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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5 08:33:4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

安全部部长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环保法规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负责具体策划、组织项目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3、负责收集本项目使用的安全法规及要求,并将施工所在地的有关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文件及时传达给上级主管部门。

4、参加安全物资、安全防护设施、特种设备及中小型机具等的验收和检查。

5、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员工安全技术职责。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氛围。

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对人、机物、环境及自然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动态,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组织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

9、按规定执行安全环保奖惩制度。

推荐第2篇: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环保法规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负责具体策划、组织本单位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3、负责收集本行业使用的安全环保法规及要求,及时下发到各施工单位,并督促执行。

4、参加安全物资、安全防护设施、特种设备及中小型机具等的验收和检查。

5、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员工安全技术职责。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氛围。

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对人、机物、环境及自然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动态,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9、按规定执行安全环保奖惩制度。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对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本合同的安全监察工作。

2、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个合同段的安全保证措施,并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

3、开工前负责审查各施工队的安全情况。

4、对本合同内的安全进行监察,督促各施工队落实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

5、不定期对各施工队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有权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和处罚;出现安全问题时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6、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施工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总结表彰、处罚。

7、出现安全问题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做好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对环保领导小组负责,负责本合同的环保监察工作。

2、协助环保领导小组制定整个合同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对各施工队进行环保教育。

3、开工前负责审查各施工队的环保情况。

4、对本合同内的环保进行监察,督促各施工队落实环保领导小

组制定的各项环保措施。

5、不定期对各施工队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有权对施工生产中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和处罚;出现环保问题时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环保领导小组。

6、协助环保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施工队的环保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总结表彰、处罚。

7、出现环保问题要及时赶赴现场,并进行取证,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参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各施工队(班、组)进行限期整改,以确保安全。

5、切实做好爆破器材的管理和检查,严格爆破器材审批、购买、运输、贮存、发放、领取、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杜绝涉爆物品

事故的发生。

6、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7、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准确及时地上报各类安全报表工作。

安全环保部部门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质量、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和各项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检测评定,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管理目标。

2.严格执行IS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开展安全和环保教育,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环保计划。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及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并指导完成各项计划。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和生产现场的环境保障、环境治理工作。

5.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质量检查评定、下发安全质量检查通报,提出改进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的措施,并组织生产部门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

推荐第3篇: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对公司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环保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4、参加安全物资、安全防护设施、特种设备及各项目安全措施等的验收和检查;

5、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员工安全技术职责;

6、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每月参加一次车间、部门班组安全活动,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7、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以及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

8、对各车间、部门安全指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9、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做好事故统计,找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协助部长策划、组织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2、负责安全员的现场管理工作,严抓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三违”人和事,确保日常的现场安全管理常态化。

3、积极配合部长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部内人员完成分工工作和领导下达的各项临时安全管理工作。

4、参加安全物资、安全防护设施、特种设备及各项目安全措施等的验收和检查;

5、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环保、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氛围;

6、组织制定事故排查隐患方案,并督促整改;

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消防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

2、负责消防监察工作,确定现场的各个岗位地点的消防设施齐全,并对各岗位地点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特点制定相关消防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4、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及交通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督促现场各岗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出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纠正。

6、对各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情况检查,定期进行总结考核。

7、出现安全问题及时到达现场,并进行取证和记录,作为今后事故处理的依据。

环保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全面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措施 ,定期组织研究公司环境状况检查,及环保落实工作情况;

2、负责公司环保制度的起草、监督和执行。

3、配合上级做好环境监测和各类环保资料的统计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

4、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普及环保科学知识,推动公司环保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

5、负责公司各类除尘排放点的废气监控,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6、发生环保事故,要立即保护现场,当场拍照,及时上报,并积极参加调查处理。

安监员的岗位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管理规定。

2、监督检查公司所辖部门及车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整改,责令停止工作等。

4、有权检查公司各个环节、所有的岗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负责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三定的形式(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负责对查出的“三违”现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7、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台帐。

8、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9、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制定公司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3、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日常工作,做好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向员工提供合格的卫生防护用品。

4、落实职业卫生危害监测,并做好职业病防治有关登记、统计、报表工作。

5、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监测,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职业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6、定期向上级机关和劳动者报告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7、认真落实职业健康培训制度,协助车间和部门做好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以及职业病防治教育。

推荐第4篇: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

环保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2、组织编制项目部分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并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3、参加项目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相关的环保工作。

4、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5、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项目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项目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项目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组织处理。监督检查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根据检查发现问题,针对造成污染环境事故的程度,提出改进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7、开展项目的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等工作。切实将清洁生产纳入项目部日常的管理中,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施工单位。

8、负责组织对项目部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9、负责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项目部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0、保护好在施工中发现的文物及历史遗迹。

环保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部施工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因工程施工导致的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维持生态平衡;

2.严格执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以及《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所有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和法规;

3.定期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取得工作上的支持和指导;4.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教育,重视环境保护,倡导文明施工;

5.制定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检查、评比制度;6.保护好在施工中发现的文物以及历史遗迹,及时报告文物考古部门处理。

7.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环水保护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督促落实。

环境保护专员岗位职责

1、对环保工程师负责,负责本标段的环保监察工作;

2、协助环保工程师制定整个标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对各施工队进行环保教育;

3、开工前负责审查各施工队的环保情况

4、对各施工队的环保进行检查,出现环保问题及时上报环保工程师,做好记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纠正。

5、协助环保工程师定期对各施工队的环保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总结表彰、处罚。

6、出现环保问题及时到达现场,并用录像或照相形式进行取证,为今后事故处理做依据。

推荐第5篇:安全环保部主任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主任岗位职责

1 负责贯彻宣传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等。执行传达上级的要求,在主管副总的领导下,主持安全环保部全面工作。 2 制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3 负责公司并组织各单位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及隐患整改措施计划以及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检查其贯彻执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健康运行。

4负责对公司职工及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积极参加上级有关会议和培训等工作。

5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检查和考核;及时制止“三违”,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6组织对公司职业危害场所监测以及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治疗;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监测效验;对避雷针进行检测。

7负责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健康运行;实施井下六大系统建设;负责井下支护验收和报批;参与各项工程及“三同时”的验收。

8 按时、按要求填报有关统计台账、报表。负责上报有关事故和汇报材料。 9做好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职工正确、合理佩戴和使用。 10按要求做好爆炸物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消防工作,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管理,及时充罐、效验和维护。

1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证照和许可证的办理及安评、环评工作。 12 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教育,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协调好外部及业务部门的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环保部分管工作。当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协助主任宣传贯彻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传达上级有关要求。

2 协助主任制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做好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3 负责公司并组织各单位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及隐患整改措施计划以及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检查其贯彻执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健康运行。

4 负责对公司职工及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按要求召开安全例会;积极参加 上级有关会议和培训等工作。

5 协助主任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检查和考核;及时制止“三违”,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6组织对公司职业危害场所监测以及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治疗;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监测效验;对避雷针进行检测。

7负责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健康运行;实施井下六大系统建设;负责井下支护验收和报批;参与各项工程及“三同时”的验收。

8 按时、按要求填报统计台账、报表。负责上报有关事故和汇报材料。

9做好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职工正确、合理佩戴和使用。 10按要求做好爆炸物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消防工作,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管理,及时充罐、效验和维护。

1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证照和许可证的办理及安评、环评工作。 12 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教育;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协调好外部及业务部门的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6篇: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增强部门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提高各个岗位之间的协作性,更加合理规范内部管理,使部门人员工作制度化、行为规范化。同时,把个人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行为进行挂钩考核。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目的:以规范各岗位人员工作行为和提高业务水平为宗旨,通过岗位职责考核,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提高,进而发挥团队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部门工作效率最大化。

考核内容及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对安全环保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具有全面约束力。

第二条:本部门人员都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分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

第三条:本部门人员须具有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分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因客观原因对工作业务有新规定的,部门领导要对工作作出安排和指导,具体业务负责人要提高执行力,按相应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四条:各种统计台帐、报表,实行专人负责制度,由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编制报送,按工作需要对资料以纸制、电子版形式保留存档。

各种统计报表、通知及重要性文件资料,由相应的工作人员报部门领导审核,并对特殊情况进行说明,经部门领导审核许可后,方能

报出或下发车间部门。

第五条:本部门人员必须按照工作分工,依照《岗位职责》所承担的职能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搞好内部团结协作,承担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对突击性、临时性、工作量大的工作,可以请求其他工作人员给予协助,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搪塞、推脱。

第六条:部门领导在安排工作、询问工作开展等情况时,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指挥、安排,如有意见可以说明情况,但不得置之不理、消极对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

第七条:遇有上级或部门领导交办临时工作任务时,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沟通,分清轻重缓急,克服困难,并及时准确地完成工作。

第八条:在政策文件宣传或接待员工安全环保方面的咨询时,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一视同仁的态度,要注意个人的言行和工作方法,不得草率敷衍或无故搁置不办。

第九条:部门各种资料(含各类报表、文件、刊物等电子版或纸质材料)、公共财产,工作人员不得占为己有,更不得随意删除销毁。未经部门领导许可,任何人员无权向部门以外单位、个人透露或提供使用。

第十条:部门人员应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同舟共济,提供相应的工作支持,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不得挑拨离间、搬弄是非,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要营造一个团结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和谐部门的建设。

第十一条:部门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自觉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保持个人办公桌周围及办公室的工作环境。

第十二条:部门人员应加强执行力和业务技能的学习锻炼,努力达到工作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适应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考核奖罚: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按月考核,按月兑现。

第十四条:部门工作人员要按时做好各类基础台帐和报表,如不按时完成,每次扣减薪酬100元,如造成严重影响或发生重大失误时,则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出现相关工作的失误并造成一定影响时,每次扣减薪酬100元,如发生重大失误时,则加倍处罚。

在接受分公司以外的业务检查时,如出现不合格项,每次扣减薪酬150元,对重复性工作失误,每增加一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倍处罚。

第十六条:每个工作人员均有完成公共岗位职责的义务,如不主动履行并造成一定影响时,每次扣减薪酬100元,如发生重大失误时,则加倍处罚。

第十七条:部门成员必须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休息休假安排,无故不服从安排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减薪酬50-100元。

违反部门其它管理规定的,第一次扣减薪酬50元,每增加一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倍处罚。

第十八条:因业务水平提高,受到分公司及上级单位表扬嘉奖的,给予一次性嘉奖,同一事件不重复嘉奖,每次嘉奖100元。

第十九条:对业务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一次性嘉奖,同一事件不重复嘉奖,每次嘉奖50元。对于突发性工作量增加,视情节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参照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建立部门绩效档案,对年度考核评价高的人员,在安排疗休、学习、评先、岗位轮换等时给予优先。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兑现人工费的5%~10%做为部门人工费预留金,以丰补欠。

各岗位月考核金额=部门月考核总金额×各岗位实际考核分数÷考核岗位标准分数之和+奖惩金额

各岗位考核分数详见《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考核评分表》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部门全体人员2012年5月20日商议通过,即日生效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推荐第7篇:安全环保部部门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做好新入场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每年安全年度教育计划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定期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等的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公司的安全、消防、环保的状况,定期、及时按照公司隐患排查的相关规定,进行月度专项、综合安全检查,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七)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八)定期进行消防评估以及做好月度消防维保检测的上报工作;

(九)做好日常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巡查监督管理工作;

(十)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组织职工进行岗间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公司劳保发放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十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十二)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及安全管理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复训工作。

安全环保部

2017年4月12日

推荐第8篇:安全环保部部员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环保部的具体工作。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负责劳动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改进措施。

三、负责落实对“程序文件”实施情况和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四、负责按时上报主管工程安全环保存在的问题,及时、准确传递信息。

五、负责日常的安全环保检查并做好记录,作好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并负责对程序文件的实施。

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9篇:安全环保部、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环保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安委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健全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环保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

4.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纠正各种习惯性违章。监督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各施工队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参加和协助有关部门及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6.安全环保例会会议纪要、文件、记录及资料保存完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类报表。 7.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分公司下发的“三项”业务工作任务,协助主管领导做好“三项”业务制度建立,组织相关培训和检查。 8.完成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项目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负责审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推荐第10篇:地下矿山管理制度

地下矿山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读物、安全橱窗、墙报、专栏等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专栏、墙报,每季度出一次新闻展览橱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

四、五全矿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条:职业教育和完全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国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企业有责任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工作内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权利接受教育,有义务加强自身学习、锻炼和提高,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劳动者、创造者。

第五条:企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职业教育,提取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设立职业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六条:国家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 1 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工、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矿部级安全教育,矿部授权的科室:安保科、生产技术科,或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负责主办安技教育工作。

2、矿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①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法律常识。 ②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③加强安全思想、安全意识的教育。 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⑤教育职工熟悉了解本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管理制度。 ⑥学习安全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3、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①厂级安全教育是厂长(车间主任)的重要职责,对新职工或经矿级培训过的职工必须经过厂级安全教育。

②必须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厂的劳动性质、工作环境、生产场地、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领。

③必须使职工懂得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组织管理和各种程序。 ④掌握本厂的安全知识,指明危险区段和危险环节。 ⑤根据职工的身份状况、技术、技能和专长,合理安排岗位。 ⑥分析事故案例和原因,交待安全责任,并考核安全工作。

4、班组级安全教育

①班组安全教育是班组长(工段长)的确重要职责,必须对经厂级教育的职工进行再教育。 ②班组教育,主要是把经过矿、厂级教育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于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去。 ③必须使职工掌握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常识,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④使职工了解作业环境、安全通道、禁止信号、标志以及危险防范区域、地段。 ⑤熟悉使用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操作程序、方法、要领。

⑥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程序、技术指标要求,以及作用方法。 ⑦必须使职工懂得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使用要求,以及安全应急撤离处理措施。

⑧交待合理维护机械设备和保养设备的要求和方法,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保护好设备、设施的运转系统和防护系统。

⑨熟悉规章制度、工业卫生要求和作业环境要求。 ⑩新职工必须进行岗位责任制的教育,防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八条:岗位师傅包教,新入厂的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需指定工作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安全生产责任性强的老工人(师傅)制定师徒合同,带徒操作教育,经一年时期的岗位操作训练和考核合作后,学徒工方可独立操作。

2 第九条: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调转更换工种的职工都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同一工种调换岗位时,需经班组进行岗位训练5-10天,以操作熟练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 第十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具体化。根据职工文化层次分期分批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专题教育。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业队伍。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政组织、群众团体都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不断地进行安全引导教育,在坚持日常教育的同时,对全矿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普遍安全专题教育,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教育,生产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考试教育。班组要坚持日常工作的班前班后教育。把安全教育长抓不懈,使其制度化。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活动制度,矿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年召开两次安全教育大会;厂级每月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总结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大会。班组每周末组织一次安全学习会,结合本组织安全生产实际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作为安全活动的时间,不涉及其它事故。

第十三条: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参加,主要负责不在时应由付职或委托负责人参加主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都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并合理安排后期的工作,各次活动要有明确记载,填写好活动记录。

第十四条:抓好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安全教育,职工必须有较高的安全思想意识,有较好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三章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培养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和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矿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特殊工种的职业性培训,培训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根据需要可分为就地培训,派出培训或送往大专院校培训。

第三条:企业必须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成立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培训经费和书籍资料教材,选择合格的教师和辅导人员,制定培训工作制度,使培训工作正规化,达到普及提高的培训目的。

第四条:职工全面培训,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矿部分期分批举办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班,每三年对全矿职工轮流培训一次,每期培训不少于十天时间,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次。培训的内容在重点突出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政治

3 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技术知识和思想道德意识同步提高。 第五条:新职工培训,凡来本矿工作的新职工(不论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须经过本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位,异地异厂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离岗半年以上回归本单位的职工均接新职工对待,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培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必须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参与培训,更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设、绞车提升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所在行业的专门培训学习之外,必须经过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或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书、证件、凭证件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但必须经过熟练期或使用期。达到以上专业培训条件之后必须接受和经过本矿的安全培训考试,再凭本矿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性。否则,不能从事本工种。

第九条:大中专、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种的凭考核证件,可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必须遵守本矿的安全规定。 第十条:考核发证

1、特殊工种,技术专业工种,可持本系统,专业学校部门考核的毕业证、合格证、执照、持证操作,经培训考核但无证件、证照者,矿上不予承认,证件不齐者,待办齐之后再上岗。有证件,但培训不合格或技术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证件不实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

2、本矿所培训的新职工,经本矿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可持证止岗,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班组的安全教育。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不发合格证,不能上岗工作,待再次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经三次培训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订安全合同,自行辞退。

3、全矿在册职工的普通培训,每年度安全教育考核,日

第四章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山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例》和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的探矿、掘进、采矿、回采主体工程必须先设计、后施工,设计要求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矿山生产的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将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系统、车场、排水、设施配套。

第四条:每个矿井洞口,必须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须知),其主要内容是:

1、凡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本矿和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持证)准许进入井巷。凡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井巷安全(须知)制度。非工作人员目标入内,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遵守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所需工具(手电、雨鞋、安全帽)。

4、杜绝\"三违\"现象,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不玩忽职守,不盲目蛮干,严禁违令作业和擅自乱串。

5、爆破通风要提前15分钟警戒,信号要准确无误,不准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准有盲炮、哑炮存在。如遇哑炮,谨慎排除,做到万无一失。

6、工作之前要过细检查,通过敲帮问顶清理松石之后开始作业,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7、严禁在危险区、采空区、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运输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当班作业不留隐患,照明要齐全,工具有摆放整齐,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签字制度。

9、爱护井下一切设施、设备工具,严禁盗窃破坏。

10、坚持文件生产,不准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条:矿山生产应认真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贫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术原则,合

5 理确定开采顺序和采矿方法,落实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山井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矿山井下生产作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持班制,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 第八条:矿山井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地下开采必须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技术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必须规范标准。

2、每个采场中段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天井、人员通行的梯子要坚固适用,天井中不能有悬挂物、联络道口不能堆放石块,以便保障行人安全。

3、矿山井下工作,队长、班长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危险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点禁止单人作业,下班之前必须清点人数,一同下班。

4、井下作业普遍采用36V低压照明,作业场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线路、动力线路都要整洁,开关、闸刀要安装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时间、信号,放炮前要有专人负责发出警戒信号、标志、警戒线(露天不小于500米),井下不小于100米。炮响后20分钟之内不准接近爆破面,不准有哑炮存在,不准套残眼打钻。

6、井下通风,已形成通风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风,通风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风巷道的要有通风设备,较深的井巷要加大通风设备,将新鲜风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许在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防止炮烟中毒引起窒息。

7、危险区、采空区、塌陷区禁止作业,必须加固封闭,并要设挂醒目的禁令标志。

8、井下必须安装抽水、排水设施、水坑、水仓要加固栏杆。明显积水要随时排放。要严格注意观测地下水涵水层、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开采遇到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现象,发现滴掉石碴,岩石移动、裂隙增大、岩石有响声,就是地压活动的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对地压活动地段要有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0、采准切割巷道,顶帮岩石松软不稳固、或破碎带,断层带,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1、矿房采矿必先打通两头联络道,或分层的人行道,梯子与联络道口要保持稳固安全通道,联络道口不能堆放杂物,要使作业人员畅通。

回采工作面,每班必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如有冒顶或大冒顶危险征兆,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12、矿山井下必须坚持湿式作业,禁止打干钻。

第九条:提升运输

1、平巷运输,轨道要安装正规符合标准,按照校正检修,矿车运矿必须要有刹车装置,

6 推矿速度1米/秒之间,前后距离在10米以外,发现前方有行人,立即刹车,防止跳道翻车相撞。

2、斜井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持证操作,信号照明要齐备,小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一个矿斗,大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二个矿斗,提升速度控制在1米/秒之内。上坡矿斗提升至中段平巷阻车器以内处,待矿车停稳发信号后,再拨取销子,空车下坡行至下中段平巷巷停机发信号后拨销转移矿斗。矿斗上下先要扣紧钢丝绳卡子,栓子销子再发信号开车提升。斜井上下行人时,不准开车运输,行人必须走栏杆以内的人行道,不准沿轨或越轨行走。

第五章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购进:本矿所需的炸药、雷管、导火索(防水炸药、电雷管),必须由财务科计划,矿长审批购进。供销科凭计划单向公安、物资部门申报办理准购证和准运证方可购进。 第二条:运输:凭准运证运输、装卸必须将炸药、雷管、导火索分别装卸,分别运输,禁止混装和混运,装运时不能挤压磁撞。运输车辆、人员要有合格证照,专车专用,由供销人员押送,专运期间不准他人搭乘车,不准装运其它货物,不准打火吸烟。保证装卸运输安全。 第三条:试验:每次购进的易爆物品必须经安保科和供销科人员联合进行试验,引爆时速、防水性能,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退购。防止购进过期受潮和残次品。 第四条:贮存:

1、炸药库守卫班为易爆物品的贮存领用进行专职管理,班长全面负责,守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三种制度,即守卫班岗位责任制;库房贮存管理制度;领用登记管理制度。

2、易爆物品必须分别贮存在专用库房、雷管库与炸药库要相隔50米。各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卫生、整洁,门窗要严密坚固,存放量不宜过多、过重,防止受压、受潮。

3、要保护好库房附近的避雷、消防和电话设施。严禁在库房100米范围生火、放鞭炮。

4、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在库房区域放炮、采石、采矿、淘金,禁止打猎、放牧、砍柴、伐木。非工作人员不准留宿,骚扰乱窜。防止鼠类动物窜入雷管库。

5、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油灯、蜡烛、火柴、打火机等明火,严禁吸烟和其它火种易燃品带入库内。

6、守卫人员必须昼夜值班,严守岗位,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工种。

7、严格交接班制度,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严禁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擅自离岗,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审批领用

1、各生产单位根据当天用量计划开票,炸药、雷管、导火索要分别开票,分别领取,分别拿运。

2、审批要建立五级签字制,即:领料员、队长、厂长、安保科科长签字,矿长审批。坚持过量不批,签字不齐不批,非专人领用不批。

3、领料人员应是专门培训持证操作的爆破工,专人领用,专人操作。

4、领料员凭矿长审批的出库单经库房登记后,进行领料,领料期间严禁吸烟和携带任何火种任何易燃品进库。禁止三种物品一次领取运往。 第六条:操作使用

1、禁止在室内或火房插雷管和存放爆炸物品,禁止用石块、砍刀砸导火索。

2、操作期间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严禁用牙吹接雷管,导火索必须根据放炮的个数、避炮的距离确定尺度,但宜长不宜短。

3、坑道内绝不能堆放爆炸物品,绝不能将物品存放在轨面、矿车、绞车、变压服器、电线接头或路旁人行通道工作场所之处。

第七条:退料:当班所剩的物品,不准丢失,不准带入住室存放,必须及时交给二级退料库专门保管。二级保管必须建立健全退料登记台帐。严格退料库的岗位责任和看管制度。 第八条:爆炸物品属特殊材料。用途广泛、危害严重,一旦流放社会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严禁偷、拿、窝藏、丢失或送人情。一旦发现类似现象,要一查到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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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依法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维护电器设备,发挥电力在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先行作用。

第二条:按照供电部门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达到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按期记量交费、保证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遵守国家用电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房、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和合理用电。 第四条:本矿安全用电必须实行加强领导,统一调度,严格管理,依法监督,专职操作,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在主管矿长的统一领导下,动力工段全面负责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电力调度使用以及设备维修和全部安全用电工作,主持指导电工班的日常值班和技术操作。 第六条:电器设备、设施管理

1、线路管理,矿区高、低压线路、电缆、电杆、电话线、变压器及其有关辅助设备,都是国家和企业重要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危害和破坏,严禁任何人在沿输电线路和设施周围进行爆破、采石、掏坑、植树和搞建筑,不准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柴草和其它物品。

电器设备、设施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检修电器设备、架设更换拆除电线、电杆、电缆必须按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非电工作业,严禁任何人私自上杆、架改、塔勾线路。非本矿工作需要禁止任何人增设乱动电器设备、工具。

2、设备管理

①电器设备必须坚持专人看管,责任到人,该值班谁负责的原则。

②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包括电力、电缆、配电室、变压器、电容器、架空线路、电器仪表、电器调试设备,监测仪器、电讯设备),均由动力工段统一装置管理负责防护维修。 ③生产单位的电动机、控制柜、控制箱、电焊机、起动器、调压器及工具均由生产单位的专职电工管理,并操作使用。

④选矿厂40千瓦以上的电动机的起动运转,除所在岗位职工看管外,电工班要随时观察起动运转情况。

⑤矿内电话机、总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有电话单位协助管理,保证畅通无阻。 ⑥电视、广播、音响设施、发射台(站)由矿工会统一管理。 ⑦化验设备的电热板、电烤箱、蒸馏器等由质检班管理。 ⑧食堂所用的电冰箱、电鼓风、压面机由所在食堂管理员管理。 ⑨全矿照明设施,电量供应均由动力工段专职电工统一安装、控制管理。 第七条:生产用电

1、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精心看管、操作维护,提高电器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电力的生产效能和经济优势。

2、未经矿领导批准和动力工段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换高低压输送和用电方式,以免浪费不安全因素出现。

3、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分段供电生产,但首先保证矿山井下照明和选矿工段等重点生产区段。

4、生产设备、电器起动运转必须允许负荷量。

5、动力工段对值班人员,用电部位要进行调试抽查,提高用电工作和技术标准。

6、导电部位、传动部位、运转部位必须加固防护设施,动力线路、照明线路不能漏电,线头线路不能裸露,闸刀、开关、保险盒要安装完整,不能带水。

7、电器设备均应在70%以上负荷运行,平均功率因数要达到95%以上,高压同步电动机的功率因数表应指示在95%左右(超前),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调节,对于耗电高运行效率低的设备应及时更换。

8、生产性照明装载站等重点部位的夜间工作,可安装500瓦探照灯。矿山井下和地面工作的潮湿地方一律采用42伏以下的低压照明设施。

9、各种电器设备、工具、绝缘用具、各类保护装置和各种接地、接零保护装置都要定期检查,使其合乎要求,保持灵敏有效。

10、在生产负荷允许并安全用电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经济合理的运行方式,以达到增产又节电的目的。第八条:生活用电

1、全矿生活用电由动力工段统一供电控制,安装、检查、整改。

2、照明用电:

①会议室、舞厅、展厅在工作、活动时间开灯,非工作、活动时间关灯。

②办公室、路灯、球场、车棚库房等公用场所,按晚间规定时间供电照明,非工作时间熄灯。 ③宿舍照明、单间宿舍每室一灯,连接宿舍每间一灯,平时每灯不超过60瓦,限电时每灯按15瓦供电,各室内夜间按规定时间供电,非交接班时间一律熄灯,禁止长明灯。

3、取暖(有条件时,机关楼、单身楼,可以安装暖气设备),目前全矿职工人均使用电褥子一个,按15瓦供电。夏季晚上供、冬季昼夜供,限电时按限电时的具体规定时间供电取暖。

上班和请假时间必须自觉关闭,以免引起火灾或浪费电。

4、生活用电的线路由电工统筹安接,定期检查。任何人不许乱接乱插。

5、生活用电中发生不安全因素,首先应切断电源,立即找电工处理,杜绝触电和起火事故。

6、非矿领导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电炉子。第九条:电工值班制度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2、电工在值班期间必须高度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格操作。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两票、三制\"规则,遵守岗位责任制,禁止擅离职守,禁止

10 串岗、睡岗、溜岗或他人顶替。

4、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变、配电室和电工值班岗位,乱动开关、手柄和电器设备,值班室的门锁钥匙要电工专管。

5、电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使用好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

6、电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按电力供应情况,严格调节全矿供电工作,控制生活用电,保证生产用电,把握送电时间。 ②所有电器设备的导电部分和手动操作开关,都必须有安装装置,电源开关要加强管理。 ③随时注意监视盘上各仪表的指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禁止湿式作业和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要有领导致批准,要有监视和严格防护)。 ⑤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检修,必须在总电源停电时进行,但检修工作必须在供电之前结束,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验电器检测,确认无电方可工作。

⑥处理电器设备故障时,要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施工用具(如接地线、绝缘棒、高压验电笔绝缘工具等)。并掌握操作性质。

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值班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立即断开电器,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报告领导。

⑧严格进行巡视检查,掌握电器设备的运转状况。 ⑨填写好值班记录,标明仪表数据。 ⑩坚持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好交接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用电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必须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必须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2、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必须主管安全用电,各级领导要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3、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照技术标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电器设备、设施应按国家规定采取安全电压安装漏电防护装置。

4、高压危险区域、变电室、配电室、变压器等电器设备重点场所,都要悬挂警戒标志和禁止标志牌。

5、矿安委会、工会和动力工段要定期对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性、设施性的问题由动力工段及时整改,对私接灯线随意改换生活用电和使用电炉子等违章行为要追查责任,没收罚款处理。

6、对有意破坏电力设备、设施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全矿职工要以主人翁姿态,节约能源,爱护电、用好电,积极检举揭发违章行为,特别是偷拿电器设备材料行为。矿部实行重罚政策处理。

第七章 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粉灭火器、油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疏散的通路。

第五条: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防爆炸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具。室内要保持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第六条:仓库防火

1、各材料库、油库都要挂\"库房重地,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禁止任何人在领料进库时吸烟带火。

2、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和其它易燃物品。

3、库内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整齐。

4、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生火取暖,不准安电炉子,不准有破旧照明线头。

5、库房照明要在库外安上开关,库内工作完毕要切断电源或拉断开关。

6、领用发放劳保用品时,必须禁止任何人吸烟、打火,禁止任何人进入库房将烟头火种带入库内。

7、油库防火

①非工人人员禁止进入油库。 ②要加强油库防盗锁。钥匙不能丢失。 ③油库50米内不能准放柴草,不能使用明火。

④车辆加油、卸油时,严禁吸烟打火,加油完毕要上好保险阀,汽车油箱要上好锁。 ⑤汽油发生火灾时,禁止用水灭火。 第七条:护林防火

1、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依法加强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2、严禁任何人在矿区森林毁林开荒。

3、禁止职工在干燥季节进行捡柴生火。

4、严厉打击放火烧山的犯罪行为。

5、矿区森林内严禁打猎捕杀珍惜动物。第八条:消防抢救

1、不论在矿 区、宿舍或林区一旦发生火灾或着火现象,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抢救扑灭。

2、如发生大火现象要组织全部力量停产抢救,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对消防抢救工作态度不积极的要警告处分。对各种因要以查到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附摘文稿

公安部发布《消防安全二十一条》 严防火灾 确保安全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灭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火种;

3、室内装饰装修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水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器线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迅速打报警电话,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缓;

21、《消防安全二十条》内容简练通俗易记,便于操作,实用性强,大家牢记在心,必将为防火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二十条是公安部九五年颁发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章 矿区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条:加强矿区交通管理,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道路交通安全,是矿山安全

14 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凡本矿和外来我矿的一切车辆、司助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矿区行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本矿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条:道路管理

1、路段:从周庄通往尖崖沟矿区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轻轨巷道),都是本矿的交通要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坏。

2、养路:本矿对本矿区交通道路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生产单位的路段由所在单位进行养护,不能塌方、冲毁、中断。各种生产施工都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改道和加宽路面的较大工程必须经矿部测绘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施工。

3、保护:在矿区公路沿线,禁止放炮、采矿、掏金、炸石。严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上压下挖或开路种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坚固、宽畅、利水的路基。

②矿区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光。 ③禁止任何人设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杂物。 ④不准在路面排放污水或放水结冰。 ⑤不准遮挡路灯、标志、信号。 ⑥不允许占路面摆摊设点。 ⑦不准霸道停放车辆。 第四条:矿区行人安全

为保障矿区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班职工必须排队行走,队列只限单列或两列,队列要整齐,不能并排横列,且忌散乱行走。

2、非上下班行走人员主动向右靠边行走。

3、在来往车辆较多的路段,行人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特别是下坡行车)的动向,提前在100米左右躲让,防止意外,切忌临车横穿道路。

4、重要路段的行人要精力集中,不准织毛衣、做手工活、分散精力盲目让车。

5、任何人不准在停车场、倒车点或危险路段站立、或逗留或故意不让。

6、禁止儿童在车路上或倒车场地贪玩或横穿行走。

7、不准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一切车辆。

8、行人不准在桥梁、急弯、狭窄路段与车辆抢行通过。

第五条:驾驶员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车辆管理机关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凭驾驶证照驾驶车辆。

2、本矿驾驶员除严格遵守《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十三项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①要树立行车万里、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钻研驾驶技术,提高操作能力,

15 保障行车安全。

②严禁酒后开车和疲劳开车,坚持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堵气车,不开凑合车。 ③出车前要情绪良好,驾驶时不能急躁,不能盲目超车、穿障越险。

④驾驶员要严格技术要求,要有良好的驾驶技术,还要有随时发生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做到不骄不躁,精益求精。

⑤行车时刻注意行人、车辆、路障,坚持\"一看二慢三通过\"和\"宁停十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保证行车安全。 第六条:车辆驾驶

1、货运车在严格遵守《交通条例》中关于车辆行驶和车辆装载的规定之外,还要注意以下安全问题:

①翻斗车,矿区专用的生产性翻斗车,首先要保障装卸转运期间的安全,

一、必须保持良好的车况;

二、运行时保持30米以外持距离;

三、按路况出车;

四、限速行驶;

五、注意道路行人;

六、注意索道放矿;

七、选好倒车场地、注意前后行人;

八、不准在矿堆有塌方、滚石处装车;

九、不准车斗带人;卸车时要先观察前后方向的场地、人行、建筑物和高处的电线。

②平板车,

一、出车前的证照、车辆的灯光、喇叭,各种部件都要齐全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良好。

二、在城市或正式公路行驶要遵守城市和交通规则,不准撞红灯,不准高速行驶;

三、不允许客货混载;

四、驾驶室不准超员;大箱载人。

五、注意倒车安全;

六、按天气、路况派车出车,备带防滑链和必要的工器具。

2、大客车

①严格遵守国家车辆管理条例。

②司助人员和乘车人员必须遵守本矿制定的《客车管理制度》,按派车单出车,按路单乘车,做到按时有序、安全服务。

③在天气、路段、车况不好时不能派车出车,虽已派出,但遇河涨、雷雹雨、厚冰雪、路断滑坡、泥泞时不能强行通过。

④行车时司助人员不能与乘客闲谈举止,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操作安全驾驶。 ⑤不能超员、超速、超车、超载。

⑥乘车人员必须做到: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准推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举重物品上车。车辆运行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抢座位或在妨碍驾驶,妨碍视线的部位座车。不准跳车或在车窗翻越,不准损坏车辆装修设施,讲究车辆卫生。

3、小车

①遵守交通条例,带好证件牌照,讲究车容车貌,保证行车安全。 ②遵守本矿《小车安全管理制度》。 ③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

④不准超员超载,不带笨重东西或脏物。

16 ⑤不准超越洪水、滑坡、深渠或大河。

⑥进入城市,不能撞红灯,越野公路时不能超速行驶。 第七条:检修和审批

①本矿各种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牌号及各种证件,方可行驶。 ②牌号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坚固,保持清晰,并不准任何人转借、涂改、伪造和私自更换。 ③本矿车辆必须定期保养修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传动器、刮水器、灯光、喇叭、后视镜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④经保养修理后的车辆必须由修理工和司机进行调试,确认安全良好方可出车远行。 ⑤积极接受车管部门的年度审验和检查,审检不合格者,不准行驶。 ⑥参于车辆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和养路费。 第八条:外来车辆管理

1、进入本矿区的一切外来车辆都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遵守本矿车辆管理制度。

2、进入本矿的车辆要主动出示证照有门卫值班室登记,不准无证件、无牌号车辆越过地磅界线,不许助手、学徒或未经培训的人在矿区驾驶车辆。

3、外来车辆必须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准在矿区开野蛮车,严禁强行、霸道和高速超车,不能抢地磅,抢矿台。

4、矿区主要路段要限速10公里/小时行驶,不许在矿部周围超标鸣号。

5、不能在危险路段强行会车,不准抢占或堵塞他车路线,急弯、狭窄路段要减速鸣号行驶,倒车必须在指定地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操作。

6、必须注意行人,不许侵越行人的路线,当行人未发觉车来时,车辆必须刹车停止,待行人走开再驾驶通行。

7、不许在车门、大箱上爬乘,大箱不准带人,驾驶室不准超员。

8、按先后次序过磅装车,检斤时不许弄虚作假,搞小动作。

9、不许盗窃装运本矿财物,不准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登记检查。

10、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后果要追究责任,扣车罚款处理。

第九条: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在重要路段高速行驶,下坡路自行车不准带人,在车辆较多和冰雨天不能骑自行车。正常行车一律靠右行驶。

第十条:推土机不能在大于25度上坡和大于35度的下坡行驶和工作,禁止在超过10度的坡面上横行驾驶,不准在斜坡上检修,在拖拉车辆和较大重量的物体时先要检查修好本身的机体部件,确认安全可靠,再进行用力行驶。

第九章 井巷运输安全制度

第一条:轻轨安装运输中段主要运输巷道采用15公斤/米钢轨,××水泥轨枕,临时运输巷

17 道采用11-13公斤/米钢轨,木铺轨枕,轻轨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轨枕要支平垫稳,间距不大于600毫米,轨距要保持600毫米,双轨平面要保持同等水平,比降不能大于5‰,拐弯处的曲率半径不能小于7米,半径外侧轨面要高出内铡轨面35毫米,道岔、板倒器要灵活有效,道钉、螺栓、夹板都要紧固,并要定期检修效正,不准在轻轨沿线和轨面上堆放矿块杂物。

第二条:人力运输,有轨人力矿车必须要有制动装备,矿斗轴承要稳固灵活,重载车斗要端正、平稳,行车前后要保持10米以外距离,必须要在双道处让车。装矿时要注意先观察漏斗溜矿的安全情况,卸车时要注意下坡场地的人员车辆。推车时要有良好灯光和信号,注意巷道出入行人,速度不能大于2米/秒,严禁攀登、碰撞、翻车和违章行车。

第三条:绞车斜井提升运输,提升机绞车司机要经专业培训考核,持合格证操作,电动机、提升机、制动器、钢绳、挂钩、销子等重要部件要定期检修,照明线路灯泡要齐全,在电力不足时不能开车提升,开车时如遇突然停电要立即刹车,(本条安全防范已在矿山运输安全部分阐述不必重复)。

第四条:无轨运输,主要是指架子车运矿,掘进工程出矿出碴,不能在放炮后的半小时之内进入掌子面,不能用锄头铁器撞击雷管和捅捣哑炮,进入工作面先要敲帮清顶,如遇不稳固岩石或有较大裂缝时先要处理支护好之后,再出矿碴。

在房柱法矿房,分段法矿房出矿时要时刻观察顶部岩石,车子不能堵住人的出路;漏斗装矿时要防止斗径的滚石、矿块。禁止在放炮地点和炮烟浓时装矿,不能在下部人员车辆正在工作未避让开的地方和时间之内倒矿、抛车。

第十章 班中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上班期间,应遵章守纪、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第二条:上班进入岗位,要熟悉掌握本工种的岗位环境,细心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以及当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机械工具、防护措施等,发现故障和安全问题及时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要报告班组长一并进行处理,确认故障排除达到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三条:职工在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班中要精力充沛,情绪良好。禁止在班前中饮酒。体力虚弱不支,神志不清和理智失常者不准上班。 第四条:高空作业

1、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或工作面没用平稳的立足地方以及震动的地方,均视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紧系能负荷150公斤以上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带的系桩或物体要坚固牢靠。在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穿底子光滑、坚硬的鞋。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未成年人、女职工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

18 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必须有稳固的支架、梯子和工作平台,作业平台不能堆放易滑、易滚和笨重的东西,地面人员不能在高空垂直台下供料或作业。

5、高空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条件,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以及绝缘用具,照明设施等都要使用得当。

6、高空作业班要合格分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工具要装入工具袋,零部件和其他材料要专门输送,上下梯架手中不能拿物件,不准在高空、投掷材料和工具,送往高空的材料、部件、工器具要摆放得当,防止堕落伤害,严禁高空违章作业。第五条:厂区作业

1、进入厂区、车间上班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劳动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穿上工作鞋,女工要盘好发辫,发辫要装入帽内。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穿敞服、裙子、散裤、长袖服,不准包头巾、围巾,不能光脚赤膊进入厂区或车间上班。

2、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岗位,班中不准戏弄、打闹、闲谈、争吵、高声喧哗、瞌睡纳闷,看书看报或做私活。

3、上班先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工作场所,确认本岗位的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照明信号、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再进行工作,作业场所不能有任何隐患存在。

4、在操作中,不许跨越运转设备和传动皮带,不准触动危险部位,不能用脚踩、手摸机电转动部位,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衣着、工具靠近设备的运转或传动部位,防止卷入事故。

5、操作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特征和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要爱护设备、保养设备,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

6、机电设备、各种工器具、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消声除尘设施都要采取谁操作谁负责、谁损失谁赔偿的岗位交接责任制,更换工种时必须交清原岗位的设备和工器具。

7、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关机停车,停电检修要设监护人,挂停电警示牌,非监护人其他任何人不准动开关或擅自进入供电室,专职电工在合闸前要过细检查,确认检修完毕可合闸开车。第六条:井下作业

1、井下作业,坚持班长带班工作,安全员跟班检查,先检查后作业。不准安排一人单独在井下作业,禁止一个违令单独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塌陷区、禁区和漏电水中、照明不良、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

2、井下作业要保证良好的设备。风、水、电、管缆、工具都要齐全整洁,不准跑、冒、滴、漏。砂轮机要安装牢固,操作时要侧面站立。凿岩、爆破、清顶、通风、出碴(矿),都要安排有序,操作得当。巡回作业反复检查,及时整改。

3、井下上班作业时,如遇照明不良、通风不好、设备带病、道路不畅、松石悬浮时不能盲目作业,要先整改再工作,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能生产作业。

4、班长要时刻注意派往偏僻场所作业的人员或人员较少的作业点,至少在两小时之内要查

19 看一次。下班时先清点、集中作业人员后同时下往。

5、井下作业要严格管理好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机械工具,不准堆放在放炮地点和无人看管地点,防止破坏和偷盗。第七条:其它作业

1、从事毒性药剂、腐蚀剂、粉尘作业的职工和易燃易爆作业人员都要加强自身防护,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专用保护用品,不准在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点火,作业后要严格消毒、清洗。

2、从事机修、机床、截割、焊接的作业班,必须是技术熟练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掉链、航车、滑轮、超重工具都要保证安全,防护要齐全,作业配合要联手。

3、矿区装矿、装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环境,工具有牢固,作业时不能拥挤保证安全生产。

4、各工种的班中作业要坚持安全第

一、文明生产,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畅通无阻、安全可靠,严格管理,团结协作,统一指挥,机动灵活,班中安全,防治结合的工作程序。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矿长责任制

1、矿长是矿山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决策能力。

3、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4、矿长的主要职责是:

①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0 ②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作出重大决策、决议,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管理人员的作用,将安全管理付诸实施。

③在明确规定企业经营活动中必须首先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并将安全生产方针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④主持制定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做到赏罚分明。

⑤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矿山企业安全技术和劳动安全措施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⑥检查、研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问题。接受劳动安全监察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监察指令》意见,并及时整改。

⑦提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计划。

⑧依法与下属机构和中层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本矿职工(职工家长)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⑨组织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各类事故的结案工作。 第二条: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和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领导矿山企业在积极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的同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3、积极协助矿长,加强本矿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矿长的工作高度负责,为本矿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高度负责。

4、在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条例的同时,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5、深入实际,提出改进安全设施,改善劳动条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措施的建议,改进方案。

6、主持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审批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购进和领用,总结、评比、考核下属职能机构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以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安排布置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

8、参与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制订、修改工作。第三条:管理骨干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矿长的直接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为矿长负责,为职工的身心健康负责。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实现矿部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

2、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同时,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严格执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为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在自己的管理范围,避免出现人为的不安全事故。以高度的责任感作好安全生产工作。

4、各基层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

21 责任人受矿部的严格考核,在安全生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5、加强安全考试(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弘扬安全文化,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促进安全文明建设,逐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6、推进安全科技进步,负责落实矿部决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抓好新职工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和考核工作,把职工整体安全技术技能素质的提高与经济指标一起纳入考核内容。

7、在自我负责、层层把关的同时,坚持做到群防群治、防治结合、警钟长鸣、严抓善管。

8、在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基础上,拓宽安全管理思路,创出安全管理的成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9、加强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政策,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改善重点部位的生产环境,防止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消防尘毒、噪声危害,根除各种污染,杜绝职业中毒,按期发放并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搞好环境卫生,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10、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达到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技能标准化,作业环境、设备、工具摆放标准化,人员动态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志、用语标准化,交接班程度标准化。

1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配备、使用好专兼职安全队伍,严格安全员跟班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严禁违章指挥,杜绝\"三违\"行为,填写好安全日志,安全生产作业、记录,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12、对本单位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组织力量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加强防护措施。

13、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以及所发生的大小事故,(包括机械设备事故)不隐瞒,不迟报、不慌报和托延不报。必须真实及时向上级书面汇报,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14、深入生产岗位,进入调查研究,及时检查、分析、整改预料之中的不安全因素,总结,评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准确地执行奖罚制度,作为赏罚分明。第四条: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凡是与本矿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信守合同条款规定。

2、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学好、用好《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法》,遵守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财产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

4、心系安全,警钟长鸣,不准玩忽职守,不准盲目蛮干,不准违章冒险作业,不准串岗、睡岗或顶替,不准违令在禁区作业或乱串。

5、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生产环境,掌握操作规程,及时预测、预防、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劳动技能保证作业安全。

22

6、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调度、遵守纪律积极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和生产任务,同时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个人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到期回矿销假,对于不假自假、无故旷工、擅离职守随意离矿者所发生的意外事件后果一律自负。

7、职工上岗前,按本工种需要必须穿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8、自我负责、互相监督、共同负责、不留后患。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的同时,职工有权拒绝任何一级领导的违章指挥以及危险区段的劳动;有权监督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有权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发现种种事故隐患并积极向领导直至矿长汇报。

9、维护矿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打加斗殴,不偷盗公私财物,不赌博,不酗酒闹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意识和不良倾向,做到热爱矿山、讲文明礼貌、争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10、加强自身学习,不断修养锻炼、陶冶情操,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坚持学政治、学业务技术、学法律常识,做到政治上进步、业务技术上精练、法律制度上规范,思想品德优良、争做一名遵法守纪、勇于敬业奉、确保安全健康的社会主义新型的优秀职工。

第十二章 矿内工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23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加强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生产场所安全卫生

1、工作场所、生产场地、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公尺。

3、井下、巷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清洁干净、照明齐全。

4、斜井、斜坡道、提升口、升降口、工作台应加护围栏、栏杆。传动部分的走台不能低于或平行于传动设备。

5、矿石、原材料、工具、设备的堆放都不要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及时清除。

6、生产车间、厂区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窗户应保持完好。

7、高空设施、设备、工具要保持稳固、不能坠落。

8、坑道、厂区都不能有积水、废水停留,排水沟需加盖板。

9、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10、工作地点的照明亮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但不允许光线刺目。

11、工作室、值班室、生产车间的窗户要经济擦试,启闭装置应该灵活。

12、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对于较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对于淋雨的露天作业和临水作业的工人应设雨棚或发放防水雨衣等劳保用品。

13、室内生产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32度的时候,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10度时应设置取暖设备。

14、在低温条件下工作,首先要穿着暖和。

15、在高温条件下生产操作的工人,应由单位供给盐汽水等防暑清凉饮料。

16、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

17、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痰盂,每天要清洗一次,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并且供给肥皂或洗衣粉。

18、工作场所不允许堆放垃圾,脏物腐朽东西。

19、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地就餐或饮水。

20、禁止在工作作业场所大小便,解手必须上厕所,厕所必须按时清洗、冲刷、消毒清池。第三条:生产性气体、粉尘治理

1、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健康,消防粉尘危害,防止尘肺病的发生,杜绝矽尘病例,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2、本矿对坑道掘进采矿作业,碎矿工段矿石装运等粉尘生产环节和接尘人员定期检测,坑道作业人员每半年检测一次,车间作业人员每个检测一次。

3、通过有效性综合治理,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能超过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最大允许浓度不超过2-4毫克/立方米。

4、具体治理措施:

24 ①坑道井巷掘进、采矿必须保证供水,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②合理安全劳动力,减少接尘人员。

③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首先保证坑内贯通和自然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井巷必须设置良好的机械通风,及时排除炮烟和粉尘。

④碎矿工段车间的老虎口,圆磨振动筛、矿仓、漏斗等粉尘散发量较大的流程和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密闭式作业。矿石应保持5-10%的水份。

⑤矿石和精矿粉的装卸,要保持3-5%的水份,粉尘浓度不能超标。 ⑥厂房、车间要设置良好的吸尘、除尘设备或湿式雾化设备。 ⑦入厂新职工必须经过入厂前的健康检查。

⑧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使用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口罩和防尘口罩。 ⑨尘埃要按时清扫干净。

⑩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地应严禁烟火。 ⑳生产性废气必须合理排放,防止跑冒、泄漏。 第四条:生产性防毒治理

1、严格防止硫化铅、氧化锌、一氧化碳、游离二氧化硅中毒以及加强药剂管理,特别要加强三酸和剧毒药剂的管理,防止职业危害,防止中毒。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3、毒性浓度不能超过0.02毫克/立方米。

4、对于铅粗矿堆、铅粉装卸、铅浮选必须有严格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各种原矿、精矿作业都要坚持湿式作业。

6、对药剂工要加强专职业条训练并要戴好防毒手套和口罩,使用巨毒药剂时,必须带好防毒面具。

7、对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以及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8、对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应加强防护设施。

9、对化验室的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要到人,严防使用不当和流入社会。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10、加强药剂的管理作用。第五条:生产性噪声防治

1、噪声防治和国际性卫生标准和工业防治重点,噪声超标对人体危害较为严重,必须加强防治。

2、噪声最大允许量为ad90分贝。

3、打钻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消音罩,并要将消音罩的出口方向朝前。

4、圆磨、筛分机、球磨机、空压机等较大设备应加设防护隔音消音设备。

5、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操作时不能靠近噪声较大的设备。

7、严禁听觉失常、心脏病以及身份虚弱者操作声级较高(ad80分贝)以上的设备。

25

8、对从事超标设备(90分贝)以上的操作工,应发给护耳器。

9、对(90分贝)以上的超标设备、设施,应采取密封隔音和消声措施。

10、对从事声级较高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第六条:矿区安全卫生

1、加强外来车辆、外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常驻矿区的外来人员应服从本矿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加强外包工程队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外包工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必须参照执行本矿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接受本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卫生监测检查。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矿区堆放废品、垃圾、脏物和柴草、废石、废碴必须按工业设计地点专门堆放处理。

4、工业建筑必须整齐有序,不许任何人乱建私房,乱搭工棚。

5、不许随意排放有害气体、有害毒物、脏水。

6、井巷、道路、厂容厂貌、宿舍院落必须整洁卫生。

7、禁止随地大小便。第七条:生活环境安全卫生

(一)生活环境安全

跑冒滴漏,坚持治理脏、乱、差。

7、尾矿要进尾矿库坝。

8、车辆运行要有序,停放要进库整齐。第九条:生活环境保护

1、办公楼、宿舍楼、家属庭院都要每天清扫,不准乱堆乱扔杂物垃圾。

2、阳台、楼道、门口、洗脸间、水房要清洁卫生。

3、住室床铺要摆放整齐,不许乱倒乱扔、随地吐痰泼脏水,不许贴挂黄色画面图片。

4、厕所要男女有别,定期打扫,夏季消毒灭蝇,禁止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大小便。

5、大力提倡种花养花,发展盆景书画,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6、搞好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的情操。

7、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开展体育比赛,发展体育运动。

8、激发职工爱矿热情,把我矿建设成花园式的企业、城市化的风貌,园林化的环境,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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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矿区防汛工作制度

第一条:加强防汛工作,增强防汛意识,提高防汛能力,保护人身、设备和国家财产安全,巩固劳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安全渡汛的根本目的。 第二条:企业的防汛安全是企业的重要工作和一项特殊任务,必须坚持\"长治长防,保持畅通,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必须树立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思想意识。防止盲目乐观、麻痹大意,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条:根据本矿区高寒阴湿多雨,气候异常变化,汛期暴雨多发,工业场地集中,地形陡峻窄峡等特殊情况,在提高全员水患难意识,防止洪涝灾害的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滑坡泥石流,加固库坝提防工程,防止废渣透水侵袭,防止地震和倒塌。在提高防汛能力的同时,逐步提高抗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四条:建立健全的防汛抗灾指挥系统。矿部成立防汛抗灾指挥部,由企业法人代表任总指挥,副矿长任副总指挥,设立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一名气象观察通讯员,一名汛期值班电话员。全矿成立三个防汛领导小组(即采矿、选矿、矿部机关三个小组),由采矿厂厂长、选矿厂厂长、办公室主任分别担任汛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厂长、工段长(队)长任副组长。各小组要随时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调动,并随时随地组织职工投入防汛抗灾的第一线。 第五条:健全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制

一、领导责任:矿长为全矿防汛抗灾全面负责,对防汛抗灾工作作出正确决策,发布命令,指挥调动防汛抗灾和救灾工作,计划调运全矿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防汛抗灾工作顺利进展。副矿长要积极协助总指挥(矿长)的工作,积极投身抗灾救灾的第一线。当矿长不在时,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代理总指挥行使职权,各级领导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组织足够的力量,带领职工投身抢险救灾的第一线,努力完成任务。

二、区域责任:依据行政管理机构所划分的区域责任,必须搞好所辖区域的防汛抗灾工作,区域行政主要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区域的安全渡汛负责,及时做好防汛渡汛和抢险救灾的精神准备。做到早宣传,早安排、早防范,保证人力、物力、措施三落实,随时准备带领群众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的战斗。

三、全员责任:每个职工(人员)都必须懂得防汛救灾是全体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必须随时听从指挥调动、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推委、躲避防汛救灾工作,必须勇于参战,勇于立功,敬职尽责。

四、党、团员的责任:在防汛渡汛和抗洪救灾工作的紧要关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必须站在冲锋陷阵的前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在抢救生命和财产的关

27 键时刻,要充分体现先进分子的高度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

第六条:加强重点设施的防汛工程管理。矿区的坑口、井巷、矿石堆场、厂区的建筑设施、较大的设备、库房、生产设施、职工住宅区以及尾矿坝都属于防汛工作的重点工程。必须定期检查,及时预防、加固处理、以防大汛、抗大灾的总要求,加强重点工程和除险排障工程,提高防御能力,保证重点工程的完好无损。 第七条:落实防汛措施

1、随时作好抗洪救灾的精神准备。

2、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抢险救灾的物资、工具,组织好抢险救灾的梯队,以备及时调用。

3、建立健全矿区通讯网络,保证汛情和指挥调度命令传递的畅通,重要时期要有专职昼夜通讯值班人员,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

4、建立预报预测系统,在收听、收看天气预防的同时,必须增强防汛防灾的科技预测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气象、水文现象,完善和落实防洪预案,向指挥系统提供可靠的科学预防。

5、随时处理对人身财产构成的危险,当发生洪锋时,尾矿坝以下和沿河谷地段的居住人员,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撤离危险区域,以防摧毁、决口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6、保证抗洪救灾期间的人身安全,在排洪救灾工作中,各防汛小组要特别观察灾情的势态,组织人员合理救灾,防止盲目在洪锋滑坡、泥石流中心地段跨越或强行工作,以免在救灾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7、抗洪救灾中要坚持重点保护集中抢险的方法,在保证抢险队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抢救和保护人身安全和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

第八条:实行一次性的重奖重罚制度,救灾过后,要总结抢险救灾工作,对平时防汛有功,保证安全渡汛的单位要组予表彰奖励。对抗洪救灾表现突出,换救他人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的个人要给予记功重奖。对救灾工作态度不明朗、行动不积极,甚至有意叼难的要进行重罚。对乘机破坏者要依法从重打地击处理。 第十四章 劳动保险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劳动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补偿。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劳动保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职工劳动保险由企业转为社会统筹保险,是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条:人身保险,全矿在册职工(不分用工性质和工种)都要参加简易人身保险,按期缴纳简易人身保险费。

第四条:团体人身保险,从事矿山生产劳动,汽车驾驶和特殊工种劳动者在实行团体人身保险的同时参加简易人身保险,企业应向保险机关缴纳团体人身保险费。企业职工因公伤残或

28 死亡者可按规定领取抚恤费,补助费或救济费。

第五条:养老保险,本矿职工(临时工除外),都应积极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上缴由企业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对于虽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本矿工作劳动者,上缴的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企业不予负担,在请长假之前先上缴一年期的养老保险金,再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未满回矿工作者,不退还已交的养老保险费,从次年起算,假期已满回矿工作者按正常工作对待,上缴的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向劳动就业部门分存于个人名下,受法律保护,在本矿职工因工作变动调离时,养老保险金随及转带,到退休之后,可逐月领取养老积金。 第十五章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全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预防各种事故的发展,安全管理与事故管理是同一工作的两个方向,事故管理是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事故管理也是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事故预防,积极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法令、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技能素质和操作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并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技术设计规范,都是预防事故的必要条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安全管理,事故预防能力必然要向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第三条:事故分类:企业所发生的事故有不可抗拒和难以预料的自然事故和人为事故两种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有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四种。(另外还有未遂事故和设备损失事故)。

1、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和器质性轻度操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4、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必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可在下班后数小时发病。

5、设备事故是指因操作不当或缺乏责任心,造成设备损坏,导致停产或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设备事故同样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第四条:事故抢救

1、积极抢救各类事故是企业各级领导和每个工人义不容辞的道德责任。不许任何人以

29 任何借口推委或拖延时间。

2、企业发生事故,当班作业人员在迅速撤离危险环境,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采取措施抢救伤亡人员,另一方面迅速向直接领导或上级领导报告。

3、获得报告的领导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事故环境,采取果断地安全措施,以免事故扩大或再次发生。

4、在无法及时向领导报告或领导不在时,党团员或其它职工要奋勇组织抢救,其它人员应随时听从指挥调动,不准刁难或违抗。

5、领导或其它人员获息后,要立即通知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医护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积极进行现场包扎急救,并根据伤势确定急速送往抢救治疗的医院,以免延误时间。

6、当所发生的事故人身有救时,企业应具备车辆和救护设施,以最快的速度换取生命的挽救。

7、发生当场死亡的事故,或重大事故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取走物体,因抢救人员或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部分现场物体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事故报告:企业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企业内部要立即逐级汇报,在2小时之内必须向矿长(矿部)汇报清楚。企业负责人要用快速办法(包括电话、电报、电传等办公)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绝不容许迟谎报和隐瞒不报。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随即通知家长或家属,以便查看现场,协商善后事宜,或治疗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分析并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企业自己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织必须有矿领导和工会组织参加调查结果的摄影、图片和记录作矿内永久性档案保存。

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任何人都不准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事故统计:根据国务院和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表。

第八条:事故因素的整改,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现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恢复生产。

第九条:事故的责任,发生事故后经过事故调查,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事故的处理

1、发生死亡事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2、轻伤或重伤事故,首先要确定工伤的性质,积极进行医治,医药费按规定处理。

3、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待有关部门按期进行处理结案。

30

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原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 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

31 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年度内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金。

2、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3、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产厂的称号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00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

32 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2、达到《安全责任合同》十条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矿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12、职工个人连续五年或连续五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可晋升一级工资,记大功两次的,可晋升一级工资,连续十年评为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可申报劳模或给予荣誉称号。第七条:目标责任奖励

33

1、完成矿部下达或签订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目标奖励,矿级为中层人员的一至三人部,中层为班组长的一至三倍,班组长为职工的一至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安全目标兑现奖,仍按逐级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别兑现奖金。

3、专职人员,可享受职工的一至三倍奖金。

4、奖金的数额各年度由矿部决定。

5、各种奖励的奖金、名称、奖品由矿部决定。

处 罚

第八条:集体处罚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①不能如期完成矿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的;或产品质量下降。 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③纪律松驰,工作散涣,管理不善的。 ④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安全奖和经济指标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第九条:责任人的处罚

1、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况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⑪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⑫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⑬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⑭经营管理不善,使生产计划、任务和经济指标连续完不成,出现严重亏损现象的; ⑮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⑯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罚。

⑪经济处罚:扣除失职期间的职务津贴;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评奖资格,取消奖金、罚款等。

⑫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降级等。

⑬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个人处罚

(一)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34 ⑪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⑫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⑬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⑭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⑮损坏甚至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 ⑯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⑰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罚。⑪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⑫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⑬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⑭本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费或其它费用。

⑮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⑯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⑰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⑱丢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⑲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⑳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⑴破坏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⑵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⑪行政处分必须事先通知本人,并经职代会决定通过,处分经过要记入本人档案,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书面申诉,如上级领导未作出新的决定,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⑫行政处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矿部依据有关政策,随处分决定通知清楚。 ⑬在受处分期间,如痛改前非,立功赎罪者,可减轻处分,或者恢复名誉。

(四)经济处罚: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定。

35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矿山安全法》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规定,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参照本矿一九八六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产生在企业制度改革和转轨时期,随着企业和时代的发展,难免出现过时或不足之处,在执行中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政策,必须从其新的法律、政策。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与国家和上级规定不符或抵触时,必须执行国家和上级规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经矿部审定和本矿第四届职代会审议后颁布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修改解释权矿部。

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电是我们矿山生产的重要动力,必须专人管理,经过特种专业培训,具有电路丰富经验的人可进入电网操作。

一、认真学习《国家用电安全法》对高压低压,电路及触电解救的专业特有知识。

二、在操作中注意个人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不允许带电操作,停送电时必须有专人负责。

三、对井下的电路不断检查,由于井下潮湿,冒顶片块,对线受到碰、砸现象发生,可直接造成触电事故,在检查时发现线路有危险状态,及时整改,保持电路通畅,安全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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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线设备的电路应定期检查,保养,对电缆、控制开关如果发生接触不良或者破裂应及时更换。

绞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绞车是我们矿山井下的主要运输设备,经过特种专业培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份健康,精力充沛,听、视力好的人可上岗操作:

一、上班之前必须休息好,不能饮酒,上班后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检查绞车各部位是否正常,电路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二、在运行过程中应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更不嬉戏打闹,手不离操作手把,严禁在设备没有完全停稳时更换工作操作。

三、对钢丝绳的磨损成度,钢卡的松紧度时常检查,处理,负责好绞车的加油,对绞车进行常时间保养,规定运转六个月小修一次,一年中修一次,四十八个月大修一次,每次检修必须作好记录。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建立交接班制度,讲设备卫生,对设备周转的环境保持干净。

机修工的工作规程

机修工是该工程的修理机械师,为了确保生产任务,保障坑道工作人员的安全,对该工程使

37 用的大小机械设备运行维修。

一、机修工在修理过程中按技术资料进行使用的各项材料、电源按程序操作,确保修理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按规定的修理时须加班加点,必须修好不能担误坑道的生产。更换的配件及时更换对所用的材料建立帐目对维修的设备做好记录。

巡道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巡道工对坑道内外的大小道必须时常检查维修,确保矿车的正常运行。

二、巡道工在坑道工作时必须在矿车拉运完后可以进行修道整道,以免发生矿车调道现象,产生在工作当中不安全的因素发生。

三、在矿车运行途中如果道发生不安全调道因素应及时汇报,停运维修修好后再进行工作。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相互配合进坑道时必须带有手提灯。

38

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坑道矿车拉运风钻送风、停风,有时电工在坑道接线使用的信号是电铃通知:

一、信号工在工作的现场必须大脑清醒,精心操作对整个坑道的各种用电铃控制的环节不能乱套。

二、信号工对信号按钮要检查如果出现不良反映及时更换,在工作中信号工不能操作,必须注意个人的安全。

三、信号工切记规定的信号次数。信号响一次矿车或其他东西绞车工应立即停车。响二次绞车拉运,响三次从上向下运行。响四次空压机送风,响五次空压机停风,响六次停电,响七次送电。

电焊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发生在焊接上给生产带来的不利因素。

二、电焊工是专职专业,认真学习在焊接上的实用技术、掌握电焊的各种焊接环节,在工作时个人的安全时常注意。

三、电焊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戴上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确保个人安全。在接电源时须按操

39 作程序进行,焊接后且记关掉电源。禁止非专业人员焊接。

四、对焊机要做到勤检查、保养、保持焊机的清洁卫生、防潮。焊接完后应把焊机放在干燥通风处。

出碴工的工作规程

出碴工在本施工中人数较多,对出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每个人在施工中有一个安全信号感,班组长必须亲自参加,相互配合,讲清预防措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每个人员能够认识并且理解。

一、出碴工在进入坑道工作时戴上安全帽,否则不允许进入坑道作业。

二、在进入坑道时不能乱动坑道内的各项线路和各种设备,如有电路问题干扰必须向班组长反映,叫电工处理。

三、严禁在矿车运行时,斜井不允许人员上下走动,更不允许上下班把剩矿车。推车人员在挂钢丝绳不能空挂,必须复查。

四、在工地施工时必须检查清顶人员是否清干净,是否不能报于出碴。出有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代班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危险区不能乱动、乱串。完成本班生产任务准时下班,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

40

清顶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清顶在施工中使千万不可缺少的工种,必须体力强壮、视力好的人可来承担。

一、在工作时必须戴齐安全防护用品和清顶所需的工具,单独一人不允许作业。

二、在掘井、采空区清顶时,必须炮放完后。炮烟排完时,其他人不准进入,清顶工开始工作,注意好个人的安全,在危险地段暂时不能入进,先把自己工作的场地清干净,一点一滴处理完后再清周围的吊石。

三、在清吊石时千万不可粗心大意,对岩石的破裂缝要用力撬,清完后做清顶复查,以免发生吊石再次落下,以免事故发生。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清完后必须向班组长反映,由班组长负责带领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正常施工。

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员是我们施工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爆破员必须身体强壮,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专门培训合格,从使井下爆破技术特常的人来担任。

一、认真学习《国家爆破安全法》掌握爆破技术,对爆破的每个环节都做到安全无误。

二、爆破员对领用的爆破器材要负责任,不得转借或送他人,更不允许私自出卖、且勿雷管与炸药存放在一起,领用剩余的药品不能乱放,必须退回炸药库。

三、使用爆破器材时,火线的长度跟规定的米数相等,装药时不能用铁内的东西顶药,更不允许吸烟。点炮时爆破员负责人负责专人起爆,炮响后不急于看炮,出现哑炮时及时处理,不能久留。

四、对爆破器材如有丢失,不能隐瞒以免发生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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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空压机使本施工中的主要供风设备,而空压工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具有较高的维修技能,思想态度端正的人可直续上岗操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机械设备运转期间不能随便脱离现场。

二、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精心操作,细心观察,如出现机械发生意外响声,请及时停机检查。

三、对机械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修,保持正常运转而对主要部位定期保养。

四、讲设备卫生,发生机体各部位有漏油现象及时处理,保持设备的清洁度。

五、听从工程队管理人员的指挥,按送风、停风信号及时开关机,并与钻工的使用风力相互合格。

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风钻工是施工中及不可缺少的工种,必须具备较高的凿岩技术,掌握风钻的维修技术。

一、风钻工工作时必须戴上防护口罩,清声罩,对钻工的身心健康起到保护作用。

二、钻工在掘、采矿时注意好个人的施工安全、对风钻的操作必须按风钻的使用说明书精心操作,不能发生误操作。

三、风力的配合要适当,开机档位要准确,否则发生不安全的因素。

四、凿孔结束后,收好施工的各种工具,撤离工作面,然后爆破工进行充药、点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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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风钻要定期保养、维修,可延长风钻的使用期,促进生产的效益。

通风工的工作规程

通风环节是本施工中的重要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是促进生产效益的提高,规定专人通风。

一、进入坑道通风时必须听从同行,戴齐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掘进采矿炮放完后,不准急于到工作面,应先启动风机供风到两小时左右,戴上防尘口罩在工作面拿好风布,直续供风,直到炮烟吹完为止。

三、在停留时时间常的巷道、无通风时,严禁人员进入。以免发生缺氧现象。

四、对通风的机布、风管时常检查,如有漏风现象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施工人员种突,缺氧现象。

五、对通风机的线路,启动开关做到勤观察,早处理,而对自己的安全时时操心,不能麻痹大意。

六、出现供风不足,有其他原因倒置通风困难及时汇报共同处理。

地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43 (GB16423--2006)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矿长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3、各矿井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人必须每天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安全生产情况记录。如遇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指挥人员撤出,同时报告省矿生产安全科或采区。

4、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5、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有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和防止尘毒等危害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矿井应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准生产。

6、作业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点顶、帮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7、各矿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9、井下偏僻与危险作业地点,严禁单人作业。

10、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每个生产中段和每个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出口与安全出口相通。

11、必须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定的采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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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所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保证井下所需的风量、风质、风速;主要回风井巷,禁止用作人行道。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13、井巷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通风、运输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与施工的需要。

14、严禁使用女工、未成年人从事井下工作。

15、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矿区、工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6、操作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要求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7、在矿区内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注意各种警告,严禁非驾驶员使用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从行驶的机动车辆爬上爬下。

18、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9、发生安全事故时,矿硐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省矿安全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0、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入井安全须知

1、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2、入井前严禁喝酒,必须自带照明灯具、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在井下打闹。

3、出入矿井的人员必须登记,严格实行交接班。矿井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交班后,如发现有人尚未出井,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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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入井。

5、行走时注意车辆来往和安全标志,如遇突然停电不准随便乱走,要有组织地撤离至安全地点。

6、不准用明火取暖照明。

7、禁止一个人在偏僻地点干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8、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清楚所在地点是否有爆破、炮烟和陷落、冒顶、片帮,确认无危险时方可准进入。

9、井下放炮时必须做好警戒工作,必须听丛警戒人员的指挥躲到安全地点,不准随便乱跑。

10、禁止在炮烟大的地点通过和逗留。

11、何人不准向溜井、坚井、通风井内投扔物品。

12、带长物入井不得影响车辆通行和碰触电。

13、在特殊情况下,如支柱发生剧烈的断裂声和顶板不断甩碴,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14、非操作人员不得乘井下运输车辆。

1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设备、警示标记不准随意拆除,不准随意触摸灯线及设备。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检查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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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

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⑪ 进入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处理好顶板浮石,清理好路面的碎石后方准作业。

⑫ 工作面有瞎炮时,禁止打眼,禁止打残眼和在岩石的裂缝中打眼。

⑬ 发现受凿岩石震动后,顶帮掉碴要立即停止作业,查明情况,处理安全后方准继续作业。

⑭ 发现炮眼在大量涌水时,不能拨出钎杆,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⑮ 进入工作面后发现有辣眼、刺鼻或头昏的感觉,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⑯ 撬顶时,人员要站好位置,防止浮石脱落伤人,并且要防止人员堕落。

2、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⑪ 凡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安全规程,应持有有效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爆破作业。

⑫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火工材料应妥善保管,雷管须用保险箱锁起,炸药、导火线须箱子加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乱放、乱扔、私存、转卖或转借他人。剩余的火工材料应当日寄存,并办好出库和寄库手续。

⑬ 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

⑭ 装药开始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作业,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严禁用铜、铁等器材装药。

⑮ 地下爆破须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井下所有人员须全部撤至地面安全地点。回风巷

47 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⑯ 导火索起爆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须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⑰ 同一工作面有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须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⑱ 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⑲ 最后一炮响后须经充分通风15分钟以上,工作面无炮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检查,发现瞎炮要立即处理,不准交班。

⑳ 瞎炮处理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壶边缘不得小于0.5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份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11)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3、井下运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⑪ 上班前必须对车辆全面检查是否运行正常,确保车辆设备正常后方能进行运输作业。

⑫ 制动与照明不正常的车辆严禁入井。

⑬ 行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或障碍,防止碰撞伤人,与行人相遇应让行人先通过。

⑭ 要检查车上所装的矿、碴是否牢固、超高、超宽,有掉落在巷道的矿岩须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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⑮ 矿岩应按指定地点排卸,严禁随意乱卸。

⑯ 严禁矿碴与人员混装。

⑰ 露天行走时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要限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

⑱ 井下行走车辆交汇时,距避车道近的车辆先避让于避车道内,待对方通过方可通行。

⑲ 严禁恶意堵占车道。

4、装矿(碴)工安全操作规程

⑪ 作业前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检查好顶板、边帮,确认安全后方作业。

⑫ 装矿(碴)时应先用水冲喷矿碴,发现辣眼、头昏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⑬ 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和障碍物,防止碰撞伤人。

⑭ 使用大锤破大块矿石时,要先检查锤柄是否牢固完好,其它人员要离开危险区,以防飞石伤人。

⑮ 工作面有瞎炮要通知爆破工及时处理,避炮时要到安全区,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最后炮15分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

5、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⑪ 井下电工应对井下的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应保证各作业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

⑫ 井下电工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电缆的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⑬ 电气设备的外壳不准随便拆除,其外壳和风水管等应有接地装置,对接地保护的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

⑭ 380伏以上的电路禁止带电作业,禁止湿手、赤脚操作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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⑮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

⑯ 检修高压电气时不得少于二人,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监护人员要负主要责任。

⑰ 操作高压电气时要正确使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

⑱ 配电盘应安装在干燥、无滴水的地方,以保证有良好的绝缘。

⑲ 电线和风水管、36伏照明线路和?伏以上的线路应错开安装,不得缠混在一起。

⑳ 动力、照明线路应吊挂整齐,接头可靠,绝缘良好。

⑴ 在停电检修线路或设备时应先事先所用线路的生产工,应在所检查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挂上警牌,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⑵ 电气设备的线路安装、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五、违章处罚规定

矿井或从业人员违反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按其规定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阳山铁矿的处罚。

1、凡有违章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处罚,直至建议承包队解除用工或解除太矿方和承包队的合同。

2、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队伍,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处罚,直至停产整顿或终止合同。

a未能按设计要求,越界滥采乱挖,破坏顶板、保安矿柱及井下、地表其它工业设施。

b随意堆放火工用品,私自将火工用品转借、转送他人及私自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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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地下矿山管理制度

地下矿山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

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读物、安全橱窗、墙报、专栏等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

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专栏、墙报,每季度出一次新闻展览橱

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

四、五全矿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条:职业教育和完全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国

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企业有责任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工作内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

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权利接受教育,有义务加强自身学习、锻炼和提高,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劳动者、创造者。

第五条:企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职业教育,提取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设立职业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六条:国家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

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工、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矿部级安全教育,矿部授权的科室:安保科、生产技术科,或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负

责主办安技教育工作。

2、矿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①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法律常识。

②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③加强安全思想、安全意识的教育。 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⑤教育职工熟悉了解本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管理制度。

⑥学习安全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3、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①厂级安全教育是厂长(车间主任)的重要职责,对新职工或经矿级培训过的职工必须经过

厂级安全教育。

②必须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厂的劳动性质、工作环境、生产场地、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的基

本要领。

③必须使职工懂得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组织管理和各种程序。

④掌握本厂的安全知识,指明危险区段和危险环节。 ⑤根据职工的身份状况、技术、技能和专长,合理安排岗位。 ⑥分析事故案例和原因,交待安全责任,并考核安全工作。

4、班组级安全教育

①班组安全教育是班组长(工段长)的确重要职责,必须对经厂级教育的职工进行再教育。 ②班组教育,主要是把经过矿、厂级教育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于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去。

③必须使职工掌握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常识,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④使职工了解作业环境、安全通道、禁止信号、标志以及危险防范区域、地段。

⑤熟悉使用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操作程序、方法、要领。

⑥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程序、技术指标要求,以及作用方法。 ⑦必须使职工懂得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使用要求,以及安全应急撤离处

理措施。

⑧交待合理维护机械设备和保养设备的要求和方法,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保护好

设备、设施的运转系统和防护系统。 ⑨熟悉规章制度、工业卫生要求和作业环境要求。 ⑩新职工必须进行岗位责任制的教育,防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八条:岗位师傅包教,新入厂的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需指定工作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安全生产责任性强的老工人(师傅)制定师徒合同,带徒操作教育,经一年时期的岗位操作训练和考核合作后,学徒工方可独立操作。 第九条: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调转更换工种的职工都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同一工种调换岗位时,需经班组进行岗位训练5-10天,以操作熟练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 第十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具体化。根据职工文化层次分期分批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专题教育。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业队伍。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政组织、群众团体都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不断地进行安全引导教育,在坚持日常教育的同时,对全矿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普遍安全专题教育,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教育,生产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考试教育。班组要坚持日常工作的班前班后教育。把安全教育长抓不懈,使其制度化。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活动制度,矿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年召开两次安全教育大会;厂级每月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总结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大会。班组每周末组织一次安全学习会,结合本组织安全生产实际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作为

安全活动的时间,不涉及其它事故。

第十三条: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参加,主要负责不在时应由付职或委托负责人参加主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都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并合理安排后期的工作,各次活动要有明确记载,填写好活动记录。

第十四条:抓好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安全教育,职工必须有较高的安全思想意识,有较好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

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三章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培养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和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矿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特殊工种的职业性培训,培训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根据需要可分为就地培训,

派出培训或送往大专院校培训。

第三条:企业必须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成立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培训经费和书籍资料教材,选择合格的教师和辅导人员,制定培训工作制度,使培训工作正规化,达到普及提高的培训目的。

第四条:职工全面培训,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矿部分期分批举办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班,每三年对全矿职工轮流培训一次,每期培训不少于十天时间,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次。培训的内容在重点突出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技术知识和思想道德意识同步提高。 第五条:新职工培训,凡来本矿工作的新职工(不论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须经过本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位,异地异厂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离岗半年以上回归本单位的职工均接新职工对待,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培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必须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参与培训,更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设、绞车提升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所在行业的专门培训学习之外,必须经过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或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书、证件、凭证件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但必须经过熟练期或使用期。达到以上专业培训条件之后必须接受和经过本矿的安全培训考试,再凭

本矿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高度的安全

责任性。否则,不能从事本工种。

第九条:大中专、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种的凭考核证件,可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必须遵守

本矿的安全规定。 第十条:考核发证

1、特殊工种,技术专业工种,可持本系统,专业学校部门考核的毕业证、合格证、执照、持证操作,经培训考核但无证件、证照者,矿上不予承认,证件不齐者,待办齐之后再上岗。有证件,但培训不合格或技术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证件不实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

2、本矿所培训的新职工,经本矿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可持证止岗,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班组的安全教育。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不发合格证,不能上岗工作,待再次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经三次培训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订安全合同,自行辞退。

3、全矿在册职工的普通培训,每年度安全教育考核,日

第四章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山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

例》和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的探矿、掘进、采矿、回采主体工程必须先设计、后施工,设计要求必须符合

矿山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矿山生产的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将供电、供水、通风、提升、

运输系统、车场、排水、设施配套。

第四条:每个矿井洞口,必须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须知),其主要内容是:

1、凡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本矿和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持证)准许进入井巷。凡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井巷安全(须知)制度。非工作人员目标入内,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遵守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所需工具(手电、雨鞋、安全帽)。

4、杜绝\"三违\"现象,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不玩忽职守,不盲目蛮干,严禁违令作业和擅自

乱串。

5、爆破通风要提前15分钟警戒,信号要准确无误,不准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准有盲炮、哑炮存在。如遇哑炮,谨慎排除,做到万无一失。

6、工作之前要过细检查,通过敲帮问顶清理松石之后开始作业,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

钻。

7、严禁在危险区、采空区、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运输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当班作业不留隐患,照明要齐全,工具有摆放整齐,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签字制度。

9、爱护井下一切设施、设备工具,严禁盗窃破坏。

10、坚持文件生产,不准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条:矿山生产应认真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贫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术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和采矿方法,落实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山井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

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矿山井下生产作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

持班制,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 第八条:矿山井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地下开采必须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技术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必须规范标准。

2、每个采场中段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天井、人员通行的梯子要坚固适用,天井中不能有悬挂物、联络道口不能堆放石块,以便保

障行人安全。

3、矿山井下工作,队长、班长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危险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点禁止单人作业,下班之前必须清点人数,一同下班。

4、井下作业普遍采用36V低压照明,作业场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线路、动力线路

都要整洁,开关、闸刀要安装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时间、信号,放炮前要有专人负责发出警戒信号、标志、警戒线(露天不小于500米),井下不小于100米。炮响后20分钟之内不准接近爆破面,不准有哑炮存

在,不准套残眼打钻。

6、井下通风,已形成通风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风,通风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风巷道的要有通风设备,较深的井巷要加大通风设备,将新鲜风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许在炮烟浓烈时强

行作业,防止炮烟中毒引起窒息。

7、危险区、采空区、塌陷区禁止作业,必须加固封闭,并要设挂醒目的禁令标志。

8、井下必须安装抽水、排水设施、水坑、水仓要加固栏杆。明显积水要随时排放。要严格

注意观测地下水涵水层、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开采遇到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现象,发现滴掉石碴,岩石移动、裂隙增大、岩石有响声,就是地压活动的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对地压活动地段要有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0、采准切割巷道,顶帮岩石松软不稳固、或破碎带,断层带,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1、矿房采矿必先打通两头联络道,或分层的人行道,梯子与联络道口要保持稳固安全通道,联络道口不能堆放杂物,要使作业人员畅通。

回采工作面,每班必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如有冒顶或大冒顶危险征兆,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12、矿山井下必须坚持湿式作业,禁止打干钻。

第九条:提升运输

1、平巷运输,轨道要安装正规符合标准,按照校正检修,矿车运矿必须要有刹车装置,推矿速度1米/秒之间,前后距离在10米以外,发现前方有行人,立即刹车,防止跳道翻车

相撞。

2、斜井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持证操作,信号照明要齐备,小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一个矿斗,大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二个矿斗,提升速度控制在1米/秒之内。上坡矿斗提升至中段平巷阻车器以内处,待矿车停稳发信号后,再拨取销子,空车下坡行至下中段平巷巷停机发信号后拨销转移矿斗。矿斗上下先要扣紧钢丝绳卡子,栓子销子再发信号开车提升。斜井上下行人时,不准开车运输,行人必须走栏杆以内的人行道,不准沿轨或越轨行走。

第五章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购进:本矿所需的炸药、雷管、导火索(防水炸药、电雷管),必须由财务科计划,矿长审批购进。供销科凭计划单向公安、物资部门申报办理准购证和准运证方可购进。 第二条:运输:凭准运证运输、装卸必须将炸药、雷管、导火索分别装卸,分别运输,禁止混装和混运,装运时不能挤压磁撞。运输车辆、人员要有合格证照,专车专用,由供销人员押送,专运期间不准他人搭乘车,不准装运其它货物,不准打火吸烟。保证装卸运输安全。 第三条:试验:每次购进的易爆物品必须经安保科和供销科人员联合进行试验,引爆时速、防水性能,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退购。防止购进过期受潮和残次品。

第四条:贮存:

1、炸药库守卫班为易爆物品的贮存领用进行专职管理,班长全面负责,守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三种制度,即守卫班岗位责任制;库房贮存管理制度;领用登记管理制度。

2、易爆物品必须分别贮存在专用库房、雷管库与炸药库要相隔50米。各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卫生、整洁,门窗要严密坚固,存放量不宜过多、过重,防止受压、受潮。

3、要保护好库房附近的避雷、消防和电话设施。严禁在库房100米范围生火、放鞭炮。

4、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在库房区域放炮、采石、采矿、淘金,禁止打猎、放牧、砍柴、伐木。非工作人员不准留宿,骚扰乱窜。防止鼠类动物窜入雷管库。

5、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油灯、蜡烛、火柴、打火机等明火,严禁吸烟和其它火种易燃品带入

库内。

6、守卫人员必须昼夜值班,严守岗位,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工种。

7、严格交接班制度,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严禁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擅自离岗,一旦出现问

题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审批领用

1、各生产单位根据当天用量计划开票,炸药、雷管、导火索要分别开票,分别领取,分

别拿运。

2、审批要建立五级签字制,即:领料员、队长、厂长、安保科科长签字,矿长审批。坚持过量不批,签字不齐不批,非专人领用不批。

3、领料人员应是专门培训持证操作的爆破工,专人领用,专人操作。

4、领料员凭矿长审批的出库单经库房登记后,进行领料,领料期间严禁吸烟和携带任何火种任何易燃品进库。禁止三种物品一次领取运往。

第六条:操作使用

1、禁止在室内或火房插雷管和存放爆炸物品,禁止用石块、砍刀砸导火索。

2、操作期间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严禁用牙吹接雷管,导火索必须根据放炮的个数、避炮的

距离确定尺度,但宜长不宜短。

3、坑道内绝不能堆放爆炸物品,绝不能将物品存放在轨面、矿车、绞车、变压服器、电线

接头或路旁人行通道工作场所之处。

第七条:退料:当班所剩的物品,不准丢失,不准带入住室存放,必须及时交给二级退料库专门保管。二级保管必须建立健全退料登记台帐。严格退料库的岗位责任和看管制度。 第八条:爆炸物品属特殊材料。用途广泛、危害严重,一旦流放社会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严禁偷、拿、窝藏、丢失或送人情。一旦发现类似现象,要一

查到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依法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维护电器设备,发挥

电力在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先行作用。

第二条:按照供电部门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达到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按期记量交费、保证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遵守国家用电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房、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和合理用电。 第四条:本矿安全用电必须实行加强领导,统一调度,严格管理,依法监督,专职操作,保

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在主管矿长的统一领导下,动力工段全面负责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电力调度使用以及设备维修和全部安全用电工作,主持指导电工班的日常值班和技术操作。

第六条:电器设备、设施管理

1、线路管理,矿区高、低压线路、电缆、电杆、电话线、变压器及其有关辅助设备,都是国家和企业重要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危害和破坏,严禁任何人在沿输电线路和设施周围进行爆破、采石、掏坑、植树和搞建筑,不准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

安全的柴草和其它物品。

电器设备、设施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检修电器设备、架设更换拆除电线、电杆、电缆必须按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非电工作业,严禁任何人私自上杆、架改、塔勾线路。非本矿工作需要禁止任何人增设乱动电器设备、工具。

2、设备管理

①电器设备必须坚持专人看管,责任到人,该值班谁负责的原则。

②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包括电力、电缆、配电室、变压器、电容器、架空线路、电器仪表、电器调试设备,监测仪器、电讯设备),均由动力工段统一装置管理负责防护维修。 ③生产单位的电动机、控制柜、控制箱、电焊机、起动器、调压器及工具均由生产单位的专

职电工管理,并操作使用。

④选矿厂40千瓦以上的电动机的起动运转,除所在岗位职工看管外,电工班要随时观察起

动运转情况。

⑤矿内电话机、总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有电话单位协助管理,保证畅通无阻。

⑥电视、广播、音响设施、发射台(站)由矿工会统一管理。 ⑦化验设备的电热板、电烤箱、蒸馏器等由质检班管理。 ⑧食堂所用的电冰箱、电鼓风、压面机由所在食堂管理员管理。 ⑨全矿照明设施,电量供应均由动力工段专职电工统一安装、控制管理。

第七条:生产用电

1、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精心看管、操作维护,提高电器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电力

的生产效能和经济优势。

2、未经矿领导批准和动力工段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换高低压输送和用电方式,

以免浪费不安全因素出现。

3、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分段供电生产,但首先保证矿山井下照明和选矿工段等重

点生产区段。

4、生产设备、电器起动运转必须允许负荷量。

5、动力工段对值班人员,用电部位要进行调试抽查,提高用电工作和技术标准。

6、导电部位、传动部位、运转部位必须加固防护设施,动力线路、照明线路不能漏电,线头线路不能裸露,闸刀、开关、保险盒要安装完整,不能带水。

7、电器设备均应在70%以上负荷运行,平均功率因数要达到95%以上,高压同步电动机的功率因数表应指示在95%左右(超前),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调节,对于耗电高运行效率低

的设备应及时更换。

8、生产性照明装载站等重点部位的夜间工作,可安装500瓦探照灯。矿山井下和地面工作的潮湿地方一律采用42伏以下的低压照明设施。

9、各种电器设备、工具、绝缘用具、各类保护装置和各种接地、接零保护装置都要定期检

查,使其合乎要求,保持灵敏有效。

10、在生产负荷允许并安全用电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经济合理的运行方式,以达到增产又

节电的目的。 第八条:生活用电

1、全矿生活用电由动力工段统一供电控制,安装、检查、整改。

2、照明用电:

①会议室、舞厅、展厅在工作、活动时间开灯,非工作、活动时间关灯。

②办公室、路灯、球场、车棚库房等公用场所,按晚间规定时间供电照明,非工作时间熄灯。 ③宿舍照明、单间宿舍每室一灯,连接宿舍每间一灯,平时每灯不超过60瓦,限电时每灯按15瓦供电,各室内夜间按规定时间供电,非交接班时间一律熄灯,禁止长明灯。

3、取暖(有条件时,机关楼、单身楼,可以安装暖气设备),目前全矿职工人均使用电褥子一个,按15瓦供电。夏季晚上供、冬季昼夜供,限电时按限电时的具体规定时间供电取暖。

上班和请假时间必须自觉关闭,以免引起火灾或浪费电。

4、生活用电的线路由电工统筹安接,定期检查。任何人不许乱接乱插。

5、生活用电中发生不安全因素,首先应切断电源,立即找电工处理,杜绝触电和起火事故。

6、非矿领导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电炉子。

第九条:电工值班制度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

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2、电工在值班期间必须高度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格操作。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两票、三制\"规则,遵守岗位责任制,禁止擅离职守,禁止

串岗、睡岗、溜岗或他人顶替。

4、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变、配电室和电工值班岗位,乱动开关、手柄和电器设备,值

班室的门锁钥匙要电工专管。

5、电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使用好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

6、电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按电力供应情况,严格调节全矿供电工作,控制生活用电,保证生产用电,把握送电时间。 ②所有电器设备的导电部分和手动操作开关,都必须有安装装置,电源开关要加强管理。

③随时注意监视盘上各仪表的指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禁止湿式作业和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要有领导致批准,要有监视和严格防护)。 ⑤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检修,必须在总电源停电时进行,但检修工作必须在供电之前结束,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验电器检测,确认无电方可工作。

⑥处理电器设备故障时,要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施工用具(如接地线、绝缘棒、高

压验电笔绝缘工具等)。并掌握操作性质。

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值班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立即断开电器,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报告领

导。

⑧严格进行巡视检查,掌握电器设备的运转状况。

⑨填写好值班记录,标明仪表数据。 ⑩坚持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好交接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用电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必须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必须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2、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必须主管安全用电,各级领导要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领导和

监督检查。

3、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照技术标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电器设备、设施应按国家规定采取安全电压安装漏电防护装置。

4、高压危险区域、变电室、配电室、变压器等电器设备重点场所,都要悬挂警戒标志和禁

止标志牌。

5、矿安委会、工会和动力工段要定期对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性、设施性的问题由动力工段及时整改,对私接灯线随意改换生活用电和使用电炉子等违章

行为要追查责任,没收罚款处理。

6、对有意破坏电力设备、设施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全矿职工要以主人翁姿态,节约能源,爱护电、用好电,积极检举揭发违章行为,特别是偷拿电器设备材料行为。矿部实行重罚政策处理。

第七章 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

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

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粉灭火器、油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疏散的通路。

第五条: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防爆炸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

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

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具。室内要保持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

第六条:仓库防火

1、各材料库、油库都要挂\"库房重地,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禁止任何人在领料进库时吸烟带火。

2、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和其它易燃物品。

3、库内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整齐。

4、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生火取暖,不准安电炉子,不准有破旧照明线头。

5、库房照明要在库外安上开关,库内工作完毕要切断电源或拉断开关。

6、领用发放劳保用品时,必须禁止任何人吸烟、打火,禁止任何人进入库房将烟头火种带

入库内。

7、油库防火

①非工人人员禁止进入油库。 ②要加强油库防盗锁。钥匙不能丢失。 ③油库50米内不能准放柴草,不能使用明火。

④车辆加油、卸油时,严禁吸烟打火,加油完毕要上好保险阀,汽车油箱要上好锁。

⑤汽油发生火灾时,禁止用水灭火。

第七条:护林防火

1、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依法加强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2、严禁任何人在矿区森林毁林开荒。

3、禁止职工在干燥季节进行捡柴生火。

4、严厉打击放火烧山的犯罪行为。

5、矿区森林内严禁打猎捕杀珍惜动物。

第八条:消防抢救

1、不论在矿

区、宿舍或林区一旦发生火灾或着火现象,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抢救

扑灭。

2、如发生大火现象要组织全部力量停产抢救,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对消防抢救工作态度不积极的要警告处分。对各种因要以查到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附摘文稿

公安部发布《消防安全二十一条》

严防火灾 确保安全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灭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火种;

3、室内装饰装修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水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器线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迅速打报警电话,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缓;

21、《消防安全二十条》内容简练通俗易记,便于操作,实用性强,大家牢记在心,必将为防火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二十条是公安部九五年颁发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章 矿区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条:加强矿区交通管理,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道路交通安全,是矿山安全

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凡本矿和外来我矿的一切车辆、司助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矿区行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本矿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条:道路管理

1、路段:从周庄通往尖崖沟矿区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轻轨巷道),都是本矿的交通要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坏。

2、养路:本矿对本矿区交通道路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生产单位的路段由所在单位进行养护,不能塌方、冲毁、中断。各种生产施工都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改道和加宽路面的较大工程必须经矿部测绘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施工。

3、保护:在矿区公路沿线,禁止放炮、采矿、掏金、炸石。严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

上压下挖或开路种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坚固、宽畅、利水的路基。

②矿区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光。 ③禁止任何人设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杂物。

④不准在路面排放污水或放水结冰。 ⑤不准遮挡路灯、标志、信号。 ⑥不允许占路面摆摊设点。 ⑦不准霸道停放车辆。 第四条:矿区行人安全

为保障矿区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班职工必须排队行走,队列只限单列或两列,队列要整齐,不能并排横列,且忌散

乱行走。

2、非上下班行走人员主动向右靠边行走。

3、在来往车辆较多的路段,行人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特别是下坡行车)的动向,提前在100米左右躲让,防止意外,切忌临车横穿道路。

4、重要路段的行人要精力集中,不准织毛衣、做手工活、分散精力盲目让车。

5、任何人不准在停车场、倒车点或危险路段站立、或逗留或故意不让。

6、禁止儿童在车路上或倒车场地贪玩或横穿行走。

7、不准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一切车辆。

8、行人不准在桥梁、急弯、狭窄路段与车辆抢行通过。

第五条:驾驶员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车辆管理机关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凭驾驶证照驾驶车辆。

2、本矿驾驶员除严格遵守《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十三项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以下几

点要求:

①要树立行车万里、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钻研驾驶技术,提高操作能力,

保障行车安全。

②严禁酒后开车和疲劳开车,坚持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堵气车,不开凑合车。

③出车前要情绪良好,驾驶时不能急躁,不能盲目超车、穿障越险。

④驾驶员要严格技术要求,要有良好的驾驶技术,还要有随时发生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做到

不骄不躁,精益求精。

⑤行车时刻注意行人、车辆、路障,坚持\"一看二慢三通过\"和\"宁停十分不抢一秒\"的原则,

保证行车安全。 第六条:车辆驾驶

1、货运车在严格遵守《交通条例》中关于车辆行驶和车辆装载的规定之外,还要注意以下

安全问题:

①翻斗车,矿区专用的生产性翻斗车,首先要保障装卸转运期间的安全,

一、必须保持良好的车况;

二、运行时保持30米以外持距离;

三、按路况出车;

四、限速行驶;

五、注意道路行人;

六、注意索道放矿;

七、选好倒车场地、注意前后行人;

八、不准在矿堆有塌方、滚石处装车;

九、不准车斗带人;卸车时要先观察前后方向的场地、人行、建筑物和高处的

电线。

②平板车,

一、出车前的证照、车辆的灯光、喇叭,各种部件都要齐全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良好。

二、在城市或正式公路行驶要遵守城市和交通规则,不准撞红灯,不准高速行驶;

三、不允许客货混载;

四、驾驶室不准超员;大箱载人。

五、注意倒车安全;

六、按天气、路况

派车出车,备带防滑链和必要的工器具。

2、大客车

①严格遵守国家车辆管理条例。

②司助人员和乘车人员必须遵守本矿制定的《客车管理制度》,按派车单出车,按路单乘车,

做到按时有序、安全服务。

③在天气、路段、车况不好时不能派车出车,虽已派出,但遇河涨、雷雹雨、厚冰雪、路断

滑坡、泥泞时不能强行通过。

④行车时司助人员不能与乘客闲谈举止,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操作安全驾驶。

⑤不能超员、超速、超车、超载。

⑥乘车人员必须做到: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准推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举重物品上车。车辆运行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抢座位或在妨碍驾驶,妨碍视线的部位座车。不准跳车或在车窗翻越,不准损坏车辆装修设施,讲

究车辆卫生。

3、小车

①遵守交通条例,带好证件牌照,讲究车容车貌,保证行车安全。

②遵守本矿《小车安全管理制度》。

③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

④不准超员超载,不带笨重东西或脏物。 ⑤不准超越洪水、滑坡、深渠或大河。

⑥进入城市,不能撞红灯,越野公路时不能超速行驶。

第七条:检修和审批

①本矿各种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牌号及各种证件,方可行驶。 ②牌号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坚固,保持清晰,并不准任何人转借、涂改、伪造和私自更换。 ③本矿车辆必须定期保养修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传动器、刮水器、灯光、喇叭、后视镜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④经保养修理后的车辆必须由修理工和司机进行调试,确认安全良好方可出车远行。

⑤积极接受车管部门的年度审验和检查,审检不合格者,不准行驶。

⑥参于车辆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和养路费。

第八条:外来车辆管理

1、进入本矿区的一切外来车辆都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遵

守本矿车辆管理制度。

2、进入本矿的车辆要主动出示证照有门卫值班室登记,不准无证件、无牌号车辆越过地磅界线,不许助手、学徒或未经培训的人在矿区驾驶车辆。

3、外来车辆必须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准在矿区开野蛮车,严禁强行、霸道和高速超车,

不能抢地磅,抢矿台。

4、矿区主要路段要限速10公里/小时行驶,不许在矿部周围超标鸣号。

5、不能在危险路段强行会车,不准抢占或堵塞他车路线,急弯、狭窄路段要减速鸣号行驶,倒车必须在指定地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操作。

6、必须注意行人,不许侵越行人的路线,当行人未发觉车来时,车辆必须刹车停止,待行

人走开再驾驶通行。

7、不许在车门、大箱上爬乘,大箱不准带人,驾驶室不准超员。

8、按先后次序过磅装车,检斤时不许弄虚作假,搞小动作。

9、不许盗窃装运本矿财物,不准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登记检查。

10、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后果要追究责任,扣车罚款处理。

第九条: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在重要路段高速行驶,下坡路自行车不准带人,在车辆较多和冰雨天不能骑自行车。正常行车一律靠右行驶。

第十条:推土机不能在大于25度上坡和大于35度的下坡行驶和工作,禁止在超过10度的坡面上横行驾驶,不准在斜坡上检修,在拖拉车辆和较大重量的物体时先要检查修好本身的机体部件,确认安全可靠,再进行用力行驶。

第九章 井巷运输安全制度

第一条:轻轨安装运输中段主要运输巷道采用15公斤/米钢轨,××水泥轨枕,临时运输巷道采用11-13公斤/米钢轨,木铺轨枕,轻轨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轨枕要支平垫稳,间距不大于600毫米,轨距要保持600毫米,双轨平面要保持同等水平,比降不能大于5‰,拐弯处的曲率半径不能小于7米,半径外侧轨面要高出内铡轨面35毫米,道岔、板倒器要灵活有效,道钉、螺栓、夹板都要紧固,并要定期检修效正,不准在轻轨沿线和轨面上堆放矿

块杂物。

第二条:人力运输,有轨人力矿车必须要有制动装备,矿斗轴承要稳固灵活,重载车斗要端正、平稳,行车前后要保持10米以外距离,必须要在双道处让车。装矿时要注意先观察漏斗溜矿的安全情况,卸车时要注意下坡场地的人员车辆。推车时要有良好灯光和信号,注意巷道出入行人,速度不能大于2米/秒,严禁攀登、碰撞、翻车和违章行车。

第三条:绞车斜井提升运输,提升机绞车司机要经专业培训考核,持合格证操作,电动机、提升机、制动器、钢绳、挂钩、销子等重要部件要定期检修,照明线路灯泡要齐全,在电力不足时不能开车提升,开车时如遇突然停电要立即刹车,(本条安全防范已在矿山运输安全

部分阐述不必重复)。

第四条:无轨运输,主要是指架子车运矿,掘进工程出矿出碴,不能在放炮后的半小时之内进入掌子面,不能用锄头铁器撞击雷管和捅捣哑炮,进入工作面先要敲帮清顶,如遇不稳固岩石或有较大裂缝时先要处理支护好之后,再出矿碴。

在房柱法矿房,分段法矿房出矿时要时刻观察顶部岩石,车子不能堵住人的出路;漏斗装矿时要防止斗径的滚石、矿块。禁止在放炮地点和炮烟浓时装矿,不能在下部人员车辆正在工作未避让开的地方和时间之内倒矿、抛车。

第十章 班中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上班期间,应遵章守纪、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第二条:上班进入岗位,要熟悉掌握本工种的岗位环境,细心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以及当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机械工具、防护措施等,发现故障和安全问题及时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要报告班组长一并进行处理,确认故障排除达到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三条:职工在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班中要精力充沛,情绪良好。禁止在班前中饮酒。体力虚弱不支,神志不清和理智失常者不准上班。

第四条:高空作业

1、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或工作面没用平稳的立足地方以及震动

的地方,均视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紧系能负荷150公斤以上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带的系桩或物体要坚固牢靠。在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穿底子光滑、坚硬的鞋。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技术规

范和操作规程。

3、未成年人、女职工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

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必须有稳固的支架、梯子和工作平台,作业平台不能堆放易滑、易滚和笨重的东西,地面人员不能在高空垂直台下供料或作业。

5、高空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条件,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以及绝缘用具,照明设施等都要使用得当。

6、高空作业班要合格分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工具要装入工具袋,零部件和其他材料要专门输送,上下梯架手中不能拿物件,不准在高空、投掷材料和工具,送往高空的材料、部件、工器具要摆放得当,防止堕落伤害,严禁高空违章作业。

第五条:厂区作业

1、进入厂区、车间上班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劳动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穿上工作鞋,女工要盘好发辫,发辫要装入帽内。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穿敞服、裙子、散裤、长袖服,不准包头巾、围巾,不能光脚赤膊进入厂区或车间上班。

2、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岗位,班中不准戏弄、打闹、闲谈、争吵、高声喧哗、

瞌睡纳闷,看书看报或做私活。

3、上班先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工作场所,确认本岗位的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照明信号、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再进行工作,作业场所不能有任何隐患存在。

4、在操作中,不许跨越运转设备和传动皮带,不准触动危险部位,不能用脚踩、手摸机电转动部位,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衣着、工具靠近设备的运转或传动部位,防止卷入事故。

5、操作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特征和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要爱护设备、保养设备,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

6、机电设备、各种工器具、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消声除尘设施都要采取谁操作谁负责、谁损失谁赔偿的岗位交接责任制,更换工种时必须交清原岗位的设备和工器具。

7、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关机停车,停电检修要设监护人,挂停电警示牌,非监护人其他任何人不准动开关或擅自进入供电室,专职电工在合闸前要过细检查,确

认检修完毕可合闸开车。

第六条:井下作业

1、井下作业,坚持班长带班工作,安全员跟班检查,先检查后作业。不准安排一人单独在井下作业,禁止一个违令单独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塌陷区、禁区和漏电水中、照明不良、

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

2、井下作业要保证良好的设备。风、水、电、管缆、工具都要齐全整洁,不准跑、冒、滴、漏。砂轮机要安装牢固,操作时要侧面站立。凿岩、爆破、清顶、通风、出碴(矿),都要安排有序,操作得当。巡回作业反复检查,及时整改。

3、井下上班作业时,如遇照明不良、通风不好、设备带病、道路不畅、松石悬浮时不能盲目作业,要先整改再工作,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能生产作业。

4、班长要时刻注意派往偏僻场所作业的人员或人员较少的作业点,至少在两小时之内要查看一次。下班时先清点、集中作业人员后同时下往。

5、井下作业要严格管理好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机械工具,不准堆放在放炮地点和无人看

管地点,防止破坏和偷盗。

第七条:其它作业

1、从事毒性药剂、腐蚀剂、粉尘作业的职工和易燃易爆作业人员都要加强自身防护,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专用保护用品,不准在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点火,作

业后要严格消毒、清洗。

2、从事机修、机床、截割、焊接的作业班,必须是技术熟练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掉链、航车、滑轮、超重工具都要保证安全,防护要齐全,作业配合要联手。

3、矿区装矿、装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环境,工具有牢固,作业时不能拥挤保证安全生产。

4、各工种的班中作业要坚持安全第

一、文明生产,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畅通无阻、安全可靠,严格管理,团结协作,统一指挥,机动灵活,班中安全,防治结合的工作程序。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矿长责任制

1、矿长是矿山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企业安全生产

的第一责任人。

2、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具

有丰富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决策能力。

3、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

督作用。

4、矿长的主要职责是:

①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②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作出重大决策、决议,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管理人员的作用,将安全管理付诸实施。

③在明确规定企业经营活动中必须首先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并将安全生产方针贯

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④主持制定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做

到赏罚分明。

⑤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矿山企业安全技术和劳动安全措施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⑥检查、研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问题。接受劳动安全监察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监察

指令》意见,并及时整改。

⑦提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计划。

⑧依法与下属机构和中层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本矿职工(职工家长)签订

《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⑨组织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各类事故的结案工作。

第二条: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和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领导矿山企业在积极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的同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3、积极协助矿长,加强本矿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矿长的工作高度负责,为本

矿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高度负责。

4、在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条例的同时,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5、深入实际,提出改进安全设施,改善劳动条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措施的建

议,改进方案。

6、主持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审批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购进和领用,总结、评比、考核下属职能机构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以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安排

布置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

8、参与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制订、修改工作。

第三条:管理骨干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矿长的直接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为矿长负责,为职工的身心健康负责。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实现矿部提出的安全管理目

标。

2、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同时,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严格执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为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在自己的管理范围,避免出现人为的不安全事故。以高度的责任感作好安全生产工作。

4、各基层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受矿部的严格考核,在安全生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5、加强安全考试(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弘扬安全文化,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促进安全文明建设,逐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6、推进安全科技进步,负责落实矿部决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抓好新职工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和考核工作,把职工整体安全技术技能素质的提高与经济指标一起

纳入考核内容。

7、在自我负责、层层把关的同时,坚持做到群防群治、防治结合、警钟长鸣、严抓善管。

8、在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基础上,拓宽安全管理思路,创出安全管理的成绩,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9、加强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政策,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改善重点部位的生产环境,防止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消防尘毒、噪声危害,根除各种污染,杜绝职业中毒,按期发放并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搞好环境卫生,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10、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达到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技能标准化,作业环境、设备、工具摆放标准化,人员动态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志、用语标准化,交接班程度标准化。

1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配备、使用好专兼职安全队伍,严格安全员跟班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严禁违章指挥,杜绝\"三违\"行为,填写好安全日志,安全生产作业、

记录,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12、对本单位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组织力量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加强防护措施。

13、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以及所发生的大小事故,(包括机械设备事故)不隐瞒,不迟报、不慌报和托延不报。必须真实及时向上级书面汇报,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

则,严肃查处。

14、深入生产岗位,进入调查研究,及时检查、分析、整改预料之中的不安全因素,总结,评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准确地执行奖罚制度,作为赏罚分明。

第四条: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凡是与本矿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信守合同条款规定。

2、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学好、用好《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法》,遵守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财产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

4、心系安全,警钟长鸣,不准玩忽职守,不准盲目蛮干,不准违章冒险作业,不准串岗、睡岗或顶替,不准违令在禁区作业或乱串。

5、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生产环境,掌握操作规程,及时预测、预防、发现和处理各类

事故隐患。提高劳动技能保证作业安全。

6、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调度、遵守纪律积极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和生产任务,同时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个人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到期回矿销假,对于不假自假、无故旷工、擅离职守随意离矿

者所发生的意外事件后果一律自负。

7、职工上岗前,按本工种需要必须穿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8、自我负责、互相监督、共同负责、不留后患。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的同时,职工有权拒绝任何一级领导的违章指挥以及危险区段的劳动;有权监督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有权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发现种种事故隐患并积极向领导直至矿长汇报。

9、维护矿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打加斗殴,不偷盗公私财物,不赌博,不酗酒闹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意识和不良倾向,做到热爱矿山、讲文明礼貌、争做

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10、加强自身学习,不断修养锻炼、陶冶情操,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坚持学政治、学业务技术、学法律常识,做到政治上进步、业务技术上精练、法律制度上规范,思想品德优良、争做一名遵法守纪、勇于敬业奉、确保安全健康的社会主义新型的优秀职工。

第十二章 矿内工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加强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生产场所安全卫生

1、工作场所、生产场地、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公尺。

3、井下、巷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清洁干净、照明齐全。

4、斜井、斜坡道、提升口、升降口、工作台应加护围栏、栏杆。传动部分的走台不能低于

或平行于传动设备。

5、矿石、原材料、工具、设备的堆放都不要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及时清除。

6、生产车间、厂区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窗户应保持完好。

7、高空设施、设备、工具要保持稳固、不能坠落。

8、坑道、厂区都不能有积水、废水停留,排水沟需加盖板。

9、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10、工作地点的照明亮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但不允许光线刺目。

11、工作室、值班室、生产车间的窗户要经济擦试,启闭装置应该灵活。

12、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对于较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对于淋雨的露天作业和临水作业的工人应设雨

棚或发放防水雨衣等劳保用品。

13、室内生产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32度的时候,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10

度时应设置取暖设备。

14、在低温条件下工作,首先要穿着暖和。

15、在高温条件下生产操作的工人,应由单位供给盐汽水等防暑清凉饮料。

16、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

17、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痰盂,每天要清洗一次,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

并且供给肥皂或洗衣粉。

18、工作场所不允许堆放垃圾,脏物腐朽东西。

19、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地就餐或饮水。

20、禁止在工作作业场所大小便,解手必须上厕所,厕所必须按时清洗、冲刷、消毒清池。

第三条:生产性气体、粉尘治理

1、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健康,消防粉尘危害,防止尘肺病的发生,杜绝矽尘病例,

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2、本矿对坑道掘进采矿作业,碎矿工段矿石装运等粉尘生产环节和接尘人员定期检测,坑道作业人员每半年检测一次,车间作业人员每个检测一次。

3、通过有效性综合治理,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能超过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最

大允许浓度不超过2-4毫克/立方米。

4、具体治理措施:

①坑道井巷掘进、采矿必须保证供水,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②合理安全劳动力,减少接尘人员。

③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首先保证坑内贯通和自然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井巷必须设置良好

的机械通风,及时排除炮烟和粉尘。

④碎矿工段车间的老虎口,圆磨振动筛、矿仓、漏斗等粉尘散发量较大的流程和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密闭式作业。矿石应保持5-10%的水份。

⑤矿石和精矿粉的装卸,要保持3-5%的水份,粉尘浓度不能超标。 ⑥厂房、车间要设置良好的吸尘、除尘设备或湿式雾化设备。

⑦入厂新职工必须经过入厂前的健康检查。

⑧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使用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口罩和防尘口罩。

⑨尘埃要按时清扫干净。

⑩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地应严禁烟火。 ⑳生产性废气必须合理排放,防止跑冒、泄漏。

第四条:生产性防毒治理

1、严格防止硫化铅、氧化锌、一氧化碳、游离二氧化硅中毒以及加强药剂管理,特别要加强三酸和剧毒药剂的管理,防止职业危害,防止中毒。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3、毒性浓度不能超过0.02毫克/立方米。

4、对于铅粗矿堆、铅粉装卸、铅浮选必须有严格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各种原矿、精矿作业都要坚持湿式作业。

6、对药剂工要加强专职业条训练并要戴好防毒手套和口罩,使用巨毒药剂时,必须带好防

毒面具。

7、对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以及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8、对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应加强防护设施。

9、对化验室的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要到人,严防使用不当和流入社会。操作人员

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10、加强药剂的管理作用。第五条:生产性噪声防治

1、噪声防治和国际性卫生标准和工业防治重点,噪声超标对人体危害较为严重,必须加

强防治。

2、噪声最大允许量为ad90分贝。

3、打钻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消音罩,并要将消音罩的出口方向朝前。

4、圆磨、筛分机、球磨机、空压机等较大设备应加设防护隔音消音设备。

5、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操作时不能靠近噪声较大的设备。

7、严禁听觉失常、心脏病以及身份虚弱者操作声级较高(ad80分贝)以上的设备。

8、对从事超标设备(90分贝)以上的操作工,应发给护耳器。

9、对(90分贝)以上的超标设备、设施,应采取密封隔音和消声措施。

10、对从事声级较高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矿区安全卫生

1、加强外来车辆、外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常驻矿区的外来人员应服从本矿的安全卫生

管理制度。

2、加强外包工程队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外包工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必须参照执行本矿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接受本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卫生监测检查。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矿区堆放废品、垃圾、脏物和柴草、废石、废碴必须按工业设计地

点专门堆放处理。

4、工业建筑必须整齐有序,不许任何人乱建私房,乱搭工棚。

5、不许随意排放有害气体、有害毒物、脏水。

6、井巷、道路、厂容厂貌、宿舍院落必须整洁卫生。

7、禁止随地大小便。第七条:生活环境安全卫生

(一)生活环境安全

跑冒滴漏,坚持治理脏、乱、差。

7、尾矿要进尾矿库坝。

8、车辆运行要有序,停放要进库整齐。

第九条:生活环境保护

1、办公楼、宿舍楼、家属庭院都要每天清扫,不准乱堆乱扔杂物垃圾。

2、阳台、楼道、门口、洗脸间、水房要清洁卫生。

3、住室床铺要摆放整齐,不许乱倒乱扔、随地吐痰泼脏水,不许贴挂黄色画面图片。

4、厕所要男女有别,定期打扫,夏季消毒灭蝇,禁止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大小便。

5、大力提倡种花养花,发展盆景书画,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6、搞好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的情操。

7、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开展体育比赛,发展体育运动。

8、激发职工爱矿热情,把我矿建设成花园式的企业、城市化的风貌,园林化的环境,造福

于自己、造福于后代。

第十三章 矿区防汛工作制度

第一条:加强防汛工作,增强防汛意识,提高防汛能力,保护人身、设备和国家财产安全,巩固劳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安全渡汛的根本目的。 第二条:企业的防汛安全是企业的重要工作和一项特殊任务,必须坚持\"长治长防,保持畅通,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必须树立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思想意识。防止盲目乐观、麻痹大意,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条:根据本矿区高寒阴湿多雨,气候异常变化,汛期暴雨多发,工业场地集中,地形陡峻窄峡等特殊情况,在提高全员水患难意识,防止洪涝灾害的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滑坡泥石流,加固库坝提防工程,防止废渣透水侵袭,防止地震和倒塌。在提高防汛能力的同时,逐步提高抗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四条:建立健全的防汛抗灾指挥系统。矿部成立防汛抗灾指挥部,由企业法人代表任总指挥,副矿长任副总指挥,设立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一名气象观察通讯员,一名汛期值班电话员。全矿成立三个防汛领导小组(即采矿、选矿、矿部机关三个小组),由采矿厂厂长、选矿厂厂长、办公室主任分别担任汛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厂长、工段长(队)长任副组长。各小组要随时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调动,并随时随地组织职工投入防汛抗灾的第一线。

第五条:健全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制

一、领导责任:矿长为全矿防汛抗灾全面负责,对防汛抗灾工作作出正确决策,发布命令,指挥调动防汛抗灾和救灾工作,计划调运全矿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防汛抗灾工作顺利进展。副矿长要积极协助总指挥(矿长)的工作,积极投身抗灾救灾的第一线。当矿长不在时,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代理总指挥行使职权,各级领导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组织足够的力量,带领职工投身抢险救灾的第一线,努力完成任务。

二、区域责任:依据行政管理机构所划分的区域责任,必须搞好所辖区域的防汛抗灾工作,区域行政主要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区域的安全渡汛负责,及时做好防汛渡汛和抢险救灾的精神准备。做到早宣传,早安排、早防范,保证人力、物力、措施三落实,随时准备带领

群众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的战斗。

三、全员责任:每个职工(人员)都必须懂得防汛救灾是全体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必须随时听从指挥调动、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推委、躲避防汛救灾工作,必须勇于参战,勇于立功,敬职尽责。

四、党、团员的责任:在防汛渡汛和抗洪救灾工作的紧要关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必须站在冲锋陷阵的前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在抢救生命和财产的关键时刻,要充分体现先进分子的高度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

第六条:加强重点设施的防汛工程管理。矿区的坑口、井巷、矿石堆场、厂区的建筑设施、较大的设备、库房、生产设施、职工住宅区以及尾矿坝都属于防汛工作的重点工程。必须定期检查,及时预防、加固处理、以防大汛、抗大灾的总要求,加强重点工程和除险排障工程,提高防御能力,保证重点工程的完好无损。

第七条:落实防汛措施

1、随时作好抗洪救灾的精神准备。

2、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抢险救灾的物资、工具,组织好抢险救灾的梯队,以备

及时调用。

3、建立健全矿区通讯网络,保证汛情和指挥调度命令传递的畅通,重要时期要有专职昼夜通讯值班人员,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

4、建立预报预测系统,在收听、收看天气预防的同时,必须增强防汛防灾的科技预测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气象、水文现象,完善和落实防洪预案,向指挥系统提供可靠的

科学预防。

5、随时处理对人身财产构成的危险,当发生洪锋时,尾矿坝以下和沿河谷地段的居住人员,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撤离危险区域,以防摧毁、决口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6、保证抗洪救灾期间的人身安全,在排洪救灾工作中,各防汛小组要特别观察灾情的势态,组织人员合理救灾,防止盲目在洪锋滑坡、泥石流中心地段跨越或强行工作,以免在救灾过

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7、抗洪救灾中要坚持重点保护集中抢险的方法,在保证抢险队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抢救和保护人身安全和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

第八条:实行一次性的重奖重罚制度,救灾过后,要总结抢险救灾工作,对平时防汛有功,保证安全渡汛的单位要组予表彰奖励。对抗洪救灾表现突出,换救他人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的个人要给予记功重奖。对救灾工作态度不明朗、行动不积极,甚至有意叼难的要进行重罚。

对乘机破坏者要依法从重打地击处理。

第十四章 劳动保险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劳动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补偿。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劳动保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职工劳动保险由企业转为社会统筹保险,是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条:人身保险,全矿在册职工(不分用工性质和工种)都要参加简易人身保险,按期缴

纳简易人身保险费。

第四条:团体人身保险,从事矿山生产劳动,汽车驾驶和特殊工种劳动者在实行团体人身保险的同时参加简易人身保险,企业应向保险机关缴纳团体人身保险费。企业职工因公伤残或死亡者可按规定领取抚恤费,补助费或救济费。

第五条:养老保险,本矿职工(临时工除外),都应积极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上缴由企业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对于虽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本矿工作劳动者,上缴的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企业不予负担,在请长假之前先上缴一年期的养老保险金,再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未满回矿工作者,不退还已交的养老保险费,从次年起算,假期已满回矿工作者按正常工作对待,上缴的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向劳动就业部门分存于个人名下,受法律保护,在本矿职工因工作变动调离时,养老保险金随及转带,到退休之后,可

逐月领取养老积金。 第十五章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全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预防各种事故的发展,安全管理与事故管理是同一工作的两个方向,事故管理是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事故管理也是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事故预防,积极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法令、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技能素质和操作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并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技术设计规范,都是预防事故的必要条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安全管理,事故预防能力必然要向

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第三条:事故分类:企业所发生的事故有不可抗拒和难以预料的自然事故和人为事故两种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有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四种。(另外还有未遂事故和设备

损失事故)。

1、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和器质性轻度操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4、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必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可在

下班后数小时发病。

5、设备事故是指因操作不当或缺乏责任心,造成设备损坏,导致停产或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设备事故同样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第四条:事故抢救

1、积极抢救各类事故是企业各级领导和每个工人义不容辞的道德责任。不许任何人以任

何借口推委或拖延时间。

2、企业发生事故,当班作业人员在迅速撤离危险环境,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采取措施抢救伤亡人员,另一方面迅速向直接领导或上级领导报告。

3、获得报告的领导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事故环境,采取果断地安全措施,以免事故扩大或再次发生。

4、在无法及时向领导报告或领导不在时,党团员或其它职工要奋勇组织抢救,其它人员应

随时听从指挥调动,不准刁难或违抗。

5、领导或其它人员获息后,要立即通知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医护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积极进行现场包扎急救,并根据伤势确定急速送往抢救治疗的医院,以免延误时间。

6、当所发生的事故人身有救时,企业应具备车辆和救护设施,以最快的速度换取生命的挽

救。

7、发生当场死亡的事故,或重大事故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取走物体,因抢救人员或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部分现场物体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事故报告:企业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企业内部要立即逐级汇报,在2小时之内必须向矿长(矿部)汇报清楚。企业负责人要用快速办法(包括电话、电报、电传等办公)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绝不容许迟谎报和隐瞒不报。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随即通知家长或家属,以便查看现场,协商善后事宜,或治疗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分析并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企业自己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织必须有矿领导和工会组织参加调查结果的摄影、图片和记录作矿内永久性档案保存。

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任何人都不准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

正常工作。

第七条:事故统计:根据国务院和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表。

第八条:事故因素的整改,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现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

时恢复生产。

第九条:事故的责任,发生事故后经过事故调查,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事故的处理

1、发生死亡事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2、轻伤或重伤事故,首先要确定工伤的性质,积极进行医治,医药费按规定处理。

3、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待有关部门按期进行处理结案。

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

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

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

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

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

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

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

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年度内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

金。

2、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

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3、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产厂的称号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

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00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

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

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2、达到《安全责任合同》十条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

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矿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12、职工个人连续五年或连续五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可晋升一级工资,记大功两次的,可晋升一级工资,连续十年评为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可申报劳模或给予荣誉称号。

第七条:目标责任奖励

1、完成矿部下达或签订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目标奖励,矿级为中层人员的一至三人部,中层为班组长的一至三倍,班组长为职工的一至

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安全目标兑现奖,仍按逐级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别兑现奖金。

3、专职人员,可享受职工的一至三倍奖金。

4、奖金的数额各年度由矿部决定。

5、各种奖励的奖金、名称、奖品由矿部决定。

第八条:集体处罚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①不能如期完成矿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的;或产品质量下降。

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③纪律松驰,工作散涣,管理不善的。 ④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安全奖和经济指标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责任人的处罚

1、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况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⑪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⑫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⑬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⑭经营管理不善,使生产计划、任务和经济指标连续完不成,出现严重亏损现象的; ⑮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⑯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罚。

⑪经济处罚:扣除失职期间的职务津贴;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评奖资格,取消奖金、罚款

等。

⑫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

降级等。

⑬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个人处罚

(一)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和经济处罚。

⑪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⑫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

序和社会秩序的;

⑬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⑭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⑮损坏甚至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

⑯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⑰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罚。⑪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

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⑫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⑬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

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⑭本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

费或其它费用。

⑮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⑯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⑰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⑱丢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⑲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

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⑳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⑴破坏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⑵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

开除等。

⑪行政处分必须事先通知本人,并经职代会决定通过,处分经过要记入本人档案,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书面申诉,如上级领导未作出新的决定,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⑫行政处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矿部依据有关政策,随处分决定通知清楚。 ⑬在受处分期间,如痛改前非,立功赎罪者,可减轻处分,或者恢复名誉。

(四)经济处罚: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

定。

第十七章 附

第一条:为了实施《矿山安全法》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规定,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参照本矿一九八六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产生在企业制度改革和转轨时期,随着企业和时代的发展,难免出现过时或不足之处,在执行中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政策,必须从其新的

法律、政策。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与国家和上级规定不符或抵触时,必须执行国家和上级

规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经矿部审定和本矿第四届职代会审议后颁布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修改解释权矿部。

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电是我们矿山生产的重要动力,必须专人管理,经过特种专业培训,具有电路丰富经验的人

可进入电网操作。

一、认真学习《国家用电安全法》对高压低压,电路及触电解救的专业特有知识。

二、在操作中注意个人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不允许带电操作,停送

电时必须有专人负责。

三、对井下的电路不断检查,由于井下潮湿,冒顶片块,对线受到碰、砸现象发生,可直接造成触电事故,在检查时发现线路有危险状态,及时整改,保持电路通畅,安全无误。

四、内线设备的电路应定期检查,保养,对电缆、控制开关如果发生接触不良或者破裂应及

时更换。

绞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绞车是我们矿山井下的主要运输设备,经过特种专业培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份健康,精力充沛,听、视力好的人可上岗操作:

一、上班之前必须休息好,不能饮酒,上班后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检查绞车各部位是否正常,电路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二、在运行过程中应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更不嬉戏打闹,手不离操作手把,严禁在设备没有完全停稳时更换工作操作。

三、对钢丝绳的磨损成度,钢卡的松紧度时常检查,处理,负责好绞车的加油,对绞车进行常时间保养,规定运转六个月小修一次,一年中修一次,四十八个月大修一次,每次检修必

须作好记录。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建立交接班制度,讲设备卫生,对设备周转的环境保持干净。

机修工的工作规程

机修工是该工程的修理机械师,为了确保生产任务,保障坑道工作人员的安全,对该工程使

用的大小机械设备运行维修。

一、机修工在修理过程中按技术资料进行使用的各项材料、电源按程序操作,确保修理人员

的人身安全。

二、按规定的修理时须加班加点,必须修好不能担误坑道的生产。更换的配件及时更换对所用的材料建立帐目对维修的设备做好记录。

巡道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巡道工对坑道内外的大小道必须时常检查维修,确保矿车的正常运行。

二、巡道工在坑道工作时必须在矿车拉运完后可以进行修道整道,以免发生矿车调道现

象,产生在工作当中不安全的因素发生。

三、在矿车运行途中如果道发生不安全调道因素应及时汇报,停运维修修好后再进行工作。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相互配合进坑道时必须带有手提灯。

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坑道矿车拉运风钻送风、停风,有时电工在坑道接线使用的信号是电铃通知:

一、信号工在工作的现场必须大脑清醒,精心操作对整个坑道的各种用电铃控制的环节不能

乱套。

二、信号工对信号按钮要检查如果出现不良反映及时更换,在工作中信号工不能操作,必须

注意个人的安全。

三、信号工切记规定的信号次数。信号响一次矿车或其他东西绞车工应立即停车。响二次绞车拉运,响三次从上向下运行。响四次空压机送风,响五次空压机停风,响六次停电,响七

次送电。

电焊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发生在焊接上给生产带来的不

利因素。

二、电焊工是专职专业,认真学习在焊接上的实用技术、掌握电焊的各种焊接环节,在工作

时个人的安全时常注意。

三、电焊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戴上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确保个人安全。在接电源时须按操作程序进行,焊接后且记关掉电源。禁止非专业人员焊接。

四、对焊机要做到勤检查、保养、保持焊机的清洁卫生、防潮。焊接完后应把焊机放在干燥

通风处。 出碴工的工作规程

出碴工在本施工中人数较多,对出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每个人在施工中有一个安全信号感,班组长必须亲自参加,相互配合,讲清预防措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使每个人员能够认识并且理解。

一、出碴工在进入坑道工作时戴上安全帽,否则不允许进入坑道作业。

二、在进入坑道时不能乱动坑道内的各项线路和各种设备,如有电路问题干扰必须向班组长

反映,叫电工处理。

三、严禁在矿车运行时,斜井不允许人员上下走动,更不允许上下班把剩矿车。推车人员在

挂钢丝绳不能空挂,必须复查。

四、在工地施工时必须检查清顶人员是否清干净,是否不能报于出碴。出有不安全因素及时

向代班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危险区不能乱动、乱串。完成本班生产任务准时下班,必须建

立交接班制度。 清顶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清顶在施工中使千万不可缺少的工种,必须体力强壮、视力好的人可来承担。

一、在工作时必须戴齐安全防护用品和清顶所需的工具,单独一人不允许作业。

二、在掘井、采空区清顶时,必须炮放完后。炮烟排完时,其他人不准进入,清顶工开始工作,注意好个人的安全,在危险地段暂时不能入进,先把自己工作的场地清干净,一点一滴

处理完后再清周围的吊石。

三、在清吊石时千万不可粗心大意,对岩石的破裂缝要用力撬,清完后做清顶复查,以免发

生吊石再次落下,以免事故发生。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清完后必须向班组长反映,由班组长负责带领施工人员进入工地,

正常施工。

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员是我们施工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爆破员必须身体强壮,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专门培训合格,从使井下爆破技术特常的人来担任。

一、认真学习《国家爆破安全法》掌握爆破技术,对爆破的每个环节都做到安全无误。

二、爆破员对领用的爆破器材要负责任,不得转借或送他人,更不允许私自出卖、且勿雷管与炸药存放在一起,领用剩余的药品不能乱放,必须退回炸药库。

三、使用爆破器材时,火线的长度跟规定的米数相等,装药时不能用铁内的东西顶药,更不允许吸烟。点炮时爆破员负责人负责专人起爆,炮响后不急于看炮,出现哑炮时及时处理,

不能久留。

四、对爆破器材如有丢失,不能隐瞒以免发生后患

空压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空压机使本施工中的主要供风设备,而空压工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具有较高的维修技能,

思想态度端正的人可直续上岗操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机械设备运转期间不能随便脱离现场。

二、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精心操作,细心观察,如出现机械发生意外响声,请及时停机检查。

三、对机械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修,保持正常运转而对主要部位定期保养。

四、讲设备卫生,发生机体各部位有漏油现象及时处理,保持设备的清洁度。

五、听从工程队管理人员的指挥,按送风、停风信号及时开关机,并与钻工的使用风力相互

合格。

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风钻工是施工中及不可缺少的工种,必须具备较高的凿岩技术,掌握风钻的维修技术。

一、风钻工工作时必须戴上防护口罩,清声罩,对钻工的身心健康起到保护作用。

二、钻工在掘、采矿时注意好个人的施工安全、对风钻的操作必须按风钻的使用说明书精心

操作,不能发生误操作。

三、风力的配合要适当,开机档位要准确,否则发生不安全的因素。

四、凿孔结束后,收好施工的各种工具,撤离工作面,然后爆破工进行充药、点炮。

五、对风钻要定期保养、维修,可延长风钻的使用期,促进生产的效益。

通风工的工作规程

通风环节是本施工中的重要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是促进生产效益的提高,规

定专人通风。

一、进入坑道通风时必须听从同行,戴齐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掘进采矿炮放完后,不准急于到工作面,应先启动风机供风到两小时左右,戴上防尘口罩在工作面拿好风布,直续供风,直到炮烟吹完为止。

三、在停留时时间常的巷道、无通风时,严禁人员进入。以免发生缺氧现象。

四、对通风的机布、风管时常检查,如有漏风现象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施工人员种突,缺氧

现象。

五、对通风机的线路,启动开关做到勤观察,早处理,而对自己的安全时时操心,不能麻痹

大意。

六、出现供风不足,有其他原因倒置通风困难及时汇报共同处理。

第12篇:安全环保部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HNJL-QSEW-AH-2011-00

1海南金路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部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职责与权限

1.1在公司主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及体系管

理工作,并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负责。

1.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组织制订本

部门的管理方针、目标,并对运行负责。

1.3负责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相关计划的管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

情况,及时上报年度、月度安全相关费用及采购相应物件计划。

1.4在主管副总的领导下,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督促其它生

产、管理部门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和完成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

1.5负责对生产部门安全及文明生产进行考核,并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工

作。

1.6负责组织安全环保部对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工作,协助

主管副总及其他领导做好与政府对应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部门的对接工作。

1.7协助主管副总做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相关证照办理、审批及与政

府部门沟通工作。

1.8有权代表公司主管副总指挥协调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1.9对指挥不慎或组织不周给安全生产造成的损失负责。

1.10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环保、清洁生产的督促和管理工作,对指挥

不慎或组织不周造成的安全问题负责。

1.11根据安全管理的特殊需要,有权向公司各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部

门需以安全第一为先配合,对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处罚申报。

1.12有权对有损或有功于安全环保生产工作的人员实施扣、加奖建议,申

报公司领导。

1.13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1.14做好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1.15有领导赋予的其它权限。

HNJL-QSEW-AH-2011-001

2.检查与考核

安全环保部负责人的工作完成情况由主管副总或授权人考核,并将考

核结果传递给管理者代表,年终由管理者代表汇总呈报总经理。

第13篇: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资料清单

非煤地下矿山标准化所需收集资料清单

1、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资格证复印件

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5、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

6、安全评价报告

7、矿山现状实测图

8、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岗位、姓名、总职工数、安全员数)

9、设备清单(数量及型号)

10、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回执单、意外伤害保险、风险抵押金收据复印件

11、应急救援预案

联系人:

何开文 13518729440邮箱:740830376@qq.com 曹洪梅 15198846740邮箱:923979884@qq.com

第14篇: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依据

一、主要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94年7月5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1992年11月7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1996年10月30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1989年12月26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8、《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10、《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1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1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1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7、《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

1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2010年11月15日施行);

20、《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年5月1日施行);

2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年7月1日施行);

23、《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

2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09年6月8日施行);

25、《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2005年2月1日施行);

2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1]30号);

2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

2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29、《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30、《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31、《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46号);

3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7号);

33、《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2号);

34、《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2009年8月1日施行);

3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80号公告)。

二、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

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7、《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

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第15篇: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部门职责

一、在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二、深入施工现场检査、监督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以及防火、防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范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三、参与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辨识、评价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和影响环保的因素,提出安全环保防护措施建议。

四、建立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环保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五、编制项目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加强施工的安全、环保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教育,保证安全经费有效使用。协助安全技术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七、制作和宣传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

八、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和隐患排查,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交流、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体会。

十、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或记录。

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在生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二、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以及防火、防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范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三、参与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辨识、评价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和影响环保的因素,提出安全环保防护措施建议。

四、建立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环保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五、编制项目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加强施工的安全、环保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教育,保证安经费有效使用。协助安全技术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七、制作和宣传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

八、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和隐患排查,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交流、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体会。

十、定期向项目负责人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或记录。

第16篇:安全环保部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管理职能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动保

护方面的政策、法令、条例、细则、规程、规定、规章、制度,并对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公司开展“反安全质量事故年”活动,总结、交流、推广

先进经验。

三、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做好记

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定期组织对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参加重伤及以上因工伤亡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轻伤5人以下)、二类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安标”工地规划、子公司级考

评、向上级申报等工作,并在创建“安标”工地实施过程执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和工程创优活动,

组织子公司级QC小组成果的评定与发表,组织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QC小组成果和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同时提请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贯彻实施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

理体系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质量、安全目标;监督检查本单位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

九、负责本单位有关的危险源、高中度风险的确认与补充辨识、更新,对各级安质部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九、识别、获取本公司及所管辖工程项目所在地适用法规及其他要

求并贯彻实施。

十、负责对记录管理,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品控制,不符合、事

故/事件的监督检查和分析处理、验证等工作。

十一、组织所管辖工程项目实现过程的策划和施工全过程、工程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和测量,做好监测记录,并按每季度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十二、定期向公司各相关部门提供本部门的信息,做好信息交流

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安全质量监察部的全面工作,督促部室各岗位人员全面执

行部室职责。对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督促、监察和指导,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二、重点抓全公司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以及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

统计等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侧重分管施工质量检验和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抓好优质工程的的申报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工作。

三、抓好公司“三位一体”管理体系运行过程本部门主管和相关程

序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做好产品施工过程和最

终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工作,并对工程部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预防和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本单位有关的危险源与风险的确认与补充辨识、更新,协

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六、掌握全公司各施工单位安质人员的配置情况,并在业务上给予

指导、支持。

七、保持与集团公司安质部正常的联系,并完成上级安排布置的工

作。

八、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与职责相关的工作。

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部长完成对部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

针政策和法规。

三、重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和监察工作,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

产动态,抓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做好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

四、做好全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提出的预

防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组织对公司所属项目部及公司机关本部的危险源、高中度

风险确认、补充辨识工作。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七、配合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特殊工

种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八、组织开展公司“反安全质量事故年”竞赛活动。

九、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安全环保部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主要分管部室的内勤和资料管理工作,协助副部长抓好安全管

理,负责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反安全质量事故年”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和

公司组织的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评比工作。

三、负责公司各类安全质量事故的登记、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安全

事故统计表,参加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做好本部门的在用有效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有关“三位一体“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质量记录、

和相关文件、记录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定购和发放工作。

六、完成部室或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与职责相关的工作。

安全环保部质检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规程和规定,

对全公司的工程质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收集保存相关的质量记录。

二、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全公司QC小组活动的管理、指

导工作。

三、做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季度质量报表和

质量事故报表。

四、指导基层做好创优质工程地申报工作。

五、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工作。

六、参与职工技能培训辅导工作。

七、做好部内对《程序文件》中分管要素的质量记录管理工作。

八、完成公司和部室安排的其他与工程质量监察有关的工作。

第17篇:安全环保部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安全环保类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安全环保部管理职能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条例、细则、规程、规定、规章、制度,并对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公司开展“反安全质量事故年”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三、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定期组织对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参加重伤及以上因工伤亡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轻伤5人以下)、二类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安标”工地规划、子公司级考评、向上级申报等工作,并在创建“安标”工地实施过程执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和工程创优活动,组织子公司级QC小组成果的评定与发表,组织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QC小组成果和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同时提请公司给予

表彰和奖励。

八、贯彻实施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质量、安全目标;监督检查本单位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

九、负责本单位有关的危险源、高中度风险的确认与补充辨识、更新,对各级安质部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九、识别、获取本公司及所管辖工程项目所在地适用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贯彻实施。

十、负责对记录管理,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品控制,不符合、事故/事件的监督检查和分析处理、验证等工作。

十一、组织所管辖工程项目实现过程的策划和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和测量,做好监测记录,并按每季度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十二、定期向公司各相关部门提供本部门的信息,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安全质量监察部的全面工作,督促部室各岗位人员全面执行部室职责。对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督促、监察和指导,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二、重点抓全公司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以及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统计等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侧重分管施工质量检验和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抓好优质工程的的申报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工作。

三、抓好公司“三位一体”管理体系运行过程本部门主管和相关程序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做好产品施工过程和最终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工作,并对工程部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预防和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本单位有关的危险源与风险的确认与补充辨识、更新,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六、掌握全公司各施工单位安质人员的配置情况,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支持。

七、保持与集团公司安质部正常的联系,并完成上级安排布置的工

作。

八、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与职责相关的工作。

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部长完成对部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重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和监察工作,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抓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做好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

四、做好全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提出的预防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组织对公司所属项目部及公司机关本部的危险源、高中度风险确认、补充辨识工作。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七、配合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八、组织开展公司“反安全质量事故年”竞赛活动。

九、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安全环保部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主要分管部室的内勤和资料管理工作,协助副部长抓好安全管理,负责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反安全质量事故年”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和公司组织的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评比工作。

三、负责公司各类安全质量事故的登记、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安全事故统计表,参加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做好本部门的在用有效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有关“三位一体“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质量记录、和相关文件、记录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定购和发放工作。

六、完成部室或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与职责相关的工作。

安全环保部质检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规程和规定,对全公司的工程质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收集保存相关的质量记录。

二、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全公司QC小组活动的管理、指导工作。

三、做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季度质量报表和质量事故报表。

四、指导基层做好创优质工程地申报工作。

五、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工作。

六、参与职工技能培训辅导工作。

七、做好部内对《程序文件》中分管要素的质量记录管理工作。

八、完成公司和部室安排的其他与工程质量监察有关的工作。

安全环保专员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环保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2、控制公司废气排放、噪音污染以及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确保达标;

3、负责公司与政府环保管理部门的联系及相关审报工作;

4、遵守环境的法律法规;

5、进行环保工作总结,组织日常的环保方面检查;

6、参与进行安全环保方面的培训工作;

7、负责公司内各排水、排气等污染源的统计及管理;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保、环境工程等专业;

2、熟悉国家环保产业的政策法规,

3、具有丰富的环保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强;

4、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自律性强。

岗位职责:

1、协助制定环保管理相关制度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2、负责监督实施公司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负责环保工程项目规划与实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监督并协助完成整改;

4、负责废弃物、化学品处理。

5、负责公司环保事务的对外协调。

岗位要求:

要求:环境相关专业;或有一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专业可放宽到安全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

1、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工作;

2、监控各设施、设备运转情况;

3、安排环保员的日常工作,如抽水、排泥、发电、淋灌等,并定期对环保员进行培训;

4、仓库管理,水表、电表数据的读取汇报,药物使用的常规记录等。

任职资格:

1、男,大专以上学历,资环、化工、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2、工作经验不限,有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3、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及组织协调等管理能力

需求专业: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

1、协助建设环保相关制度;

2、协助部长做好相关环保外联工作;

3、开展环保培训及环保安全宣传工作。任职要求:

1、年龄要求21-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管理类相关专业,2年以上安全环保工作经验;

2、熟悉冶金行业环保排放标准,具有冶金行业环保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3、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语言表达能力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熟练的办公软件操作技能,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亲和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

6、阳光、责任心强、诚信、团队协作和创新精神、工作严谨、敬业

第18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总结

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

我公司自2010年1月份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以来,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现场管理及相关内业资料,并于当年8月份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2013年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依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和《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标准要求,5月底又聘请河北汇正评价设计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安全标准化做了评审指导,按照安全标准化新的评分标准重新打分,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使我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有了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公司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标准化

1、全面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人是安全生产主体,在综合管理的人、机、环三大要素中,人是最活跃的要素。我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治理,重在治人,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以及员工的技术能力,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把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同时通过发现违章的高危人群,来实现对安全生产最大危险点的控制。

2、经公司安委员会讨论决定, 2013年安全生产方针现制定为: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持续改进。

3、经公司安委员会讨论决定,确定2013年公司的安全目标为:

1、工亡、重伤、重大设备、重大交通、重大火灾事故为0;

2、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3、全员安全培训率为100%;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率100%;

4、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为了明确职责,对各单位进行更好的管理,2013年1月1日,公司与各单位、各处室及施工队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负责人、生产单位、职能处室、施工队以及各个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员工,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并定期组织考核。

5、深入开展7S管理工作,强化现场管理

2013年我公司对7S现场管理工作更加重视,由专人管理,制订了《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和《现场环境达标标准》,要求7S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安全处每周五进行7S大检查,并要求每单位跟派一名专职检查人员进行打分,并将每月成绩汇总在简报中展示,列入考核范围。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积极认真整改。之后,安全处又对各整改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仍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其继续整改,直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情况达到要求的,督促生产单位按此标准保持下去,以实现生产单位及各处室现场管理的持续改进。

6、职业卫生管理具体化、制度化

(1)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月对公司粉尘、噪声、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测,今年8月份又聘请河北龙图技术服务中心对我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评价,通过检测和评价,不断的 1 改善岗位工作环境。

(2)规范管理,狠抓内业,使职业卫生档案标准化。今年5月20日省安监局自下发“两档”(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标准化文件要求开始,安全处立即着手完善档案标准化工作,强化软件管理。为职业卫生全面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7、制定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化,应急演习将更加规范化,为最大程度的减少发生事故所带来的危害提供有效保障。企业把事故预防和稳妥的应急相接合,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企业实际,由安全处牵头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全面修订,指导各单位制定了重点部位及重大危险源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完善了企业应急预案文件体系。共制定综合预案1个、专项预案8个、现场处置方案14个,并向市安监局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备案。指导、督促各单位针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重大危险源进行应急演练及效果评价,提高全员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更加规范,统一制式、编号,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提供方便;安全技术材料、相关文件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为今后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9、修订完善三项制度汇编

对照《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补充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管理制度》、《安全投入 2 和安全措施项目管理制度》,修订了、《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新制订了《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及带班下井管理制度》、《乘罐管理制度》《出入井管理制度》、《未遂事故管理制度》、《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班前班后会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共计修订、完善、制定安全规章制度65个,并在县冶金公司及安监局备案,公司组织学习并且以文本的形式下发各单位贯彻执行。

10、完善了车间级风险评价组织体系

做到全员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对常规活动,以岗位、工序为评价对象,在组织全员进行工作危害分析、辨识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的基础上,引入安全检查表分析,对固定设施设备装置进行危险性分析和风险评价,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1至2月,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辨识评审工作,总结提升风险控制水平。通过年度风险辨识评审,表明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大量危险源被消灭,不可容许风险的控制方案有效、充分,已降为一般风险。通过风险评价组评审,共辨识出危险源926项,经评价重大风险7项、不可容许风险3项,对不可容许风险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安全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成。

二、采区现场管理更加标准化

1、采矿车间专人负责检查罐笼、钢丝绳、罐道木、防坠器等,有隐患及时处理,定期做罐笼空载重载防坠器实验记录,确保提升安全。

2、凿岩爆破、采矿、通风等在设计中说明,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

3、通风防尘工作得到彻底加强。完善了井下通风系统构筑物及通风设 3 施,定期监测矿井风量、风速、定期监测采区、选厂粉尘、噪声等,并作好记录,为及时掌握通风系统情况、防止尘毒危害事故发生奠定了基础。

4、井下规范电缆吊挂,设置警示标志牌,电气设备现场管理趋于标准,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动力及照明上的保障。

5、防灭火系统,在配电硐室、重要设备等重点部分设立防火标志牌,灭火器等定置管理,能够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或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失。

三、尾矿库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

对尾矿库的监控,尾矿工每班进行一次检查,公司、车间每月不定期检查,雨季要加大检查力度。

1、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定期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档案.加强安全检查,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员及尾矿工的责任意识和素质,管理达到规范化。

2、针对尾矿库事故的特点,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对汛期尾矿库的管理,雨季前,公司对尾矿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雨季期间,选矿车间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加强对尾矿库的日常检查;

3、对尾矿库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性、预防知识、应急预案知识和紧急情况避险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告知尾矿库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群众;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每月由专人负责对排水隧洞、外坡横纵向排水沟等排洪系统及放矿、子坝堆筑等环节进行检查,有隐患及时处理。

4 实现安全标准化能够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通过执行安全标准化,能够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安全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发扬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按照计划、实施、检查、总结提高的循环,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深入、不断提高。我们将长久、持续地把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到底,将《规范》的要求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行为准则,完善安全管理管理、现场文明、清洁生产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企业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来实现安全标准化,最终达到降低职业风险,提高本质安全的目的。

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第19篇: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使用手册修改建议

修改意见

为贯彻落实灵安办【2011】4号文关于《灵宝市黄金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实用手册》研讨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山矿区接到通知后于4月15日14:30紧急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要求各部门正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矿井生产系统坑长、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研讨《实用手册》的各项制度、规程是否准确表达及易于操作执行,研讨时间定为4月16日至4月17日,研讨结果形成纪要和修改意见报安保科,安保科将各部门对《灵宝市黄金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实用手册》修改意见汇总后上报公司安环部。

现将修改意见汇总如下:

1、第48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与98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复,但内容不同。48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一级安全教育为40学时没有依据,安监局3号令没有明确规定各级培训时间。第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为12学时,在矿区操作性不强,原因为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在实践中安全比重较大,应适当缩减一级培训时间,延长

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2、57页与115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重复,内容相近。建议两个制度融合,能更加实用。

南山矿区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第20篇:矿山岗位职责

华盛江泉集团 矿业公司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华盛江泉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党委集团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度、会议决议和交办的有关工作。

2、接受公司董事会、党委、监事会及委派部门的检查指导。

3、负责矿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矿山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推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4、负责矿山的生产、质量、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矿山改扩建、物资供应、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治安保卫、后勤服务等全面工作。

5、负责矿山内部经营、核算管理,按集团公司的要求,建立核算体系和指标体系,制定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6、负责落实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计划,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7、负责矿业公司员工的政治思想、安全意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8、负责矿山的三项(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通过管理、制度、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矿山现代化水平,促进矿山不断升级。

9、积极组织矿山开展小改小革活动、修旧利废、增收节支,加强各项费用的管理和控制,降低经营成本。

10、积极组织矿山科学地编制生产接续、技术改造方案,保证矿山可持续发展。

11、制订并实施矿山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

12、按要求下井带班、促进矿山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党建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党委集团的各项指示精神。

2、负责、监督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到矿山。

3、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4、对矿山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和宣传发动,对全矿员工安全教育负总责。

5、组织安全纪律检查小分队,每月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6、按要求下井带班、促进矿山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7、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8、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安全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和组织全矿性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督促安全科的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办公会决议责成相应单位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

3、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

4、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单位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5、督促全矿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实现文明生产。

6、负责各类事故的抢救和查处工作。

7、负责检查全矿业务保安工作。

8、负责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召集有关科室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措施。

9、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工作。

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完成全矿生产指挥,调度安排,保证矿长决策的实施及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负责主持各种生产、调度会议、平衡协调全矿生产,抓好落实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单位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部门和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4、按相应职责负责矿山生产经营计划的审核,落实采矿、选矿生产的全面工作。

5、研究改造生产条件,推广先进技术,实现文明生产。

6、负责全矿劳动力的合理配置。

7、经常参加各生产单位班前会,坚持调度室值班制度及跟班下井制度,每月下井不少于规定次数。

8、定期向总经理汇报管理工作。

机电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机电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保证矿长决策的实施及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负责各项有关技术规程、质量标准、机电工程设计、预算和技术方案审查工作。

3、负责审查全矿山机电设备和材料的系统调整,计划用电、检修、机件加工及年、季、月计划和远景规划,并督促落实。

4、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单位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单位和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5、研究改进生产条件,推广先进技术和新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6、检查和指导基层单位机电设备和材料消耗管理工作。

7、负责全矿节能、环保方面的技术改造和工作落实。

8、负责重大机电事故的抢救及处理工作,并提出预防措施。

9、负责矿山年度停产检修工作,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10、负责矿山的机电运输工作。

11、配合上级单位做好矿山设备招投标工作。

12、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工作。

经营副矿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经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每月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抓好全矿成本核算,确保增产增收。

3、根据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和计划,结合全矿实际情况,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督促检查。

4、切实抓好各项工程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程如期保质完工。

5、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扩大经营效果,搞好增收节支,减少资金外流,促进生产发展。

6、扎实推进班组建设,不断细化矿山经营管理。

7、负责矿山后勤管理工作。

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7、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

9、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工作。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总经理决策的实施及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全矿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长远规划。

3、负责矿山开拓、采准、回采方案设计、采掘计划的审查,参与编制和审查地质与斟探设计、资料及报告;负责各种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督促落实。

4、负责矿山生产衔接、“三级矿量”平衡工作;审核、签发储量报表及储量注销报告;提出合理开采,提高资源回收率,合理开采布局,保证生产和采掘衔接的实施方案。

5、负责对各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

6、领导学习、研究有关先进技术革新活动,抓好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机械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

7、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部门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单位和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8、负责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

9、负责矿山的地压检测、防治工作,负责矿山灾害防治工作。

10、负责矿山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11、定期向总经理汇报管理工作。

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各项党政政策的执行情况。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7、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上级团委和党委书记的领导下,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

2、贯彻落实团委会决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精神。

3、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党的重要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4、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批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青年职工积极投身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为矿山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5、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6、了解和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7、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8、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员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9、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10、组织团员积极开展各种有益活动。

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领导授权的日常事务,安排组织各种会议、接待来宾,处理来信来访。

3、负责起草全矿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以及经矿长签发的业务部门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

4、负责全矿的房产管理、住房分配及矿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5、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及维修管理。

6、负责全矿档案管理和文件收发工作。

7、负责全矿的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矿山福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9、负责其他与办公室工作有关的各项工作。

10、负责矿山招待所的经营管理。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矿行政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及落实。

2、负责处理领导授权的日常事务,抓好调查研究,检查了解基层对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当好领导参谋。

3、负责矿山档案管理及收发、上报工作。

4、负责安排组织各种会议、来宾接待、来信来访处理,安排领导公务活

动。

5、负责全矿计划生育、外协等方面的工作。

6、负责小车的管理和使用调配工作。

7、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矿山招待所的经营管理。

9、负责矿山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及管理。

10、负责全矿的房产管理、住房分配及矿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负责职工福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12、负责矿山各种报刊的邮订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进行各项工作,主任不在时代行主任职责。

2、负责矿山招待所的经营管理工作。

3、负责矿山行政文件的起草、拟订、收发工作。

4、负责矿山内部信访、接待工作。

5、负责矿山矿山文件及档案的收编、管理工作。

6、负责矿山小车的使用、调配工作。

7、保守企业秘密,宣传贯彻劳动政策、法规。

8、负责矿山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职工福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10、负责矿山各种报刊的收发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全矿行政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以及其它文稿,并对经矿长签发的业务部门上报、下发文件进行文字审核把关。

2、负责做好党政联席会、经理办公会、矿务会、经济活动分析会及矿长召集的其他重要会议的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3、负责传达、检查、督促矿长办公会和矿长安排布置的工作。

4、坚持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积累资料,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及时向矿长和主任汇报。

5、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本室的业务工作。

6、积极完成矿长、主任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档案员岗位职责

1、对收集和移交来的文档,技档要认真清点数量和审查质量,并做好登记、整理、分类、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

2、必须账、物、卡三对口,且对自己所管档案心中有数,查找迅速准确。

3、已归档的档案材料需要补充、修改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进行。

4、严格遵守借阅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档案室内。

5、自觉在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以及档案销毁制度。

6、负责搞好库房与档柜的卫生,尽量调整好档案库房内的温湿度,并做好“七防”(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尘、防鼠、防盗)工作。

7、负责承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移交档案工作,并认真搞好档案统计和编研工作。

8、负责矿山电子板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9、按时完成经理和办公室主任临时交办其他工作。

通讯员岗位职责

1、协助文书做好日常工作,并完成矿领导和办公室交办的一切任务。

2、负责会议的通知和各种信息传递工作。

3、负责会议室、矿领导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室内要经常保持整洁。

4、负责矿上各种会议的会场服务工作。

5、做好来住客人的迎送和其他具体的服务性工作。

6、负责矿进各种报刊杂志的发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字员岗位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根据主任或秘书的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打字、印刷、装订工作任务。

2、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及时印制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

3、爱护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油印机,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禁止其他任务人员动用设备。

4、坚持文稿、资料、表格打印的审批登记制度,并遵守保密规定。

5、坚持勤剑节约的原则,严格管理和使用好文印材料。

收发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上报下发文件的发送工作及公用电服、信件的投送工作。

2、及时准确在分发报刊杂志。对尚未分发的要严格保管,不准其他人乱拉乱借。重要信件、资料要登记、签名发送,不得张冠李戴。

3、对不详信件,认真查询,妥善处理,不得长期积压。急件不得超过当日。

4、收发室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订户查找失件时,按章办事,不准私自查找,以免丢失件或重要文件。

5、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及时报告,协助保卫部搞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搞好划定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人员岗位职责

1、搞好全矿的房产管理,防止任意侵占。

2、负责全矿职工住宅的分配、调整和管理工作。

3、配合生活服务队搞好矿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办公室的室内卫生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负责办公设施的计划、购置、保管、分配和发放工作,建立台帐,做到购入、发放和库存三对口。

5、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各种图、表的印刷,办公用品的发放,建立完整的审批、建帐登记制度。

6、配合生活服务队搞好矿区绿化及林木管理工作。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计划生育干事岗位职责

1、健全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和制度,模范遵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和节育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2、实行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定岗定责。做到岗位有人、责任分明、相互协作、任务落实。

3、建立月报表制度,做到情况、数字清,并按时、准确填写统计报表。

4、掌握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夫妇的婚姻、生育、节育及其变动情况,开展对育龄妇女婚、孕、产、育等各种服务。

5、宣传和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人口国情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6、负责一孩、二孩生育指标摸底上报,对核准的生育指标要落实到户、到人。

7、开展婚育、节育技术服务,做好婚育管理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负责避孕药具的发入服务工作。

8、坚持经常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主动接爱主管部门的考核评审。

财务科岗位职责

1、负责编报矿山财务计划和会计、统计报告,开展财务和统计分析。

2、对矿山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3、负责矿山各种财经制度的建立、完善。

4、负责矿山各种款项的办理及结算工作。

5、负责代收代扣矿山职工所应纳税。

6、负责各种货款的结算、清退。

7、负责各种经济凭帐的报销处理。

8、负责矿山各种固定资产的统计、建帐。

9、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矿山各种帐务的审查工作。

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领导全科认真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指导、督促、检查科室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组织全科人员开展财会专业知识及内外贸业务政策学习,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企业办事。

4、坚持调查研究,不断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为上级机关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资料、数据。

5、贯彻经济核算原则,随时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向领导报告,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起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及文件。

6、组织制定科室的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财务会计工作。

7、组织编制机关年度经费的预、决算。

8、协助领导积极筹集各项工作经费。

9、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日常费用和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

财务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开展科里的各项工作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安全措施费用的管理工作,按计划,按项目接算、支付费用,并督促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3、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掌握隐患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对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和费用要及时列入计划,向矿领导汇报解决。

4、负责加强会计档案和票据的管理。

5、组织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条例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指示、决议等,主持制定生产计划,搞好全矿生产、技措、大修理工程预算工作。

会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各种费用的会计核算。

2、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各种经费报表,并及时向领导报送月报、年报。

3、整理和保管好所有经手的会计档案及相关资料和软件。

4、负责矿山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5、负责保管各种未用的发票和收据及使用后的存根。

6、负责审核矿山相关单位上报的财务信息并及时上报。

7、负责矿山相关工程资金的申报初审及拨付工作。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按时向上级财政机关申请经费的用款计划。

2、负责矿山日常费用的报销及现金收付工作,做到现金每日盘点,保证库存现金与现金帐余额一致,库存现金不超过现金限额。

3、负责矿山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的发放工作。

4、负责职工公积金、医疗保险、公房租金的代扣代缴及相关的增减变动工作。

5、及时向上级财政预算编制办报送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6、每月与上级财政部门核对用款计划指标的余额,保证双方帐面一致。

7、保管好故井内所发生的各种票据。

统计计划员岗位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有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

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措施落实情况。

2、编制生产计划要根据批准的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安排,保证采、掘接续安全合理。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计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技术部门的意见。

4、搞好全矿生产、技措、大修理工程预算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生产建设情况。

5、对本岗位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安全科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补充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矿山安全生产程度评估(自评)工作,参与矿山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组织措施等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和会审,并督促各单位抓好规程、措施的落实工作。

3、根据矿山不同时期生产布局及生产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措施,并抓好落实工作。

4、经常组织本科室安全检查人员深入井上、下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完成规定的井下现场安全检查任务。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必要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分管矿领导。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奖惩意见。

5、按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及时下发会议纪要,抓好会议纪要的落实工作。及时深入各生产区队,检查每周各单位职工安全会的活动情况,提高安全会议质量,使安全例会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

6、积极开展好日常性现场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大检查,坚持随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增大安全检查的覆盖面和频率,切实消除安全管理上的死角。

7、适时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8、健全建立安全管理网络,配合和帮助工会、团委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开展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9、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按要求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报表。

10、会同有关科室认真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及检测设施,提高矿山安全装备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以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11、参与抓好安全标志产品的进货和使用检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处理和反馈工作。

12、组织本科室安全检查人员做好出入井人员的检查及统计工作。

13、组织本科室安全检查人员做好地面岗位的查岗工作。

14、组织本科室安全检查人员抓好井下准军事化管理工作。

15、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矿山防洪防汛、“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经营、机电运输等各项工作。

16、积极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安全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对日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全面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2、对基层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等,行使安全检查职责,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制定并检查督促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向分管矿长汇

报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措施,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抓好落实。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研究分析总结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文件的落实情况,制定强有力的落实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制度落实。

5、负责抓好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开展,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规定的井下现场安全检查任务。

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堵漏洞,对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安检员现场跟班盯岗,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当即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对矿山重大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经常组织对矿山安全设施、装备及安全仪表仪器的完好情况及试验和校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8、督促检查安技费用、通防资金项目落实情况,保证安全的必要投入。负责本单位“三同时”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三同时”原则施工的改扩建项目有权停止其投入使用。

9、参与年度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计划的实施情况。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全员素质。

10、负责矿山各项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重大、特大检修项目安排专人现场跟班。

11、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和修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当矿山发生事故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肃处理有关事故责任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各类事故处理结案工作。

12、负责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制度,并按要求监督管理使用好奖励基金。适时组织开展好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总结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13、定期召开科室工作会议,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职业

道德及责任心教育,提高安全检查人员业务工作技能,增强其主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科长负责安全、通风工作,对日常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对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等,行使安全检查职责,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3、负责制定并检查督促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4、协助科长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研究分析总结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文件的落实情况,制定强有力的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得到落实。

5、抓好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开展,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规定的井下现场安全检查任务。

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堵漏洞,对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安检员现场跟班盯岗,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当即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对矿山重大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经常组织对矿山安全设施、装备及安全仪表仪器的完好情况及试验和校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8、督促检查安技费用、通防资金项目落实情况,保证安全的必要投入。负责本单位“三同时”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三同时”原则施工的改扩建项目有权停止其投入使用。

9、参与年度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对计划的实施情况。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全员素质。

10、负责矿山各项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重大、特大检修项

目安排专人现场跟班。

11、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和修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当矿山发生事故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肃处理有关事故责任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各类事故处理结案工作。

12、负责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制度,并按要求监督管理使用好奖励基金。适时组织开展好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总结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13、定期召开科室工作会议,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及责任心教育,提高安全检查人员业务工作技能,增强其主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4、科长不在时,代替科长履行其岗位职责。

安全检查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及副科长的领导下,对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对本班井上、下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认真检查各单位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坚持深入生产现场跟班盯岗,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3、狠抓检查问题的整改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经常深入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区域,盯住安全重点,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并协助处理。同时要积极支持群检员和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开展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

4、爱岗敬业,敢抓善管,完成规定的井下现场安全检查任务。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在其中发挥表率及模范带头作用。

6、积极参加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掌握、了解全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参与违章及事故的处理和追查。

7、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工作技能,积极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献计献策。

8、按时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测风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山通风风量、风压和漏风量的测定、调节;及时发现矿山通风存在的问题,汇报有关部门。

2、在矿山进行风机性能测定、通风阻力测定、反风演习和瓦斯等级鉴定中,负责有关风量的测定。

3、负责填写测风报表、手册、井下测风牌板和绘制通风系统图等工作。

4、熟悉矿山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状况,要明确知道这些设施的功能、作用和重要性。

5、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设置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测风中发现通风设施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汇报上级。

6、在巷道贯通时,做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

7、在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到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

8、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技术特征和一般的维修知识。掌握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的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9、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检身工岗位职责

1、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升、入井人员。

2、监督检查并阻止未佩戴合格安全帽、矿灯的入井人员。

3、监督检查无措施携带电气焊机的入井人员。

4、发现升井人员盗窃公共财物和炸药雷管等情况时,要立即汇报有关

单位进行处理。

5、做好外来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山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方可入井。

6、检查入井人员携带工器具情况,如工器具超长、超重,严禁乘罐入井。

7、监督做好入井口公共设施的维持使用工作。

8、认真清点出入井人员,并做好记录。

生产调度室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协调工作,及时指挥排除生产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总工指挥抢救矿山发生的重大事故。

2、传达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指示、命令、通知、决议及总工的决议,并监督执行。

3、生产现场调度员,要认真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事故隐患,应坚决制止,并立即采取处理措施,现场指挥处理,事后及时口头或书面汇报安检部门或有关领导。

4、值班调度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听取生产现场指挥人员、检查人员对事故和隐患的汇报,认证做好记录,并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指挥排除,凡属重大和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准确的通知有关矿领导、部门负责人处理,并准确掌握处理进度。

5、在接到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

一、二类机电事故的电话汇报时,必须立即向总经理、总工、主管安全、主管生产的经理、当天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处理,尽可能使事故缩小到最小程度,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组织和直接调动全矿人力、物力进行抢救。

6、负责组织开好矿山生产调度会。

7、负责全矿电话通讯,搞好线路检查维修,保证通讯畅通,指导总机业务,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8、负责全矿监测系统,搞好设备检查维修,保证监测准确连续,准确掌握矿山各系统运行情况。

9、认真做好矿山班、日进度、产量统计及上报工作。

10、认真、准确做好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

11、参加全矿各类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全矿停产检修计划的编制,掌握检查制度,参加生产和机电事故的调查,提出分析意见和预防措施。

13、及时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调度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调度室全面工作,检查、考核、督促调度室其他人员作好本职工作及本室其它工作。

2、负责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命令、通知、决议、通报及矿山领导安排,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各项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命令,要求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

4、召集或参加有关生产会议,参与编制生产计划,停产检修计划,材料物资供应计划。

5、掌握日、月完成的各项生产任务,坚持均衡生产,抓好生产中的薄弱环节。

6、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指挥处理,当发生各类事故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协调各单位组织抢救抢险,尽一切可能把事故损失缩小到最小限度。

7、经常深入矿山各个生产环节,准确掌握矿山各系统运行情况。

8、认真组织做好矿山产量、销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9、积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搞好本科室各项工作,检查、考核、督促调度室其他人员作好本职工作及本室其它工作。

2、在主任不在时代主任主持调度室全面工作,负责召集生产调度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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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命令、通知、决议、通报及矿山领导的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情况。

3、召集或参加有关生产会议,参与编制生产计划,停产检修计划。

4、掌握班、日、月完成的各项生产任务及全矿各个生产环节的生产、安全情况,负责全矿的生产调度和指挥,抓好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正常均衡生产。

5、指导、帮助、督促生产调度员搞好矿山全面生产调度工作。

6、及时深入矿山各个生产环节,准确掌握矿山各系统运行情况。

7、矿山发生灾害时积极协调、组织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矿领导及上级部门。

8、协助主任认真组织做好矿山产量、销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9、认真做好矿山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

10、积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生产调度员岗位职责

1、掌握全矿各个环节的生产、安全情况(包括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材料备运、安全质量、劳动组织、灾害防治)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作好记录。

2、及时传达矿领导,值班领导的工作安排要求,对基层反映和请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检查督促落实。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各级领导指示,下达命令,调度有关单位采取措施。

4、当有事故发生时,立即按程序向领导汇报,并迅速通知有关单位组织抢救、抢险,尽一切可能把事故损失缩小到最小限度,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全矿人力、物力。

5、做好上报、下达工作,对领导批示及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对生产活动及时出现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如实迅速地上报。

6、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变化趋势,及时提出建议性意见,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抓好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议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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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作好完整的原始调度台帐记录,填好调度交接班记录,对本班生产情况、上班遗留问题、待办事项必须交接清楚。

8、掌握各单位工作职责范围,落实责任,避免扯皮推委。

9、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各项任务。

监控员岗位职责

1、监控员在调度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热爱矿山事业,安心本质工作,敬业奉献,立足岗位作贡献。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按章操作。

4、认真学习文化、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和保安规程;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性能用途,熟悉应知应会,不断提高技能素质。

5、及时对所管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7、值班监控员要负责当日报表打印、发送工作和机房卫生。

8、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不得随意增删、修改系统内容,监测信息或下达恶意性指令。

9、监控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外传。

10、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

11、监控中心内禁止抽烟、酗酒、干私活等非正常监测工作。

12、禁止酒后上岗操作。

13、禁止监控工作人员任意出入监控室。

14、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各项任务。

通信维修工岗位职责

1、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调度室内的所有通讯设备和井下、地面及矿山各系统的通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对调度台的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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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做好通讯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通讯工作的正常运行。

4、经常深入生产队组及作业地点,了解通讯设施使用情况,做好自保与互保的安全工作。

5、负责对调度室通讯设备和各生产队组、作业点的防雷工作。

6、负责对维修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7、确保井下通讯畅通无阻,及时、迅速处理井下通讯故障。

调度室统计员岗位职责

1、统计员在调度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热爱矿山事业,安心本质工作,敬业奉献,立足岗位作贡献。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章操作。

4、认真学习文化、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和保安规程;熟悉应知应会,不断提高文化素质。

5、负责生产调度日报表、旬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和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工作。

6、尽职尽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7、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各项任务。

生产技术科岗位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年度及近几年的矿山采掘衔接计划、矿山长远发展规划。

2、对矿山开拓、采矿、回采及巷道掘进、地质、测量、选矿等进行技术管理,保证矿山采掘接续及生产正常进行。

3、组织编制或修订采矿、掘进、开拓、地质、测量、选矿技术操作规程、相关施工技术方案,所制定的操作规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对操作规程、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督促基层单位及时编制相关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相应施工技术措施,并协助总工组织作业规程月度会审,并对基层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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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组织基层单位施工工艺相关技术要求检查落实,及时改进技术方案中存在的问题。

6、负责矿山在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时,监督执行做好“三同时”制度,并积极选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负责牵头组织矿山相关技术开发工作。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标准,企业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有关科室编制矿山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月度计划安排,保证矿山生产采掘正常。

3、参与矿山开采、通风、机电施工方案的制定,负责规程措施的审查,随时掌握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检查、督促、指导和服务于基层。

4、参加有关技术例会,执行上级有关技术决策和规定。

5、牵头组织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工作。

6、参与技术创新工作,推行采掘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

7、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8、负责贯彻本科室及矿山相关环节的两个体系的贯彻执行。

9、负责督促做好矿山相关仪器的标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标准,企业规章制度。

2、协助科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编制,并现场监督落实。

4、经常深入井下生产现场,掌握生产动态,为专业内的各项工作提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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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方案,供领导决策;

5、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技术、质量检查。

6、参与编制矿山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月度采掘接续计划,保证矿山正常生产。

7、参加有关技术例会,执行上级有关技术决策和规定;

8、协助科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9、参与技术创新工作,推行采掘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

10、协助科长制订相关技术工作管理制度,负责两个体系的实施。

11、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矿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采矿技术方针、政策、技术管理规范和规定。

2、定期进行采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总结。

3、参与负责矿山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变化资料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4、组织分析、研究、制订、解决生产中遇到各种采矿技术问题。

5、负责制订采矿技术工作的管理制度,负责贯彻执行两个体系在采矿工作面管理中落实。

6、组织编制、审查各类采掘作业规程、采掘技术总结、采掘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采矿工作面管理台帐、采矿技术报告等各种技术管理资料。

7、负责矿山采准、回采爆破设计、采掘计划的编制,参与矿山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8、认真组织开展采矿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面管理水平。

9、参与组织学习、推广采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矿山测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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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测量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和测量规范, 按矿山生产需要及时完成矿山各种测量任务,认真完成各项内业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种测量原始资料的记录及整理。

2、负责井巷工程中、腰线标定及导线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3、及时填绘矿山采掘工程平面图及井上、下对照图等各种矿山生产所需要的图纸,并按时报送各种所需交换的图纸。

4、负责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验收,并按时完成验收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5、负责原始资料的整理、计算、核算,并提交成果。

6、爱护测量仪器、工具,经常擦拭清洗,对分管的技术资料、成果,不损坏、不丢失,并严守机密。

7、熟悉井下巷道的方位、倾角、用途及采掘工程的几何关系。

8、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上班工作期间不打游戏,不干私活。

9、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矿山地质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地质观测记录、素描,编录工作,编制矿山地质原始资料,绘制原始地质图件。

2、熟练地质计算、绘图基本方法和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及时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资料、图纸说明书。

3、及时预测预报矿山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地质构造,为矿山巷道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4、观测矿山涌水量,记录、收集、分析矿山水文地质资料。

5、及时收集井下有关回采和掘进的进度情况,按时编报“三量”报表。

6、搞好矿山地质、水文地质、生产补充勘探的原始编录和综合编录工作。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选矿工程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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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选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抓好选矿各项技术指标的稳定。

2、负责选矿生产工艺流程革新、改造、挖潜及设备更新的论证、施工等技术创新改造工作,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3、根据矿山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完成选矿生产计划的技术保证措施和建议。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选矿生产情况,准确分析生产技术数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5、负责制定和修改技术操作规程,指导选矿生产最佳经济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6、组织选矿试验研究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指标处于较好的水平。

7、参与审定选矿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工程的论证评估与监督实施。

8、负责选矿技术工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岗位操作技能,全面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档案的登记存档工作,严格图纸管理,注意保管和保密,对归档范围的图纸,一定按时交档案室存档,防止丢失,不经批准严禁私自发放或借阅、严格图纸借阅制度。

2、负责矿山各类技术图纸的打印,按时完成任务。

3、所打印的图纸美观、清析、准确。

4、按制图标准规定打图,熟练准确掌握制图标准和标准图幅尺寸,按图纸要求比例打印图纸。

5、坚持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 坚持主动、热情、谨慎、认真的原则,积极为矿山生产服务。

6、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班工作期间不干私活。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电设备科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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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机电副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安全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规程检查、落实现场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2、协助机电副经理编制年度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审查机电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有关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排查重大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4、负责全矿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认真做好防雷电、静电、杂散电流工作。

5、负责矿山新增机电设备选型、配套以及合理的供电设计,完善机电设备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其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检查,做到灵敏可靠。

6、负责矿区生产、生活的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确保生产备用电源的正常自动切换。

7、负责全矿设备管理工作,特别是提升、通风、压风、排水、变配电、锅炉等大型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工作。

8、负责矿山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及运行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矿山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矿山机电设备设备安全运行。

9、定期召开机电设备专业会,安排部署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10、负责矿山机电设备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矿山环保、节能、计量管理工作。

11、出现机电设备事故要亲自现场指挥,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找出事故责任人,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严肃查处机电设备人员的“三违”行为,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12、积极做好矿山两个体系的贯彻执行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电设备科长岗位职责

1、在机电副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29

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安全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规程检查、落实现场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2、协助机电副经理编制年度机电设备安全运行规划。负责编制、审查机电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有关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排查重大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4、负责全矿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认真做好防雷电、静电、杂散电流工作。

5、负责矿山新增机电设备选型、配套以及合理的供电设计,完善机电设备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其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检查,做到灵敏可靠。

6、负责矿区生产、生活的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确保生产备用电源的正常自动切换。

7、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特别是提升、通风、压风、排水、变配电、锅炉等大型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工作。

8、负责矿山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及运行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矿山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矿山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9、定期召开机电设备专业会,安排部署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10、负责矿山机电设备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矿山环保、节能、计量管理工作。

11、出现机电设备事故要亲自现场指挥,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找出事故责任人,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严肃查处机电运输人员的“三违”行为,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12、制定矿山月度、年度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电设备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机电副总、科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规程在现场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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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本管辖范围内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机械设备各类保护的检查,并按规定组织定期试验。

4、负责矿山所有机电设备(除大型设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至少三次。

5、参与机电设备的入库质量验收、电气试验,确保下井设备的质量。

6、组织好专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对新购置及大修的运输设备、设施验收和矿车的报废鉴定工作。

8、参与矿山机电设备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创新。

9、负责矿山所用各类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帐,做到物尽其用。

10、协助科长制定矿山月度、年度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械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

1、在机电副经理、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各类机械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行业技术规范、有关法规和规程的执行工作。参与修订各种管理制度,完善设备的操作规程;按照相关规程检查、落实现场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3、负责矿山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及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全矿机械设备技术测定、机械安装、设备检修、配件加工等年、季、月计划。参与机电设备的入库验收,确保入库设备的质量及完好性。

5、负责编审机械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定期测试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6、负责全矿机械设备主要部件图纸的绘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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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与各类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8、负责全矿机械设备方面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9、负责全矿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和服役记录的填写,及时总结经验,提出设备使用、大修、更新计划。

10、负责大型设备外委维修的技术管理和验收、发放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气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供电系统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电气技术的命令和规程。

3、负责编制预防性试验、供电系统季节性检修计划和供电系统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

4、负责编制供电系统的调整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及配件图纸、电气设备安装、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负责质量检查工作。

5、绘制供电系统图,掌握电气设备状况,确保安全生产。

6、协助各单位提高检修、维修质量,改进劳动组织,降低材料消耗,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7、按照承包指标,合理控制和调整用电量,减少电费开支。一切非主要用电设备要避峰运行,组织编写用电计划和避峰措施,做好外转供电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矿电气设备有关技术卡片的建立工作

9、努力学习电气管理及技术理论知识,不断推广应用新技术。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计量、节能、环保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山节能管理工作,分解上级下达的综合能耗指标和单项消耗定额指标,并督促其指标的完成情况。

2、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时上报能源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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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编制节能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好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水平。

5、抓好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矿职工的节能意识。

6、贯彻计量法规,定期抽查计量器具使用合格率及保养情况。

7、考核、认证全矿计量器具,按期抽查能源消耗以及其它材料的检测原始记录。

8、负责计量器具的购置申请工作。

9、负责全矿计量人员的培训辅导工作,监督执行各种计量管理制度。

10、负责各种量值系统的传递工作,及时送检各种计量器具。

11、负责全矿环境保护工作,并督促各项环保法规的贯彻执行。

12、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计量新技术、新工艺。

13、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企业管理科岗位职责

1、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与施工队伍联系、配合、交接工作。认真审阅图纸,根据生产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4、负责组织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及考核。签定合同必须有安全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程结算。

6、及时检查各承包单位施工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承包单位在安全中的困难和问题,承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按规定承担责任。

7、负责矿山各单位材料核算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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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矿山节资降耗、修旧工作。

9、负责矿山经营管理工作,全矿经济承包责任书的制定、考核。

10、负责矿山各项工程的预算工作。

11、负责矿山各项专项工程的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企业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

2、负责矿山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

3、负责矿山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及年、月度结算工作。

4、负责矿山专项工程的审核、施工监督。

5、负责矿山生产经营分析会的召开和经营考核。

6、负责全矿工程的预算和结算工作。

7、负责全矿生产综合统计、建设项目统计及对外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全矿经济承包责任书的制定、考核。

9、负责矿山相关年度经费的核定、考核及监督工作。

10、负责“双增双节”工作。

11、完成矿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

2、协助科长负责矿山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

3、协助科长负责矿山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及年、月度结算工作。

4、协助科长负责矿山专项工程的审核、施工监督。

5、协助科长负责矿山生产经营分析会的召开和经营考核。

6、按职责分工抓好矿山各项工程的预算和结算工作。

7、协助科长负责全矿生产综合统计、建设项目统计及对外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8、协助科长制定矿山各项经济承包责任书的制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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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矿山各单位年度相关经费的核定、考核及监督工作。

10、负责“双增双节”工作。

11、完成矿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预算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

2、按照”三同时”原则编制新、改、扩建项目的计划费用,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3、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用在安全当中,不得挪用。

4、按工程设计科学做好各类工程的预算工作。

5、在编制和审定本单位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项开支状况。

6、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7、负责审核各类施工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统计员岗位职责

1、学习钻研掌握统计法规和统计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奉公守法。

2、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统一的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按时完成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3、认真履行统计职责,格守职业道德,公正如实地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确保对外报表的正确。

4、健全各类统计台帐,基础报表和统计档案。

5、收集、整理并进行统计分析,为矿经营考核提供好原始数据,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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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经营分析会的质量。

6、负责“双增双节”工作的统计和监督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土建技术员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所管施工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所管施工队严格实施”三大规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解决好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组织所管施工队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4、在无施工作业规程、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合格的情况下,拒绝开工。

5、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停止施工、及时处理。

6、对那些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管理人员,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情况,要求及时改正。

7、对施工队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建议修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力资源科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人力资源的调配管理工作。

2、负责全矿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执行和修改工作。

3、负责矿山工资的结算、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起草和执行工资管理办法,编制工资预算并严格执行。

5、负责矿山劳动工资的统计工作。

6、负责统计、上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定、晋升和考核工作。

7、负责全矿职工的培训、考核、颁发证件和劳动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8、负责全矿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办理,贯彻宣传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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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全矿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劳动医务鉴定工作和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11、负责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工作。

人力资源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人力资源规划和开发。

2、负责矿山薪酬设计和管理工作。

3、负责矿山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工作。

4、负责矿山职工培训、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负责矿山职工计时及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6、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工作。

7、负责组织矿山有关部门进行劳动鉴定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负责违纪职工惩处材料的审核工作。

9、负责矿山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10、负责制订矿山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制度。

11、负责拟聘科、队级干部的人事考察工作。

1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和矿 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3、负责制订本科室年度工作目标并监督实施。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力资源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矿山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3、负责矿山劳动力资源的调剂、使用和劳动组织调整。

4、负责矿山职工培训、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负责矿山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6、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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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组织矿山有关部门进行劳动鉴定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负责违纪职工惩处材料的审核工作。

9、负责矿山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10、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和矿 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科薪资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拟定矿山薪酬设计、管理、结算制度和办法。

2、根据职工岗位调整及时变更岗位工资,做好岗变薪变的动态管理。

3、认真学习有关劳动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执行劳动工资政策,保证工资分配的公平、透明。

4、负责建立健全矿山职工出勤、收入台账。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工资管理动态,纠正工作偏差。

6、根据工作需要,做好薪资管理的反馈工作,及时修订薪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7、按照矿山薪资结算制度,按时结算和发放职工工资。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科社保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职工社会保险工作、内(病)退工作。

2、负责矿山职工社会保险金基数核定工作。

3、根据核定基数,做好扣缴和记账管理工作。

4、按上级社保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报表。

5、负责职工社会保险账户的公示工作。

6、负责职工劳动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

7、负责职工退休申报和业务办理工作。

8、负责调出职工社保账户的核算和转移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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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科劳动合同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工作。

2、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

3、负责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4、负责有关劳动合同报表报送工作。

5、负责矿山职工的请销假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科职称统计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2、负责矿山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和聘任工作。

3、负责矿山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通知、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4、学习和贯彻专业技术文件精神。

5、负责矿山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6、贯彻落实《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统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科工伤、医疗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职工工伤保险金的核定、扣缴。

2、负责矿山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上报办理工作。

3、负责职业病诊断、预防、职业健康检查和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5、负责矿山职工医疗保险金的核定、收缴工作。

6、负责矿山职工医疗证、卡的办理工作。

劳动定额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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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生产、劳动组织变化情况,分析劳动定额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劳动定额。

3、组织调查研究、技术测定、工作量写实,确保定额的科学性。

4、负责对全矿劳动定额定员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

5、负责对全矿急、难、险工程劳动测算、定额的制定工作。

6、负责全矿计件(承包)工资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

7、保守企业秘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员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矿山相关单位的工资结算,对工资表进行审核,保证结算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帐卡相符,工资按劳分配。

2、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3、按照劳动法规、劳动工资政策和承包合同规定,做好矿山相关单位工资的结算工作。

4、督促健全矿内单位职工工资台帐、职工出勤台帐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准确。

5、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基层单位工资报表,规范分配方案,做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6、按照迁调及时变更职工工资,做好岗随薪变的动态管理。

7、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有关工资支付的正确合理性,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

8、依据劳动工资统计管理标准,真实、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

9、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变动情况要进行统计分析说明。

10、建主健全统计台帐,逐日整理各种原始资料和内部报表,并及时记入统计台帐。

11、及时编制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并发至矿领导和有关部门。

12、做好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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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专业技术职称干事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审核应评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2、负责登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呈报上级部门进行专业技术评定和晋升工作,协同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的日常工作。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4、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和学徒工、熟练工的转正定级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的向领导汇报本职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和存在的问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筹干事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各项政策、规定。2、向职工宣传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保险。 3、按照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标准扣缴各项统筹基金。

4、负责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管理健全社会统筹基金缴纳台帐、以及个人保险登记卡片。

5、协同社会保险部门负责办理病、伤人员保险费用及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工作。

6、负责处理死亡职工的保险待遇及劳动保险卡片等。

7、定期或不定期地会同社会保险部门及矿财务进行帐务核算,防止出现差错。

8、及时向上级部门和主管领导报送各种报表,并提出建议和存在的问题。

9、认真办理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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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断加强政策理论的学习,强化业务水平,按时建帐发放按劳动保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必须建立台账,按期、定人发放,不得无故拖延。

3、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对账、对票,做到发放准确无误。

4、要做好日常领劳保人员的接待工作,接待人员要有礼貌,认真耐心做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5、要做好内勤工作,办公室内的垃圾、杂物要及时清扫干净。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上岗后第一时间应对仓库的门,窗及各库区存放的物资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2、每天下班前对各库区的门,窗等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等方面确无隐患后才可离岗下班。

3、每天打开一次各库区的门,窗一小时,让空气对流,更换库内空气。

4、每天打扫库内地面卫生。地台板要摆放整齐。周末应打扫库内天花板、墙壁的蜘蛛网,吸尘及抹窗玻璃。

5、每天一次检查仓库区内、外的防火设施,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向主管报告。

6、每周检查一次库房建筑物,发现漏雨、渗水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7、合理安排库内堆位,预留足够的出入通道及安全距离,安全高度。督促装卸工按指定堆位整齐叠位。发现倾斜要立即纠正。不准在货堆上行走、坐卧,也不准在货堆旁的通道坐、卧。

8、仓库内的每一堆货物应在显眼处挂上货卡。每一堆货物都应有帐。货卡和帐面上的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与货品实物应完全一致。

9、货物出入仓时,仓管员应依据,进仓单、提货单核准出入物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准确地收发货,收发完毕后,应立即填写挂在货堆上的货卡并立即入帐。

10、入库物资严格把好验收关,做好各种验收数据记录,发现变质拒收

42

入库,所有材料先进先发,后进后发,以防保管期过长变质。

11、所有易碎器材,必须轻拿轻放,入库上架时排列在明显位置,以防压、撞、打。

12、要按规定尺寸,保持库内合理干湿度,发现干湿度超过规定,即使开门通风,保证物资完整,不易变质。

13、所有怕潮物品应及时入库上架(如办公纸类)。料库、料区潮湿的应按规定下垫尺寸增高50%。

14、根据各类物品物资说明书的保管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

15、坚决拒绝手续不齐的物品进出。对于货物的正常出入,仓管员要按要求填写各类单据,特别是放行条,无放行条的坚决不准带货物出仓库。

16、收发货后相关的单据应迅速分发到相关部门,不允许延误甚至遗失。

17、仓库员保管的单据,帐本应妥为保管,平时应上锁,节假日加封条。

18、按时做好库存报告草稿并向仓库主管递交。

19、所有单据都要仓库主管审核并签名后才能交供应商或采购。20、完成上级的临时工作安排。

考核办岗位职责

1、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矿考核管理工作。

2、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准军事化管理工作。

3、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精细化管理工作。

4、负责考核矿山各单位工资结算工作。

5、收集、汇总对各单位考核情况,并监督执行。

6、协同其他单位抓好矿山各项管理工作。

7、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核办主任岗位职责

1、制定矿山考核、准军事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全矿考核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准军事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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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全矿精细化管理工作。

5、督促落实矿山工资考核工作。

6、负责考核矿山职工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7、负责考核矿山各单位上班期间遵章守纪情况。

8、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工培训(教师)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长期培训计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矿山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

3、负责新矿山员工进矿、车间和班组三级培训工作。

4、负责矿山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与复审换证工作。

5、负责矿山所需员工的应急培训与适应性培训工作。

6、负责矿山技术工种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与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工作。

7、负责矿山操作员工安全技术复训及安全资格证书的考核发放工作。

8、负责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现代企业制度与管理理论的培训工作。

9、负责矿山员工赴外参观学习、委托代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0、负责拟定矿山教育经费使用及教学设施、用品的购置计划。

11、负责各种培训人员的考勤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督察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员工行为规范的督察、督导工作。

2、负责全矿员工乘车排队的督察、督导工作。

3、负责全矿员工的衣着规范的督察、督导工作。

4、负责全矿各岗位员工上岗规范的督察、督导工作。

5、负责矿山地面工业卫生的检查督导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党群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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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指导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日常的党务工作。

2、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办理党委换届、成员增补等审批手续,按党委议事规则的规定,参与有关干部的考核,提出任免意见。

3、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组织的工作。

4、负责组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政工研究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组织指导宣传报道工作和文化体育等活动。

6、承办党委和机关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议)定事项。

7、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使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8、教育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监督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9、及时帮教违纪行为和调查检举事件。

10、受理党员、干部申诉,根据政策规定及时处理和上报。

11、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12、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其它有益活动。

13、完成党委和矿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群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矿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党办、宣传、组织、纪委、工会、团委等工作,并协助矿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负责完成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保证党的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

4、负责检查基层党支部的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领导作用。

5、负责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6、负责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动态与安全生产情况。

7、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发展新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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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的具体工作。

9、对本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0、做好其它党务工作。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在矿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的党务工作,并协助行政领导搞好本支部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负责落实党委决议,保证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

4、了解职工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支部的各项活动。

5、负责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6、抓好职工的道德教育工作,搞好支部建设,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7、负责做好本支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9、与各部门、各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互通情报,支持他们的工作,搞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清政廉洁。

10、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与安全生产情况,强化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在矿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协助部长搞好党务工作。

3、负责完成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4、保证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

5、负责文秘、党办、宣传思想工作。

6、负责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动态与安全生产情况。

7、负责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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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协助部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9、协助部长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及发展新党员工作。

10、协助部长搞好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积极组织筹备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女工部主任岗位职责

1、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做好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女教职工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观念,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等问题。

2、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矿山的改革和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女职的权利。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女职工的意见、要求、困难和疾苦,为女职工说话及办事。

4、协助行政贯彻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法令、规定, 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女教职工的身体检查,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向女教职工讲解妇幼保健卫生知识。

5、定期组织培训女工干部和积极分子,抓好女工干部队伍的自身健设,不断提高女工干部队伍素质、水平,增强做好女工工作的自觉性。

6、做好\"三八\"红旗手及女工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总结推广她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注意发现有才干女教职工,并对她们进行培养,并向有关部门推荐。

7、为解决大龄、适龄、离婚、丧偶教职工的后顾之忧,要积极做好婚姻介绍工作,并通过各种机会为他们广搭鹊桥。

8、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开展一些有女教职工特点的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

9、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并积极主动地搞好工会各 部门间的支援工作。

党委工作部组织干事岗位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建党活动、党员日常管理、党员教育、基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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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建设,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检查”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3、督促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党组织生活。

4、利用业余党校抓好全矿党员的教育工作。

5、抓好”创先争优”、”党员安全责任区”等活动的开展。

6、负责全矿在职干部政历材料的收集、归档以及退休、离休、伤亡、病故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7、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8、按时完成部长、副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党委工作部宣传干事岗位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稿件的审定。负责资料收集、矿内广播稿件的撰写、宣传栏、简报等内容的宣传报道工作。

2、抓好基层单位通讯稿件的收缴审定,并及时向上级宣传部门投稿。

3、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党的有关宣传工作的法规、条例。

4、认真完成部长、副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及时把党的方针、政策和矿党委的各种决议、指示准确地宣传给广大职工。

6、按时完成部长、副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纪检干事岗位职责

1、纪律检查干事在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完成领导所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检查党员违犯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认真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惩处。

3、受理和传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4、教育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纪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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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处理日常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和措施,严加防范,预防违纪案件的发生。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漏纪检案件,保管好上级文件和公章的使用,做一个纪检岗位上的”好卫士”。

7、负责起草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填报各种报表,传送上级文件,及时处理日常文秘工作。

8、按时完成部长、副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治安保卫科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矿内治安管理规定,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编制、建立建全矿山各项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3、加强对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及易燃易爆品和重点消防部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全矿物资、产品的出入管理,确保企业材产、物资、设备不受侵害。

5、做好全矿重点人口、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掌握社情动态、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

6、负责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隐患工作。

治安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好本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思想教育。

2、建立健全各类治安管理制度,抓好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情况。

3、贯彻执行党政组织及领导,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工作。

4、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查处内部治安案件,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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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治安状况综合治理动态,及时掌握全矿重点防范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法轮功、赌博、吸毒人员的查禁工作。

6、负责各类突发案件,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7、负责本科室具体工作的部署安排,督促检查。

8、负责全矿消防、爆炸物品监督检查和押运及其它工作。

9、负责全矿产品、物资、设备出矿的检查督查保卫工作。

经济民警队长岗位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在保卫科科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3、行使领导管理、教育经济民警的权力。

4、组织全体民警学政治、学业务和学法律法规,学习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民警职责的方法、途径,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5、管理民警队伍,做到执法不违法,违法不侵权,严格执行民警工作的制度和纪律,使队伍保持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干好本职工作。

6、抓好军事训练,经济民警是一个半军事化的队伍,除经常性的训练外,每年都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全面训练,以掌握专业技能,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7、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发扬正气,积极带领全体民警与各种违法行为和不良倾向斗争。

8、依靠职工群众,开展群防群治,严防各类案件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9、负责对要害部位、来客及领导安全的保卫,出色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治安保卫科内勤干事岗位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协助科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按时完成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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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
《地下矿山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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