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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18 07:40:44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法》规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实际上体现了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严格程序、如实记录、定期检查等。

内部控制是指以单位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即为保证单位经济活动正常进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不仅包括单位最高管理当局用来授权与指挥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和步骤,还包括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的目标,尽管理论界有多种表述,但最根本的是保护单位财产、检查有关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贯彻既定的管理方针等四个方面。

1.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1) 控制环境。控制环境即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

素,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动。

具体包括:管理者的思想和经营作风;单位组织结构;管理者的职

能及对这些职能的制约;确定职权和责任的方法;管理者监控和检

查工作时所用的控制方法;人事工作方针及实施措施;影响本单位

业务的外部关系等。

2) 会计系统。会计系统即指单位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单

位的业务活动,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

和程序。有效的会计系统应当能做到: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的经济

业务;及时并充分详细地描述经济业务的价值,以便在财务会计报

告中记录其适当的货币价值;确定经济业务发生的期间,以便将经

济业务记录其适当的会计期间;在财务会计报告中适当地表达经济

业务和披露相关事项。

3) 控制程序。控制程序即指管理者所制定的方针和程序,用以保证达到

一定的目的。它包括下列内容;经济业务和经济活动批准权;明确

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效防止舞弊;凭证和账单的设置和使用,

应保证业务和活动得到正确的记载;财产及其记录的接触使用要有

保护措施;对已登记的业务及其计价要进行复核等。

2.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

1) 规划控制。组织规划控制即对单位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

和有效性进行的控制。主要包括两方面:

①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有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职务。如会计工作中的会计与出纳即属不相容职务,需要分离。应当加以分离的职务通常有: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某项的职务要分离,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审核该项业务的职务分离,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分离,保管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财产的职务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单位在设计、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② 组织机构的相互控制。一个单位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而分设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其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并保证在授权范围内的职权不受外界干预;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间进行相互检查;在对每项经济业务的检查中,检查者不应从属于被检查者,以保证被检查出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2) 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即指对单位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

务的权限控制。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进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否则就不能进行。授权批准控制可以保证单位既定方针的执行和限制滥用职权。授权批准有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两种形式。一般授权是对办理一般经济业务时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通常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特定授权是对特定的经济业务处理的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如当某项经济业务的数额超过某部门的批准权限时,只有经过特定授权批准才能处理。授权批准控制的基本要求是:首先,要明确一般授权与特定授权的界限和责任;其次,要明确每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再次,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以保证经授权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的工作质量。

3) 预算控制。预算控制的内容涵盖了单位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单位通过

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不良后果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的严格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不论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法,其决策权都应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由这一权威层次进行决策、指挥和协调。预算的执行层由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并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关系,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

预算的基本要求是:

① 所编制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明确职责。

② 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切合

实际。

③ 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4) 财产保全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主要包括接近控制、定期盘点控制等。

接近控制主要是指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资产的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资产。接近控制包括限制对资产本身的接触和通过文件批准方式对资产使用或分配的间接接触。一般情况下,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的直接接触。定期盘点是指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不一致,可能说明资产管理上出现错误、浪费、损失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管理。

5) 风险控制。风险按其形成原因一般可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两大

类。经营风险是指因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给企业盈利带来的不确定性。财务风险又称筹资风险,是指由于举债而给企业财务状况带来的不确定性。借入资金就要还本付息,一旦企业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因此,企业应通过建立有效地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对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控制。

6) 内部报告控制。内部报告的格式和种类由各单位从根据各自的实际情

况自行设计,可以由财会人员负责,也可由财会、业务和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内部报告可以是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内部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简明易懂,避免繁琐难学。

7) 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电子信息控制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现内

部控制手段的电子信息化,尽可能地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变人工管理、人工控制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控制。二是对电子信息系统的控制。具体讲既要加强对系统开发、维护人员的控制,还有加强对数据和文字输入、输出、保存等有关人员的控制,保障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

推荐第2篇: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2007-02-02 21:55:19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⒈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⒉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⒊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⒋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⒌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

安全、完整。

⒍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⒈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⒉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⒊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⒋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

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⒉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⒊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⒋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⒊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⒋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⒌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⒊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

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⒈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⒉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⒊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⒋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⒌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

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⒍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⒎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

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

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

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

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

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⒈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⒉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⒊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⒈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

性负责。

⒉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⒊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⒋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⒈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

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⒉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⒊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⒈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⒉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⒊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⒋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

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

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

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⒈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⒉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⒊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

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⒋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⒌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

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单项原值在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

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5、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六、债权债务管理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⒈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⒉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⒊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⒋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

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年度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七、运输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条

(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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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⒉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⒊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⒋各科目负责人要在分管范围内编制成本计划、建立成本费用台帐,加强成本费用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及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期提供成本费用考核依据。为保证各科目负责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费用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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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年度经济指标。

八、票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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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⒈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⒉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⒊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⒋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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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⒌不得未经批准拆本使用收据、发票。

⒍不得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收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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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

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

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

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10),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8),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2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5、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六、债权债务管理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1、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2、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3、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4、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年度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七、运输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1条

(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1、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3、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4、各科目负责人要在分管范围内编制成本计划、建立成本费用台帐,加强成本费用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及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期提供成本费用考核依据。为保证各科目负责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费用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好范文版权所有

5、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年度经济指标。

八、票据管理

(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1、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2、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3、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4、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范围。

5、不得未经批准拆本使用收据、发票。

6、不得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收据、发票。

推荐第4篇: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确保本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制定芦葭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

二、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本单位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章 预借款管理、报销票据的管理、差旅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 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

室,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3、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三、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4、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五章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

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二、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

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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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职责

分为授权、批准、执行、记录、保管、复核五步骤,应由不同的人或部门实施

采购部门

采购流程

流程:

内部控制按工作范围可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流程控制

内部控制按控制的方式可分为:预防性控制检查性控制 固定资产的构建、使用、处置(报废)、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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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公司规范发展,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一条 执行董事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私募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执行有效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独立性原则。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五)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内部控制与公司的管理规模和员工人数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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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适时性原则。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周期性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或因业务变化导致内控需求有变化的,应当及时加以改进、更新。

第五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培养从业人员的合规与风险意识,营造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保证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第六条 公司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 公司应当健全治理结构,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公司组织结构应当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各部门有合理及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第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公司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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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利用部门分设、岗位分设、外包、托管等方式实现业务流程的控制。

第十三条 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的始终。公司将建立健全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自行募集私募基金的,应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公司应当建立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委托募集的,应当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并制定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确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以及不变相进行公募。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防范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间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公平对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业务控制,保证投资决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第十九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公司应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公司应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十条 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公司将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其业务外包实施规划,确定与其经营水平相适宜的外包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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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包业务控制,并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个阶段,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公司自行承担信息技术和会计核算等职能的,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和会计系统,保证信息技术和会计核算等的顺利运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控制,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保证向投资者、监管机构及基金业协会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存私募基金内部控制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及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的完整、连续、准确和可追溯,保存期限自私募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 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评价,排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及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内容

第二十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披露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揭示制度、授权控制、员工素质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电脑系统风险控制等。信息披露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单独颁布具体制度。

第二十七条 授权控制。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岗位职责和权限,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职责。

第二十八条 员工素质控制

(一)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成长以及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以保证重要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时,后续人员能迅速补上。

(二)加强对员工的守法意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员工必须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提交自律承诺书,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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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情况和职业道德将作为录用和提升的重要标准。

第二十九条 项目投资业务控制

(一)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化。制定了各类项目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项目的立项、尽职调查、文件制作、内部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加强项目核算和内部考核,完善项目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严格按照质量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筛选。项目人员必须先向运营部、风险控制部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报送详细的申请材料。是否立项由公司运营部与风险控制部立项审核会议讨论决定。

(三)项目小组制作申报材料,应由公司运营部进行内核。内核工作包括内核申报、项目预审、项目复审、内核会议、项目跟踪及回访等内容。

第三十条 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

(一)公司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务制度等制订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计划财务内控组织体系以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为基本依托,以各会计岗位为基本风险控制点。公司设财务主管人员,分管全公司计划财务工作。

(三)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公司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司法部门认可的部门因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陪同查阅,需要复制时,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并做登记。

第三十一条 信息传递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部为公司内部信息收集和处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业务信息的收集、再整理、存档工作。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业务信息资源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信息报送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为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保证住处披露的及时、准确,公司业务部门应当及时与执行董事沟通反馈日常经营情况。

(四)所有内部知情人在信息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守秘密的交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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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电脑系统风险控制

(一)公司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的权限;

(二)电脑系统机房空间隔离并设置门禁制度;

(三)建立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四)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患制度;

(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

(六)制定灾难恢复计划。

第四章

内部控制效果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公司经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并形成相应的专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监事应对执行董事、经理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实施必要的检查,督促执行董事、经理及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并对督促检查不力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 风险控制部应于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并分别向执行董事和公司经理提交内部控制报告和风控工作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冲突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由执行董事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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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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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部控制是指经济单位和各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的业

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

2. 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是因加强经济管理

的需要而产生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完善的。最早的控制主要着眼于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侧重于从钱物分管、严格手续、加强复核方面进行控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扩大,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化,才逐步发展成近代的内部控制系统。

3.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

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

4. 内部控制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

5. 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

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1)有助于管理层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内部控制由若干具体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组成,它们首先是为了实现管理层的经营方针和目标而设计的。内部控制可以说渗透于一个单位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单位内存在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的环节,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2)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保护资产一般指对本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商品、产品以及其他重要实物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保护。(3)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一个单位的管理层来说,要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报告及时地占有准确的资料和信息,以便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6. 内部控制的作用:(1)提高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2)保证

生产和经管活动顺利进行(3)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4)保证企业既定方针的贯彻执行(5)为审计工作提供良好基础

7. 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制度本身制定得不合

理,或过于理想化,或随着新情况出现,原有制度已不能适应却没有及时修改,从而使得制度不具可操作性,自然也就不会被执行;二是缺乏保证制度执行的机制,一些单位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既没有检查监督,又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内部控制制度成为墙上摆设和一纸空文也就不奇怪了。为此,企业一方面需要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执行力,不能为制度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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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记录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 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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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六条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 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作为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业务部门在规定的业务、财务和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

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八条 员工素质控制贯彻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公司应当制定连贯、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盖于员工招聘、培训、轮岗、考核、晋升、淘汰等环节。

在投资管理业务方面的员工素质控制上,通过员工能力素质培训,要求相关员工必须具备相关能力素质和与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素质。这些素质要求同样适用于招聘、晋升、培训和考核等方面。

同时,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员工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努力提高核心与专业素质,打造个人、团队乃至公司的竞争优势。

第九条 业务控制包括证券投资管理业务控制等,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由投资部统一操作,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擅自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财务部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清算工作及资金划拨与核算。

(二)自营证券投资规模由证券投资部提出申请,公司董事长核定。

(三)证券投资部的组织构架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部、交易部和风险控制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的董事长、基金经理、总经理组成,负责对证券投资部所有证券投资项目的操作做出方案和下达指令,研究部负责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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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上市公司并做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交易部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达的交易指令,并提供交易台帐和项目收益情况表;风险控制组负责监控交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及时汇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四)公司所有的证券投资帐户,由财务部办理、保管,开户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必须在财务部保存。公司自营证券投资业务必须与代理客户证券投资业务严格分开。

(五)严守商业机密,禁止无意或故意对外泄露本公司投资结构、投资计划及盈亏状况等。

(六)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与自营证券投资业务之间应当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从组织结构、帐户管理、投资运作、信息传递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从而保证客户资产的完全分离和安全。

(七)不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向客户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八)公司风险控制部和证券投资部协作配合,共同负责公司范围的独立内部稽核和业务合规性检查,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价。

(九)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建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监控制度。

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务制度等制订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公司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

(五)公司在强化会计核算的同时,建立了预算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的事前控制。XXXX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委托资金实行分户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完全分开。客户委托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客户资金划付的授权、指令录入、审核、执行及与银行对帐等适当分离,任何个人无权单独调动资金。

(四)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转移和报废,首先要在年度经营计划中列出计划,购置前有书面申请报告,报董事长审查,经公司批准,由公司计划财务部下达公司批复后,方可办理有关购买手续。第十一条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信息系统的个体情况,制定了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口令必须由信息技术中心专人掌握,并定期更换。操作人员应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禁止同一人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

(三)建立和完善技术监管系统,定期进行独立的对帐,核对交易数据、清算数据、保证金数据、证券托管数据以及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离岗人员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同时其负责的信息系统的口令必须立即更换。

(四)对交易业务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交易业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公司电脑部建立证券投资部交易业务数据库,并定期和不定期与财务部数据库进行核对,防止使用过程中产生误操作或被非法篡改。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必须及时对交易业务数据进行备份。

第十二条 信息传递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部为公司内部信息收集和处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业务信息的收集、再整理、存档工作。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业务信息资源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信息报送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各部门的业务秘书(或指定专门信息员)作为业务信息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为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保证住处披露的及时、准确,公司业务部门应当及时与董事长和总经理通反馈日常经营情况。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所有内部知情人在信息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守秘密的交务。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风险控制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直接接受董事长传导。风控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之外,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并对董事长负责。

(二)风险控制部负责人任免由董事长决定。

(三)风险控制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长提交上一年度风险控制工作报告,风控工作报告应据实反映内部审计部门在上一年度中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异常事项、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事项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四)风险控制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风控工作,对打击、报复、陷害风控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制定严厉的处罚制度。

(六)严格风控人员奖惩制度,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在风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应予以适当的表彰与奖励。 第十四条 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和评价证券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并形成相应的专门报告。总经理应对公司风控部门等对公司内部控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并督促落实。 总经理应对高管、经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实施必要的检查,督促各人员及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

第十五条 风险控制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一) 控制环境——指影响内部控制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 公司的结构;经理层的职业道德、诚信及能力;经理层的管理哲学及经营风格;聘雇、培训、管理员工及划分员工权责的方式;信息沟通体系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对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的内、外部因素进行评估,以确认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其评估结果可协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动——指协助经理层确保其指令已被执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验证、调节、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保障资产安全及与计划、预算、与前期效果的比较等内容。

(四)信息及沟通——内部控制必须能产生规划、监督等所需的信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适时取得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与内部控制目标有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及向外传递。

(五) 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评估控制环境是否良好,风险评估是否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活动是否适当、确实,信息及沟通系统是否好顺畅 等。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专项监督,持续性监督是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包括经理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员工履行其职务时所采取的监督等;专项监督是由公 司内部相关人员或外部相关机构就某一特定目标进行的监督。

第十六条 风险控制部应于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并分别向董事长、总经理提交内部控制报告和风控工作报告。报告至少应包括评价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效果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七条 董事长应就上述内部控制报告召开专门的会议并形成决议。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X年X月

推荐第9篇: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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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在项目投资业务方面的员工素质控制上,通过员工能力素质模型,要求相关员工必须具备七项核心能力素质和与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素质。这些素质要求同样适用于招聘、晋升、培训和考核等方面。

同时,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员工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努力提高核心与专业素质,打造个人、团队乃至公司的竞争优势。

(二)公司计划财务内控组织体系以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为基本依托,以各会计岗位为基本风险控制点。公司设财务总监,分管全公司计划财务工作。该部门至少要配备两名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取得会计上岗证的会计人员,该会计员工中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其中一人为现金出纳员。

(三)各级会计人员行政隶属于所在级次的核算单位,受上级计划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主要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需商得上一级会计部门的同意。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需商得本单位会计主管的同意。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轮换。

(四)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公司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司法部门认可的部门因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陪同查阅,需要复制时,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并做登记。

(五)公司在强化会计核算的同时,建立了预算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的事前控制。

(六)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委托资金实行分户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完全分开。客户委托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客户资金划付的授权、指令录入、审核、执行及与银行对帐等适当分离,任何个人无权单独调动资金。

(七)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转移和报废,首先要在年度经营计划中列出计划,购置前有书面申请报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经公司批准,由公司计划财务部下达公司批复后,方可办理有关购买手续。

每年结帐日之前,要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清查,填写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交财务部门进行帐实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盘点时发现盘盈(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盈(亏)表,报经公司计划财务部确认后,做帐务处理。

(六)严格风控人员奖惩制度,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在风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应予以适当的表彰与奖励。

(四)信息及沟通——内部控制必须能产生规划、监督等所需的信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适时取得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与内部控制目标有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及向外传递。

(五)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评估控制环境是否良好,风险评估是否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活动是否适当、确实,信息及沟通系统是否好顺畅等。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专项监督,持续性监督是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包括经理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员工履行其职务时所采取的监督等;专项监督是由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或外部相关机构就某一特定目标进行的监督。

推荐第10篇:内部控制制度

实验小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有关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管理人员、报账员必须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协作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定期检查、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2、对货币资金的支付一定要贯彻“先做帐后付款”的原则,领导指示同意支付的款项,应先由会计按照制度规定和经费收支情况复核做帐后,再交出纳付款,不准先付款后做帐。

4、实行印鉴分管制度,对预留分行印鉴应分开保管,不得由会计或出纳一人统管。

二、严格报帐制度,防止差错和弊端

1、报账员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原则办事。

2、一切经济业务必须由经办人员向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内容佥、填写正确和完整的原始凭证,对使用非正规收据(发票),对未注明付款理由和用途,或缺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领导签字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3、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任何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主管财务的领导(即校长)签字才能报销,如校长外出,应由校长委托其他人签字才能报销。

4、外出学习人员的报销,应有上级部门的学习通知,财务人员才能按正常行走路线,据实给予报销。

5、出差人员的报销,财务应严格按财政现行有关文件审核后,由校长签字才能报销。如特殊情况需超出规定标准的,由校长批准后,才能据实报销。

6、招待费的报销,按学校的接待工作制度条款执行,经办人员必须取得“执行餐费审批表”后,附上正规原始餐费发票一,财务才能给予报销。

7、对2000元以上工程款的报销,经办人必须向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工程协议书、工程预决算书、工程验收决算单、正规工程发票,财务才能给予报销。

9、出纳在结算各种款项时,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款项收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帐。

三、加强货币资金收付、财产物资的收发保管,防止学校财产流失

1、学校的所有货币资金收付由出纳负责输,任何人不得插手。每日终了,出纳应计算出现金收入、支出合计和结存数,并同库存现金实有数相核对,每月终了,出纳应将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会计总帐相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帐帐、帐款相符。

2、学校收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送存银行的现金在存款单上应注明款项来源,支取现金,应在现金支票注明款项用途。学校每天现金库存最高限额为2000元。

3、固定资产由财务与保管共同管理,固定资产和验收应由财务部门、总务部门、使用(技术)部门共同签约与执行了完成后,财务部门和总务(保管)部门按统一分类标准分别设帐管理,其中,财务部门以价值管理为主,总务(保管)部门以实物管理为主,使用部门应签具使用责任书,三方相互配合,定期查对,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对于丢失、损坏(无法修复)的财产物资,由各部门填表上摄后勤总管,经核实后,由校长批准,才能办理核销手续。对购入、接受捐赠、上级拨入的财产物资,在办理接受手续后,财务应做固定资产帐,保管部门应进行财产登记。

四、建立复核和内部审计制度。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必须审查核对,并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第11篇:单位内部控制论文

论行政事业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与内部控制的强化

自2002年国务院推行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以来,全国从上到下的改革都在积极推进实施中。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越来越成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规范预算管理、强化单位内部控制推进廉政建设的必要手段。作为县级市的即墨搭乘着改革的末班车,于2012年底也陆续出台了多项改革实施意见及具体操作办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一年多来,作为工作在一线的会计人员,深切感受到了改革的成效和成果,特别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配合公务卡的使用,使单位的内部控制得以大大加强。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政府部门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它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及其沟通和内部控制监督等要素组成,并体现为与行政、管理、财务和会计系统融为一体的组织管理结构、政策、程序和措施等,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实现总体目标而应对风险的自我约束和规范的过程。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为其他各项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障,但是仍然比较薄弱,影响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财政资金的安全,亟待改进与完善。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意识不强。内部控制意识是内部控制环境中的重要内容,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完善和有效发挥

1作用的基础保障。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缺乏内部控制理念,内控意识薄弱的现象,相当一部分领导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了解,甚至对内部控制制度本身持规避的态度。单位的会计人员不能真正起到会计管理的作用,往往只是扮演“付款员”或记账员的角色。内控意识不强致使这些单位不能建立起有效的内控制度或内控制度的制定走过场,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没有将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各个岗位及环节完全纳入到内部控制体系当中。个别单位没有切实可行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评估监控制度、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等,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缺失必然使内控制度大打折扣。部分单位存在财务收支审批不严、重大收支不执行集体决议,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不相容职务由一个人担任等不合规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单位内部控制的作用。

(三)监督约束机制缺失。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无内审机构或内审机构隶属于财务部门,这样内审机构形同虚设,即使单位财务制度、物资采购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使这些制度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对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不能起到监督作用,导致内部控制的失效。同时,外部监督部门比如财政管理部门经常只重视资金分配,而轻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忽视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

建议

一项制度的改革就是对原有制度的否定的发展,是对原有制度的反思和改进。我市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特别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反思的机会。一个单位从主要负责人到会计主管再到一线的会计出纳人员,都需要借此次改革提供的机遇,认真反思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力争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不断完善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内部控制制度真正起到监督和约束的作用。

(一)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单位会计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机会,大力宣传增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让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在保护资产的安全性、预防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单位管理目标的重要性,真正树立起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主体意识,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二)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我们要抓住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加强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控制,强化责任,形成一个相对完整、有章可循的内部控制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将加强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当做首要任务来抓,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建立和完善与财务相关的各项制度。一是规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强化内部授权审批和评价与监督机制,明确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审批范围、审批

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限额以上开支不能由一人说了算,坚决杜绝一支笔;二是建立会计内部牵制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等,防止贪腐、挪用资产等现象发生;建立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评价和轮岗等机制,使其相互制衡。三要加强财产安全控制,定期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管理制度。

(三)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将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部门分离,使内部审计部门真正起到审计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定期的内控制度风险评估机制,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内控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履职,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能使内部会计控制得以加强和完善,从而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推行公务卡的有利时机,不断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现金是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前,支付制度以单位分散支付为主,改革后,支付制度以财政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两种方式为主,严格控制单位对现金的提取和使用,财政审计部门应根据每个单位的不同情况核定各个单位的现金保有量,且现金只能用作零星支付,不得用于大额支付,这样单位现金使用量大大减少,能有效预防现金使用过程中的腐败。

(五)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的有效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实施后,市财政局开发了财务一体化系统,实现了单位账务的电子化和信息化。通过该系统,财政局能有效控制各个单位的支出,不断加强各个单位的预算管理,使财政预算真正能起到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单位整体管理水平、落实单位内部经济责任的作用。特别是公务卡系统的开发和使用,能实现财政部门对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外部控制的加强能有效促使单位内部控制的合理化和规范化,使单位内部控制真正起到对权力的约束作用。为了规范实施内部控制体制,国家财政部于2012年底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化提供了良好契机,我们应该抓好机遇,不断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第12篇: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方法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方法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划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会计监督的重要的组织部分。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方法主要有: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1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对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等行为。如物资采购业务,批准进行采购与直接办理采购即属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这两个职务由1个人担当,即出现该员工既有权决定采购什么,采购多少,又可以决定采购价格、采购时间等,没有其他岗位或人员的监督、制约,就容易发生舞弊行为。又如销售和收款也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2、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是指单位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授权批准形式通常有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之分。一般授权是对办理常规性的经济业务的权利、条件和有关责任者做出的规定,这些规定在管理部门中采用文件形式或在经济业务中规定一般性交易办理的条件、范

围和对该项交易的责任关系,在日常业务处理中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包括制定产品销售价格的权力、购买固定资产的权力以及招聘员工的权力等)和有关职责自行办理。特别授权是指授权处理非常规性交易事件,比如重大的筹资行为、投资决策、资本支出和股票发行等。特别授权也可以用于超过一般授权限制的常规交易。

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必须明确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责任和权限,以及每笔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并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3、会计系统控制。会计作为一个控制信息系统,对内能够向管理层提供经营管理的诸多信息,对外可以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用于投资等决策的信息,是重要的内部控制方法。会计系统控制主要是通过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项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归集、分类、编报等而进行的控制。其内容主要包括:①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使之相互监督昨制约;②按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③设计良好的凭证格式;④对凭证进行连续编号;⑤规定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⑥明确凭证的装订和保管手续责任;⑦合理设置账户,登记会计账簿,进行复式记账;⑧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报送、保管财务会计报告。

4、预算控制。预算控制的内容涵盖了单位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单位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不良后果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的严格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不论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法,其决策权都应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由这一权威层次进行决策、指挥和协调。预算的执行层由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并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关系,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

5、财产保全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主要包括接近控制、定期盘点控制等。接近控制主要是指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资产的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资产。接近控制包括限制对资产本身的接触和通过文件批准方式对资产使用或分配的间接接触。一般情况下,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的直接接触。定期盘点是指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不一致,可能说明资产管理上出现错误、浪费、损失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管理。

6、风险控制。风险按其形成原因一般可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两大类。经营风险是指因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给企业盈利带来的不确定性。财务风险又称筹资风险,是指由于举债而给企业财务状况带来的不确定性。借入资金就要还本付息,一旦企业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因此,企业应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对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内部报告的格式和种类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可以由财会人员负责,也可由财会、业务和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内部报告可以是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内部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简明易懂,避免烦琐难学。

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电子信息控制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现内部控制手段的电子信息化,尽可能地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变人工管理、人工控制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控制。二是对电子信息系统的控制。具本讲既要加强对系统开发、维护人员的控制,还要加强对数据和文字输入、输出、保存等有关人员的控制,保障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

第13篇:某单位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xxx单位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机关,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xx业务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xx业务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及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市本级xx业务中政策法规管理、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会计业务管理、机关决策运转及信息系统管理和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内部控制活动。 第四条xx工作内部控制目标:

(一)合法性。各项政策与规定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xx业务活动遵循法定程序与工作纪律。

(二)安全性。各项xx工作在预定流程中运行,确保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最大限度保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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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衡性原则。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在管理架构、机构设臵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三)权责对等原则。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四)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构成等相适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六)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有效管控各类风险。

第七条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内部控制基本制度、xx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各科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是指导各科室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规范,旨在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分工、内部控制方法、内部控制内容、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等总体要求。

(二)xx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制定的政策法规管理等十个方面xx工作的内部控制规范,旨在明确各项xx工作的整体层级内部控制要求与业务层级内部控制要求。整体层级内部控制是指xx工作的制度建设、岗位设臵、人员管理、内控文化等控制要求;业务层级内部控制是指对各项xx业务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后,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各科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

- 3 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内控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xx委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定xx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审议内部控制失效的调查情况、解决方案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二条内控办承担内控委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牵头拟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审核xx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组织对xx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各科室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内控组报告。

(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三)对内部控制失效情况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

(四)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制订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xx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办公室牵头负责,会同相关科室(事业单位)等制定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会计业务管理、机关决策运转及信息系统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二)xx科牵头负责制定人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三)由xx科与xx科牵头负责,相关职能科室配合, 分别由牵头科室负责,相关职能科室(事业单位)配合。

- 5 究。责任追究方式主要包括记录在案、公开通报、取消一定时期内评优评先资格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章 内部控制方法

第十七条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

不相容岗位(职责),是指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岗位。

(一)各科室应全面系统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职责),通过实施分离措施,明确细化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与纵向互相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实行清晰的决策、执行、监督机构设臵,并建立和实施相对独立的报告制度,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岗位应有正式、书面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

(三)关键岗位应具备双保险机制,建立人员AB岗管理制度,不同职务层级之间形成传帮带的机制,建立人才梯队。关键岗位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第十八条授权控制

(一)建立与组织机构、xx工作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管理体系,明确授权主体、范围与权限,规范授权管理与监督程序,科学分配权力,确保各科室(事业单位)及关键岗位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制订内部授权制度,对授权内容和程序作出规范,

- 7 涉及重大收支预算调整、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制定等决策活动,应当通过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等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信息系统管理控制

通过xx工作信息化加强内部控制,将内控理念、控制活动、控制措施等嵌入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操纵因素。

第四章 内部控制内容

第一节 政策法规

第二十三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命令,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起草上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涉及xx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审查xx规范性文件,健全xx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推进xx部门依法行政,将依法理财理念内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二十四条 建立xx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改完善、清理废止。

第二十五条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内部公开性、科学性,重大政策制定与调整实行集体决策,并由内部法制机构进行法律风险评估,进行前臵性审查。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采取适当形式公开征求意见。

- 9 合的机制。

第三十二条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改进项目库管理,规范预算项目设臵,完善重大项目事前评审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

第三十三条推进中长期xx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中长期xx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 第三十四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以及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第三十五条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完善预算编制规程,加强委内预算管理相关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部门决算的有机结合,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第三十六条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科学设臵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权重。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改进和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制度,推进专项项目审批权下放。 第三十七条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比例,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

第三十八条扩大xx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预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应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第三节 预算执行

- 11 第四十六条 会计管理控制的总体目标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等。 第四十七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主管职责:负责组织、管理、监督会计业务工作。负责制定本委会计业务管理制度和会计业务流程,负责授权的法人章保管,审核支付单据,稽核记账凭证,复核会计报表等。会计职责:复核原始凭证并编制记账凭证,期末对账无误后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档案装订、保管。出纳职责:审核报销凭据,办理收付手续,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第四十八条 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始记录管理: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格式、审核;填制人的责任;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稽核: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具体分工、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稽核结果的处理和使用等。账务处理程序: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臵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账簿的设臵;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会计档案管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

第五节 政府采购管理

第四十九条严格遵循“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原则,坚持预算控制计划,计划控制采购,采购控制支付。政

- 13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档案、家具和用具等。

第五十七条 办公室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办公室财务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各科室(事业单位)为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负责保管本科室(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并对其安全性与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八条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之间有机衔接、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 第五十九条本委通用资产配臵应当遵守《xx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臵标准》。没有规定配臵条件和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臵,提高效益。

第六十条 加强产权界定、产权纠纷处理、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并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管。规范资产处臵和产权变动事项的管理程序。资产处臵应当与资产配臵、使用和回收利用相结合,逐步建立资产共享、循环利用机制。 第六十一条规范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管理程序,并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

第七节 建设项目管理

第六十二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合理

- 15 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六十九条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第八节 合同管理

第七十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与单位经济活动和资金收付有关的合同。根据金额和风险大小,分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凡合同金额为3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合同。其中,对原合同有重大更改应视为新签合同处理。

第七十一条 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第七十二条 单位领导层是合同管理的决策机构,对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或金额较大的合同应根据有关制度和单位实际情况,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

第七十三条 合同应实行归口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本单位合同的管理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等工作。所有经济性合同必须交由办公室统一盖章、登记、备案和管理。办公室同时负责合同订立的法律性审核工作。在必要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合同管理和合同起草,对合同进行法律性审核并出具专业意见。

- 17 主要委领导书面报告。

第七十九条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规范日常经费、重大资金支出审批的权限设臵,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资产控制程序,加强委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做好委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八十条强化档案分类管理,完善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制度和流程,实现档案管理的电子化、规范化,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确保业务和管理活动有案可查。 第八十一条完善保密规章制度,构建单位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承办责任人“三位一体”的保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各类保密设备的使用管理。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查单位整改。

第八十二条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处臵预案,健全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的防控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和落实责任。健全群访事件处臵协调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预防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

第八十三条制定印鉴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公章、法人名章等重要印鉴使用授权和审批控制。

第八十四条建立健全对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批,按照规定内容、时限和程序公开公示有关信息,保证对外信息发布同一口径、一个声音。 第八十五条提高目标责任制安排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统筹考虑市委、市政府等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

- 19 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岗位,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确保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对资金分配和政策制定等高风险岗位的权力进行规范、限制,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九十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不同职务层级的交流对象,采取平职交流和提拔交流相结合、集中交流与个别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第九十三条采取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公正履行职责。对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及时提出回避建议。对有需要回避的情况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应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第九十四条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招录、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以及干部培训交流、锻炼等制度,规范相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第九十五条完善工资管理制度,保障工资发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调整工资级别。

第五章 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

第九十六条各科室(事业单位)每年应至少对本科室(事业单位)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当本科室(事业单位)的外部环境、管理模式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各项业务风险进行重新评估。

- 21

第一百零二条委属事业单位根据本制度、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第一百零三条本制度由内控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23 -

第14篇: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 3 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该达到的基本目标:第 1 条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 2 条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 3 条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第 4 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 5 条 约束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利。

第 6 条 涵盖本公司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第 7 条 保证本公司会计工作机构及岗位能够合理设置,职责权限能够得到合理划分,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 8 条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第 9 条 随着公司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第三章 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第 1节 现金内控制度

第 1 条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 2 条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 3 条 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应当天存入开户银行。

第 4 条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第 5 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 6 条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 7 条 由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第 8 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第 9 条 各公司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 严禁用木箱, 木柜保管现金, 或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 10 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第 11 条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

时收回销账。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后 7 日内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

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

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 12 条 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第 13 条 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 14 条 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报销凭证必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第 2节 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第 1 条 银行预留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第 2 条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件。

第 3 条 出纳员应及时根据当日资金业务编制资金日报表。

第 4 条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第 5 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第 6 条 及时与银行对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发生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

第 7 条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制其份数。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空白支票

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账和注销。

第3节 工资内控制度

第 1 条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的工作人员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册职工人员姓名, 工资

标准,各种津贴和补贴的金额。

第 2 条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聘用临时工姓名, 工资数额及有关补助的说明认真核

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第 3 条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第 4 条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或工资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第 5条 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实发数是否一致。

第 6条 各职工工资发到个人后,应及时让领款人在工资表中签字或盖章。第 7条 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 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第 1节 原材料内控制度

第 1 条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第 2 条 对已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短缺数等。

第 3 条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以便

帐实核对。

第 4 条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并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

免资金积压。

第 5 条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账面结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

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及财务部门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 6 条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第 7 条 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仓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限量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第 8 条 如需超过限额领科,领用部门应说明原因,并经生产技术部门和材料部门的领导审核同意,才能补发追加领料。

第 9 条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委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以记账。 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

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原记录。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推和办理法

定手续,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第 10 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财会部门负责稽核材料

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第 11 条 对于边角废料应做到合理回收,及时入库,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第 2节 产成品内控制度

第 1 条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第 2 条 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产品入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第 3 条 \"入库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账。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进行核对。第 4 条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 5 条 产成品销售时,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 6 条 销货发票应具备销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方面的内容。应由开票人以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内容,是否与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合同一致。第 7 条仓库保管(发货人)接到\"提货单\"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再由另一人作最后的复核,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运。

第 8 条 仓库保管等直接经手销售的人员,不得兼管与销售有关的账簿(如销售,

应收销货款)的记账工作。

第 9 条 每月终了,销售部门与成品库在帐卡、帐实核对相符后,要编制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送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实相符。

第 3节 产品及半成品内控制度

第 1 条 外购半成品的管理,视同材料购入处理,由材料部门负责。

第 2 条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库的,其管理办法同产成品的管理流程。第 3 条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和收回时的处理手续比照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处理。

第 4 条 月末要清查盘点,盘点由生产部门和车间核算员参加,可能时财务部门应派员参加,盘点完毕要填写在产品盘存表,以便正确计算在产品成本。第 4节 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第 1 条 各公司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第 2 条 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登记固定资产。

第 3 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转让、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清理费用、残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转让收入,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 4 条 建立临时性租入固定资产备查薄。

第 5 条 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第 6 条 外单位投入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管。

第 7 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其分类折旧率如下: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5-40 年2.4-19.24

机器设备5-17 年5.6-19.24

电子设备5-10 年9.6-19.24

运输工具8-10 年9.6-124

固定资产装修5 年200

其他4-15 年6.4-244

对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

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第 8 条 在年度会计决算前,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查明资产实物状况。

第 9 条 对意外灾害损失应进行认真的核对、盘点及损失程度的评估,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章 供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1节 供应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1 条申请购货的部门提出采购单,经采购部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汇总编制采购计

划。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开出购货订单,组织采购。采购计划至少一式三份,一份送仓库部门,一份送财会部门,一份由采购单位留底存查。请购单和采购计划中

应填明所购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计划价格及质量要求等内容。采购部门批准

的数量若与申请单位申报数量有异,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 2 条 采购部门将批准的采购计划副本转材料仓库保管员存档,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第 3 条 购入的材料物资由仓库保管组织验收, 验收时应将发票账单与存查的采购计划进行认真

核对,同时核对点收实物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并签字后连同发票账单转采购部门。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材料物资应通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制验收单。

第 4 条 仓库保管登记已验收货物的明细账。

第 5 条 采购部门收到仓库转来的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账单后,须进一步与合同、采购计划核对无误后,签章送财会部门报帐。

第 6 条 财会部门根据验收单和发票,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核对确认无误后,编制会计凭证或办

理付款手续。

第 7 条 若收到的材料在数量、规格,质量等方面与合同、发票不符,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部分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续,材料仓库应对所到材料暂时另行代管。并在备查簿中予以记录。

第 8 条 财会部门根据有关材料总账,对仓库明细账进行控制监督。

第 9 条 月末财会部门材料总账与仓库明细账进行核对,帐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

第 2节 销货业务的内控制度

一、现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1 条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 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 2 条 开票员负责根据销售部门出库提货单开发票。开票工作由财务部的专人负责。

第 3 条 收款员收款。收款人由财会部门开票以外的另一人员或销售部门负责。收款人应核对单价是否有误,并验算数量乘单价是否与金额相符,大小写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收入现

金,并在发票联及提货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第 4 条 仓库发货。客户持提货单联(三联式则用发票代替)向仓库取货。第 5 条 出门检查。客户出示出门证或发票。

第 6 条 财会部门记账并将收入现金存入银行。收款人将收入现金总数与发票存根联合计数核对无误后将款项交财会部门出纳,并由会计编制收款凭证入账。二,赊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7 条 接受客户订货单。

第 8 条 草拟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批赊销业务。合同由销售机构草拟,草拟的合同应报企业主管

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审批。

第 9 条 购销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 10 条开出出库提货单及销货发票,并通知仓库包装发货。发票开好后应交由另一人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有无错误。增值税销售发票应由专人管理。第 11 条 发出货物,取得货运部门运单。

第 12 条财务部门凭发票、运单、合同等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或委托收款手续。在采用商

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时,凭发票,运单等凭证向购货方取得汇票,同时编制记账凭证。

第 13 条 根据划回的托收凭证收帐通知联登记银行存款,注销应收账款或冲减应收票据账户。

第 14 条 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则冲减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第 15 条仓库管理部门登记退回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若因其他原因购货方要求折让,应按销售折让的规定批准权限,由有关负责人签批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据以记帐。

第 16 条退回产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应办理出库手续组织返修,返修完毕再办理入库手续,其返修费用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 17 条对应收帐款应在款项到期前由销售部门负责办理有关函证手续,负责对应收帐到期时

的催收和逾期款项的交涉与催收工作。

第 18 条企业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将应收账款转作坏帐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应当在每一年度决算前对应收款进行逐项检查,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财务部提交相关书面情况

说明至总公司董秘处,由董秘处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2007 年 12月 28 日

第15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

1、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由项目经理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九、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1、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明细分类账和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记账和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清理结账、对账。

2、业务部门需要采用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办理结算时,须提出申请报告,附上项目或购物清单,经业务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总裁)签字批准后,方可交财务部门办理。

3、业务部门在使用外埠存款中,必须按计划项目掌握使用,并将使用情况清单和原始票据寄回财务部。该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将结余外埠存款与财务部门核对或及时汇回,不得挪作他用。

外币业务管理。(注:外币系指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货币)

1、业务部门发生的外币业务包括商品产品购销、设备及材料物资购销、往来结算、市场购入及外商投资等收入、支出的外币以及兑换外币业务,均属外币业务管理范围。

2、外币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确定专人建立外币现金和外币银行存款等明细账,作好日常的外币登记、保管和核算工作。在外币收支的记账过程中,应采用双重记账办法,即用记账本位币——人民币登记外币折合人民币金额的同时,还要在备注栏(或说明栏)登记相应的外币金额。

3、收汇和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4、外汇收入的保留、使用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执行,必须先收后付或先付后收,不得以收代支。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内部牵制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为认真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三、出纳员的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工作。

四、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财务主管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并进行财务监督。会计员负责对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审核,登记并审核计算机帐簿。出纳员办理现金、银行业务,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不开空头支票。

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

财务部的职能

1.按公司的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财务计划

2.制订财务、会计、出纳、税务及预算制度,”负责其施行时的有关协调、联系工作,确实发挥各项制度的功能。

3.依年度财务计划,办理有关银行借款及往来事项,提供稳定的运营资金来源,有效地动用公司资金。

4.编制公司年度预算,送呈管理当局审定、评估、参照,从而发挥预算在管理上的控制功能。

5.依据员工储蓄存款管理办法,核办有关员工储蓄存款事项。

6.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确保公司资产,并使实际存量与帐列数字符合。

7.依据税法规定,办理公司各项税务工作,力求正确无误,免遭无谓损失。

8.依据公司经营计划,配合公司总回标,:钉住型单位目标,拟订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进而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并加以控制。

9.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分析,对外投资运作的监督及控制,对外投资结果的评估及审核。

10.现金、票据、契约等的出纳、保管及转移,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合同管理办法为了衔接公司的销售条款议定、签署、执行与归档,防止各环节相互脱节,促进货款回收,特制定本办法。

条款议定与签署

第一条 根据目前公司的产品特点和核算水平,销售合同条款的议定(包括技术细则、销售单价)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交货期由工厂厂长确定。

第二条 议定后的销售合同或协议,凡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一般均应签署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由公司的法人代表签署。

第三条 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销售,或者其他特殊销售,不需要签署书面合同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不签合同的销售,应将有关条款书面记载,以便财务部跟踪执行。

第三章 合同传递与执行

第四条 在公司未设合同专管人员之前,已签定的合同正本交财务部。公司设合同专管人员以后,合同编号后正本交其管理,并由其复印一份交财务部。

第五条 合同约定需收定金的,财务部在收取定金以后将已编号的合同传真交工厂厂长,由厂长安排生产。未约定收取定金的,则直接传给工厂安排生产。工厂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前生产完工入库。

第六条 到交货日期,合同约定交货日应收款的,工厂在询证公司财务部确已收款后,填制提(送)货单一式四联,客户、仓库、工厂会计各一联。客户将提(送)货单交仓管人员,仓库签记后准予提(送)货,并将会计联转交会计登帐。公司应允先发货再收款的,以及特别情况急需发货的,工厂直接填制提(送)货单出货,再将出货情况按旬报告公司财务部。免收货款的零星出货,应在提(送)货单上注明。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履行开具发票及专用缴款书、催收货款等职责。

内部稽核与合同归档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定期向工厂提交《执行中合同一览表》,以利相互稽核。

第九条 仓库管理人员每旬即

11、

21、1日向财务部提交《某月某旬出货一览表》。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月及累计订货和出货情况。

第十一条 执行完毕的合同,财务部盖戳归档。

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节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1. 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3. 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4.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6.各单位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7.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8.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9.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10.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计量验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存货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存货入库

第二条 外购货物(材料、低耗品等)入库,经检验人员验收,仓管人员应清点后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登记仓库帐,一联交公司会计登记存货帐簿。检验人员对质量负责,仓管人员对数量负责。

第三条 外购材料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需要换货,应填制红字入库单。新换入货物,重填入库单。需退货的,如尚未付款,填制红字入库单退货。已经付款的,应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以退回发票,由经手人负责收回货款。如货款被供货商扣压造成损失,进货经手人和工厂质检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四条 产成品完工通过质检,仓管人员应填制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 第三章 存货出库

第五条 车间领用材料,应填写领料单或材料出库单一式三联。

第六条 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写领用表或出库单。一次性用品,仓库按月汇总后报会计转帐;重复使用的用品,领用时不报会计,报废时报会计销帐。

第七条 产成品发出,根据公司船务部发出的出货通知单,填写提(送)货单一式三联。其他非销售性零星出货,根据厂长或总经理的审批单填写提(送)货单,但应注明出货原因如样品、礼品等。

第四章 存货记录与内部稽核

第八条 仓库设置的存货明细帐,材料帐应与产成品帐分开设置。主要材料按品名规格设明细,辅助材料可合并。仓库帐目核算以数量为主,金额为辅。材料购进,单价及金额应逐笔登记;材料发出仓库及公司会计均按日汇总登记;主要材料的发出金额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按日计算登记;辅助材料的发出、产成品出入库平时只记数量,月末根据会计计算的结转单价登记金额。

第九条 仓库每月月末应统计填写《月份出货统计表》,交公司会计核对无误后交公司财务部,以与合同及收款情况相核对。

第十条 每月月末工厂会计应与仓库核对存货帐目,发现出入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 仓库应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盘点表及帐实相出入的情况应报告公司财务部处理。盘点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1年 月 日实施。 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会计管理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岗位之间既互相牵制又依法有序,既互相监督又互相促进,保持各项会计工作正常有序的完成。

第三条 各个会计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互敬互谅,保持高度的协作精神,及时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

第四条 除国家法令另有规定外,,各个会计人员必须对获知的公司机密保密,不准泄漏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会计机构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专门的会计核算部门,负责核算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收支。

第六条 由本公司总经理负责领导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财务经理负责领导本公司的日常财务会计运作,会计主管负责本公司具体的会计操作。

第七条 会计部门和会计岗位设置如下: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财务经理

会计主任

会 计 出 纳

工资核算员 会计文员

第八条 会计人员必须获得会计证等必备的会计从业证书,对于暂时未获得的,必须经财务部门考核获取相关的证书后,才能正式上岗。

第九条 会计机构设置根据业务规模大小随时调整。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有计划的轮岗。

第十条 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培训和会计证年审。

第三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 会计主任岗位责任制:

1、组织会计部具体的会计操作、督促会计部工作及时高效地完成。

2、组织会计人员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3、审核日常报销凭证,防止出现不合格的会计凭证。

4、审核公司收付款凭证,保证公司债权债务真实准确。

5、定期做好报表,并分析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6、立足税法,统筹全盘,及时申报纳税。

7、做好外汇核销和年度财务联合年检工作。

8、协助财务经理处理公司重大经济事项。

第十二条 会计岗位责任制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并输入电脑。

2、处理凭证汇总表、明细帐、试算平衡表等帐表事项。

3、核对总帐和明细,检查不相符和不合理的帐目,并改正帐目。

4、核对银行存款往来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5、负责仓库物料的收、发、存核算,督促仓库统计员做好收、发、存工作。

6、会计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工资核算员岗位责任制

1、根据公司规定,调整员工工资标准和核算办法。

2、收集员工考勤资料,将考勤结果输入工资核算系统。

3、收集人事部和其它部门转过来的应扣应补资料,输入工资核算系统。

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结算出员工薪酬,保证及时出粮。

5、及时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交会计主任对外申报纳税。

6、妥善保管员工薪酬资料,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将此泄漏给任何人。

7、对工资核算系统进行最基本的维护。第十四条 出纳岗位责任制

1、严格履行内部控制制度,把好出纳付款最后一关,任何不合法单证和未经批准单证都不得随意付款。

2、妥善保管出纳备用金,根据批准审核无误的现金报销单付款。

3、登记出纳备用金收支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库存现金与帐存现金。

4、每次出纳备用金将用完时,必须填制付款汇总表,并相关付款单证一起交会计主任审核无误后,开具支票到银行支款补充出纳备用金。

5、接受会计主任监控和指导。

第十五条 会计文员岗位责任制

1、收集原始凭证,填制现金支出报销单。

2、打印、复印、传递各类会计文书资料。

3、核对应收、应付款月结帐单。

4、装订保管会计凭证档案。

5、协助财务经理和会计主任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六条 将工作中获取的公司机密泄漏给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处以罚款2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以一个月工资之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 未及时完成本职工作致使后续工作拖延者,处予警告,屡教不改者,交公司另行安排工作或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 因管理不善,致使档案遗失者,视档案重要程度对责任人处予100-500元罚款 。

第十九条 长期不能获得会计证等会计从业证书者,交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财会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

在系统运行前,必须确定会计电算化岗位及职责,根据会计业务量要求和会计数据处理方式不同,可设以下岗位:

A、会计主管:

(1) 负责组织开展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包括制订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配合计算机人员研制相关的系统开发、会计软件系统的日常应用、岗位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做为会计主管应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

(2) 负责制订会计岗位责任制,并协调管理各岗位员工的工作。

(3) 制订会计电算化的各项管理制度。

(4) 负责整个系统正常运行、应用软件资源的调配、系统故障及时处理。

B、系统操作员:

(1) 负责会计核算所需数据,如:记帐凭证、往来帐、银行帐、报表、材料单、工资单等。

(2)打印输出各种帐簿、报表等。

(3)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C、凭证审核员:

(1) 对手工计算编制的计帐凭证审核。

(2) 负责计帐、结帐工作。

(3) 负责报表的编制工作。

(4) 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D、会计档案:

(1 )负责有关系统软盘、数据软盘的存档,各种帐、证、表的保管。

2、操作管理制度:

(1) 操作员应经过系统培训后才能上岗。

(2) 应经会计主管批准才能上岗,且只能在主管批准的权限内工作。

(3) 严格按系统说明完成每一步工作。

(4) 若出现故障情况,应报告领导一同分析原因;若出现系统引起的故障,应及时通知销售商派人进行维护。

(5) 应至少一个月备份一次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6) 外来软盘不得在有会计软件的机器上运行,以防感染病毒。

3、机房管理制度:

(1) 未经许可的无关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财会专用机。严禁在机器上玩游戏。

(2) 不得带电拔插头,以免损坏机器、设备。

(3) 严禁使用外来软盘,必要时要先杀毒后再使用。

(4) 严格按顺序开启机器,长时间离开应关闭机器,下班必须关闭电源。

(5) 应保持计算机清洁。

(6) 计算机出现故障,应由专人维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开。

4、有严格的硬件、软件维护制度:

若硬件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销售商派人维护,切勿自己拆开。

软件维护包括:

(1) 对会计软件的日常维护,包括:科目的升级、常见错误排除、数据恢复、调整打印机参数等。

(2) 维护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原有软件的程序。

(3) 财会人员因正常操作失误而引起的错误,应由财会人员改正,不得由维护人员通过维护修改,如打开凭证库、帐簿库等文件进行修改。

(4) 加强对硬件、软件的维护,是提高效率的关键。

5、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的档案管理,大部分内容同手工一样,应特别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1) 会计电算化软件的文档资料的保存。

(2) 定期备份核算数据软件的保管。

(3) 帐簿中的日记帐、银行帐每天打印,帐页打印输出装订成册;总帐每月打印,年终装订成册。

(4) 全年会计年度结束,备份两份完整软盘分别保存。

(5) 所有会计档案必须造册登记,以备查用。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四条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公司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八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公司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一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按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人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益章。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附表一:企业和共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 往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二 会计账薄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1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银行对账单 5年 费用开支标准或预算的规定

总 则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规范各项费用申请和报销程序,加强集团公司财务运作的计

划性,以厉行节约、艰苦创业、合理确定费用开支规模、有效指导部门业务开展,保障资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工厂的全体员工。

第一部分 费用开支标准部分

本部分具体规范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购置、办公用品、产品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员工工资与福利、市内交通费、午餐费、通讯费、招待礼品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程序,不含材料采购和差旅费。材料采购和差旅费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资产购置与费用开支程序

第一条 生产经营和办公用设备、工具与物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预算,财务部审核后,

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生产用设备与专用工具由工厂指定人员购置,办公设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购置。财务部在审批的额度内付款并索取票据入帐。购置完毕办公室负责登记并确定设备管理人员。

第二条 办公费:

1、日常办公用品费实行限额管理。按管理人员计算每月人均30元。每月

上旬工厂和公司各部门向办公室报《办公用品需求表》,办公室汇总后在限额内采购。采购完毕即由经办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报销。

2、专用办公用品,如会计凭证与帐簿、电脑耗材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购置和报销。

3、公司业务用书刊及其他信息检索工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使用部门购置并凭批字报销。书目要在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 产品销售费用,包括产品运费、保险费、样品邮寄费、参展费、检验检疫及处理等

费用。一律由销售部门有关主管人员逐笔填写付款申请单,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负责转帐付款。经办完毕由经办人负责收集发票等报销单据,并交财务部与付款申请单一起入帐报销。所有付款原则上均采用转帐方式。特殊情况需付现金的,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财务费用,包括国内外银行手续费、利息。凡由银行依约自动扣收的,由财务部收

集单据,复核金额无误后直接入帐。支付特别费用或者需付现金的,预先报总经理审批,再由财务部经办和入帐。

第五条 员工工资。管理人员的工资的标准制定和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商人事主管决定,通知

财务部执行。工人工资计算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由工厂负责人提出,公司总经理审定后颁布。工厂指定统计员统计工时与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月的工人工资计算。统计底表、计算底表应保存备查。工厂工资表经由工厂负责人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汇总公司全部工资表,复核有关数据,准确计扣税费,在工资发放日前报总经理审批,并在工资发放日准时发放。因故不能准时发放时,由人事主管和工厂负责人及时通知员工并解决相关问题。

第六条 员工福利。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按法律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分别承担相

应份额。员工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金和社会保险费金额及其计算方法由公司会计负责告知被扣员工。

第七条 市内交通费: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应在办公室逐次登记,按月根据登记次数申请报销

大中巴车票,由财务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批。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的,应先取得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的同意,并在报销单据上签批。

第八条 公司负责员工午餐费用。每天由办公室统一订餐,按月结算并取得餐票报销。

第九条 通讯费:公司电话由办公室管理。长途话费、市内话费、传真机费用由办公室负责

核对单据和办理报销手续。公司人员因业务需要需报销手机费、电话费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招待费礼品费: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经营需要时安排有关人员,按照批准的额

度经办。报销时履行相应的签批手续。

第十一条 水电、物管、维修费:办公水电、物管等费用,办公设备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经

办、核对和履行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不在上述费用之列的属其他费用,需开支时需先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

批后授权有关人员经办,财务部根据审批意见审核报销。

第二部分 预算内容编制、审批调整及执行考核

各企业应贯彻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参考以往年度实绩 ,对新年度的经营环境、市场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正确评估本企业经营能力、资金状况,据以制定经营计划。在编制业务发展计划、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财务预算。

第一条 财务预算包括以下预算表及说明(见附件表

一、表

二、表

三、表

四、表五

1、表五2)。每个预算均附“说明”,主要说明各项指标构成及依据。

(1) 主要财务计划指标表

(2) 预计资产负债表

(3) 预计损益表

(4) 现金预算表

(5) 预计费用表

第二条 主要财务计划指标表内容

营业收入: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应包含营业外收入(对营业外收支原则上不做预算,已确定将要发生的可作预算)。

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年初流动资产+年末流动资产)/2。

长期投资总额:新增长期投资必须先报总公司,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填列。

新增固定资产:指本年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指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少数股东权益的合计数。

其中流动负债包括向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或其他企业借入的短期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长期负债则为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各种借款。

申请集团担保总额:指因资金短缺对外借款中需要担保的金额。

负债比率:(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100%

第三条 预计资产负债表内容。基本上按现行资产负债表项目。根据业务特点,金融证券业按该行业报表格式填报。

第四条 预计损益表内容。着重说明“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投资收益”的构成及依据,应按各行业特点说明。“主营业务收入”,如实业企业,应说明预计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单价,商贸企业说明预计进口及出口主要商品名称及金额、金融证券业则说明预计取得收入的项目及依据;“营业成本”,如实业企业,应说明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金额,商贸企业要说明商品进价及途中进货费用;“投资收益”应说明各投资项目的预计回报金额。 “所得税”按当地税率计算填列。

第五条 现金预算表。该表应参照上年现金(含银行存款,下同)每季度实际收支情况及预算年度销售计划、生产计划、预计损益表进行预测。

第六条 预计费用表。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企业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不得大于“上年实际”水平;“管理费用”大部分属于固定费用,因此,预计“管理费用”不能按“上年实际”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递增;财务费用根据预计借款额测算。

第七条 资金安排要紧密配合业务规模和发生时间,做到既满足需要,又不多占用资金。资金来源除自有营运资金外,要考虑多种融资渠道,总公司给予一定额度的担保支持。各企业未经总公司财务部同意,不得擅自在现金预算表中将总公司列为资金来源方。

第八条 各企业要厉行节约,加强费用控制,切实降低销售费用(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九条 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定,企业可提取一定比例的新产品试制费。为促使集团内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强发展后劲,高新技术企业报集团经管中心、财务部,并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可按主营收入1~3%提取新产品试制费专款专用,列入管理费用,并编入财务预算。 第十条 各企业总经理是财务预算的责任人,总经理应指定财务负责人编制预算。在编制预算时必须由企业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与相关业务人员反复研究、力求预算切实可行。

第十一条 企业财务预算经集团审批并下发后,各企业应根据年度中各季度业务的特点,将预计损益表、预计销售费用表、预计财务费用表按4个季度分解,于财务预算正式下发后15天内报集团财务部与经管中心备案,以便按季度检查分析。

第十二条 各企业在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后,于本年12月10日前报送集团财务部。

第十三条 集团财务部会同经管中心,对财务预算草案进行检查、研究,并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于次年2月中旬前向各下属企业提出预算的修改意见。各企业接到修改意见后10至15天内完成预算的修改工作并上报集团财务部。

第十四条 财务预算经财务部与经管中心审核报集团领导批准后于次年3月中旬前与经营计划正式下达给各企业。

第十五条 财务预算一经制定,无特殊原因年度内不得调整。

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由企业申请或由集团财务部、经管中心提出调整财务预算方案:

(1)企业可使用资源(如总公司投入资金、负债规模)发生重大调整变化;

(2)企业总经理人事变动;

(3)企业发展战略重大调整;

(4)国家关于会计核算的政策有重大调整;

(5)其他经集团认可的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第十七条 企业如要求调整财务预算,应提出调整方案,报集团财务部与经管中心审核(如集团总部提出调整须与企业协商),并经集团领导批准后才能作预算调整。

第十八条 各企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要督促财务预算的有效执行。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将预算的执行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或员工,建立责任制度。预算文件要作为公司文件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每个月的财务核算工作结束后,财务负责人将执行结果与财务预算进对比分析,编写“财务说明”。在每个季度都要随同报表附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将主要财务指标对比结果及原因列出,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月度“财务说明”与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每季度结束后,实际执行结果与财务预算差别较大的企业应对年度内以后几个季度的预计损益表、预计销售费用表、预计财务费用表及现金预算表进行调整,确保完成当年财务预算。调整后的季度分解预算于季度结束20天内报送集团财务部及经管中心。

第二十一条 各企业总经理应组织预算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预算执行总结会议,积极推动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二条 集团财务部应不定期对各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各企业预算执行情况由集团财务部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结合年终决算进行评价考核。经过逐项对比分析后,填制预算完成情况考核表,作为责任人及企业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 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本企业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并进而作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三部分 附 则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的管理

财务报告是综合、系统、集中地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一项书面报告。应按规定准确及时的编制财务报告,并据此对公司进行正确的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财务报表及报送时间

1、财务报表:

(1) 会计人员必须遵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编制对外的报表。根据下述报表种类、格式、内容、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分析编制集团内部会计报表。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指使他人篡改报表数字。

(3) 各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做到相互一致,勾稽关系正确,上下期报表中的有关数字应相互衔接;各期报表若编制的内容和方法上有变动,应作详细说明。

(4) 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将属于该决算期已处理完毕的会计事项,记入会计账簿的数字,经过计算,试算平衡后,编制会计报表,保证账表一致。

(5) 财务报表应按规定时间上报,不得为赶报表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

(6) 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必须附会计报表说明和财务分析报告。

2、财务报表种类和报送时间:

(1) 月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经营(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明细表,于次月6日前报出。

(2) 季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存货明细、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工业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工业用)、产品制造成本表(工业用)、销售明细表(商业用)、经营(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明细表等,于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出。

(3) 年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存货明细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工业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工业用)、产品制造成本表(工业用)、销售明细表(商业用)、经营(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明细表、应收、应付、预提、待摊、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等,于年度末次月15日前报出。

(4) 集团所属各公司有下属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和办事处的,报送时间可 顺延五天。

(5) 月、季、年报表报送时间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6) 驻外地分公司的报表,公司总部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将其外地分公司的会计报表一并上报。

(7) 会计报表有下列情形时应予更正:

A. 数字、内容与会计账簿记载不一致;

B. 缮写、计算出差错; C. 未经法定人签名盖章;

D. 其他与制度规定不符合事项。

二、财务情况说明书

1、编写及报送时间:

财务部门必须按月编制财务报表的简要说明,按季、按年编写详细的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随同各类报表同时上报。

2、编写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生产经营情况;(2)资本的结构及变动情况;(3)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4)资金变动周转情况;(5)各项物资盘盈、盘亏、毁损及报废情况;(6)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7)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三、财务分析

财务报表的数字是静止的,只是了解经营状况的第一步,要深入了解财务经营成果,财务部门在每个会计核算期末,应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作出详细的分析。

1、分析时间要求:

(1) 月度分析于次月的6日前完成;

(2) 季度分析于季末次月10日前完成;

(3) 年度分析于年度终了次月15日完成。

2、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等部门的资料,首先对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完成情况及影响的原因:

(1) 利润完成情况分析

A. 商品、产品利润的分析

将本期实现的主营业务利润与本期编制的主营业务目标利润进行比较,说明其完成情况,完成情况的比率以及对利润影响程度,再按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a.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分为销售数量、销售单价两项因素,这两项因素对销售收入和利润影响的程度。

b. 商品、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计算出由于结构变化对利润影响的程度。

c. 商品、产品销售成本的影响,计算出由于成本高低而产生的对销售利润的影响程度。

B. 其他业务利润的分析,分析在主营业务以外进行的其他经营活动,对利润的影响程度。

C.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分析:首先将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总额与计划总额进行比较,计算出对利润影响程度,再按具体项目进行对比分析。

D. 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分析:将本期营业外实际收支数与计划数进行比较并计算出对利润的影响,再按具体项目进行对比分析。

(2) 成本分析:

A. 全部商品、产品成本分析:

将公司本期全部商品、产品总成本与目标总成本进行比较,计算出升降差异再分析具体的升降因素。

B.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情况分析:

a.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情况分析:将本期可比产品实际总成本与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对比,确定可比产品的降低额和降低率。

b. 可比产品成本按成本项目分析,将本期可比产品成本,按成本项目分为原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废品损失、制造费用等项目与可比产品目标成本的项目进行比较,找出升高或降低的因素及原因分析其完成情况。

c.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分析:将本期生产的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及成本项目与单位目标成本及成本项目和上年的实际单位成本及成本项目进行比较,确定其各成本项目的升降,并进行具体分析。

(3) 资金分析

资金分析以每个会计期末各项流动资金占用数与上期数进行比较分析。主要包括:

A. 货币资金分析;

B. 应收账款分析;

C. 存货分析。

(4) 财务情况的综合分析及评价指标:

公司在会计期末总结和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指标包括:偿还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金利润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合同交付率等。

3、财务分析方法:

公司进行财务分析的主要方法有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连环替代法等,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运用。

4、财务分析报告制度:

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分析后,根据分析暴露出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差距,提出解决及改进措施、建议,由总经理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贯彻意见,认真组织实施。按年、季度将分析报告和财务报表一并上报集团.

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管理好企业财产,使各种实物和现金、票据、账账、账实相符,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对企业和企业所属各公司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可实行永续盘点或定期盘点,但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清查盘点。

一、财产清查范围

1、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传导设备、运输设备、动力设备、仪器设备、电子计算机、通用测试仪器设备、设备工具、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非生产设备及器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等。

2、存货包括:商品、材料、燃料、配品、配件、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房地产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在建工程等。

3、现金票据。

二、财产清查盘点的方法和步骤

盘点以账面数为准,账目完整,盘点实物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得错盘、漏盘;实物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计量标准、计量单位、单价必须核对清楚,不许有错误。以会计的明细账为依据,以实物为基础,实物与账不符时,以实物确定盘盈亏数量和金额。账物要挂钩,相互对应,相互衔接。查清原因后,填报财产清查盘点表。

三、盘盈盘亏的处理

1、盘盈的数量和金额,查清原因后,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2、盘亏的数量和金额,属合理损耗,经领导批准后,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3、属于丢失短缺的,应查清原因,追究责任,由过失人赔偿。

4、各种盘亏按规定权限应由财务、审计、行政部门查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才能作账处理。

5、财产清查盘点工作,要保持账实、账账、账证、账表四相符。对账实不符、数字不真实的必须返工,不返工重盘的不得审批,不准调整账目,不作会计处理。

四、年终财产清查盘点时间,定于每年12月15日至20日进行。财产清查盘点表报送时间为每年12月25日。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八、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16篇: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是医院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医院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和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依据卫生系统财务管理的特点和办法,结合医院财务机构设置具体情况,确保全院财务工作整体的安全、顺畅,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此内控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3

财务预算控制...........................................................................6

票据管理内控制度....................................................................9

往来帐款的内部控制制度........................................................11

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13

收入内控制度...........................................................................15

支出管理的内控制度................................................................17

债权和债务控制.......................................................................20

库存物资内部控制制度............................................................23

基建项目财务管理....................................................................28

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29

货币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防止被盗,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货币资金收、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凡现金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提取备用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出纳人员收到现金,每日必须交存银行,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二、出纳员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包括找零备用金)存入保险柜,妥善保管,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的使用必须经财务科长审批,印鉴必须交叉保管(或分开管理)。

三、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人在专设登记薄上签章。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对于空白收据的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四、记银行日记账与对账必须由两人交叉负责,由对账人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五、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上报财务科,财务科由专人对上报的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制单会计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收费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姓名、科室等,打印项目要准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善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根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六、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及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公款。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善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 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须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七、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的主任、当事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方可退费。

3、住院处预交款的退费,必须经住院处负责人或财务科长签字后,方可退费。

4、住院病人费用的退费,必须经科主任、住院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财务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指通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环节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控制。

一、预算的编制方法

1、分析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本年度财务计划数是编制下年财务预算的基础,并且预算一经批复下达,一般不予调整。

2、核实有关数字,核实在职实有人数,工资开支数,离退休人数,人员经费平均定额以及各种综合性或单项的公用经费平均定额。

3、制订合理的财务收支定额,凡是能够用定额计算的,均应按照规定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对暂时没有定额的项目,应当通过对过去实际执行情况分析逐步确定定额。

4、作好重点收支项目的调整研究和编审工作,财务预算安排中要抓对单位具有重大影响,资金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认真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医院预算管理对内部控制的作用

1、有利于明晰责权利,提高管理水平

编制预算是医院管理的起点,也是控制日常经济活动的依据。预算的编制过程就是将医院的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科室的过程,并按“谁负责谁承担”的责任归属原则设立责任中心,在医院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目标和责任,起到预算对经营活动的事前预测作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有利于协调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关系

预算的编制是从全局出发,围绕医院总体目标,协调各部门和科室工作的结果。它可以促使各部门和科室管理人员检查自身的活动和其他各部门活动之间的关系,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障碍和阻力,以及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从自身做起,加强同各部门和科室的联系,使各部门和科室的工作得到协调。

3、有利于强化成本管理,降低医院成本

预算管理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起着控制费用、降低成本开支,增加收入、目标激励、过程控制及有效奖惩的重要作用,是实现降低成本这一目标最好的管理手段。医院通过预算管理,可加强项目投入的可行性研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通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和各种材料的成本;可运用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缩短病人住院天数,降低住院病人费用,从而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4、有利于提升财务实力,降低医院经营风险

在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中,财务实力是影响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综合竞争能力之一。医院有效资产的规模、结构以及使用效益、盈利能力如何,要通过预算管理;通过财务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有效数据的分析,及时调整医院经营策略,达到降低医院经营风险的目的。

5、有利于评价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业绩

从内部控制来说,预算管理可以促进医院计划工作的开展与完善,减小医院的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具体来说,预算管理提供的绩效考核理念与方法,使医院许多方面的计划有了数量化和货币化的指标,可以定期地按照预算的要求,通过对各部门、科室完成预算情况的分析,考核他们工作的好坏,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实现对医院内部控制各单元实施量化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以便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票据管理内控制度

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部、许昌市财政局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票据是指医院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对外出据的收款凭证。收费票据是医院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二、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院其他部门不得自行领购、使用未经财务部门批准的票据。

三、医院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各种票据。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使用办法、范围使用。严格区分各种票据,不得混用。

四、财务科要明确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稽核、核销。出纳、收费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管理、稽核等不相容工作。

五、医院应建立收费票据专用帐簿,分种类登记票据的领购、结存数量,并登记起止号码。

六、票据领用时,经管人和领用人要核对数量、号码后签字。医院要根据票据的实际使用量,制定领用票据的数量,交旧领新。

七、分支机构领用票据,要经财务部门同意。票据使用完,经财务部门核销后,才可领用新票据。

八、收费票据不得转让、代开。开出的收费票据要加盖医院专用章,内容要完整真实。

九、票据使用完后,要有专人稽核。存根应按会计档案要求妥善保管,保管期满后,要按市财政局订的《财政票据存根核销工作程序》核销。

十、经管人员变更后要按会计移交制度,对票据进行盘点、移交,写出移交清册,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

往来帐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正确地编制记账凭证。首先要重视填制记账凭证工作,杜绝不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往来账的许多问题都是从记账凭证开始的。无论是冲账、更正,还是转账调整,都应有外来或自制的原始凭证,哪怕是公函、协议、说明等,要求能正确、全面反映该项账务处理的原因和根据。

二、及时、准确地登记往来明细帐簿,往来科目的设置要灵活掌握,避免相同的业务和单位记到不同往来账中,而造成对账的不便和统计数据的遗漏。

三、往来金额不要随意捏合,应按会计制度要求,每笔经济业务做一笔会计分录,为单位之间核对往来账打下良好的基础。应杜绝数笔经济业务合做一笔会计分录的现象,以保证按记账凭证登记的是名符其实的明细账。

四、定期核对往来账,做好对账记录。对账是往来账管理的重要方面。会计要定期对账,认真填制《余额调节表》,通过核对账目,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而且通过交流,达到往来账核算方法的相互照应,使双方核算更准确、对账更方便。

五、加强往来账的分析。按会计制度规定,应收和预付款项是医院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发生的各项债权。而应付和预收款项又是负债的重要方面,是发生的各种债务。从往来账的核算来看,可以反映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通过往来账的分析,可深刻揭示企业债权、债务所存在的问题,评价其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资产、遵照一贯性原则、合理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建立坏账审批制度,严格地避免和控制“呆账”。对于逾期的应收款及时督促催收。对长期无人追索的应付款项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帐款,应报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及时进行帐务调整。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往来账的管理对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

为了落实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做到事前控制,减少差错,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依据《会计基础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核算。

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银行支票预留印鉴由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各管一枚(或支票、预留印鉴分人保管),不得由一人经管。

四、出纳员、收费员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库存现金盘点,并要有盘点表。盘点表要有财务科长或组长等第二人的签字。盘点表要作为档案进行保管。

五、稽核人员应不定期抽查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及库存现金(含收费员的现金)及由现金出纳保管的各种有价证券。

六、每月银行出纳做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应由第二人审核签字。银行余额调节表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

七、其他岗位的财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如出纳人员不在,授权财务人员代为办理,须经出纳员检查认可并签章后方可作为合法凭证。

八、材料、药品采购人员不得兼任仓库保管员。

九、仓库保管人员不得兼任材料、药品二级帐或总帐工作,不得填制或代填制入库单、领料单。

十、采购材料、药品由采购人员填制入库单,经仓库保管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连同发票方可办理入库报销手续。

一、材料、药品每月末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盘点表。稽核人员应每季对库房的材料、药品进行监盘,并在盘点表上签名。盘点表应妥善保管。

十二、门诊、住院收费员按规定开据收费发票,一般应于当日下班前将核对无误的现金、汇总表(或票据)交给出纳员。票据保管员不得填写各类收款收据及收费发票。

十三、收费人员使用的计算机在操作时应设置密码,密码不得重复使用并要时常更新,月底在汇总、统计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时应由专人负责,检查财务记录有无异常。

十四、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会计审查,方可据此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经稽核人员核准确认后方可记账。

十五、记账凭证输入微机后,必须由稽核人员核准盖章。输入与稽核不能由一人兼任。

十六、财务报告报出前,须由稽核人员审核、财务科长(或会计主管)盖章后方可报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

十七、单位要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基建工程完成要经有关部门审核决算,并根据审核后的决算清理工程款项。单位增加的固定基金应与工程决算金额一致。

收入内控制度

医院收入是补偿医疗活动中各项支出和耗费的来源,是医疗事业维持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要求,明确职权分工与授权审批

报表与现金岗位相分离;票据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相分离;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相分离。

二、保证各项收入的完整和真实

主要是要求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时向财务部门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三、票据的内部控制

1、购买票据控制。各类收款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及归档必须符合收款票据和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2、领用票据控制。只有授权的财会人员才能领用该类别的收款票据。实行领用记录控制,及时记录使用人员所领用收款票据种类、数量、号码和领用日期,并由领用人员签名。

3、票据使用控制。收款票据使用控制:门诊、住院各收款员每日将所收票据核对无误后,连同日报表上交出纳。往来款、行政事业收款票据使用控制:负责该票据人员每日对所收款项、及时入账、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内控。

四、加强退费的内控管理

1、门诊退费内控:应由患者持原始处方及票据,并由收款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退款,原始票据及处方一并上交出纳。

2、住院退费内控:应由患者持原始票据,由财务人员返回所在科室,护士长审核后给予退费,由财务人员从新办理出院,并对其费用加以审核将原始票据附在新记账联上,在医院系统中应长期保存退费、减免的操作日志,以备审核。

五、加强患者欠款管理

为防止恶意欠费, 在不影响病人治疗的前提下, 医院应在微机系统中设置最高限额,如果超限额病区护士及财务人员应及时催交。对于已经产生的呆帐也应定期派人员去催交。

六、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是做好收入内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平时加强对收入各个岗位人员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职业道德。以上内部控制措施既互相衔接,又相互制约,形成全程、全方位立体防护网络,可以有效地防止舞弊现象发生,保障收入的安全完整。

支出管理的内控制度

支出是医院从事正常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和损失。医院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支出的范围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的范围,提高开支的标准,应认真执行医疗机构2007 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支出,确认支出,其核算方法应当在各期保持一致,变更时要进行说明,确保为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有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二、医院的各项财务支出,申报单位必须填制“费用结算单”,有关批准人在“费用结算单”签字审批,原始发票作为附件粘贴在“费用结算单”后,各责任人不再在发票上签批。职工出差回来报销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出差事由,职别等情况,有会议通知及其他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将通知资料附在后面,做为核算依据,会计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差旅费后各责任人签批。

三、医院资产购置、房屋修缮工程支出,要严格执行医院的年度预算,在付款前必须填写“医院资产购置申请单”或“医院资产购置报销审批单”,并提供资产购置或修缮工程合同书。未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的购置、修缮支出财务不予付款。严格控制超出预算的支出。当年没有安排的支出项目,不得实施。特殊情况可以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但必须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方可进行。医院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工程、一次采购超过50 万元的设备购置支出,采购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财务科书面提出用款计划申请,财务科审查后根据医院资金状况筹备安排资金。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信息科每月二十五日编制下月采购计划,于每月三十日前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报财务科后,方能进行采购业务。

四、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报销手续、各种支出所取得原始凭证必须具有合法性,在“费用结算单”注明报销是由.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部门领导、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

五、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才予办理。

六、医院各项财务支出审批的程序是:经办人在报销结算前应将发票和有关单据整理粘贴好,按规定填写好“费用结算单”并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主管院长签批;主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财务负责人签批。制单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出纳根据记账凭证付款结算。

七、会计人员在办理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已批准的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应列当期的支出不能列在下期。

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按不同科室分门诊和住院两部分核算科室收入;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对非临床、医技科室也要制定科学的经济核算指标,核算其运行成本。合理制定科室材料、物资消耗定额,凡能分清应由哪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科室成本,凡由各科室共同耗用不能分清由那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采取既合理又较简便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科室的成本。对科室不可控制费用的单位成本如临床、医技科室的水、电、气、洗涤、消毒等用品力求节约,并进行定期考核。

债权和债务控制

一、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五个不相容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债权控制

(一)加强债权控制。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并进行债权账龄分析,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情况编制报表向院领导报告。

(二)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及时清理。

1、医疗应收款管理要点。

医院医疗应收款主要包括门诊病人欠费、住院病人欠费、历年欠费和医保欠费四个部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医院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最高宗旨。因此,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如果发生经济和治病的矛盾时,当以治疗为主,首先应抢救病人,救死扶伤,这就必然发生一些急诊病人的欠费。当发生以上事项时,门诊或住院收费管理人员应主动与业务人员配合,把所发生的欠费项目、金额及欠费病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均应详细记录,并报院有关部门审批。门诊和住院收费处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填制“门诊病人欠费情况表”和“住院病人欠费情况表”,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院财务部门要建立与门诊和住院收费部门对欠费业务的定期核对制度,以确保其病人欠费明细账户与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

的病人欠费明细分类账户的一致。如果发现不相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以防止挪用、伪造、贪污门诊病人欠费等舞弊行为的发生。

2、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为门诊收费处、挂号室、住院处的收费员备零钱,以及有关部门的采购员周转和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的领取应经财务科长、院长的审批,当备用金领取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收回备用金,每月末由对账会计与备用金持有人进行金额核对,年末对账相符后收回,待次年年初重新申领。

3、职工出差借支和预付款的管理。

职工借支款仅限于长期出差培训人员,及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有特殊情况的职工,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账,结清借款。对预付货款需提供购货合同复印件,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查有关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付款事项,严格控制预付款的发生,借款单第一联作为付款的凭证,第二联作为报账凭证,对账会计每月清理核对借款单,催促相关人员还款及报账。

三、债务控制

1、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款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2、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编制债务账龄分析报告,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四、建立健全病人预交住院金、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制度。

(一)建立病人预交住院金制度,预交金额度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合理需要来确定,在病人住院时根据病人性质需交纳定额预交金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特殊情况不能足额交纳预交金的,由科医生或护士、总值班人员签字才可办理入院手续。病人住院期间,由主治医师、科微机管理员、及住院财会室等多方配合沟通协调,及时催款,防止欠款发生。

(二)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和在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卡的核对;

(三)每月核对预收医疗款的结算情况;

(四)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确认长期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一般三年以上),经过清查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后冲减坏账准备金。对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帐消案存。

库存物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中心医院库存物资的内部控制,保证库存物资采购、验收、进库、存储保管和出库业务的规范有序,揭示和防止差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库存物资是指本医院持有的除药品外,将在医疗服务、医疗管理过程中正常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医疗、护理用一次性用品、普通材料、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燃料、各种修理用备件和使用期限相对较长,单位价值不大的低值易耗品。

三、医院对库存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分级管理”原则,由库存物资的管理部门根据月消耗计划合理采购,依据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医院的库存物资进行管理控制。

四、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物资入库与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相分离;

(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相分离;

(三)库存盘点应由保管员、材料会计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它人员共同进行;

(四)若其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五、医院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总务科和器械科。总务科主要负责管理、控制非医疗用库存物资;器械科负责管理控制医用库存物资。在这两个科室设置专职材料财务岗位,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出库业务,登记仓储物资明细帐,定期盘点并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保证库存物资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六、医院财务科负责每月与器械科、总务科的物资明细账进行核对,保证总账与物资部门明细账完全一致。

七、物资验收入库的批准权限由两个科室的主管人员行使,禁止办理无实物入库手续,否则要追究批准人和验收人的责任。

八、各科室领用消耗用材料或低值易耗品应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签批,特殊使用的耗材应填写采购计划单,交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审批方可采购、领用。用于临床医疗由器械科负责,非医疗用品总务科负责。

九、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变质老化,毁损的处理的决定权由医院物资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行使,并报主管院长审批,查明原因,根据相应法规制度做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处理。

十、物资验收入库时,保管员与采购员要把实物与物资清单上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相互对照,把供货方开具的发票或供货清单相互对照,货物如发生短缺、破损等情形,应尽快查明原因上报物资管理总门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把所列物资逐一登记在《到货登记薄》上,标明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限、生产批号,医疗用一次性用品还要登记医疗用品注册证号,保管员在验证后与发票一致后,在发票上签字,表明此张供应单据准确无误,物资部门财务人员标根据准确无误的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上保管员、采购员、科室领导要签字方可生效。

十一、所有物资储存在库房内,严禁未经批准或授权的人进入库房或接触物资,确保物资安全、完整、有效。物资保管员只对入库物资要井然有序地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定期检查,及时整理,杜绝材料变质、丢失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有关规章制度,货品标牌、制定保安、防火制度等,实施有效管理。

十二、各科室凭销售出库单领取物资。销售出库单一式三联上准确记录物资种类、数量、金额及经办人姓名,是仓库发出物资的原始凭证。领用部门经办人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交还保管员,保管员除按出库单上所列物品发放物品外,还要对此销售出库单进行审核,准确无误后保管员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保管员留下一联后返回给财务人员。对低值易耗品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办理出库领用手续,对于丢失的,使用科室要出具书面材料报请物资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十三、坚持定期盘点制度,盘点能全面清点库存物资,核查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量是否与账面数量相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堵塞漏洞。要求物资管理理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盘点工作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对库存材料进行实地盘点,同时填写实际数量,然后按该

类物资账面单价计算其总金额,将所得实际库存金额与账面库存金额进行比较,出现盘亏、盘盈、变质老化、毁损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式序进行处理,属人为因素,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物资管理部门对长期闲置不用,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也派不上用场的库存物资,要进行清点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主管领导,由物资管理部门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置,报财务部门根据处理的结果进行会计核算,以减少物资的库存量,减少物资的减值风险。

五、物资管理部门的财务人员应于每月结账日,将各科室领用的物资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连同销售出库单(财务联)上报财务科进行当期的财务核算。

十六、医院由审计科的审计人员行使对库存物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十七、库存物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物资管理、核算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一人兼任不相容职务的情况。

(二)物资验收入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物验收入为库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无实物的验收入库行为。

(三)库存物资出库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越权批准行为。

(四)盘点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进行定期盘点,盘点出实物与账薄不符的情况,是否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毁损、长期不用而不采取措施处理的现象。

(五)库存物资盘亏、盘盈处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十八、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报告,向院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基建项目财务管理

一、基建财务人员由财务科委派,分设会计、出纳岗位,一人不能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基建会计应对每项工程合同、预算和决算严格审查,并向财务科上报基建合同,编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预算计划,严格按基建合同支付工程费用,要掌握基建财务收支,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二、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正确处理会计账务,做到账账相符,账务清楚,日清月结。

三、按规定编制医院基建财务月、季、年度决算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并及时上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对本部门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时装订成册,分类妥善保管。

五、严格执行基建计划,上报筹措资金预算,保证基建计划的实施和落实,为合理使用资金当好科室参谋。

六、经常下施工现场,做到心中有数,协助搞好工程决算。

七、根据审计结果,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核算,并及时移交每项工程的审计资料。

八、财务科定期不定期检查基建财务核算资料,根据工程进度测算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

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

一、需要财务独立核算部门的可设置财务机构,财务科对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统一由财务科委派,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出纳不得兼任,一人不能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财务独立核算部门每月按时向财务科报送会计报表,年终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并分析本年度财务经营情况,财务科随时检查各部门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未达帐情况以及帐务处理的合法性、公允性、正确性。每年定期接受审计科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17篇: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法》、《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财会[2010]11 号)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和业务流程。公司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公司内控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重要流程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统一性原则。评价应保持目标、范围和准则的一致,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准确,以及评价结果的客观、可比。

(五)独立性原则。评价应由公司审计部独立进行。

(六)及时性原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评价。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评价。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负责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内部控制的改进等。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审议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 (3) 领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 协调公司管理层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为内部控制评价提供必要的行政资源,协调和解决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听取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安排、工作进展和评价报告,及时掌握公司日常内部控制风险监控结果,组织实施缺陷整改工作。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是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主体单位,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十条 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两部分,其中过程评价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结果评价通过量化的经营管理指标对控制结果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 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环境评价的内容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第十二条 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风险评估评价的内容包括目标设定、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

第十三条 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达到控制目标的全过程。控制活动评价对各项业务处理程序的授权批准、职责分工、实物控制、凭证与记录的设置和运用、独立检查程序等控制措施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四条 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信息与沟通评价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五条 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的过程。内部监督评价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第十七条 每年年初,公司审计部应当将内部控制评价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前拟订工作方案,经公司管理层确认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公司审计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工作方案,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可吸收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参加。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公司根据情况可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咨询和检查。

第十九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当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第二十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对内部控制过程和内部控制结果分别评价,并折算汇总评价结果。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并按其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缺陷是指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五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结束后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分别就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设计,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相关内容作出披露。

第二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审阅,报送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报送监管部门。公司以 12 月 31 日作为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基准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于次年4月30日前提交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由公司审计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就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协调公司管理层组织整改,补充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及时通报整改完善情况。内部控制缺陷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根据公司规定追究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将根据本制度生效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18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总则

1、为了适应场经济的需要,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是为了保证企业资产的 安全完整和有效运用,保证会计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而在企业内部所采取的一系列组织规则、业务处理程序以及其他调节方法和措施的总称。

4、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 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差错和弊端。

(2) 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钥匙分管等。

(3) 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和稽核。

(4) 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明,一般情况下都能落实到个人。 (5) 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 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账款核对一致。

二、资金筹集

本公司所属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为本公司的法人资本金。

1、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资本金在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增资,应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

2、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外,还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3、本公司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财务部门在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经营或投资项目及财务风险等情况。

三、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1、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 公司各部门要在财务部的指导下,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制报财务部。

(2) 现金收支预算的项目按“财务收支预算表”的现金部分编表。

(3) 财务部门和下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 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报告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在***元以下的,以备用现金开支,然后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 各部门单项支出在***元以上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现预支款手续,由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各部门在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后面,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或(少补款)手续。

4) 单项在***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四、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1、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要定期与会计人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

现金业务收入,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进行稽核。现金须及时入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须做到按日清日结,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现象。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坚持现金盘点制度:除出纳自身盘点,还应由有财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3、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和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

4、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由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必须分别掌握,不得由一个人包办。不准开出“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5、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否则不给予办理。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五、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1、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 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研究决定后进行,确定主要负责人。对外合作参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财务部要为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 对长期投资业务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所属企业每隔半年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

(3) 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作出处理决定。

(4) 公司所属企业因故撤销、合并、出让时,应按《公司法》、《企业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2、对外大额存款

(5) 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6) 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确性。

六、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

1、应收款项系指公司对外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形成的应收账款及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营销部作为公司对外销售的直接责任部门,应认真落实公司销售控制制度并督促相关业务员认真执行。

2、公司对外销售,营销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充分分析客户信用状况、定期对常年主要客户单位索取相关经营信息(如会计报表等),分析、判断其经营、现金流量情况,必要时由财务部门参与分析,审慎经营。

3、业务员为应收账款的第一直接责任人,有责任对其客户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并及时反馈对方的经营状况,以利于公司合理确定下一步销售计划。

6、财务部作为债权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参与对主要客户的资信分析、与各客户应收账款的核对、向营销部门反馈各客户的货款结算情况,督促营销部门对未决款项的催讨,并在了解客户资信状况的基础上,作好销售安全性分析及初步决策,对有风险单位协助业务员落实催讨债务,必要时对重大风险单位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力求公司损失的最小化。

7、财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日常货款往来的账账核对工作机制。对形成的差异,财务要与业务人员协同核对,可根据客户采购规模分类进行,做到大额客户一月一对,一般客户一季一对,年度终了,全面核对,使财务部门能在事后监督上对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必要时建议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8、财务部门应会同营销部门建立销售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考核。

9、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控制,由财务部门具体落实。建立健全资金控制,对因部份紧密关系客户的临时资金短缺而需公司出资短期周转的情况,应寻求必要的保证,并尽量回避不必要的资金援助。对各项暂付款,各相关请用部门应严格申请审批制度,并落实责任人负责收回,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进行支付。

10、坏账损失的确认与审批 由业务员提出报损请求,经有关业务部门提交损失报告(详细说明坏账形成的原因、过程有相关责任的认定),财务部核实会签,并按规定报上级审批。

11、坏账核销的处理。坏账一经确认,财务部门即采用备抵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办理报批手续。财务部门同时做好账销案存的记录,并保留继续要求相关业务员作出进一步催讨的努力权利。如已核销的坏账收回,则相应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各。

七、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

1、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成本费用采用分级归口管理方式,公司和分公司都应结合自身职能和经营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包括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审批、控制、分析、考核、奖罚等制度。成本管理应遵循历史成本、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一致性、配比性、划分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等相关基本原则,划清各种成本界限和成本开支范围、不能混淆不清、弄虚作假,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2、各单位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和修正成本管理制度,编制成本预算,并按各项计划的要求,将成本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基层单位。各部门按月将成本费用开支情况与计划进行对照,检查差异情况、分析原因、进行考核,并与有关责任部门奖罚挂钩。

3、房地产开发项目费用的支出,包括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房产销售费用的支出,必须严格按协议的规定开支,先由主管部门,经办人签名,再交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并严格掌握预付工程款和工程验收

与结算付款两个重要环节。

4、差旅费:参照当地消费水准,结合具体情况制订统一的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报公司财务部、总经办批准后执行。差旅费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业务招待费:应在上年末时根据公司历年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本年度的销售预测,编制总量计划,在总量控制,力求节约的原则下据实列支。分公司全年业务招待费可列支金额由有关部门会同公司财务部人共同核定。广告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超预算支出的广告费需追加预算,报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审核后对外支付。

5、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制度,要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费用管理以预算管理为主,形成归口部门制定考核、部门内部预算约束自主管理的总费用限额使用制度。通过预算约束减少直至杜绝超预算、无预算外费用的发生。

八、工薪与人事内部控制

1、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事部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工资的依据。

2、每年由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根据绩效考核的相关办法制订全年工资计划,并与年度经营计划一起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和下级单位,工资计划执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按月检查与分析,建立工资的控制制度。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并根据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式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九、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1、根据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及时收回房款、按揭款、租金、其他应收款等所有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支出相互配比,算出利润。

2、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十、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固定资产的建设和购置、处理和报废、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结算付款:根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的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6、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门审核作财务处理。

一、在建工程的管理控制

1、在建工程是指通过可行性分析、按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批准投资建设,经立项审批处于前期准备和施工期间的各项工程,房屋、建筑物的整体装修也纳入在建工程管理。

2、在建工程按出包工程、自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分别管理。

1)、出包工程应组织好招、投标工作,公司财务部参与招标、投标、预算审核、工程合同签订的全过程。

2)、非招标工程和自营工程应由承建方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工程预算,该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能签订工程合同或动工。财务负责人参与重大合同的会签。

3)、设备安装工程中自购的材料、物资、设备应建立采购审批制度和实物保管制度。大宗材料及机器设备的订购,应在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比较后,确定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单价在**万元以上、总金额在**万元以上的购货合同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财务部对在建工程采用按出包工程、自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零星工程分类的基础上再分工程项目、内容进行明细核算。工程物资应建立数量、金额明细账进行核算,工程部门应指定专人做好工程物资的入库验收、领发、保管、盘存、账簿登记工作,按月与财务核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4、部门应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按月报送形象进度表和工程价款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复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以下的原则掌握:工程竣工后,应保留10-20%的工程款;待工程全面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应保留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使用部门与资产归口部门共同认定确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

5、工程管理部门须按月工程进度编制资金投放预算,报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审核和调度资金。财务部门实际付款时,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按批准后的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6、在建工程在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具备使用和投产条件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同时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交接验收时,须做好文字记载,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财务部门同时做好资产估价入账和计提折旧的工作。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的工期、质量或功能未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时,应扣付工程款或要求赔偿,如预留保证金不足抵扣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追回。

7、工程决算的审计归口公司财务部审计组管理,工程决算审计应在开工时便确定审计组人员构成,以便审计组跟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大型工程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经审计后的工程决算作为财务部门支付工程余款和调整固定资产原值与已提折旧的依据。

8、工程竣工决算办理后,若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的,工程管理部门应负责及时办理,并将固定资产清册,连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价报告、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及土地使用证、红线图、房产证等文件、资料、证件,造具清册一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立卷存档,妥善管理,长期保管。

十二、分析和考核

本公司和下属企业内部,可实行分部核算,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提高效益,责任考核及超额有奖的办法;自定财务和效益考核指标及具体管理办法。 十

三、内部审计

1、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必要可随时对所属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四、附则

1、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正式实行。

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表

第19篇:内部控制制度 案例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做好服务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核电集团)从1979年筹建,向中国银行贷款3亿美元作资本金起步,与香港中华电力公司合资设立广东核电合营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大亚湾核电站,到1994年国务院决定以大亚湾核电站为基础,组建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至今,已经走过27年历程。按照“以核养核,滚动发展”的方针,广东核电集团在大亚湾核电站的基础上,又开发建设了岭澳核电站,大连红沿河核电站和福建宁德核电站,现有13家主要成员单位,已形成以核电为主业,常规清洁能源开发、金融服务、信息技术研发和后勤服务配套发展的新格局。截至2006年1月,广东核电集团拥有总资产57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32亿元人民币。两座正在运行的核电站拥有4台百万千瓦级发电机组,年发电能力达300亿千瓦时。

广东核电集团多年来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始终保持健康发展态势,其中有一条重要原因,就是集团内各公司的管理层,都高度重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内部审计监督。

一、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审计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评价活动,是以内部控制为主线来组织开展的,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既是各公司健康有序运行的基本保证,也是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建设初期,就参照香港中华电力公司的管理体制、机制,结合自身的实际,逐步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审计监督体系,实行科学的程序化管理。通过各种技术程序、行政管理程序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与相互接口,确保所有重要的经营活动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通过建立科学的授权管理体系,合理地分配和约束权力,真正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集团公司成立后,通过推进集团公司管理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母子公司管理。这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在核电站的工程建设、运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3年初,广东核电集团审计部在组织对集团公司治理及母子公司管理控制模式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又提出并实施了从策略控制层(政策)、管理控制层(制度)、运作控制层(程序)三个层次构建集团政策程序框架体系,与管理政策相配套的还有62个制度。集团公司管理政策从“公司治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安全质量与环境保护”、“科技管理”、“商务管理”、“信息化管理”、“公关宣传与企业文化”和“行政与后勤管理”等10个方面,明确了集团公司与成员公司的职责及分工,规范了集团公司重要事项的管理原则,为集团公司整体协调有序运作确立了行为规范与准则,为实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推进建立集团公司政策程序框架体系的基础上,各成员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管理政策和配套制度的要求,也对原有的制度、程序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逐步形成了集团公司上下原则一致、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具有广东核电集团特色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开展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

1、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大亚湾核电站引进香港中华电力公司的审计理念和模式,设置了总审计师,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政上接受总经理领导的双向负责制,在实际工作中体现出了较强的适用性和优越性。向董事会负责,有利于保证内部审计较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有效实施对公司的全面监督,公司董事会也能够通过内部审计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公

司的经营风险。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融洽了与总经理的关系,也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管理咨询及监督服务,促进增加企业价值,这也是股东的终极目标。大亚湾核电站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用程序规定的风险分析评估方法,从公司管理目标计划和预算、政策和程序、组织机构分工和授权、管理信息和记录、资产管理与效益、员工培训、合同管理与成本分摊7个风险因素方面,对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逐项进行评价与分析,确定每个项目风险的高低,并全部列入“审计项目清单”。“审计项目清单”是制订周期性循环审计计划和年度专项审计计划的依据。通过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全方位的审计监督,确保了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有效控制了不正常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

2、以预防为主加强事前、事中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根本宗旨是“增效益、防风险”,本着“以防为主,防范胜于纠正”的审计理念,广东核电集团始终将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放在事前的防范和控制上,适当兼顾事中的检查和事后的监督,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约束与监督机制。通过将控制点前移,发现违规现象及时报告和处理,尽可能地将不正常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对于超过一定金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审计部门在合同招评标阶段就介入,并对采购过程中的各关键点,包括:采购计划、立项申请、供应商选择、评标规则、价格谈判策略、合同推荐、合同条款、授权审批等进行全面的监督,确保采购过程规范,并取得最佳采购效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审计部门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变更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开展事前、事中的内部控制审计,避免了潜在的风险损失。

三、提高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1、推行审计公示和问责制度。通过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找出制度不严、有制度不执行、管理不规范或内部控制有盲点的主要原因,通过三个“必须”,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对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必须落实,对相关人员的责任必须追究。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通过强化审计的问责制度,确保了审计的效果。在强调审计“问责”的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审计“公示”,实行审计公告制度。

2、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模式。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协同配合,发挥监督合力。一是推动建立集团内部控制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集团公司党组和总经理部领导,纪检、监察牵头,审计、财务、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参与,沟通和分析集团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改制重组、人力资源管理、合同商务管理、投融资管理和安全质量管理等关键环节上的有关信息和情况,适时分析集团内部控制监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形势,研究内部控制监督工作的重点和有效方法,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和措施。集团公司审计部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按时汇总相关的信息,提出需要关注的问题,并及时跟踪落实有关问题的整改。二是整合审计监督和监事会监督,通过健全完善成员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运作,来进一步强化监督。集团公司审计部对成员公司的监督和监事会的监督同样是代表股东的监督,其目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过去由于二者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和整合,在监督作用的发挥上,存在一定的不足。为此,集团公司调整了成员公司监事会管理和运作模式,在集团公司审计部设立了监事会办公室,成员公司的监事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审计人员兼任,集团公司对成员公司的监督将主要以监事会年度检查的形式进行,形成监事

会年度检查报告后报股东会。这既理顺了集团公司审计部与成员公司审计部的监督分工,又进一步完善了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确保内部控制审计的质量。

摘自:中国内部审计

第20篇:内部控制制度无形资产

内部控制制度

——无形资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无形资产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 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无形资产的下列风险:

(一)无形资产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无形资产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无形资产购买决策失误,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四)无形资产使用和管理不善,可能导致损失和浪费。

(五)无形资产处置决策和执行不当,可能导致公司权益受损。

(六)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无形资产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二)无形资产取得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科学规范。

(三)无形资产取得、自行开发并取得、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控制流程的清晰严密。

(四)无形资产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无形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

(三)无形资产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

(四)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五)无形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无形资产的使用、保管与会计处理。

第六条 公司应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无形资产业务。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 公司应对无形资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无形资产业务。

第八条 审批人应根据无形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无形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无形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制定无形资产业务流程,明确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编制、自行开发无形资产预算编制、取得与验收、使用与保全、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无形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 取得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效果、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等因素拟定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无形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考虑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由公司总经理室或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一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

对于预算内无形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由无形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应建立请购与审批制度,明确请购人员和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无形资产采购过程应规范、透明。

对于一般无形资产采购,应由采购部门充分了解和掌握产品及供应商情况,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采购,应采取招标方式进行;对于非专有技术等具有非公开性的无形资产,还应注意采购过程中的保密保全措施。

第十三条 无形资产采购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应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合同协议》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无形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符合使用要求。

无形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公司外购无形资产,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仔细审核有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

公司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由研发部门、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无形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移交使用部门使用。

公司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除已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公司应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公司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公司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公司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对验收合格的无形资产应及时办理编号、建卡、调配等手续。

第十五条 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无形资产,公司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四章 使用与保全控制

第十六条 公司应加强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授权具体部门或人员负责无形资产的日常使用与保全管理,保证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七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无形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制定和实施无形资产目录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摊销年限、摊销方法、残值等。摊销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九条 公司应根据无形资产性质确定无形资产保全范围和政策。保全范围和政策应足以应对无形资产因各种原因发生损失的风险。

公司应限制未经授权人员直接接触技术资料等无形资产;对技术资料等无形资产的保管及接触应保留记录;对重要的无形资产应及时申请法律保护。

第二十条 公司至少应在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

检查分析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核对无形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及对差异及时进行分析与调整。

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第五章 处置与转移控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确定无形资产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等。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区分无形资产不同的处置方式,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公司财会部门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公司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按规定程序上报总经理室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金额重大的应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按规定程序上报总经理室审批后予以出售或转让。金额重大的应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的处置应由独立于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办理。

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选择合理的方式,报经公司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批后确定。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处置价格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应由公司总经理室和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审批,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

第二十四条 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 公司出租、出借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会部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二十六条 对无形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及时入账,保持完整的记录。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于无形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无形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无形资产名称、编号、调拨时间等,经有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无形资产调拨的价值应由公司财会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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