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集团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集团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3 原则
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 4 工作内容
4.1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1.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或本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情况。
4.1.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
4.1.3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4.1.4检查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2组织生活会的方法步骤
1 4.2.1各支部书记结合支部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同时要主动征求本单位非党员同志的意见。
4.2.2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以党支部在执行市中央、省、市党组织和集团党委决定、落实党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引领示范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上两大类问题,要整理形成问题清单。
4.2.3每名党员都要针对个人情况,写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联系实际谈认识,找差距,并提出整改措施。
4.2.4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确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2.5每次组织生活会要对上一次组织生活会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情况通报,说明整改结果。
4.2.6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以利于更好地实行党内监督和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5附则
本规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归集团党委。各基层组织可参照本规则制定相应的制度,确保职责明确,分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