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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09 07:44:35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法赔偿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法赔偿

法律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有三个:一为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二是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三是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风险级别:

风险规避措施:

典型案例一:

解除劳动关系不出具离职证明,法院判赔偿

2007年4月16日,罗某入职某传媒公司工作,工作地点为广州,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罗某每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罗某在任职期间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平时通过公司提供的笔记本电脑开展业务。罗某后经某传媒公司广州地区经理毕某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2008年4月24日,罗某将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及爱国者数码相机一并交回公司,并有某传媒公司出具的收条一份。但某传媒公司未向罗某出具离职证明。2008年7月23日,罗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后依法向广州天河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被告某传媒公司称为2008年3月4日,但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实;原告罗某称为2008年4月底,并提供被告广州地区经理毕某于2008年4月24日向原告出具的收条。原告确认2008年4月24日之后未再有上班。因此,对被告的主张不予采信,以被告出具的收条所记载的日期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另,被告称原告还保留公司三张发票,其工作尚未交接完毕,至今未向原告出具离职证明,但未能提交相关证据予以佐证,也不予采信。经调解不成,法院遂作出判决如下:

一、原告罗某与被告某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08年4月24日予以解除。……

四、被告某传媒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自2008年7月23日起到被告出具离职证明之日或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按每月3033元计付)。(本案例来源:中国劳动争议网,作者:王朝阳,时间:2009-3-12 9:56:34 )

典型案例二:

单位拒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索赔

何某在原单位任职三年多时间,在2008年2月初向公司提出辞职。单位准许其辞职,并将工资全部发放,但未依法向何某出具离职证明。同年4月,何某找到了另一份工作,工资为2000元,现在的公司要求何某递交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但当何某找到原单位后,该单位却拒绝给其开具此证明。何某多次与原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出具离职证明,但都无功而返。而新单位也因何某无法提供离职证明,于4月15日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2008年6月,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赔偿损失并出具离职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何某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双方也进行了工作交接,被告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原告出具离职证明,此系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附随义务。现因被

告的未尽到义务而导致原告遭到损失,因此应当依照原告所提供的依据赔偿原告相关损失。原告关于要求被告出具离职证明的请求系属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本院不做处理。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自2008年4月16日起至被告出具离职证明之日止,按每月2000元计付);

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推荐第2篇: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

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

1、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2、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需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单。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2、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需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单。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

理。

推荐第3篇: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

1、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

查。

2、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推荐第4篇: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你惨了!

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你惨了! (凯莱德雇前背景调查有限公司) 大家都非常清楚,前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很重要,因为它不仅说明了我们曾在这里就职过,也同时体现了我们所在的部门、职级以及就职时间,本身就是对自己个人能力的一种认可。但就是有这样奇葩的企业,找各种借口不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May宝有个朋友(暂称A)就为了一份 “ 离职证明 ”,已经和原单位闹得不可开交,而更让A烦躁的是,因为迟迟拿不到 “ 离职证明 ”,新公司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眼瞅着新的工作就要 “ 泡汤 ” 了,急得来找May宝求助。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换做是你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并且又能以哪些法律来维权呢?其实,《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有明确说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与此同时,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像这种新公司需要离职证明,而原公司不愿开离职证明的情况,虽然不是经常发生,但也许你或者你周围的朋友确实遭遇过!其实,企业不仅要出具离职证明,还要办理社保转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这一点其实也是需要我们企业注意的,因为不合法出具离职证明,是会牵扯到一定数额的赔偿。可能绝大部分企业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这一点其实最早主要是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说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让员工提交离职证明,从而判断其是否与前雇主解除了劳动关系,在雇前背景调查环节提供更多的核查信息。

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员工离职时不交接工作,企业也必须为其开离职证明吗?事实上,有些用人单位不愿开具离职证明,主要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其实, 《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说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有朋友会问,那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我该如何索取赔偿呢?如企业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下面就教教大家如何索赔,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2.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但是劳动者主张赔偿的举证责任法律虽然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赔偿责任,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存在具体损失及损失的具体金额,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获得支持。有一些公司可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举证很难。其实,以下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是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而使劳动者遭受了损害:劳动者的辞职信,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存在书面辞职的事实;快递签收单,证明劳动者再次书面辞职的事实及与原单位已收到该辞职信的事实。离职交接单则证明了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前进行了离职交接手续;劳动者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标准。其立论的依据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辞职,何来随后的工作交接。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损失系因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而造成的事实认定。为了证明该事实,劳动者提供了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拟证明新单位录用了劳动者并许以月薪工资。

那么关于“ 离职证明 ”,HR们要注意几点事项,首先,工作交接不是开具离职证明的必要条件。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其次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以及失业保险待遇而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如劳动者因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而无法被新单位录用或遭到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另外,遇到恶意不交接(需有证据证明)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

看了这么多关于“离职证明”的小贴士,不管是用人单位、我们的HR朋友,还是作为被雇佣方的我们个人,是不是都已经明白了离职证明的重要性,也学会了如何个人维权以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呢?如果你觉得有所收获,或是能帮到身边的朋友,就请动动手指,分享给他们吧。

推荐第5篇:学校不给开毕业证明

学校不给开毕业证明

第一、毕业证丢失,很麻烦,但是千万不能依照你以前的复印件办-假-证,正确的做法是办理毕业证明书。

第二、写一份申请办理毕业证明的申请书,说明你是那一年毕业的什么专业的学生,不慎将毕业证书丢失请求办理。

第三、到学校的档案室或者是你本人的人事档案里面将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出来。

第四,拿身份证、成绩表复印件、照片2张(2彩)、申请书到你的学校的教务处申请。

一般2个月就可以拿到。

毕业生证明兹证明XXX是我校XXXX年我校XXX专业XXX学习方式,其中层次为XX,学业XX年的毕业生.其毕业时间为XXXX年XX月.由于XX原因,毕业证正在办理之中.特此证明.兹证明XXX是我校XXXX年我校XXX专业XXX学习方式,其中层次为XX,学业XX年的毕业生.其毕业时间为XXXX年XX月.

由于XX原因,毕业证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证明...

历届毕业生,由于各种原因遗失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可以向学校教务处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必须附下列材料:

1、本人申请

2、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或介绍信。

3、本人当年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发放存根复印件。

5、须交两张半身二寸、一张半身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样板:

证明

XXX系XXX学校学生。自X年X月在本校学习,并于X年X月顺利毕业。

特此证明!

XXX校XXX

证明

兹证明×××同学(身份证号:××××××××××××××××××)于2xx-x年9月至2xx-x年7月在我校计算机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毕业证号:200414580,特此证明。

东南大学

2xx-x年11月20日

X年X月X日

兹证明学生,性别,年月日出生,系省市(县)人,于年月至年月在本校高中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学号:)毕业成绩:政治语文数学几何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特此证明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毕业学校(公章)(公章)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特别说明:相片需加盖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编号: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系省市/县人,于

年月至年月在本校就读(普通高中/职高/成高/)(专业)毕业。

现因遗失毕业证书,本人要求证明其学历。经核实,特发此件,以资证明。

学校(盖章):

现任校长(签章):

年月日

()ХХ字第ХХ号

根据ХХ中学ХХ年Х月Х日发给ХХ的第ХХ号毕业证书,兹证明Х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于ХХ年Х月至ХХ年Х月在ХХ市(县)ХХ中学学习,于ХХ年ХХ月高中(或初中)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意事项

1.《学历证明书》应按相应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出具;没有统一规定的地市,可参照此式样。

2.《学历证明书》必须由现任校长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

3.学校校名发生变更的,必须到毕业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推荐第6篇:公安局不给开的证明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我妈是我妈”等18类证明

时政新闻重庆晨报[微博]2015-08-24 05:40 “奇葩证明:18个证明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

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前天,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那些要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类似奇葩证明的市民可要看准了,这些证明到底该哪些部门出具。

而派出所平时出具的证明里,哪些证明最多呢?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即使是在周末,来派出所里开具证明、办事的市民仍不少。

在下午1点到2点的一个小时里,就来了两位请求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群众。值班民警在确认其身份信息等情况后,不到2分钟时间,就给他们出具了相关证明。

“这些都是忘了带身份证,而要在本地住宿的群众,大多是外地人。”民警介绍说,除了临时身份证明之外,平时派出所开具得最多的还有户籍证明等。

对于要求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的这种奇葩证明,派出所民警也的确遇到过。“这主要是部分单位不人性化的‘奇葩要求’,所以市民也被迫来开具这些‘奇葩证明’。”

民警介绍,去年年底,家住渝中区上清寺的刘女士(化名)来到派出所请民警为她开具外婆的死亡证明。

“我们单位要我出具外婆的死亡证明才批准我的假„„”刘女士说,自己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平时单位管理较严,职工假期也不多。大约半个月前,刘女士的外婆过世了,因为家庭的原因,老人的后事一直拖了很久都没处理完。刘女士便想向单位请几天假,把剩余的事处理完,好安心工作。

谁知刘女士去单位请假时,单位竟要她出具外婆的死亡证明。“我外婆才过世不久,单位领导打个电话或是询问一下知情人,就能证实,可非要我开死亡证明„„”刘女士当时对民警解释说,可能是单位请假的职工较多,公司担心员工编造借口请假,才提出如此“要求”。

相关报道:

老人办业务被要求证明活着

中新网漳州8月10日电 (林丽君 陈雅云)10日下午,一则有关“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的消息引发网络广泛热议。记者经过多方核实了解到,这是福建华安一名74岁老人应电信公司要求为顺利领取抚恤金,前往派出所开具其本人还健在的证明。华安县华丰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向华安电信局工作人员喊话:“活生生的人在面前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吗”,“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百姓少走弯路。”详情>>这些事在派出所无法证明

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派出所出证明。

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公民应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

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补办身份证没有附加条件。

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

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

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不知情。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取证。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围,派出所不知情。因此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

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

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有报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的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推荐第7篇:单位不给开报考证明怎么办

单位不给开报考证明怎么办

答:应该来说原则上是需要的,毕竟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合同的关系,如果你考上了,那么就会违法合同。不过,我认为,公务员考试应该来说是人生的一个选择,你可以和单位的负责人私下谈这个问题,说说你的想法,而且你平时要把工作做好,我认为单位上一般来说是不会为难你的。

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大都是网上报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般都在面试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如果笔试通过了,那么面试的几率就很大,单位如果不同意,你辞职就是了。不过,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这么做,毕竟面试通过后如果考察的时候,你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给你说几句不好的话,势必影响到你的录用。

我的建议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和有关负责人沟通好,争取理解和支持,并不要把范围扩大,因为考试嘛,不一定就能考得上,就是进入面试也还有落榜的可能,考上了,大家都高兴,没考上,还继续做你的工作,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补充:

当然要向你单位的人了解你了,这个是程序问题,必须走这一步。当然不一定会都找你单位的人,一般会找你的直接上司了解。

考察的主要内容肯定是你平时的表现,工作情况,与同事的关系,吃苦的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业绩,思想状况,政治觉悟,等等,就是你在单位的方方面面都会涉及到。不过,只要你在单位上是认真做事的,而且人际关系也不是那么差,没有惹什么麻烦,没有捅什么漏子,不是很调皮的那种,一般来说你的上司啊,同事呀,以及单位领导呀,一般都会说你的好话的。

看到你的情况,我很想帮你,前年,我跟你处于同样位置,同样心情,只不过我在的是一家大国企,我进入到了最后,就是确定了我一个人,体检也过了,待遇也谈了,在中央机关的临时出入证都办好了,就是因为辞职证明盖章的事黄了,因此我要忠告你,朋友:

一、不知道你在报名时填的资料上有没有写到现在你所在单位,其实最简单的就是以社会人员报考(不在职),因为你的档案在人才中心,政审是到档案所在地政审,当然,如果有单位更好。由人才中心出具一个证明就可以了。

二、如果已经填了,那么流程是这样的:

(一)笔试通过进入面试人选后后,单位的人事部门会打电话询问你的基本情况和近况,并传真一些基本资料给他,比如家庭情况,父母出生日期和工作单位,可能还包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在面试现场,你需要带齐面试通知中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并留下放在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三)如果你面试通过,人事部门会简单地跟你聊一些非正式的话题,围绕你的个人情况。之后会进入体检。

(四)体检通过,则确定为考察人选,会告知你确定的政审时间。一般,他们需要到你现所在单位,如果你报考的是中央大部门比如中办、国办,他们会到你的老家,以及你配偶(如果已婚)的所在单位以及老家了解情况。这样的政 1

审,有时是委托你现所在单位、老家(通过省或市)的政府人事组织部门进行。这些,在我当时都进行了,原来拟委托,后来他们自己来了,老家是委托的。

(五)我的错误在于我以为这是一件小事,并且当时我在人力资源部门作主管,当年企业上市但效益不好(至于为什么上市还效益不好主要是因为要上市,暴露了很多的国企老问题,也只是那两年),很多人辞职包括高层,而单位为了留人要求违约金,又由于以前单位效益很好辞职的人都不要求违约金,走的人很少,所以大家不交,跟单位僵持。按计算,我要交六万元左右的违约金,又是人力资源部的主管,但我实在没钱,那时我还要报考研究生,在这种情况下,我跟领导商量,领导不同意我辞职,那时我尚未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我只是觉得时间很不够用,工作学习实在是忙不过来。后来在我数次的坚决要求下,领导同意在我的辞职申请上签字,违约金可以先不交看情况再说,但是不能开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防别的辞职的员工有意见。因此在我报名考国家公务员时,我不知道怎么填:填已辞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填未辞职,我的辞职申请已经签了,我没有在单位上班。那时报名,填多少字数又有规定,不能详细的解释。我考虑再三,就填了在职。当通知我去北京面试时,我找领导开辞职证明,领导坚决不同意开(我求了她数十次),说一旦同意开我又实际上并没有交违约金,将使得她本人非常被动。我无可奈何,就听其他领导的意见,找人通过非正式渠道盖了章。我那时想,也没必要,深入地找人,还不知道是否能够通过面试。但我偏偏就通过了,而且单位对我的印象很好。结果他们来深圳了,搞不清楚章是怎么回事,章又是机要员锁在保险柜里的。因为是某位高层领导私自找人帮我盖的章,追究下来要受处分,我总不能因为自己的成功而毁了有恩于我的人,于是对于证明的来源,我表示沉默。说实话,我至今非常感谢那个姓李的人事处长对我的帮助和指导,虽然他们没有要我。

(六)在你通过笔试后辞职是来不及的,况且是按照你报名时填的为准。你也可能在你考试之后辞职,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这样会给用人单位以欺骗的感觉。如果你跟你所在的单位领导有矛盾,那你肯定是通不过政审的。换你是政审的人事领导,你会要这样的人吗,不会。况且中央机关的人选,谁敢承担责任。

三。跟你详细地说了这么多,是不想你又出现我一样的悲剧。我建议如下:

(一)安心考试。

(二)如果通过笔试,非常坦率告诉用人单位你的情况,请他们给出建议。也许他们不同意你面试,但你要知道,不属于你的就是不属于你的。没有拿到录用通知就别把以前的成绩当回事。事实上只要你真诚、坦率,他们会同意你面试的。在这一点上,你别把中央机关看的太神秘,他们跟我们是一样的,而且他们会考虑到一个在职人员考试的麻烦,至少当时李处长跟我说过这些事。

(三)千万不要有任何隐瞒,是什么就是什么。

朋友,历尽艰难,我现在在地方作公务员,衷心地祝你成功! 参照 “冬天里的雪花”的,将答案复制如下,不知对你有用否?

1.如果能顺利通过笔试,你要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得到领导和部门的支持,并开据证明.

2.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单位应该是不会不同意的,向国家输送人才是每个单位的责任和要求,领导一定会同意的;你如果是在企业也是来去自由自由呀,最多是辞职,赔付违约金.

3.单位不同意的话你怎么也开不到证明的,不管你是否辞职,就让单位开一个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因为有工作的话用人单位一般会外调,考察你在原来单

位的工作情况.因为相当于提拔,是各单位主要管理部门.如果怕这些就以社会青年的身份参加面试,成功再说.

4.不要随便辞职,这关系到你的工作年限和工作问题还有工资问题,现在工作是很难找的,要珍惜,公务员是很难考的是有不定性的.

1.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是在面试的那一天上交。(去年我的亲身经历)

2.去原单位对通过者进行政审是在你通过面试并且体检正常之后进行。(我虽没通过面试,但这个程序不会错)

3.关于辞职。在你笔试通过后,就要考虑面试问题了。这时候如果单位 不同意,那就辞职。有面试资格。

4.关于这个,似乎没办法,但政府应该不会只听一面之辞的。如果你有十足的把握就辞职去考,把俩方面在心里权衡一下就好了.更想坚持哪个 我的经验,最好不要辞职.跟老板套磁,不行花点钱,想办法弄到证明只要能参加面试就行.考完再说辞不辞职.你好,我认为首先你应该什么都不想,先全力以赴把笔试过了,这个很重要,笔试不过,想多少也白搭。笔试过了,你就应该认真地想了。如果你有十足的把握能通过面试,而且报考的单位自己很喜欢很满意,那就辞职好了,还等什么;但是如果没有把握,你就要想想对策了,自己写个材料,再找找人,托托关系,找个单位管事的人盖个章,这样可以吗?

祝你成功!事在人为,别给自己太大压力!轻松应对,难题会迎刃而解的! 首先,尽量跟单位领导沟通,至少不能让他十分反感你

其次,努力考好笔试,自己感觉笔试中考的怎么样再决定是不是要辞职最后,只要你有实力就不用怕辞职,工作还是会找到的 我真的不太明白,你在那里工作不好吗?为什么考公务员呢?现在公务员是热门,你能一击即中吗?再说了,现在公务员的工资调整了,小心鸡飞蛋打啊 我发现,这个问题成了个大问题,尤其是在企业,反而,机关事业单位对这个还比较通情达理.很多企业都不同意报考,我其实对这种制度是很有看法的.这些企业的理由大都是留住人才,尊重合同等等.可是他们想过没有:人才为什么会去参加公务员考试?为什么会流失?很显然有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待遇不够好,二是工作环境不够好,三是工作前景不够好.

我想,如果这三个因素都改善了,有足够的待遇,至少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自己的房,足够的钱结婚生孩子,养家,还能够宽松地生活,这个要求并不高吧?能够体现团队的合作精神,企业尊重员工的权益,而且能够凝聚员工的心,现在还有多少存在人文精神?有多少企业不是在榨取员工的剩余价值?有多少企业给员工的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既然不给员工合理的待遇,良好的发展,又不给员工别的机会,这是什么心理?

我已经碰到过好几个这样的朋友了.对于这个现象,我的看法是,考试还是要考,不仅要考,更要认真地考,争取到面试的机会.如果没有机会,这些讨论都是多余的.那么,在面试的时候,如果你所在的单位确实不同意,不给证明,我的建议是,不给证明也要去面试,这个机会不能就这么放弃.当然千万不能作假,这是最忌讳的事情,倘若你通过作假的手段获得了证明,那么在政审和考察

的时候你确实难以过这个关的,因为这涉及到诚信和做人原则的问题.你实事求是地说明你的情况,我认为招考单位一般来说是会开明的.当然如果遇到不开明的,那也是实在没有办法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即使在政审的时候你原来的单位怎么说你的坏话,我想只要你自己做得正,没有违反法律,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情,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而仅仅是因为他不同意你考试而你考试了,然后就借机报复你的话,我认为招考单位的人是有自己明确的判断和分析的.所以,你就大胆地准备考试吧,别担心,路总是会有的,该经历的事情还是要经历.顺祝好运

补充:别为这个事情犯愁了,如果你还有这样的烦恼的话,我真的担心你考试发挥失常,而这些所谓的担心就失去了意义了,你说呢?相信自己,这些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一、不知道你在报名时填的资料上有没有写到现在你所在单位,其实最简单的就是以社会人员报考(不在职),因为你的档案在人才中心,政审是到档案所在地政审,当然,如果有单位更好。由人才中心出具一个证明就可以了。

二、如果已经填了,那么流程是这样的:

(一)笔试通过进入面试人选后后,单位的人事部门会打电话询问你的基本情况和近况,并传真一些基本资料给他,比如家庭情况,父母出生日期和工作单位,可能还包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在面试现场,你需要带齐面试通知中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并留下放在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三)如果你面试通过,人事部门会简单地跟你聊一些非正式的话题,围绕你的个人情况。之后会进入体检。

(四)体检通过,则确定为考察人选,会告知你确定的政审时间。一般,他们需要到你现所在单位,如果你报考的是中央大部门比如中办、国办,他们会到你的老家,以及你配偶(如果已婚)的所在单位以及老家了解情况。这样的政审,有时是委托你现所在单位、老家(通过省或市)的政府人事组织部门进行。这些,在我当时都进行了,原来拟委托,后来他们自己来了,老家是委托的。

(五)我的错误在于我以为这是一件小事,并且当时我在人力资源部门作主管,当年企业上市但效益不好(至于为什么上市还效益不好主要是因为要上市,暴露了很多的国企老问题,也只是那两年),很多人辞职包括高层,而单位为了留人要求违约金,又由于以前单位效益很好辞职的人都不要求违约金,走的人很少,所以大家不交,跟单位僵持。按计算,我要交六万元左右的违约金,又是人力资源部的主管,但我实在没钱,那时我还要报考研究生,在这种情况下,我跟领导商量,领导不同意我辞职,那时我尚未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我只是觉得时间很不够用,工作学习实在是忙不过来。后来在我数次的坚决要求下,领导同意在我的辞职申请上签字,违约金可以先不交看情况再说,但是不能开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防别的辞职的员工有意见。因此在我报名考国家公务员时,我不知道怎么填:填已辞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填未辞职,我的辞职申请已经签了,我没有在单位上班。那时报名,填多少字数又有规定,不能详细的解释。我考虑再三,就填了在职。当通知我去北京面试时,我找领导开辞职证明,领导坚决不同意开(我求了她数十次),说一旦同意开我又实际上并没有交违约金,将使得她本人非常被动。我无可奈何,就听其他领导的意见,找人通过非正式渠道

盖了章。我那时想,也没必要,深入地找人,还不知道是否能够通过面试。但我偏偏就通过了,而且单位对我的印象很好。结果他们来深圳了,搞不清楚章是怎么回事,章又是机要员锁在保险柜里的。因为是某位高层领导私自找人帮我盖的章,追究下来要受处分,我总不能因为自己的成功而毁了有恩于我的人,于是对于证明的来源,我表示沉默。说实话,我至今非常感谢那个姓李的人事处长对我的帮助和指导,虽然他们没有要我。

(六)在你通过笔试后辞职是来不及的,况且是按照你报名时填的为准。你也可能在你考试之后辞职,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这样会给用人单位以欺骗的感觉。如果你跟你所在的单位领导有矛盾,那你肯定是通不过政审的。换你是政审的人事领导,你会要这样的人吗,不会。况且中央机关的人选,谁敢承担责任。

三。跟你详细地说了这么多,是不想你又出现我一样的悲剧。我建议如下:

(一)安心考试。

(二)如果通过笔试,非常坦率告诉用人单位你的情况,请他们给出建议。也许他们不同意你面试,但你要知道,不属于你的就是不属于你的。没有拿到录用通知就别把以前的成绩当回事。事实上只要你真诚、坦率,他们会同意你面试的。在这一点上,你别把中央机关看的太神秘,他们跟我们是一样的,而且他们会考虑到一个在职人员考试的麻烦,至少当时李处长跟我说过这些事。

(三)千万不要有任何隐瞒,是什么就是什么。

推荐第8篇:开药店离职证明

关于离职的证明

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于年月至年 月在我单位就职,于年月(由于原因)离开我单位,并解除聘用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

推荐第9篇:离职证明怎么开

离职证明怎么开离职证明有什么用?大部分企业聘用新员工后,为了防止出现劳动合同纠纷,会要求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出示原单位的离职证明。那么,离职证明怎么开?离职的时候,找谁开离职证明?未开离职证明怎么办?离职证明都有哪些内容?本文提供离职证明范文供参考。

离职证明(Employment Separation Certificate)是指员工离职时,由原企业所开具的关于工作期限、受雇职位、已经离职等信息的证明。员工离职时,可向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申请开具离职证明,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通常企业的离职手续中,都会有一个出具离职证明的程序。 企业收取离职证明,可防范新录用员工与原单位仍然存在劳动纠纷,并受到劳动纠纷的牵连。所以,离职证明最重要的信息是告诉新雇主,本人已与原单位无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这此信息也是离职证明的必备信息。下面给出一个最简洁、完备的离职证明范文,供大家参考。 离职证明

兹有XXX(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司担任XXX职务。现已申请离职,并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 特此证明

XXXXXX有限公司(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虽然不比劳动合同的影响,但也是重要的文件,有些人因为各种原因,在离职时,未能开具离职证明,又不想回原单位索要,因此,想办法仿冒制作一份假离职证明,这是非常不可取的行为,伪造的假离职证明,是以虚假信息骗取企业录用,一旦被查出来,企业是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离职补偿的。 2.简单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员工_____,担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正规版: 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推荐第10篇:公司离职证明

公司离职证明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 )于2010年 7月0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任职于 公司,于2017年1月1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盖章) 2017年 1月 31 日

第11篇:公司离职证明

离职几乎是一般人的职业生涯中都要经历的事情。正确的离职,会将你带入职业成长的快车道,而错误的离职,则将你带往职业生涯的停车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离职证明范本,欢迎阅读!

公司离职证明模板1

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公司离职证明模板2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08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模板3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第12篇:公司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同志原系我公司财务部职员,在职时间XX年X月XX日至XX年X月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XX重庆XXXXX有限公司

年XX月XX日

第13篇:公司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兹证明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就职,离职时______ 任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该员工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仍有效,且有义务对公司商业信息及相关资料保密。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人力资源部

第14篇:公司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原担任我公司 部 一职,在职时间为201年10月 日至201年月 日。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单位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现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公章)

2017年2月14日

第15篇:公司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兹证明先生,身份证号码:,原系我公司部门员工,因原因主动申请离职,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现离职交接手续已办清。双方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解除。

特此证明!

XXXXXX公司(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16篇:公司离职证明

篇1:公司离职证明

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年x月x日

篇2:公司离职证明

兹证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篇3:公司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年07月31日

篇4:公司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05年04月01日至20××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年07月31日

第17篇:公司离职证明

公司离职证明

兹证明 同志于 年 月 日从本公司正式离职,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从即日起与本公司无任何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

年 月 日

第18篇:公司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兹证明 先生,身份证号码: ,原系我公司

部门员工,因

原因主动申请离职,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现离职交接手续已办清。双方劳动合同于

日解除,劳动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解除。

特此证明!

XXXXXX公司(公司盖章)

日期:

第19篇:不缴物业费物业不给开证明

不缴物业费物业不给开证明?

城市花园二期现在优惠安装管道煤气需要物业开证明

作者:佚名来源:徐州日报时间:2009-6-19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字体:缩小 放大 还原】

摘要:近日,城市花园二期的市民程女士来电反映,现在他们小区可以优惠安装管道煤气,可要是享受优惠,需要物业开证明,物业公司以未缴物业管理费为由不给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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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市花园二期的市民程女士来电反映,现在他们小区可以优惠安装管道煤气,可要是享受优惠,需要物业开证明,物业公司以未缴物业管理费为由不给开证明。

居民:物业凭什么不给开证明?

程女士告诉记者,城市花园二期是经济适用房,专门安置低收入家庭、困难户及拆迁安置户。近日,市政府正在为住户优惠装管道煤气。原来3200元的初装费,现在优惠了1000元,由于小区在九里区,港华燃气每周末派人去现场办理手续。

程女士的房子是2006年年底上的房,为了孩子上学方便,他们在市里租房子住。这边的房子一直没住过,上周末得到优惠安装信息,在现场办理手续时,港华工作人员要求到物业公司开证明才给办理。

她到物业公司开证明时,物业公司要求她先缴齐以前的物业管理费。程女士认为,市政府给他们的优惠照顾,物业公司不能以此为由不开证明。

物业:未入住收9个月的费用,不缴依然给开证明

记者随后采访了城市花园二期的汉苑物业公司,一位姜先生说,这个房子自上房以来,1000多户只住了300多户,大部分人不缴物业管理费,让其他小部分住户承担着,这是不公平的。

平时找不到这些业主,这次为了让他们能够享受到优惠,专门赶在截止日期本月28日前通知他们,顺便催要物业管理费。

他们按照每年9个月的收费标准收取未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就算他们不缴,也会给开证明让其安装,但会通过法律渠道索要物业管理费。

律师:各自履行义务不能设置任何前提条件

记者针对此事采访了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程栋律师,程律师解释说,按有关法律规定,开证明是物业公司的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义务,但履行义务不能设置任何前提条件。物业公司应无条件地出具本该属于自己开具的证明,如果业主不缴物业管理费,可书面告之甚至起诉等法律手段维护权利。

第20篇:公司离职证明范本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离职证明范本,欢迎阅读!

公司离职证明范本1: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 市场开发部 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范本2: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范本3:

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公司离职证明范本4: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20xx年06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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