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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伙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12 07:39:42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司合伙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件号码:乙方:身份证件号码:丙方: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丙三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经营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1、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

2、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甲乙丙三方以现金形式出资,总投资为万元,甲方出资额的%

乙方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丙方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1、甲乙丙三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丙三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2、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丙进行按投资比例分配。

第四条、合伙工商登记、报税

由甲方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登记事宜。

第五条、合伙经营管理

1、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2、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应须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六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七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业务经营期限暂定为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

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的特别约定

1、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丙三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丙三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九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三)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四)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推荐第2篇:合伙公司协议书范本

一.总则

合伙企业名称(字号)(简称企业)。

企业住所:

合伙宗旨: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2), (3),(4),(5),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出资本总额 万元人民币。

(1)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2)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3)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4)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5)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为 (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 ,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本合伙推举 为企业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他配按照 分享 , 分享 , 分享 的经例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享利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负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 , , 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 , , , , 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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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合伙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经友好协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2、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甲乙双方以现金形式出资,总投资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出资乙方出资万元,

各占投资总额的% 。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双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2、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进行平均分配。

第四条、合伙工商登记、报税

由甲方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登记事宜。

第五条、合伙经营管理

1、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2、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六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七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业务经营期限暂定为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1、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双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九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三)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四)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4篇:深圳@@公司合伙协议书

深圳@@公司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经营XXXXXXX公司,以便顺利展开合伙事务,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经营范围:气动液压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4、公司成立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注册金额:贰佰万元整人民币

第二条、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出资形式、出资比例及占公司股份比

1、甲乙双方均以现金形式出资,总投资为____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乙方出资___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 % 。

2、根据出资比例以及实际公司经营者为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甲方占公司股份80%,乙方占公司股份20%。

3、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或减少投资额,并于甲乙双方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双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2、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公司股权占比予以分配,即甲乙进行平均分配。年终分红额度占比原则上为当年净利润的50%,剩余部分利润作为公司的运营资金及其他新项目的投资,分红于第二年1月15号前进行;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分红的额度以及时间可进行更改。

3、乙方作为公司直接经营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其基础工资为8500元/月,按每年递增3500元/月直到增至40000元/月为止,其他相关费用和奖金按公司制度执行。

第四条、合伙工商登记、报税

考虑经营的方便,股东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由甲方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登记事宜。

第五条、合伙经营管理注意事项

1、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2、甲方目前运营的深圳高准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合伙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负责产品的供应与 售后服务,其在运营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与新成立公司无关,且在新公司合伙运营期间,原则上 甲方不得对高准公司的股权进行转卖;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上述事情发生,需提前2个月通知 乙方,讨论是否对合伙公司的运作产生影响,协商解决对策,经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行深圳高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卖。

3、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双方共同制定公司人事政策与财务制度。

4、甲乙双方均享有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的权利。作为直接经营者的乙方应监督管理好公司月度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及时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涉及运作金额大于五万时应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进行。

5、合伙人协议期间原则上不得向他人转让股权,如需转让,应当书面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方可进行,并且其他合伙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等),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3、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七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业务经营期限暂定为___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1、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

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双方

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

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2、公司因以下原因致使公司长期亏本的,甲方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权利和股权与乙方进行协商调整

A、甲方有权每年年底对合伙公司进行业绩评估,若作为直接经营者的乙方业绩低于双方约定的业绩的5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权,但保留其股权;

B、合伙公司运营正常后第二个年份公司经营利润低于公司开支(没有大的项目投入),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权利,但保留股权

C、若乙方经营不善(未进行特大项目投资运营)一年内亏损金额达到50万人民币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权利,并剥夺股权,公司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

第九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三)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四)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合伙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解决及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以下事项做明确规定:

1、合伙人任何一方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擅自处理公司事物,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合作期限内,因任何因素退出该协议者,五年内不得经营或参与相关产品及项目,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6、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

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

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5篇:公司个人合伙协议书

个人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公担;

第二条 合伙名称 :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给排水管件,管材,五金电料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2011年 月 日起,至2012年 月 日止,共1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整(.00元)以现金形式出资整(.00元)

以现金形式出资整(.00元)

技术形式出资,按人民币计算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201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折合比例为:,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按约定比例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约定比例为依据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其他。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需要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行协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约时间:2011年月日

签约地点:

推荐第6篇:保安公司合伙协议书

保安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目的:为在江苏省苏州市(包括苏州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苏州成立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公司的费用由甲、甲方出全资,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

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苏州市(包括苏州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负责出具成立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各项手续。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八条

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

%享有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

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六条

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

退股

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 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 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 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十九条

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条 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一条 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 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 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 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

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

%作为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五条

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

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错致使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

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苏州安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

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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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协议书(格式)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人(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发起人为:

(1)

(2)

......

(发起人为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籍贯、民族、住址、联系方;发起人为法人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住所地、联系方式)

各发起人共同委托为代理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3.公司宗旨为:

4.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5.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房产万元,土地使

用权转让费万元,其他设施万元,现金万元,商品万元。

6.各出资人认缴资本情况如下:

(1)以出资,折合人民币万元。

(2)以出资......

7.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存入银行,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公司的筹务工作由全体出资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此处可详细列明各筹备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因过错完不成该工作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

9.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10.各发起人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成立后由公司返还。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订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11.筹备期间工作由统一高度,各发起人应积极配合。

12.本协议一式份,于 年 月 日于地签订。发起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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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或者家人合伙做生意,那一定少不了合同协议书吧,以下是公司合伙协议书范本,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公司合伙协议书范本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两方签订:

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经济往来的基本原则,使双方关系有一个总的规范依据,也在于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东披露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使股份公司的运作尽快规范化。

第二条由于集团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和设施;股份公司具有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本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双方仍有继续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历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客观需要。

第三条本协议所称之交易和服务项目,指第二章中所列举的项目和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历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处理彼此间的关系。

第五条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双方可就同类交易或服务事项签订单项协议书,在必要时,也可就某一项交易或服务事项的某一次、某一笔或某一时期的具体事项签订具体的、内容较为详细的一次性具体合同。具体合同以单项协议书和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单项协议书以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

单项协议书和具体合同的签定不应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批准后才生效。

第六条供方供应给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给需方的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要符合双方协议书或合同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按需方的要求,数量不足予以补足,质量不符应视不同情况予以修理、更换、重做、重新提供、退货,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如双方未明确予以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无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按行业一般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当地一般标准执行。

第八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价格标准:双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如双方未明确规定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如无国家价格标准,应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第九条交易和服务费用的支付,视不同情况,一般应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结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别的项目,也可以即时结清。

第十条双方在交易和服务方面所形成关系的期限,原则上是长期的,至少为十年。

但在下列情况下,前款期限可以减少或提前终止:

1.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

2.因个别项目的社会公认的特殊性而必须减少或提前终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予以终止;

4.由于一方的绝大部分的项目义务没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减少和提前终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现。

前款所规定的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整个协议

或部分条款,应由有权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向对方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否则因此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应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解释。

第十二条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生效,一式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交易与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

1.房屋租赁指集团公司应股份公司所需,将办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赁给股份公司使用。

2.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条件的房屋给股份公司,并负责维修。

3.集团公司应保证提供房屋的水电供应。

4.股份公司应保证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对非正常的损坏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水、电供应

1.水、电供应是指集团公司的水电供应单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产和生活的用水用电。

2.集团公司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水电,以保证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产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职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电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电。

4.集团公司应对与此项供水供电有关的水电设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电话通讯服务

1.电话通讯服务指集团公司通讯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及时、准确,态度热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证在接受服务和使用电讯设施时,主动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汽车、船舶和其他运输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务,以满足股份公司生产需要。

2.集团公司保证服务热情、周到,优先安排并按时、按量提供有关运输工具和司机人员。

3.股份公司保证将用车和运输计划提前通知集团公司,但临时用车和特殊情况可随时要求集团公司提供服务。

4.股份公司保证合理使用车辆等运输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医疗后勤服务

1.医疗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医院、诊所等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以及幼儿园、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3.集团公司保证根据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条件对股份公司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第十八条科研服务

1.施工科研服务指股份公司以其拥有的施工科研设备、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员,向集团公司的有关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集团公司工作和生产的需要。

2.股份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集团公司保证对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传和转让给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获得代价而转让给集团公司者除外,集团公司保证合理使用且不转让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设备,对不合理的损坏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生效

本协议经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司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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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据金融界用户以及乙方的反馈积极开发为金融界用户所欢迎的人才职业信息;

3.在其网站为乙方频道设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频道 logo 或文字及 url 网址链接;乙方网站主页的网络路 径;以上内容由乙方根据协议附件规定提供,乙方拥有上述内容的版权与修改权,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网上修改上述内容的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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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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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推荐第9篇: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推荐第10篇:婚庆公司合伙协议书

婚庆公司合伙协议书

姓名:

,性别:男,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性别:男,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男,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公开、互利的原则,经反复协商特订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成合伙企业(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做到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分盈余。

第二条 ,合伙名称、地址、租金:三方多次商确,本公司命名为:__;地址:____________;租金:。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一)婚礼、开业、广告、庆典、新房、彩车、鲜花、会场全套布置;

(二)婚礼策划、中西式婚礼主持、寿宴主持、乔迁宴主持、升学酒主持、商业主持;

(三)婚礼、寿宴、乔迁、开业、会议、同学聚会等各类庆典及各类专题片的摄影摄像;

(四)各类影视制作;

(五)对外出租音箱、舞台、婚车、灯光等设备。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年__月__日起,至

年__月__日止。(此协议书逐步修改完善,一年一签。)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

(一)甲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圆整);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圆整) ;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圆整) 。

(二)甲、乙、丙三方的出资,于

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以后不得再出资。

(三)甲、乙、丙三方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圆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门面转租时必须收取门面转让费(转让费必须高于甲、乙、丙三方原出资费___元),把门面转让费按1:1:1的比例予以返还甲、乙、丙三方的出资费。

第六条 ,利益分配:

(一)为提高共同管理、共同经营的积极性,甲、乙、丙三方无论谁方接到业务(指个人单独行为),都必须按本单业务总金额的_﹪,结算给接单人,作为劳务费。

(二)每次业务,所出设备及出劳费用计算:租借_方的设备,每场费用不得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_方摄像(摄像机自带),每场费用不得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客户需要婚车,按当时租车的市场价格计费;_方主持,每场费用不得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光碟制作按客户要求的难易程度收费。(业务结束,现场结算各种费用)。

(三)盈余分配:每次业务结束,以甲、乙、丙三方出资数额为依据,按1:1:1的比例现场分配。个人联系的业务,由接单当事人负责组织分配;集体业务,甲、乙、丙三方按轮次负责组织分配。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承认并签署合伙协议;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合伙的经营期限内,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后即成为新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甲、乙、丙三方研究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另签定协议),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2.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公司利益;2.主动给公司联系业务。

第十条, 禁止行为和处罚: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

合伙因下列情形之一,合伙解散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巴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保安公司合伙协议书

保安公司合伙协议书

甲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

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负责出具成立 -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第八条

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

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退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 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 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第三十条

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 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 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 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 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 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

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

担保人: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 “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

第12篇: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经营XXXXXXXXXX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XXXXXXXXXX公司。

2、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甲乙双方以现金形式出资,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双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2、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进行平均分配。

第四条、合伙工商登记、报税

由甲方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登记事宜。

第五条、合伙经营管理

1、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2、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六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七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业务经营期限暂定为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1、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双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九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三)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四)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第13篇:合伙开公司协议书

合 伙 开 公 司 协 议 书

合伙开公司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协议书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禁止合伙人单方面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对公司的资产、财产进行单向融资、拆借业务,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的财产对自己的家人亲属提供各种恩惠。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并开始营业。

第14篇:保安公司合伙协议书

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

中心合伙协议书

甲方: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陕西省保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目的:为在陕西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在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下属部门:蓝剑群防联网报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中心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甲方占40%股份,乙方占60%股份。中心成立后,由乙方经营管理;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

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中心的经营范围为:“在陕西省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治安巡逻、监控、技防区域秩序维护业务。”

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中心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中心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负责提供成立联网报警中心所需的保安公司的各项手续,负责中心成立后政府机关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 甲方权利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群防联网报警中心。

3、甲方任命乙方为西安蓝剑群防联网报警中心负责人。

4、对乙方的财务进行监督。第七条

乙方权利责任:

1、乙方负责对中心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中心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中心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遵守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必须请求汇报,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中心账务自行管理,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如实登记收入、开支、每季度向甲方上报收支报告。

第八条

享有份额:甲方占有中心40%股份,乙方占有60%股份。并按股份分成享有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 中心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中心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中心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中心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特殊约定的收益除外。

第十一条 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中心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中心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中心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中心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口头、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0000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确定中心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中心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中心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中心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中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双方每季度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会议,审核中心每季度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中心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中心经营期间的债务,中心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中心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按照股份比例承担。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中心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中心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中心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中心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

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出资人对中心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退股

中心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 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 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中心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中心,甲方不得申请注销或撤销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中心。

第三十条

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中心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 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 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 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 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 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

中心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中心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

中心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第15篇: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

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公证或签证机关 (公章)

年 月 日

第16篇: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合伙经营广告企业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企业

1、企业性质:个人合伙;

2、字号:震撼设计;

3、经营范围:包装、广告的设计、制作等;

4、经营场所:现已承租正在装修的凯兴小区经营用房;

5、经营期限:五年(从XX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1日止)。

二、出资与责任

1、甲方出资17万元,乙方出资3万元,均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天内以现金缴交;甲方占70%股份,乙方占30%股份。

2、双方在合伙经营存续期间按股比分享盈利、承担亏损,负无限责任。

3、在合伙经营期间若双方同意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投资,则双方按股比出资。

4、甲乙双方均应保守合伙体商业秘密,严禁泄露合伙体财务、技术、客户等信息资料,违者视为根本违约。

三、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

1、甲方负责合伙企业的行政管理,是企业负责人;乙方负责业务工作,操持主管订单项下业务的设计、制作。

2、甲方兼任出纳,乙方兼任会计;每月底双方互报纸质现金流水账和会计报表。

3、合伙经营期间,双方的业务订单均应由合伙体承接、如实入账、按约定分工履行职责,不得私下接单、账外收款。

4、合伙体若需聘请员工,其工作职责和报酬由乙方提议、甲方审定。

四、财务制度

1、甲方月薪1000元,乙方月薪XX元,每月15日领薪。

2、双方从达成合伙意向之日起为合伙体经营目的所实施的支出,均计入合伙经营成本。

3、合伙体所购置的动产,由乙方登记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备存。

4、年终结算,经营收入在扣除耗材、房租、水电费、佣金、税费等成本后的净利润,双方按股比分成;若有亏损,双方按股比在10日内补足出资。

五、企业终止

1、合伙经营届满,双方进行合伙终止清算,按股比分享共有资产、分担债务责任。

2、若在经营期限内出现企业经营严重亏损、难以为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若在经营届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合伙经营的,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续签合伙协议。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支付3万元违约金;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过3万元的,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商订补充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文书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书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17篇:个人合伙开公司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

1 合伙人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

2 合伙人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

3合伙人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 通过合法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

经营项目:工控仪表,机箱和电气产品装配,SMT贴装电路板,电子元器件销售。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无限期。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每人出资额相等,计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为20,000元整)。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2年12月31日前交齐,由所有合伙人推举一人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 监督和核查权,在没有公司账户前,每人先交1万元钱打入以 赵海烨 户名所开工行个人账户做为启动资金此账户(9558801807104003667)暂作为公司现金账户。

3.本合伙共计出资人民币陆万元,小写为6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 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按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 股东股本说明,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

1 ..出资后每位股东各占28%比例的干股,用于年底分红,其余14%用于公司积累以及员工奖励;

2.盈余分配,除去所有开销后的收入为创收盈余,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初期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 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退伙:①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的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公司管理

由赵海烨负责业务管理和日常内部事务管理,并暂时具有最后决定权(最后决定权负责人一年 一定由年底股东大会投票选出;也可在年中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投票选出,但临时选举最后决定权负责人议题在临时股东大会中一年只允许提出一次),黄骞负责生产,邱黄林负责外联工作,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分歧,由具有最后决定权的人拍板决定。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名义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 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人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 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 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 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人合伙,并禁止家属插管公司大小事务;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2.1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违法法

律被撤销;④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邀请中间人或公证人清算并给与公正;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

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 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 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2012年11月15日

第18篇:合伙开公司—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股东合同)

合伙人(甲):男,身份证:

合伙人(乙):男,身份证: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由,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共投资为万元,其中甲出资万元,占%股份。

乙出资万元,占%股份。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若后期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由甲乙双方负责。

第三条,本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钢盈亏,经营盈余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组织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不得岐视他人或随意脱离组织,出卖组织,如发现有故意危害集体利益行为者,视为自动放弃股份。

第四条,他人可以入股,但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合伙人在合作期内不得在经营状况不好或亏损时提出退股,若提出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任何合伙人不得不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善自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组织竞争的业务,如发现视为自动放弃股权,放弃股权者其名下股份均分给其他合伙人即股东。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事项,合同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四)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合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体资金状况。

第八条,任何成员不得聘请其亲戚和家庭成员负责公司重要职务,如财务,人事等。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未提到的约定,全部按照《合伙企业法》最新办执行。

其它事项:

1、违约与责任:甲乙双方宣誓恪守各项条款,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要依法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不成时,则由经济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文本为中文。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为合伙经营期。

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二0一二年月日

第19篇: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1

合伙协议书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经营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公司。

2、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3、乙方以现金和技术形式入股甲方公司,乙方入股资金为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4、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入股甲方公司后以三个月为磨合期,乙方入股资金先期到账万元,磨合期后将后续资金补齐,磨合期内乙方如果想退出,应提前知会甲方,所投入资金在30日后由甲方无息偿还。

5、甲乙双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

6、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即甲方占% 乙方占%分配。

7、合伙期内乙方每月从公司中领取元,用于生活及日常工作开支。

8、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9、公司财务及账目每月月底公布,每年年底进行利润分配,双方必须出席。

10、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 在进行相关的财务清算后,乙方其出资可以退回,所出资资金在其退伙30日后不计息偿还。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20篇:合伙开公司协议书1

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 __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 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 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月____日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账面财务利润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入伙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他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的权限

1.合伙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合伙人其权限是:①对供货和销货产品的物料和产品以及客户信息进行管理;②支付合伙 债务;③对内日常生产计划进行管理。

3.合伙人其权限是:①对产品的报价、生产风险工艺要求进行评估;②提供内部技术上的需 求;③对内日常生产技术进行管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3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伙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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