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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01 09:03:5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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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召开,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精神和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解决矛盾问题。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向与会党员干部通知,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要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会后由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

8、党员和干部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谅解与支持,形成团结统一的共同体。

推荐第2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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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委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党委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会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党委,以便党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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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

一、二个突出问题。

⑵广泛征求意见。党委或委托纪委、组织部门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纪委、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纪检,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

⑶发出会议通知。党委和各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⑷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⑴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⑵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⑶由纪委(支部由纪检或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⑷党委、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⑸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⑹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⑴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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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⑶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八、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资料来源:http://www.daodoc.com/data/s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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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第一条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上级安排决定。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主题,须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本级党组织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 1 — 第五条 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市科技局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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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和中组部关于提高党内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市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局党组和省委、省直机关党工委、省局党组的要求,特制定XXXX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坚持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对实现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保证局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有利于加强党的监督,有利于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利于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有利于发挥党委一班人的核心作用。

第二条党委成员都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的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半年民主生活会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翌年一月底以前召开。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实际情况,可以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可与每年两次的党委民主生活会同时进行,也可以专题进行。

第三条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

议情况;

(二)检查对国家邮政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

(三)检查省局党组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五)党委成员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

(六)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条党委民主生活会需要准备的工作:

(一)根据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的主要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

(二)党委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应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民主生活会人员。

(三)局党委、纪委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广泛征求各部、室、局、公司、多种经营处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理归纳,会前转告每个党委成员。

(四)党委成员之间提前沟通思想、交流工作、互相谈心,并做好发言提纲。

第五条党委民主生活会必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党委成员要虚心听取各种意见,互相交心谈心,沟通思想认识,消除隔阂和误会,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第六条党委成员要自觉地进行自我批评,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局长办公会或工作汇报会;防止只讲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只讲班子集体不联系个人实际。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第七条党委书记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同其他党委成员及时沟通,对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带头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承担工作中的失误和责任,诚心鼓励党委成员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正确引导大家积极发言。

第八条列席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对党委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建议。

第九条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委成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与会有关人员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党委书记或其他党委成员要将会议情况和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转告缺席人。

第十条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委要认真

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有的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要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一条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十五日内,党委要责成有关部门将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和会议记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每次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委或责成有关部门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及其成员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负责地向群众反馈。

第十三条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加强对全市邮政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并把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十四条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局党委和当地党委的要求制定。

XXXX局党委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为了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邮政局关于邮政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全市邮政部门的贯彻执行,积极推进全市邮政事业快速、稳步、持续地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邮政局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特制定《XXXX局党委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一、党委成员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全市邮政部门的改革和发展,深入开展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委成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二、党组成员必须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江泽民提出的“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必须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必须严肃党的经济纪律,必须严肃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要求,坚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局批示与决策在全市邮政部门的贯彻执行,坚定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三、党委成员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工作目标,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

检查、有考核。

四、党委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大局观念,按照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对全市邮政部门重大原则问题,坚持集体领导,做到深入讨论,充分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党委集中讨论做出的决定,党委成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五、党委成员必须根据党管干部的要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党委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选拔和任用干部;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的不讨论,党委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不同意提拔使用的不通过,党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教育。

六、党委成员必须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既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每半年一次的党委民主生活会。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有的问题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七、党委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自觉地按照省委、市委所规定的必读篇目,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刻苦学习理论;带头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要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注重学习效果,发挥表率作用,切实把学习理论,武装头脑同解放思想、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在

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

八、党委成员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树立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要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在改革与发展中敢闯敢试敢做;要了解职工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疾苦,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转变作风,加强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九、党委成员必须要带头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反对奢侈浪费,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努力把白山市邮政局党委建设成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坚强领导集体,带领全市邮政职工为实现扭亏目标步入良性循环而奋斗。

推荐第5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一般不得延期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前有准备,会议有主题,确保会议高效、务实。

三、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全体党员(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贯彻执行校党委、院党总支所作出的决议、决定。

3、调查研究、联系同学、艰苦奋斗、改革领导作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

4、党支部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5、上级党组织指定的民主生活会内容。

五、会议考勤要求:

1、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允许请假。

2、每次会议前所有到会党员请签到,签到结果作为考核标准之一。

3、民主生活会以及党支部其他会议要求所有党员不得无故迟到,迟到两次按不到一次处理。因故不能到会者,须向本支部支委请

假,履行正规请假手续。必须持有加盖学院团委印章和支部书记(老师)签字的假条,并委托一名与会党员同志代读。临时有急事,不能到会者,须在开会前向支部书记(老师)口头请假,并于会后一周内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并由本人于下次会议当众解释请假原因。否则视为旷会。请假三次算作不到一次。

4、党员应按时到会。以通知开会时间为准,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会罚款30元,作为支部活动经费。款项由组织委员保管,并由宣传委员设立专用账目,登记收支。学期末交支部书记审查。

5、无故旷会1次或累计迟到3次者,向支部书记(老师)提交书面检查并当面作出检查,并在支部大会上当众诵读检查。

6、旷会三次及三次以上者不得参与下学期所有奖学金以及其他各项荣誉的评定。经支部大会讨论并依据党章并交由学院党委做出相关处理对其进行相应处理,上报上级党组织并给予党纪处分。

7、学期末由组长对本组组员活动中的表现进行打分。

8、仅无旷会记录的党员有资格申请优秀党员荣誉称号。

六、会议纪律及要求:

1、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必须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团结与凝聚党支部组织成员。

2、党支部活动与会议期间,每一位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党员有责任和义务为党支部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献计献策,共同建设好支部。

3、参加生活会的成员,要从“沟通思想,团结提高”的愿望出发,

党员要积极主动、勇于参加讨论,服从组织安排。不得私语、吵闹、做与例会无关的事情。

4、党员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按时做好笔记与会议记录。

5、民主生活会结束后,每位党员要写好>,要按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内容、主要收获、存在问题、会后措施以及生活会原始记录。

6、每位党员必须保守支部的秘密(支部发展党员的谈话内容、民主测评情况、未公布前的发展党员名单、预备党员的谈话内容)对泄露内部秘密,并在学生群众中、党支部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同志,视其情节严重,给予党内处分。

7、每位党员必须自觉遵守上述条例,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以及思想、路线、方针、政策,时刻铭记党员使命,加强党性修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团结一致,共同进步。

七、党支部奖励措施

1、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党员可适当获得一定的德育分作为奖励。

2、在评定优秀党员时优先考虑平时表现积极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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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学期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每年的七月和次年的一月召开。

2、确定议题。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部署,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

3、参加人员。党员应准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与会,应事前书面请假,并提交书面发言稿。

4、会议程序。一是要组织好会前学习,奠定思想基础;二是要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反馈;三是要撰写发言提纲,做好发言准备;四是要开展谈心,做好思想交流;五是要坦诚相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制定措施。针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党支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会议备案。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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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共两项)

(征求意见稿)

1、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务办公室

2、“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办公室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规定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真正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及兑现廉政承诺情况等。

3、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年中和年底各一次。

4、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主题及开法,通过下发征求意见表,在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在本单位公布,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

5、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可邀请本单位部分党员代表和老干部参加,邀请人数1-3人。

6、民主生活会后,局党组和班子成员本人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要在本单位进行公开通报。

7、局党办负责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2、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

3、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

l、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

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

四、党课

1、制订好党课计划。党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

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推荐第8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二、质量标准

1、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时认真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民主生活会后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四、职责

党委委员要分别指导总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并记录整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五、工作流程

1、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①党支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梳理汇总和原汁原味的反馈。

②消化谈心。党支部对各方面的意见要有一个自我反思、进行消化的过程。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包括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群众之间,虚心接受批评,诚恳地求得帮助。

③确定中心议题。党支部要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深入分析,抓住职工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结合实际,确定生活会主要议题,并提前发给与会的每个成员。

④开展学习。党支部要结合生活会主要议题,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学习有关内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⑤个人要在学习和谈心的基础上,写好符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的发言提纲。特殊情况缺席的,要提交书面发言提纲。

2、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增强正视自身问题的勇气,敢于暴露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要严肃认真、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自我批评。要发扬“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优良传统,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做好相互批评。

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取得对问题的基本一致认识的基础上,针对会上查摆出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解决问题的责任及期限。

③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在会议中,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记录要力争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后的整改情况。

①会议结束后,10日内就召开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

②认真地按照会上制订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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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落实上级党委的规定,为了加强党的建设,为了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更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评议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2) 评议党支部和学校廉洁从政执行国家法律及一学期学校工作情况。

(3)评议党支部及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的情况,

(4)讨论党支部和学校下一阶段发展计划及汇总收集到的信息。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民主生活会上每个与会同志应当做到畅所欲言且实事求是。

4、对于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指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对于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征求上级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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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

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学期末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第四条

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书记、副书记不能缺席。书记、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第五条

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第七条

党员主要结合半年来个人岗位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行为准则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第八条

党总支根据本部门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第九条

围绕民主生活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书记、副书记、支委成员要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征求本部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于会前转告参加会议的党员同志或会上通报。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学校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

第十一条

党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第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校党总支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校党总支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校纪检及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三条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向校总支报告的,应追究书记、副书记的责任。

第十四条

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十五日内,要向学校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

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

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校党总支要尽可能派人参加,掌握情况,进行指导。

第十七条

校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执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进行检查、通报,总结交流经验,纠正存在问题。

第十八条

对未经校党总支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11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是支部成员统一思想、加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必要形

式。

第二条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第三条 支部发布围绕上级党委确定的主题,精心组织好每次民主生活会,每次集中解决

一、

两个重点问题,一般问题可在平时通过谈心等方法个别解决。

第四条 主持人应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第五条 民主生活会上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党性原则,对存在的重要问题要认

真开展批评,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评功摆好会,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干好今后工作。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非党员主要干部(入党积极份子也可吸收参加),

每次会议要保证出席人数,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 要建立会议考勤制度,班子成员和党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会议,不准无故不参加

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递交书面材料。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做出汇报。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

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站中心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

(三)组织建设;

(四)

作风建设;

(五)制度建设;

(六)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三、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公开内容。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

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等形式。

五、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

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六、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

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七、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不得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

隐私权。

第12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委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心扉,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委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6、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7、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8、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9、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第13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XX系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二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鉴于工作特点,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六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

二、党总支班子成员须参加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1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系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梳理汇总。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

3、发出会议通知。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2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由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七、党总支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

八、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将党员、干部、职工和学生提出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用书面形式如实上报到学校党委。

第14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XX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XX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班子民主制度建设,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加团结、加强监督、改进作风、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不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需要可以结合实际增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的准备情况、中心议题、开会的时间、地点,并邀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

第四条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成员为党组成员,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会议期间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会后由民主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第五条 党组书记负责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人事科具体负责民主生活会的材料收集、整理、印制、报送和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坚持群众路线情况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他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第七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中广泛收集意见,并整理形成材料,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于会前提交与会人员。

(一)确定会议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全州交通建设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议题。

(二)制定工作方案。由局人事科草拟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主要内容为召开的时间、主题、召开方式和各阶段的工作安排,报局党组会讨论决定。

(三)组织理论学习。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确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篇目。在召开民主生活会15日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

(四)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10日前,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下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对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认真进行综合、梳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班子成员。

(五)开展交心谈心。会前,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分别同局班子成员谈心,对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作出客观评价,相互指出存在的不足。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交心谈心。班子成员还要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交心谈心、征求意见。

(六)撰写发言提纲。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发言提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方案明确的问题、原因、措施及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批评意见、建议。

第八条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要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从加强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搞无限上纲。

(二)按照先班子、后成员,先主要负责同志,后其他班子成员的顺序,逐个进行。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班子成员应在会上作出说明。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示范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

(三)班子每名成员要对局领导班子、自身和班子其他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把重点放在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党性分析上,努力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不回避矛盾和问题,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避免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四)列席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可在会上发言,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提出批评或意见、建议。

(五)民主生活会上,要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情况。

第九条 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由人事科及时将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会议通知、梳理后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发言记录、整改措施、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等材料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后一个月内,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15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

为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企业内部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倡导企业的人性化管理,构建和谐的上下级关系;为打造一支团结协作、有战斗力团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民主生活会制度如下:

第一条 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一)原则上公司全体员工均可以参加民主生活会,但公司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必须参加。

(二)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月25日,如有特殊情况,于会议召开前二天通知。当情况需要时,也可以随时召开。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

(一) 要按照公司每次民主生活会应着重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的要求,确定好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公司工会要确定议题并报公司审议通过,对民主生活会议题须有明确的要求,同时提前三天通知有关人员。

(二) 民主生活会前,公司工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收集员工对领导班子的意见,以及公司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发展目标制订中的意见或建议等,并如实反馈给公司经理办公会,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方式方法。

(三) 领导班子成员与员工、与中层管理人员之间在会前必须开展谈心活动,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特别是主要负责

1 同志应主动同其他班子成员、员工或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谈心,要明确“团结就是力量”,化内耗为合力。做到“以情带兵,用情感来笼络人心,用兴趣来引导员工”以确保会议开展的有效性,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四)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确定的议题,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因故不能到会的领导成员应事先请假,并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委托他人在会上代为宣读。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参加民主生活会的请假不能超过一次。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及要求

(一)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为:公司领导班子及工会组织日常收集、征集的员工关注事宜。

(二) 民主生活会除了明确的议题外,其基本内容应围绕贯彻执行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路线、重大决议、决定等,同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体制情况;执行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员工团结协作、领导班子形象等其他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

(三) 开好民主生活会,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这是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搞好监督的关键。每个班子成员都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2 (四) 自我批评必须联系具体事例进行分析,不能只谈工作情况,不接触思想实际,只讲成绩不讲问题,要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或错误。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批评同志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诚布公,以理服人。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要联系实际,不能一概而论。要防止和克服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总结工作会议的现象。

(五) 公司总经理要代表整个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对领导班子的基本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有正确的估价。

(六) 公司总经理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和开展相互批评,对其他成员的发言要正确引导,发现偏离主题或缺少思想性的,应及时指出。对有某些缺点错误,自己又不能正确对待的领导成员,应帮助其提高认识。

(七)领导班子成员发言结束后,公司工会主持人或总经理要对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评价和小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第四条 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一) 每次民主生活会后,公司工会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 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各项整改措施要有专人负责,落到实处。

(三) 民主生活会后适宜向公司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四) 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第五条 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一) 公司工会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 把能否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制度,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成员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 公司工会对无故缺席、未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等情况,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材料的报送和民主生活会记录

(一) 每次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应提前10天报告公司经理办公会,并请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视情况可邀请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列席。

(二) 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发言提纲、会议情况报告等材料,应在会后10天内报送公司经理办公会及工会存档。

(三) 民主生活会必须使用专用记录本,指定专人记录、保管。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制度为试行管理制度,在试行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可报请公司工会研究后重新修订、下发。

(二)本试行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工会委员会。

第16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5 更新时间:2010-11-12

一、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好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会前的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0天左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得到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有序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自我剖析,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了解情况,并给予指导和监督。

五、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针对本支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严肃地组织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通过组织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六、党委(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组织)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以确保民主(组织)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

七、党委(党组)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职工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党组)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八、每次民主(组织)生活会后,各党支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党员、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民主(组织)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如实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按照规定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如实上报到上级党委(组)。

第17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增进班子团结,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党委委员

二、会议时间

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7月中旬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一般在翌年1月中旬前召开。

三、会议内容

主要就以下六个方面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可根据上级确定的主题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有针对性地围绕

一、二个重点议题来进行。

1、加强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

4、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情况;

5、需向组织报告、说明的个人生活和家庭亲属中的重大事项情况;

6、根据上级部门确定的主题或其他重要问题。

四、主要环节

1、会前准备,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和重点议题;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并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调查研究等方式,广泛征求、了解广大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将民主生活会主题、重点议题、群众的意见和反映于会议召开三天前告知各委员。

2、会中交流。根据会议主题和确定的议题,结合自己思想、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群众提出的意见逐条作出说明。

3、会后整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认真研究,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把整改情况向党内外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五、具体要求

1、民主生活会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十分重视民主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准备,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请假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2、民主生活会中,与会人员应开诚布公,坦城相见,勇于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和存在问题,自觉检查并主动纠正存在的错误,如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将严肃纪律,从重处理。

3、与会人员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凭着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同志吸取教训,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和无原则的纠纷,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总结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4、会议召开前2天要将会议时间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会中作好记录;会后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主要情况、会议记录及整改措施上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第18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召开的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会议召开前,应由局领导班子确定生活会主要议题,向干警职工征求对局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同时,提前一周通知班子成员作好准备,班子成员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

三、会议过程中,要坚持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参加会议的成员,要严肃认真地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相互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格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切实保证会议质量。

四、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上报工作。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被指定人员应认真负责对会议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会后应及时对记录进行整理,并将征求意见、会议记录、发言提纲、整改措施交主要负责人审查,无误后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

五、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第19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基本概念:民主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基本原则: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一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场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参加对象: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实到会人数应大于应到会人数的80%。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时间安排: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会议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5、其他重要问题。

工作程序:

1、会前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井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決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井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费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谝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20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1 目的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使集团各级党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委会、党总支会和党支部会三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3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法,联系实际,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查找不足,开展批评,互相监督,达到统一思想、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4 工作内容

4.1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1.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或本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情况。

4.1.2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中存在的问题。4.1.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的情况。 4.1.4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1 4.1.5端正党风,严格党纪,廉洁从业的情况。 4.1.6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2民主生活会的方法步骤

4.2.1成员在自我剖析、查找不足的基础上,互相谈心,表明诚意,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班子主要领导要找每一位成员谈心。

4.2.2在党委领导下,由党委工作部门向各单位、各部门征求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原汁原味梳理,体现真实性,梳理情况向班子主要领导反馈,班子其他成员由班子主要领导进行反馈。

4.2.3每个成员都要针对个人情况,写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联系实际谈认识,找差距,并提出整改措施。

4.2.4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确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2.5每次民主生活会要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情况通报,说明整改结果。

4.2.6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以利于更好地实行党内监督和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5附则

本规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归集团党委。各基层组织可参照本规则制定相应的制度,确保职责明确,分工落实。

民主生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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