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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证明(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3:17:25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个人参保证明

个人参保证明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四、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

1、参保单位开具参保证明人数在50人以上的,经办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节假日顺延),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2、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当即受理,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的,及时告知不能办理原因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办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证明,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参保单位开具本单位参保人员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申请函(说明用途)、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开具本人参保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执法部门办理开具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单位介绍信(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申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相关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诉讼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人相关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

推荐第2篇:个人参保申请书

个人参保申请书

个人参保申请书一:个人参保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我是一名XXXX,于XXX年X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X年。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和进步。由于珍惜并且热爱这份工作,因此在自己的岗位上,我一直努力工作,认真负责。

在此,特向公司申请给予我购买社保的请求,希望公司能够批准为盼,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3月1日

>个人参保申请书二:个人参保申请书>>(153字)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身为XX公司的一名员工感到很自豪!自加盟公司以来,在您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学到了好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有公司亲如家的感觉,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愿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解除我的后顾之忧,请求公司帮助给我解决社保问题。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个人参保申请书三:个人参保申请书>>(90字)

尊敬的XXX公司领导:

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参加工作,并为身为团队成员而自豪。为解除后顾之忧,现向公司申请办理个人医保社保,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请批复。

申请人: 某某某

年月日

>个人参保申请书四:个人参保申请书>>(87字)

XX公司:

我是公司某部门的职工,XXXX年XX月参加工作,我工作积极肯干,能遵守公司劳动纪事,能很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请求公司给我上社会养老保险,以解后顾之忧。

申请人:

日期:

推荐第3篇:个人参保证明书

个人参保证明申请书

为办理□

1、户籍迁移;□

2、职称评定;□

3、购房贷款;□

4、因劳动纠纷需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参保情况证明。

5、其他: ,本人需 向 (部门)提供本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请贵单位予以协办。

参保人签名:

委托办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备注:须提供①本人书面申请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人相关证明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委托人书面申请书。

推荐第4篇:个人参训计划

个人参训计划

为了使自己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学术水平,增强知识更新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从各方面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愉快圆满的完成本次培训任务,特制定了个人研修计划。

一、研修目标

1、转变固有的教育观念,与新时期的教育观念保持一致。

2、提高自己对新理念在教学中应用。

3、不断反思和总结,提高自身的专业发展能力。

二、研修方式及内容

1、积极学习

珍惜这次培训提升机会,认真遵守培训能力提升工程的各项要求,每天挤出时间上网学习,专心听讲,认真聆听专家报告,并做好必要的记录。无论专家报告何种风格,都坚持在最快的是时间内调整思路,融入专家讲解思路,内化成自身的知识,弥补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

2、聆听请教

对讲解中不明白问题和教学中的困惑,及时上网查询并向同行请教,努力向寻求专家帮助解决。积极参与研修班的各项研讨活动,努力向各位学员交流学习,拿出自己的问题请教各位学员,与各位学员共同探讨。

3、反思提升

每天结合自己在培训学习中的感受写出学习心得、研修日志,发表在班级培训平台上,与各位学员共同交流探讨不断提升自己的信息技术在教学中应用能力。

4、学以致用 争取通过学习,在研修结束后写出研修学习的体会和收获。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恰到好处地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发展学生能力,激发学生兴趣,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合理运用信息技术,能使传统与现代教学媒体互相渗透,弥补传统教学手段的不足。

推荐第5篇:重庆市个人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2018年重庆市个人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现在也有很多自由职业者,他们如果需要为自己上社保的话,就需要个人进行缴费。那么如果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保的话,缴费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2018年的职工医保主要有两档,以重庆为例,一档缴费标准为2520元每人每年;二档为5544元每人每年。如果有朋友想要以个人身份来参保职工医保一档的话,那么自己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并且一档和二档还有一定的区别,一是有无个人账户;二是特病报销兵种不同。

根据规定,只有二档的参保人才能有个人账户,可以每月划入钱来看病买药。而一档能享受特病门诊报销的兵种只有四类,即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血友病以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二档就可以享受23类特病门诊报销,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高血压病等等。

如果大家还想要一次性来给自己进行缴费,那么根据当地的缴费基数来看,需要一年缴费67386元。不过一次性缴费并不是所有人群都可以缴的,若参保人是退休人员,只是职工医保缴费期未满,那么就需要继续按照规定缴费;若考虑到以后的经济发展,这类人群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剩余年限。

值得一说的是,今年的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504元一年,若职工医保缴费期已满,已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话,那么就可以不用再继续缴费基本医保就可以享受待遇了,但大额医保还是得继续缴纳的!

最后保险同城网保险专家提醒大家,在进行缴费的时候,最好多存入10元,以防缴费时银行扣除银行卡年费后,缴费医保的数额不够,耽误参保时间。

推荐第6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办事指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办事指南

一、新参保

(一)业务定义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

(二)受理范围

1.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失业职工;

2.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具有本市户口和《营运证》的城镇个体运输业主及其雇工;

4.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2006年10月1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

5.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6.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7.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单位的漏投保的人员;

8.复员退伍未安置的军人。

(三)所需资料

1.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失业职工:

(1)《职工档案》;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雇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雇工: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其雇工身份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城镇个体运输业主及雇工:

雇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

雇工: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其雇工身份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2006年10月1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的可参照下列凭证: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时段装订成册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5.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已破产、解体、关闭企业的漏投保职工:

(1)《职工档案》;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破产、解体、关闭的有效文书;

(5)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8.复员退伍未安置的军人: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员退伍军人证件; (4)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处理原则

1.新参保个人参保人员的年龄条件:

(1)年满16周岁;

(2)男性:未年满60周岁;

(3)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保的,未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保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5周岁。

2.超过安置期(6个月)后仍未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应以个人参保人员的身份在其户口所在地参保,其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军龄按现行有关政策视为缴费年限,其参加工作时间以其参军入伍之月计算。

3.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参保:

(1)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我市城镇范围内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

(2)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持我市户口的,应在户口所在地参保;

(3)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持外省市户口的,应在其注册经营地参保;

4.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

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应在雇主参保地参保。

5.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企业失业职工,是指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城镇企业失业职工。

6.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企业的漏投保人员,是指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原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参保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编人员)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后,参照企业

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在其户口所在地参保。

8.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参保:

(1)持我市《居民身份证》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应到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办理新参保手续;

(2)持市外《居民身份证》的非全日制工人员,应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社会保险局办理新参保手续。

9.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在其户口所在地参保。

二、续保

(一)业务定义

中断参保人员以个人参保人员的身份接续参保,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其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

(二)受理范围

1.统筹范围内转入:

(1)本区县内参保单位的职工失业后,在本区县以个人参保人员身份续保的;

(2)其它区县参保单位的职工失业后,转入本区县以个人参保人员身份续保的;

(3)其它区县的个人参保人员户口变动后,转入本区以个人参保人员身份续保的。

2.统筹范围外转入: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含灵活就业)参保的;

(2)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每个参保地均不满10年需转入户籍所在地的;

(3)与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职工,转入本区以个人参保人员身份续保的。

(三)所需资料

1.统筹范围内本区内转入的:

(1)《失业职工失业证》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2.统筹范围内其它区县转入的:

(1)《失业职工失业证》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5)《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已使用“金保系统”区县间转移不须提供)。

3.统筹范围外转入的:

(1)《失业职工失业证》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本市城镇户口;

(4)统筹范围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信息、数据。

(四)处理原则

1、业务人员按“补收历年”的原则确定人员转入后的起始缴费时间,缴费月数不超过12个月,缴费基数不超过政策规定的上限;

2、续保人员需办理补收以前年度缴费的,按照渝人社发〔2009〕21号文件规定执行;

3、个人参保人员工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未能及时性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其提出接续参保申请之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接续并补缴历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转出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提供转入人员各年度缴费及个人账户信息的,接收地社会保险局应将其转入资料退回原参保地,要求补齐明细;

5、原参保地基金划转额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中的转移金额不一致的,接收地社会保险局应说明原因,并将其所有资料退回原参保地;

6、个人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不得申请补缴。

三、一次性支付

(一)业务定义

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参保人员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相关费用的业务。

(二)受理范围

1.死亡的个人参保人员;

2.出国(境)定居的个人参保人员;

3.调入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后退休的人员。

(三)所需资料

1.死亡:

(1)《火化证》或《死亡证明书》等死亡证明;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卡》;

(3)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或指定受益人证明材料。 2.出国(境)定居: (1)出国(境)定居证明: 赴国外定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出国定居证明》;

赴港、澳地区定居提供《前往港澳地区通行证》、赴台湾定居提供《台湾定居证明》。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卡》。

3.调入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后退休的人员:

(1)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的证明材料;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卡》;

(3)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或指定受益人证明材料。

(四)处理原则

1、核定个人参保人员的截止缴费日期,按如下原则:

(1)死亡:按死亡时间确定截止缴费日期;

(2)出国(境)定居:按批准出国(境)定居的时间确定截止缴费日期;

针对以上原则,如个人参保人员存在欠费的,可直接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以其实际缴费计算退费金额。

2、一次性支付金额为:个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

四、中断

(一)业务定义

符合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的个人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并封存个人账户的业务。

(二)受理范围

1、被劳改或判刑的个人参保人员;

2、其他原因中断缴费的个人参保人员。

(三)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3.《重庆市个人养老保险暂停缴费、转移关系申报表》。

(四)处理原则

1、办理个人参保人员转出,需完清其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未完清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欠费部分作删除处理,且不计算缴费年限;

2、年初在新的缴费标准出台前要求打印接续卡、登记养老保险手册的,本年度月缴费额必须按上年度100%标准核定其欠费;

3、个人参保人员从批准参军当月起,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并按规定计息;

4、个人参保人员被判刑后,判刑前的视为缴费年限不再计算,但职工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及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仍按规定计息。其服刑期间不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服刑期满后,若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则服刑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可累计计算;

5、个人参保人员在被劳动教养期间或者被管制期间或者被宣告缓刑处于缓刑考验期间可以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计算实际缴费年限;

6、中断人员的个人账户仍按年计息。

推荐第7篇:5月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个人参保)

2014年5月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单位职工)

青岛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青岛五险缴费比例是多少?青岛社保每月缴纳多少钱?青岛社保最低缴费是多少?青岛养老保险现在多少钱?„„

从青岛社保服务网的后台,不断收到大家类似的咨询,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掌握相关的信息,根据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政策,现就青岛社会保险的最新缴费比例、缴费

一、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六区)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四市)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7%、1.2%、1.9%。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

截止2014年5月9日,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870元/月

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

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2013年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14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12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399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2、关于农业户口的特殊说明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

农民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

费。”

综上所述:

用人单位为农业户口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时,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18%的比例缴纳。

企业承担的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以及员工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受影响。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按照正常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3、单位职工2014年缴费基数的几点说明

(1)2014年5月9日前,青岛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继续采用2013年社保的基数,暂时没有使用2014年社平工资。

(2)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推荐第8篇:西安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补贴标准(新)

西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本地宝 2015/5/7 19:38:28

西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西安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办法》建立了养老保险缴纳激励机制,使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条件:

凡具有西安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西安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补贴标准(新)

本地宝 2015/5/7 19:38:27

西安建立了养老保险缴纳激励机制,使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和市、区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

个人缴费标准

西安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个人参保缴费补贴标准

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元(含)以下的,补贴30元;选择300元的,补贴40元;选择400元的,补贴45元;选择500元的,补贴60元;选择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选择1000元的,补贴100元;选择1500元的,补贴150元;选择2000元的,补贴200元。

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市、区县财政各承担25%。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西安个人如何买养老保险

http://xa.city8.com/ 2014/12/25 12:08:36

西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会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全面覆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7个档次可以选择,大伙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选择每年缴费标准为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不同标准。这样的缴费标准,在缴满15年之后,每月到底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呢?请大家记住一个计算公式:居民每月的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120元,资金由政府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大家从45岁开始,连续缴纳15年,选择200元的缴费标准,月基础养老金120元,个人缴纳总额加上财政补贴总额及利息,15年缴费个人账户金额应该在5085.36元,这样按照前面的特定公式来计算,每个月领养老保险金就会是156.58元。

居民每月的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12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120元+5085.36/139=156.58元

按照这样的算法,如果选择选800元的缴费标准,到时候每月可领245.23元,选择2000元的缴费标准,每月可领415.49元。如果您缴纳的年限越长,选择的标准越高,到60岁以后自然您的养老固定收入也就会更高。

西安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怎么办理

本地宝 2014/9/17 18:06:22

(一)参保条件

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半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协办员处或户籍所在地劳保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填写《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委托人或村(社区)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审核公示。村(社区)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并在所辖范围内对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进行10天以上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填写当月《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登记汇总表》),并在《参保登记表》《登记汇总表》上签字,加盖村(社区)公章,附参保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报劳保事务所。

3.初审录入。劳保事务所初审通过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登记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区县经办机构。

4.复核确认。区县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并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案。

西安养老保险现金征缴流程

本地宝 2014/9/17 18:06:20

西安养老保险现金征缴流程

暂不具备银行代收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区县,可以临时实行现金征缴。待条件具备后,实行银行代收。

1.收费开票。村(社区)协办员根据区县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明细信息,征缴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开具《专用票据》。

2.日收日结。村(社区)协办员须将当日收取的保险费全额上缴到劳保事务所;劳保事务所须在当日将征缴的养老保险费全额存入区县经办机构指定的基金收入户;同时汇总辖区内当日征缴信息,连同收费票据一同上报区县经办机构。

3.记账划转。区县经办机构对到账数据核对无误后,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并于每月末将基金收入户的资金划转到基金财政专户。

4.反馈催缴。区县经办机构应及时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反馈至劳保事务所和村(社区)协办员,由协办员负责对参保人员进行催缴。至缴费截止日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

西安养老保险银行代收流程

本地宝 2014/9/17 18:06:21

西安养老保险银行代收流程

具备银行代收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区县,应实行银行代收。

1.足额储存。参保人员按年度将应缴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或存折。至缴费期末,未能足额存入所选档次保险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

2.核定明细。区县经办机构定期核定生成应缴费明细信息,并传递到指定银行。

3.划扣归集。开户银行根据应缴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银行卡或存折上足额划扣养老保险费,并归集至区县经办机构基金收入户,扣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至区县经办机构。

4.导入开票。区县经办机构根据开户银行提供的信息及时将扣款结果数据导入信息系统,对应缴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打印《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汇总表》(附表5,两联),从次月开始计息。

5.开具票据。区县经办机构按照扣款结果为参保人员开具《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专用票据》(以下简称《专用票据》),由劳保事务所和村(社区)协办员负责送达参保人员。

西安养老保险领取流程详解

本地宝 2014/9/17 18:06:21

西安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申领手续。参保人员在到达领取年龄前三个月内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村(社区)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2.收集填表。由村(社区)协办员收集参保人员申领材料,填写《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以下简称《待遇核定表》)并上报劳保事务所。

3.初审上报。由劳保事务所对参保人员《待遇核定表》、本人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区县经办机构。

4.复核确认。由区县经办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同时核清到龄人员个人账户累计余额,计算养老金支付金额。

5.核定支付。区县经办机构应在每月25日前将待遇支付明细清单和资金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提供给开户银行,银行应于次月7日前将支付金额划入待遇领取人员的实名存折。

6.反馈录入。银行须在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县经办机构反馈支付回执和资金支付情况明细,区县经办机构核对无误后,月底前将支付数据录入信息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处理,并相应扣减待遇领取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西安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电话地址

本地宝 2014/9/17 18:06:20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西安市尚朴路1号 办公室87217701 87217701

西安市新城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东五路勤奋巷 办公室87413360 87413360

西安市碑林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和平路18号 办公室87516361 87511178

西安市莲湖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团结东路11号 办公室87624860 87624860

西安市灞桥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新医路87号 办公室83510187 83510187

西安市未央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政法巷17号 办公室86264104 86264104

西安市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永松路3号 办公室88243687 88243687

西安市阎良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阎良区前进东路62号 办公室82189039 82189039

西安市临潼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58号 办公室83821274 83821274

西安市长安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西北饭店红楼三楼 办公室85283531 85283531

蓝田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蓝田县蓝新路11号 办公室82721446 82733379

周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周至县老城东街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办公室87111667 87111667

户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户县西街6号 办公室84816181 84810893

高陵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高陵县南新街29号 办公室86913253 86913253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408 综合服务部88333210 88333866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凤城十二路1号 办公室86522916 86191187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补缴

http://xa.city8.com/ 2014/8/6 15:16:33

缴纳年限不足可补缴

《实施若干规定》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则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这样,缴纳者就可按月领取退休金。也就是说,按照国家规定,在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退休后要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至少需要具备累计缴费15年的条件。而对于缴费时间不足者,则可以选择延长缴费的补缴方式。

一次领取无户籍限制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据记者了解,无论户籍是否是本市,只要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且不满15年的,即可自愿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填写指南

2008年04月07日 罗鹏 社保中心 点击: 118

西安高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申请表(社区版)》 填表说明

此表用于居民在社区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表由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或其监护人(或赡养人)根据户口簿上的相应内容填写。 一人一表,家庭成员中(以提供的户口簿上记载的人员为准)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人员均要填写。 填写时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纯黑色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做到字迹端正,笔画清晰,易于辨认。

一、表内项目

1.“信息采集单位”:由社区同一盖章,申请人个人不填。

2.“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应与申请人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上姓名一致。

3.“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编号、户籍成员人数、户主”:根据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簿的内容填写,保证一致性。“户籍编号”应填写9为数,编码不足9位的户口簿可以不住应建议该派出所更换新户口簿。高新区派出所编号前三位为“171”,唐延路派出所编号前三位为“172”,中间用“0”补足9位。

4.“年龄”:填写申请表时申请人的周岁年龄。应与申请人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上记录的出生年月具有相关性。 5.“文化程度”:填写申请人受教育的程度,如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及未上学等。

6.“公民身份证号码”:准确填写,必须填写经公安机关进行升位处理后的18位号码(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以户口簿相关内容为准)。

7.“户籍所在地”:原要求填写户籍所在省、市、区、街道(乡镇)、居委会的具体名称。由于高新区的特殊性,经研究决定:在高新区参保的人员一律只在此栏“居委会”前面的空白处填写所在社区的名称或其他指定的内容,不填其他内容,避免与其他区混淆。

8.“家庭住址”:原要求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同样因高新区的特殊性,在高新区参保的人员此栏中不填“区”的名称,从“路”开始填写,避免和其他区混淆。此栏填写一定要详细。

9.“人员类别”:根据申请人情况分别在“少年儿童”或“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后面的“□”内打“√”号。 10.“特殊人员情况”: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分别在“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外来务工农民工子女”或“长期驻外人员”后面的“□”内打“√”号。不属于此栏的人员不填,凡填写此栏的申请人须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一并报送。

11.“伤残情况”:在“特殊人员情况”栏中选择“重度残疾人员”的,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记载填写此栏,分别在伤残等级一级或二级后面的“□”内打“√”号。同时要如实填写参保人员伤残证号、发证时间。其他人员不填此栏。

12.“低保情况”:申请人属于享受低保人员的请在“是”后“□”内打“√”,不属于享受低保的人员请在“否”后“□”内打“√”。选择“是”的人员,须根据《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记载,如实准确填写低保证号、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发证时间等内容。

13.“低收人家庭情况”:申请人属于低收人家庭中成员的请在“是”后“□”内打“√”,不属于低收人家庭的请在“否”后“□”内打“√”。选择“是”的申请人,还应根据民政部门发的有关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的内容,如实填写参保人员低收入家庭证号、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发证时间等内容。

14.“个人缴费金额”: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员类型情况填写参保人个人年度所需缴费金额。(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少年儿童中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1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中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20元) 15.“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为方便工作,应填写有效的联系方法和邮编。

16.“户籍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家庭成员中有已经参加其他医疗保险的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参加商业医疗保险除外),按规定不参加外,其他成员都必须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栏应填写户籍成员参加居民医保人数、参加职工医保人数、其他情况人数(后两者均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7.“家庭主要联系人情况”:填写家庭联系人姓名、与参保人关系、联系电话,所填内容必须有效。 18.备注;填写以上各栏未包括的项目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表外项目

1.参保人签字:指多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在表格的空白处签字。2.审核人签字:指社区收取登记表的人员签字,在表格空白处签字。 3.登记时问:即填表的时问。

4.审核时间:即审核通过的时间。

推荐第9篇:重庆市个人参保医疗保险条件及办理流程

2018年重庆市个人参保医疗保险条件及办理流程

重庆人要注意了,自2017年1月1日起,重庆居民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的的缴费标准公布了,医保政策也会随着发生一些变化。咨询或者投保保险就上保险同城网 新政策出台后,除了在职职工外,哪些人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1.具有重庆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2.具有本市以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重庆市灵活就业的人员;3.具有本市以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已在重庆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医保的缴费标准是一档全年缴费2328.6元;二档全年缴费5122.92元。比2016年分别多缴196.2元、431.64元。 个人身份参加医保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街镇社会保障所或社区居委会。 办理时间:每月1-20日办公时间。 所需资料: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件)、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等未就业证明。户籍关系不在重庆市的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件)、退休证(原件及退休件复印件)或重庆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原件及退休件复印件)。若属单位退休的须提供原单位破产协议书或解体批示等材料。

推荐第10篇:教师个人参训计划

教师个人参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个人的自我发展与完善,积极进取,努力工作,特制定教师个人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专家教授的讲解引领,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促使自己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研修目标

1、转变固有的教育观念,与新时期的教育观念保持一致。

2、提高自己对信息技术应用在英语教学中应用的理解能力和操作能力。

3、能结合有关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针对英语教学不断反思和总结,提高自身的专业发展能力。

三、研修方式及内容

1、积极学习

珍惜这次培训提升机会,认真遵守培训能力提升工程的各项要求,每天挤出时间上网学习,专心听讲,认真聆听专家报告,并做好必要的记录。无论专家报告何种风格,都坚持在最快的是时间内调整思路,融入专家讲解思路,内化成自身的知识,弥补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

2、聆听请教

对讲解中不明白问题和教学中的困惑,及时上网查询并向同行请教,努力向寻求专家帮助解决。积极参与研修班的各项研讨活动,努力向各位学员交流学习,遇到问题请教各位学员,与大家共同探讨。

3、反思提升

每天结合自己在培训学习中的感受写出学习心得、研修日志,发表在班级培训平台上,与各位学员共同交流探讨不断提升自己的信息技术在英语教学中应用能力。

4、学以致用

争取通过学习,在研修结束后写出研修学习的体会和收获。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恰到好处地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能使传统与现代教学媒体互相渗透,提高课堂效率。从而培养发展学生能力,激发学生兴趣,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好学才能博学,博学才能生动教学”。一个教师的认知背景是怎样的,他的学生的能力就是怎样的。作为一名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更新自己的认知背景,才能得到学生的喜欢。所以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做一名新型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希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使我在知识与技能应用,思路与方法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

xxx

2014年11月6日

第11篇:教师个人参培计划书

个人参培计划书

实习要素

实习人: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2013年11月-2014年1月

作为一名新任教师,我对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还不熟悉,还没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只有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对这份职业的使命感与责任。我相信通过指导老师的指导与帮助,我一定会取得很大的收获。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学数学教师,那就要认真的迈出职业生涯的第一步,我决定一定要在培训期间认真对待每一项培训任务,丰富教学经验。为此我对自己拟定了一份参培计划。在2013年11月-2014年1月完成以下几方面。

一、师德修养方面

正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因此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培训要求,努力完成新任教师入职规范化培训内容18项任务。

2、认真按时参与此次培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尊重指导老师、学友和学生,虚心向指导老师学习请教。

二、学科知识方面

1、通读所教年级教材,认真分析各个单元知识结构,与

指导老师交流、讨论教材,能自己编写教案,能设计学生作业,并试教。

2、听指导老师的课并写出每节观课报告,学会评课。

3、参加教研组活动,承担相关任务,策划并主持1次备课组活动。

4、多看书,多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书,完成读书笔记等。

三、班级工作

1、积极进入课堂,观察了解班级基本情况,写份班级情况分析,写2名学生个案分析,会写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语。

2、策划并主持1次主题班会,1次班级社会实践活动。

3、拟定主题召开1次班干部会,1次学生座谈会,对学生家访。

四、专业发展

1、精读指导老师推荐的专业书籍1本,写出读书笔记。

2、深刻学习领会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并结合自身情况,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制定1份三年的个人专业发展计划。

我相信这段培训一定能让我收获很多,我将满怀信心迎接一切挑战和困难。相信在这片我热爱的事业上,我会展开全新的人生篇章,收获难忘的人生经历。

计划人:潘为刚

第12篇:新教师个人参培计划

新教师个人培计划

于洪区闸上小学

丁晨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能够终身学习,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年轻教师,学习更是至关重要。这次于洪区组织的新入职教师培训为我们的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这个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因此,我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注意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苦练扎实的基本功,脚踏实地的抓好教师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来满足现代教育的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因此,我根据自身情况给自己制定了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一年的培训,主要在师德修养、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三个方面取得突破。认真贯彻新入职教师培训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培训,珍惜培训机会,严格要求自己,以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为方向,以坚持一切为学生服务为宗旨,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1)提高师德修养。

在于洪区教育局的集中培训为我们的师德修养又添加了一重保障。平时教学过程中,也要做到“身正为范”,爱学生大于一切。 (2)提高教学能力

无论在聘任学校还是基地学校,都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及时消化学习到的知识;认真进行集体备课,上开课,贯彻三循环两反思的要求;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探索小学生的作业中易出现的错题,寻找避免错误的方法;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多思考多总结,保质保量完成随笔;做到虚心求教,有问题及时与导师沟通。 (3)学习关于班主任工作方面的知识 由于自己没有班主任经历,所以更需要多向带教班主任学习;积极走进课堂,参与班级活动;认真研读班主任工作的相关书籍,完成读书笔记。

二、具体措施

(1)备课。无论是培训时还是教研员指导时都提到了备课的重要性。我会尽量做到备三次课:首先看完教材后自己有个想法,然后和导师一起探讨并借鉴他人的教案以完善自己的思路,最后在反思栏中对教案再一次修改。并且每个班的学生学习情况各不相同,所以要琢磨出适合学生的课。

(2)听课、上课。积极参加各种听课、评课活动,多听听师傅和其他老师的课。在他们的身上汲取闪光点,课后从教学方法与过程、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课堂掌控能力、学生作业反馈等各方面和导师探讨、交流,并勇于找到突破,阐述自己的想法,从而不断完善自己的课堂,在教学中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3)反思。做到每上完一节新课就立即写好反思。回顾上课的情况,对于不足之处的改进方法和可取点都一并记录下来完善自己的教案,给自己一点点进步的空间。这也是我一点点宝贵的经验积累。

(4)培训。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勤于学习,更新观念,认真研究学科特点,学习小学语数学课程标准。出席培训时做好笔记,日后拿出来看看自己是否做到,时时以目标鞭策自己。

(5)坚持每个月至少要看一本书,书的内容可以是儿童书籍,可以是专业知识方面的书,可以是教育心理学专著,可以是管理课堂方面的书„„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思考,还要将书中学到的知识是当地运用到工作中。

本着这样的目标和措施,我将更有动力去一一完成。希望我在属于自己的三尺讲台上用汗水灌溉出美丽的花朵!让孩子们学得轻松,学得出色。今后的路还很长,慢慢积淀出宝贵的、难忘的教学经历。

第13篇:青年教师个人参培计划

青年教师个人参培计划

作为一个教师,幸运的是拥有和孩子们共同成长的机会,要当好一个老师,我觉得要坚信:爱能融化一切,爱能创造一切。

一、自我剖析

(一)优势分析

1.作为年青人,我有着充沛的精力和灵活的头脑,对不断完善、更新的教育理念有着较强的适应能力。

2.能在教学中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媒体并会制作教学课件,并在工作中进行摸索、探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平时能对照教育理论来反思自己课堂教学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逐渐形成具有个性的教学设计。

4.敢于在教学中做一些尝试,努力钻研,实行分层教学,做到因材施教,

5.注重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营造崇尚真知的氛围。

(二)存在问题

1.在课堂教学中创新意识不强,对学生知识要求多,能力训练考虑少,偏重学生分数,而较少考虑学生个性。

2.较注重纯学科的教学,而忽略了跨领域学习的必要性,使学科教学有时显得有些封闭性。

3.科研中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对于感兴趣的内容钻研得较多。

二、自我定位

在以后的工作中,广求良师,博览群书,努力探索,成为知识渊博、教学技艺精湛的骨干教师。

三、自我发展

(一)学习方面

1.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0节,通过对相关学科的学习与了解,促进本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寻找教学规律,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打下扎实的基础。

2.针对日新月异的教育理念,积极上教育类网站,汲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吸收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探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得与失,从而快速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3.写1-2篇高质量的论文。

(二)教学方面

1.继续学习新基础教育理念,应用于我校的自主性学习教改中,摸索适用于我所带班级的整合点,通过多看、多学、多听、多做来提高自己的钻研能力。

2.在教学中应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启发、探索和讨论式教学,指导学生主动学习,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在课堂上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让孩子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3.教学中要因材施教,有的放矢,不盲目追求形式, 注重知识产生发展过程,提高生生互动、师生互动的有效性。在还给课堂生命气息的同时努力提高课堂效益。同时,注重知识的积累,做好实践反思本的撰写,及时总结反思每堂课的优缺点,及时加以调整及改进。

4.向身边的每一位老师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和教学技巧。

5.倾听学生的心声,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采用激励的策略,以一颗宽容的心对待班级中的点点滴滴。及时与学生进行交流与沟通,帮助学生找出数学薄弱的原因。

同时,我还将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坚持以校为本,积极投入生命教育课题研究,踊跃参加校本研修,尽我所能,成就自我,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14篇:见习教师个人参培计划

个人参培计划

教师的发展与成长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师职业生涯,而参与培训无疑对教师的成长有较大的帮助。通过向聘任学习和基地学习的导师进行有计划的学习,可以让我们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汲取优秀教师经验,同时也能够让我们将所学运用实践,不断反思、不断进步,更好地促进我们见习教师的快速成长,能够较好地胜任教学工作。因此根据2012学年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特制订个人参培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能够通过近一年的培训,使自己在师德修养、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这几个主要方面得到提高。认真领会贯彻见习教师培训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参与培训,使自己在教学能力上有所提高,在教师个人修养上有所进步,在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上有所认知,以便今后能更好的胜任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师德修养

正所谓“身正为范”,教师在教育学生之前应该首先注意自己的行为道德规范,因此我会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培训要求,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任务。

2、认真参与此次培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尊重带教老师、学友和学生,虚心向带教老师学习请教。

(二)学科方面

4、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多思考,多总结,保质保量完成生涯随笔

1、与带教老师交流,分析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并确定今后努力的方向

2、听带教老师的课并写观课报告,学会评课

3、与带教老师讨论教材、分析教材,能自己编写教案、设计学生作业,并制作课件试教

4、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能进行说课、并在通读课程标准后,进行讨论发言

5、无论是在聘任学校还是基地学校都应该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6、多研读教育教学相关书籍,完成读书笔记。

7、认真进行备课、开课,多反思

8、做到虚心请教,有问题多与导师沟通。

(三) 班主任工作方面

1、积极走进课堂,观察了解班级基本情况、能够写一份班级情况分析;会写学生个案分析、针对其问题开展教育工作和开展班级活动、就某个主题召开班干部会议和学生座谈会,策划并主持主题班会、社会实践。

2、认真研读班主任工作相关书籍,完成读书笔记

以上为个人参培计划,在此郑重承诺,我将尽我所能,根据要求认真参与培训,并且在培训中不断努力提升自己。

第15篇:税务系统领导干部个人参训小结

2014税务系统领导干部个人参训小结

这次能够参加xxx2014年xxx培训班的学习,我感到非常的荣幸,也十分的珍惜。在学校学习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这短暂的30天的培训中,我的收获和启示是巨大的,让我在对xxxx的认识上得到一次提高,在xx和党性修养上得到了又一次升华。感谢省局给我一次更新观念、加深理论学习的机会;感谢学院各位专家教授的悉心讲授辅导。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xxxx,使我更新了观念、开阔了思路、转变了理念,达到了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的目的。

一、取得的收获

(一)进一步树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是每一个党员干部成长的必备条件。作为党员干部要扣紧时代的脉搏,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要把不断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不仅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还要学习纪检监察、税收业务专业知识,提高科学的工作方法,把自己打造成为“政治上强、业务上精、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领导干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担当起“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为税收事业现代化建功立业。

(二)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此次培训开设的内容十分丰富,从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到总局xxx,从领导者的能力素质到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和任务,从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反腐倡廉建设基础理论到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等,不仅有理论层面的知识,更主要的是提高我们的能力课程,使我体会到总局、省局和税院领导对我们这些基层干部的亲

切关怀和殷切希望,让我倍受鼓舞。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这一段时间的学习对我来说是一个宝贵的财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培养,用所学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为推动税收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而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政治纪律意识。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作为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为一名党员,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今后我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省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正确处理保证上级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防止本位主义。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领导纪检组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今后,我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依法执纪促进依法征税、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提出,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逐步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作为市局纪检组长,今后要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多提醒,对班子成员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多提建议。同时,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聚焦中心任务,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明确职责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认真做好职责内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廉洁从政意识。党员干部必须廉洁自律,特别是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更要使用好手中的权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认真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为党工作,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第16篇:我国拟强制企业缴齐五项保险 允许个人参保

我国拟强制企业缴齐五项保险 允许个人参保

2011-11-16 04:10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我们对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目前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现予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1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daodoc.com,在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中对草案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lifachu@mohr.gov.cn\">lifachu@mohr.gov.cn

(三)传真:010—84233796

(四)信函邮寄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法规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公布后,我们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原劳动保障部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目前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共6章38条,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一是在管理环节上,在原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基数核定环节(第二条);

二是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第三条);(注:五险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

三是在参保主体上,不仅包括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根据制度发展,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个人纳入本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

(二)关于社保经办机构职责

目前,各地社会保险费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也有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草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明确不论社保征收还是税务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和基数核定都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第四条第一款);同时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其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第二款)。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要求,草案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费实行五险统一征收作了方向性规定(第四条第三款);同时删去原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容,以体现统一征收的要求。

(三)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

一是修改申报时限。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每月5日前申报的时限,修改为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第五条),有利于各地在按月申报的原则下,灵活掌握具体申报时间;

二是完善申报方式及审核要求等。根据实践情况,增加了网上申报方式(第五条第二款);细化了用人单位申报材料(第六条);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即时审核,删去原办法有关不能即时审核的内容(第七条);增加了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义务(第十条);

三是增加个人申报内容。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办理缴费申报,并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第十一条)。

(四)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

一是完善缴费方式。删去原办法规定的以支票或者现金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修改为到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或者与社保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缴纳(第十二条);

二是完善基金管理。将原办法中有关社会保险费应当进入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基金应当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内容,分别修改为社会保险费应当进入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不再强调国有商业银行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四条);

三是增加个人缴费。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缴费,也可以委托银行或者金额机构代扣;同时规定了社保经办机构划缴和告知义务(第十九条)。

(五)关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强制措施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草案规定了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采取的强制措施:

一是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用人单位欠缴之日起10日内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催告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义务和相关法律后果(第二十条)。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查询其存款账户(第二十一条),根据查询情况报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决定(第二十二条),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并将划拨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第二十三条)。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该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协议以及担保财产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置方式(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四是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或者担保期满仍未能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六)关于法律责任

草案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增加了法律责任的内容,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缴费申报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以及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此外,我们还统一制定了相关法律文书,作为本规定的附件,以增强统一性和操作性。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五条[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

(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

(三)职工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工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

(四)为职工代扣代缴明细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七条[申报审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材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准确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提出改正意见,退用人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第八条[延期申报]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九条[未申报基数核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条[代职工申报]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 以个人身份(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个人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二条[缴纳期限和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及为其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单位代缴义务] 用人单位应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收取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第十四条[基金账户]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五条[缴费记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用人单位为其职工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该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缴额的份额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分别计入各项基金和相应的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缴费记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缴费记录,每年至少一次将缴费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并负责缴费记录的安全保密和保存完整。

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第十七条[单位缴费情况通报]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八条[征收情况公告]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个人缴纳] 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缴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在个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扣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参保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个人缴费余额不足的,其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扣时应当及时提醒;未按时足额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人。

第四章 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处理

第二十条[责令缴纳]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欠缴之日起10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催告书》,责令其在15日内缴纳或者补足,并告知其逾期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直接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一)未按时申报且未缴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或缴费基数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催告书》同时告知用人单位应当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缴纳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查询账户] 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责令限期补缴和催告后,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查询其存款账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二条[划拨决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查询情况,制作《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报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划拨的理由和依据;

(三)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三条[划拨通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金融机构送达《划拨社会保险费通知书》,并附《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同时将《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

第二十四条[滞纳金执行]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的滞纳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与其通过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约定滞纳金偿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划拨后,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与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第二十六条[协议内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延期缴费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二)延期的期限和缓缴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的金额;

(三)担保方式、担保财产及其评估报告;

(四)担保财产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置方式;

(五)其他有利于社会保险费安全征收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延期缴费期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提供担保的用人单位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延期缴费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不影响其职工在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担保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将其所拥有的合法财产作为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提供担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的财产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法律规定且没有权利瑕疵,并对担保财产的价值依法进行评估,使担保财产价值能够抵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担保财产的处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应当在延期缴费协议中约定,在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后,用人单位未能清偿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以抵押、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条[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

(一)经按第二十三条规定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不提供担保的;

(二)延期缴费协议期满、但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的财产因价值发生变化未能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

第三十一条[申请强制执行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划拨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催告情况;

(四)用人单位逾期未履行的情况;

(五)申请强制执行的财产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将缴费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的;(二)造成缴费记录泄密或者缺失的;

(三)少征或者多征社会保险费的;

(四)故意少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未申报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未按时足额缴费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经办和征收机构信息沟通]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把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第三十七条[统一表单]本规定中有关文书样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12年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第17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收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2年度xx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参保收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社区工作委员会:

根据区人社局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全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稳、健康运行,减轻我镇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现就2012年度xx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收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费对象

具有金川区居民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收费标准

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50元。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元,具体界限为1993年12月31日之后为少年儿童,之前为成人。

三、工作方法

(一)各村个人缴费征收工作从9月初至10月30日截止,逾期绝对不予办理,各村负责人应根据本村

实际,自行安排征收时间,并在征收过程中做到“户户俱到”不能遗漏。

(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实行一户一票,缴费凭证统一使用由甘肃省统一印制的“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缴费凭证”。

(三)各村组征收工作以户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要参合就必须全部参合;新生儿未入户的、户口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居住的农村居民也应纳入参合范围;二女户、低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农村残疾户中的多残疾人、无经济收入或无生活来源的三级残疾人个人不缴费(无需开票),但必须进行登记。

(四)此次征收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 收费、填票、登记、统计参合人数、钱数、整理票据及人员信息。

第二步 根据收费情况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

第三步 更换、补办旧合作医疗证。

(五)收费结束后,确定再无人缴费。将钱、表、票整理后上报镇社保所,由镇社保所安排下一步系统录入工作。各村必须按照说明,严格填写,如有疑问,向镇社保所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进一步推动全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缴工作,镇上成立xx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各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全局上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社区安排专人按照机关要求做好具体征缴工作,各包村部门督促所包各村社区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社会事务办全面负责我镇新农合工作,确保2012年xx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为方便居民参保,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电话、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把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每一名居民和每一个学生,进一步提高参保率。

(三)严格参保收费管理。参保居民应在户口所在镇、村(社区)参保。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居住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的收缴、登记造册等工作。严禁跨镇、社区、学校参保或拉保现象的发生。在个人缴费截止日期后,未参保的农村居民,不再补办参保手续,不享受2012年医疗保险待遇。

(四)强化基金监管。各村(社区)要将医疗保险资金个人缴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通报镇社保所。同时,要定期开展基金的监督与检查,保证基金的安全。决不允许截留、挪用基金,对违反规定的,视其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票据及人员信息表填写要求

票据: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备注内必须填写参合人员姓名,填票人一栏谁填票写谁的姓名,少年儿童需与成年人分开另起一行填写,红联由缴费人保管作为缴费凭证,作废票不能撕毁、丢失,保证票号顺序,不得随意撕取,每本25份票开完后在第一页标注:成人数、少年儿童数、填写票数、作废票数、空票数。

人员信息表:缴费在缴费情况栏内打“√”、未缴费打“×”,二女户、低保户、残疾人则在缴费情况内写明,每页下方写明本页成人数、少年儿童数、残疾人数、二女户数、低保户数,新增人员则在户主后面空行内填写新增信息,新增户则在最后空页上登记,没有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错误及姓名错误的必须进行修改。

根据收费情况如实填写《xx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统计表》

附:xx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统计表

(2012年)

第18篇:校本培训教师个人参训计划

2014年校本培训教师个人参训计划

一、参训指导思想

以现代教育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着眼于教师个人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提高,为教师个人成为具有可持续性发展和自主发展能力,具有终身学习和教育创新能力的新型教师打下基础。

二、参训目标

1、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现代教育思想,提高个人素质。

2、一专多能,不断提高文化水准,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成为学生欢迎的有广博知识的教师。

3、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实施新课标中,促使个人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4、努力加大教科研力度,提升教科研能力,成为反思型、研究型的骨干教师。

三、参训内容

1、积极参加现代教育理论培训

积极学习学校给教师提供的教育教学书刊和培训学习材料,并按要求写出教育理论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及时地把握教改动态,调整自己的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

2、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技能培训

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包括教学设计技能、课堂教学技能、教学评价技能等内容的培训。

3、积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资料下载、资源共享、多媒体课件制作技术方面培训,能独立制作课件,并运用于课堂教学之中。

4、积极参加青年教师的专线培训

利用听评课、师徒结对等形式,促进个人业务技能和水平的提高。

5、积极参加教师读书活动

通过开展读书活动,补充教育理论知识,改善个人知识结构;提升个人反思和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效改进自己的教学行为;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和思考习惯,使读书成为生活需要。每学期要精读1本教育理论书籍,并坚持阅读教育报刊杂志和网络文献,养成摘记、写读书心得的习惯。积极参加龙口市组织的教师读书随笔征文比赛和读书活动演讲比赛。

四、参训形式

校本培训分校级集体培训、教研组内研讨、个人自主学习三种形式进行。以学校为主阵地,围绕教育教学实际,促使个人自我完善。

1、积极参加校级集体培训:

围绕教育、教学、教改、教研组织专题讲座,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各种教育教学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对教师进行多媒体课件制作技术的培训。

2、积极参加教研组内研讨:

根据校本培训配档表安排的内容,以教研组为单位,结合学校组织的听课、评课活动,进行研讨、交流,学习他人长处,促进自己提高,从而促使各教研组整体水平的提高。

3、积极参加个人自主学习: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学习有关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教学理念,做好学习笔记。通过撰写案例、论文、心得、反思等,提升自己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教师个人专业素养必读书目和推荐书目,自主阅读教育理论书籍,做好精彩内容的摘记,写出读后感。

第19篇:教师市培个人参训计划

个人参训计划

陕西省凤翔县城关镇西街小学 张兴安

按照全国继教网的安排,我很幸运能够有机会参加“‘知行合一’全市初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及精品课例锤炼做中学能力提升远程培训”项目,特别是能够在网上聆听专家、教授、骨干教师的教诲,学习他们的的先进经验,颇感荣幸。对于这次培训,我将全力以赴,认真学习和探求,力求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素养。为了更好地学习,我结合个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研修方案,制定个人参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专家教授、骨干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十九大精髓和关于教育的论述,更新教育观念,拓宽教学视野,提高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促使自己专业化发展。

二、研修目标:

1、通过培训,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认识。

2、学习先进的研究方法,形成良好的研究意识

3、深入理解小学学语文课程性质、课程目标。掌握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核心理念。

4、探索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积极开展阅读教学、习作教学、课堂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以期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5、促进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学研究能力。

三、研修措施:

1、首先处理好“参训与工作”的关系,保证足够的网上学习交流时间。

2、努力学习课程知识,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做好笔记,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学习专家们的先进理念,逐步内化为自己的东西,积极动脑思考问题,并积极讨论交流。

4、通过专家的引领,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方式,努力探求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提高自身的语文素养。

5、积极参与各种研讨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博采众长,在交流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逐步向专业化教师的标准靠近。

四、研修内容:

1、认真听取专家教授、骨干教师的讲座,踏踏实实地学习理论知识。

2、积极参加网上听课、评课、研讨、上课,认真观摩实实在在的课堂教学,吸取精华,提高自身素养。

3、每天听课后做到及时反思,记录感悟的点点滴滴。

4、积极参与班级研讨活动,在活动中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在探讨中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

5、钻研教学专著,努力学习与新课程相关的理论知识,并做好读书笔记,写下读后反思。

6、填写好研修日志,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7、认真按时完成作业。

总之,通过这次研修学习,我相信自己在更新教育理念、提高自身素质、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教学方法上会有许许多多的收获,会为我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期实现从“经验型”教师向“科研型”教师转变的目标。

人教版第七册《李时珍》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理解课文内容,学习李时珍一心为病人解除痛苦而学医的崇高思想,学习他在编写《本草纲目》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严谨的态度和忘我的工作精神。

2.按照提供的段意练习给课文分段。 3.学习本课生字新词。

4.朗读课文。背诵课文第五自然段。 教学重点、难点:

理解李时珍为什么要重新写一部完善的药物书和他怎样为编书作准备。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介绍名人,谈话导入。

1、师:同学们,咱们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医药学更是中国文化发展史中的一块耀眼的奇葩,古往今来我国涌现了不少著名的医药学家,你们都知道哪些人?

2、生发言(略)

3、谈到李时珍时, 师:李时珍是我国古代众多著名的医药学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课前我们布置大家收集了有关李时珍的资料,你们都收集到了吗?自己准备一下,再说给我们听一听好吗?

4、学生介绍课外收集的资料。

5、师:看来同学们了解的还真不少,今天就让我们把目光锁定李时珍,一起去了解李时珍,感受他光辉的一生。

6、生齐读课题。

二、初读课文,学习生字词语。

1、请同学们翻开课文,借助拼音自由读一读课文,把课文读正确,读通顺。

2、这篇课文共有五个自然段,老师请五位同学读一读,谁愿意来读?

(1)指名后,要求:其它同学认真听,会听的同学也是会读书的同学。要听一听这些同学是不是把课文读正确,读通顺了。

(2)全读完了以后,先让同学正音,老师随机指导同学读某些音为重点的词或较长的句子。

3、出示词语,比赛读。

诊费 鄙视 患者 记载 积累 编写

疑难病症 对症下药 严寒酷暑 本草纲目

4、谈自己对词语的理解,说出自己用的是什么解词方法? 重点理解:

(1)完善:完美。

(2)口尝:仔细辨别,尝尝味道。

(3)疑难病症:指原因不明、很难医治的疾病。

(4)严寒酷暑:非常寒冷的冬天,非常炎热的夏天。 (5)流传:传下去,传开去。

三、再读课文,按照提供的段意练习给课文分段。

1、提供的段意练习给课文分段:

(1)认真阅读课文,了解全文讲什么。

(2)仔细阅读,想想每个自然段的主要意思。

(3)把几个邻近的讲同一意思的自然段归并成一段。如果有的自然段单独讲一个意思,那就独立成为一段。

2、阅读课文,按照“学习提示”的一般步骤给课文分段。如下表:

自然段段 意分段小标题

1李时珍立下为穷人治病的志愿。 一立志 2李时珍跟着父亲学医。 二学医

3李时珍决心编写比较完善的药物书。 4李时珍去各地采药,访问群众。 三编写 5李时珍编成《本草纲目》。

3、交流学习结果,填写表格。

四、齐读课文。

五、指导书写。

1、出示生字,小组交流识记方法。

2、仔细观察,注意容易写错的地方。“医”的最后一笔是点。 “诊”的三撇要排纵队。

3、学生书写,教师巡视指导。

4、作业展示。

六、自助餐(三选二完成)。

1、抄写生字。

2、收集今天学习的好词,用喜 欢的词写几句话。

3、朗读课文。

教学设计参考模板 名称

基本信息

执教者

所属教材目录

教材分析

学情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

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教学重难点

重点

难点

教学策略与设计说明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注明每个环节预设的时教师活动

间)

……

课堂小结

布置作业

板书设计

教学设计流程图

课时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第20篇:杭州社保常见问题解答(含个人参保、异地社保转入、转出流程等)

一、我的社保以前是自己在杭州缴纳的,入职后,我的社保如何办理停缴? 1.一般情况下,在单位为员工参保后,个人自己缴纳的社保会自动停缴,无需本人另行办理。2.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员工自己停缴的,可持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杭州银行窗口办理停缴即可。 注意事项:

1.以上流程仅限于杭州地区,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其他城市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二、我需要自己在杭州缴纳社保,该如何办理? 1.人事专员为员工办理社保停缴;

2.持本人身份证、杭州市户口薄到就近市、区社保办开具《参保审核单》;

3.持本人身份证、杭州市户口薄、《参保审核单》到就近杭州银行签署《扣费协议书》,完成个人参保。注意事项:

1.在杭州个人缴纳社保,现仅适用于杭州户口(含杭州地区各区县)。

三、我以前缴纳的社保是浙江省社保(或省内其他市县),现能不能转移到市社保,如何办理?

是可以转移的,但仅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并且需分开转移。 养老:

1.已在杭州市社保进行参保;

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保办开具“异地转移联系函”;3.本人持“异地转移联系函”到省社保办进行基金转移手续; 医疗:

1.已在杭州市社保办进行参保

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医保办办理转移登记备案,医保办会自动内部进行转移。注意事项:

1.社保转移只能对养老和医疗保险2类进行跨省或跨机构转移。

2.开具“异地转移联系函”可以委托人事专员办理,但需要个人手写委托书;3.基金转移一般需要一个半月。

四、我以前缴纳的社保是省外地区的,现能不能转移到杭州市社保,如何办理? 是可以转移的,但仅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并且需分开转移。 养老:

1.已在杭州市社保进行参保;

2.到转出地社保办开具养老缴纳凭证;

3.持份证原件,到市社保办开具“异地转移联系函”;

4.持“异地转移联系函”到转出地社保办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医疗:

1.杭州市社保办进行参保;

2.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医保办办理转移登记备案,医保办会自动内部进行转移。注意事项:

1.转移只能对养老和医疗保险2类进行跨省或跨机构转移。

2.开具“异地转移联系函”可以委托人事专员办理,但需要个人手写委托书;3.基金转移一般需要一个半月。

五、公司缴纳的社保,在离职后,能不能将社保转到其他城市?

是可以转移的,但仅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且需分开转移。 养老和医疗流程如下:

1.公司已为员工办理社保停缴,并且个人开始在其他城市参保;2.个人到参保城市社保办开具《转移接收函》

3.携带身份证原件、《转移接收函》到杭州市社保办/医保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注意事项:

1.非杭州站童鞋可以委托人事专员办理,但需要个人手写委托书。

个人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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