的手段。

我根据学生的自由组合,把他们分成若干个小组,让他们自己收集双语材料布置班级的墙面、板报和英语角。有时,我也提一些参考意见。一轮下来再进行评选。这样使他们在好胜心的驱使下,不由自主的接触到了丰富多彩的课外知识,拓宽了学习英语的广度和深度。

我还不定时地组织学生收看英语影视节目和收听英语广播;在班会课上组织英语故事会、朗诵会。在学校组织的演讲比赛、文艺演出、文化节等活动中,我鼓励他们多拿出些有质量的英语节目,真正做到全面发展。

这点谈不上技巧和经验,但它对于双语教学特别重要,尤其在我校,双语教学还是处于初步阶段,没有太多的氛围,学生英语基础不是太好,若不能做好自己和学生双方面的思想工作,往往会出现半途而废,虎头蛇尾的境况。对于教师,必须自己清晰地认识到双语教学的目的,端正好自己的教学动机,不能只为课程、专业建设,甚至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工作量。要做到对双语充满激情,必须有良好、单纯地动机,对于我个人,当初教学的目的,完全只因自己喜欢英语,热爱英语,而非其它,只有这样,才会勇敢面对、解决以后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中不断创新;对于学生,必须让他们明白双语教学的意义、目的以及英语和专业英语等对他们今后学习的重要性,这些思想工作都必须在双语课开课之前做好,而且不能空洞,教师可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真正从心里上能够接受双语的教学,对双语产生一定的兴趣和期待。

语言的本质是工具,但人类在进步,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外语已从一种工具变为一种思想,一种知识库。从学习者的认知角度来看,语言是人类思维的工具、认识世界的工具,掌握一种语言也即掌握了一种观察和认识世界的方法和习惯,而学习另外一种语言就意味着学习另外一种观察和认识世界的方法和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学会一门外语,不但是多了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和一张嘴,甚至还多了一个头脑!我们应当看到,外语教学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必然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对中学生来说,打好英语基础是至关重要的,是决定双语教学是否能向着大家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一个重要保证。

第四、注重自身修养

教师的亲和力,青春活力和人格魅力是双语教学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富有个性的教学艺术,吸引学生“眼球”。过去以“说教”为特征的教学,对新时代的青少年缺乏应有的感染力,”亲其师,信其

道”才是教育的真谛。要教好学生,教师首先要做长流常新的“活水”,不断补充知识量,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双语教育的出现是与国际接轨、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将双语教学的探索顺利成功地进行下去,只有通过学习思考,认真分析研究,理清思路才能完成,作为一名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要尽我的微薄之力,为的双语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宪法教学与实践论文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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