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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岗位职责及管理规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29 08:36:28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财务岗位职责及管理目标

xx公司财务部工作目标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指导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状况,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出谋划策。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上交税收及有关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政府机构及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

七、合理用好政府各项财税政策,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八、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认真审核会计凭证,按时报送财务报表,正确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xx公司财务部人员工作岗位职责

经理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负责公司财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进行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体系、财务核算体系及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和分配等规章制度。

3、进行成本费用项目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定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提交阶段性的财务分析报告,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财务改进方案,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5、加强对公司运营资金的管理,增强对库存产品、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6、指导公司各部门进行财务预算并监督整体预算的具体执行。

7、负责审核公司主要的经济合同,监督和管理公司相关业务的结算工作。

8、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政策性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

9、部门内部的人员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会计职责

1、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审核办理公司的相关财务收支工作。

2、编制记账凭证及会计报表,登记会计账簿等相关事务。

3、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送。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材料,做好公司财务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

5、负责对公司因公报销的费用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进行登记。1, 负责公司的纳税申报,税收计算与统计等工作,并编制纳税相关报表。 2, 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核查与盘点工作,及时编制各类固定资产账目。 3,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控制税收节支潜力,检查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4, 完成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额控制管理制度,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现金。

2、负责公司员工工资核算、税款缴纳以及费用报销等工作。

3、依照相关规定,按时办理公司有关税款的申报缴纳工作。

4、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有关票据。

5、严格遵守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6、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7、配合会计做好账务处理。

8、完成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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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费用报销及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一、管理职责

(一)、财务部负责制订和调整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审核报销凭证、报销手续,核算报销金额,分割核算对象,由相关会计进行帐务处理。

二、管理内容和要求

财务报销单证的要求

1、所有发票、单证的报销,必须业务内容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

2收据报销必须加盖开具收据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签字。白条一律不予报销。

三、请款审批手续

1、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时,应填写“借款单”由总经理签字。

2、请款人员执审批签字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各种费用列支规定

1、普通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根据本公司一个月需要量购入,集中填写采购申请单,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采购,采购经手人签字后报批,需附采购申请单(已审批签字)。

2差旅费报销:员工出差凭发票报销,特殊情况须附详细说明。员工出差期间如发生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在费用凭据上签字。

3车辆费:包括停车费、过路费、加油费等。报销单据需注明时事由。 4打车费:报销单据需备注地点、事由,否则不予报销。

5、电话费:办公室座机电话费用实报实销,以电信部门缴费单据为准。个人手机话费报销实行岗位制,即特殊岗位需要报销手机话费的须经总经理签字审批,明确报销额度,并书面备案到财务部门,方可执行报销。

6、水电费:相关单位缴费单据为准。

7、各部门需订报刊、杂志,先报行政部门初审,经总经理同意后,由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所需费用实报实销,以业务受理单据为准。

8、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及职称职务考试,事先应征得所在部门及公司的同意,在成绩合格后,其费用方可报销。

9、各种应交税金。

10、各月发放工资。

11、向金融机构办理结算业务时发生的邮电、手续费、贷款利息。

12、其他费用报销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无特殊原因,任何人员的个人消费均不得报销。谎包费用,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报销管理要求

1、费用报销流程: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出纳)支付。

2、发票上抬头必须和报销单位一致,否则不能报销。

3、财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应要求更换。无法更换的,财务部门可拒绝报销。

4、大额结算的费用,应通过银行结算。

5、自制报销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设计格式,做到规范、整洁。

6、报销单据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改动,外来发票应由对方单位加盖公章,自制凭证应由经手人盖章,否则不予报销。

7、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内部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需送财务部一份,作为财务收、付款依据,对无依据的支付款项,财务部门应拒绝支付。

六、报销时间要求

报销时间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员工报销其他费用,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周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逾期并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3篇:保安培训管理规定及保安岗位职责

保安培训管理规定及保安岗位职责

管理制度

保安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培养一支熟悉业务、爱岗敬业、纪律严格、执勤文明的保安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安培训内容包括:

(一)岗前培训

《保安上岗前应知》;新队员报到当日,由队长带到相关部门领导办公室报到。

(二)在岗培训

1.法规培训:治安处罚法,门卫管理规定,内部保卫工作规定,交通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

2.职业操守培训:保安人员着装规定,保安队员执勤仪表规定,保安行为规范,保安队员岗位职责。

3.岗位技能培训:异常情况处理方法,保安门卫管理规定,保安巡逻管理规定,体能训练(军训),消防训练。

军训内容:稍息,敬礼,停止间转法,队列(齐步、正步、跑步),队形,擒拿格斗(擒敌拳)。

消防训练:灭火器及消防水带等防火、灭火器具的使用,组织疏散、逃生演练。

第三条 培训时间要求:每周训练不少于两次,每两周一次思想教育或业务知识学习,每次训练、学习不少于1小时。

第四条 培训要求

(一)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培训。

(二)

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三)擒拿格斗训练、体能训练时,一律穿迷彩服或作训服,训练胶鞋;队列训练时统一着装。

(四)填写《培训记录表》,做好训练记录;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经队长以上批准,无故不参加或迟到早退者,按劳动纪律从严处理。

第五条 培训考核要求

(一)训练由保安队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训练情况。

(二)新录用的保安队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学完培训内容,能够熟记各自岗位的职责及规程,能够熟悉公司及客户单位与其相关的有关规定。

(三)新录用的保安队员必须在试用期间内完成军训、消防训练项目,两项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一项不合格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如再次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四)正式聘用的保安队员考核不合格者,按待岗培训或辞退处理。

保安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员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化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公司标识、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须扎制式武装带;着夏服,必须扎制式腰带;着

两用大衣,必须扎配套大衣外腰带。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着深色鞋子。

二、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戴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

(一)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着制式衬衣时, 戴大檐帽或贝雷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二)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戴贝雷帽、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三)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四)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 (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 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五)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值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第四条 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公司标识、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第五条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

一、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三、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四、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一、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二、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三、因违法违纪正在接

受审查的。

第七条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二、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三、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四、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留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九、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巡防管理规定

第一条 保安巡防执行客户单位秩序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规定,以治安防范、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消防安全、保障客户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主。

第二条 保安队员执行巡防任务时每组不少于两人,一般情况下按规定的巡防路线和频次巡防,白班巡防不少于4次,夜间巡防不少于8次。巡逻途中原地休息不超过10分钟,休息位置放在易发案的重点部位。

第三条 巡防以慢走、慢骑方式行进,保持巡视状态,公开巡防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证,携带配发的装备,秘密巡防或守候时根据情况着装。

第四条 巡防时应注意下列事项,发现问题区别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进行详细登记。

一、室外消防设施、交通标识、公

共设施(室外消防栓被损坏埋压圈占、违规使用消防水源、交通指示牌损坏、交通隔离墩被挪动、道路挖断未设警示牌、路灯不亮、室外电器线路打火、窨井盖丢失损坏、体育器材损坏、栅栏损坏、公共休闲设施损坏。及时报告修复或纠正);

二、形迹可疑人员(在客户单位内长时间游荡、驻留,携带可疑物品、管制刀具枪支,人群聚集。盘查,劝离);

三、区域内遛狗、流浪狗(问清从何门进入,告知单位内部禁止遛狗。劝离;流浪狗进行追撵,条件许可予以清除);

四、推行、骑行的自行车、摩托车有撬损痕迹(钥匙与车锁配对、查验车辆行驶证);

五、听到呻吟、呼救、争吵、打砸等异常声音(生病者救助:拨打120急救或代招出租车;危难者救援:现场制止,呼叫支援);

六、室外消防通道堵塞(有条件立即打通、撤除,无条件汇报);

七、闻到异常气味(寻找味源,注意防火防爆,不能使用明火);

八、机动车辆行驶异常(纠正占道停车;制止学车;劝离酒后驾驶出园区;遇运载危险品进行设防、限时处理;无牌假牌的及时汇报;制止、劝离鸣号和驶入禁行区域者:);

九、摆摊设点、捡拾破烂、肩挑叫卖、上门推销乞讨(清理,外单位人员清出园区,注意从中发现形迹可疑人员);

十、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落锁情况(有嫌疑报值班室登记备案);十

一、办公场所、居民住宅门窗关闭情况(异常情况及时查明、汇报,通过相关部门值班室联系具体单位和人员落实);

十二、攀折花木,践踏、焚烧草坪(制止,劝离,扑灭);

十三、未经准张挂横幅、张贴广告(劝离,清理,没收,撤除);

四、商业网点店外经营(劝其自行撤除,暂扣物品);

五、违章建

筑(正在施工的劝止,汇报); 十

六、现行违法犯罪行为(呼叫支援、设法抓获、保护现场、救治伤员);

七、各值班点情况(睡班叫醒,缺岗查人,记录在案);

十八、攀爬围墙、楼宇外墙(制止,查清身份,注意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汇报);

第五条 随时接收上级和监控中心指令,协助相关部门值班人员处理当班发生的问题。

定陶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推荐第4篇:停车场管理规定及收费员岗位职责

停车场管理规定

1、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服从车场保安员指挥或标识指示,遇有车辆等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待,服从保安员指挥。

2、禁止超高、超大车辆,以及带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由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车场内严格禁止吸烟。

4、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

5、不得随意动用车场内的消防设施。爱护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如人为造成损毁的,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6、行车通道及有防火卷帘标识处严禁停车。

7、车场只做车辆停放之用,不得在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8、车辆出现漏油、漏水现象时,须即刻驶离车场,并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

9、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不得超越指定界线,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泊车妥当后请马上

关闭引擎。

10、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11、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者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12、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13、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1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15、以上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公司有权将车辆拖离停车场,费用及责任由车主承担。

推荐第5篇:司炉工岗位职责职责及管理规定

司炉工岗位职责职责及管理规定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二、按工艺要求执行养护参数,开阀通气,随时注意观察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

三、定时检查蒸汽压力表、数量表、减压阀等表件情况,发现损坏不灵等情况及时报告。

四、做好运行记录和锅炉本体、辅机、散热片、管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五、及时正确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处理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对有异常现象危急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六、明确水质标准。定期除垢,保证炉水合格。

七、遇到有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或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八、上下班认真清理打扫,保持锅炉房及养护窑内的清洁卫生。

九、在分汽缸、管道附近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十、严密监视锅炉内水位,定期冲洗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当水位炉表看不到水位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查明锅炉内实际水位时,严禁上水。

一、严密监视压力表,避免超压,防止因操作失误引起超压。

十二、违反每条者,每事次扣款5元,年终未扣款者给予一次性奖励。检查人未检查或检查出未处理者一次扣款10元,三次者调离岗位。

推荐第6篇:门卫及保洁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门卫及保洁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门卫和保洁管理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二、范围

适用于门卫及保洁管理工作当中的所有方面。

三、门卫工作职责

1、公司门卫必须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任意离岗。

2、日常员工进厂凭工作证;出厂凭有关请假或业务证明。来客来访必须讲明事由并进行登记方可入厂

3、公司车辆出入必须凭公司企管部出具的派车单;外来车辆入厂时必须进行登记,同时查明所带物资,出厂时除登记外检查所带物品与入厂时是否相符,否则必须凭物资出门证才能放行。

4、物资出厂必须凭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核对正确后才能出厂;个人带包物品应主动打开交由门卫查验。

5、出门证、派车单要认真整理装订,并于每月15日、30日交到公司企管部备案。

6、员工辞职后,个人生活物品必须在办完离厂手续后,持企管部出具的出门证离厂,否则门卫拒绝放行。

7、按照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早7:00开门,晚上10点后大门全部关闭,外出人员10:00后回厂,门卫可拒绝开门。出入人员凭公司工作证必须做好登记后放行。

8、做好厂门、围墙及门外苗圃的看护,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厂门,偷拿苗圃内绿化植物。

9、对无理取闹、寻畔闹事者,必须予以坚决抵制。更甚者,报公司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10、晚上值班时间严禁脱岗、睡岗,必须负责管好用好微机监控设施,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值班期间,不做与本

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1、做好厂区夜间巡查工作,确保厂区消防安全。

四、保洁工作职责

1、负责维护、管理好门卫附近杂草及花园内杂物。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2、负责厂区内公共卫生,确保硬化路面干净整洁,负责公共卫生间的保洁工作。

3、负责员工宿舍卫生间及共公部分的卫生清扫工作。

4、负责车间垃圾回收、车间外垃圾清扫及工作区垃圾桶的清倒工作。车间垃圾回收后要进行分类,太空棉单独挑出,贡缎及白色布料单独挑出,纸箱单独挑出,油纸带单独挑出,其它带色布料放一起,分类打包,放在规定的废料区待回收,不用的可焚烧。

五、工作流程(两人)

1、6:30—7:00打扫大院卫生,开启办公室大门;另一人门卫值勤并监督员工将行车摆放整齐,各种车辆禁止进生产间车间;

2、7:00起检查员工入厂情况,对迟到人员登记报企管办,12:00及18:00前检查员工早退现象并报企管办;

3、8:00—9:00打扫员工宿舍楼及卫生间卫生;

4、9:00—11:30清倒垃圾桶及车间卫间和垃圾的回收;

5、11:30—13:00休息

6、13:00—14:00打扫员工宿舍(夏季向后延迟1小时);

7、14:30—16:00进行厂区卫生检查,并将厂区内垃圾筒清倒干净,下班前焚烧;

8、16:00—17:00回收车间可回收纸箱及其它物品按规定位置存放。

9、下班后清扫公共卫生间,及时清空纸篓,并保持卫生间干净。控制冲水量,调整到每20分钟自动冲水一次。

10、晚10:00检查办公室大门并负责上锁。

附:检查考核标准

一、门卫考核标准

1、公司门卫每月900元,必须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不准脱岗,脱岗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2、日常员工进厂凭工作证;出厂凭有关请假或业务证明。来客来访必须讲明事由并进行登记方可入厂。每检查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办理登记,随便放人入厂的现象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公司车辆出入必须凭公司企管部出具的派车单;外来车辆入厂时必须进行登记,同时查明所带物资,出厂时除登记外检查所带物品与入厂时是否相符,否则必须凭物资出门证才能放行。每检查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办理登记,随便放车辆入厂的现象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物资出厂必须凭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核对正确后才能出厂;个人带包物品应主动打开交由门卫查验。每检查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办理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出门证、派车单要认真整理装订,并于每月15日、30日交到公司企管部,核对无误后备案。每检查发现一次缺少或未按要求办理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做好厂门、围墙及门外苗圃的看护,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厂门,偷拿苗圃内绿化植物。每丢失一株绿化树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晚上值班时间严禁脱岗、睡岗,必须负责管好用好微机监控设施,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值班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检查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办理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8、做好厂区夜间巡查工作,确保厂区消防安全。若出现消防等安全事故,视情节作相应处理。

二、公寓卫生间清洗标准

1、每天上下午均要清除一次垃圾筒内杂物,并套上新的薄膜袋。每发现一次未清除现象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用除渍剂清洗大、小便池下水口、清洁缸圈上的污垢和清垢,并用抹布擦干。擦净大、小便池外侧。否则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清洁洗脸盆和镜面、洗脸盆下的水管,如果发现卫生洁具损坏,管道、阀门、龙头漏水,应及时通知管道工修理或更换。脸盆和镜面、洗脸盆下的水管不清洁,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擦净窗台和卫生间内的所有设施。否则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保持地面清洁,每发现一次未清洁地面现象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公寓卫生标准

1、每天将垃圾清倒干净;

2、每星期打扫空中灰网一次;

3、地面每天用湿拖布拖净后,用干拖布拖净;

4、楼梯扶手每天要用抹布擦净,窗台要保持干净。

5、以上4各方面未达到卫生标准的,每项每次罚款5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公共卫生标准

1、公共卫生,保持硬化路面(含二厂车间前硬化路面)干净整洁,负责公共卫生间的保洁工作。要保持路面无沙土、垃圾,硬化路面与路沿石间无杂草。每检查发现一次未达到要求标准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保持员工宿舍卫生间及公共部分的卫生清洁。每检查发现一次不清洁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及时清理车间垃圾、清扫车间外垃圾和清倒工作区垃圾桶。每检查发现一次未清理、清倒垃圾、垃圾桶罚款2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车间垃圾回收后要根据职责要求进行分类,或分类打包,或焚烧。每检查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办理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保洁工资:每月900元,若生产全部休假,保洁人员为休假,且工资按实际出勤核算。

以上所有内容由企管部监督执行,并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推荐第7篇: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一、释义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资产和经营安全。具体主要包括资金安全,财务票证安全,以及财务人员人身安全。规定中所称资金,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按其形态和用途不同可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它是企业中最活跃的资金,流动性强,是企业的重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因而是流动资产的审查重点,也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部分。

本规定中所称票证,是指具有一定格式、载有一定金额,以支付或收款为基本效能的有价证券或凭证。主要包括支票、汇票、本票等银行票据以及发票、收据等各类收付款凭证。

二、安全管理措施

1、设备设施管理

(1)安装防盗门窗,使用检验合格的保险柜,做到撬不开,搬不走。离开处室前必须锁好保险柜,关好防盗门窗,保险柜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外借或由他人暂时代为保管。

(2)配备消防器材。固定消防器材存放位置,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或损坏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专人管理,定期查验,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严禁明火。 (4)除与财务部门联系工作外,其他人员无特殊原因禁止在财务处室逗留,尤其是陌生人更要说明原因方可进入财务部门办公室。

(5)工作完毕即关闭计算机,离开房间随手关灯,切断电源。

2、人员组织管理

(1)严格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审批财务开支人员不得同时担任出纳员职务,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债务、债券、费用等账簿登记工作,出纳员不得监管稽核及档案保管工作。

(2)财务印鉴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 印章,出纳员保管法人印章。财务印章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 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3)网上银行划款必须划分付款提交、付款审核二个权限。网银U盾必须由会计、出纳分离保管,分别使用,不能相互泄露密码或托他人使用。

(4)财务人员办理支票,转账,提取及送存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车辆或随从人员,不得单人行动,且支票和印章不得同时携带。

(5)财务人员要时刻警惕,不仅要坚守原则维护财务安全,更要维护自身安全。在外出办理业务或平时工作中,如有威胁自身人身安全事件发生,应立即通知单位保卫部门或拨打报警电话。

3、完善制度管理

(1)认真执行已下发的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管理流程,保障资金及财务票证安全。

(2)每月末进行现金盘点,并如实编制现金盘点表。 (3)制定票证管理规定,规范票证使用及保管。 (4)制定印章管理规定,严格遵循规定使用财务印章,防范各类可能风险。

三、资金及票证管理人员义务

1、资金管理人员义务

(1)资金管理人员首先要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各类风险。

(2)保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卷,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3)严格遵循现金收付程序,经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收付款完成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盖章并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4)认真保管财务印章,做到用完即锁,不随处乱放,更不得出借他人。

2、票证管理人员义务

(1)负责发票的购买、印制、核缴工作;并建立各种发票购、领、存明细台帐,确保发票管理安全。

(2)负责根据经营业务性质,正确选择发票种类,开具公司对外销售及提供劳务的票据; 负责建立开出对外结算票证台帐登记工作,对所开出票证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对不符合票证管理的开票要求有权拒绝。

(3)对自制和外来发票内容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4)在取得发票时,应对取得的外来发票的合法性、正确性、真实性、结算价格等内容认真作好审核工作,并与实物数量、质量认真进行核对,若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财务部门不予办理结算,由受票人负责及时到出票单位调换。

(5)保管好其它财务票据,定期检查核实,做到及时查漏补缺。

(6)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税控盘等开票资料,不得丢失、损坏,且不得交他人随意使用或带走,必须由财务人员专人保管和使用。由于常有用户遗失开机口令、开票员密码的情况,应将税控机有关密码、口令记好,并妥善保管。

四、安全事件奖罚规定

为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保证财务工作质量,有效提高财务部门工作效率,防范不必要的财务风险,对资金及票证管理人员实行安全事件奖惩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出纳人员及票证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履行自身义务,规定时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件者,可在部门内部按实际情况进行奖励,或上报公司由公司决定奖励方式。

2、出纳人员如未按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实际操作,造成公司资金流失难以追回者,责任人应如实如数赔偿,并计入年度考核。

3、出纳人员如未按规定保管财务印鉴,致使印章丢失,应及时实施措施挽回,最终造成一定后果者,责任人自行赔偿或弥补,并由部门或公司按情节给予惩处,以儆效尤。

4、票证管理人员由于疏忽大意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重要票据丢失,应及时找回或挂失,最终造成不良后果者,按情节接受公司惩处。

推荐第8篇: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一、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收据及发票等。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收取和处理公司所有财务票据。

三、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财务票据,保证帐实相符。

四、各项目交回已使用完毕的发票或收据存根应由财务人员进行检查,不得缺号,内容应规范,每笔账目应已全部入帐。

五、财务人员在发现票据遗失、票据出错和票据不实等情况时,应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重大事故财务负责人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六、银行票据、收据及发票必须顺号签发,作废应加盖专用的作废章。

七、财务人员到银行汇款,应认真审查收款人、金额、日期、印章等内容。

八、财务人员在收取银行汇款时,应向支付方出具发票或收据。

九、财务人员收到银行进帐通知后,应及时记录,定期清查。

十、财务人员因调动工作正式离开岗位时,应按规定的日期结束其所担任的全部业务,对于保管的票据、印章及未定事项(应写详细的书面材料),应在交接明细表写明并须签名。在财务其他人员的监督下,移交人员向后任的财务人员逐项、逐笔地交接,当面点清确认无误后,由监督人和后任财务人员在交接明细表上签名确认,移交人员才可离开岗位。

十一、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财务人员,如有违反必究其相关责任。

长春市万龙物业有限公司

财 务 部

2011年11月24日

推荐第9篇: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印鉴和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一、财务票据分类

1、银行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支票等。

2、收款票据:包括税务发票、外购往来结算收据、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

二、使用规定

1、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支票等银行票据、税务发票、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由出纳员按规定申购,保管,并作好领用和注销登记。

2、往来结算收据,由财务科统一购买,实行领用注销制,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和使用。

3、出纳填制好银行票据经会计复核后方可交银行实施划款和提现业务。

4、使用税务发票、外购往来结算收据、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均由出纳员统一向交款方开启,会计在发票(收据)存根联或领用注销表上注明收款确认。

5、印鉴管理:“财务专用章”+“会计印章”由会计保管,“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他人员印章”由出纳保管。

三、票据使用要求

银行票据遗失或不明原因缺号,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财务负责人,及时对银行存款实施有效监控和保护,确保资产不

受损失。

税务发票、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遗失或不明原因缺号分别按税务部门的要求办理。

外购往来结算收据遗失或不明原因缺号,应即时登报申明作废。

收费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严格“日清月结”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点代办的收费收入,每日将所收款项存入开户银行,按“时间+额度”向财务科办理收款移交手续,即时间为5天(每周星期五),额度为2万元,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向财务科办理收款移交手续一次。

对本规定实施之前在用的以上类票据进行清理,并在领用注销表中进行登记,并报财务科备案。

推荐第10篇:财务付款管理规定

泉州鑫豪工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保证有关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部是管理公司财务工作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会计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条 财务部出纳为公司银行账户和现金的管理人员,公司任何收支均需经过出纳。

第二章 财务付款管理

第三条采购付款的主要付款方式有:银行转账、现金、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由采购人员根据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和要求,填写相关的《付款申请单》,并明确付款方式,由财务部经理审核,按集团内控权限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总裁、集团总裁批准后由出纳进行付款。

第五条财务部根据账面记录来审核业务部门上报的《付款申请单》,审核的要点主要包含是否已验收入库、是否已入账、金额是否与账面记录相符、发票是否已开具、供应商的信息与系统是否相符。

第六条出纳如进行银行汇款的,需将有关的银行回单复印一份给采购人员发传真给供应商确认,再将回单和《付款申请单》转财务部进行会计处理。

第七条 公司内部人员按规定预先垫付的费用,由经办人员按照票据,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确认,财务部经理审核,按集团内控

权限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总裁、集团总裁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给报销人员。

第三章财务收款管理

第七条现金收款

公司的现金货款均由出纳收取,销售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接触现金,收到的现金须经出纳缴存银行。

第八条 银行转账收款

一、转账收款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销售业务完成后收到客户的销货款;

2、销售业务尚未完成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

二、销售收款业务发生后,业务人员以书面方式通知银行出纳,银行转账收款的基本程序如下:

1、出纳从银行取得银行回单,并将收款事项与销售员提交的收款凭据进行核对。

2、如取得的收款凭据为传真件,出纳应以网上或传真查询的方式核实款项确已收到。

3、出纳负责向银行查询销售部业务员提交的收款事项是否及时到账。如款项未按时到账,出纳应及时反馈给业务员催收该笔货款。

4、出纳将复核后的银行回单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在收款相关原始凭证上加盖“银行收讫”章后,将相关单证传递给财务部主管。

5、财务部经理复核有关原始凭证的内容与金额是否与收款事项相符,核对无误后对该笔收款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析、修订,未尽事宜作为此制度的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财务借款管理规定

财务借款规定

依照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必须严格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防范经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借款流程

因公司经营性业务和采购公司资产经证明确实有需要借款的,首先经办人应填写“借据”并注明用途,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根据不同的金额按本规定报经审批,凭有效审批的“借据”到财务部门领取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和限额

(一)招待费、业务费、差旅费:部门员工累计金额1500元,部门主管2500元,部门经理4000元,公司总经理8000元。

(二)一般性采购:备件、装饰件采购,部门员工累计金额2000元;其他项目采购,部门员工累计金额1000元;

(三)食堂周转金:累计金额20000元(由财务部门控制);

(四)重大采购或重要事务:部门负责人累计金额5000元;高层管理人员10000元。

第三条 借款审批权限

(一)凡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据”,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报备总经理审批同意,按财务借款审批权限执行。

(二)管理人员在限额内的借款须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名,方可借支;

第四条 借款责任

(一)借款人必须及时归还借款,自借款之日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除外)还款或冲抵当次有效报帐金额,否则公司财务部门有责任催促且有权停发该借款人的工资。若出现了风险的,借款审核、审批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追回或代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责任;

(二)对于借款人的借款必须按照上述流程、用途、限额、审批权限严格审核、审批,任何人不得违反本规定的流程、用途、限额、审批权限,一经发现,公司责令立即归还借款外并处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 本规定经2011年1月1日公司总经理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2篇: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编制部门: X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审 批: 文件编号: 编制日期: 执行日期:

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印章指经过合法程序刻制的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银行印鉴)、发票专用章、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业务章。财务印章的管理是指对财务印章的申请刻制、保管使用、变更与移交、遗失与注销、印章的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程序和手续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包括印章刻制申请、保管、领用、移交(交接)、变更、注销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背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以及下属公司。 第二章、财务印章刻制、变更、遗失和注销规定 第五条、财务印章刻制规定如下:

(一)财务专用章在公司设立时由行政部根据刻制,同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财务经理(管理员)办理相关的领用手续。

(二)发票专用章和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业务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印鉴章的刻制由公司财务管理处提出申请,填写《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申请表》。按照下列规定的审批流程办理,同时法人代表印鉴章必须经法人代表的授权同意刻制。 刻制财务印章审批程序: 第六条、财务印鉴是指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一般情况下设置使用的财务印鉴不得少于两枚,即: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 第七条、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代表(负责人)印鉴章,只能各刻制一枚,不得重复刻制公司财务印章。如有特殊需要,必须报董事长审批。第八条、原有印章发生破损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需要注销旧印章并刻制新印章的,由财务管理处按刻章程序提出申请,经终极权限人批准后刻章。重新刻制的印章文字字体应有异于原印章,以资区别。财务管理处办理印章的更换使用、注销和备案等档案管理。 第九条、原有印章发生遗失或被抢、被盗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同时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声明生效时财务管理处依据上述程序申请财务印章的刻制、注销和备案手续。 第十条、公司发生注销时,根据董事会关于公司清算的程序和要求,由财务管理处填写《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审批表》报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财务印章保管及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过审批权限人的批准结果使用,不得滥用财务印章。

(二)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用于办理有关的银行业务,如:银行开户与销户、背书银行票据、银行贷款的借据单、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等范围内使用。但银行对账单、工资发放清单等确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经济事项,应通过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方能使用。

(三)发票专用章用于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开据的发票。

(四)财务专用章用于以收据收回员工各类的欠款、关联公司往来款等。

(五)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章用于各类的收、付款业务。

(六)原则上在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资料、业务单位对账单、空白银行票据、空白收据上使用财务印章。特殊情况按照印章管理流程审批后方可使用。凡违反财务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的单据盖章均属无效票据。 第十二条、财务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规定

(一)财务印章的保管人员必须品德优良,忠于职守。

(二)财务印鉴实行分开保管的原则。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法人代表章,财务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印鉴必须放置保险柜内保管,保险柜的“钥匙+密码”必须由两名保管人员分别持有。当日终了印鉴放回保险柜内保管,保管人员必须对所保管的财务印鉴的安全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出借。

(三)发票专用章和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章,由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授权财务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会计人员负责管理。发票专用章的保管人员必须与发票管理员相分离,即开具和保管发票的会计人员不得同时保管发票专用章。

(四)当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调岗或辞职时,应填写《财务印章保管授权移交表》对新保管人员重新授权。财务专用章(印鉴)的保管人员由董事长授权,除此以外的财务印章的保管人员由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授权。

(五)临时性的交接。当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出差、休假等情况临时离岗时,应填写《财务印章保管授权移交表》由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指定临时印章(含印鉴)保管员,在前一天提前做好临时性交接工作。财务管理处设置《财务印章临时保管使用登记册》,财务印章临时保管员逐笔登记印章的使用情况。

(六)财务印章临时保管员在保管印章期间与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负有同等责任;财务印章保管员回到岗位后立即做好交接工作。

(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的,应填写《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经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后,由部门的两名人员分别携带,监督使用。使用完后须及时将印章归还保管人。印章外带期间严禁使用于审批范围之外的经济业务,如发现违规行为,则追究印章外带使用人的责任。 第四章、财务印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印章档案的管理由财务管理处负责建立印章档案。记录财务印章的刻制、注销、领用、保管员等信息,确保印章的保管记录以及使用记录的真实与完整性;不得对真实记录进行涂改或销毁。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废止的财务印章由财务管理处填写《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申请表》,经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查封存后送缴上一级主管部门统一销毁。 第十五条、所有财务印章移交、保管、使用、审批表单应送财务部资料管理员存档,建立财务印章管理档案。财务印章档案管理员必须对档案管理的真实与完整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违反公司本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一)、附表:

1、《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申请表》(附表一)

2、《财务印章保管授权移交表》(附表二)

3、《财务印章临时保管使用登记册》(附表三)

4、《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附表四) 附表一: 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原因说明 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类型 □ 财务专用章 □ 发票专用章 □ 法人代表(负责人)印鉴章 □ 其他 审 批 人 审 批 意 见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经理审批 审批日期 财务总监审批 审批日期 董事长审批 审批日期 法人代表(负责人) 授权 授权日期 本表适用于财务印章的刻制、变更与注销时填写。 附表二: 财务印章保管授权移交表 移交人姓名 所属部门 移交日期 接交人姓名 所属部门 接交日期 移交财务印章类型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印鉴章 □其他 财务经理审核 审批日期 财务总监审批 审批日期 董事长审批 审批日期 备 注 本表适用于印章保管员调岗、辞职或临时性的移交时填写。 附表三: 财务印章临时保管使用登记册 使用日期 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票据类别 金额 印章类别 经办人 本表适用于临时保管员印章使用情况的记录。 附表四: 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 借用人姓名 所属部门 借用日期 保管人姓名 所属部门 借出日期 借用财务印章类型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印鉴章 □其他 印章外带使用说明 财务经理审核 审核日期 财务总监审核 审核日期 外带印章返回核销时间 本表适用于申请外带印章时填写。

第13篇: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财务票据的管理,堵塞漏洞,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财务票据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结算票据、内部收据及其他财务票据。 2 发票(含收据)的管理

2.1 发票包括各种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收据、资金往来发票。 2.2 公司财务部门为发票的管理部门。

2.2.1 财务部门须指定票据经办人,负责发票的领购、保管、使用。 2.3 发票的领购

2.3.1 公司财务部门视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申请,及时购买发票。 2.3.2 公司异地经营时,应凭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2.3.3 发票经管人员发生变动,须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未用发票、已用发票存根、发票登记簿等所有相关材料。必要时,应对发票管理状态做出说明。 2.4发票的保管

2.4.1 发票经管人员设立专门登记簿登记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定期与库存核对相符。

2.4.2 发票领购入库,应履行严格的验收手续。

2.4.3 发票应保管于公司保险柜(箱)内,与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其他财务印章分开保管。

2.4.4 空白发票不得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收款专用章保管;禁止携带已签章空白发票外出,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确须携带外出的,应报请财务主管和企业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2.4.5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管五年,保管期满,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和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未使用的发票,在税务机关更换发票样式及其他格式时,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核销。 2.5 发票的使用 2.5.1 发票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应设置登记簿,详细记录发票的购领、发放、使用、回收和注销情况。收取的发票及开出的发票应登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货物或应税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相关信息。邮寄出的发票,应及时与对方联系,收取对方回执,并登记在册。 2.5.2 发票由指定的人员依据业务部门的销售通知单、收款通知单或实际业务情况据实开具,严禁开具无业务内容的发票。

2.5.3 开具发票必须按发票号码顺序填开,项目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内容一致。

2.5.4 发票开具错误,应将全部联次作废,并加盖“作废”章予以注销;销货发票因故退回,应将所有联次全部收回,按联次粘贴于一处,并加盖“作废”章,否则不得另行开具。

2.5.5 发票一般蓝字开具,发生销货退回或给予折扣需红字填开时,应取得购货单位提供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出的《销货退回或索取折扣证明单》,或退回原开具发票后,方能开具红字发票冲抵。

2.5.6 需由财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代开发票的,财务部门应设计登记簿详细登记发票的发出时间、领用单位、领用人、发票号码,领用人员必须签字;收回发票 时,应对已用发票存根和未用发票的号码进行登记,收回人员必须签字。发票领用人需按月向财务部门报告发票使用情况,财务部门应对其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核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5.7 从财务部门领用的发票,禁止转借使用。

2.5.8 财务部门应根据国家税务机关对各种发票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种发票的正确开具。

2.6 发票丢失的处理 2.6.1 丢失“空白发票”

2.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2.6.2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6.2.2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6.2.3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6.3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2.6.3.1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2.6.3.2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2.6.3.3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3 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

3.1 银行结算票据主要指银行汇票、支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3.2 财务部门为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需各种银行结算票据的购买、开具、保管。 3.3 银行结算票据的领购。

3.3.1 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公司成立后,确定基本开户行,并根据业务需要领购银行结算票据。

3.3.2 财务部门应建立票据领购、使用登记簿,对领购、使用的每一笔都应该予以登记票据号码、经办人、用途、金额、兑付情况等。 3.4 银行结算票据的保管。

3.4.1 出纳人员负责银行结算票据的保管。

3.4.2 银行结算票据须保存在财务保险柜内,定期核对保管使用情况。 3.5 银行结算票据的使用。

3.5.1 现金结算起点以上的,应采用银行结算票据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应报请财务主管人员批准。

3.5.2 提取备用金使用现金支票办理。

3.5.3 同城业务应使用转帐支票、银行本票结算。 3.5.4 异地业务应使用银行汇票或者汇兑结算。 3.5.5 开具要求。

3.5.5.1 开具票据应按规定填写,必须详细填写确定的金额、单位名称(全称)、出票日期、签章齐全,禁止开具远期票据、空头票据和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票据,禁止开具无明确收款人、无金额、无日期的票据。单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错误,不得撕毁单据,必须保持单据完整,并加盖作废章。

3.5.5.2 对于开具的银行票据,财务主管或授权人负责对票据金额和收票单位名称进行复核;开具银行票据结算,应取得明确的签收凭据。

3.5.5.3 对于因故造成的废票应及时核销整理,加该“作废”印章,详细登记,并附于正确票据后面做为响应会计凭证的附件保存。 3.6 汇票的管理

3.6.1 出票。出具汇票(或接受汇票时)应认真检查以下内容是否齐全:汇票 的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

3.6.2 背书。对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可以依法转让(或接受转让)。 背书(或接受背书)时应检查以下内容是否齐全:背书人签章、背书日期,被背书人名称;同时应注意:背书时不得记载附有条件和部分背书。对于下述三种汇票不得背书(或接受背书):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被拒绝付款的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3.6.3 承兑。承兑(或接受承兑)时,应检查以下内容是否齐全:汇票正面记 载的“承兑”字样、承兑日期、承兑人签章。

3.6.4 保证。出具(或接受)附有保证条款的汇票,应检查在办理保证手续时, 保证人是否在汇票上或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同时应注意保证不得附有条件。 3.6.5 付款。付款一般通过委托银行代理进行。

3.6.6 登记。对应收票据及应付票据应当设立登记制度,认真登记票据的票据号、出具日期、出票人、到期日、票面金额、利率、背书转让、保证情况、收(付)款人、付款及核销等情况。邮寄出的汇票,应及时与对方联系,收取对方签收回执,并登记在册。 3.7 票据的丢失处理

3.7.1 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处理。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7.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处理。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4 其他财务票据的管理

其他财务票据,如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以外的票据、财政监制的收据以外的票据等,参照上述

2、3条执行。

第14篇: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财务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

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

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4、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

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 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5负责核对银行未达账项。

3.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3.7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8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需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

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做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五、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科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账相符。

六、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北京市新发京建工贸有限公司2010年4月

第15篇:财务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

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

4.1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主管会计、收入会计、成本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

4.2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4.2.1在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财务工作。

4.2.2制定、实施公司财务战略,以支持公司推行经营战略。.

4.2.3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及成本标准。

4.2.4进行税收管理和方案制定。

4.2.5健全公司内部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2.6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4.2.7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4.3财务经理工作职责:

4.3.1主持财务部门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4.3.2制定、维护、改进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3.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4.3.4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4.3.5对公司税收进行筹划与管理,监督纳税申报工作的完成情况。

4.3.6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稽核、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其执行情况。

4.3.7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

4.3.8进行公司成本管理,开展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工作,提高赢利水平。

4.3.9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4主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4.4.1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及账务工作,定期编制会计报告,按照要求提供各项财务数据。

4.4.2按照税收制度及时、准确的进行纳税申报,维护公司与税务部门的日常关系。

4.4.3负责对会计原始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4.4.4建立各种实物资产明细账并进行明细核算,定期进行清理核查。

4.4.5了解公司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并负责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算工作。

4.4.6关注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并进行分析,提出有益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4.4.7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计划,并对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4.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5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4.5.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4.5.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4.5.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5.4妥善保管各种银行票据,并做好购买或领用登记。

4.5.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6.5.6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经相关领导签字审核的工资表进行工资发放。

4.5.7配合主管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4.5.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6收入会计主要工作职责是:

4.6.1协助主管会计做好公司财务核算及账务工作。

4.6.2负责各种销售单据的核对及统计工作,按照财务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4.6.3负责统计数据的核对工作,确保统计数据与财务数据相一致。

4.6.4负责各种销售单据、报表的整理、装订及归档。

4.6.5负责监督销售合同的完成情况,做好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

4.6.6对销售结算对账单据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核对及台账登记。

4.6.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7成本会计主要工作职责是:

4.7.1协助主管会计做好公司财务核算及账务工作。

4.7.2对材料的购进、入库、领用及消耗进行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材料清查盘点。

4.7.3负责各种材料单据的核对及统计工作,按照财务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4.7.4负责统计数据的核对工作,确保统计数据与财务数据相一致。

4.7.5负责各种材料单据、报表的整理、装订及归档。

4.7.6负责监督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认真做好各供应商对账及发票催收工作。

4.7.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6篇:写字楼绿化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材料)

写字楼绿化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

1.范围

本文规定了写字楼相关外围园林绿化和室内租摆绿植管理标准、绿化养护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职责。

2.综合绿化管理规定:

2.1物盆内无烟灰、烟头、杂物、叶面、枝干;无浮灰,保持叶色翠绿。 2.2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2.3盆缸清擦干净、无污、无渍。

2.4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2.5枝叶修剪齐整,无杂乱现象。

2.6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清洗干净。2.7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3.外围绿化管理规定:

3.1常规养护标准:

3.1.1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广场电线、建筑物、交通、logo等之间

的矛盾。

3.1.2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重大活动前突击检查并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3.1.3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3.1.4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

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

3.1.5浇水量

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3.1.6施肥

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1.7清除杂草及松土

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草皮的生长 和规范。

3.1.8修枝整形

根据植物的形状,以利观赏为目的,依植物品种及生长情况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但此一项目通 常在冬季进行。

3.1.9除虫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初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 生长。

3.2外围园林绿化管理过程中注意事项:

3.2.1冬季围挡:对于北方冬季风力较大地区,所有非常绿乔灌木均需要在冬季搭设围挡,同时处于风口

的常绿乔木也必须搭设围挡。

3.2.2浇灌:园林公司对绿植浇水必须避开早午晚三个高峰期。早:8:00-9:30;午:12:00-14:00;晚:17:00-19:00 3.2.3草坪:定期修剪将草种高度保持在6cm-7cm之间。 3.2.4树木:对树形不符合要求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移除。 3.2.5工作计划:每月月底将下月提交《月份工作计划》,绿化监督人员根据《月份工作计划》园林养护单位工作完成进度。

3.2.6养护人员:a.每日工作前需到指定地点签到。b.所有园林员工在工作时必须穿统一的制服。 3.2.7绿化监督人员每周至少两次对广场的绿植养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巡视记录表。

4.室内租摆绿植管理规定:

4.1常规养护标准 4.1.1植株丰满健壮,株型自然匀称。叶面干净光亮,无灰尘赃物,无明显病斑,无明显虫害,无残留害虫。

4.1.2植株无残枝、黄叶。观花类植物,花朵开放饱满,无萎蔫。

4.1.3植物的套盆、底碟干净整洁,无破损、无赃污,盆内无杂物、垃圾。

4.1.4绿植公司养护人员每次养护工作完毕必须接受绿化监督人员检查,相关内容填写《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记录》。

4.1.5如同种植物摆放时间较长或客户提出的更换植物品种,应安排租摆公司定期更换调整。4.2 室内租摆绿植的管理 4.2.1施肥

根据花卉植物的不同生长发育时期的特殊要求,追施化学肥料,并保证在大厦内无异味的散发。 4.2.2换盆

根据花苗的大小和生长速度快慢选择相应的花盆、套缸,由花木公司执行。 4.2.3浇水

根据植物的特点,每日或隔日浇水。原则是:水温与室温要接近,浇水一定要浇透,盆土应经常保持湿润,不要过干、过湿,也不要时干、时湿。 4.2.4采光

根据花卉耐阴喜阳程度和生长习性,经常性将一些喜阳花卉移到阳光充足的方。

5.绿化养护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职责:

5.1 绿化养护人员职责

5.1.1职责范围:负责园区内绿化植物的栽种、松土、防旱、排涝、除草、施肥、防治病虫害等养护、管理工作,及新绿化工程的施工;保持花草树木整齐、美观;负责园林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负责对所用机器的保管和维修。 5.2.2工作要求:

5.2.2.1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5.2.2.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

5.2.2.3进行各种绿化作业时,不能破坏环境卫生。修剪的杂草、杂物等要当天清理干净。如特殊情况未清理,第二天必须清理干净。

5.2.2.4工作中操作修剪机、剪草机等机械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生产安全。由于违规操作而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负全责。

5.2.2.5工作时间时间严禁结伙在路边、墙角、绿地内休息。不脱岗,不串岗,禁止拾捡废品。 5.2.2.6发现植物病虫害及受损的花草树木要及时上报。

5.2.2.7喷药时必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穿长袖衣服和长裤;喷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喝水。树木喷药前应告知周围人员,并想办法移走附近车辆,以免将农药喷到人、车上。

5.2.2.8 驾驶车辆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要定期对车辆、拖拉机进行检修保养,严禁拖拉机、车辆带病驾驶;下班后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否则,一旦出现丢失等事故,自己负全责。

5.2 绿化监督人员职责

5.2.1负责绿化管理工作,对所有的花草树木进行统一管,定期检查并督实清洁绿化管理工作的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监督实。

5.2.2负责绿化验收和移交,做好接管后人员、设备的配备 5.2.3责处理清洁绿化对口业务往来事项。施情况。 5.2.4负责清洁绿化监督检查工作。

5.2.5协助绿化公司对绿化养护人员的培训工作。5.2.6负责对供方公司的考核以及费用的结算。

第17篇:管理规定10:财务管理制度

萍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3、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4、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局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规范公务开支管理实行报批制度

1、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局主管财务局长批准,发票回来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按计划审核后,经局主管财务局长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具体规定如下: ①办公用品费: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发放,各科室根据需要到办公室领取。如各科室自行购买办公用品须到办公室开具购置审批单,按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大宗物品的购置须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②接待费:机关公务接待归口办公室管理,具体接待标准是:一般性来宾接待不超过元/人;县(处)级来宾接待不超过元/人;厅(地市)级以上来宾接待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具体标准根据情况由财务主管领导确定。在各科室公务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须到办公室开具接待用餐单,须报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到指定宾馆用餐。公务接待要本着“对口接待,热情周到,坚持标准,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中餐原则上不上酒。

③印刷费:机关一般性文件材料印刷由打字室负责,大宗印刷业务或确需在外

印刷的材料须事先到办公室开具材料文印委派单,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到定

点印刷单位印刷。

④差旅费: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须凭有关文件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借支

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

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差旅费开支严格按照《萍乡市市

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萍财行[2009]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未

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超标开支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严禁借出差、参

加会议、学习培训的名义擅自外出、绕道游玩,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个

人自理,所耽误的工作时间作缺勤处理。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须在一周内填写

“差旅费报销单”,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

费按规定予以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局长批准。

⑤培训费:凡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须报批准,并凭《培训通知》

到办公室办理经费借支手续。培训费按培训文件规定数额报销,差旅费按照《萍

乡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萍财行[2009]1号)规定执行。职

称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前培训、学历教育按文件执行。

⑥交通费:机关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到办公室开具车辆维修委托单,到指定的政府

定点维修站维修,机动车燃料费实行每月一次性购买,按规定和标准分车领用,

用油一律在政府定点的加油站加油,洗车须到办公室指定地点清洗,帐务由办公

室统一结算。无特殊情况,擅自到他处维修、加油、清洗的,费用一律自行负责,

不予报销。驾驶员违章驾驶、停放,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如发生交

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部分根据责任认定比例分担。

⑦慰问费:机关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每人每次慰问元;干部职工生产,每

人慰问元;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及双方父母)亡故,吊唁费为元。慰问、吊唁工作由机关代表机关办理。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

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

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购入低值易耗品、材料,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四、福利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按财政统一规定享受各项岗位补贴及福利费。

2、借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同等人员标准在原单位享受,局机关予以适

当补助。一年三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兼职领导享受机关在编人员的待遇。

五、财产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

送机关办公室。

2、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

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

详细记录。

3、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

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二、局会计核算室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求

1、会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会计管理条例》,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会计人员严格管理好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5、妥善管理好固定资产,按年度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6、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各项支出必须执行国家财经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提高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标准。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的各类奖金、福利及目标管理提成,须报主管局备案。

2、报销发票必须是财政认可的正式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和分管领导审批,不允许“白条子”报账。

3、下属各单位购置大型固定资产需报送主管局同意方可实施,一次性开支元,必须报局分管领导同意;一次性开支元以上,需经局长同意;一次性开支元以上,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4、各单位所需收费票据,应统一在财政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制发票、自购收费票据。

5、局核算室不定期对下属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内部财务核查。

三、报账员工作程序

1、预审原始凭证

⑴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⑵各项支出票据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

⑶复核经济业务金额的准确性。

⑷审批人员是否符合本单位审批权限。

⑸检查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及附件是否完备。

2、整理原始凭证

报账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准凭证的张数。

3、填制报账单

报账员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的格式填制报账单。要求项目填写齐全,一事一单。

4、办理报账手续

报账员将填制好的报账单连同原始凭证交会计核算室负责本单位业务的会计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予以报账,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的原始凭证的一律不予受理。

5、报账人员选定

各单位报账员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持会计上岗证。报账员要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严格按财务管理规章进行报账工作,确保本单位财务报账工作的准确、及时完成。做好核算室与单位之间的单据和报表的及时传递工作,对所保管的备用金要做到及时清理,日清月结,做好备查帐记录工作。

四、会计核算中心对报账单位有关报账的规定

1、除基本工资外的人员补贴福利问题

⑵各单位的福利费按财政有关规定,由各单位控制发放。

⑶上级部门奖励的经费,按文件规定可以发给个人部分的允许发放一部分给干部职工。只获奖而未获奖金的单位,如要发放奖金,应控制在福利费限额之内。 ⑷各单位自行制订的目标管理考评兑现奖的发放,报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发放。 ⑸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部门津贴的人员,只能享受一个岗位津贴,不能交叉、重复享受。其它无国家规定的补贴、奖金、津贴一律不可发放。

⑹工作人员在市内办事,可凭车票报销公共汽车费,但不得固定发放办事交通费。

3、单位扶贫资金报销问题

各单位支付的扶贫资金,由该单位定点扶贫村出具相关报告和财政认可收据,经手人签字,单位分管领导证明,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批准后,在经费中列支。

4、其它有关办公经费报销规定:按财政规定

⑴年度先进工作者表彰经费,每人控制在200元以内。

⑵节日纪念活动费开支标准每人不超过100元。

⑶按照国家规定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不准发放加班费,特殊情况下,局机关工作人员按实际加班天数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放,下属单位可参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⑷夜班费开支标准,即值小夜班每人每晚补助6元,值大夜班补助9元。

⑸烤火费按不超过240元/人标准发放,降温费按不超过240元/人标准发放。 ⑹独生子女保健费补贴3-8元/人〃月,由夫妻双方各负担一半。

(7)春节家属慰问费最高不超过200元。

(8)各部门专业微机科室或每天操作微机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微机专业操作人员,其补贴按10元/人〃月补助。

⑽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按30元/人〃月发放。

⑾符合规定可报销住宅电话费和移动电话费的领导干部,可在规定报销限额内据实合并按年度报销住宅电话费和移动电话费。特殊情况需要超额报销电话费的,须报市廉政办审批。

⑿驾驶员出车费一般控制在100元/人〃月之内发放。同时,驾驶员劳保用品的领取按120元/人〃年标准发放实物,不得直接发放货币。

第18篇:鞋厂财务单据管理规定

佳程鞋厂财务单据管理规定

为加强单据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现对各部门财务单据的签署、使用及传递作出如下规定:

1. 各部门经手之财务单据(包括外来单据及自制单据)经签署核对后一律不得擅自挖补、涂改,否则对当事人以每单50元罚款处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按损失金额追究当事人责任。

2. 各部门经办、使用之财务单据必须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完整送交财务部核算。对于残缺、遗漏、散失单据影响财务核算者,每单处罚50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按损失金额处罚。

3. 原则上供货商送货单据一律统一由原料仓或专属部门签收。如特殊情况下确需代签,务请将物料连同相关单据及时、完整送达原料仓或专属部门。在此单据传递过程中造成单据遗漏、散失者,对当事人进行每单5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者,按损失金额处罚。

4. 开发部所购物料可不入原料仓而直接由本部门签收管理。单据签收及物料管理由板房文员负责。

5. 板房文员必须确保所经办单据齐全、完整,不得挖补、涂改,并及时送达财务部核算。对于擅自涂改或遗漏单据行为同上处理。

6. 各部门制单或签单一律使用蓝、黑墨水,不得使用铅笔、水银笔或红色墨水,违者罚款50元/单处罚。

7. 各部门所经办单据一律对外保密。未经财务部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外单位或向其提供复印件,违者罚款200元/单处罚。

8. 未经财务部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到财务室拿取或翻

阅任何财务单据或文件,违者给与200元/人次处罚。

9. 各部门经得财务部同意所借出之单据使用完毕后务必及时完好归还财务部。否则对当事人进行每单50元处罚,对工厂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者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10.以上条例同样适用于成品仓相关员工。望各部门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财务部

2007.7.23

第19篇:某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xx大学文件

──────────────────── 关于印发《xx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有关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行为,明确经济责任,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xx大学财务借款、报销工作细则(修订)》(xx校财〔200X〕XX号)进行修改,特制定《xx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经校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xx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xx大学 2014年x月x日

附件

- 1 作原始凭证。

(6)境外原始发票为外文的,应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金额等。财务处将根据发票取得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后予以报销。

第三条 财务报销事项的审批

1.根据报销金额大小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办理报销须经单位负责人(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其中:

(1)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由财务处审核人员直接办理。

(2)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须经财务处负责人审批。

(3)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须报各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领导出差时可委托其他校领导审批)。

(4)100万元以上的,作为大额经济事项,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2.单位负责人或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其他各级审批人对经济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为强化经济责任,单位负责人及报销审批人必须在财务处预留签字字样,如单位负责人更换或授权给其他人审批,应及时向财务处报送新的签字字样。

第四条 财务报销手续

1.办理报销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对记载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处审核人员有权不予受理。

- 3 7.大额租车发票需附用车明细单(注明用车时间、标准等信息)。

8.报销会议费时,须提供举办单位的会议通知、会议费的支出明细、参会人员的签到单等证明材料,报销标准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报销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相关费用时,须提供会议通知,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规定报销。

10.各种外加工项目、维修、安装等工程劳务项目的发票报销应附加工清单或工程决算单。

11.对设备(材料)集中采购、工程劳务、委外研究、维保安装、测试分析等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报销时均需提供采购或委托经济合同,按合同相关条款审核报销。

12.学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部门购买的设备,不论资金来源性质均须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到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持固定资产验收单和购物发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13.实行监理制的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开支须经项目总监审查签字。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以审计报告书作为结算依据。

14.各类票据应保持其时效性,原则上开票后一年内应办理报销手续。若未能按时报销,需由经办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加强现金支出管理,按有关规定使用现金。 1.凡在本市办理的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经济业务原则

- 5

第20篇:保险业务财务结算管理规定

新车保险业务财务结算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与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正常有序地开展,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依照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结算办法。

第一条 保险业务经办人员与客户谈妥保险事宜后,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业务员出具保险单据,并带领客户到收银员处交纳保险费,禁止经办人或非财务人员收取客户保费。

第二条 收银员收款后,应向客户开具有效收据。收银员每天应将保险款与保险收据移交给公司出纳入账。会计凭保险收据记入保险公司往来。

第三条 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在接到保险公司业务员关于保单办妥通知后,应及时填写《保费余款通知单》,并按财务审批流程办理领款手续。

第四条 《保费余款通知单》后应附有保单复印件。对初次合作的保险公司,还应提供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协议;若无协议,保险公司业务员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保险代理证原件和保险公司《委托函》,并留下两证复印件及《委托函》(格式见附件)原件。出纳在支付款项时应仔细核对。

第五条 保险业务经办人应将保单原件存放在收银员处,并及时告知客户凭我公司开具的收据领取保单。收银员收回收据后应将其附在《保费余款支付单》后。

第六条 收银员对保单应建立台账。台账应包含的要素有:保单日期、保单号、车牌号、保费金额、交单人签名、交单日期、领取人签名、领取日期等。

第七条次月1日,保险业务经办部门应向财务提供《保险业务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会计,一份给收银员。

第八条 会计根据《保险业务清单》与我公司的收、付保费进行核对,并对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应定期督促经办人向保险公司催收保险返点。

第九条 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规定,保险公司给予我公司的返点有当场返还和次月返还两种方式,会计人员应掌握各保险公司的返还比例和返还时间。

第十条 结算时,经办人应在结算单上标注此次消费冲抵返还保费金额,由部门负责人和品牌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允许冲抵。

第十一条 对已冲抵的保费,收银员应做好记录,避免重复冲抵。会计账务处理后应每月与收银员核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 财务每月定期或不定期与保险公司核对保险业务的数量与返点金额,并将结果反馈财务经理,报备总经理审核。

第十三条 客服部每月实时对客户进行回访,将保险业务回访结果定期反馈给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及总经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2011年1月 1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务岗位职责及管理规定
《财务岗位职责及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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