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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06:02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承诺书 办理营业执照

承 诺 书

新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他委托人。

推荐第2篇:工商营业执照申请承诺书

附件

承 诺 书

(样式)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推荐第3篇: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承诺书

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承诺书

本店因经营不善,申请注销。

营业执照名称:XXXXXX

注册号:XXXXXX

本人承诺在经营期间,无债权债务,不欠税金,如发生一切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XXX2013年X月X日

推荐第4篇:营业执照

1.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应当首先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章程或者管理规章;

(四)歌舞娱乐场所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住址和个人简历)及上述人员无本办法第六条情形的书面声明;

(五)经营场所的《房地产权证》(属租赁场所经营的,应同时提交租赁意向书)。不能提供《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注明该场所为商业用途的,应当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该场所为商业用途的书面证明以及建设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相关证明;其中不能提供《房地产权证》的,还应当提供其他相关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七)资金证明;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上述核查符合条件的,文化主管部门在5日内出具回执;不符合规定的,则退回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申报环境、消防审批

申请人凭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回执向环保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申报环保审批和消防安全审批,如实申报拟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面积、楼层,由环保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在相应的审批意见书上注明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面积、楼层。 申请人依法领取环保部门批复同意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后,应立即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环保、消防安全审批文件进行核查,符合规定的,受理发证申请;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向行政许可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3.检查 公示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发证申请后5日内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拟设立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并将拟设立场所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后5日内,按照《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举行听证。

4.听证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听证结束后20日内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核定歌舞娱乐场所可以容纳的消费者数量,实际使用面积按人均2平方米计算,其中舞池容量为人均面积1.5平方米;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办理登记手续 领证

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后,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始营业。歌舞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公安部门备案。文化主管部门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的有效工作日不包括实地检查和公示听证所用时间。

推荐第5篇: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XXXXXXXX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公 司 类 型:

经 营 范 围:

成 立 时 间:

营 业 期 限:

请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申请年检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推荐第6篇:营业执照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

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1)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

l 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 l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l 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2)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

l 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 l 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l 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 l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

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

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推荐第7篇:不执行专业分包承诺书本地营业执照

承诺书

就承包人与分包人于2011年8月30日双方签订的新北家园一期工程,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01#楼—112#楼空调格栅成品铝合金百叶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第21.2款内容,分包人自愿作承诺如下;

废除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第21.2款内容,其内容仅供在行政管理部门合同备案使用,承、分包人均不执行,承包人视发包人付款情况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或双方协商付款方式,分包人向承包人开具天津市建筑安装发票,若发包人未能按时或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无义务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无论工程付款、结算等事宜分包人绝不停顿施工,确保按该合同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否则,视分包人违约并承担工程结算造价5%的违约金。

以上为分包人对承包人自愿作出的承诺,分包人将严格遵守履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本承诺书中承诺的事宜,并放弃对承包人的诉讼权利,本承诺书作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分包人违反合同、承诺中事宜,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承包人无关。

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1年 8 月30日

推荐第8篇:营业执照查询

附件一:

济南http://60.216.104.141/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滨州http:///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德州http://218.56.137.10:8080/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东营http:///test4.aspx

菏泽http://219.146.174.17/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济宁http://221.2.36.43:8080/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莱芜http:///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聊城http://218.56.165.56:8080/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临沂http://60.213.41.74:7001/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日照http://gsxt.rzaic.gov.cn/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泰安http://218.56.144.173/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威海http://60.217.65.112:8002/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潍坊http://218.59.137.229:8080/pubcredit

烟台http://221.0.79.230:8080/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枣庄http://218.56.153.66:8080/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淄博http://wsnj.zbgs.net:801/pubcredit/search/search.htm

推荐第9篇:补办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提交材料规范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补办营业执照(公司及分支机构)

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1988年6月3日)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企业法人遗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登报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1号,2005年12月18日修订)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2000年12月1日修订)第五十六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正本应悬挂在主要办事场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企业申请和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核发执照副本若干份。”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重发营业执照。

(三)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执照。

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补办营业执照登记表》(可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或在网站下载);

(二)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或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登记机关指定的报纸上的公告(换发营业执照和增加副本的除外);

(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若正、副本同时遗失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盖年检确认章);

(五)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以上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提交的材料应打印在A4规格纸上。

附件:

注意事项

1、代理人凭工商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执照。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规格纸。

推荐第10篇:营业执照办理

您需要办理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即可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若干张 ,一寸照片若干张.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这个各地不同的

必须的,办理营业执照时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必须要房产证,如果是租的,就要租房合同和房产证,如果房东没有产权证明,就请房东到当地居委会开个没有产权的证明就可以办理了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查询企业名称--客户提供材料--如果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卫防、消防、公安、治安、环保、科委等)--工商所初审--公安刻章--验资--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办企业代码--办税务登记证--通知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到工商局领表

2、公司章程(打印一份,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

4、《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租房协议

9、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所需时间】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注册费:0.8‰ 公告费:500元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内资企业(公司制)营业执照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私营企业的设立 (一)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1)农业村民;(2)城镇待人员;(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辞职、退职人员;(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2)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3)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4)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5)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6)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7)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

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1)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

以下企业在杭州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登记: (一)一般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即全民、集体、联营企业)

1、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

2、市属及市属以上法人控股的联营企业;

3、外地法人来杭举办的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

(二)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1、股东中有市局及市局以上登记机关注同的企业法人参与投资的;

2、股东中有外地法人和参与投资的;

3、股东中有市属及市属以上其他法人投资的;

4、全部由外地自然人投资或有外地自然人参与投资且注册资本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

的;

5、外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来杭开设的分公司;

6、市局注册的所有有限公司开设的公司。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组建的股分合作制企业,若自然人中至少有一个以上外地户口的,由

市局受理登记;

2、有多种股份构成的股分合作制企业,依据国家股、法人股、职工集体股的归属(录属)情

况,参照有限公司的登记分工,分别由市局或各分局受理登记。设在各分局负责监督管理的

市场内的以上企业在各分局登记。 (四)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杭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或呈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承包市属

及市属以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各种工程的外国企业;

2、外地外商投资企业进杭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

除上述企业和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公司在杭的分公司、由浙江省属以上法人投资控股的公司及其他省属企业外,其余企业均在经营所在地的分局办理注册登记。

第11篇: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签发的公司营业执照是确定公司成立的法律文件,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成为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贵任的法人。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起,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各主要事项的登记同时产生法律效力,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如下事项:

其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和市场主体的标志,公司都必须有名称。公司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公司名称是公司的法定名称,是确认公司权利义务归属的依据。

其二,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都必须有住所。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住所是公司的法定住所,是确定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

其三,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以货币表示的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的总和。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

其四,公司实收资本。公司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分期缴纳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首次出资。因此,营业执照上应当载明公司设立登记时实际已经收到的资本,即实收资本。

其五,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有明确的行业、经营项目的种类,并依法经过登记,有些还需要依法经过批准。公司营业执照载明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利于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有利于相对交易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其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公司对外发生法律关系时,由法律规定代表其法人意思表示的人。法定代表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以上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成立后,可以根据客观情况的需要,对有关事项做出调整,如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办事机构的办公地址等。但是,公司调整的事项属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即涉及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变更时,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不得自行改变登记事项。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规定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人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人新住所前向迁人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人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人地公司登记机关。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时,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类型时,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有限责任公

司变更股东时,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因合并或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或分立决议或者决定,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以及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分立时,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文章出自:http:///

第12篇:营业执照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申请报告

尊敬的工商局领导:

我叫杨成双,男,现年46岁,土家族,身份证号码为:433127197012157516,系永顺县青坪镇两岔村二台山组人,现在青坪镇居委会车路组从事大米加工和销售,,需要办理工商管理营业执照,望上级领导批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申请人:杨成双

2016年5月31日

第13篇:营业执照申请书

学校食堂营业执照申请书

尊敬的××县工商分局××所领导: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发展,为了能让××百姓的孩子享受最优质的教育,我镇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今年仍投资四百余万元,在我校新建二层框架结构食堂2100㎡,并配备先进食堂设施设备,为师生提供了就餐场所,解决了师生就餐难的问题。学校安全防患于未然,我校地理位置毗邻盘锦北站,流动车辆较多,学生中午出校门就餐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借助新建设的食堂,学校将采取封闭式管理(除上下学外学生不得出入校门)。同时,考虑到学生用水、用笔、用本的实际问题,在食堂内部开设小超市(超市建食堂时已纳入计划)。为了方便工商部门检查指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请求贵所给予甜水学校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申请单位:××镇人民政府 申请日期:2014年12月1日

第14篇:营业执照公证书

境外公司营业执照公证认证是什么意思

境外公司参与国内经贸往来越来越多,随之外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及个人在各领域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外国公司在国内起诉,或者中方在国内起诉外国公司的案例也日益增长,这是都必须提供外国营业执照公证认证文件,法院才能受理,这个该怎么办?

境外公司来中国成立公司,无论是代表处,独资公司还是合资公司,在申请设立时,都必须对其营业执照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方可在中国大陆有效使用。

外国营业执照公证认证流程:首先由当地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去所在国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使领馆认证。

所提供的文件:办理公证认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的时间:15个工作日

国内企业工商登记文件叫营业执照,在国外没有营业执照一说,叫注册证书,英文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或articales of incorporation。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文件有: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

和周年申报表ar1。

加拿大公司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公证

认证怎么办?

加拿大公司在国内投资的数量众多,那么在国内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商务和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加拿大公司营业执照的公证认证文件,这个该怎么办?国内能办吗?

根据工商总局的规定,国外公司在国内设立时,必须提供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文件,对于加拿大公司来说,公证认证办理流程如下:首先由公证人公证,然后送省政府认证,最后到中国领事馆认证。

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

全文

(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于××××年×月×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取得工商××字第××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是××( 职务)×××(姓名),注册资金××元,法人住所在××××××,其经营范围是___ ____,经营方式是××××。〕

本公证书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中括号中内容可根据当事人要求证明。

2.有效期截止日期应为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年检截止日。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 日 期: 1986篇5:公司资料公证

公司资料公证在商业活动中越来越多的被需求,特别是香港公司或其他海外离岸公司。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书应提供哪些资料?比如需要公证的材料和身份证明等。 香港公司资料公司是一个很普遍的需求,凡是香港的任何证件、公司等其他事物需在大陆政府任何相关部门使用都必须要做司法部委托公证;当然这样的公证不是香港所有律师都能做的,要求必须是中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要在公证书上加盖专用章,那么这份公证书就可以在所提供的部门使用。 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书应提供哪些资料,深圳股东变更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福州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书应提供哪些资料 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法人介绍信; (2)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法人资格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颁发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可以工作证、户口簿代替; (3)担任该法人主要行政职务的任命书或聘任书。此类证书应由法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权力部门颁发,内容应包括:任职人姓名、性别、年龄、所任职务、任命时间及任命期间等; (4)为防止使用时他人假冒,还需提供二寸本人免冠近照二张,如另要公证书副本,应按所要副本数增加照片。

深圳股东变更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公司变更股东不需要公证,只要按照工商行政部门要求的手续办理变更后的备案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2当然无论是否办理公证,手续都差不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人身份证件等。如果要办理公证,双方带着这些到公证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可以了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后的备案登记。

福州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商标转让需要公证吗? 一般商标局都是会要求商标转让公证的,如果没有可能会被要求补正。其实商标转让手续过程也不是很麻烦,只要证件拿齐了,一般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把合同好好的签定,讲清楚付款的时间,还有类似商标的全部转让,只要双方都配合,很快就可以把这个问题解决。

(二)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注:注册商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共有的商标专有权应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受让烟草制品、药品等的注册商标时,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转让协议中应有转让等相关费用的约定。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证件材料。

第15篇:申请营业执照

开个公司要注册资金,两人以上合伙是3W,一人是10W,还有经营地址的租凭合同(房产证)。

1先确定是做什么行业的,需不需要前置批文呢!

2确定投资者 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建议你准备好注册资金3万元。

3名称核准先在网上确定你的公司名称有人注册过吗?现在一般两个字的字号名称都已经被注册过了,所以我建议你还是选择一个三个字以上的字号名称先核准。(2天)

4到刻章的地方跟他说刻方形的私章,25元一个,再去银行开临时户,存钱。验资。(中行1天,工行5天)

5到所在的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场地使用证明、内资公司设立申请书、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1天)

6去由公安局核准刻章企业刻公章、财务章,由他们备案。再去办组织机构代码证。(3天)

7办理税务登记证。(1天)

8有了税务登记证,再去刻发票章(1天)

9把所有的资料带上,去银行开基本户。(农商取钱快,深发展便宜)

注册公司的相关说明:

在投入不是太多,有固定的客户资源时,注册“个体”简单易办;而注册公司要有章程、合同,要验资,程序挺多的。

一般自己的客户跟自己签合同,都是要看你有没有公司 ,个人信用度不够高。 如果想要长期发展的话,我建议你注册一个公司来运营,因为这样你的客户会更加信任你。

公司法规矩,公司注册资本首期出资额要在公司注册登记前缴纳,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所以说,你可以先出资20%,然后“必须”在两年之内两年内分期缴足。

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 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有限公司则是要求企业必须核算健全,要有帐,交税也是根据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交税。因此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不多,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

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

加工行业需要办环保批文;饮食行业需要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美容、美发需要办卫生许可证;汽车维修需要办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食品需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药品的需要办药品经营许可证;

最后是开基本户。开基本户时,把有的资料都带上,不然要跑很多次。需要的资料是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验原价收复印3份。

第16篇:营业执照变更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内容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即公司章程经营范围部分变更);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需申请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变更登记费用100元。

昆明市工商局:滇池路38号

0871-64149530

西山区工商局:企业个体登记注册管理科

地址:西山区人民政府大楼一楼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236011

第17篇:营业执照变更

江苏华鑫源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申报材料

江苏华鑫源医药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江苏华鑫源医药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变更申请书„„„„„„„„„„„„„„„„„1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6

四、地址不变证明„„„„„„„„„„„„„„„„10

五、无被立案调查或尚未结案证明„„„„„„„„„11

六、经营用房使用证明复印件„„„„„„„„„„„12

七、消防验收证明„„„„„„„„„„„„„„„„18

八、仓库平面布局示意图„„„„„„„„„„„„„19

九、注册地址、仓储设施以及周边环境说明及照片„„21

十、信息系统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合同„„„„„„„„23

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28

江苏华鑫源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华鑫源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的变更申请书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成立于二〇〇六年九月。自成立以来,按照GSP要求,制订了符合要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强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进货审核关,不从不合格首营企业要求的单位进货,把好来货验收关、在库养护关,出库复核关。

由于公司的销售持续增长,已从当时起步的年销售额壹仟多万增加至今年预计壹亿多,故原有的仓储已不适应目前的经营状况,加上我公司是基药配送单位,当次换证也曾承诺省局仓储面积超过3000平米。故现需增加仓储面积:(1)C02-8栋的办公区设为仓储区(办公区迁至C02-8栋东A04-7栋一层);(2)增加与C02-8栋相邻的C02-9栋为新增仓库(面积与C02-8相同)。这样仓库地址变更为:“如皋市城北街道花市北路20号C02-8栋、C02-9栋”。总面积增加至3872平米,以确保以后经营不受影响。

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加上原注册地址不够具体,故将原注册地址“如皋市如城镇邓园社区15-20组”变更为“如皋市城北街道花市北路20号”。此项目在《营业执照》上已经变更,特具报告请求批复。

江苏华鑫源医药有限公司

2014-7-15 江苏华鑫源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批表

拟变更企业名称:

申 请 人:

受 理 部 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江苏华鑫源医药有限公司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应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内容应填写准确、完整。

二、申请书以及其他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制作,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三、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均可附页。

江苏华鑫源医药有限公司

第18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360406110000294

名称 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住所 九江市城西港区9号厂房102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玉年

注册资本 贰佰万圆整

实收资本 贰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凭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经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纸箱、彩盒、包装盒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营业期限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

须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的凭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住所的醒目位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5.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每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应当参加年度检验。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办理注销登记,应当交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第19篇:网吧营业执照

SKYLINE BUSINESS CONSULTING PTE LTD

新加坡网吧执照申请

谈及在新加坡创业或者注册公司,有不少朋友都有计划经营公共娱乐事业,比如说开个网吧。开网吧,除了准备场所和设施外,另一大事儿就是经营执照的申请了。在新加坡经营公共娱乐事业需要考虑到治安问题,因此要求营业前获得新加坡警察署(Singapore Police Force,以下简称SPF)授予

的执照。那么经营网吧需要申请什么类型的执照?如何申请?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一.经营网吧需要申请什么执照?

在新加坡,经营网吧需要申请的营业执照叫公共娱乐(Public Entertainment,简称PE)执照。

根据新加坡公共娱乐和集会法(Public Entertainments and Meetings Act,简称PEMA)的有关规定,任何向公众或特定群体提供娱乐项目服务的场所或活动都需要申请该执照,除非其获得豁免。公共娱乐包括娱乐中心, KTV, 游戏厅,电脑游戏中心(computer game centre)等等,其中电脑游戏中心即指我们所称的网吧。

公共娱乐(PE)执照又分两种:一是公共娱乐(PE)设立执照,比如我们说的开个网吧;二是公共娱乐(PE)特设执照,这种执照是临时性的,比如说举办个为期3天的电脑游戏相关活动等等。因此,我们说的网吧执照指的是公共娱乐(PE)执照中的PE设立执照!

注:在介绍公共娱乐(PE)执照时我们提到了除非获得相应的豁免,否则必须申请公共娱乐执照,那么什么情况下网吧执照可以豁免?

根据SPF的说明,酒店内的电脑游戏中心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可以豁免:

a.该网吧属于酒店所有者或管理人;

b.网吧提供的电脑游戏通过影片法令(Filmes Act)的批准; c.网吧只向在酒店登记的顾客开放。

二.申请人资格:

SPF对于网吧执照的申请人以及执照授予对象有所规定:

1.网吧执照申请人可以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是拥有ICA注册FIN number的外籍人士。

2.网吧执照执照可授予的对象有三种:

a.注册公司主管

b.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公司的合伙人 c.独资企业主

三.申请要求

新加坡对于是否授予网吧执照有着严格的界定,尤其是在青少年顾客群体这一方面。执照授予对象想要成功获得网吧营业执照需保证网吧经营满足以下要求:

1.需保证网吧的员工、赞助人或其他人不会进行以下触及法律的行为:销售、消费或贩卖

SKYLINE BUSINESS CONSULTING PTE LTD

违禁药品,妨碍治安,斗殴,恐吓,人身攻击,骚乱,性犯罪,盗窃,抢劫,敲诈,赌博,毁灭犯罪证据等等,一旦有相关犯罪行为发生,执照授予对象应当尽快向警署报告,提供必要的协助,保留并维护犯罪证据。

2.需保证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课程日(6:00pm-0:00除外)不得进入网吧

3.需保证穿学校制服的学生在任何时间段都不得进入网吧,且不得为学生提供替换的衣服 4.需保证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用英文注明:

a.“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课程日不得进入酒吧” b.“穿学生制服的学生在任何时间都不得进入酒吧” c.“经营场所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需保证网吧经营场所的布局符合以下要求:

a.占地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b.需保证至少有1/2的区域留作例如咖啡室或互联网聊天等非电脑游戏用途;

c.游戏区域需和非游戏区隔开。

如果网吧布局有变,授予对象需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发牌官,并在获得FSSB(Fire Satefy and Shelter Bureau, 即消防安全和防空署)关于改变布局的批准后提交FSSB建筑计划编号(FSSB Building Plan Reference Number) 6.需保证提供的电脑游戏已获得媒体发展管理局(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的批准;

7.需保证网吧不得在非执照规定的营业时间提供娱乐服务;8.需保证网吧经营场所装有空调,且经营时需保证门窗关闭;

9.如果网吧的主管以及合伙公司的合伙人有任何变化,执照授予对象需在7天内通知发牌官。

四.如何申请网吧执照? 申请流程

1.递交申请前:

a.申请者须确保已获得新加坡市重建局的建筑许可和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的批准函;

b.确保满足SPF对执照授予对象的要求(详见第三部分:申请要求);

b.准备递交申请过程需要提交的材料:电脑清单以及关于每台电脑所占区域的说明; 2.递交申请:

a.申请人需要通过OBLS(Online Busine Licensing Service,商业执照在线服务)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

b.申请需要SingPa账号;

c.材料既可通过该平台提交电子版,也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提交; 3.SPF处理申请:

处理周期通常为12个工作日,申请结果将会以Email,SMS或信件的形式通知申请者。

a.如果信息未填写完整或有误,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b.处理过程中,申请者可能会被要求提交一些支持申请的文件例如新加坡市重建局的建筑许可、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的批准函等;

c.信息和材料无误,且申请获批后,申请将会收到缴纳执照费用的通知。完成费用缴纳后,申请者将被授予网吧执照。

关于申请材料的说明:

SKYLINE BUSINESS CONSULTING PTE LTD

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除了电脑清单以及关于电脑所占区域说明外无需提交其他支持申请的材料,但是在申请处理的过程中,申请者可能会被要求提交一些文件例如新加坡市重建局的建筑许可、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的批准函等等。

关于执照费用的说明:

公共娱乐(PE)设立许可执照费用是按年度算的,有效期一年,具体费用多少取决于申请者所经营娱乐项目以及注册的营业时间。根据注册营业时间的不同,网吧执照申请费用可分为三种:

年费$360:网吧可营业至凌晨1点(周一至周六),周日和公共假期可营业至凌晨2点; 年费$480:网吧可营业至凌晨3点(周一至周六),周日和公共假期可营业至凌晨4点; 年费$600:网吧每天可营业执照早上6点;

网吧执照更新: 网吧执照的有效期为一年,执照所有者有计划继续经营网吧的话就必须更新执照。

关于执照更新,通常情况下,在执照到期前的3个月左右,执照所有者将会收到SPF的更新执照通知,执照所有者需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下一年的年费即可。

五.常见问题

1.除了公共娱乐(PE)设立执照外,经营网吧可能还需要申请哪些执照?

经营网吧除了要申请公共娱乐(PE)设立执照,如果涉及到提供互联网接入的服务则还需要互联网服务和内容提供商类别牌照(Internet Service & Content Provider Cla licence),类别牌照通常是自动授予的,但是申请者需要在开放该服务的前14天内在媒体发展管理局(MDA)注册;此外,如果网吧内还有经营食品和饮料酒水服务的,还需向环境部申请食肆牌照,向酒牌局申请酒牌。

2.如何延长网吧的营业时间?

网吧执照所有者可以通过OBLS平台提交更新执照内容的申请才延长网吧的营业时间。

第20篇:营业执照1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八号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现予公布。

2012年11月14日

第一条 为了完善商事登记制度,健全市场监管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特区内商事登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商事登记机关将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事项登记于商事登记簿予以公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商事主体,是指经依法登记,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完善商事主体诚信体系,强化信用约束,推动商事主体自律自治。

第五条 市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商事登记机关,依照本规定负责商事登记工作以及商事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设置商事登记簿作为法定载体,记载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七条 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三)类型;

(四)负责人;

(五)出资总额;

(六)营业期限;

(七)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前款规定,按照商事主体类型,分别规定商事主体登记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八条 商事主体备案事项包括:

(一)章程或者协议;

(二)经营范围;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四)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

(五)商事主体特区外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登记情况。

第九条 设立商事主体,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章程或者协议;

(三)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信息材料;

(五)投资主体资格证明;

(六)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成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七)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设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商事主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相关许可审批文件。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制定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商事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说明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

商事登记机关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登记的,经商事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个工作日。

商事登记机关办理商事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商事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设立商事主体的,申请人应当申报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信息材料。 申请人对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协议、申请书等确定。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制定经营范围分类目录,为申请者提供指引。

第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申请人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商事登记机关登记其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和非货币出资缴付比例进行约定,并记载于章程。

股东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未签字的应当注明理由。

股东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实收资本备案,并对实收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商事主体成立日期。

依法设立的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商事登记机关发给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商事登记机关发给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企业分支机构,由商事登记机关发给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由商事登记机关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应当分别包括:

(一)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日期;

(二)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经营场所、投资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日期;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经营场所、成立日期;

(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经营场所、成立日期。营业执照应当设置提示栏,标明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出资情况、营业期限和许可审批项目等有关事项的查询方法。商事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商事主体的申请,就上述事项出具书面证明。

营业执照的式样由商事登记机关发布。

第二十一条 商事主体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与商事主体住所不一致且在特区内跨区的,商事主体应当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和商事主体住所不一致但在特区内不跨区的,商事主体应当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者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隶属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内。

第二十二条 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商事主体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的,商事主体不得擅自改变商事登记事项。

商事主体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商事主体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第二十三条 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商事登记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和存档。电子档案、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事主体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纸质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应当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审批与监管相适应的原则,科学界定和调整相关部门对商事主体及审批事项的监管职责,创新和健全商事主体监管体制。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商事登记机关负责监管并依法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以商事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提交虚假登记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商事登记的;

(三)未按规定变更登记事项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依法负责查处:

(一)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无须办理营业执照,但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而未取得,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或者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商事登记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市政府规定,建立商事主体监管联动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

商事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无需进行年度检验。 年度报告包括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商事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条 商事主体应当按照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时间提交年度报告。

当年设立的商事主体,自下年度起提交年度报告。

商事登记机关可以对商事主体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商事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事登记机关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一)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

(二)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商事登记机关在作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之前,应当通过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信息平台告知商事主体作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对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第三十二条 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五年且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事由消失的,商事主体可以申请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商事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第三十三条 商事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以注册号代替名称:

(一)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五年的;

(二)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经商事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第三十四条 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及其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商事主体对商事登记机关作出的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错误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撤销载入或者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将商事主体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第三十六条 市政府应当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察系统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简称信息平台),用于发布商事登记、许可审批事项及其监管信息。

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需求导向、供方响应、协商确认、统一标准、保障安全、无偿共享的原则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第三十七条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公示下列信息:

(一)商事主体登记信息;

(二)商事主体备案信息;

(三)商事主体年度报告提交信息;

(四)商事主体载入或者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五)商事主体监管信息。

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公示下列信息:

(一)许可审批事项信息;

(二)许可审批监管信息。

第三十八条 商事主体应当对申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弄虚作假的,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商事主体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商事登记机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三十九条 商事登记机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职责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商事主体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执照,具体办法由商事登记机关另行制定,并与本规定同时施行。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区,包含光明、坪山、龙华、和大鹏新区等管理区。 第四十二条 市政府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营业执照承诺书
《营业执照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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