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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1 09:00:49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施工安全协议

***中学教学楼楼施工安全协议

为确保学校施工期间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红古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学校(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甲方:***中学

乙方:***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2012年7月29日

一、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学校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在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三、施工队的外来人口要“三证”(即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俱全,所有人员必须在一周内办齐“校内临时出入证”。

四、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学校保卫部门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学校的安全。

五、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

六、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学校保持密切工作联系。

七、施工单位负责其工地和人员的全部安全责任。

八、学生上学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九、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习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十、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十一、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施工队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

十二、如违反本规定,校保卫部门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校保卫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2篇:安全施工协议

安全施工协议

为了建设,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为确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创建省市优质工程,根据国家安全施工法规和公司安全条款,加强职工思想素质和文明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公司特制订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不得违规,如违犯者后果自负。

1、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现场各项条例,按时上下班,不私自离岗,有事请假。

2、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不打骂斗殴,聚众闹事,做到文明施工。

3、遵守劳动安全法规,施工现场做到戴好安全帽,工作区不穿拖鞋,高空必须系保险带,每次高空作业首先检查脚手架、爬梯,不牢固者必须先修后再用,不得带病施工,带病施工或场外出现伤病亡事故,自理。真正做到脚踏实地,文明安全施工。

4、下班后,不赌博、不骂人、不喝酒、不乱窜,不准把工地原材料工具带出场外,按时作息,保护好自己的财物,丢失自负。

5、施工人员进场后,要爱护工地一切材料,设计配料要严格按照说明要求配制,如违规者出现质量问题后果自负。

6、现场不准抽烟,不准带所有引起易燃易爆产品。使用有害有毒材料时,要带毒、防害劳保用品,违犯者后果自负。

7、上下交接班时,所有当班用不完的材料和使用工具不准随便乱放,下班后要交入仓库,工具以旧换新,无故损坏加倍罚款。

8、以上条款如违反,除现场罚款外,公司再加倍罚款。

9、以上各条是根据国家厅“地方政府的法规条文精神”公司综合实际情况制定,此协议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如有违反,一切后果有违反方自负,有争议之处可按安检部门裁定执行。

*******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3篇:施工安全协议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了保障施工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建设单位及场地业主的设施完好和整洁,做如下承诺:

一、施工单位要有分级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施工安全、工地治安、机房防火,提交安全施工规程,制定人员安全、防火、防盗、防触电措施。

二、在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建设单位及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施工完成后要有专人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离开现场要切断电源。

三、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登高作业证件,严禁无证登高。高空作业者必须做好安保措施,系好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戴好安全帽。

四、厂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烧饭、不准用火。

五、施工中涉及用电作业,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严禁无证者参与用电作业。

六、如发生违反上述协议条款所要求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责令停工直至取消入围资格,对造成事故的施工单位和肇事人员追究责任。

七、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切实作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事故,其一切责任、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施工单位承诺:如发生事故,承担后续责任。

施工单位(章):

2011年月日

推荐第4篇:施工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甲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正常进行,本次水泥磨检修施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落实安全责任到人,违章必究,保证安全施工,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与健康,特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目的

要求乙方达到安全工作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究的目的;使全体施工人员认识到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工作中做到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树立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要求:

1.安全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乙方主要领导为现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要求落在实处。

2.乙方各施工小组明确好安全责任人。乙方主要领导、现场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层层把关,出现责任事故逐级落实责任,根据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责任大小进行调查处理。

3.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其它各项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生产管理部,以便尽快将各类隐患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善后工作的处理,通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将对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4.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现场隐患要及时给予解决和处理。

5.乙方要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三、安全管理细则

(一)、现场施工安全规定

1.在进入库内清库时,现场必需安排监护人员,清理平面物料时,人员不能靠近中心边缘站立,并且所有进库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戴好劳保用品方可作业,否则一经发现违规者立即严肃处理。

2.多数人进库前领导小组必须做好作业方案、计划和应急措施;对外协人员在进库前必须现场做好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然后做好安全防护后由有经验的老员工带领进库作业;队长随时注意队员的精神和身体状况,身体欠佳的多休息一会,实在不行更换为其他工作;严禁“三违”现象出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工作做到位了,再考虑作业进度。

3.施工人员施工中不得随便乱开孔洞、乱设障碍留下安全隐患,施工中必须要做的,要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使用。

2.电气焊(割)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罩)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眼镜),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使用电焊机前应及时联系甲方电工接电,不得私自接电。使用前先行检查保证接地良好后方可使用。

4.不得使用其它金属物体(管道、轨道、脚手架、电缆桥架、电气设备、框架等)作二次回路线。

5.焊机一次线不得超过3米,二次接头不得超过3个,焊把线、一次线、二次线保证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裸露现象。

6.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及运行设备禁止作业的区域内从事电气焊(割)作业。7.不得违规单独进入封闭环境作业,当确需进入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人员共同进行,施工时保证有专人监护。

8.气焊(割)作业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 气焊(割)作业时明火与气瓶距离不得小于10米。

9.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下放气瓶必须有专人监护,并有醒目的隔离措施。10.作业结束应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关闭气瓶气阀。

(三)应急措施:

库内把一根较长的安全绳放入库坑中心,以备人员滑入后可抓住自救;多准备一条安全绳和安全带应急之用;公司车辆随时加满油待命;如果有人在更换安全绳挂安全带时滑落,库内人员和队长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尽快派人做好安全防护从库顶人孔门下库把落入的人员抢救上来,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对违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甲方安全保卫部将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对乙方清库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损失费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存在的争议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存在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项目施工完成后终止。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王楠工程名称:东丽国防教育基地通风改造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登高上架要求

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天津柯瑞斯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

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

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

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

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

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

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

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

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

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

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

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

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

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

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

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

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

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

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

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

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

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

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

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

线板。

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

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

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

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

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

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

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

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

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

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

一、

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

行焊割作业。

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

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

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

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

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

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

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

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

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

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

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

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

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

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

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

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

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

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

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

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

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

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

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本协议与双方签

定的工程外包派工单时效相同。签定工程外包派工单的同时,签定本协议。工程外包派工单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发包单位施工班组项目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6篇:施工安全协议

附件5: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公司

为保证通信机房的安全、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机房内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就乙方进入甲方机房施工应注意的事项以及甲方应提供便利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a) 根据工程合同以及项目管理的要求,负责与机房管理部门联系,办理进入机房许可手续,并协调处理施工中与机房管理之间出现的问题。

b) 负责与机房有关主管联系,提供一些必要的设施,即工地现场所必需的水、电、卫生设施等基础设施的供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c) 负责对工程现场系统设备的全面看管责任,防止损坏或盗窃。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保证工程的顺利与机房安全,乙方应设安全管理员(兼职亦可),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

2、必须遵守机房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动与施工不相干的设备,在已开通业务的设备上作业时,必须经得运维人员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3、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机房防火、安全用电制度。施工用电时,须经机房动力维护人员核定用电量,并在规定的区域接电。

4、禁止在已通电或开通业务的设备或布线旁使用可能产生火花或剧烈震动的施工工具,特殊情形下,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并经得运维人员同意,方可施工。

5、在已通业务的设备旁(或设备上)施工,应有严格的安全措施,谨慎操作,服从机房运维人员的安全指导。

6、做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不在施工区域外丢弃各种线缆、材料以及施工配件和工具,每日施工后应整理作业现场,保持机房的整洁,工程结束后应彻底清洁作业区域。

7、为便于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施工证,对带入机房的施工用品、器材应进行登记、带出时应接受机房保安的核对。

3. 联系方式及施工期限

1、本项工程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号)

2、本项工程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号) 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号) 乙方安全管理员:(签字) 联系方式:(手机号)

3、本工程自2017年4月15日开工,于2017年5月14日结束,逾期未完工的,需补办进出机房申请手续。4. 违约责任

1、由甲方责任引起工程的设备、器材损坏、遗失以及工期延误,甲方负与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对应的责任。

2、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乙方的责任与义务和联通机房管理条例,甲方的机房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机房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乙方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本协一式三份,甲、乙方项目负责人、甲方机房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二O 年 月 日

二O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安全施工协议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依照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集团公司关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责任。

2、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检查,针对乙方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权给予口头警告、提出整改通知,直至责令停工,并根据双方签订的相关施工协议及甲方集团公司的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乙方出现严重的违章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定的施工合同。且上述权利的行使应视为乙方违约(违反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而不视为甲方违约。上述权利的行使同时,甲方有权依据施工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集团公司关于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乙方保证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所安排的施工人员均符合上岗条件,且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其安全施工意识,并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保护设施,确保安全保护措施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承担

1、乙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程序、制度、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2、上述原因所产生的安全事故,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如最终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无条件的予以赔付。

3、上述原因所产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四、其它

1、本协议与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同时签订,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8篇:安全施工协议

安 全 施 工 协 议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电力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完成,有必要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权利及安全管理的要求,以实现安全施工,特此订立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并作为此工程项目经济合同附件。

一、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和施工安全管理负有监督、检查、指导责任。

2.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例会活动和安全检查活动。

3.甲方有权制止和纠正乙方的违章作业,有权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及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管理混乱和事故不断的作出警告、停工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予以清退,,且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照乙方承接工程的项目实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专业对口实行安全、质量、进度、治安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治理。

5.甲方负责的安全管理建立有关的管理台帐,并有权对有关人员和资料进行核查。

6.由甲方的安监部门负责审查乙方的安全施工资质。

7.甲方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施工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申报手续和申请检测。

二、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等,遵守和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在签约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审查的原始资料,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与承包项目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及当地建筑部门核发的进入当地的施工许可证,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机械资格证及乙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教育名册、入场施工人员的体检报告等。

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安全和技术作业指导书交甲方工程管理部审查备案。

4.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岗位,由方安监部门联系工作,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

5.乙方开工前对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抽考检查,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乙方严禁录用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等,凡已注册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乙方增补人员或调换工种时,必须及时到甲方安监部门办理手续。

7.乙方必须为所属施工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及相应的工器具,并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接受甲方的抽查。

8.乙方根据承包工程的性质,必须按甲方要求投入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9.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必须自行组织施工,严禁转包。

10.乙方应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相关活动,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交底,确保安全施工。

11.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名单报甲方安监部门,严禁无证操作。

12.乙方经合同允许携带的施工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出示有关产品合格证、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资料等,经甲方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3.交叉作业,有碍施工安全时,乙方有权提出协调要求,但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

1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的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形成的危险场所必须及时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设施,并负责管理和维护。危险场所标志应明显,有专人管理,施工机械、用电设施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但并不因此减轻乙方的责任。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搞好自管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无隐患、工完料尽场地清。

16.乙方在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必须保护好现场,除立即报告隶属上级和劳动部门外,同时通报甲方安监部门,并由乙方对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统计、查处、上报,事故资料送甲方备案。积极负责和善后处理,凡应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多方责任,按责任分析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安全奖惩

1.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方法,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每个合必须按工程量和施工管理费的一定比例予交纳“安全保证金元整。(注:在予付款中扣除)

2.乙方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或存在重大险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30%,由甲方的安监部门出具罚款通知单从安全保证金中支付。

3.如乙方不执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违章作业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不服从安全管理,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等,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合同,限期出现场,并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

4.甲方通过安全检查、总结,对乙方予以评价,同时,对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质量优、确保施工进度的分包方给予必要的奖励。

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9篇:安全施工协议

安全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乙方必须执行中建一局集团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

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乙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4.13.

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乙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乙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甲方决定;

4.13.

12、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处罚。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CI战略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五、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补充条款

七、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推荐第10篇:施工安全协议

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鞍山九建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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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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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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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乙方应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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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雷管、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施工现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为无效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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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的,乙方按100元至2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施工现场生产区设置吸烟区,施工人员必须在吸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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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吸烟,对于在吸烟区以外吸烟的,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2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每人次缴纳200元罚款;

13、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200-300元;

14、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次罚款200元;

15、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200元;

16、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7、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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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已落实,双方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8、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19、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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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0、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9

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现场办公室。甲方(章):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10

第11篇:施工安全协议

安 全 协 议

为了顺利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安全协议。 工程项目: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乙方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乙方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

3、乙方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乙方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乙方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乙方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乙方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乙方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乙方在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4、乙方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施工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5、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6、乙方在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乙方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五、用电安全

1、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为保证高处作业吊篮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1、乙方负责吊篮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并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乙方负责进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人员不得自行随意拆除改换吊篮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锁摆臂行程或改装安全装置。

4、乙方施工人员在使用吊篮人员必须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乙方使用吊篮的施工人员不得饮酒、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与独立的吊篮安全绳上的安全扣连接牢固。

5、在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乙方施工使用吊篮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等火源。

6、乙方施工人员在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配种、悬挂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将吊篮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7、严禁超载运行,严禁超员,严禁垂直运输使用。

8、收工时盖好提升机与电控箱,开工前要严格检查,防止异物卷进电机,严禁大风、大雨、大雾天气操作使用吊篮,严禁夜间操作使用吊篮。

9、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用吊篮接零,禁止将电焊机放在吊篮上,电焊手把及夹持的电焊条不得触及吊篮的任何部位。

七、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至本工程完工。若因乙方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乙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本安全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留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月 年

第12篇:安全施工协议

附件6:中石化河北石油分公司施工安全协议书

HSE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中国石化河北石家庄石油分公司联系电话:85963327

乙方单位名称:河北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室世纪朝阳分公司联系电话:13930145999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中石化河北石家庄石油分公司长安丰收路加油站

三. 施工地点:石家庄市丰收路9号

四. 施工时间: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

五. 协议内容:

1. 乙方进库(站)施工,须经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甲方指派王晖为现场安全监督员,乙方指派李会攀为现场安全监督员;

2. 乙方施工前,必须经库(站)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 开工前,乙方必须编制项目作业指导书,并经公司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库(站)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 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 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库(站)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天然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车辆进库(站)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库(站)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⒑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库(站)、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库(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⒒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⒓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施工安全消防协议

施工安全消防协议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权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有权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专业分包等),分包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及不服从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主要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及兴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的组长并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消防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及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图,并根据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定出易发生火灾部位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建立并执行消防工作检查制度,制定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7.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 可离去。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

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

1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寒冷季节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看护。

17.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煤气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三、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如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的,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

第14篇:卷帘门施工安全协议

卷帘门施工安全协议

发包方:通州市长城建筑安装公司

施工方:上海永泰门业有限公司

因发包方承建南汇科教园区电力学院二期项目中卷帘门分项工程由永泰门业有限公司承包施工,为明确施工方安全生产责任,特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二、登高作业必须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三、动用电焊、气焊必须持证操作,操作前清理作业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配备消防器材和监护人员,作业结束清理遗留火种。

四、遵守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附后),凡违反者按规定处以罚款。

五、凡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各种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发包方设备、材料损失和其它损失。

六、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发包方:(章)施工方:(章)

通州市长城建筑安装公司上海永泰门业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第15篇:发电厂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和《

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施工安全责任。据此,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安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条、协议范围 1.项目名称: 2.项目所在地点:

3.协议内容:施工范围同主合同。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总则:

一、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目标是: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群伤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垮塌事故为零;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为零;轻伤负伤频率低于3‰;实现安全施工“事故零目标”;创全国一流安全及文明施工现场。

二、本项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方针和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三、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乙方的资质审查由法人代表招标机构审查确认),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根据

集团公司的规定,

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实行监理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如因监理工作失误或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监理单位应负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2、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并在甲方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

3、审查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4、监督检查乙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7、审查乙方编制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8、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9、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10、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11、协助甲方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2、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设置安监部门和专职的安全工程师;

2、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

3、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4、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电及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5、参加工程建设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对乙方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

7、在监理审核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8、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一般常识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说明施工场地周围的不安全因素,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9、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人员易摔伤、电气伤害等及可能引起意外伤害事故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乙方应设置监护人,甲方随时抽查、监督乙方执行情况。

10、甲方配合监理对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情况,施工反“三违”情况等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必要时进行处罚。

11、乙方单位施工人员在违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时,甲方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会同监理可按《大唐兰州西固热电改扩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12、甲方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过错,如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等,甲方将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第四条、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乙方的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责,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甲方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对于大型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随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根据大唐集团公司的规定,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乙方自己负责。必须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4、乙方在开工前要向甲方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或甲方从合同价款中预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

5、乙方不得使用童工;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乙方在承包工程时,必须执行有关规程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关于现场文明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措施,如施工点设置防护围栏等。

7、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交底(以签字为准)。

8、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安规》等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甲方安监部门、监理处存档。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主要技术工程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治安等法规。

10、开工前应对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机动车辆、施工机械档案齐全,定期检验,经监理审核合格方可使用。

11、乙方各种设备、物资自行看守保管,发生被盗、遗失,自然灾害等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12、监理单位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有权处以5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13、乙方必须接受行业、监理、甲方的依法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安全监督人员。乙方的负责人对监理、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4、乙方必须建立健全防汛、机械伤害、人身触电、防止塌方伤人、高空坠落等事故应急预案,并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还应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15、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其施工范围内,组织好本单位的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由于乙方的设备、设施有缺陷或管理不善,在乙方施工工地范围内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不论受伤害者是否是乙方的职工,乙方都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相应考核。

16、乙方必须全方位地、全过程地负责其施工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地和工程施工秩序良好,以避免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事故。如因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规程不全,施工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力,施工机械缺陷等原因造成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外,还应接受甲方以下考核(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一、安装单位:

(一)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扣200万元。

(二)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证金的100%,并对其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进行考核。

(三)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扣100万元。

(四)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台次扣40万元

(五)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每台次扣16万元

(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每次扣20万元

(七)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每次扣10万元

(八)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扣20 万元

(九)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每次扣10万元

(十)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2~10万元

二、土建单位:

(一)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扣200万元。

(二)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证金的100%,并对其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按“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进行考核。

(三)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扣100万元。

(四)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台次扣40万元

(五)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每台次扣16万元

(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每次扣20万元

(七)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每次扣10万元

(八)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扣20 万元

(九)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每次扣10万元

(十)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2~10万元

17、因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规程不全,施工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不良后果但未构成事故的,将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进行处罚。由监理开罚款单,经安委会办公室确认,乙方单位执行。罚金自决定之日起三天内交财务部,逾期不交,将加罚50%的滞纳金。为了加强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罚款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18、本标段所有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将安全保证金节余部分支付给乙方。

19、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监理违反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违章指挥指令,并向安委会汇报情况;如果错误的执行了“违章指挥指令”造成事故,乙方将承担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附后。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标段该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并移交甲方,乙方施工人员全部撤离本标段施工工地时终止。

3、如果完成安全目标,没有发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

甲方:

(项目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第16篇:铁路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根据

太原铁路局安排和乙方承担着大西客运专线太北跨北同蒲铁路特大桥跨越铁路施工工程。需在甲方管内北同蒲线K327+550m处上跨铁路,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输畅通和施工安全,实现施工安全顺利进行,并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

2、施工地点:

3、施工时间:

二、施工内容:

铁路施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技规》、《行规》、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太铁师[2008]297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安监[2008]320号《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太铁安监[2008]143号《铁路沿线路材路料管理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太铁师[2010]261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太铁师

[2010]33号《关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太铁安监

[2008]251号《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有关问题考核的通知》、太铁办

[2010]2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铁师[2010]343号《关于对〈太原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双方的责任:

确保施工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 1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定和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㈡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乙

方施工作业,在规章允许范围内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2、甲方车站值班员应及时将施工登记及有关情况汇报列车调度员,并

及时向列车调度员请求施工的有关调度命令。

3、甲方车站应积极做好有关施工组织、协调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乙方违反规定的施工

和作业有权进行制止。

㈢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

部责任。

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

度以及铁路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教育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专职的质检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

3、施工中乙方必须派足够的防护员对现场进行施工及人身安全防护,

防护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按路局有关要求着装、佩带防护证,并携带有关防护工具和防护用品。

4、临近营业线设备的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

纳入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属于需要登记的临近营业线施工项目,必须按规定登销记。

5、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现场负责人、技术员、施

工队长应全面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卡控工作(包括对施工车辆的正确引导和安全卡控),施工现场与行车防护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便施工人员及时避让列车,确保人身、行车、设备安全。发生通讯联系中断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人员机具迅速撤离至安全限界以外。施工结束或停止施工,在施工人员、机具未撤离现场情况下,不得撤除行车防护,不得销记。施工中因违反规定发生人身、行车、设备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太铁安监[2008]320号、143号文件要求,施工

机具、材料要按规定摆放,不得侵限;严禁在线路附近存放工具、材料及废弃材料,所有工具、材料必须一日一清,包括旧铁线、草绳和两人能抬

动的设备及时收回施工驻地,暂时运不走的大型料具,必须派人24小时看守。由于路材、路料管理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施工的所有物件,尤其是长大器具不得侵入行车限界,且安装

牢固,不得脱落,在列车通过时不得进行熔焊作业,墩身施工时做好模版的防护措施,对于挂蓝部分经常移动的细小部件(如千斤顶)要采取防护措施,并要有防止杂物从预埋孔掉落到线路上的防范措施。

8、乙方施工机具在吊装作业中,必须指派经验丰富的施工负责人做现

场指挥,并指定专人防护,严格按照“吊装”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时,必须严格执行太铁师[2010]343号文件规定。

9、对于桥梁防撞墙、焊接缝浇注施工项目,执行太铁师[2010]343号

文件,由乙方设置专职驻站、现场防护员进行施工期间不间断防护;施工完毕后到登记站销记。

10、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必

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既有设备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路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以及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必须提前对施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检查、整修、保证施工机械、

器具等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物资符合有关规定,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封锁点外在桥梁上进行不影响行车的附属作业时,乙方必须在施工地点设立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必须保持不间断联系,严禁脱岗,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乙方必须停止作业。凡因乙方违反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等造成施工延时或其它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

12、需要点封锁的施工项目,必须按规定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后,

方可按规定进行。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指派胜任驻站员到甲方行车室负责联系、登记、销记等有关事宜,并主动向甲方车站值班员出示《驻站员证》,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挥,不得在行车室内大声喧哗。施工当日,乙方驻站员至少提前1小时到行车室联系施工有关事宜,乙方负责人未接到甲方车站值班员交付的施工调度命令严禁施工。

1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影响行车及人身安全等异常情况时,须在

第一时间通过驻站联络员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危机行车安全时,必须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遇非封锁时段发生安全问题,影响正常行车时,还需果断拦停列车。

14、施工期间,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全过程指挥作业,维护好施工秩序,

严格按照施工登记的作业内容、地点、影响范围和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以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施工,并在施工地段两端按规定设置防护。

15、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针对本次施工任务,在施工前认真制定

防止发生人身、行车、设备事故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期间设备故障抢修预案。

16、凡因施工延点、影响运输秩序、危机行车、人身安全等问题以及

其它不良后果时,均由乙方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7、乙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车站组织的施工预备会、总结会。

五、其它事项

乙方应将施工负责人、驻站及防护人员的通信方式(有效手机号码)

主动向甲方相关车站提供两份(站长室、行车室各一份),手机不得关机,保证随叫随到,通信良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后自行废止。在有效期内,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终止本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杜绝“黑施工”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专用线(专用铁路)的作业安全,严肃施工纪律,自觉杜绝施工过程中的“黑施工”及严重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违规、违章施工,作为专用线(专用铁路)方,承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师[2008]297号)、《太原北站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太北站技[2010]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铁办[2010]288号)及《专用线取送车及与取送车有关的安全协议》的规定,不随意在铁路规定的建筑接近限界内拆移、新建建筑物等。在专用线线路两侧或对专用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施工时,必须征得车站同意,与车站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施工中做到“八不准”:

⑴未按规定提报施工申请、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经车站批准不准施工; ⑵施工组织不到位,未按规定参加车站施工预备会议不准施工;

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未接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或未得到车站值班员的准许不准施工;

⑷不准违反相关规定,超前、超量进行施工准备,施工中不准超调度命令许可范围施工,施工结束销点不准继续施工;

⑸施工负责人不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指挥不准施工;

⑹施工中机械、机具、器械及路材路料不准侵限;

⑺施工人员、机械、机具未登记不准占用未封锁的线路上道作业;

⑻不按规定设置防护隔离带、防护信号、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我们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强化专用线(专用铁路)施工安全管理,执行监管单位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自觉杜绝“黑施工”。

承诺单位:

承诺人:

2011年月日

第17篇: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短期及零星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号为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1、乙方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安全,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安全标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工程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短期及零星施工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

3、甲方若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或存在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而不顺延工期,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走过场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直到整改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符要求的作业人员。

5、乙方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设备(如行车、手动叉车、机动叉车、切割机、打磨机、电锯、电刨、电焊机、冲气钻、电钻、配电箱及其它辅助工具)

6、甲方需对乙方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

7、乙方需为乙方执行本合同中之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如乙方原因未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由此而发生的任何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需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乙方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围栏、防护网但不仅限于警示围栏、防护网)以及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但不仅限于安全帽、安全带等)。

10、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及设备安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或乙方以及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但不仅限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需为乙方执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人员或设备承担工伤事故或设备事故责任。

12、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13、如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或规章制度,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处理,所有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1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约定,增添附件,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或盖章,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伴随本工程合同同时生效、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第18篇:停车场安全施工协议

施 工 安 全 协 议

广州东安协[2014]第13号

甲方:广州南站停车场 乙方:

根据乙方提报的施工方案情况,按集团公司现行有关施工安全文件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的各项作业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起止时间:

(每日施工时间0:00—5:00)。

4、施工防范内容:保持施工作业现场各项施工安全,旅客乘降组织、客运设备、行车组织及消防安全。

5、施工防范措施:

施工作业现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各项必要而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施工全过程各方面的安全。

①乙方在停车场内的施工用料需按照甲方制定的位置存放,堆码稳固、存放整齐,定置管理并专人看管。施工用料以按需进量原则,施工用料不得存放在停车位、仓库、进出通道内阻挡旅客进出、车辆正常行驶。

②乙方必须在不影响停车场正常运营时间段进行施工,在非协定的施工时间段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每日施工完毕后,乙方需及时清理施工废料,现场恢复并达到不影响行车安全。

二、乙方应负责任

1、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2天之内发出施工计划申报通知甲方。

2、乙方须在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注明有效期和附有照片的工作牌。乙方施工人员需统一办理进场施工工作牌,并保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发生人员变动或更换时,需及时缴回工作牌,并为新入施工人员向停车场申请办理工作牌。

3、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计划组织施工,如有变化需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安全的应急措施。实施改造工程期间,必须做好安全围蔽,确保不影响行车安全及旅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并维持停车场内的卫生,保持干净、无淤泥、积水等,保持正常的停放环境。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不得造成施工物料跌落,不得乱丢建筑废料,对现场的施工废料要及时清除。

5、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铁道部和广铁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未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使用明火、火源审批手续之前,擅自使用电(气)焊和使用明火、火源,由此发生火灾事故或构成各类事故等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正常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消防设施,应自行配备消防器具,每天安排安全员监督施工作业现场;明火作业时在作业点配备灭火器,专人专责防护;明火(或焊接)作业完毕后2小时内,

必须指派专人对作业区域进行巡视

7、乙方在非协定的施工时间段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进入停车场及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注意文明施工;不得带闲杂人员进入停车场,不得赤膊或穿拖鞋在场内走动;未经批准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停车场非施工区域;

8、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内吸烟、闲谈、坐卧、乘凉、休息,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回避(停止施工)。

9、如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栏、围栏位置和范围必须报停车场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影响正常旅客停放车辆。设立的围栏要稳固、整洁美观,并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同时要设专人进行防护。

10、乙方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乙方在站内作业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施工前做好人身安全知识培训,施工作业人员作业中不得违反人身安全有关规定。

11、乙方施工期间应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各类施工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确保不发生物料跌落的情况,若因乙方责任造成旅客、工作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或发生危及停车车辆安全的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费用在按实际使用量缴纳给甲方。

三、甲方应负责任

1、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施工行车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审核乙方施工方案,督促乙方按核定的方案施工。

2、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必要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3、遇有特殊任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车站和公安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四、结合部安全管理

1、涉及房建部门、公安部门管理的部分由乙方与有关单位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五、安全考核制度

1、乙方违反施工安全协议(或没有落实安全措施)严重影响停车场正常停车安全,甲方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给予考核。

2、经甲方检查发现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3、因乙方人员违反协议中乙方责任第一至十二条等违反施工安全要求时,停车场将按照每件(每名)200-3000元的标准进行考核。乙方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费按照实际使用量支付给停车场。

4、因乙方作业,造成车辆事故、旅客或铁路职工人身伤害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5、因乙方作业,造成站场设施设备损坏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因乙方作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7、因乙方作业场地卫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因乙方作业违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按广劳卫发[2008]298号文规定,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抵押金20000元,施工配合费5000元。如乙方作业有违反安全协议时,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违反安全协议考核通知书,乙方应在10天内向甲方缴纳罚金。因乙方在停车场违章作

业造成集团公司向停车场下发的红、黄牌(A、B类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考核责任,甲方将红黄牌转交乙方后,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将分析考核情况报甲方(盖公章),由甲方负责将整改措施和考核情况录入《安全质量考核系统》,并将考核金额(红牌3000元、黄牌1000元)缴甲方财务,如考核款项逾期未缴交,停车场将按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在安全风险抵押金中进行核扣。

10、按照集团公司安委会下发的《关于明确集团管内非运输企业结合部单位发牌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甲方有权将乙方设置在甲方安全质量考核管理系统用户下,作为甲方的下一级用户进行安全监管。可按《广铁集团公司风险过程控制管理办法》问题库相应条款给乙方发“红线”,及红、黄、白牌进行考核,考核罚款从安全抵押金或乙方的工资总额中扣除。乙方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牌的分析考核工作,与甲方共同做好安全风险过程控制管理工作。

六、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另行协商确定。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从签字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广州南站停车场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于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于 年 月 日

第19篇:隧道施工安全协议

施 工 安 全 协 议

甲方:黑龙江省华龙建设有限公司SD01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保证黑龙江省华龙建设有限公司榆三线SD01标隧道项目工程能安全顺利的完成及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范围

1、大泉眼隧道

2、小通沟隧道

3、其他甲方指定工程。

二、甲方的职责

1、开工前,必须对员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既有地下管线、光、电缆位置。

3、甲方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好监督工作。

4、每个工点指定专职和监控人员,协助乙方作好安全工作。监控人员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服从甲方有权向乙方发放停工通知书,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指导乙方施工,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有权停工。若发放停工通知书后,乙方仍不停止违章作业,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甲方的安全监控干部随现场施工情况随时抽查,安排好监督工作并作好情况汇报。

三、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上岗人员、各工种人员必须熟知《公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具体规则,严格按照《公路安全规则》和《技规》作业,不得违规作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作业,不得违规作业。

2、乙方应负责维护甲方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施工标志、标语牌,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重新设置。乙方要严格执行文明工地标准。

3、道路施工要注意对地下建筑物的安全防护,在未探明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严禁使用机械作业。现场开挖的沟坑在道路没有完全封闭前,在道路两侧和有出入口的地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夜间设警示灯。

4、乙方施工中开挖各种基坑、沟壕时要先挖探沟,摸清地下电缆、光缆的走向、具体径路和根数,应及时通知甲方再行施工。在有地下管线,电缆处施工时,必须了解既有地下管线、光缆、电力电缆的位置及走向,进行有效的现场监护,严禁触及。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应该造成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

5、拆除围墙、围柱、其它建筑物及砍伐树木时,必须统一指挥,专人防护,确保行人和车辆及相邻建筑物的安全。

6、施工期间,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施工现场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进行倒车、调头及施工作业时要自行安全。

8、施工现场内各种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规定,闸盖齐全,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和熔断器,严禁使用其它导线代替保险丝,有危险的地方要立警告牌。使用机械及电器设备时,要注意设备的使用安全,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9、登高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绳)、设置安全网,衣装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在同一作业面上下同时作业,不准向上、向下抛掷材料和工具,并有专人检修平台、栏杆的连接扣件的稳定性。遇到恶劣气候条件(如风力在六级以上)禁止高空作业。

10、用于生产、生活的设施不得建于低洼处,防止发生危险。

11、吊车在工作时,严禁在起重臂、吊装物及转动半径内站立。要时刻注意起重臂、吊装物的动向,避免出现意外。

12、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要自行负责。

13、非工作时间乙方自行进行安全管理。

14、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统一管理,严格施工纪律,防止施工人员工作态度懒散,注意力不集中而出现的安全事故。

15、做好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对于事故苗头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16、施工中,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17、每日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在全体作业人员中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18、施工中严禁擅自变更施工地点,增加项目。

19、在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停止一切施工,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停工甲方不予补偿),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继续施工。

20、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尚应按照国家和公路的有关标准及各专项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程作业,以及安检、技术部下发的各类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如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安全问题,其后果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凡因违反本协议发生安全及其它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施工完毕时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4年 月 日

第20篇:施工安全协议(全文)

安 全 协 议

(XXXXXX35kV输变电工程)

发包人:XX电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XX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XX电力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XXXXXX35kV输变电工程。

项目地址:XX州XX县。

施工分包范围:

1.线路工程

本次新建输电线路从XX220kV变电站35kV出线柜起,到XX35kV变电站进线构架止,路径长度约29km(全线10mm冰区,XX220kV站侧电缆长约0.2km)的35kV单回线路,导线采用JL/G1A-150/25。

2.通信工程

新建1回光缆随XX220kV变电站~35kVXX变35kV输电线路架设,路径长度约29km,光缆长31.9km,选用16芯的OPPC光缆。

4.项目期限:自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落实环保方案,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 根据最新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文件规定, 不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2—200

4、DL 5009.3—1997 );

2.5 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2.6《 XX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7《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8 XX电力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2.9 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2.10 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3.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XX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3.2 分包施工项目按照“先订施工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3.4 付跃康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2 人。

3.5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XX电力公司、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3.6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或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7 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3.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3.9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3.10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4.1 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4.2 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3 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4.4 编制并向乙方书面明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施工作业前,组织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指导。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4.5 向乙方通报建设单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安全事故通报(简报、快报)。

4.6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4.7 按约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业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进行检测。

4.8 组织乙方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临边和孔洞防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4.9 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负责乙方的办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执行。

4.10 组织或督促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4.11 组织乙方参加相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12 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4.13 组织协调同一区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实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5.1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 乙方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应是乙方企业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甲方审核同意。

5.3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5.4 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施工作业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5.5 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5.6 在施工作业前,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经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

5.7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信线路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8 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5.9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10 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时间、工作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到其他区域和设备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业与其他施工单位产生相互影响,对人员造成伤害和对已建成设备设施的损坏。

5.11 每天由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整改安全隐患。

5.12 督促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等物质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5.13 严格执行甲方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规定搭设、验收挂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5.14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落实甲方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得到甲方许可,并在甲方专人监护下工作。

5.15 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实施作业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化学危险废料及噪声、振动等控制措施。

5.16 落实本工程施工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坍塌、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5.17 落实甲方制订的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做好临近带电设备以及其他

危险区域的隔离防护和专人监护措施。

5.18 制订自带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对使用的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作业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

5.19 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20 高处作业应设置作业平台、安全网、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处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别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5.21 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源,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5.22 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料处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对施工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废料按规定进行回收和集中处置。

5.23 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己受电、投运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5.24 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身体检查,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25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26 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6.1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6.2 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6.3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XX电力工程公司分包人:XX电力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20年

月日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
《安全施工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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