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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9 12:00:25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药品采购管理,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公司,控制经营风险。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药品采购过程。

三、职责:质量管理部、采购部负责对药品采购管理。

四、内容:

1、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2、采购药品时必须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对供货方业务人员资格进行核查,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将合格供货方资质有效期录入计算机锁定。

3、药品采购应制定采购计划,经质管部审核后方可执行。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5、供货方应开具合法凭证,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凭证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由采购部初审首营企业(品种)资质材料合格后,填写首营企业(品种)审批表,经质管部审核,送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发生业务。

7、购进进口药品,必须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地区)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核对进口药品的合法性。

8、采购冷藏、冷冻药品时,必须要求供货方采用符合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供货方告知委托运输的,采购部通知储运部委托运输单位,便入储运部收货查验。

9、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按照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相关制度进行。

10、采购人员应遵循“勤进快销、防止积压”的原则,及时了解药品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1、每年年底对供货企业的质量体系、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对供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推荐第2篇: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三、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计量器应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装斗人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配方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配方销售记录。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当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常温要求。

二、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存放、陈列药品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

三、药品的陈列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四、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五、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六、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当分开摆放。

七、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八、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

九、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不得陈列。

十、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一、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装斗前应当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应当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当清斗并记录。

十二、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规定药品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当设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柜,陈列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等国家规定药品。

二、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上述药品,应符合GSP规范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严禁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警示语及本店销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上述药品目录。

三、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不含30㎎)的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

四、严格凭身份证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上述药品。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查验购买者身份证件,并登记其姓名和身份证证件号码。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五、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台账。药品零售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专册登记零售台账相关信息,登记的内容包括:购买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以及所售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等。企业要对购买人身份证号等信息保密,不得作为他用。

六、零售台账要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上述药品的,应当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货,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二、药品到货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三、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四、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进行验收。

五、验收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企业应当按照验收规定,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

七、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八、验收药品应当做好验收记录,记录内容要齐全。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九、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一、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二、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

三、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四、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五、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六、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七、拆零销售期间,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二、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是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三、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四、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五、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

六、企业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并做好销售记录。

七、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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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除特殊规定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属集中招标的药品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 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河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药剂科还应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网上申报、采购的工作,做好药品招标采购的信息归纳与反馈。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购进。

八、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九、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依据票据建立购进记录,票据和购进记录应记载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项内容。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存档备查。

十、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十一、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

二、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药库入库验收制度

1、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质量验收细则》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的验收程序,以防伪劣药品进入药库,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做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2、药库必须设立专(兼)职验收员,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由具有一定业务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

3、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质量、包装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⑴仔细点收大件,要求入库通知单与到货相符。 ⑵按《药品质量验收细则》对入库通知单所列项目逐一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厂名、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合格证等。

⑶检查药品外观,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药品破碎、短缺等问题。看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科负责人处理。

4、进口药品除按一般规定验收外,应有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品有中文标签。

5、特殊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

6、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入库登记表,验收员要签字盖章。药品入库登记必须完整、准确,字迹工整,登记表要保存备查。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储存,降低损耗,保证质量,避免事故。

2、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光线、通风等,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按性质分类分别保管,编号,并设库存登记,保证货帐相符。

3、做好温度湿度检测和监控等仪器的养护管理。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4、对储存的药品每半年盘查一次,对陈列的药品应每个月检查一次。

5、在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或马上撤下柜台并暂停上柜台,尽快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6、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药品的储存陈列、清洁和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

药品出库复核制度

1、药品出库应有正式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由原开票者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

2、药品出库应复核,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二类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出库复核要严格把关,不能超量发货。

3、药品出库的原则是: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并做好发货的质量跟踪记录。

4、出库药品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若有质量可疑或不合格,一律不准出库。

5、药品出库后,要及时销账,进行动态盘点,如发现帐货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6、如有抢救危急病人特殊情况,应争分夺秒,采取先发货、事后在补办手续。 XX市XX医院 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4篇: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 由主管处长、医务室主任、设备科科长、纪检处等人组成药品采购小组,负责每年的药品招标工作。

2 选择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规范证书、营业执照(必须年检)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质量可靠的药品,服务周到,价格合理。

3 药品必须从招标小组决定的中标单位采购药品。

4 药房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及季节变换提出购药计划并报医务室主任审批,由医务室主任上报主管处长审批,再由主管处长上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进行采购。5 药房和药库分开,药库由专人管理。

6 采购必须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由医务室主任、药库管理人员、药房工作人员三方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包装情况进行验收、核对、双签字。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

7 药房用药需填写领药单后由药库管理人签字发放。

8 接受院内师生的监督。

9 强化法规意识,不断完善健全药品采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医务室能规范高效的运转。

推荐第5篇: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药品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的药品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部采购药品的管理。 3.职责 3.1 采购部根据采购预算和市场销售状况安排采购工作。 3.2 采购部负责与相关资质合格的供应厂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包括传真、电话合同。 4.工作内容 4.1采购方针: 4.1.1根据市场和销售需要,择优、择廉采购,保证用药安全。 4.1.2根据销售和库存状况,做到药品不积压、不脱销,及时按需采购,保障供应。 4.2采购合同的基本要求: 4.2.1 采购部门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在《药品合格供应厂商名单》中按优先顺序选择合适的供应厂商,在采购前,签定《购进合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具体内容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2.2与合格供应厂商的采购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 4.2.2.1明确所购药品质量应符合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如付款条件、交货期限等)。 4.2.2.2明确所购药品供货时应附产品合格证。 4.2.2.3明确所购药品的包装符合有关包装规定和具体的运输要求(如怕热、怕冻药品的运输条件等)。 4.2.2.4注明价格、扣率及交货方式。 4.2.2.5如遇国家价格调整,合同尚未执行,应及时取消或另签合同。 4.2.2.6购进进口药品合同除上述条款外,还应附有加盖供应商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出具的《进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有加盖供应商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 4.3采购的实施 4.3.1采购业务员根据采购预算向确定的合格供应厂商发出采购品种单,并按授权规定分别安排被授权人与供应厂商签订合同。《购进合同》必须有药品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期、付款条件、质量要求等。 4.3.2当采购药品为首营品种(包括新包装、新规格、新剂型),按《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管理规程》执行。 4.3.3采购业务员应与供应厂商保持联络,督促供应厂商按质、按时、按量交货。 4.4采购药品的记录 4.4.1 采购部签订《购进合同》后应将购入药品录入计算机系统生成《药品购进记录》。 4.4.2《药品购进记录》主要内容为:购货日期、药品品名、规格、单位、购进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备注。 5.质量记录: 《药品购进记录》 《购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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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管理包括药品采购计划制定、供货客户资质验证、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采购合同签订、药品购进记录及供货质量评审等环节

2、药品采购计划是保障公司药品供应的首要工作,采购部、质管部等负责采购计划和质量审核工作。

3、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信息收集,编制采购计划,拟定供应厂商,搜集相关资料,进行供应厂商资格审核,填报《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等工作。

4、采购合同应按采购计划规定的范围签订。采购合同有采购部专人管理,质量管理部参与监督。

5、药品采购合同应签定质量保证条款:药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成件药品有产品合格证和装箱单,药品包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进口药品应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6、药品采购应按合同规定执行,采购的品种范围应在采购计划内。特殊情况超过计划采购应征询质量管理部意见,经质量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供货商应选择已评审合格的供货单位。

7药品购进后,采购部要及时填报药品验收通知单交质量管理部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8、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合同和供货清单如实做好药品购进记录。9每年度12月,由采购部组织质量管理部以及各业务部门对本

年度进货质量进行评审,为药品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10、各有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进行药品采购活动,否则在年度质量考核中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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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文件编号:Ⅱ-1-2-2-2 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员职责

药品采购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工作。

2.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制定药品的本年,本季、月份的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3.加强资金的合理流动,计划采购,计划用款,避免药品和积压和浪费。

4.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三无”药品,伪劣药品或非药用品,坚持按药品主渠道购进药品。

5.对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品采购人员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收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货价格等逐项验收核对,并由采购人员在原始单据上签字以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建立缺药登记薄,对抢救争需药品、采购人员应立即组织进货,以保证抢救治疗的需要。

文件编号:Ⅱ-1-2-2-3 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计划的定制规定

药品采购计划的订制规定

1、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供销正常情况下一般为二至四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2、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谦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品。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要搞好经济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流动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4、若遇急症或特殊情况用药,应立即外出采购,以供病人急需。

5、药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济南市卫生信息中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规定,对于临床需要,未在招标范围内的品种,需将计划报请济南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采购。对临床更换厂家、产地的品种,及时请示药学部主任,批准后执行。

6、及时向科(部)内提供疗效好、价格低的新药信息。

7、购进、调进和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按照原始发票,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等项,进行检收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或验收人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8、入库单由药库管理人员,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二联记帐凭证,第三联,随原始单据交财务部门力理报销。

文件编号:Ⅱ-1-2-2-4 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 文件名称:供货厂商、供货人员资质文件备案制度

供货厂商、供货人员资质文件备案制度

1、选择的供货商、供货厂家应该是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2、供货的药品生产企业要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注册证书等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货的药品经营企业要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注册证书等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药品营销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开具的药品营销委托书。

5、以上各种资质证明文件,要经过科主任审阅,长期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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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

4、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5、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

6、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7、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

8、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药学室审查登记―→相应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事委员会主任(院长)审批―→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

3、引进的新药必须建立新药档案。

4、抗生素引进须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按药物分类、分代确定基本品种个数。

5、专科用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如罗氏、杨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种可适当放宽政策,可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情况按需引进。

6、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由采购员向药剂科主任、主管院级报告,同意后即可采购。

7、新药引进要做到进出平衡,控制品种数量。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部分旧的品种。

8、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9、新药引进采取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对药品使用负责。临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购它科药品。

10、新药的采购扣率要根据药品的分类、分代、分品牌并参考同级医院标准适当从紧的政策。

三、药品使用管理的几点其它要求

1、对临床使用的抗生素实行月销售金额排名,每月排出前10名;在药品的销售过程中,如果某抗生素品种连续三个月销售金额或数量处于第一名者,则对该品种采取降价或销售等处理措施。

2、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3、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药品销售明细。

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庆云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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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由市药品招标采购中心按有关规定采购。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药品采购人员每两年轮换一次。

11、采购流程:

保管员提出计划采购员拟定采购计划科主任审查主管院长审批

采购员按批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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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制订有效的文件,有可遵循的依据。 2.适用范围:公司药品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3.工作程序

3.1文件的制订,批准、发布、修订。 3.1.1制订的要求

①文件的标题应能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以与其他文件相区别。

②文件使用的语言应确切,易懂,简练,指令性内容必须以命令形式写出。 ③ 各类文件应有便于识别其文本、类别和日期,该文件的使用方法,使用人。 ④ 需要填写数据的文件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填写内容,在多项内容之间应有适当的空隙,每项的标题要准确明了。

⑤ 文件的制订、审查,批准负责人应签字。 3.1.2制订的原则

①指令性原则:在企业内部具有法律效应。 ②系统性原则:文件之间要相互联系。

③ 符合性原则:要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合,及时修订不符合的部分。

④协调性原则:各部门、各环节的文件要相互协调,不要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和矛盾。 ⑤先进性原则: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科学的模式和手段。 ⑥可行性原则:制度的制订必须能实行,具有可操作性。

⑦可查性原则:清楚制度执行情况的衡量标准,可量化的要制订量化标准。 3.1.3质量文件的批准、发布、修订。

①文件的起草由各相应部门完成,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印发实施。 ②实施的文件应定期审阅,及时修订。修订、撤消文件程序与制订时相同,发布修订后的文件,原文件应予废止,并不得再在有关部门出现,以防误用。 3.2质量文件包括:管理制度,标准、记录和凭证。

3.2.1管理制度:制度是要求企业员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制订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证企业为了行使经营计划,指挥控制等管理职能,并使之规范化、标准化,为企业经营组织管理药品经营活动提供必需的依据和手段。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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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方针、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对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进行控制,确保公司的质量宗旨、质量方向的明确。

2.适用范围: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质量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制订,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3.2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将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分解到部门。 3.3质量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实施监督和检查。 3.4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目标的展开、实施。 4.工作程序

4.1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批准、发布和修订。 4.1.1制定的原则

①符合公司的经营方针

②努力满足客户需求

③坚持质量第一

④调动全员积极性 4.1.2制定的依据

①公司经营方针、客户及市场信息反馈、竞争对手的水平、供货方状况及变化等。 ②公司人力资源、设备设施、资金状况、管理水平的情况。 ③公司的发展规划。 4.1.3制定的程序

①公司质量领导小组按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原则和依据,分析公司管理及本年度质量现状,每年年底提出下年度公司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②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公司年度质量方针、目标一览表》的形式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发布。

③《公司年度质量方针、目标一览表》以文件形式由办公室下发各职能部门。 4.1.4修订

①主要负责人每年对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要进行适用性评价提出修改的指示,以反映出公司的变化状态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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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管理制度

1.目的:审核质量体系涉及的部门所开展的质量活动及其结果是否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并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3.责任人及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协助质量管理负责人组织内审,检查措施的实施情况。

3.2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并审核批准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 3.3由质量管理部安排审核组人员。

3.4审核人员负责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实施,督促相关部门的纠正措施的落实。 3.5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纠正措施的实施。 4.工作内容 4.1审核频次与方式

4.1.1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常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4.1.2当有以下情况发生,质量管理部判断必要时,经质量管理负责人认可,质量负责人批准可随时进行审核。

①服务提供过程有重大问题,或客户有重大投诉。

②公司组织机构、服务、质量方针和目标等较大改变。

③质量体系有重大改变。

4.1.3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以集中或滚动的方式进行,每年应确保质量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至少覆盖一遍。 4.2审核计划

4.2.1质量管理部于每年一月制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填写《审核计划表》报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2《审核计划表》的内容

①审核的时间(月份)安排

②受审核部门 4.3审核的实施

4.3.1现场审核:审核人员通过交谈、查阅文件及记录、现场观察等方式,检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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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目的:建立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促进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推进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发展。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对企业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的内容、方式和方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适用于监督实施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4、职责:企业质量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检查内容:

5.1.1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1.2 各部门及岗位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 5.1.3 各岗位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5.2 检查方式:各部门自查与质量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相结合。 5.3 检查方法 5.3.1 各部门自查

5.3.1.1 各部门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自查小组,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岗位的自查工作。自查小组由本部门人员组成。

5.3.1.2 各部门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定与自查工作相应的奖惩措施。

5.3.1.3 各部门每年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自查频次、时间、重点内容、成员组成等。 5.3.1.4 自查过程中,自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认真作好自查记录。 5.3.1.5 部门负责人依据自查结果,严格执行奖惩措施。 5.3.1.6 部门负责人组织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5.3.2 质量领导小组组织检查

5.3.2.1 被检查部门:办公室、质量管理部、药品购进部、储运部、销售部等。 5.3.2.2 企业质量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工作检查,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在每年年初制定科学、全面的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

5.3.2.3 当遇以下情况发生时,质量管理部判断必要时,经质量管理负责人认可,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可随时进行检查或按每月、每季度进行抽查。 5.3.2.3.1 服务提供过程中有重大问题,或客户有重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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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各级质量责任制度

1.目的:明确规定各岗位质量职责,保证其行使职责的权限。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各方面的责任。 3.职责和权限: 3.1企业主要负责人

3.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公司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直接领导质量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质量方针,批准质量目标,领导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3.1.3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质量否决权。 3.1.4任命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负责人。

3.1.5主持实施管理评审,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3.2负责质量管理副总经理:

3.2.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

3.2.2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3.2.3负责公司质量工作的计划、布置、指导、协调、检查、考评。 3.2.4负责协调各部门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关系。 3.2.5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领导工作。 3.3办公室主任:

3.3.1负责收集和管理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3.3.2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收发控制管理。 3.3.3负责组织公司的培训和教育。 3.3.4负责组织岗位资格的认可。

3.3.5负责职工的学历、技能、培训记录的保管。

3.3.6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分配办法,对各部门绩效进行考核奖罚兑现工作。 3.3.7负责组织从药人员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3.3.8负责公司经营场所、库区环境卫生管理。 3.4质量管理部部长职责

3.4.1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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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3.7.3对库存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循环检查,发现不合格药品有权停发,并做好在库药品养护检查工作。对质量有问题药品应抽样送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暂停销售并悬挂明显标记。

3.7.4负责对各种养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7.5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质量信息管理。 3.8业务部经理质量职责

3.8.1对本部门经营的药品负全面质量责任。

3.8.2教育本部门全体人员,树立质量第一及医药商业职业道德,遵守有关药品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端正业务经营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业务与质量,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

3.8.3根据按需收购、择优选购的原则,审查确定药品进货计划,加强合同管理,定期组织库存分析,建立购销平稳,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努力调节不合理库存,促进库存老品种与有问题药品的处理工作。

3.8.4对因药品积压而造成变质或过期失效等损失,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吸取教训,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

3.8.5加强各种业务资料、质量资料和服务资料的积累工作,开展科学管理。通过分析数据,结合市场动态,正确决策和指导购销活动,并为质管部提供反馈信息。 3.8.6组织落实发展新客户及首次经营品种的选定工作。 3.9业务员质量职责

3.9.1在业务部经理领导下,负责药品购进或销售,对经营药品质量与有关指标负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责任。

3.9.2学习、贯彻、遵守有关药品的方针、政策、法规,树立质量第一思想与医药商业职业道德。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业务工作全过程必须做到依法经营,保证药品质量。

3.9.3不得购进或销售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向证、照不全,非法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购进或销售药品。

3.9.4在工商、商商及进口药品的购销合同上,必须订明质量条款及标准。销售药品,要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质、性能和用途,对用户负责。

3.9.5严格执行适销对路、以销定购、择优选购的原则,根据市场动态和库存状态合理提出经营计划,强化有效销售,保持合理库存,优化品种结构。 3.10保管员质量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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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3.13.1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确保运输过程中药品质量。 3.13.2承担购进销售药品的运输质量责任。

3.13.3按规定程序履行交接手续,确保质量、数量的准确无误。

3.13.4运输员要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进行运输,并对运送的药品负责。

3.14复核员质量职责

3.14.1药品出库,根据凭证认真核对各项内容,加强批号管理,做到正确无误,严禁白条发货。

3.14.2复核药品应轻拿轻放,避免破损。 3.14.3药品出库做到“四不出门” ① 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② 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③ 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 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3.14.4认真做好药品出库复核工作,发现差错及时更正。进口药品发货时必须做到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口岸药检报告随货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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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目的: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分析、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不断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适用范围:政策法规、质量文件等质量信息;客户满意信息,药品验收、养护中质量信息;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过程检查的信息和分析进行汇总、反馈、传递。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政策、法规、质量文件等质量信息的反馈,负责药品验收、养护及不合格药品中质量信息和内审及质量制度考核检查的信息收集和分析。

3.2业务部负责接受客户满意信息。 3.3储运部负责近效期药品分析。 4.工作内容

4.1政策、法规、文件质量信息

质量管理部将上级质量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法规、质量文件等质量信息及要求及时传递到各有关部门,并按要求将公司质量信息反馈上级质量主管部门。 4.2药品验收、养护中质量信息

4.2.1质量管理部根据《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的规定、搜集、汇总有关药品的质量信息。

4.2.2质量管理部每季度对验收、养护质量信息汇总分析并形成每半年对药品质量情况分析报告。

4.3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

质量管理部根据《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每半年对不合格药品情况进行分析。 4.4内审及质量制度考核的信息

质量管理部按照《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管理制度》,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部审核检查记录和《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分析。 4.5近效期药品信息

业务部按《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6客户满意度信息 4.6.1客户访问

①业务部每年对重点客户以发送《药品质量、工作质量征询意见书》的形式进行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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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有效性,确保对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收集、归档、保管和处理实施有效控制,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记录和凭证的式样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管理部统一审定、印制、下发。使用部门分别对职责范围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三、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填写,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

四、记录要求

①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 ②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质量记录格式由质量管理部统一审定; ·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规范填写;

·质量记录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晰,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或易褪色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保记录具有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可追溯性。

·对记录表中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不允许少填、漏填等,确属填错需要更改时应划线后在旁边填写,并在更改处签名。对于记录表中不适用的内容,则划斜线表示。

·实行计算机录入数据的质量记录,签名部分应手工填写,以明确责任。 ·质量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五、凭证要求

①凭证主要指购进票据和销售票据及内部管理相关凭证。

·购进票据主要指业务购进部门购进药品时由供货单位出据的销售清单及发票等入库验收的相关凭证;

·销售票据指销售药品时开据的药品销售清单及发票;

·内部管理凭证包括入库交接、出库复核、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环节,明确质量责任的有效证明。

②各类票据由相关岗位人员根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填写。 ③严格票据的控制、保管、使用管理,杜绝违规、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

六、质量记录的形式有书面或电脑储存,管理人员应保管好质量记录,并注意防潮、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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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经营的首次经营企业、首次经营品种的申报审批。 3.定义:

3.1首营企业: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3.2首营品种: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4.职责:

4.1业务部负责药品供应厂商的选择和评价。 4.2质量管理部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 4.3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批。 5.工作程序: 5.1首营企业的选择

5.1.l选择的基本条件从产品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因素出发,具体如下:

①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②选择通过GMP或GSP认证的企业,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③对有以下情况,必要时药品业务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进行实地考察。

A)通过网上搜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道信息中所获悉的假冒伪劣药品多发地区的企业。 B)申报审批过程中有疑问的。 5.2首营企业审批所需的资料 5.2.1生产企业直购:

⑴盖有该供货生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⑵盖有该供货生产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盖有该供货生产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及授权时限。

⑷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⑸质量保证协议 ⑹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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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⑸质量保证协议。 ⑹GMP认证书复印件。

⑺上述证件都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⑻法定的药品生产批件。

⑼若有商品名则要提供同意其使用该名称的批件。

⑽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

⑾使用说明书批件。

⑿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⒀提供药品该批号的出厂合格化验报告或该批号的省以上药品检验所合格化验报告。

⒁生物制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供货企业质检机构原印章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出具的对该品种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购进品种相应批号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⒂物价单。

⒃应有符合24号令文件的包装、说明书备案。 5.4审批手续

5.4.1首营企业或首营品种的审批

①业务部按照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或《首营药品审批表》,由业务部经理审核同意,报送公司质量管理部。

②质量管理部部长对申报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后,做出质量审核意见,最后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6.药品合格供应厂商的建立 6.1评价合格标准

6.1.1所有应获得的资料,缺一不可。 6.1.2样品合格。

6.2药品合格供应厂商名单的建立

6.2.1根据质量管理部、业务部结论,将合格供应厂商列入药品合格供应厂商名单中。

6.2.2对本程序生效时已存在的供应厂商,其企业具有合格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可以直接认可其为合格供应厂商或按本程序要求进行重新评价,合格后列人药品合格供应厂商名单中。

6.2.3药品合格供应厂商名单由质量管理部向药品经营部门发放。 6.2.4采购人员必须首先在药品合格供应厂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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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采购合同有关质量的条款内容。

二、业务部计划员负责制订《药品采购计划》。

三、业务部经理负责批准《药品采购计划》。

四、业务部负责与相关药品供应厂商签订《购进合同》。

五、了解市场,适应市场需要,择优、择廉采购,保证用药安全。

六、了解销售和库存状况,力争做到药品不积压、不脱销,及时按需采购,保障供应。

七、业务部遵循采购方针,选择合适的供应厂商,在采购前,必须先就有关原则签订《购进合同》,具体内容按《合同法》执行。

八、购进进口药品合同除上述条款外,还应附有加盖供应厂商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检验的《进口检验报告书》。

九、采购合同未尽事宜,与供应厂商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采购员根据《药品采购计划》向确定的供应厂商签订《购进合同》。

一、当采购药品为首营品种(包括新包装、新规格、新剂型),按《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制度》执行。

二、采购员应与供应厂商保持联络,督促供应厂商按质、按时、按量交货。

十三、业务部签订《购进合同》后应将购入药品填入《药品购进记录》中;

十四、药品购进记录主要内容为:购货日期、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购进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备注;

五、进货质量评审:公司每年对本年度进货质量进行一次评审,由公司质量管理部会同业务部共同进行,对进行评审的项目发表意见,做出总结报告,并签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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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4.3.3业务部对药品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必须掌握新药的相关知识,并将掌握的知识有效真实地传递给客户,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4.4药品销售记录

开票员将销售的药品记录汇总编制《药品销售记录》。主要内容:销售日期、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有效期。 5.质量记录

《药品销售记录》

《客户档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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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4.2.3药品验收时,验收员应按《药品验收入库(通知)单》项目逐项检查并补充填写,主要内容包括:来货单位、入库日期、件数、品名、规格、单位、应收数量、实收数量、包装规格、生产单位、批准文号、批号、效期、商标、合格证等内容。验收员确认符合要求后,在《药品验收入库(通知)单》上签字方可入库。并由保管员确认无误后签字,然后正式将验收完毕的药品交保管员移入相应库区保管。《药品验收入库(通知)单》交保管员一联,验收员自己保存一联,另两联传回公司,交业务部一联,财务部一联。 4.2.4验收抽样原则:

①按批号从原包装中抽取样品,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

②每批在50件以下(含50件)抽取2件,50件以上每增加 50件多抽1件,不足50件以50件计算。在每件中从上、中、下不同部位抽3个小包装进行检验。如外观有异常,应加倍抽样复检。 5.质量记录

《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验收入库(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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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4.2.3进口药品的包装上应有中文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 4.3储存

4.3.1药品验收合格后入库

①所有药品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

②仓库保管员必须核对有验收员签字的《药品验收入库(通知)单》上的内容与入库药品符合,只有相符才能入库。 4.3.2药品的储存与堆垛

①储存药品应按其不同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在冷库、阴凉库和常温库中;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之间要分区存放,易串味药品必须分库存放。

②药品应按批号堆垛,堆放在货架或底垫上,离地不得小于10厘米,不允许直接放在地面上,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4.3.3储存药品的标识

①储存药品以货卡保管,标明品名、规格、有效期限等。

②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志。 4.3.4储存药品的出库

①药品出库必须按《药品出库复核单》发货。

②药品出库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验,按《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执行。 4.3.5药品的储存管理

①储存药品的出入库应及时记录在货卡上,并将出库情况记录在《药品出库复核记录》上,做到帐、卡、物一致,并且日清、月结、季盘,以确保其准确性。

②除客户指定批号或有特殊要求外,储存药品应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

③仓库保管员应配合养护员按《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储存药品质量,若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

④保管员每月做好近效期药品的报表工作,具体按《近效期药品管现制度》执行,对已失效药品应及时移入不合格药品库(区)。

4.3.6保管员应保持仓库全面清洁卫生、合理通风、走道畅通;合理安排仓位,提高仓间利用率,并配合养护员做好仓间温、湿度监控,发现有异常及时通知养护员。 4.4储存药品的交付

4.4.l运输员合理安排送货运输。

4.4.2运输员按《药品出库复核单》核对所送药品件数、去向及其相关药品的送货单据(如质量证明文件),确保没有遗漏或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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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目的:对在库储存的药品进行合理养护,防止在库药品的失效或变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库储存药品。

3.职责:养护员负责在库储存药品的养护;负责养护仪器、设施的管理。 4.工作内容

4.1在库药品的合理储存

养护员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储存的环境要求,按规定分类储存。 4.2在库药品的储存环境控制

4.2.1养护员按各储存仓库的温湿度要求,配合保管员进行仓库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各库的储存条件满足所需要求。

4.2.2养护员随时观察仓库的温湿控制,及时采取措施。 4.3在库储存药品的养护检查

4.3.l对在库储存药品按“三三四”制养护检查并记录,对易变质药品应重点检查。 4.3.2养护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按《药品养护检查记录》执行,主要检查外观、有效期限、包装等,并记录在《药品养护检查记录》。

4.3.3当养护检查发现不合格药品时,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4对质量有疑问药品应抽样送检。 4.5在库贮存药品养护档案和信息汇总

4.5.1养护员对库存重点品种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4.5.2每季由养护员填写好《季度验收养护药品信息汇总分析表》,将当季进货总批次,验收情况,养护批次,养护情况等记录汇总;

4.5.3每季度对《季度验收养护药品信息汇总分析表》中验收及养护中的不合格药品数量大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建议。

4.5.4养护员每季度将《季度验收养护药品信息汇总分析表》交质量管理部。 4.6养护中检测仪器及设备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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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1.目的:对出库药品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防止不合格药品出库。 2.适用范围:适用于出库药品的复核和质量检查。 3.职责:出库复核员负责出库药品的复核和检查。 4.工作内容 4.1药品的出库复核

4.1.1准备工作:将待发货区清理干净。

4.1.2仓库保管员按《药品出库复核单》进行理货,将药品移在待发药品区,保管员签字。

4.1.3药品的复核

复核员对出库药品按《药品出库复核单》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购货单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件数、生产批号、有效期等。 4.2出库药品的质量检查

4.2.1复核员对出库药品的质量检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①药品外包装及封口不得有破损或封口不牢等现象;

②药品包装内不得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③药品包装标识不得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药品不得超出有效期;

⑤进口药品不得缺少盖有本公司质量管理部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报告书》;

⑥外用药品不得缺少警示或专用标识。

4.2.2当出库质量检查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即作为不合格药品,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3出库复核和质量检查的记录

4.3.1出库复核员应及时将出库复核及其质量检查的情况记录在《药品出库复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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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药品不入库或出库。

2.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及退回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3.职责:验收员、养护员、仓库保管员负责报告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部负责不合格药品产生原因的调查和验证,负责组织仓库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4.工作内容: 4.1不合格药品范围

4.1.1不符合《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要求的药品。

4.1.2经抽样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 4.2验收中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4.2.1验收员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要求验收采购的药品,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时,记录在《药品验收入库(通知)单》上,并将不合格药品的详细情况填写在《不合格药品拒收报告单》中,向质量管理部报告;

4.2.2仓库保管员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库(区);

4.2.3质量管理部接到验收员《不合格药品拒收报告单》,确定不合格原因,填写《药品不合格报告表》通知业务部,由业务部联系供货方进行解决。 4.3在库养护中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4.3.1在库养护员按《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药品进行养护和检查; 4.3.2当在库养护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养护员将不合格药品的情况记录在《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并将该批不合格药品挂上“停售牌”,通知保管员暂停发货; 4.3.3养护员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报业务部和质量管理部;

4.3.4质量管理部接到《药品停售通知单》后,负责组织对该药品进行鉴别,必要时送检,对药品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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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售后退回药品的质量和规范管理,确保公司及客户利益,防止无理退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已销售的由客户处退回公司的药品。

3.责任人职责:业务部负责与客户联络退货事宜并填写《售后药品退货验收(通知)单》(一式四联);验收员负责售后退回药品的验收;仓库保管员负责售后退回药品的收货及填写《售后药品退货验收(通知)单》上其他内容。 4.工作内容

4.1售后退回药品的范围: 4.1.1本公司销售出去的药品; 4.1.2在药品有效期内的药品; 4.1.3质量合格的药品;

4.1.4经确认为本公司责任的不合格药品。 4.2退货要求的接收

4.2.1业务部销售业务员接到客户要求药品退货通知时,应将退货药品的详细情况及时填写在《售后药品退货验收(通知)单》上。主要填写退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退货原因等。

4.2.2业务员应核对有关记录和单据,当确认为本公司销售的药品,将《售后药品退货验收(通知)单》发往储运部收回药品。 4.3售后退货药品的收货

4.3.1售后退货药品由保管员存放在专门的退货仓库(区)。 4.3.2保管员按《售后药品退货验收(通知)单》进行收货确认。

4.3.3当发现包装破损、代用包装或其他异状包装,应开箱细点药品名称和数量。 4.3.4收货完毕,保管员应在《药品退货记录》上登记,按序编号。

4.3.5当发现有与《售后药品退货验收(通知)单》不符之处,应及时通知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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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1.目的:对质量事故、质量查询、质量投诉进行管理,及时处理和报告,防止再发生。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销售药品所产生的质量事故、有关销售药品的质量查询和客户投诉的管理。

3.职责: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客户投诉的调查、处理,并向公司质量经理报告,重大质量事故应向省药监局报告;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质量管理部的调查和处理。 4.工作内容 4.1质量事故

4.1.1质量事故的范围

①由于公司的原因造成销售的药品不合格所引起的质量事故;

②由于公司工作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质量事故。 4.1.2质量事故的分类

(1)重大质量事故

①购销假冒伪劣药品;

②因质量问题造成整批药品报废;

③库存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污染破损;

④因质量问题一笔造成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事故。

(2)一般质量事故

因质量问题一笔造成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1.3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

(1)无论公司任何部门,接到或发现公司所销售或储存的药品发生质量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

(2)质量管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质量事故的发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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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2)若公司其他部门收到客户投诉销售药品的质量及服务质量时,均应填写《药品质量问题查询登记表》,及时交质量管理部。 4.3.2质量投诉的调查及处理意见

(1)质量管理部接到《药品质量问题查询登记表》后,针对投诉内容和要求,对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质量记录;

(2)质量管理部应在一周内(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投诉的调查,并记录在《药品质量问题查询登记表》上;

(3)当调查结果确属本公司销售药品质量不合格或销售工作质量不合格,则在《药品质量问题查询登记表》写清确认意见。

①对于销售药品质量不合格,但不造成质量事故的采取调换,甚至赔偿,造成质量事故则按4.1执行;

②对于销售工作质量不合格,赔理道歉,并制定纠正措施;

③对于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则按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4)当调查结果不属本公司的质量责任,则附上证据,在《药品质量问题查询登记表》上详细说明情况,取得客户的信任。 4.3.3质量投诉的答复

质量管理部调查结束后,负责将《药品质量问题查询登记表》的内容通知客户,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4.4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事故、查询、投诉进行汇总分析,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执行。

5.质量记录

《公司质量事故处理表》

《质量事故报告表》

《药品质量问题查询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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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5.1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5.1.1公司销售的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

5.1.2公司销售的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5.1.3公司销售的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五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5.2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

5.2.1销售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注意从医疗单位、客户、顾客和社会上了解有关本企业经营品种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或《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于24小时内反馈给质量管理部门,并对此信息予以跟踪收集,做进一步了解,随时报告。 5.3药品不良反应的确认和报告

5.3.1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不良反应的收集、分析与报告工作;专职监测员获悉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报告)后,在做深入了解的同时,于12小时内报告总经理室。确认为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向合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其中发现死亡病例或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应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在30日内报告。 5.3.2 企业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不良反应药品及处理意见,对经营品种做出调整,并提醒药品生产企业注意。

5.3.3 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末将本公司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合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对于其中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则在核实后及时向合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6.质量记录: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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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卫生及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防止环境、人员健康等因素造成对药品质量的污染,确保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本公司经营场所、库区环境等卫生管理;全体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的健康体检。

3.职责:办公室负责经营场所、库区环境等卫生要求的监督、检查;负责员工体检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及建档。 4.人员健康管理

4.1健康体检的对象及时间

公司所有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质量管理、销售人员、验收、养护、保管、仓库运输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2体检的实施

公司办公室负责统计本年度全体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名单,并组织实施。 4.3健康状况管理

4.3.1办公室应对每年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将每年体检资料收集归档。 4.3.2发现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应立即调离其岗位。

5.公司环境卫生管理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卫生清洁及维护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所有部门及经营场所、仓储等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 5.1营业场所环境卫生

5.1.1营业场所应宽敞、整洁明亮,柜橱陈列的药品无灰尘,货架结构严密,不准放置其它杂物。

5.1.2专放药品的柜橱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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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公司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素质、质量意识、专业技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上岗培训和岗位培训及专业技术、质量管理、药品营销等人员继续教育。

3.责任人及职责:办公室归口管理职工培训工作,各职能部门和经营部门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发挥公司和部门两级作用,建立内部培训工作制度,相互配合,有效支持,共同抓好职工培训工作。

3.1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职工培训实施办法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进行相关专业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新员工综合科目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负责培训教材选定工作;负责公司职工培训工作总结和工作交流;负责职工培训记录和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3.2职能部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等部门,按照公司岗位职责和对人员素质要求,负责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规、知识更新和专业技能等培训计划的申请,并会同办公室组织实施。

3.3业务部:按照公司岗位职责和对人员素质要求,负责本部门人员岗位培训和新进入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培训工作,负责本部门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培训项目的申请。 4.工作内容

4.1培训对象及内容:

4.1.1对中层以上人员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全面质量管理、领导方法、业务知识更新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4.1.2对一般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岗位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及提高技能培训,其中:对质量管理人员、验收人员、财会人员、执业药师人员及营销人员,须接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法定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法规、专业技能、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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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专用。

4.6.2对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不含各经营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办公室、财务部负责费用审核报负责人审批,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对从事关键岗位、特殊岗位。技术工种人员参加的法定培训未取得合格证(上岗证)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4.7由公司出资参加学历教育、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及参加外单位短期培训,因本人原因调离公司的,应赔偿公司培训费。 5.质量记录

《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申请表》

《员工培训档案表》

《培训效果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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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由市药品招标采购中心按有关规定采购。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

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制 度】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由市药品招标采购中心按有关规定采购。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药品采购人员每两年轮换一次。

【监督检查】

1.采购人员建立工作日记,记录每天工作情况,妥善保管每次采购

计划和审批手续,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的内容之一。

2.每次药品入库前仓储负责人必须检查药品采购审批手续是否完

善,供货单位是否经过药事委员会批准,如发现审批手续不完善,供货单位为非确定渠道,可拒绝药品入库,并及时向药剂科主任汇报。

3.药剂科主任每月检查药品的采购情况,有检查记录,如发现采购

人员擅自从个人或证照不全、未经批准的渠道采购药品,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奖金、警告或调离岗位等处分。

4.院领导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必须每半年听取药剂科对采购渠道、品种、金额、质量等情况的汇报。检查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以此作为考核药剂科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5.定期征求供货单位意见,接受院内外群众监督,发现药品采购或

其他有关人员存在收受回扣的问题,视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罚。

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状况,推动医疗卫生系统政风行风不断好转。

2、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医务技能,增强廉洁行医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二是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大力开展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三是建立健全病人“红包”退还制度、手术出院病人“回访调查”等制度,对发现有收受“回扣”和“红包”、“开单提成”等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大力开展“温馨、便捷、优质”医疗服务活动,进一步落实增设收费窗口、开辟急救绿色通道、首诊负责制等方便病人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五是进一步提高医疗收费透明度,坚持和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制、门急诊费用明细账单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严肃查处各种不规范收费行为。六是继续对医保目录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扩大对一次性医疗用品招标采购的试点,以多种形式公示植入型医疗器械价格,加快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建设,规范药品采购和配送的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

第12篇: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医院采购人员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配备和使用安徽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药械科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索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计划交科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由药械科采购人员负责网上采购。新增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药械科收集后报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由药械科采购人员进行网上采购。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品,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人员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

件随货同行。

6.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中标企业结算药款。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第13篇: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控制虚高价格、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03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2015】13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许政办【2016】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等。所有药品必须经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药械科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

4、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械科备案。

5、药库人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库人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按《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械科报告,由药械科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

6、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院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7、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药品销售明细。

8、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2016年7月

第14篇:紧急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紧急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确保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下的药品采购供应,保证药学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质量及救护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大规模调集应急药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紧急药品是指突发事件所需药品以及市场出现断货、现有药品不可替代、临床必需的药品。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医院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保证紧急药品采购供应工作。

三、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部及药学部相关人员组成的紧急药品采购供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紧急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四、职责分工:医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药学部负责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相关用药目录及突发事件抢救用药目录;负责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中药品信息、临床药学和药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五、药学部应健全紧急药品的供应系统,随时准备执行紧急药品保障任务。

六、紧急药品采购流程

1、药房值班人员遇到医院紧急药品急需供应时,应对事件的内容、性质及所需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有关信息进行详细了解并记录。所需紧急药品若药房库存充足,值班人院立即调配;若药房库存不足或现有医院目录中没有的品种,须立即报告药房负责人,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2、药房负责人视事件紧急情况,及时报告药库负责人、药学部主任。

3、药库负责人得到药房紧急药品采购信息时,组织采购人员收集该药品的相关信息,以最便捷的采购途径,及时采购药品;若不能及时采购到所需药品,药库负责人须将临床的需求和市场供应情况,及时上报药学部主任。

4、药学部主任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医务部主任、分管院长,医院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应对措施,保障临床用药。

5、对于重大突发事件需大规模调集应急药品时,医院采用立即联系药品供应商调集所需药品、联系兄弟医院借用所需药品以及上报卫生厅请求支援等不同处理方式,以最大可能保证医疗救治所需药品。

七、医院针对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逐步制订不同的应急方案,建立一旦发生,立即启动的快速反应机制。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

第15篇: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本文作者:小鱼 好范文原创投稿

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

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16篇: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广东省第二工人医院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一)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二)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按规定进行网上采购。

(三)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一式三份(采购员、药剂科主任、审计科各一份),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

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

(四)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

(五)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六)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七)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审计科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长签字,签字后交财务科。

(八)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

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九)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当月抗生素药品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4)欠款情况。

(十)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一)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二)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药学室审查登记―→相应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事委员会主任(院长)审批―→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

(三)引进的新药必须建立新药档案。

(四)抗生素引进须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按药物分类、分代确定基本品种个数。

(五)专科用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如罗氏、杨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种可适当放宽政策,可根据我院用药实际

情况按需引进。

(六)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由采购员向药剂科主任、主管院级报告,同意后即可采购。

(七)新药引进要做到进出平衡,控制品种数量无大的变化。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部分旧的品种。

(八)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九)新药引进采取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对药品使用负责。临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购它科药品。

(十)新药的采购扣率要根据药品的分类、分代、分品牌并参考同级医院标准适当从紧的政策。

三、药品使用管理的几点其它要求

(一)对临床使用的抗生素实行月销售金额排名,每月排出前10名;在药品的销售过程中,如果某抗生素品种连续三个月销售金额或数量处于第一名者,则终止该品种销售三个月。

(二)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三)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药品销售明细。

(四)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第17篇:5.药品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根据《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1.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实行分管院长负责制,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品阳光采购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2.药剂科应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药品阳光采购积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药剂科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药品采购,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行为,保障临床药品供应。

3.凡挂网品种,必须实行网上采购,采购挂网药品的金额比例不低于医院药品采购总金额的95%。

4.医院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医院对药品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药品消耗出现异常情况,将对所涉及品种采取警告、限量、甚至停止使用等措施,对超标科室和个人将按规定予以严惩,努力将全院药品比例控制在37%以内。

5.药剂科有权对医院药品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努力提高临床用药质量层次,鼓励临床使用原研、进口、专利等高质量层次的药品。

6.采购药品严格遵循“质量第一,总成本最低”的原则,同种质量层次应选择价格最廉的品种,医院积极组织采购并鼓励使用便宜普通药品、价廉的中草药、中药饮片

7.医院药品严格实行顺加不超过15%的作价原则进行作价,严格执行上网竞价规定,积极开展议价工作,鼓励药品配送企业下调药品采购价格,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患者。

8.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应与《处方管理办法》“一品两规”的规定相适宜,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规格。

药剂科 二〇一五年元月

第18篇: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 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发现配送企业有药品回扣行为,立即终止与该企业业务往来,不退还药品押款。发现药剂人员有统方行为及收受回扣行为,一经落实,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

八、药剂科主动做好新药信息收集及l临床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以提高我院用药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第19篇:药品采购使用与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每两周采购一次。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

4、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会计科一份,药剂科一份。

5、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6、药局人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院长报告。

7、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8、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院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9、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药品销售明细。

10、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第20篇:药品采购

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 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供货商必须证照齐全、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品种、获得配送权,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质量购销合同和责任合同。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山东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 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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