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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狼传奇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28 08:35:44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雪狼》读后感

《雪狼》读后感

早就听同桌说他有一本珍藏已久的好书叫《雪狼》,今年暑期刚刚到来,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他家,将这本垂涎已久的“宝贝”借了过来。

果然是“珍藏”,虽然他说看了好多遍,但仍旧像新书一样,整整齐齐,十分整洁。我津津有味地用了两天一夜的时间,把这本书仔仔细细的读了一遍,故事讲的是一头狼在雪原中,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如何成长和蜕变,最终成为一匹合格的狼的。里面的故事简直是太精彩了,超越了我曾看过的任何图书,尤其是讲到雪狼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如何面对族群中其他狼的蔑视和敌对,真是让我印象深刻,久久难忘。

放下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书中的一幕幕好像就发生在我身边。这里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不管人还是动物,想要成长就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苦难和煎熬,没有什么是上天注定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拼搏和争取。要成为超越自己的人就要付出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和艰辛。就好比我们的学习,要想比别人取得更好的成绩,就一定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和辛苦,一味的等待和犹豫只会让自己与机遇擦肩而过,最后空留遗憾。

推荐第2篇:《狼王传奇》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狼王传奇》这本动物小说,让我从中了解到了拟人化的动物生活。

故事讲述了一只拥有狼的血脉的雪橇犬巴尔托把救命的血清送到了指定的地方而立功的事,为了纪念它为人类做的贡献,人们在美国纽约中央公园里矗立了一座它的铜像。

我从这条狼狗巴尔托身上学到了许多美好品质。例如:听妈妈的话。虽然它曾经是一条狼,但是它信任妈妈是对的,所以走上了犬的道路。巴尔托把它最优秀的一面展现给了他的主人,使它登上了雪橇头犬的宝座。

在运送血清的路途上,大部分雪橇犬因为漫长的路途而冻僵,但是坚强的巴尔托依旧努力奔跑着。作为曾经狼王的它,大声呼喊它以前的臣民。狼群依然尊敬它,思恋它。在巴尔托的指挥下,狼群不伤害人们,而是帮人们一起运送救命的血清,最终运输到了指定地点。我还从巴尔托身上学到了做人要有领导力,学会发挥自己存在的价值

真不愧是“开卷有益”,我从这本书上学到了这么多优秀的品质!

推荐第3篇:狼王传奇读后感

狼王传奇读后感

巴尔托的妈妈是一条混血的挽犬,爸爸是一只凶猛的狼王,狼王的竞争是公平的,它爸爸后来被一只野狼黑毛夺去了狼王的头衔,最后又被巴尔托重新夺回来了。

在靠近白令海峡的罗摩镇,流行了一次白喉瘟疫,镇里的孩子们纷纷染病死去,能治好这种病,只能尽快注射血清。罗摩镇的镇长给许多的村子拍了急电,请求他们速援血清。各方汇集了许多血清,都送到了离罗摩镇最近的雷纳纳镇,但是最近的雷纳纳镇离他们还有一千一百多千米,途中有二十几个小村落,怎么尽快把血清送去呢?可在当时那儿既没有飞机,也没有汽车,只能用雪橇队来运送血清,事不宜迟,很快组建了一只雪橇队,当然由巴尔托带队,经过五天五夜的狂奔,终于把血清安全送到了目的地,近百个孩子们得救了。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巧,当时议会正在开会,一致同意建造巴尔托铜像。这年3月,在纽约的中央公园,就立起了一尊拉着雪橇的狼狗的精美铜像。

读了这本书后,狼王巴尔托这种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现在许多小朋友常常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根本不关心别人,看看《狼王传奇》吧!

推荐第4篇:雪狼公主读后感

我今天要向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叫《雪狼公主》,大家可能在想,《雪狼公主》可能是一本关于狼的科普书,可你们要这么想就错了,这一本书讲的可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下面,我就向你们介绍一下本书的主要内容吧!广告很短,请别走开。哎呀,说顺嘴了不好意思呀。

雪狼公主主要讲的是索菲、戴尔芬和玛丽安是伦敦所中等寄宿学校的学生,她们三个是形影不离的好姐妹。索菲还没记事时,妈妈就去世了。她和爸爸相依为命。但在她8岁时,爸爸因车祸而丧生。她就被寄养在妈妈的好朋友一一露丝玛丽家里,她对索菲十分吝啬,不愿在她身上花钱。等到索菲长大,她就把索菲送到了寄宿学校。《雪狼公主》描述了三个女孩每天都在做同样的事情,但,最令索菲期待的事就是期末旅行了。索菲想去俄罗斯的圣彼得堡度假,完成爸爸的梦想。但事与愿违,索菲被分到哈代去野炊。但这时,学校却出现了一个女士,她答应让索菲去圣彼得堡度假,但索菲由于买错了车票而被列车员赶下了车。在一个寒冷的夜晚三个女孩被接到了一个宫殿里。公主接见了她们,但公主却整天在宫殿中寻找宝石。当索菲吧这串宝石拿给公主时,公主告诉了索菲她的真实身份,索菲才是真正的《雪狼公主》。但假公主已经把那串宝石拿走了,她告别了俩个好朋友,自己生活在这宫殿里。但,当她正在惜别那串属于她、属于整个沃尔孔斯基的那串可以吊起一个人的钻石时,只老狼把这串钻石带了回来。

这本书教导我们要互相关爱、尊重自然、扬善惩恶这些非常简单但在我们生活中很少见的品质。这本书教给了我们很多,但最重要的还是自由。只有自由,才是这个世界上不被束缚的东西。有的同学可能说自由就是打电脑、看电视,其实不然,自由是纯粹的大自然,是释放自我、释放灵魂。

推荐第5篇:《罕山雪狼》读后感

《罕山雪狼》是许廷旺的中短篇动物小说集,书中描绘了内蒙草原上的狼、草原鼠、狐等动物的生活及其与人类的关系,展现了大草原上丰富生动的动物世界。这些作品谴责了人类对动物的残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呼吁建立人与动物和谐亲近的关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罕山雪狼》读后感1

最近,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罕山雪狼》。我被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

那本书主要讲冬天的狼饥寒交迫,只好到人类的村庄里来捕杀家畜。村里的人都很恨了狼,可唯独老猎人根巴说了一句:“苍生不可杀尽。”后几天,狼越做越凶,吃羊的时候把骨头都吃了,还把沾着羊血的雪都舔干净了。村里的男人组成两个队伍去杀狼,老猎人根巴让他们别去了,可他们不听,还说根巴不配做老猎人,胆子太小了。

可夜晚前一个人都没回来,根巴出去找他们以后,人们陆陆续续的回来了。唯独根巴和哈布没回来。巴尔去找他们,他找到了一个山洞,,根巴安详的坐在那里。他还找到了雪狼。原来根巴去年救5只狼崽,雪狼就是其中一只。是雪狼救了根巴。后来,巴尔掉进了洞里,雪狼为了救巴尔,自己牺牲了。

我非常痛恨格格头和其他的男人,他们不听根巴的话,擅自去打狼。中国有句话:狼是草原的保护神。没有狼,羊多了,草少了。没有草叫草原吗?狼也不是有意的,他们是被大自然逼的。格格头还不原谅根巴,你还想怎么样,他救了你的命啊!还说根巴没有关键时刻救了你但是他还是救了你。

猎人们,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做的事情都有目标,你们不能擅自去阻止。

《罕山雪狼》读后感2

动物的世界跟我们不一样,动物的世界是弱肉强食,优秀的动物才获得时间越长,我们不管怎样不需要去捕食。

今天读完《罕山雪狼》这本书,我才知道了动物世界多么的残酷,人类想要得到动物的皮毛有多么的疯狂。

《罕山雪狼》这本书是中国作家许廷旺写的短篇故事小说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和动物要和谐相处,这里面有很多故事:《罕山雪狼》、《少年与火狐》、《勇敢的金黄鼠》、《鸽王红冠》、《老人与狼》、《让狼逃生》和《最后一条狼》。

这里面最残酷的故事是《少年与火狐》,主人公是住在沙坨子的连根和和火狐和谐相处的故事,有一天连根在别的地方玩,突然窜出来了一只火狐,从此连根和火狐成为了好朋友,不过这一幕被想赚钱的豁子看见了,豁子就一直想要抓住那只火狐,不过猎人哈根也想在终年猎杀一只火狐,最后火狐倒在了猎人哈根的枪下。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和动物要和谐相处,我们不要再杀害动物,破坏环境了。

《罕山雪狼》读后感3

我读完了《罕山雪狼》这一本书之后,原本我以为《罕山雪狼》这一本书,是光说明罕山雪狼的,可是我一读,却不是这样的,知里面不只有罕山雪狼,还有少年与火狐、勇敢的金黄鼠、鸽王红冠、让狼逃生、老人与狼、最后一条狼,这一些文章,罕山雪狼我读了之后,我感觉,这一血狼虽然很坏,但是他们也不是没有感情的;我读了少年与火狐之后,我感觉少年和火狐非常的亲密,可是有一些人切想要抓住火狐,小男孩想要救火狐,可是火狐还是被杀了;我读完了勇敢的金黄鼠之后,我知道了金黄鼠和百舌鸟在一起生活,之后,金黄鼠为了百舌鸟而被狐狸弄死了,我应该学习金黄鼠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我读完了鸽王红冠,我感受到了,红冠因为受了很重的伤,所以就离开队伍了,之后被一只狐狸给追捕,就在关键时刻,一位猎人救了红冠,之后红冠和另一只鸽子一起走,另一只鸽子却被老鹰给吃掉了,那一只鸽子就是为了让宏观安全的逃跑;读完了让狼逃生,我感觉这一个小男孩非常的有爱心,他让狼有机会逃走了;老人与狼我感觉,这两个老人还有一个孩子和一只小狼非常的亲密,如果不是他们,小狼早就饿死了;最后一条狼,我感觉这一条狼很爱家乡。

推荐第6篇:雪狼之王读后感[推荐]

今天,我读了一篇了《兴趣语文》上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狼之王》。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深受感动,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叫罗尔的狼,它是雪狼之王,由于冰天雪地断绝了它们的食物来源,雪狼之王罗尔就带着狼群出来寻找食物,突然有两只野兔闪电般的奔跑着,两只小狼马上跑上去追那两只野兔,跑了一会,没有追上,让野兔逃了。罗尔非常生气,因为它认为让猎物在自己的眼前逃走是狼族的耻辱,于是它把两只小狼掀在地上,突然,出来一只叫鲁的狼,它是两只小狼其中一只的爸爸,他拦在罗尔的前面,不让罗尔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鲁就扑上去和罗尔扭打起来,鲁渐渐的招架不住了,罗尔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了鲁的脖子,过了一会,罗尔居然松开了它锋利的牙齿,而没有把鲁咬死。忽然,罗尔和狼群闻到了人的气味,猎人来了,罗尔看了鲁一眼,鲁明白了罗尔的意思,鲁就带着狼群跑了,而罗尔则故意吸引猎人的注意力,把猎人引向另一个方向。最后,罗尔用自己的身体制造了雪崩,罗尔和猎人同归于尽了。

这个故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有许多感想,首先我非常佩服罗尔的勇敢,它在面对强敌时毫不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次,罗尔那种做事认真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的“部下”让猎物逃走了,它们就必须接受惩罚,只有事事认真才能成功。最后就是罗尔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有许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就不惜损害集体利益,我不喜欢这种人。我们都要做罗尔那种大公无私的人。假如我们班有了困难,我们都要勇于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换取全班利益。

推荐第7篇:《狼王传奇》读书笔记

人与动物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其实距离并不远,只要你肯走进他们的情感世界,便能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

暑假看了《狼王传奇》,不禁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沈石溪对动物的钟爱,他竟可以把个个枯燥的文字化为动物的内心世界和生活点滴。刚看序言,就暗自为那只雄红面猴抱不平,当人类为私己之利把那罪恶的毒品强加在无辜的动物之上,难道人类就是这么毫无同情心的吗?不可否认人类的贪婪,对金钱的奢求,对权力的妄想,那些全都笼罩在人类的生活和思想中。相对于动物而言,至少它们还有对人类暴行的抗议。不难发现,其实动物比人类更忠贞,更具有所谓的人格!

我不敢想象在动物的世界里竟然还有母爱的仁慈,朋友的忠义,兄弟的争斗,恋人的不离不弃。“梅里山鹰”里的那个平凡的母亲令我吃惊。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骨肉的相残,面对难舍的亲情,它竟可以把两个孩子全都哺育成了傲气于天际的雄鹰。这个母亲费尽心思,用了很多种办法来融洽兄弟之间的关系,它知道,手足相残对于一个母亲而言是痛心的,而失去骨肉更是一种心如刀绞的疼痛,并且还会成为一个母亲心口上难揭的伤疤。正因为这个母亲的坚持,这种争斗在母爱的包容下慢慢消失了。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弃婴事件仍不断发生,让本该生活在父母之爱中的孩子无家可归,难道这些人就是没有感情的吗?难道他们丧失人格了吗?我想,对于梅里山鹰而言,她更适合“母亲”这个所谓的称号吧。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不仅仅因为万物的存在而精彩,更因为每种事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动物的内心世界也许很难理解,但是那份不羁的灵魂仍挥洒在这片土地,并深深的扎下了根。人类的自欺欺人在动物看来也许只是一种人格的鄙视,但是动物也有值得人类尊重的理由。

看了《狼王传奇》,我百感交集。生活中无情的杀戮对于我们人类又有什么好处可言,虽然只是对金钱的奢求,但是动物也是自然界的生灵,失去了它们我们必定也会走向死亡!保护它们,和平相处,又未尝不可呢?

推荐第8篇:传奇 读后感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文章展转在上海与香港两个地方,以香港战争为背景,腐朽的中国所谓的“传统”为切入点,增加了很大的悲剧色彩。白流苏与范柳原这两个人本应该是没有交集的,流苏来自传统的白公馆,里面的一切都过的很慢,与外界的花花世界实在是相差甚远。在这样一个传统的家庭,一个离了婚,近30的女人怎么会有人看得起?怎么会不被人唾弃?流苏就像是一个没有自尊的乞丐一样,在哥嫂的猛逼下苟延残喘地生不如死地活着。而范柳原则完全不一样,他是海外归来,他有钱有势有貌,身边又不乏女人,适合他的也就是纸醉金迷,他与中国传统的“矜持”“拘谨”格格不入,又怎么会与白流苏这样的女人有所交集?可是,不得不说这个故事很近人情,通过妹妹的相亲,让流苏与柳原有了初始的交集,或许正是因为柳原海外归来,或许正是因为柳原太习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所以,当他第一次接触白流苏的时候,那种新奇,那种兴趣,那种吸引才愈发的强烈与难以忘怀,一切安排看似不乎情理却又全在情理之中。

一次次地矜持与释放的矛盾,一次次地传统与发展的矛盾,让这两人在那矛盾的时代里不得不矛盾地或着,“纠结”已然不能成为刻骨铭心的感情了,因为它已经成为每一分、每一秒的必备品,甩都甩不掉,逃也逃不掉。

没有人会喜欢战争那种让人家破人亡,颠沛流离的形式,可是站在两位主人公的角度,真的应该去感谢战争,随着一座城池的倾倒,当一枚强大的炮弹在你的耳畔轰然炸开,两人再也没有顾忌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此刻,两人是透明的,所有的外界束缚都已经荡然无存,有的只是 :他只有她,她只有他。爱情,一直向往的自由爱情瞬间变成现实,没有顾忌,没有歧视,没有阶级差距,相比于背后倾倒的城池,他们始终坚定地站立着„„ “她是我的夫人,你该羡慕我们。”随着柳原对一个外国女人的这句话,整个故事戛然而止,有人说这是喜剧,有人说这是悲剧,而我留下的是淡淡的忧伤,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我,想起流苏对着镜子的手势与眼神,我轻轻地叹了口气。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翻译家傅协这样概括《倾城之恋》的故事,一个“破落户”家的离婚女人,被穷酸兄嫂的冷嘲热疯撵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陷在泥里时一悠扬突然震动世界的变故把她救出来,得以一个平凡的归宿,《倾城之恋》给人家印象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令我觉的精彩的一段是流苏到了上海之后,与柳原的那几场交锋,互相揣测对方的心意,尤其是那一夜,柳原拨了流苏房里的电话,对她说那些话及他们争吵的内容,流苏想到的是现实表达她想忽然内柳原结婚的意愿,但柳原的出发点是情感的,两方所思所想根本就是互相的,这场谈话将不欢而散,两人也因为这次的谈话了解到,流苏想柳原跟她结婚,而柳原却只想流苏做他的情夫。了解到这一点流苏激怒回上海白家,在这场比赛中,从游戏般的恋爱升华成真正的感情,并且结婚,有了完美的结局,在这纷乱的时代她没有被击倒。在风雨中立起了身子,在《倾城之恋》的爱情与我们现代的感觉不同,但又很相似,不同的是现代的女人不会像以前的人那样麻烦,那样的暧昧。相同的是现代的人一样会害怕输给他人,如果不是那场大战令双方看到自己是多么爱对方,他们的故事会怎样的,当天地都好象不再存在的时候只是对方还在,又或者连对方也不在的时候,还计较什么输赢呢?流苏是个好女人,但她在恋爱市场上却给人家低估了价,原因是她离婚,幸运的是使她正式成为了他的妻子,从婚姻的保障而得到经济上的安全流苏从此便可笑吟吟的暂时把生命告个段落,可怜的女人。

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的是如此的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伐,料想改编成剧本后仍旧动人,我曾急切地打听这个女主角是谁,据说是罗兰便觉的最合适不过了,尤其要紧的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忧郁而哀切的情调,我希望在戏剧演出时仍旧不会失掉它,而且更加强,这是一个胆怯的女子给人家逼急了才干出来的冒险的爱情故事,不会燃起自己心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哑的响声,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无论如何是结构和语言取胜,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对于爱情的这引自《诗经》的描述:“死声契阔,于子相悦,斥子之手,于子偕老》”

在我印象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范柳原谈论到让白流苏和他去马来西亚的森林去时说的话,他说:“我无法想象你穿着旗袍在森林里跑的样子,我也无法想象你不穿旗袍的样子。”白流苏和旗袍是一体的,至少在范柳原心里是这样的。我也觉得穿旗袍的女人,很美。上海女人一直都是很精致的,讲究美,讲究格调,讲究文雅,但是在那些表面光华的背后,其实都是孤独的心。我想,张爱玲心里的爱情,应该是足够美好的,不然,怎么会有倾城之恋这样看似波澜不惊,但却如此震慑人心的爱情呢?

我想白流苏应该就是张爱玲自己的写照吧,张爱玲一生孤寂,没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她给了白流苏这样的归宿,也是自己心中对爱和完美的婚姻的向往吧!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人诵烂了的句子,但是在范柳原向白流苏诵出来时,还是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么一个优雅地穿着旗袍的美丽上海女子,和这么一个风度翩翩而又似乎倦怠了人世沧桑的男子,他们在炮火和死亡的威胁中,终于明白,爱并不需要退却和害怕,爱只需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这样一段唯美的句子曾使相貌平平的李贵妃大受皇帝的宠幸,而理所当然,《倾城之恋》这样一个唯美的名字也使得人们都这样一部小说,有着不可置否的无比期待。

而张爱玲却让读者失望了,书中的女主人公白流苏并不是貌美惊人,范柳原也不是风流倜傥,而不期然的因素让他们的结合更是让人无法理解。把“倾城”一词的本来意义,颠覆、沦陷,这样一来,倾城之恋名副其实,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和范柳原,使他们在逆境中互相依赖,然后在一起。

白家,一个“破落户”,他们家的离婚女儿,穷酸刻薄的兄嫂,软弱无能的母亲。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女主人翁被逼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奸狡巨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馅入泥淖时将近毁灭时,一场震惊世界的变故把她救了出来,突然得到一个平凡的归宿。

这是《倾城之恋》给人的印象,有人说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

张爱玲的语言具有极强的画面感,白流苏”和“范柳原”,有着鲜明人物标签的角色。一个是存活在家庭的闲言冷语中的离婚女子,一个是不肯屈从命运摆布的坚强男子,两个人像两条射线,各自站在爱情的两个端点,却向同一个方向延伸,越来越近,却在战战兢兢中因为战争而走到了一起。

她跟他在去帮妹妹宝络相亲的晚宴上相遇,他请她跳舞,她会她妹妹不会的一切所谓跟得上潮流的事情,他被她吸引。

他看上了她,而不是她的妹妹。于是在以后的日子中她便越受排挤,都说她不是好人,一个让人看笑话的女子,连家里的侄女儿也欺负起她来。于是,她听了徐太太的建议去了香港,经过一番周折,见到了范柳原,然后他们在一起了。在香港,流苏过的是平淡无奇的生活,而范柳原依然继续他的风流日子。

这样一段感情本来就不被世人所承认,而白家的人也只是为了打发她出门,所以注定不会有应有的幸福。

在浅水湾一边山的高墙下,范柳原对流苏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历史上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这是作品最后给流苏和柳原的结局,作品中的香港是一座空城,地理上的纯粹的空城。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只是形式上的,这样的婚姻虽不缺少爱情,却总少了些现实的意味儿。《倾城之恋》,将恋情倒出后,人是活人,城却是空城。倾城的是作品中的另一个城,倾心的城,比喻上的城,无爱之空城。

《倾城之恋》,从一个反思维的角度写了时势成全的一对平凡的恋情,恰倒好处的为香港的陷落臆造了一个的借口,没有华丽的辞藻却精美得无与伦比,拒绝了做作拒绝了高姿态,以一种平凡的方式诉说二三十年代的爱情。

茉莉香片

我想正是因为她这一生的苍凉传奇,才写出了如此苦的《茉莉香片》,正如一壶茉莉香片,太苦了。 这个故事是发生在香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主人公聂传庆的出生和张爱玲差不多,他的家令他厌恶,父亲的蔑视,继母的讥刺,都令他抬不起头,再加上言丹朱的身世,他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倒霉的一个人。他幻想着自己如果是言子夜的儿子,那他现在的生活一定很幸福,所以他恨言丹朱,认为有了她才没有自己。以至到最后传庆有了要丹朱死的念头,。当我读到“他用一只手臂紧扶住她的双肩,另一只手工劳动和就将她的头拼命地向地按,似乎要她的头缩回到腔子里去”。我感受到当时传庆多年的怨恨发了。身世的卑微,命运的坎坷,生活的不如。一下子全涌出了这个未曾了解世事的少年的心,他内心的恶恨终于在这一时刻彻底释放。他忽视了那夜满天眨眼的星星,看不到他眼前那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心中浓烈的怨气让他透不过气,忽视了一切只知道报仇。他把怨气全部出在了言丹朱身上,言丹朱成为这一切悲剧的替罪羔羊,悲哀! 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随手轻轻一揭,却让我们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在一般的感觉里,苍凉就应该是灰蒙蒙的那种,有些恍惚;有些谜离;而她的苍凉偏不如此,五光十色的,温暖的,舒适的,但后来总归让你沉下去,沉下去,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成了朵云轩笺轩上的一滴泪球也不要紧,好歹仍是一个红黄的湿晕。

张爱玲笔下的苍凉总是湿润的,才分外的动人。

写那篇文章,并不是因为香片擅棋,就只是感觉棋道和茶道一样,里面也蕴涵很深厚的禅意,令人去怀想人生,人生如棋---但是不是所有的棋都是以胜负论英雄的,围棋中有一种无法消解的连环劫、长生劫,因为无法终局,只能以无胜负告终,是棋局中的珍局。有的棋手会因为巧遇到这样的棋局而欣喜莫名,其实想来也是和人生一样,棋逢对手的人生进退才是最有味道的,可是是否能寻到这样的对手留一局珍局,那可是机缘造化的际遇了呢。

下棋,当棋盘上无子的时候,那样空旷的广阔,就象人一生的起始,对于未来是茫茫无知的疑惑,长路漫漫,有平坦的大道,也有曲折的小径,并不清楚该往何处,从第一颗棋子落下,就开始了长长的选择的路,空旷的院落里有了足音,梦一样的旅程开始了,人在局内,又在局外,生死的演绎,世事的纠葛,自己演出自己的故事,用黑白的棋子在棋盘上描画着自己的影子,得失功过都黑白分明。其实,棋没有什么输赢对错的分别,只有境界的高下。棋盘上显示着一个人运筹帷幄的心胸,是否在做自己想做的人。当最后一字落下,生命就象那些被收起的散乱的棋子一样的时候,棋盘又空了,转眼过了一生。 都说棋逢对手,那个和你真心对弈的人在哪儿 却是个要用一生来解的谜。

沉香屑

1943年,张爱玲在周瘦鹃主编的《紫罗兰》上发表了处女作《沉香屑第一炉香》后,一鸣惊人,这年她23岁,与曹禺发表《雷雨》时同岁。周瘦鹃作为鸳鸯蝴蝶派代表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拍案叫绝。小说讲述的是战前香港的故事:一个聪明、世故、普通的上海女子葛薇龙,从求学心切的女孩沉沦为颇有声色的交际花,恋上纨绔子弟乔琪乔,最终因爱迷失的故事。我一直赞同张爱玲所说的,小说应当是自然流淌的,让情节本身去说明意义所在,比拟定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男女主人公以结婚收场,看似圆满的结局却饱含酸涩,磨难、痛苦、悲剧都将在波澜不惊的婚姻背后,暗暗上演。好似现实的人生总不是那么黑白分明。正如张爱玲早先即有声明,“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张爱玲笔下的传奇不会这么黑白分明斩钉截铁,她的金漆招牌是一脚把蚊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冷酷,然而永远不动声色。汤哲声先生认为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写爱情小说最深刻的是张爱玲,这个判断是大块人心的。我读了这个故事,内心一种不动声色的酸楚油然而生。

《沉香屑第一炉香》一改爱情小说的以往风格,开始释放女子个性及内心压抑。最佳表现便是梁太太在追求自己的爱情时,所闹出的种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琐事,显露了她内心的荒凉,展现了她本性的真实,没有一丝造作。女人也不再局限于厨房与卧室的小天地,像男人一样为了生活奔波,出入社会交际——这方式绝不健康积极,但多少因自主性而透出些可喜。《沉香屑第一炉香》这个看似滑稽、荒诞的故事,真实地描绘出战前香港的恐慌。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的人们不能安然地生活,整个社会就如鬼影般沉没,挣脱不开时代的梦魇。亲情淡薄而冷冽,真实的自我被隐藏着,带着面具去面对整个社会。

张作家的文字是一贯令人充满惊喜的。阻却性的文学言语给人一种新鲜感,有吸引人的魅力。如小说中的“虾子红”、“鸡油黄”、“鸽灰”等词,热烈的色彩奔涌而出,“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眉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食物的作用原来是这样的神奇,乍一看,只是让人觉得有趣好笑,颇有些市井俚语的诙谐俏皮,略显粗俗,然而真是糖醋排骨和粉蒸肉,将两个不同地带的女子形象呼之欲出,连性格间的差异都跃然纸上。

先读的《沉香屑第一炉香》,安安静静的读完后,抬头看见桌子上的台灯,正发出月亮黄的光,似乎与平时有些不同,大概心境是真变了,曾经沉闷的文字现在就像秋天南方屋檐下的雨滴,一点一滴的冷冷敲在心头。主人公葛薇龙第一次从姑妈家出来,回头看半山的豪宅时,“依稀还见那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里映着海色。那巍巍的白房子,盖着绿色的琉璃瓦,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她觉着姑妈家这座大宅充满了满清末年的淫逸空气,但她一心求学,顾不得这许多,只盼望着早与家中断绝关系的姑妈能资助她顺利读完大学,虽也耳闻过姑妈的丑闻,心里却只存着“出淤泥而不染”的念想。这时的她是懂事的,令人尊敬的。当经济拮据的她第一次见到房子里“金翠辉煌”的衣橱时,高兴得锁上房门一件件的试穿,女孩天生爱美,这种欢喜虽带着些小小的虚荣心,却还是自然又纯粹的。然而,“一个女学生那里用得着这么多?这跟大三堂子里头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葛薇龙意识到这些衣服都是姑妈特意为她准备的,为的就是把她培养成这皇陵里的交际花。在舞曲中她一夜未曾合眼,只想着衣橱里一条紫色电光稠长裙,连着对自己说了两遍“看看也好”,而后来却慢慢地适应了这大宅里的浑浊。也许理智上她对这种淫逸生活是否定的,但心底又是向往的,准确说来,她是“欲拒还迎”地走进了这个污浊的世界。

“黑郁郁的山坡子上,乌沉沉的风卷着白辣辣的雨,一阵急似一阵,把那雨点儿挤成车轮大的团儿,在汽车头上的灯光的扫射中,像白绣球似的滚动。遍山的肥树也弯着腰缩成一团,像绿绣球,跟在白绣球的后面滚”。这场大雨正是葛薇龙陷入泥潭不能自拔的前奏,我很喜欢这一段描述,这些景物总与主人公心情结合得恰到好处,处处透着精细巧妙。这时,葛薇龙在车上一心想着园会上结识的纨绔公子乔琪乔,却不经意被姑妈的情人司徒协硬给戴上了三寸来阔的金刚石镯子,褪也褪不下来。她越想越害怕,就开始跟乔琪乔谈恋爱,其实她对这个纨绔公子的爱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她知道他们这些人的规则,而乔琪乔也诚实的对她说过不会和她结婚甚至连爱她也不会,她却明知要陷进泥沼了也还要揪他这根稻草装装样子,直到发现乔琪乔和丫鬟睨儿也有私情,她终于想回上海去了,离开这个香港这个大染缸。然而这时,她又生了病,就像她自己想的那样,这个病仿佛是有意识的,是她“下意识不肯回去,有心挨延”。小说里有句很形象的描述:“她新生的肌肉深深的嵌入了生活的栅栏里,拔也拔不出来。”葛薇龙的心早已在这大宅里堕落了,她回不去了。

葛薇龙最后的抉择可谓悲凉,她为着嫁给乔琪乔,不惜随了姑妈的愿,作了交际花勾搭司徒协。而乔琪乔原本是想要娶个妆奁丰厚的小姐,最后在竟也在葛薇龙姑妈的劝说下娶了这个能“赚钱养家”的老婆。姑妈甚至教唆乔琪乔,等过了七八年葛薇龙不能“挣钱”的时候,找她“犯奸”的证据,就能轻易和她离婚。看看这些人的心,真真是冷漠冰凉,葛薇龙与他们周旋,只能是个绝望的死局。

人们常说,经典是不怕读的,有多少人读过,就有多少人留下了契合那个年代的感想。我们隔了这么久的时光看香港殖民时期“葛薇龙”,一种恐惧感也会透过文字扑面而来,因为她可能是身边的人,也可能就是你自己。在现今这个复杂的社会,葛薇龙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多少辛苦读了书的女大学生为了无法摆脱的虚荣和物欲陷入了曾经瞧不起的堕落与腐朽之中,而这些“葛薇龙们”由始至终都是清醒着堕落的,这才是“无边的荒凉,无边的恐怖。” 不劳而获的物质享受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人的一生又有多少青春可供挥霍。所以我们看到身边的“葛薇龙”们,即便劝说不了,羡慕也是大可不必的,靠自己双手得来的,始终拿得踏实些。

推荐第9篇:《传奇》读后感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写在前面的话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推荐第10篇:读《狼王传奇》有感

读《狼王传奇》有感

九(六)班刘群 辅导老师:李跃群 电话:15055110226常言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其实何止是人有情啊,动物身上也充满了个性和情感.如若不信,那就跟我一起来走近这位具有传奇色彩的狗族翘楚——尤肯.

勇获重生

狭路相逢勇者胜!

作为头犬的尤肯,领着一队挽犬正拉着主人疾驰在雪野上,不料却被狼群盯上了!厮杀中,挽犬四散奔逃,但无一幸免;主人弹尽后,顷刻间就被狼群瓜分了!鲜血染红了雪地,场面何其惨烈令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但尤肯没有退缩,没有求饶更没有逃跑,它勇敢战斗,无惧无畏,矫健的身姿周旋在狼群之中,即使已经力疲且早已身负重伤,却始终没有低下高傲的头颅。它勇敢的精神、健美的体魄另头狼折服。它,赢得了头狼的敬佩和倾慕,成了“王后”的不二人选。它是唯一的幸存者并且在狼群中高贵的活着。

生活中的我们不可能处处占有优势,就像尤肯面对绝对强悍的狼群一样,但不能被对手吓倒!要有必胜的信心,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谁还会信你?谁能拯救你呢?如今九年级的我们面临的最大对手就是中考。周围的很多同学常常是“谈考色变”!中考是狼?是虎?看到尤肯的勇敢,那么中考还有什么可怕!做好自己该做的,结果就是自己想要的!

舐犊情深

人们常用“狼心狗肺”来形容一个人无情无义没有道德底线。然而在我读了这部书之后,我觉得这简直就是对动物世界的诬蔑!它们同样有感情,有和人类相通的深厚亲情。

在“暴风雪”和“黑毛”的第一次较量中,“暴风雪”身负重伤,它虽然矫健、勇敢,但与“黑毛”相比,毕竟幼小。然而“黑毛”依旧不依不饶要置它于死地。关键时刻母亲尤肯坚定的站在了“暴风雪”的一边,不惜对抗狼族的规矩,护着自己的孩子不至于有生命危险,也不惜将自己置于生死的边缘!它们的世界没有医生没有药品,受了伤只有舔舐,只有这样才能使伤口尽快的好起来。尤肯不厌其烦的为儿子“暴风雪”舔伤口,一遍又一遍,使那么的细心和用心,它完全忘了自己也受着伤、流着血„„啊!人世间最伟大的母爱,岂止人类才有!动物只是无法用人类听的懂的语言来表达而已,但它们用行动诠释了母爱的含义!

永恋旧请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们不但对主人中心耿耿,甚至对主人的朋友也有着深情厚谊。

若干年后的一天,柯耀一行三人驾着雪橇远行打猎。历史不会重演但却惊人的相似—他们也被狼群包围了!此时正值北极的隆冬,食物匮乏,一只只饥饿的狼显然将这三人当成了一顿美餐,它们虎视眈眈步步紧逼,包围圈越来越小,甚至有些已摆出了进攻的姿势,而此时子弹已用尽,三人绝望至极心想:”完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狼群中的尤肯,嗅出了柯耀这位昔日主人的

朋友的气味,它停止了进攻,摇起了尾巴.凭借它与儿子”暴风雪”在狼群中的威信,整个狼群停止了进攻.但却激怒了对手黑毛.”暴风雪\"与\"黑毛\"展开了殊死搏斗,这场战斗不仅意味着成王败寇,更关乎柯耀一行人的生死,一旦\"暴风雪\"败下阵来,他们将沦为\"黑毛\"一伙的大餐,这是一场力气的搏斗,也是毅力的角逐,更是忠诚于朋友的选择!遍体鳞伤精疲力竭的”暴风雪”赢了,柯耀一行人得救了„„

掩卷沉思,我不禁想要大声呐喊:狗富于情感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但,人类,你扪心自问,你是狗的朋友吗?请你尊重你的朋友,别再把你的朋友当作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了,否则你吃进的将是你的良知!

第11篇:雪国狼王

《雪国狼王》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等人写的,名字叫做《雪国狼王》。这本书是由几个故事组成的,讲述了山鹰、狗、龟、狼、豹子的传奇故事,以及这些动物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精神。下面我就讲一下这本书中的一个故事----《杂毛狗牯》。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在山村戈家,人们都爱上山打猎,所以家家户户都会养上一只猎狗做帮手,金毛狗牯就是人们喜欢的一种猎犬,因为这种狗遍体金黄,非常的凶猛机灵。尤其是当地人认为养其他毛色的狗不吉利,渐渐的养金毛狗牯成了当地人的传统,如果有金色狗牯生出杂毛狗牯来,都会被村子里的人吃掉。这是一只杂毛的狗牯,它被善良的小林收养。由于是杂毛,生性胆小懦弱,经过了种种困难后,它终于长大了,并救了村长一命,它的名声也大了起来,从此它变得异常凶猛,甚至能打过村子里的“狗王“。它和主人上山打猎,很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有时候,它居然还没等主人开枪,就已经把猎物咬死了。。。。。慢慢的,村子里开始接受杂毛狗牯,都开始养杂毛狗牯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经过一番挫折和不懈的努力,不管你出生的高贵还是卑贱。

第12篇:狼读后感

《狼》中自有千百味

读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对其中一篇文章《狼》颇有感触。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但在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亦毙之”。

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吃肉是它们的天性,觅食也是一种本能。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第三个小故事,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屠人的凶残、智慧、谨慎和贪婪。当屠人进入路旁的行室,抓住了狼的爪子时,他“思无计可以死之”。短短几个字,却将屠人的本性暴露无遗。然而看到屠人“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时,他的智慧却又让人不得不折服,难怪蒲松龄最后会发出“非屠,乌能作此谋也”的感叹。而后来屠人“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又体现了他何其谨慎的态度。最后屠人“遂负之以归”而不是直接把狼留在原地,蒲松龄寥寥几笔勾画出了屠人多么贪婪的形象!

这却又让我不得不想起狼的贪婪了。狼贪婪是为了食物,而屠人贪婪是为了钱财。每个人都有一颗贪婪之心,也都有自己不同的目的,而圣人和凡人的区别就在于能否控制住自己的贪心。虽然如此,但想要控制贪心却实在很难。鉴于此,我想一首佛偈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只要我们把世间万物都看淡了,不再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而动心时,又有什么能再来扰乱我们的心呢?

窗外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虽然蒲松龄故事中的狼和屠人已背对我们走过了三百多年的光阴,但在今天,狼和屠人的故事还在继续。

第13篇:《狼》读后感

《狼》读后感

《狼》是有“动物小说之父”之称得西顿所着。《狼》风靡全世界近百年,全世界销量近亿册。与他独特的观察视野和新颖的叙述方式密不可分。

《狼》讲的是:在喀伦泡草原上,春天一到,层层冻土融化了。小草探出了脑袋,野牛、羚羊在喀伦泡休息,人们也开始牧业。但有个狼族却让这充满了生气的原野充满了杀机。

老暴,这个狼族首领。浑身油亮油亮的,灰黑色的皮毛透射出阵阵寒气。对于狼族来说,大家对老暴身边的“白姐”羡慕不已。白姐,一只皮毛银白银白的,她是老暴的希望,为老暴所保护。狼族里的突出分子还有一只黄狼,他可是粮草征收者。专门为狼族捕猎,据说他曾多次为狼族捕捉过羚羊。

这支狼族的崛起可引起了牧民的反对,牧民们对他们的整治从没有停过。最开始先用马钱子碱、氰化物等下毒,后来又用猎狗、猎枪捕杀,最后又用了捕狼机、套索。可是这狼群竟一次也没上当,反而把不少猎狗和马打的粉身碎骨。

人们颁布了一封杀狼悬赏令。人们在悬赏令面前显得十分无策。

最后白姐和老暴被人逮住了,双双被处死。可是老暴却不愿意离开白姐。可我认为,同族之间,有多少次会手足相残。能达到这样不离不弃。是我们必须学习和思考的。

五年级:吴浩楷

第14篇:哪吒传奇读后感

哪吒传奇读后感(一)

这几天,我怀着对小哪吒的崇敬,又读了《哪吒传奇》这套书。书中的故事又一次把我打动。我更加喜爱小英雄哪吒了。

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孕三年才生下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哪吒。哪吒从小力气大,他还十分勇敢、善良、正直,爱打报不平。石矶呢?她本来是女娲补天的一块石头,一直妄想变成人,再统治整个人类。她诡计多端,想出许多坏主意,残害百姓。哪吒不怕她的残暴,历尽磨难和她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战斗。《爱的力量》这个故事使我深受感动。

哪吒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打败大魔头石矶,石矶却化作空气消失。趁大家欢呼胜利的时候,她化作一块紫色的石头砸伤了哪吒。哪吒在伤疤的作用下,昏迷不醒,整个人的灵魂进去了黑暗之谷。石矶正等在那里,原来是她把一块魔石种在哪吒的胳膊里,等到石头成熟了,哪吒就会变成一个妖怪,而石矶就会得到重生。哪吒的妈妈不顾个人安危,走进黑暗之谷,用爱唤醒了昏迷的哪吒。自己却被石矶的黑烟吞没,哪吒虽然醒了过来。但是哪吒体内的毒还在,时好时坏,面目越来越像妖怪。哪吒害怕自己成为妖怪,要求用玲珑宝塔将自己镇住。在宝塔里,哪吒的灵魂再次进入了黑暗之谷,又一次和大魔头石矶进行绝斗。他想到受到危协的百姓,想到还在大魔头手中的妈妈,手拿红缨枪,脚踩风火轮,飞起来向大魔头打去,一下把大魔头石矶打倒在地。正义终于战胜邪恶。大魔头终于彻底地被打败。哪吒不但救出了妈妈,还整救了全国的百姓。人们都欢呼起来,把哪吒高高地举起来。从此人们过上了幸福和快乐的生活。因为他勇敢、机智、善良,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小英雄。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勇敢、善良,要有恒心。要靠自己的努力做每一件事,就能把事情做好,获得成功。

哪吒传奇读后感(二)

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们的朋友小哪吒……大家对这首歌不陌生吧,它赞扬的是小小年纪却志气不小的哪吒。

他是我们的英雄,他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哪吒生在陈塘关,当时有条恶龙是东海三太子,他每年要吃一对童男童女,不然他会一个跟头水淹陈塘关,使百姓不得安宁。英勇无畏的小哪吒为民除害,抽了恶龙的龙筋,剥了他的龙皮。东海龙王知道后大发雷霆,他水淹陈塘关害苦了百姓。为了全陈塘关百姓,哪吒自刎了。跟哪吒比我们真是太渺小、太懦弱了,哪吒为了别人,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放弃,他是那种舍生取义的人。可是现在的人呢?都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比如说吧,有的同学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可一到捐款的时后,就特别小气。而我呢,一遇到做不出的题目就只会着急,和哪吒比,我差得太远了!哪吒真了不起,我们应该向哪吒学习,如果人人都帮助别人的话,世界该会多美好啊!

哪吒传奇读后感(三)

这个星期,我读了大型动画系列丛书《哪吒传奇》。

《哪吒传奇》讲述的是陈塘关李靖的儿子哪吒、武王姬发、女娲娘娘、太乙真人、雷震子、姜子牙、小龙女等英雄任务与暴虐成性的纣王、诡计多端的大国师申公豹、九尾狐狸精、大魔头石矶等众妖怪展开保护大地之脉、夺回安定天下的宝物--盘古石,拯救天下苍生、恢复天下和平的故事。

看完了《哪吒传奇》,我受到了很大震撼,也得到了许多做人的启发。比如说:做人就要向武王和哪吒那样正直、善良、勇敢,不临阵脱逃,不胆小怕事,不利用别人,要为天下苍生的幸福而奋斗。

《哪吒传奇》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长了很多见识。

第15篇:自然传奇读后感

自然传奇读后感(一)

我喜欢看科教频道的《自然传奇》,看的时候很入迷,甚至连别人说话都听不见。

我最害怕的是森林怪兽那一集。那一集主要讲了一位科学家去外国的一个森林里探寻一种森林怪兽。据人描述,它有一张血盆大口,长着树枝一般的头发,还长着两条又粗又壮又像树干一样的腿,一双巨大的脚,好吓人啊!当地的人说,它的眼睛只要看着一个人的脑袋,就会把那个人弄晕。还有人从它的背后开过枪呢!这张血盆大口能像蛇一样喷出毒液。实在是太可怕了,吓得我有点儿不敢看了,但是,这个节目实在太神秘了,我忍不住看了下去。那个森林怪兽竟然倒在了地上。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森林怪兽有像我们人一样的大脑,和我们一样的肺,脚趾是连起来的,手臂是五根藤条组成的,一伸手就能把人绑起来。

这部短片演完了,我的身体仍然在颤抖,这个森林怪兽实在是太可怕了!

自然传奇读后感(二)

我喜欢大自然。这本书就是帮助我探索大自然奥秘的机器,壮观的流星雨、动物互相残杀的秘密……,它的秘密在这里所写成了一本生动有趣的书。

正如书中所写原理:探秘自然,揭示世界万千表象背后深藏的秘密;珍爱地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和谐安宁。读了这本书后,我又增添了一度博大深远的知识。

风雨雷电、彩虹光露,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大自然孕育着我们,我们也要保护地球!

自然传奇读后感(三)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观看了《自然传奇》这一栏节目。我学到了很多的有关各种动物的知识。

海豚为什么会经常跃出水面?是仅仅为了表演吗?亦或者是一种本能?海豚是怎样传递信息的?《自然传奇》为我揭示了这些问题的答案。

通过《自然传奇》,我知道了海豚是利用高频率波联络同伴,它们可发出32种音,每只海豚都有属于自己的特别叫声,用来辨出身份。海豚属于鲸目齿鲸类。凡是鲸类都具体声纳系统,其中以海豚最精密,能利用声波分毫不差的测出附近物体的形状、材料、位置,全部过程只需2秒钟。

而海豚跃出海面的原因是:海豚在进行跳出水面的动作时,身体会感觉不舒服,不过,可以因此摆脱身上的寄生虫。事实上,寄生虫对海豚造成的影响相当大,严重的会导致海豚生病,专家在研究鲸豚类生物搁浅在海滩的成因,寄生虫便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因。

自然界中的任何一种生物的行为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世间万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没有什么会是多余的,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意义。

我还知道了我们应该善于观察,见微知着,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放弃,应当不懈的追寻下去,才能够有所发现。任何一项伟大的发明和发现的过程都不会是简简单单,都会是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才会成功。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能够认真观察,能够关注到那些细小的问题,那些关键。有些事情我们经常看到,但是却没有那种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只是知道这件事情是这样的,却不知道原因。或许有时候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问题,但是却没有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如果一直这样,一定无法有所发现。

很多基础的问题,我们都忽略了,而有些人却注意到了,他们就能够有所发现,但是我们却不能。这就能够看出我们之间的差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善于观察,注意哪些细小的事物,见微知着。能够从小的事物中发现问题,能够从普通的事物中去寻找事物的本质,事物发生的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迎来成功。

第16篇:《硅谷传奇读后感》

《硅谷传奇》观后感

好的艺术家复制,伟大的艺术家盗窃。电影里面这句台词是引用自毕加索。并且被年轻气盛,意气风发的乔布斯和表面斯文,实际腹黑的盖茨同时引用。富士施乐的电脑技术被乔布斯借用,比尔盖茨也“研制”出相似的技术和IBM交易,并且大举成功。导演似乎是想借这一台词强调这两家如今叱咤风云的公司其实并不光彩的公司起点。

这部电影没有给我们展示任何的实施步骤,也没有一个连贯的故事发展过程供我们参摹,但是看完以后,我真的受到了很大的触动,也许在给我们灌输一种理念:激情、理智、手段、概念、机遇、信仰、团队;一种思想:博弈。

苹果的总裁,斯蒂夫是一个充满激情的家伙,他对人极度苛刻,我不认为他的苛刻是一种成功的理念。因为他丧失了人心,迫使别人对他阳奉阴违,打击了员工的积极性。假若苹果的诞生时间是当代,当然现实中任何事情都没有假若这一说法,我们暂且就当是从我们现代人出发,从我们即将成为时代的主人的这一代人出发来考虑那件事给我们的启示的话,他所赋予苹果人的那种他所信仰的文化是行不通的,当今青年是复杂人他们的需求是尊重,平等,一定的自由空间,他们需要的是为他们所信仰的价值奋斗,而这种价值获得绝不是苹果总裁的那种方式所能行得通的。文化理念这种无形的确实极其重要的管理形式,已经成为了新生行业,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份软制约,可以起到的作用不容置疑的,其实他应该是来源于宗教的启示,或者探求更为根本的就是对人性的符合,对人的管理的根本简而言之,使

之服从,激发其创造性,为组织服务。为何工作要充满激情,因为工作会遇到挫折,没有激情便没有了驱动力,挫折感与激情应该是两种相反作用的精神激素,挫折感是有外界消极因素诱发,激情是内在的精神作用主动激发的,要不断的从内在给自己激发这样的激情才可以抵挡住挫折感对心理的影响,进而对行动进行影响。所以面对一次次的失败,除了你是一个不懂得什么叫成功什么叫失败的世外之人,否则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挫折感的产生。

第17篇:《数学传奇》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在三年前比赛时所获得的奖品。当时并没有仔细地精读,随便翻了几页就丢在了书海之中。

到了初三下学期,我每天都不停写着千篇一律的数学题,感到万分地无聊。一天做完了作业小憩之时忽然见到这本书,便取下来一阅。那是一个个既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欧几里得、阿基米德、欧拉、高斯、冯·诺依曼……或许这就是数学世界的模样。这本书用小说般的语言、略带幽默的风格,把原本枯燥的数学溶入历史之中以方便于人们去记忆。所以像莫言这样的文学家也对这本书赞不绝口。

我是学过数学思维的。在刚进初中时有这门课,我也知道了完全数亲和数,听说过有个叫泰勒斯的人测过金字塔多高。甚至在那时我还自己钻研出一个“定理”来,开心了好半天。那时的老师是苏州大学的教授,他也是将数学溶在历史里讲(这会让数学有趣得多)。不过那时要中考,自然没有什么时间看这类书。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我才安心地捧起这本书来看。要知道,中学数学老师是绝不会告诉你费马大定理是最开始只是一个在数学书上的批注,或许Ta自己也不知道。

仅仅这本书的外表,就足够我收藏好。它扉页上有本书作者——蔡天新教授的亲笔签名。蔡教授是来过三中讲座的,他不仅研究数学,同样是一个诗人,一个摄影家……正是因为多重身份,他才能写出这样的一本书来。或许有一天我也可以不仅仅是在这里写这样的读后感,而是用诗一样的语言,去解释一个数学公式……

第18篇:拿破仑传奇读后感

2011年11月23日,今天在公司开小差看完了拿破仑传奇,以前就多次想看看这部自传,都是因为太忙而多次中断,拿破仑传奇读后感。 

对于这位世界伟大的传奇人物本人根本没有资格评论,连讨论都是得带着膜拜的心理。现在只是想对于该本说说读后感,对伟人的人生仰视一翻,读后感《拿破仑传奇读后感》。 按照中国文化来写传奇类书的话,拿破仑.波拿巴的出生应该是由风云色变、天空出现真龙类似这样的开头,本书没有,拿破仑只是一个于科西嘉阿雅克修在母亲十月怀胎后带着几声哭声出生。实际上拿破仑本是意大利人,意大利国王不但卖掉了国土,还卖掉了一个被后人景仰的传奇伟人。拿破仑在中国现代人的观念中是失败的人,性格孤辟、高傲、与社会人群格格不入,其貌不扬、矮瘦丑陋。可这些缺点并不能阻障他在军事史幅上的辉煌成就。

第19篇:《巴菲特传奇》读后感

陈清翔

读《巴菲特传奇》有感

陈清翔

2008年3月5日,美国权威杂志《福布斯》推出了2008年度全球富豪排行榜,号称华尔街“股神”的巴菲特以620亿美元成为世界首富。巴菲特是当今股票市场最著名的投资大师,他在股市中创造了永不破灭的神话,成为全世界投资人仰慕的“财富之神”。

在阅读巴菲特的传记时,我没有像那些追求财富的人一样贪婪地去关注他投资股票的技巧,而是更多地把视角放到他之所以能成为世界首富所拥有的品质上。

敢于尝试

巴菲特从小就很有敢于尝试的勇气。他在11岁的时候购买了平生第一只股票。1949年,巴菲特考入哥伦比亚大学金融系,拜师于著名投资理论学家格雷厄姆。1956年,巴菲特辞别老师,返回自己的家乡奥马哈,准备大展宏图,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公司。当时,他没有多少钱,主要是在亲朋好友的财力支持下开始投资事业。在创业初期,由7个合伙人共同出资10.5万美元,巴菲特仅投资100美元。1965年,35岁的巴菲特收购了一家名为伯克希尔的纺织企业,如今它已经变成一个庞大的投资金融集团。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巴菲特的成功,很多程度上取决于他敢于尝试的勇气。正是在一次次尝试之后,他的事业才越来越壮大。而这一点对于还处在大学阶段的我具有深刻的意义,由于正处在学习知识的阶段,我不仅要掌握好书本知识,还在注重实践,在社会这个大课堂中多走走,多看看,不断地尝试新东西、新想法、新技能、新知识,这样才能使我的羽翼不断丰满,为最后走上社会,成就一番事业打好基础。

我想起了我在刚进入大学、刚到北京的时候,对周围的很多事情都很陌生,甚至有所恐惧。而且又是在一个全新的,没有人管的学习环境里,做什么事都得靠自己。于是我倍感不适。后来在一个师兄师姐经验的介绍会上,师兄师姐对我们说了一句让我至今仍记忆犹新的话:“在大学里要学会靠自己学习生活了,不管什么事,都应该学会去尝试,学会自己去问,自己去做。”我顿时倍受启发。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每当我要去做一件事,都会用这句话来鼓励自己去勇敢地进行尝试。就这样,我很快地从刚进入大学的不适中走了出来。后来,我尝试蹭课,我尝试组织策划活动,我还尝试着为自己找了一份家教工作。我的阅历渐渐变得丰富起来。

我相信,不仅大学,将来走上社会了也是这样,只有自己不断地进行尝试,才能不断地学习新知,体验人生,进而丰富自己,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认真慎重

虽敢于尝试,但巴菲特的勇气建立在认真慎重之上的。巴菲特投资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从不买自己不熟悉的股票。他常说,“投资必须支持理性的原则,如果你不了解它,就不要行动。”正是他的这种理性的投资观念,为他带来了巨大的财富。我们周围很多人喜欢追求新鲜、刺激,抱着赌博和侥幸的心态,把巨额资金投到自己不熟悉的行业上,这样做,风险十分巨大,稍有闪失,就会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巴菲特的投资经验告诉我们:一定要投资于自己熟悉的领域,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资金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对于一个人,他应该清楚地知道他的优势、不足;当他处理一件事时,他应该知道这件事的根源、过程,就像是在投资时认真慎重地弄清你所看中的股票一样。人生又何尝不像是一场投资?如果想做一个明智的人,就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慎重地去了解每一件事,每一个过程,以及自己的一切。

还记得那是中考的体育考试,我们的考试项目有50米跑和跳绳。而对于这两项,我都有十足的把握。在考试之前,我遇到了一个问题,我是穿跑鞋去学校呢,还是穿一般的鞋子去学样?如果我穿跑鞋去学校,穿跑鞋来参加考试,这有利于我的跑步,但是到跳绳的时候我就不方便了;但是如果我是穿一般的鞋,方便了跳绳,但是跑步就难受了。当时,这个问题只是像一个小小石子一样,轻轻地落到我的脑海里,几乎没有激起一点涟漪。我只是在想,到时会没问题的。就是这么的不经意,后来的考试我跑好了50米却考砸了跳绳。最后我追悔莫及,如果当初我注意到这一点,认认真真地准备,把两双鞋子都带上,在跑步时穿跑鞋,在跳绳时穿另一双,这不就都解决了吗?方法不是没有的,关键的是我有没有对一些很细小的地方认真慎重地对待。

学习生活也是如是,细节决定成败。而是否认真决定你是否发现细节,是否能获得成功。通过以前的教训,再结合巴菲特的忠告,我更加明白了,做任凭事情都应该认真慎重,哪怕抱有一点点赌博和侥幸的心态,也可能会“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在以后我学习和工作中,我一定时刻保持着认真慎重的态度,注意每一个或大或小的问题,让它们不再绊倒我,而我也不要在同一个地方再跌倒一次。

虚心学习

巴菲特从不认为自己在投资方面的非凡成就出自天赋,他一再强调那些伟大的投资家及其理论对自己产生过重要影响,他认为,如果不是站在了这些巨人的肩上,他便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巴菲特正是从这些人的身上不断汲取养料,并灵活加以应用,才最终形成了自己的“巴氏投资理论”。巴菲特认为自己的投资没有任何秘密可言,而且只要肯学习,人人都可以和他做得一样好。让我们牢记他的忠告:“人们总是顽固地拒绝学习,而且在明知学习将对他们大有好处还是如此。我们对于思考与改变总是存在巨大的抵抗力,多数人宁愿死也不愿动脑子,后来他们真的就死了。这句话千真万确。”

我想,我在学习和生活、以及今后的工作中就应该不断地向别人学习。当发

现别人的确比自己强时,就应该放下心理上的架子,认真虚心地学习别人。只有这样,才使我们拥有了最强大的技能,拥有了最过人的智慧,我们才能在不断前进的社会浪潮中稳立浪尖!

在大学里,我不再像中学那样,什么都能够得到班里边的第一,甚至是我曾经自以为豪的东西,在大学里摆出来都可能成为我自己的劣势。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我就更应该学会学习。在而大学里,值得我去认真学习的地方很多,值得我去虚心请教的人很多。所有这些,让我更加地理解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千古教诲,让我更加地感到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让我更加平静地定下心来去观察我的周围,看看有没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就在我的宿舍里,有比我勤奋的人,有比我聪明的人,有比我善于交际的人。他们或英语口语很好,或数学思维很出色,或计算机水平很高超„„所有这些人,我都要好好地去观察学习他们,不懂时就大胆地去问,相信在学习和模仿中,我不仅能够学习到别人的长处,还能够在自己已有的优势上,继续强化自己,让自己的能力、技能得到更卓著的提高。

总结

在读完《巴菲特传奇》之后,我不仅了解了巴菲特一生的经历,还学到了让巴菲特成就一生的优秀品质。

我学会了如何敢于尝试,我学会了如何认真慎重,我学会了如何虚心学习,我学会了如何用这些品质来提高自我,来完善自我,来成就自我。

或许这些品质显得是那么的老套,但是当这些品质从一个世界首富的人生经历中流露而出时,你就能深刻地了解到,这些品质不能仅仅用美丽的语言描述出来,而更应该让她们融入到我们的思想里,让她们时刻指导着我们的言行,时刻告诫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样,我们才得真正和成功人士走在一起,让他们优良的品质感染着我们。

在今后的职业中,我一样要认真学习巴菲特这些优良的品质,做事不仅要敢于尝试,还要秉持着认真慎重的态度,更重要的是还要乐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让这些品质为我所用,为我而利,也让我带着这些品质去感染他人,感染每一个渴望成功的人。

最后,用巴菲特的一句话来结束我的读后感,希望自己能好好地向巴菲特学习,而首先我要从这点开始:

“我宁要模糊的正确,也不要精确的错误。”

第20篇:李小龙传奇读后感

读《李小龙传奇》有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舍出时间来拜读了一下《李小龙传奇》,李小龙是我的哥哥最喜欢和追随的一个明星,一个国际明星,一个不亚于迈克尔杰克逊的世界级影星!再看了这部电视连续剧以后,我真的是从心里佩服我们的这位国际巨星。 李小龙有哪些值得我佩服呢?我简单概括为一下几点:

他具有超人的毅力。或许说超人的毅力有些夸张但是我觉得这是最恰当不过了。他的毅力主要体现在他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小时候他爱好表演,所以在他的努力之下他在香港成为了一个小影星。长大上学之后他有爱上了恰恰舞,他又拿到了香港的恰恰舞冠军!以后他又爱上了武术,而他在武术与影视方面的成就是最出众的了!他为了武术付出了他的一切,也许他就是为了武术而生的吧。他的这种毅力是没有几个人能达到的。他的毅力决心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它一直鼓励着我,每当我想颓废的时候她就会激励我前进。

他有极好的人品。在做人方面李小龙有着宽广的心胸,对人诚恳。正是他这些优秀的做法才使他一步步的走向了成功!他的坦诚简直不敢让人相信,就是对自己的对手他还是那样的坦诚。记得在影片中他有几次不是用武功打败了对手而是用他强大的人品好的武德,山本钢夫,埃基帕克,还有陈云生,这些强大的武术家虽然武术高强但是他们在精神方面全都是李小龙的徒弟。他对对手的坦诚一次又一次的感动了他的对手,使他在武术方面的知识一次又一次得到了丰富,这也是他的武术理论的以丰富的保证!他从木村、山本钢夫那里学到了空手道,从爱基帕克那里得到了他的武学笔记,又从韩国小子那里学到了髙鞭腿,从拳王阿里那里学到了滑动步。他做人是那么的坦诚,他就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榜样。我们多么应该学习李小龙,学习他对待人的态度。我们这个世界真诚的人已经太少了,人们太虚伪了。是这个世界让我们太虚伪了,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一个隔阂。家长就这么教育我让我们让我们提防别人提防别人,所以我们渐渐地失去了对别人的信任。

他选择了一个能成就自己事业的妻子。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他很优秀。在高中的时候秦小曼就喜欢上了他,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她并不喜欢李小龙打打杀杀的,她不喜欢小龙练武术。就是因为她反对李小龙练武术最终他们没有走到一起。就这样一段两小无猜的爱情慢慢的结束了。当李小龙来到美国的时候他懂得了什么是生活;懂得了什么是社会就这样一点一点的他慢慢的长大了。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他遇到了阿罗约,阿罗约是泰国能源部长的女儿当然有的是钱了。阿罗约喜欢上了小龙,不仅仅是因为李小龙救了她的命,更是因为他那种吸引人的那人气概。但是阿罗约也和秦小曼一样她也不喜欢李小龙练武术,虽然他们是由武术认识的。阿罗约有房子有车有钱,这些东西对于身无分文的李小龙来说真的是非常有用了,但是李小龙没有金钱美女放弃自己的理想,他的理想是武术只有武术。当然因为阿罗约没有支持他的事业所以他们也没有走到一起。只有琳达这位美丽而又善解人意的姑娘理解小龙,支持小龙。她陪着李小龙一步一步的走向了成功。琳达为了支持李小龙跟妈妈吵了架,琳达为了帮助小龙选择了辍学,她在小龙被黄皮小子从背后偷袭成重伤的时候一直默默的陪伴着小龙,她为了维持生计外出打工。一个娇嫩的漂亮女孩子就这样扛起了一个家庭!她默默地坚守着小龙,为小龙整理着武学笔记,也正是这种坚守让小龙创造了医学界的一个奇迹,小龙神奇的好起来了。就这样在在琳达的帮助之下,小龙事业上一点一点的成功。当他在进军演艺圈的时候遇到了那么多困难的时候琳达仍然守护着他们的爱情,守护着小龙。这是多么感人的一段爱情啊,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会有一个为他全心付出的女人。琳达就是李小龙背后的女人!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又有多少爱情能像这样呢?我真的非常羡慕李小龙,也真的从心底佩服李小龙。我羡慕他能够找到一个这么好的妻子,一个能真正帮他走向成功的妻子,一个懂得自己心思和理想的妻子。我佩服他能够舍得,拿得起放得下。放得下青梅竹马的秦小曼,放得下有钱有势的美女阿罗约,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其实爱情就应该是像李小龙那样的。爱情是勉强不得的,如果两个人不合适即使在谦让再去适应总有也

会心理很不好受的,爱情没有对错。与其凑合倒是不如早点儿结束,李小龙明白这个道理,他知道如果他选择和秦小曼或者和阿罗约在一起就必须放弃武术,那样的李小龙会后悔一辈子的,他每天都不会快乐。他也会带着一个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死去的。

看看我们身边的爱情,我觉得那不是真正的爱情。他们整天腻在一起,就像是腻虫和花,整日整夜形影不离。难道这就是爱情吗?他们为了所谓的爱情不去上课,为了所为的爱情放弃自己的理想,为了所谓的爱情放下自己的追求去守候那不必守候也跑不了飞不掉的爱情。因为他们认为只有用这些失去换来的爱情才是爱情,如果不故意弄得失去些什么就得到的爱情是没有价值的,是经不起考验的爱情。这种爱情就像是一堵温馨的墙,它用短暂而又微薄的温馨囚禁了一个又一个人的心灵,让一个有一个有志向的人失去了方向,让一个有一个坚强的人成了懦夫,让一个有一个英雄成了枭雄,成了狗熊,让一个又一个心中心里充满理想的人变得空虚、虚伪。我讨厌这样的爱情,这不是爱情是占有欲,占有不是爱情!如果你找到了一个根本不知道你的理想你的志向的人,这样的人你不必去坚守,因为这样的人太多了太普通了,她即使对你又爱,这样的爱也是肤浅的。这种爱必然会把你变得越来不像你,渐渐地你会失去自我,变成一个空壳,一个只有所谓爱情填充的空空躯壳。这样也就失去了原有的人意义了。如果你找到的是一个只会阻碍你前进的人,而你是一个满怀志向的人,那你也许应该选择结束这段爱情。爱情没有对与错,只有爱的对与不对。当你读懂爱情的时候你会渐渐地懂得如何去爱。你会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情是彼此尊重,彼此支持,有共同的理想,朝着同一个方向奔跑。真正的爱情,不会让人感到那样辛苦。因为真正的爱情,会让最大的辛苦,变成不再是辛苦的体验,而是美好而幸福的生活。

雪狼传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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