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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06 18:02:05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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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思想交流、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之一。

一、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 在组织生活会上,主要检查党员以下情况: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2)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3)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4)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5)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进行思想修养和党性锻炼的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情况。 (8)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及廉洁自律情况。 (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二、组织生活会的基本环节

组织生活会主要包括会前、会上、会后三个环节,具体动作如下:

1、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2)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员相互之间都要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

(3)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党支部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支部班子成员个人存在的问题,支部应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帮助支部成员提高认识。

2、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责职能,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支部班子可梳理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可形成书面发言提纲。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首先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然后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3、会后认真整改。党支部要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抓好整改。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开好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应确定主题,一般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还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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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一条为了适应支部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科技局支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本党支部时,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

— 1 — 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

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一到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会议精神,交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通知提前一到二天发出,使党员早作安排,保证会议的出席率和质量。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

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邀请总支委员或者总支派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其它支部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对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支委会委员,支部书记应给予批— 2 — 评教育。

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评议内容包括:(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坚决执行院党委的决议,遵守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自觉维护集体的利益。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报

— 3 — 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科技局支部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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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召开时间

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来确定。

二、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

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

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有书写能力的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不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组织委员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机关党组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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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集团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集团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3 原则

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 4 工作内容

4.1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1.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或本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情况。

4.1.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

4.1.3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4.1.4检查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2组织生活会的方法步骤

1 4.2.1各支部书记结合支部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同时要主动征求本单位非党员同志的意见。

4.2.2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以党支部在执行市中央、省、市党组织和集团党委决定、落实党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引领示范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上两大类问题,要整理形成问题清单。

4.2.3每名党员都要针对个人情况,写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联系实际谈认识,找差距,并提出整改措施。

4.2.4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确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2.5每次组织生活会要对上一次组织生活会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情况通报,说明整改结果。

4.2.6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以利于更好地实行党内监督和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5附则

本规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归集团党委。各基层组织可参照本规则制定相应的制度,确保职责明确,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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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党支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履行请假手续。

2、总支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一并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分别召开。

3、组织生活会由总支(支部)书记召集。会前,总支(支部)要提前作出安排,确定议题和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参加,并安排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4、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组织生活会中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传。如因外传造成不良影响的,轻者批评,重者按违反保密纪律予以处理。会议结束后,及时作好资料整理,并将综合情况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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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这种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

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

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

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 同党员

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组织生活会

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

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

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 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相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

4、讨论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

5、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6、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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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坚持和健全党内组织生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召开时间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长期外出,没有转移组织关系或没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组织要提前通知他们按时回来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会议内容

检查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检查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四、具体要求

1、认真抓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将收集到意见原汁原味地反馈;三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查找问题、消除隔阂;四要虚心对待、诚恳接受群众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结合个人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2、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民主测评情况。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紧紧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开展思想交流,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3、切实抓好会后整改工作。领导干部和党员要针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把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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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之一。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这种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委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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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况,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证党员享有党员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消除思想上、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生活会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支委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或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召开。每个党员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召开。 第三条 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

第四条 党支部应根据党和国家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来确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①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和文件,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②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③听取党员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以及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表彰先进党员,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名等组织处理问题;⑤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⑥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⑦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②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③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④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⑤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第六条 在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及时研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七条 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写明会议名称、次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请假。党支部对1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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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2012-06-04

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这种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委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党委的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

4、讨论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

5、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6、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8、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四、具体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调整党员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制度,所以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独立负责地解决好本组织内部的问题。

第11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中共太平镇穿山河社区支部委员会

2018年1月20日

第12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

二、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四、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13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实施党内外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和加强党员教育的基本阵地,是做好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一次,每次活动不能少于两小时,支部至少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内容:

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综合所在单位实际制定计划措施,加以贯彻执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听取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完成上级和支部交办的任务和联系群众的情况;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准则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所在单位的思想教育、业务精英、管理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关心和协助解决群众存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问题;讨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定计划措施和落实实施,做好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组织党员参观学习,进行生动的党性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

三、几项规定

1、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2、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来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3、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借调、交流、调入的党员,如无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应督促本人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部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本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14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奥林花园社区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奥林花园社区组织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党总支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有利于提高党总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加强党总支集体领导,不断改进党总支班子工作;有利于加强党总支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有利于党员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

第二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会。

第三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报经街道党总支同意。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范围为党总支所属全体党员,一般应吸收同级非党员行政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五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和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会结合起来进行。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员先进性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既要严以律己,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和错误,又要严格要求同志,敢于触及对方的实质性问题,不隐瞒观点。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加了解,促进团结,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七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日期和议题要提前7天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总支书记请假。因故缺席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专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

第八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单位(部门)实际,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议题。

(2)党总支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开展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形成共识。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反馈出席人员。

(4)党员个人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谈心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准备发言提纲。

第九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重点要放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上。要结合实际学习有关文件,围绕重点议题进行检查总结。发言内容要集中,查摆问题要具体。要抓住主要矛盾交流思想认识,针对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得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第十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总支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学院党总支帮助解决的,应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同时,党总支和党员个人要根据班子、群众意见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

对于未经党总支同意,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员组织生活会在学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总支书记是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领导组织这项工作。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总支负责具体实施。

第15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前准备 会前要将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主题等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并认真分析研究查摆出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关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第16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天心区妇幼保健所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第三条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设有党小组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流动党员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

第四条 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可结合年中或年末总结一并进行,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可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后进行。

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参加范围为党支部(党小组)所属全体党员。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章 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第六条

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措施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

第七条 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党纪、法律法规、正反两方面典型,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根源。对上级有明确内容要求的,要结合要求认真对照检查。

第三章 组织生活会的程序

第一节 会 前

第八条 确定主题。召开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党支部和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已明确主题的,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并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第九条 制定方案。党支部(党小组)要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主题、程序、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征求意见等,提前10天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条 组织学习。针对会议主题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确定学习篇目,采取自学、讨论和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

第十一条 征求意见。要在向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及部分基层干部群众通报组织生活会时间和主题的基础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征求他们对支部、支部班子成员和每名党员的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 反馈意见。党支部(党小组)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除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以外,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分别向每个党员“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上级党组织掌握的、需要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或检查的问题,应在会前一并反馈。

第十三条 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小组长之间、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与每个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不断丰富谈话形式,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反复谈”,对平时有分歧、有误会的“主动谈”,对外出流动党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连线谈”,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对青年党员、新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谈”。要保证谈心谈话质量,既要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要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做到“六个谈透”,即:即班子问题要谈透;个人问题要谈透;谈话对方问题要谈透;会上拟提的意见要谈透;产生问题的根源要谈透;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要谈透。

第十四条 撰写发言提纲。每名党员都要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总结自身思想、作风、工作和生活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

第二节 会 中

第十五条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的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就支部工作做对照检查发言。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六条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按照“先支部书记、后支部委员、再普通党员”的顺序(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的按照“先党小组长、后普遍党员”的顺序),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开展”的方式进行。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直面矛盾,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特别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点明的问题、谈心谈话中相互指出的问题,要逐一做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放下顾虑,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坚决防止“老好人”思想。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第十七条 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每名党员要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查摆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列出的问题清单和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清认识、表明态度。对正确的意见,诚恳接受,吸取教训,切实改正;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做出详细说明,不能回避;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

第十八条 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基本要求是:①明确专人记录;②用专用的记录本;③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缺席和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④会议内容要按照议定的顺序记录;⑤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也可根据情况,把详细记录和摘要记录方法交叉起来运用;⑥记录要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避免遗漏。

第三节 会 后

第十九条 组织生活会后一周内,党支部(党小组)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根据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会中开展批评的情况,组织每名党员认领问题、认领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

第二十条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基本情况、总体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等。因故没有参加会议的党员,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党小组)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组织党员自我检查、党员之间互查、邀请群众监督检查等形式,经常检查党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的效果,并通过党务公开栏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

第二十二条 认真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主要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党员发言提纲、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出席签到表、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 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为其他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第二十四条 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党员之间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书面请假。请假者超过五分之一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必须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和根据自查和收集到的意见情况,列出整改措施,发言提纲在会上传阅或由其他党员代为宣读。

第二十六条 组织生活会要坚持“五不开”,即:征求意见不深入的不开,谈心谈话不广泛的不开,发言提纲达不到要求的不开,参加会议的党员达不到规定人数的不开,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不到会的不开。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是开好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对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带动和引导与会人员畅所欲言,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

第17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

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支部成员统一思想,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必要形式,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重要的组织活动规则。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个月召开一次。

(三)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和落实情况。切忌开成工作总结会,评功摆好会。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工作情况或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党员之间平等相待,坦诚相见,交换意见,畅所欲言,沟通情况。

3、党组织征求部分党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上通告全体党员。

(五)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各学生支部分别举行的形式。

(六)组织生活会参加对象为支部党员,每次会议要保证出席人数。亦可邀请党外主要学生干部、相关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七)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纪律要求。

1、组织纪律:明确组织生活会的性质,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的学习,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实干精神,树立党员的光辉形象和模范带头作用。

2、会议活动纪律:党员必须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不迟到、不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到场,必须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回来后单独汇报情况;须本人亲自签到。如发现代签现象,双方均以违纪论处,并给予通报批评;会议活动中不可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应待汇报同意后方可离开;集体学习或讨论时要保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手机关机或静音状态,讨论时要尊重他人意见,不轻易打断他人。

(八)做好组织生活会总结工作。自备会议记录本,做好笔记,记录所感所想;会后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交流后的心理体会;积极配合党支部做好宣传工作。

(九)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在党总支的指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工商管理系学生党支部

2009年3月5日

第18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召开。

二、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一次支委会,每周过一次组织生活,每一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接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四、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

2、党支部建立“考勤登记簿”,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进行考勤;要有组织生活活动记录,对活动时间、内容等予以详细记录。

3、党员组织生活会必须注重实效。会前要通知每一个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第19篇: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制定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召开。

二、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一次支委会,每周过一次组织生活,每一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接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四、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

2、党支部建立“考勤登记簿”,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进行考勤;要有组织生活活动记录,对活动时间、内容等予以详细记录。

3、党员组织生活会必须注重实效。会前要通知每一个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第20篇:组织生活会制度[1]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组织活动。

一、召开时间及参加人员

(一)组织生活会每年7月份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支部委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二、主要内容

(一)结合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会前准备

(一)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二)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三)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四)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

(五)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四、基本要求

(一)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二)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组织委员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三)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后五日内,要向公司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和有关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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