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一、井下机电设备必须保持整洁,严禁乱扔乱放乱拆,开关上架,各种设备要经常检修,确保设备的完好。
二、上井设备要通过设备管理员及有关人员验收,每缺损配件一件罚款100---500元,必须做到上井设备不缺配件。
三、设备上井后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乱扔乱放,违者罚款200元。
四、井下闲置设备要及时上井,并下达上井通知单,如有违反考核使用单位100元,私自切割电缆一次罚款5000元。
五、井上设备严禁乱拿乱拆,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有急需,应通知管理员。
六、设备上井后,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经验收后,分别存放在不同的位置,需要维修的设备要对机运科和采掘区队下达维修单,限期进行维修。
七、严禁乱拿乱拆新设备,如有急需,需经设备管理员并由管理员报请机电矿长批准,批准后方可入井,如违反,发现一次,考核使用单位1000元,并按偷盗处理。
八、允许后拆卸的设备配件,要在十日内补齐,违者罚款100元。 以上几点管理考核办法下发之日起施行,望各单位积极实施和配合。
联合煤矿机运科
2012年7月21日
《联合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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