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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证明(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17 07:47:39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企业证明

生产经营证明

兹证明宿州市####工程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012年6月29日

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证明

兹证明宿州市####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2012年6月29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兹证明宿州市####工程有限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012年6月29日

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证明

兹证明 宿州市####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无在建工程。

2012年6月29日

推荐第2篇: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索引号:BDA22G-0901-2008-00006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事项附加码:

发布机构:南开区房地产管理局发文日期:2008-11-10

名称: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文号:主题词:

内容概述

内容全文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姓名性别(相片)

出生日期学历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企业公章)

证明,兼任,公司,职务,法人,同志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该同志不是(是)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退离休干部)兼任职。

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

(一)营业执照是企业完成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标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但随后出台的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国务院和国家工商局出台的有关企业登记规则却将核准登记和签发营业执照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将营业执照的签发或领取作为企业完成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标志,日益凸显其对企业法人资格的证明效力,而逐步弱化了核准登记对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功能。及至《公司法》(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5年修正)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发布)出台,公司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已经转由单纯的营业执照来证明,核准登记已经蜕化为纯粹的程序法环节。正如《公司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二)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依据。《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28条也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则更具体地规定了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上述规定表明,在目前我国对经营范围采取的是全面管制政策。与其他的民事主体不同,“公司设立的自然目的就在于追求营利”。在这种全面管制的立法政策下,公司要通过开展经营活动谋求营利,就必须在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经营资格。而将营业执照的签发作为公司取得经营资格的凭据,则不仅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7条里有明确的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执法过程中也时有体现。例如,2000年12月4日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申请后不领取营业执照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第89号)中就规定:“对企业登记申请核准后,企业登记申请人未领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按无照经营予以处罚。”

推荐第3篇:企业承诺书证明

企业近年来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2007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以下不良记录行为: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3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4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出具的《证明》真实,公司已进行核实,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河南省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篇2:企业三无证明 承诺书

承诺书

我公司()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我公司承诺:如上述内容有虚假情况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2013年6月27日

项目经理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浚县浚内河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如果我公司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现场办公,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保证在施工期间在现场进行施工管理,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2013年6月27日篇3:证明人承诺书

证明人承诺书

我叫村(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村民),与被证明人是 关系(街坊、上下级、同事、师生),自愿为 乡 村 同志曾经做过乡村医生证明,证明 (被证明人)曾在 年 月在 月年月年 证明人做出如下承诺:

1、提供被证明人曾经做过乡村医生证明时间、地点及一切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2、若出现虚假行为,证明人和被证明人一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3、证明人出具虚假信息的,万善乡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小组有权把证明人的作假行为通报全乡及承担相应的后果。

4、卫生系统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出现虚假行为,万善乡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小组有权把证明人作假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及有关领导,并上报冠县卫生局及有关行政部门。

证明人签字: (按手印) 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联系电话:

证明人现住址:

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工作单位:

万善乡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小组 2014年9月17日篇4: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及承诺书

附:

1、自觉遵守与维护珠海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示范文本;

2、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示范文本;

自觉遵守与维护珠海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珠海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放弃在珠海市备案资格,退出珠海市建筑市场。

一、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管理;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五、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六、违反珠海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七、企业驻珠海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八、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钢笔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近一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的以下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篇5:三无证明承诺书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本企业承诺近三年内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照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推荐第4篇:企业住所证明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经调查核实,由(拟设立公司名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的,位于

的房屋,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属合法建筑,产权归(房屋所有权者名称)所有,(是或否)属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1、详细地址要具体注明企业所在位置的道路名称、门牌号、楼号、哪栋楼、哪一层、哪一间。

2、房屋所有权者名称,属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属个人的写明所有权人姓名。

3、证明单位应当是市区房管部门,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推荐第5篇:企业用工证明

企业用工证明

范本1(持有上海二级证书者开具样本1)

工作职务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在我公司任人力资源部正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我公司属于×××行业的中型企业,从业人数达×××,销售额达×××。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

范本2(持有上海二级证书者开具样本2)

工作职务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在我公司任人力资源部人事经理及以上职务。

我公司属于×××行业的大型企业,从业人数达×××,销售额达×××。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

范本3(没有上海二级证书者开具样本)

工作职务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在我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及以上职务,且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我公司属于×××行业的大型企业,从业人数达×××,销售额达×××。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这里有工作证明模板,我还是找不到工作证

范本一

工作职务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在我公司任人力资源部正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且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我公司属于×××行业的中型企业,销售额达×××。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或者人事部章)

日期

…………………………………………………………………………………………………

范本二

工作职务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在我公司任人力资源部人事经理及以上职务,且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我公司属于×××行业的大中型企业,销售额达×××。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或者人事部章)

日期。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办理员工就业登记时,劳动局会开具一式三份的单位用工证明。

用工证明

姓名,性别,系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2008级毕业生,该生自年月日至今,在我单位从事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省市(县)

单位电话:

联系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6篇:企业纳税证明

企业纳税证明

公司xxxxxxxxxxxx,税号为xxxxxxxxxxxxxxx,属我局管辖,该公司依法诚信纳税,为xxxxxxxx诚信纳税单位,其2010年至2012年实缴税金主要明显如下:

2010年度:

上缴营业税xxxxx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xxxxx万元,企业所得税xxxxx万元,房产税及土地税等xxxxx万元;

2011年度:

上缴营业税xxxxx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xxxxx万元,企业所得税xxxx万元,房产税及土地税等xxxxx万元;

2012年度:

上缴营业税xxxxx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xxxx万元,企业所得税xxxxx万元,房产税及土地税等xxxx万元;特此证明!

xxx地税局xx分局

2013-3-21

推荐第7篇:企业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

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

,于月日至在我单位从事工作。工作期间,该同志认真负责,团结集体,遵纪守法,各方面表现优秀。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章)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推荐第8篇:企业信誉证明

证明

兹证明: ########公司近三年内未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一)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况;

(二) 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骗取中标及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三) 市场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四) 有不良业绩行为记录;

(五) 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劳务费的诉讼记录;

(六) 受到行政正在诉讼的案件;

(七) 项目经理违规、违纪行为。

(八) 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

【此证明仅限于 #######省 投标(备案)使用】

2014年月日

推荐第9篇:企业资信证明

企业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书

编号:2010年号

签发日期:2010年月日

接受人全称:

单位名称因投标项目名称需要,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在我行开立有基本结算账户。自xx-xx年2月18日开始,到xx-xx年2月18月止,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无逾期(垫款)和欠息纪录,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纪录,执行结算纪律良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客户部

编号:年号

签发日期:年月日

资信证明是由银行出具的文件,用来证明**公司或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来往正常,在银行没有不良记录的文件。

由于是银行出具的文件,可信度较高。

资信证明,目前尚无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定义。理论普遍认为,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等。

(证明书接受人):

(被证明人)因(资信证明用途)委托我行(部)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开立有结算帐户。自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止,(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有/无)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有/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良好/不好)。

证明人声明:

1.我行(部)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部)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部)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包括中英文版本各一份,两种文字有抵触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本证明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部)所有。

中国建设银行行(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推荐第10篇:企业住所证明

企业住所证明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

为了遏止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以下简称《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07〕79号)等相关规定,针对无证照经营的突出成因,现就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住所(经营场所,下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作为住所登记注册的规定

为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住所使用证明。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登记申请表“住所使用证明”页“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复印件。

(二)《住所登记表》(见附件1)。

《住所登记表》作为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而作出的承诺,其承诺内容应当是:知悉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遇有拆迁服从配合,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股东(出资人)签字盖章。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自然人签字。

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其《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见附件2)应当是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并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使用立项为住宅,但实际建设为办公用房屋或者写字楼作为住所的,由其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关于使用临时住所证明登记注册的规定

为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对住所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而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经区县政府批准,授权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出具《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参考范本见附件3),申请人可持《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

(一)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基本要求。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应当由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乡镇政府、其他部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颁发。

2.《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

3.《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可暂时作为生产经营的备案材料。但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证明和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依据。

4.《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主要内容。

(1)房屋的使用人、房屋地址、住所证明的使用期限、编号等。

(2)临时住所证明的用途、注意事项及失效事由等。

(3)由住所的使用人与提供人签署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参考范本见附件4)。

《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届满,该住所需继续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的,应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有关经营证照续期手续。续期后的经营证照有效期与《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相同。

(二)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适用范围。

1.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但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十四项、十五项的规定办理。

(三)《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登记注册。

以属于临时住所使用证明适用范围的建筑物为住所的,可持《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内核发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上予以注明。

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文件包括: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住所使用人与产权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事项的,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部门在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上明确同意意见的,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三、关于其他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注册问题

申请人将下列房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下列相应的住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一)使用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二)使用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三)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四)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五)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六)利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利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八)利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九)利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利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一)利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十二)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十三)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十四)对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按照《关于社区便民菜店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商规字〔2004〕33号)的规定,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十五)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京邮联〔2001〕16号)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十六)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七)其他依法出具的有关住所证明。

选择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

1、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的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2、除上述情形外,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使用下列房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0)使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1)使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12)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3)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4)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的,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将住宅楼内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做出承诺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以及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4、根据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第11篇:企业住所证明

企业住所证明

沾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开办的沾化冬枣高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企业名称),住所设于沾化县 下洼镇北陈村,其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有社联合社所有。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12篇:企业诚信证明

企业诚信证明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公司)在过去三年中,未发生以下行为:

1、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2、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3、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4、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5、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6、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7、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8、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9、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10、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1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12、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同时证明,该公司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发生以下事项:

1、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终止的;

3、资格证书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格的其他情形。

特此证明。

建设行政部门(盖章)

2013年 6月25 日

第13篇:企业诚信证明

企业诚信证明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公司)在过去三年中,未发生以下行为:

1、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2、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3、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4、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5、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6、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7、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8、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9、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10、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1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12、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同时证明,该公司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发生以下事项:

1、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终止的;

3、资格证书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格的其他情形。

特此证明。

建设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企业诚信证明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公司)在过去三年中,未发生以下行为: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6、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7、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8、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9、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10、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时证明,该公司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发生以下事项: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建筑业企业依法终止的;

3、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4、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特此证明。

建设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第14篇:企业接收证明

企业接收实习证明学院:

兹有你院专业学生自愿来我单位实习,实习工作岗位为。

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单位会在学生实习期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岗位指导工作,培养学生职业道德,提高学生业务素质,对表现好的学生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优先安排就业。

特此证明。

单 位地 址:

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单 位 盖 章:年月日

第15篇:企业就业证明

就业证明

兹有本公司员工…….,身份证号…….,于……年…….月…..日进入我司…..部从事……..岗位工作。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备注:此证明在该员工离职之日自动废止。

第16篇:企业接收证明

企业接收实习证明

学院:

兹有你院 专业学生 自愿来我单位实习,实习工作岗位为 。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单位会在学生实习期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岗位指导工作,培养学生职业道德,提高学生业务素质,对表现好的学生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优先安排就业。

特此证明。

单 位 地 址: 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第17篇:企业接收证明

企业接收实习证明

学院:

兹有你院 专业学生 自愿来我单位实习,实习工作岗位为 。

实习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本单位会在学生实习期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岗位指导工作,培养学生职业道德,提高学生业务素质,对表现好的学生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优先安排就业。

特此证明。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第18篇:企业住所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

1、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图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

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

章或签字。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第19篇:供货企业证明

供货企业证明

供货企业证明

据《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白银出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8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标准》、《2008年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标准》以及年审申报程序(以上均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附件:

1、2008年钨品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标准

2、2008年锑品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标准

3、2008年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标准

4、2008年钨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标准

5、2008年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标准

6、2008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及钨品、

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年审申报程序

第三条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批复准予生产的冶炼加工企业。

第四条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钨品:相当于仲钨酸铵(ApT)生产能力3000吨(含3000吨,下同)以上(以2000年底前已具备的生产能力为准,下同),近三年出口供货量(相当于ApT)平均每年1000吨以上。锑品:锑品生产能力4000吨以上,近三年出口供货量平均每年1500吨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采选冶综合类企业、出口供货的产品中深加工产品所占比例高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通过国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正在进行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须在2001年12月31日前完成认证工作。

(三)钨精矿到ApT的主工艺流程回收率大于95%,ApT到钨粉回收率大于97%;锑精矿到精锑冶炼总回收率80%以上。

(四)钨精矿到ApT能耗小于1吨标煤/吨产量,ApT到钨粉能耗小于4.6吨标煤/吨产量;精锑冶炼能耗小于1.27吨标煤/吨产量。

(五)工业粉尘、废水、废气排放等环保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并获得省级环保部门批准;并须提供当年由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六)装备水平先进,主要设备、仪器、仪表是1990年以后制造的。

(七)冶炼企业所采购的钨、锑精矿及初级产品均是来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开采企业和取得出口供货资格的冶炼企业的产品。

对未达到以上各项要求的企业,原则上不予认证。

编辑本段第三章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程序

第五条由各地经贸委会同外经贸厅根据本办法第二章,对本地区申报出口供货资格的企业进行初审,并于当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冶炼加工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

第六条各地经贸委会同本地区外经贸厅,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仅限钨品,下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第七条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根据本办法第二章,对各地区申报出口供货资格的企业提出审核建议,并于当年10月31日前上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

第八条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根据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建议,对各地区申报出口供货资格的企业进行审定,并予以公布。

编辑本段第四章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的监督与处罚

第九条取得钨品、锑品出口供货资格的生产企业,须按季度向各地经贸委、外经贸厅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报送本企业采购原矿及初级产品的发票复印件,及外贸出口企业采购本企业钨、锑产品数量报表及税务发票的复印件。

第十条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负责对钨品、锑品生产和出口企业间签订的供货合同进行监督,并及时将情况报送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

第十一条各地经贸委会同外经贸厅对本地区具备出口供货资格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对各地具备出口供货资格的企业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取得出口供货资格的钨品、锑品生产企业,如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经查实,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取消其出口供货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于每年第四季度对取得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的生产企业进行年审,并于当年11月30日前公布通过年审的企业名单。

第20篇:企业自用证明

自用证明模板

证明

沈河区服务业局:

XXXX公司预购买XX家电(品类)XX台,单价为XXX元,合计金额为XXXX元,所购家电为企业自用,不对任何企业和个人进行销售。并由XXX为我公司办理。公司电话:XXXXXXXX办理人电话:XXXXXXXXXX

特此证明

附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XXXX公司(公章)XXXX年XX月XX日 注:审核时需要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工商执照原件,两个有效工作日返还。

企业办理以旧换新需带证件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4.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销售小票原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均需年审。

7.公司电话及代办人手机号。

8.新机商品型号及序列号。

9.以旧换新凭证原件。

10.办理几个以旧换新需要准备几套证件。

11.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

企业证明
《企业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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