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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故事鲁迅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0 08:36:22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鲁迅《好的故事》

鲁迅《好的故事》

灯火渐渐地缩小了,在预告石油的已经不多;石油又不是老牌的,早熏得灯罩很昏暗,鞭爆的繁响在四近,烟草的烟雾在身边:是昏沉的夜。

我闭了眼睛,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捏着《初学记》的手搁在膝踝上。

我在蒙胧中,看见一个好的故事。

这故事很美丽,幽雅,有趣。许多美的人和美的事,错综起来象一天云锦,而且万颗奔星似的飞动着,同时又展开去,以至于无穷。

我仿佛记得曾坐小船经过山阴道,两岸边的乌桕,新禾,野花,鸡,狗,丛树和枯树,茅屋,塔,伽蓝,农夫和村妇,村女,晒着的衣裳,和尚,蓑笠,天,云,竹,……都倒影在澄碧的小河中,随着每一打桨,各各夹带了闪烁的日光,并水里的萍藻游鱼,一同荡漾。诸影诸物:无不解散,而且摇动,扩大,互相融和;刚一融和,却又退缩,复近于原形。边缘都参差如夏云头,镶着日光,发出水银色焰。凡是我所经过的河,都是如此。

现在我所见的故事也如此。水中的青天的底子,一切事物统在上面交错,织成一篇,永是生动,永是展开,我看不见这一篇的结束。

河边枯柳树下的几株瘦削的一丈红,该是村女种的罢。大红花和斑红花,都在水里面浮动,忽而碎散,拉长了,缕缕的胭脂水,然而没有晕。茅屋,狗,塔,村女,云,……也都浮动着。大红花一朵朵全被拉长了,这时是泼剌奔迸的红锦带。带织入狗中,狗织入白云中,白云织入村女中……在一瞬间,他们又退缩了。但斑红花影也已碎散,伸长,就要织进塔、村女、狗、茅屋、云里去了。

现在我所见的故事清楚起来了,美丽,幽雅,有趣,而且分明。青天上面,有无数美的人和美的事,我一一看见,一一知道。

我就要凝视他们……

我正要凝视他们时,骤然一惊,睁开眼,云锦也已皱蹙,凌乱,仿佛有谁掷一块大石下河水中,水波陡然起立,将整篇的影子撕成片片了。我无意识地赶忙捏住几乎坠地的《初学记》,眼前还剩着几点虹霓色的碎影。

我真爱这一篇好的故事,趁碎影还在,我要追回他,完成他,留下他。我抛了书,欠身伸手去取笔,——何尝有一丝碎影,只见昏暗的灯光,我不在小船里了。

但我总记得见过这一篇好的故事,在昏沉的夜……

推荐第2篇:鲁迅故事新编读后感

《故事新编》读后感:

若不是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故事新编》,我还真不知道以笔为刀枪与旧社会抗争的鲁迅一向行文严肃,竟然会有如此有趣的作品。

《奔月》的男主人公后羿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大英雄,他射日的史绩至今被人传诵,他和嫦娥的爱情故事也是人间最美丽的传说,我们总相信英雄会被人永远记住,后羿和嫦娥虽然是悲剧二人应该相互思念,至死不渝。然而在鲁迅先生的《奔月》中,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英雄,不一样的嫦娥奔月。我们看到,当九个太阳被射落后,英雄并没有想象中的风光,他得到的是没有人崇拜,没有人关心。他的天生神力,它的精妙的箭法都没了用武之地。此时的他早已不是什么人人敬仰的天神,它只是一个拥有大庄园,拥有表面上的风光,而实际上为油盐酱醋而烦恼的普通人。如果他的从前还有留给他什么,那就是回忆,还有人们对于射日英雄的潜意识中的崇拜。但那崇拜是对天神的,不是对他的,人们早已忘记了天神的真正身份。我们的英雄不见了,因为我们不再需要这位英雄,那些他曾应以为傲的一切都没有了用处,有些甚至成了他现在生活的阻碍。他的箭是他寻求食物的工具而非英雄的象征,可是后来就连寻求食物的工具也变得勉强。他的弓太强,箭头太大,所以将麻雀射碎了;他的箭法太准,百发百中,以至于漫山遍野的飞禽走兽都被他打完了。我们的英雄迷茫了。

这样的后羿,让我想起了某些国家体育运动员。许多国家体育运动员都是红极一时的冠军,曾经他们不仅给自己带来的荣耀,也为国家增添了光芒,他们是普通民众口中的英雄。特别是体操运动员,他们在五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去进行体操训练,由于忙于训练,许多运动员都没有像普通孩子一样接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所以他们的文化程度很低。十多二十几岁的时候,是他们体育事业最辉煌的时候,但是对于体操运动员来说,二十多岁已经算是老运动员而要选择退役了。由于我们国家对于运动员退役的保障还不是很完整,很多运动员退役后就等于失业了。有些运动员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普通的公司不可能录用他们,所以出现了前几年的曾经的世界冠军,如今沦落为行窃小偷的新闻事件。故事中的后羿,和这些运动员的经历,没啥不同。所以,我认为,我们要时刻跟进时代的脚步,我们在一生中,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学习新技能,这样不仅是为自己谋得生存的技能,更可以充实自己的生活,提升自己的灵魂。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要老是沉沦于记忆,沉沦于过去的辉煌。即使你再拥有以前的金牌,即使你再拥有无敌的射箭技术,没有了比赛的场地,没有了漫天遍野的禽兽,你的金牌,你的箭术也就失去了光环或用武之地。

嫦娥偷吃了梳妆盒的仙丹奔了月,这形成了对后羿的背叛。上古神话里端庄美丽的倾城美人嫦娥,不复见她的孤傲清冷,而她自然也没有奔月后的幽怨与无奈,我们眼里看到的,在这故事中,嫦娥成了现实的市井小民,她不满足的现实生活,只是一个喜欢抱怨、很世俗、一点也不温柔体贴、贪图享受的普通女人。故事中,我们很明显地领会到,没有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最终还是抵不过面包。这则故事,不知道是鲁迅先生的个人想法,还是只是把这种社会现象以借喻的手法列举,让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究竟是爱情重要,还是面包重要,我想若这两者都能兼顾,那么幸福美满不在话下。

看完了这篇文章,其实我还不是很懂鲁迅先生为什么要编写这样的故事,是因为没素材可以写而发挥所谓的想象力吗?查了一些背景资料,才知道,先生还是以前那位先生,喜欢讲这话说那理。后羿被遗忘以后,或者说落寞之后,乃至遭到嫦娥的遗弃之后,他的复杂的精神状态。而这样一种精神状态又与厦门时期的鲁迅的心境产生了某种应和。实际上作品中后羿与逢蒙的对话,还有嫦娥、使女的议论很多都直接呈现了鲁迅当时所受到的攻击。因而鲁迅正是以这种油滑表达了对于现实与落寞的嘲弄。

小小的一篇故事,在人生观能给到我些许的启发,使我进一步了解了鲁迅先生。

推荐第3篇:好的故事 鲁迅 47份

好的故事

鲁迅

灯火渐渐地缩小了,在预告石油的已经不多;石油又不是老牌的,早熏得灯罩很昏暗,鞭爆的繁响在四近,烟草的烟雾在身边:是昏沉的夜。

我闭了眼睛,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捏着《初学记》的手搁在膝踝上。

我在蒙胧中,看见一个好的故事。

这故事很美丽,幽雅,有趣。许多美的人和美的事,错综起来象一天云锦,而且万颗奔星似的飞动着,同时又展开去,以至于无穷。

我仿佛记得曾坐小船经过山阴道,两岸边的乌桕,新禾,野花,鸡,狗,丛树和枯树,茅屋,塔,伽蓝,农夫和村妇,村女,晒着的衣裳,和尚,蓑笠,天,云,竹,„„都倒影在澄碧的小河中,随着每一打桨,各各夹带了闪烁的日光,并水里的萍藻游鱼,一同荡漾。诸影诸物:无不解散,而且摇动,扩大,互相融和;刚一融和,却又退缩,复近于原形。边缘都参差如夏云头,镶着日光,发出水银色焰。凡是我所经过的河,都是如此。

现在我所见的故事也如此。水中的青天的底子,一切事物统在上面交错,织成一篇,永是生动,永是展开,我看不见这一篇的结束。

河边枯柳树下的几株瘦削的一丈红,该是村女种的罢。大红花和斑红花,都在水里面浮动,忽而碎散,拉长了,缕缕的胭脂水,然而没有晕。茅屋,狗,塔,村女,云,„„也都浮动着。大红花一朵朵全被拉长了,这时是泼剌奔迸的红锦带。

带织入狗中,狗织入白云中,白云织入村女中„„在一瞬间,他们又退缩了。但斑红花影也已碎散,伸长,就要织进塔、村女、狗、茅屋、云里去了。

现在我所见的故事清楚起来了,美丽,幽雅,有趣,而且分明。青天上面,有无数美的人和美的事,我一一看见,一一知道。

我就要凝视他们„„

我正要凝视他们时,骤然一惊,睁开眼,云锦也已皱蹙,凌乱,仿佛有谁掷一块大石下河水中,水波陡然起立,将整篇的影子撕成片片了。我无意识地赶忙捏住几乎坠地的《初学记》,眼前还剩着几点虹霓色的碎影。

我真爱这一篇好的故事,趁碎影还在,我要追回他,完成他,留下他。我抛了书,欠身伸手去取笔,——何尝有一丝碎影,只见昏暗的灯光,我不在小船里了。

但我总记得见过这一篇好的故事,在昏沉的夜„„

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1.品析文中划线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1)都倒影在澄碧的小河中,随着每一打桨,各各夹带了闪烁的日光,井水里的萍藻游鱼,一同荡漾.(加点词语:倒影,夹带,荡漾)

2..联系上文,谈谈你对第11段的理解.

3.谈谈你对开头和结尾两次写到“昏沉的夜”的理解.

推荐第4篇:《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推荐第5篇:鲁迅故事

哲: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骆:少年鲁迅:

光溜溜滑滑的皮肤,大大俏皮的眼睛,白白的脸颊,乌黑的长辫,头戴一顶小小的棉帽,构成了一个聪明活泼的他——少年鲁迅。他穿着光亮的丝绸长袍,衣服上绣着龙凤图案,父母都是望子成龙的人,希望自家孩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那时,他还是一个少爷——人称小皇帝。鲁迅背起书来真是摇头晃脑的,他闭着眼睛,连头上的辫子都跟着晃起来。当有人说了新鲜的话,少年鲁迅的眼睛立刻睁得大大的,眼里放射出奇异的光芒。他笑起来,也只是淡淡地抿嘴一笑。如此可见,他可真是一个周家大少爷啊!

家:中年鲁迅

瘦瘦的身体,黄里带白的皮肤,似乎如同大病愈初的病人一样脸色憔悴,但是精神很好,整个人精神焕发,眼神炯炯有神。他的头发一根根直直地竖着,没一根是耷拉着的,都那么长,头顶是一片“茂密的森林”。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胡须——浓密极了,而且极其像隶书的“一”字。都知道他是谁了吧——中年鲁迅。鲁迅先生一向习惯穿长衫,手里经常拿着一支安烟。当有人说了可笑的话,鲁迅先生就发出发自内心的笑声,他的笑十分明朗,常常笑得咳嗽起来。鲁迅先生常三根半夜写文章,用笔战斗一生,被命为“民族魂”。

兵:周树人(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汉族。浙江绍兴人,字豫才,原名周樟寿,字豫山、豫亭。以笔名鲁迅闻名于世。鲁迅先生青年时代曾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904年初,入仙台医科专门学医,后从事文艺创作,希望以此改变国民精神。鲁迅先生一生写作计有600万字,其中著作约500万字,辑校和书信约100万字。作品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诗歌、评论、散文、翻译作品。对“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可谓知言。

安:1918年至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呐喊》、《坟》、《热风》、《徬徨》、《野草》、《朝花夕拾》、《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专集,表现出爱国主义和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思想特色。其中,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品之一。在这一时期,鲁迅开始接触马列主义,阅读过《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等著作。1926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为反动当局所通缉,南下到厦门大学任教。1927年1月来到当时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四·一二”蒋介石反革命政变后,愤而辞去中山大学一切职务。其间,目睹青年中也有不革命和反革命者,受到深刻教育,彻底放弃了进化论思想。1927年10月到达上海,认真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1930年,左翼作家联盟成立,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左翼文学运动的主将。这期间,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等进步组织,不顾国民党反动政府的种种迫害,积极参加革命文艺运动,介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国民党反动派御用文人及其他反动文人、反动文学进行不懈的斗争,逐步成为我国文化革命的旗手和无产阶级的伟大战士。1936年初“左联”解散后,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参加文学界和文化界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从1927年到1935年,创作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

推荐第6篇:鲁迅读后感

读《回忆鲁迅先生》有感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鲁迅,他不完全,只是真正的鲁迅的一部分,萧红写的这篇文章,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神一般的人物,中国文坛的传奇:鲁迅。朋友们时常谈到寂寞,在像这样的冬夜里我也是深感寂寞的一人。

我们常觉得缺少什么似的,常感到一种未曾填满的空虚。我们也许是在心胸里描写着华丽的舞台,美妙的音乐或新鲜的戏剧罢,眼前向我们躺着的呢,只是一条冰冻的道路;虽然路旁未必没有几株裸树,几个叫花子,几堆垃圾或混着黄灰的残雪,然而够荒凉的了。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的心灵泛起涟漪。鲁迅先生的文章,就有这样神奇的效果。

从中国小说发展的角度看,鲁迅的小说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称得上是一次深刻的革命。他用“借一斑而略知全豹”的手法,从普通的日常生活事件中提炼情节,揭示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在有限的篇幅中塑造了具有无限生命力的艺术典型。鲁迅的小说提供了外为中用,在继承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外国,发展我国新文学的经验,还提供了以现实主义为基础,兼有浪漫主义的手法,吸收其他多种艺术表现手法的营养,使艺术方法多样化的经验。他以自己独特的小说创作实践,实现了中国小说现代化的转变。

对于作者的这篇文章,我想多少会有一点个人的情感在里面,萧红从小得不到父爱,没有家庭的温暖,她把鲁迅当作老师和父亲。原来的一双对人间有些怀疑的眼睛,一下子便明亮起来;一个孤立无援的贫弱女孩子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家。

鲁迅先生的一家同这个东北姑娘一见如故。鲁迅先生喜欢她,关怀她;许广平同情她,爱她,处处照应她。甚至连小海婴也不愿意离开这位年轻的、梳着两条小辫子的东北阿姨。萧红成了鲁迅先生家中的常客,亲密得宛如一家人。萧红在文坛上健步地奔跑。人们看到她前进的脚印下,也流着一位慈祥老人的汗珠,这位老人正是伟大的鲁迅。

在那个艰苦的年代,没有鲁迅先生,也就没有萧红。她很可能默默无闻地寂寞下去,甚至颓唐地毁灭自己。是的,没有鲁迅先生在荆棘满地的前面为青年们开路,萧红同时代的一批青年作家也就不可能冲出牢笼走进文坛。三十年代出现的一批生龙活虎的青年作家,有谁没有受过鲁迅的哺育呢?在建立我国现代文学队伍方面,鲁迅先生立下了不朽的功勋。鲁迅是中国青年作家之父,他一生对青年的帮助,是人们万世所感念的。 不管真实的鲁迅到底是什么样子,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勇士,但他一定是看透了中国这个社会。鲁迅所具有的批判精神是我么这个社会最最欠缺的。

推荐第7篇:鲁迅读后感

[鲁迅读后感]找回鲁迅

这个喧嚣的世界,连夜也是躁动的,灯红酒绿,繁华似锦,鲁迅读后感。然而,街道上那点点人影,在黄灯的陪衬下,却少有人是不寂寞,不孤独的。这已经是个繁杂的年代,时间阻挡不了人们的脚步,浑浊的眼色里处处透露着迷茫不安。我们常常说着自己忙,说着自己累,说着别人不懂自己。其实,自私的自己又何尝真正地懂得别人,懂得这个世界呢?

这是个不安定的夜晚,需要一股冷静来抚平它的棱角,需要一股理智来引导曙光。你如猫头鹰,静待夜晚的来临。当天空逐渐被染黑,你的目光却越显得深邃空灵,不时显露你的执着和坚定,就这样,你看到了明日的黎明,也在那一刻才肯安闲乖顺地闭上了眼。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着猫的顽皮灵气,又有着鹰的刚强冷静。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应该不少抱怨过鲁迅的作品太难懂。对于我们来说,鲁迅是个听得习以为常的名字,然而真正能读懂鲁迅的人确实是凤毛麟角。所以鲁迅对于我们来说,既熟悉而又陌生。鲁迅几乎一生都在斗争,一直到死,都在喊醒人们的灵魂。到了如今,却有人开始怀疑,说鲁迅过时了,而我说是这个世界超时了,我们依旧需要这个伟人,来调整我们生活的步调。

鲁迅也是一个人,不是我们不能懂,只不过是我们现在养尊处优,让思想浑浑噩噩地沉睡了!我们的时间总是被你所谓的忙给预支了,于是,到底有多少个人肯不为成绩事业拼死拼活,而去平心静气地品一本书的呢?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我发现印象中的鲁迅,仅仅是由我的无知捏造出来的。我本以为鲁迅是个冷漠狂傲的孤独者,现在觉得自己真的是大错特错,原来鲁迅的体贴,平易近人,刚强以及沉稳冷静等等,都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做到的,而这些又正是我们这一代应该认真去学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去找回鲁迅,试着读懂他,重新认识他。

鲁迅对人的体贴,体现在很多方面,譬如,萧红有一双靴子,鲁迅觉得不适合,但是他不说,直到萧红不穿那双鞋后,他才告诉她;当海婴抱怨着食物不新鲜的时候,鲁迅并没有责骂他,反而亲自尝尝那食物;去看电影,总把那唯一的那辆车让与别人坐,死活都不肯让自己搭......鲁迅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体贴别人,不使别人难堪,处处尊重别人,这样的体贴,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也因为如此,鲁迅的家里经常是宾客盈门,因为他不恃才傲物,懂得尊重人,尤其是年轻人。相反,年轻气盛的我们,又能做到这般么?往往我们都口直心快,有点聪明,就完全不顾虑别人的感受。九零后的我们都太有主见,无法装下别人的观点,常常用个性的棱角碰伤了别人,亦碰伤了自己,受点委屈,心里就倍感不舒服,总想发泄出来。于是,我们在生活的激流中,就这样情绪化,距离化了。总觉得现在的人们都缺少一份体贴,对别人无声无息、默默的体贴。

我们总是稍微做了点好事,就要公诸于世,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病态亟需用理智来医治,鲁迅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鲁迅本可以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是他掂量了自己之便平静地放弃了这多少人梦寐的机会,这是一种如何了得的大器啊!面对这人人贪功求名、急于求成的社会现实,能够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这才是真正的主见,读后感《鲁迅读后感》。我总认为鲁迅只是个会写文章的读书人,其实并不未然,鲁迅是个兴趣很广的人,有画画、木刻等等。凡是他觉得有趣的,他便投身于其中。当萧红问起鲁迅读美学的书有什么用的时候,鲁迅无言了,我觉得这是对整个喧哗世界的无言。现在大多数的人总是要等到考试了才去复习,总是等到需要了才去接触某些事物,我们总是因为利益而决定自身的去向,我们总在抱怨着读书无用......为什么想学习总是要扯上那么多的干系呢?我们喜欢某件事,对什么感兴趣,为什么还要用利益来打算盘呢?如今的人们,不是用兴趣来引导学习,而是用利益来逼迫学习,显得浮躁而又浮夸,人们没办法为了梦想而沉湎下来,如此的漂浮不定又怎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支点呢? 为什么现在中国的文坛上没有一个大师呢?这迟来的大师到底哪儿去了呢?其实这正暴露出社会的种种弊端,当大师带上大师的帽子,又有谁能依旧是大师呢?利益遮住了双眼又怎能看得清前面的道路呢?这就需要一股冷静,来平息这股燥热,我们应该寻找鲁迅的那股大器......

性格刚强更是鲁迅的特性,他平生喜欢吃硬的食物,坚决不卧在藤椅上休息,冬天没戴过手套围巾等等。最能看出他坚韧的该属于他同疾病的抗争!在鲁迅病重的时候,萧红写道“眉头仍和平日一样没有聚皱,脸上是平静的,舒展的,似乎并没有任何痛苦加在身上。”而且,每天黑夜总是坚定地写作,一直斗争,未肯对谁认输。相信,很少人能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作风。我们往往稍有些挫折,碰些困难就容易信心动摇。总是一副“三天晒网,两天打渔”地宽容自己,一下子就低头认输,失败了就怨天尤人,推卸责任,却没有人愿意学着强硬些,执着些!我们已经被繁华迷惑,变得软弱,是时候该拉拉自己一把了!鲁迅并未过时,应该重拾书籍细细品味。

了解一个人就得从他的日常生活开始,读了《回忆回忆鲁迅先生》,我才发现自己以往对鲁迅的认识实在太过肤浅。如果用难懂来形容鲁迅,那实在是自己的心思太过于粗劣,这绝对是对一个伟人的亵渎。

这依旧是个动荡的时代,谁都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奔波劳累着?总是忙......难道这可以作为忘记一个伟人的借口吗?我们怀疑别人的同时,是否也该先怀疑自己呢?

曾几何时,夜很深,你的目光深邃明亮,仿佛看到了山头初露的明日......而时至今日,黎明到来,我们得在这混沌中找回你的踪迹......

推荐第8篇:鲁迅读后感

找回鲁迅

这个喧嚣的世界,连夜也是躁动的,灯红酒绿,繁华似锦,鲁迅读后感。然而,街道上那点点人影,在黄灯的陪衬下,却少有人是不寂寞,不孤独的。这已经是个繁杂的年代,时间阻挡不了人们的脚步,浑浊的眼色里处处透露着迷茫不安。我们常常说着自己忙,说着自己累,说着别人不懂自己。其实,自私的自己又何尝真正地懂得别人,懂得这个世界呢?

这是个不安定的夜晚,需要一股冷静来抚平它的棱角,需要一股理智来引导曙光。你如猫头鹰,静待夜晚的来临。当天空逐渐被染黑,你的目光却越显得深邃空灵,不时显露你的执着和坚定,就这样,你看到了明日的黎明,也在那一刻才肯安闲乖顺地闭上了眼。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着猫的顽皮灵气,又有着鹰的刚强冷静。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应该不少抱怨过鲁迅的作品太难懂。对于我们来说,鲁迅是个听得习以为常的名字,然而真正能读懂鲁迅的人确实是凤毛麟角。所以鲁迅对于我们来说,既熟悉而又陌生。鲁迅几乎一生都在斗争,一直到死,都在喊醒人们的灵魂。到了如今,却有人开始怀疑,说鲁迅过时了,而我说是这个世界超时了,我们依旧需要这个伟人,来调整我们生活的步调。

鲁迅也是一个人,不是我们不能懂,只不过是我们现在养尊处优,让思想浑浑噩噩地沉睡了!我们的时间总是被你所谓的忙给预支了,于是,到底有多少个人肯不为成绩事业拼死拼活,而去平心静气地品一本书的呢?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我发现印象中的鲁迅,仅仅是由我的无知捏造出来的。我本以为鲁迅是个冷漠狂傲的孤独者,现在觉得自己真的是大错特错,原来鲁迅的体贴,平易近人,刚强以及沉稳冷静等等,都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做到的,而这些又正是我们这一代应该认真去学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去找回鲁迅,试着读懂他,重新认识他。

鲁迅对人的体贴,体现在很多方面,譬如,萧红有一双靴子,鲁迅觉得不适合,但是他不说,直到萧红不穿那双鞋后,他才告诉她;当海婴抱怨着食物不新鲜的时候,鲁迅并没有责骂他,反而亲自尝尝那食物;去看电影,总把那唯一的那辆车让与别人坐,死活都不肯让自己搭......鲁迅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体贴别人,不使别人难堪,处处尊重别人,这样的体贴,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也因为如此,鲁迅的家里经常是宾客盈门,因为他不恃才傲物,懂得尊重人,尤其是年轻人。相反,年轻气盛的我们,又能做到这般么?往往我们都口直心快,有点聪明,就完全不顾虑别人的感受。九零后的我们都太有主见,无法装下别人的观点,常常用个性的棱角碰伤了别人,亦碰伤了自己,受点委屈,心里就倍感不舒服,总想发泄出来。于是,我们在生活的激流中,就这样情绪化,距离化了。总觉得现在的人们都缺少一份体贴,对别人无声无息、默默的体贴。

我们总是稍微做了点好事,就要公诸于世,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病态亟需用理智来医治,鲁迅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鲁迅本可以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他掂量了自己之后便平静地放弃了这多少人梦寐的机会,这是一种如何了得的大器啊!面对这人人贪功求名、急于求成的社会现实,能够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这才是真正的主见,读后感《鲁迅读后感》。 我总认为鲁迅只是个会写文章的读书人,其实并不未然,鲁迅是个兴趣很广的人,有画画、木刻等等。凡是他觉得有趣的,他便投身于其中。当萧红问起鲁迅读美学的书有什么用的时候,鲁迅无言了,我觉得这是对整个喧哗世界的无言。现在大多数的人总是要等到考试了才去复习,总是等到需要了才去接触某些事物,我们总是因为利益而决定自身的去向,我们总在抱怨着读书无用......为什么想学习总是要扯上那么多的干系呢?我们喜欢某件事,对什么感兴趣,为什么还要用利益来打算盘呢?如今的人们,不是用兴趣来引导学习,而是用利益来逼迫学习,显得浮躁而又浮夸,人们没办法为了梦想而沉湎下来,如此的漂浮不定又怎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支点呢? 为什么现在中国的文坛上没有一个大师呢?这迟来的大师到底哪儿去了呢?其实这正暴露出社会的种种弊端,当大师带上大师的帽子,又有谁能依旧是大师呢?利益遮住了双眼又怎能看得清前面的道路呢?这就需要一股冷静,来平息这股燥热,我们应该寻找鲁迅的那股大器......

性格刚强更是鲁迅的特性,他平生喜欢吃硬的食物,坚决不卧在藤椅上休息,冬天没戴过手套围巾等等。最能看出他坚韧的该属于他同疾病的抗争!在鲁迅病重的时候,萧红写道“眉头仍和平日一样没有聚皱,脸上是平静的,舒展的,似乎并没有任何痛苦加在身上。”而且,每天黑夜总是坚定地写作,一直斗争,未肯对谁认输。相信,很少人能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作风。我们往往稍有些挫折,碰些困难就容易信心动摇。总是一副“三天晒网,两天打渔”地宽容自己,一下子就低头认输,失败了就怨天尤人,推卸责任,却没有人愿意学着强硬些,执着些!我们已经被繁华迷惑,变得软弱,是时候该拉拉自己一把了!鲁迅并未过时,应该重拾书籍细细品味。

了解一个人就得从他的日常生活开始,读了《回忆回忆鲁迅先生》,我才发现自己以往对鲁迅的认识实在太过肤浅。如果用难懂来形容鲁迅,那实在是自己的心思太过于粗劣,这绝对是对一个伟人的亵渎。

这依旧是个动荡的时代,谁都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奔波劳累着?总是忙......难道这可以作为忘记一个伟人的借口吗?我们怀疑别人的同时,是否也该先怀疑自己呢?

曾几何时,夜很深,你的目光深邃明亮,仿佛看到了山头初露的明日......而时至今日,黎明到来,我们得在这混沌中找回你的踪迹......

推荐第9篇:鲁迅 读后感

呐喊

——读《呐喊》有感

那有力的一字胡,多么朝气蓬勃,这亮丽的平头,为了国家大事也不免平添了几丝白发,那炯炯有神的双眼,如追心刺直捣人心,这飘渺潇洒的笔锋,高低有寸震撼人心!对,是他,就是他,我的心绪此起彼伏,一时间竟说不出他的名字——鲁迅!

鲁迅,家喻户晓的名字,他用笔奋斗了一生,打我认字时,这个名字就在我眼中夺眶而出,好知的我不免提出关于鲁迅这个名字的许多问题,然而父母也不厌其烦的一一解答,于是从小我便认识了憎恶敌人如恶魔般的鲁迅先生。

自幼受鲁迅先生熏陶的我,也自幼读起了他的小说,然而这本呐喊也便有了些年代,但不知为何,却依然充实着股神圣感,也时时给予着我前进的动力,这让我聊以自慰,使之不禅于前驱。

呐喊,这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集,这中间的十四篇小说真时生动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的社会面貌,描绘出了封建社会时制度礼教的种种弊端和对辛亥革命做出了剖析和深刻总结的经验和教训!

在狂人日记中,鲁迅先生打破俗气,大胆的采用了“人吃人”一词来描绘现状的社会,使人们为之一惊,结尾又用“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把推向高潮的情节,瞬间降落,使之升华,加深了我的影响,也瞬间引起了一番惆怅。

凡事也总需研究才明白,那时的封建社会又何尝不是,总是让人横竖睡不着。鲁迅先生半天研究才发现满天下的“仁义道德”全是二字——“吃人”。所以鲁迅先生才认为当时就算自己的哥哥时刻想算计自己,也是正常。于是借亲骨肉的悲哀,又发出了虎毒又何尝不食子的感叹,由此也揭露了自相残杀的腐败旧社会,也号召了人民共同造反的心。

孔乙己更是个极为悲伤的角色,鲁迅先生用夸张的手法,写出了智者,聪明人也无容身之地,惨死街头的遭遇。

单四嫂子这虽粗笨却勤勤恳恳的女人也被害的失去了儿子;老栓和和睦睦的一家也家破人亡;阿Q更无不例外。

鲁迅先生运用了各种形形色色,不同人的不同遭遇,以此批判了旧社会,提醒了人们。就连我这个后辈也不禁咬牙切齿。

在我看来我自己,本以为已经是一个足够忘事而不能言语的人了,但却依然能触手可及般的感受到鲁迅先生写书时的那寂寞哀伤的日子,所以就连我有时也不免呐喊几声,聊以自慰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禅于前驱。

20 × 20 = 400

推荐第10篇:《鲁迅》读后感

看客

繁华的东门,处处华灯高照,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已经是夜晚8点,东门的街道上仍然是熙熙攘攘,川流不息。我低着头,背着一个大书包,随着人流缓缓前进。然而人潮突然停滞了,像是川流的河水遇到了坚石,逐渐分叉成两支,形成一个环形。我抬起头,原来是一个老人正在街道正中间乞讨,他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破烂烂,简直像块碎布,头发蓬乱,面色蜡黄,像寻常乞丐一样在抖着他的铁碗。几乎每一个走过的行人都默默地躲开了,有些甚至如同在地面上看到一处污物一样飞快地闪躲着。我看着那个老人和他脸上苦难磨出来的皱纹,心里冒出一点善意,从包里掏出一块钱的硬币想要投给他。我刚要走近他,就被一位大叔拉住了。他低声说:“骗人的!”然后就转过了头去。我迟疑了片刻,也随着人群离开了。可是却有几分毛骨悚然。不作为,冷漠,无情,我刚刚的行为,不正是我曾多次讽刺的中国人的弊病么?我突然想起了鲁迅先生,他可曾想过,一个把他的话当作座右铭的人,会在他身后几十年,再次做出他所鄙夷的事情?他可知道,他在中国人灵魂上动的手术,终究还是没能遏制住顽疾?回到家后,我再次翻开了《鲁迅》,怀着五味陈杂的心情,我读出了一些曾经没有读到的东西。

《鲁迅》这本书收录了《呐喊》、《朝花夕拾》等几本鲁迅先生的散文与杂文集,还有鲁迅先生之子专门题写的序言。就是在这本书里,我第一次知道了阿Q精神,认识了顽固不化的孔乙己,身世颠簸的祥林嫂。在这本书中,我借鲁迅先生的眼,看到了旧中国的黑暗,也借鲁迅先生的笔,读出了中国的病态。我一度相信,这病态在21世纪的我们上已经被根除。为此,我可以笑谈中国人的弱点,痛斥看客的冷漠。但是今天,我竟也成为看客中的一员了!正如鲁迅先生所写的:“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是我个人的悲哀,可难道不是中国的悲哀?

鲁迅先生在《呐喊》的序言里如是说:“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健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所以这看客的标准,也就是愚和弱了。然而时间过去数十年,那天街上的行人,恐怕不是弱者,其中应该也并不缺乏有学识的人。可是却仍然没有人伸出援手。所以我想在这看客的标准上,在加上一条“懦”——懦弱。从看客的角度来说,也许对他人的畏惧才是他们冷漠的根本原因。怕假,怕抢,怕诈骗,中国人民富裕了,可是忧患也就更多了。这重重叠叠的畏惧,就让人在善良面前,缩回了自己本应伸出的援手。

这是人性之懦弱,可是否是人性的责任呢?我想起了这样的一个故事:A地人曾经很赞叹外国人的遵纪守法,认为A地的人没有素质。后来政府制定了法规,A地人在法规的限定下不再敢违反法律,从此其他地方的人开始赞叹A地人的遵纪守法。这就是法律的力量。人性本无过错,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为此,我们不应该过分责备看客,而应该想想看客背后的法律,鲁迅先生也写过:“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只有敢于正视“看客”,才能够让“看客”不复存在。这也许才是对中国看客的药方。

最后,不妨以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收尾吧“唯有民族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愿从此中国的民族魂中,不再有“看客”的冷漠!

第11篇:鲁迅读后感

中国的脊梁

“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这句话是我初中时对鲁迅最大认知,其实不然,这只是国人所必须掌握的文学常识。在深读鲁迅之后,才知道原来在这之下隐藏了一个民族魂,或者说是一个民族精神上的脊梁。

从前,我将鲁迅的文章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读不懂的,每句话都能用语言讲出来,却无法懂得这句话摆在这里的意义,就像买椟还珠的郑人一样不识文章之主旨;第二类则是读来感动的,这里的感动是指受了文章情感上的攻势,如同酩酊大醉,有共鸣却不解其味。而如今,我想鲁迅的文章也不过简单的一类,都是十分关注中国现实问题,本意便是以否定思维和批判精神来改造国人,改造中国社会。

对于如何读懂鲁迅这个问题,应该没有捷径,而所有的路都大相径庭,需要读者在自由阅读的基础上加上对时代背景与作者心理的把握。

正如我们熟悉的鲁的短篇小说《故乡》,它是在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平后,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作。可想而知,鲁迅其人是一个天生极其富有同情心和道义感的平民作家,是能在生活中关注实际并勇敢发声的斗士。“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而在反映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之后,又给予人鼓舞与信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为了追求新生活而去奋斗和实践。想来读者在了解鲁迅那种因无力而生的“偏激”和联系当时的现实,定能原谅鲁迅的“刻毒”和对政治霸权的仇恨成性。

又如鲁的杂文《杂忆》,其话语越是久远也越是犀利。这里截取一段(以便防止流于片面): “我觉得中国人所蕴蓄的怨愤已经够多了,自然是受强者的蹂躏所致的。但她们却不很向强者反抗,而反在弱者身上发泄,兵和匪不相争,无枪的百姓却并受兵匪之苦,就是最近便的证据。再露骨地说,怕还可以证明这些人的卑怯。卑怯的人,即使有万丈的愤火,除弱草以外,又能烧掉甚么呢?”

这篇文章写于鲁迅的中年时期,面对民国的政治霸权与文化霸权,他还以猛烈的抨击。鲁在成年后对“复仇”这件事有了理性的认识,即 “自己裁判,自己执行”。他用锋利言辞揭示此类卑怯之人的真面目,以抱不平,以感国民,鲁迅的人格与思想也由此体现。他一腔孤勇而永不妥协,而这最能唤醒国民;他暴露历史现象,批判苍白的现实,“发出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

鲁迅其人,不但中国唯一,且世界罕有。我想:对于鲁迅,没有最好的解读和评析,唯有我们“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他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已然宣示,他,鲁迅,要做“中国的脊梁”。而这在如今也是有借鉴的地方的,像我这样的青年不就应以此立志,肩负起历史所赋予的责任,成为中国的脊梁吗?

第12篇:鲁迅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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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

或许是由于从小学到高中,鲁迅的文章都是老师课堂强调考试的重点,在课堂上老师们对鲁迅的文章一再详细讲解分析。于是一提到鲁迅就头痛,尽管老师一再推荐鲁迅的散文,却没有兴趣去看。现在,少了考试的束缚反而有心思去看看他的文章。看了《朝花夕拾》,最喜欢《狗·猫·鼠》。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印象深刻。从文章中鲁迅对猫的仇恨可以感觉到鲁迅疾恶如仇的刚强性格。我没有看出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达的真正意思,在这篇文章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对少年时代关于猫和老鼠的一段富有情趣的回忆。我只是想把我看完这篇文章所想到写出来。

猫和老鼠是天敌,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这里有一个民间传说:玉皇大帝召集众生肖开排名大会, 当时,猫和鼠原是好朋友,在赴群众大会前,它们一起睡并约好谁先醒就叫醒谁。岂知,老鼠第二天起得早,竟然静悄悄地独自赴会,不理会猫。等猫醒来赶赴大会时,佛陀已经将十二年号分配好了。猫和鼠便从此结下深仇。至于猫和老鼠成为仇人的真正无从考证,我想世间万事万物相克相生,而猫和老鼠只是其中一组而已。

老鼠很可恨,专偷吃农作物,我一向讨厌老鼠。小时候我喜欢看奶奶用灭鼠器捕捉老鼠,通常用一个带钓钩的铁笼子,在钓钩上穿一小块炸过的猪肉作诱饵,只要老鼠咬住猪肉,笼子就会“嘣”的一下关上。等晚上睡觉就放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第二天早上迫不及待地去观看老鼠是否上钩。如有上钩的老鼠,就用钳子夹出来把它打死,虽然有些残忍,不过一想起老鼠干的坏事,就解恨了。开始一两次这个方法还挺有效的,待多用几次就不行了,老鼠渐渐地变聪明了。

前段时间宿舍闹鼠灾,把我们买的早餐都糟蹋了。最可恨的是偷吃就算了,它们只是咬一小口,看着被糟蹋过的食物心痛不已,为了健康着想,只能选择扔掉。宁愿它们全吃掉!也不至于浪费粮食啊。逼得我们只能把吃的东西全藏起来,食物问题是解决啦,可是老鼠却没消停的迹象,改在清晨的时候啃床板,嗦嗦声将我们从梦中惊醒,差不多两个星期我们都备受折磨!我们还想过要来它个灭鼠大行动,不过几个星期之后老鼠已没了踪迹了。想想老鼠真可恨!我又想起姑姑告诉我的一件事,跟她合租房子的舍友在睡觉的时候给老鼠咬了脚,于是第二天马上去医院打消毒针,后来姑姑辞掉了工作。老鼠专干坏事,偷吃就算了,还伤人,这是不可容忍的!

至于猫,我也不喜欢,虽然有些白猫很可爱。我一向觉得猫的眼睛很可怕,尤其是在晚上,在黑暗中闪光,让人不寒而栗。家里从没有养过猫尽管家里有老鼠。猫的天性是抓老鼠,可是我却没有看过猫抓过老鼠。养了猫不抓老鼠还不如不要。邻居家有只猫,灰色的,忘记眼睛是什么颜色的了,没听说过它有抓过老鼠,不过倒偷吃了我家里的鱼很多次了。一到半夜就喜欢在我们窗户外面乱叫,我不知道它是在笑、在呼唤、还是在哭,反正声音很讨人厌,像婴儿的哭声,听着很难受。尤其在睡觉时,怎么也无法将之拒之耳外。翻来覆去也睡不着,只能起来赶它走。后来那只猫又生了几只小猫,睡觉又更受折磨了,很想将它们掐死!

高中的时候学校有很多猫出没,听说都是些被人遗弃的小猫,它们在学校里自由出没。很猖狂,在我们吃饭的时候还时常不经意间跳上饭桌,吓人一跳。晚上睡觉时候是它们活动最频繁的时间,经常会有无法容忍的同学的骂声贯穿猫叫声中。有同学觉得刚出生不久的小猫被遗弃很可怜,于心不忍,于是弄来一个小纸箱给几只小小猫作窝,可是她们又不放她们宿舍而放我们宿舍外面,我一向讨厌猫,一气之下好几次把纸箱连同小猫扔下楼。不过还真是验证了一句话:猫有九条命。它们竟然安然无恙!我想我永远不可能喜欢猫的了,它们让我头痛!

相比之下,比较喜欢狗,一谈到狗就让人想到忠实二字,而且比起猫狗确实可爱很多。

西方人最爱将狗作为他们的宠物和朋友,给予它们很好的照顾,宠物医院很受欢迎。甚至还把它们看成家庭成员,可见他们爱狗之甚。尽管有些狗也很凶恶,但是对于主人它们时绝对忠诚的!

在去小学的路上,要经过一户人家,他家有很多只狗,都属于很剽悍的那种。每次我们从那经过都要大声犬叫还要跑到我们跟前,经常让我们害怕。为了摆脱它们,有时候没办法一看见它们,我们就猛跑,可是我们跑它们也跑,后来听大人说只要慢慢走它们自然就安静了。在现在想来,那种经历还真有趣。

曾经家里也养过一只小狗,是西洋狗,很小很可爱,那是七年前伯父的朋友送的。陪了我们六年,很忠诚地帮我们看家,去年七夕那天死了,是被鱼骨头呛的,它痛苦地嚎叫了好几天。那几天我们心里也挺难受的,没想到最后它还是离我们而去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少关注它,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懂得珍惜。现在狗已经不在了,每次瞥见门角的那个角落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家里的狗,少了它空空的,很想念它。每次看得狗很自然地就想起它。

这些都是看完鲁迅的《狗·猫·老鼠》我有感而发的。写完上网找了有关这篇文章的评论,才知道鲁迅写的虽是回忆性散文,但却是托物喻人,特别是通过对猫的描写,揭露出反动派及其御用文人的丑恶嘴脸。但是我不想深究了,实在是本人水平有限。

第13篇:鲁迅的故事

弃医从文

有一次,在上课前放映的幻灯画片中,鲁迅看到一个中国人被日本军队捉住杀头,一群中国人却若无其事地站在旁边看热闹。鲁迅受到极大的刺激。这使他认识到,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悲剧命运,首要的是改变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于是鲁迅弃医从文,离开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回到东京,翻译外国文学作品,筹办文学杂志,发表文章,从事文学活动。

珍惜时间

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自强不息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教育他人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感想

在这些故事中,无不体现出鲁迅的崇高的精神。无论是弃医从文时他忧国忧民的思想,还是他珍惜时间与自强不息的习惯,都衬托了鲁迅作为一个伟人的作风。

第14篇:鲁迅的故事

鲁迅的故事

1、两个妻子

1906年6月,25岁的鲁迅正准备在日本东京开始他的文学活动,忽然不断地接到催他回国的家书,信里 说,他母亲病得很重,想见见自己的长子。等到鲁迅焦灼不安地回到家里,才知道这是一场骗局。原来在他家乡有一种谣传,说鲁迅跟日本女人结了婚,还生了孩子,有人看见他领着妻、儿在东京街头漫步。族人变着法子把他骗回来完婚。新娘朱安是鲁迅本家叔祖周玉田夫人的侄孙女,媒人是周玉田的儿媳妇。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礼俗,鲁迅的母亲鲁瑞没有征得鲁迅同意,便把这门婚事定下了。 现在,看到这个场面,鲁迅当然很生气,但出于对母亲的孝顺,他没有发作。完婚的第二天,鲁迅没有按老规矩去拜祠堂。晚上,他还是像往常一样独自睡进了书房。第三天,他趁着家人不注意,悄悄地从家中出走,又到日本去了。而朱安则跟着婆婆鲁瑞一块过日子。学成归国后与一景仰自己的女青年相恋后结婚,她就是许广平。

2、理发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4.标点的稿费

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编辑看了书稿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

5.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第15篇:鲁迅的故事

鲁迅的故事 龚如君搜集整理

1.鲁迅先生的轶闻趣事

鲁迅对对联

少年时代的鲁迅在上私塾时,先生就教他们作对。一次,塾师寿镜吾老先生出了上联“独角兽”,让学生们对下联。立时塾房活跃起夹了,有的孩子对出“九头鸟”,有的孩子对出“三脚蟾”,有的孩子对出“百足蟹”等等,惟独周樟寿(鲁迅原名)一语不发,等课堂上平静下来后,他站起对出“比目鱼”。课堂立时悄然,没有再应对的了。寿老先生在—一评论了前者之后,最后称赞周樟寿对得最好。因为“独非数字却有一”的意思,而“比”也非数字,却相当于“二”。两者虽俱无数字却都有数的含义,真是恰到好处。

经老师的点拨,同伴们佩服得五体投地,樟寿虽小却语惊四座。 鲁迅理发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2.鲁迅先生的生活情趣

鲁迅先生十分珍惜时间,却从不把参加体育活动和搞各种有益的文化活动看作是浪费生命,恰恰相反,他把培养多方面的爱好和兴趣看作是增长知识,变换方式积极休息的手段。

种花。鲁迅一生喜爱花草,即使没有栽种的地方,也爱在书桌上摆一盆绿色的生命。少年时,鲁迅就读了许多有关花木的书籍,像《花镜》、《兰惠同心录》、《广群芳谱》等。中年的鲁迅最爱丁香花和木槿花。1923年,鲁迅居住在北京西三条胡同一个四合院,就种了好几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夏秋之夜,每当夜深人静,他独自徘徊在花下,闻着略带苦涩的香气,以求解除疲劳。1924年秋天,鲁迅在西安讲学时,下榻处窗外有一丛盛开的白木槿花,他对花凝视良久,想构思一部《杨贵妃》的剧本。晚年,鲁迅定居在上海大陆新村9号时,还特地在前院种上了夹竹桃、石榴、紫荆、桃花等花木。

看戏。鲁迅先生从小爱看绍兴的戏文。有一次,他还在民间演的目连戏中自告奋勇地扮演了一个角色。1924年夏赴西安讲课时,专程去看古老剧种秦腔的演出。鲁迅晚年定居上海后,在繁忙的写作之余,他最大的娱乐就是观剧、看电影。鲁迅常同许广平一起,携带海婴去剧院看有趣、有教育意义的新戏。他不仅看,且多有评论。

篆刻。鲁迅先生喜好篆刻,虽刻印不多,却具备了较深的艺术功底。他少年时代,因叔父周芹候研究篆刻,耳濡目染他学会了刻印的本领。1899年,鲁迅在南京读书时,就曾刻过“戎马书生”、“文章误我”、“夏剑生”等印章。在鲁迅的著作中,《蜕龛印存(代)》是鲁迅论述篆刻的唯一的珍贵资料。它也是我国印学宝库中难得的理论之作。 猜谜。小时候,祖母常教他猜谜语。事隔30年后,他还在《长命灯》里,把儿时的猜谜乐事生动有趣地描绘了一番。鲁迅还常幽默地用“谜语”来写信、题书名和做笔名。鲁迅用过的一百几十个笔名里,用“谜语”起的也不少,如“华圉”是隐“当时中国(华)是个大监狱(圉)”之意。

养鱼。有一次,内山完造先生赠送了10尾金鱼,鲁迅先生特地买来一只素白的金鱼缸,和夫人许广平一同兴致盎然地铺沙、灌水,植种掩映的碧绿水草,小心翼翼地把金鱼放进去。鲁迅先生很熟悉金鱼的生活习性,顾虑到缸面的水苔太密,会影响鱼呼吸,他常暂搁手中“金不换”笔,仔细地把这些东西除去。

习武。鲁迅先生留学日本时学过柔道,回国后在绍兴府中学堂执教。一次夜行,经过一处荒凉的坟地,忽见一惨白形同鬼魅的东西在前挡道,鲁迅赶前去飞起一脚,直踢得那家伙跄踉倒地,抱头鼠窜,原来是一个装神弄鬼的盗墓贼。

绘画。鲁迅先生童年时就喜欢绘画,三十年代曾为自己和别人的书刊设计过封面,也为自己的文章画过插图。“君无常”画像就是他于1927年6月25日亲笔作的一幅,至今保存在他的《朝花夕拾·后记》里。

养壁虎。鲁迅先生饲养过壁虎。著名书法家沈尹默五十年代写的《追忆鲁迅先生》诗云:“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顾悠悠几顾瞻;万里仍旧一掌上,千夫莫敌两眉尖;窗余壁虎干饭香,座隐神龙冷紫髯;四十余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风帘。”(李盛仙)

3.鲁迅的教子经

海婴出世的第二天,鲁迅手里捧着一盆小巧玲珑的松树,非常高兴地来到医院的房间里,轻轻地放在了许广平床边的一张桌子上。这是他送给妻子许广平的。这松树翠绿、苍劲、孤傲、沉郁,有似鲁迅的性格。他希望儿子也像这松树。

从寓所到医院有百数十步远。在海婴生下来之后,鲁迅每天至少有两三次到医院里去,有时还领着一批批的朋友去慰问,手里特意拿些食用物品给许广平。每当静静坐下来之后,他便欢喜慈祥地看着孩子的面孔,承认很像他自己,却又谦虚地表示:\"我没有他漂亮!\"

怕用烟熏了孩子,每天工作时他就搬到楼下去,把客堂的会客室改为书房。但一到夜里12时,他必然上楼,自动地担任到凌晨2时的值班,留心海婴的服食眠息。他时常抱着海婴坐在床头,手里搬弄一些香烟盒之类,弄出锵锵的响声,引得小孩高兴。小身子在他大腿上乱跳;倦了,他有别的方法,把海婴横卧在他的两只弯起来的手臂上,在小房间里从门口走到窗前,再来回走着,唱那平平仄仄平平仄的诗歌调子:

\"小红,小象,小红象。 小象,红红,小红象。 小象,小红,小红象。 小红,小象,小红红。\"

有时又改口唱仄仄平平平仄仄调: “吱咕,吱咕,吱咕咕呀! 吱咕,吱咕,吱吱咕。 吱咕,吱咕,„„吱咕咕。 吱咕,吱咕,吱咕咕。”

一遍又一遍,直到孩子在他两手造成的小摇篮里安静地入睡。有时,他很累,但是总不肯变换他的定规,好像那雄鸽,为了哺喂小雏,就是嘴角被啄破也不肯放弃它的责任似的。 鲁迅原来是不大喜欢看电影的,后来听朋友们说,和孩子一块看电影既是一种娱乐,又可教育孩子,多方受益。于是他也看起电影来。不论写作多忙,凡是有适合儿童看的电影,鲁迅总要专门陪海婴去看。什么《人猿泰山》、《泰山之子》、《仲夏之梦》、《米老鼠》等,以及一些世界风光之类的纪录片,都带海婴看过。

除了电影之外,一些较大的文化活动场合,只要有重大文化活动,鲁迅也总是约许广平携儿子光顾。不过,有些活动是否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他是要考虑一番的。

一次吃晚饭时,海婴听说预购了有狮、虎、大象表演的马戏节票,他简直心花怒放,兴奋不已。他一直等到很晚,迟迟不肯上楼睡觉。鲁迅考虑到这些节目大都是猛兽表演,并且是在深夜临睡之前,怕海婴受到惊恐,所以没叫他去。第二天,父亲知道海婴很难过,便耐心地向海婴解释,告诉他以上的考虑,并答应白天找机会陪海婴再去观看。意外的是,第二天他们去看表演时,没有猛兽类的表演(那些猛兽关在大笼子里),只看了些马术和小丑的滑稽节目。不过,这对海婴来说,感到更有趣。

由此可见,鲁迅为了海婴的身心健康,是何等的煞费苦心。如今,每当提到这些事,海婴还是激动地说:“父亲对我如此真心地爱,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如何才能当一个好父亲。”

4.鲁迅争分夺秒

鲁迅,原名周树人,是近代一位出色的文学家。

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

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5.鲁迅的遗嘱

我只想到过写遗嘱,以为我倘曾贵为宫保,富有千万,儿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写好遗嘱了,现在却谁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张罢。当时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写给亲属的,其中有的是:

1.不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2.赶快收敛、埋掉、拉倒 3.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

4.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虫。

5.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6.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7.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此外自然还有,现在忘记了。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6.鲁迅曾拒绝诺贝尔奖提名

鲁迅是第一位受外国人关注并有可能获得诺贝尔获提名的中国作家。

1927年,来自诺贝尔故乡的探测学家斯文海定到我国考察时,在上海了解了鲁迅的文学成就以及他在中国文学上的巨大影响。这位爱好文学的瑞典人,与刘半农商量,准备推荐鲁迅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刘半农托鲁迅的好友台静农去信征询鲁迅的意见。鲁迅婉言谢绝了。他回信说:

静农兄弟:

九月十七日来信收到了,请你转告半农先生,我感谢他的好意,为我,为中国。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你看我译的那本《小约翰》,我哪里做得出来,然而这作者就没有得到。

或者我所便的,是我是中国人,靠着“中国”两个字罢,那么,与陈焕章在美国做《孔门理财学》而得博士无异了,自己也觉得可笑。

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瑞典最好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的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以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第16篇:鲁迅的故事

鲁迅的故事

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文学家鲁迅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珍惜时间。鲁迅的整个一生都是在拼时间。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时间对任何人都是公正的。有志者,勤奋者,善于去挣,去挤,它就有;亲人,懒汉,不去挣,不去挤,它就没有.鲁迅正是善于挤时间,支配时间的勤奋者.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第二天起床后,有时连饭也顾不得吃,又开始工作,一直到吃晚饭时才走出自己的工作室,实在困了,就和衣躺到床上打个盹,醒后泡一碗浓茶,抽一支烟,又继续写作,鲁迅习惯以各种形式鞭策自己珍惜时间.在鲁迅的卧室里墙上挂着勉励自己珍惜时间的对联及最崇敬的人.鲁迅曾说:"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

2爱迪生的故事

爱迪生一生只上过三个月的小学,他的学问是靠母亲的教导和自修得来的。他的成功,应该归功于母亲自小对他的谅解与耐心的教导,才使原来被人认为是低能儿的爱迪生,长大后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大王”。爱迪生从小就对很多事物感到好奇,而且喜欢亲自去试验一下,直到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为止。长大以后,他就根据自己这方面的兴趣,一心一意做研究和发明的工作。他在新泽西州建立了一个实验室,一生共发明了电灯、电报机、留声机、电影机、磁力析矿机、压碎机等等总计两千余种东西。爱迪生的强烈研究精神,使他对改进人类的生活方式,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浪费,最大的浪费莫过于浪费时间了。” 爱迪生常对助手说。“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少的时间办更多的事情。”一天,爱迪生在实验室里工作,他递给助手一个没上灯口的空玻璃灯泡,说:“你量量灯泡的容量。他又低头工作了。过了好半天,他问:“容量多少? ”他没听见回答,转头看见助手拿着软尺在测量灯泡的周长、斜度,并拿了测得的数字伏在桌上计算。他说:“时间,时间,怎么费那么多的时间呢?”爱迪生走过来,拿起那个空灯泡,向里面斟满了水,交给助手,说:“里面的水倒在量杯里,马上告诉我它的容量。” 助手立刻读出了数字。爱迪生 说:“这是多么容易的测量方法啊,它又准确,又节省时间,你怎么想不到呢?还去算,那岂不是白白地浪费时间吗?”助手的脸红了。爱迪生喃喃地说:“人生太短暂了,太短暂了,要节省时间,多做事情啊!”

第17篇:鲁迅白光读后感

鲁迅白光读后感

(二)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白光》一篇很有些特别之处。《白光》的内容比鲁迅的其它小说如《药》、《祝福》、《**》等更为难解,无论是从题目还是从内容来看,都有些诡秘的意味在其中。

“白光”到底是何物,它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在将小说读完多遍后,我仍无法彻底弄明白这个问题。“白光”在文中共出现了三次,我感觉“白光”这一意象在文中并非只有固定一义的,每一次出现时的象征意义都异于前一次。

白光正式出现之前,其实已有了迹象。文中写道“月亮对着陈士成注下寒冷的光波来,当初也不过像是一面新磨的铁镜罢了,而这镜却诡秘的照透了陈士成的全身,就在他身上映出铁的月亮的影。”这是陈士成在院子里寻求清净时出现的现象。这种“铁的月亮的影”也会是白的光,后来还有“今天铁的光罩住了陈士成”。由此可见,白光的产生是与月光有关的,白光最初的形象就是月亮或月光。月光本来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陈士成在失落以致绝望的心理状态下看过去,却感到月光是铁一般的光。“铁的光”给了陈士成一种冷清以至寒冷的感觉,但同时“铁的光”也充满金属的质感,同样有着对象征财富的贵金属银的预示。白光是吉光,还是凶光?或者说我们还不能从吉凶两个方面来简单论定白光的性质。白光的复杂性在它正式产生之前已经有所揭示了。

陈士成在前程无望的情况下,想起了祖上传下来的藏有银子的谜语。这是祖母在他“十岁有零”纳凉的时候告诉他的。也是在此时,

鲁迅白光读后感

(二) 白光 来是要到山上去的,为什么会走进湖里死于其中?我想有了前面对白光的分析,这种结果也不难解释。白光一直在引导着陈。月亮在湖里的倒影也被陈士成看成了白光的所在。他的“十个指甲里都满嵌着河底泥”,恰恰说明了他在河底也曾对着白光的所在疯狂地挖了一阵,而终于溺水而亡。到底是为财而死,还是为了追求前程而亡,是该贬斥,还是该同情,实在不好说得清。

“这里没有„„到山里去„„”,这句话的含义我一直没有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到山里去意味着什么?不会是让陈士成这样一个没落的知识分子走揭竿而起、占山为王的暴力起义道路吧,这样分析过于牵强了。

以上对“白光”意象的理解可能有些琐碎。如果将三次出现的白光作为一个整体意象来理解的话,我想可以把白光理解为陈士成“平时安排停当的前程”的影象。他无法实现他的前程,却始终不放弃原有的幻想,一连十六次去参加科举考试,最终在对前程的发狂追逐下走向死亡。

《白光》与《孔乙己》虽同是鲁迅笔下批判科举考试的小说,但我觉得《白光》因其文中“白光”意象的抽象性而更具有现代主义笔法的特点,使人不能一眼看透,具有深长的悲剧意味。

以上见解,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没有查阅相关的研究资料,不知是否已有方家做了类似的分析或提出相近的观点。此篇小文权做一次抛开已有、全为己见的尝试,也难免有分析得不尽细致的地方,还需做进一步地论证。

鲁迅白光读后感

(二)

第18篇:鲁迅《故乡》读后感

时候:深冬

天气:阴晦

基调: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选文:“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只是我自己的心情改变罢了。”

感触:初中时刚读到?故乡?我想沟墩是我的故乡,现如今每次我和别人说我是哪里人我会说我是盐城阜宁的。可是在我心里我的故乡却只有儿时的外婆家那一片小地方,两三排平房,一段短窄的小巷,一个曾经挂满葡萄藤的长廊,还有平房西山头的菜田,和菜田有一塘之隔的坟堆,院门前的那条河,河上那座桥,这些构成了我的“故乡”。其实对于所有的人来说,并不是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我们都曾踏上过,我们只有自己的那片区域。每次当我回到阜宁,回到沟墩,特别是秋天的时候,每次回家都会去高处看看家的四周有没有变化。现在在外,要我说出家乡的好处我也说不出来。。。

选文:“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感触:鲁迅的细节描写令我折服,印象里确实见过长草的瓦楞,在哪见过倒是记不清了可能在吴滩奶奶家,因为以前奶奶家多是老式的青砖房子,盖的是小瓦片,顶梁上两边的角是上翘的。

选文:“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感触: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不一样的,我的发小,董生,自从小时候我和他分别后听说他一直住在船上,在小时候听来很不可思议,后来终于有机会见到他,也去了他家的船上,当时还有陶雨一起。那时的回忆真好。

选文:“突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感触:杨二嫂算是一个刻薄和贪小便宜的典型形象。

选文:“者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感触:当我们久别重逢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吧~

选文:“我这时候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老爷,……‟”

感触:提到闰土便是最不愿见的人情世故的变化了,然而我们最终都会面临这样的现实。欢喜和凄凉我想也是鲁迅自己的心情吧。

选文:“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宏儿听得这话,便招来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

感触:在小孩子的世界里没有阶级之分的,或许应该说这世界本来是没有阶级的。选文:“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窗外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你怎么还没走就想回来了。‟。„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黑黑的大眼睛痴痴的想。”

感触:小时候的话有多少没能够兑现,小孩子们纯真的友情,在那样一个天真的年代被各种各样的事情所隔断,他们也只能像水生一样痴痴的想。

选文:“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的气闷,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的,现在却忽的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感触:人总是会忘记的,鲁迅写被隔成孤身,或许是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状态,但

是确实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这就像是成长,必然的却是悲哀的,人的成长也算是一种革命吧。

选文:“我躺着,听着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却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感触:我们现在的生活算不算新生活?我们仍有隔膜……

选文:“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感触:为什么无所谓有无?有希望,没有希望,这都不是结果,有没有希望不代表能不能实现。鲁迅用路来解释,“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本无所谓主义,聚的人多了成了阶级,有了所谓的主义。

第19篇:鲁迅风筝读后感

鲁迅风筝读后感

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在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鲁迅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意儿,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了小兄弟将来能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

做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是出于儿童的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的天性。鲁迅看到了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

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才会有进步。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操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

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

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我看了《风筝》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了鲁迅认为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才玩的,所以他很不喜欢风筝。鲁迅还有一个十岁的小兄弟。小兄弟非常喜欢玩风筝,而鲁迅又不让这一个小兄弟玩;每一次这位小兄弟想玩时,只好看一下天上的风筝。小兄弟不能玩风筝是还有一个原因的,就是他买不起。有一天,小兄弟在看风筝的时候,看见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非常高兴。而鲁迅却把这些行为看成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鲁迅忽然觉得似乎多日没见这位小兄弟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花园拾竹。鲁迅恍然大悟,便跑去很少人去的堆积杂物的小屋里,推开门,果然在什物中发现了他,他正在做风筝,鲁迅看到了马上把风筝给踏坏了,把小兄弟伶仃地留在了小屋里,后来他怎样,鲁迅也没有留心。

然而,鲁迅的惩罚终于到了,他不幸地看到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又想起二十年前那一件事,而鲁迅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坠下去了。在那时候,他们又见面了,谈起了童年的往事,鲁迅正想求他的宽恕,小兄弟却说什么都忘记了,鲁迅的心从此只得沉重着。

我看了这篇文章,觉得鲁迅是一个很不喜欢风筝的人,认为风筝只是没出息的小孩才玩的,最后,鲁迅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那时很后悔,

因为鲁迅以为玩是浪费时间的行为,

那是有原因的:就是因为鲁迅小时候家庭很困难,常要拿东西去当铺,每天都要干家务,所以他认为玩是很浪费时间的,他自己不玩,还很固执,不让自己的朋友玩,所以他长大后后悔了。

我以后不能学鲁迅那么固执,对人要宽容。

读《风筝》有感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

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

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耍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

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

第20篇:鲁迅故乡读后感

鲁迅故乡读后感

鲁迅故乡>读后感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好故事鲁迅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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