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学费代偿申请书
学费代偿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塔里木大学动物科学学院饲料与动物营养专业13届的毕业生生嵇宇,在此向学校提出学费代偿的申请。
本人于1991年2月28出身于新疆伊宁巩留县牛场的一个农民家庭,家中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弟弟和我。家中主要以种地维持生活,收入微薄,为了我和弟弟能好好上学,家里一年省吃俭用的钱都供给我和弟弟上学用了。家中父母身体也不好,常年都以药物支持,也在外面欠了不少钱。家中经济有限,因此,我是一个非常节俭的同学,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在校期间,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出去打零工挣钱。我化压力为动力,无时无刻不在努力着,在学校各门功课均达到优良水平,热情帮助同学和团结同学,并且光荣的成为了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让我的家人欣慰,用良好的成绩回报帮助过我的亲人和朋友,回报社会和国家。现在的我已经工作了,在工作岗位上,我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虚心学习,以我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
如今,党和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这让我们受益匪浅,从实际生活中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的问题,感谢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心,若能得到这笔学费代偿,会为我家减少很多负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同时也积极主动发挥一名党员的作用,端正思想、领导大家、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当然,我也知道还有不少同学的家境更加困难,无论我能否通过申请,我都要感谢各位领导、老师的栽培,也衷心的祝各位领导、老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嵇宇
2013.10.3
推荐第2篇:代偿检查
检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由于工作失职,放松要求了,没有认真学习《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条例规定》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内容。只顾忙于处理代偿造成的损失,导致没有及时上报各级领导。经过反思,认真领悟中小企业局领导提出的发生代偿达到净资产5%以上应及时上报的问题。再次我们希望领导能够接受我们诚挚的歉意,并在以后监督我们,纠正我们的错误。对此,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组织学习培训融资性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规己、认真工作,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说明
遵化市工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2013年 12月 6 日
推荐第3篇:代偿学费
问题: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满后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具体指哪些情况?包括西部计划志愿者吗?
答复: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2009年3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根据规定,自2009年起,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文件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并组织实施。
代偿制度中规定的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是指:
(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二)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符合上述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推荐第4篇:代偿证明
代偿证明
2000年00月00日,借款人 张三李四 (身份证号码: 510000000000000000 )在我行办理了工程机械按揭贷款,购买 一台,型号: ,机号: ,贷款合同号: ,贷款期限: 个月。因借款人 未能按照与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依据《 银行·成都神钢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全程通”汽车及工程接卸金融网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之约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履行了代垫义务,从2000年00月起至2000年00月, 作为连带保证人,已代借款人向 有限公司 支行偿还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我行确认已收到上述款项,具体明细如下: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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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12、特此证明!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担保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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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信倍增贷款担保模式,适应于已达到银行授信准入条件的科技成长型企业,通过追加广汇科技担保的担保增信,倍增其贷款规模,增强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强度。
2、循环额度贷款担保,一次性签订额度贷款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可多次借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适用于业务多元化企业。方便灵活、财务费用较低。
3、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贷款担保模式,其资金使用价值较好,但还款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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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时过桥贷款担保模式,客户在短期内确定有对应的一笔现金流入,过程中又有物权作保证,担保人参与贷款资金运作和回笼全过程以控制风险。
6、专业市场互助贷款担保模式,市场管理者牵头发起、经营户相互认可、相互监督、相互担保并认购部分基金组成互助担保基金,委托广汇科技担保运作,放大各经营户的融资规模。
7、以应收账款质押为主的贷款担保模式,客户以短期优质的应收帐款质押作为主要反担保,申请广汇科技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银行贷款,加快资金周转,减少资金积压。
8、以动产抵(质)押为主的贷款担保模式,客户以自有或他有的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主要反担保,申请广汇科技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银行贷款,加快资金周转。
9、创业贷款担保模式,适应成长性好、有产品、有技术、有科技人员但无固定资产的科技型企业创业资金需求。
10、转型升级设备贷款担保模式,适应客户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升级购置设备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11、技术改造贷款担保模式,适应客户技术进步,改造落后工艺流程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12、新产品开发贷款担保模式,适应客户开发新产品、新品种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13、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模式,在一定期限和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多种金融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押汇、信用证打包贷款等,适应企业对多元化金融产品需求。
14、科技企业平台贷款担保,适应于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平台,由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
推荐第6篇:代偿证明书
附件:
证 明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 专业____ 年毕业学生________于_____年____月与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该毕业生现在在我单位就业,单位地址为.....省(区、市)....市...县(区)...镇(乡)...村,该毕业生在____________________船上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与单位签订服务年限为____年(大写)。
特此证明。
船章: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证 明 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人(签字)
日 期:篇2:贷款代偿说明
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6) 发布人:徐德江/dlmu 各院系: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 号)(附件1)和《关于报送2010年度第二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
的通知》(教助中心[2010]9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
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偿含义:
我校2010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 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
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
利息。
二、代偿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2010届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
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三、就业地区及基层单位界定:
中西部地区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
夏、新疆、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22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 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
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县城中学、县城医院等属于申请
代偿范围,但县政府所属的部、委、局、办等机关单位除外;
二是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
第一线。考虑到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及流动作业性强等特点,工作现场可以适度放
宽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
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
生产第一线,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即上述
行业工作现场不包含县政府所在地。
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代偿申请范围。
就业地区和基层单位界定必须同时满足。
四、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或从事远洋运输等航海类艰
苦行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4、学费代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项中只能申请一项,根据本人的代偿金额和意愿申
请其中之一。
五、代偿金额及方法:
每位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
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
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
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金额上限实行代偿。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
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我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
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
六、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2010年12月20日前向学院或毕业中队指导员递交如下材料: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院系留底一份),
请将内容详细如实填写,其中涉及毕业生就业单位名称及就业单位地址的信息请填写详细,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格式按“...省(区、市)...市...县(区)...镇(乡)...村”填写,尽
量落实到乡镇一级,“贷款本息金额”一览仅填写贷款本金,申请学费代偿同学此项填写0。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证明需由公司人事部门开具。航海类毕
业生出具格式(见附件3),其中在证明中要备注具体的船名加盖船章等,同时此份证明需
要申请人本人签字。其他符合条件的到基层单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仿照此格式出
具相关证明;
2、经学院和毕业生中队整理后,12月24日前各院系将以下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办公室(启航楼大学生发展服务中心302-1):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请将学费代偿和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分类上交;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01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代偿/贷款代偿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
同时递交电子版;
(5)以上材料请按电子版顺序分类上交。
3、学校根据上述材料,按本办法规定,审查申请资格,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
材料集中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4、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我校材料后,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我校及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
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5、对于审核通过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各院系要建立完整准确的档案。
6、获得代偿资助的毕业生需在三年代偿期限中的每年的5月份填写《大连海事大学学费
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见附件5)报送学校,过期不报者视为已
经不符合代偿条件,不再进行代偿资助。
七、违约责任
申请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应主动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
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主动履行相关义务。若工作未满三年,因工作变动而离开中西部地区
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要及时通知我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消学费和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贷款代偿的同学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改由毕业生本人偿还余
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对于不及时向高校提出取消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
计划书、提前离岗的高校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
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八、几点说明:
1、对存在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
时应该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 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学生本人签字确实。
2、对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其申请期间一直到申请获批后我校一直实
行毕业生自行偿付利息的方法,若毕业生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违约行为,责任自负。
在本项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生处咨询。 联系电话:84723228,84729239。
学生处
2010年11月16日篇3:学费代偿_附件六_在职在岗情况证明
在职在岗情况证明
兹有重庆大学
年毕业生
(姓名) 专业
身份证号 ,现仍在我单位 的下属基层部门 工作,地址为 省(市、区) 市 (县、区) (镇、乡) 村,现工作为第 年。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本人最新联系方式(本人填写) 姓 名:
电 话: e-mail:
地 址:
邮 编:
注:申请代偿成功的毕业生填此表,必须在代偿期间(工作后的前三年)的每年5月15日前填写本表说明在岗情况,并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用特快专递寄达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何老师(收)电话:023-65102387。过期视为离职、辞职不再申报后续补偿。(限一页打印)篇4:学费代偿申请表及工作证明及在岗证明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工作证明
兹有中国矿业大学 专业 年毕业学生 于 2010 年 11 月与
(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单位地址
为 省(市、区) 市 (县、区) (镇、乡) 村,属于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该毕业生从事 工作,工作性质为 ,服务年限为 叁 年(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证 明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3:
二次分配工作证明
兹有中国矿业大学 专业 年毕业学生 于 年 月与 (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
该毕业生现实际在上述签约就业单位所属的 (二次接
收单位)工作,二次接收单位地址为 省(市、区) 市 (县、区) (镇、乡) 村,属于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该毕业生从事 工作,工作性质为 ,在二次接收单位服务年限为 年(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次接收单位公章 证 明 人:
二次接收单位证明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4:
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
兹有中国矿业大学 专业 学生现仍在我单 位 区) 现在工作为第
特此证明。的下属基层部门 市 (县、区) 年。 工作,地址为 (镇、乡) 省(市、村,
推荐第7篇:新疆学费代偿
石油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人,新年好!
新疆自治区政府近期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主要内容为“内地省(区、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新疆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可以申请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6000元,中央部属院校毕业生,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根据文件规定,石油院校签约新疆油田公司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均可向新疆自治区申请学费代偿。”
这个吸引稳定人才的好政策,请你们向毕业生多做宣传引导,协助办理与新疆油田公司签约毕业生的学费代偿事宜。
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新疆油田公司人才引进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顺祝: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疆油田公司人事处 欧阳健
TEL:0990-6883157
推荐第8篇:学费代偿通知
2013年第一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13-10-09 12:23] 浏览次数 [57]
各院系:
2013届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名单已经下发,请各院系及申请学生认真查阅,已经申请批复的学生请于2014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提交一份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至所在学院资助委员处,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望知悉。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31 10:35] 浏览次数 [98]
各院系: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附件1)和《关于报送2013年第二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3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偿含义:
我校2013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如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其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国家将偿还贷款所需的费用拨给学生,学生自行联系银行还款)。
二、代偿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2013届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三、就业地区及基层单位界定:
中西部地区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县城中学、县城医院等属于申请代偿范围,但县政府所属的部、委、局、办等机关单位除外;
二是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考虑到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及流动作业性强等特点,工作现场可以适度放宽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
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即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包含县政府所在地。
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代偿申请范围。
就业地区和基层单位界定必须同时满足。
四、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或从事远洋运输等航海类艰苦行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4、学费代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项中只能申请一项,根据本人的代偿金额和意愿申请其中之一。
五、代偿金额及方法:
每位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
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金额上限实行代偿。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我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
六、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2013年12月10日前向学院或毕业中队指导员递交如下材料: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院系留底一份),请将内容详细如实填写,其中涉及毕业生就业单位名称及就业单位地址的信息请填写详细,就业单位详细地址格式按“...省(区、市)...市...县(区)...镇(乡)...村”填写,尽量落实到乡镇一级,“贷款本息金额”一览仅填写贷款本金,申请学费代偿同学此项填写0。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两份,具体证明需由公司人事部门开具。航海类毕业生出具格式(见附件3),其中在证明中要备注具体的船名加盖船章等,同时此份证明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字。其他符合条件的到基层单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仿照此格式出具相关证明;
2、经毕业生中队和学院整理后,12月15日前各院系将以下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启航楼302-1):(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请将学费代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分类上交;(需要院系审核盖章)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两份;
(4)《2013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同时递交电子版;
注:每个人的申请材料请按以上顺序分成两份装订(左上角订一钉),院系汇总时所有人员纸质申请材料的排序要与电子版汇总表的顺序一致(每个人的两份材料放在一起)。
3、学校根据上述材料,按本办法规定,审查申请资格,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4、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我校材料后,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我校及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5、对于审核通过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各院系要建立完整准确的档案。
6、获得代偿资助的毕业生需在三年代偿期限中的每年的5月份填写《大连海事大学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见附件5)报送学校,过期不报者视为已经不符合代偿条件,不再进行代偿资助。(本次申请时不需要此表格)
七、违约责任
申请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应主动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主动履行相关义务。若工作未满三年,因工作变动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要及时通知我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贷款代偿的同学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改由毕业生本人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对于不及时向高校提出取消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提前离岗的高校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八、几点说明:
1、本次是2013届毕业生的最后一次申报机会,请大家一定要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
2、填写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规范。尤其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费信息和贷款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3、对存在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该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学生本人签字确实。
4、对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其申请期间一直到申请获批后我校一直实行毕业生自行偿付利息的方法,若毕业生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违约行为,责任自负。代偿金直接打入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银行账号中,学生本人与银行沟通还款事宜。
在本项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学生处
2013年10月31日
推荐第9篇:借款代偿协议
借款代偿协议
甲方: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光支行
乙方:韦洋、向忠菊
鉴于:
1、2010年11月17日,合肥强力动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强力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从甲方借款500万元,已还本金200万元,尚欠本金300万元,欠付2011年5月份利息21314.33元。
2、2010年
月
日,抵押人韦洋、向忠菊与甲方就强力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了以下证号的房产作为借款担保:
(简称抵押房产)。
3、由于强力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于2011年6月初向强力公司及乙方发出解除借款合同通知书,解除了与强力公司的借款合同,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但强力公司至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4、如甲方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借款本息并行使抵押权,依法处置乙方的抵押房产,将会给乙方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因此,乙方提出为强力公司代偿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消除抵押财产上抵押权,再由乙方另行向强力公司追偿此代偿款项,甲方表示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借款代偿协议:
一、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代强力公司偿还所欠甲方借款本金300万元,利息
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代偿款后向乙方提供相应收据,并在
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抵押财产的注销登记手续。
三、甲方应提供必要手续,协助乙方向强力公司追偿所代偿的全部款项。
四、如乙方逾期不代偿本协议约定款项,甲方将依法起诉强力公司及乙方以实现债权。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2011年6月
日
推荐第10篇:有关代偿公式
1、代偿公式:预测PaCO2 =1.5×[HCO3- ]+8±2 判断:
如实测PaCO2在预测PaCO2范围之内,单纯性代酸 如实测值>预测值的最大值,CO2潴留,代酸+呼酸
如实测值
例题
例1.1
糖尿病患者:pH 7.32, HCO3-
15, PaCO2 30;
预测PaCO2 =1.5×15+8±2=30.5±2=28.5~32.5 实际PaCO2 =30,在(28.5~32.5)范围内,单纯代酸
例1.2 肺炎休克患者:pH 7.26,HCO3-16,PaCO2 37;
预测PaCO2 =1.5×16+8±2=32±2=30~34
实际PaCO2 =37, 超过预测最高值34,为代酸合并呼酸
例1.3 肾炎发热患者:pH 7.39,HCO3-14,PaCO2 24;
预测PaCO2 =1.5×14+8±2=29±2=27~31
实际PaCO2 =24,低于预测最低值27,为代酸合并呼碱
2、代偿公式:预测HCO3- =24+0.4 △PaCO2 ±3 判断:
如实测HCO3-在预测HCO3-范围之内,单纯性呼酸 如实测值>预测值的最大值,HCO3-过多,呼酸+代碱 如实测值
例题
例2.1 肺心病患者:pH 7.34,HCO3- 31,PaCO2 60;
预测HCO3- =24+0.4(60―40)±3=29~35
实际HCO3- =31,在范围(29~35)内,为单纯呼酸
例2.2 肺心病患者补碱后: pH
7.40,HCO3- 40,PaCO2预测HCO3- =24+0.4(67―40)±3=31.8~37.8
实际HCO3- =40,超过预测最高值37.8,呼酸合并代碱
例2.3 肺心病患者:pH 7.22,HCO3- 20, PaCO2 50
预测HCO3- =24+0.4(50―40)±3=25~31
实际HCO3- =20,低于预测最低值25,呼酸合并代酸
3、代偿公式:预测PaCO2 =40+0.7 △ HCO3- ±5 判断:
如实测PaCO2在预测PaCO2范围之内,单纯性代碱 如实测值>预测值的最大值,CO2 潴留,代碱+呼酸
如实测值
67;
例3.1 幽门梗阻患者:pH 7.49,HCO3- 36,PaCO2
48;
预测PaCO2 =40+0.7(36-24)±5=43.4~53.4
实际PaCO2 =48,在(43.4~53.4)范围内,单纯代碱
例3.2 败血症休克过度纠酸,且使用人工通气后:pH 7.65,HCO3- 32,PaCO
230; 预测PaCO2 =40+0.7(32-24)±5=40.6~50.6
实际PaCO2 =30,低于预测最低值40.6,代碱合并呼碱
例3.3 肺心病、水肿患者大量利尿后:pH 7.40,HCO3-
36,PaCO2 60; 预测PaCO2 =40+0.7(36-24)±5=43.4~53.4
实际PaCO2 =60,高于预测最高值53.4,代碱合并呼酸
4、代偿公式 :预测HCO3- =24+0.5 △ PaCO2 ±2.5 判断:
如实测HCO3-在预测HCO3-范围之内,单纯性呼碱 如实测值>预测值的最大值,HCO3-过多,呼碱+代碱 如实测值
例
题
例4.1 癔病患者:pH 7.42,HCO3- 19,PaCO2 29;
预测HCO3- =24+0.5(29―40)±2.5=16~21
实际HCO3- =19,在范围(16~21)内,单纯呼碱
例4.2
ARDS并休克病人:pH
7.41,HCO3- 11.2,PaCO2 18;
预测HCO3- =24+0.5(18―40)±2.5=11.5---15.5 实际HCO3-=11.2,低于预测最低值11.5,呼碱合并代酸
例4.3 肝硬化腹水患者大量利尿治疗后:pH 7.65, HCO3-
32, PaCO2
30;
预测HCO3- =24+0.5(30―40)±2.5=16.5~21.5
实际HCO3- =32,高于预测最高值21.5,呼碱合并代碱
肺心病患者:
pH 7.35,HCO3- 36mmol/L,PaCO2 66mmHg,Na+ 140mmol/L,K+ 4.5mmol/L, Cl- 75mmol/L。
1.PaCO2 原发呼酸
2.AG=140-(75+36)=29 代酸
3.代碱?
△AG=△HCO3-
△AG=29-12=17
则 缓冲前HCO3- = 36+17 = 53
呼酸公式
预测HCO3- =24+0.4(66―40)±3= 34.4 ±3
缓冲前HCO3- =53 37.4
代碱 结论: 呼酸+代酸+代碱
第11篇:代偿催款通知书
代偿催款通知书
担保公司:
借款人
于
年
月
日,因
原因,与以
为出借代表的全体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约定全体出借人向借款人
出借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出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并由贵公司为该笔借款向全体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该笔借款届期后,借款人
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经全体出借人与本人协商,将上述债权中的
转让予本人,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
)及其他相关文件。截止
年
月
日,该借款人尚拖欠本金
万元整、利息
元、罚息
元未按期归还。根据
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
)有关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请贵公司在接此通知后
日内代偿
有限公司拖欠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
万元整,并将代位清偿金额划入下列账户;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如贵公司未能按期代偿,本人将依法就你司代偿事宜提起诉讼。特此函告!
债权受让人:
年
月
日
----------------------------
回执
我司于
年
月
日收悉你方发出的《代偿催款通知书》,我司将于收到本通知起
日内代偿上述债款,否则你方可随时采取法律措施,以保障你方的合法权益。
收件人(公章):
第12篇:贷款代偿通知书
附件1 小额担保贷款代偿通知书
:
我行于月日根据《 》(编号: )向借款
人 发放贷款人民币 元整,期限 个月,由贵中心(公司)提供保证。截止 月 日,该借款人欠本金 元,欠利息 元未按期偿还。根据我行与贵中心(公司)签订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合作 (担保)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请贵中心(公司)在接此通知后90日内代位清偿逾期贷款本息,并将代位清偿金额划入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特此通知。
银行签章处:
年
月
日 篇2:代偿通知书 篇3:代偿催款通知书
代偿催款通知书
担保公司:
借款人 于 年 月 日,因 原因,与以 为出借代表的全体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约定全体出借人向借款人 出借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出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并由贵公司为该笔借款向全体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该笔借款届期后,借款人 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经全体出借人与本人协商,将上述债权中的 转让予本人,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 )及其他相关文件。截止 年 月 日,该借款人尚拖欠本金 万元整、利息 元、罚息 元未按期归还。根据 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 )有关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请贵公司在接此通知后 日内代偿
有限公司拖欠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 万元整,并将代位清偿金额划入下列账户;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如贵公司未能按期代偿,本人将依法就你司代偿事宜提起诉讼。特此函告!
债权受让人:
年 月 日
---------------------------- 回执
我司于 年 月 日收悉你方发出的《代偿催款通知书》,我司将于收到本通知起
日内代偿上述债款,否则你方可随时采取法律措施,以保障你方的合法权益。
收件人(公章):篇4:担保人贷款催收通知书
逾期利息催收通知书 _____________:
根据我公司______年汇信借字第____号保证合同,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 元,并与我公司签订担保承诺书。现所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利息 元未归还,请抓紧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归还贷款利息,如不能归还,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50%作为罚息。
请你接到本通知书后对该笔贷款予以确认,敬请配合我公司要求借款人积极筹措资金,归还我公司贷款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否则我公司将采取包含要求你应履行代偿责任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保证我公司合法权益。
保证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元江汇通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
签收人: 经办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此通知书,保证方签收后,保、贷方各留存一份。篇5:贷款到期通知书 (单位) 贷款到期通知书(单位)
单位:
根据( )第 号借款合同,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公司借 贷款(大写) 元,现尚余本金 元(大写),利息 元(大写)将于 年 月 日到期,请抓紧筹措资金按期归还借款,如到期未还,我公司即依照借款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依法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借款(公)章 保证人 (公)章
签收人
签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通知单由借款方、保证人签收后,借、贷、保证人各留存一份。
第13篇:代偿协议12,4,18
还款协议书
甲方:山西平定古州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平定古州伟峰煤业有限公司
为妥善解决甲方与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在伟峰煤业整合五指山煤业过程中,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对伟峰煤业形成债权约七千余万元。
二、2011年9月22日为解决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资金困难,甲方出借给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七千万元。合同约定: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在2011年10月12日偿还本息,否则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自愿将其在山西平定古州伟峰煤业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无条件转让给甲方,若债权不足,由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用在资金补足。
三、在超过还款期限后,甲方在多次派人和书面催促后,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并未履行偿还义务。甲方依据合同通知了乙方,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对乙方的债权已经转让至甲方名下,要求乙方直接偿还甲方借款七千万元本金及利息。
四、现乙方已经支付甲方款项8232万元。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拖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已经结清。乙方与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在双方核对账务后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12年4月17日
第14篇:银行代偿通知书
代偿催款通知书
担保公司:
借款人 于 年 月 日,因 原因,与以 为出借代表的全体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约定全体出借人向借款人 出借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出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并由贵公司为该笔借款向全体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该笔借款届期后,借款人 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经全体出借人与本人协商,将上述债权中的 转让予本人,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 )及其他相关文件。截止 年 月 日,该借款人尚拖欠本金 万元整、利息 元、罚息 元未按期归还。根据 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 )有关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请贵公司在接此通知后 日内代偿
有限公司拖欠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 万元整,并将代位清偿金额划入下列账户;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如贵公司未能按期代偿,本人将依法就你司代偿事宜提起诉讼。特此函告! 债权受让人:
年 月 日
---------------------------- 回执
我司于 年 月 日收悉你方发出的《代偿催款通知书》,我司将于收到本通知起
日内代偿上述债款,否则你方可随时采取法律措施,以保障你方的合法权益。
收件人(公章):篇3:小额担保贷款代偿通知书 附件1 小额担保贷款代偿通知书
:
我行于月日根据《 》(编号: )向借款
人 发放贷款人民币 元整,期限 个月,由贵中心(公司)提供保证。截止 月 日,该借款人欠本金 元,欠利息 元未按期偿还。根据我行与贵中心(公司)签订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合作 (担保)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请贵中心(公司)在接此通知后90日内代位清偿逾期贷款本息,并将代位清偿金额划入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特此通知。
银行签章处:
年
月
日 篇4:银行催收通知书等
附件2-1 贷款利息催收通知书(参考格式)
编号:
致:
贵公司与我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贷款合同,约定我行向贵公司发放贷款 万元,期限 月,我行于 年 月 日业已履行了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依照贷款合同的规定,贵公司应在每月/每季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向我行支付利息。但贵公司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尚未支付上期利息。现我行通知贵公司立即向我行支付已累欠利息共计 元。若贵公司未能立即支付贷款利息,我行将随时采取要求包括担保人代偿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特此通知!
回 执
深圳发展银行 :
贵行《贷款利息催收通知书》(编号 )收悉,我单位已阅知以下内容: 我公司与贵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贷款合同,约定贵行向我公司发放贷款 万元,期限 月。依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我公司应在每月/每季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向贵行支付利息,但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尚未支付上期利息。我公司将立即向贵行支付已累欠利息共计 元。若我公司未能立即支付贷款利息,贵行可随时采取要求包括担保人代偿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贵行权益。
收件人:(公章)
附件2-2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参考格式)
编号:
致:
贵公司与我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该合同第 条规定当贵公司出现该条规定的情形时,我行有权宣布该债务提前到期。现贵公司因 违反了合同第 条的规定,我行依据主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宣布贵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归还上述提前到期的债务,否则,我行将随时采取法律措施,以保障我行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回 执
深圳发展银行 :
贵行《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编号 )收悉,我单位已阅知以下内容: 我公司与贵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该合同第 条规定当我公司出现该条规定的情形时,贵行有权宣布该债务提前到期。现我公司因 违反了合同第 条的规定,贵行依据主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宣布我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我公司将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归还上述提前到期的债务,否则,贵行将随时采取法律措施,以保障贵行的合法权益。 收件人:(公章)
附件2-3 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参考格式)
编号: 致:
贵公司与我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贷款合同,约定我行向贵公司发放贷款 万元,期限 月,我行于 年 月 日业已履行了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依据借款借据,贵公司应在 年 月 日归还贷款 万元,但贵公司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尚有 万元贷款未与归还,业已造成我行贷款逾期。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我行现正式通知贵公司立即归还尚未偿还的已到期贷款共计 万元,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和费用。如贵公司不能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我行将随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特此通知!
回 执
深圳发展银行 : 贵行《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编号 )收悉,我单位已阅知以下内容: 我公司与贵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贷款合同,约定贵行向我公司发放贷款 万元,期限 月。依据借款借据,我公司应在 年 月 日归还贷款 万元,但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尚有 万元贷款未与归还,业已造成贵行贷款逾期。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我公司将立即归还尚未偿还的已到期贷款共计 万元,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和费用。如我公司不能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贵行可随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贵行权益。
第15篇:1学费代偿补充协议
学费代偿补充协议
甲方(贷款学生):房照伟
乙方:武汉理工大学
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关政策,甲方在签订的服务期限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
甲方承诺:每年5月20日前,本人填写《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并邮寄给学生资助中心。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向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对于取消学费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代偿。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提前离岗的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学校将公示违约名单。
甲方:乙方:武汉理工大学
日期:日期:
见证方: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16篇:学费代偿申请表完整版
附件1: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所有表格电子输入后打印,若手写请保证字迹准确、清晰;
2.就业单位相关信息与三方协议保持一致;
3.签约年限用大写数字;
4.实际缴纳学费栏填写本人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
等,若有转专业情况,请分别累加,若有减免学费情况,那么该栏填
写减免过后实际缴纳学费金额。欠费学生填写实际交纳的学费总额。
5.贷款金额栏填写本人在校期间贷款总金额,要与贷款合同金额一致;
6.申请代偿金额中,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
代偿。例如,某同学学费为5500元/年,此同学大二才开始贷款6000
元/年,那么他的申请代偿金额可选方式为:(1)学费补偿22000元
(5500元*4)(2)贷款代偿18000元(6000元*3),同学可根据就高
原则选其一。
7.申请代偿金额为申请人最后学历相应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学费金额和
贷款金额。例如:研究生毕业时只可以申请代偿研究生期间的贷款或
学费,在本科时期申请的助学贷款则不在代偿范围。
8.打印时,第二页无需打印,仅交第一页。
工作证明
兹有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年毕业学生于年月与(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
该毕业生现工作单位地址为省(市、区)市(县、区)(镇、乡)村,
属于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该毕业生从事工作,工作性质
为,在单位服务年限为年(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证 明 人:
联系电话:
日期:
二次分配工作证明
兹有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年毕业学生于年月与(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
该毕业生现实际在上述签约就业单位所属的(二次接
收单位)工作,二次接收单位地址为省(市、区)市(县、区)(镇、乡)村,
属于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该毕业生从事工作,工作性质
为,在二次接收单位服务年限为年(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二次接收单位公章
证 明 人:二次接收单位证明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
兹有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生现仍在我单
位的下属基层部门工作,地址为省(市、区)市(县、区)(镇、乡)村,现在工作为第年。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联 系 电 话:
日期:
第17篇:代偿学费基层工作证明
附件3:
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工作证明
___(姓名),__(性别),__(民族),___年_ 月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该同志于 _ 年7月毕业于____________大学____学院_____专业(4年制本科、5年制本科、3年制专科、5年制大专班、专升本、本硕连读),于20_年_月到__________(基层单位)从事__________工作,工作单位详细地址:__州市__县市____乡镇_____。
特此证明
基层单位(公章)
2013年
月
日
县级主管部门(公章):
2013年 月 日
县级人事部门(公章):
2013年 月 日
央企就业工作证明
___(姓名),__(性别),__(民族),19___年_月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该同志于20_年7月毕业于____________大学____学院_____专业(4年制本科、5年制本科、3年制专科、5年制大专班、专升本、本硕连读),于20_年_月到(最基层单位名称)从事__________工作,工作单位详细地址:__州(市)__县(市)____乡(镇)_____。
(最基层单位名称)隶属于(
),(
)是(
),属于中央企业。
特此证明
基层单位名称(公章)
2013年
月
日
州或县级主管部门(公章):
2013年
省级主管部门(公章):
2013年 月 日
月 日
第18篇:债务代偿三方协议
债务代偿三方协议
甲方:天津华鑫德贸易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91000039649
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洪泽路17号
法定代表人:牛津
乙方:
王福利身份证号:120107195608133312
王爱华身份证号:120107196105213323
张义军身份证号:120107195703033918
丙方:中国电子物资华北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000000005941
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金都花园A-2
法定代表人:危子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债务清偿相关问题,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与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人民币共计650万元(大写:陆佰伍拾万圆整)转由乙方代为偿还。待乙方代偿
后,甲方应当于日内就上述人民币650万元(大写:陆佰伍拾万圆整)债务向乙方清偿。
二、甲、乙双方承诺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并接受本合同第二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自愿代为甲方偿还债务;
2、甲方承诺在乙方代偿上述人民币650万元债务(大写:陆佰伍拾万圆整)后,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偿还,逾期未还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4、甲、乙双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丙方承诺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19篇:担保代偿 协议范本
**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向保函受益人**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BH****号《预付款保函》,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以保证被担保人****公司履行**市**广场改造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为:SG******)的相关义务履行。*年*月*日我公司收到受益人**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函》,索赔金额为人民币***元。贵公司已经于*年*月*日按照编号为****号《保证合同》的约定,将人民币****元的担保代偿款付至我行账户。
故贵公司在编号为*****号《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已经全部解除。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贵公司取得对被担保人***公司及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利。
** **公司
(公
章)
二○**年*月*日
第20篇:西南交通大学学费代偿实施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09]15号),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第三条 本细则只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经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第四条 本细则中,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第五条 本细则中的基层单位是指:
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第六条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我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第七条 每个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在校期 1 间享受到学费部分减免政策的学生,按学生本人实际缴纳的学费代偿。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为完成“最后学历”应缴纳的学费总额,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按学费标准核定。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包含利用银行贷款缴纳学费的部分,但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及补考、留级等产生的额外费用。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纳金额,但学生已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不区分贷款具体用途。
本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第八条 本细则确定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学校根据中央财政代偿资金安排,分年度将代偿资金拨付给学生,第一年、第二年各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33%,第三年代偿剩余34%,3年代偿完毕。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我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申请时间。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分两批申请,第一批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30日,第二批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学生须在申请时间(遇节假日提前)前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提交学院。
2、申请材料。(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两份;(2)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第二批申请的毕业生请提交就业合同书)两份。若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需填写“二次就业证明”两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请程序。(1)学院初审。学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6月10日(第一批)或12月10日(第二批)(遇节假日提前)前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为申请学生建立完整档案。(2)学校复审。学校6月20日(第一批)或12月20日(第二批)(遇节假日提前)前根据学院初审意见以及学生申请材料,确定拟获代偿学生名单,并在学校范围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公示期结束后,学校于6月30日(第一批)或12月31日(第二批)将拟推荐代偿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公布审批名单。学校将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基层就业代偿学生名单批复》下达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审批名单,并通知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4、资金拨付。学校将在代偿资金拨付学校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代偿资金划拨代偿学生银行卡账户。
2 第十条 获得代偿资格的学生管理
1、建立西南交通大学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个人信息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系统的建立、维护与管理。
2、获得代偿资格的学生需在每年5月31日前将当年在职在岗情况报送学院,学院汇总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汇总后,报送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一条 违约处理
1、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联系学院,申请取消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对于取消学费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学院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代偿。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2、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提前离岗的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3、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国家代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峨眉校区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