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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28:44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在上班期间因自身行为因素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在店外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夜间上网、下河洗澡、盗窃和流氓行为及其他有违法乱纪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均与店方无关。

承诺人父亲:承诺人:

承诺人母亲:承诺人电话:

家庭电话:

绵阳杨肥肠餐饮盐亭店

年月日

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在上班期间因自身行为因素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在店外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夜间上网、下河洗澡、盗窃和流氓行为及其他有违法乱纪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均与店方无关。

承诺人父亲:承诺人:

承诺人母亲:承诺人电话:

家庭电话:

绵阳杨肥肠餐饮盐亭店

年月日

杨肥肠餐饮盐亭店

入 职 须 知

一、上班时间:9:00—23:00(白班),17:00—4:00(夜班),白班不值班人员14:00—17:00休息。打卡时间为:(上午8:30—9:00,下午16:30—17:00)。

二、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三天,不计算工资,试用合格开始计算工资,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间部门有权延长试用期,在规定的试用期如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工资,试用合格者,一个月后享受公司的正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公休每月员工享受l天有薪休假,不得累记,过期作废,新员工第一个月不享受有薪休假。

四、工资:基本工资+酒水提成+全勤奖+绩效考核所有人员均包吃包住。

五、入店员工需交纳工作质量保证金,此费用为1000元正,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为1200元正,离职后无重大违规违纪、无故意损坏公物现象,如数退还,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报告,没有达到一个月不予发放工资。

六、请假: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病假时,需书面请假,扣除当日工资不另作处罚。请休假超期未归者,如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必须经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一律不允许电话请假、带假等)。

七、旷工:在点名时间内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无故缺勤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除当日无工资另扣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两天扣出当月酒水提成和绩效考核提成。

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记旷工五天属于自动离职,无任何工资。

入职人员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2篇:1_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红线女旧居标志牌安装工程交通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根据红线女旧居标志牌安装工程的要求,由我公司负责对越秀区 环市东路段红线女旧居标志牌安装工程,在标志牌安装工程施工作业

期间,为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

进行和施工区域内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

承诺做到:

一、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在维护作业期间,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工程施工区域内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疏导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工作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强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作业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服从辖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主动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安全、文明作业,最大程度减少维护工作对车辆通行和 交通安全的影响。

五、违反上述承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我方将自觉接

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和处理,因此造成道路安全事故的,依法

承担相关责任。

推荐第3篇:交通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交通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因要在离6米++++段路边建设搅拌站,为确保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要求,保证在施工运输期间,减少交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过往的行人的人生安全。保证按照下列规定和要求执行:

(1) 施工期间,对路口前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限速5公里标志牌和内有施工车辆出入标志等其它标识标牌。

(2) 夜间施工时应在路口设置警示灯,标识标牌应用反光材料。

(3) 在施工车辆出入口应派安全疏导人员,并穿戴反光背心。

(4) 临时放置的安全标识标牌在下班时,收回仓库。 (5) 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

(6)

路口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指导车辆渠化分流。同时,为确保施工和行车两不误,在每个封闭施工区域各设2名具备交通管理知识的交通管理员,实行不间断值勤,维护交通次序和行车安全,确保正常施工作业和防止交通事故。交通疏导员分班全天指挥施工区域交通,上班时间按要求穿反光马甲,佩戴袖章,装备指挥旗和对讲机。

(7) 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并积极配合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

(8) 建立与交警部门联系的直通道,及时反馈现场交通状况,在交通高峰期必要时请交警到现场协助指挥,当严重塞车或突发事件时及时请交警到现场指挥并按应急方案进行分流。 (9) 施工范围内车行道和人行道安规定设置夜间警示灯,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10) 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并维护一切必要而适当的标志牌,为其他施工和行车提供安全和方便,在夜间施工时,将增加设立足够数量、鲜明、规范的、符合夜间交通的安全设施。 (11) 设立安全标志: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采用得到交警部门和监理的认可的材料。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示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等。 (12)散体物料运输严格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对物体进行覆盖,严禁物料撒落污染路面,影响交通。 (13)我司自觉接受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处罚。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我司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公司

推荐第4篇:交通事故责任承诺书

交通事故责任承诺书

由于本人骑车不慎,于年 月日晚将家住湖南-----------老人撞倒。当晚经医院检查有肢体软组织出血性挫伤,但无肢体骨折与脑内伤出血。根据医院急诊医生意见,三个月内有后发性脑内伤的可能性。为此,本人承诺:三个月内若----老人出现与此次交通事故有关联的后发性脑内伤(需经二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本人愿意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2011年6月日于老人家中

推荐第5篇:工伤事故责任承担承诺书

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责任承担承诺书

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1、本人在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从业期间,保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从事生产或工作,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承诺期内如因本人违反操作规程及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本人愿按比例承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因工伤人员本人违反规定导致无法上报保险部门索赔的,一切治疗费用由事故当事人承担,并承担造成的后果责任。

4、

如因伤者本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所有医院费用及后果由伤者本人承担。

5、承诺期内如因本人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下属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本人愿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害赔偿的管理责任。

6、直接责任人对工伤事故损失的承担比例:造成十级(含)以上伤残的,直接责任人员须承担损失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总额的30%;造成无伤残等级的,直接责任人员须承担损失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总额的50%。

7、管理责任人对工伤事故的承担比例:第一责任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15%;第二责任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10%;伤者本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25%。

8、责任承担比例由人事行政办在工伤结案报告中列明,并报请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室执行。

承诺人:

推荐第6篇: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二、学校领导和教师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应的责任 。 三、本安全事故追究制度适用于以下方面: 1、交通安全;2、消防安全;3、饮食卫生安全;4、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安全;5、用电、用气安全;6、校内外活动安全;7、网络安全;8、预防自然灾害安全;9、其他方面安全 。 四、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中心校主要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校长负责各分校,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任课教师按课表授课负责授课班级学生,值班值宿教师负责值班值宿期间学校安全 。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不同情况分别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一)下列情况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1、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不完善或管理不当; 2、安全检查不到位或对已存在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 3、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未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处理,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安全故事事态扩大; 4、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迟报 。

(二)下列情况追究分校负责人责任: 1、落实安全工作制度不严格,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不重视,管理出现漏洞; 2、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因事因病等请假而未安排带班、代课教师,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等; 3、不执行统一作息时间,擅自放假或提前放学发生安全事故; 4、对学校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发现隐患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特殊情况(恶劣天气、学生病、伤、事)未妥善安排; 6、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迟报 。

(三)下列情况追究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责任: 1、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没有做好学生监护; 2、不执行课程表空课或擅自串课;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组织学生干私活; 5、学生违纪或因完不成某项工作正常上课时间中途勒令学生离校; 6、对学生安全教育不重视; 7、学生无故缺席(课)未进行调查了解 。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视情况轻重,报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 二龙乡中心校

推荐第7篇: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主要包括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各类事故的分类和分级参见《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第三条 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因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过失或不作为,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等所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 事故责任划分

第五条 根据事故性质,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一)责任事故是指由于有关人员的过失所造成的。

(二)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属于非知领域因素引起的不可抗拒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分为无责任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同等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全部责任事故。

第六条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其所应负的责任。

(一)因设计上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追究设计者和审核者责任;

(二)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分别追究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及检验者责任;

(三)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追究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的,追究指挥、操作者责任;

(六)属于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的问题,或安全教育不够等发生事故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因购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发生事故的,追究物资采购部门(或单位)责任;

(八)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上岗,或安排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上岗,分别追究生产单位或培训部门责任;

(九)交通事故,依据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责任认定,追究责任。

第七条 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应追究的责任包括:

(一)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二)因玩忽职守、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发现事故危险征兆不立即报告,不立即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四)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造成事故的;

(五)不按规定配备、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造成事故的;

(六)私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造成事故的; 第八条 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为领导责任者,应追究的责任包括:

(一)发布的指示、指令、决定或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规及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三)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造成事故的;

(四)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未按规定对有关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造成事故的;

(五)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未按规定检验、检修,超过期限或超负荷带病运行及设备有缺陷且无防护设施,造成事故的;

(六)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存在缺陷,造成事故的;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未落实,造成事故的;

(八)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导致事故的;

(九)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事故扩大的;

(十)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一年内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十一)指派经体检确认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禁忌作业,发生事故的;

(十二)批准或同意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或设备有严重缺陷又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造成事故的;

(十三)擅自批准或同意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造成事故的;;

(十四)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派放生产用车, 越权派私车,发生事故的;

(十五)违反规定,安排未经考核批准的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发生事故的; (十六)违反外雇车辆管理规定,擅自使用外雇车辆,发生事故的; (十七)批准将本单位车辆借给其它单位、个人使用或借用其它单位车辆发生事故的。

第三章 事故责任追究

第九条 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责任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责任追究方式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也可视事故大小、情节轻重,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并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扣除年终奖金)经济损失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

(一)一般C级事故:对负直接和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一般B级事故:对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视情节通报批评并给予记过处分。

(三)一般A级事故:

1、对负直接和主要责任者给予撤职、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2、对公司各部门、单位等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和重要管理责任的给予记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3、对负次要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处分;

4、对业务分管的领导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

5、按照单位安全风险大小,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或免职处分。

第十二条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追究

(一)对直接和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公司各部门、单位等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和重要管理责任的给予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负次要管理责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四)对业务分管领导给予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分。

第十三条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事故责任者,除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外,还要进行经济处罚。

(一)对一般C级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

1、直接责任(全部责任)者,罚款500-3000元;

2、主要责任者,罚款400-2000元;

3、重要责任(次要责任)者,罚款300-1500元;

4、直接管理责任者,罚款300-1500元;

5、主要管理责任者,罚款200-1000元;

6、现场监督责任者,罚款200-1000元。

(二)对一般B级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

1、直接责任(全部责任)者,罚款1000-4000元;

2、主要责任者,罚款800-3500元;

3、重要责任(次要责任)者,罚款500-2500元;

4、直接管理责任者,罚款500-2500元;

5、主要管理责任者,罚款500-1500元;

6、现场监督责任者,罚款500-1500元。

(三)对一般A级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

1、直接责任(全部责任)者,罚款6000-15000元;

2、主要责任者:罚款5000-10000元;

3、重要责任(次要责任)者,罚款4000-12000元;

4、直接管理责任者,罚款4000-12000元;

5、主要管理责任者,罚款3000-10000元;

6、现场监督责任者,罚款3000-10000元;

7、领导责任者,罚款3000-10000元。

(四)对较大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

1、直接责任(全部责任)者,罚款15000-30000元;

2、主要责任者,罚款12000-25000元;

3、重要责任(次要责任)者,罚款10000-20000元;

4、直接管理责任者,罚款10000-20000元;

5、主要管理责任者,罚款8000-20000元;

6、现场监督责任者,罚款8000-20000元;

7、领导责任者,罚款8000-20000元。

发生其它无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者,除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外,可参照上述条款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 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责任者的经济处罚由当地政府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公司总监以上领导的经济处罚由公司QHSE管理委员会执行,罚款交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其它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部执行,交安全生产监督部,罚款一次交清,处理结果安全生产监督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部对罚款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对事故应急组织不力,在事故调查处理中不履行职责,以及蓄意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或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要从严进行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对发生的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组查询和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单位或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成员不负责任、避重就轻、包庇事故责任者或借机打击报复,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解释。

推荐第8篇: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政教处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门卫保卫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陆圈一中

推荐第9篇: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协议书

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协议书

一:无法认定责任的情况下,班组和项目部平均分担责任。

二:确定(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因本人操作失误,违章作业的由本人和班组自行承担。

三:因项目部管理失误,违章指挥造成伤害的项目部承担。

四:由于到项目后没有及时上交身份证接受三级教育,造成伤害的后果由班组和本人承担。

五:因喝酒,打架造成伤害的由班组和本人承担。 六:现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事故人和班组负责人在第一时间(2个小时内)上报项目部,否则项目部部承担任何责任。

七:因本人带病作业的造成伤害的由本人和班组承担一切。

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沈阳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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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事故责任追究。

1、学校安全工作,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上课教师是本节课的直接责任人。

2、班级安全工作,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3、各线、各室的安全工作,各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4、对工作不力或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按有关规定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东冶教学点

2011.2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工作、学习安全,学校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学前,学校要组织安全责任人员在校园内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2、每周星期一上午,学校专门组织人员检查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时查缺补漏。

3、各班班主任每天上课前要对本班教室内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4、对各次检查,检查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真正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做到谁负责,谁检查,谁鉴字,做到安全事故万无一失。

东冶教学点

2011.

2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安全教育师生大会,请有关人员讲解安全教育案例,学习安全教育知识。

二、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关安全工作教师会,认真学习安全教育知识。

三、及时组织广大师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安全会议内容,使有关精神及时落到实处。

四、班主任每周星期一下午第三节上安全教育课,做到教师有教案,学生有记录。

五、每次安全教育会议,要求全体师生全员参加,如确需请假的,假后必须补会。

东冶教学点

2011.

2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的各项安全事故实行及时报告制度。

二、各班级、班主任责任人一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在1小时内必须上报学校,学校在2小时内上报中心校,在8小时内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和市教体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责任人对安全事故的上报必须事求是,不得瞒报、少报或不报。

冶教学点

2011.2

第11篇: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协议书

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试验过程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在全部试验期间,甲方应服从乙方对试验现场的安全管理;

2、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技术及安全保护要求进行各项操作,对未按乙方技术及安全保护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试验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操作,或未在乙方监督下进行操作而造成的乙方工作人员轻伤、重伤或其他伤亡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试验过程中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乙方设备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附则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试验全部完成甲方及其产品撤出本试验室后自行终止。

甲方责任人: 乙方责任人: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第12篇: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5、学校安全事故责任人由董事长负责

(二)事故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学校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世纪英才外国语学校二O一四年五月

第13篇: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郑州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分,触及法律的依法处置。

一、学校各部门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对未按照《郑州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班主任和配班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

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德育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学校的校长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校长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处罚。在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党支部,工会、团委负责人、安全巡查员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所应负责仅次于校长;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

四、班主任责任

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

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五、其他人员责任

其他人员主要指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等。一般情况下不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生家长

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七、学生本人

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超载、无照和非法运车辆营相关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第14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可追溯性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可追溯性

1、签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和责任内容,并存档。

2、责任划分明确,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职责定责定岗,签定责任状存档。

3、建立安全责任卡。每一个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都建立安全责任卡,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4、通过对安全生产事故原因的分析,追溯事故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制定和落实处理方案,认真填写事故处理报告,资料完善进入管理台帐。

5、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对出现隐患的原因、隐患的责任人、隐患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及复查人和日期都要有完整的记录。

6、工地所进的每批材料都要有完善的管理台帐。材料进库要有出厂证明、材质书、批号等,材料出库要有所用的工程项目及部位、日期等信息记录。

7、各级管理人员做好施工日志和工程日志,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日志,将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及其处理方案和程序记录在内。

8、各种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机械设备定员定岗,工地上所用的每一台机械设备都要有固定的操作手并记录备查。

9、在施工过程中完善工序交接记录。

10、各种质量检验必须有完整签字的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第15篇: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一)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

(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第二条 范围

(一) 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包括事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人、事故次要责任人及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

(二) 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若有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 若事故责任划分以直接和间接责任定论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按本办法中的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条 责任

(一)对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事故责任分类

(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组织指挥、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

(二)直接责任:责任人的过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诱发事故的必要条件。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

(三)相关责任: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由于配合、支持、反馈、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

第五条 事故管理

(一)对发生一般以上级事故所调查明确的隐患,各项目部在涉及时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预案或预案不当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

(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组织者要及时组织论证,限定合理的完成日期

(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论证、实话和验证,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四)所有事故处理的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五)工程部要建立与本职责相关事故的台帐,对已发生的事故的产生原因、对生产财产人身的影响及程度、处理措施、措施验证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事故教训,积累处理经验,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六)事故分析会分析会由事故调查小组负责,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岗位人员、事故岗位上下工序岗位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它与事故发生有可能联系的部门人员参与,重大事故分析会由建设副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出席,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列席;第六条 行政处罚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对分管口或本部门出现的责任事故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除经济处罚外,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或降级、撤(免)职、辞退或开除的处罚,其中:

1由于内部或专业管理规章制度、程序、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工作技术标准等不健全,而使员工无章可循造成的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的,给予警告处分;

2对由于各项规章的宣传、培训不到位而出现的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授意下属对事故进行隐瞒、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者的,或当月累计警告两次的,进行公开批评;

3对于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检查不力而出现的一般事故或一次严重事故的,或累计记过两次的,处以降职;

4对工作不负责任,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妨碍、干涉、拖延事故调查,致使一般事故连续出现两次,或当月累计出现四次,或出现一次重大事故的,或连续降级两次的,应予以离职调查。

(二)事故责任员工或相关责任人除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待岗、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由于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工作失误、未经批准而擅自操作非职责内的或非常规业务活动引发的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处以警告;

2由于违章操作、擅离岗位、配合不及时等造成的一般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者,或当月连续两次受警告处分的,进行公开批评;

3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严重事故发生的,或连续两次发生类似事故的、或同样事故重复发生的,或累计记过两次的处以待岗;

4当出现紧急情况,不报告,又不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的事故,或由于以上原因导致重大事故出现的,予以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无论是经济处罚,还是行政处罚,由调查小组依照本制度提出处理建议,报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

(四)所有处罚决定执行前交综合办公室备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加薪、录用的依据。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12月1日

第16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郑州市海天消防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促进公司和谐发展。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特制订本办法,用以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生产、经营、储存、接卸以及运输活动中或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

第二条 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处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监察部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的牵头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跟踪督办事故处理的全过程;设计安全生产培训方案并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实施;建立健全事故记录,事故处理档案,定期进行事故分析等。

二、事故处理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呼救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报告。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以以下处理程序进行紧急调度,以便保障员工的人身生命安全,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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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优先进行救人治伤工作。能够就地进行紧急包扎、救治治疗的迅速进行紧急救治,情况严重的立即通知办公室安排车辆送往医院进行处理。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生产设备发生故障或者有危险隐患的,应立即关停生产设备,等待设备部进行检查检修整改后方能开机运行,坚决杜绝带病开机情况。

3、对于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应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等以便于进行事故认定。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通报主管副总经理(厂长),严重事故立即通报总经理,两者都不在岗时应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主任,严禁隐瞒不报,严禁私自解决。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职位最高的管理人员即任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指挥员,并对整个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事件负责,直至公司部门负责人、主管副经理(厂长)到达现场为止。

6、对于发生骨折、挫伤等肢体损伤性事故的,不允许随意挪动受伤人员,不能进行专业性处理的禁止随便进行治疗处理。应立即拨打120电话,并咨询专业人士的处理意见进行紧急处理。

三、事故的报告及调查

1、事故报告

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通知,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二次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经理(厂长)。 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类别及等级、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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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2、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及人员、现场处理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厂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责任部门主管、监察主管等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主管副总经理(厂长)为组长,主管副总经理(厂长)不在时,综合办公室主任为组长;

(2)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一般事故在3个工作日内,大事故在7个工作日内,重大事故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询问、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扰和干扰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事故责任认定

1、主观事故责任

因操作人员工作疏忽、不听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等原因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或是因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疲劳、酒后驾车、超速行使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为主观事故责任。公司承担50%医疗费用,治疗期间公司提供每日30元的基本生活费用。

2、客观事故责任

因不可抗拒力客观原因,或因设备故障、线路老化、恶劣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为客观事故责任。公司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住院治疗期间公司提供每日50元的基本生活费用。

3、他因事故责任

因他人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等原因或是因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开车不慎、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使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损伤公司员工的,事故责任认定为他因事故责任。事故责任人承担被伤害人全部医疗费用,住院治疗期间公司提供每日30元的基本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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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责任事故惩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分类

1、按职工伤害程度: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大死亡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为一般损失事故、较大损失事故、重大损失事故、特大损失事故。

(二)公司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程度,将各类事故分为五个等级,即:Ⅰ级(轻微事故)、Ⅱ级(一般事故)Ⅲ级(重大事故)、Ⅳ级(重特大事故)、人为故意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

Ⅰ级事故,如:轻微对身体及财产影响较小事故(折算金额在5000元以下);

Ⅱ级事故,如:轻微人身伤害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一般火灾、一般设备事故(折算金额在5000—15000元);

Ⅲ级事故,如:轻伤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折算金额15000—30000元);

Ⅳ级事故,如:重伤及工亡事故、特大财产损失事故、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折算金额30000元以上)。

人为故意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如:故意破坏设备、设施、车辆等而造成对企业,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无论金额大小,一律追究全责)。

(三)事故责任人责任划分

Ⅰ级、Ⅱ级事故:事故责任造成者承担主要经济损失责任,同时,对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车间主任承担10%的连带经济赔偿责任。公司也将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记过、降职、待岗察看、开除等行政处理;

Ⅲ级、Ⅳ级事故:事故责任造成者承担主要经济损失责任,同时,对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相应的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厂长)分别承担20%、15%、10%的连带经济赔偿责任。公司也将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记过、降职、待岗察看、开除、移交司法机关等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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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故意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并给予开除,永不再录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避免事故奖励制度

(一)奖励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公司设立“安全奖”,制定奖罚措施,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部门进行奖励。

(三)具有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予以奖励

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5、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

7、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8、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四)奖励程序

1、单项奖励及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车间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2、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主管部门及副总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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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严格执行本文件,公司规定所有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其具体内容和格式本文件将以附件明示。

七、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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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郑州市海天消防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维护生产秩序,保障自身安全,我承诺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认真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工艺管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严格遵从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工作期间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指派和管理安排,不私自进行危险性工作。需要进行有操作风险的工作时首先向上级主管请示,得到批准后,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再予执行。

3、工作期间严格进行个人卫生处理,认真做好劳保用品的穿戴工作,出入车间注意卫生消毒。不直接接触有毒化学物品和腐蚀性化学物品。搬运时严格执行搬运程序,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运送过程加倍小心。尽量寻求两人结伴运输,减少单独运输的风险。

4、驾车出行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做好驾车准备工作。坚决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执行公司制度纪律。

5、认真学习公司的相关工作秩序管理制度和工艺流程,工作时认真按照公司的工作秩序和工艺流程进行工作。

我承诺自愿做到以上几点,严格执行公司的工作纪律,提高认识、提高警惕,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始终放在工作的第一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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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教师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未有人员伤亡的,对该授课教师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并报教育局核准;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县局报司法机关给予处理,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2、班主任不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室隐患不排查,不报告,造成相关事故的,追究该班主任和检查人员责任,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3、检查小组检查出隐患并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相关落实人不落实,麻痹大意,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办理人直接责任和班主任连带责任,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4、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5、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相关人不听从学校指挥,撤离职守,不顾学生安全的,由教育局做出相应处理。

第18篇: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贾 村 小 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及“一票否决”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 责任追究要遵循上级规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注意政策,区别对待,公正处理。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 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下列问题必须追究责任。

1、对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规定,通知等不认真贯彻落实的。

2、对上级安全检查及学校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正确对待,拒不整改的。

3、因宣传教育管理不到位,防范不力,疏忽大意,发生火警、火灾、盗窃、伤亡、投毒及罢餐、罢课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修炼“法轮功”等非法活动的,领导排查不力或隐瞒不报的。有上述情况之一者,责令直接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根据具体情况赔偿经常损失;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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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的安全职责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在行课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管理及连带责任。

2、校长是全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德育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年级主任所在年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孙军 陆万鸿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若上述责任人所辖范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管理责任。

3、学校德育处、总务处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负责经常性地检查校舍、门窗、设施设备、食品卫生、道路交通、楼道、消防、危化药品存放使用等的安全情况,并作记载;凡聘请到学校务工的临时人员,用工部门要与临时工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若所辖范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管理责任。

4、校长、德育处要坚持检查用于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含仪器室、体育器材、医务室药品等)的安全状况,并经常性地对广大师生进行教学、实验、活动、食品卫生、交通、消防、心理健康等安全常识的教育,努力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因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不及时、工作疏忽、教育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教育、管理及连带责任。

5、各处室、年级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兼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校舍、设施设备等安全状况,并做好相应记载,确保能正常、安全地投入使用,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同时负责拟定安全预案。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6、食堂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食堂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严把食堂的进货渠道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食堂,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堂卫生、加工、销售、消毒、试尝、留样必须符合要求。对于因违反规定而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7、班主任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载,要了解、知晓所教学生中是否有因身体素质原因而不能参加剧烈运动,是否因心理素质不能承受语言刺激等,并将其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他任课教师(体育教师应主动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在校期间,若该班级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8、一旦学生在校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班主任教师和责任教师应将受伤学生在第一时间火速送往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到场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办公室。如贻误救治时间造成后果,将追究班主任和该上课教师的责任。

9、教师在上课期间(含体育课、活动课、微机课、实验课、辅导课及课外活动等),若因自己的行为不当(体罚、变相体罚、行为过失、语言中伤等)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其责任全部由该上课教师自己承担。所有室内外课,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若教师擅离职守,学生放任自流,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关任课老师的责任。

10、凡偶发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响较大的,所在班班主任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德育处。隐瞒不报,使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11、安全值周行政人员、值周教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学生在午间、课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追究值周行政人员和有关值周(值日)老师责任。

12、放学离校后,教师已离校,但还有学生留在学校,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留学生在校老师的责任。

13、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未经同意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或擅离工作岗位而造成的安全责任、财产散失等事故由门卫负直接责任。

14、各处室、年级、班主任、及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与其签定的《安全责任书》上的各项规定,加强所辖职责范围的安全管理,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对于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全部由自己承担。

沈阳第九十八中学

第20篇: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制作3块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分,触及法律的依法处置。

一、学校各部门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对未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班主任和挂班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德育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

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食堂食品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提高采购物品的鉴别能力,防止假冒、伪劣原料和食品进入食堂。保证采购食品、原料优质、卫生。及时收集供货方《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健康证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由于采购员的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食堂管理员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校长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处罚。在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共青团负责人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所应负责仅次于校长;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

四、班主任责任

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五、其他人员责任

其他人员主要指任课教师、教辅后勤人员等。一般情况下不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生辅老师岗位职责 制作2块

l、宿舍管理员是老师,应为人师表,服装整洁、语言文明。积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经常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健康。

2、学生在宿舍期间管理员必须坚持在岗,凡因不在岗造成的失窃或安全事故,均由管理员负责。

3、做好节假日不回家学生管理和登记工作,维护好学生和学校财产。

4、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发现学生生病及非正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及时向相关班主任、学校和相关人员报告,不得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管理好学生就寝纪律,对违纪频繁、表现较差的学生,及时找其谈话,做好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5、检查学生宿舍有否使用违章电器,一经发现及时收缴,作好记录,并将有关违纪的人和事及时向学校值周领导报告。搞好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做到安全用电,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对宿舍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处理和报告综治办。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负责对宿舍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偷电、盗打电话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上报学生处。

6、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关门,按规定时间管理学生进出,对非正常作息时间进出的学生要进行记载查明原因。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每晚进行宿舍住宿学生人数清点,凡是夜不归宿者首先打电话通知家长,然后上报学校。对晚归学生做好教育工作,保证下次不再晚归。

7、负责宿舍的物业管理,经常检查各宿舍的门窗、玻璃、桌椅及其它财产损坏情况,及时向后勤处报告,注明原因并报修。

8、严禁学生违规用电。阻止学生使用充电的暖手宝、吹风机、手机等物品。

9、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起哄、火灾、打架)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10、晚上熄灯后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有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11、组织召开生辅会议,对学生讲授生活常识和技能。对宿生进行品德及行为规范教育,表培养学生良好的集体观念和行为规范。

12、制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①异性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和外来人员借宿;

②学生带酒(啤酒和烈性酒)、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件; ③损坏公物。

13、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内以及宿舍区卫生,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内以及宿舍区卫生,督促学生保持宿舍内整洁和宿舍区干净,并及时记录各宿舍卫生情况。分配各组对宿舍进行卫生打扫工作。

14、负责维护宿舍区的安全。

① 经常对本宿舍区域进行巡查,对违纪的人和事进行阻止、处理,正确行使管理职能。 ② 做好学生亲属来访出入等登记工作。

③ 按规定时间执行关锁宿舍区大门、熄灯等工作,每晚检查学生住宿情况,对学生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检查登记记录。

④ 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宿舍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检查工作。

15、做好特殊性和临时性工作。

食堂保管员岗位职责

制作1块

1、在食堂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认真按财务制度办事,坚持原则,如实反映情况。

2、负责食堂物资的签字验收和验出工作,保管好食堂的物资,经常向食堂主管报告购进物资的价格、质量情况。

3、随时向食堂主管提供成本核算数据,协助食堂主管搞好每日成本核算。

4、月终认真盘点,每周及时报表。做到物资进出过秤,一丝不苟。收支有帐,帐物随时相符,认真做好每日各种进出货的原始记录,以备查验。

5、搞好保管室的清洁卫生,物资堆放分类整洁。做到防蝇、防尘,无腐败变质物资,保证食品的绝对安全。

6、保管室的钥匙只能由保管员一个人管理,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进出保管室。

7、负责食堂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工作。

8、食堂保管员对食堂物资有保管和监督使用的义务,没有处理物资的权力。一切物资的处理必须报学校,经研究后再行处理。

学校食堂管理员(主管)岗位职责

制作1块

1、配合学校全面负责管理食堂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执行工作标准。

2、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加工饭菜,保证饭菜质量达到国家的卫生要求和标准。要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巡视检查、监督食堂饭菜的质量、数量、卫生等情况:对违反卫生制度、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处理和纠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工作正常进行。因擅离职守管理不严、失职或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要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认真检查食堂工作人员两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齐全。

4、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热爱工作,热情为师生服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卫生标;钻研烹调技术,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搞好食品卫生;严把采购和出售关;不采购、加工和出售假冒伪劣、过期、霉变的食品;不出售未加工熟透和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若发生了食物中毒或其它饭菜质量问题,影响了师生的健康和安全,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5、保持食堂的整洁、卫生(每天打扫每周有大扫除)。操作间要生、熟食分放;并做好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工作;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蝇、防鼠和防食物中毒工作(每天要有留样)。

6、做好食堂仓库物品的收发、领用记录;仓库物资每月盘点,及时调整,保证物资的使用安全。

7、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准时上下班,保证餐饮的质量。

8、接受上级部门和就餐师生的检查监督。及时征求师生意见,修订食谱计划做到食品的多样、可口、卫生和营养。尽可能地满足就餐师生的需要。

9、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业务和卫生习惯。

10、积极配合学校对食堂的管理工作。对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和整改。

11、积极配合教导处、总务处其他工作。

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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