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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30:20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打击传销

全区打击传销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1月26日,全区打击传销百日联合行动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县设立分会场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全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副组长梁胜利在会上总结了前一阶段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情况。6月份以来,全区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8419人次,查处传销案件258件,全区公安机关出动执法人员28850人次,刑事拘留传销人员804人,遣返传销人员2万多人。打击传销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维护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

梁胜利要求,全区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要延长到明年3月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办案水平,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惩处传销头目分子及涉案人员。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全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温卡华强调,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表彰了前一阶段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南宁市、来宾市作了经验介绍。

全区会议结束后,河池市也召开了打击传销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昌军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作了安排。

莫智深 报道

推荐第2篇:打击传销

打击传销

雷春英

(2011年9月15日)

一、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大学生被好友骗去传销

2010年1月13日,在天津某高校二级学院读大四的巩义人周文滔,带着简单的行李,乘火车前往河北,此行的目的地是河北保定徐水县。

同寝室的同学兼好友张友(化名)说他在徐水县和别人做生意,临近春节生意很好急需人帮忙。

早在一两个月之前,周文滔就多次接到张友请他过去帮忙的电话。

坐火车转汽车,周文滔顺利来到徐水县,并见到张友以及张友的众多“生意伙伴”。在一所高墙大院里,周文滔被人收走手机和银行卡等随身物品。

很快,周文滔意识到这是一个传销团伙。

周文滔被带到一个放置了很多小凳子的屋子里,里面黑压压的都是和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他们都在接受“金字塔”式的敛财“教育”。

一周后,周文滔基本弄清了这个团伙的结构:15人左右为一个小团体,头目叫“领导”;5个小团体组成一个“家”,头目叫“大导”;若干个“家”组成一个更大的团体,头目叫“经理”。整个传销团伙最高的头目为“总经理”。

而各个不同的团伙,又有不同的名称,分别按省份划分为“山东网”、“四川网”及“云南网”等。

团伙内等级森严、分工明确。要想从这个团伙中逃出去,比登天还难。 被迫从家里要6万元“做生意”

周文滔来后没多久,团伙成员、特别是“介绍人”张友就对他不断展开攻心战,让他向家人及亲戚朋友要钱,投资“回报丰厚”的“生意”。周文滔通过电话,违心地向两个同学借了2000元,并拿出了自己上学时打工挣的1000元。

周文滔说,当时他天真地认为,拿出3000元后就会取得团伙成员的信任,说不定可以趁机逃出去。但事实则不然,张友等人还是不停地催他“上钱”,并称他们要投资的电器生意,是需要两人合伙经营的,每人至少需要六七万元。

转眼间在传销团伙里待了一个月,其间周文滔没有找到出逃的机会。

想着春节已过,马上就要开学,周文滔只得按照团伙成员设计的台词,拨通巩义老家的电话,以做生意为由,向父母、姨妈、叔叔等6家,共索要了6万多元。

周文滔说,因他从小到大都听话、懂事,父母和亲戚对他都很信任。这些东拼西凑的钱,很快便打入传销团伙的账户。“我家是农村的,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当时我死的心都有了”。

案例2:大学生上网玩游戏被传销“洗脑”想拉母亲

晚报讯 “我儿子在外地上大学,今年就毕业了,这几天催着我给他汇2000元钱,说是要在网上赚钱,我怎么觉得有点蹊跷呢? ”昨天,市民王女士来到工商李沧分局永安路工商所,希望执法人员能帮她出出主意,免得耽误了儿子。

“我儿子说是要购买一个网上的账户,每天点击里面的广告就能挣钱,每月收回一部分资金,不用多长时间就能收回成本。如果发展下线,可以拿到提成,那样收入会更高,听说有的人一个月能挣好几万。 ”王女士说,她的儿子有点“走火入魔”,不但说这项工作非常适合上网时间比较长的人来做,还劝王女士跟他一起做,“就当是兼职,干得好就比正常工作赚得还多呢,没几个月我就成了小老板啦”。儿子口中的“网资”、“电子商务”,是新型的高科技投资模式,王女士犹豫再三,决定先到工商部门咨询一下。

执法人员打开了王女士提供的网址,网页上赫然写着“看网站赚钱,点击广告赚钱,做任务赚钱”、“下线推广:本站支持5级下线,您可以从下线的收入中额外获得30%-45%的提成。之所以强调额外,是因为提成丝毫不影响下线朋友的收入,五级下线都有提成奖励”。该网站的经营和会员管理涉及“入门费”和“拉人头”,出现了上下级关系,形成了“人员链”和“资金链”。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网站涉嫌网络传销行为。

“近年来,随着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传统的传销组织活动在工商部门的严厉打击下,已有极大遏制。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民数量的激增,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将传销活动转入互联网。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案例3:草率应聘落陷阱 惊险脱逃出牢笼

刘英丽大学毕业后原本在北京一家公司打工,因不满公司的待遇,一直想找

个高薪职位。2009年1月,她把个人求职信息传到网上,不久即接到一个公司的电话,对方称短时间内能使她迅速致富。刘英丽简单询问了情况,就做出应聘决定。

可到了公司的“宿舍”,刘英丽看到两间民房里肮脏、杂乱,十几个年轻的男女混宿在一起。她暗想:上当了!刘英丽转身就跑,可她哪里还能跑得了啊。一个被大家叫做“老板”的人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们是做产品直销的,网上的信息都是假的,骗你的,发展一个新成员不容易,怎么能轻易让你走呢,留你考察几天吧。”在接下来的5天里,刘英丽每天都在别人的监视下吃饭、睡觉,被胁迫“听课”,同屋的“科长”、“经理”们轮流劝说她交3800元钱恢复自由、加入组织,还不断威胁她。刘英丽对非法传销很反感,誓死不从。她不停地大声哭闹,与同屋的人争吵。终于在第5天,持续大声的哭闹引起了来此调查案件的民警的注意,民警敲开了这间民房的门,刘英丽才得以脱身。

刚从非法传销窝点逃出的李中洋也有着同样的经历。2009年2月,他在网上看到一家机械有限公司急招员工,就按网上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告诉他刚好有一个职位和他学的专业机械一体化对口,邀他尽快前往应聘。

应聘地点在一个村庄的集资楼里,李中洋先是被搜走手机和身份证,然后被以接受考察为由限制了人身自由。李中洋拒绝交纳“加盟费”,他下定决心一定要逃出“魔窟”。2月15日深夜,在经历了一番搏斗,刺伤了两个看管人员后,李中洋惊险逃脱。

尽管非法传销窝点随即被捣毁,骗子们也进了监狱,但想起这噩梦般的经历,刘英丽和李中洋都还心有余悸。

二、传销的发展历程

(一)萌芽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Japan Life)公司“偷渡”到大陆,标志着传销进入中国。这是一家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公司。由于是第一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并没有加以干预。这家公司首先是在深圳立足,而后在广州发展,当时发展速度极快,连这日本公司自己都吃惊。与此同时,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了,这个阶段,笔者将其定位为传销的萌芽阶段。

(二)正式开始阶段

1990年11月14日雅芳为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正式名称为“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此后,各种名目传销公司遍地开花。

(三)混乱阶段

到1990年代中期,以销售化妆品为主的雅芳逐渐成为一家成功企业,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随处可以接触到“雅芳小姐”。1992年开始,国外传销公司打着独资、合资旗号进入中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转入传销;到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1995年后传销开始演化。

(四)全禁与整顿阶段

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不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把所有无论是非法还是合法的直销公司全部停止并开始清理整顿。

1、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3、杭州玫琳凯有限公司

4、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5、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6、上海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7、苏州百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8、特百惠(中国)有限公司

9、日晖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10、上海娜丽丝化妆品有限公司

三、传销的概念和本质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本质:传销销售对象则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

四、传销特征及骗人的惯用手段

(一)特征

1.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2.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敛财行为;其中最本质的特征在于:没有实际的商品交易或是商品低价高卖,纯粹以拉人头收取高额入会费来获取暴利。

(二)骗人手段

1.打着“招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进行传销

2.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从事传销活动

3.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

五、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

六、传销的危害

传销的危害极大,它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还会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由于大学生的心理防线比较脆弱,禁不起金钱的诱惑,很容易上当受骗,一旦陷入传销,如果没有外力的帮助,自己很难退出来。可总结为以下四点:

1.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传销破坏社会道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4.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

七、打击传销,规范秩序,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传销相对集中地区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转,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当前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打击传销,提升意识是基础。工商部门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种现代信息手段和宣传资源,采取新闻专题报道、张贴宣传画、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组织开展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知识,揭示传销的特点、惯用手段、欺骗本质和严重危害,掀起集中宣传教育的新高潮,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

打击传销,从法入手是关键。首先,国家有关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法规,或进一步完善现有相关传销的法律法规,使网络传销监管有法可依。其次,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和社区配合,组成一支集中打传执法队伍,对各种传销活动进行有力打击,并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办法,查处一批传销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 打击传销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从法入手,运用法律武器,以非比寻常的决心干劲,非比寻常的过硬措施,非比寻常的工作成效,同心协力,团结一致,毫不手软的予以打击。

推荐第3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一)

为扎实开展**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社区干部、社区信息员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联合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铲除辖区传销窝点。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二)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推荐第4篇:打击传销会议记录

****村打击传销工作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村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开展打击传销宣传专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使传销活动在我村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我村安全与稳定。

三、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我村紧密配合各级公安、工商等部门,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配合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我村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

推荐第5篇: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11年-2012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2011年-2012年,我镇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按照区打传办的工作布置,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真抓实干,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我镇未发现有传销组织活动。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镇委、镇政府的重视提升到新高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打传工作汇报,深入“无传销社区(村)”调研,部署打传工作。各打传职能单位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的部署,把打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牵头、综治组织、部门协作。特别是作为打传工作主力军的派出所和工商所,在每次打传行动中都能做到紧密配合,步调一致,做好清查工作。

2、抓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我镇继续致力抓打传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不断提升打击传销效能。一是公安部门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工商部门继续狠抓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将打传工作和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齐部署、齐落实,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岗位和具体人员,使查处传销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量

遍布城乡,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消灭一宗;三是继续加强打传信息化建设。大大提升打传工作效能。

3、抓查办大要案。我镇公安、工商部门紧密合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查办传销特大案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严防“死灰复燃”,对提供给传销人员居住及培训的出租屋进行停水停处理,坚决立案处理。

4、抓宣传教育攻势。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发动

宣传教育攻势,努力营造共同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一是抓好传销易发人群的宣传。针对在我区活动的传销人员,绝大部分为外省人员的状况,除了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贴海报等手段,还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群发短信等受众广、影响大的优势,加大宣传攻势,增强宣传效果;二是教育社区(村)广大群众拒绝传销。充分利用各社区(村)宣传平台,用居民、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揭露传销的运作模式、常用手法、诈骗实质,鼓励他们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举报,并警示广大出租屋屋主不得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三是做好被查传销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对一般受骗上当传销人员,向其派发打传宣传资料,举办临时学习班,帮助他们搞清楚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了解执法部门的高压打击态势,使他们自觉脱离传销组织。

二、下一步打击传销工作设想

尽管我镇打传声势浩大,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由于我镇毗邻xxx,传销活动容易滋生蔓延。因此,打传工作仍是我镇

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今后,我镇在巩固打传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要围绕建立长效机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1、统一认识,健全长效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今年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传销是经济领域的“邪教”,是破坏社会和谐的“毒瘤”。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就是要在政府职能部门与基层居(村)委自治之间形成联动协作,建立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传销的格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符合中央方针政策,符合打击传销的要求。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要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具体落实,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协作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把创建工作纳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内容,与创建“无毒社区”、“文明社区”、“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等活动紧紧联系起来,努力形成互相促进的局面,并在财力上给予保障。二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明确综治、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层层落实创建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级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制。社区领导小组包街道,社区干部包片区,居民组长包楼层租户。一包到底,不留死角。

2、坚持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着力提升创建实效。一是结合宣传创建工作机制。要在落实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工

3、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建氛围。针对传销的欺骗性、隐蔽性,在创建活动中,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抵御传销的能力。一是建立社区(村)宣传阵地,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公布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欺骗手法,介绍防范措施,让基层群众不要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让外来群众自觉拒绝传销,让受骗群众主动脱离传销。二是搭建移动宣传平台,提示信息,开展抵制传销、拒绝传销宣传。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揭露传销的危害和骗人的事实,表明政府打击传销的决心,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继续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市场、进家庭“六进”活动,促使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皆知。

4、积极开展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是打击传销的主要手段,全镇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把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重点,由原来的以清查驱赶为主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工作方式由公安机关配合工商机关开展整治为主,转变为以公安机关侦办传销经济案件为主。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露头就打,积极破获传销案件,抓上线,打头目,狠狠打击传销犯罪活动,震慑传销组织。

5、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制度,促进打击传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完善督查考核工作制度,修改评分规则,更科学有效地开展督查考核及地区分类监管;二是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激励机制,对打击传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推动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打击传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打击传销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和谐发展的一项长期、艰巨而重要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建设和谐湛江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打传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篇2: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总结

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总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许昌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全市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成果,提高消费者自觉抵制传销活动的意识,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1、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发亮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韩发亮

成 员:耿伟峰 郑保营 娄桂荣 董改青 各科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 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三、举办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非法传销的欺

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四、利用主题班(队)会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3月16日 篇3:2011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4 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1年银环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银环社区在上级领导的带领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具体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社区内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的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我们的具体做法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打传工作责任制

社区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街道领导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特别是在打击传销专项大行动中,领导更是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与其他职能部门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社区领导带领委主任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一年来,我社区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

我社区专门成立了由社区书记赵红菊任组长,社区副主任赵淑杰、片警李绍权任副组长,社区副主任王笑怡、闫玉敏、王静、王冬梅、李翠华、周妍希、李晋达、王丽、赵淑

杰为成员的银环社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12人以及社区防控人员5人,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领导小组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中。切实落实街道“打击传销联系卡、打击传销宣传单、打击传销公告、打击传销责任状、打击传销责任书”的五个一工作,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街道之间的互动机制。将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系方式和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及时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领导。

三、责任到人,划分区域,层层落实“打传”工作方案。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让传销无立锥之地。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建立起“共治、共管、共建”的工作机制。按照打击传销属地管理原则,将打传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社区主任包楼包户,一包到底,布下天罗地网的防线,使得传销无立足之中。

四、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出租屋管理。

为加强管理,社区与出租房房主签定打传工作协议书,有效推动打传工作的开展。

我们认真分析总结了以往打传的经验,针对出租房屋、闲置房屋便于传销分子藏匿的特点,对多年闲置房屋进行清理排查。社区对症下药,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 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五、打教结合,彻底消灭传销

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社区通过印发给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我们还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对于我们银环社区来说是在不断摸索、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中开展的。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借此次上级领导检查打传工作的契机,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找准差距,迎头赶上。在有成功作法中,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推荐第6篇:打击传销短信息

打击传销短信息

1、传销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清丰县工商局提醒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警惕传销陷阱,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2、传销是社会毒瘤,是经济邪教。远离传销活动,构建和谐社会,清丰县工商局提醒您:发现传销请立即拨打12

315、110举报电话。

3、全社会行动起来,让传销在社区、在学校、在乡村、在全社会无立足之地。

4、警惕以“新型营销方式”、“网络经营”、“加盟连锁”为幌子的传销活动,天上不会掉馅饼,轻信谎言您将追悔莫及!

5、打击传销,人人有责,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举报电话12

315、110。

6、严厉打击阻碍、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活动的行为。

7、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8、清丰工商提醒您:如有人游说或在网上假借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名目要求交纳费用、发展人员,诱骗参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请勿上当”。

9、“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10、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11、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13、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丽水、和谐丽水。

14、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15、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16、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17、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18、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20、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21、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22、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23、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24、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25、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26、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推荐第7篇:最高法院打击传销

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意见严打传销犯罪

2013年11月22日 16:14:36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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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加大了对传销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按照意见,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各地公安司法机关严格依照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此次出台的意见解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意见指出,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15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根据意见,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此外,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的认定处理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团队计酬”行为的处理,罪名适用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推荐第8篇:打击传销活动

惠济区教体系统

开展集中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总结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保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郑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市集中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1月初,惠济区教体局在本系统开展集中打击传销活动。

惠济区教体局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管综治工作局长任组长,局勤管办、办公室、各中心学校、局直单位、各学校(园)等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勤管办,具体负责全区学校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协调及督办,各校都成立有相应的领导小组和配备工作专干,加强了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

惠济区各校都广泛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途径宣传法律法规,讲解典型案例,使师生了解国家政策,了解传销活动特征,提高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让师生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 在活动中,各校都加强了日常“打、防、控”措施,在传销活动多发时节,开展了整治行动,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摸排调查,一经发现有人直接或变相参加传销活动,要指定专人找其谈心,做好帮教工作,让其自觉脱离传销组织,坚决杜绝传销活动进校园。

另外,惠济区教体系统还实行了责任追究。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进行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惠济区教体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推荐第9篇:打击传销计划

解放社区打击传销活动的工作计划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根据锦铁街道《锦铁街道创建无传销城区活动责任状》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将在社区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侯艳艳书记担任组长,温旭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片区负责人组成。

二、行动重点

(一)召开打击传销培训会议,坚持做好《打击传销举报电话记录本》、《传销行为巡查记录本》、《房屋出租记录本》的记录工作。

(二)对于举报,涉嫌有传销迹象的,及时通知派出所协助将对其进行彻底清查并捣毁其窝点。

(三)在社区大规模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剖析传销的特点,揭露传销的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大力宣传国家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社区居民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识能力。

XX社区

二○一一年六月

推荐第10篇:打击传销警示

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示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重的“经济邪教”,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务”、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 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动。

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

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二、识别传销,严密防范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 “拉人头”、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识从计酬方式看,传从销售方式看,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

12315,公安机关110。

苏州联胜化学行政部2013年08月23日

第11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确保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布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集中行动。打击传销犯罪组织的为首者、组织者,切断传销组织的融资渠道,撕破传销网络,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防控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严防传销人员在我镇流转,全力维护全镇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成立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挥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

组长:汤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谭国栋政协联工委主任

成员:章科清溪派出所所长

毛春湘综治办副主任

罗伟英清溪工商所所长

沈方瑜党政办公室主任

谭卡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清溪工商所。

办公室主任:罗伟英(兼)

联系电话:556829

31三、工作任务

(一) 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并报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

(二) 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居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居民远离传销,不参与传销,严禁为传销提供房屋、会议室、培训场所、推销产品等便利条件。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若发现有传销迹象的,必须及时向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举报。

(三) 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我镇内各村、社区有传销行为或存在着外地人集聚在村、社区内进行传销讲课的,镇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驱散。

(四)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把《防止

商业欺诈警示》《告全区广大群众一封信》、《韶山市打击传销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村、居民家中。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文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发现传销立即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镇的经济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 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工商、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做好工商与公安机关相互间的案件移交工作,积极协调与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做到对传

销犯罪行为定性准确、处罚有力,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三) 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对组织、执法、配合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 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清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清溪派出所要在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五) 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在此次集中打击行动中,要对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进行排查确定。要根据掌握的案件

线索,集中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要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详细记录,并形成档案。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特别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情况的发生。

(六) 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公审大会、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清溪镇综治办

2011年3月20日

第12篇: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xx乡2014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自2014年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以来,我乡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通过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采取三大措施打击传销,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如下:

一、2014年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总结: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加强巡查和监管。我乡及时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我们还专门召开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打击传销工作的相关环节以及前期的摸排和宣传工作。我们还注重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要求各村保持上下沟通,有情况及时汇报。

(二)分片包干,落实“打传”责任制。乡政府分别与21个行政村、乡直单位、学校签订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乡建立乡政府、职能部门和财政所、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张贴通告、宣传画、宣

- 1进一步增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配合和支持。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为我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环境。

(三)要以提高打击传销工作能力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创建“文明村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加强打击传销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各级打击传销队伍的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并结合打销工作的实战特点,采取立足岗位、集中训练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打击传销犯罪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性强、业务精、素质高打击传销队伍,为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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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县制定了《2011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Ⅰ号、Ⅱ号行动,对传销活动进行集中排查摸底。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国共产党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台),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条),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县范围内集结。

由于周边县市都在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我县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巡查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帐和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了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城关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无传销社区创建已达到全覆盖,乡镇已创建小圩村为无传销村示范点。

六、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打击传销经费没有达到最低3万元保障,经费不足是制约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

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认真巡查,摸清涉嫌传销活动规模,时间,人员等情况,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清剿传销窝点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传销违法的特征及危害;通过案例直观地说明传销的具体表现和规律;保障各项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打击传销,使传销的苗头萌芽予以打击。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第14篇: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09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我们钟山县工商局根据区局、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的实际,始终保持抓紧抓好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和监控,年初就对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传销活动,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驱散工作,发现一处,打击一处,驱散一处,决不允许传销活动在钟山县内集结。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钟山县工商局《夏季严打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明确了各股所及责任人的责任和任务。

根据上级“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县城和城郊结合部出租房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开展了对传销活动的集中排查摸底工作。2009年2月、3月、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三次集中排查摸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进行走访,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46家,调查出租房186家,与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进行了沟通,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有以“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日本亮肤堂国际连锁(香港)有限公司”、“美国EFT国际网上有奖邮购公司”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

在集中排查摸底中,我县没有发现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利用租住的民房三五成群聚集学习、开会活动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涉嫌传销的人员聚集授课情况,更没有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宣传活动做到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严格按照上级 “七个一”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要求,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

在辖区的工商所的的宣传栏、行政村委(12315联络站)、学校、市场、商场张贴打击传销宣传画500张,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300本,散发宣传资料30000张,制作了宣传板报4幅, 在县城新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3次,在县城主要街道及各乡镇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横幅40条,在15个行政村召开村委干部、群众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干部群众达300宣传活动中共在学校、市场、商场等张贴打击传销宣传画500张,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300本,散发宣传资料30000张,制作了宣传板报4幅, 在县城新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3次,在县城主要街道及各乡镇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横幅40条。

向手机用户发送传销警示短信3万条,钟山电视台播出警示字幕3000次。在钟山北路长途汽车站制作了一幅3米*6米的打击传销展示幅。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钟山县内集结。

由于近期周边县市打击传销力度大,有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迹象。为此,我局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由经济检查大队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出租房屋集中的塘桥小区、兴中北路、滨江路、北环路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

开展“错时制”市场巡查工作,即在早晨6点——8点钟、晚上6点——9点,不定时的对县城出租屋集中的塘桥小区、滨江小区、北环路等区域进行巡查,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

2209年7月份,巡查人员发现有涉嫌传销活动出租屋4处,发现传销人员60多人,在我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前已被房主劝走。边巡查边宣传,通过主动上门、打电话、发短信、塞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出租房主进行宣传。我局在巡查发现的第二天就联系公安人员上门调查,据出租房房主交待,涉嫌传销人员已离开。传销人员离开的原因一是因为传销人员看见了我们的巡查车辆和执法人员,二是房主看了我们发放的宣传资料,发现租房者象传销活动就劝走了他们。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2009年9月17日,组织召开了有政府、工商、公安、司法、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局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同时在会上通过创建县城的城南社区、城北社区、河东社区3个社区为我县首批无传销社区,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了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商、公安、司法、社区等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通过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通过在社区发放传单,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

六、存在问题

(一)随着周边县市打击传销力度的不加大,传销人员有向我县转移迹象,传销活动更隐蔽,传统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已不适应新形式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打击传销活动工作难度大、费时费力、工作辛苦,与公安部门之间的配合并不是很默契,执法人员存在有畏难、厌恶情绪。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以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为契机,加强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公室、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小区、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特别是社区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对传销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x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xx宗,捣毁

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3)新闻曝光。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4)“三停一限”。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即停薪、停职、停工作,限期改正。(5)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五、多管齐下,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二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及时冻结被端窝点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断绝传销人员的经济命脉。五是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六、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其次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电话亭、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经常性播放该举报电话,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今年3月18日,100多位被骗传销者在我局的强大宣传攻势下幡然醒悟,倒戈一击在该市绍秀体育馆广场包围了三名传销头目,并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打传办执法人员迅速将传销头目抓获。

洽湾镇2009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洽湾镇2009年的打击传销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镇党委、政府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镇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在2009年5月30日,经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召开了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洽湾镇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文锋同志任组长、李进副镇长、派出所乐海华所长任副组长,综治办及各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

镇政府分别与辖区11个行政村及站(所)签订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镇建立起镇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镇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三是到学校进行宣传。学校师生涉及千家万户,加大对学生的宣传,可以让其回到家宣传给家人及亲戚朋友,做到家喻户晓。

四、经费保障、措施得力 今年,我镇安排了一定的打击传销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我镇还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通过努力,今年我镇未发现传销现象,但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第15篇:打击传销 相关

2013打击传销新闻

据合肥晚报报道,今天早上,合肥庐阳区“皖剑—2013”集中打击非法传销清剿活动第五次集中行动开展,20个事先摸排好的传销窝点被执法人员逐一清剿。

早上7点,记者跟随杏花村街道综治办、庐阳区城管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以及小区物业公司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打传小组来到位于北二环和蒙城北路交口的金都华庭小区一期8楼的一户人家。敲开门,偌大的客厅里,竟然坐着两个5岁大小的孩子,听有人进来,从卧室里又跑出两个孩子和五个大人、三间卧室被挤得满满的。出示证件后,记者看到他们都是来自湖北省团风县,但对于他们的关系,却互称并不相识。

“我是来这找老乡玩的,老乡在合肥做生意。”一个姓万的中年女子说道。“你老乡在哪里做生意?他人呢?”对于这个问题,他们无法应答。在房间内,执法人员搜出了许多记录着传销组织上课所准备的材料,对于这份材料,万姓女子竟称是在小区楼下捡到的。对于此类非法传销活动,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取缔,对人员进行遣散,并通知房东,收回出租房。

执法人员又来到了位于5楼的另外一户民居家。推开房门,只见屋内六个大人带着两个小孩正在吃早餐。“我们来合肥做生意的,这些都是我的朋友。”为首的冉姓男子相当老练,看到执法人员到来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可当被要求告知从事什么工作、在哪做事的时候,冉姓男人却无法告知。

在房间里的一个笔记本上,记者看到了真相。笔记本上记录着各种各样的针对新人的“洗脑秘籍”,“对新人一定要大方,给足面子,要让他们认为自己不是来打工的,是来做事业的。”此外,还列举着要为新人灌输的心态,包括要学会付出、学会宽容、自律感恩等。在笔记本的扉页,记者还看到了一段让人忍俊不禁的话,“现在大学毕业生毕业就失业,我从事的行业就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为中国分忧解难。”

据介绍,“皖剑-2013”行动重点打击和防范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和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及相关联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和处置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以及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以及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葛传红 谢奉群 胡玉洁 记者 杨赛君/文

男子传销带全家

骗妻子带上6个月儿子来“享福” 男子把家“搬”到南昌传销

被网友以旅游的名字骗到江西南昌传销后,湖南衡阳人杨某某被成功“洗脑”。他广邀亲戚来南昌“投资”或“考察”,还以找到工作、环境不错的理由,骗妻子和约6个月大的儿子到南昌一起传销。8月8日,记者从南昌新建县公安局长堎派出所获悉,在杨某某父亲杨某的报案后,警方打掉了这个藏在小区的传销窝点。

儿子频邀亲戚到南昌

8月6日上午11时许,长堎派出所值班室接到3名中年男子报警。3人中自称杨某的男子说自己是湖南衡阳人。杨某称近段时间,儿子杨某某一直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亲戚,说在南昌有一个好项目,小投入高回报,邀请亲戚投资或到南昌考察。约半个月前,杨某某还叫媳妇邓某带着约六个月大的儿子一起到南昌。因为怀疑儿子深陷传销窝点,杨某和亲戚一起来到长堎派出所报案。

独居两室两厅搞传销

根据杨某某短信中对周边环境的介绍,警方很快摸清了传销窝点的具体位置。民警立刻前往该窝点,发现了杨某某一家三口。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3岁的杨某某在约半年前被网友叫来南昌玩,随后陷入传销组织,被“洗脑”成功。由杨某某独居在两室两厅的套房来看,他已经在传销组织中达到了一定阶层。近段时间,杨某某一直联系亲戚,邀请他们投资或考察,其大伯还因此被骗了6900元。

曾被劝过回家却不听

据悉,此前警方曾在打击传销组织中见过杨某某并劝他回家。而这次被解救,杨某某依然觉得自己是在赚大钱。在民警苦口婆心的劝说,特别是提到其儿子和父母情况后,杨某终于妥协。6日晚11时许,杨某某及其家人踏上回家的火车。

办案民警提醒,近年来,不少传销组织针对年轻人涉世未深、容易相信朋友的特点,以旅行游玩等为诱饵,将人骗至传销窝点“洗脑”。然后打着“销售商品”的幌子,鼓吹可以高额提成,利诱他人成为会员,达到骗取会员费的目的。对此,长堎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多加防范.

传销窝点亲身经历

2010年12月底我踏上了去广西北海的火车,因为以前的一位关系比较好的朋友给我介绍了两笔单子(我是做销售工作的),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去了,心里还有一丝感激,没想到朋友这么支持我的工作.

到广西南宁的时候很早,天还未亮,朋友带着老公,儿子还有弟弟自己开车过来接我,据我所知,从北海开车到南宁需要2个多小时,为此我一直觉得歉意,这么早就打扰他们过来接我.由于跟朋友一年多未见免不了叙叙姐妹之情,看到朋友老公对她很好,还有个可爱的儿子,而且生活水平也提高了不由得替她高兴,终于苦尽甘来了.一整天朋友就带着我到处转悠,特别带我去了北海著名的银滩,北海的确是个很美丽的城市,而且朋友告诉我这里的外省人特别多,当时我也没怎么在意,只当沿海开发城市外省人多是正常现象.第一天在愉快中度过.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朋友就随意的问我:\"你来这里之前有没有听说过广西有很多做传销的啊?\"我的确太孤陋寡闻,还真没听过,汗!朋友又说:\"你就这样就来了都不害怕啊?\"我说:\"我们是朋友啊,我相信你不会欺骗我,就像我也不会欺骗你的,朋友不是应该互相信任,坦诚相待的吗?\"过了会.朋友开始告诉我她现在另外在做一个项目(因为之前我只知道她老公是在这边做小区绿化工程的),她大概说了下,并且一直强调这绝不是传销.这时,我心里有点警觉了,于是我趁朋友没注意的时候偷偷把身份证,钱还有手机随身放好,这时朋友又说了:\"要不我叫个人来详细的给你说说?\"为了稳住朋友的心,我只好配合:\"好啊,你叫来吧.\"于是朋友打了个电话,没多久来了一个大概20多岁的女孩,大概讲了30分钟吧,讲的一些国家政策啊什么的,听得我迷糊的同时我也好奇这到底是怎样的,于是我叫她直接讲重点,谁知道她却不讲了,说会有人来给我讲下一步的,就这样一共来了3个不同的人(两女一男,都是20多岁的),每个人讲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就好像规定好似的,本来应该是4个人来讲的,可是我已经听得不耐烦了,于是拒绝了继续听下去.不过这3个人都一直重复的说:\"这只是朋友在给你传递信息,你可以留下5-7天自己去考察,如果觉得可行就投资,觉得不行就走人,完全自愿,不强迫.\"而且我还发现他们用笔一边讲一边写在纸上的内容走的时候都会撕下来带走,直到这时我才明白我朋友利用了我对她的信任,原来他们根本不是在做什么工程,其实就是在做传销!

中午的时候我偷偷给另外的朋友电话,把我所知道的这里的一切信息都告诉了他,并告诉他一旦联系不上我了就马上报警,因为之前我听过的传销都会限制人身自由,会断绝外来联系的,所以我不得不防.

可是他们并没有如我所料那样限制我自由,在我睡觉的房间就有电脑,于是我利用中午午休时间上网查询了一下上午来讲解的人所说的1040项目,这一查更证实了我心里的想法,这其实是现代的一种新型传销! 这一查可真叫我胆战心惊,我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能让他们察觉。于是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慌及愤怒(因为我一直对传销深恶痛绝的)装作若无其事的走出房间,朋友以为我休息好了,于是就说:“走,我带你去个朋友家转转。”于是,朋友就带着我去了一个女人的家,这个女人以前是一间公司的管理层干部,当我去到那里又继续了所谓的洗脑工作,那女人一直不停的讲着自己的经历,努力的强调这其实是国家在暗中支持的,朋友其实只是在传递一个信息而已,还让我一定要感谢朋友把这个信息告诉了我,同样的叫我留下5-7天考察考察,如果觉得可行就投资,不可行就离开,还说什么以后要是我加入了想要听她说也没机会了,说她只负责给新人讲解。我滴乖乖,敢情现代传销还有专门的新人讲师啦?!那女人家里放着好几本书,都是关于传销的,有什么民间投资啊,北部湾开发啊之类的标题,还说这些都是在新华书店买的,还恬不知耻的说:”你想想,如果国家不支持新华书店怎么会卖这样的书?”这洗脑大概又进行了30多分钟吧,一个电话解救了我,那女人有事要出去了,终于结束了这痛苦的洗脑。谁知道出来之后朋友又说带我去另外一同行家里,我无奈的答应跟随去,于是我们又来到另外一女人家里(这两女人同住在北海一高档小区内,朋友告诉我这小区里很多他们的同行,敢情北海的高档小区成传销窝啦,汗!),这个女人跟我是一个地方的人,她以前是个商人,在当地也是个比较知名的商人,也可以算是个富人,她同样的也讲述了她的经历,还说她老公已经快升总走人了(他们的说法,当升到一定的级别就必须走人,然后呆家里每个月等着领10-99万的工资),在讲的过程中她接了一个电话,说也是我们同一个地方的,还说了下名字,我惊讶,因为她说的这个人我认识,也是一个很精明的生意人,而且也比较富有。我不解,为什么这些精明的生意人一个个的都来做传销勒?同样又是30多分钟的洗脑过程,那女人还拿出工商银行的工资条给我看(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必须去工商银行开户,然后把钱存入同一个私人账户,每个月则是那个私人账号把不同的钱存入每个人的账户里),我仔细看了看,真的是由同一个账户里打款出来的,有1万多的,有几千的不等,而且她还特意给我看了操作员号跟流水号都是同样的, 再次强调了这其实是国家暗中在操纵,不然每天那么多人把7万存入同一个账户,而且每个月同样的日子这个账户又给那么多不同账户打款,银行难道不起疑?当然,对于这些我不了解,可是不管她怎么说我都无法相信她说的。最后,这女人告诉我她为什么会加入的真正原因,她说当时她也不相信的,还跑回家了,是因为后来发现焦点访谈里播放的北海抓捕传销分子里的破绽百出,所以更进一步证实了他们所说的其实是国家在暗中操控,为了不让太多的人来到北海引起混乱所以故意制造一些负面新闻,当然必须要有头脑,有智慧的人才能看透,才可以赚到这钱。这女人还不失时机的赞扬了我几句,说一看我就是个比较聪明的人(的确,我是不傻,我的聪明是不会被他们忽悠),终于再次结束了这痛苦的洗脑,当我们离开的时候我看到那女人在招呼门外的3个人进去,看来又一个像我一样的傻瓜被骗去洗脑啦!回到住处之后我归心似箭,不想再被他们带来带去的洗脑了,于是我告诉朋友我要回家,明天就去订票,朋友当时一口答应。晚饭后,朋友邀我一起散步,一边散步一边挽留我,让我留多两天,可是这时的我巴不得即刻离开,我婉言拒绝了,并假意告诉朋友就算多留几天我也决定不了,我得回去慢慢考虑,朋友见我去意已决也就不再多说。

第三天,早上吃过饭朋友有事出去了,家里就剩下我跟她老公了。我知道她老公肯定也会挽留我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没一会她老公就叫我聊会,然后又是那些话题,让我多留几天好好的考察下,在我们谈话的过程中来了一个也是我们一个地方的男人,他也跟着挽留我,还问我有没有看过《北部湾集结号》这本书,还说这书里就是专门讲的这个项目(我早就在网上查过,这是一本禁书,属于非法书籍),又让我朋友老公带我出去看看,还说他马上就要升总走人了什么的,我心里越来越烦躁了,实在没耐性再跟他们继续磨下去啦,他们就一直问我怎么想的,于是我索性就直接告诉他们我根本就不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并告诉他们不管怎么说我都已经决定要离开了,那男人见劝说无望于是借故有事走了。可是朋友老公仍然不死心的劝我跟他出去看看,无奈我只好答应,于是他带着我出去转了一圈,并把所有的工商银行指给我看(因为他们都是在工行开户的,照他们的说法这是国家支持,银行参与的,不然怎么会这么多工行勒)。最后,他带我来到北部湾广场,并对我讲起了广场上标志性建筑物的寓意(有一个好像一个锅盖似的被他们说成是政府在背黑锅,他们更是在背着做传销的黑锅。还有一个叫南珠魂的建筑物被说成是3瓣的贝壳,表示他们每个人都必须找3个事业伙伴等等,可是我在网上查过,北部湾广场建于1986年,而他们所说的这项目是1998年才开始的),朋友老公带着我转悠了一圈之后问我有什么想法,我直接告诉他说我没想法,终于,他死心的带我回去了。

第16篇: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今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xx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x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xx宗,捣毁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3)新闻曝光。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4)三停一限。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即停薪、停职、停工作,限期改正。(5)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五、多管齐下,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二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及时冻结被端窝点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断绝传销人员的经济命脉。五是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六、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首先是充分发挥~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其次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电话亭、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经常性播放该举报电话,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今年3月18日,100多位被骗传销者在我局的强大宣传攻势下幡然醒悟,倒戈一击在该市绍秀体育馆广场包围了三名传销头目,并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打传办执法人员迅速将传销头目抓获。

第17篇:打击传销总结

高岭镇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总结

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健全和完善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我镇综治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密综办(2009)30号文件精神,在本镇区域内广泛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根据密综办发(2009)30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制定下发了高岭镇关于开展打传和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的通知,建立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三十二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综治、工商、公安、民政、社保、安全与经济办、教委、宣传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具体负责落实打传和创建工作。

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为做好此项工作,镇综治委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是镇综治办为总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入主管行业,全面落实打传工作。

二是当地工商所做为打传主力军,在公安派出所的有利配合下,集中开展了打传检查工作。

1 三是民政、流管、安经、社保、教委等部门加大了对所属系统打传的宣传力度,并有效指导各行政村无传销村的创建活动。

四是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镇综治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建通知,将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纳入村综治维稳体系中,利用广播和村级数字影院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村民们认识到参与传销的危害性,远离传销。

五是宣传科配合工商等部门,利用高岭集贸市场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有效增强了村民防范传销的意识,自觉抵制传销。村民知晓率已达85%以上。

由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和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健全、责任目标明确、宣传面广泛、检查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到目前为止,辖内未发现非法传销活动,为镇域安全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打传”和创建工作的决定因素。二是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方案措施齐全有效是做好“打传”和创建工作的有效保证。

三是各部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为“打传”和创建活动积累了宝贵经验。

总之,我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打传”和创建无传销村活

2 动,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做法,弥补不足,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高岭镇打传和创建无传销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

第18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大辛庄镇鹿家庄村打击传销

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在我村的蔓延,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的土壤,维护我村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服务、和谐”为主线,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为重点,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严格执行《刑法》、《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坚决打击传销行为。

工作目标:各乡(镇)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我县范围内的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绝不能让传销活动在我县蔓延;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和扩散,严防死守,防止传销蔓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的目标。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4、网络传销和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确定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

三、具体措施

(一)将打击传销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力求打早打小

各乡(镇)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当地派出所、工商所和社区、村(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内的传销活动的清理排查,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把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要指定“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做好摸排登记工作,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不留死角。对一次性发现多个传销窝点,涉及人员较多的,要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和公安、工商机关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力量进行严厉打击行动。

(二)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居)委会的配合下,开展联合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凡进入“黑名单”从事三次以上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凡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而进入“黑名单”的,由工商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实施处罚。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 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是巩固打击成果,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彻底消灭传销的目标。要按照《湘西自治州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随时保持畅通,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发现的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乡镇)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工商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派出所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主黑名单和社区(乡镇)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社区(乡镇)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部门能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乡镇)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乡镇)。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每个社区(村)要有一块宣传栏,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地方政府打击传销公告、违规房屋出租处罚案例、打击传销的图片等。

4、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乡(镇)要与社区村(居)民委会签订责任状,公安局和派出所、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的有效开展。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乡(镇)和社区 (村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工商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传销的综合治理格局,并将打传工作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群众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打击传销舆论氛围。对取缔的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各社区、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氛围。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各乡(镇)要根据摸底情况,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打击,要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传销高发势头,力求使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打击传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顾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特别要将建立健全上述“五个机制”认真落实到基层,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传销在我县蔓延和扩散,更不能向农村扩散。

(六)加强综合治理考评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做好我县打传目标考评工作。及时将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的工作情况上报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发生因传销活动导致群众伤亡事件、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发现传销活动规模达50人以上或抓获主要组织者或传销头目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县打传办(联系电话:4265596),信息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七)总结评比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总结评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责任状内容对照检查验收。县人民政府在年底对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中抓出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

明光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滁州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以打击一定要狠、整治一定要严、维稳工作一定要细、协同配合一定要有力为原则,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除传销活动土壤,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

2009年目标任务:坚持露头就打,以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为重点,使传销活动蔓延趋势得到控制;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积极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保创建率不低于40%。

2010年目标任务: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巩固打击成果,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无30人以上的传销窝点;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创建率不低于80%。

2011年目标任务:传销活动基本消除,反复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全覆盖,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打击各种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对以欺骗手段组织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传销的,以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场所和人员住宿、网络信息服务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三)快查严惩首要分子。对在传销活动中以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首要骨干分子,要毫不手软地快查严惩,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建立打防长效机制。以集中打击为重点,以实施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为目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强化目标考核,确保顺利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社区、传销人员聚集地、车站、广场等地张贴宣传画,散发《禁止传销条例》等宣传资料,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传销危害性的典型案例和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增强识别能力,积极举报传销行为,在全市营造对传销活动进行抵制、打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加强重点区域防范,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务求摧毁传销网络;要加强整治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着重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城乡结合部以及宾馆、礼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查。

(四)以防为主,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臵等一系列制度。对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要加强巡查,定期清查重点区域,走访当地居民,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和动向。依托现代化手段,逐步建立打击传销监管网络,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将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分子汇集记录在案,及时掌握动态,交换信息。在充分发挥

110、12

315、市长热线等举报网络作用的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中梳理传销活动的案件线索。

(五)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镇、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保持畅通,使基层组织能快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画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

3.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六)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打击传销活动牵涉面广,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

四、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教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广电局、电信、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2.研究决定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省政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打击传销重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起草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文件,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总结上报材料;

3.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落实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

1.工商部门根据举报、投诉、市场巡查发现线索,及时集中组织打击以产品为载体的传销活动,及时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配合公安部门认定和查处传销组织实施的各种经济诈骗行为;并依法处理为传销活动出租房屋、提供活动场所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2.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加强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

3.民政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外地流入的参与传销的人员,因无力返乡向政府申请救助者,实施救助。

4.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范围,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5.教育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受骗参与传销师生的解救工作。

6.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深入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本质,及时报道打击传销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财政部门要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8.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打击传销工作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行政监察对象,要依法依纪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9.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传销组织或经营者帐户查询、暂停结算、资金冻结工作。

10.土地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房屋中介和租赁的管理,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协助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提供传销场所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理。

11.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学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防止受到传销侵害。

1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打击传销活动工作纳入城镇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综合治理范畴,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和反传销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教育各业主不得将出租屋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为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活动提供信息,并积极参与清查传销行动。

其他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大辛庄镇鹿家庄村打击传销

工作方案

为确我村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打击和整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在短期内铲除辖区范围内的非法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教育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法公务行为;

4、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结合辖区实际,我村外来人口和出租屋比较集中,是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要集中力量,对全村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检查行动,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发现一家,清理一家,巩固一家,防止反复。

三、领导机构

成立打击传销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秦文清

副组长:王文锁 高五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办理有关日常事务。由宋万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治安巡逻队成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辖区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

2.研究处理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按照《鹿家庄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涉及打击传销活动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辖区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承担打击传销有关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承担辖区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综合性调研的组织协调;

3.协调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4.收集、整理打击传销工作信息,编发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简报;

5.村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完成专项行动时间

办事处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工作从4月15日开始至6月1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5日后转入日常监管和巩固提高阶段。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为宣传动员自我排查阶段。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主动举报,密切掌握当地传销活动的情况;调查摸清传销人员聚集窝点或居住点,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同时做好群众来访工作。

此阶段要认真开展出租屋的清理整顿和传销窝点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派出所要立即组织人员联合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屋进行全面清查,做好出租屋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屋主姓名、工作单位、出租时间、出租途径、租金、联系电话等。同时,做好涉嫌传销窝点的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地址、居住人数及其姓名、屋主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一经发现新的传销窝点,立即报告派出所或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清查和联合打击阶段。配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集中清查,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捣毁传销窝点,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

第三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总结巩固成果阶段。在集中清查、联合打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6月15日后转入日常监管和巩固提高阶段。要巩固打击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和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以及预警机制。利用村治安巡逻队加强对传销人员活动的监控,及时掌握传销人员动态;同时,要拟定巡查计划,组织人员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常抓不懈,发现一户取缔一户,对已查处过的传销窝点要进行定期回访,防止传销活动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传销违法活动的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查禁、取缔和打击传销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去掉麻痹和侥幸心理,实行区域管辖。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态度坚决,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调一致,始终保持严打态势,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横幅,在辖区内宣传栏、建筑物显眼位臵张贴、拉挂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开展查禁非法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营造立体的宣传攻势,提高宣传效果。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既有明目张胆开展传销的,也有打着正当经营的幌子暗地里搞传销的,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不稳定。因此,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领导,要及时汇总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部门。

附:

打击传销宣传标语

1.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

2.认清传销危害性、切勿上当受骗。

3.坚决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4.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5.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

6.坚决杜绝传销违法行为!

鹿家庄村委会

2010年4月12日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北海市公安局编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把目标瞄准同窗好友。同学之间信任度较高,且目前就业压力较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稍有不慎便身陷传销难以脱身。非法传销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以外,学校和家庭都要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和各自子女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传销。

四、传销者惯用的煽动性言辞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又极具煽动性的言辞。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走向成功的路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几十年也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他会说,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钱。你说你没时间,他会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骗取亲友血汗钱的恶行,传销者用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的。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谁来赚本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者甚至为谎言这样辩解: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五、一旦被骗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自救?

首先要沉着冷静。当发现自己被骗,一般人都会非常激动,这时一定要冷静下来思考对策。由于传销组织常采用欺骗和暴力手段摧残人的意志和精神,所以很多人会采取跳楼、绝食、撞墙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希望大家不要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传销组织的人为了赚钱不会讲任何情意,你做傻事,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当然,不反抗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机会逃脱。大家要相信一点,机会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你陷入传销组织后,可以先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看能否找到可以利用的环境和人,然后伺机行事或报警。每一个人在陷入绝境时都会有一种求生的本能,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把握机会。邪不压正,是永远的真理。

六、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

目前,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主要依照1998年4月,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以及《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要地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一经发现,坚决清理、取缔。对于传销人员,一律遣返原籍。对于涉嫌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组织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持有效批准文件通知开户银行在六个月内暂停其办理结算业务,各银行应予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发现以“招聘”、“加盟”等欺骗手段将他人骗往异地,并诱导、胁迫其从事传销、变相传销活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非法传销行为?

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二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成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成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三、传销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在传销活动中,伴随着偷税逃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市场行为管理、金融、税务、外汇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其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三是传销给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参与盗窃、抢劫、械斗、跳楼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治安带来了隐患、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四是传销人员以不择手段的欺诈行为,引发其亲友反目、父子成仇,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对社会亲情、友情等社会关系和道德规范和道德体系造成了极大冲击。五是一些执法人员支持、纵容、包庇、参与传销,为传销保驾护航,成为腐败行为新的诱发点。

四、非法传销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行为的,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务,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上述非法传销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五、为非法传销提供方便条件的,应如何处理?

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19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良渠稍村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在我村的蔓延,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的土壤,维护我村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服务、和谐”为主线,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为重点,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严格执行《刑法》、《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坚决打击传销行为。

工作目标: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我村范围内的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绝不能让传销活动在我村蔓延;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和扩散,严防死守,防止传销蔓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村无传销的目标。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4、网络传销和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确定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场所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

三、具体措施

(一)将打击传销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力求打早打小

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当地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本村内的传销活动的清理排查,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把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指定“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做好摸排登记工作,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不留死角。对一次性发现多个传销窝点,涉及人员较多的,要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和公安、工商机关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力量进行严厉打击行动。

(二)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

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联合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凡进入“黑名单”从事三次以上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 创建无传销村活动工作是巩固打击成果,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彻底消灭传销的目标。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随时保持畅通,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发现的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派出所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主黑名单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部门能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要有一块宣传栏,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地方政府打击传销公告、违规房屋出租处罚案例、打击传销的图片等。

4、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村人民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签订责任状,公安局和派出所、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检查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传销的综合治理格局,并将打传工作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群众

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打击传销舆论氛围。对取缔的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各队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氛围。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要根据摸底情况,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打击,要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传销高发势头,力求使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打击传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顾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特别要将建立健全上述“五个机制”认真落实到基层,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传销在我村蔓延和扩散,更不能向农村扩散。

(六)加强综合治理考评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做好我村打传目标考评工作。及时将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无传销活动的工作情况上报村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发生因传销活动导致群众伤亡事件、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发现传销活动规模达50人以上或抓获主要组织者或传销头目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村打传办(联系电话:15809516085),信息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七)总结评比

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总结评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责任状内容对照检查验收。

第20篇:打击传销责任书

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

治理工作目标,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工商局、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关于2011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打击传销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要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3、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监管网络。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建立起打击传销监管网络。

4、严厉打击采取“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胁迫参加传销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监督、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直销市场发展健康有序,无严重损害消费利益的行为。

6、巩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打击传销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责任追究

1、单位领导不重视,在打击传销工作中领导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机制,组织机构不健全,层层监管责任不到位,要按照市局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计入年终考评,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对传销活动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反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发生恶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群众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面言论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责 任 人: 杉仙岭社区居委会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打击传销承诺书
《打击传销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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