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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24 08:35:08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 托 代 理 协 议 书

编号:11MITC—CC111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财政部103号文件),就甲方“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长春市卫生系统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购臵医疗设备项目”的国际招标和采购工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则

1.1甲方经项目借款人吉林省财政财政厅授权,在此委托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和采购商务事宜,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招标,签订和执行采购合同,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其中包括采购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及商业防线和收益,长春市卫生局牵头组织打捆的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和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最终使用单位。

1.2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商务工作符合中国法律、国际条约和惯例。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协议的责任,但乙方不承担,但乙方不承担外商不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如发生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将有义务和责任协同甲方就不履行进口合同项下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1.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和贷款国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1.4乙方应在执行采购合同中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商务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依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与专业技术会同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商务工作,且需遵守采购合同的规定和有关商业惯例。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采购合同的顺利执行。

1.5甲乙双方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采购符合贷款协议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2008】176号文件,乙方可随时赴项目现场查验货物,届时甲方应给予全力支持。

第二条项目名称和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长春市卫生系统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购臵医疗设备

拟采购金额:600万欧元

第三条甲方的工作范围和义务

3.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以及相关批复和贷款国对招标、采购工作的规定、要求,以便乙方在开展招标和采购工作中参阅或作为工作指引。

3.2尽早登陆“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买方单位”名义注册,以便乙方能尽快在网站为项目建档,开展相应的工作。

3.3落实确定具体的采购内容清单、有关采购要求和技术参数,编写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提供中、英文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部分,以便乙方编写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3.4对乙方汇总的招标文件(含商务、技术部分和图纸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汇总的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及条件负责。

3.5负责澄清、答复和处理项目进行过程中和招标文件里有关技术规范部分的问题和事宜。

3.6参加开标和评标,主持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

3.7参与采购合同谈判,负责合同的技术谈判,拟定并签字确认合同中涉及技术部分的章节和附件,并以“最终用户”名义签署采购合同。

3.8合同经贷款国主管部门批准后,负责与转贷银行完成相关文件的签署工作。

3.9派遣合同项下出国小组时,负责办理甲方人员的护照及出国审批文件,并及时送交乙方(如由乙方带队)办理签证并负担其费用。

3.10处理和解决采购合同执行中涉及的技术问题。

3.11办理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范围和义务

4.1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时间协调、完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贷款国主管部门、国家外管局、各地海关等等有关方面的工作,使项目运行尽可能

快捷、高效。

4.2负责根据国家法规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为本项目建档并在网上完成规定的所有程序,主要包括想财政部、商务部等相关主管部门报送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变更通知及评标结果。

4.3经甲方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供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汇总成完整的招标文件。

4.4组织由“中国国际招标网”抽取的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将招标文件报送商务部审核,并根据专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4.5发布招标公告前,向甲方报送招标文件,并由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

4.6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刊登招标公告,印刷和发售招标文件。

4.7负责答复投标商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疑问,协调并转送投标商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疑问。

4.8会同甲方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网上报送开标记录。

4.9负责会同甲方和在“中国国际招标网”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法规和贷款国的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评;如评委会认为必要,负责邀请投标商对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的模糊内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作进一步的澄清。

4.10负责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评审、澄清和答疑。

4.11承担开标、评标期间的会议室租用费、外聘评标专家费、评标期间用餐等费用。

4.12评委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根据评委会的决议,按照商务部规定的格式编写《评标报告》(中文),并负责报送商务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将评标结果在网上报送公示。

4.13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4.14《评标报告》获得批准后,负责邀请中标商与甲乙双方洽谈采购合同,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草拟采购合同文件,主要负责商务谈判并协助甲方进行技术谈判,以买方的名义与甲方共同签订采购合同。

4.15负责向财政部、贷款国等国内外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草签的采购合同。

4.16采购合同生效后,向转贷款银行报送采购合同,负责开展有关的商务工作,即办理合同项下的开立信用证(如需要)、审核议付单据,并送经长春市财政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债务金融处审核确认后办理对外合同的支付手续,通知有关银行对外付款,并向甲方转交有关单据。

4.17根据进口合同的价格条款,(如需要),办理进口货物的保险,运输,船只确认,催交货和运输索赔等事宜。

4.18负责委托货运代理公司办理海关报关,清关、商检和提货手续等事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甲方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前提下,负责办理机电产品登记证和海关免税证邓相关手续。

4.19负责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汇报招标采购的进展情况。

4.20如需要,负责办理合同项下乙方带队出国小组(考察、培训、验货等)的签证事宜及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事宜。

第五条 收费种类和金额

5.1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方按照下述种类和费率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5.1.1 代理报酬:合同金额在500万美元及其以下的,支付1%手续费;合同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其500万美元以内部分支付1%手续费,超过部分按0.5%支付手续费;

5.1.2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按合同金额的0.5%向甲方收取。

5.2 上述5.1条费用总金额的支付方式如下: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20%首款,采购合同设备第一次装船后对外付款后15天内支付75%进度款采购合同支付完毕后15天内支付5%尾款。

5.3乙方委托货运代理公司办理海关、清关、商检和提货和手续费等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在费用发生后凭相关发票结算,甲方应在收到上述发票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

5.4汇率按照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单》前三个日历日中国有农行的外汇牌价中间的平均折算成相应的人民币。

5.5 如果甲方延迟支付或拒付应缴税款和代理手续费,乙方有权向其追收欠款。在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不支付欠款前提下,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6 合同货物到货及安装、调试及运行中,如发现品质、性能、数量与合同不符,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委托乙方提出对外索赔。索赔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将商检报告等有关材料送交乙方、并派相关人员会同乙方进行对外索赔。

5.7 在执行采购合同中,如与咨询商、供货商、承包商发生纠纷而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事项,需通过仲裁或法院诉讼寻求解决时,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涉外仲裁或涉外诉讼的联系工作。因上述索赔,仲裁和/或诉讼而需要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先期汇入乙方的账户。

5.8 在执行甲方与中标单位采购合同中,由索赔或仲裁裁决,法院判决所产生的权益或义务均有甲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及时通报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即使磋商解决方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负责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重要事宜的联络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时,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法人代表公章后生效,至采购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或者本协议生效后3年终止,以先到的时间为准。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清算和双方依照协议的规定对仍然持续性的义务如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条款的继续遵守和责任履行。

第十条 本委托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户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通信地址、联系人和开户情况如下

甲方:长春市财政局

法定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986559

7、

传真:0431-89865598

联 系 人:张杰、郑虹芬

乙方: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

电话:010-6849

4322、8821705

传真:010-68494524

联 系 人:肖健、曾增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首体支行

户名: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200 0537 0902 2105 773

银行地址: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丙143号

银行邮编:100044

甲方:长春市财政局乙方: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局长:授权代表: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协议签订时间: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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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王昆

乙方:吕文辉(文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在王昆、王永珍诉任刃、邬前红项目转让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不合理、不可行的,乙方有权拒绝。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3、甲方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愿放弃委托,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300000万(大写:叁拾万元整)(包含本案在二审中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代理费用)。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交纳代理费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于1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于2月28日之前再支付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如本案中甲方败诉,则乙方只收取甲方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即退还之前收取的27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如甲方胜诉,甲方除了上述已经支付的300000元以外,再向乙方支付案件被告向甲方实际退回的转让费及赔偿款项数额各一半的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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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江阴华滨自控仪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刚,董事长

乙方:德州德城金盾之光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赵伟华,主任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华悦建业工贸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892679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华悦建业工贸有限公司享有债权892679,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892679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92679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红

银行卡号:6227 0022 7008 6042 132

开户银行:建行德州市德城区支行营业部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江阴华滨自控仪表有限公司担保人:

代理人:

乙方;德州德城金盾之光法律服务所

代理人:

2012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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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协议书

签订日期:年月日

河南省政府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品名:

2.预算金额:元人民币预算拨款:财政拨款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3.解释招标文件;

4.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

5.落实开标、评标地点;

6.编制评标办法;

7.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8.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9.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

10.组织评审工作;

11.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12.发送中标通知书;

13.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14.受采购人委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属于程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答复;属于参数和技术标准问题的,由甲方负责答复;属于评标问题的,由评标委员负责答复)

16.招标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保存管理;

17.其他事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4.甲方应与乙方共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成立评标委员会。

5.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提供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必须体现充分竞争原则,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6.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并且开标前应以书面形式(单位授权书)将确定的采购人代表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必须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8.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9.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10.甲方有义务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并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11.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并根据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根据委托代理事项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8.乙方有权依法收取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9.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报告甲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0.按时向甲方报送评标报告。

1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五、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有关费用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

(二)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在《评标报告》报送委托人后发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后时由中标人或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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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书

本协议由: 公司(或个人)(以下简称甲方)和康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订立:

一、特别条款

1.1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为:

1、

2、

1.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 1.3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为下列( )项: A:一般代理

B:特别授权,即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1.4律师费及其支付

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案件的报酬按下列( )项计算: A:乙方通过非诉讼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律师代理费为 元,此款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支付乙方。

B: 乙方通过诉讼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律师代理费为 元,此款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支付乙方。

此外,乙方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查询、审计、鉴定、诉讼、执行等官费,以及其他因办理本案而发生的交通、旅宿、通迅、文件快递、打字复印等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为此先行支付乙方 元整,多退少补,此款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二、一般条款

2.1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2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诚实合作,向乙方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

(4)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

1 业纪律的规定。

2.3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最大利益;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5)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但是如确有需要律师代缴代付予其他机构的费用除外;

(6)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4费用支付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应当承担滞纳金。滞纳金按甲方应支付款项每日万分之六计算(滞纳金=应付款项×0.06%×延期支付天数)。

2.5保密

(1)乙方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甲方依本协议获得乙方提供的 的资产等信息仅限于本次非诉讼或诉讼、执行使用,不可以向其他关联方(包括利益冲突方和非利益冲突方)披露。

2.6协议的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因一方原因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致使另一方利益受损,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7修改

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2.8争议的解决

乙方与甲方之间就律师事费发生争议的,在协商不成之下,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9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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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方(申请人)应向代理方提供与委托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负责;代理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2.委托方按双方约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用,代理方应于委托方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_________内完成申请初稿并交委托人审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应在_________天内修改、审定签字并传真发回,超出_________天未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需要加急办理的,在委托方配合下______周内完成并寄发,代理费加收______%。

3.因代理方责任,使委托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丧失权利的,如可弥补,由代理方免费重新代理申请或补救;如不可弥补,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用。

4.委托方指定联系人或地址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挂号形式通知代理方,并办理更改手续,未通知致使联系中断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代理方办理有关事宜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专利权属多人共有的,专利证书由指定联系人领取。

5.代理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有事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委托内容或中止委托代理,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协议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专利申请撤回、驳回或批准授权日止。

7.授权后年费 □自行缴纳,□继续委托交纳。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前来交纳的,视为自行交纳,本条缴年费委托同时终止。以上条款,经双方逐条协商无异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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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1、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总则

1.1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货处进口附件一所述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

1.2 本协议未约定的具体代理事宜根据本协议附件执行,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附件一进行变更。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 进口代理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INVOICE、采购合同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托。

2.3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或其它网络通信工具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代理该委托事项,乙方根据该委托单履行代理行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责任

3.1 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2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3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4 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3.5 除本协议第六条6.5中所述的货物责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货物灭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义务。甲方如因与境外供货商或其他方解决上述纠纷或事宜导致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失,甲方须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责任

4.1 乙方保证自己在其经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2 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乙方义务的情况。

4.3 乙方有义务办理履行代理进口时所需的各种手续。

4.4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况,但根据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4.5 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三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进口代理费的0.1%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货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滞纳金的,由甲方开具地税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 代理进口货物价款、进口代理费、通关及其支付和结算

5.1代理进口货物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单价由委托单确认。甲方提供的价款过分低于国际市场行情,有可能虚报价格的,乙方有权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对进口货物价格进行调整。

5.2 进口代理费、进口货物货款及税款支付结算办法详见附件一。

5.3 如需乙方代垫货款、代开信用证或期票的,在甲方未向乙方付清全额货款、税款及代理费前,货 物所有权属于乙方。

5.4如因海关对甲方进口商品归类和货价进行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海关已出税单,过后补征税额)。

5.5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作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不能作为甲方已付款的证明。

5.6货物入仓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内结清款项,自乙方收货之日超过60天时,甲方仍未付款清货,乙方即有权处理在仓货物,并有权就处理在仓货物所得优先受偿。

5.7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及时支付到期款项,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0.1%(滞纳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滞纳金,由乙方开具地税发票给甲方。乙方享有对滞纳金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六条 货物运输、交付、验收以及风险的承担

6.1 货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从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深圳货仓,然后再由深圳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运输费用的承担按附件一的约定。

6.2 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乙方按包装箱标示以及装箱清单验收;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按装箱单开箱照实验收。

6.3 乙方交货时,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的,乙方按原厂外包装标示及原厂装箱清单交货;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的,甲方可开箱清点,照实验收。

6.4 乙方收货时,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可视为其内在货物完好,乙方凭原厂外包装完好交货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货商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验收时发现异样的,应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乙方可提供协助。

6.5 货物由境外供货商交付给乙方时起直至将其交付给第三方承运人期间,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风险。

6.7乙方可以委托其在香港的关联公司代为在香港付款及/或收货等。

6.8乙方已为每批进口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保险期间从乙方收到货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签收时即终止,为保证双方的利益,甲方应在货物签收前仔细检查,如有异样应及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图片、并在签收单上注明异常情况。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收后通知乙方,乙方将无法配合保险理赔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9 由于战争及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 本协议规定的进口代理费不包括办理本协议项下任何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

7.2 就属于境外供货商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协助甲方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并会督促境外供货商尽速理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或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7.3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7.4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7.5 如因任何原因,境外供货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应为有关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如乙方因此支付任何费用或者受到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 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甲乙双方签章方为有效。

8.2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清理账款、财务。甲方应当在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从乙方处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核对结清往来货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15日未能清退货物和货款,乙方有权按货物价格百分之五(5%)收取仓储费。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30日未能清退商品和货款,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可以处理商品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处理该商品的费用)。乙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费用以及遭受的任何损失,甲方均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因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导致代理进口事宜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本协议约定的进口代理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乙方在任何时候未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并不影响乙方以后强制执行该条款的权利。

9.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该等损失。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将不受任何影响。

10.2 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在执行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以外所发生的经营管理费用。

10.3 对于本协议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

10.4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不受有效期限制;本协议附件一有效期届满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延长有效期或变更附件一,协商不成的,本协议终止。

10.5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被撤销或解散时,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由其接收方承担。

10.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0.7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或与第三方另有约定与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及第七条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0.8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责任方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2、进口委托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XXX

签约日期:XXX

甲方(委托方):X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乙方(受托方):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相关产品的进口代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签订相应进口协议,办理报关,对外收付汇等事宜。甲乙二方经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A.甲方的责任

1、按照海关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办理进口手续所需的文件。

2、甲方保证甲方货物申报的价值属实,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甲方负责。

3、海关所征进口关税,增值税以及其他费用,如港杂费用、商检费用、报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代甲方与海关及相关单位直接结算,并应向甲方提供由海关及相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票据。待货物清关且甲方与乙方将全部代理费一次结清后,甲方可以立即提货。

4、甲方应在进口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将代理所需要的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在甲方货款未进入账户以前,乙方没有办理货物进口及清关的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进口货物货款暂按1美元兑6.50元人民币计算,付款时按照实际付款之日中国银行外汇汇率结算,若因国家政策变化,银行汇率调整时,上述金额随外币与人民币汇率比价调整幅度而调整,多退少补,办理对外付汇过程中的银行手续费和电报费按实际报销。

B.乙方的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货物进口和清关。

2、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负责办理进口审批及海关手续,由于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滞报、滞纳、仓储等费用,乙方将不予承担。

3、协议开始执行后,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在收到甲方的人民币委托费后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报关和进行货物清关事宜。

4、乙方按照如下结算标准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甲、乙双方财务结算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之报价单

C.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需征得乙方同意;若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需承担由此对另一方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乙方在收到甲方进口委托费用并确认后,乙方应第一时间开具相应的费用收据并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如果没有异议,本协议继续延续,双方业务合作照常。

甲方(委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名:

乙方(受托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签名:

3、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六、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二OO五年x月x日至二OO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4、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委托方:

协议编号:DZ100215

签约地点:武汉

代理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进口相思木单板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进口货物的品名:相思木板/胶合用/相思木/单板,规格0.0017mm×0.64m×1.27m。每批具体数量和金额以进口合同为准。

付款方式:T/T

二、委托方对代理方的授权范围:授权代理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委托方指定(提供)的外商签订并履行进口合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并收取费用。

三、双方责任:

1、委托方责任:

(1)确保委托进口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本协议及代理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履行义务。

(2)外商由委托方指定(或提供),委托方对该外商的资信及有关进口货物的一切问题负完全责任,承担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全部责任,并保证货单相符,单单相符,单证齐备。

(3)及时向代理方提供进口所需的资金,并向代理方支付手续费,承担货物进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提出,通过代理方对外索赔,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或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或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5)委托方或其指定(或提供)的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费用,支付手续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代理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2、代理方责任:

(1)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并履行进口合同。

(2)办理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手续,办理货到目的口岸后的报关、报验的手续。

(3)货到目的口岸后,由于进口手续不齐全或货物与单证不符合造成压车及其他费用的,代理方无责任,与代理方无关。

(4)载货车辆当天下午5点30分,不出到友谊关保税区卡Ⅱ验货场,造成不能报关报检而产生费用的,代理方不负任何责任;载货车辆当天下午5点30分,载货车辆出到友谊关保税区卡Ⅱ验货场,由于代理方原因造成货物和车辆不能出关,所产生的费用由代理方负责。

(5)载货车辆驶出保税区,代理方交付木材运输许可证给委托方指定的运输车辆后,本协议的责任已完成,到此车辆运输到货物落厂等所发生的一切责任(除木材运输许可证外)与代理方无关。

(3)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本协议规定代委托方对外索赔。

四、进口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进口货款由委托方支付。

五、进口税、费与代理手续费(包括其他经济利益)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协议项下的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和代理手续费、装卸费、中国车辆、人入边境园区所产生的费用(越南方的清关、车辆运输、装卸等产生的一切费用与代理方无关),由委托方以245元/吨包干给代理方,委托方应在货物报关前三天内将所有款项转入代理方帐户,由代理方据实结算。

六、违约责任:

1、如因委托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下的货物不能及时通关提货或委托方逾期支付进口货款、税款及手续费,则视为违约。委托方除必须偿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款项及相关费用外,还必须按代理方所垫付资金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2倍赔偿其损失。同时代理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协议,并自行处置货物,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委托方承担。

2、在代理方办理对外索赔、仲裁或诉讼时,委托方应事先提供与此相关的费用并书面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否则,代理方有权拒绝对外索赔、仲裁或诉讼。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2、在本协议履行中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凭祥法院裁决。

八、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于进口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代理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5、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大写)

甲方:[番茄花园1](下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传真:

乙方[番茄花园2]:北京**公司(下称“乙方”)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邮编:100028)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水处理设备、材料和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番茄花园3]:

第一条定义

1.1“代理进口”―――乙方根据《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进口其需要进口的货物;

1.2手续费―――乙方因为为甲方代理进口向甲方收取的酬金;

1.3代理―――-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定义的代理,而是乙方根据《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代甲方完成特定的进口业务;

1.4“不可抗力”―――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洪灾、或者其他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或火灾、社会*、战争罢工等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

第二条代理进口

2.1如果甲方需要,则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其进口货物[番茄花园4];

2.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第2.1款所称代理进口是乙方根据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相应的贸易和进口服务,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事代理,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亦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其他活动。

2.3为明确起见,在甲方委托乙方某一项代理业务时,应当签署书面确认协议(《进口确认书》),《进口确认书》至少应当明确进口货物的名称、型号、价格、数量、验收地点和验货方式、外商名称、进口合同号等事项。《进口确认书》系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负责与外商谈判,确定进口合同的具体内容,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以作为乙方对外签约的依据;

3.2甲方对产品的规格、质量、数量及外商的资信负责;

3.3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付款时间及金额保证付款;

3.4甲方协助办理货物到达港口(或者其他陆路、航空口岸)后的提货、运输、保险以及商检等相关事宜,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3.5甲方负责按时交付进口货物所必须交纳的港口各项费用;

3.6甲方负担每批进口货物的进口海关关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项以及办理进口所需之海关报关费、监管费、仓储短倒费等各项杂费。这些款项均由甲方在货物到港前五日向乙方支付,货物清关完毕后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向甲方结算,多退少补;

3.7甲方负责验收货物,如发现货损、货差等问题、甲方必须于港口交货后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向乙方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索赔手续;

3.8如外商因人力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进口合同的规定,尽管进口合同由乙方与外商签署,甲方应保证:当外商因此而免除此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责任时,甲方将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在10天内足额补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9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的条件下,甲方不得由于进口合同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甲方不得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进口合同;

3.10因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和利息,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3.11如甲方因不可抗拒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进口合同规定的,应免除甲方对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甲方应取得相关机构的证明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如乙方不能因此免除对外商的责任,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进口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及时将合同副本交甲方。乙方与外商修改或变更进口合同时,不得[番茄花园5]违背本协议及相应《进口确认书》,乙方对外商承担的进口合同义务,享有合同权利;

4.2乙方应及时把进口合同执行进展通知甲方,货物装船后,尽快向甲方发出装船通知,提供副本海运单据;

4.3乙方负责办理向银行开具相应信用证(如需要)、买汇、付汇、赎单等手续;

4.4乙方负责办理[番茄花园6]海关报关手续并协助甲方办理港口提货、商检等相关手续[番茄花园7];

4.5如由甲方自行办理报关及提货手续,乙方将提单交付给甲方或者其代理人的行为,应视为乙方已经履行了本协议规定的交货义务;

4.6乙方不承担货物因技术、规格、质量不符、损毁、短缺以及外商交货延迟所致责任。甲方不得以此理由拖欠应付货款;

4.7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质量异议等通知及索赔文件后,责任向外商、保险公司、运输等有关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4.8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按进口合同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外提出索赔。具体内容由本协议第六条规定;

4.9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时,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托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外商,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五条货款和代理手续费等费用

5.1本协议项下各进口合同的总价款对外付汇以美元作为货币单位,所有汇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5.2甲方应以人民币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和费用如下:

5.2.1货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国外运输中的保险和运费等),具体以每笔进口合同中约定的总价款为准;

5.2.2代理手续费,为上述货款金额的1%,代理手续费每笔最低为人民币1300元;

5.2.3银行手续费、银行承兑费等相关银行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如有其它费用,则另行计算;

所有款项按付汇当日银行美元/人民币的外汇卖出价计算,多退少补,由甲方另支付给乙方。.

5.3付款方式:

5.3.1进口合同以电汇方式结算时:

每次对外付汇前五日,甲方依据该次应付电汇金额100%向乙方支付购汇款(按当日银行相应货币的外汇卖出价以人民币支付),以供乙方及时对外付汇。

5.3.2甲方每次应支付乙方的具体金额数在《进口确认书》中约定。

第六条进口合同项下的涉外赔偿

6.1进口合同项下外商违约产生的索赔,甲方应在索赔期内提交必要的有效索赔证件并向乙方发出书面索赔指示,乙方收到索赔证件后,应按照与外商签定的进口合同及时对外索赔并及时向甲方通报索赔进程,转付索赔所得款项。不论进口合同如何约定,质量和数量的索赔期为货到进口合同的目的港30天内。

6.2因甲方过错而未能对外索赔或索赔不成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的过错,不能对外索赔的或索赔不成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对外索赔中无过错,甲方无权向乙方要求外商赔偿金额以外的赔偿,也无权要求乙方承担外商违约的责任和损失。

6.3当外商提出索赔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交外商提供的索赔退单,甲方接到索赔证件后,应根据进口合同及本协议及时理赔,因乙方过错而未能理赔的,由乙方对外承担责任。

6.4对外仲裁或诉讼:

6.4.1乙方在甲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和协助的条件下,可以按进口合同对外提起诉讼或仲裁,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乙方拒绝或延迟提起诉讼或仲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如甲方不愿提起诉讼或仲裁或不愿提供费用,乙方可以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商提起诉讼或仲裁,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6.4.2外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按协议和进口合同对外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一经订立,各方均应自觉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为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7.2对如下违约行为做特别规定:

7.2.1甲方

7.2.1.1违反本协议第5.3.1款的规定,不能按期支付定金,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开出信用证,给乙方造成对外违约的责任时,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7.2.1.2违反本协议第5.3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交纳迟付金额按日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若超过20天仍不能付清全部货款,乙方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对该货物进行拍卖处理,并将拍卖款抵偿乙方损失,不足部分乙方仍可要求甲方赔偿。

7.2.2乙方

7.2.2.1违反本协议第4.3条的规定,不能按时开出信用证,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乙方按甲方所付定金的日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进行赔偿(非乙方原因除外)。

7.2.2.2货物到港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港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银行议付单证迟到、甲方税款与港口费用迟到以及在港口货物发生货损、货差、查验等原因而产生的滞港费除外)。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8.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变更本协议;

8.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2.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本协议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8.2.2乙方破产清盘;

8.3甲方无力支付货款、代理手续费或破产清盘,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无权要求收回已支付给乙方之款项,并须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4如果因甲方或者外商的原因造成进口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协议生效条件

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贰年。本协议到期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进口确认书》业务未执行完毕的仍按本协议执行。

9.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9.3本协议采用中文。

9.4本协议履行中,双方另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10.1本协议执行中如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点为北京市[番茄花园8]。

甲方[番茄花园9]: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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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南昌华正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记账,期限年月至年月共计期。

一、甲方义务

1、及时为乙方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服务提供所需的各种真实的原始资料,包括:开出的发票入账联、开进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银行对账单、支票头、贷记凭证、银行进账单、电汇单、现金收支发票等各种单据。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为乙方指派的会计人员提供合作,支持乙方人员对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和操作。

3、每月日前将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服务的齐全资料交于乙方。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供齐全资料、由此产生延误而造成的罚款、滞纳金由甲方承担。

4、按本协定先付费后代理方式及时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每月日前支付下期代理费用,因事未及时支付需及时告之乙方,拖延未支付,自动中止委托及代理关系。

二、乙方义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财政、税务的法律、法规进行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服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真实的原始资料进行编制规范的账表,做好原始凭证的装订、代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

2、在执业过程中熟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3、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服务的资料年度终了后全部交于甲方保管。

三、收费及收费方式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每月代理费用;

2、双方协定收费为每月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费元,延迟一个月未予支付,乙方可中止申报,合同中止。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每年一次性提供200元账簿凭证费,税务局硬性安排的除外。

4、如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中,因甲方业务扩大,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增大,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增加代理费用。

四、其他服务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另外委托乙方进行以下服务:

a、电话答疑

b、税收规划

五、其他约定事宜(1)

(2)

(3)

六、其他事项

1、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影响工作完成,需变更约定事项的,事先须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本约定书有限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为止。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南昌华正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章) 联系人:

地址:

联 系 人:唐子杰13807053995 地址:上坊路省科学院内综合楼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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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书

甲方: 

乙方: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委托销售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山东千榕家纺有限公司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中的委托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托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在促销活动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动促销信息,确保产品不会出现滞销现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修改权。

2.甲方承担此次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委托代理资格。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部分宣传支持,帮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其产品的花色多样化,并提供给乙方。

6.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价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

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更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管理期间,按照店柜每月实际营业

总额的2%为乙方管理之费用,结算期为商场与甲方结款后

一周内。每月超额部分按3%提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

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月的销货明细和当地的市

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日销售额须当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货后,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 日内应转告甲

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对于每月补充的货物,乙方应

协助促销人员做好盘点,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 日内应

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售价。

4.乙方负责督促商场的回款工作,汇款手续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执行

期内不得销售本产品的仿冒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

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

名誉受到损害,甲方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

利。

第四条:保证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

甲方支付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在委托销售管理期限内,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

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利息率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

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

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

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委托销售代理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甲方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签约地点:乙方:地址电话: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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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授权书

(说明)通知书,银行制发的单据,当购车人的贷款申请被银行批准后,由经销商通知银行将购车人贷得的款项存入经销商的账户。

委托收款通知书

××银行

根据贵行信贷部门提供的第二联《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经与消费递产的有关资料核对,现确认无误,我单位已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台(或其他数量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单价__________元,总计价格________________元,发放给消费者。该消费者提供的《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请你行按照《个人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的规定,核对有关内容,相符后,将_________________在贵行的消费贷款在收到本通知书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转存放我单位账户,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委托!你行据此办理转账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单位全部负责。

商业出售单位盖章

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招聘协议书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电 话 :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就甲方委托乙方寻猎中、高级管理及专业人才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猎头服务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规模及发展前景等情况,以便乙方正确了解委托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和客观全面地向受聘人介绍聘方情况。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供所委托职位的详细岗位描述,包括聘用岗位名称、工作目标及职责、汇报对象、人数、性别、年龄、外语、技术职称、资历、待遇等,并填写好由乙方提供的《委托招聘岗位说明书》。

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推荐服务费的 作为寻访保证金,随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员资料.如甲方需对提供人员面试,则乙方负责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并做好通知;若甲方最终未录用乙方推荐的人选,则此部分寻访委托金不再退还给甲方;若甲方录用了乙方推荐的人选,则此寻访委托金抵进甲方应支付的猎头服务费中。

三、甲方在对乙方提供人员进行面试后的两个星期内应明确通知乙方是否录用。逾期,乙方将视甲方已经正式录用。

四、在甲方明确表示雇佣乙方所提供的人员(以该名人员报到日期为准)壹周内,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协议规定推荐服务费的余额部分。

若被录用人员上班未满一个月事实证明已离开甲方,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两周内,退还甲方50%的协议金额;若乙方推荐人员在甲方上班超过一个月而未满三个月离开甲方,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两周内,退还甲方20%的协议金额。(甲方也可以选择继续委托我们推荐递补人选)。

五、如乙方所提供人员被甲方录用,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推荐服务费,甲方所需人员及成功推荐服务费如下:

岗 位

岗位一

岗位二

岗位三

岗位名称

转正工资额

成功推荐服务费

六、双方以“公开、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共同遵守和实施以上招聘事宜。甲方必须通过乙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员,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与被推荐人员联系或达成有损乙方利益的约定,经发现按违约处理。

七、凡乙方推荐的人员(按约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额推荐费用的人员除外),自推荐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录用。

八、乙方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保留一切法律行为的权力,若发现,甲方除必须全额补偿乙方上述应付金额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现违约之日起两星期内,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荐人员六个月工资(不足贰万元以贰万元计)作为违约金。

同时,乙方承诺在乙方所推荐的甲方员工受聘于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不会向任何客户推荐该名甲方员工以收取推荐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乙方除因此必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招聘服务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现违约之日起两星期内,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荐的该名甲方员工的六个月工资(不足贰万元以贰万元计作为违约金。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通过仲裁机关仲裁,直至付诸法律手段,双方同意指定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盖 章: 盖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注册登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_________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三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2.约定的其他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代理工作收取总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时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预付款。

4.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代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收费项目代付款,在代理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甲方将______%代理咨询费用和小额工商行政收费预交纳给乙方时,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乙方将全部预定的材料交给甲方,双方进行结算时,乙方将在随后相应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乙方自行开出的咨询代理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将原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6.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理。

六、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七、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5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代理合同范本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地址:______)

专利代理人______代为办理

名称为______的发明创造

申请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__(盖章或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第11篇:委托代理清欠协议书

债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清收欠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__追收欠款总额为¥___________元。甲方同意按实际收回欠款________%的比例提成给乙方作为报酬。

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的即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作为前期调查取证费用。甲方负担的前期调查费用,以该¥________元为限,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自主安排追收欠款的具体工作,包括追款时间、人员等。甲方应尽己所能,全力配合乙方的追款活动,包括提供详细的债权凭证、债务人的相关线索等。

4.除本协议第

1、2条所示的费用负担外,乙方追收款过程中的其它所有支出费用(如交通工具费用、人员差旅费用等等),均由乙方承担。

5.在整项追款过程中,甲方不对乙方任何行为负责。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法律为准绳,采取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开展追款工作。否则,因乙方的行为而引起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6.追收回的款项,应由债务人直接交付给甲方。若债务人将款交付乙方,不视为甲方已经收款。

7.若债务人以银行票据(支票、汇票等)或电汇方式付款,则自款到甲方银行帐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当次实际收款金额提成的报酬支付给乙方(按本协议第1条所示比例);若债务人以现金付款,则甲方应及时抵达乙方办公地点,按本协议条第1条所示比例,将实际收款金额提成的报酬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取债务人支付的欠款或乙方收取甲方支付的报酬,都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付款一方。

8.若因乙方能力局限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收款工作失败,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则视乙方已经圆满完成本项委托追款工作,甲方应该按本协议第1条约定的比例支付报酬给乙方。

9.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将本协议的收款事宜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视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第8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10.甲、乙双方都负有严格保守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若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线索有误,又无法补充新的线索,使乙方无法继续开展工作,则乙方也无权终结本协议,但必须给予甲方正式通知,已收

取的前面调查费用不予退还,当然也无权再向甲方要求其它费用。

1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故意私下串通,造成协议执行的改变,否则视甲方首先违约,乙方有权停止后期工作,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13.甲方不得私下给乙方工作人员任何款项或委托其承办他案,否则视为无效付款,(或无效委托)。甲方为止造成任何损失后果自负,乙方也有权停止工作并不退任何费用。

14.甲方应为乙方工作的便利,向乙方出具受权委托书。追款完成后,乙方应将相关手续文件的原件归还给甲方。双方通过本协议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一切合法权益,甲方也有责任维护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15.本协议有效期限至收回全部款项为止。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本协议复印无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17.乙方劳务佣金必须由甲方亲自交到乙方财务处,并由乙方开具公司盖章的收据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付款,乙方有权利继续向甲方追讨。

18.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书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单位和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与诉讼一审阶段的法律服务工作;

2.甲方与已自行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将通过协议离婚程序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诉讼已无必要;

3.甲方已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乙方并未开始协议约定工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委托

代理协议》,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委托代理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2)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元;

(3)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钱款、费用。

2.甲方及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法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总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

(签字)

代表:_____(签字)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第13篇: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

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招聘业务,双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在双方协议期限内,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员代理招聘服务。

2.代理招聘服务费为300元/人,支付方式为工作时间每满一个月支付100元/人,直至满三个月后支付完毕。以30日为月周期,不足25日无须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按实际岗位需求完整,并承诺工作内容、时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社会公德。因乙方系为甲方提供招聘代理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如实提供应聘者资料,乙方对应聘者资料负有审查责任。因乙方为应聘者提供职介服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的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可与乙方商议每次代理的服务范围。甲方未与乙方商议的,即视作默认为委托乙方负责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

5.甲乙双方在代理招聘期间应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在委托代理招聘期间可向乙方了解应聘进展,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过程中,有义务向甲方反馈招聘进展的情况,并提出调整应聘条件,岗位待遇等建议。

6.乙方可根据甲方商定的时间,地点,安排甲方与经乙方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甲方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意向录用人员。

7.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并反馈给乙方,否则视作推荐成功。

8.甲方在录用人员后,应依法与所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工伤保险、支付劳动报酬。对甲方拒绝或拖延与所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支付工资等的,一经查实,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发布招聘岗位。对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

9.甲方在录用人员后,应向乙方反馈录用人员的工作情况,以便乙方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信息处理和回访工作。

10.乙方所进行的代理招聘地点范围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区(五区范围)。

11.对于因甲方岗位待遇前后不符,虚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而造成求职者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本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6月 13日2011至12年月31日。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经办人:

日期:2011年6月13日日期:2011年6月13日

第14篇: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

委托代理招聘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以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在合理、规范、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招聘一事,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资质条件认定

1、甲方必须是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可以为职工(员工)提供安全合适的工作环境,合理合法的薪资福利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单位(企业)。

2、乙方必须是经人事或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内有人事代理资格,具有甲方所需要的人才输送渠道,有二年以上良好运营业绩的机构(公司)。

3 甲乙双方均有解放生产力接受对方的现场实地考察,坦诚介绍各自的基本运营及发展状况,以幸相互的了解和信任,夯实合作基础。

二、双方约定的服务流程

1、委托

甲方应将招聘岗位描述、工作职责、工作地点、薪资福利、生活条件等用工基本信息和当期要求人数、男女比例、专业要求、到岗时间等具体用工计划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向乙方出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招聘委托书。

2、甄选

乙方按照甲方的招聘人员数量和描述,通过自身拥有的招募渠道进行宣传、推介,举行公开招聘活动寻求甲方用工计划所需人员,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双方给定的联系方式将经筛选的候选人简历资料交给甲方。乙方应对简历资料进行必要的审核,乙方应客观、真实、全面地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3、面试

每批人员进行面试前,甲方双方应将面试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定。通常条件下,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录用条件先行面试,将初次面试合格人员派往甲方所在复试地,如一次性复试超过50人,甲方可派人专程赴乙方所在地复试。

4、聘用

经甲方对候选人进行复试和评审后,甲方会将录用通知通过乙方送达候选人。 员工到岗接受岗前体检和培训,体检合格及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可正式上岗。员工到岗一个月内将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甲方为录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社会保险、岗位培训等,甲方保证按照招聘承诺足额发放工资,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合理规范的管理。

三、代理费用

1、人数确认:以乙方招募的甲方确认录用人员为一个标准人次。

2、付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招聘费用的标准为人民币

元∕标准人次。

3、费用结算时间及支付方式:此条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写入协议中。

四、双方的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均有义务保守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诉商业秘密,包括不得随意公开的各种资料信息。

2、甲方承诺工作环境、工作强度、薪资福利、生活条件等与委托信息一致。

3、被聘用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或因违规、过错、不称职等被甲方解聘的,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招聘条件,继续为甲方提供招聘服务。

4、乙方承诺乙方所推荐之人员到岗后保用15天以上,否则退还该流失人员的全额委托招聘服务费用。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形成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信守执行,协议修订、中止或终止,双方均可协商解决;如违反或擅自解除本协议引起双方的损失和损害,违约方应向对方提供对应的补偿,由此引发的争执和异议双方不能协商达到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

日至

日止,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第15篇: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售后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________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的同时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________牌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负责为乙方 (培训期间的路费由乙方承担,食宿由甲方提供),为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2.制订并提供《维修收费标准》给乙方。

3.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检查。若乙方服务质量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

4.对乙方不能维修的产品,甲方应提供技术协助乙方维修。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必须设立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合格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及咨询电话给甲方,若有变更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为经销区域内的________牌产品提供维修服务,对于经销区域内非乙方销售的________牌产品不得拒绝提供维修服务。对 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络甲方协商处理。

4.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按甲方提供的《售后维修月报表》格式及时、详细地记录维修信息,并在次月三日内传真给甲方。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

1.甲方依据乙方季度回款额的____%作为乙方的季度专项维修费用,甲方每月统计一次,逐月累计,每季度结算。季度结算时,如乙方季度 实际维修费用超出季度回款额的____%,乙方应该在当季度将超出部分支付给甲方。反之,则移至下季度,年终余额可移至下一年度,不作为货款抵扣 。

2.此费用专用于乙方维修物料的领用及其它维修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维修物料均由甲方明确收费标准,乙方领用维修配件时,额度在其季度回款的____%内,可直接供给,超出部分甲方按维修物料收 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超额费用。

4.如甲乙双方的经营合同终止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义务(期限为产品销售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存续的。乙方可以将售后服务的义务转给 甲方,同时双方应结清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维修配件的申领及退换

1.为避免配件供应不及时,确保维修的及时性,乙方应计划领用配件,常用配件应建立库存。

2.乙方每月可填写《维修配件备料》单向甲方申领配件,甲方依此单向乙方随货发配件,对于加急配件(如EMS,火车快件、空运)所产生 的运输差价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所领用的配件按甲方制定的《维修收费标准》收费,甲方每月统计后与乙方核对。

五、退货的规定和程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产品销售给顾客之日起计算),不提供退货服务,乙方对消费者附加的承诺由乙方自行兑现 。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应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非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包装破损,产品淋湿等)或存在质量问题的 ,属开箱不良.开箱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将甲方的产品销售给顾客后的十五日内(销售日期以产品回执单和销售发票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属品质不良.品质不良 的产品, 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也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4.除上述开箱不良或品质不良的情况外,在保修期内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返回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 修费用中扣除。产品修理完毕后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保修期外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往返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

6.乙方遇特殊情况需返修或退货时,乙方应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清单,经甲方准许后方可。对于未经甲方准许的退货(含返修) ,甲方可拒收,此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返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并保持货物的整洁;对于零乱不堪、配件残缺不全的货物甲方可拒收。乙方未提供退货清单或 退货清单不详时,退货数量按甲方实收数为准。

六、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可增补协议;经协商不成,可提请厦门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章):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16篇: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郴州地区的相关业务,乙方成为甲方在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负责为乙方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与协助乙方共同开拓地区的业务,为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2.制订并提供《维修收费标准》给乙方。

3.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检查。若乙方服务质量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

4.对乙方不能维修的产品,甲方应提供技术协助乙方维修。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甲方在郴州各项目的售后服务,具有相关服务的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及咨询电话给甲方,若有变更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3.乙方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络甲方协商处理。

4.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按甲方提供的《售后维修月报表》格式及时、详细地记录维修信息,并在次月三日内传真给甲方。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

1.甲方依据项目总金额额的_2%作为乙方的年度专项维修费用,甲方每年统计一次。

2.此费用专用于乙方维修物料的领用及其它维修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维修物料均由甲方明确收费标准,乙方领用维修配件时,额度在其年度回款的_10_%内,可直接供给,超出部分甲方按维修物料收 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超额费用。

4.如甲乙双方的经营合同终止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义务(期限为产品销售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存续的。乙方可以将售后服务的义务转给 甲方,同时双方应结清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维修配件的申领及退换

1.为避免配件供应不及时,确保维修的及时性,乙方应计划领用配件,常用配件应建立库存。

2.乙方每月可填写《维修配件备料》单向甲方申领配件,甲方依此单向乙方随货发配件,对于加急配件(如EMS,火车快件、空运)所产生 的运输差价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所领用的配件按甲方制定的《维修收费标准》收费,甲方每月统计后与乙方核对。

五、退货的规定和程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产品销售给顾客之日起计算),不提供退货服务,乙方对消费者附加的承诺由乙方自行兑现 。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应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非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包装破损,产品淋湿等)或存在质量问题的 ,属开箱不良.开箱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将甲方的产品销售给顾客后的十五日内(销售日期以产品回执单和销售发票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属品质不良.品质不良 的产品, 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也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4.除上述开箱不良或品质不良的情况外,在保修期内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返回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 修费用中扣除。产品修理完毕后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保修期外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往返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

6.乙方遇特殊情况需返修或退货时,乙方应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清单,经甲方准许后方可。对于未经甲方准许的退货(含返修) ,甲方可拒收,此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返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并保持货物的整洁;对于零乱不堪、配件残缺不全的货物甲方可拒收。乙方未提供退货清单或 退货清单不详时,退货数量按甲方实收数为准。

六、本合同有效期

自__年__月__日至年_月_ _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可增补协议;经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章):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17篇: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

代理协议也称代理合同,它是用以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聘人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区域内,全权负责按甲方要求的 人员,共 名的招聘工作。

二、双方递交资质资料:

1、双方签约时互相递交公司简介、招聘简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地国税务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2、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代理招聘委托书。

三、招聘期限及所聘人员要求:

1、招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招聘人员要求:职位、性别、年龄、专业、身高、待遇、岗位描述等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四、招聘服务费用及预付定金:

双方约定代理招聘服务费为:每人次 元。共 人 计 元。在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定金 元给乙方。

五、招聘费用支付方式:

1、按实际录用人数一次性结算支付给乙方。(扣除预付定金)

2、录用人员车费由 承担。

3、双方面试和护送人员的差旅费用各自自行承担。

六、人员面试和录用变动处理方式:

1、由 方进行了面试,面试合格后,由 负责接送人员到甲方公司。

2、乙方代聘人员在甲方公司就业未满一个月正常离职或辞职的差额人数由乙方在约定时间内给予补聘。非正常离职或辞职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随时向乙方提供受聘人员就业花名册及人员变动情况说明,并出示经本人签字和甲方领导签字的离职或辞职证明材料。

2、甲方在录用时,应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3、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聘简章所承诺的相关事项合法用工,若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收取受聘人员任何费用。

八、乙方权力和义务:

1、在收到甲方预付定金后,及时开展招聘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甲方招聘简章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筛选、初试工作。

2、乙方在招聘过程中遇到与本协议或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没有涉及的事宜,应及时与甲方协调处理。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移作它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生效日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收到定金时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电 话: 开户行:

传 真: 帐 号:

传 真: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杭州恩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猎聘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猎聘 名人才,岗位为 ,暂定年薪为 万元。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详细的企业相关背景资料。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需人才的详细的岗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配合乙方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

4、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的录用意见,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说明书对人才进行搜寻。

2、乙方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核准相关证明资料和工作经历。

3、乙方必须提供详尽的人才评估报告,为甲方面试提供专业的岗位和用人建议。

4、乙方负责与甲方沟通确认甲方面试的时间、地点,并安排好相关人才的联络服务工作。

5、乙方所猎聘的人才不受甲方与第三方或其他猎头公司的协议约束,如有限制猎聘的人员名单,必须在委托合同签定的同时提交书面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6、协助甲方对人才聘用合同的最终签定。

第四条服务费认定:

服务费认定依据以被录用人才年薪要求,并最终得到甲方与被录用人才双方同意的录用年薪为准。

第五条 收费条款:

1、总服务费:乙方按被录用者的首年年收入总合计(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提成)的30%-33% 收取服务费,合计服务费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预付定金:合同签定后,在乙方开展搜寻工作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服务费的3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才上岗后转抵服务费。

3、余额给付:在该岗位候选人上岗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服务费变更:如甲方录用人才的实际年薪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年薪,则甲方必须补足超出部份的相应服务费,如甲方录用人才的年薪不足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年薪,乙方亦按实际年薪降低收取相应服务费。

5、结款方式:甲方付款以银行汇款为主,现金付款应由乙方工作人员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后并经乙方负责人确认方可给付。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甲方必须对本合同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候选人资料作任何审查,不得泄露候选人相关信息。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企业的任何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一旦被甲方录用,其个人资料及档案必须封存。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乙方保证不猎取为甲方猎聘的人才。

2、甲方如需面试乙方推荐的身在外地的人才,人才的来回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储备人才为名,达到窃取人才知识的目的。乙方向甲方推荐过的人才,在两年内被甲方聘用,均视为推荐成功,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4、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岗后3个月内被解聘或离职,甲方需在人才离岗后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候选人到职。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推荐另外候选人,乙方需退还该岗位全额服务费中70%的服务费;

5、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岗后12个月内被解聘或离职,甲方需在人才离岗后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候选人到职。如后推荐成功人才年薪发生变化,甲乙双方按实际年薪核定服务费,退补差额;也可将该岗位全额100%的服务费,用于在12个月内发生的其它岗位的委托招聘;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开始生效。

2、合同生效后一个月为乙方工作期,在此期间内甲方不得提出终止合同,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则乙方定金不退。乙方工作期满后15天内,未提供甲方愿意面试的合适侯选人(此期间提供的候选人以甲方最终面试为准),同时甲方认为不需要乙方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额退款。如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则乙方必须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如果未找到合适人选,乙方承诺甲方,可将该定金用于在12个月内发生的其它职位的服务费定金中抵扣。

3、甲方录用乙方推荐人才,结清剩余服务费,人才上岗工作12个月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 法律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诉诸法律解决。

2、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杭州。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第18篇:收费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__杨桥镇卫生院__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收取杨桥镇卫生院每天的各种业务收入.。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国家对票证的使用权。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收费室收费,每日7-8小时,足月。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为委托方对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2.完成收费室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单位的收据,收费印鉴,及收费所需的各种材料。

2.协助乙方完成票证的购销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将当天的收入存入银行,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下午四点。每天的收入用记录本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收费日期,存入银行印鉴日期。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级单位(县财政局)对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者要接受有关处罚。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费总金额的1%做为劳动报酬。如现金不是当天存入银行,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否则,当天不计报酬。

2.乙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缴纳XX0万的风险押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乙方若要辞去,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扣除当月15天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杨桥卫生院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第19篇: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委托方:代理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出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2.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委托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3.货物若需代理方负责商检,代理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4.在代理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5.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委

托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6.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委托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7.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委托方结算。

8.积极协助应由委托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与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承担其法律责任,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代理方,以便代理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代理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代理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代理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委托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委托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代理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

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代理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代理方。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委托方必须在出口后_1_个月内保证代理方完成出口核销。

9.积极协助代理方办理其他需代理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委托方按货值的2.5%支付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70元/吨。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

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指定帐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代理方按照委托方出口货物价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代理方帐面余额凭委托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委托方。

(4)代理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委托方开给代理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委托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委托方。否则代理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委托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

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代理方返还利润部分的,委托方都必须开具合法的发票后,代理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委托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代理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委托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代理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委托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委托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委托方全权处理,代理方协助委托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代理方保证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委托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的形式

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代理方:

第20篇:代理委托贷款协议书

中国工商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年月日至

年月 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代理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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