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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冻结申请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09 08:38:17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查封冻结申请书

续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现住址:深圳市南山区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在中国xx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xxxxxxxxx存款人民币25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xxxxxxxxxxx有限公司x、深圳市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深南法xxxxxxxx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14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深圳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篇2:续查封申请书

续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学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任敖林,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平、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14)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15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篇3: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

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

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一: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

申请人:四川省jc工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xyz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20xx)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3、请求责令原告赔偿申请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贵院以(20xx)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申请人的两处房产,并冻结了申请人在成都市工商银行外北分理处的银行帐号及存款344,294.09元。

申请人认为,贵院的上述裁定是错误的。

1、申请人与原告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

2、贵院超标的查封,查封500万元财产,超出原告的请求数额,实际查封的财产超出于原告的请求数额;

3、最为重要的是,申请人的上述银行帐号,属于申请人的结算帐户,帐上的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和业务往来,如果贵院不撤销裁定,职工的生活没有着落,势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也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势必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希望贵院切实考虑上述理由,并落实申请人的请求。

此呈:

黑龙江省jms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四川省jc科学研究院 20xx年11月13日

>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二:解除强制措施(冻结、查封、扣押)申请书>>(211字)

(公民)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人)申请人:名称,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联系地,邮编,电话

申请事项: 解除对申请人所采取的民事强制措施。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原告 诉被告纠纷一案,贵院于年月

日向申请人采取了民事强制措施,冻结(查封、扣押)了申请人的 。 现由于 。 故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恳请贵院依法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

>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三:解除冻结、查封申请书>>(376字)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江苏…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李…、第三人姜…、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20xx锡民二初字第0…号),贵院于20xx年7月3日作出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了第三人姜…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号楼a座16层…室房屋。由于该房屋是第三人姜…私人合法财产,第三人并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确认江苏中贸发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亚奇亚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2月19日签定的《关于把两处房屋的产权折价抵债的协议》中对申请人所有的房屋的处分条款无效的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23日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上述抵债协议中处分第三人房屋的条款无效。为避免给第三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现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第三人姜…私人合法财产的查封。

推荐第2篇: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

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

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一: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

申请人:四川省JC工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XYZ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20XX)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3、请求责令原告赔偿申请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贵院以(20XX)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申请人的两处房产,并冻结了申请人在成都市工商银行外北分理处的银行帐号及存款344,294.09元。

申请人认为,贵院的上述裁定是错误的。

1、申请人与原告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

2、贵院超标的查封,查封500万元财产,超出原告的请求数额,实际查封的财产超出于原告的请求数额;

3、最为重要的是,申请人的上述银行帐号,属于申请人的结算帐户,帐上的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和业务往来,如果贵院不撤销裁定,职工的生活没有着落,势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也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势必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希望贵院切实考虑上述理由,并落实申请人的请求。

此呈:

黑龙江省JMS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四川省JC科学研究院

20XX年11月13日

>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二:解除强制措施(冻结、查封、扣押)申请书>>(211字)

(公民)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人)申请人:名称,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联系地,邮编,电话

申请事项: 解除对申请人所采取的民事强制措施。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原告 诉被告 纠纷一案,贵院于 年 月

日向申请人采取了民事强制措施,冻结(查封、扣押)了申请人的 。 现由于 。 故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恳请贵院依法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

>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三:解除冻结、查封申请书>>(376字)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江苏…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李…、第三人姜…、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20XX锡民二初字第0…号),贵院于20XX年7月3日作出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了第三人姜…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号楼A座16层…室房屋。由于该房屋是第三人姜…私人合法财产,第三人并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确认江苏中贸发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亚奇亚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2月19日签定的《关于把两处房屋的产权折价抵债的协议》中对申请人所有的房屋的处分条款无效的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23日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上述抵债协议中处分第三人房屋的条款无效。为避免给第三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现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第三人姜…私人合法财产的查封。

此致

申请人:姜…

推荐第3篇:冻结、查封股权申请书

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男,19**年**月18日生,汉族,广东省***************816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人 :*****,男,19**年**月18日生,汉族,广东省***************816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人 :*****,男,19**年**月18日生,汉族,广东省***************816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人 :*****,男,19**年**月18日生,汉族,广东省***************816号,身份证号:******,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在***************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

2、申请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的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因被申请人在***************有限公司的股份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本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在江西烨隆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

此至

*************** 申请人:*************** 2016年11月22日

推荐第4篇:查封、冻结财产申请书

查封、冻结财产申请书

申请人:杜XX,男,19XX年7月XX日生,汉族,住沁阳市西向镇XX村,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村。法定代表人丁XX,董事长。 案由:借贷纠纷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动产(优质肉牛诺干)与不动产(牛场使用权)、银行账户(申请人设立的银行账户)等共计8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若干的等值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15)沁民一初字第00416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申请人借款8000000元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经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债权,同时也充分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申请人了解到被申请人在沁阳市王曲乡南鲁村经营有牛场一处,其饲养有进口优质肉牛诺干(具体头数请法院查明),现在该牛场仍在正常经营当中。该牛场及饲养的优质肉牛系被申请人的合法财产,应用于偿还申请人债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相应财产。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推荐第5篇: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李德兴)

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

申请人:河南省华美龙路桥房建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新港大道中段东侧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河南省华美龙路桥房建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00万元的冻结或解除对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原告李德兴诉被告李厚永、任传芳、柴立鹏、河南省华美龙路桥房建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16)豫0105民初10583号],贵院已受理,原告在诉讼期间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冻结被告银行存款1000万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贵院作出(2016)豫0105民初1058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现该案件贵院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6)豫0105民初1058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李德兴的起诉。该裁定已生效,现申请人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河南省华美龙路桥房建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00万元的冻结或解除对申请人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的查封。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南省华美龙路桥房建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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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地址:

被申请人: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 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12年7月10日作出(2012)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12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此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院

申请人:

2013年 12月 20日

推荐第7篇:查封申请书

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地址:

被申请人: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 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年**月**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年**月**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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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位于XX独单元

层东

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纠纷一案,已经忠县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开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X年X月X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XX。

此致

忠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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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被申请人: 地 址:

申请事项:请求查封 位于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 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 年 月 日作出( ) 民终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 年 月 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经贵院多次调解仍逃避责任,此行为是典型的逃债赖债、藐视法院的恶劣行为。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 上述房产。现恳请贵院尽快予以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推荐第10篇:冻结账户申请书

冻结账户申请书

申请人:朱**,女,1996年11月15日出生,住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身份证号码:61030**043,电话:15891449672。

被申请人: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泾阳县泾干大街东段***四单元二层201号,联系电话:029-36**8 ,18109*** 法定代表人:苏**,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开发区支行的银行帐户(*****1007627)和其名下其他银行账户存款1774177元(其中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暂计算至2017年10月9日)。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经过审理,于2017年3月9日作出(2016)陕*****0号《民事调解书》,根据该调解书,被申请人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申请人退还全部购房款及违约金。现该调解书已经生效,但是,被申请人并未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冻结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开发区支行的银行帐户(*****1007627)和其名下其他银行账户存款1774177元的申请,以强制其给付申请人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1717000元及逾期利息和迟延履行金57177元(其中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暂计算至2017年10月9日),小计1774177元。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财产。

此 致

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1篇:解除冻结申请书

解除冻结申请书

申请人:邓文琦

住所地: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居委会第四组 公民身份证号码:431127199710180224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邓文琦所购永州市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蓝山商业步行街第B1区一层102号商铺的冻结。

事实与理由:

2015年2月5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唐基文的申请以《执行裁定书》[(2013)蓝法值字第182-2号]冻结了永州市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蓝山商业步行街第B1区一层102号商铺。永州市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7月12日将其开发的蓝山商业步行街商铺第B1区一层102号卖给了我,我已全部付清购房款,并在蓝山县建设银行做了按揭贷款,产权属于我,已不属永州市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也与申请执行人唐基文无任何经济纠纷。因此,申请执行人唐基文申请贵院冻结我购买的B1区一层102号商铺是错误的。现申请对我购买的蓝山商业步行街B1区一层第102号商铺解除冻结,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蓝山县人民法院

申 请 人:邓文琦 2015年 11月11日

第12篇:解除冻结申请书

解除冻结申请书

申请人:孙超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幢2603室,公民身份证号码:340123197507013311。

申请事项:

1、请求解除对孙超在安徽正大畜禽新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的冻结;

2、请求解除对孙超名下车辆皖AB6978和皖AHF297的查封。事实与理由:

2014年8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王自柱的申请冻结了被告孙超如下财产:

1、孙超持有的安徽正大畜禽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

2、孙超名下车辆,车牌号分别皖AB6978和皖AHF297;

3、孙超名下房产,分别位于合肥市马鞍山南路588号金地国际城6/9幢商业114号和合肥市霍山路蚕桑所宿舍18幢102室。根据(2015)合民一终字第01650号判决书,被上诉人孙超应偿还原告上诉人王自柱本金1435400,利息及违约金74008,并支付律师代理费3万元。现贵院查封孙超名下的房产足以清偿(2015)合民一终字第01650号判决书所确定的债务。为避免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现申请对被上诉人孙超其他财产解除冻结,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申 请 人: 年 月 日

第13篇:冻结账户申请书

冻结账户申请书

编号:号

行:

因向我司(****************公司)申请贷款担保,尚未完全办齐与我司的反担保手续,在办理完手续并取得相关机构颁发的合法凭据前,该账户(户主:, 账号:)的贷款款项不得使用,由贵行予以冻结。

解除冻结以我司出具的《解除冻结的函》为准。

特此申请!

*******************公司

年月日

…………………………………………………………………………… 银行回复:同意将该账户(户主:, 账号:)冻 结, 请贵行及时出具《解除帐户冻结函》。

签收人:

年月日

第14篇:续查封申请书

续封申请书

申请人:青岛金海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卫星,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青岛万国通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保税区北京路49号1-17号

法定代表人:杨生,职务: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继续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装修工程款纠纷一案贵院尚未审结。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判决得到有效履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的财产,现因查封期限即将届满,特申请贵院对已查封的被申请人财产继续采取查封措施。

此致 黄岛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金海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4日

第15篇:解除查封申请书

解除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营口中技建业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工业北区兴北路北丙5路西

被申请人:王迎久,男,1968年4月10日生,汉族,住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道工农广场南委134组

被申请人:郑桂梅 ,女,汉族,1968年6月29日生,住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道工农广场南委134组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5)九民初字第2385号),在诉讼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56号湖东小区10栋3-68/59-48(112)房产财产。鉴于本案查封财产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谅解,先解除对被申请人房产查封,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被申请人的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56号湖东小区10栋3-68/59-48(112)房产予以解封。

此致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7年 月 日

第16篇:解除查封申请书

解除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2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120101xxxxxxxx,地址:天津市河北区xxxxxxxx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依法解除2014武侯民初字第xxx号裁定中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四川xxxx有限公司、xx、四川省xxxx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诉至贵院,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并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财产情况作为保全担保,现该案已经审理终结,贵院作出(2014)武侯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申请人胜诉,该案不存在保全错误的情形。现特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的查封。

此致 武侯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17篇:解除查封申请书

解除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解封 民终字第 号作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查封的被申请人 所有的小汽车壹辆(车牌号: )。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业经 人民法院 作出 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生效判决”),判令:乙方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甲方 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 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出财产保全。贵院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房产一处及汽车一辆(车牌号为: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故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

1 该申请,请求贵院予以解封被申请人 所有的小汽车壹辆(车牌号: ),望请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

年 日

第18篇:解除查封申请书

解除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一审期间被申请人提出了诉讼保全申请,xx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查封了申请人的银行账号。20xx年xx月xx日,xx人民法院作出(20xx)x号判决,驳回了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申请人的银行账号现在还处于被查封状态,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申请人的银行账号予以解封。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19篇:续查封申请书

续查封申请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

负责人:禹华初

被申请人: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文萃路83-1号

法定代表人:徐晓翠

被申请人:沈阳市北方实业总公司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曲凤仙

申请事项

一、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80号(栋号05-2033,卷号994-3,面积为502平方米)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二、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沈阳北方实业总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文化路103号(卷号1550-

2、面积6615.5平方米)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我办申请执行我办与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02)辽法执字第46号。在

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沈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第20篇:查封房屋申请书

查封房屋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李体兴,男,汉族,1963年1月3日出生,住郑州市二七区永安街22号院4号楼19号, 电话:15136221876 被申请执行人:汤金英,女1960年6月19日出生,住郑州市二七区建设路23号院8号楼88号, 电话:18236997025 案由与事实:根据公证书(2015)郑黄证执字第000087号公证执行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人履行债务453000元及相应利息,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2015年5月份申请执行人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惠济区迎宾路10号二期20号楼1—3B13号成套住宅230.24平方,价值350万元,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贷款330万元,金水区风台路1号院1号楼1单元6层602号成套住宅143.27平方,价值110万元,被申请执行人有银行贷款85万元。

为防止被执行人在执行中转移该房产,申请执行人在紧急情况下,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在48小时之内查封该房屋,否则如不及时查封,被申请执行人有可能转移该房产,由此给申请执行人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封该房屋。

此致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2015年5月7日

查封冻结申请书
《查封冻结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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