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学生家长协议书(优秀)
安全协议书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希望贵家长要关心孩子的生活。为此,学校与家长达成以下几点协议:
1、家长和老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到校、离校,按时上课、下课,不违反安全纪律和学校规定。
2、由于个别学生,家长电话又联系不畅,所以请家长必须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8:15;下午2:00至2:20(夏季:2:40至3:00)这两个时间段内联系学校,查询该生的到校情况。
【学校联系电话:;年级班班主任的电话:】
【学校放学时间:上午:11:50,下午:春季5:35(夏季6:10)】
3、家长要及时监控学生上学、放学回家的时间及活动。
4、该生请假必须由家长亲自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5、家长有教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并协助学校管理好学生的义务。
以上几点作为家长课程的作业,请贵家长必须协助完成,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事件,由家长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家长自存一份,家长签字后学校存档一份。
家长签字:
2012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希望贵家长要关心孩子的生活。为此,学校与家长达成以下几点协议:
1、家长和老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到校、离校,按时上课、下课,不违反安全纪律和学校规定。
2、由于个别学生,家长电话又联系不畅,所以请家长必须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8:15;下午2:00至2:20(夏季:2:40至3:00)这两个时间段内联系学校,查询该生的到校情况。
【学校联系电话:;年级班班主任的电话:】
【学校放学时间:上午:11:50,下午:春季5:35(夏季6:10)】
3、家长要及时监控学生上学、放学回家的时间及活动。
4、该生请假必须由家长亲自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5、家长有教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并协助学校管理好学生的义务。
以上几点作为家长课程的作业,请贵家长必须协助完成,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事件,由家长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家长自存一份,家长签字后学校存档一份。
家长签字:
2012年月日
推荐第2篇:与接送学生家长协议书
岳池县特殊教育学校车辆接送与学生家长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和上学、放学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岳池县特殊教育学校与的家长签订以下协议,望双方能遵照执行,互相协助,互相督促。
一、学校职责
1、学校要加强督促,确保送子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的资质合格。
2、学校要加强监督,送子汽车司机不许饮酒驾车,不能超速行驶,确保学生在行驶途中的安全。
3、学生上车时,接送学生教师必须认真点名,不得遗漏学生。
4、学校要督促驾驶员准时到达接送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5、学校将接送学生的车辆到达接送点的准确时间告知家长,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
二、家长职责
1、早晨请家长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请教育您的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由接送学生的老师点名上车,家长等孩子上车后方可离开。请您并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请教育您的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学校取得联系,学校会妥善安排处理。
(5)如果在规定时间里由于您和您孩子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请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6)教育孩子听从汽车司机和接送学生的老师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7)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望您能及时通知学校。
2、放学时,由接送学生的老师点名上车,并送到指定地点。
(1)请您于相应的时间到候车点去接您的孩子,在候车点到您家的途中,学校不再为您的孩子负有任何的安全责任,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2)请教育您的孩子到候车点后要及时回家,不要在途中玩耍。
(3)由于您孩子的特殊性,我们学校要求每位学生的家长必须在指定的站点接送
学生,如果家长任由学生独自来学校或下车以后自行回家,学生在上车以前和下车以后
所发生的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均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尊敬的家长,您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望我们双方相
互沟通,相互协作,确保您的孩子乘车安全。
学校责任人签字:学生家长签字:
2014年月日
推荐第3篇:学校与学生家长协议书
协议书
各位学生家长:
学校目前还没有校车,还不能满足远道学生要接送的需要。学校也没用跟任何车辆签订接送我校学生的协议。目前有不少学生乘车上下学。各位家长,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您家庭的幸福,希望你们也能跟学校一样,高度重视学生路上的安全问题。为此,学校同学生家长、学生特签订如下协议:
1、严禁您的孩子乘坐非客运车辆(货车、农用车等)和超载的车辆,严禁搭乘 “三无”(无牌、无照、无客运证)车辆。
2、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严禁未满十二周岁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
3、家长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安全工作不可松懈、不能儿戏,也不能有侥幸心理。如你确需和私人车辆达成接送你家学生的协议,请务必和车主签订书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否则,责任自负!
4、家长要教育孩子坚决不坐非客运车辆和超载的车辆。尤其是风雨天绝对不能乘坐超载的车辆。学校要求:如果遇上风雨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您宁可耽误点时间,辛苦一点,亲自接送您的孩子上学,千万不能图方便一时而后悔终生。学生的安全,我们人人有责,要确保你家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乘车时,等车停稳后,再上下车,不争抢拥挤,同学之间要相互照顾和谦让;骑自行车的学生上学放学时,不要在途中玩耍逗留。
6、乘车学生的家长要按时到相关乘车点接送学生,如孩子在正常到校时间因故不能来校或放学回家时间未按时回家,家长要和学校及时联系,了解情况。
7、希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学生时期既幸福快乐,又学习进步,成为未来国家合格的人才。
冯瓴新仓学校(签章)
家长签名:___________
学生签名:____
2014年2月28日
推荐第4篇:幼儿学生家长接送协议书
万屯镇贡新小学2013—2014学年度幼儿
学生家长接送协议书
班级:___________学生姓名:___________
由于贡新小学地处关兴公路、309省道和汕昆路旁,过往车辆较多,为保障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安安回家,根据幼儿学生年龄小,辨别是非能力较差等原因,学校现与幼儿家长签订以下协议:
一、家长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午:8:20—10:25;下午:2:00—3:30)接、送学生。
二、若因家长没有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幼儿学生,学生出现的一切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与学校无关。
三、幼儿学生生病或有其他事不能到校上课时,家长必须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请好假,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与学校无关。
四、家长在幼儿学生来上课前需要的学习用具准备好,不准让幼儿学生自带削笔的小刀及危险品到学校,不准在外面买零食吃。
五、家长必须定期给学生洗澡,勤给学生换衣服,每天保持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六、家长要配合学校作好幼儿学生的教育工作,学校安排的工作家长要积极配合完成。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一份,有效时间(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学生家长签字:班主任:何兴兰
兴义市万屯镇贡新小学2013年9月1日
推荐第5篇:学生家长暑假安全协议书
学生暑假安全协议书(家长会后交学校存档)
暑假将至,安全第一,安全责任,家校共担,而家长是第一责任人。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身心安全,特制定以下协议:
1、学生要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假期中要遵纪守法,不得干一些有损他人、集体、国家利益的事情。严禁参与社会上的帮、伙,打架斗殴。一言一行,体现文明,一举一动,保持风度。
2、严禁爬墙、攀树或其它高大建筑物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驾驶机动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三轮车、超员车等,不骑英雄车,不在路上追逐打闹,靠右行走,注意避让车辆,按时回家;外出如实告知父母并保证安全,不在夜晚独自外出;严禁返校逗留玩耍。
4、遇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到高大建筑物、高大树木下躲避,也不到水沟、桥下避雨。
5、注意防火。不带火种进入校园和林区,不在野外进行野炊、玩火、燃放烟花炮竹等。不随意野外用火。
6、注意劳动安全。劳动时要正确使用劳动工具,严禁拿劳动工具戏耍。
7、讲究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要勤洗刷,防止病从口入;不吸烟,不喝酒;不吃“三无”食品和变质食物,以防中毒。预防各种传染疾病。
8、安全用电,不随意触摸或修理开关、灯具、电线等,不靠近高压线;不玩或持有危险物品,如刀子、木棍、鞭炮、打火机等。
9、不进网吧或游戏厅,不看不健康书籍和碟片,不赌博,不进不健康场所,不从事迷信活动,反对邪教;不参加其它一切有害健康的活动或游戏。
10、加强防盗防抢意识。警惕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遇上违法犯罪事件,应沉着、冷静、灵活、机智,设法脱险,及时报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1、掌握正确的应急方法和自救知识,善于处理一切突发事件,做好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等。
12、在家中听从父母教导,树立高尚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态,遇到问题冷静思考,正确对待,不走极端;根据自己的假期学习计划,完成假期作业,做好功课的预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承诺:
__
__级____班 学生签字:
家长承诺:全面加强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保证学生的健康平安成长,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家长签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018年7月19 日
推荐第6篇: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家长陪读协议书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家长陪读协议书
甲方:**市特殊教育学校
乙方: (学生 的监护人 )
为加强学生系统康复训练,最大程度地挖掘他们的内在潜能,提高自身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其更好地回归社区、融入社会,提高其生活品质,过上愉悦的人生。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依照学生的身心功能及需求,对其进行合理的康复、教育、技艺、生活训练。
(二)学生在校期间,甲方有权利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
(三)新学生首先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观察期,观察期满后,甲方将视实际情况,决定学生是否通过。对于通过观察的,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学习、康复等相关事宜。对于不适宜集体生活的,乙方要带回学生进行家庭教育,等学生适合到校学习生活,再带回。
(四)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癫痫发作等)而发生的自伤或伤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在甲方不能预见或不能控制的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担经任何责任。
(五)在校期间,双方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保持沟通联系,请乙方配合学校教育,甲方向乙方反馈学生的情况及相关表现等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学生的病因史、健康状况、性格特点、个人爱好、能力状况等基本资料,如因资料提供不全或者隐瞒病情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计划,并与甲方一起积极处理学生在中心发生的意外事故(如疾病、意外伤害等)。
(三)乙方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
(四)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学生的学习、康复等工作,认真填写家长联系卡与家庭作业单,并及时给予反馈。户籍变迁、住址及联系方式改变,应及时告知甲方。
(五)学生在中心期间意外伤害、学生自身病因,及未入校园内发生一切问题非由甲方过失导致,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学生在校期间要爱护宿舍公物,爱护公共设施。严禁损坏公物,学生在校内,由于自身过错造成本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集体、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人承担责任。非因学校方面原因,造成学生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七)乙方提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合理合法要求,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费用。
(八)在校陪读的学生和家长,请遵守《句容市特殊教育中心家长陪读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根据实际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定,自签定之时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市特殊教育学校(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推荐第7篇: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协议书
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协议书
甲方:乘车学生家长
乙方:接送学生车主
为了确保学生乘坐车辆交通安全,增强车主安全意识,学生家长特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司机按时、定点接送学生,认真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对于没有按时乘车的学生要及时与
家长取得联系;
二、司机必须具备准驾车型的资质;
三、司机不开快车、报废车,不疲劳、酒后驾车;
四、车主安排专人维护学生候车安全;
五、车主负责接送学生期间的人身安全;
六、司机不得超负、漏接学生;
七、司机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
始终保持车况良好;
八、出现事故由车主负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学生乘车期间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车主 唐灯平
乙方:(学生家长)
为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2、学生乘车必须佩带乘车证,必须遵守乘车纪律,服从指挥,不中途下车,不把头和手伸出窗外。甲方必须对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负责,如学生在乘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甲方必须承担相关的安全和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如不按时接送学生,学生离车后发生事故,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乘车学生一次性缴纳全学期乘车费,中途不乘者不予退款。
5、本协议有效期自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月30日止。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09年8月30日
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协议书
甲方:乘车学生家长
乙方:接送学生车主
为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防范乘车学生乘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车主与学生家长对学生安全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其内容如下:
1、学生乘车地点及时间
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
上、下车时间:
早上:______点之前
下午:______点之前
2、接送地点、时间的变更由家长与车主协商后确定。
3、学生上下车时应服从车主安排按秩序上车,上车后不得在车内打闹嬉戏服从车主管理。
4、学生上车后至下车前的学生安全由车主负责,乘车期间不听车主的指挥所造成的安全责任自负。
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学生上下车,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6、校车按约定时间地点准时发车,如果家长不能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请家长提前与车主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
8、车主确保学生所乘校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司机必须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野蛮驾车,按规定时速行驶,不得超载行驶,如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
9、车内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客货混载,其他乘客不与学生混载,因车主及司机违章时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10、乙方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送学生,如不按时接送学生,学生离车后发生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11、乘车学生每月7日一次性缴纳一个月的乘车费,中途不乘车不予以退款。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乘车期间。
学生家长(甲方):车主(乙方):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推荐第8篇: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协议书(简化)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
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协议书
学校: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学生:
家长:
根据《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考〔2004〕1号)、《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工作的补充意见》(苏教考〔2008〕14号)、《“专接本”工作补充意见实施细则》(苏教考自〔2008〕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工作的管理,为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管理,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协议书》,由学校与学生、家长三方签订后共同执行。
第一条学校在学生教育管理中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1、按规定组织生源;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表彰、奖励或处分;
4、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学校在学生教育管理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依法治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3、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4、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5、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6、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帮助;
7、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8、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9、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知晓自学考试“专接本”的性质、学生管理、收费标准、教学与考试管理的要求;
2、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3、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4、符合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对在校内受到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3、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
4、严格遵守自学考试的考场纪律;
5、按规定缴纳助学辅导费及有关费用;
6、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家长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晓自学考试“专接本”的性质、学生管理、收费标准、教学与考试管理的要求;
2、享有学生在校表现、学习状况及考试成绩等信息的知情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家长应当履行的义务
1、督促学生努力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主动积极与学校联系,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学习状况及考试成绩等情况;
3、告知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生活、身体及在家表现等信息。
第七条参加“专接本”学习,一经注册,原则上不予退学。
第八条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
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适用于举办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的专科学校和接受自学考试“专接本”
专业教育的学生及家长。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学生(签字):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家庭电话:
家庭住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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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学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5、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四年级学生姓名家长签名
20年月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学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5、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四年级学生姓名家长签名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小学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也是学生家长的希望。教育好学生是学校老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我们学校和学生家长需签订如下协议: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2、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家庭的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联系沟通。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要直接联系家长或告知班主任老师,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教师在上课中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学习,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知去向,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5、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电话: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电话:
学生家长签字:
向前小学
第11篇:学生家长与司机安全协议书
学生家长与接送司机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幼儿园)管理接送车辆的安全责任,规范和严肃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接送车所有人、驾驶员履行下列责任
1.明确告知乘坐接送车学生(幼儿)的家长,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都是非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营运险。 3.乘坐接送车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
4.接送车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5.驾驶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满三年、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超过12分、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经身体检查无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车疾病。
6.接送学生(幼儿)期间服从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接送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
7.接送学生(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接送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落实好跟车监护人,杜绝幼儿、小学生失管现象。
8.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到接送点时(家长来接的学生幼儿)必须把学生幼儿交给家长,(家长不接的学生幼儿)交待学生幼儿及时回家;如有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5分钟或电话联系家长;对未联系到家长的要把学生幼儿带回学校(园)交给相关责任人,如果是末班车一定要把学生幼儿送到家。有特殊情况出现必须及时请示校(园)领导。
9.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责任
1.家长知晓接送车的性质。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自愿将孩子委托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车主协商确定,按时交纳。
3.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车主(驾驶员)。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驾驶员人生安全,不得聚众闹事。
家长(签名):
驾驶员(签名): 车牌号码: 驾驶证号:
(此协议书共一份,望家长高度重视。此协议由学校保管。)
第12篇: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的协议书
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的
协议书
学生姓名
我校本着保证乘车学生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与乘车学生家长签定此协议书。
1、运送学生车辆是学生家长雇用,我校不属于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雇主,因而与公交公司和出租车主不存在权力和义务关系。乘车的学生家长是车辆的雇主,公交公司和出租车主向学生家长负责。
2、我校负责按时把学生安全送出校门,司机要及时有序的组织学生上车就坐,清点人数,防止遗漏学生,特别注意恶劣气候时学生上下车及其途中的安全。
3、我校要求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允许超员现象的发生,不允许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不允许酒后驾驶和超速违章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出现,如因此引发意外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乘车学生及家长有权监督出租车。
4、我校向公交车司机提供学校作息时间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请司机师傅与学校联系。
5、乘车学生离校后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乘车学生家长签字:
司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多伦第四中学
2010年9月1日
第13篇:房东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房东、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给学生提供舒适、愉悦的生活、学习环境,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明确房东、家长对学生管理的责任,经家长与房东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房东责任:
1、房东须给学生提供安全、牢靠的房舍,对房舍及舍内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对于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
2、房东要清楚每位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班主任及联系电话等,有事应及时与家长、班主任联系。
3、房东要明确学校作息时间安排,中午和晚上吃饭时间,晚上休息时间学生由房东管理,在此期间要及时清点人数,督促学生按时作息,若发现学生未到要及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4、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学生吸烟、喝酒、赌博。
5、房东必须提供给学生安全、卫生的饮用水,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6、房东要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外卫生。
7、住宿期间内若学生生病,房东必须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然后通知家长。
8、房东应善待每位学生,在管理上一定要掌握正确的方法,绝不能行为粗鲁、蛮横,用爱心滋润他们幼小的心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家长责任:
1、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经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况。
2、家长与学校班主任老师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时刻要将孩子的校外安全放在心上。
3、家长要教给孩子必要的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若在住宿点以外发生安全事故,自买食品中毒,责任自负。
4、家长在接到房东电话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内赶到处理,若不及时,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5、节假日学生安全,由家长全权负责。
6、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房东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房东:
家长:
学生:
2011年月日
第14篇:小平中学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协议书
小平中学低年级学生家长
免接送协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园上下学时接送的接交制度”,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的要求,特别是当前社会上出现了多起校园恶性伤害案件,为了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保障学生的安全,现将有关要求再次强调如下,务必请各位家长抓好落实,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特制定如下协议书:
1、学校特别提醒您:让孩子按时到校,不提前到校,到校时间:
一、二年级:早上7:40至8:00,中午13:40至14:00 ;学前班:早上:9:10至9:30,中午13:40至14:00 ;放学时间:
一、二年级早上每周星期一12:00放学,星期二至星期五11:10放学;学前班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11:10放学;下午学前班、
一、二年级学生星期一至星期五15:30放学。
2、学校要求学生上学、放学必须有家长接送到校门口,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自己的子女在上学放学路上受到伤害。家长要注意掌握孩子上学放学时间,按时接送孩子。如果家长不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在进入校园前和学生放学后孩子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3、经常教育孩子上学放学后赶快回家,不要在路边、商店门前滞留、玩耍。
4、孩子有事有病要及时与班主任请假。如发现孩子有心理异常的现象,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并且通知班主任。
5、教育孩子禁止携带非学习用具到校。如:管制刀具、小刀、剪子、药品、毒品等,一定要确保学生安全。
6、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河下溏洗澡,按要求使用电器,不乱动电路电线,不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拨打119),并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
7、卫生习惯要养成。不购买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变质的饭菜和不干净的水果,少吃生冷食品;不喝生水,不吃来历不明的水果,严防食物中毒。同时要预防传染病,如腮腺炎、手足口病等。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各执一份。
小平中学:(盖章)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小平中学
2012-3-5
第15篇: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学校或幼儿园】
乙方:——————【学生(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对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乙方,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三、乙方是未成年学生法定第一顺序监护人,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二)教育子女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未满十二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发现子女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等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不让子女在校园以外的非法摊点买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离校园,远离危险地带,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预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库、河流、沟渠和池塘洗澡、戏水、钓鱼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八)教育子女不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参与打架斗殴;不准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准偷窃、故意毁坏财物;不准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九)发现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必须及时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学生或其监护人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 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也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七、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信访范围,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不得无理信访,不得无理取闹,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第16篇: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把我校安全教育落到实处,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和班级签订了安全教育目标责任书,在此基础上,班级和家长、学生双方特拟定以下教育管理责任,以便互助落实:
一、校方责任:
1、负责制定年度学生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把构建“平安校园”工作延伸到各个家庭,指导开展创“平安校园”活动。
2、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先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负责及时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
4、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逐级自查校内安全隐患并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
二、学生的责任: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老师的管教,遵守学校纪律和安全规定。
2、学生在学校内不得攀爬校门、校墙;不得在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处逗留、玩耍或做其他危险性游戏;不得在教室或楼道(楼梯)内追逐打闹、互相推搡。
3、学生在校期间若因病、意外受伤等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报告。
4、若因学生违反
1、
2、3条的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由学生当事人自己负责,学校不负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防溺水教育。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强化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进出教室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逐打闹,攀高爬低,更不许私自攀爬体育运动器材,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4、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再路边玩耍,未满12岁不骑自行车上路,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5、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有效期自2011年8月30日至2012年8月30日
校方代表(班主任签名或签章)年级:
家长(监护人)签字:学生签名: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把我校安全教育落到实处,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和班级签订了安全教育目标责任书,在此基础上,班级和家长、学生双方特拟定以下教育管理责任,以便互助落实:
一、校方责任:
1、负责制定年度学生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把构建“平安校园”工作延伸到各个家庭,指导开展创“平安校园”活动。
2、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先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负责及时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
4、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逐级自查校内安全隐患并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
二、学生的责任: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老师的管教,遵守学校纪律和安全规定。
2、学生在学校内不得攀爬校门、校墙;不得在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处逗留、玩耍或做其他危险性游戏;不得在教室或楼道(楼梯)内追逐打闹、互相推搡。
3、学生在校期间若因病、意外受伤等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报告。
4、若因学生违反
1、
2、3条的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由学生当事人自己负责,学校不负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防溺水教育。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强化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进出教室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逐打闹,攀高爬低,更不许私自攀爬体育运动器材,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4、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再路边玩耍,未满12岁不骑自行车上路,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5、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有效期自2011年8月30日至2012年8月30日
校方代表(班主任签名或签章)年级:
家长(监护人)签字:学生签名: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第17篇: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汝州市青坪双语学校(家长和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2002年9月1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学校和家长协商拟定以下条款,以便划分职责,各自履行。
一、校方责任:
1、负责制定年度学生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把构建“平安校园”工作延伸到各个家庭,指导各家庭配合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2、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等意外情况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3、负责及时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当事人家长承担相应责任有争议时校方给予协调。
4、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定期检查校内安全隐患并尽可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学生责任: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纪律和安全规定。
2、学生在学校内不得攀爬围墙和篮球架,不得在花坛、楼道、教室、操场等处做奔跑、推搡、挤压、打架等危险性活动。没有老师监护时不得私自在体育设施上活动。
3、学生在校期间若因病、意外受伤等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报告。
4、学生因病等原因在上课期间离开校园须得教师批准。
5、学生不得携带刀具、棍棒、猫狗、炮仗等具有伤人可能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6、严禁学生抽烟喝酒。学生任何时候身上不得携带火种。
7、没有家长(监护人)准许和陪同,任何学生不准游泳。
8、若因学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由学生当事人自己负责,学校不负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防溺水教育。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强化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进出教室、校门、楼道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要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家长应积极承担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3、学生有事有病要请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准假后方可暂停上学,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不准请霸王假。如果不请假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在路边玩耍,未满12岁不骑自行车上路,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骑摩托车上路。
5、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并且已向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上课期间老师在岗并认真履行职责,但学生仍然发生意外事故的事故。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暗地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事故。
六、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七、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八、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依法报告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年月日起生效。
校方代表(班主任签名或签章):
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或签章:
第18篇:车主与乘车学生家长协议书9
车主与乘车学生家长协议书
甲方(车主):阚德利
乙方:学生
的家长
为方便学生上放学,保障学生按时上学和回家时间,保证学生乘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保证接送学生用车安全运营,使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乙方可随时检查行车证)、检修,保证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二、甲方负担车辆运行费用的缴纳,按时缴纳车辆强制保险、驾乘人员保险、承运人责任险。
三、甲方按照双方确定的车辆运行路线、停靠站点和停靠时间按时接送学生,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不得延误时间。
四、乙方须保证自己的子女按照双方确定的乘车路线、时间、地点上下车,并严格遵守乘车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或乙方子女原因延误时间或造成其他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在校车发车前,亲自将学生送到校车上,未按时到达的,乙方自己将学生送去学校,放学时乙方提前到下车点接学生。
五、甲方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定,不超员、不超载,不酒后驾驶,因甲方原因造成行车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发生非甲方主要责任事故,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处理或由主管部门处理。
六、甲方驾驶员、随车管理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学生可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并向交通或公安部门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出现超载的。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的。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6、甲方无随车管理员。
7、安排学生在副驾驶座乘坐的。
8、甲方随便更换驾驶员的;
9、驾驶员准驾车型不符的(19座以上A1证,19座或以下A2证)。
10、甲方不按时到交通主管部门审车的。
11、甲方用无接送学生资格的车辆接送学生的。
12、第二车学生等车时,无管理人员的。
13、举报电话:110或3853000,也可直接到开发区交警中队、交警一中队举报。
七、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商的付费标准方式,按时付给甲方乘车费用。如乙方不能按时履行交费义务,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子女乘车。
八、甲乙双方声明:学生乘坐接送车辆,是车主与学生家长的双方行为,如出现纠纷或安全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由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处理。一切责任与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无关。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交学校一份备案。
协议双方签字: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19篇:学生家长带领孩子参加中考协议书
学生中考安全协议书
甲方:龙河镇中心学校 乙方:考生和学生家长
基于实际情况和广大考生家长的要求,中考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考生的接送、食宿、管理。所以要求家长带领自己的孩子(以下均称考生)参加中考,对考生的饮食、住宿、考试及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保证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考出一个好的成绩,顺利完成中考。为了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学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长(乙方)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1.乙方督促考生必须遵守考试时间,按照准考证的要求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去做。考试前将考生送到考点,考试结束后将考生安全接回。
2.乙方对考生的起居饮食和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不出现任何纰漏。上考场前要提醒考生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具。
3.乙方要调整好考生的心态,保证考生的充分休息,注意调节考生的情绪,科学合理的安排膳食,预防感冒、着凉、坏肚子等疾病,保证考生高高兴兴的参加考试,安安全全的回家。
4.考试期间,乙方须与甲方保持联系,有问题及时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决。
以上各条望乙方严格遵守,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龙河镇中心学校(盖章)
乙方:________(考生签字)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盖章)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第20篇:关于乘坐非法车辆学生家长协议书
关于乘坐非法车辆学生家长协议书
乘车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中小学、幼儿园的接送车辆也随着大量增加,与之有关的各类安全事故也明显增多,教训极其惨痛,说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安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亟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教育局、校车公司为凉水中心校配备三辆校车接送学生,坚决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交通安全规则的车辆上下学;能够步行上下学的学生,不允许骑车,家长能够接送的学生,不乘车上下学;学校和全体家长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一、关于乘坐恒宇校车公司校车的几点说明。
1.关于乘坐柳河恒宇校车公司校车学生的车费过高问题,政府、学校无力解决。家长可以找相关部门协商。
2.学生乘车自由,政府、学校无权干预学生是否乘坐恒与校车公司的校车,但是必须做到一车一人。
二、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车辆上下学。
为了您的家庭幸福,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请您做到:
1.教育孩子坚决拒绝乘坐超员车、三无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学校、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对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进行监督、清理和整顿。
4.学生(幼儿)乘车上下学,是家长与车主的关系,是校外行为,学生(幼儿)的安全由家长和车主共同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政府、学校概不负责。
为了您孩子的安全,请您不要掉以轻心,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时时教育孩子,关注孩子的安全,做到警钟长鸣。感谢您对政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如果您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请在下面签字。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凉水河子镇政府 凉水中心校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