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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58:16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临港六中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要求,学校与教师签定本责任书。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作业量。要求各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6、不公布不排名。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强化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今后在考试时一律使用等级制。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教师(签字):校长(签字):

临港六中

2013年9月

推荐第2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县乡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要求和和我校考核办法,学校与教师 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天起床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课外作业数量。小学

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其他学科不得布置作业,且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班级及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未经批准,教师或班主任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学校举报电话:88538414。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或办主任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或班主任,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

教师(班主任) :

二O一O年九月

推荐第3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根据昌乐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1.教师要尊重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歧视、讽刺挖苦或者实施心理虐待学生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2.不搞或不参与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任何教辅资料、商品等;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借工作之名吃、拿、卡、要;

4.不酒后上班,不上课打手机、吸烟,不随意将学生逐出教室,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非法活动;

5.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

6.严禁增加学生在校时间。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各班作息时间表要上墙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7.严禁家庭作业超量。在小学阶段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8.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9.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严禁语文、数学、英语课挤占音体美课程课时。学校课程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次、座次。11.除统一配发的教辅资料外,一律不得向学生统

一、强行推销或变相推销其它任何教辅资料;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资料。

10.严格收费。除上级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人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严禁超标准收费。严禁无票收费。

11.开展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确保无危险事故发生。

为了学生的快乐成长,为了国家和民族的美好未来,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化素质教育、提升办学内涵、全力办好面向百姓的优质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都昌小学(章) 校长: (签字) 教师: (签字)

推荐第4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推荐)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安徽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要求,学校与教师签定本责任书。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6、不公布不排名。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强化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今后在考试时一律使用等级制。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教师(班主任) :校长:

徐圩乡明德小学

2012年9月1日

推荐第5篇: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冠县清水镇中心小学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学校与教师签定本责任书。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6、不公布不排名。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强化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今后在考试时一律使用等级制。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承诺从2013年3月起生效

甲方:冠县清水镇中心小学乙方:(承诺人) :

2 0 13年3月8日

推荐第6篇:初中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行风建设,依照上级统一部署,我校积极参与了教育局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我校遵循“突出重点,自查自纠,严肃纪律,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民主评议为手段,紧紧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学校的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从而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我校校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教育,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我们郑重的向社会公开承诺:

1、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除代收作业本费等明确规定的费用外,决不乱收费。

2、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4、落实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制度,寻求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管理,共同促进健康发展。

5、及时落实家长反映的对学校提出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推荐第7篇: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朝阳市第八中学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绝不违规招生。认真执行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按规定控制在校集中活动时间和家庭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承诺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18年 2 月 26 日

推荐第8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教育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树立大局意识,维护单县教育及学校声誉。服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课程标准,创新教学方法,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不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杜绝让学生家长批改作业现象。

三、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学生。

四、不搞有偿家教,不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各类辅导班,节假日、双休日不组织学生补课,不向学生购、印、出售或推荐教辅资料,不暗示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或乱收费,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

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岗位。不无理取闹,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扰乱工作秩序。

六、深入开展万名教师大走访活动,走访到户每一名学生家庭。

七、不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确保在考试、学校安全和日常工作中不发生责任事故。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承诺人: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推荐第9篇: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安庄中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工程,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针对当前学生中普遍存在的补课多、考试多、作业多,睡眠时间偏少的突出问题,作为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的

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不单纯以升学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

三、在周一至周五坚决不安排学生上晚课。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8小时,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不多于2小时。

四、班主任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

五、周

六、周日坚决不安排学生补课。不在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保证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挤

占或挪用非考试学科授课时间。

七、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

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八、不乱订资料、不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不做其他利用职业之便谋利的行为。

九、不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十、大力开展高效课堂活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切

实改进教法和学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实现减负增效。

十一、如果出现违规行为,本人自觉接受学校问责。

以上承诺恳请学校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538---3790051校长签字:承诺教师:

二〇一二年九月

推荐第10篇: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朝阳市第八中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2010年11月11日)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工程,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针对当前学生中普遍存在的补课多、考试多、作业多,睡眠时间偏少的突出问题,作为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的

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不单纯以升学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

三、在周一至周五坚决不安排学生上晚课。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8小时,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不多于2小时。

四、班主任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

五、周

六、周日坚决不安排学生补课。不在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保证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挤

占或挪用非考试学科授课时间。

七、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

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八、不乱订资料、不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不做其他利用职业之便谋利的行为。

九、不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十、大力开展高效课堂活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切实改进教法和学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实现减负增效。

一、如果出现违规行为,本人自觉接受学校问责。

以上承诺恳请学校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421-7190513

学校电子信箱: caiyun555888@126.com

朝阳市第八中学朝阳市第八中学

校长签字:承诺教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11篇: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校长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规定规范办学行为

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西安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治理中小学校违规有偿补课等相关规定,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绝不违规招生。认真执行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规范教学行为。

1、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每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每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提倡分类分层次布置作业,倡导布置活动性、实践性作业。

3、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违规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方案,将严禁违规有偿补课的要求告知到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学校决不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任何有偿补课,也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备或学生信息。学校不允许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参加培训机构全日制教育教学活动。

三、规范教师行为。

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或为校外各类机构推荐学生。

2、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订阅或购买教辅资料和摊派学习用品。

3、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管理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管理和评价,实施发展性评价,不将考试分数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排名,一律使用等级制评价。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校长签字:

2018年3月

第12篇: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绝不违规招生。认真执行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按规定控制在校集中活动时间和家庭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县教育局(盖章):局长(盖章):

承诺学校(盖章):校长(签字):

2014年月日

第13篇:第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天镇县第六小学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我向学生,学校,家长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的教育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上好每一节课,不中途离堂,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持正常教学秩序。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严肃教学纪律,专心本质工作。不利用工作之便动员组织,参与或暗示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习活动,不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4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讥讽挖苦学生,不以言行侮辱学生,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做。坚持面向每一个学生,认真对待每一个学生,甘于奉献。

5崇尚文明,追求进步。不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不擅自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6认真备课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不携带手机进教室,收发信息。团结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做任何有碍团结或损害学校声誉的事。对学生以身作则。

7确保安全,促进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得中途让学生离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8科学布置课外作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小学生作业的相关规定,力求学生的课外作业科学合理,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以上承诺自2015年3月起生效

承诺人: 天镇县第六小学 2015年3月20日

第14篇: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依法从教,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遏制违反师德师风等破坏教育环境事件的发生,我庄严承诺: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工作中、在言行上与党中央保障高度一致。

2、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认真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涉教舆情。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牢记立德树人使命,依法治校,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杜绝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等行为。

4、加强师生法治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自觉抵制社会各种歪风邪气。

5、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6、严禁在校园内开展商业活动。

7、强化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8、对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因未落实或解决不力而引起的不良影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学校校长:

2018年10月7日

第15篇:规范办学行为教师信用承诺书

教育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教师工作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文件制定朝阳八中教育信用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定课程计划和市教育局、学校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和市教育局、学校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拒绝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

学生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夏季不晚于18:00。拒绝随意增加自习课的行为。

三、严格控制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量

坚决执行将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5小时以内。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应适时对学生给予个性化学法指导。

四、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除参加上级管理机构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外,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和提升考试难度。

五、保证不存在参与、组织违规补课的行为

不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教师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

1 班。

六、严禁违规乱发教材和教辅材料

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

严禁个人组织学生统一征订除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由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选择订阅目录内的教辅材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

八、严禁借助炒作中考成绩宣传自我

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的成绩、名次及中考录取信息,或以任何方式炒作班级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及升入重点高中情况的信息。不得宣传炒作班级的升学率、升学考试平均成绩等情况;不得宣传炒作所谓的中考“状元”。

九、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教师要支持学校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施分班,不得自行以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形式招收学生。

学校、教师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十、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

十一、严禁教师工作期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严禁课堂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和酒后上课。

承诺人签字:

(学校党支部盖章) 年

第16篇:廉洁从教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南江县红光乡初级中学

树师德正师风廉洁从教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了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南江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师德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传播先进文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不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3、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不得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4、坚决制止“三乱”。做到不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面向学生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在文件规定之外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推荐或变相推荐或强迫学生购买和使用教辅资料。

5、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6、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诋毁其他教师,不有损学校荣誉和不利团结的言行。

7、积极开展万千家访,关心留守学生成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举止着装等个人形象堪为学生楷模。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在教室内吸烟,上课时间不使用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

9、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努力探索实践洋思经验,确保学生校内学习时间在规定范围以内。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科学布置作业,课外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不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地方课程、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

10、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全校性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必须进行考试结果分析。科任教师可根据学科单元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要求。学业成绩鼓励采用等级评定方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

南江县红光乡初级中学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第17篇:莲花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临港区壮岗镇莲花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2013.8.12

为落实区教体局规范办学行为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

发展和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校于2013年8月12日召开全体教

师会议,组织教师学习区教体局《关于暑假教干教师值班抽查情况的通报》、《关

于2013年暑假期间教师违规办班投诉情况的通报》、《临沂市教育局关于重申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通知》文件会议精神,教师重新签订禁止有偿办班

补课承诺书,学校开展了自查自评活动,一致认为我校在2013学年中没有随意

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未经教育行政

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

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没有以假日活动名义,进行全班性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

莲花小学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

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

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

不敷衍塞责。

2、依法从教,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

传播封建迷信和低级庸俗文化,不参与赌博。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不在教室和会

场吸烟,不在课堂上使用通信工具。

4、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

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不强制、暗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

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习班。

5、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民主,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不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在任何公开场合公布学

生的考试成绩。

6、布置给学生的作业要精选,要按照学生的实际能力分层布置,教师要提

前研做;不得将练习册、习题集的成卷作为学生的统一作业;不违规购买资料,

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7、尊重学生家长,不强迫学生家长办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

物。

8、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教学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9、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2013年8月日12

第18篇:莲花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临港区壮岗镇莲花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2013.8.12 为落实区教体局规范办学行为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校于2013年8月12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教师学习区教体局《关于暑假教干教师值班抽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13年暑假期间教师违规办班投诉情况的通报》、《临沂市教育局关于重申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通知》文件会议精神,教师重新签订禁止有偿办班补课承诺书,学校开展了自查自评活动,一致认为我校在2013学年中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没有以假日活动名义,进行全班性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

莲花小学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

2、依法从教,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封建迷信和低级庸俗文化,不参与赌博。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不在教室和会场吸烟,不在课堂上使用通信工具。

4、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不强制、暗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习班。

5、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民主,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在任何公开场合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

6、布置给学生的作业要精选,要按照学生的实际能力分层布置,教师要提前研做;不得将练习册、习题集的成卷作为学生的统一作业;不违规购买资料,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7、尊重学生家长,不强迫学生家长办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8、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教学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9、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2013年8月

日 12

第19篇:规范办学行为的教师承诺书

威宁县XX镇第二中学规范从教行为教师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实施《XX镇教育管理中心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之目标,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结合学校实际,现作出以下承诺:

一、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

1、不对择校、转校、转班学生乱收费。

2、专心本职工作。不利用工作之便动员组织、参与或暗示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习活动,不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指定地点或暗示学生购买资料和商品。

3、不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购买物品、文具、劳动工具、校服等。

4、不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各项教育惠民资金,不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优亲厚友。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全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工作岗位上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及时采取 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2、不举办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不私自在校外有偿兼课、兼职,不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3、不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

4、不擅自组织任何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培训、测试等活动。

5、不以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生进行排名、排座位和奖惩。

6、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不擅自调课、缺课或无教案上课。严格按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安排家庭作业。

7、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文明健康。不在工作时间赌博、酣酒、玩游戏、炒股,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吸烟和接待客人。

8、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在科研、职称评定、成果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剿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9、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信息和言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教学行为。

三、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方面

1、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罚款或向家长索、拿、卡、要。

2、不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不让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通讯费用、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或从中收取回扣。

6、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从重从严处理。

说明: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教师签订,教师与学校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

承诺教师签名(加按指纹)

第20篇:规范办学行为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 (2009.6.11.)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招生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划片招生范围、时间、计划及有关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择校生不得突破省规定的比例。

2.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禁止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接受计划外的“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其中,初中阶段非本校学籍且学习时间未满二年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3.中小学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所有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4.加强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宣传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高考成绩;禁止排列中考、高考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考升学率、中、高考状元;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他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5.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凡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者,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6.控制班额和班级数。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不超过56人。办学规模适度。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8.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招收复读生。示范高中严禁在校内办复读班和招 收复读插班生。毕业年级教师不得担任复读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禁止中小学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9.幼儿园举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10.对外联合办学必须遵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手续。依法加强对中外联合办学机构的监管,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三、规范教学行为

1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之中。

12.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高三毕业班因大型活动耽误课时完不成教学计划,确需补课,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的时间不得超过因大型活动耽误的课时。

13.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1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出偏题、怪题。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和安排座位、考场。

15.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更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各类竞赛、考级活动要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学生的学业和经济负担。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但不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

16.学校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小学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个半小时之内。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17.幼儿园不得参加任何收取参赛费、展示费等费用的竞赛、比赛、展演、展示等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接受任何团体、组织及个人在幼儿园开展课题研究和教育教学实验。研究和实验活动不得收取费用和推销产品。严禁幼儿园以联合、加盟、连锁等形式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社会机构、集团及个人的实验、培训等活动。

四、规范收费行为

18.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普通高中、幼儿园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中小学、幼儿园不得举办以收费为目的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双语班、蒙氏班等。

19.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代收费的,及时结帐,结余费用及时退还给学生。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收费资金和学校资源。

五、规范教师行为

20.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21.加强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其教学时间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22.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因素,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六、规范教材管理

23.严格教学用书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按照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24.严格教学辅助资料选用。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印制作业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学生印制作业选用在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范围内投

3 票确定推荐版本,在公示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印制作业每生、每学期、每学科不超过1套,普通高中学生印制作业根据实际情况每生、每学期、每学科可以选用1-2套。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采取招标等公开公正形式确定选用学生印制作业。

学校选用的专题教育读本,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作为学校图书馆用书,所需费用列入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开支,不得强制学生个人购买,也不得代为统一订购。

25.幼儿园幼儿不得使用教材、课本以及以操作材料等名义出版的变相教材、课本;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不得参加涉及幼儿教材、课本等幼儿用书宣传、推销、推介等的研讨、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幼儿园教师教学用书需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

民办学校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要求外,均按以上相关要求执行。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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