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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委员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17:32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业主委员会委员履职承诺书

业主委员会委员履职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并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当选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愿意为该小区全体业主服务,并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本人在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其间,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遵守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职责和义务;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积极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努力做好业主委员会分配的工作。保证无下列情形之一行为:

一、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三、拒交物业服务费;

四、拒交维修资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物业使用禁止行为。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推荐第2篇:承诺书(业主委员会)

承诺书

第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候补委员向全体业主郑重承诺:

1、积极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2、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3、不利用业主委员会身份谋取个人利益;

4、公平、公开、公正地处理好小区的相关事宜;

5、决不损害小区的共同利益;

6、自愿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推荐第3篇: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业主委员会工作,为明确本人的职责义务,书面承诺如下:

一、本人提交的简历、房地产权证、身份证和有关资历证明完全属实。

二、本人以及近亲属与本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人承诺在业主委员会任职期间自觉学习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处理小区相关事宜,坚决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决不利用业 主委员会身份谋取任何个人利益;

五、模范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六、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充裕的时间,认真履行好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

七、自觉自愿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的监督。

八、本人无下列情形之一:

(1)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年以内的;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九、由于本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规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承诺,完全属实,否则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推荐第4篇:业主委员会委员竞选演讲稿

业主委员会委员竞选演讲稿

各位业主 ,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

我叫XXX,现住5幢103。

今天,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我们在这里召开雍尚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大会。我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感到很荣幸和激动,又感到责任重大。非常感谢小区业主和各位领导给我的这次机会。

自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立以来,得到大广大业主的积极响应和参与,也得到房管局、社区居委会的帮助和指导,使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能够向前稳步推进。非常感谢各位筹备小组成员为此所付出的努力。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将会促进我们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并且可高物业管理水平,业主们参与监督物业管理工作也有了合法的途径,物业管理将进入一个正规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如果当选,在我的任期内我将与业委会的其他委员一起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1) 监督物业是否认真履行《物业合同》中的义务; 2) 清查业主的共同财产及其养护的情况;

3) 对于业主普遍关于的问题,责成物业尽快改善。比如,电梯维护问题、电动车充电问题、停车位不足问题、地下车库跑沙问题、11号楼的使用问题,等等。 4) 促成物业公开物业管理费用,费用要与服务水平相匹配。

5) 协调处理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小区邻里关系等等。让咱们的小区更团结、更和谐、更美好!

希望各位业主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把自己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看法及时反映给我们,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和全体业主一起,监督、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共同提高小区的物业管理质量,搞好小区各方面的建设,美化、净化我们小区,使我们能够在小区内安居乐业,使我们的房产物业能够因小区管理完善而保值升值。

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不管我是否能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我都将一如既往的为小区的美好而尽一份力,

谢谢大家!

推荐第5篇: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分工

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分工

主任:

一、主持全面工作;

二、统筹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业委会事务工作;

三、负责召集业委会会议;

四、组织以及其他有益小区活动开展。

副主任:

一、协助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二、负责业委会财务收支工作;

三、负责协助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调解邻里关系,

防止各类矛盾激化,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对物业服务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在听取业主的

意见基础上综合平衡,解决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务。

副主任:

一、协助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二、负责小区治安、安保工作,对物业公司安保工作进行监督;

三、负责业委会财务收支工作。

委员:

一、负责小区车辆管理的监督工作;

二、对物业服务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在听取业主的

意见基础上综合平衡,解决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务。

委员:

一、负责管理印章;

二、负责小区治安、安保工作,对物业公司安保工作进行监督。委员:

一、负责小区车辆管理的监督工作;

二、负责管理小区网上论谈,业委会、业主大会决议决定在网上发

布,对网上业主意见、提案进行交流,业主意见信息反馈汇总。 委员:

一、负责维护业主共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二、负责小区环境与绿化监督工作。

推荐第6篇:改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相关规定

改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相关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三条 。。。。业主的投票权数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确定。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四)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四)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四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五十四条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五条 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业主不得擅自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活动。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收费的监督管理;

(三)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受理、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投诉;

(五)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六)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监督所辖区域内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并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二十九条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要罢免业委会委员或主任,必须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提议或者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话,个别业主要求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提议将不被采纳,这是为了防止少数业主干扰小区管理,维护小区安定团结的局面考虑的。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就可以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最终是否能够罢免,必须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根据规定,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的业主大会,经与会业主的投票权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并且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的程序,罢免业主委员会或主任的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

一、具有投票权20%以上的代表提出建议案并建议业主委员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建议案应当明确提出需要罢免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且应当明确提出罢免的理由。该议案获得20%以上投票权业主签署同意后递交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对建议案进行审查

业主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建议的内容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丁的事由并且提出建议案的业主达到总投票权的20%以上,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通知和公告

如果业主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应当提前十五天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知并将需要表决的议案内容通知全体业主,同时将上述内容进行公告。

四、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过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形式对罢免案进行表决,并依据表决结果作出业主大会决议。

五、公告业主大会决议

决议通过或者没有被通过的结果均应公告。

注意,只有业主委员会才有权召开业主大会和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个人以征询意见的方式征询意见的任何结果均不构成业主大会决议。只有依照程序召开的业主大会作出的业主大会决议才对全体业主产生效力。

推荐第7篇: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分工

花冠新城业主委员会岗位设置及分工

主 任:赵 宁

一、主持全面协调工作;

二、参与大项开支审批;

三、负责软件资料建设;

四、负责召集、主持业主大会以及其他有益小区活动开展。

副主任:王德平

一、协助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二、负责业委会财务审批工作;

三、负责协助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调解邻里关系,防止各类矛盾激化,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及应急处理,解决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务。

副主任:淳子武

一、收取、保管、支出物业费;

二、负责小区治安巡视,对物业人员进行监督;

三、参与大项开支审批。

副主任:李秀珍

一、收取物业费;

二、安全监察和应急处理;

三、对物业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在听取业主的意见基础上综合平衡,解决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务。

员:王

一、负责物业收支的账务记录;

二、负责管理印章。

员:黎俊甫

一、负责水电气等公用设施维护;

二、负责器材采购。

员:蒲晓波

一、负责小区车辆管理的监督工作;

二、参与安全保卫工作及应急处理。

员:寇华玲

一、负责小区居民文明行为监督;

二、负责小区居民矛盾劝解。

花冠新城物管人员职责

一、岗位职责

1、每3日负责清扫小区所属地带地面、公共走廊、楼梯、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

2、每周清洁楼道1次。

3、每两周清洁楼道扶手1次。

4、每日巡视、保持小区所属地带地面无纸屑、烟头、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

5、每日巡对小区进行安全巡视。

6、负责来人接待。

7、每日早晚开锁大门。

二、工资待遇

1、每月基础工资1200.00元。

2、每年根据工作业绩和业主满意度给500.00元-——1500.00元绩效工资。

推荐第8篇:改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相关规定

改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相关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三条 。。。。业主的投票权数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确定。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四)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四)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四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五十四条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五条 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业主不得擅自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活动。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二十九条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要罢免业委会委员或主任,必须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提议或者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话,个别业主要求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提议将不被采纳,这是为了防止少数业主干扰小区管理,维护小区安定团结的局面考虑的。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就可以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最终是否能够罢免,必须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根据规定,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的业主大会,经与会业主的投票权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并且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的程序,罢免业主委员会或主任的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

一、具有投票权20%以上的代表提出建议案并建议业主委员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建议案应当明确提出需要罢免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且应当明确提出罢免的理由。该议案获得20%以上投票权业主签署同意后递交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对建议案进行审查

业主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建议的内容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丁的事由并且提出建议案的业主达到总投票权的20%以上,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通知和公告

如果业主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应当提前十五天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知并将需要表决的议案内容通知全体业主,同时将上述内容进行公告。

四、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过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形式对罢免案进行表决,并依据表决结果作出业主大会决议。

五、公告业主大会决议

决议通过或者没有被通过的结果均应公告。

注意,只有业主委员会才有权召开业主大会和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个人以征询意见的方式征询意见的任何结果均不构成业主大会决议。只有依照程序召开的业主大会作出的业主大会决议才对全体业主产生效力。

推荐第9篇:业主委员会委员竞选稿

业主委员会委员竞选演讲稿 尊敬的维也纳邻居们:大家好! 我叫xxx,网名:风轩,现住维也纳A01-2-403。我作为维也纳新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今天能够在这里做竞选演讲,心情既感到荣幸和激动,又感到责任重大。非常感谢各级领导和维也纳业主给我这次机会。 如果您希望业主委员会能够真正服务于小区业主,如果您希望业主委员会能够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就请您把宝贵的一票投给我,我绝不会辜负您的信任,我也有能力胜任业委会委员这一职务。

我的基本情况:

我是1964年出生。党员。大学学历,律师专业。在大庆石化公司物业管理中心督察大队工作。历任物业公司保洁队长,绿化园林队长,保安队长等职务。经过30年的工作实践,特别是多年的物业管理工作实践,使我积累了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为做好业委会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本人现在还是大庆电视台绝对现场的公民记者。 本人自接房以来,一直组织参与跟开发商和物业对本小区存在的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收费价格.违章建筑.大门不开.小区监控.燃气.供电等诸多问题进行沟通对话,并协调市里相关部门,使得部分问题得以解决(如,大门已开,燃气投送,监控开始安装等,)。

维也纳小区设计之初是个高档小区,业委会工作非常重要。入住几年来,小区管理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地方,广大业主有目共睹,很不满意。业委会换届工作凸显出紧迫性与必要性。尽快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才是引领维也纳小区

走向健康、向上、文明又合乎全体业主民意的重要步骤,在维也纳小区形成业主有话好说、有情可诉、和谐安定的民主氛围。 我们都知道业委会是协调办理物业管理公共事务和社区公益事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性是它的最大特点。要成为业委会成员的条件之首是必须热心公益事业,我们业委会成员为业主办事纯粹是“为人民服务”,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等等条件。我认为自己不仅具备了以上条件,,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懂得物业管理专业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处理危机的能力,介于我的工作性质,每天有半天的空余时间和双休日,我也有时间来处理业委会工作。要做好业委会工作,先要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正确合理的运用它,在处理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规,要协调处理好业主公共利益和事务,在此我也做好了良好的心理准备,准备在长期的业委会工作中接受我们广大业主的监督。 如果我被选上,在业委会中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做到: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多干实事.不图虚名,对得起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坚持业委会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并完善广大业主对小区事务知情权、监督权.话语权。尤其是重大事项须经全体业主大会审核制度。强化业主民主治理小区事务的功能,增强业委会成员集体议事观念与服务意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效的监察和督促。我们要建立不谋私利的业委会,要选举有专业知识的人到业委会工作,不能让老鼠管粮仓!一个人要正直、要有人品、要有公德、要一身正气,不能为区区小利出卖广大业主利益。反对并杜绝少数人损害、侵犯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选不上,我也以志愿者的身份积极参与维也纳小区的各项活动。请大家支持我。

再次感谢业主们给我这次汇报的机会。祝各位领导、各位业主幸福安康!谢谢大家!

维也纳业主xxx

2013年11月16日

推荐第10篇: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的有关规定,在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和桂庄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产生办法如下:

一、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9名,候补委员名额为3名。故候选人名额为13人,

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富景园小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候选人报名方法: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小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3、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4、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居住房号、楼宇买卖合同编号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自荐或联名推荐候选人应到筹备组办公室领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五: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 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 2 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13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登记、候选人产生、候选人公示等选务工作,可根据需要由筹备组聘请业主或业主家属协助完成。候选人产生后,在小区内张榜公示,并同时在在“富景家园—和谐”QQ群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第11篇: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

(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二十六);

(二十七)。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

(五)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

(六)组织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

(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

(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九)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十)。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

(二)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四)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

(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七)。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

(二)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三)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五)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

(六)参与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

(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置的专项工作;

(九)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十)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十一)。

第12篇:业主委员会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动员各社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以积极的姿态、扎实有效推进该项工作。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已是大势所趋,全市各区、街都在大力开展此项工作,我街东湖天下、东湖林语和行吟水榭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其他社区还需尽快组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抓住重点,突破关键,加快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社区是最基层的自治组织,也是街道工作最坚强的后盾。建设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是我们社区管理体制调整的根本目的,也是加强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我们要对照这一目标,把握工作重点,抓住关键核心,猛攻薄弱环节,以重点工作的有效突破,带动社区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1、突出资源整合,优化载体建设。要利用社区调整的契机,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让有限的社区资源,发挥出更大的效能。要加快完善硬件设施。把配备社区用房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通过整合、新建、租赁等途径,我们已经高标准解决了85%以上的社区服务用房,目前28个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800平方米左右,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调配力度,按照用房面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原则,确保每个社区用房不少于1000平方米。要科学布局功能设置。根据“干部办公空间最小化、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使用利用效益最优化”的要求,调整社区用房的布局结构,倡导“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真正体现社区用房公共服务的特质。要广泛搭建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打造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文体活动、社区警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要注重功能的实效性,坚决杜绝讲排场的形式主义。

2、突出规范有序,理顺各种关系。社区是社会管理体系的细胞,只有协调好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才能有效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要理顺上下关系。当前,社区工作行政化、“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十分普遍。要严格落实社区准入制度,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明确社区工作重点,理清社区服务事项,不得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随意转嫁给社区。要理顺村社关系。当前,少数社区村居混为一谈、村社职责不清,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要明确“股权分红跟人走、管理服务在社区”的原则,只要是居住在社区的村民,就是社区服务的对象。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村居合一”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村社职责交叉的矛盾。要理顺内部关系。进一步完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构架,突出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组织、领导、监督作用,居委会要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3、突出服务为本,提升服务效能。服务是社区的天职。要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让居民在优质服务中感受社区的便利、体会社区的价值。要推进网格化服务。把社区网格化建设作为创新社区服务的总抓手。每个社区原则上以四百户左右为一个网格单元,每个网格配备1-2名网格员,承诺社区网格服务内容,发放市民联系卡,让每个社工(网格员)成为居民家庭的“贴心管家”,增强居民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和亲情感。要推进社会化服务。将社工、社区各类组织、同驻共建单位和商业网点等服务团队进行优化整合,按照有偿、无偿、志愿服务的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要推进互动化服务。社区居民往往来自不同的地方,即使同住一栋楼,彼此也不熟悉。陌生人社区对社区发展极为不利。要以社会组织重建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性活动,密切邻里关系,增进互动交流,把陌生的、分散的社会元素有机整合起来,服务社区居民。

4、突出固本强基,加强社区党建。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在构建社区大党建格局、提升社区党建水平上下功夫。要拓展党建平台。把党组织覆盖和社区网格化设置融合起来,使党的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个网格、每个门栋、每户家庭,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要把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纳入党建、共建范围,让经济发展优势转化为和谐社区建设优势。要发挥党员作用。把社区党员推向社区活动和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帮群众排忧解难,增强党员影响力和组织凝聚力。要实行街道机关党员干部到居住社区报到制度,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督促他们在社区发挥作用。要打造党建品牌。以“群众得实惠、党建有活力”为龙头,努力创建社区党建特色。结合社区“一居一品”建设,赋予党建新内涵,打造一批功能型、服务型、文化型等特色党建品牌,放大品牌效应,使社区党建的出色成效,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强大推力。

5、突出运转高效,强化社区保障。以强化基础保障为重点,努力为社区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要加强队伍保障。社区工作者被称为“小巷总理”,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和谐社区建设的成效。要利用这次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契机,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并重,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综合能力,真正把我们的社区干部队伍打造成善做城市工作的行家里手。要落实经费保障。街道财政要向社区建设、民生事业倾斜,逐年递增预算,对“村居合一”的社区,按标准拨付社区经费,不占用村级集体资产资金,为社区的公益性、社会性、服务性支出提供基本保障。要规范社区经费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完善制度保障。制定完善社区发展绩效考核机制,加大重点工作考核力度。实施社区工作人员等级评定、民主评议等考核制度,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逐年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齐抓共管,强攻薄弱,加快实现物业管理工作新突破

物业管理是涉及千家万户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我们街道推进城市工作一项艰巨任务。社区管理体制调整以来,我们围绕加强物业管理,展开了一系列的基础性工作,设置了部门,调配了力量,完善了制度,并多次和房管、城管等部门研究磋商,明确了街道和相关管理各方的职责定位。下阶段,我们重点要在管理的实效上求突破,通过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切实解决城区物业纠纷多、物管水平低的问题,让广大市民处处感受到城市形象的日益变新。

1、要完善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调,合力推进。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市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五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新体制,各司其职、互相促进。街道物管中心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全街道物管工作开展,使各种管理手段、管理要素为工作所用,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要强化主体责任。各社区要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化解物业管理矛盾,解决居民诉求,真正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工作范畴,融入社区综合管理,使社区成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坚强“堡垒”。要强化部门配合。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物管工作的联动配合,主动担当物管工作的相关职责,为全街道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开展竭智尽力。要对接好城管、公安等管理服务职能向社区延伸,加快融入小区物业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2、要标本兼治,提升管理水平。坚持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并举,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实现物管工作的提质增效。要推行分类管理。坚持市场化方向,在商品住宅小区推行市场化物业服务,完善招投标竞争制度,健全企业管理机制,加快提升管理水平。对老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由街道提供准物业服务,并积极创造条件向市场化物业服务过渡,鼓励导向村、社区自发组建专业公司,承接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业务。要严格市场监管。联合房管、工商等部门,大力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把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作为市场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倒逼物业企业规范运作。要积极培育和引进品牌物业企业,发挥优秀物业企业的集聚、辐射效应,带动全街道物业企业健康发展。要化解物管矛盾。建立小区物业投诉和应急服务机制,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建立完善物管纠纷快速调解处理机制,有效解决影响小区稳定和谐的源头性问题。引导好、保护好群众物管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加快提升物业管理社会化、和谐化发展水平。

3、要多措并举,促进长效管理。物业管理工作关系复杂、任务艰巨,必须多管齐下,常抓不懈,促进良性循环。要狠抓薄弱环节。继续加大老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完善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宜居环境,为物业管理夯实基础。要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整治小区内违法搭建、损绿毁绿、破墙开店等行为,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防死灰复燃。要加大考核力度。建立由市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为成员单位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督查考核小组,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对全街道小区物管企业服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和年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整改问题,严格奖惩制度,通报考核结果,考核分值和服务费紧密挂钩,激励企业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舆论导向。加大物业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倡导居民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努力破解长期欠缴物业费的难题。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业主的责任和义务,积极维护物业管理秩序,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同志们,加强社区建设、物业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更高的定位、更实的举措,开拓创新,不懈努力,奋力谱写城市工作的崭新篇章,为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13篇: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

2.首次交付使用专有部分之日起满2年且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与物业的纠纷以及解决方法

纠纷是怎样形成的

1.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交接中产生的纠纷,实际是开发商遗留的一些问题。

根据一项调查,我国有70%以上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的,它们之间本来就有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所以物业公司一般很难洗脱“和开发商一个鼻孔出气”的嫌疑,让业主自然而然觉得

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维护和售后服务者,就应该承担所有的问题。如一些业主反映的绿地培植、小区内道路铺设、公共设施建造等问题并非物业管理的事情,相当多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于是业主拿到房

子以后,认为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代言人,所有的问题都会找物业公司。

2.相关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够。

解决物业纠纷需要法律支持,目前国家关于物业方面的法例法规有《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物权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物业管理条例》等等,但是事实上,知道这些法规的人并不多。

3.一些业主对物业付费的概念不强。

这些少部分的业主对物业费采取能拖就拖,能不交就不交的心理。另外,缴多少钱,享受什么样的服务,并不是业主自己的选择,而是买房时就被规定了。有时,人们对于这种“硬派”的东西有一种本能的拒绝。

4.业主的期望值过高。

客户在买房子的过程当中和签约之前,可能比较相信业务员的介绍或者是宣传材料、报纸广告等,他的印象可能会是很理想,因为广告的话多多少少会有艺术处理的。但是这个梦最后跟看到现实的产品会产生一定的落差,有的买房人不能以一个正确的心理对待。任何产品,比如说房子,都是有缺陷的,不会说百分之百一点儿缺陷没有,心理落差产生是很正常的,但是千万不要放大。

5.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一些物业管理企业错误地将自己凌驾于业主之上,忽视业主的权益。有的不能严格按合同、制度办事,处理问题和矛盾的方式简单生硬。以押金、罚款等不正当手段强制业主服务管理,从而使矛盾激化。另外物业管理公司本身经营不规范,如提交不出物业收费的预算、决算等财务报告,无法让业主了解他们所交纳的物业费用究竟是如何使用的,等等。

6.一些业主对物业管理知识知之甚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物业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区内提供其他方面专业服务的有

关单位和有关ZF部门等等。有人买房时只注意房子的质量、价格,往往忽视了物业管理问题;只知与开发商打交道,而不知如何与物业公司打交道,甚至不清楚自己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7.有的业主诚信意识差。

现在很多物业纠纷,双方有合同,写得很清楚,但谁也没有按照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如有的小区业主因为幼儿园收赞助费就不缴费,而实际上小区的物业公司与幼儿园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家单位,业主竟把对幼儿园的不满作为不缴物业管理费的理由。又如,某业主以门牌号是甲路某某号、而小区大门却开在乙路上为由,拒邀物业管理费……像这样东扯西凑找理由不缴物业管理费引起纠纷的情况还有很多,其本质是诚信意识太差,能拖就拖,能赖就赖。

怎样解决纠纷

1.签一份详尽的购房合同。

物业管理纠纷多是因为买房时买卖双方对房屋售后各方关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没有界定清楚而造成的。比如,买房时不同的业主对物业管理的预期不一样,有的业主倾向高收费、高标准服务,有的倾向较低标准的代收费服务,而由于没有在买房时说清楚,入住时某些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与自己买房时的预期不一致,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也很难协调这种矛盾。

2.签一份完整明确的物业管理合同。

现在,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把售后服务看得很重,因为从很大程度上讲一些商品买的就是售后服务。住房更是如此,甚至它的售后

服务——物业管理比买房更重要,因为你要在这里住一辈子。起码也是十几年。因此,物业服务水准如何?怎么个收费标准?可以得到多少服务?都应在物业管理合同里记载清楚。

如果物业管理合同内容上不完备,条款用语含混,欠缺必备的约定内容必将成为日后争议的原因。

合同是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约定,只要合同规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以合同为依据来确认双方的合同义务。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根据合同规定来确定违约事实,承担违约责任。只要有一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另一方就有权以违约为由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业主应与物业公司“约法三章”,留下白纸黑字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诉请法院裁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14篇: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致物业公司公函

正泰物业公司:

2014年5月27日晚7点,在中鼎业主委员会主任周家军的主持下,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上着重讨论了与贵公司续约的问题,经过大家的讨论,肯定了贵公司在过去三年内为小区建设作出的贡献,故一致同意与贵公司续签服务合同。 在过去的三年内,贵公司在很多方面做的很好,服务了全体业主,但在有些方面也不尽人意,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业主反馈及业主委员会调查走访的结果,对贵公司提出如下要求,希望贵公司重视和及时的解决。因为,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和合理的解决,是签订本次服务合同的重要因素和前提,直接对本次合同的签订产生影响。

一、根据服务标准和小区规模,在人数和质量上要保证充足的 工作人员:

1、保安:三个门房要达到15-16人,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巡 逻,另外保安的质量必须提高;

2、保洁:总人数应不少于14人,做到每日清扫一次,楼梯 扶手两日擦拭一次;

3、水电工、绿化工、垃圾转员工都必须有专职人员1名,不 可与其他小区共用。

二、前次合同已到期,在签订本次合同前,贵公司应将遗留问 题进行处理:

1、将小区内楼道、草坪、消防通道等地方废弃的物品和杂 物进行大清理。

2、对小区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对一些卫生死角, 比如路灯、单元门、楼道小广告等进行清洗。

三、其他问题:

1、按照相关规定,贵公司每年应向业主委员会支付年物业管 理费的5%,用于维持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2、物业用房所有权为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无权将其转租。请 贵公司立即停止此越权行为,并将所有不合理的收入上交业主委员会。

3、小区内原则上禁止一切广告活动,若有必须的广告要进入 小区,需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我们的理念一直是合作、共赢,给业主和住户一个安全、卫生、温馨的生活环境,使物业得到保值和增值。所以,再次提醒贵公司重

视,把物业管理为“物”服务的理念转换为为“人”服务,在服务好“物”的同时,更好的服务好“人”,同时请贵公司收到本公函起一周内给与答复和解决。

中鼎公寓业主委员会

2014年6月1日

第15篇: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总结

第六届业主委员会的顺利召开,大大加强了我们的企业形象,提高公众认知度。通过这么一个高品位的活动,加强公众形象,尤其对咱公司来说,因为咱们公司从来不做广告,只是针对需要的客户,邀请其进行考察,这样就有局限性,好多居民和业主都不知道,只有专业的水工和工程的领导对咱们产品了解,客户面太窄,赞助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是在社区内宣传很好的一种方式。

赞助第六届业主委员会,我们也得到了业主的赞许和舆论宣传。让更多的业主对我们的产品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为我们提供很多有效信息,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拉近了我们和客户的关系,活动期间张总和王总的演讲,也大大提升我们公司的形象,同时也让夯实了我们行业龙头的地位。

在会场外面,我们公司员工在向前来了解的潜在客户讲解产品的同时,也锻炼员工的素质和口才,还介绍了公司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理念,让更多的客户对我们产品、公司认可。也为我们打开北京改造市场做了一个良好铺垫。谈到改造项目,不得不提的就是,北京现在的改造市场前景一片光明,现在供水市场的整个趋势就是无负压,所有很多水池水箱以及变频都面临着要改造,说到改造有不得不说的就是这个改造费用,北京现在供水设备的改造费用渠径有三,一是居民自己出钱,二是物业出钱,三是走公基金。现在一般情况改造走的都是公积金,走的公积金的步骤比较繁琐,其中一项就是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同意方可进行,这一项既体现了民主性,有体现了业主的重要性。所以我们赞助的这届业主委员会非常有意义。

通过本次赞助活动的顺利结束,也让我们名利双收,花了很少的钱,得到的收益却是巨大的,本次来会的有200多人,除了北京的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还有天津等地的业主,以及一些学物业管理的在校大学生,大大的打响也我们的知名度,让更多的客户认可了我们的产品和公司。

第16篇:业主委员会

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8、雇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报酬,行使劳动合同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9、制定和执行小区的管理制度;

10、当业主违反《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或者当公共财产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

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权利,业主委员会有什么义务?

小区业委会委员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增减和撤换由业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

因身体或精神疾病无法履行职责,连续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业委会会议,有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的业主不能担任业委会成员。小区业主应选择那些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担任业委会委员,以使所有业主和住户都享有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

业委会委员有权参加业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参与业委会决策和进行表决的权利,同时还有权对管委会的决策和行动提出建议和批评。 由于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比其他产权人和使用人付出了更多的劳动,业委会委员可得到业委会发给的适量津贴。业委会委员的义务是遵守业委会的各项章程和制度,认真执行业委会的决议,参加业委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积极对业委会各项工作的改进提出自己的建议。

第17篇:业主委员会主任履职承诺书

稀土高新区檀香湾业主委员会文件

业主委员会主任履职承诺书

一、对于上级领导的承诺

本人自愿参加檀香湾业主委员会主任选举,并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当选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愿意为该小区全体业主服务,并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本人在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其间,遵守物业管理相关 规定;遵守并带领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带领业主委员会认真履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职责和义务;贯彻落实建设局、办事处、居委会以及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积极组织业主委员会会议,努力做好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安排。保证无下列情形之一行为:

1、

2、

3、

4、

5、

6、积极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不利用业主委员会身份谋取个人利益

公平、公开、公正地处理好小区的相关事宜; 决不损害小区的共同利益;

自愿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的监督。

二、对于业主的承诺

1.维护业主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不受侵害 2.维护业主履行以及对物业服务提出合理建议的合法权益

3.督促各相关部门重新制订合理物业费收费标准。(参照小区实际情况及附近小区实际情况和收费标准)

4.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安保人员及设施投入(如:地下车位,监控,门禁等) 5.建立业委会监督委员会,有平时热心邻居担任。 6.督促物业公司定期公示财务收支状况。 7.定期公示业委会财务收支情况。

8.业委会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热心邻居起到带头作用,维护小区利益,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指出,违纪责令整改、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广大业主监督。9.完善小区安保章程,维护好业主生命以及财产安全

10.建议并争取开发商完善小区建设,尽量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生活场所 11.规范物业服务章程以及道德行为,维护好小区氛围。 12.多组织文娱活动,调动业主活跃度,增强团体意识。

三、业主委员会的承诺

1.积极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认真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通过的决议 2.严格的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有关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3.严格规范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及定期公示的工作流程

4、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5.坚决维护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公正、透明、公开的管理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7.坚决执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任何有关制度管理的决定都要与委员会成员商议制定,坚决抵制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

9.公平公正的为成员分配工作任务,达到各司其职。

10.支持所有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认真聆听并吸取成员的提议。11.积极主动帮助委员会成员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12.鼓励提拔工作积极主动的成员

第18篇: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关于

住宅区(大厦、工业区)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住宅区(大厦、工业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讨论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由

名委员组成,委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的方式(

人中选

人)。现将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以姓氏笔画排序):

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 称 户籍 楼座房号

如有疑义,请于

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时 间:

住宅区(大厦、工业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筹备组组长(签名):

第19篇: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关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浅水湾小区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浅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讨论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委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的方式(人中选人)。现将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以姓氏笔画排序):

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户籍楼座房号

如有疑义,请于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时 间: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浅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筹备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第20篇:业主承诺书

业主承诺书

我是业主,家住书香苑小区室。今天参加本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确认已收到业主大会发放的《书香苑小区管理规约》与《书香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本人声明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上述两份规范性文件的条款内容。

三、本人同意上述两份规范性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愿意遵守有关规定,自觉履行业主的责任和义务;

承 诺 人(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承诺书
《业主委员会委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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