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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通风工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8:17:1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通风科“一通三防”年度工作总结

“一通三防”

年度工作总结

通风科

2016年1月1日

“一通三防”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科在各级领导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瓦斯治理工作为重点,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杜绝了“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建设工程圆满完成。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1、每10天对矿井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以及不定期对我矿主要用风地点进行风量测定,对通风设施不规范、不严实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定期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维护,有效减少了漏风,保证各采掘工作面风量充足。为满足生产正常需要,以及对风井、风硐、防爆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了外部漏风率不超过5%,今年在50101回风顺槽探巷设立密闭墙3道、50101顺槽联巷2道、风井旧候车室2道、慢速绞车2道、40绞车1道、旧二部皮带尾1道、旧变电所联巷2道、轨道巷水仓1道、17°坡1道,共计15道、总面积173.9㎡;

风门:回风下山1组、采区变电所1组、运输顺槽皮带头1组、回风顺槽绕道1组、轨道绞车硐回风巷联巷1组、17°坡1组、副井候车硐室1组,共计7处14组风门,以及井口防爆门的安装;

测风站:轨道巷3处、回风下山1处、运输巷3处、上仓巷1处、回风顺槽1处,共计9处;

主要隔爆设:轨道巷3处、回风下山1处、回风大巷1处、运输大巷3处、旧二部皮带1处、上仓巷1处、回风井1处,共计11处;

辅助隔爆设施:50101运输顺槽3处、回风顺槽3处,共计6处。

除此之外,为满足井下需求未能及时设立永久设施的地点设立了临时设施,例如:50101顺槽联巷、回风下山、50101回风顺槽绕道临时挡风帘的设立,以及50102联巷临时密闭的设立等。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定期安排专人对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切换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局部通风的风筒质量,及时更换风筒,及时修补破损风筒,认真处理接头漏风,消灭无风、微风等作业现象的发生。

3、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基本条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煤矿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提高我矿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今年我科严把通风设施的质量关,每周进行一次通风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并把查处的问题落实到人,实行层层把关,确保了通风设施的完善可靠。

二、加强瓦斯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

1、瓦斯防治方面。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瓦斯巡检点,每班安排2名瓦斯检查员分别对主井、副井区域作业地点进行瓦斯巡回检查,每天根据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情况编写瓦斯检查日报表做到三对口并及时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根据要求配备了61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10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分别配发给有关人员。

2、严格执行瓦斯检查交班班制度,严格瓦斯员巡检制度,巡检路线上的瓦斯情况记录在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汇报。对瓦斯员出现假检、漏检,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4、积级组织科室有关技术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了瓦斯鉴定工作,为瓦斯管理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防灭火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真正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对绞车房、变电所以及各要害场所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沙土、铁锹、铁桶等消防器材,并对过期的及时更换,及时更新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

四、加强监测监控管理,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配合调度室完成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的安装,并按要求每旬将传感器送交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怀仁分所进行校准检验,确保了传感器的合格使用。

五、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化管理。

为杜绝以往制度与工作实际两张皮的现象,使制度真正实现约束和管控作用,今年我科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对“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1、按“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按要求制定了通风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瓦斯防治等多项制度。

2、完善各种图纸、报表、记录、台帐、措施。做到数据的真实准确,实际操作性强和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3、每月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议,完成整改各级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总之,经过科队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一通三防“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1、通风设施工程质量部分不达标,维修率较高。

2、新职工素质普遍较低,有待提高。

推荐第2篇:通风部一通三防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威信云投粤电扎西能源有限公司观音山煤矿

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通风部

二0一二年

1

2012年“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通风部自2012年6月12日成立以来,承担着观音山煤矿“一通三防”各项工作的管理职能。为贯彻观音山煤矿的各项精神,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和指示,以狠抓“一通三防”工作为核心,以科研单位为依托,加强技术支持与合作、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与矿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协调,以完善通风、瓦斯抽放系统为工程体系;同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稳定职工队伍,切实抓好“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监管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现将2012年“一通三防”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作如下总结:

一、通风系统

1.为了保证一井西一一采区能够顺利启动全负压通风系统,拟定了全负压通风系统启动方案以及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

2.为了加强井下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制定了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以及根据目前井下实际情况制作了通风设施管理牌板。

3.二井全负压通风系统启动以后,为了保证井下通风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及时安排专业人员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4.二井炸药库回风联络巷挡风墙被施工单位破坏,立即对事故进行追查并及时采取处理和防范措施。

5.一井西一一采区负压通风系统启动前,安排技术人员到井下现场跟班,监督、指导湖南连绍项目部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安装风门。6.一井西一一采区全负压通风系统启动前,设计了通风设施的安装位置

以及风门设计工作。

7.为了保证主扇能够按期启动,设计了一井西一一采区回风井,井口人行通道安全门设计及引风道栅栏设计。

8.为了保证二井+1320m回风石门以后能够顺利揭煤,提前编制了二井+1320m,回风石门揭煤设计方案以及石门揭煤期间全矿井掘进工作面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编制了二井掘进工作面石门成功揭煤后排放瓦斯措施。

9.为了加强二井通风设施管理,改善井下通风设施,提出了通风设施维护整改方案。

10.为了保证一井西一二采区12年年底能够启动全负压通风系统,提前做好了一井西一二采区各种通风设施计划、以及启动方案。11.二井0102运输顺槽联络巷与+1190m石门贯通,制定了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措施。 二.瓦斯检查及防突管理

1.成功完成二井+1270m运输顺槽联络巷的石门揭煤预抽瓦斯工作。2.成功完成二井+1320m回风石门揭煤的消突工作。

3.督促湖南涟邵项目部完成一井西一一采区+800m井底车场绕道石门揭煤的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封孔联抽、井下移动抽放泵安装及编制回风井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4.认真传达了上级部门下发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了每周“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活动。

5.+1320m回风石门揭煤,加强揭煤期间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发现煤与瓦斯突出征兆,及时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6.每周组织对两个井巷施工单位“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并下达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

7.节假日期间,加强了两个井巷施工单位“一通三防”专项检查。8.每月积极参加安全部组织对两个井巷施工单位安全检查。

9.每月积极参加基建生产部组织对两个井巷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10.掘进工区在二井施工E04底抽巷、抽采工区施工瓦斯抽放钻孔,及时安排瓦斯检查员现场跟班,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

11.对E03底抽巷和E01底抽巷瓦斯管路重新吊挂改造,保持管路平直整齐,按规定安设放水器。

12.对E03底抽巷和E01底抽巷钻场进行编码喷号,保持钻场内干净整齐,各种牌板吊挂整齐规范。三.抽采部分

1.打钻进尺完成情况:

2012年计划抽采钻孔工程量共计30000米,实际完成抽采进尺41472米,完成计划的138.24%。

2.瓦斯管路安装完成情况:

二井东零采区瓦斯管路安装完成480米,安装水管480米并完成17个钻场的放水器安装并联管抽放。

3.地面加工件完成情况:加工D426放水器17个,D159分支器17个,D159弯头34个,D315变159短接17个。

四、职工培训

1.为了提高瓦斯检查员的业务技能,按照公司文件要求,坚持学习“每日一题”。

2.为了做好二井+1320m回风石门揭煤的安全监督工作,对瓦检员进行培训及考试。

3.组织观音山煤矿技术员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二井+1320m回风石门揭煤措施学习及考试。五.机构与人员

观音山煤矿现阶段“一通三防”机构设置有通防部、通风工区、抽采工区、监测监控队。通防部现有6人,其中部长1名,技术员2名,防突员1名,仪器仪表维护工2名;通风工区现有17人,其中区长1名,副区长1名,技术员1名,测风员2名,瓦检员12名;抽采工区现有41人,其中区长1名,副区长2名,技术员2名,测流工2名,放水工4名,电钳工3人,钻机操作工18名,管路工10人;监测监控队6人,其中主管工程师1名。未来将会逐步完善人员配置。

六、部区制度管理与技术体系

1.对观音山煤矿“一通三防”专业机构设置、各部门责任分工、岗位设置及定员定编进行了初步拟定。

2.为了加强风筒管理,降低风筒的损耗率,提高风筒的利用率,制定了风筒管理规定。

3.草拟了观音山煤矿“一通三防”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及各工种操作规程。4.拟定了观音山风井区全风压通风系统形成方案,正在筹划系统调整相

关准备工作。

5.对观音山二井井下通风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盲巷进行了封闭,风门实现了闭锁,风筒切换装置进行了改进。

6.进行了观音山二井瓦斯抽采管路设计调整及现场安装协调工作,参与了二井瓦斯抽采泵站安装工作的监管。

7.二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了初步的安装,相关记录、台账、报表等基础资料模式基本建立。

8.进行了观音山二井石门揭煤及首采面区域瓦斯治理的前期相关设计工作和有关准备工作。

9.完成了观音山一井C5煤层参数测定工作,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工作及技术服务合同付款工作。

10.完成了西一一采区+800井底车场绕道石门揭煤测压工作。

11.为公司与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成功签订了观音山煤矿井下水力压裂试验技术服务合同。

12.完成仪器仪表(光瓦、便携式瓦检仪)年检工作及日常维护工作。六.2012年 “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及时教育职工,导致思想上不稳定,下一步逐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2.因缺材料以及专业维护人员,井下通风设施未能够及时维护。3.少数职工劳动纪律涣散,工作的热情较低。

4.部分新工人操作技能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和现场操作培训。

5.随着“一通三防”工作量的增大,各岗位人员严重不足,急需补充人员。

2014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在2014年的工作中,针对“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克服种种困难,紧紧围绕台东山煤矿的安全、生产任务及工程质量开展各项工作,巩固通风质量标准化已取得的成果;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和调动全部门职工的积极性,把好“一通三防”安全关,为实现台东山煤矿2014年安全、效益双丰收的目标献计献策。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风系统

1.进一步完善井下通风设施,构建完成后的通风设施要加强日常管理,以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矿井必须进行反风演习,编制2014年全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3.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防尘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

4.加强井巷施工单位“一通三防”监督指导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完善井下通风设施。

5.加强施工单位“一通三防”监督管理,保证井下安全生产建设,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台东山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6.随着井巷工程逐步推进,局部通风机供风距离越来越长,加强长距离通风管理以及局扇管理。

7.根据井巷工作安排,逐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以及增加各种特殊工种。8.根据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以及工作安排,每月按照工程计划,计划通风设施材料。

9.为了提高瓦斯检查员的业务技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坚持学习“每日一题”。

10.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标准化步伐,逐步提高通风管理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为台东山煤矿“一通三防”做出贡献。二.防尘系统

1、随着井巷工程的推进,对防尘洒水系统进行质量标准化安装和日常维护。

2、继续安装井下隔爆水棚。三.防灭火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变电所、各个采掘工作面、各转载点电器设备安置处、机电硐室、皮带机运输巷、地面变电所、炸药库、加工车间、压风机房、主扇房等配备的消防器材加强管理,并做到每月检查。

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煤炭工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配置标准》(GB50581-2010)的有关规定,本矿安装的甲烷传感器、断电控制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门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等,对井下各类有害气体进行有效的监测监控。

五.其他重点工作

1.根据2013年“一通三防”整体工作部署,随着“一通三防”工作量的增大,通风专业机构需要补充一部分通风专业技术人员。

2.按照矿文件精神,提前做好“一通三防”材料、配件、工器具计划报批工作。

3.督促、协调各施工单位加强“一通三防”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各作业点风量充足,环境良好、安全可靠。

推荐第3篇:通风部一通三防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威信云投粤电扎西能源有限公司观音山煤矿

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通风部

二0一二年

1

2012年“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通风部自2012年6月12日成立以来,承担着观音山煤矿“一通三防”各项工作的管理职能。为贯彻观音山煤矿的各项精神,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和指示,以狠抓“一通三防”工作为核心,以科研单位为依托,加强技术支持与合作、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与矿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协调,以完善通风、瓦斯抽放系统为工程体系;同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稳定职工队伍,切实抓好“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监管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现将2012年“一通三防”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作如下总结:

一、通风系统

1.为了保证一井西一一采区能够顺利启动全负压通风系统,拟定了全负压通风系统启动方案以及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

2.为了加强井下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制定了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以及根据目前井下实际情况制作了通风设施管理牌板。

3.二井全负压通风系统启动以后,为了保证井下通风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及时安排专业人员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4.二井炸药库回风联络巷挡风墙被施工单位破坏,立即对事故进行追查并及时采取处理和防范措施。

5.一井西一一采区负压通风系统启动前,安排技术人员到井下现场跟班,监督、指导湖南连绍项目部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安装风门。6.一井西一一采区全负压通风系统启动前,设计了通风设施的安装位置

以及风门设计工作。

7.为了保证主扇能够按期启动,设计了一井西一一采区回风井,井口人行通道安全门设计及引风道栅栏设计。

8.为了保证二井+1320m回风石门以后能够顺利揭煤,提前编制了二井+1320m,回风石门揭煤设计方案以及石门揭煤期间全矿井掘进工作面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编制了二井掘进工作面石门成功揭煤后排放瓦斯措施。

9.为了加强二井通风设施管理,改善井下通风设施,提出了通风设施维护整改方案。

10.为了保证一井西一二采区12年年底能够启动全负压通风系统,提前做好了一井西一二采区各种通风设施计划、以及启动方案。11.二井0102运输顺槽联络巷与+1190m石门贯通,制定了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措施。 二.瓦斯检查及防突管理

1.成功完成二井+1270m运输顺槽联络巷的石门揭煤预抽瓦斯工作。2.成功完成二井+1320m回风石门揭煤的消突工作。

3.督促湖南涟邵项目部完成一井西一一采区+800m井底车场绕道石门揭煤的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封孔联抽、井下移动抽放泵安装及编制回风井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4.认真传达了上级部门下发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了每周“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活动。

5.+1320m回风石门揭煤,加强揭煤期间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发现煤与瓦斯突出征兆,及时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6.每周组织对两个井巷施工单位“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并下达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

7.节假日期间,加强了两个井巷施工单位“一通三防”专项检查。8.每月积极参加安全部组织对两个井巷施工单位安全检查。

9.每月积极参加基建生产部组织对两个井巷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10.掘进工区在二井施工E04底抽巷、抽采工区施工瓦斯抽放钻孔,及时安排瓦斯检查员现场跟班,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

11.对E03底抽巷和E01底抽巷瓦斯管路重新吊挂改造,保持管路平直整齐,按规定安设放水器。

12.对E03底抽巷和E01底抽巷钻场进行编码喷号,保持钻场内干净整齐,各种牌板吊挂整齐规范。三.抽采部分

1.打钻进尺完成情况:

2012年计划抽采钻孔工程量共计30000米,实际完成抽采进尺41472米,完成计划的138.24%。

2.瓦斯管路安装完成情况:

二井东零采区瓦斯管路安装完成480米,安装水管480米并完成17个钻场的放水器安装并联管抽放。

3.地面加工件完成情况:加工D426放水器17个,D159分支器17个,D159弯头34个,D315变159短接17个。

四、职工培训

1.为了提高瓦斯检查员的业务技能,按照公司文件要求,坚持学习“每日一题”。

2.为了做好二井+1320m回风石门揭煤的安全监督工作,对瓦检员进行培训及考试。

3.组织观音山煤矿技术员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二井+1320m回风石门揭煤措施学习及考试。五.机构与人员

观音山煤矿现阶段“一通三防”机构设置有通防部、通风工区、抽采工区、监测监控队。通防部现有6人,其中部长1名,技术员2名,防突员1名,仪器仪表维护工2名;通风工区现有17人,其中区长1名,副区长1名,技术员1名,测风员2名,瓦检员12名;抽采工区现有41人,其中区长1名,副区长2名,技术员2名,测流工2名,放水工4名,电钳工3人,钻机操作工18名,管路工10人;监测监控队6人,其中主管工程师1名。未来将会逐步完善人员配置。

六、部区制度管理与技术体系

1.对观音山煤矿“一通三防”专业机构设置、各部门责任分工、岗位设置及定员定编进行了初步拟定。

2.为了加强风筒管理,降低风筒的损耗率,提高风筒的利用率,制定了风筒管理规定。

3.草拟了观音山煤矿“一通三防”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及各工种操作规程。4.拟定了观音山风井区全风压通风系统形成方案,正在筹划系统调整相

关准备工作。

5.对观音山二井井下通风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盲巷进行了封闭,风门实现了闭锁,风筒切换装置进行了改进。

6.进行了观音山二井瓦斯抽采管路设计调整及现场安装协调工作,参与了二井瓦斯抽采泵站安装工作的监管。

7.二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了初步的安装,相关记录、台账、报表等基础资料模式基本建立。

8.进行了观音山二井石门揭煤及首采面区域瓦斯治理的前期相关设计工作和有关准备工作。

9.完成了观音山一井C5煤层参数测定工作,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工作及技术服务合同付款工作。

10.完成了西一一采区+800井底车场绕道石门揭煤测压工作。

11.为公司与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成功签订了观音山煤矿井下水力压裂试验技术服务合同。

12.完成仪器仪表(光瓦、便携式瓦检仪)年检工作及日常维护工作。六.2012年 “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及时教育职工,导致思想上不稳定,下一步逐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2.因缺材料以及专业维护人员,井下通风设施未能够及时维护。3.少数职工劳动纪律涣散,工作的热情较低。

4.部分新工人操作技能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和现场操作培训。

5.随着“一通三防”工作量的增大,各岗位人员严重不足,急需补充人员。

2013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在2013年的工作中,针对“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克服种种困难,紧紧围绕观音山煤矿的安全、生产任务及工程质量开展各项工作,

巩固通风质量标准化已取得的成果;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和调动全部门职工的积极性,把好“一通三防”安全关,为实现观音山煤矿2013年安全、效益双丰收的目标献计献策。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风系统

1.构建一井西一二采区井下通风设施,构建完成之后启动西一二采区主扇。待西一一采区与西一二采区+800m大巷贯通后对一井通风系统进行调整,以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矿井必须进行反风演习,编制

一、二井反风演习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3.加强二井质量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二井压风自救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

4.加强两个井巷施工单位“一通三防”监督指导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完善井下通风设施。

5.加强施工单位“一通三防”监督管理,保证井下安全生产建设,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观音山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6.随着井巷工程逐步推进,局部通风机供风距离越来越长,加强长距离通风管理以及局扇管理。

7.根据井巷工作安排,逐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以及增加各种特殊工种。8.根据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以及工作安排,每月按照工程计划,计划通风设施材料。

9.为了提高瓦斯检查员的业务技能,按照公司文件要求,坚持学习“每日

一题”。

10.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标准化步伐,逐步提高通风管理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为观音山煤矿“一通三防”做出贡献。

二.防突管理

1.随着瓦斯底板抽采巷不断推进,钻场数量越来越多,加强钻场瓦斯以及栅栏管理。

2.井巷工程进入煤巷施工以后,各种自然灾害以及有毒有害气体全部显现出来,重点加强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各种有毒有害气体防治与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发生。

3.监督抽采工区抽放钻孔施工管理,严禁弄虚作假、打假孔、不按照设计施工,完善钻孔验收制度。

4.加强瓦斯检查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以及管理能力。5.每月积极参加基建生产部组织对两个井巷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 6.加强二井质量标准化建设,井下有个干净舒适工作环境,不定期安排人员打扫回风上山文明卫生。

7.落实各项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瓦斯超限作业。8.加强钻场瓦斯检查管理,防止局部瓦斯积聚。

9.切实做好风筒修补工作,保证迎头风量充足,防止局部瓦斯积聚。

三.抽采工程计划

1.根据2013年采掘计划和矿井接续的实际情况,2013年瓦斯抽放的区域有19处。观音山煤矿一井为101瓦斯抽采巷、103瓦斯抽采巷、102瓦斯抽采巷、104瓦斯抽采巷、201瓦斯抽采巷、203瓦斯抽采巷、

W1100回风顺槽、W1100进风顺槽、W1101工作面回风顺槽、W1101工作面进风顺槽、W1200回风顺槽、W1200进风顺槽共12处;观音山煤矿二井东零采区为E03瓦斯抽采巷、E02瓦斯抽采巷、E04瓦斯抽采巷、E0100回风顺槽、E0100进风顺槽、E0101回风顺槽、E0101进风顺槽共7处。

2.2013年一井抽采钻孔计划总进尺为386400m,管路安装总长为4640m,二井抽采钻孔计划总进尺为180800m,管路安装总长为8840m。

3.为了保证打钻任务完成,需要补充8台ZY-1250钻机;为了掌握抽放效果,使抽采达标需购进6台CJZ-70多功能瓦斯参数测定仪。

4.加强技术管理,严格钻孔验收,严格控制打假孔现象,严格钻孔封孔质量管理,改进钻孔封孔和连抽工艺,改进放水器、分支器设计,确保抽采达标。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每班打钻进尺任务完成。

6.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达标活动积极推进我区质量标准工作再上新台阶。

7.严格落实材料的使用情况杜绝材料浪费等现象打造节约形队伍。8.计划2013年底建成观音山一井高、低负压抽采系统,高负压抽采系统将投入运行。

四.防尘系统

1、随着井巷工程的推进,对防尘洒水系统进行质量标准化安装。

2、利用矿井涌水建立井下消防水池。

3、安装井下隔爆水槽。五.防灭火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井下变电所、炸药库、各个采掘工作面、各转载点电器设备安置处、机电硐室、皮带机运输巷、地面变电所、炸药库、加工车间、绞车房、瓦斯抽放站、压风机房、主扇房等配备消防器材。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煤炭工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配置标准》(GB50581-2010)的有关规定,要求监测监控队对观音山煤矿安装甲烷传感器、断电控制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门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等,对井下各类有害气体进行有效的监测监控。 七.井下避险系统

1.在各采区下部车场运输上山、回风上山与下部车场联络平巷的通道中构建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内安装压风自救、电话及供水装置。

2.采掘作业地点、避难硐室安装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按要求安装压风自救装置。八.其他重点工作

1.为观音山煤矿与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二井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服务合同,并在二井东零采区投入试验。

2.参与观音山煤矿二井东零采区井下水力压裂试验,负责通风系统畅通及设施完善;根据水力压裂措施要求,安设所需要的瓦斯传感器、压

裂技术资料的提供,瓦斯抽采数据的收集和整理。风门的检查维护,压裂前要检查风门关闭情况,确保安全可靠。

3.根据2013年“一通三防”整体工作部署,通风防突专业机构需要补充一部分管理岗人员和操作岗人员。

4.按照矿文件精神,提前做好“一通三防”材料、配件、工器具计划报批工作。

5.督促、协调湖南涟邵项目部完成一井西一一采区+800m井底车场绕道的石门揭煤防突工作。

推荐第4篇: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山西灵石天聚鑫辉源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一季度“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及二季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 2014年一季度“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通风科一季度在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矿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通风科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以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为行动准则,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了月度工作计划,高质量地维护了通风系统,杜绝了任何“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矿井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一季度“一通三防”概况

我矿现为联合试运转矿井,矿井通风系统简单,井下现状为“两进一回”通风系统。主要进行井下排水、通风、检测瓦斯、检修通风设施等工作。

二、通风方面:

1、完成了地面2*15kw对旋局部通风机底座高度不足一米的整改工作,提高了2*15kw对旋局部通风机供风质量,确保了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合理、可靠。

2、更换了2*15kw对旋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裤衩工作,真正起到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作用。

3、更换了2*115kw对旋局部通风机风筒弯头,减少了局部通风阻力,增加了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

4、严格制定并执行了春节停工期间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

施。

三、防治自然发火方面:

1、重点建立并完善地面消防材料库的消防材料,补充了相关记录台帐。

2、根据瓦斯检查制度对矿井CO、CO

2、温度等气体情况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到位。

四、防瓦斯方面:

1、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定期对通风仪器仪表进行效验,加强甲烷传感器维护保养工作,认真执行瓦斯报表和监控报表矿长、总工审阅,提高了瓦斯治理的可控度。

2、严格按瓦斯检查设点计划检查瓦斯,做好了瓦斯气体检查工作。

五、防尘方面:

1、根据每月矿下发的巷道冲洗计划的要求,督促井下各生产单位做好责任范围内消尘及防尘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2、对矿井防尘管路进行检修。

3、新安装了自动水幕15组。

六、“一通三防”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根据《鑫辉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复工责任落实表》相关内容,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2、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第二部分 2014年二季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一、二季度“一通三防”工作总体目标

二季度“一通三防”工作主要以进一步提高通风系统的可靠性,以防止瓦斯事故和采空区自然发火为工作重点,以验收、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工作主线,杜绝任何“一通三防”事故发生。

二、二季度“一通三防”主要工作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了上级领导的讲话、文件精神,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

2、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参加质量标准化学习

3、强抓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严格的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并得到认真执行。瓦斯检查无漏检现象。有记录、有台帐、有存根。

4、完成验收所需的各种资料、材料计划等工作。

5、每旬对通风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隐患的检查及巷道的冲刷工作。

6、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对“一通三防”工作严格要求,主副斜井防尘管路进行编号。

7、对井底临时密闭设施进行维修,并对临时密闭的数据有记录可查。

三、二季度“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目标

1、重点按照质量标准化规定对“一通三防”技术资料进行完善。

2、加强局部通风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局部通风效果,保证矿井现面临的长距离通风安全。

3、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一通三防”测评、通风科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山西灵石天聚鑫辉源煤业有限公司

通风科

二0一四年四月七日

推荐第5篇: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为搞好我矿2015年度 “一通三防” 工作,切实做到矿井安全生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完成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在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确保矿井的正常生产和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针对矿井通风系统、防瓦斯、防火、防煤尘工作,特制定2015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一、目标:

“一通三防”指的是加强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和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也是杜绝重大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认真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从而有效防范煤矿“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一)机构成员: 组 长:孟永生

副组长:孙士彪 董光红 刘建明 马俊成 范俊杰 景培成 李玉伟 王志勇;

成 员:孙建平刘恩光 陆成 陆晓辉 周成 任宏 钮奇

郝晓辉 杨仁瑞 阴辉及各施工队队长、技术员等成员;

(二)成员分工与职责:

1、孟永生:总经理,•负责定期召开会议,主持研究、检查、落实、安排我公司的“一通三防”工作,•解决实施这一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一通三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2、孙士彪: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在负责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矿井采掘衔接规划、计划措施的同时,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规划措施。

3、刘建明:通防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一通三防”的日常管理,并对公司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组织及进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专项会议及“一通三防”工作总结会议;审核“一通三防”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和考核“一通三防”专项资金计划和使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一通三防”有关规定。

4、马俊成: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一通三防”检查、监督工作。

5、范俊杰: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矿井通风机电设施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批工作,具体负责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和监督工作及主扇风机、局扇、压风机的保养、维护工作。

6、景培成:通防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审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使用落实计划;审核“一通三防”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计划及现场处置方案。

7、李玉伟:通防部长,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具体安排、落实、执行,负责矿井风量分配、通风系统调整、瓦斯治理、综合防尘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及实施;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各项工作会议及隐患排查。

8、王志勇:通防副部长,主要负责对监控室每天的报表、台账、交接班记录进行审核,负责监控组成员的日常工作安排,负责组织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安装、维护和调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维修员处理,保障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三、2015年重点工作:

1、2103工作面

(1)2103运输、回风按采掘计划预计在2015年3月份底贯通,为了保证贯通后2103工作面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我部门计划在贯通前在原2101运输绕道安装两道气动风门;2103形成回采工作面后,在运输和回风顺槽各增设一组隔爆水袋;安装喷洒阻化剂泵及管路,在回风顺槽打煤层注水孔(每20米一个)并进行煤层注水;

(2)监测监控方面: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分站2套,各类传感器15台、安装人员定位4套,语音广播4套,压风供水自救装置4套、自动喷雾2套、预计需监控线缆3000米,光纤1000米,布设3芯束管线1500米,

2、二采区开拓

(1)在去年的基础上,二采区联络巷、二采区车场、二采区机电硐室等已全部完工,二采区开拓已有眉目,为保证在二采区开拓时

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我部门计划在第五联巷(集中轨道下山和集中行人下山之间,集中行人下山和集中胶带下山之间)各构建两道调节风门。排矸平巷(集中行人与集中轨道之间)构建两道调节风门。在二采区机电硐室安装两道防火门。

(2)监测监控方面:二采区集中轨道下山安装瓦斯监控系统1套,各类传感器10台,人员定位兼无线通讯分站5套、语音广播5套,压风供水自救装置5套、自动喷雾3套、预计监控线缆4000米,光纤1600米;二采区集中运输下山安装瓦斯监控系统1套,各类传感器10台,人员定位兼无线通讯分站5套、语音广播5套,压风供水自救装置5套、自动喷雾3套、预计监控线缆4000米,光纤1600米;二采区集中回风下山安装瓦斯监控系统1套,各类传感器10台,人员定位兼无线通讯分站5套、语音广播5套,压风供水自救装置5套、自动喷雾3套、预计监控线缆4000米,光纤1600米,

3、9103综采工作面

随着9103综采工作面的不断推进,运输回风顺槽不断变短,我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9103综采工作面风量进行调节,保证工作面风流的稳定。

4、2102综采工作面

2102综采工作面在去年各种通风设施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成,各项通风设施及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在新的一年里,我部门会加强各项通风设施的管理,保证各项设施运行正常,不影响工作面的正常回采工作。

5、9102工作面

(1)9102工作面在去年的基础上,9102运输顺槽已经开始正常掘进,同样9102回风顺槽也在紧张的布置中,为了保证9102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及不影响9102的运输,我部门计划将一采区回风靠集中轨道下山一侧的风门移至另一道风门的外侧即一采区回风下山处。待9102回风绕道与集中回风下山贯通后,我部门会安排人员在与集中回风下山贯通处及9102皮带下山口处设置调节,以保证风量的合理利用。

(2)监测监控方面9102运输顺槽、9102回风顺槽分别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分站2套,各类传感器22台、人员定位6套,语音广播6套,压风供水自救装置4套、自动喷雾2套、预计需监控线缆6000米,光纤1600米,布设3芯束管线2300米。

6、集中行人下山猴车已延伸安装完成,我已安排人员检查集中行人下山台阶的情况,不合格的台阶共计106米,具体位置已标明(附表)我部门会安排通风队员工进行重新起底硬化。

7、在矿井原通风系统的基础上,依据2015年采掘计划对通风系统进行风量调整,杜绝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及扩散通风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8、加强全矿井井下的综合防尘工作的实施,确保井下的良好工作环境。

9、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保证顺利通过省一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通风管理:

1、通风系统:根据采掘部署,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科学合理的调配风量,保证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实现通风可靠。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对通风系统进行分析,对存在隐患的系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除人员,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收作的工作面及超过扩散通风距离的盲巷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2、检查局部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3、检查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要求,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4、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

5、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维修;

6、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7、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符合规定。

8、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

9、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10、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11、永久设施:(包括风门、密闭、风窗)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设施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12、风门一组至少四道(两道正向、两道反向),能自动关闭,要装有闭锁装置。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

13、临时密闭不漏风,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和检查牌,设施周围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 临时设施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挂实。

14、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15、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施行“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16、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

(二)瓦斯管理: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达到0.5m)。

2、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和有关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3、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每日必须上报矿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

4、季节变换时,加强采空区密闭处CH

4、CO、CO2的涌出量及温度的检测,防止因季节变化造成采空区有害气体溢出,发生安全事故。

5、设计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氧气检测仪等多种气体检定器和检测仪器,随时观测各工作地点瓦斯状况。

6、为所有下井人员配备了自救器,并有10%的备用。所有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7、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均按其使用地点不同采用不同的防爆类型,消除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8、加强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采掘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瓦斯牌板、瓦检员记录本、瓦斯报表“三对口”,杜绝空班漏检和瓦斯超限作业;

(三)安全监测监控

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备用量不少于20%;

2、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程》160条规定;

3、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都应符合规定;

4、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

6、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携带式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应做到整洁有序;

7、有设备仪表台账、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控布置图及监控日报表;

(四)防灭尘管理:

1、井下主要运输巷道,采区回风巷道,上、下山,掘进巷道,输送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管路每隔50m设—个三通阀门;

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3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大巷每周至少冲刷一次,主要进、

回风巷至少每天冲刷一次积尘。有定期冲刷巷道的制度,并要有记录;

4、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五)防灭火管理:

1、加强对回采工作面自然发火情况的检测,人工定期监测采空区气体成分及变化规律,以便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各运输水平车场设消防材料库,存放一定数量的防灭火材料(如砖、砂子、水泥、粘土、板材、灭火器、钢丝绳等),以便当井下发生事故时使用。

3、每周定期对所有密闭墙进行检查,检查包括墙的气密性、墙内温度、气体成分、浓度等;

4、做好防灭火台帐记录;

5、做好采空区防灭火工作:

1)检查地面注浆站的注浆机是否可以连续注浆和注浆质量; 2)检查井下的注浆管路,保证注浆管路的畅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通风管理

1、我矿安装有2台同等能力的FBCDZ54-8-No23型轴流式抽风机,功率为2×220kW,其中1台工作,1台备用,备用通风机能在10分钟内开动。每月对主要通风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使运转的主要通风机和备用的主要通风机都处于完好状态。

2、禁止主要通风机房兼作它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安装有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和轴承温度计等仪表,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有反风操作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转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每一个小时将主要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如果发现有异常现象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3、主要通风机安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4、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领导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此时,若备用主要通风机不能运转时,要迅速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通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恢复通风,恢复生产的准备。

5、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6、矿井建立有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

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7、矿井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8、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9、两条巷道在贯通20米前,要制定出安全措施,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11、井下所有使用的风窗、风门、风墙、测风站等通风设施,必须按规定建筑,严禁随便拆除和损坏、通过风门后要随手关上,不用的风门要立即拆除,要切实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提高矿井有 效风量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12、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的掘进工

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必须在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不得超过《规程》 规定。

13、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14、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开停,并实行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15、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直径不小于600毫米,严禁花接,异径风筒要有过度节。转弯地方要平缓,风筒吊挂要平顺,逢环必挂,接头要严密、合格,风筒破口眼要及时粘补。

16、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17、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二)严格瓦斯检查管理工作:

1、矿井总回风巷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 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机电设备或其开关安设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采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启。

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

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过《规程》100条规定又不能及时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恢复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放其中积聚的瓦斯。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6、矿井配备有满足需要的瓦斯检查员,检查员使用的瓦斯鉴定器必须经校验合格,检查员全部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矿长、总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采掘队队长、班长、电工、爆破工、监测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检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所有采掘工作面、采面上隅角、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并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仪报警,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矿井总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等地点都要安装甲烷传感器。

(4)每一个采面、总回风巷的测风站要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要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要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要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5)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3次,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3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7)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8)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三)消灭一切火源 一)地面: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并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米。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

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

4、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5、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二)、井下: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收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

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9、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10、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2)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

(3)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响应矿井应急预案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矿值班调度人员和在现场的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

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 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4、封闭火区灭火时应有主要领导现场指挥带领救护队,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5、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启封火区时, 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的3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只有在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方可进行生产工作。

16、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7、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18、矿灯使用人员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19、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 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20、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器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21、井下供电线路和各种信号线路,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档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

22、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23、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封堵作为防灭火的辅助手段,能有效减少采空区漏风、缩短采空区氧化带长度,降低采空区自燃发火隐患。

24、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出现自然预兆立即向采空区进行注浆。

25、提高工作面回采率,要把煤充分放净,以减少浮煤积热发火。

(四)完善防尘系统,实现综合防尘:

1、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

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3、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5、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在执行上述措施的同时,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

推荐第6篇: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山西平遥县兴盛金众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一通三防”各级管理的责任,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一、各级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决定、规定等,并组织实施。

(3)、根据编制定员要求,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

(4)、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关于“一通三防”工作汇报,平衡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

(5)、定期检查各单位、各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正常开展。 (6)、在定期召开的调度例会和安全例会上,认真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有关工作,分析问题,找出差距,总结经验,研究措施免重大事故发生。

(7)、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矿“一通三防”工作会议,总结本季度工作,布置下季度任务。

(8)、负责把“一通三防”各项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副矿长。定期检查“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落实有关奖罚办法。 (9)、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工程质量达标上等级工作。 (10)、负责落实“一通三防”专项资金,专项工程。

2、党委书记“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颁发的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批示、决定和法规,把“一通三防”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2)、负责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贯彻上级党委的“一通三防”的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察。

(3)、根据编制定员要求,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并实施考核。

(4)、负责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法律法规,“一通三防”法规和遵章守纪教育。

(5)、组织党委成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6)、根据编制定员要求,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并实施考核。

(7)、负责发动党、政、工、团和群众组织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和“一通三防”工作。

(8)、负责对事故责任者中党员领导干部的调查处理。

(9)、参加安全“一通三防”大检查,并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一通三防”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定,计划严把规程,措施审批关。

(4)、负责把好设计关,在各项工程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和保证通风安全的需要。

(5)、负责把好生产布局关,在矿井生产布局中平衡好,开、抽、掘、采为“一通三防”创造良好条件,避免失调和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风造成困难。

(6)、负责每周一次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重大隐患向矿长汇报外,还必须立即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

(7)、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计划,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8)、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度工作,布置下月度任务。 (9)、必须每天审签重点瓦斯日报,对出现“一通三防”重大 问题,要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措施处理,并对处理情况督促检查。

(10)、负责组织“一通三防”方面的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4、通风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在总程领导下,对矿“一通三防”各项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处理关、安技措资金使用关)。

(3)、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

(4)、参与编制和审查“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具体组织每月“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一通三防”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审查后,具体实施。 (6)、负责具体实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新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一通三防”综合治理工程三同时的实施和监督。

5、生产副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和安全规程,并把防治措施落实到区,科,队。

(3)、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4)、负责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采掘工作面的灌浆,洒水抽排管路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和风道维修,为“一通三防”创造良好条件。 (5)、负责抓好瓦斯综合治理巷道工程的按期实施,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6)、负责抓好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四位一体”的防突工作;负责检查督促“一通三防”规程措施在采掘工作面的落实情况,维护好“一通三防”各类设施,设备。

(7)、负责督促机电抽排管路,泵站的安装,检查和维护工作,保证抽排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8)、负责督促,检查井下供电,机电设备的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杜绝电气明火,失爆,失保现象。

6、安全副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颁发的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决定、规定等。

(3)、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负责经常组织“一通三防”安全检查督察,对查出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5)、负责充分发挥矿安全监察人员和群众安全监察人员的作用,搞好“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学习活动,对“一通三防”做出突出贡献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6)、负责按照国家安全局“十二字“方针和有关规定,指令,严格监督检查,控制重大事故发生。

(7)、负责“一通三防”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调时”及监督检查。

7、机电副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机电管理工作,并对分管内“一通三防”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实施、检查机电方面的“一通三防”规划、计划、措施的落实。

(3)、负责组织井下机电安装工程时,把好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关,电缆器材等耐压绝缘性能关,皮带等金属制品的阻燃性能关。 (4)、重点抓好井下安全供电,局扇计划外停电,实行“三专两闭锁”,掘进安全技术设备系列化和安全监测管理工作,并负责技术把关。

(5)、负责主扇安全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

8、工会主席“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在矿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工会系统的各项安全及“一通三防”活动,并把安全“一通三防”工作纳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 (2)、督促和协助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条例,不断改善职工劳动保护设施。

(3)、负责对群众安全和“一通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组织群监会,协管会开展安全和“一通三防”活动,充分发挥群监组织作用。

(4)、参加矿安全办公会,并提出加强与改进安全和“一通三防”工作的意见。

(5)、参加安全和“一通三防”大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安全和“一通三防”活动。

(6)、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审议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9、通风区队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及时建立和完善矿井采区通风系统,提高通风设施质量,合理分配风量,消灭不合理通风。

(2)、负责按规定管理好便携仪、瓦斯报警仪,严格瓦斯的各项检查制度,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配齐瓦检员,坚持瓦检员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和测大报小现象,按时填报瓦斯重点日报。 (3)、负责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水泡泥、座底泥、封孔泥要填满捣实,炮前、炮后要洒水灭尘。 (4)、负责加强火工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杜绝炸药雷管的丢失。

(5)、负责提高局部通风管理质量,接补吊挂风筒要及时,要按质量标准施工。

(6)、负责坚持工作面收作后10日封闭制,提高封闭质量,提高随采随灌和采后灌浆质量。

(7)、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有关资料,各类报表按时送审,各种资料准确齐全。

(8)、负责对现场出现“一通三防”隐患及时汇报并现场处理。 (9)、负责按规定对矿井采区工作面、巷道进风量、瓦斯、防 尘、防火等参数的监测。

(10)、参加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会审,并负责贯彻落实。

10、安全科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措施等,并督促落实。

(2)、负责配合通风区队长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检查和每周“一通三防”督察活动的正常进行。

(3)、负责对各生产单位,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参与本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

(5)、参与并负责监督对“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处理,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工作。

(6)、按照上级规定和公司的要求,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全体职工的“一通三防”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11、技术科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采区设计,工程设计,巷道布置,要满足“一通三防”的需要,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条件。

(2)、负责编制审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按规程和“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把好瓦斯、煤尘、火和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关。

(3)、负责安排采掘工程时,做到系统完善,断面合理,封闭位置恰当,消灭育巷,并贯彻落实巷道贯通,防突、防火、防尘措施。 (4)、负责按计划抓好“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5)、负责按规定要求编制和提供可靠的地质测量图纸资料。 (6)、按照规程防突规定与通风科共同负责编制和提出瓦斯地质图纸资料。

(7)、巷道贯通过老塘,老巷要做到图纸资料准确,齐全,巷道贯通前按规程规定下达贯通通知书。

(8)、负责各类地质钻巷帮钻,顶板走向钻等,瓦斯抽放钻孔的方位,给定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12、调度室主任“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在日常生产调度中心要突出“一通三防”,井下反映的“一通三防”方面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2)、对“一通三防”事故处理所需要人员,物质等负责及时地调度解决。

(3)、在“一通三防”发生灾变时,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 (4)、负责瓦斯超限分级汇报并督促追查处理。 (5)、负责健全“一通三防”各类汇报专项记录薄。

13、机运队队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保证矿井和采掘工作安全供电,停电,烧焊按审批的安全措施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2)、负责管理好掘进工作面的“三专两闭锁”,减少局扇无计划停电。

(3)、负责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敏捷可靠,消灭井下电气失爆。

(4)、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完好,维修及时,消灭因设备失修造成机械撞击或摩擦火花。

(5)、负责矿井防尘、灌浆管路的安装,维护,保养,三通闸阀及其配件要齐全完好。

(6)、负责矿井主扇正常运行,反风装置保持良好状态。 (7)、负责严格大巷机车运输管理,加强电机车司机教育,列车运行不撞坏风门,爱护大巷通风,防尘设施。风门附近不得堆放材料,保证设施完好,保持风流稳定。 (8)、负责运输电气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杜绝失爆,带电检修。 (9)、负责及时打运采掘上下风巷和矿井回风巷内的支护品,禁止堆积物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

14、采煤队队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采煤队长是本队生产所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第一责任者,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教育职工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执行好各项安全措施,尤其是防治瓦斯、煤尘爆炸和防突措施。 (3)、负责教育职工爱护“一通三防”设施,并负责管好用好工作面及其附近的“一通三防”设施。

(4)、负责工作面及其上、下风巷断面符合规定,风速、风量符合要求,瓦斯不超限,以及煤层预注水,喷雾洒水,水泡泥使用,装炮放炮,随采随灌、上隅角封堵等组织管理工作,并符合规定要求。 (5)、积极配合通风安全部门对工作面的“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应积极协助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15、掘进队队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掘进队长是本队施工作业所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第一责任者,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教育职工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执行好各项安全措施,尤其是防治瓦斯、煤尘爆炸和防突措施。 (3)、负责教育职工爱护“一通三防”设施,并负责管好用好施工场所及其附近的“一通三防”设施。 (4)、负责管好用好局扇、风筒、监测探头等,保证局扇正常运转,风筒完好无损,探头不被损坏。加强对火工品管理,严格放炮制度,落实好综合防尘各项措施。

(5)、积极配合通风安全部门对施工场所的“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应积极协助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16、办公室主任“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组织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一通三防”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意义,强化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意识。

(2)、大力宣传本矿井中为“一通三防”贡献突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3)、负责加强“一通三防”知识的宣传和突防瓦斯综合治理知识的宣传。

17、企管办主任“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按编制规定,设置“一通三防”机构。

(2)、根据上级规定和编制要求,配齐配强“一通三防”人员。 (3)、负责按编制定员配齐“一通三防”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一通三防”专业技术安全培训。 (5)、协助有关部门选定“一通三防”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参加局内外培训和安全轮训。

18、供应科科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按材料计划及时选购“一通三防”所需的材料、设备、仪表。

(2)、负责抓好火工品的采购、储存、发放,杜绝炸药、雷管丢失。

(3)、协助治安办搞好每周一次的火工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生产、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通风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及时建立和完善矿井采区通风系统,提高通风设施质量,合理分配风量,消灭不合理通风。

(2)、负责按规定管理好便携仪、瓦斯报警仪,严格瓦斯的各项检查制度,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配齐瓦检员,坚持瓦检员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和测大报小现象,按时填报瓦斯重点日报。

(3)、负责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水泡泥、座底泥、封孔泥要填满捣实,炮前、炮后要洒水灭尘。

(4)、负责加强火工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杜绝炸药雷管的丢失。

(5)、负责提高局部通风管理质量,接补吊挂风筒要及时,要按质量标准施工。

(6)、负责坚持工作面收作后10日封闭制,提高封闭质量,提高随采随灌和采后灌浆质量。

(7)、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有关资料,各类报表按时送审,各种资料准确齐全。

(8)、负责对现场出现“一通三防”隐患及时汇报并现场处理。 (9)、负责按规定对矿井采区工作面、巷道进风量、瓦斯、防 尘、防火等参数的监测。

(10)、参加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会审,并负责贯彻落实。

2、安全科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措施等,并督促落实。

(2)、负责配合通风科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检查和每周“一通三防”督察活动的正常进行。

(3)、负责对各生产单位,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参与本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

(5)、参与并负责监督对“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处理,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工作。

(6)、按照上级规定和公司的要求,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全体职工的“一通三防”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3、技术科“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采区设计,工程设计,巷道布置,要满足“一通三防”的需要,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条件。 (2)、负责编制审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按规程和“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把好瓦斯、煤尘、火和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关。

(3)、负责安排采掘工程时,做到系统完善,断面合理,封闭位置恰当,消灭育巷,并贯彻落实巷道贯通,防突、防火、防尘措施。

(4)、负责按计划抓好“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5)、负责按规定要求编制和提供可靠的地质测量图纸资料。 (6)、按照规程防突规定与通风科共同负责编制和提出瓦斯地质图纸资料。

(7)、巷道贯通过老塘,老巷要做到图纸资料准确,齐全,巷道贯通前按规程规定下达贯通通知书。

(8)、负责各类地质钻巷帮钻,顶板走向钻等,瓦斯抽放钻孔的方位,给定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4、调度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在日常生产调度中心要突出“一通三防”,井下反映的“一通三防”方面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2)、对“一通三防”事故处理所需要人员,物质等负责及时地调度解决。

(3)、在“一通三防”发生灾变时,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 (4)、负责瓦斯超限分级汇报并督促追查处理。 (5)、负责健全“一通三防”各类汇报专项记录薄。

5、机运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保证矿井和采掘工作安全供电,停电,烧焊按审批的安全措施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2)、负责管理好掘进工作面的“三专两闭锁”,减少局扇无计划停电。

(3)、负责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敏捷可靠,消灭井下电气失爆。

(4)、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完好,维修及时,消灭因设备失修造成机械撞击或摩擦火花。

(5)、负责矿井防尘、灌浆管路的安装,维护,保养,三通闸阀及其配件要齐全完好。

(6)、负责矿井主扇正常运行,反风装置保持良好状态。 (7)、负责组织通灭系统每旬一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大检查和公司每月一次通风安全质量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负责及时组织安排进行整改。

(8)、负责运输电气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杜绝失爆,带电检修。 (9)、负责及时打运采掘上下风巷和矿井回风巷内的支护品,禁止堆积物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

6、采煤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教育职工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执行好各项安全措施,尤其是防治瓦斯、煤尘爆炸和防突措施。 (3)、爱护“一通三防”设施,并负责管好用好工作面及其附近的“一通三防”设施。

(4)、负责工作面及其上、下风巷断面符合规定,风速、风量符合要求,瓦斯不超限,以及煤层预注水,喷雾洒水,水泡泥使用,装炮放炮,随采随灌、上隅角封堵等组织管理工作,并符合规定要求。

(5)、积极配合通风安全部门对工作面的“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应积极协助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7、掘进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教育职工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执行好各项安全措施,尤其是防治瓦斯、煤尘爆炸和防突措施。

(3)、负责教育职工爱护“一通三防”设施,并负责管好用好施工场所及其附近的“一通三防”设施。

(4)、负责管好用好局扇、风筒、监测探头等,保证局扇正常运转,风筒完好无损,探头不被损坏。加强对火工品管理,严格放炮制度,落实好综合防尘各项措施。

(5)、积极配合通风安全部门对施工场所的“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应积极协助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8、办公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组织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一通三防”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意义,强化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意识。 (2)、大力宣传本矿井中为“一通三防”贡献突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3)、负责加强“一通三防”知识的宣传和突防瓦斯综合治理知识的宣传。

9、企管办“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按编制规定,设置“一通三防”机构。

(2)、根据上级规定和编制要求,配齐配强“一通三防”人员。

(3)、负责按编制定员配齐“一通三防”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一通三防”专业技术安全培训。

(5)、协助有关部门选定“一通三防”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参加局内外培训和安全轮训。

10、供应科“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按材料计划及时选购“一通三防”所需的材料、设备、仪表。

(2)、负责抓好火工品的采购、储存、发放,杜绝炸药、雷管丢失。

(3)、协助治安办搞好每周一次的火工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工会“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宣传形式,对广大职工进行“一通三防”知识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对“一通三防”瓦斯和突出的认识增强自我保安能力。

(2)、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家属协管会的安全工作,提高职工和家属参与“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3)、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共同做好“一通三防”工作,促进矿井安全生产,保护职工人身安全。

三、各工种“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在班组长的指挥下,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作业图表和操作规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爆破作业任务。

(2)、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地领取计划内所用的爆破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浪费,不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及时交回炸药库,办好清退手续。

(3)、在井下背运爆破材料,与同行人要保持10m以上的距离行走,严禁并排同行或打闹。中途休息要选择安全地点,远离电缆和金属导体等物。

(4)、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分别存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火药箱应放在支架完好顶板好的地方,并要避开机械,电器设备,放在干燥地点,负责管好用好爆破安全用具。

(5)、爆破作业时,要自联自检自放,严禁多人操作。爆破器把手或钥匙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不放炮或联线时,严禁将把手或钥匙插入爆破器上或交于他人,母线要摘掉并扭结。 (6)、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认真装配引药。装药前要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掌握好装药量,炮泥要充满填实,不用的炮眼要用炮泥填实,保证爆破的效果和安全。

(7)、放炮母线要有足够长度,母线接头要包裹绝缘层。使用时,要悬挂好,不允许和电缆以及导电物体接触。

(8)、爆破后,要仔细检查爆破效果,发现瞎炮要及时处理,如果当班处理不完,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2、瓦斯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公司、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井下所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及硐室的瓦斯浓度的检查,同时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设备及风路系统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矿调度室。

(4)、瓦斯员对井下所生产的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二次,其他地点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电话报矿调度室。

(5)、对井下明火放炮、煤粉填炮、电气设备失爆、局扇不开等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6)、对井下各用风地点,经检查有害气体超限,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报矿调度室,对违令者有权制止。

(7)、对井下所有检查的牌板,必须填写准确,必须随采掘面的推进而迁移,回采工作面应设在回风巷道距工作面三十米左右,开掘巷道距工作面50—60米。

(8)、瓦斯员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做到各用风地点“三无”,记录做到“三对口”,并将检查记录报表报回矿调度室、通风科。

(9)、对自己所分管范围的风筒、局扇认真管理,明确风筒数量,保证风筒吊挂整齐,风机安装合理。

(10)、局扇因停电或其他停风时,必须立即作业工作,撤出人员,送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在无超限才允许送风,停风停电期间,瓦斯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11)、巷道贯通时,瓦检员必须加强检查,严格管理。 (12)、必须执行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空班漏检、有事办理请假手续。

(13)、必须积极参加公司、矿的各项活动,服从上级领导,听从上级的安排。

3、主扇司机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主扇司机要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机房的清洁整齐。 (3)、熟悉设备的性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保持设备的安全运行。

(4)、若是停电或机电设备故障,造成主扇停风,1分钟内必须打开付井口的5道风门,进行自然通风。

(5)、故障处理完毕,先合闸通风,1分钟内将付井风门关闭。 (6)、停电停风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安通科汇报登记。 (7)、在岗时,不得擅离职守,认真负责熟悉掌握操作规程,管好、用好、修好,设备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一般故障。

(8)、认真观察各种仪表,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4、通风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负责全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维修和改造回收工作,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

(3)、负责局扇和风筒等导风设施的运送、安装、维护、拆除和回收工作。

(4)、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可靠性。

(5)、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修建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按设计或指定位置施工。

(6)、在实施通风设施更改工程时,必须严格执行先建好新的再拆除旧的施工程序,以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

(7)、当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

(8)、熟悉局扇的结构、原理、性能、技术特征和一般的维修知识。

(9)、掌握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的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10)、局扇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11)、对全矿的永久密闭要做对四面掏槽,用不燃材料构筑,密闭墙厚1.5~2米,并用水泥抹严,保证不漏风。

(12)、风桥的架设,一定要不少于原巷道断面的4/5构筑,保证行人通风的畅通无阻。

(13)、对于破坏通风设施者有权制止,并报矿调度室及通风科。

5、测风员岗位责任制

(1)、测风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对全矿各用风地点每月上、中、下旬测定三次,结果填写在井下测风牌板上,并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报各级。

(3)、必须对全矿各采掘及硐室的风量及时合理调节,保证各采掘用风点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4)、必须经常检查风路系统,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报矿调度室及安通科提出合理意见,协同处理存在问题。

(5)、编制通风、瓦斯、矿尘、防灭火报表,绘制通风、防尘、防灭火系统图,及时填写各种通风设施台帐、管理牌板。

(6)、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及矿井空气取气工作,参加风机性能测定,以及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7)、必须掌握与本岗有关的通风安全仪表的原理、构造,并能熟练地使用各种仪表。

(8)、积极参加公司、矿的各项文体活动。

6、皮带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要告清运行情况,并做好交接和运行记录。

(3)、操作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集中思想,时刻注意信号,不得睡觉、脱岗、干私活。

(4)、经常擦洗设备,做到设备清洁完好,做到巷道清洁卫生,无杂物。

(5)、要经常维护保养设备,做到“三勤快”,即维护保养勤快,处理输送带跑偏勤快,清理机头、机尾浮煤勤快。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不得违章操作,切实做到一丝不苟。

(7)、对当班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班应及时处理,解决不了要立即汇报带班队长和电钳工。

(8)、对备用设备的零部件及其油类,应放到机头处的安全地方,不准埋压丢失。

7、调度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集中思想操作,密切注意信号,不得睡觉、干私活、脱岗。

(3)、设备运行前,必须认真细心检查,特别对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仪表更应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4)、设备运行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嬉戏、打闹。在操作时,司机应手不离操作手把,严禁在设备没有安全停稳时,就在操作台上替换司机。

(5)、提升信号一定要听清看准,确认后才能开动或停止绞车,对于设备运行中的非正常信号,必须先停车,查明原因,再准备继续开车。

(6)、司机应熟悉本职业务,钻研业务,要求做到“三知四会”,三知即知道结构原理、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四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7)、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检查记录、检修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开溜工岗位责任制

(1)、开溜工司机必须经过培训,领取安全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开机时要集中思想,时刻注意信号。

(3)、对机器各部严格进行“四检”,即: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和包机制,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4)、严格执行好“一坚守”(坚守工作岗位);“二做到”(做到设备和环境整洁、做到机头、机道、机尾无浮煤);“三勤快”(维护保养勤快、检查注油处理问题勤快、清理机头,机尾浮煤勤快);“四严格”(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现场交接班、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5)、溜子正常运转时,司机必须做到“四勤快”,即勤检查、勤修理、勤注油、勤清理,在注油时,应特别注意防止粉尘、杂物进入减速箱等部件内。

(6)、认真填写工作日表,把当班溜子的运转情况向接班人交代清楚,方准离开工作岗位。

9、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旷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处理本班查获的隐患,并对本班所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的经过向下班接班人负责告清,做好交接班记录。

(4)、坚守工作岗位,不准私自离开,做到巡回检查。 (5)、经常检查经路和电气设备,做到安全生产。

(6)、在工作中不准有章不循和违章作业,更不准冒险作业。 (7)、经常保持电器设备的防爆和清洁卫生。

(8)、对违章作业的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经常帮助教育。 (9)、变电室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休息,变电室要加锁。 (10)、积极学习电钳工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适应生产的需要。

10、主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要告清绞车情况,电机是否发热,刹车是否牢固,减速器是否完好,尾轮和吊箱是否灵活,并在不加负荷的情况下试车运行。

(3)、绞车司机和摘挂钩人员要密切配合,并要经常征求意见,做到安全生产,圆满完成任务。

(4)、保证设备按时擦车注油,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要向有关单位领导进行汇报。

(5)、绞车司机接班后,要认真地检查各部螺丝,靠背轮的松紧,减速器内油量的多少,齿轮及轴瓦的润滑情况,以及尾轮、吊箱的情况等,并等待本转车下部分的摘挂钩工,经检查无事故后,有了信号才许开车。

(6)、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经常注意负荷的大小,如发现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车,并和摘挂钩工取得联系,排除故障。

(7)、开车中,要集中精力操作,不得交谈、干私活。 (8)、开车时,要听清信号,如有信号不清或没有听清,不准开车,并用信号取得联系。

(9)、保持绞车的清洁卫生及周围的环境卫生。

(10)、经常检查钢丝绳的磨损程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11、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人员提前半小时到工作岗位,下班人员要告清本班的充电情况,发灯的数量和收灯的数量,那些灯是坏的及无电情况,接班人员要很好地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充电室要经常保持有进坑工人总数的10%的备用灯。 (4)、每盏灯都要编号,发放灯时,依编号发放,不能乱发、乱用,每盏灯必须充电10小时才能使用,保证使用时间,提高矿灯的使用寿命。

(5)、在发灯时,要检查胶壳是否漏液体,是否电线破损,是否头灯闭锁、不严,是否玻璃破裂,如有上述情况,不准发出。

(6)、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经常检查指示器是否充电,如有个别头灯不充电,要检查原因,进行处理,达到正常工作。

(7)、充电室不准非工作人员进入灯房,更不准在充电室乱*翻。

(8)、保持充电室、充电架和头灯的清洁卫生。 (9)、收灯时,发现坏灯要及时处理。

(10)、必须很好地钻研业务知识,并达到“四会”,即会充电、会检查、会修理、会管理,充分认识头灯是工人的眼睛,做好本职工作。

12、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早退。 (3)、交接班时,交接人员要告清水泵运转情况,水量的大小及机械事故,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必须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提高技能水平,做到“四会”,即会开、会修、会管理、会保养。 (5)、开泵前,要检查泵体内是否有水,无水不准水泵空转,先加引水灌满泵体后可开泵运转,开泵后水泵声音不正常,应立即停泵,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水泵不上水或水量很小,要停泵进行检查修理,保证水量正常。

(7)、水泵运转中,不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更不准睡觉、干私活。

(8)、不论固定泵或移动泵,都要安放平稳,并要安放在较高位置,以防止停电或水量剧增时,淹没水泵。

(9)、经常检查底座螺丝及机体螺丝是否松动,并定期更换盘根。 (10)、经常清理水泵和水泵周围,保持清洁卫生。

(11)、因停电而水泵停止运转时,一定要拉开闸,切断电源,以防来电损坏电机和水泵。

13、摘挂钩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应按时上、下班,准时到达工作地点,检查信号是否良好,钢丝绳尾轮是否完好,一切正常后方许开车。下班时,必须等最后一支箱出坑,并检查钢丝绳、尾轮等无事故后,才许下班。

(3)、地滚子、逼绳轮、压绳轮,要经常挖煤泥和注油,保证转动灵活自如。

(4)、检查钩使用是否灵活,如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不得间就凑合。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程度,是否发现有断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走一个、留一个。

(7)、必须按规定距离挂箱,不得随意乱挂,并清理好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8)、有权制止走大巷的人员,如果发现有走大巷的人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挂钩工的责任。

(9)、积极参加公司、矿开展的各项活动。

14、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早退、缺勤、旷工,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3)、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认真执行好三人连锁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和追章指挥,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4)、检查各工种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操作是否正规,有无“三违现象”,检查工人作业是否存在隐患。

(5)、对广大职工要开展经常性、不间断的安全教育。 (6)、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7)、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参加事故分析会,分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8)、班后向矿调度室和安通科汇报本班工作情况,“三违”隐患查处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紧急性工作。

15、变电室值班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人见人交接班制度,详细地把本班运行情况,故障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3)、送电要严格执行先高压后低压再送负荷的程序进行,(停电时反之操作高压,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4)、每天进行一次检漏试验,严禁甩掉不用,如果发现电路绝缘电阻降低或检漏器损坏,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恢复正常后才能送电。

(5)、检漏跳闸后,必须在查明事故原因,并处理完毕方可送电,绝对禁止强行送电。

(6)、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不请示上级,立即拉闸停电,抢救触电人员,事后速向上级领导汇报。

(7)、设备正常工作时,任何人不准乱摸乱动各电气设备。 (8)、检修时,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工作指示牌,绝对禁止约时送电。

(9)、严禁非值班工,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0)、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检查记录。

16、推箱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在运输巷道中,推箱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在夜间或在井下推箱,必须备有矿灯,在照明不足的区段,应将矿灯挂在矿车行进方向的前端。

(4)、一个人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5)、推车时,严禁蹬车、搭车和放飞车以及自动滑行。 (6)、拐弯时,必须里带外推,以免掉道,掉道后要及时上道。 (7)、推箱通过道岔后,要把道岔移好。

17、运料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运料线路的巷道支护,轨道道岔质量,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3)、必须按计划的规格、质量、数量、装料,并及时准确地将料运往作业地点。

(4)、装运不同材料,应用不同车辆(矿车、架子车、平板车)装,并按措施规定要求将物料封牢。 (5)、装卸料时,必须将车辆掩牢,在坡度较大地点,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牢。

(6)、一车内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如装不同长度的物料时,必须将长料放在底层,短料放在上部。

(7)、两人或多人装卸物料时,必须互叫呼应,动作协调,口号一致。

(8)、装卸料完成后,及时清理好现场,并及时将空车运到指定地点。

18、打眼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炮眼眼布置、眼深、眼距、角度等技术参数,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以保证爆破效果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并向上级汇报待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①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

②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大量气体涌出;

③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构软、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④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支钻杆。

⑤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⑥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

(4)、工作前、工作中、放炮后,必须经常进行敲板问顶,出现活炭、活碴,要及时处理。

(5)、必须依照中线或腰线布置炮眼位置。

(6)、发现打眼工具有故障,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电操作。 (7)、工作面有淋水时,应将工具修好,防止破坏绝缘,造成漏电事故。

(8)、运送电站要用肩扛、手提,不许拉、扔,打完眼应将钻眼工具及电缆放到干燥、安全的地点盘挂好,以防放炮崩坏。

19、支柱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3)、操作中,应经常敲帮问顶,发现活矸、伞沿、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有片帮危险时,要及时处理。

(4)、支护要做到上见顶,下见底,打紧打牢,并要特别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打柱的下方,可能涉及的地点,不准站人。

(5)、要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6)、及时更换工作面失修、失效的柱子。 (7)、开炮打倒的支柱,应及时扶起。

(8)、支架完成后,要清理好工作地点,整理好工具。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紧急性工作。 20、回柱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管理方法,在安全的条件下,将应回柱全部回出。

(3)、回柱时,必须站在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工作,退路要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听顶人员联修好,听从听顶人员的安排。

(4)、工作面初次放顶,顶板大面积不冒落的情况下,除按安全措施执行外,必须在带班长、安监员的现场监督指导下操作。

(5)、工作面有冒顶预兆,不准回柱放顶,必须将所有人员撤离工作面,待顶板稳定,经带班长、安监员检查及处理后,方准人员进行工作面工作。

(6)、严禁到采空区取回倒的支柱,应用1.2米以上的长把工具将柱子取出,并码在新密集以内,回出的柱子不能妨碍回柱人员的退路。

(7)、回木垛时,应站在木垛斜上方,用1.2米以上长把锤打掉楔子,然后将木垛拉倒。

(8)、回柱工作原则上必须由下向上,由里(采空区)向外(工作面进行。

(9)、将回收出的废料或失效柱、梁要及时运出工作面,并码放整齐。

(10)、向下班人交待清楚工作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

21、发电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工作人员是设备的主人,在工作前要对所属设备、监管、维修、操作及事故处理和管理的责任。

(2)、工作人员应填写各种记录,负责发电房的卫生清洁及发电机的完好。

(3)、工作人员应负责发电设施的保护:油路、水路储存油桶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回报。

(4)、工作人员应熟悉工作方案:认真准备、精心操作、服从命令听指挥,坚决完成任务。

(5)、保护设备,管好工具、器材和图纸资料。

(6)、严格遵守柴油发电机组管理规定,工人人员做到不懂不动,不经指示不动,不是分管领导命令不动。

(7)、工作人员不准在机房吸烟,机器工作时不准离人。

22、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严格出入井人员挂牌清点,搞好“三对口”管理,并搞好内部各记录工作。

(2)、迅速传达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指令,及时汇报井下各种险情和事故,搞好上传下达工作,准确掌握井下动态信息。

(3)、坚持安全生产原则,准确判断停产撤人等方面的规定,迅速下达、并汇报领导。

(4)、坚守岗位,认真工作,严格执行人见人交接制度,交接时,必须将安全生产情况交接清楚。

(5)、督促检查劳保用品的认真使用。

23、乳化液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公司、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准时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接班后,要与交班司机共同按巡回检查制度的规定内容,对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共同处理,无法处理时要及时汇报队、组长及调度室,按上级指示处理完毕,然后双方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字。

(4)、做好开机前的检查准备工作,要详细、全面,严禁遗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工作。

(5)、运行中,严格按规定信号打开乳化液泵,信号不清,不准开泵,并要密切注视各部件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停泵及收工要严格依照操作程序,严禁违章作业。

(6)、认真执行日查、周检的制度,班后要及时到调度室、队部,汇报本班泵站运行情况,并详细做好运行记录。

(7)、收工后,要认真清理各部件设备卫生,保持清洁干净。 (8)、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对违章、违纪人员要大胆积极揭举,并及时汇报矿安通科。

24、移动变电站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1)、操作工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向接班人交待清楚本班移动变电站运行、故障等情况,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接班后,要对移动变电站从连接螺钉,螺栓到各保护装置,按钮操作等方面全方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否则,不准操作送电。

(4)、操作时,由操作工专人操作,并现场有电工组长监护,而且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5)、严格执行停、送电的操作程序,并对漏电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漏电跳闸试验。

(6)、严禁随意调整保护整定值,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装置。 (7)、在井下验电放电装拆接地线的操作,必须有瓦检员在场,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操作。

(8)、检修时严禁带电作业,并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9)、认真填写好各运行记录,出坑及时向矿调度室、机电科汇报登记好。

25、信号员岗位责任制

各种信号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之一,要求各类设备司机,专职信号员和兼职信号人员,必须熟悉矿定信号标准,认真负责,准确发出各种信号,其职责职下:

(1)、熟练掌握矿定的各种信号,发信号时要及时、准确,对不清晰信号,一律视为停车信号,查清后再发出开车信号,或进行电话联系,查清信号来源,具体情况。

(2)、本岗位的信号声光齐全,信号清晰,对于不清晰的,立即要求电钳工予以更换。

(3)、工作时间内必须认真负责 ,准确把握信号,不准非信号工乱发信号,发信号时,必须报具体位置。

(4)、凡停车信号,开车时,必须向停车地点发出,其它地点不准发出开车信号。

(5)、紧急情况下,信号员必须先停止信号,然后处理存在问题,不准冒险违章作业。

26、井下变电硐室岗位责任制

(1)、运行人员是设备的主人,不值班时对所属设备负监视,维修,操作及事故处理和管理的责任。

(2)、运行人员在编制上受队级的领导,在专业技术上运行操作 受电气负责人员的指挥。

(3)、运行人员应负责配电设施的保护,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汇报。

(4)、运行人员应填写各种记录,负责硐室设备的整洁卫生。 (5)、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遵守矿规定的规章制度确保正常运行。

27、提升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所在单位的人员与设备安全负责,确保生产的安全进行。

(2)、集中精力谨慎操作,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在操作中严格执行\"三不开\"\"五注意\" (3)、加强责任心,做到\"三知\"\"四会\"\"五严\"。 (4)、认真填写\"五录\" (5)、做到检查、消防用具齐全,保持设备与环境卫生整齐干净。 (6)、主提升机操作工必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不准操作。

28、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要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熟悉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等。 (2)、维护好有关设备,绞车安装要牢固,传动,制动系统及钢丝绳安全性能要符合要求方可开车。

(3)、工作时,要注意听清信号和注意正确使用信号,做到准确开车。

(4)、开车期间,要注意绞车运行状况,手不离控制器手把和闸把,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5)、工作结束,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29、司泵工岗位责任制

(1)、司泵工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要会使用、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2)、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如遇到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准擅离职守,更不准睡觉。 (4)、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的清洁、整齐、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 30、把钩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到持证上岗。

(2)、接班后首先对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罐门、信号、防坠实施等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正常提升工作。

(3)、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风装置上下井口装备,安全装置和有关实施的操作办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严格执行本矿井规定的信号发放、类别信号标志等,不准擅自变动。

(5)、严禁采用口喊、敲打声方法发送信号。

(6)、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进行本岗位工作,不做与本岗位无关工作。

(7)、维护保养信号装置,电气装置及其它安全实施。 (8)、保持井口、井底作业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做到工作地点无杂物、行人畅通。

(9)、不准超员和超重提升。

(10)、确认信号后方可提升,上下人要监督好司机。

31、把钩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把钩信号工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

(2)、把钩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持证上岗。 (3)、接班后首先要对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罐门、信号、防坠设施等进行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正常提升工作。 (4)、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风装置,上下井口装备,安全装置和有关设施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严格执行本矿井规定的信号发、送类别、信号标志等。不准擅自变动。

(6)、严禁采用口喊,敲打声方法发送信号。

(7)、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进行本岗位工作,不做与本岗位无关工作。

(8)、维护、保养好信号,电气装置及其它安全设施。 (9)、保持井口,井底作业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做到工作地点无杂物,行人畅通。

(10)、严格执行人入井验身制度,不准超员和超重提升。

32、斜巷把钩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斜巷把钩工懂得所用车辆,防跑车保护装置、工具等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2)、把钩工上岗后,详细检查防跑车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必须完好,检查交坡点上下10米范围轨道、道岔的安全质量,检查绳头以上1 5米范围内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情况。

(3)、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物或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以及无其它工作人员作业后方准提升。

(4)、把钩工监督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作业规定,严禁人员蹬勾。

(5)、把钩工负责满罐绳、红灯、矿车镢、环的摘挂,对橛环连接不良、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负责。

(6)、把钩工负责检查、牵引数量、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对牵引数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和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捆绑不牢时,拒绝运输。

(7)、根据各地区用罐情况,及时和调度站联系要罐。保证本地区空、重坐底数量,确保及时开钩,满足生产单位用料、用罐。

(8)、付井口、主坡底,对于需要规定的时间,执行凭证升、入坑的物料、设备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手续升、入坑,对防爆电器设备要严格执行入井许可证制度。

(9)、付井口、主坡底把钩工(信号工)负责把候车室内的门在运人时打开,运人结束后锁住。

33、局扇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局扇风机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局扇的管理使用工作,保证局扇正常运转。

(2)、每班负责对局扇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有循环用,吸风口附近是否有杂物,风筒接口是否严密等进行检查处理,或汇报有关人员。

(3)、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进行维护和操作。

(4)、经常与通风员联系,检查风流中的瓦斯含量,含量超限时与班组长、通风员相互处理。

(5)、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按操作规程,在通风员指挥下组织排放瓦斯,恢复正常通风。 (6)、坚守岗位,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将本班局扇运转情况向班组长汇报。

34、压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压风机司机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并做到持证上岗。

(2)、熟悉压风机性能做到四会:会维护、会保养、会使用、会排除故障。

(3)、经常保养压风机,保证设备的完好,机房范围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4)、搞好机房的安全防火,防火设施必须完好无缺。 (5)、参加设备的检修和验收工作。

(6)、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严守工作岗位,详细填写运行记录。

35、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井上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规定,严禁带电作业,按时检查维修各种电气设备。

(3)、严格检修质量,所检修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和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及时准备各设备所需的备件、材料为维护保养设备提供方便条件,同时要管好用好备件材料。

(6)、认真进行交接班,对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如实地向下班交待。

(7)、努力钻研技术掌握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数据,运行情况等。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管好、用好、修理好所负责的电器设备。

36、运输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运输矿石、岩石和各种材料在安全条件下完成的任务。 (2)、认真执行运输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安全行车。 (3)、必须保持使用各种防跑溜车安全装置,每班进行检查试验,发现失灵或损坏,要及时汇报,领导进行处理,确保安全行车。

(4)、必须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禁止蹬车上下,并监督他人。

(5)、平巷人力推车时严禁高速放车,严禁搭蹬运行中的矿车。 (6)、井口运输巷道保持清洁干净,及时清理巷道,爱护矿车,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7)、井上运输工要精力集中,检查好罐车的连接装置,或绳头与罐车的连接,确认无误与信号正确时再打开阻车器方可下车。

(8)、严格执行规定的信号发送、类别信号标志,不准擅自变动,严禁采用口喊、敲打声方法发送信号。

(9)、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进行本岗位工作,不做与本岗位无关工作。

(10)、维护保养好信号电器装置,及其它安全实施。

(11)、保持井口、井底作业范围内清洁卫生,做到工作地点无杂物,行人畅通。

37、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简称:一办、二查、四应、四必须、五禁止) 一办:变电所一切操作,先必须办操作票。 二查:查对停送电线路是否有工作票相符。 查高低压配电柜高低压电流是否运行正常。 四应: ①、停电后验明确实无电,应接好地线。 ②、应挂好\"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指示。 ③、送电时应收回工作票,拆除接地线,才能送电。 ④、应按操作票,逐条逐项核对后才能送电。 四必须: ①、一切工作必须戴好绝缘保护品。

②、一切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护一人操作。 ③、必须按操作票操作。

④、检查设备停电后,必须验明无电,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去工作。

五禁止: ①、禁止无工作票,以预约时间停送电。 ②、禁止一人送电。 ③、禁止用水灭电器火灾。 ④、禁止值班穿拖鞋、胶鞋操作。 ⑤、禁止值班玩闹、喝酒、聊天、闲串。

38、电工岗位责任制

(1)、做好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工作,保证安全供电。 (2)、按照完好标准和电气规程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以及停送电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努力学习技术,提高业务能力。 (5)、填写好安装检修和试验记录。 (6)、使用保管好工具和仪表。

39、电、气焊工岗位责任制

(1)、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工作,完成生产任务。 (2)、工作前检查好现场,及时清除易燃物,定好安全防护措施。 (3)、严格执行焊割规程及操作规程。

(4)、严格按照图纸工艺技术要求进行焊接,保证质量。 (5)、爱护设备,熟悉设备,保证安全运转。 (6)、节约材料,达到物尽其用。

(7)、工作后或车间检修完毕后,清理好现场。 40、电锯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2)、开工前必须对带锯、圆锯、行走车等部位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掌握规格质量,合理改锯,合理出好材料,确保生产安全用料。

(4)、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逐步做到会用、能修。

(5)、保持厂区清洁,打扫锯沫及各种杂物,做到日产日清,严禁烟火,下班时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6)、做到\"四懂、四会\",积极参加科举办的消防演习,提高消防意识,关键时刻冲在前,干在先。

(7)、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1、锅炉、澡塘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澡塘用水和职工饮水。保证职工能洗上干净、舒适的热水澡。

(2)、负责澡塘内外卫生的清扫,要做到干净、整齐、无异味。 (3)、坚守工作岗位,防火防盗,做好锅炉、澡塘、更衣室安全保卫工作。

(4)、经常检查锅炉汽压,水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监控操作技术。 (2)、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不得随意增删、修改系统内容,监测信息或下达恶意性指令。 (3)、监控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外传。

(4)、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

(5)、监控中心内禁止抽烟、酗酒、干私活等非正常监测工作。 (6)、禁止酒后上岗操作。

(7)、禁止监控工作人员任意出入监控室。

43、测绘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组行政、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与矿党政保持高度的一致。

(2)、负责接受矿、科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对测量组人员进行工作布置、检查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对组内工作、组与组之间的工作负责协调,负责对矿内基层单位进行测量工作联系。

(3)、严格执行矿、科规章制度,严格考核,认真管理,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完成当月入井任务。

(4)、负责审核本组的测量技术方案、图纸、文字总结及报告等。注重先进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负责对测量事故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

(5)、负责组织测量成果台帐、技术达标资料的整理、归纳及局对矿的技术达标受检资料的准备。

(6)、加强出勤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必要地替代一些工作量,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对所管专业安全负相应的责任。 (7)、组织本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业务学习,想方设法提高测量精度,对本组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负责。

(8)、加强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注重对仪器的保养及维护工作;组织本组人员多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9)、负责完成矿、科临时交办任务。

44、工程质量验收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标准对各单位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进行检查验收。

(2)、在检查中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根据实际量测数据和检查情况进行评分定级。

(3)、认真学习本专业业务知识和标准,熟知本地区的作业规程要求,严格按标准和作业规程施工。

(4)、严格查处一切\"三违\"现象和不安全行为,杜绝-切事故的发生。

(5)、不管哪个专业进行达标检查,当日检查必须当日向科长汇报检查的情况。

(6)、各种资料、报表、台帐、牌板、图表要齐全,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做到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无误,原始资料要妥善保存。

(7)、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坚持请销假制度。 (8)、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干净整洁,舒适宽畅。

45、装煤工岗位责任制

推荐第7篇: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二)本细则和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及外联区队。

二、“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

(一)根据《**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副总工程师、矿总调度室、安全生产部、生产经营部、机电科、供应科、通风工区、采掘区队及井下辅助单位要切实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二)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监处长、机电副矿长 成

员:经营副矿长、安全(通防)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掘进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部长、采煤科长、掘进科长、计划科长、安监科长、通防科长、地质科长、经营管理部工资科长、财务科长、企管科长、供应科科长、通计科科长、救护队队长。

下设办公室在通防科,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的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通风科科长兼任。成员:通风、防突工区区长、副区长、通风主管工程师、防突工程师。

三、“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

1、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确保“一通三防”工作能正常开展;健全“一通三防”工作的业务队伍和管理体系。

3、负责组织全矿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的审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和实际需要组织“一通三防”工作检查,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议,检查督促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落实“一通三防”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4、每日签阅瓦斯日报及“一通三防”调度日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5、发生通防重大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抢救和处理事故。

(二)总工程师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技术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组织检查、调整。

3、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技术措施;把好设计审查关,规程、措施审批关;

4、定期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议,研究布置日常工作,审查矿井通风系统,对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技术方案。

5、协助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

6、每日签阅瓦斯报表,审批其它通风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生产副矿长

1、对分管范围“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2、参加年度“一通三防”计划的审查,负责组织实施各项“一通三防”计划。

3、定期组织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有关问题。

4、发生灾变时,按照矿长下达的命令,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

(四)机电副矿长

1、对矿井机电设备的完好和防爆管理负管理领导责任。

2、参加全矿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的审定,组织制定机电设备防爆改造工程计划,确保矿井机电设备性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组织定期矿井机电设备完好、“三专两闭锁”、压风系统设施、瓦斯监控系统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督促供电、机运部门搞好机电运输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反风设施完好、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

(五)、安全监察处长

1、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负全面责任。

2、参加各类“一通三防”专门计划、设计和“一通三防”措施的审定。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全矿“一通三防”设计和“一通三防”措施的实施。

4、负责监督“一通三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5、负责督促井下“一通三防”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督促整改。

6、负责监督检查各项通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兑现,发现问题督促处理。

7、对通防违章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处理。

(六)经营副矿长

1、负责根据“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落实通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确保及时到位。

2、负责组织监督通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七)通防副总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措施的组织实施。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定,审查、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设计、通防技术措施。

3、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实施“一通三防”计划;督促、检查降阻工程计划的完成;抓好“一通三防”装备的使用、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4、具体检查、指导通风科日常业务工作,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督促协调各业务部门,搞好业务保安工作。

5、督促、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及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迅速处理重大隐患。

(八)安全副总工程师

1、负责制定“一通三防”知识的培训计划。

2、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审批、监督落实“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

3、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采掘布局调整修改。

4、负责监督检查各项通防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兑现,发现问题督促处理。

(九)采煤副总工程师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通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2、参加采煤工作面通防设计和措施的审查,并按通防设计,措施要求组织实施。

(十)掘进副总工程师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通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2、参加掘进工作面通防设计和措施的审查,并按通防设计,措施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机电副总工程师

1、对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

2、参加矿井通防设计和措施的审查,并按通防设计、措施要求组织实施。

3、负责实施全矿机电设备防爆措施、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措施。

4、负责定期组织突出危险区域机电设备完好,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执行情况、压风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十二)副总经济师

1、对全矿通防工作所需材料的供给、人员的配备负全面责任。

2、负责监督通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十三)安全生产部部长

1、组织、督促采掘区队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和措施,严格按通防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通防隐患。

2、组织采掘工作面质量验收、评比时,必须同时进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坚持做到通防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的一票否决权。参加年度“一通三防”措施计划的审查,并组织实施各项“一通三防”措施。

3、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

4、负责组织突出区域采掘工作面的矿压预测预报工作。

(十四)通防科科长

1、在总工程师、通防副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面落实矿井“一通三防”业务和管理工作。

2、每月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检查评定,保证“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3、负责组织井下“一通三防”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负责“一通三防”设计、措施的审查。

5、监督“一通三防”措施的实施。

(十五)通风工区区长

1、为采、掘、机、运区队创造“一通三防”工作条件,检查、督促、考核其在管辖范围内“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动态,及时解决出现的危急问题,保证各通防系统完好,正常运转。及时向领导汇报“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

3、正常组织矿井通风质量巡回检查,保证“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4、每日审签“一通三防”报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测仪表仪器仪表的管理。

6、负责组织井下“一通三防”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十六)安监科科长

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2、参加“一通三防”设计、措施的审查。

3、监督“一通三防”措施的实施。

4、负责组织井下“一通三防”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负责组织监督全矿井下职工的“一通三防”基本知识培训,考试和上岗资格审核。

(十七)机电科长

1、搞好机电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东西风井反风设施完好,主扇正常运转,对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设施的管理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3、配齐机电峒室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负责机电峒室的防尘、除尘工作,消灭积尘。

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采掘分开供电”的管理措施。

5、负责培训各类机电维护员,监督检查各类机电维护员的现场工作质量,保证机电设备维护质量合格。(十八)运搬工区区长

1、负责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的完好管理,消灭设备失爆、机电火源、磨擦火源等。

2、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通防设施看管,保证其完好,并正常使用。

3、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尘、除尘工作,消灭积尘。

4、负责各采区绝缘道的设置,保证绝缘良好。(十九)皮带工区区长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完好,消灭设备失爆、机电火源、磨擦火源等。

2、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通防设施看管,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3、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尘、除尘工作,消灭积尘。

4、配齐皮带机头、尾的超温、烟雾自动洒水灭火装置和25m消防软管,保证其完好,并正常使用。(二十)地质科科长

1、及时准确地提供通防所需的各种地测资料和各类图纸,促进“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负责与通风部门合作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标明采掘进度、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分布、突出强度等瓦斯地质资料;

3、采掘工作面距离大中型构造30m以前,矿井地测部门必须向防突专门机构、采掘施工单位提交采掘工作面临近地质构造通知书。

4、加强地测管理和地质预报工作,避免误透老空区。(二十一)计划科科长

1、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全矿年度、季度、月度“一通三防”措施计划。

2、负责做好新水平、新采区“一通三防”措施的设计工作。

3、合理设计、安排生产布局,避免造成区域性通风失调。

4、严格按规程设计通风系统,避免独头、盲巷。(二十二)采掘区队长

1、严格按照通防管理要求组织生产,保管好责任范围内的通防设施,保证其完好,并正常使用。

2、负责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和责任区域内的防尘工作,消灭积尘和煤尘飞扬现象。

3、负责责任范围内机电设备的维护和完好检查,消灭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4、负责落实责任范围内各项“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及时处理责任范围内出现的通防隐患。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一通三防”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

5、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二十三)企管科科长

负责每月对各级领导、业务部门、采掘区队、井下辅助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落实、措施兑现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其考评、奖惩结果报矿长办公会研究。

(二十四)财务科科长

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资金的筹集,确保各类费用的按时到位。

2、监督“一通三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二十五)工资科科长

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的调配,确保通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2、监督“一通三防”工种岗位人员的到位,确保定岗定员人数。(二十六)供应科科长

1、对全矿“一通三防”措施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供应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各类“一通三防”设施、设备材料的供应工作,保证通防措施的顺利实施。

(二十七)其他人员:

1、通风工区的其他人员按单位分工逐项完成自己所承担的通防具体工作。

2、安全生产部的其他管理干部和人员按单位分工做好本职范围的通防上的具体工作,做到安排工作时首先考虑通防是否满足要求,在通防得不到保证前,必须首先解决通防上的问题。同时,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要事事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3、各单位的群监人员按本单位对“一通三防”的分工搞好齐抓共管工作。

4、各岗位作业人员对本岗位“一通三防”工作直接负责。

四、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一)矿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

(二)矿每月组织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不足时,通防副总组织,由通防科、通风工区、计划科等提出解决措施、方案,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必须先停止生产,由通风工区调整通风网络,风量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三)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严禁生产,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时,在矿规定时间内,通风工区不能及时调整通风网络,造成采掘工作面因供风量不足停产、停头时,按矿有关文件规定由通风工区赔偿其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五)采掘工作面特殊情况下,采用一次串联通风,必须由通风工区制订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防突区域严禁串联通风。否则发现一次罚通防科长、通风区长等责任人500元/人。

(六)严禁采掘工作面处于通风角联网路中。由于通风网路管理不善使采掘工作面形成角联网络,发现一次罚通风工区1000元。由于采掘工区或其它人员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采掘工作面风量、风向不稳定,由安监处按重大事故程序追查,对直接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

(七)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合理供风。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总进风量比应不大于110%。

(八)加强风道维修,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炮、普采工作面两道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且巷道断面必须满足通风和通防质量标准化要求。采掘巷道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旬通防工程质量即视为不合格品。对失修巷道不按计划组织维修,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部准备科长按“三违”论处。

(九)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工区每月初划分通风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工区及相关单位对责任范围的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必须及时通知通风工区维修;人为损坏除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破坏通风设施的按严重“三违”处理,造成后果的要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直止追究法律责任。

(十)通风设施的挪移,拆除必须由通风工区负责。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挪移、拆除,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

(十一)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防火墙、调节、局扇、风筒、防尘路、隔爆水槽等通风设施的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负责重新施工,并给予500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100元罚款。

(十二)每年全矿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计划设计科在进行水平、采区设计时应考虑区域性局部反风系统。

(十三)建立测风制度,通风工区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定结果按旬报送矿长、安全处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安全副总、总调度室、安全监察科。按月报送集团公司,少报一次罚款200元。

(十四)通风工区每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每季度的月初报送矿长、安全处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安全副总、安全生产部总调度室。少报一次罚款200元。通风工区每月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等根据井下实际情况修改一次。

(十五)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机电、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司机的上岗考核。否则,给予机电科责任人200元/人的罚款。 (十六)矿井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主扇必须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五、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一)巷道掘进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

(二)掘进巷道开窝前三天,(特殊情况除外)由掘进组下发经总工程师(副总)批准的《开窝通知单》,通风工区接到《开窝通知单》后,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作好系统调整,风量分配工作。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不准开工,无《开窝通知单》施工,按无设计巷道施工处理。

(三)根据施工巷道长度、断面,通风工区要选择合适的局扇和风筒。全负压供风量必须满足局扇和巷道供风要求,严禁局扇喝循环风,发现一次局扇喝循环风,罚通风工区1000元,发现一次局扇附近巷道瓦斯超限,按重大事故事故进行处理。发现一次责任性巷道迎头供风量不足,罚通风工区或责任单位500元。

(四)施工单位每班要指定看管风机人员,风机掉闸停风时,必须及时恢复正常通风,否则按重大隐性事故处理。

(五)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通风工区提出申请,由通风工区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

(六)所有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做到“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供电线路),实行采掘供电分开。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机电科3000元,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无“风电闭锁”或“瓦斯电闭锁”的,罚责任单位3000元,对直接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

(七)严禁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在未贯通的独头巷道中开窝掘进。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责任单位3000元,责任人500元/人,且责令其停止作业。

(八)风筒出口至迎头距离:岩巷最大不超过8m,煤巷、半煤巷最大不超过5m,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

(九)巷道贯通由施工单位、通风工区分别编制“透窝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工区、施工单位严格贯彻落实透窝措施。巷道透窝后,通风工区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无风状态。

(十)加强巷道贯通管理,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机掘巷道在贯通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通知矿总调度室、施工单位、通风、安监及掘进主管部门。通风部门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十一)当两掘进工作面相向掘进贯通相距20m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并保持通风,只准另一个工作面向前施工透窝。

(十二)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工作面上隅角应与工作面切顶线掐齐,并提前退锚杆(索),或超前进行回料,不得滞后采空区切顶线,防止瓦斯积聚。发现一次上隅角滞后回料,罚责任单位500元。发现一次责任性上隅角瓦斯超过规定,按重大隐性事故处理。并罚责任单位3000元,并追究工区区长、跟班副区长、瓦安员等责任。

上隅角瓦斯达到1%时,应报告矿调度室,立即安排处理。

严禁利用矿井总风压通过风管或风筒引排上隅角瓦斯;严禁在工作面一侧(包括进风巷)采取增阻办法利用均压原理控制采空区瓦斯涌出;严禁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安设压人式局部通风机的办法强制稀释瓦斯,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六、瓦斯管理规定

(一)我矿高突区域按防突要求管理,其它区域按高瓦斯区域进行管理。

(二)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扣除当班工资。瓦斯检查执行专人负责制。 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峒室、总回风道、高冒点以及矿认为需要检查的地点。

检查次数:停采、停掘、备用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次,峒室每旬检查1次,高瓦斯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3次。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涌出异常、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以上的采掘工作面应每小时检查一次或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次数。 检查内容:沼气、二氧化碳浓度、温度。

(三)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受威胁地区的一切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分别向矿调度室、通风值班室报告,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挥,严禁以任何理由刁难瓦斯检查员的工作。否则,按严重“三违”查处当事人的责任。

(四)瓦斯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所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必须执行“五合一”管理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记录,做到瓦斯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

瓦斯员弄虚作假出现空班、漏检、假检时,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 由于通风工区安排不当,造成应该检查的地点无人检查时,按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追查,并罚责任责任者500元。

(五)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否则对直接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

(六)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100元。

(七)瓦斯检查日报及通风调度日报必须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八)瓦斯超过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排放。任何人无权越权、擅自排放。否则按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对瓦斯超限原因,必须认真追查分析,视其情节,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1000~5000元罚款,对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瓦斯超限的,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

(九)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经矿值班领导口头同意,由通风工区值班人员口头传达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排放。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由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若排放瓦斯风流直接引入回风系统而不流经其他采掘工作面或切断其安全出口的,通风工区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否则,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

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执行“撤人、断电、限量”三原则,严禁“一风吹”。 安全生产部、通风值班室要按照排放措施要求认真调度、指挥排放工作,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要将现场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值班室汇报。

(十)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除执行“五点”(上、中、下部、上隅角、回风)检查外,还要经常检查煤机附近煤壁、溜尾等瓦斯易积聚地点浓度。掘进工作面也要经常检查扒装机附近、高冒点的瓦斯浓度。

(十一)加强盲巷的管理,通风工区要按规定建立盲巷登记卡、管理台帐,做到帐、卡对口。否则,每次罚通风工区100元。采掘工程平面图不能及时反映盲巷情况,每次罚地测科200元。

(十二)盲巷的定义:

1、全负压通风巷道内长度超过6m,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巷道内长度超过3m不通风的独头巷道。

2、采空区密闭墙及挡风墙,墙外独头部分长度超过6m。

3、全负压通风巷道,因冒顶、积水等原因使风路堵塞,形成无风或微风状态,不能有效排除瓦斯或有害气体。

(十三)盲巷出现后,由安全生产部追查其产生的原因:

1、因密闭墙、挡风墙位置不当,罚通风工区500元,经总工程师批准除外。

2、因掘进巷道出现盲巷的,罚掘进工区3000元,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3、因巷道布置、施工顺序不当,罚安全生产部掘进组、计划设计科各500元。

4、巷道失修冒顶、积水,罚责任单位500元。

(十四)盲巷管理:

1、盲巷形成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其封闭。因采空区密闭墙位置不当产生盲巷,必须在5天内进行二次封闭,否则罚通风工区1000元。在密闭墙外要设置永久栅栏,巷道净高2m以下,必须全断面设置栅栏。巷道净高2m以上的盲巷,栅栏高度不得低于2m。

2、每旬由矿救护队员配带氧气呼吸器检查盲巷密闭外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温度、巷道支护、积水及密闭完好情况。对采空区密闭墙墙内墙外均要检查上述数据,此外还要检查墙内漏风、风流方向。检查结果报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处长、通防副总、安全副总、通风科、安全生产部,检查数据不全或未按规定检查,每次罚矿救护队100元(因巷道失修、人员不能安全进入检查的地点除外,但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3、盲巷外有害气体浓度超限,必须按排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采掘工作面透盲巷前,必须由通风工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救护队负责探险,瓦斯超限时,必须先排放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透窝。

(十六)有瓦斯涌出异常现象的煤岩、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超前工作面打探眼,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探煤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探眼的数量、深度、角度、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七、防突管理规定

(一)突出预测:

1、防突工区预测人员必须按照防突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突出预测(效果检验);并填写防突管理牌,允许进尺标志牌,如不按规定进行突出预测(效果检验),罚防突工区5000元、防突预测人员每人200元;不认真填写防突管理牌和允许进尺标志牌,罚预测人员每人50元。

2、凡在已认定的突出区域施工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未经预测不得施工作业,擅自施工的直接责任者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安全生产部分管人员罚100元,对现场制止、落实把关不力的瓦安员罚款200元。

3、防突工区预测人员预测(效检)结束后,必须及时用电话将预测(效检)结果汇报矿调度室及通风值班室。如不及时汇报罚预测人员50元。

4、防突工区预测人员上井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突出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发放到有关单位,如不按规定填写罚预测人员50元。

5、施工单位必须在允许进尺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严禁超掘超采,否则对直接责任者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并罚施工单位50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区长、主管技术员各罚100元;对现场不予制止、落实把关不力的瓦安员罚100元。

(二)防突措施:

1、预测指标超限后,必须按照防突设计的要求,采取防突措施,否则,罚责任单位5000元,追究现场施工、安全监测人员责任。

2、防突措施孔施工人员必须按照防突设计规定的偏角、俯角、孔深布置钻孔。现场如不按规定布置钻孔、或瓦安员现场不监督,罚瓦安员、防突措施孔施工人员每人50元。

3、每个措施孔施工结束后,必须经瓦安员现场验收,并在防突措施终孔报告单上签字,如不按规定验收罚措施孔施工人员、瓦安员每人50元。

4、进入防突掘进工作面作业前,施工单位和防突工区必须组织进入防突区域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包括瓦安员等)进行防突技术培训,贯彻学习防突技术措施,并考试,考试不合格者或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作业,如施工单位和防突工区未组织人员进行防突培训,给予施工单位和防突工区1000元的罚款,其中罚单位主管100元;如施工单位安排考核不合格者或未经培训者上岗作业,每发现一人,罚责任单位100元,累计相加,其中单位主管承担20%。

5、安全生产部牵头,防突工区及相关单位配合,每旬各组织一次定期、不定期的防突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少查一次罚安全生产部200元,参检单位少参加一次罚100元。

(三)安全防护措施

1、进入防突地区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如不佩戴隔离式自救器,一律按“三违”追查处理,并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100元。

2、压风自救设施由防突工区负责安装,移交施工单位使用及管理,如发生丢失,除按规定赔偿外罚责任单位100元。如故意损坏除按规定赔偿外,罚责任人500元。

3、突出区域进行放炮作业时,必须按放炮管理规定做好停电撤人工作,并采取远距离放炮,如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放炮作业,罚施工单位2000元,罚当班班长100元,瓦安员100元。

4、突出区域 的采掘工作面放炮时,巷道内(包括回风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全部进入压风自救设施处,并使用压风自救,瓦斯员、安全员负责监督。如不按规定使用,罚瓦安员人50元,罚不使用人员每人100元。

5、巷道压风管路每50m接一个三通,甩出1寸 甩头,防突工区接压风自救设施,若不按规定接三通时,罚责任单位100元,不及时接压风自救设施,罚防突工区500元。

6、机电科必须 确保压风24小连续供给。没有压风,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不得放炮。如强行放炮,罚责任单位500元。

7、瓦安 员、施工单位跟班干部每班进入工作地点时,必须对所在头面的压风自救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不按规定检查,每发现一次,罚瓦安员、施工单位跟班干部每人50元。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关停煤与瓦斯突出区域、高瓦斯地区内的压风,事故处理及有停压风报告的必须同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否则按“三违”追查处理。

9、通风工区遥测人员必须加强瓦斯监测探头检验工作,确保瓦斯监测探头量值准确,动作灵敏可靠,如发现探头量值误差超过规定或动作不可靠,罚责任单位1000元。

10、瓦安员每班必须对瓦斯探头的量值进行检验,如发现误差超过0.2%,必须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安排遥测工进行处理,如不按规定汇报,罚瓦安员100元。

11、防突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必须正常使用,如发生擅自甩掉瓦斯电闭锁,罚责任单位5000元,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矿籍处分。

12、措施孔施工期间,瓦安员必须随时观察钻场附近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勒令现场停止作业,如不按规定强行超限作业,对直接责任者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

13、措施孔施工时必须采取可靠防尘、降尘措施,减少煤尘飞扬,否则,给予责任者100元罚款。

14、每次防突措施孔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将巷道的永久支护紧跟迎头,巷道高度、宽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按规定移交的,罚施工单位200元。

15、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突出工作面,每班要固定专职电工,经常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严禁使用失爆设备。

八、抽放管理规定

(一)钻孔施工:

1、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参数进行,严禁随意改变施工参数。如随意改变施工参数,罚责任人100元。

2、钻孔倾角的量取必须使用坡度仪或罗盘,现场如无坡度仪或罗盘,罚施工负责人100元。

3、钻孔施工时,必须使用压风排渣,并按规定使用好降尘设施。如现场不使用压风排渣,钻孔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罚施工负责人200元,打钻人员每人100元。

4、钻孔施工 时,施工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钻孔施工时记录,内容包括钻孔的深度、角度、孔深、动力现象等。现场如无记录或记录简单,罚当班班长100元。

5、钻孔施工时,无特殊情况必须无条件施工到设计深度,如擅自拔钻,罚施工负责人200元,责任人100元。

6、钻孔的验孔工作由所在采掘头面瓦安员具体负责,如瓦安员拒绝验收,罚瓦安员100元。

7、拔钻杆时,瓦安员必须在现场,认真清点钻杆数量。如瓦安员不认真清点,一经发现,罚瓦安员200元。

8、钻杆清点结束后,瓦安员必须在钻孔施工单上签字;如无瓦安员签字,钻孔深度无效,不能计打钻人员工作量,并每人罚款50元。

9、钻孔施工结束后,所有钻杆必须码放整齐,并上架管理。如钻杆码放不好,罚当班班长50元。

10、钻孔的封孔工艺必须按规定设备和材料进行,封孔的长度必须符合措施要求,如擅自更改,造成孔口负压达不到要求,罚责任每人100元。

11、打钻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可查。如发现打钻人员不执行现场交接班,扣除打钻人员当班工资,并每人罚款100元。

(二)抽放系统观测与检查:

1、通风工区每天固定专人对抽放系统的进行,检查内容:泵站内安全设施的使用、电机的运行、主干、分支管路有无漏气,放水器内有无积水等,并填写抽放系统回检查表。如无专人检查,罚防突工区200元;如检查人员不负责任,罚检查人100元。

2、每天固定专人测定钻孔的孔口负压、抽放瓦斯浓度、单孔的抽放瓦斯量等。

3、认真填写瓦斯抽放流量观测表及抽放流量观测台帐,如不认真填写,罚责任人50元。

(三)抽放泵运行:

1、抽放泵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如发现擅自离岗或不执行现场交接班,一律扣除当班工资,并罚款100元。

2、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开停瓦斯抽放泵,如发现擅自停泵,罚泵站司机100元。

3、泵站运行过程中,抽放泵司机每小时观测一次泵站的负压、流量、瓦斯浓度等,并将运行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及通风值班室。每缺一次,罚泵站司机50元。

4、认真填写抽放泵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要害场所来往人员的登记情况。如不认真填写或填写简单,罚责任人每次100元。

5、整理好泵站内文明卫生,做到设备摆放整齐,管线吊挂符合规定。如发现泵站内部有杂物、设备码放不整齐罚当班泵站司机100元。

(四)其它: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瓦斯抽放系统的零部件、不得向抽放钻孔内放置异物。否则按三违论处,并罚款100~500元。

2、安全生产部、通风工区定期或不定期按本规定组织检查考核。

九、矿尘防治管理规定

(一)建立完善的洒水防尘系统。水源钻孔的连续供水能力应大于供水范围内高峰的用水量,运输大巷、采区运输上下山、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平巷、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均应安装洒水防尘管路,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负荷水压实验,并把试验结果报有关矿领导,缺一次罚通风工区1000元。

(二)防尘管路的安装、大巷主干管路(100mm及以上管径)矿机电科负责安装,支干管路(100mm及以下管径)由通风工区安装,在掘巷道由掘进工区安装。发现一处缺防尘管路管路罚责任单位1000元,施工巷道内管路及附属装置不按《规程》及有关规定安装,罚责任单位500元。

(三)防尘管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回风平巷的防尘管路离工作面出口不得超过40m,工作面必须有能贯通整个工作面的高压软管。

2、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及时延接,距离迎头不得超过15m,并保持有不少于50m长的软管。

3、供水管路的管径与强度应能满足负载的水压和水量;综采工作面两道各按装一趟100mm以上的防尘管路、普采工作面至少应有一趟管径75mm以上的管路,其它地点的防尘管路直径不得小于50mm。

4、防尘管路必须按线吊挂整齐,管路敷设从干管到支管,管径必须由大到小,不准花接,软管必须吊挂或盘好。

5、巷道掘进每隔50m,其它巷道每隔100m,炮采工作面每隔20m 应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供水阀门的容许水压应与管网水压相匹配。

6、上述各条达不到要求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并限期整改。

(四)井下风流实现“三级净化”。矿井总进风道、总回风道、主要进风道、主要回风流、采掘工作面的进风道、回风道均要安装能覆盖全断面的水幕,应该安装而未安装的,发现一处罚通风工区100元,使用不正常,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五)喷雾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雾装置中水幕用的喷嘴扩张角应不小于100度,转载点喷雾用的喷嘴扩张角应不小于45度,喷嘴喷雾形状应为实心锥体。

2、工作面两道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应安装水幕。水幕应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生产期间要指定专人管理,正常喷雾。

3、所有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做到喷嘴固定,正常使用。

4、采煤机、掘进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采煤机割煤时内喷雾动压不低于2MPa,外喷雾动压不低于1.5MPa;掘进机作业时,内喷雾动压不低于3MPa,外喷雾动压不低于1.5MPa;否则必须使用喷雾加压泵站,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内外喷雾装置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5、综采面移架必须喷雾。每6架至少安装1道喷雾装置。

(六)井下转载点落差超过0.5m时应设置导煤板,否则罚施工单位200元/处。

(七)回采工作面投产一个月前由通风工区编制注水设计,进行长孔注水(报集团公司批准可以不注水的煤层、矿总工程师按排进行短孔注水除外),其钻孔间距、深度、注水量必须符合注水设计要求,通风工区要建立各工作面注水台帐。

(八)采煤工作面防尘设施在工作面投产前,新摆的胶带运输机防尘喷头在运行前由通风工区一次性安装移交给采煤工区或皮带工区保管使用,掘进工作面防尘设施(风流净化除外)由掘进工区自己安装,发现一处设施不齐全罚责任单位500元,不正常使用一次罚款50元。

(九)巷道冲洗周期:

1、开拓巷道(包括运输大巷、石门、主要皮带机道)至少每10天由通风工区冲洗一次。

2、准备巷道(包括采区上、下山、进回风道)至少每5天由通风工区冲洗一次。

3、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30m以外,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m以外200m范围的巷道每天由通风工区冲洗一次。

4、采煤工作面(包括两道出口30m以内地段)、掘进工作面从风机到迎头(除通风工区防尘的200m范围外)巷道,必须做到每班由施工单位冲洗一遍。

5、各转载点前后25m范围内必须每班由看管使用单位冲洗一遍。

6、违反上述规定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前述的

1、2条中,夏季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安排冲洗周期)。

(十)由通风工区负责矿井各地段的隔爆设施安装。其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根据通防设施安装划分范围,隔爆设施由各划分单位负责看管,但其补充和更换仍由通风工区负责。隔爆设施被破坏,按其数量每个罚责任单位100元。隔爆设施水质污染、煤尘较大罚通风工区每处、每次各100元。

(十一)井下巷道发生煤尘堆积现象(厚度2mm以上连续长度超过5m),罚责任单位200元。

(十二)采掘工作面个体防护不正常使用,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责任人20元。

(十三)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否则,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并罚款100~1000元;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否则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放炮前后不洒水防尘按责任事故追查,另罚款1000~5000元。三级净化、转载点喷雾不正常使用时,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放炮喷雾、扒装喷雾不正常使用时,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十、防灭火管理规定

(一)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开采新煤层时,由通风工区负责采样、联系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其鉴定结果报矿长、总工程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通风工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防火人员,建立健全预防自燃发火管理制度,在井下建立临时注浆站,实施采后封闭注浆。

(三)加强外因火灾的管理,杜绝明火现象。

1、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2、机电设备峒室及附近20米巷道均应用不可燃材料构筑。

3、扒装机的钢丝绳严禁打结、毛刺、汤发头;高瓦斯、突出区域的煤巷、半煤巷严禁使用扒装机。

4、轨道运输的地滚数量满足规定要求,使用单位每天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运转率达90%以上。

5、放炮使用合格的炸药,炮泥的性质、封孔深度和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6、加强转载运输管理,运输机停、开要及时,严禁机头、机尾喝炭。

7、皮带运输机的胶带必须使用阻燃胶带,皮带机头要安装烟雾报警断电装置。此项工作由安全生产部组织检查落实。对不合格的单位每处、每次分别给予500元罚款,责任人100元罚款。

(四)建立煤层自燃观测制度。由救护队负责每周对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域进行一次观测,其观测结果报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通防副总。

观测地点: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内外、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高冒点及由矿总工程师决定的其它地点。

观测内容:一氧化碳、瓦斯、二氧化碳、氧气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等指标。

未按时观测或未按要求测定,一次罚救护队100元。

(五)通风工区每旬由区长主持召开一次防火分析会,分析发火隐患,落实防火措施。

(六)严格掘进工程质量管理,减少煤巷掘进高冒。出现高冒时,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接实,严禁铺笆瞒顶,必要时应设引风板以利散热和吹散瓦斯,或封堵密闭。所有高冒点必须编号,由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掘进出现的高冒点进行追查落实责任,因管理不善、支护不及造成的高冒,对责任单位按事故进行追查。

(七)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均要选择有利于防治自燃发火的巷道布置方法。建立局部反风系统,所有煤柱的设计都要考虑防火的要求,隔离煤柱中不准掘进巷道。

(八)回采过程中应及时封闭通向采空区的通道,时间不超过10天,停产后必须及时进行采后封闭,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5天,采后封闭应采取双墙中间注泥浆塞的方法,双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墙厚不得低于0.38m。因回收不当造成无法封闭时,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如通风工区管理不力推迟封闭时间,每拖延一天对其罚款200元,封闭质量不合格,按重大隐患事故追查处理。

(九)井上下均要按《规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甩头和阀门设置要符合有关规定,达到随时满足防灭火用水的要求。管路不全一次罚责任单位300元。支管和阀门设置不符合规定时,一次罚款100元。

(十)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或自燃预兆时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措施直接灭火,并报告矿调度室,矿长、总工程师接到调度室汇报后,根据事故性质按照灾防处理计划,及时将受影响地区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灭火。

(十一)灭火救灾的通风制度由矿长、总工程师决定,未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采取反风措施。需要反风时,必须先撤出原进风侧人员,直接灭火时要采取保证风流方向稳定的措施。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十二)井下火灾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灭火。通风工区要及时编制封闭灭火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专业救护队现场组织实施。

(十三)火区封闭后要采取注浆,注水、注阻化剂等灭火措施。并按《规程》规定观测火区气样,火区需要启封前,必须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转入恢复生产。 十

一、安全监测、仪表管理规定

(一)通计科网络员必须定期检查地面监控网络及地面中心站的两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完好情况,保证网络畅通,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二)地面中心站监控值班员必须按时打印瓦斯日报表,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存盘备份,且要妥善保管,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三)早班瓦斯监测故障由监控值班员负责协调解决,中、夜班由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

(四)监控中心站两台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不得在中心站两台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工作。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五)监控值班员要严守机密,室内各种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不得泄露。

(六)严禁在监控中心站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以及来历不明的程序,防止病毒的侵入,监控值班员定期更新防病毒程序。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七)井下分站、传感器的安装,拆除及定义的改变,监控值班员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瓦斯传感器的断电点和复电点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按“三违”处理。

(八)当监控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调明原因,并作好记录。

(九)瓦斯探头显示瓦斯浓度在1%~3%之间,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向当天工区值班领导汇报,3%以上时汇报区长、工程师,发现一次不汇报罚值班员20元。

(十)监控系统出现断线、误码、通讯中断等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应在十分钟以内与监测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并调度现场瓦斯员检查现场瓦斯情况,30分钟以上必须通知监测班长,派人立即处理。

(十一)中心站发生整体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通知中心站监控值班员立即处理。

(十二)瓦斯监测人员必须每天对安全监控装置及电缆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殊情况无法处理时,必须汇报值班室及相关领导,不得上井后再汇报。否则,扣除当班工资。

(十三)监测人员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的监测装置摆放位置正确,面貌清洁,电缆吊挂整齐。

(十四)瓦安员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和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否则,罚责任人50元。

(十五)井下瓦斯传感器(探头)每隔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并对瓦斯传感器(探头)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并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

(十六)瓦安员每班用光学瓦斯检定器对瓦斯传感器校验一次,二者显示值不一致时,以高显示值为准。绝对误差大于0.2%时,必须及时汇报值班室,监测人员在8小时内进行处理,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停用瓦斯监测仪,否则按“三违”处理。

(十七)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必须在开工前3天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装置、瓦斯电闭锁“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通风部门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现场监护,应安装而未安装监测装置的作业区域严禁作业,否则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

(十八)监测装置有故障未排除前或检修时,不能自动断电的作业区域必须人工断电,不执行者按严重“三违”处理,监测装置故障时,先由瓦斯员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并立即安排监测人员下井处理。

(十九)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内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风部门联系并共同处理。检修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

(二十)传感器的正常挪移由采掘班组长负责。因其它原因必须挪移传感器及电缆时,在所在区队班组长协助下由瓦斯员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50元。

(二十一)使用监测装置,当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设备电源时,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否则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

(二十二)瓦斯监测装置发生故障后,只准专业监测人员对其维修,严禁其它人员擅自处理,否则罚责任人100元。监测装置拆除、改线必须由专业监测人员进行,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

(二十三)损坏瓦斯监测装置的,除按价赔偿外,另罚责任人500元,罚责任单位500元,情节严重的,按严重“三违”论处。

(二十四)放炮员下井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二十五)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由井口把钩工负责检查,安全科不定期抽查。自救器集中保管,由通风工区定期负责校验,发现一次不定期校验或使用不合格的自救器,罚通风工区200~500元,责任人50~100元。井下不携带自救器一律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副井口把钩工50~200元。 (二十六)光学瓦斯检定器、测尘仪、风表、一氧化碳测定仪等其它通风安全仪表都必须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定期检查、校验,保持仪表正常完好。 十

二、其它

(一)本《细则》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本《细则》的解释权属**煤矿。

推荐第8篇:一通三防工作意见

2014年“一通三防”工作意见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唯一,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突出“一通三防”重中之重的地位,有效杜绝“一通三防”事故发生,提升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全年的奋斗目标。根据煤业及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今年“一通三防”工作状况,特制定《2014年“一通三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抓手,以“示范化专业”管理为手段,加大“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力度和检查覆盖范围,强化过程控制和现场管控力度,提升业务保安和安全管控能力,狠抓“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度落实,重点抓好现场管理,提高动、静态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通防安全。

二、奋斗目标

1、杜绝通防重大事故及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消灭外因火灾,控制自然发火事故,实现通风安全年。

2、杜绝瓦斯、煤尘事故和窒息事故。

3、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

4、矿井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二级。

3、精益管理深入推进,通过公司通风“示范化专业”验收。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严孝文

副组长:颜秉成 沈现永 孔祥林 张立军

成 员:李俊永 徐伯军 权锡柱 吴 建 刘 志 王中华

曹 强 张西虎 杨 威 王 伟 魏哲明 曹传仁

1 朱雷鸣 张宏龙 高天宝 郝 永 刘国林 孙乐雷 徐 超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皮带主管负责本生产区域的 “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强任办公室主任,陈海港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四、工作任务

1、每旬召开一次通防隐患排查会,逢“8”组织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防尘检查活动。

2、每月由矿长组织召开一次通防例会,“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防科副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皮带主管必须参加。

3、每季度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议,总结部署通防工作。

4、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规划、建立检查考核工作体系。

5、对通防专业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

6、年底进行反风演戏及救灾演戏工作。

7、在8月份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8、深入开展精益管理,力争达到“示范化专业”,瓦斯员、仪器发放工、监测值班员继续实施明星示范岗管理。

五、工作重点及措施

1、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技术练兵,夯实通防管理基础

结合煤业下发的《华润煤业集团2014年“一通三防”工作意见》要求,分季度开展好各项活动和技术比武。一季度组织开展通风基础资料专项管理活动,全面梳理矿井通防基础资料,提高基础资料填写的规范性、真实性;二季度组织开展防尘设施专项管理活动,对防尘设施的安装、吊挂、布点进行规范,推进新型防尘设施的使用,提高防尘效果,参加煤业组织开展的瓦斯员技术比武活动,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重点做好瓦斯员在光学瓦斯鉴定器使用、业务知识、瓦斯员常用知识、“一通三防”基础知识等方

2 面进行培训,做好煤业开展的通风能力内部核定工作,对所有通风设施进行专项整治;三季度组织开展防灭火专项管理活动,参加煤业组织开展的测风员技术比武活动,重点对测风员在风表使用、“一通三防”基础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四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监控设施专项管理活动,对安全监控设施的悬挂、布点、断电范围、数据上传等进行整治,确保监控有效。

2、落实责任,重点规划,提高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切实把“一通三防”摆在重中之重位置。从人员的配备、设备的投入、规范化设计、系统布局、生产组织等优先考虑通防工作。特别要配备足够的通风技术、业务人员,按责任制和分工各自落实到位,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考核兑现有依据。对“一通三防”重点工作必须制定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进行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都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达到的目标、完成的节点并确保实现。努力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奖罚分明,全面提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

3、提高通风质量,确保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根据今年生产接续安排,今年的采掘活动全部在七煤,通风路线长,风阻大,巷道断面必须保证,通风系统必须完善,可靠。实行分区通风, 杜绝各种不合理的通风现象。增强通风设施的安全可靠性,经常检查与维护,提高通风设施质量。杜绝设施漏风,减少矿井内、外部漏风。2014年在采掘布置上要充分优先考虑通风系统的稳定,杜绝联络巷产生,通防布局要合理。坚持以风定产,严禁串联通风、超通风能力生产。今年要全面实施降阻工程,积极与生技科配合,对中央皮带机道、7煤运输下山等地点进行扩帮、卧底处理,逐步减少失修巷道和断面较小的巷道,降低矿井通风阻力。进一步提高矿井风量利用率,保证矿井富余风量符合要求。采掘工作

3 面及其它供风地点风量、风速要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杜绝局扇喝循环风。局扇全部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年底要进行全矿井反风演习工作及救灾演戏工作。。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员专业技术水平。

加大通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重点做好四方面培训工作:一是要害工种的培训;二是技术业务人员的培训;三是核心员工的培训;四是进一步做好“一通三防”示范化考核细则的培训。培训中心和通防科内部要围绕这四个方面的培训,全面开展培训工作,确保所有通防人员都持证上岗,业务理论上水平,规范化操作全部达标。加大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力度,提高矿井通风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5、推进内业资料模板化管理,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结合煤业下发的《华润煤业集团2014年“一通三防”工作意见》要求,以一季度组织开展的通风基础资料专项管理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矿井通防基础资料,提高基础资料填写的规范性、真实性。从台帐的管理、各类报表、安全技术措施、通风设计等内业资料入手,全面实现模板化。通过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一通三防”内业资料的质量,确保技术内业资料与现场统一。

6、创建示范化专业,总体提高通风管理水平

以优化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为重点,以提高通防基础设施质量为抓手,适时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通防管理标准和各工种岗位规范化操作流程。通过过程控制,实现规范操作,在“一通三防”所有岗位中全面推行“手指口述”工作法,加大现场管控力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在“实际操作、制度执行和

4 考核评定”上下功夫,真正将管理流程、规范操作、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继续开展明星示范岗创建,瓦斯员、仪器发放工、安全监控三个示范岗争取每个季度都能通过公司验收。实现制度体系化、管理流程化、工作图表化、落实高效化,逐步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控水平。

六、考核

严格按照矿安全1号文件及《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执行。

附:

1、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2、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3、关于开展“防尘日”活动的有关规定

二0一四年二月十日

5 附件1

“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为了有效地控制通风、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发动和依靠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协同作战共同搞好我矿“一通三防”工作,特制定《“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一通三防”实行矿长、总工程师、各级领导干部及各部门的责任制,规定如下:

一、矿长

1、对“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是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督促总工程师、安监科、生技科、通防科认真实施“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及重大通防隐患的整改措施,搞好业务保安。

3、督促精管科、人力资源科等管理部门妥善解决“一通三防”所需人员、物资和资金。

4、支持总工程师为确保“一通三防”安全而做出的正确决策。

5、负责组织对“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

6、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通防例会。

二、矿总工程师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直接负责,并实行统一指挥。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和督促实施“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把好设计关。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设计、硐室设计等必须符合规定,并给“一通三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避免留下不符合要求、不合规范,违反《规程》的巷道、设施等。

4、会同生产副矿长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以免因采掘失调或生产过于集中造成区域性通风困难、系统不稳定等被动的局面。

5、履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中有关“一通三防”条文审批权限,严把措施审批关,并认真组织实施。

6、会同生产副矿长,编制年度“一通三防”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执行情况的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正。

7、及时审批瓦斯报表、监测监控日报、测尘报表及其它报表等。

8、每月按规定组织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综合防尘检查,督促通风部门的工作,对通风隐患定期排查并限期解决,一抓到底。

9、负责主持召开通风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分析处理“一通三防”工作有关问题。

10、在生产与通风安全发生矛盾时,做好协调工作。

三、副矿长

1、生产副矿长:会同总工程师合理安排生产布局,避免因采掘失调或生产过于集中而造成的区域性通风困难,检查督促采掘、机运等单位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及隐患的处理,及时审批人员定位日报。

2、安监站长:监督检查各单位“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各单位“一通三防”方面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审批“一通三防”设计、措施,严把安全关。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每月一次“一通三防”通防例会,并检查、督促会议所排各项隐患的落实整改。

3、机电副矿长:检查督促机电部门搞好机电业务保安,消除机电火源。确保矿井主扇正常运行,以及主扇附属设施和机电电气设备的完好。

四、分管“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

1、协助矿总工程师抓好“一通三防”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履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中有关“一通三防”条文审批权限,严把措施审批关。

3、在允许范围内及时审批瓦斯报表、测尘报表及其它报表。

4、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及综合防尘检查,督促、检查、考核通风部门的工作,对通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解决,并一抓到底。

5、当采掘设计、生产布局与通防工作发生矛盾时,做好协调工作,支持通风部门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6、加强技术及各项基础管理,吸收并推广先进装备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矿井通风工作水平。

7、检查、督促、考核“一通三防”的工程技术人员搞好专项业务保安,并负领导责任。

五、安监站分管“一通三防”的人员

1、在安监站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2、及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质量达标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矿井通风质量和综合防尘效果。

3、对“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的通风隐患迅速组织落实整改。

4、研究并提出对矿“一通三防”安技措项目的建议,并在计划确定后监督检查和推动“一通三防”项目的实施

六、生技科分管“一通三防”的人员

1、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负责。

2、及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质量达标检查评定工作,不断提高矿井通风质量和综合防尘效果。

3、对“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的通风隐患迅速组织整改。

4、深入现场,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技术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5、研究并提出对矿“一通三防”安技措项目的建议,并在计划确定后监督检查和推动“一通三防”项目的实施。

七、生技科分管技术的科长

1、负责在采区布置,采煤面设计时,首先考虑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安全、可靠,避免设计出现不合理的通风现象。

2、督促采、掘、机、运严格执行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自然发火事故的各项措施。在质量达标活动中确保达到所规定的“一通三防”等标准,并对此负责。

3、对发现的“一通三防”隐患负有督促采、掘、机、运立即整改的责任。

4、负责搞好本矿的地质测量管理,为“一通三防”设计与施工提供详细准确的图纸及地测预报。

5、会同通防科科长做好瓦斯管理工作,做好瓦斯异常的预测预报工作。

八、人力资源科科长

1、负责解决“一通三防”所需人员,保证通防科的定员编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保证定员及编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对“一通三防”的要害工种人员,不得擅自调整或调离。

3、如因人员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九、培训中心主任

1、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一通三防”各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2、负责解决“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学习,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的业务和技术素质。

3、负责“一通三防”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制定计划保证定期培训。

十、机电科科长

1、根据生产需要,会同通风部门调节好主扇工况点,对确保主扇安全经济运行及反风设施的完好负责。

2、搞好“风电闭锁”,采掘供电分开,达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按规定时间检验检漏继电器,局扇不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并对此负责。

3、确保各种机电设备完好和设备正常运转,不产生机械电气火花。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4、严格执行瓦斯、煤尘管理制度,同时对采、掘、运、通所属机电维护员负有教育和监督责任。

十一、精管科科长

1、根据“一通三防”工作的需要、安全设备仪器仪表及材料计划进行审批及时下达计划,并对此负责。

十二、供应科科长

1、根据“一通三防”工作的需要及安全设备仪器计划,及时供应所需器材和仪表。严禁购入不合格产品、淘汰产品,对因此而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一通三防”迎检所报的计划用料和应急用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负责

3、负责搞好火工品的管理和检查工作,杜绝变质失效及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火工品入井。

十三、通防科科长

1、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具体负责。

2、根据生产布局及通风系统的能力,合理调配矿井风量。

3、负责实施两年一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矿井反风演习和年度瓦斯治理计划,划分瓦斯检查责任区,督促瓦斯检查员准确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并履行现场监督责任。

4、按矿有关规定为采、掘、机、运创造良好的防尘防灭火条件,并对本区责任范围内的防尘防灭火工作负监管责任,对采、掘、机、运防尘措施执行情况有检查的责任。

5、负责责任范围内各种安全措施的实施和检查工作。

6、经常组织科干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和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组织矿井“一通三防”质量达标评定,并搞好责任范围内的达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8、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及其他各种报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9、定期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四、通防科副科长(技术员)

1、在矿总工程师、通防科长的领导下,对分管的专业具体负责。

2、在组织或参加设计、审查、审批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中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一通三防”达标工作的有关规定。

3、督促各业务科室(区、队)的“一通三防”达标工作,并负技术责任。

4、参加一通三防质量达标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组织整改。

5、根据生产布局,及时提出通风系统方案,在科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6、负责“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编制、传达和监督。

7、负责“一通三防”新仪器、新装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8、负责“一通三防”技术方面,防瓦斯、煤尘、防灭火等方面技术革新工作。

9、每两年参与组织一次矿井瓦斯鉴定和每年矿井反风演习,对瓦斯、煤尘治理作出分析,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治理计划。

10、会同各有关部门妥善安排好采、掘、机、运、通的通风安全知识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十五、采煤工区区长

1、负责保护好本区范围内的监控系统、设备、传感器、仪器,风门、栅栏、密闭墙、防灭火设施、隔爆、转载点喷雾、定时喷雾及牌板等设施,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禁止人员随意挪动或破坏。

2、维护好工作面的两道,保持巷道断面,设备材料堆放整齐,不影响通风(确保风量符合规定,风速不超限)。

3、配合通防科搞好回采面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10 及时进行处理。

4、督促本区放炮员妥善保管火工品,坚持按章放炮,杜绝因违章放炮而引爆瓦斯、煤尘事故,并对此负责。

5、保证工作面回采率,减少浮煤,以免发生自然发火,并对此负责。

6、保护责任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完好,杜绝机电和磨擦火源。

7、正常安排每两天防尘、逢 “8”防尘日活动,严格执行洒水防尘制度,杜绝积尘。

十六、掘进工区区长

1、负责保护好本区范围内的监控系统、设备、传感器、仪器,风门、栅栏、密闭墙、防灭火设施、隔爆、转载点喷雾、定时喷雾及牌板等设施(特别是二寸管路),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禁止人员随意挪动或破坏。

2、配合通防科保护好局扇通风,确保局扇正常运转,教育全区职工不挤压、撕裂、断开风筒,不准随意停开局扇,并对此负责。

3、如因风机烧坏或其它原因更换风机时,由该风机供风地点的施工区队人员协助安装。

4、在风筒末端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迎头瓦斯超限或局扇停止运转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防止发生事故并对此负责。

5、按规定设置并管理好防尘设施,认真实施《规程》规定的防尘措施,确保责任区内不发生煤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6、对本区放炮员要妥善保管火工品,坚持按章放炮,不因违章放炮而引爆瓦斯煤尘,并对此负责。

7、对保护负责范围内机电设备完好,消除机电和摩擦引爆火源。

8、正常安排每两天防尘、逢“8”防尘日活动,执行各项洒水防尘制度。

七、运输、皮带工区区长

1、负责辖区范围内机电设备完好,消灭失爆现象。

2、教育本区职工谨慎行车、文明行车,不损坏沿途风门、密闭、栅栏、传感器、隔爆水袋、防尘等设施,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并对此负责。

3、负责皮带机五大保护检查、维护、安装、实验、并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4、负责保护各转载点的防尘喷雾装置,并坚持正常使用。

5、正常安排每两天防尘、逢“8”防尘日活动,执行各项洒水防尘制度。

八、其他

1、每月矿长组织召开的“一通三防” 例会,通防科安排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有关领导和科室。

2、每旬总工程师组织的“一通三防”自查,通防科安排专人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矿长、安监科一份,对查出的隐患通防科及时下发通知单,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结束,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通防科,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整改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罚款、考核。

3、本《责任制》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4、自本文下发之日起生效,原文件即行废止。

12 附件2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第一章 通风系统管理

第1条 矿确定采掘工程布局,编排生产计划应确定合理的通风系统方案,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第2条 生技科必须为调整通风系统创造设计优化方案,杜绝不合理通风,供应科及时供给所需材料,通防科提前准备好通风系统的一切材料,因设计不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材料质量低劣影响安全生产的每次罚款200~500元。

第3条 各工作地点的风量、风速应符合配风设计要求,由通防科每旬全面测定一次,每次测定的数据及时填写牌板和记录,特殊情况随时测定调配,确保满足生产要求,如不按规定执行,每次罚款50元、考核5-10分。

第4条 井下通风设施由通防科按通风系统要求及时砌筑,并按区域划分给辖区单位管理,由辖区单位主管负责,正常情况下两道风门必须同时关闭,行人或运送物料只准打开一道,通过后及时关闭,并经常清卧,保证开关自如,发现一次一道风门常开或不清卧,保证不了开关自如的罚管理单位100元/道、并考核2-5分,发现2道同时打开,罚管理单位200~500元,考核单位5-10分;通风设施前后五米范围内有杂物、积水、淤泥等,发现后每次罚责任单位50~100元、考核2-5分。

第5条 各单位要爱护通风设施,运输大部件时必须同调度室保持联系,对通风设施损坏不汇报的,一次罚责任单位200~500元,考核单位5-10分;

第6条 各施工单位料场堆放不得过于集中,堵塞断面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每发现一次超过三分之一影响通风的,一次罚责任单位100~300元、考核5-10分,并限期整改。

第7条 要确保巷道的通风断面,因巷道失修及其它原因造成通风断面不足时,生技科及时安排修复,生技科不及时安排修复造成通风系统不畅通、不稳定、负压偏高的,罚生技科100~300/次、考核2-5分;罚安监科监督检查不力100~300/次、考核2-5分。修复单位不按时完成的罚100-300元、考核2-5分。

第二章 局部通风管理

第8条 采掘供电必须分开,局扇必须按要求安装“风电闭锁”装置,达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由机电科负责,发现一台次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罚100~

13 300元、考核2-5分。

第9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停开局扇,确因工作需要停风,必须有经审批的停风报告,必须提前送交有关单位,并按规定时间停电停风,发现无计划停电停风,按事故追查责任单位的责任并罚款200~500元、考核5-10分。

第10条 局扇安装位置、垫高等要符合要求,并挂牌管理,局扇质量要符合标准化要求,不得喝循环风,发现一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罚款100元/次、考核5-10分。

第11条 局扇前后5米范围内无杂物,该项由局扇使用单位负责,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考核2-5分。

第12条 风袋要及时接到迎头,全煤巷风袋距迎头不大于5米,半煤巷不大于7米,全岩巷不得大于10米,该项由通防科负责,发现一次未按规定接到位的罚款100元/次、考核2-5分,如施工单位擅自取下,罚责任单位100~300元/次,考核单位2-5分。

第13条 各单位要爱护风袋,发现割损风袋或当作他用的,一次罚责任单位或个人200~500元/次,考核单位5-10分;

第14条 风袋吊挂要严格按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做到一平二直三慢弯,环环吊挂、反压边,否则每次罚款10~100元、考核2-5分。

第15条 风机不正常或启动不起来,安全、生技部门要协助追查原因,并提出相应预防措施,在更换风机时由使用单位人员配合装运。

第16条 风流净化装置要正常使用,不得损坏或不用,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使用单位100~200元、考核2-5分。

第三章 瓦斯管理

第17条 瓦检员下井前,必须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仪器。 第18条 瓦检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将上班情况及注意问题交待清楚,同时在双方记录手册上签名,发现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罚责任人各100元,如全年发现三次不按要求交接班的,调离本工种。

第19条 瓦检员要按规定认真检查,及时汇报,填写图板、手记本,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第20条 瓦检员要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 “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有记录可查,发现一次不执行,对班长、瓦检员、放炮员按“三违”处理。

14 第21条 瓦检员严格执行“一管四”制度,对当班管辖区域内的通风、防尘、安全监测、防灭火、人员定位等设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能现场处理的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向主管部门汇报,并负责延接迎头风袋,发现一项一次不执行的罚款50元。

第22条 瓦检员应注意局扇运转情况,停风立即撤人,瓦安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跟班干部负责落实,不及时撤人的,考核跟班干部10-20分,罚施工单位500元。

第23条 所有停工停风的老峒由生技科安排有关单位在通防科封闭前将设备材料回收结束,由通防科及时设置栅栏,挂上警标。

第24条 瓦检员按规定检查瓦斯,如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记“三违”一次。每班由当班维护员对风电闭锁、风机自动切换试验一次,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做好记录。

第25条 停风不工作的巷道要及时打栅栏、密闭。采煤工作面隅角管理严格按上级隅角管理规定执行,采煤工区对尾巷锚杆丝及时退锚卸丝,保证尾巷及时跨落,工作面回风隅角不能滞后工作面,否则每次罚款100~200元,考核单位2-5分。

第四章 安全监测监控

第26条 甲烷传感器的安装要符合要求,需要回收的要及时回收,由通防科负责,断电控制部分由机电科负责。瓦斯电闭锁由安全监控人员每10天试验一次,保证动作灵敏,断电可靠,并做好记录。

第27条 对井下瓦斯监测设备要定期进行巡视、检验、维修、挪移,并定期填写记录,确保合格率100%。

第28条 发现仪器有问题(包括监控主机和备机等),必须及时处理。

第29条 定期检查,维修监测监控传感器、瓦斯便携仪等并及时做好强检工作,完好率必须达100%,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的仪器仪表罚通防科100元/次、考核2-5分。

第30条 井下各采掘头面的线路、传感器由瓦斯员负责监管,放炮时由施工单位负责挪移,对造成线路、传感器损坏且数据中断而无法上传的给予瓦斯员每次100元罚款,并对施工单位罚200~500元,考核单位5-10分。

第五章 综合防尘管理

第31条 井下必须有完整的防尘系统,管路安装由大到小,2寸以上的防尘管路及设施由机电科进行安装、回收、加工、维护;2寸以下包括2寸的防尘管路及设施由通防科负责安装、回收、加工、维护。因安装、回收、维修影响生产的,罚责任单位200

15 元/次、考核5-10分。

第32条 通防科要保证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接到距迎头30~50m位置,采煤工作面两道及掘进工作面迎头,由施工单位分别配备30~50m 米防尘洒水软管,并由当班班排长负责管理及使用(兼职防尘工),配备达不到要求的罚单位100~200元、考核2-5分,防尘不到位的、出现积尘每次罚款100~200元,考核单位2-5分。

第33条 通防科负责隔爆的安装、回收,生技科设计工程时必须留设隔爆设施的巷道断面,对没有留设或压力大及其它原因造成断面不足,由通防科提供断面要求,生技科安排扩大断面。不设计隔爆设施安装断面或不安排扩大断面每次对生技科罚款100~300元、考核2-5分。

第34条 采掘工作面的防尘设施由通防科安装后,同安全、生技科室移交给施工单位负责管理,运料或运输设备时注意保护好防尘设施,如有不使用、损坏或丢失的罚施工单位100~300元,考核2-5分。

第35条 通防科负责检查维修防尘管路和防尘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接到通知不处理,罚通防科100~200元/次、考核2-5分。

第36条 各皮带、溜子转载点的喷雾及净化水幕等装置由司机负责使用、管理,因溜子加水、防尘洒水、冲机尾滚筒等将水管拆掉的、不及时恢复的、不使用的每次给当班司机罚款100元并记“三违”一次,所属单位考核2-5分。

第37条 采掘工作面防尘(按矿统一划定的防尘、文明生产区域)范围内的巷道由施工单位负责当班的洒水防尘,防尘日活动时采煤工作面及两道,掘进工作面的所有巷道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冲洗煤尘。通防科负责监督、检查、通报,发现一次不防尘考核单位主管2-5分,不检查、不通报的每次罚通防科100~200元、考核2-5分。

第38条 采煤工作面防尘水管必须进面,并每隔20米设一个三通阀,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湿式煤电钻打眼,否则责令停止打眼,整改后方准生产,并给予当班罚款200~500元,考核单位2-5分,其中跟班干部考核5-10分(不重复考核)。

第39条 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40米防尘软管,必须使用湿式打眼,否则责令停止打眼,整改后方准生产,并给予当班罚款200~500元,考核单位2-5分,其中跟班干部考核5-10分(不重复考核)

第40条 所有炮眼必须装水炮泥,每发现一个炮眼不装罚放炮员10元,以此类推,并考核跟班干部2-5分。

16 第41条 放炮前后,由施工单位当班班排长负责放炮范围内的防尘洒水,水幕必须正常使用,每发现一次不执行罚当班100~300元、考核跟班干部2-5分。

第六章 防灭火管理

第42条 通防科对井下各水平按规定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齐所需材料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其它地点消防器材由使用单位领取、配备,负责管理,并跟头面变化而搬迁,通防科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发现未及时配备或配备不足的、损坏的、失效的,由使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到通防科进行领取更换,发现丢失或无故损坏,使用单位必须在接通知后立即自行配备到位,皮带机头、机尾配足消防沙(0.3m)。否则对不及时配备的罚使用单位200元、考核2-5分。

第43条 如消防器材丢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按原价2倍罚款。

第44条 由通防科救护队每旬进行一次防灭火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分别报安监科、通防科各一份,存根一份。

第45条 井下动火不得随意进行,确实需要动火处理的,必须有措施,并报矿领导审批的动火报告,并提前送交到有关单位,必须在报告措施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动火,并按报告措施要求配齐消防器材,经瓦斯员检查瓦斯,安监科人员要在现场监督检查各项措施和落实情况,否则对责任单位考核2-5分。

第46条 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每发现一次不携带罚款100元,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严禁乱丢乱放,发现一次按“三违”处理,凡丢失损坏自救器的按原价2倍赔偿,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自救器,否则考核所属单位2-5分、是管理人员的考核本人2-5分。

第47条 由救护队负责每季度对自救器进行校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48条 井下所有盲巷、峒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及其它可燃油类,每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考核2-5分,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必须及时带上井,发现一次不执行罚款200元、考核1-3分。

第49条 由救护队每周进行一次防灭火预测预报分析(内容包括:气体成分、密闭墙内外差、气温、水温等)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第七章 井下爆破

第50条 爆破按矿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附件3 关于开展“防尘日”活动的有关规定

为切实搞好矿井粉尘治理,彻底杜绝煤尘堆积,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总结多年来综合防尘工作的经验,定期开展防尘日活动取得的效果,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开展“防尘日”活动的有关规定》。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严孝文

副组长:颜秉成 沈现永 孔祥林 张立军

成 员:李俊永 徐伯军 权锡柱 吴 建 刘 志 王中华 张西虎 魏哲明

曹 强 王 伟 朱雷鸣 张宏龙 闫兴军 卢修亮 贾 明 董现金 徐友礼 石 杰 李平

二、活动内容

1.充分利用广播、牌板、LED显示屏等多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开展“防尘日”宣传发动工作。对粉尘的危害、防尘的意义、防尘措施、办法以及“防尘日”开展情况,每月有专题报导。

2.通过讲课培训,不断提高我矿干部、职工综合防尘素质和水平。此项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培训办、安监科、通防科配合。

3.坚持每两天防尘,每月“8”、“18”、“28”日开展井下各头面冲尘活动。

4、根据井下生产活动的变更,防尘区域由矿另行划定并下发各单位。

三、检查办法

对以上各项活动内容由“防尘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安监科监督,通防科对“防尘日”活动情况以及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落实整改。对活动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活动差的单位罚款50-200元、考核2-5分。

推荐第9篇:“一通三防”工作报告

“一通三防”工作例会汇报材料

(“一通三防”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汇报“一通三防”工作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近期“一通三防”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一)两个现场会工作落实差距大。

芦岭防喷管理现场会,主要解决打钻喷孔超限问题,现场演示表明,3Mpa瓦斯压力强突煤层打钻完全可以做到喷孔瓦斯不超限。但在落实钻孔施工防喷孔措施方面,多数矿井仍存在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防喷孔管理不够精细,防喷孔装臵使用不规范。如8月1日杨柳矿1071下降风巷打钻喷孔造成瓦斯超限,最大值1.51%;8月6日海孜矿Ⅲ1011底抽巷3#钻场打钻喷孔造成瓦斯超限,最大值2.16%;8月24日钻探分公司杨柳项目部在1062风巷打钻喷孔瓦斯超限,最大值1.87%。各矿务必严格按要求认真落实防喷管理现场会要求,切实做到防喷孔装臵配臵到位,现场操作规范,努力控制打钻喷孔瓦斯超限事故。

青东瓦斯防治现场会,主要解决瓦斯抽采管理“四化”问题,现场展示了顺层孔联管标准、分评价单元抽采计量、自动放水器、防突动态预测图、监控系统规范管理、掘进工作面防瓦斯高值超限等,检查发现,会议要求落实差距较大。杨柳矿1073新施工的顺层钻孔不按标准联管;已施工的顺层钻孔联管整改进展慢,如临涣91

11、海孜Ⅲ10

11、朱仙庄Ⅱ10

53、桃园Ⅱ10

27、祁南34下

5、邹庄3206;袁一矿瓦斯抽采仍然使用老式放水器。

(二)瓦斯参数测定有差距。童亭、桃园、邹庄等矿含

水地层测压技术难题仍在攻关。抽采半径考察进展慢,部分矿井在抽采半径考察方面存在观望现象,影响瓦斯治理方案设计。如祁南矿3煤未测定抽采半径,钻孔也未按2文要求设计;青东矿

7、8煤、临涣矿10煤、童亭矿10煤、桃园矿8煤、芦岭矿10煤、袁一矿3煤、10煤、杨庄矿5煤层及石台矿3煤层有的尚未测定、有的进展慢。以后凡是未测定瓦斯抽采半径(顺层钻孔、穿层钻孔)的,区域瓦斯治理方案一律不予审批,瓦斯治理效果一律不评价。

(三)瓦斯抽采浓度管理部分矿退步明显。区域瓦斯治理钻孔抽采浓度低,影响瓦斯治理效果。如朱仙庄矿879风巷顺层钻孔抽采浓度仅为7%,临涣矿9111工作面顺层钻孔抽采浓度仅为5%,青东矿8210机巷顺层钻孔抽采浓度仅为3%,海孜矿Ⅲ1014底板钻孔抽采浓度仅为8%,百孔抽采流量未完成计划。

(四)区域治理钻孔视频管理存在差距。部分矿井区域瓦斯治理钻孔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收尺和日常管理, 如袁一矿4处区域瓦斯治理钻孔施工地点仅有一处安装了视频监控装臵;朱仙庄矿视频监控不清晰,影响钻孔施工日常管理;杨柳矿视频运行质量差,经常因供电原因不能正常使用,且视频模糊不清晰。

(五)监控系统管理水平参差不齐。8月份发生了2次监控系统误报(8月9日,桃园矿管道抽排高浓甲烷传感器定义操作不当,发生误报警。8月16日,海孜矿西部井Ⅰ7采区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片帮砸伤监控线缆,发生误报警),次数比7月份少,但这次安全大检查发现,《淮北矿业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补充规定》(淮矿通地„2015‟95号)落实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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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较大,现场主要体现在线缆悬挂不规范、按线盒防潮处理及捆扎不标准、探头罩不防淋水、传感器超期使用等,差距较大的有芦岭、朔石东部井、海孜、袁

一、袁

二、孙疃等,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误报多发多集中在上述矿(祁南3月份以后,系统彻底整治,至今未发生误报现象)。

(六)集团公司文件落实有差距。如杨庄矿高位钻场管理没有吸取上次瓦斯超限事故教训,仍采用压风局扇供风和风障导风;海孜矿Ⅲ101五中车场没有按要求对地质钻孔进行封堵严实,放炮后封孔段抵抗力不足,瓦斯滞后喷出造成瓦斯超限,最大值为2.27%(196号文规定,带压注实或封孔抽采,事故追查设计上没有、措施上没有、现场管理上也没有人过问,开工也未进行现场安全确认);祁南矿34下6提料斜巷现场瓦斯管理不到位,巷道过煤线期间炮后瓦斯预警,回风瓦斯浓度达到0.9%;部分矿采煤工作面防火门墙基础构筑,进展慢、不标准,表现较突出的是岱河、朔石东部井、孙疃等矿。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对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不到位,差距大。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六项指标”动态跟踪管理。严格落实月中调度制度,不断提高瓦斯治理效率和效果,保证正常安全接替。通防地测部与安监局联合继续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瓦斯治理工程落实情况、瓦斯治理效果及真实性等进行专项检查,并严格按2号文考核兑现。

(二)强化现场重点管控。紧盯现场管理重点,预防瓦斯事故。邹庄矿81轨道石门揭煤管理,严格落实批复要求,做好地质探查、瓦斯压力测定和瓦斯治理钻孔的施工管理工

作,确保安全顺利揭穿煤层;认真做好芦岭矿Ⅲ11软岩保护层工作面瓦斯抽采管理和分析工作,做好各类瓦斯抽采措施的抽采效果考察和统计分析,积累经验;做好杨柳矿1073工作面掘进防突管理,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专题调研会议要求,严格防突措施的落实和超前距管理。

(三)强化瓦斯基本参数测定。认真抓好童亭Ⅱ8

6、袁一10

3、邹庄8

1、桃园Ⅱ6(Ⅱ1)等开拓采区瓦斯参数测定工作;组织复杂条件下瓦斯压力测定技术攻关,召开桃园瓦斯压力测定现场会,示范含水地层瓦斯压力测定方法,保证瓦斯参数准确。认真做好瓦斯抽采半径考察工作,青东矿

7、8煤、临涣矿10煤、童亭矿10煤、桃园矿8煤、芦岭矿10煤、袁一矿3煤、10煤、杨庄矿5煤层及石台矿3煤层等要制定计划,积极测定;瓦斯防治室要为基层矿井提供业务指导,确保瓦斯抽采半径考察有序推进。

(四)进一步规范钻孔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淮北矿业井下钻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淮矿通地„2015‟196号)要求,加大钻孔施工管理力度,区域瓦斯治理钻孔施工地点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装臵,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穿煤钻孔(顺层孔)施工地点必须配臵水压表,必须按规定要求配臵和使用防喷孔装臵,不断规范现场操作,严格落实钻孔连续施工要求,严防喷孔、钻孔着火、抱钻等钻孔事故,提高钻孔施工效率。落实芦岭现场会要求,矿、钻探分公司要高度重视,防喷孔装臵要符合防喷要求、现场防喷操作要规范。

(五)细化瓦斯抽采管理工作。一是落实青东现场会要求,顺层孔联管、单孔(分支)计量及抽采效果考察必须规范、标准,分评价单元计量必须规范、标准;二是封孔质量

要提高,抽采浓度要确保;三是增透,极软厚煤层顺层孔、穿层孔和高地应力煤层顺层孔,筛管要倒位,穿层孔冲煤卸压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是瓦斯抽采周分析月总结,实时分析抽采效果和治理进度,确保瓦斯治理工程进度可控、效果达标可控。今年进行的百孔流量考核,是瓦斯抽采终端指标,只有认真做好瓦斯治理各环节管理,才能完成任务,努力实现“124”工作目标。

(六)瓦斯抽采利用。一是提高可利用瓦斯抽采量,特别是朱仙庄、海孜两矿,要重点研究和认真落实提高可利用瓦斯抽采量的措施,确保机组满发;二是电力公司要提高维修质量和水平,发电机组效率要提高;三是新建机组要加快进度(芦岭、桃园);四是安全管理,安防设施检修检查。

(七)巩固监测系统管理整治成果。装备KJ90N系统的矿井要充分利用已装备的瓦斯异常预警分析系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隐患。做好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标调、试验和断电专项检查,继续做好监控线路悬挂、传感器防护罩的使用等整治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控制系统误报。

(八)加大文件学习和落实力度。对于集团公司近期下发的《淮北矿业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补充规定》(淮矿通地„2015‟95号)、《淮北矿业井下钻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淮矿通地„2015‟196号)和《淮北矿业瓦斯抽采管理补充规定》(淮矿通地„2015‟220号)等文件,各矿要加大学习、贯彻和落实力度,做到入心入脑,以后凡因违反文件要求导致事故的一律从重处理。狠抓芦岭、青东两个瓦斯防治现场会落实。9月中旬将组织落实两个现场会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现场会标准落实,重点检查打钻防喷孔装臵

使用,顺层钻孔连管、管路连接整改情况,凡是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进行挂牌处理。

推荐第10篇:“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 一 篇: 部 室 责 任 篇

通风管理部岗位责任制

一、业务范围

1、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全矿井的“一通三防”、放炮等技术管理工作。

2、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指令,完成矿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任务。

3、拟定“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抓好“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措工程及项目的进度和效益发挥情况。

4、检查落实“一通三防”、放炮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处理。

5、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一通三防”方面及放炮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通风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矿井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隐患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长、总工程师和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

7、搞好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放炮等特殊工种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8、积极组织、开展“一通三防”技术方面的研究和攻关,积极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为全矿安全生产搞好服务。

9、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方面各类报表统计工作,并及时向 第 一 篇: 部 室 责 任 篇

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0、制定专项瓦斯、煤尘管理措施,控制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对井下风量分配不合理,瓦斯管理不善负责。

2、对井下煤层静压注水和高中压注水、火灾预防指导失误负责。

3、对“一通三防”方面发生的技术性问题负责。

三、权力

1、根据矿上有关规定和部内实际情况,有权对部内人员进行调整或处理。

2、根据矿上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奖罚制度,有权对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奖罚。

3、有权把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关,有权拒绝采用不合理的通风方式。

4、有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

通风管理部业务保安责任制

1、坚持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法规的学习,规范管理制度,坚持照章办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2 第 一 篇: 部 室 责 任 篇

2、确保矿井有合理的通风系统。井下各地点的供风量符合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并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执行。

3、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备瓦斯检查、监测人员,装备仪器仪表。严格按规定检查、监测瓦斯,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4、贯彻执行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防止粉尘超标,改善作业环境,杜绝粉尘事故。

5、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实施爆破作业。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及集团公司下发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放炮安全。

6、管好、用好、维护好安全仪器、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7、认真编制“一通三防”各种管理规划、措施、规程、图表,并按时报送有关领导及单位审阅,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理论指导。

8、按计划实施矿井反风演习和年度瓦斯鉴定工作。经常检测矿井抗灾能力,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风管理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协助主管矿长、总工程师搞好全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并对本部劳动组织及各项技术指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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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部 室 责 任 篇

2、对本部的技术业务、工程管理和主管的各项安全指标负责。

3、搞好“一通三防”设备材料管理,落实“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4、完善落实“一通三防”各种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5、协助本部的技术工程、业务管理工作,确保本部工作有秩序地按预定目标进行,并经常向矿长报告工作情况。

6、负责组织本部人员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

7、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8、负责把关本部业务工作及工资、奖金考核。

通风管理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1、协助部长搞好全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并对各项技术指标负责。

2、负责本部的技术业务、工程管理工作。

3、落实“一通三防”各种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4、协助搞好本部的技术工程、业务管理工作,确保本部工作有秩序地按预定目标进行。

5、负责组织本部工程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和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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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部 室 责 任 篇

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及各种技术管理工作。

2、安排并组织完成主管专业的月、季度、年度计划。

3、负责主管专业重要措施的编制与把关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及矿领导的要求。协调各部室及主管连队工作关系。熟悉掌握矿井通风、瓦斯、防尘、防突、抽放、监测等情况,对主管专业的工作负责。

4、严把文明生产关,对主管专业的质量标准化项目负责。

5、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时对技术员收集的有关资料进行判断、分析,做出决策,指导调整工作。

6、负责指导连队技术员的技术工作及业务考核工作。

7、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果断研究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8、由于人员较少,技术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9、所做工作对部长负责。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部长、主管技术员的领导下,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及各种技术工作。

2、熟悉掌握矿井实际生产情况,每旬上一次主管专业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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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部 室 责 任 篇

3、负责制作“一通三防”报表,编制下发日常瓦斯治理措施、瓦斯排放措施、风门安装设计、抽放系统设计等各种技术措施。负责现场操作指导工作。

4、经常深入基层连队与队长、技术员、工人沟通,了解情况,不断增长业务知识。

5、对井下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井,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地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6、认真收集各种资料,并熟悉、了解各种资料,对发生变化或新增加的资料要汇报部长、技术主管。

7、协助主管安排并组织完成本专业月、季度、年度计划。

8、技术员所做工作对技术主管负责。

通风调度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及管理细则

一、岗位责任制

1、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全矿井下通风、防治瓦斯、防尘、防治自然发火、放炮等“一通三防”系统所管业务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

2、及时、如实填写日常调度记录、调度台帐、报表和来往电话记录,特殊时间的专门调度记录以及其它所要求的井下汇报内容。

3、负责每班矿井“一通三防”调度情况的汇总汇报、瓦斯日报表的填写和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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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部 室 责 任 篇

4、负责日常工作中上级指令的下达和督促落实,“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及事故的报警、指挥处理和协助领导处理。

5、熟练掌握矿井“一通三防”现状和一般问题、事故隐患、事故的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

二、管理细则

1、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熟悉井下情况,每人每月下井班数不得小于8班,每少一班,罚款10元。

2、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款10元。

3、严禁值班时擅自离开岗位。无论何种原因,空岗10分钟以上者,视为脱岗。脱岗一次扣工3个,一年内脱岗2次者,扣工6个,取消岗位工资,脱岗三次,予以除名。

4、禁止私下串班、连班和替班,否则,除不记一方当班工外,双方每人各罚款10元。

5、各种调度报表必须按规定全部填写合格、清楚,瓦斯日报表必须和调度台帐、瓦斯记录本对口,并按时签字报送,否则,每次罚款5元。

6、必须建立完整的调度记录。每个工作电话(或安排工作)必须记清:打电话人(或安排工作人)单位、姓名、地点、事情、时间(年、月、日、时、分)和记录人姓名,以及有必要向领导汇报、处理的情况(领导姓名、处理意见),指令、措施下达后的落实情况。要求有情况汇报,有问题原因必须有处理意见,有落实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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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情况等几大要素。问题处理通知单要班班落实,并作好记录,否则,根据失误大小,每次罚款5—20元。

7、每班的调度值班情况,双方在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并向部值班领导汇报,重大问题要亲自向部长汇报,否则,每次罚款5元。

8、对井下汇报的问题要积极调度处理和认真落实,否则,每次罚款5元。对重大问题不及时汇报或不协助处理而造成重大失误和严重后果的,交矿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9、调度值班人员班中不得吃饭,否则按脱岗论处。

10、对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不积极完成者,每次罚款10元。

微机监测员岗位责任制及管理细则

一、岗位责任制

1、微机监测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微机监测员交接班前后将室内微机进行清洁,时刻保持微机整洁。

3、微机监测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24小时不间断监测微机运行情况,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探头故障、曲线异常、死机等异常现象,要立即通知通风调度员落实、汇报主管或值班领导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负责向局监测中心说明故障原因。

4、微机监测员不得私自脱岗、串岗、睡觉以及干一些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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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的活动。

5、微机监测员下班前对本班问题进行汇总,填写相关记录,如有遗留问题当面交待清楚。

6、不经主管和部长同意,不准无关人员操作监测微机、查看有关数据,更不能在监测微机上打印文件。

7、熟悉掌握应用监测业务知识,会操作相关的参数设置。

8、制止闲杂人员进入微机室。

二、管理细则

1、微机监测员必须熟悉监测监控程序系统功能,会相应的操作,每不会一项,罚款5元。

2、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款10元。

3、严禁值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无论何种原因,空岗10分钟以上者,视为脱岗,当班无工;一年内脱岗2次者,扣工4个,取消岗位工资;脱岗3次,予以除名。

4、禁止私下串班、连班和替班,否则,除不记一方当班工外,双方每人各罚款5元。

5、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探头故障、曲线异常、死机等异常现象,不及时通知通风调度员和值班领导的,每次扣工一个,并加罚10元。

6、各种监测记录,必须按规定全部填写合格、清楚;瓦斯综合日报表及时签字报送,否则,每次罚款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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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班的微机运行情况,双方在交接班时,要交接情楚,并向部值班领导汇报,重大问题要亲自向部长汇报,否则,每次罚款5元。

8、值班人员班中不得脱岗去吃饭,否则按脱岗论处。

9、对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不积极完成者,每次罚款10元。

10、不制止闲杂人员进入微机室,每次罚5元。

通风管理部工作考勤及管理制度

1、坚持执行矿定作息时间。管理人员上午提前半小时上班打扫卫生。调度值班员及微机员现场交接班。

2、严格考勤管理,禁止有迟到、早退现象。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者,记帐1次,累计4次扣工1天,并作旷工处理。

3、有事必须请假。请假以请假条为准,不得捎假、电话、手机请假和事后补假。除矿定探亲假、婚假、伤假、病假按矿有关规定计发工资外,其它假一律不发工资和各种补帖。请假包括星期天、节假日。超假按旷工处理。

4、旷工除不计发工资、补贴外,每旷工1天扣工1个,当月不够扣转到下月扣除。

5、上班中间外出必须和部室领导或部室值班领导或部值班人员打招呼,说明去向、时间,否则,记作旷工。

6、严格按要求值班。部管理人员负责办公室卫生、二楼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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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之间楼梯卫生,调度员、微机员负责通风调度室、总工程师室及部长室卫生。卫生早晚各打扫一次,做到窗明几净、理顺整洁,并保证开水供应。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处理室内杂物,配合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否则每次罚款5元,造成严重后果者,交矿有关部门处理。

7、坚持参加每周二下午部内学习及周日下午通风例会。学习及例会所有人员都必须参加。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5元,缺席每次罚10元。

8、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通风调度室打牌、下棋和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元,并通报批评。

9、调度员及微机监测员24小时值班。凡发现缺人空岗10分钟以上者,无论何种原因按脱岗处理。

10、微机室内禁止吸烟及闲杂人员进入,值班人员发现后不劝阻制止者,每人罚款5元。

11、部室管理人员及调度员除必须完成自已业务外,要经常下井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管理人员每周下井次数不少于3次,调度员不少于2次,并全面填写下井检查记录。

12、每个管理人员都必须建立自已的工作日志,如实填写每天的工作情况,并一周一总结。

13、因公去集团公司出差(或新密、登封境内)每次补助差旅费20元,其它费用一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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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部 室 责 任 篇

通风管理部业务分工情况

1、部长高国栋负责通风管理部全面工作,并主抓通风调度、微机监测,对总工程师负责。

2、副部长刘新现负责“一通三防”及放炮等现场管理工作。包括井下各种“一通三防”工程的检查、验收,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例行的井下检查分工及部长临时交待的工作。部长外出时,代行部长职权,对部长负责。

3、技术主管王志锋、穆春明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包括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图纸的延接,报表、台帐、记录的填写,措施的编写、制定及技术培训,“一通三防”仪器、仪器仪表的管理及部长临时交待的工作,对部长负责。

4、技术员申伟涛负责测风、测尘、井下各试验数据的现场收集、整理,井下各种检查等具体工作,向分管主管技术员负责。

5、技术员张少科负责报表的填写上报、作业计划、总结、通风瓦斯资料的日常整理、地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向分管主管技术员负责。

6、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各种记录、台帐的填写和日常的调度管理工作、井下检查,通风调度员直接对部长负责。

7、微机监测员负责打印整理瓦斯综合日报表,各种记录填写和日常瓦斯监测工作,对部长直接负责。

8、测尘工负责每旬对矿井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定,填写记录、制作测尘报表及测尘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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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部 室 责 任 篇

9、瓦斯测量工作负责瓦斯抽放参数测定,验收打钻进尺、抽放系统安装和管理道敷设,填写相关记录,对部长直接负责。

通风管理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度

为了搞好“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责任制度如下:

一、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评定办法》及上级和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搞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抓好“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本部门年、季、月度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做到有年、季、月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总结。

4、负责对本部门编制的各种文字、技术资料图表进行审查,每旬组织人员对各专业组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责成专业人员进行整改。有权对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或失误的本专业人员进行奖惩。

5、对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有责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6、及时指导和督促技术人员的各项工作,带领并帮助他们学习业务,不断接受和掌握新知识,提高新水平。对副部长、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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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部 室 责 任 篇

进行考核。对在当月质量标准化工作中所管专业优秀的副部长、技术员分别奖励100元、50元。质量标准化较差或不按规定组织周检 和抽检的罚款50元。

二、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部长的领导下对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审查提供的文字和图表,在质量标准化上做到对部长负责,严格把关。

3、及时向部长反映质量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负责制定本专业的年、季、月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做到有年、季、月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总结。

5、每周负责对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对发现的问题派专人整改。

三、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程、规定等,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落实。

2、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法规、条例等,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认真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准确及时掌握生产连队生产情况及生产中遇到的特殊情况。

4、工作要大胆、细心,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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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部 室 责 任 篇

5、配合主管领导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瓦斯抽放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抽放管道参数测定工作。

2、负责监督抽放泵运行,抽查抽放管道完好情况。

3、验收抽放队打钻进尺、注浆、封孔质量、联网、管道敷设,考核抽放效果。

4、监督打钻按专项措施施工,对不执行有关规定、存在不安全因素的有权制止作业。

5、填写相关记录、报表。

五、测尘工岗位责任制

1、测尘工必须熟悉井下情况,按规定对所有测点进行测定。

2、及时对测尘结果进行处理和汇报。

3、如实填写测尘台帐、打钻注水台帐及巷道冲刷记录。

4、负责测尘月报的汇总汇报。

5、负责各种测尘资料的保管工作。

6、及时对测尘仪器进行检修,使仪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7、熟悉掌握仪器的使用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

廉政制度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反腐拒变能力。

2、严格执行党纪政纪,遵守廉政制度,做到纪律严明、廉洁

第 一

篇: 部 室 责 任 篇

清正。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4、工作中不请吃、不行贿、不受贿,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不推诿扯皮,不刁难前来办事人员,不徇私舞弊。

5、严格要求自己,净化自己的灵魂,规范自己的行为。6在重大问题上要坚持原则、刚正不阿,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不随波逐流,不见风使舵。

7、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想问题办事情从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出发。

第二

篇: 部 室 制 度 篇

工 作 制 度

为加强内部管理,创造本部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提高部室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凡不按照矿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和本部门规定的“签到制度”执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2、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向主管部长、部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并按批准的起止时间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除当天无工外另加罚款10元。

3、严格值班、跟班制度。部室人员按规定进行值班、跟班。如发现脱岗的,一次罚款10元。被矿上有关部门查出并在矿有关会议上通报,影响本部门名誉的,在内部会议上作检查,并罚款20元,连续三次被查的,内部下岗或调离本部门。

4、严禁在上班时间搞娱乐活动,违犯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特殊情况除外)。

5、严格按本部规定的顺序搞好本部室卫生,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打扫卫生的,一次罚款5元。

6、部门人员要经常下井了解生产情况,检查工程质量,坚持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正、副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如因自已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给生产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10—100元的罚款;

17 第 二 篇: 部 室 制 度 篇

特别严重的内部下岗或调离本部门。

7、严格服从部长和主管部长的领导,按质量完成部长和主管部长交给的任务。发现不服从指挥,不按期限完成部长、主管部长交给的伤务的,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不服从领导、不按期限完成工作的,内部下岗或调离本部。

8、部每月对全体人员一月的工作做一总结,评出本月最不守纪律和受罚款最多的人员当场张榜公布,并做为部室下岗分流的重要考核依据。

签 到 订 工 制 度

1、全体人员每天要按照矿上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并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2、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签明上、下班时间。

3、签到时间严格按照矿规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进行。

4、订工人员按签到表进行订工,没有进行签到的不予订工,签到时间超过矿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请 销 假 制 度

一、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有事离矿需办理以下请销假手续:

18 第 二 篇: 部 室 制 度 篇

1、请假前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条,写明事由、请假起止日期、请假人。

2、请假条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签字后,请假者方可离矿:请假、批假按下列规定执行:

(1)部长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由主管矿长批假。

2)副部长两天以内的由主管副部长批假,三天以上的必须经部长批准。

(3)技术员请假两天以内的由主管副部长批假,三天以上的必须经部长批准。

(4)部长、工作人员请假后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请假人员满假期或提前返矿时,必须履行销假手续,否则不计工。

三、请假人员需续假时,原则上必须由本人或亲属办理,不准捎假。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部长、技术员请假时,必须留有联络方式,以便特殊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特殊情况下请假者必须及时返矿,否则严肃处理。

五、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附:部长、工作人员旷工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以内的,罚款10元;三天以上的扣除本月奖金。

2、年累计旷工5班以上的,除按制度罚款外,年度取消评先资格。

19 第 二 篇: 部 室 制 度 篇

3、请假者离矿时没有将工作交待清楚,引起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的罚款。

值 班 制 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方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值班人员必须了解当天“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情况,作好值班记录,处理当天事务。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矿长、部长汇报。

4、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私自脱岗,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5、当天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审核好调度值班班报。

6、值勤班人员遇井下生产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需要下井必须及时下井处理。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1、严格按照通风部所排的值日表按顺序对办公室卫生区进行打扫。

2、办公室卫生要求每天8点前必须将各自卫生区打扫干净,

20 第 二 篇: 部 室 制 度 篇

并负责当天清洁及茶水供应,办公室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桌椅摆放整齐。否则对当天值班人员罚款5元。

3、卫生责任划分:

星期一张少科 星期二穆春明

星期三杨青合 星期四申伟涛 星期五王志锋 星期六通风调度下井人员 星期日井下跟班平地人员

4、奖罚政策

(1)、凡被矿卫生检查通报批评一次,负责人20元。 (2)本部自查,发现一处打扫不合格,罚负责人5元。 (3)被罚责任人一律交现金,该资金建立专帐,用于对卫生搞得好的小组进行奖励。

5、遇上级部门来矿检查需要临时打扫卫生时,仍按所顺序以次后推。

学习制 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及矿上有关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素质,现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1、按照矿上规定,每周

二、四为学习时间,其中周二为业务学习时间,周四为政治学习时间。

2、每次学习要有专人做记录。记录要记清楚学习时间、地点、

21 第 二 篇: 部 室 制 度 篇

内容及参加人员,做到详细、认真。

3、全体人员要按时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认真做好笔记。

4、参加学习人员有事要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罚款5元,每月三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扣除当月奖金;全月一次都不参加学习的,停工10天单独学习,并不计发工资。

“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1、通风队、抽放队以及副队长、技术员必须按时参加“一通三防”例会,凡有事应提前向总工程师或部长请假。

2、通向管理部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总结上月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布置下月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3、每周

二、四下午为通风部政治或业务学习时间。凡不参加学习者每次罚款5元,每月一次都不参加者扣除当月奖金。

4、每次会议或学习都要精心组织,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

下 井 检 查 制 度

为转变工作作风,及时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生产动态,为基层和生产服务,特建立下井检查制度:

22 第 二 篇: 部 室 制 度 篇

1、每月下井班数规定:部长10班以上,付部长12班以上,部室管理人员15班以上,凡未达到下井班数,少一次罚款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下井检查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检查,做到认真细致,以实测数据指明问题,不能马虎凑合,否则按工作失误处以5—10元罚款。

3、当工作面遇特殊情况,如初次放顶、过老巷、过高瓦斯区域等情况时,由队技术员负责制订专项措施,部组织管理人员现场跟班,严格按照措施落实,不得实班、漏岗和早升井。

4、部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升井后,要填写检查记录和联系通知书。如实填写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由部长签字后送交各队值班班室,由队长签字定时间、定人员落实处理,并复查落实情况。

瓦斯抽放考核管理制度

1、采掘面钻场做成后要按期打钻并及时联网抽放,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在抽放过程中,不经请示私自停止抽放造成瓦斯超限的,对抽放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在电视台爆光。

3、抽放运行记录不填或假填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4、抽放管道必须按规定定期、定人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汇报、整改,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款 100元。

23

第二

篇: 部 室 制 度 篇

5、采掘面钻场打钻进尺要按规定验收、汇报,对出现虚报、假报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抽放钻场要按规定悬挂牌板和钻孔参数牌,否则,对抽放队每个孔罚款100元。

7、按矿下达指标完成月抽放量对抽放队奖励1000元;完不成抽放量对抽放队罚款1000元。

8、抽放管道要按规定敷设、吊挂,对敲打、撞击抽放管道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9、泵站测量数据每班测量3次,钻场各孔抽放数据每班测量一次,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0、瓦斯抽放测量工每班要对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对出现影响抽放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粉尘化验室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对室内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地面、墙壁及仪器的干净整洁。

2、室内各种电器设备要保持完好,做到安全用电。

3、测尘仪器每次使用后,要擦净、检修,保证安全可靠。

4、室内严禁存放易爆物品,发现后要及时清理。

5、粉尘化验室要按照标准要求正常操作,不许投机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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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篇: 部 室 制 度 篇

粉尘测定制度。

1、对井下所有测点每月测定2次,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定1次。

2、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

3、建立测尘报表制度。测尘月报,报集团公司通风处。

4、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其化验资料要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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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矿 井 管 理 篇

“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严格“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做到目标明克,管理有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一通三防“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生产设计时,必须首先考虑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 。设计、施工巷道时,要提供通风设施,安全监测设备设施等“一通三防”工程的建造、安装位置,并能形成经济合理的通风系统。否则,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第三条: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原则。通风困难,风量不足,必须限制或停止生产。强行施工者,每次罚款100元,因通风队调节不合理原因,每次对其罚款100元。

第四条:“一通三防”设备设施的建造、安装、维护、维修由通风队和抽放队负责。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使用单位负责看管及正常使用。在办理交接班手续时,使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第五条:新开工巷道及巷道贯通等关系到“一通三防”工程施工项目,生产技术部或其它职能部门(连队)必须至少提前3下下发通知书、规程、措施,否则,耽误生产由责任单位承担,并罚款100元。

第六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否则,每次罚款责任区队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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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矿 井 管 理 篇

第七条:损坏通负设备、设施者,无论何种原因,除赔偿修复工资、材料费外,视损坏程度,每次罚款责任者30元,罚款责任单位100-500元。

第八条:严禁擅自停开风机。否则每次景款责任者30-50元。 第九条:严禁任何人擅自掐、摘、挪、堵风筒。否则,每次罚款50元。

第十条:擅自支开风门不关者,罚款30元。

第十一条:通风巷道随设置障碍,影响通风不按指令整改者,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十二条:风门前后5米、密闭前及风机吸风口前5米不得堆放物料。违反才或不按指令整改者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头距离,煤巷至少有一趟不得超过5米,岩巷不得超过10米,否则每次罚款30元。

第十四条:岩巷掘进必须随迎头永久支护打挂风筒桩孔。最后一个挂风筒桩孔离迎头不得超过10米,并且每米一个孔,打成直线。否则,每少一个孔,罚款20元,由此造成风筒不到位,后果由岩巷队负责。

第十五条:局扇停运,必须立即停电撤人,揭警示标、设置警戒。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

第十六条:造成风机跳闸、停电、停风者,无论何种原因罚责任者50元,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十七条:风筒吊挂必须“两靠一平直”,逢环必挂,环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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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矿 井 管 理 篇

劲。否则,每处罚款5元。

第十八条:异径风筒要使用过滤节,拐弯处要用弯头。否则,每处罚款30元。

第十九条:建造、安装、维护、维修各种通风设施、设备,必须按设计及标准施工。否则,罚款100元。

第二十条:风筒接头必须严密,破口及进粘补。否则每处罚款5元。

第二十一条:应设专人看管风机风门的地方,不设专人看管,罚款50元。

第二十二条:看风门工、看风机工脱岗,每次罚20元;风门不及晨关闭,每次罚款10元。

第二十三条:通风设备、设施损坏,必须及时维修。接通知维修人员在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处理。否则,罚款50元。

第二十四条:采掘工作面出现微风、倒流风、串联风、循环风等现象,罚责任单位50-100元。而不及时撤出人员者,对责任人罚款30-50元。

第二十五条:建立定期测风制度,并如实填报通风报表,规定每旬测风一次,少测、虚报、少报者,每次罚款10元。

第二十六条:擅自拆密闭,打开栅栏及非专门检查人员进入盲巷者,协议工、农轮工解除协议,合同制、固守工开除矿籍。

第二十七条:各种“一通三防”警标、牌板损坏,丢失者,罚服务区域负责人50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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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矿 井 管 理 篇

第二十八条:主要通风巷道断面积小于设计断面积的80%而不及时维修者,罚责任区队50元/米。

第二十九条:局部通负主体系列化项目达不到要求而秤者,缺一项罚20元,关责令停产。其中,风电闭锁由施工队安装维护,其它由通风区负责。

第三十条:瓦检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现场交接班。否则,第次罚款20元,没交清情况,每次罚款10元。

第三十一条:瓦检工必须按巡回图表进行检查。每次汇报进间间隔为2小时,时间误差不得超过20分钟,否则,每次罚款10元。

第三十二条:严禁瓦检工脱岗。发现一次,降一级一年,发现2次,开除矿籍。

第三十三条:发现一次瓦检工空班、漏检、假检、假记录、假汇报者,每次罚款50元,发现2次,开除矿籍。

第三十四条:瓦斯检查必须做到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否则,每次罚款10元。

第三十五条:瓦检工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款5元。 第三十六条;瓦斯牌板及各种台帐、手册、报表、必须及进填写,清楚明了,否则,每次罚款10元。

第三十七条:瓦斯超限,必须按规定及进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停电、撤人、设栅栏、打密闭、排瓦斯等),严禁瓦斯超限继续作业。否则对责任人降一级工资一年。

第三十八条:丢失损坏断电仪、监测电缆和其它“一通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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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仪器、仪表者,照价赔偿,并给予5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正常情况下:瓦斯探头离掘进头距离不得超过5米,离采面上安全出口不得超过10米,(最里边一台),吊挂位置符合规定。否则每处罚责任人10元。

第四十条:该配带瓦斯检查监测仪器而没有带者,罚款50地,不正常使用,每次罚款20元。

第四十一条:在井下私自调试、打开瓦斯检查、监测仪器者,每次罚款50-100元。

第四十二条:将瓦斯报警仪塞进风筒,埋压或人为破坏其正常使用者,每次罚款200元,并交矿治安保卫部门处理。

第四十三条:瓦斯检查,监测仪器使用时误差超过规定者,一次10元,不按时校准者,每次每台罚责任人10元。

第四十四条:光学瓦检仪、便携仪当班使用完毕,升井后必须及时交回仪器发放室维修充电。否则罚款30元,三天不交视为丢失,照价赔偿。

第四十五条:下井的“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必须保证灵敏可靠,能正常使用。否则,每台罚款10元。

第四十六条:仪器牌及“三人连锁”牌丢失,必须有时到通风区补办。否则,不准上岗作业,一经查出无“三人连锁”牌,罚款10元。

第四十七条:发放过期、失效自救器者,每台罚责任人3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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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第四十八条:私自打开自救器封条,每次罚款50元,无故拆开自救器,照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瓦斯断电仪无故不定期按规定值断电者,罚责任单位200元,责任人20元。

第五十条:自救器必须定期进行气密检查,称重,并作好记录。否则,对责任单位每台罚10元。

第五十一条:排放瓦斯必须有专项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排放。否则,每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

第五十二条:排放瓦斯专题会议要求到会的人员(安全管理部、机运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通风区、救护队、施工队)必须按时到达,无故迟到者,每人罚款20元;缺席者,每人罚款50元。并且,因迟到、缺席人员而耽误不能及时排放瓦斯,造成施工队工程损失,由迟到、缺席人员负责赔偿。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矿井测风制度

1、全矿井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

2、全矿井测点设置由通风管理部技术员负责,井下测风由通风队技术员、测风员共同进行。

3、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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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4、通风管理部技术员每旬要根据测风结果对全矿井风量分配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下一旬风量分配计划。

5、每次测风结果必须按旬报矿总工程师,按月报集团公司。

6、测风工要及时把测风数据提供给通风部门,由部长审查签字后再报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二、矿井主要进回风巷检查维修制度

1、生产部、安全部、巷修队每10天必须共同对矿井主要进回巷检查一次。

2、每旬必须将检查结果如实向矿总工程师汇报。

3、如果发现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冒顶、积水等净断面小于设计断面三分之二时,必须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

4、矿总工程师接到报告后,要根据巷道失修情况安排施工, 施工连队必须按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5、巷道修复后,由安检部、调度室、生产部等共同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如实报告总工程师。

6、经总工程师审阅后,各部室及有关单位连队签字后修复工作方可结束。

三、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领用局部通风机时由机运部、通风队共同检查局扇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下井。

2、所有局部退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得施工,谁影响工程谁负责掘进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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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3、所有局部通风机,通风队必须安排专职人员管理,严禁计划外停电停风。如果管理工作不善造成损坏者,按机电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风机架设、风筒吊挂与维护由通风队负责,必须保证风筒吊挂平直,破口及时粘补,风筒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筒离掘进迎头不超过5米。

5、风筒损耗:煤巷掘进每月每趟风筒给出二节损耗,岩巷掘进每月按实际进尺给出20%的损耗。

6、通风管理部每月对全井下局部通风检查验收不少于三次,对管理制度不落实或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负责人给予一定处罚。

四、掘进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管理制度

1、所有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岩巷揭煤工作面在制订作业规程时,必须有系列化的内容及专项措施,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自动倒切等主体系列化项目。

2、系列化项目由矿总工程师直接负责,通风部、机运部、生产部安排有关单位实施。

3、通风部、安质部负责系列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会审作业规程时没有系列化的专项内容,不予审签。

4、所有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要求装备系列化项目,尤其是“三专两闭锁”。风机安设完成后,通风部要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化规定,共同签字并记入台帐。

5、系列化中的“三专”供电、“双电源”、不延燃电缆、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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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线采用橡套电缆、电气设备防爆和专用电话等由机运部负责;双风机、自动倒台、瓦斯电闭锁、阻燃风筒、风筒接头双反压边、局部通风机消音器、专职瓦检工、瓦斯遥测仪、专职防炮员、水炮皮等由通风队负责;防尘水管、水幕、隔爆设施等由抽放队负责;风电闭锁、便携悬挂、掘进头防尘、湿式钻眼、煤电钻综合保护、自救器等由煤巷队负责。对系列化设施,通风部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踪处理。

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1、井下所有有瓦斯涌出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各个地点的瓦斯检查汇报次数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每班三次,各地点时间间隔严格按区域巡回检查图表执行。特殊地点的瓦检员配备及检查员次数按当时下发的专项措施执行。

2、井下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如下:

采煤工作面:(1)在采面进风安全出口和回风安全出口的下风侧10米处各取一断面检查瓦斯,采面中间相隔10米以上任取两个断面检查瓦斯。以上所检查瓦斯的最高值为采面风流瓦斯浓度;(2)采面回风巷距风流汇合处10—15米处取一断面检查瓦斯(若无,可相距10米以上任取两个断面)。以上所检查瓦斯的最高值为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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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回风流瓦斯浓度;(3)采面回风隅角涡流三角区(切顶线边长1—1.5米)内的瓦斯浓度为采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4)采面上、下付巷设置的碴硐、水仓等也随该工作面纳入瓦斯检查范围。

掘进工作面:(1)风筒出口以里非风筒侧所测瓦斯浓度为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2)距风流汇合处10—15米取一断面检查瓦斯,在巷道中间范围内低洼地点和制高点各取一断面检查瓦斯(若无,可相隔10米以上任取两个断面),以上所检查瓦斯的最高值为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3)瓦斯抽放钻场、水仓、避难硐室等地点,必须进行瓦斯检查。

其它地点:位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进风流中有瓦斯(串联风或突出矿井)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巷道扩修、设备安装等有人作业地点,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点,附近至少20米范围内必须检查瓦斯。采区、一翼、水平及矿井总回风巷必须设点检查瓦斯。

3、每个检查点检查主要内容是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并负责分管区域内所有监测探头核对,要求每班至少核对一次,核对情况也同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4、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鉴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

5、通风队必须制定每个瓦检员区域内的巡回检查图表,实行定时定点汇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发现超过时间者由通风管理部和通风队组织追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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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6、瓦检员在巡回检查时,发现有瓦斯异常、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等现象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

7、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作业地点记录牌板和检查手册上,做到记录牌、检查手册、班汇报三对照。

8、瓦检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和下班应注意的问题,并相互在检查手册上签字。

9、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脱岗、漏岗、假检、虚报,经分析确认后给予降级、调离岗位、开除辞退等处分。

10、矿领导、采掘科队长、通风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带便携仪,安全监测工必须带便携仪或光学瓦斯检定器。

二、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1、监测电工工作及管理制度

(1)监测电工负责全井下瓦斯监控仪器的安装、校正、维修工作。

(2)所有瓦斯监测仪的安装位置及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由通风管理部设计,报总工程师审批后,通风队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所有监测仪必须连机。

(3)井下瓦斯探头每7天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保证灵敏可靠运转,并认真做好调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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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4)井下瓦斯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并汇报通风调度。

(5)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不准带电作业。 (6)对井下各台监测仪都必须建立运行台帐,每台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12个月时,必须运到井上全面检修,送集团公司进行计量鉴定。

(7)监测电工必须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持证上岗,凡业务考核三次不合格者,调离岗位。

(8)所有监测仪设置完毕后必须定期进行断电试验并有签字记录台帐

2、监测机房值班员工作及管理制度

(1)监测机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脱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经许可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房。上级领导 检查人员进入机房检查时,要礼貌接待,同时做好登记签字。

(2)机房必须保持卫生清洁,室内温度正常。

(3)主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行。若停电或仪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向部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

(4)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密切监视井下各处瓦斯浓度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向通风调度、矿调度室、安质部及通风管理部值班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有关记录,瓦斯报表必须按时打印,及时送领导签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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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6)值班人员要严格交接班签字制度,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应注意的问题。

(7)机房值班及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操作技术,凡在专业知识考核中三次不合格者,调离岗位。

三、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1、由于井下临时停电停风造成局部瓦斯积聚,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由当班瓦检员工请示通风调度及通风管理部值班领导后,按通风调度员指挥进行排放,恢复通风。

2、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或长期停风巷道(停风超过24小时)排放瓦斯工作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安排组织,救护队现场实施排放。

3、井下因无计划停风时,当班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必须迅速撤出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停止作业,并及时将情况汇报矿调 度室、通风调度和安质部,以便采取措施。

4、通风管理部接到排放通知后,必须有不少于8小时的准备时间,包括编写排放措施、准备风机和风筒、组织排放人员等,待一切准备就绪后,才能实施排放。

5、排放瓦斯前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贯彻学习排放措施的专题会议,生产部、安质部、调度室、通风管理部、机运部、救护队、通风队、施工队负责人参加。井下实施时,以上各部门必须指派专人现场跟班,通风、安全、救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排放。

6、一般情况下,排放瓦斯在井下生产检修及交接班期间进行,

38 专题会议必须于排放瓦斯当班入井前半个小时准时进行。凡参加人员缺席或迟到使排放瓦斯工作推迟进行的,后果由迟到人员、缺席人员负责。

7、排放瓦斯无论牵涉到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必须听从现场跟班人员指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安全排放外,要立即汇报,暂停排放,报告总工程师或当日值班矿长,进行分析处理。

8、措施贯彻学习后,必须经过现场签名方可下井进行排放工作。

盲巷管理制度

1、凡长度超过5米、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的独头不通风巷道均为盲巷。

2、井下严禁出现盲巷。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停风,特殊情况需临时停风时,必须切断掘进工作面电源,并在巷口掐断风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栅栏要封闭全断面,坚固牢靠,最大空格不超过200 mm×200mm。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封闭。废弃和长期不用的巷道及采空区都必须及时进行永久性封闭。所有密闭的巷道必须将外部连接的铁轨、架空线、管路切断。

3、由救护队负责每旬至少开展一次盲巷大检查,每次检查情况及时报通风管理部,由通风管理部负责安排对盲巷及时进行密闭。盲巷未及时发现由救护队负责,未及时安排处理由通风管理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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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矿 井 管 理 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通风管理部主管,抽放队和各有关生产连队具体施工,其它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通风管理部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由总工程师主持的防尘工作专题会议,有防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安装或拆除防尘管路、新增隔爆设施、新安喷雾设施、煤层注水、冲刷巷道长度、洒水等,抽放队必须严格按计划施工,并及时将完成情况汇报通风管理部。

3、通风管理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和验收,并严格按照当月工作计划及《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进行评定,检 查验收的结果与抽放队当月工资分配挂钩。

4、通风管理部每半年要组织一次防尘人员技术培训,并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要调离工人岗位。

5、井下主要防尘管路及设施必须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完好。地面水池必须经常保持水量,确保防尘用水可靠。

6、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及回风大巷的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采煤工作面轨道巷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巷及掘进巷道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便冲刷巷道,防止煤尘堆积。

7、定期冲刷积尘。井下主要大巷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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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每年由矿长组织刷白一次;采掘工作面巷道每天冲刷一次;其它地特殊地点、特殊巷道的洒水按当时发放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采煤工作面上下付巷防尘管路必须接到离上下安全出口不得大于20米,掘进头水管不能超过离脑20米,20米范围内由施工队接防尘软胶管,并每班随时洒水降尘(主要在放炮前后、出煤时)。采煤队负责采面溜子机头喷雾。

9、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巷道设置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上下付巷开口以里50米及安全出口以外50米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水幕必须能封闭巷道全断面,并且阀门灵敏可靠、易于操作,出煤期间必须由专人负责正常使用。

10、各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喷雾必须灵敏可靠, 性能良好,手轮完好,便于操作,同时要求在设备安装时,溜子、皮带之间搭接落差不得超过0.5米,否则,必须使用导煤板防止煤尘飞扬。

11、井下运输大巷及上仓皮带巷和回风大巷设置主隔爆水棚,采面上下付巷及掘进面设置辅助隔爆水棚。按巷道断面计算,主隔爆水棚不少于400L/m,辅助隔爆水棚不少于200L/m,必须保证水量充足,灵敏可靠。隔爆水棚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内容要说明地点、隔爆性质、巷道断面、水袋个数、长度、水量、负责人等。

12、完善并贯彻执行综合防尘的其它措施。各采掘队负责浅孔煤层注水、实行湿式打眼、放炮前后洒水;综采队负责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移架放煤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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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搞好个体防护。岩巷头、煤巷头、采煤工作面及转载点工人要求工作时戴防护口罩。

14、进回风巷要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巷道通风断面不低于设计断面的2/3,控制风速在《煤矿安全规程》标准以内,防止煤尘飞扬,由生产部负责。

15、采煤工作面及机运巷道、运输大巷等地点各种喷雾、洒水、降尘、隔爆设施,其投产时必须一步到位,安装齐全;掘进头边施工边安装,各种综合防尘设施本着谁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安装后抽放队与使用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并有交接手续,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

16、搞好粉尘测量工作。通风管理部配备专(兼)职测尘员和 防尘技术员。井下每个测尘点(主要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岩巷头及回风流,机运巷、转载点、煤仓等)半月测定一次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报矿总工程师审阅。

17、医院职业病防治小组每年组织一次井下接尘工人职业病检查、建卡、立档,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防治自然发火管理制度

1、在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设计时,要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缩短风路,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实现分区通风。开掘并联风路,确定合理供风标准,努力降低矿井及采区的通风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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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不掘或尽量少掘设计外的辅助性巷道。减少煤巷平面交叉现象,认真选择巷道支护形式,严防冒顶。

3、在采、掘工作面的设计中要求对所有通风设施(包括风门、密闭、立交、风桥等)都要标出准确位置,以保证施工单位及安全、测量部门执行施工规定和考核。

4、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必须安装灭火、防尘两用的管路系统,且吊挂平直、水管到位。采掘工作面上下付巷、皮带巷和皮带斜井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道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5、所有采掘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制订有自然发火的预防措施,并落实专人付诸实施。

6、救护队每周要定时对采空区和上下隅角进行预测CO含量,并做到心中有数,记入台帐。

放炮管理制度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发放的放炮合格证。

2、炸药、雷管必须存放在专用炸药箱和雷管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由施工单位负责,雷管由放炮员负责。

3、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一个工作地点只准有一台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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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器,和钥匙要分开放置。

4、井下放炮统一采用正向起爆方法。

5、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不得在炸药箱内装配引药。电雷管的脚线要扭结,雷管必须从药顶部插入,严禁斜管、半腰管和将雷管绑在引药外边。

6、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炮眼内煤粉,用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然后用水炮皮、炮泥封实炮眼,严禁装空心炮、煤粉屯炮,严禁放明炮、糊炮。

7、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

8、放炮撤人距离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回采工作面距上下安全出口以外30米。(2)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得小于200米。(3) 岩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100米,并有掩体,有拐弯巷道时,总距离不小于50米,拐弯后不小于10米。

9、遇瞎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必须当班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下不能当班处理的,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交待清楚。(2)处理瞎炮时必须将其两脚线未端扭结并作明显标记保护。(3)由于连接不良而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4)其它原因造成的瞎炮要在距原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一平行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镢头刨瞎炮或从炮眼中拉出引药或雷管。(5)瞎炮未处理完毕以前或在处理瞎炮时,严禁在附近进行其它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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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掘进巷道贯通前生产部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一般巷道贯通前20米,机掘巷道贯通前50米,向有关部门和区队发放贯通措施。

2、一般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向有关部门发放贯通通知单。

3、通风管理部接到贯通措施及贯通通知后,必须做好贯通后的通风调整设计,并且必须做好通风调整及贯通准备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正常供风且不积存瓦斯(瓦斯浓度小于1%)。

4、巷道贯通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通风队还必须检查被贯通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瓦斯达到或超过1%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管理部安排处理。

5、贯通剩余20米时,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都必须由班组长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巷道内检查瓦斯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装药放炮。

6、每次放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的有关规定。另外,被贯通巷道的巷口由施工队跟班班长设专人警戒(警戒把口地点在贯通措施中规定)。

7、贯通时,通风管理部必须派管理干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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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领用局部通风机由机运部、通风队共同检查局扇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下井。

2、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得施工。谁影响工程谁负责掘进队工资。

3、所有局部通风机,通风队必须安排专职人员管理,严禁计划外停电停风。如果管理不善造成损坏者,按机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风机架设、风筒吊挂与维护由通风队负责,必须保证风筒吊挂平直,破口及时粘补,风筒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筒离掘进迎头不超过5米。

5、风筒损耗。煤巷掘进队每月每趟风筒给出二节损耗,岩巷掘进队每月按实际进尺给出20%的损耗。

6、通风管理部每月对全井下局部通风不少于三次检查验收,对管理制度不落实或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负责人给予一定处罚。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安全仪器仪表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1、仪器的修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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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少每7天对光学瓦斯检定器逐台进行气密性、示值误差校正;至少每7天用校准气样按规定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调校,并有检查校正记录。

(2)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仪器标校时,必须使用相对误差小于5%的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标校。严禁使用过期的标准气样。光学瓦斯检定器必须采用压力法进行标校。

(3)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和气密性检查每季度一次,隔离式自救器两个月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并建立台账。

2、仪器维修工工作及管理制度

(1)仪器维修工要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悉各种监测仪器的性 能、结构、原理和维修方法。

(2)凡经维修的仪器必须保证准确、灵敏。

(3)所有仪器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4)工作期间保持工作间卫生清洁,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非易损配件,在维修过程中人为损坏,必须照但价赔偿。由队逐月考核,向通风管理部报告。

(6)仪器维修工要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维修技能,在专业及业务考核中三次不合格要调离岗位。

3、光学瓦检器及便携仪发放管理制度

(1)必须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因任何理由脱岗。

(2)仪器发放的范围:瓦检工、安检员(光学瓦检器),放炮员、流动电钳工、采掘区队长、技术员及跟班班组长、矿领导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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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安检部门及生产、安检部门科长和技术人员(便携手瓦检器),所有领取仪器人员必须凭证发放。

(3)发出的仪器必须保证准确灵敏,使用仪器人员必须对仪器负责,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4)发放、回收仪器时要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5)收回仪器时要认真检查仪器有无破损。

(6)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将本班情况及下班应注意的问题交待清楚。

(7)保持室内清洁,仪器摆放整齐。

4、仪器鉴定管理制度

(1)风表每6个月鉴定一次;甲烷传感器、甲烷便携仪、光学瓦斯鉴定器、粉尘采样器每12个月鉴定一次;经过大修、中修的仪器不论计量检定期限是否到期,都必须重新检定,小修后的仪器必须在现场标校。

(2)仪器鉴定工作由通风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所有仪器必须按时送局安全仪器中心鉴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所有仪器必须认真做好鉴定记录存档。

(5)鉴定后的仪器,必须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6)仪器的报废由队提出报废申请,经通风管理部现场审验, 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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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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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领导。

1、矿长:对瓦斯抽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解决瓦斯抽放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并对瓦斯抽放工作进行奖罚。

2、生产副矿长:负责瓦斯抽放工作所需的时间和人力、物力的协调、组织抽放工程的验收,安排抽放钻场的维护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对瓦斯抽放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写瓦斯抽放年、季、月计划,组织编审抽放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布置检查和考核抽放效果,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安排抽放的日常工作。

4、开拓掘进副矿长:安排布置抽放钻场按设计施工、验收。

5、机电副矿长:保证抽放所需的电力供应。

6、安全副矿长;负责瓦斯抽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分析、处理抽放问题和影响抽放的事故。

7、总会计师:负责抽放所需资金保证,保质保量地计划供应抽放所需仪器、装备、材料。

8、通风区:负责编制瓦斯抽放计划、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具体安排布置日常抽放工作;负责抽放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抽放队的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考核抽效果,总结抽放经验。

9、生产技术部:负责钻场的布置和按设计组织施工,保证钻场 正常接替,安排钻场的日常维护工作。在安排生产接替计划时,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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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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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钻场的工程计划。

10、调度室:协助瓦斯抽放的日常调度和平衡考核。

11、安全部:监督抽放工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外培抽放特殊工种。

12、机电运输部:负责抽放电缆的供应和电力负荷的调整审批,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13、经营管理部:负责抽放所需物资、材料的审批工作,安排维简资金和安全技措资金计划时,充分满足抽放的需要。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同时安排抽放工作。

14、劳资部:负责抽放工作所需人员的配备和调整,考核打钻进尺和钻场施工等抽放工程并进行计资。

15、物管部:负责抽放所需仪器、材料按计划保质保量供应。

16、抽放队:负责按设计组织施工抽放钻孔,安装管理和维护抽放设备管路,落实抽放安全技术措施 ,按要求采集有关抽放参数。

17、机修队:负责抽放主管路的安装和回收。

18、其它有关队:根据安排,按设计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抽放钻场 的施工。教育本队工人,协助管理,维护抽放管路 及其它抽放设施。

(二)瓦斯抽放的计划和设计

1、在编制年、季、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瓦斯 抽放工程计划,并同计划一起进行考核。抽放月计划内容包括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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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总工要积极协助矿长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矿井技术范围内的工作,是矿井技术和“一通三防“的具体负责人。

第一条:直接受矿长领导,协助矿长做好矿内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指令,按照《规程》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条:协助矿长组织编制、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审定作业规程,并督促技术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组织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灾害预防计划,完善矿井必备图纸。

第四条:矿井工程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组织人员编制《矿井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把好质量关。

第五条:工作严肃认真,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矿纪矿规。

第六条:矿井存在重大隐患时,及时向矿长汇报,及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果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协助矿长组织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并组织制定防洪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第八条:有权拒绝不合法的指令和意见。

第九条:协助矿长组织矿井正规循环作业,把握采掘平衡,实现均衡生产。

第十条:组织人员编制年度开采计划。

第十一条:组织技术培训工作。

1 第十二条: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作。

1、编制矿井通风设计。

2、制定反风演习计划和反风演习报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

3、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

4、每天及时审阅瓦斯报表。

5、建立建全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6、每周一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督检查。

7、定期将通风仪器、仪表送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标校。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岗位方针、政策,《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关于岗位工作的决定、指令。

第二条: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岗位规章制度,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第三条:组织安全部门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安全奖惩条例,并督促实施。

第四条: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检查计划并布置实施。 第五条:结合通风达标要求,组织编制预防矿井灾害计划,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第六条: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持证上岗工作。

2 第七条:参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第八条:负责伤亡事故、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抓好安全管理,解决公司所有矿井安全上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督促检查正、副部长,抓好各自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有权指令安全、生产、技术部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亲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夜班不少于5次,要亲临现场检查采区及其它地点安全,要做到细致、认真,必要时要亲自指挥,在现场排除隐患。

第十三条:每月亲自主持、开展安全大检查,定期、定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召开总结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安全、生产、技术部下达整改意见书,指令井队限期内整改完毕。

第十四条: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矿长汇报安全工作,合理使用和管理安全费用。

监控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监控调度室主任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矿井上、下调度工作和矿井安全监控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根据当月工作安排、协调调度指挥矿井各单位之间,各工种之间配合。

第二条:记录各生产单位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和调度矿井人力、物力,解决反映问题。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当日总值班。

3 第三条:负责井下提升运输的合理运行,在充分提高运行效率的同时,各区运输能力的综合平衡。

第四条:负责当时安排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及完成情况的落实。负责各级指令的传达、及具体实施跟踪。

第五条:负责矿井安全生产事故的协调处理。 第六条:接听井下电话,及时回馈停息或报告矿领导。 第七条:管理好安全监控系统,制定监控调度室各岗位人员职责,保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时维护,运行正常。

矿井通风业务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主管矿井通风工程师负责抓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每年初编制矿井通风计划措施(通风设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措施、矿井防灭火计划、预防瓦斯计划、灭尘计划等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反风演习计划、瓦斯等级鉴定计划、并监督执行实施,年终要用书面文字进行总结上报存档。

第二条:负责每月三次对生产矿井进行全面测风、测尘,做好原始记录上报矿主管领导审阅,年底汇总存档。

第三条:负责各类文件、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本科室文件的下发及存档。

第四条:负责安全检查会议记录整理,下达矿井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书。

第五条: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督促、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根据生产需要,随时对各矿井的通风进行合理调配。

4 第七条:建立健全矿井通风台帐,保证数据正确、齐全。

主扇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主扇工负责主扇的正常运转,保证矿井有足够的新鲜风量。

第二条:主扇工应熟知主扇、电机的性能、构造,会操作、会排除一般故障。

第三条:启动主扇前,检查启动开关是否完好,关闭自然排风门(防爆门),检查传动带松紧情况或是否脱轮,发现问题处理好才能开机。

第四条:主扇工作时,查看电流、电压、电动机、风机轴承温度是否在额定范围内,并做详细记录。

第五条:停电、停风时,打开防爆门自然排放风。

第六条:发现主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报告领导,通知井下人员撤离工作面,并做好停、开机,停风、送风记录。

第七条:定期清扫主扇外表灰尘,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八条:经常检查防爆风门、风道跑、漏风情况,发现漏风,立即处理。

第九条:坚守岗位,不能脱岗。

瓦检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为了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稳步正常的发展,

5 使有害气体的检查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瓦检员主要职责是井下瓦斯检查,局扇风筒管理,承担炸药、雷管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瓦斯检查工作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检员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屚检(由于瓦检员粗心、不负责任或其它原因,没按巡回检查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应检查的地点有一处或多处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少检(由于瓦检员不负责任,没按规定的次数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

第三条:瓦检员入井前要先将瓦检器检查一遍,认为无误后方可下井,否则到技术员办公室及时更换,不准携带有病仪器下井。

第四条:测定前,首先在井下进风流中,空气新鲜,与检测地点温度相近的地点进行校零工作,方可进入工作地点进行测量。

第五条:上班前先检测每个工作面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每班检测不得少于四次,不得有空班、漏检、少检、偷检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严格“一炮三检”,否则违反一次罚款50元。

第六条:发现工作面沼气、二氧化碳超限,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局部通风处理,方可恢复工作,并且在班后要向调度室汇报,若发现沼气和二氧化碳涌出,出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队长和矿调度室汇报。

第七条:瓦检员必须做到早上班、晚下班,坚决杜绝班中脱岗,如发现有此情况而发生事故的,当班瓦检员要承担一切责任,未发生

6 事故的罚款100元。

第八条:精心使用仪器,禁止随便拆卸,如发现亮度不够,仪器跑负等现象,应及时交技术员办公室修理,否则罚款50元。

第九条:每日的检查情况要在登记簿上记录清楚,并且要填写到井下瓦检牌板上,记录薄要有带班人员签字,否则发现一次不填写记录和牌板罚款50元,将记录没有签字的,一次罚款10元,记录和实际不一样,罚款50元。

第十条:必须坚持瓦斯日报工作,每天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送矿长、矿总工程审阅),否则漏一次罚款20元。

第十一条:要做好炸药、雷管保管和发放工作对各工作面使用炸药、雷管数目要分别登记,不得漏记胡记。

第十二条:发放炸药、雷管时,瓦检员首先要清楚各工作面炮眼数目,对各工作面需求炸药、雷管数目要做到心中有数,应按需求数目发放,不得乱发、多发,否则,一旦查出罚款30—50元。

第十三条:炸药、雷管的运输严禁同时进行,应分开运输,雷管应放在雷管箱内,并且由瓦检员随身携带,发现炸药雷管混装、混运、混放或不携带雷管箱现象,将罚款50—500元。

第十四条:工作面放炮起爆工作由瓦检员负责,放炮前应发出信号三次,然后再起爆,不发信号者,将罚款30元。

第十五条:放炮器必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使用起爆,否则,一经查出罚款50元。

第十六条:当送电不起爆或每次起爆前,都要将母线摘下并将两

7 线头扭接在一起,取下放炮器钥匙,等重新检查联线无误或需要第二次起爆时,方可按规定要求进行起爆。

第十七条:局扇、风筒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管理,若出现管理混乱、风筒漏风严重现象,要罚瓦检员50—100元。

第十八条:放炮间隔时间不得小于15分钟,15分钟后方能进入工作面再接线放炮和检查瓦斯,不够间隔时间,绝不能入内,否则发生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井下局扇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井下局扇工负责全井局扇管理、使用、协助电工搬迁等工作。

第二条:局扇工必须熟悉所使用局扇的性能、风量、风压,以便给用风地点合理送风和配风。

第三条:局扇安装位置必须设在进风巷道内一侧,离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杜绝循环风。

第四条:协助、监督电工对局扇风机防爆性能、风电闭锁等设备安装好后一律上架摆设整齐,设备的最低部分离地面不低于30厘米高度。

第五条:启动局扇时,首先检查瓦斯,局扇、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扇。

第六条:合理使用风筒,每个工作面的风筒必须悬挂整齐一条线,高于矿车上口20厘米,风筒接法必须由大到小,每个接头采用反压

8 边。风筒破口要立即补好或更换,保证风筒出风口风量符合规程要求,所供风的工作面风筒口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米,瓦斯不得超限。

第七条:各掘进工作面所需用的风筒保证供应,并及时更换,按《作业规程》执行。

第八条:每班次必须巡回检查,随身携带针线包,发现有跑风、漏风的小洞立即用针线缝补好,更换的破风筒立即拉上井晾干、交给补风筒房修补。

第九条:每天用扫清除风机和风筒上的煤尘。 第十条:井下掘进工作面做到停工不停风。

第十一条:认真搞好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须在工作面进行。

井下密闭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井下密闭工负责井下采空区和各种独头、盲巷的封闭及检查工作,永久密闭每旬检查一次,临时密闭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有计划地提前把防火、防水密闭材料运到封闭点堆放整齐,密闭工具必须放在井下库房内。

第三条:永久密闭墙的建筑必须按设计要求执行,密闭墙套槽深度不得少于0.3米,宽度大于密闭墙厚度0.2米(必须挖到硬底为止,经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砌墙密闭)。

第四条:密闭工必须遵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对采空区、废巷及其它原因需要密闭的巷道、区域必须及时封闭。

9 第五条:用红砖砌筑的临时密闭墙,必须挖密闭槽口,深度不得少于30厘米,保证质量,不得跑风、漏风。

第六条:用木板修筑临时栅栏,板距空格不大于20厘米。 第七条:凡是井下的永久密闭墙,有流水处下方设流水孔及翻水池,回风大巷留设观测孔。

第八条:已建筑完的密闭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填明密闭地点、封闭日期、密闭墙厚度、结构材料、建筑负责人姓名登记挂牌。

第九条:每道密闭修建完后,必须把密闭墙前范围内的赃物清除、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条:如发现偷工减料,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用工的工资、材料费用由施工人员负责赔偿,并进行返工处理。

第十一条:发火地点的密闭墙必须设置两道,距离不少于5米,中间用黄土、土砂充填严实,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井下灭尘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井下灭尘工负责管理好井下所有灭尘设施和管路、总开关、三通开关、喷雾喷头、隔爆水袋的维修、更换等管理工作,新掘进的巷道灭尘管路一定铺设到工作面。

第二条:灭尘前电气设备必须用挡雨棚布遮盖好才能洒水灭尘,严格彺电气设备上喷水,以免造成漏电事故。

第三条:灭尘管道不管是临时性的或是永久性的,一律架设为固定成一条线,不得起伏成波状;开关、接头严密,不得漏水。

10 第四条:每班次灭完尘后,开关必须关严,临时支管理顺整齐、放在巷道的一侧。

第五条:灭尘工必须按照灭尘计划进行灭尘,总运输、总回风巷每星期灭一次,采掘工作面、上山巷、联络辅巷每班灭尘。

第六条:灭完尘后,必须把灭尘余水引入排水沟;如果水沟堵塞,立即进行清理,做到巷道无积水。

第七条:下班前必须把灭尘管道、开关巡回检查,看好有无跑水、漏水之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负责隔爆水袋有足够的水量,水幕喷头维修、更换等工作,随时保证管路有足够的水源。

第九条:完成全井队灭尘计划任务,并完成井队交给的临时岗位任务。

第十条:搞好灭尘工作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测配风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配风员主要负责矿井采掘各工作面风量配备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面瓦斯排放量大小或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数据进行配风。

第二条:每班次必须对通风设备、风门、风窗、风桥、风帐、挡风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跑风、漏风、有循环风,保证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量。

第三条:每旬必须对矿井的总进风、总回风、采掘工作面进、回风进行测风,并把所测风的结果填写在牌板上,及时上报矿安全部、

11 井队、矿领导。

第四条:当主要工作面风量不足,瓦斯超限时,应协同瓦检工、风机工对工作面风量进行调整控制,调节控制后各工作面的风量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五条:无人工作面的区域尽量控制风量,以瓦斯不超限为准。 第六条:保证井下各种巷道风量的供应,严禁风量不足和微风作业。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井下各工作面必须做到停工不停风。

第八条:认真填写测风报表,做好配风记录和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记录。

测尘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测尘工在安全科科长领导下工作。

第二条:负责井下各井巷、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有人工作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的测定。

第三条:负责防尘水源、水质、水压、流量分布情况的测定。 第四条:熟悉现用测尘仪器的工作原理、构造和维护方法,并能熟练操作,正确应用。

第五条:熟悉矿井防尘系统,掌握《规程》对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的规定和矿井实际防尘设计及实际水压、流量的分布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向领导汇报,以确保粉尘防治工作 12 的有效、正常进行。

第六条:掌握《规程》对粉尘浓度的规定和井下各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状况、降尘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选择合理的测尘位置进行测尘,每月测全尘两次,测呼吸性粉尘一次。

第八条:每月及时填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情况表,并对监测结果以一式二份进行存档管理。

第12篇:[50]一通三防

阳 煤 发[2012]50号 签发人:张庆恒

关于印发《阳煤集团2012年 “一通三防”工作安排》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煤炭管理公司、各矿(公司):

为实现2012年“一通三防”工作目标,现将题为《巩固瓦斯治理成果加快两个能力建设 夯实现场基础管理 杜绝重大瓦斯事故》的年度安排印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巩固瓦斯治理成果加快两个能力建设 夯实现场基础管理杜绝重大瓦斯事故 ——阳煤集团2012年“一通三防”工作安排

2012年是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为打胜瓦斯治理攻坚战,整体提升瓦斯综合治理能力,消除重大通风隐患,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提出2012年“一通三防”工作安排。

第一部分 2011年工作简结

2011年“一通三防”工作紧紧围绕“三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1号、2号文件精神和瓦斯治理整体规划,狠抓瓦斯超限治理,“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一是制定并实施了《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阳煤集团60条)等一系列“一通三防”管理规定,重新修订了《通风工种操作规程》,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二是在瓦斯超限治理方面成绩斐然,全年瓦斯超限785次,与2010年同比下降89%。尤其是从八月份到年底全公司瓦斯超限月平均六次,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一矿、石港、新元、开元、寺家庄连续七个月实现零超限;三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采掘进工作面基本实现区域预抽,全年共打预抽钻孔667万米,其中千米钻机钻孔进尺19.39万米,圆满实现了钻孔倍增计划;四是三大系统改造工程全部按计划开展,通风系统改造工程18项,现已完成5项。抽放系统改造13项,对39个矿的54套监控系统实行三级联网运行,三大系统能力大幅提高;五是基本实现分源分压抽采,效果明显。全年瓦斯抽采量9.46亿米,同比增加17%,本煤层1.33亿米,矿井抽采率60.77%;六是“两面”实现了上限配风,10个高瓦斯及突出矿井基本实现了地面局扇高压专供,煤巷和高抽巷全部推广使用智能引排装置,局扇和主扇无计划停风比去年分别下降54%和68%;七是加强对自然发火的管理,有自燃煤层的矿井安装完善了束管监测系统,全年杜绝了自然发火事故。

在总结2011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一通三防”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差距。一是安全理念、管理体制、技术手段还不能适应集团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存在把关不严、重生产轻安全,重眼前轻长远,重安排轻落实及考核不严等问题;二是通风隐患和事故仍有发生,全年瓦斯超限仍有七百多次,发生六次瓦斯特殊涌出。5月6日宏厦一建由于巷道积水堵塞巷道,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栏杆以里造成三人窒息事故;三是“一通三防”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实,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第二部分 2012年工作安排

33

一、2012年工作指导思想

以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体系为主要任务和目标。坚持低瓦斯矿井按高瓦斯管理,高瓦斯矿井高标准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瓦斯防治六十条,引深瓦斯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培养造就高素质管理技术人才和职工队伍,加快“两个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治理瓦斯能力,杜绝重大通风瓦斯事故发生。

二、2012年目标任务

1、一个总目标:构建“十六字”工作体系,圆满完成2012年“一通三防”工作任务,杜绝重大“一通三防”事故。

2、完成5项工作指标

①通风业务责任死亡事故不超控制指标:晋南、晋北、地产集团零伤亡,本部、寿阳、晋东公司不超一人。

②集团公司瓦斯超限次数同比下降80%,力争把瓦斯超限次数控制在全年100次以内。每月瓦斯实现零超限矿井不少于70%;各单位指标见附表一

③实现矿井和工作面抽采率达标,全年本煤层钻孔进尺计划650万米,其中回采410万米,掘进240万米,千米钻机进尺30万米;全年抽采瓦斯量计划8亿米,本煤层抽放量1亿米。

④瓦斯突出次数下降50%,力争消灭瓦斯突出的发生; ⑤矿井粉尘测尘合格率达85%以上;

3、三大系统工程共计 18项,其中通风工程 9项;抽放及监控系统工程9项(不包括各矿内部工程)。工程项目见附表二(各矿内部工程见附表三)

三、坚持和创新安全理念,严格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制,健全完善“一通三防”管理体制和机制。

1、坚持和创新安全理念。在瓦斯防治“只认瓦斯不认人”处理瓦斯“宁停三天、不抢一秒”理念的基础上,确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可以控制的”;在瓦斯治理上,坚持“高投入、强技术、高素质、严管理”,坚持“变下为上”;在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真正实现安全第一,生产建设第二”、“抽采达标多少煤量就安排多少产量进尺计划”、“瓦斯超限就是超通风能力生产”。

2、严格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制。各矿矿长是各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全面负责,保障瓦斯治理目标措施的制定、实施和体系机构的建设,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瓦斯治理工作,定目标、定责任、定

33进度,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或通风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落实“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分管副矿长对各自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负责,重点强调:生产矿长负责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尾巷断面满足通风要求,严格控制采煤机截割速度,按核定的产量组织均衡生产;衔接矿长负责掘开工作面以风定进尺的严格落实,保证衔接合理,给本煤层预抽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不得随意留设盲巷,保证巷道断面、支护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整刷失修通风巷道;机电矿长负责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完善可靠,最大限度地减少无计划停风,确保监控系统设备供电、断电合理可靠,井下机电设备实现“三无”,杜绝失爆;安监处长全面负责“一通三防”制度执行及业务保安落实情况,对出现的隐患问题、违章人员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3、健全完善“一通三防”管理体制和机制。

①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实验应用必须经过矿总工程师认可。

②高突瓦斯矿井必须按规定配备通风副总工程师,突出矿井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以加强通风技术管理的力度,没有配备的在标准化检查中按机构不全考核。 ③各矿通风区必须认真履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职能,接受矿长和总工程师的垂直领导,其余副职不得干涉“一通三防”的工作。本矿范围除安监部门、总工程师和矿长外,其他部门和人员均不准对通风人员进行考核处罚。违反本规定的,必须纠正,并按处罚的额度加倍处罚考核人,通风部负责检查本项内容的执行情况。

④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区域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职能,集团公司对区域公司进行业务指导监管和考核,并提供技术支持。基建、联营技改单位是“一通三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地产集团进一步研究、探索宏厦一建的管理特点,制定宏厦一建“一通三防”有效的管控机制。

⑤突出矿井或按突出管理的煤层,必须建立总工程师直接领导的“四位一体”防突机构(防突科)。原则上要求突出矿井和抽采量大的高瓦斯矿井要成立抽采工区,实行钻、验分离机制。

4、加大对“一通三防”的投入

安全费用下放到矿后,各矿必须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优先保证“一通三防”使用。“一通三防”安全费用年度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定后一份提交矿党政会议通过,上报发展计划部。另一份报集团(区域)公司通风部。不按集团公司批准使用安全费用的,到年底集团公司将收回,并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四、加强通风、抽采系统改造,强化“两个能力建设”。

1、设计时继续执行系统能力富裕系数政策: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风量富裕系数不小于1.5-2,抽排能力富裕系数不小于3-4。

2、降低矿井通风阻力,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目前,存在通风阻力超标以及部分巷道风速超限、漏风加大等问题。今年,各矿必须投入人力整刷增补通风巷道,查堵漏风,限期落实。

3、设计是源头。通风巷道设计坚持“系统独立可靠、大断面、高强度”的原则;15煤新采区必须建立高抽巷通风系统巷;所有巷道设计时必须考虑满足直径一米二风筒的安设(高抽巷按一米直径)。

4、新增和续建的三大系统改造工程,全部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各矿为项目法人,整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业务部室协调配合。把三大系统工程纳入到安全奖奖惩考核范围,根据计划进度每月统计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按月分解计划指标,提前下达,各矿按计划组织实施),按季度进行考核。工程竣工后进行整体验收,对工程组织不力,未按期保质完成的,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理。

五、以本煤层区域预抽为重点,实现采掘工作面和矿井抽采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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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瓦斯治理60条,继续试验水泥封孔。每矿实验封孔300-500个,2012年一季度出实验结论,在改进完善基础上,二季度全部推广。确保封孔深度8米以上,提高抽采负压和抽采率。本煤层瓦斯抽采浓度低于10%的工作面,要实行钻孔分批抽采,根据工作面产量计划和抽采时间安排,确定一次同时抽采的钻孔数量。

2、执行瓦斯治理“五项指标”,季度通报年度问责制度。集团(区域)公司每季通报各矿保护层施工工程量、瓦斯抽采量、抽采率、钻孔进尺和瓦斯治理工程“五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矿长是“五项指标”组织落实的最终管理责任人,对未完成“五项指标”单位的矿长、书记、总工程师年终要进行问责。

3、完善抽放泵站管网系统,所有抽放泵站实行在线监控。泵站、主管、支管及邻近层钻孔、高抽巷都必须安设计量装置。矿井主干管路严禁使用高分子材料管。瓦斯抽采管路没有按规定安设放水器的、敷设瓦斯管路的巷道需要维护的必须立即摸底,在六月三十日前完成整巷和加装放水器的工作,确保今后放水不停泵。

4、健全本煤层抽采计量系统,每8-10个本煤层预抽钻孔连接一个集气装置,每个集气装置进行负压、流量、浓度测定,建立工作面抽采台账。矿井和工作面的抽采情况每三天观测一次,本煤层钻孔的每个集气装置观测间隔不大于十天。每月将汇总后的月报表报集团公司通风部,实现以每米钻孔进尺、抽采天数、抽采瓦斯量计量考核。

5、将抽采工程量指标纳入生产作业计划,与生产作业计划同时下发考核。

①建立以矿井本煤层抽采钻孔进尺(含千米钻孔进尺),瓦斯抽放量为核心指标的奖励考核制度;举办以单台钻机年施工量为主要指标的劳动竞赛活动,对单台钻机施工效率高、进尺量优胜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

②上述两项考核每月进行统计,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另文下发)。

六、强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消除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矿井和按突出管理的煤层必须严格按《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落实区域性和局部“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瓦斯突出事故。

1、保证抽掘采平衡,严禁给突出煤层工作面压产量压进尺,组织突击生产。制定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时,充分考虑防突措施所必需的钻孔施工时间,抽采所必需的时间和空间。

2、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和新建突出矿井,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和区域性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并经省煤炭工业厅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技术方案报省煤炭工业厅、省煤监局备案。矿井应当建立瓦斯抽采达标技术档案,并每季度将达标情况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以区域公司为单位负责收集。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各矿井达标情况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通风部在15日前统一报省煤炭厅,煤监局。

3、必须开展区域性预测、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采煤工作面试生产前先必须对区域防突效果指标进行检验,不达标或未经集团(区域)公司通风部验收,生产部不得组织工作面验收。掘进工作面区域预抽效果指标由矿总工程师审阅,达标后生产。

4、新建或技改矿井基建期间,必须对所采煤层和揭露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其结果报集团(区域)公司备案。突出煤层进行区域性预测,从采区布置开始建立控制密度为150m×150m的区域性网格预测网。主要预测指标为: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地质构造分布、软煤层厚度,砂岩冲刷等。高瓦斯矿井的最深水平也要进行区域性测定。该项工作要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列入设计、建立档案。

5、所有岩巷掘进和井筒揭露突出煤层时,必须制定专项揭煤措施。第一次揭露突出煤层或在构造区域揭露煤层,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集团(区域)公司批准,并请救护队参加。在煤、岩巷瓦斯异常涌出点必须采取打钻抽放等措施。

6、突出矿井必须开展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采用多种地质探测技术手段,确定地质构造和应力影响范围,提前采取防突措施,过构造无防突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严禁生产。及时填报瓦斯资料、瓦斯地质图,进行瓦斯地质研究,探索地质构造控制带瓦斯应力规律和防治手段。

7、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集团(区域)公司通风、安监部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防突措施抽查。

8、加大对防突监察处罚力度。出现下列主要问题的必须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及责任追究。防突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不能正常开展“四位一体”工作;不执行区域或局部“四位一体”措施;“四位一体”措施落实不到位,强行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

七、强化治理瓦斯超限措施。

1、炮掘工作面凡是放炮后工作面风流瓦斯超过1.5%,必须采取增加风量、加强抽放、缩小循环进度等措施。

2、单一煤层外错尾巷实行全风压配风,在外错尾巷外侧布置一条专用配风巷或利用相邻备用面与尾巷连通,取消局扇外部送风。专用配风巷在通向工作面尾巷前,设置2道永久风卡,风卡外20米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栅栏以里按尾巷进行管理,严格风卡、风量、分区系统的管理。

3、继续执行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各测点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下调0.2%,复电浓度下调0.3%。回采工作面尾巷执行瓦斯浓度达到2.0%断电,降至1.9%以下复电。超限统计仍按原规定浓度执行。

4、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的割煤速度。掘进工作面的综掘机要采取从上部往下部截割的方法,割一排支一排。

八、加强“一通三防”基础管理。

“一通三防”基础管理是各矿最薄弱的环节,今年要以基础管理工作为重点,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方案计划,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任务、内容。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①严格控制串联通风和角联通风。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严禁串联通风。其它煤层因设计和施工顺序造成的串联通风及无措施的串联通风,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对设置电气设备、架线电机车巷的角联巷道要安设风速、瓦斯传感器,保证所有角联巷道风流定向、风速达标。

②每年要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区每月进行通风能力验证,采区通风能力验证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风、抽采、地质、生产等部门,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需要和采区能提供的风量进行验证。每次验证要编制通风能力验证报告和配风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区域公司)通风部备案。

③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的位置、形式、规格,通风设施的建立和调整,必须经通风区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有记录可查。各矿存在通风设施亏欠和不合格的,按通风设施标准拿出整改方案并立即组织施工,在十月底集团公司通风部组织复查,仍有不合格的严格处罚。

④加强矿井联合通风管理。各矿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和完善主扇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主扇有计划倒机要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计划时间倒机,计划时间段应控制在30分钟内,在此期间井下停风区内停止一切作业,将人员撤至进风流中,并停止移动抽放泵运行。

⑤建立全风压巷道巡查制度。井下所有的通风巷道,测风员每旬检查一次,通风区队干每月检查一次,通风主任工程师每季度检查一次。有排水和瓦斯涌出的地点必须设点检查。

⑥专用回风巷不得敷设轨道、电缆,在专用回风巷内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进一步提高局部通风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

①高突矿井(包括宏厦一建)局部通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智能引排装置”、“大风筒”。标准为双风机:对旋风机两台,主风机运行,副风机备用;双电源:一趟专供电源,高突瓦斯矿井实行地面高压专供,一趟动力电源;智能引排装置:主风机自动切换副风机,副风机人工切换主风机;大风筒:直径800mm以上;达不到以上标准不准生产。

低瓦斯矿井必须实现 “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②掘进工作面有计划、无计划停风或启封盲巷排瓦斯时,必须落实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排瓦斯负责人制度,执行井上“四联单”和现场“三联锁”,做到排瓦斯流经区域停电、撤人、低浓度排放。使用智能引排装置,混合风流安设瓦斯传感器并能上传数据。

③采、掘工作面必须执行“一通三防”专项验收程序,回采经总工程师、掘进经通风区区长审批。没有总工程师或通风区长签字不得动刀或开口。

3、抓好重点环节地点的通风瓦斯管理工作。

严格对重大贯通、排瓦斯、调改系统、井下电氧焊等“一通三防”工程的管理。重大工程实施前必须由矿通风副总或总工牵头现场跟工程,组织研究制定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专人(副科以上)贯彻落实,必须坚持开工前“统一研究、统一安排部署和统一指挥”的原则,完工后进行工程总结。在标准化检查时要检查该工作的落实情况。 所有巷道贯通(除正副巷横贯)和排放瓦斯的区域内,施工当班不得安排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待该项工作完成后,通风区观测检查一个小班无通风隐患,并经通风区同意后,方可恢复工作。调改风原则按照以上规定执行,根据调改风区域的大小由矿总工程师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建立瓦斯检查和风量测定点申报制度。除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煤仓、火药库以外的其它通风巷道。如:老旧采区闭墙、连通已采区闭墙、电器设备临近布置地点或其它可能产生积聚瓦斯的工作地点(包括选煤厂)的瓦斯检查点、测风点、测定周期,由通风区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区按计划认真制定巡回瓦检图表、风量测定、各类传感器设置和区队、工长检查点计划,认真执行,严格考核。

井下不得随意留设盲巷,临时停工的巷道不得停风,如果确实没有办法保持正常通风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建账登记在册,并按规定进行封闭。需要复用的巷道封闭时不得拆除其中的风筒,并沿巷道全长留设直径不小于220毫米的抽放管,每次盲巷排瓦斯前都要由总工程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措施。排瓦斯时宜先用预留的瓦斯管连接抽放系统将积聚的高浓度瓦斯抽走,然后在按措施用风流排放。

4、加强放炮及火工品管理。

①各矿根据矿井瓦斯等级,使用不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炸药等级。加强火药的领取、运输、存放、使用、清退各环节管理。当班剩余的火药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私自销毁和保存。

联营整合矿井、基建矿井设立地面火药库的,必须制定火药库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放炮“三人联锁”制度。每次放炮必须切断瓦斯流经区域的一切电源。所有工作面的进、回风隅角、支架上方、放煤口、支架后面及后部溜不得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和放起身炮。

③生产矿井、试生产矿井和高瓦斯突出的基建矿井,全面使用智能发爆器,推广使用“三联锁”智能发爆器,全部使用有MA标志的矿用放炮母线。

5、落实瓦斯超限分级分析和责任追究制度。

①分级分析:每次瓦斯超限都要进行分析,具体办法按阳煤通字[2011]929文执行。

②分析要求: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瓦斯超限原因不清不放过,超限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所有瓦斯超限都必须建账登记,分类分析,月度综合分析。安监处负责对通风区主持的瓦斯超限分析每月进行检查考核,集团(区域)公司负责对总工程师、矿长、安监处处长主持的分析进行每月检查考核处理。 ③责任追究。矿长是第一责任人,对造成瓦斯超限的责任人和不按规定分析的责任人要予以处罚问责。对瓦斯超限次数超过控制指标的矿,由矿长在集团公司安全办公会上陈述原因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并在《阳煤矿工报》通报。当月瓦斯超限超过两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落实班子成员对瓦斯超限治理责任制。全年突破瓦斯超限控制指标的矿,取消该矿评选先进的资格并进行处罚。

7、加强瓦斯监控管理,做到监控有效。

①对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矿三级联网监测监控监管系统管理职责明确如下: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阳煤监控中心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及集团公司矿井监控系统监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监测主干通讯网络的管理和维护,若出现网络故障,以各级信息中心为主体,通风部门配合,及时排除故障;各区域公司对所辖区域各矿井的监控系统安装、监测、传输等进行监管,区域公司调度监测主机实行专机专用,实行专人专管,24小时开启集团公司网络监管系统,连续监测监管所辖各矿安全监测动态和联网数据上传情况。

②完善监控系统。各矿瓦斯监控数据、主要通风机在线监控数据、抽放泵站监控数据、束管监控数据,全部输入瓦斯监控中心上传至集团公司。本部联营技改矿井、区域公司150万吨以上高突矿井,必须实现监控系统千兆专网传输。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采用双回路自动切换供电装置和不少于8小时UPS后备电源,确保安全监控设备及瓦斯网络设备的不间断正常供电。必须做到连续监测监控。一旦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上传至矿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指令失去监控的地点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中断超过4小时,由集团(区域)公司组织分析。

③各矿按集团公司定员配备监测工,要求按规定周期进行瓦斯电闭锁、故障闭锁试验、传感器校验、并有数据显示和记录,井下每小班每一个生产采区不少于1名监测工,井上监控中心不少于6人,并取得省煤炭厅上岗证,每班不少于2人。

④采掘机推广使用无线机载断电仪,实时监控传输机组附近瓦斯;推广应用集团公司内部交互网手机断电系统,通过手机对采掘工作面断电复电控制实现“三级断电”(具体规定另文下发);强制推广应用掘进工作面风量传感器,当风筒通过风量不达设定值时,自动切断盲巷电源。

⑤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配备录音回放装置(或能够存储一年数据的录音电话)和视频监控装置,中心站使用的所有电话均接入录音装置,同时必须保证两装置24小时连续开启,正常运行。井下监控设备的安装、拆除、倒移及测点定义更改需通过录音电话通知值班人员,否则,按值班人员私自更改监控设置考核。 ⑥采掘皮带巷安设的各类传感器,监测数据不得进入瓦斯监控系统,以免影响瓦斯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

8、综合防治自然发火。

①新建矿井和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报集团(区域)公司备案,自燃和易自燃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编制防灭火设计。

②晋北、晋东公司自然发火严重的矿井,要建立地面黄泥灌浆系统、低温注氮系统、束管监控系统。三大系统不完善,工作面不得生产。工作面推进日平均小于1米的地质构造区和末采面,必须采取喷注阻化剂的局部防灭火措施。

③容易自燃矿井采区及工作面严格按规定规范设计,回风巷布置在煤层中时,必须全断面喷浆,下层掘进巷道出现高冒落区,必须采取防灭火和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设点挂牌检查,采取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充填;工作面顺槽开口必须沿上层掘进15—20米后再下坡沿底板掘进,严禁从顺槽口直接找底板掘进。严禁两相邻工作面下层巷以里的巷道连通。严禁相邻工作面走向高抽巷之间贯通。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面之间和采空区漏风。

④加强自燃发火的监测,安装束管监测系统的矿,要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经通风区长签字,报送矿总工程师。

9、下大力提高综合防尘水平。

综合防尘是通风质量标准化的难题和薄弱环节,今年要下大力完成以下工作。

①煤尘爆炸危险性高的煤层或矿井,必须制定防止煤尘爆炸的设计,采取以工作面消尘达标和岩粉抑爆等措施。把各项防尘抑爆措施落实到位,该项工作由各矿矿长负责。

②所有综放面全部安设架下跟踪喷雾降尘系统;所有综掘机安装高压喷雾降尘装置,从消尘水源上配用降尘剂,本煤层打钻必须安装孔口捕尘装置,从尘源上控制产尘量。

③综采综放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煤层注水措施。综放面开采前,集中从内错尾巷向进回风巷注水。集团公司、矿安监处重点对注水工程量、注水效果进行检查。

④矿井采区及工作面消尘洒水管路、三通阀门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水压水量不足,严禁生产。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矿井,采取隔爆措施。

⑤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测定。严重超标工作地点由矿长主持研究,制定综合防尘措施。粉尘严重不达标,按事故分析处理。

九、完善供电系统,减少无计划停风,杜绝失爆。

1、2011年由于刮风供电高压线路短路、打雷压降等原因,主要通风机停运40台次,抽放泵站21台次,局扇293台次,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更带来严重瓦斯隐患,要求机电、供电部门提出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2、进一步完善联营技改整合煤矿供电系统,尽快实现主要通风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局扇双电源供电。今年因管理因素造成的无计划停风要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

3、局扇无计划停风一次五台次以上的,由矿安监处长主持分析,结果报集团(区域)公司机电、通风部门;同一区域或某掘进面一个月内发生3次无计划停风的,由集团(区域)公司机电动力部组织分析;主扇无计划停风超过10分钟,由集团(区域)公司安监局牵头分析。

4、尽量减少井口和井下电氧焊。井下运送火药的路线、时间段内和可燃性支护下严禁一切电氧焊;突出矿井井下电氧焊作业地点必须在进风大巷内且在进风风流进入突出采区分风点以外;电氧焊作业前停止相关区域内的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打钻、支护及其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5、井下使用的小灵通手机、胶轮车、蓄电池车、移动电器设备和仪器等的使用,矿必须制定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区域)公司机电部门批准。

6、瓦斯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防爆检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十、立足现场、攻坚克难、创新技术。

对以下科技项目和技术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和攻关。

1、全力组织寺家庄水沙压裂试验,重点放在解决封孔压力气密不足的问题上,摸索最优的封孔技术工艺、材料,并考察压力及压裂半径和抽放效果,力争取得突破。

2、一矿、五矿底板岩石穿层抽放煤层瓦斯试验项目要加快推进,总结钻进工艺技术、抽放效果、探索区域预抽的新途径。加快进行15煤层顶板岩石水平长钻孔替代内错尾巷试验,以解决内错尾巷瓦斯难于控制的问题。

3、千米定向钻机全面推广试验,要在熟悉施工工艺,研究提高钻进效率上下功夫,并考察抽放效果优化设计。

4、晋北公司要认真总结采空区滞留干冰防止遗煤自燃技术,寻找开采特厚易自燃煤层防治自然发火的手段。

5、寺家庄进风辅助巷实验布置在岩巷。

6、大力推广监测系统新技术,一矿、三矿、新景矿使用安全仪器智能管理系统。

7、加大“先封孔,后打钻”施工工艺试验力度,即先用大直径钻头施工深度不小于10米的封孔段然后用水泥砂浆等封孔,再在封孔管内打钻。试验成功后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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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高突矿井试用二氧化碳炮等安全性高的起爆器材,力争早日推广。

9、盲巷和需要限制人员进入的地方除设置正常栏杆外,试验加装电子栏杆。

十一、加强“一通三防”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

1、按照集团公司熟悉掌握“三项操作要领”,熟记“三个事故案例”的要求,所有“一通三防”从业人员,都必须自觉学习掌握“一通三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2、严格通风要害工种、操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对所有要害工种,包括今年新增的监测工、防突工等,组织上岗前培训,岗中轮训,做到不合格不上岗。具体按职工培训计划执行。

3、加强防突知识培训,防突员每年接受一次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项培训,防突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4、对通风区区干、队干、工长进行一次培训考试,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要免去其职务,责任心不强,缺乏执行力的要调离岗位或免去其职务。

十二、加大监督处罚力度,确保“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安监局、区域公司安监分局、驻矿安监处必须认真监督“一通三防”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排查通风隐患,处理违反规定不落实“一通三防”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及时奖励为“一通三防”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和举报隐患人员。

集团(区域)公司安监局、通风部、机电部、生产部等部室对以下行为进行处罚。

1、违反阳煤发[2009]739号文件《阳煤集团煤矿严重违章“十三条红线”的界定和执行说明》。

2、生产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按重大未遂事故处理,一次处罚事故单位责任人100万元。隐瞒不报经举报证实,加倍处罚。矿通风区接到井下汇报30分钟内未汇报集团(区域)公司的,处罚指示人1万元,调度员1000元。

3、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不采取区域防突措施的严禁生产;防突效果检验指标超标的严禁生产;超出预测预报距离的严禁生产;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严禁生产;违反以上规定强行组织生产的,每发现一次处罚矿50万元,责任人2万元,分管领导1万元。

4、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区无专项防突措施组织生产的,处罚责任人1万元,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各5000元。揭露煤层无措施或不按措施到现场指挥的责任人处罚1万元。

5、分级分析制度,通风区少分析1次,处罚责任人1000元;总工程师少分析1次,处罚2000元;安监处对通风区瓦斯超限分析每月检查考核少1次,处罚安监处长2000元。

6、超过瓦斯超限全年考核指标,处罚矿100万元。

7、凡属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局扇无计划停风一次5台以下的,每台次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一次5台及以上的,每台处罚责任单位1万元。

8、凡由于管理责任造成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分钟以内的,每台次处罚5万元;10分钟以上的,每台次考核10万元。

9、监控系统全井中断4小时以上,由集团(区域)公司分析处罚责任人1万元。

10、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回风流、尾巷、掘进混合风流瓦斯分别达到1.5%、3.0%、1.5%时,一次处罚队组10万元。

11、掘进工作面出口风量小于400m/min,掘进期间发生一次瓦斯超限处罚1万元。其中,矿总工程师1000元,通风区长1000元,通风区主任工程师500元。

12、矿井超过集团(区域)公司核定产量进尺10%以上,每超1%,处罚责任单位1万元,分管矿长1000元,每月由集团(区域)公司安监局、通风部、生产技术部考核,每半年稽查累计考核一次。

313、由于操作、管理原因造成矿井采区以上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一次处罚责任矿(公司)10万元。造成瓦斯超限,按瓦斯超限统计;造成局扇停风的,按无计划停风规定处罚。

14、抽采煤层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发现一次处罚矿(公司)50万元,责任人2万元,分管领导1万元,由安监(分)局按重大隐患查处。

15、今年每发生一次瓦斯超限都要进行处罚,对全年完成集团公司控制指标和奋斗指标的单位进行重奖,具体的奖惩办法另文下发。

第13篇: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风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根据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合理地布臵采掘,系统地组织生产,在通风系统完善、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2)主扇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运转,非特殊情况,任何人无权停止主扇运行。主扇因检修等特殊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有经公司总工审批同意的停转计划及安全措施,主扇因停电停止运行时,必须及时发电,10分钟内恢复通风,排放矿井有害气体。

(3)矿井采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采区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进行全负压通风,采区间严禁串联通风。

2)各采、掘工作面严禁利用采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回采工作面不得使用局扇通风。

3)残采、复采通风不成系统时,必须有经公司总工审批同意的安全通风技术措施,由队长负责执行,安通科检查监督。

4)采区内两个工作面确须串联通风时,必须有经公司总工审批同意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由通防部责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监督,组织实施。

(4)局部通风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风后人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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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矿井必须坚持每月测风三次,每十天一次,测风情况必须及时报总工审核签字。巷道贯通、矿井采区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通防部必须重新测定,合理分配风量。

(6)根据多年的经验,矿井通风困难期在每年的8月份、9 月份,矿井每年在

8、9月份必须认真组织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经总工审核后申报公司董事会、市煤炭局。

(7)矿井每年在12月份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计划必须经总工同意签字,在生产矿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各科室配合完成,反风时,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8)矿井通风工程、通风设施必须由矿井通防部负责进行检查监督、施工验收,各生产队必须听从指挥,及时完成安排的各种通风工程。

(9)矿井由安全、生产副经理牵头,每月进行一次专项的“一通三防”检查工作,将查处问题责专人负责处理。

(10)矿井年初必须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技术部根据矿井通风能力合理编制采掘计划,合理布臵工作面的个数,不得超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开工作面配风量规定为:

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不得低于240米/分;备采工作面的配风量不得低于100米/分;

2)掘进工作面局扇配风量不低于180米/分; 3)每个硐室配风量不低于80米/分。

(11)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和瓦斯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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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杜绝跑漏风现象,严格禁止无风、循环风、超限生产。瓦检员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种检查制度,瓦斯日报表逐日审批必须经总工等领导审阅签字,确保各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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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的局扇由放炮员负责管理,吸水处的局扇由水泵司机负责管理,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瓦检员负责管理,并负责风筒的完好整齐,负责送风排瓦斯。在无人工作的盲巷口应设臵栅栏或警示。

(2)除放炮员、瓦检员外,其他任何人不能随意停开局扇。因检查或其他原因须停止局扇运转时,要取得放炮员或瓦检员的同意,并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防部。停局扇前由带班长负责将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地点,并切断电源。

(3)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须提前向通防部申请,并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4)严格使用风电闭锁,无风电闭锁的局扇的工作面原则上不得开工生产。

局扇实行挂牌、上架管理。

(5)积极推广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实现“三专”、“两闭锁”管理。

(6)局扇每半年由机电队检修一次;投入使用的局扇必须机电队检修合格后使用。性能测试由技术部、通防部负责进行;性能较差的局扇原则不得再使用,由机电部、技术部、通防部签定后,申请公司总工审核报废。

(7)盲巷不允许存在,必须立即封闭,暂时不能封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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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揭示警戒。

利用局扇回收的巷道,必须连续作业,不准中断回收,否则通防部立即封闭。

(8)节假日期间停工的开拓、掘进工作面,一般应不停局扇。若采取停风措施时,必须实行断电,严禁一切导电体进入巷内,并在巷口揭示警标等。

(9)严格风筒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瓦检员修补,吊挂要平直,接口要严密,百米漏风率不得超过5% 。

风筒出口的风量,必须保证巷道工作面瓦斯无超限或无积存,满足《规程》规定要求。

(10)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对压入式通风在保证煤头不积存瓦斯,及时吹散炮烟的前提下,风筒末端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不超过6 米。

(11)局扇要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禁止在回采工作面安装局扇处理落山角的瓦斯。采取外部送风处理回采工作面落山角或机尾段上隅角的使用的局扇,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处。

(12)进行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当瓦斯浓度达到0.5% 以上时,立即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内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3)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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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扇在运行过程中,瓦检员必须每班三次检查局扇运转状况,发现局扇循环风,必须立即将局扇供风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电源,停止风机运转,并汇报通防部、调度室。

(14)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一般不得停风,若采取停风的要立即断电撤人,设臵栅栏或揭示警标,24小时内在距巷口不超过2米的地点进行临时封闭,并设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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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统一由矿井通防部负责设计、施工、验收以及日常的监督管理,矿井通风设施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设施。每个干部职工必须人人维护,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无权撤除;对于随意打开密闭、风桥、盲巷等,或破坏通风设施的,一律按重大责任事故对待,予以从严处罚。在通风设施的设计、施工,使用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风门的制作标准及安装

1)矿井主、付井联络眼,采区进、回风巷联络眼,以及采面回风顺槽等主要地点,按装风门时,每组风门不得少于四道,即正向、反向各两道;以符合反风的需要,其间距根据行人或行车的需要而定。但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2)风门的制作必须统一规格,主要风门必须用钢板制作,门框必须用槽钢制作;属木质类风门,必须采用铁皮双面包装。

3)风门的按装使用:门墙要求掏槽,深度不得少于0.5米,宽度不得少于0.5米; 墙面必须用黄土泥抹干抹平;门框倾角不小于6 °,四周用毡垫垫平,做到接触严密,风门与门框接触的四边必须用毡垫垫平垫严,确保不漏风;按装的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

风门的使用必须爱护,做到随手关门。

凡有水沟,矿车通过风门的,必须设臵挡风帘,轨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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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底门框内。

(2)密闭的修筑及质量要求:永久密闭必须用砖和沙浆制作;临时密闭可以用碴砌作:

1)每座密闭,必须进行两道,每道密闭分为闭墙两个;闭墙与闭墙间距不小于1米,中间用黄土填严填实。两道密闭分别闭在巷道两端,离巷口距间不得大于4米。

2)闭墙一般为24厘米,四周掏槽,深度不得少于0.5米;墙面用泥抹平抹严。

(3)风桥的制做及标准

1)风桥规格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积的五分之四,且做成流线性。坡度不得大于3 0°。

2)临界点以下的不得做底风桥,必须做顶风桥,盖板一般为木板或铁皮,并垫塑料用黄土进行充填,上面用泥抹严抹平。

3)风桥闭墙,基础均用砖、砂浆制作,闭墙及端口要求四周掏槽,基础四周必须用黄土填实。

4)底风桥内积水必须能够自流,以防风流受阻。 5)两端口前顶板支护必须加固,以防冒落。 (4)风筒管理

1)风筒入库前,必须经矿长严格验收后入库,质量不合格的不准入库、出库使用,请生产副经理审批,通防部登记。

2)风筒使用,必须吊挂整齐,接口反边衔接严密不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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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角过渡严缓,不拐死角。

3)风筒消耗:煤巷千米消耗5节,岩巷千米消耗7节。以季度进行奖惩,惩罚标准一节166元,奖励标准一节90元。

4)损坏风筒者,按166元一节进行处罚。未经通防部批准,在井下私自用风筒作为非通风形式使用者,一律按损坏论处。

5)风筒修补一律由瓦检员负责,保管风筒由使用单位设库保管,严禁乱扔乱放。

6)风筒的报废,由能通防部登记鉴定,写出书面材料,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5)局扇的按装和使用:

1)局扇必须安装在全负压供风的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的安全地点;进行上架使用且离地点不得小于30厘米。

2)该处的供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吸风量,且前方畅通无阻、无杂物、障碍物。

3)局扇性能良好,部件齐全,吸风口必须带有风罩和整流器,线路无失爆,严格使用风电闭锁装臵。

4)局扇必须责专人看管,持续供风,严禁时停时开,若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立警戒,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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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附近10米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

5)局扇使用前必须由机电部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进行一次性能的测试。

(6)盲巷的管理:

1)凡长度超过6米的独头巷,或等风压的巷道,必须加强局部通风或及时构成系统,否则按盲巷对待,及时予以密闭。

2)停产的采面上下顺槽,及时予以密闭,报废的巷道及时充填密闭。

3)临时停工的巷道,若采用停风措施时,必须设臵栅栏,揭示警标。

4)任何人不得进入已揭示警标的盲巷内,瓦检员对于临时停工的只设栅栏而未密闭的巷道,在巷口必须检查瓦斯。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5)启用已封闭,设棚栏的巷道,必须经通防部同意,排放瓦斯后,方可让有关人员入内进行生产。

6)对于已封闭的盲巷,定期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7)所有通风设施,统一由通防部队建设进行编号上帐登记,责专人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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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测风制度

(1)每月的2日、12日、22日定为矿井的测风日。 (2)矿井内必须设臵合理测风站,测风站在矿井进风井和回风井,采区进风巷和回风巷,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硐室进风巷和回风巷,局扇后和风量变化区设臵。测风站长度应不小于4m,测风让选址构筑应符合规定要求,无法建测风站的地方,选适应地方建临时测风点。测风站和临时测风点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每年应对风表进行校正,使用风表时,合理选型,严禁高速表、中速表在微风中使用。严禁微速表在强风中使用,防止误差发生和损坏风表。

(4)测风时,每个测风站(或测风点)至少应测三次,取平均值,误差超过5%时,应重测。

(5)测风时,风表和秒表同时起动,在一分钟用线路法完成整个测风过程,且移动均匀。

(6)测风时,二人进行,一人测风,一人记录。测风完毕应检查该处瓦斯、二氧化碳,一处测风完毕后,进行计算风量,将结果填写在测风牌板或测风站打的表格上。

(7)出井后,将各处测风结果及时填写在测风记录本上和通风系统图上。

(8)矿井调整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测风,分析风量变化情况,进行风量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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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掘进巷道贯通必须由技术部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生产副经理批准,带班长、安全员现场指挥进行贯通;与已采空区(包括联通已采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公司总工、安全生产副经理批准,由生产副经理责队长安全员现场指挥进行,安全副经理监督。

(2)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前,技术部必须向安全生产副经理、调度室、通防部、生产单位下达贯通通知书,通防部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3)平行巷道(正付巷)与横贯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一个头超前另一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 2)横贯与巷道(或巷道与巷道)贯通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不得对接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和瓦检员必须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 % 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3)正付巷和横贯必须由同一组人员施工,只准配备一名放炮员。

4)正付巷和横贯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前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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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执行正付巷同时停电撤人,并设臵警戒。

5)贯通后,对后一横贯应立即封闭,并随即改道移风机。抓紧密闭好后一横贯。

(4)对掘(或相交)巷道的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队、调度室、通防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相距20米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工作面切断电源,设臵警示,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

2)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都必须由班组长和瓦检员同时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等情况,只有当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 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3)每次放炮前,必须在可能进行各巷道的地点设臵警戒。 4)贯通时,必须有专职通风人员在现场与队长同时指挥进行贯通,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回采工作面遇无炭柱或断层等地质构造,需打绕巷与回采工作面贯通时,必须做到:

1)技术部必须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贯通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生产副经理责队长设安监人员监督执行。

2)绕巷掘进与回采工作面相距20米以内时,掘进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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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回采工作面在贯通位臵附近20米内放炮时,掘进和采面必须同时撤人,并切断掘进面内电源。

3)若绕巷道掘进按计划不能与工作面贯通时,必须停止掘进,保持正常通风,瓦检员必须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回风风流的瓦斯浓度。

4)由队长现场指挥落实措施,进行贯通,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回采工作面和绕巷正常通风。

(6)生产采区的主要进、回巷之间,矿井的主要总进、回风巷之间,不得补打横贯。如确需要非打不行时,必须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总工批准后,除必须有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外,还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由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组织执行。

在贯通前,必须完成永久通风设施,严禁使用临时通风设施。对于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地区,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臵警戒。

(7)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采空区和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一旦打透,按重大事故对待,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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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1、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工作。鉴定时间由省(区)煤炭(厅、公司)根据矿井生产和气候的变化规律,选择在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

2、鉴定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通防部负责具体实施,安监、机电、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3、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的条件下进行,分别测定、计算月平均日产1吨煤的瓦斯涌出量,取其中的最大值来确定矿井的瓦斯等级。进行抽放的采区,在鉴定日内还需测定相应地区的抽放瓦斯量,瓦斯等级必须包括抽放量在内的吨煤瓦斯涌出量。

4、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前,必须根据本矿井的实际情况,编制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方案。在方案中应规定鉴定时间、测点布臵、所需鉴定仪器名称及数量、参与鉴定人员、记录表格、组织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5、对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进行审核。

6、鉴定前对瓦斯检定器、风表等鉴定仪器仪表进行检验,查看是否合格,确保仪器测定准确,数据可靠。

7、要对所有参加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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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员,制定培训计划,组织集中培训,提高鉴定人员的素质,确保鉴定质量。

8、按每一自然矿井、煤层、翼、水平、采区、和各采掘工段分别布臵测点进行测定。测定地点应设在测风站,如果附近无测风站,可选取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进行测定。

9、按照方案确定的鉴定月份,分上、中、下旬,分3班进行测定。测定工作由经培训合格的通风专业人员进行。

10、所测定的风量、抽放瓦斯量、瓦斯浓度、当天产量等参数填写在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基础数据表中,按要求计算并填写表格。

11、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进行测定的3天中,以最大一天的涌出量来计算平均日产1吨煤的涌出量,填写在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报告表中。

12、要填写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汇总表和矿井瓦斯来源分析表。

13、依照鉴定结果,对矿井、煤层、翼、水平、采区和各采掘工段瓦斯涌出量进行量化分析。通过年度纵向分析,掌握历年瓦斯涌出量变化规律;通过瓦斯来源横向分析,明确瓦斯防治重点,为进一步制定、完善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最后将全部鉴定资料汇总编辑成鉴定报告,作为矿井编制矿井开采设计、作业规程和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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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依据。

14、鉴定结束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煤炭局,并按照省煤炭局批准的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现场管理。

15、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批资料: (1)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书面报告; (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历年鉴定等级汇总表; (3)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

(4)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测定布臵示意图; (5)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报告; (6)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7)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8)检测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书;

(9)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当月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日报表、测风报表;

(10)双突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报本年度矿井突出卡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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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瓦斯及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

气体检查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严格的按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的管理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为:

各采、掘、开工作面每班必须检查三次。机电硐室、无人工作区域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若采面遇有特殊、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现象或过采空区等时,必须专责一名瓦检员跟面检查,巡查采面进风、工作面风流、落山角;每班不得少于五次,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正、付巷同时并进的两个掘进头,或打溜煤眼、或岩巷掘进、过断层、无炭柱掘进等时,必须专责一名瓦检员跟面检查,检查入风、掌子面风流,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瓦检员在巡回检查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立即通知矿调度室。

(3)矿井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点,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确定检查人员,并制度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3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

(4)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路线认真检查,同时检查所负责地区的瓦斯情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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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无超限、无积存,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牌板、原始记录本上。

每个检查点检查内容主要内容是瓦斯和二氧化碳,以及通风设施的完善情况。

(5)班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瓦斯检查日报表上,由总经理、总工审阅、签字。

(6)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且带有不少于2 米长的胶管和检查棍,检查结果必须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牌板、原始记录必须由班组长签字,做到瓦斯管理“三对口”。

(7)凡是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干部,下井遇到瓦检员时必须审查检查原始记录;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检员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后才准离开现场。

(8)瓦斯检查日报表审批签字领导负责协调,督促处理存在问题,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9)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留察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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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全监控制度

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直接领导的“一通三防”监管体系和安全副经理为直接领导的安全监管体系。

(2)“一通三防”监管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要人员充足,从业人员经验丰富,文化素质高,符合上级规定要求。

(3)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经理要每天审签瓦斯报表和监控报表,审阅其他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4)井下专职监管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公司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如瓦斯检查制度,瓦斯“三对口”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等,尽职尽责,出井后认真填写记录。

(5)矿领导和职能科室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全方位不留死角地进行安全监管,同时要对井下的专职监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专职监管人员要立即移交矿委会,进行严肃处理,出井后认真填写记录。

(6)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经理要经常召开安全监管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指出存在的问题,确定监管重点,确定下一步工作目标,做到防患于未燃。

(7)安全监管人员要认真学习新技术,使用新方法,确定安全奋斗目标,认真监管井下危险源,保证监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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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经理要针对安全监管出来的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报总经理批准后,立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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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鸿发矿井均属低级瓦斯矿井,但必须加强主扇、局扇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及时完善通风系统,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1、主扇排放矿井瓦斯

矿井停电后,主扇司机必须立即打开风井风门,采用自然通风排放井下有害气体,所有井下人员必须撤至自然通风良好的区域。地面主扇恢复通风后,瓦检员由浅到深、上山段由下往上逐段检查,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其他人员方可进行工作面。

主扇停风在30分钟以上,井下人员必须撤至地面,井上人员不得下井,只有主扇恢复通风后,瓦斯检查员检查通知后方可入井。

2、排放巷道内瓦斯

(1)本班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分时,由瓦检员进行排放;停风时间30分钟至8小时或巷道口瓦斯浓度超过1.5% 时,由付队长、瓦检员、安全员三人联合,提出口头措施,进行排放。

(2)局部瓦斯积存时,由瓦检员汇报值班副经理,值班领导提出口头措施,责付队长、瓦检员、安全员三人进行排放。

(3)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由公司总工提出措施,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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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区长、通防部长进行排放。

(4)排放密闭区内瓦斯时(包括采空区),必须经技术部写出申请(措施),经公司总工签字加注措施,由安全、生产副经理现场指挥,进行排放。

(5)排放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1.5% ,全负压通风地点严禁超过1%。

(6)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和被排放瓦斯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7)在未形成全负压榨通风地点进行排放瓦斯时,全负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

3、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扇方准送电,依此类推,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分区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4、排放临时停工区(巷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局扇处过渡咀前解开风筒或控制裤叉三通(预先安装的)进风量,掌握瓦斯浓度的排出。

5、排放已密闭区、老空区,及其它巷内无风筒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加风筒,严格控制风量、瓦斯浓度向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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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6、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

7、任何地点瓦斯排放出,必须向通防部汇报,排放情况必须在调度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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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防治瓦斯积聚管理制度

1、保持主扇的经常运转。

2、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监察监控”的通风安全管理基本原则,合理布臵来掘工作面、

3、通风设施最大限度地消灭跑风、漏风保证矿井的有效风量。

4、合理调节风量,严禁微风、无风工作面和区域出现、

5、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出现。

6、在正常的通风情况下,稀释瓦斯不经济、不合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抽放。

7、按照盲巷管理制度对盲巷严格进行管理。

8、既是按照规定密闭采空区。

9、加强瓦斯监控和瓦斯检查,发现有瓦斯积聚的地点,立即汇报,制定安全技术设施,进行瓦斯排放。

10、对于特殊地点的瓦斯积聚,如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顶板冒落的空硐采用专业的特殊办法如屏障法、风筒分支吹散法。充填法等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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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综合防尘及预防和隔绝煤尘

爆炸管理制度

(1)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矿井技术部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公司成立以总工为组长的综合防尘领导组。矿井通防部对综合防尘工作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

综合防尘工作必须齐抓共管,明确各队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通防部进行严格的考核。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永性水池容量必须满足当班生产所需。

(3)防尘管路的管径必须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回采工作面的回风顺槽,各运输转载点,以及主要巷道等。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每隔100米应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

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必须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通并按阀门。

(4)防尘用水水质,要达到下列要求: 1)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 mg/l ; 2)悬浮物粒度直径不得大于0.3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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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的PH值在6 —9.5范围内; (5)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 1)喷雾洒水设施:

上、下顺槽百米设喷雾洒水设施一套进行降尘;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

上、下顺槽内,每周冲帮刷壁一次,严禁巷道煤尘堆积; 各转载点,工作面机头机尾出煤时,必须正常洒水,专人看管。

2)工作面的浮煤必须班班清理干净。 (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因掘进工作面一般温度较大,且顶板淋水,不须按装洒水设施,但对岩巷(局部)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水炮泥等,打眼时,钻眼工必须配戴防尘罩等。

2)每周清理巷道落煤一次。 (7)运输巷道防尘措施:

1)主、付井每季冲洗一次,每年刷白一次,主井口2 0 米范围内每班班前清理一次。

2)各车场每班清理一次,主要运输巷每月冲帮刷壁一次。 3)各巷内设备、线路等每周清擦一次。 运输系统的防尘,由矿井机运队负责。 (8)隔爆设施:

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揭露一层新煤层必须按行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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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组织一次煤尘爆炸性签定工作,凡鉴定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区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爆措施且必须符合:

1)凡采区以上巷道必须设臵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400l/m,水棚排距2—3米,区长730米,在采区巷口里75米巷道内设臵。

2)采、掘工作面隔爆水袋,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200l/m,水棚排距2—3米,棚区长度720米,在上、下顺槽口,掘进巷口抬棚以里75米范围内设臵,且距风门距离必须大于25—30米。

3)隔爆设施要实行挂牌管理,注明各种参数,并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9)粉尘测定:

由县防疫站每季测粉尘一次,即对粉尘分散度,SiO2 的游离度、全尘、呼吸性粉尘全面测定。

(10)职工检查:

每半年由公司医院对矿工进行一次X光检查; 每年组织一次矿工到县防疫站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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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火灾也会严重威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给国家、集体、社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防治。

(1)消灭明火:

1)检身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检身,严禁烟火及点火工具等一切易燃、易爆物品下井。

2)主井口直线距离3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电焊等与明火有关的各种作业,推箱工不准在主井口附近吸烟等。

3)矿井除电修组可以使用电炉外,其它井上下一切生产地点严禁使用。

4)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油类物质,对于棉纱、布料等易燃品必须存放在铁筒内,定期运送到地面处理。

5)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或喷灯焊接等工作。若急需时,必须由使用单位申请,技术部定出安全措施,经公司总工、安全副经理签字后,由生产副经理组织执行。

此项工作必须在全风压通风的地点进行,瓦斯检查员两名,随时检查两端的瓦斯浓度,现场必须有足够的防火材料和防火设施,火星处理要及时、彻底,隔爆措施要得力。

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瓦检员的统一指挥,瓦检员发出停止命令时,必须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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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火的处理与观察必须认真负责,有疑问时,不得离开现象。

6)矿井仓库、绞车房、风机房、变电室、炸药库等重要场所,必须认真细致地搞好综合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消灭电火花:

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杜绝设备失爆现象。

2)井下必须使用隔爆性能完好的设备,严禁使用绝缘性能差,隔爆性能不够的设备,严禁使用非防爆产品,失爆设备(包括五小元件)一律不得使用。

3)井下的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检修,严禁带电搬迁。 4)使用中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完好;设备的完好标准,接线的完好标准必须符合设备管理50条规定。

(3)消灭放炮火花:

1)炮眼充填要求采用黄土填炮,严禁采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充填,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2)井下严禁放糊炮、明炮、严禁反向爆破,以及非放炮器发爆等作业行为。

3)严格执行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杜绝放炮火花。 (4)消灭摩擦,碰撞火花:

1)各运输设备、动力运行设备,严格加强维修保养,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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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检查,确保其滚动运行,靠摩擦力运行的,不准超载,进行紧密性摩擦运行,不得打滑,一旦出现,立即停止使用。

2)井下严禁强有力的相对碰撞,人为性的敲击,碰撞时必须用力适度。

3)运输钢丝、皮带等,必须加强地辊,上下托辊的维修保养等,以防磨擦起火。

(5)防火材料:

1)矿井主扇房、绞车房、灯房、变电室、井上下火药库,必须有不少2个的灭火器,不低于0.2m的砂子,以铁锹等灭火材料。

2)井房车场、中央变电所、溜则、皮带机头,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砂子,铁锹等材料。

(6)救火:

井下一旦发生火灾时,全矿人员必须在矿长的指挥下,积极救灾,灾区内人员迅速避灾,全体安全员、瓦斯员、生产系统管理干部必须赶赴现场,打开所有巷内的洒水、隔爆设施,在减少事故损失的前提下,及时地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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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管理制度

1)全矿风表两台(中速风表、微速风表)由专人使用存放,不得私自转让他人使用。

2)风表每年到省测试中心维修校正一次。

3)瓦检器由通防部统一编号管理,由县安监局负责每月一次的维修校正,每三月一次的检查测定,通防部必须如实做好瓦检器使用情况台帐。

4)瓦检员必须爱护瓦检器,不得故意破坏,不得使用有问题的瓦检器,发现有问题,立即报回通防部,由通防部处理按排。对故意破坏的,要按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及追究责任和照价赔偿一并执行。

5)测尘器由安通科负责管理,指定专人使用,做到测尘及时,数字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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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孙家岔龙华煤矿

2010年度“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紧张而忙碌的2010年已经结束,回顾风雨兼程的一年,在这三百多天的日日夜夜里,“一通三防”专业队伍在矿业公司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目标,全体员工上下齐心,以生产为中心,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精心安排,科学组织,深入贯彻煤矿年初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010年克服重重困难,求真务实,理清思路,强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总体安排,紧紧抓住矿井主线工作,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工作效能,克服了种种影响生产不利的因素,全体“一通三防”人员团结奋进、务实拼搏,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初下达的“一通三防”各项生产任务。现将一年来“一通三防”的主要工作简要回顾如下:

一、全年工作回顾:

2、“一通三防”方面的主要工作

1、为进一步完善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我公司以陕煤孙司发〔2010〕17号文件对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进行了专门安排。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在8月份进行了瓦斯鉴定工作,使工作有安排,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

2、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矿抗灾救灾能力,在今年6月份安全月,进行了井下救灾演习,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3、为适应矿井发展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增购4个分站,增购CH

4、CO各10个,在3010

4、30112工作面上隅角各增加了CH4和CO传感器(预计12月份在30111工作面增设CH4和CO传感器),在工作面回风绕道风门上安装了开关传感器,较好的发挥了监控系统的作用。

4、充实了瓦检员队伍,矿井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瓦检员每班三次定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调度室建立记录台账,杜绝了空班漏检。

5、今年共制作15道调风临时设施,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消灭了盲巷和微风巷道。

6、及时构筑采空区密闭,防止采空区自燃,共构筑密闭68道。在30103和30104以及30112回风巷构筑防爆密闭,彻底隔离采空区。

7、加大防尘力度,在主、副平硐今年新增设35道风流净化喷雾装置,并加大了采煤机、综掘机外喷雾的管理力度,尽最大努力,降低粉尘浓度。

8、年初编制《矿井灾害应急预案》和各类灾害应急措施及通风计划。

9、强化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为提高通风设施质量,定期检查维护各类通风设施,主要在进、回风巷道的风门安装闭锁装置和风门开关传感器。

10、完成了矿井主要通风仪表的校验工作。累计校验仪器、仪表38多块。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测。

11、矿井综合防尘工作有很大的起色。全年工作中,完善了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进、回风系统风流净化喷雾、采掘机组喷雾和各转载点喷雾,在主要大巷间隔100米安设喷雾,完善了各处隔爆水棚设施,坚持定期冲洗巷道,做到无粉尘堆积。

1、“一通三防”设施

a、组织完善通风设施:完成风门4副8道道,挂设风帐4道,密闭68道(另预计12月份做密闭5道),做风桥2处,防火门9道(另预计12月份做防火门3道),调整通风系统6次(另预计12月份调整通风系统2次)。

b、下发施工通知单72份(另预计12月份下发施工通知单5份)。

c、组织安设进排水管16800米;

d、巷道洒水降尘7000米;

e、局部通风: 安装局扇12台,敷设风筒约16800 米;

f、组织架设隔爆水棚9处(另预计12月份架设3处);

二、2011年工作思路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抓好工作

“一通三防”专业队伍充分发挥煤矿工人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精神。制定“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深刻认识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以质量标准化为宗旨,抓好工作,使我矿的生产安全做好保障。

(二)继续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作

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矿井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2010年我矿的实际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规划安排,增大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覆盖率,组织完成一些具体的基础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保证矿井“一通三防”专业全年达标。

(四)2011年的工作重点

1、矿井通风系统的改造,做好2#风井风机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2、做好采空区防灭火管理,重点抓好隔离煤柱的管理工作,杜绝矿井火灾事故。

3、进一步加强我矿局部通风管理工作,保证通风安全。

4、抓好“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我矿“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全年达标。

龙华煤矿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15篇: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一、通风系统方面

1、加大通风系统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每月召开通风系统优化会议研究系统优化方案,确保了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现矿井总需风量为9008m3/min,总进风量为9302m3/min,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2、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全年矿井巷道共贯通8处,每次贯通制定了针对性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和详细的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巷道贯通顺利进行。

3、加强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水平。按照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要求,对井下的风门、挡风墙及封闭墙进行全面整改,全年共整改风门11组,挡风墙5道,封闭墙8道。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了全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演习圆满完成,反风率达到了85.02%。

二、放炮管理

为确保井下爆破及火工品的安全管理,矿井严格落实《放炮特别管理规定》、《涡北煤矿火工品管理办法》、《涡北煤矿井下爆破补充管理规定》和放炮日分析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的爆破安全监管职责、采掘班队长在爆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管理职责和规范放炮员现场爆破操作流程,同时加大区队干部对放炮操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巡查力度,严格雷管二次导通、放炮警戒、放炮三汇报、清底验炮等制度,保证了爆破生产现场的监督力度,杜绝了放炮事故的发生。

1 2012年计划

1、矿井升级为高瓦斯矿井,施工南翼下延专用回风上山。

2、我矿地压大,巷道变形严重,局部地点通风阻力大,需修复巷道多。2012年将安排施工队伍对南翼回风上山、北二回风上山、南翼轨道上山、-460总回风巷、北二皮带上山、8104外段风巷进行巷道修复,总工程量1130m。

3、北二下部采区主体工程贯通,制定合理方案对通风系统进行优化,确保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稳定可靠。

4、进一步加强通风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大通风设施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及时整改。

第16篇:一通三防自查报告

中国饕餮神兽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自检自查总结

2014年7月13日,根据矿安监部门安排,进行系统自我排查,通过系统自我排查,发现不少问题,通风大系统没有问题,主要是局部通风系统存在问题,二采区北翼回风反掘和二采区北翼皮带大巷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现目前各掘进工作面风筒末端和各采煤工作面风量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个别局部通风存在漏风现象。监测监控方面:个别设备数量不足,个别传感器吊挂不标准,主要是工作面T0和T1的吊挂,个别采掘工作面监控电缆吊挂不标准。通风设施方面:个别通风设施还没有达标,主要是风门连锁,主要是采煤工作面和1908运顺材料绕道,一旦过车,将连锁绳卸掉。综合防尘方面:一采区皮带大巷和回风巷煤尘大,主要是水阀缺少,一采区回风大巷至集中回风大巷没有水,各采掘工作面在掘进和采煤期间不能自觉打开净化水幕和转载喷雾,对综合防尘管理造成困难。

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局部通风系统调整需要结合矿井生产来调节,综合防尘需要各采掘施工队的配合来解决根本问题。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开展“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系统进行彻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安全。

第17篇: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矿业有限公司

2011年度矿井“一通三防”

工作计划

2011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2011年1月19日

2011年度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为搞好我矿2011年度 “一通三防”工作,切实做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针对矿井通风系统、防瓦斯、防火、防煤尘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2011年重点工作

1、抓紧矿井21050风、机两巷掘进工作,待21050采煤工作面形成后,成为独立的通风系统。

2、在矿井原通风系统的基础上,对通风系统进行风量调整,杜绝无风、微风及扩散通风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一通三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检科其他成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通风管理

1、我矿安装有2台同等能力的FBDCZ-6-№15/2×45kw型主要通风机装,其中1台工作,1台备用,备用通风机能在10分钟内开动。每月对主要通风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使运转的主要通风机和备用的主要通风机都处于完好状态。(本条由机电科负责)

2、禁止主要通风机房兼作它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安装有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和轴承温度计等仪表,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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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反风操作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转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每一个小时将主要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如果发现有异常现象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本条由机电科负责)

3.主要通风机安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本条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负责)

4、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此时,若备用主要通风机不能运转时,要迅速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通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恢复通风,恢复生产的准备。(本条由机电科负责)

5、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6、矿井建立有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7、矿井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8、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本条由生产技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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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负责)

9、两条巷道在贯通20米前,要制定出安全措施,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本条由生产技术科、安检科负责)

10、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11、井下所有使用的风窗、风门、风桥、风墙、测风站等通风设施,必须按规定建筑,严禁随便拆除和损坏、通过风门后要随手关上,不用的风门要立即拆除,要切实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1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13、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必须在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本条由安检科、生产技术科负责)

14、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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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开停,并实行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16、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直径不小于400毫米,严禁花接,异径风筒要有过度节。转弯地方要平缓,风筒吊挂要平顺,逢环必挂,接头要严密、合格,风筒破口眼要及时粘补。(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17、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本条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负责)

18、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本条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负责)

(二)严格瓦斯检查管理工作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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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启。(本条由安检科、机电科负责)

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器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本条由安检科、生产技术科负责)

6、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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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过《规程》100条规定又不能及时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恢复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放其中积聚的瓦斯。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本条由安检科、生产技术科负责)

7、矿井配备有瓦斯检查员9人,检查员使用的瓦斯鉴定器必须经校验合格,检查员全部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8、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队队长、通修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检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所有采掘工作面、采面上隅角、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并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仪报警,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矿井总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等地点都要安装甲烷传感器。

(4)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要设置风速传感器;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要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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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要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要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符合侧要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5)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3次,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7)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8)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本条由调度室、生产技术科负责)

(三)消灭一切火源

一)、地面(以下由安检科负责)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并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米。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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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

4、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5、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二)、井下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 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本条由安检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负责)

9、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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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2)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

(3)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11、井下输送机胶带必须使用阻燃胶带。(本条由机电科负责)

12、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本条由生产技术科、安检科负责)

13、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 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14、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15、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人员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时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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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16、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17、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的3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只有在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方可进行生产工作。(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18、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捡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本条由机电科、安检科负责)

19、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本条由机电科负责)

20、矿灯使用人员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21、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本条由机电科、安检科负责)

22、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器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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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严禁继续使用。(本条由机电科负责)

23、井下供电线路和各种信号线路,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档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风电、瓦斯电闭锁。(本条由机电科负责)

24、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四)完善防尘系统,实现综合防尘

1、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均应过滤。(本条由生产技术科、安检科负责)

3、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本条由安检科负责)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5、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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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应定期对主要大巷刷帮。(本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6、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本条由生产技术科、安检科负责)

在执行上述措施的同时,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18篇: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2008年通风区“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齐心协力 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一部分 2009年通风区工作总结

2009年是通风区刚组建的一年,按照公司和矿工作总体部署,通风区以“成本管理年”为指导思想,以内部市场化运作为工作方针,遵循效果第

一、理由第二的工作原则,以严谨、务实的思维开展通防工作。在工作中,通风区以市场化的理念完善管理,促进创新,充分发挥每位职工的能动性,顺利保障了主线工程的进行。2009年全年,通风区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加强全员技能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杜绝了“一通三防”事故,为矿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

一、强化通风系统管理,优化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系统犹如人的血液循环系统,担负着向井下供氧、稀释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的功能,是“一通三防”工作的基础,它的合理可靠与否直接影响着矿井安全生产工作。2009年通风区根据矿生产任务和进尺情况,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根据生产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了调整。

1、根据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合理调配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是通风工作的核心部分,4月份,主、副、风三井全面贯通。随后临时主扇顺利安装试运转,组织编制通风机性能测定方案,准确获得风机性能各类指标。5月份主井南马头门与人车站顺利贯通,6月份充电整流硐室回风联巷与环型车场贯通,7月份副井东等候室与副井贯通,8月份副井井底清理斜巷与副井、充电整流硐室与运输大巷、副井空车线东西段贯通,9月份副井重车线与消防材料库、副井重车线与副井西门贯通。每次巷道贯通前均编制系统调整方案,贯通时组织 1 2008年通风区“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技术人员现场跟班。同时,根据巷道施工变化情况,对井下局部通风系统进行了较大调整,优化各掘进头的供风线路。目前井下各巷道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2、加强巷道贯通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009通风区组建以来,根据矿建生产实际情况,全矿贯通的巷道共计10处,在贯通前,对受贯通影响区域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的调查,对巷道的风量进行测定,然后对通风系统进行分析,并优化和改造,确保各区域风量分配合理、可靠,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同时,对可能受贯通影响的区域提前安设通风设施,在巷道贯通时,区里安排技术人员现场跟班,确保巷道贯通时能够及时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通风区及时安排,布置周密,保证了贯通后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为矿井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同时工程技术人员现场通风系统调整及现场管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以技术为先导,多措并举,防治瓦斯关口

1、以技术为先导,确保安全生产

瓦斯防治工作是通防工作的重点,揭穿煤层是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矿专门与煤科院抚顺分院合作,以强大的科技实力保证揭煤的安全性。截止到10月份,板集煤矿主、副、风三个井筒分别揭煤层共8层,依次为9煤、8煤、7-1煤、7-2煤、6-1煤、6-2煤、5煤、4-2煤,而且5煤、4煤在整个淮南矿区都较少揭露。三个井筒井筒检查孔瓦斯突出危险性测试测试指标(坚固性系数F、放射初速度△p)显示井田内各煤层都具有突出危险性,如采用常规方法,每个井筒仅揭煤时间至少需要半年时间,工期将延期很长时间,实现三井筒快速、安全揭穿各煤层。井下主风联巷顺利过4-2煤层,炸药库回风巷成功过4-2煤层、装载胶带机尾部联巷成功过4-

2、

5、6-

1、6-2等煤层,由于措施采取得当,在所有过煤层工作中,均未出现瓦斯 2 2008年通风区“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含量超限、动力等异常情况。

通风区严格通风日报、旬报、月报的发布,测定井下的各工作面的风量、瓦斯涌出量等指标,并从煤科院辽宁分院购得WT-1检测仪,实时测定了揭穿煤层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参数;1#钻场施工4个探测瓦斯钻孔,对主胶带机石门煤层的瓦斯含量进行探测;另外,通风区加强现场管理,以班前会、学习板报的形式学习国家、省、市、公司的有关瓦斯治理的文件。

2、严抓劳动纪律,实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追查制度

加强现场瓦斯管理,瓦斯检查工作是一项责任心强的工作,通风区从日常管理入手,加强对瓦斯检查员的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瓦斯检查员进行查岗,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严格按制度进行处理,利用来电显示电话加强瓦斯检查员的现场交接班和班中巡查瓦斯班中汇报情况的管理。瓦斯检查员是矿井通风工作的“哨兵”,是关键岗位,因此加强瓦斯检查员的现场交接班和劳动纪律管理就十分重要;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加大查岗力度,制定严格的奖惩与考核办法,坚决消灭瓦斯检查员的违章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同时,对因工作不到位和没有按措施要求作业而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矿文进行追查处理,从而提高了全矿人员对瓦斯防治工作认识的重要性。

3、完善监测监控系统,筑牢防治瓦斯的每一道防线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矿井自动化的前提。矿于5月24日开始安装KJ66监测监控系统并于5月26日调试成功。KJ66监测系统运行状况良好,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井下监测数据变化情况能及时反映到地面中心站;对井下所有头面都实行了瓦斯监测监控;为加强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每天派专 3 2008年通风区“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人对井下各区域瓦斯监测断电装置进行校对,保证灵敏可靠,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截止到10月份,共安设监测分站6台、瓦斯传感器20台、设备开停9台,温度传感器10和风速传感器10台、风门开关8组、便携仪165台,布置监测线路5000多米,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从技术上保证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采取新技术 加强防尘工作

2008年,通风区抓好井底车场防尘工作的同时,还督足其他工作面的防尘工作,严格措施落实,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杜绝灰尘堆积超限作业,同时很抓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为井下各施工地点创造了足够的、良好的新鲜空气,确保职工身体健康。2008下半年,对各工作面安设了风水联动喷头48个,在使用过程中普遍反映喷雾效果好。冲洗巷道12000米。

四、加强放炮及火工品管理工作

2008年,在放炮队成立之前,通风区就已经编制好放炮员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从制度上规范操作。在实际的工作中,严格管理,根据“三大规程”规定, 加强放炮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防止放炮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炸药和雷管的发放、领退制度,领取的炸药和雷管一定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和浪费,剩余的炸药和雷管要交回炸药库。同时,对于刚培训的放炮员,区组织签订师徒合同,每月严格考核;并加大对施工单位班队长的培训,开展知识带井下的学习活动;9月2日至9日在副井锁口放炮过程中,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克服人员少,放炮难度大,并兼顾矿开拓一队、掘进一队放炮任务,加班延点,放弃休息,24小时连续工作,确保副井锁口安全施工,这些工作的有力的保障了主线工程的进行。

五、完善机构设置,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

4 2008年通风区“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通风区正式成立以来,便面向全矿区公开招聘监测队队长、封闭队长、技术员、木工、瓦工。6月中旬面向全矿招聘放炮员、测气员并送往培训中心进行培训。7月份随着井下工作的开展,正式成立了风筒队,9月份以1#钻场施工探测主胶带机石门钻孔为起点成立了钻机队。

在完善队伍建设的同时,通风区十分重视完善员工的管理考核机制,依照市场化的要求运作,不断完善班组考核办法。5月上旬编制完成全区岗位责任制与技术操作规程,确立了全区安全例会制度。各队又另行编制测气员、监测工、调度员、放炮员的岗位责任制与管理制度,将全员考试成绩与工资分配挂钩;目前各队严格按照工分进行效益工资分配,实现了能者上,多劳多得的市场化管理制度;另外,实行补充管理制度,如重点工作蹲点制,安全隐患值班制等,其中针对放炮队现状,区实行以老带新上岗制,并严格考核传授学习情况; 10月份区内实行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度,另外矿“一通三防”安全例会也正式启动,全区职工淘汰机制也已开始编制。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的操作使得每个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转变了工作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及百日安全督查活动 确保“一通三防”工作长期稳步进行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广大员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公司、矿安全工作会议等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了安全整治活动。

1、通风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崩紧安全弦,认真落实公司会议精神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好作风,切实做好通风系统管理和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火工品管理,加大查岗力度;确保“一通三防”工作在2008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5 2008年通风区“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2、通风区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动态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专项动态检查注重实效,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责任到人,整改到位,自通风区成立至今,已联系各项业务60余项,这其中有对承建单位的,如中煤三建二十九处、江苏华美等,也有对矿职能科室的,如生产办技术组、地质测量组、经营办培训组等。业务联系的开展使通风区的保障更为有力有效。

排除“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是通风区工作的重点,自通风区成立至今,区已经组织5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参加1次火工品专项检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74项,从根本上保证了矿井建设的顺利进行。另外通风区已累计向驻矿安监处发送隐患统计表6份,解决10余项重大问题。特别是加大“一通三防”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瓦斯煤尘等事故发生;把开展专项动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继续深入进行。

3、通风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三违”行为严惩不贷,对“三违”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职工真正理解“三违”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杜绝习惯性违章,消除侥幸心理。对违章违纪者,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宽容。特别是习惯性违章,更是严惩不贷。同时,对“三违”人员不仅仅是粗暴处罚了事,而是从人本管理的角度出发,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不懈努力,坚持把安全工作深化、细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杜绝“三违”行为。

4、2008年,通风区针对新工人增加、岗位工不足、员工素质不高的情况,加大员工素质教育,创造性地开展了“全员职工业余培训”活动,并进行现场提问方式,采取各种形式,强化员工素质教育,逐步实现“以素保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6 2008年通风区“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七、简化管理层级,完善机构功能

在2008年度,通风区围绕“市场接轨年”的主题,以市场化促进效能提升,使通风区的工作得以加速开展。设置了通风调度,使一切工作更加便利;各队不设副队长,使管理效率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每天下午召开通风例会,使工作的传达执行畅通无阻。

八、回顾2008年通风区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

1、如技术人员创新能力不足,宣传效果不佳,员工的现场执行力不强,工作模式单一等等,这些都需要以后的努力来完善。

2、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差距还很大,仍需下大力气向深层次发展,进一步提高意识质量标准化。

3、通风部门新人员比较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和培养力度。将采取措施在区队形成“赶、学、帮、超”的氛围,着手制定新工人考核办法,制定具体的技能比赛方案,促进职工提高个人专业技能。

今后我们要认清自身的缺点,坚决克服不足之处,脚踏实地,勤奋工作,为杜绝“一通三防”事故、完成矿井生产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部分通风区2009年工作计划

一、通风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一通三防”事故;

2、消灭轻伤人身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3、通风质量标准化达一级标准。

二、通风工作思路:

2009年在公司和矿的领导下,严格按章作业,依法办事,在管理 7 2008年通风区“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上不徇私情,不看面子,对事不对人,全区必须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副队长以上干部必须经常深入井下解决生产问题,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24次,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在实处;要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根据矿井生产安排 通风主要工作计划:

未雨绸缪,决战2009年度将是通风区工作由正规到成熟的关键性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按照我区安全工作“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规划,主要是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提高工程质量,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全力打好安全攻坚战,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任务而奠定基础。

1、完善市场化机制与淘汰机制,健全机构设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模式。

2、树立技术先导作用,搞好技术管理,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加强与技术办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井下采掘现状,加强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各项工作有落实、有记录。

3、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网络,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向采区延伸,夯实基础。

4、加强首采工作面的瓦斯防治,从风量的配备、工作面的瓦斯管理都要进行收集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确保安全回采。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牢固树立“瓦斯不除,永无宁日”的思想,加大各工作面的瓦斯综合治理的力度;(1)重点加强掘进工作面过煤层的瓦斯管理工作,必须制订专门技术管理措施,加强现场管理。(2)特别是加强掘进巷道的揭煤层和过断层期间的通风、瓦斯管理。(3)强化煤尘管理,坚持各工作面每班洒水一次,各种喷雾正常使用,杜绝煤尘超标作业。

8 2008年通风区“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5、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情况,地温问题日益严重,工作面夏季温度均超过32度,要求各采掘队教育广大职工爱护通风设施,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一方面进行矿井内部挖潜,努力提高有效风量率,尽量加大工作面的风量,另一方面逐步安设降温设备。

6、加强矿井瓦斯资料收集,随矿井井巷工程延深,进一步增加采样点,收集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煤层硬度等参数。

7、建成安装注氮、注浆、束管检测、监测监控系统。

8、加强职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劳动技能,将三大规程编印成册,发放到每位职工手中,让每位职工有条件经常学习,经常重温,从而在职工头脑中深深地打下了“安全为天”的思想烙印。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工作是煤矿生产中永恒的主题,是天字号工程。“一通三防”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只能时时紧,不能刻刻松,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吸取事故教训,严抓、严管,抓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通 风 区 2008年10月

第19篇: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纪要

间:2013年11月4日15:30 地

点:四楼会议室 主 持 人:李瑞

参加人员:胡大刚、余昌现、曾生、卢继平、陈鹏、吕相猛、孙昌荣、崔进才、邓祥勇、郭志明、杨中国、杨仕辉、王洪明、周智、杨文林、王小勇、周永合、张家德 (通风部长)陈应书:

一、三号井

加强28124工作面以及进、回风巷进行清理,确保满足通风断面。

二、四号井

综采队:

1、及时对1084风巷断面进行卧底清理,确保回风断面满足要求。

2、工作面净高度必须保证1.6米以上

3、综采队运料架子车必须及时回收,严禁堵回风断面。

掘一队:

1、必须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工作面所出的渣必须打细,避免拉矸子过风门时拉坏通风设施,同时,人员运材料等过风门时不能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不能取消风门连锁。

2、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工作面不得随意停开风机、不得破坏风筒,不得随意开、关瓦斯和CO传感器。运输队: 主平硐运输期间,必须加强管线管理,瓦斯管的保护,杜绝损坏。

其他:

1、目前,采掘工作面防尘措施不到位,请公司加大力度对防尘工作进行管理。

2、三号井人员定位系统请各部门严格按规定使用好,四号井人员定位系统请公司尽快确定方案。

3、三号井监控系统各单位必须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关闭、损坏。李瑞:

1、井下加强各种牌板管理。

2、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设必须符合规定,未符合规定的及时整改。

3、认真检查各种检测资料是否齐全,以便备查。

4、井下通风系统能否调整,请报方案给总工程师。

5、加强对2084火区的观察,建立加强防灭火管理制度。

7、尽快完善监控系统。

第20篇: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2013年通风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 通风科2013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矿“一通三防”在各级领导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及部门安全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总体安排,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突出瓦斯管理、防尘、防水火等安全重点,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水平,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下面就2013年各项工作从以下六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一、强化通风系统管理,优化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系统犹如人的血液循环系统,担负着向井下供氧、稀释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的功能,是“一通三防”工作的基础,它的合理可靠与否直接影响着矿井安全生产工作。2013年通风科根据矿生产任务和进尺情况,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根据生产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调整。通风科根据矿建生产实际情况,对全矿贯通的巷道,在贯通前,对受贯通影响区域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的调查,对巷道的风量进行测定,然后对通风系统进行分析,并优化和改造,确保各区域风量分配合理、可靠,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同时,对可能受贯通影响的区域提前安设通风设施,在巷道贯通时,队里安排技术人员现场跟班,确保巷道贯通时能够及时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通风科及时安排,布置周密,保证了贯通后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为矿井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同时工程技术人员现场通风系统调整及现场管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以技术为先导,多措并举,防治瓦斯关口

1

1、严抓劳动纪律,实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追查制度

加强现场瓦斯管理,瓦斯检查工作是一项责任心强的工作,通风区从日常管理入手,加强对瓦斯检查员的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瓦斯检查员进行查岗,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严格按制度进行处理,加强瓦斯检查员的现场交接班和班中巡查瓦斯班中汇报情况的管理。瓦斯检查员是矿井通风工作的“哨兵”,是关键岗位,因此加强瓦斯检查员的现场交接班和劳动纪律管理就十分重要;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加大查岗力度,制定严格的奖惩与考核办法,坚决消灭瓦斯检查员的违章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同时,对因工作不到位和没有按措施要求作业而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矿文进行追查处理,从而提高了全矿人员对瓦斯防治工作认识的重要性。

2、完善监测监控系统,筑牢防治瓦斯的每一道防线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矿井自动化的前提。矿井安装KJ95N监测监控系统。KJ95N监测系统运行状况良好,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井下监测数据变化情况能及时反映到地面中心站;对井下所有头面都实行了瓦斯监测监控;为加强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每天派专人对井下各区域瓦斯监测断电装置进行校对,保证灵敏可靠,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从技术上保证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加强防尘工作

2013年,通风科抓好井下主要大巷防尘工作的同时,还督足其他工作面的防尘工作,严格措施落实,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杜绝灰尘堆积超限作业,同时很抓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为井下各施工地点创造了足够的、良好的新鲜空气,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四.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工作

2

2013年,通风科强了对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按照质量保证化要求共建设风门8组,其中包括翻新风门6组。另外新建了密闭3个、挡风墙1个,通风科每周都组织人员对全矿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保证了通风设施符合要求,确保了通风系统的有效可靠。

五、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活动,确保“一通三防”工作长期稳步进行

1、通风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崩紧安全弦,认真落实公司会议精神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好作风,切实做好通风系统管理和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加大查岗力度;确保“一通三防”工作在2013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2、通风科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每月都会组织一次“一通三防”系统隐患排查工作。通过隐患排查排除“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安全隐患,从根本上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另外通风科加大“一通三防”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瓦斯煤尘等事故发生;把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继续深入进行。

3、通风科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三违”行为严惩不贷,对“三违”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职工真正理解“三违”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杜绝习惯性违章,消除侥幸心理。对违章违纪者,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宽容。特别是习惯性违章,更是严惩不贷。同时,对“三违”人员不仅仅是粗暴处罚了事,而是从人本管理的角度出发,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不懈努力,坚持把安全工作深化、细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加强宣传力度,利用 3

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杜绝“三违”行为。

六、回顾2013年通风科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

1、如技术人员创新能力不足,员工的现场执行力不强,工作模式单一等等,这些都需要以后的努力来完善。

2、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差距还很大,仍需下大力气向深层次发展,进一步提高意识质量标准化。

今后我们要认清自身的缺点,坚决克服不足之处,脚踏实地,勤奋工作,为杜绝“一通三防”事故、完成矿井生产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部分 通风科2014年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xxxx煤矿2014年度 “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扎实矿井安全基础工作,突出“一通三防”管理重点工作,克服井下生产艰苦条件,强化“一通三防”计划性和执行力,提高通防工作的工作标准,特制定如下年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2014年度通风科工作目标:

1、杜绝 “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实现全矿井的安全生产。

2、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争取明年达到质量标准化矿井。

3、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工作,保证通风设施达到质量标准化要 4

求。

4、全面落实矿井通风系统的各项工作,确保通风系统可靠。

5、落实公司“一通三防”各项活动及工作任务。

6、加强“一通三防”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保证相关人员业务熟练,并且每季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在培训。

7、加大防尘力度,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防尘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8、加强工作面瓦斯管理保证瓦斯不超限、争取全年瓦斯传感器不报警。

二、保障措施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结合实际坚决贯彻“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级责任,把好“一通三防”安全关。

2、加大“一通三防”投入力度,确保通防安全投入达到国家局规定的标准,进一步提升通防装备水平,继续争取公司大力支持。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改进“一通三防”专业个项目薄弱点,解放思想,推行动态达标活动,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

5

4、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矿井瓦斯、风速、水压系统、风门开关状态、风机运转状况等参数得到实时监控,切实提高矿井本质安全程度。

5、加强管理不放松,制度执行从严,措施兑现从严,责任落实从严。

6、继续强化现场“一通三防”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现场失控现象。

9、继续做好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各方面工作都要为通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减少事故发生。

10、坚决打击通防三违行为,决不手软,对疏于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严格按章处罚,决不姑息。

11、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煤层注水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产尘量,井下各煤炭运输转载点及采煤、掘进放炮必须安装使用好喷雾装置等防尘措施。

通风科 2013年11月

一通三防通风工岗位职责
《一通三防通风工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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