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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5 18:07:3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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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以优秀的半军事化理念塑造学生,以舒适的居住、学习环境培育学生,以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管理学生,高效的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建立优良的学风校风,培养优秀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本制度共分为半军事化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量化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和奖励管理规定四章,具体如下:

第一章 半军事化管理规定

一、纪律与考勤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一切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履行请假手续。

3、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按旷课处理。

4、严格考勤、请假制度。

(1)每班要有考勤表,由任课教师和班长分别记录课堂及其他考勤情况。

(2)根据海事部门要求,学生课堂出勤率不能低于90%。

(3)因病请假须持医疗部门证明。学生请假3天内由辅导员审批,4-5天内由系学生大队长审批,7天以上由系主任审批。请假期满应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日起按旷课处理。请假超过两周者按休学处理,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间超过一个月,不满两个月的学生,如不满足海事部门课时出勤要求,须延期考试,待课时达到时方可报名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休学超过两个月的,返校后须办理留级手续,待课时达到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4)学生不得旷课。

(5)学生未经请假,且未与辅导员联系,旷课超过一周的,经辅导员联系仍然没有结果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由辅导员办理学生自动退学手续,并通知该生家长及公司。

(6)学生旷课在外发生的一切与学校无关。

二、日常管理

1、起床

(1)起床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起床,不得拖延时间。

(2)整理着装,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准备出操,不得在宿舍逗留。

2、出操

(1)早操信号发出后,各班由体育委员带队到达出操地点,整理队伍后点名,并向值班老师报告出操人数。

(2)不得提前离队,不做与上操无关的其他活动,否则按旷操处理。

(3)因病不能出操的同学,应请假。

3、内务整理

(1)早操完毕,按照学生内务标准,认真做好内务整理,并清扫宿舍卫生。

(2)值日生须认真监督检查,做好值日工作,迎接当日卫生检查。

(3)学生内务卫生必须达标。

4、就餐

(1)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

(2)按秩序排队打饭。

(3)不能大声喧哗。

5、上课

(1)学生应该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值日生擦好黑板、整理好讲桌及讲台。

(2)上课铃响后任课教师统计好学生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6、课外活动

(1)按时参加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

(2)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7、晚自习

(1)按时上好晚自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自习期间不允许随便走动。

(3)除学校统一安排外,晚自习时间不得进行各类文体活动,不准外出及喧哗。

(4)晚自习结束后,值日生及时关闭门窗,离开教室,不影响管理人员锁楼门。

8、晚休

(1)按照学校安排的铺位就寝,不擅自更换宿舍和铺位。

(2)及时熄灯、就寝,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3)不得留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

9、纪律要求

(1)在校期间,不准抽烟、喝酒,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2)严禁打人、骂人及其他侵犯他人利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严禁与校外不法分子交往,严禁将校外人员引入校内滋事。

10、学生仪容仪表

(1)男生不许留长发、染发、戴耳钉。

(2)男生不许穿短裤、马裤、拖鞋(凉拖、面拖)进入教学区域。

(3)女生不许穿超短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

11、其他方面

(1)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助人为乐。

(2)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不许带食品进入教学区域。

(3)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学校、班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节 学生宿舍住宿、退宿管理规定

一 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入住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学生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我校实行住宿制度,凡外地的学生,都要入住宿舍,由学生处协调学生大队统一安排,宿舍床位,统筹安排,办理床头卡、档案卡(备两张一寸相片),方可入住。

3、为了保持宿舍内务管理的规范统一,入住者必须购买统一的行李备品。

4、入住学生须及时缴纳当年应缴纳的住宿费等费用。

5、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6、入住学生如需调整由学生处协调学生大队安排。

二学生不在公寓住宿管理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鉴于我校部分学生已结婚且家属随同一起居住,符合在公寓外住宿条件且确需不在公寓住宿的学生,结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具备申请资格:

(1)已结婚且家属随同一起居住。

(2)在职船员。

(3)本地户口,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上。

(4)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批准的。

2、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家长同意,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到校办理走读手续并签订“学生在外走读安全协议书”,且明确声明“不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的民事、刑事等案件,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后将相关有效证明一并交至所在系学生大队;

(2)系学生大队审查学生申请、相关证明,并安排学生填写《学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申请表》,视学生具体情况给出初审意见;

(3)经系学生大队初审同意的,报学校批准后,学生大队备案,并签订《学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安全保证书》,方可在公寓外住宿。

3、办理时间

(1)新生办理时间为其报到之日起6周内。

(2)其余时间一概不办理公寓外住宿手续。

4、经批准在公寓外住宿的学生必须定期向辅导员老师和所在大队汇报个人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情,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家长应随时了解学生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和监督责任。

5、对经批准在公寓外住宿的学生,各系学生大队要加强教育管理。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在公寓外住宿者,学生大队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家长或公司。

6、若遇政府决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学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并自负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7、相关问题的处理

(1)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寓外住宿申请手续,且经批准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免交或退还一定费用。符合不在公寓住宿条件,但不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确因特殊情况获得批准在公寓外住宿者,将不退还相关费用。

(2)对擅自在公寓外住宿且不听劝告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8、对经批准在公寓外住宿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在公寓外住宿未婚同居者;

(2)在公寓外住宿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3)申请公寓外住宿时提供虚假证明者。

9、其它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应条款处理

第二节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及供电时间

1、作息时间

早:5:30(冬季)、5:00(夏季)开启楼门

晚:23:00(冬季)、23:30(夏季)封楼

22:30时熄灯就寝,熄灯以后玩电脑、打游戏、打扑克、下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除将对该寝强制限电外,视情节还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凭《学生证》或胸卡,进出宿舍。

2、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必须经值班室管理员同意并登记后,在被访人带领下,方可进入宿舍。

3、学生宿舍异性学生不得入内,一经发现,严肃按照宿舍管理处罚规定处理。

4、学生携带行李物品出宿舍楼,须到值班室登记并接受检查后方可带出。

5、上课期间,宿舍楼封楼,学生须持请假条,方能进出宿舍。

三、关于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规定

1、寒、暑假期间学生留校住宿,如若没有课程安排,应离校,如若有培训等需住校者,一切按照正常程序处理,需由学生大队统一汇总学生住宿名单。

2、假期内在校住宿的同学,在放假前一周内到各宿舍值班室登记,由楼管处统一安排。因补考等原因,提前返校者,先到宿舍值班室登记,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入住。

3、放假期间实行封门制,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负责封门(签上姓名、日期),封条到管理员处领取,封门前必须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4、假期熄灯时间为夏季22:30,冬季22:00。宿舍楼锁门时间为23:30。

5、假期住宿同学,须严格遵守宿舍的各项制度,严禁违章用电、使用明火。不准聚餐酗酒

不准留宿外人。

6、临时来校领取物品同学,要凭学生证或出入证在值班室登记,方能进入宿舍,取物后离开时仍要把门签名封上。

7、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异性及外来人员不得入内。会客一律在值班室。

8、寒、暑假期间各楼仍要保持清洁卫生。一切违章违纪行为将按规定处罚。

9、个人贵重物品,放假期间必须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第三节 学生宿舍日常管理规定

一、学生宿舍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1、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得擅自变更寝室、床位。

2、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室长,负责填写宿舍成员登记表、值日表,带领全室人员,做好寝室规范化要求的内务,要求整齐、清洁、卫生,做好监督检查。门前三包:以左右、对门寝室的中线为界,近本室的为本室三包范围。三包要求:保护好门前指定范围内的垃圾桶,不乱倒垃圾,垃圾进垃圾桶,保持墙面无球印、脚印、手印和污渍,无乱涂字迹和乱贴字句,广告;地面保持干燥、无污水。一经发现,立即责令相关责任人清除。

3、每个寝室排出每天的值日表。值日生要做好当日的工作,每天上午7:30之前,下午1:30之前将室内及门前三包部分打扫干净,垃圾清除,倒入垃圾桶,不能够认真按时认真值日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寝室门钥匙,由学生自己保管,每人一把,值班室保留每个寝室一把钥匙备用。如寝室换锁,须立即将备用钥匙交到学生大队辅导员和楼管室值班处各一把。

5、爱护公物。室内设备(包括门和窗)实行使用在室、保护到人。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按价赔偿,付款后修理。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毕业生退宿、离校时实行逐人检查验收制。学校凭验收单,缴费单办理学生的离校手续。

6、严禁赌博、打麻将。不准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7、宿舍走廊不准溜冰、玩球、泼脏水;封楼后不准玩牌、下棋、吵闹喧哗、怪叫、播放收录音响;宿舍区域不准燃放鞭炮、摔瓶子等不文明举动。如有违者,按处罚规定处理。

8.严禁向室外(窗外或走廊)泼污水或乱扔杂物,如若违反,除责令清除外,给予5元以上经济处罚。

9、宿舍内不准私自留宿外人,严禁女生进入男生公寓。

10、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点燃蜡烛、燃烧废纸等,宿舍内不得使用和存放管制刀具、棍棒等安全隐患。

11、要节约水电,注意安全用电,宿舍内严禁违章用电,私自乱拉电线。不准使用和存放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具。

12、宿舍内不准饲养鸟雀、猫狗和各种鸣虫等宠物。

13、宿舍使用的清洁工具,如扫帚、拖把、撮子等物品,每学年发放1次,要注意保管,正确使用,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14、住宿学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寝室内做饭、喝酒、吸烟或聚餐。

1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准在宿舍楼内张贴广告,进行经商和推销活动。16、不准践踏草地、攀摘花木、损坏绿化及宿舍区公共设施。17、不准在宿舍楼内进行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各类违法违纪活动。18、禁止在宿舍内进行宗教或迷信活动。

19、宿舍楼内、门前不准存放自行车。

20、杜绝偷窃行为。

21、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打麻将。

22、严禁在摄像头上挂衣服,或者故意损坏摄像头,如若发现给予相应的经济处分。

二寝室内务规范要求

1、床面

(1)被套、床单、枕巾保持整洁:床单四边包在褥子下面,整平无褶;床上除被子、枕头等必需品外不能放其它物品。

(2)蚊帐统一挂放,被子按军训时要求叠成军被,上下层长、宽、高一致,放在离门远端的床头中间。

(3)枕头放在被子的对侧床头中间,上面覆盖枕巾。

(4)洗脸毛巾洁净而且要上下床统一脸盘沿边,毛巾对折。

2、地面

(1)地面无垃圾、灰尘、油污、痰迹。

(2)床下鞋(脸盆之间摆放)、洗脸盆(放在床底两头)与床外沿对齐统一摆放,鞋跟向外不准叠压,鞋子数量不能超过4双,禁止放置其他物品。

3、物品摆放

(1)桌子放靠窗处,桌面保持整洁,无物,桌面摆放整齐,方凳保持干净,杯具放在脸盆内或者卫生间。

(2)暖瓶统一放在桌子的下面,卫生工具统一放在阳台,阳台不得存放杂物。

(3)舍内整体整洁,不能私自增加设施,舍内整洁无异味。。

4、墙面、门窗、灯具

(1)四壁、天棚无乱贴、乱划(画)、乱钉、乱拉、乱系、乱挂,无蜘蛛网、灰尘。

(2)内外门窗、窗面、窗台、窗帘及所属外墙群、墙面、灯具洁净无灰尘、无油污且完好无损。

第四节 检查评比办法

一、内务卫生。日常由辅导员统一进行检查监督,每周总结一次,并对学生量化考核。

二、公物管理。学生处协助后勤部门对舍区的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对损坏、丢失的物品要明确责任,根据学校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三、学生会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结果作为文明宿舍评比的依据。每半年组织一次评比,评出 “文明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第五节 宿舍违规处罚条例

一、处罚规定:

1、宿舍走廊不准溜冰、玩球、泼脏水;封楼(22:30)后不准玩牌、下棋、吵闹喧哗、怪叫、播放收录音响;宿舍区域不准燃放鞭炮、摔瓶子等不文明举动,除责令改正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严禁向室外(窗外或走廊)泼污水或乱扔杂物、酒瓶子等,由学校学生会监督执行,违者除给予5元以上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宿舍内不准私自留宿异性、外人且上课封楼期间不经请假不得逗留宿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点燃蜡烛、燃烧废纸等,违者没收器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5、要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用电,宿舍内严禁违章用电,不准使用和存放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电饭锅、酒精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一经发现,没收器具,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6、要节约用水,若发现浪费现象,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7、宿舍内不准饲养猫狗等各种宠物,如有发现,立即清除,并处以20元以上经济处罚。

8、宿舍使用的清洁工具,如扫帚、拖把、撮子等物品,每学期发放一次,要注意保管,正确使用,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9、住宿学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寝室内做饭、喝酒、吸烟或聚餐,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0、宿舍楼内、门前不准存放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如有违者,立即清除,并处以20元以上罚款。

11、严禁夜不归宿,发现一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

12、挪用或损坏摄像头及消防设备及公共设施者,视情节轻重,除加倍赔偿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3、在寝室存放易燃、易爆品或者其他危险物品未造成后果的,除按有关规定缴收外,经教育不改正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4、宿舍乱拉乱扯电线、电插排、网线,除责令清除外,处以20元以上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六节 附则

一、损坏公物和违反规定而查不出责任的宿舍,则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赔偿损失并承担责任。

二、对于各班级的处罚款项一律上交学校财务处。

三、对于水电、损坏公物、不遵守公共秩序的罚款不能及时上交的,学生毕业离校手续不予办理。

第三章学生量化管理规定

加分:

1、学生干部:每学期根据工作情况及所在班级管理状况获得相应加分,加分3-5分。

2、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及各种义务劳动,可获得加分1-3分。

3、学生因违纪,量化分值较低时,要求进步的,可向辅导员申请参加活动或义务劳动,可获得加分1-3分。

4、获得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称号的,每次可获得加分1-3分。

5、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每次可获得加分1-3分。

6、学生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经查实,每次可获得加分1-3分。

7、学生个人事迹受到社会表彰,且给学校带来荣誉的,每次可获得加分3-5分。

扣分:

一、考勤

1、早操:迟到、早退、旷操,均按违纪一次计分,扣0.5-1分。

2、上课(包括自习课):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视为旷课。迟到、早退,扣0.5分。

二、日常管理

1、吸烟: 校园内包括宿舍楼、教学楼、校园,禁止吸烟。违者扣相应量化分1-3分。

2、乱扔垃圾:包括宿舍楼、教学楼、校园内,禁止乱扔垃圾。违者除责令清扫外,扣相应量化分1-3分。

3、在教学区着装不整齐、染发、打耳钉、穿拖鞋的,除责令改正外,扣相应量化分1-3分。

4、内务:整理未达标准的,扣1-3分。

5、公共卫生:未按规定做好值日或值日不彻底未达标准,扣1-3分。

6、破坏公物:故意破坏公物的,视情节除照价赔偿外,扣1-3分。

7、墙面:弄脏墙面的,除清除污点外,根据情节轻重扣1-3分。

8、带食品进教学楼、公寓楼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3分。

9、扰乱公共秩序的,视情节扣10-15分。

10、参与赌博的,视情节扣10-15分。

11、不服从教育管理者,根据情节轻重扣10-15分。

12、打架斗殴、偷窃,根据情节轻重扣20-25分。

13、涉嫌违法犯罪的,视情节扣25-30分。

备注:学生量化基准分为30分。因为量化分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所以量化周期为2学年。

第四章 学生违纪处分和奖励管理规定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条例适应于所有在校学生,含校外实习学生。 学生违纪处分有: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一节 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五条 学生期中期末结课考试考试作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一)使用摄像与无线通讯工具等传送题目和答案,视为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行为。

(二)在考场内吸烟、喧闹,经监考人员警告无效的。

(三)在考场内交头接耳、示意、对答案。

(四)夹带纸条或资料。

(五)偷看他人试卷、答案或资料。

(六)与他人交换试卷、答题卷、答题卡。

(七)协助他人抄袭。

(八)相互传递物品。

(九)在答卷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以外填写姓名、学号。

(十)在答题卡或答题卷上使用涂改液、胶条。

(十一)让他人替自己考试。

(十二)在考场内携带通讯工具。

(十三)扰乱考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妨碍公共安全,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从事非法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活动者,经批评教育后能改正错误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经教育无效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以不当行为引发同学起哄滋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行为故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在教学区、生活区、宿舍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饮酒划拳者,视情节及后果给予扣除相应量化分或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四)在宿舍、餐厅或其他公共场所故意摔砸酒瓶及其它物品,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人身伤害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到校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七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政法部门处罚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被判处徒刑或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处以管制、拘役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三)被收容审查释放者,视问题的性质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四)被治安警告或罚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第八条 参与、组织帮派团伙,寻衅滋事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 偷窃、诈骗集体或私人财物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偷窃,作案价值在5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追回赃款或赃物。

(二)偷窃,作案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给予记过处分,追回赃款或赃物。

(三)偷窃,作案价值在100元以上,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追回赃款或赃物。

(四)偷窃,虽作案价值较少,但属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追回赃款或赃物。

(五)以各种行为敲诈、骗取钱财,作案价值参照偷窃数额,除追回赃款赃物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

(六)经公安或保卫部门确认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因撬窃造成物品损坏的,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七)明知是赃款、赃物,仍帮助窝藏者,给予记过处分。

(八)协同作案(参与谋划、提供信息、望风分赃、销赃等),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处以适当罚款。

(九)知情不报或以各种方式包庇作案行为给调查造成困难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条 故意损坏公共或他人财物,除按价赔偿并处以适当罚款外,给予下列处分:

(一)故意损坏公共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下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二)故意损坏公共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 对打架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打架者:

1、寻衅滋事,动手打人,但未伤他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2、致他人轻伤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3、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策划者:

策划、怂恿、挑唆他人打架并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造成打架后果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参与者:

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伪证者:

1、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2、打架者犯此款加重处分。

(五)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者:

1、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后果、视后果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2、向他人提供凶器且参与打架者,视后果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有聚众斗殴、酒后滋事、先动手打人行为之一者,加重处分。

(七)凡因打架(肇事、打架、参与、策划、提供凶器者)致伤他人者,承担被打人的医疗费和其他经济损失。

(八)在人身和财物受到非法侵害时所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根据行为的后果可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

第十二条 侮辱、诽谤他人给予下列处分:

(一)侮辱、诽谤他人,给他人的人格和名誉造成损害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三条 对生活作风不符合学生行为要求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参加营业性舞会、酒吧及其他不宜学生出入的场所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以低级下流的语言或动作挑逗异性,对异性的人身名誉造成损害者:情节轻微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学校禁止学生谈恋爱,对行为越轨,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处分;影响恶劣者,可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 禁止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及赌资外,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首次参与赌博,给予记过处分;

2、多次参与赌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屡次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4、赌博活动的组织者从重处分。

第十四条 对其他违反校纪者,视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散布封建迷信、反动、淫秽言论,观看封建迷信、反动、淫秽书画或音像制品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二)利用网络侵犯其他组织或个人合法权益者,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学生宿舍内严禁燃用蜡烛,违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屡次违反本规定,引起火灾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四)学生宿舍严禁自炊,乱拉电线,对使用和存放酒精炉、电炉、电加热器等炊具者,给予记过处分;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均由当事人承担。

(五)学生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迎新生期间送新生的亲属除外,但必须由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带异性出入公寓楼,)违反本规定做如下处理:

1、每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

2、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失窃、诈骗或其他违法违纪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3、宿舍内留宿外人,知情不报者,给予宿舍成员警告处分。

4、带异性进入男生公寓楼,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六)为维护和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秩序,避免因学生晚归或夜不归宿而影响他人休

息或使个人受到意外伤害,住校生禁止晚归,严禁夜不归宿,规定如下:

1、学生公寓晚上正常熄灯后仍未回宿舍者视为晚归。晚归学生在半小时内到检查部门或老师处说明情况,否则视为夜不归宿。

2、夜不归宿1次者,给予警告处分,2次夜不归宿者,给予记过处分,3次夜不归宿者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

3、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知情不报者,给予警告处分。

4、因晚归、夜不归宿而造成的后果,由晚归或不归者个人承担。

5、因学校等组织活动经学校批准的,晚归、夜不归宿者除外。

(七)学生学习区、教学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公有物品、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挪动,否则按故意损坏公物处理。

(八)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可参照本条例有关条款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从轻、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理:

1、违纪后,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2、违纪后主动检举他人的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组织查处问题,有立功表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分:

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或订立攻守同盟的;

2、对检举人、证人威胁或打击报复的;

3、有意包庇他人违纪行为的;

4、屡教不改或第二次受处分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六条 上课、自习、早操迟到、早退两次按一次旷课处理;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计旷课一次;学生旷课根据节次给予下列处分:

连续旷课15学时,未满2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连续旷课20学时,未满25学时,视情况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连续旷课25学时,未满30学时,视情况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连续旷课超过30学时,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七条 根据学生量化管理分(基准分30分)给予以下处分:

(一)学生所得量化分10-15分(扣15-20分),给予警告处分。

(二)学生所得量化分5-10分(扣20-25分),给予记过处分。

(三)学生所得量化分0-5分(扣25-30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学生所得量化分0分以下(扣30分以上),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八条 凡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活动且与学生考试资格结合。

受警告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处分时间就近的培训以及结课考试;

受记过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见处分时间就近的大证及评估考试;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根据学生在留校察看期内的表现,表现良好要求进步的办理留级手续,表现不好继续违纪的给予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九条 对学生处分的教育转化工作。

(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重视学生处分后的教育工作,对受处分的学生,要采取真诚帮助的态度,鼓励学生改正错误。

处分撤销规定:

1、时间要求: 警告满2个月,记过满4个月,留校察看满6个月者可申请撤销处分。

2、撤销程序:第一、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由辅导员根据学生表现填写意见后报大队审批。

第二、递交所在系部审批。

第三、交分管院领导审批。

学生申请被批准后,交学生处从档案中撤销该生处分。(学生因为缺勤被处分的,处分撤消后,因其学时未达标,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只是在学生档案中撤销该生处分记录)。

(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或保留不同意见。

(三)学生的处分决定由学生处归入学生档案,系学生大队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第二节 奖励制度。

1、学生量化分25-35分,评奖评优优先,毕业可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

2、学生量化分40分以上者,省市级评奖评优可优先考虑。

3、对于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毕业后学校推荐工作。

4、对于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推荐入党。

5、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奖学金。

推荐第2篇: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生就业后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养成良好习惯,更好地达到培训目的,充分享受党和国家的温暖阳光,特作如下规定,并严格执行:

一、学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二、学员必须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

三、学员必须遵守纪律,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值日生要负责打扫室内外卫生。

四、学员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得打架、骂人。

五、学员学习结束,要进行理论考试及实践考核。未及格者要参加补考。学员学习结业后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结业后进行操行评定,对违纪者和操行评定不合格者的学员信息材料记入本人档案,学校不予推荐工作。

建昌职教中心普惠制培训基地

2005年3月1日

推荐第3篇:学生管理制度

尊敬的学生家长:

现将我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印发给您,敬请您与贵子弟认真阅读并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共同督促、很好的在校学习生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健康成长、立志成才。

致谢! 苍梧县成才学校 3013年4月1日

苍梧县成才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或其他单项称号。

第二条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转学。

二、考勤制度

第四条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早操、午休、晚休都实行考勤点名制。

第五条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有病要向班主任请假。

三、课堂制度

第六条课堂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地,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第七条集中精力,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得讲小话,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不得看其他外书籍。

第八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

第九条尊敬老师,讲礼貌,上下课教师进出教室,学生必须全体起立,课堂提问或作答,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提问或作答。

第十条学生进入学校、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裤,不得抹口红,涂指甲油和纹身,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各种“吉祥物”,不得穿高跟鞋,体育课不能穿皮鞋。

四、课余制度

第十一条课余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或走廊上大喊大叫以及追逐打闹,无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进入老师办公室,因故进入必须征得老师同意,报告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来校或回家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两室”即电子游戏机室、桌台球室、“三厅” 即卡拉OK厅、舞厅、录像厅 ),不得爬墙出学校。

第十三条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四条男女同学之间倡导正常同学友谊,但不准谈情说爱。

五、卫生制度

第十五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爱整洁、讲卫生、不吸烟、不喝酒、讲文明、讲礼貌的好习惯。

第十六条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十七条注重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吃不洁净的食物;男同学头发不能过耳,不蓄胡须,女同学不烫发。

第十八条积极参加周末大扫除,坚持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一小扫。

六、爱护公物制度

第十九条不得涂抹或损坏校内的一切刊物,不得乱写乱画乱张贴。

第二十条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必须指定管理的责任人,损坏照价赔偿,进行教育并酌情处罚。 第二十一条不得在教室内乱接电源,冬天严禁生火,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坚决杜绝偷盗事故,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

推荐第4篇:学生管理制度

兴隆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学习制度

1、努力学习,全面提高,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接受老师的教育管理。遇到老师或来客要问好,进入老师办公室要报告,禁止谩骂、侮辱老师。

3、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铃响应立即坐好,老师进入教室要起立颂班级誓言再向老师问好,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做好学习笔记,不讲与上课内容无关的话,不搞小动作,上课时有特殊情况进出教室要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出。

4、自主学习、自习课要保持安静,不准在教室高声谈话,不准随便过位,随意走出教室,认真复习、预习功课,完成作业。

5、课余时间要多参加有益身心的活动,多看有益的课外读物。

二、学生考勤制度

1、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回校办理入学手续,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托人办理,无故不按时回校交费注册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生有事、有病不能来校,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至五天由班主任签字后政教处批准,八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各班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学生迟到20节、早退10次或旷课8节以上者,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因病、事请假两个月以上者劝其休学;擅自离校连续一周以上,或无故旷课累计超过学期学习时间六分之一者,劝其休学或予以退学处理。

三、学生生活管理制度

1、爱护公共财物人人有责,学生的使用的床架、电灯等公物均按学校规定使用,不得随意搬动、调换、损坏,损坏公物者,按《公物管理制度》处理。

2、凡不经过主管人员同意,私拿公物使用者,除追回原物外,给予纪律处分。

3、要节约水电,在教室、宿舍、人少时要主动减灯,最后一人离开时要关灯,使用自来水后要关水头。

4、遵守《学生住宿管理制度》。

5、服装要整齐、清洁,不准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准留长发或剃光头(具体要求:1—4厘米平头),不准染发、烫 发,不准戴首饰,不准描眉抹口红,不准穿拖鞋来校(宿舍除外),不准单穿背心进教室上课,不准带手机、Mp3进校园。

6、学生在校内活动、进出校门,要佩戴学生证。

7、遵守《清洁卫生制度》。

8、不准抽烟、喝酒、赌博、猜拳,不准骂人、打架,不准唱黄色歌曲,严禁传看黄色书刊,不准进入歌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室和网吧,不准贪小便宜,盗窃公私财物。

9、严禁学生谈恋爱。

10、班级应建立轮值制度,值日生要按时开、关门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因工作不负责而造成公物损坏、丢失者,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11、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不吃生冷或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在流动摊贩或无证照经营的摊点购买食物;不到有流行病的疫区活动,不与从有流行病的疫区来的人员接触,发现流行病及时报告。

四、学生安全制度

1、没有统一组织,没有老师带队,学生均不得下河堰洗澡、游泳或郊游。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在进行劳动或体育活动时,必须听从老师的指挥,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定。

4、严禁在教室、宿舍内外生火及擅自拉接电源线。

5、严格遵守《住宿管理制度》,并要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如遇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保护好自己,力所能及地解救他人,同时要及时报告。

6、不准攀爬树木、围墙、栏杆等危险地方;不准到施工场地玩耍。

7、未成年人禁止驾驶机动车。

8、不准在教室走廊、楼道追逐嬉戏、高声叫喊;禁止随便触动电器设备。

五、清洁卫生制度

(一)清洁制度

1、每天二次小扫一次保洁(宿舍每天三小扫),每周二次大扫除。各班教室和公区要建立轮值制度,上午上课前和下午放学下课后各打扫一次(中午保洁一次)。

2、每周二次大扫。每周星期一和星期四进行。要求对教室内外和公区彻底清洁。还需增加对教室内外的墙壁、顶棚打扫干净,用水抹门、窗、桌椅等。

3、临时大扫。按学校要求和学校布置的任务进行。

4、如大扫除时间遇雨或因事不能打扫的,应在当天雨后或次日补扫。

5、养成保持清洁的习惯,不准随便抛扔废纸、瓜果皮、食品包装纸等,所有废物必须放到指定的地方。

6、每次清洁,班主任都要认真重视,凡大扫和节日扫都要事先作好布置,同时到现场作好指导、督促、检查,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不问不闻。

7、对教室的清洁要求。先洒水后扫地,地面、走廊和楼梯经常保持干净,天面、墙壁无蛛蜘网,书及杂物摆设整齐,课桌椅排列整齐划一,墙壁无乱写乱画。

8、对公区要求。地面干净无积存的纸屑和垃圾,水泥路面无积存的沙泥。

(二)卫生制度

1、注意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要求每个人都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2、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处大小便。

3、要养成保持清洁的习惯,不准乱丢纸屑、瓜果皮。

4、不准随处乱倒、乱堆放垃圾。

5、讲究个人卫生,做到衣服勤换、勤洗、清洁整齐、朴素大方;不吃生冷东西,不在无证摊点买零食。

6、不在教室、宿舍内外墙上、门窗上、黑板上、地面上乱写乱画,保持教室、宿舍内外整洁美观。

7、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8、注意正确的书写习惯和看书习惯,讲究用眼卫生。

六、学生奖惩制度

1、对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被评为三好学生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积极参加学校各种竞赛活动,学风好、成绩优秀的班、个人,学校给予奖励。

3、对操行评定差的学生,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校纪处分,具体见《兴隆中学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的有关要求。

4、凡学生在校受奖或处分,均通知其家长。学生受校纪处分的,二个月后确有悔改表现,可向学校政教处申请撤销处分,否则记入学生档案,毕业时给予综合鉴定。

推荐第5篇:学生管理制度

西高教育中心

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实行免费试听制度,学生可以免费试听,一般试听两次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学生报名按学校规定一次缴清一个学期所有听课科目的费用,如

实填写“西高教育中心学生报名登记表”,上交近期免冠照2寸 照片2张,进行注册,成为本中心在册的正式学生。

三、学校根据各年级各学科报名人数,学生知识基础进行分班,班级人数不超过25人。

四、学生根据学校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

上课,必须提前请假,对学生打电话请假、同学捎假,学校办公 室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予以确认。

五、学生往返学校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注意安全。在校

要保持校园干净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不得乱动电器, 打闹嬉戏。听课结束后要及时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六、学校办公室每节课对学生进行点名,对迟到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对旷课学生应在第一时间与学生及家长联系,了解情况。

七、学校每学期评选一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八、严禁学生将社会闲人和管制刀具带进学校,严禁在校期间惹

是生非,打架斗殴,违者依据校规并协同公安机 关严肃处理。

二零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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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一、学习管理:

(一)课堂学习管理

1、学生入校,要求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奇装带异服耳环等装饰品,不准穿背心、内短裤、拖鞋等。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入座,根据课程表,准备好本节课所需学习用品。

3、上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后,必须静、齐、快地起立向老师问好致敬,待老师还礼毕,班长喊请坐后,才能坐下。

4、如迟到,须在教室门外立正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进入教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

5、保持正确的坐姿,上课不走神,用心听课,开动脑筋,积极参加老师组强的听、说、读、写等活动,不看非本节课的书籍,努力掌握教师的讲课内容。

6、多质疑、勤研讨,敢于提问题,勇于开拓思路,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时要起立,老师不叫议论时不议论,不打断别人的发言,别人回答错误,或不同意别人的回答,不起哄,不嘲笑。

7、做好听课笔记,内容要点,典型例题,思考提示及疑难问题等,都要做简明的记录。

8、自习课必须按照老师要求完成任务,保持教室安静,不得擅自下位,随便进出,不得谈笑或大声讨论问题,更不允许进行文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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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课铃响,须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如有老师听课,须待听课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整理完自己的学习用品,方可离开教室。

(二)课内外作业管理

1、各科作业本,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作业本边角必须保持整齐,不得在作业本上乱涂画或写与作业无关的文字。

2、各科作业,,字迹必须端正、清楚、整齐,注意不用错别字,不用不规范的字。(一二年级使用铅笔、三—六年级用钢笔或水笔)

3、及时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不会做的要向别人请教,不抄袭作业,不请人代写作业,因病、事假而拖欠的作业要补做,抄袭和书写马虎的作业要重做。

4、及时订正作业中的差错,找出原因,避免重犯。

(三)课外复习、预习管理

1、在认真复习当天功课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应根据老师教学进度的安排,提前一天或数天预习新课,遇有疑难问题,应先思考,并作出标记,然后带问题去听课,以提高听课效率。

2、当天的功课和作业,如有不懂的地方,应及时向老师或别人请教。

3、阅读有关的参考资料,或进行观察、调查、实验。

4、期末考试前,应根据课本、笔记本、作业本进行系统复习,使所学知识得到整理、巩固和灵活运用,尚未掌握的内容,要主动请老师辅导。

5、当天复习完功课和写完作业后,应清理好书包,为第二天上学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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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管理

1、考前准备充分,按时进入试场,按规定入座,迟到半小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2、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3、进入试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条。

4、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指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写上班级、姓名等。

5、签卷字迹要清楚,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也可用蓝油或黑油圆珠笔书写。(低年级根据要求选用合适的书写工具)

6、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喧哗。

7、考试进行半小时后方可交卷,交卷后应远离试场,不得在试场周围逗留和交谈。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离开试场,一律不得将试卷带出试场。

8、端正考试态度,诚实、守纪,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9、如有违反考试规则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扣分、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0、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11、考试后要认真进行自我分析,总结学习中的经验与不足,并修订好下阶段的学习计划。

二、纪律管理

(一) 集会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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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参加集体活动,均须整队进行,保持队伍整齐安静。队伍行进应保持一定间隔距离,做到“三不”,不讲话,不拥挤,不吃零食。

2、按时整队入场,按指定座位入座;开会时专心听讲,不讲话,不做小动作,不东张西望,不吃零食,不随便离开座位;会议结束,不拥挤,不翻越凳子,按次序退场。

(二)公物管理

1、课桌凳、墙壁、讲台须经常保持整洁,完好无损,不得用刀口刻划“分界线”,不得在墙壁上留下任何痕迹,尤其是写字课更应注意,一经发现影印,须立即擦去。

2、报章杂志、课外读物、参考资料,原则上在阅览室阅读,如要借走,须履行出借手续,逾期不归或损坏遗失,应予以赔偿。

3、体育用品、图书资料、电教设施、音乐器材、教室门窗等都应爱护,不要随便拨弄,当心损坏。

4、人人爱护花木,做到不攀折、不践踏、除管理外不进绿化区,如有损坏,除严加教育外,还须赔偿。

保持学校墙壁整洁干净,不要用手、脚等触碰墙壁,避免在墙壁上留下痕迹

凡损坏公物者(包括电教器材、门窗、音体美设施、台凳、书籍、花木等)都应向班主任书面说明情况,故意损坏者还须写出检查,然后履行赔偿或罚款手续。本规定中未说明之公物,也适用本规定。 公物赔偿:课桌40元 板凳15元 玻璃5元 床铺80元 黑板100元 门窗30元 (其他公物酌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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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学生请假管理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凭医生或家长证明当面向班主任请假,因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者,须电话通知班主任,并与事后办理补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的作旷课论处。

3、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继续请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四)体育锻炼管理

1、统一安排的课外体育活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都得积极参加。

2、严格执行体育课常规,体育委员整队、清点人数,向体育老师报告人数,下课时全班集合整队清查人数,由体育老师宣布下课方可带回或解散。

3、上体育课和进行各种体育锻炼时,全体学生必须做到快、静、齐,一切行动听指挥。

4、爱护体育器具,借用器材要履行借还规定,遗失或人为损坏器材者要照价赔偿。

5、参加体育锻炼时既要勇敢顽强,也要小心谨慎,不做危险动作,严防体育事故发生。

(五)安全管理

1、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教育,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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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学生不准携带水果刀等利器及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3、不准攀爬围墙、楼梯栏杆、窗户、走廊栏板、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操场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 。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在校不买零食,不吃零食。

7、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以及时避免其参加剧烈运动。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间。

8、要按时到校上课、放学及时离校回家。放学路上不许打闹、玩耍。

9、学生因故未到校,家长应该第一时间告知学校。教师在校发现学生未来上学应第一时间联系家长。

10、不与社会上闲杂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11、凡无故旷课,经教育不改,旷课达到2天,给予警告处分;达到4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1周者,给予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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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连续4次迟到算一次旷课;连续旷课达2周,以上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按学籍管理规定改为试读生;累计旷课达3周,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因旷课达到4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13、违反课堂规则,破坏课堂纪律,造成教学难以进行者,停课教育并请家长,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与相应处分。不认真学习,不完成作业累计达到3次,停课教育并请家长;因不完成作业而请家长累计达到3次且屡教不改者,学校请家长陪读,家校联合对学生进行教育。

14、违反学校制度,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严重后果,除赔偿外,给与警告处分;经常打架、骂街且屡教不改者,给与警告处分。

15、不接受教师的正确教育,对教师采取粗暴蛮横的态度,甚至有漫骂或报复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6、小学生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去网吧,一旦违者记大过一次。

17、每学期不定期地进行小学生自救知识普及活动。

18、牢记与人身安全有密切相关的重要电话:火警1

19、匪警

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拨打电话求救。

宿舍管理条例宿舍管理条例宿舍管理条例宿舍管理条例

(一)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宿舍内不许会客。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三)不准窜寝室、窜床位或合床睡觉,不准随意张贴、乱画、晾晒各种物品,不准向窗外乱扔杂物、倒水;不准在走廊内堆放垃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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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乱接电源、使用取暖、烫具、电炉等电器设备;不准将火种带入宿舍。

(四)要保持室内及公共场所卫生。每天都要有值日生负责清扫卫生,地面、桌面及所有物品无灰尘,在洗漱间洗漱时,不许将杂物扔到水池内或地面上,拉圾一律倒在厕所拉扔桶内。

(五)各寝室由寝室长负责本室的内务、纪律及安全。

(六)严禁偷盗、赌博,打扑克、下棋、打架斗殴、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杜绝各种不安全,不团结的现象发生。

寝室长职责

1、各寝室由寝室长负责本室的内务、纪律及安全,协助教官、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内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督促寝室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组织好内务卫生的整理和公共卫生的清扫。

3、爱护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公共物品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对损坏的物品及时到保卫室报告,以便维修和更换。

4、负责做好寝室人员的思想工作,发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教官或值班人员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5、制止本室人员的违纪现象,如有不服从管理者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员汇报。

6、督促本室的同学节水节电,做到人走灯灭,禁止长流水。

三、劳动卫生制度

(一)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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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加校内一切公益劳动,坚持反对好逸恶劳、拈轻怕重、怕脏怕苦的错误思想。

2、劳动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爱护劳动工具,爱惜劳动成果。

4、劳动时要加强团结友爱,发扬协作精神。

5、劳动时,注意安全,不搞危险操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卫生管理

1、教室、卫生区坚持每天清扫,每天规定时间,值日生对各班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班主任及各班当天值日生,并按规定扣除该班卫生考核分。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在墙壁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刻乱画,组长有监管责任,发现及时追查责任并清理。

3、教室坚持适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4、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体检,发现传染病请假就医,及时治疗。

5、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

6、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

7、学生一律不许课堂吃零食。

8、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时姿势规范;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学习;不在行驶的车上或在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宜过长,要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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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与书本要保持30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期检查视力,要及时矫治眼病。

9、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作到劳逸结合。处分

1、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2、处分方式

(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

3、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记入档案并通知家长。

4、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者,报请执法机关论处。

5、受处分的学生若能改过,即应及时取消处分。尤其对毕业班的学生,在其毕业前夕,应做出结论。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班主任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班的学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

六、学校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量化考核办法,考核分数计入各班卫生、纪律考核成绩之中。

推荐第7篇: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每一节课,由值日班长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3、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1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1周及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推荐第8篇: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资金发放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各级政府的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督促各级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规定。

二、督促各级学校认真评议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经济生活状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

三、督促各级学校根据评议结果,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公示一周以上,无异议后上报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准确掌握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资助资金的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五、适时对有关受助学生使用资助金的情况进行调查;对受助学生异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级学校发放资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助资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及时向财政及有关部门申请下拨资助款,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七、监督资助资金发放的清查、记账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八、做好资助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习制度

(一)政治学习。主要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建设理论、国际国内时事,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二)业务学习。着眼于提高本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主要学习电脑操作基本知识,学习各类资助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等。 集中学习时间定在每周五下午(两个小时);自学时间自行安排;其它学习时间临时确定。

(1)集中学习时,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要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理,并通报批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结合政治学习要整理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要求年度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宇。

(3)业务学习要做好笔记。派出学习要有考察报告,要求年度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一、明确资助政策,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各项资助申办程序,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二、认真做好各类资助的申请、审核、公示、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享尽享,应贷尽贷”。

三、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和贷后的管理工作;保持和资助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基本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协调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的管理、认定和贷款到期的催还贷款工作。

四、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在审核上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资助金发放上跟踪检查,认真落实资助金公示制度,加强工作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把国家各类资助款项落实到位。

五、建立健全各类各项家庭贫困学生的详细信息档案管理、收集、整理、汇总、归档、上报工作。

六、积极争取社会援助,规范运作社会资助资金,扩大家庭贫困学生资助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诚信教育,防止弄虚作假、骗贷或恶意贷款。

二、建立高中贫困学生基本情况信息库,及时了解学生贷款情况需求信息,了解学生在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记录,为学生贷款打下基础。

三、严格执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标准,核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应贷尽贷。

四、熟悉生源地贷款基本政策,准确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必备材料、贷款程序,对借款学生提供的材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

五、及时将评议审查结果通知借款学生,属材料不齐的,及时要求借款学生补齐所羞材料。

六、积极配合省开发银行发放信用地助学贷款、催还贷款,积极参与贷前、贷中、贷后的服务工作。

七、秉公办事,严把贷款质量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八、加强生源地贷款档案资料建设,确保贷款信息准确、完整。

公示制度

一,要求各学校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校级领导为组长、校委会成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助学生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要求各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

三、要求各学校必须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质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本中心对各校上报的的资助对象进行审核汇总后,在醒目地方公示,设公示举报电话,设立接待办公室。公示五日内无异议后,方可向上级部门报送需受助的学生信息。

五、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对工作高度负责,积极主动学习业务工作流程,熟悉各项资助管理政策,分管工作无失误。

三、严格执行资助政策和资助流程,坚持原则,规范办理各类资助业务。

四、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更新学生信息。

五、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做到份内工作积极办,份外工作协作办,突击工作共同办,常规工作主动办。

六、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无故离岗、串岗,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中心负责人同意。

七、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服务热情,举止文明礼貌。

八、工作场合禁止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安静有序。

九、做好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财务管理制度

一、各项资助资金属国家专项资金,必须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预算外收入(包括捐赠、回扣等)要及时入学生资助中心的专用账户,不得私存私分,财务人员不得坐支现金。

三、严格执行“一支笔”的财务审批手续,所有支出必须先填写支出申请,并报请中心主任同意签字。原始凭证反面要写简明事由,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购物发票要有入库单和验收人签名,对作废票据要加盖作废标记存档。不合规的原始凭证会计不能记账,改正合规后再记账。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进行现金收付和记帐,并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做到日清月结,账账、账证、账物相符。

五、实行内部牵制。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支票和财务章由财务人员保管,杜绝由一人保管支取款项的全部印章。

六、进出的固定资产(500元以上)要建立固定资产专账,不得私自进行处理。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由会计人员负责档案保管。

推荐第9篇: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楼的管理,为学生创造良好、舒适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管理

1、各班学生的宿舍及床位由政教处、总务处和班主任统一安排,宿舍及床位一经确定,实名标签登记,学生不得私自调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由班主任解决,并重新登记。

2、宿舍内的一切公物实行全体舍员负责制,公物被人为损坏,责任人明确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明确的,由该宿舍所有舍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校纪处分。

3、宿舍内公物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的,学生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上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上报学校并及时维修。

4、爱护好公寓楼内一切设施(含楼梯、墙壁配电盘与开关、灯具、门窗玻璃、门抓手、锁具、室内消防设施、铁床及床板等)。若损坏门抓手一副赔偿3元,门上亮玻璃一块10元,铝合金玻璃一块50元,墙壁配电盘一个100元,开关及插座一个7元,消防设施(含管道)50——500元,灯具一个30元,安全出口通道标志一个30元,床板一副50元,铁床撑每根20元。

(二)纪律要求

1、学生出入公寓楼,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和询问,必要时认真进行出入登记。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进入公寓楼。确因生病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公寓里休息的,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经管理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3、自觉保持公寓楼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在楼内拍打玻璃球等,不得在楼内跑、跳、打闹。晚熄灯后,不再进行洗衣、洗刷等活动,不得干其他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4、文明礼让,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准推、搡和拥挤。

5、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踹等。

(三)卫生要求

1、舍长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表,每天由学生轮流打扫宿舍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

2、不得将带有塑料袋的小吃品带入公寓楼。

3、不得弄脏室内墙壁和室外走廊墙壁,更不准在室内外墙壁上出现鞋印。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楼道内倒污水,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向下水道、水池内倾倒剩饭、剩菜等杂物;严禁从窗口向外扔东西。

4、正确使用公共厕所、小便入池,大便入坑,手纸入篓,便后及时冲洗。

(四)安全责任

1、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容留非本宿舍舍员住宿。

2、男女生不得互窜公寓楼,有事在楼外处理。

3、严禁在公寓楼内发生吸烟、喝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拆改电器开关等。

5、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楼。一经发现随即没收,并给予校纪处分。

6、妥善管理好个人物品,防止财物丢失。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使用,房门钥匙一旦丢失,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财物丢失的,责任自负。

(五)考核与处罚

1、学校每月开展文明宿舍的评比活动,授予“文明宿舍”称号。

2、公寓楼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班主任协助管理员进行管理,考核结果按周上报政教处,与《班级量化考核》及班主任绩效工资挂钩。

凡违反公物管理、卫生、纪律要求的,评比台上亮黄牌;凡违反安全要求的,评比台上亮红牌。违纪一人次扣班级量化考核1~2分。公物赔偿每1元扣班级量化考核0.1分。(一律实行属地管理)。

推荐第10篇:学生工作室管理制度

工作室成员守则

一、总则

1.忠于团队,履行职责,遵章守纪,乐于助人,相互学习;

2.需要大公无私,严格管理,严于律己,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团队声誉以及利益;

二、服从管理

1.成员需要完成工作室管理人员分派的工作任务,不得拒绝、推脱或终止工作任务;

2.成员需要遵守并参与各项制度的制定、规范;

三、忠于职守

1.成员需要遵守工作室制定相关工作时间,保持轻松愉快的工作节奏;

2.成员之间做好监督提醒,使得工作成员遵章守纪,工作时间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行为举止

1.工作期间不得在工作室嬉戏喧哗;

2.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玩游戏、看电影、放音乐及娱乐性聊天等;

五、办公用品

1.办公桌需保持整洁完好,不得存放个人食品和过多私人用品;

2.耐用办公用品需要保管好,学期结束进行清查;

3.工作室内原有公共财产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外借、外带;

六、安全守则

1.防火灾、防盗窃、防损坏、防隐患事故的发生,是每个成员的义务;

2.最后离开成员须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3.除工作室管理人员之外不得私自配取钥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礼仪、仪容、仪表标准

1.严禁穿拖鞋进入工作室;

2.在工作室内不得赤露上身、衣衫不整,要衣着整齐;

3.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到别人;

八卫生管理制度

工作室内部成员需保持自己桌面、地面干净,值日人员对工作室及时值日.

九外出工作

1.外出工作必须挂上工作证,工作时表明来意;

2.外出工作需迅速解决问题,不得借故逗留;

3.外出工作结束后不能落下维修工具;

4.外出工作事先跟用户约定好时间,按时到场;

5.外出工作,除非用户许可,否则不能随意打开用户的文档,动用用户的物品;

6.外出工作结束后,让用户签名确认,随后写上解决过程,再录入存档。

十礼貌礼节

1.工作室成员之间需要以礼相待;

2.对待他人要热情有礼,并耐心给予帮助;

十一工作安排

1.周一至周五8:00——11:40 ,14:30——17:30,19:30——21:00

2.周六至周日9:00——11:00,14:30——17:30

十二例外

1.当天有值班任务的成员因有事情不能值班时,必须找另一成员代值;

2.当天不能解决的问题,留好备注说明,并交代好明天值班的人员

第11篇:学生6S管理制度

“星级学生”活动

实施方案及评比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本学期,全校将开展“星级班级”评比活动。通过争创星级班级活动,促进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增强学生对班集体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德育处将按照《星级班级考评细则》,对各班规范守纪、文明礼仪、卫生保洁、勤奋学习、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文化宣传、体育保健、班级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评比,根据评比结果,分别授予“十星级班级”到“一星级班级”的称号。

二、考评内容

依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设立“规范守纪星、文明礼仪星、卫生保洁星、勤奋学习星、团结友爱星、爱护公物星、勤俭节约星、文化宣传星、体育保健星、安全文明星”共十种星,每天检查,每周评比。

三、考评标准

(一)规范守纪星

基本要求:自觉遵守校规,集体活动秩序良好。

1.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中学生守则》,了解《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2.课间不追逐打闹,不欺负同学,不打架,不骂人,不在楼梯栏杆上滑行,不爬栏杆者。否则,发现一人次扣5分。

3.自尊自爱,不向他人索要饭票、钱物等,发现一人次扣10分。

4、不串班、串年级、串寝室,发现一人次扣5分,

5、不进网吧、游戏厅,不攀墙外出。发现一人次扣10分。

6、按时点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发现不请假一人次扣5分。

8、按时就寝,不在寝室内大声喧哗。发现一人次扣5分。

9、周五放学要凭出门条听从老师安排,不得私自出门,否则发现一人次扣3分。

注:若班内出现打架现象,经学校处理者,取消该星获得资格。

(二)文明礼仪星

基本要求:仪表端正,文明礼貌。

1.仪表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饰物,团员同学在周一升旗时按要求配戴团徽。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2、穿着得体,不披衣散扣,不烫发、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不穿拖鞋、背心到校。发现一人次扣5分。

3.讲文明、懂礼貌:见到老师或客人老师主动问好,不说脏话,不给同学取叫绰号。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4、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者。否则,发现一人次扣3分。

5、进办公室,上课进班要提前打报告。发现一人次扣2分。

6、尊重老师劳动,犯错虚心接受老师批评,不顶撞老师。发现一人次扣10分。

7、课间休息不追逐打闹,不说脏话,不吹口哨。发现一人次扣2分。

8、校园内不骑车,推车进出校园。发现一人次扣5分。

9、升国旗时肃立,行注目礼。有爱国意识,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发现一人次扣2分。

10、不在校内吸烟,酗酒,不打扑克,不下棋,不谈情说爱。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该星获得资格。

(三)卫生保洁星

基本要求:教室、走廊全天保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无杂物。个人卫生好。

1、教室门窗有灰尘,每处扣2分;

2、教室、走廊地面有比较明显的纸屑、杂物等,每处扣3分;

3、课桌排列不整齐,每组扣2分;

4、黑板面、槽不干净,扣2分;

5、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纸篓未及时清理,每项各扣5分。

6、讲台桌课本杂乱,未进行擦拭的,扣5分

7、放学门窗不关,扣3分;

8、卫生区:地面有纸屑、杂物等,每处扣3分。

9、个人卫生:个人卫生差、随地吐痰,穿戴不整洁、男生头发长、留长指甲,每人次扣2分。

(四)勤奋学习星

基本要求: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态度端正,上课认真,纪律良好。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大声喧哗学习风气良好。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2、上课认真听讲,不交头接耳,不串桌,不走动。非休息时间不睡觉,不看课外书。发现一人次扣2分。

3、饭后主动进班(打预备铃为界限),未进班者扣2分。

4、上课时间不随意外出。发现一人次扣2分。

5.早读时间,老师未到之前学生能自觉看书、朗读。不随意在教室内奔跑走动或玩耍。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五)团结友爱星

1、班委会组织健全,成员团结协作,有创新意识,民主管理。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懂礼貌,助人为乐。否则,发现一人次扣5分。

3、不骂人,不说脏话。尊重他人人格,不歧视不侮辱年幼体弱同学,不给同学起绰号。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0分。

4、不拉帮结派,不无事生非,影响班级团结。发现一人次扣5分。

5、团结互助,合作学习,成立多种兴趣小组,效果良好。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

(六)爱护公物星

1、桌凳门窗、劳动工具等保持完好,不无故损坏。否则每处扣10分。

2、爱护公物,不践踏草坪,不乱涂乱画。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0分。

3、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及其他设施物品。否则,发现一处扣10分。

(七)勤俭节约星

1、生活俭朴,不攀比,不出风头,穿着大方得体,不乱吃零食,不乱花钱。否则,发现一人次扣5分。

2、节约用水,及时关闭水龙头;节约用电。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3、就餐在指定地点打饭菜,自觉排队,不推挤,不敲打餐具。否则,发现一人次扣3分。

4、节约用餐,珍惜父母劳动成果。不乱倒剩饭、剩菜。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八)文化宣传星

1、黑板报应做到排版美观,主题鲜明,有教育意义,如学校有专刊要求,需按日刊出,不按时一次扣10分,

2、英语视听时间能按要求认真收听,否则一人次扣1分。

3、在校报每发表一篇文章每次加5分,每报道一次先进事迹加5分。

4、在各级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的,按国家、省、市、区、校分别给予加

10、

8、

6、

4、2分的奖励。

(九)体育保健星

基本要求:认真开展体艺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

1.上早操时下楼梯不大声喧哗,出操及时,队伍有序、踏步整齐、精神饱满,口号响亮,人数齐。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2、体育课上,听老师的命令,不随意乱跑,坚持完成老师的教学任务。否则,发现一人次扣3分。

3、集体活动时,动作迅速,队列整齐,不大声喧哗。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十)安全文明星

1、成立安全联系小组,及时解决安全问题,及时召开安全主题班会。否则每项扣5分。

2、坚持点名制度,请销假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否则每项扣5分。

3、不喝生水,不吃“三无”食品。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

.4、不在校外的无证摊点购买不健康食品。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分。

5.将刀器、火种类、玩具手枪之类的危险物品带入学校,故意损坏公物,有以上情况之一者,就取消该班的该星获得资格。

三、考评办法

(一)考核等级

考核以分数量化,每项每周基分为100分。各单项分值优班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平行班班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授予该星。

(二)考核程序

1、评星:量化考核

(1)学生会根据制订的星级班级考核标准,对各班进行检查记分。

(2)德育处每天不定时地对各班进行抽查,并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3)学生会检查结果每天公布,德育处抽查结果每周班主任会公布。

2、授星:授予奖牌

以考核分数为依据,确定班级星级,每周升旗仪式上公布,授牌上墙。

3、护星:动态管理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学校核实,将取消该班级原星级称号:

(1)有重大安全事故的;

(2)有严重损坏公共财物的现象;

(3)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4、任课教师满意率低于85%的班级,不得评为“学期十星级班级”。

第12篇: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和红绿灯指示。

2、上学、放学靠右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在车辆临近时穿越公路。

3、严禁追、爬拖拉机和车辆、强行拦车或用石块击打来往车辆。

4、文明乘车,不坐无营运牌照的车辆,不乘超载车。从车身右侧上下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学校不准学生骑摩托车,不提倡学生骑自行车上学。骑车上学者需在安全保卫组登记备案。骑车上路时,应靠右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不并排骑车、不骑“三无(无铃铛、无刹车、无锁)”自行车、不单手或放开双手骑车。过马路或转弯前须减速,看清来往车辆,伸手示意。不得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不满12周岁者不得骑车上路。

6、外出劳动和旅游确因路远需骑车者,应做到:班主任写出申请,得到安全保卫组织批准,才可执行。班级不得自行决定集体乘车或骑自行车。

7、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如发现交通违规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应当劝阻和制止。涉及学生的问题要向学校报告。

火、电、水安全

1、严禁在教室、寝室生火取暖或玩乐。携带打火机者,每人次扣1分。停电时使用蜡烛要经班主任同意并由专人负责。班主任要等学生睡好,灭火烛后才可离开。

2、严禁野外用火,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火、鞭炮,违者每人次扣1分。

3、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违者每人次扣1分。

4、严禁在教室、寝室使用电茶壶、热得快、电吹风和电炉,违者每人次扣1分。

5、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违者每人次扣1分。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6、严禁去池塘、水库、湖里游泳或洗澡,违者每人次扣1分。

7、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违者每人次扣1分。

运动安全

1、体育课服从体育教师指导,按要求做好准备活动。

2、使用体育器材如铅球、标枪、铁饼、手榴弹等需体育教师同意方可使用,使用前要检查

活动器材,并在教师监督下进行训练。违者每人次扣1分。

3、课外活动听从体育教师安排,不准单独做危险动作,如单、双杠等,需有人保护。违者每人次扣1分。

教学安全

1、在教学时间内,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教师万一有急事离开,学生一定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完成老师布置的教学任务,不得吵闹。

2、体育课要做好准备活动,投掷课一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认真练习,动作到位,有保护措施。

3、对患有各种疾病的学生,应遵照医生的要求服药和休息,停止参加体育活动。

4、饭后不宜立即参加剧烈运动。

5、体育教师不在,假如要上课,一定要在班主任带领下才可进行。

6、实验课按实验老师的要求操作,不得违反纪律,否则要追究责任。

7、每学年组织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家长,进一步检查治疗。

休闲安全

1、课间休息不得追逐打闹,互掷物具,攀吊门框、灯具、树木。违者每人次扣1分。

2、严禁在校内玩弹弓、放鞭炮、打气枪。违者每人次扣1分。

3、严禁带锋利的刀具,如匕首或有伤害性的玩具。

4、严禁爬越门窗、围墙、栏杆。违者每人次扣1分。

5、上下楼梯应右行,不争先恐后,严禁推让,拥挤。违者每人次扣1分。

6、住校生到校后,不能任意离开学校,有特殊情况,需得到班主任同意,有请假条,才可离开,离开前到值日教师处登记,否则手续不全每人次扣1分。

7、谨慎交友,不和社会闲杂人员往来,未经学校安全保卫组同意不得擅自把校外学生、朋友或亲属带入校内,更不能把外来人员带入寝室留宿。违者每人次扣1分。

8、息灯后不得外出。在校期间,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留宿校外。违者每人次扣1分。

9、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及时报告。发现偷盗行为敢于作斗争,对于这种行为学校给予加分。

10、春游、秋游一般学校不组织。假如上级有文件组织参观等情况,出发前,①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②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③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其它外出活动,学校及班级一定要写出书面报告得到安全保卫组批准后,才可组织进行。

11、注意心理卫生,不看不健康书刊,不得把不健康书刊带入校园,不进\"三室一厅\",违者每人次扣1分。

12、校内有基建时,做到一不围观,二不穿越。

午睡安全

1、住校生必须在寝室午睡,按时入睡,按时起床。

2、走读生在家午睡,不得在外游逛。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校,不得提早或延误。

3、午睡时不要讲话、打闹、看书或做其他事情。不得锁寝室门。

4、午睡时教室门要上锁,教室窗户要关好。

5、禁止到水库、湖中洗澡游泳。

财物安全

1、学生就寝关门上栓,离开教室、寝室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违者每人次扣1分。

2、个人所带钱物要妥善保管,箱子要加锁,较贵重物品或数目较大的钱款应及时交给班主任暂时保管。

3、窃他人钱物,每人次扣2分,且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饮食用膳安全

1、注意饮食卫生,家里带来的菜若变质不吃,严防食物中毒。

2、发现食堂出售变质食物,或服务部出售\"三无\"商品,及时向安全保卫组报告。

3、不暴饮暴食。

4、住校生应在学校食堂蒸饭用膳,不得外出。

5、按学校编定的蒸屉蒸饭,不准随意调换。

6、严格遵守开饭时间,不得提前拿饭,无事不要在食堂饭厅转悠。

7、买菜要排队。不起哄、不拥挤,不插队,不让人代买。

8、不敲打碗筷,不乱倒剩饭剩菜。

9、爱惜粮食,节约用水。

勤工俭学安全

1、勤工俭学劳动,一定要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严格遵守集队外出活动纪律要求,由班主任清点人数后出发,采茶结束后,排队清人数到齐后方可回校。

3、上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一律不得骑自行车或乘坐其它交通工具。

4、班主任和跟班老师做好保卫工作及维持好纪律。

5、采茶时,不得走至悬崖边,不得乱窜乱跳,不得攀岩爬树,不得到高处嬉闹,不在公路边玩耍。

6、严禁用火,学生一律杜绝带易燃物品上山。

7、遇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及时向领导报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13篇: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

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未按规定审批,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

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借读

学校原则上不收借读生。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照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符合在我市借读条件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教育局或中心校指定的学校借读。

1、借读条件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要对借读学生登记造册,建立借读学生学籍,同时报教育科备查。

2、手续办理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学校开具的借读证明信到教育科审核盖章;乡镇之间小学借读的到乡镇中心校审核盖章。学生借读应在学期初办理,并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3、借读学籍的管理

借读生可把学籍表带到借读学校,以便填写学生成绩、评定、奖惩情况。但原学校要保留学生借读证明,保留好借读学生学籍。借读生要回原学校进行毕业、升学考试。

(四)休学和复学

学生确实因伤病不能坚持上学,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收据、住院病历复印件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调查后由学校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开具休学证明一式两份,乡镇小学到中心校审批。

休学时间以一年为起点,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因病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批准其复学,并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须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要严格掌握,一般不得超过同年级学生总数的3%。

三、努力实现学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特强调以下几点:

1、全市统一编排中小学生学籍号

严格按《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编排学籍号,中小学生学籍号由14位数字组成:

第一、二位为唐山代码“02”;第

三、四位为县(区)代码,迁安为“26”;第

五、六位为入学年份代码,取入学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

七、

八、九位为学校代码;第十位是学校类别代码,小学为“0”、第十

一、十

二、十

三、十四位为学生代码,从0001开始编排。各校一定要连续编排,不得留空号。

2、统一时间、统一方式注册学生学籍

每年9月份完成中小学学籍验章和新生学籍的建档工作。为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实行中小学生学籍变动情况月报制度,小学以镇乡中心校为单位。

3、加强领导,严肃认真的抓好学籍管理工作

各级各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必须由专人负责本校学籍管理工作,把握好客观政策,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统计准。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管理混乱的单位,市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14篇: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为确保做好学生的生长发育情况记录,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身体健康检查。特制定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长沙 一中岳麓中学 2017年9月3日

第15篇: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一、就餐学生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

二、中晚放学后按路队次序进入食堂。三餐打菜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或以大欺小。按安排好的桌位就餐。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起哄、敲碗等。服从桌长的管理。

三、讲究卫生,不随地吐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的桶内;用餐后的餐具要在指定的盆内清洗;不要把水随意倒在食堂的地面上,以确保食堂清洁卫生。

四、不浪费饭菜,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冷或不卫生的食品。

六、爱护公物,自觉保护食堂的一切设施,不在餐桌椅上刻划;使用食堂的瓢盆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

七、要尊重炊事人员,如有饭菜不熟或个人饭盒菜盆遗失,可向炊事员或生管教师反映,不得辱骂或随意怀疑炊事员。

牛营子小学

第16篇: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的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

2.不得在报刊、图书上乱图乱画,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3.阅读时保持安静。

4.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乱扔废纸。

5.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6.阅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第17篇: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赫章县双坪乡丰沟小学

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促进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供应,更好地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要求,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如下:

一、食堂经营范围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经营范围和卫生防疫部门规定制作销售食品。

2、未经学校同意不准外购主食及制成品加价出售。

3、经营单位只准在经营的范围及地点内进行加工销售,不得超范围或私自设点。

4、禁止向学生出售烟、酒等不宜向学生出售的物品。

二、价格质量要求

1、主食要足斤足两,做到碱性适宜,严格按规定价格销售。

2、副食种类按不同季节选配,要做到有营养、味道好、新鲜、卫生,高中低档搭配。

3、主副食品要明码标价,总务科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按批准价格销售,毛利率不得超过25%,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三、食品卫生要求

1、对主要原料(油、米、盐、面、肉等)实行集中采购或定点采购,供货单位必须各种证件齐全,做好进货、发放使用记录,严禁私自采购原料,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2、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3、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不混杂,不制售冷荤凉菜,不使用未经洗涤、消毒的餐炊具,不使用白色泡沫餐炊具,若有违反给予经济处罚。

四、食堂环境卫生及工作人员管理要求

1、食堂周围环境要保持卫生、安全,与外界隔离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2、食堂内部环境整洁、规范,无老鼠、无苍蝇、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室内无油垢,地面无污物,无蜘蛛网,窗明几净。

3、工作人员衣帽整洁,勤洗勤换,有健康合格证并挂卡上岗,出售食品时要戴口罩,使用工具售饭,坚持持卡交易,禁止记帐、赊欠和多打卡,不得提供塑料袋。

4、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师生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师生发生任何争吵。

5、餐厅卫生要保持清洁,随时清扫,及时开门关门,桌椅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搬动,保证使用完好。

五、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

1、食堂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粗加工制作间、消毒间、更衣间,有符合要求的废弃物存放设施,照明、通风、抽烟装置符合要求。

2、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保洁设备,有够用的冷藏设备,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设施。

3、未经学校批准,经营单位不得私自改变建筑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要加强设备保养,落实专人负责。

4、必须配备足够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做好食堂内防盗、防火、用电安全工作,如出现问题由责任单位或主要责任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监督、检查、整改方面要求

1、总务科加强对食堂工作的日常检查,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经营单位,并作出相应处理。

2、总务科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伙委会,进行学生民意测验,认真听取学生的反映和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经营单位落实整改,于每月十日前将伙委会民意测评情况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学校,对反映较大、民意测验满意率较低的要处罚,从从当月返还款中扣除。

3、学生刷卡就餐,不准收取学生现金,否则每发现一次从当月返还款中扣除200元。

4、学校从大伙营利中提取10%的管理费用。

七、其他方面

1、严格按《食品卫生安全法》和承包协议中的要求执行。

2、严格按规定的售饭时间执行,任何条件下要保证一日三餐的准时满足供应。

3、对教工餐厅提供优质便利服务,保本经营,明码标价,保证早、中、晚三餐及时供应。

4、学校根据此规定制定相应考核办法。

第18篇: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闽科 〔2013〕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学 生 食 堂 管 理 制 度

一、食堂物品采购、验收制度

(一)食堂采购、验收人员必须大公无私,处处为学校名誉着想、事事为师生利益考虑。

(二)采购物品要把好质量关、价格关,杜绝一切霉变、伪劣和来路不明的物品进食堂。

(三)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把好验收关,在确认物品质量好、数量足、价格低的情况下,方能验收认可。

(四)采购大批量的物品,必须向对方索要“产品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以备查验。

(五)学院随时可以对采购、验收人员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次充好、假公济私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加强对厨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做好厨工的考勤工作。

(二)负责拟定食堂管理工作细则,制订工作要求,调配以及执行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采用多种形式为学生服务,为学院安排临时性招待。

(四)抓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检查、督促食堂内外及工作人员的卫生情况,认真搞好食堂环境卫生,接受合理化的建议。

(五)督促食品的采购、验收和保管,搞好成本核算,及时总结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六)负责做好食堂有关设备的维护、使用和安全工作,使工作人员及学校财产不受伤害和损失。

三、厨工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验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二)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三)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四)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五)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四、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要穿工作服,勤剪指甲、勤洗手,保持服装整洁。

(二)烧菜、发菜、售菜、做馒头、糕点时,不准吸烟。

(三)不买卖腐烂、变质、质差的蔬菜及肉类、豆制品。

(四)蔬菜要先拣好,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草泥、昆虫夹杂在菜中。

(五)炊具、砧板要天天洗净,绞肉机每次用完及时清洗、加盖。

(六)厨房操作间、洗菜地、窗保持全日整洁卫生。

(七)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蒸气或八四消毒液)。

(八)做好灭蝇工作,窗门用绿纱罩罩好,防止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九)坚持卫生“五四制度”: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2.成品(食物)实行“四隔离”;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4.环境卫生实行“四定”;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十)加强值日工作,厨房、餐厅每天每餐打扫,保持灶面、地面整洁。

五、食堂卫生“五四”制度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实行“四隔离” :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半成品隔离。 3.仪器与杂物、药物隔离。 4.仪器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具实行“四过关”:

1、洗

2、刷

3、冲

4、消毒(用蒸气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勤”: 1.勤洗手和剪指甲

2、勤洗澡和理发

3、勤洗衣服和被褥

4、勤换工作服

六、厨工工作规范与职责

(一)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校纪校规,严格执行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饮食卫生”人员应遵循的规范与要求。

(二)要保持充沛的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谨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上班时要穿整洁的工作服,戴干净的工作帽。做到勤理发、洗澡、修面、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头发不准过耳,衬衣要干净。不准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

(四)强化卫生意识,严格执行卫生规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把好采购的卫生关、质量关,严禁不卫生的、变质的生、熟食物进入食堂。

2.把好食物加工关。加工的食物,应严格做到生食与熟食分开,确保生、熟食无直接接触。加工熟食前,要把刀、砧、台面、盘子等加工和存放工具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熟食装盘后,不准交叉叠放,隔餐、隔夜、改刀的熟食冷盆,不准再作熟食出售。

3.成品、半成品要有防蝇、防鼠、灭鼠、灭其它害虫的责任。4.出售食品严禁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应该用夹子等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七、饮食卫生制度

(一)加工前应检查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二)熟食间(冷盘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砧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三)接触熟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四)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五)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六)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一)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应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二)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三)餐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四)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1.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5分钟; 2.蒸气: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

3.药物:如为氯制剂,有效氯浓度为250ppm(250MG/L),食

(五)具全部浸入消毒液中5分钟,餐具达到光洁、不油腻、无味感官标准。

(六)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七)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九、配菜卫生制度

(一)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二)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完后拆开冲洗干净。

(三)待用食品洗净或上浆后放入冰箱保存。

(四)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五)食品容器、盛器清洁,点菜牌、木夹子等不接触食品。

(六)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七)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

(八)配菜结束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十、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一)各类生食品必须荤素分开拣清洗净,不加工变质食品。

(二)毛骨残渣要及时清理,做到随时加工随时打扫清洁。

(三)每天都要清洗水池、工具、容器、地面,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无蝇、无臭。

(四)清洗后的食品要放置离地面的物架上,严禁随地乱放。

(五)切制好的食品要防尘,并加盖加罩,必须做到容器、工具、案板清洁。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二)建立卫生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网络,单位须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三)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应包括:环境卫生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四)组织卫生检查。单位须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卫生

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奖金挂钩。

(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教育。经常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六)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附:食堂卫生管理条例) 十

二、食堂卫生管理条例:

(一)餐具消毒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应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餐具清洗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无保洁。消毒完毕的餐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二)服务人员(包括勤工俭学学生) 1.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厨工卫生制度。

2.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卫生(包括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奖罚制度。

附:如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个人卫生罚款50元,公共卫生的罚款100元。 十

三、食品卫生

(一)不得买卖腐烂、变质、质差的蔬菜及肉类、豆制品。

(二)厨房内蔬菜及原料要做到整洁、分类存放,离地隔墙,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三)加工蔬菜要做到反复漂洗并用开水浸烫,去除菜水,避免蔬菜被农药污染引起食物中毒;操作过程中,尚需仔细检

查,防止蚊蝇等飞虫混入,剩菜剩饭不准再使用。

(四)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菜板用完要洗刷干净,立式存放。

附:违反者,发现一次对服务人员罚款100元,对食堂罚款200元。 十

四、就餐规定

(一)按时就餐,学校食堂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和作息时间,不准提前或推迟时间开餐,更不准延长开餐时间,否则对食堂罚款100元。

(二)不准给学生打包快餐进学生公寓,发现一次,对相应服务员扣当月工资5%,对食堂罚款200元。

五、卫生责任区

(一)第一食堂负责两个门前面的卫生,不得有立即和菜叶子等残渣;清理四个楼梯底下卫生;清理食堂后面垃圾。

(二)第二食堂负责1-2层的三个楼梯卫生,包括扶手、蜘蛛网、地板上痰迹和口香糖等印记。

附:任何食堂餐厅均不得在食堂后面倒垃圾,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食堂卫生垃圾一律装袋,倒在学院统一的垃圾坑,若在非垃圾坑的校园范围内乱倒垃圾,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食堂餐厅和厨房地板上不得有杂物、积水等;餐桌和椅子必须用清洁剂洗刷干净;卫生间内要保持整洁、不能有异味等,每周要大扫除一次。保持无蝇、无臭。否则经查证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六、食物采购、储存、出售管理规定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主要副食品(如米、油、肉类及一些冰冻食品等)要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并索要发票或收据。经检查发现没有发票收据或者未定点采购食品的,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罚款2000元,以此类推。

(二)不得向私自屠宰猪肉的无证私家屠宰场购买肉类食品,若有证据证明发现有以上情况,每次罚款5000元。

(三)生熟食要分生疏冷冻柜储存,若有混合存放,查到第一次罚款3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

(四)食品按规定限价出售,青菜类食品不得超过0.5元/份、素食品不超过1元/份,半荤半素食品不超过1.5元/份,小炒、沙锅、炖罐等食品不超过5元/份。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经查实,第一次罚款3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

(五)食品仓库应摆放有序整齐,无过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情况,若经检查发现以上情况,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罚款2000元,以此类推。

(六)若有证据证明发现师生因食用学生食堂食物过程中造成食物中毒的,一切医疗费用及其他后果由食堂经营者承担责任;情况严重的,终止合同并要经营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应急处理机制

(一)学院应建立食品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而平时对食堂及师生要求:

(二)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习突发事件的处理,在食堂内进行宣传教育,并由各专业辅导员将信息传达给各位学生。

全院师生除了学习应急处理,还得提高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

十八、食堂激励机制

(一)积极抓好食品安全及用具消毒,为就餐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和卫生保障。

(二)增加供应窗口,建立刷卡制度。

(三)推出多种系列、多种价格,并尽可能赶超当时季时令的就餐类型,满足学生对新鲜口味和不同档次的要求。

(四)蔬菜及出售饭菜的价格要绝对透明、公开。

(五)每逢节日对就餐学生开展加菜补助活动,并定期搞一些和学生相关主题的活动,如端午节免费送粽子、中秋送月饼等。

(六)每年从食堂就餐利润中提成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扶持贫特困学生。

(七)在食堂打听内悬挂关于营养保健宣传画,如接受哪些菜可以补血,哪些菜有何维生素。

(八)食堂应定期对学生做调查报告,针对学生提供的反馈信息作出相应调整。

(九)调动辅导员和班主任的积极性,把学校和食堂的就餐优惠活动传达给每位学生。

九、卫生包干制

对学院食堂卫生实行卫生包干制,采取落实到人的办法。餐厅卫生包干、厨房卫生包干、库房卫生包干、食堂外卫生包干、食品卫生包干及个人卫生。对于这个制度,将由膳

委会成员监督和所有师生提出的反馈信息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学院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所反映的问题,针对实际情况对各包干区负责人实行奖励和处罚。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3年月日

第19篇: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纪律的好坏是学习成败的保证。为了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在原有的《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制度。

一、课堂纪律。

1、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2、上课铃响,立即归位,准备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3、老师进入教室上课时,迟到者要在进门处敲门,待老师允许后入内。

4、上课用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思考,大声答问,向老师答问或发问须起立,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5、上课时要穿戴整洁,保持正常姿势,不准穿背心、短裤衩、拖鞋,不准披衣散扣,不准悬脚舞手,歪头搭颈。

6、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堂,保持安静,不允许串座,不准擅自下位,随便进出,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问题。

7、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待老师离开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8、早晚自习不得看与课本无关的书,不得打瞌睡。

二、课间纪律

1、不允许大声喧哗,打闹,欺侮弱小同学,说脏话,乱串班级。

2、要服从老师管理,对学校教职员工要尊重。

3、不允许男女生动作亲昵。

4、不允许从事娱乐性活动,如打牌,下棋,用手机放歌等。

5、不允许私自出校门。

6、不允在校园内使用代步工具。

7、不允许做危险性动作,如攀爬护栏、围墙、上窗台等。

8、不允许偷盗公私财物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9、不允许抽烟喝酒,随地便溺,乱扔垃圾。不允许在墙壁、桌椅、门窗上乱写乱画。

10、不允许携带管制刀具、火机、火柴、弹弓、防真枪、鞭炮等危险品进校。

11、不允许勾结校外人员来校闹事。

12、不允许学生在上课期间玩手机,发现后没收手机。

三、早操、集会纪律。

1、早操、集会前,各班应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不得无故缺席。

2、进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迅速整齐入座,做到快、齐、静。

3、开会时,要保持安静,认真作笔记,做到不谈笑、不逗打、不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其它书报、不中途离场。

4、散会时,各班应按顺序列队依次离场,不得拥挤。

四、“五严禁”规定。

1、严禁打架斗殴,吸烟、喝酒,赌博等活动。

2、中午、晚自习后等课外时间严禁去网吧、游戏厅、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

3、严禁野浴。

4、严禁攀爬围墙、树木、楼梯,趴窗户等。

5、严禁乘车入校门。

五、奖惩条例

(一)奖励。

1、凡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1)关心同学,勤奋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学生中造成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良,取得名次者; (5)有其它先进行为者。 (6)积极做志愿服务活动者

2、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3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奖金;

(4)授予“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各项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

(5)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二)处分。

1、凡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本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2、处分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开除学籍,留校察看; (6)勒令退学。

凡受过分的一律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 2016年7月13日

第20篇: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利保障,进而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学校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1、本着“先成人,后成才”的原则,着重抓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在尊重关爱的前提下,一切从严管理,让严格管理成为学校工作的一个特色。

2、加强常规学习(尤其是新生入学),学习各项管理规定和细则,重点学习《富官庄镇何家庄子小学学生违纪罚分累计管理办法》,从一开始就严格实施处罚规定,使违反规定的学生,明白自己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并要为其付出代价,培养对自己负责的责任意识。

3、加强教学楼和宿舍楼的管理,严格要求舍务老师,增强责任心,带领学生学习宿舍各项管理细则,对违反者从严惩罚。要求楼内管理教师加强巡视,认真记录,及时公布结果,并与班级量化挂钩。

4、充分发挥学生会的管理职能,引发和强化学生的自律意识,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

二、创设勤奋、向上、安全、宁静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

1、各班级认真落实《富官庄镇何家庄子小学学生违纪罚分累计管理办法》,开展主题周、主题月活动,加强班级干部队伍建设,关注学生文学艺术的欣赏能力和生活品位的提升。

2、班主任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加强班级管理,更新理念(美的熏陶,情的眷顾,理的指引),讲求一个方法(科学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打造以人为本的班级文化,各班要定出班风、班训、学生座右铭、班歌、誓词等。

3、各班级要抓好学生的生活和纪律管理,培养良好的学习风气;校团委要适当增加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书画展、演讲比赛、歌唱比赛等,增强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政教处和教务处要安排学生观看安全教育或思想教育类的优秀影视作品,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

三、注重课堂纪律的管理。

1、制定《课堂行为规范》并张贴在教室中,以指导学生的行为,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规范中可对学生在课堂上的一系列行为,包括喝水(饮料)、睡觉、说话、看小说、吃零食、玩电子词典或手机,迟到、早退,甚至上厕所等提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任课教师要以人格魅力熏染学生,平等待生,真诚交流,以情动人,用丰富的学养取信学生,用人格的魅力赢得学生。

3、选定一名德育教师,上课时可进行巡视,协助任课教师将违纪不听劝告的学生带出教室谈话,并交政教处处理。

4、制度管人,重在执行、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学生了解并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使他律变成自律,确保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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