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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6 15:01:19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芜 湖 纵 深 管 桩 有 限 公 司

芜湖纵深管桩有限公司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安全运行实行单位法人负责制,应指定专人负责锅炉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锅炉应注册登记合法使用,实行定期检验安全运行;

三、加强锅炉管理人员和司炉工、水处理工的培训,作到持证上岗操作;

四、严格按锅炉工作程序办事,当锅炉安装、修理、检修、报废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五、做好锅炉现场安全检查,做到每周自查一次,每月单位领导带队检查一次,确保操作规程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六、做好锅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行。建立健全锅炉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七、建立健全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程序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八、实行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芜湖纵深管桩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

蒸压釜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编制适合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

三、建立设备档案,并到当地设区市安全监察机构逐台办理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四、编制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检验计划(设备应在安全有效期前一个月报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接受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监督。

五、设备报废、报停、新装、重大维修时,须报监察机构备案。

六、管理和操作人员须持质监部门颁发的国家统一证件上岗。

七、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及时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芜湖纵深管桩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增行车在投入使用前和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当地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行车使用单位应将行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行车上易于工作人员注意的显著位置。

三、行车使用单位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行车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行车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管理行车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行车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行车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六、行车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行车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七、一旦行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芜湖纵深管桩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

推荐第2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江西同宇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安全运行实行单位法人负责制,应指定专人负责锅炉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锅炉应注册登记合法使用,实行定期检验安全运行;

三、加强锅炉管理人员和司炉工、水处理工的培训,作到持证上岗操作;

四、严格按锅炉工作程序办事,当锅炉安装、修理、检修、报废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五、做好锅炉现场安全检查,做到每周自查一次,每月单位领导带队检查一次,确保操作规程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六、做好锅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行。建立健全锅炉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七、建立健全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程序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八、实行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江西同宇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

蒸压釜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编制适合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

三、建立设备档案,并到当地设区市安全监察机构逐台办理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四、编制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检验计划(设备应在安全有效期前一个月报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接受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监督。

五、设备报废、报停、新装、重大维修时,须报监察机构备案。

六、管理和操作人员须持质监部门颁发的国家统一证件上岗。

七、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及时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江西同宇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增行车在投入使用前和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当地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行车使用单位应将行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行车上易于工作人员注意的显著位置。

三、行车使用单位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行车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行车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管理行车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行车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行车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六、行车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行车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七、一旦行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江西同宇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

推荐第3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泰州市高伟化工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

二○一○年七月一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使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叉车、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 2.0 适用范围

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 3.0 程序

3.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3.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生产营运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3.1.2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3.1.3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3.2 特种设备注册与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公司基础设施管理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3 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应明确特种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使用部门提供)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3.4.1 使用部门必须建立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3.4.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3.4.3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5 特种设备使用

3.5.1 使用部门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相关知识,便于及时应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5.2 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

3.5.3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且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3.5.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部门应保留相应的培训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3.5.5 特种设备操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严禁超载使用特种设备。 3.5.6 设备运行:

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HSSE部门备案。

 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 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基础施工部门向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3.6 应急预案的建立与演练:

3.6.1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3.6.2 根据所制定的应急预案,使用部门必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3.7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3.8 因特种设备管理不善,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按照《员工手册》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9 特种设备的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4.0 故障管理

4.1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4.2 如果确认设备故障达到了设备事故的程度,则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迅速启动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程序。 5.0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 5.1 特种设备事故定义:

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行为或事件,称之为特种设备事故。

5.2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程序: 5.2.1 一般事故的报告程序:

 设备使用部门向设备维护部或基础设施维护部报告或填写《报修申请》;

 设备部门或基础设施维护部确认是否属于设备事故——如果是则由设备使用部门的经理和主管人员负责事故的调查(必要时可会同设备、生产、HSSE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并于当班完成事故调查的初始报告,初始报告递交给相关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

 设备管理部门对事故调查初始报告进行审核;

 使用部门根据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完成事故调查的最终报告;  生产营运部在24小时内完成《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批准程序;

 批准后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抄报部门:公司总经理、中央职能部、HSSE、基础设施部、生产营运部、设备维护、事故发生部门。

5.2.2 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监察范围的五个类别(特别重大、特大、重大、严重、一般事故)的事故报告程序:

 发生上述五个类别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用部门必须立即向基础设施部报告。接报后的基础设施部应立即作出判断,在确认事故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五个类别的事故特征后,立即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机构报告;

 异地发生事故则立即向当地质量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行政部门;

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5.2.3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部门及其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必要的处理;达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五个类别的事故程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第4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企业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设备、设施保障,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包括特种设备选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监管、停用、报废、迁移及档案管理的全过程。

2、职责

2.1公司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2.2公司工程运营中心是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协助总经理,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特 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定期报检、报停、报废、检查等工作,确保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有效使用。

2.3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工程运营中心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同时检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于未取得相关考核培训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使用。

3、主要内容 3.1特种设备采购

3.1.1应当根据公司生产工艺要求选购特种设备,严禁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使用;

3.1.2不购买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3.1.3选购特种设备前,应由公司工程运营中心提出购买计划,并经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3.2特种设备安装调试(拆卸)及验收

3.2.1安装调试及拆卸应选择有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资质的安装调试拆卸单位负责设备的拆装,签订安装调试拆卸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安全责任。

3.2.2特种设备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调试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调试单位)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2.3安装调试、拆卸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工作实施前,工程项目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设备设施安拆和设备出租单位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由单位组织评审,并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3.2.4安装调试前,应组织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应急预案的学习或演练,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方案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并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3.2.5安装调试完毕后,安装调试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验合格。

3.2.6特种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调试、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全面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3.3特种设备的使用

3.3.1特种施工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使用单位(项目部)应设有专们的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对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及保养等工作。

3.3.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工程运营中心负责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3.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 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3.3.4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管理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必须委托取得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3.3.5特种设备遇到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3.3.6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应当向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3.7对大型的、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3.3.8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3.3.9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3.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3.4.1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3.4.2根据特种设备运行周期,结合特种设备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3.4.3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3.4.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备案。

3.4.5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

3.5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

3.5.1在用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要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5.2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当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5.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标志应当置于改特种设备显著位置。3.5.4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5.5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周期应当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中的相关规定。

3.6特种设备的停用、报废、迁移管理

3.6.1移装

(1)特种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特种设备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3)移装完成后,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3.6.2过户或变更

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将设备全部文件资料移交新使用单位。

3.6.3停用及重新启用

(1)设备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设备,在封存后30日内向 并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的,应当经定期检验合格后,到登记机关办理重新启用手续。

(2)使用单位在设备停用期间应当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3.6.4报废

(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2)特种设备报废后,不得再作为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 3.7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3.7.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调试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3.7.2项目部现场资料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 记、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

3.7.3工程运营中心应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

4、记录

4.1《特种设备台账》 4.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台账》 4.3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推荐第5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承租单位如租用出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承租单位一经使用,就确认完好。

2.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要求,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单位在入驻时,应将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如实向出租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4.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做到按期复训。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推荐第6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的安全管理。

2、职责

(1)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检查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 (3)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A、特种设备采购前应确定供方具备该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并查验其相关证明材料。

B、特种设备采购执行公司《基础设施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制度。

C、所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

A、物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及维修。

B、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C、承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特产办要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推荐第7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区所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其附属的安全阀、压力表、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

3 责任部门与准备工作

3.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3.2应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

3.3特种设备检验前,由设备科和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4特种设备检验时,设备科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3.5特种设备检验后,由设备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3.6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 后才能投入使用。

3.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3.8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3.9 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设备科负责铲车、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4 检验周期

4.1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 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2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4.3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4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强检)按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6个月校验一次,其他的一般仪器仪表一年一次。

4.5压力管道: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 1 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6 年。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 2 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 5 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5.1.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5.2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5.3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5.4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5.5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5.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6.特种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6.1压力容器设备

1.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注册证件、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

2.本体、接口、焊接接头等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现象等缺陷。

3.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动、声响或相互磨擦等现象。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记录齐全,且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缩空气、循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6.2工业气瓶

1.对购入气瓶入库和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常用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一般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30年的应按报废处理。 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留有剩余重量。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

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应设置二级瓶库。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m。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m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

6.3起重机械设备(吊机、吊车、吊具等) 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并正常使用: (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以及防冲撞装置。 (3)过载保护装置。

(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

2.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3.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4.与机动车辆通道相交的轨道区域,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5.起重机械应定期检验,并检验周期内使用,合格的检验报告,要长期完整保存。

6.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车间有吊索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中存放地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牌,有专人管理和保养。7.普通麻绳和白棕绳只能用于轻质物件捆绑和吊运,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的应报废。

8.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15倍绳直径,且不小于300mm,卡接绳卡间距离应不小于6倍绳直径,压板应在主绳侧。

9.链条有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或下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时应报废。

10.报废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使用。6.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安装场(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

3.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和维护,保证正常的安全状态。4.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效。

推荐第8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各分厂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5.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6.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7.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8.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9.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10.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1.特种设备警示标记齐全准确。

12.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14.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保部门申请复试。

15.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6.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8.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9.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0.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相应的责任。

推荐第9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

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部或班组

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

检检、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陆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

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臂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公司设备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窖包括:特种设备

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堆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推荐第10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应委托取得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2、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审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坚决制止施工单位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进行施工的行为。

4、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监督检验。

5、根据安装、改造、维修的合同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实施监督检验的检测机构监督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施工,发现未按照告知内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拒绝接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和监督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7、经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在验收后30日内从施工单位处接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在“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工艺、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

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第11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013 年 04月15日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安装前,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5、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

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①、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②、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③、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④、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⑤、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更换下来的合格证送交生产部备案。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生产部门。

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生产部向无锡市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6、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维修保

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7、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8、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须包括如下内容:

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9、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特种设备检验前,由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特种设备检验时,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特种设备

检验后,由生产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使用部门负责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2013年4月15日

第12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一、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和所属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限速器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二、在定期检验前,生产部要与市特检院协调好检测时间,及时对设备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洁工作,顺利完成设备定验,确保安全。

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时间根据上次的设备检验报告确定。

四、定期检验报告要有专人保管,随时备查。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二、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化、仪”四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三、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超压、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五、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特种设备交接班制度

1、接班值班长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交接,根据运行情况,制定本班任务和注意事项。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值班室接受值班长指令,然后到本岗位接班。

3、各班交接后,值班长汇报交接情况。

4、接班人应与交班人面对面,对照记录上的各参数、阀门所处的状态、各贮罐存量、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是否真实进行核对交接。

5、交接班人还应交接本岗位有关资料、报表、材料、工具和环境卫生。

6、接班人与交班人,确认记录后,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接班后出现责任事故,应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不清,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值班长汇报。

8、交接班地点应在各操作岗位。

9、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号。

二、工作要求: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依照《条例》或《规定》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后,方可由具备修理资格的单位进行修理。

第13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公司区域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以及厂内机动车辆(叉车)。

2.2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3.职责分工

3.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3.2 设备部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厂、部)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配备专管人员。

3.3 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分管设备的安全使用。

3.4 公司安环部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科(兼职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4.工作内容

4.1 设备部负责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

4.1.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程、规定及文件要求。

4.1.2负责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安全装置的校验、及专业性安全检查工作。4.1.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检验及修理工作。

4.1.4负责检查特种设备的修理和改造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4.1.5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特种设备的年、季度检修计划和统计年报。

4.1.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4.1.7审核特种设备的检验、检修、更新改造方案和竣工验收。4.1.8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指导应急演练)、特种设备档案和资料管理工作。

4.1.9配合企管部开展特种设备使用证的取证工作。4.2 安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 工作内容:

4.2.1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运行情况。

4.2.2参与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并对预防事故的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3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公司特种设备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4.2.4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管理。4.2.5配合设备部开展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定期演练。 4.3企管部

4.3.1 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4.3.2负责特种设备使用证的取证工作。 4.4 使用单位的工作内容

4.4.1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管理,组织编制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台账建立、检修计划的制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4.4.2参与特种设备的检修、检验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登记上报和保管有关资料。4.4.3做好使用的特种设备相关安全装置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 4.4.4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效验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与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4.4.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公司特种设备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和本单位内部特种设备的相关培训工作。

4.5 作业人员工作内容

4.5.1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5.2定期参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5.3负责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装置、附件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4.5.4发现特种设备隐患及时向本单位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4.6 安全使用和管理

4.6.1 使用特种设备的人员必须经本企业批准,并参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和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6.2 使用特种设备必须在有效的检验周期内,并取得相关登记证和使用证。

4.6.3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技术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纪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6.4 特种设备应挂上相应设备铭牌和使用登记证标志。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扶着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6.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取得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6.6 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有特殊规定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6.7 使用部门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规定。 4.6.8 各单位(厂、部)内生产、新建、技措等项目中涉及的特种设备,应报请设备部,经同意后方可交施工单位施工。竣工后应由设备部、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4.6.9 设备部、使用单位需定期组织季节性、专业性、日常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4.7 事故应急处理

4.7.1任何人发现特种设备出现异常、损坏造成停产、损失或需修复时应及时逐级上报。

4.7.2 一般和微小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指定有关部门及人员组织成事故调查组。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7.3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请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5.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公司生产部审核并报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1.2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2)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

(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2、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2.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应由项目经理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2.3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2.4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2.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2)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3)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5)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2.6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更换下来的合格证送交生产部备案。

2.7 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2.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生产部门。

2.9 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生产部向天津市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2.10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项目经理部需制定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2.1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2.12 项目经理部将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13 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3.1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和安全管理人员。

(3)负责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 (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

(5)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落实。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会议的组织、召开。 3.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职责 项目经理部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本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部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消除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4)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5)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作业人员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提前三个月申请复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将作业人员证件(副卡)随身携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经理部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操作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4.1 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4.2 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4.3 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4.4 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4.5 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4.6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5.1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5.2 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5.3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 事故发生地点。 (3) 事故发生时间。 (4) 事故设备名称。 (5) 事故类别。

(6)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6、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

6.1

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械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械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5)起重机械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6.2 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6.3 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6.4 起重机械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6.5 起重机械起吊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

(2)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7、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定期整改制度

7.1 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7.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过程。 7.3 定期自查

(1) 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落实本工程特种设备定期自查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包括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要层层落实到位,检查要填写检查表,检查人须签名。

(2) 安全监察部应每月28日前负责组织各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部所有特种设备及附件进行一次现场大检查,由安全监察部总结对每月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相关部门。

(3) 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还可配套采用对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专业检查和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生产部统一整理,分部门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4) 所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由生产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对检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应该建立隐患整改跟踪表,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隐患整改的落实,确保100%消除安全隐患。 7.4 自查内容

(1) 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 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 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申办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6)特种设备的改造、维修和重大维修情况。 (7) 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1)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7.5 隐患整改

(1)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责任人签收,一份由安全监察部备案。

(2) 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全监察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生产部。

(3) 全监察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相关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8、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8.1 目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8.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8.3 建档要求

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须包括如下内容:

(1) 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2)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8.4 管理要求

(1) 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编目、整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2) 特种设备档案的应有专门的档案柜集中存放,按设备类型、编号等分类存放。 (3) 每个特种设备档案应有便于查阅的档案号; (4) 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的查阅、借出和调入登记制度;

(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从特种设备购入开始建立,到特种设备报废注销为止。

(6) 档案柜须清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每季度查点一次;年终对所有档案查点一次。

9、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9.1 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9.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程所有起重机械及其附属的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

9.3 责任部门与准备工作

(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生产部负责。

(2)每年年初由安全监察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批准,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落实。

(3)应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

(4)特种设备检验前,由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5)特种设备检验时,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6)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生产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7)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8)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9)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10)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使用部门负责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9.4 检验周期

起重机械:行车等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10、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0.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工作,做好对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运行状况清查及对制订隐患问题的对策,特制定本制度。

10.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与特种设备有关的部门间沟通管理。 10.3 人员范围

(1)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

(2)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每季度举办一次,其它部门协同参加。 10.4 主要内容 (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组织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

(2)通报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总结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5)布置下阶段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6)交流其它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7)审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8)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定期作本工程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汇报。 (9)研究、协调和解决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10)对已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如果没有可以采用外单位典型案例予以说明。

(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2)针对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或特点,开展讨论并做好记录。

(13)开会之前,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应一一列出。

(1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各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必须认真执行,按时完成。 (15)会议内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会议纪要,并分发给相关责任部门。 (16)每次会议纪要及相关会议资料须归纳存档

1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1 危险源分析

(1)因机构及零部件固定不牢、锈蚀变形、疲劳工作,引发滚落、高坠、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

(2)起重吊装,因违反‘十不吊’及信号指挥、司索与司机配合失调,导致撞击、坠落、失衡,造成人员伤亡;

(3)因安全装置不能有效地限制重量、力矩、行程、回转,造成断擘、倾覆、断绳、断轴,造成人员伤亡;

(4)因操纵系统和电气系统接触松脱或疏于保养,失去控制与操控,发生故障造成人员伤亡。

11.2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组

长:朱青峰 副组长:白石磊、杨荣碧

员:侯兵臣、郑维通、廖学良、洪高祥、李晓霞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职责:总指挥; 副组长职责:人员分工安排;

A、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B、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C、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D、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组员职责:在组长的带领指挥下对事故进行救援抢救。 11.3 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建立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与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预警行动

如遇意外事故时,管理人员要立即采用电话、对讲机或其它快捷方式第一时间向生产部汇报险情。同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抢救受伤员工。

(3)信息通讯:

急救:120;火警:119;匪警:110;

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全体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班组、联系电话、报告人、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

11.4 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为确保本工程正常生产,预防突发事件以及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应有充足的技术措辞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和经济损失。

根据本工程生产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生产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的高空坠落与吊运撞击作为一级响应。

假设吊运的工件与地面工作人员不同步、吊运防护不牢、起重机械作业失控,可能造成高坠与撞击等几种可能。 (2)响应程序

生产过程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安全监察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由生产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管理组及时传递,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组织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外理应根据事故大小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由相关部门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项目部门处理不了则由项目部门向安全监察部请示,请求项目经理部处理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向安监局或政府部门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3)处置

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特种设备管理组负责人杨荣碧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A、首先抢救现场负责人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相关防护是否到位、安全保护或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失控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由现场负责人向杨荣碧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B、安全监察部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C、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D、抢险组在排除继发性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组织车辆将伤员送往医院;

E、应急抢险完毕后,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应立即召集作业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及全体作业人员,参与配合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整改措施;

F、对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11.5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中所需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本预案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 常用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2) 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 应急器材:钢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电焊机、灭火器等。

(4) 交通车辆:面包车、小轿车各一辆。 (5) 其它物资:根据需要随时增补配备。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项目经理部

2011年10月30日

第15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确保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的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

3、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4、制度内容

4.1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4.1.1总经理职责 1)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审核颁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审批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在抓好生产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特种设备技术岗位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5)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

4.1.2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以指导自己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指定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组织制定本企业特种设备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特种设备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特种设备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与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对特种设备事故,遵遁“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9)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10)负责组织领导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做到奖罚分明。 4.1.3机电部职责

1)在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企业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企业关于设备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规定,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按章办事。 3)编制特种设备选购计划,参加新设备进厂验收检查,安装质量验收及试车等工作。

4)参与编制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工艺生产部门制定生产操作规程。

5)编制特种设备的检验、维修、保养等计划,并具体落实实施,检查或参与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

6)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做到及时消除,承压设备本体需修理时,应由相应资质的安装维保单位进行消除设备缺陷。

7)对特种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验、改造、大修、维保等环节,作好资料的记录、收集、汇总工作。 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配合安全环保部及时作好设备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4.1.4安全环保部职责

1)熟悉并执行特种设备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制定相关人员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预案措施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的注册登记、复检、建档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和有关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5)及时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单位员工培训制度,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内部学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换证考试。

8)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整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9)组织参与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

10)负责建立、管理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收集整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和原始技术资料。

1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紧急救援预案演习。 4.1.5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职责

1)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订出加强使用管理、维护检修等有效措施,不断定改善使用管理状况。

2)在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参与本部门特种设备安装调试、修理与改造、质量验收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停车、卸料、置换、清扫等工作,及时安排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本部门特种设备台账。

4)对特种设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随时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状况,制定和落实消除特种设备接口密封部位的跑、冒、滴、漏的措施,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完好率。

5)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6)经常教育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和不合理使用,对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共同落实整改。

7)组织安排好本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感。

8)督促本部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危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并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9)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停用保养工作,保证停用、备用特种设备能够处于良好的状态。

10)经常查看特种设备注册铭牌悬挂情况,防止丢失和损坏。 11)不得安排无证操作人员独立上岗操作特种设备。

12)对特种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配合调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4.1.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 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性,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特种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9)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4.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本企业正常生产,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考核如下: 1)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所规定的职责。 2)各责任人对本部门特种设备进行全方位管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3)特种设备管理纳入公司月度考核。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奖罚措施按照本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安全环保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人力资源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环保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公司安全考核内容之一。 4.4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4.1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便于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分析特种设备故障原因,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了解日常管理情况。

2)规定对特种设备所涉及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4.4.2职责:

机电部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4.4.3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种类:

①特种设备随机出厂文件;

②特种设备安装、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③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

⑤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⑥事故及故障记录;

⑦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⑧注册登记资料。

4.4.4、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4.4.5、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机电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应监督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各种资料记录、收集、汇总,并及时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5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及机电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2-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编制特种设备定检计划,经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同意,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外部检验申请,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机电部及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2-2对于由公司机电部负责检验的压力表,由压力表所在单位在有效期届满20天前或检查中发现压力表存在问题时提出检测要求,由机电部负责在有效期前完成检测,封贴检测合格标签,并出具检测报告,交付压力表所在单位留存。 2-3对于机电部检测合格封贴合格标签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的压力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在合格有效期内应保证标签完整清晰;对于既无合格标签又无检测报告的由机电部负责;

2 -4对于需外部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强检类压力表,由所在车间提前30天提出申请,机电部进行初检合格后交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外检,取得检测报告,由安全环保部留存。

2-5机电部应在校验资质、校验设备有效期届满90天前向安全环保部提交复审申请,确保校验资质、校验设备在有效期内。 2-6对于检查时查出的问题纳入月度考核。

3、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附件,不得继续使用。

4、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做到及时消除,承压设备本体需修理时,应由相应资质的安装维保单位进行消除设备缺陷。

特种设备常规维修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常规维修保养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2、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应对所属设备定时进行常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3、机修班组应提报设备的备件,并有正确的规格、数量;

4、机修班组应努力钻研科技知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特种设备使用达到安全、高效、节能;

5、机修班组职工应努力节约原材料和辅料,降低消耗,并负责特种设备的防锈、防腐和保养工作(外修设备除外);

6、机修班组保养人员要学习新技术,钻研新工艺,负责协调监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转;

7、机修班组保养人员应做好对设备的常规检查和维修记录,提出大修和小修的项目和内容,提高设备的效率;

8、机修班组保养人员应做好设备检修的清洁工作,做到维修、保养结束后现场无杂物、无油污,搞好文明生产。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4、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若发生人员重伤、死亡等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技监部门,安监、公安、工会等部门。

5、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逐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险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事故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第16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前言

1、1制定本汇编的目的

1、

1、1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1、2在全区范围推进特种设备系统性管理工作。

1、

1、3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1、2制定本汇编的依据

1、

2、1

1、

2、2

1、

2、3其他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规章、技术法规和标准

1、3本汇编的适用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场)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度

2、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2、

1、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和,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

1、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2、

1、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2、

1、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

1、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2、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2、

2、1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2、

2、2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

2、3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

2、4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

2、5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2、

2、6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2、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2、

3、1操作时,随身携带证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不脱岗、不离岗,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3、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

3、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

3、4拒绝违章指挥。

2、

3、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2、

3、6应按规定保管好设备的钥匙,在交接班时,做好设备卫生和例行保养工作。

3、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3、1使用单位必须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3、3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内容:

3、

3、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资料(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

3、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

3、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

3、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3、

3、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

3、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4借用、调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应要有记录,并做到及时归还,做到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4、1每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为应当填写或,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2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固定特种设备,均由产权单位向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移动式(或流动式)特种设备,均由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4、3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向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4使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4、

4、1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4、

4、2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

4、

4、3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4、

4、4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

4、

4、5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

4、

4、6存在事故隐患的。

4、

4、7安全状况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时间超过限定的。

4、5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5、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报验制度

5、1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报验的定义

5、

1、1验收检验是指: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或重大维修竣工后,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

5、

1、2定期检验是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的周期检验。

5、

1、3报验是指:由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所委托的安装维修保养单位向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法定检验的行为。

5、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是申报所属特种设备检验事项的职能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具体负责人。

5、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015年11月 特种设备相关职责、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一)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使用单位应明确以下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2)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3)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纳入企业年度经费计划,并有效实施。

2、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1)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2)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3)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特种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5)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6)负责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或事故的报告和协助事故调查。 7)组织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持证上岗。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2)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或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3)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5)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6)提出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 7)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8)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9)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10)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11)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12)实施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2)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3)拒绝违章指挥;

4)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5)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6)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7)做好工作记录;

8)按时参加作业人员证件复审。

5、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

设备处 2015年11月

第17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南通成世重工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

总则…………………………………………1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2.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特种设备(使用)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6.特种设备(使用)应急救援制度 7.特种设备事故(使用)处理制度 8.特种设备(使用)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9.特种设备(使用)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 安全生产责任人(法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组织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工作。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 1.2.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组织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2.9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办理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3 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技术规范、规章。1.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5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工作。 1.3.6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2 1.4 人事部门及负责人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技术规范、规章。1.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4.3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 1.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 1.5 部门(车间)领导职责

1.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1.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1.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5.5参加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1.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组织部门员工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1.5.8及时向公司管理机构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1.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1.6 班组长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 1.6.2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6.3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6.4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6.5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6.6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1.7 操作工人职责

1.7.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做到“三不伤害”。

1.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记录。1.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7.5设备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要求汇报。

1.7.6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 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3 公司人事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2.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2.6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2.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8.1新设备投产前,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5

2.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9 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0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1 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 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3.5 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钢丝绳必须按月分色标志)。必须对特种设备

6 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3.6 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3.7 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8 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 设备原则上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 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1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专题会议;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每天 晨会必须进行特别关注。

4.3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生产、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请假并另派员参加。 4.4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4.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指示。

7 4.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4.3检查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相关记录,总结各部门的经验和教训,了解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4 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布置下阶段工作要点。 4.4.5审定公司管理网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4.6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5.1 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 文件管理 5.2.1职责

5.2.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5.2.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

5.2.1.3资料室负责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5.2.1.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5.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8 5.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5.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资料室识别其适用性,并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5.2.2.3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5.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5.2.4资料室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5特种设备文件由资料室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5.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资料室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7文件销毁由资料室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资料室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 要查阅时可以到资料室借阅。

5.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5.3记录管理 5.3.1管理职责

9 5.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资料室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

5.3.1.2记录的格式统一设计;由资料室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各部门的记录的年底交资料室保存。

5.3.2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

5.3.4 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公司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5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资料室报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销毁。

6、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6.1 总则

6.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6.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6.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或直接报告公司领导。10 6.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6.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

6.1.7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1.8当事故性质严重,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6.2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6.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6.2.2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6.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1 6.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6.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事救援 。

6.2.3.6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2.3.7后勤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 作。

6.2.3.18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6.2.3.9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6.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6.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6.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

6.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6.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6.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6.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12 6.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6.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6.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6.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6.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6.2.5.5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6.2.5.6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6.2.5.7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6.2.5.8有关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6.2.5.9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6.2.5.10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13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7.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7.3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现场。

7.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7.6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按照国家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7.8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资料室保存。

8、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8.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8.2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 提前一个月与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

8.3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8.4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8.5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领取检验报告交资料室存档。

14 8.6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8.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8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必要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8.9特种设备管理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8.9.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8.9.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8.9.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8.9.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8.9.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9、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9.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9.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9.2.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

查。公司每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安技、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9.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15 9.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9.3检查内容:

9.3.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9.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9.3.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 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9.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9.3.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9.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9.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 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9.3.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9.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9.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需存档。 9.5隐患整改:

9.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9.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16 9.5.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第18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任命书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作如下任命:

一、安全管理负责人:

二、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

三、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

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设责任

五、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人:

六、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选购验收制度

1、购买特种设备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不得购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已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

2、应当根据公司生产工艺要求选购特种设备,严禁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使用。

3、选购特种设备前,应由公司设备采购部门提出购买计划,并经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4、特种设备购进后入库前,必须进行开箱检查特种设备的外部情况和出厂资料。设备、安全、档案、采购部门人员参加验收,验收时有关人员应逐项认真检查验收,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5、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6、验收完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将特种设备附有的相关文件收集、归档。(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应委托取得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2、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审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坚决制止施工单位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进行施工的行为。

4、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监督检验。

5、根据安装、改造、维修的合同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实施监督检验的检测机构监督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施工,发现未按照告知内

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拒绝接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和监督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7、经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在验收后30日内从施工单位处接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2、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要求备齐以下资料、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测证明。 (2)、安装过程的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书和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3、安全管理人员应逐台填写《特种设备登记卡》和使用申请书交予登记机关。

4、办理使用登记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将登记机关退还的文件和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妥善保存。

5、安全管理人员将使用登记证或安全合格证明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 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在“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六)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工艺、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

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 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2、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上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资料,并及时交付档案管理员。

4、档案管理员将接收的资料,分类整理后,及时归档保存,做到定位有效,妥善保管,方便利用。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防盗、防虫蛀,防鼠咬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

6、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凡借阅重要档案的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返档。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地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

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术档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逾期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工作。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参加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外,还应加强内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各种安全会议,班前班后会、标语、简报、播放录像等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特种设备法规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2)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事故案例; (3)在用特种设备的性能、结构工艺特点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4)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急救措施; (5)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

(九)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管理和更新制度

1、应根据单位的特种设备类型确定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范围。

2、在适当的时机从各级安全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出版社、新闻媒体、相关科研、咨询机构、相关方等处了解特种设备相关信息,及时获取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收集、识别的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编目录、标识保存。

4、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已获取文本的目录清单应在公司内部共享,各部门可借阅或查询。

5、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做出响应尽快获取,同时更新目录清单并标识。对失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盖作废标识,须留参考的加盖“仅供参考”章。每年至少一次,对单位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目录清单。

(十)协商和信息交流制度

1、员工参与协商的方式有:口头或书面意见和建议、参与会议讨论等,员工在特种设备安全事务上享受知情权;

2、公司应确定收集和传递的特种设备相关的内、外部信息,并通过会议、公布上墙、树立标牌或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对外公布;

3、对新单位员工,应组织对其进行上岗前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和了解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知识和规定;

4、对在职员工,可通过各种会议形式,向员工宣传、贯彻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相关方提出的信息、要求等,可通过电话、或以 “工作联系单”传递,单位应及时对相关信息给予处理和答复。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设备安全隐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单位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7、设备安全隐患应在调查结束后制定防范和处理措施,报公司主管或有关政府部门。

(十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按《火灾(爆炸)应急预案》执行,具体规定附件1。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按《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具体见附件2。附件1《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1.目的

明确单位的重点消防部位,采取火灾(爆炸)预防措施,以及一旦发生火宅后应采取的应急计划,以尽量减少因此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及不良环境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潜在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3.职责

本预案由总经理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本单位重点消防防火区域:财务室、档案室、生产车间、仓库。4.2火灾(爆炸)预防措施

4.2.1重点消防防火区域严禁吸烟,并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应定期检修, 各部门兼职安全员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及摆放位置,以便在火灾(爆炸)事故刚发生时能有效地阻止火势进一步蔓延。

4.2.2在安全检查时必须对上述重点消防防火区域重点检查。4.3火灾(爆炸)应急计划

4.3.1公司每位员工都有报告灾情、服从指挥、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4.3.2公司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和具体分工及联系电话。

4.3.3火灾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利用消防设备开展扑救工作,并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3.4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火灾通知后,按分工各行其责,组织人员疏散、设备转移、联系救护的车辆和消防人员,并组织对火灾现场保卫,防止事态恶化及人为破坏。各部门主管除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外,应立即切断失火地点的电源。组织人员尽量转移失火区域附近的贵重设备和重要文件资料等。

4.3.5火势有可能危及公司供电系统安全时,应首先组织人员将电梯放人后切断电源,避免造成重大的影响。

4.3.6当认为火势无法控制,可能会对周围人员造成伤亡时,应立即利用广播或其它有效方式组织人员紧急疏散,现场人员在紧急疏散时,必需听从指挥,按指定的线路有序撤离。疏散人员迅速在空地集合,并由各部门负责人清点人数。如发现少人,应立即报告领导进行搜救。 4.3.7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派专人报警。报警人员应拨打“119”火警并留在门卫处等消防部门到达后指引至失火处。报警时须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的介质、火势的大小等情况,便于消防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4.3.8公司要准备紧急救护用品,如急救箱、担架等,以便在有人员受伤时及时进行伤口处理,防止感染。如伤情严重,应及时送当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报警并负责指引。如火灾(爆炸)是由压力容器引起,则由办公室负责人与质监、安监部门联系,协助查明事故原因。

4.3.9在火灾扑灭后,总经理负责组织进行善后工作,尽可能将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化。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交总经理审核后交档案室存档。

4.3.10火灾应急预案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演习,以验证其有效性,并将演习的有关情况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与评审记录表”。

4.3.11在火灾发生后,或经过火灾应急预案演习后,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火灾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与评审记录表”。必要时,应根据评审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

5.本预案使用的表单 应急预案演习与评审记录表 附件2 《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规范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处理和控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重复,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包括特种设备出现异常引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3.职责 本预案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关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任何员工发现周围有人员受伤时,都有义务迅速将伤情、所处位置上报主管,并积极进行现场救护。

4.2公司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和具体分工及联系电话,见附件。4.3各办公室应配备常见急救药物,以备不时之需。 1.0目的 4.4常见人身伤害的紧急处理措施 4.4.1当身体某部位割伤出血时: 出血时,流出的血液量看起来比实际多,不要慌张,先要确定出血的部位。要说些鼓励的话使其镇静,因为惊慌会加快心跳,出血就会更多。如果是小的割伤,用干净的布或洗过的手直接压迫受伤部位,一般就可以止住流血。如果血还止不住时,就要压迫止血点(对止血很有效的部位)。即压住比伤口距离心脏更近部位的动脉(止血点),这种方法叫做止血点压迫法。即使血止住了,也不要解下绷带,要尽快送医院治疗。

4.4.2腰扭伤的紧急处理措施: 弯腰想要拿东西时,腰发生剧烈的疼痛,身体不能动弹,可能就是腰扭伤了。由于突然剧烈疼痛,可以认为是由于腰部肌肉拉伤或腰椎扭伤引起的。椎间盘突出也是腰痛的起因。

4.4.2.1剧烈疼痛时,越动就会越疼,可暂时保持一种疼痛较轻的姿势。保持1~2个小时疼痛就会缓和,然后再找到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休息。

4.4.2.2疼痛少的姿势虽然没有一定的形式,但是选择舒服且能持续较长时间的姿势更好。通常是仰卧,可在膝下放入坐垫等平躺静养。侧着躺时,象虾一样膝盖弯曲的姿势有时也很舒服。褥子要硬一些。 4.4.2.3由于疼痛是突然发作的,用冷湿布敷腰多数情况下也很有效果。不要急于治疗,保持静卧的姿势更重要些。

4.4.2.4如果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姿势,疼痛都持续不断,且十分剧烈,要呼叫急救车到外科治疗。下肢麻木时,也要及时救治。

4.4.2.5采取静养时,如果疼痛稍微减轻些,可用宽的白布缠住腰部,这样可便于坐、站或是走动。等到了能够走动时,要到外科接受治疗。

4.4.3一旦在触电、窒息等情况下,发现伤者呼吸暂时停止,首先应切断电源、开窗换气,然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具体方法为: 病人仰卧,松解衣领衣服,清除病人口鼻中泌物和污泥、假牙等,必要时将舌拉出来以免舌根后坠阻塞呼吸道。将病人头部后仰,使呼吸道伸展,救护人员将口紧贴病人的口(最好隔一纱布),另一手捏紧病人鼻孔以免漏气,术者深吸一口气,向病人口内均匀吹气,使病人胸部能随吹气鼓起16,18次、如果病人牙关紧闭,无法进行口对口呼吸,可以用口对鼻呼吸法(将病人口唇紧闭),直到病人自动呼吸恢复为止。

人工呼吸注意要点:保持病人呼吸道通畅,松解衣服,防止用力过猛。如有胸肋骨骨折或其他情况不宜做人工呼吸时,应立即采取其他急救措施。如果呼吸心跳均停止时,应同时进行心脏按摩术。

在未得到专业医生确认的情况下,不能轻易放弃救援行动。

4.4.4当被热水烫伤时,冷却是最重要的,轻度烫伤,也需冷却几分钟,严重烫伤时要冷却30分钟。在充分冷却后,用干净的布包好伤处并接受治疗。在医生诊断前,不准涂抹任何药膏,因为可能引起细菌感染。戒指和眼镜如不及时取下 ,可能就取不下来了。另外,为使患部不留下痕迹,不要自己碰破水肿泡等,要按医生的要求做。 4.5伤势较重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总经办汇报,总经办负责对外联系安排车辆和医务人员,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6由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对人身伤害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人身伤害事故报告单》报院长,审核完毕交档案室存档。

4.7本预案中涉及的救护用品和救护知识,由总师办负责准备和培训。4.8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演习可与自然灾害和火灾应急演习结合进行,由品办公室负责组织,以验证其有效性,并将其有关情况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和评审记录表”。

4.9在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或应急预案演习后,总师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和评审记录表”。必要时,应根据评审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4.10本预案使用的表单 应急预案演习与评审记录表 人身伤害事故报告单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须持有质监部门发放的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压力容器。

2、实行安全操作持牌制度,在一些关键的操作装置上挂牌,牌上要有明显的标 记或文字说明装置的操作程序与状态,包括阀门的开关方向及其它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前应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 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经确认完好后,方可开机。

4、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按容器使用的工艺条件进行操作,防止过载。

5、容器运行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温度、压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规定范围内,并严格按工艺条件控制,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在容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容器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以及与其相连的管道有无震动、磨损,如生产上述现象,须及时修理并上报。

7、压力容器每次使用后,应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如有检修,则应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原因、部位、日期等。

8、压力容器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将校验记录存档。

第19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1 2.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3.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5.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6.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时,随身携带证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不脱岗、不离岗,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拒绝违章指挥。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

2 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应按规定保管好设备的钥匙,在交接班时,做好设备卫生和例行保养工作。

四.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使用单位必须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3.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内容:

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资料(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⑵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⑷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⑸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⑹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⑷借用、调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应要有记录,并做到及时归还,做到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1.每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为应当填写《登记卡》或《注册登记表》,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固定特种设备,均由产权单位向

3 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移动式(或流动式)特种设备,均由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3.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向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使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⑴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⑵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

⑶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⑷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

⑸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

⑹存在事故隐患的。

⑺安全状况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时间超过限定的。

⑻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六.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修保养计划。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3.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维修保养人员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4.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当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时,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5.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规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验、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

6.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三润滑、调整和检查。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标准》(见附件六)、员工换岗和调动情况,制订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申请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计划。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

5 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做出记录。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予以注销。

八.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编制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年度检查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检查是否存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不良现象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将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不同情况给予奖惩,以起到鼓励和警示作用。

九.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⑵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⑶事故设备名称。

⑷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⑸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4.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20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各项目管理处应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予以落实。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含换热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采购,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 1 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 2 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使用部门向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3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工程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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