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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证明(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23 08:33:41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司人员资质及证明

【公司部分人员资质】

【商业系统总裁研修证书】

【高级采购管理师】【EMBA证书】

【高校食堂管理负责人】【中壹级厨师证】

【金融经济师】【会计师】

【会计师】【学士学位证】

【计量检定员证】【统计从业资格证】

【公共营养师】【检测能力证】

【营养配餐员】【高级中式烹调师】

【公共营养师】【初级安全主任资格证】

【高校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证书】【中式烹调师(壹级)】

【电工作业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点心师证】

【市场营销学士学位证】【公共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

推荐第2篇:公司人员工作证明范本

公司人员工作证明范本一

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盖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兹证明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XXXXX。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XXXX公司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人员工作证明范本二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先生于1995年加入我公司,后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提升为****,负责****。

**先生工作认真负责,为我公司开发了广阔的市场,使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公司给予***的年薪为人民币4.8万元,其个人所得税由我公司代扣代缴。

***先生为了将来在国内有更好的发展,决定赴英国留学深造,我公司也十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所以我们十分赞同其留学计划并真诚欢迎。

***先生学成回国后能继续在我公司从事工作。

如有进一步需要,欢迎与我公司取得联系。

特此证明。

总经理: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人员工作证明范本三

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盖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兹证明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xxxxx。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盖章:

年月日

公司人员工作证明范本四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__年,任职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职位),月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第3篇:在职证明公司特派人员出国所需

证明

兹证明申请人***先生,从1970年*月起在本公司工作,申请人的现任职务是公司总经理,我公司同意申请人*月赴巴西进行商务考察,为期*天,保证其本人在巴西期间遵守当地法律,按期归国,并在结束商务活动回国后,继续在我公司任职。此次公出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在公司的年收入是人民币50万元。

特此证明

***公司

2013年*月*日

推荐第4篇:回国人员证明

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推荐第5篇:人员离职证明

离 职 证 明

年月日入职我单位,至年月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表现良好,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加盖公章):#####

2007年6月15日

离 职 证 明

##### 同志自入职我单位以来,在工作期间(1997年7月-2005年12月),工作认真,团结同事。经单位研究决定,同意其提出的离职请求,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我单位已为其办理完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

日期:1998年4月27日

推荐第6篇:归国人员证明

篇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说明:语言学校不纳入《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无学校证明原件的留学经历不计入《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本申请表请务必打印在一张a4纸内,不要分页;必要时,可删除表前的说明及表后的备注文字。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教育室制,v20130325版 备注:

*1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预科、其他留学人员(请注明详情);

*2获得学位:博士、硕士、学士、专门士、无;

*3经费来源: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日方机构(奖学金名);自费;其他; *4身份包括:公司职员、其他(请注明详情);*5请在选择项前打√。篇2:何谓《回国人员证明》 何谓《回国人员证明》

《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机构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又中国驻外使馆机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存查。已入外籍的人员,可申请“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

《回国人员证明》的作用和意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机构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关于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对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要求

*申请者在毕业2年内申请学历学位认证时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哪些国家或地区必须验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东欧,意大利,瑞士,塞浦路斯,美国在加拿大的分校,蒙古,新西兰(私立院校),卢森堡,中亚各国;北欧四国;西班牙及东南亚国家(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必须验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其他国家留学人员如果未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以先受理,但要告之认证评估时间要延长。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内容与申请认证文凭证书不对应时,申请者须补充情况说明,作为认证参考。中国机构要和颁发证书院校和签发使馆核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a 关于落户*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在国内从未办过就业分配手续、出国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留学人员办理就业报到、落户手续须提供材料

1.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获得国外学位证书超过2年回国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原件和首页及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 2.其它材料 b 关于免税车 为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1992年10月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 学成后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并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的,海关均可批准其申请。但是具体手续仍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申请时,留学人员应提供有效出入境证件、中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等。 1.所有材料真实.但资料不全,无法提供完全齐整的原件

2.获得真实国外最终学历学位,但国外本科学历就读经历存在问题或缺陷。3.获得真实国外最终学历学位,并取得使馆回国证明.但国内学历经历存在问题 4.a.学分转移,联合办学等情况无法认证的。

b.在海外没有正常毕业的,想取得真实的学历认证书。 c.个人时间紧急,需要加急办理的。

5.a.专升硕,英国diploma想认证成硕士

b.国外取得certificate或diploma想认证degree;没能顺利毕业等问题

6.从2014年2月7日起,办理境外学历认证时,不再需要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不再需要提供由前置学历的相关材料ps:并不是说不对前置学历进行审核。如果前置学历有问题的同学可以询问我详情

如遇上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联系我(用户名)详询篇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发放对象: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法国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且决定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赴国外仅学习语言的留学人员、留学人员家属和在国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工作的人员。

2、凡抵法后三个月内在驻法国使馆教育处网站登记注册并符合上述规定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可以在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回国前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回国未满12个月的留学人员,可凭回国机票和盖有中国边防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申请邮寄补办。回国超过12个月的人员,不予补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这些人员,使馆教育处可以为其开具《留学经历证明》,申请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与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同,申请者须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使馆教育处核实情况后办理。

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费。

4、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下列材料: l 贴有2吋彩色近照的注册登记表打印页。 l 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照片页后面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已回国的,需要附上盖有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并标注出最后一次入境章。 l 有效居留证和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凡只提交成绩单或提交的证明中未写明已获得某种文凭的不予办理;学业失败或放弃学业的需附上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

l 访问学者、进修生、博士后不需要提交学生证和成绩单复印件,但需要提交所在法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或邀请信)复印件,博士后的证明信中须明确写明进行博士后研究字样。

l 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已购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

5、如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在办理证明时需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如通过邮寄方式办理,须附上一个已付足邮资(请勿夹带现金)并写清收信人姓名、地址的普通回邮信封(不建议使用挂号信),已经回国的同学可到当地邮局购买2张万国邮政的国际邮资兑换券作为邮资使用。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须一律使用a4纸复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格将不被受理,所寄材料不保留、不退还,请邮寄前仔细检查,以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损失。

6、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因材料不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教育处每周

二、五下午2:30-5:00(夏令时为下午3:00-5:30)接待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余时间恕不接待。

8、教育处在收到全套有效的材料后,一般一周内可办好寄出或领取,遇假期顺延。

9、教育处留管组老师按照地区,分片负责留学回国证明办理事宜。各片区分管老师的联系方式见下:

(1)黄培分管巴黎大区的留学生服务与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巴黎市,瓦勒-德瓦兹省(pontoise),上塞纳省(nanterre),伊夫林省(versailles),艾松省(evry),瓦勒-德马恩省(melun),塞纳-圣丹尼省(bobigny)。 电话:01.44.08.19.45 信箱:huangp@edu-ambchine.org

10、在邮寄材料、电话或邮件咨询时,务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电话咨询:请直接给您所在片区的负责老师打电话,咨询办理回国证明的相关事宜。 (2)电子邮件:请直接给您所在片区的负责老师发送电子邮件咨询有关事宜;邮件内容务请包括您的姓名、护照号码、所在地区及学校名称等信息。信息不全或信息错误,将直接影响对问题答复的准确性。

(3)通过邮局邮寄材料:由于使馆教育处每天收到信件繁多,为避免遗失和延误办理时间,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并写上所在片区分管老师的姓名作为收件人。不写收件人姓名或者写错所在片区负责老师,将会影响材料的处里速度。 使馆教育处邮政地址:29,rue de la glacière 75013 paris, france。

11、详细说明请参阅本栏目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解答(faq)”文件。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解答(faq)

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处?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仅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留学经历证明,还可以凭此证明购买海关指定品牌的减免税国产小汽车,而且可据此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问: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必须在使馆教育处网站注册吗?如何注册?应注意什么事项? 答:是的,这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必要条件。我国各类留学人员抵达法国后,请务必在三个月内登录使馆教育处网站,办理网上登记注册手续,否则将影响归国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此外,要求留学人员进行注册登记也是为了便于建立和加强使馆教育处与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留学人员的总体状况,为留学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注册具体流程是:登录教育处网站(。

问:获得两个以上文凭如何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答:一般情况下提交最高学历文凭复印件即可。如果两个或以上文凭属于同一等级,只需要申请者自行选择一个文凭复印件提交办理即可,回国后不影响多个文凭的认证。

问:办理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没有马上回国,回国前还可以重新申请办理吗?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每人只能申请办理一次,如果是继续学习并获得了更高一级的学位,可以向使馆教育处申请修改原来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问: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交费吗?

答:自2009年7月1日起,办理回国证明不再收取费用。

问:如何向负责老师就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事宜进行咨询?

答: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所寄材料存在问题,会向注册表中的邮箱地址发送相关信息告知情况;此外,申请者还可以向负责所在片区的老师发送电子邮件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写电子邮件时,请务必写上您的姓名和护照号码。

问:增加50kg优惠价格随机托运行李只限于国航吗,如何办理?

答:考虑到彻底回国的同学存在行李问题,使馆教育处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达成协议,国航可以凭使馆教育处出具的介绍信在机票原有30kg免费托运行李的基础上,以优惠价格为同学增加50kg的随机托运行李(具体价格请向国航咨询)。 介绍信办理流程如下:(1)在使馆教育处网站登记注册;(2)持本人护照和注册表到使馆教育处开具增加行李介绍信;(3)到国航驻巴黎办事处购买回国机票和50kg行李票(也可事先预订机票再办理介绍信)。

问:各片区分管老师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为了更好地为留法学子提供服务,从2013年6月1日开始,使馆教育处按照地理分区,对法国学各类学校和研究机构行了分片,留管组老师实行分片管理的方式,为大家提供服务。 各地区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见下: (1)黄培

分管巴黎大区的留学生服务与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巴黎市,瓦勒-德瓦兹省(pontoise),上塞纳省(nanterre),伊夫林省(versailles),艾松省(evry),瓦勒-德马恩省(melun),塞纳-圣丹尼省(bobigny)。 电话:01.44.08.19.45 信箱:huangp@edu-ambchine.org 问:通过邮局邮寄材料以及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还应注意什么? 在邮寄材料、电话或邮件咨询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电话咨询:请直接给您所在片区的负责老师打电话,咨询办理回国证明的有关事宜。 (2)电子邮件:请直接给您所在片区的老师发送电子邮件咨询有关事宜;邮件内容务请包括您的姓名、护照号码、所在地区及学校名称等信息。信息不全或信息错误,将影响对问题的答复效果。

(3)通过邮局邮寄材料:务请在信封上写上所在片区分管老师的姓名,作为收件人;不写收件人姓名或者写错所在片区负责老师,将会影响材料的处里速度。

由于使馆教育处每天收到信件繁多,为避免遗失和延误办理时间,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并写上所在片区分管老师的姓名作为收件人。

使馆教育处邮政地址:29,rue de la glacière,75013 paris, france。

推荐第7篇:公司证明

证明

兹有我司号客车,车主, 驾驶员,该驾驶员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记分未满;没有超速、酒驾等违法记录;资格证与所驾车型相符。

特此证明

年月日

证明

兹有我司 驾驶员,该驾驶员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记分未满;没有超速、酒驾等违法记录;资格证与所驾车型相符。

特此证明

年月日

推荐第8篇:公司证明

公司证明

兹证明徐凤强是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370405199103071337),自2016年4月11日至今在我单位秩序部门担任领班职务。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真实性,不作为我公司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单位名称(盖章):

广州星河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日期:2017年3月24日

推荐第9篇:公司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职员XXX,XXXX年XX月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专业年限为X年,现申请参加XX,特此证明。

XXX

XXXX年X月

X日

推荐第10篇:造价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证明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年。 特此证明!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

第11篇:村队人员死亡证明

证明

兹有***县*****镇村村民,性别:,族别:,身份证号为:月份在村死亡。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村主任(签字):

中共***县****镇委会

***年月日

第12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学历学位认证两者的区别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我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开具的一个正式官方文书,证明你在何时、何地、从事何种性质的学习或访问,由教育处负责人签字并盖国徽章后生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对于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出国的留学人员不受此限。它不对你的学历学位进行公证或认证,而是你在所在国学习或进修的的官方证明。待回国之后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其中包括购买免税车辆、办理户籍手续、在教育部认证您的国外学历及申请有关资助等),都需要出示此证明。

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唯一一家从事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机构,在全国开展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工作。

由于世界各国教育制度、学位授予办法及学位名称不尽相同,国内众多用人单位对外国教育及学位制度缺乏了解,难以确认外国教育机构颁发证书的真伪和层次,致使一些留学回国人员迟迟不能落实工作单位或者虽已就职,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方面遇到问题。同时,伴随着高学历、高学位人才越来越走俏,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伪造学位、学历证书的现象。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切实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满足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我国升学、就业需要,同时为我国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提供咨询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指示精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对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服务。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别: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奥地利、瑞士、瑞典、芬兰、挪威、南非、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蒙古、朝鲜、韩国、泰国、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

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 (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

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位证书;

3.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士学位以下(不含硕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内容:

1.确认申请人是否曾在国外颁发证书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学习或研究; 2.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为所在国政府或权威评估机构所认可; 3.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开设有证书涉及的专业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4.确认申请人是否确实获得该学历或学位;

5.确认申请人就读的学历年限;

6.确认申请人所获学位证书、文凭类别和学历层次。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申请认证须出具如下材料: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2. 在京申请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申请表》,申请人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 不在上述认证范围之内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 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3.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4. 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

5. 未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士学位以下(不含硕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6. 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7. 非学术性国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第13篇: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第1篇】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男/女,____族,年____月____日出生,户籍地址: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是我公司职工,在我公司的月平均工资为____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亲属________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期间,一直请假护理________,我单位未向其发放工资。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名: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2篇】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系我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写)____________,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其丈夫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以来,一直请假护理,我单位未向其发放工资。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我单位员工,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其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我单位上班以来,一直在我单位_________部(或科、处、室、)工作,月工资为___________元。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______(亲属关系)__________(姓名)发生交通事故次日即已请假护理,我单位依规章制度已停发其全部工资。

证明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出境人员在职证明

【出境人员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

兹证明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性别:X,在XXXXXX(单位名称)担任XXXX(职务),自XXXX年XX月XX日至今,迄今已满XX年。年薪XXX万元人民币。为保证客人能按期随团回国,不滞留XX(境外国家或地区),本单位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擅自离团、未按期回国、滞留不归的情况,本单位自愿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愿向贵公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XX(境外国家或地区)移民署的遣送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人担保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单位地址:XXXX

本人电话:XXXX

公司法人:XXXX

法人电话:XXXX

特此证明

XXXX

电话:X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15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011/07/15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已回国留学人员也可向教育处组申请补办回国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部分用途:

1)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

2) 子女在中小学入学;

3) 联系并落实工作单位;

4) 申请科研启动费;

5) 办理学历公证;

6) 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 购物时(特别是汽车)享受留学人员的相关免税政策。

根据工作需要,自2011年7月20日起驻休斯敦总领馆教育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和审核工作,凡在驻休斯敦总领事馆领区内留学的申请者,均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竭诚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驻休斯敦总领馆教育组对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进行监管。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程序和要求,请登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点击“回国证明”菜单,查看“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如仍有问题,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

邮址:hgzm@chinesehighway.com

咨询电话:212-835-5526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新发申请说明

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 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审核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纽约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点击材料名称可查看样本)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应该在旧护照上)。

2、(“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表或表(原IAP-66表)等(详见问题解答第

4、5条)。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合作教授的聘书、美方学校/单位证明信复印件等(详见问题解答第11-14条)。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或自费联合培养博士生(非国家基金委派出者),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详见问题解答第15条)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其它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

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 Mail(Over Night)(夏威夷、阿拉斯加和波多黎各地区无此项服务,请选择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服务)

(2)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4-5天)

(3)中国境内Expre Mail(2-3天)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信用卡支付。(中国银联卡用户,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

(2)Money Order支付。请将Money Order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

注: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系统提示的邮资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Money Order上注明您的姓名和护照号码。

从目前Money Order受理情况来看,Money Order存在未邮寄及遗失等情况,给审理带来不便及延误,因此,希望申请人能尽量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六、联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请详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参阅下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力求全面、清楚、准确地了解申请要求。如仍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纽约中心”咨询。

电子邮箱:hgzm@chinesehighway.com

传真:+1(212)367-7

431咨询专线:+1(212)835-5526

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总裁反映,总裁信箱:

president@chinesehighway.com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答

1、我持J-2/F-2来美后在美国大学学习,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如在正规大学学习并获得学位者,可以申请,除提交申请说明中所述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

2、来美学习未满半年的,能否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国家公派(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派出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请按申请说明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公派(由省、市、工作单位派出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除申请说明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单位公派证明信复印件。

攻读学位并已获得学位的学生均可申请,按申请说明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我结束在美学习后已回国工作多年,能否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已回国但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可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如果回国超过两年,只能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一联。

注:给留学人员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共有两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保留使用,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使用。

4、何为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

留学人员之间的留学经历可能有所不同,说明如下:

a、留学人员在美连续攻读学士、硕士和博士等多个学位。攻读不同学位的时间段即为不同的留学阶段。

b、留学人员在美获得博士学位后又进行一段时间的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和进行博士后研究属于两个不同的留学阶段。

c、留学人员在两所不同的大学先后进行访问研究,也为不同的留学阶段。

5、《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上如何标注留学单位、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间所取得的学位?

按照现行政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只注明最后留学所在的单位名称,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及获得学位信息会按照从本次来美留学实际情况开具。

例如:某学生于2000-2006年在芝加哥领区的芝加哥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06-2008年在纽约领区的纽约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按纽约领区进行申请。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注明的留学单位为“纽约大学”等学校,身份为“硕士”、“博士”、“博士后”,学习起止时间为2000年至2008年,《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会注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6、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时间概念是什么?何为第一次入境签证?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是指留学人员此次来美开始学习/研究到结束的时间段,可能是一个留学阶段,也可能是多个连续留学阶段的总和。

第一次入境签证是指申请人首次来美开始学习/研究之前,进入美国国境时所持的签证。

7、留学期间有两个或多个不连续的留学阶段,如何申请证明?

如果两个留学阶段间隔超过6个月,则被视作不连续的留学阶段,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一个留学阶段的经历申请证明。

8、我的留学首次入美签证找不到了,怎么办?

可用首次入境所用I-20表复印件代替,并说明您未能提供首次入境签证的具体原因,I-20表复印件上须有相应留学阶段的首次入美入境章。

9、我曾多次出入美国,有多份I-94卡复印件,请问需要哪个?

I-94卡复印件是指如果您现在在美,本次入境所获得的I-94卡复印件。

10、我留学时的签证表(I-20或者DS2019表)找不到了,怎么办?

无法提供签证表的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时说明原因,并提交学校就读证明信复印件,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留学期间所持签证类型和就读专业及学习起止时间。

11、我还没拿到毕业(学位)证书,能申请吗?需要什么样的材料?

已毕业但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已毕业或已完成(has completed)学位课程,达到学位要求,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同时还需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院校,以及留学的起止时间。一般学校会有注册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Registrar\'s Office),专门负责学生在校记录、学籍与档案等信息。申请人可向学校该类部门提出申请。

12、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如留学期限超过半年,但未获学位,如何提交证明信?

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信,注明学习起止时间和原计划攻读学位的名称。

13、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翻译件吗?

需要。请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翻译件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

14、对于留学身份为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的申请人,证明信有何要求?

证明信须使用美方学校正式信纸,注明学习/研究的起止日期,由导师/校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并提供联系方式。

1)博士后,需注明“post-doc”的留学身份;

2)自费留学的高级研究学者,需提供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需注明

Aociate Profe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职称等。

注:“高研”一般向国家基金委或中科院派出符合资格的公派人员开具,自费留学人员如果要开具“高研”的留学身份,一般都是在美时间较久,在美国大学已获得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或者是研究机构从事高级科学家或以上职称的留学人员,方可酌情开具。必须提供的材料是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需注明Aociate Profeor(大学)/Senior Scientist(研究机构)或以上职称等。

15、哪些是属于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材料?

合作办学证明材料是指:中方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三方(中方学校、美方学校、申请人)签署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方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证明信,证明合作办学的项目,申请人参与此项目等内容,或美方学校提供的能体现转学分情况的官方成绩单复印件。

自费联合培养博士生(非国家基金委派出者),必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三方(中方学校、美方学校、申请人)签署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方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证明信,证明合作办学的项目,申请人参与此项目等内容。

16、我预定的机票为电子票,怎么办?

请打印您的电子票,作为机票材料邮寄。您的机票上需要有个人信息、电子票号和行程信息。个人信息一般为持票人的姓名或护照号;电子票号是在出票成功(即购票人成功付费)后,航空公司生成并发给购票人的机票号码,是登记凭证的一部分;行程信息中要包括飞机起飞与降落的日期、时间、地点。

17、申请材料是否退回?

除特殊情况要求提供原件外,申请材料一般均为复印件,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

18、已办理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不慎丢失,能否补办?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重要证明,须妥善保管,一般不予补办。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办,申请人需在线填写相应申请表说明理由,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补发。

19、证明补发、换发或退信后是否需要重新支付邮费?

是的。如果是申请人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遗失、修改或者被退回,申请人在申请补发、换发时,或更改回邮地址/邮寄方式时需支付相关邮寄费用(目前暂不收取审理费用)。如果系非申请人的原因,请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

20、是否可以更改《回国证明》的回邮地址?

原则上不建议申请人修改回邮地址,如果有特殊需要,请参照以下原则。

a、在邮寄方式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回邮地址修改不受限制,亦不会发生费用变化。

b、若需更改邮寄方式,由Priority Mail改成Expre Mail(快递),申请人需要在更改后补交邮寄费用差额部分。

c、已选择邮寄方式是Expre Mail(快递),则不能更改为Priority Mail。

2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提交后能不能撤销?邮资能否退还?

《留学回人员国证明》申请批准前都可以撤销,已支付的邮资扣除手续费后会退回(使用Money Order付款的会使用“纽约中心”支票退款)。

22、如果您的《回国证明》申请未批准,已支付的邮资能否退还?

《回国证明》如果未获批准,已支付的邮资扣除手续费用后会退回到您的信用卡上,如果您使用Money Order支付,我们会使用中心支票退款(需扣除手续费用)。

23、我的申请材料应该已经寄到纽约中心了,但是网上还显示“等待初审”。我的申请现在什么状况?

申请材料寄到后,需要3到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耐心等待。如果材料寄到3-5个工作日后,个人申请账户中申请状态仍没有任何改变,或没有通过账户email收到任何审核信息,请与纽约中心联系或再次邮寄申请材料。

第16篇:失业人员证明登记

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

第号

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兹有本单位职工同志,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为年,因(□本人意□开除、□除名、□辞退、□其他)人员,已发给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月,金额(大写),前往你处申请失业登记,请予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

负责人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 日

注:

1、请在有选项的栏目内打上“√”。

2、此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十天内有效。愿、□非本人意愿)与本单位脱离劳动关系,属(□终止合同、□解除合同,

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

第号

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兹有本单位职工同志,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为年,因(□本人意□开除、□除名、□辞退、□其他)人员,已发给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月,金额(大写),前往你处申请失业登记,请予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

负责人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 日

注:

1、请在有选项的栏目内打上“√”。

2、此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十天内有效。

愿、□非本人意愿)与本单位脱离劳动关系,属(□终止合同、□解除合同,

第17篇:退休人员收入证明

适合退休人员

请用便笺纸打印

退休证明

兹证明XXXX同志,男,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于XXXX年参加工作,自XXXX至XXXX年在怀集县农业机械总站(原名为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农机局)工作,曾任农机局局长职务,负责全面工作。XXXX年退休。退休后,其人事关系由肇庆市怀集县老干局管理,工资补贴的发放由农业机械总站代为转发,退休金及各项补贴每月约XXXX元,年总收入XXXX元人民币。

特此证明。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下述证明人

证明人:职务:电话:

怀集县农业机械总站

2007年4月26日 地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环城西路113号

第18篇: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址:,身份证号,是我公司职工,在我公司的月平均工资为元。自年月日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期间,一直请假护理,我单位未向其发放工资

特此证明。

单位

年月

陪护证明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1、陪护人员数量,这个在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书中有明确的记载。如果该证明书中明确写明陪护人员为一人,则你主张的住院期间护理费只能计算一个人的,而不论实际陪护是两个还是三个。

2、实际陪护人员以及陪护人员工资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住院护理费首先是根据陪护人员的收入和实际陪护天数计算;如果无法证明实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收入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的护理费费用标准进行计算的。比如深圳陪护费用一般为50元/人天。

当然,如果你能证明实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工资,法院将按照陪护人员的收入和陪护天数计算护理费。比如你父亲住院时是你在陪护,则你应当去你工作的公司开个证明书,证明你父亲住院期间你向公司请假去医院陪护,陪护期间你没有上班,该证明同时写明你的月工资金额(你最好同时提供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收取记录、社保清单);然后你再拿着公司的证明书到医院,让主治医师签字“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医院住院证明专用章。

另外,上面已经说过的,即便你无法拿到上面的证明书,只要出院记录上写明你父亲住院期间有陪护,则法院会根据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的。只是法院计算的金额一般都低于按照陪护人员误工时间计算的金额。

医院开陪护证明,只能写“兹证明XXX住院期间,由XXX陪护,特此证明”。

2证明范本_百度百科以下是比较正规的收入证明格式方面的范本兹我单位职工,性别,年龄,职务,现固定住址,属我单位口国家干部口正式工口合同工口临时工口现役军人,已工作年,现从事工作,月收入为(大写):元,(小写:),收入比较(稳定或不稳定)。本收入证明真实准确无误。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名称:证明单位章:(公章、劳资、财务)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经济收入及相关情况证明书中国银行支行:(先生/女士),系本单位(正式工、合约工、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年,现任职务,最高学历,月工资收入总额大写元,小写元。该同志信誉良好,无违纪记录。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单位地址:单位联系电话:经办联系人:证明单位:(盖章)年月日收入证明兹证明____身份证号()为本公司职员,在本公司____岗位工作,并已经在本公司任职____年____月,年收入为______元;此证明只作为员工申办信用卡专用,不做其他用途。特此证明。附注:单位全称:公司电话总机:地址:公司签章:年月日------------------员工工作及收入证明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兹证明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年,在我单位工作年,职务为,岗位为,工作性质为(正式制;合同制;临时制;其他),职称为,该员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无)。其身份证号码为: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元填表人签字:证明单位(盖公章)单位联系电话:单位营业执照编号:单位办公地址:本单位承诺该职工的收入证明真实。本收入证明仅限于该职工办理贷记卡用途,我公司并不对该职工使用贷记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担任何责任。填表日期:年月-----------------收入证明中信信用卡中心:兹证明书为本单位职工,固定月收入,年收入为本证明仅限用于申请中信信用卡,且不负责员工的信用卡法律及欠款责任。单位盖章:---------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个人收入证明格式个人收入证明兹有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年收入为人民币XXXXX元。特此证明!XXXX公司(加盖公章)XXXX年X月X日收入证明以及格式法律咨询

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第19篇: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职工。月收入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因________________交通事故误工(护理),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整。

以上证明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唐山市帅鑫食品有限公司

第20篇:报关人员备案证明

报关人员备案证明

(XXXXXX有限公司):

你单位(海关注册编码:

)所属报关人员:

身份证号码:

;已完成海关备案,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海关 (注册登记印章) 年

公司人员证明
《公司人员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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