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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预审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21 08:32:20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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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电话营销中心营运产品开发规划。2.负责开发适合电话营销的新产品,通过测试评估其可行性及效益。3.关注营销产品的销售情况,具体分析及时向部室经理提出营销产品的改进意见。4.协调沟通内外部承接新项目的各项事宜,评估产品、规划电话营销流程等。5.负责带领项目测试团队,对新营销产品及销售流程进行测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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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预审(材料)

一、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单位填写相关内容);负责用地预审初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初审意见。

2.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图(省级以上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作为报批必备件;市、县级项目,一般在进行预审现场踏勘时,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提供)。

3.城市(村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蓝线或红线图)。

4.建设用地单位向有权批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5.审批类建设项目应当提供有效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核准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告知书和拟报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备案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建设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列入已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有关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及论证意见、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修改规划听证会相关材料和听证会纪要。

7、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应提交的其它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拟订的分期实施规划方案,分期办理用地预审。

二、用地预审受理、办理

1、收件与受理: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接受,转入受理程序,不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于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收理和接受(按规定需要补充材料的,收件日期以材料补充齐全的日期为准)。

2、办理与办结:符合受理条件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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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土地预审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二、办理要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5、属于审批类的建设项目,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属于备案的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6、线性工程提供1:50000-1:100000路线图;其他用地提供1:2000或1:10000地形图(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7、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A厅市国土房管局第0

36、037号窗口领取该事项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daodoc.com直接下载);

2、行政许可中心窗口登记后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经审核后,按照职能进行审批;

4、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中心窗口核发《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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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预审

概述

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今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必须预审过关才能批准项目用地。

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4、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5、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6、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报省预审另附:

1、项目所在县市和受理预审申请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表;

2、标明项目用地范围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3、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基本农田的,应出具项目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4、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标准农田易位的,应附具县级政府要求标准农田易位的请示和省农业厅审查同意该项目涉及的标准农田易位的意见。

报国务院预审应再附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3、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与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的会议纪要;

4、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纪要。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各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42 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徐绍史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预审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

第一条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 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三)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第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第五条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第六条 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但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委托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

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应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 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三)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

(三)、

(四)、

(五)项材料。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八条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用地预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证明等手续。

第九条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转报用地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依据本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作出的初步审查意见。

(二)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三)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预审申请和第九条规定的初审转报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和接收。不符合的,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转报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受理和接收。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转报国土资源部。

第十一条 预审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

(四)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

(五)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第十三条 预审意见应当包括对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 预审意见是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备文件。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预审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预审保障合理用地 预审的意义

近日,国土资源部以第7号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为什么要制定这个《办法》?它在规范和保障合理用地方面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和约束力?《办法》出台后,国土资源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保证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问:国土资源部为什么制定这个《办法》?其出台有什么特殊意义?

答:制定这个《办法》是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土地管理法》第52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实施条例》第22条、第23条又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制定这个《办法》,就是要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实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具体说有以下两方面的意义:

一是加强了建设用地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用途管制的重要手段。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项目的选址定点、用地规模等进行审查,能有效地引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防止建设用地盲目扩张,保护耕地,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是加强了服务的功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保证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的有效措施,通过预审,参与项目的前期审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对合理的用地需求,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给予安排;对项目用地安排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途径,就能保证建设的顺利进行。

问:《办法》对预审机关是如何规定的?其重点在哪里?具体应在哪个阶段开展预审?

答:《办法》规定了预审机关、预审原则、程序、时间和法律效力。规定预审工作由有批准立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这是与以前发布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相衔接的。《办法》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应当对建设项目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一是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是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是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四是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资金是否落实,计列费用是否合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补充耕地措施是否可行,实质性的审查内容是规划选址审查。预审作为一项管理手段,其意义就在于它通过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防止建设乱铺摊子、重复建设滥占耕地,保证规划目标的落实,从而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因此,项目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是预审审查的核心内容。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般不得通过用地预审。

虽然用地预审并不最后确定项目用地规模,但是在用地预审阶段,应对项目用地总规模和地类进行大体审核,对明显不合理的用地及时提出建议。用地预审不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勘测定界等用地审批阶段审查的内容。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用地预审,也就是说,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建设单位先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查,并出具预审意见。此阶段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提出审查意见,既能体现用地预审从源头上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用地的意图,也便于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项目用地进行调整。目前,有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这就失去了用地预审的意义。而且,一旦项目用地未能通过预审,将给建设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因此,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必须准确把握预审的时机,这是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作用的关键。

行政约束力

问:预审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和行政约束力?

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是审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用地申请的必备文件。为了保证预审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办法》规定,建设用地报批时,必须附注土地部门的预审报告书。凡应预审而未申请的,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即使当地土地部门受理了这个用地申请,上级土地部门也将不接受这级土地部门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

此外,《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办法》都明确规定,建设用地项目无论是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土地,还是占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都应实行用地预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建设用地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项目,申报用地预审的程序不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具体说,凡是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受理用地预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分别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用地预审。

由于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是分批次报批的,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由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用地预审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直接向有权受理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需要说明的是,受理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下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建设用地预审的文件一并上报。

问:《办法》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预审工作中的依法行政作了怎样的规定?

答:《办法》在对建设单位的义务作出具体规定的同时,特别规定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预审工作中的责任:一是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受理;二是应当从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批准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三是预审必须实行内部会审制度,第一次把会审制度上升为规章;四是应预审未申请预审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接受下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

问:随着《办法》的颁布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将全面推开,为保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顺利推进,当前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全面推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当前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一是认真学习《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用地预审宣传工作。由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一项新工作,项目批准机关、建设单位对其意义和要求了解不够,应采取各种手段,开展宣传,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为项目批准机关、建设单位所了解和接受,促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协调与合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到项目立项批准机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部门。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

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要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刚刚起步,各地应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不断完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水平。

四是要明确预审管理机构,确定预审管理人员。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理顺内部职能,尽早明确预审管理部门和人员,保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有专人负责。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从《办法》颁布之日起,尚未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办理预审手续。未办理用地预审先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须补办用地预审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各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抓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审批工作,力争做到按规定应预审的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用地预审手续,真正发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从源头上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用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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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依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局实施公共卫生卫生行政许可中预防性卫生审查制度。

本项工作是依申请人提出的公共卫生许可申请,必须进行现场卫生审查并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才能做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相关卫生许可事项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 审查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

工作程序:按卫生行政许可的特性将预防性卫生审查分为两个阶段,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前进行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受理后进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卫生审查。

按审查范围分别对各类场所做出如下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依申请人提出的的申请,实施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一) 工作标准:

1. 接收材料:提出此项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二份;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

 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申请卫生许可证单位方位图;

 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 申请单位在工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设计图纸及现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员按以下程序实施卫生审查:

 自材料审查合格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选址审查;

 对设计草图进行卫生审查,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

 对修正后的图纸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

 查收由设计单位盖章及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正式施工图纸;

 工程竣工后,依申请人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 现场验收时,应以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及申请人提交的

正式施工图纸为审查依据。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标准查验申报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必须按时进行审查申。 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 审查要严格按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进行审查,并按规定

制作相关文书。

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卫生审查。

(一) 工作标准:

1. 受理:按食品各申请事项的办理指南的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1

形式的即时受理,不能即时受理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

2. 现场卫生审查:

 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审查,符合

要求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

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 待申请人按要求改造完成,提出再次审查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复

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不和格的仍需改造。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

卫生监督意见书;

 再次改造完成,提出审查申请,仍按上一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

程序,不和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

意见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规定时限到达现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委、拖延;

 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审查;

 按规定制作各种文书。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一.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依申请人提出的的申请,实施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一)工作标准:

1.接收材料:提出此项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二份;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

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申请卫生许可证单位方位图;

 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 申请单位在工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

2。设计图纸及现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员按以下程序实施卫生审查:

 自材料审查合格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选址审查;

 对设计草图进行卫生审查,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

 对修正后的图纸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

 查收由设计单位盖章及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正式施工图纸;

 工程竣工后,依申请人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 现场验收时,应以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及申请人提交的

正式施工图纸为审查依据。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标准查验申报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必须按时进行审查申。

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

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 审查要严格按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进行审查,并按规定

制作相关文书。

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卫生审查。

(一)工作标准:

1.受理:按公共场所各申请事项的办理指南的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不能即时受理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

2。现场卫生审查:

 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审查,符合

要求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

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 待申请人按要求改造完成,提出再次审查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复

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不和格的仍需改造。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

卫生监督意见书;

 再次改造完成,提出审查申请,仍按上一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

程序,不和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

意见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规定时限到达现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委、拖延;

 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审查;

按规定制作各种文书

生活饮用水单位:

一.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依申请人提出的的申请,实施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及竣

工验收。

(一)工作标准:

1.接收材料:提出此项申请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二份;

 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身份确认证明;

 供水设施所使用的供水设备及用品的卫生许可证明(卫生许可批件、

生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请卫生许可证单位方位图;

 供水设施及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 申请单位在工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

执照复印件。

2. 计图纸及现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员按以下程序实

施卫生审查:

 自材料审查合格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选址审查;

 对设计草图进行卫生审查,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

 对修正后的图纸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

 查收由设计单位盖章及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正式施工图纸;

 工程竣工后,依申请人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

验收;

 现场验收时,应以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及申请人提交的

正式施工图纸为审查依据。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标准查验申报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必须按时进行审查申。 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

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 审查要严格按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进行审查,并按规定

制作相关文书。

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卫生审查。

(一)工作标准:

1.受理:按生活饮用水申请事项办理指南的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不能即时受理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

2。现场卫生审查:

 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审查,符合

要求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 待申请人按要求改造完成,提出再次审查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复

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不和格的仍需改造。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 再次改造完成,提出审查申请,仍按上一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

程序,不和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规定时限到达现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委、拖延;

 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审查;

按规定制作各种文书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推荐第6篇:预审简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的行为。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或者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受理预审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后,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从供地方式、用地规模、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等方面,对建设项目是否供地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应当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未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和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建设项目立项可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并于2009年进行了调整补充),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

审批制建设项目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核准制建设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备案制建设项目直接向政府备案即可,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在项目立项之前,政府部门对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规划选址、地质灾害、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地震安全、区域地面沉降、职业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查(行业不同,项目前期工作内容有所不同),项目建设单位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国土部门的审批环节为用地预审。

推荐第7篇: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报省预审另附:

1、项目所在县市和受理预审申请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表;

2、标明项目用地范围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3、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基本农田的,应出具项目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4、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标准农田易位的,应附具县级政府要求标准农田易位的请示和省农业厅审查同意该项目涉及的标准农田易位的意见。

报国务院预审应再附: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3、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与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的会议纪要;

4、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纪要。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推荐第8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

NJHW-120104 - 1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殡仪管理处的委托,就南京市殡仪馆搬迁工程所需特种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0]923号

项目名称: 南京市殡仪馆搬迁工程项目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马家店村西天寺墓园旁

公告标段名称: 骨灰存放架招标数量:

1 批

资金来源: 财政招标内容及规格:

特种设备;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企业,且骨灰存放架的生产、销售在其营业范围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应具备中国殡葬协会会员单位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尚未满的。

2.因为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02月10日至2012年0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2年02月10日至2012年02月1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领取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2-02-17 17:00

七、其他说明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a、单位授权委托书。b、授权代表身份证。

2、2012.2.17下午2时~5时为递送资料参加资审时间,过时不再接受资审文件。

3、投标人提供的资审文件中必须有以上要求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殡仪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安德门大街10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邮 编: 210012邮 编:

联 系 人: 秦国勇联 系 人: 施工

电 话: 13357817563电 话:13951893163

传 真:传 真: 83247336

推荐第9篇: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

1.什么是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今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必须预审过关才能批准项目用地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土地预审需要材料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 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同意项目备案的文件 4) 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

5)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或初步设计 6) 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补充耕地协议) 7) 缴纳耕地开垦费的资金承诺函

8) 标注项目拟选厂址范围的1:1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复印件 9)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10)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须提交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和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文件及评估报告

11) 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提交规划修改方案、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及听证会纪要 12)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提交占用及补划基本农田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13) 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 14) 电子报件材料

3.办结时效:1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办理部门:调控监测规划股

推荐第10篇:预审小结

**预审小结

根据中国 集团公司2012年度决算审计预审工作安排,**项目组对**板块公司进行了预审工作。现将预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单位进点情况

简要说明本项目组共计进点单位数量。 2.人员安排情况

简要说明本项目组共计进点单位所安排的人员数量与结构(指项目经理、助理各多少人)。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企业不配合而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等情况。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序号

审计企业名称

人员数量

预 审 时 间

地点

续上表: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进展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标题为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财务核算方面 ……

2.内部控制方面 2.1 财务管理方面 ……

2.2 投资管理方面 ……

2.3 资产管理方面 ……

2.4 制度建设执行及方面 …… 3.经营管理 …… 4.其他方面 ……

四、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说明需要集团协调解决。

2012年 **板块 审计组

月 日

第11篇:建设项目预审

学习材料:

土地:

1、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交通用地(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沟渠)、其它土地;

2、建设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军事、宗教、使领馆、殡葬等)、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

3、未利用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其他土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

报批:

1、基本农田;

2、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情形,即只要征收土地的总面积70公顷,都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除以上3种情况外,均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征地程序:

征前程序:告知、确认、听证 实施程序:“两公告一登记”:征地公告、补偿安置公告、补偿登记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

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预审的依据:

1、《土地管理法》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指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2001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号令)

3、2004年国土资源部修订并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令)

4、2008年国土资源部修订并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令)

预审手续需申报的相关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

3、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件或建设项目备案文件,项目建议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4、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原件1份);

5、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附补充耕地的措施(原件1份)

6、建设项目的平面布置图(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章);

7、注明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土地利用现状图(原件1份,数字化彩图或扫描彩图,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须盖州、县两级国土部门公章);

8、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报告(原件或复印件1份)

9、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等(原件1份)

10、土地复垦方案(原件1份);

11、项目用地的权属基本情况材料(原件1份,加盖国土局公章,原权属单位或代表签字)

12、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份)

13、单独选址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14、其他相关材料。

第12篇:预审陶

关于陶云昌同学的考察材料

陶云昌,男,1991年6月出生,河北省辛集市人,共青团员,现为理学院09级应用化学091班学生,2009年10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09年11月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与部分党员、群众个别谈话,大家认为该同志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史、党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觉悟较高,对党的认识深刻,入党动机端正。学习上认真努力,成绩优异。工作上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集体荣誉感,有奉献精神,关心同学,乐于助人,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足之处是工作中有时不够大胆,今后应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综合素质。

考察人:刘玉芳 赵旭参加谈话人:刘玉芳 朱婷马占军 陈帅

2011年11月25日

第13篇:土地预审申请

新中医[2012] 1号

新河县中医医院

关于新河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用地

预审的申请报告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我院整体迁建项目是为满足我县及周边县市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符合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符合新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纲要的要求、是将新河县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的中医医院的现实需求和实现新河县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10113工程中27个民心工程之一(中医医院搬迁项目)的具体落实。该项目已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和我县相关部门同意。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 项目拟选址新河县城内富强街以西、迎宾街以东,堂阳路

与北环路中间。该地块南北长180米、东西宽150米占地面积27000平方米折合40.5亩。土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地块为政府划拨。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特此申请。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第14篇:建设用地预审

一、建设用地预审定义: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二、预审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三、预审的权限划分

(一)需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二)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三)应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信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应由省政府或省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信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市、州、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单位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四、提出预审的时间

(一)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研批复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二)需要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三)需要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报省国土资源厅预审、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预审申请。

五、预审的程序

(一)由建设用地单位向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申请。

(二)应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但建设项目选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单位向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

(三)应报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单位或县级人民政府向市、州、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市、州、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省国土资源厅,但建设项目选址在省政府审批的乡、镇、开发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单位向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县、市、区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省国土资源厅。

六、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份,需要转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提交材料一式二份。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拟用地现状地类面积、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申请报告中,用地单位需对照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指标对其申报用地总规模和功能分区用地规模是否符合用地定额标准、征地补偿是否符合当地公布实施的新征地补偿标准及是否纳入项目概算作出说明。

(三)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提交发展改革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告知意见。

(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前,项目申请单位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国土资源部门向项目申请单位提供矿产地、矿业权分布情况及处理建议的查询结果意见书。

(六)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第七条出具用地预审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部预审、规划审批在市、州、地的建设项目,还需由市、州、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规划审查意见。

(七)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及相关图件。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使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跨县的使用市、州、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的项目,使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其中,线性工程和大中型水电站使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跨县的使用市、州、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市(州、地)、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的项目,统一使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七、预审中的规划审查

当审查地块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用地区内,则可认定该地块符合规划;

(1)涉及使用有条件建设区 当审查地块全部或部分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时,在允许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应当编写使用条件建设区方案,同时核减同面积的允许建设用地区方可认为该地块符合规划(但现在省厅规定一年只能调整一次)。

(2)涉及占用河流水面; 河流水面作为城市重要的生态用地,应予以严格保护,当审查地块涉及使用河流水面时,应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理:一是当涉及使用的河流水面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时,在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意见后,方可认为符合规划;二是对使用未列入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河流水面,判定为不符合规划,需报有权部门修改规划后方可使用。

(3)风景旅游用地区 当审查地块位于土地规划中确定的风景旅游用地区时,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方可认为符合规划:一是所报项目符合风景旅游用地内涵;二是政府用地请示文中明确该项目用地为风景旅游用地,符合相关风景旅游区规划。

(4)依据规划文本中的项目清单进行审批。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列入规划文本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同时列入选址未定可能占用基本农田和重大基础设施清单的项目。未列入规划文本又不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的项目,视为不符合规划。

第15篇:用地预审(版)

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编辑本段审核准手续须知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单位填写相关内容);负责用地预审初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初审意见。

2.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图(省级以上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作为报批必备件;市、县级项目,一般在进行预审现场踏勘时,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提供)。

3.城市(村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蓝线或红线图)。

4.建设用地单位向有权批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5.审批类建设项目应当提供有效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核准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告知书和拟报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备案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建设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 列入已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有关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及论证意见、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修改规划听证会相关材料和听证会纪要。

7、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应提交的其它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

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拟订的分期实施规划方案,分期办理用地预审。 用地预审受理、办理

1、收件与受理: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接受,转入受理程序,不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于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收理和接受(按规定需要补充材料的,收件日期以材料补充齐全的日期为准)。

2、办理与办结:符合受理条件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编辑本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核准文件的效力建设项目投资单位持有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核准文件向有关投资管理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用地预审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建设项目投资单位未取得有关投资管理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或有关投资管理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注销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由原出具用地预审核准文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用地预审核准文件;在用地预审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建设项目投资单位未能在公开出让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其持有的原该宗地用地预审核准文件自行失效;如该宗地公开出让时未能确定中标人,则建设项目投资单位持有的原用地预审文件在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第16篇: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关于XXXXXX水库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XXX国土资源局:

1、项目基本情况

XX市XXX水库位于XXX市XX镇XX村境内,地处赤水河左岸一级支流石梅寺河上游大钟咀河段。水库死水位为774.50m,死库容4.0万m3;正常蓄水位816.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40万m3;兴利库容136万m3;校核洪水位818.79m,总库容160万m3。水库具备多年调节性能,工程总投资16254.00万元,工期24个月,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型。

XXX水库工程任务主要是集镇及农村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工程修建后可以解决XX集镇1.05万人生活用水及集镇旅游发展、工业(酿酒)用水问题,集镇周边及水库灌区内农村居民6460人用水问题、同时为下游2880亩(水田941亩、旱地739亩、经果林1200亩)土地提供灌溉用水。

XXX水库工程项目的建设,基本解决了XXX集镇及周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问题,并能向集镇旅游产业发展及工业(酿酒)产业供水,而且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口粮问题和粮油作物稳收增产的同时,还促进了精品果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XX全镇经济发展,增加人民群众收入。XXX水库的建设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片区内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对优化XX镇供水水源结构和保障供水安全具有积极作用,不仅能促进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的建设,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而且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项目选址占地情况

XXXXXX水库位于长江流域赤水河左岸一级支流石梅寺河上。根据石梅寺河周围的地形地质条件、库区淹没土地面积、移民搬迁工程量、工程建设难度及投资大小等方面综合比选,确定上游河段建坝成库较为合理,坝址选择位于湾头跌坎以上约320.0m处,即观音沟与石梅寺河汇口上游约400.0m处。

根据优化选址后确定的库区范围及枢纽区范围,XXX水库工程项目拟用地总规模10.7731公顷,其中拟占用耕地0.1561公顷(旱地0.1561公顷);拟占用林地10.3495公顷 (有林地10.3495公顷);拟占用未利用地0.267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0.2675公顷)。总用地中:水库淹没区部分占用8.4084公顷,枢纽建设区部分占用2.3647公顷(含大坝、管理房及附属设施)。

3、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XXX水库工程属重点民生工程,其建设符合“中央2011年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水利会议精神”,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促进X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执行。同时XXX水库属于《全国抗旱规划“十三五”实施方案(2017-2020)》,已纳入了《贵州省乡乡有稳定水源工程规划(2016-2020)》、《贵州省 “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遵义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XXX“十三五”水利事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的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符合调整完善后的《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XXXXXX水库总用地规模为10.7731公顷,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淹没区用地:8.4084公顷、枢纽区用地2.3647公顷。该项目选址时经过多方比选和综合分析,各功能分区布局科学、合理,大大的提高了土地利用能力,增强了用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达到了优化用地的目的。同时工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用较为先进的技术措施,落实了节约用地的设计理念,具有经济性和先进性,有效的促进了项目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符合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已经达到了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汇编》的标准,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5、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本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单位将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6、小结

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我单位申请办理XXXXXX水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呈请市国土资源局予以审查并审批。

XXX 2017年X月X日

第17篇:土地预审申请报告

智能公司[2013]5号

关于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麻地梁煤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国土资源部: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建设项目,已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准格尔矿区麻地梁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 (国能煤炭[2012]29号)。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台子梁村,建设规模为500万吨/年,建设内容主要为矿井及选煤厂,拟定总投资为33.79亿元。

根据确定的井口位置、地面工艺布置和地形及气象条件等,本次对工业场地平面布置经多方案比较后,从中筛选出2个方案进一步比选如下:

方案Ⅰ:工业场地内主斜井、一号副斜井、二号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井口坐标分别为:

主斜井:X=4375796.018 Y=37516919.995;

一号副斜井:X=4375778.000 Y=37516960.000; 二号副斜井:X=4375784.000 Y=37517000.000; 回风斜井:X=4375797.000 Y=37516880.000。

主斜井位于工业场地北缘的中偏西段,一号副斜井及二号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分设在主斜井的东侧和西侧。根据建(构)筑物功能不同,工业场地大致分为生产储运区、辅助生产区、场前区和其它独立站区。场内采用道路运输方式。场地东缘的中段设进场主入口,南缘的中偏东段设货运及地销煤次入口。工业场地外形呈东西长、南北短的不规则状,围墙内用地20.9435公顷。

方案Ⅱ:工业场地内井筒数量和位置与方案Ⅰ相同。 主斜井位于工业场地北缘中段,一号副斜井及二号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分设在主斜井的东侧和西侧。根据建(构)筑物功能不同,工业场地大致分为生产储运区、辅助生产区、场前区和其它独立站区。场内采用道路运输方式。场地东缘的中偏南段设进场主入口,东南隅设货运及地销煤次入口。工业场地外形为东西长、南北短的近似矩形,围墙内用地17.04公顷。

方案Ⅰ的主要优点:

1.场地功能分区明确、合理,平面布置紧凑;

2.竖向设计利用东部地形特点,减少了场地平整的挖方量;

3.场内道路分工明确,线路顺畅;

4.场前区与单身宿舍区设在场地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受生产、储运影响小;

5.辅助生产区和矿井水处理站距副斜井近,材料下井和设备维修便利,矿井水管路短;

6.辅助生产区距货运出入口近,材料、设备运输便捷。 方案Ⅰ的主要缺点:

1.围墙内用地比方案Ⅱ多3.9公顷;

2.锅炉房位于场地西北隅,距主要用热设施较远。 方案Ⅱ的主要优点:

1.场地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 2.行政办公距主入口近,内外联系方便; 3.工业场地外形较规整。 方案Ⅱ的主要缺点:

1.场前区与单身宿舍区布置过于局促。

2.煤炭与矸石的装车点不集中,过于分散;

3.辅助生产区虽距副斜井也比较近,但材料、设备运输不便,且材料装卸与设备维修场地小。

经技术经济比较分析认为:尽管方案Ⅰ用地偏大,但仍然符合现行《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相关要求,且其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竖向设计合理,场内道路顺畅,材料运输与设备维修便利,场前区与单身宿舍区受污染源影响小,因此,设计推荐方案Ⅰ。

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批准文号:内国土资采划字[2013]006号。

拟建项目用地情况:拟用地总规模20.9435公顷,拟占用农用地9.4191公顷,拟占用的农用地中耕地0公顷(其中拟占用基本农田0公顷);拟占用建设用地11.5244公顷;拟占用未利用地0公顷。总用地20.9435公顷:其中生产加工区部分占用16.0295公顷;生活办公区部分占用3.7950公顷;道路部分占用1.1190公顷。

妥否,请批示。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预审 报告 抄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

共印14份

第18篇:预审答辩问题

1、请简要叙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请简要叙述三个代表的主要内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请简要叙述“两学一做”的主要内容。学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4、简要叙述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5、请简请简要叙述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

6、简要叙述入党誓词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7、请简要叙述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8、请简要叙述四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9、请简要叙述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哪四项基本要求。(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10、请简要叙述党的思想路线。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11、请简要叙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12、请简要叙述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3、请简要叙述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立更新,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畚斗 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14、请简要叙述“三严三实”的主要内容。

三严三实内容包括: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5、请简要叙述党的宗旨。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6、请简要叙述党的工作路线。

群众路线是党的基本工作路线.具体内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17、请简要叙述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18、请简要叙述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19、请简要叙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了哪些原则。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要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0、请简要叙述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党章》第十章第49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19篇:预审材料清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提交资料清单

一、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4、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5、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6、标明建设项目占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7、标明建设项目占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建设项目征地补偿的承诺函。

二、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预审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3、标明建设项目占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4、标明建设项目占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建设项目征地补偿的承诺函。

第20篇:预审申请报告(优秀)

关于林州市××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

的报告(示例)

林州市国土资源局:

林州市××建设项目为省(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发改委审批文或开展前期工作函文号)。………(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该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简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选址位于××市××镇,拟用地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林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占用基本农田××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小数)

三、项目用地功能分区用地情况………,用地依据………。

四、项目涉及占用耕地××公顷,拟按××元/平方米标准,通过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并已按要求将补充耕地费用列入工程投资。本单位承诺用地报批时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不占用耕地的,可写成:该项目未占用耕地,不需补充耕地)

五、项目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照耕地不低于××万元/公顷、鱼塘不低于××万元/公顷、园地××万元/公顷、林地不低于××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不低于××万元/公 1

顷、建设用地不低于××万元/公顷的标准执行,并已将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六、拟按照××元/人标准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纳入项目投资预算,能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七、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公顷,拟按××元/公顷标准将土地复垦资金纳入项目投资预算,本单位承诺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落实土地复垦。

(申请单位公章)

2016 年 月 日

(注:以上为报告必须具备的内容,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也可写入报告中。)

信用卡预审岗位职责
《信用卡预审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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