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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04 15:06:2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教学设计——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教学设计——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第一单元第三课

主讲人: 罗永艳

教学准备: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识记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理解科举制的影响;

2、过程与方法:通过史料、填表、探究等方法,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情感与价值态度:通过古代选官制度的学习,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和人才。

(二)教学重难点及依据

(1)重点: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2)难点:选官制度的影响

教法

学情分析:我们说只有了解了学情方可实现以学定教。本课的授课对象是高二学生,他们思想活跃,兴趣广泛,理性思维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在教学实际中,通过高一对必修Ⅰ的学习,他们对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应该有所了解,但掌握不好,理解不一定透彻。因此,本课主要采用讲述法、分析法、情景再现法、问题探究法。这样,既符合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征,也利于培养和提高其历史思维能力。

学法

在学法指导上注重以学生为中心,指导学生在课前预习、自主学习、合作探究过程中的学习方法,借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探究问题等各种能力。

教学设计与过程

教学设计:根据我校开展的“优质教学”行动研究课题,我确定了“高中历史自主学习教学模式的研究”课题,本课的教学设计主要是围绕这一课题及校情学情来设计的,分六步进行。第一:备:即备好课,做好课前准备;第二:提:即前一节告诉学生本节教学目标、重难点并提出问题,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教材相关内容及上网查材料;第三:查,即学生带着问题阅读教材、查材料、上网,解决问题;第四:议,即在教学中学生回答布置的问题,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探讨;第五:测,即做练习,理解本专题内容,使知识得到巩固;第六:小结,即总结本课知识,使学生对所学知识系统化。

导入: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随国家的诞生而诞生,它的产生为政治服务,也和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一样,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选拔人才的制度。历代选官制度的内容也十分广泛,包括多种选官途径,但是每一历史时期,总有一两种选官途径处于主导地位,它们对政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是这一时期选官制度的主要代表形式。

提问:大家回忆前面学习的内容,历史上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何时?(原始社会末期的禅让制),教师补充: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情。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

1 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一、古代选官制度的萌芽

在原始氏族社会里,部落以及部落联盟的首领是经过集体协商和民主选举产生的。当时由于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只能依靠共同劳动来维持生存,而且生产工具和劳动所获都归集体所有,大家共尽义务,享有同等权利,所以这时还没有作为统治者的“官”也没有作为被统治者“民”。部落首领只是部落事务的管理者。中国古代黄帝和尧舜禹相“禅让”的传说,具体的反映了当时的选拔人才的情况。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

禹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朝,死后,其子启破坏了禅让制度。《礼记?礼运》记述了当时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官制。这里的“大人”,旧注释为“诸侯”,实际还包括官吏,而“世及”之法不仅仅是诸侯的传位原则,同时也是官吏的任用规程。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提问:周世官制的特点是怎样的?(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和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在继承权位之前必须接受国学的教育,然后便受封为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事实上,封建制度确立以前的“世卿世禄”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选官制度,就是因为“选”这个字并没有能够体现出来。因而,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真正的发展时期应该在春秋战国以后。

(一)、商鞅变法的军功爵制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一个社会大变革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王室衰微,诸侯的争霸和兼并战争打破了传统的分封制的安排,“礼崩乐坏”、旧的宗法制度,世官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一些大国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唯贤唯功的新选官制渐建立,世官制由此告终。

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废除了世官制,开始按军功受爵,打破了贵族的世官制度。

(二)、两汉的察举制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大一统时期。秦始皇首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央设有三公九卿,地方有郡守和县令,这一系列官员的产生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皇帝通过掌握官吏任免权而控制了中央和地方的人事大权,皇帝任免的官吏都是他信任的大臣,间接地把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

汉朝建立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自然需要大批官吏。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汉朝首创了察举制度。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的最主要途径。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此外皇帝还征召才能之士,令官吏陪同入京,授予官职。汉武帝以后则是察举制的规范发展时期,按郡国人口率察举,每岁举孝廉,秀才两科,即岁举性科目。察举制的确立和实施,对当时统治人才的选拔、任用以及社会的安定,均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东汉以后,察举制度日趋腐朽,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东汉中期以后,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局面。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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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

三国时期,曹操为了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延续了曹操时的用人政策,并且又为了更好的选拔人才,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并一直贯穿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授官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选官任人主要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隋唐之间发生了祸及天下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争中士族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

(四)、隋唐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科举制在中国实行了1300年左右,其形式和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 。 科举制,产生于隋 完善于唐 发展于北宋 衰落于明清

概况:

1、产生:

①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 ②隋炀帝时,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2、完善:

①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

②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③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

④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3、发展: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北宋的科举制可以说是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录取,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

两宋时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以及宋之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也都无一例外的延用了科举制度。

4、成熟和衰落:

①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为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其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②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评价:(学生合作讨论)

(多媒体显示)积极作用:冲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扩大了官吏来源,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促进了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教师讲解:科举制在开创之初的隋唐之际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的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基础,改变了封建前期世族门阀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和学识结合起来,

3 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的繁荣。

(多媒体显示)消极作用:①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严重束缚士人的思想,脱离实际的学风盛行。

②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③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教师讲解:科举制使选拔官吏的方法,从当时世界范围来看,无疑是十分先进的。但随着中央集权政治的高度发展,明清的科举完全笼罩在封建文化专制主义之下。明清 “八股取士”实质上是一种文化专制,这严重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

清末戊戌变法改革科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直到1905年,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最终被废除。

小结: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从奴隶制国家夏朝的建立,到清朝末年“科举制”的废除止,在中国历史上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国古代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

合作探究及拓展:共有三个问题:一是如何评价科举考试的作用?二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的规律?三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应吸取的历史教训?通过思考、讨论完成,突破难点。

课后反思:新课程改革要求要转变教学方式,提倡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教学设计就是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设计而成的,本人认为有以下几点可取的地方: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多媒体教学,既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能增加课的容量,使知识更加系统,有利于理解教材内容;同时采用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的方式,既能深化课堂教学、突破难点,又能培养学生合作探究的能力。而培养学生探究问题、解决问题应该是历史教学的本质所在;当然,在教学实践中还存在不足,如对学生引导、启发还不够,探究问题给学生的时间还短,对课件的处理不够好等。

推荐第2篇: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1.西周:世卿世禄(嫡长子继承制)

2.春秋战国:举荐、奖励军功,军功爵制(各国变法)

3.秦朝:朝廷任命

4.两汉:察举(主要)、征辟

东汉豪强地主把持地方舆论,成为官宦世家

5.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门阀世族控制,朝廷无法选拔真才实学之士

6.隋开科举,唐健全,宋完善,沿用至清末1906 -1300余年

7.明清:科举制走向僵化

①八股取士,命题局限于四书五经,束缚思想

②不求经世致用,阻碍科技进步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

产生根源:1.经济根源:封建自然经济的发展需要

2.政治根源:维护阶级专政、国家统一的需要

3.理论条件:法家中央集权和法治思想

演变过程:

1.秦朝创立皇帝和中央集权体

2.汉承秦制,巩固中央集权

3.隋唐三省六部制,完善中央集权

4.宋文官体制,元行省制,加强中央集权

5.明内阁制、清军机处,强化皇权

①唐初一道旨意主要包含了哪些人的意见?

②唐初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什么?这种特点的产生主要取决于什么?

③实质上是哪两种权威之间的冲突?结局说明了什么?

④唐初君主的权利受到哪些方面的制约?结合我国封建制度的政治制度特点谈谈你对这一现象的认识。

①包括了皇帝和三公大臣的综合意见。

②特点是皇权之下的民主制。取决于皇帝的个人品质和唐政权建立的历史背景。

③皇权与法律权威之间的冲突。结局说明法律的权威占据上风。

④唐初君主权力受到大臣们和法律的制约。

特点:与封建制度的产生同步(有别于西欧封建社会)

皇权至上、权力高度集中(核心)

存在两对基本矛盾(中央与地方;君权与相权)

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并借助神权、文化专制来巩固

趋势:不断改革中央和地方机构,削弱相权、地方割据势力,强化皇权、加强中央集权

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控制

历史作用(评价)

积极: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②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极:①君主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

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

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在中国迈向近代社会进程中的历史危害尤为严重。

推荐第3篇: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及其演变

中囯古代土地制度概论

原始社会土地是公有的,随着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土地制度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由原始社会的氏族、村社公有转为奴隶主国家所有。夏朝的建立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端,经过商、周的进一步发展,土地成为以井田制为标志的奴隶主国家所有。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奴隶制的逐渐解体,社会各阶层对土地私有的要求日趋强烈,进入春秋战国之时,土地私有战胜土地国有而蓬勃发展起来了。

我国封建土地私有制产生于春秋战国,到秦汉最后形成,为封建土地私有制发展的早期阶段。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由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三种形式组成,并在不同的历史时一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阶级斗争的涨落,在比重上迭有升降,然而地主土地所有制总是占着支配地位。

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重大发展,铁器得到广泛使用,逃往的平民和奴隶纷纷开垦荒地,这些新垦之地,为开荒者隐瞒下来,成了私田。私田的产生,土地国有观念动摇了。春秋中期,私田土地急剧增长,到末期出现土地买卖,此时奴隶主也更热心于私田的扩大和经营,各国先后进行了税制改革,放弃土地国有的井田制,承认了土地私有制。

战国时期各国都实行改革和变法,商缺两次变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它标志着占统治地位的井田制宣告结束,土地私有制已经形成。这一时期,地主阶级虽已形成,但人数还不是很多,所占土地数量也不大。

秦汉时期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公元前216年,秦政府颁布命令:“使黔首自实田”,私有土地得到了封建政权的确认和保护。秦灭六国后,对于地主占有大量土地没有干预,虽下令迁徙各国旧贵族和豪富,但他们占有的土地状况并未改变,到秦末依然是“官者田连降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秦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秦王朝,给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

西汉政权建立后,采取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政策,使农民占有少量土地。但封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土地兼并,至西汉末年土地终于引发了绿林、赤眉大起义,颠覆了西汉政权。东汉政权建立后,为了限制豪强大族兼并土地,公元三十九年下令度田,地方豪强竟发生武装暴动,度田不了了之。以后东汉政府再也没有推行干预地主私有制的政策,东汉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在不断发展,出现了战国秦汉时期又一次土地兼并高潮。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前期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的中期阶段。这一时期是历代封建王朝对土地所有制关系进行国家千预极为频繁时期,然而地主大土地所有制仍在向前发展,土地日益集中。

三国长期战乱,中原地区出现了大量“既不在官,亦不在民”的无主荒地,曹操为了解决急需的军粮和普遍存在的饥荒间题,将这些无主荒地转化成国有土地,实行屯田。西晋建立后,屯田制罢废,贵族官僚争相侵占官田,豪强地主兼并土地益盛,国有土地在削弱,私有土地在发展。十六国时期,使北部中国遭受严贡破坏,豪门大族趁机大量占有土地和人口,规模庞大的田庄,这不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皇权的集中。孝文帝于太和九年(485年)下令均田,试图将所有权不同的各类官私土地最大限度地纳入国家统一分配的轨道,但却没有撼动地主土地,魏末年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受到破坏。后来北齐、北周虽重新颁布了均田令也多流于形式了。

随唐两朝基于建国之初荒闲土地大量存在,为使流亡的农民回到土地上进行生产,实行赋役制度,继续推行了均田制。随唐两朝的均田制对于地主的土地兼并多少给予限制,农民也得到了一点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情况,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始于太和九年的均田制,随着土地兼并的愈演愈烈,至唐中叶彻底崩溃。总之,魏至唐前期土地制度有着与过去明显不同的特点,这一时期政局变动大,土地制度随着也几次变动,可以说是秦汉至明清土地制度变动最大的时期,也是国家对土地占有进行干预最频繁的时期。从唐后期至明清(1840年前)为封建上地所有制的后期阶段。这一时期地主土地所有制逐步摆脱国家法权的强力扭曲,土地自由买卖已冲破了汉唐间政治上的干预和社会

传统的制约;:仁地兼并由非法到合法,由隐蔽到公开,以更大的势头向前发展着。均田制弛坏后,封建国家采取“兼并者不复追正,贫弱者不复田业”的政策,以庄田制经济为特点的大土地所有制得到普遍发展,并且延续到明清。两税法的实行,标志着均田制为庄田制所代替,这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中又一转扳点。北宋建立之初,自耕农有所发展。但赵宋政权认为“富室连我汗陌,为国守财尔……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因而采取“不抑兼并”的政策,土地买卖无任何限制。土地兼并较之前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地主田庄迅速发展,土地迅速集中。北宋以来长期积累的土地兼并和集中的问题,经过元末农民大起义得到了调整和缓和。但明中叶后“毋许兼并”又变成一纸空文。土地兼并产生的流民问题,最终引发了明末农民大起义。清统治者鉴于明朝灭亡的教训,对官僚地主的特权加以限制,除了用暴力手段在华北大规模圈地外,更多的用经济手段通过买卖占有土地。

综上所述,中唐以降,“两税法既立,三代之制皆不复见”,这一变化,不但彻底结束了长达三百牟之久的均田制,而且标志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已摆脱“三代之制”田土的授受、买卖、转移、继承的法杖限制,以一种较为自由发展的形式进入新的里程。在“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新时期,地主阶级千方百计购置田产,形成了累千上万亩的大地主,实通绝了地主阶级独占夭下田土的愿望。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方式上,几随着唐宋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由买卖渐成地权流动的主要方式。虽曹一度以圈占、投献等强制手段夺取土地还相当严重,但随着官田制度的衰落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通过买卖日益成为取得土地的主要途径。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带来的变化是土地所有者由有身份性的官僚贵族地主扩大到非身份性的庶民地主。庶民地主的出现和发展是地主制经济充分发展的标志。在土地的经营方式上官私庄田契约租佃关系日益普遭,随着土地私有权的日益深化,佃户手中的使用权亦在向长期化方式发展,形成了永佃权,以及土地关系中资本主义萌芽新因素的渗入,劳动者与土地结合由超经济强制发展为经济强制。这些都是不同子前期、中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出现的新特点。也是土地私有制成熟的主要标志。

古代土地制度及其演变

奴隶社会

土地公有制为原始社会,周王土地公有制即井田制→国君交纳贡赋制、派兵打仗。

井田制背景:人们为了争夺肥美的土地和水源,厮杀拼打,乱的不可收拾。此时,大禹已经建立起

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 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

其间有一次不成功的王莽改制,他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

北魏到隋唐时期(孝文帝改革——780年)

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

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

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

两税法实际上是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性质上属于地主利益的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

北宋王安石变法之方田均税法

募役法是对“庸”的继承和发展,即使地主和官僚也不例外。方田均税法是对两税法税地的继承。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贫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这些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丁、计亩征收、折银征收。说明了封建国家重视土地的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重视人口。而折银征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清朝的摊丁入亩

雍正帝在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从而完成了自唐代两税法以来我国封建赋役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于土地税的历史进程。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样,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阶级矛盾暂时得到了缓和,促进康乾时期经济的较快发展;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促进了我国人口增长。

中囯各時朞土地制度

1、原始社会

氏族公有,集体耕种,平均分配

2、奴隶社会(夏商—春秋末年)

井田制,千耦齐耘

(1)实质:国王所有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2)表现:① “公田”:贵族占有; ②“私田”:分授给农夫,只有使 用权,没有所有权

(3)内容:①一切土地名义上属于国家公有;②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和买卖;诸侯要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赋。

(3)瓦解:齐·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初税亩,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秦·商鞅变法,承认私人占有土地的合法性,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推动地主经济的发展。

3、封建社会(战国—1840)

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 国有——“官田(公田)”

私有——①自耕农土地私有制;②君主土地私有制;③地主土地所有制(豪强地主、士族地主)。 土地来源:占有公田转私,获赐,兼并买卖(主要)。

租佃关系:战国产生,汉代普遍;自宋代始,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明清时期,租佃制普及全国,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形式。

地租形态:劳役-实物(宋)-货币(明清)农民雇工自主权积极性提高。

人身依附关系:东汉豪强地主形成田庄,田庄的劳动者与田庄主形成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之后依附关系越来越减弱,特别是明清时契约纳租方式确立后。解脱出来的农民,生产自主权提高,提高了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4、清末民初(1840—1924)

封建土地所有制占主体(截止1952)

(1)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农民个体私有,平均主义。 (2)辛亥革命:平均地权(理念)

5、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

目的:为发动农民反对军阀。 政策:耕者有其田(口号)。

影响:有利于开展农民运动、反对军阀统治。

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

6、十年対峙时期(1927—1937)

目的:为了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

政策:1927 打土豪,分田地;1931土地革命,农民土地所有制。

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影响:巩固了农村革命根据地;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调动了他们革命的积极性。

7、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1)进行根据地建设—大生产运动(抗战时期中共领导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的以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自救运动);军垦屯田。

①目的:巩固农村革命根据地。

②影响: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健康发展,成就显著。农业和工商业的产值迅速增长,人民负担大大减轻,军民生活明显改善。 大生产运动使根据地度过了严重的经济困

难时期,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2)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①目的:团结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

②影响:中共在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改变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承认了地主土地所有权、地主对农民的债权和租佃关系。但对地主的封建剥削又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这一措施把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解放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即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有利于团结地主抗日,巩固了抗日统一战线。

8、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

目的:调动广大群众革命积极性

政策:1946-5《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变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耕者有其田。 影响:加速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进程。

认识:变革土地制度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广大农民最迫切的要求。不解决土地问题,就不可能把广大农民真正的发动起来,也不可能完成反封建的任务。在国共政权十年对峙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的国内矛盾,分别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改革政策。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为适应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需要而制订的减租减息政策已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为了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中国共产党制订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一个比较完善的土地革命纲领。

9、建国后(1949至今)

(1)1950土改。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按劳分配。

①目的:新解放区农民迫切要求获得土地;为了彻底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 ②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③特点:采取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

④影响:1952年底全国基本完成土改,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广大农民翻身解放,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

(2)1953-1956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农民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

1958后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大规模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 ①方针和原则:积极发展稳步前进、自愿互利。 ②方法:典型示范逐步推进。

③过程:互助组(社萌芽:土地私有、共同劳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半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完全社:土地归公、集体所有)

(3)1978 家庭联产承包制(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 大规模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 ①主要形式: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

②方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改革后新体制实行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 ③性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④实质: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使农村获得生产和分配自主权。

⑤意义: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凋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改革逐渐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发展。它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条件。

推荐第4篇:中国古代学校演变

中国古代学校演变

学校的产生

中国的教育是在原始社会诞生的,最初是渔猎和农耕等劳动技术的传授,传说中的“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伏羲氏教民结网捕鱼”,“神农氏教民制耒耕作”,就是一种证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教育与生产劳动走向分离,成为一种专门的活动,需要在专门的场所进行,这就出现了学校。

文字记载显示,约在公元前17世纪以前的夏代已经出现了学校,如《孟子•滕文公上》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不同名称的学校,可能担负着不同的教育任务。

目前,我们能够比较清晰了解的是周代的学校,因为周代建立的宗法制度需要通过一定的教育制度加以维护。大体说来,西周时期的学校分为“国学”和“乡学”两种。“国学”是设在周王朝都城和诸侯国都城的学校,供大贵族子弟就读;“乡学”是各地设立的地方学校,供普通贵族子弟就读。按照学习的程度,又分为“大学”和“小学”两类。小学是启蒙教育,除了识文断字以外,还要学习礼节仪式、音乐舞蹈、骑马射箭、书写计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大学则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本领,以便日后参与国家治理。设在周王朝都城的大学叫做“辟雍”,规模较大,分作五个部分,“辟雍”居中,四面环以圆形水池,水南叫“成均”,学习乐舞;水北叫“上庠”,学习典籍;水东叫“东序”,学习干戈;水西叫“瞽宗”,学习礼德。中间的“辟雍”则是天子亲临讲学的地方。设在诸侯国都城的大学叫做“泮宫”,规模较小,规定只能环绕半圆,称为“泮水”。以上这些学校,都由国家控制,培养贵族子弟,一般庶民和奴隶都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这就是史书上所说的“官学”。 私学的兴起

公元前8世纪以后,周王朝的统治逐渐衰微,各地的诸侯国逐渐强大,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育制度也随之变化。国家对“官学”的控制力逐渐丧失,许多典籍开始流落到民间,一些通晓诗书的知识阶层开始在社会生活中活跃起来,这就是我们习惯上所说的“士”。这些“士”凭借自己掌握的知识,聚众讲学,发表政见,力图为社会改造和发展指明一条路径,产生了许多思想流派,“私学”就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孔子就是这种“私学”的创建者和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黄金时代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思想学术史上的黄金时代,也是中国教育史的黄金时代。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与稷下学宫的出现是那个时代思想与教育繁盛的明证。 诸子百家

春秋战国时期群雄争斗的政治局面,为拥有知识财富的“士”提供了活跃的舞台,他们面对社会变化与发展,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由于他们各自的见解不同,又分别聚拢一些弟子宣讲与传授,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百家争鸣”的局面,这就是习惯上所说的“诸子百家”。

“百”是个约数,不是实数,表示很多。“儒家”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代表,崇尚“礼乐”、“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和自我修养,倾向于积极进取,汉代以后成为中国社会的主体意识,影响中国文化数千年。“道家”以老子、庄子等代表,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强调“道法自然”,弃仁绝义,清静无为,无为而治,倾向于消极退守,与儒家形成明显对立,但在后来的发展中互相影响,成为影响仅次于儒家的思想流派。“墨家”以墨翟为代表,主张不分亲疏,人人互爱互助,反对不义的侵略和兼并,提倡尊贤和节制用度等,强调功利,重视实践,因而涉及认识论、逻辑学、数学、力学、光学等领域,当时与儒家并称“显学”,可惜后来衰微。“法家”以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主张强化君主专制,以严刑峻法治国,内部分为不同派别,而韩非集法家之大成,为建立统一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根基。此外,还有辩论名实问题的“名家”,研究军事问题的“兵家”,提倡阴阳五行学说的“阴阳家”和以纵横之策游说诸侯的“纵横家”等等。 稷下学宫

战国时代的齐国为了培养和延揽人才,实现富国强兵、争雄天下的政治目标,在都城临淄设立了一座学校,因位于稷门之下,故称“稷下学宫”。学宫不但有规模宏大的校舍设施,还有相当正规的教学活动和十分严格的规章制度。由于学宫实行“不任职而论国事”的方针,就读者只发议论而不担责任,因此学术氛围浓厚,思想自由活跃,学派林立并存,各派之间围绕天人关系、古今之变、礼法、义利等问题展开辩论,四方游士、各国学者纷至沓来,最盛时期的游学之士多达数千人。至齐威王、齐宣王时代,稷下学宫的规模和成就达到顶峰,成为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荟萃的中心。战国时期的名士邹衍、淳于髡、慎到等都曾在此学习,孟子和荀子又曾在此任职,而荀子曾三度出任学宫的“祭酒”(学宫的最高领导人)。 古代学校的两大系统

古代教育也是两条腿走路,即官学与私学。两个系统又拥有不同的学校。 古代官学 太学与国子监

太学原本指周代设立在天子都城的学校,也称“辟雍”。到公元前135年,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在长安设立了国家最高学府,取名“太学”,以五经博士为教授,置博士弟子50人,历经发展,到公元一世纪末的王莽掌政时期,太学弟子已多达一万余人,到公元二世纪的东汉中期,设立在洛阳的太学,就读学生竟多达三万人,可见中国古代官学规模之大。公元278年,晋武帝在太学之外,又设立更高一级的“国子学”,招收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弟入学,而原来的太学,则招收六品以下的官员子弟。

国子监由晋代的国子学发展而来,至公元六世纪,隋文帝改国子监为“国子寺”,统一管理国子学、太学等,尔后又将国子寺改为“国子监”,唐代沿袭旧制,在国子监下设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不同类型的学校,称为“六学”。六学之中,国子学地位最高,吸收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入学,太学吸收五品以上官员子弟,其他则吸收低级官员子弟,还可吸收一定数量的庶民子弟,同时还有日本和朝鲜半岛的外国学生前来留学。唐代以后,国子监几经变化,到明代成为兼有教育管理机关和最高学府两种性质的东西,到清代又取代太学,成为国家唯一的最高学府,职权范围已大大缩小。国子监的教师分为“博士”和“助教”,他们的最高领导人仍称为“祭酒”,副手称“司业”,协助祭酒工作,以下有“监丞”,负责制度和纪律;“典薄”,负责文书财会;“典籍”,负责图书资料。凡是入监读书的学生统统称为“监生”,因出身与入学方式各异而有不同的称呼。现存完好的国子监在北京,是元、明、清三代国子监的旧址。 古代私学 私塾与书院

私塾在古代又称“学塾”、“教馆”、“乡塾”、“家塾”等,历史渊源很早,《尚书》中已有记载,单称“塾”。西周时期,塾是乡学的一种。一般认为,孔子创立的私学就应当属于“塾”。“私塾”的名称是近代以来的事。按照施行教学的程度,人们把私塾分成“蒙馆”和“经馆”两类。蒙馆的学生主要为儿童,重点是识字和启蒙;经馆的学生则主要是成年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应对科举。私塾在设置方面,又分为“义塾”、“族塾”、“家塾”和“自设馆”等。义塾是公益性的,面向清贫家庭的子弟;族塾则属于宗族内部办学,往往设在宗祠内,招收本族子弟就读;家塾是富家大户聘请名师宿儒在家专门教授自己的子女;自设馆是塾师自行设馆招生,不拘姓氏。私塾教师的文化水平悬差别很大,既有名师大儒,也有粗通文墨的平庸之辈。由于中国小农经济发展缓慢平稳,私塾的教学形式与内容也很少变化,大量存在的私塾为古代教育的普及起了很大作用。

书院是中国古代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有点类似今天的私立大学。它最早出现在公元639年的唐代初年,是一个私人读书治学的场所。其后,唐朝中央政府设立“书院”,用于收藏和校勘图书。到公元十世纪中叶的宋代初年,作为教育机构的书院才真正兴起。这是因为国家统一之后的文教事业还处于落后状态,而广大读书人又迫切希望通过求学获取功名,这就为书院的诞生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并很快出现了书院教育的第一个高潮,后来随着理学的兴起,到南宋时期又出现了书院教育的第二个高潮。公元十三世纪元朝建立后,加强对书院的官方控制,使书院教育逐渐走向官学化。公元十六世纪的明代中叶,随理学的又一次活跃,出现了书院教育的第三个高潮,而在公元十八世纪的清朝建立后,书院已完全被官方控制,演变为官学的附庸。

总观书院教育,其教学内容与官学并无太大不同,但它以研究和讲解理学为根本,除了名师讲授,注重学生自学,同时提倡学术自由和辩论,这都是书院教育有益于后世的特点所在。历史上最著名的书院是北宋初年的四大书院:石鼓书院(在今湖南衡阳市)、岳麓书院(在今湖南长沙市)、睢阳书院(在今河南商丘市)和白鹿洞书院(在今江西庐山),另一说有嵩阳书院(在今河南登封市)而无石鼓书院,其中,以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影响最大。

白鹿洞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讲学的书院,在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唐代已是名流李渤的读书场所。公元十世纪时建为“学馆”,宋代初年改为书院,到南宋理学家朱熹来此主持和讲学,白鹿洞书院才闻名天下,朱熹制定的《白鹿洞书院学规》,明确规定了如何为学、修身、接物,为书院教育奠定办学宗旨,并为其他后起书院所遵循。目前书院旧址保存基本完好。 岳麓书院在湖南长沙岳麓山下,公元976年创建,后不断修葺扩建,至南宋时张栻、朱熹等大儒在此讲学,学生多达千人,名播天下,为传播儒家文化,培养潇湘人才贡献巨大,历经沧桑,大部分建筑保存完好,现仍为湖南大学校址,是名副其实的千年学府。

新式学堂的兴起与古代学校的终结

新式学堂:十九世纪下半叶的清朝末年,兴起向西方学习先进生产技术的“洋务运动”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也催生了中国的近代新式教育。1862年,首创“京师同文馆”,研习外语,是中国第一所新式学堂,随后,洋务派在各地又兴建船政学堂、水师学堂等技术和军事学堂,这些学堂与旧有的官学、私学已有本质不同。1895年以后,随着“北洋大学堂”(今天津大学前身)和“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学前身)的设立,现代新式教育已成不可阻挡之势,各种科目的学堂如雨后春笋出现。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清朝政府下令废除科举考试,旧式教育宣告正式结束,近代新式教育正式走上前台,原有的各级官学和书院纷纷改为新式学堂。新式学堂的培养目标已不是各级官吏,而是通晓专业技术的人才;学习内容已不是原来的四书五经,而是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方式和学习期限都具有了新式教育的特征。

古代学校教育被新式教育所取代,这是历史的必然。但古代的教育也留下了宝贵的教育智慧,能够为完善我们今天的教育,起到积极的作用。

大学的产生

在欧洲的中世纪学校非常少,在基督教控制着全部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的时候,只有非常少量的、非常小规模的学校是建在修道院里的和由教会直接掌控。他们基本上不研究私塾的学问,也不探究自然的奥秘。由于欧洲和阿拉伯的交往,特别是两次大翻译运动,提供了大量的新鲜的知识到了欧洲。这个时候欧洲的学者迫切要求能够有一种新的心态,新的组织形式,新的活动方式来接纳和搜索这些文化。于是在欧洲世界出现了最早的大学,最早的大学出现在今天意大利的普罗尼亚。在1800年普罗尼亚三所职业学校,一所是法律的,一所是医学的等,这三所学校联合起来成立了一所大学。这个大学是由学生掌握大学的领导权的,由学生给教师发工资,由学生决定到底聘用哪一位学者做教授,而且学生有权力让教学效果不佳的教授离开。

在公元1160年的时候,巴黎圣母院教会办了一所学校叫做巴黎大学。在1167年的时候,在巴黎大学学习的一群学生回到英国,创办了牛津大学。又过了几十年,牛津大学的一部分学生和教师,不满意牛津大学的主张,就分离出来了,自己又创办了剑桥大学,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四所大学。当时的大学主要是修四门课程,神学、文学、法律和医学,一般修三到四年就可以本科毕业了。如果还要继续深造,还有四门课可以修,就是数学、几何、天文学和音乐,修完这四门课以后就可以获得硕士学位了。大学的出现在人类历史上是有划时代的意义的。它为探究人类智慧的学者提供了一个思考、研究的场所。日后,人类许多重要的思想,新的科学发展和重要的技术都在大学里出现的。 美国第一所大学——哈佛大学

15世纪末由欧洲通往美洲的大西洋航道被意大义航海家哥伦布开辟出来以后,欧洲人纷纷远涉从洋,来到时美洲这块奇异而军事富饶的土地上建立殖民地。17世纪初,首批英国殖民到时达北美东海岸,在那里开拓了自己的“伊甸园”新英格兰。移民中有100多名清教徒,曾在英国的牛津大学受过古典式的教育。为了让他们的子孙后代后代在新的家园也能受到这种教育他们于1636年在马萨诸赛洲的查尔斯河畔首建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学府——哈佛学院。1780年即美利坚合众国建立的第4年,已经有140多年历史的哈佛学院升格为哈佛大学。

世界上最早的学校诞生在苏美尔,这就是“泥版书屋”。这所学校建造于公元前3500年左右,比埃及最早的宫廷学校还要早1000年左右。

20世纪30年代,法国考古学家安德烈·帕罗特在两河流域上游的名城马里发掘出了一所房舍,被认为是现今发掘的世界上最早的学校。这所房舍包括一条信道和两间房屋,大间房屋长44英尺、宽25英尺;小间面积为大间的1/3。大间排列着4排石凳,可坐45人左右;小间排列着3排石凳,可坐20人左右,很像一所学校的教室。房中没有讲课用的讲台,但发现了很多泥版,像是学生的作业。这所房舍靠近王宫,附近还有泥版文书的储存地,因此,考古学家推断,这是一所学校,建造时间在公元前3500年左右,是人类最早的学校。如果这一推断正确,那么美索不达米亚的学校要比古埃及于公元前2500年出现宫廷学校早1000年左右!

推荐第5篇:浅谈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发展演变

浅谈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发展演变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的产生要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私有财产的增加和阶级分化的加剧,刺激了氏族显贵和父权家族首领的贪欲。为了掠夺邻人的财富和供使用的奴隶,经常发动对周围氏族部落的战争。出于战争和防御的需要,几个地域相近或有一定共同利害关系的部落组成了部落联盟。这一时期,也叫做军事民主制时期。这一时期中,社会组织的最高形式是部落联盟,部落联盟中有部落大会,其决策机构是联盟议事会。部落联盟的首领通常出自联盟中实力最强大的部落。军事民主制时期是阶级社会和国家出现的前夜,部落联盟是其最高组织形式,已具有国家雏形。他有两个重要特点:一,它的军事性。部落结成联盟是为了军事需要。二,部落联盟保留了一定的民主色彩。

阶级社会出现第一支军队出现在夏朝,是从军事民主制时期军事首领周围的亲兵集团蜕变而成,因而带有不少的原始性。这是夏朝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巩固对平民奴隶统治和对外掠夺性战争的需要。夏王是夏朝军队的最高统帅,可以控制中央王朝的军队和地方侯 伯的军队。夏朝的军队兵农合一,没有常备军等的原始性影响了其指挥系统不完善,将佐文武不分。但其军事制度在对内镇压平民和奴隶的反抗对外掠夺和扩张的战争中,巩固了夏朝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并扩大了版图,成为奴隶主阶级的重要支柱。到了商朝军队成为其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统治者对国家拥有统领指挥权。从武丁时期开始,军队中出现了编制单位,商王室军队称为师或旅。商代军队中“王师”最强大,用于镇压各种反抗力量,巩固统治地位。讨伐诸侯反叛稳固王朝的统一。商朝也同夏朝一样通过不断的征伐战争掠夺了大批奴隶和财富,扩大了王朝领土。

西周时期,已初步形成战时指挥系统,周王是中央军和诸侯地方军的最高统帅,有权指挥和调动全国的军队。执政大臣太师、太保是王以下最高指挥官。西周的军队由中央王朝的正规军和诸侯地方军组成。中央王朝军队有西六师,成周八师的正规军、王室禁卫军和特殊的夷隶兵等几部分组成。地方诸侯也有军队建制,因大小不同军队数量也不同。西周族军的编制是以百人团,千人团,万人团为单位的十进制编制,军队也有定期训练的制度,有时还进行实战演习。西周的军队是奴隶主手中强大的暴力工具,它的设置和组成体现了宗法等级制度。在西周初期,西周同夏商王朝一样,巩固和加强了中央王朝的统治,在后期,镇压了诸侯的反抗,得以维持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军事制度发展到春秋时期,最高统帅依然是各国君主,未形成常备军,没有专门的武官系统,基本文武不分制。各国的军队数量无确切记载,在编制方面,战车由武士和步兵混编,各国情况不尽相同。春秋时期的武装力量可分为三大类:国家军队,地方部队和贵族私人武装。其中,各国大小不一的私人武装力量是造成内乱不断的根源。由于战国时期各国间战争频繁,所以都十分重视军队,与春秋时期相比,战争规模更大,时间更长。因此,战国时期各国军队的人数更多,并且已形成常备军。常备军是各国军队的中坚,是军队的核心。在军队数量不断扩充的同时,常备兵制与郡县征兵制应运而生。较过去相比,步兵成为军队的主力,骑兵的作用也增大了。与此同时,各国军队制定了严格的军纪,规定奖惩条例。对战功实行重赏重罚制,鼓励士卒奋力作战。

秦汉时期的军事制度体现了中央集权制原则,两朝都建立了庞大的武装部队,有一个复杂的军事统驭系统。皇帝依然是军事的最高统帅,有对全国军队的最高指挥权。军队调动必须是皇帝的命令。秦汉时期的武装力量大体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指挥系统。中央军事指挥系统是皇帝需要直接命令的各类将军及其幕僚。秦汉四百多年间士兵来源和兵役制度经历了不少变化,秦朝实行普遍征兵制,西汉承秦制也实行征兵制。但在汉武帝时出征匈奴用兵越来越多,兵源匮乏,不得不增加募兵选募和谪兵等方法来保证兵源。于是募兵成为重要组军手段。东汉建立后虽稀罕的征兵制还未废除,但募兵制已成其士兵主要来源。这样,由秦开始的兵民合一制度逐渐向兵民分离发展,东汉中期以后基本分离。秦汉的军队实行的是共同对皇帝负责的多头多级多层次管理。这种军队管理体制对于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帅挟兵权以自重或反叛朝廷显然是有好处的。秦汉时期在军事上加强中央集权的制度、措施和经验被后世皇朝普遍重视和采用。军权必须集中于皇帝之手,成为历代皇朝努力追求的目标和制度。

东汉末年以来,社会政治制度十分紊乱,豪强拥兵自重,为保证兵源,曹操在收编豪强武装的基础上建立军队,推行士家制度。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兵制,其特点在于:兵民分离,兵民分籍。世袭当兵。役使繁杂,劳逸沉重。控制严酷。身份卑贱。十六国北朝时,少数民族贵族在中原建立政权,依仗本族的军事力量实行由兵募合一的部族兵制沿袭下来的士兵制。在这一基础上,西魏北周推行了府兵制。府兵大多是军府所在均田民中财富力强之人。这一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秦汉编户征兵的旧制。皇帝之所以能够控制政局光剑在于有效地对军事力量进行控制。在魏晋南北朝混乱割据的时代,有效控制军队更为重要。曹魏皇帝推行士家制度,直接控制士兵及其家属,禁止将领拥有私兵,因此中央专制主义集权强大,对军队能够能够做到令行即止,指挥若定。孙吴皇帝通过实行将领世袭领兵制,统驭将领,或者说是通过与将领的妥协来实现。东晋皇帝对北府兵的统帅权是通过驾驭北府兵将领来实现的。部落兵制的基础是宗族血缘关系,十六国北魏前期的君主利用其本族原有的酋长身份对中原地区实现武装割据。

推荐第6篇:浅谈中国古代婚礼制度的演变

浅谈中国古代婚礼制度的演变

婚礼并不是产生婚姻时就有了的,它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知礼的文明阶段才形成的。对于婚礼的起源、发展、呈现方式等,历来存在多种不同看法。1928年陈东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根据社会发展进程和妇女在生活中的位置,梳理了历朝历代的妇女生活和婚礼制度,提出婚姻的形式是从群婚到掠夺婚,经过买卖婚姻,发展为媒妁婚姻。

群婚是人类最初的婚姻形式。存在于原始时代血缘家族公社时期至母系氏族社会前期(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整个旧石器时代)。群婚的前期类型为血缘群婚。即由血缘集团内部同一辈分的男女成员互相婚配。后期则发展到两分组织间的族外群婚,即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而集团内部的男女则禁止婚配。这两个集团或是氏族,或是胞族。

掠夺婚是以强行“掠夺”的方式达到成婚目的的一种婚姻仪式。它是在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历史阶段中产生的。掠夺婚俗称抢婚,也叫劫夺婚,是古代氏族部落外婚制时期用战争手段俘获妇女的一种强制性的婚姻形式,后来在不少民族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在一些汉字的构造还可以看出来。“妻”,甲骨文写作

。字形像手抓长发女子,上部为长发状,中间是一只手,整个字形像用手抢女子,也就是说,妻子是抢来的女人。“取”和“娶”是古今字,“取”甲骨文作

,以手持左耳状。《说文•又部》:“取,补取也。”可见,取的本义是捕获、抢夺,自然,“取亲”就是劫夺婚了。而“娶”是后来为表示娶亲义另造的字。另外一组字“婚”、“昏”中,也可以看出劫夺婚的遗俗。“昏”甲骨文写作 ,字形像太阳落在树枝当中,表示黄昏。许慎《说文解字》:“昏,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古代婚礼在黄昏举行,所以结婚的“婚”和黄昏的“昏”同用“昏”来表示,“以昏为期,因名焉。”这是抢婚制的遗俗,选择黄昏时进行抢夺,但已逐渐由真抢变为假抢。男方黄昏时去迎亲,要乘墨车,即不加文饰的黑色车乘,迎亲的人也要全部穿黑色衣服。现代社会中倡导自由婚姻,因此抢婚实际上已改变它原来的意义,但作为婚礼的仪式依然保留,多见于我国西南云、贵、川、藏等省份的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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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基本严格按照六礼程序进行,但“礼不下庶人”,民间仍有野合习俗和奔婚的情况。《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说明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下的野合习俗是合法的,也属于媒氏指挥号令的范畴。时至今日,在一些礼教思想薄弱的地区还可看到,如海南黎族每年农历三月三举行传统的爱情节。

在古代宗法社会,婚姻不仅是当事人的个人行为,更是关乎两姓宗族的大事。而婚礼涉及到两姓婚姻的质量和稳定性,涉及到宗族是否昌盛,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研究中国古代婚礼制度的演变在今天看来仍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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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的历史悠久,古时帝王政权更替是极为频繁,被权臣,大将或者外戚所夺权的有:西汉,东汉,东晋等;被其它民族所攻灭的有:西晋,北宋,南宋等;被农民起义推翻的有:秦朝,隋朝,元朝,明朝等。

因此,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势,防止权力的分化,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在不断演变完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了。帝王通过专制来加强自己的权力,达到控制臣民以及国家的目的,并且保证中央政府以及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历朝历代都不断从财政,政治,司法,军事等制度上不断完善。

最早的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秦朝了。当时秦始皇完成了中国的统一,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的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可以稳定国家的政权,促进社会的安定。

政治方面:秦王自称“始皇帝”拥有一切大权并且建立中央集权的三公制度和地方机构的郡县制度。 经济方面: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便于经济发展和国家统一。

思想文化方面:统一了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施行愚民政策。这些制度对整个社会影响深远!皇帝制度,郡县制度等都成为了以后封建王朝政治体制的基本模式。

西汉时期,汉高祖首先铲除异性王(韩信,彭越等),封同姓王形成诸侯。到了汉武帝时期,诸侯势力日益强大并威胁到中央政府,于是,刘彻颁布了“推恩令”来消弱诸侯的力量并且推崇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来巩固中央集权。儒家思想代替道家成为了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

到了唐宋元时期,唐太宗继续完善中央集权制度,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下设工,兵,刑,吏,户,礼,六部。这样,分工合作,又互相牵连监督,消弱了相权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后来六部制度为各朝所沿袭。唐代的政治制度比较完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而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由于是黄袍加身夺取兵权,所以怕历史重演,于是将军权过于集中,军队力量加强,边防力量减弱,虽然有利于消除分裂割据,维护统一,但是造成长期“冗兵冗官冗费”的后果,最终导致北宋王朝积贫积弱,从而到了北宋中期出现了统治危机。元朝主要加强了对台湾,西藏等边疆的联系与控制,巩固了发展夺民族的统一国家。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空前加强的时期可是说是明清时期了。明清时期业是中国封建制度的衰弱时期。此时,封建制度仅仅依靠正常的统治已经无法维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剥削了,从而只能依靠加强皇权的绝对化,控制人民的思想。朱元璋时,立时千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了,六部的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直接领导的秘密特务机构-东厂,西厂的设立更凸显了专制制度的腐朽性。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中央政府采取八股取士,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皇权具有绝对的权威了。清朝设置的军机处是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的进一步体现,里番院的设置业空前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民族的控制管辖。清末的科举制度,也是为了选举官吏服务中央政府,加强皇权。文字狱兴起也对知识分子起了极大的摧残。此时,高强度的君主专制已经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为消极的影响。

当然,对于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我们也不能全盘否定要在特定的环境中分析情况。总的来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主要作用是积极的。能够有力于维护国家统一,有里于社会经济发展,民族融合。但是,中国步入封建社会的后期,由于君权专制的过于集中,导致了腐败的出现,文化的衰败,并且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以及科技的发展。

历史证明,地方割据会大大消弱中央集权,而高度的中央集权又会造成政府财政危机,这是封建统治者无法解决的问题。皇帝虽然想拥有绝对的至高无上权力,可是又不能事事亲历亲为,还是需要放任权力给机构官员,而过于放任的权力又使得君王感到了威胁,这也是一个令封建统治者头疼的问题。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存在的基本矛盾与发展总趋势?

两个基本矛盾: 一个是地方分裂势力和中央之间的矛盾

一个是中央内部皇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

趋势:一个是不断削弱地方权力,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一个是君权日益加强,相权日益削弱直至被废除

我国早期的国家政治制度是随着夏朝——古代中国的第一个国家政权的建立而开始出现;商周时期,经过了从方国联盟到天下共主的转变;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同时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斗争也长期延续,但整个趋势是专制皇权日益加强。

一是商代的内服外服制度和西周的分封制、宗法制;

二是秦的统一和“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

三是汉朝七国之乱和汉武帝的集权措施、唐朝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四是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宋元时期的演变,明清君主专制制度日益强化,清朝达到了顶峰。标志是雍正时期军机处的设置.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对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国体与政体,官僚政治与行政管理,以至文化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央政治制度、地方政治制度、监察制度、选官制度、法制建设、古代治乱兴衰与分裂统一

(一)中央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主要含义:封建专制主义是一种决策方式,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制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而中央集权是相对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

2、三个发展阶段:

(1)西周时期萌芽;(2)秦汉至隋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建立、完善时期;(3)宋元至明清丞相权力逐步削减直至取消,皇帝集政、军、财政于一身时期。

3、具体内容(演变过程):

(1)萌芽——战国时期:韩非子从理论上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张;商鞅变法初步确立。

(2)创立——秦朝:皇帝制;三公九卿制等。其特点是皇帝掌握各种大权。意义: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3)巩固——西汉:西汉推行郡县封国并行制,导致王国势力膨胀。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除王国的威胁;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4)完善——隋唐:隋首创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唐朝继承并完备。其特点是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科举制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做官,其机构运转更加灵活。

(5)加强——北宋: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组建禁军并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特点是削弱地方权力和剥夺大将的兵权,财权、行政权和兵权收归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发展——元朝:实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省);还设宣政院(直接管辖西藏地区)和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行省制度是古代郡县制的新发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对巩固和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起了积极作用。

(7)强化(或顶峰)——明清:明初把丞相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和三司,采取八股取士。前清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特点是分散丞相权力和地方长官的权力,加强皇权,同时加强思想控制。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

4、专制主义集权的政治特征:

①中国为农业大国,土广民众,于分散中求稳定需要集权;

②是封建地主阶级经济、政治需要的产物;

③封建社会早、中期进步作用明显:创造出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促进国家统

一、中华民族形成和中对外文化交流。也有对广大人民的统治、镇压加强的一面。

④晚清消极、反动作用为主:经济上束缚生产力发展,阻碍资本主义萌芽成长;政治上拒绝民主,人民毫无地位;思想上禁锢、抑制科学文化发展。但也有维护国家主权、巩固统一的一面。

⑤专制主义本质上是政治文明的对立物,它滋养保守,是近代中国落后的根源。

5、评价:

积极作用: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在封建社会的初期和中期具有进步意义,表现在:

①维护了国家的统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②防止了分裂割据,抵御外来侵略,镇压人民起义,协调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③便于组织公共工程建设,保证中外经济文化的正常交流,推动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消极作用:表现在封建社会后期:

①对人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压迫十分残酷;

②束缚了商品经济发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

③导致思想禁锢和文化专制,严重阻碍了科技文化的发展。

6、近代以来,清政府对专制主义中央集制度的维护、最终废除和复辟帝制活动:

①晚清王朝的维护:四次自救运动即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清末新政、清末预备立宪。

②最终推翻:辛亥革命(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正式下诏退位)。

③两次帝制复辟:袁世凯1915年当上“中华帝国的皇帝”,宣布改1916年为洪宪元年,1915年蔡锷、李烈钧、唐继尧在云南发起护国运动,袁世凯于1916年被迫取消帝制;1917年夏,张勋拥戴清废帝溥仪复辟帝制,恢复宣统年号,孙中山发表《讨逆宣言》,全国人民一致反对,段祺瑞组织“讨逆军”乘机打败张勋。

(二)地方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1、三个发展演变阶段:(1)西周封国制(贵族等级制);(2)秦汉至宋郡县、州县制;

(3)元以后省府县制。

2、具体内容:(1)周朝的分封制(内容、作用);

(2)秦朝的郡县制和汉朝的郡县与封国并行制(内容和作用);

(3)金朝的猛安谋克制;(4)辽蕃汉分治制度(南北双轨制);

(5)元朝的行省制度;(6)明朝的废行省设三司和僧官制度;

(7)后金和清政权的八旗制度;(8)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3、重难点剖析:

(1)分封制与郡县制

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在周朝以分封制为主,从秦朝统一全国起,以郡县制为主,也有分封制存在。在西汉和西晋两种制度并存,明朝也实行过分封制,但与先秦的分封制不完全相同。

区别在于: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他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虽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时,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而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官员按能力选任,打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关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

(2)府兵制与募兵制

都是重要的兵制。从南北朝到唐朝后期,我国主要实行府兵制;唐玄宗起则实行募兵制。

区别:一是士兵职业性质:府兵制下的士兵是与农业紧密结合,“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府兵平时在家乡从事农业生产,战时应征作战并自备武器、粮食等,军费由农民负担。军事结束,解甲归田。募兵制下的士兵应国家招募当兵,是一种职业兵,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由国家供给衣食,免征赋役。二是兵将关系:府兵制的兵将平时不在一起,不易形成将帅拥兵自重的局面。募兵制下,将领长期统帅一支军队,兵将之间有了隶属关系,会导致军阀的形成。安史之乱、藩镇割据与此极有关系。

(3)猛安谋克制与八旗制度

都是女真人兵农合一的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各户壮丁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出征,都对各自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猛安谋克制由金朝皇帝阿骨打所创立,原是女真族的氏族部落组织。八旗制度由明朝后期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所创,是清代军事力量的核心。

(4)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沿袭元朝的统治办法,在那里设立宣慰司、土知府等各级政府机关,任用当地的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土司长官,这就是土司制度。

明朝永乐年间,贵州等宣慰司发动叛乱,明朝派军平叛,取消土司制度,改由朝廷派遣流官直接统治的变革,称改土归流。清朝在平定“三藩之乱”后便大规模改土归流。其作用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和纷争的状况,而且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三)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1)秦朝: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监察百官)

(2)汉朝:汉武帝后期,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作为监察区。每州设刺史一名,代表中央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时,刺史的监察权进一步加强,东汉末年,刺史执掌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

其影响是:刺史制度是一套严密的监察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但随着刺史掌握州的军政大权,失去了监察的作用,形成地方割据势力。如后来的曹操和袁绍集团。

(3)北宋:中央派遣文臣担任地方长官知州,又在各州设通判。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情况。各州的公文须由知州和通判联合署名才有效,以使他们互相牵制,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4)明朝:设承宣布政使司,负责地方监察事务;另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侦查官民的不法行为。 评价: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它成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

推荐第8篇:中国古代首饰的演变

中国古代首饰的演变-宝鑫珠宝

从发掘出土的文物小看,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中已出现了陶笄、骨笄以及骨簪等束发器。显然,新石器时期首饰的种类比旧石器时期“山顶洞人”洞穴中发掘的原始项链扩大了许多倍,也进步了很多,不仅有发饰、颈饰,还有许多装饰用的玉佩及梳头用的骨梳。到了殷商时期,社会的生产力进一步提高,首饰的种类及造型更为丰富,除了大量的木制、骨制首饰外,玉石及铜器也广泛应用在首饰制作中,首饰的造型精美,以雕刻、铸造的工艺方法制作为多。

周代的首饰在此基础广进一步发展了,由于分封制的确立,首饰的佩戴法也有了一定之规,在各种礼仪活动中人们所佩首饰都有一定的要求,在首饰的造型上,比前代更为生动细致。多以现实生活中所见的动物及人们幻想中的动物形象结合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战事频繁,服饰较前代有所变化。各国已经不完全遵守周太子的制度,首饰都是以简为主,多以腰间系带佩玉,发上佩以簪钗作为装饰。

秦汉时期服饰变化发展较快,西汉除年服饰以金铁串结而成的项链,显示出汉代金属工艺。前期的金首饰中,有金铁串成的项链数串,其中一串有小全珠193颗,小间的珠粒较大,并以小管压成15粒不等的珠联管,饰有100余颗模制的八方形珠,下垂一个花穗饰。整串项链均以金铁串成,造型别致,技艺高超。

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的首饰以假鬓、步摇为多,俗称珠松。这个时期的步摇、钿、钗、镊等头饰发展得更加完善。另外,手镯的使用已非常普遍,并已有许多有关手镯的记载。手镯有条脱、跳脱、腕阑、臂钗、钏镯等多种名称,造型也很丰富。

隋唐时期,按照《车服志》中所说,后妃及命妇的服饰中必佩首饰。如皇家服饰中有白玉双佩,十二钿、大小花十二枝等。皇太子妃的首饰中钿钗缁衣,首饰花减为九枝九钿;按照身份的不同,花钗树钿的多少也就不同。

隋唐妇女的发髻式样非常丰富,因此在妇髻上配有众多的首饰,常见的有梳、蓖、簪、钗、步摇、翠翘、搔头等。插载的钗梳多至十数种,除了金银骨玉的簪钗外,名贵的象牙也披用于制钿钗之用。当时,金粒镶工艺从黑海沿岸的希腊地区传到中国:用细小的金颗粒镶嵌在光滑或浮雕金属的表面,以形成各种图案的装饰艺术,这种工艺与金丝钿工装饰相结合,被广泛地应用在唐代的首饰制作中。

在唐代,盛行在脸部额间贴以花钿的装饰,隋唐时期项链的运用已很普遍,以金、玉等材料为多,较为典型的是在西安出土的隋大业四年的一件金项链,佩戴者是一个9岁的贵族小女孩,殉葬品豪华奢侈。项链的“链条”由28颗金珠构成,每颗金珠上都镶嵌着各色宝石,上有镶刻着鹿纹的蓝色宝石搭扣,下有双层项坠,一层由金镶宝石作成花形,另一层垂下一个滴露形的玉石。这件项链制作极其精致,在金玉宝石的搭配上取得丁良好的效果,显得高贵富丽,体现出隋代的钿金属工艺的高超水平, 璎珞,又称缨络。梵音为“枳由罗”,原为印度的一种饰物,多以线绳穿连花朵佩戴于头上或身上。随着佛教艺术的传人,在唐代大量出现,尤其以佛教绘画、泥塑、石雕中多见,并与我国原有的颈饰、配饰相结合,产生了更为复杂美观的样式。

宋元时期中首饰的发展已臻于完善,工艺水平也愈加提高。此时期妇女所用首饰种类繁多,宫廷命妇首饰仍袭前制,按等级分类,名称赂有不同。

宋代以后,巳出现了弹簧式的首饰结构,如宋代出土的弹簧式“套镯”,造型是以扁圆形的金银条做成螺旋圈,有的多达数十圈,在圈上还雕刻有相关的花纹。

明清以后的首饰,多为大家所熟悉,出土的首饰以及流传下来的首饰很多,明代命妇的首饰比前代更为丰富,如皇后礼服冠上饰九龙四风,加大小花十二枝,冠两侧各有十二博鬓,十二花钗,有的时期在此基础上还要加饰珠玉钢花、金龙翠云、并垂朱滴。皇太子妃、亲王妃及公主等人的首饰物也各有规定。

明清时期的项圈、项链、璎珞等首饰.制造得都很讲究,有金制以金包玉和在金上镶嵌宝石等方式,有的还在金项圈上附加一’些丝绦和垂件,妇女、男子均有佩戴。

从制作及艺术风格上看,明清时代的首饰有两个相反的特点:一是复杂繁琐,集各种名贵材料于一体,工艺制作的水平也很高,加以金为骨,在其上盘丝垒丝,镶嵌珠宝;有的以玉为骨,包金镶银,梢雕细刻,还附加复杂的垂饰。二是极为简补,不在金、银坯上加饰任何纹样和装饰,金镯银圈或玉环由本身材料的质地展示出自身美感。另外,还有一种称为“虾须镯”,它是一种细细的金环,镶嵌着一颗大珍珠,看上去既清新又别致.介于繁复与简朴之间。这种手镯在明清时期为众多妇女所接受,流传了很长时期。

明清以后流传下来的大量首饰,一般都采用深浮雕的方法,再精心装饰上各种动物和花卉图案,且充分利用了各种玉石的特殊效果,因此给人一种风雅得体的感觉。所用的宝石不仅以光泽和珍稀取胜,它还以颜色的适当配合见长。明代以后,玉石在首饰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尽管珍珠、碧空以及其他宝石都很丰富,但玉石特别是白玉一直是人们欣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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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中国古代民族关系演变测试

中国古代民族关系演变 测试

考点和方法

本专题包括中国古代各少数民族发展概况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历代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管辖,从古至今,我国成功的民族政策、良好的对外关系令许多国家称道,重视和认真处理民族关系仍然事关国家治安、社会进步和民族兴衰。同时,民族问题是历史课复习和考查的又一热点课题。复习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民族的历史是由各民族人民共同创造的,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自古以来,民族友好交往是各民族关系的主流。

3、民族矛盾从根本和实质上来讲就是阶级矛盾,民族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但中国古代民族之间的战争绝不是侵略与反侵略;要弄清民族英雄的时代内涵。

4、民族融合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独特现象,主要途径有民族迁移、杂居、通婚、相互学习、互市贸易、联合斗争、少数民族统治者的改革,实现本民族封建化即汉化过程。

专题知识和网络要点:

1、历代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的管辖及汉族同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交流概况

(1)秦朝——对匈奴:夺河套,在此筑城置县。

(2)西汉——对西域各族:①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②西域的葡萄、核桃、胡萝卜等种子传入内地。③公元前60年,西汉在西域设置西域都护,管理今新疆地区。

(3)北魏——统一黄河流域后,北方各族同汉族互相学习生产技术,鲜卑族政权学习汉族文化采用汉族地主阶级的统治制度。

(4)唐朝——对各民族都实施较为开明的民族政策,汉族和边疆各族的交往和民族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吐蕃——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入西藏同吐蕃首领松赞干布、尺带珠丹分别结婚,并带去中原的蔬菜种子、手工业品、医药和生产方面的书籍及其他手工业生产技术等。

(5)两宋——两宋在同辽、西夏及金的战争达成和解后,都在双方边界开辟互相贸易的场所促进双方经济、文化的交流。

(6)元朝——藏族地区正式列入中国版图,在澎湖设巡检司,加强中国对台湾的管辖。

(7)清朝——平定少数民族的叛乱,各民族之间联系加强,边疆得到进一步开发。在西藏册封*和*,同时派驻藏大臣同*、*共同管理西藏事务。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加强台湾同大陆的联系,促进台湾的开发,巩固祖国的海防。

2、中国古代民族融合概况

(1)春秋时期——华夏族同周边民族接触频繁,加强联系。

(2)秦朝时期——同匈奴作战,夺回河套,北筑长城,防御匈奴;迁民到越族居住地区。

(3)两汉时期——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大破匈奴;昭君出塞;进行经济、文化的交流。

(4)三国时期——蜀汉统治下的西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有了更多的接触;吴国境内的山越迁出山区,与汉族共同开发江南地区。

(5)西晋时期——“五胡”内迁,同汉族联系日益密切。

(6)北朝时期——北魏统一黄河流域,黄河流域出现民族大融合的趋势。孝文帝的改革,促进了北方民族的大融合。

(7)隋唐时期——民族融合以不同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8)两宋时期——封建生产方式向边疆扩展,各民族联系进一步加强。

(9)元朝时期——汉族人民大量迁居边疆地区,带去先进的生产技术,开发边疆经济;边疆各族大量迁入中原和东南,同汉族杂居,加强了民族融合;开始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回族。

(10)清朝时期——境内生活着50多个民族,各民族间经济、文化联系进一步加强。[注:不是56个民族] 1 “民族团结”是中国历史的主流,据此回答1-2题

1.在中国古代史上为此项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帝王有 ( )

①北魏孝文帝 ②唐太宗 ③秦始皇 ④明太祖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以下图片不能体现这一主流的是 ( )

A.B.

C.D.3.古代匈奴、突厥、吐蕃族首领的称呼分别是 ( )

A.孤家、朕、寡人 B.大汗、皇帝、单于 C.单于、可汗、赞普 D.可汗、赞普、皇帝 4.象征光明、团结、友谊、和平、正义的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在巴黎、伦敦等地传播过程中,却遭到“藏独”分子的恶意破坏,(观右图)遭到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强烈的谴责。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下列与西藏相关的史实不包括( ) A.文成公主的事迹大大促进了吐蕃经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 B.元朝时建立行省制度,加强对辽阔疆域的管辖。 C.明朝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加强对官吏百姓的控制

D.清朝制度“金瓶掣签”制度,处理喇嘛教*转世的人选问题

5.为学习汉族先进文化,巩固其统治的少数民族政治家有 ( ) ①北魏孝文帝 ②耶律阿保机 ③唐玄宗 ④忽必烈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6.在活动探究课中,同学们畅谈寇准、岳飞、秦桧、文天祥的事迹,从中所获得的启示不包括 ( )

A.坚决抵抗少数民族掠夺性的战争 B.为维护民族和人民的利益而斗争

C.都在反抗外来侵略中作出贡献D.陷害英雄、出卖国家必留骂名

7.某班排演历史课本剧《澶渊之盟》,应当出现的角色有 ( ) ①阿骨打 ②寇准 ③岳飞 ④宋真宗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8.下列各项对应正确的是 ( ) A.宋辽——澶渊之盟B.宋夏——1141年和议 C.宋金——和亲政策D.唐蕃——1044年和约

9.历代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都不断加强管辖,下列相关内容正确的是 ( ) A.西汉——安西都护府 B.唐朝——西域都护 C.明朝——澎湖巡检司D.清朝——台湾府

10.我国自古就是一多民族的国家,各族人民为国家的发展和巩固做出了贡献,下列政权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的政权的有 ( ) ①北魏 ②金 ③元 ④清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

11.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近来由*集团及国外反华势力关于西藏归属问题提出的一系列谬论,中国藏学学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他指出,无论是理论依据还是大量历史事实都清晰表明:西藏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08年4月 新华日报 料二:材料二:

2

昭君出塞嫁给匈奴单于 嫁给吐蕃赞普的文成公主

材料三:中国有句俗话:“家和万事兴”。但兄弟民族之间也时有冲突所发生,但在碰撞中走向和平,民族融合是主流之声。 请回答:

⑴材料一中 藏学专家说:“西藏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请你用史实来说明。 ⑵材料二反映的主题是民族交流的哪种方式?除此之外你还知道哪些民族交流融合的途径?

⑶材料三中“兄弟民族之间也时有冲突所发生,民族融合是主流之声。”请你分别举出民族冲突和融合各两例。

参考答案:

1.A 2.C 3.C 4.C 5.B 6.C 7.C 8.A 9.D 10.B 11.⑴元朝时开始将西藏置于中央政府管辖之下;清统治者重视对西藏地区的管理,清初册封五世*和五世*。1727年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与*、*共管西藏事务,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管理

⑵政府和亲;民族迁移、杂居、通婚、相互学习、互市贸易、联合斗争、少数民族统治者的改革,实现本民族封建化即汉化过程。

⑶冲突:辽与北宋之间的战争、西夏与北宋之间的战争或者金与南宋之间的战争。

融合: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元朝时汉族人民大量迁居边疆地区,带去先进的生产技术,开发边疆经济;边疆各族大量迁入中原和东南,同汉族杂居,加强了民族融合;开始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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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2014-4-27 新高中历史必修一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在中央行政设三公九卿,秦时即有,汉朝亦设,但到汉武帝时又形成了“中朝”决策机构,尚书令的权力日显重要。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被称为“外朝”。东汉光武帝时进一步剥夺三公权限,扩大尚书台的权力,“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这些又是与秦时不同的。 2.在地方,实行郡国并行制,并最终以“推恩令”的颁布消除封国的隐患

①.汉仿秦制,实行郡县制,但同时惩戒秦不分封孤立而亡,又恢复诸侯王分封制。西汉初,郡设太守、国设相,作为郡国的最高行政长官。西汉建立后,很长时间里,封国的势力一直比较强大。 ②.“七国之乱”后,虽然景帝采取了一些削弱诸侯王势力的措施,但地方分权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③.汉武帝在位期间,采纳主父偃的献策,制定“推恩令”,在政治体制上实行强干弱枝。推恩的办法易于为有关的皇族所接受。推恩法不断加强了中央的统治,也不断削弱了地方的力量,这对于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三、隋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 1.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

①.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

②.隋文帝时形成三省六部的格局,尚书省下设六部。

③.唐朝时三省分工明确,既有合作,又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君权的独尊,可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2.在地方,郡县制发展为州县制,中期始设节度使 ①.唐朝前期在地方实行“州县制”

②.唐睿宗为了加强西部与北部边防,于710年开始设置节度使,以掌管地方军政。开元以后,唐政府在沿边相继设立了安西、北庭等九个节度使和一个岭南经略使。节度使设置之初,对稳定边疆形势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募兵制的实行,使边将得以专兵,节度使的势力不断扩大,“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尾大不掉,很快发展成为强大的地方割据势力。

③.安史之乱后,唐政府不仅对参加叛乱的节度使不予追究,而且还任命安史旧部担任节度使。平叛过程中设置的节度使也大多保留下来。这样,藩镇割据的局面进一步扩大,史称:“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这些节度使名义上是唐政府的节度使,但实际上“虽奉事朝而不用其法令”,中央集权严重削弱。

四、北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这一部分内容较多,名词概念既多且难,教材没有充分展开,只需抓住中央政府从军事、行政、财政三方面削弱了地方的权力,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即可。

1.政治上:除了保留唐代以来的六部之外,又设“中书门下省”,称“政事堂”,设于内廷,长官官职为“中书门下平章事”,掌最高行政权;另外在中央增设参知政事(副宰相)分割宰相(中书门下平章事)的行政权;

在地方派遣文官到各州任知州,取代节度使对郡(州)的行政权,同时各州又设通判,主要负责监督知州,各州公文必须有知州和通判联合署名才能有效。

2.军事上: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功臣宿将的兵权,将禁军(中央军)的指挥权收归皇帝亲自掌握;除原来的兵部外,又在中央设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分散禁军统兵大将兵权,将兵权一分为三,其长官为“殿前都指挥使”、“马军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号称“三帅”,三人互不隶属,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且只能统兵不能调兵;设枢密院负责调兵而不能统兵;

在地方上实行更戍法,定期让军队调换驻地,统兵将领留驻原地;地方军队(厢军)的精壮之士入选中央禁军;禁军的半数拱卫京师,另一半驻守各地,达到“强干弱枝、守内需外”的目的。

3.经济上:在中央设三司使分割宰相财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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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鹏

2014-4-27 新高中历史必修一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在地方设转运使,将地方大部分赋税收入运送中央,断绝地方割据的经济支持。

4.司法上:规定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必须报中央复审核准。

5.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特点:①重文轻武、文人治国;②分割权力、互相制约;③强干弱枝、守内虚外。 6.积极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铲除了地方割据的基础,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消极影响:过分集权导致政府机构重叠,财政开支庞大,军队指挥不灵,地方财政困难。导致北宋出现“冗官、冗费、冗兵”现象,成为“积贫积弱”的根源。

五、元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新发展 1.在中央,设中书省,取代前代的三省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是最高行政机构。

元朝后期,中书宰相的权力过大,影响皇权专制。 2.在地方,设行省

行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长官由中央任命

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边远地区设宣慰司 3.行省制度的创立及意义。

元朝在地方设置行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行省之下设路、府或州、县,对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进行管理。元朝的行省制度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影响深远。

六、明朝君主专制的加强

1.在中央,废中书省和丞相,权归六部,皇权集中;

作为补救措施,明朝出现内阁;

①.明太祖设殿阁大学时做为侍从顾问,但大学时很少参与决策; ②.明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与机密决策,“内阁”形成; ③.后来大学士有票拟权,权力扩大;

④.明朝中期,为了限制内阁,皇帝以司礼监太监牵制内阁

但是内阁终究不是决策机构,仅仅是内侍机构,其权力并非源自地位和制度,而是皇帝的个人支持和信任。

2.在地方,废行省,权分三司,大权统归中央

明太祖鉴于元朝地方行省权力过大,废除行省,设三司

改元朝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

设提刑按察使司,统管地方监察、司法;

设都指挥使司,统管地方军政。

七、清朝君主专制的强化 1.在中央,强化皇权

①.清初,仿明制,设内阁,置六部,但议政王大臣会议限制了皇权; ②.康熙设南书房,参与机要事务,使中枢权力一分为三,皇权集中;

③.雍正设军机处,参与军国大事,但是没有决策权,只能照旨拟文、跪受笔录,从而使全国大权全部集中在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 2.在地方,加强中央集权

①.恢复行省制度,一省设一巡抚,两省及其以上设总督,下设三司。全国共18个行省。 ②.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分别设5个将军辖区,2个办事大臣辖区,1个蒙古盟旗。 ③.加强对西藏地区的管理,册封*、*,派遣驻藏大臣。 ④.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管理,实行“改土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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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其实讲述的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一个侧面。

中国古代的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历经“世袭为官——军功受爵——推荐做官——依据出身——考试选拔”。

1.世官制:

将官制限定在世袭贵族范围内,由贵族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威,国家权力世代由贵族把持。 2.察举制:

汉武帝时间里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察举制是两汉选官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主要靠地方官的主观印象选拔官吏。

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3.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九品官人法为基础选拔官吏。实际上是一种发展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之初,有选贤的用意,但是不久就被门阀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

4.科举制: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①.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建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形成; ②.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土、明经两科为主; ③.武则天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

④.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以后成定制;

⑤.宋朝殿试亲自由皇帝主持,废明经科,进士科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考试实行糊名法;

⑥.明清八股取士,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体裁只能用“八股”,阻碍社会的发展;明清时代的科举制已经十分详备,然而也日益僵化,完全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自由的文化专制工具。

⑦.清1905年废科举。

与察举制相比,科举制是一种更完备、更合理的选官制度。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显然要比察举制时代凭现任官的主观印象选官要合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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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鹏

2014-4-27

第11篇:中国古代教育机构和选士制度

中国古代教育机构和选士制度

据历史文献记载,中国古代教育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时代。最初的教育与生产劳动密切相关,传说中的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等都亲自教育人民如何劳动和生存。黄帝的妻子还教人们养蚕织衣服。下面按照时代先后介绍古代教育机构和选士制度:

(一)夏商周

夏、商、周三代,开始有了专门的教育机构。据古籍记载,早在夏朝,就有了学校。西周时,学校分国学(国家官学)乡学(地方官学)。天子所设大学叫“辟雍”(商周时是中央高等学府又是祭祀场所),各诸侯国所设大学叫“泮宫”(学校前半环雨水而得名,西周时代由于各种学校前建筑水池而得名,这种学校建筑形势曾为后代王朝所采用明清两代还在泮宫供奉孔子遗像供书生参拜)。一般说来,只有贵族子弟才能入国学,平民子弟只能入乡学。奴隶子女没有入学资格。当时的教学内容有:礼、乐、射、御、书、数六艺。

(二)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贵族社会制度的崩溃,赖以生存的官学一度衰落。社会对新型文化的教育需要为私学的产生创造了契机。当时产生了一批学识渊博、充满智慧的私学大师。如孔子、孟子、墨子、荀子等,不仅在《论语》、《孟子》、《墨子》《荀子》等典籍中记载了大量的教育资料,还出现了象《礼记·学记》《礼记·大学》《荀子·劝学》等教育专著。当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广收门徒,只要能交纳“束”(干肉)履行入学礼节,不问来者出身贵贱,一律施教。因此,他创设的私学规模愈来愈大。有“弟子三千,贤士七十有二”之美称。春秋战国时私学的发达使学校教育开始走上官学、私学并存的二元化轨道。

(三)汉代

汉代管学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类。中央官学主要是太学(太学时最早的官办大学,汉代太学取代了商周似的辟雍。西汉的辟雍仅保留祭祀功能)。地方官学识军郭学校,西汉时期的太学规模宏大,档次较高。汉武帝元朔五年开创太学,设在京师长安的西北城郊,规模相当可观。太学作为中国当时最高学府,与西方的雅典大学、亚历山大尼亚大学等同为世界上最古老的高等学校。太学的教师是五经博士,博士中的领袖叫仆射,学生叫“博士弟子”。西汉平帝元始四年为太学扩建校舍,能容纳万人。东汉太学学生最盛时曾达三万多人。在洛阳有汉太学遗址,另外汉代的私学也很发达,又压倒官学之势,学生人数远远超过太学。汉代凡未从政或罢官还乡或得不到博士机会的经学大师都从事私人讲学,收徒教授,人数之多曾达数百,乃至上千人。如东汉有名经师马融教养诸生,常有千数。就连西汉著名经师大儒董仲舒晚年谢官以后,都在家专门收徒著书讲学。汉代不管上官学还是上私学,都以儒家经典为教材,而且不管官学还是私学毕业,都可以求官。

(四)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不息,使官学处于时兴时废、若有若无的状态。但总的来说还是中央官学与地方官学并存的。一般说来,这个时期的官学是衰颓的,只有个别朝代或个别地区的地方学校短期内比较发达。晋代中央学制分为国子学和太学两种,前者限五品以上贵族子弟入学,后者为平民子弟所设。南北朝时期,学校教育以北朝为盛,北魏太学也设五经博士,学生为州郡所派。南朝宋文帝时,在京师设立四学:儒学、史学、玄学、文学,史称“四学制”打破了儒学一统教育的状况,这对后世专科学校的设立及分科教学制度的发展具有开创意义。

汉代的选士制度实行察举制,察举至就是选拔的意思。汉高祖以来既有选举士人举措。汉文帝二年,下诏选士,对各地选上来的士人,经过测试加以任用。汉武帝时,初选考外,又有察举孝廉等举措。孝廉每年察举一次,中选以后,不必考试就可以委任以官。所谓举孝廉,本是选拔官吏的两种科目名。孝,指孝子;廉,指廉洁之士。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下令各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后来合称为孝廉。汉代的察举结果主要有孝廉、贤良方正、茂才(秀才)。如董仲舒以贤良方正的身份任官职,汉末曹操在二十岁石被地方举

为孝廉,后来当了洛阳北部尉。察举制本是选拔推举孝子廉洁之士的制度。但到了东汉末年也出现了假冒作伪,走后门等现象。这种制度与*期间推荐工农兵学员上大学有相似之处。另外,孝廉中也有假冒的,如有人为了赢得“孝”之名声竟然割下自己腿上的肉给父母吃;有人爬在冰河上,等冰融化了从冰下捕鱼给父母吃。可是一旦被举为孝廉很快就原型毕露了。民间有“举孝廉,父别居”的说法,当了孝廉就不跟父母住一起了。

魏晋南北朝的选士制度,除了察举孝廉、贤良方士、秀才仍沿两汉旧制外,又增添了“九品中正制”。曹魏时期,曹操曾下达“求贤令人”提倡“唯才是举”。他的儿子曹丕(魏文帝)开始实行“九品选人法”。就是推选各州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即九等),每十万人举一人,政府按等选用,授以官职。魏文帝后,中正官任用世族豪门担任,所以为世族豪门的子弟开放,一般平民不得进入士流。从此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近400年。隋文帝时废除此制,改行科举制。

总之,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为保证世族特权而定的官吏选拔制度,九品实际上是门第高低的标志,成了世族地主操纵政权的工具。

(五)隋唐

唐代的教育十分繁荣,学校教育达到了新的高峰。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完备的学制体系。中央设国子监,国子监具有双重性质,即是大学,又是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教育部兼大学),下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等,此外还有弘文馆崇文官等等。通称“六学二馆”。地方官学、府州县学和专门学校也很发达。唐代出现了律学、书学、算学、医药学、兽医学、天文学、音乐学等专业学校。比如医学又分为医、针、按摩三个专业,医学专业包括体疗(内科)、疮肿(外科)、少小(儿科)、耳目口齿(五官)、角法(拔火罐)五科。针学专业学针灸,按摩专业学按摩治病和正骨术。由于大唐教育先进,吸引了大量周边各国的留学生,比如日本来过十三批留学生,学习经史、法律、礼制、文学、医学等中国文化。当时的大唐长安成为东西方各国文化教育交流的中心。

在选士制度方面,隋唐时期创立影响以后历代乃至现在的科举考试制度,隋文帝时废除自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实行推介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实行考进士选官吏。唐代取士之法,主要有“生徒法”、“贡举法”、“制举法”。从京师中央官学和地方学校中选在校里成绩优秀者,选入京师尚书礼部受试叫“生徒法”,成人先试于州县,及格后再送至京师复试叫“贡举法”。所谓“制举法”,是特种考试,让全国考试中最优秀的状元在京师殿廷应试,以选拔非常之才。武则天时,又兴“武举”。武则天曾亲自出马,在殿前考试武状元,为以后考试状元的制度奠定了基础。唐代科举制度在不同的时期,其科目设置也不尽相同。比较流行的是秀才(试方略五道)、金石(试时务策五道等),又有书法、算学、诸史、诗歌等。 时代教育机构选士制度

夏商周国学、乡学

春秋战国官学、私学、如辟雍、泮学

汉代中央、地方、私学、如太学察举制(孝廉、贤良方正、茂才

魏晋南北朝中央、地方、如国子学、太学九品中正制

隋唐中央、地方、如六学二馆科举考试制

宋元中央、地方科举考试制(元中断)

明清中央、地方、如国子监科举考试制(乡试、会试、殿试)

(六)宋元

宋代,基本沿袭唐代学校体制,中央在京师设有国子监及贵族学校,地方则设有府州县学。值得一提的是民办学校“书院”。书院名称的出现始于唐代,但唐代的书院多为藏书教书之地,或私人治学隐居之地。真正具有聚徒讲学性质的书院起源于南唐时期的庐山国学,即著名的庐山白鹭洞书院。北宋初年,讲学之风勃起,书院成为著名学者授徒讲学,培养人才之地。当时著名的书院有江西庐山的白鹭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等。南宋书院的兴盛时期。

据统计,宋代共建书院173所,南宋占136所。南宋书院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组织制度。在教学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对后来的书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是教学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

二是教学实行“开放”政策,学生可不受学派的限制,允许学生中途易师。

三是建立“讲会”制度,不同学派的学者可以往来讲学,进行学术交流,使不同的思想出现在同一书院的讲坛上,体现了一定的(争鸣)精神。在选士制度上,宋代仍沿袭唐代的科举考试制度。但元代中断科举考试八十余年。

顺着书院这个话题我们接着介绍元明清三代书院的简况。元代中断科举考试八十余年,教育上成就不大。元代的书院有民办、官办、民办官助等多种形式。元代书院多选址于山林名胜之地。便于与世隔绝,自由讲学。明清两代,书院教育仍有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明代书院达1500所以上。但是明朝中后期相继出现了四次摧毁书院的破坏性行为。最严重的一次是在天启五年(1625年)发生对东林党的大残杀。当时宦官魏忠贤不仅残酷杀害东林党人,而且下令“摧毁天下书院,首及东林”。另一方面,自元代至清末,官方对书院控制日趋严重,加强了财政,思想上的监督。允许书院推荐学生参加科举考试,使官学、书院、科举逐步一体化。书院失去了宋代书院的本来特色。清雍正十一年,清政府下令创办书院,至此,书院开始从幽静的山林项中心城市发展,各省相继建立了书院,直隶保定的莲池书院便建于此时。

(七)明清

明代学校,中央有国子监及宗学(贵族学校),地方各级学校也很齐全,府州县学及专门学校已发展到1700余所。学校体制已相当完备。特别需要介绍的使明清两代的蒙学(也称乡校、村学、小学)。蒙学教材多是字书,最著名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流传广泛,影响很大。据说,前几年联合国教科文基金会组织已经把《三字经》列为世界儿童道德启蒙丛书之一,可见其影响之广。

明清两代的选士制度:仍实行科举考试,考试程序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种。乡试选在京城和各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乡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如果能够中举,从此可以迈入仕途,并有声名于乡里。《儒林外史》中范进中的就是举人。但他中举后发了疯。会试:每三年在京城举行会试,各省的举人都可以应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殿试:可以看作是会试后的复试。会试之后又皇帝对会试录取者亲自在殿廷策问的考试,称殿试,殿试第一名称状元。所谓连中三元,就是指乡试的第一名解元,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第一名状元。明清科举考试的内容,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经义,出题限于四书五经,(四书是宋代朱熹规定的《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是《诗》《书》《礼》《易》《春秋》)。文体要用八股。第二类是诏告律令,即应用文,公文之类的写作;第三类是经史时务策,即针对历史或现实事物发表看法提出对策。清光绪三十一年明令废除了科举。自隋唐至清光绪31年,科举制度实行了1300多年。科举制有利也有弊,其优缺点见教材193页。

第12篇: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检讨与启示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检讨与启示

【摘要】:自三代至明清, 古代中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大致分为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阶段, 每一个阶段都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通过对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检讨, 总结其参考价值和历史教训, 对我国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征途中选人用人有所启示。

【关键词】: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参考价值历史教训

选官制度亦曰仕进制度, 乃国家选拔官吏之程序规章。中兴以人才为本, “得人者昌, 失贤者亡” , 故历代对官吏的选拔考核极为重视。自三代至明清, 古代中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检讨审视, 认真总结, 探经验, 寻教训, 悟启示, 当是今人该做的事情。

一、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概览

选官自有国家始, 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 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概述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 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 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 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选官制度的发展, 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 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1、三代: 世卿世禄制。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 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 均是“ 世及以为礼”, 即实行世卿世禄制, 又名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 公门有公, 卿门有卿, 贱有常辱, 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 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西周时世官制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受封的各级封君按嫡长子继承制原则代代相袭, 既占有封地, 也世袭官职。这种世卿世禄制, 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本质上的差别。尽管当时也有选贤任能的现象, 比如商汤重用伊尹、文王起用姜尚等等, 但未能从根本上打破世卿世禄制的基本原则,仅是个别“破格”现象而已。

2、春秋: 选贤任能渐成风尚。春秋时, 社会开始大变革, 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 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重用贤能。如齐桓公重用与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 秦穆公重用五张羊皮换来的百里奚,楚庄王任用“ 鄙人”孙叔敖, 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 越王勾践重用范蠡文种等等。整个春秋时期, 选贤任能不绝于书。但仍属“ 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 仅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一些冲击,并未规范化、制度化。

3、战国: 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战国乃“古今一大变革之会” , 社会变革剧烈, 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 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 因军功授和“ 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军功制是以功选官。魏李悝变法, 规定“ 食有劳而禄有功” 。秦商鞅设二十等爵以赏军功, 明确规定:“宗族非有功, 论不得为属籍” , “利禄官爵未出于兵, 无有异施也。”

养士制即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 以为己用。“士”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为的社会群体, 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重要来源。“齐有孟尝, 赵有平原, 楚有春申, 魏有信陵。此四君者, 皆明智而

忠信, 宽厚而爱人, 尊贤而重士”, 即属个人养士。亦有政府直接建立的养士机构, 如齐之稷下学宫即为一例。

4、汉代: 察举制。从汉文帝到汉武帝, 建立了察举制, 此后, 察举制就成为汉代最重要的选官制度。具体做法,就是根据国家的不同需要, 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郡国守相向皇帝推荐能够担任官职的人才。就两汉来看, 察举有两大类: 一是定期常举, 一般每年一次, 在年终随着“上计”进行, 具体科目有孝廉、茂才等; 一是不定期特举, 由皇帝根据实际需要随时下诏指定科目和人选要求, 具体科目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等。两汉之察举, 以孝廉最多, 故亦有以“举孝廉”指代整个察举制之说。察举孝廉的标准有四: 一是德行高妙, 志节清白; 二是学通行修, 熟知经书; 三是明习法令, 善于决狱; 四是头脑清楚, 才干出众。凡是地方举荐上来的孝廉, 一般先在中央担任郎官, 经过官场上的见习和初步锻炼, 再根据对其实际能力的考察任命实职。

5、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东汉末, 由于天下丧乱, 人士流移, 考详无地, 魏王曹丕纳陈群之谏实行九品中正制。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 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 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 依此授官、升降。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 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和才能并重, 但自曹魏末年之后, 中正官一般由士族出身的官员担任, 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门第和家世,以至出现了“ 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势族”的现象。因其堕落为世家大族垄断官吏选拔、培养私家势力、维系政治特权的工具, 故必然随着士族门阀制度的衰落而消亡。

6、隋唐至明清: 科举制。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选官制度, 始创于隋, 完善于唐, 发展于北宋, 衰落于明清。

隋唐之际科举制创立完善, 意义非凡。一是改变了前代选官制度中权力下移之弊, 适应中央集权需要, 把官吏选拔彻底收归中央。所以唐太宗有“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之说。二是扩展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 为中小地主乃至平民开辟了入仕的途径。“朝为田舍郎, 暮登天子堂” 的希望, 吸引了莘莘学子的毕生精力, 使之“老死于文场而无所恨”。三是将教育制度与选官制度结合为一,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僚队伍的知识化, 从文化层次上保证了社会思想与统治思想的高度融合。四是促进了文学特别是唐诗的繁荣。

世官制是奴隶社会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 察举制和科举制分别是封建社会前期和中后期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当然, 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并不等于唯一的选官制度, 特别是随着国家机器的日益复杂, 官僚机构的日益完善, 统治者总是采取多种途径来选用官吏, 以达到政治上的平衡。在世官制时代, 大夫以上的高级官员实行世族世官, 而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吏皆出自“乡举里选”。在察举制时代, 察举固然是选官制度的主体, 但除此之外, 比较典型的仕途还有征辟、太学生、任子等。科举制时代, 科举无疑是最重要的选官途径, 但科举之外, 还有学校试、封荫、吏道、荐擢等多种选官途径。

二、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启示与参考价值

回溯可知, 自三代到明清, 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世界范围来看,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显然独具特色, 其系统、完整、严密与历史悠久, 堪称世界之最, 有很多启示和参考价值可供今人借鉴,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选。“ 考选”即通过考试选拔人才, 这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

做出的最佳选择。考选制度, 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几种基本精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量才使用、内行管理。我国科举时代的考试, 基本上体现了这些原则——尽管存在着极大的不彻底性。由此带来的重大社会效应之一, 便是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流动——主要指社会下层人物进入统治阶层。这种社会流动有利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有利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同时, 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 这不仅对于保证选取人才的可靠性、正确性与客观性起着积极作用, 而且对于“ 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也有一种抑制作用。此外, 实行考选, 对提高封建官员的素质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多途选拔。我国古代选拔官吏, 无论察举、科举, 其选用人才的途径都是多种多样的。即使在世官制时代, 亦有“ 乡举里选”作为世官的补充。古代选官之所以要多渠道, 目的在于保持社会各种势力的政治平衡。每一个时代的各种仕途, 又有主次之分, 有一种仕途居主导地位, 其它多种仕途与主导仕途共同构成该时代选官制度的总体。具体地说, 世官制时代, 主导仕途为世官, 其它仕途主要是乡举里选; 察举制时代, 主导仕途为察举, 其它仕途有任子、军功、辟除、荐举、征召、太学生、吏道等; 科举制时代, 主导仕途为科举, 其它仕途有学校试、荐举、补荫、吏道等。这种多渠道、分主次的选官模式, 有利于调动社会各层次的积极性, 做到多方参与、人尽其才。

3、德才兼备。中国古代历史上曾经存在各种选用人才的标准—— 或以血统、或以军功、或以赀财、或以德行、或以才干, 但其总趋势则是倾向于德才兼备。仅以表面上看起来纯粹以才学取人的科举而言, 实际上德行的因素无处不有,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科举制度对应试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凡娼、优、隶皂、罪户子弟, 均不得参加考试。换言之, 只有封建统治者认为符合德行条件的人才能应试。二是科举考试全被封建道德说教所充斥, 它制约应试者不能不就范于封建统治者的德行要求。尽管“德才兼备”有其特定的时代内涵, 与当今所讲的德才兼备有本质区别。但从原则上着眼, 古今之理是相通的。

4、保密。我国古代科举考试保密制度的全面建立, 始于北宋。具体做法有三: 一是锁院制度。即一经任命为知贡举(即考官)的官员必须立即锁宿, 在大约五十天左右的锁院期间, 不得回家, 不准见亲友或与院外臣僚交往。后来, 负责各类发解试的考官也需与知贡举一样锁宿。这实际是采用隔离法达到保密的目的。二是封弥制度。“ 封弥”又作“ 弥封”, 亦称“ 糊名”, 即把试卷封起来,糊去举子试卷上的姓名、乡贯以及初考官所定的等级。大凡封弥官不评卷, 评卷官不知姓名。三是誉录制度。所谓“誊录”, 就是抄写试卷。举子的亲笔试卷称真卷, 誉录后送归封弥官存档; 誉录的卷子称草卷, 送给考官评阅。誊录与封弥合称弥封誊录制。这些保密制度在后世的科举考试中, 一直沿用下来, 至今有些重要考试中仍予采用。

三、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应汲取的历史教训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不仅有着许多宝贵的参考价值, 而且从中亦可吸取不少有益的历史教训。

1、要扭转读书做官论的一元价值观。选官制度给中国古代社会带来的最大影响, 莫过于由它所造成的畸形发展的读书做官论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我国历史上, 把读书和做官相连结的思想出现很早。“ 学古入官, 议事以制, 政乃不迷”, “学而优则仕”是这方面的集大成性的总结。世官制以后的各种占主导地位的选官制度,基本上都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制定, 并为实现这一思想而服务,

而科举制对这一思想的贯彻是最全面最彻底的。科举制下读书的目的更加一元化,那就是做官。社会上一切以官为中心, 以官为转移, 有官便有一切, 失官便失一切。随着科举制向成熟阶段的发展, 读书做官的道路日益凝固, 与之同时俱来的官本位思想也日益严重化。这是一条沉重的历史教训。

2、要克服知行不

一、学用脱节的弊端。中国古代的统治者, 为了维持皇权的“万世一系”和宗法等级社会的长治久安, 特别重视以明人伦为核心的道德伦常教育, 并使之与选官制度相结合, 而儒家的经典, 则是实施这种教育的基本教材。诚然, 在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 为适应不同的政治需要, 治才教育的重点有所变化, 内容也有所增益, 但不管如何变化、增益, 这种教育总体上存在一个致命的弱点, 就是知行不

一、学用脱节, 重才学轻实际能力。由于治才教育与选官制度紧密相关, 所以古代的官吏选拔也就不能不具有这一弱点。明清两代, 由于科举制、八股文的强化, 知行不

一、学用脱节的距离被扩展到了极致, 轻视实际能力的弊端, 亦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这一历史教训, 值得我们认真记取。

3、要建立既重选拔更重管理的规范化机制。古代中国不惟重选官, 在官吏管理上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如夏时“三载考功, 五年政定” , 商汤创设“三有宅考绩法”, 西周“以八法治官府”、“以六计课群吏”, 周王采取巡守、述职、派员监督、不定期派员到地方巡访等, 战国实行“ 上计”制度, 汉代进行考课, 唐朝制定考课法对各级官吏实行全面考课, 宋代有磨戡、历纸、京察、大计, 明清有考满、考察制度, 等等。但也存在着严重的重选拔轻管理的流弊, 以致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弄虚作假之风盛行, 科场舞弊、请托监临、官场腐败现象日益滋生, 吟诗作文尚可、为民解忧乏才的庸官、懒官史不绝书。因此, 建立一种既重选拔更重管理的规范化机制乃吏治建设中要常抓不懈的一项重大课题!

4、要建立科学、民主、严格的选官监督机制。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很有可能为“合法”滥用权力创造条件和依据。所以, 尽管古代选官有较为完善的防弊措施, 但还是出现了相当多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现象,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科学、民主、严格的监督机制。为公平、公正、合理计, 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计, 科学、民主、严格的选官监督制约机制必须建立, 否则很可能再次步入历史上人治的窠臼。

【参考文献】

[1]李观.李元宾文集项籍故里碑铭序[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2]王夫之.读通鉴论[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75.

[3]张廷玉, 等.明史 选举志[ M ]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

第13篇:4.届高三历史题库—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

1.公元前128年,汉武帝规定:“不举孝,不举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这反映出当时

A.世家大族把持地方政治 B.地方政府人才匮乏 C.孝子廉吏较少很难荐举 D.察举制度推行不力

2.隋唐以前,官府设有谱局,考定父祖官爵、门第。此后该现象逐步消失,主要原因是 A.宗法制的终结 B.察举制的完善 C.三省六部制的设立 D.科举制的推行

3.唐代公私学校通常开设的课程有《孝经》、《论语》、《礼记》、《诗》、《周礼》、《仪礼》、《易》、《尚书》、《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这些课程的开设 A.适应了科举考试需要 B.以研读儒学为唯一内容 C.表明统治者独尊儒术 D.反映了君主专制的强化

4. 唐代的科举考试并不严格,多数的录取并不完全倚重考卷,还要看平时的文字高下,考生的声名、影响、家世、地位等;有时甚至完全不看考卷,未曾开考,名次已定。据此可知,唐代的选官制度

A.考生名望决定结果 B.主要受制于门阀 C.未得到平民的认可 D.继承了前代的遗风

5.622-661年,通过科举进士及第的共290人,其中贞观年间年平均录取9人,水徽、显庆年间年均录取14人。而当时全国九品及以上官员约5000人左右.据此可知当时 A.进士科考最为显要 B.门荫取仕仍是主流 C.官僚制度日趋成熟 D.冗官现象极为严重

6.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朝廷昭示:“国家开赏举之门,广收罗之路„„如工商、杂类人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这反映出宋朝的科举制度 A.取消了对应试者身份职业的限制 B.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C.是普通人进入仕途的主要途径 D.选拔官员的方式不断更新

第14篇:中国古代制度史

一、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特征

1、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发展历程

皇帝制度自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开始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1年清宣统皇帝逊位才被彻底废除,前后历时2131年。它经历了由初创、初步完善、完善成熟、进一步发展、强化、消亡这一演变规律。在皇帝制度演变的各个时期,其特点也是各自不同的。

1)创立和初步完善

秦汉魏晋南北朝是皇帝制度从初创到初步完善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皇帝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神权被皇权进一步利用。秦统一六国,始皇自称“赖宗庙之灵”,汉武帝时,董仲舒发展了儒家的君权神授说,给君权披上了一层神圣而又神秘的外衣。君权与神权的结合,加强了君权不可侵犯的原则。

第二,为维护皇帝的尊严,礼乐制度被进一步强化利用。统治者大力加强礼的建设,使礼成为维持社会和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及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确立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尊卑上下等级关系,使之成为指导立法、司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第三,皇权是在排除来自各方面的侵扰之后得以巩固的,它经历了与各方面政治势力的较量和斗争。

2)完善成熟

隋唐时期是皇帝制度的完善并成熟时期。其中隋开创重新统一的局面,皇帝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

第一,隋以前的尊号只有“皇帝”二字,到唐高宗李治时,群臣给他上号为“天皇”。是为上尊号之始。自此以后,逐渐确立了在皇帝生前即上尊号的制度。

第二,在庙号和陵寝方面,从唐代开始,确立了开国之主称“祖”,以后所有君主一律称“宗”的庙号制度。

第三,在符玺和诏敕方面,隋以后确立皇帝八玺制度。八玺名称不同,用处也不同。

第四,在皇位继承方面,隋唐制定了隆重的册立太子的礼仪,设置了规模庞大的东宫官署机构。

第五,后宫制度和外戚政治方面,隋唐时期的后宫嫡庶等级制度更加严格,后宫制度也臻于完备,尤其是皇后的地位在前代的基础上有进一步提高。

3)进一步发展

宋元是皇帝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时期:

第一,宋代更加严格用玺制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内外相互牵制,防止其中生有弊端。 第二,在宋代皇后地位更加突出,这实际上也是皇权提高的折射。

第三,在宗室制度方面,宋代对于宗室给以很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就是不给权力,几世以后宗室便与士庶之家基本相同了。这就从某些方面减轻了皇权受到地方宗室力量威胁的可能。

4) 加强与巩固后的成熟

明清将皇帝制度强化到了颠峰。而这一时期也是皇帝制度的消亡时期。明清两个封建王朝都极力进一步提高君主大权,从制度上保证全国统治权力高度集中。明王朝在这方面远远超过以前的各个王朝,清王朝又在明王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然而同时,封建社会和地主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愈益尖锐。

在皇位继承方面,皇族争夺帝位的斗争非常剧烈。在雍正帝时期,从根本上决定废除了以嫡长制为前提预立皇太子的办法,改行密建皇储的制度。

2、主要特征

1)政治结构上的平衡性(权力之间不同形式的制约) 2)传承方式上的世袭性:子孙相继

3)皇帝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权力,皇帝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一切规章制度的制定,一切内政外交以及和战等大政均由皇帝裁定。

4)君权神授、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是以皇帝制度为中心的等级制度、宗法制度、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5)全体官僚都是皇帝的臣仆,庞大的国家机构都是君主的办事机构。 6)全国的人口、资源都是皇帝拥有的财富,可以全权支配。

二、中国古代相权的发展与演变情况

综观历史,可以把相权的发展概括为:秦朝为建立时期,西汉为鼎盛时期,西汉到明朝之前为调整时期,明清为衰落期。

秦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秦朝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

西汉: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但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也开始暴露出来。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便开始受到制约。在汉武帝之时,设立“中朝”,形成“中外朝”。西汉末年,改宰相为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一起为三公,亦称三司。

东汉:东汉大体沿袭西汉之制,三公改为司徒、司空、太尉,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尚书台出现,中朝发展为一个正式的机构,导致“三公虽设,事归台阁”局面形成

隋唐:确立三省制度,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就是宰相。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中叶以后,皇帝另选重臣数人,授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职衔,意即与中书、门下长官商量处理国务之官,是事实上的宰相。

宋朝:设立二府三司。二府即政事堂和枢密院,执掌文武,同为宰相之任。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枢密院为国家最高军政机关。三省六部依然存在但实际上是闲职,三省长官时常不设。三司为最高财政机关。二府三司将政权军权财政分离,互相制衡,弱化相权,强化了皇权。

元代:废三省制,实行一省六部制,即废除门下省和尚书省,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其中设左右丞相、平章、参政等,行宰相职权。集权统治高度强化。

明朝:明初沿袭元制,设中书省左右丞相。朱元璋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明成祖时,在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

清朝:清代沿明制设立内阁,大学士即为宰相。雍正皇帝时,为防止内阁泄漏机密,在内廷设军机处,称为军机大臣,处决要务。至此,皇权发展到了顶峰。

三、中国古代官员选拔任用制度的变化情况 夏、商、周: 世卿世禄制

以血缘、婚姻为基础,从天子到诸侯国君,再到各国的卿大夫或士,分割了国家的所有权力。父死子承,代代相传;由于各级官员均以“食邑”为俸禄,所以世袭制度又称“世卿世禄制”。

战国、秦:军功、俸禄制

人们通过建立军功获取权位,对功臣的赏赐,以一定数量的粮食作为俸禄,以官位的高低,定俸禄的多少。军功俸禄制建立后,出现了文武分职的专职官吏。

两汉:察举制,征辟制

“察举”,又称“举荐”, 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由地方长官在自己管辖区內考察选拔人才,按照一定的科目和标准,向中央政府推荐(举),朝廷根据不同的需要设立各种科目,指定有关的官员担任举主(相当于主考官),经过适当的考核(举),授予相应的官职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九品”指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级来区分人物高下。“中正”是专职品评人物的中央官员;“品”即“品状”在此制下,所有未出仕或现任官吏,都由中央评定品级,作为任用及升迁标准。

隋唐至明清:科举制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实行的重要选官制度,科举的意思是分科举人,有很多科,但特别正要的是选拔官吏的进士科。它的主要依据是学习和应试成绩,其与以往选官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普通读书人均有通过科举考试而被选拔作官的机会,扩大了皇帝选拔官员的范围,同时也使选拔标准相对公平和客观。这在当时来说,是一种较为先进和公正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的发展演变过程如下:

1、隋朝——科举制度的创立

隋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以“试策”取士,在中国的选举任官史上打开了新的一页,科举制度从此开创。

2、唐朝——科举制度的完善

唐代实行科举取士。唐代的科考,分为常科和制科。每年按例举行的分科考称为常科,而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则称制科。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为乡贡。我国最早的殿试始于唐武则天。

3、宋朝——科举制度的发展

宋朝科举考试的科目很多,宋初的科考分两级,一级为各州举行的取解考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将进士分为五等,

一、二等称及第,三等称出身,

四、五等称同出身。

4、元朝——科举制度的中落

元代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御试三级,每三年一次。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非常困难。使得广大知识分子前途渺茫,被迫放弃学业,以至一时“天下习儒者少”。

5、明朝——科举制度的鼎盛

明代的科举,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又称乡闱。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国家一级考试,又称礼闱,在乡试的第二年,于京城举行。参加会试者必须为乡试中式的举人。殿试,是明代科举的最高一级考试,因考场设在皇宫内的奉天殿或文华殿,所以称为“殿试”。殿试又称廷试由皇帝亲自主持。

6、清朝——科举制度的衰落

称清代为科举制的衰弱期是很不确切的,所谓衰弱是指晚清“废科举、兴学校”时的情况。

四、近代知识分子关于晚清政治体制改革的主张及作用评价

从鸦片战争后至19世纪末中国近代思想向西方学习发展的渐进过程:开眼看世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维新变法思想。这些思想从学造器物、仿行制度,先学习西方实用科技后学习社会政治学说,探求强国之路。 一)、“开眼看世界” :倡导者——林则徐、魏源 (1) 林则徐,编译出《四洲志》《各国律例》等资料。《四洲志》介绍世界三十余国的地理、历史和政情,林则徐成为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

(2)魏源在《四洲志》基础上,编撰出《海国图志》,阐述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明确了向西方学习的具体内容、方法和目的。

作用评价:这促使人们开阔眼界,引导人们注意世界形势,了解世界,对当时的思想解放有重要启迪作用,对近代维新变法思想有一定的影响。 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1、代表人物: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

2、主张:洋务派认为“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乃不能及”。于是,他们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思想,来改变现状。中学指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的纲常名教;西学指西方文化,主要指近代科学技术。“中学为体” , 是以中国的纲常名教作为决定国家命运的根本;“西学为用” 是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近代科技,仿效西方国家在教育、赋税、武备等方面的一些具体措施,举办洋务新政,来挽救江河日下的清王朝。

3、实践:掀起一场洋务运动 时间:19世纪60~90年代 口号:“师夷长技以自强”

内容:(前期)以“自强”为旗号,创办军事工业。(后期)以“求富”为旗号,兴办民用工业。(70年代中期开始)筹划海防,建立近代海军。 开设了一批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出国。

4、作用评价:洋务运动中开设了一批近代新式学堂,培养了一批近代科技、翻译、军事人才,派遣留学生出国,使西方先进知识传播到中国,为西学在中国更广泛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对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革起促进作用,迈出了近代化的第一步。洋务派和顽固派的论争,动摇了恪守祖训的传统及纲常名教的绝对权威地位。介绍西方社会科技知识,对于促进民主思想的传播,起到了开一代风气的拓荒作用。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地主阶级进行道路选择的前提,也就是说他们总想把西方先进的军事、经济技术来嫁接到落后的社会制度上来,这种努力是注定会失败的。 三)、早期维新思想

1、时间: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以后,

2、代表人物有王韬、郑观应等。

3、思想主张:

a 经济上主张发展民族工商业,与外国进行商战; b 文化上主张兴办学校,学习西方自然科学知识; c 政治上主张革新,实行君主立宪制度。

4、作用评价:认识到如果向西方学习仅仅局限于“器物层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涉及经济流通领域、文化思想领域和政治制度领域。这是代表着一种舆论和思潮的萌发,为维新变法思想做了思想理论上的准备。局限性:一是没有完整的理论;二是没有付诸行动。 四)、维新变法思想

1、时间:19世纪90年代初。

2、主要代表人物: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

3、主张:以康有为、梁启超、严复为首的维新派开始用西方政治制度和思想来评判中国,提出了系统的理论和明确的施政纲领,要求实行君主立宪,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和文化。维新,是指提倡新事物,反对旧事物,特指政治上的改革运动。维新变法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反对旧事物,实行新法。维新思想传播的方式——开办学堂、著书立说。

康有为主张:实行君主立宪,代表作:《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

《新学伪经考》将封建统治者奉为正统的古文经典斥为伪书。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统治者恪守祖训、反对变法的理论基础。《孔子改制考》中,宣称孔子是托古改制、主张变革的先师,说孔子假托古圣先王尧、舜、禹的言论来宣传自己的政治观点。

康有为借助经学的外衣,否定君主专制统治,宣传维新变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康有为的观点有力的抨击了坚持“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封建顽固势力,在社会上引起极大轰动,被称为\"思想界之大飓风\"、\"火山大喷火\"。

梁启超主张:只有变法才能图存,代表作:《变法通议》抨击封建专制制度的危害,宣传伸民权、设议院、变法图存的思想。

严复主张:用民权否定君权。 指出封建君主皆为“大盗窃国”,主张国家属于人民,王侯将相是人民的公仆。他用近代民主思想阐明民主君仆、主权在民的道理,用民权否定君权,直接动摇了君权论的基础。

4、维新思想的实践:戊戌变法(高潮)(1898年6月11日—9月21日) 维新变法思想在近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5、作用评价:

(1)激发人民的爱国思想和民族精神,起到思想启蒙作用,促进人民的觉醒。是一次思想解放潮流。

(2)大大激发了人民的爱国思想和民族精神。在帝国主义侵略日益加剧,瓜分大祸迫在眉睫的紧要关头。资产阶级维新派挽救民族危机,发展资本主义而奔走呼号,并指出变法的首要目的是救亡图存。这对于激发人民的爱国思想和民族意识,起了重要作用。

(3)思想启蒙作用,促进了人民的觉醒。维新派提倡西学,兴民权,对封建专制制度和传统观念进行了冲击,促进了中国人民的觉醒,为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具有思想解放的启蒙作用。

(4)是中国近代一次思想解放潮流。

五、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总体看法

政治制度史就是政治制度变迁的过程与运行的内在理路。它与政治史有关,但属于政治变迁中最为内在的痕迹。制度史不是史料的简单罗列,也不是官制变化的单线条描述,它是对于过去制度变迁的一种新的诠释,呈现出历史的内在逻辑和合理性。

制度史的研究对象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类:政治组织的框架、政治文化的变迁;政治运作规则和机制的变化理路;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

《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本书论述了中国从前封建时代直至晚清的政治制度史。作者运用制度主义、历史主义的方法研究了这一历史时空的政治组织的构架、政治文化的变迁、政治运作的规则和机制的变化以及社会权力结构的变化理路。既勾勒了中国政治制度史的概观,又彰显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特色和核心问题。 本书对先秦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政治制度发生、发展、变化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内容包括中国国家产生的途径、特征及其对后代的影响;国家元首制度的发展轨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转变的历史类型和各自特点及其转换的历史原因;政府监察制度的发生、发展及其历史沿革;历史上国家官吏管理机制,即选官制、官编制、考课制、致仕制等制度;历史上有作为的管理者的治国方法等。与其他的同类教材比较,本书更注意从政治学和历史学理论相结合角度出发,侧重在史料分析的基础上,对历史上的政治制度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并给予规律性的认识,在基础理论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见解。

全书共分九章:第一章为“前封建时代和封建时代”,介绍了夏、商、西周封建制度的发展和更久远时代的政治制度状况;第二章为“‘官僚’帝国的时代——从春秋战国到秦汉”,介绍了春秋时期封建制度向官僚帝国时代的过渡、秦朝的法家帝国及两汉的王霸之道;第三章,贵族与皇权——三国、魏晋南北朝,介绍了这一时期的贵族政治、门阀政治、九品中正制、地方政治与行政区划的演变、军队私人化等;第四章,考试帝国——隋唐,主要介绍了隋唐的制度变迁问题,详细的阐述了三省六部制、科举制、集体宰相体制,隋唐的官僚考核制度、监察制度、兵制、地方政府体制、司法制度等内容;第五章,军阀政体——五代十国,介绍了这一时期的武化结构与缺失了文治精神的文官体系;第六章,“精致繁复的网状王国”介绍了两宋的中央行政机构、地方官制、学校制度、人事制度、兵制等;第七章,“草原帝国”向读者展示了金、元两个草原王朝的独特政治体制;第八章,绝对王权——明、清(1860年之前),介绍了中国王权高度集中时代的政治制度;第九章介绍了晚清时期中国政治制度“转型的阵痛”。

与以往有关中国政治制度史的著作和教材写作手法不同,本书以时间脉络为顺序重新梳理了中国政治制度史,对每一朝代的制度特点进行了新的解释和总结,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制度史不是史料的简单罗列,也不是官制变化的单线条描述,它是我们对于过去制度变迁的一种新的诠释,呈现出历史的内在逻辑和合理性”。

第15篇: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研究中国古代证据制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是诉讼的基础,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从中国有诉讼开始,与诉讼制度相伴随的证据制度也即产生并随之不断地发展、完善乃至成熟。中国古代证据制度逐步形成于夏商周,发展于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定型与成熟于唐宋,殆于进化于元明清,最终解体于清末。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古代的证据制度较为简单、粗疏且不成体系,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具备其应当具有的地位。中国古代证据主要分为口供、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勘验笔录、检验与鉴定、神示。中国古代法定证据制度先天不足、重视口供与刑讯逼供的采用、轻神判重人判。中国古代的证据制度按历史的发展阶段可以划分为: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各个阶段各有其不同的特点。

一、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

公元前21世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王朝建立,从而标志着我国进入奴隶制社会时期。根据我国古代文献的记载,我国奴隶制时期三个主要王朝——夏、商、周,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夏“作禹刑”,商“作汤刑”,周公制“礼”,吕侯制“吕刑”。这些法律制度对于处理犯罪事件和财产纠纷的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其中也包含了与证据制度有关的内容。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已经有较为完备的证据制度。在奴隶社会这一阶段,奴隶社会的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曾有过“神明裁判”的断案方法,历史传说中就有““皋陶治狱用神羊”的说法,也就是在审理疑难案件时,让被告人站在神羊面前,如果神羊用角去顶被告人,就证明被告人有罪,否则被告人就无罪。我国奴隶制时期已经实行证据裁判,诉讼中涉及的证据种类很多,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还有勘验结果等等,其中当事人陈述是查明案情的主要证据形式,但同时也不忽略其他证据种类的证明作用。奴隶社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1、神判方法适用较少、消逝较早,法官断案主要依据各种证据。

2、法官审查判断证据主要采用“察听五辞”的方法进行。

3、对疑罪的处理,遵循“疑罪唯轻”原则。

第一,夏商时期。夏商两代基本处于神权法时代,“天罚”、“神判”特色构成了司法审判制度的一大特色。夏商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相当有限,人们的法制指导思想以表达神权法意志为宗旨,体现出“神判”、“行天之罚”的显著特色。夏朝尚处于朴素的自然神崇拜阶段,而商朝时已由较为原始的自然神崇拜发展到将“天罚”与借占卜巫术进行“神判”相结合。夏商时代的统治者时常借助祭祀占卜活动领受神意,以“神判”的形式决定司法裁判和定罪量刑。

第二,西周时期。首先,创立了“五听”的审讯方式。所谓“五听”就是采用察言观色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审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一为“辞听”,即通过观察发现其言辞供述的虚假或矛盾;二是“色听”,即通过观察期面部表情的变化;三为“气听”,即通过观察其呼吸及心跳的反常表现;四是“耳听”,观察其听觉的失常之处;五是“目听”,即观察其眼神或目光的反应。在审理案件时,要善于察言观色,看说话人的神态是否从容不迫,精神是否恍惚,气息是否平和,眼睛是否有神,通过外在的表现和内在的心理活动的观察,从而揭露案件事实。“察听五辞”的判案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以五声听狱讼,要求法官亲自坐堂问案,面对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并注意观察其表情和神色,有助于法官形成正确的判断,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另一方面,“五听”总结了审判实践中的一些有益经验,其内容中不乏正确之处。但是,“察听五辞”制度的缺陷也较为明显:一方面,“五听”过于强调司法官吏用察言观色的方法对证据和案情作出判断,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缺乏对法官心证的客观制约;另一方面,“五听”对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法官必须具有较高的观察能力,才能正确适用这一方法,但这种理想状态实际上在当时是很难实现

的。过于依赖法官的个人素质,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为法官主观擅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任意出入人罪提供了便利条件。这种“自由心证”式的审讯方式,是运用司法心理分析审理案件的一种尝试。与夏商时期所盛行的“天罚”、“神判”相比,是个历史进步。其次,还要收信相关证据,注意“五听”与证据材料的结合运用。在西周的诉讼审讯过程中,十分注重各种证据。原被告双方的口供及“盟诅”誓言是最重要的诉讼证据,原告与被告双方出庭时,必须在法庭上进行盟誓或对质,。另外,为了取得口供或查验虚实,往往会使用刑讯逼供手段。在口供之外,西周的诉讼审判活动也注意运用证人证言和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西周还对疑罪采取从轻处理或占卜的方式。

一、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

自公元前475年中国进入漫长的封建社会,因为中国封建社会是一种封闭形态,生产力发展极度缓慢,外在表现上刑事法律多于民事法律,民刑不分诸法合体。分析封建社会的诉讼证据的特点:

1、中国封建社会的诉讼制度具有强烈地纠问式特点,表现有证据规范上即十分重视当事人口供、证人,其他证据种类较少;

2、审判的权限相当大而且充满着露骨的唯心主义,由于专制制度的原因决定了收集证据的极端野蛮性。画押是认定证据与收集证据的重心,刑讯逼供是取得证据的主要方式。

3、封建等级制度渗透进证据制度之中,体现在证言效力上。具体的表现形式:1.口供至上,定罪必须取得被告人认罪的供词。2.依法刑讯与法外用刑相互交织。3.以五声听狱讼,验诸证信,自由推断。4.诬告反坐,伪证者罚。5.疑罪唯轻,实行有罪推定。6.物证技术发展较早。总之,中国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尽管在证据理论方面,积累、概括了一些司法实践经验,反映了某些诉讼规律,但从总体上来讲,还是以重口供和刑讯为其主要内容,因而是十分野蛮、残酷的证据制度。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证据制度中,占主要地位的仍是法官个人决断。中国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虽然与欧洲大陆封建社会的法定证据制度不同,但在阶级本质上则是一致的,都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

第一,秦朝时期。案件审理要经过起诉、调查、勘验等阶段。秦时称审讯为“讯狱”,秦朝处理案件的最重要的依据是口供,因此,审讯的重要目的是获得口供。秦朝把审讯制度分为上、中、败三个等级,上为口供、中为刑具、败为恐吓,秦朝在法庭上不提倡实行刑讯逼供。

第二,汉朝时期。首先,刑讯已是汉朝合法的审讯方式。汉朝时期,在审讯过程中,司法官一般首先诘问被询问人,如果诘问的方式不能取得足以定罪的证据,审判官可以进行刑讯。其次, “春秋决狱”是汉朝的一种很重要的司法方式。“春秋决议”是从客观事实出发,推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动机、目的、故意与过失等),在综合权衡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的基础上,定人罪名、裁量刑罚。再次,儒家思想开始对司法制度有所影响。汉武帝时期确立了“亲亲得首相匿”的原则,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思想在这一原则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诉讼中一定范围内亲属之间可以相互免于出庭作证。而且,如果问事官为取证而违反此原则,使“有罪者子证其父、弟证其兄、妇证其夫、奴证其主”,问事官则“以违例坐罪”,受到刑事惩罚。

第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个阶段盛行刑讯逼供之法,在“刑乱国用重典”的指导思想下,重枷、测罚、测立等一些刑讯逼供的酷刑得到广泛盛行。北魏孝文帝时,一些司法官员为了刑讯逼供,发明了一种重量很大的颈枷,甚至还用石头缒在犯人脖子上,直到勒入其皮肉之中。南朝梁武帝时,发明了“测罚”逼供之法,对拒不招供者采取断食饥饿的方式,以便逼取口供。陈武帝时,又发明了更加野蛮的“测立”酷刑,对受审者施加鞭打、笞捶,再强迫其戴上枷械刑具,站在一个仅能容纳两脚的圆顶土垛上,以达到逼取口供的目的。这些刑讯逼供方式,反映出司法制度的野蛮黑暗,也折射出当时复杂严峻的社会形势。

第四,唐朝时期。首先,唐朝规定了“同居相隐不为罪”的原则,唐朝在继承“亲亲的首相匿”原则的同时,将相隐的范围扩大到四代以内的亲属、部曲和奴婢。其次,唐代法律认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口供、物证和旁证。口供是最重要的。为了取得口供、唐律允许考讯,并规定了考讯的程序和要求。考讯必须是在有其他旁证,但在事实仍然不清的情况下,由主审官和其他参审官员共同决定,进行考讯。考讯只可用常行杖,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考讯间隔在20天以上;总数不得超过200,杖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经过法定的考讯程序,当事人仍不供认的,取保防人。考讯不得适用于享有议、请、减等特权的贵族官僚,老幼笃疾和怀孕、生产的妇女等等。考讯的确体现了封建法律的野蛮性,但将其限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这也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唐朝证据制度的进步意义在于它规定了违法刑讯逼供的责任、同居相为隐的作证规则。

第五,宋朝时期。宋朝时期的证据制度比较发达。首先,宋代证据制度中发展程度高、发展成就大的是检查勘验制度。宋代时期,法律明文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司法人员必须检验或不必检验;规定检验必须经过报检、初检、复检三个程序;还规定检验必须做笔录;法律还明文规定检验人员的组成及其责任。宋代还相继出现了一些检验学方面的著作,如宋慈的《洗冤集录》、郑克的《折狱龟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等等。在这些著作中,《洗冤集录》的贡献最大,它对法医学鉴定和现场勘验所应注意的问题做出了很详细的解释,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完整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他被传到了很多国家,是古典法医学的代表之作,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法律文明所做的巨大贡献。其次,书证在宋代民事诉讼活动中运用非常广泛,而契约是书证中最主要的一种,也是诉讼纷争发生时法官最希望得到的证据。

第六,明清(1840年以前)时期。明朝创立了一套会官审录制度,有:三司会审(即由司法长官刑部尚书、大理寺和都御史共同审理)、圆审(即九卿会审)、朝审(即对已决在押囚犯会官审理)等等,这些制度都有利于取证。明朝时期,出现了厂卫干预司法,这虽是明朝法制一个重要的特点,但它实际上破坏了司法。厂卫假造证据、严刑逼供,这不利于司法的公正。清朝时期(1840年以前)。清朝对刑事审判中的“尸格”(即尸检报告)、“赃证”、“失单”等证据有很多规定。而证人证言、被害人证词也是重要的证据,其中,被告人的口供是最重要一种,口供是定案的关键。清朝还规定了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验证证据的确凿性,有的还需要进行实地勘查,搜集新证据。还规定了私改证据、提供伪证者,应当予以惩罚。近代以后,随着西方的冲击和中国社会自身的新陈代谢,中国法律制度开始受西方的影响而逐步转型,传统证据制度以及与之相伴的刑讯逼供等受到猛烈批判,建立符合近代西方程序理念的证据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1905年,沈家本主持编纂《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首次将实体法与程序法分开,随后又编定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标志着传统证据制度的终结和国近代证据制度的诞生。

第16篇: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1.谈古代官制,先从“官”字说起

官,作为一个整体,历来有多种称呼和解释。“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诗.大雅.板》中有“及尔同僚”一语,“寮”被解释为”官”《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官是为君主效命,为君主服务的。君、臣、民三者间,凡称“臣”者都可视为“官 ”,或已具备了做官资格的人。

祁隽藻(1793-1866),清代著名文人,结合自己的为官经历,在不同场合下,对“官”字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官”者“管”也。古语说“尧舜官天下”,这个“官”字是“公有”的意思,是说尧舜的天下是天下万民的,是天下万民共有的官长。“管”是在“官”字上面加“竹”字头,是说尧舜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茅檐不翦,土阶不修,住的是草屋,门前的台阶是土砌的,日子和老百姓完全一样。只有这样,这个“官”才能变成“管”,才能够代替上天管理天下万民。

2.学习官制的重要性

(一)官制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至少从商朝起,就有了确切有关职官的记载。《左传.定公五年》“职官五年正”,即以“职官”泛指众官。大约产生于战国时代的《周官》(即《周礼》),表述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的一套宏大的职官体系。

(二)官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

经济绩效》

(三)官制是治史的钥匙,入门的途径

3.古代官制的基本特征

(一)官是替君治民的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是古代官制最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效忠皇帝、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是古代官僚的真实写照。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成为为官者的不变信条;

“贞观之治”时代,唐太宗接纳谏诤以“忠君”为前提。

因此,皇帝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个性、涵养、兴趣等,对于官僚群体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严密的管理机制

1.君主控制官员的选任

从乡举里选,到推荐、保举、征召、察举、九品中正,乃至科举制的推行,这其中体现了君权在选拔官员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化;

2.君权控制下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官员牢记忠君,为君效力。如实行官员品级、俸禄制,旨在使为官者随时想到“食君之禄,死君之事”,不忘为君效忠。而考课、监察、回避、致仕等制度,则包含了君对臣严密控制的一面。

3.错综复杂的牵制关系

为防止官员擅权,历代在设官分职的基础上,大多建立起权力制约机制。自秦汉起,在皇帝之下形成了丞相总政务、太尉主兵、御史大夫掌监察的三权并立格局。魏晋至隋唐,则是三省并立,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复奏,尚书省施行,被视为古代最佳的权力制约机制。

权力制约,旨在防止大臣擅权,避免皇权旁落。这种制约机制虽然在某一时期也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得官僚机构叠床架屋,冗官冗员充斥,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

(三)设官变化的一定之规(趋势)

中国古代设官制度中有两个变化趋势:一是朝廷设官始终存在着一个由内官向外官转换的趋势,二是地方设官往往由派出的监官转换定型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朝廷设官的转换:战国时期,各国国君的家臣、奴仆,一变而为该国的官员。汉武帝以后,为削弱相权,不断扩大内朝(中朝)的权力,提高少府属官尚书令、仆射等的地位,赋予其参决机务的职能,最终使尚书台成为中枢决策机构。

地方设官的转换:汉朝分天下为十三部(州)作为监察区,以刺史监临郡守。随着刺史事权的不断扩大,到东汉末刺史便由单纯的监察官发展为行政长官了。

(四)吏胥弄权

“阎王好见,小鬼难当”——《官场现形记》

历朝设官,皆有吏胥。汉朝公卿以掾吏起家者为数颇多。魏晋南北朝,始分流品,吏不入流,也不得与清流为伍。唐宋以下重科举,吏胥之选日轻。尽管吏胥在古代选官系统中所占地位越来越轻,但其在官场中弄权弄法之事却有增无减,甚至凌驾于官长之上,招摇纳贿,草菅人命,这是古代吏治中的一大积病。

二、官

1.官的诞生

意大利历史学家维科把历史分为三个时代,即神祇时代、英雄时代和凡人时代。所谓神祇时代就是人类的原始状态,在这个时期,官吏还不曾出现,但是权力已经产生(图腾崇拜和神话体现权力意识),而这种权力正是导致官吏产生的内在根源。

“官”是个会意字,其甲骨文字形从“宀”意为“深屋”、“覆盖”,以“宀”覆众,有治众的意思。起初,“官”本是臣吏之居所,意思是为君主和朝廷办事者的处所,或管理群众的处所。《礼记.曲礼下》中说:“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对“官”所做的注解是:“官谓板图文书之处。”后来,“官”这个字逐渐引申为对有政府职务人员的称呼。《说文解字》对它的解释是“官,吏事君也”,揭示的是官与君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官是隶属于君,并为君服务的。因此,《易经.系辞下》里有“百官以治”的说法。官对上为君主朝廷办事,对下管理群众,所以他的地位就处于官与民之间。

“官吏”这两个字合在一起恰好与“管理”谐音,孔颖达在给《礼记·王制》中“王者之制禄”这句话做注疏时说:“其诸侯三公以下及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官者管也,以管领为名。若指其所主,则谓之职。”一个人之所以能管领另一个人是因为他有权力。

2.官吏的动态刻画:吏自身权力的取得以及职位的升迁,针对民众实施权力的具体方式;

取得:

(一)如君主的父子相承,或权力的介入下变相地承袭父职;

(二)科举制的选拔;

官吏的罢免升迁是个复杂的问题,他既关系到君主的个人好恶,还牵涉到官吏之间的党派斗争;

官吏的权力渗透于他的语言当中,实施权力的方式往往通过语言或文字。话语成了权力的体现物,在地位有差异的人群之中,谈话总是围绕着有权力的人展开的,而没有权力的人所能充当的只不过是服从者、迎合者以及沉默的存在者。

例:《红楼梦》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政笑道:“这一处还罢了。若能月夜坐此窗下读书„„贾政点头道:“畜生,畜生,可谓“管窥蠡测”矣。”

3.官吏的静态刻画:

(一)文官与武官文高于武武:“古来材大难为用”

(二)忠臣与奸臣

岳飞、陆游、辛弃疾、文天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爱国大于忠君;

“忠”其实是对最高权力的以身相许和绝对服从,因而,“忠”是对不平等秩序的认可,是对权力顶点的依附和崇拜。“忠”使官吏们表现为对君主的绝对顺从,长期顺从势必造成人的奴性。——《权力的旋流——中国官吏群像馆》

(三)女官

4.君、官、民

(一)君臣关系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时,孔子回答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齐景公听了非常赞同,他说:“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栗,吾得而食诸?”

《逸周书·官人解》:“君臣之间,观其忠惠。”也就是说君臣之间要看君是否有惠于臣,臣是否忠诚于君。

张养浩在《庙堂忠告》中直接提醒在上者说:“天子之职,莫重择相;宰相之职,莫重用贤。”那些有作为的皇帝大多严于律己,勤于国事重视选拔人才。古人云“不忍欺在德,不能欺在明,不敢欺在威”。面对一个德威兼备、政治清明的皇帝,做臣子的既不忍欺,也不能欺,更不敢欺。

反例:宦官专权,明英宗被俘

面对清明或昏庸的皇帝,大多官吏习惯于以忠心待之,其典型表达出自《水浒传》中的宋江:“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第一百二十回) 反例:曹操:“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个人意识的觉醒

(二)官民关系

作为权力的主体,包括皇帝在内的官吏在官民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而实施仁政的权力主体理所当然地会受到人民的拥戴,推行暴政的权力主体最终难免落个被推翻的结局。所以,官民关系和谐与否首先取决于官吏对民众的态度,这一态度也决定了国力的兴盛与否。

例:“载舟覆舟”论形象揭示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孟德斯鸠的总结:“中国在历史上有过„关闭在同样的深宫里了。”

尽管官民可以转化,但这并不曾消除官民之间的鲜明界限,这种始终存在的鲜明界限强化的是权力的威严,他使官吏鲜明地意识到自己是手握大权的人,民众在认同官吏权力的基础上对他们既敬畏又羡慕。——《群像馆》

例:“这些个中老爷的„才是正经!”——《儒林外史》第三回

在见官时,民众往往表现出温顺和服从,英国人对中国平民见官时的情景描绘:“派出的士兵带回来一些搜罗来的可怜虫,他们趴在地上回答问题。”

民众希望直接管理他们的官是清官,因而他们视清官为保护神。 例:包拯

三、制

1.首先,要讲一代制度,必先精通一代人事。

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制度随人事改变而改变;

第二,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

第三,制度虽勒定成文,其实还是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

第四,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

第五,任何一制度,决不会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

第六,我们讨论一项制度,固然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该重视其“地域性”;

第七,说到历史的特殊性,则必牵连深入到全部文化史。

中国历代政治的趋势:

第一,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

第二,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治,已造成了社会各阶层一天天地趋向于

平等;

第三,长治久安,是人人希望的。可是在这种情形下的知识分子,至多也只

能维持三代;

第四,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

西方:重人,重事实中国:重制度制度越繁密,人才越拘束 明末黄梨洲:“有治人,无法治”

2.官制的种类:

宰相制度

中央官制与官吏职能;

地方官制与官吏职能;

官吏选拔任用制度;

官吏管理制度(任用、考核、监察、俸禄、政仕与付缴);

官吏的待遇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古代官制概论

中国古代官员与创新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著

权力的旋流——中国官吏群像馆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王亚男著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价值研究李承、宋新天著

清代官德丛谈李文海

第17篇:中国古代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的军事制度

一、先秦兵制

先秦时期普遍实行征兵制。西周春秋时代,军事制度与宗族政治相辅相成。春秋晚期,随着宗族政治的逐渐崩溃,建立在宗族体制上的贵族军队也在不断分裂瓦解。郡县征兵的现象,在春秋时期已渐露端倪。征兵的对象扩大到郡县的编户齐民,使各国军队的数量空前增加。战国时代,为了适应频繁激烈的兼并战争,各国还建立了常备兵制度。常备兵以战争为专职,经过严格考选和训练。魏国的常备兵称为“武卒”,入选者可免除全家的赋税徭役。齐国的常备兵称为“技击”,斩获敌人一个首级给予黄金一锱(八两)的奖赏。秦国的常备兵称为“锐士”,立功者重赏,有过者受罚,赏罚严明。

二、秦汉军制

秦统一全国后,征兵制被推行到全国各地。当时以郡县为单位征兵,兵丁约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士兵基本上都是以徭役的形式征发而来的。秦代兵役制规定:男子到了二十三岁就要服兵役,一生中要当两次兵:一次参加警卫部队,叫做“正卒”,守卫都城咸阳,期限为一年;一次参加戍边部队,叫做“戍卒”,守卫边疆,期限也是一年。此外,还要在本县、本郡服兵役一个月,称为“更卒”。但由于秦代战争较为频繁,男子的兵役负担实际上比兵役制规定的负担要重。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等考古资料,不少男子在二十岁之前就已经当兵,参军的次数也不止三次,只要在当兵的年龄范围之内,随时都有可能被征调当兵。这种兵役制度体现了秦代“穷武极诈”的传统。

汉承秦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按照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当兵,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为当兵年龄。在适龄期间,每年农闲都要接受军事训练。每人一生要服两次兵役:一次在地方,称“正卒”;一次在边疆或京师,称“戍卒”或“卫士”。汉武帝时,加强宫廷禁卫军的力量。选择英勇善战的“六郡良家子”组成羽林、期门二军。另将羽林军中所养孤儿组成军队,称羽林孤儿。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将禁卫军分为八支,每支七百人,由八个校尉率领,八校尉为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这支军队后来成为西汉的主力军队。

三、魏晋南北朝军制

三国时出现了世兵制,父子相继为兵。世兵不属郡县,由军府统一管理,称作“士家”、“军户”。北朝时期军事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西魏时宇文泰在大统九年(543)创立府兵制度。西魏末年府兵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个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每个大将军下又设两个开府将军,共二十四军。当时府兵不属郡县,只管打仗,不纳赋税。

四、隋唐军制

隋朝继续实行府兵制。隋文帝规定:府兵一面在州县落籍,耕种田地,“一与同民”;一方面仍保留军籍,轮番宿卫,从而使府兵制与均田制进一步结合起来。唐朝改进府兵制度。府兵制的组织机构大体沿袭隋朝,十二卫仍为最高领导机关。而基层组织则由隋时鹰扬府改为折冲府。全国共有折冲府640多个,其中关中地区就有261个,形成了内重外轻的军事布局。折冲府下又有团、旅、队、火等。府兵由均田农民中的丁壮充任,定期宿卫京师或戍守边防。不服役时则从事农耕,农闲则进行军事训练。府兵的征调要由中央兵部下发兵符,经与地方军政长官对勘相合以后,才能成行。遇有战事,则命将以出,战事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免除了将帅专兵之弊。唐代府兵制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寓兵于农”,兵农合一。从均田农民中点兵,兵源较为保证;资粮甲杖自备,把部分军需品转嫁于民,减少了封建国家的开支。第二,中央十二卫督率各府,军府又相对集中在关中地区,京城地区拥兵二十六万,占全部兵力的3倍,形成朝廷“居重驭轻”之势。第三,战士平时有训练,保证了战斗力。有事“命将以出”,事毕“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将帅难以吏兵跋扈。这些特点表明:府兵制有强化中央集权的性质。

唐朝中期,开始实行募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是以农民受田为前提,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唐高宗至玄宗统治时期,土地兼并加剧,赋役滋重,大批农民破产或逃亡,均田制逐渐废弛。随着均田制的废弛,府兵制也逐渐破坏;逃亡农民自不待言,破产农民亦无法承担自备甲杖的负担,于是,兵源成了大问题。另一方面,府兵制本身流弊日增,此时府兵受到了种种奴役,也加速了府兵制的崩溃。开元十一年(723)卫士涣散,朝廷开始实行募兵制,后改称“彍骑”。开元二十五年(737),以募兵代府兵戍边,称“长征健儿”。天宝八年(749),各折冲府已无兵可调,朝廷只好下令停发鱼符敕书,府兵制正式废止。

五、宋元军制

宋代军制主要是募兵制。当时有四种部队:禁军、厢兵、蕃兵和乡兵。禁军是皇帝亲兵,驻守京师,兼备征讨,是正规军。厢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军,不能作战,只服杂役。蕃兵是招募的西北少数民族士兵,屯戍边疆。乡兵多为当地征发,用以防守地方。蒙古时期实行部落兵制,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全部当兵。元朝军队有四种:由蒙古人组建蒙古军和由最先归附的西北诸族组建探马赤军是元朝的主力部分。此外还有“汉军”和“南军”。

六、明清兵制

明代在军事上制定“卫所”制度。将全国军队编为卫所军和京卫军。卫所军的来源

有四:一从征;二归附;三谪发;四垛集。府县各卫归各省都指挥使司管辖,各都司又归统于五军都督府。京都的卫军则为四十八卫军(后增到七十二卫)、三千营和神机营,合称“京军三大营”。五军都督府负责军队的训练与管理。有战事则由兵部秉皇帝之意征调,派将军统领出征;事成后各归本位。

八旗制度在建立初期,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方面的职能,是与当时满族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入关后,满族统治阶级利用八旗制度加强对各族人民的控制,其生产意义日趋缩小。以军事组织言,八旗军队与绿营兵构成清代统治工具。以行政机构言,八旗各级衙署与州县系统并存。直至清末,凡八旗成员统称“旗人”,与州县所属“民人”以不同形式受清统治者役使。绿营兵是八旗兵的补充。清代军制,汉兵用绿旗,称绿营兵或流旗兵。兵种分马兵、步兵,沿江海之地又设水师。在京师简为巡捕营,隶属步军统领。在各省都有督检、抚检、提检等,检下设协,由副将统领;协下设营,由参将等分别统领,营下设汛,由千总、把总分别统领。绿营兵额,时有增减,一般在六十万人左右。

第18篇: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一、监察组织与机构

1.秦朝

•秦朝首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先河。秦朝的监察官吏称为御史,其长官为御史大夫,位高权重,其职权:一是掌法令,监督法律和法令的实施;二是对违法官吏进行弹劾;三是参与重大案件的审判活动。

–2.汉朝

•汉承秦制,中央设御史大夫,汉代的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有:

–(1) 司隶校尉,其职“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

–(2)州刺史。汉武帝时,把全国分为十三州部,每个州部设部刺史一人,为地方固定的监察官。刺史规定“以六条问事”。

–3.魏晋隋唐

魏晋时期,中央三大法司基本形成,其中御史台是中央监察机构。唐代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若干人组成。

此外,唐代将全国分为十道(玄宗开元间增为十五道),每道设一名监察御史。称为巡按使。 –4.宋朝

•宋朝监察机关的权力进一步扩大。首先,弹劾的范围扩大了。其次,允许御史“风闻弹人”而不一定要有实据。

•宋代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也比唐代严密。州、府、军、监均有通制官,职责是监察州县官吏。 –5.元朝

•元朝建立了严密的监察体制:

–(1)监察机关的地位明显提高;(2)监察机构进一步充实;(3)元朝还制定了一系列监察法规。

–6.明朝

•洪武十五年(1382),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称“风宪衙门”,由此建立了空前庞大的监察机构。增设13道监察御史110人,分掌京师和地方监察工作。建立了监察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

•明代还创立了负有独立监察权的六科给事中组织。负责监察六部官吏。

•7.清朝

•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使监察机构一体化。

–8.清末

•清末监察机构并无变动,光绪十八年修订公布了《钦定台规》,确定了行政监察的基本纲要,类似监察法总则,其后修订颁布的《都察院则例》,类似监察法的分则。

•南京国民政府设置了专门的监察院,作为中央五大机关之一,对官员行使监察权。

二、监察权与司法权的关系

–在中国古代,从机构设置来看,监察机构和司法机构始终是分立的,从中央到地方二者各有系统,中央御史台,明代改为都察院,作为最高监察机关,而大理寺、刑部分别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和复核机关,三者合称“中央三法司”,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兼理司法,地方监察机构直接隶属中央,与地方行政互不统属;从权力职责看,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监察机关始终是司法机关的监察主体,对司法机关行使着监督权。

第19篇:中国古代宦官制度

中国古代宦官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里皇宫中专用宦官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制度。它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特有产物。历史上多次发生宦官专权、干预朝政,对中国封建社会政治有重要影响。

沿革 宦官指经过阉割,失去正常性能力后进入皇宫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男性官员,此后亦用以泛指宦者。宦官来源不一,有自宫,因罪被宫,进贡,拐卖、挑选后被强行阉割而成等。史书上对宦官称谓很多,如以曾经阉割称为阉宦、刑臣,以任职宫中称为内侍、中官,以官职称为军容、太监,以服饰称为貂,尊之为公公,贬之为宦孽等。

宦官制度始于周代,《周礼》中对带有各种职衔的宦官的人数、职掌已有明确记载。这时宦官人数不多,是家臣的一部分,主要担负看守宫门、传达命令、侍奉起居等杂役,地位低贱。但由于宦官侍君侧,容易得到君王的宠信,能对君王施加某些影响,甚至参与政治。春秋战国时,齐竖刁、宋伊戾等个别宦官开始挤入统治者的行列,参与政治活动。秦汉时,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宦官制度也在强化,对宦官的任使已越出宫内范围,正式进入政治领域。秦朝宦官赵高任中丞相,势力足以总揽朝政,策动废立。汉朝宦官担任的中书谒者令、中常侍均拥有丞相之实权。但从制度上来说,宦官仍属少府,要受到大臣的监督。东汉以后,内官职属全部由宦官担任,宦官可以和廷臣同样享有俸禄、食邑、食租。从此宦官正式有了自己的权力体系,成为一种特殊的、干预国家政治的势力。“宦官”一词亦正式见于《后汉书》。和帝以后,幼帝频更,母后临朝,导致外戚、宦官轮流执政。在权力斗争中,宦官集团得胜,出现五人同日封侯,十常侍势力遍于各州郡,禁军亦为其把持的局面。

魏晋以后,接受前代的教训,历代对宦官干政均有严格限制,但都由于没有触动宦官制度而终成空文。唐朝自玄宗以后,宦官可裁决一般政事,监军、统兵出征。安史之乱后,宦官担任的枢密使可代替皇帝裁决政务,宦官还出任兵部尚书、观军容使,统领神策军,充当节度使等,宦官典军成为定制。其势力的强大,以致唐朝后期从肃宗到昭宗十三帝,无一不是宦官所立。真所谓“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皇帝与官僚联合反宦官的斗争,“二王八司马事件”、“甘露之变”均以朝官惨败而告终。宋朝童贯掌兵权20年,有“媪相”之称。元朝的侍卫制度虽不利于宦官窃权,但仍有宦官插手废立。

明朝皇权空前膨胀,宦官制度发展到顶点,其机构的庞杂,人员的冗滥,为史上仅见。司礼监掌印太监“权如元辅”;秉笔太监可代皇帝批,实权凌驾于内阁首辅之上。明朝后期,阁臣被任命后要先去拜见司礼大。掌管东厂的司礼监太监“权如总宪”,东厂作为“朝廷心腹”,可以侦察王府以下臣民。明朝灭亡前夕,城防大权全部由宦官掌握,终至开门迎降。但是,明代宦官未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显赫的宦官如“立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其命运仍操纵在皇帝手里。

清代宦官制度比较严格,规定不准领军,奏事一律改姓王等,使宦官不能形成自

己的权力系统。宦官干政的程度已远逊于前朝。

历代宦官机构设置 宦官员额在各朝均无严格的限制,其统属、机构设置、职掌,历代繁简不一。早在西周就有宦官,时称巷伯、司宫、寺人等。战国赵有宦者令,秦有监。秦汉时有宦者令,属少府。东汉以后,由宦官担任的职务有:中常侍、小黄门、黄门令、黄门、画室、玉堂、丙等署长、中黄门冗从仆射,中黄门及掖庭、永巷、御府、祠祀、钩盾等令。皇后官属大长秋以下,太后官属长信、长乐少府,全部用宦官,属少府。南朝梁宦官属大长秋。北齐有长秋寺掌诸宫阁;又有中侍中省,置中侍中、中常侍。隋、唐、宋朝均有内侍省。隋朝内侍省设内侍、内常侍等,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大业三年 (607),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内侍省又称内侍监、司宫台、北司,全部用宦者,设监、少监、内侍等,下属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宋朝于内侍省外增置更为亲近的人入内内侍省,称前后省。南宋时合并为入内内侍省,职名有都都知、都知等。官称有内客省、延福宫等使。元丰改制改为通侍、正侍等大夫。辽内省有内省使、副使等。内侍省有黄门令、内谒者等。金朝内侍省隶属宣徽院,有中常侍等。元朝宦官掌于侍正府,有侍正、同知等。明朝宦官总数最多时达到10万,宦官机构有二十四衙门,即司礼等十二监,惜薪等四司,兵仗等八局;另有内府供用诸库,甲字等十库,御酒、御药等房,盔甲、安民等厂,提督东、西厂,京营。二十四衙门的太监还常被派充任外地守备、织造、镇守、市舶、监督仓场、诸陵神宫监,以及监军、采办、粮税、矿税、关隘等使。清朝初年曾沿用明制,省并为十三衙门,后裁撤,以敬事房(又称宫殿监办事处)办理宫内一切事务,隶属内务府。宦官以总管太监、首领太监为首。

产生的原因和特点 中国封建君主集权制的产生以及封建专制主义的长期延续,是宦官制度得以在中国封建社会充分发展的根本原因。主要特点是:

① 宦官制度是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必然产物。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皇位实行宗法世袭制。帝王设立宦官的主要和直接的目的,是为了既有人侍奉自己和众多的后妃等皇室成员,又要确保自己家天下血统的纯洁性。皇帝时刻防范臣下不忠,担心皇位被篡,深居宫禁,成为孤家寡人,而宦官近侍皇帝左右,直接听命于他。他们没有社会地位,没有后代,必然紧紧依附于皇权,不会成为皇权的威胁。故宦官在历史上的乱政虽曾引起不少君臣警惕,但宦官制度却与封建王朝相始终。

② 宦官专权是皇权的异化,皇权的旁落。皇帝独揽大权,如随侍君侧的宦官操纵皇帝,便控制了国家的政柄。历史上,宦官专权往往出现于皇帝昏庸、幼主临朝、母后主政之时。随着封建专制主义走向顶峰,宦官专政的程度和危害也越来越加深。秦汉时宦官主要是掌握政权,唐朝以后进一步控制军权,明朝则从中央到地方、军政刑财狱无所不包。宦官专权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激化密切相关。它往往促使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更加尖锐剧烈,导致或加速农民起义的爆发,使旧王朝更快覆亡。

③ 宦官专政是中国封建社会最黑暗的政治之一。宦官生理畸形,总要最大限度地攫取权力和财富,以取得心理平衡;宦官社会地位低下,宦官制度等级森严,在充满利害倾轧的环境中,宦官要卑屈以固宠,一旦得势,则以残害臣民作为补偿;宦官缺乏儒学的熏陶,只知仗势求个人眼前之利,不顾国家长治久安;他们是皇帝的奴才,

不受监察,他们擅权往往比官僚擅权为祸更烈。

④ 宦官制度比其他政治制度有更大的弹性,宦官职务的考核、升降、俸禄待遇、职掌虽有一般规定,实际上并未严格遵行。宦官虽然有官品,实际上只是大大小小的家奴,除极少数宫外有第宅,年老被恩准退休外,大多数均衣食于内庭,终身供职。生杀予夺一任君主的喜怒,往往成为宫廷派系斗争的牺牲品。

第20篇: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1.谈古代官制,先从“官”字说起

官,作为一个整体,历来有多种称呼和解释。“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诗.大雅.板》中有“及尔同僚”一语,“寮”被解释为”官”《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官是为君主效命,为君主服务的。君、臣、民三者间,凡称“臣”者都可视为“官 ”,或已具备了做官资格的人。

祁隽藻(1793-1866),清代著名文人,结合自己的为官经历,在不同场合下,对“官”字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官”者“管”也。古语说“尧舜官天下”,这个“官”字是“公有”的意思,是说尧舜的天下是天下万民的,是天下万民共有的官长。“管”是在“官”字上面加“竹”字头,是说尧舜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茅檐不翦,土阶不修,住的是草屋,门前的台阶是土砌的,日子和老百姓完全一样。只有这样,这个“官”才能变成“管”,才能够代替上天管理天下万民。

2.学习官制的重要性

(一)官制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至少从商朝起,就有了确切有关职官的记载。《左传.定公五年》“职官五年正”,即以“职官”泛指众官。大约产生于战国时代的《周官》(即《周礼》),表述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的一套宏大的职官体系。

(二)官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

经济绩效》

(三)官制是治史的钥匙,入门的途径

3.古代官制的基本特征

(一)官是替君治民的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是古代官制最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效忠皇帝、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是古代官僚的真实写照。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成为为官者的不变信条;

“贞观之治”时代,唐太宗接纳谏诤以“忠君”为前提。

因此,皇帝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个性、涵养、兴趣等,对于官僚群体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严密的管理机制

1.君主控制官员的选任

从乡举里选,到推荐、保举、征召、察举、九品中正,乃至科举制的推行,这其中体现了君权在选拔官员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化;

2.君权控制下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官员牢记忠君,为君效力。如实行官员品级、俸禄制,旨在使为官者随时想到“食君之禄,死君之事”,不忘为君效忠。而考课、监察、回避、致仕等制度,则包含了君对臣严密控制的一面。

3.错综复杂的牵制关系

为防止官员擅权,历代在设官分职的基础上,大多建立起权力制约机制。自秦汉起,在皇帝之下形成了丞相总政务、太尉主兵、御史大夫掌监察的三权并立格局。魏晋至隋唐,则是三省并立,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复奏,尚书省施行,被视为古代最佳的权力制约机制。

权力制约,旨在防止大臣擅权,避免皇权旁落。这种制约机制虽然在某一时期也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得官僚机构叠床架屋,冗官冗员充斥,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

(三)设官变化的一定之规(趋势)

中国古代设官制度中有两个变化趋势:一是朝廷设官始终存在着一个由内官向外官转换的趋势,二是地方设官往往由派出的监官转换定型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朝廷设官的转换:战国时期,各国国君的家臣、奴仆,一变而为该国的官员。汉武帝以后,为削弱相权,不断扩大内朝(中朝)的权力,提高少府属官尚书令、仆射等的地位,赋予其参决机务的职能,最终使尚书台成为中枢决策机构。

地方设官的转换:汉朝分天下为十三部(州)作为监察区,以刺史监临郡守。随着刺史事权的不断扩大,到东汉末刺史便由单纯的监察官发展为行政长官了。

(四)吏胥弄权

“阎王好见,小鬼难当”——《官场现形记》

历朝设官,皆有吏胥。汉朝公卿以掾吏起家者为数颇多。魏晋南北朝,始分流品,吏不入流,也不得与清流为伍。唐宋以下重科举,吏胥之选日轻。尽管吏胥在古代选官系统中所占地位越来越轻,但其在官场中弄权弄法之事却有增无减,甚至凌驾于官长之上,招摇纳贿,草菅人命,这是古代吏治中的一大积病。

二、官

1.官的诞生

意大利历史学家维科把历史分为三个时代,即神祇时代、英雄时代和凡人时代。所谓神祇时代就是人类的原始状态,在这个时期,官吏还不曾出现,但是权力已经产生(图腾崇拜和神话体现权力意识),而这种权力正是导致官吏产生的内在根源。

“官”是个会意字,其甲骨文字形从“宀”意为“深屋”、“覆盖”,以“宀”覆众,有治众的意思。起初,“官”本是臣吏之居所,意思是为君主和朝廷办事者的处所,或管理群众的处所。《礼记.曲礼下》中说:“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对“官”所做的注解是:“官谓板图文书之处。”后来,“官”这个字逐渐引申为对有政府职务人员的称呼。《说文解字》对它的解释是“官,吏事君也”,揭示的是官与君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官是隶属于君,并为君服务的。因此,《易经.系辞下》里有“百官以治”的说法。官对上为君主朝廷办事,对下管理群众,所以他的地位就处于官与民之间。

“官吏”这两个字合在一起恰好与“管理”谐音,孔颖达在给《礼记·王制》中“王者之制禄”这句话做注疏时说:“其诸侯三公以下及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官者管也,以管领为名。若指其所主,则谓之职。”一个人之所以能管领另一个人是因为他有权力。

2.官吏的动态刻画:吏自身权力的取得以及职位的升迁,针对民众实施权力的具体方式;

取得:

(一)如君主的父子相承,或权力的介入下变相地承袭父职;

(二)科举制的选拔;

官吏的罢免升迁是个复杂的问题,他既关系到君主的个人好恶,还牵涉到官吏之间的党派斗争;

官吏的权力渗透于他的语言当中,实施权力的方式往往通过语言或文字。话语成了权力的体现物,在地位有差异的人群之中,谈话总是围绕着有权力的人展开的,而没有权力的人所能充当的只不过是服从者、迎合者以及沉默的存在者。

例:《红楼梦》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政笑道:“这一处还罢了。若能月夜坐此窗下读书„„贾政点头道:“畜生,畜生,可谓“管窥蠡测”矣。”

3.官吏的静态刻画:

(一)文官与武官文高于武武:“古来材大难为用”

(二)忠臣与奸臣

岳飞、陆游、辛弃疾、文天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爱国大于忠君;

“忠”其实是对最高权力的以身相许和绝对服从,因而,“忠”是对不平等秩序的认可,是对权力顶点的依附和崇拜。“忠”使官吏们表现为对君主的绝对顺从,长期顺从势必造成人的奴性。——《权力的旋流——中国官吏群像馆》

(三)女官

4.君、官、民

(一)君臣关系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时,孔子回答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齐景公听了非常赞同,他说:“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栗,吾得而食诸?”

《逸周书·官人解》:“君臣之间,观其忠惠。”也就是说君臣之间要看君是否有惠于臣,臣是否忠诚于君。

张养浩在《庙堂忠告》中直接提醒在上者说:“天子之职,莫重择相;宰相之职,莫重用贤。”那些有作为的皇帝大多严于律己,勤于国事重视选拔人才。古人云“不忍欺在德,不能欺在明,不敢欺在威”。面对一个德威兼备、政治清明的皇帝,做臣子的既不忍欺,也不能欺,更不敢欺。

反例:宦官专权,明英宗被俘

面对清明或昏庸的皇帝,大多官吏习惯于以忠心待之,其典型表达出自《水浒传》中的宋江:“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第一百二十回) 反例:曹操:“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个人意识的觉醒

(二)官民关系

作为权力的主体,包括皇帝在内的官吏在官民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而实施仁政的权力主体理所当然地会受到人民的拥戴,推行暴政的权力主体最终难免落个被推翻的结局。所以,官民关系和谐与否首先取决于官吏对民众的态度,这一态度也决定了国力的兴盛与否。

例:“载舟覆舟”论形象揭示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孟德斯鸠的总结:“中国在历史上有过„关闭在同样的深宫里了。”

尽管官民可以转化,但这并不曾消除官民之间的鲜明界限,这种始终存在的鲜明界限强化的是权力的威严,他使官吏鲜明地意识到自己是手握大权的人,民众在认同官吏权力的基础上对他们既敬畏又羡慕。——《群像馆》

例:“这些个中老爷的„才是正经!”——《儒林外史》第三回

在见官时,民众往往表现出温顺和服从,英国人对中国平民见官时的情景描绘:“派出的士兵带回来一些搜罗来的可怜虫,他们趴在地上回答问题。”

民众希望直接管理他们的官是清官,因而他们视清官为保护神。 例:包拯

三、制

1.首先,要讲一代制度,必先精通一代人事。

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制度随人事改变而改变;

第二,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

第三,制度虽勒定成文,其实还是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

第四,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

第五,任何一制度,决不会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

第六,我们讨论一项制度,固然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该重视其“地域性”;

第七,说到历史的特殊性,则必牵连深入到全部文化史。

中国历代政治的趋势:

第一,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

第二,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治,已造成了社会各阶层一天天地趋向于

平等;

第三,长治久安,是人人希望的。可是在这种情形下的知识分子,至多也只

能维持三代;

第四,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

西方:重人,重事实中国:重制度制度越繁密,人才越拘束 明末黄梨洲:“有治人,无法治”

2.官制的种类:

宰相制度

中央官制与官吏职能;

地方官制与官吏职能;

官吏选拔任用制度;

官吏管理制度(任用、考核、监察、俸禄、政仕与付缴);

官吏的待遇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古代官制概论

中国古代官员与创新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著

权力的旋流——中国官吏群像馆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王亚男著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价值研究李承、宋新天著

清代官德丛谈李文海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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