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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1:32:30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为管好、用好机电设备,合理控制费用,提高煤矿质量标准化水平,降低机电事故率,服务好生产一线,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责任

1、物资科是设备经营管理直接责任单位,主要责任是:

(1)负责设备的调拨、租赁、报废、保管、发放及现场管理。

(2) 建立健全台帐、卡片、图牌板,做到帐、卡、物相符。

(3) 做好设备的月报表,分析解决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入库管理

2、矿成立设备质量验收小组:

成员:物资科、机电科、库管、经营管理部人员组成。

3、新设备需要入库时,库管人员联系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包括查验“三证”、产品说明书、设备完好、附件、电气防爆等,高压电气设备、电动机等必须附试验报告。不合格或技术资料不齐的设备严禁入库。

4、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验收单,经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并在设备上贴检验合格证和防爆合格证。验收单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物资科。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交档案室管理。

5、设备、材料性设备、小电、电缆等必须进入专用库

房存放管理。设备、材料性设备、小电、电缆按类别进行全矿统一编号。

6、建立设备入库管理档案,分类记录,记录要工整规

范,内容包括:时间、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等,修理设备要注明修理次数。

7、入库设备挂标志牌,标明设备的型号、用途、修理

或进库日期、完好状况等。并应妥善保管保养,保持库内设备整洁。

8、设备、材料性设备、小电、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违者每台件罚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各100元。

三、领用、安装、验收、移交

9、需要安装设备的地点,安装部门及时进行设计,编

制出安装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计划,生产技术部组织机电、生产、经管、技术、调度等单位进行审核,报矿领导研究通过后,安装部门依据矿意见进行修改,编制设计说明书、绘制设备安装图、供电系统图。

10、设计审批后,由安装部门及时做出设备及材料计

划,标明预算金额,审批后交机电科、经营管理部、物资科各一份。

11、调度室牵头,由安监、技术、机电、通风、安装

部门等单位参加提前对安装地点的巷道、设施等进行验收,符合安装条件的方可安装。

12、安装部门按预算出具领料单,审批后领取。库房

按领用单上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发放,并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13、安装完毕即申请验收,矿验收小组按照标准进行

验收。调度所组织安装工程验收,验收小组由调度所牵头,验收人员由调度、安监、技术、机电科、经营管理部、物资科、安装部门、使用单位等组成。

14、验收时,安监、机电科、经营管理部、物资科人

员验收时对数量进行统计记录;安监及其他人员验收安全设施,并对安装工程提出要求。凡违反规定、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严禁移交投入生产,并责令安装部门严格按标准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对生产造成的影响按照事故影响办法处罚。若验收人员不负责任,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5、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安装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安装部门与使用单位现场交接。设备使用期间由使用单位看管。

16、机电科、经营管理部、物资科根据统计数据,核

算现场数量与领用数量是否相符,安装期间丢失、损坏一律由安装部门按价赔偿。

17、设备严禁白条发放。否则,每次罚物资科和机电科

200元。原则上双休日不发设备,如果安全生产急需,调度所出具证明,矿总值班签字后发放,次日补办手续。否则,每次罚领用单位200元。严禁在设备库以外发放设备,否则每次罚发放人100元,发放设备不予结算。

四、使用与维护

18、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责任单位负

责设备维护,并做好设备检修的各种记录,每月1号必须把上月的所有记录报机电科审查并存档,对不报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记录不规范的罚责任人50元。

19、严格执行日常维修、保养制度和定期检修制度,确

保设备的完好与安全运行。如因检修不到位、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并追查到责任人,罚50元。

20、设备维护责任到人,所有设备及设施必须在醒目处

挂责任牌,无责任牌每处(次)罚责任单位主要领导50元,并限期补挂,否则加倍处罚。

21、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防爆电器设

备严禁失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200元,并立即停电整改。备用电机、开关等大型备配件,必须上架或吊起,不得落地放置,否则每件(次)罚责任人500元;做好电气设备防潮工作,否则每发现一件(次)罚责任人100元。

五、回收、升井、验收

22、所有设备由使用单位自行回收。

23、未经许可,使用单位不能随意转移设备,发现一

次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并限期补办有关变更手续,否则加倍处罚

24、设备升井后交机电仓库,设备组、经管办进行现

场验收并填写设备回收验收单。

六、修理、验收与结算

25、设备大修由矿承担,日常维修费用由维修单位承担。

26、矿鼓励各单位自修,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对设备进行修复,建立修复台帐。矿核实后按标准奖励。

27、确需机修厂修理的,修理前,机电科、物资科、调度室、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使用单位与机修厂确定设备的大、中、小修及修理价格,签定合同后方可修理。

28、在设备修理过程中,严禁私自拆套、报废。确无修理价值的,应通知矿验收小组对该设备进行鉴定,确认后方可报废,残体上交。如发现私自报废设备,按原值赔偿。主要配件更换时,应将更换下的旧件交废旧库,否则,按未更换结算。

29修好的物资返回后,应及时验收入库。查验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违约行为,严格按合同办事。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物资科审核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30、租赁设备报废,残体上交局租赁站,不得出售。设备报废且已退出生产,应及时上交,不得以废铁处理。所有残体或充抵物的出矿,都必须经机电科、物资科、经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共同鉴定。

九、其它规定

31、物资科建立设备管理台帐。每月清查对帐,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台帐不清或无台帐每次罚100元。

32、严格执行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设备的各类赔、罚款提出20%作为设备管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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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节: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双顶山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动力部有分管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等单位有分管机电的段长,小班电气,在机电副总、动力部长、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动力部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

动力部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第五条:由机电副总、动力部长组织,机电矿长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公司动力部业务部门。在机电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动力部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负责人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动力部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六条:机电副总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动力部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副总和总工审核,总经理批准。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公司审查、批准。

第八条: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组负责通知动力部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动力部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组负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九条: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

第十条:机电设备、电缆,配件等由动力部统一检查试验领发。

重大机电设备、预防性紧急备用设备或配件须经机电副总、动力部长签字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签发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到经营组办理领用手续,交仓库保管人员。

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

第十一条: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

第十二条: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一日前提出设计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安装,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与《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严禁未经检修的设备安装,及设备倒装。

第十三条: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生产、技术科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机电副总、动力部长、技术部、各矿机电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矿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机电技术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

第十五条:在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动力部配合解决,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

四、设备后期管理

第十六条: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

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

2、电气设备:单头面以变电所的尾端开始,多头面以本头面第一台馈电开关开始到迎头,由机电段管理。以上部分均由机电矿长管理,机械设备、井上下口及大巷运输设备由运输工段负责。

3、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动力部提出报告,动力部汇同生产部门研究解决。

4、为促进各区队维护人员认真学习技术,奖勤罚懒,凡请外单位帮助本单位处理设备故障的,根据时间长短,一次交被请单位20-60元,确属技术难题者除外。

5、新进设备或新型设备,确因使用单位水平低,需动力部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积极配合动力部进行处理。新型设备使用后,机电矿长必须及时对使用单位维护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没、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偿。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确因生产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设备的,提前通知机电负责人,并到动力部办理拆除手续、移交手续,否则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设备发生事故,动力部应汇同安监部等有关部门和矿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该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

㈠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

㈡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月向各矿机电负责人申请,动力部长鉴定意见后报公司审批,计划审批后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

第二十二条: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修理部门必须按动力部及生产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对回收上井能在地面,车间检修的设备,检修单位一定要与动力部联系。运输设备由运输段、溜子队负责;其它机械设备由机电段负责。

第二十三条:移动设备大、中修理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班长负责到机电负责人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设备其零部件损坏,严格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固定设备的大中修必须有检修报告和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施工时间地点、材料、备件需用情况,经批准后由检修单位技术员编制检修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劳动组织,报机电矿长、动力部、机电副总、矿长审批,施工前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严格按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坚持一工程两报告,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编送矿长、公司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向动力部送交竣工报告,动力部再按一定的程序办理送交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第二十五条:设备大修后的验收

(一)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动力部牵头,汇同设备管理人员、检修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技术员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坚持以仪器、仪表测定数据为标准,严把质量关。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

(二)验收后,机电矿长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一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

(三)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严肃处理。

(四)大型固定设备大修后,施工负责人提出竣工申请,由机电副总组织,动力部长、机电矿长、施工负责人按照质量检修标准和开工报告编制的检修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

对检修中,采用新工艺,提出合理建议,修旧利废,降低消耗,将观其效果和节资情况予以奖励。

第二十六条:设备的出矿修理

(一)本单位无能力检修的设备由动力部长、机电矿长、机电负责人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签定。然后由机电矿长提出申请,经动力部长同意后,再联系出矿修理,凡出矿修理的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必须经机电副总批准到动力部备帐并签发机电设备出门证明后方可出矿。

对修好回矿的设备,仍由机电负责人汇同原签定人员共同签定,合格者签发验收合格证入库保管。如出矿修理的机电设备未经动力部验收,而入库使用的,造成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出矿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准假公济私,营私舞弊。

第二十七条:设备的报废

在每年一次设备大清查后,由机电副总组织机动力部、机电矿长,机电负责人鉴定小组共同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数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由机电矿长批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矿长及公司批审。各单位不经批准都不得将所用设备随便列入报废之列。对报废的设备统一存放妥善保管,以便于利用备件等。

五、设备的封存:

暂不需用和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凡要封存的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封存,封存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经设备组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封和拆卸封存设备。

六、设备的更新改造:

设备的更新及改造每年由动力部同机电矿长据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和长远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报矿研究批准后实施。

更新改造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保证更新改造后,设备安全、可靠、先进、节耗和增值。

第二十八条:安装后的设备移交与回收

(一)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生产设计和所需设备的规格、要求安装。安装后的设备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从安装之日起,试运转三天开始交接。移交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回收。回收的设备把回收条交设备组以便核实。各区队、采掘面电源总开关(馈电开关)到采区变电所的设备(包括电源开关、电缆及五小设备)均由机电矿长责维护及回收。

(二)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单注明,损坏的配件应齐全。否则按设备不完好处理,同时罚所缺配件的4-5倍,由使用单位负责,其它种类设备损坏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

(三)设备的非一次回收,(包括4mm2以上的电缆)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特殊情况下回收工作,由机电矿长,机电负责人临时安排。

(四)凡井上下不用的又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及电器设备应及时回收,由使用单位负责。对该回收而不回收的,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不回收造成丢失和被拆盗、损坏的,按设备的4-5倍价赔偿。

(五)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动力部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第二十九条:设备的内外调拔与外借

(一)凡本矿单位之间的设备调拔,根据生产需要,由动力部设备组协调办理。

(二)机电设备需调出,调入本矿的,经矿批准后按调拔手续由设备组具体办理。

(三)矿原则上不对外租借机电设备,经矿长批准对外租借的机电设备,必须由机电副总、动力部和租借单位共同签定《机电设备租借合同》。

七、设备目标管理

第三十条:井下设备的检查应按设备完好标准严格进行。矿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每月四次的检查综合完好率保持在90%及以上。

第三十一条:为提高各区段维护人员的业务和现场处理事故能力,各矿要组织培训。

八、五小设备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五小设备(接线盒、电铃、按钮、防爆灯、煤电钻)由机电段统一管理及发放、统一检查,并根据计划和生产需要进行调配。机电段要建立使用台帐和卡,做到帐卡物三对号。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使用的五小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要有专人维护,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五小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要消灭失爆。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率要达到100%。

加强防范措施,严防五小设备被盗,对因保管不善或因失职造成丢失者,按原值罚款。对隐瞒不报者,加倍罚款并严肃处理。 第二节:技术管理

一、配件管理

第三十四条:机电设备配件年、季、月计划由机电矿长组织有关人员汇同供应组分管配件计划的人员,根据消耗定额和实际情况,共同编制。

第三十五条:机电矿长应定期召开各单位技术管理人员会议,分析配件消耗动态,制定配件消耗定额,对易耗、易损部件,做好科学分析,以提高配件使用的效率。

第三十六条:各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允许有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备,各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损坏挪用。

第三十七条:各使用单位对配件的领用和保管要固定专人,要加强管理,降低消耗。替换下来的应尽量修复使用,对修旧利废工作搞的好的单位或个人,按机电设备奖罚条例应予大加表扬和奖励。

二、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属矿机电设备方面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试验单、备件图纸均应由动力部整理补充建档。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一机一档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外借,杜绝丢失。

第三十九条:全矿各类机电工程,包括设计、安装、检修、施工与灾害预防措施以及机电事故分析等工作,均应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存设备档案中备查。

第四十一条:对各类机电工程的原设计和图纸资料的变更、变动必须按有关规程、程序,执行报批手续,并将更改变化情况存档备查。

第四十二条:设备的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等编制安装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三条:每年有规律的季节性防洪、防雷、防寒、防冻等各项工作,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分别制定防范措施。试验及测定结果进入设备档案。

第四十四条:根据设备的性能、质量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的大中小修周期的内容,有计划的搞好强制性计划检修工作,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在协助本单位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给设备检修安排必要的时间。

第四十五条:各类机电设备的检修要切实搞好人员组织工作,检修前必须制定检修计划,施工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竣工后,质量检查人员应汇同主管技术员负责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备案。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有条件的应进行性能试验,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生产运行。

第四十六条: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第四十七条: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制度。

第四十八条:机电矿长负责绘制以下几种图纸,并与实际相符,每月上报公司:

1、提升运输系统图;

2、排水系统图;

3、地面供电系统图;

4、井下供电系统图;

5、井下供电设备布置示意图。

第五十条:动力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区段的设备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节: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制度

一、井下设备现场管理

第五十一条:各区队维护员要做到腿勤、眼勤、手勤,充分利用当班维修时间巡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如若当班设备或电缆存在问题而当班维护员又不做好本职工作,一经查出,罚当班维护员10-50元。确因当班维护员被迫做其它工作,而不能做本职工作的,罚区队50-100元。

第五十二条:各区段维护班长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因润滑制度执行不力,不能按“五定”执行,造成设备损坏的,罚维护班长50-100元。

第五十三条:各区段维护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主扇、泵站、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罚当班维护员10元。

第五十四条:当班维护员在工作时,因工作需要修复设备时间较长,不经区段长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罚当班维护员20元。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设备遭到破坏的,罚50-200元。

第五十五条:全矿每月4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区段长不按规定时间整改一条罚50元。

二、设备部件人为损坏罚款制度

第五十六条:针对流动性较大的设备,在使用、安装及回收中不负责的损坏、丢失部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及个人,要处予50-200元罚款。

1、刮板机、变速箱、外壳、齿轮损坏罚50-200元;

2、调度绞车、轴承及闸把、防护板损坏罚50-100元;

3、电机接线咀、接线座、风叶及罩的损坏单项罚50元。

4、馈电及磁力起动器

(1)接线咀、接本柱、电源罩、消孤罩、开关把手,损坏单项罚30元。

(2)分离线圈、变压器损坏单项罚50元。

(3)保险管、触头、按扭损坏单项罚10-30元。

(4)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项罚200元。

三、回收设备的验收、修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设备按规定回收到机电,应及时地召集有关人员验收,不得乱扔乱放、过而不问,两天内不到机电矿长办理回收手续者对使用单位罚50元,如若丢失配件仍有使用单位负责。

第五十九条:回收设备的电源线或负荷线必须拆除,如有刀割电缆在开关或电机上者,给予20-50元罚款。

第六十条:回收设备原则上不许分开回收,确因井下环境所致设备分体回收,分体的设备必须完整地交于修理部门,如若分体回收而不完整交付验收,或只交一部分,而另一部分丢失丢弃,不上交的,确又不说明原由者,罚回收人100-200元。

第六十一条:以上罚款由机电矿长签字审批后执行不得重复罚款。

第四节:安全工作

安全提升,供电、运输、排水等系列工作是机电工作的主要环节,搞好安全是机电工作的首要任务,为了把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地开展。其措施如下:

一、动力部成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行使监督权,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各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机电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机电矿长、机电负责人、技术员参加的提升、供电、运输、排水等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不安全的因素,及时组织人员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予以解决,并作好记录。

三、每月机电矿长向动力部汇报每月自查的安全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大、中修计划完成情况等,排查的机电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可行性措施,布置本月的机电生产计划,设备检修计划,技术培训计划和机电标准化达标工作等。

四、各单位严格执行固定设备的定期检修制、流动设备巡回检修制、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设备巡回检查保养制以及使用设备强制性维修保养制等,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

五、机电矿长、机电负责人、技术员要贯彻上级有关机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学习机电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操行规程等。使每个职工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已任,才能更好地、安全地完成各项指标。

六、机电各项检查,会议有专人做好记录,作为资料存档。

推荐第3篇:机电设备管理标准

机电设备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机电设备管理体系、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机电设备管理。

二、

管理体系

1、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在机电矿长、机电科长的领导下,以机电科为主,财务科、供应科、等多科参加共同构成管理网络。

2、机电科设备组具体管理矿井设备。

3、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管理主要设备和大型固定设备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的管理员。

三、管理职责

a) 机电科设备组(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按规定使用设备,大修设备,组织审定设备的大修理、改造和更新计划。(3)具体负责全矿设备业务管理工作:a)矿井设备基础工作管理:矿井设备维修、检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实施。b)各类设备专业管理。

b) 设备管理员(1)按时参加有关设备管理会议,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精神。(2)及时、准确上报各种设备报表。(3)编制设备年度计划、设备大修理计划。(4)作到各种台帐、记录、数据齐全清楚、准确。(5)搞好设备的调入、调出、登记、编号、入帐、建卡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与验收工作,执行本矿《设备选型购置管理标准》、《设备安装、调试、移交管理标准》。(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执行本矿《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标准》。(3)设备检修管理执行本矿《设备检修管理标准》。(4)设备改造更新、封存与报废管理执行本矿《设备改造更新、封存与报废管理标准》。(5)设备基础管理执行本矿《设备基础管理标准》。(6)设备完好管理执行本矿《设备完好管理标准》。

五、检查与考核(1)专兼职设备管理员随时对本单位使用设备的完好、维修、运转情况进行检查。(2)机电科设备组每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全矿机电设备大检查及不定期抽查。(3)对设备管理不达标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惩处。

设备基础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机电设备基础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机电设备的基础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机电科设备组具体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各区队配备专职业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2、对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1)各种设备必须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设备组建立分类设备台帐,并对负责管理的设备,建立设备保管手册。(2)各种设备的分布状况及其属性变化,可用图、牌版管理,并逐步应用计算机管理。(3)设备台帐每年核对二次,设备保管手册每月核对一次,设备台帐与计划科的固定资产台帐每年核对一次。

3、主要设备(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水泵、主皮带、空压机、主变压器等)要建立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并绘制提升、压气、排水、通讯、供电、等系统图。

4、应逐步制定、整顿、完善以下定额:(1)设备大修费用定额;(2)维修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3)采掘设备的定额;(4)大型设备的能耗定额。

5、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按时向有关部门保送年、季、月度统计报表,定期开展统计分析活动。

6、搞好下列考核指标的统计工作(1)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待修率 事故率;(2)主要设备的工作量;(3)吨煤维修费用;(4)设备固定资产净产值率;(5)设备固定资产总产值率;(6)设备故障停机率。

二、检查与考核

1、单位采用自检方式每月进行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

2、有于工作不负责或失误造成设备基础管理不善的,按矿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3、本标准的整体执行情况有矿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并按规定严格考核。

设备选型购置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设备选型、购置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购置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设备选型是在设备规划工作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设备前期管理的重要内容。

2、需要增置主要机电设备应有使用单位会同设备组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的要求,在机电矿长主持下、机电副总工程师参与,有财务科、供应科、企管科、设备组和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租赁、购置或制造的决策。

3、有矿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并依据工作条件,进行选型设计,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4、矿长依据选型设计,召开专门会议决定购置与否,若决定购置,应列入年度计划或调整计划,上报集团公司。

5、集团公司批准后有公司负责购置。

6、设备回矿后,有机电科、使用单位联合验收,并写出验收报告。

7、验收合格后,有设备管理员负责入库,并填写设备管理台帐,机电科设备组制卡、入帐、上牌板。

8、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图纸及验收单交机电科技术组存档。

9、进口设备要先组织调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后,提出进口设备的申请报告,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0、经批准进口的设备项目,要指定专业人员参加谈判、合同签定、中检、提运、验收、索赔、安装使用等项工作,负责到底,购置的进口设备应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检测手段和工作等。

11、进口设备到货后,必须认真验收,及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三、检查与考核

1、设备选型人员应加强责任心,要根据工艺技术要求,市场供应情况,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应的原则,以及可靠性、维修性、操作性和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调查和分析比较,同时要考虑设备的寿命周期费用,使其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2、设备因选型、购置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闲置积压和浪费,有上级主管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设备安装调试移交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安装、调试、移交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主要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移交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2)设备安装应根据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应详细记录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数据。 (4)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 (5)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

2、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有安装单位负责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应随时整改。

(3)应记录详细的调试数据。

3、移交

(1)安装完毕后,有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安监处、设备组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有安装、使用单位联合编写。

(2)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设备有使用单位接管。(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有安装单位移交设备组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技术组存档。

三、检查与考核

1、有企管科、设备组、技术人员检查安装质量及安装记录。

2、安装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使用单位有权不接收,同时安装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延误工期或造成重大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者。

3、资料丢失或损失有当事人负责。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主要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

2、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有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订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指导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并及时向机电科设备组反馈信息。

3、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

4、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有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线实行台长制,公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5、主要设备都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记录。

6、主要管路、线路和已实行集中遥控的设备,应设置专职机电维修工负责分片包干,巡回检查维护等工作。

7、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9、司机应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严禁精机粗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超规范以及不合理使用设备,设备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

10、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11、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12、固定设备按规定进行技术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时应进行检修。

13、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

14、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要做好巡回检查,有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对重点设备和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15、锅炉压力容器、行车、龙门吊应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16、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17、加强润滑管理,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

三、检查与考核

1、机电科设备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大检查。

2、各单位设备管理随时检查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

3、设备因维护保养不当出现故障或设备不处于完好状态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设备改造更新封存与报废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改造、更新、封存与报废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主要机电设备的改造、更新、封存与报废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有机电科设备组制定年度计划并经机电副总审批后,机电科设备组组织实施。

2、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

3、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有设备使用单位或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对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有机电矿长审批。

4、设备更新的原则: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能性能落后且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更新:(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价值的80%。(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设备。(5)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5、设备报废有机电科设备组、财务科、劳资科、纪委成立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6、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报废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7、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

8、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有专职设备管理员写出报告,经机电矿长审批后,机电科设备组会同劳资科人员进行封存。

9、封存前按完好标准维修保养,封存中应定期检查,不得将封存设备的零部件拆作它用。

三、检查与考核

1、设备的改造、更新、封存与报废都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不符手续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设备的改造、更新、封存与报废的所有资料、记录应妥善保管或存档。

3、本标准有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机电科、财务科、劳资科、纪委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设备完好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完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主要机电设备的完好管理。

二、引用标准《煤矿矿井机电完好标准》、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高低、压开关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1条的要求,与被控制设备的容量应匹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定为完好设备。

(1)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者; (2)不符合使用范围者。

(3)继电保护失灵,熔体选用不合格者; (4)隔爆磁力起动器小嗽叭嘴引出动力线者。

2、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有在下井前经过指定的隔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出具的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评定为完好。

3、安全防护

(1)机房(硐室)和电气设备,一切可能危及人身的裸露带电部分及转动部位,均须设防护罩、防护栏,并悬挂危险警告标志。

(2)机电(硐室)应备有符合规定的防火器材。

(3)机房(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绝缘油和其他易燃物品。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存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4、涂饰

(1)设备表面应涂防锈漆、开关箱、接线盒等内壁应涂耐弧漆,颜色与出厂颜色一致。 (2)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及油塞等外表应涂红色油漆。(3)设备表面脱落油漆的部位应及时补漆。

5、设备环境

(1)设备表面无积尘、油垢。

(2)机房(硐室)清洁无杂物、无淤泥、无滴水、无油垢,工具、备件、材料等存放固定地点安放整齐。

(3)机房(硐室)通风良好,照明设施亮度合适,符合安全要求。

6、记录、资料

(1)固定电气设备场所必须具备下列记录及资料a)电气系统图;b)检查、修理记录、试验整定记录;c)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记录。

(2)移动电气设备应有下列记录a)检查、修理记录,试验整定记录;b)事故记录。

7、使用设备应按完好标准进行使用维护维修

8、新购置设备应检查其完好状态,不完好不准安装使用。

9、设备检修质量验收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完好标准》

10、完好标准未规定的设备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或参照执行完好标准中的有关设备标准。

四、检查与考核

1、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对本单位设备随时按标准进行检查。

2、机电科设备组每月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完好检查。

3、设备管理完好与否按矿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设备检修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主要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二、引用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逐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检修停机时间。

2、设备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理三种。(1)日常检修(小修):按定期维修的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更换修复少量磨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性能。

(2)一般检修(中修、项修、年检):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项目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3)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用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标准,需要对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应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气操作处理设备基础或更换设备外壳,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重新喷漆或电镀,按设备出厂或相修标准进行验收。

设备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检修方式。

租赁设备检修有集团公司租赁处安排,并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轮换检修。 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用的设备及时修复备用。

配电系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3、检修时间

(1)全矿每年安排两次停电大检修。掌握设备的维修时间,每天不小于4~6h.矿井主提升、主皮带每天保证2~4h的检修时间。矿井停电检修的安排和实施,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矿井停电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

(2)有机电科技术组汇总各区队检修项目,编制检修计划.(3)有机电科技术组编制全矿机电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下发各检修单位贯彻学习。 (4)每项检修项目都有施工负责人,并明确分配各检修人员的工作和责任。 (5)检修完毕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转时间。 (6)大修理a)大修理的设备有机电科设备组委托矿机修厂、集团公司机电厂或外单位进行,但都应编制计划走相应的手续报有关部门审批。b)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后,按相关标准进行各项负荷试运用转和效能测定,严格验收。c)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计入设备履行薄内。d)大修后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保修期不少于3个月。

(7)检修费用a)设备日常检修,一般检修所需费用直接摊入生产成本。b)设备大修理费用有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四、检查与考核

1、有劳资科、机电科设备组对检修任务完成情况、检修质量进行检查。

2、大修理基金有机电科设备组按计划掌握使用,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

3、完不成检修任务、检修质量不达标并因此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机电质量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机电质量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机电质量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设备与指标:a)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0%;b)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100%;c)矿井变(配)电站设备完好率95%;d)井下电气设备完好率95%;e)机电事故率0.5%;f)设备使用率80%;g)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率100%;h)电缆敷设合格率95%;i)矿灯红灯率0.5%;j)完成局下达的综合电耗指标;k)完成大修理资金计划,做到专款专用;l)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租赁费指标;m)完成配件费考核指标;n)完成矿下达的皮带投入、电缆投入(新)指标;

2、机电安全

(1)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a)主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主皮带、空压机按《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设施检查,必须齐全可靠;b)矿井变(配)电所设备保护装置齐全;c)井下电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d)井下接地保护,局扇风电闭锁均应齐全可靠;e)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必须装设可靠的瓦斯电闭锁。

(2)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

(3)四小线电缆,动力橡胶电缆全部采用不延燃电缆,消灭不合格电缆接头。 (4)无重大机电责任事故。

3、加强机电管理,文明生产。

(1)职工素质a)有机电职工技术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培训考核。B)各类司机必须经过技

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基础管理工作。{1}健全规章制度:a)操作规程(成册);b)岗位责任制(成册);c)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d)设备管理制度;e)设备包机制度;f)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g)设备定期检修制度;h)电气试验制度;i)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j)油脂管理制度;k)电缆管理制度;l)安全活动制度;m)杂散电流管理制;n)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o)配件管理制度;p)小型电器管理制度;q)阻燃胶带验收制度。{2}设备档案、图纸齐全完整;a)健全技术档案,机电科有专人管理大型固定设备,技术资料齐全;b)各类图纸齐全完整;c)健全设备、电缆的帐、卡、图、牌版管理;d)技术测定资料;{3}技术基础a)每年对大型设备做性能测试一次;b)每年对大型设备进行一次探伤;c)每年对大型设备做一次预防性试验。

三、检查与考核

(1)矿机电科标准化组每旬对全矿机电质量管理进行一次检查。 (2)机电科每月进行一次自查。

(3)机电系统接受集团公司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与考核。 (4)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按矿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主要机房硐室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机房、硐室外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主提升机房、主通风机房、压风机房、主排水泵房、及井下变电硐室的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设备性能及状态

(1)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有铭牌,责任牌,标志牌。井下硐室设备与电缆标志牌有型号、规格、容量(长度)整定值、用途。

(2)性能良好、合理使用、经济运行、设备运行达到设计要求a)主通风机运行效率不低

3于额定效率的90%;b)水泵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0.5KW.h;c)压风机比功率低于5.9KW(m/min),高压缸排气温度不超过160摄氏度,压缩机油符合规定,闪点不低于215摄氏度,并有润滑成品化验单;d)变压器负荷率不低于50%,矿井月平均负荷率不低于70%,矿井功率因素0.9.

2、安全保护监测装置完善,动作灵敏可靠。

(1)主副井提升机a)有可靠的双回路电源;b)高压开关柜的过流继电器、无压释放继电器整定正确,动作可靠。c)过卷开关、脚踏开关、松绳保护、闸瓦磨损开关、限速和超速成继电器、换向继电器、磁力站三相电流继电器、灭弧闭锁继电器、油压继电器及油温过热继电器整定正确、安装符合要求,动作灵敏可靠;d)制动系统符合完好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e)限速凸轮板制作正确,提升机按设计和规定的速度图进行;f)过卷、过速距离符合规

定;

(2)主通风机a)有反风装置、机构灵活、能在10min内完成反风任务;b)安装防爆门,符合要求;c)过流和无压释放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整定合格,接地良好,电阻符合规定;d)有可靠的双电源。

(3)主排水泵:a)起动柜有过流和失压保护,动作可靠,室内接地系统完善,电阻符合规定;

(4)压风机a)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0%;b)有断水保护,声光具备,动作可靠,出水温度不超过40度;c)有断油和超温保护,动作可靠,油温不超过60度。

(5)35KV变电所;a)有可靠的双回路电源;b)有选择性高压漏电保护装置,正常使用,动作灵敏可靠;

(6)井下硐室a)过流保护整定符合实际要求,动作电流刻度值每年至少核对一次;b)无压释放装置动作可靠,每年核对一次;c)低压线上应装设检漏保护装置,并执行每日试验制;d)接地系统、接地装置的材质、断面、连接以及接地电阻符合《煤矿安全规范》规定。

(7)各种仪器仪表(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风压表、毫安表、温度表、电度表、压力表、真空表、水柱计)齐全,指示正确灵敏可靠,并做定期校验。

(8)转动和带电裸露部分有保护栅栏和警示牌。

3、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a)要害场所管理制度;b)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c)交接班制度;d)干部上岗查岗制度;e)操作规程;f)定期检修制(井下硐室);g)事故处理规程;h)设备缺陷管理制;i)停送电制度;j)设备运行规程;k)供用电技术规程。

4、图表、记录、资料齐全

(1)图表a)巡回检查部位图;b)制动系统图;c)电气原理图;d)提升机总装图;e)设备安装图;f)供风系统图;g)断水、断油、超温保护系统图;h)反风系统示意图;i)供电系统图;j)矿井排水系统示意图;k)变电所平面图;l)继电保护方式及定值图;

(2)记录a)运用转(行)日志;b)巡回检查记录;c)要害场所登记薄;d)事故记录薄;e)机电维修检查记录薄。f)干部上岗登记薄;g)交接班记录;h)钢丝绳检查记录薄;i)设备缺陷记录薄;j)安全活动记录薄。k)检漏继电器试验记录。

(3)资料a)技术测定资料;b)设计安装资料;c)检修技术资料;d)仪表检验、安全保护装置、整定试验资料。

5、机房硐室设施

(1)机房(硐室)内整洁卫生,窗明几净,硐室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不锈蚀,沟内无积水,无杂物,盖板完整。(3)设备整洁无积尘(灰),无油垢、无滴漏。

(4)机房内管线敷设整齐,机房不作其它用途。

(5)机房、硐室内照明适度,光线充足机房有降温和取暖设施,硐室温度不超过30度。 (6)防护用具齐全(绝缘靴、手套、试电表、停电牌)定期试验合格。(7)有工具板,排放整齐,有帐或卡。

(8)35KV变电所和上一级变电所,电力调度总机、矿调度室,有直通录音电话。主通风机房有直通35KV变电所和矿调度室的电话。主排水泵房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9)机房、硐室门口挂有“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

3(10)灭火器材齐全,放置整齐,数量充足(2-4个灭火器,0.2m以上的灭火砂)。

6、司机(配电工)

(1)责任心强,作到“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2)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做到“三知四会”(知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原理;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队一般故障)。

(4)精神文明、精心操作、无责任事故。

(5)具有初中以上程度或本工种工龄5年以上。

三、检查与考核

1、各机电对管理的机房、硐室,每旬进行一次自检。

2、机电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对全矿主要机房、硐室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兑现。

供电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电的管理内容基本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于煤矿供用电的管理。

二、引用标准和文件《煤矿安全规程》

三、管理标准内容与要求

1、井下新安装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井下供电系统的变动,如拆、接、移动电气设备,增减负荷,包括电缆,必须经机电科有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

3、安装好的设备及线路必须经过严格验收手续,方可交给使用单位。

4、电缆线路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规定严格管理,吊挂,运行过程中,不得拖地,水泡。

5、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动作可靠、灵敏,严禁甩掉不用。

6、各类电气开关必须进行填写整定牌,牌必须与实际相符并随设备填写整定卡片。

7、严格执行三大保护管理细则,有问题及时处理。

8、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及完好要求。

9、井下因检修、试验,倒回路需停电时,必须认真填写停电工作票并经机电调度有关负责

人签字后凭票到所在变电所停电。停电票一式两份,变电所和施工人员各持一份。

10、变电所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停电,并挂警示牌,将开关闭锁。施工单位只有见到送票人返回,确认停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11、施工前必须进行停电、验电、可靠接地和贯彻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严禁带电作业或查找故障。

12、工作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然后持工作票到变电所送电,变电所保存签字后的工作票作为送电依据。

13、低压供电系统停电要报知调度室批准,停电后要挂警示牌,将开关闭锁,注明停电人和大约停电时间,非停电人一律不得摘牌送电。严禁约时送电和口头联系送电。

14、停电操作人必须对供电系统熟悉,确保停电位置准确无误。

15、事故性停电,值班人员可先停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和本队队长,讲明原故原因、现象,同时提供处理意见,处理事故人员前亦应进行停电规定步骤。

16、严禁带电检修,移动设备,井下作业时必须使设备达到防爆性能时方可送电试验。

四、检查与考核

1、有机电科对井下供用情况按矿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

2、对违反规定的队组,按矿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设备事故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设备事故的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用设备事故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设备事故的分类:设备事故按其影响生产和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类。

具有下列事故情况之一,称为一般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5~2万;b)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施工1h及以上.c)3KV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具有下列事故情况之一,称为重大事故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30万:

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c)主通风机停风20min及以上者。

d)提升设备的断绳、过卷、井下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破坏等恶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的程度者。

具有下列事故情况之一,称为特大事故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30万;b)全矿停电10min以上;c)主通风机停风30min及以上者。d)强力皮带断带。

2、事故的管理和报告

(1)设备事故的管理有机电科负责,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和上报。

(2)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时,事故单位负责人立即向矿、机电科、总调度汇报,并在三日内填写“一般事故登记表”报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

(3)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有矿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4)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a)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大,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保护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分析。b)设备发生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时有机电矿长、安监处长、机电科等组成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组织抢修恢复生产,对事故的责任者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经济、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检查与考核

1、安监处负责检查事故的处理经过并负责执行本标准。

2、对事故处理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擅自改动原始记录着加大处理的力度。

矿井防爆电器设备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矿井防爆电气设备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二、引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电气防爆管理在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领导下有安全科负责。

2、机电科、安监处设立机运督查,防爆检查组,具体负责电气防爆的管理工作。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有专职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检查,确认其安全性能合格后发放入井合格证方可入井。

4、防爆检查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的并经集团公司考试合格的、有责任心的专业人员。

5、各队组对所使用的防爆设备要有专职维修电工巡回检查维护,杜绝失爆现象发生。

6、防爆电气检查组按《井下防爆电气检查标准》对井下现场进行不定期动态检查。

7、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四定”落实,即时纠正。

四、检查与考核

1、有安监处机运督查防爆检查组对井下防爆电气使用情况按矿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

2、防爆检查组对矿属范围内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状况进行考核,并按矿有关规定对被考核单位和个人给予奖惩。

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下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的管理。

二、引用标准《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变电所结构

(1)变电所必须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或砌碹(锚喷),并设在新鲜风流内。(2)必须有向外开合格的防火铁门和栅栏门,门槛高度不得小于100 mm,铁门关闭时的间隙不得超过10mm。 (3)有防火铁门起,5米内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变电所长度超过6米时,必须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5)引出引入的电缆有穿墙套管,并必须严密封堵,要剥掉麻皮。

(6)变电所内的高度和宽度应能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外形尺寸的要求。

2、设备与布置

(1)室内设备台台完好,小型电器台台合格,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无失爆。 (2)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填写正确,标志牌有型号,规格、容量、(长度)、整定值、用途。

(3)设备(电缆)布置排列整齐,设备距离墙不得小于0.5m,设备之间应留出0.8m的通道,如设备不需从两侧及后面工作的,不得留间距.3.保护及安全设施

(1)过流保护整定必须符合实际要求,动作电流刻度值每年至少校对一次。 (2)无压释放装置动作可靠,每年校对一次。

(3)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检漏保护装置,并执行日试验制。

(4)接地系统,接地装置的材质、断面、连接以及地电阻合乎规定。

3(5)变电所两头分别设置2~4个合格的电气火灾灭火器和不少于0.2m 的灭火砂,单个砂箱或砂袋重量不超过10 kg。

4、资料与环境、制度

(1)供配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配置相符,并有过流整定计算。( 2)变电所内清洁、无积水、无杂物、淋水不得淋到设备上。

(3)有维修记录及检漏运行试验测试记录、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有停电作业牌,入口有明显“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有维护负责人。

(4)室内温度不超过30摄氏度。 室内应有照明灯,灯的间距为3~6m。 要害场所管理制应和干部上岗制度。 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和包机制度。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和电气试验制度 有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四、检查与考核

机电科每月现场检查,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的设备运行状态,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井下中央水泵房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井下中央水泵房,管理的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了本矿井下中央水泵房的管理。

二、引用标准《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设备性能(1)零部件完整齐全。(2)台台完好,有完好牌和责任牌。(3)性能良好,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0.5KW-h,按规定对水泵进行周期性测定。(4)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阀门等防腐良好。(5)各阀门正常使用,操作灵活不漏水。

2、安全保护检测装置完善,动作灵敏可靠。

(1)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齐全,指示正确,定期校验(1年有效期)。 (2)有可靠的引水装置和备用引水装置,并能在5min内起动水泵。

(3)超动柜有过流和失压保护,动作可靠,整定合格,室内接地系统完善,电阻符合规定。 (4)转动部位有护罩。

(5)裸露的电器设备要设栅栏,固定牢固,并挂警示牌。 (6)雨季前要做好水泵联合试运转。

(7)电源不少于两回路,当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

3、规章制度

(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度和包机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操作规程

4、图纸、记录和技术资料 (1)矿井排水系统图 (2)供电系统图 (3)巡回检查图表

(4)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记录和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 (5)技术资料和测定资料(水泵大修及更新记录)。

5、水泵房与设施

(1)硐室和电缆沟内清洁卫生,做到列无杂物、无灰尘、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放整齐、不锈蚀。

(2)硐室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79条460条的要求,室内地坪高比大巷高出0.5m,有防水门,中央吸水井与水仓闸有配水闸门,并开启灵活,有畅通的安全出口等。

(3)室内照明适度,光线充足,线路整齐,有专用电话。 (4)有专用工具,防护用具齐全,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5)主副水仓每年至少清挖两次,经常保持后设计容积的3/4在雨季前必须清挖干净。

6、司机

(1)责任心强,做到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

(2)司机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司机应做到规定的应知应会。

(4)精神文明,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不发生责任事故。

四、检查与考核

机电科每月现场检查中央水泵房的设备运转状态、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电缆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本矿电缆管理职能、管理原则、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电缆管理,也适用于生产系统各单位的电缆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

三、管理职能

1、机电科设备组负责电缆的日常管理工作

(1)根据全矿的生产衔接计划,负责编制电缆的年度、季度、月份计划、经机电科长、矿长审批后报供应科购置。

(2)根据电缆的实际使用及消耗情况,结合电缆的费用定额领取每月的电缆。 (3)负责电缆的发放、修补、编号、测试、建帐、保管和考核工作。

2、电缆使用单位负责电缆的入井安装,运行维护工作。

(1)根据电缆使用及供电情况按时领取电缆,凭负荷审批单位负荷增减手续,到设备库领取电缆。

(2)负责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

四、管理原则

1、严格依照煤矿电缆管理制度对全矿电缆进行考核管理。

2、依照“节支降耗”的原则,管理和使用电缆。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1、电缆的计划采购

(1)设备组组根据全矿生产衔接情况,依据机电科技术组井下供电设计作出电缆计划,经机电科长、矿长审批后报供应科购置。

(2)供应科依据设备组编制的电缆使用计划按时购置电缆,电缆到货后通知设备组根据编制的计划严格核对,保证生产的需要。

(3)新购置的电缆应及时入库,设备组根据生产需要及时到供应科领取。

2、电缆的编号、发放、测试

(1)电缆使用单位根据情况及时到机电科办理负荷审批手续,审批后凭负荷手续到设备库领取电缆。

(2)电缆组根据负荷审批单及时发放电缆,发放前应对电缆进行编号、登记上帐。 (3)发放前应对电缆的绝缘性能进行测试,绝缘不合格的电缆严禁发放。(4)使用单位领取电缆后及时入井安装,严禁私自保管,设备组在电缆发放三天后进行现场核实,是否与负荷审批单相符,严禁电缆私自乱接。(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所需的电缆,设备组依据采掘衔接计划表和机电科技术组的供电设计提前一周作出电缆计划,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科采购,设备组在工作面开始安装前备齐电缆,安装单位凭负荷审批单到设备库领取电缆安装完毕后,有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后,设备组办理电缆移交手续。

3、电缆的日常回收,修复保管工作

(1)回采工作面电缆缩短后,对多余的电缆及时回收出井,交回电缆组,并到电缆组核对台帐,办理消帐手续。

(2)采掘工作面回收时,有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后,有机电科给接收单位进行办理移交手续,并有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并交回设备库,及时消帐。

(3)设备库房对损坏的电缆及时修复和热补能复用的复用,对收回的电缆进行测试,不合格的电缆进行报废。

(4)回收修复的电缆重新打号,修复后的电缆和新领取的电缆分开堆放,严禁混放。 (5)设备库管理人员健全电缆使用单位的管理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6)电缆的使用应实行图牌板管理。

4、使用单位的电缆管理维护

(1)使用单位在领取电缆后对电缆及时安装,正确保养、维护。 (2)使用单位严禁私自乱割电缆,按规定使用电缆。

(3)电缆严禁乱扔乱放,不用的电缆及时出井。 (4)电缆的悬挂符合标准要求,吊挂整齐。

(5)电缆严禁受挤压、砸碰,对破口多的电缆及时出井更换。

六、管理程序

1、设备组对全矿的电缆统一管理

2、各使用单位统一服从设备组的电缆管理。

七、检查与考核

1、设备组每月对各单位的电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2、设备组对各单位回收出的电缆进行考核评比,每私自割断一片或锯掉一截电缆罚款200元。

3、回采工作面溜子、设备电缆的使用按8个月考核,使用不足8个月时适当进行处罚。

4、各生产队组煤电钻电缆、掘进队耙斗机电缆回收率为95%每降低5%罚款50元。

5、电缆严禁乱扔乱放,闲置的电缆及时出井,否则电缆组一经查出罚款50元。

6、对电缆使用管理好的单位,设备组有权进行奖励,奖励部分从罚款部分中支出。

7、电缆考核结果经机电科长,机电矿长审批,报劳资科、财务科执行。

费用成本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费用成本管理分工、管理原则、管理内容与要求 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油脂材料、配件、钢丝绳、电缆、专用工具的费用管理。

二、管理分工

1、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油脂费用的成本控制和分解。

2、管理工作人员负责电缆费用的成本控制和分解。

3、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材料、钢丝绳、配件、专用工具的成本控制和分解。

三、管理原则

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少发勤发的原则,坚持超罚节奖的原则,坚持修旧利废的原则。

四、管理内容

1、年初有各成本费用管理组根据全矿计划产量、进尺、设备使用情况,结合上年费用消耗情况,审报本年各项费用计划,并做好月度费用使用分解计划。

2、费用分解

(1)根据各生产组队本月计划、产量、进尺、设备使用情况。按80%合理分配费用使用指标。

(2)根据各辅助队组设备使用和维修数量计划结合上下年费用使用情况,合理分配费用使用指标。

3、月度费用计划不包括因物价上涨、处理突发性事件、新设备的增加、产量进尺增加所需费用。

4、费用结算

(1)月底根据各生产、辅助队组实际产量进尺、设备使用和维修数量,调整费用计划核算应使用的费用。

(2)根据实际使用和调整后的费用计划结算出费用超、节情况,按费用使用管理规定办法进行奖罚。

5、如果费用使用计划确因物价上涨或处理特殊事故不足使用,需写出费用追加审请,经分管矿长同意劳资科核实,报经营矿长批准,矿长签字后办理费追加手续。

6、各项指标负责的职能组,要认真核算费用,每月填写《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并简要分析节超原因。

7、为了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和合理性,费用计划和分配应有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指标外费用需经分管矿长、经营矿长审批、矿长签字后执行。

8、对不认真执行费用指标管理办法的单位,造成超指标、超范围使用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9、对因采用先进管理模式,在增收节支降耗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检查与考核

1、机电科每月对成本费用考核一次

2、材料费用指标管理实行每月考核兑现,按节超额进行奖罚,超额按100%处罚,节约额按50%奖励。

3、油脂节约按100%罚款,超支10%以内不予罚款,10%以外按50%罚款。

三大保护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三大保护的管理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三大保护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过流保护

(1)机电负责人直接负责本范围内的过流保护工作。

(2)井上、下供电系统应有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控制开关应根据负荷合理整定。

(3)单台设备的控制开关,必须按所带负荷整定,保护动作机构灵敏可靠,保险丝应合适。 (4)高低压系统必须有合格的短路保护整定,即线路未端两相短路电流值大于等于一级控制开关整定值的1.5倍.(5)高、低压开关应确保整定机构灵敏可靠。

(6)开关使用超过六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的调整。(7)每台开关应有标志牌,除开关编号、型号、电压外还注明短路电流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 (8)控制开关的整定值应有专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计算确定,单台设备的开关整定维护人可根据机电科发送的整定计算表进行整定。

(9)供电线路实际流量不应超过该线的允许载流量,相间对地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 (10)随意更改整定、故意甩掉过流保护者属违章行为,一经查出按三违论处。

2、漏电保护

(1)矿井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检漏保护装置。 (2)检漏保护装置,必须有专人每日试验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3)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在每班使用前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4)发现漏电装置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检漏装置应经常保护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5)在符合条件下每月全部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远方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6)对检漏装置不按规定试验,不作记录属违章行为,私自关闭或甩掉检漏装置者属严重违章行为,责任者应按有关规定处罚。

3、接地保护

(1)凡矿井需要安装接地保护装置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机电负责人负责本范围内的井上、下各变电所及高压电缆和低压电缆,变电所至工作面馈电开关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各工作面的接地工作。

(3)电气设备在每次的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接地保护的完善情况,接地保护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4)井下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度至少一次,并将测定数据做记录。 (5)在有瓦期,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应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 (6)对不按要求安装或不安装,私自拆除接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7)被测定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求,不合格的,查出原因立即处理,每次测试后作记录并交回机电科做存档资料。

(8)安装接地保护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要规范,整齐。

(9)接地保护不按规定安装、试验、测定的,对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检查与考核

机电科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每月检查三大保护的设备状态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大型设备定期试验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大型设备定期试验测定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本矿大型设备的定期试验测定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有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和技术人员组成试验测定小组定期对矿井提升绞车,主扇风机、主排水泵、空气压缩机进行试验,测定以及主要部件探伤试验。

2、参加试验,测定的人员必须掌握所用仪器。仪表的性能和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并且懂得各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及技术参数间的联系;

3、必须进行试验测定的内容

(1)主副井提升绞车各运行阶段的时间,速度或加减速度,提升速度,力图电动机电阻,控制系统控制继电器,动力制动电源,制动装置的测定以及主轴和深度指示器和传动轴等探伤试验和提升机机械部件的检测(包括:主轴的水平度,轴间隙,减速器轴,轴承和齿轮状况,联轴状况,主电动机的轴承间隙以及定子和转子间隙等)

(2)主扇风机的转速、风压、风量、轴功率及效率。

(3)主排水泵的流量,扬程(包括吸程)或效率以及管路特性曲线。

(4)空气压缩机的排气量,空气被压缩后的压力和温度,滤清器及吸气管的阻力冷却水进出温度管网的漏损排气量,驱动电动机的技术特性以及压缩机油的闪点试验。

4、每年对大型设备做性能测试一次,每年对大型设备进行一次探伤,每年对大型设备做一次预防性试验。

5、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的时间内对各大型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严格认真的试验测定。

6、对每次测定的技术参数必须同时测定,认真填写,认真记录,并将记录整理成册。

三、检查与考核

1、机电科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测定资料进行分析,各设备是否性能良好,安全合理运行,对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每年机电科采用自检方式进行试验测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2、有于工作不负责或失误造成大型设备定期试验测定管理不善,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技术图纸档案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本矿技术图纸档案管理标准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用于本矿技术图纸档案管理标准。

二、引用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

三、管理内容

1、负责技术档案的健全,实行专人管理,其中主变压器主通内机、主提升机、主压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等大型主要设备,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

2、对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有关健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等负责,做到分门别类,有条不紊。

3、负责图纸完整齐全,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矿井主提升、通风、排水、压风、供热、供水、通风、井上、下供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负责归档。

4、所有资料必须统一分类编号,并列入目录本中,按类分袋实行档案化保存。

5、如果保存的图纸只有一份一件时,不得供作其它使用,特殊者可以复制。

6、本单位各科室借图纸资料时,必须有借据方可借出,归还资料后退回借据,不得借阅,以防资料丢失。

7、本系统借阅图纸时,必须持有集团总工批准的介绍方可借阅,抄用资料或索取图纸,外系统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介绍信,方可允许抄用资料或索取图纸,所有借阅都必须严格登记,严防失密。

8、每年未,必须进行一次图线清查与整理,对必要的图纸资料转入档案保存,并将报废的图纸资料列出目录,经总工批准后,方可消毁。

四、检查与考核

1、机电科每月对技术图纸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2、机电科对技术图纸档案进行考核。

井下机电队管理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机电队标准化现场管理的具体内容基本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合于本矿井下机电队标准化现场管理。

二、引用标准或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三、管理标准内容与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专业工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不安全不生产。

2、6KV供电系统的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有考试合格后的停送电联系人进行停送电。所有涉及井下6KV供电系统的单位,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井下6KV系统的停送电联系工作,担负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按《本矿停送电管理制度》执行。

3、加强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检测及保护装置的计算、整定和检查工作,做到设备完好率达标。

4、井下变电硐室停送电时,停送电联系人必须填写工作票经机电科值班区长、调度室、通风区、安监处签字后,有下机电队执行。

5、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变电所并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或对有关高开停送电。特殊情况下必须进入变电硐室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要害部门管理制度,并与机电科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6、设备实行包机到人,以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7、规定应装设的局部接地极应装设齐全、规范。

8、各种电器保护齐全,并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9、电缆线路严格按安全规程规定严格管理,吊挂。

10、各类电气开关有整定标志牌,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11、井下变电所中央泵房操作人员对供电系统应熟悉,能保证停送电位置准确无误。

12、机电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13、各变电硐室卫生清洁牌板,制度规范齐全。

14、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严格按照机电质量标准之规定进行操作。

15、各岗人员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检查与考核

1、矿机电科,机电督查室负责对井下机电的现场管理进行督查。

2、对达不到要求的按矿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井下供用电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供用电的管理,内容基本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井下供用电的管理。

二、引用标准和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三、管理标准内容与要求

1、井下新安装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井下供电系统的变动,如拆、接、移动电气设备,增减负荷,包括电缆,必须经机电科有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

3、安装好的设备及线路必须经过严格验收手续,方可交给使用单位。

4、电缆线路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定严格管理,吊挂,运行过程中,不得拖地,水泡。

5、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动作可靠、灵敏。严禁甩掉不用。

6、各类电气开关必须进行填写整定牌,牌必须与实际相符并随设备填写整定卡片。

7、严格执行三大保护管理细则,有问题及时处理。

8、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及完好要求。

9、井下因检修、试验,倒回路需停电时,必须认真填写停电工作票并经机电调度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凭票到所在变电所停电。停电票一式两分,变电所和施工人员各持一份。

10、变电所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停电,并挂警示牌,将开关闭锁,施工单位只有见到送票人返回,确认停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11、施工前必须进行停电、验电、可靠接地和贯彻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严禁有意带电作业或查找故障。

12、工作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然后持工作票到变电所送电,变电所保存签字后的工作票作为送电依据。

13、低压供电系统停电要报知调度室批准,停电后要挂警示牌,将开关闭锁,注明停电人和大约停电时间,非停电人一律不得摘牌送电。严禁约时送电和口头联系送电。

14、停电操作人必须对供电系统熟悉,确保停电位置准确无误。

15、事故性停电,值班人员可先停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和本队队长,讲明事故原因、现象,同时提供处理意见,处理事故人员工作前亦应进行停电规定步骤。

16、严禁带电检修,移动设备,井下作业时必须使设备达到防爆性能时方可送电试验。

四、检查与考核

1、有机电科对井下供用电情况按矿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

2、对违反规定的队组,按矿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配件管理标准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内容,基本要求,检查与考核所需配件管理。

2、本标准适用本矿的设备配件管理。

二、引有标准及技术政策

《煤矿安全规程》

三、总体要求

1、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降低消耗,适应煤矿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2、凡本矿维修所需要的配件,均按本标准执行。全矿所需配件有矿机电科统一管理。

3、配件管理部门,要加强配件技术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资料和完善图纸,实行标准化、系统化、通用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配件质量,降低配件成本。延长配件使用寿命。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采用经济手段进行配件管理,防止配件丢失,降低配件消耗。

5、为加强配件管理,不断提高配件管理水平,全矿配件统一有机电科管理,具体工作有本矿机电科设备组负责。

6、有条件的各队组要设立兼职业的配件管理员,其他队组有记录员负责配件的资金、领用,管理和发放工作,配件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7、配件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四、配件的供应、订货验收

1、凡属标准配件有要机电科配件组提出申请计划,有供应科统一订货、统一分配。

2、非标准配件,凡矿内能加工的配件,一般应有矿内供应。

3、非金属工矿配件、铸件、液压件应质量向主机生产厂订货。

4、各组队每月底得所需配件品种、数量按自制和统管分类编制月度配件计划,每月25日前交机电科配件组。

5、机电科设备组应根据生产任务、设备检修计划使用台数和技术状态,结合配件库存消耗情况,编制全矿月度配件计划,报机电科长、机电矿长、主管矿长审批。

6、直接影响生产和安全的急需配件,应有各组队配件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应急计划,经各级领导批后,有机电科设备组及时组织供应。

7、所需非标准和局矿机厂不能加工的配件,应有机电科设备组但提出外委申请计划,经上级物管部门批准后可订货。

8、外委配件应签订配件供货合同,合同有机电科配件人员签订,经主管区长审查,报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批准,财务科审批后盖全合同章后,才能生效。

9、签订合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

10、需要订货的配件,必须本着质量好,价格低的原则,交货及时之前提择优选择定货单位。

11、到货配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12、验收前检查配件包装数量与货票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开箱时,按随货同行单所到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清点检查验收。

13、验收后要填写验收单,盖章后转配件管理,验收后的配件依据有关票据输入库、上帐、上卡手续。

14、发现配件名称、规定、型号、数量有差错或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填写差错报告,报配件主管人员以便妥善解决。

15、未经验收的配件,如生产急需,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并做好记录。

16、配件保管员对配件要精心保养,防锈涂油、上盖下垫,防止配件蚀损坏。

17、仓库要保持清洁整齐。要坚持摆放整齐,定量包装,标签要齐全,悬挂整齐,做好帐卡物全部对口机型保管要系列化。

18、严格执行配件发放制度,按领料凭证发放,并认真核对发料凭证各项填写内容。对不合手续的有权拒发,配件帐目要清洁,技术数据要填写齐全准确,每月留存票据装仃成册,妥善保管,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各种日报、月报、年报。

19、仓库要加强安全管理,作为防火防盗防洪工作,按要求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库房内严禁吸烟、生火,各种照明器具有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20、装卸搬运清点配件时要注意安全,防止人身事故及配件损坏,如有特殊,必须及时汇报配件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21、要有计划地做好配件的供应和使用工作,矿属各队组领配件时,要按各队组申请的批准计划领用,严格控制配件消耗。

22、发放配件必须按机电科配件主管部门审批领料单所列的规程品种数量进行发放,并认真坚持五不发放的原则《机型规格不符、涂改料单、字迹不清、审批不完善,不交旧不予发放》。

23、配件发放后要及时下帐下卡,做到一查库封、二动标签,三点交,五下帐。

24、机型淘汰,长期积压多次调不出去的配件可以申请报废,每年申请报废一次。

25、凡申请报废的配件要履行报废手续,必须有主管配件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有机电科、财务科、机电矿长,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逐级审批。

26、报废配件不得私自处理,处理必须报公司、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7、要加强对配件回收复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动群众做好回收复用工作,严格执行配件回收制度,各组队必须回收的配件在更换新配件后,要及时将旧配件交回,并将收旧单及时交机电科配件管理人员。

28、认真做好旧件修复工作,积极开展喷、镀、焊、镶、补、胀、缩、改、粘、接、配的十二字修旧利废方法,节约配件资金,努力降低配件消耗。

29、机电科应组织好配件资料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配件统计堵塞,积累历史资料,并按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30、做好回收复用配件统计工作、修复的旧件重量按原重量计算,价格按原价格的50%计算,修复的旧件要单独建帐,不计入库存和消耗资金数内。

五、实施监督

1、机电科有关负责人对单位配件的使用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对不按规定使用更换配件时,造成的配件损坏,将按矿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推荐第4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

设备包机制度…………………………………………… ……1 机电队长抓机电制度…………………………………

……2 机电班长抓机电制度…………………………………

……2 配件管理制度………………………………………

…3 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6 电缆管理制度………………………………………

…6 油脂管理制度…………………………………………… ……6 电气试验制度…………………………………

… ……7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7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8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10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

1综采队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设备的开机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实现高产高效矿井,加强我队机电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设备从维护、保养、检修责任到人,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成立队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人员负责设备的点检、维护保养、检修以及对设备的完好检查、督导工作。 设备包机制度

包机人员负责对自己所包设备的日常专业点检、维护、日常检修以及对损坏零部件的更换,必须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动作灵敏可靠。

1、按照设备管理的要求,各单位使用的所有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度(包括五小电器),把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落实到人。

2、包机的主要内容为: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维护检修、包材料消耗、包文明生产。

3、包机组一般由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维修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包机组长。

4、设备、电缆等划分明确的责任区,悬挂责任牌,其责任者要负责所管设备、电缆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机电队长抓机电制度

(1)机电队长是全队机电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全队的机电管理网络,落实保养制度和包机制的有效实施。

1 (2)机电队长必须加强机电业务能力的提高和机电基础理论的学习,要全面 掌握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在生产组织上,必须保证设备的正确合理使用,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对全队的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半月对配件的计划、组织进行全面落实,及时提交紧急配件和下月的配件计划以及季、年的配件编报工作进行督促、审批。

(3)机电队长必须组织全队人员对本矿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进行认真贯彻学习,全面组织落实,并随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每半年对班组长进行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专业业务知识考试。每月组织班组长以上的干部,对照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对本队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并对下月机电管理重点进行安排;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机电专题会,对矿上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请矿上复查。

(4)机电队长要重视机电技术骨干的培养、使用、管理,使其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要对拔尖人才给予优惠待遇。

机电队长要结合本队实际,切实落实节支将耗措施。 班长抓机电制度

(1)班长是当班机电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建本班组的机电管理小组。在生产中必须有效组织和规范本班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蛮干、拼设备的行为,生产组织以使用好、维护好、保养好设备为前提,教育职工爱护设备。

(2)班长必须提高业务能力,全面掌握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对主要机械设备能进行操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 班长必须组织全班人员全面落实本矿的机电管理制度以及队里的各项要求。班长在班前要了解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根据设备的状况组织生产和维修;班长要对本班设备的维护使用、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向下班认真交接,有情况及时向队里汇报。

(4)班长要重视机电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使其在生产岗位上真正发挥作用。

(5)班长必须执行各级检查人员针对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提出的整改意见,保证设备在完好的状态下运行。班长必须认真落实矿、队关于节支降耗的各项规定。

配件管理制度

1、综采队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采用经济手段进行配件管理防止配件丢失,降低配件消耗。

2、综采队制定年度配件计划时,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既要防止遗漏,又要防止积压造成浪费。

3、综采队要备有日常生产中需要的易损配件,做到三定一有(定指标、定品种、定数量;有专人保管)。

4、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保管员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好,数量不清,交货期不符的及时办理拒付手续填写验收报告单。

5、保管员对配件要精心保养,涂防锈油,上盖下垫防止配件损坏。

6、仓库要保持清洁整齐,坚持成行,成方、成垛、成串。标签要填全,悬挂整齐。做到帐、卡、物对口。

7、严格执行配件发放制度,按领料单发放,对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发。

8、配件帐目保持整洁,技术数据齐全准确,每月留存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9、加强对配件回收复用工作,发动员工做好回收复用工作。把回收复用指标作为考核班组经济指标的内容之一。

10、对有色金属,优良材料和批量大的易耗配件,如铜瓦、轴类、模锻链、圆环链、联接链以及传动链等,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其余根据矿实际情况和配件使用部位而定。

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防爆设备管理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管理细则的规定,对电气防爆设备的的数量(包括五小电器和缆线)质量施行统一管理,统一检修。

2、防爆设备管理人员对全矿电气设备的库房,使用维修数量必须随时掌握清楚,

3、防爆设备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对各单位电气设备的合理使用,及时回收,要检查监督。对无故损坏设备(包括电气事故或

搬迁、运料放炮等情况损坏设备)要执行赔偿规定。

4、防爆设备检查员,对入库、入井安装设备的防爆性能要严格检查,防爆性能达到要求时方可放行。

5、每月上报设备台帐及五小电器台帐,在上报时要注明库存及准备领用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的数量及型号。

6、电气设备入库前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

7、在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气达不到完好标准,井下又无法检修时,应及时升井检修,不得带病运行。电缆管理制度

1、电缆应有合格证,检验报告、出库应打号,并登记注册,建立台帐、卡片。

2、使用中的电缆应挂牌子,标明用途、长度、型号、规格。

3、不得随意切断电缆,确需切断必须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批准。

4、对电缆每6个月作一次耐压试验,耐压等级数不符合标准,要及时升井干燥处理。

5、电缆因漏电,需热补,使之达到完好标准。

6、不用的电缆要回收入库,并填写入库回收单。

油脂管理制度

1、油料入库前需经必须有合格检验证,方可入库发用。

2、油料入库后,应妥善保管,应按各种不同种类和标号分装、分放,对不合格的油料有权拒绝发放和使用,防止混杂和变质。储油器皿必须加盖,不得敞开存放,更不允许露天堆放。

3、油料库存1-2年以上,需经重新化验合格才能发用。

4、回收废油遵守有关废油回收再生的规定。废油回收后不得和好油混放在一起。

5、储油器皿及抽油工具、油过滤器必须保持清洁。

6、油料存放必须远离火源、电源。电气试验制度

1、电器试验必须按照《煤矿电器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划出准确的试验范围,编制详细的试验规划。

2、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即高压线路、电缆、开关试验、电器整定、绝缘器具的耐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试验,低压开关过流校验, 3 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3、各项电器试验均应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器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并加铅封。试验记录与试验合格证应由矿机电信息中心存挡。

4、试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5、井下电器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与安全措施。

6、对较复杂的电器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7、对于检漏装置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与试验制度,即每天由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性能试验,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远控试验,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 .生产班作业的设备均应指定专人使用和维护,操作者经考试合格后,由设备部门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使用设备。

2 .一人可持有两种以上设备操作证,但不得同时操作两台以上设备。

3.班前,班后,必须对本班的设备进行清扫、保养、设备周围物品要摆放整齐。

4.设备操作者应熟悉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操作保养方法。学员和学习人员在学习期间,不许单独操作设备。

5.操作者在每班都要对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和润滑状况。

6.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7 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防止和排除故障,参加事故分析,执行检查计划和保养计划,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每台机电设备均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预防性计划检修。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状况和技术要求编制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预防性检修计划。

2、设备的日常维修保修按计划在交接班或生产空隙时间进行,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3、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由于维护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

4、机电设备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必须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编制预防性检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包括设备的大、中、小修和月修,以及设备的技术测定和电气试验。年度预防性检修计划由设备使用单位年初编制,报矿批准。

5、月度检修计划根据全年检修计划分别安排,另增加设备运转中需要临时检修的内容。

6、制定检修计划时,技术人员要广泛听取司机、电钳工的意见,分析研究使之结合实际。

7、关于停产检修的规定

(1)停产检修计划,由各使用单位提前十天提出申请,申请书要反映出检修内容,工作量和使用工时,并经矿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程师批准。

(2)停产检修中需要的各种材料和配件等,要认真落实,以保证检修的顺利进行。

(3)停产检修前三天,矿和机电信息中心、队要召开检修会,具体布置检修计划,落实内容和人员,安全措施等。

8、计划检修项目确立后,编制作业规程内容,设备状况、检修的任务和目的、时间、准备工作(包括配件、材料和技术准备)、施工方法(工艺过程)、质量要求、安全措施、劳动组织计划与施工图表‘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电工每天安排人员对易产生杂散电流场所进行一次普查,并消除火花放电间隙。

2、加强对易产生杂散电流的危险场所严格管理。

3、电焊工严禁用金属框架构件管线做电焊的二次电气回路。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队每日设值班干部一名,负责二十四小时内的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二、值班人员每日早八时在队办公室交接班。

三、值班人员对地面、井下要害岗位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每班巡回查岗一次,发现重要问题、岗位人员有违纪行为,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四、

值班人员,每个原班对带班队长或专职岗位工做一次全面询问或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五、

其他干部对其工作范围内设备、工作环境等需坚持经常性的巡查,坚持和工人同上、同下班,凡重大工程要坚持始终盯在现场、亲自指挥。

六、召开好三班班前会,并按排当班安全工作情况,做好会议记录。

七、值班干部全日值班,并及时掌握小班值班人员上岗情况和汇报制度执行情况。

推荐第5篇:机电设备管理标准

机电设备管理标准

机电科负责建立建全设备管理,工作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通过这次贯标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工作即将开始,我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贯标的有关文件、方针、精神,深刻领会了贯标的意义,在设备管理中,更进一步理顺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设备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

1、设备管理标准:

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为指针,按照设备管理规定为前提,设备的使用率95%以上,待修率3%以下,事故率0.5%以下,进行设备管理标准规程学习,增强设备管理标准意识,严格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标准,提高统一设备管理标准,按规程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设备管理标准化水平,实现设备管理科学化。

2、工作标准:

为强化矿井机电设备管理,减少机电事故,提高设备的使用率,更好地为我矿的原煤生产服务,确保生产的需要,使机电设备能够得到及时的回收,修复、加速周转,促进设备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

一、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编号,必须与下井证上的编号相符,否则除按窃用的设备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

二、井下闲置的设备(指正常生产过程中更换下来的设备)包括电缆,小型电器等,各单位必须在三天内全部回收上井,否则,按回收通知单规定的日期,每拖一天,按矿文件进行处罚,凡属各单位负责的设备上井后,设备派专人牵头验收,所损零部件或损坏的一律按以上规定给予处罚,严禁单位之间私自移交设备,若发现私自移交设备的,均按闲置设备处罚。

三、采掘工作面结束后,要求回收的设备(包括电缆,小型电器)按现场会规定的时间回收上井。否则超过一天一律按闲置设备处罚。

四、回收上井的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上井后,按设备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摆放,然后经双方验收(交设备管理单位)并将所缺和损坏的情况记录,经双方签字。对损坏的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机电设备的加倍处罚,缺损零部件,牛头线以旧换新,凡人为责任造成机电设备损坏的,除按机电设备管理原值40%处罚单位外,还要对责任者给予10%的处罚。

五、设备上井后,维修单位必须及时保证生产需要,如因检修单位责任影响生产的罚责任单位。

六、检修好的设备,下井前一定要有专人验收,登记,签名,如设备下井后发现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经分析,属于检修责任,矿则要追究检修单位的责任,其检修费用30%一律由验收人承担,检修人员承担70%。

七、凡设备管理人员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处罚的,一经发现对设备管理人员从重处罚,对连续三个月执行好的单位,无责任事故的班组长,工作突出的设备管理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推荐第6篇: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节: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福山煤业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机电科有分管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等单位有分管的机电队长,在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

机电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第五条: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组织,机电科技术员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在机电副总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负责人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六条:机电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

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机电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和经营矿长审核,总经理批准。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公司审查、批准。

第八条:每月25号前,各单位必须把下月材料计划报机电科,由机电科根据库存、使用缓急等情况进行帅选,经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矿长签字同意后,统一报给供应科,有供应部门统一采购。

第九条: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科负责通知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入库清单。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机电科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科负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条: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

第十一条:机电设备、电缆,配件等由机电科统一检查试验领发,重大机电设备、预防性紧急备用设备或配件须经机电矿长、机电科长签字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签发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到考核办办理领用手续,交仓库保管人员。

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 第十二条: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及“设备入井防爆合格证”,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

第十三条: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一日前提出设计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机电设备安装完好标准》,严禁未经检修的设备安装,及设备倒装。

第十四条: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生产、技术科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机电科、技术科、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矿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机电技术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

第十六条:在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机电科配合解决,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

四、设备后期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

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

2、电气设备:单头面由变电所的变压器开始,多头面由本头面第一台馈电开关开始到迎头的所有机电设备及电缆、五小电器,由使用单位机电队管理;提升设备、电气设备、钢丝绳由运输队负责;井上下运输设备及电气设备、保护等由皮带队负责;主要机电硐室所有设备由机电队负责;井上下所有压风、供水、排水、消防管路由机电队负责。

3、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报告,机电科汇同生产部门研究解决。

4、为促进各区队维护人员认真学习技术,奖勤罚懒,凡请外单位帮助本单位处理设备故障的,根据时间长短,一次交被请单位80-150元,确属技术难题者除外。

5、新进设备或新型设备,确因使用单位水平低,需机电科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积极配合机电科进行处理。新型设备使用后,机电科长及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对使用单位维护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

第十八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搞好文明、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没、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偿。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确因生产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设备的,提前通知机电负责人,并到机电科办理拆除手续、移交手续,否则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备发生事故,机电科应汇同安监部等有关部门和矿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该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

㈠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交接班时间,在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

㈡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月向机电负责人申请,机电科长鉴定意见后报公司审批,计划审批后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

第二十三条: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修理部门必须按机电科及生产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对回收上井能在地面,车间检修的设备,检修单位一定要与机电科联系。运输设备由运输队负责;其它机械设备由机电队负责。

第二十四条:移动设备大、中修理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机电队长负责到机电负责人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设备其零部件损坏,严格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固定设备的大中修必须有检修报告和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施工时间地点、材料、备件需用情况,经批准后由检修单位技术员编制检修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劳动组织,报机电科、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矿长审批,施工前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严格按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坚持一工程两报告,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编送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矿长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向机电科送交竣工报告,机电科再按一定的程序办理送交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第二十六条:设备大修后的验收

(一)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牵头,汇同设备管理人员、检修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技术员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坚持以仪器、仪表测定数据为标准,严把质量关。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

(二)验收后,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一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

(三)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严肃处理。

(四)大型固定设备大修后,施工负责人提出竣工申请,由机电科长组织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员、机电矿长、施工负责人按照质量检修标准和开工报告编制的检修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

在检修过程中,对采用新工艺,提出合理建议,修旧利废,降低消耗等,将观其效果和节资情况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设备的出矿修理

(一)本单位无能力检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机电科长、机电矿长,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签定。然后由机电科长提出申请,经机电矿长同意后,再联系出矿修理,凡出矿修理的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机电科备帐并签发机电设备出门证明后方可出矿。

对修好回矿的设备,仍由机电负责人汇同原签定人员共同签定,合格者签发验收合格证入库保管。如出矿修理的机电设备未经机电科验收,而入库使用的,造成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出矿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准假公济私,营私舞弊。

第二十八条:设备的报废

在每年一次设备大清查后,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机电鉴定小组共同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数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由机电矿长批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矿长及公司批审。各单位不经批准都不得将所用设备随便列入报废之列。对报废的设备统一存放妥善保管,以便于利用备件等。

五、设备的封存:

暂不需用和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凡要封存的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封存,封存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未经机电科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封和拆卸封存设备。

六、设备的更新改造:

设备的更新及改造,每年由机电科会同机电矿长据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和长远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报矿研究批准后实施。

更新改造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保证更新改造后,设备安全、可靠、先进、节耗和增值。

第二十九条:安装后的设备移交与回收

(一)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生产设计和所需设备的规格、要求安装。安装后的设备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从安装之日起,试运转三天开始交接。移交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回收。回收的设备把回收条交机电科设备组以便核实。各区队、采掘面电源总开关(馈电开关)到采区变电所的设备(包括电源开关、电缆及五小设备)均由机电队维护及回收。

(二)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单注明,损坏的配件应齐全。否则按设备不完好处理,同时罚所缺配件的4-5倍,由使用单位负责,其它种类设备损坏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

(三)设备的非一次回收,(包括4mm2以上的电缆)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特殊情况下回收工作,由机电矿长,机电负责人临时安排。

(四)凡井上下不用的又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及电器设备应及时回收,由使用单位负责。对该回收而不回收的,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不回收造成丢失和被拆盗、损坏的,按设备的4-5倍价赔偿。

(五)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机电科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第三十条:设备的内外调拔与外借

(一)凡本矿单位之间的设备调拔,根据生产需要,由机电科设备组协调办理。

(二)机电设备需调出,调入本矿的,经矿批准后按调拔手续由设备组具体办理。

(三)矿原则上不对外租借机电设备,经矿长批准对外租借的机电设备,必须由机电科、机电矿长、总经理和租借单位共同签定《机电设备租借合同》。

七、设备目标管理

第三十一条:井下设备的检查应按设备完好标准严格进行。矿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每月三次的检查,机电设备的“三率”应保持在95.5.1及以上。 第三十二条:为提高各区队维修人员的业务和现场处理事故能力,各矿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年度培训。

八、五小设备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五小设备(接线盒、电铃、按钮、防爆灯、皮带输送机保护装置等)由机电段统一管理及发放、统一检查,并根据计划和生产需要进行调配。机电科要建立台帐和使用卡,做到帐、卡、物三对号。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使用的五小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要有专人维护,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五小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要消灭失爆。

加强防范措施,严防五小设备被盗,对因保管不善或因失职造成丢失者,按原值罚款。对隐瞒不报者,加倍罚款并严肃处理。 第二节:技术管理

一、配件管理

第三十五条:机电设备配件年、季、月计划由机电矿长组织有关人员汇同供应科分管配件计划的人员,根据消耗定额和实际情况,共同编制。

第三十六条:机电矿长应定期召开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会议,分析配件消耗动态,制定配件消耗定额,对易耗、易损部件,做好科学分析,以提高配件使用的效率。

第三十七条:各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允许有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备,各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损坏、挪用。 第三十八条:各使用单位对配件的领用和保管要固定专人,要加强管理,降低消耗。替换下来的应尽量修复使用,对修旧利废工作搞的好的单位或个人,按机电设备奖罚条例应予大力表扬和奖励。

推荐第7篇: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1.做好选矿设备选型的考察及技术资料准备工作,为招标选矿设备做技术支持;

2.负责选矿设备安装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3.负责筹建期间公司设备开箱验收及备品配件的检验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设备台账、卡片,完善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5.负责选矿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6.负责选矿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及移交工作;7.组织、管理、安排好设备维修人员的工作; 8.负责投产前选矿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工作,并做好岗前培训;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2013..5.2

推荐第8篇: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设备管理

设备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在主 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设备科的全面工作。

2.根据医院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组织 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设备、医用卫生材料等物资的采购、验

收、保管、供应、维修、调拨、报废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 作的顺利进行。

4.审查各科室、部门提出的医疗设备、医用卫生材料等物资的请 购计划,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负责实施。具体审批权限为:单笔金额在 千元以下的由设备科自行决定,千元以上的报主管院长批准。

5.认真了解、检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材料的需要和使用、管 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执行国家有关的政府采购规定,结合各使用部门需求,组织编 制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配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做好

采购工作。收集、提供、反馈有关医疗设备的信息,为医、教、研、防有关 部门及领导做好咨询服务和参谋。

7.负责实施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的计算机管理,按要求完成统计 报表的上报工作。

8.安排和组织全科的工作,负责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检查和考核全科人员的工作情况,协调科内各项工作关系,指导科内各项管理

工作。

9.组织制定、修改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 实施。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副科长协助科长完成上述工作。并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分 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科长缺位时,全面负责医院的设备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针对医疗仪器设备在本中心的实际使用流程,做好设备的入帐、登 录、报废、调拨、退库、废旧物资的处理等工作。

1.对所有新购设备仔细查验供货方的资质材料,并核对发票后, 填写入库单。

2.对本中心所购买的医疗仪器设备认真验收,常规设备按照型 号、附件等信息填写一般设备验收单;对于万元以上贵重设备的验收要 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安装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安装到位后,由使用 部门负责人完成领物流程,管理员将仪器记人财产分户帐,同时录入计 算机资产管理系统。

3.对于所有仪器设备建立分户帐和分类帐,并按固定资产编号规 定进行编号,实行一物一号。

4.每年对本中心固定资产没备进行登记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如 发现缺少、转移、借出等做出记录,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 并整理清单上报院领导。配合财务科逐步完善固定资产的物流管理。 5.对本中心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严格把关,使固定资产得到最 优化的配置和利用,并在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后相应调整财产帐目。 6.对本中心每月固定资产设备增减情况需向财务科出具报表。 7.完成其他报表的上报统计工作。 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设备科负责本中心的计量管理,设立专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中心 计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1.具体组织实施本中心的计量工作,制订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工 作年度计划和计量工作发展规划,检查和督促计划的实施,做好计量工 作年度总结,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计量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进一步协调 的事项。

2.积极宣传贯彻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3.制定本中心的计量器具年度检定计划,并配合计量检测人员完 成周期检定工作。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率达到100 010,在用计 量器具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统一管理本中心的计量器具,对所有计量器具作好登记。 5.对各部门申请购置的计量器具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计 量器具的购置、保管、检定、使用、报废实施统一管理。

6.教育和督促有关人员执行相关法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器 具。

7.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本中心所有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 备的良好工作状况。

1.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维修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临床业务 部门服务的思想。面向使用部门,及时满足使用部门需要。 2.负责仪器的验收安装工作,并填写好验收安装记录。

3.负责对全院损坏和报废仪器设备做技术鉴定,填写鉴定报告上 报审批。

4.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般故障一天内修好,当天不能修 好的应及时向使用科室解释说明。需外送修理的要及时和相关单位联 系。

5.落实和完善对各科医疗设备的定期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 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6.负责管理医疗设备的维修档案材料,做好维修档案管理工作。 7.做好医疗仪器设备维修情况的汇总工作。 8.负责保管好有关仪器设备的相关配件、工具等。 设备仓库保管员职责

负责所有库存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

1.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及维修用备件等的入库、发放和管理工 作,严格执行设备物资领用相关制度。

2.对入库医疗仪器设备要认真验收入帐,妥善保管,防止积压浪 费、损坏、失窃、失效。

3.对设备科封存、收回或使用部门退回库房物品要认真核对、登 记、保管。

4.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物品堆放规范、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库房内严禁吸烟。

6.及时了解使用部门的需求情况,做到计划供应,尽可能满足要求。

卫生材料仓库保管员职责

负责所有库存卫生材料的管理工作。

1.负责全院卫生材料的入库、发放和管理工作。所有物品的发放 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物资领用相关制度。

2.对入库卫生材料要认真验收入帐,核对“三证”,妥善保管,防止 积压浪费、损坏、失窃、失效,对质量低劣物资,要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科室领导。

3.认真按照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度,做好一次性无菌医 疗用品相关项目的登记,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货品的进货来源。 4.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盘点,每月小盘点,季度大盘点,做到帐物 相符。对物品的需求量应有合理预测,及时了解需求及使用情况,做到 保证供应。

5.物品堆放规范、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库房内严禁吸 烟。

6.每月底做好卫生材料增减表、库存情况表及各部门卫生材料消 耗表。每季度对职工赔偿物品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至财务科。配合财 务科做好卫生材料的物流管理。

医疗设箭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为了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从医、教、研、防各方面论证设备项目在 我中心的医疗业务、学科发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提高设备项目审核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性,加强医疗设备的监督管理, 成立“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

组成:

主任:分管院长

组长:设备科正、副科长

组员:医务科、科研科、财务科、医保办、护理部、审计室、纪检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

职责:

1.负责对每年年初各科室提交的设备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核,从

医疗业务、学科发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初 步审核结果,提交院领导班子审批。

2.对年度计划调整项目或急需新增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 见。对医院内部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论证评估。

3.负责落实医疗设备购置后的实际使用情况的全面考核工作。 4.对在用医疗设备的使用质量进行监控,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反 应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疗仪器设备申购审核制度

1.各使用部门所需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根据医院发展方向、临床、教学和科研等任务的需要,进行全面规划。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出年度计划,经院领导班子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2.使用部门申请购买医疗仪器设备及卫生材料,应由部门主管填 写申购单。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单 笔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由设备科长审批,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由分管院长 审批。设备科负责采购。

3.凡申请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填写大型医疗设备申请表和 可行性报告,由申请科室和设备科共同编写,并由医院上报上级主管部

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4.申请购置预算计划内五万元以上,预算计划外三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医院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申请十万元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使用部门还必须要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从仪器的使用、效益、维护、发展、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填写论证

推荐第9篇: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1、进行日常设备故障调查与维修,并及时报告故障的修理情况;

2、收集数据、调查故障发生原因,并采取持续改善,改进设备等措施防止故障再次发生,提供设备的运转率;

3、指导设备保管部门进行设备的维护操作等指导,使设备的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并将技术指导文书化;

4、设备管理工程师必须要熟悉设备管理流程,熟悉与设备相关的管理法规,具备先进的设备管理理念。其任务就是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对企业设备进行全过程、综合有效的管理,保持设备的完好,提供设备的效能,保证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工作内容:

负责设备的采购、评估、设备编号、盘点清查、台账管理及报废等相关事物;

负责设备的选型与调配、安装与质量验收,并定期反馈设备使用效果评价信息,备案供采购部门查询;

参加新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设备验收工作; 监控设备运行,编制设备预防性维修机会和修理计划;

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修理中的机械、电气、动力技术问题‘;

设备档案管理和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设备故障信息等报表输出; 参与各项检查中存在的设备管理偏差或缺陷的整改工作; 设备工程师岗位说明书

本职工作:维护管理好生产设备及公用设备的正常运行、检修,熟悉掌握分管的各种设备,了解其工作机理,掌握其操作要领,制定并执行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完成公司的设备完好率目标。

1、参与设备的调研、考察、合同谈判;参与和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2、学习并掌握所管理的设备设施使用和维护技术;协调参与所管理的设备设施验收安装调试工作;

3、制定所管理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所管理设备设施维护技术方案,提出所管理设备设施预修理计划,备品备件计划;提出所管理设备设施改造更新(升级)计划及方案;

4、对设备故障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纠正措施,降低设备的故障率;建立设备维修质量、维修成本控制;

5、负责所管理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点检、巡查管理工作。

6、负责对所管理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

7、为维护好分管设备,有权制定保养维修方案;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改革的建议权;对维修人员调整的建议权。 设备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和标准: 工作目标:

1、确保设备管理体系工作顺利稳定进行;

2、根据ISO9001体系要求,完成本部门需要完成的工作;

3、根据实际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定期性工作:

1、负责设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对生产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设备管理的日常检查工作;

4、ISO管理体系工程部承担的工作;

5、编写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并督促和检查维修车间完成情况;

6、编写设备日常保养计划并监督和检出生产车间完成情况;

7、设备特种设备(动了设备、供电设备、供水设施)的监控和维护保养的制定,监督和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管理员的管理和考评工作;

9、负责设备方面的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各车间设备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工作;

11、技术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12、合同管理工作

13、设备方面固定资产的统计和管理工作;非定期工作:

1、工程部安排的设计工作;

2、设备故障的鉴定和确认工作;

3、新设备入厂的检查确认工作;

4、报废设备的鉴定和确认工作;

5、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负责的设备及物料

公司特种设备、设备管理体系、ISO9001管理体系设备部分、相应的办公设备和文件资料; 职责概要: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管理、员工培训、ISO管理体系设备工程部分管设备工程部分管的工作

每天需要开展设备管理工作;

1、遵守公司的各项内业技术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2、熟悉工程图纸及说明,参加图纸会审,办理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洽商。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各项技术、质量措施。

3、向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进行指导和监督。

4、参与工程的安全、质量、计量、消防等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各项施工记录,收集编制技术资料和竣工图,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报表,编制施工项目的月、旬、周计划,年底进行技术总结。

6、组织实施QC小组活动。

设备工程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有设备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公司的质量标准、方针及工程设备的工作职责。组织技改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设备到厂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眼搜,对不符合合同规定和要求的设备,及时向公司领导作出书面汇报,并组织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组织设备方面的质量意识教育,使公司设备维修、保养和操作人员明确质量职责,并自觉履行本岗位职责。 组织实施全公司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确保新增设备能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制定并组织实施生产设备的年、季、月度打、中、小修计划,制订提高维修质量方法,保证备件供应,确保维修后设备的产品质量。

组织搞好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确保不因计量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 组织对车间的设备进行现场管理与考核工作,抓好车间设备三级保养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是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组织抓好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零配件、五金用具的采购计划、供应管理工作,,保证备件到位和质量,确保不应备件不到位或备件的质量问题而对正常修理保养和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有权制止设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起有可能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的行为和操作,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对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计划维修负责,并对由此造成的影响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问题承担相关责任。

对全公司由于计量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关责任。

对因技术改造项目、新增设备的先天不足而造成的影响正常生产和质量问题承担相关责任; 对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或有可能不能满足公司生产要求和产品质量要求的设备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拒绝不合格备件进入本公司;

对备件的供应不及时或由于备件的质量问题影响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所造成的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备件因保管不善导致变质而影响产品质量负相关责任;; 对现场设备管理工作指导、维修保养、服务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和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承担相关责任。

推荐第10篇: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设备管理职责

一、设备管理主任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忠于职守,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

2.负责协调、指导公司各生产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3.协助组织公司大型主要设备的检修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设备更新、技改方案和措施的管理和审核。 5.参与落实公司对新购设备、备品备件的招标活动。 6.协助财务部落实有关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带领本部室学习和推广先进的设备管理理论和经验。 8.管理和协调部室内部的各项工作。

9.负责管理部室内部职员的工作分配和技能培训工作。10.负责本部室内部工作的考核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设备管理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部室内部的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设备的检修、校验及检修计划的制定、校验报告的整理、办理、移交保存工作。

3.协助主任做好新购设备、备品备件及材料技术协议的制定工作。

4.协助主任做好职员的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

1 工作。

5.负责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并组织执行。6.做好部室内部的各项考核工作。 7.提出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设备管理专工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副主任做好设备管理工作。2.负责设备检修计划和检修。 3.负责协调设备缺陷的及时消除。 4.负责所属责任设备的点检工作。

5.负责对所属责任设备安全状态的评估工作。6.积极帮助部室其他员工提高专业技能,做好传、帮、带。

7.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8.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11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细则

恒源煤电公司赵家梁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细则

(试用草稿)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赵家梁五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增大经济效益,确保安全生产和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二、赵家梁五二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住,坚持设计与选型相结合,选型与实际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非专业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机电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不断地改善和提高本公司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四、主管领导应当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不断提高机电设备管理和使用与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二章 机电设备的前期管理

一、在煤矿主管领导、机电总工的领导下,由财务、计划、供应及机电部门参加的技术论证会,做出选型决策。

二、设备的选型要坚持“技术优先、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选型理念。为了便于管理,同类设备尽量选用同一型号、同一厂家的设备。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煤安标志的设备

1 及淘汰设备不准选购。设备到货后应由专职设备管理员和机电负责人以及档案资料管理员共同验收,收集原始技术资料。

三、设备管理部门(机电科)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安装单位和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严格的交接手续,做到设备的附件、备用件、工具和技术资料齐全,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把好设备投产前的质量备件和资料验收关没,做好前期各种统计工作。

四、新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和丢失。并做好防好,防盗工作,机电设备严禁拆套使用。

五、煤矿下属单位,机电科、机运队要建立设备的验收,交接建档管理、考核制度,并将全部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检查,实验验收报告前期费用,技术经济论证。设备购置合同副本,技术协议等资料移交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整理登记,入档案。

六、技术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原始档,本单位技术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要有主管领导批准,交5000元押金方可借出。

七、对主要设备的安装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安装完毕后,由安装、使用、安监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参与验收,进行试用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设备的基础管理

一、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煤矿应设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并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部门

2 负责人应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下层单位应有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三、机电科必须将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建卡、登帐、建立总台帐、一式三份,使用单位保留一份,报矿主管领导,机电科各一份。各种设备的分布状况及其属性变化。用图版管理,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设备台帐每半年核对一次设备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是否一致。

四、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技术特征卡 设备技术档案中至少应有以下内容:

(1)设备购置合同

(2)设备制造厂的技术验收文件、装箱单 (3)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和验收移交单 (4)设备大修记录、技术改造记录

(5)设备故障记录,事故报告及分析处理结果 (6)设备大修技术书 (7)该设备的操作规程 (8)该设备的维护规程

五、矿属各单位要逐步完善以下定额

(1)设备维修工程定额、材料定额、修理费用定额 (2)修理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3)采掘运输设备的装备定额 (4)大型设备的能耗定额

3 (5)设备运行的费用定额(包括工时、油脂、能耗、材料费用)

六、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按时向矿领导报送年、季、月、统计报表,定期开展分析活动,了解设备的状况、动态。

第四章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一、所有机电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新到的新型设备,使用前要由技术详细研究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订出操作规程、维护规程、组织员工学习,只有在员工岗位操作工熟悉操作方法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转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和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汇报信息。

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生产使用单位必须实行专责制、包机制、定人、定机、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设备运行均应有运行记录本,检修纪录,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漏页。主要管路、缆线应设专职机电维护工负责分片包干巡回检查。

三、设备司机必须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超规范不合理使用设备、违章指挥、野蛮操作,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处罚,司机有权拒绝工作并可越级上报,由矿领导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并给予响应的处罚。

四、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电器设备不失爆,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

4 严禁使用。

五、严格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六、主要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和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杜绝跑、冒、滴、漏。

七、锅炉、压力容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八、加强对仪表、仪器的管理,使用中的仪表、仪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计量用的仪表、仪器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和标定。

九、加强润滑油的管理。建立(定人、定量、定点、定质、定期)“五定”制度。主要设备建立润滑记录,对油质状态要监测,不合格的油质不能入库使用,对废油要注意环境保护妥善处理。

十、设备发生事故应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机电设备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十一、各单位要做好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台帐,做好统计工作、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第五章 检 修

一、各单位要坚持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工作,按设备状态

5 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检修管理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减少故障率、提高开机率。

二、设备检修内容分,班检、日检、月检、旬检、年检。大修要由机电技术主管组织做出计划。

三、设备检修计划必须纳入生产计划下达考核。要编制检修计划,检修前的技术准备和生产条件准备按计划施工。

四、检修方式:

(1)采掘运输和其它移动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每天检修时间不少于4至6小时。交接班时间应有15分钟互检时间(班与班之间)。

(2)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要及时修复备用,矿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仓地面配电站防雷电装置,应在每年雷雨季节前全部检修完毕。

(3)矿井主付井运输系统。井口、地面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矿井停产检修日进行检修。全矿的停产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全年不少于12至15天,集中运输大巷和主斜井皮带。每天保证2至4小时的检修时间。

五、矿井的露天输配电系统。入井管路、通讯线路应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六、停产计划检修的安排和实施,应按以下规定进行。(1)停产检修内容:要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和各种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以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

6 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措施、劳动组织及施工网络、施工进度图表。并组织全体参加检修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并作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各方面的具体事项。

(2)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指挥部,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协调工作、检查质量和进度。

(3)检修后要保证足够的试运转时间,确保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七、严格执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节能测定,按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要将检查内容详细记录设备档案内,要有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出现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并赔偿误工损失。

八、各单位要做好检修准备、组织好备用品、配件的供应工作、编制备件定额、保证合理经济储备,备件应执行退旧换新制度。

第六章 设备的调拨、封存、转让

一、煤矿组织内部设备平衡调拨手续,必须由各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到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对口办理调令,一式六份,调出、调入单位、财务、机电部门各一份。

二、调出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矿内各单位无偿调拨,机电科备案。

三、在用设备维修,特种设备储备,抢险救灾所必备的设备以外,

7 其它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或够进两年不能安装投产的设备称为闲置设备,闲置设备应及时上报矿设备管理部门,以方便调剂、利于工作。

四、暂不需用或六个月以上停用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后应上报矿主管部门。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套、防止丢失。

五、闲置设备向外出租或有偿转让,必须上报矿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财务负责办理财务手续。

六、出租或转让闲置设备的收入。应用于设备更新改造,专款专用。

七、国家明令已被淘汰的设备,严禁扩散转让。

第七章

设备的改造、更新与报废

一、根据长远规划和现有设备的技术状况制定设备的更新规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计划,矿机电总工批准后。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

二、设备的更新由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由机电总工批准,组织技术经济论证。报公司主管批准。

三、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设备的大修进行,改造的费用不能超出大修费用的80%,方可列入大修费用。

四、设备更新的原则是:用先进的技术更新落后的技术,对于无法修复的、无法改造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能耗高、效率低、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8 (2)一次性修理费用超80%的设备。 (3)严重污染环境、进行改造不经济的设备。 (4)遭意外灾害、损坏环境、无法修复的设备。 (5)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

五、设备报废由单位主管组合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填写设备报废申请,逐级上报。

六、报废设备上报未批准之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的部分拆价入帐、入库保管。

七、已批准的报废设备应办理台帐、注销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费用。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一、各单位要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设备管理员的培训计划,对设备管理员和机电维修人员进行多层次、多渠道、有步骤地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管理知识。

二、各单位要对各种操作司机和机电维修工进行多种形式的不同等级的培训教育,定期考核,使其理论基础和操作水平达到本工种的“应知、应会”水平。

三、培训考核成绩要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级,调整工资的依据。

第12篇:机电设备管理技术复习资料

机电设备管理技术复习资料

1、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P3 重点: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型、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以实现设备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2、设备管理的主要目的:P4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设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设备

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保证企业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3、设备管理的范围包括:P6包括生产、运输、化验、科学等系统的设备,如工艺生产设备、

采暖通风设备、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化验科研设备、生活用设备等。

4、设备管理的内容:P7合理购置、正确使用与维护、检查修理、更新改造、安全经济运行、

生产组织六方面。

5、做好设备综合管理的措施:P8-9专管与群管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设备

管理与生产相结合,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设备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设备维修与技术改造相结合,设备管理与技术开发及智力开发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操作人员的四懂三会,润滑五定(人、点、时、质、量)。维修为主检修为辅的维护保养原则。设备管理要进行技术经验交流,领导重视是重要前提与保证。

6、设备数据管理包括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原始数据记录与统计,处理传递储存数据,运用

数据。P12

7、管道内的介质用(管外的涂色)表示清楚P18

8、设备选型的总原则: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能源消耗少、生产适用、运行可靠、便于维

修。P30

9、影响设备维修性的主要因素包括设备不发生故障的可靠度和排除故障难易的维修度。

P31

10、设备使用期的日常管理包括:安装验收与移交、设备租赁、设备故障和事故管理、

进口设备管理、设备管理与公害、设备封存与保管、设备保费等。P38-45

11、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

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都有专人负责。设备检查包括一操作工为主的巡回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P47-48

12、

13、

14、

15、

16、

检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P95十落实、五交底、三运到、一办理。 确定备品配件的方法:结构分析法、技术统计分析法。P106 配件储备遵循以耗定储的原则。P111

第13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论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论文

文/田

根据我公司煤矿的实际情况和以往的事故案例分析,当前我矿机电运输存在的主要隐患是:

1、煤矿机运事故的原因剖析(1)人员管理存在问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要加强绞车工和信号把钩工、皮带机工、刮板输送机工的技术培训,随抽随答,落实终端责任。井下使用的电机车驾驶室内要有明显的操作示意图说明、警铃和尾车指示灯。(2)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3)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4)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5)安全基础工作要长抓不懈,设备的防爆失爆检查要放在首位。

2、.控制煤矿机运事故对策(1)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

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现在运输队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目前我们已经实行对掘进工岗位津贴补助和班长津贴补助;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5)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6)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

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机电运输工作要想上一个台阶,必须牢牢抓住:

一、杜绝电气设备事故,设备更新换代要跟上,要尽快把无MA标志的电气设备进行更换。

1、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帐管理,并能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接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负责安全直接责任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现场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

3、建立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管理工作,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业务保安部门的管理职能,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矿井主通风机装置及性能测定;

1、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2、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

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

4、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

5、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照新的(煤矿安全规程),安装三转两闭锁锁装置。

三、井下防排水装置

1、矿井必须配备三台及以上水泵,两趟及以上排水管路,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2、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四、煤矿提升运输设施

1、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设备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提升系统除常用信

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

2、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19、420条规定。

3、立井升降人员必须使用带MA(煤安)标志的罐笼和防坠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3条规定对防坠器定期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

4、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条要求。

5、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6、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

7、提升斜井和行驶机车平巷危险区段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人时才可发开车信号。

8、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严禁超载提升。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9、井下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提升系统做到“三固定”(开车司机固定、把钩工固定、信号工固定)、“四保险”(保险闸、保险峒、保险杠、保险绳)。信号系统声光齐全。

10、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

11、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5条规定。

12、井下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皮带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标志的阻燃带。

五、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矿井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井

下供电系统图,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1、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它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

3、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5、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规定。

6、矿井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装设过流、漏电、保护接地装置,“三大保护”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

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结和铺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

8、46

9、470、47

1、472条规定。

8、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9、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

第14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为认真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完善机电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自主管理,使我矿机电运输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开展,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合理、经济运行。根据田家煤矿矿区项目管理处目前的实际情况,为理顺管理职能,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使本处的设备、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电设备的管理组织机构:

(一)矿成立机电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

成员:通风科长、设备使用队组队长、调度室主任、安全科长、物资供应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劳资科长及井下科室管理人员 (二)下设机电设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运科

二、设备、器材管理办法

(一)领用和发放

1、领用新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的,扣领用人50 元/台次;

2、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验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责任队组200 元/台次,并株连队组电工人员50 元/台次。

3、安装或施工队组未按施工要求领用设备,多领用的扣100 元/台次。

4、因生产急需临时领取的设备,次日使用队组必须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扣责任队组50 元/台次。

5、无手续、手续不合格,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先发设备后办手续的扣发放人员100 元/台次,造成的后果由发放人员负责。

6、设备的领用和回收,料单上填写设备编号不准确的扣发放队组和使用队组各30 元/台次,发放无编号设备扣设备管理人员30 元/台次。

(二)使用维护及保养

1、设备使用队组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技术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搞好现场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2、设备的润滑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润滑油,并按规定定期对油脂进行加注和更换。

3、采煤机、掘进机截割头运行中截齿必须齐全、有效,对齿座连续损坏3 个截割齿座的必须进行更换。

4、采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有构造、煤层变薄、底矸增厚等,使用队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打眼放炮,不得强行截割,出现拼损设备现象。

5、设备主要部位的螺丝必须做到齐全、紧固、不能出现缺丝少垫、松动等现象,短缺、松动情况下严禁开机。

6、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甩保护运行,严禁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严禁带负荷停机等。

7、不按设备技术要求使用油脂的扣100 元/次,设备使用油脂不合格扣50 元/次。

8、截齿短缺扣100 元/个,失效扣50 元/个,截割头齿座损坏超规定未及时更换继续使用的责任队组200 元/次,株连队组负责人50 元。

9、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采取措施拼设备生产扣300 元/次,并株连队组有关负责人各100 元。

10、在设备附近放炮未按施工措施要求或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扣责任队组200 元/次,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11、设备配件主要部位螺丝缺一条扣司机100 元,松动一条扣司机50 元(指传动部位的对口和主要部位的固定螺丝)。

12、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扣当班司机200 元/次,甩保护运行,未经批准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扣队组500 元/次。

13、每月月初前二天到机运科对上月所领设备,迟一天扣队组100 元/次

(三)设备、器材的井下移交

1、移交队组在确认所移交的设备达到《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后向机运科提出申请。

2、接到申请后,机运科会同相关部门(物资供应科、生产科)、移交队组、接收队组到现场移交。

3、现场移交时,移交队组、接收队组、双方要对设备的数量、质量问题现场认可签字,移交当班交给接收队组(一次移交不成功除外)。若涉及现场隐患整改,由移交队组负责当整改完毕。

4、移交结束3 日内,相关队组完成设备的过帐手续,迟一天扣50 元,依次累扣。

5、对移交过程中认证的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根据制度进行处罚。

(四)设备、器材回收

1、损坏与拆卸的设备、配件不按规定回收,每台次扣责任队组50 元/天。 (1)烧损电机类备需于设备拆除后的1个工作日内运输出井。

(2)金属箱、单支、铰接顶梁、需于设备拆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运输出井。(井下备用数量除外)

(3)各类电缆、管道需于设备拆除后的2个工作日内运输出井。

(4)五小电器、挂钩、开关架等设备需于设备拆除后的3个工作日内运输出井。 (5)开关类设备需于设备拆除后的2个工作日内运输出井。 (6)各类停用采掘设备需于设备拆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运输出井。

2、设备回收料单迟交一天扣责任队组100 元。

(五)设备停用、存放管理

1、对停用的设备乱堆、乱放者扣责任队组100 元/台次。

2、未经有关领导批示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的扣有关责任队组500元/台次。

(六)设备、器材损坏、报废后处罚标准

经分析事故原因属正常磨损损坏的设备及配件,按设备价值5%-30%处罚责任队组。

三、设备现场管理考核办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款50 元/次。

⑴ 螺栓少弹垫、平垫、螺栓未带满扣,设备一般部位螺丝松动的。 ⑵ 设备漏油、漏水、漏气、漏风。

⑶ 设备连接销缺挡圈的、缺开口销,U 型销单眼或用铁丝代替。 ⑷ 皮带园钢缺涨销,涨销不到位,截止阀门缺手把。 ⑸ 车辆轮对挡盖缺螺丝、插销无手提环。

⑹ 设备未上架、设备井下存放未垫起,设备井下堆放不整齐,无标志牌,油桶缺盖,小型备品备件未上货架。

⑺ 设备表面不卫生有煤泥等杂物,皮带滚筒清扫器煤堆满未清理。

⑻ 绞车护绳板变形,滚筒少压一道压绳板,绞车绳头不合格,挡道器缺手把。 ⑼ 缓冲托辊无皮,皮带各类清扫器失效。 ⑽ 皮带跑偏磨中间架,中间架垫的不平不直。 ⑾ 备用的高压胶管无防尘堵头。

⑿ 备用设备、配件外露齿未采取防护、防锈措施的。 ⒀ 待回收设备、材料、配件堆放不整齐。 ⒁ 皮带卡损坏100 毫米以上的。

⒂ 皮带超温保护探头,烟雾保护位置不当的。 ⒃ 设备仪表玻璃破的。 ⒄ 电焊机交回后短缺螺丝的。

⒅ 皮带底托辊下煤泥堆积影响托辊运行的。 ⒆ 接地螺丝生锈,接地扁铁截面不够大的。 ⒇ 电缆两处吊挂不符合要求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款50 元/次。 ⑴ 皮带托辊坏,短缺托辊。 ⑵ 管理板与实际不相符。 ⑶ 各类绞车手把变形。 ⑷ 刮板机缺刮板的。

⑸ 皮带承载部、储存部用背板或铁器别着防跑偏的。 ⑹ 设备一般部位缺螺丝。 ⑺ 绞车地锚螺丝松动。 ⑻ 潜水泵排水放在煤泥里。 ⑼ 各类设备台帐未按要求填写的。 ⑽ 设备仪表失效的。 ⑾ 锚杆钻机平放在巷道内的。 ⑿ 绞车钢丝绳压偏。

⒀ 三轮车存在一般隐患问题的。 ⒁ 溜子刮板、马蹄缺螺丝的。 ⒂ 车辆在井上、井下乱扔乱放的。 ⒃设备未上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款50 元。 ⑴电机散热片被煤泥或杂物堵塞的。

⑵井下胶带存放未垫起,放置地点有淋水、积水,未采取措施的。 ⑶设备安放地点有淋头水未采取措施的或措施失效的。 ⑷设备缺仪表的。

⑸电焊机绝缘板损坏,外罩变形,小车轮丢失。

⑹皮带机承载部缺缓冲架,缓冲架变形影响胶带运行拌卡的。 ⑺电机风叶损坏的。 ⑻绞车绳头磨电机端盖螺丝。 ⑼绞车无牌板。 ⑽绞车未固定使用的。 ⑾皮带机落煤点前后不清扫的。

⑿各类车辆碰头块失效、三连环变形严重、短缺插销,碰头块缺固定销的。轮 对缺轴承挡盖的。

⒀材料车、平板车车体断裂、开焊、变形严重还在使用的。 ⒁皮带落煤点挡煤皮失效、短缺。 ⒂行人过桥固定不牢固,过桥变形、开焊。 ⒃皮带涨紧开关手把未打零位。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款100 元。 ⑴溜子拉回煤严重,溜子漂链。 ⑵设备设施短缺防护罩或装置的。 ⑶无消防设施、无过桥或过桥不合格的。

⑷皮带电机未和大架固定的,40T 溜子机头、机尾未固定的。

第15篇:机电设备管理奖惩办法

机电设备标准化管理奖惩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促进我矿机电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机电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机电工作人员的管理、操作、保养、及维修水平,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方式

1、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创建标准化机电硐室和区队。

2、全面推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故障排除,确保包机责任落实。

3、加强安全学习,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狠抓安全管理办法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4、每月召开机电例会,总结当月机电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三、处罚标准

1、井下使用的设备,在下井前必须有入井合格证,无证不准入井。否则,每台处罚使用单位200元。

2、每发现一台失爆设备罚包机人200元,罚队长100元,罚机电副队长100元,罚单位2000元;限期立即整改,否则罚单位4000元,罚队长300元,罚机电副队长300元。外委队电气设备失爆,每处罚款300元。

3、设备接线、安装、移动搬迁,必须停电,并有相应的措施,否则罚责任人300元,罚跟班队长200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有相应措施并报矿机电矿长批准后方可带电搬迁设备。

4、电气设备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可靠,整定正确,缺一项保护者,罚责任人100元,罚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罚区队1000元。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罚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罚区队500元。

5、防爆设备的防爆面及转动部位,应按期更换防锈油,已确保防爆面干净和转动灵活,凡不合格者罚款300元。造成失爆的,按失爆处理。

6、电缆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者,发现一处罚责任人200元,机电副队长100元,队长100元,罚区队2000元(按失爆处理)。

7、凡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丝者,罚责任人100元,罚区队1000元。

8、入井的矿灯不完好或红灯,每发现一盏灯罚矿灯房100元,罚责任人50元。领灯时不完好灯具可以拒绝领取,并要求更换。对于下井损坏矿灯者,除照价赔偿外,加罚200元。

9、每台设备和电缆必须有责任牌,每缺一处罚50元;设备不完好,有可能处理的缺陷而未作处理者,每一台设备罚款300元。

10、电缆过墙无穿墙管或未用黄泥封堵的,每根罚款200元。

11、设备顶部有淋水而不采取防范措施者,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2、随意开、停局扇或拆除供、排水管路者,罚责任人500元。

13、井下电缆全部采用不延燃电缆,消灭不合格接头,发现一处不合格接头或使用与实际电压等级不相符的电缆罚款2000元。

14、井下设备必须上台架,一台不上架罚款200元。

15、凡几个单位共用的供电电源或电缆,发现漏电后,应互相配合,积极排查故障;若互相推委,造成停电停工,处事故单位500-1000元罚款,处责任人200元罚款。对于查不出责任的,双方各罚1000元。

16、井下使用中的电缆不得盘圈使用,必须按规定吊挂,否则罚款300元(采煤机或机组拖曳电缆除外)。

17、高压操作人员停、送电不办工作票或不按规定验电、放电者,罚责任人500元。

18、井下设备接地(包括主接地、辅助接地、局部接地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

19、井下增加7.5KW以上负荷,地面增加2.5KW以上负荷,用电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审批,否则按私自接电处理,罚单位责任人500元。20、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现场的电缆、水管及其它设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因施工或车辆运输造成设备或电缆、水管损坏者,据情节轻重罚单位1000-5000元,罚责任人200-500元。

21、矿用橡套电缆不得超电压使用,每发现一次按失爆处理。

22、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操作电气设备,每次处罚200元。

23、清扫、维护皮带机头机尾、或有运转伤人可能的设备时,必须停电,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24、有液力偶合器的设备,必须有合格的易熔合金塞,并注难燃液,一处不符合规定,罚使用单位200元,责任人100元。

25、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在发现系统故障,或读写错误时,应及时处理或改写,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26、综采队支架、及三泵和进回液(水)系统不得有窜漏液现象,否则,每处罚50元。

27、综采队支架管路零乱,不按规定布置,每根罚款10元。

28、综采队三机每缺少一个刮板,罚款50元,每缺少一条螺丝,罚款50元。链条达不到规定的张力,罚款200元。三机冷却系统堵塞或因故冷却不良,必须立即停机,对于强行运行的,每次处罚1000元。

29、三机机头机尾部及转载机身上,不得存放任何物件,以防进入系统造成断链,否则发现一件,罚款100元。

30、全矿所有区队的机电设备减速箱、油泵等,必须擦洗干净,不得有油痕迹出现,否则,每处处罚责任人100元,机电副队长200元。漏油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每处处罚500元,特批例外。油质油位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每处处罚200元。

31、乳化液浓度必须达到规定值3%~5%,否则,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

32、采煤机滚筒短缺截齿不得超过3%,掘进机短缺截齿不得超过5%,否则,超标部分每个处罚100元。

33、违章使用运输设备运输物件的,罚违章指挥者200-2000元,罚违章作业人员500元。特殊情况,必须编写安全措施,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方可严格按照措施作业。

34、检修电气设备不闭锁、检修机械设备不断电者,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35、试验、检验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测试、检验各种设备、装置、材料、配件,造成事故者,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36、所有的五小电器和防爆电器设备必须悬挂或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否则,每台件(处)处罚100元。

37、对于电缆台帐不符,管理混乱的单位除月度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外,要对使用单位队长、机电队长处以50-500元罚款

38、高压操作无工作票、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不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罚现场管理人员200元,罚操作人员300元。

39、井上下缆线悬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50元,悬挂合格率达不到95%的,罚区队1000元。

40、电缆选用不符合井下要求的,罚责任人200元,罚区队500元,限期不整改的,翻番处理。

41、电缆随意切割、损坏的,6平方以下,每处处罚200元;25平方以下,每处处罚500元;25平方以上,每处处罚1000元。

42、电缆出现破口应及时修补,未修补的:若芯线漏出,按失爆处理;芯线未烂护套烂,每处罚款500元。

43、不同型号电缆未采用接线盒或连接器而直接连接的,按失爆处理。

44、电缆接线工艺等不符合完好标准的现象,一律每处处罚500元。

45、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罚作业人员200元,班长、跟班队长各300元,单位1000元。

46、在没有矿机电领导特批的情况下,甩掉电气保护强行送电运行者,罚操作电工200元,班长200元,队长100元,机电副队长100元,若造成设备损坏或其他事故,则重严追究其责任。

47、横跨巷道的电缆、管道的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对于施工单位每处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

48、运输系统之间无应急拉线闭锁或不起作用、各种保护不全或不起作用者,每项(处)处罚责任人200元,区队500元。

49、皮带有落煤现象,或皮带上不按规定设行人过桥,罚队长和检修班跟班队长各200元,限期不整改,翻倍罚款。行人跨越皮带,必须经过过桥,强行跨越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50、各岗位司机未搞好职责范围内的文明生产,罚款100元。

51、任意割断皮带,或未经领导同意挪做它用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500-3000元。

52、皮带不得跑偏、磨H架,否则每架罚款10元。不得截割皮带,发现皮带短节(长度大于0.2米)按100元/米进行罚款。

53、转载点或峒室内,信号灯或照明灯不亮,每盏处罚责任人100元。

54、看管机电设备的岗位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因脱岗或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损坏,根据情节轻重,处300-2000元罚款。必要时停工学习。

55、各单位的检修工,在检修完毕后,必须等到生产运行班运行半小时后,观察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队长100元,跟班队长或班里第一责任者200元,班组100元。

56、所有的岗位工,在发现本岗位设备故障后,而且不属于自己应解决范围内时,应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并做好抢修前的准备工作。对于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100元。对于没有积极作好抢修前的准备工作的,每次处罚200元。

57、调度室在接到汇报电话后,应做出正确判断,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于影响超过半小时的,必须汇报值班领导,对于影响超过1小时的,必须汇报专业分管领导。对于调度员记录不详,或未按要求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对于接到汇报后,没有及时协调处理的。每次处罚调度员100元。

58、电机烧毁,经事故追查明确责任后罚责任单位30元/千瓦。4千瓦以下,人为损坏的,每台件处罚200元。

59、设备应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凡通知升井检修的设备,三日内不升井,每天每台罚款500元。

60、凡损坏或送修设备必须写明设备状况,维修内容、质量要求、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清查并作好记录。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61、凡在搬运安装过程中碰坏设备的,按情节每台处500-10000元罚款。

62、设备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并有检修记录,检修完工后,应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与区队机电副队长配合负责验收,无检修记录,每台罚款300元。

63、完好设备严禁拆套使用,如特殊情况需由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登记,并按期恢复,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单位200元。6

4、维修设备所要更换的配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对于做不到交旧领新的,罚责任区队责任人300元。

65、各单位每月25日前报下月设备、电缆、配件计划和加工件计划,迟报一天罚款100元。

66、各队机电副队长和机电技术员,必须统筹考虑全月的材料计划,杜绝设备故障时因无配件而影响生产。否则处罚机电副队长和机电技术员各200元。 6

7、各队的机电副队长或机电技术员,除日常机电管理外,必须肩负该队的故障抢修工作,在设备故障后,40分钟内,必须赶往现场,否则,每次处罚100元。对于拒绝不到者,处罚500元,必要时,免职。

68、设备、电缆执行领用和注销制度,对于因此造成台帐混乱的,罚款200元。

69、机械设备有危险的旋转部位必须加防护罩,否则每处罚500元。

70、设备必须加注和更换合格的润滑油润滑脂,并作好记录,检查中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

71、设备各部紧固件必须齐全、紧固,在检查中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72、胶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处无积水,严禁在煤泥水中运行,否则,每平方米积水罚款50元。设备在泥水中运行,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

73、皮带沿线不得缺托滚,主运输系统的损坏率不得大于1组/千米,综采、综掘小皮带损坏率不得大于等于5组/千米,否则超出部分按每组(个)罚款20元进行操作。

74、综掘队所有皮带机纵梁不得安装反,必须按照要求安装,否则每反装一架罚款50元。皮带纵梁连接销必须齐全,否则,每缺一个罚款50元。

75、所有综掘队生产班在延皮带架时,托辊安装必须入槽,不得有缺托辊的地方,每缺一组罚款10元。

76、刮板机机尾无顶柱及防护板者,罚使用单位机电副队长200元,队长100元,限期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77、运输机道内不得乱堆皮带件及杂物,更换下的皮带件及时回收,不得乱丢乱弃,否则一件罚款10元

78、每个转载点均设防尘罩或喷雾装置,否则每处罚款300元。7

9、运行中的胶带机要加强维护,及时清理机头、机尾架上的浮煤,不跑偏(上皮带不洒煤,下皮带不磨机架),不打滑,确保托辊转动灵活,检查中发现一处跑偏,现场又无人处理的,每架罚款50元。

80、皮带运输机必须加强管理,严防撕带现象发生。1米以下带面,每撕1米,罚款10元;1米带面,每撕1米,罚款20元;1.2米带面,每撕1米,罚款50元。

81、矿车(平板车)、绞车、钢丝绳等的连接装置一处不合格,罚使用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

82、使用中的绞车,在停止使用时,必须对有可能自行移动的设备及物件采取防移动措施。将开关隔离手柄打到停止位置,并实行机械闭锁,必要时悬挂提示牌。否则,罚款200元。 8

3、井下的油脂存放必须有专门的油脂峒室,油筒必须上架,有专用的加油筒,保持干净,并贴上标贴,以防混用,润滑图表上强,油筒峒室保持干净,有规定数量沙箱和灭火器。对于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每项罚款100元。 8

4、井下必须有专门的材料峒室,材料必须上架,并归类摆放,悬挂标贴,峒室、货架干净整齐,有台帐记录,备件必须达到规定数目,有规定数量的沙箱和灭火器,否则,每项处罚100元。8

5、各队必须有符合实际的供电系统图(包括4KW以上负荷)、运输系统图、供排水图、巡回检查图及各机电硐室必须张挂的有关图纸,每缺少一项或有一处与实际不符的罚款100元。8

6、必须有设备检修记录、继保整定记录、设备润滑记录,少一项罚款100元。

87、区队必须设兼职设备、电缆管理员,凡未建帐或不及时上帐的,一次罚款50元。

88、凡各区队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积极配合解决,否则,罚款100元。若区队没有以书面形式上报,检查中发现问题,按有关标准罚款,由区队负责。影响生产,罚款:300元。

89、重要场合及各机电硐室的电话必须畅通,凡电话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随叫随到,否则罚款100元。

90、大排水泵(45KW以上)必须装设压力表,并确保灵敏可靠,不装或失灵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91、凡排水不及时造成水淹没设备或停产,据情节轻重处500-1000元罚款,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设备情况另作处罚。皮带下方水深超过200mm,长度超过10m的,每一处罚款200元。 9

2、水管阀门严禁跑、冒、滴、漏现象,水管严重跑水,当班通知未及时处理的罚责任人100元。

93、每月旬检时间为10号、20号、30号,凡无队干部陪检的单位每少一次,罚款区队1000元。(参检人员必须带工具以便开盖检查)

94、喷浆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将设备、水管、电缆保护好,并把巷道周围杂物清理干净;喷过后要把回弹物清理干净,凡有一根水管或5米以上电缆未清理干净的,处以100元罚款,一台设备未清理干净罚款100元。

95、全矿所有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光缆、探头等监控设施,否则,损坏光缆罚款5000元,损坏探头罚款10000元,损坏其它设施罚款1000-10000元。

96、井下使用的空压机保护必须齐全,特别是超温保护、油温保护,缺一项保护罚使用单位200元;冷却水应做到停机必须停水,不能有长流水现象,否则罚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 9

7、所有的机电安装工程,没有特批的情况下,未办手续不得开工,否则,处罚机电管理责任人300元。

98、全矿所有的队伍,在机电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必须服从矿方的统一安排,对于无大局意识,不积极配合的区队或个人,每次处罚5000元或500元。

99、全矿所有的队伍,不得妨碍机电部门的检查公务,更不允许恶语伤人,否则,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10000元的罚款。以上制度有不完善之处,将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但在未变更之前,必须严格执行!

第16篇:机电设备管理奖惩办法

机电设备标准化管理奖惩办法

机电矿长: 区队队长:

2011年09月01日 机电设备标准化管理奖惩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促进我矿机电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机电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机电工作人员的管理、操作、保养、及维修水平,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方式

1、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创建标准化机电硐室和区队。

2、全面推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故障排除,确保包机责任落实。

3、加强安全学习,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狠抓安全管理办法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4、每月召开机电例会,总结当月机电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三、处罚标准

1、井下使用的设备,在下井前必须有入井合格证,无证不准入井。否则,每台处罚使用单位200元。

2、每发现一台失爆设备罚包机人200元,罚队长100元,罚机电副队长100元,罚单位2000元;限期立即整改,否则罚单位10000元,罚队长300元,罚机电副队长300元。外委队电气设备失爆,每处罚款300元。

3、设备接线、安装、移动搬迁,必须停电,并有相应的措施,否则罚责任人300元,罚跟班队长200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有相应措施并报矿机电矿长批准后方可带电搬迁设备。

4、电气设备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可靠,整定正确,缺一项保护者,罚责任人100元,罚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罚区队1000元。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罚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罚区队500元。

5、防爆设备的防爆面及转动部位,应按期更换防锈油,已确保防爆面干净和转动灵活,凡不合格者罚款300元。造成失爆的,按失爆处理。

6、电缆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者,发现一处罚责任人200元,机电副队长100元,队长100元,罚单位2000元(按失爆处理)。

7、凡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丝者,罚责任人100元,罚单位1000元。

8、入井的矿灯不完好或红灯,每发现一盏灯罚矿灯房100元,罚责任人50元。领灯时不完好灯具可以拒绝领取,并要求更换。对于下井损坏矿灯者,除照价赔偿外,加罚200元。

9、每台设备和电缆必须有责任牌,每缺一处罚50元;设备不完好,有可能处理的缺陷而未作处理者,每一台设备罚款300元。

10、电缆过墙无穿墙管或未用黄泥封堵的,每根罚款200元。

11、设备顶部有淋水而不采取防范措施者,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2、随意开、停局扇或拆除供、排水管路者,罚责任人500元。

13、井下电缆全部采用不延燃电缆,消灭不合格接头,发现一处不合格接头或使用与实际电压等级不相符的电缆罚款2000元。

14、井下设备必须上台架,一台不上架罚款200元。

15、凡几个单位共用的供电电源或电缆,发现漏电后,应互相配合,积极排查故障;若互相推委,造成停电停工,处事故单位500-1000元罚款,处责任人200元罚款。对于查不出责任的,双方各罚1000元。

16、井下使用中的电缆不得盘圈使用,必须按规定吊挂,否则罚款300元(采煤机或机组拖曳电缆除外)。

17、高压操作人员停、送电不办工作票或不按规定验电、放电者,罚责任人500元。

18、井下设备接地(包括主接地、辅助接地、局部接地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

19、井下增加7.5KW以上负荷,地面增加2.5KW以上负荷,用电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审批,否则按私自接电处理,罚单位责任人500元。20、机电科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并保证库房分类明确,清洁整齐,材料码放整齐。否则,每项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1、维修产品到货后,机电科应通知使用单位一同验收,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返修,若造成影响生产的,应根据维修价格处以责任人10%-50%的罚款。

22、材料、配件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凭票发放程序,确因生产所急需要领用材料、配件,领用负责人与库房负责人口头联系领用,在领用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设备、材料、配件领用签批手续,否则将对领用单位进行处罚200元。

23、掘进设备的拖曳电缆在运行中应有保护措施,否则造成电缆损坏者,每损坏一处罚责任人100元,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24、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现场的电缆、水管及其它设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因施工或车辆运输造成设备或电缆、水管损坏者,据情节轻重罚单位1000-5000元,罚责任人200-500元。

25、矿用橡套电缆不得超电压使用,每发现一次按失爆处理。

26、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操作电气设备,每次处罚200元。

27、清扫、维护皮带机头机尾、或有运转伤人可能的设备时,必须停电,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28、各队所辖的皮带,必须安装一定数目合格的扫煤器(皮带制作),不得损坏、短缺或用别物代替。否则,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

29、外委队伍需在皮带上上煤时,必须安装带有防大块的篦子的合格的漏斗,并在底带合适位置安装不少于两道的皮质扫煤器。否则,罚款3000元。

30、有液力偶合器的设备,必须有合格的易熔合金塞,并注难燃液,一处不符合规定,罚使用单位200元,责任人100元。

31、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在发现系统故障,或读写错误时,应及时处理或改写,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32、用铁线代替高压管U型卡子,每个处罚600元。

33、高压管无防飞伤人措施的,每处处罚100元。

34、综采队支架、及三泵和进回液(水)系统不得有窜漏液现象,否则,每处罚50元。

35、综采队支架管路零乱,不按规定布置,每根罚款10元。

36、综采队三机每缺少一个刮板,罚款50元,每缺少一条螺丝,罚款50元。链条达不到规定的张力,罚款200元。三机冷却系统堵塞或因故冷却不良,必须立即停机,对于强行运行的,每次处罚1000元。

37、三机机头机尾部及转载机身上,不得存放任何物件,以防进入系统造成断链,否则发现一件,罚款100元。

38、全矿所有区队的机电设备减速箱、油泵等,必须擦洗干净,不得有油痕迹出现,否则,每处处罚责任人100元,机电副队长200元。漏油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每处处罚500元,特批例外。油质油位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每处处罚200元。

39、乳化液浓度必须达到规定值3%~5%,否则,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

40、采煤机滚筒短缺截齿不得超过3%,掘进机短缺截齿不得超过5%,否则,超标部分每个处罚100元。

41、违章使用运输设备运输物件的,罚违章指挥者200-2000元,罚违章作业人员500元。特殊情况,必须编写安全措施,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方可严格按照措施作业。

42、检修电气设备不闭锁、检修机械设备不断电者,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43、试验、检验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测试、检验各种设备、装置、材料、配件,造成事故者,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44、所有的五小电器和防爆电器设备必须悬挂或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否则,每台件(处)处罚100元。

45、对于电缆台帐不符,管理混乱的单位除月度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外,要对使用单位队长、机电队长处以50-500元罚款

46、高压操作无工作票、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不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罚现场管理人员200元,罚操作人员300元。

47、井上下缆线悬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50元,悬挂合格率达不到95%的,罚单位1000元。

48、电缆选用不符合井下要求的,罚责任人200元,罚区队500元,限期不整改的,翻番处理。

49、电缆随意切割、损坏的,6平方以下,每处处罚200元;25平方以下,每处处罚500元;25平方以上,每处处罚1000元。 50、电缆出现破口应及时修补,未修补的:若芯线漏出,按失爆处理;芯线未烂护套烂,每处罚款500元。

51、不同型号电缆未采用接线盒或连接器而直接连接的,按失爆处理。

52、电缆接线工艺等不符合完好标准的现象,一律每处处罚500元。

53、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罚作业人员200元,班长、跟班队长各300元,单位1000元。

54、在没有矿机电领导特批的情况下,甩掉电气保护强行送电运行者,罚操作电工200元,班长200元,队长100元,机电副队长100元,若造成设备损坏或其他事故,则重严追究其责任。

55、横跨巷道的电缆、管道的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对于施工单位每处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

56、非授权人员签发工作票,执行非授权人员签发工作票者,每人处罚300元。

57、运输系统之间无应急拉线闭锁或不起作用、各种保护不全或不起作用者,每项(处)处罚责任人200元,单位500元。

58、皮带有落煤现象,或皮带上不按规定设行人过桥,罚队长和检修班跟班队长各200元,限期不整改,翻番处理。(300M设过桥一个)。行人跨越皮带,必须经过过桥,强行跨越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59、各岗位司机未搞好职责范围内的文明生产,罚款100元。60、任意割断皮带,或未经领导同意挪做它用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500-3000元,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61、皮带不得跑偏、磨H架,否则每架罚款10元。不得截割皮带,发现皮带短节(长度大于0.2米)按100元/米进行罚款。 6

2、转载点或峒室内,信号灯或照明灯不亮,每盏处罚责任人100元。

63、看管机电设备的岗位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因脱岗或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损坏,根据情节轻重,处300-2000元罚款。必要时停工学习或行政处分。

64、各单位的检修工,在检修完毕后,必须等到生产运行班运行半小时后,观察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队长100元,跟班队长或班里第一责任者200元,班组100元。

65、所有的岗位工,在发现本岗位设备故障后,而且不属于自己应解决范围内时,应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并做好抢修前的准备工作。对于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100元。对于没有积极作好抢修前的准备工作的,每次处罚200元。

66、调度室在接到汇报电话后,应做出正确判断,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于影响超过半小时的,必须汇报值班领导,对于影响超过1小时的,必须汇报专业分管领导。对于调度员记录不详,或未按要求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对于接到汇报后,没有及时协调处理的。每次处罚调度员100元。

67、电机烧毁,经事故追查明确责任后罚责任单位30元/千瓦。4千瓦以下,人为损坏的,每台件处罚200元。

68、设备应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凡通知升井检修的设备,三日内不升井,每天每台罚款500元。

69、凡损坏或送修设备必须写明设备状况,维修内容、质量要求、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清查并作好记录。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70、凡在搬运安装过程中碰坏设备的,按情节每台处500-10000元罚款。

71、设备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并有检修记录,检修完工后,应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与区队机电副队长配合负责验收,无检修记录,每台罚款300元。

72、完好设备严禁拆套使用,如特殊情况需由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登记,并按期恢复,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单位200元。7

3、维修设备所要更换的配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对于做不到交旧领新的,罚责任区队责任人300元。

74、各单位每月25日前报下月设备、电缆、配件计划和加工件计划,迟报一天罚款100元。

75、无特殊情况,各队不许在月中提报材料计划,个别意外急用件,必须通过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购。否则因此导致不能集中采购而引起的高价,以采购件的10%进行处罚。

76、各队机电副队长和机电技术员,必须统筹考虑全月的材料计划,杜绝设备故障时因无配件而影响生产。否则处罚机电副队长和机电技术员各200元。

77、各队的机电副队长或机电技术员,除日常机电管理外,必须肩负该队的故障抢修工作,在设备故障后,40分钟内,必须赶往现场,否则,每次处罚100元。对于拒绝不到者,处罚500元,必要时,免职。

78、设备、电缆执行领用和注销制度,对于因此造成台帐混乱的,罚款200元。

79、凡单位库存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配件损坏的,每件按价值的10%罚款(但不得小于500元)。80、机械设备有危险的旋转部位必须加防护罩,否则每处罚500元。

81、设备必须加注和更换合格的润滑油润滑脂,并作好记录,检查中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

82、设备各部紧固件必须齐全、紧固,在检查中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83、胶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处无积水,严禁在煤泥水中运行,否则,每平方米积水罚款50元。设备在泥水中运行,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

84、皮带沿线不得缺托滚,主运输系统的损坏率不得大于1组/千米,综采、综掘小皮带损坏率不得大于等于5组/千米,否则超出部分按每组(个)罚款20元进行操作。

85、综掘队所有皮带机纵梁不得安装反,必须按照要求安装,否则每反装一架罚款50元。皮带纵梁连接销必须齐全,否则,每缺一个罚款50元。

86、所有综掘队生产班在延皮带架时,托辊安装必须入槽,不得有缺托辊的地方,每缺一组罚款10元。

87、刮板机机尾无顶柱及防护板者,罚使用单位机电副队长200元,队长100元,限期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88、运输机道内不得乱堆皮带件及杂物,更换下的皮带件及时回收,不得乱丢乱弃,否则一件罚款10元

89、各岗位不得睡岗,否则每次罚款300元。各岗位严禁搭铺,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各岗位不得脱岗,否则每次处罚500元,必要时停工(不得少于5天),损失严重的,必要时可以开除矿籍(机电队岗位工等同)。岗位工须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90、每个转载点均设防尘罩或喷雾装置,否则每处罚款300元。9

1、运行中的胶带机要加强维护,及时清理机头、机尾架上的浮煤,不跑偏(上皮带不洒煤,下皮带不磨机架),不打滑,确保托辊转动灵活,检查中发现一处跑偏,现场又无人处理的,每架罚款50元。

92、皮带运输机必须加强管理,严防撕带现象发生。1米以下带面,每撕1米,罚款10元;1米带面,每撕1米,罚款20元;1.2米带面,每撕1米,罚款50元。

93、矿车(平板车)、绞车、钢丝绳等的连接装置一处不合格,罚使用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

94、使用中的绞车,在停止使用时,必须对有可能自行移动的设备及物件采取防移动措施。将开关隔离手柄打到停止位置,并实行机械闭锁,必要时悬挂提示牌。否则,罚款200元。 9

5、井下的油脂存放必须有专门的油脂峒室,油筒必须上架,有专用的加油筒,保持干净,并贴上标贴,以防混用,润滑图表上强,油筒峒室保持干净,有规定数量沙箱和灭火器。对于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每项罚款100元。

96、井下必须有专门的材料峒室,材料必须上架,并归类摆放,悬挂标贴,峒室、货架干净整齐,有台帐记录,备件必须达到规定数目,有规定数量的沙箱和灭火器,否则,每项处罚100元。9

7、各队必须有符合实际的供电系统图(包括4KW以上负荷)、运输系统图、供排水图、巡回检查图及各机电硐室必须张挂的有关图纸,每缺少一项或有一处与实际不符的罚款100元。9

8、必须有设备检修记录、继保整定记录、设备润滑记录,少一项罚款100元。

99、区队必须设兼职设备、电缆管理员,凡未建帐或不及时上帐的,一次罚款50元。

100、凡各区队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积极配合解决,否则,罚款100元。若区队没有以书面形式上报,检查中发现问题,按有关标准罚款,由区队负责。影响生产,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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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场合及各机电硐室的电话必须畅通,凡电话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随叫随到,否则罚款100元。

10

2、大排水泵(45KW以上)必须装设压力表,并确保灵敏可靠,不装或失灵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10

3、凡排水不及时造成水淹没设备或停产,据情节轻重处500-1000元罚款,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设备情况另作处罚。皮带下方水深超过200mm,长度超过10m的,每一处罚款200元。 10

4、水管阀门严禁跑、冒、滴、漏现象,水管严重跑水,当班通知未及时处理的罚责任人100元。

10

5、每月旬检时间为10号、20号、30号,凡无队干部陪检的单位每少一次,罚款单位1000元、外委队伍2000元。(参检人员必须带工具以便开盖检查)

10

6、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以三联单的形式通知单位,单位收到通知单后,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好的,给予加倍处罚,并处队长300元罚款。

10

7、凡上级查出的问题,矿方将按规定处罚,特殊情况加倍处罚。同时,上级罚款也由该单位承担。

10

8、喷浆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将设备、水管、电缆保护好,并把巷道周围杂物清理干净;喷过后要把回弹物清理干净,凡有一根水管或5米以上电缆未清理干净的,处以100元罚款,一台设备未清理干净罚款100元。

10

9、全矿所有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光缆、探头等监控设施,否则,损坏光缆罚款5000元,损坏探头罚款10000元,损坏其它设施罚款1000-10000元。

110、变配电点的管理单位,对该点的设备负完全责任,外单位接电源必须通知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接线。管理单位接线造成的问题,罚款由管理单位承担。外单位私自接电,造成问题由外单位承担。管理单位接电必须在接到机电科容量计算通知后进行,凡因机电科计算不合理造成的问题,由机电科承担。

1

11、井下使用的空压机保护必须齐全,特别是超温保护、油温保护,缺一项保护罚使用单位200元;冷却水应做到停机必须停水,不能有长流水现象,否则罚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 1

12、所有的机电安装工程,没有特批的情况下,未办手续不得开工,否则,处罚机电管理责任人300元。

1

13、机电外委安装工程必须按照矿方要求施工,真正做到工完料尽,否则不于验收。在结算时,必须留有一定的质保金,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及时处理的,别队处理费用从质保金中2倍扣除。必要时,作为罚款免于结算。 1

14、全矿所有的队伍,在机电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必须服从矿方的统一安排,对于无大局意识,不积极配合的区队或个人,每次处罚5000元或500元。必要时,可将管理人员免职(不保留级别)。

1

15、全矿所有的队伍,不得妨碍机电部门的检查公务,更不允许恶语伤人,否则,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10000元的罚款。1

16、矿领导发现机电科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处罚责任人100元。

1

17、各生产单位每台机电设备卫生差,不合格,罚款50元。

四、:

机电罚款的70%作为专项资金,用以奖励为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一)对于下列成绩卓著的人员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1、对于在标准化及机电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发现事故预兆,及时报告及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机电事故或伤亡事故的。

3、在机电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者。

4、在工作中善于思考,有小改小革者。

5、对于机电管理提出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者。

6、在事故抢救和故障抢修中,表现突出,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

7、长期的机电工作中做出公认成绩者。

(二)机电设备标准化管理奖励:

每月机电科必须严格的按照矿制定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打分,月底统一评比,并予以奖罚:

第一名:奖励区队8000元; 第二名:奖励区队5000元;

但奖励区队评比分数必须在90分以上,达到90.5。

倒数第一名:区队罚款5000元 倒数第二名:区队罚款3000元

以上制度有不完善之处,将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但在未变更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自机电工作会议后开始执行。

第17篇:机电设备管理综合规定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XX公司 二0一七年一月

XX公司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孙庄采矿公司机电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副总工程师,采、掘、机运等单位有分管机电的区长,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机运区、设备组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设备组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第五条: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副总、机运区区长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检查科机电管理小组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公司业务部门。在机电副总的领导下,机运区每周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负责人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

2 现奖罚,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六条:机电副总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机运区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副总审核,机电矿长批准。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公司审查、批准。

第八条:新购设备到货后,设备组负责通知购置设备单位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设备组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设备组负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九条: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

第十条:机电设备、电缆,配件等由设备组统一检查试验领发。

重大机电设备、预防性紧急备用设备或配件须经机电矿长签字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签发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到经营组办理领用手续,交仓库保管人员。

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

第十一条: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

3 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

第十二条: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一日前提出设计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安装,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与《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严禁未经检修的设备安装,及设备倒装。

第十三条: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调度室、安监科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矿机电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在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动力部配合解决,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

四、设备后期管理

第十五条: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

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

2、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矿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新进设备或新型设备,确因使用单位水平低,需外单位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积极配合外单位进行处理。新型设备使用后,

4 必须及时对使用单位维护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

第十六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没、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偿。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确因生产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设备的,提前通知机电负责人,并到动设备组办理拆除手续、移交手续,否则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设备组应汇同安监部等有关部门和矿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该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

1、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

2、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

5 月申请,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计划审批后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

第二十一条: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修理部门必须按计划安排进行。

第二十二条:移动设备大、中修理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班长负责到机电负责人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设备其零部件损坏,严格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固定设备的大中修必须有检修报告和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施工时间地点、材料、备件需用情况,经批准后由检修单位技术员编制检修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劳动组织,报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矿长审批,施工前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严格按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坚持一工程两报告,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编送矿长、公司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向动力部送交竣工报告,动力部再按一定的程序办理送交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第二十四条:设备大修后的验收

(一)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使用单位的技术员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坚持以仪器、仪表测定数据为标准,严把质量关。

(二)验收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一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

(三)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严肃处理。

(四)大型固定设备大修后,施工负责人提出竣工申请,由机电矿长组织,由机电副总、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按照质量检修标准和开工报告编制的检修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

对检修中,采用新工艺,提出合理建议,修旧利废,降低消耗,将观其效果和节资情况予以奖励。

第二十五条:设备的出矿修理

(一)本单位无能力检修的设备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签定。然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再联系出矿修理,凡出矿修理的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并到设备组备帐并签发机电设备出门证明后方可出矿。

对修好回矿的设备,仍由机电负责人汇同原签定人员共同签定,合格者签发验收合格证入库保管。如出矿修理的机电设备未经设备组验收,而入库使用的,造成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出矿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准假公济私,营私舞弊。

第二十六条:设备的报废

在每年一次设备大清查后,由设备组组织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

7 数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由机电矿长批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矿长及公司批审。各单位不经批准都不得将所用设备随便列入报废之列。对报废的设备统一存放妥善保管,以便于利用备件等。

五、设备的封存:

暂不需用和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凡要封存的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封存,封存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经设备组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封和拆卸封存设备。

六、设备的更新改造:

设备的更新及改造每年由机电矿长同机电负责人据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和长远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报矿研究批准后实施。

更新改造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保证更新改造后,设备安全、可靠、先进、节耗和增值。

第二十七条:安装后的设备移交与回收

(一)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生产设计和所需设备的规格、要求安装。安装后的设备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从安装之日起,试运转三天开始交接。移交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回收。回收的设备把回收条交设备组以便核实。各区队、采掘面电源总开关(馈电开关)到采区变电所的设备(包括电源开关、电缆及五小设备)均由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维护及回收。

(二)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单注明,损坏的配件应齐全。

(三)设备的非一次回收,(包括4mm2以上的电缆)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

(四)凡井上下不用的又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及电器设备应及时回收,由使用单位负责。对该回收而不回收的,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

(五)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设备组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第二十八条:设备的内外调拔与外借

(一)凡本矿单位之间的设备调拔,根据生产需要,由设备组协调办理。

(二)机电设备需调出,调入本矿的,经矿批准后按调拔手续由设备组具体办理。

(三)矿原则上不对外租借机电设备,经矿长批准对外租借的机电设备,必须由设备组和租借单位共同签定《机电设备租借合同》。

七、设备目标管理

第二十九条:井下设备的检查应按设备完好标准严格进行。矿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每月的检查综合完好率保持在90%及以上。

第三十条:为提高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的业务和现场处理事故能力,各区队要定期组织培训。

八、五小设备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五小设备(接线盒、电铃、按钮、防爆灯、煤电钻)由机电段统一管理及发放、统一检查,并根据计划和生产需要进行调

9 配。五小设备管理组要建立使用台帐和卡,做到帐卡物三对号。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使用的五小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要有专人维护,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

第18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论文

浅谈煤矿机电运输及设备管理论文

摘要

煤矿机电运输事故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遍布矿井的每个角落,同时也是矿井发展的因素之一。通过对煤矿机电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进行分析和提出防治措施,将会大大降低煤矿机电运输事故,为煤矿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煤矿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随着采掘的深入,生产能力的提高,机电运输系统的战线逐渐加长,一旦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发生事故,不仅影响煤矿生产,而且会严重威胁矿井及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认真分析当前机电运输事故多发的原因,探讨在新的用工体制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措施、防排水装置、风机装置、设施管理。

一、煤矿机电运事故的原因剖析与控制煤矿机运事故对策 (一)、煤矿机运事故的原因剖析

1、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一是安全投入不足,考核不严,机运标准化工作难以到位;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够,特别是用人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并岗之后,职工都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下工作,有的岗位还打破了8小时工作制做连班,要抽出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的确很难。因业务培训难以组织或组织成效不大,从而使工人不能得到很好的培训,技术素质得不到提高。

2、安全制度不严,遗留安全隐患:一是岗责任制不健全,对某些工作相互扯皮,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对安全考核不够严厉,安全奖惩不及时兑现,影响了管理人员反“三违”的积极性;三是对事故处理未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处罚太轻甚至层层保护,不严肃追究责任,职工受不到教育,防范措施不到位,结果是事故重复发生。

3、指令性的临时工顶替:由于待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规指挥、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5、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据统计,17起机运事故中当事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占了40%。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多发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采掘一线电瓶车司机不稳定,农协工、农换工多,文化基础差,工作无长期打算,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差,素质低,给机电运输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6、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或供电部门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做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二)、控制煤矿机运事故对策

1、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现在运输队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目前我们已经实行对掘进工岗位津贴补助和班长津贴补助;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3、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4、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机电运输工作要想上一个台阶,必须牢牢抓住:杜绝电气设备事故设备更新换代要跟上;要尽快把无MA标志的电气设备进行更换。

(三)对设备的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

1、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帐管理,并能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接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负责安全直接责任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现场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

3、建立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管理工作,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业务保安部门的管理职能,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煤矿机电运输隐患及处理措施

(一)、煤矿机电运输隐患

1、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不高,对特种作业技术掌握不娴熟,对安全操作知识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代岗人员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因素。对顶替工种操作思路程度差,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有些企业领导频繁调换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这些现象都给煤矿机电运输带来安全隐患。

2、管理中存在问题和漏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法有关安全规定,违章违规的指挥和操作时有发生。设备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私自降低标准要求,没有全面检查设备的各项性能,井下空气中含有瓦斯和煤尘,遇电弧、火花或局部高温会发生爆炸。井下湿度较大,设备容易腐蚀老化。巷道内空间狭窄,安装、维护、检修设备是容易触电。电气设备负荷变化大,常产生过负荷及短路故障。运输设备经常移动,安装质量不能保证。运输系统就是复杂,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威胁安全的程度大。安全培训工作效果不好,落实不到位。培训教师只有理论知识,经验不足,教条主义。培训时只讲技术法规,对具体操作技能讲解过少。职工的脱产培训困难,从而使职工不能得到很好的安全技术培训,技术素质得不到提高。

(二)、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防治措施

1、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走向动态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经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休息、小型电器的台账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同时各级领导及一切生产部门,要把安全当作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现在矿井的生产环节实行了岗位承包的形式,承包者的目的是谋求最大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的投入,设备带病运行,违章冒险蛮干,安全生产自然毫无保障。因此,煤矿采用承包机制后,安全工作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要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全面协调各条战线上的各道生产环节,真抓实干,统一安全工作部署和目标管理,时时事事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

3、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出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4、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引导教育职工,明确事故的危害性,消除安全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运用典型的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一是建立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展室,定期对职工进行开放,用生动的案例形象教育职工。二是用典型说教的方式,教育职工认清“三违”的危害,强化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定期请典型事故的家属做报告,以引期职工思想上的共鸣。另外,特别要注意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和生理状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加以监护,防止因不安全心理因素造成的突然事故发生。

5、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生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一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三)用矿井主通风机举例说明

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 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照新的(煤矿安全规程),安装三转两闭锁锁装置。这些都是机械设备管理必须要到位的,不然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轻则影响生产,重则出现事故,所以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三、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

1、井下防排水装置管理。井下防排水装置如水仓、泵机房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矿井必须配备3太水泵,分别作为工作、备用、检修之用。排水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工作水泵必须保证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水管必须配备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的排水量,备用的水管能力应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排水量;配电设备应同时工作、备用以检修水泵相适应。矿井应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2、提升运输机电设施管理。立井、斜井提升机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设备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提升系统除常用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 保险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防止过卷装置;②防止过速装置;③过负荷和欠 电压保护装置;④限速装置;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⑥闸间隙保护装置;⑦松绳保护装置;⑧满仓保护装置。倾斜井巷内的串车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等不合格的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应及时进行更改,严禁超载,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提升设备的滚筒边缘必须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滚筒上应没有带绳的衬垫,而且钢丝绳的临界段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带式输送机必须安装保护装置,应进行定期检查,倾斜井巷中装设弹簧式或重锤式制动闸的性能应符合要求。输送带必须具有阻燃的性能,输送机必须配有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巷道内应有照明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并在主要运输巷道内设置带式输送。

3、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管理。矿井必须与实际相符合的井上、井下供电图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他任一回路应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井下各水平中央(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主通风机、提人力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须严格执行《云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规定。矿井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装设过流、漏电、保护接地装置,“三大保护”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结和铺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

8、46

9、470、47

1、472条规定。、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短路、过载荷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

4、矿井主通风机装置管理。矿井内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备用风机应保证能在10分钟之内启动。对通风机必须定期进行性能测定。矿井的主要通风处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及时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改变后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四、结语 随着煤炭工业的飞速发展,煤矿机电设备的运用得到全面推广,机电运输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环节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煤矿机电运输设备遍布矿井的每个角落,机电运输事故也是困扰矿井发展的因素之一,本文通过对煤矿机电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提出的防治措施,将能降低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率,使煤矿工业的发展更加健康稳定。同时我们不难看出,煤矿井下防治工作也不容忽视,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要严加防范,严格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煤矿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而设备管理也越来越必要了,建立良好的机械设备管理体系和制度是煤矿安全而高效率生产的必要条件。机械设备的投入和强化管理,不但带来效率还大大减轻了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和改善了煤矿生产的新环境,创建一个美好和谐的煤矿。

第19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实现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待修率、事故率,科学地管理好、用好设备,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矿机电设备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

为了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矿成立机电运输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并配备电器设备管理副科长一名,机械设备管理副科长一名,机电设备管理技术员一名。

二、机电设备的选型与购置

1、一般机电设备的选型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结合实际使用要求,做好设备签报计划上报公司竞标采购,努力做到技术先进、质量优良、证件齐全、经济合理,大型固定设备及采掘设备(含主要配件)要优先选择原厂订购。

2、机电设备购置计划确定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否则验收人员不签字验收,并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交矿处理。

三、机电设备的领用

1、各队需要增用的机电设备应根据工作计划提前申请,注明设备使用地点及负荷情况送报机运科给予批复,由机运科发放设备。

2、电气设备在下井前应经全面检查、检修并经过试运检查、验收,开出入井合格证,方可入库、发放下井。

3、凡是进矿新设备及库存超过半年以上的设备下井前必须重新检查、通电试运后方可下井。

4、设备安装使用后,机运科技术人员应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建立帐卡。

四、机电设备的验收

(一)、机电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人员应联同生产运营科、供应部门根据购货合同和设备到货清单逐一进行清点验收,查设备是否符合使用性能,否则进行退货处理。

l、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二)、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非防爆设备处理: l、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五、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定期检查、检修

1、设备使用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维护,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必须在技术指导下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

2、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责制。设备实行包机制,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3、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4、主要设备应分别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性能较低和精度超限时,要进行调整或检修。

5、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内的设备要做好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维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6、机运科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周期,认真编制年、季、月固定设备检修计划报矿批准,并纳入矿生产计划,验收工作由分管矿长组织进行。

7、根据“设备管理规程”的规定,每年应有12~15天停产检修日编制,由机电科编制检修计划报公司、矿领导批准后由机运科组织实施。

8、每天夜班00:30时-8:30时为全矿停产检修时间,对运输系统、供电系统全面检查检修。

9、各种设备按规定的日检、周检项目进行,由包机责任者逐一检查修复,并做好检修记录。日、周检中发现无法处理的故障、隐患要及时汇报,并安排停产处理。

10、检修完毕应由运转人员及检修者对设备全面检查,拆除检修辅助设施并试车运转良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机电设备的移交

1、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生产运营科、机运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接。在交接单上注明设备的台数、五小及电缆数量等现场交接人员共同签字,机运科备案。

2、正使用的机电设备因生产需要进行移交时,由所在单位提出 申请移交。由生产运营科、机运科、现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分管设备负责人进行移交。如果所在单位没提出移交申请所属设备属于原单位并加以保管。没提出设备移交前对所交接的机电设备要全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机电设备台台完好,否则接收单位拒绝移交。现使用单位机电设备个别台次设备不完好,接收单位同意接收,遗留问题由现使用单位进行处理。

七、机电设备的回收

1、机电设备应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谁回收的原则进行使用。

2、各单位要把回收的设备放至指定的地点。

3、回收的设备不得缺丝少件,否则按每件原值的2倍进行罚款。

八、机电设备检查评定办法

1、根据机电设备三率(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95.3.1为基准每降1%分罚责任单位200元。

2、凡检查中设备有失爆,责任单位当旬完好率为0并罚1000元/台件(含责任人200元),维护班长100元;上级检查出现失爆加罚责任单位2000元/台件,加罚责任单位正职300元,维护班长200元。

九、现场设备管理奖罚

1、各种保护(漏电、过流、接地、照明信号综保)保证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否则每处罚200元。

2、随意调整开关整定值每处罚50元。

3、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每处罚100元。

4、接地极的安装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安装,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100元。

5、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检修设备,否则按失爆论处。

6、在开关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罚款100元。

7、各种电气设备严禁全负荷起动违者处以50元罚款。

8、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出线、负荷侧进线,真空起动器严禁小喇叭口引出动力线否则按失爆论处。

9、井下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装置、设施。

10、严禁井下防爆电气(包括五小)的机械闭锁不起作用,否则每处以100元罚款。

11、刮板机首尾及中部未按规定设置回煤坑或回煤未能清理,齿轮箱缺油罚200元,因缺油造成设备损坏按设备原值进行赔偿。机电设备缺护栏、护罩、护板每处罚200元。

12、机电运输设备用螺丝、铁销代替木销罚200元。

13、使用皮带、刮板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措施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4、绞车把钩工在每次提升前必须矿车、钩头、连接装置和保险绳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矿车挂好钩头后,必须用信号给对方联系,上、下信号联系好后,无问题时方可提升或下放。

15、井下使用煤电钻电缆不得破损,否则按失爆论处。

16、各单位回收上井的开关、电缆(10mm2及以上)、负荷线、五小综保等应上交矿仓库,不得放在本工区。

17、玩忽职守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致使设备损坏,处以100~500元罚款。

18、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接到回收单后,三日内回收上井并送交机运科指定地点,并到机运科消帐,逾期每台件罚款50/天。

19、私自拆套使用设备,被拆部件按原值100%罚款。 20、随意改动机电设备性能处以100-500罚款。

21、电缆从喇叭口截断的罚款200元/次,私截电缆以100-500罚款。

22、铁丝吊挂电缆,带电电缆盘圈8字型,电缆不按标准吊挂每处罚款50元。

23、各种电缆无护套砌入风墙,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

24、井下私自拆卸矿灯按失爆论处。

25、开关不上架、五小不上板每处罚款50元。

26、电机齿轮箱有积渣,溜头、溜尾没按规定打地锚压柱及不合格的每处罚款100元。

27、隐瞒机电事故,对维护班长、队长处以100-500元罚款。

28、烧毁电动机按处罚标准予以罚款。

29、不使用安全设施或对安全设施损坏的给予单位100-500元罚款。30、设备发现异常或启动时出现跳电的情况下,使用单位必须回报调度室否则给予100元处罚。

十、设备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矿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每月

十、二

十、三十日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设备检查。于当日下午召开检查例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设备管理工作会议。小组成员每天对设备巡查。

2、设备标志牌制度

各队的设备标志牌由机运科一次安装,需更改时由机运科进行更换标志牌,遗失或故意损坏每台次罚款50元。

十一、本文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矿设备管理小组。

**煤矿 20*年*月*日

第20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1、机电科时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

2、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设备质量检查,汇总检查及时上报调度室,并落实责任人,及时排除隐患。

3、机电设备下井前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不准下井。

4、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必须经过机电、生产、技术科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安装竣工后,机电科组织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行,查看设备运行情况。

5、机电设备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的原则。

6、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设、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7、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8、设备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三种。

(1)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主要提升设备执行每天两小时强制性检修。

(2)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月向机电科申请,经矿长鉴定同意后,交生产科纳入年、季度、月统一安排,并提前7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

9、设备中修、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矿机电技术负责人,会同机电科对设备进行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鉴定,严把质量关。验收完成后,机电科应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妥善保管。

10、经矿鉴定,确认已失效的机电设备应予以报废。

11、加强设备管理,严防设备被盗,对因保管不善或失职造成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12、机电设备方面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试验单、备件图纸、均应整理存档。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一机一档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租借,杜绝丢失。

13、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员岗位职责
《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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