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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19 08:34:45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院审判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建设

1、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摆事实讲道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务虚与务实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有着内在联系。务虚是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务实则是重实际,重实干,重实效,属于操作与实施问题。如果只务虚不务实,工作就缺乏实践性,而只务实不务虚,工作就会出现盲目性。

2、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讲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就是要把案子办好,把队伍带好,把管理搞好;外树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搞好宣传工作。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好了,并适时地把工作情况宣传出去,争取社会的认可、民众的认可、领导的认可,同时也有助于鼓舞法院干警的士气,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各项工作形成良性循环,可以这样讲,把工作干好只是完成了一半,这另一半就要靠抓信息、宣传和调研,就要强调务虚,就要善于务虚。

3、是要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是既贴近领导,又贴近群众,位置十分重要,但工作艰苦,待遇清贫。因此,这项工作岗位上的每位同志都要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就必须要加强党的理论、政策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要做到撊財:上级文件必读;重要报刊必看;重大工作部署必知。:一是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要有深入的理解、认识、把握;

4、要大力加强队伍的业务建设。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并不是简单的文字整理、资料统计,而是一项需要深入付出的复杂劳动,需要有高超的业务水平。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具备较强的思维判断能力,通过分析综合,能够发现和揭示信息的现实价值和潜在价值;要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能够准确、真实、精练地反映客观情况;要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从全局高度对材料进行筛选和加工。这就要求同志们一定要学习、学习、再学习,钻研业务,练就干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勤奋学习。是很有道理的。要学习各种公文的章法,学习遣词造句,多读点书,多看点报,特别是对一些好的文件、文章、讲话,要做为范文精读细研,悟其真情。要勤磨多练,通过实际磨练,使每个同志的笔头子更硬朗一些,工作效率更高一些,作品的质量更好一些。要精益求精,写文章。起草讲话、报告,一定要反复推敲,只要时间允许,就要不厌其烦地修改,每改一遍都会有收获,力求遍遍都有新提高,真正做到精雕细刻,一丝不苟,切忌马虎敷衍,草率应付。领导应该为他们提供和创造学习磨练的时间和条件,可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老带新,专题讲座、集体研讨等形式,培养提高业务素质。

5、要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件。搞文字工作是一项繁重的、复杂的、高强度的脑力劳动,任务重,时间紧,经常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也不得休息。用撁幻髅灰梗患⒚槐ィ煌昝涣藬来形容,是不夸张的。这项工作的特点是经常需要进行长时间的思考,这就需要一个比较安静的工作环境,并且,文字工作人员还需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我们的领导同志,应该了解他们的工作特点,在奖励政策、办公条件上向文字工作做适当的倾斜,主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要充分运用现代化办公技术,优化文字材料的采集、编辑、整理、传输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推荐第2篇:法院审判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建设

1、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客观事物进行

分析,摆事实讲道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务虚与务实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有着内在联系。务虚是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务实则是重实际,重实干,重实效,属于操作与实施问题。如果只务虚不务实,工作就缺乏实践性,而只务实不务虚,工作就会出现盲目性。

2、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讲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内强

素质就是要把案子办好,把队伍带好,把管理搞好;外树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搞好宣传工作。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好了,并适时地把工作情况宣传出去,争取社会的认可、民众的认可、领导的认可,同时也有助于鼓舞法院干警的士气,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各项工作形成良性循环,可以这样讲,把工作干好只是完成了一半,这另一半就要靠抓信息、宣传和调研,就要强调务虚,就要善于务虚。

3、是要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信息宣传和调

研工作是既贴近领导,又贴近群众,位置十分重要,

但工作艰苦,待遇清贫。因此,这项工作岗位上的每位同志都要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就必须要加强党的理论、政策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要做到撊財:上级文件必读;重要报刊必看;重大工作部署必知。:一是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要有深入的理解、认识、把握;

4、要大力加强队伍的业务建设。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并不是简单的文字整理、资料统计,而是一项需要深入付出的复杂劳动,需要有高超的业务水平。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具备较强的思维判断能力,通过分析综合,能够发现和揭示信息的现实价值和潜在价值;要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能够准确、真实、精练地反映客观情况;要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从全局高度对材料进行筛选和加工。这就要求同志们一定要学习、学习、再学习,钻研业务,练就干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勤奋学习。是很有道理的。要学习各种公文的章法,学习遣词造句,多读点书,多看点报,特别是对一些好的文件、文章、讲话,要做为范文精读细研,悟其真情。要勤磨多练,通过实际磨练,使每个同

志的笔头子更硬朗一些,工作效率更高一些,作品的质量更好一些。要精益求精,写文章。起草讲话、报告,一定要反复推敲,只要时间允许,就要不厌其烦地修改,每改一遍都会有收获,力求遍遍都有新提高,真正做到精雕细刻,一丝不苟,切忌马虎敷衍,草率应付。领导应该为他们提供和创造学习磨练的时间和条件,可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老带新,专题讲座、集体研讨等形式,培养提高业务素质。

5、要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

件。搞文字工作是一项繁重的、复杂的、高强度的脑力劳动,任务重,时间紧,经常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也不得休息。用撁幻髅灰梗患⒚槐ィ煌昝涣藬来形容,是不夸张的。这项工作的特点是经常需要进行长时间的思考,这就需要一个比较安静的工作环境,并且,文字工作人员还需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我们的领导同志,应该了解他们的工作特点,在奖励政策、办公条件上向文字工作做适当的倾斜,主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要充分运用现代化办公技术,优化文字材料的采集、编辑、整理、传输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推荐第3篇: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总结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几篇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总结范文1

××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汇报今年来,我院在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三 项重点”工作,能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 主题,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 、“保持党的纯洁性, 迎接党的十八大” 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大力加强审判管理、文化建设等工作,认真开展“两评查” 、“基层建设年”等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我 院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判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审判管理机构设置。为加强审 判管理工作,我院建立由院长主抓,分管院长亲自抓,部门 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 落实,齐抓共管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今年来我院多次召开 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和部署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在 审判管理实践中,审管办不干涉法官具体案件的审判,主要 以评查、通报、考核、督促检查审判质效等方式行使职权。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 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监督制度。由立案庭对全院案件进行 统一立案、统一分案,审管办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1 审限将要届满的案件进行催办督办。二是建立健全案件评查 监督制度。围绕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要求,对全院 已结案件按季度逐一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在院务会上进行通 报和点评。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及引发涉诉信访案件重点 评查,科学、合理、准确界定差错案件,厘清责任。

三是建 立重点指标月通报制度。审管办通过简报、内网通报当月各 业务庭和法官的收结案数、结案均衡度、陪审率、简易程序 适用率等重要指标,促使各审判庭和法官有意识地保持领先 数据,优化接近数据,提升落后数据。四是审判态势分析制 度化。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和通报,及时 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 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的 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裁判公正高效。

三、强化流程管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一是做好审执 案件流程跟踪。充分利用审判管理流程软件,不断加强各个 节点的监管,每日网上核查审执案件流程情况。在审限变更 环节,严格审批程序,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后,再报审管办进 行审查备案,避免审限变更的随意性,从而有效提高审限内 结案率。二是规范案件信息录入。每周核查案件信息录入情 况,对案件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漏录的及时督促并给予 通报。三是严格案件报结手续。在结案环节,实行归口管理, 严格案件报结, 对结案信息填写不全、法律文书引用不规范、2 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不一致、拖延报结等案件一律不予结案 并予以通报。

四、狠抓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一是认真 抓好案件的质量评查。我院在年初认真讨论修订《年度考核 办法》 ,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成立案件质量考评组,由 分管院长任组长,从各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依据《霍邱 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 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对所有生效案件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 通报。对有瑕疵、不合格的案件实行通报,并在院务会上进 行评析。

二是重点抓好差错案件评查。

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全改案件和本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全改的案件,由我院审管 办负责统计,并交由年度考核组按照《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 法》逐一进行评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并将评析结果及 时通报给各部门及承办人,依照规定追究责任。对上诉率、全改和发回重审率较高的业务庭和确定有差错案件的个人 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三是抓好裁判文书评比。各业务 庭按人员每月报送不少于一篇法律文书,由分管院长牵头成 立优秀裁判文书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裁判文书评出优秀等 次予以通报,并对优秀裁判文书制作人给予物质奖励。

(二)取得的成效

一、办案质量显著提高,案件陪审率上升。截至九月份, 在已结的 719 件普通程序案件中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有3 426 件,陪审率达 59.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24 个百分 点。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克服了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 思维定式, 弥补了法官的不足, 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 与法官取长补短,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贴近社会 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增 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更好的实现了法律效 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办案效率明显提高,结案均衡度上升。今年来我院 高度重视均衡结案问题,通过奖惩机制强化均衡结案意识, 调动法官参与的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拖沓结案、突击 结案现象,实现了案件进出动态平衡与存案量相对稳定,消 除了审判工作任务“前松后紧、时紧时松”等现象的发生, 使审判工作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截至九月份我院结案均衡度 为 0.79,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0.28 个基点。

三、办案效果得到提高,调解撤诉率上升。我院牢固树 立和谐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 建立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民事案 件调解力度。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 纳入“大调解”格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截至九月份我院 协调调解撤诉率达 56.4%, 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18.2 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片面认识审判管理。审判管理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科4 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产生的时间不长,审判管理工作发展有 所滞后,许多法官对审判管理存在片面认识。一是对审判管 理权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审管办是一个监督和处罚的机构, 是一个挑刺的部门,导致审判管理权与审判权对立。业务部 门对审判管理有抗拒心理,法官的纠错意识不强。二是对审 判管理的职责和内容存在错误认识。许多法官认为审管办的 日常工作就是评查案件、司法统计、案件报结、审限变更和 纠错整改;认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就是审 管办的事,与其他业务庭和人员无关,导致相关部门对审管 办的工作不够配合,审判管理工作无法落到实处。

二、网上办案能力不足。我院在编法官 93 名,其中四 十岁以上办案法官 48 人。据统计不会或不完全会使用电脑 办案的占四十岁以上法官的 20.8 %。他们主观上对网上办案 系统不重视,主动学习相关知识的积极性不高,过分依赖传 统的纸质办案和手工办案方式,忽视网上办案。部分案件网 上结案拖沓,结案时间随意更改、普通程序案件合议庭人员 不录入等情况经常发生,导致案件纸质卷宗与网上信息不一 致,司法统计数据失真,质效评估指标数据和全院办案效率 受影响。

三、质效评估体系不完善。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是通 过利用各种司法统计指标,结合各种统计资料,运用多指标 综合评价的方法和技术,建立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量化模5 型。

目前评估指标的设臵处于探索完善阶段, 内容不尽合理, 无法反映审判质效的真实情况,相关评估、考核指标的科学 性还需进一步反思与修正。指标评估体系中针对中级人民法 院和基层法院分别设臵了指标权重,根据综合评估可测出分 数,但针对业务庭和法官的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基层法院缺 乏相关的技术支持和研发能力。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增强审判管理认识,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审判管理 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是促 进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审判管理是全方位的立 体式管理, 它是法院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庭长、审判长及广大法官的共同责任。因此,广大法 官必须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对审判管理的 认识,做到人人参与、个个有责,通过组织、领导、指导、考评、监督及制约等方式,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 判质效进行科学考核考评,对审执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确保 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二、量化质效考核指标,创新质效考评机制。开展质效 考评是落实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必然要求和有力保 障。针对业务庭和法官量化审判质效考核指标,突出案件的 服判息诉率、陪审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结案均衡度、上诉 率、发改率、执行案件申请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指标。6 年初将全院的审判质效任务目标分解到各业务庭,由各庭制 定计划,逐月分解,责任到人。通过创新质效考评机制,调 动内力、激发活力,建立科学、操作性强的质效考评制度, 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审判工 作是一门应用法律的科学,审判质效评估系统的建立必须注 意到审判工作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而建立和完善适合业务庭 和法官的质效评估体系则要立足于法院自身的实际,综合权 衡各业务庭和法官的案件类型,科学设臵部门和法官质效评 估体系的指标和权重,在操作上力求便利,使评估指标的结 论具有明显的规范审判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行准确、实时的评估有赖于高效便捷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 因此要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 设,增加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为更好地开展和加强审判管 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7

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总结范文2

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根据工作安排, 现在由我代表澄迈法院向调研组汇报我 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情况的情况。

一、审判流程管理部门及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一)审判流程管理机构的名称、人员配置及工作职 责 我院负责审判流程管理的部门是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简称审管办) ,办公室现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和内勤 一人,共三个人。审管办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院领导对审判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和协调本院审判工 作。

负责审判委员会会议准备记录和决定事项的督办。

2、评查监督案件是否超审限。审查监督法律文书的质量。

3、管理、监督、推进网上办案系统。

4、负责网上公布裁判文 书的组织协调工作。

5、组织协调“法律六进”法官进乡村 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关于建设合格的审判流程管理人员的建议 我院目前从事审判管理的人员基本上是法官和书记员,他们在知识结构、专业背景方面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并没有 什么区别。

审判管理是一项不同于审判工作的专门工作, 它 需要法律知识之外的专门化知识涵养,如数学、统计学、管 理学、经济学等。审判管理人员不仅要懂法律,而且要懂其 他方面知识。

1、要具备超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综合能 力,具备良好的全局意识和协调能力能在全局的角度协调、处理好审判流程管理的各方面关系;

2、要经过法律专业相1 关知识的学习, 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 又有丰富的审判经 验,熟悉各庭室的审判流程,还要有一定的统计知识基础。

(三)关于加强审判流程管理队伍建设的建议

1、强化各审判业务庭的内勤的审判流程管理职能,负责各庭的案件登记、结案、上诉案件移送等工作,夯实流程 管理的基础。

2、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集中学习流程管理有关方面的知识。

各级法院针对审判流程管理先后 制定了不少文件, 但仍有一些审判流程管理人员对相关内容 了解不够。

客观上, 他们中的有些人至今还不能熟练地使用 电脑,不知道各个程序中应当输入什么信息;主观上,他们 缺少学习和了解相关规定的动力, 对新的管理政策不作认真 的研究,对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四)法院人员结构情况 目前我院在编人员共 80 人,聘用人员共 21 人,法官 31 人,一线办案法官 25 人。法官中,审判员 26 人,代理 审判员 5 人。一线法官中,审判员 22 人,代理审判员 3 人。

我院干警平均年龄为 40 岁,法官平均年龄为 45 岁。30 岁 以下 25 人,其中法官人数占 12%。31 岁至 35 岁 7 人,其中 法官人数为 0 人。36 岁至 40 岁 6 人,其中法官人数占 66.67 %。41 岁至 45 岁 11 人,其中法官人数占 72.73%。46 岁至 50 岁 10 人,其中法官人数占 60%。51 岁以上 21 人, 其中法官人数占 47.62%。

我院干警中,大专学历人数比例占全院人数的 23.75%, 本科学历人数比例占全院人数的 60%,硕士以上学历人数比 例占全院人数的 6.25%。

法官中大专学历人数比例为 25.8%,2 本科学历人数为 54.84%, 硕士以上学历人数比为 9.68%。

我 院工作人员中法律专业毕业人员的比例为 73.75%,法官中 法律专业毕业人员比例为 77.42%,一线法官中法律专业毕 业人员的比例为 76%。法官男女性别比例为 26:5。法官与 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比例为 31:22。

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制定的制度 我院制定了 《澄迈县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 , 各业务庭室这个规定进行审判流程管理。

审判流程节点按照 收案、立案、分案、排期、开庭、送达、上诉、退卷、归档 等环节设置。

每个节点之间、各业务庭室之间的案件流转均 由各个业务庭的内勤负责。

(二)推动和落实审判流程管理的具体措施我院推动和落实审判流程管理的具体措施主要是

进行 审限预警、通报制度。对审限届满前15日尚未办理结案手 续的案件,立案庭应向有关责任业务庭进行审限警并发出 《督办令》 ,由立案庭进行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室备查。对 审限届满但未办理结案手续的案件,未按规定办理审限扣 除、延长审限的,一律按超审限处理。对超审限办案的有关 责任人,纪检监察室要及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办法” 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案件审限管理的执行情况, 纳入法官、审判庭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案件审限的延长,由院 长审批。

(三)裁判文书的签发流程 裁判文书一般由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审判长或独任 审理案件的独任审判员签发,由承办案件的审判庭庭长审3 核。疑难、复杂、重大、发回重审、再审以及上级督办的案 件,由分管院长审核后由审判长并签发。

(四)案件审判流程 我院立案庭共 4 名法官及 2 名书记员,4 名法官分别负 责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刑事、民事、行政 赔偿案件及其他类型的案件工作模式及审判流 程都是由立案庭立案后, 统一进行案号编排, 并排定案件承 办法官、合议庭成员以及书记员。

诉讼文书在不同阶段分别 由法警、书记员送达。立案环节完成后,由内勤将案件移送 其他业务庭内勤。

再由业务庭的内勤统一登记后, 将卷宗移 送给承办人。

案件审结后,由书记员将裁判文书交给内勤报 结案, 各业务庭内勤在每月 22 日前向研究室上报结案情况。

案件生效后, 书记员将卷宗装订完整再移送档案室保存, 各 庭室移送案件给档案室均有移送清单和专人签收。

各业务庭 室的上诉案件由内勤移送立案庭, 立案庭由专人负责统一登 记并移送上级法院。

上级法院退回上诉案件后, 由立案庭负 责统一登记二审结案情况, 并将案件卷宗退还各业务庭室的 内勤。

三、案件在执行、信访、反馈情况 执行案件执行局一般向原承办案件的业务部门、承办人 反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信息。案件审限预警工作由立案庭 负责。由立案庭专人负责具体的信访工作。

一般向原承办案件 的业务部门、承办人反馈申诉、信访情况。由审监庭负责申诉及再审工作, 一般向原承办案件的业 务部门、承办人审反馈申诉、信访情况。进入再审程序的案4 件一般向原承办案件的业务部门、承办人反馈情况。对建立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建议加快审判流程 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三级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 做 到对每个案件的审判流程进行监督, 力求做到案案上网,时时监控。

四、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化软件使用情况 现在办案工作没有使用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

之前由 于软件问题, 高院曾要求停止使用该软件。我院目前实现了 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人均一台台式电脑, 全院干警人均一台 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扫描仪在各个业务庭都配备了一台, 设立了专门人员对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进行管理,维护。

(四)司法公开德信息化情况

1、对外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渠道。

2、依靠人工手段进行查询。

3、基本可以了解到规定范围内允许告知的信息。

4、配备了 LED 电子屏。

5、对审理信息和超审限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滚动显示。

6、裁判文书能够上网。上网标准依照《海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 实行。上网比例是 60%。

(五)网络化办公情况 1、20—35 岁人员使用计算机的接受程度,使用程度, 熟练程度较高。35—45 岁人员使用计算机的接受程度,使 用程度,熟练程度一般。45 岁以上人员使用计算机的接受 程度,使用程度,熟练程度较差。

2、目前尚有大约 30%左右的法官依赖传统纸面办公, 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办公。5 3、控制延长审限案件数的措施是由院长来审批,控制 比率是收案数的 5%,有效地控制了延长审限案件数。

4、根据研究室每月汇总的结案情况及案件立案时间, 由立案庭对可能超审限的案件发出预警提示。

5、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分为立案、审理、审批、上 诉、移送和归档等流程节点,立案时间为 7 日,审理过程中 审限前 15 天发出审限预警,审批时间为 5 日,上诉和移送 日间是 5 天, 已办结的案件应当在结案后 3 个月内装订归档。

(六) 对使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审 判流程监督的建议:尽快开发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系统。

四、审判流程管理配套机制的转化运用

(一)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

1、目前我院还没有进行信息化管理,之前由于软件问 题,高院要求停止使用该软件。

2、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主要是过对每一季度结案 的案件进行抽查,以一案一表的形式,从办案程序、实体处 理、裁判文书、卷宗质量四个方面对案件进行检查评价。评 查机构和人员主要由审委会专委和审管办的工作人员组成。

3、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主要措施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后,形成案件质量通报和《审判管理专刊》 。

4、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评查激 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 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作用。

且案件 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 但由于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 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 而有怕得罪人思想和畏难 情绪, 不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和能动性, 影响评查工作发挥的 应有作用。

(2)没有统一的质量评查规程和标准,实践中很6 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 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 报, 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 讨及整改完善。

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 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 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 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 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 的人员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主要原因是:

(1)评查人员工作压力大。

(2)质量评查 标准不易掌握。

(3)质评人员积极性不高顾虑较多。由于案 件质评人员与被检查案件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 严格执行评 查标准, 极易引来一线审判人员的误解, 认为评查人员故意 “挑刺”“找茬” 、,在年度考核等等环节民主测评时,往往 得到不公正的评价, 因而产生怕得罪人思想和畏难情绪, 影 响案件评查工作的开展。

5、目前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已纳入审判绩效考核,法官 审判实绩档案由审判质量档案扩展而成,作为年终表彰奖 励,评选各项先进的重要依据。

6、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建议: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 作,应由审委会专委和资深法官组成评查小组。

(二)在均衡结案方面

1、在均衡结案方面,我院于 20年制定了《澄迈县人 民法院均衡结案管理办法》 研究室负责均衡结案工作的统计。

具体措施是:

(1)审管办是院均衡结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机构, 根据研究室的统计结果, 负责检查各业务部门当月收 结案情况, 并将检查结果及各办案人员的结案数、结案率向 全院通报,以提高整体结案率和个人结案率。

(2)制定了业7 务部门和法官个人的结案考核指标必须达到的目标。

(3) 制 定了奖惩制度,在均衡结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其取得 的成绩记入干警业绩档案, 作为评优评先和晋升提拔的重要 依据,分值排名在最后的部门不得评为各项先进集体。

2、近三年的结案数据情况,与实施均衡结案措施后结 案情况的比较, 现在半年结案和年底结案考核前突击结案的 情况有很大改善。

3、阻碍均衡结案的主要原因是个别法官对均衡结案工 作的认识不到位,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在审判绩效考核方面

1、我院制订了《澄迈县人民法院均衡结案管理办法》 对审判绩效进行考核。

审判绩效考核主要包括

研究室、(1) 审管办、立案庭等部门在均衡结案工作中所负责的工作。

2) ( 业务部门和法官个人的结案考核指标必须达到的目标。

(3) 未能完成均衡结案目标应承担的责任。

2、我院已将审判绩效与法官的年终考核及法院选任人 才相挂钩。

五、对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

1、是否有必要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科学化建设? 是( 是( 是( √ ) √ ) √ ) 否( 否( 否( ) ) ) )

2、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科学化建设是否迫在眉睫? 3、审判流程管理科学化能否促行审判工作?

4、全省法院是否应统一审判流程管理制度?

(1)三级法院统一一套审判流程管理制度

(2)三级法院按级别统一审判流程管理制度 ( √ )

(3)各法院自行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制度

(4)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基本内容统一,部分内容由各。

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总结范文3

本人对贵司董事及公司领导给予良好的工作平台及合作机会表示十分的感谢!对各部门经理骨干及广大员工的积极配合表示崇高的敬意!回顾将近一年以来的工作。大体上能有效地按计划实施各项工作任务,为今后在业务开拓中更好地扬长避短,现将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管理成效

1、细心领会公司企业文化,迅速融入公司管理团体。

2、具有较敏锐的管理触觉和职业经理人的工作境界,战略思维明确清晰,工作态度及生活作风严谨,在团队中能起到“领头羊”的作用。

3、能按公司董事及各级领导的指导和意图统领物业公司全局工作,在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经营的同时,利用《资讯》沟通宣传平台和举办各种活动的契机,全力配合宣导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4、深入调研各小区管理现状,科学分析公司的管理机制,客观诊断各种问题,熟悉和掌握公司整体运作,寻找改善和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的可行办法,运筹和整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紧密围绕“创造优质生活空间”经营理念,在全局工作中,全力推行产业化管理模式(特点: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通过将近一年以来的努力和实施,各小区的管理基本能在原有基础上步入正轨,并达到良性循环。

5、根据工作调研综合报告,建立物管服务新牌子,合理调整物业公司组织架构,通过合法手续途径,将“市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改为“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公司旗下各个楼盘中,实行标准、规范、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对外展示统一形象,为企业的全面升级启动了新的动力。

6、规范了公司的物业管理文本,密切配合营销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各楼盘实际情况,会同营销部商讨和编制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管理公约》、《装修手册》等文本。从年9月份开始,按业务流程要求,在华庭和花园中正常颁发和执行,弥补了既往在操作上存在的各种欠缺,为今后的管理避免了各种被动。

7、建立和完善了部分的管理规章和作业流程,在贯彻实施中认真监督。物业公司从统一管理以来,先后制定的管理制度(规定)共8份,操作规程(流程)共23份。在操作上,有章可循、步调一致。

8、按ISO操作指导原则,建立了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各板块工作情况设定明确工作指标,对体系的内容组成和操作要求于年12月底对领班级以上的人员实行了专题培训,为年的质量管理铺好工作基础。

9、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业务水平。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先后编写了《管理与服务》、《物管政策法规》、《礼仪常识》、《礼仪》等培训讲义,并与营销部门联合举办了相应的培训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效果。尤其在2007年12月份,为提高管理人员的消防意识和管理能力,公司还派出了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共6人到市消防局进行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并通过考核考试,各获取《消防安全资格证书》。

10、强化各小区清洁卫生管理,对各楼盘、各区域工作范围合理分工,明确工作时段安排和作业标准,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加强了各管理处现场跟进检查验证工作,维护了大局环境的整洁达标。

11、在绿化管理方面,配置了部分较先进的操作机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对三个楼盘绿化植物、草坪修剪和养护工作,要求于每月5日前提交完整的工作计划,通过审核后,分发到各管理处负责人跟进督导完成相应工作。在机械操作方面,指定专人须经过严格的现场培训后,方可操作,明确了工作责任人,克服了过去多人随意操作,机械屡修屡坏的现象,在人力物力上,实现了资源共享目的,在工作效率上,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12、在保安管理上,实行统一招聘、培训和调配。2018年度,的治安环境较为严峻,尤其是地段的治安环境较为复杂,但在我们公司旗下的三个小区内,没有发生过一宗典型的治安刑事或消防火灾事故,维护了各小区良好的治安局面。

13、在设备设施维护方面,没有任何一宗人为事故现象,各项主要设施运行正常有序。

14、在10月底,将三个楼盘的业主房屋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设立了物业公司档案资料室,对各种资料进行分门别类管理,建立了规范的文件标识,存放整齐。

15、在10月份中,督导完成花园7、8幢验收接管及交楼工作,协调做好该区域的汽车位建设共19个,现已分配使用了15个。

16、督导华庭管理处完成了二期车位的划分划线工作,跟进完成了地面铁栏工程(铁栏总长度392米,露天小车位29个,露天摩托车位23个),在10月份已正常执行收费。

17、在12月份中,督导华庭管理处完成了26--29幢验收按管及交楼工作。

18、将三个楼盘日常工作的“会议类”、“计划总结类”、“物业例检类”列入公司《议事日程》,强化现场工作管理,截止2007年12月底,在三个楼盘中,基本清理解决了各楼梯底、楼梯通道、天台顶各种各杂物乱堆乱放现象。尤其是对居的整治中,工作效果较为显著。

19、根据董事办指引和要求,组织居业主委员会主要成员召开业务工作座谈会议,听取业委会各种宝贵意见,为公司上级领导提供各种可靠的参考信息,加深了公司与业委会的感情联略,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0、在招聘用工方面,密切配合行政人事部工作,对面试考核严格把关,确保人事作业和岗位工作正常运作。

21、强化员工工作纪律,果断地处理了个别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及个别员工,加强了巡岗检查工作制度,降低了员工违规机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经统计显示和对比,9--10月份,对违规员工处罚处理共44宗(扣罚金额共625元),奖励1宗(奖金25元);11--12月份,对违规员处罚处理共19宗(扣罚金额共445元);奖励2宗(奖金60元)。

23、理清居各种欠费乱帐,加大费用追缴力度,在追收费用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公司调任负责居经理工作以来,从2017年月日实施追收,通过各方面努力,至2018年月底,将元的欠款老帐追回了元。截止2018年月日,经清盘统计显示,三个月以上的住宅类欠款为元;商铺类欠款为元;2018年11--12月份欠款部分为元;三项欠款总金额为元。

24、在华庭和花园停车收费管理方面,规范了《停车租赁协议书》,明确了“停车场管理规定”,杜绝了各种管理漏洞。

二、不足之处

1、因前期阶段侧重于务实性工作拓展,在团队形象建设中抓管和重视不够理想,尽管在也操作上作了一定的努力,从表象上看,改观进度似乎缓慢,加上原有队伍的朝气较为低落,在人们感觉和印象中很一般,所以,人们对整体形象和感观评价方面还打了一定的折扣(如:保安衣装视觉形象较差、服务前台衣装没有统一标准等因素尚未改善)。

2、管理层人员虽有一定的进步,但工作意识及步伐尚未跟上公司的发展要求,尤其在执行力、监督力方面还是比较软弱,勇于承担责任的人不多。

3、前台信息管理及设备配置不够完善,至今的物业管理软件尚未配置到位。针对现有三大楼,在资料管理、收费管费、房屋管理、车场车位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还是运用手工操作,信息反馈比较缓慢。

4、业务公关及外联工作有些做得不够,业务信息、管理信息等行业动态不够灵通。例如:上级对保安人头管理费的征收问题,应是典型的例子,以本人经验浅见,如果我司平时注重与公安机关的主管领导或关键领导有密切沟通,那么其属下的保安公司应不敢过多的干预。再者,物业公司每年度被市建设局或市房协通知参加的研讨会议太少,在上级主管部门印象中不够深刻,所以,对我司的重视和业务指导显然不够。

三、今后展望

1、按公司董事指导思想,根据2005年度经营管理工作计划开展全方位的管理服务,实现预定管理目标。

2、抓好软、硬件管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3、持以之恒地抓好“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与管理,优化服务质量,树立业主良好口碑。

4、加强管理层人员服务意识和成本意识,充分发挥集体聪明才智,勇于开拓创新,为缔造企业品牌出谋献策,为企业的全面升级共同努力。

以上绩效,离不开公司董事及各级领导支持关怀和正确指导,更离不开广大同仁的努力拼搏和积极配合。在新的一年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全盘工作,在原有的资源基础上,有着得力的公司领导核心支持指导下,有着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我相信,公司的整体业绩一定获得更繁荣昌盛!

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总结范文4

时光如梭,2018年即将过去,回顾自己在这一年来的工作,收获和感触颇多。本人有幸得到公司的信任和认可,提升我为经营管理一部副班长一职,使我在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积累了管理经验。在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及各位同事的协助下,凭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了公司给予的各项工作。现就2018年度工作、思想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工作

1、2月份,代表集团参加电视台表演《勇士》,得到领导一致好评。

2、2月14日情人节抽奖活动的宣传工作,促进了商场销售。

3、2月29日参与维稳综治计生签约大会。

4、3月1日----6月10日期间,调往物业部参与前后门改造监督工作,成立监督小组,主要由、和我负责。主要有4个防护工作,包括人流出入的安全、施工人员的防护、晚上施工安全、自然灾害。期间施工顺利进行,施工人员零违规。前后门改造工作圆满竣工。

5、4月15日参与商场纪律教育会议,内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为什么要解放思想,坚持四个一致,反对自由主义。

6、4月22日,副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发表了对《解放思想,反对自由主义》的心得体会。总结出解放思想,反对自由主义,在日常管理,要有创新管理,提出日常文件与实际结合起来,与信息管理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7、5月7日,提出公司指导书《商品质量管理规定》和《退换货管理实施规定》的修改工作,主要由、和我负责。

8、6月1日起,我商场禁止使用塑料袋,只能使用环保胶袋,认真做好监督工作。

9、6月30日参与长城信用卡在我商场进行积分消费的培训工作。

10、7月份,提出关于提高专柜销售的建议,但因期间下雨天较多,推广活动效果不明显,且促销让利不多,价格偏低,令销售提升不大。

11、9月份期间的维稳工作,做好安全防范。

12、9月份协助撤场专柜和装修工作,配合物业部场地调整。由于装修期间噪音和灰尘的影响,做好对旁边柜台的解说工作。

13、10月8、9日参与公司举办的“金秋欢乐夜”,是其中一名舞蹈演员。整个晚会的表演非常成功。

14、10月10日参与集团公司举办的“趣味运动会”。主题是:我参与,我快乐。

15、11月份,副主任以下人员年度考核,通过合理评价,更好推动公司发展。

16、每月中旬做好综合大检查,内容包括员工的仪容仪表、经营范围、有无中文标示、仓库摆放要求等。

17、每月3期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总共培训9期,共80余人。

18、每月下旬,由梁文毅和我负责消防器材和应急灯的检查。

19、每天负责早会,传达公司文件和精神。

二、本年度的思想情况

1、坚决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贯彻落实到岗位实际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

2、遵循公司的经营理念“效益第一,实现共赢”及服务理念“标准服务,真品真心”,以公司企业文化精神为中心,有意识培养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的集体荣誉。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持严谨自律的工作,给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4、在工作中严格管理,处理问题公平、公正,有错就罚,大胆管理,树立威信。

5、主动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加强沟通管理,赢得员工对我的信任。

6、不断要求上进,希望在思想认识和日常工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感悟和提升,并以此激发大家在工作中体现自身价值,感受人生乐趣。

以上是我一年中力争做到、做好的方面。纵观一年的工作,客观的自我剖析,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工作经验和相关管理知识仍需进一步学习和积累,请领导批评指正,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加强和改正。

2018年即将过去,迎来了满怀信心的2019年,意味着新的机遇,新的挑战。

在这里,提一些个人意见,希望能够更好地为公司做出贡献,有以下几点建议:

1、个别文件管理,尽可能使用电脑化管理。这样可以减少纸张的浪费,又可以环保,资料又可以永久保存。

2、不断完善各种制度,资料能及时更新。

3、营造文化氛围,增强员工凝聚力,可以分部门组织。

4、公司会员管理,尽可能利用广大会员,做到反馈专柜促销信息,促进销售。

总而言之,总结这一年以来的工作,我是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竭力做好本职工作。在2019年,我将继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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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今年1-9月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6.2%。案件类型涉及20多个行政管理区域,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共8件,及时纠正了个别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调查了解到,今年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胜诉78件,胜诉率为73.6%,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个百分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明显。近年来,随着行政争议案件逐渐增多,市法院注重诉前协调疏导工作,积极运用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审理民生类行政案件61件,妥善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众多、矛盾易激化的行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市法院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了监督与支持并举,切实推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26件,案件种类涉及城建、土地、环保、工商、技术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等20余种,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规费征收、处罚执行及行政强制措施方面。通过审查和执行行政非诉案件,既给予行政相对人以司法救济,又制裁了违法行为,保证了政令畅通,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审判机制,提升了司法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市法院制定了《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及社区法官工作联系点行政诉讼受案考核办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诉讼受案网络,进一步拓宽了受案渠道,打造了百姓维权的绿色通道,受案数量同比上升6.2%。二是建立行政复议裁决及行政诉讼联络员制度。今年5月,市法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镇(街)、社区和村居建立18个联络点,选配710名联络员,主要承担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供行政法律咨询,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协调、行政争议信息收集上报、行政争议调解等职责,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三是强化矛盾化解机制。市法院着力做好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特别是加大了对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缴纳、房屋登记等民生案件的协调力度。今年以来审结的106起案件中经协调和解撤诉的有77件,和解撤诉率达73.5%,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改善行政审判外部环境,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市法院深入到城管局、交通局等行政机关开展法制讲座,与人社局等单位召开研讨会,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使部分行政案件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得到解决,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同时促进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共同提高,形成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诉的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扩大,行政诉讼案件逐渐上升,有些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仍存在不少困难和制约因素。

一是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仍有待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意识仍较为薄弱,部分群众对具体行政行为不知诉、不会诉、不敢诉,对行政诉讼缺乏信心。二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由于存在行政机关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和部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三是部分行政非诉案件执行难度大。由于行政机关前期监管不到位,没有提前介入等原因,一些违法行为未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处置,直到大量违法行为发生或已产生严重后果才予以处理,而法院在此基础上再执行,已失去最佳执行时机。如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拖欠工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生活拮据或者拒不配合等因素,执行难度也非常大。四是行政审判法官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类型、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不断出现,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当前形势的发展尚存一定差距。

三、几点建议

行政案件社会关注面广,影响大,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于维护政府形象和保护群众利益关系重大。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一是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要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互相信任。二是依法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环保、工商等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执行措施,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对合法有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加大执行力度,提高非诉行政案件有效执结率,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司法支持,维护行政机关行政权威。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要“当判则判”,不能过于强调和解,做到不偏袒,不纵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要妥善审理好涉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房屋拆迁、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案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对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等类案件,行政机关要重视正常的执法监管,及时介入,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中。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一是继续深化行政诉讼受案机制改革。要加强对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诉权,不随意限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依托人民法庭、法官社区联系点和行政复议裁决与行政诉讼联系点,不断拓宽受案渠道,依法及时协调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要重视诉前协调疏导工作,对于那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多、矛盾易激化的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要提前介入,服务上门,争取运用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质量效率评查制度。要加强案件的审限管理,在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丰富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地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要建立完善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审判工作成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其积极配合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同时要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构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不当执法行为的发生,避免产生行政争议。四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建言献策,帮助行政机关指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协助行政机关完善有关制度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司法意识,不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树立公正司法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司法公正。要认真开展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行政审判法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增强他们的审案实践能力,切实提高行政审判办案质量和效率。

推荐第5篇:法院审判工作先进经验

法院审判工作先进经验

近年来,xx法院立足工作实际,把做好审判工作同为国企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高效优质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铁路运输生产秩序、为国企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确立一个思想

xx法院近年来取得的一系列成绩是同贯彻落实“立足办案,将法律服务贯穿于办案始终”这一指导思想分不开的。

1995年以前,x院基本采取“坐堂办公”的工作方式,很少深入沿线办案和进行调查研究。而当时许多铁路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而我院自1980年重建到1994年,年平均办理经济纠纷案件仅为13件,标的68.18万元。这样就造成了一方面企业迫切需要法律帮助,而另一方面法院却无案可办的局面,我院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方面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1995年我们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开始转变工作作风,下基层站段了解情况,结合办案为企业开展一些法律服务。经过相互间的联系和沟通,企业开始认识到法律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纷纷到法院解决各种纠纷。9

5、96两年我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 件,诉讼标的 万元,远远超过了以往。

1996年下半年xxx院长上任后,更加重视这项工作,确立了“立足办案,将法律服务贯穿于办案始终”的指导思想。首先,我们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加大对涉及国企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攻克了一批难案,救活了一批“死”案,为国企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我们还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并形成体系。例如结合办案开展包括帮助审查合同、提供法律咨询等的“一条龙”的法律服务等等。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服务活动我们进一步密切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赢得了企业的尊重与信赖,1997至2000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 件,标的 万元,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999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经济发展战略,200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向全国法院提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的一系列要求。这更坚定了我们贯彻落实“立足办案,将法律服务贯穿于办案始终”这一指导思想的决心和信心,决定结合今年审判工作的各项要求,在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广度、深度上实现进一步的创新。通过努力,企业与法院之间的双向互进互助更为和谐,法院的工作和企业的改革发展又上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二、坚持一条路子

我们确立了“立足办案,将法律服务贯穿于办案始终”这一指导思想后,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和创新,路子越走越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具体做法是:

1、搞好“一条龙”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便企业诉讼,指导企业依法经营,我们结合办案,于96年开设了帮助企业审查合同、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为签订合同把关和提出司法建议的“一条龙”式服务,实行坐堂办案与巡回办案相结合的灵活的办案方式,主动深入基层办案,通过办案了解情况,通过了解的情况提供服务。几年来,我们帮助铁路各单位审查重大经济合同284份,合同标的9400余万元,为铁路避免损失4600余万元。

2、深入调研,为企业正确决策提供参谋

几年来,我们分别组织了对铁路企业清偿欠款情况的调查;对南昆线开通后企业经营状况、三产发展、犯罪情况的调查等多项专题调研分析,给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00余条,为有关单位解答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意见,起到很好的参谋作用。今年我们继续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在年初就确立了7个调研课题并具体落实到个人,现已完成3个。

3、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我们把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进行:

(1) 上好法制课,办好法律讲座。

我们建立了一支法制宣讲队伍,经常深入企业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据不完全统计,97年以来我们为机关、沿线站段、学校讲法制课52场次,10000余名铁路干部、职工、学生接受了各种法律知识的教育。经过多年的法制教育,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提高了,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也得到很大提高,学习法律的热情和主动性大大增强了。(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例如xxxx公司,每年召开一次的领导干部会议必定请法院去上法制课。企业对我们的信任,更成为我们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的动力。

(2) 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注重宣传效果。

宣传报道工作是宣传法律、公开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加深法院与企业之间了解和沟通的重要手段,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方式,因此,我们十分注重宣传报道工作,每年都制定出年度宣传计划,把任务落实到个人并进行考核。几年来,我院出版法制宣传墙报 期,编写信息、简报 余期,被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采用 篇次。在去年执行年的工作中,我们把召开债务人大会、执行工作宣传日活动、强制拆迁强占铁路用地房屋、对被执行人进行搜查和拘留等工作摄制成电视新闻,被xx电视台、xx电视台、xxx电视台等多家电视台采用,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3)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创造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环境。

我们在严厉打击犯罪,积极平息经济纠纷的同时,通过到案发地开庭宣判、到铁路沿线发布公告、在车站进行公判等方式大力开展综合治理。1997年,xx线开通运营以后,刑事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特别是破坏铁路设施的案件增多,为了震慑犯罪,我们于98年印发了一批判决公告散发沿线各乡、村,收到了一定的效果。最近,应xxx公司的要求,我院xxx院长给该公司1200多名职工讲法制课,从法律的角度,从旅客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谈依法治路和加强路风建设的重要性,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

4、建立司法联络员和执法监督员队伍。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密切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我们建立了司法联络员和执法监督员两个队伍。通过他们帮助企业依法经营,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予以及时研究,将法院的司法建议传达到企业,为企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通过他们帮助法院搞好队伍建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联络员的职责是充当“法律宣传员、信息员、单位合同审查员、单位涉讼代理人和法院与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司法联络员队伍的建立,在帮助企业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和加强同法院之间的联系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司法联络员的工作,我们为各铁路企业审查经济合同200余份,合同标的90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通过司法联络员,我们更准确地了解到企业在经营中的情况,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向他们提出司法建议20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完成了五个专题调研。

随着法律服务的进一步广泛和深化,我们于今年又建立了执法监督员队伍,把公正司法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执法监督员的活动,一方面代表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帮助法院严肃执法。另一方面反映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以及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要求。执法监督员这支队伍的建立,在法院和企业这间又搭起了一座桥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新世纪里即将来临之际,我院将继续坚持服从于党和国家大局,坚持服务于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方针,坚持办案与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6篇:提高法院审判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提升法院审判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就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而言,践行科学发展观,就必须理清工作思路,夯实司法基础,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发展后劲,实现法院工作全面、健康跨越式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动摇,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一个全面进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现代的、文明的、法治的社会,更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农垦法院要践行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三个不动摇,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

一是要坚持发展不动摇。对宝泉岭而言,发展是第一要务,对宝泉岭法院而言,为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是坚持稳定不动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农垦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稳定意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空间。

三是坚持服务不动摇。审判是手段,不是目的,审判的目的是推进法治宝泉岭、平安宝泉岭、和谐宝泉岭进程,努力促进官民和谐。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松懈,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一是拓宽便民渠道不松懈。二是加大调解力度不松懈。三是重视涉诉信访不松懈。现代司法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司法中立、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三个内容。司法为民是现代司法念的核心问题,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就要求法官牢牢把握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群众逐步认识到法院真正代表着公平与正义,农垦法院才能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威望,才能在法治化进程中发挥突出和独特的作用。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含糊,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为农垦法院,必须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信仰者,做宪法、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做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者,做法官形象的模范引领者。就宝泉岭法院而言,尽管队伍整体状况是好的,但仍有极个别法官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生、冷、硬的现象还不同程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含糊。二是要加强干警党性教育不含糊。三是要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不含糊。

总之,农垦法院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的各项工作,树立“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积极创建和谐的诉讼模式和诉讼秩序,才能实现司法平衡、司法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实现农垦法院全面工作的跨越发展。

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既为法院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又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必须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增强立足审判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谈几点认识。

第一,法院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更新工作思路。这不仅是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而且有利于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法院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更新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工作。

第二,法院要把统筹发展确立为农垦法院服务大局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调整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重心。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法院要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必须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这一变化,主动更新为大局服务的价值取向。在服务方向上,要强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二者并重;在服务对象上,要做到对各类当事人依法平等保护;在服务手段上,要看是否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造了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做到“立足本职搞服务,服务到位不越位”。

第三,法院要把以人为本确立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最终目的,进一步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法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就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高度重视司法保护;要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案件审理中,全面保护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和行使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第四,法院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的水平。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是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保障工作整体推进,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领会,我认为法院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一、坚持正确的司法和谐观,切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在服务大局中强化审判职能,践行和谐司法。二是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评查机制。大力提倡以速裁、简化审、便捷立案和诉前调解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缩短案件审理和执行周期;更加注重案件质量,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

二、坚持正确的群众利益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积极推动诉讼和执行救助机制的落实,解决涉及特困群体案件诉讼和执行问题。完善便民工作机制,推行网上立案、巡回开庭等做法,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进社区。依法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在畅通涉诉信访渠道的同时,努力把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加强对新形势下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分析研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坚持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司法能力建设,以廉洁勤政的班子带出公正高效的法官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优化法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法官服务大局、适用法律、驾驭庭审、撰写文书等能力。继续把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惩防并举的廉政建设机制,着力培养一支品德好、作风正、能力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四、坚持正确的文化建设观,积极弘扬法院司法文明。充分发挥法院文化所具有的激励、约束、导向等功能,以优秀法官典型为榜样,以先进的信息网络为平台,以教育、研讨、学习为手段,营造公正、博学、清廉、文明的法院氛围,达到文化建设和审判同步,法官素质与办案能力双赢的效果。

推荐第7篇:浅论法院审判文化

浅论法院审判文化

中国共产党作为先进政党的代表,历来十分重视对其先进的文化根基的铸造和保持,从党建立之初,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再到改革开放的今天,一直将文化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作为重要内容,将党的前途和命运与文化联系起来,是历史精髓和革命经验 的融合;是新时期、新形式下的新理论。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创新、开拓精神。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 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我们党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同时也体现出我们党对文化工作的重视及文化工作的重要性.

政法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特定的政治使命和政治目的,他是一种可以带来实际效果的调整性文化,可以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进现实的调整。

人民法院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文化的发展,在政法文化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此,法院文化必须从自身司法工作出发,从审判工作出发,从有利于社会的 发展、稳定出发,从对法院队伍建设出发,对其自身文化有更加先进的认识,传承社会文化、政法文化普遍性,并将其与法院文化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发扬光大,打 造法院审判文化品牌。

由于法律具有稳定和保守的特点,政法文化的形成也相应滞后于经济领域的文化。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重要准则。法院的审判工作是法律强制力实现的介质,从某 种意义上说法院的司法工作是“法律”的代表,也是政法文化的重要力量。因此,法院文化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法律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与“信”。

审判文化作为政法文化的承载者,其可塑性、代表性最强。审判工作是人民大众维护权利的保障;是人民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是社会稳定的关键力量和保障力量。由此对审判文化的认识和塑造,便更加重要了。

审判文化的内容十分丰富,它主要包括:审判哲学、审判形象、审判价值、审判精神、审判道德、审判礼仪、审判制度等无形的意识形态和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结构、物质结构等。审 判哲学。我们的审判哲学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之上,它从审判工作内在规律出发,是对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总结,揭示了审判本质及法律与案件之间辨 证关系的理论体系。审判哲学同其它理论一样,植根于实践的肥沃土壤之中。审判哲学是从审判实践中来,经过科学的提取、总结、整理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科学理 论。最终作为工作的理论指导,应用到审判实际工作中去,改进我们的工作。

审判形象。审判形象是公众对法庭、法院和法律的直观印象,直接影响到公众的感性认识。审判形象是审判文化的外部表现,是美誉度的基数,是良好法院文化、政法文化的基石。良好的审判形象可以带来品牌效应,可以有效提高知名度,有利于政法文化工作的开展。审判价值。是对审判工作的根本价值的认识,是对审判权的根本看法。审判价值直接决定着法官的工作态度和自身位置感。他是审判文化的关键内容。没有正确的审 判价值的认识,就不可能真正作到——公平、正直。没有正确的审判价值的认识,审判人员就很可能走向人民的对面 —成为人民的公敌。

审判精神。审判精神是以审判哲学为基本观念的集体审判价值取向,是审判文化的精髓。审判文化犹如人的躯体,审判精神就是人的意识,只有具备了意识“人”才能真正成为人。审判精神为审判工作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提供思想保证。

审判道德。道德和法律并称为协调人们之间利益的工具。道德与法律相互补充、协调作用,使社会健康发展。审判道德是广义道德的一部分,是一种职业道德。要求 审判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努力的学习,扎扎实实的工作。但由于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审判道德又不完全等同于道德或职业道德。审判工作的辐射范围广、影响大,有 极强的示范效应是道德中的排头

兵。它的一举一动、优差良莠,都直接影响到普遍道德观念的发展,是职业道德中的领航员。当前,党在依法制国的基础之上,适时 的提出“以德制国”,充分发挥道德的补充约束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审判道德的重视。

审判制度 。我国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审判制度做出了科学而详尽的规定。审判制度是一种硬性规定,有明确的准则,是保障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我们在作到“有法必依”同时,还应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努力改进审判制度,从而塑造出更加优秀的审判文化。

审判礼仪 是法官和其他审判人员和干警,在审判中所表现出来的仪表、礼节、态度、风范是审判形象的重要表现,也是审判人员自身素质的外化。审判礼仪不仅是审判风范的 体现,而且是公平、公正、道德、文明的程序体现。政法礼仪就像是公正审判的外衣,它的好坏、良莠直接影响到公平、公正以及法庭、法院和法律在人民大众心目 中的印象。也显示出法庭、法院、法律人格化、权威化的形象。

以上只是对审判文化内涵的简单阐述。这七项之间存在着广泛、深刻而密切的联系,统一起来构成了审判文化。我们在学习、研究审判文化时必须全面、准确的把握。不能片面的想象。

塑造良好的审判文化,在注重对文化内容学习的同时,还应注意良好的审判文化的塑造方法和途径。

塑造审判文化可以适当的考虑引用经济学中——品牌的塑造理念和方法。良好的品牌形象是质量和信誉象征。公众对品牌的认可是交易信心的体现,可以大大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良好的审判文化品牌是法庭、法院和法律美誉度和公信度的体现,是公众往来的心理保障。

经济学打造品牌首先要突出核心品牌。审判文化也是如此。审判文化的核心品牌要突出“公平”、“公正”、“高效”的基本原则。审判文化的附加品牌要突出服务 与奉献。树立良好的审判文化品牌必须有过硬的核心品牌和出众的附加品牌,才可以真正成为文化领域的名牌;才能成为带动法院文化、政法文化发展的先锋。

成功的审判文化品牌需要良好的品牌文化组织形象。公共关系学认为衡量组织形象好坏的标准是知名度和美誉度。知名度指一个组织被公众知晓了解的程度;美誉度指一个组织获得公众信任 赞许的程度。

公共关系学的早期代表人物艾维·李提出“公众应该被告知”。由此可见:知名度的提高,需要高效的宣传。良好的审判文化是社会公众对法院、法庭和审判的印象和评价的重要依据,是赢得美誉、增强公信力的主要途径。打造良好的审判文化品牌,需要行之有效的宣传。塑造良好的审判文化形象,需要有意识的选择高效、快洁的途径。在严格遵守法律,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审理的基础之上,强调“有意识的选择”的重要性。

首先,传承、发扬优秀的文化传统。华夏大地泱泱五千年历史,司法审判的历史也有千年的历史。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惩恶扬善等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应该得到承传和发扬。其次,改革陈旧思想,更新审判观念,创新工作方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一个从特殊到普遍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改革陈旧 思想、更新观念认识新事物、迎接新挑战。唯物主义强调人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所以我们应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力;开拓、进取、不断创新。

第三 倡导文化观念,弘扬文化精神。倡导审判文化观念,不断强化其在群众文化生活中的位置,使之成为科学的新型的价值观。弘扬审判文化精神,使审判文化、法院文化、政法文化真正渗透到文化深处,促进精神文明的发展。

总之,塑造良好审判文明的途径,需要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总结、尝试、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平坦而阳光的捷径。

良好审判文化的塑造,是先进的法院和政法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房山法院在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通过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在审判文化发展方面迈出了可喜 的步伐:房山法院报、天平杂志的出版和发行,为法院文化开拓了新的天地;政工论文、审判论文的结集出版,为法院的队伍建设和审判调研、成果转化工作的发展 指明了方向。我们相信,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与实践,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不断深化法院各项 制度的改革,按照严谨的逻辑塑造良好的审判文化形象、打造先进的政法文化、法院文化、审判文化品牌,才能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真正统一。

推荐第8篇:法院上半年审判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平安**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

今年上半年,我院全面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73件,其中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1296件,同比上升14.9个百分点,审结774件,审结率为59.72%;受理执行案件(含旧存102件)377件,同比下降23.53个百分点,执结78件,执结率为20.7%,执结标的236.66万元。

(一)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共受理刑事案件161件301人,其中公诉案件153件,自诉案件8件,发回重审1件,收案同比上升21.96个百分点。审结134件230人,结案率83.2%。在审结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有132人,单处罚金5人,并处罚金85人,判决挽回经济损失24.2万元。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坚持依法对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爆炸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等常发性犯罪予以严惩,有效地打击了犯罪。注重加强对赃款赃物追缴和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绝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我院坚决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必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既严厉地惩罚了罪行较重的罪犯,又给予罪行较轻的被告人重新做人的机会。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人。今年上半年,我院刑事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及时有效地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26件,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审结632件,结案率为56.13%。在民商事审判中,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受理上述案件412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二是及时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上半年共受理上述案件525件,涉及金额1089.45万余元。三是注重审理好权属侵权纠纷案件,确实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有力地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上半年共受理上述案件189件。四是加强调解工作,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共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23件,和解撤诉137件,调解和解率为56.69%,通过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五是我院对涉及“三农”案件,注重依法快审快判,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积极稳妥地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

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5件。判决维持2件,撤销1件,驳回起诉2件。通过审判行政案件,既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倾全院之力,做好“清积”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含旧存102件)377件,同比下降23.53个百分点,执结78件,执结率为20.7%,执行标的236.66万元。上半年,我院的执行工作重点主要是开展“清积”工作。通过排查我院共有积案1145件,其中有财产案件66件,涉案标的472.7万元;无财产案件1079件,涉案标的为5582.48万元。截止6月15日,共执结积案1144件,涉案标的达6045.82万元,实际执行到位1211.47万元(含以物抵债部分),结案率为99.91%。其中有财产案件做到100%结案,并加大对无财产案件的财产查找力度,目前实际执行完毕327件,涉案标的达1576.84万元;执行和解144件,程序终结817件,涉案标的4468.98万元;执结特殊主体等重点案件138件。一是加强领导。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清积”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布署“清积”工作,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权益;二是明确责任,落实院领导分片包案制。在清积活动中,我院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执行局局长具体抓,党组成员分片分案包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措施得力,人力物力保障到位。我院专门成立“清积”领导小组,并长期抽调11名人员参与执行局“清积”工作,同时在资金条件比较困难

的情况下,先期拨付6万元资金作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经费,又为执行局配备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购置了新车一辆,在“清积”工作,根据清查的情况分类造册,针对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四是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

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五是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积极与**区电视台配合,拍摄了三部宣传积案清理活动的执行专题片,在云南法制报刊登执行公告,让“老赖”无处可藏;撰写执行调研简报、材料20余篇。六是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组织了两次为期25天的涉及有财产、特殊困难群体、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三养费”案件及部分无财产案件的集中大执行活动,从全院抽调80余名干警,20辆车辆参与执行活动,共执行完毕168件,涉案标的达471.84万元。组织召开了一次执行款集中兑现大会,兑现款项达80.62万元。

(五)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及再审工作

继续坚持快速、及时的立案制度,不断规范完善便民利民的诉讼措施,继续坚持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制度,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和信息通报制,坚持做好“重信重访”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信访动态。建立巡回立案制度,每月定期到不设法庭的杨柳、瓦房等乡镇巡回立案,方便群众诉讼。加强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对能解决的问题,当场处理,尽力为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排忧解难。上半年共处理来信6件,院长接待来访18人。加大司法救济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坚持对农村贫困户、城市低保户和下岗失业人员等14种人免征诉讼费用,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真正得到实惠。上半年,全院共依法减免缓诉讼费案件6件,减缓诉讼费1.2556万元。

同时,加强审判监督,提高案件质量。上半年共检查案件429件,没有发现枉法裁判和超审限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共审结再审案件3件,维持原判1件,改判1件,未结1件。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延伸审判职能。

我院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维护辖区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巡回办案制度,每月定期派员到未设法庭的乡镇,就地解决问题,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上半年共巡回办案435件,往返里程约2.5万公里。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积极走村入户,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全院各部门积极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上半年共开展法制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三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共组织培训4次。四是积极开展帮教活动,共对缓刑犯回访5次,对少年犯回访5次。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我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学习检查指导三组的精心指导下,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认真落实学习调研阶段的目标任务。我院的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我院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措施得力,确保实效。我院领导班子结合法院实际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制作了学习实践活动专栏,统一配发了学习材料,明确了各自职责,落实了工作任务。三是按步骤认真实施每一阶段的任务。我院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大会交流相结合、安排部署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系统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温家宝关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等篇目。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大接访”、案例分析、党员干部走访挂钩贫困户等活动。在第一阶段各支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5次,听取专家讲座4次,召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3次,学习中,所有党员干部均记笔记1万字以上,还结合学习情况,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80余篇,班子成员完成调研报告7份,召开专题调研交流汇报会1次。召开座谈会7场次,发放调查问卷300份,走访被调研单位30多个,发放征求意见函30份。进入分析检查阶段后,我院党组在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与干警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制定了我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举措,形成了《**区人民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二)完善健全监督机制,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我院认真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规定,年初即由院领导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提出了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一是要坚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重点,查处是关键,核心问题是查处的工作方法。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违纪苗头性的问题不能总是等待群众举报,而要及时调查落实。三是纪检监察工作要及时介入法院工作的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逐步建立一个查处机制。四是院党组将着手制定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高干警的工作责任心,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我院继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院督促检查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落实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我院认真贯彻“五个严禁”,制定出台了《**区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设立了24小时自动接听的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上半年无干警违法违纪。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力争在五年内争创“全省一流法院”

一流法院建设的目标,从大的方面说,就是要构建一种符合审判规律和**区法院实际的一流的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一流的法官队伍;追求一种公正司法、高效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一流的审判水平;做到为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简单地说,就是要追求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最高的效率和最大的效益。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需要有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标准。要制定一套公开透明、上下认可的规则,使各项措施要求系统化、常态化、流程化、标准化、专业化、数据化、信息化。开展法院规范化建设具体说就是要按照决策程序化、考核定量化、权责明细化、奖惩有据化、目标计划化、业务流程化、措施具体化、行为标准化的要求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且让每位干警都参与到规则的制定过程当中,以保证大家对规则都能理解、认可和支持,提高全体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从而改变被动管理的现状。今年上半年,我院经过大量的调研,制定出台了《**区人民法院岗位职责》、《**区人民法院关于着装的规定》、《**区人民法院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区人民法院2009年教育培训计划》等规定,从岗位职责、法官言行、法官礼仪、案件质量等方面规范全院干警的行为,为我院的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重点

半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以人为本观念不牢、对群众感情不深的问题。四是少数干警作风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法院队伍建设的状况不容乐观的问题。五是个别干警缺乏理想信念和服务意识,只讲索取、不讲奉献的问题。六是业务能力不强,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七是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突出,不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八是诉讼案件和新收执行案件结案率下降明显,给下半年工作带来较大压力。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克服,同时也要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

(一)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把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开展一次“回头看”,看每个环节是否扎实,措施是否到位,学习教育要求是否落实,调研是否深入,征求意见是否充分广泛,是否做到了“两结合、两促进”,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二是制定好整改方案,把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承诺”。三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向,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四是完善体制机制,从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机制创新,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五是做好总结测评。六是做好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基层法庭按组织关系隶属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院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与乡镇党委和指导组一起,认真做好指导工作。

(二)继续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与审判方式改革。

1、继续认真做好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刑事审判工作要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辖区的社会安定稳定;要继续积极稳妥地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一步严格审限制度。必须保证所有的案件在法定的审限内审结,绝不允许案件超审限现象的出现。同时,针对上半年诉讼案件结案率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审判工作力度,除因法律程序因素不能结案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必须保证全部审结。积极做好案件的调解、息诉工作。必须把这项工作贯穿在庭前、庭中、庭后等审判活动的整个过程。庭前、庭中主要是做好案件本身的调解工作,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商事诉讼,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及通过法律的解释工作,努力争取案件能够调解结案,从而提高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促进社会矛盾的及时有效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庭后主要是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通过案件宣判后的进一步疏导工作,从而达到息诉罢访,减少涉诉案件的申诉、上访率,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2、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的执结率。要认真总结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整改落实工作力度,保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成效。针对新收案件执结率较低的情况,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当年新收案件执结率在70%以上。同时,积极做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院执行工作的相关工作。

3、要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在建立健全审判监督机制和审判监督的日常化上下功夫。在坚持开展“精品案件”评比活动的同时,建立起符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的案件质量档案,完善案件质量评价和结果运用体系,严格落实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千方百计提高案件质量。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有针对性搞好法制宣传工作,延伸审判职能。

(三)继续抓好法院的各项改革

一是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以此推动法院改革工作。二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对包括执行案件在内的每个案件的每个程序实行全面信息化审判流程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巡回办案制度,将巡回法庭做为一个常设机构设立起来。四是建立案件质量档案。五是全面启动主办执行员与辅助执行员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

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具有审判实践意义的调研活动,以提高办案水平;各业务庭要充分挖掘审判实践中的有价值的线索,发动干警积极采写信息、宣传稿,更好地宣传法院的审判工作及进行社会法制宣传教育。调研室作为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沟通信息宣传渠道,加强与新闻部门、上级信息单位的联络,积极引导干警发表稿件。各庭室之间、干警之间要互相配合,良性互动,共同抓好这三项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物质建设,提高科技强院水平

全面加强法院物质建设。继续加强两庭建设,积极做好辛街和蒲缥法庭迁建的相关准备工作,提升内部局域网的建设档次,加强内务管理,有计划的更新必须的物质装备,不断提高科技强警水平,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检查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推荐第9篇: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州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

我院接到州中院关于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调研的通知后,院班子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相关副院长为组长的调研组,从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人民法庭抽调了精干人员作为调研组成员,对州中院要求的调研内容进行了广泛交流、讨论,把调研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调研组成员,各成员进行了深入调研后,我们集

中进行了讨论,现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作如下报告,不足之处,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2006年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937件,现已结案817件,结案率87.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754件,占受理总数的80.5%;在审结的817件案件中,调解结案248件,撤诉161件,调撤率达50.1%,速裁结案133件,占结案总数的16.2%;共上诉95件,其中:维持原判33件,改判32件,发回重审6件,调解2件,撤诉4件,移送1件,未发回17件。

受理一审案件926件,审结810件,审结率87.5%。其中:受理权属侵权案件243件,审结207件,审结率85.2%;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90件,审结352件,审结率90.3%;受理合同纠纷案件293件,审结251件,审结率85.7%。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加强队伍建设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保障。我院在队伍建设中,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民事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鼓励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和法律专业水平。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法官廉政教育活动,提高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建立《法官干警廉政档案》制度,每一位法官干警都有一份廉政档案,纪录了他们的收入申报、奖惩等廉政情况;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每个季度召开1次民事审判工作联系会议,及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学习、讨论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深对新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提高了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四是每两周召开1次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每次的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不定期开办“法治论坛”,指定1名法官到台上组织学习新法律法规或就某一方面的审判工作进行发言,其他法官再进行交流发言,对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佳统一

我院始终力求做到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具体工作中,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求广大法官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意识、维护稳定的意识和为司法为民的意识,在审判时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二是重视审理涉农案,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我院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进一步认真落实《建水县人民法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的规定》,同时,我院规定从今年起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的岗位目标进行考核,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五是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三)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诉讼

1.进一步探索和优化内设机构职能。2005年以来,我院“大立案”格局基本形成,由立案庭统一立案、排期开庭、送达法律文书。通过1年多的实践表明,原来所谓“大立案”格局有利有弊:利主要表现在方便了群众诉讼,对审判法官形成一种良性监督制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弊主要表现在造成法官对当事人无任何接触,无法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心里状况,法官只在开庭时抱着卷宗审判案件,因为无针对性,降低了调解的可能性和调解效率、审判效率。今年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和优化内设机构职能,由立案庭统一立案,但排期开庭、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由审判业务庭负责,创造审判法官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和心里状况的机会,以此提高审判效率和调解针对性。此项工作我们正在积极探索中,在权衡利弊之后,我们将做出科学选择。

2.大

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切实提高司法审判能力,提高庭审质量,确保公正与效率。着力抓好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按季度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查找问题,奖惩法官,抓好整改。二是推进司法为民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要求法官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和人格魅力拉

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对初访的涉诉当事人,建立办案法官接访和答疑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法官的亲和力,树立法官公信力。

3.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以当事人的和解促社会和谐,调解结案的大部分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比如,2006年我院曲江人民法庭审结民事案件92件,其中调解结案的42件,撤诉的有11件,调撤率高达58%。

在调解工作中,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是:(1)注重把握调解原则。我们的原则是“合法、公开、效率、规范”,合法就是所有调解协议内容都必须合法,不得出现强迫当事人调解的问题;公开就是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以外,都做到公开调解;效率就是不允许法官以调解为名拖延办案时间;规范就是法官的仪态、语言、调解文书必须规范。(2)建立健全调解机制。把调节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不定期组织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谈调解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充分利用和乡(镇)、村、自然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人民法庭认真指导好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仅2006年,我院曲江人民法庭就指导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民事纠纷445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

4.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我院积极推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制度。2006年至今年6月审结的817件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754件,占80.5%。

在速裁方面,2006年我院共速裁审结116件案件,多数以调解、裁定方式结案,部分以判决方式结案,具体为调解44件、裁定33件。具体做法为:(1)在立案之初进行繁简分流时,对案件事实简单,证据较少的案件在安排开庭日期后直接移送速裁组审理。(2)对可以速裁的案件,填写口诉笔录,计算诉讼费,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即开庭调解,力求当日结案。2006年,我院专门在立案庭成立速裁组,负责速裁案件。今年4月,我们又撤销了速裁组,由各民事审判庭审理速裁案件。具体是哪种方法更适合我院实际,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5.推行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我院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尽量使用方便群众的方式审判案件。我院民一庭、民二庭、曲江人民法庭每年均有一部分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审理,即收、即审、即结,走一路审一线,使群众在自家门口就能打官司讨说法。由于办案经费不足等原因,民一庭、民二庭巡回审理案件的数量较少。**人民法庭巡回审理的数量相比较而言更多一些,5年来,该庭在所受理的473件案件中,巡回审理189件,占收案总数的40%。

三、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巡回审判等司法为民措施难以落实

随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法院所收诉讼费用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一,而办案经费难以落实,巡回审判、司法调解、走访回访当事人等一些司法为民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二)编制紧缺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我院现有民一庭、民二庭、**人民法庭审理全县各类民事案件,以上3个庭仅有法官11人。全县每年发生的民事案件在2000到2500件之间,法院受理的案件也在500到800件之间,其余由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法庭不仅审理这些案件,还要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力的不足和繁重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果要认真落实巡回审判等制度的话,人力资源的不足更加明显,而受到法院现有编制的影响,法院没有能力增加民事法官。

(三)息诉服判任务更加艰巨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迅速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有打官司的意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使大部分群众打得起官司,因此,民事案件有增多的趋势。由于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加上在证据采用方面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一些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从而不断申诉,加大了息诉服判的难度。

(四)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1.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该类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有的上百人,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更大的争端。法官在审判这类案件时,不能纯粹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审理,还要顾及社会效果。有时,这类案件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决,需要多部门配合,给法官协调各类关系带来了难度,加大了审判工作量。

2.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有些法官同志提出司法鉴定不公正的问题,对负责司法鉴定的中介机构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3.职工全额集资建房合同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职工全额集资建房中,单位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各集资建房人也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由此带来诉讼主体混乱的问题。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1.对于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和人员紧缺的问题,请调研组多呼吁、协调,尽量保障办案经费,为基层法院增加编制,确保有人办案,办得好案。

2.对于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请调研组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建立多部门协调联系机制,确保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对于司法鉴定和职工集资建房合同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望中院作出规范性解释。

推荐第10篇: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州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

我院接到州中院关于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调研的通知后,院班子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相关副院长为组长的调研组,从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人民法庭抽调了精干人员作为调研组成员,对州中院要求的调研内容进行了广泛交流、讨论,把调研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调研组成员,各成员进行了深入调研后,我们集中进行了讨论,现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作如下报告,不足之处,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2006年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加强队伍建设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保障。我院在队伍建设中,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民事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鼓励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和法律专业水平。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法官廉政教育活动,提高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建立《法官干警廉政档案》制度,每一位法官干警都有一份廉政档案,纪录了他们的收入申报、奖惩等廉政情况;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每个季度召开1次民事审判工作联系会议,及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学习、讨论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深对新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提高了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四是每两周召开1次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每次的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不定期开办“法治论坛”,指定1名法官到台上组织学习新法律法规或就某一方面的审判工作进行发言,其他法官再进行交流发言,对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佳统一

我院始终力求做到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具体工作中,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求广大法官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意识、维护稳定的意识和为司法为民的意识,在审判时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二是重视审理涉农案,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我院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进一步认真落实《建水县人民法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的规定》,同时,我院规定从今年起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的岗位目标进行考核,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五是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三)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诉讼

2.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切实提高司法审判能力,提高庭审质量,确保公正与效率。着力抓好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按季度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查找问题,奖惩法官,抓好整改。二是推进司法为民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要求法官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和人格魅力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对初访的涉诉当事人,建立办案法官接访和答疑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法官的亲和力,树立法官公信力。

5.推行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我院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尽量使用方便群众的方式审判案件。我院民一庭、民二庭、曲江人民法庭每年均有一部分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审理,即收、即审、即结,走一路审一线,使群众在自家门口就能打官司讨说法。由于办案经费不足等原因,民一庭、民二庭巡回审理案件的数量较少。**人民法庭巡回审理的数量相比较而言更多一些,5年来,该庭在所受理的473件案件中,巡回审理189件,占收案总数的40%。

三、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巡回审判等司法为民措施难以落实

随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法院所收诉讼费用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一,而办案经费难以落实,巡回审判、司法调解、走访回访当事人等一些司法为民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二)编制紧缺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三)息诉服判任务更加艰巨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迅速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有打官司的意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使大部分群众打得起官司,因此,民事案件有增多的趋势。由于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加上在证据采用方面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一些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从而不断申诉,加大了息诉服判的难度。

(四)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1.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该类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有的上百人,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更大的争端。法官在审判这类案件时,不能纯粹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审理,还要顾及社会效果。有时,这类案件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决,需要多部门配合,给法官协调各类关系带来了难度,加大了审判工作量。

2.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有些法官同志提出司法鉴定不公正的问题,对负责司法鉴定的中介机构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3.职工全额集资建房合同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职工全额集资建房中,单位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各集资建房人也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由此带来诉讼主体混乱的问题。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1.对于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和人员紧缺的问题,请调研组多呼吁、协调,尽量保障办案经费,为基层法院增加编制,确保有人办案,办得好案。

2.对于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请调研组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建立多部门协调联系机制,确保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对于司法鉴定和职工集资建房合同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望中院作出规范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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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法院院长寄语《法院审判》期刊

执着追求 不断创新

——《**审判》创刊寄语

承载着法院人孜孜不倦追求与梦想的《**审判》创刊了,颇感欣喜与欣慰!此刊呼之欲出,栉风沐雨 砥砺前行,虽然只是半亩方塘,但天光云影般的法律画卷将就此展开,众人期许颇多!文以载道,法以明理,首刊“司法与公正”作为衡量在每一位法律同仁心上的一副量尺、一把标杆,积淀已久,必将以势如破竹之势厚积薄发。

“海纳百川故成其大,山聚细壤放就其高”,愿《**审判》以紧跟时代步伐的意识和兼容并蓄的精神,不断汇聚法院前行的点滴细流,以法院人的思维和视角关注审判实践、追踪社会热点,用不懈努力架起法学理论与实务界实践沟通的桥梁,为专家学者提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宽阔舞台,为审判实践提供深入浅出、有的放矢的理论境鉴,为广大读者担当汲取知识、释疑解惑的良师益友。

愿《**审判》谈及古今中外之时,阐述法理明细之际,提高自身的综合性、专业化。在形式上:淋漓尽致展现传统刊物理性、沉稳、注重思维演绎的阅读模式,树立业内公信力,集中归纳,分类明确,各类信息经过精心挑选、编辑,配以赏心悦目的装帧与图文并茂的页面,让受众产生亲切随意之感和沉静安稳之阅读状态。在选材上,反映亟待解决的法律热点和疑

难问题,及时反映上级法院工作思路和决策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法院工作经验,积极探讨法学理论、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与外界的联系和交流。较大的信息承载量,能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全面剖析。在内容上,赋予此刊集可读性、新闻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真正做到吸引读者,在界内引发些许共鸣和思考,使此刊成为新时代思想、良心、道德情操的栖身之所。

划一根火柴,职能点亮瞬间,用一根火柴点燃柴薪,却可以释放出无数倍的光亮。唯愿《**审判》成为这样一根火柴,去点亮法院人的呆呆薪火,绽放出最灿烂的智慧火花,照亮桂林法院不断前行的路。衷心希望《**审判》在法律期刊大流中能保持自身风格,独树一帜,持之以恒,开拓创新,占据独有的阵地,承载法学领域的学术梦。激发读者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和锤炼专业素养、学术能力。既能传道解惑,又能洗涤心灵;既又内丰富涵,又有深远意义;新奇有余而不失质朴,宏大有余而不乏细腻。发自肺腑,饱含深情,内化于心,外践于形。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一种荣耀,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一个起点,一段历程,一段记忆,我们一起承担,一起跨越,一起见证!

第12篇:法院上半年审判管理工作小结

法院上半年审判管理工作小结

为了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我院党组经过反复论证,在报上级批准的基础上,重新整合管理资源,调整了管理机构布局。撤销了原有的管理机构,于××年月,在全省审判管理的改革中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除承办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外,专司审判质量效率评查、审判研究和法官业绩考评之职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证明,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设立,改变了以往审判管理职能不清、职责不明的状况,突出了审判管理在法院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强调了审判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半年来,我院审判管理工作以开拓创新严抓管理,求真务实提高效率的中心意图积极开展工作,为探索新时期法院审判管理模式先行迈出了一步,下面我就我院上半年审判管理工作况作如下小结。

(一)统一思想认识,厘清职能定位。

审管办是新时期审判管理改革的产物,原创:www.daodoc.com我院审管办的成立在全省乃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创了先河,审管办人员的组成均从一线不同的部门整合而来,对其职能的掌握尚处于探索和摸索阶段,审管办围绕审判与管理这二个中心命题,探索性地开展相关工作。首先,我们对审管办成立的重要性加强认识和了解,要求内部分工明确,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反复领会院党组的整合意图;二是反复学习和深刻领会省院《关于建立全省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立足于把工作的目标定位于案件评查与质效分析,工作的职能定位在审判管理与审务协调。其次,把审判管理职能进行充分发挥是我们工作的主要方向。我们本着在运行中找规律、在实践中找经验,从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入手,及时与上级法院相对应的部门沟通与请教,深刻领会和顺应工作意图。并通过从网上学习和了解其他法院的审管工作经验,取长补短。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将审管工作职能初步厘清为:审判效率指标与基础指标的统计与分析职能;案件质量评查与分析职能;调研指导与业务协调职能;规范审判行为与为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导向职能;审委会日常事务的按排与审判服务职能。

(二)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勤于审判管理与引导。

坚持以法官评价体系为主导,加强对指标数据的经常性检查,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强化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切实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通过法官评价体系的运行,重点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发挥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基础作用。上半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执结件,虽然案件的受案数与审执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执行案件执结天数、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均提高明显。经审判管理的引导和督促,上半年我院的审判运行态势的各项指标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排名靠前。

(三)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

以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与法官评价体系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和完善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在确保合议庭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加强对日常办案质量的检查,严格按照苏高法号文件的规定,凡庭长审理(执行)的案件,法律文书签发必须经分管院长审核;审(执)人员办结的案件,法律文书签发必须经庭长审核。建立和完善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责任的审判监督和职务监督机制,强化对违法审判的责任追究。

(四)创新审判工作制度。

早两年,我院在不突破《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量刑幅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刑事审判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找出量刑基准细化量刑格次,明确法定从重、从轻比率,确定适用缓刑的限制标准,细化财产刑处罚和适用范围。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受到了法院系统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法学界的极大关注,而且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随后,全国各地一百多家法院来人来函,到我院学习交流,在民事审判方面,去年,我院又就民事审判常见的婚约返还彩礼、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等几种类型案件的裁判,提出了规范性裁判意见,并运用于审判工作实践,既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又统一了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与此同时,还出台了《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简易程序告知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诉讼文书送达规范》、《简易程序庭审提纲》等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审判方面,我院率先引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听证办法》;执行工作方面,我院推出了《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相关规定》、《关于代管款管理暂行规定》、《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操作规程》、《执行案件听证程序规范》、《执行案件中止管理规范》、《执行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工作紧急情况处置预案》、《执行工作信访接待规范》、《制裁性强制执行措施实施规范》、《中止恢复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管理规定》等十多项制度;在审监工作方面,出台了《申诉、再审、申请审查听证办法》;在立

案信访工作方面,我院制定了《立案大厅信访接待管理规范》,《立案信访人员行为规范》,《接待窗口礼貌用语规定》、《诉讼费收取实施细则》。实践证明,审判工作制度的创新,从本质上体现了六种好处。第一,保证了相同相似案件在同一时期裁判结果的相对平衡,确保了不同法官对相同或相似案件的裁判平衡;第二,统一了刑事案件附加财产刑的尺度,有效防止了“

空判”现象的发生;第三,堵塞了各种人情关系对审判的影响,有效防止了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第四,提高了当庭宣判率,缩短了办案周期;第五,上诉案件明显减少,我院各项审判工作制度出台之后,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双方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一清二楚,赢的赢得明明白白,输的输得心服口服;第六,具体规范了法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创新法官管理制度。

自××年以来,我院就彻底改革了行政化考评模式,废除了“定指标、下任务”的传统做法,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改革法官评价方式,规范法官评价内容做起,建立了一套符合法官职业特点,适应审判工作规律的法官评价体系,不仅对法官的业务素质、职业技能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对法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制定并实施《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庭审考评办法》、《优秀裁判文书评定标准》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同岗同位相互比较的办法,用模拟数字的形式为每位法官画像,解决了长期以来法官评价标准无法统一的难题。今年二月一日,《人民法院报》以《姜堰法官考评模式调查》为题对我院法官评价体系予以大篇幅报道之后,全国各地已有三十多家法院来我院学习。两年多的实践证明,新的法官评价体系,既体现了人文关怀,也体现了管理制度的优势导向作用。第一,彰显质量促进效能。统计数字显示,新的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我院案件审(执)结率上升了近十个百分点;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天以上;自诉案件结案周期缩短了天以上;超审(执)限案件下降为零;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下降了。第二彰显管理激励效能。把对法官队伍的考核,建立在法官职业进取意识之上,从本质上体现了尊重法官自我意识的特质,从而激发了法官追求法律理论水平和审判工作能力的自觉性。第三彰显价值导向功能。去年以来,在将考评结果与法官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福利待遇挂钩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又将考评结果引入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选拔中层干部和审判员时,取消了以住岗位竞争均要进行的演讲、答辩、法律基础知识考试等环节,增加了庭审小结、裁判文书、调研能力等考核内容。将参加竞岗人员的能力和业绩考评分值,原创:www.daodoc.com由过去占竞岗分值的提高到了,从本质上体现了法官个人能力和素质在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

(六)找准目标,着力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从审管办的成立到现在,审判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的发展,当然,也有一些不协调的地方。在以后的审判管理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取向,努力追求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以加强审判管理办公室建设为主导,着力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深化对指标数据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和各项审判业务指标数据分析通报制度,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例会制度。研究和探索审判方式改革的新路径,加快办案速度,缩短不必要的工作环节,继续保持对案件审(执)限的有效控制。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工作,既要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也要坚决防止强行调解、违法调解的现象发生。认真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抓紧清理执行积案,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坚持一手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改变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的被动局面。

第13篇:法院审判管理调研文章

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规范化运作三题

2012-03-12 09:41 来源:上海法院网 新民网编辑:田诗雍

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审管办)是一个从无到有的新生事物,机构运行尚处于探索阶段,虽然上级法院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机构样本,各个基层法院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实务困惑的多元推演:以本市基层法院为样本的考察

为直观演绎基层法院审管办运行中的困惑、疑难之处,我们对本市22家基层法院审管办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其中浦东新区法院因建制、规模均有异于其他法院,且该院审管办已有独立编制,故未纳入调查范围),发现的问题可分述如下:

(一)概念界分的唯理化

有人认为审判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审判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方式。”[1]也有人提出“审判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整个诉讼活动过程中,为了使审判工作合法、有序、高效地开展,由法院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对审判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协调、规范、监督和指导。”[2]这样的简单论断既无法定位审判管理的责任主体,又不能推演审判管理的真实意涵,可能使得基层法院审管办无法准确获知自身在审判管理体系中的定位及权责。

我们认为,为确保审判管理内涵的自洽、周延,尤其需要体现审判管理主体的层次性、审判管理客体的特定性及审判管理目的的明确性:审判管理的主体为院、审管办、庭室及法官个体四个层级,其中审管办作为审判管理的专门机构位处“院下庭上”;审判管理的客体为审判活动及审判行为,作用对象的特定性是审判管理区别于政务管理、人事管理最为重要的特征。“澄清审判管理关系的客体,即是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的行为,而非法官这一审判主体本身。确立这一新的理念,必将促成一个全面系统的符合审判权运行规律的科学审判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3];与审管办的层级相对应,审管办的工作范围则主要集中于中观性管理事项;审判管理的目的在于保障审判权的理性运行,开展审判管理工作,可以采取多样之方式,而其本质则是唯一的,即服务审判。

(二)机构运行的多样化

本市基层法院审管办的实践模式按照机构的组成要素分解后,大致可归为5类,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由表观之,虽然本市各基层法院普遍采用审管办与审监庭合署办公的机构模式,但在具体设计上却不尽相同:

1.领导同一与领导分立的问题

有些法院审管办主任由审监庭庭长或副庭长兼任,而有些法院则对两者进行分立,由专职审委会委员任审管办主任、审监庭庭长任副主任。

2.人员同一与人员分立的问题

部分法院对审管办与审监庭的人员范围作了相对清晰的内部划分,大部分法院未作划分,审管办与审监庭人员混同。

(三)制度实施的碎片化

1.临时动议的管理多于论证规划的管理

在实践中,大家往往将审管办视为“应急性”机构,审管办的工作多为即时性事项,上述做法看似弥补了管理环节的空白,实则存有助长部门敷衍塞责之风的隐患,亦反映了基层法院审管办对未来发展缺乏整体规划的现状。

2.事后管理多于事前管理

目前,审管办的管理方式仍较为被动,工作范围大都集中于事后的书面评查及数据通报,未能深入探悉桎梏审判质效的内在缘由,无法准确挖掘出隐匿于案件背后的真正原因。审管办事前发现机制、防控机制的构筑尚显薄弱。

3.人管理人多于制度管理人

基于个体威信、资历建立的人身依附型管理模式通常不具有可持续性,其效用随着人员变化而上下波动,而既有的管理模式恰恰如是,沿袭至今,改观甚微。为实现审管办的可持续发展,现行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亟待更新、变革。

4.刚性管理多于柔性管理

刚性管理以规章制度为中心,采用强制性方式,凭借制度约束、纪律监督、奖惩规则等手段进行管理;柔性管理则采用非强制性方式,依据共同价值观、群体文化、精神氛围进行人格化管理。审管办的现行管理模式更趋近于前者,对于内生化的人格因素关注甚少。

5.争点管理多于全面管理

审管办通常只在问题暴露或争议发生后,才介入其中,争点管理固然是审判管理不可或缺的内容,但是如果仅仅将思维、措施局限于“点”,就可能导致审判管理工作的断裂、片面。立足于“面”的统筹管理应成为审管办发展的长久之道。

(四)权责范围的模糊化

实践中对于基层法院审管办权责范围的认识大致存有三种误区:

1.混同院级宏观管理与审管办中观管理的彼此范围

管理权有着与生俱来的扩张性,审判管理权亦概莫能外。审管办在工作中易越俎代庖,将本应由院级宏观管理的事项纳入工作范畴,隐瞒或自决宏观管理事项均是审管办履职不当的表现。

2.混同庭室微观管理与审管办中观管理的彼此范围

主要表现为将庭室、个人的管理之责转嫁于审管办。如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的安排,即应归口于相关业务庭及承办法官,而非审管办。审管办只是通过对审判流程的监控,发现影响审判流程的不利因素,进而提出建议,并非发现问题后替代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如果一味强调审管办的审判事务实施权,只会将审管办拖入即时性工作无度增递的泥淖。

3.混同审判管理工作与审监工作的彼此范围

相当一部分的人认为审管办的设立仅是迎合上位政策的应时之计,而非排除法院发展障碍的求变之道,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时缺乏能动性,仍拘囿于审监工作的单向开展。在基层法院审监庭审判职能势弱的背景下,愈发加剧了部门的边缘化趋向。

(五)研究方法的单一化

当前,学科研究自我封闭、彼此疏离的倾向普遍存在。“人们对法律管理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法律管理学还没有成为法律部门和法学界的共识。”[4]可见,开展审判管理研究迫切需要引入管理学理论进行调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审判管理改革自发、内源的特征,该问题的研究具有极强的实务色彩及本土基调,“外国司法的经验一般都是尽可能避免在审级(另一种科层)之外或法院内部设立层级。”[5]因而,也鲜有人于比较法视阈对此展开研究。

二、理论预设:基层法院审管办的价值定位

在机构初设、人员甫定、编制稀缺的制度初创期,审管办首当其冲的任务在于厘清自身的价值定位问题,这是纠正各种不当理念的重要方法,亦是破解实务难题的理论之基。

(一)基层法院审管办的机构性质

目前,本市基层法院普遍采用的审判管理机构模式为:成立审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审判管理工作,下设审管办作为审判管理领导小组日常的办事机构。为阐释基层法院审管办的机构属性,可对审判管理权运行路径作一简单分解:

由此可见,审判管理作为一个系统的管理体系,不仅包含专门机构的管理,还应包含审判业务部门的自身管理及院领导的决策管理。审管办作为审判管理的专门部门,天然具有“中观”的机构属性。这不仅体现在审管办位处院、庭两级之间的位置编排,更体现在其“传上”、“达下”的工作职能。

(二)基层法院审管办的工作原则

依上图所示,基层法院审管办的工作原则可概述为六方面:

1.于偏差时纠正: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

倘若各业务庭、审判组织在落实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决策时存在偏差,审管办需要及时督促其整改。在纠错过程中,审管办需改变过往不分管理对象、管理时限及管理方法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应当准确界分各项工作的相异性质,注重工作方式的因时制宜。

2.于缺位时补漏:从被动型管理向能动型管理转变

当发现法院审判管理制度存在盲区、审判管理职能存有空白时,审管办需及时跟进,主动补位。决策的相对滞后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廓清、规制实践问题的全部。因此,审管办在开展工作时应当具备能动意识,在推进审判管理制度的同时,注意发现制度的不足之处,以合理方法加以改进。

3.于阻滞时疏导:从主导型管理向自治型管理转变

管理学层面的管理,主要通过管理约束人的行为,辩证法意蕴的管理,则强调通过管理激发人的能动性。审管办在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时可侧重于发挥法官个体的创造性,当发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相对柔和的方式进行疏导,避免挫伤法官的积极性。

4.于存患时发现:从滞后型管理向前瞻型管理转变

审判管理的基本功能之一在于预测问题、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进而引导审判活动的规范化,并不直接解决诉讼主体的权益纠纷,为切实发挥审管办的预警职能,需设立调研平台,及时发现、跟踪、分析制约审判质量提高的因素,并根据院情谋划、草拟相应措施,通过制度的完善防患于未然。

5.于断裂时搭建:从碎片型管理向全面型管理转变

通过审管办的协调运作,可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克服因指挥链条过长、协调程序过多、信息传递不畅导致的审判管理环节的断裂问题。基于审判工作在法院的核心地位及审管办的综合性地位,审管办需着眼于整体,全面审视审判环节中的脱节之处,摒弃过往碎片化的管理方式。

6.于争议时协调:从多头型管理向协同型管理转变

在审判实践中,立、审、执各部门因权责模糊、思路差异等因素难免会产生困惑、分歧,此时审管办就应当及时牵头协调。诚如管理学家所言,“管理就是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环境,使人在群体里高效率地完成既定目标。”[6]审管办的成立有助于创设互助、磋商的协同式工作氛围,充分调动集体智慧。

三、实践基础:基层法院审管办的机构设置

(一)因何“合署办公”

目前,本市各基层法院普遍采用审管办与审监庭合署的机构设置模式。此种做法的合理性可从法理、法律、院情及民意四个维度加以论证。

法理上并无障碍。审监案件有别于普通的一审案件,具有天然的纠偏性、监督性及指导性,这与审判管理的内在价值恰恰是相合或相似的。审监庭与审管办合署,不仅符合两部门纠错矫枉的共同机理,也可实现一定程度的职能互补,此举虽有消蚀、模糊审管办管理属性之虞,但在法理层面,并未形成实质性障碍。

修律后求变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基层法院不再受理民事申诉案件,这是理顺法院内部监督关系的应然举措,但与之相伴的则是各方对审监庭因职能弱化,可能沦为边缘部门的现实忧思,取消审监庭的论调甚嚣尘上。与其将此次修律当作弱化审监职能的危机,毋宁将之视为基层法院审监改革的契机。审管办的设立不仅为基层法院审监工作革新提供了现实基础,也进一步喻示了基层法院审监改革的未来趋向。

院情的现实观照。基层法院在任务递增、编制紧张的现实语境下,人员编排、物质配备必然会向审判业务部门倾斜,很难有条件再成立独立的综合管理部门;但是,反观现行的审判管理体系却较为松散,法院迫切需要设立审判管理工作的协调运作机构,以有效提升审判质效。现有条件与管理需要之间的矛盾短时间内无法消弭,将审管办合署于审监庭可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上述矛盾:既增设了管理环节,又未占用额外编制。这样虽与审判管理机构专业化的改革理念有所扦格,但在审判管理探索阶段具有积极意义。

民意的应然之需。是否必然需要在机构上单列以显示审判管理工作的层次性?全面、客观的解读马克斯·韦伯所倡导的科层理论可对该问题作出解答。科层制“所包含的内容不仅涉及机构设置的原理,更重要的是机构内部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7]设置审管办的目的在于理顺、规范法院的内部关系,以促使审判契合于民意,相对精简、集约的机构模式不仅符合基层法院的现有规模,也更易为公众所认可。因此,基层法院采用审监庭与审管办合署办公的机构设置方法同样合乎民意。

(二)如何“合署办公”

就合署办公后的具体工作方法而言,应当注意避免发生两方面的问题:

其一,就领导设置而言,需避免职位虚设或多头管理。建议由审监庭庭长兼任审管办主任,这样既可以合理防止因职级虚设形成“有将无兵”的尴尬局面,又可以有效杜绝因多头管理导致的无序状态。需要指出的是,由专职审委会委员主持审管办工作,是一项提高审管办职级的有效措施,将之合理衔接于审监庭既有的领导设置模式,对于审管办的发展有所裨益。

其二,就人员配备而言,需避免职能混同或人浮于事。审管办与审监庭的关系不同于通常理解上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需在审监庭内部进行人员划分,确定相关人员作为开展审管办工作的先期力量。如果不对审监庭成员、审管办成员作相对清晰的划分,可能会使得部门成员陷入职能混同的思维窠臼。此外,审判管理工作的内涵日趋丰富,为保障此项工作的质效,势必需要辅之以足额的人力及物力,倘若相关人员的权责未予确定,不仅工作局面难以打开,审判管理的中坚力量亦无法得到及时培养、锻炼。

四、实践核心:基层法院审管办的工作职能

基层法院审管办在行使具体权责时不可越权决策,亦不能囿于微观,应当对照上位政策,逐步推进审判管理的体系化建设。

(一)审判质量管理求其“深”

首先,审管办可借助审监庭既有的质量检查机制及反馈机制为基础,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的监督特征及指导作用,以建立“检查——调研——反馈——调研——检查”的立体式质量评查体系。具体路径可作如下演绎:一是初步检查及初步调研阶段,审监庭通过案件评查活动应及时将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反馈至审管办。为深化检查成果的利用,审管办可对质量问题的成因作出评析,并及时将调研成果予以发布;二是成果反馈阶段,审管办调研工作既非“闭门造车”,更非“自娱自乐”,需要及时将调研成果反馈至各业务庭,并定时收集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可采取双向型的讲评机制落实上述目标,这样不仅可以让一线法官明确常见问题的症结所在,也可以较好的利用集体智慧,在讨论中寻得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伸言之,立、审、执兼顾机制及异议反馈制度亦可在此阶段得到恰当运行,前者为本院内部的联动方法,后者则为上下级法院间的互动措施,审管办理应在上述过程中担当“桥梁”角色;三是深入调研及再次检查阶段,经过反馈、协商,势必需要对既有的初步调研成果加以总结、提炼。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将前期调研成果予以固定则是实现审判管理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方法。审判质量管理制度应着力于规范机构本身、庭审程序、裁判标准、文书制作及法官裁量五个方面,以确保审判权“在制度下运行、在监督下执行、在阳光下操作”。

此外,审管办可进一步拓展审判质量管理的内涵,构建查谬纠错与推好荐优并行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一方面应当组织人员严格筛查各业务庭上报的优秀裁判文书、庭审录像;另一方面可借助调研机制对优秀案例进行深入评析,以法学理论提炼实践经验,最大程度地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效用。

(二)审判效率管理求其“实”

本市法院系统高度信息化的地缘优势为审判效率管理提供了技术条件,量化的绩效考评体系则为审判效率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撑,审管办已经可以对审判流程各环节进行动态监管,但是实践中存在着将效率监管等同于数据通报的误区,审判效率管理缺乏主动性、前瞻性及实效性。我们认为应以全局视野统筹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及业绩考核工作。在推进审判效率管理工作时,审管办应与政治部、办公室及研究室等职能部门进行互动,进而创设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及政务管理功能互补的工作局面,共同推进法院审判效率的提高。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及案件预警、催办、督办制度是审管办实施审判效率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

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可作为审判效率管理的“基础面”。流程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四项常规工作:数据维护。及时更正各业务庭上报的错误案件信息,做好审判系统数据维护工作;即时提醒。汇总审判系统中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并及时在内网公告栏中提示;常规通报。按月、按季通报本院案件流程管理动态;定期汇报。根据案件运行态势,定期向审委会汇报本院案件流程管理工作情况。通过建构“实时监管——即时修正——定时沟通——适时指导”的多层次管理体系可将各环节予以有机串联。

案件预警、催办、督办制度可作为审判效率管理的“关键点”。如针对平均审理天数居高不下、老案积存现象趋于严重的现实问题,闸北区法院审管办根据上级法院规定,草拟了《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度实施已一载有余,该院审判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在推进案件预警、催办、督办制度过程中,闸北区法院审管办初步构筑了“中旬通报——月度跟踪——季度汇总”的工作方法:中旬通报,每月中旬对临近各时间节点的案件进行预警、催办、督办通报;月度跟踪。跟踪预警、催办、督办案件的审理情况,统计预警、催办、督办案件的结案率,对预警、催办、督办案件的数量进行月度环比,进而将相关情况按月进行公布;季度汇总。统计、分析预警、催办、督办案件的季度情况并进行汇总通报。

概而言之,审管办推进审判效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为宏观决策提供准确信息、为微观管理提供正确方向。

(三)审判效果管理求其“全”

目前的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大致呈现为两元格局,即主要集中于审判质量管理与审判效率管理,而审判效果管理则局限于个案层面的监督,无法与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等量齐观。建立全程的审判效果管理体系应是审管办下阶段的重要任务。在审判效果管理具体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审管办可以审监庭为“试验区”,校验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而将之转化为常规工作或推广至业务庭。按照案件流程,可对相关审判效果管理措施举隅如下:

其一,事前监管、审查机制的适时引入。审监案件具有周期长、类型多、矛盾深、对抗强的现实特征,为最大程度地祛除不稳定因素。审管办可根据审监案件中暴露出的种种风险,制订相应的措施予以防控。如在审理再审案件时,闸北区法院审监庭发现怠于沟通、疏于审查是导致关联案件审理工作出现偏差的重要原因,审管办根据上述情况即起草了加强关联案件监管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确立发现机制、研判机制及通报机制,有效防止了关联案件中的同案异判问题。总之,审管办可根据审监案件中潜在的风险因素,确定具体的审查方法以有效降低风险,并通过审监庭的实践将“点”上之经验推广至“面”上。

其二,事中法、检沟通平台的即时搭建。随着检察院抗诉力度的加大,抗诉案件的覆盖范围、绝对数量都有所扩张,此类案件再审后,判决的社会效果不甚理想。基于此,审管办可搭建法、检沟通平台,借助外力共同进行调解工作,并适时总结联合调解的经验,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

其三,事后司法建议制度落实情况的实时监管。司法建议制度是延展审判功能的重要手段之一,理应纳入审判效果管理工作的范畴。审管办可以此项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审判效果管理意识,一方面可督促审监庭积极尝试制度;另一方面可借助各类评选活动,挖掘具有影响力、示范性的案例,在业务庭未发出司法建议的情况下,主动补位,指导审监庭发出司法建议;此外,审管办应当密切关注司法建议制度的实施现状,通过实时跟踪,确保司法建议的及时性、针对性及实效性。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我国法官职业素养的逐步提升、法制体系的日趋完善、法治理念的渐进普及,审判权必能依靠自身实现正当、有序的运作,“审判管理权”作为法院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将逐步失去其作为控制、规范审判权行使必须权力的地位。[8]审管办经历了产生、发展、完善诸过程后,也将步入限权、萎缩、退出的阶段。当然,从前者到后者是一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期许后者的到来,更应重视当下的努力。

注释:

[1]毕寒光:《审判管理方式改革之我见》,载《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第13页。

[2]参见广西法院网http://g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1412。2011年5月7日访问,类似的定义还有很多,于此不再赘述。

[3]许建兵:《中国特色审判管理机制构建之构想》,载《法律适用》2009年第9期,第55页。

[4]李振宇:《漫谈法律管理学研究》,载《边缘法学论坛》2008年第2期,第1页。

[5]苏力:《审判管理与社会管理:法院如何有效回应“案多人少”?》,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6期,第177页。

[6][美]哈德罗·孔茨、海因茨·韦里克:《管理学》,马春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7]王春娟:《科层制的涵义及结构特征分析——兼评韦伯的科层制理论》,载《学术交流》2006年第5期,第60页。

第14篇: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

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

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总则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判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审判委员会是讨论决定本院审判业务的最高审判组织。

它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它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研究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第三条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审判委员会委员及记录人员对案件和工作的讨论情况,应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二、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第五条按时出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并告之办公室。

第六条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提高审判业务水平。

第七条对审判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了解案情,阅读审理报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

第八条根据审判委员会安排,做好对审判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研。

三、审判委员会会议

第九条审判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条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由秘书在会议前一日将时间、议题等通知各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应到会人员不得迟到。

第十一条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长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一名副院长主持。

第十二条审判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

第十三条审判委员会会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邀请同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

第十四条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可由本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

四、审议事项

第十五条总结审判经验,对审判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进行研究,作出指导;制订各项审判工作规章制度;讨论研究案件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评查案件是否错案进行鉴定,并做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下列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1、案情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的案件;

2、合议庭意见分歧较大,院长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案件;

3、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

4、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

5、向上级法院书面请示的案件;

6、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

7、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分、变更罪名的案件;

8、判处管制、单处罚金及适用缓刑(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购赃自用、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等案件除外)的案件;

9、拟作撤销行政行为,变更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行政案件;

10、需要执行回转的执行案件;

11、其他有必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

第十七条审判委员会讨论下列审判工作事项:

1、院长担任审判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决定;

2、请求上级法院复议案件的决定;

3、其他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的有关事项。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五、审议事项的提交和程序

第十八条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合议庭或审判员应当对法律适用有明确的书面观点及其理由,意见有分歧的要有倾向性结论及理由。

拟提交讨论的案件,必须至迟在审理期限到期十天前将案件的书面报告送交办公室。

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案由;(2)合议庭成员;(3)审理经过;(4)案件基本事实;(5)合议庭讨论的倾向性观点及观点的论证依据和过程。

书面报告必须经分管院长签署意见,方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第十九条各部门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审判工作管理事项,应制作书面报告,写明需要讨论的事项和理由,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经院长同意,由办公室在会议前三天将书面报告送交审判委员会委员审阅。

六、汇报与讨论

第二十条审判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听取汇报人的汇报。汇报人汇报后,分别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分管院长依次发言,有理有据充分阐述个人意见,最后由主持会议的院长或副院长按多数委员的意见进行归纳,形成决定。

经办人对案件事实负责,案件事实必须有相应证据证明。在汇报案件事实基础上讨论的结果或决定,由审判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有关业务部门或合议庭必须执行。如对审判委员会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呈报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复议。

七、会议记录

第二十二条审判委员会会议设秘书一名,负责处理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并且担任会议记录。

第二十三条会议记录要完整、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议事情况和每个委员的意见,并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讨论案件笔录要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法院具体要求制作,及时送交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并附审判案件卷宗内(附卷)。

第二十五条本规

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XX法院审判工作先进经验

近年来,xx法院立足工作实际,把做好审判工作同为国企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高效优质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铁路运输生产秩序、为国企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确立一个思想

xx法院近年来取得的一系列成绩是同贯彻落实“立足办案,将法律服务贯穿于办案始终”这一指导思想分不开的。

1995年以前,x院基本采取“坐堂办公”的工作方式,很少深入沿线办案和进行调查研究。而当时许多铁路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而我院自1980年重建到1994年,年平均办理经济纠纷案件仅为13件,标的68.18万元。这样就造成了一方面企业迫切需要法律帮助,而另一方面法院却无案可办的局面,我院在为经济建设保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daodoc.com查看驾护航方面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1995年我们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开始转变工作作风,下基层站段了解情况,结合办案为企业开展一些法律服务。经过相互间的联系和沟通,企业开始认识到法律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纷纷到法院解决各种纠纷。9

5、96两年我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 件,诉讼标的 万元,远远超过了以往。

1996年下半年xxx院长上任后,更加重视这项工作,确立了“立足办案,将法律服务贯穿于办案始终”的指导思想。首先,我们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加大对涉及国企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攻克了一批难案,救活了一批“死”案,为国企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daodoc.com查看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我们还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并形成体系。例如结合办案开展包括帮助审查合同、提供法律咨询等的“一条龙”的法律服务等等。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服务活动我们进一步密切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赢得了企业的尊重与信赖,1997至2000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 件,标的 万元,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999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经济发展战略,200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向全国法院提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的一系列要求。这更坚定了我们贯彻落实“立足办案,将法律服务贯穿于办案始终”这一指导思想的决心和信心,决定结合今年审判工作的各项要求,在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广度、深度上实现进一步的创新。通过努力,企业与法院之间的双向互进互助更为和谐,法院的工作和企业的改革发展又上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二、坚持一条路子

我们确立了“立足办案,将法律服务贯穿于办案始终”这一指导思想后,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和创新,路子越走越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具体做法是:

1、搞好“一条龙”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便企业诉讼,指导企业依法经营,我们结合办案,于96年开设了帮助企业审查合同、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为签订合同把关和提出司法建议的“一条龙”式服务,实行坐堂办案与巡回办案相结合的灵活的办案方式,主动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深入基层办案,通过办案了解情况,通过了解的情况提供服务。几年来,我们帮助铁路各单位审查重大经济合同284份,合同标的9400余万元,为铁路避免损失4600余万元。

2、深入调研,为企业正确决策提供参谋

几年来,我们分别组织了对铁路企业清偿欠款情况的调查;对南昆线开通后企业经营状况、三产发展、犯罪情况的调查等多项专题调研分析,给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00余条,为有关单位解答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意见,起到很好的参谋作用。今年我们继续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在年初就确立了7个调研课题并具体落实到个人,现已完成3个。

3、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我们把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进行:

(1) 上好法制课,办好法律讲座。

我们建立了一支法制宣讲队伍,经常深入企业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据不完全统计,97年以来我们为机关、沿线站段、学校讲法制课52场次,10000余名铁路干部、职工、学生接受了各种法律知识的教育。经过多年的法制教育,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提高了,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也得到很大提高,学习法律的热情和主动性大大增强了。例如xxxx公司,每年召开一次的领导干部会议必定请法院去上法制课。企业对我们的信任,更成为我们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的动力。

(2) 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注重宣传效果。

宣传报道工作是宣传法律、公开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加深法院与企业之间了解和沟通的重要手段,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方式,因此,我们十分注重宣传报道工作,每年都制定出年度宣传计划,把任务落实到个人并进行考核。几年来,我院出版法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制宣传墙报 期,编写信息、简报 余期,被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采用 篇次。在去年执行年的工作中,我们把召开债务人大会、执行工作宣传日活动、强制拆迁强占铁路用地房屋、对被执行人进行搜查和拘留等工作摄制成电视新闻,被xx电视台、xx电视台、xxx电视台等多家电视台采用,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3)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创造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环境。

我们在严厉打击犯罪,积极平息经济纠纷的同时,通过到案发地开庭宣判、到铁路沿线发布公告、在车站进行公判等方式大力开展综合治理。1997年,xx线开通运营以后,刑事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特别是破坏铁路设施的案件增多,为了震慑犯罪,我们于98年印发了一批判决公告散发沿线各乡、村,收到了一定的效果。最近,应xxx公司的要求,我院xxx院长给该公司1200多名职工讲法制课,从法律的角度,从旅客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谈依法治路和加强路风建设的重要性,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

4、建立司法联络员和执法监督员队伍。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密切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我们建立了司法联络员和执法监督员两个队伍。通过他们帮助企业依法经营,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予以及时研究,将法院的司法建议传达到企业,为企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通过他们帮助法院搞好队伍建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联络员的职责是充当“法律宣传员、信息员、单位合同审查员、单位涉讼代理人和法院与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司法联络员队伍的建立,在帮助企业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和加强同法院之间的联系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司法联络员的工作,我们为各铁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直接搜索到网络站路企业审查经济合同200余份,合同标的90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通过司法联络员,我们更准确地了解到企业在经营中的情况,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向他们提出司法建议20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完成了五个专题调研。

随着法律服务的进一步广泛和深化,我们于今年又建立了执法监督员队伍,把公正司法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执法监督员的活动,一方面代表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帮助法院严肃执法。另一方面反映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以及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要求。执法监督员这支队伍的建立,在法院和企业这间又搭起了一座桥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新世纪里即将来临之际,我院将继续坚持服从于党和国家大局,坚持服务于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方针,坚持办案与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16篇:18年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2018年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2006年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总结2007-02-01 11:05:4

4民事工作报告

中院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通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诚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以弘扬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较好地完成了各类民事案件的审判任务,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重视审理涉农案件,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

2、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

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职业素养和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解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并邀请专家学者为基层法院法官授课组织全市法院法官进行严格的考试等,通过相互交流和学习,统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指导。今年市中院针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分析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上级法院维持的判决进行研究,从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的适用和执法的尺度。

5、加强信息宣传和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工作。通过对有影响案件的宣传,推动了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增强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提升了民事审判法官的知名度。

通过加强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对民事审判工作起到了指导和借鉴作用,也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提供了依据。

6、加强民事审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自我约束能力,随时警示着我们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尽职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地办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通过近四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我们的经验和体会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自觉服务于大局,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是确保公正司法的前提;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是深化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公正司法的基础;深化改革、建立机制、规范管理、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公正高效的不竭动力;忠于法律、敬业奉献,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

保障;政府及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对改善司法条件的呼吁,是法官追求正义、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正的不竭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重视运用这些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使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一)民事审判方面。一是民事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证据采信不准,认定事实不清,法律文书存在错别字等低级错误。二是诉讼调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有些法官不愿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存在怠于调解的问题。对调解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易于执行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认识不够或缺乏责任心。三是裁判文书仍需改进。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四是送达难、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难长期困扰民事审判。

(二)民事涉诉信访方面。民事案件的基数大,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民事案件

的证据采用高度盖然性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从而申诉不止。另一方面由于个别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辨法析理工作不细,也未能使当事人息诉服判。

(三)民事审判队伍方面。我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有人,平均年龄为岁。岁以下的法官一个没有,岁以下的法官只有人。一是由于受人员编制、进人机制、法官待遇等因数的制约,民事审判法官青黄不接,年龄结构很不合理。二是在审判人员的调整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使部分法官的素质、能力、知识水平等有限,已不能适应现在审判工作的需要,高素质法官相对较少,使在人员调配方面显得捉襟见肘,极大地制约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三是法官的学习和培训时间无法保证。使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受到了

限制。四是法官的人格和尊严时常受到无端的侮辱和损害,甚至人身安全也经常受到威胁,对此确无能为力。五是法官的工作压力大、风险大,导致部分法官不愿意从事审判工作,特别是不愿意从事民事审判工作。

(四)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方面。由于办公办案条件有限,无法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法院日常工作的运转仅靠有限的诉讼费用的返还,而且返还经常不及时,法院只能寅吃卯粮,东挪西借,经常被人上门讨债,影响了法院的权威和公正形象。民一庭和民二庭x名法官只有x台电脑,大部分法官不得不靠加班加点来打印法律文书。由于受到交通条件的制约,影响了一些案件的及时调解和及时履行以及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作风过硬充满活力的司法队伍。一是继续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判,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诚信观念。以规范司

法行为为重点,以提高责任心为关键,从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细节抓起,注重培养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的作风。二是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审判技能。首先,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通过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措施,保障廉洁公正办案;其次,认真贯彻执行《法官行为规范》,从严约束法官,树立法官形象;第三,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庭审质量和规范庭审行为,注重司法礼仪,开展岗位练兵和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比活动。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增强教育培训的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迅速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岗位技能。三是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工作,在往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有大的突破,以及时充实法官队伍,解决一线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实现司法公正。一是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规

范庭审行为,注重司法礼仪,继续开展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比活动。二是成立速裁法庭,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对双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和小额诉讼案件,及时解决,以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

(三)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切实提高司法审判能力,确保公正与效率。司法审判能力的建设要着力抓好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二是推进司法为民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要以公正高效和人格魅力拉近法官与百姓的距离,对初访的涉诉当事人,建立办案法官接访和答疑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法官的亲和力,树立法官公信力。

(四)加强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改善办案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及办公设施,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加大从优待警的力度。

第17篇:法院审判旁听活动方案

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首期青干班

法院审判旁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2月2日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平潭县人民法院

三、活动主题:感受法律威严,共促和谐稳定

四、活动目的:接受警示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警示全体学员必须严格要求自我,加强自身行为、思想的修养,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做一个遵纪守法、为民谋利的好干部、好公仆,坚定廉洁奉公、干净办事的决心。同时,了解法院审判流程等常识,便于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另外,青年干部旁听庭审,便于发现自身在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能力,避免因举证不当等原因造成庭审被动。

五、活动内容:1.审判旁听;2.参观院容院貌;3.观摩座谈。

六、参加人员:青干班全体学员

七、前期准备工作

1.由班委会与平潭县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检察院联系,协调并选择恰当的、具有典型性的案例。

2.召开班会,向学员说明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具体的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3.与法院协商活动的具体内容和组织形式。

八、人员分工:

1.由班长丁瑞武负责与平潭县人民法院进行协调,确定旁听的具体事宜和审判观摩座谈会议程。

2.由蔡云玲负责与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协调,选取公诉意义较大的案件。

3.由各组组长负责明确该组学员参加名单。

4.由丁瑞武负责协调广电局,邀请电视台记者采访报道。

5.陈朝铨负责摄影。

6.第二组负责活动的材料整理以便《砥砺》简报刊用。

第18篇:井冈山培训学习体会(法院审判)

井冈山培训学习体会(法院审判)

第四党支部 牛杰

在井冈山培训几天里,必定会成为终生难忘的日子,踏上前往中国红色革命圣地井冈山的行程,有幸成为井冈山党性教育培训班的一员。在来去匆匆的十天时间里,我们在井冈山重温了入党誓词;第一次穿上红军服;观看了由当地600余名百姓参与的大型实景演出《井冈山》;重走朱毛挑粮小道;亲身体验黄洋界保卫战的场景。

这次学习不仅收获了精神上宝贵财富、工作上的宝贵经验、人生上的宝贵启示,而且在学习过程中,也增进了彼此间的友谊和增强了团队互信合作精神。

井冈山红色学习之旅,触景生情,感触颇多。井冈山是中国革命的摇篮。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亲手开创了中国革命第一个农村根据地,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井冈山因此被载入了中国革命的光辉史册。在井冈山学习期间,踏着革命先烈的足迹,回顾那一段前赴后继的艰苦斗争的光荣历程,从而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和平和幸福。在参观老一辈革命家在井冈山地区战斗、生活过的遗址遗迹时,我们的心灵一次又一次受到震撼。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把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革命道路,实现了中国革命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正如习主席所说的\"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艰苦奋斗攻难关、依靠群众求胜利\"井冈山精神,成为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让井冈山精神发扬光大,使之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放射出新的光芒。通过几天的参观学习,使我们切实体会到要发扬光大井冈山精神,不但要深刻了解过去,还要全面把握现在,更要正确创造未来。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曲折和逆境面前,不灰心、不气馁,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分析国内外形势,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在井冈山建立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开辟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创新之路。这条道路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进取的成功范例,成为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个伟大创举,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彻底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实事求是、敢于创新的精神。

通过这次井冈山学习培训,使我深深体会到\"井冈山精神\"的实质所在,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就更要把井冈山精神发扬光大,并应用到审判实践工作中,用实事求是、扎实肯干、不畏艰难、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第19篇:法院审判改革工作回顾

法院审判改革工作回顾

五年审判改革工作回顾

一、关于审判和执行工作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五年来,九台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展,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年至年,共审结各类案件件,比前五

年上升%。

×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九台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判处犯罪分子人,上升%。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占%。

××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惩处毒品、淫秽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犯罪;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件,判处犯罪分子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和14%。此外,还审结诈骗、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案件件,判处犯罪分子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和%。

×

(二)调节民事和行政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逐步完善,民事案件逐年增加。五年来,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加强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九台法院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扶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共审结件,比前五年上升5%,注重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共审结件,比前五年上升%。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等案件,共审结件,比前五年增长倍,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外,还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运输等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

××加强商事案件的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九台法院妥善处理涉及企业改制、破产案件,买卖合同、金融纠纷、企业承包、租赁等案件,共审结件,比前五年上升9%。

××加强行政案件的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案件种类已基本覆盖行政管理领域。

×

(三)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九台法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加大工作力度,清理执行积案。五年来,执结诉讼案件及仲裁裁决等案件共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讼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

×改进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效率。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审计等措施,以及运用转让无形资产、以物抵债、执行和解等方式,缓解“执行难”。对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优先予以执行。依法制裁暴力抗法行为。加强监督制约,纠正执行错误,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

(四)加强审判监督与指导,提高裁判质量。健全告诉申诉制度。五年来,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件(人)次。对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认真进行审查,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严格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

二、关于法院改革

××五年来,九台法院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推进司法改革的要求,积极进行法院改革。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法院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

(一)改革完善审判方式。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全面推行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实行法官开庭穿法袍、用法槌制度,规范法官庭审行为方式,树立法官良好形象,维护法庭尊严。

进一步加大裁判文书改革力度。注重对证据的分析和适用法律的阐述,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实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制度,提高裁判结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

(二)改革完善诉讼制度。推行诉讼证据制度改革。按照民事、行政诉讼证据的规定,规范当事人的证责任,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裁判公正。

×探索审判监督制度改革。制定再审案件立案标准,确保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和申请再审权,在纠正错误裁判的前提下,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改革诉讼费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诉讼收费项目和标准,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等诉讼案件,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使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公诉案件中符合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师为其辩护,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五年来,实行司法救助的案件已达件,司法救助总金额万元。

×

(三)改革完善审判机制。

第20篇:法院审判与网络舆论

法院审判与网络舆论

引言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迅速发展、日益普及,作为新兴媒体,网络为公民发表言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更为便捷的平台。而网络舆论也成为监督司法公正的重要方式和力量,但其是一把双刃剑,利用的好可以揭露司法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一旦越位则会走向反面。那么如何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法院审判之间的关系,引导网络舆论发挥积极作用,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应成为我们密切关注、深入研究、认真解决的问题。本文中笔者将就该问题进行探讨、发表浅见。

一、概述

公民言论自由和法院权力的行使都有宪法依据。《宪法》第3条和第41条分别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批评建议权作了规定,如《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同时《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两种权利(力)的行使都得到宪法的认可,受其保护。但若没有相应的规制和有效防范,权利(力)的行使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超越边界,而这种越界往往会造成对其他权利(力)的侵犯。网络舆论与法院审判便是如此的一对矛盾关系,一方面要保证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发挥公众监督司法的作用,同时又要限制舆论越位对法院审判产生负面影响。

舆论具有表面性,其产生往往是基于某种偶然的社会事件的触动,其形成过程迅速而缺乏系统性。当散落在社会角落中零星的互相之间没有联系的意见在受到外界偶然的刺激时,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膨胀并有效地实现社会传递,成为群体的意见。[1]正因其具有表面性特征,公民个体很容易受已经形成的舆论倾向的影响,作出非理性的判断。也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说:“公共舆论中的真理和无穷错误直接混杂在一起,所以决不能把它们任何一个看作的确认真的东西。”

二、网络舆论对法院审判的影响

为了使司法正义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运行,法律确立了审判公开原则。同时赋予了新闻媒体对法院正在审理或已审结的案件进行采访报道的权利。但因媒体对案件事实的报道存在客观真实和虚假片面之分,由此导致从媒体获取信息的舆论个体在认识和判断上出现差异,从而对最终的司法正义产生或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一)正面影响

我们可以看到,在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下,许多案件得以公正审判,使得很多隐藏于案件背后的阴谋曝光破产,也使得很多含冤无助的案件当事人得到正义上的伸张和灵魂上的安慰。纵观这些年,一些在国内引起重大影响的特殊案件,几乎都是通过媒体和网络曝光、声讨才取得“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最后得以结案,为案件当事人及社会讨回了公道,如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云南晋云躲猫猫事件、各类煤矿爆炸坍塌等等恶性事件,无不是在强有力的舆论曝光监督下得到了最终的审判,从而使沸沸扬扬的民怨得到平息。[2]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揭露司法程序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网民通过网络舆论对媒体所反映的问题形成一种网络民意,而由网络民意形成的舆论压力和舆论监督促使司法权以透明的方式进行运作,从而有效降低了司法专横和司法武断的可能性。

(二)负面影响

由于新闻报道要突出“新”字,强调及时性,再加上对司法专业的陌生,有些媒体在报道某些案件时,缺乏对问题的深入分析和对规则的尊重,而是仅凭道德情绪作出了简单的是非判断。有些媒体为了突出事实新颖性和刺激性,吸引读者眼球,不顾客观事实,作出片面夸张的报道。网络作为快捷的传播信息渠道,通过网络等媒体获取信息的网民由此对事实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一旦这种错误的认识形成一种舆论合力,便对司法机关裁判形成一种压力,甚或政府机关因舆论压力对案件进行行政干预,则必然导致案件无法依照法律的运行逻辑得到公正的裁判。如1997年河南省郑州某公安分局原政委张金柱酒后驾车撞人后逃逸。在法院尚未对这一案件做出判决之前,新闻媒体即围绕此事做了声势浩大的宣传,特别是集中“火力”对这样一种知法犯法、道德沦丧的行为给予了强烈谴责和声讨。通过新闻媒体强有力的宣传和诱导,社会舆论强点逐步形成,即“当事人张金柱非杀不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正是在新闻媒体的一片“轰炸”和“喊杀声”中,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院最终不得不对张金柱做出死刑判决,而依照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最高刑为15 年。[3]还有诸如轰动一时的刘涌案等等,都有舆论越位导致司法不公的嫌疑。

三、舆论越位之原因分析

(一)媒体报道失实,引发错误舆论倾向。

目前,网络作为人们获取信息资源的主要媒体之一,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和扩散性是其他传媒所无法比拟的。人们通过网站、论坛等信息聚集地获取各种信息,并以跟帖回复等方式实行个人评论,由于利益等因素驱使,有些新闻报道者为了增加“卖点”,引起轰动效应,置新闻职业道德于不顾,置社会公正于不顾,对法院审判的热点案件既不做深入调查,也不做任何分析,甚至不问消息来源,不问事实真实与否,将舆论监督变为敛财工具,对案件进行歪曲报道。倘若作为信息之源的新闻、评论文章等失去客观性、真实性,那么获取错误信息资源的网民便会对案件事实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最终导致一些错误的舆论倾向。

(二)新闻工作者、网民缺乏对法律的了解,仅以道德标准评判案件。

道德可以多元,而法律却只能是一元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必然是不道德,违反道德的行为却未必违反法律。法院审判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是法院作出裁决的唯一依据。而道德的评判与通过法律逻辑得出结论必然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往往会导致舆论上的错位,如四川夹江县所谓的“造假者状告打假者”案,在人们眼中,打假者永远正当,打假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理由正当。他们把一个相当复杂的法律问题变成了一个是非分明的道德问题,结果使法律问题道德化,法律的运作成为隶属道德的活动。如果这种错误倾向,舆论一旦形成一种巨大的舆论压力,就很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最终实现。

对于有些还在审理过程中的案件,案件事实往往都还没有查清楚,有些媒体提前便预设了案件结论,尤其是对于某些刑事案件,在法院未判决前,就已给被告人定了罪,出于对被害人的同情或其他原因,基于愤怒或同情心理,网民便形成了被告人有罪的认识,并通过发表言论的方式进行声讨,从而对法院审判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在此情形下,媒体和网民根据这些还未被查证属实的案件情节匆匆作出某种结论性的判断和定性,显然有失偏颇,而且极易对司法公正造成负面影响。

(三)司法人员素质不高,容易“随大流”。

司法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也是舆论监督对司法工作造成不当干扰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司法工作人员对专业知识掌握不够透彻、理解不够深入,由此导致他们在审判的时候拿不定把握,从而过多地考虑了判决的社会效果和民众接受程度,极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偏离了以法律为准则的原则,最终导致司法的不公正。

(四)部分网民缺乏理性思考,滥用了言论自由的权利。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任何人都可以以一种虚拟的身份进入并发表言论,由于网络言论自由不受控制,不需要承担责任,从而导致了部分人滥用了言论自由这项权利。对报道事实不加分析,人云亦云,抱着一种随大流的心态去发表言论。

四、舆论监督与公正审判平衡之对策分析

司法权需要监督,网络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但缺乏规范的网络舆论监督会对法院独立审判构成威胁,并给司法公正带来消极影响,而网络舆论越界产生的根源常常来源于媒体报道失实,针对这种情况,笔者以为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 法院审判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抵制网络民意的影响。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办精品案”应成为法官司法的心态。英国学者史蒂芬曾说过:“一个独立的审判机关应当是只根据法律实现正义而不受政府政策和倾向性影响的司法机关。”法官要实践公平正义,就必须有坚定的法律信仰,法官审理案件,法律因素是唯一可考虑的内容。首先法官要敢于顶住舆论压力,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法官要学会敏锐的把握、驾驭应对舆论的主动权,变被动为主动,在及时、坦诚而彻底的信息公开中,主动向民众传递司法的透明与公正,进而寻求舆论对审判的可接受性,培养民众对司法审判权威的认同感。法院只有以主动的姿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在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审判中运用公开、透明的方式,才能修复人们对司法的误解或偏见。

另一方面,要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树立以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抵制外界对审判工作的不良影响,这样才能真正作到依法审判,维护司法公正。[4]

(二)加强媒体行业自律及法院和媒体间的沟通配合。

基于司法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新闻媒体单位的采访和制作司法节目的工作人员需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从事司法报道和监督的记者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司法运作过程。《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规定:“维护司法尊严。对于司法部门审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决之前作定性、定罪和案情报道;公开审理案件的, 应符合司法程序。”1985年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曾发出《关于当前在法制宣传方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规定:“不超越司法程序予以报道,更不能利用新闻媒介制造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的舆论。”因此在涉及与司法有关的报道评论时, 媒体工作人员应该按照行业规定谨慎处理,客观真实的报道。

(三)对媒体报道案件范围加以适当限制。

对于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法院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和诉讼的不同阶段,确定可以公开或应予公开的内容,定期适时地发布司法活动的信息,以便使公众和媒体及时地了解事件的真相或诉讼的进展。法院可依法公开有关案卷和裁判文书,以供新闻媒体采访人员自由查阅。[5]对媒介的报道设定不同的规则:比如在法院对某一案件的裁判做出之前,媒体可以报道该案件的审理过程,但应保持中立立场,对行使知情权所获得的诉讼文书,只做如实的报道,而不要发表对案件实体问题的意见。或者根据审判进程的不同,[6]另外,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也不宜列入舆论监督范围。

结语

为了保障舆论监督的渠道畅通,保障舆论监督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协调舆论监督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关系,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舆论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要提高司法人员专业素质和公民道德水平,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法院审判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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