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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活动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6 16:12:08 来源:活动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优抚工作汇报

优抚工作汇报

优抚工作汇报2007-02-02 23:03:07

各位领导:

我们红星乡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多种产业结构并存的近郊乡。地处市郊南部,全乡所辖面积70平方公里,有8个行政村,42个村民小组,全乡总人口16520人,耕地35131亩。201国道、大通道贯穿全境,交通极为便利,信息高度发达。2001年,全乡社会总产值68615万元,财政收入77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00元。8个行政村中已有7个达到小康村水平,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乡。

几年来,我们乡党委、乡政府始终把优扶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站在关系到政局稳定兴国安帮、密切党和人民

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来认识。党政一班人关心优扶工作,倡导优扶工作,支持优扶工作、民政办和各村热爱优抚工作,做好优抚工作,使全乡的优抚工作走上了良性轨道,取得良好效益。九

五、九七年连续两年被省民政厅授予“民政工作全优乡”光荣称号;九

五、九七年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鸡西军分区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两次代表鸡冠区接受争创双拥模范城检查,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下面就把我们如何做好优抚工作的几点做法向领导做以汇报: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带动了拥军优属工作的深入开展

拥军优属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军人安心戊边,体现党和政府温暖的系统工程,为此,乡党委和乡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尤其是拥军优属工作,在抓经济工作的同时,把优抚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和日程当中。乡政府、民政、村委会三位一

体,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拥军优属工作,为了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地开展下去,乡成立了以书记、乡长为主任的,有民政、武装、财政、经管、税务等部门参加的拥军优属工作委员会,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增加了力度。同时,要求各村成立了“拥军优属服务委员会”,村组成立生产帮带小组,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以“乡为中心,村为枢纽,组为基础”的乡、村、组三组服务网络体系,同时建立了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制订了“重点户乡走访”、“一般户村走访”、“八一”、“元旦”、“春节”定时走访的走访慰问工作制度,实行了平日活动为“四入户”:既“对确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要入户解决,对有病、住院的优抚对象要携款物入户探望;对死亡的优抚对象家属入户吊唁并解决300元丧葬费;对回家探亲的现役军人要入户看望慰问。由于我们在平时的优抚工作中加强了领导,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规章

制度,从而,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一种齐抓共管的局面,一种抓拥军优属工作光荣的良好氛围。因此,使我乡的拥军优属工作得到广泛的开展。

强化基础,规范管理,促进了拥军优属的深入开展

为了使全乡的拥军优属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民政办的同志从加强基础建设入手,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他们克服了户多面广,线长缺少交通工具等一系列困难,逐村、逐户地对优抚对象进行逐人地调查摸底,然后将情况进行整理,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建立了五册、一卡、一簿。既复员军人登记册、伤残军人登记册、退伍军人登记册、现役军人登记册、烈属登记册;优抚对象汇总卡;优抚对象增减变化情况登记薄。实现拥军优属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了全乡优抚对象的自然情况:在全乡4305户,16520口人当中,有老复员军人48户48人,伤残军人11户11人,烈属1户1人,

病故军人家属1户1人,因公牺牲家属1人,退伍军人161户161人,义务兵家属8户32人,合计占全乡总人口的%。在上述230户优抚对象中生活水平好的占125户,中等56户,差点的50户(2001年初),通过我们的摸底调查,对全乡的优抚对象不但实行了规范化管理,也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我们下一步解决他们的“三难”问题,奠定了基础,使我们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能有的放矢地进行。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材料。

制订规范,脱贫致富,实现了拥军优属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使全乡的优抚对象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活动中不掉队,不退伍,甚至让有条件的提前过上好日子,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对他们的亲切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乡政府在九九年初成立了“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奔小康”领导小组,并结合230户优抚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度了1999-2002年

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奔小康实施方案和三年规化,确定了以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为起点,以帮助发展生产、变输血式为造血式为手段,以最终达到小康生活标准为目的指导思想,同时因材制宜,采取“三步走”的战略,既对125户生活条件好的优抚对象,99年要达到小康水平;对56户稍差一点优抚对象,2000年要达到小康水平;对余下的50户,最迟也要在2001年全部达到小康生活标准,决不把问题留到下个世纪。为达到此目的,乡政府首先落实了五个扶持项目,安排本人或子女就业,帮助输出劳务,扶持专业化生产、进行商贸活动,发展养殖业。全乡共安排就业10人,输出劳务66人,为42人承包土地、果园、鱼池等400余亩,解决种子、春耕贷款18万元,帮助15人解决经商场地,为13人解决养殖基地。其次,乡政府出台了“三减免”、“五优先”的优惠政策,“三减免”是对优抚对象减免农业税,减免村提留、减免义务工;“五优先”是(1)对

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优抚对象优先办理营业执照。(2)对优抚对象优先提供农用生产材料和科技服务;(3)对优扶对象优先提供贷款,并不受村指标限制;(4)优先安排优抚对象本人或子女到乡村企业就业;(5)为优抚对象优先办理审批资源手续,如东太村的在乡复员军人赫英文办起的木器加工厂,享受免收一切税费的待遇,年纯收入可达5000元以上,立新村的二等甲级伤残军人邓永和办起了食杂站,也享受免收税费的待遇,年纯收入可达3000元以上,西太村的复员军人杨加文,乡里帮他优先贷款5000元,扶持他养牛,现在年人均收入都在4000元以上,率先跨入了小康户行列。这些措施不但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而且也使他们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九九年,有125户达到了小康生活标准,2000年增加到181户,余下的50户,到目前已有46户接近小康水平,到年末达标绝对没问题。

在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时,我们采取了“四个一点儿”的做法,既:一是国家拨一点儿,国家每年为全乡的优抚对象拨医疗费3000元、二是乡政府投一点儿,乡政府每年在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报销全部医疗费之外,还从财政为优抚对象拨医疗费1200元,民政统筹费列资3000元;三是村里免一点儿,乡卫生院、村卫生所,均设立优抚诊室,为优抚对象制度了“三到户、三免费、四优先”的优惠政策,既:免费为优抚对象测血压、诊断、挂号;就诊到户、检查到户、送药到户;优先挂号、优先检查、优先治疗、优先就诊;四是个人集一点儿,我们采取自愿的原则,每人每年集资30元,有病时门诊报销100元,常病报销200元,住院报销300元,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如红光村老复员军人丁喜录常年患病,每年都要花千元以上,均得到报销。使我们这些优抚对象大病得到了治疗,小病及时治疗,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在解决住房难时,我们采取了国家

投一点,乡里拨一点、村里补一点,各部门免一点,个人拿一点,亲属帮一点,爱心献一点的办法,自九九年以来,全乡供解决优抚对象28户、120间,其中翻建10户40间,维修18户80间,共集资30万元。其中国家投入5万元,乡里投入2万元,村里补助5万元,个人自筹17万元,向功臣献爱心1万元。如前市长丁乃金同志帮助朝阳三等甲级伤残军人李恒金建了一栋70平方米的新房,市委秘书长杜捷同志出资1000元,为前进村二等乙伤残军人邹明芝的房子换了大山墙、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士臣同志为前进村老复员军人于志宽涮墙,铺地砖、换炕席等,截止目前,全乡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以红光村郝福田,西太村杨加文为代表的一批优抚对象早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

兑现政策,提高标准,保证了拥军优属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标准及时兑现优抚政策,足额

将各种定补款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是拥军优属工作中的关键和重点。几年来,我们克服了村集体经济增长缓慢,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乡政府财力紧张,部分村组拖欠统筹费等一系列困难,按时,足额地将各种怃恤金,定补款发放到位,并将群众优待金有所提高。2001年,我们发放“三属”抚恤金5568元;伤残军人12人,二等甲1 人,二等乙4人。三等甲3人,三等乙3人,按照国家标准共计发放抚恤金21282元;定期定量补助61人,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100元,伤残军人为50元,共计发放定补款64200元,群众优待的义务兵优待金由99年的1000元,提高2000年1100元。99年接收退伍军人10名,2000年接收退伍军人5名,201年接收退伍军人2名,按标准共为他人发放优待金22000元,全部到位。其它优待对象,我们将全乡的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军人61人,按三个档次进行优待。

一是基础优待150元,二是功劳优

待300元,三是困难优待300元。2001年全乡共付群众优待金12200元。此外,村里每年还对他们进行“三老”优待金200元。即:老复员军人、老党员、老干部。使每人每年享受优待金平均可达350元。

由于国家抚恤标准的提高,加之我们按时足额兑现政策,将党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及时送给优抚对象,他们看到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们,无比自豪和喜悦,也就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政府,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重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推荐第2篇:优抚简讯

四团镇大桥村村官与优抚对象结对

今年,四团镇大桥村村委会民政专职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与本村五位重点优抚老退伍军人结成了帮扶对子,自结对后,他们坚持每月至少两次上门探望,帮助解决一些生活困难。7月3日,天气炎热,7点刚过他们就来到了老军人周金兴的家里,为老同志送上了民政局优抚科发放的世博门票并代表村委送去了100元高温慰问金,期间还帮助打扫卫生,并聆听了老同志当年战场上的点点滴滴,不经意间上了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

结对以来他们每月都会详细询问优抚对象的身体近况,嘱咐他们要注意身体做好防暑防热,如有生活困难及时告诉村委干部,我们会上门解决,对于户籍在四团,人却不居住在本市的邵银龙同志,村委干部每月都会通过电话联系,了解他本人以及妻儿的生活近况,保证信息互通。

四团镇大桥村委会

2010-7-13

四团镇对社区老党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宣传

6月30日,四团镇社保科在平安社区,为社区的老党员开展了一场爱国主义教育宣讲。为四团镇“爱心献功臣,和谐固国防”系列活动的开展添加了一笔重彩。

这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得到了区军休所领导的大力支持,由夏玮所长帮助我们特邀了市军休所的高尚志(正师级)同志专程从市区赶到四团,为社区的党员及群众代表进行了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在座的同志们都非常认真的聆听了报告,很多同志还做了笔记。

四团镇社会保障科

2010年7月2日

7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四九六九部队指导员等一行三人来到了四团镇送上了“党政军民心连心,共织天网卫世博”的锦旗,感谢四团镇党委、政府对部队的关心。

7月27日,民政局戚爱国局长等一行前来慰问我镇伤残军人,询问了他们的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倾听了他们的心声,最后还送上了慰问品及慰问金。

7月28日,四团镇党委委员陶月华、社保科科长张国兴等前往空军雷达营慰问,并送上了慰问品。

7月29日,四团镇前哨村党支部与上海陆军预备役高炮兵师第五团一营营部签订了军民共建协议书,并送上了高温慰问品。

7月29日,四团镇党委书记吴晓华、镇长王震等领导前往空军雷达营,慰问了部队官兵,并送上慰问金一万元。

7月30日,四团镇社保科科长等一行前往镇消防队看望了高温下坚守在岗位的消防官兵,并送上了慰问品。

7月30日,四团镇党委委员陶月华、社保科科长张国兴等来到雷3旅五四机动中队看望高温期间仍坚守在第一线的部队官兵,并送上了慰问品。

火热的建军节

赤诚的心

八月流火,在建军节的这几天高温天气里,四团镇五四村宝尼公司的老总黄宝才带领了公司一行人,代表公司全体人员冒着酷暑,为五四村的重点优抚对象送上了一股清凉的风和拥军优属的一片赤诚之心。他们不仅亲自把慰问金送到老同志手中,还坐下来和老同志聊聊家常、听听革命时期的事情。老同志们都感动得紧紧握着他的手久久不肯松开,不胜感激。此次宝尼公司的高温慰问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近年来,宝尼公司在不断发展经营规模,提高社会经济效果的同时,在回馈社会、关心民生方面一直在不断的加大度力,特别对优抚对象,更加是关心备至。

推荐第3篇:优抚工作总结

优抚工作总结

优抚工作总结篇一

我区共有优抚工作对象632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416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314人、烈属17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病故军人家属21人、遗属12人,老复员军人46人。另有无军籍退休职工168人,军退干部14人,民政代管干部48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现将一年来的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

为优抚对象按时足额下发各类抚恤金是优抚工作的重点。在发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区优抚和退伍安置等工作中几项资金发放工作的说明及工作规范意见》,整个发放工作严谨规范,我们重点对年龄偏大的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冒领的情况发生。

1、残疾人员抚恤

我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伤残人员314人。一年来,共计发放伤残抚恤金111.27万元。从今年开始,我区的伤残抚恤金由银行代放,为每一位伤残人员办理了银行存折,确保了发放工作的安全与准确。

2、三属及老复员军人抚恤

我区共有烈属17人,一年来发放抚恤金1.26万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发放抚恤金3.44万元;病故军人家属21人,发放抚恤金11.34万元;老复员军人46人,发放抚恤金12.6万元;遗属12人,发放抚恤金3.31万元。以上四类人员共计12人,发放抚恤金4.95万元。

3、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根据湘民优发[2xx]5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区于11月份完成了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工作。

二、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完成复退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根据中信联复退组函[2xx]1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复员退伍军人数据进行了采集,并建立数据库。数据采集范围包括:原823部队退役人员12人、企业伤残军人122人、20XX年至今的复员干部87人、20XX年至今的未分配的退役士兵46人、20XX年失业下岗的退役士兵15人,共计372人。

由于以上人员分散、大多无工作单位,且上级要求不得与被调查对象见面,数据采集工作难度非常大。为了高质量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民政牵头,劳动、人事、公安等部门协作,成立了临时办公室。先后召开了两次民政专干会议,落实部署数据采集工作,由街道、社区先后完成了对越自卫反击二次入伍人员和失业下岗退役士兵的数据采集工作。

其他几类人员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查阅本人档案,并联合企业、劳动、人事等部门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核对,最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我区于1月初完成全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全部数据上交到了市局。

三、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改善代管人员待遇

我区共有无军籍职工、异地安置的民政代管干部共216人,去年我区补发了2xx年津补贴。今年2月,我们再次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按“长人发”[2xx]63号、“长人发”[2xx]62号文件补发2xx~2xx年规范性津补贴,并取得了区政府的支持。2xx年2月,区政府决定发放以上两笔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并下拨了12.11万元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xx年6月全部发放到位。另外,经过争取,我们提高了军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从原有标准2元提高到了4元。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以上人员情绪稳定,保持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零指标”。

四、稳扎稳打脚踏实地,做好其他各项优抚工作

1、办理伤残证

一年来,办理伤残人员新增手续3例、评残手续8例、提残手续2例、换证手续3例、补证手续3例。

2、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等,一年来,实施临时救助44例,发放临时救助款4.57万元。

3、死亡抚恤

一年来,我区辖区内牺牲、病故军人及民政代管干部共21人,共计发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52.96万元。

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从去年1月份开始,我区正式启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今年,我区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例,共计1.94万元。

5、医药费报销

每月定期报销医药费的人员主要有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和军退干部,共19人。一年来,报销各类医药费用共14.81万元,其中军休人员门诊费3.77万元,住院费4.87万元;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门诊1.52万元,住院费4.65万元。

6、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一年来,我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共6人次,发放奖金5元。

2xx年11月15日

优抚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在“八一”节来临之前,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主要领导和民政局的同志对我区驻区部队、烈军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涉军群体进行走访慰问。现将“八一”期间双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级负责,慰问活动方案制定周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多次指示我局做好“八一”慰问活动。为了确保“八一”慰问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我局先后多次召开筹备会、协调会,统一认识,对整个活动进行周密策划与细致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八一”慰问活动方案,并以区委办和政府办的名义作为文件下发,确保方案中部署的各项慰问活动落实到位。本次慰问活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区政府负责慰问驻区各部队和四个复退军人比较集中的困难企业,区直机关负责慰问老复员军人、军烈属,街道、乡负责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涉军维稳重点对象。同时,区委、区政府划拨了足额的慰问经费,确保了整个慰问活动圆满完成。慰问对象及金额如下:_、驻区__个团以上部队,共计_._万元;_、慰问区内一等伤残军人三人,共计_.__万元;_、慰问区内复退军人集中的四家特困企业,共计_._万元;_、慰问军队退休移交地方管理的__个军退干部,共计_._万元;_、慰问__个街道(乡)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特困复退战士等___人,共计_._万元;_、慰问在乡老复员军人__人,共计_.__万元;_、区直机关、街道、乡慰问本单位和辖区范围内的涉军人员___多人,共计_万元左右。合计__.__万元。

二、领导挂帅,连续作战,慰问经费发放到位。

此次慰问活动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的大力支持,他们不仅积极参与到慰问活动的策划中来,还亲自挂帅,冒着近__度的酷暑,率工作人员深入__个驻区部队、_个重点涉军困难企业、_名伤残军人的家中,把党的温暖送到了涉军群体的每一个角落。由于时间紧,慰问对象多达___多个,区各主要领导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分成两组奔波于各驻区部队与涉军人员之间。区委书记*同志、政协主席*同志等主要领导带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先后到省军区、省警卫局、区武装部维稳,与部队首长亲切座谈,共叙鱼水情意,把慰问金亲手送到部队官兵手中。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与各街道、乡的同志走进每一个老复员军人、烈军属、困难复退战士家中,送去慰问信和慰问金。虽然每一站停留的时间不长,送去的慰问金也不多,但是涉军群体从中深深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他们崇高的敬意,每一个慰问对象无不充满了感激,慰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全区联动,军政座谈,营造良好拥军氛围。

利用“八一”契机,各区直机关和街道、乡联动起来,一起投入到“爱心献功臣”活动中去。在今年“八一”的慰问活动方案中,每个区直机关、街道、乡都制定了明确的慰问任务,主要慰问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特困复退战士、老复员军人,共慰问___人次。此外,区属各单位、街道、乡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邀请本单位和辖区内的军事单位、复退军人和烈军属等涉军人员,召开军政、军属座谈会,对本单位和辖区内的涉军人员进行了慰问,慰问人员达到___多人,慰问金额近_万元。全区联动,营造了良好的拥军优属的氛围,把“爱心献功臣”活动推向了高潮。

四、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把涉军维稳工作与“八一”慰问结合起来。

在走访慰问的同时,我们采用座谈会、谈心等形式与涉军群体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倾听他们的要求,并尽最大可能解决他们的问题。个别重点维稳群体和个人,我们多次上门做工作,预防_尤其是集体_情况的发生。如:干休所的无军籍职工群体因为津补贴问题曾多次到我局_,为了避免到上一级_,我们先后_次上门与他们座谈,并为其解决了部分津补贴问题,现在这一群体已经比较稳定。又如:我区一等伤残军人*是重点优抚对象,由于其在涉军群体中很具有代表性,有些人借他的名义进行_活动。为了避免_情况的发生,我们在“八一”节前后先后_次登门走访,送去慰问金,为他从市民政局争取_万元建房费用于解决其买房问题,并积极想办法为他退役回家的儿子解决安置问题。以上工作为缓解矛盾、避免_、保持稳定、维护大局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全省涉军_问题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我区的涉军群体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我区的涉军维稳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尤其是对越自卫反击群体的稳控工作形势非常严峻,最近我们正在就这类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台帐,掌握情况;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迹象明显。我们将继续做好这些涉军群体的安抚工作,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尽力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为进一步保持我区稳定的大局而努力。

五、发扬传统,再接再厉,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区的优良传统,做好“八一”慰问工作对于保障国防建设,提高市民国防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再接再厉,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

优抚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年初以来,优抚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改进方法,全面落实抚恤补助各项政策。

1、恤补助发放“一卡通”。20XX年,根据林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财【20XX】23号),我们成立组织,制订了实施方案,采取了有力地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抚恤补助发放“一卡通”工作。一是成立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纪广青任组长,优抚科长任副组长,优抚科的全体成员为成员,负责落实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分工到人,明确责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限定了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地指导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三是抓住时机,及时收集优抚对象相关手续。要做好此项工作,收集各种手续是前提,所以我们及早动手,利用春节过后,大部分人还未外出打工的时机,让乡镇(街道)收集优抚对象办理“一卡通”所需的手续,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共收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6667份。四是精细审核,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人数、标准、金额准确无误。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料,我们采取二遍审核法,对重报、漏报、错报的数据进行了逐一审核,为下一步发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共审定人,万元。

2、抚恤补助审批。一是加强抚恤补助审核审批工作。今年,我们根据林州市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结合乡镇(街道)20XX年上半年抚恤补助发放表进行比对,初步拟定20XX年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并由乡镇(街道)核对确认,做到“两个吃清,一个得到”,即吃清各类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的人数、款数,吃清在册人员的人数、领款标准,做到不重不漏。20XX年,我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6667人。其中伤残人员570人,烈属66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7人,病故军人遗属35人,在乡复员军人19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72人,参战退役人员684人,参试退役人员112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3948人,部分烈士(错杀平反人员)子女554人。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新增对象。全年共办理残疾军人补证2人;残疾军人调整等级1人;取资4人;残疾军人备案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人,认定参战退役人员114人。

(二)及早谋划,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

20XX年年初,为了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我们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调整优待预算指标,使优待预算由原来的228万元调整为现在的658元(林州市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指标),净增430万元。从20XX年1月起,调整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调整后,农村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3942元/年,城镇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5000元/年。扎实做好了义务兵优待预算及发放工作。今年,按照人武部提供的义务兵花名册,测算各乡镇(街道)20XX年优待金。全市共发放601人,859.7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206人,309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395人,550.7万元。另外,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1006人,221.5万元;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增发优待金8万元。今年预优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新标准认真填写预优花名册,做到了户数、人数、人员类别、优待标准相符且准确无误。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从本单位匹配的优待金中提取足够的优待储备金,作为拥军优属保障资金,用于立功奖励、临时性困难补助,此举鼓舞了士气,促进了部队建设。

(三)强化服务,不断加强优抚医疗保障。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是优抚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一是简化程序,审核并发放门诊医疗补助。采取网上通知,乡镇(街道)造表上报,优抚科审批的程序,审批20XX年门诊医疗补助、报销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规范了资金渠道,将以上费用全部列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帐户。共发放1750人,40.6万元。二是改进服务,缩短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报销时间。为使优抚对象报销住院医疗补助方便、快捷,我市实行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上半年共报销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款105人次,6.3万元。三是不断完善优抚医疗补助系统,使优抚医疗系统使用更加便捷,确保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的质量。

(四)完善数据,确保优抚数据更新及时准确。

为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民政厅(豫民文[20XX]245号)和(豫民文[20XX]246号)文件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专门购置电脑、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等设备,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并上报优抚系统,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共上传信息6667条,较好地完成了优抚对象审核工作。

(五)周密安排,按时完成伤残人民警察换证工作。

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是20XX年省厅布置的优抚重点工作之一。省、安阳市布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换证工作组,负责全市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共换发6人。

(六)用心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为确保优抚信访稳定,我们建立健全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沟通,化解矛盾。通过上门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消除误解,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接待来信、上访及政策咨询1360人次。先后解决三起较大信访问题。一是对越参战退役人员集体到市信访局、民政局上访。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大量的政策解释,同时与乡镇(街道)、派出所的同志一道约谈重点信访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我市原康镇、河顺镇、合涧镇15名退伍军人再次到民政局上访,要求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待遇。优抚科科长、原康镇民政所所长陪同信访人代表一块到省厅优抚处咨询政策,破解了信访人心中的疑虑。三是二级因公残疾军人范有昌要求买房的问题。为解决好此问题,市政府党组成员郝泉吉、民政局局长王全东、民政局副局长纪广青带领优抚科的同志与范有昌一块儿到民政部优抚安置司咨询政策,使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确保了我市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七)规范管理,建立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档案。

1、建立“大走访、大帮扶”档案。20XX年以来,我市开展了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弘扬英烈精神,践行群众路线”等活动,多次走访全市优抚对象,户户都有走访登记表,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对象予以相应的救助,产生了大量的资料、表格。为了更好地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我们对走访帮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了档案室。考虑到走访过程中都是以村为单位进行,所以建档时按照一村一档,将每个村的各类优抚对象走访表、帮扶表格、花名册都装入村“大走访、大帮扶”档案盒内,形成了走访资料以村为单位进行管理。此次共整理档案584盒,其中村级档案542盒,社区居委会档案42盒。

2、完善优抚对象档案。优抚对象档案是抚恤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档案需要有专门的档案室和专人管理,但我市优抚档案室一直没有建起来,直接影响着我市优抚工作的发展,为改变这一现状,今年优抚科给局领导汇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出一间房子作为档案室,并且购买4000个档案盒用于整理档案。为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优抚科的同志加班加点工作,按照对象类别、乡镇(街道)进行分类整理,共整理7类优抚对象(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病退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20个乡镇(街道)档案,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审核发放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款。

(二)测算20XX年各乡镇(街道)优待金,发放义务兵、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

(三)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

(四)测算拨付20XX年各乡镇(街道)老党员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老党员生活补助。

(五)拨付20XX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

(六)报销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

(七)继续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工作。

(八)认定20XX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优抚科

二OXX年六月二日

推荐第4篇:优抚工作总结

2017年优抚双拥工作总结

今年优抚双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以年度民政目标责任书和民政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具体要求为工作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平时工作紧扣落实政策、保稳定的主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全年优抚双拥工作汇报如下: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优抚经费的发放和提标工作。定期抚恤补助是国家对优抚对象进行优待的重要手段,我们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准对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铀矿开采退役人员等各类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并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提标工作。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经费3321万元,切实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权益。

(二)、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新增认定工作。全年我们对各类新增优抚对象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通过调查、登记、审核、申报,全年共审查上报符合认定条件优抚对象161人,其中:参战退役人员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6人、年满60周岁农退士兵67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人数为1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人,病故军人遗属2人,伤残人员28人。目前他们已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将于自2018年1月起享受待遇,计划于2018年4月将上半年待遇发放到位。

(三)、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上访和信访接待工作。对于优抚对象的来访、来信、来电及时答复,全年共接待来访2180人/次,来信287封,12345工单160件,均做到次次有接待、件件有回复。同时处理各种群访集访9件,积极协同县综治维稳办、县信访局妥善处理了“6.15临战入伍北京集访”和“12.4两参老兵省委集访”等重大信访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上一年度的数据更新基础上,通过各乡镇民政所配合,安排专人进行优抚对象年度数据核查工作,系统数据按省市核查比例要求,核查率达到140.47%;在册享受待遇对象,核查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共核减各类重点优抚对象213人,保守估计结余资金100万。目前,我县在国家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内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认证比例达到99.16%,为来年优抚信息数据核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年初,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费用逐年递增,医保资金压力剧增的实际情况,投资15万元率先在岳阳地区建立优抚对象医疗结算网络平台。制定了新的医疗补助结算办法,系统运行以来效果明显,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报销费用监管难问题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年末,联合县康复医院连续第九年开展优抚医疗巡诊(送医送药下乡)活动,尤其针对全县在乡复员军人及部分重点重病对象进行了上门义诊,在送去健康保障的同时也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全年优抚医疗共资助参保96万元,支付医疗补助和特别救助资金27万元,落实医疗巡诊48万元,惠及全县各类优抚对象8600人次。

(六)、进一步加强双拥“两节”走访慰问工作。今年在坚持做好双拥常规化工作的同时,重点在年初春节和“八一”期间,按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涉及全县19个乡镇(片区),3960名重点优抚对象,共落实慰问资金120余万元。同时,根据上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2017年我县机关双百分考核细则中的双拥扣分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为驻县部队和相关单位牵线搭桥,结成5对双拥共建单位,落实2名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的补发。

存在的问题: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不及时。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自2013年9月起,当年度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要在入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大学生入伍的要一次发放两年),但是去年由于县征兵办的新兵名册核定、县财政的资金拨付都出现很长时间的拖延,导致部分义务兵家庭反映较大。

(2)、涉军信访维稳工作不得力。去年发生了一起赴北京非访事件和多起越级上访事件,做为上访对象的主管单位,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总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其中有一定原因在于信息沟通的滞后,但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各乡镇对重点人员的掌控不够精准。

(3)、双拥工作机构设置不健全。近几年来,我县双拥工作机构处于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按省市双拥机构的配套要求和周边其他县市区设臵的情况看,县民政局应设立“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性双拥工作。目前,我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尚未明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是优抚股兼管,每每在上级的检查和工作对接方面出现延误,导致不必要的失分。

下一步工作和建议:

(1)、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标准核算准备:根据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县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已经建立,目前标准为2014年确定,现在各类对象对提高标准诉求比较强烈,去年已多次上访,市局也明确答复表示会加快研究调整,在没有出台新标准之前,我们要提前做好人员核定、对象分类等准备工作,待新提标文件下达后第一时间争取财政支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协助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服务工作:配合县烈士陵园、光荣院、军干所做好的年终迎检工作,及时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通知和要求。加强对康复医院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的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光荣院和军干所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双拥工作机构:务必要县委、县政府发文明确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积极协调县武装部配齐“双拥办”工作人员。拟出台《湘阴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争取保障资金,以激励我县户籍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为国防建设多作贡献。

(4)、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希望各级各部门能形成联动,政策答复口径一致,处理尺度统一,稳控好重点对象,积极化解矛盾。各乡镇民政所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掌握信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乡镇主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相关的帮教活动,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的“四包”制度,通过基层扎实的教育训诫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的办法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5)、提高医疗保障标准:现在执行的医疗保障标准为2009年制定,部分优抚对象家庭状况不太好,加上年老多病,且长年吃药,所以大额的医药费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得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一直存在。我们希望上级部门能在门诊补助、住院补助、特殊援助的现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待遇,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6)、多渠道争取经费支持: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保障,希望局党组加大向上争取经费的力度,完成目标任务600万,争取达到800万的目标,更好的为我县的优抚对象服务。

优抚股

2018年1月

推荐第5篇:优抚工作总结

本年度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 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精神以及“八项”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镇中心组和机关政治学习,并用于指导工作和生活。始终做到“思想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团结同事,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做好工作

(一)全镇城乡老复退军人18人,参战军人53人,带病回乡4人,“三属”6人,残疾军人4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人。全年发优抚人员(老复退、参战参核、带病回乡、“三属”)生活定补金561780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3700元;节日慰问费47480元;镇机关退伍军人51人,发节日慰问费17100元;优抚人员重大疾病和门诊医疗补助62700元;住院医疗补助8872元;优抚对象死亡安葬费6930元;优抚人员帮扶解困金33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6000元。除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外,还随时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现状,及时向镇领导和区优抚科汇报,妥善处理。 (1)认真调查了解,及时申报。一是新增3个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将在2014年享受生活补助费;(2)做好义务兵役等记,落实优待待遇。一是全年共有37户享受家庭优待金,并根据万盛区民发(2012)2号文件精神,及时足额的发到义务兵家长手中;二是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给予适当的救助。(3)组织特色活动,营造双拥氛围。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到烈士墓前向烈士敬献花圈和扫墓,同时在网上进

行献鲜花、花篮等祭奠英烈的活动,成功营造双拥社会氛围。二是认真按时完成义务兵家属光荣牌的发放工作。(4)是积极宣讲退役回乡的义务兵政策,让他们安心广阔的天地里,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5)根据上级要求,原南桐煤矿辖区光荣山上的朱天功等二位烈士墓移交给我镇管理,本镇接收后,二烈士墓由于年久,有部分损坏,因此,今年六月份开始筹备修缮,于九月份经开区民政局、经开区财政局验收合格,共耗资24000元。

(二)、做好孤儿资料和困境儿童工作全镇孤儿7人,今年新增困境儿童2人,停止1人,困境儿童共计9人,并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和节日慰问费120480元。

(三)、做好城乡精简人员生活定补发放工作,随时了解情况,报镇财政所由其划到每人账户里。全年发精简定补金元。

(四)、全镇有百岁老人5个,随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时向各级反映按时发放营养费和节日慰问费16300元。

(五)、今年全镇有502个老人办理了老年证。并及时发到每个老人手中.。

(六)、全镇有精神病人134人,长期住院治疗的有34人。其中有13人由政府负责治疗费等费用,按政府的要求每季度到医院结账,全年费用治疗费115068,生活费28626元。

(七)全镇医疗临时救助115人,救助金额173300元整

(八)全年发放精简压缩、社会困难补助金154378元。

(九)、服从领导,听安排,认真完成镇里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创新意识,努力完成2015年的各项工作。

推荐第6篇:优抚双拥工作总结

2013年优抚双拥工作总结

一、广泛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2013年初召开了区双拥工作会议,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向全市推广锦程街道“役前培育、军营解惑、家庭服务、役后引导”一整套真情服务官兵的经验做法,受到国家、省市的高度评价,双拥工作得到新发展。

以创建双拥模范单位的要求,加强拥军优属活动。“八一”、“元旦”、“春节”期间,民生办组织各街道、农委工作人员上门看望优抚对象并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安置3名随军家属进入管委会福利服务中心和残联工作,还有很多军人家家属通过公益岗位形式安置在社区,通过长期开展的拥军优属活动,使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为褒扬烈士事迹,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013年对岱山公园的陈岱山烈士雕像、基座、基体碑文、不锈钢栏杆及拉链、地面大理石、树木等进行修复和维护,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气氛,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为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帮助部队提升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围绕驻长部队建设需要,根据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及“情系驻长官兵、关爱革命功臣”主题活动要求,围绕共建部队建设所需,发挥职能优势,民生办于8月1日来到吉林省森警总队开展了“送微机进军营”活动。此次活动为共建部队送去

了50台价值21万元的办公电脑用于支持部队基层“政工网”建设。省武警总队总队长张忠国及广大官兵对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争取和地方政府一道为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目标继续努力。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13年,民生办组织各街道、农委全面开展了对各类优抚对象和退役人员的身份核查认定、统计汇总、上报系统、待遇落实、及时转移跨区以及清理死亡的优抚对象等项工作,现已将326名优抚对象全部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为国家、省市优抚资金的落实到位,做好充足准备工作。

三、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截止2013年9月末,民生办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我区326名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优抚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初都及时向区管委会提交报告,逐年提高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金标准、革命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城乡三属定期抚恤金的生活补助标准、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都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截止2013年9月末,民生办为各类优抚优抚对象共发放抚恤补助2123158.24元、农村老兵优待金122400元、医药费补助45115.20元、两节补助56880元。根据2011年8月1日修订后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要求,办理军队副师职退休干部张峰遗属(遗属为我区户籍)发放病故一次性抚恤

金221140元。2013年初,为2010年、2011年入伍的我区户籍的72名义务兵发放新兵优待金226289元;为2010年入伍的我区户籍的19名在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和优秀士兵称号的义务兵发放优待奖励金8820元。2013年9月第四届长春图书博览会暨首届长春读书节,民生办为辖区内103名伤残军人和警察等优抚对象每人发放100元的购书卡,收到了广泛好评。

四、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2013年初,民生办积极协调各市医保中心,为没有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办理了医保卡,参保费用每月平均达2万元,为解决他们看病难问题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2013年8月12日至23日,民生办安排我区全部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健康体检。为保障体检工作妥善有序的完成,让所有优抚对象能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区民生办制定了详细的体检方案。各街道和农委根据区民生办统一部署,认真规范地组织了辖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体检,并做好了登记、陪同和总结工作;截止2013年9月末,民生办共为24名患病的优抚对象治疗费用给予按比例报销72167.04元,切实解决了他们看病贵的问题。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7篇: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近年来,工委、管委始终坚持把优抚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来抓,与争创双拥模范区、推进社区建设、深化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救助体系等工作紧密结合;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优抚政策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优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四到位一确保”,即政策到位、款物到位、发放到位、服务到位,确保优抚对象的权益得到维护。

一、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体系

优抚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是国家的有功之臣,不同于一般社会保障对象。针对我区优抚对象面广量大的特点,我们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坚持政府主导,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实现了五个百分百,即优抚政策落实率百分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标准发放率百分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率百分百,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办理住院医疗保险率百分百,

二、动真情、办实事,努力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优抚工作面广量大,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的同时,更注重动真情,办实事,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切实改善和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一是提高了定抚定补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每年的“八一”、春节期间,区四大班子领导亲自上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做到优抚对象情况“一口清”。针对我区优抚对象多等特点,我们要求各民政所要经常入户,及时掌握优抚对象情况变化。

三、优抚经费管理规范化

我区对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执行政策、经费到位。财政局把优抚资金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并及时按国家和省、市、区财政配套比例要求进行拨付。二是严格审批、发放到位。对享受定抚定补的优抚对象、享受伤残抚恤金的革命伤残人员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标准分类造册,经区财政审核,实行社会化发放。对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等一次性发放数额较大的,为避免差错均以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确保准确无误。三是加强管理,措施到位。区民政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把优抚资金列入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发放手续。我局每年对优抚经费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多年来全区从未发现优抚经费被挪用、拖欠、截留、挤占等问题。

四、认真做好信访、来访接待工作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好每一位优抚对象的信访、来访接待工作,做到热情、耐心,有问必答,不推诿,不塞责。对信访、来访,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执行,能当场给予答复的我们都当场给予了答复,不能当场给予答复的,我们都在进行认真的调查后给予书面答复。

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虽然优抚安置工作成绩显著,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1、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

虽然各省、市制定下发了优抚双拥等有关方面的政策法规,但是与现在的社会发展的现实 情况有点脱节,与当前社会生活中的其他改革政策不配套,缺乏操作性,没有规范约束作用,导致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困难不断出现。比如退休两参人员的优抚待遇问题,一直都是不稳定因素的焦点问题,经常会有人因此到处上访,给我们的稳定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我们也经常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此问题,以谋求最佳的解决方法。但是有些涉军人员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甚至于说我们曲解文件精神,不为他们争取利益。

2、优抚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依旧突出。“住院住不起,费用垫不起,药物发票报不了”的问题成为当前优抚对象,尤其是“三老”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现在部分优抚对象家庭状况不太好,加上年老多病,且长年吃药,所以大额的医药费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得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一直存在。在解决他们医疗难的问题上,我们坚持以相关文件为依据,尽可能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3、以优抚对象为本的工作需要加强

优抚工作就是为优抚对象无条件服务的,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情况出现。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和优抚对象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所以有些优抚对象来科里办事、咨询政策时会拿来一些像瓜子、饮料等零食,以前我们都是半推半就,以后要在不伤害优抚对象感情的前提下,委婉拒绝,杜绝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4、涉军稳定工作

涉军稳定工作是全区稳定的重点工作,因我区涉军人员基数大,重点上访人员多,所以给我们的稳定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今年涉军人员仅进京上访就达*次之多,以后我们要加强与上下级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大涉军稳定工作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推荐第8篇:社区优抚工作总结

2011年**社区双拥优抚工作总结

2011年,我**社区优抚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和街道民政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主线,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政策。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双拥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1、我社区共有优抚对象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迎接2011年元旦、春节,结合我辖区实际开展,在春节前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走访了部分革命伤残军人、复员老军人、特困优抚对象,走访慰问。

二、切实做好安置工作。

1、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加强了对退役士兵的信息管理、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2011年共接到退役士兵人,

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动员参与培训学习,确保了培训率、就业率,在动员培训中有95%的退役士兵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

2、做好军退干部及无军籍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军退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待遇,及提补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维护社会稳定,做好退伍人员思想工作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人员情绪稳定,没有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做到了防患与未然。

**社区

2011年12月1日

推荐第9篇:退伍军人优抚申请书

申请书

民政局:

我叫张XX,出生于1951年7月。是一名退伍老兵,我1969年11月1日,1975年3月1日退伍。现居住在洪碾村3组。

我退伍后一直在家务农,没有给政府增添任何负担。可现如今我已有65岁了,又患有高血压,还中了风,行动已经不很方便。老伴已经去世将近30年,孩子在外打工没有一技之长,收入微薄,在经济上不能照顾我这个老头子,在生活上更不能陪在我的身边。现在我的生活确实艰难,特申请政府给予我退伍军的优抚待遇,解决我的困难。

请政府审查批准。

申请人:张XX

2016-02-24

推荐第10篇:双拥优抚工作总结

双拥优抚工作总结

一、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地区民政、财政部门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们按照新标准足额及时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金,XXXX年发放各类抚恤金、生活补助费XXXX万元。

二是做好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救助工作,我们在实施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和医疗救助工作中,向重点优抚对象倾斜。今年对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进行补助和大病救助,确保他们病有所医。

三是认真引导和鼓励退伍士兵自谋职业,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上半年为3名自谋职业的退伍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偿金XXXX万元。

二、广泛开展双拥共建和走访慰问活动。

县委、政府全面部署和安排了庆祝活动方案,使今年的各项慰问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进一步加强了军政警民团结,巩固和发展鱼水情深,军民关系,努力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相互共建的浓厚氛围和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我县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

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XXX周年之际XXX,由XXX四大班子领导带队,XXX个单位组成XXX个慰问组走访慰问了市人武部、武警三支队、武警中队、市公安局等七个驻喀部队,慰问单位送去了价值XXXX万元的现金和慰问品,慰问中与各驻喀部队座谈,参观,认真了解驻喀部队的生活,训练情况,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融进各驻喀解放军,武警部队。

2、我市召集优抚对象、复转、退伍、革命伤残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举办了“八一”座谈会,并出资XXXX万元购买慰问品,对XXXX余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各乡镇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慰问走访活动,市县两级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解决优抚对象生活、生产中的困难。

三、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和爱民活动。

创建XXX个军民一条街,XXX个机关单位和XXX个驻喀部队开展了共建活动,各驻喀部队积极参与我市城市建设扶贫帮困,军民共建氛围浓厚。

四、加强双拥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知晓率。巴楚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大力宣传双拥共建工作。

五、积极推动双拥进基层、进社区活动。

积极协调开展进机关、进街道、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部队的“六进”活动,并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特别是扶贫帮困,照顾孤寡老人等,一方面使官兵极大地受到社会实践的熏陶和教育,另一方面解放军的好传统好作风在机关和社区等得到充分体现,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11篇:拥军优抚事迹材料

近年来,新民社区***同志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双拥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积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基层,结合实际,努力做好社区双拥工作。

一、思想重视,是社区双拥工作的前提。近年来,在街道和区民政局高度重视下,身为社区主任的***能把社区的双拥工作当作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列入工作考核目标,她按照上级的要求须制定了社区双拥共建制度,明确了优抚对象活动内容,让“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观念渗透到社区每个角落。

二、搞好服务,是社区双拥工作的基础。她带领导社区干部每逢节假日都要走访慰问辖区内的军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家住21号楼4单元的***,儿子前年入伍到北京,夫妻俩都因企业不景气下了岗,生活困难,***了解到情况后,主动上门为***家按规定安排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在春节前送去了上级拨给的特困户300元补助金。家住18号楼106室的***,家中两个孩子,一个入伍,另一个上学,妻子无工作,自己下岗,生活没了保障。***同样带着社区的干部为其送去了低保金,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无限关怀。

三、军地共建,是社区双拥工作的关键。她经常邀请消防二中队的官兵常年为居民讲解消防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在紧急情况下如何自救,平时如何防火等实用性常识。社区内的退伍军人、民兵等20多人自发组织了便民服务队,义务为群众解决理发、修车、焊接等实际问题,常年为群众服务,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誉。

四、落实政策,是社区优抚工作的内容。她平日注重对辖区内优抚对象的调查摸底,对军烈属、老复员军人、抚恤定补、伤残人员建立基础台帐,掌握底数,更好地开展优抚工作。她认真办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帮助他们广开就业门路,鼓励他们自谋职业。

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多年来,***在优抚、双拥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她时常提醒自己说:“要做一块钢铁长城的基石,为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人民的安居乐业献出光和热。”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期社区拥军优抚的篇章。

第12篇:第一季度优抚工作总结

2013年第一季度优抚工作总结 201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2013年第一季度,优抚双拥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双拥优抚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实现军地融合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双拥优抚政策,开创2013年双拥优抚工作的新局面。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要 。

经完成xx个乡的整理归档工作,累计xx余人,按照市局要求,建立了优抚对象专用档案室,健全档案室配套设备,购买了专用档案柜等相关配套设施。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两参人员、三属人员、病退人员等档案归档工作,使民政档案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三、做好带病还乡人员的审批工作

切实做好带病还乡人员的审批工作,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从个人申报到医院复查、初审把关逐一严格把关,并根据申报人员的资料,建立健全了档案,我市符合条件的共有xx余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了逐级上报和信息录入。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上级配套资金的发放工作。

四、全力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农村优抚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享受医疗保障,优抚对象疾病住院实行“一站式”医疗服务,在享受医疗报销的同时享受民政部门的医疗补助。截至目前,全市优抚对象住院xx余人次,第一季度发放医疗补助xx余万余元,有效的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五、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散葬烈士迁移工作,烈士陵园新征土地18亩,市财政投入资金十五万元对原有烈士陵园进行扩建,现已动工,主题工程已基本完工,2009年—2012年4月份已迁移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xx座,散葬烈士墓迁移工作全部完成。

六、推进双拥工作科学发展,推动破解双拥工作难点问题

1、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活动,我市目前军职领导军职以上人员 x 人,师职以上人员共计:xx,团职人员共计:xx人,营职以下人员共计:xx人,现役士兵xx余人,慰问品和慰问金全部发放到位。

2、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军、地党委在1月份和2月份分别召开了四次议军、议政会议,确定本年度的双拥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工作、重要措施。不断完善双拥工作法规和制度,保证双拥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提高双拥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13篇:最新优抚标准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daodoc.com 2010年09月19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8690元、27780元、26870元,分别比2009年提高了2610元、2530元、244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了2009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89%。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30元,达到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5240元,达到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890元、19890元和860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7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0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共新增经费5.8亿元,全年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10.6亿元,惠及619万优抚对象。

第14篇:优抚补贴申请书

优抚补贴申请书

尊敬的社会事务办领导:

你好!

我是陈福安,女,1937年10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442527193710114729,户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牛埔村5号,原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新石桥村人。 由于十多年前我到国外带外孙女,错过了申请优抚补贴的申请,现已回到黄牛埔长期居住,希望可以申请优抚补贴,现将当年的经历进行介绍。由于年纪已大,对于小时候的事情较为模糊,依稀记得那年是1945年,当时我才8岁,年幼无知。我的一位表叔(邓石桥,当时年约30岁)是一名游击队队长,经常来我家与我父亲(陈传发,当时年约31岁)交谈,但我不清楚我父亲与游击队长是什么关系,只记得有一次我父亲被国民党抓去游街。我家背后有连绵的大山,较为隐蔽,也容易撤离,我表叔经常晚上带一两个游击队员来我家或者到附近,我就做饭给他们吃。有一次,游击队被国民党追击,因各种原因进行战术撤退,游击队员跑到我家来,其中一位队员脚底受伤了,不能行走,国民党很快追上来,情况十分危急。平时表叔受伤了,基本都是我奶奶帮忙治疗的,但这个紧急的关头,奶奶被吓呆了,我从奶奶手上抢过一根针,在队员受伤的脚底糊乱地挑,幸运的是很快地把那根扎得深深的刺挑出来了。其他队员马上搀扶着受伤队员成功地撤退。还记得一次,一位游击队员跑到我家,让我秘密地送信到观澜新时代书店,我胜利地完成任务。一直到了解放,我高高兴兴地读书,读完书后,乡

长经常让我在村里做“记分员”、“宣传员”等等。嫁到黄牛村后从1970年至1980年在生产队做妇女队长。

目前家庭状况:丈夫张立才长年卧病在床,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每月都要到医院治疗3到4次,医药费相当难负担。本人也年老多病,全身风湿骨痛,近期又做了胆手术,大儿子中风十多年,经济更加雪上加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希望政府伸出援助之手,特恳请对当年救游击队有苦劳的老人给予困难补助。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第15篇:优抚业务基本知识

优抚业务基本知识

一、优抚科主要工作内容

(一)双拥工作

1、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军民共建活动、三个光荣活动、关爱功臣活动、三好活动,走访慰问活动、悼念烈士活动、优抚对象座谈活动等各类双拥活动。

2、做好军地双方的协调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民团结。

3、建立完善各类双拥制度并落实执行,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

4、协调解决驻军提出的军人子女入托、入学、随军家属就业、困难补助金发放审核、供水、供电等工作。

5、安排部署落实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

(二)优抚工作

1、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包括抚恤补助金的下拨发放、优待金的下拨发放、各项优待政策的落实。

2、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开展“一站式”服务。

3、做好伤残抚恤工作。包括:残疾军人取资、备案、迁移等

4、做好三属的审核、认定和上报工作

5、做好两参人员的认定和上报、落实等工作

6、按程序办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补助手续

7、协调做好光荣院和烈士陵园的相关工作

8、做好散葬烈士墓和零散纪念设施的迁葬保护工作

(三)信访及复退军人稳定工作

1、做好各类复退军人的政策解释和劝返工作

2、认真落实各类复退军人相关政策

3、做好复退军人来访登记和处理工作

(四)军休工作

1、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待遇

2、落实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

二、优抚科管理服务的主要优抚对象及相关政策 抚恤优待对象(简称优抚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1、现役军人:指正在服役的军人,包括义务兵、士官、部队院校学生以及排职以上干部。其中义务兵家属(又称现役军人家属,义务期为两年)可享受优待金,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1、2倍,由批准入伍的人武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超出义务期不再享受优待金,义务兵在义务期内荣获优秀士兵、立三等功等可享受区别有待,增发50元、1000元不等的优待金。

2、残疾军人:残疾军人分为一至十级,残疾性质有因战、因公和因病三种。按规定享受残疾抚恤金,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可享受护理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可享受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全额报销),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费由民政部门全额报销,其他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民政部门补助50%。目前我县管理的残疾军人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残疾备案。是指当年从部队退伍的残疾军人(部队已经评定过),只需要到市级指定医院进行残情复查即可报省厅备案,然后纳入我县管理,享受相关待遇。二是新评残疾军人。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或因公受伤,没有及时评残,退伍后,本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予以补评,但是,因病不能补评,病残只有在部队评定。三是调整残疾等级。退伍后的残疾军人,如果残情加重,经本人申请,可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残疾等级调整。

3、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之后入伍的统称退伍军人。复员军人目前是农村籍的都可以享受生活补助,标准分九个等次(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时期、建国后、孤老、军龄七年以上、立大功等)。

4、退伍军人: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统称为退伍军人,退伍军人相关政策有以下几种:一是农村籍满六十岁的按照一年军龄每月补助10元钱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带病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可享受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330元。带病退伍军人增加需要本人申请,提供原始病历或经查档案证实确属带病退伍,然后报市局,经指定医院鉴定合格后,完善手续,上报审批后纳入管理。三是参战退役人员。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加过中央指定的14次战役之一的人员(包括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人员和作战保障人员)。参战退役人员可享受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其中中央负担一大部分,省市县各负担一小部分。四是参试退役人员。主要指参加核试验或服役时与核接触的人员,我县主要有原8023部队人员和55基地退役人员。这部分人员在乡务农或者下岗失业的享受生活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5、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以上三类人员不一定都享受定期抚恤金,只有军人生前的父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无工作单位或无生活费来源的可享受定期抚恤金,标准为:烈属每年7970元,因公7610元,病故7290元。

6农村籍六十岁退伍军人和满六十岁烈士子女:农村籍六十岁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臵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目前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兵役每月发放10元补助金。烈士子女: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目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三、当前我县涉军群体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1、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又称21基地退役人员。这部分人员目前我县现有85人,主要诉求是要求享受企业养老保险。他们已经享受了生活补助政策,因为2009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其中的26人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因此剩余人员心里不平衡,一再要求政府为他们解决此事。

2、原5409部队退役人员,又称20基地退役人员。目前,我县共有100多人,这部分人员按照现行政策不属于涉核人员,但他们一致认为应该按照涉核人员进行补助,我县受开封地区的影响,无奈之余,政府出资为他们发放生活补助,标准参照两参人员每人每月320元。

3、对越参战人员。目前我县大约450人左右,全部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这部分人员的主要诉求是补助标准太低,要求享受农村低保等,受全国大气候影响,每年有五次大型维权活动,2月19日,清明节、八

一、十

一、春节前。

4、原铁道兵退役人员。全县大约有200多人,这部分人员不享受生活补助,主要诉求是要求参照两参人员享受补助、享受农村低保等,河南省铁道兵协会会长是我县狼城岗镇的马少先,秘书长是刘集镇的张国臣,这部分人非常活跃。

特别指出:以下两批人员不属于优抚对象。当前比较活跃的还有两部分人员,分别是云南义务工役制工人,这部分人闹了四五年了,虽然当时赴云南时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但其属于工人身份,回乡时发放的证件是义务工役制工人证,而非退伍证。第二部分为甘肃支边人员。全县大约3000多人,以上两批人多次上访,政策解释工作归民政部门信访口。

四、我县重点优抚对象的现行医疗政策。所有重点优抚对象的新农合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政府负担,优抚对象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完毕后,民政予以二次补助,补助标准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和复员军人、三属补助50%,其他人员补助40%。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实报实销)。

第16篇: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优抚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来抓,与争创双拥模范区、推进社区建设、深化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救助体系等工作紧密结合;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优抚政策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优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四到位一确保”,即政策到位、款物到位、发放到位、服务到位,确保优抚对象的权益得到维护。

一、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体系

优抚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是国家的有功之臣,不同于一般社会保障对象。针对我镇优抚对象面广量大的特点,我们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坚持政府主导,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实现了五个百分百,即优抚政策落实率百分百,城市和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标准发放率百分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率百分百,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办理住院医疗保险率百分百,

(一)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规范优抚审批程序

近年来,为认真落实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我们每年都提前与镇财政所协调,确保了各项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人员,我们严把程序审批关,通过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使享受抚恤补助人员审批制度规范化。

二、动真情、办实事,努力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优抚工作面广量大,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的同时,更注重动真情,办实事,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切实改善和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一是提高了定抚定补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2006年我们对全区享受定抚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普遍的调查摸底,了解到他们大部分年老体弱,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按照当时的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月只有19xxxx,而当时南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达20xxxx。我们及时将调查摸底情况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凡享受定抚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增加100xxxx的生活补助费,并将生活补助费、大重病医疗补助费、节日慰问费等共计2xxxx元列入每年的财政经费预算,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每年的四大节日,区四套领导班子亲自上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并和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二是不断深化“爱心献功臣”行动。近年来我们除了全市性组织的“爱心送下乡”活动外,我区军休一所与溧水县在乡老复员军人高书文结队帮扶老兵帮老兵,每年定期上门看望慰问。去年四月,当他们得知高书文修善房屋需要资金时,主动捐款4千元,在所领导的带领下送到高书文手中,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六个军休所分别与我区xxxx街道的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定期上门看望,及时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困难。红山街道社区的军人家庭服务站与重点优抚对象签订了双保协议书(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抚恤和优待,保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并提出了“你儿报效祖国,我为你儿尽孝”的帮扶行动口号,针对优抚对象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在

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优抚对象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三是政府买单为75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我局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家庭及生活状况进行了普遍摸底,他们中大部分与儿女分居、年老体弱,有的还重病缠身,生活自理困难。除节假日儿女能上门看望外,日常起居无人照顾。针对这些情况,为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我局利用万家帮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按照“社区养老居家化,居家养老社会化”的服务思路,为3xxxx75岁以上的享受定抚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娱乐、安全保障、精神慰藉“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做到优抚对象情况“一口清”。针对我区优抚对象多等特点,为使我区优抚安置工作更加规范,我局下发了玄民字(2006)18号文《玄武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类优抚对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各街道对本辖区的优抚对象自然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并作为考核内容。2006年在后宰门街道烈属王桂兰老人100岁生日那天,我们与老龄委、妇联一起为老人过了百岁生日,家人和邻居都非常感动,感谢政府对他们得关心和帮助。

三、优抚经费管理规范化

我区对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执行政策、经费到位。财政局把优抚资金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并及时按国家和省、市、区财政配套比例要求进行拨付。二是严格审批、发放到位。对享受定抚定补的优抚对象、享受伤残抚恤金的革命伤残人员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标准分类造册,经区财政审核,实行“一卡制”,

由街道逐月通过银行个人帐户下发到本人。对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等一次性发放数额较大的,为避免差错均由我局与银行协调,以存折或卡的形式统一发放,确保准确无误。三是加强管理,措施到位。区民政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把优抚资金列入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各街道严格审批发放手续。我局每年对优抚经费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多年来全区从未发现优抚经费被挪用、拖欠、截留、挤占等问题。

四、认真做好信访、来访接待工作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好每一位优抚对象的信访、来访接待工作,做到热情、耐心,有问必答,不推诿,不塞责。对信访、来访,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执行,能当场给予答复的我们都当场给予了答复,不能当场给予答复的,我们都在进行认真的调查后给予书面答复。如:有一位81岁的老奶奶聂善娟多次来访,要求落实在乡老复员军人的政策待遇,可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我们对她儿子进行了解释,并将需补充的材料告诉他,可是由于年代太久,很多材料他们都无法提供,为了不让该享受政策的人没有享受,也不让不该享受政策的人享受政策,做到不错,先后到聂善娟老人家三次与老人进行交流,了解当时的情况,并多次分别到江宁方山街道淮原村委会,下关区民政局(聂善娟曾在下关区居住,并要求落实政策),浙江杭州(聂善娟提供的证人方志刚)进行了调查访问,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聂善娟同志的新四军身份不能确认,不能为其落实在乡老复员军人的政策,并给

予了书面答复。再如:后宰门街道的王金明同志多次信访,要求恢复其伤残军人身份,但在多次信访中提供的材料全部是复印件,有涂改现象,且相互矛盾,我们到其单位调阅档案,档案中无原始评残档案记载,我们多次上门做解释工作,让其提供原始材料和其他有力的相关证据,可他始终不能提供,并说如果需要其他材料,应由组织出面调查,为此我们信函其当时住院的一七一医院医务处,请他们帮助调阅当时的住院病历记载,是否符合评残条件。一七一医院通过调阅档案,回函显示王金明同志是因为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胃炎住院,不符合评残条件。我们通过信访局给予了书面答复。

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新条例下发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感到总体是比较好的,明确了部队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对优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最突出的是经常接待企业的特别是破产、倒闭和改制单位在职或退休的1-6级伤残军人来访,主要反映的是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大部分人都有医疗费用没有及时得到报销的情况,多的甚至有上万元医药费没有报销,影响了这部分人的生活质量,也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第17篇:优抚安置工作总结

我县优抚安置工作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再写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新篇章。

努力营造“双拥”氛围。一是充分利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目组织慰问“三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2113户,同时走访慰问驻景部队官兵和居住在景东的边

纵老战士,慰问经费支出25万余元。二是积极开展军地联谊活动,军民共庆国庆六十周年系列等活动,进一步增添了军民鱼水之情。三是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形式广泛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为我县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付出了有力的贡献。

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抚恤费的提标工作,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二是转发出台了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三是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使2008年度106名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其中:回农村安置73人,就业安置转业士官9人,自谋职业安置24人,兑付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1349934.00元。同时兑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4750.00元,主动受奖人员奖金2460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费30211元。四是扎实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两个待遇”及时补发规范性补贴等补发经费。

做好做实做细优抚工作。我县始终本文来源:好范文http://www.daodoc.com/把解决伤残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生活难、住房难问题列入民政工作重点来抓,在深入调查了解得基础上,2009年为317人贫困山区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人员给予重点解决,补助经费155800.00元,其中医疗困难补助97500.00元、生活困难补助37500.00元、住房困难补助20800.00元。同时强化责任,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抚恤工作,按期足额发放生活定补,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第18篇:优抚病房工作制度

优抚病房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按条例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2、设置优抚病房,认真做好的优惠减免政策落实工作,公示醒目,台帐健全,确保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规范运行,

3、医生要热情接待医疗优抚人员,优先就诊,因病施治,对症用药,耐心解答就医优待人员的咨询,认真填写病历。

4、医院要制订优抚对象就医操作流程,完善程序,规范减免。

5、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没有个人账户的优抚对象,实行住院补助。除按规定医疗报销外,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可享受适当补助。

6、加强优抚对象就医优待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19篇:双拥优抚工作总结

香坊区2012年双拥优抚工作重点

2012年我区的双拥优抚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哈尔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为契机,以发展地方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增强军地凝聚力为目标,按照“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的工作思路,逐步实现双拥优抚工作的规范化、网络化、科学化,继续保持牢固的军政军民团结关系,不断推动我区双拥优抚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好务。

一、以哈尔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契机,深入开展各项双拥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广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

以纪念建军85周年为契机,不断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双拥政策法规,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感情拥军与依法拥军、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推动双拥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社会化。进一步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双拥宣传教育规划,建立和完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网络,设置永久性双拥宣传标语牌,形成“人人知双拥、人人想双拥、人人做双拥”的良好宣传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军民牢固树立爱国拥军意识,使国防和双拥教育深入人心,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双拥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搞好创建,推动双拥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以哈尔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为契机,调整充实

1基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继续总结培养具有我区特色的双拥典型,打造我区双拥工作的品牌,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工作,推动双拥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实现双拥工作重点抓突破、整体上水平的目标。同时, 充分挖掘社会教育资源,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文化拥军系列活动。

三是发扬传统,军地互办好事、实事

以纪念建军85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好纪念建军85周年各项走访慰问系列活动。切实为驻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贯彻《哈尔滨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文件精神,千方百计抓好落实随军家属安置和子女入学等项工作,解决部队后顾之忧。切实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认真落实他们的两个待遇。

积极协调驻区部队在完成战备训练等各项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我区东部和南部区域开发和市政道路建设等重点工程和有影响的公益事业建设,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贡献。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一是采取措施,全面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待遇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各项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同时,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走百村、进千家、帮功臣”活动,各帮扶单位积极开展帮扶革命功臣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使我区重点优抚对象达到当地中等以上生活水平。

二是创新机制,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继续完善我区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三级医疗网络, 按照全市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软件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优抚医疗“双重”保障机制,使我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实现社保及新农合和优抚保障“双重”保障,彻底解决我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

三是加大投入,彻底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开展“助功臣、住新房”活动,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坚持做好应建必建、应修必修;按照新建10000元、维修5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特殊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特殊研究,争取彻底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同时, 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多渠道解决在城镇居住的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并且实施“暖屋子工程”,对居住平房自己采暖的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补助过冬燃煤款1000元。

第20篇:优抚政策问答

优抚政策问答

咨询内容:什么是优抚对象?

答复内容:优抚对象是指以下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咨询内容:国家对优抚对象是怎样抚恤优待的?

答复内容: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咨询内容:对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什么条件符合国家抚恤?

答复内容: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因上学或天生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因上学或无生活费来源且由军人生前供养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均给予生活费抚恤。

咨询内容:什么是残疾军人?

答复内容:残疾军人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经评定部门审定的军人,由残疾程度轻重确定级别。

咨询内容:残疾军人可享受什么抚恤待遇?

答复内容:残疾军人待遇有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医疗待遇等,抚恤待遇就是经济医疗待遇,根据残疾等级,待遇也是不 1 同的,残疾军人都享有残疾抚恤金,残疾等级不同,残疾抚恤金标准也不一样。其中,一至四级还享受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也按等级不同而不同,是根据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比例测算的。

咨询内容:什么是复员军人?

答复内容:复员军人指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后经批准退伍的军人,统称复员军人。

咨询内容:复员军人有什么定期补助待遇?

答复内容:复员军人在乡退役人员全部享受国家定期补助,其中在职、离休、退休、退职、精简下放中的复员军人,国家已给予经济待遇的一律不称在乡复员军人,不能重复享受国家发给的经济待遇,两者只能任选其中一项经济待遇。复员军人的定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咨询内容:什么条件下退伍军人可享受定期补助?

答复内容:除伤残军人享受伤残抚恤金外,1954年10月30日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国家定期补助。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退伍军人,本人在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疾病,达不到评残条件,能提供有关在部队期间的病情证明和现在病情证明,经民政局初审后报青岛民政局审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咨询内容:1954年11月1日后参战退役人员什么条件下可享受经济补助?

答复内容:1954年11月1日后参战退役人员,首先参加必须是中央军委认可的直接参战或后勤保障人员。其次在本人退伍档案中有明确参战记载或直接参战人员组织已认可的二人以上证明和其他明确的组织依据。

2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乡参战人员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都可享受国家经济补助。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填写《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审批表》,将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审核后报青岛市民政局审批。(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申请、村(居)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复印件、原始档案参战材料)

咨询内容:优抚对象住院怎样给予补助?

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抚对象,住院医疗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报销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补助)后的剩余部分,按照孤老优抚对象、“三老”优抚对象、其余优抚对象三个层次分别给予90%、70%、50%的医疗费补助,先由各定点医院结算时扣除,再由市民政局和各定点医院结算,即医疗报销和民政补助都在医院一次性结清(即“一站式”结算服务)。

咨询内容:听说国家对60岁以上的退役人员发放补助了,具体什么政策?

国家自2011年8月1日对部分农村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具体人员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起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臵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事务办公室申请办理。

咨询内容:我父亲今年70多岁了,是烈士子女,家在农村,听

3 说国家对烈士子女有政策了?具体什么条件可以办理,怎么办理?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无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其他可以证明烈士身份的材料)、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无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等,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咨询内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补助审批程序?

根据《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规定,符合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申请办理带病回乡待遇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

2、从原部队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和住院病历。”到青岛市优抚处指定医院鉴定后,到所在镇(街道)民政部门录入优抚信息平台并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通过信息平台连同纸制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审核后,报青岛市民政局优抚处审批(纸质材料: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村居出具的低收入证明、城镇户口需提供下岗失业证明、个人申请等,上述材料各一式三份)。

4 咨询内容:60岁以上老年义务兵生活补助审批程序?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臵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生活补助的标准”的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藉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材料齐全后到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通过优抚信息平台和纸制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后,报青岛市民政局优抚处备案。

咨询内容: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审批程序?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和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

5 周岁、无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烈士子女(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其他可以证明烈士身份的材料)、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无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等,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村(居)委会调查审核后,在《山东省部分烈士(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上填写基本信息、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优抚信息平台和纸制材料一并报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后,报青岛市民政局优抚处备案。

咨询内容:“三属”定期抚恤的办理程序?

1、当事人持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证明书,户口簿、身份证、无固定收入证明到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申请;

2、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审查后,通过优抚信息平台和纸制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

3、市民政局审核后报青岛市民政局优抚处审批,发给抚恤证,享受定期抚恤。

咨询内容:伤残军人申报审批程序?

1、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

2、申请人所在地镇(街道)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6 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等一并报送市民政局审查;

3、市民政局经审查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报青岛市民政局初审后,通知本人持市民政局《残情医学鉴定通知单》到济南市荣军医院进行残情检查;

4、济南市荣军医院残疾医学鉴定小组填写《残疾等级审批表》中医学鉴定结论,向青岛市民政局报告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青岛市民政局将医学鉴定结论通知当事人所在的市民政局;

5、市民政局根据残情鉴定结果写出综合报告,填写《残疾等级审批表》,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通过优抚信息平台和纸制材料一并报送青岛市民政局审查;

6、青岛市民政局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上报的《残疾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省民政厅批准;

7、省民政厅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在《残疾等级审批表》和残疾证件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并通过市民政局将残疾证件发给本人;不符合评残条件的,材料退回申请人。 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评定的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移交地方政府抚恤时,必须办理复检、审定、换证手续,从证件批准后当月办理残疾抚恤,程序同上。

咨询内容:优抚对象家庭冬季取暖补助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7 凡在我市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均可领取冬季取暖补助,具体标准是:城镇户口,每户800元,农村户口4307名,每户400元。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享受此补助。

咨询内容:优抚对象收看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优惠办法什么?

一、优惠人员范围:具有平度市常住户口并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

二、优抚对象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优抚对象生活抚恤、生活补助证和有线电视证。

三、优惠标准: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机每月12元(限一个接收主终端)。

咨询内容:优抚对象免费查体具体办法是什么?

从2013年起,由政府财政出资,每年为我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安排一次查体。

一、查体人员范围及时间

具有我市常住户口,且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每年6—10月完成查体工作。

二、查体项目优抚对象查体项目为:

1、内科常规(含病史);

2、B超(肝、胆、脾、双肾);

3、X线胸透;

4、心电图;

5、小生化:肝功(三蛋白、ALTr-GT)、血脂(甘油三脂、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肾功(肌酐、尿素氮、血糖、尿酸)。

咨询内容:优抚对象普通门诊补助具体办法是什么? 从2014年1月起,凡在我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下列优抚对象,均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补助:

一、补助人员范围

(一)7-10级残疾军人(不包括离休人员);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在乡复员军人;

(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五)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

二、补助标准

(一)上述优抚对象均可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

(二)凡是因战、核辐射引起的久病不愈,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皮肤病、风湿病、关节病、精神心理疾病、慢性胃病、核辐射病的涉战涉核人员,增加门诊补助至最高1000元。此项补助与《关于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复员干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青复稳组„2009‟1号)中的相关内容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享受。

三、补助办法

普通门诊医疗补助不发给个人,只对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 9 普通门诊费用给予补助,补助金只限当年使用。

四、门诊医疗定点医院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开发区医院及各镇(街道)卫生院为优抚对象普通门诊医疗定点机构。

五、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办理程序

(一)就诊。符合条件人员持《抚恤补助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定点医院相关科室就诊。

(二)就诊完毕后由个人先行交费取药,然后凭《山东省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分两次到所在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汇总后报平度市民政局优抚科报销。

优抚活动方案
《优抚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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