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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是什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16 08:38:1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二、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三、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与美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

五、驾驶员应经常进行车辆检查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

六、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将车辆私借给他人驾驶和使用。

七、驾驶员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八、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如属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九、驾驶员下班后,除次日有紧急任务外,应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并将钥匙交 到科长办公室。

十、有关车辆的安全驾驶、停放、保养、维修等,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驾驶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违反有关规定,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经济损失并予以辞退。

十二、负责对伙食科消毒室和餐厅的设备设施进行一般性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十三、完成部分清洁卫生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掖师范学校伙食科

推荐第2篇:危险品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河南省誉达工贸有限公司 危险品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掌握危险品货物运输有关知识,经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5万公里以上。

3、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并一年检查一次身体。

4、有一定机械常识,及故障判断和排除能力,且具备较强临危处置能力。

5、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定,按时参加相关知识学习和考核。

6、随车携带运输危险品货物的有关证件,运输危险货物时经过特殊地段,要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路线行驶。

7、运输危险品货物时,必须索要运输货物的运单、数量及品名,并保管好运单。

8、随车携带灭火器、GPS设备、防滑链、三角木、防静电地线,须齐全有效并按时检查。

9、全车所有各种警告标志必须洁净明目,平整牢固。

10、严格按照车辆及其设施的“强行保养”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推荐第3篇:危险品驾驶员规章制度

危险品驾驶员规章制度

1.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奖惩规章制度 2.危险品车辆驾驶员聘用管理规章制度

3.危险品驾驶员事故及违章处理工作规章制度 4.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1、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奖惩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本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的工作职责,规范公司危险品运输及装卸工作,杜绝事故隐患。根据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原有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作出重新修订,特订立本制度。

1.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意识,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危险品驾驶员必须严格遵照《危险品驾驶员岗位说明书》中的要求履行相关的职责。

3.危险品押运员必须严格遵照《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说明书》中的要求履行相关的职责。

4.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必须服从物流部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每出现一次扣罚100元并严重警告,屡教不改者(全年累计发生3起以上者),即予辞退。

5.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是公司对外的窗口,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须时刻注重自身的形象及言谈举止。在客户单位必须遵守客户单位的相关制度及服从客户单位的装卸货安排,对客户单位的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及时向公司物流部门反映,严禁与客户单位发生直接争执,若出现与客户单位发生直接争执的,每出现一次扣罚100元并严重警告,屡教不改者(全年累计发生3起以上者),即予辞退。

6.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好相关的劳动用品,带好签字笔,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公司随时联络,所有工作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有违反本条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2、危险品车辆驾驶员聘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危险品驾驶员须知:

1、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符合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审检合格,并发给相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五万公里以上。

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一年检查一次身体(在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

5、有一定机械常识及故障判断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备较强的临危处置能力。

6、须一次交纳风险抵押金3000元以上。

二、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规定,按时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

三、随车携带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的有关证件,如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运输危险货物时,经过特殊地段,要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行驶。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时必须索要运输货物的运单、数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运单。

五、随车携带的灭火器、GPS设备,防滑链、三角木、防静电地线必须齐全、有效,并按时检查。

六、全车所有各种警告标志(如反光带和防爆、防毒文字图案,驾驶室顶部放置的危险品标志灯),必须洁净明目、干净、平整牢固。

七、严格遵照车辆及其设施的“强行保养”制度,发现隐患或故障应及时排除或维修。

八、自觉保护GPS监控车载终端设备,严格执行GPS车载监控管理制度。

九、主动和自觉接受公安、交警、运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控和检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熟练掌握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和规定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因事故酿成爆炸、泻漏、污染等重大恶性事件。

十一、招聘危货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检自纠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3、危险品驾驶员事故及违章处理工作规章制度

一、为了促使车管中心驾驶员、押运员在行车中遵守交通法规和押运制度,认真谨慎驾驶押运,把交通和危险品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公司所有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危险品事故后,除马上着手处理善后工作外,应立即通向交警部门报案和中心备案,并向该车所投保的保险中心备案,一般事故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安全科,重大或特大事故则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安全科,其处理结果应在中心存档。交通事故发生后,绝不允许任何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

三、安全科在接到交通事故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及事故车辆所在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派人前往协助处理并及时上报中心领导。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科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发至各相关部门及个人,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四、运输事故对肇事者的处罚:

1.事故性质的分类:

轻微事故,损失金额20XX元以下。

一般事故,损失金额4000~30000元。

重大事故,损失金额30000~60000元。

特大事故,损失金额60000元以上。

2.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3.押运事故责任:因押运员本身工作过失,发生的危险品事故,由押运员承担责任,事故责任处罚参照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处罚。

4.发生运输事故后,不负事故责任者,不予处罚。发生运输事故按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分别进行经济处罚,按照处理机关裁决的赔偿基数为准,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分别处以4%、3%、2%、1%的罚款,发生死亡事故按1000、800、600、400元罚款。

五、驾驶员、押运员发生重大事故全部责任或特大事故主要以上责任者,给予规定的处罚,此外根据情节、事故大小、责任大小及当时情况给予警告、停止运营处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为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程序,有效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一、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三、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四、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驾驶员要根据承载危险品的特性和车辆各部件安全技术状况,停车自检自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自身无法排除的,要立即向本单位求助,禁止车辆带故障行驶,禁止所承载货物带隐患行驶。

六、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放油开关必须安装在罐体底部。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七、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为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八、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九、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十、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公司停车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十一、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十二、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十三、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十四、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推荐第4篇:车辆管理制度及驾驶员岗位职责

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货车由生产部负责人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人事部。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驾驶员)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行政人事部不予安排。

第六条

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行政人事部进行核实报批,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行政人事部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全权负责。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行政人事部联系。行政人事部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因公司安排不当引起的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

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驾驶工作。

第十九条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给予解聘。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第六章

驾驶员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应每周一次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二十八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胎压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直属上级或部门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车辆要每5000公里做一次保养(在公司指定地点),爱护车辆设备及工具,掌握简单的车辆故障排除方法,服从调度,按时完成运输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十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应经常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证件的合法性并保证出车时证件齐全性。

第三十二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因违章被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正常赔偿以外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第三十六条 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做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每月末按出车里程统计当月行车里程总数,计算出车公里情况。

第三十七条 有安排出车的,要主动协助车辆货物的装卸,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或对公司车辆进行清洁,不得随意私自离开公司。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上级主管,并说明原因。

第四十条 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四十二条 严格遵守加油制度,做好行车记录,自觉节约用油;每次加油后将加油票据交行政人事部月底统一报销,油卡余额不满500元时,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每月最后一天将本月车辆行车记录表等交行政人事部。

第四十三条 由行政人事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与当月的绩效工资挂勾,年终考核等级作为下一年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之一。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在出车回来后三日内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签字,再交管理层签字,方可报销。

第七章

驾驶员职责考核细则

第四十五条 凡是违反本岗位职责中的任何一条,第一次扣20元、第二次扣40元、第三次扣60元、多次违反以上各项制度,公司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赔偿。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正常赔偿以外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司机自负。

第四十六条 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按章处罚后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赔偿。

1.酒后驾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公司将给予开除解聘处理。

2.车辆需自行维护保管,不得交于无照人员驾驶,如有违反并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将根据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罚款并给予解聘处理。

3.有违法行为的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须对上岗驾驶员公示。无异议者应在本规定文件上签字与劳动合同一起存档。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未尽部分将会话时予以补充。

驾驶员签名:

推荐第5篇:驾驶员岗位职责及车辆管理制度

驾驶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和婚礼服务,积极维

修、保养等各方面的工作安排;

第二条:熟悉本市的交通法规、路面状况,按车队长的要求及时完成出车任务;在规定时间内未

完成任务的,应与上级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第三条:爱护车辆,减少损耗,保证每月的车辆保养、维护工作,维修费用不超出计划,不得在

维修单位拿回扣;每月的保养项目、维修检测等工作应在车队长批准下进行;

第四条: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赔偿。

第五条:不准公车私用,对车辆的合理使用、保管负责;按指定的区域停车,下班后将车钥匙交

办公室保管;

第六条:对驾驶行为负责,酒后肇事或违规肇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法律责

任;因外肇事的,除法定赔偿外,其余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七条: 凭用车登记单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八条: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九条:行车前要坚持勤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

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准确、可靠的良好状态。

第十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仪表指示灯、制动离合、冷却液、电池是否正常;检查路

单、证照是否齐全,对每次出车车况运行是否良好负责;

第十一条: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违规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第十二条: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

通安全;

(2)对于公司外客人,更应热情服务,以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司机应在乘车人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用车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第十三条:离车注意

(1)司机因故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其放于后行李厢后加锁。 第十四条:出发前后工作

(1)在出发前,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2)收车后,司机应填写行车记录,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人、行车时间、行车距离等

(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第十五条:个人形象

(1)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调度和使用车辆,发挥车辆运营的效益,促进公司效益的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司业务用车要求,而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由总公司总经办统一管理,遇有业务用车及婚车由车队长统一安排调度,专人负

责驾驶、维护和保养;

2、公司所有车辆证照的保管、车辆年审及车车保险、养路费的购买等事项均由总经办车辆队

长负责;

3、

4、公司的车辆由专人负责驾驶、保养、维修、清洁等事项;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办公室申请调派,由车队长统一安排依序派车,不得随意

叫人开车外出办公;

5、车辆实行定车定人、专人专车负责制,未经总经办准许,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

人员使用,也不可以任何名义外借;

6、

7、

8、

9、把婚宴用车放在第一位,要做到优先确保、优先服务,无客人投诉;收车后检查车辆并打扫车内卫生,保持车内及车身的清洁; 各办公室用车合理调配,同路时合并使用车辆,发挥高效节能的作用,树立节约意识; 扩大经营,公司无婚宴时,开展婚宴车的对外出租业务,外租与内用发生冲突时优先确保

公司婚宴用车;

10、花车驾驶员不得主动向顾客索要红包,一旦发现此类现象,将处以200元过失罚款;

11、花车驾驶员必须保持热情的服务态度向顾客服务,不得因个人的情绪而造成顾客的不满。

每次出花车后,请顾客填写《服务意见单》,第二天交到总经办。顾客如有投诉将处以过失罚款;

12、公司花车分对内和对外出租使用,优先满足新世纪广场婚宴用车,上下相互联系衔接,保

证做到内部与外部出租两不误;

13、花车的安排遵循在半月之内新世纪广场有婚宴安排,总公司不得外租。除外,由总公司安

排出租,若新世纪广场临时安排与总公司相冲突的,由车队长合理协商安排;

14、花车使用“三优先”原则

1、管理用车与经营用车发生矛盾时,优先经营用车;

2、内部经营用车与外部用车发生矛盾时,优先内部经营用车;

3、经营用车与私人用车发生矛盾时,优先经营用车。

二、车辆保养

1、

2、车辆维修、清洗、打腊等应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事项,核准后方可送修;加强日常的车辆维护保养,每行驶5000公里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每星期清洗一次车辆,随

时保持车辆的完好、整洁。

3、车辆维护必须经总经办车队主管核准后指定维修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

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辆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维护费,应

视情节轻重,由公司或驾驶员及车辆管理负责人承担;

5、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需要修复,更换零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维修

费用过高时,必须征得总经办主任和财务总监的批准;

三、违规处理

1、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使用,应接受公司相应处理。造成事故或损坏的,

应由驾驶员本人承担经济损失;

2、

3、对于违反交通法规而被罚款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应由车辆保险赔偿支付,超支部分由公司视具体

情况处理;

推荐第6篇:危货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危货车辆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并严格遵照执行,积极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二、持证上岗,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随身携带,禁止无证上岗作业。

三、爱惜车辆,每天出车前、回公司后必须对车辆车况、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及时维护和更换,杜绝病车上路。

四、定期做好车辆年审、检测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负责将车辆安全、准确地行驶到客户指定的装卸货作业区,便于货物安全装卸。装卸货完毕后,做好各项行驶前的车辆检查工作,安全驶离作业区,有问题时应立即向公司车辆调度汇报。

六、不得驾驶危货车辆从事私事,晚上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车辆运营中,随时监控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解决。

七、危货车辆不得搭乘除押运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中途停放,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放时,人员不得离开车辆。

八、随时保持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况,以便公司及时联系。

九、禁止在工作前24小时内饮酒,杜绝醉酒驾驶车辆;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过程中不得饮酒、

吸烟。

十、车辆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公司和公安机关,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减少危害。

十一、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因业务发生调整变化时,必须服从现场调度指挥。否则,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驾驶员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7篇:危货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危货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并严格遵照执行,积极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2、持证上岗,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随身携带,禁止无证上岗作业。

3、爱惜车辆,每天出车前,回场后必须对车辆车况、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及时维护和更换,杜绝病车上路。

4、定期做好车辆年审、检测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严格按公安机关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将车辆驶入公安机关规定禁止通行的区域,不得驾驶危货车辆从事私事,更不得驾驶危货车辆人口稠密区域,晚上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6、危货车辆不得搭乘除押运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中途停放,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放时,人员不得离开车辆。

7、车辆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公司和公安机关,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减少危害后果。

推荐第8篇:危险品驾驶员考试试题

商洛配送中心安全知识考试试题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包括20小题,每道2分,共40分。

1、危险源辨识是对认识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可能产生的( ) A.风险后果 B.根源或状态 C.大小 D.利益

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覆盖 ( )

A.公司的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B.公司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C.公司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施 D.所有上述答案

3、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

①事故原因分析不查清楚不放过②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③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④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⑤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⑤ C.①②④⑤ D.②③④⑤。

4、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处( )罚款。 A.20元以上200元以下 B.20元 C.10元以上20元以下 D.200元以上

5、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 ) 。 A.吊销驾驶证 B.扣留机动车号牌 C.扣留机动车 D.拘留驾驶人

6、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

A.10% B.20% C.30% D.50%

7、对酒后行为失控的驾驶人,交通警察现场可以采取( )措施。 A.罚款 B.拘留 C.使用约束性警戒 D.批评、教育

8、夜间道路环境对安全行车的主要影响是( ) 。 A.能见度低、不利于观察道路交通情况 B.路面复杂多变 C.驾驶人体力下降 D.驾驶人易产生冲动、幻觉

9、冰雪路行车时( ) 。

A.制动距离延长 B.抗滑能力变大 C.路面附着力增大D.制动性能没有变化

10、下面哪项活动是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控制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危险源,预防风险的出现,遏制事故的发生。( )。

A.危险源监测 B.风险预控 C.危险源分级 D.风险预警

11、机动车行驶中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 )。 A.20 B.30 C.40 D.50

12、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 )分钟。

A.4/20 B.8/30 C.2/15 D.3/20

13、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 )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A.100 B.200 C.500 D.1000

14、陕西分公司的HSE管理目标是(

A.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B.零事故、零损失、零处罚 C.零伤害、零损失、零处罚 D.零事故、零伤害、零处罚

15、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 )公里。

A.110/50 B.120/60 C.130/70 D.120/70

16、预防措施是:(

A.防止发生不符合 B.防止再发生不符合 C.预防不符合的发生 D.预防发生的不符合

17.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A.悬挂警示标志

B.安装警灯

C.安装警报器

D.悬挂标志

18、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____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A.1小时

B.1天

C.2天

D.3天

19、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

)报告,由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

A.交通部门

B.公安部门

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D.派出所 20、为了便于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组织需要在( )建立HSE职责。 A.所有职工

B.所有领导和人员

C.所有部门和单位

D.有关的各级职能和层次及岗位。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包括5小题,每道4分,共20分。

1、危险源辨识时应考虑(

A 人的行为, B 能力, C其他人的因素, D环境因素。

2、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指导原则是:(

) A着眼持续改进、重视事故预防,b强调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责任,C立足于全员参与、系统化、程序化的管理,D必要的文件支持和其他管理体系兼容并协同操作。

3、事故是指造成(

)。

A.死亡

B.健康损害

C.健康伤害 D.环境污染、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4、危害因素是指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可能导致(

)或这些情况组合的要素,包括根源、状态或行为。

A.人员伤害或健康损害 B.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

C.有害的环境影响

D.疾病

5、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角度,违章可分为(

) A.作业性违章 B.偶然性违章 C.指挥性违章 D.习惯性违章

三、判断题(本题包括10小题,每道2分,共20分。

1、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消防设施及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设置和配备,并定期进行检查、调换和维护保养。

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故障车前方躲避,防止其他车辆撞上自己,造成二次事故(

3、机动车下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

4、装卸作业过程中,严禁离人,加强观察,严防冒罐。

5、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危险品运输准驾证。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8、机动车驾驶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留。

9、危险源辨识就是风险评估(

10、未开展人员安全教育是人的不安全因素(

四、简答题(本题包括2小题,每道10分,共20分。

1、危险品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应急处理?

2、如何防止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

推荐第9篇:危险品驾驶员接车承诺书

危险品驾驶员接车承诺书

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申请接车,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

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中,做到服从领导、听从调度、随叫随到,保证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不推诿扯皮。

五、本人承诺绝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等违章行为,保证行车安全。

六、随车携带运输危险品货物的有关证件,保证合格有效,运输危险货物时经过特殊地段,要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路线行驶。

七、随车携带灭火器、GPS设备、防滑链、三角木、防静电地线须齐全有效并按时检查。全车所有各种警告标志必须洁净明目,平整牢固。

八、要对车辆负责,严格遵守有关公司车辆专人驾驶规定, 绝不将辆交给非司机驾驶或未经单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九、严格执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所驾驶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停放在单位院内,除特殊原因外,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

十、爱护车辆,对车辆按规定进行保养、清洁,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及时排除,不带病上路。

十一、本人承诺自接车日起,保证工作五年以内不离岗,绝不中途弃车离岗。

对以上承诺,若有违犯,甘愿接受公司依制度作出的处理决定。因个人原因触犯法律法规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诺驾驶员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细则

危险品驾驶员岗位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驾驶员须知:

1、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符合交通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和《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规定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审检合格,并发给相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五万公里以上。

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0 周岁以下,并一年检查一次身体(在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

5、有一定机械常识及故障判断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备较强的临危处置能力。6、须一次交纳风险抵押金3000 元以上。

二、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规定,按时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

三、随车携带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的有关证件,如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运输危险货物时,经过特殊地段,要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行驶。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时必须索要运输货物的运单、数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运单。

五、随车携带的灭火器、GPS 设备,防滑链、三角木、防静电地线必须齐全、有效,并按时检查。

六、全车所有各种警告标志(如反光带和防爆、防毒文字图案,驾驶室顶部放置的危险品标志灯),必须洁净明目、干净、平整牢固。

七、严格遵照车辆及其设施的“强行保养”制度,发现隐患或故障应及时排除或维修。

八、自觉保护GPS 监控车载终端设备,严格执行GPS 车载监控管理制度。

九、主动和自觉接受公安、交警、运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控和检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熟练掌握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和规定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因事故酿成爆炸、泻漏、污染等重大恶性事件。

第11篇:危险品驾驶员测试题1

危险品驾驶员押运员测试题

姓名:

岗位:

选择题 :

1、国务院第344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 )起施行。 A ) 1988年8月1日 B ) 2005年8月l日 C ) 2002年3月15日

2、施行国务院第344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 )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A )普通货物 B )危险物 C )危险化学品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

)、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务院第344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A )购买 B )加工 C )运输

4、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的

) ,应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全面负责。 A )主要负责人 B )工会主席 C )安全负责人

5、国务院规定,由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 A )公安部 B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C )交通部

6、国务院第344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 )。

A )事先通知 B )出示通知书 C )出示证件

7、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

)制度。 A )自由运输 B )资质认定 C )自主运输

8、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 )规定。

A )公安部 B )国务院交通部门 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9、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 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A )交通部门 B )质检部门 C )经贸部门

10、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A )交通部门 B )公安部门 C )质检部门

11、国家实行(

)登记制度,并提供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技术、信息支持。 A )危险化学品 B )普通货物 C 一般货物

12、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并向(

)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A )承运人 B )货主 C )托运人

13、危险化学品(

)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A )生产企业 B )经营企业 C )使用单位

14、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时,驾驶人员在24 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 A ) 10 B ) 8 C ) 12

15、国务院第344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企业,由(

)依据职责对其进行处罚。 A )公安部门 B )交通部门 C ,质检部门

16、国务院第344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

) ,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企业,由交通部门依据职责对其进行处罚。 A )企业资质 B )生产许可证 C )经营许可证

1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不配备(

)的,由公安部门处2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A )装卸人员 B )押运人员 C )管理人员

1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不配备押运人员,由(

)处2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A )交通部门 B )质检部门 C )公安部门

19、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

)的,由交通部门处2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A )生产许可证 B )营业执照 C )从业资格证

20、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的,由(

)处2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A )公安部门 B )质检部门 C )交通部门

第12篇:危险品车辆挂靠协议

甲 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乙 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担保人)

一、

1、为了完善爆炸物品专用车辆手续,做到规范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爆炸物品运输车_____辆挂靠在甲方名下从事营运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底盘号码:________________,厂牌车型_________________,核定载重:________________,运输种类:_________________。上述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同意按公安部、交通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配置车载附属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3、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提供乙方经营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所需的营运证照;营运证等经营管理权属甲方享有,乙方在挂靠甲方经营过程中仅按约定享有使用权。

二、挂靠期限

1、乙方挂靠甲方从事爆炸物品运输车辆营运业务的期限为壹年,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形和本协议约定条件,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未能达成新协议的,乙方应在协议期限届满前 7 日内将车辆转移出甲方户头,车辆转移期间,乙方车辆必须停放在甲方,至乙方车辆转移手续办理完后,甲方交车给乙方。

4、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即不及时续签新协议又不办理车辆过户转移手续的,视乙方自愿放弃车辆挂靠所有权,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收回乙方的使用权。

5、因政府政策调整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使甲方利益受到较大损害的,除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外,双方应及时办理终止协议履行的相关移交手续、车辆过户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和车辆过户手续的,责任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等)。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

1、甲、乙双方同意在挂靠经营期限内乙方每月应缴纳甲方驾驶员、押运员培训费_________元。

2、乙方同意承担其在挂靠甲方经营期间,因从事爆炸物品运输车辆营运业务而发生的各项规税费用。上述规税费用由甲方代收代缴,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四、车辆维护及人员配备

1、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对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挂靠车辆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驶,严禁超载超速。做到人员持证上岗。

3、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有关人员,由乙方聘用,与甲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所持证件必须符合要求,即国家有关部门对本协议所涉挂靠车辆对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的要求。

5、乙方必须设有专门的车辆安全员一名,负责指导和监督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的日常工作以及做好甲乙双方的联系工作。

五、事故处理

1、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乙方协调处理与当地部门的关系,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担保人及其连带保证

1、甲方同意乙方邀请____________为其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的连带责任担保人;担保人愿意为乙方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为二年,自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3、担保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受本协议书效力的影响。

4、担保人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合法转让后,担保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培训费用,对乙方的营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甲方有权组织乙方进行业务、安全、政治的学习。

3、甲方有权对乙方营运车辆进行车容、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4、甲方应按约定交付营运证照。

5、甲方应按约定履行代缴代办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

2、乙方应按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

3、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出租、出借营运证照。

4、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政策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独立承担违法、违纪、违章引起的相关责任。

九、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或甲方代缴规税费用的。 (2)乙方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行为的。 (3)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4)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5)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理或媒体报道曝光的。 (6)乙方擅自聘请副驾驶或将车辆交由第三人营运的。 (7)乙方擅自转让车辆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 (8)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2、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甲方提供的有关营运证照。

3、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等。

十、其它约定

1、乙方挂靠甲方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赠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2、乙方挂靠甲方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代表: 代表: 代表: __

________ 年_____月 _____日

第13篇: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氮气

氮气危险性类别: 第2.2类

不燃气体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2005(压缩)

22006(液化) UN编号:1066(压缩)

1977(液化) 危险标志:不可燃气体 包装类别:Ⅲ

包装方法:气瓶、低温液体容器(液氮)

运输注意事项:气瓶戴好瓶帽、防震圈、防止曝晒和撞击。航空、铁路限量运输。液体槽车时刻监控槽内压力。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GB13690-1992)将其划为第2.2类中不燃气体

气体钢瓶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一、钢瓶检查:

1、色标检查:气体钢瓶在使用前,要按照钢瓶外表油漆颜色、字样等正确识别气体种类,切勿误用以免造成事故。

据我国有关部门规定,各种钢瓶必须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漆色、标注气体名称和涂刷横条,其规格如下: 钢瓶名称

外表颜色

字样

字样颜色

横条颜色 氧气瓶 氢气瓶 氮气瓶 纯氩气瓶

二氧化碳气瓶 氨气瓶 氯气瓶 氟氯烷瓶

天蓝 深绿 黑 灰 黑 黄 草绿 铝白

氧 氢 氮 纯氩

二氧化碳 氨 氯

氟氯烷

黑 红 黄 绿 黄 黑 白 黑

红 棕

如钢瓶因使用日久后色标脱落,应及时按以上规定进行漆色,标注气体名称和涂刷横条。

2、清洁度检查:

严禁油脂等有机物沾污氧气钢瓶,因为油脂遇到逸出的氧气就可能燃烧,如已有油脂沾污,则应立即用四氯化碳洗净。氢气、氧气或可燃气体钢瓶严禁靠近明火。

3、存放检查:

1)存放氢气钢瓶或其它可燃性气体钢瓶的房间应注意通风,以免漏出的氢气或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后遇到火种发生爆炸。室内的照明灯及电气通风装置均应防爆。

2)原则上有毒气体(如液氯等)钢瓶应单独存放,严防有毒气体逸出,注意室内通风。最好在存放有毒气体钢瓶的室内设置毒气鉴定装置。

3)若两种气体接触后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这二种气体的钢瓶不能存放在一起。如氧气瓶和乙炔瓶、氢气瓶和氧气瓶、氢气瓶和氯气瓶等。氧、液氯、压缩空气等助燃气体钢瓶严禁与易燃物品放置在一起。

4)气瓶存放点保证通风,无腐蚀。

二、使用注意事项:

1、气体钢瓶存放或使用时要固定好,防止滚动或跌倒。为确保安全,最好在钢瓶外面装置橡胶防震圈。液化气体钢瓶使用时一定要直立放置,禁止倒置使用。

2、使用钢瓶时,应缓缓打开钢瓶上端之阀门,不能猛开阀门,也不能将钢瓶内的气体全部用完,要留下一些气体,以防止外界空气进人气体钢瓶。

3、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4、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5、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6、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氧气瓶。在氧气瓶检验场所要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开阀应缓慢,以防瓶内有高压氧冲出,产生静电火花;不能与其他可燃性气瓶同时存放或排放;

7、氧气瓶、可燃性气瓶(本公司主要是乙炔和氢气)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有困难时,应有可靠的隔热防护措施,但不得小于5m。

8、高压气瓶应避免曝晒及强烈振动,远离火源。 贮气瓶严防曝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因为气瓶内的压力是随温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内的压力反常上升,就会发生危险。

9、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剩余残压。即余压一般应为2kg•cm-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kg•cm-2 .

10、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的气瓶,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11、氮气瓶。氮气瓶排放余气时要打开门窗,注意空气流通,防止发生窒息事故。余气排放要缓慢进行;

12、氩气瓶。注意事项与氮气相同。但是,因为它的密度比空气大,易在低处浓缩,所以排放时要注意把门打开;

13、乙炔瓶。严禁放到!严禁与气体氧化性气体放一起!

14、气瓶要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因为气瓶上面装的调压器是对液化石油气的气体起作用的,如果气瓶倒立或卧倒放,就会流出液体,液体变为气体呈250-300倍扩散与空气混合后,就会造成大面积的燃烧,甚至发生爆炸,所以是非常危险的。

三、相关强调其他注意事项:

(一)《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遵守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少于5米,保证通风。 使用乙炔气瓶时应做到:

1 气瓶必须立放,并应使用托架,以防歪倒。 2 气瓶不准和氧气瓶放在一起。 3 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 4 气瓶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使用氧气瓶时要做到:

1 瓶身、瓶嘴严禁接触油脂。 2 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3 必须距明火10m以上。

4 不准和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 5 不准用起重机吊运或人扛。

6 瓶内气体不准用净,应存有一定的压力。 7 使用中需要立放时,必须设托架。 8 用完后,必须戴好瓶口安全帽。 9 搬运时要轻放,不准撞击相碰。

安装减压器前,应先打开气阀门,先清扫瓶觜后再装,装时须拧紧,开气阀时应站在侧面,头部闪开。

工作场所10m以内,禁放易燃易爆品。

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安全带,下面周围10m应设防护标志,禁止作业和通行。 严禁焊接或切割带有压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两人以上在一起作业时,火焰不准朝向对方,如因条件限制,必须朝向对方,应通知对方人员躲开。焊割工作暂停时,必须关闭焊、割枪和气源。在地沟内作业时,必须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气体。 焊、割具或橡胶软管带发生漏气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将就使用。 禁止把氧气、乙炔带绕在身上或骑在腿间作业。

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或乙炔瓶。清除工件铁尘,严禁用氧气吹除。

严禁用氧气清除乙炔导管或吹除身上尘土,不准开着气门捅焊嘴,不准拔下乙炔带对着脸验气。

(二)使用气瓶充氮操作

1、确认所使用钢瓶为氮气!!!!

2、确认减压阀门有效。

3、使用钢瓶时,应缓缓打开钢瓶上端之阀门,不能猛开阀门。

4、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睛,视物料品种佩戴相关的劳保用品(包括防毒面具、连罩、塑料围裙、袖套等)。

5、使用软管对样品充氮时,检查软管连接有效,并把软管对着无人处调整气体流量缓慢轻柔,不得有冲击感,然后慢慢对样品进行充氮,以防样品溅出伤人。

6、对桶装物料进行充氮时注意事项同样品,增加控制氮气流量,以免产生大量静电积

第14篇:危险品运输车辆解决方案

危险品运输车辆解决方案

需求分析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道路危险品运输业日渐增多,对城镇、人群、河流的威胁越来越大,危险品运输的安全问题得到了越来越高的重视。城市每天多辆液化气运输车辆在街上行驶,行驶的安全监控问题一直令运输单位和消防部门头痛。

以前车辆行驶在外,公司只能通过高频电话联系,十分不便。而且一旦发生事故,有关事宜不能及时处理。

因此建立一套能够对移动目标进行实时监控调度,统一管理的系统显得尤为必要。3G技术(GPS、GIS、GSM)的发展使得建立这样的系统变成可能。利用高科技全面监控危险品车辆,就能在电子地图上清晰、实时地了解车辆在市区的位置,显示车辆的瞬时速度,同时能将每个驾驶员的超速纪录、违规路线等信息存储在中心数据库。

需求特点-安全运输保障要求高-对报警信息要求快速反应-对车辆运行路线和区域限制严格-对车辆运行速度控制严格

系统概述

本公司GPS车辆管理调度系统是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无线通信技术于一体的软、硬件综合系统。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车载终端、无线数据链路和监控中心系统。可对车辆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和实时监控调度。并且能够结合业界领先的GIS查询分析,辅助决策支持,抬高系统响应速度。

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调度系统具有全天候、全路线车辆实时动态监控的功能,主要应用于车辆的跟踪、调度、监督、历史记录查询、安全报警、车辆档案管理等多种用途。

方案特点-强大的车辆准确定位、实时监控、高效调度功能-快速的报警处理机制,将意外情况带来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提供多种监控方式,可对特定区域和线路进行重点监控-可同时支持多种通信方式,包括GSM/CDMA短消息、GPRS、集群-系统具有完整安全以及自动灾难恢复机制,保证系统安全稳定-精确的数字地图及专业的地图服务支持-业界领先的高速2DGIS及3DGIS引擎,特别适合实时监控系统

系统功能简介车辆跟踪监控系统建立起了车辆与监控中心之间迅速、准确、有效的信息传递通道。监控中心可以随时掌握车辆状态信息,迅速下达调度命令。还可以为车辆提供服务信息,有多种监控方式可供选择。

超速/停车报警危险品运输车辆一般都有限速行驶的规定,并且运输途中不能随意停车。监控中心可以预先设定限制速度,当车辆的行驶速度超过或者小于规定的阈值时,将自动发出报警信息。以便监控中心采取措施控,提醒驾驶员注意速度或者要求驾驶员汇报情况。

历史轨迹纪录查询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轨迹信息将被纪录保存,方便事后查询。用户可选定过去一时间段,查询该时间段内指定车辆的历史数据,进行历史轨迹回放,是事故分析的得力助手。

紧急报警当车辆遭遇紧急情况时,只需要按下报警按钮,车载终端会自动向监控中心发送报警数据,在监控终端显示出车辆位置,并声光提示。另外,当行驶过程中遇到险情或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情况下,可通过车载终端的报警按钮向监控中心求救。监控中心还可对车内情况进行监听并录音。

区域/偏航报警为了加强调度管理,一般要求车辆行使固定路线或者只能在特定区域活动。在系统中为任务车辆预先设置行车路线,任务开始时,车辆行走路线及状态开始被监控及记录,如车辆未按预设行车路线行车或者驶出设定区域,系统将会自动报警,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

车辆统一信息管理系统能够车辆进行集中统一的信息化管理。管理内容涵盖车辆车牌号码、车台号码、车型、颜色、发动机号、底盘号码、用途等。系统将对车辆的所有这些信息进行采集、录入,而后向用户提供修改、删除以及查询功能。

系统效益-全程监控车辆运行状况,运输安全真正有保障-辅助事故分析,事故情况有备可查-统一车辆信息管理,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事故响应速度,将事故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15篇:合作经营车辆协议(危险品)

合作经营车辆协议

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为适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发展,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需要,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合作经营协议如下,供合作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经营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1、由乙方出资购买牌机动车一辆,车牌号码 核载吨位 吨,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办齐各类证照、证件等营运手续。

2、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营运权归甲方所有,但在合作经营期间归乙方使用。

3、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自主承担有关的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乙方车辆经营危险货物运输,不得超出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范围。如有超出经营许可范围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二、乙方应遵守的经营管理具体事项

1、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和调配。

2、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车辆驾、押人员。配备驾、押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点,应急措施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随时处于押运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超速、超时(疲劳驾驶)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乙方不配备押运人员或脱离押运人员监管或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造成的处罚和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若连带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按照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和教育。

3、乙方在车辆投入营运前,必须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对车辆的所有险种进行足额投保。投保方式:乙方将应缴保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甲方,由甲方统一投保,投保期满前,由乙方提前20天到甲方办理继续保和车辆年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脱保未年审违约经济责任。在单车运输物资,遇物资金额巨大时,乙方必须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乙方自行解决,如不保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营运中,应遵守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交通安全法以及行车规定和货物运输规定、甲方管理规定、经营合同规定。聘用驾、押人员应经甲方批准、认可后才能上车操作,乙方中途不得随意更换驾、押人员。如确需更换时,必须具备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提供聘用驾、押人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须提交甲方审验),在甲方安全部门考核认可后方可聘用。否则视为非法营运,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乙方每月必须缴纳聘用驾、押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等险种(费用乙方承担,甲方代为缴纳)。营运车辆乙方驾、押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营运资格或终止协议。

5、车辆运行所需的相关证件全部复印交甲方存档。乙方及其聘用的驾、押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和不定期的各类安全培训、安全演练等,不断提高经营者及驾、押人员的安全法规意识。

6、乙方在经营中,应按时向甲方缴纳各种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每天1%的违约金,如未缴纳各种费用超过30日的,甲方向乙方追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可向交警、交通等部门申请吊销其牌照、证件。

7、乙方在经营中由于不遵守交通法规,行政法律、法规,运输规定等违章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被处罚后果。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支付,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的赔付资金与乙方自行支付的资金有差额的,其差额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产生的其他费用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8、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后,乙方必须执行《四川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向甲方缴纳 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如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经甲方同意,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后,经甲方审核,未差欠甲方任何费用、无外界经济纠纷等遗留问题凭甲方出具的安全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9、甲方按每车/月 元收取管理费,二级维护每季度 元。GPS服务费、行业协会费、道协费、驾驶员信息管理费等都在当年1—3月份内一次交清。

10、乙方若转让车辆,需经甲方同意(车辆仍与甲方合作经营的),新车主缴纳保证金后解除原乙方协议,重新签订新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经济责任。乙方若将车辆转出甲方的,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新车发票金额5%(垫款车10%)作为甲方下户费。且相关转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要求报废的车辆或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乙方应按照机动车报废规定办理报废,乙方凭公安交警和回收公司出具报废手续到甲方解除本协议。否则,甲方不退安全保证金,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三、甲方应遵守的经营管理具体事项

1、甲方有权对公司所有车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乙方车辆驾、押人员进行政治、安全学习和各类安全培训,乙方驾、押人员必须参加,如缺席一次,罚款200元,若缺席三次,解聘驾、押人员从业资格。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包括驾押人员车辆技术状况、证照齐全有效、顶灯、标志及排管的安臵,安全防范设备及措施等。凡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甲方有权作出该车停运整改决定,乙方必须接受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权修改、完善、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检测等事宜,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车辆定期二级维护保养厂家,乙方应定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保养,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及时完清各类规费(保险费、管理费等),乙方累计在3个月未完清各类规费,甲方有权扣留车辆直至变卖,以清偿所欠规费及其他费用。因乙方欠缴各种规费而影响车辆正常运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7、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各类税费,甲方有权代为征收和按照国家税费标准作出相应的调整。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是平等的合作经营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共同遵《车辆合作经营协议》约定条款,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兴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2、双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条款,维护本协议的严肃性,在合作经营期间,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私自转卖车辆,甲方按照本协议条款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3、特别约定:乙方在经营本车辆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赔偿。甲方若因乙方经营车辆原因被第三人诉讼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被执行资金占用费、诉讼费等。(其中律师费按2000元/次计算,资金占用费按1%/月计算利息)。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6篇: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无证运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同时配备驾驶人和押运员,驾驶人和押运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运输剧毒化学品必须申领公路运输通行证,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容器。运输车辆及其容器、包装和槽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规定安装或喷涂警示标志、告示牌、“毒”、“爆”文字,粘贴反光带,配备通讯工具,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三、严禁疲劳驾驶。运输车辆必须有计划的选择安全地点,安排途中休息,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

四、严禁有险不报。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危险品泄漏或者其他险情的,驾驶人、押运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有条件的应当迅速驶离人员密集地区,并迅速如实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报告车辆位置、危险品名称、危险特性、装载质量等情况。

五、严禁违反公安机关通行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超装、超载,严禁进入禁止通行区域;中途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情况的,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六、严禁违反通行证核定内容。必须按通行证核定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速度运输危险品。

七、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或者使用作废通行证。

八、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驾驶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必须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收费站点和收费通道行驶,经过治安卡口、公路收费站和其他危险品道路运输检查点时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九、必须彻底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一经查获必须立即整改。未改正前,运输单位必须派员严密监管,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天津市***********公司

2010年10月

第17篇: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责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攀枝花办事处的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攀枝花办事处的所有从业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由物流公司营运部综合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第六条 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第七条 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载。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第八条 运输爆炸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车厢内不得载人,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第九条 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条 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被盗、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 办事处车辆由办事处调度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十二条 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第十三条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第十四条 所有车辆严格执行“定人定车”制度,制定车辆的消耗定额和奖惩制度,定期对车辆的行驶时间(或里程)和维修消耗(如油料、配件、工具等)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和奖惩。

第十五条 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第三章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1、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车辆严禁携带多余燃料和其它易燃物。在加油站加油过程中,确保关闭发动机。加油后地盘、发动机外壳应擦洗干净,不得有废油与

机油。

4、装车时,驾乘人员也应对爆破器材包装进行检查,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在同一车内,具体按《爆破器材运输车使用说明书》中危险品同车运输表执行。

5、每车爆破器材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装载质量的三分之二及爆炸物品运输上核定的数量,严禁超量装载。同时,应尽可能的将爆破器材均匀地装在车厢内,包装件总码垛高度不得超过1.5m。

6、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应在火源上风200米外或下风300米外绕道而行。

7、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200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200米以外,但警卫人员应能警戒车辆。

8、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9、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10、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路途中,车辆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段。

11、行车时应控制好车速,高速路面行车车速不应超过80Km/h,一般路面行车不应超过40 Km/h,夜间行车不应超过30 Km/h。遇恶劣气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区等,车速应适当降低或停驶。

12、两辆以上车辆运输,在一般道路上,前后车之间应保持50米以上的车距;在高速公路上,前后车之间应保持200米以上的车距;上下坡时,上下车不应小于100米。与其他同向行驶的车辆之间应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

13、车辆运输途中,驾乘人员应服从公安部门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检查。

14、车辆前胎发生故障需要更换时,不得使用翻新轮胎。车辆前后轮胎充气应适当。

15、行车时电瓶应稳固、牢靠,无特殊情况驾乘人员不应随意改变电瓶的安放位置。

16、每行驶160Km左右应停车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制动系统是否漏气,车辆轮胎是否过热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车辆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17、车辆上路时,应选择平坦宽阔的道路行驶,并尽可能绕过人口稠密区;如难以绕过时,应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18、运输途中住宿时,应选择较为安全和偏僻地点住宿、停车,停车地点应远离高压线、无线发射台和居民稠密区。

第四章 车辆维修与保养

第十六条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

2车辆每行驶1500—25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检查、紧固、调整和润滑

3、车辆每行驶2500—5000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保养、检修内容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按规定进行扭矩检查,紧固车辆外露各联接机件的螺栓、螺母,对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脂和润滑油,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

4、车辆每行驶45000公里应进行一次三级保养(总成拆解)以上的项目检修,除完成

一、二级检修保养项目外,还应完成以下项目: 4.1、清洗燃油箱和冷却系统;

4.2、检查车架有无变形,铆钉有无松动、脱落等现象,必要时修理,除锈和补漆;

5、建立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修理档案。

6、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外修车

7、车辆维修保养完毕须驾驶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出厂,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 车辆GPS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GPS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科技装备在管理、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有效制止道路违法行为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易普力攀枝花分公司危险爆炸物品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GPS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

1、GPS车载系统是为车辆准确定位和行驶提供安全保证,车辆在运

输途中GPS终端要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 自拆卸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管理平台反映,以便及时维修。

2、SIM卡是GPS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3、GPS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洗涤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导致电路烧坏车载设备。

4、车辆出车前驾驶人员应仔细检查GPS车载设备,保证行驶过程中GPS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5、驾驶员应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系统,了解车GPS载系统的功能。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出加油站时,不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液晶屏。

7、车辆在行驶途中,驾驶人员不得关闭GPS车载系统。8、操作GPS车辆定位系统时应注意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 GPS车载系统的消息管理

1、为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和平台实施监控车辆行驶状况,车辆在出发前应向平台发送一条定位信息,以确定和平台取得联系。

2、在行驶过程中如无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平台发送与车辆无关的消息。

3、驾驶员阅读平台向车辆发送的有关消息时,要确保安全。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警报,同时,平台也会向驾驶人员发送为了行驶安全要求降低超速的

提示消息,驾驶人员应按规定时速行驶。

5、车辆在行驶途中遇到紧急情况(如车辆抛锚或被抢劫)需要平台帮助时,驾驶人员可以手动按下或脚踏紧急报警器2秒钟,向平台发送紧急报警或发出请求帮助消息,管理平台可以根据内容向车辆提供帮助。

6、除了遇到紧急情况时发送紧急警报外,一般情况下不要发送紧急报警消息,造成不必要的误报,严禁故意向平台发送假警报。7、车辆主管单位或驾驶员不要通过其他途径向GPS车载系统或平台发送消息,如需要通知、了解情况可通过管理平台发送消息,否则,超出的短信费用由车辆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 GPS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1、遵守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对平台要求的纠正违章行为提醒应及时纠正。

2、严禁无故或恶意动手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行驶中要随时关注终端的信息。

3、保护好GPS终端,以利于GPS监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4、车载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和平台汇报。 第二十条 GPS车辆的行驶线路及限速管理

1、所有安装GPS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严禁擅自改道行驶。遇有特殊情况确需改道的(如塌方、道路阻断等),要请示平台后方准行驶。

2、驾驶GPS车辆的驾驶员应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根据攀枝花市道路状况,危险物品运输车最高行驶时速为60/小时,采场公路限速30公里/小时。

第二十一条 违反GPS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1、违反GPS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规定第1条、第3条,造成GPS车载系统损坏的,扣减责任人200元.2、违反GPS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规定第2条,扣减责任人100元。

3、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逃避平台监控的,扣减责任人500元。4、严禁向平台误报假报信息,扰乱平台正常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减责任人100元。

5、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扣减责任人500元.第六章 驾驶员岗位职责及操作指南

第二十二条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并且要熟练掌握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操作事项和规范。

1、严格执行上级和企业民爆器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运输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安全驾驶。

2、负责对出车前后车辆状况进行安全全面检查,不出故障车。认真完成三检四查工作。

3、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审验,确保车辆清洁、完好。

4、驾驶员必须做好一勤,二慢,三掌握。一勤:勤检查、勤保养、勤紧固。

二慢:情况不明、视线不清、起步、会车、让车、倒车、停车慢。交叉路口、狭路、窄桥、弯道、车站、装卸场地、上下渡船慢。 三掌握: 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天气变化情况;掌握车辆行人动态情况。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道路危险物品运输管理规定》装载,行车及停车。

1、能见度良好时,车辆行驶速度应符合所行驶道路规定的车速下限,在扬尘、起雾、大雨、暴风雪天气或遇复杂道路情况时,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减速行驶,车速保持在安全可控范围之内;

2、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车距不应小于50米,上山或下山不应小于300米;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做到行驶中不开赌气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违章车,不开人货混装车;

3、遇热带风暴或台风、雷电、暴雨雪、大雾、磁暴等特殊恶劣气象时,不得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作业。严禁携带打、六级以上大风火机、火柴等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驾驶;

4、在运输危险物品途中,应避免停留住宿,严禁将车辆停在居民区、行人稠密闹市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尽量在平坦地方停车,必要时用三角垫木塞住车轮,保证停车平稳。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

5、行车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要完整详细。

6、驾驶员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7、自觉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严禁有损害企业良好形象的言行。

第七章 押运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十四条 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押运员要经所在地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上级和企业关于民爆器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运输方 针,政策听从指挥,做好押运工作。

1、负责对押运货物进行检查,在装货后,卸货前核查民爆器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数量,确保危险物品无遗失遗漏,做好交接工作。

2、押运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3、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物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4、在危险物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爆炸、环境污染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第八章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安全员要把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对危险品货物的安全重视程度放在同等的位置。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企业关于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的方针、政策、制度等规定,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负责对危运车辆、危险物品装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重大情况还应向公司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安全活动的开展,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安全学习记录。

4、定期对消防设备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

5、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方案供领导参考。

6、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查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

第九章

机长职责

第二十六条 机长全面负责车辆在外工作期间的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变处理及维修保养工作 1 认真做好三检四查工作.2 行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要完整详细.3 要与驾驶员经常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做到友好相处.4夏季在外停车时,应检查车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有应将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5 做好车辆内外的清洁.

第18篇:危险品管理岗位职责

危险品管理岗位职责

1、危险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后勤服务部或医务部汇报。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标准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部门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4.按采购质量标准,采购危险化学品、设备、器材、器具。采购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

5.按采购质量标准,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质量负责。

6.对医用、试验消毒、科研所需新的危险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安全使用和储存、运输要求。

7.做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8、所有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要求进库存放,严禁不同特性的危险化学品混放。

9、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运用明火。仓库内必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调温、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10、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科室要设置危险品警示标志。

11、科室、仓库、建立库存使用、进出、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严肃多领或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事故发生。

3、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並取得《化学危险品保管证》。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οC。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后勤服务部或综治办汇报。

九.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工作,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其中包括危险品存、出情况,安全情况和废液、废渣情况。(备案)

第19篇: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1、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发详细记录。

3、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果断处理和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驾驶。

4、危险运输车辆装运爆炸品、易燃品检修时,不准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燃工具敲击。

5、危货车辆进行危货物品装卸、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保护措施。

6、定期对专用危货车辆、设备、设施检查,装运有毒、易燃物品的容器,应严密防漏;以抗住内部压力,防止运输过程中温度增高,造成泄露。

7、危货运输车辆不准装运性供相抵触的货物。

8、对不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规定的危货,拒绝装运。

2、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和行业危险品运载有关规定,确保运载的危险品运输、装卸的安全;

2、监督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负责运输品的装卸,并与客户单位进行简易的单据交接事宜;

3、明确出车任务,按出货单配货,做到数量、规格与单据保持一致;

4、自觉服从调度的分配,按时、按量完成出车任务;

5、熟悉公司的客户及明确送货地点等;

6、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3、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二、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三、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五、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六、认真押运货物,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七、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八、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第20篇:危险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福贡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管理

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后勤服务部或医务部汇报。

6.8.7.3

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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