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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39:42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读余华《兄弟》之有感

——张生福 2016.12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小说里有很多真情的描写,特别是上部,让我多次感动得流泪。宋凡平的乐于帮助别人,善良,高大形象,那种对李兰的挚爱,那种宁死不屈,最后悲惨的死去。李兰的善良,忍辱负重,对宋凡平爱,对非亲生的儿子宋钢的爱。李光头与宋钢,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在苦难和艰难的岁月想依为命,感情至深。林红与宋钢的深爱对方,在苦难的时候都在为对方着想。这些都是真情实感的描写,让我多次一边读一边流泪。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作者在细节方面的描述很有意思,细节上的描写是附着在情节骨架上的血肉,我们所能引起关注的不是一个梗概的波澜壮阔,却是细微处的彼此共鸣。而兄弟一篇于我是有很多触发点的,很多忍俊不禁的地方,也是值得深思之处。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把林红塑造得更加客观,更加接近实际。他甚至有意将林红的爱情淡化以此来突出令人在同类小说中不很长见的兄弟亲情。林红是在被李光头追得穷途末路的时候才慢慢注意到宋钢的。估且不说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盲目性,单是这份情意就是无法和与他一起吃苦长大的李光头相比的。余华把林红最终变成了林姐,这无疑让兄弟的感情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升华,宋钢的死在林红心里留下了短暂的痛苦,之后她便开始了别样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即便宋钢活着也不会看到的生活,那是一种堕落,是沉沦。余华一改笔下好女人的形象,变成了这么一个有些自私有些势力又有些小气的小女人形象,虽让人有些讨厌却正符合特定背景环境下女性形象的本质。她不让宋钢接挤落难的兄弟,他恨丈夫当初没有明确征求她的意见(事实是当时她是支持丈夫的),就拒决李光头的帮助,他为丈夫为了自己而做的那些不起眼的工作感到可耻,李光头才大气粗后她为又为自己当初那样对人家而后悔,甚至为情欲迷醉后都忘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这样一个女人也值得兄弟俩去爱? 曾经我以为兄弟就是“兄弟妻不可欺”的独立与尊重,也曾以为兄弟或许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和协与快慰。然读过《兄弟》后似乎才对其间的情感有些一支半解的看法,原来兄弟情可以是有着这般差距又有着这般天攘之别的人生命运的两个非同父母个体之间的难以割舍的情感,这份情感可以不因任何人所能想到的事件而改变,她这么永恒的屹在宋钢和李光头的心里,哪怕天翻地覆,哪怕生离死别;她也那么深刻地屹在每一个读者心里,经久不息。李光头说要把宋钢的骨灰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他最后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看着这样的句子,我苦笑着用眼泪为整部小说划出了几滴难以割舍的省略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伦理颠覆,浮欲纵生之中却有着那么永恒的情感。在看似并不复杂的情节中作家却用令人涕笑皆非且无华的语言塑造了两个从性格,语言,到爱情观,世界观都迥异的两兄弟形象,竟给我感觉不像是一个人所能写出的文字,并同时对人性欲望进行了深度开掘,反映了灵与肉的冲突碰撞。只要换个角度,你便会得出一个方面的理解。《兄弟》下部与余华其他的小说很不一样,作者很敢想,放得很开,用他自己的话讲“很放肆”,他把兄弟俩,把刘镇的众生万象放到了改革开放后这个浮燥却又是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大背景下,直至结尾都未曾收敛,大喜大悲的演怿看似有些荒诞却催人下泪的故事.

推荐第2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

(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

(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

(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我看他呀!*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推荐第3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余华兄弟读后感。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读后感《余华兄弟读后感》。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推荐第4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

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推荐第5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

品完了余华的《兄弟》,没有震撼,只剩悲凉与无奈。

《兄弟》分上、下两部,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重新组合成的家庭在*劫难中的崩溃过程。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中世纪的欧洲。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的开头多少有些恶俗,这也许是这部小说遭受批评的一大原因。套用何所依先生的话就是“实在太烂了”。光“太烂了”还不够,前边还加了个“实在”两字。但越往下看,我对这本书的思考就越来越多,看的也越来越深。同学和我同一天开始读这本书,却早我几天看完。她说:“你怎么还没看完啊!”我说:“你那是看书,我这是品书。价值观不同。”她戏说:“余华的文字很浅显,不用品就能懂。”我冷笑,不以为然。

终于,当“本书完”这几个大字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笑了。合上书,闭上眼,我开始从头回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很明显,余华想写的不仅仅是那一个个令人反感的“少儿不宜”镜头,可我一时间又找不到些合适的词句来断夺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这本书写的还有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选择与放弃,精神与物质生活。而*至今的华夏,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作者刻画那原本贪婪好色到后来不懈奋斗,让我从闻之作呕到萌生敬意的这么一个人,目的何在?是为了批判*时期的丧尽天良并且反映当时腐败社会的现实吗?宋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这么一个人,是否被*封杀了自我,因*泯灭了思想?

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在书城的一幕。当时爸爸带着我,给我选了几本书,其中有余华的《活着》。准备离开书城的时候,看见一旁有一群人围着,最前面放着一摞一摞的《兄弟》,记不清是签售还是什么了。喜欢凑热闹的我挤进人群准备瞧瞧这余华的另一本书写的是什么。可是还没等我拿起书,工作人员就走到了我面前,说:“小朋友,这本书不适合你看。”当时的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现在想起来,对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该作怎样评价。虽然书中穿插了种种所谓的“少儿不宜”,可是金子始终是金子,仍会发光。那个工作人员实不应侵占我阅读的权利。只要撇开次要,看到主要,以清透的头脑来品析即可。

李光头,宋刚……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现实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无法承受。或者说,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后悔永远是上天对于放纵的惩罚。

我读故我知,我思故我在。

推荐第6篇:余华《兄弟》

读余华《兄弟》有感

余华作为先锋小说的代表人物,其前期作品被认为是冷血的,没有人情味的,但后期作品逐渐让人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我想谈谈我对《兄弟》这篇小说的看法,

读完了余华的《兄弟》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不是亲身的兄弟可以如此相亲相爱,李光头和宋刚,虽然不是同一个父母的孩子,但仍然相处得很好,尽管什么都不懂,但是即使是关系很好的兄弟,也会在现实面前低头的。

文章塑造了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兄弟形象

李光头从小或许受父亲的影响,十四岁就偷看刘镇上女孩子的屁股,被称作“李屁股\" 而且凭借这一本是,吃到了好多人们寐以求的三鲜面。镇上的人们虽然对这个李光头有点儿反感,但是不得不佩服他的这种本领,而且这些人也希望从李光头那里让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这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弱点,贪婪。而李光头对也因自己有如此大的本领而自豪,因为这可以让他有面吃。李光头也是一个自大的人,总以为以自己的能力,完全可以征服自己喜欢的姑娘林红,但是在知道林红喜欢宋钢的时候崩溃,但是这并没有让他疏远宋刚,对他一如既往的好,而且李光头也是一个有生意头脑,敢想敢干,很有人情味儿的一个男子汉,虽然李光头是一个大粗人,但是很有生意头脑,因为宋钢与林红结婚,李光头愤然结扎,而后想童铁匠,张裁缝,关剪刀,王冰棍,余拔牙,苏妈集资七千块钱打算开个衣服制作厂,自己一人去上海联系顾客。但失败回来了。这些并没有把他打倒,他回来之后

想继续做福利厂厂长,但政府不答应,于是他在县政府静坐示威,而在这期间自己收垃圾开了一个垃圾处理厂,让政府不得不妥协,宋刚刚开始每天给李光头钱买吃的,但是在林红的离婚威胁下,与李光头断绝了兄弟关系。李光头开始收破烂,最后竟成为了一个垃圾收集站,赚了大钱!还清了童张关余苏的钱,他是一个有志向,有远见的人,而后去了日本,回来之后,在刘镇开了服装厂,洗澡堂,饭店,为刘镇提供了吃喝住,有生到死一条龙服务。成为了刘镇的GDP,每天接见记者等,成为刘振的人大代表,风光一世!

余李光头相比,宋刚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孩子,

宋刚的父亲宋凡平在*中被批斗而死,母亲李兰在几年之后因疾病而死。在宋刚的爷爷去世之后,跟李光头生活在一起,相依为命,后他们俩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宋刚在五金厂,李光头在福利厂。两个人依然感情如故,这期间,李光头在福利厂干的很出色,成为了自封的李厂长,两个兄弟感情出现破裂那是因为林红,宋刚喜欢林红,但碍于对母亲生前的许诺,拒绝了林红,内心的痛苦让他上吊自杀,被李光头及时救起。而后两个人结婚了,在一起了。从此两个兄弟感情疏远了,宋刚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在五金厂老老实实工作,下岗后做了搬运工,扭伤了腰,生活拮据,李光头让他做副总裁,他不去。他跟林红的感情也慢慢的冷却!最后无路可走在林红的请求下去找了李光头,李光头给他钱治病,派他出去宣传,不惜隆胸。在这期间,林红与李光头也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宋刚知道之后卧轨自杀!而李光头在宋刚死之后也过期了隐居的生活,研究俄语,最后小说以李光头说

宋刚是外星人而结尾。

这篇小说的结局发人深省,两兄弟的感情由近而远,最终宋刚无奈而死的悲剧是谁造成的呢? 不是某一个人,而是生活的现实,在我们生活当中,爱情和金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追求的,因为爱情两兄弟感情渐渐疏远,又是因为金钱因为生活,两兄弟的自身利益自身欲望已经不能顾忌伦理道德了,从而造成了这种结果。

余华的这篇小说不仅生动反映了人性的真善美,不是亲兄弟,却可以有那么深的感情,真是让人感动,同时也体现了人性的弱点,讽刺了人们的这些真善美在现实的利益诱惑面前是经不起考验的,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是对现实社会的反应,引起人们反省。

推荐第7篇:余华《兄弟》有感

余华《兄弟》 感

2011.10.20晚 广州南沙

做事一定要积极主动,这时之前经验总结。乘着刚刚看完这部小说的一点点热情,把这想法赶紧用书面的文字表达出来不失为一个好的做法。

《兄弟》看起来会觉得是大张旗鼓一部渲染兄弟感情的小说,读起来却不仅仅是这些。我越来越喜欢这种细节性的描写了“一顿饭中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一个眼神,脸上的表情…”。

我看的另外一些东西:宋凡平的顽强与乐观,林兰的爱与坚强,李光头的嬉戏与机智,宋刚的古板与勇敢。

李光头用一种滑稽的方式引人注意,却把它当做自己的一种资源,并且运用的如火纯青的地步。在与人交涉的过程中,必须要着自己的资源(别人的需求)才能得到对方的注意和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用描述偷看过的女人屁股来换取了一年的三鲜面、童铁匠的板车、余拔牙的藤椅…),所以首先就是得加强自己的力量;交涉的过程中夸奖对方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其实随时随地都不要吝啬自己的夸奖,他会给你带来很多的好处。李光头在得到余拔牙的藤椅的时候,运用的似乎恰到好处。

李光头这个几乎被人唾弃的拖油瓶,到最后去太空旅行,从没路可走,从一条狭缝,从一条窄路越走越宽了……

推荐第8篇:读余华《兄弟》有感

读余华《兄弟》有感

谭伟

第一次接触余华,跟大部分人一样,是从《活着》开始,开始着迷。接下来是《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一部部沉重而细腻的作品,向我展示了一个个余华的精神世界。

工作久了,因为忙碌,书也翻得少了。翻箱倒柜,在衣物箱里抽出了余华的作品全集,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兄弟》,一部余华10年前完成的作品,10年前已看过的作品,然后重看了一遍。

李光头和宋刚两兄弟的故事,特别留意书的封面的标题,\"兄\"是白色的,\"弟\"是黑色的,其余是一片蓝。未翻开书的内容就已被这三个颜色所吸引,余华已经向我们展示了这本书的基调:在波涛汹涌的蓝色海洋中,阳光、善良、内敛的哥哥与狡黠、聪明、奔放的弟弟,兄弟俩传奇而曲折的一生。

故事的背景依然是余华熟悉的*和改革开放后的时期,我发现余华的作品都离不开这两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可能跟他个人的经历有关。他是从牙医的职业开始写作的,那时候正是改革开放的初期。他的作品中也不止一次的出现了各种怪诞的\"牙医\",这是题外话。

宋刚是兄,李光头是弟,两个人异父异母,性格截然不同。但都坐上了命运的这艘大船,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中,艰难前行。余华将这段历史的沉重通过幽默、怪诞的笔墨缓缓展开,如同用毛笔在创作一幅山水画般,线条或粗或细或重或轻或长或断或延绵或中断,让人随着各种高低长短深浅的轮廓跟着跌宕起伏,连呼吸都是断断续续的。

一幅幅历史画面的铺展,带人回到那个年代。善良的宋刚最后却不得善终,卧轨自杀;狡黠的李光头腰缠万贯、富可敌国,最后甚至坐上飞船去外太空。两个人截然不同的命运,不同的结局,让人怀疑善良、忠诚、爱情、努力的真正意义。

故事发展的脉络一目了然,但每段急转直下的情节安排让人唏嘘不已。金钱背后暴露的人性丑恶、扭曲的人物形象、荒诞的人物性格,一波接一波,一环接一环,一面接一面,没有结束的边缘。看完,抚卷长叹,很长一段时间还会被书本的世界所笼罩着,乌云、冰冷、黑暗,久久不能忘怀。

有时想想,如果自己出生在哪个年代,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活法?随着历史波浪滔天的潮流,大起大落,奔腾不息,流离失所,居无宁日。后来终于想明白,无论哪个时代、哪种活法,根植于内心最深处的那份倔强、不安分终将主导一切。

王朔说:文化太可怕了,像食物一样,不吃,死,吃了便被它塑造了。

看的书越多,越觉得人生来迷惘,像《阿甘正传》电影开头的那片白色羽毛般,被或轻柔或凌冽的风吹着、托着、拽着、扯着,起起落落,经过一片片树林、一块块草坪、一条条马路、一群群人流……最后落在谁的脚边,被捡起、被踩踏、被忽视,然后,继续着心安理得的漂泊。

推荐第9篇:余华《兄弟》读后感:李光头的时代

李光头的时代

——余华《兄弟》读后感

向何

余华在他的小说《兄弟》后记里引用了一段耶稣的告诫:\"你们要走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大的,路是宽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的人也少。\"他说《兄弟》这部作品就是一部从\"羊肠小道\"出发最后到达\"遥远的天边\"的作品。

这部50余万字的小说讲的是中国\"新时代\"的故事,讲物质上开始得到满足的人们开始放纵欲望,讲各式各样的人在时代的洪流中不同的际遇。

小说的主人公李光头,一个\"反英雄\"式的人,说起来有点像《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他喜欢女人,喜欢金钱,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李光头是个怎样的人?

小说就是从一场可笑的闹剧开始的,主人公李光头的父亲是在厕所偷看光屁股时淹死的,本着\"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说法李光头十四岁时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被送到了派出所。从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他的身上就有一种猥琐的气质,余华不仅给他了这种气质,他还给了镇上几乎所有男人这种气质。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来向他打听他那天在厕所里看到镇上出名的美女的屁股,而他开始用自己的\"描述\"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一碗面。

现实也许并没有那么荒诞夸张,但却说明了一个道理:很多人不去做的事情并不是不想做,而是怕被别人说。到底不受道德约束的服从欲望的人更恶劣还是背着人偷偷打听的人更为恶劣?大概两种行为都很恶劣,然而后一种大概是做的人多了,别人又常常不知道,所以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更需要批判第一种。

然而当李光头开始发迹的时候,所有这个人物身上的\"猥琐\"都变成了\"高尚\",金钱得到崇拜的时代谁有钱谁的行为便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有句话说\"自古笑贫不笑娼\",很多人也许不是这样想,更多的人就是这样想,还有人偷偷这样想。

当李光头成了有钱人时他对女人的追求成了正当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有能力去追求,因为金钱傍身的他看上去比自己那个老实巴交的兄弟宋钢更吸引人。他像是现在社会里的所谓土豪,钱有很多,追求的东西很多,懂得不见得多。然而尽管懂得很少却是很多人连想象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比如兄弟的妻子,比如他要登上月球。

宋钢最后死去,李光头最后活的很好,尽管他再也找不到\"宋钢味道\"但是他终究活的很好。他于是费劲心机的怀念一块长大的兄弟,人们因为他的怀念而得到另一个商机——搜寻宋钢遗物,他们支持他的怀念,无论他怀念的是谁。

宋钢诚实善良,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会爱上他,宋钢腼腆克制,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可能背叛他。背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最后你发现你背叛的并不值得,悲哀的是因为你没有觉得自己因为那些不值得的东西而去背叛真正值得的东西的行为并不值得。事实上大概也并没有什么值不值得,无论是怎样的人生,无论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人们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人们也都在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兄弟》讲的不仅是宋钢和李光头两个人,他们是两类人或者那个时期中国人身上的某种共性。而余华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种思想完全交给了自己作品中的人,你可以从每一个人物身上体会到那种可喜可悲的心情,感慨时代境况,命运捉弄,然而他到底是没有多说一句,他把自己摘出去了,只剩下里那样的一个世界。于是《兄弟》里剩下李光头的时代。

推荐第10篇:余华《兄弟》——我的阅读

仅仅是为了想说点什么,我买了一套余华的《兄弟》,并且坚持着读完了三分之二。没有失望,因为就没有希望过。以前读余华的《活着》,就是一次没有快感的阅读。

我不敢说《活着》不好,这部小说获得了很多人的喜爱,而且,得了那么多的大奖。我想,肯定有它的原因的。只是,他没能满足我的阅读需求,所以,我不喜欢。《活着》里的那种对苦难的简单表现,对年轻人是新鲜的,对外国人可能也是新鲜的,对于我这个不太年轻的中国人来说,是不新鲜的,所以,我不喜欢。

阅读感受是一种很个人化的体验,与阅读者的生活阅历,生活体验,文化背景,甚至年龄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我想,不同的作品有其不同的读者群的。琼瑶的爱情故事,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显得太幼稚,但对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来说,能够满足他们对爱情的甜美幻想,所以,少男少女们喜欢也就不足为奇了;韩寒那种装模做样的深刻尽管浅薄,但他对中国教育的仇恨让那些同样对中国教育很仇恨的年轻人很解气,所以,赢得一些年轻人的喝彩就很正常。

有读者喜欢是一回事,作品的好坏是另外一回事。阅读感受决不能等同于文学批评,阅读感受是一种很个人化的体验,但文学批评是应该有其客观标准的。文学批评的客观标准最起码的一点是:作为一个作品,从专业的角度讲,它这个”活“做的怎么样。

毕飞宇的〈玉米〉尽管激不起我的阅读欲望,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叙述和对农村女孩的心理把握很老到。

〈活着〉尽管比〈玉米〉更激不起我的阅读欲望,但它作为一种我不喜欢的风格的小说,把自己展示的还是比较充分的。因此,我不敢说它不好。

但对余华的〈兄弟〉,我可以勇敢的说一句:这是一部很糟糕的小说。李敬泽说它“太简单了”是给余华面子的批评,这部小说不是简单的问题,是浅薄粗陋的问题。单从“活”的角度讲,说它是“三流小说”都是夸奖它。

《兄弟》的语言是臃肿粗笨的,情节设计是浅薄无聊的,人物形象是脸谱化没有血肉的。老实说,拿起这部小说前,我是做了坚持着也要读完的打算的,但读了不到三分之二,我还是放弃了自己最初的打算,放弃了自己的坚持:我不想折磨自己。

《兄弟》的开头足足用了两万字围绕着女人的屁股来写,对此,黄惟群先生有着精当的分析。的确,余华的这个开头很失败,失败的不是他写了什么,失败的是他什么写的不好。惟群先生说它“极低下的,粗俗、无聊至极的”,“即使将之当作色情小说都不够格。它没美感、不提供诱惑,连最色情的人看了都引不起色情念头。”

的确如此!

读这段文字,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眼睛发着绿光,奋不顾身往前扑的余华。不过,他奋不顾身扑向的不是文学自身,而是女人的屁股。我不知道是女人的屁股还是女人屁股后面的市场让余华眼放绿光。如果是屁股惹的祸,建议余华多自由自由,就不会对这种单纯的动物性的下半身这样痴迷了。女人,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有趣,而是因为不太无趣才吸引男人的,包括女人的下半身。不过,对于余华这样有身份的男人,我不太相信他会饥渴,我怀疑是女人屁股后面的市场让余华如此奋不顾身的前扑的。如果是这样,余华对市场的这个迎合也太拙劣了,随便一个黄色网站的随便一个图片也胜过余华这两万字的描写。

文字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可以折射出作者的品位、兴趣和心态等等精神层面的东西。我读托尔斯泰的文字,总能感受到他文字后面有一股静谧之气,这股静谧之气既来自他优裕的贵族生活,也来自他高品位的精神追求。在他的作品里,我很少能看到外在于文学的东西的影子。而当代中国许多作家的作品里,我常常看到的都是一些盯着名,盯着女人,盯着金钱的写作。由此我想,中国的稿费太低,作家太穷,所以,中国出不了托尔斯泰!

其实,据我所知,中国的作家里也有很有钱的,可在他们的作品里,为什么我还是能看到很多那种外在于文学的写作呢?我想,这只能从他们不太高的精神境界和暴发户心理上寻找原因了。

在文学阅读上,我一直奉上海的一位著名文学理论家的一句话为圭臬,作品首先是道德的力量,其次是作品里显示出的见识,学问和感情的东西,最后才是作者的才华。

让我们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一下余华的《兄弟》吧。

〈兄弟〉里有道德的力量吗?

没有,连不道德的力量都没有!余华有“恶”癖,惟群先生说这是余华的兴奋点。的确,余华用了两万字写女人的屁股,也不惜篇幅写李光头喊叫着“我有性欲了”搞电线杆,写男主人公被红卫兵打死也是极尽渲染,不惜笔墨。写的怎么样?写的不好,写的没有力量,恶也没有恶出花来。

余华描写的屁股“连最色情的人都引不起色情的念头”

看着余华描写的李光头搞电线杆,我总觉得是余华自己坐在书桌旁边写边喊叫着“我有性欲了”

男主人公被红卫兵打,简直比江青时代文学作品里的英雄还要英雄,怎么打都不死,好不容易快死了,还要矫情地对汽车站售票员说一句“买一张去上海的车票!”

小说的力量来自哪里?小说的力量来自细节,来自细节的真实,来自典型环境下典型人物的细节的真实!

〈铁骑兵〉也写的是恶,写的是战争,但作者对战争残酷性的表现照样也能够产生震撼的力量。余华的没有力量不在于他写了什么,而在于他写什么写的不好,在于他的胡编乱造!

把握真实也是一种能力!

很多人都经历过那场战争,但只有《铁骑兵》的作者写出了令人震撼的《铁骑兵》。

最早知道肖洛霍夫这个名字是从七十年代的《参考消息》的一则报道,这个报道说从当时苏联的民运组织传出消息,说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不是自己写的,是他根据自己岳父一部小说的手稿改编的。证据是肖洛赫夫根本就没有经历过那场战争,不可能写的这样真实,恰巧他的岳父是一个经历过那场战争的白俄军官。

我读完《静静的顿河》后的印象是:肖洛霍夫要么是个天才,要么是个骗子!的确,《静静的顿河》里对哥萨克骑兵挥舞马刀砍人的逼真描写,对于主人公在红军和白军之间的摇摆,都不免使人也产生这样的疑问,没经历过那场战争的肖洛霍夫怎么这么熟悉那个时代的生活,怎么对那个时代的人物心理有着这样深刻准确的把握?

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肖洛霍夫是个骗子的情况下,我更倾向于认为,肖洛霍夫是个伟大的天才!

优秀的小说家就有这样一种本事,可以把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写的很逼真。这是一种能力,小说家最重要的一种能力,把握和还原真实的能力。

余华显然不具备这个能力,《兄弟》里的人物心理把握是肤浅的,人物形象的塑造是脸谱化的,干瘪没有血肉。他不具备深刻把握时代,深刻把握时代中的人物心理的能力,这是写实小说家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

在网上看到一些余华对一些批评的回应,他说自己的每一部作品都伴随着批评声,只有自己的下一步作品出来,对这部作品的批评声才会消失。

我觉得余华在面对批评时比他在写小说时显得可爱。面对批评时的余华机智而且不乏幽默,而写小说中的余华呢,却显得笨拙而可笑。

在我对余华的阅读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阅读随笔。余华发表在《读书》上的那组文章让我对余华有几分敬意,那种尖锐的被刺疼得阅读快感让我相信,余华是很有才华的。但有才华未必就能写好小说,尤其是写好现实风格的长篇小说,有才华可以写好散文,可以写好随笔,甚至可以写好短中篇小说,但未必能写好长篇小说。长篇小说需要懂生活,懂人,没有一定的生活积累和思想积累是写不好长篇小说的。

在阅读长篇小说方面,我有一个阅读之前的挑选标准,那就是高产作家的作品一概不读。一部好小说可以把一个作家多少年的生活积累和思想积累掏空,我不相信那些一年一部的长篇小说里能有多少有价值的东西?

余华的《兄弟》虽然也是沉寂七年后的出山之作,但余华复出之后一脚踏入的是他不擅长的领域:写实风格的长篇小说。

余华的才华足以支持他去散文,去随笔,去“先锋”一下中短篇小说,但不足以支持他去60万字长篇小说。或者说,这是两种才能,两种不同的才能!

余华写《兄弟》时的语言臃肿粗笨,一点也没有他散文随笔或者回应批评时的智慧和灵性。想一下,一个没有多少容量的故事,硬扯成60万字,语言能不臃肿粗笨吗?这部小说的叙述一点都不是余华自己所推崇的“密集”和“强度”,这让我产生了一个疑问,余华的创作实践为什么如此背离自己的创作理念?是什么力量造成了这个现象?我有一个不太自信的揣度,稿费是按字数计算的,是金钱让余华发疯!让我们按照这个思路继续揣度下去,一个编辑有了一个策划,让沉寂七年的余华再度出山,会是一个很好的炒作点,于是,这个编辑联系了余华,开出了丰厚的条件,于是,余华心动了,开始了一次他的没有充分准备的写作,于是,出版社大挣了一笔钱,余华也大挣了一笔钱。

这是一次金钱魔棒指挥下的文字的狂舞吗?

我不知道。

作为一次商业上的策划,出版社和余华都是成功的;作为一次文学创作,余华是失败的:这是一次疯狂的自杀式写作,毁掉的是余华自己的文学名声!

( 写作之中看到了惟群先生的评论,我就停笔了。有如此到位的分析,我再发言就显得多余了。后来一想,他牡丹,咱蔷薇一下就不行吗?于是,我又拿起了笔,坚持着把这篇稿子写完了。但愿不要比惟群先生的评论差的太远。)

五月九日于漏雨斋

第11篇:读余华作品《兄弟》有感

读余华作品《兄弟》有感

李秋杰

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余华

前段时间有幸重新拾起了余华的作品《兄弟》,余华的作品我一向都不会只看一遍,《活着》我看了三遍,哭了三回,看了电视剧《富贵》,看了电影《活着》都不止一遍,我对父母时代的那段岁月十分痴迷,我特别想知道父母甚至是爷爷奶奶是怎么度过那段艰难的岁月的,我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知道那个时代的机会;《许三观卖血记》看了纸质版的书,看了电子版,也看了韩国的电影《许三观卖血记》前段时间也一同看了《在细雨中呼喊》。余华的作品就是这么写实,让人仿佛就是置身那个激流涌荡的时代,跳入那场让人余生都会留下烙痕的文化大革命中去。

《兄弟》就是横跨那段时期的伟大作品,余华将自己的写实功底发挥的淋漓尽致,犹如看了一场时长特别长的纪录片,喜怒谩骂,人生的起起落落,文化大革命中每个人的嘴脸,面对自己的利益时每个人的心理拿捏得十分传神,这些都是读完之后的感觉,就像很舒服的大醉了一场,醒来虽然一切依旧,但是每一个细节还都记得那么清晰。

我在大学时期曾经两次在图书馆打开了这本书,但是我翻了几页之后我就在想,怎么还有这样的书啊?太恶心了吧?过了一年之后,再次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同样的场景,比之前多看了几页,觉得还是不能接受,我当时想的是,再伟大的作家也会有那么几部书是庸俗不堪的吧?直到毕业后半年,因为工作的原因,每天早上要坐20分钟下午20分钟的班车,我觉得这段时间不利用起来实在是可惜,就重新拜读了余华大师的这部让我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那样的著作。

好了,交代完前面的背景,下面直接说重点,故事的梗概就是以李光头和不同父不同母的兄弟宋刚的传奇一生,李光头的爸爸臭名昭著,年轻时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而掉进去淹死,所以就跟母亲李兰相依为命,宋刚的母亲因为得病去世,就跟爸爸宋凡平一起生活,命运的安排,两家组合在了一起,于是,就开始了兄弟俩的幸福而又悲惨的一生。

为什么之前一直看不下去呢?因为开篇就是李光头在厕所偷看女人被人抓了,余华大师描述之详尽,令当时充满理想主义的我阵阵作呕,怎么会有人把五六十年年代的露天厕所描述的那么仔细?我实在看不下去,就这样错过了这部好书,错过了李光头的调皮搞笑,脑洞大开,错过了宋刚的温文尔雅和胆小善良,错过了好爸爸,好丈夫,好男人宋凡平。不过,好书什么时候看都不晚,我再次在脑海里完善了文化大革命时的细节,知道了\"红卫兵\"们的\"壮举\",知道了好人不一定活的很好,知道了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悲哀,每个时代都是最好的时代。

《兄弟》这部小说是分上部和下部,上部主要讲的是兄弟俩小时候的一些故事,包括李光头的一些小流氓行为,宋刚经常会被欺负,再到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一些疯狂的举动,母亲李兰病了又病,父亲宋凡平耐心地爱着这个来之不易的小家,到最后父亲被红卫兵活活打死,母亲李兰去世,爷爷去世,就剩兄弟两人在这世间相依为命。下部主要讲的是改革开放时期人们的浮躁,物欲横流,宋刚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李光头捡起了破烂,在政府门前,后来创业成功,摇身一变成为了大老板,宋刚成为了这个超快节奏时代的淘汰品,连续做了很多工作依然养不起自己最爱的女人,之后毅然外出打工,靠卖保健品挣钱,一出就是好几年,李光头成为富豪之后,重新追求起了兄弟宋刚的老婆,并成功到手,宋刚回到家后得知此事,卧轨自杀,至此全书完。我用了半个月的闲碎时间看了这部书,有笑有泪,当然是哭的多,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简直是我都想冲过去打那些所谓的红卫兵们,看到父亲宋凡平惨死车站,我哭了好久…

怎么说呢?我觉得那个年代的人们应该是印象更深刻吧?我虽然90后,但对那段时光着实着迷,我太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每个经历过的人都怎么想,这也许就是情结吧,就像冯小刚导演拍的思想类的电影一样,都是有情结在里面的,就像9月30上映的《芳华》,我一定会去看的,我相信冯导的这部电影不会差的。

《兄弟》这部作品我就不赘述了,我只能说,喜欢的话可以看看,上部刻画的人物形象还是十分饱满的,到了下部可能李光头的形象有点稍微神化,但是,瑕不掩瑜,大背景是不变的,我不敢妄加评论,只是个人的读后感而已,给大家算是一个分享吧。

第12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作业:结合《活着》的阅读,谈谈对张福贵形象的理解。

文章首先从一个去民间收集歌谣的“我”遇到名为“福贵”的老人展开,进而引出一系列关于福贵的故事。老人一直在和老牛“说话”,念叨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作者在此塑造了一个暮年落寞,沉湎于往事的老人形象。

福贵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他年轻时不学无术,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还染上了赌瘾,最终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全输光了。“我重新站起来,像只瘟鸡似的走出了青楼”,以及遇到老丈人的的回避,害怕的心理(以前他总是戏耍老丈人),突出了这位纨绔子弟的浪荡却又懦弱的特征.

接着福贵慢慢适应着那种从阔少爷沦为普通人的巨大落差,每天下地干活,并在这种劳动中成长,渐渐对过去的奢侈生活心生反感。某天福贵与人打架时,被国民党大兵抓去当俘虏。在当俘虏期间遇到了与其渊源深厚的春生,并一起绝处逢生,遇到解放军,最终得以安全回家。在体验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之后,心中怀着与家人团聚的信念,福贵意识到了活着的意义。回到家后福贵发现女儿哑了,儿子也对他生疏许多,人民政府把龙二抓了去,说他是恶霸地主,给毙掉了。“毙掉龙二后,我往家里走去时脖子上一阵阵冒冷气”, “这下可要好好活了。”,反映出福贵劫后重生的庆幸和顿悟活着的可贵。

生活的脚步就这样走着,单调而乏味,孩子们也长大了,接着凤霞出嫁了,有庆却想他姐姐,经常哭闹,以致于福贵动手打他,事后又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鼻子一酸,眼睛也湿了”。这里的一系列描写,突出了福贵严厉,冲动却又慈爱的形象。

某天凤霞意外地回来了,与福贵一起生活。不久人民公社运动兴起,炼钢炼铁,接着家珍病倒了,不能再干重活,并且病情日渐恶化。而后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抽干了有庆的血,导致他死了,而县长就是春生。接着春生被打成走资派,上吊死了。凤霞嫁给万二喜,不久就怀了孩子,生育时难产死了,接着家珍死了。 这样的日子过到苦根四岁那年,二喜死了,二喜是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两祖父就这样生活着,直到某天苦根也被噎死了。福贵看着身边的人纷纷离他而去,有时伤心有时踏实,更多是无奈,和对苦难的逆来顺受。

第13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 《第七天》

新星出版社2013年6月版

人间的最后一片净土存在于死无葬生之地

——读余华《第七天》有感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 创世纪》

主人公,男,杨飞,41岁,已死。其养父,杨金彪,已死。其前妻,李青,已死。其好友及邻居,已死。

第一天,生命的逝去。杨飞的灵魂游荡在人间,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看到家门口贴着通知去殡仪馆火化的纸条,带上预约号“A3”,前往殡仪馆。

殡仪馆,分为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分别对应着普通人、有钱人和有权人。

分别陈设着塑料白椅、高档沙发、豪华套房。

分别享有着几百元的骨灰盒和几百元的寿衣和死无葬身之地、几万元的骨灰盒和几万元的寿衣和高端洋气的墓地、价值连城的骨灰盒和价值连城的寿衣和永垂不朽的墓地。

普通人默默低语,走向国产焚尸炉,有钱人大声喧哗,走向进口焚尸炉,有权人昂首挺胸,不需要焚尸。他们需要政府维系着自己是因公事劳碌而死的谎言,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流传千古。

杨飞就是没有墓地的普通人。没有墓地,去向何方?

就这样,他从殡仪馆茫然地走出,继续游荡。

第二天,婚姻。前妻李青,白富美,深受上级赏识,经常出入上流社会的应酬场合。但她很是清高,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一无所有老实巴交的屌丝杨飞,心甘情愿地照顾双方父母,死心塌地跟在杨飞身边两年多,正准备要孩子的时候,她心中的野心被一个海归博士给点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却还是带着愧疚离了婚。

随后被那博士传染上性病,再婚后的生活也极其不幸福,与海归分居后捧着自己破碎的心灵,甘愿被某官员包养,官员出事后,只顾自己逃走,李青落网前在家中浴缸自杀。

游荡在尘世间的李青又回到一开始的出租屋,遇到杨飞,不断地怀念着这个小屋的温馨,杨飞怀抱的温暖,开始眷恋活着。最后,因为要赶去一场为她准备的盛大的葬礼,她很快就离开了。

第三天,亲情。杨飞是从火车厕所里生出来的,生母一个不小心,将他从蹲坑的洞里漏了出去,但他幸运地活在了火车车轮中间的铁轨上。扳道工杨金彪当时21岁,看到了这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顿生怜爱之情将其抱走,含辛茹苦拉扯大。

当生父生母将其接去北方过好日子时,杨金彪满含笑意爽快答应了。但是,住在那个看似宽敞,却充斥着兄弟姐妹夫妻间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声的房子里,他的心揪得紧紧的,没满一个月就回到养父身边。后来又变卖家产为养父治病,最终养父穿着唯一一套像样的铁道制服,游荡到当年准备丢弃杨飞的地方,默默死去。死后为了等杨飞到殡仪馆,成为了一个阴间引导员。

第四、

五、

六、七天,人间百态。暴力强拆,群众集体抗议,政府却唆使警察伪装成民众对政府大楼打砸抢,好让政府有理由逮捕他们。在小饭馆里,权贵们肆意吃喝赊账,威逼利诱榨取更多利益。为贯彻计划生育,医院强行引产,将27个未成形的婴儿随意丢弃入河水中,李月珍大妈为伸张正义却被预谋杀害。打工女鼠妹为了让男友承认自己买了部假iphone跳楼自杀,男友为了赎罪给她买块墓地去卖肾,最终也死于黑心诊所的刀下,等等。

这本书里充斥着两个字:绝望。但显然,这些都是曾经发生在社会中的真事,只不过这样极端的例子社会还是较少的,但却的的确确让人觉得荒诞。“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

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中国这个社会,从对毛泽东一人个人崇拜的单细胞穷王国变成现在价值观混乱物欲横流的社会,用40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国家400年的历程,足见其浮躁,或者说,这本就很荒唐。

或许这个社会,正像这部小说描绘的那样, 正在走向一场盛大的死亡。在道德底线沦丧的背后,我们感动地看到,正是这一群死无葬身之地的平凡人,坚守着人间里最后一片净土,坚守着一种旧式文人的清高甚至是迂腐,坚守着没被强权利益所压垮的最后一份骨气。

荒诞的现实必然会令人嗟叹不已。我们就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相信,这些可爱的灵魂,正在引领着我们,在这出戏里上演更多幕喜剧。

22120546 高远

第14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书笔记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的作者余华如是说道。

是的,余华先生的这句话很精炼的概括了《活着》这部充满血和泪的小说。看这本小说时候,我的情绪很不稳定,每次为福贵家里的慢慢好转而欣喜的时候,总被突如其来的悲剧所打击。看了两遍,哭了好多次,心想,福贵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可以经受这么多的苦难。

文章以一名叫福贵的老人,向他人讲述自己开始,以第一人称叙述,更具感染力 。福贵从他的悲剧的开始——40多年前开始讲起,先讲起福贵还是一个徐家大少爷,家境优越,但是自己这个“败家子”不珍惜这一切,喜欢嫖赌,并且嗜赌成性,接二连三的输到最后竟然把所有家产全部输光。“我”一家子一下子由衣食无忧变为穷光蛋。从此,悲剧开始上演。

不过,好在福贵从一无所有中清醒,但是悲剧的命运并没有改变。福贵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他而去。福贵经历了亲人的死去,亲手埋葬了自己的所有的亲人——我的父亲,母亲,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外孙苦根。但是,唯独福贵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活着》揭露了当时的一些社会问题,县长的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需要输血,学校召集五年级的孩子去献血,有庆就在其中。有庆的血型对上县长女人的血型,丧尽天良的医生为了救所谓的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可怜的有庆就是活活的被抽干血而死。难道县长女人的命是命,穷人家的孩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这个是当时社会的现状,医院里医生都忘记自己的天职是救人而不是杀害人了。有庆一开始因为自己的血型对上了,“高兴的脸都涨红了”,还很开心的对外面的人说“要抽我的血啦”,想法多么单纯,觉得为县长女人输血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看到有庆的死去,好难过,这个纯真善良的小孩子呵,就这样子被杀害了。福贵去找刘县长为自己的儿子“报仇”,却意外的发现这个刘县长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战友——那个与自己失散的娃娃兵春生。一时间福贵悲喜交加。也不再想去给儿子报仇什么的了,这也反映出福贵对这个社会的无奈。

作者余华就是用这种残酷的叙述手法,给我们一点一点的把社会假的那层外衣剥掉,露出里面血淋淋的残酷现实。联系到了现在的社会,在病人生死一线的时候,医院还是“秉承”着自己所谓的原则,先交钱,后救人。在学习医术的时候,医生们的宣词是那么

第15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活着》读后感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第16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先生的《活着》利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改变了许多遭受过或正处于苦难的人的生活信念,让他们重新定量生活态度,不知道大家看了活着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你会怎么写读书笔记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余华《活着》读后感,欢迎参考借鉴。余华《活着》读后感【一】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豪,当你失去全部财富,变得一贫如洗后,你会怎样?如果你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有慈祥的父母,温柔贤惠的妻子,还有单纯可爱的儿女,而当他们一个一个的被死神带走,从你的生命里消失后,你又会怎样?是崩溃到没有灵魂,每天行尸走肉般的呼吸和心跳,还是决定干脆放弃自己的生命,结束这痛苦的人生?

余华老师的《活着》就把这些如果变成了真实,他用细腻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人世间最难以承受的悲欢离合,讲述了生命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即使再鲜活的人物,在强大的命运面前,还是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苍白无力…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坎坷曲折的人生,并以此向我们诠释了活着的本质:活着,是为了活着。

每每想起那些艰难的岁月,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得粉碎。如果你真正走进主人公福贵的生活里,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你所追求的将不再是其他,而是简简单单的活下去。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奢望…

那么现在,想想自己,正享受着美好的青春,拥有父母和家人的关爱,健健康康,衣食无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上天的不公平,抱怨活着有多辛苦?

和主人公鲜明的对比,我们的种种不如意就像是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讽刺。优越的条件使人变得懒散。

如果说福贵的坚持和豁达,为我们谱写了一曲豪迈的生命赞歌,那么余华老师,便是最能把这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的人。而我们,在聆听之中,享受了一次生命的洗礼。

余华《活着》读后感【二】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果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活着》读后感【三】

读这本书前,就知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其实,我也只是需要一个悲伤的理由。但是,读到有庆死的时候,我真的很伤心。难以置信那个纯真的善良的少年,每天不辞幸劳的赤脚在学校和家之间飞奔,只为给两只羊喂草,自己吃不饱却从不忘记给羊儿喂草,他居然因为救人献血,活活被抽血过度而死!无知又善良的孩子,怎么不让人心疼?再也看不到那在乡间飞奔的身影,怎么不让人揪心?中年丧子怎么能不痛?!可是还是要活着呀!主人公富贵就这样一个个送走了所有他爱的人,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富贵和同样苍老的一头叫做富贵的牛,相依为命,渐行渐远。

就这样,薄薄的一本书写完了名叫富贵的一生,就这样,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啊~原来人生本就有诸多不容易的事,比起那个时代,生在现在的我们已经是该感恩了。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本就有许多起起落落,而每个人的人生中,本就有命数的差别。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其实用不着去羡慕别人,那些在你眼里成功的人,背后付出的血泪是难以想象的。

刚刚踏入社会的我,对于社会,人性,人生,真的是所知甚少。找工作中各种揪心,伤痛,迷惘。我害怕自己的一生会一事无成,害怕这个社会连一次机会都不肯给我,我也怀疑过,本科生真的就那么一无是处吗?我甚至都想要放弃,因为当初的踌躇满志已经消磨殆尽了,我看不到希望了,因为我还是觉得自己不该是一无是处的。

可是,我的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啊!只要努力还是有可能改变的吧!富贵年轻的时候挥霍,虽然以后也艰辛,但是至少充实,那样接二连三的打击,他还是活着。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啊~时候到了自然会发生。为什么要去考虑那些呢?为什么一点点挫折就想放弃了呢?现在是迷惘,是忧虑,最难过的是空虚,是没能替父母分担让父母失望,是当初的自信只换来如今的失落,是怨恨太过学生气的自己处事太不圆滑……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很快改变这近况,我只是想活着就要不停努力,努力就会有希望的吧,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呀!

第17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在《活着》一文中写到:我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因此,作者写出了《活着》,用简单、洁净、纯朴的文字,通俗流畅的叙述,真实贴切的表达,向读者展示了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的一视同仁,以及怎样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阅读这本书,在感叹于作者所表达的那种超然的态度之外,更被那充满温情与民间特色的语言所折服。我是农村长大的孩子,那些朴素的语言让我感觉回到了家乡,仿佛这是发生在我家乡中的一个真实的故事。余华写作的语言朴实,纯粹,白话,“俗气”。但正是这些直白纯粹通俗的语言,让我们一次次的感动,一次次的流泪,一次次的与生活做斗争,活着,活着!看似唠叨是余华小说语言的一个特点,其实不是唠叨,人们甚至可以用“简洁”来形容他的文字。就是这些简洁的语言里透露出了温情,并充分体现了我国民间特色。

在创作《在细雨中呼喊》时,余华已经开始在作品中透露悲悯的情怀,作品中的人物之间逐渐有了温情,这在《活着》中得到了进一步体现,温情已成为作品的主调。对于这种变化,余华这样解释道“我以前小说里的人物,都是叙述中的符号,那时候我认为人物不应该有自己的声音,他们只要传达叙述者的声音就行了,叙述者就像是全知的上帝。但是到了《在细雨中呼喊》,我开始意识到人物有自己的声音,我应该尊重他们的声音,而且他们的声音远比叙述者的声音丰富。因此,我写《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物不断了解的过程,当我感到理解得差不多了,我的小说也该结束了。”在《活着》中,很多语言都是符合人物性格的,如福贵在青年、壮年、老年时期的语言是随着他性格的改变而改变的,这样的语言更具说服力、更有真实感。

总体来说,《活着》的文字有以下几个独特之处。

一、叙述手法运不用文人的笔法进行环境的描写和人物刻画,而是以农民福贵的回忆,用“树下讲故事”的方式,达到高超的艺术效果。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余华深怕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会先入为主地影响自己对主人公的看法,从而影响到读者,所以,他选择了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来叙述。正如他在序中写的:“我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的幸运者。”而作家不仅仅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福贵的故事,通过他自己对小说中一位“收集民间歌谣”的“游手好闲”者的讲述展开。无论作家以歌谣搜集者,或福贵本身来叙述,都是第一人称,但是福贵之于歌谣搜集者,就变成了第三人称。这种叙述方式的转变,通过人物来叙述人物,更加真实生动地凸现人物的性情,也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性,使作家更好地,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对福贵进行描述和解读。

二、乡间自我讲叙的语言 《活着》采用的是倒叙的叙述方式,因此,叙述者即主人公福贵在回忆自己的一生时加入了大量的自我评价。

其中有对自己年轻时所犯错误的忏悔,有对自己生活的宽慰也有乐天知命的顺从。福贵在讲述中对自己的出场是这样介绍的:“我是我们徐家的败家子,用我爹的话说,我是他的孽子。”讲到妻子家珍时,他说“家珍是个好女人,我这辈子能娶上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现在想起来叫我心疼啊,我年轻时真是个乌龟王八蛋。这么好的女人,我对她又打又踢。”讲到儿子有庆时,福贵说“我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儿子。”谈到自己现在孤单一人的生活时,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些都是福贵在回顾自己的一生时发出的肺腑之言,他是带着感恩和忏悔的心态去述说的,所以,福贵一家人的命运呈现给读者是温暖的,是充满感情的。在叙述中,福贵在该责备的时候责备了,在该遗憾的时候遗憾了,在该宽慰的时候也宽慰了。通过这些自我评价的语言,读者也仿佛跟随着福贵又经历了一次人生。

三、《活着》一文中的俚语口语是很具民间特色的,既贴近人物性格又符合整部作品的背景。这也是《活着》的语言独具特色的地方。如福贵在输光家产后,他娘不怪他却怪他爹,“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句把这层意思表达得淋漓尽致。福贵在教训儿子有庆穿鞋坏得快时说“你这是穿的,还是啃的?”这样独特的问法恐怕也只能出自农民之口了。刚开始实行人民公社时,食堂天天都有肉吃,队长这样感叹道:“这日子过得比二流子还舒坦。”这些看似粗俗的语言实则反映出了当时的真实情况,天天都有肉吃的日子谁都愿意过,可这也预示了随后到来的大饥荒。老年的福贵在听到两个女人谈论村里挣钱最多的那个男人时这样说道:“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样的俚语口语既反映出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坎坷起伏后得出的做人哲理,也使作品充满了乡土气息,别具特色。

第18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导语:对于《活着》这部作品,各位读了有哪些感想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后感,供各位阅读与参考。《活着》读后感【一】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二】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

,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会时常的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却难以以厚薄来论,因为它们载负全是思想的激流。我时常思考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了人的视听的感受,如海浪般的震撼人的心灵,撞击人的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三】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第19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原创:蹦蹦六安语橙

余华的《第七天》把中国人的悲哀和善良都写绝了。

--北大教授黄燎宇

网友之所以会认为余华只是在做新闻剪报,是因为余华写的是我们已经视而不见的日常生活,太真实,触及了我们这个时代一些我们远远没有讲清楚、不愿意讲的东西。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张新颖

《第七天》是一个值得精细阅读的文本,绝不是网传那样简单的新闻堆砌和记录。

--北师大学教授张柠

《第七天》将视觉延伸到了整个社会,里面反映了一群人物的悲惨命运,在小说中读者能够真实地看到渺小而平凡的自己。

--青年作家贾飞

——摘自百度百科

早在2014年5月的时候,作家余华在一次采访中说,他一直有这样一种欲望,\"将我们生活中看似荒诞其实真实的故事集中写出来\",\"让一位刚刚死去的人进入到另一个世界,让现实世界像倒影一样出现。\"

余华试图同时塑造死者世界与现实世界,并通过死者来描写现实世界。就是在这种对自我期待的背景之下,新书《第七天》出版了。

这是继《兄弟》之后,余华时隔七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第七天》,首页以卷语开头。我一口气坐在桌子面前读完了,并不是说这本书的内容有多精彩绝伦,让人爱不释手。

相比于余华出版的其他书籍而言,这本书稍为逊色,不尽如人意。读起来就像把这些年发生的社会事件,编成这本书,逐一通过另一个世界的人,将真相娓娓道来之嫌。

余华作品向来被读者赋予了很高的期待,纵使《第七天》这部新作,一脉相承,但远不及《活着》和《兄弟》厚重,因此颇受争议。

书中把这些年发生大事件,比如弃婴、袭警、卖肾之类的话题,又重新搬到故事情节里面来,给人一种很无里头,看社会调查的感觉,有点残酷,又有点荒诞不经吧。

刚开始翻阅的时候,我以为写得是一个人物故事,通过这个人去揭露社会黑暗之类的书籍,可接二连三的一个又一个人物出现,随之而来的事件,八九不离十,但让人感觉有点泛泛而谈了。

不过文章最后杨飞和伍超的对话,触动到了我的内心。

“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都会,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无论怎么样,每个作者写一本书的时候,都赋予了他的思想价值。我们不是他本人,很难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只能说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理解这本书,因此最后对这本书的评价褒贬不一。

说好的人,拍手称攒;说不好的人,有的看完了,有点的只看了几页,就扔回柜子里,不闻不问。

但总得来说,余华每次描写父爱,情感拿捏得很好,每次都会被他笔下塑造的父亲,感动得稀里哗啦。

很久都没有看纸质书了,以后会多看纸质书,也会试着去写读后感。

因为有些时候看完一本书,强迫自己去回忆书本的内容,会加深我们对这本书的理解,更加深入的去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而不是看完就好了。

最近温度降得很快,很冷,记得添衣保暖啊~

然后很想吐槽一句,全长沙人都在等一场雪,我在湖南都等了两年半了,是不是欠我一个解释!

第20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篇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篇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余华兄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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