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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证明(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03 08:38:13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税务局 开具运费发票证明

证明

*税务局:

兹有点:,拉运距离数写:元整),望贵局给予开具运费发票为盼。 特此证明。

注:代码证号:

单位:(公章)

推荐第2篇:运费

运送方式运送地区费率

快递全国(除指定地区以外)首重1公斤1.00元;每增加1公斤,增加运费1.00元 上海,江苏省,浙江省首重1公斤8.00元;每增加1公斤,增加运费4.00元

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首重1公斤39.00元;每增加1公斤,增加运费2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重1公斤16.00元;每增加1公斤,增加运费8.00元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首重1公斤13.00元;每增加1公斤,增加运费6.00元 广东省首重1公斤8.00元;每增加1公斤,增加运费4.00元

北京,天津,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首重1公斤10.00元;每增加1公斤,增加运费5.00元

推荐第3篇:运费计算题

计算题

1.某公司出口产品共100箱,该商品的内包装为塑料袋,每袋重l磅,外包装为纸箱,每箱100袋,箱的尺寸为47×39×26(厘米),经查该商品为5级货,运费计收标准为“M”,每运费吨的基本运费为367港元,另加转船费15%,燃料费33%,港口拥挤费5%。问:该货物的运费是多少?

2.某商品纸箱装,每箱毛重45公斤,每箱体积0.05立方米,原报价每箱38美元FOB天津,现客户要求改报CFRC 2%伦敦价。问:在不减少收汇额的条件下,我方应报多少(该商品计费标准为W/M,每运费吨的基本运费为200美元,到伦敦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

3.某公司出口货物净重为30公吨,外包装为铁桶,每桶毛重60公斤,净重50公斤,体积为0.065立方米。该货物的运费计收标准为W/M。每运费吨的基本运费为420美元,加收燃油附加费25%,港口拥挤费30%。除基本港以外,又增加一个港口作为选卸港,选港费为80美元。试计算本批货物的总运费。

4.我国拟出口某商品10公吨(净重)。对外原报价(按净重)每公吨l 500港元FOB新港。

国外要求改报CFR新加坡。设每箱装货20公斤,箱重5公斤,至新加坡每运费吨为300港元(按长吨计算),问我方重新报价应报CFR新加坡多少?

5.出口一批工具,共19.6公吨,14.892立方米。由上海装船经香港转运至温哥华。经查,上海至香港,该货物计费标准为W/M,8级,基本运费率为每运费吨20.5美元,香港至温哥华,该货物计费标准为W/M,8级,基本运费率为每运费吨60美元,另收香港中转费,每运费吨14美元。计算该批货物的总运费。

6.某轮船从广州港装载杂货——人造纤维,体积为20立方米,毛重为17.8公吨,运往欧洲某港口,托运人要求选择卸货港鹿特港或汉堡港,两者都是基本港口,基本运费率为USD 80/FT,三个以内选卸港的附加费率为每运费吨加收USD 3,基本运费计算标准为W/M。请问:(1)该托运人中支付多少运费(以美元计)?(2)如果改用集装箱运输,海运费的基本费率USD 1 100/TEU货币附加费10%,燃油附加费10%。改用集装箱运输时,该托运人应支付多少运费(以美元计)?

推荐第4篇:运费申请书

篇1:运费调整申请

北京新城物流关于调整运费标准申请

随着2011年2月21日北京市油价的再次上调、《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政策的出台及物价指数上涨,现执行的运费标准已略显低,为了保证配送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和良好的服务心态,对现有运费标准进行调整已势在必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油价上涨情况

以常用的93#汽油为例,北京市2011年2月21日已上涨到7.45元/升。分别比2010年同期(6.66元/升)及2009年同期(5.56元/升)上涨了12﹪和34﹪,而现有的运费标准基本维持在2009年水平未涨。

二、《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政策的出台

《措施》中对配送最大的影响就是停车费收取较以前更高(尤其是五环以里),停车收费时间更短(最短为15分钟开始计费),现配送车辆正常情况下平均每单的送(退)货时间都在30分钟以上(如上楼服务停车时间更长),80%以上的小区都要收取标准不等的停车费,而现有运费标准未考虑停车费用。

三、物价上涨因素

随着北京市限购房政策的出台及受通货膨胀影响,现在较以前房租及生活费用更高。

四、基于以上因素的影响,欲申请对现有的运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拟如下: 1.因北京市五环以里交通管制多,且经常堵车,拟在原来运费基础上上调20元; 2.五环以外,拟在原来运费基础上上调15元(北京市区域以外不做上调); 3.个别地区拟做差异化调整(如房山地区只上调10元、望京地区上调25元); 4.详见后附《运费标准》。调整后预计2011年新增运费40.2万元左右(注:参照2010 年全年配送车次为23000次)。

五、本次运费调整只是权宜之计,我们是不得已而为之,作为一种过渡手段,我们希望今年 通过主要运力车型结构性调整(比如:在内线不断加大大面车型的自有车辆投入)来实现运费的有效控制。

以上申请请公司领导予以批复。 北京新城物流公司

2012年1月15日篇2:“通用运费网”免费申请流程详解(完整版) 篇3:关于申请汽车船渡运费的报告

关于申请汽车渡船运费的报告

临夏州交通运输局:

本公司申请调整汽车渡船运费,陈述如下:

本公司自2001年参与连花——向阳码头渡船营运已届十余年,现管理经营“移民号、惠民号、纪元号”三艘渡船,承担码头百分之八十五的渡运量。十余年来,机动车辆迅速速翻番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临夏地区机动车数量十年三番,码头过渡车辆相应翻番,特别是小型汽车数量比增速更是惊人。

燃油价格不断上涨,2001年,0号柴油每公升3元多,柴机油每公斤5元,2012年10月份0#柴油每公升7.8元(柴机油每公升20元,粗略计算,目前的燃油价是十年前的四倍。 机械用材、耗材、原配件等价格逐年增长。

工人工资连续数年上涨,十年前,员工全勤月平均工资500元,目前上涨至3000元,可谓涨幅不小。

十余年来,大型客运车辆和载货车辆计重收取渡运费,根据目前情况,定额较低,但小型客车目前每车仍收取2001年州物价局23号文件批复的收费标准,即:每车每次15元。小车数量比的增大,双向车流行驶量不对等,空船行驶里程燃油、费用高、收费价廉,已经造成高额亏损。

鉴于上述实情,本公司已多次向临夏县、永靖县物价局、交通局、州地方海事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反映,至今没有调整。

目前本公司亏损巨大,面临停航,再次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领导呈递报告,望即重视,以免渡船停运对我州北部交通运输造成影响。 特此报告,请批复。 附:相关批文和燃油发票

临夏县生源水运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推荐第5篇:运费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

近年来,新型快递公司不断出现,快件丢失、损坏,延期到达所引起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针对快件损害赔偿存在的不同观点,是适用《合同法》还是《邮政法》还存在争议。并且现行的法律规范也相冲突,《航空法》和《合同法》相冲突,《邮政法》和《合同法》相冲突,快递公司的“五大霸王”条款和客户的利益冲突。通过对相关法律解读并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明确法律适用的范围将有利于解决日益增多的快件纠纷问题,现行《邮政法》已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客户可根据我国《消费权益保护法》和新实施的《快递服务协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依合同提出损失赔偿,同时也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为了对快件损害赔偿问题进行统一和规范,不但有利于法治的统一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同样会对快递行业的发展带来真正健康的发展。 本文是我结合在电大所学的法学知识,尝试着从现行法津规范来阐述快件损害所出现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并对快递行业应该正确发展做了一点分析和措施,供大家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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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快件赔偿的有关法律问题

任月红 安庆电大2009年法律本科

摘要:近年来,新型快递公司不断涌现,相应地因快件丢失、损坏和延期送达等情况而引起赔偿的有关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有鉴于此,笔者尝试着结合有关法律规定,特别是结合电大相关课程的学习而提出了自己的一点看法和建议。

关键字 快件 赔偿 法律纠纷 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邮政业务和货运业务已打破了过去垄断经营的格局,新型民营快件公司纷纷地出现在老百姓面前,更加快捷、简便的快递方式,给人们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也因其自身具体经营活动的不善而引起很多法律问题的纠纷。这给快递业务乃至整个物流行业提出了不少新的法律问题。然而,由于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各种快递纠纷事件与日俱增,尤其是有关快件丢失而引起赔偿的案件越来越多。然而,更多基于部门利益考虑的《邮政法》、《航空法》等法律与《合同法》在个别具体规则方面理解的偏差,造成在遇到不同的类似案件时可能带来不同判定结果。因此,结合目前案件审理的具体状况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已成为系统的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不可或缺的课题之一。

一、快件损害赔偿案件的表现的形式:

1、快件丢失赔偿案件。虽然邮政企业曾在快递行业拥有垄断地位,快递行业的经济市场巨大,但由于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大量民营公司进入快递行业,快递行业的利润已经越来越薄。而且,新型快递公司员工不固定,存在大量的纠纷问题。例如,小王2010年1月1日通过快递公司寄发邮件,邮件内装有其本人的身份证、学历文凭、国家颁发的各类资格证明书等重要证件。在邮寄时,其本人没有选择保价。2010年2月,小王指定的接收人仍没有收到该重要邮件。小王于是向快递公司询问,快递公司告知他,“由于其内部工作人员辞职后私自带走寄件人信件,现信件已经无法查找到”,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执。根据我国 2 2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规定,对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一旦遗失,快递公司的赔偿标准应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而根据《邮政法》第三十三条第

(三)款 “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中又将这一原则具体化为按实际损失补偿,但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2倍.基于上述规定,现在大部分快件公司抱住这根救命草,而有恃无恐。很多邮政企业的运单后面都是根据国务院的这一规章制度将此标准做为企业赔偿的最高标准,利用此“霸王条款”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由此而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当事人最后得到的赔偿和自己的损失相比往往是微乎其微,导致公平正义越来越被人们所淡泊。

再者,邮政公司作为从事快递业务的传统行业之一,历来在快递业务方面占据并试图一直占据垄断地位,但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产生的纠纷问题也越来越多。例如,向外地邮寄价值1万元的包裹,邮政企业却把包裹弄丢了。当事人找邮政企业索赔时,对方却称,丢失物品的价值不能凭客户单方面说的算。 到底这个包裹该怎么赔,赔多少,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离当事人的损失差距很大,甚至赔偿缩水得很离谱。

2、快件损坏赔偿案件。某顾客寄一台笔记本电脑给上学的儿子,快件公司拒收,说是易损物品不予邮寄,但该顾客坚持要邮寄,快件公司答应了,但要求客户写明“损坏自负”。结果,邮包损坏了,顾客要求赔偿,但快件公司拒绝赔偿。顾客非常气愤,却无奈于此乃霸王条款。因此,关于快件损坏的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仍需提高关注。

3、快件延期送达赔偿案件。例如,刘某已在上海工作多年,赶上了公司2008年之前要给一部分职工转上海户口的政策。于是,刘某家人将刘某的户口档案从相关部门取出后,通过航空快递向深圳市人事局寄送,但在运送过程中档案延期送达,造成刘某错过了办理户口迁移的时间,故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从事实上讲,刘某的损失并不是一点邮寄费能够补偿的,但赔偿该如何计算,是否计算精神损失费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快件损害赔偿存在的不同观点:

关于快件损害赔偿的处理,实践审判中一般存在两种观点。因邮政公司长期以来从事快递业务,对邮政公司发生的纠纷问题的分析将有助于该类案件的处理。在实践审判中,对邮政快件纠纷产生的原因一般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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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种观点认为: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未按约定完成客户交付的托运工作,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故应承担违约赔偿的责任。且快递公司单方面清楚写明其有权检验承运的任何快件,却声称不知道承运货物的名称、重量,根本不符合寄递规定。这一“邮件丢失索赔案”属于运输合同纠纷,应适用合同法处理。虽然双方约定快递公司对所承运快件丢失或破损时其责任限于赔偿不超过其所付邮费的三倍,但快递公司提供的该项合同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并且没有提醒客户注意,应认定该条款无效。最后,一审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客户的实际损失,当然,客户必须提供其本人实际损失的证据。

2、第二种观点认为:这类“邮件丢失案”并不应该按合同法处理,而是适用邮政法。首先我们看看邮政损失赔偿的范围:“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邮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

依上如述。邮件丢失的赔偿标准按照国家邮政局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付邮费的两倍。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 4 4

其从业行为应受邮政法调整,客户在填写快递单时,快递公司写有一旦邮件丢失约定赔偿三倍邮费的规定—此条款虽为格式条款,但客户填写快递单时,快递公司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如不主履行该义务,则该条款无效。但客户若未对此条款予以否认,这样该格式条款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因此,只能按照双方约定进行赔偿.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此条款确定了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完全符合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的指导原则,也符合普通百姓心目中的公平正义观。而做为《邮政法》和邮政部门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最高补偿金额将不超过所付邮费的2倍,消费者做为弱势群体,本应由法律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然而《邮政法》却更多的侧重保护邮政企业及非邮政快递企业的利益,与《合同法》规定不符,也与我们所追求的法律价值背道而驰,应排除其不适当之处。即不管是邮政部门批准的快递企业还是非邮政部门批准的快递企业都应按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托运人进行合理赔偿,适当情况下可赔偿全部。

三、现行法律规则的适用规范冲突与解决

1、《邮政法》与《合同法》的规范冲突,因邮包丢失导致消费者状告邮政企业的案件时有发生,但对此类案件是适用邮政法还是适用合同法,还存在争议。关键还是看邮政企业是否是受邮政法保护的主体。如果是,就适用于邮政法。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规定,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在特别法与普通法的规定不一致而发生冲突时,应以特别法为准,适用特别法。我国合同法是普通法,邮政法是特别法,在邮件丢失造成的损害赔偿方面当然应优先适用邮政法的规定。而我国邮政法规定:对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所以,消费者如果邮寄的是贵重物品,一定要在邮寄单上注明,并选择保价方式—按物品的实际价值填写保价金额。这样虽然需要多支付邮寄物品实际价值的1%的费用,不过,一旦物品丢失,可以按保价金额赔偿,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现在邮政企业多选择与保险公司合作,对邮寄物品进行保险,与保价费用差不多,但物品丢失时赔付会更快,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关键在于该条款是否属于合同法规定的限制对方权利、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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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航空法》与《合同法》的规范冲突:目前航空工业公司针对快递业务丢失、损坏也有相应规定,例如关于责任起止时间,大部分规定航运公司从快件收运时起至交付时止,承担安全运输的责任。在此期间,如发生快件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航运公司应负赔偿责任。航空公司对客户填写的构成法律文本的相关托运书、快递单要认真妥善保管。 并明确列举了如对不可抗力、易损等原因造成的快件损失,不承担责任的条款。如果被保险快件的声明价值实际赔偿金额低于投保金额或声明价值很高时,保险公司、承运人按承保或声明价值比例进行赔偿。关于各项货损赔偿价格的核定,均以起运地承运当日的价格为准。各类货物价值的核算,以国家定价标准核算。按保险公司有关保险赔偿的规定和运输合同中合理损失的规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实际赔偿损失中剔除。根据保险公司有关保险赔偿的规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者索赔。如一时未能向第三者取得赔偿,被保险人可提出要求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公司有关保险赔偿规定先给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填写‘权益转让书’,把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共同向责任者追偿。 显然,航空业的快递规范与合同法也存在不同,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可能适用航空法,但由此可能给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包括间接损失).

3、快递公司的五大“霸王条款”与客户的利益冲突

快递公司的运单,大多存在一些不公平条款:条款一,拥有“绝对权利”不通知寄件人即可开封检查寄件;条款二,不经平等协商,任意扩大“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条款三,快递延误不赔;条款四,限制索赔期限,免除自身责任;条款五,寄件人投保由保险公司赔偿,其他损失,快递公司不赔偿。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的规定,此类“霸王条款”符合该规定。同时,它具备格式条款的一些特征:如条约的广泛性、持续性;承诺的无奈性、不平衡性;事前确定性和不变性;缔约的高效性、低成本性等等。我们认定“霸王条款”为无效条款,关于格式条款的订立,合同法作了相应的规定:除必须遵循合同法的基本法则外,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否则该条款无效。上述五类条款均有违公平原则,属于不合理、不正当地排除了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免除了承运人的部分赔偿责任,违反了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条款应认定为无效条款,不能作为计算货物损失赔偿数额的依据。

四、相关法规解读及解决问题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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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法律的适用范围将有助于解决日益增多的快件纠纷问题,国家邮政局近日公布国内首个《快递业服务标准》,并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快递服务标准》主要包括服务组织的人员、服务时限、单件重量、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如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及其分支机构的人员总和应不低于15人;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该标准还规定,同城快件承诺送到日之后3天还没到的,将视为丢失,对未保价的包裹,需按服务费的5倍进行赔偿,信件类快件则按服务费的2倍进行赔偿。同时该标准引入国际“彻底延误标准”,对快递服务“彻底延误时限”进行了限制。按规定,从快递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同城快递彻底延误时限为3个工作日,国内异地快递彻底延误时限为7个工作日,国际快件彻底延误时限是10个日历天。在强化服务的同时,也为解决快递法律纠纷问题提供了相应依据。

2、在解决引入保险等机制的大多数快件纠纷问题中,均由从事本行业管理的部门提供反复使用的规范性合同文本,并由此导致“霸王合同”之争,甚至立法争议。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整个社会利益的平衡,引入保险或者快递合同中的保价条款,虽然会延缓法律问题的解决,但为了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及个人利益,应视为当今的最佳选择。现行的《邮政法》已经过时,国家立法机关应尽快考查快递行业的现状,结合将来发展趋势,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快递行业的法律制度。同时,应由政府出面成立快递业协会,完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并加强监督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职能。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经过核查,本案中快递公司提供的运单及其背面《运单服务协议》,均无该快递公司的全称。事实上,该快递公司在全国设有多家分公司、办事处或子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法人分支机构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由此可见,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此一来,消费者选择被告就有了一定的困难。

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发票等相关单据上的印章获得赔偿依据。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出具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服务单据,经营者必须出具。本案中,快递公司一直未向王某出具正规发票,不但阻碍了消费者的维权途径,也严重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消费者如果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则尤为重要。《快递服务协议》约定,就赔偿问题发生的纠纷,由快递服务组织所住地法院管辖。上 7 7

文谈到,法人分支机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子公司又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如果采用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依然要面对选择被告和管辖法院的困境。

此外,一旦就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所应适用的法律通常也成为大家面临的难题。快递公司主张按照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五条关于邮政普遍业务“最高不超过邮资三倍”的规定进行赔偿。事实上,根据我国《邮政法》第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快递业务不属于邮政普遍业务,损失赔偿应当适用我国《合同法》关于货运合同的有关规定。

五、解决途径

1、可同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因为上述快递公司所丢失的物件为受害人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国家办颁发的资格证明等重要证件,这些证件对于受害人本人意义重大。且丢失快件完全是由于快递公司的过错,因此受害人可以以其人格权利受到侵害为由,附加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为侵权行为永久性的灭失,物品所有人可以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本案中所丢失的物品非特定纪念物,但是,因其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特别是国家颁发的资格证明等证件对受害人本人来说是证明其人生经历,学习经历以及对其所具有的资质的证明,是社会价值的表现,对其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些证件虽然无法定值,但是这些证件的价值就在于其附加在证件所有人身上给所有人所产生的增值效应,仅以其物化价值进行索赔是不能完全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因此,应当附加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2、可依保管合同提起损失赔偿

快递公司的邮寄行为至少包含两方面:妥善保管、如约送达,两行为的服务费用都包含在邮费里,即是有偿保管、有偿送达。邮寄合同包括了保管合同和运输合同两方面。参照《合同法》的有偿保管合同的规定,“保管人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以及保管人在订立保管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间接损失。而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保管物必须是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

2、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

3、委托人无过错,也未有不可抗力等。本案快件是在快递公司保管邮寄时遗失的,现已查找不到可以推定为灭失;且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在实施委托邮寄的行为时,会根据快递公司的要 8 8

求填写快件内容,即快件公司应该知道如若遗失该快件将给委托人造成何种损失,这种损失是在快递公司可以预见的范围内;另外,按照《合同法》第311条规定,除了具有不可抗力等特定免责事由的情况外,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又因快递公司承认是其员工存在恶意行为,所以,比照有偿保管合同的规定,作为快递公司应赔偿对客户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应包括:补办证件的工本费、服务费、差旅费、误工费等。

虽然快递产生的纠纷问题,涉及金额一般不像传统商业案件那样庞大,但因其对行业、部门等利益产生的问题,今后将大量存在。所以,对快件损害赔偿问题进行统一和规范,不但有利于法治的统

一、维护法律的权威,同样会给快递行业带来真正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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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2009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的新《邮政法》。

2、2010年货物运输《合同法》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

5、民法学 《中央电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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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运费月结合同书

运费结算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为促进双方开展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出口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责任与范围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业务,并代缴相关费用。

2.乙方在委托甲方承运货物前,乙方应详细、真实地填写货运委托书并签字盖章、提供完善的报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3.为乙方利益,甲方有权但无义务为甲方垫付海运运费、港杂费、以及其他代理费用。上述代垫代付款项可采用本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二、运费确认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结算海运费、订舱费以及其他费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费率作为计费依据。

2.甲方代为垫付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完成业务所必须支付的额外合理费用,向乙方实报实销。因乙方变更委托所引起的各种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1.甲方同意在协议的每个结算期内给予乙方信用额度:

如果在每个结算期内,实际发生的应付金额超过上述信用额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结清所欠超出信用额度的费用;如实际发生的应付金额小于上述信用额度,乙方可按照本协议第三款2-3条的规定结清费用。

2.针对乙方在每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间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而产生的费用,甲方将在次月的五号之前向乙方发送费用结算清单(账单),乙方必须在收到账单之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结算月的十五日之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五个工作日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对于经重新确认的费用,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完成付款,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下一个结算月结清。

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7.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四、

1.违约责任

除非获得甲方允许外,如乙方未能在授信期限内按合约结清相关费用,乙方同意按每个正常日(未结清费用的)千分之五的利率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若乙方逾期拖欠费用,经甲方多次追索之后依然据不支付,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包括造成第三人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 暂停本协议下一切业务的操作,直至全部费用付清;

2) 滞留、暂不交付或留置包括乙方所委托过来的任何一票的提单、核销单、报关单等在内的全部单证,直至乙方全部费用付清;

3) 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 可要求承运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不愿意续订合同,应于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合同将自动顺延。 2.本合同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厦门市思明区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须附上各自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做为附件,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运费的计算方法

一、运输成本

运费的计算方法

㈠ 运输成本的基本构成

运输成本=车辆成本+人工成本+利润

1、车辆成本:

① 购车成本

② 税费

③ 油耗

④ 维护费用

⑤ 过桥过路费

⑥ 罚款

2、人工成本

① 司机工资

② 装卸工工资

③ 养老保险

㈡ 运输成本分类

我们把运输成本分成两大类,一类与运输距离和运量有密切相关的,称之变动成本;一类与运输距离和运量关联不密切的,称之固定成本。

1、变动成本:

① 油耗

② 过桥过路费

2、固定成本

① 购车成本

② 税费

③ 维护费用

④ 司机工资

⑤ 装卸工工资

⑥ 养老金

⑦ 罚款

二、变动成本结算方法

㈠、油耗

单位油耗与车辆的吨位和运输距离有关,另外与车况也有一定的关联。按规定的载货量载货时,与运输货物数量无关。我们可根据实测数据得出车辆的百公里耗油和公里油价。油耗

百公里耗油(升/100公里)=×100%

公里

百公里耗油(升/100公里)

公里油价(元/公里)= × 油价(元/升)

100

已知某车辆的百公里耗油量和运输距离,便知道油耗量。每趟的运输距离是按客户要求在建客户基本资料中确定的。计算按从公司至到货地点的实际距离。即村(街道)、乡(镇)、县(市)、省、国及高速公路的最方便的路径。

每月按客户、运输趟数及公里数计算总油耗,按总耗计算总油价。并由承运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予以结账或挂账。 ㈡、过桥过路费

按目前公路收费的标准是一站一票,并按载重量收费。我们可以按附单法实报实销。即承运单附过桥过路票,按路径、时间审核后报销。

三、固定成本结算方法 ㈢、罚款

车辆罚款分两类,一违章行驶,二是违规行驶。违章行驶由承运人承担,如:车况不良、未按规定缴纳税费、未按行驶路线行驶;违规行驶由公司承担,如超载、超重、超宽、超高。

三、固定成本及利润的测算方法

㈠固定成本及利润的测算

1、利润

可按购车成本的20%计算。

2、车辆的购置成本

按新车的购置成本(不含税)计算,分5年折旧分摊车辆购置成本。

3、税费

税费包括车辆购置税、牌照费、车船税、营运手续费、强险及车辆保险等。

4、司机及装卸工人工资及养老金

一般按短途运输配置1名司机和一名装卸工人。司机和装卸工人的工资按当地8小 时工作时间测算。养老金按工资额的20%计算。

5、维护费用

车辆按5000公里保养一次,轮胎按5万公里计算,雨具及刹车工具按2年计算,消 防器材按1年计算。

㈡运量、速度、时间之间的关系

1、车辆的体积计算

车辆的体积(箱式)= 车内径长×车内径宽×箱内径高

车辆的体积(高栏)= 车长×车宽×栏高

车辆的体积(档栏)= (车栏长×车栏宽×栏高)+(车栏长+20CM)

×(车栏长+20CM)×(限高—栏高—底盘高)

2、运输面积计算

运输面积是按运输体积折算的。相同体积的纸箱和纸板高度相等,但面积不相等。

因为纸板和纸箱的厚度不同。为了计算方便,我们把相同楞型的纸箱和纸板分别测量1米高度的层数,计算出折算系数。

相同体积的纸板运输面积可能也不同,因为纸板的厚度也不同。为了计算方便,我

们把各种楞型的纸板分别取30张,叠加测量厚度,厚度除30得出各种楞型纸板的厚度,选出运量最高的楞型为代表产品,分别计算其他楞型纸板的折算系数。

3、单车实际最大运量

在实际装货过程中,由于纸板和纸箱的大小不一,实际装货的体积达不到理论的装

货体积。所以最大运量是按体积的90%计算。

4、运输过程

运输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称送货,有两个时间装货和运货;第二阶段称回程,

也有两个时间卸货和返程,且两个阶段的时间基本相等。装货和卸货的时间与装车的体积相关,即与车辆的大小有关。而车辆的路途时间与

距离和速度有关。

5、运输时间

因客户要求的到货时间是早8点至中午12点,下午1点至5点,共计8个小时。

能节省的时间只有早上第一趟,提前送货,节省装车和运货的时间。

运货和回程的时间与距离和车速有关。运输距离越近相对速度慢,反之速度快;另

小车速度相对大车要快些。 ㈢标准瓦楞的折算

瓦楞纸板分单瓦楞、双瓦楞和三瓦楞,单瓦楞分A、B、C、E楞,双瓦楞分EB、BC、EC AB、AC、AE楞,三瓦楞EBC、BCA、EBA楞。

折算时按运量最大的楞型为标准楞型,如BC楞。其他楞型折算成BC楞。

四、运量的计算方法

㈠ 把固定成本和利润折算成月标准收入

例如:某承运人新购置了一辆5吨东风单桥货车。购置价98000元,车箱长5200mm,

车箱宽2300mm,箱高1300mm,栏高500mm。

车辆购置税、牌照费、车船税、营运手续费、强险及车辆保险等总计15210元。配置1名司机和一名装卸工人,工资8000元/月。雨具及刹车工具的购置费1540元。车辆保养一次1500元。轮胎800元/个。

㈡ 标准运量计算

㈢ 单趟运量计算

司机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往返时间按8小时为单趟,不超过12小时均按单趟计算。 然后把时间折算运量。运输里程按双程计算。

㈣ 运价计算

运输时间按8小时计算,超过8小时按人工工资计算补贴。方法按2人工资除26天,再除8小时,按1.5倍小时工资计算。

㈤ 纸箱和纸板的折算

凡最后工序是打钉或贴盒工序的纸箱按纸箱类折算,其他按纸板折算。如BC楞纸板厚度为7.3mm,纸箱厚度为纸板厚度的2.5倍,厚度为18.25mm。

㈥配车标准的设定

因承运人原因未能按标准配车,按实际运量结算。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标准配车,由公司业务部门审批的发货通知,承运人按一下规定结算运费:

1、货物装载量小于标准50%的,按50%结算运费。

2、货物装载量大于标准50%且小于70%,按70%结算运费。

3、货物装载量大于标准70%以上的,按实际运量结算运费。

五、运输过程的管理规定

承运人与公司的成品发货人的交接是在货物清点完毕并在送货单签字后,车辆所装载的货物的管理权便移交到承运人方。承运人按公司的要求运达到指定客户并按规定的手续完成移交手续后,即客户的收货回执交到公司的发货人手中,承运人的责任完成。在此过程中,无论是装卸还是运输环节,损坏的成品均按公司售卖价赔偿。

退货时,如整车退货,按单程计算运费。小批退货,承运人免费运回。成品仓库人员按退货数量清点入库,数量短缺按损坏处理。

承运人自离开公司厂区后,一切人身、交通、车辆等发生的意外,均有承运人负担,公司仅有协助处理事故之责,免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承运人在与公司合同存续期,不得以公司的名义承揽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双方合约,其造成的一切影响及后果均有承运人承担。

承运人在与公司合同存续期,不得将公司财产抵押、变卖、转让,不得多拿少送、少送虚报,行贿公司有关人员。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双方合约,追究刑事责任。

承运人不得泄露公司的客户信息,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推荐第8篇:铁路运费计收

铁路运费计收

什么是铁路货运运费?

铁路货运运费(即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是对铁路运输企业所提供的各项生产服务消耗的补偿, 包括车站费用、运行费用、服务费用和额外占用铁路设备的费用等等。

铁路运费如何计算?

在铁路货运运费核收工作中, 铁路工作人员按以下步骤操作得到最终运费: 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计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基价1和基价2,以下同)。

4.货物适用的基价1加上基价2与货物的运价里程相乘之积后,再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费。

综上得出铁路货物运费计算公式为:(基价1+基价2×运价里程) ×(1+加减成率) ×计费重量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20元/吨、基价2为0.0257元/吨公里

货车容许载重的规定?

货车的容许载重量包括: 1货车的标记载重量;

2、货物包装、防护物的重量或机械装载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减吨困难时允许多装的重量,但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的2%,即不论所使用的货车能否增载,也不论货物品名,只要符合《货规》第26条规定条件的都可以多装2%的重量;

3、货车的增载量:标记载重60吨的C62A、C62B敞车允许增载2吨;

在本系统中,如果选中某一车型后,此车型的标记载重量将作为默认的计费重量。当用户输入重量小于标记载重量时,仍按标记载重量计算;当用户输入重量大于等于标记载重量,小于容许载重量时按用户输入重量计算;

当计费重量超过容许载重量时不进行计算,弹出提示信息,直到计费重量小于等于容许载重量

铁路运费尾数、运费单位、起码费用、保价费用的规定?每项运费、杂费的尾数不足一角时按四舍五入处理 。各项杂费凡不满一个计算单位,均按一个计算单位计算。零担货物的起码运费每批2.00元。货物保价费尾数不足一角时,按四舍五入处理。货物保价费每批起码额零担、集装箱为5角,整车为2元。

铁路建设基金的规定?

铁路建设基金按国铁正式营业线和实行统一运价运营临管线的运价里程合并计算。 铁路建设基金的计算公式为:建设基金=费率×计费重量(箱数或轴数)×运价里程。 铁路建设基金费率表如下:

注意:(1) 5-6吨箱已经取消;

(2)零担单位为元/10千克公里,涉及单位换算; (3)免收建设基金的情况:整车化肥、黄磷、粮食、棉花免征铁路建设基金.粮食指稻谷、大米、小麦、小麦粉、玉米、大豆;棉花指籽棉、皮棉。

铁路电气化附加费用的规定?

铁路电气化附加费按该批货物经由国铁正式营业线和实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电气化区段的运价里程合并计算。

电气化附加费的计算公式为:电气化附加费=费率×计费重量(箱或轴数)×电气化里程

如何得到运行基价和发到基价?

品名检查表中通过品名代码查到相应的运价号就可得到运行基价和发到基价。品名检查表格式如下:

表中标有+50%表示此货品的加减成率为50%。价规规定:只有二级品名代码是1570的才有加减成率,并且加减成均为50%。

货品名称分为一级品名、二级品名、品名,并分别编有一级代码、二级代码及品名代码。如下表所示:

上表中01是煤这一类货品的一级代码,煤是相应的一级品名。0

110、0120、0130是对煤进行更进一步划分而产生的二级代码,原煤、洗精煤、块煤便是相对应的二级品名。

依据品名表、运输品名分类代码表的相互关联可以通过一级品名检索出二级品名,再通过二级品名检索到品名。进而可以查到相应的运行基价和发到基价

铁路货运计费重量的规定?

在整车费用计算中计费重量除几种情况外(见价规2-11-1),均按货车标记载重量计算。货物重量超过标重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长大货车费用的规定?

当选用长大货物车装载货物时要同时核收“长大货车使用费”和“空车回送费”,在单据上分别称为D型使用费、D型回送费。D型回送费按货车轴数核收。数据来源:车的最大容许载重量是从铁道部运费查询系统中通过一一核对的方法得到的

取送车费的规定?

用铁路机车往专用线、货物支线或专用铁路的站外交接地点调送车辆时,核收取送车费。

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其它单位管理的与国铁接轨的岔线,也包括铁路部门的段管线。

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其它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由于全国的专用线路繁杂并且多变,一直没有关于专用线的统计数据,因此无论是铁道部的运费查询系统还是本系统,专用线的长度一律由用户输入

印花税的规定?

以运费按万分之五纳税,印花税不足1角免税,超过1角的按实计缴,计算到分(特殊注意)。运费不足200免税。但根据铁道部目前(到2006-11-4按照(总运费-铁建)*0.00005核收)

京九分流费的规定?

从京九分流区间发往其它线路或从其它线路发往、经过京九分流区间进行货物运输时核收京九分流费。

京九分流线路:京广线全线和京九线九江西——三江镇间

其它线路运价里程中有与京广线、京九线运价里程重叠的,其它线路运输的货物仅通过此重叠部分时,不收京九分流费;其它线路运输的货物经此重叠部分进、出京广线、京九线时,自结算站起计算和核收京九分流费。

重叠情况有以下几种: ⑴ 经西道口到京原线、丰沙线及其丰台——西道口间4公里;

⑵ 经京广线到陇海线郑州北——郑州6公里;

⑶ 经京九线到向乐线江家——三江镇10公里;

⑷ 经京九线、广深线到达广三线运输的货物,不计算棠溪—广州西3公里;

⑸ 经京九线沙河街北—向塘西和浙赣线到达湘黔线运输的货物,不计算株洲北——株洲5公里

临管线运费的规定?

京九运费的规定

京九运费区段:通过或到达京九线(九江西至三江镇间除外)、横麻线、京霸线的实际里程。 三茂运费

三茂运费的规定:通过或发出三茂线核收三茂运费。 三茂运费区段:通过或发出三茂线的实际里程。 广梅汕运费

广梅汕运费的规定:通过或发出定南至东莞区段核收广梅汕运费。 广梅汕运费区段:通过或发出定南至东莞区段的实际里程。 广深汕运费

广深运费的规定:通过或发出定南至东莞区段的实际里程。

广深运费区段:通过或发出广州至深圳北区段时核收广深运费。注:运费只计算到东莞。 集通运费

集通运费的规定:通过或发出集通线时核收集通运费。 集通运费区段:通过或发出集通线的实际里程。 通霍运费

通霍运费的规定:通过或发出通霍线时核收集通运费。 通霍运费区段:通过或发出通霍线的实际里程。 其它临管线路运费的规定

由临管线发出或经由临管线时核收临管费用。到达临管线时不核收临管费用

过秤费与施封材料费的规定?

当承运人过秤并确认货物的重量或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经承运人复查重量不符时,核收过秤费。 由施封绳产生的费用,一般在棚车,罐车和集装箱的运送过程中使用

篷布使用费的规定?使用铁路货车篷布遮盖货车时,核收货车篷布使用费。

押运人乘车费的规定?派有押运人押运的货物,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分卸作业费的规定?分卸的货物中途每分卸一次,核收分卸作业费。

集装箱一口价的相关规定?

集装箱一口价是指集装箱自进发站货场至出到站货场铁路运输全过程各项价格的总和。 集装箱一口价由发送运输费用、发站其他费用和到站费用三部分组成:

1、发送运输费用:在零担中出现的费用除押运人乘车费、过秤费、保价费外全部包含在发送运输费用中,发送运输费用是这些费用相加之和;

2、发站其它费用(即发站合计):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运单表格费、货签表格费、施封材料费、组织服务费;

3、到站其它费用(即到站合计):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铁路集装箱清扫费、护路联防费、地方铁路的到达运费、自备集装箱管理费和合资铁路或地方铁路的到达运费、自备集装箱管理费、合资铁路或地方铁路的集装箱使用费等,依实际情况而定。

实际上集装箱一口价相当于零担费用+发、到站费用。 集装箱一口价不包括以下费用:

1、要求保价运输的保价费用

2、快运费

3、委托铁路装掏箱综合服务费

4、专用线装卸作业的费用

5、集装箱在到站超过免费暂存期间产生的费用

6、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发生的费用

推荐第9篇:淘宝运费设置

运费模板的误区

作为卖家,你是否为运费模板烦恼过?是否因为包邮却不知道该不该把疆蒙黑等偏远城市也包进去而忧桑?面对买家的投诉,躺着也中枪的你是否感到心力交瘁却又无力吐槽~你们的痛,小编都懂得,今天给大家送上运费模版的投诉干货(仅适用于淘宝网),未雨绸缪,包教包会,免费试学不收任何费用!

包邮的误区

包邮定义: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http://rule.taobao.com/detail-82.htm。常见的场景有:

1、运费设置和实际服务有冲突:在运费上设置包邮,在交易时却告诉买家某某地区由于地方偏远不在包邮范围内;

2、运费设置和商品描述中有冲突:在运费上设置包邮,在商品描述中又写着类似下面的内容:

例如:

3、对于首次和首重有混淆:在运费上设置包邮,在交易时却告诉买家只是包首重,不是全部的运费都包,还要买家另外支付续重的费用。

小编提醒: 如果一旦核实设置:卖家承担运费(即包邮),之后出现未能按照包邮定义来执行的,会让消费者觉得被骗,觉得卖家不诚信,浪费了自己的时间精力,被讹钱。所以,淘宝受理相关投诉,根据实际情况会按照违背承诺扣4分受理。卖家因违规被扣分后,会影响到店铺的浏览量,店铺参加活动的资格等。

其实,卖家大可不必如此周章的解释,如今的运费模板可以分区域设置包邮。例如亲的宝贝只支持江浙沪包邮的,即可以单独勾选江浙沪是0运费,而其他地方则是正常的运费,在选择时也非常清晰。具体设置如下图:

赶紧做个宝贝运费模版体检,如果你还不知道这个功能,就可以马上动手试一试。

首重、续重,算不清楚

常见的场景有:设置好运费模板,如自己没设置好续重模板,导致买家拍下后还要另外加收运费。是属于违背承诺的违规,投诉会按照违背承诺扣4分处理。

原先单调地按件计数,设置首重和续重,想要按长度、体积或者重量来,肿么办?现在的运费模版增加了:重量和体积两个计数单位,相信可以帮助到一部分的商家。

从这个设置页面我们可以看到,在设置首重时也不再像原来那样只能按单件设置首重,而可以自由选择多少件或者多少KG来设置售后。比如您是小饰品的卖家,很多发饰很小,按单件设置首重有些不合理,这样一来完全可以按照实际件数来设置一个相对合理的首重。

小编提醒:千万别图一时方便,只设置首重不设置续重。这样买家拍下后只会显示一个运费价格,一旦后续增加运费也会让消费者感觉被骗,认为卖家不诚信,甚至招来投诉的风险。

另外,有些卖家没有事先在商品页面注明自己的合作快递是什么,而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告知快递不能到,要改其他快递还要加收费用。这种情况引发的

投诉也不少,会被投诉无理由加价了,所以请亲们务必引起重视。

这次的运费模版分享先到这里,希望有运费疑问的卖家对照以上三种情景进行店铺自查,学以致用!下期我们还会继续说说运费模版,是大件家具类目的运费模版。最后小编想告诉各位卖家,如果你所经营的类目,发现运费模版产品不完善的地方,想要添加什么功能的,请大声告诉我们。我们一定收集好各位的意见,尽所能帮助推动运费模版产品优化,方便更多卖家,让产品更加人性化。

问答

在这里,我还有几个小小的疑问想了解一下,烦请解答哦,谢谢!

1、我朋友曾经做过一个VIP特价9.9包邮的活动,试过这样设置运费,即包邮的地区设置运费为0,其他地方如新疆西藏设置运费8元(即包部分邮费)。她在宝贝说明中写了该商品活动价限购一件,可有些人还非要购多件,她商品也偏重,2件肯定超首重,这样加上商品的亏本,资金还是挺大笔的。为了不让这样重复亏损运费的情况发生,导致自己损失过大,他想在运费那里设置续重,可是却说续重不能高于首重。他挺郁闷的。呵呵。不知道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吗亲?

2、如果按重量来计算运费的话,那系统是否设置了不够一公斤的也是按1公斤计算,不够2公斤的也要按2公斤计算呢?这是快递公司的收费标准啊。也就是只需要每个商品设置了该商品的实际重量就可以了是吧?我没设错吧?

3、如果商品有大小不同规格,重量也不一样,该如何设置会更加的合理呢?嘻嘻。我们暂时设置的是最重的,如果顾客拍了轻的就要手动改运费了。这样可算违规?

谢谢亲哈,打扰了。

小二回复:

亲的三个问题都很好。

1、设置部分地区包邮,如果活动需要限购的,每个ID最多购买的上限已经设置好。超过的可以向消费者耐心解释告知无法支持发货。

2、目前按照重量设置的模板,还没法支持不足1公斤按照1公斤的费用计算。是按照你实际输入的重量匹配的。

3、如果您是按照最重的来设置的,那消费者拍下的实际不需要这么多运费,你手动帮助调低价格,这个不算违规啊

针对双十一

不仅仅是指参与活动卖家,是指全体女装卖家!

图示中的邮费设置教程为: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4190010-258910841.htm?spm=0.0.123930.20.41b1ed

一、双11,集市发货时间物流规则:

1、11月11日0:00-11月17日24:00期间买家付款成功的订单,卖家须在11月20日24:00前发货并交由物流公司揽件,卖家的发货时间以11月25日24:00前在物流公司系统内记录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为准,否则买家有权依据《淘宝规则》,向卖家发起违背发货时间承诺投诉(即延迟发货投诉)。

2、线上货到付款功能关闭一天(11月11日0点到24点)。

3、定制、预售商品发货时间以卖家商品详情页面为主,适用特定运送方式的商品(例如虚拟物品、淘宝旅行频道商品等)及双方另行约定除外。

PS:规则说明: (1)因不可抗力造成发货延迟的(“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管制或中断,如天气原因等、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或政府行为等)不在违背发货时间承诺处理范围内。

(2)其他违背发货时间承诺说明详见淘宝规则解读。

(3)双11期间由于正好是十八大举行,中国邮政在下发到各单位的邮件中指出,10月25-11月22日,对寄往北京方向的邮件暂停收寄液体类、化工类、粉末类、机电装置类、类似肥皂

快状(膏体)物品和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封闭装置及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若有液体货物)

关于发货时间小二有话要说:本次活动计划是7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不是承诺快速发货!所以请卖家都能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平稳发货,包裹打包完毕堆在库房,其实要比堆在分拨中心的风险小多了,在双十一大促订单量如此大的情况下,快递能够平稳的做到揽收、分拨、派送,让货物有进有出是最保险的,否则即使把商家的货全揽收回去,也只能堆积在分拨中心。就好比水龙头,管子就那么细(快递公司服务能力有限),如果水太急太大,只能堵住!!!!

同时在计划内发货的同时,也请在店铺内对买家做好说明(请悬挂店铺说明banner至发货完成,下载链接http://vdisk.weibo.com/s/h5fJh),若发生爆仓,第一时间联系买家,做好安抚。

若产生物流问题引起的投诉处理方式:

A: 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明确表示缺货或实际未在11月20日24:00前发货且在11月25日前无任何物流跟踪记录。

1)可主动联系消费者撤销投诉,若消费者不愿意撤销投诉,卖家需要在淘宝网人工介入(三个工作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按照淘宝网违背发货时间承诺的规则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商品交易金额的5%,下限1元,上限30元),同时将赔付的支付宝交易号及时在投诉页面中注明!

2)若卖家未主动支付违约金,经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违背发货时间承诺”投诉成立的,淘宝网将从卖家缴纳的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支付给买家,同时按照淘宝网违背发货时间承诺规则给予扣除一般违规行为三分处理

B: 如果因物流公司爆仓问题,请卖家及时联系物流公司提供物流爆仓,丢件等公章凭证进行说明,将物流公章证明和物流发货底单上传到投诉页面中。(凭证中需包含:物流单号,寄件时间,地址,寄件延误具体情况说明,红色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业务章均无效》) 。

二、关于商家承诺包邮

包邮的概念: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指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国所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首次发货的运费。注意:部分偏远地区不包邮的,商家必须在运费模板中设置该区域的相应运费,且在商品详情页面备注说明不包邮的区域。邮费设置教程请看: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4190010-258910841.htm?spm=0.0.123930.20.41b1ed

关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运费问题,非商品质量问题而由买家发起的退换货行为:

1)商家包邮产品由双方分别承担发货运费;

2)非商家包邮产品,所有邮费均由买家承担。 具体邮费规则可以查看: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knowledge-1115507.htm?spm=0.0.0.49.Kwtaq2&dkey=searchview

三、关于超卖提醒

请卖家及时查看商品库存,以及买家付款情况。若发现有商品无库存,确已经被买家拍下,在买家未付款的情况下可操作关闭交易,以防止买家付款超卖的现象发生。若买家已付款,核实有超卖情况,请及时联系消费者解决。

四、售中售后退款处理方式 A、卖家收到退款申请时

1)针对买家未收到货:联系物流确认货物状况,同时联系买家确认意愿,如需要货物,联系及时派送,如不需要货物,及时退款买家,取回货物。 2)针对买家已收到货:七天无理由、商品存在不符、质量问题等原因,,请及时达成退货协议,退款页面提供退货地址,协商好运费问题。 3)针对买家已退货:签收退货后,及时操作退款买家! B、淘宝介入后的处理方案

1)针对买家未收到货:跟踪物流如未签收,直接操作退款。

2) 针对买家已收到货:七天无理由、商品存在不符、质量问题 等原因,支持消费者(按照默认地址)退货退款处理,请您务必检查默认退货地址的准确性。 3) 针对买家已退货: 跟踪物流查询已签收,直接操作退款。 温馨提醒:

1、未及时处理退款纠纷,对于客服操作退款后将直接计入纠纷率,纠纷率对您店铺的影响详见: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knowledge-4768695.htm?spm=0.0.0.50.du9XqG&dkey=searchview

2、对于客服介入处理后,如核实商品或服务承诺问题,淘宝网将保留处罚权利:http://a.taobao.com/detail/2011/11/30/559120/1.php?spm=0.0.0.52.MsnmCD

淘宝争议处理规范

   发布部门:淘宝全网 规则文件类型:规范 修改时间:2012-07-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存在争议的交易款项归属或资金赔偿,保障淘宝上买家和卖家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依据《淘宝网服务协议》、《tmall.com(天猫)服务协议》及《淘宝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淘宝争议处理规范,是买家和卖家不可撤销地授权淘宝基于自己的判断,作为独立第三方,对买卖双方存在争议的交易款项归属或资金赔偿做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第三条

淘宝将基于普通人的判断,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理。淘宝并非司法机关,对凭证/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争议的处理能力有限,淘宝不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买家和(或)卖家的期望,也不对依据本规范做出的争议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处理争议期间,淘宝通过淘宝系统、阿里旺旺、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买卖双方发送的与争议处理相关的提示或通知,构成本规范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五条

淘宝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买家和(或)卖家不同意相关变更的,可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第二章 售中争议处理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售中争议处理系指交易完结(系指淘宝系统显示“交易成功”或“交易关闭”时的状态)前买卖双方提起交易保障要求,淘宝根据相关要求对交易款项归属作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第七条

本章规定事项为售中争议处理的一般规定,本规范第四章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有特殊要求的,依照第四章的规定处理。 第二节 交易标的规范 第八条

卖家交付给买家的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售假冒商品,且所售商品应符合《淘宝规则》“总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分则”第一篇第十条、第二篇第十二条、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卖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进行如实描述,即应当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阿里旺旺等所有

淘宝提供的渠道中,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第十条

卖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其交付给买家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第十一条

商品属于“三包”(系指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包或淘宝所在地适用的三包,以下简称“三包规定”)范围内的,买家要求卖家履行换货或维修义务的,卖家应当按照买家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第十二条

卖家所售商品为闲置商品的,应当对宝贝详情、瑕疵异常以及宝贝的维修记录进行详细真实的描述。

瑕疵异常的认定范围可参考但不限于划痕、掉漆、掉皮、生锈、污渍、起球、损伤、残缺、开裂等。 第十三条

卖家所售商品为虚拟物品的, 应当确保其交付给买家的虚拟物品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和期限,并按照订单约定的数量向买家交付虚拟物品。 第三节 交易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买卖双方应当进行真实交易,不进行以增加信用和销量为目的的虚假交易。 第十五条 发货规范

(一)

卖家应当在买家付款后的72小时内或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发货,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买家申请退款时卖家尚未发货的,卖家应当征得买家同意后再发货。

卖家逾期发货,或者未经买家同意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发货,卖家应当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但买家已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二)

卖家应当按照订单约定的收货地址发货。

(三)

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卖家应当负责将货物送达到买家收货地址。 商品需要买家到指定地点提取的,应当在发货前告知买家并征得买家同意。 卖家违反前述规定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商品。 第十六条 签收规范

(一)

买家应当在订单中向卖家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

买家需要变更订单中的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卖家的明确同意。

(二)

买家在提供收货人信息时,可以选择本人或者他人作为收货人。买家选择他人作为收货人,该收货人违反本节约定义务的,由买家承担相应责任。

(三)

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不准确,或者未经卖家同意要求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卖家发货后无法送达的,运费由买家承担。

(四)

买家只填写了收货地址,但没有填写收货人或填写的收货人信息不特定,商品在收货地址被签收的,该签收视为买家本人签收。

(五)

卖家按照约定发货后,收货人有收货的义务。 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的,运费由买家承担。

收货人拒绝签收商品后,卖家应当及时联系承运人取回商品。因卖家怠于取回商品所产生的额外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由卖家承担。

(六)

收货人可以本人签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商品,被委托人的签收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

(七)

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应当对商品进行验收。

涉及商品表面一致的事项,收货人应当在签收商品时进行验收。

对于不能在签收商品时验收的事项,收货人应当在确认收货前或在《淘宝规则》超时打款时限内进行验收。

本条所称“表面一致”,是指凭肉眼即可判断所收到的商品表面状况良好且与网上描述相符,表面一致的判断范围可参考但不限于货物的形状、大小、数量、重量等。

(八)

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发现表面不一致的情形,有权拒绝签收商品。

对于需要先签收再打开包装查看的商品,收货人应当要求承运人当场监督并打开包装查看,如发现表面不一致,应当在签收单(收货人联和承运人联)上备注详细情况并让承运人签字确认或者直接退回商品。

(九)

收货人签收商品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家转移给买家。 第十七条 退换货规范

(一)

买卖双方达成退货或换货协议,或淘宝做出退货退款的处理结果后,卖家应当在收到淘宝处理结果后的24小时内或者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提供退货地址。卖家逾期未提供退货地址的,以其在淘宝系统内填写的“默认退货地址”作为退货地址。

(二)

卖家提供的退货地址错误导致买家操作退回商品后无法送达的,卖家承担因此产生的运费。

(三)

买家根据协议约定或淘宝做出的处理结果操作退货时,应当使用与卖家发货时相同的运输方式发货。除非得到卖家的明确同意,买家不得使用到付方式支付运费。退货后,卖家有收货的义务。 第十八条

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前对商品情况、交易过程进行详细、清晰明确的约定。 第四节 物流规范 第十九条

卖家应当使用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发货。买家要求使用没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以下简称“平信方式”)发货的,卖家应当在发货前以阿里旺旺的方式明确告知买家该方式存在的风险。 第二十条

买卖双方指定了特定承运人的,卖家应当委托该特定承运人运送商品。 卖家违反前款约定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商品。 第二十一条

经买家明确同意,卖家可以使用到付方式委托承运人发货。

未经买家明确同意,卖家使用到付方式委托承运人发货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商品;买家签收商品的,到付运费超出约定运费的部分由卖家承担。

本规范所称到付方式系指在委托承运人时不支付运费,而由收货人在收货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运输方式。 第二十二条 运费

(一)

卖家应当对运费的承担和组成做出清晰、准确的描述。

商品描述中对运费做出两个以上的不同描述,或者实际发生的运费与商品描述的运费不一致的,卖家应当通过阿里旺旺向买家进行说明,并取得买家的同意。 卖家违反前款约定的,以有利于买家的描述支付运费。

(二)

运费由买家承担的,卖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向买家收取运费。

(三)

商品在换货或维修过程中需要寄送且未约定运费承担方式的,因此产生的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五节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卖家出售的商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为根据《淘宝规则》“总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分则”第一篇第十条、第二篇第十二条、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不得出售的商品,交易做撤销处理。 第二十四条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网上描述不符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 商品并非假冒商品且没有质量问题的,交易做打款处理。

因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导致买家损失的,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淘宝不予处理。 第二十五条

卖家交付给买家的交易凭证虚假,卖家不同意重新开具且买家拒绝保留商品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卖家所售商品为闲置商品的,买家收到的商品与卖家在发布时描述不符的,或卖家没有如实披露商品的瑕疵异常或历史维修情况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二十七条

卖家所售商品为虚拟物品的,

(一)

向买家交付的虚拟物品数量不足的,视具体情况,按实际交付比例部分做退款或者退货退款处理。

(二)

向买家交付的虚拟物品多于约定数量的,卖家如需取回商品,应当自行联系买家解决,淘宝不予处理。

(三)

以“自动发货”方式交易的虚拟物品,买家在淘宝系统内点击“查看卡密”之前申请退款的,交易做退款处理。

(四)

交付给买家的虚拟物品无法达到约定使用目的的,交易做退款处理。无法达到约定使用期限的,根据实际可使用期限做部分退款处理。

虚拟物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的,买家无需退货。卖家如需取回虚拟物品的,应当自行联系买家解决,淘宝不予处理。 第二十八条

就售中而言,买卖双方进行虚假交易的,交易做退款处理。 就售后而言,买卖双方进行虚假交易的,驳回买家退款要求。 第二十九条

卖家违反发货规范,导致买家未收到货、拒绝签收商品或者签收后退回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

卖家提供凭证证明买家已收到货,买家未提出其他异议的,交易做打款处理。 第三十条

买家依据签收规范拒绝签收商品或者退回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 涉及表面一致的事项,买家提供有效凭证证明签收时既已存在表面一致情形的,交易做退款或退货退款处理;买家无法有效举证的,交易做打款处理。

对于不能在签收商品时验收的事项产生争议的,适用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买家或卖家违反退换货规范的,做如下处理:

(一)

卖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退货地址,或者提供退货地址错误导致买家无法退货或操作退回商品后无法送达的,或者买家根据协议约定操作退货后,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退货运费由卖家承担。卖家需要取回商品的,应当与买家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淘宝不予处理。

(二)

买家逾期未根据协议约定或淘宝规定时间操作退货的,交易做打款处理。

交易款项支付给卖家后,买家再次要求退货的,应当与卖家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淘宝不予处理。

(三)

商品在退货过程中损毁的,商品退回买家或买家无理由拒签后,交易做打款处理。

(四)

买卖双方达成退货退款协议或淘宝做出退货退款处理的交易,商品退回至卖家退货地址后,淘宝有权退款给买家。

(五)

买卖双方达成换货协议的交易,卖家收到买家退回的商品后逾期未再次发货的,淘宝有权退款给买家。

(六)

就退货退款处理的跨境交易而言,因卖家原因导致买家无法退货的,交易做不退货退款处理。 第三十二条

买卖双方约定不清,根据本规范无法确定争议的责任归属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发货运费由卖家承担,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

因约定不清导致的其他损失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淘宝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第三十三条

买家或卖家违反物流规范的,做如下处理:

(一)

未向买家提示风险而使用平信方式发货的,交易做退款处理。

(二)

运费由买家承担情况下,买家支付的运费高于实际发生的运费的,超出部分做退款处理;约定运费低于实际发生的运费的,依照本规范第六十条规定执行。

(三)

卖家违反物流规范导致买家未收到货、拒绝签收商品或在签收后退回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三十四条 运费承担

(一)

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本规范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二)

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但未就运费进行约定的,由卖家承担与其发货相同货运方式的运费。

(三)

淘宝处理争议期间,卖家同意退货或换货,但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异议的,买家应当先行退货,卖家签收商品后,由淘宝根据本规范对运费承担做出处理。

第三章 售后争议处理规范

第三十五条

售后争议处理系指交易完结后买卖双方提起交易保障要求,淘宝对相关要求对交易赔偿作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第三十六条

符合《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或《tmall.com(天猫)消费者保障协议》约定条件的买家在交易成功后提起的未收到货、商品描述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卖家未履行售后服务或特色服务的保障要求的,参照本规范售中争议处理相应条款进行认定,《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或《tmall.com(天猫)消费者保障协议》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第一节 当面交易处理规范 第三十七条

买卖双方采用当面交付商品的方式进行交易的,应当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 第三十八条

因买家未收到货产生的争议,交易做退款处理,但卖家可以证明买家自认收到商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因商品表面不一致产生的争议,交易做打款处理,但买家可以证明卖家自认商品存在表面不一致的除外。 第四十条

因商品描述不符、存在质量问题产生的争议,适用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节 代购服务处理规范 第四十一条

本规范所称代购服务,是指卖家根据买家的委托,到买家指定场所或区域,代为购买指定商品的服务。

卖家仅在商品名称或描述中标注“代购”字样,但交易不符合前款约定的,相应的争议适用第二章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发布代购信息时,卖家应当按照商品发布规范对所代购的商品进行描述,并对实际销售方和厂家对代购商品的售后服务政策、代购涉及的代理费、运费等进行完整的描述。实际销售方

和厂家对代购商品的售后服务政策低于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卖家应当向买家说明并取得买家的同意。

没有对实际销售方和厂家对代购商品的售后服务政策进行说明且未取得买家同意,导致商品无法享受售后服务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 第四十三条

代购商品运输需要经过海关的,卖家应确保代购商品符合相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对通关手续和相应费用等事项进行描述。

代购商品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商品被海关没收、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相应的风险由卖家承担。

没有对通关手续和相应费用进行描述的,由卖家负责办理通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办理通关手续需要买家协助的,买家应当提供相应协助。因买家不提供协助导致商品无法办理通关手续的,适用本规范第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处理。 第三节 定金交易处理规范 第四十四条

需要买家预先支付部分款项的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具体约定该部分款项的支付和返还条件。 仅以“定金”、“订金”、“预付款”等字样进行描述,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和返还条件的,相应争议按照第二章和第三章的规定处理。 第四节 定制交易处理规范 第四十五条

买卖双方进行定制商品交易的,应当对商品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做明确的约定。 未约定具体交付时间的,卖家应当在买家首次要求交付后的三天内发货。 未约定交付标准的,适用本规范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

买卖双方约定的商品交付时间届满前,买家不得要求退款,但卖家明确表明不履行定制合同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定制商品的,应当承担卖家因此产生的损失,具体标准由淘宝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第五章 举证责任

第四十八条

争议处理过程中,淘宝有权要求买家或卖家提供证明证据,且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 第四十九条

买家主张未收到货的,卖家对买家已按照本规范规定签收商品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十条

买家签收商品后,因表面不一致产生争议的,买家对签收商品时即已存在表面不一致的情形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十一条

买家主张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系假冒商品且通过肉眼无法做出判断的,卖家应当按照淘宝的要求提供厂家的经销凭证、产品合格证、商业发票等证明文件。

买家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网上描述不符,且可通过肉眼做出判断的,淘宝有权根据商品图片直接认定。 第五十二条

卖家提供符合本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后,买家应当根据淘宝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凭证。

检测结果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系假冒商品的,检测费用由卖家承担;检测结果为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且非假冒商品的,检测费用由买家承担。因商品在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责任承担原则,与检测费用的责任承担相同。

客观上无法提供检测证明或者提供检测证明的代价超过争议金额本身而导致事实无法查明的,按照本规范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处理。 非应淘宝要求,买家自行检测的,检测费用由买家承担。

第五十三条

如果卖家没有声明发货,但在买家申请退款前已经实际发货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发货凭证。 第五十四条

卖家所售商品为闲置商品的,买家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且通过肉眼无法做出判断的,买家应当提供相应的检测凭证。

卖家没有对是否有正规发票进行描述,且未向买家交付正规发票的,由卖家依照五十一条规定提供凭证。 第五十五条

因虚拟物品产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淘宝的要求提供相关官方网站的查询记录或者相关单位的书面证明进行举证。 第五十六条

针对淘宝受理的各类型争议所需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以淘宝要求的内容为准。 第五十七条

淘宝作为独立第三方,仅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独立判断,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六章 争议处理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五十八条

买家申请退款后,买卖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要求淘宝介入或通过司法途径等方式解决存在的争议。

任一方要求淘宝介入的,淘宝即有权根据本规范对争议进行处理。 第五十九条

买卖双方向淘宝申请争议处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就售中争议而言,因买家未收到商品、商品表面不一致、收到的商品与描述不符、商品存在

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付款后,确认收货前或在《淘宝规则》超时打款的时限内提出退款申请。

(二)

就售后争议而言,符合以下条件的争议处理,买家可以提出退款申请:

1、

因商品系假冒商品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九十天内提出退款申请。

2、

购买商品为虚拟物品的,因未收到货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十五天内提出退款申请,虚拟物品使用期限短于该期限的,买家应当在虚拟物品的使用期限内提出退款申请。

3、

因收到的商品与描述不符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十五天内提出退款申请。

4、

享受“三包规定”保障的商品产生的保障范围内的争议,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九十天内提出退款申请。若卖家承诺的“三包”服务时间标准高于“三包规定”时间标准或淘宝规则的,以卖家承诺时间为准受理;若低于“三包规定”时间标准或淘宝规则的,以“三包规定”时间标准或淘宝规则为准受理。

5、

类目对售后争议处理的受理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类目的特殊规定。 第六十条

淘宝对符合第五十九条的争议处理申请,予以受理;对下列申请,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

买家超出规定时限提出退款申请的,淘宝不予受理。

(二)

卖家向买家提示使用平信方式的风险后,买家仍要求使用平信方式发货的,相应的争议淘宝不予处理。

(三)

运费由买家承担情况下,约定运费低于实际发生的运费的,不足部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淘宝不予处理。

(四)

货到付款交易产生的运费争议,淘宝不予处理。

(五)

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退款协议并履行完毕,一方或双方反悔产生争议的,淘宝不予处理;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退款协议但尚未履行,一方或双方反悔,要求淘宝介入的,淘宝按照本规范进行处理。

(六)

交易做不退货退款处理后,卖家需要取回商品的,应当联系买家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淘宝不予处理。

(七)

《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或《tmall.com(天猫)消费者保障协议》未签署或已终止的卖家与买家间的售后争议,淘宝不予处理。

(八)

买卖双方实际交易商品与订单显示商品不一致,因实际交易商品产生的争议,淘宝不予处理。

(九)

驳回买家退款要求后,买家再次申请的淘宝不予处理。

(十)

本规范有特别规定的其他情形,淘宝不予处理。 第二节 争议的处理 第六十一条

淘宝处理争议期间,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淘宝系统的提示和(或)淘宝发送的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及时提供凭证。

第六十二条

淘宝收集到双方提供的凭证后,将在淘宝系统提示的时间内,按照本规范对相应争议做出处理;本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淘宝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处理。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前款规定提供凭证的,淘宝有权按照实际收集到的凭证做出处理。 第六十三条

淘宝按照其独立判断,根据不同情况,将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以下类型的处理:

(一)

交易做撤销处理的,交易款项支付给买家。

(二)

交易做退款处理的,交易款项支付给买家。

(三)

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的,在卖家签收退货后,交易款项支付给买家。

(四)

交易协商不退货部分退款处理的,交易款项分别支付给买家和卖家。

(五)

交易做打款处理的,交易款项支付给卖家。

(六)

驳回买家退款要求。 第三节 处理中止 第六十四条

淘宝处理争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淘宝中止处理相应争议:

(一)

买卖双方一致要求自行协商处理争议;

(二)

任何一方通知淘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第六十五条 争议处理程序恢复

(一)

买卖双方一致要求自行协商处理争议的,应当在提出协商要求后的30天内自行操作交易款项,或向淘宝提供协商结果,由淘宝代为操作。逾期未操作交易款项也未告知协商结果的,淘宝有权根据本规范处理争议。

(二)

一方通知淘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应当在通知淘宝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淘宝提供司法机关的案件受理凭证。逾期未提供案件受理凭证,或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后的六个月内未对交易款项做出冻结、划拨等处理的,淘宝有权根据本规范处理争议。 第四节 执行 第六十六条

淘宝处理争议期间,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但无法自行操作的,淘宝将根据双方达成的退款协议,通知支付宝公司操作相应的交易款项和(或)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淘宝对争议做出处理后,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按照处理结果将交易款项和(或)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买家和(或)卖家,或由卖家(或买家)按照处理结果将相关款项支付给买家(或卖家)。 第六十八条

在将交易款项全部支付给买家后,根据争议处理结果仍需卖家承担责任的,淘宝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自卖家根据《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或《tmall.com(天猫)服务协议》缴纳的保证金或其他款项中划拨相应的钱款补偿支付给买家。

交易款项或保证金支付后,根据处理结果仍需卖家(或买家)承担责任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淘宝不予处理。

第六十九条

处理争议期间,淘宝使用自有资金代替卖家先行退款给买家(亦称“先行垫付”)的,交易做出处理后,淘宝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将交易款项、保证金或买家支付宝账户中与先行垫付金额相当的部分划扣至淘宝账户。 第五节 其他救济方式 第七十条

淘宝对争议做出处理并通知支付宝公司支付争议款项后,买家或(和)卖家对淘宝的处理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十一条

争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淘宝将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通知支付宝公司操作相应的交易款项和相关保证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淘宝对争议做出处理后,不免除买卖双方基于与淘宝签署的其他协议、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七十三条

淘宝定期或不定期的官方活动规则,对买卖双方争议处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活动规则的特殊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十四条

本规范生效或变更前淘宝已介入处理的争议,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本规范生效或变更后淘宝介入处理的争议,适用本规范或变更后的规范进行处理。

推荐第10篇:运费调整申请

北京新城物流关于调整运费标准申请

随着2011年2月21日北京市油价的再次上调、《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政策的出台及物价指数上涨,现执行的运费标准已略显低,为了保证配送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和良好的服务心态,对现有运费标准进行调整已势在必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油价上涨情况

以常用的93#汽油为例,北京市2011年2月21日已上涨到7.45元/升。分别比2010年同期(6.66元/升)及2009年同期(5.56元/升)上涨了12﹪和34﹪,而现有的运费标准基本维持在2009年水平未涨。

二、《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政策的出台

《措施》中对配送最大的影响就是停车费收取较以前更高(尤其是五环以里),停车收费时间更短(最短为15分钟开始计费),现配送车辆正常情况下平均每单的送(退)货时间都在30分钟以上(如上楼服务停车时间更长),80%以上的小区都要收取标准不等的停车费,而现有运费标准未考虑停车费用。

三、物价上涨因素

随着北京市限购房政策的出台及受通货膨胀影响,现在较以前房租及生活费用更高。

四、基于以上因素的影响,欲申请对现有的运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拟如下:

1.因北京市五环以里交通管制多,且经常堵车,拟在原来运费基础上上调20元;

2.五环以外,拟在原来运费基础上上调15元(北京市区域以外不做上调);

3.个别地区拟做差异化调整(如房山地区只上调10元、望京地区上调25元);

4.详见后附《运费标准》。调整后预计2011年新增运费40.2万元左右(注:参照2010

年全年配送车次为23000次)。

五、本次运费调整只是权宜之计,我们是不得已而为之,作为一种过渡手段,我们希望今年

通过主要运力车型结构性调整(比如:在内线不断加大大面车型的自有车辆投入)来实现运费的有效控制。

以上申请请公司领导予以批复。

北京新城物流公司

2012年1月15日

第11篇:运费问题讲稿(优秀)

运费支出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分析 最近,按照专业化管理工作统一要求,市局成立了税收分析监控办公室,开展税收分析,筛选疑点企业进行重点纳税评估。按照工作要求,我们通过分析监控系统提取了全市运费发票抵扣数据,筛选出了21户运费支出金额较大,占销售收入比重较高,存在纳税疑点较多的企业。运费发票作为“四小票”之一,一直是税收征管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运费发票问题不仅是增值税抵扣问题,而且更是一个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运费发票可以7%抵扣增值税,更重要的是余下93%部分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影响所得税93%*25%=23.25%。运费支出影响所得税是增值税的三倍多,且利用运费发票虚列成本费用,隐蔽性、欺骗性更强。部分企业运费支出不合常理,纳税疑点较多,如不加遏制,形成的税收漏洞必将越来越大,运费发票税前扣除影响企业所得税问题应引起大家足够重视。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7月,全市共有1051户涉及运费发票扣除,运费支出已成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全市运费发票涉及户数在逐年增多,扣除总额明显呈逐年大幅攀升态势(2009年28亿元,2010年40亿,2011年仅前7个月就已突破了28亿元),运费发票税前扣除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断增加,运费增幅明显高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和税收增长速度。2009年度,全市共有895户扣除金额282237万元,占销售收入6646265万元的4.25%;2010年度,共有1074户扣除金额394820万元,占销售收入9041492万元的4.37%。2011年前1-7月,共有1051户扣除金额280872

1 万元,占销售收入6204688万元的4.52%。

二、运费支出税前扣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分行业看,金属冶炼、建材、电力、商业中部分企业,运费支出数额较大,占销售收入比例较高,特别是电厂、水泥厂、钢厂等用煤企业尤为突出。且同行业之间运费支出差异很大。财务核算较为健全的河南油田勘探局、河南油田南阳分公司作为我市规模最大的企业和上市公司,运输业务遍布全国,甚至海外,2010年度运费发票金额分别仅仅是1146万元和887万元,分别占同期销售收入的0.14%和0.71%。而筛选出的21家疑点企业中,运费发票金额却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2009年、2010年、2011年1—7月21家企业合计运费金额分别是13.5亿元、18.4亿元、12.2亿元,占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12.06%、12.47%、11.86%。其中金额最大的一家企业2010年从同一运输单位取得的运费达4亿元之多。

2、分单位看,运费发票抵扣情况地区差异明显。唐河、社旗、宛城运费发票支出金额很少,如唐河金晖水泥有限公司运费总额39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总额仅为1.06%;而西峡、高新等单位运费支出金额很大且集中在个别企业。如某水泥厂,运费发票金额占全年销售收入比例竟高达23.87%,存在较大疑点。

三、原因分析

运费发票税前扣除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将不方便列支的费用变通为运费发票形式入账,改变支出类型;二是中间供货商为减少自身税收负担将购销差价变通为运输发票提供给购买企业入账。中间供货商采用平销

2 方式或由上游企业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销差价部分通过变通代开运输发票直接提供给购货方抵扣,从而减少纳税环节和自身税收负担;三是企业为了隐瞒利润少缴税款,取得虚开运费发票,虚增成本费用,纯属虚开运费发票。

同时,运费发票“圆票”(代开)又有很大的随意性,少数地方“引税”竞争,这样造成运费发票把关不严,管理失控,客观上为虚开具运费发票打开了方便之门。只要缴税,来者不拒,想代开多少就能代开多少,有的基层地税所还以少量的税收返回或者叫回扣吸引企业去代开(运费、建安、装修款等)。运输企业自开票纳税人不认真执行有关开票规定,为了不正当利益虚开现象也比较严重,不少企业运费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存在较大疑点。如:某企业2010年仅从同一家运输企业取得的运费发票就达4亿多元,其运输业务的真实性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四、检查方法

针对运费支出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在核查中应重点关注“发票真不真,业务实不实,金额准不准”问题。

一是核查企业购销方式。重点检查清楚购销合同中有关货物运输费用的条款,弄清楚企业购销方式,看运费是由买方还是卖方承担,运费发票如何开具,运费如何支付等问题。特别是对采购原料由供货商送货上门,产品销售由客户自提货物的行业,基本上不应存在运费支出,在核查过程中要多加留意,重点核实。

二是核查运费发票开具和取得情况。重点调查企业入账的运费发票是否符合运费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是否真实、

3 有效,规定项目是否填写齐全、准确;是否存在取得虚开发票情况;汇总开具发票的是否附有清单,发票备注栏是否注明承运的车辆(船舶)号码等。要特别注意运费发票的开具方必须为运输企业或个人,不能为销货企业,否则,对方应视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税的普通发票,不能开具运费发票,接收方也不得抵扣运费的进项税款。同时,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也不得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三是核查企业资金流向。重点核实企业购销活动资金支付情况与货运发票开具情况是否相符,有无真实的款项结算。南阳地税系统对自开票纳税人的限额管理 ,车辆开票限额为每吨运力每月开票收入不得超过5000元,船只开票限额为每吨运力每月开票收入不得超过100元;;单张发票开票限额一般不得超过50万元。地税部门对自开票纳税人要求原则上对每一笔运输收入,都要通过纳税人的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四是核查有关政策执行情况。企业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8‟80号和国税发„2008‟40号的进一步明确,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

4 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纳税人购进、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明显偏高、经过审查不合理的,不予抵扣运输费用(刚开始实行新税制前几年时最经典的用得最多的一个文件,目的是检查纳税人购销业务的真实性)。

五是核查企业原料、货物流向。重点检查企业原料、货物购销地点,运输活动发生时间、里程、金额。对航运有过三峡(葛洲坝)船闸的,可登录相关网站检查核实过闸记录。地税部门规定自开票纳税人在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时必须有相关的运输合同、与委托运输单位的结算凭证(运单等原始凭证)作为开票依据。

六是加强同地税部门的联系,加强对运输业务真实性的核对。运费不仅影响国税,地税也管有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市局流转税所得税分别属于不同科室管理,关注点不一样)。南阳自开票纳税人每月都要向地税部门上报有单车开票清单,登记有每辆车的每一笔运输业务,各单位必要时可向地税部门申请协助调查。地税规定“纳税人必须建立单车(船)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帐,核算单车(船)每月的开票收入、通行费用、油料消耗、维修费用等基本情况,并按照单车(船)粘贴原始证,准确核算单车的收入、成本、费用”,各单位可以将此作为核实运费支出真实性的重点关注点,进行运输活动单车核实。

五、运费发票检查的切入点:

5 首先通过税收分析监控系统查看其取得运费的情况 深入到企业后,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包括购销存各个环节的情况以及会计核算发票开具货款结算等等情况。查账: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金 最近我们到一家水泥厂调研,情况是: 调取记账凭证:

借:原材料—燃料—烟煤

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金(烟煤) 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金(运费)

贷:应付账款---****供煤企业(煤款)

贷:应付账款---****供煤企业(运费)

我们重点查看其记账凭证、所付的原始凭证,以及购销合同等,分析判断其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其中根据明细账抽查了两份凭证,分录如上。查看其购销合同,一份是襄阳一份是咸阳,距离我们这家水泥厂分别是100多公里和500多公里,都是送货制,价格一样,都是 760元/吨。发票开具和货款结算方式:两票制。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550元/吨,余款开运费(分析:距离差几倍,运费一样,显然是倒挤出来的,不真实)。

6 政策依据主要是: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等(详见以上分析:

三、原因分析(四是核查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六、特别需要弄清楚的几个概念及相关政策

可能有的企业会提出:我们的运费发票是供货方的代垫运费,我们说:代垫运费的判定,不仅看形式,更要看内容看实质

下面,我们就针对代垫运费着重进行以下分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之规定,对价外费用概念的理解:价外费用应是基于同一次交易,在全部价款以外收取的各种名目的费用。

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不征收增值税。

7 那么,何为代垫运费,像一些企业的托运费又是否属于代垫运费,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为准确理解和处理这类问题,在此我结合法规和实际情况作一说明。

代垫运费,是指运费由销货方(纳税人)代购货方垫付给承运部门,其实际付款者是购货方。销货方只是受购买方的委托,代购买方将其购买的货物委托承运部门运输到指定地点,销货方只是代为垫付运输费用或代为办理托运手续并垫付运输费用,然后将垫付款向购买方收回。在这里,实际发生的垫付款项金额是预先不能明确知道具体数目的,只有在委托承运部门运输时,才由承运部门依其承运价格(单价)及其他条件(里程)计算收取此笔运费,经购货方确认同意或约定授权由纳税人视情况确定此笔运费金额后由纳税人将此笔运费垫付给承运部门。实际发生的运费额与纳税人无关,也不表现为纳税人的亏损或盈利。

形式上的检查,看其是否符合两个条件(一般来说都是符合的):确认属于代垫运费后,视其是否同时符合:

1、承运部门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即托运人或客户名称是否填写购货方名称,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后,才确认其不征增值税。纳税人在代垫运费给承运部门取得承运部门开具注明有购货方名称的运费发票原件后,应将其复印件留存作垫付运费的凭证,而把原件转交给购货方。

但是我们前面说了,对代垫运费的判定,不仅看形式,更要看内容看实质

8 在实务中,销售方与购货方在运费结算方面有两种方式:一是代垫(承运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销售方原票转交),二是代收代付(承运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销售方,销售方将运费并入货款)。因为在税收方面,代垫运费销售方不需承担税负,而代收代付运费则要承担额外的税负(因为运费抵扣率只要7%,而并入货款征税税率为17%,低扣高征),所以,在实际业务中,销售方大多希望采用两票制结算,即代垫运费。

对于销货方而言,“两票结算”的存在应限定为:在货物销售时凭按出厂价填开的货物发票和由销售方代付运费的运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和代垫运费的结算方式。关键是出厂价销售货物,即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销售方,这才有了应由购买方把货物运回并支付运费的责任。反之若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购买方,则货物运送的责任是销售方,显然就不存在“两票结算”基础。如果销售方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其承担的运费能够作为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对于购买方而言,货物购买地点在己方,他就没有支付运费的理由。所以,“两票结算”仅存在于“发货制”的销售方式中,对于实行“送货制”的销售行为只能实行“一票结算”,即凭货物销售发票结算。

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稽查中可以重点关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做好有效防范:

9 一是“代垫运费”到购货方所在地开具运票的情况。代垫运费是由于承运人不便于到购货方收款,而由销售方为购货方先垫付,然后凭原票向购买方收款。若承运人或开票地在购货方还需要销售方代垫运费吗?既然不需代垫,为何要实行“两票结算”?这势必要引起税务征管机关的重点关注和审查。

二是运输合同存在异常的情况。在日常稽查中,税务机关势必要加强对涉及“代垫运费”业务相关购销合同和运输合同内容加强检查,寻找蛛丝马迹,去伪存真。加大处罚力度,杜绝供销双方串通偷逃税收的情况,对于运输合同中没有明确属于“代垫运费”性质的,一律视为混合销售行为,补征税款并加以处罚。

税务机关对于代垫运费的检查重点(重点关注点)是:

1.掌握交易地点,即销售行为发生地,确定货物的销售方式,明确谁该承担运费。

2.掌握开票地点,查虚假代开运费行为,核实货物销售收入。

(1)到购货方所在地开运票的代垫运费;

(2)到第三方开运票的代垫运费。

3.掌握运票的开票人,是承运人还是由销售方(包括自行填开或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核实是代垫运费、代组织运输还是经营运输。就开票人而言,代垫运费是销售方向承运人索票付款后形成的。

(1)销售方自行填开运票——混合销售收入

(2)销售方到地税部门代开运票——代组织运输

(3)销售方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后加价到地税部门代开运票(这种形式也很普遍)——经营运输(混合销售)。

4.掌握物流和资金流的内在联系,查运票填开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虚开、高开运费、分解货物销售收入的行为。

七、适用范围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分析和检查方法,不仅限于所选定的21户企业,对其他企业也可以参照。比如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量贩。量贩的经营特点:一般不是直接去厂家订货提货上门采购,而是由特定的供货商供货(上货),供货商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厂家直接开给量贩的,销货单位名称与收款单位名称不符。量贩税收管理中最突出问题是收入不如实申报,税款缴纳上,增值税还能缴纳若干一部分,所得税不缴纳或者基本很少缴纳。但是我们对照以上政策,不用完全能掌握其进销存的全部经营明细资料,只是纸上谈兵,就帐论帐,也能算的应补税款八九不离十。因为毕竟大型量贩有很大一部分收入是隐瞒不了的,比如对公单位的销售,大量的购物券收入等,而很多进项不易取得专用发票,取得的专用发票按如上所说,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由不能抵扣,那就需要补税,这个数量也是大得惊人的。那么具体究竟补多少?我认为总要合情合理合法,主动权应当掌握在我们税务部门手中,要体现出我们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不能让纳税人太随意, 想交多少交多少,起码缴纳所得税要与增值税相适应,不能像有的企业那样,所得税甚至分文不交。既然由政策,我们就应当执行,体现我们执法的刚性。

11 参考文件:有关运费发票开具的文件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8‟8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65号)

4、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管理的通知 (宛地税发„2009‟10号)

5、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征收管理的通知 地税发„2009‟92号)

(宛

第12篇:航空运费和费率

2010年国际货代英语辅导:航空运费和费率(1)

加入收藏 【大 中 小】 [ 2010-9-21 ] 英文原文:Deciding on a pricing policy for airfreight presents airlines with many difficulties, because freight consignments vary greatly in shape, size and weight, and this must be taken into account in the price structure, moreover, it is difficult to do so since many costs do not vary proportionately with consignment size.

注释:decide on: 对„做出决定(决议)price policy: 价格的政策 in shape: 在外形上 take into account: 考虑,重视 moreover: 而且; 此外; 再者 proportionately: 相称地, 成比例地 vary with: 随„变化

中文意思:决定货运价格的政策给航空公司带来许多困难,货物在外形、尺寸及重量上都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在制定价格时必须考虑周全。而且,许多成本不是随货物尺寸相应变化的,要做到考虑周全也十分困难。

英文原文:Cost of documentation fixed for almost any size of consignment and costs of ground handling on a per kg basis are generally much lower for large consignments than for small ones.

注释:ground handling: 地面工作,地勤作业

中文意思:通常大批量货物任何尺寸的固定的单证成本和以每公斤为单位计算的地面工作成本要比小批量货物的成本低得多。

英文原文:Costs will also vary according to commodity type.Some items such as hazardous goods and valuable cargoes need special handling, which incurs extra costs.

注释:commodity type: 商品种类 hazardous goods: 危险品 valuable cargo: 贵重货物

中文意思:成本也跟随商品类型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危险品和贵重货物需要特殊处理,就产生了额外的成本。

英文原文:These costs must be recovered as far as poible from the shippers of this type of cargo.Freight consignments vary in density, so airlines must decide whether charging should be based on weight, on volume or on a mixture of two, with high-density cargoes charged on weight, and low-density ones on volume.

注释:recover: 弥补,挽回 as far as poible: 尽可能 freight consignment: 托运货物 density: 浓度, 密度; 比重 volume :体积 high-density: 高密度 low-density: 低密度

中文意思:这类货物的附加成本会尽可能地从托运人那里获得补偿。托运货物在密度上也不一样,所以航空公司必须确定运费是以重量为基础收取还是按体积收取,或者按重量体积混合标准收费,高密度的货物以重量计算收费,低密度货物按体积收费。

英文原文:If this latter policy is adopted, a decision must be taken on the cut-off point between weight and volumetric charging.

注释:latter: 后面的,后者的 adopt: 采取,采用 cut-off: 分界点;取舍点;分离点 volumetric: 测定体积的

中文意思:如果采用后面一种价格政策,就必须在重量和体积标准之间确定一个分界点。

2010年国际货代英语辅导:航空运费和费率(2)

加入收藏 【大 中 小】 [ 2010-9-21 ]

一、普通运价 (考试重点)

英文原文:General cargo rates are applicable to any type of commodity, without 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consignment size.

注释:General cargo rates: 普通运价 be applicable to: (适)用于 restriction: 限制,约束 hazardous consignment: 危险货物

中文意思:普通运价适用于各种货物,对危险货物的尺寸也没有限制。

英文原文:The disadvantage is that they are pitched at an extremely high level, although some discount is offered for consignments that can take advantage of the weight breaks which exist at 45kg, and also often at 100kg and higher.

注释:disadvantage: 不利, 不利条件, 缺点, 劣势 pitch: 定位于 extremely: 极端地, 非常地

discount: 折扣 take advantage of: 利用

中文意思:尽管给予重量分别达到45公斤,100公斤以及高的重量分界点的货物折扣价格,但是普通运价的缺点在于价格定位水平非常高。

2.最低运价 (考试重点)

英文原文:General Cargo Rates are usually supplemented by provision for a Minimum Charge.This means that in most cases a shipper cannot be charged le than the appropriate rate of 4kg, even though his particular consignment may weigh le than this.

注释:supplement: 补充 Minimum Charge: 最低运价 even though: 即使

中文意思:最低运价条款是普通运价的补充。这是指在大部分情况下,收取托运人的运费标准不得低于4公斤,即使他托运的货物重量低于4公斤。

英文原文:On some routes minimum charges apply at higher weight of up to 8kg.There is considerable justification for the minimum charge principle, because the costs of documentation and customs clearance are fixed irrespective of consignment size, and small consignments are expensive to handle.

注释:up to: 一直到,等于 considerable: 相当大(或多)的, 值得考虑的, 相当可观的 justification: 认为正当,理由 principle: 原则,法则 irrespective: 不顾的,不考虑的

中文意思:在一些航线最低运费的征收标准提高到8公斤。最低运费的征收原则是非常合理的,因为不管托运货物的尺寸是多少,单证文件和海关清关方面的费用是固定的,因此体积小的货物运输费相对较贵。

2010年国际货代英语辅导:航空运费和费率(3)

加入收藏 【大 中 小】 [ 2010-9-24 ]

三、等级运价 (考试重点)

英文原文:Cla Rates are a further supplement to the General Cargo Rate tariff, and are applied by most airlines.Under Cla Rating, certain commodities are offered a discount, and many more commodities are surcharged under cla rating.

注释:Cla Rates: 等级运价 tariff: 关税,价目表,价格表 surcharge: 额外索价;附加罚款

中文意思:等级运价进一步对普通运价进行了补充,并且被大部分航空公司使用。等级运价下,对某些商品給予折扣,在等级运价下更多的商品被征收附加费用。

四、指定商品运价 (考试重点)

英文原文:Specific Commodity Rates are rates that are applicable to named types of freight.In addition, they have a number of features which separate them as a distinct form of pricing.

注释:Specific Commodity Rates: 指定商品运价 a number of: 许多的 feature: 特征,特色 distinct: 清楚的,明显的

中文意思:指定商品运价是适合指定类型的货物的运价。另外,指定商品有许多特征,区分出清晰的价格结构。

历年考题:

In air cargo transportation, ( ) are rates which are applicable to named type of air cargo.

A.General Cargo Rates

B.Cla Rates

C.Bulk Unitization Rates

D.Specific Commodity Rates

答案:D

分析:航空运输中,指定商品运价适用于指定类型的航空货物。

2010年国际货代英语辅导:航空货运运费

加入收藏 【大 中 小】 [ 2010-9-20 ]

二、航空货运运费

英文原文:The charges on air freight are determined either by weight or weight plus volume – that is, by the size of the pieces in the shipment.

注释:be determined by: 由„所决定 volume: 体积

中文意思:航空运输的费用由货物的重量或者重量加体积决定——即,按每件装载货物的尺寸来决定。

英文原文:Generally, a certain number of cubic inches is considered the equivalent of a pound of weight.On international shipments, a shipper is at present allowed 194 cubic inches for each pound.If he exceeds the volume allowance, he pays a higher rate.As with paenger fares, however, there are special rates for certain kinds of goods.

注释:a certain number: 一定量,定量 cubic inches: 立方英寸 equivalent: 当量,同等物,等价物 pound: 磅 at present: 目前,现在 exceed: 超过,超出 allowance: 定量分配,给与额 as with: 与„一样 paenger fare: 客运费 special rate: 特殊运费率 certain kinds of goods: 特定货物

中文意思:通常,一定数量立方英寸等同于重量一磅。国际货物运输中,托运人目前允许量是一磅等于194立方英寸。如果超出了这个体积范围,他将支付更高一级的运费率。但与客运费一样,对于一些特定货物也采用特殊运费率。

英文原文:With paengers, the fare for the flight is almost always paid in advance.Even when a paenger uses a credit card, his fare is legally prepaid since the credit card company’s auming the responsibility for payment.注释:pay in advance: 预付 credit card: 信用卡 legally: 法律上,依法地,合法地 prepay: 预付 aume responsibility: 承担责任

中文意思:对于旅客的客运费通常几乎都是预付的。甚至当乘客使用信用卡支付时,他的运费法律上自信用卡公司承担支付责任起即被预先支付。

英文原文:With freight, however, the airline can also accept payment on delivery; this is probably customary with large, frequent shippers.The member of the general public who was shipping personal effects would probably be asked to prepay.In regard to international shipment, however, some countries do not permit any shipments except those that have been prepaid, no matter who the shipper is.

注释:payment on delivery: 交货后付款 customary:习惯的,惯例的 frequent: 经常的,频繁的 general public: 公众,群众 personal effect: 私人用品 in regard to: 关于

中文意思:对于货物运输,航空公司也可以接受交货后付款;这一惯例主要针对一些发货量大,经常发货的托运人。对于一般群众发送私人用品将很可能要求预付运费。然而,关于国际货运,有些国家可不管货主是谁,不预付运费就不准运货。

英文原文:With a member of the public, the agent is probably unable to aign an air waybill number, ascertain the charges, or book the shipment on specific flights until the shipment had been received by the airline, when it is weighed and checked to see if it was adequately packed.

注释: ascertain: 确定,查明 adequately: 充足,足够

中文意思:对于一般群众来说,直到航空公司接到货物、过磅并检查包装是否合适之后,货运代理才为其分配一个航空货运单的号码,确定运费或在某航班上预定运货。

英文原文:When a company is making a first-time shipment, particularly if it is an international shipment, the airline agent might recommend a freight forwarding agency that would be prepared to help the shipper with all the problem of documentation, insurance, and so on.

注释:first-time: 第一次,首次 particularly: 尤其,特别 recommend: 推荐,介绍 be prepared to do: 能力而且愿意

中文意思:当一家公司是首次发货,尤其是国际货运,航空公司代理会介绍一家有能力而且愿意帮助托运人处理单证,保险等方面问题的货运代理。 2010年国际货代英语辅导:航空货运基本介绍

加入收藏 【大 中 小】 [ 2010-9-20 ] 航空货运基本介绍

英文原文:The movement of freight by air is more complicated than the movement of paengers by air.For one thing, of course, freight cannot speak for itself or walk from plane to plane when making a connection or take care of its own travel documents.

注释:freight: 货物 complicated: 复杂的 paenger: 乘客,旅客 for one thing: 首先 speak for: 代表„说话 make a connection: 中转 take care of:照料,照顾 travel document: 旅行证件

中文意思:空运货物要比空运旅客复杂的多,首先,货物本身不会说话,中转时不会从一架飞机走到另一架飞机,同时也不会照料自己的旅行证件。

英文原文:Every piece of freight has to be carefully labeled and transported from place to place – not just from airport to airport, but also from point of origin to point of destination – door to door, to use a common expreion.

注释:label: 贴标签于, 标注

中文意思:每件货物必须仔细地贴上标签,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不仅是从机场到机场,还包括从发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用通常的话说就是,门到门。

英文原文:In addition, there are more government regulations, and usually more complicated ones, for international shipment of freight than for paengers.

注释:government regulation: 政府管制,政府法规

中文意思:除此之外,政府对国际货物运输的管制比国际旅客运输的要多得多,国际货物运输也更为复杂。

英文原文:Because of these complications, a large proportion of air freight shipments are handled by freight forwarding agencies, which fill a function similar to that performed by travel agencies for paengers.In other words, they take care of making all the neceary arrangements so that a customer is not bothered with many of the details.

注释:complication: 复杂,复杂化 a large proportion of:一大部分 freight shipment:货运 fill:充任,执行 similar to: 相似,与„类似 travel agency:旅行社 bother with:为„费心

中文意思:因为如此复杂,大部分的航空货运都是由货运代理人来操作的,他们履行的职责类似于为旅客服务的旅行社的职责。换句话说,他们负责所有必要的安排使得顾客不再为许多细节操心。

英文原文:Many shipments are also made by companies or government offices that do so much shipping that they are experienced in all the procedures.Many of these companies and offices employ special shipping clerks.

注释:government office:政府机关,政府机构 be experienced in:在„方面有经验 shipping clerk:运务员,装运人员

中文意思:许多运输也由从事过许多装运业务的公司或者政府机构操作,他们在所有的程序方面都很有经验。他们中许多公司和机构都雇用专门的运务员。

英文原文:Like the reservation agent, the air freight agent does most of his work by telephone.Let’s suppose that a shipping clerk calls in from a company that wants to send a large number of shipments by air freight.The air freight agent aigns an air waybill number to the shipment.Then he arrange for the pickup of the shipment from the customer.He can also book the shipment on whatever flights are neceary.When the shipment is received by the airline, each piece is marked with the air waybill number for identification.

注释:reservation agent: 预定员 air freight agent: 航空货运代理人 suppose: 假定,假设 call in: 来电,打电话 aign: 分配,指派air waybill: 航空运单 pickup: 收取 fight: 班机,航程 neceary: 必须的 airline:航空公司 be marked with: 表明,被标上 identification: 识别,核对

中文意思:比如预定员,航空货运代理人大部分工作都是通过电话完成的。我们假设一家公司运务员来电表示欲通过空运发送大量货物。航空代理人将为这批货物分配航空运单号码。随后他将安排从客户那里收取货物。他同样需要预定班机。当航空公司接收到货物后,每件货物都会被标上航空运单号码以供识别。

英文原文:Air freight is carried either in the baggage compartment of regular paenger flights or by freight flights on planes that have been especially designed or adapted for carrying cargo.

注释:baggage compartment: 行李舱 design for: 设计来做 adapt for: 调整,为„改变

中文意思:空运的货物或者放在正常客运航班的行李舱里运送,或者由运货而专门设计或改装的货运航班承运。

英文原文:The freight flights usually operate between major shipping points.In the United States, for example, a freight might be routed from New York to San Francisco by way of Chicago.From large stations that are not served by direct freight flights, the freight office probably has an allotment of space on paenger flights that connect with a freight flight – from Washington to New York, for example.

注释:shipping point: 装运地点 San Francisco: 旧金山 by way of: 经由,通过 Chicago: 芝加哥 large station: 大型站 freight office: 货运办公室 allotment: 分配,份额 Washington: 华盛顿

中文意思:货运航班通常在主要装运地之间运行。在美国,例如,一架货运航班可能从纽约经由芝加哥飞往旧金山。从没有直达货运航班的大站起飞,货运办公室很可能安排与货运航班衔接的客运航班舱位运送货物——比如从华盛顿至纽约。

英文原文:At smaller stations, freight would probably go out on a space available basis on paenger flights.Making room for freight, incidentally, is another reason for weight limitations on paenger baggage.

注释:go out: 出去(在这里指“运出”)make room for: 为„腾出空位,给„腾出地方 incidentally: 附带的,顺便的 limitation: 限制,限度

中文意思:在较小的航站,货物则用客运航班上的可利用的舱位运出。客机附带为货物腾出舱位,这也是限制旅客行李重量的另一个原因。

第13篇:外贸运费计算题(习题)

外贸计算题(2)——运费计算

1、我公司出口到海湾国家A国商品100箱,每箱体积40cm×30cm×20cm,毛重为30千克,经查该商品货物分级表规定计算标准为W/M,等级为10级,又查运费率为222美元,另外加收港口附加费10%,问我公司应付船公司运费多少?

2、我方出口商品共100箱,每箱的体积为30cm×60cm×50cm,毛重为40千克,查运费表得知该货为9级,计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109HK$,另收燃油附加费20%,港口拥挤费20%,货币贬值附加费10%,试计算:该批货物的运费是多少港元?

3、我方按CF3迪拜价格出口洗衣粉100箱,该商品内包装为塑料袋,每袋0.5千克,外包装为纸箱,每箱100袋,箱的尺寸为:长47cm、宽30cm、高20cm,基本运费为每尺码吨HK$367,另加收燃油附加费33%,港口附加费5%,转船附加费15%,计费标准为M,试计算,该批商品的运费为多少?

4、我方某公司向东京某进口商出口自行车100箱,每箱一件,每箱体积是20cm×50cm×120cm,计收运费的标准为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280KH$,另加收燃油附加费30%,港口拥挤费10%,问:该批商品的运费是多少?

5、某公司出口产品共100箱,该商品内包装物为塑料袋每袋重1千克,外包装为纸箱,每箱100袋,箱的尺寸为40cm×40cm×25cm,经查该商品为5级货,运费计收标准为M。查运价表,该商品每运费吨的基本运费为300港元,另加转船费15%,燃料费30%,港口拥挤费5%。问:该货的运费是多少?

6、,某公司出口货物共200箱,对外报价为每箱438美元CFR马尼拉,菲律宾商人要求将价格改报为FOB价,试求每箱货物应付的运费及应改报的FOB价为多少?(已知该批货物每箱的尺寸为45cm×35cm×25cm,毛重为30千克,商品计费标准为W/M,每运费吨基本运费为l00美元,到马尼拉港需加收燃油附加费2016,货币贬值附加费10%,港口拥挤费20%。

7、一批出口商品,产品所用包装纸箱尺寸为长485mm ×宽366mm ×高275mm,每箱毛重为25KGS,用40英尺钢质集装箱,箱内尺寸为长12050mm×宽2343mm×高2386mm,内容积67.4 lI13,最大载重27 380KGS,一般性计算该集装箱最多可装多少个纸箱?

8、一批钢制五金配件出口,产品所用包装纸箱尺寸为长360mm ×宽250mrn ×高200mm,每箱毛重为26KGS,用20英尺钢质集装箱,箱内尺寸为长5917mm×宽2336mm×高2 249rnm,内容积31m3,最大载重22140KGS假设该商品为“重货”,如果在交易会场合,如何迅速计算该集装箱最多可装多少个纸箱?

第14篇:汽车运费包干协议

汽车运费包干协议

甲方:重庆捷科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秉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条件下,关于甲方长期包

用乙方货车一事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包用乙方吨解放货车一辆,车牌号为:。

二、甲方每月25日付给乙方包干运费为元整,(大写)乙方必

须提供运费发票。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上班:夏天07:00——18:00,冬天07:30—

—18:30。注:上班时间:0 7:00到厂,18:00离厂。超过此正常工作时间

按加班费计算。在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任何调度安

排,在不影响甲方运输货物的情况下,每月限定1天为货车保养期。

四、货车的过路费和燃油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日记录其费用并交甲方派车主

管审核签字,并按实际支出每天到甲方财务报账。由于甲方原因如货

物超载等引起的货车维修、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另聘司机的一切损失费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人为操作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维修费以及保险

费。

五、协议期间,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完成出车导致甲方另外派车,甲方将从乙方

的包干运费中扣除派车费。

六、甲方如发现乙方在过路费、燃油费及运输途中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等有作弊

行为的,甲方可对其处罚相应金额的双倍罚金。

七、汽车包干时间为年,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在此期间甲、乙双方不能因任何理由解除此协议。如一方提前终止协议,

需承担向另一方支付未到期限的总工价。(即税剩余月数×8000元)。协议期满,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续包。但需要重新签订汽车运费包干协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

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15篇:淘宝运费险条款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购物运费损失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网络购物(以下简称“网购”)所发生的运费。 按照被保险人的不同,网络购物所发生的运费分为买方支付的运费和卖方支付的运费。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第三条 被保险人为实际承担网购运费的一方。 第四条 投保人可以为以下三者之一:

一、网购的买方;

二、网购的卖方;

三、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第三方。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当网络购物行为发生后,因实物与网上展示不符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的其他理由,买方或收货方在买卖双方约定的退货期间内退货,且卖方允许买方或收货方退货并承诺返还货款,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约定的退货运费进行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买卖双方未就退货达成一致意见发生的退货行为;

(七)因承运方的责任造成的网购物品本身的损失和损坏;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所购买物品的本身损失、损坏;

(二)任何间接损失;

(三)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八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价值是指与网络购物所发生的实际运费等同的价值。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1 第十条 免赔额(率)与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 保险期间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十二条 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并于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载明。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四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五条 保险人依据第十九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二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七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九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投保人若未按约定足额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对其实际足额交纳保险费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2 第二十一条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索赔申请书;

(二)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三)发生退货物品的网络购物交易记录和交易订单编号;

(四)购买物品的物流信息及运单跟踪记录(记录有物流公司的名称、买卖双方信息、运单编号等);

(五)被保险人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信息,包括户名、开户行、账号(用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七)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二十四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赔偿,并将保险金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账户。

第二十五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七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九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它事项

第三十一条 保险合同当事人均可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短期月费率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日比例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第三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第16篇:淘宝退货运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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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退货运费规则

淘宝退货运费是哪方出?要做好淘宝或者避免交易中吃亏,必须先熟悉好淘宝的各种规则。下面一起学习下淘宝退货运费的六大规则吧。

规则1——交易中,卖家承诺退货运费由自己承担,在交易结束后需要将退货运费及时返回给买家。

案例:丽丽购买了一款连衣裙,发现做工上的小瑕疵,与卖家沟通退货退款。卖家同意退货退款并承诺退货后退货运费由自己承担,后续退款完成后,卖家却拒绝支付承诺的退货运费。

案例解析:淘宝介入后核实阿里旺旺聊天记录等凭证有效,卖家未兑现承诺的,淘宝将帮助处理好退货运费,并按照违背承诺扣4分处理。根据淘宝规则卖家未履行其他承诺。

规则2——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本规范已 经做出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案例: 小美买了件连衣裙,发现衣服有开线、做工很差的情况,联系卖家卖家不同意处理,认为商品发过去没有问题的,是买家故意在挑毛病。后续买家申请退货退款,要求客服介入处理。

案例解析:根据服饰类目消保的协议,小王反馈商品有开线、脱线等情况,并提供了凭证,根据消费者保障服务相关条款,买家在签收商品7天内提出开线、线头、脱线等异议,属于卖家的责任,交易淘宝支持退货退款,来回邮费卖家承担。

规则3——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退货或换货或维修,但未就运费进行约定的,由卖家承担与其发货相同货运方式的运费。

案例:小王买了一个包,发现包包与图片描述不符,要求退货退款,卖家自己同意了退款协议,但未对邮费进行过协商,后续卖家收到货物发现包包没有问题的,不愿意承担来回邮费,要求淘宝客服处理。

案例解析:根据淘宝争议规则第三十四条(二)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但未就运费进行约定的,由卖家承担与其发货相同货运方式的运费。

则4——淘宝处理争议期间,卖家同意退货或换货,但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异议的,买家应当先行退货,卖家签收商品后,由淘宝根据本规范对运费承担做出处理。

案例:小李买了一双鞋子,穿了7天发现鞋子有磨损的情况,联系卖家,卖家表示发过去的商品是完好的,愿意给买家换货或者退货处理,但是不愿意承担来回邮费,买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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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联系卖家询问退货地址,就邮费问题卖家表示必须先协商好邮费再退货。

案例解析:淘宝处理争议期间,卖家同意退货或换货,但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异议的,小王应当先行退货,卖家签收商品后,由淘宝根据邮费规范对运费承担做出最终的处理。根据淘宝争议规则第三十四条(三)淘宝处理争议期间,卖家同意退货或换货,但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异议的,买家应当先行退货,卖家签收商品后,由淘宝根据本规范对运费承担做出处理。

规则5——卖家应当对运费的承担和组成做出清晰、准确的描述。 商品描述中对运费做出两个以上的不同描述,或者实际发生的运费与商品描述的运费不一致的,卖家应当通过阿里旺旺向买家进行说明,并取得买家的同意。卖家违反前款约定的,以有利于买家的描述支付运费。

案例:张三买了一个大件家具,拍下商品的金额为1000元(含邮费),卖家设置的邮费金额为50元,后续卖家联系买家要求补邮费差价20元,表示买家当地 距离发货远远不止50元的邮费。张三认为卖家是故意抬高价格,不愿意卖给他,张三不愿意补交20元,后续卖家未发货,张三投诉卖家违背承诺,客服判断维权 成立。

案例解析:卖家应当在发布宝贝的时候设置运费模板,若特殊商品邮费按照重量来计算的,需要卖家在宝贝页面上传邮费具体的计算方式。若卖家未明确对邮费进行 说明,或者违反之前约定,则支持按照付款成功或者约定金额为准。(注:建议卖家联系买家,买家同意补交20元邮费即可。若有协商建议保留旺旺聊天记录。)

根据淘宝争议规则第二十二条(一)卖家应当对运费的承担和组成做出清晰、准确的描述。商品描述中对运费做出两个以上的不同描述,或者实际发生的运费与商品描述的运费不一致的,卖家应当通过阿里旺旺向买家进行说明,并取得买家的同意。 卖家违反前款约定的,以有利于买家的描述支付运费。

规则6——运费由买家承担的,卖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向买家收取运费。

案例:小王买了一件衣服,收到后发现尺码太小了,要求寄回给卖家换尺码。双方协商一致买家承担来回邮费。买家已经支付了退货给卖家的邮费,后续卖家收到货物,用圆通快递发给买家,实际产生的运费为10元,则买家需要承担换货邮费10元。

案例解析:根据淘宝争议规则第二十二条 (二)运费由买家承担的,卖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向买家收取运费。

网购退货规则:网购退货知识:http://www.daodoc.com/wgth

第17篇:铁路运费付款委托书

付 款 委 托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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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工行**********

账号:******************

我公司承诺:贵公司按本委托付款书的要求付款后,即已履行并完成对我公司的铁路运费付款义务。如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争议或纠纷,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本委托书时效期限为****年01月01日至****年12月31日止

*************************

************(委托方签章)**********(签章)

*******年01月01日

授权委托书

开封京宇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天津宝利丰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已将我公司发往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的煤炭铁路运费垫付给我公司,现委托贵公司将其直接支付给:

天津宝利丰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天津中山门支行

账号:174501040007004

我公司承诺:贵公司按本委托付款书的要求付款后,即已履行并完成对我公司的铁路运费付款义务。如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争议或纠纷,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本委托书时效期限为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石嘴山国马科技天津宝利丰煤炭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签章)贸易有限公司(签章)

2013年01月01日

第18篇:国际快递运费介绍

国际快递运费介绍

1.计费重量单位:

一般以每0.5KG(0.5公斤)为一个计费重量单位。

2.首重与续重:

以第一个0.5KG为首重(或起重),每增加0.5KG为一个续重。 通常起重的费用相对续重费用较高。

3.实重与材积:

实重,是指需要运输的一批物品包括包装在内的实际总重量。

体积重量或材积,是指当需要寄递的物品体积较大而实重较轻时,因运输工具(飞机、火车、船、汽车等)承载能力及能装载物品的体积所限,需要采取量取物品体积折算成重量作为计算运费的重量的方法。

轻抛物,是指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的物品。

4.计费重量:

按实重与材积两者的定义,与国际航空货运协会的规定,货物运输过程中计收运费的重量是按整批货物的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者之中,较高的一方计算的。

5.包装费

一般情况下,快递公司是免费包装的,提供纸箱、气泡等包装材料。如衣物,不用特别细的包装就可以。而一些贵重、易碎物品,快递公司需要收取一定的包装费用。而包装费用一般不计入折扣。

6.通用运费计算公式:

A) 当需寄递物品实重大于材积时,运费计算方法为:首重运费+(重量(公斤)×2-1)×续重运费

例如:5KG货品按首重150元、续重30元计算,则运费总额为:150+(5×2-1)×30=420元

B) 当需寄递物品实际重量小而体积较大,运费需按材积标准收取,然后再按上列公式计算运费总额。求取材积公式如下:

Fedex、UPS、DHL、TNT:规则物品:长(cm)×宽(cm)×高(cm)÷5000=重量(KG)EMS非直达国家(中速快递)规则物品:长(cm)×宽(cm)×高(cm)÷6000=重量(KG)

C)国际快件有时还会加上燃油附加费

例如,燃油附加费为9%时,还需要在公式(A)的结果加上:运费×9%

7.总费用:

从上面的得出:

总费用=(运费+燃油附加费)×折扣+包装费用+其它费用案例:某公司想寄21公斤普通货包裹从上海到德国,总运费多少?

答:公司选择某快递公司A,首重0.5公斤260元,续重0.5公斤/60元, 燃油附加费

10%,折扣为8折。计算如下运费=260+(21×2-1) ×60=2720元

总费用=2720×(1+10%)×80%=2393.6元

此外,某些快递公司对部分航线有特殊优惠价。例如,超过21公斤时,它可以以一个特定的统一价计费。对于上例,通过这家快递公司可以给到一个每公斤60元的价格: 对应总费用=21×60×(1+10%)=1386元

当然,此种优惠价格,并不是所有公司每条航线都有。详细情况请以具体快递公司报价为准。一般价格可以直接跟对应快递公司电话确认。基本上各大快递公司的价格相近,但是如果有跟对应快递公司签订相应协议的话,会有比较优惠的协议价格。

第19篇:关于申请预付运费的申请

关于申请预付运费的申请

乌海市华通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苏宏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2011年12月份内部承包贵公司车辆至2012年5月末。已陆续投资500万元。

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末,我公司完成神华乌能公司货物运输量425万元,已结算289.5万元,仍有136万元待结算。

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末,贵公司应收取我公司承包费、税金、材料费、工资等费用262.5万元,加已支付我公司运费53.2万元。现仍有差额110万元。

因神华乌能公司运费结算存在时间上的差异,造成运费不能及时结算,我公司现已无资金再予以垫付。为了继续维持华通车队的正常运营,特向贵公司提交申请,请求贵公司给予资金的扶持,请求预付运费60万元。 特此申请,请批复。

乌海市苏宏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

12、

6、5

第20篇: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运费纠纷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运费纠纷(诉讼时效)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运费纠纷(诉讼时效)

王沐昕

案件背景

原告大连友谊货柜集散有限公司系一个经营集装箱堆场的中国法人,而且是日本捷尼克株式会社在中国的总代理,因原告与日本捷尼克株式会社签订了一份《债权移转协议》,所以取得了日本捷尼克株式会社对中恒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海运费债权。

原告诉称

2001年6月至2002年3月,日本捷尼克株式会社为被告承运了十五票集装箱货物,共欠运费和港杂费8,860美元及利息3,863元。原告提供了如下证据:

1、十五份提单副本和十五份集装箱托运单;

2、2001年10月10日,被告发给日本捷尼克株式会社一份承认欠付12票货物的运费8,730美元的函;

3、2003年6月12日,原告与日本捷尼克株式会社签订的《债权移转协议》,移转债权为美元8,860元;

4、一份捷尼克株式会社依据中国法律通知被告债权已经移转的传真;

5、一份盖有被告印章的载明收款人为原告的中国光大银行转账支票和一份中国光大银行于2002年10月31日出具的退票理由书;

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出庭,亦未提交任何证据。

法院经审查证据认为

1、原告提交的15份提单副本均注明运费预付,构成承运人已经收到运费的初步证据,否则应视为承运人已经收到运费。而且上述15份提单和托运单上载明的托运人并非被告,仅凭个别托运单上有被告名称的缩写,不能证明捷尼克株式会社与被告之间有海上运输合同关系,更不能证明捷尼克株式会社对被告享有到期债权以及债权的数额,原告主张被告拖欠上述所有15票货物的运费事实,缺乏证据支持,本院不予确认;

2、被告在第二份证据中承认的债务与原告提供的第三份证据中载明的移转债权仅有五票货的提单号相符,但由于原告没有就这五票货物的具体运费数额提供证据,本院不予确认;

3、原告提供的第三份《债权移转协议》,本院予以确认;

4、关于原告提供的第5份证据,由于当时捷尼克株式会社尚未将债权转让给原告,原告主张该证据可证明被告有意向原告付款与原告关于债权转让的主张相互矛盾,对该证据的效力,本院不予认可;

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7)3号的规定,承运人向托运人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索赔的时效为一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由于原告是2003年8月14日起诉,故无论从被告承诺付款的2001年10月10日起算,还是从原告主张的2002年3月最后一票运输起算,都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原告虽然可以接受债权转让,但对于被告

并无胜诉权;

6、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上诉称

1、诉讼时效应由被告自己主张,法官不能越俎代庖,代替被告主张诉讼时效的权利。因为

诉讼时效的基本法理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本案的被告没有

出庭,就说明被告放弃了自己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法院不应当代替被告抗辩,因为法官

不是被告的兼职律师;

2、一审法官不经深入调查,就简单地认为债权转让的时间晚于被告向原告付款的时间,其

潜台词是既然没有转让债权,那么被告向原告所付的运费肯定不是捷尼克株式会社转让的债

权,而可能是其他债权。这是一审法官的主观臆断所导致的错误,因为原告是捷尼克公司在

中国的代理人,即使不转让债权,原告也有权代理日本公司收取运费;

3、原告在二审时提供了新的证据,证明自己于2000年11月4日与日本捷尼克株式会社签

订了一份代理协议,依据该协议原告有义务代捷尼克株式会社在中国大陆收取海运费;

4、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从2002年10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出具退票理由书的次日起算,

原告的起诉时间是2003年8月14日,所以并未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

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

1、由于上诉人(原告)与日本捷尼克株式会社订有代理协议,所以被上诉人(被告)向其

支付运费一节,在被上诉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与上诉人还有其它债务的情况下,应将被上

诉人向上诉人出具支票的行为,认定为向日本捷尼克株式会社的支付运费行为;

2、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上诉人向银行兑付支票的次日2002年11月1日起至2003年10月

31日止。因上诉人是2003年8月14日提起诉讼,故本案诉讼时效未过;

3、撤销大连海事法院(2003)大海法商初字第196号判决;

4、被上诉人向上诉人给付8,730美元运费及利息(利息从2001年11月11日起到实际给

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贷款利率计算)。

律师点评

1、一审法官充当被告的代理律师,并为其抗辩诉讼时效的问题,这是一个很严重的思想和

法律知识水平问题。虽然法律对诉讼时效有强制性规定,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意思表示

突破这个法律规定。本案的被告没有出庭,就等于默示不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所以法官也

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

2、虽然被告承认的欠费提单号与原告主张的提单号不尽相同,但原告提供被告出具的欠费

函件的目的是证明原被告间确实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进一步证明被告就是欠这些提

单号的运费。稍有海运常识的人都知道,集装箱运输是非常频繁的,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经

常是滚动支付运费,所以应当以原告主张的15票提单为准,法官不应当偏离提供证据方的

目的去理解证据的作用;

3、本案的二审判决仍然以被告承认的债务为判决依据,而没有以原告主张的欠费数额为判

决依据,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被告没有出庭,原告提供的证据就没有人来质证,法官不应

当代替被告质证证据,而只能依法审核认定证据。法官在审核证据时不能带有质证证据的行

为,因为质证证据是被告的权利;

4、关于诉讼时效为一年的问题。虽然最高院有一个批复,表面上完善了《海商法》没有规

定的诉讼时效问题,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值得商榷的问题。《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仅规定

了货方向班轮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为一年的诉讼时效。这一规定源于《海牙规则》第三

条六款,该款是仅针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害而规定了一年的诉讼时效,但对于船期不准或者船

舶不适航等就没有规定,对承运人向货方的索赔亦无任何规定。我国的《海商法》在照搬《海

牙规则》的同时,没有考虑班轮运输中货损货差以外的诉讼时效如何处理。但是按照我国《民

法通则》的规定,那些在特别法中没有作特别规定的诉讼时效,应当依法适用两年的普通时

效,这也是在《海商法》的立法解释中非常明确的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没有任何争议的问题,可在我国的海事司法领域却出现了一个令人匪夷所

思的观点,认为因货方向船方索赔的时效为一年,为了体现公平原则,承运人向货方索赔的

时效也应当是一年。这种观点可以引申为《海牙规则》是一个没有体现公平原则的国际公约,

真可谓可悲可叹。殊不知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在设法保护自己国家船东的大环境下,我国

在海事司法界竟然出现了用法律来剥夺船东权利的现象,这种做法不利于保护我国那些还在

襁褓中嗷嗷待哺的中国船东。

另外,还有一个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即《立法法》第八条规定,“民事基本制度”

只能由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进而言之,最高人民法院无权以司法解

释的形式取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擅自制定归属于民事基本制度的诉讼时效。

一级律师:王沐昕

2006年10月23日

作者:王沐昕

2007-03-07 05:49:50

运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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