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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师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25 08:36:42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拍卖师岗位职责

拍卖公司主要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主要岗位职责: 1. 保证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落实; 2. 接受公司董事、股东会授权和领导,参与公司经营策略的制定; 3. 负责执行公司董事、股东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经营策略授权事宜; 4. 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行使企业统一指挥权; 5. 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的经营计划,制订与规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6. 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方案、劳动人事政策、工资和福利制度;做好经营上、业务上的协调工作; 7. 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工作布置、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有权决定对职工的奖励和惩罚; 8. 负责企业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职工业务培训;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凝聚力工程,提高公司知名度;

9. 负责做好行业横向、纵向交流工作;负责接待重要来宾,处理紧急事件; 10. 定期向董事会提出经营和财务状况报告,并接受考核。 11. 主持建立和完善行业相关信息、资料库,做好信息经营工作的分析、处理。

二、业务部经理主要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 依据《拍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对外承接各项拍卖业务的组织与实施;

3. 负责安排本部门业务人员工作;负责公司业务的跟进及信息反馈; 4. 执行上级领导委托和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务; 6. 密切联系企业内部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经营上、业务上的协调工作和管理工作;

7. 负责各类业务信息的收集工作,建立公司信息资料库和客户档案; 8. 定期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工作和经营动态,提出决策和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三、拍卖部经理主要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 依据《拍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安排本部门职工工作;负责公司承接拍卖活动业务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公告、报名、拍卖文件资料制定、归案等); 3. 执行上级领导委托和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务; 4. 配合做好业务客户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 做好行业协会等部门各类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与拍卖业务有关的各种剪报、信息的管理;负责文件、电报、拍卖档案的管理;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6. 定期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工作和经营动态,及提出决策和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四、办公文员主要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公司各种来电、传真的接发及记录工作,形成客户档案,对各种客户进行分类管理; 3. 负责文件的收发、拍卖结案报告及日常拍卖业务所需资料的打印,报刊杂志订取,办公用品 的管理等;

4. 配合各业务员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客户; 5. 负责与拍卖业务有关的各种剪报、信息的管理;负责文件、电报、拍卖档案的管理; 6. 做好领导委托和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务。

五、财务部主管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编制财务计划,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做好增收节支,合理调配和使用资金,保证公司财

务工作执行有效; 3. 严格执行财务监督职能,依照《会计法》及经贸委有关规定,落实和健全企业内部财务制度

与稽核制度;

4. 按时组织完成各项月度、年度财务报表的制定和上报工作; 5. 积极发挥财务职能作用,运用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等手段,为公司领导提供有关财务数据与

财务分析资料,当好领导参谋; 6. 执行总经理委托和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务。 7. 做好来往帐务的记录和办理工作;协同做好公司的人事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六、驾驶员(司机)主要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 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车辆,保证安全行车; 3. 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按时出车,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用车; 4. 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严禁开病车,不开英雄车,不酒后开车,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5. 要服从调车、派车,不经领导批准和派车,不得擅自出车或外借车辆,更不能将车交给非本

单位驾驶人员使用; 6. 要经常保养好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同时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

例行保养工作;做好车辆的年审、投保等工作。 7. 司机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搞好节约燃料和轮胎等配件,管理好随车工具; 8. 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业务员主要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 要熟悉公司的相关流程、有资深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素质及文化修养、明确的目的、良好的

工作效率与工作态度、懂得适时大度。 3. 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掌握市场动态、积极适时、有效地开辟新的客户,拓宽

业务渠道,不断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4. 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自接受或索要客户的回扣、佣金;不得损害本单位利益换

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或转移业务给他单位谋取私利; 5. 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篇二:拍卖公司主要岗位职责(简易但是精品) 山东君正拍卖公司主要岗位职责(初稿,张总待审)

一、总经理主要岗位职责: 1.保证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落实; 2.接受公司董事、股东会授权和领导,参与公司经营策略的制定; 3.负责执行公司董事、股东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经营策略授权事宜; 4.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行使公司统一指挥权; 5.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制订与规范执行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6.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方案、劳动人事政策、工资和福利制度;做好经营、业务

等的协调工作 7.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工作布置、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有权决定

对职工的奖励和惩罚; 8.负责公司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职工业务培训;开展公司文化建设和凝聚力工程,

提高公司知名度; 9.负责做好行业横向、纵向交流工作;负责接待重要来宾,处理紧急事件; 10.定期向董事会提出经营和财务状况报告,并接受考核。 11.主持建立和完善行业相关信息、资料库,做好信息经营工作的分析、处理。

二、业务部经理主要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依据《拍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对外承接各项拍卖业务的组织与

实施; 3.负责安排本部门业务人员工作;负责公司业务的跟进及信息反馈;。 4.执行领导委托和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务; 5.负责业务客户的接待工作;配合公司领导做好接待工作的安排; 6.密切联系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经营、业务上的协调工作和管理工

作; 7.负责各类业务信息的收集工作,建立公司信息资料库和客户档案; 8.定期向上级汇报日常工作和经营动态,及提出决策和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9.深入了解拍卖市场动态,国家相关拍卖政策动态,及时向上级反应所有公司相关规

则制度需做到与时俱进。

三、拍卖部经理主要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依据《拍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安排本部门职工工作;负责公司承

接业务的拍卖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工作(公告、报名、拍卖文件资料制定、归案等); 3.执行领导委托和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务; 4.配合做好业务客户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做好行业协会等部门各类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与拍卖业务有关的各种剪报、信息

的管理;负责文件、电报、拍卖档案的管理;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6.定期向上级汇报日常工作和经营动态,及提出决策和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四、办公文员主要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来电、传真的接发及记录工作,形成客户档案,对各种客户进行分类

管理; 3.负责文件的收发、拍卖结案报告及日常拍卖业务所需资料的打印,报刊杂志订取,

办公用品的管理等; 4.配合各业务员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客户; 5.负责与拍卖业务有关的各种剪报、信息的管理;负责文件、电报、拍卖档案的管理;

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6.做好领导委托和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务。

五、财务部经理主要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做好增收节支,合理调配和使用资金,

保证公司财务工作执行有效; 3.严格执行财务监督职能,依照《会计法》及经贸委有关规定,落实和健全公司内

部财务制度与稽核制度; 4.按时组织完成各项月度、年度财务报表的制定和上报工作; 5.积极发挥财务职能作用,运用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等手段,为公司领导提供有关

财务数据与财务分析资料,当好领导参谋; 6.执行总经理委托和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务; 7.详细记录公司日常采购以及拍卖过程中财务支出情况,做好来往帐务的核实和办

理工作;

8.协同做好公司的人事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六、业务员主要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认真履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要熟悉公司的相关流程、有资深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素质及文化修养、明确的目的、良好的工作效率与工作态度、懂得适时大度。 3.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掌握市场动态,积极适时、有效地开辟新的客户,拓宽业务渠道,不断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4.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自接受或索要客户的回扣,佣金;不得损害本单位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或转移业务给他单位谋取私利; 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人力资源部门经理主要岗位职责(可合并于其他部门) 1.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岗位招聘、安排面试和考核工作;进行对员工试用、转正、定级、晋级的审查、登记和统计;办理员工辞退和离职手续; 2.组织员工职业性培训,加强对员工忠诚度,控制人员流动,提高员工专业能力。

以上岗位为必备岗位(岗位名称可变),其余岗位可根据公司运营实际状况再行增补。 以上岗位职责为必须职责,其余职责可根据公司运营实际状况另行添加。篇三:经济师岗位职责

经济师岗位职责

1、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研究公司资本的最佳投向,提出决策建议供总经理参考;

2、研究、制订公司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研究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运作,分析和评价公司人力、物力、财力的利用效率,提出发挥增产节约潜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整改意见、措施,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分析公司计划执行过程和结果,总结经验教训,为总经理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4、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的投资的可行性报告进行经济效益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5、策划公司大型的经济活动,如资产收购,拍卖及兼并等;

6、行使经济监督权,制止无经济效益和负经济效益的经济活动;

7、负责主持评审下属公司、企业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指导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完成各项生产、指导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

推荐第2篇:拍卖师开场白

拍卖师开场白

1、(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参加安徽财经大学第三届博雅怀艺书画展暨拍卖会,我叫xxx,今天的拍卖会由我主持,很高兴能为大家服务,希望我的服务能给在座的每一为带来好运。

2、今天的拍卖标的一共有项,已经公布在发给大家的拍卖资料上,敬请各位研读,同时希望各位竞卖人踊跃竞卖。(介绍说明特别标的)

3、根据拍卖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在拍卖开始前由我宣读拍卖规则以及注意事项。

(宣读《拍卖规则》)

4、为了确保本次拍卖的顺利进行,我就拍卖规则作如下特别说明(即注意事项): 1)请与会人员自觉维护拍卖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否则本人有权要求其离场; 2)竞买人不得互相串通,不得垄断或操纵价格,不得阻碍其他竞买人竞价,否则本人有权责令其离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其行为造成了国家利益的损害或他人权益的损害,我们还要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3)本次拍卖活动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来进行,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由于本次有些标底设有保留价,所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这些标的没达到保留价的不能成交。

4)拍卖开始时我会报出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凡是响应这个价格的竞买人可以举起手中的号牌,举牌的时候请高于你的头部。

5)当有人响应起拍价的时候,我会以一定的加价幅度往高增价,这个加价幅度我会在报价过程中非常明晰的提示给大家。比如说起拍价是200万,已经有人应价,我会问有没有人出到210万,这个增加的10万就是加价幅度,我有权根据现场情况临时调整加价幅度,也就是说我可以调大也可以调小。

6)当在座竞买人认我的加价幅度太小,愿意加20万、50万甚至100万,请你大声口头报出你所加的价格并高举您的号牌。

7)当同一个价格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都举起号牌,本拍卖师有权确认先举牌者。

8)当全场出现最高价的时候,我依然要给其他竞买人三次加价的机会,我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述, “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或第三次)”,如果三次机会以后再没有人加价的时候,我将根据保留价的情况决定是否成交,如果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我将敲下手中木槌以示成交,一经敲槌得成交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人无权并不得反悔,也不能推翻变更我的成交价,否则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9)我敲槌后将当场宣布该标的的买受人,请买受人当场与本公司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支付货款和佣金。 10)其它条款请大家认真仔细的阅读本公司发给各位的竞买人手上的拍卖文件。在这里特别提示大家,您的举牌、应价、加价、口头报价乃至成交,我们将视为您已经完全知晓、认同、并且愿意遵守我们拍卖文件中所规定的拍卖规则和成交确认书要求的条款。

推荐第3篇:拍卖师劳动合同

拍卖师劳动合同

篇1:拍卖师聘用合同

(拍卖师)聘用合同

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根据开展工作的需要,聘请乙方担任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师,聘任日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根据“拍卖法”及工商管理的资质要求,乙方在受甲方的聘任期内以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的名义负责该公司的拍卖业务。乙方“聘书”由甲方签发。

三、双方约定乙方的报酬为:

四、聘任期内乙方应遵守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甲方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拍卖法》及有关法规,认真主持拍卖。

五、聘任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或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同或举借债务,否则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义务:

甲方在聘任期内除向乙方提供联系业务所必须的支持以外,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七、乙方义务:

1、乙方的所有工作对甲方负责,乙方在聘任期内,应该遵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为拍卖会主槌;

2.乙方以甲方拍卖师名义主槌的拍卖会现场必须按《拍卖法》及行业有关规定严格操作,否则应承担由些引起的法律后果。

八、合同解除:如遇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主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拍卖的法规和行业规定;

2、乙方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九、本合同期满自动解除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如双方合作愉快可期满前另行续签聘任合同。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人代表:

年月日

篇2:修改后拍卖师挂证协议

拍卖师聘用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年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将拍卖师证注册在甲方公司名下,但甲方不要求乙方采取坐班形式,但乙方保证聘用期内主持三场拍卖会。如另有需要由乙方主持甲方公司的拍卖会,应遵循双方自愿原则进行。聘用期间如甲方需乙方主持拍卖会及参与公司的资格年检等活动,乙方应予配合,与此相关的费用(车旅餐宿费等)由甲方负担。乙方为甲方主持拍卖会的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执行并于拍卖会结束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第三条.合同期内拍卖师年检费用及继续教育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内的工资资金报酬由甲方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计人民币叁万元整(甲方于XX年3月8日先行支付乙方壹万元,剩余贰万元于乙方办理变更注册手续邮寄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提供的变更注册材料缺失,未能变更注册至甲方

公司名下,乙方应退回收受甲方先行实际支付给乙方的工资薪金报酬,甲方退回乙方变更材料,该合同不生效。如在变更注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变更注册至甲方公司名下,该合同也不生效,但甲方先行实际支付乙方的工资薪金报酬,乙方不再退回。在申办资质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有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提供的一切变更材料。

第五条.合同期间,甲方办理企业年检、申报相关材料等事宜时,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乙方的拍卖师资格证书及拍卖师注册证书交给甲方。甲方办理完毕相关事宜后5日内将乙方的拍卖师资格证书及拍卖师注册证书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办理拍卖师资格证书的交接手续;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拍卖师资格证书借于他人从事拍卖活动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否则甲方需对乙方作出违约补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拍卖师资格证书丢失,甲方负责为乙方补办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如不再续约,合同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齐全的调动手续所需资料(包括拍卖师证、拍卖师注册证书、拍卖师执业记录、社保基金缴纳凭证及变更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阻挠乙方调离。

第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临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3:拍卖师聘用合同1

聘 用 合 同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拍卖师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现聘请乙方为甲方合同员工(职务:拍卖师)。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聘用合同期为三年;以双方签定聘用合同日期起计算。

二、薪金报酬及支付方式

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 元)及培训费1000元;

支付方式:乙方的劳动报酬及培训费1000元于签定聘用合同日期甲方先支付给乙方XX元订金,待甲方代码证下达之日支付余额元。第二三年劳动报酬及培训费由甲方在下一年合同日期支付,如不按此日期支付,由甲方按第二年总报酬的每天万分之五支付补偿,乙方可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如需求乙方主持拍卖会,甲方应提前支付乙方主持拍卖会所需的差旅费用及每场拍卖拥金元,三年一次的面授培训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甲方承担。

三、劳动任务、纪律

1、在聘期间,乙方的执业行为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不得任意将甲方商业机密对外泄漏。如有对外泄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聘期间,前款规定的甲方支付基本工资条件与乙方是否出勤无关。

四、合同终止、续定

本合同在协议到期后自行终止。若双方同意延续,须在合同期满前45天商定续约事宜,在同等条件下,双方均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另行签订聘用合同。

若双方无意续约,甲乙双方按约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乙方有权将拍卖师注册单位

变更到其他公司,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由甲方办理的齐全变更手续(包括为乙方出具转移所需的主持记录是指包括拍卖公告复印件、拍卖笔录复印件和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等在内的主持拍卖会的证明材料)。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阻挠乙方调离,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调离的,自合同期满至乙方调离,甲方按 XX元/月标准对乙方进行违约补偿。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及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其他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他单位从事主持拍卖会,并在必要时为乙方出具相关书面材

料。乙方在其他单位获得的报酬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其他单位主持拍卖活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切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不负责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等费用。

3、甲方保管乙方的拍卖师证书原件。

4、甲方保证合法使用乙方的拍卖师证,不发生涂改、损坏和丢失。

5、甲方负责乙方拍卖师证的注册变更手续、年检费用、每年的上继续教育费用

及三年一次的面授后续教育培训。每年年检时期,甲方需按照中拍协的规定按时年检,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注册资格受到损害的,甲方需赔偿乙方人民币XX0元。

6、聘用期内乙方不得调出其拍卖师执业资格,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调出,需提前90

天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双倍赔偿未完成合同期的相关费用给甲方。但因甲方破产、解散而导致乙方转出其拍卖师证的情况除外。

7、聘用期内甲方不得私自将乙方拍卖师证注册到其他拍卖企业或借予其他拍卖企

业使用。

8、对拍卖标的的真确性、合法性、瑕疵等的调查,由甲方负责,如有问题,与乙

方无关。

9,甲方属新成立企业,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企业不能成立,则需补偿乙方10000

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推荐第4篇:拍卖师变更

拍卖师变更填表说明

一、变更到已设立拍卖企业时,需提交申请资料为:

(一)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或者主持记录);

(二)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其中:

1.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拍卖师注册的拍卖企业为其开户缴纳的、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印章的,申请变更前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记录详单。

2.纳税证明是指拍卖企业为拍卖师代缴代扣的,载明拍卖企业名称、拍卖师姓名和纳税时段的个人所得税税单。

3.主持记录是指包括拍卖公告复印件、拍卖笔录复印件和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等在内的主持拍卖会的证明材料(为非本人注册拍卖企业主持拍卖会的,还应提供企业法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是指拍卖师与所调出及调入拍卖企业(或者拟组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二、变更到拟组建拍卖企业时,需提交申请资料为:

(一)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或者主持记录);

(二)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三)拟组建公司的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四)变更注册前连续三年、每年不少于三场的拍卖主持记录。材料要求同上。

推荐第5篇:拍卖师聘用合同

(拍卖师)聘用合同

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根据开展工作的需要,聘请乙方担任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师,聘任日期自

日至

日止。

二、根据“拍卖法”及工商管理的资质要求,乙方在受甲方的聘任期内以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的名义负责该公司的拍卖业务。乙方“聘书”由甲方签发。

三、双方约定乙方的报酬为:

四、聘任期内乙方应遵守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甲方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拍卖法》及有关法规,认真主持拍卖。

五、聘任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或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同或举借债务,否则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义务:

甲方在聘任期内除向乙方提供联系业务所必须的支持以外,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七、乙方义务:

1、乙方的所有工作对甲方负责,乙方在聘任期内,应该遵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为拍卖会主槌;

2.乙方以甲方拍卖师名义主槌的拍卖会现场必须按《拍卖法》及行业有关规定严格操作,否则应承担由些引起的法律后果。

八、合同解除:如遇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主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拍卖的法规和行业规定;

2、乙方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九、本合同期满自动解除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如双方合作愉快可期满前另行续签聘任合同。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人代表:

推荐第6篇:拍卖师劳动合同范本

拍卖师劳动合同范本2篇

篇1:拍卖师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根据开展工作的需要,聘请乙方担任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师,聘任日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根据“拍卖法”及工商管理的资质要求,乙方在受甲方的聘任期内以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的名义负责该公司的拍卖业务。乙方“聘书”由甲方签发。

三、双方约定乙方的报酬为:

四、聘任期内乙方应遵守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甲方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拍卖法》及有关法规,认真主持拍卖。

五、聘任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或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同或举借债务,否则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义务:

甲方在聘任期内除向乙方提供联系业务所必须的支持以外,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七、乙方义务:

1、乙方的所有工作对甲方负责,乙方在聘任期内,应该遵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为拍卖会主槌;

2.乙方以甲方拍卖师名义主槌的拍卖会现场必须按《拍卖法》及行业有关规定严格操作,否则应承担由些引起的法律后果。

八、合同解除:如遇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主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拍卖的法规和行业规定;

2、乙方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九、本合同期满自动解除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如双方合作愉快可期满前另行续签聘任合同。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人代表: 年月日

篇2:拍卖师聘用合同

聘 用 合 同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拍卖师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现聘请乙方为甲方合同员工(职务:拍卖师)。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聘用合同期为三年;以双方签定聘用合同日期起计算。

二、薪金报酬及支付方式

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 元)及培训费1000元;

支付方式:乙方的劳动报酬及培训费1000元于签定聘用合同日期甲方先支付给乙方XX元订金,待甲方代码证下达之日支付余额元。第二三年劳动报酬及培训费由甲方在下一年合同日期支付,如不按此日期支付,由甲方按第二年总报酬的每天万分之五支付补偿,乙方可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如需求乙方主持拍卖会,甲方应提前支付乙方主持拍卖会所需的差旅费用及每场拍卖拥金元,三年一次的面授培训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甲方承担。

三、劳动任务、纪律

1、在聘期间,乙方的执业行为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不得任意将甲方商业机密对外泄漏。如有对外泄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聘期间,前款规定的甲方支付基本工资条件与乙方是否出勤无关。

四、合同终止、续定

本合同在协议到期后自行终止。若双方同意延续,须在合同期满前45天商定续约事宜,在同等条件下,双方均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另行签订聘用合同。

若双方无意续约,甲乙双方按约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乙方有权将拍卖师注册单位变更到其他公司,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由甲方办理的齐全变更手续(包括为乙方出具转移所需的主持记录是指包括拍卖公告复印件、拍卖笔录复印件和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等在内的主持拍卖会的证明材料)。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阻挠乙方调离,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调离的,自合同期满至乙方调离,甲方按 XX元/月标准对乙方进行违约补偿。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其他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他单位从事主持拍卖会,并在必要时为乙方出具相关书面材料。乙方在其他单位获得的报酬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其他单位主持拍卖活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切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不负责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等费用。

3、甲方保管乙方的拍卖师证书原件。

4、甲方保证合法使用乙方的拍卖师证,不发生涂改、损坏和丢失。

5、甲方负责乙方拍卖师证的注册变更手续、年检费用、每年的上继续教育费用

及三年一次的面授后续教育培训。每年年检时期,甲方需按照中拍协的规定按时年检,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注册资格受到损害的,甲方需赔偿乙方人民币XX0元。

6、聘用期内乙方不得调出其拍卖师执业资格,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调出,需提前90

天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双倍赔偿未完成合同期的相关费用给甲方。但因甲方破产、解散而导致乙方转出其拍卖师证的情况除外。

7、聘用期内甲方不得私自将乙方拍卖师证注册到其他拍卖企业或借予其他拍卖企业使用。

8、对拍卖标的的真确性、合法性、瑕疵等的调查,由甲方负责,如有问题,与乙方无关。

9,甲方属新成立企业,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企业不能成立,则需补偿乙方10000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推荐第7篇:拍卖师考试必读

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证书介绍

拍卖师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纳入国家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系列,为准备从事主持拍卖活动的专业人员统一组织的面向全国的资格考试。通过拍卖师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依法执业。

拍卖师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须符合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报名人员须提供在拍卖企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品行良好;?

(四)获得《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满一年(即2008年8月31日前获得《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注:根据《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2008年(第20期)拍卖师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允许今年补考一次。] 报名程序及时间

2011年拍卖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4月1日至4月30日。

(一)经企业推荐的报名人员须在中拍网上直接填写《拍卖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同时扫描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工作

单位出具的从业时间证明原件。

(二)补考考生须在中拍网上直接填写《拍卖师资格考试补考报名表》。补考考生工作单位有变动的,须同时扫描上传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工作

调动的证明。

(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不接受个人书面报名材料;超过报名期限不再接受报名。)

四、审查及公示(6月30日前)

(一)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于5月1日至5月20日,对本辖区在“中拍网”上报名的人员按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审查的重点为:

1、是否为推荐考试企业的正式员工;

2、是否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3、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4、学历是否真实可靠;

5、获得《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否满一年以上。

{注:凡报考人员在报名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如涂改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提供假学历证书和从业时间证明等),将按照中拍协《拍卖师考试管理办法》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拍卖企业出具虚假证明的,除取消个人报名资格外,该拍卖企业一年内不得派员参加考试。}

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初审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5月21日前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省(区、市)未设立拍协的,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直接审查

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

(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自5月21日至6月20日,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三)6月30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将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名单在“中拍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于公示合格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将通过“中拍网”发布《准许考试人员名单》,不再向获准考试人员发出书面的考试通知书。

考拍卖师科目

拍卖师考试共有4科,三科是笔试,分别是:经济学,拍卖通论,拍卖案例,一科是面试。

1、对笔试题,我的经验是看三遍书!!一定要认真、仔细!!最好做笔记。

2、参考上年度的辅导讲义。

3、多做历年的拍卖师考试真题(特别是近3年的)

4、适当的听辅导讲座(个人以为时间花费太长,不提倡经常听)

5、对重点内容必须进行机械记忆!!(因为有名词解释、简答题)。考试内容

《拍卖通论》(第三版)、《经济基础知识》(2004年版)和《拍卖案例分析》(2003年版)三本教材的全部章节;以及新编《拍卖

相关法律与规则》中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文物保护法》、《证券法》和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等。

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拍卖师资格考试的规范化管理,保证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并按照人事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拍卖师资格考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纳入人事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拍卖师资格考试。

第三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工作在人事部、商务部的指导下,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组织实施。

第四条 由中拍协和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及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拍卖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负责决定考试工作的重大事项。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拍协。

第五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试卷、统一颁发证书。

第六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准备工作

第七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第八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为四个科目,其中拍卖理论、拍卖案例分析、经济基础知识为闭卷笔试,主持技巧为实际操作考试。

考试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对考试科目进行调整。

第九条 报名程序

(一)中拍协每年年初公告当年拍卖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二)报名条件:拍卖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和考试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三)参加拍卖师资格考试须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拍卖企业出具证明,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拍协)审查后,统一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未成立地方拍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人员可直接将材料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四)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和条件进行最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拍卖师资格考试通知书》。

第十条 试卷准备

(一)拍卖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签署《拍卖师资格考试试卷命题保密保证书》;

(二)考试试卷命题及标准答案,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三)拍卖师资格考试试卷由国家保密局指定的国家级专业保密印刷厂承印。

第十一条 考前培训

(一)拍卖师资格考试实行“培训与考试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

(二)拍卖师资格考试培训的课程设置及教材,须经考试委员会审定。

(三)培训的授课教师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人事部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审定。

(四)未经人事部和中拍协批准或许可,任何人不得编写、出版拍卖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复习资料及习题集等。

第三章考务规定

第十二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严格按全国统一规定实施,并于考前一周报人事部。

第十三条 考生报到时应携带《拍卖师资格考试通知书》、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拍卖从业时间证明原件,经审验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第十四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内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

第十五条 应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 执行监考职务时,考务工作人员须佩戴统一制发的工作证章。

第十七条 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20分钟组织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宣读考场纪律和有关规定。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卷袋,并提示应考人员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单位和准考证号。

第十八条 监考人员发现应考人员违犯考场纪律时,应及时制止,将违规情况记入考场记录单。

第十九条 考试完毕,考生签名后方可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应清点本考场试卷,核对无误后,将本考场全部试卷沿密封线密封装订。

第二十条 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翻印拍卖师资格考试试题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四章评卷与登分

第二十一条 评卷人员由专家或专业人士组成。命题人员、参与考试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卷登分工作。

第二十二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评卷工作,须严格执行经审定的统一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二十三条 评卷应专人评专题,不得一人评阅全卷。严禁评卷中揭封、撬看试卷姓名和考号;评卷人员不得泄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答卷和分数。

第二十四条 评卷工作应在拍卖师资格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 登分工作要遵循如实登录、准确无误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建立登分复核制度。登分无误的,应由复核人员在登分复核人栏签字;登分不符的,应由复核人与登分人共同确认后,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更正。

第二十七条 自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查卷申请。查卷范围包括:试卷总分、题目合分。

第二十八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科目允许次年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第五章公示、发证

第二十九条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经核定的当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一周。

第三十条 公示期间,有举报考生违规违纪的,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核实,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示后,按人事部规定,将无异议的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经考试委员会审核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以文件形式,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公告。

第六章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拍卖师资格考试信息资料管理档案。考试信息包括:报考人员基本资料、考试科目、考场号、准考证号、考场纪录和考试成绩单等。考试成绩的储存信息须采取技术手段加密,防止人为改动。

第三十四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信息属机密资料,考试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不得泄漏或对外发布。

第三十五条 拍卖师资格考试信息资料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存档保管。考试试卷保存一年。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2004〕第3号令)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拍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8篇:借调拍卖师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双方经协商,就乙方聘请甲方拍卖师拍卖师证号:000000主持拍卖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聘请拍卖师先生为乙方年月日组织的春季艺术品拍卖会主持拍卖。

二、甲方所出借的拍卖师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出借期间所出现的一切问题应由该拍卖师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甲方出借的拍卖师在出借期间执业中出现失误,应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相关部门裁定后,按该协会制定的《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规定处理。

四、乙方应在拍卖前办理各项审批、报批手续,应按相关法律规定获得拍卖各类艺术品的资质。如因不具有相关资质或履行报批及审批手续而造成拍卖不能举办或造成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第六款相应标准支付拍卖师相应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

五、如甲方拍卖师在拍卖前3日得知无法为乙方主持拍卖,应立即通知乙方;如在3日内没有通知乙方而又不能主持拍卖的,甲方拍卖师应按应得报酬的50%赔偿乙方(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如天灾、战争、交通状况和不适合拍卖的身体健康状况等)。

六、乙方应负责甲方出借拍卖师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医疗费等为拍卖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七、乙方应支付甲方出借拍卖师税后元每个工作日的劳务报酬,不足壹个工作日的,按壹个工作日计算(壹个工作日按八小时并不超过八百件拍品计算,如每个工作日实际拍卖工作超出八小时或超出八百件拍品,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拍卖师本人,拍卖师应提供发票给甲方。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附件:拍卖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复印件

拍卖师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推荐第9篇:拍卖师资格考试大纲

2011年拍卖师

资格考试大纲

2011.04.19 关键字:2011 考试大纲

2011年《拍卖实务教程》考试大纲

《拍卖实务教程》考试内容为第一章至第十九章,分别为:“拍卖市场”、“强制拍卖”、“公物拍卖”、“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慈善拍卖”、“文物艺术品拍卖”、“机动车拍卖”、“房地产拍卖”、“二手物资拍卖”、“农产品拍卖”、“无形资产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股权拍卖”、“债权拍卖”、“企业产权拍卖”、“拍卖中的资产评估”、“拍卖的项目策划”、“拍卖师(含英语)”、“网上拍卖”等章节,以及《拍卖法律法规汇编》一书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章 拍卖市场

一、基本要求

了解: 我国拍卖市场的形成、构成及其特点。

理解: 我国拍卖市场起步阶段的特点、目前我国主要的拍卖市场、主要拍卖标的、我国拍卖市场的发展前景。

二、考试内容

我国拍卖市场的形成、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构成及特点、我国拍卖市场现状与行业发展的关系、我国拍卖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拍卖行业的发展方向、拍卖行业应采取的对策。

第二章 强制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 强制拍卖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原则、强制拍卖的法律依据、强制拍卖的实施程序。

理解:强制拍卖的两种基本方式、强制拍卖的五个特点、法院在强制拍卖程序中的主导地位和主导作用、法定拍卖的概念、强制拍卖的法律依据、强制拍卖与其他拍卖的联系与区别。

二、考试内容

强制拍卖的概念、法定拍卖的概念、强制拍卖的五个特点、强制拍卖的三个基本原则、强制拍卖和其他拍卖的区别、强制拍卖的主体、强制拍卖标的三个构成要件、强制拍卖中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

第三章 公物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公物的概念、公物拍卖市场的形成、拍卖是处置公物最佳方式的三个理由、公物拍卖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理解:公物拍卖的范围、公物拍卖的主体地位、公物拍卖

应注意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公物拍卖的概念、公物拍卖的范围、公物拍卖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公物拍卖的六个特点、公物拍卖应注意的三个重要问题。

第四章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破产概念及特点、破产程序的概念与特点、破产的主要程序、破产企业财产的概念与法律特征、破产企业财产的范围和认定时应把握的问题。

理解: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特征、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原则、熟练掌握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程序、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应注意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破产概念及特点、破产程序的概念与特征、破产的主要程序、破产企业财产的概念与破产企业财产的两个法律特征、破产企业财产的范围和认定时应把握的五个问题、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四个特征、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原则、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程序、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章 慈善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慈善的概念、基本原则、慈善组织。

理解:慈善事业的主要功能、基本原则;慈善拍卖的组织和慈善拍卖会的主持。

二、考试内容

慈善的概念、公益的概念、慈善和公益的关系、慈善事业的主要功能、慈善事业五个特点、慈善事业的五个基本原则、慈善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慈善拍卖标的的三个主要来源、慈善拍卖的策划和组织。

第六章 文物艺术品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艺术品的概念、文物的概念、艺术品的特性、艺术品的价值、艺术品与文物的关系、我国对文物的规定、艺术品的种类、艺术品拍卖的效应。

理解: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区位优势、判断文物艺术品价值的主要因素、判断文物艺术品价格的主要依据、艺术品拍卖的实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法律、行业规定。

二、考试内容

艺术品的概念、文物的概念、艺术品的特性、艺术品的价值、艺术品与文物的关系、我国对文物的规定、艺术品的种类、

艺术品拍卖的效应、艺术品拍卖的实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区位优势、判断文物艺术品价值的主要因素、判断文物艺术品价格的主要依据、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法律、行规问题。

第七章 机动车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机动车的概念、机动车的分类、机动车拍卖的特点。 理解:机动车拍卖标的的分类、机动车的五个特征、机动车拍卖的具体实施程序、机动车拍卖应当注意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机动车的分类、机动车的五个特征、机动车拍卖的特点、机动车拍卖的具体实施、机动车拍卖应当注意的问题、核实资料及车况对于机动车拍卖的重要作用。

第八章 房地产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价格及其影响因素、房地产拍卖的有关法律法规、拍卖的程序。

理解:房地产的特征、类型、房地产市场概念、我国的房地产产权类型、掌握房地产拍卖及其特征、房地产拍卖条件及主要交易规则、房地产拍卖的程序。

二、考试内容

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特征、房地产的类型、房地产市场概

念、房地产市场特征、我国的房地产产权类型、房地产价格及其影响因素、房地产拍卖及其特征、房地产拍卖业务的主要来源、房地产拍卖条件及主要交易规则、房地产拍卖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九章 二手物资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二手物资的概念、特点、二手物资的类型、二手物资拍卖应注意的问题。

理解:二手物资分类的条件、二手物资拍卖的特点和条件。

二、考试内容

二手物资的概念、生产资料的概念、生活资料的概念、二手物资

的三个特点、二手物资的三种分类、二手物资拍卖的三个特点、四个条件、二手物资拍卖前和拍卖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章 农产品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农产品拍卖的概念、农产品拍卖的特点、拍卖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农产品的拍卖方式。

理解:目前我国农产品交易的特点、掌握农产品拍卖的实施及程序、农产品拍卖应注意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农产品拍卖的概念、农产品拍卖的五个特点、拍卖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农产品的拍卖方式、农产品拍卖的实施、农产品拍卖的程序、农产品拍卖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一章 无形资产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无形资产的概念、无形资产的特征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商誉权、商业秘密权、冠名权的概念及拍卖。

理解: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特许经营权、冠名权的概念、无形资产与无形资产载体在拍卖中的关系、适宜拍卖的无形资产及其运作程序。

二、考试内容

无形资产的概念、无形资产的特征、无形资产与无形资产载体在拍卖中的关系、适宜拍卖的无形资产、各类无形资产的特点和价值构成、无形资产拍卖项目的寻找与策划、冠名权的拍

卖运作、商标专用权的拍卖运作、专利权拍卖的运作、著作权拍卖的运作。

第十二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土地的概念、地产的概念、土地权利的概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实施。

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及特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类型与取得方式。

二、考试内容

土地的概念、地产的概念、土地权利的概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具有的八个明显特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实施的十二个环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应注意的五个问题。

第十三章 股权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股权的概念、股权的分类、股权转让的限制。 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问题、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形式和方式、熟练掌握股权拍

卖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股权的概念、股权转让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问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和优先购买权的实施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拍卖应注意的六个问题、上市公司股权拍卖应注意的六个问题、国有股权拍卖应注意的七个问题。

第十四章 债权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概念和内容、债权的概念及特点、债权的分类、债权

拍卖的概念、债权拍卖的意义。

理解:债权拍卖的特点、掌握债权拍卖的实施、债权拍卖应当注意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债的概念和内容 债权的概念及特点、债权的分类、债权拍卖

的概念、债权拍卖的意义、债权拍卖的特点、债权拍卖的实施、债权拍卖应当注意的问题、“债权包”拍卖业务的处理。

第十五章 企业产权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企业国有产权的概念、企业国有产权的特征、企业国有产

权的范围、企业国有产权拍卖的意义及特征。

理解:企业国有产权与国有企业产权的区别和联系、企业国有产权与破产企业财产的关系、掌握企业产权拍卖的程序。

二、考试内容

企业国有产权的概念、企业国有产权的特征、企业国有产权的

范围、企业国有产权与国有企业产权的区别和联系、企业国有产权与破产企业财产的关系、企业国有产权拍卖的特征、企业国有产权拍卖应该注意的四个问题。

第十六章 拍卖中的资产评估

一、基本要求

了解 :资产评估的概念、资产评估的目的、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

理解:资产评估的作用、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资产评估对于拍卖的重要性。

二、考试内容

资产评估的概念、资产评估的基本要素、资产评估的目的、资产评估的原则、资产评估中四个最基本的假设方法、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和选择、资产报告的主要内容、资产评估对拍卖的影响。

第十七章 拍卖的项目策划

一、基本要求

了解:策划的概念、策划的常用方法、策划的分类、策划人员的基本要求、拍卖项目策划报告的重要性。

理解:策划的概念、拍卖项目策划的重要性、拍卖项目策划应把握的重点。

二、考试内容

策划的概念、策划的常用方法、商业和营销策划的概念、策划人员的三个基本要求、应具备的三种素质和需要具备的的知识、能力、拍卖项目策划报告的重要性、拍卖项目策划应把握的特点和要点、拍卖项目策划书编写的要点、原则、拍卖项目策划书的五个作用。

第十八章 拍卖师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师的法律定位、拍卖师的概念、拍卖师应具备

的基本素质、拍卖师的职业道德。

理解:拍卖师的组织能力、拍卖师的表达能力、拍卖师的控制能

力、拍卖师的应变能力、拍卖师的主持风格、拍卖师的主持方法、拍卖师的主持技巧、拍卖师通常使用的竞价阶梯、拍卖师的英语表达。

二、考试内容

拍卖师法律定位、拍卖师的概念、拍卖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知识结构、拍卖师的组织能力、拍卖师的表达能力、拍卖师的控制能力、拍卖师的应变能力、拍卖师的职业道德、拍卖师的主持风格、拍卖师的主持方法、拍卖师的主持技巧、拍卖师通常使用的竞价阶梯。

拍卖英语基础知识和简单表达。

第十九章 网上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网上拍卖概念、网上拍卖采用的主要方式、网上拍卖的新特征、目前我国网上拍卖存在的主要问题。

理解:互联网立法的五大难题、网上拍卖的必要性及特点、网上拍卖实施的主要方式。

二、考试内容

网上拍卖概念、网上拍卖的必要性及特点、网上拍卖的新特征、目前我国网上拍卖存在的主要问题、网上拍卖与传统拍卖的七个不同点、网上拍卖的利弊分析、开展网上拍卖需要解决的八个难点、网上拍卖的风险防范。

2011年《拍卖法案例分析教程》考试大纲

导 论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的含义、拍卖法的含义、拍卖法律体系的含义、拍卖法案例的概念、拍卖法的渊源、拍卖法案例的分类、拍卖法案例教学的功能、拍卖法案例分析教程的体例安排。

理解:拍卖法的性质、拍卖法律体系的构成、拍卖法的调整对象、拍卖法调整对象的范围、拍卖法的分类、拍卖法案例的

范围和特征。

掌握并熟练运用拍卖法案例分析方法分析具体案例。

二、考试内容

拍卖法的渊源;拍卖法律体系的构成;拍卖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拍卖法案例与拍卖实务案例的关系;拍卖法案例与一般法律案例的关系;拍卖法案例与司法判例的关系。拍卖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第一章 拍卖概述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法的立法宗旨、拍卖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种类、负责对拍卖业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

理解:拍卖含义、拍卖的特征、拍卖法的适用范围、公开竞价的含义、拍卖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民事强制执行中的拍卖的性质、拍卖与一般商品交易的区别、拍卖的条件。

掌握并熟练运用拍卖法基本原则、拍卖的特征以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分析具体的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拍卖的法律含义;拍卖的法定条件;拍卖与一般交易的区别。公开拍卖原则的含义和要求;公平拍卖原则的含义和要求;公正拍卖原则的含义和要求;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要求。拍

卖法对人的效力;拍卖法对事的效力。拍卖法的时间范围;拍卖法的空间范围。

第二章 拍卖标的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标的的含义、拍卖标的的分类、拍卖标的与拍卖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理解:拍卖标的与拍卖标的物的区别、拍卖标的的合法性、拍卖标的的特定性、禁止拍卖标的与限制拍卖标的的范围。

掌握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法律规定,尤其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文物、土地、机动车、证券等方面法律中关于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规定来分析具体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拍卖标的含义;拍卖标的种类。拍卖标的特定性(确定性)及其对拍卖公告的要求。拍卖标的的合法性。禁止拍卖的标的的范围;无效或被撤消的拍卖合同的处理。限制交易的拍卖标的的范围;限制交易标的的拍卖条件。

第三章 指定公物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公物拍卖的概念、指定公物拍卖的概念、公物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关系、国有资产的含义、国有资产的范围、国有资产与公物的关系、国有资产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关系。

理解:指定公物拍卖的范围、指定公物拍卖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种类、司法强制执行中的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区别、指定公物拍卖人资格、指定公物拍卖中拍卖标的的评估。

熟练掌握并运用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指定公物拍卖的规定分析具体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公物拍卖的概念;指定公物拍卖的概念;公物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关系。指定公物拍卖的标的范围;指定公物拍卖人资格的确定;指定公物拍卖人资格的法定条件。指定公物拍卖与评估的关系;指定公物拍卖评估的实施。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类型;司法强制执行中的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区别。国有资产的含义;国有资产的范围;国有资产与公物的关系;国有资产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关系。

第四章 拍卖人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人的含义、拍卖人的一般条件、拍卖企业分公司的含义和条件。

理解:拍卖人的法律地位、拍卖企业设立的实质要求、形式要件和特殊要件、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程序和法律责任、外资设立拍卖企业的特殊规定、拍卖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掌握并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人的规定分析具体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拍卖人的含义;拍卖人的法律地位。拍卖人设立的一般条件;设立拍卖企业的程序和法律责任。设立文物拍卖企业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设立文物拍卖企业应具备的特殊条件;文物拍卖企业的设立程序。关于文物拍卖的特殊规定。拍卖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条件、程序和法律责任。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注意事项。拍卖人的禁止性行为;拍卖人的权利;拍卖人的义务;拍卖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拍卖师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法关于拍卖师的一般性规定、拍卖师的道德标准、拍卖师的专业技术标准、拍卖师的行为能力标准、拍卖师主持权的含义。

理解:拍卖师的含义、报考和取得拍卖师资格的条件和程序、拍卖师拍卖主持权的内容、拍卖师的权利和义务、拍卖师

应具备的的职业道德、拍卖师的执业纪律、对违纪拍卖师的处分措施、拍卖师的法律责任。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中关于拍卖师的规定,并能运用这些规定分析具体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注册拍卖师的含义;拍卖师的职业道德标准;拍卖师的专业技术标准;拍卖师的行为能力标准。拍卖师资格的报考条件和取得条件;拍卖师资格证书的审核与颁发;拍卖师资格的注册与年检。拍卖师的一般权利;拍卖师的拍卖主持权;拍卖师的执业纪律;拍卖师的违纪处分措施;拍卖师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委托人

一、基本要求

了解:委托人的含义和分类、了解法律法规关于指定公物拍卖中委托人的特殊规定、了解法律法规关于民事强制执行拍卖中委托人的特殊规定。

理解:委托人在拍卖中的法律地位、委托人与拍卖人的关系、委托人与竞买人的关系、委托人与买受人的关系、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关于拍卖委托人的相关规定,并能运用这些规定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委托人的含义和法律地位;委托人与其他拍卖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人的一般分类;非财产所有权人充当委托人的情形。委托人的权利;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竞买人

一、基本要求

了解:竞买人的概念、竞买人的分类、定向拍卖的含义、附条件法律行为的含义和分类。

理解:竞买人的法律地位、竞买人与其他拍卖当事人的关系、竞买人的资格取得、影响竞买人资格的因素、竞买人的权利和义务、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关于竞买人的相关规定,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竞买人的含义;竞买人的法律地位;竞买人与其他拍卖当事人的关系;竞买人的种类。竞买人登记;竞买人的条件。竞买人资格的取得;影响竞买人资格的因素。定向拍卖的含义;定向拍卖的分类。附条件法律行为的含义;附条件法律行为对竞买人资格的影响。竞买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 买受人

一、基本要求

了解:买受人的概念、买受人与拍卖人的关系、买受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买受人与其他竞买人的关系。

理解:买受人的法律地位、变更买受人的实质、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买受人违约的特点和具体表现形态、买受人的法律责任规则与认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关于买受人的相关规定,并能运用这些规定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买受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买受人与其他拍卖当事人的关系。买受人变更的含义;买受人变更的实质;变更买受人的注意事项。买受人的一般权利;买受人的瑕疵请求权;买受人瑕疵请求权的限制。买受人的义务。买受人违约的含义;买受人违约的特点;买受人违约的形态。买受人违约责任的含义和性质;买受人违约责任的特征;买受人违约责任的归则与认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第九章 拍卖前的准备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人在拍卖前应当进行的工作内容和步骤、委托拍卖合同应当约定的事项、拍卖公告中应当载明的内容。

理解:委托拍卖合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拍卖公告的性质、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拍卖公告期间的不同规定及相互关系、拍卖公告期间的计算方法、拍卖人的标的展示义务与瑕疵告知义务、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拍卖前对拍卖标的的评估与保留价确定的相关规定。

熟练掌握并运用上述理解内容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委托拍卖合同的性质;委托拍卖合同的作用;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拍卖公告法律属性;拍卖公告与商业广告的关系;拍卖公告应当载明的事项;拍卖公告期间;发布拍卖公告的注意事项。拍卖人展示拍卖标的的义务;拍卖标的展示的要求。标的瑕疵告知义务的主体;瑕疵告知的方式;瑕疵告知义务和审查义务的履行。拍品评估与拍卖的关系;评估价的的作用;评估机构的选定;不要求评估的情形。确定保留价的主体;保留价规则的含义;保留价规则的作用;保留价的保密与公开。

第十章 拍卖的实施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实施的具体环节和步骤。

理解:不同的竞价方式及其区别、价高者得法则的核心精神、拍卖终止与拍卖中止的条件和区别、拍卖中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一场拍卖会与一次拍卖的区别、再次拍卖

与再次竞价的区别、三声报价法这一行业惯例的性质和作用。

熟练运用上述需要理解的内容分析具体的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竞价方式;价高者的法则的含义和作用;价高者德法则与拍卖成交的关系;价高者得法则在拍卖中的具体表现和运用。一场拍卖会与一次拍卖的区别和联系;再次拍卖与再次竞价的区别。拍卖中止的含义、条件和法律后果;拍卖终止的含义、条件和法律后果。拍卖中止与拍卖终止的区别。恶意串通的含义和分类种类;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拍卖成交与效力

一、基本要求

了解: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一般规定、拍卖合同的特殊性、拍卖公证的含义和作用、工商管理部门的拍卖监管权。

理解:拍卖合同订立的特殊性、拍卖合同成立的含义和条件、拍卖合同生效的含义和条件、拍卖合同成立与拍卖合同生效的区别与联系、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性质和作用、拍卖公证的效力、拍卖中的工商监管、影响拍卖效力的因素。

熟练掌握上述应理解的内容,并能够运用这些内容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合同订立的含义;要约;承诺;拍卖合同订立的特殊性。合同成立的含义;承诺的时间;拍卖合同成立的标志。合同生效的含义和条件;合同的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拍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性质;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作用。拍卖公证的含义;拍卖公证的作用。工商管理部门的拍卖监管权;工商管理部门对违法拍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拍卖活动的有效、撤消与无效;影响拍卖效力的因素。

第十二章 拍卖佣金与保证金

一、基本要求

了解: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佣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相关规定。

理解:拍卖佣金的含义、拍卖佣金的收取标准、拍卖中保证金的含义和性质、保证金的种类及作用、保证金的处理。

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佣金、保证金及其他拍卖费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拍卖案例的分析。

二、考试内容

拍卖佣金的含义;拍卖佣金的收取标准。拍卖费用的含义;收取拍卖费用的条件;拍卖佣金收取中的法律责任。拍卖保证金的性质和种类;拍卖保证金的作用;拍卖保证金与定金的关系;拍卖保证金的归属与处理。

2011年《拍卖经济学基础》考试大纲

第一章 拍卖经济学导论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

理解:拍卖经济学的内涵、学科定位,拍卖经济学的价值目标。

二、考试内容

经济学的含义和演变;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区别与联系;拍卖经济学的含义;中西方关于拍卖含义的区别;拍卖经济学的学科定位;拍卖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拍卖经济学的价值目标;经济学方法的两层含义;拍卖经济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拍卖经济学的常见分析工具;拍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章 拍卖的基础理论

一、基本要求

了解: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和拍卖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威廉•维克里的生平;博弈论和信息论;拍卖的经济学的分类。

理解:威廉•维克里对拍卖理论发展的贡献;拍卖产生发展的原因及经济条件;拍卖活动具有的经济功能。

二、考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宏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拍卖理论产生的背景和发展趋势;威廉·维克里对拍卖理论的贡献;拍卖理论对经济学的影响;拍卖理论的应用价值;传统经济学理论的前提假设;博弈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不对称信息经济理论的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拍卖的经济学含义和分类;拍卖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及经济条件;拍卖的经济功能。

第三章 拍卖的基本原理

一、基本要求

了解:四种常见的拍卖形式;理想拍卖模型及其假定条件。 理解:各种拍卖形式的原理;收益等价定理及其证明过程;影响最优拍卖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二、考试内容

英格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双边拍卖;全支付拍卖;多物品拍卖;收益等价

定理的含义;收益等价定理的证明;理想拍卖模型及其假定条件;最优拍卖方式的选择。

第四章 拍品供求与价值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品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拍品的种类和分类标准;拍品价值评估的特征;拍品成交价格的形成过程。

理解:拍品需求与供给的基本内涵、影响拍品需求与供给的因素;拍卖成交价格、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拍品价值评估的原则、拍品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二、考试内容

拍品的概念;拍品的一般属性、拍品的特殊性;拍品的需求、决定拍品需求的因素、影响拍品需求的其他因素;拍品的供给、决定和影响拍品供给的因素、拍品供给的费用;拍卖成交价格、成交价格的确定、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保留价;拍品价值的评估、拍品价值评估的原则、拍品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拍品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与拍卖保留价的关系。

第五章 拍卖企业管理

一、基本要求

了解:管理和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拍卖企业管理的概念、特征、职能。

理解:拍卖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组织结构;拍卖活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二、考试内容

管理的含义、管理的二重性、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管理的计划职能、组织职能、领导职能、控制职能;企业管理的含义、企业管理的任务;拍卖企业的概念、拍卖企业的特征;拍卖企业管理的概念、拍卖企业管理的职能;拍卖企业管理的系统原理、人本原理、效益原理、调节原理、创新原理、可持续发展原理;拍卖企业的组织结构;拍卖活动管理的主要内容、拍卖活动管理的基本要求;拍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和原则、拍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拍卖企业财务管理的概念和目标、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

第六章 拍卖市场与规则

一、基本要求

了解:市场的含义和功能;市场机制的含义和局限性;规则的含义;制度的含义;拍卖规则的含义、拍卖规则的类型。

理解:影响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专业化经营模式与综合经营模式的关系;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正式制度安排的作用;拍卖规则的经济功能。

二、考试内容

市场的含义、市场的功能;市场机制的含义、市场机制的局限性;市场结构的含义、市场结构的分类;市场集中度与拍卖市场结构的关系、影响拍卖市场集中度的因素;服务差别化与拍卖市场结构的关系;市场准入和退出障碍与拍卖市场结构的关系;专业化经营模式与综合经营模式的关系、影响专业化经营的主要因素、制度创新与拍卖市场的开拓的关系;规则的含义、制度的含义、制度的共性、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制度安排的含义、拍卖法中的具体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正式制度安排的作用;拍卖规则的含义、拍卖规则的类型;界定制度环境的规则、给出制度安排的规则、设定行为条件的规则、确定均衡结果的规则;拍卖规则的经济功能。

第七章 拍卖企业市场营销

一、基本要求

了解:市场营销的基本概念、特征;拍卖企业采用市场营销手段的重要意义;拍卖企业广告发布的基本知识以及发布拍卖公告的方法。

理解:拍卖企业与普通营销企业之间的异同;拍卖企业市场细分、拍卖企业市场定位的方法;拍卖企业品牌建立的策略;拍卖企业发布拍卖公告和广告间的关系。

二、考试内容

市场营销的含义、市场营销的基本特征、市场营销的重要

意义;拍卖企业市场营销的特点;关系营销的概念、关系营销的作用、关系营销的目标与措施、关系营销的步骤、关系营销在中国的实践与相关的道德问题;市场细分的含义、市场细分的意义、市场细分的依据和过程、目标市场的确定;市场定位的含义、拍卖企业定位的方法、拍卖企业的定位现状;品牌的含义、品牌的作用、拍卖企业的品牌策略;拍卖企业的市场推广的含义、拍卖公告的类型、拍卖公告的设计;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第八章 拍卖行业管理与发展

一、基本要求

了解:行业管理的概念、特征及实行行业管理的必要性;拍卖产业的发展现状;国内外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中国拍卖业的发展的前景展望。

理解:产业生命周期理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拍卖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影响拍卖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国拍卖产业发展的基础;中国拍卖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行业管理的概念、行业管理的特征、行业管理的必要性;行业协会的含义、行业协会的功能;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产业生命周期的含义、产业生命周期理论的主要内容、产业生命周期曲线的特点;拍卖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中国拍

卖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影响拍卖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国拍卖业发展的背景、中国拍卖产业发展的基础;中国拍卖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未来中国拍卖业调整升级的趋势。

2011年拍卖师主持技巧考试大纲

一、考试形式

为面试即实际操作考试。每位考生须模拟主持两个标的的拍卖。

二、考试内容

为二五零式和二五八式两个竞价阶梯,即每位考生须按照《拍卖实务教程》要求的阶梯模式先考二五零式,再考二五八式。

三、考试目的

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及基本能力。尤其应考查考生的仪表举止是否得体、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报价是否敏捷无误、把握落槌节奏是否恰当等方面的能力。

四、对考生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应着装整齐;

(二)每位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或《补考准考证》入场应考。两证不全者不得应试。

(三)考生在主持技巧考试前应确认本人考试的考场和考

试时间。

五、考试程序

(一)考生依准考号或补考证号的编组,分组分考场应试。

(二)每个考场由监考人员点名,考生依次入场,每次考试时一位考生考试。

(三)考生考两个标的,每个标的满分为50分。

(四)考试开始,考生进入考场后,首先在主考官前的签筒中抽取两个标的的起拍价,考生本人过目后交给主考官,并站在拍卖台前由主考官报出每个标的的起拍价,考生依此价开始主持拍卖。

(五)主考官宣布起拍价后,模拟竞买人举牌,考生报价。在模拟竞买人举牌过程中有考官举牌或出题时,考生应优先回答考官问题。

(六)考试过程中,考官对每个标的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设置价格陷阱。

(七)主考官是每个标的的最终“买受人”,当主考官将自己的号牌举起,考生即可进入最后的三次报价和敲槌程序。

(八)考生应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滞留在考场内。

(九)凡错过主持技巧考试时间者,视为本人放弃,本科

成绩为不及格

推荐第10篇:拍卖师操作规范

拍卖师操作规程

1 《拍卖师操作规范》范围

本标准规定注册拍卖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操作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经营性拍卖活动。网络拍卖或以网络为辅助手段的拍卖活动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xxxxx 拍卖术语

3 术语及定义

SB/Txxxxx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拍卖活动the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交易活动。 注:专指拍卖师主持的拍卖会。

3.2 拍卖活动当事人the party concerned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3.3 报价the offer 在拍卖竞价过程中,拍卖师或竞买人表示的价格。 3.4 定向拍卖 conditional auction for buyers 对竞买人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拍卖方式。

3.5 优先购买权人the bidder with priority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 基本原则

拍卖师操作规程

4.1 拍卖师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4.2 拍卖师的主持,应符合有利于维护拍卖秩序,有利于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5 准备工作

5.1 拍卖师应参与拍卖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定拍卖方案。 5.1.1 拍卖师应熟悉拍卖标的,核对拍卖资料。

5.1.2 必要时,拍卖师应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查验或勘验,了解标的外观(或位置)、瑕疵等注意事项。

5.2 拍卖师应查看拍卖企业是否具有拍卖资质,查看拍卖标的是否符合该拍卖企业的经营范围。

5.3 拍卖师主持前,应备妥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记录原件和拍卖槌等必备用品。

6 行为规范

6.1 拍卖师不应拍卖未予公开拍卖信息或未经公开展示的拍卖标的。 6.2 拍卖师主持拍卖会,应同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记录;

6.3 拍卖师应在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注意事项以及其他应予公开的拍卖信息,不应泄露应予保守的商业机密。

6.4 暂停执业资格期间、未按时年检注册或未通过年检注册的拍卖师,不应主持拍卖会。

7 主持

7.1 工作语言

拍卖师应以普通话为拍卖主持的主要工作语言。

亦可根据竞买人情况酌情辅用少数民族语言、方言或外语。 7.2 开场致辞

拍卖师操作规程

7.2.1 拍卖会开始,拍卖师应作简要的开场致辞,或以其他公开方式与竞买人就竞价规则进行说明。致辞内容包括: ――自我介绍; ――宣布拍卖方式;

――介绍竞买人应价、报价和举牌的方式; ――宣布竞价幅度;

――介绍落槌或其他表示买定的方式; ――宣布签约的时间和方式;

――宣布拍卖活动的纪律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 7.2.2 拍卖规则中已经完成的事项,拍卖师不必复述。 7.3 报价和报号牌

7.3.1 拍卖师报价应准确,声音清晰、宏亮。 7.3.2 拍卖师报出起拍价时,宜包含以下内容: ――宣布起拍价; ――邀请竞买人应价;

――确认应价竞买人的价格及其号牌。

7.3.3 竞价过程中,拍卖师宜以“先报价格再报号牌”形式报价。 竞价激烈时,拍卖师应快速报价,可不报号牌。 7.3.4 竞价停止时,拍卖师应确认价格及号牌。 7.4 竞价幅度

7.4.1 拍卖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竞价幅度。

7.4.2 拍卖师应公平引导竞价,并视情况变化调整竞价幅度。 7.4.3 竞买人报价小于竞价幅度时,拍卖师可以接受或拒绝。

7.4.4 拍卖师接受竞买人小于竞价幅度报价时,也应接受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幅度竞价。

拍卖师操作规程

7.5

举牌应价

7.5.1 拍卖师不应无故拒绝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应价及竞价。 7.5.2 竞买人应价时,拍卖师宜要求竞买人以举牌方式表示。

7.5.3 若无他人竞价而竞买人举牌不放或再行举牌的,拍卖师征询意见后可为其继续加价。 7.6

保留价

7.6.1 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7.6.2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且委托人要求保密的,拍卖师不应在保密期内公开保留价。

7.6.3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拍卖师应核实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不低于保留价。 7.7 成交表示

7.7.1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7.7.2 买定方式为落槌的,拍卖师落槌时应关注其他竞买人的举动,确保落槌的成交价是竞买人的最高应价。

7.7.3 拍卖师不应接受以落槌或其他方式表示买定后的竞价要求。

7.7.4 以落槌或其他方式表示买定后,拍卖师应要求买受人以再次出示号牌的方式确认成交价格和号牌号码。

主持程序

8.1 一般操作程序

8.1.1 拍卖师应按程序主持拍卖会。一般程序可包括: ――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简要介绍拍卖标的情况和瑕疵状况; ――说明拍卖标的是否设有保留价的情况; ――报出起拍价;

拍卖师操作规程

――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买受人。

――拍卖标的全部拍卖完毕后,宣布拍卖会结束。

8.1.2 拍卖资料(或图录)中有拍卖标的顺序调整、撤拍或印刷内容错误情形的,拍卖师应予以说明。

8.1.3 拍卖师认为有必要帮助竞买人熟悉拍卖程序及操作方法的,可在竞买人竞价开始前增加模拟操作程序。

8.1.4 拍卖师不应随意中断拍卖程序。若有影响正常拍卖秩序的突发状况发生时,拍卖师可中止拍卖程序。影响拍卖秩序的因素消除后,拍卖师应恢复拍卖程序。 8.1.5 拍卖师宜记录每个标的的成交价和买受人牌号。

8.1.6 拍卖会结束后,拍卖师应在拍卖人制作的拍卖笔录上签名。 8.2 拍卖会中止、终止操作程序

拍卖会出现须中止、终止拍卖情形时,拍卖师应按下列程序主持拍卖活动: ――自我介绍,并出示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记录; ――说明须中止、终止拍卖的理由; ――宣布中止、终止拍卖会。 8.3 有优先购买权人的操作程序

8.3.1 拍卖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拍卖师应按下列操作程序主持拍卖会:

――拍卖开始前,除应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拍卖规则外,还应告知其所处的位置及号牌号码;

――拍卖开始后,应产生最高价格;

――优先购买权人表示以最高价格买受的,应拍归优先购买权人;

――有其他竞买人表示更高价格,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买受表示的,则拍归表示最高价格的竞买人。

拍卖师操作规程

8.3.2 顺序不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顺序在先者得。 8.3.3 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拍卖师应先落槌确定成交价,再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国家行使优先购买权时除外。

8.4 法律法规对拍卖主持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拍卖师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 拍卖方式

9.1 增价拍卖方式

9.1.1 拍卖师应掌握增价拍卖方式,并按下列步骤主持: ――报出起拍价,邀请竞买人应价; ――按增价幅度再邀请竞买人竞价; ――产生最高价格;

――以落槌或其他方式表示买定前,还应给予竞买人最后加价的机会;

――加价机会过后再无人加价且不低于保留价时,以落槌或其他方式宣布成交;低于保留价的,则宣布不成交。

9.1.2 竞价过程中,对竞买人表示的同一价格可以辨别出价先后的,拍卖师应确认先出价者的价格;难分先后的,由拍卖师从中指定。

9.1.3 拍卖师应说明最后的报价方式,宜以“三声报价”方式表示,宜采用: ――“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 ――两次报价后宣布“最后一次”。

9.1.4 拍卖师宣布“最后一次”后要稍作停留,经确认再无人作价格表示后才能落槌。

9.1.5 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若无人应价时,应提示竞买人最后应价的机会,宜以“三声报价”作表示。

9.1.6 拍卖师宣布不成交时不应落槌。 9.2 减价拍卖方式

9.2.1 拍卖师应掌握减价拍卖方式,并按下列步骤主持: ――多次报出起拍价,并邀请竞买人举牌应价:

拍卖师操作规程

――无人应价,按降价幅度多次匀速报出降低的价格,邀请竞买人举牌应价: ――有人应价,且价格不低于保留价的,立即以落槌或其他方式宣布成交; ――达保留价后仍无人应价,则宣布不成交。

9.2.2 以落槌方式表示买定的,拍卖师应自始至终提槌报价。一旦有人应价,拍卖师应立即落槌以示成交。

9.2.3 拍卖师在报价前,应向竞买人说明报价的次数与速度。每个价格的报价次数不宜少于三次,频率不宜快于三秒。

9.2.4 举牌的应价者为二人或以上且难分先后的,拍卖师还应以宣布的方式确定买受人。以增价拍卖方式确定的,转为增价拍卖;以抽签方式确定的,转为抽签确定。 9.2.5 转为增价拍卖方式的,拍卖师应以该应价为拍卖的起始价。 9.2.6 增价拍卖的竞价应在已作价格表示的且难分先后的竞买人之间进行。 9.2.7 宣布不成交时,拍卖师不应落槌。 9.3 投标拍卖方式

9.3.1 拍卖师应掌握投标拍卖方式,并按下列步骤主持: ――竞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的竞标书投入密封的标箱; ――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当众开标;

――在不低于保留价的有效竞标书中确定最高价格;

――以落槌或其他表示买定的方式宣布成交价格和竞标人的号牌号码; ――所有竞标书中的报价均低于保留价时,则宣布不成交。

9.3.2 开标的最高报价出现多人同一价格,且有说明以增价拍卖、抽签或其他方式确定买受人的,拍卖师应转为增价拍卖、抽签或其他方式确定买受人。 9.3.3 拍卖师落槌前不宜给予竞买人最后加价的机会。 9.3.4 宣布不成交时,拍卖师不应落槌。 9.4

变更方式

9.4.1 拍卖方式需要变更的,拍卖师应向竞买人说明。 9.4.2 拍卖师不应擅自变更事先确定的拍卖方式。

拍卖师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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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拍卖师考试大纲

2011年《拍卖法案例分析教程》考试大纲

导 论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的含义、拍卖法的含义、拍卖法律体系的含义、拍卖法案例的概念、拍卖法的渊源、拍卖法案例的分类、拍卖法案例教学的功能、拍卖法案例分析教程的体例安排。

理解:拍卖法的性质、拍卖法律体系的构成、拍卖法的调整对象、拍卖法调整对象的范围、拍卖法的分类、拍卖法案例的范围和特征。

掌握并熟练运用拍卖法案例分析方法分析具体案例。

二、考试内容

拍卖法的渊源;拍卖法律体系的构成;拍卖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拍卖法案例与拍卖实务案例的关系;拍卖法案例与一般法律案例的关系;拍卖法案例与司法判例的关系。拍卖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第一章 拍卖概述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法的立法宗旨、拍卖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种类、负责对拍卖业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

理解:拍卖含义、拍卖的特征、拍卖法的适用范围、公开竞价的含义、拍卖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民事强制执行中的拍卖的性质、拍卖与一般商品交易的区别、拍卖的条件。

掌握并熟练运用拍卖法基本原则、拍卖的特征以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分析具体的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拍卖的法律含义;拍卖的法定条件;拍卖与一般交易的区别。公开拍卖原则的含义和要求;公平拍卖原则的含义和要求;公正拍卖原则的含义和要求;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要求。拍卖法对人的效力;拍卖法对事的效力。拍卖法的时间范围;拍卖法的空间范围。

第二章 拍卖标的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标的的含义、拍卖标的的分类、拍卖标的与拍卖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理解:拍卖标的与拍卖标的物的区别、拍卖标的的合法性、拍卖标的的特定性、禁止拍卖标的与限制拍卖标的的范围。

掌握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法律规定,尤其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文物、土地、机动车、证券等方面法律中关于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规定来分析具体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拍卖标的含义;拍卖标的种类。拍卖标的特定性(确定性)及其对拍卖公告的要求。拍卖标的的合法性。禁止拍卖的标的的范围;无效或被撤消的拍卖合同的处理。限制交易的拍卖标的的范围;限制交易标的的拍卖条件。

第三章 指定公物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公物拍卖的概念、指定公物拍卖的概念、公物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关系、国有资产的含义、国有资产的范围、国有资产与公物的关系、国有资产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关系。

理解:指定公物拍卖的范围、指定公物拍卖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种类、司法强制执行中的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区别、指定公物拍卖人资格、指定公物拍卖中拍卖标的的评估。

熟练掌握并运用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指定公物拍卖的规定分析具体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公物拍卖的概念;指定公物拍卖的概念;公物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关系。指定公物拍卖的标的范围;指定公物拍卖人资格的确定;指定公物拍卖人资格的法定条件。指定公物拍卖与评估的关系;指定公物拍卖评估的实施。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类型;司法强制执行中的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区别。国有资产的含义;国有资产的范围;国有资产与公物的关系;国有资产拍卖与指定公物拍卖的关系。

第四章 拍卖人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人的含义、拍卖人的一般条件、拍卖企业分公司的含义和条件。 理解:拍卖人的法律地位、拍卖企业设立的实质要求、形式要件和特殊要件、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程序和法律责任、外资设立拍卖企业的特殊规定、拍卖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掌握并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人的规定分析具体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拍卖人的含义;拍卖人的法律地位。拍卖人设立的一般条件;设立拍卖企业的程序和法律责任。设立文物拍卖企业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设立文物拍卖企业应具备的特殊条件;文物拍卖企业的设立程序。关于文物拍卖的特殊规定。拍卖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条件、程序和法律责任。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注意事项。拍卖人的禁止性行为;拍卖人的权利;拍卖人的义务;拍卖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拍卖师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法关于拍卖师的一般性规定、拍卖师的道德标准、拍卖师的专业技术标准、拍卖师的行为能力标准、拍卖师主持权的含义。

理解:拍卖师的含义、报考和取得拍卖师资格的条件和程序、拍卖师拍卖主持权的内容、拍卖师的权利和义务、拍卖师应具备的的职业道德、拍卖师的执业纪律、对违纪拍卖师的处分措施、拍卖师的法律责任。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中关于拍卖师的规定,并能运用这些规定分析具体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注册拍卖师的含义;拍卖师的职业道德标准;拍卖师的专业技术标准;拍卖师的行为能力标准。拍卖师资格的报考条件和取得条件;拍卖师资格证书的审核与颁发;拍卖师资格的注册与年检。拍卖师的一般权利;拍卖师的拍卖主持权;拍卖师的执业纪律;拍卖师的违纪处分措施;拍卖师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委托人

一、基本要求

了解:委托人的含义和分类、了解法律法规关于指定公物拍卖中委托人的特殊规定、了解法律法规关于民事强制执行拍卖中委托人的特殊规定。

理解:委托人在拍卖中的法律地位、委托人与拍卖人的关系、委托人与竞买人的关系、委托人与买受人的关系、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关于拍卖委托人的相关规定,并能运用这些规定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委托人的含义和法律地位;委托人与其他拍卖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人的一般分类;非财产所有权人充当委托人的情形。委托人的权利;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竞买人

一、基本要求

了解:竞买人的概念、竞买人的分类、定向拍卖的含义、附条件法律行为的含义和分类。

理解:竞买人的法律地位、竞买人与其他拍卖当事人的关系、竞买人的资格取得、影响竞买人资格的因素、竞买人的权利和义务、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关于竞买人的相关规定,并能够运用这些规定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竞买人的含义;竞买人的法律地位;竞买人与其他拍卖当事人的关系;竞买人的种类。竞买人登记;竞买人的条件。竞买人资格的取得;影响竞买人资格的因素。定向拍卖的含义;定向拍卖的分类。附条件法律行为的含义;附条件法律行为对竞买人资格的影响。竞买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 买受人

一、基本要求

了解:买受人的概念、买受人与拍卖人的关系、买受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买受人与其他竞买人的关系。

理解:买受人的法律地位、变更买受人的实质、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买受人违约的特点和具体表现形态、买受人的法律责任规则与认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关于买受人的相关规定,并能运用这些规定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买受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买受人与其他拍卖当事人的关系。买受人变更的含义;买受人变更的实质;变更买受人的注意事项。买受人的一般权利;买受人的瑕疵请求权;买受人瑕疵请求权的限制。买受人的义务。买受人违约的含义;买受人违约的特点;买受人违约的形态。买受人违约责任的含义和性质;买受人违约责任的特征;买受人违约责任的归则与认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第九章 拍卖前的准备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人在拍卖前应当进行的工作内容和步骤、委托拍卖合同应当约定的事项、拍卖公告中应当载明的内容。

理解:委托拍卖合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拍卖公告的性质、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拍卖公告期间的不同规定及相互关系、拍卖公告期间的计算方法、拍卖人的标的展示义务与瑕疵告知义务、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拍卖前对拍卖标的的评估与保留价确定的相关规定。

熟练掌握并运用上述理解内容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委托拍卖合同的性质;委托拍卖合同的作用;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拍卖公告法律属性;拍卖公告与商业广告的关系;拍卖公告应当载明的事项;拍卖公告期间;发布拍卖公告的注意事项。拍卖人展示拍卖标的的义务;拍卖标的展示的要求。标的瑕疵告知义务的主体;瑕疵告知的方式;瑕疵告知义务和审查义务的履行。拍品评估与拍卖的关系;评估价的的作用;评估机构的选定;不要求评估的情形。确定保留价的主体;保留价规则的含义;保留价规则的作用;保留价的保密与公开。

第十章 拍卖的实施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实施的具体环节和步骤。

理解:不同的竞价方式及其区别、价高者得法则的核心精神、拍卖终止与拍卖中止的条件和区别、拍卖中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一场拍卖会与一次拍卖的区别、再次拍卖与再次竞价的区别、三声报价法这一行业惯例的性质和作用。

熟练运用上述需要理解的内容分析具体的拍卖案例。

二、考试内容

竞价方式;价高者的法则的含义和作用;价高者德法则与拍卖成交的关系;价高者得法则在拍卖中的具体表现和运用。一场拍卖会与一次拍卖的区别和联系;再次拍卖与再次竞价的区别。拍卖中止的含义、条件和法律后果;拍卖终止的含义、条件和法律后果。拍卖中止与拍卖终止的区别。恶意串通的含义和分类种类;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拍卖成交与效力

一、基本要求

了解: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一般规定、拍卖合同的特殊性、拍卖公证的含义和作用、工商管理部门的拍卖监管权。

理解:拍卖合同订立的特殊性、拍卖合同成立的含义和条件、拍卖合同生效的含义和条件、拍卖合同成立与拍卖合同生效的区别与联系、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性质和作用、拍卖公证的效力、拍卖中的工商监管、影响拍卖效力的因素。

熟练掌握上述应理解的内容,并能够运用这些内容对具体拍卖案例进行分析。

二、考试内容

合同订立的含义;要约;承诺;拍卖合同订立的特殊性。合同成立的含义;承诺的时间;拍卖合同成立的标志。合同生效的含义和条件;合同的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拍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性质;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作用。拍卖公证的含义;拍卖公证的作用。工商管理部门的拍卖监管权;工商管理部门对违法拍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拍卖活动的有效、撤消与无效;影响拍卖效力的因素。

第十二章

拍卖佣金与保证金

一、基本要求

了解: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佣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相关规定。

理解:拍卖佣金的含义、拍卖佣金的收取标准、拍卖中保证金的含义和性质、保证金的种类及作用、保证金的处理。

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佣金、保证金及其他拍卖费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拍卖案例的分析。

二、考试内容

拍卖佣金的含义;拍卖佣金的收取标准。拍卖费用的含义;收取拍卖费用的条件;拍卖佣金收取中的法律责任。拍卖保证金的性质和种类;拍卖保证金的作用;拍卖保证金与定金的关系;拍卖保证金的归属与处理。

2011年《拍卖经济学基础》考试大纲

第一章 拍卖经济学导论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

理解:拍卖经济学的内涵、学科定位,拍卖经济学的价值目标。

二、考试内容

经济学的含义和演变;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区别与联系;拍卖经济学的含义;中西方关于拍卖含义的区别;拍卖经济学的学科定位;拍卖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拍卖经济学的价值目标;经济学方法的两层含义;拍卖经济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拍卖经济学的常见分析工具;拍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章 拍卖的基础理论

一、基本要求

了解: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和拍卖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威廉•维克里的生平;博弈论和信息论;拍卖的经济学的分类。

理解:威廉•维克里对拍卖理论发展的贡献;拍卖产生发展的原因及经济条件;拍卖活动具有的经济功能。

二、考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宏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拍卖理论产生的背景和发展趋势;威廉·维克里对拍卖理论的贡献;拍卖理论对经济学的影响;拍卖理论的应用价值;传统经济学理论的前提假设;博弈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不对称信息经济理论的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拍卖的经济学含义和分类;拍卖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及经济条件;拍卖的经济功能。

第三章 拍卖的基本原理

一、基本要求

了解:四种常见的拍卖形式;理想拍卖模型及其假定条件。

理解:各种拍卖形式的原理;收益等价定理及其证明过程;影响最优拍卖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二、考试内容 英格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双边拍卖;全支付拍卖;多物品拍卖;收益等价定理的含义;收益等价定理的证明;理想拍卖模型及其假定条件;最优拍卖方式的选择。

第四章 拍品供求与价值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品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拍品的种类和分类标准;拍品价值评估的特征;拍品成交价格的形成过程。

理解:拍品需求与供给的基本内涵、影响拍品需求与供给的因素;拍卖成交价格、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拍品价值评估的原则、拍品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二、考试内容

拍品的概念;拍品的一般属性、拍品的特殊性;拍品的需求、决定拍品需求的因素、影响拍品需求的其他因素;拍品的供给、决定和影响拍品供给的因素、拍品供给的费用;拍卖成交价格、成交价格的确定、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保留价;拍品价值的评估、拍品价值评估的原则、拍品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拍品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与拍卖保留价的关系。

第五章 拍卖企业管理

一、基本要求

了解:管理和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拍卖企业管理的概念、特征、职能。 理解:拍卖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组织结构;拍卖活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二、考试内容

管理的含义、管理的二重性、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管理的计划职能、组织职能、领导职能、控制职能;企业管理的含义、企业管理的任务;拍卖企业的概念、拍卖企业的特征;拍卖企业管理的概念、拍卖企业管理的职能;拍卖企业管理的系统原理、人本原理、效益原理、调节原理、创新原理、可持续发展原理;拍卖企业的组织结构;拍卖活动管理的主要内容、拍卖活动管理的基本要求;拍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和原则、拍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拍卖企业财务管理的概念和目标、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

第六章 拍卖市场与规则

一、基本要求

了解:市场的含义和功能;市场机制的含义和局限性;规则的含义;制度的含义;拍卖规则的含义、拍卖规则的类型。

理解:影响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专业化经营模式与综合经营模式的关系;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正式制度安排的作用;拍卖规则的经济功能。

二、考试内容

市场的含义、市场的功能;市场机制的含义、市场机制的局限性;市场结构的含义、市场结构的分类;市场集中度与拍卖市场结构的关系、影响拍卖市场集中度的因素;服务差别化与拍卖市场结构的关系;市场准入和退出障碍与拍卖市场结构的关系;专业化经营模式与综合经营模式的关系、影响专业化经营的主要因素、制度创新与拍卖市场的开拓的关系;规则的含义、制度的含义、制度的共性、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制度安排的含义、拍卖法中的具体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正式制度安排的作用;拍卖规则的含义、拍卖规则的类型;界定制度环境的规则、给出制度安排的规则、设定行为条件的规则、确定均衡结果的规则;拍卖规则的经济功能。

第七章 拍卖企业市场营销

一、基本要求

了解:市场营销的基本概念、特征;拍卖企业采用市场营销手段的重要意义;拍卖企业广告发布的基本知识以及发布拍卖公告的方法。

理解:拍卖企业与普通营销企业之间的异同;拍卖企业市场细分、拍卖企业市场定位的方法;拍卖企业品牌建立的策略;拍卖企业发布拍卖公告和广告间的关系。

二、考试内容

市场营销的含义、市场营销的基本特征、市场营销的重要意义;拍卖企业市场营销的特点;关系营销的概念、关系营销的作用、关系营销的目标与措施、关系营销的步骤、关系营销在中国的实践与相关的道德问题;市场细分的含义、市场细分的意义、市场细分的依据和过程、目标市场的确定;市场定位的含义、拍卖企业定位的方法、拍卖企业的定位现状;品牌的含义、品牌的作用、拍卖企业的品牌策略;拍卖企业的市场推广的含义、拍卖公告的类型、拍卖公告的设计;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第八章 拍卖行业管理与发展

一、基本要求

了解:行业管理的概念、特征及实行行业管理的必要性;拍卖产业的发展现状;国内外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中国拍卖业的发展的前景展望。

理解:产业生命周期理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拍卖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影响拍卖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国拍卖产业发展的基础;中国拍卖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行业管理的概念、行业管理的特征、行业管理的必要性;行业协会的含义、行业协会的功能;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产业生命周期的含义、产业生命周期理论的主要内容、产业生命周期曲线的特点;拍卖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中国拍卖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影响拍卖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国拍卖业发展的背景、中国拍卖产业发展的基础;中国拍卖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未来中国拍卖业调整升级的趋势。

2011年拍卖师主持技巧考试大纲

一、考试形式

为面试即实际操作考试。每位考生须模拟主持两个标的的拍卖。

二、考试内容

为二五零式和二五八式两个竞价阶梯,即每位考生须按照《拍卖实务教程》要求的阶梯模式先考二五零式,再考二五八式。

三、考试目的

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及基本能力。尤其应考查考生的仪表举止是否得体、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报价是否敏捷无误、把握落槌节奏是否恰当等方面的能力。

四、对考生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应着装整齐;

(二)每位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或《补考准考证》入场应考。两证不全者不得应试。

(三)考生在主持技巧考试前应确认本人考试的考场和考试时间。

五、考试程序

(一)考生依准考号或补考证号的编组,分组分考场应试。

(二)每个考场由监考人员点名,考生依次入场,每次考试时一位考生考试。

(三)考生考两个标的,每个标的满分为50分。

(四)考试开始,考生进入考场后,首先在主考官前的签筒中抽取两个标的的起拍价,考生本人过目后交给主考官,并站在拍卖台前由主考官报出每个标的的起拍价,考生依此价开始主持拍卖。

(五)主考官宣布起拍价后,模拟竞买人举牌,考生报价。在模拟竞买人举牌过程中有考官举牌或出题时,考生应优先回答考官问题。

(六)考试过程中,考官对每个标的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设置价格陷阱。

(七)主考官是每个标的的最终“买受人”,当主考官将自己的号牌举起,考生即可进入最后的三次报价和敲槌程序。

(八)考生应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滞留在考场内。

(九)凡错过主持技巧考试时间者,视为本人放弃,本科成绩为不及格。

第12篇:拍卖师模拟试题

本卷共71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40道题,每题0.5分。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1分;判断题5道题,每题4分;简答题4道题,每题5分;论述题2道题,每题10分。本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一、单选(20分)

1、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

A 由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行进行拍卖。

B 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企业进行拍卖。

C 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D 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2、已抵押的个人房地产进行拍卖时,( )具有从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A 抵押债权人 B 抵押人 C 一般债权人 D 抵押权人

3、拍卖师资格考核,由拍卖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经考核合格的,由( )发给拍卖师资格证书。

A 商务部 B 人事部

C 社会和劳动保障部 D 拍卖行业协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共( )。 A 7章76条 B 6章69条 C 8章59条 D 6章48条

5、《拍卖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是( )。 A 五年 B 六个月 C 三年 D 一年

6、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 )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A 拍卖师、记录人 B 买受人

C 法院监督人员 D 拍卖师、买受人

7、强制拍卖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中止执行事由消失后,需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 )内通知拍卖机构恢复拍卖。 A 10天 B 15天 C 20天 D 30天

8、艺术品的征集一般由拍卖公司通过( ),向收藏家发信函等方式把本公司征集拍品的信息传达出去。

A 报纸广告 B 报纸公告 C 社会公告 D 征集公告

9、下面描述正确的是( )。

A 债权是绝对权 B 债权是对人权 C 债权是对物权 D 债权是无期限权

10、拍卖标的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行政许可的经营资格且依法可以转让的,委托人应在拍卖前应当征得( )的同意。 A 有关行政机关 B 行政许可机关 C 行政主管机关 D 政府行政机关

11、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可以撤消有关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设立的许可决定( )。

A 徇私舞弊作出准予设立决定的;

B 违反《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作出准予设立决定的; C 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设立决定的; D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设立决定的。

12、在北京地区拍卖文物前,( )。

A 由竞买人到文物管理部门办理,费用自理 B 由买受人到文物管理部门办理,费用自理

C 由拍卖公司在拍卖前统一到文物管理部门办理 D 由委托人到文物管理部门办理拍卖登记,费用自理。

13、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特征不包括( )。

A 从广义上说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属于强制拍卖的一种 B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是资源得以重新配置的过程

C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是维护破产程序中拍卖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较好方式 D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是资产保值的可靠途径

14、下列标的中,不属于无形资产客体的是( )。 A “茅台”商标 B 瑞星杀毒软件

C 公司的名誉 D 某大师的音乐作品

15、实用性指( )。

A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B 该发明能够使用,并且能够为社会创造利益

C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经过认证并能够制造和使用,并能够推进产业化 D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经过认证并能够制造和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6、实施权的内容不包括( ) A 制造 B 出口 C 实用 D 销售

17、已预售商品房在建项目拍卖时,商品房预购人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要求解除预售合同。 A 10 B 30 C 20 D 15

18、房地产价格及其影响因素不包括( )。

A 土地价格分类 B 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

C 房地产价格分类 D 政府部门调控土地价格影响因素

19、上市公司股权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额的( )。 A 30% B 25% C 40% D 50%

20、历史上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 )等。 A 会议记录和纪念意义的手稿 B 图书资料

C 手稿和图书资料 D 作品、手稿、图书资料

21、在中西部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 )年。 A 30年 B 40年 C 50年 D 25年

22、商业秘密的价格形成因素主要有( )。 A 商业秘密是否真正处于保密状态 B 商业秘密是否为盈利企业所持有 C 商业秘密是否具有实用性

D 商业秘密是否具有市场获利性

23、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 )的罚款。 A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 一倍以上四倍以下 C 三倍以上

D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24、下列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25、《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对拍卖师的职业道德标准的规定有( )等。 A 具有一定的经验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拍卖专业理论知识 B 熟悉掌握运用《拍卖法》及相关的条件法律和法规 C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D 恪守公正、客观的原则,保持廉洁的工作作风

26、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权利的取得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 )。 A 以出让方式取得 B 以划拨方式取得

C 以租赁方式取得 D 以作价出资的方式取得

27、下列不属于构成西方艺术拍卖市场主体的是( ) A 西方油画 B 珠宝

C 名人纪念品

D 流传海外的中国瓷器

28、农业一般包括( )两大类,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A 畜牧和耕地 B 种植业和养殖业 C 渔业和畜牧业 D 种植业和畜牧业

29、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建设用地项目不能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 A 张家村乡政府办公楼建设用地 B 红门镇水库建设用地

C 南山市军事基地通往市区的道路建设用地 D 香山市某私立学校校区用地

30、房地产拍卖底价确定的主要依据为( )等。 A 拍卖标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B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的分析 C 拍卖人的经验

D 优秀的拍卖策划运作方案

31、第一次取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拍卖师须在本人执业的拍卖企业注册满( )年后,方可提出变更注册单位的申请。拍卖企业仅有一名拍卖师,该拍卖师如要求变更注册单位的,应提前( )个月向本单位和有关拍卖协会提出申请。 A

1、6 B

2、6 C

1、3 D

2、3

32、著作权的价格主要由下列( )等方面构成。 A 作品创作者的因素 B 社会的认同感 C 拍卖行的运作能力 D 著作权保护的时间因素

33、在一个注册年度内,不主持拍卖活动,未有执业记录的拍卖师应给予( )处分? A 暂停执业资格六个月 B 暂停执业资格一年 C 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D 警告

34、拍卖上市公司的股权,一般属于( ) A 流通股 B 非流通股 C 社会股 D 法人股

35、因拍卖标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 6个月 B 1年 C 2年 D 20年

36、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委托人处(款。

A 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 B 拍卖成交价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C 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三十以下

D 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

37、“sale proceeds”所表示的中文意思是( )。 A 成交物品 B 成交价款 C 拍卖成交确认书 D 拍卖成交

38、强制拍卖中,冻结股权的期限不超过( ) A 1年 B 2年 C 6个月 D 3个月

39、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和行业统计及信用管理制度有( )负责? A 省工商管理局 B 商务部

C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D 省拍卖行业协会

40、拍卖企业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的,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罚A 责令其改正,暂停营业六个月 B 责令其改正,暂停营业一年 C 吊销营业执照

D 责令其改正,并罚款三万元

二、多项(20分)

1、作品的共同特点是( )。

A 原创性 B 合法性 C 可再现性 D 享有保护权 E 收益性

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特殊性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 A 清算组为法定的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委托人 B 破产财产拍卖由债权人会议决定底价 C 债权人对破产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D 竞买人资格限制

E 移交手续由清算组和买受人办理

3、以下哪些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 )。 A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 B 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中的 C 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D 地方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

E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

4、债权拍卖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

A 了解债权瑕疵的特殊性 B 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C 注意处理好“债权包”拍卖业务 D 注意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规定 E 注意审查债权债务的合法性

5、拍卖师的职业道德包括( )。 A 公正 B 诚实 C 廉洁 D 公平E 自律

6、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 )于拍卖日到场。 A 拍卖当事人 B 当事人

C 已知的担保物权人

D 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 E 债权人

7、某公司的拍卖会以两亿八千四百万元成交了该市一块土地,按照法律规定,此次拍卖佣金计算错误的是( )。(呵呵,加了一道算术题,考一下你对佣金的比例规定) A 256万 B 1420万 C 368万 D 512万

8、下列情形哪些属于对拍卖师暂停执业资格六个月或一年的处罚( )。 A 逾期未办理注册的

B 变更注册单位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 C 在两个以上拍卖企业执业的 D 连续两年未通过年检注册的 E 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

9、艺术品拍卖的区位优势是( ) A 经济发达,宽松、和谐的市场环境 B 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国际化程度高 C 文化传统和人才优势 D 艺术品市场形成规模 E 丰富的艺术品存量

10、进口车辆分为( )。

A 易货贸易进口车辆 B SKD部件进口拼装车辆 C 特殊进口车辆 D 走私车辆 E 一般贸易进口车辆

11、产权保护制度包括: A 财务审计制度 B 监督检查制度 C 资产评估制度 D 责任追究制度 E 审批备案制度

12、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包括哪些( )。 A 一般因素 B 区域因素 C 个别因素 D 地价因素 E 政府因素

13、有哪些情形的应当中止拍卖( ) A 没有竞买人参加拍卖的;

B 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并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 C 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拍卖企业中止拍卖的; D 发生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 E 出现其他依法应当中止的情形的。

14、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终止拍卖(

A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认定委托人对拍卖标的无处分权并书面通知拍卖企业的;

B 拍卖标的被认定为赃物的;

C 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无法进行的; D 拍卖标的在拍卖前毁损、灭失的;

E 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书面通知拍卖企业终止拍卖的;

15、拍卖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下列哪些条件符合法律规定(

A 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全部缴清,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

B 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

C 分公司应有两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D 符合拍卖业规则 E 有一名以上拍卖师

16、从事文物拍卖的专业人员除了须取得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外,还需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 熟知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B 具备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和鉴定能力; C 熟悉文物拍卖操作的流程及规范 D 掌握文物拍卖的技巧

E 具备一定的文物拍卖运作知识和能力

17、下列选项中出现( )情形的,买受人主张瑕疵请求权时遇到障碍。 A 委托人、拍卖人无过错 B 买受人的过错 C 声明不保证 D 拍卖已经成交

18、适宜拍卖的无形资产包括( ) A 影视作品复制权 B 冠名权

C DVD发行权

D 计算机软件发行权 E 文字作品复制权

19、冠名权的价格构成因素包括( ) A 冠名事项的创新性 B 冠名事项的历史和影响 C 冠名事项的社会效应 D 冠名事项的广告响应 E 冠名事项的社会影响 20、机动车根据其社会属性可分为( ) A 公务车辆 B 罚没车辆 C 抵押车辆 D 贷款车辆

E 国外捐赠的车辆

三、判断题(20分)答对或错,说明理由。

1、拍卖师的知识结构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心理学知识、现场主持操作知识、文物历史知识。

2、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拍卖前应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报当地政府审批,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拍卖。

4、艺术品有审美价值、历史价值才有收藏价值。

5、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它包含了财产权和决策权两种权利。

四、简答题(20分)

1、我国对文物的规定有哪些?

2、拍卖公告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4、拍卖企业应当依法开展拍卖活动,并不得有哪些行为?

5、拍卖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拍卖公告的期限有7天、10天、15天、20天、30天之分,请根据以上时间,回答出其所对应的属何种公告。

五、述题目(20分)

1、论述机动车拍卖中,核实车辆证件、资料的步骤?

2、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3、论述在拍卖的不同权力下,对城市房地产转让拍卖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手续?

4、论述我国拍卖师在执业行为方面有哪些管理规定?

第13篇:拍卖师资格考试大纲

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

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2018年6月

1 《考试说明》及《考试大纲》

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

试委员会

拍执考[2018]2号

关于公布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

《考试说明》和各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安排,依据《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拍卖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8年全体会议决定,中拍协现将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考试说明》和各科目《考试大纲》予以公布。

《考试说明》和《考试大纲》对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法、各科目试卷结构与要求均作出了说明和规定,请认真阅读并作好考试准备。

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

2 附件:

1、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说明

2、2018年拍卖实务考试大纲

3、2018年拍卖法律知识考试大纲

4、2018年拍卖经济学考试大纲

5、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主持技巧考试大纲

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目标

拍卖师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纳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序列,为从事主持拍卖活动的专业人员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通过拍卖师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拍卖师资格考试以能力和水平为核心。拍卖师资格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执业拍卖师所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

二、考试科目

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拍卖实务》、《拍卖法律知识》、《拍卖经济学》、《拍卖主持技巧》4个科目。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安排,今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拍卖实务》、《拍卖法律知识》、《拍卖经济学》采用书面闭卷形式进行考试,闭卷中的选择题部分使用答题卡答题。《拍卖主持技巧》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10月13日(星期六)、14日(星期日)进行《拍

4 卖实务》、《拍卖法律知识》、《拍卖经济学》三科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者(根据中拍协公布的名单)参加11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主持技巧科目考试,考试时间约为6分钟。

四、试卷结构与考试要求

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试卷题型和分数构成:

(一)试卷一:《拍卖实务》

本卷共45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能力题、论述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25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5道,每题2分;综合能力题3道,每题8-9分;论述题2道,每题10分。本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以上考题范围参见《拍卖实务》考试大纲。参考书籍:《拍卖概论》、《拍卖实务教程》、《拍卖行业标准汇编》、《拍卖法律法规汇编》。

(二)试卷二:《拍卖法律知识》

本卷共44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案例分析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25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5道,每题2分;综合案例分析题4道,每题10-12分。要求考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及原理分析案例并回答问题。本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以上考题范围参见《拍卖法律知识》考试大纲。参考书籍: 5 《法律教程》、《拍卖行业标准汇编》、《拍卖法律法规汇编》。

(三)试卷三: 《拍卖经济学》

本卷共45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能力题、论述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25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5道,每题2分;综合能力题3道,每题8-9分;论述题2道,每题10分。本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以上考题范围参见《拍卖经济学》考试大纲。参考书籍:《拍卖经济导论》。

(四)拍卖主持技巧

考生按照《拍卖师操作规范》要求并结合拍卖实际,模拟主持拍卖进行考试。考试包括:模拟主持拍卖会(90分)和快速报价1分钟(10分)。本科考试满分100分。 以上四科总分400分。

6 2018年拍卖实务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为《拍卖概论》第一章至第七章和《拍卖实务教程》第一章至第十三章,以及《拍卖术语》、《拍卖师操作规范》、《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机动车拍卖规程》、《不动产拍卖规程》、《公益拍卖规程》、《网络拍卖规程》、《鲜切花拍卖产品质量等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国家、行业标准和《新编拍卖相关法律与规则》中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拍卖概论》

第一章 拍卖概述

一、基本要求

掌握拍卖的概念、定义;拍卖的特征及拍卖交易方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功能;拍卖的起源及发展;我国拍卖业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拍卖业的恢复与发展;中国拍卖行业的管理与定位;拍卖的方式。

二、考试内容

拍卖在国内法律中的定义以及包含的内容;拍卖的起源及发展;新中国拍卖业的恢复与发展;中国拍卖行业的管理与定位;拍卖方式的特征和功能;拍卖的模式;拍卖的方式;竞价的形式等。

第二章 拍卖法规

一、基本要求

掌握我国有关拍卖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标准。

二、考试内容

《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与部门规章;《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拍卖师操作规范》等拍卖标准。

第三章 拍卖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要求

掌握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四个拍卖的基本原则。

二、考试内容

有关拍卖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等。

第四章 拍卖的基本规则

一、基本要求

掌握价高者得、保留价、瑕疵请求权等拍卖的基本规则。

二、考试内容

有关拍卖基本规则的概述、含义、原理、作用、制约因素等。

第五章 拍卖标的

一、基本要求

掌握拍卖标的的概念、特征和条件;拍卖标的的种类;拍卖

8 标的的价格。

二、考试内容

拍卖标的定义、特征和条件;拍卖标的分类;评估价、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的概念;成交价的形成条件等。

第六章 拍卖当事人

一、基本要求

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的概念、主要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的概念。

二、考试内容

拍卖人的概念、拍卖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拍卖人的法律责任;委托人概述、主要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竞买人的概念、主要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买受人的概念、主要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买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的定义及各类优先购买权人。

第七章 拍卖程序

一、基本要求

拍卖委托;拍卖公告与标的展示;竞买登记;拍卖会实施;拍卖成交;标的移交;拍卖档案等。

二、考试内容

征集拍品、审核项目、洽谈合同、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等程序;

9 拍卖公告概述、实务;标的展示概述、实务;竞买登记;拍卖会前的准备、拍卖会的程序、竞价幅度、拍卖会终止或中止等拍卖会组织;拍卖成交、标的移交、买受人违约与再行拍卖、拍卖档案管理等。

第二部分《拍卖实务》

第一章 拍卖市场

一、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拍卖市场的形成及发展、艺术品拍品市场的兴起与繁荣;理解掌握我国拍卖市场的转型发展、拍卖市场体系、我国拍卖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拍卖市场的发展前景。

二、考试内容

公物拍卖的法律规范、佣金收取、范围界定;司法拍卖的产生及发展;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兴起;《拍卖法》、常规拍卖市场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新常态下拍卖市场面临的主要挑战、发展的新路径及发展趋势。

第二章 拍卖项目策划与营销

一、基本要求

了解策划及拍卖策划的产生于发展、策划的分类、策划人才的知识、心理及能量;理解掌握策划常用方法、拍卖项目策划、拍卖项目策划书编写原则、拍卖项目策划的主要环节、拍卖项目

10 营销的特点、面向市场的拍卖项目营销策略、面向政府的拍卖项目营销策略。

二、考试内容

策划的概念、策划的方法、策划的工具、创意策划;策划的分类;策划人才的知识、心理和能力;拍卖项目策划的概念、拍卖项目策划书的编写原则、环节;拍卖项目策划书的基本内容;拍卖项目营销的概念、特点、分类;拍卖项目的营销策略;拍卖项目的投标策略。

第三章 艺术品拍卖

一、基本要求

艺术的含义;艺术品的概念及门类;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实施及应注意的事项。

二、考试内容

艺术的含义;艺术品的概念;艺术品的门类;文物;艺术品拍卖的社会作用;艺术品拍卖的实施;文物拍卖许可、文物拍卖区位优势;影响文物艺术品估价的因素;拍品鉴定。

第四章 机动车拍卖

一、基本要求

机动车的分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机动车的相关术语、机动车的特征、机动车拍卖的发展趋势;机动车拍卖的程序;机动

11 车拍卖应注意的事项。

二、考试内容:

机动车的分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机动车的相关术语;机动车的特征;机动车拍卖的发展趋势;机动车拍卖的具体流程及实施要点;应当注意的事项:核实资料、工作预案、车辆过户。

第五章 土地使用权拍卖

一、基本要求

土地、地产、土地权利的概念;土地使用权特征;国有建设用地类型与取得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实施。

二、考试内容

土地的特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内容与类型;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的十二个环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注意事项。

第六章 不动产拍卖

一、基本要求

不动产的概念;不动产的特点、不动产价格及其影响因素;不动产拍卖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动产拍卖的程序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12 不动产的含义及内容;不动产的特点;不动产的类型;不动产市场及特点;不动产价格及其影响因素;不动产物权类型;不动产拍卖的特点;不动产拍卖程序;不动产拍卖条件及主要交易规则;不动产拍卖注意事项。

第七章 农产品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农产品拍卖的方式、拍卖流程、以花卉拍卖为例了解农产品拍卖的体系、特点及供应链;掌握农产品拍卖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农产品拍卖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实施拍卖的关键要点;理解农产品交易引入新模式的问题。

二、考试内容

拍卖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拍卖的前期准备;农产品拍卖的风险及防范;农产品拍卖实施要点;农产品交易引入新模式需要注意的问题;花卉流通的特点、供应链的组织管理工作的重点放、花卉拍卖的工作方向。

第八章 股权拍卖

一、基本要求

股权及其分类;股权转让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问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问题;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

二、考试内容

股权的概念;股权的分类;股权转让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问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问题;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及实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拍卖应注意的问题;上市公司股权拍卖应注意的问题;国有股权拍卖应注意的问题。

第九章 债权拍卖

一、基本要求

债的概念及债的要素;债权的概念及其特征;债权的分类;债权拍卖的概念及意义;债权拍卖的特点;债权拍卖的实施。

二、考试内容

债的概念及债的要素;债权的概念及其特征;债权的分类;债权拍卖的概念及意义;债权拍卖的程序;债权拍卖的特点;债权包的概念及组合方式;债权拍卖注意事项。

第十章 慈善拍卖

一、基本要求

慈善、慈善组织、慈善拍卖的基本概念;慈善拍卖的组织和应注意的事项。

二、考试内容

慈善、慈善活动的概念;慈善组织的概念;慈善和公益的关系;慈善拍卖的概念及分类;慈善拍卖的实施及应注意的事项。

14

第十一章 二手物品拍卖

一、基本要求

理解二手工业品和二手民品的相关概念;掌握二手工业品和二手民品拍卖的实施和注意事项,的定义、特点和分类;了解国外二手物品拍卖市场的发展与实践。

二、考试内容

二手工业品的定义、特点和分类;二手工业品拍卖的实施程序和注意事项;中国二手设备流通市场现状;二手民品的定义、特点和分类;二手民品拍卖的实施程序和注意事项;国外二手物品拍卖的市场发展和企业实践。

第十二章 法定资产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了解公物的范围、公物拍卖市场的形成、公物拍卖委托主体;公物拍卖的法律责任;破产及其法律依据、破产的主要程序;破产企业拍卖的委托主体。

二、考试内容

公物拍卖的范围、公物拍卖的法律依据、公物拍卖的特点、意义;公物拍卖的标的;公物拍卖实施环节的注意事项;破产及

15 其法律特征;破产程序的特征和基本流程;破产企业财产的范围与法律特征;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法律依据;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特点以及原则;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注意事项。

第十三章 拍卖主持

一、基本要求

充分了解拍卖主持各个层面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拍卖师操作规范》(SB/T 10692-2012)要求的规范要求,正确完成拍卖主持程序,熟练运用拍卖主持的方式方法,自如展现拍卖主持技巧,学会运用拍卖主持的常用英语。

二、考试内容

拍卖主持在法律和商业层面的意义;拍卖主持的八项要求;拍卖主持的几种标准化程序;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和投标拍卖的主要主持方式;拍卖主持中,开场致辞、起价报价、常用的竞价幅度、手到(指向)以及落槌成交的方法;拍卖主持的技巧。

拍卖主持常用英语和表达。

16 2018年拍卖法律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章 拍卖法概述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的概念和特征、拍卖法的涵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立法背景及立法目的、拍卖法律体系的架构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拍卖活动的基本原则。

理解:拍卖的概念和特征、拍卖法的涵义、拍卖法律体系的架构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拍卖活动的基本原则。

二、考试内容

拍卖与一般买卖的异同、广义和狭义拍卖法、拍卖法的修改内容、拍卖法律体系由哪些规范性文件组成以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原则、拍卖法有哪些基本原则以及在拍卖法中如何体现。

第二章 拍卖法律关系

一、基本要求

了解:法律关系的含义、概念和特征;研究拍卖法律关系的重要性。

理解:拍卖法律关系的研究方法和依据;拍卖法律关系的特征;拍卖法律关系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和合同关系;拍卖人的分类;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含义;竞买人的资格;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的含义。

17

二、考试内容

设立拍卖企业的条件;外商投资的拍卖企业和拍卖企业的分公司的设立条件;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拍卖标的瑕疵的种类。

第三章 拍卖合同的订立

一、基本要求

了解:委托拍卖合同和竞买合同的形式、主要内容;缔约过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网络拍卖合同的订立;合同解释。

掌握:拍卖合同的性质、特征;委托拍卖合同与竞买合同的形式、主要内容;保证金条款的约定;缔约过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异同;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通过互联网签订拍卖合同的特点;合同的解释的规则。

二、考试内容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要约与承诺的条件;要约与承诺的生效时间;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承诺的撤回;委托拍卖合同和竞买合同的形式、主要内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缔约过失责任;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拍卖合同应注意的事项;网络拍卖合同的订立;合同解释的规则。

第四章 拍卖合同的效力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合同有效的要件;拍卖合同无效、效力待定的情形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附条件、附期限的拍卖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拍卖合同的事由;拍卖程序中优先购买权的概念和性质。

理解: 拍卖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和法律特别规定;拍卖合同无效的情形、认定和法律后果;附条件、附期限的拍卖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拍卖合同的情形,拍卖合同中重大误解的适用,可变更、可撤销的拍卖合同的撤销权行使和法律后果;我国的优先购买权的种类及其在拍卖程序中的实现

二、考试内容

拍卖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和法律特别规定;拍卖合同无效的事由、认定机构和无效的后果;附条件、附期限的拍卖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拍卖合同的事由,拍卖合同中重大误解的适用情形和规则,可变更、可撤销的拍卖合同的撤销权的归属、行使规则和法律后果;我国的优先购买权的种类及其在拍卖程序中的行使规则和法律后果。

第五章 拍卖合同的履行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合同履行的概念和方式;拍卖合同履行的原则;拍卖合同履行中的当事人保护制度;委托拍卖合同履行中委托

19 人、拍卖人的主要义务;竞买合同履行中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理解:拍卖合同履行的概念和方式;拍卖合同履行中的全面履行、遵守法律、诚实信用、情势变更原则;拍卖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委托拍卖合同和竞买合同履行中各方当事人的义务内容。

二、考试内容

拍卖合同履行的概念和方式;拍卖合同履行的原则;拍卖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委托拍卖合同和竞买合同履行中各方当事人的义务内容。

第六章 拍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基本要求

了解: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转让的条件、程序、法律后果。 理解: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与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的关系;对变更合同的认定;拍卖合同转让的情形、程序和法律后果。

二、考试内容

拍卖合同变更的条件、注意事项;拍卖合同转让的情形、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七章 拍卖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20

一、基本要求

了解: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的含义、拍卖委托合同终止的含义、拍卖成交合同终止的含义

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合同终止后的后契约义务;合同的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和条件;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二、考试内容

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委托拍卖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委托拍卖合同的解除与后果、委托拍卖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拍卖成交合同的解除与后果、拍卖成交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第八章 拍卖法律责任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拍卖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拍卖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拍卖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拍卖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拍卖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拍卖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拍卖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拍卖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拍卖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拍卖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考试内容

21 拍卖刑事责任的类型,拍卖刑事责任的形式,拍卖行政责任的类型,拍卖行政责任的形式,拍卖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拍卖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和赔偿范围,拍卖违约责任的类型,拍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拍卖侵权责任的类型,拍卖侵权责任的形式。

第九章 司法委托拍卖

一、基本要求

了解:司法委托拍卖的概念和特征,司法委托拍卖中的先行评估原则、保留价拍卖原则、人民法院主导原则、人民法院处置权受限制原则、竞买保证原则,司法委托拍卖的法律规范,司法委托拍卖的程序。

理解:司法委托拍卖的概念和特征,司法委托拍卖的基本原则,司法委托拍卖的程序。

二、考试内容

司法委托拍卖的概念,司法委托拍卖与任意拍卖的区别,司法委托拍卖的基本原则,司法委托拍卖的正常程序和特殊情况的处理。

22 2018年拍卖经济学考试大纲

(教材为《拍卖经济导论》)

第一章 绪论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卖经济学的学科定位和研究对象。 理解:拍卖经济学的内涵和研究方法。

二、考试内容

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拍卖经济学的含义;中西方关于拍卖含义的区别;拍卖经济学的学科定位;拍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模型的基本含义;拍卖经济学的常见分析工具。

第二章 拍卖经济学的历史沿革

一、基本要求

了解:现代价格理论的发展历史、拍卖理论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理解:威廉•维克里对拍卖理论的贡献、拍卖理论的价值。

二、考试内容

“钻石与水悖论”的主要内容;边际革命的基本思想;新古典经济学的概念;拍卖理论产生的背景;拍卖理论的发展趋势;威廉·维克里对拍卖理论的贡献;拍卖理论对经济学的影响;拍

23 卖理论的应用价值。

第三章 市场理论、博弈论与拍卖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一、基本要求

了解:市场的两个基本力量和基本理论;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基本思想。

理解:博弈的分类;不对称信息的含义;拍卖的经济含义;拍卖的经济功能。

二、考试内容

影响商品需求的因素;影响商品供给的因素;竞争性均衡的基本含义;拍卖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基本假设间的区别;博弈、参与人、策略、支付的基本含义;占优策略均衡与纳什均衡;囚徒困境;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委托代理问题;拍卖与招标;拍卖产生的原因;拍卖的经济功能。

第四章 拍品供需与市场价值

一、基本要求

了解:拍品的概念;拍品的种类和分类标准;拍品成交价格的形成过程。

理解:拍品需求与供给的基本内涵;拍品供给的费用;拍卖成交价格、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二、考试内容

24 拍品的概念;拍品的一般属性;拍品的特殊性;拍品需求的影响因素;拍品供给的主要类别;保留价;拍卖成交价格的确定;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第五章 拍卖的经济学原理

一、基本要求

了解:常见拍卖形式分类;衍生拍卖方式;最优拍卖方式的选择。

理解:四种拍卖形式的基本原理;收益等价原理。

二、考试内容

英格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收益等价定理的基本含义;收益等价定理的逻辑证明;帕累托最优;理想拍卖模型的基本假定;风险厌恶;共同价值拍卖与赢者诅咒;非对称性;合谋。

第六章 拍卖企业经营管理

一、基本要求

了解:管理和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般知识;企业市场营销的一般知识。

理解:拍卖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组织结构;拍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拍卖企业市场营销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25

二、考试内容

拍卖企业管理的概念;拍卖企业管理的职能;拍卖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拍卖企业组织结构的四种形式;拍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拍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营销的基本理论;拍卖企业的市场细分;拍卖企业的市场定位;拍卖企业的关系营销的目标与措施;拍卖企业关系营销的实施步骤;拍卖企业的品牌策略。

第七章 拍卖产业生命周期、市场结构与发展

一、基本要求

了解:中国拍卖产业的发展历史与阶段;中国拍卖产业的发展前景展望。

理解:产业生命周期理论;产业市场结构理论。

二、考试内容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的基本内容;产业生命周期曲线的特点;产业市场结构分类;影响拍卖市场结构的因素;市场集中度;影响市场集中度的因素;服务差别化;拍卖市场的进入障碍;拍卖市场的退出障碍;当前中国拍卖产业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 数据、统计学与宏观经济

一、基本要求

了解:数据、统计学的基本含义;什么是宏观经济。

26 理解:基本统计学概念;经济增长与经济波动的基本含义。

二、考试内容

数据;大数据;拍卖数据的内容;描述性统计与统计推断;平均数、中位数与众数;方差与标准差;总体与样本;GDP;失业率;通货膨胀;长期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影响总需求的因素。

27

2018年拍卖主持技巧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主要考核考生主持拍卖活动的综合素质及基本技能。包括:考生仪表举止是否得体、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报价是否敏捷无误、临场掌控是否灵活果断、把握落槌节奏是否恰当以及操作是否规范等。

二、考试程序

(一)考生依准考证号编组,分组分考场应试。应考顺序在备考时随机抽取。

(二)考生依次入场,单独进行考试。

(三)抽取考试内容。考生进入考场后,在主考官前的签筒中抽取考试资料(资料含标的的起拍价、保留价及竞价幅度模式等信息),考试资料一式两份,交给主考官一份,自己携带一份上台,考试结束后交回。

(四)主考官宣布开始,考生即模拟主持拍卖会。

(五)考生模拟主持拍卖结束后,由主考官发令,考生进行“快速报价一分钟”环节。

(六)考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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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做好拍卖师工作之我见

拍卖师工作之我见

作为拍卖公司形象的代表,拍卖师工作的好坏、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拍卖公司乃至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下面谈谈做好拍卖师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拍卖师工作的定位问题。拍卖师的工作是一种中介服务工作,对于买方和卖方所收取的报酬是一样的,因此所提供的服务也是一样的,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搀杂拍卖师个人的感情因素,因为“公正”是拍卖师工作的精 髓,你可以水平低,水平低可以努力提高,但你不能失去原则,失去这个原则也就失去拍卖师存在的意义了。目前我们有些拍卖师存在一些误区,片面认为拍卖公司和拍卖师是代表某一方面利益的,有些拍卖人甚至见利忘义,为达到拍卖成交收取佣金佣金,就对某些买家卖家或有偏重,在拍卖场上对某一拍品的拍出或流拍表现出太多的兴奋或失望,使人误认为拍卖师是在帮人买或卖,失去了公正的形象。其实拍卖师应始终记住”三公一诚”的原则,诚信的工作态度是对一个拍卖师的最基本要求。这是指无论在何时何地,无论在场上场下存在着什么不利条件,在态度上拍卖师不应有偏颇,尽职尽责把工作完成好。 拍卖公司是一种中介机构,拍卖师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公司的整体形象,拍卖场上主要是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引导广大买家遵循正确的竞争方式竞争,并最终作出一个正确的判决。如果拍卖师背弃原则,为追求利益而偏袒某一方, 甚至为收取佣金干一些违法的勾当,这种指导思想的偏差违背了《拍卖法》和《拍卖师管理条例》的基本原则,危害是极大的,对拍卖师工作的提高和发展是个严重的阻碍,方向错了,再努力也只能是南辕北辙了。

二、拍卖师的自我约束。拍卖师的工作是直接面对买家卖家并为其服务的,这一工作的特殊性,就要求拍卖师无论在拍卖场内还是场外都要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能利用这一特殊关系为自己谋求利益。拍卖的中心是处理好拍卖人与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拍卖师在拍卖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是越中性越好,越能体现”中和之点”越好。拍卖师应对买家和卖家保持等距,在拍卖场上无论熟人和生人,有地位的和无地位的,买到拍品的和未买到的都应一视同仁。应尽量回避自己亲戚朋友在自己主持的拍卖会上竞买,除不在自己的公司竞买,也尽量不在其他公司替别人或自己竞买,这样才能为公司为自己创造并保持一个公正的形象,广大群众才会信任你,才会心悦诚服地把自己的利益交给公司处理,因此通过约束自己的行为来达到公正的目的是拍卖师的生命。

三、拍卖师的培训与提高。目前中国国内的拍卖师整体水平不是很高,与国外著名拍卖师相比差距很大。国外那些著名的拍卖师不但语言丰富幽默,驾驭事态发展的能力很强,而且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同时能胜任征集、鉴定、定价、招商和宣传方面的工作,称得上是多面手。因此拍卖师的好坏优劣也就表现了拍卖公司之间的差距。我们的拍卖师虽然很努力,但由于拍卖的场次太少,(国外大拍卖公司每月至少十几场拍卖,而我们国内的大拍卖公司每月至多一场)。经验积累不足。我们绝大部分拍卖师是由其它行业转做拍卖师的, 因此有的拍卖师连拍卖标的物的名称都不熟悉,更难说其它方面了。一些经常参加拍卖的拍卖师也存在着语言单调,知识匮乏,应变能力差的问题,急需改正和提高。拍卖师对其全面素质的要求很高,除了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对历史、艺术、外语、社会交际应酬、商业、国内外市

场价格和需求、语言学、心理学乃至声音、形体体力都需要很高的造诣和修养,并非一朝一夕所能一蹴而就的,要长期的培养和造就,这就需要我们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拍卖公司能在每年的例行填表登记外有一个长期计划。我认为该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拍卖师对《拍卖法》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力求了然于胸,无论在任何复杂的情况下都能以法为准处理问题。

(二)请有关专业部门(如文物局等)定期对拍卖师的专项专业进行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存入拍卖师和有关部门的档案,以备调转,评级和深造之用。

(三)组织拍卖师在国内和国外参观、交流和学习,条件不具备的可看一些录像,定期就某一场拍卖、某一事件、某一特例进行专业讨论研究,交流拍卖技巧,对某些疑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建立拍卖师重大责任追究制度,以使拍卖师有做好工作的压力。建立分级分类制度,从拍卖师以往的考核中看他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专业知识、拍卖业绩、外语水平等,对其进行定期评级分类,一些重大的拍卖活动只能由高级别,高类别的拍卖师承担,以增强拍卖师主动学习专业技术的内在动力。

(五)提高拍卖师的外语水平,提高拍卖师整体服务能力,做好与国际接轨的准备。

(六)建立、完善行业协会,出台一些涉及拍卖师利益的规定(如调转、注册登记和福利待遇),使其真正把全部精力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拍卖工作中去。

第15篇:拍卖师操作规范(材料)

一、拍卖会开始,拍卖师应作简要的开场致辞 ――介绍应价、报价和举牌的方式; ――宣布竞价幅度;

――介绍落槌或其他表示买定的方式; ――宣布签约的时间和方式;

――宣布拍卖活动的纪律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

二、报价和报号牌

拍卖师报价应准确,声音清晰、宏亮。

拍卖师报出起拍价时,宜包含以下内容: ――宣布起拍价; ――邀请应价;

――确认应价的价格及其号牌。

过程中,拍卖师宜以“先报价格再报号牌”形式报价。 竞价激烈时,拍卖师应快速报价,可不报号牌。 停止时,拍卖师应确认价格及号牌。 拍卖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竞价幅度。

三、举牌应价

竞买人应价时,拍卖师宜要求竞买人以举牌方式表示。若无他人竞价而竞买人举牌不放或再行举牌的,拍卖师征询意见后可为其继续加价。卖标的有保留价的,拍卖师应核实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不低于保留价。

四、成交表示

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成交。买定方式为落槌的,拍卖师落槌时应关注其他竞买人的举动,确保落槌的成交价是最高应价。拍卖师不应接受以落槌或其他方式表示买定后的竞价要求。以落槌或其他方式表示买定后,拍卖师应要求再次出示号牌的方式确认成交价格和号牌号码。

五、主持程序

一般程序可包括: ――宣布规则和注意事项; ――简要介绍情况; ――报出起拍价; ――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确认该应价后继续报价;

――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落槌表示成交; ――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 ――宣布拍卖会结束。

拍卖资料(或图录)中有拍卖标的顺序调整、撤拍或印刷内容错误情形的,拍卖师应予以说明。拍卖师不应随意中断拍卖程序。若有影响正常拍卖秩序的突发状况发生时,拍卖师可中止拍卖程序。影响拍卖秩序的因素消除后,拍卖师应恢复拍卖程序。拍卖师宜记录每个标的的成交价和买受人牌号。 出现须中止、终止的情形时,拍卖师应按下列程序主持活动: ――说明须中止、终止活动的理由; ――宣布中止、终止活动。

六、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方式

――报出起拍价,邀请应价; ――按增价幅度再邀请应价; ――产生最高价格;

――以落槌或其他方式表示买定前,还应给予其他人最后加价的机会; ――加价机会过后再无人加价且不低于保留价时,以落槌或其他方式宣布成交;低于保留价的,则宣布不成交。

竞价过程中,对竞买人表示的同一价格可以辨别出价先后的,拍卖师应确认先出价者的价格;难分先后的,由拍卖师从中指定。

拍卖师应说明最后的报价方式,宜以“三声报价”方式表示,宜采用: ――“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 ――两次报价后宣布“最后一次”。

拍卖师宣布“最后一次”后要稍作停留,经确认再无人作价格表示后才能落槌。 拍卖师报出价格后若无人应价时,应提示最后应价的机会,宜以“三声报价”作表示。拍卖师宣布不成交时不应落槌。

第16篇:拍卖师从业资格大纲

附件二:

《拍卖基础教程》考试大纲

第一章 拍卖概述

第一节 拍卖的含义与功能

一、拍卖的含义

国外关于拍卖的概念;国内关于拍卖的概念;拍卖含义的界定。

二、拍卖的特征

拍卖与普通交易方式的区别:参与的当事人不同;交易的性质不同;交易的标的范围不同;价格形成的方式不同;对当事人的要求不同;交易的主体资格不同。

三、拍卖的经济功能 价格发现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拓展销售渠道功能;提高交易效率功能。

第二节 拍卖方式

一、传统竞价拍卖

英格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

二、密封竞价拍卖

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

三、电子竞价拍卖

电子竞价的本质;电子竞价拍卖的形式。

第三节 拍卖的起源与发展

一、拍卖行为的产生

二、拍卖机构的出现

三、拍卖行业的形成

第四节 中国拍卖业的发展历程

一、中国早期的拍卖活动

二、新中国拍卖业的恢复与发展

三、我国拍卖市场的发展格局

房地产拍卖市场;二手机动车拍卖市场;艺术品拍卖市场;无形资产拍卖市场;股权债权拍卖市场;农产品拍卖市场;其他资产。

第二章 拍卖法

第一节 拍卖法制的确立

一、拍卖法制的初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拍卖法颁布前的地方性拍卖立法;原国内贸易部颁布的《拍卖管理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制定与颁布

拍卖法的立法过程;拍卖法的结构体系;拍卖法的立法意义。

第二节 拍卖法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拍卖法的立法目的

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拍卖法的适用范围

拍卖法对人的效力;拍卖法的空间效力;拍卖法的时间效力。

第三节 拍卖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拍卖原则

公开拍卖原则的含义;体现公开拍卖原则的具体制度。

二、公平拍卖原则

公平拍卖原则的含义;公平原则的具体要求。

三、公正拍卖原则

公正拍卖原则的含义;体现公正拍卖原则的具体制度。

四、诚实信用拍卖原则

诚实信用拍卖原则的含义;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要求。

第四节 拍卖法律体系

一、拍卖法的含义和特征

广义的拍卖法;狭义的拍卖法。拍卖法的特征。

二、拍卖法律关系

拍卖法律关系的含义;拍卖法律关系的特征;拍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拍卖法律关系的演变。

三、拍卖法律体系 拍卖法律体系的含义;拍卖法律体系的构成;拍卖法的渊源;拍卖法的分类。

第三章 拍卖的基本规则

第一节 价高者得规则

一、价高者得规则概述

价高者得规则的含义;价高者得规则的原理;价高者得规则的制约因素。

二、价高者得规则的效力范围

2 价高者得规则对竞买人的约束力;价高者得规则对拍卖人的约束力;价高者得规则对委托人的约束力。

三、价高者得规则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相同高价问题;价高者得规则和成交价的合理性。

第二节 保留价规则

一、保留价规则的含义与原理

保留价规则的含义;保留价规则的原理。

二、保留价的确定与保密

保留价的确定;保留价的保密。

三、保留价与评估价的关系

四、保留价的更改问题

第三节 瑕疵请求权规则

一、瑕疵请求权

瑕疵请求权的含义;瑕疵请求权的特征。

二、瑕疵请求权规则的原理 过错责任理论;担保责任理论。

三、瑕疵请求权的障碍 委托人和拍卖人无过错;买受人自己的过错;声明不保证;显而易见的瑕疵。

第四章 拍卖标的

第一节 拍卖标的概述

一、拍卖标的的含义

二、拍卖标的的种类

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动产和不动产;允许流通的标的、限制流通的标的和禁止流通的标的。

三、拍卖标的的条件

拍卖标的必须具有特定性;拍卖标的必须具有交换价值;拍卖标的必须具有合法性。

第二节 房地产

一、房地产标的的概念

二、房地产的特征和类型

第三节 艺术品

一、艺术品的概念

二、艺术品的特点和价值

3 艺术品的特点;艺术品的价值。

三、艺术品的种类

西方艺术品的主要种类;中国艺术品的主要种类。

第四节 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二、无形资产的特征

客体的无形性;无形资产权利的多元性;无形资产的垄断性;无形资产的独创性;无形资产的时间性;无形资产的地域性;无形资产价格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法律的程序确认性;无形资产获利功能的特殊性。

三、常见的无形资产

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冠名权。

第五章 拍卖人

第一节 拍卖人概述

一、拍卖人的概念

二、拍卖人的分类

内资拍卖企业和外商投资拍卖企业;一般拍卖企业和文物拍卖企业;有限责任类型的拍卖企业和股份有限类型的拍卖企业。

第二节 一般拍卖企业的设立

一、一般拍卖企业的设立条件 拍卖法规定的条件;《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一般拍卖企业的设立程序

签订股东协议;制定公司章程;企业名称核准;申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领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

第三节 文物拍卖企业的设立

一、文物拍卖企业的含义

二、设立文物拍卖企业的条件

股东;注册资本;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文物拍卖许可证

三、设立文物拍卖企业的程序

设立文物拍卖企业的程序;申请设立文物拍卖企业通常应提交的材料。

第四节 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设立

一、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概念;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分类。

二、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条件

三、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四、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程序

五、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变更和终止

第五节 拍卖企业分公司的设立

一、拍卖企业分公司的概念

拍卖企业分公司的概念;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二、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三、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四、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的程序

第六节 拍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拍卖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二、拍卖人的法律权利

信息知情权;经营性拍卖活动开展权;拍卖标的瑕疵声明权;获得服务报酬权。

三、拍卖人的法律义务 审核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当事人的忠诚义务;不得自营和严守诚信义务;依法交割的义务和其他义务。

四、拍卖人的法律责任 拍卖法的规定;《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章 委托人与拍卖委托

第一节 委托人

一、委托人的含义和类型

委托人的含义;委托人的类型。

二、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委托拍卖权;保留价确定权;拍卖价款请求权;拍卖活动监督权;拍卖标的撤回权。

标的来源和瑕疵告知义务;移交拍卖标的义务;竞买禁止义务;支付拍卖佣金义务。

三、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第二节 拍卖委托

一、征集拍品

二、审核项目

核实委托人的身份;核实拍卖标的;鉴定;评估。

三、洽谈合同

四、签订合同

第三节 委托拍卖合同

一、委托拍卖合同的含义

二、委托拍卖合同的内容

委托拍卖合同的法定内容;文物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的内容。

第四节 委托拍卖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核实中的法律问题

二、鉴定中的法律问题

三、评估中的法律问题

四、佣金支付和标的移交中的法律问题

第七章 拍卖公告与标的展示

第一节 拍卖公告

一、拍卖公告的含义

二、拍卖公告的特征

拍卖公告的法定性;拍卖公告的公开性;发布主体的特定性;公告内容的确定性;公告时间的强制性。

三、拍卖公告的功能

信息公开与传播功能;招商与促销功能。

四、拍卖公告的内容

拍卖的时间和地点;拍卖标的;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 拍卖公告实务

一、拍卖公告的发布时间

拍卖公告发布时间的计算;拍卖公告发布时间的特别规定。

二、拍卖公告的发布媒体 拍卖公告媒体选择;拍卖公告发布媒体的要求;拍卖公告发布范围的特殊性。

三、拍卖公告的变更

四、拍卖公告的责任和风险

拍卖无效的责任和风险;行政处罚的责任和风险;法律诉讼的责任和风险。

五、拍卖公告撰写和发布中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的完整性;公告日期的准确性;拍卖公告发布的规范性。

第三节 标的展示

一、标的展示的含义

二、标的展示的功能

信息传递与决策功能;宣传促销与招商功能。

三、标的展示的时间

四、标的展示的方式

常见标的展示方式;拍卖图录与媒体宣传。

五、拍卖资料及标的查看条件 拍卖资料;标的查看条件。

第八章 拍卖师与拍卖师资格

第一节 拍卖师概述

一、拍卖师的含义

二、拍卖师的地位

拍卖师是拍卖专业技术人员;拍卖师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拍卖师是设立拍卖企业必备的法定条件之一;拍卖师是拍卖会的法定主持人;拍卖师是拍卖企业开展拍卖业务的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节 拍卖师职业

一、拍卖师职业的产生

二、旧中国的拍卖师

三、拍卖法颁布前的拍卖师

四、拍卖法实施后的拍卖师

第三节 拍卖师的职业素养与行为规范

一、拍卖师职业素养

拍卖师的职业语言;拍卖师的职业思维;拍卖师的职业知识;拍卖师的职业技术;拍卖师的职业道德;拍卖师的职业信仰。

二、拍卖师的行为规范

第四节 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

一、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的背景

二、与职业资格相关的几个概念

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三、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 拍卖师执业资格的性质;拍卖师执业资格的积极条件;拍卖师执业资格的消极条件;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拍卖师执业资格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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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我国拍卖师制度的完善

一、现行拍卖师资格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拍卖师资格考试制度的设想

扩大报考人员的范围;实行拍卖师水平资格与注册执业资格分开管理。

第九章 竞买人与竞买活动

第一节 竞买人

一、竞买人的含义

二、竞买人的条件

三、竞买人的权利和义务

竞买人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竞买人的优先购买权;委托竞买席。

第二节 竞买前的准备

一、拍卖信息的搜集

二、竞买文物艺术品的准备

了解文物艺术品市场;选择信誉好的拍卖企业;选择合适的拍卖会;防范文物艺术品拍卖的风险。

三、竞买房产的准备

了解拍卖房产的特点;了解拍卖房产的品质。

四、竞买机动车的准备

了解拍卖二手车的特点;检验拍卖二手车的品质。

第三节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条件

申请人的资质条件;申请人的经济能力。

二、竞买人参加拍卖的承诺事项

竞买人参加竞买时通常需要承诺的事项;竞买人应当签字确认的文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四、竞买手续办理中涉及的其他事宜

委托竞买;优先购买权人的确认;发放竞买号牌。

第四节 实施竞买活动

一、了解拍卖会的主持方式

文物艺术品拍卖会的主持方式;资产类拍卖会的主持方式。

二、防止竞价中的失误

三、熟练运用竞价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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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买受人与拍卖成交

第一节 买受人概述

一、买受人的含义

二、买受人的特征

买受人的前身应该是依法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买受人是拍卖中对拍卖标的做出最高应价的竞买人;买受人是最高应价得到拍卖师以公开买定方式认可的竞买人。

三、买受人的权利

取得拍卖标的权利;请求出具成交证明权利;约定佣金比例的权利;请求赔偿权;要求返还超额佣金的权利;裁定请求权和协助执行书请求权。

四、买受人的义务

确认成交结果的义务;签署拍卖笔录的义务;支付成交价款的义务;支付拍卖佣金的义务;受领拍卖标的和支付保管费用的义务。

第二节 拍卖成交

一、拍卖成交的含义

二、拍卖成交的条件

三、拍卖成交的方式

合同订立的含义;拍卖合同订立的特殊性。

四、三声报价与落槌买定

第三节 拍卖成交确认书

一、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含义和作用

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含义;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作用。

二、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拍卖成交合同的关系

第四节 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一、买受人法律责任的含义

二、买受人违约责任的特征

三、买受人违约责任的认定

四、买受人违约的具体形态

五、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拍卖人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情况下,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标的物再行拍卖情况下,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

六、再次拍卖没有成交时原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七、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法律责任

八、拍卖中的履约保证金问题

第十一章 拍卖流程管理

第一节 流程管理概述

一、业务流程和流程再造 业务流程;流程再造。

二、流程管理

三、流程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流程管理的目的;流程管理的原则。

第二节 拍卖流程的分类与设计

一、拍卖流程的分类

二、拍卖流程设计

拍卖流程设计的基本要求;拍卖流程描述。

第三节 拍卖流程管理

一、拍卖流程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立拍卖流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测量、评估拍卖流程运作质量;拍卖流程质量审核。

二、拍卖流程管理文件的编制

管理目的和适用范围;角色职责;管理程序;流程文档管理。

第四节 拍卖流程图

一、拍卖委托流程图 工作内容;流程示意图。

二、拍卖公告与展示流程图 工作内容;流程示意图。

三、竞买登记流程图 工作内容;流程示意图。

四、拍卖实施流程图 工作内容;流程示意图。

五、结算与交割流程图 工作内容;流程示意图

六、拍卖档案管理流程图 工作内容;流程示意图。

第十二章 拍卖行业管理

第一节 拍卖行业管理概述

一、行业管理的含义

二、拍卖行业管理的主体

三、实施拍卖行业管理的必要性

第二节 拍卖行业监管

一、拍卖行业监管体制

二、拍卖行业监管的主体

市场准入及退出的监管机构;拍卖经营行为的监管机构。

三、拍卖行业监管的主要内容

市场准入的监管内容;拍卖经营行为的监管内容;市场退出的监管内容。

第三节 拍卖行业自律

一、行业自律的含义

二、实施行业自律的必要性

行业自律监管是拍卖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行业自律监管是提高拍卖行业诚信度的重要手段。

三、拍卖行业自律的主体

行业协会;拍卖行业自律的组织机构。

四、拍卖行业自律的措施

关于行业自律的总体规定;专门领域的自律规定。

第四节 拍卖师的管理

一、拍卖师管理的主体

二、拍卖师管理的内容

注册管理;变更管理;执业监督。

第五节 国外拍卖行业的管理

一、美国拍卖业的管理

二、英国拍卖业的管理

三、德国拍卖业的管理

四、法国拍卖业的管理

第17篇:拍卖师从业时间证明样本

关于报考2012年第24期拍卖师考试

从业时间证明

中拍协并省拍协:

兹有我公司员工自年月日起一直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至年月日止,其在拍卖公司工作的累计时间已经满年。

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二○一二年月日

关于报考2012年第24期拍卖师考试

从业时间证明

中拍协并省拍协:

兹有员工自年月日起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经双方拍卖企业同意,于年月日调转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上班至今,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其在拍卖企业的累计工作时间已经满年。

(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二○一二年月日

关于报考2012年第24期拍卖师考试

补考生变更单位的从业时间证明

中拍协并省拍协:

兹有员工自年月日起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经双方拍卖企业同意,于2011年参加中拍协第23期拍卖师考试后调转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上班至今,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其在拍卖企业的累计工作时间已经满年。

(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二○一二年月日

第18篇:拍卖师变更注册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一、变更到已设立拍卖企业时,需提交申请资料为:

(一)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或者主持记录);

(二)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其中:

1.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拍卖师注册的拍卖企业为其开户缴纳的、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印章的,申请变更前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记录详单。

2.纳税证明是指拍卖企业为拍卖师代缴代扣的,载明拍卖企业名称、拍卖师姓名和纳税时段的个人所得税税单。

3.主持记录是指包括拍卖公告复印件、拍卖笔录复印件和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等在内的主持拍卖会的证明材料(为非本人注册拍卖企业主持拍卖会的,还应提供企业法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是指拍卖师与所调出及调入拍卖企业(或者拟组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二、变更到拟组建拍卖企业时,需提交申请资料为:

(一)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或者主持记录);

(二)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三)拟组建公司的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四)变更注册前连续三年、每年不少于三场的拍卖主持记录。

材料要求同上。

三、调出拍卖企业若被注销或吊销无法盖章时,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工商或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销或吊销企业的文件复印件,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协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调出企业不同意拍卖师变更注册的,应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协的书面调查材料。

五、拍卖师受过处罚的,应填写最后一次处罚的种类及时段,其连续执业的起始年月日从最后一次恢复正常执业状态后开始起算。

六、本表应按照样表格式用A4打印,签字处应使用黑、蓝色钢笔或者签字笔,一式两份。

第19篇:拍卖师是如何炼成的

拍卖师(auctioneer)或称注册拍卖师,为主槌拍卖活动的主持人职业资格称号。如果从狭义上去理解,拍卖师就是在拍卖场主持敲槌的人;如果从广义上看,拍卖师除了主持之外,还要在日常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负责接待客户、洽谈合同、鉴定评估拍卖品、起草拍卖法律文书等多项工作。伴随着近年来的拍卖热,拍卖师这一职业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

如何成为一名拍卖师?他们真的都是“金领”吗?日常工作是什么?职业前景又如何?本刊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和采访,看一看聚光灯下的拍卖师究竟是如何炼成的。

拍场,游走各方势力间

拍卖师总是和拍卖业联系在一起,这里简单提几句。我国拍卖业恢复于1986年9月10日,经广州第一商业局批准,国营广州拍卖公司成立,拉开了拍卖公司发展的序幕。1997年4月前后,由中国拍卖协会(下文简称中拍协)出面组织培训、考试,诞生了第一批中国历史上注册、执证上岗的拍卖师。2004年8月,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下文简称拍卖法)出台,进一步规范拍卖业,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拍卖活动由拍卖师主持。”从而在法律上,明确了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的地位。实际上,即便没有法律的硬性规定,拍卖师在拍卖中的作用同样无可替代。他们的工作贯穿拍卖始终,从前期的策划、作品征集、鉴定、作价,中期的营销、印刷、宣传、公告、预展,后期的设计报价策略,直至最后主持拍卖会。

当然,也没有必要将拍卖师作用夸大,至少他们对于成交率上影响就不大。因为买家需要花费真金白银,拍品不好或者缺乏兴趣,拍卖师就是口吐莲花、天神下凡也不会对其产生半点影响,但在拉升拍品价格方面就另当别论了。去过拍卖现场的肯定知道,任何一场拍卖会都不会波澜不惊,总会进行到局面僵持、无人应价或者多人争抢的阶段,这时候拍卖师的表现就显得极为重要。好的拍卖师,可以通过控制落槌速度,说话的语气,哪怕是一个眼神,一句恰当的提示,多问一句加不加价,成交额上可能就会加上几十万。如果临场表现不佳,用语不当,本该成交的标的,最终以流标草草收场,各方都将承担损失。

除了拉抬价格,拍卖师更主要的职责是控制、协调整个拍卖进程。拍卖现场的三方势力,送拍人、竞买人、拍卖公司,彼此间的利益诉求并不一致,甚至矛盾,一方希望拍价高,一方希望多成交,一方希望少花钱,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如果现场发生纠纷,对于拍卖师而言,损失的都不仅仅是简单的经济利益,还会涉及复杂的社会关系。所以,拍卖师肩上承担的压力非比寻常,他们需要积极引导竞买人报价的全过程,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里,迅速判断、找到三方最佳的利益平衡点。“一言成交,一言失交”,无疑对拍卖师的职业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究竟如何才能成为一名拍卖师呢?

考试,开启拍卖师之门

想要成为一位拍卖师,唯一的途径就是参加中拍协每年组织的考试。拍卖师的考试、选拔过程,堪称苛刻,从报名就可以体现得淋漓精致。首先,报名者要拥有专科以上学历,获得拍卖公司从业资格证书满一年,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并由所在拍卖企业推荐,才有报名的资格;其次,拍卖师考试报名采用了二级预审制度。考生在报名时,先要提交《拍卖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本人学历证书等材料,补考考生须提交《拍卖师资格考试补考报名表》到拍卖企业所在的省(区、市)拍卖公司业协会(简称地方拍协)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再由地方统一汇总,将材料上报中拍协。中拍协复核后,对报考条件的人员上网公示,之后才进入考试流程。

拍卖师考试,一般在当年4月报名,10月中旬由中拍协组织统一考试。科目设计上挺有特色,除了3门闭卷考试科目(《拍卖理论》、《拍卖案例分析》、《拍卖经济基础》)之外,特设了一门实践操作考试,叫《拍卖师主持技巧》。当所有的闭卷考试完毕,分数线出来后,达标者才有资格参加这门考试。考试场面也十分有趣,考生在考官给定的主题下进行现场虚拟拍卖,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打分。为了增加难度,考官会设计各种意外,比方说拍卖中途停电、台下有人大声喧哗、现场有人昏厥等等。

拍卖师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科目容许次年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需要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当全部考试结束后,中拍协会在复核完成绩后,向社会公布合格名单,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间,有举报考生违规违纪的,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核实,做出相应处理。公示期满后,中拍协会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人事部备案获得执业注册记录,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以文件形式,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公告。当你手握着拍卖师执业证书和执业注册记录之后,意味着正式开启了自己的拍卖师之路。

随着报考人数的增长,拍卖师考试通过率逐年下降,平均下来不会高于20%,近年来可能仅在15%,中拍协每年发出去的也只有区区几百张证书。从公物,文物艺术品,二手物资,企业的产权、股权、债权,房地产到机动车,拍卖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所以国务院的各个部委都或多或少的出台过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你看着厚达500多页的拍卖法律汇编和500多页的拍卖教程的时候,心中会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可以说拍卖师考试与CPA、司法考试等热门考试相比,在通过难度上耗不逊色。当然,也因为难,证书才拥有一定的含金量。

执业,从监管开始

拥有拍卖师从业资格证也不意味着身揣一张证,天下任我闯,从此高枕无忧了。2009年7月,中拍协发布了《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针对拍卖师在注册、年检、执业、变更单位、处罚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很多行为是明令制止的:比方说,“人证分离”。(http://www.paimai.so)拍卖师必须在一个拍卖企业注册并专职执业,不得在非本人注册的拍卖企业执业,出现人、证分离的情况,一经发现,暂停执业资格半年。如果在暂停执业期间依然主持拍卖会的,直接吊销执照;比方说,强制年检注册。拍卖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记录》每一年都需要年检、重新注册一次,未按时年检或者尚未通过年检的注册的,不得主持拍卖会,连续两年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将被吊销执业证书;比方说,人证合一。拍卖师不得将《执业资格证书》借与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用于注册新的拍卖企业或主持拍卖会,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一年或吊销执照。

除了上文涉及的硬性违规外,拍卖师的圈子里还有一些软性的行业要求。由于拍卖师考试报名阶段都是拍卖公司推荐,每年新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回到原单位工作两年,方可提出变更注册单位的申请,自由选择新的工作。拒不履行的,拍卖师资格将自动失效。拍卖师每年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不满足期限的,将暂停执业资格半年。

传说,手捧“金饭碗”

公众多认为拍卖公司做的是类似“中介”的无本买卖,日常开销无非是人员、场租,所以行业的整体利润会很高,相对的拍卖师收入肯定也不菲,称得上是“金饭碗”。这种判断过于笼统,因为“二八原则”在任何行业几乎都是存在的,即不到20%人挣了行业里80%的钱。拍卖师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是天差地别,不能一概而论。

2004年,商务部出台了《拍卖管理办法》其中七条规定:“设立拍卖企业除了要拥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之外,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成立拍卖公司必须要具备一定数量的执业拍卖师,所以拿到了证书,拍卖师可以从所签的拍卖公司获得相对稳定的薪金收入。至于支付水准,视拍卖公司自身规模、盈利水准、所在城市消费水准等等诸多因素而定。一般而言,一线城市的拍卖公司支付给新人拍卖师的年薪在10万元上下,

二、三线城市的在4万——7万元之间。由于目前拍卖公司的准入门槛不是很高,导致了行业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拍卖公司效益都并不是很好,可能给予某些拍卖师更低的薪酬。

支撑拍卖师的收入还包括主持每一场拍卖所获得的提成。一些拍卖公司往往采用定额支付的方式,无论这场拍卖最终受益是多少,拍卖师固定收取几千直至几万元。有的拍卖公司会采用浮动的形式,当成交率达到公司设定的限额之后,给予拍卖师一定金额的奖励。

为非所属的拍卖公司主持拍卖,拍卖师同样可以获得的收入,术语称之为“走穴”。不过“走穴”存在一定限制条件,中拍协《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拍卖师不得以个人名义为非本人注册的拍卖企业主持拍卖会。”一经发现暂停执业资格一年。但拍卖师所属的拍卖企业与其他拍卖企业在拍卖活动前签订协议或者合同,属于人员借调,不在此条例限制范围内。另据拍卖业内资深人士季涛(微博)先生透露,目前活跃在全国拍坛上有数百位这样的“走穴”拍卖师,他们注册在某一家拍卖行,却不需要在这家企业坐班。每逢拍卖季,就穿梭活跃于全国各地、各拍卖公司的拍卖场上,为各家拍卖公司主槌。

除了嘉德等几家大公司出于保护自身经营秘密、操作技巧、客户群信息的需要,不许所属的拍卖师“走穴”之外,中小拍卖公司对于“走穴”拍卖师普遍持欢迎态度:首先,但凡“走穴”者,都是精通某方面的业务骨干,有着成熟的主持风格,在拍场上下都拥有一定的能量,很多与藏家有着一定的信任关系。有的拍卖公司为了业绩,甚至不惜将自己的注册拍卖师雪藏,转用外人;其次,“走穴”拍卖师主持失误性小,安全系数高,兼之与公司关系单纯,方便使用;最后,“走穴”的费用支出并不算高,一场在2000元到5万元之间不等,某些人或某些场根据合同不同也许会更高一些。出场费的差异主要在于拍卖师的主持水平经验、个人品牌地位、拍品价值、出场牌价等综合因素决定。

此外,通过介绍拍卖业务去任职公司送拍,拍卖师还会一些业务提成的收入。而一些资深的拍卖师本人就开办了拍卖公司,或者是某拍卖公司的合伙人、股东,收入直接与公司业绩挂钩,参与分红,称呼这一类的拍卖师为“金领”并不为过。

不过,对于业内众多尚没有站在“塔尖”的拍卖师而言,所签拍卖公司的运营水平,自身在业内的经验、名望,都与收入息息相关。所以,年轻的拍卖师往往会通过多场成功的现场拍卖,聚集人气。说起来很有意思,各艺术品拍卖公司春、秋季大拍方面拍卖师的主持风格相差不大,多是专场,拍品较精,节奏较日常“小拍”为慢;而日常“小拍”品类多且杂,操作的规范性也差之千里,拍品质量良莠不齐,拍卖师主持起来的难度实际上是超过“大拍”,但出场费却远逊于“大拍”,这算是对于年轻拍卖师的入行考验吧。

在拍场上,拍卖师能够得到的最高荣誉是收获“白手套”,即某场拍卖专场达到100%的成交率。“白手套”对于拍卖师而言不仅意味着技巧纯熟、获得了业界内外普遍认可,之后的收费方面也会达到一个新的数量级。当然,这里面还有很多的运气成分,毕竟好拍品、好藏家、好行情可遇不可求。此外,参加中拍协每年组织的“中拍杯”全国拍卖师技巧大赛,从中斩获优秀的名次,同样可以吸引拍卖客户的注意。

前景,谨慎乐观

截至2011年,国内注册拍卖师已经达到10400人的规模。通过阅读中拍会2012年4月18号公布的《全国拍卖业2012年第1季度经营情况》,我们发现截至2012年一季度全国拍协旗下的拍卖企业,总共才有5600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小型拍卖企业,即只需要1名拍卖师,申请成立业内最高资质AAA级拍卖公司也只需要5名拍卖师。我们暂且按照中位数每家拍卖企业需要3名拍卖师来计算,最多也就消化掉11200名拍卖师。除非拍卖企业的注册数量每年都保持一定的增长量,如果中拍协保持每年400张的发照速度,按照现有的规模和最乐观的估计,3-5年内拍卖师就将供大于求。

有人可能会反驳,因为拍卖师不一定非要到前台主持,在拍卖公司内部他们可以做业务,跑市场,从事日常管理工作,而且拍卖师取得收入的方式也是多元化的,不一定非要上场主持,所以不存在人数上限的说法。需知,法条赋予拍卖师安身立命之本就是“主持拍卖的权利”,弃之不用,与其他的知识背景的人员又有何异?只需一张简单的从业证足矣,当初何必费那么大精力去考试,期间的“机会成本”谁去承担?

自2008年起,国土资源部出面组织了一门新的考试——“全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考试”,考试通过者同样拥有主持土地拍卖的法定权利和资质。由于这门考试属于国土系统内部考试,主要针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部分满足条件经所在单位推荐的社会人员同样可以报考),它的出现等同于将土地拍卖单独剥离出来,收归政府,虽然拍卖师依然拥有土地拍卖的权限,但无疑会遭受很大冲击。

此外,中拍协、拍卖公司与拍卖师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中拍协名义上是各家拍卖公司通过上缴一定形式的会费供养并为之服务的社会团体,但商务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拍卖师从业执照的颁发、审核、公布的权利赋予了中拍协,中拍协等同于一家行政事业单位,而《拍卖法》明文规定,新开拍卖企业以及提升行业资质必须要拥有特定数量的注册拍卖师,拍卖公司、拍卖师的命门都掌握在中拍协的手里。这里蕴含的更为深层的问题是,中拍协负责监督拍卖公司、拍卖师,但中拍协本身的“行政”决策谁又能去监督?拍卖师?

上文提及,拍卖师每年需要培训一定的时间,虽然在中拍协的官方文件《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写着本着自愿参加、提升业务水平的原则组织培训,但并不意味着免费。从中拍协2012年2月发布的《新拍卖师(22期)培训班报到通知》,可以发现,短短5天的培训,收费包括了2大块:一是,980元资料费;二是,指定酒店食宿费。京燕饭店1200元/人,万商花园酒店食宿费1400元/人,并不算便宜。

总体上看,拍卖是法治社会所必须的行业,拍卖师的收入在社会中也属于中上等,足以养家糊口,套用季涛先生的原话:“不能说方兴未艾,也不能说日薄西山,拍卖师队伍在正常、稳定的发展。”但理论上再好的行业,具体到微观层面都会包含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艰辛,所以请勿抱有侥幸心理,潜在风险也请您事先了解。

第20篇:国家注册拍卖师考试简介

拍卖师或称注册拍卖师。为主棰拍卖活动的主持人职业资格称号。拍卖师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纳入国家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系列,为准备从事主持拍卖活动的专业人员统一组织的面向全国的资格考试。通过拍卖师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依法执业。

、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2、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3、品行良好;

4、已通过原国内贸易部、国内贸易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或中拍协委托组织的拍卖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到报名截止日获得《拍卖

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5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

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供的资料

1.以信函形式向所在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报名,经地方拍卖行业协会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中拍协;未设立拍卖行业协会的省(区、

市),可直接向中拍协培训部报名。

2.报名需提交《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原件和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中拍协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将不受理传真件。从业时间证明和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号应在报

名表中注明,不再单独报送。

3.报名截止后,由中拍协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向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通报,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公示一周后由中拍协按照报名表中的地址发送《考试通知书》。接到通知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从业资格证书

原件及5张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

凡在报考资料中弄虚作假,涂改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开具虚假证明等,中拍协将追究拍卖企业和地方拍卖行业协会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受处罚的企业在一年内不得选送人员报考拍卖

师,所在地拍卖行业协会也将以适当方式承担责任。

三、考试时间

每年五月及十月

四、考试科目

拍卖师考试科目共四门,其中闭卷笔试三门:拍卖理论、拍卖案例分

析、经济基础知识;面试一门:拍卖师主持技巧。

五、录取颁证

四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颁发由商务部、人事部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三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补考仍维持原办法不变,既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保留2年,不合格科

目在两年内允许补考2次。

我想,每年的拍卖师主持实操考试,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那些前

一、二年刚刚通过考试的拍卖师,因为他们才通过考试,对考试情况记忆犹新,他们的体会最直接、最感性,因此最具有针对性,今年要考试的考生,不妨向他们讨教讨教,认真听取他们的感受、心得以及教训,从他们那里仔细了解考官们出陷阱的规律、特点,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应该有所裨益。第二,必要的考前培训还是应该参与。主持技巧考试与笔试不一样,笔试部分的知识,考生可以通过自学教材,认真领会,博闻强记,同样可以应对。考前培训授课如同填鸭,常常使人不得要领,不去参加培训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主持技巧考试就不一样了,尤其是那些挂靠的朋友,如果不参加培训,就会连考试的基本要求都不知道,就会输在规则上。有人这样认为,可以观摩身边

的拍卖师主持风格和技巧,照样可以考,这不错,但是却又不全对。要知道,拍卖实际中拍卖师主持拍卖和拍卖师考试时的主持完全不一样,考试有考试的规矩,与平时主持不一样。当然,如果你身边有近几年考过拍卖师的则另当别论。第三,拍卖师主持实操说白了,也就是个熟练活,多问多练,都找几个同行,进行模拟考试,按照考试要求,分好工,多挑刺,反复演练,反复总结,如是,则“行的春风有夏雨”,功夫不负有心人,相信成功离你不会很遥远。第四,作好应试准备,不要匆忙上阵。这主要是指,早一些预定好考试时的住宿酒店,离考试地点越近越好,北京交通拥堵,北方工业大学周围食舍条件不是很好,少在路上浪费一分钟,就如同多了十分钟准备时间。要准备好考试报到时所需的一切证件以及职业装等,不少考生到了北京才发现证明之类的重要东西都没带。应该稍稍提前到北京,静下心来,迎接考试。第五,不要存在非分之想,天上不会掉下馅饼。进入考场心态要好,不要紧张,不要到处打听那些并不可靠的信息,自乱阵脚。进入考场注意礼貌,尽量放松自己,轻松自然,不要在陷阱、阶梯等方面与考官争论不休,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

笔者没有参加过类似考试,因此体会并不很深,建议因此也不一定正确恰当,上述各点,仅仅是自己在以往与考生们交谈时记下来并曾经思考过的,写在这里仅供各位考生参考,但愿能对大家有所裨益。

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有幸参加拍卖师主持实操考试的考生就要进京赶考了,虽然时间不算很短,但是大家都有工作要做,并不是每个

人都有足够的时间或者说能将全部的时间都用于考试准备的,但愿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好工作,争取尽量有更多的时间练习,衷心祝愿各位好运!

拍卖师岗位职责
《拍卖师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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