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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27 08:37:43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处理举报信访件,对总部及下属单位信访数据进行同级、分析、上报、总结。2.参与对重要举报信访、一般案件和对总部监察对象举报信访件的调査核实,起草调査核实报告。3.对集团公司的重大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4.参与对下属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査、指导。5.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6.制定信访处理、案件调查、采购项目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推荐第2篇:广电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

广电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明确局兼职纪检监督员的工作职责,真正行使好兼职纪检监督员的权力和义务,切实发挥纪检监督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重岗、重职部门风险排查中的作用,并为兼职纪检监督员年度工作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贯彻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控,强化内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为主要目标,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2011】27号)、《湖北省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和局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纪检监察室组建兼职纪检监督员队伍,以形成纪检监察必要的网络体系。

二、任职条件

被聘用的兼职纪检监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兼职纪检监察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保守秘密,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必须学习掌握党纪政纪条规,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2、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作2年以上,热爱广播电影电视事业;

1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纪检监察知识;

3、未担任现任行政领导职务(如有2个副职的单位,原则上可由1名副职兼任)。

三、主要职责

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局党组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下,协助本部门党支部书记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本单位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队伍管理和廉政建设,团结带领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

2、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所在部门贯彻执行省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决定、命令的情况。

3、收集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对本部门党风、政风、行风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反映、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廉政勤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

5、建立完善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效能等各项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述职述廉、效能建设制度等工作制度。

6、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廉政监督和执法监察。

7、协助局党组纪检监察室对涉及本部门人员的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考核方式

按兼职纪检监督员相应聘期,每年度考核测评一次,一般放在年终考核。

考核办法主要依据兼职纪检监督员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对兼职纪检监督员进行一定程序的考核。采取个人书面总结、部门推荐、交流测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最后由省局党组纪检组讨论审定。

1、个人总结——各人以写实的方法,对本年度从事的兼职纪检监督员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

2、部门推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该同志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

3、交流测评——兼职纪检监督员之间根据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交流表现进行相互测评。

4.纪检组考核——局党组纪检组根据每位兼职纪检监督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打分。

五、奖惩举措

1、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兼职纪检监察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措施不力,违反兼职纪检监察员行为规范;徇私枉法,泄露党和国家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秘密的,按有关条规严肃处理。

3、经考核合格者,每年度给予一定的兼职工作津贴;

4、经考核,出现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

3 予以解聘,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相应部门另外推荐人选。

六、教育培训

1、实行岗前培训。局党组纪检监察室每年将集中时间对新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纪检监察干部基础业务知识培训。

2、强化业务培训。将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培训纳入省直纪检监察部门培训范畴,多渠道、多层次地组织兼职纪检监察员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鼓励日常学习。兼职纪检监察员应加强日常学习,以学促用,掌握纪检监察的常规知识和处理流程。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试行一年。

**广电局纪检监察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推荐第3篇: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在医院党政、院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抓好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协助院党政、院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建设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对本支部工作人员开展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医德医风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思想品德素质,增强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严以自律的意识,促进廉洁从政、廉洁行医,优质服务。

3、做好本支部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党政纪律、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日常监管。重点围绕“人、财、物”、“医护执业行为”等岗位、环节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开展监督检查,防止违反法律法规、廉政纪律、作风纪律、行业纪律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违规情况的出现。支持党员和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全面了解掌握本支部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对在医德医风、廉洁纪律、行业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提醒,并警示约谈。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院党政、院纪委报告。配合院纪委做好涉及本支部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5、落实首诉负责制,受理本支部患者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认真接待,及时处理与回复。对超出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不断总结本本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方法,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深化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7、完成院党政、院纪委交办的其他相关的工作任务。

推荐第4篇:纪检监察科监察员岗位职责

1.综合性公文起草工作。2.劳资工作。3.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4.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工作。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推荐第5篇: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试行)

※※分公司

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试行)

一、工作任务

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在公司纪委、政工办(监察)的领导下,完成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协助所在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对党员和员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开展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纠正不正之风,防范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2、配合落实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做好对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上报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考核评比工作。

3、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经常检查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它党内规章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明确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保障监察对象的权利不受侵犯。

4、经常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协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犯党的章程、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配合做好对监察对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5、负责受理本部门、本单位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并及时上报监察处四室,配合做好有关调查处理工作。配合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员工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6、经常向公司有关党组织、政工办(监察)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等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7、配合各部(室)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政工办(监察)做好企业内部的效能监察和专项监督监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相互关系

1、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受所公司纪委直接领导,同时受政工办(监察)的领导。

2、兼职纪检监察员应主动与公司有关党组织和监察处四室加强联系,及时将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违反经营管理规定和违纪违法的情况上报。

四、检查与考核

公司纪委、政工办(监察)将按照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

2 工作职责和日常的工作成效对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依据之一。对工作表现差,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在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实施责任追究。

※石油分公司政工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推荐第6篇:兼职监察员工作总结

地税局2008年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近几年来,**市地税局紧紧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任务,以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根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在坚决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抓好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作风,以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近几年来干部职工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连年受到州地税局、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

一、加大教育工作,铸就一支过硬的地税干部队伍

一是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思路,多年来市局十分重视干部职工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施教于先,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从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定期开展每月一次“纪检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廉政制度和税务部门的廉政纪律,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教材,认真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四比四看”、算好“七笔帐”活动,适时邀请司法局、纪委、检察院等单位领导来市局作法律、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在工作中认真遵守《地税人员廉政手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四项制度。在工作中遵守好《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履行好岗位职责,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了信守承诺、务实高效的地税良好形象。继续加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于工作中严重违反效能建设规定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严厉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组织措施和党纪政纪手段,加大对失职失责干部的问责力度,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严格干部管理。

三是强化为纳税人服务意识。在地税干部职工中开展“假如我是一名纳税人”的活动,让干部职工深入了解纳税人的艰辛,引导干部职工换位思考,从而促进干部职工摆正位置,把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贯穿于整个税收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四零服务”要求,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效率“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同时,创造性地开展《五办制》即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繁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一切事情依法办。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止****的重要途径,自1994年地税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管理事的理念,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责任追究,相继出台了103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并且做到严格考核,严格处罚,从源头上控制了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市地税局结合地方税收工作的实际,针对地方税收行业特点,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了一系统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制度。

第一,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减免税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劳动纪律制度》、《税收管理员考核奖惩办法》、《税收管理员座谈交流制度》、《精神文明创建奖励办法》、《税务明星评选制度》《计算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有力的促进地税工作实现了科学、规范、严格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了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二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制度》、《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纪检日活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的完善》,使各项纪检监察的职能覆盖地方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规范了全局干部职工执法行为,确保每位

干部职工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工作中不出任何问题。三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对重大决策、方案、人事、基建、住房、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及减免税审批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了各种可能发生的问题。四是建立了全局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五是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对三个部门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离任领导全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及“六好”创建活动紧密结合,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同时考核验收。年初,市局在与州局和市委、政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市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的职能部门、市局党组书记与分局责任人、部门领导与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落实到责任人和干部职工个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第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级干部的“述职述廉”制度,抓好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断拓展“述职述廉”对象,全局中层以上干部每年都要进行“述职述廉”,加强群众监督。在“述职述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任前谈话、日常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建设

好的作风是收好税的重要保证。市局始终注意抓住一些热点、敏感问题,以防为主,关口前移。在业户开业、税款核定、补税罚款等涉税事项的处理上,坚持明确分工,集体决议。严格遵守纪律,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执行标准,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有效地防止了****问题的发生。在连续几年的行风评比中,市局都名列前茅,在全市树立了良好的地税行业形象。

地税机构成立14年来,**市地方税务局一直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全面的加强制度建设,把纳税人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一是从人大、纪委、审计、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聘请特邀监察员。二是开展税收执法监察走访纳税人活动,每年走访纳税户100户同时发放征求意见表,通过走访,了解地税干部和各部门执法情况、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遵守“四项制度”及廉政纪律和工作效能情况、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情况,同时听取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和个人的意见建议及其他情况。三是在各分局设立了兼职监察员,每年召开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座谈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地方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五是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地方税务局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0年,县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县局党组和市局监察室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新发展工作主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服务组织收入,设好教育、自律、监督、惩处“四道防线”,完善教育防范、组织防范、制度防范、权力防范、内外监督五个监督机制。加大治本力度,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抓好全局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廉政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强化执法和廉政纪律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源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推进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0年上半年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真实抓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根据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教育计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税收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紧紧抓住组织地税收入这一工作主题,继续加强对广大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对“廉政从政”和党纪法规的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坚持不懈的抓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激发爱岗敬业、献身地税事业的热情。

(二)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继续贯彻落实好“四项制度”。结合“六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更进一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健全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按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实施考核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干部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相关考核工作。强化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局各部门、一二分局加强对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特邀监察员座谈联系制度,了解社会各界对税风税纪的反映,及时整顿行业作风。

(三)认真开展“两权”监督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和省、市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工作的相

关要求,2010年继续在全局认真开展“两权”监督巡视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工作,通过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权力的运行监控,对税收管理员分片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明察暗访,共对二分局的7户管户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执法工作情况,针对税收执法管理过程中易发和多发违法违纪行为的部位和环节认真开展执法监察的信息化管理,不断增强税收执法监察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四)层层分解、细化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立足于抓早抓好,及时印发了县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分解意见,分解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将全年工作分解到11个工作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2.县局党组成员分别与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局、县局各股室、稽查局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职责分明,层层签订,层层落实;所有干部职工(个人)向县局党组进行廉政承诺,强化党风廉政自身建设,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构建了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二、加强票款安全检查,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票款安全检查,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按照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要求,抓住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易发多发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二分局委托的代征代扣税收、结报、入库、发票管理以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建筑安装发票42份,应征税款2 187 016元,已全部征收入库,通过检查,分局认真执行票款安全制度,税(费)款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国家税款安全,防止违法、违纪、违规和不廉行为的情况发生,保证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效能政府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根据《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政办发〔2010〕24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地税发〔2010〕84号),临地税发201026号文件精神,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一是成立“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机构。二是认真抓好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地税系统行政行为监督的重要性

和必要性,结合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纪律要求,加强对本部门制度、运行规则的学习教育,提高自觉执行制度的意识。三是具体抓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落实,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执行制度的监督,实现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切实增强监督

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四是分局、稽查局认真查找、分析、确定3个以上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实施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预防力度。五是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风险表现形式、防范措施在本系统范围内公示和征求意见,提出改进监督、加强监督的防范措施,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同时报当地监察机关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四、扎实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活动,并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县委办公室办发2010 23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若干准则》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地税局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廉政准则》活动,

(一)认真组织收听收看省局视频会议,通过收看视频会议动员和部署,特别是省纪委常委黄雁玲对地税系统学习《廉洁从政》进行了指导,局领导对学习《廉政准则》活动非常重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理解和掌握《廉政准则》规定的内容,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开展廉政自律对照检查,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推进地税部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3月11日,县局专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党组书记局长杨子成作了学习《廉政准则》活动的动员报告:

一是充分认识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学习活动,党总支、支部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全体党员干部规范从政的关键和核心,通过学习找准我县地税系统党员领导干

部及党员同志在廉政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活动领导小组,并按照县委、市局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活动,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四是在单位组织集中学习的基础上,人手购买一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开展自学活动,并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廉政准则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加强廉政监督,保证干部队伍的廉政性和纯洁性。五是党员干部结合自己的岗位、特点对照检查,要求全系统实职科级党员干部写出心得体会,在党支部会议上进行交流,并报省局学习贯彻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党员干部的心得体会交县局学习贯彻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是县地方税务局向社会进行公开廉政承诺,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七是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地税部门“六好”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

根据《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地税发〔2010〕8号)以及临沧市地方税务局地税发〔2010〕2号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好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了全县地税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局领导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四是切实采取措施,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重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为我县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五是领导小组认真对1月1日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续建、拟建工程以及使用财政资金投资在20万元以上项目逐一开展自查清理,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我局从1月1日以来,从未进行过20万元在建、续建、拟建工程以及使用财政资金投资在20万元以上项目,也未发生大的工程项目,我局都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加强监督管理,不存在利用行政手段进行腐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做了一些主要工作,但根据市局纪检监察、县局党组对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不足。一是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够全面具体,有的工作贯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三是纪检监察工作在监督管理和有效防范措施方面不够深入,没有做到面面俱到。四是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单一,不能做到全方位、深层次的教育和管理。

七、下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工作计划,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监督管理工作。

(二)按照市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有效监督,着力找准薄弱环节,把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三)根据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要求,重点解决实际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力解决好税收执法、作风效能、纳税服务、创新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谐地税、阳光地税、廉洁地税。

(四)继续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提出有效防范措施,采取以教育为主,重在强化监督管理手段。

推荐第7篇:兼职监察员管理办法

兼职监察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我市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力度,促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树立我市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各分局和市局稽查局各聘任一名兼职监察员,协助市局监察室做好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不增加所在单位的编制。

第三条兼职监察员由群众评议,所在单位推荐,市局批准备案并颁发聘书。

第四条兼职监察员不能由所在单位的正职和会计担任。

第五条对兼职监察员的要求: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税收业务,熟悉税收法规和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执行税务人员“五要”、“十五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原则,不循私情,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作风正派,如实反映情况,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

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群众意见;

(五)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兼职监察员的权力:

(一)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根据工作需要,可向所在单位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三)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列席有关会议,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参加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接受市局监察室的业务指导;

(五)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兼职监察员的义务:

(一)了解和反映所在单位执法执纪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了解和反映所在单位廉洁奉公、秉公办事、遵纪守法的好人好事;

(三)协助市局开展执法监察和案件调查工作;

(四)定期向本单位领导和市局监察室汇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五)按规定向市局监察室报送信息;

(六)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所在单位的廉政教育,落实有关廉政制度;

(七)遵守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

(八)接受并执行本单位领导和市局监察室交办的监察工作任务。

第八条兼职监察员的奖惩:

市局把兼职监察员的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其工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和使用干部的参考。兼职监察员在发现大要案线索或查处大案要案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要视情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要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应予解聘,并收回聘书;对泄露机密、包庇、纵容、参与违纪的,要视情给予适当处分。

第九条兼职监察员的聘任期为二年,到期自动解聘,经市局全面考核后认为可以续聘的,可连续聘任,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8篇:兼职监察员工作汇报

XX烟草专卖局

兼职监察员工作情况汇报

在省、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XX局兼职监察员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纪委八届九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全省、市烟草商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局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服务和坚强保证。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学习,提高理论知识与纪检业务水平在公司内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公司每年的培训计划表,通过集中或者分批培训的方式,邀请专业教师或者企业内训师授课,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训练。进一步提高了兼职监察员对于工作性质和特点的认识,明确了自己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懂得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项细化。同时提升了兼职监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自觉地以身作则,在党风廉政工作中起到标杆作用,布置落实工作发挥“传”的作用,管理队伍发挥“帮”的作用、廉洁从政发挥“带”的作用,监督规范发挥“促”的作用,将廉政意识潜移默化地灌输到干部职工队伍中。

二、完善机制,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到位

抽查机制。兼职监察员积极拓宽监督思路,以察办安排监督工作为主线,有针对性地查找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注意分析和抓住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及招投标管理、大宗物件采购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监控、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监督制约的力度。

工作例会机制。定期召开兼职监察员工作分析例会,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与检查,完善各项权力运行的制度细则,规范权力运行的具体程序,将各种违法违纪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了解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及进展情况,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现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集体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对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及时协调、疏通、理顺好各方关系。

三、纵深推进,调研机关、基层工作难热点

进一步加强机关、基层调研工作。围绕本单位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多出点子,多提建议,促进XX烟草科学和谐发展。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延平烟草实际,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在每个季度开展与时俱进的党风廉政主题教育。通过OA将学习材料下发到每位职工的手中,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做好学习记录。通过不断的学习,达到提高每位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的目的。

与此同时,严肃认真地对待市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转办的

信访或者案件事项。对于需要转办的事项,总在第一时间受理并通知当事人。随后立即由监察办、综合办、专卖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前往实地调查事项真实情况,并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处理方案,最后将处理方案送到当事人手中。1月份监察办根据市局转办的关于反映基层烟技员利用职权为本没有种烟计划的农民争取种烟面积的信访事项,在经过调查小组的深入调查后发现所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合,经研究确定了处理意见,还烟技员一个清白。整个过程都在纪检兼职监察员的监督下进行,保证了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这样,对于机关、基层的难热点的深入排查解决就有了坚实的保障基础,也让机关、基层的员工感受到企业对于自身工作的重视与关爱。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逐步深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方式更加多样。所有这些都对兼职监察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继续努力,改革创新,以新思维、新方法、新面貌,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和熟练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业务和纪律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素质高,能够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兼职监察员队伍。

推荐第9篇:纪检监察员年终总结

纪检监察员年终总结

一年以来,在本关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积极履行纪检监察教育、监督、保护和惩处四项职能,按照“务实、高效、清廉”的要求,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年内,无论工作多忙多累,都能坚持学习,做到自加压力,勤于思考,积极参加本单位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做到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相结合,逐步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 求真务实,抓好廉政思想建设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二是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增进了解,消除隔阂,促进工作。三是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尤其是在重大问题上,能够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三) 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各种工作关系

干工作,力求做到“有责不失职、用责不越位”,摆正位置,做好工作。年内,协助关领导和各关科室抓好廉政教育、监督检查、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防范,积极主动完成总关纪检组、本关、监察审计室布置的一系列工作任务和专项检查工作。

(四)廉洁自律,在干部职工中作好表率

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纪律,克已奉公,生活俭朴,淡泊名利。在生活方面,厉行从简,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执行纪检有关规定。监督大家严格执行纪律,自己首先做到。

(五)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年内,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岗位、环节、人员的风险防范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做好全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做到警钟长呜。对群众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关领导反映,防患于未燃。经过认真监督和教育,年内,全关干部职工没有哪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既感欣慰,又感到不足,欣慰的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有关领导的关心和全关干部职工的支持,使纪检监察工作能够扎实开展。当然,工作上离关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思路不清晰,办法少,压力大;二是应付行政事务工作多,抓本职工作少,与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联系不够;三是监督工作仍然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四是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还有待于提高。

今后,我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争取把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好。

推荐第10篇:纪检监察员事迹材料

李芳富,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吴堡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该同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公正廉明、严于律已的人格力量,担任政治助理员以来,在吴堡县人民法院树起了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的威信。

——他勤于学习,具有较强的学识素养。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职业技能,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条十不准”“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等党风廉政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更高的举起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指导自己的实践;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他重视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的教育,坚持用正面典型鼓舞人,用反面教材警醒人。多年来,先后组织开展录相教育8次,受教育人数达500余人次;预防职务犯罪讲座2场,参培人数150余人次;亲自为党员干部上党课6次,参课人数达350余人次;实行廉政谈话、廉政交心20余次,极大地提高了我院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水平,在我院营造了廉洁从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他善立规矩,严格监督管理机制,致力于营造廉洁从业的和谐氛围。从事多年的办公室工作兼纪检监察工作,他深深感到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根本在制度建设,关键在于从源头抵制腐败。在实际工作中,他认真总结系统内外反腐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钻研新时期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的规律,致力于长效机制的研究与探索。他坚持制度创新,先后建立健全了《吴堡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他善于运用科学方法,正确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他通过加强信访监督,明确是非界限,找准信访工作的方向,妥善处理信访案例,并提出了把群众的上访变为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下访,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下访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释疑解惑的角度解决在基层,提出了以情感人,以德育人,以法管人,以信服人的服务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通过利用科学方法,有效处理了各种来信来访,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好评,为我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他悉心于本职工作的刻苦实践和钻研,具有很强的能力水平。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善于钻研、干一行、爱一行、干啥就干好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实践出真知”,通过实践,他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增长了他在本职工作领域的才干,掌握了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为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借鉴。

——他洁身自好,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他说话真诚,办事认真,做人本分。敢想、敢说、敢做,从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含含糊糊。与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从不唯利是图,领导、同志和群众给予他以很高评价。他从不滥用权力,对自己约法三章,不贪占单位的便宜,不接受宴请和礼品,拒收任何有损干部形象的钱财,并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以自己廉洁从政的高尚品德在干部职工中树立了一个纪检干部的模范形象。

第11篇:纪检监察员制度

法庭关于落实

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制度的若干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促进我院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庭审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司法廉洁。

第三条 实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制度在院纪检组和监察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负责对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工作管理,各位干警要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选任条件

第四条

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选任条件为:

1、已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中共党员;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服从大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公道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心强,自身清正廉洁,在群众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选任程序

第五条 本部门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荐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经纪检监察部门研究,报院党组同意后由纪检监察部门行文公布。

第六条 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因故调离本部门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改选的,应及时按条件补充选任新的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

工作职责

第七条 组织落实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抓好审判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落实,确保院党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 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配合本院纪检监察室和党务部门抓好本部门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勤政教育,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 第九条 配合纪检监察室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来信来访配合进行初核,对有违法违纪苗头或轻微违法违纪情节的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条 全面把握本部门干警思想动态,加强对干警的纪律监督,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并跟进解决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政制度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同时主动向纪检监察室报告。

第十一条 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惩防体系有关分解任务的完成,搞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各项制度建设,积极做好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

第十二条 督促做好本部门干警廉政档案及其他纪检监察报表的填报工作。

第十三条 及时了解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重点,把握本部门的工作动态,认真总结廉洁勤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并上报院纪检监察室。

第十四条 积极参加纪检监察室组织的教育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完成纪检监察室安排的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要不定期向院纪检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本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每季度要组织本部门人员召开一次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例会,可选择如下内容:

1、学习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时事材料,进行廉政勤政教育;

2、查找本部门在廉政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并进行预防;

3、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落实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其他与廉政建设有关的内容。

第十七条 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定期或不定期向纪检监察室报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廉政方面的好人好事。定期为每半年书面报告一次,不定期则视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口头或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 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找本部门干警进行谈话,通过谈话了解掌握每位干警在廉政方面思想动态,发现掌握廉政工作信息,对有不良苗头和不良倾向问题的干警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九条 每年廉政谈话干警人数不少于部门在编干警总人数的50%,对有不良苗头的干警可以反复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找非在编干警进行谈话。

第二十条 召开例会、找干警谈话、收到干警上交的礼品礼金等,应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登记要及时、全面、准确、客观。登记材料在年终送监察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对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的业务素质。

第二十二条 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将组织人员到各个部门对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履行职责情况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将“考绩”与“考廉”结合起来。

第二十三条 纪检监察室做好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平时履职尽责情况的收集掌握工作,将其作为年终评“优秀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政监察员)”的依据。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法庭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纪检监察员工作总结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XX年全区60大项目相继实施,为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安全运行,各纪检监察员分兵把口,对所派驻的项目进行严格监督。一是对工程发包和材料采购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茅箭区工程类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一律进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选施工单位;50万元以下的,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员参与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将缺乏诚信、近年来有过不良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排除在外,降低项目建设风险;对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督审查招投标文件中的招标要求,防止故意设置门槛,为个别企业量身定做的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参与招标会议,对开标、评标进行现场监督,努力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二是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监督。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合理发放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项目的顺利进行,纪检监察员本着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宗旨,积极宣传补偿政策,参与实地丈量、实物清点,并将补偿金额在群众中公示,接受群众质询,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2、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及时督促技术含量高、投资额度大的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公司担任工程监理,并对监理人员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小的工程,纪检监察员直接充当监理角色,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如为确保宅基地平整的密实度,纪检监察员是全程跟踪土石方的分层碾压情况。二是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各小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与建房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施工队向小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做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纪检监察员还定期邀请区建设局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定期到项目工地进行安全巡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3、对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服务工作按规依章进行

一是及时督促项目协调服务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健全领导分工负责、工作例会、财务管理、招投标、安全文明施工、信访和廉政建设等制度,并不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项目服务工作高效、廉洁、透明运作。如驻高校园区、上海路和火车站经济圈的纪检监察员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五不准”规定,即不准乱开口子、不准乱表态、不准接受吃请、不准徇私情、不准态度粗暴,并经常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树立了指挥部工作人员廉洁、公正的形象,赢得了群众的认可,确保了拆迁工作的有序高效推进。二是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经常找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并就如何加强重点部位的防范提出意见,促使其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定期对各项目协调服务指挥部办公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交心谈心,并及时通报情况。通过谈话,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务实高效地为项目做好服务。三是经常组织各项目协调服务指挥部办公室学习党纪法规和有关文件,明确项目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从思想上筑牢了项目服务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4、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和谐建设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大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保证政令畅通,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去年以来,纪检监察员制止了两起不合理的诉求,取消收回了3宗不应分配的宅基地,其中收回了1宗分配给村干部的宅基地,对3名村组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4名机关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纪检监察员经常与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道深入项目工地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项目建设健康顺利推进。如在十两路、茅大路建设中,为了确保路基工程、桥梁和隧道等控制性工程能够如期开工,纪检监察员将办公地点设在项目工地,随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由于五条岭山高坡陡,路基没有修好,安置群众的宅基地难以落实,纪检监察员及时与市农行协调,将抵债给该行的原五条岭林场办公楼腾出来,免费提供给拆迁户暂时居住,并及时联系供电部门解决用电问题,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使项目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三是派驻“双亿”企业的9名纪检监察员定期对区直部门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全程跟踪服务,实现两个隔离”、“宁静日”等规定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同时,为了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纪检监察员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初,西坪村有两青年以东风中客公司在该村占有土地为由,多次纠缠东风中客公司领导要求给予安排工作。驻东风中客公司的纪检监察员在走访企业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找到两青年做劝返和解释工作,使这一问题得以化解,为企业的正常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纪检监察员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二是对纪检监察员工作的检查指导较少;三是与被派驻单位联系与沟通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xx大精神和有关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

二是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完善、落实工作。区纪委监察局要对已经制订的有关制度进行整理,逐步形成系统的、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性、可行性、科学性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抓好落实,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员工作。

三是加强与被派驻单位联系与沟通,让被派驻单位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员的工作,对纪检监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充分研究,只要对项目建设有利的都要认真采纳,抓好落实。

四是将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纳入区纪委监察局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会议,每年对纪检监察员进行一次述职评议,对表现优秀的推荐全区表彰,让纪检监察员的价值得到认可。

第13篇:纪检监察员基本素质

纪检监察员基本要求

一、避免成见偏见。

二、避免感情用事。

三、避免人身攻击。

四、避免弄虚作假。

五、避免主次不分。

六、避免粗心大意。

二〇一二年一月纪检监察审计中心制

第14篇:纪检监察员基本技能

纪检监察员基本技能

一、会读——读懂专业图表、会计报表等。

二、会画——画各种流程图、示意图等。

三、会写——写监察报告、决定等各种公文。

四、会记——及时准确制作各种现场笔录等。

五、会算——收集各种数据并做统计分析。

六、会传——上传下达、请示、汇报等。

纪检监察审计中心制

二〇一二年一月

第15篇:纪检监察员保密守则

监察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文稿中涉及秘密。

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网络传递秘密。

纪检监察审计中心制二〇一二年一月

第16篇:纪检监察员发言稿

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我叫XX,出生于XXXX年,XXXX年参加工作,XXXX年成为共产党员,现任XXX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一职。非常感谢集团纪委和XX粮库领导班子对我的信任,让我担任XX粮库的纪检监察员;对于XX集团下发的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我已认真学习并领会。在学习过程中我认为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可以建立领导之间互相监督,党员之间相互监管的工作体系,将群众这支庞大的队伍加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中。建立一支以纪检监察员为主、群众为辅的纪检监察队伍。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中会坚持以“三严三实”为指导,不断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与时俱进、坚定信心,落实执行习近平主席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以正确的人生观指导自己的言行举止。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员的准则及条例中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本身要严要求、轻得失、重素质,做一名称职的让全体员工满意的纪检监察员。

作为纪检监察员的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无论是在收购时期还是平时的工作,对各环节业务存在的违纪违规的事项都会早察觉、早反映、早制止,监督好党员领导干部“三重一大”的执行工作。在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予改正。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我库按照集团制定的《纪检员工作制度》,加强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个科室,形成层层落实,逐级管理的方式,在工作中不断地吸取经验,总结教训,把违纪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之中。

与此同时我库按照集团领导的规划部署,积极努力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工作日程。党员干部定期集中学习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及廉洁自律准则,并组织群众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举办“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掌握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做好廉政文化的宣传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掌握了解信访情况,及时反馈党员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的信息。我们会持之以恒地落实集团党委和纪检下发各项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和员工队伍的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我库在集团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会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循序渐进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创造出我库的新局面,为我库的发展绘画出美好的蓝图。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艰巨又光荣。让我们一起迈着廉政的步伐坚定地走在反腐倡廉的光荣之路上吧!

XXXX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17篇:纪检监察员职责

纪检监察程序

一、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⑴监督促进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规、计划的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强化管理,提高效率; ⑵协助党组和领导加强整顿党风和行风建设,加强金融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⑶检查处理监察监督对象违反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规、计划的行为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惩治腐败分子。

⑷宣传教育监督对象遵纪守法,戒除官僚主义,廉洁高效地工作;

⑸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忠实、有效履行其职责。

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与工作原则

⒈工作职责

⑴受理信访举报;

⑵协助行党组和领导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⑶金融执法监察; ⑷案件检查; ⑸宣传教育; ⑹调查研究。

⒉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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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实事求是原则;

⑵依法独立行使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权原则; ⑶依法监督原则;

⑷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⑸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原则; ⑹保障党员和工作人员合法权利原则; ⑺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 ⑻公开性原则;

⑼依靠党员和群众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原则。

三、信访举报工作任务、职责及工作程序

⒈认真受理。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人员,当接到信访举报的信件、电话、来人举报时,首先要详细记录,做好登记。特别是来人举报要做好工作,尽量要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如无理取闹,则要临行批评教育。

⒉反映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纪政纪信息和各类违纪案件线索。

⒊承办案件。凡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转查办并要报结果的信访案件,要及时组织查处,并按时按质上报结果。 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与方法:⑴及时开拆;⑵仔细阅读;⑶认真登记;⑷呈报与阅批。

四、案件检查程序 ㈠案件受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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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登记

纪检监察部门应将来件的来源、基本内容和有关材料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⑴来文机关(单位)或姓名(个人);⑵收文时间;⑶编号;⑷份数;⑸来文反映问题的性质;⑹来文的标题;⑺受理批办、交办的材料是否要处理结果。

⒉分析

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材料,应认真审阅和分析问题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看反映问题是否有根有据,是否有时间、有地点、有发生条件,是否合乎逻辑和情理;还要看反映的问题属什么性质,情节是否严重等。

⒊初步核实的任务、要求和方法

初步核实,是指金融纪检监察部门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经分析后,按照案件检查受理权限报领导审批后,派人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⒋初步核实的程序

初步核实的程序,是指办案人员在初步核实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先后顺序。它包括办理初步核实手续、确定初步核实人员、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和初步核实的实施等。

⑴办理初步核实的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实施初步核实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办理初步核实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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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确定初步核实人员。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后,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反映主要问题的具体情况确定逐步核实人员,成立核查组。

⑶制定初步核实方案。核查组成立后,核查组负责人应针对所要核查的主要问题线索等情况和涉及的法规及纪律规定,组织人员制定初步核实方案。

⑷初步核实的实施。初步核实的实施,是指初查人员通过采取规定的手段和方法,查清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的活动。

⑸初步核实的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初步核实结果,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案件检查条例》、《实施细则》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适当处理。

㈡立案工作程序

⒈审核材料和初查线索

审核材料是指审核立案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程序。 ⒉填写立案审批表

立案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对所有需要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都要严格履行立案报批手续。 ⒊履行审批手续

履行案件立案审批,是指有权批准立案的领导或部门,对立案工作最后把关。 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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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报告和立案审批表一经批准,即为正式立案。一经立案,就不能随意撤销,必须提出充分的事实材料和依据,说明理由,报请批准立案的领导机关或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案。

五、案件审理 ㈠案件审理工作任务

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审核和处理金融检查与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复查复议的案件。

⒈要审核送审案件从主案到案件检查是否符合办案程序,每个程序是否经过有权批复部门和领导的批准,是否有越级、越权等不合规问题存在。

⒉实事求是地核对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案件检查部门所收集的全部证据。 ⒊根据党的政

⒋按照党纪政纪规定,案件经过审理后,对案件当事人要作出是否给予处分,给予什么处分,有无从重或从轻的情节,提出恰当

的处理意见,报请领导机关审议和决定。

⒌对复查复议的案件,通过审理,提出维持原议或改变、撤销原结论、原处分的意见,报请领导机关审议批准。

㈡案件审理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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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实事求是原则

实事求是就是对具体的问题要作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

⒉以政策、法律、纪律为准绳的原则

事实是审理案件的前提和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纪政纪是审理案件的标准。 ⒊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调查处理案件要坚持违反政纪必须追究,执行政纪必须严格和在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⒋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组织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⒌要保障检查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原则 监察对象在案件审理中的主要权利如下: ⑴依法不受追究政纪责任的权利。

⑵有要求监察机关明确自己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和政令,犯了什么错误的权利。 ⑶申请回避的权利。

⑷监察对象有权提出新的证据,新的证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和重新勘验;有权要求监察机关对证据进行重新查证。 ⑸进行自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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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对侵犯合法利益的行为进行控告的权利。

㈢案件审理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六、执法监察工作程序

执法监察工作的程序,一般分为准备、实施、报告、处理、跟踪、档案管理6个阶段。 ㈠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执法监察实施前期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选题立项、制定方案、组织培训、发出通知等。 ㈡实施阶段 其一般程序如下: ⒈与被监察单位领导会谈。 ⒉调阅资料。 ⒊实地监察。

⒋实施调查取证工作。 ⒌努力提高执法监察质量。

监察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检查程序,适时调整工作,要将发现的疑点弄清,将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线索要立即向派出部门报告,按立案程序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㈢执法监察报告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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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⒈实施执法监察方案的情况;

⒉被监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内部组织结构、工作方针、经营状况、内控状况,以及上一次执法监察的情况等; ⒊监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监察组作出的评价;

⒋百监察单位对监察评价的意见,监察组与被监察单位在检查事实和评价方面存在的主要分歧;

⒌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即作出执法监察决定和执法监察建议。

㈣执法监察处理阶段

执法监察处理意见的执行方式:

根据执法监察报告的处理意见,由排除部门出具执法监察建议书和执法监察决定。

㈤跟踪监察阶段

为了监督被监察单位执行执法监察建议书和执法监察决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对被监察单位应实行跟踪监察。 ㈥档案整理阶段

七、宣传教育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㈠宣传教育的基本原则

⒈坚持党性的原则。 ⒉实事求是的原则。 ⒊正面教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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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坚持身教与言教相结合,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 ⒌结合金融业务工作进行宣传教育的原则。

㈡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关于党的纪律的基本理论教育。

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⒊革命理想和政治信念教育。 ⒋党纪政纪教育。 ⒌党风廉政教育。 ⒍政策法规教育。 ⒎优良传统教育。

八、调查研究的基本程序

调查研究的过程是一个实践——认识——实践的辩证运动过程,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它的基本程序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研究阶段、总结阶段。 ㈠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调查研究过程的起点和基础,它的主要任务是,领会上级精神,研究调查课题,设计调查方案,组建调查队伍。 ㈡实施阶段

调查实施阶段,就是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到被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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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各种方法和手段了解情况和收集资料的阶段。 ㈢研究阶段

研究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和理论研究,从中得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科学的结论。 ㈣总结阶段

总结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撰写调查报告,总结调查工作和评估调查结果。

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监察审计处在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的领导下,作为院纪委的办事机构,承办院纪委的事务,履行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职能。

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制定和完善部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四、负责对学院基本建设与维修、大宗物品与服务采购的招标和验收、对外投资、招生就业、干部任用、人事工作等重大事项实行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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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校内有关财务收支、基本建设与维修项目、干部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委托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对学院需委托审计项目进行审计,开展审计工作,强化经济监督。

六、负责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学院有关部门或人员的举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教育。

七、负责对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的政治与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八、负责完成上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院党委、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一、维护党规党法,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决定、决议、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受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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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核实违反党政纪的行为。

四、做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

五、做好信访登记、记录及归档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参与执法监察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根据要求撰写有关工作报告。

三、接待来信来访和举报,作好信访举报记录,及时报告情况和做好核实工作,负责地做好答复工作,建立信访举报工作档案。

四、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指导和督促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五、承担相关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汇报、情况通报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六、负责廉政网刊建设等宣传教育、文件收发转办、资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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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发、设备及财产管理、会务安排及办公室内务管理。

七、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研究,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会议文件、领导干部廉政资料收集、立卷和归档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8篇:监察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说明书

考评工作结果→6.体现个人能力篇2:监察部岗位职责 监察部岗位职责 1 部门职能

1.1 对营销中心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监督监察。 1.2 监督监察全国市场的销售秩序。 1.3 监督监察各区域经理与公司的往来账目。 1.4 协调本部门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 2 监察部经理

2.1 直接上级 公司营销总监 2.2 直接下属 省级经理

2.3 本职工作 负责监察部的管理工作 2.4 岗位职责

2.4.1 负责对下属人员岗位职责的制定、业务培训及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 2.4.2 掌握营销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作为监察工作的基本依据。 2.4.3 监督检查营销中心各级经理的市场工作及目标落实情况。 2.4.4 监督检查各区域经理的往来帐款、工作纪律等,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

时处理。

2.4.5 负责巡查各地级办事处的产品销售状况,产品的铺货流向、库存情况等。 2.4.6 负责管理市场销售秩序,协调解决市场发生的窜货问题。 2.4.7 对销售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考评,作为市场部经理考评业务员业

绩的依据之一。

2.4.8 认真执行和落实公司的gmp认证方针,保证gmp体系目标的实现和有效

运行。

2.4.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5 领导责任

2.5.1 对处理市场出现的违纪行为的结果负责。 2.5.2 对反馈市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5.3 对处理市场问题的及时性负责。 2.6 主要权利

2.6.1 有对下属的人事推荐权和考核、评价权。 2.6.2 有随时调用营销中心各部门的所有资料权,各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 2.6.3 有市场销售窜货现象的处理权。 2.6.4 有对各级销售人员违纪的处罚权。 2.6.5 根据《监察管理条例》对营销中心经理级以下(含部门经理)人员的考

评有参与评审权。 2.7 管辖范围

营销涉及的工作区域。篇3:监察员岗位责任制

黑龙江新盟集团公司

效能监察部监察员岗位职责 直接上司:监察部部长

工作范围:在监察部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方面的组织、管理、监察工作。

工作职责:

1、贯彻集团公司关于监察工作的决议和管理制度,执行领导关于效能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完成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

2、起草上报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获准后深入各公司督促检查、总结分析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

3、负责起草有关监察通知、建议、决定、报告、工作总结、上报材料及统计报表工作;

4、制定、修改和解释效能监察工作的规章、办法和有关政策,报领导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5、宣传效能监察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对管理人员、普通员工进行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及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6、负责信访举报工作,接待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来信来访,办理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

7、做好效能监察及信访举报的保密工作,保护举报人不受打击报复,维护申诉人、控告人的利益。

8、组织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法律、法规和公司计划、决定、命令、规章制度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9、围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开展对物质采购、大修技改、建筑工程、经营管理、资金管理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效能监察,提出完善生产经营管理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10、按集团公司与部长的安排,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并负责写出“监察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11、负责组织建立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参与对监察对象考核、评议;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篇4:监察员的职责

药品临床试验监察员(cra)的基本职责要求

药物临床试验的监查

监查员(monitor,也称临床研究助理即 cra)是申办者与研究者之间的主要联系环节。 监查员的资格:监查员应有适当的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过必要的训练(药品研发、临床试验、gcp、sops等),熟悉药品管理有关法规,熟悉有关试验药物的临床前和临床方面的信息以及临床试验方案及其相关的文件。一名监查员的最合适的资格将取决于试验的类型和研究的产品的类型。申办者对某项试验指定的监查员人数,应根据对该试验的监查频率、试验方案设计的复杂程度来决定。如:试验性质(phase i-phase iv)、试验目的(注册试验、上市后iv期试验)、试验设计(开放、盲法)、样本量(人选的受试者人数)和参与试验的试验中心数等因素。监查员可以是申办者指派的内部人员,也可以来自合同研究组织。

监查员的职责:监查员的职责是保证研究者和申办者在进行一项临床试验时完成他们各自的责任,即对整个试验过程的监督管理。这些职责包括检查知情同意书以确保试验受试者的权益;核对原始资料以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试验用药品及文件的管理等。试验的实施与操作必须按照试验方案、sop、gcp来完成。在监查过程中,要注意对监查工作的记录,尤其要注意对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会谈等容易疏忽的书面记录,“没有记录,就没有发生过”,这是每个监查员都必须时刻铭记在心的。

一、临床监查工作的大体程序 1.试验开始前--试验启动工作

获得临床研究批件→ 准备研究者手册 → 实地访视,确定研究中心,选择合格研究者 → 协助制定临床试验文件,如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原始文件等 → 试验用药品的准备 →试验前访视 → 访视报告 → 致研究者的回函,告之参试结果 → 协助获得伦理委员会批件 → 协助申办者和研究者签定试验合同 → 建立试验总档案(包括中心文档和管理文件册)→ 试验前写作组会议 → 启动临床试验 → 试验中相关文件、表格及药品的发放 → 现场培训研究者及相关参试人员 → 致函研究单位及有关部门,完成启动访视报告 → 试验正式开始

2.试验进行中--监查访视 2.1 常规访视:

制定试验的总体访视计划(访视时间表、crf收集计划) → 回顾试验的进展情况、前次未解决的问题 → 与研究者联系,确定访视日期,并了解试验用品是否充足 → 制定本次访视工作的计划、日程表,准备访视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与研究者会面说明本次访视的

主要任务,了解试验进展情况(受试者入选情况、crf填写情况),以前访视所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 → 核对并更新研究者管理文件册,检查并补充试验用品 → 检查知情同意书(注意版本、签名及日期)→ 核查原始文件及crf表(注意对试验方案的依从性、完整性、一致性、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 收集crf表 → 试验药品的核查(存放情况、发放回收情况记录、清点药品并与相应记录核对、检查盲码信封、使用是否违反方案要求) → 记录所发现的问题 → 整理和更新各种记录表格 → 与研究者一起讨论和解决此次访视发现的问题,交流其他研究单位的进展和经验。 2.2 后续工作:将取回的药品、物品、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crf等按规定存放 → 完成访视报告 → 更新中心文档和各项跟踪记录表格 → 监查工作项目组会议 → 对发现问题的追踪及解决→ 安排后续访视计划。 2.3 试验进行中需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文件:试验方案修正件、知情同意书修正件、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招募受试者广告(如采用)。 3.试验结束后或提前终止--关闭中心 3.1 试验结束访视:

访视前的准备 → 回顾常规访视中遗留的问题 → 确认访视时间,制定此次访视工作的计划和日程表 → 向研究者递交试验结束函 → 确认研究者管理文件册完整并已更新 → 确认所有crf表均已收集 → 确认研究单位无数据丢失 → 确认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和追踪情况 → 确认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 清点并回收剩余药品,核对药品运送、发放和回收记录 → 收回盲码信封及其他试验相关物品 → 讨论和总结,确认遗留问题及后续工作,说明试验相关文件资料的保存要求 → 致谢。 3.2 后续工作:完成试验结束访视报告 → 通知伦理委员会试验结束 → 处理收回的剩余药品及其他用品 → 继续追踪和解决遗留问题 → 所有文件存档。 3.3 试验结束后向ec提交的文件:试验结束函、试验结束后的严重不良事件报告。

二、实例--试验过程监查 1.监查的时间安排 根据方案和进度,合理安排监查频率及每次所需时间。一般情况下,定期做监查,例如1周1次或1月1次,每次时间为1天或2天。特殊情况下,可随时调整,与研究者事先预约,增加或减少监查的时间或次数。 2.准备

1)按照sop规定,按照常规准备的列表检查是否所有项目都已就绪。 2)回顾试验进度,查阅以往的监查报告,了解完成情况和有关的问题。 3)复习研究方案、研究人员手册及相关资料,了解最新的要求和来自研究中心或小组的规

定与信息。

4)与研究者联系,询问最新情况,了解有无特殊问题或需要。 5)与主管的项目经理或有关人员讨论可能的问题,得到统一的认识。 6)做出监查访问计划,检查和带齐所有文件、表格、报告、资料和物品。 3.实施 1)与研究人员会面,说明本次监查目的和任务,了解并记录试验进展情况,讨论以往问题,了解现存问题。

2)检查试验档案文件夹、研究人员手册,在监查情况记录表上登记,请研究者签字。 3)监查知情同意书签字日期与入选日期、签名情况。 4)检查受试者原始记录,将crf与原始记录核对,标出疑问数据,请研究人员确认或更正,检查重点:

· 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辨认性、合理性。

· 安全性数据及记录,确认发生的不良事件记录与否,确认有无严重不良事件发生。 · 入选、排除标准,有无违反方案要求。

· 是否按访视日期分配受试者随机号码。

· 受试者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访视,有无拖延或遗漏。

· 记录前后的一致性、有无矛盾或遗漏。

· 实验室检查结果,尤其是异常结果的记录和追踪情况。 5)与研究人员一起回顾问题,监督和检查解决情况。 6)对集中的问题,与研究人员一起复习试验的规定和要求,必要时,重点培训有关规定。 7)试验药品的检查。

· 检查药品的保存和记录情况。

· 检查药品数量,与记录的数量核对。

· 检查盲码信封。

· 检查药物使用情况的记录,是否违反方案要求。 8)受试者提前中止情况和记录,完成相应的检查和跟踪。 9)更新信息和资料,与研究者交流其他医院的情况和经验。 10)研究用品、表格数量的检查,以保证其供应。 11)研究人员及职责有无变化,研究设施有无变化,实验室正常值是否更新。 12)其他情况。 13)在离开之前,召集研究人员开会,总结本次监查的结果和情况,重申各项管理要求,再次询问有无需要,预约下次监查的时间,感谢配合与付出的时间和工作。 4.报告和跟踪 1)完成监查访问报告,上交项目经理。监查报告的内容根据试验的不同阶段、监查工作的

重点和工作程序而定。

2)召开项目组会议,讨论各医院情况,交流和解决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3)将取回的药品、物品、crf表等按规定保存。 4)更新公司的各项试验跟踪表格,如研究进展汇总表。 5)跟踪未解决的问题,直到有了结果。 6)与其他部门协调。

7)安排随后的监查计划,上报项目经理,以便其全面掌握情况。

知情同意和知情同意书的签订。 ?在临床试验筛选受试者前,应由研究者或协调研究者依《知情同意与知情同意书签订的标准操作规程(sops)》取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过程应完善,除签订知情同意书外,尚应包括信息告知,信息理解、知情同意和签订书面文件四个方面。 ?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应在研究者、受试者和受试者见证人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尤其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见证人或法定监护人更应在场。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如遇有试验方案和或研究者手册需要修改等有需受试者了解和知晓的情况,需重新取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 ?受试者在知情同意书签订完毕后应取得一份与研究者保存内容完全相同的知情同意书或其复印件。

研究者依方案设计与法规要求进行受试者的筛选和入选。 ?根据临床试验方案与法规的要求严格筛选受试者,对符合试验入组标准的受试者进行编码,并建立《受试者筛选登记表》、《受试者身份鉴别代码表》和《受试者入选登记(注册)表》(保密)。 ?受试者一旦入选试验观察,应严密跟踪观察受试者的用药过程和反应,发现与入选/剔除标准相违背的受试者应立即中止试验观察。 ?建立入选统计表,保证临床试验顺序与随机进度表一致,即确保入组受试者是依据时间顺序安排的合格受试者。 ?《受试者筛选登记表》、《受试者入选(注册)表》、《受试看身份鉴别代码表》和《知情同意书》一道作为保密文件由研究者妥善保存。

严格依照试验方案设计和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试验药品的管理和计量,提高受试者的用药依从性。

?根据临床试验进度申办者应(或分批)提供足量的试验用药品(含对照品和安慰剂),并提供相应药品的质检报告。 ?如系盲法试验设计,则临床试验药品(含对照品和安慰剂)应在盲法临床试验设计后一次性提供研究者(含应急信件)。 ?药品管理员将依据临床疗程和随访时间窗适当分装的药品依临床试验流程图分发给合格的受试者,并对试验用药品和《受试者临床用药记录卡》进行清点、回收和记录。 ?药品管理人员定期对临床试验药品进行清点、核对,要求在品种、数量和剂型等方面相一致,如出现任何不一致的事件(错码、丢失、缺失药品等)应立即向研究者和申办者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试验药品的贮藏和保存应符合相应的存放条件,贮存地点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和环境(如采光、温度、湿度、橱柜、标识和冰箱等)。 ?随机流水号(药品随机化编码(盲底))应保存在药品临床试验组长单位和申办者(申办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研究结束或终止不得开启。 ?应急信件是随临床试验药品下发的一种在盲法试验设计时,一旦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受试者生命受到威胁需抢救时由研究者开启的密封信件,此信件应由研究者妥善保存,取用方便,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随意拆开,一旦开启,该受试者即视为脱落。 ?建立药品的包装、编码、传送、接收和再传送管理系统,保持药品的种类、数量和剂型上的一致。 ?药品在贮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其效期,如药品已接近效期应委托药检部门进行药检,如仍能维持一定时间的效期,则应注明新的有效期。如效期己近,应给予及时更换,并对其进行记录。

按临床试验流程图进行临床试验,包括各项检查,逐日或按随访时间窗进行随访,实施理化检查和必要的特殊检查等,并将所有发现及时录入crf中。 ?严格遵循试验方案进行病例采集、筛选,并据此施加干预因素,对于合格的受试者应进行严密观察,研究者应在24-48小时内将临床试验数据采集、录入格式病案和crf,各种临床试验数据的采集、录入、报告和转抄,均应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和各种试验数据的标准操作规程(sops),且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和一致。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发放、回收、清点应有专人管理,并填写《临床试验用药品发放、回收、清点记录表》和《患者服药记录卡》,临床试验用药品使用记录表应和《患者服药记录卡》一并回收,并监控受试者对试验用药品(含对照药和安慰剂)的依从性。 ?对不良事件应予以如实、及时处理和记录,并进行跟踪,并查找原因,保障受试者的健康、安全和权益。对于严重的不良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申办者、各临床试验参加单位、伦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对受试者进行妥善处理。 ?对于crf的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字迹工整、填写及时、翻译转抄准确、数据可靠、修正数据有说明和不得出现无源数据和虚假数据。 ?对于数据记录失真的情况应以问题表的形式向研究者提出置疑,查找原因后予以及时更正,且在更正处注明理由、更正人和日期,并确保更正轨迹清晰可辨。 ?对于受访者的失访、违背试验方案入组和破坏随机化等应及时进行更正、注明,必要时,篇5:安全监察员岗位职责 安全监察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和地方主管部门下发的规章制度、办法等,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察落实情况。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工作。 2.审核项目危害因素辨识,参加项目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审核项目制定的各级风险控制措施,并报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领导小组评价后的“a、b、c、d级风险”及控制措施报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审批后的各级风险及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监察。 3.协助项目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入场教育和安全教育及考核工作,并建立台帐和记录。

4.负责督促有关部门与各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保持记录。 5.审核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按规定参加验收并保持记录。 6.负责项目生产过程安全监察,深入现场检查,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有权给予经济处罚,遇有险情有停工权,遇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有权越级上报。 7.审核、参加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保持记录。 8.协助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该工程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实施验证,并保持记录。 9.建立特殊工种台帐,实施对特殊工种的动态管理。 10.协助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安全活动,参加调度会,汇报安全情况,并提出要求。 11.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月、季、年工作总结和统计上报工作,建立项目各类安全台帐、记录等。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组织上报事故材料,并保持记录。 13.负责项目事件的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落实,并保持记录。 14.参加或接受“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内部和外部审核。 15.完成项目管理软件安全管理有关数据录入工作。 1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9篇:监察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2.负责对本科分管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全面监督检査。3.负责向分管范围内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用人单位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按照监察程序和要求,实事求是、合法、合规地提出处理意见。5.负责本科监察法律文书的草拟、呈报、案卷整理、归档和信息资料输人电脑储存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必须规范和整洁。6.定期向科长报告分管范围在劳动保障监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0篇:兼职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

韶关市地方税务系统兼职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

2008年05月05日

第一条

为加强韶关市地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和统一兼职监察员工作,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的内部监督作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关于兼职监察员工作的规定,结合韶关地税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税务机关均应在有人、财、物管理权和税收管理及执法权的单位、部门设立兼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通常聘请各单位、部门的副职领导担任。没有副职领导的由所在单位、部门推荐一名政治业务素质好的同志担任。

第三条

兼职监察员实行聘任制,由所在单位、部门推荐,经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下同)考察,报纪检组长批准后发给聘任书,同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第四条

兼职监察员每届聘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时可根据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需续聘者,由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续聘手续;如不续聘,则自动解聘。

兼职监察员在聘任期间,如不称职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可随时解聘并收回聘任书;兼职监察员因故不能应聘至期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第五条

兼职监察员日常工作受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分派。参加纪检监察活动或履行兼职监察员职责时,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安排工作。

第六条

兼职监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上坚定、可靠,拥护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廉洁从税意识较强,关心和支持地税纪检监察工作。

(二)熟悉国家税收政策和相关财经法规,熟悉本系统本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较高的税收业务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正派,能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较强。

(四)严于律己,在本单位、本部门廉政勤政中能起表率作用。

(五)处理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原则,敢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并能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第七条

兼职监察员职责

(一)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组织开展税务人员职业道德、政纪法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增强本单位、本部门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二)积极参与各项廉政教育学习活动,自觉遵纪守法,主动在本单位、本部门内进行防腐保廉宣传教育,引导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政的条规制度。

(三)了解和反映本单位、本部门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情况,着力防范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收集和上报本单位、本部门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好人好事。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人员依法办事、执行各项税收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可能发生问题的苗头或隐患,主动向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五)积极配合和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的廉政建设活动,大力推进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督促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

(六)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各种相关材料、廉政登记、廉政档案的收集、填写和报送工作。

(七)完成纪检监察部门规定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兼职监察员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会议并参与研究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组织和参与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教育活动;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税情况;

(四)向本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第九条

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组织兼职监察员进行学习和交流,布置和指导兼职监察员开展工作、总结经验,提高监察工作能力。

第十条

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兼职监察员工作的领导,将兼职监察员的工作任务纳入岗位目标管理的范围,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及时反映和推广兼职监察员开展工作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对优秀兼职监察员及时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在纪检监察同级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县(区)地税局在局机关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员3-5名,由局机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担任;在各税务分局中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员1-2名,由单位副职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

第三条专(兼)职纪检监察员业务上由县(区)局纪检组安排指导,直接对纪检组负责,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

第四条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职责:

(一)协助纪检组或单位“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县(区)局党组和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同级监督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

(二)认真完成县(区)局纪检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向纪检组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原则上一月一汇报,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随时汇报。

第五条专(兼)职纪检监察员享有以下工作权限:

(一)对本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

(二)对本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中出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改正的意见和建议,或直接向县(区)局纪检监察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三)对本单位及人员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则和流程进行监督。

(四)通过参与、审核、参加会议等形式,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对涉及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事项进行监督。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服务方面的投诉进行初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勤政廉政;

(二)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为人正派,法制观念强,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干群关系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有大局意识,能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四)比较熟悉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比较熟悉党纪、政纪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本系统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任命制,由各单位推荐,经县(区)局纪检监察部门考察,由县(区)局党组任命。

第八条专(兼)职纪检监察员每届任期为三年,届满时由县(区)局党组任命新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员。

第九条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不能续任;任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应予免职;因故不能任职至期满的,县(区)局党组应根据该单位意见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条被考核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办提出复核,经考核办调查核实后,报县(区)局考核领导小组裁决。

第十一条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因履责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所在单位发生问题或造成危害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定西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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