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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15 18:09:03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方: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方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是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器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器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器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乙方进场后与甲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器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制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换调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器、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人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和要求。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做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器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器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器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器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受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良好,不得带病进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8、乙方必须对本队员工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打架、闹事,严禁在山林、液化气站吸烟及使用明火,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对乙方进行

经济处罚。

三、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乙方: (盖章) (盖章)

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键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2、凡工地各班组长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并监督教育本班组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为作业人员创造一种安全生产的环境,切记管理是服务的宗旨。

3、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作业人员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各班组长应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5、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增强各班组的安全意识,促使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1):安全风险保证金占人工工资总价的5%,如发生安全重伤事故,除按以上比例扣除款项外,给予班组一定的经济处罚,安全风险保证金不予返还,若未发生安全事故达到项目部约定的安全目标,安全风险保证金如数返还,不计息。

(2):若出现场工伤事故,按以下办法处理,因违反安全规定,因本人原因出现的事故,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工伤事故赔偿金3000元以下的本班组自行负责,3000元以上的本班组负担3000元,以上部分班组负担20%,项目部负担80%。

5:以上管理办法,为促使每位操作人员发扬团队友爱精神,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团结协作,切实做到身边无事故,高高兴兴上班,高高兴兴下班。

违章作业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

对违章庇护,就是对职工的伤害。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项目部全体人员将给您:做好后勤保障,提供满意的服务。

推荐第3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方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

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是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

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

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

(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

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

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

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

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

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

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

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

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

设施的管理、维护。

10、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

机器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 对现场机器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

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

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

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

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

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

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

的机器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

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乙方进场后与甲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

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

器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

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

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

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

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制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

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换调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

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器、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

及机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

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

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人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

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

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

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

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

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

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

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

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

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和要求。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

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搭拆方案,并

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

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

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

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

记录。

12、乙方做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

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

时用电、机器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

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

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

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

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器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器

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

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器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

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

(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

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

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

用,对从甲方接受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

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

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

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

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

证所用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良好,不得带病进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

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

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

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

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

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

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

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

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

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

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

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

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

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8、乙方必须对本队员工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打架、闹事,

严禁在山林、液化气站吸烟及使用明火,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所产生的一切后

果甲方概不负责,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奖罚规定

奖罚规定按项目下发《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

四、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

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

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推荐第4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广西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生产工作能按计划高效、安全、优质的进行,经甲方(生产区域管辖单位)桂林供电局 与乙方(工程承包商)桂林漓昇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平等协商,就工程乙方在甲方电力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永福县35kV湾里变扩容改造工程 电力生产作业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DL 409-91)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29号)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30号)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32号)

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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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2004年12月28日)

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生„2005‟18号)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

第二条 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甲方要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线路部分)的要求,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3、交底前,甲方应向乙方介绍生产现场的情况,并按安全技术交底单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4、完成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后,在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的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在现场按安全技术交底单内容逐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当乙方按工程进度需变更施工工作区域时,甲方应在变更前对变更的区域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6、在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甲方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作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等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的情况。在界定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时,除前列安全技术交底单内容外,甲方还需列出并配合乙方做好专门的安全措施。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进

行审查,并监督乙方严格执行。

8、甲方必须和乙方共同维护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安全措施。

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考试,有权拒绝考试不合格者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甲方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内工作。

10、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施工中出现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危及甲方安全生产、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安全质量问题当场纠正和制止、发整改通知、按规定提出扣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做出停工整顿直至中止合同执行等处罚。

11、当乙方需要分包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分承包商承担工程的相应资质进行审查,要求乙方做好签订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手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备查。

12、甲方有权组织或参加由乙方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处理工作,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工作,监督乙方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事故。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赔偿或处罚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以及甲方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负责承担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督工作,履行对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和保卫工作。

2、乙方必须和甲方共同维护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安全措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移动、改变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措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甲方同意,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

3、乙方的所有工作均必须按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线路部分)的要求,填写工作票,详细列出工作的安全措施,并双方履行工作票的“双签发”手续。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单)所列出的安全措施。

5、乙方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的运行中设备区域。确因施工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现场监督下,方能进入作业。

6、在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

域作业: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作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危及生产区域的作业、以及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等情况,乙方须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送甲方审查同意,并负责组织实施。

在界定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配合做好专门的安全措施。

7、乙方应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机械、施工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而且不超过检验周期。

9、乙方需要分包时,对分承包商承担工程的相应资质审查负责,做好签订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手续,并送甲方备查。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对甲方及工程监理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组织整改。

11、乙方应接受并配合事故调查,按要求报送有关事故材料。

第四条 承包范围内的事故上报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双方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同时甲、乙方双方均应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第五条 处罚、赔偿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障碍,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双方约定的追加处罚。

2、签定合同时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以下简称“安全保证金”),

用于支付由于乙方责任的事故和障碍造成的甲方的损失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对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一类障碍,发生一次,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对乙方责任造成的一般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50%;乙方责任的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70%;由于乙方责任而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甲方的损失时,甲方有权提出进一步的索赔要求。

3、承包期内连续发生两起乙方责任的事故,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乙方的承包合同。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作为永福县35kV湾里变主变扩容改造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同时签订生效,随合同的结束而失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甲方与乙方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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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总包方(章)(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章)(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总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1、组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分包方对本单位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履行如下职责,如未履行,处责任人50~500元罚款,处责任单位2000~5000元罚款: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和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2、配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分包方负责。

3、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操作规程,做到预防为主。

5、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6、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7、施工现场应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8、分包方应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10、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1、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严格审批、落实责任,专人跟踪管理,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12、进入现场的本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实行先教育后上岗的原则,即经过三级教育,安全考试合格,体检合格,签定用工合同,报甲方现场相关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现场。相关资料存现场安全管理台帐备查。

13、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14、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检查。

15、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6、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按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其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对发包方的经济处罚。

四、分包方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纪律和安全技术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责任人50~500元罚款,处责任单位2000~5000元罚款:

1、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或用具。

2、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影响企业声誉。

3、酒后及赤脚上班等违反安全纪律的行为。

4、其他违反安全纪律的行为。

5、班组无安全活动记录或作假记录。

6、未搭设临边防护或未按规定设置。

7、未搭设洞口防护或未按规定设置。

8、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剪刀撑。

9、操作层脚手板未满铺,上下操作层无通道。

10、电梯井或脚手架内未按规定设置水平网。

11、沟、坑、井无上下通道或爬梯,上口无防护措施。

12、电梯防护门未工具化、定型化或安装不牢固。

13、安全网与钢管连接未使用与安全网同材质的尼龙绳或18#圆丝捆绑。

14、施工用电未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15、在悬挑外架、爬升外架上堆放施工料具,底部封闭不严密。

16、用电设备无开关箱控制、直接接在二级箱上。

17、爬升外架升降前后无书面升降记录(通知),升降过程无安全监护人。

18、垂直交叉作业无隔离防护措施。

19、阴暗、潮湿环境或坑、井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

20、施工垃圾未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凌空抛掷。

21、私自拆毁安全设施、设备或装置。

22、未按国家规范规定履行验收手续。

23、挖孔桩作业前及作业中未送风或对地下有毒有害气体无检测、试验措施。

24、主体施工无外脚手架和作业平台。

25、使用宽度小于20cm,厚度小于5cm或对接的木枋作脚手板。

26、预埋、剔打、植筋、支(拆)模、安装等高处作业无可靠保护措施。

28、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角钢制作支架或违规采用木制配电箱的。

29、卸料平台钢丝绳麻心已经腐烂、断裂。

30、直径ф10-20mm的钢丝绳使用绳卡少于4个。

31、塔机无安全装置及安全装置不灵敏。

32、人工插接的吊绳绳扣编结长度小于钢丝绳直径15倍。

33、基础施工无便道或不畅通、无防护栏杆。

34、挖孔桩提升机使用的钢丝绳不匹配,提升机未使用封闭挂钩,井口作业人员未拴安全带,上下井人员未系保险绳。

35、宿舍照明未使用低压电或超负荷自动断电装置。

36、工具式型钢卸料平台无作业指导书(方案)。

37、其他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行为。

五、对分包方不履行职责,以及在施工生产中不遵守安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程,由总包方公司或项目管理人员开出罚款单,由总包方公司财务处在工程进度款中统一扣除。

六、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甲方)(章)承包方(乙方)(章)

分管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安保部:项目经理: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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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负责人: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称为“租赁合同”) 甲方将座落在 的物业(以下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经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和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用途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出租物业只限于乙方从事《物业租赁合同》(合巨编号: )中所限定的生产经营范围。

二、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1、向乙方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和规定。

2、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消防设备与设施的现状及补充: (1) 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仅配备部分基本的消防设施,甲方配备不足 部分由乙方根据生产与使用情况进行补充,甲方予以同意: (2) 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的疏散通道符合建设时的安全标准,如不符 合现时的消防安全要求,乙方应根据当地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置: (3) 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内配有基础配电设施。

3、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包括: (1) 督促和检查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 (2) 督促和检查乙方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及应急预案; (3) 督促和检查乙方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有效投入; (4) 抽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发现安全生产或消防隐患及时 提出处理意见; (5) 接受乙方生产安全或消防事故报告,根据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提 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作,同时监督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4、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和消防部门的部署或要求,通知并监督乙方开 展相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二) 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承租的出租物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须将整改的结果向甲方报告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出租物业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出租物业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且有权提前终止《物业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物业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监督。

(三) 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下列义务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 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乙方在出租物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 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建立、完善、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 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进行有效投入。对本单位由于安全生产所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证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合同约定出租物业的使用用途,不得在出 租物业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物业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如生产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其储存和使用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7、乙方在出租物业的生产经营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 全生产条件。

8、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 利用出租物业进行非法活动。

10、乙方确保在出租物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的范围内进行。

11、配合甲方对出租物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接受甲方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自行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生产安全或消防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或报告。

12、乙方须在出租物业内做好防火、防涝、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 不得在出租物业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保障出租物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出租物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l

3、乙方应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在出租物业内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在出租物业内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出租物业的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在出租物业的家用电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14、乙方须在出租物业内配备灭火器等基本消防器材,放在室内显 眼、易取的位置,并做好定时检查保持整洁完好。

15、乙方不得在出租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炮竹或动 用明火。

16、乙方发现出租物业建筑物存在漏水、裂缝或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问题,应迅速告知甲方予以处理。乙方负责保护出租物业建筑物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出租物业建筑物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出租物业建筑物外貌。

17、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在出租物业从事生产、仓储、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须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后方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

18、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将出租物业作仓库使用时,须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19、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将出租物业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时,须碓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 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0、乙方确保不在出租物业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乙方不得将厂房、仓库与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安全间距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严禁乙方在出租物业出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含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场所:“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等现象发生。

21、乙方负责出租物业内消防设备与设施的管理与保养。

22、乙方对出租物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同意,且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应按法规三同时要求进行。

23、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4、乙方确保对出租物业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 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5、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6、乙方在出租物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员工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社 会保险。

27、乙方在出租物业内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28、乙方在出租物业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援行动,并立即按事故报告条例如实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29、乙方在承租出租物业期间须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和消防部门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30、乙方在承租出租物业期内指派 同志(电话 )负责承租出租物业区域内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二)、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出租物业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第三方”),乙方将部分出租物业转租第三方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l、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租出租物业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直接对当 地安监局负责,并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有权解 除与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 (1) 经甲方或安委会检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并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后,乙方拒不整改或处理的; (2) 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火灾的; (3) 因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等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 (4) 发生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物业,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以及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或其他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法律途经向乙方或其他责任方追索赔偿;甲方对上述原因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或其他责任方承担。

5、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与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 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续签合同时重新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当合同到期因特殊原因延迟续签期间或终止合同后乙方在没有完全撤离期间,本协议仍然有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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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博源集团公司、中源化学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达到双方安全生产的共赢,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尽的义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甲方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博源集团公司、中源化学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为乙方安全生产提供帮助和便利。

(二)甲方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履行对乙方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协调职责。具有对乙方违章作业勒令整改、处罚的权利。

(三)乙方作业区域的管理单位具有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纠正违章作业的职责,具有为乙方作业提供安全环境和条件的职责。

(四)甲方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具有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图

纸资料提供、危险告知、安全规章制度告知的职责。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乙方在生产作业(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行业作业规范和标准。

(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作业所在区域单位的管理,接受甲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乙方必须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其从业人员自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档案。

(四)乙方必须为其为其从业人员购置国家要求的各类保险,并提交有关资料证明给甲方。

(五)乙方必须为其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前一个星期内按其合同标的总额的10﹪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600元整(在甲方财务部交,施工完毕一年后无任何遗留退齐保证金)。

(七)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将本单位管理组织、人员构成、所用设备清单、资质证明等资料手续一并交予甲方安全环保部存档。乙方管理人员变动后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单位。

(八)乙方必须及时传达、贯彻甲方安全(消防)会议精神及要

求,必须经常开展各类安全、防火检查,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与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安全自己负责,对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设施损坏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一)乙方应制定自己所承揽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乙方进行动火、吊装、高处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甲方《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落实相应的安全作业措施,方可进行作业。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

(二)乙方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照甲方电气管理制度,由甲方采卤分厂进行安装,严禁私拉乱接。所用电气设施设备符合行业施工标准和规范。

(三)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规定。如与第三方交叉作业或相邻作业时,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统一接受甲方协调管理。

(四)乙方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做到现场“三清”。

四、违约处罚及法律责任

(一)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甲方进行处罚,罚款从工程款或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二)乙方如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

并接受甲方处罚。

(三)乙方如造成甲方人员伤亡,除按照国家规定赔偿外,并承受担法律责任。

五、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二)本协议签订后生效。

(三)协议签订地点: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卤分厂。

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代表:乙方代表:

时间: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格式)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设工程劳务发包给乙方。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省、市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二、工程项目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安全职责

(1) 甲方应遵守国家、重庆市政府、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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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 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 甲方的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不能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整改消除隐患,则有权对乙方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施工期间,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7)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业主采取安全措施的,甲方应代表乙方向业主提出,在未采取安全措施之前,乙方可以拒绝作业施工。但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原因怠工影响施工。

2、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应遵守国家、重庆市政府、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甲方安全管理的规定。

(2) 乙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治安消防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 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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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乙方承担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乙方在预算中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不得挪作他用。

(5) 乙方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 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处罚。

(6) 建设工程施工前,乙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结合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防火管理、防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爆破施工及爆破物品的使用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才能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8) 乙方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复印件交甲方)

(9)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并在进入施工现场时查验,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月、季度、年进行检查维护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台账。 (10)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高处作业、爆破物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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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及安全负责人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1) 乙方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技术措施方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过乙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甲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组织实施。

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但该安全施工措施在实施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

(12) 乙方的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况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复印件交甲方),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入重庆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重庆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确认;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 乙方施工人员不准乱动与本工种无关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和工具;不准擅自到非本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活动。

(14) 如需要使用业主的场地、能源、设备和工具,乙方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且明确安全责任人及具体的安全保证措施,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15) 乙方应与进场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其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中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给从业人员办理危险作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交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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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等国家、地方、企业规章制度。

(17) 由于乙方的责任,导致业主或其他单位在设备、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受到人员伤害、经济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主要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赔偿。

(18) 乙方必须对安全文明施工、治安、防火负责,同时做好防尘、降噪、防毒工作。

(19) 乙方在施工中严防地下管线和高压架空电线受损,发现问题立即向业主和甲方提出,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由于未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0) 乙方在施工中造成伤亡事故,在场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通报事故情况。 (21) 处罚:乙方如安全管理不到位,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发生严重违章作业和事故,甲方对乙方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给予处罚。

3、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重庆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其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包括由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安全事故、火灾、设备事故等)和乙方员工在施工现场外违反当地相关管理规定造成的事故、事件等负主要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事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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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甲方给予协助;同时,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如实地向甲方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本协议如与国家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相符时,应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7、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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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安徽中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直接将工程中工程直接交由乙方分包施工,乙方进入该工程现场施工,现场发生一切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各自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责任,经三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乙方项目委托负责人联系电话:

丙方项目委托负责人联系电话:

第四条: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甲方对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要求乙方按“三定原则” (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2.督促乙方对进场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建立相关安全、质量管理档案。

3.检查乙方编制的各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

4.督促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的制定、实施。

5.督促过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而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需提前通知甲方和丙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并无条件服从甲方和丙方的统一管理及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乙方须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按相 第三条:甲方项目委托负责人联系电话:

关规定配备到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的质量安全负责,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并处以5000—20000元经济罚款,且所发生的事故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事故对甲方声誉造成的损失。

4、乙方需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5、对甲方、建设主管单位下发的质量安全隐患通知单,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填写整改记录,并及时通知甲方等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给于经济处罚,对隐患拒不整改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执行。

6、乙方进场的工人必须将工人花名册(样表附后)报甲方备案,花名册中注明:姓名、年龄、籍贯、性别、身份证号、工种等,并提供照片1张或身份证复印件。当有新工人进场时,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并告知甲方,乙方应在人员进场后三天内,按合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要求(三位一体)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签订相关劳务合同,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资料(其中包括三级教育登记表,教育花名册,考试试卷及工人花名册)备案。对使用未经安全教育的工人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按照协议第五条第3款执行。

8、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电工、机械操作工等必须将上岗证报甲方审查。在甲方同意之前,乙方的特殊工种不得上岗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未经培训或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因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执行,并按违章指挥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施工前应对工人作详细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因无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擅自作业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执行,并追究乙方责任。

10、乙方有责任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保护和检查,未得到甲方安全员的允许,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或临时拆除安全防护,应书面报告甲方工程部,经甲方安全员同意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对于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乙方应负责恢复并经甲方安全员验收。因乙方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擅自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而引发的

安全事故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执行,并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每日上班前对施工作业区的安全防护进行例行检查,如因防护不到位,应立即通知甲方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完善(书面形式),因检查不到位或未及时通知整改,施工发生的事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1、乙方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并严禁在施工现场员工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与取暖等,防止由于线路负荷过大或短路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场所有工人都有责任保护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是电工的操作人员严禁拆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严禁自行修理。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做接地、接零保护,违者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一经发现乙方私接乱拉电线严重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参照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进行罚款。

1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凡进入施工区不佩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不扣帽带者,罚款20元/人·次;吸烟者,罚款20元/人·次;所有工人必须佩戴胸卡上班,违者罚款30元/人·次;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作业,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人·次;人员上下交通必须乘坐人货电梯或走楼梯,严禁攀爬起重臂、绳索、脚手架等上下,每发现一次罚款800元/人·次;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500元/人·次;施工现场的所有操作工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违者罚款100元/人·次;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杂物,违者罚款5000元/人·次;乙方存在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违者罚款500-5000元/人•次不等。

13.乙方进场前需通知甲方,并按要求分散堆放整齐,避免局部集中荷载过大,影响结构安全。

14.乙方须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废料及垃圾应及时清运出现场。

15.为了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施工现场严禁一切打架斗殴事件,发现现场打架斗殴现象,罚款2000元/次,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刑事责任与总包单位无关。严禁一切盗窃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以物价的十倍赔偿,并罚款1000元/次,情节

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丙方职责

1、负责协调甲、乙方施工配合问题。

2、负责监督甲、乙方应承担责任的执行情况。

3、对工程总工期、质量、安全承担全盘监督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行终止。

2、本三方安全协议与三方工程分包合同在安全文明方面约定有冲突之处,以本三方安全协议为准。

3、未尽事宜参见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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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有限公司

外委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事故调查规程》等相关要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因 发电有限公司(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承包单位以及其它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内施工、作业过程中,各自应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作业过程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 乙方:

计划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项目现场负责人姓名: 乙方项目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一、安全管理总体目标: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和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不发生性质恶劣的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二、甲乙双方共同安全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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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事后组织或参加乙方事故调查。

五、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和安全协议条款,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遵守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交通等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服从甲方安全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2.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安全资质和条件证明,包括:

(1)乙方具备的国家相关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乙方应提供全部施工人员年龄、工种、健康状况等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及身份证信息等详细情况花名册。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应齐全有效。

(3)乙方应提供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清单。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起重)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4)乙方以及工程分包单位具备保证安全施工的安全组织机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确保安全施工的组织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方案。

3.乙方严禁将工程转包、返包,不得擅自分包。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安排配合实施。乙方应掌握本部门发包的每个外包项目进展情况,经常对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控制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件的发生。

4.乙方必须每个项目设立一个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3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兼职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人以上,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的学历、经历应符合相关要求,并持有有效资质证书。承包方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原则上不得由劳务派遣人员担任。

5.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实际需要,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编制和落实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核批准。组织全体施工人员熟习现场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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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运行人员检查安全通道,运行设备、安全通道上方用双层竹排或木板塔设防护棚,并铺上铁皮进行防火。禁止施工人员使用运行专用通道运送施工物品;高空作业下方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并挂警示牌。隔离区留唯一出口,出口设专人看管,同时做好进出记录。乙方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或减少交叉作业,对无法避免的交叉作业乙方应制定、执行交叉作业专职安全监护方案等措施。

14.乙方应严格加强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管理。

六、事故责任归属认定:

1.工程承包期间,乙方或分包单位发生所有不安全事件归属乙方单位。在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责任方负责。

2.工程承包期间由于乙方责任发生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造成对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负责调查和统计上报。

3.乙方在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归属依据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责任和事故归属责任。

4.乙方按与甲方签署生效的合同约定,工作期间发生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的责任界定:

(1)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的,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相应损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的,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的,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相应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的,由乙方直接向责任方(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事件发生存在多种因素时,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由组织事故调查单位认定的责任比例各自承担损失。

七、安全文明生产考核

1.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害、事故、障碍、未遂及异常等安全生产事故的考核(本项考核在支付合同价款时扣除,不计入安全文明保证金考核):

(1)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设备事故,处罚10万元/人次。 (2)发生较大事故处罚8万元/次。 (3)发生一般事故处罚5万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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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承租方):北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北京远程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项目工作秩序,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约束不安全状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五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及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特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7、确保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

第二章通用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务

1、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乙方进入现场5日内必须

签定本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

2、依照国家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密切配合

乙方,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种检查过程中,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并要求限期整改。

对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依照该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责令整改、罚款、停工整顿、勒令退场等相应的处罚。

4、为需要派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的出租单位的驻场工作人员提供

住宿。

5、为乙方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现场等条件,消

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6、要求乙方必须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生产(制造)许

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出租资质和设备相应拆装的资质,并出具该设备或施工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7、配备负责指挥设备运转的专职指挥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作业。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务

1、从甲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管理。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

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对出租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

3、产品交付甲方使用前对出租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交于甲方。

4、建立自检制度,定期对出租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进行自检并

要有记录。自检合格后向甲方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安全性能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说明,填写相应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把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提供给甲方。必须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有记录,做到无故障作业。

5、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安装,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拆装

资质的单位进行拆装,国家有明文规定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必须经安装单位或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6、因乙方出租的设备自身的问题或乙方驻场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

故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追加赔偿。

7、对国家规定必须由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操作的机械设备,乙方应

派驻专业的操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保证其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许可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乙方驻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吸烟。在本工程施工期间

不得发生打架、欧斗、流氓、赌博、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任何邪教组织,不得传播淫秽物品,不得妨碍公安部门

的正常检查工作。若有违犯人员,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追加赔偿。

9、种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工程项

目经理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

10、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

存在的安全问题向甲方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1、乙方要建立日检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必须有日检记录和交接班

记录,并按月上交到本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备案存档。

12、乙方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的安全自检,

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本工程项目经理部。

13、乙方更换特种操作人员时,必须向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报告,并

将更换人员有效的特种作业许可证及其它有关证件交本工程项目经部,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的机械设备退场终止。

第四章 补充条款

甲方(工程总包方):乙方(工程分包方):

法人或委托人:法人或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本条款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12篇:现场平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亚林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甲 方: 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

乙 方:

为确保亚林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按期完成。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环保规范、条例、命令及工程需要,制定安全环保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环保责任,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明确亚林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范围。

2、乙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包含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3、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亚林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过程中安全、环保工作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停工处理。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指定亚林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及时间,组织人员、机械进场施工。

2、负责亚林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专职安全检查员,佩戴明显标识,持证上岗。

3、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乙方进场时应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文明施工方案等资料报甲方备案。

4、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5、对施工现场(含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安全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如因乙方未文明安全施工造成甲方被政府罚款等损失,承包单位负责全部赔偿。

7、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8、按政府要求办理相关安全、环保等施工许可手续,并处理好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三、环保责任

1、制定亚林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明确施工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

2、施工工地外围应当设置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程外围道路遗撒的渣土,必要时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3、渣土清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载,并应当苫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

四、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配带统一标志。

2、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

3、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

4、乙方施工中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

本拆除工程安全环保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3篇: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14篇: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6.24

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双方签订的《湖南平高开关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单位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查有关安全管理资料,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所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以及上述条款的约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行使自主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力。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或多方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国家电网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将承租标的转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甲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如因自身的原因造成事故或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且导致甲方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乙方应按罚款额赔偿甲方,并承担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五)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六)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因素、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等的经费,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八)按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九)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方法。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二)应遵守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以下为签署项,无协议正文内容)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定时间:

年月日(不早于租赁合同签订时间)

第15篇:测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测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甲方与乙方就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场须知

1.1乙方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管理与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至项目管理部,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1.3乙方必须为参加本项目工作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4乙方必须按分包工程款的15%~20%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可以在工程款中扣除,工程完工立即退还。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1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保证不发死亡、重伤事故;

1

2.2生产施工必须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各项安全检查;2.3安全隐患整改律必须达到100%,杜绝重大事故隐患; 2.4杜绝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100%; 2.5杜绝发生交通事故; 2.7杜绝发生急性中毒事故。

三、安全生产

3.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职责。

3.2乙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备专职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3.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4如果发生事故,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如果发生事故,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展,并全力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作出记录或拍照;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5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国家、省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

2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6乙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3.7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甲方安全整改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2000元的罚款。

3.9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3.10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跟班检查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主动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乙方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3.11乙方须承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

3

任。

3.12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乙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乙方应当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甲方工作的事件给甲方及其他协作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凡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属乙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员工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14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四、消防保卫

4.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租住地消防卫生管理工作。

4.2乙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4.3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5.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4

5.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各有关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七、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第16篇:外协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同时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经营秩序,加强对外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维护双方经济利益,特签订本管理协议。

一、双方责任

自乙方签订到甲方厂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协议后,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本协议。

甲方责任:

乙方在甲方作业期间,由甲方使用部门专人负责管理: 2.1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应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乙方出示其资质证明);

2.2负责向乙方告知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各种管理要求,安全规定;包括乙方承包或承租岗位(或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相关预防措施和《事故预案》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2.3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不定期培训教育工作,要求乙方人员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2.4负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2.5负责对乙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纠正;

2.6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作业场所及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7负责监督检查并配合办理相关票证工作。乙方责任:

3.1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安全标准,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2乙方在甲方场所作业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出示其资质证明)且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3.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作业票证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统一办理“公司临时出入证”,出入门应主动出示“公司临时出入证”及有关证件。外协单位对协作期满或离、退人员应及时到公司办理退证手续,并协助公司监督该人员不得再进入公司;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在作业场所必须设立专人负责,负责乙方工作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一切事宜:包括各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培训,并保证在甲方作业期间能出示其资质证明;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杜绝 各类违章操作行为发生;

3.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讲文明、讲礼貌、服装要整洁(但不能穿甲方的工作服),搞好团结协作,不准打架斗殴;在交叉作业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指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3.6管好工作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

3.7对单位、个人的材料、工具、设备等用品要严格管理,不准私拿公司的任何物品,不准随意互串工作岗位;负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和处理;

3.8服从甲方指挥,严格执行工作指令,支持和接受甲方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调和检查考核工作;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

3.9负责按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不得用现金或其它物品代替劳保用品;

3.10外协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公司内留宿,不准设立办公室、库房;

3.11乙方在工作中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章冒险作业或在甲方生产场所逗留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及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按甲方有关规定赔偿;3.12乙方负责承包项目〈场所〉内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凡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3根据承包项目危险性大小,乙方按工程量比例必须交纳1000~10000元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上缴公司。

二、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有权对乙方现场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现场检查。

三、本协议期限与工程项目期限、劳动用工相对应,工程结束、用工终止,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违约责任

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并严格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协议接受甲方管理考核,对逾期不整改或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根据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情况,对当事人和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相应罚款,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乙方由此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以下单位或部门各保存一份。

甲方:工程项目(内容)名称:

乙方:外协单位全称:

公司负责人(签章): 外协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7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三水厂)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九江市水务有限公司第三水厂

乙方: 九江市源泉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在生产期间,乙方和甲方各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并将甲、乙方专职管理人员报甲方备案;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严禁动用甲方任何物料管线,不得随意出入生产车间与工作无关的生产现场,也不得进入其他生产车间;

三、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九江市第三水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乙方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甲方厂区和生产现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危险器具和进行危害生产现场的危险作业,如需使用必须到甲方办理登记和作业许可。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甲方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生产现场施工期间,甲方生产装置发生事故危及乙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施工人员并负责指挥撤离现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安排,有序撤离现场。

七、严禁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动用现场阀门、管线、开关等设施,如施工所需,必须经生产车间同意,并由生产车间操作人员操作,施工人员禁止在传动设备、设施附近施工、逗留;

八、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违反双方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甲方有权利停止乙方施工作业权,并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九、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严禁区域及施工用电 接线点,施工人员卫生生活点。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项目经理(签字):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乙方安全员(签字):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18篇: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精)

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方同意把下列业务承包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须在下列时间内完成 该业务: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是基于中国的安全生产法, ABB 中国职业健康与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制定的,目的是保证在 ABB 场所所有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法规要求: 在甲方区域进行作业的乙方及其所属人员(包括乙方的员工、承包商或供应商,合称为 “ 乙方人员 ” 必须遵守所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中的有关条款并不能免除承包商遵守有关法规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政 府、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同时要严格遵守 ABB 中国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果本协议与有关法规有任何不符(但 不冲突,遵守更严格的规定。

2.甲方的职责: a 甲方必须向乙方阐明作业场所的基本安全规定和要求。

b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对乙方的作业活动, 机械设备和材料等进行安全检查。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作业活动, 使用的机 械设备或材料等对甲方的人员和财产构成了威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停工、甚至于进行处罚。

3.乙方的职责: a 为其所有在甲方现场作业的乙方人员购买法律要求的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保单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b 实施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保证所有在甲方场所的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保证甲方所有财产的安全, 保 证现场环境不受到影响。 同时乙方必须在正式开始作业前向甲方提供行之有效的 《作业安全计划书》 及风险评估并得 到甲方安全人员的书面批准。

c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必要的安全资源,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安全培训等,保证乙方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 ABB 的安全规定。

d 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场所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 工具和车辆的安全,不会对现场的环境,健康与安全带来危害, 并且 保证其良好的维护;所有的相关检测证书复印件必须保存在现场以备查验。

e 乙方必须保证为其所有乙方人员提供合格而有效的作业防护用品, 并保证其所有人员都按规定正确使用。 并且保证其 劳保用品的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立即更换。所有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f 乙方必须保证其现场所有人员都严格遵守甲方合理的有关指令 (口头和书面 ,包括紧急状况指令和环保, 健康与安 全指令。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并通过甲方的查验。

g 乙方必须保证及时向甲方汇报现场发生的一切环境、健康与安全事故,无论是多么轻微的事故。所有的事故都应当 由乙方及时进行调查(如有必要甲方可进行协助,从中得出的经验教训要及时分享,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复发。 h 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交月度(或规定的时间段的安全数据报告。

4.现场作业承包商安全告知确认: a.在 ABB 现场作业的承包商人员,均应接受安全培训,并保持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b.长期承包商,凭 “ 现场承包商工作证 ” 进入现场。短期承包商,进入现场前,应至保安处进行确认,登记。

c.作业人员应穿着整齐,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等进入工作现场。作业时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佩戴好工作卡,在 指定的工作区域内活动。

d.现场使用的设备或工具,应当完好,作业中严禁违章作业。 e.遵守我司现场人员的安全管理,服从监督。

f.工作场所内请勿吸烟。如需要,请至吸烟区。工作中有涉及易燃物品的,请存放于专门的区域,妥善保管。

g.工作中避免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备,以及安全出口。

h.使用我司的设备,须事先征得设备管理人员或部门主管的同意,并规范使用,使用完毕后整理好归位。

i.现场搭接电线,应事先取得总务部电工的批准,安全搭接。

j.需动火作业的,应向我司总务部提出申请,说明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监护人员,以及将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经 批准后方可作业。

k.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l.随手关闭不用的电灯和设备,节约用水、用电。 m.离开工作场所前请整理好工作现场,并关闭设备电源。

n.现场作业受伤时,可从车间小药箱获取急救药品。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立即向我司管理部门汇报。

b 如遇火灾, 应大声呼叫, 提醒我司现场人员, 并采取措施灭火。 如火势较大, 可迅速撤离, 至公司大门口的空地集合, 与工友站在一起,主动确认没有撤离的工友,并报告我司现场人员。撤离时应服从指挥,不可乘坐电梯。

5.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就,各种语言的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中英文有冲突,以中文为准。

签字盖章

甲方:ABB CNXXX 公司 乙方: 日期:日期:

第19篇: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全文]

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土建单位:

安装单位: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双方应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

条例、规定。

 各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

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制度。 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各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 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

作全面负责。

 各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

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 各单位对各自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

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 各单位如需相互借用和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

用和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 各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

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

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焊”规定。

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

工程成品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 贯彻“谁施工区域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若双方发生交叉作业,应提前

告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土建单位名负责人:安装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第20篇: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协议

承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协议

甲方: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邓家冲采石场 乙方:

工程项目:矿石开采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规定,部门在承包工程合同的基础上,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同遵守的协议。

一、乙方的管理和责任

1、乙方为承包工程的责任方,对所有承揽的作业项目的生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3、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严禁违章操作,杜绝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矿石开采作业期间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制度,杜绝发生火灾、触电、爆破、车辆、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一切事故。

5、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名单上报甲方),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事故隐患,督促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文明施工。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安全台帐及事故报告制度、编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四不伤害”防范措施。

7、乙方所录用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部门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8、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10、生产现场的管理

a、乙方必须提供给作业人员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b、乙方在矿石开采时,应具备良好的作业工具,在危险的区域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要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c、乙方的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是否有缺陷。

d、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开采现场的边坡、平台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浮石、险土,以免在开采作业时由于坍塌、落石等引发安全事故。

e、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场地的整洁有序及安全通道的畅通,及时收回边角料、废土、杂物等,不得在开采现场放置、堆放其它与生产无关的物件。

f、乙方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严禁在开采现场大小便。

g、生产作业区及生活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 h、严禁夜间、雨雪天进行开采作业,下班后必须将大型设备撤离开采区域。

i、乙方必须在作业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区域拉警戒带,平台边缘2米内严禁站人。

j、禁止人员在边坡脚下、平台底部避雨和乘凉。 k.现场安全员应按照甲方安全科的要求每天做到时刻检查巡视,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工程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科报告。安全员在工人上班前先到先检,下班后做到先检后下。

l.爆破作业由甲方统一管理,爆破必须提前一天经过甲方审批;严禁私自购买、领用、使用民爆物品。

一、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2.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生产技术,安全作业方面的指导。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水、电等生活条件。

4.对甲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环境,有权拒绝作业。

5.对甲方不合理的生产组织安排,有权提出异议并进行协商。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对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权禁止使用。

3、有权对乙方自带工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工具、设备有权禁止使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预押安全生产保证金_____________万元,目的是杜绝“三违”的发生,该保证金的违章处罚剩余部分在停止合同后归还给乙方。

5、对乙方严重违章行为,不服从管理等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甚至解除合同清除出矿。

6、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限令整改,并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双方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法规制度,乙方人员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2、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甲方停产停业整顿、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甲方作业人员造成伤亡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甲方和周边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执行。

五、本协议与承包合同一起并用,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各条款由甲方安全部负责解释。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邓家冲采石场

代表签字:

2013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2013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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