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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和运行机制(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13 08:36:23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运行机制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

工作实施意见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主要以“三维数字社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三维地理基础信息、人口精细化管理、三维全景视频监控三大应用平台和各工作模块为依托,将基层政务管理服务中的百余项工作实现信息化、数字化、规范化,实现了各级级部门的资源共享,为上下级绩效考核提供了有力支持。为确保系统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运行制度,有效提升各级部门绩效考核力度,结合本区特点,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三维数字社会”集成管理应用系统作为“民情流水线”工程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受到了中央、省、市、区各级领导的广泛认可,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按照省委组织部吴部长的指示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深化拓展“民情流水线”工程,充分发挥“三维数字社会”信息技术优势,提高基层政务工作效率,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拓展为民服务渠道;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由粗放定性型向集约定量型转变,实现区级管理平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效率,改善城市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架构

(一)“三维数字社会”工作领导小组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全区“三维数字社会”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及考核工作,制定“三维数字社会”相关工作的考核标准。

(二)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

1、负责全区各街道、各相关部门“三维数字社会”集成管理应用系统的具体运行和部署工作;

2、对“三维数字社会”集成管理应用系统各工作模块中对应的街道办事处所属部门的基础信息维护、事件办理效率、窗口评议评价结果、城市管理事、部件处理量等进行考核;

3、负责将通过视频框选功能、视频监控系统所发现的交通、环保、治安、城市管理等问题向对应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派遣任务,对交办的相关问题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接受任务处理反馈、检查结案,对问题落实情况通过系统生成报表进行汇总、统计和综合评定;

4、针对“民情通”呼叫服务中心所接到的各类投诉、城市管理事、部件处理意见等统一进行受理(立案)、校核信息,通报相关责任单位予以核查并监督处置工作;

5、定期量化考核各街道、社区的网格负责人、楼院长对所属辖区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反馈情况,并记录归档,按季度在全区范围通报。

6、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人口基础信息维护错误,协助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和街道开展各类人口信息统计工作。

(三)、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及职责

1.区直部门及重点单位:计生局、公安局、民政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公投集团、西湖街道、建兰路街道、西园街道、西站街道、西园街道、敦煌路街道、龚家湾街道、晏家坪街道、秀川街道、供电局、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2.其他单位:兰州北科维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将根据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增加。

3.具体职责: 建兰路街道、西园街道、西站街道、西园街道、敦煌路街道、龚家湾街道、晏家坪街道、秀川街道:一方面负责关于本单位“三维数字社会”系统党建管理、计划生育、司法、武装、城建城管、统一战线、综合治理、民政双拥、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志愿帮扶、数字城管、经济发展模块的信息维护、业务办理、处理结果反馈;另一方面负责本街道视频监控中心所发现问题的上报、下派、处理、反馈、汇总等。

计生局:

公安局:负责公安井盖、公安监控探头、公安警示牌、治安岗亭、消防设施等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或监管工作;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对交警井盖、交警监控探头、控制箱、占道(行车道)停车、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出租车站牌、临时停靠点、交警标志牌、公共停车场(位)、交警岗亭等涉及交通秩序的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或监管工作。

民政局:负责涉及城市地名牌、路名牌、门牌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遣返等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规划建设局:负责古树名木、行道树、护树设施、花架花钵、绿地构面、雕塑、街头座椅、喷泉、雨水井盖、雨水箅子、民用水井、涉及本单位的跨河桥等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管理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建设工地、工地出入口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的整改工作。

交通局:负责涉及公交站点、公交站牌、公交候车亭、公交始末站、港监设施等公共交通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环保局:负责涉及噪音显示屏、工业废弃物和大气、水体、噪声污染等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或监管工作。 城管执法局:负责辖区内涉及无证经营摊点、越门经营、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乱搭乱建、抛洒滴漏、无证消纳渣土、人行道违章停车、乱堆物料、损毁绿化、建筑施工噪音等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或执法管理工作。

广电台:负责涉及本单位电视井盖、有线电视立杆、交接箱、标示牌等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和管理工作。

工商局:负责有店无照经营户和无需取得许可证的无照经营户、废品收购等相关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或处罚工作。

供电局:负责电力井盖、电力设施(变压器、输电塔)、电力交接箱、电力标示牌、路灯设施等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邮政局:负责邮筒(箱)、报刊亭、信息亭等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水务局:负责其运行管理范围的供水设施(含上水井盖、自来水管破裂)和污水设施(含污水井盖和污水管道破裂)、消防供水设施等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和管理工作。

公投集团:负责涉及本单位建设且在养护期内的道路市政、环卫、绿化、街头座椅、雕塑、喷泉、雨水井盖、雨水箅子、污水井盖、跨河桥、水域护栏、水域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的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涉及本单位通讯井盖、网络井盖、通讯立杆、通讯交接箱、电话亭、标示牌等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整改和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三维数字社会”集成管理应用系统区级平台、“民情通”呼叫应答系统运行环境的维护工作;诊断与排除系统所涉及的全部软硬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应用软件等)故障;为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培训等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各街道系统运行维护和应用的技术培训;负责系统软件的完善、优化、拓展和升级。

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还应完成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交办的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责的其他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总目标

实现基层政务无纸化办公,动态化、精确化管理人口信息,数字化、信息化决策部署工作,各部门互相协作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二)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资源整合、综合协调、分工合作、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主体唯

一、回路闭合为基本原则。

(三)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总要求 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全面、迅捷; 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立案、上报、下达、处置问题及时、有力;

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对各相关单位处置结果复核周密、完整。

(四)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对象

本意见所称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对象是指在“三维数字社会”集成管理应用系统涉及到各街道、各相关部门任何关于人口基础信息维护、城市管理的部件(含地下管网,下同)、事件(含公用事业服务事项,下同)。

人口基础信息维护:指包括流动人口、常住人口的详细信息、及办理相关个人业务的地点、时间、评议评价系统结果。

部件:指城市中具有明确产权人或管理维护单位的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屋土地等纳入城市管理的相关设施。

事件: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管理部件发生改变或者破坏而引起的城市管理现象,主要涉及市容市貌、宣传广告、街面秩序、建筑施工等城市管理事件。

(五)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运行环节

1、工作监督:在“三维数字社会”集成管理应用系统区级平台中反应的:各区直属、街道相关部门人口信息的基本情况变更、流入流出情况、业务办理效率、评议评价结果均由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核查;各街道视频监控中心的城市管理、突发事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等问题的上报、下派、解决时间、处理结果反馈的详细记录

主要以各街道相关部门的信息为基础,各部门在各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以委托专业机构采集为主,政府监管和市民群众举报为辅。根据信息收集巡查网格划分,由信息采集员按责任巡查网格进行动态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运用信息采集器实时上报监督指挥中心,使发现的问题迅速纳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系统流程并快速流转。

2.案卷建立: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将接收到的上报信息,即时登记并根据事件、部件属性进行分类立案并通过系统流程进行派遣。

3.任务派遣: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根据城市事件、部件处置标准和时限,直接向各对应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派遣。对职责不清等原因无法直接派遣的,予以协调解决。

4.任务处理: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应根据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指令,按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对部件进行维护或对事件进行处置。

5.处理反馈: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处置后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将工作任务完成和复核请求信息反馈给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及时对反馈案件进行校核。6.核查结案: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在接收到责任单位上报的任务完成和复核请求信息后,发送指令给专业采集人员,由采集人员及时对工作任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并把核实信息报送到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由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完成工作任务归档、销案等流程,符合结案标准则完成系统流程进行结案,否则重新进入系统流程进行二次抄告。

7.综合评价:通过数字城管,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各单位的工作过程、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一是通过手机定位技术及采集信息的有效率,对信息采集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信息采集公司进行考核评价;二是结合问题及时解决率,对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监督考核评价。

(六)”三维数字社会”的运行时间安排

1.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市区开展”三维数字社会”试运行。

2.2010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在其他街道、镇推广。

四、问题处置

(一)城市管理的事件、部件责任明确的,各责任单位应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处置。

(二)城市管理的事件、部件责任不清可作为无责任主体单独立项归类,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按“属地管理、责随权走、责任主体唯一”的原则落实责任。

(三)对”三维数字社会”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非常规问题,如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引起的问题需及时处置,但无法及时分清责任主体的按“先解决问题后落实经费”和“分清责任”的原则处置:

1.政策原因形成的问题或辖区之间边界不明确的问题,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相关责任单位应先行协调解决,情况复杂的由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分清责任主体,落实(追缴)资金;

2.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应急处置,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相关责任单位应先行实施,情况复杂的由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分清责任主体,落实(追缴)资金;

3.产权、责任属市级部门的问题,通过数字城管网络派发到相关单位,派遣后不整改或推诿的,由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进行督办,市级部门的问题处置率将纳入桐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4.因难以查处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问题,由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处理。5.需落实(追缴)的资金,事后能明确责任主体的,应由责任主体落实;确属无责任主体的,市财政每年应落实一定的预处理资金,作为“代整治”经费,事先予以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要指定专门的”三维数字社会”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受理人员,配备专门的工作电脑并连接政务电子专网。指定的受理人员要熟悉电脑操作,并熟悉本单位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各单位要加大对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效能监管。

(二)制度保障。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制订和完善”三维数字社会”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数字城管事件、部件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员工作规范、”三维数字社会”操作流程规范等相关一系列配套制度和规范。

(三)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把数字城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数字城管系统正常运行和数字城管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和维护,并为数字城管责任单位处置城市管理问题提供经费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实施”三维数字社会”是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应用推广,是数字城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管理现代化的客观趋势。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以解决问题为立足点,制定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要求,切实加强”三维数字社会”工作的领导,确保”三维数字社会”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形成合力。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要立足”三维数字社会”问题的解决率等标准和要求,参与、理解、配合和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加强沟通联系,主动协作配合,顾全大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效率。

(三)强化管理。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要着眼长远、立足长效,尽快健全本部门”三维数字社会”工作网络体系,确保组织严密、操作规范。认真、仔细、慎重地处置好每一个案卷,负责、灵活、高姿态地对待责职交叉问题,严肃、及时地处置好应急问题。对突发事件应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快的速度予以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四)明确专人。要“定人、定岗、定责、定时”,落实专人负责数字城管的接处、办理工作,工作时间与监督指挥中心同步。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的培养,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三维数字社会”业务培训,使其尽快熟悉”三维数字社会”的处理流程,提高相关工作技能。

(五)注重实效。”三维数字社会”技术含量高,工作任务重,操作难度大,各部门须争先创优,与时俱进,围绕“扩展长效覆盖率、降低问题立案量、提升案卷办结率、提高案卷派遣率、压缩延期缓办率、减少重复交办率、杜绝虚假反馈率”的目标,有针对、有实效、有创新地开展好工作,提高”三维数字社会”的问题解决率。

(六)加强宣传。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应加强对”三维数字社会”法律、法规和政策、成效的宣传,及时向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报送信息,利用网络、简报、宣传橱窗及图片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组织力量、集中时段宣传”三维数字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实效性,提高市民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的实践中来,营造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三维数字社会”运行实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对”三维数字社会”问题解决率实施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桐乡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

一、总体目标

年度全市”三维数字社会”问题解决率达到85%以上。

二、基本思路

将”三维数字社会”问题解决率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旨在落实“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三维数字社会”运行实效。考核评价机制将充分体现“问题解决的及时性、管理过程的动态性、强化管理的主动性、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

三、实施步骤

“三维数字社会”问题的解决率考核评价实行“月度分析、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办法,并分试运行期考评和正式考评两个阶段。

(一)试运行期考评阶段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具体工作:

1.在”三维数字社会”试运行阶段,实行试运行期考评。对问题解决率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试运行,视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为正式运行前形成问题解决率考核评价模型及参数构成提供依据。

2.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按月分别对问题处置责任单位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召开月度分析会。

3.做好问题解决率情况的统计,对结果数据进行交流核实、释疑解惑后,将试运行期考评结果以”三维数字社会”工作简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

(二)正式考评阶段

从数字城管系统正式运行之日,即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具体工作:

1.围绕”三维数字社会”问题解决率,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按月分别对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的问题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召开月度分析会。

2.做好问题解决率情况的统计,对结果数据进行交流核实、释疑解惑后,以”三维数字社会”工作简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

3.正式运行后,”三维数字社会”问题解决率的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

三、考评主体

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实施全市”三维数字社会”考评工作。

四、考评对象

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为考评对象,第一批包括: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梧桐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广电台、工商局、供电局、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水务集团、公投集团、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科技会展中心、港华燃气公司、泰爱斯热电厂,以及其他涉及城市事件、部件的相关责任单位:桐乡市水吟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嘉兴市新金桥物业有限公司、桐乡市润丰新世界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考评方式

(一)问题处置责任单位的问题及时解决率计算公式 1.问题及时解决率:问题及时解决数÷应解决数 2.问题解决率:问题解决数÷应解决数

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问题及时解决率权重为80%,问题解决率权重为20%;允许多次派遣次数设定为应解决数的3%; 问题及时解决数指问题按时或提前解决数,未出现缓办、延期、退回、重复派遣件。

(二)计算口径

1.处置时间:一般问题5月~9月为8︰30~11︰30和14︰00~17︰30;10月~次年4月为8︰30~11︰30和13︰30~17︰00,节假日、星期天除外;紧急问题处置时间视情况而定。

2.各环节时间:立案、派遣、督办、发核查、结案环节时间分别设定为半小时(特殊问题发核查时间不受限制);核查环节时间为1小时。

3.缓办、延期件:未超比例,缓办件在应解决件中扣除,延期件批准延期的时间在原标准处置时间上累计;超比例,缓办件不予扣减,延期时间不予确认。

4.退回件:再派遣到同一部门累计计时;再派遣到不同部门重新计时。

5.重复派遣件:二次(含)仅累计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处置时间,三次(含)以上全过程累计计时。 6.其他:(1)履行指挥职责的部门,派遣与处置一并作为及时率计时;(2)各环节及全过程处置时间分别以红、黄、绿灯显示,红灯表示超时,黄灯表示即将超时,绿灯表示尚未超时。

(三)紧急问题及特殊问题范围 1.紧急问题范围。

市政主要道路,人行道各类井盖缺失;消防设施(消火栓)、环卫取水栓、绿化取水栓大量漏水;杆线(电杆、路灯杆)、行道树倒伏或影响安全吊挂;污水管、化粪池满溢;突发性车行道、人行道、盲道破损塌陷;自来水管、热力管破裂;道路大面积污染和抛撒问题等。

2.特殊问题范围。

夜间大排挡、占道经营、游商;夜间占道灯箱;宣传广告断字缺亮;路灯、地灯、射灯缺亮;非装饰性树挂(如主要道路两侧晾晒衣物);低洼积水;早点摊等。

六、奖惩

“三维数字社会”的考核标准为:在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完成案件量的基础上,再根据解决率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评比先进,给予表彰奖励。

推荐第2篇:论述: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改革

当前,公立医院运行机制缺乏生机与活力是制约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公立医院要想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求得生成与发展,关键是要建立能够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运行机制。就目前国家已有的卫生政策和公立医院运行现状,转变公立医院运行机制,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改革领导体制,实行院长聘任制、院长负责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现在,大多数公立医院还没有成为具有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机制完善的独立法人实体,缺乏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调整医疗供给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争创优质服务,参与竟争的意识还不十分强烈。有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工作跟不上,冗员多,效率低。这些不仅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制约了医院的发展。要想改变这种现状,首要的是改革领导体制,扩大医院的运营自主权,实现医院的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过去,医院一直是按事业单位管理,医院怎么发展,如何经营全部是当“婆婆”的卫生行政部门说了算,医院院长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政策的执行者,在决策和经营上几乎没有什么自主权,这就直接影响了医院的发展,影响了医院的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中国加入WTO以后,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医院,主管部门都要由“办医院”向“管医院”转变,让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进入市场,自由地参与市场的竞争,对医院院长要赋予如下权力:即对医院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对医院工作和员工的管理权,对医院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的聘任、解聘、辞退和奖惩权,对医院内部机构的设置权,对医院员工的业绩考核权,对医院业务工作的领导指挥权等,只有让院长做到责、权、利对等,才能充分调动起院长的积极性,促进医院的经营发展。

当然,有了好的领导体制,并不等于医院就一定会有一个好的经营效益,选拨一个德才兼备、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意识的院长也是十分关键的,院长选好以后,通过实行院长聘任制、院长负责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院长的责、权、利进一步明确以后,就要大胆放手地让院长去经营管理医院,真正实现医院的自主经营。对于公立医院机构,还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保证医院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

对于已经具备一定条件的医院,要进行必要的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产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管理模式。在具体操作上,可以试行股份制、联锁经营、国有民营等多种形式,即使是政府举办的公立性医疗机构,也完全可以采用这些形式,因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模的经营形式和组织形式都是可以大胆利用的,只要坚持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能够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甚至是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拍卖等形式都是可以采用的。

2、改革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

我国卫生事业单位的人事、分配制度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即建国初期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实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而在*期间,这一制度基本陷于停滞状态;第二阶段为1979年至1985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第三阶段为1986年至1992年,以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文件为标志,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在分配上逐步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第四阶段为1993年至1999年,机关公务员实行了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职称晋升,强调了合理的结构比例,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严格的评审聘任。分配方面逐步建立起了符合卫生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增长机制。第五阶段为2000年至今,以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31号)文为标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全面的深化阶段。各个历史时期的人事,分配制度反映了当时特定的历史状况和经济状况,卫生事业单位的人事、分配制度的演变过程,体现了我们国家由一切以政治为中心向一切以经济为中心的过渡,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医院已经形成了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用人机制,人员是难进也难出,缺乏竟争和活力。按照市场经济的人事管理规则,医院必须实行全员聘任制,根据公开招聘、择优聘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医院与被聘人员的责、权、利,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要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实行岗位规范化管理,制定上岗条件、职位说明书和职位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竟争上岗。要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推行聘用制的过程中,不同的人员可以采取不同的聘用办法,院长可以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选拨任用形式,管理人员可以实行职员聘任制,卫生专业人员可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勤人员可以实行合同制。医院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才流动机制,做到各级各类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在工作中要选贤任能,任人唯贤,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鼓励人才脱颖而出。在实行聘用制当中,对新进人员要实行公开招聘和严格考核,并采用人事代理制。在实施聘用制的过程中,要把握科学设岗、岗责明确,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签订合同、契约管理,严格考核、认真兑现,解聘续聘、双方自愿五个关键环节,形成一个既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又符合法律规范和市场经济运作机制的人事管理制度。

3、改革分配制度,建立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

分配问题是医院改革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分配问题解决不好,其它改革也要受到影响。事实也证明,许多医院尽管在人事制度改革上有了大的突破,但由于分配办法还是老一套,结果人事制度的改革也前功尽弃。国家对卫生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已经有了一个原则性的办法,对于主要依靠国家拨款的卫生事业单位,要实行有控制的单位工资总额包干形式,并在工资总额包干范围内,对活的工资部分进行重新分配;对于国家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卫生事业单位,可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自主确定各类人员的内部分配办法;对于有条件的、经费完全自给的卫生事业单位,可在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原则的前提下,确定工资分配办法。因此医院的分配制度改革完全可以在遵循国家政策原则的前提下,加大内部分配的改革力度,在改革中可按照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结合医疗工作知识密集、体力与脑力相结合、高风险等特点,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扩大医院的分配自主权,根据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精神,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在具体操作中主要是把个人报酬与职位、技术、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工作量大小等紧密挂起钩来,制定比较详尽的人才评价标准,通过严格的考评兑现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待遇,做到一流人才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在内部分配中,要充分考虑管理要素、技术要素、责任要素,把这些要素一起纳入分配考核体系,对关键岗位和特殊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充分调动起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只有这样,医院才有可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务人员也才能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收入。

4、树立人才也是生产力的观念,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优秀人才队伍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掌握和应用科学技术的人才也是生产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依靠人才来赢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今世界的竟争,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竟争。大量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创新能力强、适应现代医学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是促进医院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建立和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体制和机制,培养一批高精尖的医疗技术人才,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是各级各类医院的一项十分紧迫而又重大的战略任务。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医院,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海外的高级人才,让他们带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以此来推动国内医院上台阶上水平。

传统的人事管理只是简单地管“人”的进出,一个人进入单位后,就成为“单位人”,这一阶段的人事管理只是把人当作一种“成本”,强调员工现有知识和技能的应用,而不重视员工潜力的开发,员工也只是按组织的安排工作,忽略了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与发展。而人力资源开发则把人当做是一种“资源”,重视人的资源性管理,突出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人性化的工作设计和员工个人激励规划,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组织强调高效化、人性化,并获取在市场中竞争的优势。

过去,我们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只强调医院的自身发展,而忽略了员工个人的发展,只强调员工对医院发展目标和价值取向的认同,而忽略了医院对员工个人发展的支持和对员工个人价值观念的尊重。因此,出现一些员工不热爱医院,不敬业爱岗,工作中缺乏责任心,甚至敷衍了事,因此,医院管理工作者在为医院追求利益和效益的同时,一定不能忽视员工的个人发展和个人利益,只要员工的个人追求是合理的,医院就应该想方设法予以满足,帮助他们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这样,他们才有可能把精力集中到医院的建设与发展上来,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为医院创造出应有的效益。

临床医学是一门知识和技术高度密集的学科,医疗服务又是一项最讲究艺术性的服务,因此,医院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和渠道,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和服务素质,才能适应医学科学的飞速发展与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在人员的培养方式上,可以通过参加各种会议、短期专业学习以及国内外短期专业研修、考察等形式,学习新知识,引进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提高整个学科的水平。对于高级人员,主要是在院内抓好“传、帮、带”和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对于中级人员,主要是加强专科技术培训。对于初级人员,则要加强规范化培训,强化医疗规章制度和专科基础知识为主的基本功训练及外语培训。在注重提高各级各类人员技术素质的同时,一定不能忽视服务素质的提高,要经常开展服务艺术教育,进行服务礼仪培训,有针对性地在医务人员中进行人文知识的学习,在为患者提供技术服务的基础上,还要针对个体的不同特点提供必要的文化心理服务,让患者在医院能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

5、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现阶段,随着医院管理体制的多元化和经营机制的多样化,医疗市场的竞争显得异常激烈,医院要想吸引病源,提高两个效益,必须建立自己的技术优势,加大重点学科的建设力度,发挥好重点学科在学科建设上的辐射和龙头作用。首先要重视医院的基础建设,因为医院的基础建设是一切工作的根本,没有一个好的基础,改革和发展很可能就是纸上谈兵。医院的基础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技术建设等。基本技术建设是重点和核心,这主要是指我国医院在几十年来形成并经证明是一些形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比如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和一些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都是必须坚持和贯彻的。在此基础上,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寻找学科发展和进步的新的支撑点,营造“拳头产品”,创建独具特色的技术优势。在建立医院自身的医疗优势和特色时,一定要结合本院实际和当地的发病情况,要注重发挥多学科的群体优势,同时要考虑现代医疗设备的综合应用,以求得科学、合理的优化和重组。比如,一些医院设立的微创手术治疗中心、脏器移植中心、辅助生殖中心、疼痛治疗中心等,都是一些既有技术特色,又能切实为病人解除病痛,同时又可获得一定收益的技术项目。实践也证明,如果医院不顾自己的实际,一味地搞“小而全”,其结果必然是失败的,医院的专业建设只有根据病人的需求,突出自己的特色,做到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才能体现出自身的竞争实力,从而培植属于自己的经济和技术增长点。

医疗质量是医疗服务的核心和医院整个工作的生命,医疗服务如果不讲质量或者说没有质量,那么医疗服务也就失去了最终的意义。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医疗服务监督机制的加强,将推进医疗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执业医师法》的实施,为医疗队伍管理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客观环境要求医院必须制定并完善各种诊疗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重点病种的管理,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所以说,不管医院的体制怎么改革,机制怎么运行,质量仍然是最基本的,医院在推进各项改革的过程中,一定不能忽视了内涵建设,相反,还要树立一个越是加快改革步伐,越要强化质量管理的观念。当前,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和制度,严格实行全员、全面、全程医疗质量管理,注重对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未质量的管理,要对整个医疗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6、强化经营管理,实现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面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医院必须注重成本核算,降低医疗消耗,树立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优的服务和最大的效益的意识。要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降低各项费用,重视医院整体运营状况和综合效益的分析,同时要把降低成本和提高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结合起来,创造最佳效益以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具体的经营核算中,一定要明确科室的收入和支出范围,按期做好成本核算,在成本核算时,要划清应计入成本和不应计入成本的界限,划清成本计算期的界限,划清各个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界限。应计入医疗项目成本的费用是指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医疗业务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和为组织、管理全院医疗业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应计入医疗项目成本的费用包括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以及用各种专用基金、专项拨款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因医疗事故、交通肇事、违章罚款等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只有严格按照费用分类进行核算,并做好环节成本的控制,为科室核定合理的消耗定额,有条件的医院最好是能配备科室经济核算员,进一步搞好成本核算。 医院是由院科两级管理组织构成的,加强院科两级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是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不竭源泉。加强院科两级管理,包括医疗管理、行政管理、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以及医德医风建设等各个方面,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就是在医院的统一指挥下,给予科室一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使科室主任合理组织各项收入,对科室的各项费用支出及消耗精打细算,合理使用人、财、物,充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达到励行节约、增强经营意识,做到人人理财、个个当家,增强整个科室人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科室的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要健全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完善的院科两级分配方案,把科室人员的各种待遇与科室的经营效益挂起钩来,充分调动起科室的积极性,这样,实现医院总的发展目标才是有保障的。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医院的工作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与人民群众的生老病死及生活息息相关,医院职业道德的好坏不仅影响病人的治疗和康复,而且还影响着整个社会风气。我国医院的标志,就是体现了医务人员要以病人为中心,全方位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这样一个理念,白十字代表以病人为中心,四颗红心代表对病人的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因此,医院要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让他们树立爱岗敬业,廉洁行医,无私奉献的精神,培育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端正医疗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医院同时也要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做到既普遍说服教育,又要对违规者严肃处理。未来的竟争,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凝聚力的竟争。将来的医院,人才流动的自由度将进一步加大,医院的管理者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的基础上,还要重视团队精神的培育,重视医院凝聚力的增强,善于营造一种积极、健康、和谐的文化与人际环境,让员工在工作中体验到快乐与幸福,让团队创造出效益和财富。

过去有许多医院不重视医疗环境的改善,普遍存在着“脏、乱、差”的现象,病人一到医院,病还没有治,马上就对医院产生了一种“厌恶感”,直接影响了医院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经过多年的治理和改革,医院的就医环境大大改观,但从总体来看,还远远不能适应病人的需求,走进医院,还是缺少一种人性化的感觉和家庭式的温暖,有的医院病房设置标准也比较单一,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病人的需求,有的医院就医手续繁琐,看一个小病也要等上一两个小时甚至半天,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医院的发展。所以,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营造一个优雅的就医环境,同时要简化就医流程,缩短病人在医院看病的时间,让患者感受到医疗消费也是“舒适”的。

现阶段,公立医院可以说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有良好的发展机遇,只有充分地利用好这些机遇,大胆创新医院的运行机制,只要赢得了改革的主动权,公立医院必然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推荐第3篇: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探讨

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探讨

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探讨

水是一种具有自然属性和商品属性的特殊商品,水资源是21世纪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水利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区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为工业、农业生产和农村供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水资源短缺、供水能力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瓶颈。一方面与我自然条件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是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活,投融资体制、水资源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与运行机制等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模式,水的商品属性尚未得到应有的体现,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要求。因此,必须从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有所突破。

一、加快水价制度改革

水价改革是水利改革的核心。水价和水价形成机制是否合理,对水资源的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目前的低水价不仅不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而且抑制了社会资金投向水利的积极性,阻碍了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因此,水利体制改革必须要以水价改革为突破口。

建立控制性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根据我区的水资源缺乏这一现状,要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必须加大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对已建成的水库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

规范农村供水机制。研究农业水价问题,不能局限于农业本身,而应该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着眼于对解决“三农”问题,更直接地说农业水

价的调整必须有利于提高全区农业的综合生产力,有利于农业的[那一世范文网.://.找文章,到那一世范文网.]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农业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既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也要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

二、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水利投入不足是水利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应在积极争取国家对水利建设投入的同时,通过水价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各利益主体的关系,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向水利,建立起多元化的、多渠道的、多层次的水利投融资体制。 抓紧建立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从我区水利建设的情况看,目前的水利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等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如果仅靠国家政策性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研究建立新的投入保障机制。应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来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节水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可建立起水利建设专

项资金,为水利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投入来源。同时,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水利收费,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足额征收到位,专项用于水利事业。 建立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当前应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充分调动群众投劳、投资的积极性。二是通过产权改革,盘活资产,吸引社会投资。三是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软硬环境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的技术和资金合作,积极研究融资方式,吸引外资搞水利建设。

三、加快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水利市场化改革,必然要触及到水利工程的产权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就难以形成。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有效产权制度,理顺水利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实现现有水利国有资产的良性运行。水利国有产权制度改革应按照明晰产权、授权经营、抓大放小、规范运作的基本思路,尽快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水利行业特点的新的运行机制。

四、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如何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按照有利于城乡用水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全面兼顾,兴利与除害综合考虑,各种水资源联合调度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明确职能分工,落实责权任务,促进全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一是合理界定管理职能,主要是通过制定规划、确定重大项目布局、制定水资源费标准,搞好全区水资源的供需平衡,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与利用。二是加快水务一体化进程,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由“多龙管水”向“一龙管水”、依法管水转变。同时,坚持依法治水,依法处理各项涉水事务。

五、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大内部改革力度,建立富有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必须努力培育“四种”新的管理机制。

一是效率机制。按照《水利产业政策》的要求,明确不同类型工程的管理体制。对公益性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大改革力度,要通过减员增效,强化职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效率。要实行人员定编定岗,富余人员逐步分流,建立高效精干的水利工程管理队伍。 二是激励机制。要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团结向上、积极有为的良好氛围。尤其要建立相关制度,对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从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必要的鼓励与支持。全新的激励机制,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必将极大地提高人的素质,从而为开创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竞争机制。要搞好水利管理单位内部改革,必须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人事、分配等各项制度改革,实行全员

竞争上岗,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切实增强管理人员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坚决杜绝内部“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工作看实绩、看成效,做到按绩计酬,适当拉开分配档次,重点向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一线艰苦岗位倾斜。要大胆提拔工作有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让他们在水利工程管理岗位上展示才华、发挥才智。

四是市场机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获得长远发展,就必须主动面向市场、走向市场,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求生存、求发展。不管是经营性的还是公益性的工程管理单位,都要积极依托行业优势发展水利经济,特别要大力开发水土资源,做足做活水文章。要灵活把握市场规律,充分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引进和利用人才、资金、项目等一切有利的生产要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发展水利经济和多种经营,不断增强自身经济实力,不仅为更好地搞好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供保障,而且

找到了一条自我发展的出路。

六、准确确定水管单位性质,建立符合实际的补偿机制

理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的重点在于对水管单位的准确定性,必须按照政策,结合实际,做到准确定性。在公益型、经营型和准公益型三类不同性质界定后,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均属于准公益型水管单位。由于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既有抗旱防汛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人畜饮水供水、发电等经营性功能。因此,要以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确定划分公益型和经营型的方法。经过科学的划分后,明确各级财政补贴的份额和自收自支的范围、用途、人员、标准,同时建立健全水利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制度。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水利工作正在调整思路、锐意创新,积极向现代水利、资源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作为体现水利现代化水平重要方面的水

利管理工作,必须深化改革,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努力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开创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在新世纪赢得新优势、创造新辉煌。

推荐第4篇:装饰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

装饰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和公司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公司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 项目工资总量控制

第四条 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项目全额承包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实施办法(第二版)》执行。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 项目管理人员薪酬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 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定编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 按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项目,项目经理分别缴纳3万、2万、1.5万、1万和0.8万元抵押金,项目副经理的抵押金为项目经理的50%,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的抵押金为项

目经理的30%,库管员等服务人员不交抵押金。该标准工资执行后,风险抵押金原则上应一次上交,不再从月工资中扣除。确实不能一次性上交的,应由本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由本人向财务办理借款手续,以借款转为上交,并按5%计算年利息。

第九条 项目的月岗薪按附表执行,均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竣工后,项目管理人员实行承包兑现奖励。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可后,按公司项目管理文件相关规定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兑现。

第十条 对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项目,或者在局、公司进行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应按相关规定扣减项目承包兑现奖。

第十一条 项目实行岗薪制后,项目经理部的在册和进入承包班子的临聘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可享受项目全额承包兑现奖,并承担亏损的风险;临聘的库管员等各类服务人员和操作层人员应分别实行包干制和计件制,不宜享受全额承包兑现奖,不承担亏损的风险。

第十二条 在册职工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按月在工资中扣除,临聘人员不缴纳“两金”。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出勤率、奖金分配系数和分配基数计算个人兑现奖金。在兑现奖发放前,由项目提出分配方案,经公司(分公司)书面批准后发放

第四章 其他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单独奖励的工期奖,原则上一并列入项目的收入,最终按项目承包办法兑现。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完工后,无接续的工程或由于其它原因工作未被安排者,其工资待遇应按照《公司内部待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发放,要建立审批核发制度。岗薪中已对“双休日”等平常的加班加点作了一定的考虑,不再计发此间的加班工资。但在核算其他假期的工资时,按20.92天计算。

项目员工岗薪中,1/3确定为基本岗薪。探亲假、婚、丧假、病假、工伤等假期按基本岗薪和企业原计发办法执行。例如:某职工月岗薪2400元,本月病假7天,本月应得工资的算式为:在岗工资2400/20.92*(20.92-7)+病假期间工资2400/3/20.92*7*计发比例

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按基本岗薪的3倍计发。旷工按每天扣发月工资10%的标准计算。

第五章 项目工资的发放审批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的月度工资发放应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造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放。

第十八条 项目承包兑现奖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提供财务成本报告,经上级审计认可;并由项目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公司(分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公司(或分公司)领导审定批准后兑现。未经公司(分公司)批准,项目不得发放承包兑现奖。

推荐第5篇:高校董事会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研究

高校董事会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研究

结题报告

课题负责人:任健雄

课题组成员:任健雄、褚景春、张晓春、吕亮球、吴素华 课题来源:华北电力大学高教所2004-05学年立项课题 研究起止时间:2004.10——2005.10 本课题组自2004年9月组建以来,至2005年11月,先后召开五次会议(或座谈会),研究探讨该课题涉及的相关问题。研讨会上,大家积极发言,认真思考,勇于探索,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课题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思广义,撰写本课题的研究论文。一年多来,经过大家的努力,本课题组撰写论文共计五篇(论文目录详见附录)。本篇是该课题组的综合报告。

一、我国高等学校董事会发展概况及组织模式

董事会是某些企业、公司、学校管理运作和监督的一种模式。大学董事会最早出现于17世纪美国的高等学校,之后在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出现。我国最早(1922年)成立校董事会的大学是暨南大学和云南大学。之后,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名牌大学和一些私立学校也实行这种管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借鉴苏联模式而不再设立校董会。20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国内一些应用性强,与海内外企业联系密切的工科院校又相继建起校董会,如:汕头大学、武汉工学院(现改名为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1990年后,国家陆续颁发了《高等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法规,强调高等学校要深入进行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增强高校办学的自主权,使高校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1993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主管文化教育的李岚清同志在大连海事大学考察时明确指出:“要通过董事会和基金会的办法,建立现代化的机制,来支持学校办学”。之后,又有一些高等学校建立了董事会或基金会。目前,全国已有一百多所高等学校建立了校董事会或相应组织(如基金会、产学合作委员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其中有20多所属民办大学。校董会的建立使高等学校资金筹措、对外联络、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合作、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暨南大学于1985年成立第二届董事会并决定在香港设立教育基金会,负责在香港和海内外筹集基金事宜,从1986年至1998年底,先后共收到捐款(含利息)港币4600多万元。该基金主要用于学校购置图书、仪器和实验设备,派教师出国进修、支持科研项目等。云南大学董事会发展的历史比较悠久。1998后10月,云南大学第五届董事会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即筹措奖金达人民币5400万元。华北电力大学董事会自2003年成立,三年时间已经筹措资金人民币1亿5千多万元。这些资金对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具体地说,高校董事会在高校发展中,除了筹措资金外,还有如下一些作用。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社会办学。

董事会的建立把高等学校与社会的企事业单位有机地联接起来,促进社会力量合作办

1 学,推动校企进行科研开发。高等学校通过董事会这种组织形式能够较多地筹措到办学资金,吸纳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更好地、更直接地为社会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由于培养的大学毕业生比较符合相关企业的人才需要,所以这些大学的毕业生就业率比较高,一般都在80%以上。

2.强化了高校科研开发与创新人才的培养。

实行校董事会的高等学校,都和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和长期的科研开发与利用的合作机制,它们针对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的需要,确立科研开发项目,投入资金、组织人才,制定规划,付之实施,并一起检验科研开发的效果,较快地将科研成果运用于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要实现新的增长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关键在于创新人才的培养,毫无疑向,高等学校应当担当起创新人才培养的重任。建立了董事会的高校都和董事单位合作,在校外建立了科研开发基地和大学生实习基地,实施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管理模式。大学生在基地实习,通过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提高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动手操作的能力,从而促使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3.推动高等学校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近些年,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很快,扩招后,在校大学生迅速增长,截止到2005年12月,我国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已达2000多万人。高校规模的扩大和在校生的增多并不能完全反映高等教育的质量。而事实上,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人才的水平都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是理论脱离实践,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要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实践证明,高等学校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是一条重要途径。而校董会的建立和实施,则有力地推动了高校走产研相结合的道路,而且其路子会越走越宽。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区的不少高等学校,通过校董会的组织形式,高校与企业不但共同建立了科技园区、科学研究中心,建立了高科技产业,共同进行科技攻关,而且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4.有利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大学的主体工程。大学能否培养出合格的建设人才,关键在教师。所以师资队伍建设是每一所高校都必须重点做好的工作。而校董会的建立,为充实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辟了新的思路。如,湖南大学从董事单位聘请了33名专家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该校的兼职客座教授、研究员,有的还兼职做研究生导师。华北电力大学从2004年开始

2 招收全国电力MBA学员,学员实行双导师制,其导师由校内名师和电力行业及校董会单位的著名专家和企业家共同担当。双导师制的实施,加强了学校资队伍建设,有力地提高了学校教学和科研水平。

5.有利于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是高等学校发展的不竭动力。高校的发展离不开改革,而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已摆在突出的位置上.高校董事会的建立为高等学校内部党政权力、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协调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校董会的建立,有利于调动校内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校外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因为校董事会成员大多由政界、企业界、司法界、工商界的代表和学术专家以及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他们是不同利益的代表者,能够反映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呼声。他们在董事会中有表决权,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来影响高校的决策和校内管理体制的改革。为了适应和落实校董会的办学方针和管理模式,高等学校必须在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科研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地改革。

目前,我国高校董事会的组织类型和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决策型。

校董事会是该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包括校长的任免、经费的使用、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等),都要由董事会决策。董事会成员由投资入股的股东、校内外有名望的教育家、专家学者和社会上的政要名流组成。如汕头大学校董会就属于这种类型。汕头大学由李嘉诚等香港知名人士投资兴建,他们作为校董会成员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拥有发言权和决策权。国内大多数民办(或私立)高校的董事会都采取这种类型。这种类型的校董会在学校的地位和作用十分突出,十分重要。

2.参与型。

这一类型的校董会不直接参加学校内部管理,也没有最后的决策权,但是,它能在较大范围内参与学校的决策与管理,董事会成员对学校的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不是图有虚名,而是实际在做一些具体工作。比如,暨南大学是国家投资为主又吸收一些华侨华人投资的华侨大学,校董事会对学校重要事务在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督促、检查、审议和指导,参与学校的宏观管理。董事会成员在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暨南大学董事会的董事长由国务院侨办和省政府共同聘任。校长是法人代表,由校董事会推荐,上级政府部门批准任命。这一类型的大学还有:华侨大学、云南大学、河南大学、内蒙古大学、延边大学等。

3.指导型。

3 此类校董事会没有最终决策权,只是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培养规模和层次、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有建议权和咨询权,董事会成员对上述重要问题可提出指导性意见。学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一般地会认真地采纳董事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尽可能地促使学校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学校要用实际行动给予董事单位以回报。当然这类学校的校董会成员一般不会直接参与学校的决策与管理。比如:中国矿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石油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等董事会就属于此种类型。

二、我国高校董事会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近二十年来,我国高校董事会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积极成果。但是,也不必讳言,我国高校董事会目前也确实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校董事会制度的发展,也影响了高校的进一步发展。这些急需我们认真对待和加以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校董事会的性质和地位不明确。

欧美国家的高等学校,不论是公立的高校,还是私立高校,它们的校董事会都是合法的法人组织,董事长为法人代表。它们的运行体制已相当成熟,且有法律保障。校董事会在社会和高校内有很高的地位和威望,他们拥有对学校发展的管理权和决策权。校董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和权力机构。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高校董事会还没有做到这样完善,大多数校董会的性质和地位并不明确,它们不是法人组织,仅仅是高校与企业的合作组织,它们与政府不存在委托关系,不具有法人地位;它们与校长之间也没有委任关系,没有责、权、利的明确界定。高校董事会又不是一级管理组织,没有进入高校的管理层次,无法真正体现对高校办学的咨询、指导和支持功能,更不能对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产生触动和改变。而董事会成员均属于兼职,从时间精力上看,都不能经常地关注学校事务,出现了“董事不理事”的局面。再加上董事会工作本身的不连贯性,缺乏科学技术的合作开发与服务生产的灵活机制。因此,由于校董会性质和地位不明确,校董会缺乏持久的动力与活力,运行机制不完善,使某些校董会甚至处于一种虚体运行的状态。

(二)校董会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从市场经济规则上讲,校董事会应有权、有责、有利;从法律地位上讲,校董事会应作为独立的法人地位与高校的决策管理层次而存在。但是,我国许多高等学校,特别是公办高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之间的责、权、利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划分和规范,再加上管理上的条块分割、管理的多元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开门办学与封闭管理的矛盾错综复杂,使高校董事会的作用和整体效能难以发挥。

4 我国《高等教育法》对多元化投资体系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和个人向高等教育投入”,但是,该法规并没有对高校董事会的性质、地位、作用等给予明确的界定,也没有对高校董事会的管理与运行机制给予明确的规定,这样,高校董事会的存在和运行就必然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这样就造成了董事成员权、责、利模糊,校董事会与校长之间的关系模糊,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是不明确的。事实上,董事会成员代表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如果高校的发展不能给他们带来应得的利益,他们就没有必要参加校董会,也没有必要进行投资。企业界、家长代表和教师、学生代表,他们承担了不少责任和尽了许多义务,然而他们的权利却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投资企业的利益不能得到回报,这就容易导致董事会成员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并造成校董事会的不稳定性,甚至名存实亡。

(三)校董事会单位与高校缺乏长期合作的动力。

校董事会的体制是一种以高校的发展为目标、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管理形式。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的合作应当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双向受益的活动。然而现实是,企业投资不少,得到的利益与回报却不明显。由于我国高校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办学思维模式单

一、思想比较僵化,高校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比较保守、比较封闭,自成规模、自成体系、缺乏创新精神,高校的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及企业的人才需求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学校对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认识不足,学校不能主动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多年来,高校的人才培养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与企业的期望值存在较大差距,致使学校为企业服务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当前,企业急需高校输送既懂得较深理论知识,又具有很强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人才,企业急需解决生产中的科技难题和开发新产品的时候,高校不能较好地满足企业的这些需求。在科技发展过程中,学校与企业之间缺少科技转化的孵化器,学校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缺少足够的动力,也缺少灵活的机制和科学的方法。

同时,作为高校董事会成员单位的企业对高校的支持与投入也受到了一些客观因素的限制。比如,按照我国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企业对高等教育的资助渠道不畅通,企业对高校的资金投入和物质支持受到了种种的制度限制。由于校董会成员无法进入高校决策层和管理层,他们只能对学校的发展提出一些指导性的参考意见,意见的权威性受到了限制,企业的积极性也容易受挫。

总之,企业与高校对长期合作的动力是什么,长期合作的目标与利益共享,合作的方法与合作机制如何运行等等方面的认识还不够统一,还没有完全达成共识,这正是高校董事会

5 今后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四)校董事会管理及运行机制亟待完善。

目前,我国高校董事会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缺少规范,缺乏统一的规则,管理与运行随意性比较大,校与校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高校之间应实行“互惠互利、双向服务”的原则,即应当是“等价交换”的。但是,由于上述所讲的原因,高校不能完全做到为企业服务,再加上高校本身的非市场机制的运作,使双向利益原则不能得到很好贯彻,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也坎坷不平。因此,政府部门应从法律法规上规范高校董事会的运行机制,完善校董事会制度,调整高校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使双方各得其所。

从高校的管理层面上看,高校董事会既存在着缺位,也存在着错位。我国大部分公办高校董事会不是学校一级行政管理机构,没有进入高校管理层,其管理权限和决策地位没有法律保障,不能充分发挥对高校办学的咨询和指导作用。这是管理缺位。高校董事会的管理错位主要表现在民办(或私立)高校董事会的决策方面,这些高校的决策权不少是控制在不大懂教育制度和规律的校外人士手中,他们在把握高校教育规律、促进教育发展方面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而且校董事会没有建立相应的参与董事会决策人的培训机制和具体途径,最终可能导致其以经济利益为主的企业模式来发展高校。此外,少数高校董事会存在着由于权力扩张,造成了行政管理取代学术机构和权力的趋势,使高校的学术与科研教学的氛围受到了影响。而校董事会与学校党委、校长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不清,他们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五)层层依附,机构重叠。

部分高校董事会在运作过程中,由于内部工作机制原因和官本位思想作怪,在高校管理组织结构上又增加了新的管理层,导致学校机构重叠。一般来说,校董事会中设主席、副主席、秘书、委员、董事等职位,其中决策权力集中在主席(或董事长)手中,尤其是由政府指定或委派的董事长及校长,其职权本身赋予的特殊权力形成了董事会决策时的特权,可能会出现决策质量低下,甚至决策失误,也容易导致董事为个人或某一部分人谋利益的倾向。另一方面,在部分高校试行由企业(或其二级单位)和系(学院)另行组建系(学院)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系主任人选,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的管理模式。但由于缺乏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院系的权力配置和制衡基本上套用学校董事会的模式组成和运行,再加上校系天然的上下级关系,容易造成权力的依附。

(六)筹集资金的方法不规范、不严密。

美国的大学在筹集办学经费上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比较成熟的集资模式。美国高校一

6 般从制定年度计划到资金使用和管理都已经形成规范,政府为了鼓励社会对大学的捐赠,设立了包括免税、配套投入在内的多项优惠政策,形成了大学与社会的良好互动。这些经验值得我国高校筹集资金时参考借鉴。

我国高校董事单位资金投入采取了多种形式,捐赠资金的管理运作模式也呈现多样化趋势,有市场型、行政管理型、行业依靠型等等。虽然各有其优势,但也都存在隐忧,尤其是缺乏规范性、严密性、经费的投入与使用缺乏透明度和严格的公开的监督。在制度层面上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制约和规范,财务管理的专业化队伍建设严重滞后,这就造成了一些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的存在,事实上也发生了一些资金流失现象,这已经严重影响了高校教育经费向多元化发展的进程。

三、高校董事会管理和运行中应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校董事会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

我国的高等学校近2000所,大部分是公办的(也即国家办的)高校,这些学校都要直接接受政府的指导和管理,主要是通过政府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管理。即使民营的(私立的)高校也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管理,也要遵守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按规则行事。

高校董事会应主动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扶持和帮助,特别是在高校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上,要多听取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当然,高校董事会也不能事事、处处都依赖政府自身的力量。作为政府直属的教育行政部门也应积极主动地配合高校董事会的工作,并给予具体的指导,在法律法规方面及政策导向上,政府应支持高校董事会的发展,使高校董事会的运作与管理更加规范、更加完善。校董事会应建立健全董事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高校董事会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关系。

《高等教育法》第39条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我国公办高校基本上都是实行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因此,处理好高校管理体制中的各种关系,特别是董事会与校党委、校长的关系,则成为我国高校董事会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我国的国情是高等学校以公办为主,且基本上都是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因此高校董事会不能凌驾于这一体制之上。校董事会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两者的关系应当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两者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要努力实现学校的战略发展目标,都是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为了更好地更多地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校董事会要理解和尊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行使管理的权力,不具体干预校长日常的行政管理事务。作为校

7 长和学校党委,也应理解和尊重校董事会的权力,充分发挥校董事会对学校发展的咨询、指导和监督的功能,支持、协调校董事会的工作。学校党委应积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内外的各种积极因素。校党委及校长在做出学校的重大决策时,之前应当通过会议讨论或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等方法,广泛征求董事会成员和教职工的意见,真正落实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对于多数董事会成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时,不要盲目地、硬性地做出决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做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之后再做出决定。

高校董事会应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校董事会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要调动董事会成员的积极性,有明确的分工负责制,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运行,充分发挥董事会成员的管理指导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校董事会与教代会及教职工的关系。

高等学校要办好,办出特色来,要培养出大批人才来,就必须充分调动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的工作热情。校董事会应督促检查学校是否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是否定期召开教代会,在重大决策出台前是否广泛地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学校的改革方案和办学经费的收支情况是否提交给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等等。这些,既是校董事会监管的内容,又是校董事会与教职工相互沟通的重要渠道。校董事会应建立适当的机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使教职工与校董事会的联系有正常的渠道,相互交换意见,沟通信息,以利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校董事会与企业及社区的关系。

高等学校不可能独立于社会之外,不能脱离社会面存在,校园处于某一地理环境下,它必然和周围的社区、企业、机关单位、居民发生各种联系,要正确处理学校与企业、社区等的关系。校董事会不能忽略这一客观存在,而且应协助学校改善与企业及社区的关系。校董事会应督促学校加强对外联络,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改善与企业和社区之间的合作关系,并且努力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吸收有利于参加全作办学的企业、单位和社会名流,不断增强社会办学的力量,充实校董事会,加大投资的力度,聚集更多的财力,物力和信息资源,为学校提供更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五)资金投入与盈利回报的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董事会,企业的发展要以盈利为目的,企业要追求经济效益和利润最大化,这是完全正常的和合理的。但是,我国高等学校属于非营利组织,是公益性事业,大学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以为社会培养人才为目的。因此大学的董事会成员单位(包括

8 企事业)给予大学的资金投入,是为了满足大学的办学需要,而不是为了自身的盈利和追求利润的实现。如果大学为了盈利,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势必向广大学生收取高额的学费。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比较大,贫困家庭不少,高额学费对于贫困家庭来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最终导致一些品学兼优而交不起学费的贫困家庭的孩子被拒之门外,上不了大学,这显然有悖于教育公平的原则。高额收取学费显然行不通。我们不应该用企业市场化的规则套在高校的发展路径上。高等学校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发展途径上。高等学校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发展途径。高等学校的后勤部门面向社会,实现市场化运作是可以的,但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培养人才的途径不能搞市场化运作,不能去追求利润。如果说董事单位要得到回报的话,那就是高校培养出大批优秀人才。

当然,高校董事会不以追求资金投入的利润为目的,不等于说校董事会对投入给学校的资金去向不闻不问,对学校的财务管理不去监督。恰恰相反,为了办好学校,发挥资金投入的社会效益,校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监管学校资金的运转情况。要坚决纠正某些高校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账目不清,管理混乱和不计成本,不讲效率的现象,把大学办成赔钱业、亏损业,甚至造成严重的资金流失。建立和完善校董事会制度,正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学校各种经费的正常运转。

为了保证高校董事会正确处理上述的各种关系,在实践操作中,我们应注意坚持和把握住以下几个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原则。

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我们的高等学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培养出大批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董事会的定位和实际运作,要有利于这个大方向,有利于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多样化原则。

多样化是事物发展的重要特征。我们不应追求高校董事会模式的单一化和雷同化。我国高等学校存在的地区差别、专业差别和所有制性质的不同等等,所以我们要允许高校董事会制度类型和机制运行的多样化,要承认高校董事会在宗旨、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存在的差别。在处理上述关系时,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和方法。

3.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原则。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性。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有其自身的规律。高校董事会在处理高校各种关系和高校改革的各种矛盾时,要尊重和遵循这些规律。比如,提高教

9 育教学质量,提高大学生的素质,这就要遵循教育规律,循序渐进,潜移默化,这是一项长期的、踏踏实实的工作,不能浮躁、不能拔苗助长。再比如,学校的科研与技术开发,这要有一个反复实验,取得各种可靠数据,并经过多种形式的论证后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的复杂过程,来不得半点虚伪和作假。我们只能按照这些规律来行事。

4.互惠互利原则。

根据权利义务应相一致的市场规则,高校董事单位以多种形式捐赠了办学经费,就有权利审议董事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权对高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科技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监督,并提出咨询和指导性意见。作为高等学校,为了自身的发展,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就必须主动适应企业和社会需要,开辟多种渠道努力为董事单位培养和输送合格的专门人才,并向董事单位优先转让科技成果,提供长期的、稳定的科技服务。

5.科学发展观原则。

高校董事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检查高校等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科学发展观是高校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也是高校工作的归宿。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发展的科学理论,也是指导我国高等学校发展的理论。科学发展观明确地回答了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发展的目的、方向和方法等根本性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大学里,就是要以学生为本,以教职工为本。高等学校如果没有学生、教职工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学校就很难办好,就很难出现生机勃勃的创新局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高校董事会与校长的共同职责,也是正确处理上述各种关系和检查学校各项工作的统一标尺。

四、中美高校董事会比较研究

美国是高校董事会的发源地,也是高校董事会制度发展比较完善的国家。1642年,世界上第一个高校董事会在美国哈佛学院成立。几百年过去,迄今为止,美国三分之二的高校(包括公、私立)都拥有自己独立的董事会。

美国高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确定学校的性质、目标、任务和战略方向;(2)任命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3)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4)筹集资金,保障学校拥有足够的办学经费和资源优势;(5)保障学校管理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的有效性;(6)审批、检查教育计划和公共服务计划;(7)沟通学校与社会的关系,为社区服务;(8)保障学校自治;(9)裁决校内申诉;(10)评价校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等等。

美国私立大学的董事会人员构成、聘任方式与公立大学不同。私立大学的董事会成员是自己挑选聘任,成员大多由校外工商界人士、校长、行政人员和校友所组成。而公立大学董

10 事会成员的组成方式则有:人民选举;州长提名、州议会同意批准;州长任命和相关学会、校友会推选。董事会成员来自政府官员、企业首脑和社会名流等。在董事会任职的董事们均没有报酬,特别是私立院校的成员,参加董事会会议或其它活动,都是自己支付费用。

美国高校董事会有如下一些特点:1.机构独立,权限较大。无论是私立还是公立高校,校董事会都处于学校管理系统的顶端,享有裁决学校事务的全权。董事会发挥着立法、监督机关的职能,是学校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2.健全的体制和法律。高校董事会的建立和运行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在美国,不具备学校法人资格的组织是不能成为董事会的。无论公立还是私立高校,董事会都是法人组织,董事长即法人代表。校董事会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3.公私立高校董事会功能有所不同。私立高校办学经费只有少部分是靠政府投入,而大部分资金要依靠自身筹集,因而其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就是为学校筹集办学经费。而公立高校由于得到政府的大量办学经费,其董事会更多的是代表政府监督学校的发展与管理。4.董事会与校长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董事会与校长一般都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这就减少了内耗的发生,有利学校的发展。

中美高校董事会有如下相同点和不同点。

(一)相同点。

1.私立高校由于办学经费较少来自于政府,而主要来自于社会和企业,因此私立高校董事会较之公立高校有较大的权限,这在中国则更加明显。

2.两国高校董事会对学校的办学行为都具有咨询、指导和监督的职能。高校董事会通过多种形式对高校的决策和管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3.高校董事会对于协调政府与高校之间的矛盾,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维护高效的利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4.两国高校董事会都有一个重要职责,就是通过各种渠道为高校的发展筹措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二)不同点。

1.董事会权限不同。美国高校,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董事会都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和权力机构,享有裁决学校事务的全权。我国高校,除了民营(私立)高校董事会具有较大权力外,公办高校董事会一般不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和权力机关,其权力很小,也很难进入高校管理层。

2.董事会的职能不同。美国高校董事会虽是学校的决策机关,但它不是直接处理学校的日常行政事务,这些由校长去做。校董会比较突出的职能是制定学校战略发展规划、筹措

11 资金、做好财政预算,决定校长人选等。我国高校董事会的主要职能是咨询、指导、筹措资金,把高校和社会有关单位连接起来。

3.董事会的法律地位不同。美国高校董事会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高校董事会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董事长是法人代表,其法律地位十分明确。我国高校董事会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高等教育法》或其它法律法规也没有对高校董事会的法律地位、功能、作用等做出明确的界定。这些不足之处需要我国在发展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和实践中加以完善。

五、我校董事会发展的对策建议

华北电力大学董事会成立于2003年,三年来,校董事会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学校筹措了1亿5千多万元人民币,使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办学效益不断提高,学校逐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校突出电力特色,为电力企业和其它行业培养出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支持了电力事业的发展。这些成绩和作用,我们写了专门的论文加以介绍,这里,我们针对我校董事会的运行状况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供学校参考。

(一)面向社会,全方位地吸纳社会各界的办学力量。

目前,我国大多数以行业力量为主组成的高校董事会,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是董事会的实力与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行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为防止行业经济效益低迷时对学校产生的不利影响,我们应打破行业界限,积极拓宽董事单位的来源范围,面向社会,全方位地吸纳社会各界的积极因素和办学力量,优化董事会人员构成,充分发挥校董事会的功能和作用。

(二)建立健全校董事会的功能和工作程序。

我们应当修改完善《校董事会章程》,建立健全包括会议制度、议事制度、咨询制度和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和有关的工作程序。要使董事成员有具体工作可作,克服“董事不理事”的现象。每年董事会的工作日程应由董事会主席、秘书和大学校长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共同加以研究确定。

由于高校属于公共事业,需要公众的支持,董事会会议应对公众和大众传媒开放。

(三)建立专业委员会。

为了充分发挥校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下应建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实现对学校的专业化管理和监督。这些委员会至少应包括:人才培养委员会、科技合作委员会、资金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教职工工作委员会等等。一个委员会有10人左右组成,既包括董事会成员,也可以有非董事会成员。

(四)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提高学校为企业服务的水平。

我们应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和为企业服务的意识,积极同企业建立各种产、学、研合作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占领和开发人才市场、技术市场,逐步建立起学校与企业长期合作的机制。

(五)加强董事会的筹集资金的能力。

总之,我们相信,我校董事会在电力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董事会的工作今后将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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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一种具有自然属性和商品属性的特殊商品,水资源是21世纪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水利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区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为工业、农业生产和农村供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水资源短缺、供水能力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瓶颈。一方面与我自然条件有很大关系,另一

方面是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活,投融资体制、水资源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与运行机制等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模式,水的商品属性尚未得到应有的体现,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必须从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有所突破。

一、加快水价制度改革

水价改革是水利改革的核心。水价和水价形成机制是否合理,对水资源的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目前的低水价不仅不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而且抑制了社会资金投向水利的积极性,阻碍了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因此,水利体制改革必须要以水价改革为突破口。

(一)建立控制性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根据我区的水资源缺乏这一现状,要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必须加大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对已建成的水库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规范农村供水机制。研究农业水价问题,不能局限于农业本身,而应该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着眼于对解决“三农”问题,更直接地说农业水价的调整必须有利于提高全区农业的综合生产力,有利于农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农业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既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也要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

二、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水利投入不足是水利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应在积极争取国家对水利建设投入的同时,通过水价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各利益主体的关系,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向水利,建立起多元化的、多渠道的、多层次的水利投融资体制。

(一)抓紧建立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从我区水利建设的情况看,目前的水利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等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如果仅靠国家政策性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研究建立新的投入保障机制。应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来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节水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可建立起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为水利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投入来源。同时,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水利收费,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足额征收到位,专项用于水利事业。

(二)建立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当前应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充分调动群众投劳、投资的积极性。二是通过产权改革,盘活资产,吸引社会投资。三是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软硬环境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的技术和资金合作,积极研究融资方式,吸引外资搞水利建设。

三、加快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水利市场化改革,必然要触及到水利工程的产权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就难以形成。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有效产权制度,理顺水利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实现现有水利国有资产的良性运行。水利国有产权制度改革应按照明晰产权、授权经营、抓大放小、规范运作的基本思路,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水利行业特点的新的运行机制。

四、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如何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按照有利于城乡用水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全面兼顾,兴利与除害综合考虑,各种水资源联合调度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明确职能分工,落实责权任务,促进全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一是合理界定管理职能,主要是通过制定规划、确定重大项目布局、制定水资源费标准,搞好全区水资源的供需平衡,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与利用。二是加快水务一体化进程,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由“多龙管水”向“一龙管水”、依法管水转变。同时,坚持依法治水,依法处理各项涉水事务。

五、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大内部改革力度,建立富有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必须努力培育“四种”新的管理机制。

一是效率机制。按照《水利产业政策》的要求,明确不同类型工程的管理体制。对公益性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大改革力度,要通过减员增效,强化职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效率。要实行人员定编定岗,富余人员逐步分流,建立高效精干的水利工程管理队伍。

二是激励机制。要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团结向上、积极有为的良好氛围。尤其要建立相关制度,对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从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必要的鼓励与支持。全新的激励机制,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必将

推荐第7篇: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探讨

水是一种具有自然属性和商品属性的特殊商品,水资源是21世纪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水利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区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为工业、农业生产和农村供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水资源短缺、供水能力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瓶颈。一方面与我自然条件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是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活,投融资体制、水资源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与运行机制等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模式,水的商品属性尚未得到应有的体现,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必须从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有所突破。

一、加快水价制度改革

水价改革是水利改革的核心。水价和水价形成机制是否合理,对水资源的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目前的低水价不仅不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而且抑制了社会资金投向水利的积极性,阻碍了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因此,水利体制改革必须要以水价改革为突破口。

(一)建立控制性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根据我区的水资源缺乏这一现状,要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必须加大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对已建成的水库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规范农村供水机制。研究农业水价问题,不能局限于农业本身,而应该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着眼于对解决“三农”问题,更直接地说农业水价的调整必须有利于提高全区农业的综合生产力,有利于农业的[xiexiebang.com-http://www.daodoc.com找文章,到xiexiebang.com]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农业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既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也要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

二、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水利投入不足是水利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应在积极争取国家对水利建设投入的同时,通过水价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各利益主体的关系,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向水利,建立起多元化的、多渠道的、多层次的水利投融资体制。

(一)抓紧建立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从我区水利建设的情况看,目前的水利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等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如果仅靠国家政策性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研究建立新的投入保障机制。应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来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节水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可建立起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为水利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投入来源。同时,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水利收费,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足额征收到位,专项用于水利事业。

(二)建立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当前应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充分调动群众投劳、投资的积极性。二是通过产权改革,盘活资产,吸引社会投资。三是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软硬环境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的技术和资金合作,积极研究融资方式,吸引外资搞水利建设。

三、加快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水利市场化改革,必然要触及到水利工程的产权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就难以形成。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有效产权制度,理顺水利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实现现有水利国有资产的良性运行。水利国有产权制度改革应按照明晰产权、授权经营、抓大放小、规范运作的基本思路,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水利行业特点的新的运行机制。

四、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如何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按照有利于城乡用水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全面兼顾,兴利与除害综合考虑,各种水资源联合调度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明确职能分工,落实责权任务,促进全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一是合理界定管理职能,主要是通过制定规划、确定重大项目布局、制定水资源费标准,搞好全区水资源的供需平衡,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与利用。二是加快水务一体化进程,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由“多龙管水”向“一龙管水”、依法管水转变。同时,坚持依法治水,依法处理各项涉水事务。

五、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大内部改革力度,建立富有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必须努力培育“四种”新的管理机制。

一是效率机制。按照《水利产业政策》的要求,明确不同类型工程的管理体制。对公益性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大改革力度,要通过减员增效,强化职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效率。要实行人员定编定岗,富余人员逐步分流,建立高效精干的水利工程管理队伍。

二是激励机制。要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团结向上、积极有为的良好氛围。尤其要建立相关制度,对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从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必要的鼓励与支持。全新的激励机制,鼓励先进

,鞭策落后,必将极大地提高人的素质,从而为开创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竞争机制。要搞好水利管理单位内部改革,必须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人事、分配等各项制度改革,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切实增强管理人员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坚决杜绝内部“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工作看实绩、看成效,做到按绩计酬,适当拉开分配档次,重点向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一线艰苦岗位倾斜。要大胆提拔工作有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让他们在水利工程管理岗位上展示才华、发挥才智。

四是市场机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获得长远发展,就必须主动面向市场、走向市场,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求生存、求发展。不管是经营性的还是公益性的工程管理单位,都要积极依托行业优势发展水利经济,特别要大力开发水土资源,做足做活水文章。要灵活把握市场规律,充分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引进和利用人才、资金、项目等一切有利的生产要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发展水利经济和多种经营,不断增强自身经济实力,不仅为更好地搞好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供保障,而且找到了一条自我发展的出路。

六、准确确定水管单位性质,建立符合实际的补偿机制

理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的重点在于对水管单位的准确定性,必须按照政策,结合实际,做到准确定性。在公益型、经营型和准公益型三类不同性质界定后,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均属于准公益型水管单位。由于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既有抗旱防汛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人畜饮水供水、发电等经营性功能。因此,要以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确定划分公益型和经营型的方法。经过科学的划分后,明确各级财政补贴的份额和自收自支的范围、用途、人员、标准,同时建立健全水利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制度。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水利工作正在调整思路、锐意创新,积极向现代水利、资源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作为体现水利现代化水平重要方面的水利管理工作,必须深化改革,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努力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开创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在新世纪赢得新优势、创造新辉煌。

推荐第8篇: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孟建柱

《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07日

06 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这是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新的重大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正确把握改革方向、目标和原则,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一、充分认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大意义

司法管理体制是对如何管理司法活动及相关事务的体制设计,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对司法权配置、运行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性安排。《决定》要求:“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

司法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国司法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需要不断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决定》提出“完善司法管 1 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言,依法治国理政既是重要标志,也是重要保障。司法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司法机关定分止争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司法制度在整个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司法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基本功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全面把握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主要任务

《决定》着眼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改起,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大措施。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制保障。《决定》从完善制度入手,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

一是建立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制度机制。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案例表明,一些干部违法干预司法,影响了司法公正,有的甚至酿成冤假错案,教训十分深刻。《决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强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硬性规定,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划出了“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司法权威是司法机关发挥化解纠纷、定分止争功能的重要基础。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法院裁判不受尊重、难于执行的问题,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社会秩序,也不利于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决定》提出,“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这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司法活动事关当事人权利义务分配和利益归属,事关罪与非罪。司法人员处在矛盾和利害的焦点,时时面对各种干扰和压力。要从法律制度上为司法人员秉公司法撑起“保护伞”,防止各方面的不当干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

3 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这有利于防止利用职权干预司法,保障和支持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如何配置司法职权,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是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决定》提出,“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在我国,司法权分别由不同机关行使。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刑罚执行权,这四种权力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但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四机关”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司法实践形成的重要制度成果,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鲜明特色,是对我国司法管理体制的重大发展和完善。

二是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一般来说,审判权是司法权力,而裁判执行权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权力。在我国,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的执行由人民法院负责,同时,法院还依行政机关或者当事人申请,依法对部分非诉讼事项进行强制执行,而“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权威。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件判决是公正的,但由于被执行人已经丧失实际履行能力而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往往归咎于法院,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审判权和执行权分别由不同的机关或部门行使,符合这两种权力的不同属性,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也是世 4 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内部实行审执分离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决定》提出“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这是一项涉及司法职权配置的重大改革措施。要积极探索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模式,取得实践经验,认真研究论证后再逐步推开。

三是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目前,我国刑罚执行权由多个机关分别行使。其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监狱执行;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和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刑罚执行权过于分散,不利于统一刑罚执行标准。《决定》提出“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有利于加强刑罚统一执行的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刑罚教育人改造人的功能,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实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

四是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管理属于司法行政事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措施。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这是对三中全会改革措施的进一步深化。要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国外合理做法,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

(三)完善司法管辖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发挥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工作职能,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提高审判工作水平。

二是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均按行政区划设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日益增多,跨行政区划的当事人越来越多,许多案情重大、复杂,有的地方部门或领导利用职权和关系插手案件处理,造成相关诉讼出现“主客场”现象,不利于平等保护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院独立审判、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公正实施。《决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这有利于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这项改革,考虑对现有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加以改造,合理调配、充实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即可实施。

三是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可以考虑适当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对行政诉讼案件采取异地集中管辖等方式,以有效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对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不当干预。

(四)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决定》在这方面提出了多项重大举措。

一是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目前,我国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立案审查制,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才予以立案,为有案不立留下了制度缺陷。《决定》要求,“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依法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利于有效化解群众诉讼难,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二是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当前,我国刑事犯罪高发,司法机关办案压力大增,必须实行刑事案件办理的繁简分流、难易分流。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要加强研究论证,在坚守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及时简化或终止诉讼的程序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政策,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三是完善审级制度。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同时,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再审程序。目前,我国法律对一审、二审、再审定位不清、功能交叉,不利于发挥各个审级功能,也影响司法效率。为此,《决定》提出完善审级制度,进一步明晰了各审级功能定位,“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四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作出裁判的司法活动,是诉讼的中心环节。法庭是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形成裁判结果的场所。没有庭审,就没有裁判。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的作用,是确保案件处理质量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审判为中心是由司法审判权的判断和裁决性质所决定的,强调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都要围绕庭审进行,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庭质证的检验,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五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中,一些个人、法人、组织违法或者侵权行为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确定,导致无法提起诉讼。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督促公民、法人、组织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履行法律义务,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司法权承担着判断是非曲直、解决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调节利益关系等重要职责,必须健全对司法活动监督制约的制度机制,让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一是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决定》要求,“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二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决定》要求,“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这有利于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检察机关要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执法司法机关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三是加强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有效参与和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依照有关规定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四是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决定》强调,“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为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交往划定了“禁区”。《决定》还明确要求,“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终身职业禁止”的严厉措施,体现了对司法腐败的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坚定决心,有利于促进司法廉洁。

三、始终坚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基本要求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具有全局性影响。在推进改革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遵循:

(一)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关系,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我国宪法确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建立在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基础上的,强调的是对案件依法独立审判,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具有本质的不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决定》强调,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正确处理按司法规律办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关系,确保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我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也要积极吸收借鉴世界上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不能搞自我封闭。但是,如果脱离国情照搬照抄外国司法制度,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就会犯颠覆性错误。司法活动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完善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

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

10 尊重程序的要求。司法机关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大局;也要尊重司法权的性质和特点,立足法定职能,遵守法律程序。司法调解是我国的创造,人民法院要正确把握调解与裁判的关系,坚持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三)正确处理促进司法文明进步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关系,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司法文明进步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对有利于司法文明进步的改革举措,要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从实际出发,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盲动冒进。要把改革的进度和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有利于社会安定,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四)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有序进行

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司法体制改革事关全局,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有序推进,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能简单套用一个模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司法机关的实际情况积极实践,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国家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的重大改革,许多改革举措都涉及现行法律规定,必须坚持顶层设计,需要修 11 改法律的,应当先修改法律,做到先立后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确保实现改革目标任务。

推荐第9篇: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医院党建工作浅谈 ——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党委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医院的建设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医院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确保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也是新时期医院党建工作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试图从医院党建工作角度出发,浅谈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如何完善医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医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党的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院党建工作已难以适应医院改革发展的需要。在新形势下如何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更好的结合、如何创新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如何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因此,医院党建工作如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筑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教学、科研协调发展,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当前医院党建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医院党务工作者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和研究医院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加强医院党组织建设,开创医院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明确职责、准确定位,把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落到实处

在当前管理体制下,公立医院是实行党委领导下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根据《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在这种情况下,哪些事宜属重大问题,需党组织进行讨论决定,哪些事宜由行政领导人决策执行。两者在职责划分上模糊不清。因此,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一) 明确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医院是以专业技术为特 长的医疗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和医疗质量、医疗水平是医院工作的核心和主题,医院所有工作都围绕医疗中心来开展,而党的各项工作在医院中的位置不够明显,地位不够突出,影响到了党建工作在医院的发展和进步。在这种情况下,要明确医院各项工作都是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的,党委处于医院领导核心地位,行政领导人负责制是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凡是医院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党委议事规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同时,党委又要充分保证行政领导人行使职权。即需要行政领导人单独决策执行的事宜,党委要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

(二)积极发挥协助作用。在党和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医疗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核心。党组织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执行,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向正确的方向迈进。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业务工作是医院工作的核心,是其它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委要在确保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协助职能,确保行政领导人能够行使职权。

(三)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党组织在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协助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对包括行政领导人在内的干部职工进行监督,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二、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大力加强医院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在新医改背景下,医院党建工作必须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大力加强医院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

(一) 扮好角色,发挥党委在处理各种关系中的作用。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的前提下,切实发挥党委在医院重大决策中的参与作用,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监督作用,在维护医院各方权益方面的协调作用,在处理各部门与广大职工关系方面的领导和凝聚作用。

(二)完善机制、管好干部,不断创新医院干部和人才管理机制 这是医院党委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的核心内容和工作重点。首先,医院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激励和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健全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提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其次,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坚持党政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起抓,创造性地开展干部人才工作,建立多渠道、多视角发现和任用干部人才的用人机制,建立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成才创业环境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这是医院党委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环节,也是医院党建工作有所作为的重要领域。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坚持党建工作服从服务于医院的改革和发展、服从服务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服从服务于临床科室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广大职工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大局,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医院党政班子成员可通过重任分担、交叉管理、双向参与等形式,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使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更好地促进医院党建工作的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医院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医院党建工作要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和创新,不断开拓医院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党员管理机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建立健全医院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以科学的制度促进党建工作。医院党建工作应从完善基层组织制度,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规范党员学习制度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基层党支部在党员学习教育、联系群众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推行党建目标考评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制度建设,使相关制度规范化科学化,为医院党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医院党组织的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好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务工作者,直接关系到医院党建工作的成效。首先,医院党组织要配备好专兼职党务干部,选拔政治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党政领导;培养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素质好的青年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建立党务干部后备队伍。其次,加强培养与培训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切实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第三,加强党支部建设,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的头脑,用党员先进性标准规范党员的行为,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同时,建立中长期党员发展规划,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组织建设工作总体目标中,严把“入口关”和“培养关”,积极培养发展新党员,将优秀人员和青年职工吸收到党组织内来,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第四,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扩大党内民主;重视发挥党外监督的作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能。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教育、严格要求、强化监督,把教育、监督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三)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对医院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党建工作要紧密结合医院改革发展的实际,把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根本途径,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医院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党内学习制度,采取灵活生动的形式,结合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理论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研究解决医院当前改革发展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转化为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转化为破解医院发展难题的具体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理论修养,提高理论武装的实效。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真正使党员干部做到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切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对于加强医院各级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医院广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我们必须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形式、新内容,不断加强和完善医院的党组织建设,努力构建医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为医院的改革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因此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借鉴各地各方面的成功经验,认真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集中教育活动过程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形成制度,并使之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中不断丰富完善,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建立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医院的长远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医院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在新医改背景下,医院党建工作要准确定位其基本职能,以加强医院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把党的建设与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贯穿于医疗、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之中,想方设法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在促进医院发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使医院党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形成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拓展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域和空间,把全体医务工作者的思想观念、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爱岗敬业精神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吸引力、渗透力、凝聚力,并带领医务工作者在改革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推动医院的发展和壮大,为广大人民提供最满意的医疗服务。

推荐第10篇: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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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5 Y k J.Co m莲山目前,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其集约、高效、创新的本质特征逐渐显现。统计表明,我省各类开发区在全省0.8%的土地上,实现了52%的利用外资,45%的进出口,24.6%的工业增加值,13.8%的税收,解决就业人员245万人。取得上述成绩,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发区“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和“精简、统

一、效能”的运行机制。但是,最近许多开发区反映,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正在弱化,有可能成为制约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最大瓶颈。为此,我们向145家省级开发区(原批准开发区63家,新核准设立的开发区82家)发出了调查问卷,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情况进行了摸底。同时,对40多家开发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考察,济南、威海、烟台、济宁等市外经贸局对本辖区内的开发区也提报了基本情况。总的看,开发区发展的外部环境并不乐观,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问题之一,管理体制不顺《山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1998]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78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开发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和“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设立管委会。管委会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管委会可自行设置内部机构,不搞上下对口,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在开发区内设置工作机构。开发区中层干部由管委会实行聘任制。从调查调研情况分析,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省政府的规定出现了很大的偏差。原批准设立的63家省级开发区中,15家开发区管委会与乡镇政府实行了政区合一,体制和机制基本沿袭了政府的管理办法。其余48家实行独立管委会的开发区中,21家没有自行设置内部机构的权力,工作机构由上级单位或部门委派,管委会内部机构设置基本与所在地政府雷同,开发区承担了许多不必要的社会职能,管理成本提高,其开发功能、经济功能和创新功能淹没在繁杂的行政和社会事务中。新核准设立的82家开发区中,9家没有设立开发机构,21家仅设立临时开发办公室,从不同部门抽调3-5人,难以承担开发区的建设任务。从145家省级开发区的调查问卷中反映,68家开发区管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103家没有内部中层干部任免权,中层干部由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选派,111家没有自主用人调配权,需要的管理人员由当地人事部门调配。问题之二,职能权限不到位《办法》和《意见》规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内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出口业务等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区内土地的规划、开发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2003年开发区清理整顿以前,大多数所在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将这些权限赋予开发区管委会,随着清理整顿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部分行业实行垂直管理,开发区本身又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致使许多管理权限不到位。在145家省级经济开发区调查中,128家开发区没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职能,133家开发区不能办理项目环境评价手续,115家开发区不能办理土地征用和规划手续。开发区普遍反映,一是原来拥有的部分管理权限上收到市、县有关部门。如项目建设规划证书发放权,2003年以前,大多数原批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都由管委会发放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目前在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一书两证”,80%以上的开发区需要到当地建设局或规划局办理。如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权,2003年以前大中专毕业生进区工作,许多开发区可以自行确定,而现在绝大多数须报所在地人事局审批。类似这样的权力上收问题还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两类企业认证等管理权限。二是应下放给开发区而至今未到位的权限。如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权、注册地址在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机电产品进口审批权、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权、房屋产属证书发放权、区域环境评价等,90%以上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需要报所在地有关部门审批或转报。三是到位不彻底的管理权限。突出存在的问题是中间环节多,审批效率低,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权、粮食、棉花、植物油、矿砂等原材料进口许可证发放权、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等,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后转报省里,特别是设在县市区的省级开发区,需要经过县、市两级政府部门审查。许多开发区设立的“一条龙”服务大厅,不少已成为政府部门收文窗口,无形中增加了一个管理层次,快捷优势已经丧失,办事效率甚至比区外还低。问题之三,发展后劲明显不足《意见》规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内的财政、税收等管理工作;搞活园区管理人员收入分配机制,逐步实行企业化工资分配制度,由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等自行制定工资标准;建立管委会主任奖励基金制度,每年可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奖励资金,由管委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但在145家省级开发区调查中,财政体制管理方面,92家开发区没有设立财政体系或职能上收,尽管许多已经进入“收获”时期,但是区内财政收入全额上缴,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完全由所在地政府安排。在其余设立财政体系的53家开发区中,只有39家开发区成立了资产运营机构,采取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区内资源,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员收入分配方面,所有开发区都没有自行制定工资标准的职能,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当地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只有极少数开发区建立了管委会主任资金奖励制度。这种分配机制,短时期内可能对开发区的管理工作没有很大的影响,但长期下去,肯定对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带来负面效应,尤其是对新核准设立的处于创业初期的开发区,“5+2(一周)”、“白+黑(一天)”的工作时间和不成比例的劳动报酬,可能成为制约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阻力。尽管开发区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落实方面存在以上种种困难和问题,但是各地建设发展开发区的信心没有动摇,决心没有改变。建议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当保护这种积极性,把开发区作为经济国际化的示范区、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的集中区、城市化建设的样板区,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给予开发区高效运作、快速发展的能力。开发区建设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开发区行政管理人员只有具备文化层次高、外语水平高、技术知识丰富和懂经营、熟悉国际经贸业务的综合素质,才能担负起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健康发展的重任。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开发区的组织领导和政策的决策、执行者,更要具备这些能力。建议省有关部门对全省开发区班子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和机构建设的具体意见。参照江苏省的做法,制定考核标准,对经济发展快、拉动作用强、集约利用资源高、循环经济效果好的省级开发区,提高管委会主要领导的行政待遇,增强管委会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在控制编制和机构总量的前提下,赋予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内部机构的自主权和中层及以下管理干部的任免、使用权,开发区自行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和向社会招聘的管理人员报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备案。

(二)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给予开发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权力。省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发区作为特殊的经济区域,实行特殊的管理模式,赋予特殊的管理权限,给予重点扶持。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赋予开发区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同级政府在区内行使经济和行政管理职能。省外经贸厅制定标准,设立科学发展示范园区。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部门,对科学发展示范园区需要上报的文件直接报省直有关部门审批或转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督察《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7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开发区职能权限不到位的问题。加快《山东省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立法进度,尽早颁布实施,明确开发区的法律地位,赋予经济执法权。

(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给予开发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一是对科学示范园区进行政策扶持。科学发展示范园区都具备了自我扩张的能力,在发展过程中不仅不需要政府财政的资助,而且还能给当地做出贡献,达到了设立开发区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为使开发区发挥更大更强的作用,建议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人事厅等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78号)的规定,对科学发展示范园区财政、税收、劳动报酬、融资办法等职能落实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察,配合当地政府把应当到位的职能赋予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体系和管委会主任奖励基金制度,管委会自行制定工资标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建立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和其他各种金融资本进入开发区,增强开发区发展后劲。二是继续加大西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西部开发区尤其是新核准设立的开发区,还处在建设初期的创业阶段,自我膨胀自我发展的能力还比较脆弱,政府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当给予帮助和支持。2006年,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对西部开发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贷款贴息,放大贷款金额23.6亿元,取得了明显效果。建议省政府将这有效办法再延长5年。各开发区所在市、县也参照省里的做法,提出扶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三是建立开发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78号)的规定,开发区内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外,全部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目前,开发区是建设用地使用量最多、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最好的区域之一,建议按照国家对建设用地开发使用管理的新规定,省政府对开发区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上缴省里的部分,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区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外经贸厅提出具体操作办法。各开发区所在地政府对地方留成部分,也相应制定实施措施和具体办法。文 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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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运行机制

文章标题: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运行机制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但从深层次上说,根本在于通过实践的探索和制度的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动力与平衡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运行机制。社会的发展需要动力与平衡两种机制一个社会,能否快速和健康发展

,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它有没有通过一定的制度和体制表现出来的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动力机制,一是平衡机制。动力机制,提供和传输着社会运动、发展、变化的能源和能量亦即动力;平衡机制,维护和保持着社会各部分及各种力量之间的协调、稳定和平衡。社会需要动力。在一定的动力作用下,社会的每个成员或群体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从事以生产劳动为主的社会活动,创造日益增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整个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社会也需要平衡。每个成员或群体都按照一定的规范各处其位,各得其所;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分都紧密联系,互相协调,整个社会始终保持有序和稳定的状态。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没有动力机制,社会就会陷于僵化、停滞状态;没有平衡机制,社会就会杂乱无章。一个社会的成熟程度,不仅要看这两大机制是否各自都具有良好的性质和功能,而且关键是要看这两种机制能否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配合,协调稳定地发挥其总体的功能。动力机制的社会表现和衡量尺度,主要是效率。在经济领域,主要表现为劳动生产率。在社会层面,主要表现为有没有活力。作为社会整体,则集中体现在发展上。平衡机制,在经济领域的主要表现是资源配置的结构比例和财富分配上的公平公正。在人的社会关系上,主要表现为平等。在社会层面,表现为是否和谐。作为社会整体,则集中表现为有序和稳定。效率与公平,是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都面临的一对矛盾,它的背后,其实就是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的关系问题。把动力推动的发展与发展过程中的平衡结合起来党中央要求我们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是什么?精神实质在哪里?归结起来有两点:一是继续坚持发展;一是要做到又快又好地发展。这两方面往深层次说,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动力与平衡的关系。前者是要继续激发动力,焕发活力,从而保持发展的势头;后者则是在发展过程中应注意各方面的平衡,不要顾此失彼,造成大的失衡。从前者来说,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根本的是要继续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遇到的这样那样问题,都需要加以关注,都需要认真解决。但基础,还是要靠发展。只有保持经济持续较快的发展,我们才有更好的物质基础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才有更大的财力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给予扶持,才能逐步缓解就业人口不断增加的巨大压力,才能处理好涉及利益关系的各种社会矛盾。所有这一切,都要求社会具有强大的动力和活力,社会的每个部分、每个成员、每个单位都能以高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去从事劳动、从事经营、从事创造。如果没有这样的动力和活力,任何发展都不能实现,任何平衡都是没有基础的。从后者来说,我们要求的发展,不是片面的发展,不是只为少数人的发展,不是畸轻畸重的发展,不是竭泽而渔难以持续的发展,不是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发展,而是科学的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一句话,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又快又好的发展。所以,我们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更加注重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更加注重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尤其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属。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的发展,才是我们需要坚持的发展。所有这一切,其实都是要注意社会的平衡,处理好经济与社会、经济与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关系,处理好不同区域、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等,做到统筹兼顾,各得其

所。处理好动力与平衡的关系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身就是讲平衡。和谐就是平衡,平衡才能和谐。但平衡是有不同类型的。在充满活力、生机勃勃的基础上,能够实现平衡;而停滞僵化、死气沉沉,也是一种平衡。过去,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不讲物质利益,不尊重人的主体能动性,一切经济和社会活

动都由政府统一安排。这似乎也平衡了,但社会系统缺乏内在的动力。整个社会缺乏创造的活力,发展的速度受到影响。改革开放后,我们一个突出的做法是放开搞活。其实质,就是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通过物质利益的驱动作用,把人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是形成一种机制,通过市场来使创造的价值得以实现,并获得自己应有的利益。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的运行机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整个社会的活力大大增加。人们生产、经营、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大大提高。其成就,有目共睹,世所公认。但当我们致力于建设动力机制的时候,也逐渐发现,现实生活中,平衡机制上的问题又突出地表现出来。比如,市场经济秩序比较混乱,假冒伪劣现象严重,贫富差距、地区差别逐渐拉大,人民内部矛盾更趋复杂等。正是针对这些情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就和谐讲和谐,就和谐建和谐。和谐、平衡,只是社会一个方面的状态。对于一个健康的社会来说,还有动力、活力这更为重要的一面。因此,胡锦涛总书记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要求时,既着眼于保持和谐,又着眼于保持活力,贯穿了活力与和谐相统一的精神。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相互协调、有机统一的社会。在这里,缺了动力不行,缺了平衡也不行。从激发活力来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时,就兼顾了活力的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注重激发社会活力”。要全面贯彻十六大提出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力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各方面人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能够充分发挥出来。胡锦涛总书记还把“充满活力”直接纳入到和谐社会的特征当中。他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人们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从保持和谐来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五个“统筹”,贯穿其中的重要思想,就是要努力实现整个社会各方面的和谐。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等利益关系,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等。做好了这一切,社会就能呈现出和谐的局面。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不同方面的人们,对改革评价、收入分配、区域差距、效率公平等问题,提出了不同意见。之所以会有这些分歧,其实基本的原因是:一方只注意到动力及在此基础上的发展,而忽视了平衡和稳定;另一方则只注意到平衡以及现实中的不平衡现象,而忽视了动力和活力。所以,消除分歧的关键,是双方都向对面看一看。只要全面认识和把握动力与平衡的关系,思想就比较容易统一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要建立和完善动力与平衡相结合的社会运行机制。治国理政,必须始终注意把握动力与平衡两方面的关系。提高执政能力,也必须提高把握这两个方面关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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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研发中心的运行机制和薪酬暂行办法

研发中心的运行机制和薪酬暂行办法

一、研发中心的运行机制

(一)管理模式。研发中心主任是研发中心的负责人,全面管理研发中心的事务。研发中心内部以项目组为单元开展工作,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组组长或执行组长(本办法统称“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研发的全部事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项目负责人可由研发中心人员担任,也可由研发中心以外的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同样如此。

入驻研发中心且项目组有成员入驻研发中心的项目,项目经费可根据项目组的需要纳入研发中心管理。项目经费纳入研发中心管理后,项目经费使用只能通过研发中心审批,审批遵守院现行审批权限和流程,但需项目负责人会签。项目入驻研发中心但经费未纳入研发中心管理的项目,经费使用审批按照项目组长所在部门审批流程。 研发中心实行项目进度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向研发中心提交研发情况进展报告,通常采用月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报告模板见附件)。其他与项目研发相关的重要事项可以直接向研发中心主任或院领导汇报。

(二)项目入驻。入驻研发中心的项目要经过院内筛选程序。由部门或项目组向研发中心提出入驻申请,经研发中心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入驻。入驻研发中心的项目原则上应当是重大产品研发项目,且优先考虑跨部门合作研发项目。

(三)人员入驻。研发中心人才引进采取院内竞聘和院外招聘两种方式。研发中心人员岗位均是为完成院重大产品研发项目需要而设置。根据院人事管理制度设置岗位后,首先在院内发布岗位说明书,如果没有院内人员应聘,或者院内应聘者不符合竞聘条件,再启动对外招聘程序;对外招聘录用人员凡符合公司正式职工招聘条件者,可优先考虑作为正式职工录用,对于不符合院正式职工录用条件者,通过多种用工方式录用。鼓励院内职工作为研发人员进入研发中心工作,保留其技术岗位级别,保持正常晋升。

(四)人员管理。进入研发中心的项目人员不再承担原部门的工作,由研发中心负责行政管理和绩效考核,由项目负责人布置、检查其工作,所承担研发项目结束后,可协商选择留在研发中心继续从事新的研发项目;或是回到原部门工作(原部门享有优先选择权),如果其他部门需要、本人自愿时还可实行双向选择去其他部门工作;或是随项目成果转移到航科公司从事成果转化工作。

(五)项目成果。入驻研发中心的项目结束后, 研发中心不分享项目参研部门分享的项目成果及其转化的责权利;研发中心独立承担和主持的项目成果遵守院现行成果和奖励相关规定。

(六) 绩效考核。研发中心实行研发计划、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资薪酬联动机制。研发中心的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研发中心的薪酬办法

研发中心实行以岗位工资制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薪酬模式,主要包括岗位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形式。

(一)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制是根据研发中心岗位设置、定编定员、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价的结果,以员工技术岗位体系为基础,综合体现员工岗位价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一种薪酬分配制度。

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研发中心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补贴三部分组成。研发中心工作人员的岗位管理、基本工资标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1、绩效奖金。公司业务部门绩效奖金由岗位绩效奖金、项目基础绩效奖金和项目浮动绩效奖金三部分组成,研发中心工作人员的岗位绩效奖金按照院现执行的标准和办法发放。院内人员在入驻研发中心之初进行绩效奖金发放的一次性约定,即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作为项目基础绩效奖金和项目浮动奖金的发放方式。方式一:公司负责除项目浮动绩效奖以外的全部,项目浮动绩效奖由原部门考核发放;方式二:绩效奖金全部由公司根据岗位按照机关职能部门的绩效奖金标准发放。

2、激励奖金。入驻研发中心的项目人员的绩效奖金按照上述两种方式之一发放外,为吸引更多有创新能力的研发人员进入研发中心,公司另外拿出每人年均3万元的激励奖金,根据所执行项目周期和年底绩效考核情况向入驻研发中心的项目人员发放。未入驻中心的项目组成员,由院外进入研发中心且还未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完成一项研发项目的人员,以及按照协议工资制进入研发中心的人员不享受上述激励奖金。

(二)协议工资制。根据项目研发进展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为从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技术人才、重要管理人员等实行的一种薪酬分配制度。协议工资标准应与本人能力相适应,不设定硬性统一标准,可随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格、协议约定条件和本人绩效表现进行调整。 本办法由公司科技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开始实施。

第13篇:论农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论农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和难点,也是将农业银行改革为规范化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关键和难点。这个根本性问题解决得早、解决得好,就会早些为全行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必将大大缩短向商业银行转变的进程;反之,则会贻误战机,制约全行的生存和发展,进一步加大转轨的难度,延长转轨的进程。我们认为,要紧紧抓住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业银行经营格局大调整的契机,把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为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突破口,在广泛借鉴国际商业银行的体制、机制和全面总结农业银行几年来商业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大刀阔斧地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与商业银行运行要求不相适应的部分,边革边改、边破边立,尽快建立起符合商业银行运行要求、具有农业银行特色的新体制、新机制,为农业银行的生存发展闯出一条新路。

一、建立‚统一策划、分级经营、统分结合、‘四自’一体‛的新体制、新机制

(一)强化总行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各级行行长在经营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农业银行是实行一级法人下的总分支行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是全行的首脑机关,担负统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全行经营发展战略,统一组织全行业务经营管理和调节系统运行,统一承担全行的民事责任。各分支行不具有法人资格,必须紧紧围绕全行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必须保证全行政令畅通和整体功能的发挥。要健全和完善以行长为中心的决策系统,把全国农行分行长会议作为全行的最高决策机构,具有类似董事会的职权。全行经营发展战略的制订和调整,全行性经营管理的重大部署和举措等,必须经全国分行长会议充分研究讨论和慎重作出决策。在行长领导下,可设立若干委员会和专家组作为决策的参谋和咨询机构。同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保证重大决策的质量。要强化行长负责制,下级行行长要对上级行行长负责,分支行行长要对总行行长负责,总行行长要对全行负责,各级行职能部门要对各级行行长负责。

(二)建立分级经营、统分结合的集约经营网络体系。要实行‚四级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集约经营发展战略和策略,彻底打破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格局。总行、省级分行、地市级分行要加快由管理型分别向管理经营型、经营管理型和直接经营型转变。要加快自身的财务计划部、放款部、营业部等直属经营执行机构及其网点建设,着力拓展城区业务、国际业务,实行本外币一体经营,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一体经营,城乡业务一体经营,形成、巩固和发展一批与各自经营实力、管理水平相称的较高层次的基本客户,尽快提高三级行在全行经营总量的比重和在城区金融商品市场的份额,提高全行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县支行要适应农村产业化的发展和城乡金融格局的变化,适时调整经营重心,逐步向县级经济、城乡结合部、中心集镇等经济发展快,经营环境好,经营效益好的区域、产业集中,同时注意选择和稳定一批在农村长期经营中新形成的较好客户,机动灵活地开展经营,巩固农村基本阵地。

(三)建立健全具有农业银行特色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以利润为中心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和综合业绩考核制,推行等级行管理,建立一级法人、多级经营的经营动力机制,增强全行自主经营意识,促进盈利行多盈利、上规模、快发展,激励亏损行多扭亏、快转盈、求发展。建立以省级分行为基本监控单元的全行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以资产形成前后全过程为监控对象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实行体制制约、制度制约,促进全行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和改善,提高稳健经营、风险约束水平。建立资金内部计价、费用统支共管的成本管理体系,增强全行、全员的财务核算意识,促进增收节支,搞活业务经营,提高总体经营效益。

二、充分发挥总分支行制的体制优势和规模效益

(一)把总行真正建成统揽全局、驾驭全行业务经营的领导核心。总行是全行的经营指挥中心和管理调控中心、资金调度和资源配置中心、经营核算和联行结算中心、信息传输和同业联络中心、干部管理和人才开发中心。要充分发挥总行的五大中心作用,为全行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提高整体运行效率。总行要超前思维、高位思维、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市场开发研究和经营效益研究,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和竞争局面,善于集中全行的智慧,审时度势地推出新招、高招,尽可能使全行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要切实改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有效地动员全行一切资源和一切积极因素,以求得最佳经济效益。要加强对各级分行的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省级分行承上启下、组织推动所属行开展业务经营的职能作用。

(二)强化省级分行的经营管理职能。为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要减少管理层次,省级分行要逐步过渡到直接管理县级支行。地市分行不再管理县支行,其级别不变,但要办成经营行。与地市分行同在一地的城郊支行可仍划归地市分行管理,城郊支行以及地市分行原辖各办事处的人事、工会、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能统一上收到地市分行,其精简人员充实到业务岗位。

(三)要一行一策采取措施搞活县支行,切实增强县支行的经营活力,充分发挥县支行的基础作用。对经营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县支行,要作为发展的重点;对发展潜力大、目前已达到或接近保本点的县支行,也要量力给予必要的扶持,促其加快发展壮大;对基础薄弱,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县支行,要降格为办事处,收缩编制,收缩网点,实行收支报帐制,促其实现保本经营。县支行尤其是不具备资产业务拓展条件的县支行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资金和盘活资产存量,为全行集约经营服务。

(四)把各级行的营业部等各种直属经营机构,作为业务发展的增长点、集约经营的着力点和实现规模经营的最佳点来抓。起点要高,机制要新,经营要活,管理要强,硬件软件要齐跟上。要完全按照商业银行的模式运作和管理,率先把直属经营机构办成农业银行商业化经营管理示范基地和窗口。要加强乡镇中心营业所和城区多功能储蓄所建设,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不断扩充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潜在优势。

三、按照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有效经营原则,改组内部经营管理运作体系

(一)调整总行的一些部室和职能。办公室应主要承担决策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能,起核心参谋部的作用,同时搞一些行政管理;建立业务市场开发部,可将发展规划部与代理业务部合并,主要承担全行对外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业务市场调查和开发、金融产品的创新、开发和营销、总行直接与全系统经营的客户公关和联络、农行形象宣传等职能;建立计划财务部,形成全行以投资、成本、利润为主体的业务经营责任中心,主要承担业务经营计划的编制、资产负债结构的监控、资金的调度和营运、经营成本的核算和经营成果的考核等职能;强化国际业务的策划、推动和管理的职能,推进全行本外币有机结合和一体化经营,进一步快速稳健高效地发展农业银行国际业务。合并建立一个贷款部,主要承担全行贷款制度办法的制订、总行直接或牵头办理的贷款项目的审查、贷款资产的管理等职能。调整和改进信息电脑部,把信息部分划归业务市场开发部,组建一个单一的电脑开发部或电子化建设部,承担统一规划和开发全行电子化手段的功能,改变各搞一套的作法。加强稽核监察的作用,将来可直属农业银行监事会领导,主要承担制度执行监督、业务财务稽核检查、经营成果审计等职能。

(二)省级分行原则上比照总行模式设置内部管理职能部门。要适应直管到县支行的需要,特别要充实和加强稽核保卫部门,加强电子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三)县级支行按‚三部一室‛设置内部经营管理职能部门。即设置市场开发部、业务经营管理部、稽核保卫部和办公室(人事、监察、纪检等)。地市分行业务量小的,可按县支行模式设置职能部门;贷款业务量大的,可将业务经营管理部分设为计划财务部和贷款部。

四、围绕质量和效益提高全行经营管理水平

(一)加强资金营运管理。要讲究资金组织的质和量,不断增加总量和优化结构,增强全行的资金实力,为牢牢掌握资产业务开拓发展的战略主动权创造基本条件;讲究资金的优化配置,真正把资金配置到那些能给全行带来规模效益、关联效益和稳定利润的区域、产业、行业和客户群体;讲究资金的营运成本,加强资金成本的核算和控制,促进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资金成本的降低和经营净收益的提高;讲究资金营运的效率,加强资金的灵活调度和头寸管理,严格控制非盈利资金占用和不利于资金优化配置的强拆强占,加强行内外资金供求的预测,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差、空间差,去获取更多的收益。

(二)加强贷款经营管理。现阶段要全方位推行培植优质资产和消化不良资产两手抓战略,实行双向考核和管理,建立健全贷款资产质量优化机制。贷款操作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把好硬化贷款条件、严格贷款审查、推行合法有效担保、加强贷后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健全贷款风险补偿等各道关口,建立贷款全流程的风险控制防线,同时全面推行风险度管理,量化贷款风险,大力推行审贷分离和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严格实行程序制约和体制制约,提高贷款决策质量。要建立贷款经营的法律保护体系,完善贷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贷款操作规范化程度,依法办贷、管贷、收贷,依法维护债权安全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各项新业务的经营管理。要着力开发和拓展表内外各项新业务,逐步改变资产单

一、收益单

一、风险过于集中的状况,促进资产多元化、收益多元化、风险分散化。经济发达的省区行、城市行以及其它条件较好的行,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服务网络优势、资金和人才优势,率先从资产多元化方向突破,尽快提高非贷款资产占全部盈利资产的比重,非利息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全行资产结构、收益结构的优化闯出新路。

(四)加强财务核算和管理。要健全和完善经营成本核算和控制制度,提高全行、全员经营核算意识,促进勤俭办行、效益兴行。各级行都要加强经营成本管理,建立成本会计核算系统,划分和建立成本、投资、利润三大核算中心,制订资金内部转移价格、各项费用指标和定额,把增收节支目标分解到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员工,同时加强监控和考核,调动全行、全员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年度财务目标的实现和全行经营状况的根本好转。要依法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提高财务核算的质量。

五、从改革分配制度突破,建立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

(一)建立新的分配制度。总的原则是根据经营业绩和贡献大小,拉开行际间、人际间分配上的差距,彻底打破分配上的大锅饭,激励全行、全员争优创先,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农业银行的生存发展多做贡献。要在进一步完善经营目标责任制、综合业绩考核制和等级行管理办法的同时,抓紧出台员工岗位作业规范和考核考勤考时办法、等级业务员管理办法,为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提供操作工具。

(二)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行员工资制度,进一步拉开级差工资额。要加强正常的晋级管理,严格按条件考核,不搞照顾,不够条件的坚决不予晋级。要用好奖励晋级指标,真正奖给那些贡献突出的领导和员工。实行等级行管理要与行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挂钩,保持一级行的可上浮一级工资、连续评为等外行的要下浮一级工资。要全面实行干部聘任制并与工资和福利待遇挂钩,低级高聘的可以相应上浮工资和福利待遇,高级低聘的要视情下浮工资和福利待遇,落聘待业的只发生活费,直至重新聘用上岗。对新入行员工实行合同制,并相应执行浮动工资制。

(三)要继续加大责任目标津贴与经营效果挂钩的力度,拉开返还比例,多盈利的行多得,亏损的行少得。要建立专项奖励基金,对经营业绩突出的行及其领导班子和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重奖。要积极争取政策,认真研究和修订留存公积金、公益金制度,尽可能使更多的盈利行能足额提取‚两金‛,得到更多的发展条件。

第14篇:分析Cache的运行机制和设计理念

分析Cache的运行机制和设计理念

随着双核时代的到来,CPU的Cache越来越受到DIYer的重视。本文吸收了其它高手发表的文章观点,浅谈一下Cache的运行和设计原理。

1.CPU Cache简介

Cache其是就是CPU和内存之间的一个中转站。由于目前CPU的频率(速度)已经大大超过内存,往往CPU会为了读取或存储数据白白浪费几十个时钟周期。这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于是Cache的设计思想被提上日程,几经实验修改后,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所能够看到的Cache架构。

在现代CPU设计中,设计师们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就是找到一个在CPU和内存之间平衡的均点。Cache作为CPU--->内存的中转站,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CPU在请求数据或指令时,除了常规的在内存中进行查找外,还会在Cache中进行查找。一旦命中,就可以直接从Cache中读取,节约大量时间。正因为如此,Cache在现代CPU中显得越来越重要。

2.Cache的实现原理

众所周知,Cache属于SRAM(Satic Random Acce Memory),它利用晶体管的逻辑开关状态来存取数据。也正因为如此,SRAM内部的电路构造比起常见的DRAM(Dynamic Random Memory)要复杂得多,导致了成本的巨增。这也是SRAM不能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

Cache在计算机存储系统中没有编配固定的地址,这样程序员在写程序时就不用考虑指令是运行在内存中还是Cache中,Cache对于计算机上层来说是完全透明的。

CPU在读取数据时,会首先向内存和Cache都发送一个查找指令。如果所需要的数据在Cache中(命中),则直接从Cache读取数据,以节约时间和资源。CPU对Cache的搜索叫做Tag search,即通过Cache中的CAM(Content Addreed Memory)对希望得到的Tag数据进行搜索。CAM是一种存储芯片,延迟很低,常用于网络设备中用作路由选择。

CPU进行Tag search的过程是这样的:在Cache中数据或指令是以行为单位存储的,一行又包含了很多字。如现在主流的设计是一行包含64Byte。每一行拥有一个Tag。因此,假设CPU需要一个标为Tag 1的行中的数据,它会通过CAM对Cache中的行进行查找,一旦找到相同Tag的行,就对其中的数据进行读取。

在现代计算机中,虽然Cache的容量一直在增涨,但现在桌面处理器中Cache最大的也不过4MB,设计师们是如何保证在这小小的Cache中保存的数据或指令就一定是CPU需要的呢?这就要利用到CPU运行时的两个基本局限性:时间局限性和空间局限性。 所谓时间局限性,是指CPU在某一时刻使用到的数据或指令,在下一时刻也会被重复利用。比如3D游戏中,同一场景会在不同时间被渲染多次,如果在第一次渲染中Cache存储了相关指令、数据,那么在下一次需要重复渲染时,就能够直接从Cache中读取相关内容。

而空间局限性,指的是CPU在读取某一地址的数据时,也有可能会用到该地址附近的数据。也就是说,CPU需要的数据在很多时候是连续的。例如在听歌或看电影时,数据流总是连续的(正常播放状态下)。这样的应用对于CPU来说是很有利的,数据预读取单元也能够发挥最大作用。

Cache正是利用了上述两个局限性,得已实现并工作。设计师们能够充分利用这两个局限,在容量较小的Cache中存入CPU在将来某时刻需要的内容。需要指出的是,很多程序在执行指令或数据时,所呈现出来的局限性是不同的。有可能执行指令的时候呈现出时间局限性,而数据呈现出空间局限性,因此设计师们把L1 Cache分成了Instruction Cache(指令缓存)和Data Cache(数据缓存)。

3.Cache的运行原理

前面已经说过,Cache的数据存储是以行(Line)为单位的,每一行又包含64Byte。行是存储在“框架”(Block frame)这种数据容器中的,而框架则直接与内存相对应。很明显,Cache中可能包含数个框架。那么这些Cache框架是怎么与内存相对应相联系的呢?有三种办法。

第一种方法叫完全相联法。即内存中的数据可以存储在任何Cache框架中,同一数据也可以存储在不同的框架中。 这样数据的存储相当灵活,CPU在查找时也很方便:只需在框架中对比找出需要的Tag行,即实现命中,显著的提升了命中率。然而这样做的缺陷也很明显:对于容量较大的Cache来说,CPU需要在成百的框架中查找需要的Tag行,延迟大大增加。因此这种设计方式只适用于容量较小的Cache。

由于完全相联法的这种局限性,设计师们很快提出了另一种旨在降低延迟的组织方式:直接映象法。和完全相联不同,在直接映象中内存会将数据存入的Cache框架地址“记住”,以后再次存储时就只能使用该框架。这样做的好处是使CPU只需要进行一次Tag search,在以后的读取操作中就可以直接找到所需Tag行所在的框架,从而达到降低延迟的目的。

而至于内存会将数据存入Cache的哪个框架中,这有个算法——块地址与整个框架数的同余。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来看,有个1K的缓存,块大小为64字节,则总共有16个缓存块,也就是有16个框架,那在内存中首地址为12480的内存块应该保存在缓存的哪个框架中呢?12480/64=195,195mod16=3,则它应该放入第4个框架中。这样一来,内存中的数据能很快的读取到缓存中的某个块中,CPU也能很快的在这个块中找到所要的数据,这样就省下了对比各个框架的时间,自然延迟就小了,但是,如果第4个框架中装入了内存块195的数据,而其它同余依然是3的35,51,67等这些块就不能装入了,这样,当CPU需要35,51,67这些块的时候,就会发生冲突(collision),导致出现Cache mi的情况,大大的降低了命中率。

直接映象法和完全相联法都只解决了Cache运行问题的一个方面。这以后设计师们又设计了另一种综合前两者优点的方法----路组相联法。先将Cache分成不同的组,每个组中放入不同的框架。内存数据的存储对于组来说是固定的---这就有效控制了延迟。而每个框架中的行又按照完全相联的方法,灵活存储---这又提高了命中率。显然,一组中放入的框架越少,那么它的命中率和延迟都能够控制得越好。组中的框架称为“路”,有几个框架就叫做几路。

路组相联法很好的解决了命中率和延迟之间的矛盾,因此在现代Cache中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

4.Cache的写入策略

前面说了这么多,似乎都在谈Cache的读取,而忘了它的写入是怎么样的?这是因为在一个常见的应用程序中,其50%的指令是与数据存取相关的,而其中又有近30%的指令与读取有关。也就是说,CPU在运行中进行的读取操作频率要远远大于写入操作。所以本文用了大量篇幅来说明Cache的读取,而它的写入则相关简单,依赖于三种写入策略:

写回法:当CPU更新Cache时,并不同时更新内存中的相应数据。这种方法减少了访问内存的次数,缩短了时间。但在保持与内存内容的一致性上存在在隐患,并且使用写回法,必须为每个缓存块设置一个修改位,来反映此块是否被CPU修改过。

全写法:和写回法相反,当Cache数据更新时,也同时更新内存数据。Cache不用设置修改位或相应的判断器。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当Cache命中时,由于缓存和内存是同时写入的,所以可以很好的保持缓存和内存内容的一致性,但缺点也很明显,由于每次写入操作都要更新所有的存储体,如果一次有大量的数据要更新,就要占用大量的内存带宽,而内存带宽本来就不宽裕,如果写操作占用太多带宽的话,那主要的读操作就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写一次法:这是一种基于上面两种方法的写策略,它的特点是,除了第一次更新Cache的时候要同时更新内存,其它时候都和写回法一样,只修改Cache。这就在内存一致性和延迟中找到了一个较好的平衡。

5.Cache的替换策略

所谓替换策略,是指Cache中数据的更新方法。无论如何,Cache的容量还是比较小的。要保证在这样的容量下其中的数据是CPU需要的,就需要不停地对Cache进行更新,摈弃不需要的旧数据,加入新内容。

目前常见的Cache替换策略有三种,分别是:

先进先出(First In First Out,FIFO),即替换最早进入Cache的数据。这种算法在早期的Cache里使用较多,那时候的Cache的容量还很小,数据在Cache的时间都不会太久,经常是CPU一用完就不得不被替换下来,以保证CPU所需要的其它数据能在Cache中找到。但这样命中率也会降低,因为这种算法所依据的条件是数据在Cache中的时间,而不是其在Cache中的使用情况。

最不经常使用(Least Frequency Used,LFU),即替换被CPU访问次数最少的行。LFU算法是将每个行设置计数器,起始为0,每被CPU访问一次,就加1,当需要替换时,找到那个计数最小的替换出来,同时将其它行的计数置0。这种算法利用了时间局限性原理,但是每次替换完都把其它行置0,使得把这种局限性的时间限定在了两次替换之间的时间间隔内。由于替换太频繁,让这时间间隔太短了,并不能完全反映出CPU近期的访问情况。

近期最少使用(Least Recently Used,LRU),即替换在近段时间里,被CPU访问次数最少的行,它是LFU的拓宽版本。其原理是在每个行中设置一个计数器,哪一行被CPU访问,则这行置0,其它增1,在一段时间内,如此循环,待到要替换时,把计数值最大的替换出去。这种算法相当于延长了替换时间,从而更能本质地反应行的使用情况。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有时候行被替换出,并不代表它一定用不到了,而是Cache容量不够了。这种算法是目前最优秀的,大部分的Cache的替换策略都采用这种算法。

6.实例分析---NetBurst与K7/8 Cache设计上的一些异同

之所以拿Intel放弃的NetBurst架构而非现在最新的Core架构来做比较,是因为我觉得NetBurst中的Cache设计十分先进,在一定呈度上代表了未来的发展趋势。虽然这次实验失败了,但还是可以拿出来做一些简单的分析。

用CPU-Z等软件来查看NetBurst架构P4的信息,会发现其L1和其它CPU有些不一样。它没有了以前的“Instruction Cache”,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称为“Trace Cache”的东西。并且其容量也不再是KByte,而是μOps。这是怎么回事呢?

先来看看CPU运行程序时的基本操作流程:首先CPU会根据IPR(Instruction Pointer Rigster)提供的地址取得指令,然后对指令进行解码,得出操作地址数和操作码。再由操作地址数获得操作数,并由ALU结合操作码计算出操作数,最后保存在寄存器中。这其中最为复杂的就是解码操作。现代CPU为了提高指令执行效率,借签了RISC的设计理念,将不同的X86指令解码为长短统

一、内容简单的微指令并以超标量的方式执行。

在以前的CPU设计中,一般是等到CPU需要执行某指令时,才对其进行解码。在引入了分支预测后,就可以预先读取CPU可能用到的指令,并解码,以备CPU需要时直接调用。这就是Trace Cache的作用。它可以将分支预测得到的X86指令事先解码为微指令并存储在一个被称为回溯片断(trace segment)的逻辑组中,并且这些解码后的指令非常灵活,它能够在进入trace segment前决定是否直接进入流水线来执行。当trace segment中的微操作指令执行后,trace cache就会马上变成“执行模式(execute mode)”,这种模式下,微指令就会依据预测时的顺序来被CPU提取,并执行。这样一来,Trace cache存储的指令就是CPU可以直接执行的微操作,并且由于是存放在L1中,使得CPU每次需要

时都可以马上取得译码好的微指令,再加上超低的延迟可以让CPU执行频率迅速增大,使CPU的主频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还有一个重要的好处就是可以让CPU本身的X86解码单元减少,简化CPU结构。总的来说,Trace Cache引入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减少X86指令解码器,缓解长流水线出现预测失误所带来的性能损失,并代替原始的L1指令缓存。

由于Intel一直没有公布Trace Cache的具体大小,只是透露其可以装入12条微指令,因此其单位是12μOps。

然而,这种大胆的Cache设计最大的弊端在于,一旦分支预测出现错误,后果将是极其严重的。因此Intel希望借助于较大的L2来缓减预测出错引起的性能损失,这就要求L2拥有极高的命中率。因此Intel在NetBurst架构中采用了8路组相联(其命中率可以达到完全相联的水平),容量为2MB的L2,并提供256b带宽,以确保其低延迟。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显然由于流水线级别的增加给分支预测带来了不可估计的难度,即使有2MB L2坐镇,也难保P4的“高频低能”。

对于K7/K8来说,其Cache设计同Intel也有相似之处。AMD历来重视L1,64K Ins+64K Dat,2路组相联的设计让AMD拥有高命中率和低延迟的L1。然而在Instrution Cache中AMD的设计思路又与其它CPU有所不同。首先其Ins中并不存储传统的X86指令,而是存储着分支预测出来的X86指令的信息。再根据这些信息将指令解码成1~2条“宏操作”来执行。由于AMD CPU采用了3条流水线的超标量结构,因此其可以保证同时执行6条这样的宏操作。显然,相比之下AMD CPU的指令执行效率要优于Intel,因此就可以解释为什么AMD 2.4G可以打败Intel 3.2G了。 然而从这样的L1设计来看,似乎和Intel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对于L2,AMD历来只有很少的256K或512K。这是由于AMD的Cache设计思想所致。在一般的Cache中,下级Cache总是要保留一个上级Cache的映象,即L1中的数据在L2中也能够找到。L2在L3中能够找到相同数据。然而AMD并没有这样做,它的L2中保存的数据都是L1中替换下来的,以保证CPU在下次使用中能够在L2中找到。因此,AMD的Cache结构呈现出L1+L2的“怪异”现像,它的L2对于整体性能并不起决定性作用。Sempron 2600+(128K L2)同2800+(256K L2)性能相同,就是这个原因。

第15篇:未成年人“三结合”运行机制

健全完善 “三结合”工作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

2012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实施《松桃县“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运行机制,发挥“五老”队伍优势,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将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认真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和省“两会”精神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等活动,组织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党委讲师团深入企业、农村、机关、社区、学校进行宣讲,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与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宣传“十一五”期间全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重要经验,宣传中央关于国际国内形势的科学判断,宣传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宣传“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做法经验和实际成效,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昂扬的斗志、优良的作风投身打好“五大战役”、大战开局之年的宏伟实践。

二、着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文明和谐新风尚 围绕庆祝建党91周年和辛亥革命101周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低碳环保之风。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重点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党史革命史发展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正确认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围绕“做文明有礼的福建人”主题,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依托福建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对党政机关、志愿服务组织、行业窗口、文明单位(学校)的业务骨干进行文明礼仪理论知识与实践专业培训,建立一支覆盖全省的文明礼仪教育骨干队伍。继续开展“公共生活好习惯”道德促进行动,运用宣传阵地和主流媒体宣传公共生活基本道德规范,增强人们遵守社会公德的自律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运用公益短信、书画展览、廉政文化墙等形式,宣传廉政文化,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社会组织。

三、扎实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三八”、“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为契机,大力宣传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五好文明家庭”、“职业道德双十佳”、“十大孝星”、“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等评选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的道德标杆。围绕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认真组织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开展文明礼貌月、学雷锋活动月、爱鸟周、排队推动日、环保行动日、党员奉献日、邻里日等道德实践活动,增强公民的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倡导让座、让行、让人、让路、让车等文明礼让风气。深入开展“共铸诚信”、“诚信一条街”、“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继续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创“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活动,推动诚信建设。

四、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健全有力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明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促进项目落实。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年报制度和工作动态数据库。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运行机制。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各项创建活动评先范畴,作为重要先决条件。

第16篇:vv社区运行机制

桃园办事处社区运行机制

随着我社区管辖的居民不断增多,我们以建设高雅的社区文化,培育健康的社区精神为目标,因此社区建设更应该注重社区运行机制的完善和服务的提升,在社区运行方面,实行在街道办事处统一指导下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组建街道派驻的社区工作服务站,实行社区居委会干部与社区工作者选、聘分离制度,实现社区事务和党政事务分离的目的,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是在工作职能上社区工作站是街道办事处派驻社区的办事机构,承载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承办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的治安、卫生、人口、计生、文化、法律、环保、科教、民政、就业、维稳、综治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是在社区工作站的人员设置及工作职责上实行定员、定责、定岗。社区工作站设置社区工作者5人。其

中:站长1人、副站长1人、经济安全城管协管员1人、社会事务计生协管员1人、劳动保障协管员1人。如因形势所需,则按照区上规定适当增减人员数量。站长(原则上兼任党总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副站长(原则上兼任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同时各社区按照路段、小区、楼院的实际分布情况以及所管辖居民人数进行居民工作小组划分,原则上按每2000名居民设置1个居民工作小组,居民工作小组长兼任负责治安巡逻、治保、调解等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时期社区民主化的内在动力机制

政治民主化是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区建设中社区民主化自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目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基层民主化建设应该是其核心,而社区民主化建设自当成为其关键。通常,一个社会的民主政治的过程和民主政治生活,不仅要依靠一定的民主政治的体制和规范,而且要看这个社会各种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和权力运作。只有社会的各个细胞都能在民主程序下运行,社会的民主政治才具备充分的条件。[1]出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胡锦涛同志于2005年2月19日,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锦涛同志进一步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早在十五大,我党就提出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方针:“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2]为了逐步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略,为了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为了最广泛地实践基层民主,社区及其组织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走民主化之路。

一、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是社区民主化的内在前提民主政治的发展是当代政治发展的主流,政治民主化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诚然,要建立和发展民主政治制度,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前提。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经济基础日趋成熟,社会和公民的自主化程度逐步提高,社会结构日益分化,公民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这一切必然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虽然民主政治并不必然取决于社会经济基础的成熟,例如,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但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与成熟必然导致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与成熟。现代政治学的研究大多肯定民主政治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也就是说,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民主政治才具备了必要前提。少数学者认为,民主和经济发展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例如,亨廷顿提出,尽管经济因素对民主化有重大影响,且长远观之,经济发展将为民主政权创造基础,但经济因素并不具有决定性。在经济发展程度与民主之间存在着一种全面的相关性,但没有一种经济发展的格局自身对导致民主化是必不可少的,或是充分的。若在没有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实现了经济增长,民主将能缓慢发展,就像十九世纪的欧洲那样。[3]但多数学者相信,社会经济的发展决定着政治民主化的深度和广度。罗伯特·达尔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增长及其导致的社会变迁,非常有利于发展和维持民主制度。[4]马丁·李普塞特指出,一个国家越富裕,它准许民主的机会就越多。[5]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6]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最终决定社会的政治、文化制度的理论,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理性总结。马克思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 “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7]马克思的这一论断,为我们正确理解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动力源泉提供了理论依据。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是不可能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的。因此,我国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动力机制必然基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生产力的长足发展及其所引起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转型。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政治民主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公众

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流动的加速,物质交换的加快,信息传媒网络化水平的全面提升,所有这一切都促使传统的社会关系全面改观,从而,我国社会的整体结构在这强劲的物质发展大潮的推动下实现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社会整体结构的现代化必将导致社会公众的社会政治生活的现代化,而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政治民主化,所以作为现代社会结构基础的社区必将走上民主化之路。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方略的全面实施定将成为加速社区民主化进程的催化剂。

二、社会自主化程度的提高是社区民主化的内在条件社会自主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现代民主政治的深度和广度,而社会自主化程度又决定于社会公众的经济独立程度、自组织化程度、资源市场化程度。国家权威之所以具有强大的支配力量,主要因为它强制性地代表着社会公意,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特别是稀缺资源。同理,社会自主化程度的高低亦基于社会直接拥有各种资源的多少。社会拥有的资源越多,社会成员对国家的依附性就越小,享有的自由度就越大,社会的自主化程度也就越高。我国在计划经济盛行的时期,因为国家掌握了几乎所有的社会资源,并以 “行政制”、“单位制”、“身份制”等形式集中和动员社会资源、协调社会,所以社会自主化根本就无从谈起,社会的发展不得不完全制约于国家和政府的管理,广大民众的自主性也就自然消失殆尽。尽管这种计划经济模式在特定时期内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随着经济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转型,其弊端暴露无遗。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家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开始实施有计划的“还政于民”的大政方略,向社会逐步转移社会职能,让社会承担部分社会管理的任务,社会也因此获得了政府允许的自主空间。尽管社会自主化程度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自上而下的政府放权,但从根本上讲,社会自主化程度的提高并不单纯取决于国家权力从社会中退出的程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公众物质及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多元结构的形成、公民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等才是社会自主化程度提高的真正原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向“服务型”的转变,这一切全面提升了社会自主化程度,成为社区民主化的内在条件。社会自主化程度的提高表现在:产生了为数众多的独立所有制单位和所有者;公民个人大多从“单位人”演变为“社会人”;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已经形成;各种非营利组织应用而生;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不为国家所控制的资源,社会因此而获得了维系自我独立性和自我组织能力的资源基础;公民主要从市场而不是从国家获取资源,由此逐渐脱离对国家的依附;在市场竞争中,公民利益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逐渐增长;公民个体的个性化发展趋势明显等。针对以上这些昭示着社会自主化程度提高的种种现象,需要有一种力量将其整合,而这种力量正是社区民

主化。在社区民主化的旗帜下,多元化的社会结构和个性化的公民个体重新走向和谐统一。社会自主化程度的提高表明社会逐步摆脱国家的完全控制,公民完全摆脱了对单位的依赖,社会和公民均相应地在经济上自主化的基础上进而获得了政治上的民主自治能力。这种政治上的民主自治能力的不断提高必然促就社会自主化程度的提升,促使社区民主化建设所必需的公民自主意识得以逐渐发育和成熟,从而培养了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政治素质。所有这一切表明,社会自主化程度的提高,无论在实践能力上还是在思想意识上都为实践社区民主化造就了合格的公民。只要有了能动的人,就一定能够改造和建设客观的世界,所以,社会自主化程度的提高必将成为社区民主化的内在条件。

三、公民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是社区民主化的内在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出于对自我权益的保护而获得自主意识。这种自主意识的不断强化促使公民不断向政治系统表达其特殊利益诉求,以实现其保障自身权益的目的。政治权利是经济利益的一种转化形式。公民提出取得政治权利的诉求,其目的主要是基于保障其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民主政治的本质内涵在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提出自己的合理的利益要求。在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民主政治的背景下,宪法保障了公民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公民也因为法律赋予了政治权利而成为社会的权力主体。1982年宪法丰富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规定,并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列为第二章,置于国家机构之前,以表明公民在国家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国家机关等产生于民主的基础上,并为公众服务。依据宪法规定,当代中国公民所拥有的政治权利具体表现在对国家和公共事务的决定权、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监督、制约与罢免国家权力主体的权利、结社的权利、获取政治信息和发表政治见解的权利等。因为公民享有对国家和公共事务的决定权,所以公民能够通过选举公民代表、选举国家权力主体、决定共同体内的利益分配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这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基本的和主要的部分,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全部公共事务都由公民直接决定。现阶段,跟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管理是公民行使对公共事务决定权的最重要的领域,也是锻炼和造就参与型公民的重要场所。公民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管理中发展了自身的自主性,同时,社区民主化也得到相应的发展。倘若公民政治权利仅仅停留在宪法规定的层面上,其意义也只是法律上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保护开始体现在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上,公民政治权利得到了国家的制度性保障。而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也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有了对政治权利的清醒认识和切实要求,公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空前提高——民主监督、政治参与、权力制约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在法律的保障下,个人

与国家的关系从命令与服从关系转向平等的、契约式的关系;原先绝对化的政治权力正在越来越多地受到公民政治权利的制约;对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利的限制日趋减少;个人的私生活受到保护;个人逐渐获得更多的文化生活上的自由权利;国家法律从具有一定的压制性转向对个人权利的平等保护。这些变化必将反映到政治与行政领域中来,从而促使公民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公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公民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对民主的成长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进而也保障了社区民主化进程。 总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我国业已拥有坚实的经济基础,社会自主化程度显著提高,公民也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这一切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期社区民主化的内在动力源泉。

第17篇:乡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

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

乡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运作,推行“集中办公、分类受理、专人承办、限时办结” ,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办件实行“五件”管理。对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补办件、代理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一)即办件。凡程序简便,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二)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申请项目,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三)承诺件。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申办人到时凭通知书领件。

(四)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补全后按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处理。

(五)代理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人员受理,在承诺时限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农牧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三、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五、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六、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七、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八、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九、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便民服务中心联合办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速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联合办理,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分别实施的便民服务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各相关部门窗口,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根据各自权限,由主办窗口会同有关其他办理部门从受理到办结实行一条龙审批或审核上报。

第二条 联合办理的范围:乡一级审批权限内和需要乡一级初审并上报的服务事项。

第三条 联合办理的职责:统一受理联合办理事项的申请;办理申请事项;对各联办阶段的审批服务跟踪,并做好相关环节的衔接和协调工作;项目办结后,负责统一送达办理结果。

第四条 主办窗口的主要职责:由中心领导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具体类型,确定主办窗口,由主办窗口负责联合办理事项的申请受理;牵头召集相关窗口主持联审会议;协调、督促相关窗口及时办理;及时向相关窗口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

第五条 相关窗口要积极配合主办窗口的工作,按照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参加联合办理并出具办理意见,保证联合办理工作有序实施。

第六条 重大联合办理事项由中心领导直接牵头办理,召集、主持联审会议,相关联窗口负责人参加。 第七条 联合办理工作流程

(一)一门受理。主办窗口受理申请人申请后, 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列出所需审批的事项、相关联单位及传递程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本阶段审批中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并告知办理时限。

(二)抄告相关。主办窗口对受理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抄告制或联审制。实行抄告制的,由主办窗口通过中心审批网络向相关窗口发送联办通知,移送相关资料;实行联审制的,由主办窗口召集联审会议,进行联合审查。

(三)同步审查。实行抄告制的审批事项,各相关窗口收到联办通知后,及时进行同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抄告主办窗口。实行联审制的审批事项,由主办窗口确定联审会议时间,指导申请人准备好有关资料,并及时召集相关窗口参加联审,必要时可通知申请人参加会议。联审会议由主办窗口主持,相关联窗口参加。一般事项当场办结;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结的限时办结,作好备忘登记。多个窗口需要审查相同的资料,由主办窗口组织相关窗口统一审查。需要现场勘察的,由主办窗口组织联合勘察。联合办理中涉及多个部门收取费用的,由主办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缴纳费用的种类、标准、依据、金额。拒绝参与联合办理或不接受主办窗口协调的相关联窗口,主办窗口按既定程序启动,视缺席窗口默认议定事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缺席窗口部门承担。

(四)限时办结。各相关窗口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及时向主办窗口反馈审查结果。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窗口在受理申请后 3 日内完成上报工作。收到上级批复后,2 日内向申请人反馈意见。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相关窗口应提前告知主办窗口,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第八条 各有关窗口应履行告知责任,除依法确需保密的,都要对审批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时限和审批责任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九条 加强对联合办理行为的行政监督。中心负责对联合办理过程进行监督,定期通报情况,提出督办意见,确保各窗口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办理,并接受申请人投诉。凡拒绝执行联合办理办法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的遵守、执行情况纳入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3、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

4、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

5、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6、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办事公开制

1、人员身份公开:中心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岗位职责全部公开,并实行亮牌上岗;公开热线服务电话号码。

2、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中心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通过办事须知和办事指南公开。

3、办理结果,群众可通过电话查询。

首问负责制

1、单位和个人到乡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3、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4、遇有相关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5、相关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项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乡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

3、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时限规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4、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5、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制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办事项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等。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材料补正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3、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承诺服务制度

1、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耐心、及时办理各类事项。

2、工作对各类事项,如能够当场或当天办理的事项,应当当天完成,如事情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办理的,须向办事群众做出合理、明确的解释,并在承诺时间内给予办理。

3、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采取一包到底的办法,在一定期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帮助办理。

4、工作人员在办证等各类事项时,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或当天办理,对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办理的,可以先办理,再补办材料。

5、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办事态度、处理结果等不满的可以向服务中心主任投诉。

预约服务制度

1、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2、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3、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4、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5、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6、若在约定的时间工作人员临时有事,须及时与办事人员进行联系,另行预约。

责任追究制度

1、乡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自身行为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而导致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使工作发生错误或显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时应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2、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乡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2)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

(4)因个人表现不佳,给中心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5)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4、过错责任的追究由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中心主任会同有关单位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纪、政纪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

考勤考核制度

1、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

2、上班时间不能串岗闲聊,不得在办公室内外进行娱乐活动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提倡读书、看报、学习。

3、实行考勤签到制。签到时间为每日早上8:30前签到。星期

六、星期日当日值班的干部照常签到,其他干部根据各线工作需要及主、分管领导布置,可不作休息安排,但不要求签到。

4、当日值班的班子成员负责做好当日的信访接待。

5、建立轮流值日制度,轮员应积极主动做好当天的室内外卫生打扫,打开水,来客来访接待和上传下达工作。

7、乡机关干部、职工在岗及值班情况,由乡党群副书记牵头进行抽查,原则一月内抽查三到四次,发现无故不在岗位,一次的给予口头警告;二次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须本人写出书面检讨交书记或乡长,并由党政办公室存档。

对无故擅离岗位者,每次罚款10元(从工资中扣除);无故缺勤一天者,扣除其本人当天工资;当月无故迟到早退达四次或无故缺勤二天以上者,从次月起对其作待岗处理,待岗期为一个月,并停发其本人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无故迟到早退达20次或无故缺勤六天以上者,从次年起对其作待岗处理,待岗期为三个月,并停发其本人三个月工资。

勤情况作为年底奖金发放和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受过待岗处理的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考核评比。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贯彻落实科学发观的有关要求,确保中心正常、有序运行,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习培训制度

1、便民中心工作人员要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安排的各项学习活动,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时事政治和各类政策业务知识、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等。

3、严格执行集中学习(培训)点名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组织者请假,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一次,按缺勤半天处理。

二、工作例会制度

1、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总结前阶段(周、月)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寻找存在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2、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在会前准备好有关汇报内容,需要提交讨论的事项,有关材料必须在例会日的前一天,送交中心主任。

三、日常考勤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工作人员签到,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汇总。乡党委、政府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

2、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需写出书面请假条,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

(1)因公外出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中心副主任审批; (2)请假两天的,报中心主任审批; (3)请假三天以上的,报书记、乡长审批。

各类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窗口内部不能调剂的,应及时通报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及时安排顶岗人员。

3、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的;

(3)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请假销假制度

1、窗口工作人员的各类请假从严、从紧审批,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急事确需请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而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2、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办好请假审批手续,落实好顶岗人员才可离开窗口。请假程序参见中心考勤制度。

3、以上请销假制度必须规范执行,如有违反,按考评办法的相应规定处理。

4、因请假落实顶岗人员的,顶岗人员必须按规定考勤。

五、卫生管理制度

1、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讲究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茶叶渣,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室外、台面台后清洁卫生。

2、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季一大扫。每日卫生小扫须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室(窗口)内物品;每季卫生大扫除需擦拭灯具、门窗玻璃等。

3、建立中心卫生检查和考评制度,中心负责人每周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第18篇:实验室运行机制建设

实验室运行机制建设

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运行机制是实验教学质量的保障。经过多年的建设,逐渐构建形成了实验室管理、设备仪器管理、人员管理、实验教学质量监控,运行经费保障的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开放式实验教学

从2005年开始,实验教学中心逐步对基础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进行教学内容开放、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设备开放,初步实现了必修与选修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相联系的实验教学新模式。

由于课上时间有限,学生在初步学会探究的方法后,可让有兴趣、有能力的学生通过业余时间,以第二课堂、科研实践小组等形式对其感兴趣的内容继续探究。让学生把实验课堂延伸到课外,拓展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行工作日全天开放,节假日预约开放。同时,为了确保这种新的实验教学模式的正常运行,中心先后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将实验室的开放管理纳入中心人员的岗位职责范围,设有专人负责监督和审查这些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1) 人员管理体系

实验教学中心在学校的相关政策与制度的指导下,建立了系列配套的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实验教学中心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包括人员竞聘上岗,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师资和技术队伍培训和教学奖惩制度等。将教学、科研、教改研究等引入人员的考核指标中。

学校、学院对实验教学工作高度重视,从职称评定和聘岗政策上对实验教学中心倾斜,使原有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踏实从事实验教学工作,并不断吸引一些热爱实验教学、有较高专业水平、较强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的教师加入实验教学行列,从而建立起一支稳定的、积极向上的实验教学队伍;技术人员中心统一管理,为实验教学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人员保障。

(2) 物资保障体系

学校将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纳入学校建设规划。国家、北京市和学校每年投入一定的建设资金用于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室基本设施建设、仪器设备添置更新。近五年仪器设备更新率20-30%。另外,学校每年按实验项目数下拨实验教学经费、仪器设备维修和管理经费等。设备处还专门建立了大型仪器设备维修专项基金用于实验室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

目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承担了公共卫生学院所有的实验教学任务, 75%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中心统一管理,以教学优先的原则,为教学顺利进行提供有利的保障。

(3) 教学管理体系

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外,校、院级还建立了三个系统,即:①教学质量管理系统;②教学质量信息系统;③教学质量督导系统。形成了学生评估、督导评估和同行评估三位一体的全面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系统,激励和监督教师搞好教学工作。主要做法有:

1)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

2)校人事处每年对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

3)除校、院组织高职称或富有教学经验的退休教师组成教学督导组对实验教学进行督导评估;

4)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学院实验教学实行集体备课、集体讨论制度;

5)大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中心定期进行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安全环境检查,保证仪器设备的配套性、完好率和利用率达标。

第19篇:校企合作管理和运行机制建设研究报告

会计专业

校企合作管理和运行机制建设研究报告

莱芜市高级技工学校

莱芜市高级技工学校

校企合作管理和运行机制建设研究报告

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深刻领会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重大意义,着眼于莱芜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人才的需要,把学校建设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我校目前已在校企合作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与11家单位形成了战略性合作协议,与4家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书,与6家单位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与5家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

前言

中职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能吃苦、会创新、懂技能的综合型一线管理人才。教学目的是以实现掌握熟练技能和形成较强实践能力的技能学习,只有改变落后的纯传统理论教育,通过真正的校企合作才能强化会计专业的实践性教学,才能培养出综合素质较高的会计人才。

由于会计专业教育的独特性,很多学校都在尝试校企合作模式的实践,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大背景下,这种实践型人才培养的模式已逐步成为我校会计专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这些年,通过政府、学校与企业的大量努力,会计专业教育校企合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知道,校企合作模式在理工类专业领域运用的比较多,在会计专业教育方面很少涉足。在市场经济竞争白热化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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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的学生要想在经济大潮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会计人才培养的模式。大力加强会计专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努力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会计人才,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出突出的贡献。

19世纪末,德国最早产生了校企合作教育模式。20 世纪初,美国最早出现“校企合作教育”一词。对于校企合作的名称,各国的名称并不相同,如美国的合作教育、德国的双元制教育、英国的三明治教育、日本的产学合作,虽然各不相同,但从本质来讲,各国开展校企合作的根本原因在于对专业技能人才需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适应。

2006年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职业教育应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办学模式。

加强校企合作,实现校企双方互相的支持、优势的互补、资源的互用、利益的共享,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我校经济发展的转型和职业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与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途径,是促进企业竞争力提高的必要手段。校企合作是现如今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的至关重要的一个方向,也是职业院校在实现对自身的发展空间的寻求,为区域经济服务过程中的必然要求。

管理机制,是指管理系统的结构及其运行机理。从本质上来说,管理机制是管理系统的内在联系、功能及运行原理,是决定管理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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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核心问题。我校正努力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进程,但现存的管理机制,未能保证和促进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已成为制约我校校企合作有效进行的突出问题。对于校企合作管理机制的改革,迫切需要理论研究的支撑和实践的检验。

一、校企合作的意义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期间以及“十二五”期间,“职业院校推进校企合作的措施研究”顺应了我校职业教育急需要从数量和规模发展,逐步转向质量和内涵提高的现实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职业教育对加快人力资源开发、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在政府重视并措施有力地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下,校企合作将成为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实现双赢。

(一)校企合作是实现会计专业教育学生实践性教学的重要保证,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会计专业特色。

企业为会计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就业的基地,让学生贴近现实的工作岗位,为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也为专业师资培训和再教育计划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学校教师在基地实践过程中,可以及时了解会计行业发展的新动向和前沿信息,能够大大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与教学实践的指导能力。企业里会计行业的资源能够很好的弥补会计专业教育学校小足的教学资源。

通过校企合作,职业学校委派中青年教师到会计事务所、企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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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等顶岗实践,了解会计岗位变化及需求,学习岗位技能,以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业务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学生,增强课堂效果,提高教学质量,满足教学需要。从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会计专业特色。

(二)校企合作可以弥补企业人力资源的不足,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理论教育的平台

会计专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模式给企业人力资源的补充和选拔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会计专业的教学中通过对一些企业案例的解说和学生校内的实训,能够让学生全面的了解企业文化与企业理念,也认识到企业良好形象对企业的重要性。另外,学校和企业共同构建的科研团体与研发基地小仅能够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会计知识日新月异,财经政策每年都有变化,为了适应政策,只有不断地为自己“充电”,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然而我校大多数企业当前不具备开展理论教育的能力和资源,通过校企业合作,职业学校可以利用人才、科研、设施优势、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给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理论知识的更新。

(三)校企合作可以促使学校和企业服务意识的提高,培养中职学生的创新能力

会计专业教学校企合作这种合作的模式,能够极大地提高学校和企业对社会的服务意识,学校能够为社会提供所需的会计人才,能够为企业解决困境,让会计专业的教学工作真正面对经济活动;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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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的企业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会计人才。学校和企业为社会经济服务的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借助校企合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很好地引导学生学习作为专业人才所需的知识结构、素质能力和专业技能,在内容的安排上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此外通过会计技能大赛能够积极地引导学生参与进来,可以培养学生创造能力。

二、校企合作管理机制的国际经验

教育部门与经济、就业、雇主相关组织的紧密合作,是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发达国家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关管理上,教育部门与相关组织密切合作,教育不再独属于教育管理部门,就业、经济、雇主组织等更多参与到了教育的管理和决策过程之中。许多发达国家通过整合职业教育相关各方的力量,使得职业教育进入了协调发展与良性循环的发展状态。

澳大利亚、德国、美国,作为世界上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发展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更加有效地为校企合作奠定了良好的管理机制基础,使得政府、企业、行业、学校充分合作,共同参与到了职业教育中来,充分调动了实施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并且根据最新的变化,不断完善相关体制与机制,这为我校未来校企合作的管理机制的变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澳大利亚校企合作管理机制分析

澳大利亚在20世纪90年代经历了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过渡与转折期,在之后的不断变革中,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日益发挥了对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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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整合与调控作用,为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

1.澳大利亚校企合作管理中的运行机制

(1)政府相关机构的作用—建立和实施全国性职业教育框架和项目的保证

在澳大利亚, 职业技术教育部长委员会(Ministerial Council for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MCVTE)作为职业教育政策和计划负责的最高政府组织,成立于2005年11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之下设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机构组织,全国行业技能委员会(NISC),负责提供决策咨询;国家质量委员会(NQC),负责保证和监督培训包以及澳大利亚的职业培训框架落实及质量;以及其行政机构—国家高级官员委员会(NSOC)。此外,国家高级官员委员会(NSOC)会依照需要设立行动组,行动组具有固定目标和工作期限,并为部长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支持。以上四种组织,为部长委员会的职能的实现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部长委员会须对国家培训系统负总体性责任,对国家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进行整体性的宏观管理。其职能主要有,制订国家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政策和计划,具体包括确定优先发展的项目、实施全国职业教育培训、保持和工商业等职业教育有关部门的联系、对资金的分配,以及向联邦议会递交年度工作报告等。其与所辖部门通力合作,对职业教育各方面力量进行充分利用,建立起了澳大利亚行业、企业、学校、政府共同参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规范化管理体系,为促进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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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保障。这个机构,力图从宏观的国家层面推进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进行,具体说来,即鼓励和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来,建立全国性的认证体系,并推行标准化的职业教育培训过程。

2008年,澳大利亚成立了澳大利亚技能署,这个新的国家机构为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就涉及到目前或未来的劳动力技能和发展需求的相关问题提供咨询。澳大利亚技能署,受委托负责确定相关培训的优先领域,并对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生产力的政策发出通告。在州层面上,澳大利亚设有州培训局,负责在其权限之内执行和管理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培训质量框架(AQTF),对提供以公共资金为基础的职业教育培训进行管理,进行培训过程中州水平上的政策开发和计划的制订。州政府同时负责接受澳大利亚政府有关职教培训的拨款,对州提供资金。其实,并非所有的公共资金为基础的职业教育都由州培训局管理,比如,学校层面的职业教育培训,就是州教育部门来管理的。

(2)中介机构作用的发挥—行业企业参与的各级管理机构 澳大利亚的政府组织中,雇主和行业有机会进入相关组织,从而对国家培训系统政策和策略方向开发进行参与。这使得雇主对于相关政策与策略的认可度大大提高,有效调动了其在校企合作中的积极性。

在澳大利亚,国家层面的相关组织有:11个行业技能委员会 (Industry skills councils),还包含有各类专家机构,如澳大利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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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框架咨询委员会(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Advisory Board),其组成成员较少但来源多样化,由来自职业教育学校、培训、行业、政府的代表和一个独立的主席构成,每年向 MCEETYA 提交至少一次报告,主要对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QF)提供相关的建议。

在州层面的相关组织有,州培训委员会,其负责对州政府和相关机构提供与培训需求和政府政策方向的相关建议。某些州存在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ITABs),其负责对州层面上的一些行业培训需求提供建议。职业或行业认证局,负责对特定职业教育培训框架或技能制订和确立法定的要求。课程和评估委员会,其负责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地方层面,澳大利亚也拥有实现企业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这些机构种类较多,包括地方型开发咨询机构;公共 TAFE 机构委员会或者管理委员会、非盈利性的培训组织,澳大利亚技术学院委员会;公共学校委员会 天竺教堂和独立的职业学校系统。

2澳大利亚校企合作管理中的动力机制 (1)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利益驱动

为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积极性,澳大利亚政府宣布,2007年后的3年中,为了促进行业技能委员会建设, 将会提供5100万澳元的投资,这体现了澳大利亚政府对促进校企合作重视, 尤其是对企业行业积极性调动的重视。

2009-2019年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为促进校企合作,将会投入 2.5 亿澳元用于多项“从学校到工作”改革计划的推广,如“指导者引领学生项目”(Mentorsfor Our Students Pilot Program),其目的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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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年轻人与行业专家交流,使得学生更加了解人才需求的状况,引导学生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以有效弥补某些技能领域人才的短缺。

(2)校企合作过程中的行政驱动

2010年,澳大利亚技能署发布报告:“未来澳大利亚劳动力”,其提出了澳大利亚劳动力发展策略关键性的目标。而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保证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能够提升没有全部发挥出其劳动积极性的群体的技能。 其对象包括因为技能的缺乏,特别是由于缺乏语言和数学技能培训而被忽视的人。在这个观点下,通过加强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合作,加强技能人才的培养,被认为是有效的最佳方法。

三、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职业教育管理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从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动力机制、认证与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对校企合作管理机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有利于我们找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管理方面的症结所在吗,为更好的进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管理提供更好的建议奠定必要的基础。

(一)在国家层面上,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运行中的不足 1.管理机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分散低效

多个部门对职业教育同时进行管理,造成各个机构各自为政,往往会设立不同的标准,存在重复建设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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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教育及校企合作的质量。这种多个部门同时管理职业教育的模式存在诸多弊端,首先,多头管理不利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统筹规划、不利于其协调发展。在同一地区不同部门同时办学, 又因为体制上的分割,很容易造成办学规模小,专业设置重复性严重,投资效益偏低,服务范围偏窄,人才流向畸形的职业教育办学局面。在这种管理过程中,虽然有综合管理部门进行一定的调控,但是综合管理部门并不具有人、财、物方面的决定权和管理权,也就意味着其未能掌握宏观管理调控的经济手段,而我国相关法律手段又欠缺, 因而造成调控十分乏力的局面,约束力因之也较弱。这种对职业教育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现有管理机制,很难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浪费资源。不同部门办学,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校企合作的相关行为处于“各显神通”状态,高效的的资源整合机制十分缺乏,校企合作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状况十分常见,出现了教育资源缺乏与教育资源浪费同时出现的状况,对于教育资源的优化和配置十分不利。同时,由于这种职业教育办学的分散性,使得职业教育办学布局并不合理,学校之间缺少合作与沟通,影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宏观效益和办学质量的提高。三是财权与管理权分离,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职业教育只有事权而无财权,很难有效的进行校企合作的激励和管理。

2.管理死板且过细

在我国,业务部门往往参与学校的直接管理, 学校普遍缺少办学的自主权力,校企合作的灵活性与适应性不够。对职业教育学校的具体行为进行干预,对职业教育的正常发展有着很负面的影响。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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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的教学和招生进行直接的干预,运用行政命令对职业教育资源直接进行分配等,这样,就造成了职业教育管的过于死板的不利局面。不利于职业教育机构自身主动性的充分有效的发挥。而政府更应做的是职业教育宏观上的指导和引导,对学校要给予一定的办学自主权,这样才能避免职业教育的管理机制日渐僵化、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局面。这种我国对于职业教育管理过于死板且过细的特点, 给我国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诸多困难和麻烦。

3.“管、评、办”三位一体,缺乏校企合作专门机构

我国职业教育缺乏分工细致的相关管理类机构,尤其缺乏校企合作的相关机构,长期以来,我国缺少能与自身职业教育机构相对应和匹配的监督,研究,咨询机构。未能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各级管理机制,和发达国家相比,有着比较大的差距。许多发达国家都都这样专门针对职业教育甚至是校企合作的的权威性组织机构,如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既是这一类典型的科研机构,通过了解他的职能,可以为我们相关机构的设立提供有益的借鉴,依据联邦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需要对职业培训和职业进修市场的结构发展进行调查;对企业中的实训情况进行关注和调查;探索企业培训的新途径;对未来培训需要做出预测;通过现代化的培训手段和媒介,实现职业培训的现代化,对职业培训在企业中的工作提供;为企业的培训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对各类现代化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成立提供支持与推动,进一步完善企业培训和进修工作;对各类远程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的质量做出相应的评估;承担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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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的合作项目,对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进行积极的促进;对国际各国的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考察和比照等。

(二)我校校企合作管理与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企业参与我校合作的积极性低,校企合作层次浅

企业的经营目标通常是利润最大化,他们愿意与学校合作在很大程度上是看好学校具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能够创造可观的剩余价值。在这样的观念引导下企业与职业学校形成的所谓“校企合作”是流于形式,迫于政府的压力象征性地给学生提供“实习的平台”,却没有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相反却利用学生一些杂事。

利益的大小是校企进行合作,特别是企业是否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重要决定性因素。目前,校企合作中职业学校一方有积极性但没有合作的主动权,而企业有主动权却没有合作的积极性,造成校企合作中“一头热”的情况。

校企合作和普通的商品交易不同,学校可以从合作中得到即时利益,即一旦校企之间的合作实现,学校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相应的培训设备、资金等资源,而企业则很难像职业学校那样得到即时利益。这种较长时间才能获得的利益风险较大,很多企业并不愿意承担。之外,校企合作预期供给企业的劳动力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员工的流失是很普遍的现象,很多情况下,企业自己培养的人才却留不住,这种情况下企业选择现成的人才是情有可原的。许多中小企业更是担心这种人员的流动,对于职业教育责任的承担就更为消极。同样地,学校在校企合作中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比如,一些企业信誉较差,对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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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合作合约的履行很不认真,但职业院校相对来说承担的风险是较小的。总之,我国职业院校要做的就是努力去争取合作机会,而企业面临的问题是在尽量降低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在我国在校企合作的具体过程中,缺少减少风险,提高企业收益的校企合作具体激励措施,真正调动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2.我校校企合作管理缺少校企合作的后续保障工作

相当一部分职业学校没有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校企合作机制,造成校企合作严重脱节,对已经实现校企合作的没有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解决企业与实习生之间的问题很少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

3.地方政府缺少财政和政策的支持

政府尽管下发了文件鼓励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然而由于缺少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校企合作没有组织领导、没有制定目标规划;没有切实落实政策;考核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选成校企合作图有虚名。

4.学校投入的资金小足,校企合作实践教学不深入

对于会计专业教育来说,最关键的就是实习实训,会计学校加大了校内实训的建设,建立了会计专业实训室,加强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是,学校对校外实训的建设所投入的资金小足,与学生实践教学的需要还有很大距离。主要原因在于,会计学校本身的收费有限,国家在这方面没有补发专门的经费,致使学校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经费紧张。正是由于投入资金的小足,导致很多学校在校企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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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流于形式,只看重该专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数量,小重视校企合作的质量。

5.会计专业的校外实训的培训作用发挥不够

会计专业的学生到企业去实习,担任学生指导老师的大都是企业的会计人员,这些会计人员都要在结束自己工作之后才有时问指导学生,缺乏教学经验的会计人员在短时问内很难把专业技能与实践经验教给学生。再者,会计人员还要对实习学生的情况进行评价,由于本身任务的繁重,因此对学生实习情况的评价也都流于形式。

6.会计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小高,影响了校企合作的运行 会计专业教育进行校企合作,学校要求教师既要上好课,还要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和实践,正确处理学校与企业之问的关系。这样就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但教师的收入并没有得到提高,再加上教师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短时问内很难适应带领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践,因此校企合作模式的运行很困难。

四、解决对策

(一)转变教育观念,加快校企合作步伐

1.变就业为第一位,招生为第五位。俗话说“解决好出目问题,就能更好地解决进目问题”。生源是中职学校的生命之源,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之源。而我们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合格的技能人才,能否解决好学生的就业问题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因此学校必须转变观念,变就业为第一位;教学为第二位;管理为第三位;后勤保障为第四位,招生为第五位。试想学校的毕业生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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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求,具有很好的社会声誉,能够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就业好说明学校注重教学,针对岗位能力设计课程,在课堂教学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让学生离开校门就能很快地适应工作岗位;这学校还能不重视学生管理吗?在培养学生技能的同时向学生灌输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等思想素质;再有很好的后勤保障给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前四者都做好的情况下,生源能不好吗?所以建议把招生放在第五位。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会计职业岗位群进行能力分解,确定人才培养目标。首先要针对会计专业的特点,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把整合课程体系、优化课堂教学内容、培养实践能力、适应社会需求为指导思想,以就业为导向、能力培养为本位、以企业需求为目标,进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其次按照岗位所要求达到的能力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教学,使学生在就业后无论从事什么相关会计职业岗位都能快速适应并达到企业要求;再者教师要不断地通过校内外培训、上网自学等途径提高自身技能,并在课堂教学中不断引用新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找准双方利益均衡点,建立校企合作长远机制

校企合作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形成长远的合作机制。学校与企业在联合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以“双赢”为目标,才能形成长远合作。

1.校企合作模式。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引导企业直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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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并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真正实施产教结合。

2.学校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在企业提供给学生顶岗实习的平台的时候,学校要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一方而充分教育学生以人为本、团结协作、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另一方而接受企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给他们更新知识、接受信息的场所;其次在学生实习期间学校最好派老师协助管理并进行现场理论的指导,保持与企业的联系,让企业感受到来自学校对企业的配合,从而愿意与学校合作;最后学校还可以聘请企业的技术人员到学校担任专业指导老师,更宽层而地实现校企合作,达到“双赢”。

3.企业更新合作观念,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企业在与学校合作的时候主动更新观念,因为校企合作可以给他们带来如下好处:第一:减少人力资源成本的投入,随着我校经济一体化,企业将出现“一才”难求,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对实习生的观察可以从中挑选优秀的学生作为企业的后备力量;第二,企业在给实习生提供相对好的实习环境时,学生会心存感谢,用他们的语言向社会传达企业的好,这实际上给企业做了免费的广告;第三,企业为学校提供了实习的平台,地方政府会给一定的优惠政策等。企业在与学校达到校企合作时尽量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给学生提供相对专业对目的实习岗位;第二,给实习生配备指导师傅,并形成文宇;第三,给实习生一定的用工报酬,调动实习生的积极性;第四,尽可能地给实习生提供生活场所,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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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互有需求,优势互补,在高素质、高持能、创新型培养中实现“互利双赢”。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建立校企双方的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校企合作中的有关问题。如:校企合作委员会等

2.建立相关基础文件。例如:《联合办学协议》、《校企联合共建实践基地计划》、《”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企业技术骨干教师聘任考核办法》、《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办法》、《校企联合科研开发管理办法》、《企业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企业教育学生管理办法》、《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

(四)政府支持,政策保障

俗话说“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会人员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想提高财会专业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更多的财会人员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政策的保障。

1.举办会训一技能大赛,加强校企合作。以政府牵头,学校与企业共同参与,组织学生会计技能大赛,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强校企合作。在会训一技能大赛中会训一实务、点钞、汉宇录入、珠算主要来自岗位所要达到的能力,企业和学校共同组织赛题,企业可以从中选拔人才,学校可以树立声誉,加强课程改革。

2.政府发文,政策引导。政府针对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普教化、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管理分离等问题,发文运用政策来推进职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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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与企业的合作,创新办学模式,提高办学水平。

3.促进校企合作保障措施。明确规定政府在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而所要履行的职责、义务;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组织领导加强督促,规范校企合作的内容,推动地方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五)需要建立校企合作过程监管机制

形成紧密型校企合作体制机制,需要加强校企合作的过程监管。因此,应出台校企合作量化考核方案,由校企合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定期考核校企合作实施情况,实施月报告制度;强化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拓展实训基地功能,满足学生深层次生产性顶岗实习需要;实现共建实训基地的生产性功能,完善共建基地的利益分配,实现“基地既是企业的,更也是学校的”的目标,促使学院与企业“共建共管”。强化实习学生的过程管理,中职院校教师与企业一线管理者,联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变“简单操作”为“实职轮岗”,变“廉价劳动力”为“企业生产力”,将学生实习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在学生专业知识提升、职业技能培养方面,形成共管机制。改革和创新学生校外实习教学及管理模式,强化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控;挂职的专职教师和企业管理者,接受学院和企业的双重管理,挂职成果由校企合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出具挂职考核鉴定意见,作为职称评定、晋级升职的证明文件。

(六)需要建立校企合作成果共享共沾机制

中职院校的社会职责不仅包括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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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而且还应包括发挥智力、人才优势开展社会服务,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智力和技术支持。也就是说只有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互助互利、共享共沾,才能够更多的获得企业对学校的支持,才能推进校企合作的纵深发展。因此,中职院校应主动到合作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情况与特点,主动了解企业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员工培训等方面的需求。在此基础上,为企业多方面的需求提供服务、做出贡献、创造价值。由校企联合培养的学生优先满足合作企业实习就业的需要,服务产业行业发展;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出台行业标准或技能大赛考评标准,成为行业发展的依据和参考;破解中职院校、企业单方申请科研立项不利问题,技术应用研究课题由校企双方联合申报,基础研究以院校为主,成果推广应用以企业为主,实现“技术革新责任共担”;在共建专业、共建学院基础上,实施“共建专业、学院冠名企业”制度,学生毕业时需要同时取得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校企联合培养鉴定证书“三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好坏牵涉学校、企业双方,实现“育人质量责任共担”;选派专业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深入企业开展发展状况诊断,形成年度发展报告,指出发展症结、提出改革意见,实现“发展诊断责任共担”。

通过建立“校企一体、互通互融”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实现中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对接、人才培养方案与岗位职业要求对接、教学内容更新与企业技术进步对接,激发和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变“一头热”为“两头甜”,让企业由校企合作的配角变成主角,全程参与中职院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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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真正满足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七)提高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合作的层次,持续开拓不同类型的实训基地。

校企双方对会计实践教学体系应有深层次的研究,双方的合作应是长期的、连续性的、稳定的。提高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合作的层次,应从合作制定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着手,延伸至会计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以及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中职院校应该邀请企业专家共同探讨会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共同制定符合企业需要的、可行的会计专业教学计划;按照会计专业岗位群的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流程来组织教学和实践,更加突出岗位实践,实现人才培养与上岗就业“零距离”通过不同的方式—如派教师到企业工作,或派企业专家到学校培训,培养出一支理论知识丰富、技能熟练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从而从整体上提高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合作的层次,建立校企之间长远的、稳定的合作方式。

会计专业岗位群决定了会计专业人才所服务的对象应是广泛的,涉及各行各业的,因此,中职院校应积极的、持续开拓不同类型的会计实训基地,可以是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施工企业等,也可以是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单位,还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等等。不同性质的企业与中职院校合作建设会计专业实训基地,

能够使学生更多的了解不同性质企业的会计工作,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例如,大润发超市属于商品流通企业,我校与大润发超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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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建设的实训基地,就可以通过岗位见习、教学实习、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方式,使学生熟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岗位设置的特点、各会计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除了商品流通企业,我校还积极寻求与其他不同性质的企业合作建设不同类型的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是中职中专特有的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共建会计专业实训基地是实现会计工作“第一线需要”、“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过程中,使学生获得知识、练就能力和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其合作的模式与运行机制会在中职院校和企业合作的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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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政府青年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研究

政府青年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研究内容摘要本课题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通过全面系统的研究,进一步说明了建立健全政府青年事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报告对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机构的功能定位、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方式进行了梳理,指出了下一步推进青年事务局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主要障碍,从而为完善青年事务管理体制提供理论和政策依据。关键词青年事务 管理体制 运行机制

当今世界,青年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青年事务也越来越成为各方面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如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促进青年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如何顺应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建立服务、责任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青年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是各级政府和共青团组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2005年6月至8月,共青团闸北区委员会、闸北区青年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政府研究所共同组成课题组,对这一课题进行了调研。课题组结合闸北区青年事务局的实践,对成立政府青年事务管理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进一步论证,较为系统地设计了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机构的功能地位、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方式,分析了实际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推进青年事务局建设提出了对策建议,为完善青年事务管理体制提供理论和政策依据。

一、新时期成立政府青年事务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于成立青年事务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团市委有关部门曾作过论证,这些意见成为闸北区试点青年事务局的主要依据。但在调研中,课题组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甚至青年团员对成立青年事务局的意义认识不足或存在疑虑。因此,要推广青年事务局试点经验,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取得思想共识。

(一)成立政府青年事务机构是各国加强政府管理的共同做法和趋势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世界各国政府和政党都充分认识到青年对国家和社会的具有决定性的价值、意义和作用,高度关注青年的生存与发展状况。青年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政府治理品质和政党执政的焦点问题、敏感问题。截至2000年,联合国185个成员国中有167个国家建立了青年事务机构或协调机制,有153个国家制定了全国性的跨部门青年政策,另有114个国家实施了全国青年行动纲领。其中,同时采用以上三种举措的国家就已达95个。可以说,在政府机构中设立独立的青年事务管理部门,或是与政府中其他相关机构或部门结合起来成立青年事务管理部门,已经成为各国关心青少年发展,引导青少年成长,发挥青少年作用,解决青少年问题的一种共同选择。

(二)共青团承接政府青年事务的做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作为在青年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共青团组织,其职能定位与青年事务的基本性质有着一定的差异性。共青团作为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以下几方面与青年事务的基本性质有所不适应。一是共青团人民团体的性质与制定青年政策的核心任务不相适应。政府是制定国家或地方政策的主体,共青团虽然在政府青年工作中承担一定的任务,但并未被纳入到政府的行政体系,其在青年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也并不能起到主导作用,而这与青年事务管理核心的青年政策制定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二是共青团政治组织的特性与青年事务国家性、社会性不相适应。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一个政治组织,首先代表的是全体共青团员的权益和利益,而青年事务作为一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主要是以全体青年的全面有效参与发展作为普遍追求的目标和努力方向的,特殊群体代表性与普遍青年代表性之间的不适应使得共青团组织在青年事务管理中遇到的阻力渐大,需要成立一个以青年群体为服务对象的政府职能部门来代表普通青年的权益。三是共青团组织人员流动的特性与青年事务持续化管理之间的不相适应。作为培育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岗位,团在为党输送了大量优秀青年干部的同时,也造成了团干部流动快和不稳定的情况,这对于青年政策的延续性,青年事务管理的常态有效发展是不相适应的。为此,必须要建立一个政府的青年事务管理机构,配备一套专业从事青少年事务的人员,长期从事青年工作。

(三)现有的多头管理青年事务的体制格局难以发挥整体优势除共青团外,目前与青年事务管理有关的还有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就政府部门而言,青年事务管理工作又分散在20多个机构中。如: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在处理劳动就业问题时就会遇到依法保护青年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服务等问题;市民政局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活动时会涉及到弱势青少年群体保护的问题;市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与学生时期的青年成长有很大的关系,等等。目前这些政府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涉及了大量的青年事务,制定的各类政策中也往往包含了青年对象,但由于缺乏一个统一协调沟通的专门性政府机构,这些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难免偶尔会出现交叉重复的现象,有时又会产生管理上的盲点,对整个青年事务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尽管2001年上海成立了青年工作联席会议,但由于联席会议只是一个非常设的沟通和咨询制度,其决策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就非政府组织来说,也存在力量分散,功能模糊等问题。总之,设立青年事务管理机构是更好地协调各方关系,整合青年工作资源的必然要求和优势所在。

(四)闸北区的试点初步显示了成立专门青年事务局的体制优势闸北区青年局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观念创新、组织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实践内容、途径和方式。一是善于抓住关键环节,从体制上为共青团组织拓展社会职能提供保障和理论上的支撑;二是关注社会资源,坚持走社会协作化得道路,推动青年事务的管理。三是适应青年社会结构变化的重大创新。青年流动性加大,价值观呈多样化,建立一个覆盖35岁以下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的机构,是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四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服务为导向,不断探索青年事务的管理得途径和方式,从而形成品牌特色;五是坚持“团务”和“事务”两手抓,双向推进,相互支撑,协调发展。这些做法和经验表明,建立政府青年事务局对加强青年事务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政府青年事务机构的职能定位政府职能是政府在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应该承担的职责与功能。具体到青年事务管理机构就是要明晰该机构成立后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内涵,解决“(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这既涉及到青年事务机构与其他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的关系,也涉及到青年事务机构内部在纵向和横向的权责配置。具体而言,科学定位青年事务局的角色与功能,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青年事务局与共青团组织的关系,二是青年事务局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三是青年事务局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一)青年事务局与共青团组织的关系共青团担负党凝聚青年、团结青年的任务,在青年工作中要发挥核心作用。但在功能定位上,青年事务局与共青团组织应各有所侧重:共青团发挥现有职能,担当先进青年组织和党的助手的职责;而青年事务局既然属于行政系列,因而可以行政机关的身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与青年事务有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如制定公共政策、推动相关立法、实施行政执法、提供公共服务等。

(二)青年事务局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处理好青年事务局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最关键的是要在职能上体现青年事务局的“补位”作用,即它主要承担的是现有政府机关没有或无法独立承担的职责。第一,青年事务规划职能,面向全体青年提出年度和中长期的综合性发展规划,保障青年事务能够持续全面健康发展。第二,青年事务预算职能,通过提出财政支出建议或争取国内外捐赠等形式,为青年事业发展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第三,青年事务协调沟通职能。青年事务局要积极发挥沟通协调功能,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比较紧密的工作关系,为开展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在青年事务局建立初期,要注意讲究方式方法,多沟通协商,争取得到有关部门主动的支持和配合,不能因此伤害部门间关系。第四,青年事务决策咨询职能。向党委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向政府提出制定或修订有关政策的建议,向人大提出制定或修订有关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青年事务局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是青年事务管理的重要补充形式,从各国发展趋势来看它们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组织在追求公共利益、非营利等方面,和政府组织有着相似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它们又具有私立性、自治性、自愿性等方面又与一般的政府组织有所不同,所以,政府青年事务机构成立后不能取代这些社会组织的功能。但调研显示,不少人对青年事务局成立后与有关社会组织、非政府力量的关系表示担忧,怕青年事务局“管”字当头,用行政力量取代这些组织和机构,成为它们的“婆婆”。因此,青年事务局在运作之初,就应树立新的理念,界定好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各自活动的空间和范围,把两种力量运用好,充分调动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首先,青年事务局应该充分利用政府身份,为涉青社会组织的发展争取有利的条件,如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法律保障等。其次,青年事务局要更多承担“掌舵”职能,如开展调查研究、确定服务项目、服务发包、服务绩效评价等,在青年服务项目具体实施上更多依靠非政府组织,从而实现青年事务管理决策与执行行为的相对分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防止青年事务局由于负担过重而机构、人员发生膨胀,避免现有政府机构存在的流弊。

(四)市、区(县)两级青年事务局的功能定位青年事务局的功能定位不仅要考虑外部关系,而且要考虑内部关系,即市、区(县)两级青年事务局的功能应有所分化,通过科学分工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市级层面:一是调研、论证和参与制定综合性的工作政策和计划,执行并监督政府青少年工作政策与计划的实施。定期分析和研究青少年生存和发展状况,完成《上海青少年生存状况白皮书》;研究和制定青少年发展指标和规划,完成《上海青少年发展规划》等。二是研究国内外青少年现状及问题,建立青少年社会调查体系,建议青少年法规的制订、修改工作。三是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社区青年中心、各类社会青年社团和组织实行归口管理或业务指导。四是促进政府与青年的沟通,建立反映青年呼声的通道。五是与教育、宣称、司法等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发表政府青年项目,并对这些项目进行管理、协调与资金支持。推动形成政府投资。授权青年组织协调管理、社会中介组织评估、社会服务组织承担的项目实施方式。主要项目可包括:维护青年基本权益;提高青年教育和培训水平;促进青年就业和创业能力;帮助弱势青年回归主流社会;解决住房、酗酒、自杀、吸毒、性教育等实际生活问题;做“优势”青年工作,树立青年典范;丰富青年文化生活和闲暇活动等。六是依法对本市青年团体有关对外交流事务实行归口管理并提供服务,加强青年和青年工作的国家交流与合作等。区级层面:一是执行并监督市青年事务管理机构制定、协调的青年工作政策与计划;二是协调区内青年状况,协调市、区、城镇街道及社区青年工作;三是促进与青年的沟通,建立反映青年呼声的通道;四是管理政府青年项目。

三、青年事务局的组织架构

(一)机构性质新成立的青年事务局是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主导实施,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共同参与的体制。属上海市政府管理,纳入政府行政管理序列。政府通过制定青年发展规划,出台公共政策,建立购买服务机制,提供稳定的财政等方式,发挥青年事务管理的主导作用,以解决青年在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社会问题青年化,青年问题社会化。

(二)机构设置青年事务局的机构设置可以有两种备选方案:第一,与区团委合署办公。共青团担负党凝聚青年,团结青年的任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青年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青年事务局与团区委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是实现两者结合的形式之一。如设立单独的青年事务局易导致政府机构的膨胀,与我国当前的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背离。而将政府管理的青年事务委托给共青团独自承担,又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所距离。所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既坚持了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又体现了政府管理的职能。在开始阶段可以采取这种过渡性体制。第二,青年事务局独立设置。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更好将共青团与青年事务局的角色、功能区分开来,更好地区分团务与事务,充分体现建立青年事务局的初衷。缺点是容易增加机构和编制,在实际工作中也容易增加协调的难度。

(三)人员编制青年事务局实行公务员制度。如目前闸北区青年事务局有一个综合科,5名在编人员。局长由区团委分管书记兼任,副局长由区团委副书记兼任,另配三名工作人员,不占区团委的编制。工作人员除机关性质的人员外,还有一些热心社会工作的志愿者。

(四)基层组织架构在各街道可以设立青年事务工作联络员,以更好的协调和配合青年事务局开展各项工作,是事实上的管理青年事务的落脚点。街道青年事务工作联络员可由街道团工委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兼任,也可以通过社会招聘形式公开选拔。

四、青年事务局的运行模式青年工作不仅是一种政治事务,更是一种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应成为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涵盖社会各阶层、各领域,涉及千百万家庭的社会公共事务,是具有极强的公共性、社会性和综合性。对于这样一种公共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的事务,由于其经济效益的低水平循环,以及社会化运作所带来的风险,企业一般不愿意承担,而一般社会团体,无论是资源还是能力上也都无法独立承担。青年事务的综合性、社会性和公共性特征,决定了只能有整个社会的管理者——政府承担并主导实施。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青年事务又不是纯粹的公共事务和公共物品,因此,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可以也应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允许并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管理和服务供给过程,建立公共—私人部门战略伙伴关系。闸北区青年事务局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初步理顺了青年事务局、共青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关系,探索了青年事务局管理青年事务的新途径。从工作体系上来看,闸北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制定区青年发展规划。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由区青年事务局、区团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生委等由36家涉及青少年事务的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青年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上海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青年工作的要求,理顺体系、明确职责、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青年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主要抓四大领域:一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二是社区青少年教育和管理,三是青年就业援助、困难青少年群体帮困救助和青少年维权,四是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区青年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承担区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发挥好协调作用,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制定青少年事物的相关政策,指导、监督政策执行;组织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研究解决青少年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青少年工作;组织编制青少年事物工作预算,协调经费管理,归口管理有关社会捐助款;组织开发青少年事物工作项目,代表政府购买服务并实施项目管理;根据预防和青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要求,牵头开展社区青少年事物等。区团委在青年事务管理上发挥核心作用。作为青年组织,它呼吁政府和社会对青年事务的重视;作为执政党的青年组织,工作任务和目标是要用党的理念和文化熏陶先进青年,为党培养接班人和输送青年干部,虽积极争取承担政府委托的青年事务,但政府授权委托机制不健全;作为青年政治组织,还必须履行直接的政治功能。社会组织指的是非政府青年社团或专业机构。目前看来,在区内真正称得上是非政府青年的社团,几乎没有。只在某些局部领域,如成人教育、技能训练,社会力量办学已有一定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发挥着作用。街道、镇基层政府组织,是事实上的青年事务管理的落脚点,在现行街镇政府组织承担了大量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人员力量紧张,在青年事务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是局部的。总之,闸北区青年事务局担负着从业务上指导全区各级青少年事务工作机构的职责。在街镇和社区层面,围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社区青少年教育和管理,青年就业援助、困难青少年群体帮困救助和青少年维权,青年人力资源开发等四大领域推动青少年事务工作的试点。在区级层面,通过体制创新、项目发育和职能拓展,形成了以青年事务局为主体,承担部分政府职能,实现区级青少年事务扁平式的管理和实践模式。其运作项目在操作方式上主要有以下几种:独立运作型。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承担相关青少年事务的管理,并有政府部门授权由青年事务局独立运作。如区青年局深入开展社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参加了2005年沪港青少年社会工作合作交流等活动。<?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5月1日和5月4日,组织了400多名上海大学学生和50名社区青少年参加“红色之旅——嘉兴南湖一日游”。根据区禁毒工作统一要求,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和社区青少年进行了“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宣誓仪式,组织社区青少年参观禁毒馆,进一步增强防毒意识。参与合作型。采取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的方式,承接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与政府部门合作参与青少年事务的管理。区青年局成立后,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闸北区青年就业工作,共同制定并下发了《2005年闸北区促进青年就业工作计划》,这是青年局正式成立以来下发的第一号文件。联合召开“闸北区社区网格化促进青年就业大会”,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促进青年就业项目。全区共建42个网格,涉及213个居委会,积极开展35周岁以下失业青年的调查分析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帮助青年就业。截至7月底,区青年局推荐失业青年参加招聘面试2128人次,上岗473人。合同承包型。与委托单位(一般是政府职能部门)签订协议和委托书的方式,由青年事务局单独承接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到目前为止,以此种方式承接青少年事务管理,还没有出台,但随着其操作层面的不断发展和成熟,该方式也会在青年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广泛协作型。通过与一个或数个政府职能部门联手协作,联合发文的形式,全面介入青年事务的管理,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管理青少年事务具体工作中通利合作,各司其职。如针对强制婚检取消后适龄青年参加婚前医学检查人数急剧下降的形势,闸北区青年局联合区人口和计生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开展鼓励青年自觉参加免费婚检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于5月28日举办“免费婚检暨婚检、婚登、计生咨询一门式服务启动仪式”。今年六七月,该区参加免费婚检共268对(占六七月份该区初婚登记夫妇的48.8%),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五、青年事务局运行中遇到的障碍及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青年事务局的运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在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和新模式的过程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也遇到不少障碍,进一步完善青年事务管理体制必须认真研究并克服这些障碍。

(一)法律定位不明确前面我们分析了青年事务的特征,它既是政治事务,又是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作为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个部分,青少年事务是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现有的法律资源,共青团通过立法或法律修订,有人大立法机关给予相应的法定主体资格,可以成为能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定授权组织。青年局体制的确立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这个机构的开展活动的合法性,也关系到其在运行中广大青年对它的认可度。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只有经过法律明确授权的组织或机构才拥有行政权力,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新成立的青年局,在我国向法治社会转型中,其工作实践遇到许多挑战。一方面,青年事务管理被政府职能部门瓜分,如选举外来优秀青年工作者,这项工作应有青年事务管理机构来承担,但却成了劳动部门的工作;另一方面,来自社会的冲击,一些社会团体策划的一些活动与青年事物管理机构开展的活动有争夺地盘之嫌。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青年局还没有从法律上给出一个明确定位。从目前来说,青年事务管理工作是按照党的方针路线来开展的,多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谈话、批示,体现领导人个人意见,而不是经过立法程序形成的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且青年局的定位还停留在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因此,它的法律定位还应有待进一步具体明确,尽管它被纳入行政序列。对此,是否可以考虑出台《青年事务管理条例》或《规章》,以期能给事务局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位和其相应的行政权力。

(二)组织网络不完善随着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之后,青年的视野更加开阔,需求更加丰富多彩,对服务的质量和层次要求越来越高,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青年群体的分化大大加快,新的群体不断涌现,不同的群体对服务有着不同的具体要求,因此,青年局管理青少年事务不能是单向的活动,而应是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所以,面对青年事物管理的公共性、社会性和综合性,一方面,区级层面要向基层和社区延伸,实现多层次的严密管理,另一方面,要以政府机关法人、企事业和社团法人的不同身份,采取多元化的灵活管理,与实现组织网络向补充,还要积极拓展望上虚拟管理模式,逐步探索形成虚实相间,双向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购买服务机制不健全青年局由于自身在多方面资源的局限性,不能事事都亲自操办。在适当的时候,有些青年事务应适当的外包,即政府购买服务,从而提高对青年服务的水平。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明确政府与社团之间关系。购买则意味着政府作为出资方,社团作为提供服务方,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更多的是契约关系,政府要积极支持社团的独立自主运作。二是既然有购买,就必须有市场,有市场就必然有多家社团竞争的存在,这样,青年局购买青年服务才有选择的余地,由于目前刚刚处于体系建设的初步阶段,培育新的社团参与体系建设的竞争似乎有点太早,但这是体系建设的方向。三是青年局要提高购买的效益,在其可支配的预算内,提高其公共财政的支出的效益。四是购买服务必须物有所值,要建立科学的、花费成本合理的、具有导向性的,可操作性的评估体系。

(四)绩效评估体系不系统青年局是成立不久的新事物,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它的不成熟是合理的,从整个它的运行流程来看,它缺乏必要的评价体系,这与当前强调的对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性相矛盾,从青年局的运行来看,评估总体上还停留在系统内评估,没有形成政府评估、专家评估、青年评估和社会评估的四位一体的评估系统。四位一体具有及时反映青年的需求、促进青年局创新的独特功能。绩效评估的多元化能够是评估更具有客观公正性,通过评估来推动青年事务管理工作的创新、提高其效率与质量,促进创造更多的公共价值。

(五)工作队伍不稳定,专业性不强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较高,社会分工精密,技术专门化。因此,这种趋势下的社会工作和青年工作必然是专门化的,只有专门权威和专业化才能增强人们的认可程度。可见,青年工作是一种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的专业工作,其每一项新的工作项目的推出都是经过调研论证、策划、评估、完善等等复杂过程,实施中还要有明确具体的指导。这种专业化的工作必然需要职业化队伍保证其工作的顺利实现。从目前我们实际情况来看,青年工作队伍的流动性大且专业性不强,这就使得在服务青年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借鉴各国青年工作人员配备的经验,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另一方面,为保障青年政策制定的持续性和青年事务的长效发展,配备一套专门从事青少年事务的人员,在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机构或各类青年组织中长期从事青年工作。

(曾峻、李晓辉、达弘、佘晓军、丁晓青、邱国兵、李继力)

岗位职责和运行机制
《岗位职责和运行机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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