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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29 21:09:36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2篇: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法律精神,本着保障非婚生子女未来能够健康成长的初衷,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 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甲方(附件一) ,户口落户在甲方(附件二)。

二、关于上述非婚生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承担的约定:

1、甲方承担上述费用,直至非婚生子18岁;

2、甲方每年向孩子支付拾万元(100000元)整;

3、上述费用所有权归非婚生子 所有,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三、甲方将自己所有的车辆(附件三)赠与该非婚生子,所有权归该非婚生子,甲方仍享有使用权。

四、对于该宅基地及房屋(附件四)该非婚生子享有一半权利。

五、乙方对子享有探望权,但是在探望期间不得影响甲方家庭的正常生活,不能无理取闹,不得作出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

六、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该子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书附件目录:

一、身份证明1张

二、常住人口登记卡2张

三、机动车行驶证1张

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4张

五、见证人身份证明1张

推荐第3篇: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1、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 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民族: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该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及姓氏归乙方。

二、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论甲乙双方将来能否结婚,双方仍与该子女保留父母关系,享有亲权。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婚抚养,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3、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xx,女,民族,年月日出生,住址:xx,身份证号码:

乙方:xx,男,民族,年月日出生,住址:xx,身份证号码: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儿子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贰万陆千元(26000.00元)整,甲方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乙方自愿承担儿子付任何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及其家属、亲戚人等不得干涉乙方家庭正常生活,如:破坏乙方家庭和睦、威胁乙方家人安全等。若有违反,所造成的后果将由甲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同意:对儿子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不影响儿子下,甲方可以对儿子进行探望,但探望前必须提前与乙方约定,经乙方允许后方可探望;

六、本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自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4、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乙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女儿**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一致同意某某(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甲方某某某,

二、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叁拾万元(30万元)。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女儿**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对女儿**享有探望权。

五、乙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甲方以及女儿**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女儿**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女儿**的抚养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由乙方扶养,两年后由甲方扶养。小孩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各自扶养期间自行承担,如遇到困难,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相关费用。

二、双方共同小孩在乙方扶养两年内可探望甲方(提出时间合理,甲方不能无理拖延),享有甲方以后孩子同等的财产的继承权。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获得任何成就或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等方面赔偿,均由双方共同享有或承担。

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甲方): 女方(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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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年月日, 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 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以及小孩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叁拾万元(30万元)。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5篇: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版)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甲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 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二、因甲乙双方自 年 月至 年 月共同生活期间,在北京开店所得全部财产都在乙方 名下。同时还有一辆轿车 (牌子及车牌号)也已转到乙方 名下。甲方 自愿净身出户。故自本协议签订直至非婚生子女 年满十八周岁,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子女 的抚

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 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 对子女 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自本协议生效后跟乙方以及子女 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 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终止对子女 的抚养权,同时子女 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甲方 。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WHX0504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见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于

日生育一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姓名

,性别

,年龄

岁。为了更好照顾抚养女儿(儿子)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女儿(儿子)

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履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抚养权归属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女儿(儿子)

的抚养权自

日起由乙方享有,直至年满18周岁,期间由乙方负责照顾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各事项。

二、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 定支付方式。

5、抚养费用金额的变更,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甲乙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经双方协商之后予以确定调整。

三、探望权

1、甲方对女儿(儿子)

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及方式为

月可以探望

次。

2、甲方享有每年

次,一次

天的时间,与女儿(儿子)

进行国内旅游或者国外旅游等活动,乙方不得干扰阻挠甲方行使该权利,否则需承担一定后果责任。

3、甲方探望之前,须先与乙方电话联系,且探望期间,应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否则乙方需承担因剥夺或干扰甲方行使探视权的危害后果与责任,弥补甲方损失。

四、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无需再履行与乙方以及女儿(儿子)

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事项),也无须承担女儿(儿子)

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其对女儿(儿子)

的抚养权,由甲方享有并行使。

五、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其对女儿(儿子)

的抚养权,由甲方享有并行使。

六、甲、乙双方同意:对女儿(儿子)

在未成年期间对

推荐第7篇: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摘要:非法同居所生子女会存在没有生育指标、上户口难等一系列问题,对子女日后的求学、就业都产生影响,这对无辜的子女今后的生活和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在我们周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被称为\"黑孩子\"。这些孩子是非婚同居父母生下的,没有户口,到了上学年龄,他们会被学校拒之门外。当父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去给孩子上户口时,才发现自己给自己酿的这杯苦酒比黄连还苦。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对称,包括未婚男女所生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子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男女所生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新乡资深离婚财产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 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总结上面的知识,我们知道了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怎么写。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是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由于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同居关系的建立、维系和解除都是男女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权利与义务都是非“法定”的,没有法律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容易发生脱节和虚置,也增加了情感伤害的危险性。非法同居所生子女会存在没有生育指标、上户口难等一系列问题,对子女日后的求学、就业都产生影响,这对无辜的子女今后的生活和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您碰到了婚姻上的难题,小编建议咨询婚姻纠纷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为您提供新乡资深离婚财产律师咨询,助您妥善的解决婚姻上的问题。

文章来源:http://www.daodo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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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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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张三,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乙方:王小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立约人张三与王小姐于19 99年某月相识,双方从恋爱关系发展到自愿同居,

致乙方怀有身孕约五个月。双方原准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甲方工作忙碌等

客观原因耽搁而未能如期办理。现因种种原因,双方无法确定将来愿否办理或何

时办理结婚登记,故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如双方上述子女顺利出生后,该子女

由乙方携带抚养,并达成如下具体抚养协议。

1、双方一致确认,上述乙方所怀身孕系甲乙双方共同的子女。该子女由母

亲即乙方王小姐携带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

育等方面的监护,十八岁后随父或随母由其本人选择决定。

2、父亲即甲方张三则按如下约定定期支付生活补助费或抚养费,不承担具

体抚养工作。抚养费或生活补助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自2005年6月起至2009

年1月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计¥6000元。自2009年2月(含本

月)后,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元,支付方式为甲方每月中旬将抚养费

汇到乙方本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3、该子女的医药费,在壹仟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

担一半,超过壹仟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4、不论甲乙双方将来能否结婚,双方仍与该子女保留父母关系,享有亲权。

在乙方结婚前(与第三人),甲方每星期可以探望一次,在乙方结婚后(与第三

人),甲方每月可以探望一次。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互谅互

让,协商解决。

6、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双方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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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签名)乙方:×× (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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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见证人:

身份证号:

男方和女方于年月日经人介绍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共同生活至今,但未登记领取结婚证。两人共同生活期间育有一子,现年2个月。因双方感情不和,男方嗜赌并经常打骂女方,无法继续生活,亦无结婚可能,就非婚生子女抚养和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财产处理事宜,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一、子女抚养

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养育的非婚生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

二、抚养费

女方支付抚养费按每月人民币200元计算,计算至非婚生子满18岁为止,共计216个月,合计人民币肆万叁仟贰佰元整(小写:¥43200元)。

三、共同财产和债务

1.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财产为大众牌汽车一辆,由双方共同出资购

买,其中女方出资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元(小写:¥121000.00元),因车辆由男方占有使用,故该车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购车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元整。

2.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开支、举办婚礼的支出、为对方购买礼物等其他一切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双方不再进行分割。

3.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未产生共同债务。

四、结合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男方直接向女方支付人民币柒万柒仟捌佰元整(小写:¥77800元)。

五、女方享有对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男方不得无故拒绝。

六、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完毕后,除本协议第五条约定外,男女双方不再互付任何权利义务,男女双方不得干预对方生活。

七、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信守执行,如一方违约,除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八、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男方持壹份,女方持壹份,见证人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摁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地为:。

男方:女方: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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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甲方:

性别: ,民族: ,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 性别 ,民族 ,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银行卡号码: 住址:

见证人: , 性别 ,民族: ,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第 一 页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 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 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 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 年满十八周岁。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 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 对子女 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第 二 页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 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 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 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 三 页 2015年,周正平(男)与叶婵(女)相识,同年2月即以夫妻身份公开同居生活;2015年10月1日举办婚宴,2016年1月生育女儿并举办满月酒宴。由于双方在相识时年纪较轻,女方未达到合法结婚年龄,相互了解不够,草率同居。孩子出生后,双方一直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也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因双方价值观念不一致,2017年4月女方外出分居。

法律链接: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 四 页

第11篇: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甲方:XXX 男性 汉族,出生日期:19X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440XXXXXXXXXXXXXXXXX 现居住在广东省XX市XXXX区XX路XX号 关系:甲方是非婚生子女XXX,XXX的亲生父亲

乙方:XXX 女性 汉族,出生日期:19X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440XXXXXXXXXXXXXXXX 现居住在广东省XX市XXX区XX路XX号 关系:乙方是非婚生子女XXX,XXX的亲生母亲

甲乙双方因非婚同居于XXXX年X月XX日和XXXX年X月XX日分别生育了女孩XXX和儿子XXX,现双方就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经充分协商并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XXX(非婚生),XXX(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2.双方一致同意一方自愿承担XXX(非婚生),XXX(非婚生)的抚养费用,甲方不需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终止对XXX(非婚生),XXX(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3.关于甲方与非婚生子女XXX,XXX的关系,在协议生效后以及抚养权监护权确立后而终止 4.甲方对孩子的探视需要经过乙方同意,否则不得探望

5.双方一致同意对于XXX(非婚生),XXX(非婚生)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存在有对XXX(非婚生),XXX(非婚生)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行为(比如虐待,遗弃,无故体罚打骂等)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对XXX(非婚生),XXX(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XXX元 7.乙方如果出现无力抚养或者因为个人原因无法或不愿意再抚养XXX(非婚生),XXX(非婚生)的,可以由甲方收回抚养权。 8.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干涉对方家庭的正常生活(如破坏家庭和睦,威胁人身安全等),如有违反均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9.本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自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见证人:

XXXX年X月XX日

乙方:

第12篇: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新)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甲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乙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女儿**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一致同意某某(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甲方某某某,

二、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叁拾万元(30万元)。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女儿**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对女儿**享有探望权。

五、乙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甲方以及女儿**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女儿**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女儿**的抚养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13篇:抚养协议书

抚养协议书

甲方(被抚养人):

乙方(抚养人):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内容如下:

一 甲方作为乙方二人的父亲和母亲,乙方二人对甲方具有共同的抚养义务。

二 乙方任何一人,不得以个人继承财产的多少为由主张要求减轻抚养义务,乙方二人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应当相同。费用:每人每月支付300元

三 甲方任何一人在生时,有权自主决定财产的开支情况,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购买生活用品享受生活,个人开支不受乙方任何一人干涉。

四 如甲方生活不能自理,乙方二人负责护理,帮助洗衣、烧饭。甲方生病,医药费用由乙方承担,住院护理由乙方负责。(二人平均分工)

五 如甲方中有一人不幸先死亡,乙方二人也必须共同承担另一人的生活。同时乙方二人必须各自负责母亲或父亲其中一人的丧事办理地方。

六 因紧急情况,甲方需要支付大笔费用的,乙方任何一方如先行承担的,另一位抚养人应当按个人承担比例返还给先行支付的一方。未在7天内偿还的,应当双倍偿还。

七 乙方或者乙方的子女如不尽抚养义务,未按照日期支付抚养费。甲方或者乙方其他人员有权以虐待罪或遗弃罪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并要求双倍补交未支付的抚养费。

八 本协议在甲方生前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事先提出解除本协议,不得随意修改协议。(如需更改,需乙方二人共同商议)

九 乙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守约方代理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违约方双倍支付未支付的抚养费,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十 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见证人签名: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14篇:抚养协议书

小孩抚养协议书

甲方:,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男,族,年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此非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某某(非婚生)的和监护权归甲方某某某,

二、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万元(万元)。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女儿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对女儿享有探望权。

五、乙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甲方以及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的抚养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15篇:抚养协议书

子女抚养协议书

协议人: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被抚养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因甲方暂时无法抚养孩子,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两人经协商同意,决定孩子交由乙方抚养,并达成如下协议:

1、抚养人的确定:双方确认孩子 由乙方抚养,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监护,乙方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代表甲乙双方履行法定代理人的职责,本协议约定乙方抚养至16岁,16随后在征求孩子本人意见后,由孩子自由选择跟随父母乙方生活,孩子选择跟随父母一方生活后,本协议依然有效。

2、抚养费的支付:甲方选择下种方法支付抚养费,甲方则每月(每年)支付生活、住宿、管理、护理费 元(大写: 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孩子上学期间的抚养费,甲方仍应承担,

甲方的抚养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经双方协商同

1 意,每年每月增加 元(大写: 元),如上述约定无法达到孩子日常正常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增加的额度与承担的比例。

3、教育费用的承担:孩子上学产生的学杂费和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如孩子已达到成年年龄,但还在学校就读,甲乙双方均应持续支付学费、学杂费、医药费、生活费等合理费用直至孩子学业结束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4、甲方若未依照本协议支付孩子的相关费用,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5、探视权的约定:为了孩子成长的身心健康,双方约定孩子由乙方抚养后,甲方及甲方的父母、近亲属有每半年探视一次的权利,探视可在乙方指定处探视,也可由甲方将孩子带回甲方家庭方式探视,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3日,探视时间为节假日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为了保障孩子教育与价值观的一致性,乙方有权对甲方探视期间的不当行为进行制止。

6、抚养权的变更:乙方如因其它原因无法抚养孩子,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本协议的约定内容,重新确定抚养人和相应的费用支付方式。

7、其他约定:孩子参与社会活动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予以支持。

8、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签字后生效。

2

甲方签名: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3

第16篇:抚养协议书

抚养协议书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被抚养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因甲方暂时无法抚养孩子,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两人经协商同意,决定孩子交由乙方抚养,并达成如下协议:

1、孩子暂由乙方抚养,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监护。

2、甲方选择下种方法支付抚养费,甲方则每月支付生活、住宿、管理、护理费

元(大写:

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孩子上学期间的抚养费,甲方仍应承担。

将来,甲方如没有收入来源而影响支付抚养费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父母先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甲方有相关债权的,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也可以要求相关债权人先行支抚养费,以保障孩子将来的生活。

甲方的抚养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经双方协商同

1 意,每年每月增加

元(大写:

元)。

3、孩子上学产生的学杂费和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支付。

4、甲方若三年没有支付孩子的相关费用,自行将甲方所在的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新东街119号4栋1单元6楼1号住宅房屋无条件归杨力玮一个人所有。

5、乙方如因其它原因无法抚养孩子,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

6、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字:

第17篇:关于非婚生子女应由哪一方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由哪一方抚养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当然前面所说的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是指正常情况下的同居关系,当有配偶的一方与婚外其他异性同居时,就属于特殊的同居关系了。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双方也生育有非婚生育子女的话,法院更加倾向于把子女判给无婚姻的一方。这主要是考虑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问题上存在更大的过错,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单身,没有子女的情况。所以正常的解除同居关系时,父母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上是比较平等的,这种情形与上述的情形还是有所区别的。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能否变更?

首先,对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否变更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我们中济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经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当然,如果双方能平心静气的就变更抚养费协商一致,是最好的结果。然而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因此,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该如何解决?

探望权制度是2001年新《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制度,它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保障间接抚养方对子女探望的权利,满足其思念子女的情感需要,另一方面也能使子女对父母的感情不因家庭的破碎而变化,尽量减少离婚带给子女的伤害,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有探望权的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婚姻法》还规定:“对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分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实践中

的做法是: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需要提醒的是: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不是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强制,而是对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言的。也就是说,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以子女的同意为前提,如果子女(一般需年满十周岁)不愿见未予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法院通常不会强制执行探望权。

当然前面所说的办法都是一种事后的救济,作为专业的人士我们更加期望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即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尽可能在离婚时双方心里有所平衡,能够面对离婚的现实。我们看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绝对方探视总是有原因的,比如说可能是因为离婚的财产分割不对等,比如说可能是一方在孩子面前总是灌输一种仇恨教育,说对方的家人的坏话,比如说有一方有非常不良好的习惯等等。所以如果要想从根上来解决探视子女的问题,就必须来解决矛盾的根本原因。

离婚纠纷时,双方都争夺子女抚养权时,如何确定抚养权?

离婚时,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以解决的,王芳律师为大家总结了司法实践中常见到几种情况:

第一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为此时孩子尚处在婴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的,男方未做;(3)孩子一直随母亲

或外祖父母生活,如离婚后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不利孩子成长的;(4)离婚时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差别不大,但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是由男方婚外情导致的;(5)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性情暴躁、缺乏耐心等不利与孩子共同生活的;(6)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大:(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2)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在外不回家,或无法实际尽到抚养义务如工作性质的原因等;(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尚处较好的生育期;(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诉讼中,在何种情形下,法官会征求子女本人意见?

离婚诉讼,如果双方育有孩子,那就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在一些情形下孩子的意见是法官们着重考虑的,有时甚至会对案件走向起到关键的作用。王芳律师将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的,法官会征求孩子意见的情形为大家做了以下归纳:

(1)离婚时,夫妻双方为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发生争执的,法官会考虑已年满十周岁子女的意见;

(2)离婚后,因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而发生的诉讼,法官会考虑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3)一方依法行使探望权受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官应征求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以及一方认为另一方探视权的行使已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申请法院中止一方探视权的,法官会综合考虑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4)离婚后,一方或子女本人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官有时也会参考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什么是重婚?什么是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首先,重婚是指当事人未解除前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其次,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事实上的重婚,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简称法律婚),而后一个是事实婚姻即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简称事实婚);第二种,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后一个是法律婚;第三种,前一个是事实婚,后一个也是事实婚;上述三种情况都有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阶段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重婚要承担何种刑事责任,重婚对于离婚案件要产生何种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重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从刑事法律的角度看,并不是仅有法律上的重婚行为即履行了两次结婚登记手续的才构成重婚罪,事实上的重婚行为也可能构成重婚罪。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刑法上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概念不能做随意解释,根据王芳律师的司法实践经验,法院在认定事实重婚中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2)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3)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4)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5)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

在离婚案件中,从民事法律的角度说,重婚行为是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双方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也是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这就是说如果能认定对方的重婚行为的话,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单独请求对方赔偿一笔钱。从刑事法律的角度说,重婚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即重婚罪,承担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第18篇:解除同居关系时非婚生子女归谁抚养

解除同居关系时非婚生子女归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法律地位,所以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调解或者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19篇:返还为其抚养非婚生子女抚育费纠纷案

返还为其抚养非婚生子女抚育费纠纷案

「案情」

原告:代洪利。

被告:龙瑾瑜。

代洪利与龙瑾瑜于1982年结婚。1985年7月,龙瑾瑜生下一男孩,取名代正杰,由双方共同抚养。1989年7月,代洪利发现龙瑾瑜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遂提出离婚。经协商,双方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代洪利所有,由代洪利抚养代正杰;龙瑾瑜每月给付30元的抚养费,并负责偿还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欠债务1100元。后来,双方因看望小孩一事发生纠纷,龙以代洪利不是代正杰的生父为理由,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代正杰的抚养关系。在九龙坡区法院审理变更抚养关系案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提出申请要求对代正杰作亲子鉴定。经重庆市中心血站亲子鉴定,排除了代洪利是代正杰的生父。之后,龙瑾瑜将小孩带走并由其抚养,同时向法院申请撤回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之诉。1990年2月,代洪利以代正杰不是其亲生子,双方之间无血缘关系以及对代正杰无抚养义务为理由,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瑾瑜返还其抚养代正杰的6000余元抚育费。

被告龙瑾瑜在答辩书中一方面承认代正杰不是代洪利的亲生子,另一方面以离婚前双方共同抚养小孩,且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归代洪利所有,自己经济困难等为理由,拒绝返还抚育费。

「审判」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原、被告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龙瑾瑜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并对其丈夫代洪利隐瞒真情,而代洪利在受欺骗的情况下抚养了非亲生子女,所以,代洪利在离婚后至小孩由龙瑾瑜领回这段时间内所支出的抚育费,应由龙瑾瑜负责偿还。鉴于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已由代洪利一人分得,故代洪利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受欺骗而支出的抚育费,不予返还。据此,判决被告龙瑾瑜返还代洪利抚育费320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评析」

本案的关键,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了女方与他人所生非婚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育费?

本案审理过程中,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代洪利虽不明真象,但他事实上抚育了小孩,承担了抚育义务,他与小孩的关系可视为养父与养子的关系,故代洪利无权追索抚育费,被告不予返还。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代洪利在受欺骗的情况下承担了抚育义务,这种抚育行为是无效的,因此,原告有权追索抚育费。被告作为小孩的生母和监护人,应全部返还抚育费。第三种意见认为,从法理上讲,原告代洪利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至于被告是否全部返还抚育费,则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部分返还:原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的抚育费,被告不予返还;原、被告离婚后至小孩由被告领回这段时间内的抚育费,应由被告返还原告。

第一种意见将原告与小孩的关系视为养父与养子的关系,没有法律依据。第二种意见理由正当,但考虑实际情况不够,如让被告全部返还抚育费,会给被告及其子女生活带来困难。我们认为,按第三种意见处理是正确的。

本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被告龙瑾瑜隐瞒小孩是与他人通奸所生这一重要事实,致使原告代洪利误将小孩当成自己的亲生子女抚育。从法律上讲,代洪利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虽然对小孩进行了抚养,但他既非小孩的生父,也非小孩的养父、继父,故对小孩无法定抚养义务。同时,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代洪利受欺骗,在违背自己真实意志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而且,夫妻关系的存续有效,并不意味着夫妻一方必然要承担另一方违法行为所致的后果。所以,就法理上讲,原告代洪利要求返还抚育费的请求理应支持。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已由男方一人分得,以及被告尚需抚育小孩,收入低等实际情况,法院判决代洪利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育费不予返还,对双方离婚后至小孩被被告领回这段时间的抚育费酌情返还。这样处理,既充分保护了原告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又较妥善地保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对那些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的不道德行为,也有警示的作用。

对于此种类型的民事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只能根据《民法通则》及有关民事法律政策精神予以合情合理的解决。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值得借鉴的。(均为化名)

第20篇: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女方)

乙方:_________(男方)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_________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

3._________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三、女儿/儿子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四、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均已由_________方负责,再不计算。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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