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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18 08:35:0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职业卫生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企业与国际惯例接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性健康管理办法》和大庆石油管理局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及其它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监督。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性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协调全公司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接受大庆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的检查和监督。

(二)负责制定全公司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及具体实施方案;

(三)负责对公司所属单位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负责全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并按时上报给上级单位;

(五)组织公司所属单位做好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六)结合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整体水平。

第六条

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地方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大庆石油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措施和中常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工作应纳入本单位经营业绩考核;

(三)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协助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组织本单位有害作业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表;

(六)执行预防性监督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申报、审批、验收。

(七)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八)公司里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章

前期预防

第七条

公司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项目,必须执行卫生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其中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和使用。

第九条

公司技术部在编写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写依据;

(二)公司址选择、场地自然条件概况等;

(三)生产方式、产品方案、工艺流程、使用原料及种类、产品和产量;

(四)生产车间、工序产生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存在形态、排出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和人数;

(五)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拟采用的控制措施、预期达到的卫生效果;

(六)根据工业企业卫生分级和员工人数应设置的生产用房、卫生用房等;

(七)劳动卫生防护设施经费。

第十条

公司建设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时,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劳动卫生防护设计方案经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按要求填写“三同时”审批表,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劳动卫生部门防护设施卫生效果评价鉴定程序:

工程竣工试生产时,建设单位应向劳动卫生监督机构提出防护设施卫生效果鉴定评价申请;劳动卫生监督机构收到申请后,应提出卫生效果鉴定评价方案,并进行测试及鉴定评价工作;劳动卫生监督机构完成评价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工业劳动卫生鉴定评价报告书》,并将结论数据填入“三同时”验收审批表上报企业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提请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履行“三同时”竣

2 工验收手续。

第四章

有害作业场所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有害作业场所实行分级监督管理:0级作业场所每二年监测一次,Ⅰ级作业场所每年监测一次,Ⅱ级及Ⅱ级以上作业场所每半年监测一次。局职业病防治所定期检测、评价。

第十三条

公司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及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监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场所,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属单位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十五条

公司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职工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

第五章

员工健康监护

第十六条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包括上岗前、在岗、离岗前的员工)公司应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体检周期为二年,其中女工体检周期为一年。

第十七条

公司里建立健全完善的职业病登记报告制度,执行职业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病档案》。

第六章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员工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九条

员工的义务

(一)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章;

(二)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三)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七章

防护经费

第二十条

公司每年用于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及职业卫生健康监护等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将其支出列入有关成本和费用,其中有害作业场所的监测费用由局里统一承担,其它费用公司里承担。

第八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

推荐第2篇: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深入推进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不断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力度,全面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

47、

48、

49、51号令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煤安监调查【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矿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公司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和技术矿长任副组长,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工作。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等业务科室、各项目部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

1 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项目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公司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2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二、公司劳资科要与已进、新进矿山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三、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矿山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昌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四、公司应在各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即使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崮位的醒目位置,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2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以及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矿山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矿山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七、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八、矿山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防治小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危害防治小组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向大理监察分子时所局申报。

第五条、申报职业危害时,应提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二)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三)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它资料主要包括《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十四类规章制度及其相关场所图纸。

5 第六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发生以下重大变化时,应按照下述规定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申报。

(三)煤矿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七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纸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应加盖公章并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同上报。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二、职责和权限

1、矿长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2、安检科负责本矿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制定煤矿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通风科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培训。

4、项目部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三、工作内容

1、培训计划:通风科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安全科报告培训需求,安全科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进行培训。

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3、培训内容:煤矿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设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矿-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矿井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煤矿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2)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四、记录

安全科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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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三、职责

1、通风科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四、规定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3、物资供应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必须索取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项目部。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通风科、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项目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内容与要求

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的危害因素,均应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

10 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2、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执行。

3、员工在矿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经营管理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通风科与安全科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5、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劳动防护用品由物资供应部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员工进入井下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2、各单位对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科审批,经营管理科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

2、依据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煤矿企业应当指定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

4、具体内容

(1)煤矿井下安装了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调度室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

12 行。

(2)调度室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

(3)每天由调度室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矿长和总工签字后,进行备案。

(4)瓦检员每班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两次监测,将相关数据填写至现场管理牌板上,并汇报调度部门做相关记录。

(5)每月由通风科专职人员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两次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6)每月由通风、安全科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噪音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7)每年由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报矿领导,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8)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9)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法》和《建设项目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危害的,项目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二、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应有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四、可能产生严重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管理员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管理员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当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和防护要求的防护设施,项目部(区队)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七、建设项目危害预评价、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部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八、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项目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九、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十、建设项目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全部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煤矿管理制度执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16 2.必须严格按照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1)要与依法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由委托单位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5)不得以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17 (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3)职工本人有借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的权利,单位领导和档案保管人不得拒绝职工借阅、复印其本人档案。

7.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18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二、煤矿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危害防治科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企管人事部安排工作。

三、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19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科室。

三、具体内容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要统一管理,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经费每年约15万元,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每年约5万元,培训费用每年约10万元,职业病防护设施、警示标示费用每年约5万元,全年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内的职业危害费用月45万元。根据每年新增职业病防护项目或部分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出入,次年该部分费用做响应调整。

2、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

3、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后期部门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财务科负责。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使用。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对矿各科室、项目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企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21

三、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四、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档案。

五、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六、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七、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煤矿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八、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档案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九、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一、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二、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

22 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三、本规定解释权归职业危害防治小组。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

23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 的要求, 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 结合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的原则, 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各科室、各井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

1、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胡志友

副组长:孟保富 雷显功 邹俊杰 刘国政

组 员:晁增民 王应战 杨志国 关春强 董战魁 郭来

谭金贵 范建新 彭新俊 曹志礼

职责:

(1)组织制定矿职业病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指挥、协调整体应急反应行动。

(3)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监督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应急救援行动组

24 组 长:孟保富

副组长:晁增民 王应战 杨志国 关春强

组 员: 通风科、技术科、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区队人员。

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听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

(2)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抢救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化,减少事故损失。

3、应急通讯联络组 组 长:郭来

职责:确保领导小组与各应急小组间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4、应急医疗救护组 组 长:王长海

职责:负责营救、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清点事故在场人员数,核实人员受伤情况。

5、治安维护组 组 长:许胜利

职责:维护事故发生后的矿区治安,有计划、有步骤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6、救援运输组 组 长:王长海

25 职责:负责事故中伤员的运输,负责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运输。

三、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现场自救互救—封闭现场—对外联络—联合救护—事故分析责任落实

1、现场急救互救: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急救包扎技术,备有现场急救包。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急救互救,并及时对外联系,争取应急救援。

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电话,以便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联系,取得救援。

3、封闭现场: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急救和事故处理及分析。

四、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危害事故源。

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危害事故现场。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职业危害事故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危害事

26 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防止危害扩大。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一)综合防尘措施

1、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降尘措施。

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噪音防护措施

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5、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三)高温防护措施

27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员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

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3、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气体监测。

2、加强通风管理。

3、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

4、加强员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矿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各班组、各科室,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应急救援小组,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28

推荐第3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制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安全工作和决策的管理和实施。

2 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人身、设备、消防等各项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并实施,认真组织检查和考核。

3严格按照国家对各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对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立安全防护装置,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4安全措施

施工前,树立人的安全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所有施工人员,并实施执行。

5 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防范能力,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 对生产环境中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之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7 职业病的防治管理

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对从业者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气体所引起的疾病,积极组织治疗,积极进行职业病及危害源的申报和治理,按规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辨识,并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8 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制定和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发放劳保用品,保障劳动者权益。

9 安全检查

公司积极组织人员对设备及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强化安全措施,保障安全。

10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生产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奖,对违规违纪的至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经济行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4篇:卫生规章制度

一、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库,堆放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定期进行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四、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健食品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负责人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六、保健食品贮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销售”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七、保健食品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质量知识等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八、保健食品售后服务制度

1、企业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企业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九、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十、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企业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企业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一、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企业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6、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推荐第5篇:职业卫生

第一章职业安全卫生的意义和概念

一、名词

1.职业卫生:是研究生产和生活劳动过程中的作业环境、因素等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中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侵龚,预防职业病发生,以达到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能力的学科。

2.卫生: 是研究外界环境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规律,防治其危害,改善保护和利用环境因素预防维护和增进人群健康为目的一项重要因素。

3.生产环境: 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一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1.安全事故造成的伤亡多是突发性的,而有毒有害对人造成的危害,一般是慢性的、积累性的、渐进式的,到一定程度才会表现出来。2.除某些重大恶性事故外,安全事故一般造成个别人的伤亡,而职业卫生问题则不然。只要作业场所存在有毒有害因素,它的危害就将涉及到现场的所有人员。

3.安全问题只危及职工本人生命安全。而卫生问题不仅影响职工本人健康,还可能危及下一代(女职工影响较大)。

(四).职业安全卫生的意义:

1.是家庭生活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及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2.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和发展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B减少职业危害)

22、检查小组员的任职条件是:有一定的职业该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的选址与整体布局、

2.职业卫生的主要目标是为了人类生活得到。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A责任心强)(防尘与防毒)、(防暑与防寒)、(防噪声与振(A健康、舒适、长寿)

3.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变化是。(B渴望安全、健康)

4.职业卫生的基本职责是(D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职业卫生通过(A平等协商和集体劳动合

23、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

动)、(防非电离辐射)及电离辐射、辅助用室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计

施。这一制度最早见于国务院(A1963)年3月及评价。 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

24、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要在(C贯彻落实)

三、选择题

(一)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C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病防治工作)

(二)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D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事业职工劳动权益 上下真功夫,这是关键的关键。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A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

25、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最重要保证是(B人的素质)。

26、作业者在疲劳状态下继续作业,立即可能发生的直接后果是使工作效率下降、(B事故率

上升)并且会使作业者作业后的恢复期延长。4.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

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C及时报告)。

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

取措施保障(A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7、在劳动者、机器设备和作业环境这三者组

8、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

成的系统中,从人的生理、心理、生物力学和劳动科学诸方面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的学科

4.作业场所::指劳动者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3.是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组成和社会安定团5.工作地点 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6.预防 :指预先采取防范措施,这是贯穿于职业病防治安全过程的根本措施。它包括为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采取的一切措施,特别强调前期好预防,强调从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措施。

7.健康 :指整个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好状态。

二、填空题

1.生产工艺过程中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

2.劳动组织不当造成的有害因素包括(劳动强

结的基本条件;

4.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五).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的目的: 预防疾病的发生增进人群健康, 延长平均寿

措施保障(A防护用品)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称为(D安全人机工程学)。 9.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B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

28、按疲劳产生的原因,它可分为心理性疲劳和(D生理性疲劳)。

29、站着不动、长期或经常重复地弯腰、躯干扭曲并倾斜的姿势、经常性重复地单腿支撑的

命,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改善人口素质,议。 实现“人人天天安全,天天健康的目的。 实现“人人天天安全,天天健康的目的。

(六).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任务有那些? 1.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制订劳动安全法规和制度,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意识。 2.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减少或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10、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A协调并督促解决)。

1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委

姿势和手臂长时间前伸等姿势极易产生疲劳。检查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这几类姿势容易导致产生疲劳,究其原因,主要为( D静态作业)。

第二章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概念

6、劳动者有权了解(A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7、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B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8.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用采取强制性措施;

员会要定期分析研究(C职业安全卫生)状况,1.职业卫生标准: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1.职工必须,有一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A责任心强)。

1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目的是要(C健康和安全)。

13、在职业安全卫生定义中,受保护的对象是(B劳动者)。

14、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最重要保证是(B人的素质)。

15、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

定,按照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实际需要,由法律授权部门对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强制性统一规范。

二、填空

度过大)(工作时间过长)(作业方式不合理),3.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或使用的工具不合理,或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机械设备与人不匹、适应造成的精神紧张或者个别器官,某个系统紧张等。 3.生产劳动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素)(不良环境条件)(环境污染)(作业环境不良)

4.职业病的病因是很明确的,造成职业病的主要条件是(接触方式)、(接触时间)、(接触程度)

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4.保护劳动者合理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5.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对女工进行特殊保护。

(七)职业卫生有那些新问题?答:1.脑力劳动型职业病危害 2.新兴或高科技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3.传统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八)职业卫生管理主要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年(10)月(27)日由第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2.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主要包括(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工效学标准)等几个方面。

理发现(A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有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9.全国总工会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10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全面系

5.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的是(预防)、(控制)答1·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 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7.职业安全卫生的发展从(初级阶段)、(调整阶段)、(停滞阶段)、(恢复发展阶段)、(逐步完善阶段)等阶段。

8.职业致癌物可分为(确认致癌物)(可疑致癌物)(潜在致癌物)。

二、问答题

(一)、职业卫生工作的原则有那些? 答:1.改善环境与疾病预防原则 2.工作适应的原则 3.健康促进的原则 4.治疗与康复的原则 5.初级卫生保健的原则

(二)、学习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1.学会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来理解,分析和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

2.锻炼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正确预防对一些产生职业危害,进行全面,正确治理,作出合乎逻辑和客观的,综合判断,从而达到预防的要求。

3.掌握原则、方法,避免悲剧发生。4.掌握科学知识,科学的认识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三)、职业卫生特点

2.掌握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并综合评价 3.工作场所作业环境管理 4.职业卫生防护 5.职业健康教育 6.职业病人的管理 7.职业卫生档案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9.职业病事故隐患治理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职业安全卫生不仅关系到国家,企业的利

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C及时报告)。

.单位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A协调并督促。

17、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要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A职业安全卫生)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统地规定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职责,是各级工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法共(7)章(79)条

4.《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有4个方面(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

5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

会实施群众监督检查的(A工作规范)。

11、单位在参加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商与签订中要依照国家法律,(C结合企业的实际),提出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具体内容。

12.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职业安全

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意见、建议和要求。 2.当安全卫生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不能服从安全(X)

3.脑力劳动者不患职业病(×)

4.职业病的发病存在着极大的个体差异,在同

18、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C参与协商与制定)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职业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A有权要求)企事故进或者使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该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

13、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

一环境中,患病的人发病症状都一样。(×)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建国以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成绩巨大,广大职业卫生工作者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做出了很大贡献。(×)

6.寄生虫、微生物、细菌及病毒、噪声与振动、电离辐射等会给人体造成危害(√) 7.职业病的预防仅仅依靠法律是不够的,要靠大家的努力才能实现。( √ ) 五.选择题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生产劳动中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有

19、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组织(A职工代表)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20、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参加涉及(A职工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规定。

21、调查研究是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委员会要定期分析研究(C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例》),以第352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2002年5员会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月12日起施行。

7.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控制效果评价。

8.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原申报关申报变更内容。

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A采取强制性措施)。

1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行业标准)。

15、单位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

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2002)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用采

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A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有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16.全国总工会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17、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职责,是各级工会实施群众监督检查的(A工作规范)。

18、单位在参加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商与签订中要依照国家法律,(C结合企业的实际),提出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具体内容。

19、《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规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职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B

3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B综合监督管理)。

33、《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97条,其中条款最多的是(A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

现场。

(2)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3)获得职业病防护服务,查阅、复印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知情权;

(5)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待遇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章石油工业的职业危害因素

一、填空

6.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与自然环境、厂房建筑或布局等有关系。(√)

面具和手套工作场所应注意通风。

⑶.凡患有神经系统疾病.

7.大部分的有毒化学物在常温常压下呈液态,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病不宜从事接触汽油工在特定情况下可转化为气态。(√)

8、发现有职业危害因素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后再进行工作。(√)

9、发现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物料源,自行处理,不向上级报告。(×)

10、工作人员进入过大容器不用清洗、置换可

作。

一氧化碳:1.症状⑴轻度头痛 ⑵中度眩晕 ⑶重度恶心,呕吐.昏迷死亡。

2.预防 ⑴.凡产生一氧化碳的设备应严格执行检修制度以防泄露。⑵.一氧化碳存在的车间应加强通风并应安报警仪器。

⑶.处理事故进入场所应戴呼吸防护器。

⑷.严格控制一氧化碳的测定和操作。

(二)预防职业中毒应遵守哪些原则和措施? 答:1.尽量减少毒物来源,用无毒物代替有毒物,低毒物代替高毒物是预防中毒的最根本办法。

2.对有毒物质的生产设备,应密闭,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毒物对环境的污染。3.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进工艺,并尽量实行机械化,自动化操作,或采用遥控及隔离操作

2、生产、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1.石油石化工业包括勘探、(开采)、(输油)、以入内。(×)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危害不得向工人隐瞒事实。(√)

4.产生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6。用人单位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五、问答

(炼油)、化工及附属(辅助)部门。 2.石油和天然气是石油化工的基本原料,石油产品是原油经过分离、加工制成的产品,大致可分为(燃料油)、(润滑油)、(固体)和(半固)体产品、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几大类。 3.石油和石化生产中所用的原料、(单体)(溶、剂)、(添加剂)、(助剂)和聚合物的热裂解产物多数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毒作用。 4

化石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气

11、工业生产的废弃物不得向河流、湖伯、自然保护区、农田等随意丢弃。(√) 第四章毒物危害和防治 一.名词

1毒物:某些物质在侵入人体能与人体 机体发生生物化学或物理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量时破坏人体的 正常生理机能因而损害人的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称毒物。 2.净化回收:是把有毒物收集起来予以净化

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0、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A采取强制性措施)。

2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采取(B防范措施)。

22、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A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23、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

几个方面?

答:1.在立法上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可以确保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3.可以保持社会稳定,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社会文明

4.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适应职业卫生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的要求,走向国际市场,与WTO贸易技术协定和国际劳工标准接轨。

(二).为了确保用个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

态)(固态)(液态)辐射噪声振动形式存在。 处理回收加以利用。 5.辐射主要有(a)、(β)、(γ)、(X)射线,二.填空题 中子流等。

二、选择题

1.石油生产中的(各种原料)(辅助材料)(半

成品)(成品)(副产品)还有(废气)(废水)方法。

4.安装有效的通风设备,对毒物发生源和集散

1、燃料油是动力来源和锅炉热源有.(A汽油) (废渣)等(大部分)就是有毒有害物质。 2石油的主要元素组成是碳和氢,二者合计约占。(D96%--99%)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A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空调不及时清理,正确使用会患上(C呼吸系统疾病)。

5、当发现明显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检查员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C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6、发生伤亡事故后,工作人员应做到:(A抢险、急救、保护现场、上报)。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A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8、下列哪种化学品中毒,可以损害人体骨髓

2.毒物按物理形态分类(气体)(蒸汽)(雾)点进行抽风,排毒,并做好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烟)(粉尘),毒物按化学类属分类.(.有机毒物)(.无机毒物)毒物按毒作用性质分类.(.刺激性毒物)(.窒息性毒物)(.麻醉性毒物)(.全身性毒物)。

3.毒物进入人体途径(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主要从(呼吸道)进入人体。

4.毒物中毒表现(神经系统)(血液和造血系

理工作。

5.生产和使用有毒物质的车间,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并遵守个人 卫生和防护规定。

6.毒物进入过大容器内,必须先进行清洗,经采样分析合乎工业卫生标准后方可入内。7.根据按读物的工种,进行定期身体检查,以

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肾脏)(皮肤)便发现病变及时治疗,若发生就业禁忌症,根有明显症状。

5.常见的毒物分类有(金属与类金属类)(窒息性气体)(有机溶剂)(刺激性气体)一氧化碳属于哪一类(窒息性气体)汽油属于哪一类(有机溶剂)。

6.毒物在生产过程中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呈现

据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给予妥善安排工作.

(三).预防职业中毒应从哪些角度出发?答:1.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和操作等,方面进行,设计,计划。检查和保养。2.对作业环境采取净化回收措施。

(四).如何预防职业中毒?

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B环境卫生安全)检查。 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

24、《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宗旨是:保障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发挥职工(B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

25、劳动保护小组检查员有责任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C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26、劳动保护检查员应代表本班级向企业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A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

27、《安全生产法》由江泽民主席于2002年签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的形式又各有不 。主要存在形式有:(原料)、答:要认真执行国家机关等组织制订和管理有(中间产品)、(辅助材料)、(成品)、(副产品)关规范及安全标准,等以求共同遵守。 或废弃物、夹杂物等。

7.生产性毒物存在的形态可以(固体)、(液体)、(气体)或(气溶胶)等。

(五)怎样宣传防毒教育?.

答: 通过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等不同途径传授培训防毒方面有关知识和操作方法。

(六).如何治理毒物?

答:

1、工业生产采用防毒技术预防措施。

2、生产条件限制使得设备无法完全密闭,采用低毒代替高毒。

3、必须生产作业环境进行治理以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4、采取净化回收措施

(七)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毒物的操作用或生产环节主要有?

答:原料的开采与提炼;材料的搬运与储藏;材料的应用及准备;加料与出料;成品处理与包装;辅助操作,如采取样品、检修设备;生产中使用等。 五.选择题

1.从事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应当(B缩短工作时间)。

2、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不得露天存放和接近以下哪类物质?(A酸类)

3、贮存危毒物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

(三)导致职业危害发生的情况有那些规定?造血功能?(B铅中毒) (1)产生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

(2)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

9、工业中使用的甲苯具有什么危害?(A易燃,三.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有毒)

10、在使用放射性物品的工作场所,不应(B饮食和吸烟)。

11、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的电器必须(B防爆电器)。

三、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1.石油和石化生产中所用的原料、单体、溶剂、添加剂、助剂和聚合物的热裂解产物多数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毒作用。(√) 2.在生产活动中,还可能存在劳动组织、作息安排、不良工作体位、自然环境、厂房建筑等方面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不可引起健康损

1.毒物从呼吸道进入人体这一途径是不经过肝脏解毒。(√)

2.1997年9月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拿单位颁发的《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ⅹ) 3.毒物的危害程度分级是据动物实验的急、慢性中毒情况,致癌性和最高允许浓度综合因素是国家的依据。(√)

4.固体、液体两种形态存在的毒物,不宜挥发。(×)

5.正常人的皮肤表面有一层脂质层,对水溶性毒物有很好的防护作用。(√) 四.问答题

(一).汽油和一氧化碳中毒各有什么症状、如何预防?

答:汽油 1.症状⑴轻度:头痛.头晕肢体震颤.⑵.呼吸困难步态不稳恶心.呕吐.昏迷⑶重度可引起死亡。

2.预防;⑴.采用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汽油作容剂。

⑵.工作人员应使用防毒

署第七十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B11月1当在合同中写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 起施行。

28、《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A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9、保障人民群众(C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包括:(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害作业场所,调查、了解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的情况并取证,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

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害。(×) 采取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临时控制措施。

3.石油化工业工艺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不同生产工作职业危害相同。(×) 4.生产波动、生产性事故时,可有大量有害因素释放。(√)

5.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与劳动组织、劳动强度、劳动安排、作业体位、个别器官系统使用过度等无关。(×)

30、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C制度上)(3).依法执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执法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3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A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人员,应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按现场监督检查的程序进行。

(五)劳动者在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包括: (1)拒绝违章指挥;拒绝没有职业危害防护的作业;撤离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的

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A劳动保护用品)。

4、在毒物的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作为化学污染物以废水、废气和废渣等形式排放到环境中,对环境造成什么结果?(B污染)

引起的火花)就会发生爆炸。(√) 11.粉尘的爆炸在瞬间产生,伴随着高温、高压。热空气膨胀形成的冲击波具有很大的摧毁力和破坏性。(√)

答:1.固体物质的机械性粉碎。 2.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或爆炸。

3.物质经加热产生的蒸汽,在空气凝结或氧化。

4.粉末物质的混合包装,运输等作业。

(二)防尘工作八字方针有哪些内容?

二.填空题

1 .按声音强大是否随时间变化分类(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按噪声产生的机理分类(动力噪声 ).(机械 ) (电磁噪声).按

1.下列那个是合理安排接振时间(A轮流作业) 2.紫外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C皮肤)

3、人如长时间暴露在(B120分贝)噪声环境中,将导致永久性的听力损伤。

5、.以下最容易发生中毒的地点是(A下水道)。12.粉尘爆炸与气体爆炸没有摧毁力及冲击第五章 粉尘危害和防护 一.名词

1.粉尘:是指在生产中产生量长时间浮游在生产环境的固体微粒.

2.呼吸性粉尘:是指能进入肺泡区的粉尘,是引起肺尘埃沉着病的病因。

3.吸入性粉尘:是指从鼻、口吸入到整个呼吸道内的全部粉尘,这部分粉尘可引进整个呼吸系统的疾病。

4.可吸入性粉尘:是指从喉部进入到气管、支气管及肺泡区的粉尘,这部分粉尘除有可能引起肺尘埃沉着病外,还能引起气管和支气管的疾病。 二.填空

1.生产性粉尘按其成分可分(无机性粉尘).和(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2.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有(呼吸道)(皮肤粘膜

波。(×)

13.工作场所的能见度低,不会使得工作目标不清晰,影响操作质量。(×)

14.严重的大气粉尘污染会导致作业场所中能见度的降低。(√)

15.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要特别重视作业场所的通风和照

频谱性质分类 (有调噪声) .(无调噪声)

4、对劳动者不良的主要物理环境因素有哪些2.噪声来源.(社会噪声).(建筑噪声),(工

(A异常温度和湿度、光照不良、噪声与振动等)

5、对劳动者不良的主要化学环境因素有哪些(B粉尘、各种毒气、雾滴等)

6、防暑降温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入夏前检查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夏令期间的防暑降温检查。对后者的检查主要有三个方面,即(A技术措施、保健措施、组织措施)。

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生

答:1.革技术革新2.水湿式作业 3.密业噪声).(交通噪声)。 密闭抽尘4.风通风排尘5.护加强个人防护6.管加强技术管理7.教加强宣传教育 8.查 定期健康检查.。

(三).防尘的技术措施有那些内容? 答:1.彻底改革工艺。2.采用湿式作业.。3.

3、噪声的标准是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噪声为(85分贝),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可放宽到(90分贝)。

4.在强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要合理选择和利用个人防护器材,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三.问答题

明,注意改善能见度恶劣的工作环境。(√) 密闭抽尘.除尘.4.采用除尘设备。 16.粉尘对产品质量有影响但是对机器设备的磨损没影响。(×)

17.粉尘污染不仅能影响产品的外观,还能造成产品质量的下降。(√)

18.采用通风除尘系统来使工作地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是工厂防尘工作的又一重要措施。(√)

19.为了保证工人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企业应当采取各种技术措施来改善劳动条件,消

(四).防尘的组织措施内容有那些? 答:1.成立防尘组织机构,制定防尘工作计划列出项目,组织攻关,分期分批解决。2.已投用的防尘工程设施,要和生产设备同样对待,配备维修人员,定期检修,保持好用,不得因故停用。

3.定期测定粉尘浓度,并在岗位公布,由群众监督。

4.制定奖惩制度,对防尘工作中有功人员和失职予以奖励和惩罚。

(一)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哪几方面? 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允许的噪声强度为(C90db)答:1.听觉的影响

2.理功能的影响如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呼吸减慢.疲劳.惊恐.

3.声的致病作用如耳聋.心血管疾病.神经疾病.

4.声影响工作和休息如烦躁不安.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容易出差错和发生事故.

(二)噪声的防治及控制主要有哪些?1.防治:⑴依靠科学来治 ⑵依靠法律来治 ⑶城市合理功能分区 ⑷拓宽城市道路

⑸、控制声源、防止污染.绿化环境。

2、控制

⑴、控制噪声来源 ⑵、吸声处理 ⑶、隔声处理⑷、封闭隔声⑸、消声器的使用

分贝(A)。

8、.生产过程中,若在车间内有可能突然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时,应在其中设(D事故排风装置)。

9、.高温工作地点采用局部送风降温措施时,对于轻作业,气流到达工作地点的风速应控制在(C2-5) 米/秒。

10、高气湿作业环境是指生产环境中空气的相对湿度在(C80%)以上的作业环境。

11、如果作业现场在一个工作日内不同时间段的噪声强度不同,作为噪声测量的正确方法,应测量该环境下噪声的(B等效B声级)。

12、.一般讲,高频噪声比低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B大)。

13、.防止作业场所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是( B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强度)。

14、.隔振是在机器下装设隔振器,消除机器与地基之间的(D刚性联接)。

15、我国的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一般居民区夜

的损害)(变态反应性疾病)(中毒)(内照射)。 除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 3.人体对粉尘有(阻滞)和(抵抗)及(自净化机能)它分三种(滤尘机能)(传送机能)(吞噬机能)。

4.粉尘从卫生学角度分(呼吸性粉尘)(非呼吸性粉尘)。

5.尘粒在呼吸系统的沉积可分为三个区域有(上呼吸道区)(气管、支气管区)和(肺泡区)。

6.尘源生成的原因分类有(由机械过程产生的尘源)、(由物理化学过程产生的尘源)。 7.按尘源是否固定分类(固定尘源)(非固定尘源)。

8.按尘源的影响范围分类(外污染源)(内污染源)。

9.尘粒在呼吸道内的沉积机理主要有以(截

20.对防尘系统,不须编制一整套管理制度,

(五).卫生保健措施内容有那些? 更不用专人负责进行维护管理。(×) 四.选择题

答:1.就业前进行身体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控制呼吸道和肺病等职业禁忌症者参加

1.生产性粉尘主要来源有(D固体物质粉碎).粉尘作业。2.人工无机性粉尘主要有(A水泥) 3..混合性粉尘是几种粉尘的混合物(B两种以上混合物)

4.尘粒在呼吸道内的沉积机理主要是。(A沉降作用)

5.目前对于沉积在呼吸系统不同区域的粉尘有不同的定义如。(C吸入性粉尘)

6.一般来说,可燃性粉尘的爆炸性与粉尘粒径有密切的关系,粒径大于0.5毫米的粉尘很难爆炸。通常,粒径小于(A0.1毫米)的粉尘很易爆炸。

2.定期健康检查。3.加强个人防护。

(六)粉尘爆炸有特点是?

答:(1)必须有足够的数量的尘粒飞扬在空中才能发生粉尘爆炸。尘粒飞扬与颗粒的大小和气体的扰动速度有关。

(2)粉尘燃烧过程比气体燃烧过程复杂,感应期长。有的粉尘要经过粒子表面的分解或蒸发阶段,即便是直接氧化,这样的粒子也有由表面向中心延烧的过程。感应时间(接触火源到完成化学反应的时间)可达几十秒,为气体的几十倍。

(3)粉尘点爆的起始能量大,几乎是气体的几十倍。

(七)粉尘爆炸的危害的特点是?

(三).消除和降低噪声发生原.具体做法有?间允许最高的噪声声级为(B40分贝)。答:1.控制和消除噪声原。

2.在噪声区和非噪声区设防护带,合理安排厂区布局。

3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采用吸声,消声,隔声,措施。

(四)、噪声特点及分布

(一)特点

16、(A机械性)噪声是由固体振动产生的。第七章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概念

1.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为防御的各种职业毒害和伤害而在劳动过程中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用品的总称,亦称为个体劳动保护用品。

二、填空

1.防护用品的种类很多,有(工作服)、(手套)、(工作鞋)、(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面

留)、(惯性冲击)(沉降作用)(扩散作用)等。 7.测定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时,•应在10.粉尘爆炸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粉尘自身爆炸)(外部条件爆炸)其中粉尘自身爆炸包括(化学反应爆炸)(物理因素爆炸)等。 11.通风除尘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工艺设备配置、生产流程和厂房结构等条件来确定,通常可分为(就地式)(分散式)(集中式)三种类型。

三.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矽肺是由于环境中吸入一氧化碳和硅粉尘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或爆炸不会产生粉尘(ⅹ)。

3.动植物性粉尘是有机性粉尘(√).4.矿物.金属性粉尘是混合性粉尘(ⅹ).5.变态反应性疾病是指中毒。(ⅹ) 6.放射性粉尘对人体可引发肺癌。(√) 7.一次性烟尘指的不是由烟尘源直接排出的那一部分烟尘.()

8.粉尘可随呼吸进入呼吸道,进入呼吸道内的粉尘并不全部进入肺泡,可以沉积在从鼻腔到肺泡的呼吸道内。(√)

9.化工行业的橡胶厂、农药厂、化肥厂等,在生产过程不会产生大量粉尘。(×) 10.悬浮在空气中的某些粉尘,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如果存在着能量足够的火源(如火焰、电火花、炽热物体或由于摩擦、振动、碰撞等

现场连续收集(C3天) 天的粉尘样品,均匀混合后取平等样品进行分析。

8.旋风除尘器无论在正压下还是在负压下工

作,其锥筒底部的气压总是处于(B常压)状态答:(1)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1.石油石化行业生产性噪声多为强度较大的9.粉尘测定时,测点位置应选择在接尘人员经常活动、粉尘分布均匀的区域,且垂直方向为(D呼吸带)的高度。

10.选择粉尘测试采样点时,胶带输送机长度在(B10米)米以下时,可仅设1个采样点。11.所谓缺氧环境,通常是指空气中氧气体积浓度低于 (C18%)的环境。

12.为防止有害物质在室内扩散,应优先采取(B局部通风)的措施进行处理。

13.对于通风净化系统,气流中易燃易爆的气体、蒸气的浓度不得超过爆炸下限浓度的(B15%)。

14.我国的作业环境卫生标准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采用的计量单位是(C g/l)。 15.某作业场所已确定为缺氧环境,此时,有人决定向该环境通入纯氧。认为这样做(B不行,非常危险),是正确的。

16大量吸人(B石英尘)可导致矽肺病。 17.下列粉尘中,(A生石灰)的粉尘不可能发生爆炸。

五、问答题

(一)生产性粉尘的来原归纳起来有那些?

(2)粉尘爆炸会产生两种有毒气体。

(八)影响粉尘爆炸的主要因素有? 答:1.爆炸浓度

2、燃烧热3.燃烧速度4.粒径

5、氧含量 随着空气中氧含量的增加,爆炸浓度范围也扩大。

6、惰性粉尘和灰分惰性粉尘和灰分的吸热作用会影响爆炸。

7、气中含水量

8、可燃气含量

9、温度和压力 10.最小着火能量

第六章常见物理因素的危害及防治 一.名词

1.噪声:由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无规律的杂乱组合,振动波形呈无规律的变化,听起来使人厌烦的声音称噪声.

2.声压:声波在空气中传播,引起空气质点振动,使空气产生了疏密变化,这时空气压力也就发生了交替变化,这个变化部分称为声压。

3.振动:物体在外力作用下,以中心位置为

连续稳态燥声。 2.燥声种类较多。

3.从频谱特性来分析,高、中、低频燥声均有。具)、(耳塞)、(护目镜)等。

4.产生噪声的设备比较多,并经常同时运转,2.耳塞产品主要有(纤围耳塞)(塑料耳塞)噪声相互干涉,治理难度大。

(二)分布

1.炼油设备的生产性噪音。2.橡胶生产设备噪声。 3.化肥生产设备噪声。 4.高分子化合物生产噪声。

5.石油化工机械制造中的生产性噪声。6.石油化工催化剂制造设备噪声。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

每天工作4小时接触噪声允许99分贝。

(泡沫塑料耳塞)(橡胶耳塞)等。

三、问答

(一).防护用品有何作用?

答:采用隔离.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保护机体或全身免受外界危害因素的侵害。

(二).防静电工作服使用要求有那些? (1)凡是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尖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可燃物的最小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时,应穿用防静电服。

(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防静电服。

(ⅹ)

2.生产性噪声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是最常见的

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影响比较明显。(√)(3)禁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带任何金属7

推土机、机车、汽车在工作时产生噪声

物件。

(4)穿用防静电服时,还应与防静电鞋配套使用。同时地面也应是导电地板。

(5)防静电服应保持清洁,保持防静电性能,使用后用软毛刷、软布礁中性洗涤刷洗,不可

不会给人造成危害。(×)

基准,做直线或弧线的往复运行,称为振动。 4.凡是不适合从事振动作业的人,不要妥善4.全身振动:人体立位、坐位或卧位接触而传至全身的振动,称为全身振动。

安排其他工作。(×) 五.选择题

损伤服料纤维。

(6)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防静电服进行检验,若防静电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不能再作为防静电服使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判废有那些标准? 答:

1、不符合国家标准。

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督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功能指标。

3、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害。

4、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5、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生静电的电击,虽不直接伤害生命,但不可引起着火发生爆炸而造成伤害。(×)

2、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3、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恩恩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6、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管理、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

7、未佩戴和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上岗作业(×)。

8、购买劳动防护用品不用安全生产技术部门人员检查验收(×)。

9、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0、每个职工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五.选择题

1.劳动法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A健康检查)。

2.对于工作岗位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生产单位应该(B如实告知作业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应该(A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

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

3、病人用药过程 应根据接触危险能量的作业类别正确选配,按防护部位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九大类: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肤用品。下列防护用品中,安全带和安全绳属于(D防坠落护具)。

1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应根据接触危险能量的作业类别正确选配,按防护部位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九大

4、病人家庭或发病现场的详细地址,电话以及等候救护车的确切地址。最好选择有明显醒目标志处。

9、保温。

10、通往医院抢救,护送过程中,观察病情变化。

7、心脏按摩方法?

4.保护创面,防止污染和损伤。

5.送医院,应注意防寒,尽量减少颠簸。四.选择题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我国急救电话是(A120).

5、意外事故、突发事故,成批伤员人数。急救者以一手常根部置于患者胸骨下1/3处,2我们正常呼吸每分钟(C18次)

6、说明伤害性质(中毒、车祸、溺水、触电)

7、呼救人的姓名身份 2.急救原则与目的

(一).原则

1、胆大、心细、分清轻重缓急,能果断实施

另一手掌交叉重叠前一手的背面上,两肘关节

3.体温计测量体温最高能测量(B42℃)

伸直,有节奏积压胸骨,是胸骨下陷3—4cm,4.测量体温体温计水银拄甩到(D35℃以下).然后放松压力,是胸骨自然复原,挤压每分钟成人60—80次/分钟,小儿80—100次/分钟,检查大动脉是否有搏动。 8.口对口人工吹气法?

答.方法:病人仰卧,托起病人下颌张开口,盖上手帕或数层纱布,捏住病人鼻孔,急救者

5.正常脉搏(B60---80次/分)

6、如果有化学品进入眼睛,应立即(B用清水洗眼睛)。

7、下列哪种伤害不属于机械伤害的范围?(C红眼病)

8、毛细血管出血,应使用以下哪种止血方法?

类: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急救方法。 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

2、处理伤口要干净。

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绳属于(D防坠落护具)

3、现场环境必须安全。

12、地下挖掘建筑作业工人,必须使用的防护用品是,根据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A安全帽)

13、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C工厂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第八章 急救 一.名词.

1 急救:是指救护或专业医护人员到达以前对伤病者的初步援助及护理。

4.有组织和领导能力,支配人力急救。(二.)目的 1.3.

抢救生命,2.

降低死亡率。

自己先做深吸气,然后对准病人口用力吹气,(A普通包扎法)

病人胸部扩张起来后停止吹气,并放松鼻孔,

9、以下哪项不是伤口包扎的目的?( C止痛) 使其胸部自然缩回去,如此反复进行,每钟15—20次,直到病人呼吸恢复为止,如果确实证明患者已经死亡才可放弃人工呼吸。 9.溺水急救

答.1、迅速救出溺水者,使头偏向一侧,清除口鼻腔内泥沙污染物,将舌拉出口外,保持呼吸道通畅。

2、救护者需半脆姿势,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大腿上使头部下垂,轻压其背部。

3、取站立头低位,用双手抱住溺水者腹部,使胃和气管内的水排出,孕妇我们用双手抱住胸部。

4、如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

5、换上干衣服,注意保暧。

6、尽快送往医院。

再让病人

10.冷敷法 一.作用

10、发生骨折后,应及时将断骨固定,固定的松紧程度应(C松紧适当,以不影响血液流通为宜)。

11、搬运脊柱骨折患者,不宜使用以下哪种搬运工具?(B软担架) 第九章安全技术措施

一、

填空

防止病情的继续恶化。

3.减轻病痛,减少意外损害,降低伤残率。3.一般伤口如何处理.?

(1).伤口浅表,不伴血管神经损伤用生理盐水、冲洗.

(2).伤口周围用.75%酒精.碘伏.新洁而灭消

1、隔离措施分为(缓冲)、(远离)和(封闭)措施三种。

2、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电离及非电离辐射、声能和生物能等形式的能量,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

二、选择题

1、安全管理的措施是安全管理的(B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方约束与控制。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工具,也是做好安全工作、防止

2、体温:是反映肌体生理活动的重要指征。毒到伤口以外1厘米.3.血压:是血液在向前流动时动脉对血管壁产生的压力。

4、溺水:由于水随呼吸进入气管或肺内,阻碍气体交换称溺水。

5、机械性损伤:是指机体受外界致伤因素的作用于所造成的组织破坏和生理功能障碍称机械性损伤 二.填空题

1.急救前护理内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

2.急救护理工作具备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素质)(科学素质)要求包括(同情)(敏锐)(冷静)(严肃)(开朗)(无私)。3.急救前的初步检查程序(判断意识)、(高声呼救)、(急救体位)、(打开气道)、(呼吸)、(循环)、(紧急止血)、(保护)。4.急救前简单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5.正常腋下温度36.5℃(范围在36—37℃)生理变化有那些因素(性别因素)(年龄因素)(昼夜的因素)及(情绪激动)、(精神紧张)、(进食)等因素

(3).伤口包扎好转送到医院.4.腋下体温测量方法

解开衣扣,擦干腋下,将水银柱甩到35℃以下,使水银柱端放于腋窝深处紧贴皮肤,屈臂过胸,夹紧体温计10分钟后取出,看明度数记录。

5.血压测量方法

1、

让病人脱掉外衣,

2、

脱掉衣袖,

3、取坐位或卧位均可,

4、

但应使水银柱的零点和肱动脉、心脏

1.冷敷法可使毛细血管收缩,减轻局部充血,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降低局部新陈代谢,抑制组织细胞的活动,使

要在编制(A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

在同

5、一水平面上,

6、将血压计袖带内的气体驱尽,

7、平整、无褶皱地缠在上臂的中部,

8、

松紧适宜,

9、袖带下缘

将袖带的皮管连接

神经末稍的敏感性降低,从而有止血,止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消炎,退热的作用。

2,冷敷可减少局部血流,降低细菌的活动和

3、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由(C企业最高领导人)负全责。

距肘窝2—3cm,

10、

在血压计的皮管上,

11、带上听诊器(听诊器的使用,

12、听诊器弯度必须向前和耳道形成一致)。在肘窝摸到肱动脉的跳动,

13、

将听诊器头膜面放在上面,

14、握住气球,

15、关气门打气,

16、一般成人升至160mmHg,

17、中年人升至200mmHg,

18、老年人升至250 mmHg,

19、再慢慢放开,20、

气门让汞

细胞的代谢,制止炎症及,化脓病灶的扩散。

4、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应 二.注意事项 1.

大片组织损伤,不2.

可用冷敷

每(C季度) 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监督。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应由(A企业

可冷敷以免影响炎

安全工作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组织。

6、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C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厂长)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工具,也是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在编制(B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要编

以防组织坏死。 3.

慢性炎症不4.

症的扩散。 5.

较长时间使用冷敷,应及时进行观察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6.成年人正常血压诊断标准: 收缩≦18.6Kpa 4.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B群众监督)。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B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6、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A按规定)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

7、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和(A生产一线的职工)担任。

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C劳动防护用品)。

9、《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包括:“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B劳动防护用品)。

10、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

(140mmHg)同时舒张压≦12KP(90mmHg) 7.我们吸入空气中氧含量(20.95%),二氧化碳为(0.04%),正常呼出的气体中氧含量为

皮肤颜色,防止局部冻伤。 热敷法

柱缓缓下降,

21、刻度,

22、

这时注意汞柱旁的

第一次搏动声叫收缩压,

23、热敷作用:1,能使肌腱和韧带轻化,松驰,

搏动声逐

伸展,减轻肌肉痉挛和疼痛。

2.使局部血管 扩张充血,循环加快,增加组

(16.4%),二氧化碳为(4.1%),人工呼吸时 操作者深呼吸,吹出的氧含量可达(18%),二氧化碳含量(2%)。

8.出血的种类包括(动脉出血)(静脉出血)(毛细血管出血 )。

随着汞柱的下降,

24、

渐增大,

25、搏动声突然变弱时汞柱所推

的刻度为舒张压。 6.现场急救内容?

1、将伤员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开扣紧

织营养及细胞的吞吐功能,促进化脓,消炎,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消肿。 二..注意事项 1.

急性腹部疼痛未确诊前禁用热敷以免

8、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由(C企业第一领导者)负全责。

7、安全技术各项设备的一般维护检修和燃料、电力消耗(B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

8、企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应根据本企业情况由(A车间主任会同车间工会及有关人员)订出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职工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

9、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科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在(A企业第一领导者)主持召开的有关科、室、车间主任及工会主席或劳动保护委员会参加的会

9.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的衣服。(加压包扎止血法),(屈肢加压止血法)(止血粉止血法)(止血钳止血法)10.机械性外伤闭合性损伤分(伤挫)(扭伤)(挤压伤)(爆

2、皮肤被毒物污染时,立即用清水冲洗,换掉被污染的衣服。

掩盖病情.影响诊断。 2.

面部、口腔、等早期感染化脓病灶,宜热敷以哦免局部血流增多导致细菌

3、毒物浸入眼部时,立即用请水冲洗干净。不3.

震伤).开放性损分(擦伤)(刺伤)(切割伤

4、毒物由口进入,应催吐或洗胃。(裂伤)(脱伤)(火器伤)。 三.问答题 1 .急救电话内容

答.1、病人姓名、性别和年龄

2、病人最危急的状况,(如呼吸困难、大出血)

5、保持呼吸道畅通,避免咽下呕吐物。

6、昏过病人应取下假牙和口中杂物,舌引向前方。

7、呼吸困难和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给氧。

8、心跳骤停时进行心脏按摩。

随血流扩散。 11.烧伤的现场处理

答:1.首先要迅速使烧伤者脱离烧伤现场,离开烧伤原;

2.扒掉燃烧或热液湿的衣服,必要时用剪刀剪掉,以减少创面继续损伤。

3.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议上确定项目。

10、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应每(C季度)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监督。

1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和(D工会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1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应由(A企业安全工作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 )负责具体组织。

13、经上级核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生产计划同时逐级下达到车间,由职工讨论,进行补充修订,(A工会、行政部门)应签订协议书或合同,报送上级备案,并向职工公布,保证计划的贯彻执行。

三、问答 1.

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2.顺序是?

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B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法律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企业、事业

21、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的下列哪种行为是正确的?(C保留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2、下列哪种职业病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

4、(企业负责)是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份。

二、选择题

1.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格局是(B国家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

2.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应当代表(C职工)的利益。

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C3年)年。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25.劳动者有权了解(A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6.重大伤亡事故是指在一次职工伤亡事故中死亡(B 3)人以上的,其中可伴有轻伤、重伤事故。

27.总体来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A人的失误和不安全行为)。

28.对于操作工人来说,下面哪一部分的安全

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病?(B中暑) 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

23、下列哪种职业病属于尘肺病?(C矽肺)

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C3年

24、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

构应发给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B工伤保险待遇)。

25、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

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C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B如实告知)劳动

正常出勤)处理。

4.以下哪项不能作为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依据?教育内容最为重要(A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安(C被检查者的意愿)

5.下列哪项不是不安全的心理状态?(A小心谨慎)

6.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的作用是(C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全卫生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教育).29.对于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来说,下面哪一部分的安全教育内容最为重要(B安全科学技术基本理论与生产工艺).

30.对于企业生产管理者来说,下面哪一部分

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6、用人单位对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

8、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B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A岗位津贴)。

人,应当(B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7、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三种,它们是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和(C炭疽)。

28、《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单位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

7.下列行为中,哪项是不安全的行为?(A攀、的安全教育内容最为重要(C安全生产方针、法坐不安全的位置)

8.《安全生产法》是( C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

9.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B淘汰)制度。

规与管理方法教育).

31.三级教育中的"班组安全教育"应由谁来进行?(C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及带班师傅) 32.安全色中的(C绿色) 表示提示、安全状态及 通行的规定。

①根除危险因素; ②限制或减少危险因素; ③隔离、屏蔽或联锁; ④故障安全措施; ⑤减少故障及失误; ⑥安全规程; ⑦校正行动。

2、选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优先次序为? ①隔离和屏蔽; ②接受少的损失; ③个体防护;④避难和救生设备; ⑤援救。

3、常见的隔离措施有?

1各种隔热有屏蔽把人或物与热源隔离; 2封闭电器的接头,防止潮湿和其他有害物质影响;

3利用防护罩、防护网、防止外界物质进入,以免受到污染或卡住重要的控制器、堵塞孔口或阀门;

4用电焊镜防止电弧光线,戴口罩防止吸入有害物质等;

5在放射线设备上安装防护屏,抑制辐射;

10单位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间和(B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B群众监督)。

1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

2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A中文警示说明)。30、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

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10.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33.手用工具不应放在工作台边缘是因为。(C

工具易与坠落伤人)

34.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可进行机器的清洗工作?(B机器在开动)

35.安全生产法三大目标是(A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

三、问答

(一)、安全管理的原则是? 1.法制原则 2.预防原则 3.监督原则 4.教育原则 5.全面原则

(二)、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特点是? 1.运用科学的手段进行危险性预测,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分析和预测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的故障,事故的危险性,对施工(生产)、机械设备、生产设置等进行安全可靠性评价,把事故后处理变为以预防为主。 4

行系统安全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B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罪的? (C没有将职业病的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 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A不得在同一建筑物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B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13、要做到“安全第一”,就必须(C实行“职业安全卫生优先”的原则)。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C2

31、用人单位在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安排工作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三、问答

1、职业病的病因? ①、病因明确。

②、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 ③、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出现个别病人。 ④、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内)。

11.对于工作岗位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生产单位应该(B如实告知作业人员)。12.生产经营单位应该(A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3.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A立即组织抢救)。14.生产经营单位(C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

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15.从业人员面对管理人员强令冒险作业的命令,应该(A拒绝)。

16.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下列哪项行为是正确的?(A停止作业,撤离危险现场)

1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2、职业卫生的三级预防原则?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5、《宪法》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B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级预防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

触职业危害因素。

②二级预防即早期发现职业危害作业点及职业病病症。

③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者,做出正确诊断。

3、职业病应具的条件?

1、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密切有关;

2、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的剂量(浓度或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都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

3、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而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4、职业病病人的待遇

凡确诊有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此外,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

6利用防护门、防护栅把人与危险区域隔开;

16、《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7把带油的擦布装进金属容器内,防止接触空气发生自然;

8利用限位器防止机械部位运动等。 第十章职业健康监护

一、概念

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

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B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进行监督检查时,下列哪项行为和要求是不允3.对安全进行定量分析。许的?(A要求被检查单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18.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立即

11

信息流的指导,促使安全管理不断向前

发展。

(三)、事故原点特征是?

向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B 24)小时。1.事故原点是事故隐患化为事故的具有突变19.重大死亡事故是指(C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20.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21.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

特征点

2.事故原点是从事故隐患转化为事故的具有初始性的点;

3.事故原点是在事故发展过程中与事故后果有直接因果联系的点。

(四)、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对策是通过几个方面的工工作来实现的?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实行强制的国

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17、《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

二、选择

1.《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为。(D10大类115种)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 B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求

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人员处

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处以三年以上(C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第十一章安全管理 一.填空

1、安全管理的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方约束

援措施和工段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8、《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

3、有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B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A岗位津贴)。

5、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依法参加职工伤

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B职业危害)。

19、.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安排做好体检

(C直接)责任,有关负责人应负管理责任。 家;安全生产监督。

3、推动行业的综合专业22.《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A民事责任)三种。23.根据安全理论进行系统地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A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

2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化安全管理。

4、依靠工会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第十二章 工伤及其预防 一.选择题

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C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的规定,与控制。 这是企业(B人事、劳资部门) 的职责。 20、职业病诊断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2、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对象中(人)是第一位的。

2、应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的调查处1.在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理。(A工会组织)

由工伤基金支付规定的费用和待遇。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某职工在工作期间,利用企业的设备和材2.举报监督的权利。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料为朋友加工私活,并由此发生伤亡事故,(C3.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生产无关的事

不能做)统计报告。

4.在班前和班上不准喝酒;

4、以下哪种不是工伤事故?(B喝醉酒操作导致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机床伤手)

的权利。

工具;

5、目前,工伤伤残等级分为10级,最轻的是

5、职工的基本权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A 10)级。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岗位;

二.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待遇的权利。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1、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的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

权利。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当支持和帮助。(√)3.举报监督的权利。 修;

2、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4.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单位自行处理。(X) 服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动;

3、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行政诉讼的权利。

11.未系安全带、脚手架,不准高空作业;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

6、职工应承担的义务

12.未取得安全操作证的特殊岗位的员工,不意见,但无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准作业

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X)

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

12、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了解工伤情况时,

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有关当事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情况(√)。2.发生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积极配合治疗利如下:

5、职工离退休人员被借调或聘用期间由借调和康复。

1.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或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培训。

6、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使查核实。

2.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

用工伤得到及时救治(√)。

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7、用人单位应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3.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

8、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受到事故伤害的;

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在单位公示(√)。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9、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4.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工伤(√)。害的;

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10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受到伤害不视同工伤(X)。 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5.享受批语、检举、报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三.填空题

4.患职业病的;

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工伤保险条例》(国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语、检举和控告。

务院375号令)办理。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2.企业和职工在工伤保险的责任有(企业责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任)(职工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建议。

3.享受定期抚恤金者在失去或变更享受各项情形。

7.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当月,应向社会保险机构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8.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赞成的依法要求赔报告(瞒报)(冒领)待遇的应如数追回并处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偿的权利。

以冒领(1--2)倍的罚款。

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

4、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2.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受到伤害的;

护。

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10.劳动者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员)等情况。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侵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

四、工伤的概

发的。

益。 工伤即职业伤害,包括工作中发生的意外

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五、问答

2.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

1、工伤保险的特点:

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待1.强制性 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2.非营利性 额。

3.保障性 3.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4.互助互济性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

1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1.“无过失补偿”原则;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2.个人不交费原则;

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3.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60%),并

4.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3、工伤保险的意义: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1.保障劳动者获得救治、补偿与康复的权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利及本人或遗属基本生活需要。

2.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2.降低企业和雇主的经济风险。

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

3.保证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稳定。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用人单位的主要权利

11、生产区做到以下几个不准

6

推荐第6篇:购物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篇1:xx购物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xx购物中心餐饮商户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食品安全管理目的、准则、方针;

二、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三、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四、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五、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六、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八、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九、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目的、准则、方针

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保障公司食品安全目标的实现,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公司良性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形象,特对商场各商户食品安全工作予以规范。 准则:严格标准、集体决策、分级管理、外部监督;

方针:控制危害,经营放心食品,持续改进,达到顾客满意;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商户应向供货商索取其工商执照、有关票据及相关的检验合格报告。不得购置、使用没有资质或没有检验合格报告的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

3.洗刷餐饮具;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洗刷餐具,用具应严格执行洗、刷、冲、消毒四个环节. 7.经过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感观要保持光洁干净,不得粘有肉眼可见物,抽查有要符合餐具消毒卫生标准。 8.厨房使用的食品容器,刀具等,应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

9.采购回来的肉类、菜一定要洗干净,菜要洗三次,做到无杂物,食物要煮熟。

10.工作结束后工用具,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并归类存放。

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商户餐饮员工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4.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5.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6.员工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名原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 7.员工要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8.员工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保持公用物品的消毒,坚持湿式清扫,避免灰尘. 9.工作时间绝对不能吃东西,抓头,掏耳掏鼻。不做有碍感官的动作。

10.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

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关系重大,本店任何员工都有责任对本店采购回来的食品进行监督. 2.采购人员在采购肉类时,应采购经疾控中心查验过关的肉类,杜绝采购变质肉类,夏天要特别注意. 3.采购人员在采购禽类时,应观察其是否有瘟病等症状,杜绝采购有瘟病的禽类,以免引发各类疾病. 4.在采购鱼类时,应观其表皮是否损伤,病态.不能采购有病症,瘟症等有碍食品安全东西. 5.在采购蔬菜时,应采购新鲜蔬菜.有腐烂,变质的蔬菜绝对不能采用. 6.在采购油类时,应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证件,决不采用潲水油,地沟油等国家禁止的油类产品. 7.在采购带有包装的食品时,应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于过期变质的一律拒绝采用. 8.对于采购回来的干货,一定要了解其性质,该发透的一定要发透,要保证食品的质量.篇2:购物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购物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购物广场(商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购物商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购物广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经理/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施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三、检查考核制度

1、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3、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4、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四、奖惩制度

1、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与职工的奖金挂钩;

2、职工奖金实行浮动,根据检查考核的情况计发,对卫生工作作出贡献或提出建议被采纳的,给予奖励;造成失职,扣发奖金,造成损失,酌情赔偿;

3、受到卫生监督机构处罚;扣发有关责任人奖金,对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受到卫生监督机构表彰,论功奖励有关人员。

五、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上岗前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

3、不佩戴首饰,不穿工作服出工作区;

4、随时检查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感官等卫生质量;

5、坚持索证并建立进货登记制度;

6、散装食品售出时使用食品售货夹售货夹,该售货夹一律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

7、保持商场内营业厅柜台商品无灰尘,无蝇蛆,无污渍,无杂物,无变质;

8、现场加工制售所用工具每天坚持消毒,清洗干净;

9、生肉熟食面包房大众主食员工在岗期间佩戴工作帽,口罩,工装要干净整洁无破损;

10、食品柜台设立顾客不能触摸标示牌;

11、柜台上散装食品设防蝇罩;

12、严格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进入柜台,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出售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食品,所有出售的食品一律三证齐全,食品质量合格率达100%。

2、购物广场(商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装。

2、保持口腔卫生,不得吃辛辣事物上岗,不准饮酒上岗。

3、工作服干净整洁。

4、定期参加卫生培训,掌握相关的卫生知识,新员工需经岗前培训后方可岗。

5、坚持参加每年的健康体检,一线员工上岗应具备健康证。

(二)卖场卫生

1、维护、保持商场的环境卫生、商品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废包装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倒水,保持店堂整洁。

1、营业现场的卫生清理,要在营业前清理完毕,做到地洁、柜净、玻璃亮,货架、商品无尘土,过道无杂物,畅通无阻。

2、商场内所有整箱商品,一律存放到货架上,柜台内不得堆码整件商品及包装物料,保持柜台整洁。

3、机器设备、日用器具整洁卫生,定位管理,保证卖场正常运转。

4、场内货架及柜台不存放与商品无关的杂物、私人物品。

5、场内货架及柜台按商场统一指定位置存放饮水杯、暖瓶、餐具、卫生用具(扫把、抹布、脸盆、墩布等)。

6、场内具备防蝇防鼠措施,鼠盒、蝇拍实行定位存放管理。

7、场内设有封闭式垃圾箱,由专人进行定时整理;灯具、玻璃墙体、塑料门帘保持干净整洁。

8、地面干净无污迹、杂物,随脏随扫,每日营业终了后认真墩擦;墙壁、窗台、门窗、立柱无塔灰。

9、价签、物价签、pop广告宣传的悬挂、填写、张贴要有条理,达到规范,杜绝现场价签残损的现象,保持良好的现场容貌。

(三)库房卫生

1.库房要干净整洁通风,无尘土塔灰,窗明几净、无鼠无蝇无蟑螂。

2.库房商品隔墙离地,分类码放。

3.退换、报损商品要有退货标志,单独码放。

4.库房内不许更衣,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有杂物和废弃物。

5.库房内备有鼠盒,并作到定位摆放、定期更换药物。

6.通道摆放商品,应做到隔墙离地,码放整齐。

(四)环境卫生

1、人人有责维护殿堂清洁,上货箱随人走,人走地面净。

2、卫生清洁要在营业前完毕,保证通道畅通及安全。篇3:超市卫生管理制度

超市卫生管理制度

? 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负责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账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建立严格索证制度。审批供应商所经营代理的必备材料: 供应商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意检查每批商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即使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直接接触散装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戴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不应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者远离工作场所。

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 ? ? ? ? ? ? ? ? ? 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

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 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

准,重复使用的器具要防止被有毒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 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

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上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 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

食品等要分区存放,生疏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 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

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者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志,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 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

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称重及包装服务。

? 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

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使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产品混装销售。

? 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暂时、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c~10°c)

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c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 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他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

0~5°c,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 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

时撤出展卖场所。

泽銘源购物中心 篇4:购物中心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否则严禁上架销售。

2、定型包装食品的包装标识必须标出品名、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内容。产品说明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晰,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标识。进口食品必须标明原产国名及国内经销商或代理商名称和地址。

4、采购食品应当按规定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保健食品应同时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5、无包装或散装食品应注意防尘、防潮、防虫鼠,糕点类食品应在防尘、防蝇、防污染的玻璃柜存放,不可用手直接接触食品,食品包装用纸和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

6、食品实行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并做到“隔墙、离地”。

7、仓库存放商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并做到先进先销。

8、不准在商店或仓库吸烟或吃东西。

9、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服装整洁,并养成 良好的卫生习惯。

员工仪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的管理制度与人事考核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特制定本制度:

1、三不进卖场:不穿工作服不进卖场;不佩戴工号牌不进卖场;仪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洁不进卖场,凡有违背,一次罚款5元。

2、三条铁规矩:商品必须上齐、丰满、卫生;顾客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不抢购快讯商品,凡有违背,一次罚款5元。

3、三个必须这样做: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认真执行便民措施,保证顾客满意,凡有违背且被投诉,一次罚款5元。

4、衣着要求 a、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发式要求朴素大方,并保持头发清洁。 b、制服:公司为所有员工统一配备制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制服的干净、整洁。 c、工号牌:公司将发给每位员工工号牌,它是每日着装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您上班时未佩戴工号牌,一次罚款5元,若遗失,则必须重新补办,并缴纳工本费五元。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商场安全管理,确保商场人员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场必须建立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公司保安组具体负责实施商场安全保卫工作。

二、商场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保安人员白天坚持商场巡视,夜间值班实行轮值巡逻,不能离开商场区域或指定守卫区域。

三、在商场财产和顾客以及员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全商场员工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严禁保安人员将保安器械、证件、服装等装备转错他人使用。

五、商场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学习有关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员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备。

六、商场、办公区、微机房、库房等重点部位一律禁止吸烟。

七、禁止易燃易爆及有毒品走私案有害物品带入商场。

八、商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库房使用的白炽灯不得超过60瓦,商场水电工必须随时检查商场用电情况,保证水电畅通,安全可靠。

九、商场所有的消防设施,要随时保证完整好用,商场楼梯间、走道上严禁堆放杂物,以保证走道畅通。

1、商铺不得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外的项目,也不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及过期商品,否则商场有权要求商户停止违规行为或终止合同,并有权依实际影响和损害程度,处以最低100元以上的罚款。

2、所有进入商场销售的商品应事先报商场审核后方能正式销售,未经批准的商品不得进入商场销售。

3、商品销售价格由商户确定,但在市场调查中发现品种价格在本商场高于其他商场或由于竞争需要,要求专柜配合时,专柜应对价格进行调整。

4、专柜或厂商所派工作人员须经商场认可并办妥入场手续,领取工牌和制服后方可上岗,否则商场有权拒其入场或要求退岗,并给予每次100-300元的罚款。

5、促销员及专柜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违反商场规章制度者,依照商场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分别为警告、罚款、开除三种。

6、促销员的上班时间及排班以及卫生清洁工作必须接受商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串岗、离班,违者罚款20-100元。

7、专柜必须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和商品的上架补货及标价等工作。商场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除要求其立即改进外,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处罚金额为每次10-20元。

8、专柜人员及促销员须妥善保护本区域范围及公司所有财物,若有其损坏,须承担全部责任。

9、专柜工作人员下班前须将贵重物品上锁,关好柜台灯、电源及水开关,若因专柜人保管不当造成商品丢失,由专柜自行负责;若因专柜

工作人员疏忽造成水电的浪费或安全隐患,一经查证,给予每次最少10元以上的处罚。

10、各专柜新接电源,安装电线或电器,应经商场批准同意,由商场派电工操作,未经商场同意,私自乱接电源、电线,给予每次100-200元罚款。

11、促销员及专柜人员必须遵守良好的职业道德,不诋毁商场内销售的其它商品,如有此行为者,一经发现即给予30元罚款处理,并要求专柜或厂商换人。

12、促销员及专柜人员必须遵守商场制定的各项服务礼仪,服务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着装,使用礼貌用语,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者,即给予罚款10-20元处理。

13、促销员及专柜人员不得在商场内食用任何商品(含已结帐的商品),也不得将已结帐的商品带入专柜区域内,违者罚款10元。

14、促销员及专柜人员不得着工服在商场内购物,不得在上班时间购物,下班后若需购物,须在指定收银台结帐,违者罚款30元。

15、促销员及专柜人员出入必须走指定的员工通道,上班时间因事外出须由专柜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违者罚款20元,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或调出者,将给予50元罚款。

16、促销员不得自行携带商品或赠品出商场,违者给予20元罚款。

17、促销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得在商场内拉客、抢客,不得以误导性、欺骗性语言误导欺骗顾客,如有以上行为者,给予每次20元处罚,甚至停岗或开除。

18、联营专柜营业中不得自行收款(特定租赁专柜除外),若发现私自收款,每次处以500元罚款,连续三次将终止合同。

19、商场其他现行管理制度对促销员及专柜工作人员同样适用。

推荐第7篇:卫生保健室规章制度

学校卫生保健室规章制度

1.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的教育议事日程,定时,定人,定内容,根据不同的季节,因时施教,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增强学生的健康水平。

2.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努力做好学生“六病防治”工作,定时进行预防接种,做好每学年一次体格检查工作并做好慢性病,传染病的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室药品采购,储存,发药记录工作。

3.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监管力度,严格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4.进一步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并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5. 保证学生有足量饮水,督促做好饮水保洁工作,杜绝喝生水。

6. 指导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红十字会员会务知识及紧急救护知识培训。

7.满腔热情对待师生,提倡微笑服务,做到耐心询问病情,仔细观察病情,认真处理病情,必要时及时送医院,并填写好处理情况登记表。

8. 做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季节变化,结合学校实际,定期出好健康专栏宣传。

9. 规范各类健康教育资料保管积累,包括“六病”检查,预防接种及各类体检结果。

推荐第8篇:宾馆卫生规章制度

宾馆卫生规章制度

1.宾馆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2.旅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宾馆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4.宾馆客房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5.宾馆住宿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宾馆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卫生管理组织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宾馆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宾馆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主管负责人,对宾馆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宾馆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宾馆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宾馆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宾馆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宾馆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宾馆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宾馆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宾馆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宾馆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宾馆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宾馆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布草。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不得在宾馆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6.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布草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布草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

2、旅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业卫生规范》、《旅店业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小旅店经营行为,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将立即整改到位;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有卫生组织机构,并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经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

4、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5、提供顾客用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要求,索证材料齐全,不采购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化妆品;

6、设立有独立且符合卫生要求的清洗消毒间,公共用具(茶具、脸盆、脚盆、拖鞋等)消毒设施和制度落实到位,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记录完整,所配备的数量能满足清洗消毒周转的要求;

7、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至少一周一换,清洗记录完整,并按旅店床位1:3的比例配备。外送清洗的,到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洗涤公司清洗并签订合同,并做好送洗与接收记录;

8、客房保持通风良好,机械通风装置应运转正常。如果使用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要求清洗消毒。

9、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测合格。

3、宾馆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住宿场所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二)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二、卫生知识培训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个人卫生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二)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2、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七)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八)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九)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十)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3、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自查由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计划,分管领导带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

四、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4、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管理制度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

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4、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管理制度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

5、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在发生事故2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微小气侯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4、宾馆客房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为提高宾馆卫生,为顾客提供清新,整洁的消费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天早晨,各个楼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打扫,包括楼道卫生.楼梯扶手,楼道垃圾桶表面及垃圾袋的更换,灭火器的抹尘,各楼区域的花区定时浇水,如有任何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二、客房内不能出现死角卫生,其中包括门后,电脑桌后,床底。空调定时清理,大房间内沙发套,窗帘定时清洗,麻将桌牌要摆放有序.桌底要清扫。如有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三、客房内抹尘要仔细到位,电视,电脑屏幕不能有水渍,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能乱放,如违反每次扣10元。

四、客房内盖杯,电壶要清洗到位,壶内不得有残渣,,饮水机桶要更换及时,违者每次扣5元。

五、客房内门,卫生间门,开关,壁灯每天都要抹尘,墙壁污点及时清理,违者每次扣5元。

六、客房内床单被罩做到一客一换,其中包括钟点房,损坏的布草要及时更换,以便使用。不退的房间客人不在时,必须更换床单,被罩。如接到客人因此投诉,每人扣10元。

七、客房内空调水及时倒掉,违者罚5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加重.尤其是夏天。

八、客房内拖鞋清理干净,放入鞋柜,摆放消毒条,违者扣5元。

九、卫生间内马桶清理干净,表面不得有水渍,尿渍,桶内不得有大便残留,每天更换消毒条,消毒条要摆放有序,违者扣5元。

十、卫生间洗漱用品应齐全,如发现漏配任何一样,每次扣5元。

十一、卫生间顶,墙壁或玻璃门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镜子,口杯不得有水渍,如发现每次扣5元。

十二、服务员查房时应仔细快捷,如发现漏查商品自己承担,漏配商品每次扣10元,没补齐的商品及时上报前台。

十三、打扫卫生时,不得用热水,如发现一次扣20元。

十四、不得有抹布,用过的布草遗留在房间,如发现每次扣5元。以上制度望员工自觉遵守,若违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留任何情面。

5、宾馆住宿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二、卫生制度健全。客用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客用毛毯、棉被、枕芯三个月更换清洗一次。建有各类物品消毒记录,消毒制度张贴上墙,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脸(脚)盆标志清楚。设无烟客房或无烟楼层,并有禁烟标志。

三、根据经营规模和楼层分布,分设杯具专用消毒间(标志明显),具备上、下水和三个水池(去污、消毒、清洗池标牌),配备消毒柜和保洁橱柜。

四、客用棉织品及拖鞋、脸(脚)盆等要设置洗消间(如洗衣房)及洗涤、消毒设备;各类棉织品如床单、毛巾、浴巾、垫布、桌布等要分类回收、洗涤、消毒和存放。如外送清洗棉织品,提供洗衣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备查。应设置拖鞋专用消毒桶。

五、客房及卫生间每日清洁消毒,按照开窗通风——卫生设施表面消毒——整理打扫房间——更换用具用品——擦拭桌面——卫生设施清洗消毒顺序进行。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有独立排风设备,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六、工作车合理设置并采取保护措施分别别存放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防止交叉感染。清洁面盆、浴盆、恭桶的工具应分开存放,各类抹布标示明显,要分类使用、定位摆放,专布专用,并及时清洗消毒。

七、环境整洁,空气质量、噪声、照度、通风等符合卫生标准。没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符合有关考核标准。集中空调正常运行,达到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八、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维和宾馆

推荐第9篇:购物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购物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1。购物广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经理/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施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三、检查考核制度

1、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3、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4、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四、奖惩制度

1、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与职工的奖金挂钩;

2、职工奖金实行浮动,根据检查考核的情况计发,对卫生工作作出贡献或提出建议被采纳的,给予奖励;造成失职,扣发奖金,造成损失,酌情赔偿;

3、受到卫生监督机构处罚;扣发有关责任人奖金,对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受到卫生监督机构表彰,论功奖励有关人员。

五、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上岗前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

3、不佩戴首饰,不穿工作服出工作区;

4、随时检查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感官等卫生质量;

5、坚持索证并建立进货登记制度;

6、散装食品售出时使用食品售货夹售货夹,该售货夹一律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

7、保持商场内营业厅柜台商品无灰尘,无蝇蛆,无污渍,无杂物,无变质;

8、现场加工制售所用工具每天坚持消毒,清洗干净;

9、生肉熟食面包房大众主食员工在岗期间佩戴工作帽,口罩,工装要干

净整洁无破损;

10、食品柜台设立顾客不能触摸标示牌;

11、柜台上散装食品设防蝇罩;

12、严格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进入柜台,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出售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食品,所有出售的食品一律三证齐全,食品质量合格率达100%。

2。购物广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装。

2、保持口腔卫生,不得吃辛辣事物上岗,不准饮酒上岗。

3、工作服干净整洁。

4、定期参加卫生培训,掌握相关的卫生知识,新员工需经岗前培训后方可岗。

5、坚持参加每年的健康体检,一线员工上岗应具备健康证。

卖场卫生

1、维护、保持商场的环境卫生、商品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废包装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倒水,保持店堂整洁。

1、营业现场的卫生清理,要在营业前清理完毕,做到地洁、柜净、玻璃亮,货架、商品无尘土,过道无杂物,畅通无阻。

2、商场内所有整箱商品,一律存放到货架上,柜台内不得堆码整件商品及包装物料,保持柜台整洁。

3、机器设备、日用器具整洁卫生,定位管理,保证卖场正常运转。

4、场内货架及柜台不存放与商品无关的杂物、私人物品。

5、场内货架及柜台按商场统一指定位置存放饮水杯、暖瓶、餐具、卫生用具。

6、场内具备防蝇防鼠措施,鼠盒、

蝇拍实行定位存放管理。

7、场内设有封闭式垃圾箱,由专人进行定时整理;灯具、玻璃墙体、塑料门帘保持干净整洁。

8、地面干净无污迹、杂物,随脏随扫,每日营业终了后认真墩擦;墙壁、窗台、门窗、立柱无塔灰。

9、价签、物价签、PoP广告宣传的悬挂、填写、张贴要有条理,达到规范,杜绝现场价签残损的现象,保持良好的现场容貌。

库房卫生

1.库房要干净整洁通风,无尘土塔灰,窗明几净、无鼠无蝇无蟑螂。

2.库房商品隔墙离地,分类码放。

3.退换、报损商品要有退货标志,单独码放。

4.库房内不许更衣,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有杂物和废弃物。

5.库房内备有鼠盒,并作到定位摆放、定期更换药物。

6.通道摆放商品,应做到隔墙离

地,码放整齐。

环境卫生

1、人人有责维护殿堂清洁,上货”箱随人走,人走地面净”。

2、卫生清洁要在营业前完毕,保证通道畅通及安全。

3、商场柜台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卫生工具不得裸露现场。

3。购物商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门前卫生

(1)门前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污物、积水。

(2)内外部车辆码放排列整齐,秩序井然。

(3)垃圾桶每天定时擦拭,保持清洁。

(4)门窗、墙面整洁,无灰尘、污迹及张贴广告。

二、院落卫生

(1)严禁外人进入,确保商品安全,门前院落保持整洁。

(2)院落商品码放整齐,不乱堆乱

放,不留死角。

(3)废弃物及垃圾品赃物随时整理清运。

(4)院落内的废旧包装物,及时拆装码放,定期清理做好防火措施。

三、厕所卫生

(1)厕所门窗、玻璃、地面、墙壁每日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2)厕所内垃圾及时清理,污水不外溢。

(3)每天用药物冲洗便池,不少于3次,保持厕所无异味。

四、通道卫生

(1)通道内门窗、玻璃、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尘土塔灰、无杂物、污物。

(2)通道内无异味,垃圾及时清运。

(3)通道内商品应码放整齐、隔墙离地。

(4)通道内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存,定位管理,定时清扫。

推荐第10篇:卫生规章制度范本

语训部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语训部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语训部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语训部工作的员工及学生、家长,均应遵守本制度。

4、办公室为语训部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语训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语训部的有关科、处、中心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办公室报语训部主任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语训部院内场地、食堂楼道、走廊、厕所等)的清扫与保洁,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协调各科室责任到人。

2、禁止在语训部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3、公共走道及阶梯,每日须清扫一次,并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4、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5、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6、院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科、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避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

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5、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

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6、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7、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办公室要结合语训部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科、室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违反本制度规定由办公室责令其纠正,采取整改措施,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篇二: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2010年12月01日

关于****公司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以及卫生管理。

3.凡在工作的员工、实习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5.公司所有部门、科室的卫生(包括地面、梯角线、走廊玻璃、窗台)均由本部门科室内部划分,落实到人员负责。

6.卫生清扫要求彻底,不留死角,除每日的日常清扫外(冬季雪天雪停后积雪必须及时处理),分担区的卫生要求每周五必须清扫一次,公司将进行抽查。请各部门自行编写本科室的卫生制度。

7.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 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二章 卫生管理责任划分

1.公司办公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负责监督公司保洁员对公司办公区域和生活区的公共环境卫生进行日常清洁和定期保洁工作,制定卫生清洁标准,指导公司各部门卫生责任区的的卫生维护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2.公司各部门以办公区域划分卫生责任区,按本制度有关卫生维护要求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工作。室外分担区划分请见附件。 3.公司员工以个人办公、生活区域及部门班组给个人划分的分担区为卫生责任区,按本制度有关卫生维护要求负责个人卫生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工作。领导办公室由公司保洁员负责日常卫生清扫及维护工作。

第三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大厅、楼梯、卫生间、厂内主道等)的清扫与保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清洁。

2.公司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相对应部门负责清扫与保洁,落实责任制管理。 3.各部门的工作场所,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4.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人员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5.禁止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杂物,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6.楼外公共环境卫生每天一清扫;楼内的楼梯间、走道每天上午上班后半小时和下午上班前半小时各打扫一次,走道和楼梯间的窗台每天打扫一次,露台及水沟大扫除时打扫一次。

7.厕所每天至少清扫两次,要做好除臭、及时清除污渍工作。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厂内各个垃圾桶必须每天进行倾倒。 8.公共区域禁止堆放各种杂物,各种必要设施需摆放整齐有序。 9.冬季雪后按责任区划分进行分担区内积雪清扫,要求小雪清理完毕时间为1天,大雪清理完毕为3天。要求室外路面积雪用铁锹镪干净,将积雪推到边条石以上,并修整统一外型。

10.必须按规定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严禁乱停放车辆。

第四章 办公室内务卫生的清扫与保洁

1、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卫生,对伸手可及的地方进行打扫,做到面洁(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门、墙及办公设备等)、窗明、物整齐。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棚顶无灰吊,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3、桌椅、板凳、茶几、书柜、卷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4、饮水机、水杯、电话、电风扇、空调机等物品和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

5、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每月大扫除中应包括以上所列各项,要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自觉维护和保持。

6、卫生大扫除时清理不常用物品将其入库入柜,打扫天花板、空调和能移动的桌、椅、沙发、柜底下以及窗台(露台)、空调主机等平日难以触及的地方,不留卫生死角。

7、平日办公室纸篓内的垃圾不得露出,烟灰缸内不得超过一半,及时倾倒。 8.倡导节约随时关水,人离开房间关灯、关办公设备。

第五章 个人办公区的保洁

1、办公桌:

①桌面除电脑、电话、笔筒、文件架(夹)、台历、常用办公用品、口杯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文件架(夹)必须竖放。

②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

③人离开半小时以上应将桌面收拾干净。 待办文件要整齐摆放在办公桌的中下侧。

2、抽屉:抽屉内放置的物品是一个月内肯定要用到的物品,超过一个月用到的物品要放到办公室集中存放的柜子内,办公桌的抽屉要分类使用,分类方法如下:

①文件资料指定一个抽屉放置的资料和记录,如:各种信息资料、草拟的文件材料、空白稿纸、笔记本等。

②指定一个抽屉放置个人的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订书器、即时帖、便条 纸、橡皮、直尺、剪刀、涂改液等。工作参考资料,如:辞典、手册、商品目录 等。

③指定一个抽屉放置个人需独自保存的私人用品,如:手袋、皮包、衣物等。

④ 以上三个抽屉需要专门指定,多余的抽屉只能放置当月用到的空白表格、当周将用到的文件或当周内产生的记录。

3、坐椅: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正,离开半个小时以上,椅子应放回桌洞内。

4、垃圾篓:罩塑料袋,置写字台右下角。

5、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

6、外衣、手袋:置挂于衣帽架上或抽屉内,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

第六章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

1.各班组交班前需对车间内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证交班时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操作台、机械设备上无杂物,无污渍,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整齐有序,并整个车间保证干净整洁。

2.卫生清扫工作要按区域、按设备划分落实到个人,并计入个人每月绩效考核项目。 3.清扫工作具体按照如下生产车间卫生标准进行。

(1)车间各设备看缸保持清晰、可见物料,设备支撑架保持无灰尘,无绳头及其它捆绑物。

(2)车间各传输设备各盖板盖严,无积尘、杂物,传动电机、减速机干净无灰尘,油渍。 (3)车间各主机保持无灰尘,无杂物,无油渍。

(4)车间各楼层地面与生产无关的棍、棒、桐等杂物一律清理干净。 (5)车间各操作平台应擦拭干净,各种仪表清晰可见。 (6)车间各岗位分担区的墙、玻璃及设备上无乱写、乱涂、乱划,各处护栏保持原有本色,无灰尘、垢、渍。

(7)车间的所有设备传动轴承及传动链,应保持有新鲜黄油或润滑油。 (8)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油、积水等,要保持水泥地面本色。

(9)设备渗漏处应及时维修,对流出物应用桶等器皿及时回收,防止污染环境和损失。

(10)各车间段所属卫生区域内要在工余时间定期清扫,保持区内清洁、整洁绿地无杂草。

第七章 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篇三: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一、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臵明显标志。

二、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三、库房应有温湿度计,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隔墙、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四、应合理使用仓库,堆码整齐、牢固,无倒臵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五、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臵齐全、措施得当。

六、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七、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八、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范本)

一、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人员培训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储存制度(范本)

一、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三、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臵,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臵;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四、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第11篇:茶楼卫生规章制度

茶楼卫生规章制度

1.茶楼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2.茶楼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茶楼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茶楼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茶座卫生制度

①茶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卫生间。

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茶品。

④茶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员穿戴清洁工作服,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泡茶的水必须煮沸。

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2、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①茶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冷藏、消毒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茶品应分类,分架,各类茶品有明显标志,,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茶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茶品;

④茶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茶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⑥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3、茶品销售卫生制度

①销售定型包装茶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茶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茶品;

②销售茶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茶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茶品;

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茶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茶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④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⑤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茶品,严禁乱堆、乱放茶品及其他杂物。

4、茶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①古铭轩茶楼中式装修设计机构认为采购的茶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茶品;

②采购定型包装茶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③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物品混装、混运。

④茶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5、除害卫生制度

①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②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③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6、茶楼中式装修设计时卫生检查制度

①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②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③发现卫生不合格者进行教育和经济处罚。

2、茶楼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茶楼为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茶楼卫生事宜,除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外,全体员工须确实遵照执行。

第四条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性与应用知识。

第五条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发出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六条各工作场所内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第七条各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 第八条饮水必须清洁、卫生。注意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完后应及时关紧。

第九条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第十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一条凡可能产生危害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上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本茶楼负责解释。

3、茶楼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包间卫生制度

1、茶桌椅整洁,沙发、墙面、地面清洁,玻璃光亮。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茶品。

4、茶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员穿戴清洁工作服,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泡茶的水必须煮沸。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茶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冷藏、消毒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茶品应分类,分架,各类茶品有明显标志,,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茶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茶品;

4、茶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茶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茶品销售卫生制度

1、销售定型包装茶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茶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茶品;

2、销售茶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茶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茶品;

3、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茶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茶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4、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5、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茶品,严禁乱堆、乱放茶品及其他杂物。

四、茶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1、采购的茶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茶品;

2、采购定型包装茶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3、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物品混装、混运。

4、茶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五、除害卫生制度

1、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2、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六、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制度

1、交接班完毕,经理及领班及时进行卫生检查,未达到标准的,要求在限时内完成重新打扫工作。

2、酒店成立临时质检小组每周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卫生抽样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部门在指定时间内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给予该部门50-100元的罚款。每月对卫生优秀的部门,将收取的罚款发给该部门作为奖励。

3、每年达3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部门,取消该部门当年参选“优秀团队”资格。

第12篇:餐厅卫生规章制度

篇一:全套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的各种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很容易腐烂变质,并且每天还要产生大量垃圾和残菜剩饭,管理不善,将会成为细菌大量滋生的场所,作为餐厅经营承包者,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尤其要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并把卫生工作作为对餐厅各工作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吃任何腐烂变质的食品。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弄脏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入。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

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1刮胡须、剪指甲。

2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作服,出厕应洗手。

4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四制”

品实行“四不制度”

1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质的原料;

4变质的食品。

存放实行“四隔离”

1 2离;

3物隔离;

4离。

“四过关”

1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个人卫生 、常洗澡、理发、、上班前应整容,、上厕所应脱下工、定期检查身体状

五、饮食卫生“五

(一)由原料到成、采购员不买腐烂、厨师不用腐烂变、服务员不用腐烂

(二)成品(食品)、生成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食品与杂物,药、食品与天然冰隔

(三)用餐具实行、洗、

2、刷、

3、

(四)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三、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索取相应的证件、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明,并做到货证相符。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四、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进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新鲜度。

五、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如实记录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六、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若发现采购的食品原料有明显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直接举报。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篇二: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

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

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除、每天一清洗。

七、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和成品。

九、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十、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

一、保持仓库、保管室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隔墙离地,分类存放。

二、及时处理好废弃物,各场所配备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为有盖的密闭容器,并有明显的标志。

1、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用餐人员的健康,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领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3、严格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保持营业场所内外整洁,有防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的设施。

4、清洁卫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扫,清除垃圾及剩饭菜,每周大扫。

5、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工),经检查合格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对患有传染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其工作岗位。

6、上岗工作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和帽,并保持清洁,卖饭菜前手要洗净消毒,禁止用手抓熟食品和直接入口的食品。

7、食品分发时应用夹子。

8、餐具、碗筷每天蒸气消毒,密封保管。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顾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餐饮业食用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

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1、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2、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篇三: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的各种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很容易腐烂变质,并且每天还要产生大量垃圾和残菜剩饭,管理不善,将会成为细菌大量滋生的场所,作为餐厅经营承包者,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尤其要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并把卫生工作作为对餐厅各工作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吃任何腐烂变质的食品。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弄脏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入。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

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作服,出厕应洗手。

4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四制”

品实行“四不制度”

1变质的原料;

2变质的原料;

3质的原料;

4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 2离;

3物隔离;

4离。

“四过关”

1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用“四定”办法

1、上班前应整容,、上厕所应脱下工、定期检查身体状

五、饮食卫生“五

(一)由原料到成、采购员不买腐烂、保管员不收腐烂、厨师不用腐烂变、服务员不用腐烂、生成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食品与杂物,药、食品与天然冰隔

(三)用餐具实行、洗、

2、刷、

3、

(四)环境卫生采、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篇四: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点菜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得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凉菜间(冷拼间)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指定专人加工制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消毒。

3、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4、凉菜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内卫生。

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专用独立的粗加工间;

2、烧烤间进出口分别设置;

3、专营烧烤食品的餐饮业须必须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凉晒间

4、一般餐饮业可在烧烤间内分别设置腌制区域、烧烤卤肉区域和凉晒区域;

5、烧烤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6、烧烤用的调味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

8、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9、烧烤用的畜产品、生肉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10、烧烤间必须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 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卫生间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间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2、厕内保持“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4、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5、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检修。

6、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7、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篇五: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有卫生部门发的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

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食物,炊事员不做腐烂变质食物,售饭口不出售腐烂变质食物。

2、炊事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炊事用具用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对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5、对室内外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时间、定物、定制度。

三、要求炊事员做到“五不准”制度: (1) 不准穿背心拖鞋上岗。

(2) 不准在操作间吸烟。

(3) 不准用工作服擦汗

(4) 不准穿工作衣进卫生间。

(5) 不准随地吐痰

四、餐厅、操作间、主副食库做到“四无制度”:无蛆、无蝇、无虫、无鼠。

五、服务员工作态度要做到“四个一样”

1、领导和职工一样对待。

2、生人和熟人一样热情。

3、领导在不在一样工作。

4、平时与检查时间一样卫生。

六、违反上述食堂管理规定的每条处罚50元。炊事员个人卫生制度

1、炊事员每年进项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2、上班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售饭人员要戴口罩。

3、炊事员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工作衣,上班时间严禁戴戒指,手镯耳环等装饰物品。

4、严禁在操作间吸烟、随地吐痰、大闹。

5、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第13篇: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机关服务中心为 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 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 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 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 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 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 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 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 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 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 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 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提高会议成效的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 (1)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

(2)发言内容是否出于个人的利害(3)是否全体人员都专心聆听发言呢(4)是否发言者过于集中于某些人呢

(5)是否有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言过的人呢(6)是否某个人的发言过于冗长呢(7)发言的内容是否朝着结论推进呢

5.应当引导在预定时间内做出结论。

6.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取得大家的同意,并决定延长的时间。

7.应当把整理出来的结论交给全体人员表决确认。8.应当把决议付诸实行的程序理出,加以确认。

(二)会议禁忌事项

1.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原则上以3分钟为限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 4.不要尽谈些期待性的预测。 5.不可做人身攻击。

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 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 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 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10.不要中途离席。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 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三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 厂长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2)厂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班组(科室)班前会:

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3)党员代表大会: (4)团员代表大会: (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管理委员会:

(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 (4)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 (4)厂QC成果发布会: (5)科技成果发布会: (6)信息发布会: (7)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四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 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 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

第十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第14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深圳市绿荫实业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编写:

二〇一七年五月

审核:

目 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6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8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0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5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20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22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4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8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30

(十二)毒物作业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三)噪声作业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臵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

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单位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

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四、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

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六、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岗前告知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三、现场告知

1、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

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臵,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臵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七、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单位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同时采用网上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卫生宣传

1、单位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

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 参加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单位教育培训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

(2)单位职业卫生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职业安全知识,单位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单位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技术总则。 (5)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职业安全教育由车间职业安全组或兼职职业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车间职业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职业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职业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职业安全教育培训

1)由单位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职业安全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职业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病危害意识,增强职业安全责任感。单位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1、三级职业安全教育卡;

2、员工的职业安全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七、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单位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

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单位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职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臵,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

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

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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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主要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内容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写预评价报告,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核。

(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或竣工验收前,单位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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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按规定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职业病危害较重或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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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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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臵;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机关、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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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臵、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臵记录;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臵情况记录;

(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等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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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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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臵与报告,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并由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进行指导监督。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臵与报告措施、程序。

(一)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单位应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处臵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治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安排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二)职业病事故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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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发现单位内出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以规范格式,书面报告单位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

2.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出书面报告卡。

3.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4.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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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为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队伍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组成。

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分工

(一)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1)组织制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4)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2.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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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救援队伍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分别负责治安保卫、消防、抢险抢修、现场医疗救护和物料运输供应应急救援工作。

(2)单位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都有配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听从应急救援指挥命令的责任。

(二)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和报告措施

按照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臵与报告制度进行。

(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演练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臵得当,单位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制度。有关的部门和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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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职业危害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单位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限制有毒气体,可燃气体聚集,对可能有毒气体挥发的地方,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对各种可能产生毒物的过程,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无毒、低毒工艺与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和物料。

6、有毒物产生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单位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单位应安排接触毒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单位对产生毒物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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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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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单位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单位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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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单位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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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机构与管理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企管部在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

2、公司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3、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4、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业病防治科研费等)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5、人事、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6、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7、职业卫生工作是公司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部门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8、公司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四、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企管部负责)

1、企管部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并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由企管部牵头负责整改;

五、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1、综合办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2、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企管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相关部门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公司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相关部门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公司综合办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7、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企管部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8、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企管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9、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综合办自接到体检报告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0、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六、作业场所管理

1、企管部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生产部门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生产部门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企管部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企管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病防治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业病防治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2、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七、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公司企管部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公司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相关部门应要按有关规定向公司企管部报告;

3、企管部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综合办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企管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综合办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16篇:职业卫生演讲稿

我们组主要从国家方面、用人单位方面、劳动着自身方面来讲述一下职业卫生存在于现今社会的诸问题 一.国家方面:

1.立法:法律法规滞后。如职责中规定安监部门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因无《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办法而无法履行职责。

执法:各级政府对职业卫生的的重视程度不高。未纳入目标考核,职业卫生工作优劣不影响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出现职业卫生工作可抓可不抓的局面。

2.监督: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督工作机构不够健全,监督力量不足。

二.我重点讲一下用人单位方面:

1、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提供和使用情况不尽人意。部分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卫生防护设施缺乏,已有的防护设施不起作用,不合理的防尘、防毒设施还在不断出现。

2、职业卫生法制意识淡薄。许多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负责人不知道国家已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和《尘肺病防治条例》,对本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一无所知。一些个体业主不惜以牺牲劳动者健康为代价,来追求高额盈利,甚至有让工人从事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有毒有害作业,又在发病前辞退他们,把职业危害的后果转嫁给社会的现象。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个人防护未予重视。一些用人单位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无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职业卫生管理台帐,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未列入议事日程,有的企业甚至无专人分管。绝大多数的企业没有设置有毒有害作业警示牌或警示标志,工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事着有毒有害作业。多数企业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但都只是棉线手套、袖套、工作服和棉纱口罩等,不能有效防尘防毒,不具备确实的防护效果。有的企业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个人防护用品虽发放而没有使用。有些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作业环境不理想,极易发生职业病。

4、不重视职业卫生定期监测和健康体检。国家规定作业点每年至少定期监测1次,但部分企业以种种理由逃避、据绝定期监测。定期监测数据是评价企业作业环境质量的科学依据,拒绝监测的企业作业环境状况往往很差。许多企业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特别是监测资料,给今后职工患病后诊断职业病或鉴别、判定是否与职业接触有关带来极大困难,直接损害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少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职工少检查、不检查就上岗现象普遍存在,使职业病管理失控。在职业危害突出的岗位,有的企业不是采取治理的办法,而是采取轮换的办法,半年或两个月就换一批工人,把有毒物质的剂量分摊到更多的工人身上,使职业病的潜伏期延长,后发效应和群体遗传效应侵害到更多的接触人群,使受职业危害者越来越广。

5、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工人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从业人员不知哪些工种有职业危害,如何防护,更不知道还有国家卫生标准,工人的知情权被剥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操作现象较突出。一些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往往以佩戴防护用品操作不方便、不适应等原因很少穿戴,影响了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 三.劳动者方面:

1.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自己所享有的权利,或者有些劳动者知道自己享有权利但不知道如何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工作之前获得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在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防护措施,用人单位应组织劳动者定期进行体检,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保障。由于在现实生活中,那些高危、高温等职业卫生问题比较严重的工作岗位薪酬都比较高,劳动者一般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而从事这些工作,在这些岗位工作的劳动者的普遍素质并不是很高,在自己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劳动者并不知情,反而会认为是理所当然。

2.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十分差,并且不知道如何维权。虽然我国在法律当中规定劳动者享有很多的权利 ,但是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收到侵害后,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往往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劳动者如果将用人单位检举揭发的话,他们就有可能遭到降薪、辞退等,因此大部分劳动者都会选择忍气吞声,而不是奋起反抗。其次,由于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如何让去维权,去向政府还是卫生局还是什么部门去维权,要具备哪些条件,经过哪些程序,劳动者一无所知,即使劳动者要去维权也不知道如何维权。

第17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全保卫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 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7.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3.1 预防措施

7.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3.3 职业卫生管理

7.3.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7.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8.1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氯气)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氯碱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8.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8.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保卫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卫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第18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在公司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5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3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3.1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

1 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职业性危害;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 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等制度;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3.2消除或限制职业性危害因素的危害,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和防护措施,防止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减少人员与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接触,做到对作业场所定期监测,对接触职业性危害的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3编制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规划,综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职业性危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要限期整改,否则应停止生产。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4.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 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4.3 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技术鉴定证书。 4.4 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 4.4.1 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4.4.2 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4.4.3 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4.4 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职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4.4.5 设计文件要有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可靠性评价。

4.5 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

4.6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配备国内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7项目可行性评价报告书中应有《职业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和《消防专篇》。

4.8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9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当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5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

5.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和高频辐射等的作业,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5.2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明确其产生的职业性危害。

3 5.3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生产。

5.4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应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任意排放。

5.5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加强通风,并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5.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停用、挪用或拆除。 5.7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5.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贴有安全标签,防止泄漏扩散。

5.9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并应设置警示标识。

5.10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等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要齐全。

5.11对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以及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或联锁装置。

5.12安全生产技术部要根据尘毒等物质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的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地点选定检测点。各车间质检分析每周一次检测作业场所中的职业

4 性危害因素,测定结果填写在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监测牌》上,并建立台账,记录每次各点检测情况。职业性危害因素数值超出国家标准的场所,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技术部要组织车间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5.13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5.14职工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15职工遇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有权拒绝执行。5.16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演练,学习、演练要做好记录。

5.17财劳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性危害的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职工如实告知,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6职工培训与健康检查

6.1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2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应将结果如实告知本人;新进职工,经检查不适合于从事职业性危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在职业性危害岗位工作。

5 6.3对接触职业性危害的在册职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4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6.5对从事职业性危害作业的职工,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疗养等措施;对患有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6.6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6.7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7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应进行积极治疗和妥善安排。

附: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增强各级各部门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总则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直接负责并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使其日常工作职能。 2安全生产技术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2.1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的归口管理和监督部门,代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业危害防治日常工作职能。

2.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3负责制订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2.4负责委托相关行政部门对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负责监督各生产车间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2.5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2.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 2.7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实施考核。 2.8组织开展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2.9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2.10督促、教育、指导员工按使用规则正确使用公司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3财劳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在与新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性危害的作业时,向职工如实告知,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2定期组织公司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应将结果如实告知本人;新进职工,经检查不适合从事职业性危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在职业性危害岗位工作。

3.3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3.4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专人严格管理,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3.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公司年度资金计划。

3.6根据公司职业危害情况,制定科学的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负责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员工按

8 使用规则正确使用。

3.7负责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待遇政策。4工会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监督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疗养。 5生产技术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5.1组织对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和可能的职业病进行辩识、评价、确认,建立台帐,并及时更新。

5.2组织或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防范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提交职业危害申报相关基础资料。5.3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因素现场防护措施。

5.4组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影响。6其它部门(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6.1具体负责落实和实施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6.2做好本部门职业危害有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

6.3根据公司安排,积极组织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6.4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6.5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职业卫生档案。

6.6负责本部门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安全卫生培训,督促、指导员工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6.7按照规定对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

9 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7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7.1学习和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7.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7.3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7.4按照公司安排积极参加各项健康体检。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 公司各部门应当为本部门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综合部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财劳部人力资源应向职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内容,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车间分析化验要按时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公布在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监测牌上。对产生严重职

10 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安全生产技术部应不定期对各车间、部门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6安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应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或在安全、技能等培训中增加职业卫生方面的内容,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定,为规范公司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制定本制度。

2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牵头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3各车间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对本车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程度和涉及职业危害人员,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

4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分为公司和车间两级建档,档案内容应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及人员基本健康状况、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

5按照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责划分,生技部牵头组织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

11 6申报职业危害时,一般应当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6.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6.2公司的基本情况。

6.3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等情况。6.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等情况。 6.5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6.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7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6.8其他资料。

7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有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7.1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7.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化时,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7.3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申报。

7.4公司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上报。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识和能力,组织好对职工进行的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等内容的培训工作,制定本制度。 1培训内容

1.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1.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6其它有关职业卫生内容。 2培训范围

2.1新入公司员工(包括:新入公司大学生、临时工、合同工、外来用工等);2.2培训、代训或实习人员;

2.3外单位调入、公司内职工调动和临时参加劳动人员;2.4公司在岗员工。 3培训方式

鉴于化工企业生产的特点,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采取与安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在三教育中增加职业卫生教育的内容。 3.1公司级职业卫生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及职业病防治的重要

13 意义。

b公司概况、生产特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c防毒知识及预防和急救措施。

d职业病危害接触场所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措施。 e个体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要求。

公司级职业卫生教育由财劳部和安全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

3.2车间级职业卫生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a车间生产概况、生产特点及工艺流程; b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c车间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d车间职业病危害接触场所危害因素的防护;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 3.3工段(班组)级职业卫生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a班组工作任务、性质及要求;

b安全器材和工具、个体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c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d所在工段车间职业病危害接触场所危害因素的防护; e工作现场清洁卫生要求等。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工段(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时间应不少于8学时。

14 3.4公司内职工调动或临时参加劳动人员的安全教育

a各生产车间调动的职工,按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两级职业卫生教育教育内容进行。

b生产车间内部调动的职工,按工段(班组)级职业卫生教育内容进行。 c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除必须进行现场教育外,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

3.5外来施工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

外来施工人员入厂施工必须先由公司牵头部门带领到安全生产技术部进行安全及职业卫生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出具教育合格证明。 3.6日常职业卫生教育

日常职业卫生教育内容包括:全员职业卫生教育、各级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等。

3.6.1日常的职业卫生教育是面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定期安全教育。目的是全面落实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贯彻党和国家职业卫生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

3.6.2举办职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三级安全教育,采用讲课、有线电视、录像、板报、展览等形式,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

3.6.3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学习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4公司所有员工每年的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每年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牵头,各单位具体组织一次全员的职业卫生考试。

15 5安全生产技术部及各部门要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6培训考核

6.1公司、车间、班组三级职业卫生教育完成后分别由教育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级教育或上岗作业。

6.2每次车间、班组级职业卫生教育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培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授课人、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等,安全生产技术部不定期进行检查,未按时进行职业卫生教育,每少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系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机电部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机电部负责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机电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生产过程中安全联锁系统应正常投入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需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16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各车间要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公司职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健康检查范围

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场所工作的公司所有职工均应进行健康检查与诊疗。 2管理部门

综合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应制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提前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出下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申请,签订委托协议书,内容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健康检查的人数、检查项目和检查时间、地点等。同时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报辖区的安全及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应根

17 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年度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3健康检查单位

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单位是:阿拉尔市中心医院分院、职业病防治医院。 4健康标准

不得患有职业禁忌症。 5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6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6.1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全部合格的职工方可考虑录用,否则不允许录用。

6.2工作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上岗以后,每年必须按体检范围项下要求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本人,体检不合格的职工调离本岗位。

6.3职工因调动、辞职离开公司时,要进行离岗体检,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4职工患病康复后要求上岗,必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6.5发现有患甲类传染病的职工后,有关的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并且在潜伏期过后再次体检防止人员带菌或传染病蔓延。

19 6.6生产过程中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可能导致职工急性健康损害时,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6.7各车间管理人员必须把人员健康作为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随时关注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以确保每位职工的身体健康达到规定的健康要求。

7职工健康异常报告程序

7.1所有职工均有义务,并且必须及时向直接负责人报告自己的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当

有健康标准中不允许患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

7.2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人员健康异常的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其它人员的感染。8职工健康异常情况处理

8.1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职工,且应尊重职工个人隐私权仅通知到个人,严禁相关信息外泄。8.2对患甲类传染病职工应要求其立即停止工作,暂调离岗位,进行住院检查治疗。

8.3有传染病发生的岗位,凡与之有关,可能感染的人群均应进行体检。8.4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8.5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8.6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20 8.7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应当妥善安置; 9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医学随访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10档案管理

10.1公司综合部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应有专人严格管理,并按规定妥善保存。10.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职工个人基本情况;

(2)职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5)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6)其他资料。

10.1.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1)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公司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

(5)公司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10.2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职工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提供虚假档案材料。职工离开公司时,

21 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银色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并进行监护,鉴定各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的成效,保证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环境。 3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

氯气、氯化氢、氢氧化钠、硫酸、氯乙烯、氯化汞、二氯乙烷、硫化氢、粉尘、噪声等。 4职责

4.1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职工公布,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2安全生产技术部组织对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和可能的职业病进行辨识、评价、确认,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监测点,现场配备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监测牌(分布地点见附表)。

4.3各车间质检分析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负责不符合纠正措施的落实。

22 5工作要求

5.1职业危害监测点由生技部会同各单位依据下列原则和标准确定。5.1.1根据职业危害因素产生的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地点作为监测点。

5.1.2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

5.1.3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5.1.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一经确定,即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测记录。

5.1.5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审批。

5.2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由化验检测中心负责监测,每周一次,并认真记录。5.3化验检测中心负责对动火、设备内等特殊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依据结果判定合格与否。

5.4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5.5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6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8、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23 为了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职业危害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总经理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资金的投入,逐步消除各类职业危害。

2.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经理助理直接负责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分管副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职业危害隐患进行治理;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职业危害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验收;各车间、部室主任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各工段(班组)长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每位职工对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职业危害,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环保处、公司领导报告。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查出的职业危害隐患进行登记,建立职业危害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职业危害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2.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3职业危害排查与治理

鉴于化工企业生产的特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采取与安全隐患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进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时同时进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要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规定,

24 及时查清危害因素的来源,制定正确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和治理时间,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4考核

4.1车间(部室)、工段(班组)未按要求及时开展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责任人罚 款50元。

4.2各车间未根据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到期完不成的对隐患整改责任 车间罚款50-100元。

9、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加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提高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制定本管理办法。 1检查方式

1.1安全生产技术部在每月一次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对涉及的职业卫生项目进行检 查。

1.2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员在每天的巡查中对公司现场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1.3各车间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本车间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1.4安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综合部不定期组织对各车间职业卫生工作情

25 况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 2.1卫生状况

按照公司文明生产的要求,车间办公区、值班室物品实行定置化管理,地面整洁,窗明几

净;生产区地面无积水、牌板整齐,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2.2警示标识及防护设施运转情况

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场所警示标识是否齐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如洗眼器、除尘机组等是

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2.3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是否灵敏有效

对烧碱车间、聚氯乙烯车间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报警台帐进行检查,报警时间、

报警点位、报警原因、处理结果是否记录齐全,报警探头是否有损坏。 2.4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检查各工段劳保用品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防毒面具滤毒罐、防毒口罩滤盒是否存放得当

并在有效期内,空气呼吸器是否有压力,是否建立了劳保用品检查记录,现场职工个体劳动防 护用品是否按要求佩戴齐全。 2.5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现场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情况,有无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6 3问题整改落实

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落实问题整改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考核。 4奖罚办法

4.1每有一项达不到公司文明生产要求,对责任人罚款10元。4.2每有一项防护设施不完好或运转不正常,对责任人罚款30元。 4.3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报警系统的检查参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办 法》。

4.4劳保用品配备不齐全,每少一件对责任人罚款10元;劳保用品未按要求佩戴齐全,每

少一件罚款10元;劳保用品超过有效期未及时更换或无法正常使用,每件对责任人罚款10元。

4.5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30-100元罚款。

27

第19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业卫生相关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3、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关于成立***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

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13年1月8日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行政中心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工作(注:副组长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二、各车间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车间主任 组员:各班(组)长

三、行政中心办公室为我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危害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行政中心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各级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公司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

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责任制

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责任制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各厂车间主任责任制

在分管经理、厂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六、劳动者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

公司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我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人事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人事部、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三、现场告知

1、应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七、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的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八、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一)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二)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三)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四)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五)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九、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一)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

(三)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

(四)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

(五)可能引起其它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

十、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十一、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编写,明确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十二、贮存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场所,应在入口和存放处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十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十四、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十五、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公司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公司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公司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公司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要求、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教培训计划,提供相应资源保证。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卫生宣传

1、利用公示栏、板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商学院,并由商学院组织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2)单位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公司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车间级教育培训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

公司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每年采用课件、视频、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培训、邀请老师授课等形式对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

五、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应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工作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公司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公司设备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公司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公司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根据岗位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正确有效地个体防护用品。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各相关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行政中心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1、确保监测正常运行,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建立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2、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明确对尘、毒等化学有害因素和高温、噪声、震动等物理因素监测的合理布点,确定监测办法,明确监测时间,做好记录。

3、及时向管理层提供现场监测结果报告。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向员工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二、公司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风险程度,分为职业危害一般、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

(一)职业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由公司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四、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五、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六、公司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

七、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司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八、对职业危害一般和职业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公司应当在完成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施工。

九、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司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防护设施设计。

十、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十一、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公司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二、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十三、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公司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

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二、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三、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开展职业危害事故中、后可能受到职业危害以及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五、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和公司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公司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

1、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卫生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卫生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管理制度

为规范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规章,尚未发布。待发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

1、确立处理职业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2、停止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组成职业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公司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内容包括:

1、各岗位的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详见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主要有噪声和棉尘,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是为有噪声和粉尘危害的特殊岗位配备耳塞和口罩。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详见《山东舒朗服装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环境卫生:详见《车间现场清洁制度》。

公司职业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注:参照《山东舒朗服装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应急处理物资与设备:

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1、立即停止作业,封存造成中毒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对中毒立即移到安全处,进行应急处理,报告医院抢救。

3、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现场人员,组织泄险,现场急救人员必须佩戴必需的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牺牲。

四、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与处理

公司职业危害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一、检查层次

1、由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 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对事故隐患进行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闭合。

第20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人员及设施。

3.定义:

4.职责

4.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对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实施领导决策;

4.2厂务部EHS组(以下简称EHS):

4.2.1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及作业人员接触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4.2.2定期组织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

4.2.3发现职业病损伤时,协助调查发生原因,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通报并协助调查;4.2.4 定期组织进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及治理; 4.2.5负责在岗期间和离职时及急性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4.2.6 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维护、保管。 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4.3.2发现职业病损伤和发生职业病危害时,参与调查发生原因并协助医治,负责工伤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

4.3.3以《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的形式通告员工所在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风险,履行告知义务;

4.3.4在安排未成年工岗位时,应遵守国家《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不得安排从事包含职业病危害的岗位。4.4其他:

4.4.1各部门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监督和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4.4.2各部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月需求计划,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需求计划提交生管部,由生管部统一提报。

4.4.3公司生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储存及保管,应为此专门设立劳保用品库房。4.4.4劳保用品必须经ME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手续。

4.4.5财务部负责保证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

4.4.6 供应链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并确保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文件/作业内容

5.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 5.1.1主要负责人职责

5.1.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5.1.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5.1.1.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5.1.1.4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保证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投入并有效实施。

5.1.1.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1.1.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5.1.1.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5.1.1.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5.1.1.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5.1.2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5.1.2.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5.1.2.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1.2.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5.1.2.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1.2.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5.1.2.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5.1.3生产技术部门的职责

5.1.3.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5.1.3.2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5.1.3.3对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5.1.4职业健康管理部门(EHS组)职责

5.1.4.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5.1.4.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5.1.4.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5.1.4.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1.4.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1.4.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 5.1.5专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5.1.5.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1.5.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1.5.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1.5.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1.5.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5.1.5.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5.1.5.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5.1.6车间负责人职责

5.1.6.1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5.1.6.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5.1.6.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5.1.6.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1.6.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5.1.6.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5.1.7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5.1.7.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5.1.7.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5.1.7.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5.1.7.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5.2 职业病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 5.2.1 日常监测

5.2.1.1 日常监测依据《作业环境测定作业指导书》进行。 5.2.2 检测和评价

5.2.2.1 每年委托有资质检测中介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进行评估。

5.2.2.2 每三年委托有资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5.3 职业病危害告知 5.3.1 岗前告知 5.3.1.1 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同时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不得隐瞒。

5.3.1.2 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3.2 作业场所告知

5.3.2.1 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维护。 5.4 职业病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

5.4.1职业病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依据《安全生产巡查记录表》(FM-305)进行。5.5 职业病危害申报

5.5.1 EHS负责本单位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如实进行申报,申报的结果及时备案。

5.5.2 EHS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后,每年及时、如实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向上级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接受其监督检查。 5.6 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教育培训

5.6.1 所有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在新入职、转岗及调岗前,必须按照《EHS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定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5.6.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1次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5.6.3 在班组安全活动中,每季度应至少对全体员工安排1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5.6.4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如依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须按照《EHS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6.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外来施工人员或雇用的临时工上岗前的教育培训应按《EHS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外来人员施工安全责任协议》的要求,进行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6.6 其他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依据《EHS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5.7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

5.7.1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人员应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操作要求做好日常点检及清洁。 5.7.2 所有检修及维护保养均应做好记录,并接受EHS和政府部门检查。 5.8员工防护用品管理

5.8.1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及报废管理严格依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5.8.2 各部门依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为员工配备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员工应严格按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规定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5.9职业健康监护

5.9.1员工应按劳动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正确使用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及EHS报告。5.9.2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9.3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EHS部门的意见安排相应的工作,严禁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

5.9.4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观察、治疗、诊断或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等。对在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5.9.5 员工离职前须提交《离职体检申请表》,并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后方可离职,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5.9.6 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

5.9.7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不应安排女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5.9.8 应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5.10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5.10.1 生产技术部在制定岗位工艺技术作业指导书的同时应把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纳入指导书内容中去。 5.11 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

5.11.1 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依据《意外事故通报及调查管理规范》执行。 5.12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病危害管理 5.12.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病危害管理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相关方管理规范》执行。

5.13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5.13.1 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应按照《紧急应变暨处理指导书》进行应急救援。

5.13.2 对发生职业损伤的员工应按照《员工工伤急救处理指导书》进行急救处理及送医处理。 6.相关表单: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安全生产巡查记录表》(FM-305)

《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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