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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租赁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7 18:00:07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停车位租赁协议

机动车地库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莲花南苑管理处

乙方:莲花南苑小区栋单元室,姓名: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加强小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有偿停车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处编号为号的机动车停车位租赁给乙方用于停放车牌号为的车辆,该车位仅供乙方停车用,乙方不得转租他人,乙方如更换车辆或变更车牌号,须提前通知甲方,并报甲方备案。

2、负责劝导、制止他人占用乙方车位的行为,保证乙方租赁的车位仅为乙方单独使用。

3、负责对乙方停在其车位内属乙方车辆的巡查,尽量保证乙方车辆的安全。如在甲方巡查到位,记录完备的情况下,乙方车辆出现损伤,甲方有协助乙方报案以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文件等,不承担车辆损伤的赔偿责任。

4、负责协调车位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甲方有关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共同维护小区车辆停放的秩序。

2、及时向甲方通报自己车位被他人占用的情况,以便甲方及时处理和自身权益的维护。

3、定期交纳车位租赁费用,逾期不交纳,甲方将视为乙方已经放弃了原先由乙方使用的车位的使用权,并将该车位收回,乙方应予以配合和服从。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为壹年。

四、租赁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地库车位租金标准优惠至每月每车150元,另全年一次性付清费用再减免一个月租金,共计全年1650元,如不一次性付清则无优惠。

五、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一方违约应承担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遇不可抵抗的如地震、台风、重大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车辆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应将车辆停放在自己的车位内,不得侵占他人车位或甲方规定的不得停放车辆如主要交通路口、消防通道等处,否则甲方有肇事车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肇事车主承担。

2、对车辆停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双主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权利。

3、如遇市、区物价部门车位月租金标准政策调整,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协议期内的不作调整),以便乙方决定是否下一年度续租。

4、对乙方出现不服从甲方管理、车辆乱停放行为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本协议期内有单方解除协议的权力。

八、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签的待遇。甲方应予以优先安排。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提示:

1、请刷卡进出小区。

2、道闸系统维护、保养期间请出示通行证进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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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 小区 停车位。 第二条、本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2、月租金标准为 小写RMB 元/月 ,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年租赁费用,金额为小写RMB 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付。

第三条、解约

甲乙双方提出提前解除协议均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协议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四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可在到期后收回车位或另行转租。

第五条、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证实乙方为合法车位租赁方。

3、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4、乙方应保持停车位清洁卫生,如对停车位设施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附:地锁钥匙一把,车库收费计时卡一张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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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义泰兴小区车位以租赁的方式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租金采取上交租方式。

二、租赁起止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金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

三、住宅小区内停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门卫负责管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入、停放。

四、车主须凭小区颁发的出入证进入停车位,无证车辆不得进入停车位。

五、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进入时,司机须向管理人员出示该车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管理员负责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外表外貌特征齐全,以备查阅之需。

六、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障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车后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存放。

七、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安全,缓慢驶离。

八、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禁止停放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等危险品的车辆。

九、甲方只负责出租停车位,对车辆破损及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还应按停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放在规定停车位。

十、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若有违反,后果自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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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停车位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曾 菲(身份证号:362101197410230640)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租赁甲方合法自有产权的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中路海琴湾花园地下A288小汽车停车位事宜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以下约定:

一、租赁期限及价格:

租赁期限一年,即从2010年06月10日至2011年06月9日;租赁期满,双方提前两周协商制定下期协议。自双方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交纳一年租金3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圆整),否则协议无效。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协议规定时间提供出租车位给乙方;

2、保证出租车位为甲方合法自有产权,向乙方提供保证车位

正常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等。如涉及物业管理协调问题,影响乙方停车,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除租金外的手续费用,原则上各负责50%。

3、负责车位租赁过程中相关物业管理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一年车位租金;

2、承租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让车位;不得对车位进行任

何破坏或改造。

3、维护甲方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四、协议变更和解除

1、租赁车位如因不可抗力或重大政策变更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双方互免违约的责任,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2、乙方租赁期间,如需转租给第三者,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3、租赁期间任何方终止协议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4、协议期内,任意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均有义务告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有不能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提供出租物业,应付违约金,其标准为:按延迟的时间退还乙方应交的租金。

2、甲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而终止协议的,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按照海琴湾物业公司租金标准)并退还从终止之日起的剩余租金。

3、乙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而终止协议的,从终止之日起的剩余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满出租车位的返还

租赁期满,如不续约,乙方应即时交还该出车位出入卡,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交接后发生的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有权提交租赁车位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由双方补签协议或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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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停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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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停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车位出租方):

联系方式:

乙方(存车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车牌号:

车辆特征: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车位使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库概况

车场名称:-----------------------

乙方使用的车位类型: 租用

乙方租用车位坐落位置:地下车库 区号

二、车位使用时间

车位使用时间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按照协议为乙方提供停车位。

2、有权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违反《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警告,对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在停车场内出现停车场责任的车辆损伤,乙方应按停车场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办理理赔事宜,甲方不另行赔付乙方任何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的停车车位使用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如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办有权对乙方进行检查,不得阻挠。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停车位转租或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离开车辆时应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停放至停车场车位上的车辆如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6、乙方自有车辆驶入停车场必须停放至协议车位上;停放期间不得损害其他车主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或拒交车位租赁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车主车辆等物件受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费用标准:

(1)车辆停放费为元/车位•月。

( 2) 交纳方式:人民币支付)

(3)支付金额: 人民币;另附 停车卡押金人民币;地锁钥匙 一把。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议一致;

2、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

4、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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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租赁管理协议

甲方:烟台城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富甲小区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停车位租赁事宜,现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停车位租赁使用,并负责停车场地的维修保养;

2、甲方提供停车场地的管理服务,并负责照明、保洁等服务;

3、乙方租用甲方提供的停车位,并接受甲方对停车场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4、地面停车位租赁为/月,停车费按照季度缴纳;

5、在停车费到期前15天,请到甲方办理停车费续费延期手续;

6、如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停车费的,需提前知会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车辆进入小区;

7、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月日至月满自动终止。如乙方需续租或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8、乙方的车位租赁服务,不包含车辆看管费,不承担车辆的保险费用;

9、车位停放为不固定车位停放,车库门前、草坪上禁止停放车辆,在道路上停放车辆不允许堵塞交通;

10、进入小区的停车场车辆需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管理;

11、发生违反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固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三次(含三次)

以上的,甲方有权拒绝该车辆进入小区;

甲方:烟台城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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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庭院小区停车位租赁协议

编号:

甲方:邦尼物业金兰庭院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 号楼 单元 室,业主 ,车牌号: ,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区的车辆管理和合理使用小区停车位,现对车主(业主)租用小区停车位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该车主(业主)租用 号停车位(位于 ) 停车位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继续租用,必须于租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续签手续。

二、车位使用费的交纳。使用与管理

1、车位使用费暂定为600元/年,今后根据物价水平作相应的调整;“车位使用费”只是停车位使用费,物业中心不提供对车辆的管理服务;

2、车位使用费由物业服务中心收缴,用于停车位的维修等,剩余部分用作小区的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或者贴补物业管理费;

3、每年年末或次年初物业服务中心将该项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在小区的主出入口进行公示。

三、车辆管理

1、车辆进入小区出入口时必须自行刷卡;如果“出入卡”丢失,请及时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重新办理(工本费20元)。

2、各车主必须按照租用的车位号正确停放,不得占用别的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小区主干道等公共区域,不得进入楼前小道(彩砖路面)。

3、停车后,请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

4、因为车位比较分散,物业中心无法进行管理,所以各车辆应该自行参保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或受损,请及时报警处理。

5、不得在停车位上清洗、维修车辆;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确保车辆干净。

物业服务中心: 业主(车主):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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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停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 阳光上东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 停车位。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年,自 起至 止。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

月租金标准为 元(小写 元/月),该协议总金额为大写 (小写¥ 元)。该租赁费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车位管理费。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壹年的本停车位租赁费。 第四条、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证实乙方为合法车位租赁方。

3、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4、乙方应保持停车位清洁卫生,如对停车位设施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可在到期后收回车位或另行转租。 第六条、解约

甲乙双方提出提前解除协议均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车位租赁费月金额的100%违约赔偿金。协议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甲方(签字): 甲方代理(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代理(签字):

2015年9 月11日

推荐第10篇:停车场停车位租赁协议

停车场停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本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保证金利嘉园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1.地点:

2.车位号:

3.收费起止日期:日至月日:

4.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已在物价部门报批)

业主租用停车位:元/月.辆,收费金额共计元/月.辆:

5.本地下停车场采取:

(1.)年付费方式:乙方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管理服务费。

(2.)月付费方式:乙方应于每月月末前缴清下月的管理服务费。

(3)采暖期付费方式:( 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每年10月15日前缴清

管理服务费。

6.乙方停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由车主亲自填写):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颜色:

以上车辆情况必须由车主亲自填写真实有效,车主签字:

二、本地下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证管理:本停车证、停车位、及合同不得转让、转借。

三、甲方有权按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和实施小区停车管理:乙方须遵守停车

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按规定使用本停车场的设备、设施:服从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四、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

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不论乙方车位是否空置,乙方必须就其车位的管理向甲方按期全额支付,当年管理服务费。

五、乙方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

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保证在特殊情况下按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甲方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小区内车场道路通畅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停入本车场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甲方

可以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保证车、证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证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停入本停车场。甲方有权拒绝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于放行:并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七、车位转租应提前10日通知物业办,并到物业办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在入住停车场内如中途退出或转租,不得要求物业公司退其剩余车位款。

八、甲方有权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甲方除对违规停放车辆加收双倍停车费外,乙方必须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乙方必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乙方酒后驾车严禁进入停车场,如有进入出现的任何事故均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8、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他相关费用;

9、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1、小区停车场实行带卡进出,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车辆进出场时,车内必须有乙方登记在册的有关人员,否则,甲方车管员有权拒绝车辆驶出;

13、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现时有效的收费标准缴费。

14、车位转租应提前10日通知物业办,并到物业办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在入住停车场内如中途退出或转租,不得要求物业公司退其剩余车位款。

15、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16、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17、地下停车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无证(卡)车辆入内。

1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车主签字:

年月日

第11篇:个人停车位租赁协议

停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 家庭地址: ,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

本停车位位于青岛市海尔路29号青建橄榄城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9号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 壹 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RMB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5日前交付。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1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 日

2

第12篇:停车位租赁及看护协议

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及道路边

泊、停车位租赁和管理看护协议

出租管护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住址:号楼层座,联系方式:;

甲方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对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地面泊、停车位进行租赁。乙方需要承租车位,停放车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场路边泊车位,泊、停车位号码:,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

第二条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申请办理ID卡或停车证,必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证明(80%以上险)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第三条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每月租金:元(人民币),共计元(人民币)。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按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车位。

第五条甲方负责停车场的管理服务工作,保证停车场泊、停车位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切实负起小区泊、停车位的管理、维护、巡逻、保洁和院内交通秩序维护、入院车辆管理看护等项工作责任。制定相关泊、停车的制度、规定,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停车场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地面、地下停车场只向机动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即双方只构成占用车位场地租赁和管理看护关系。该车辆的相关保险由乙方购买。乙方须锁好车门、窗,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如车内物品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纠正,以确保不妨碍其它业主正常停车。

第八条 租约期满,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物业服务中心续办租赁手续;过期将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条乙方在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损害或被盗,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方索赔或报警。甲方应当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协助乙方或警方寻找损害人或盗窃人。因甲方人员管护或行为不当造成乙方车辆损害的,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停车场管理规定》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停车场泊、停车位管理规定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进院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入场车辆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不得放在车内,停车场管理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贵重物品;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车辆离场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对其进行查问。驾驶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不得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维修、加放燃料等。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泊、停车位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他相关费用。

8、泊、停车位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制度与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单行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9、泊、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使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

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0、地下、地面停车场和路边的固定泊、停车位,不得擅自转租他人使用。

11、所有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领取停车卡后方可进入,在车辆出场时必须交回停车卡,否则保安员有权不予放行,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现时有效的收费标准缴费。

第13篇:个人停车位租赁协议 副本

天和嘉园停车位租赁协议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天和嘉园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出租给乙方有偿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

本停车位位于上杭县天和嘉园小区号 楼号 停车位。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月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RMB元)整。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由□甲方/□乙方自行交纳。

甲方领用的天和嘉园物业管理单位发放的停车出入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交由乙方使用。甲方收取停车出入卡押金壹佰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停车出入卡交还甲方后,甲方返还乙方停车出入卡押金壹佰元整。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不含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续用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乙方应主动交还天和嘉园停车出入卡,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期满前15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服从天和嘉园物业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妥善保管停车出入卡及停车位周边相关设施。若因乙方使用不当,对甲方权利产生不当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前结束本租赁协议,返还乙方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14篇:小区停车位的租赁协议

**小区室内停车位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系**小区组团栋单元楼号住宅业主,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法,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使用室内停车位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小区室内停车位一个交给乙方使用。乙方主要使用该车位停放其车牌号码为的小型车,车卡号:。所有车位产权属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开),甲方受**房开的委托管理该车位,**房开正在出售车位,乙方不得将车辆停放于**房开已出售和已订购的车位上。

二、使用费收取及支付方法;

1、使用费为每月元/月·个,大写:元/月·个。

2、使用费采取先付后使用的方式。本协议生效之日,使用期起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个月使用费。

3、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费数额为暂定标准,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报经相关部门批准)进行调整。

4、使用费支付地点:贵阳市甲方处。

三、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使用的车位的清洁卫生进行管理、维护。

2、甲方仅向乙方提供车位用于停放车辆,不承担甲方车辆及财物的保管、保险责任。

五、乙方责任:

1、按本协议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2、遵守甲方对车位的管理制度,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上。

六、乙方使用的停车位只能停放汽车,乙方不得在车位的周围修建任何构筑物。乙方不得将车位用于停放车辆以外的任何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停车位,乙方已支付尚未使用的费用甲方不再退还。

七、乙方不得将装载有易燃、易爆、易辐射、有毒、易散发异味物品车辆停放在车位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将车辆开离,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内不得放置贵重物品、钱币及车辆启动钥匙,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停放的车辆因非甲方原因毁损、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乙方无论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车位设施毁损,由乙方自行修复,恢复原状。

2、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路208号

第15篇: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

XXX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出租方):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XXX幢单元层号业主(住户)姓名:

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XXX小区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委托给甲方进行经营管理。据此,甲、乙双方就XXX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七条停车位转租

乙方可将该车位转租给XXX小区(仅限于)的业主(住户),转租应及时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将该停车位收回,本协议终止。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停车场的服务工作,保证停车位、停车场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对停车场进行管理,制定相关停车规定,甲方对乙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见附件二)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以确保不妨碍其他业主(住户)正常停车。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以保证停车场正常运行。

第九条所有权及维护

XXX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维修养护工作由甲方根据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授权进行维修养护。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租赁期的二倍租金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已缴纳的租金甲方不予返还。

3、如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向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XXX地下停车场平面图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维护好停车场的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进场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的使用权,不承担车辆的任何损失、损毁及遗失责任。

3、进场车辆必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保险单等,车辆号码应与行驶证相符。证件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车辆,本停车场禁止停放。

4、进场车辆均应按停车场收费标准缴费,未缴费车辆一律禁止停放,停车位专车专用、不得转借他人。

本停车场不仅凭IC卡出入,同时认人放行。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若非备案驾驶员驾驶,必须由原备案人陪同驾驶者到停车场管理室讲明或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5、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使用,禁止擅自对停车位进行任何形式的隔断、改造、改变使用功能或挪作他用。

6、车辆应按停车场出入口的指示灯的指示出入,车速必须控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

7、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下停车场进出车路口。

8、凡漏油、漏水的带病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不得在停车场内对车辆维修、加油、清洗、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停车场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禁鸣喇叭扰民。

10、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1、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离车时要锁好门窗,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12、保持停车位清洁,不得在停车位上存放杂物,不准在停车场内丢弃垃圾及废物。

13、进场人员不准随意动用和损坏停车场内各种指示、标牌及设施设备。

14、自行车、助动车和电瓶车应置于指定位置。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16篇:停车位租赁服务协议范本

停车位租赁服务协议

甲 方: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xx花园管理处 乙 方:xxx先生/小姐(xx幢xx房)

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停车位租赁事宜,现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停车位租赁使用,并负责停车场地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停车场地的管理服务,并提供对停车场照明、保洁、保安等服务;

3、乙方租用甲方提供的停车位,并接受甲方对停车场地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4、停车位租金为:架空层汽车位每月xxx元;露天汽车位每月xxx元;

架空层摩托车位每月xxx元;露天摩托车位每月xxx元;

5、乙方租用停车位的位置在xxxxx,每月租金xxx元;

6、乙方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一个月的停车位租金存入乙方授权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xx支行\",以便划帐;

7、如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交纳停车位租金,需提前知会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停车位的使用权另行安排,并追回原有欠费。

8、本协议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议期满自然终止。如乙方欲终止或续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9、甲方提供车位租赁使用服务,不承担乙方车辆的各种保险责任。附注:

a、属停放在小区露天临时停车位的车辆,没有固定车位,须配合保安现场指挥。

b、停车场管理规定1份附后。

甲方(章)代表: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第17篇:小区个人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

“东方XXX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

出租方:号楼业主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号楼业主身份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赁东方XXX小区地下停车位事宜,本着相互平等、信任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东方XXXX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312 号。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自 2012年 8 月12日起至 2013年 2 月12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840.00元(大写:捌佰肆拾圆整),租金由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在本协议签定之时由甲方将停车证和IC卡交给乙方,并收取乙方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拾圆整)押金,租赁期满,乙方应退还停车证和IC卡给甲方,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承诺按时向小区物业交纳车位管理费,从而保证乙方对本车位的正常使用权。

五、在租赁期内,因任何原因造成停车位内的车辆及车辆内物品等的损害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东方XXX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由东方XXX小区物业公司制定的地下停车位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原因对车位或停车场内的财产、物品及设施等造成损害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续租,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两周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乙 方(签字):

电 话:电 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18篇:阳光天和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

阳光天和小区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新疆天和兴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就乙方需租赁阳光天和小区地下停车场泊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阳光天和小区地下停车场泊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阳光天和小区地下停车场,乙方租赁车位用于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声颜色:。

二、租赁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每月租金:元(人民币),共计元(人民币)。

三、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位占用场地租金,不包括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期间的丢失及损坏的责任。

四、租约期满,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并不再通知乙方。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约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临时停车位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阳光天和小区地下停车位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制定的《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和《停放事项》等车位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进出本地下停车位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不服从管理则视为违约。乙方如违约,协议即终止,已收取的租金费不退,汽车不得再停放在甲方地下停车场。

八、当因第三方过失导致业主停放在车位中的车辆损坏,由第三方(责任人)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找第三方的,物业公司可根据乙方要求出具车辆损坏证明,以便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19篇:停车位协议

京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

京沪广场地下停车位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京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

住所:京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4—585799

1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买受北京京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京沪广场___________号地下车位:置业公司委托甲方对京沪广场___________号停车位进行相关服务并代行管理职权:乙方同意甲方对京沪广场___________号地下停车位进行相关服务并代行管理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乙方就地下车位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京沪广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2、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遵守地下停车位管理规定并制止违反《京沪广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3、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服务费、采暖费、保质期后的大中型维修费等相关费用;

4、乙方有违反规定自建设施设备的,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并有权拆除乙方自建设施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甲方负责维护地下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6、甲方保证乙方买受的车位能正常使用;

7、甲方负责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

8、甲方负责地下停车场的环境卫生;

9、甲方有权在管理中采取节能措施以降低成本;

10、甲方不承担车辆的保管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乙方签定本协议之日起,视为乙方明确、承诺、遵守《京沪广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中的所有条款;

2、根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

3、乙方凭甲方发放的车辆管理卡进入地下停车场;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停放车辆的正副本及有效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5、乙方不得对车位进行封闭,不占用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车辆在地下停车场内发生损坏或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

7、地下停车场内禁止停放载有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专用车辆,严禁存放杂物;

8、本协议对乙方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的承租人、受雇人或来访者等(以下称“第三人”);

9、乙方同意甲方在管理中采取节能措施以降低成本。

第二条:相关服务内容

1、维护地下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2、对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

3、环境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相关服务费用

1、地下停车位服务费:50元/月/个车位,收费金额:600元/年(按年收取);

2、因乙方原因空置车位的,仍按以上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3、乙方转售、出租车位的,乙方与次买受人/承租人约定由其交纳相关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总体物价水平适当调整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以达到甲方保持相应服务水平的基本经费需求;

5、甲方交纳服务费用的时间:交付时交纳第一年的服务费,到期前十五日内交纳下年度的服务费。

第四条:采暖费

1、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物价涨浮确定。

2、交纳时间及方式:物业服务中心与住房采暖费同时交纳。

第五条:保险

乙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自愿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物业服务中心承担秩序维护责任,不承担保管、保险责任。

第六条:甲方通知的送达方式

除双方对送达方式另行约定外,甲方将告之事项张贴在园区的公告栏即视为已送达到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返协议,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照缴费总额3‰ 交纳违约金。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乙方仍不交纳的,甲方可以拒绝乙方使用停车位,并采用相关法律手段催缴相关费用。

2、乙方违反协议,不遵守《京沪广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视为授权甲方按规定规范乙方行为,包括代替乙方停止其行为,消除因乙方行为给他方造成的妨碍、恢

复原状等。甲方在行使这一授权过程中,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应确保在甲方登记的联系方式有效,如果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因联系不到乙方而给乙方及第三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紧急救助、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协议附件包括《京沪广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违反附件中的各项规定且拒不改正的,甲方可以拒绝乙方使用停车位。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连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京沪广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甲方:京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20篇:停车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租用甲方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停车位概况

一、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位于(以下简称“该停车位”)。具体位臵详见附件一《车位位臵图》所示,该附件图仅为该停车位位臵的标示。

二、该停车位长约米,宽约米,实际使用面积为约平方米。

三、用途:该停车位仅作为停放家用机动车使用,不得改为其他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一、租赁费用的计算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车位使用权租赁不以面积计价,车位按单个出租。

二、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停车位的租赁价款为元/月。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之后每月30日前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双方也可约定按季度(或者按年)支付:

第四条:该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支付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各项关于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用。费用标准为:元/月,物业管理费标准以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标准支付。

2、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停车场地的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照明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费用。

3、物业管理费按月交付,乙方每月30日前在支付车位租赁费同时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个月物业管理费。

第五条:停车位的交付

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首批租金、物业管理费后日内,甲方将该停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将该停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2、制定、修改停车场管理制度(见附件2);

3、负责该停车场日常通行的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甲方对乙方在使用该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损失、灭失等事故不承担责任;

5、做好该停车场(包括该停车位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企业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7、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企业对该停车场的维修,应当提前三日(紧急情况除外)通知乙方。否则,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停车位的,甲方应按日减收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是本合同使用期限内该停车位的唯一合法使用

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停放车辆的详细档案:

A、车型:B、车牌号:

C、颜色:D、车辆品牌:F、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上述资料如有变更,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怠于通知,甲方不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任何后果。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车场使用守则,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及该停车场规定,车辆垂直投影面积须小于停车位实际使用面积;

4、乙方所停放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2)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

5、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员、动物留臵;

6、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该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乙方在车场内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8、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乙方有义务进行及时清洁、维修;

9、乙方在使用期限内不得改变该停车场的建筑结构;

10、乙方不得在停车位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车,E、车主(或单位):

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11、乙方仅享有对该停车位的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不得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停车位。

第七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该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的保险,并在使用该停车位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出示保单,该保单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该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停车位的,应当向乙方退还该停车位每日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逾期达日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的该停车位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赔偿乙方的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该部分款项总价款之和,以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按照本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及有关规定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停放车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停车场管理制度及其他停车规定、规章,达到两次以上(不含两次)的,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包括引起媒介报道等影响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声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该停车位剩余年度租金和已经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总价款之和20%的违约金,

并应按15元/日的标准支付实际使用期间的使用费用;同时按元/日的标准支付实际使用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

三、甲乙双方确定,因甲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所有费用后,将剩余的物业管理费及未使用期间的车位价款返还乙方。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甲方扣除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违约金、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后,剩余物业管理费和未使用期间的该停车位租金均按50%返还乙方

第九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1:该停车位位臵图:(房地产公司开发部提供) 附件2:停车场管理制度。(物业公司提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手印)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停车位租赁协议
《停车位租赁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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