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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3-05-22 06:06:1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

一、抗感染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感染药物使用细则

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感染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

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感染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感染药物。

9.使用抗感染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感染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联合使用的指征是:(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感染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观察抗感染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肾毒性、神经毒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严格掌握小儿、老人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13.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局部用药。

14.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预防用药。

(1)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感染药物及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手术及侵袭性操作应以无菌操作为预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须预防用药时,应采用“围术期”给药,术前30-60分钟单次足量给药,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者可术中追加一次。并优先选用窄谱抗感染药物,尽可能避免以广谱抗感染药物特别是三线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不提倡联合预防用药。一类手术(除外术后体内保留人工合成材料者)原则上不得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二类手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3天,三类手术预防用药依病情而定。

(3)耐药后果严重的抗感染药物严禁作为预防用药。如万古霉素、泰能等。

15.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16.护士应了解各种抗感染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准确执行医嘱,严格掌握配制要求,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17,重视药物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新药。

18.相关制度

(1)将常用抗感染药物划分成

一、

二、三线,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

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

一、

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

二、三线抗生素,但需报医务处(科)备案。

(2)联合用药3种及以上抗感染药物要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科)备案。

(3)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每年1-4次对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种、药敏耐药菌株、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作出对抗感染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

(4)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感染药物应用内容;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参加抗生素使用的查房,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感染药物的信息。

(5)药剂科及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科学评估。 (6)抗生素作为处方用药在药房出售时必须有医师的处方。

21.管理要求

(1)将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监督管理内容,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药敏试验结果信息,以利于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抗感染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小于65%,二级医院小于50%,抗感染药物使用率列入医院质量管理范畴。病原学检测送检率:三级医院要达到80%,二级医院要达到60%。

(3)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住院医生在5年规范化培训中要增加抗感染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内容;主治医生及其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并记继续教育学分。

(4)本规范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惩分明。医务处、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附:《

一、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

一、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

*限三级医院使用,二级医院经院内会诊后方可使用

一线用药 (一)抗生素类

1.青霉素类:青霉素、氧哌嗪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苯唑青霉素、氯唑西林、美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2.头孢菌素类: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 3。氨基糖甙类: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

4.氯霉素、四环素类:氯霉素、二甲胺四环素、盐酸脱氧土霉素。

5.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乙酰螺红霉素、阿齐霉素、克拉霉素。 6.其它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 (二)合成及其它

柳氮磺胺吡啶、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洛美沙星、依诺沙星、酮康唑、制霉菌素、咪康唑、特比萘芬、大蒜素、黄连素、甲硝唑。 (三)抗结核药

链霉素、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钠、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利福喷丁。 (四)抗病毒药

无环鸟苷、三氮唑核苷、阿糖腺苷、酞丁安。 (五)所有抗寄生虫药均为一线用药 二线用药

1.青霉素类:替卡西林/克拉维酸、羟氨苄青霉素/舒巴坦、羟氨苄青霉素/克拉维酸、注射用美罗西林/舒巴坦。

2.头孢菌素类:头孢克罗、头孢呋辛。

3.氨基糖甙类:乙基西梭霉素、依替米星、妥布霉素。

4.其它:甲氟哌酸、氟罗沙星、大观霉素、氨曲南、氟康唑、干扰素、聚肌胞、泛昔洛韦、更昔洛韦、替硝唑。 三线用药

头孢氨噻肟、头孢甲氧噻吩、拉氧头孢钠、头孢他定、头孢哌酮、头孢三嗪、头孢唑肟、

头孢哌酮/舒巴坦*、碳青霉烯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二性霉素B、头孢吡肟*、头孢克定、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氨苄西林/舒巴坦联合制剂、头孢美唑、加替沙星。

推荐第2篇: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灌云县南岗乡卫生院2012年抗菌药物使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我省医院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遏制抗感染药物日趋严重的滥用,特制定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

一、抗感染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感染药物使用细则

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感染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感染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感染药物。

9.使用抗感染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感染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联合使用的指征是:(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感染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

(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观察抗感染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肾毒性、神经毒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严格掌握小儿、老人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13.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局部用药。

14.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预防用药。

(1)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感染药物及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手术及侵袭性操作应以无菌操作为预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须预防用药时,应采用“围术期”给药,术前30-60分钟单次足量给药,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者可术中追加一次。并优先选用窄谱抗感染药物,尽可能避免以广谱抗感染药物特别是三线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不提倡联合预防用药。一类手术(除外术后体内保留人工合成材料者)原则上不得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二类手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3天,三类手术预防用药依病情而定。

(3)耐药后果严重的抗感染药物严禁作为预防用药。如万古霉素、泰能等。

15.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16.护士应了解各种抗感染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准确执行医嘱,严格掌握配制要求,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17,重视药物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新药。

三、抗感染药物的管理

18.组织设置

医院成立药事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分管院长、医疗组长、护士长、药剂科主任为成员,药事领导小组下设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药剂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药剂科全面负责日常工作。

19.职责

(1)药事领导小组根据医院抗感染药物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药剂科全面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管理,定期总结、分析和通报其应用情况。及时为临床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

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组织专家对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进行指导和咨询。有条件的应开展血药浓度监测工作。

(2)医务部门督促、指导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相关制度。协助组织医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参与检查与考核。

(3)感染管理科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负责相关内容的培训,定期向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提供院内感染的相关信息。

(4)护理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培训。督促、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5)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现状的收集,井协助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进行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药敏调查、联合用药情况的汇总,药效调查,感染现状的调查及信息反馈。

20.相关制度

(1)将常用抗感染药物划分成

一、

二、三线,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

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

一、

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

二、三线抗生素,但需报医务处(科)备案。

(2)联合用药3种及以上抗感染药物要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科)备案。

(3)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每年1-4次对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种、药敏耐药菌株、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作出对抗感染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

(4)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感染药物应用内容;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参加抗生素使用的查房,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感染药物的信息。

(5)药剂科及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科学评估。

(6)抗生素作为处方用药在药房出售时必须有医师的处方。

21.管理要求

(1)将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医生绩效考核。

(2)抗感染药物使用率:严格控制门诊、病房抗感染药物使用率。

(3)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

(4)本实施方案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惩分明。医务处、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附:《

一、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

一、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

* 限三级医院使用,二级医院经院内会诊后方可使用

一线用药

(一)抗生素类

1.青霉素类:青霉素、氧哌嗪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苯唑青霉素、氯唑西林、美洛西林。

2.头孢菌素类: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

3。氨基糖甙类: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

4.氯霉素、四环素类:氯霉素、二甲胺四环素、盐酸脱氧土霉素。

5.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乙酰螺红霉素、阿齐霉素、克拉霉素。

6.其它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

(二)合成及其它

柳氮磺胺吡啶、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洛美沙星、依诺沙星、酮康唑、制霉菌素、咪康唑、特比萘芬、大蒜素、黄连素、甲硝唑。

(三)抗结核药

链霉素、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钠、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利福喷丁。

(四)抗病毒药

无环鸟苷、三氮唑核苷、阿糖腺苷、酞丁安。

(五)所有抗寄生虫药均为一线用药

二线用药

1.青霉素类:氨苄西林/舒巴坦联合制剂、替卡西林/克拉维酸、羟氨苄青霉素/舒巴坦、羟氨苄青霉素/克拉维酸、注射用美罗西林/舒巴坦。

2.头孢菌素类:头孢克罗、头孢呋辛。

3.氨基糖甙类:乙基西梭霉素、依替米星、妥布霉素。

4.其它:甲氟哌酸、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大观霉素、氨曲南、氟康唑、干扰素、聚肌胞、泛昔洛韦、更昔洛韦、替硝唑。

三线用药

头孢氨噻肟、头孢甲氧噻吩、拉氧头孢钠、头孢他定、头孢哌酮、头孢三嗪、头孢唑肟、头孢哌酮、去甲万古霉素、二性霉素B、头孢克定、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头孢美唑。

附件:本院开展抗感染药物使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灌云县南岗乡卫生院2012年抗菌药物使用专项整治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高善超

副组长:印良超 田维祝

成员:王建国 潘宁宁 何维前 吴靠山 陈树凤 沈华梅 潘冬梅

本院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使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树凤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梁志才同志兼任。活动办公室设在药剂科。

推荐第3篇:江苏省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

(2011版)

江苏省卫生厅

为了加强对我省医院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遏制抗感染药物日趋严重的滥用,特制定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

一、抗感染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感染药物使用细则

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感染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

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感染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感染药物。

9.使用抗感染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感染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联合使用的指征是:(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感染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观察抗感染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肾毒性、神经毒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严格掌握小儿、老人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13.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局部用药。

14.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预防用药。

(1)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感染药物及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手术及侵袭性操作应以无菌操作为预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须预防用药时,应采用“围术期”给药,术前30-60分钟单次足量给药,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者可术中追加一次。并优先选用窄谱抗感染药物,尽可能避免以广谱抗感染药物特别是三线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不提倡联合预防用药。一类手术(除外术后体内保留人工合成材料者)原则上不得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二类手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3天,三类手术预防用药依病情而定。

(3)耐药后果严重的抗感染药物严禁作为预防用药。如万古霉素、泰能等。

15.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16.护士应了解各种抗感染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准确执行医嘱,严格掌握配制要求,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17,重视药物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新药。

三、抗感染药物的管理

18.组织设置

(1)医院药事委员会全面负责抗感染药物管理,作为主任委员的院长(或分管院长)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医务处主任、感染科主任及感染管理科主任应为药事委员会成员。药事委员会下设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药剂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药剂科全面负责日常工作(按国家规范要求应为药剂科负责,目前药剂科暂不具备管理能力的医院,可由医务处负责,以后逐步过度到药剂科)。

(2)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小组(即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科室抗感染药物管理,小组内可视情况派驻检验科人员,以协助工作。

19.职责

(1)药事委员会根据医院抗感染药物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药剂科全面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管理,定期总结、分析和通报其应用情况。及时为临床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组织专家对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进行指导和咨询。有条件的应开展血药浓度监测工作。

(2)医务部门督促、指导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相关制度。协助组织医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参与检查与考核。

(3)感染管理科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负责相关内容的培训,定期向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提供院内感染的相关信息。

(4)护理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培训。督促、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5)检验科负责全院微生物学监测。开展病原体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药事委员会反馈,并向全院公布。三级医院应开展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V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的监测。

(6)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现状的收集,井协助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进行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药敏调查、联合用药情况的汇总,药效调查,感染现状的调查及信息反馈。

20.相关制度

(1)将常用抗感染药物划分成

一、

二、三线,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

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

一、

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

二、三线抗生素,但需报医务处(科)备案。

(2)联合用药3种及以上抗感染药物要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科)备案。

(3)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每年1-4次对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种、药敏耐药菌株、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作出对抗感染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

(4)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感染药物应用内容;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参加抗生素使用的查房,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感染药物的信息。

(5)药剂科及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科学评估。 (6)抗生素作为处方用药在药房出售时必须有医师的处方。

21.管理要求

(1)将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监督管理内容,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药敏试验结果信息,以利于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抗感染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小于65%,二级医院小于50%,抗感染药物使用率列入医院质量管理范畴。病原学检测送检率:三级医院要达到80%,二级医院要达到60%。

(3)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住院医生在5年规范化培训中要增加抗感染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内容;主治医生及其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并记继续教育学分。

(4)本规范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惩分明。医务处、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附:《

一、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

一、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

*限三级医院使用,二级医院经院内会诊后方可使用

一线用药 (一)抗生素类

1.青霉素类:青霉素、氧哌嗪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苯唑青霉素、氯唑西林、美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2.头孢菌素类: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 3。氨基糖甙类: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

4.氯霉素、四环素类:氯霉素、二甲胺四环素、盐酸脱氧土霉素。

5.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乙酰螺红霉素、阿齐霉素、克拉霉素。 6.其它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 (二)合成及其它

柳氮磺胺吡啶、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洛美沙星、依诺沙星、酮康唑、制霉菌素、咪康唑、特比萘芬、大蒜素、黄连素、甲硝唑。 (三)抗结核药

链霉素、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钠、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利福喷丁。 (四)抗病毒药

无环鸟苷、三氮唑核苷、阿糖腺苷、酞丁安。 (五)所有抗寄生虫药均为一线用药 二线用药

1.青霉素类:替卡西林/克拉维酸、羟氨苄青霉素/舒巴坦、羟氨苄青霉素/克拉维酸、注射用美罗西林/舒巴坦。

2.头孢菌素类:头孢克罗、头孢呋辛。

3.氨基糖甙类:乙基西梭霉素、依替米星、妥布霉素。

4.其它:甲氟哌酸、氟罗沙星、大观霉素、氨曲南、氟康唑、干扰素、聚肌胞、泛昔洛韦、更昔洛韦、替硝唑。 三线用药

头孢氨噻肟、头孢甲氧噻吩、拉氧头孢钠、头孢他定、头孢哌酮、头孢三嗪、头孢唑肟、头孢哌酮/舒巴坦*、碳青霉烯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二性霉素B、头孢吡肟*、头孢克定、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氨苄西林/舒巴坦联合制剂、头孢美唑、加替沙星。

推荐第4篇:急诊科抗生素分级管理办法

急诊科(ICU)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云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使用使用管理的通知》(云卫发[2009]1l64号)等文件精神,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降低医药费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医疗资源,急诊科制定《急诊科(ICU)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办法》,请急诊科(ICU)医护人员遵照执行。 分级原则 :

按照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第一类药物(非限制使用药物)、第二类药物(限制使用药物)与第三类药物(特殊使用药物)三类,参照《抗菌药物分级表》(见附件一)。

(一)第一类药物(非限制使用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第二类药物(限制使用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三)第三类药物(特殊使用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

1 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分级使用 :

一、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进行抗菌药物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第一类(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第二类(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第二类(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第三类(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二、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三、加强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1,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 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 8小时。

四、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均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经

2 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可开具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可开具。

五、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在下列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可越级使用,但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1)感染病情严重者:①菌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 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弓J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疗;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④血wBC

第七条 门诊患者因病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使用第一类(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如因病情需要使用第二类(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3 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严禁在门诊治疗中应用第三类(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六、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病原检测 :

一、重视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根据细菌药敏试验结果,临床医师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的依据。

二、定期分析细菌耐药情况,要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接受质量评价检查。

监督管理 :

一、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云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办法(试

4 行)》,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二、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和完善管理委员会,并履行其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本院的《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以及本机构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急诊科(ICU) 2011.5

推荐第5篇:广东省抗生素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广东省抗生素分级管理实施方案2011-6-15

粤卫办〔2011〕29号

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我厅组织制订了《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厅医政处、药政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我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57号),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明显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项整治目标基本达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体情况较之前有明显进步和改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二)2011年具体目标。

1.建立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架构;

2.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按规定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

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4.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5.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

6.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7.二级以上医院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8.二级以上医院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开展率100%。

三、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公立医院。

四、组织管理

省卫生厅成立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厅长廖新波任组长,省卫生厅医政处、药政处、农卫处、妇社处、办公室、规财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1),负责对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医政处,具体负责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以及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请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各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报我厅医政处。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省卫生厅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提高指标权重。

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我厅将与由厅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责任状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请对2011年1-4月份情况进行调查,按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11年6月15日前报我厅。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要完善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和感染专业医师配备;加强临床微生物室建设发展,配齐微生物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药学部门建设,重视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建立药师工作站,通过信息系统与医师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相连,发挥药师审核处方的作用,前瞻性干预不合理处方和大处方。充分发挥以上科室部门和专业人员在本单位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中的作用,为一线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要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要求,与电子病历、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相结合,在原有阳光用药监管信息系统中增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目标和预警控制,包括用药权限设定和用药品种、规格、剂型、配伍、用药数量、用药金额等监测、统计功能,逐步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控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规范化管理,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其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结合医师职称、经验能力、培训考核等综合情况,授予其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每位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必须按本方案2011年具体目标的规定,严格控制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中抗菌药物的品规数量;要将本单位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品种、剂型和规格)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医疗机构调整本机构抗菌药物目录的,调整后的目录于10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及时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本医疗机构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二级以上医院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国家及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国家及省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我厅将进一步加强省抗菌药物监测网和耐药菌监测与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与全国网互联互通,定期公布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我省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有条件的市也应建立相应监测网。

(七)落实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组织医务药学、临床医学、感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八)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在卫生部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的基础上,省卫生厅根据监测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九)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视情况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况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依据管理权限,卫生行政部门要视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六、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及时加以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督导检查表见附件3)。省卫生厅结合2011年“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全省专项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省卫生厅组织检查组对全省部分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三)严肃查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并予通报。省卫生厅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四)总结交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推广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2011年11月中旬,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医院将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省卫生厅。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一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附件:1.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广东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3.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督导检查表 附件1

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长:廖新波

省卫生厅副厅长

员:孙炳刚

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

甘远洪

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冯惠强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处长

黄毓文

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副处长

温伟群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彭刚艺

省卫生厅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副调研员

驻省卫生厅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附件2

广东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省卫生厅与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医疗机构签订本责任书。

1.医院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和阳光用药监管系统,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院长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2.根据医院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有明确的进度安排、部门分工和工作措施。

3.医疗机构按规定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4.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每位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严格执行。

5.按照“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的规定,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

6.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7.落实专人,按照要求向国家及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国家及省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8.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专项处方点评制度,组织医务、药学、临床医学、感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况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省卫生厅将依据责任书完成情况对医院进行考核,对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和不能履行相应职责的医院,将予以通报批评。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省卫生厅、医院各存一份。

广东省卫生厅

示范医院

(公章)

(公章)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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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UIYANG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内一科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科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医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2)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3)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4)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1

七、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皮肤和粘膜局部用药,以防耐药产生。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一般不用抗菌药物雾化吸入作为气道预防给药。

八、对病情复杂的难治性感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会诊,制定给药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

九、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认真执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妥善处理。

十、遵循抗菌药物预防应用与联合用药原则。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原则

一、抗菌药物分线原则: 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线药物(限制性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 三线药物(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1)一般感染患者应首选一线抗菌药物治疗。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使用二线或二线以上药物治疗。

(2)根据病情需用二线药物治疗时,应有药敏结果作依据。若无药敏依据,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在相关医疗文书记录中签名,无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或有感染等相关专业科室医师、临床药师的会诊记录。

(3)根据病情需用三线药物治疗时,应有致病菌只对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若无药敏报告,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或科室主任在相关医疗文书记录中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师、临床药师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

(4)根据致病菌种类及细菌耐药情况,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药物轮换使用。

(5)感染科或检验科、药剂科须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结果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信息的职责。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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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原则

一、门诊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线药。如因病情需要使用二线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原则上禁止在门诊治疗中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应经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

二、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需要联合应用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抗麻风等治疗除外)。

三、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肺结核、慢阻肺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使用时间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菌药物治疗。

四、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需要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进行治疗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使用。 临床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要求

一、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原则:

(1)预防用药指征:患者具有发生感染的高危因素,如果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一旦发生感染将引起严重后果。

(2)应在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效果及不良反应等基础上规范用药品种和给药方案。

(3)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

(4)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综合考虑本院或本病区可能流行的致病菌、手术范围、手术部位与污染程度、手术持续时间、病人机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其原则是: A、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能覆盖手术部位大多数病原菌。

B、杀菌剂剂量要足够。

C、根据药物半衰期决定用药次数。

D、宜静脉给药,一般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注意事项: (1)单纯性病毒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

(2)预防性应用的抗菌药物应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少、给药方便、价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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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用药应有目的,针对一种或二种可能的感染菌选择药物,不能盲目采用广谱抗菌药或联合用药以预防多种细菌感染。

(4)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不能放松严格的手术操作及无菌技术,并应加强临床观察及消毒隔离措施。 临床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管理原则

一、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

二、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

三、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 (1)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

(2)单一药物难以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

(3)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耐药菌感染,特别是院内感染。 (4)为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

(5)需长期用药,有利于防止细菌耐药性产生,如抗结核治疗。 临床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注意事项

一、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1)选择药物和设计给药方案时,必须考虑:药物的肾毒性、患者肾功能损害程度及对药物动力学的影响。如正在进行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时,应估测对药物清除率的影响。

(2)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应调整药物给药剂量及给药时间。

二、肝功能不全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在选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药物对肝脏毒性反应及肝功能减退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避免使用肝毒性明显的药物。

三、新生儿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一般应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免使用或慎用氯霉素、磺胺药等抗菌药物,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禁止使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药物。新生儿不宜肌肉注射。

四、小儿患者抗菌药物应用注意:

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8岁以下儿童不用四环素类药物,18岁以下未成年人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

五、妊娠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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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及妊娠期妇女药代动力学的改变,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在必须用药时,应选择风险/效果之比最小的药物,并告知患者药物对继续妊娠可能引起的风险。

六、哺乳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必须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尽可能选择在乳汁中浓度低、安全性高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并按药代动力学原理调整给药与哺乳时间,如哺乳结束后立即用药,或在婴儿较长睡眠前用药,使婴儿从乳汁中摄取的药物降至最低。

七、老年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老年人因组织器官生理功能减退,药代动力学过程有明显变化,特别是由于肾功能减退而致药物血浓度增加,不良反应也增加,应尽量使用不良反应小的药物,并依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和用药方案,以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督管理

一、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遵循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分级管理原则。使用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相关性记载,并纳入病历质量考核。

二、检验科加强开展微生物培养、鉴定、药敏试验工作。协同院感办定期公布致病菌,细菌药物试验及耐药情况,并向全院发布相关信息。临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尽量做到以微生物培养、鉴定、药敏试验为依据。

三、药剂科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深入临床、监督临床用药,提出合理化建议,调配处方时发现抗菌药物滥用应拒绝调配。协同有关部门收集、整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技术信息,定期向全院发布。

四、实行抗菌药物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每季度对用量较大、用药总金额畸形和异常增长的品种,组织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进行全面分析,经认定为不合格的品种,医院对其进行调控(限量或淘汰)。对确定为临床需要的品种,将采取临床科主任负责制,所属科室医师开具该品种,都需科主任签名同意。

五、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对临床医师和各科室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评价。每季度抽查10%以上医师用药情况,定期对门诊处方及归档病历进行审查、定性和质量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定期公示、通报。

六、加强评价、监督后的奖惩落实工作,对执行合理用药较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情况的,进行警示谈话、经济处罚或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不合理用药情况的考核成绩将记入医生技术档案,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晋升、评聘职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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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一、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三、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五、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六、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七、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八、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推荐第8篇: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各临床及使用抗菌素的科室,要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的耐药,不良反应及药品价格等因素,结合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原则

1、非限制使用: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的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

与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

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办法

1、各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应当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要根据感染部位,感染的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的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各科室临床医师,要根据诊断和患者的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处方;患者在需要应用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有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3、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与监督

1、建立、健全指导、监督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2、各临床科室要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

本原则》,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用药实施细则”。

3、将抗菌药物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体系。

4、医疗办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抗菌药物实施细则,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对抗菌药物知识的调查及本科室或全院细菌耐药趋势分析,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5、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杜绝不适当的经济激励,医疗机构不准以任何形式将处方者开出的药品处方与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

思聪卫生院

推荐第9篇: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1.目的

井下作业环境必须建立在稳固的顶板之下,而顶板岩石性质的差异又很大,因此,为了保证井下作业安全,避免不必要的冒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井下掘进与回采作业过程中的顶板安全管理工作。

3.术语

顶板:分巷道顶板和采场顶板两种。巷道顶板是指由巷道墙面支撑并在两墙面之间的上部岩石或矿石的总称,通常有三心拱,半圆拱等形状;

4.主要职责

4.1地测部负责将顶板按岩石软硬程度不同进行分级,组织人员编写相关管理制度。

4.2安全监督管理处(以下称安全监督处)负责监督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

4.3工区安全员、安全监察员、工程技术人员、找顶工、支护工等井下作业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并严格执行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5 工作内容及程序 5.1顶板的分级

5.1.1按岩石稳固性对顶板进行分级 1)(Ⅰ级)开挖后稳固、无坍塌或经撬检后无大块围岩。特征有:单一岩性,均质块状;风化不明显;节理不发育。

2)(Ⅱ级)开挖后围岩脱落或经检撬法难以处理。特征有:岩体构造呈块状;节理不发育,但有较大裂隙;受地压或震动后出现各种结构的危岩块。

3)(Ⅲ级)开挖后较稳固;长时间会出现危害脱落或局部倒塌;受爆破影响有危险脱离。特性有:岩体构造呈块状且破碎;一般风化不明显;节理较发育,有少量软弱面。

4)(Ⅳ级)开挖后极易倒塌,有时突然脱落或一层一层脱落。特性有:岩体呈碎石状压碎构造;岩性复杂多样,构造发育;层节理发育,裂隙中有泥岩;各种软弱的蚀变岩浆岩;严重风化带。

5.1.2按顶板岩性的强度大小和冒落难易,对矿体顶板进行分级;1)易冒落的松软顶板,岩性复杂多样,主要有黄斑岩、泥质灰岩、裂隙发育的变质岩以及严重风化带,顶板易冒落。

2)中等冒落的顶板,岩性为薄层状泥灰岩、闪长岩及风化闪长岩,冒落后上部坚硬顶层呈悬空状态,随着悬空面积增大,产生初次来压,以及随后的周期来压,威胁顶层的稳固性。

3)难冒落的坚硬顶板,岩性为中等强度的灰岩和矽卡岩,不随岩柱和邦壁垮落,但采空区悬空时间长,压力大,周期来压明显,需加强监测。

4)极难冒落的坚硬顶板,岩性为厚度大、整体性好的灰岩和坚硬的矽卡岩,这些顶板悬空时间长,面积大,平时来压小,突然来压大,可造成压垮工作面的严重冒顶事故。

5.2顶板管理一般规定 5.2.1巷道顶板管理一般规定

1)对于Ⅰ级岩体顶板,一般无需任何支护。

2)对于Ⅱ级岩体顶板,一般采用锚杆支护或支持支护。 3)对于Ⅲ级岩体顶板,一般采用方式有三:临时支护跟上推进,不准空顶;用锚网永久支护;当冒落高度超过1.5米时,架棚支护。

5.2.2矿体顶板管理一般规定

1)对于易冒落的松软顶板,由于其顶板支得住,放得下,比较稳定,因此易于管理,一般不会发生大面积来压和冒顶事故。

2)对于中等冒落的顶板,由于其随着悬空面积增大,产生初次来压,以及随后的周期来压,威胁顶层的稳固性,因此要加强监测,掌握初次来压和周期性来压步距和规律,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3)对于难冒落的坚硬顶板,由于其采空区悬空时间长,压力大,周期来压明显,因此必须加强监测,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对于极难冒落的坚硬顶板,由于这些顶板悬空时间长,面积大,平时来压小,突然来压大,造成的危害大,因此,为避免事故,常需充填接顶或封闭处理。

5.3采场顶板管理

5.3.1矿区每天由安全员对采场顶板、邦壁等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进行专项检查与隐患整改;做好季节性的顶板管理,发现顶板有异常,如突然渗水、有响声、裂缝等应立即停止作业,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分析并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

5.3.2采场回采施工中,应对顶板稳定进行观测,按稳定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并分别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

5.3.3采场回采时,采场浮石清理干净,敲帮问顶,对于松软破碎矿岩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以减轻对顶板的震动破坏作用,保证顶板稳定,发现悬拱应及时处理,严禁人员在悬拱下放作业。

5.3.4采场内暂时停止回采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矿岩自然冒落的措施

恢复生产时,各矿井负责人必须组织凿岩工、爆破工、安全员等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5.3.5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有明显地压活动的采场,应有专人负责地压管理工作,及时进行现场实测、定期观测、积累资料,掌握地压活动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建档工作。

5.3.6 发现有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5.3.7 矿石松散破碎及断层、节理发育不稳固的采场,对顶板必须加强支护、采用锚杆、锚杆金属网、长锚杆或用控制爆破与锚索联合控顶,在爆破后进入采场凿岩、装运等作业过程中,都必须注意观察顶板和支护发生的变化,发现冒顶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设备;经妥善处理后,方准恢复作业。

5.4 顶板浮石的检查与处理

5.4.1 工人进入工作面,首先要详细检查工作面15米以内及主要通道的顶板,发现浮石要及时处理,禁止冒险作业。

5.4.2 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每班至少对工作范围的井巷检查一次,发现浮石要及时处理。

5.4.3 对用检撬法不能处理的大块浮石,班组工人要及时向矿区报告,矿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健康安全环保部汇报,处理不好,健康安全环保部有权停止该工作面作业。

5.4.4 进入长期不用的旧巷道,要经过矿区批准,由矿区组织检查,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进入作业。

推荐第10篇: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防止和预防井下生产过程中顶板冒落和片帮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井巷顶板安全管理。 3 措施

3.1冒顶片帮事故一般是由于地质条件、生产技术、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要防止冒顶片帮事故的发生,必须从多方面采取综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3.2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重视井巷的支护与维护工作。为防止松软岩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冒落,要使永久支架落后于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3米,如顶板很松软时还需要缩短,同时在永久支架之间还必须架设临时支架。

3.3做好顶板鉴定与分级管理工作

3.3.1根据顶板岩石的软硬和稳固程度、地质结构和破碎程度、采场跨度大小、顶板原矿的透水性等不同,将顶板分为下列三个级别:

一级顶板: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立为一级顶板。 1)、岩质疏松、层、节理发育。

2)、有较大的断层或较大的地质构造错动,相互错动而形成的角锥体(三角体)。

3)、矿体中等稳定,但顶板破碎现象或有假顶。 4)、采掘面接近顶柱。 5)、有渗水现象。

二级顶板条件:岩质坚固、层、节理比较发育,有时亦形成小型角锥体或局部渗水现象。

三级顶板条件:岩质坚固、层、节理不发育,只有少数小断层,形不成角锥体。

3.3.2对顶板鉴定的要求:

1)每个采场在开采过程中必须根据顶板级别要求进行检查。 2)用书面说明支护方法、开采顺序、顶板级别和安全技术措施。 3)地质人员对采场地质情况进行素描和编录,在测绘图上标明断层、岩脉及大的层、节理的部位、方向,以供顶板鉴定之用。

3.4做好顶板鉴定与分级管理工作 3.5对顶板检查的要求:

1)当班班长班组安全员对一级顶板的检查,每班应不少于两次,第一次应在作业前进行,检查后向作业人员提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第二次检查应在班中或班后进行,主要是复查清理情况及顶板安全程度,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井下值班领导,并填写记录。对

二、三级顶板每班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均应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

2)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一级顶板的采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部主任每半个月至少检查一次,矿山管理人员及地、测、采矿技术员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3)现场作业单位必须设专人(至少两人)负责顶帮检查,定期下井检查处理各自生产中的天井、溜井、运输巷、作业面顶帮岩石,以防冒顶、片帮伤人。排险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作业,不准单人作业,排险顺序必须由人行道开始,逐次向前推进,爆破后未经爆破人员检查,排险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4)各采掘工、爆破员、出渣工等下井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各自作业面的顶、帮岩石并清理后方可作业。

5)在不稳定岩层中施工时,永久支护应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做好临时支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6)每次爆破后,对工作面的顶板边帮必须由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共同进行全面、认真细致地检查和敲帮问顶,排除险情,确认顶板边帮安全,并在顶板边帮管理台帐上签字后,才能组织从业人员生产。

3.6及时处理采空区,预防地压危害,防止大冒顶事故发生。

3.7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采矿设计要求留足矿柱和安全隔离层。3.8顶板边帮安全管理和检查,要建立专用台帐,每次检查都要做详细记录。 3.9凡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都要实行责任调查,如因不按规定管理好顶板边帮和由于敲帮问顶的检查不认真、不细致而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 引用文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 记录

记录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部门 顶板分级检查记录

2年

安全部

第11篇: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AQ/A4B4.1.1

修改状态:A/0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 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 。

2、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 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4、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 “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安委会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5、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分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7、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8、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9、C级隐患必须由厂长直接安排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10、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由总经理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厂长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12、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厂长组织制定、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审批:胡元武

生效日期:二O一五年六月一日

第12篇:护士分级管理制度

护士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使个人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医院的组织目标,达到人与岗位、人与人、人与薪酬的科学匹配,使护理人员结构优势互补,进行全方位管理,提高群体工作效率,保证护理人才的培养和临床护理质量。

二、要求

1.护理部对各级护理人员实行分层次培训,制定不同层次护士的培训计划。

2.根据护士的学历、职称、工作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后,对护理人力资源进行合理使用。

3.实行护理部考核护士长(半年一次)、护士长考核护士(每季一次)、护士评价护士长(半年一次)的考核机制,其他相关人员对护士长的考核在护士长聘用前进行。

4.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设置责任护士、助理护士、护理员。 5.每年召开各层次护士座谈会,了解护士分层培训和使用情况并进行不断改进,使护士的分层培训和使用更规范。 6.制定专科护士培养计划,使护士的分层管理逐步规范。 7.各科护士长:从事业务指导、护理质量管理、职能科室协调、仪器维护,人力、财力资源管理。

8.调整薪酬分配,体现绩效劳务;具体分配方案根据医院新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第13篇: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001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人疾病不同,病情轻重不一所规定的临床护理等级要求,以使病人能得到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护士长可以根据病人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联系,提出合理建议,使病情与护理级别相符合.护理级别分别为特别护理及

一、

二、三级护理,分别在病人一览表、床头牌设有标记。特别护理

1.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重症监护患者;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2.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

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实施床旁交接班。 做好特护记录。 2.一级护理

2.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 3.1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2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4.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4.2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加放护理等级标识

护理人员按省卫生厅《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根据护理级别医嘱,在患者床头牌内和患者一览表加放护理等级的标识。

护理等级标识为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护理级别标识放置或更改,各科室自行规定,夜班由值班护士负责。

6.更改护理级别

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下达医嘱更改护理级别; 护士要根据医嘱及时更改护理级别标识和执行护理级别 7.相关文件:

7.1《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卫医政发〔2009〕49号

第14篇:护理分级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分级管理制度

为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不同层次护士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医院发展与护士自身发展的和谐统一,根据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等要素,对护士进行分级管理,现制订我院护士分级管理制度。附:护士层级划分标准,共分4个层级:

1、新护士(工作≤1年);

2、低年资护士(工作2~3年);

3、护师、高年资护士(工作3~10年);4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专科护士。

一、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专科护士

1、任职资格

(1) 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 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并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

(3) 熟悉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4) 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5) 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6) 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

2、岗位职责

(1) 有权行使高级护士的职责。

(2) 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主管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3) 主持并组织、指导本院本专科领域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本专科护理工作指引,制定并审核所在专科各项护理工作标准、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等。

(4) 参加医疗查房,参与危重症病例、疑难病例讨论,分析病人的护理问题,针对护理问题制定护理计划;组织院内护理会诊,实施循证护理,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指导临床护士工作,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

(5) 掌握本护理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积极组织本专科的学术活动,根据本专科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科工作和研究方向;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6) 培养专科护士,协助制定医院专科护士人才培养计划。主持或协助完成护理研究生的临床带教工作。 (7)提供专科护理服务、健康教育和咨询。

3、工作标准

(1) 展现积极的工作态度,符合护理人员素质要求。 (2) 解决临床疑难护理问题,指导下级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

(3) 主持并组织本专科领域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

(4) 主持或完成各级护士的临床带教工作。

(5) 对病人病情全面掌握,护理措施准确有效并落实到位,无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6) 健康教育指导到位,患者及家属掌握并能积极配合,促进患者康复,无并发症。

(7) 与医、护、患及家属沟通有效,及时化解矛盾,有效处理纠纷。 (8) 组织的护理查房、业务学习落实到位。

4、绩效考核

(1) 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务。 (2) 保证护理质量。 (3) 病人满意护理工作。

(4) 无护理并发症及严重的差错事故。

(5) 接受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 (6)具有处理本专科领域疾病护理问题和解决某些疑难护理问题的能力。主持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疑难病例讨论。

(7) 提交本专业领域发展动向的论文或综述报告1篇(CN级)/2~3年。 (8 ) 提供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证明,继续医学教育符合

二、高年资护士、护师。

1、任职资格

(1) 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 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注册护士。 (3) 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及常用急救技术,能独立准确评估、判断和处理本专业护理问题;能根据病人情况制订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岗位职责

(1) 有权行使责任组长的职责。

(2) 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参与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3) 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及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负责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保证分管病人护理质量。

(4) 运用护理程序开展工作。带领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进行评估,制定分管病人护理计划,组织实施,并评估实施效果;组织急危重病人抢救。

(5) 及时记录、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修改完善护理工作流程。

(6) 组织或主持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7) 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8) 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 (9) 完成规定的夜班轮值数。

3、工作标准

(1) 展现积极的工作态度,符合护理人员形象要求。

(2) 在护理工作团队中,能够具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团结协作的精神。

(3) 对病人的评估全面准确,护理措施准确、有效并落实到位,无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4) 对病人病情全面掌握,观察到位,判断准确,报告及时。 (5) 健康教育指导到位,患者及家属掌握并能积极配合,促进患者康复,无并发症。

(6) 与医、护、患及家属沟通有效,及时化解矛盾,有效处理纠纷。 (7) 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及时,符合规范要求。 (8) 分管的病房整洁,各种仪器、急救物品处于备用状态。 (9) 积极组织或参与护理查房和业务学习。

4、绩效考核

(1) 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务。 (2) 保证护理质量。 (3) 病人满意护理工作。

(4) 无护理并发症及严重的差错事故。

(5) 接受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 (6)具有处理本专科常见疾病的护理问题和解决某些疑难护理问题的能力。 (7) 参加夜班轮值。

(8) 提供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证明,继续医学教育符合要求。

三、低年资护士

1、任职资格

(1) 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 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后取得注册护士资格的护士。 (3) 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各种护理操作技术及常用急救技术,能解决本专科常见护理问题。

2、岗位职责

(1) 在护士长、护理组长的领导,及专科护士及高级责任护士指导下实施所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

(2) 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护理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常规等熟练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部分专科护理工作; (3) 按要求完成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

(4) 参与急危重病人抢救配合,熟练地保养、使用各种急救器材及药品。

(5) 参与常规性护理查房、护理教学查房,参与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 参与临床教学工作。协助高级责任护士指导实习护士或进修护士完成临床教学任务。参与并指导助理护士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

(7) 参与病区管理,确保病区环境整洁、舒适、安静;为病人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坠床、防跌倒、使用约束等)。 (8) 参加夜班轮值。

(9) 按时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

3、工作标准

(1) 展现积极的工作态度,符合护理人员形象要求。 (2) 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准确执行医嘱,无差错。 (3) 各项操作符合操作规程。 (4) 病情观察到位,上报及时。

(5) 基础护理及护理措施落实到位,无护理并发症。 (6) 做好标准预防,无职业暴露。

(7) 护理记录客观、准确、及时,符合规范要求。 (8) 病房整洁,各种仪器清洁,处于备用状态。 (9) 与团队成员沟通良好,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4、绩效考核

(1) 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务。 (2) 保证护理质量。 (3) 病人满意护理工作。 (4) 无护理并发症及严重的差错事故。

(5) 接受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 (6)能够熟练掌握急、危重病人抢救配合与正确处置;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提升本专业岗位技术水平的能力。 (7) 参加夜班轮值。 (8)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四、新护士

1、任职资格

(1) 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后未通过护士执业考试者。 (2) 经过医院相应的岗前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 (3) 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

2、岗位职责

(1) 助理护士在注册护士指导下,按分级护理要求,协助注册护士完成低技术性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2) 低技术性基础护理工作内容包括:

整理或更换床单位;保持病人的清洁卫生;常规性测量和记录病人生命体征;预防褥疮;协助病人完成日常生理活动;物理降温(冰袋使用,温水、酒精擦浴);湿热敷;绘制体温单;准备各类护理技术操作的物品;更换卧位,保护病人安全;留置胃管病人的鼻饲;留取病人的大便、尿、痰标本;尸体料理;及时将病人情况报告护士等;负责照顾病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协助病人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及自我移动等,护送病人检查、治疗、转科等;负责清洁消毒病人的生活用具;保护病人安全;及时将病人有关情况报告护士等。 (3) 非技术性护理工作内容包括:

整理、清洁、维护各种护理仪器、设备和用品;整理办公用品;参与维持病区环境和秩序的管理;外出请领、取送(借还)各种物品;取药、退药,清点并补充药品(液体);整理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保持病房的整洁与通风;整理、清洁、消毒各房间,终末消毒;护送病人检查、治疗、转科等;联系工作(接听电话,联系和预约检查、会诊、复诊等);协助办理出入院手续;整理、粘贴、制作病房健康教育资料;归档病区的各类文书等。

(4) 助理护士不得从事创伤性或侵入性护理技术操作,不得独立承担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工作。

3、工作标准

(1) 展现积极的工作态度,符合护理人员形象要求。

(2) 基础护理、晨晚间护理和护嘱落实到位,病人皮肤清洁、床单位整洁,及时回应患者的基本要求。 (3) 与团队成员沟通良好,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4) 生命体征测量准确,报知及时。 (5) 标准预防落实,无职业暴露发生。 (6) 病房整洁,各种仪器清洁。

4、绩效考核 (1) 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务。 (2) 保证护理质量。 (3) 病人满意护理工作。

(4) 无护理并发症及严重的差错事故。

(5) 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由国家卫生部颁发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护理部

2014年1月

第15篇:护理人员分级管理制度

大余县中医院

护理人员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的为病人服务,不断提升我院的护理水平,做到护理人员分级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把全院护理人员分为护士(初级)、护师(初级)、主管护师(中级)三个级别进行管理。每个级别护理人员需要明确其岗位职责、培训规划、晋升晋级要求及级别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护士(初级)

(一)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上级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履行各班职责,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3、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4、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努力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并做好护理记录。

5、参加部分护理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培训计划

1、新入院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岗前培训及考核,科室和护理部共同完成3个月试用期理论及

操作考核。

2、每年参加护理部业务学习及各项考试,基础护理理论培训及考核。

3、每年参加护理部中医护理理论培训及考核。

4、掌握中西护理技能操作并能运用于临床实践。

5、每年参与护理部法律法规、礼仪、安全管理等培训。

6、参与院部组织中西医理论知识、院感知识等继续教育培训。西医院校毕业护士工作三年

内完成中医理论与技能培训实践累计不少于100学时。

7、有计划地参与院内轮转培训、巿级或以上专科护理进修及培训等。

8、鼓励参加在职继续教育深造,获得大专、本科学历。

(三)晋升晋级要求及级别待遇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并聘用。

2、通过护理部岗前培训及考核,试用期2个月培训及考核。

3、享受初级(士)待遇。

二、护师(初级)

(一)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上级主管护师指导下做好临床护理教学任务。

2、参加护理临床实践。

3、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中医护理常规和各班职责。

4、熟练运用护理程序,准确评估患者健康状态,实施整体护理,书写护理病历。

5、做好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工作。

6、带领护士完成中医常用护理技术以及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7、协助护士长拟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8、参加护理查房,解决本病房的临床护理问题。

9、在上级护师的指导下制定本病区健康教育计划并有效实施。

10、参加病房教学工作,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11、参加病房护理科研工作,撰写护理论文。

12、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护理缺陷能及时发现并能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二)培训规划

1、新入院护师由护理部组织岗前培训及考核,科室和护理部共同完成3个月试用期理论及

操作考核。

2、每年参加护理部业务学习及各项考试,急救知识及技能培训及考核。

3、每年参加护理部中医护理理论培训及考核。

4、熟练掌握中西医护理技能操作并能运用于临床实践。

5、每年参与护理部法律法规、礼仪、安全管理等培训。

6、参与院部组织中西医理论知识、院感知识等继续教育培训。西医院校毕业护士工作三年

内完成中医理论与技能培训实践累计不少于100学时。

7、有计划地参与院内轮转培训、巿级及以上专科护理进修及培训、学术会议等。

8、鼓励参加在职继续教育深造,获得大专、本科学历。

(三)晋升晋级要求及级别待遇

1、取得护师资格证并聘用。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表现。

3、完成每年护理继续教育学分。

4、享受初级(师)待遇。

三、主管护师(中级)

(一)岗位职责

1、在本科护士长的领导下,在参加临床护理工作的同时做好指导下级护士的工作。

2、协助护士长做好临床护理质量检查与技术指导。

3、掌握中医护理理论,运用护理程序制定并执行具有中医特色的护理常规,实施整体护理。

4、参加护理查房,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5、指导并参与急、危、重、疑难患者的抢救及护理。

6、协助护士长拟定本科业务培训计划,完成继续教育工作。

7、带领下级护士下制定本病区健康教育计划并指导实施。

8、对本科发生的护理缺陷能协助护士长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9、协助护士长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10、协助护士长做好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的推广和准入计划。

11、在上级护师的帮助下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并撰写护理论文。

12、协肋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护理队伍的业务建设工作。

(二)培训规划

1、每年参加护理部业务学习及各项考试,护理管理学培训及考核,积极参与科研课题,完成规定数目论文撰写。

2、每年参加护理部中医护理理论培训及考核。

3、熟练掌握中西医护理技能操作并能指导下级护士更好的运用于临床实践。

4、每年参与护理部法律法规、礼仪、安全管理等培训。

5、参与院部及巿级组织中西医理论知识、院感知识等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中,中医护理项目不少于6学分。

6、有计划地参与巿级及以上护理管理培训班、学术会议等。

7、鼓励参加在职继续教育深造,获得大专、本科学历。

(三)晋升晋级要求及级别待遇

1、取得主管护师资格证并聘用。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表现。

3、完成每年巿级及院内要求护理继续教育学分。

5、享受中级待遇。

第16篇: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蒲都高速公路TJ-10标项目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本标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级

根据作业现场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与一般隐患(C级)。

根据对本标段项目范围内施工安全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存在的潜在隐患如下:

(一)重大安全隐患(A级)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

2、分部分项工程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就盲目组织施工作业。

3、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工作平台不合格:工作平台不稳定、无安

1 全护栏、无法系挂安全带。

5、在储油罐(油库)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6、跨越既有公路施工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较大安全隐患(B级)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孔洞口未加盖或围拦、高临边未防护,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被擅自拆除。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6、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7、墩台施工作业中模板搭拆、混凝土浇筑等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与地方道路相交、相邻处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架空、埋设线路不按照TN-S规定执行。

(三)一般安全隐患(C级)

2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规范。

2、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

3、氧气、乙炔瓶未设置专门存放设施。

4、施工现场的孔洞未加盖或设置防护围栏。

5、脚手架基础地面未平整、夯实,立杆无垫板。

6、脚手架未设置上下安全通道。

7、脚手架作业平台未满铺脚手板、脚手板未固定。

8、脚手架拆除不按顺序。

9、各类机具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线路破损未及时更换、配电箱无专人负责管理、配电箱不关门上锁、不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11、使用热得快烧开水。

12、配电系统未设置重复接地。

13、移动配电箱直接放在地上。

14、未明确区域临时用电责任人。

15、起重无指挥或信号不清,导致操作失误。

1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17、吊物捆扎不牢,钢管等材料单点起吊,支腿垫木不合格,支腿未全伸出。

3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部分磨损严重,气压不足。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合适。

26、未安装牢固的硬临边保护设施。

27、跳板不绑扎,使用木方、模板等作跳板,无踢脚板。

28、高处作业无安全的上下通道。

29、抛掷材料、工具。

30、高处作业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

31、挖掘作业基坑周边无护栏、无警告标志、设备作业半径内有人活动、堆土距离基坑不足1米、深基坑无人员上下通道。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

抓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风险性较大工程事故隐患的防范入手,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分为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全过程监控。在每一项

4 分项工程开工前,由安质部牵头,工程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交质监发[2015]156号)”附件“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隐患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具体操作按一下步骤执行。

(一)排查登记

对排查出的各种危险源对照“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分析、分类、分级。对排查出的已分级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建档管理。

根据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在施工进场前向项目公司上报二级以上安全隐患编制详细的名录,明确安全隐患存续时期和控制方法,经自审后按照相关程序报送监理、业主单位。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后报送监理、业主单位。

(二)公示与告知

进行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公示: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名称、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制作危险源告知书,向施工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当面告

5 知,并要求所有参加告知人员签字确认。

(三)防范治理

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控制与管理制度,如果监理、业主单位有需要,则将管理台账和制度报监理、业主单位备案。

编制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控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重大安全隐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各类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作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开展教育培训,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项目部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安全隐患,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施工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6 对未公告与告知的一般安全隐患(C级)班前安全交底工作,项目部将未公告与告知的安全隐患形成专项安全交底,班组施工前组织一线施工人员学习、交底。

(四)验收销号

建立安全隐患销号制度,对于安全隐患存续时段过期后隐患已消除的,及时在台账中予以销号,并按照程序向监理、业主单位申请销号;尚未消除的安全隐患,查明原因,根据变化情况重新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消除期限。

三、管理考核

1、对于项目部涉及安全隐患管控的人员,将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每月的人员岗位“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2、对有重大安全隐患(A级)的分项工程未按“安全隐患控制方案”进行作业的,必须当场停止作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负责该分项工程施工的班组和负责人分别予以加重处罚,处罚后不整改的班组,做违约退场处理;较大与一般安全隐患视现场情况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完成的不进行处罚,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对班组和负责人分别予以处罚。对于因拒不执行“安全隐患控制方案”而造成事故的,除了在经济上予以重处外,追究其相应的各种责任。

3、对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业绩突出的施工班组,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对其给予安全专项奖励;对在

7 安全隐患管控中业绩突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除在岗位“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中加分外,在年度安全先进工作者评选、年度绩效考核中加分;对于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项目部在对其各种考核中扣分,因其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追求其相应的责任。

第17篇: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一、采场顶板等级划分

为了对危险程度不同的采场顶板的安全管理,做到突出重点,抓住一般,根据采场矿岩稳定情况进行顶板鉴定,分Ⅰ至Ⅲ级进行管理。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列为Ⅰ级顶板: (1)采场内有大断层通过。

(2)采场内有较大断层通过且有交汇; (3)层理、片理、节理特别发育;

(4)采场顶板暴露面积较大,矿石类型以片岩为主的; (5)采场附近有空区或陷落区,可能对本采场构成影响的。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列为Ⅱ级顶板: (1)采场内有断层通过,岩性以片岩为主; (2)层理、片理、节理比较发育; (3)采场处于大断层的下盘;

(4)矿体以片岩为主,片理、节理虽中等发育,但产状小于50度的。

3、Ⅲ级顶板:岩质坚固,层节理不发达,只有少数小断层。

二、顶板等级鉴定办法

各个采场在建设之初,由地质人员进行取样分析,根据矿块的矿岩性质及地质构造情况,按顶板等级鉴定标准,提

1 出其采场的顶板等级;采矿设计人员根据地质人员提供的地质资料,在征求技术部的意见后确定该采场的顶板等级,并在设计通知书中说明,下达给施工单位。采场顶板揭露后,矿岩性质及构造发生变化,顶板等级有必要进行调整时,经设计人员与技术部协商后,由设计人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予以调整。

三、顶板检查

顶板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顶板等级划分是否合理,顶板有否异常变化,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及执行情况等。

1、I级顶板的检查

各个中段的安全员对本中段采场的顶板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若安全情况特别不好,应在现场监督处理;负责各个采场的施工队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若安全情况特别不好,应在现场指挥处理;技术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Ⅱ级顶板的检查

负责各个采场的施工队长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各个中段的安全员对本中段采场的顶板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技术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3、Ⅲ级顶板的检查

负责各个采场的施工队长和各个中段的安全员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技术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技术部主持参加Ⅰ级顶板采场安全现场会,制定出解决

2 采场安全问题的措施;Ⅱ、Ⅲ级顶板采场安全现场会由采矿区主持。顶板检查方法,以查图、观察、敲帮问顶等方法,逐步采用新的现代化仪器进行观察。各个中段负责人要建立本中段“采场检查日志”,将检查的情况及处理意见、结果记录在“日志”内,技术部不定期的检查“日志”记录情况。

四、每个采场在提出设计时,地质人员和采矿设计人员应对顶板的物理机械性质和安全程度进行鉴定并提出顶板管理措施。

五、切割施工时,除按设计留有临时矿柱外,还要随切割进展用木柱或木垛对顶板进行临时支护。

六、在切割过程中,应严格掌握切割与漏斗开凿之间的关系,使之尽量接近。

七、切割层中临时矿柱的回采应随采矿和崩矿的推进逐步用中深孔一次崩掉。

八、采场顶板在采矿过程中,应求成拱形,严禁采成锅底形。

九、在采矿过程中.对比较松软的顶板,必须进行规则的临时支护。对比较稳固的顶板,应根据面板的变化情况,可进行不规则的局部支护。

十、在同一矿房内,禁止凿岩和撬浮石平行作业。

一、采场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十二、作业前必须首先进行全面的敲帮问顶,发生空响

3 时要及时处理。

十三、回采过程中,如顶板和矿体形状发生特殊变化时,应暂停作业召开现场会议,临时确定回采方案和顶板维护管理办法。

十四、对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及采准、切割巷道采取支护措施。

十五、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采场,应有专业人负责地压管理工作,及时进行现场实测,定期观测、积累资料、掌握地压活动规律,作好预测、预报、建档工作。

十六、发现有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将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

第18篇:抗菌药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减轻患者因不合理用药而产生的过度经济负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对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使用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1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3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生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一天用量。

第19篇: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湘潭县妇幼保健院

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院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和基本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1.医师对需要手术治疗的病员,需征得病员本人、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并做好术前各项准备。住院期间,需行第二次手术的,需重新履行签字手续。

2.复杂疑难和新开展手术需进行术前讨论,并报告医务科。

3.择期手术,术前一天上午十时前将手术通知单送到手术室。

4.手术医师必须于手术当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前进入手术室。接台手术的医师应于病人送到手术室后20分钟内到达。

5.严格术中会诊制。凡与术前诊断不符合,或有术中并发症、手术误伤及操作困难,术者技术上难以完成者,必须及时申请术中会诊,会诊人员包括本科室上级医师,必要时请其他有关科室,直至院外会诊。手术结束后,待病情稳定才可送出手术室,并向病房值班人员交待。

6.手术分级规定:

手术根据复杂程度分为:

(1)一级手术:普通常见的基本手术;

(2)二级手术:中等手术;

(3)三级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

(4)四级手术: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残废性手术、科研项目。

医生根据技术水平高低施行不同级别手术。原则上

一、二级手术由主治医师主持,住院医师参加;

三、四级手术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参加,禁止低级别医师做高级别手术。

7.手术审批权限:

(1)

一、

二、三级择期手术由科主任批准;

(2)急诊手术由二值批准;

(3)四级手术由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批准。

8.门诊手术室只可施行局麻下的小型体表手术,禁止施行全麻、硬外麻、腰麻下的其他手术。

9.特殊感染如炭疸、气性坏疽等病人需要手术时,不得进入大手术室施行,应就地安排手术。其他开放性感染性手术,原则上应在特定手术间施行,术后严格消毒。

【监督检查】

1.手术科室应严格掌握手术指征,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严格手术审批权限。手术医师应严格把握术中的各个环节。住院病历中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2.医务科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科室执行手术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病历、手术通知单、手术登记册等方式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对违反手术管理制度,造成医疗差错、事故、法律纠纷或医院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4.凡复杂疑难、新开展手术不进行术前讨论,批准跨科手术、越级手术的科室主任,而又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扣罚奖金、调离岗位或待岗的处理。

第20篇: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四川海翔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

2、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经开区或县安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有: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的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4、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处理,安委会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5、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7、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8、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9、C级隐患必须由生产部经理直接安排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10、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经开区或上级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由总经理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生产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联合组织验收,合格后,申请经开区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12、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生产部经理组织制定、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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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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