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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传奇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1 08:36:00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荒野传奇优秀读后感[推荐]

程颐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读完每一本好书后,余韵都值得我们去认真回味细细揣摩。

暑假期间我读了《荒野传奇》。这本书由六个小故事组成,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叫作《“家鼬”一号》。它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小黄鼬被牧场主割下了臭囊训养为“家鼬”的故事。一直渴望回归旷野的“家鼬”一号并不知道自己在被摘除臭囊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失去了最有力的自卫武器,从而被剥夺了回归旷野的权力。成为了“家鼬”的它每天都在野外玩上几小时,甚至几天,但从来没遇到过天敌,因为天敌不敢靠近人类。最终,“家鼬”一号“回归”了旷野,当主人再次发现它时,“家鼬”已经毙命于天敌之手。

牧场主把黄鼬的臭囊割除将它训养为“家鼬”,如果实验成功,他就能捕捉更多的黄鼬训养从而发一笔横财。这就使一个无辜的弱小生命成为了人类的实验品和牺牲品。这文章以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富有诗意的景物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以第一人称的写作方式展示了人类的贪婪和自私对自然造成的伤害。同时,还运用了排比、拟人、对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家鼬”一号的惨死深深地刻化出人类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暴露出来的丑恶嘴脸。当年有很多人满怀自信的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到最后他们却发现受到伤害的却是他们自己;还有很多人一心想征服别人、征服世界,到最后给他人带来无穷的伤害,从而受到人们的啜泣。第三帝国的元首希特勒曾经梦想征服全世界,不惜把人民推进二次世界大战的深渊,最终服毒自杀,死后被世界人民痛恨。这是多么具有讽刺意义!因此,人与人、人类与自然都应该相互尊重、和协相处,只有这样我们的星球家园才能变得幸福美好。

推荐第2篇:荒野之王读后感

豁达大度,让金爪儿成为真正的荒野之王

——读《荒野之王》有感

连江实小 五(2)班 庄芷钧

雄雕金爪儿曾被偷猎捕捉,令其养成凶残的杀性。后来它与在偷猎者那儿结成生死之交的雌雕银脖一同被放归自然区,扭曲的天性渐渐恢复。但一次金爪儿误食了偷猎者遗下的毒素,毒瘾发作,残忍地杀害了豹崽,与另一丛林王者老豹结下仇怨。老豹舍身为陷阱,欲与金爪儿同归于尽,但金爪儿机智逃脱,并承担起抚育小豹之责。

读完这本书,我最佩服的便是金爪儿的豁达。当老豹为报杀子之仇,咬死了雕崽后,金爪儿并末再次报复老豹,反而时常将自己捕获的猎物送给新的一窝豹崽。甚至,在老豹差点陷它于死地之后,它仍承担起抚育小豹的责任。要知道在我们看来,它们结下的可是血海深仇啊!不要说照顾豹崽,就是任它们自生自灭,也让人无法指责金爪儿。但它没有那样做,而是原谅了老豹。它是一个长年搏击高空的强者,绝不会养成一副鼠肚鸡肠。宽容、大度,本就是王者应有的品质。因此,金爪儿虽然战斗技术也出类拔萃,但真正使它无愧于“荒野之王”称号的,是那宝贵的豁达。没有它,金爪儿最多只是个莽夫,而永远不能成为勇者。

再反观一下我们吧!为了一丁点儿事斤斤计较,疯狂地报复,只是吃了一点儿亏便怀恨在心,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而又有几个人如金爪儿那样豁达?要知道,只有宽容、大度,才能让我们成为真正的强者,而不是心胸狭窄的小人。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各种不公平的事时,请想想金爪儿。有什么比失子之痛更令人痛苦的事吗?可它没有报复。那么,我们也可以对这些一笑置之。

推荐第3篇:《走出荒野》读后感

《走出荒野》是一本充满力量、诚意十足的旅程记录,讲述一个经历过人生变故的打击后,独走近2000公里的而重新站立起来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走出荒野》读后感(一)

《走出荒野》这本书是偶尔一个机会读到的,开始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一本游记类书籍,因为喜好,我带着浓厚的兴趣开始翻看起来。看了以后,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纯粹的旅游日记,而是记录着作者在最艰难时候通过几个月的徒步旅行来救赎自己,改变自己的一个真实的回忆。

谢莉尔,26岁,父母从小离异,19岁早早结婚,母亲生病去世后,她开始放纵自己堕落:吸毒、滥交,于是她与丈夫感情渐行渐远。最终她决定踏上这段漫长旅行——挑战太平洋屋脊步道。途中,作者遇到过大熊、响尾蛇和美洲狮,也惨遭过水泡、过敏、擦破和划伤的折磨。一路忍受着疲劳和饥饿、严寒和酷暑,挨过了日复一日的单调,只身从莫哈维沙漠一路走到了华盛顿州。

这本书读的时间并不长,但给我的感触很深。我隐约体会到也许一个人,要走过很多路,经历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之后,才会变得成熟起来。尤其是在面对现实的压力和未知的风险,面对着我们的生活、爱情、家庭、父母、工作等等,不安的情绪一定会如影随形,所以我们必须有一颗强大的心才能盛得下各种问题和情绪,同时也能产生能量,影响着周围的人。

曾经的我有一颗“不安份”的心,这个“不安份”指的是我对日复一日的工作生活感觉到厌倦,我特别希望能有一段漫长的旅行,幻想着每天都过着充满新鲜感的生活,经历着各种各样的冒险,看着世界上最美的风光。我内心渴望寻求刺激和冒险,这种想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干扰着我,我认为这样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的成熟,我慢慢发现平淡生活也能成一种很舒服的生活状态。调整之后的我喜欢在工作之余,做一些让我觉得满足的事情。现在的我每一天都不曾无所事事,爱人和孩子的陪伴使得我更快乐、读书和音乐使得我更放松、摆弄花草和喂养金鱼使得我更充实、坚持锻炼和烹饪美食使得我更健康。

这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气息,只要安静的享受,并不会觉得寂寞。这并不是颓废,而是一种心灵的超脱——对平淡的认识,也并不是消极,而只是一种心态。我们何不从容生活,如溪水静静的流淌,淡定的生活,如花开花落的悠闲。

《走出荒野》读后感(二)

昨天刚读完一本叫做《走出荒野》的书,算是自传吗?说的是作者谢丽尔·斯特雷德在26岁的时候因为生活上的总总不顺利,独自一人徒步美国太平洋屋脊步道94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遥远的1995……

从科技的角度讲,比隔了一个世纪还要久。作者没有网络去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没有GPS来导航,甚至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就凭着一本旅游指南类的书籍、一个指南针,应该还有一个大大的勇字,徒步于人迹罕至的荒野1100英里。佩服佩服!

觉得作者超级有胆!26岁,lady,一路上遇到过公牛、黑熊,n条响尾蛇……风餐露宿,没有地方洗澡。背着一个超过自己体重一半的背包,遇到过严寒酷暑、山体滑坡。忍受身体的各种疼痛,还有寂寞。我超级担心的生理期,她居然只用一块海绵搞定。徒步初期,都没给自己买一根登山杖。半路还丢了一只靴子。十天半个月遇到一个补给站也只能收到区区的20美元,完全没有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的资本。所有这些她都坚持下来了,了不起!

记得《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一直跑步,一直跑步,他觉得只要跑下去就可以解决,跟作者的想法倒是有点相像。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回避,实际上一直跑下去和一直走下去,都需要莫大的勇气,能够坚持,这本身就是强者的表现吧。还有《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的口头禅就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勇气去迎接新的一天,也着实让人钦佩。放弃比坚持容易太多了。

读书的过程中除了感慨和赞叹,还遇到一些值得品味的部分。作者委托朋友寄给自己的补给箱里每次都会放20美元,差不多就是一顿简餐和一晚最便宜的汽车旅馆的费用,完全可以用贫困潦倒来形容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在收到钱的第一时间去餐厅吃饭,会在吃饭的时候点一杯可乐,会在吃完饭的时候给小费。对食物的渴望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在超市买可乐喝吗?应该可以省至少一半的钱吧?不给小费不行吗?或者打包外带,应该又可以省一点了吧?

还有作者在一个宿营地遇到的一位老人家,他每年会有几个月出去乞讨,也会有几个月固定在这个宿营地给步道徒步者提供帮助。呃,自己都吃不饱饭要去乞讨了,还有心思去管不相干的别人。不理解啊不理解。这应该跟美国的特有文化有关系吧,还有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骨子里没有为吃饱饭发愁,这算不算一种解释?荣格他老人家的书还是要再认真读一读。

《走出荒野》读后感(三)

我承认,当初选择谢丽尔·斯特雷德的《走出荒野》是被书的封面——一个背着巨大背囊独步荒野的女子所吸引。当然,还有腰封上面那些极具煽动性的数字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奖项。于是,哪怕书价颇不便宜,也决定收入囊中,以便日后可以好好品读一番。

可事实上,最难耐的还是对这些现代“独行侠客”的仰慕之情——我虽然只是个安于现状的普通女子,但却无法抑制自己想要靠近和了解这些人的渴望——而这,才是我最终选择这本书的真正原因。或许,在我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生里,也渴望着能有一次只身穿越荒野的创举吧。

谢丽尔无疑是那些现代“侠客”中的“女中豪杰”,她26岁的时候,决定一个人在大约100天的时间里,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莫哈维沙漠至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交界处横跨哥伦比亚河的那座“终身之桥”之间的部分,行程约1100英里。

且不说别的,单看这一组数字“1100英里=1770。2783973092千米”,你就能感受到这是一项多么巨大的挑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此之前从无长途徒步经验的年轻女子,仅凭着一个闪过脑海的想法,一本“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一个连专业人员都觉得特别重的装备——她的超大“怪兽”背包,独自穿越沙漠,走过森林,爬过雪坡,路过荒野,遇见、告别了一个个有故事的旅人,同时也不断冲破自身极限。她从最初的痛苦和迷茫中涅槃重生,一颗破碎的心也逐渐变得笃定成熟,历经94天,1100多英里,当她最终站在哥伦比亚河上的“众神之桥”上时,她终于找回了自己!至此,我才真正读懂腰封上的这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片荒野,需要你自己探出一条路来。”

可又该怎样来讲述谢丽尔的“荒野”呢?是22岁时,母亲因绝症去世,在她心上撕扯出了巨大伤口,深如沟壑,流血不止,令她日夜疼痛,悲伤欲绝,却始终无法愈合?还是她在母亲身后,想要努力维系的“家庭”最终四分五裂,继父另娶,旧家不再,姐姐与弟弟也都相继远离,终是物是人非?抑或是,她和丈夫保罗的婚姻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她的出轨、吸毒、自我放逐,与保罗渐行渐远,最终走向了离婚?又或是,当她失意、落魄、孤独、愤怒、无助、绝望又悲伤地望着眼前大片大片的荒野,却只有自己一个人踽踽独行,只听得到自己沉重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被巨大背包压弯的身体还不得不承受着疼痛折磨——肩膀和腰部被背包磨破的地方,脚上的水泡和掉指甲的脚趾,还有一路上被树枝、荆棘、裸露的石块划伤、擦破的地方,都在隐隐作痛;同时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迷路,会不会不小心踩到眼镜蛇,遇到外出觅食的狮子或黑熊的时候?

总之,她内心充满了绝望、伤痛和愤怒,她想要通过这样一场自己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徒步旅行,放逐自我,甚至是惩罚自己,又仿佛冥冥中受到了感召,想到自己或许能在徒步的过程中找到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是的,尽管她已经为这次徒步旅行准备了很久,并且在出发的前一刻依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并没有准备好,但她告诉自己:就是这样,我必须要上路了!我可以,我一定可以走完全程!

我想,当她在一家户外用品商店无意中看到那本《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脑海中第一次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她最终会开始这一段旅程。就像她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当时,对我而言,这条步道并不意味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而只是个想法,模糊而奇特,充满了神秘和希望。我用手指在地图上循着它蜿蜒曲折的线条摸索着,心中似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由此可以知道一二,彼时的她内心已有了某种模糊的认识,她必须要尝试做出改变,去感受一种过去从未感受过的全新体验,或许她能够在这一路上找回已经迷失很久的自己,学会释放母亲去世后积聚在心头久久不散的悲伤,摆脱那个连自己都憎恶的“自己”,最终找回内心的平静与前进的方向。

然而,谢丽尔毕竟没有过徒步旅行的经验,这一路上她确确实实吃了不少苦。不只是那只硕大背包带给她的沉重负荷及疼痛,也不只是那双小一号的专业徒步靴给双脚带来的痛苦折磨,她几次面对眼镜蛇,甚至与野兽擦肩而过。但更难的是面对自然环境的严峻考验:有时在野外没有参照,她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走乱撞,甚至不知道能不能重新回到原定路线上来;有时遭遇天气突变,气温骤降,她会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在睡袋里缩成一团,来保持自己的体温;有时她需要爬过雪坡,但手中没有冰镐,只能靠着一根滑雪杖小心翼翼地前进,以免一不小心坠入深谷;有时她也会面临缺水的困境,当随身携带的水喝完,而净水器又坏掉不能用的时候,她就把碘片放在取来的浑浊不堪的水里帮助净化,以补充饮用水……

虽然听我叙述只是三言两语,但书中实际的描写却让人难以想象!大自然的秀丽壮美令人惊叹,但它的威力从来不容人小觑。恐怕谢丽尔这一路上的经历,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几辈子加起来的都要多,但这也令她的阅历更加丰富,内心更加坚毅,精神更加超然,底蕴也更加深厚。

路上,谢丽尔偶尔会遇到一两个旅伴,他们都是特别热情的人,除了互相聊一聊彼此的经历外,还会传授谢丽尔一些徒步旅行的经验,这给了谢丽尔极大的帮助。比如,有个经验丰富的徒步者在营地帮谢丽尔整理了她那巨大的背包怪兽;还有两个朋友把别人赠予的一颗桃子特意留给了她……

总之,他们带给了谢丽尔太多的感动和勇气,如果不是遇到这些朋友,谢丽尔恐怕就会忍不住打退堂鼓了。但这一路上,大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几乎所有的问题和困难,都要自己面对和解决。从开始的孤单疲惫、狼狈沮丧,到后来深深喜欢上一个人独自行走的寂静,谢丽尔感觉自己仿佛与天地万物融为了一体。而每天的经历和每日不间断的阅读,也让她渐渐学会站在崭新的角度去思考和看待问题。她的身体变得结实起来,身形也更加挺拔,她的意志经受了考验,思想愈加深刻,变得成熟、坚毅、勇敢、顽强,仿佛不论前面有什么困难,都不能阻挡她前行的脚步!这是一个全新的谢丽尔,一个如凤凰般浴火重生的女子,一个真正的徒步者!

当我看到旅程结束后,谢丽尔独自坐在在哥伦比亚河“众神之桥”旁边商店门前的座椅上吃着冰激凌的时候,忍不住微笑起来。真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女子,我相信她日后一定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也一定会成为她一直梦想成为的作家。瞧,现在我手中的这本书不就见证了她梦想的实现吗?

最后我想说,这不只是谢丽尔完成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日记,更是一本勇气之书,它让无数读者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鼓舞和力量,勇敢地面对人生的挑战,去穿越属于自己的“荒野”。这大概就是谢丽尔写下这本书的意义,不只是记录和分享,更是一种精神的感召和指引,在带给人震撼的同时,给人以力量和勇气。我想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平常但又不平凡的名字——谢丽尔·斯特雷德,记住这位美丽勇敢的“太平洋屋脊步道女王”。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勇敢地走出自己的“荒野”,找回自我,然后紧紧地拥抱他/她,并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

推荐第4篇:读后感《荒野求生》

《荒野求生》读后感

在我的大书库里,有令人回味无穷的,有令人伤感流泪的,还有教会你人生道理的书,而我最喜爱的书是贝尔·格里尔斯的《荒野求生》。

当我第一次在图书馆看到它时,我就买了下来,以前在电视上也喜欢看有关荒野求生的节目。所以,当发现有关求生方面的书我就义无反顾买下来。《荒野求生》这本书作者贝尔·戈利亚斯是不仅仅是一个探险家,他的历险包括攀登珠穆朗玛峰,围绕着英伦岛屿玩水上电单车,乘坐小艇跨越结冰的北大西洋,以及攀登被艾德蒙。他的这些经验对人们的生活起了很大的作用,使他成为世界上最年轻和最成功的励志演讲家之一,同时也成为了一名出色的作家、主持人。而《荒野求生》这本书讲的则是他年轻时的经历。 贝尔的爸爸是军人,和贝尔一样都喜欢探险,贝尔自幼胆大,喜爱探险,常常跟朋友去探险,长大后,他去了SAS空兵,他经历了严酷的考验,终于入了团,但是因一次任务失败,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得不退出。后又四处探险,带着他的一些“哥们”攀登珠穆朗玛峰,1998年成为英国最年轻的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并活着下来的人。

贝尔经常探险,教给我们野外遇到危险时该如何保护自己,怎样逃出困境,他甚至自己跳进去给我们示范。贝尔说:“在我探险时,我会带3样东西,打火石,刀,还有藏在鞋底的家人照片。”因为,为梦想而奋斗,在前进的道路上,还要照顾好家人和朋友。贝尔还说过:“只有狂妄自大的人才会说我什么都不需要带。”在《荒野求生》这本书后面,有着名家写给贝尔的一句话:贝尔简直就不是人,他是种信仰。 贝尔不平凡的经历中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最受益的莫过于梦想,或是兴趣,贝尔没有太多规矩的学校学习,但是喜欢探险。当我看完这本书时,贝尔在危险时决不放弃的精神告诉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的梦想,几遍无法把它变成你的生活,也不要完全放下。还有他的品质、自律、坚持、谨慎!

推荐第5篇:《走出荒野》读后感

《走出荒野》是一本充满力量、诚意十足的旅程记录,讲述一个经历过人生变故的打击后,独走近2000公里的而重新站立起来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走出荒野》读后感(一)

《走出荒野》这本书是偶尔一个机会读到的,开始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一本游记类书籍,因为喜好,我带着浓厚的兴趣开始翻看起来。看了以后,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纯粹的旅游日记,而是记录着作者在最艰难时候通过几个月的徒步旅行来救赎自己,改变自己的一个真实的回忆。

谢莉尔,26岁,父母从小离异,19岁早早结婚,母亲生病去世后,她开始放纵自己堕落:吸毒、滥交,于是她与丈夫感情渐行渐远。最终她决定踏上这段漫长旅行——挑战太平洋屋脊步道。途中,作者遇到过大熊、响尾蛇和美洲狮,也惨遭过水泡、过敏、擦破和划伤的折磨。一路忍受着疲劳和饥饿、严寒和酷暑,挨过了日复一日的单调,只身从莫哈维沙漠一路走到了华盛顿州。

这本书读的时间并不长,但给我的感触很深。我隐约体会到也许一个人,要走过很多路,经历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之后,才会变得成熟起来。尤其是在面对现实的压力和未知的风险,面对着我们的生活、爱情、家庭、父母、工作等等,不安的情绪一定会如影随形,所以我们必须有一颗强大的心才能盛得下各种问题和情绪,同时也能产生能量,影响着周围的人。

曾经的我有一颗“不安份”的心,这个“不安份”指的是我对日复一日的工作生活感觉到厌倦,我特别希望能有一段漫长的旅行,幻想着每天都过着充满新鲜感的生活,经历着各种各样的冒险,看着世界上最美的风光。我内心渴望寻求刺激和冒险,这种想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干扰着我,我认为这样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的成熟,我慢慢发现平淡生活也能成一种很舒服的生活状态。调整之后的我喜欢在工作之余,做一些让我觉得满足的事情。现在的我每一天都不曾无所事事,爱人和孩子的陪伴使得我更快乐、读书和音乐使得我更放松、摆弄花草和喂养金鱼使得我更充实、坚持锻炼和烹饪美食使得我更健康。

这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气息,只要安静的享受,并不会觉得寂寞。这并不是颓废,而是一种心灵的超脱——对平淡的认识,也并不是消极,而只是一种心态。我们何不从容生活,如溪水静静的流淌,淡定的生活,如花开花落的悠闲。

《走出荒野》读后感(二)

昨天刚读完一本叫做《走出荒野》的书,算是自传吗?说的是作者谢丽尔·斯特雷德在26岁的时候因为生活上的总总不顺利,独自一人徒步美国太平洋屋脊步道94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遥远的1995……

从科技的角度讲,比隔了一个世纪还要久。作者没有网络去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没有GPS来导航,甚至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就凭着一本旅游指南类的书籍、一个指南针,应该还有一个大大的勇字,徒步于人迹罕至的荒野1100英里。佩服佩服!

觉得作者超级有胆!26岁,lady,一路上遇到过公牛、黑熊,n条响尾蛇……风餐露宿,没有地方洗澡。背着一个超过自己体重一半的背包,遇到过严寒酷暑、山体滑坡。忍受身体的各种疼痛,还有寂寞。我超级担心的生理期,她居然只用一块海绵搞定。徒步初期,都没给自己买一根登山杖。半路还丢了一只靴子。十天半个月遇到一个补给站也只能收到区区的20美元,完全没有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的资本。所有这些她都坚持下来了,了不起!

记得《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一直跑步,一直跑步,他觉得只要跑下去就可以解决,跟作者的想法倒是有点相像。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回避,实际上一直跑下去和一直走下去,都需要莫大的勇气,能够坚持,这本身就是强者的表现吧。还有《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的口头禅就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勇气去迎接新的一天,也着实让人钦佩。放弃比坚持容易太多了。

读书的过程中除了感慨和赞叹,还遇到一些值得品味的部分。作者委托朋友寄给自己的补给箱里每次都会放20美元,差不多就是一顿简餐和一晚最便宜的汽车旅馆的费用,完全可以用贫困潦倒来形容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在收到钱的第一时间去餐厅吃饭,会在吃饭的时候点一杯可乐,会在吃完饭的时候给小费。对食物的渴望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在超市买可乐喝吗?应该可以省至少一半的钱吧?不给小费不行吗?或者打包外带,应该又可以省一点了吧?

还有作者在一个宿营地遇到的一位老人家,他每年会有几个月出去乞讨,也会有几个月固定在这个宿营地给步道徒步者提供帮助。呃,自己都吃不饱饭要去乞讨了,还有心思去管不相干的别人。不理解啊不理解。这应该跟美国的特有文化有关系吧,还有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骨子里没有为吃饱饭发愁,这算不算一种解释?荣格他老人家的书还是要再认真读一读。

《走出荒野》读后感(三)

我承认,当初选择谢丽尔·斯特雷德的《走出荒野》是被书的封面——一个背着巨大背囊独步荒野的女子所吸引。当然,还有腰封上面那些极具煽动性的数字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奖项。于是,哪怕书价颇不便宜,也决定收入囊中,以便日后可以好好品读一番。

可事实上,最难耐的还是对这些现代“独行侠客”的仰慕之情——我虽然只是个安于现状的普通女子,但却无法抑制自己想要靠近和了解这些人的渴望——而这,才是我最终选择这本书的真正原因。或许,在我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生里,也渴望着能有一次只身穿越荒野的创举吧。

谢丽尔无疑是那些现代“侠客”中的“女中豪杰”,她26岁的时候,决定一个人在大约100天的时间里,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莫哈维沙漠至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交界处横跨哥伦比亚河的那座“终身之桥”之间的部分,行程约1100英里。

且不说别的,单看这一组数字“1100英里=1770。2783973092千米”,你就能感受到这是一项多么巨大的挑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此之前从无长途徒步经验的年轻女子,仅凭着一个闪过脑海的想法,一本“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一个连专业人员都觉得特别重的装备——她的超大“怪兽”背包,独自穿越沙漠,走过森林,爬过雪坡,路过荒野,遇见、告别了一个个有故事的旅人,同时也不断冲破自身极限。她从最初的痛苦和迷茫中涅槃重生,一颗破碎的心也逐渐变得笃定成熟,历经94天,1100多英里,当她最终站在哥伦比亚河上的“众神之桥”上时,她终于找回了自己!至此,我才真正读懂腰封上的这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片荒野,需要你自己探出一条路来。”

可又该怎样来讲述谢丽尔的“荒野”呢?是22岁时,母亲因绝症去世,在她心上撕扯出了巨大伤口,深如沟壑,流血不止,令她日夜疼痛,悲伤欲绝,却始终无法愈合?还是她在母亲身后,想要努力维系的“家庭”最终四分五裂,继父另娶,旧家不再,姐姐与弟弟也都相继远离,终是物是人非?抑或是,她和丈夫保罗的婚姻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她的出轨、吸毒、自我放逐,与保罗渐行渐远,最终走向了离婚?又或是,当她失意、落魄、孤独、愤怒、无助、绝望又悲伤地望着眼前大片大片的荒野,却只有自己一个人踽踽独行,只听得到自己沉重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被巨大背包压弯的身体还不得不承受着疼痛折磨——肩膀和腰部被背包磨破的地方,脚上的水泡和掉指甲的脚趾,还有一路上被树枝、荆棘、裸露的石块划伤、擦破的地方,都在隐隐作痛;同时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迷路,会不会不小心踩到眼镜蛇,遇到外出觅食的狮子或黑熊的时候?

总之,她内心充满了绝望、伤痛和愤怒,她想要通过这样一场自己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徒步旅行,放逐自我,甚至是惩罚自己,又仿佛冥冥中受到了感召,想到自己或许能在徒步的过程中找到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是的,尽管她已经为这次徒步旅行准备了很久,并且在出发的前一刻依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并没有准备好,但她告诉自己:就是这样,我必须要上路了!我可以,我一定可以走完全程!

我想,当她在一家户外用品商店无意中看到那本《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脑海中第一次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她最终会开始这一段旅程。就像她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当时,对我而言,这条步道并不意味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而只是个想法,模糊而奇特,充满了神秘和希望。我用手指在地图上循着它蜿蜒曲折的线条摸索着,心中似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由此可以知道一二,彼时的她内心已有了某种模糊的认识,她必须要尝试做出改变,去感受一种过去从未感受过的全新体验,或许她能够在这一路上找回已经迷失很久的自己,学会释放母亲去世后积聚在心头久久不散的悲伤,摆脱那个连自己都憎恶的“自己”,最终找回内心的平静与前进的方向。

然而,谢丽尔毕竟没有过徒步旅行的经验,这一路上她确确实实吃了不少苦。不只是那只硕大背包带给她的沉重负荷及疼痛,也不只是那双小一号的专业徒步靴给双脚带来的痛苦折磨,她几次面对眼镜蛇,甚至与野兽擦肩而过。但更难的是面对自然环境的严峻考验:有时在野外没有参照,她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走乱撞,甚至不知道能不能重新回到原定路线上来;有时遭遇天气突变,气温骤降,她会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在睡袋里缩成一团,来保持自己的体温;有时她需要爬过雪坡,但手中没有冰镐,只能靠着一根滑雪杖小心翼翼地前进,以免一不小心坠入深谷;有时她也会面临缺水的困境,当随身携带的水喝完,而净水器又坏掉不能用的时候,她就把碘片放在取来的浑浊不堪的水里帮助净化,以补充饮用水……

虽然听我叙述只是三言两语,但书中实际的描写却让人难以想象!大自然的秀丽壮美令人惊叹,但它的威力从来不容人小觑。恐怕谢丽尔这一路上的经历,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几辈子加起来的都要多,但这也令她的阅历更加丰富,内心更加坚毅,精神更加超然,底蕴也更加深厚。

路上,谢丽尔偶尔会遇到一两个旅伴,他们都是特别热情的人,除了互相聊一聊彼此的经历外,还会传授谢丽尔一些徒步旅行的经验,这给了谢丽尔极大的帮助。比如,有个经验丰富的徒步者在营地帮谢丽尔整理了她那巨大的背包怪兽;还有两个朋友把别人赠予的一颗桃子特意留给了她……

总之,他们带给了谢丽尔太多的感动和勇气,如果不是遇到这些朋友,谢丽尔恐怕就会忍不住打退堂鼓了。但这一路上,大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几乎所有的问题和困难,都要自己面对和解决。从开始的孤单疲惫、狼狈沮丧,到后来深深喜欢上一个人独自行走的寂静,谢丽尔感觉自己仿佛与天地万物融为了一体。而每天的经历和每日不间断的阅读,也让她渐渐学会站在崭新的角度去思考和看待问题。她的身体变得结实起来,身形也更加挺拔,她的意志经受了考验,思想愈加深刻,变得成熟、坚毅、勇敢、顽强,仿佛不论前面有什么困难,都不能阻挡她前行的脚步!这是一个全新的谢丽尔,一个如凤凰般浴火重生的女子,一个真正的徒步者!

当我看到旅程结束后,谢丽尔独自坐在在哥伦比亚河“众神之桥”旁边商店门前的座椅上吃着冰激凌的时候,忍不住微笑起来。真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女子,我相信她日后一定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也一定会成为她一直梦想成为的作家。瞧,现在我手中的这本书不就见证了她梦想的实现吗?

最后我想说,这不只是谢丽尔完成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日记,更是一本勇气之书,它让无数读者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鼓舞和力量,勇敢地面对人生的挑战,去穿越属于自己的“荒野”。这大概就是谢丽尔写下这本书的意义,不只是记录和分享,更是一种精神的感召和指引,在带给人震撼的同时,给人以力量和勇气。我想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平常但又不平凡的名字——谢丽尔·斯特雷德,记住这位美丽勇敢的“太平洋屋脊步道女王”。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勇敢地走出自己的“荒野”,找回自我,然后紧紧地拥抱他/她,并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

推荐第6篇:荒野求生读后感

荒野求生读后感

(一)

作者:王 文 韬

每一个人的爱好都不同,有人爱玩、有人爱刺激、而我则是喜读关于探险的书籍,这一次我要讲的是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叫贝克的孤儿,他从小和他的伯伯生活,他长大后知道了,是邪恶的\"莫路斯\"(一个庞大企业的名称)杀死了他的父母。他决心要继承他父母的工作\"绿色力量\"环保事业,但是他多次受到强大的莫路斯的沉重打击,每一次,他都能凭着他丰富的求生经验和坚定的信念,化险为夷,险境逢生。最后,他终于击败了强大的莫路斯。

读完这套书后,我从贝克身上学到了: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成功的基石。除此之外,获得成功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从书中,我还学到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我认为,在大自然中生存,要心存敬畏,敬畏大自然中的所有生命,敬畏大自然的规则,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读完这本书,我又从另一方面思考:为什么强大的莫路斯会失败呢?因为它的眼中就只有金钱,为了金钱,它对大自然无情的掠夺、破坏。它从来没有想过,钱挣到了,但人生存的环境没有了,人类都灭绝了,请问钱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一些破纸罢了。所以,它最终的结局,只会是失败,尝下自己种下的苦果。

所以我们都要学会:热爱环保,珍惜生命。

【作者简介】王文韬,男,12岁,政通小学6年级29班学生,喜欢阅读,特别喜欢阅读科普、冒险类书籍。还喜欢手工制作、画画。

《荒野求生》读后感

(二)

纪毓翔(青岛市北京路小学 六年级二班)

《荒野求生》这本书是英国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写给三个儿子的书。他用探险故事的形式教会孩子们生存技能。

刚刚阅读这本书,我就被它有趣的情节吸引住了。它讲述了贝克与阿尔伯伯来到哥伦比亚寻找失落的\"黄金之城\".但阿尔伯伯和市长被莫明奇妙地绑架了。贝克和市长的孩子——马可、克里斯蒂娜开始了解救阿尔伯伯与市长的旅途。他们偷偷地制作木筏,木筏却因巨浪沉入海底。于是他们被迫在可怕危险的热带雨林中\"荒野求生\",寻找阿尔伯伯、市长与传说中的\"黄金之城\".当贝克千辛万苦找到印第安人的圣城时,黑帮却已在那等着,等着拿到印第安人首领给贝克的吊坠去开启\"黄金之库\"……

这本书传达给我们的并不只有有趣的情节,在贝克探险额过程中,仍然在授予我们生存的知识。例如:怎样在不同的情况下系不同的结;怎样制作简易木筏;怎样选择生火木材……

这本书就像是一本生存实用手册,让你在危险之际机智地寻求出路,勇敢地活下去。就像书中所说: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是呀,只要你活着就有明天,有了明天,人生就有希望。这样,无论处在顶峰还是谷底,生活就会得以延续下去!

《荒野求生》这本书值得大家阅读,读者在享受情节的同时又能了解美丽又残酷的大自然。

荒野求生读后感

(三)

刘博为 我们的六4班

大家好,我们是田依馨和侯佳宁,以后每周二的消息都由我们来推送,希望大家给予评价与支持。

读《荒野求生》有感

哥哥得了奖学金,他为了激励我,便给我买了一套《荒野求生》,书一到手,我便拿起了第八册开始阅读。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和詹姆斯来到尼泊尔境内的喜马拉雅山脉寻找路莫斯公司的罪证,唯一带领他们在山谷中奔走的向导伊恩不幸掉下悬崖,生死一线间,伊恩喊出\"桑木\"二字。

桑木书什么,它和罪证有什么联系?为了找到答案,贝克和詹姆斯不得不吃生鱼充饥,用树脂涂在身上驱赶蚊虫,让蛆虫来吃伤口上的腐肉……终于,贝克和詹姆斯历尽艰辛来到了戒备森严的路莫斯的古庙门口,在他们马上就可以拿到罪证的时候,好兄弟詹姆斯却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贝克……

作者贝尔﹒格里尔斯常说:\"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生存的希望\",他乐观的精神造就了大难不死,勇敢非凡的主人公-贝克,贝克以他的经历和精神告诉我们不要放弃生的希望,它会是你救命的稻草。

生活也是一样,当你陷入困境时,别慌乱,你不是第一个孤立无援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要放弃成功的希望。你最终能否顺利成功,完全取决于你的意志和行动,当你遇到困难,要向文中的主人公贝克一样,学会坐下来,静下心来,认真的思考,相信成功的办法会就在眼前。

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所以,不要放弃生的希望和勇气,让我们奋力向前,勇往直前吧!

推荐第7篇:荒野呼唤读后感

With the life half throttled out of him, Buck attempted toface his tormentors.But he was thrown down and chokedrepeatedly, till they succeeded in filing the heavy bra collarfrom off his neck.Then the rope was removed, and he wasflung into a cagelike crate.There he lay for the remainder of the weary night

nursinghis wrath and wounded pride.He could not understandwhat it all meant.What did they want with him, thesestrange men? Why were they keeping him pent up in thisnarrow crate? He did not know why, but he felt oppreedby the vague sense of impending calamity.Several timesduring the night he sprang to his feet when the shed doorrattled open, expecting to see the Judge or the boys at least.But each time it was the bulging face of the saloon-keeperthat peered in at him by the sickly light of a tallow candle.And each time the joyful bark that trembled in Buck\'s throatwas twisted into a savage growl.But the saloon-keeper let him alone, and in the morningfour men entered and picked up the crate.More tormentors,Buck decided, for they were evil-looking creatures, raggedand unkempt; and he stormed and raged at them throughthe bars.They only laughed and poked sticks at him, whichhe promptly aailed with his teeth till he realized that thatwas what they wanted.Whereupon he lay down sullenlyand allowed the crate to be lifted into a wagon.Then he,and the crate in which he was imprisoned, began a

paagethrough many hands.Clerks in the expre office took chargeof him; he was carted about in another wagon; a truckcarried him, with an aortment of boxes and parcels.

San Diego.Because men, groping in the Arctic darkne,had found a yellow metal, and because

steamship andtransportation companies were booming the find, thousandsof men were rushing into the Northland.These men wanteddogs, and the dogs they wanted were heavy dogs, withstrong muscles by which to toil, and furry coats to protectthem from the frost.Buck lived at a big house in the sun-kied Santa ClaraValley.Judge Miller\'s place, it was called.It stood backfrom the road, halfhidden among the trees, through whichglimpses could be caught of the wide cool veranda that ranaround its four sides.The house was approached by gravelleddriveways which wound about through wide-spreadinglawns and under the interlacing boughs of tall poplars.Atthe rear things were on even a more spacious scale than atthe front.There were great stables, where a dozen grooms and boys held forth, rows of vine-clad

servants cottages, anendle and orderly array of outhouses, long grape arborsgreen pastures, orchards, and berry patches.Then there wasthe pumping plant for the artesian well, and the big cementtank where Judge Miller\'s boys took their morning plungeand kept cool in the hot afternoon.

And over this great demense Buck ruled.Here he was born,and here he had lived the four years of his life.It was true,there were other dogs.There could not but be other dogs onso vast a place, but they did

not count.They came and went,resided in the populous kennels, or lived obscurely in therecees of the house after the fashion of Toots, the Japanesepug, or Ysabel the Mexican hairle——strange

creaturesthat rarely put nose out of doors or set foot to ground.Onthe other hand, there were the fox terriers, a score of themat least, who yelped fearful promises at Toots and Ysabellooking out of the

windows at them and protected by alegion of housemaids armed with brooms and mops.But Buck was neither house-dog nor kennel dog.Thewhole realm was his.He plunged into the swimming tankor went hunting with the Judge\'s sons he escorted Mollieand Alice, the Judge\'s daughters, on long twilight or earlymorning rambles on wintry nights he lay at the Judge\'sfeet before the roaring library fire he carried the Judge\'sgrandsons on his back, or rolled them in the gra, andguarded their footsteps through wild adventures down tothe fountain in the stable yard, and even beyond where thepaddocks were, and the berry patches.Among the terriershe stalked imperiously, and Toots and Ysabel he utterlyignored, for he was king——king over all cree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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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荒野求生》读后感

《荒野求生》读后感

《荒野求生》是贝尔迄今为止撰写的唯一自传,也是国内不可多得的冒险家传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荒野求生》的读后感,欢迎大家的阅读。

《荒野求生》读后感一

《荒野求生》系列是一册很棒的书籍,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此书籍系列里都有说到在荒野里该如何求生,该如何远离哪种危害动物,还有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然而,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他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拥有着超凡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对呀,大师的座右铭使我深有感触!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荒无人烟的地方里时,又已经彻底绝望了,那就来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放弃,也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这是我对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座右铭的理解。当我看完了《荒野求生》全册时,不仅知道了许多野外生存的技能、知识,还深有特别的体会!荒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之处。其实,有些人还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后丧失了本性,只能自生自灭。所以,我们不要畏惧自然,要与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因为,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荒野求生》读后感二

《荒野求生》这本书是英国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写给三个儿子的书,他用探险故事的形式教会孩子们生存技能。

刚刚阅读这本书,我就被它有趣的情节吸引住了。它讲述了贝克与阿尔伯伯来到哥伦比亚寻找失落的\"黄金之城\".但阿尔伯伯和市长被莫明奇妙地绑架了。贝克和市长的孩子——马可、克里斯蒂娜开始了解救阿尔伯伯与市长的旅途。他们偷偷地制作木筏,木筏却因巨浪沉入海底。于是他们被迫在可怕危险的热带雨林中\"荒野求生\",寻找阿尔伯伯、市长与传说中的\"黄金之城\".当贝克千辛万苦找到印第安人的圣城时,黑帮却已在那等着,等着拿到印第安人首领给贝克的吊坠去开启\"黄金之库\"……

这本书传达给我们的并不只有有趣的情节,在贝克探险额过程中,仍然在授予我们生存的知识。例如:怎样在不同的情况下系不同的结;怎样制作简易木筏;怎样选择生火木材……

这本书就像是一本生存实用手册,让你在危险之际机智地寻求出路,勇敢地活下去。就像书中所说: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是呀,只要你活着就有明天,有了明天,人生就有希望。这样,无论处在顶峰还是谷底,生活就会得以延续下去!

《荒野求生》这本书值得大家阅读,读者在享受情节的同时又能了解美丽又残酷的大自然。

《荒野求生》读后感三

每一个人的爱好都不同,有人爱玩、有人爱刺激、而我则是喜读关于探险的书籍,这一次我要讲的是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荒野求生读后感。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叫贝克的孤儿,他从小和他的伯伯生活,他长大后知道了,是邪恶的\"莫路斯\"(一个庞大企业的名称)杀死了他的父母。他决心要继承他父母的工作\"绿色力量\"环保事业,但是他多次受到强大的莫路斯的沉重打击,每一次,他都能凭着他丰富的求生经验和坚定的信念,化险为夷,险境逢生。最后,他终于击败了强大的莫路斯。

读完这套书后,我从贝克身上学到了: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成功的基石。除此之外,获得成功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从书中,我还学到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我认为,在大自然中生存,要心存敬畏,敬畏大自然中的所有生命,敬畏大自然的规则,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读完这本书,我又从另一方面思考:为什么强大的莫路斯会失败呢?因为它的眼中就只有金钱,为了金钱,它对大自然无情的掠夺、破坏。它从来没有想过,钱挣到了,但人生存的环境没有了,人类都灭绝了,请问钱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一些破纸罢了。所以,它最终的结局,只会是失败,尝下自己种下的苦果。

所以我们都要学会:热爱环保,珍惜生命。

推荐第9篇:《荒野求生》读后感

《 荒野求生》心得体会

四1李静敏

其实写《荒野求生》心得体会的时候,书并没有看完,才看到贝尔用小计谋坐上救援直升机顺利从珠峰上下来,还没有开始《荒野求生》之旅。尽管如此,我还是有一肚子的感受想要分享。

不可否认,每个成功者必定有相同的品质。比如坚持不懈,比如为梦想而努力,比如有坚实的实力,比如有适时的机会。

贝尔在书中记录了他为实现梦想,贯彻梦想的一步一脚印。没有吹嘘,只是朴实的分享。我被这样的贝尔深深吸引,他就像是一个发光体,不断地散发光和热,给我鼓励与支持的力量。

这是一个我不熟悉的大男孩,调皮捣蛋,冒险闯祸。书中记录的他两次参加SAS第二十一团的甄选是第一个让我印象深刻并赞叹佩服的部分。那种近乎非人的淘汰制甄选,历时一年,一旦有所松懈几个月甚至大半年的努力都会功亏一篑。就是这样高强度的选拔,贝尔竟然参加了两次。第一次坚持了四个月,因为一次判断失误而被淘汰。被邀请后参加了第二次,这次他坚持了下来,虽然过程仍然艰苦卓绝,在坚持与退缩中游走,他还是成功了。

好不容易进入二十一团,贝尔却在一次跳伞任务中受伤,被迫退出。这对他无疑是巨大的打击。8岁时还和父亲约定要一起去攀珠峰,脊椎受伤的他要如何实现这个梦想。可是梦想的力量总是伟大的。因为始终拥有这个梦想,贝尔竟奇迹地恢复了。他开始为攀珠峰筹措经费,锻炼自己,不论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他要让自己更坚强,更健康。

于是第二个让我印象深刻的部分来了——耗时三个月攀登珠穆朗玛峰。这又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更甚者有性命之虞。他在高海拔的地方缺氧,生病,头痛欲裂,差点丧命冰缝,在穿越六分之一死亡率的“阳台”时的极限挑战,以及登上峰顶,看见别人看不到的风景时的泪流满面,贝尔所经历的这些都让我赞叹佩服。而返回营地,借着好友冻伤,耍心机一起坐上直升机快速离开雪山,计谋得逞的得意,让我忽然明白,即使贝尔顺利登上了珠峰,他还是那个调皮的大男孩。

他的冒险还在继续。他的传奇仍在书写。整本书都充满了向上的力量,精神力的展现,挑战极限,以及梦想的力量。贝尔向我们展示的不单是荒野残酷而美丽的一面,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梦想的力量才能克服一切困难,超越极限。他将成为我的精神力,每当困惑迷茫的时候,我会想想他是怎么鼓励自己、相信自己的!

推荐第10篇:荒野求生读后感

《荒野求生读后感〉〉

我读完《荒野求生〉〉这本书后收获很多,因为它让我们懂得怎么在野外生存这是非常有重要意义的。我想每个人都不能预料将会发生什么也许有一天身处野外而这本书上的知识甚至会救我们的生命。

在不同的地方,都需要不同的生存技巧,雪山上挖坑躲避风雪,雨林里如何搭建遮蔽所,沙漠中如何寻找水源,高山上如何避开野兽,荒岛上如何做求救标记,沼泽中如何爬出会吸人的烂泥坑,还有如何防止毒蛇攻击„„种种技巧,都有助于深陷其中的人脱险。

在他那里,我了解到,在荒野中,即使很饥饿,也不能饥不择食,因为不熟悉的食物,很可能会致人于死地。他在沙漠里,找到一个水源,但是地面长了许多毒柳,这些植物会分泌毒性物质,污染地面的水源,因此不能饮用。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放弃那里的水源,我们可以在四周寻找,寻找其他动物饮水的踪迹,这些踪迹会告诉我们,哪些水是能喝的。此外,静止的水坑,很可能已经受到其他动物排泄物的污染,因为尽可能找流动的水源。

食物方面,我了解到有一种动物,几乎它的品种都可以食用,那就是蛇。贝克告诉我们:“几乎所有的蛇类都可以食用”。因此,懂得抓蛇技巧,在有蛇类出没的荒野中,一般不用挨饿。高山上,可以食用的食物比较少,因此,需要把目光投向昆虫,虽然昆虫很难吃,但是大多数昆虫是可以食用的,而且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是补充体力的来源,对于荒野求生很重要。而对于不熟悉的野果,不要轻易尝试,因为很多野果都是有毒的。此外,可以设置陷阱捕获猎物,在傍晚的时候,准备好陷阱,第二天就可能捕获到猎物。但是,陷阱数量不能少,所以一定要有耐心。另外,有些动物是可以生吃的,例如鱼,刚抓起来的鱼,一般都是可以直接吃的。所以在无法生火的地方,可以考虑生吃食物。

在这本书中我学习到火是很重要的,我发现无论他在什么样的环境,都需要火来过夜,因为荒野一般温差较大,晚上一般温度都比较低。并且火也可以驱赶野兽,避免遭到攻击。因此,我们要是到荒野观光,必须带上生火工具。贝克他掌握多种徒手生活技巧,都一一告诉我们。我得出结论是,徒手生活都需要利用磨察的原理,并且需要引火材料,不要妄想一开始就能点燃树枝。

《荒野求生〉〉中贝克有一条名言让我印像深刻: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

许红艳

第11篇:《奔向荒野》读后感

这个故事使我无比震撼,那个小小的,和我们同龄的小男孩竟然拥有这么大的勇气和能耐。克服了孤独,和大象成为朋友生活在丛林里。

一个人,就像这个小男孩威尔一样有幸逃过了大海啸,可却失去了自己最亲的亲人——妈妈,在这个人还会再活下去吗?我想答案可不是肯定的。可这个小男孩威尔,以超乎我们意料的勇气和智慧,和大象相处,并和大象成了朋友。他有声有色地和大象念诗、讲话并且从大象上学会了生存之道。他懂得思考,把平时学到的知识用到生活中。比如他拿裤子当工具,在腰带那里多扎几道深入水中,便抓到了鱼。这完全是在他爸爸那学到的。这些是我佩服威尔的原因,他那种荒野求生的精神使我受到大震撼。

当然了,那头大象也使我佩服。她十分善良,教会或者说是给威尔示范许多在丛林生活必须具备的生存之道,并且在勉强听懂男孩威尔的语言后还给他摘果子吃。她让我知道,只要人们愿意,动物和人是可以和睦相处的!

告诉自己,在学习上要像威尔在树林里一样,有勇气﹑有智慧。学的内容不正像一片树林吗?只要有勇气﹑有智慧,努力探究,就一定会获得经验,使自己变得强大,最后获得成功。

现在我要告诉大家,《奔向荒野》一定会使每个读者受到震撼,绝对值得一看!相信大家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本书的。

第12篇:传奇 读后感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文章展转在上海与香港两个地方,以香港战争为背景,腐朽的中国所谓的“传统”为切入点,增加了很大的悲剧色彩。白流苏与范柳原这两个人本应该是没有交集的,流苏来自传统的白公馆,里面的一切都过的很慢,与外界的花花世界实在是相差甚远。在这样一个传统的家庭,一个离了婚,近30的女人怎么会有人看得起?怎么会不被人唾弃?流苏就像是一个没有自尊的乞丐一样,在哥嫂的猛逼下苟延残喘地生不如死地活着。而范柳原则完全不一样,他是海外归来,他有钱有势有貌,身边又不乏女人,适合他的也就是纸醉金迷,他与中国传统的“矜持”“拘谨”格格不入,又怎么会与白流苏这样的女人有所交集?可是,不得不说这个故事很近人情,通过妹妹的相亲,让流苏与柳原有了初始的交集,或许正是因为柳原海外归来,或许正是因为柳原太习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所以,当他第一次接触白流苏的时候,那种新奇,那种兴趣,那种吸引才愈发的强烈与难以忘怀,一切安排看似不乎情理却又全在情理之中。

一次次地矜持与释放的矛盾,一次次地传统与发展的矛盾,让这两人在那矛盾的时代里不得不矛盾地或着,“纠结”已然不能成为刻骨铭心的感情了,因为它已经成为每一分、每一秒的必备品,甩都甩不掉,逃也逃不掉。

没有人会喜欢战争那种让人家破人亡,颠沛流离的形式,可是站在两位主人公的角度,真的应该去感谢战争,随着一座城池的倾倒,当一枚强大的炮弹在你的耳畔轰然炸开,两人再也没有顾忌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此刻,两人是透明的,所有的外界束缚都已经荡然无存,有的只是 :他只有她,她只有他。爱情,一直向往的自由爱情瞬间变成现实,没有顾忌,没有歧视,没有阶级差距,相比于背后倾倒的城池,他们始终坚定地站立着„„ “她是我的夫人,你该羡慕我们。”随着柳原对一个外国女人的这句话,整个故事戛然而止,有人说这是喜剧,有人说这是悲剧,而我留下的是淡淡的忧伤,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我,想起流苏对着镜子的手势与眼神,我轻轻地叹了口气。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翻译家傅协这样概括《倾城之恋》的故事,一个“破落户”家的离婚女人,被穷酸兄嫂的冷嘲热疯撵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陷在泥里时一悠扬突然震动世界的变故把她救出来,得以一个平凡的归宿,《倾城之恋》给人家印象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令我觉的精彩的一段是流苏到了上海之后,与柳原的那几场交锋,互相揣测对方的心意,尤其是那一夜,柳原拨了流苏房里的电话,对她说那些话及他们争吵的内容,流苏想到的是现实表达她想忽然内柳原结婚的意愿,但柳原的出发点是情感的,两方所思所想根本就是互相的,这场谈话将不欢而散,两人也因为这次的谈话了解到,流苏想柳原跟她结婚,而柳原却只想流苏做他的情夫。了解到这一点流苏激怒回上海白家,在这场比赛中,从游戏般的恋爱升华成真正的感情,并且结婚,有了完美的结局,在这纷乱的时代她没有被击倒。在风雨中立起了身子,在《倾城之恋》的爱情与我们现代的感觉不同,但又很相似,不同的是现代的女人不会像以前的人那样麻烦,那样的暧昧。相同的是现代的人一样会害怕输给他人,如果不是那场大战令双方看到自己是多么爱对方,他们的故事会怎样的,当天地都好象不再存在的时候只是对方还在,又或者连对方也不在的时候,还计较什么输赢呢?流苏是个好女人,但她在恋爱市场上却给人家低估了价,原因是她离婚,幸运的是使她正式成为了他的妻子,从婚姻的保障而得到经济上的安全流苏从此便可笑吟吟的暂时把生命告个段落,可怜的女人。

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的是如此的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伐,料想改编成剧本后仍旧动人,我曾急切地打听这个女主角是谁,据说是罗兰便觉的最合适不过了,尤其要紧的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忧郁而哀切的情调,我希望在戏剧演出时仍旧不会失掉它,而且更加强,这是一个胆怯的女子给人家逼急了才干出来的冒险的爱情故事,不会燃起自己心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哑的响声,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无论如何是结构和语言取胜,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对于爱情的这引自《诗经》的描述:“死声契阔,于子相悦,斥子之手,于子偕老》”

在我印象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范柳原谈论到让白流苏和他去马来西亚的森林去时说的话,他说:“我无法想象你穿着旗袍在森林里跑的样子,我也无法想象你不穿旗袍的样子。”白流苏和旗袍是一体的,至少在范柳原心里是这样的。我也觉得穿旗袍的女人,很美。上海女人一直都是很精致的,讲究美,讲究格调,讲究文雅,但是在那些表面光华的背后,其实都是孤独的心。我想,张爱玲心里的爱情,应该是足够美好的,不然,怎么会有倾城之恋这样看似波澜不惊,但却如此震慑人心的爱情呢?

我想白流苏应该就是张爱玲自己的写照吧,张爱玲一生孤寂,没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她给了白流苏这样的归宿,也是自己心中对爱和完美的婚姻的向往吧!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人诵烂了的句子,但是在范柳原向白流苏诵出来时,还是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么一个优雅地穿着旗袍的美丽上海女子,和这么一个风度翩翩而又似乎倦怠了人世沧桑的男子,他们在炮火和死亡的威胁中,终于明白,爱并不需要退却和害怕,爱只需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这样一段唯美的句子曾使相貌平平的李贵妃大受皇帝的宠幸,而理所当然,《倾城之恋》这样一个唯美的名字也使得人们都这样一部小说,有着不可置否的无比期待。

而张爱玲却让读者失望了,书中的女主人公白流苏并不是貌美惊人,范柳原也不是风流倜傥,而不期然的因素让他们的结合更是让人无法理解。把“倾城”一词的本来意义,颠覆、沦陷,这样一来,倾城之恋名副其实,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和范柳原,使他们在逆境中互相依赖,然后在一起。

白家,一个“破落户”,他们家的离婚女儿,穷酸刻薄的兄嫂,软弱无能的母亲。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女主人翁被逼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奸狡巨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馅入泥淖时将近毁灭时,一场震惊世界的变故把她救了出来,突然得到一个平凡的归宿。

这是《倾城之恋》给人的印象,有人说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

张爱玲的语言具有极强的画面感,白流苏”和“范柳原”,有着鲜明人物标签的角色。一个是存活在家庭的闲言冷语中的离婚女子,一个是不肯屈从命运摆布的坚强男子,两个人像两条射线,各自站在爱情的两个端点,却向同一个方向延伸,越来越近,却在战战兢兢中因为战争而走到了一起。

她跟他在去帮妹妹宝络相亲的晚宴上相遇,他请她跳舞,她会她妹妹不会的一切所谓跟得上潮流的事情,他被她吸引。

他看上了她,而不是她的妹妹。于是在以后的日子中她便越受排挤,都说她不是好人,一个让人看笑话的女子,连家里的侄女儿也欺负起她来。于是,她听了徐太太的建议去了香港,经过一番周折,见到了范柳原,然后他们在一起了。在香港,流苏过的是平淡无奇的生活,而范柳原依然继续他的风流日子。

这样一段感情本来就不被世人所承认,而白家的人也只是为了打发她出门,所以注定不会有应有的幸福。

在浅水湾一边山的高墙下,范柳原对流苏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历史上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这是作品最后给流苏和柳原的结局,作品中的香港是一座空城,地理上的纯粹的空城。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只是形式上的,这样的婚姻虽不缺少爱情,却总少了些现实的意味儿。《倾城之恋》,将恋情倒出后,人是活人,城却是空城。倾城的是作品中的另一个城,倾心的城,比喻上的城,无爱之空城。

《倾城之恋》,从一个反思维的角度写了时势成全的一对平凡的恋情,恰倒好处的为香港的陷落臆造了一个的借口,没有华丽的辞藻却精美得无与伦比,拒绝了做作拒绝了高姿态,以一种平凡的方式诉说二三十年代的爱情。

茉莉香片

我想正是因为她这一生的苍凉传奇,才写出了如此苦的《茉莉香片》,正如一壶茉莉香片,太苦了。 这个故事是发生在香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主人公聂传庆的出生和张爱玲差不多,他的家令他厌恶,父亲的蔑视,继母的讥刺,都令他抬不起头,再加上言丹朱的身世,他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倒霉的一个人。他幻想着自己如果是言子夜的儿子,那他现在的生活一定很幸福,所以他恨言丹朱,认为有了她才没有自己。以至到最后传庆有了要丹朱死的念头,。当我读到“他用一只手臂紧扶住她的双肩,另一只手工劳动和就将她的头拼命地向地按,似乎要她的头缩回到腔子里去”。我感受到当时传庆多年的怨恨发了。身世的卑微,命运的坎坷,生活的不如。一下子全涌出了这个未曾了解世事的少年的心,他内心的恶恨终于在这一时刻彻底释放。他忽视了那夜满天眨眼的星星,看不到他眼前那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心中浓烈的怨气让他透不过气,忽视了一切只知道报仇。他把怨气全部出在了言丹朱身上,言丹朱成为这一切悲剧的替罪羔羊,悲哀! 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随手轻轻一揭,却让我们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在一般的感觉里,苍凉就应该是灰蒙蒙的那种,有些恍惚;有些谜离;而她的苍凉偏不如此,五光十色的,温暖的,舒适的,但后来总归让你沉下去,沉下去,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成了朵云轩笺轩上的一滴泪球也不要紧,好歹仍是一个红黄的湿晕。

张爱玲笔下的苍凉总是湿润的,才分外的动人。

写那篇文章,并不是因为香片擅棋,就只是感觉棋道和茶道一样,里面也蕴涵很深厚的禅意,令人去怀想人生,人生如棋---但是不是所有的棋都是以胜负论英雄的,围棋中有一种无法消解的连环劫、长生劫,因为无法终局,只能以无胜负告终,是棋局中的珍局。有的棋手会因为巧遇到这样的棋局而欣喜莫名,其实想来也是和人生一样,棋逢对手的人生进退才是最有味道的,可是是否能寻到这样的对手留一局珍局,那可是机缘造化的际遇了呢。

下棋,当棋盘上无子的时候,那样空旷的广阔,就象人一生的起始,对于未来是茫茫无知的疑惑,长路漫漫,有平坦的大道,也有曲折的小径,并不清楚该往何处,从第一颗棋子落下,就开始了长长的选择的路,空旷的院落里有了足音,梦一样的旅程开始了,人在局内,又在局外,生死的演绎,世事的纠葛,自己演出自己的故事,用黑白的棋子在棋盘上描画着自己的影子,得失功过都黑白分明。其实,棋没有什么输赢对错的分别,只有境界的高下。棋盘上显示着一个人运筹帷幄的心胸,是否在做自己想做的人。当最后一字落下,生命就象那些被收起的散乱的棋子一样的时候,棋盘又空了,转眼过了一生。 都说棋逢对手,那个和你真心对弈的人在哪儿 却是个要用一生来解的谜。

沉香屑

1943年,张爱玲在周瘦鹃主编的《紫罗兰》上发表了处女作《沉香屑第一炉香》后,一鸣惊人,这年她23岁,与曹禺发表《雷雨》时同岁。周瘦鹃作为鸳鸯蝴蝶派代表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拍案叫绝。小说讲述的是战前香港的故事:一个聪明、世故、普通的上海女子葛薇龙,从求学心切的女孩沉沦为颇有声色的交际花,恋上纨绔子弟乔琪乔,最终因爱迷失的故事。我一直赞同张爱玲所说的,小说应当是自然流淌的,让情节本身去说明意义所在,比拟定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男女主人公以结婚收场,看似圆满的结局却饱含酸涩,磨难、痛苦、悲剧都将在波澜不惊的婚姻背后,暗暗上演。好似现实的人生总不是那么黑白分明。正如张爱玲早先即有声明,“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张爱玲笔下的传奇不会这么黑白分明斩钉截铁,她的金漆招牌是一脚把蚊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冷酷,然而永远不动声色。汤哲声先生认为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写爱情小说最深刻的是张爱玲,这个判断是大块人心的。我读了这个故事,内心一种不动声色的酸楚油然而生。

《沉香屑第一炉香》一改爱情小说的以往风格,开始释放女子个性及内心压抑。最佳表现便是梁太太在追求自己的爱情时,所闹出的种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琐事,显露了她内心的荒凉,展现了她本性的真实,没有一丝造作。女人也不再局限于厨房与卧室的小天地,像男人一样为了生活奔波,出入社会交际——这方式绝不健康积极,但多少因自主性而透出些可喜。《沉香屑第一炉香》这个看似滑稽、荒诞的故事,真实地描绘出战前香港的恐慌。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的人们不能安然地生活,整个社会就如鬼影般沉没,挣脱不开时代的梦魇。亲情淡薄而冷冽,真实的自我被隐藏着,带着面具去面对整个社会。

张作家的文字是一贯令人充满惊喜的。阻却性的文学言语给人一种新鲜感,有吸引人的魅力。如小说中的“虾子红”、“鸡油黄”、“鸽灰”等词,热烈的色彩奔涌而出,“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眉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食物的作用原来是这样的神奇,乍一看,只是让人觉得有趣好笑,颇有些市井俚语的诙谐俏皮,略显粗俗,然而真是糖醋排骨和粉蒸肉,将两个不同地带的女子形象呼之欲出,连性格间的差异都跃然纸上。

先读的《沉香屑第一炉香》,安安静静的读完后,抬头看见桌子上的台灯,正发出月亮黄的光,似乎与平时有些不同,大概心境是真变了,曾经沉闷的文字现在就像秋天南方屋檐下的雨滴,一点一滴的冷冷敲在心头。主人公葛薇龙第一次从姑妈家出来,回头看半山的豪宅时,“依稀还见那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里映着海色。那巍巍的白房子,盖着绿色的琉璃瓦,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她觉着姑妈家这座大宅充满了满清末年的淫逸空气,但她一心求学,顾不得这许多,只盼望着早与家中断绝关系的姑妈能资助她顺利读完大学,虽也耳闻过姑妈的丑闻,心里却只存着“出淤泥而不染”的念想。这时的她是懂事的,令人尊敬的。当经济拮据的她第一次见到房子里“金翠辉煌”的衣橱时,高兴得锁上房门一件件的试穿,女孩天生爱美,这种欢喜虽带着些小小的虚荣心,却还是自然又纯粹的。然而,“一个女学生那里用得着这么多?这跟大三堂子里头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葛薇龙意识到这些衣服都是姑妈特意为她准备的,为的就是把她培养成这皇陵里的交际花。在舞曲中她一夜未曾合眼,只想着衣橱里一条紫色电光稠长裙,连着对自己说了两遍“看看也好”,而后来却慢慢地适应了这大宅里的浑浊。也许理智上她对这种淫逸生活是否定的,但心底又是向往的,准确说来,她是“欲拒还迎”地走进了这个污浊的世界。

“黑郁郁的山坡子上,乌沉沉的风卷着白辣辣的雨,一阵急似一阵,把那雨点儿挤成车轮大的团儿,在汽车头上的灯光的扫射中,像白绣球似的滚动。遍山的肥树也弯着腰缩成一团,像绿绣球,跟在白绣球的后面滚”。这场大雨正是葛薇龙陷入泥潭不能自拔的前奏,我很喜欢这一段描述,这些景物总与主人公心情结合得恰到好处,处处透着精细巧妙。这时,葛薇龙在车上一心想着园会上结识的纨绔公子乔琪乔,却不经意被姑妈的情人司徒协硬给戴上了三寸来阔的金刚石镯子,褪也褪不下来。她越想越害怕,就开始跟乔琪乔谈恋爱,其实她对这个纨绔公子的爱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她知道他们这些人的规则,而乔琪乔也诚实的对她说过不会和她结婚甚至连爱她也不会,她却明知要陷进泥沼了也还要揪他这根稻草装装样子,直到发现乔琪乔和丫鬟睨儿也有私情,她终于想回上海去了,离开这个香港这个大染缸。然而这时,她又生了病,就像她自己想的那样,这个病仿佛是有意识的,是她“下意识不肯回去,有心挨延”。小说里有句很形象的描述:“她新生的肌肉深深的嵌入了生活的栅栏里,拔也拔不出来。”葛薇龙的心早已在这大宅里堕落了,她回不去了。

葛薇龙最后的抉择可谓悲凉,她为着嫁给乔琪乔,不惜随了姑妈的愿,作了交际花勾搭司徒协。而乔琪乔原本是想要娶个妆奁丰厚的小姐,最后在竟也在葛薇龙姑妈的劝说下娶了这个能“赚钱养家”的老婆。姑妈甚至教唆乔琪乔,等过了七八年葛薇龙不能“挣钱”的时候,找她“犯奸”的证据,就能轻易和她离婚。看看这些人的心,真真是冷漠冰凉,葛薇龙与他们周旋,只能是个绝望的死局。

人们常说,经典是不怕读的,有多少人读过,就有多少人留下了契合那个年代的感想。我们隔了这么久的时光看香港殖民时期“葛薇龙”,一种恐惧感也会透过文字扑面而来,因为她可能是身边的人,也可能就是你自己。在现今这个复杂的社会,葛薇龙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多少辛苦读了书的女大学生为了无法摆脱的虚荣和物欲陷入了曾经瞧不起的堕落与腐朽之中,而这些“葛薇龙们”由始至终都是清醒着堕落的,这才是“无边的荒凉,无边的恐怖。” 不劳而获的物质享受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人的一生又有多少青春可供挥霍。所以我们看到身边的“葛薇龙”们,即便劝说不了,羡慕也是大可不必的,靠自己双手得来的,始终拿得踏实些。

第13篇:《传奇》读后感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写在前面的话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第14篇:《荒野求生》读后感800字

提起《荒野求生》,爱冒险的男生都对它了如指掌,它是由贝尔·格里尔斯写的少年生存小说。每一个男生阅读这本小说时会把书中的主人公贝尔·格兰杰想象成自己,冒险的感觉实在太棒了。机智勇敢的贝克总是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尤其是那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

生活何尝不是如此呢?“生存”就像是击败困难的过程一样,只有先自信,先学会“笑”,才有战胜困难的基础,只要你“活着”不放弃,就还有成功的希望,书中贝克正是证明了这一点。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也不知不觉被感染了,有了一颗坚毅顽强、乐观向上的心,这种信念将我们一步步推向成功,贝克也是靠这种意志脱离危险,成功生还。这种精神何乐而不为呢?

书中讲述着一个危险而又富有奇幻色彩的故事,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注重自己的安全。主人公很多次遇难都是因为在普通的旅行中遭到自然灾害,现实也是这样,我的小学同学曾在上学的路上摔倒,竟摔断了自己的胳膊,在学校里,我们听了他的自述,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嘲笑着不堪一击的他。可是这是一个血的教训,难道不值得我们好好反思吗?一个小小的错误都是致命的,细节决定成败,沙漠中,被石头绊倒轻则擦伤,重则骨折甚至死亡。虽然我们处境并不恶劣,但是也应该仔细对待身边的一切,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就是维护了亲人的爱心。

死,应该是孩子问家长最难回答的问题了。小学课本上,小作者问妈妈,妈妈对他说:“死就是永远地走了,再也见不到了。”而现在,我认为:死是自然规律,没有什么能够抗拒的,但是,死前至少要活得让自己,让社会满意才行。贝克正是靠着一种乐观向上的信念摆脱了失去父母和妹妹的痛苦,与自己的伯伯健康快乐地活着。现在社会上,时不时会有少年儿童因压力而自杀的新闻,他们没有树立对死很好的理解,难道死能够摆脱一切吗?难道你们的心不会后悔吗?多学一学贝克吧,他乐观的精神值得赞扬,每一次获救后,他会更加重视自己的生命,他总是会想:“活着真好。”对于那些自寻短见的人,多活一天都是煎熬。多学一学贝克吧,!或许等悲伤过去,迎来的是那美丽的彩虹呢!

这本书,并不是文学著作,但也蕴含着不可思议的力量,他教会我们怎样学会生存,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生存”下去。

第15篇: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书中描写巴克先是受米勒法官的溺爱,后来被卖到雪地,经受折磨的巴克受到了佩罗特和法官索瓦的关心,随后他们失去了工作。巴克又被买到了两个美国人手里,一个叫查尔斯,一个叫哈尔。这两个人凶狠残暴,让巴克受尽了磨难。最后巴克到了索恩顿手里,不但得到了休息,也恢复了健康。后来主人被伊哈人杀死后,它回到了它该去的地方——森林。

书中描写巴克是一只经受折磨、勇敢智慧的狗。为了关心它的人,为了爱护它的人,巴克会努力帮助他。这本书的作者用巴克的行为暗示我们,巴克的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最后巴克把它的野性全部召唤出来了,成了一只真正有着狼的血统的狼狗。作者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而不是一味地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

第16篇: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

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

野性在冬日里苏醒,

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的这种精神所震撼。

小说讲述了大狗巴克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被卖到了北极,开始与弱肉强食的世界相接触。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回归。当它面临死亡时,被桑顿所收留,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在艰辛的道路上,被困苦所磨练,但最终,却成为了生命的强者。这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个人奋斗最终将会获得成功这一观点的深信不疑。同时,巴克的经历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人类的生活,告诉了我们:在经历了各种磨练与挫折后,弱者只能永远被欺压,成为悲剧,只有强者才能成为命运的主宰者。

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顽强地,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再一次拜读这篇伟大的著作,我明白了作者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写狗的世界中的斗争,不是为了写巴克,而说的是人。原始的求生本能以及情感的宣泄告诉我们:想要生存,就要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守则。

“热望本已在,

蓬勃托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第17篇:《荒野求生》优秀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荒野求生》系列之《狂鲨濒海的复仇行动》,感受颇多,因为它让我懂得怎么在野外生存下去。

贝尔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野外生存探险专家,美国探索频道的主持人。他是专门为超越危险和死亡而生的野外生存大师。他曾乘着水上摩托环绕不列颠群岛,搭乘小船横越冰冷的北大西洋,登上冰封晚年的珠穆朗玛峰;也曾从沙漠中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在野外寻找蛆虫充饥而得以存活……他还有一句名言——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

有一次,贝尔和他朋友史蒂文乘坐一艘游轮,驶往加勒比海度假,在邮轮上认识一些朋友,其中有冷酷的女船长艾比和她热情待客的儿子詹姆斯,在游玩途中,邮轮突然爆炸,贝尔、史蒂文、女船长、詹姆斯及其他朋友,找到一救生艇,然后登上救生艇一起逃生。

在逃生的过程中,贝尔他们又经历了很多困难,,他既要用帆布修补开裂的救生艇,又要用T恤衫从海水中提取淡水,还要观察海鸥,他的朋友史蒂文又因为失血过多而去世了,在鲨鱼出没的海域存活下去,大家经常因为遇到鲨鱼而险些丢掉性命。拥有丰富野外生存知识的贝克,成为了唯一的顶梁柱,他必须时时刻刻瞪大眼睛监视鲨鱼的动向,一秒钟也不能休息寻找陆地。

经历了多重困难,贝尔他们终于发现一块陆地-----一个座小岛,小岛上有钻采石油的平台,此时贝尔发现他自己掉进了一个阴谋中,女船长是危险的敌人。在和敌人斗争中,贝尔最后还是逃脱了孤岛,不过坏人总没有好结果,果不其然,就在平台马上要爆炸的时候,詹姆斯的母亲——艾比,被牢牢地压在了平台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也就是作者贝尔·格里尔斯的那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

第18篇:《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生存法则——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

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这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第19篇: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向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刻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刻内就全部学会了。心静的句子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善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发奋,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个性名字大全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但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正因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能够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礼貌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杰克。伦敦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界。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兽性化与人性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礼貌,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取。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不必须能控制动物,正因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理解。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好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篇6: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期望大家必须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此刻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能够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生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能够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第20篇:《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

《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精选8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精选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1

哥哥得了奖学金,他为了激励我,便给我买了一套《荒野求生》,书一到手,我便拿起了第八册开始阅读。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和詹姆斯来到尼泊尔境内的喜马拉雅山脉寻找路莫斯公司的罪证,唯一带领他们在山谷中奔走的向导伊恩不幸掉下悬崖,生死一线间,伊恩喊出"桑木"二字。

桑木书什么,它和罪证有什么联系?为了找到答案,贝克和詹姆斯不得不吃生鱼充饥,用树脂涂在身上驱赶蚊虫,让蛆虫来吃伤口上的腐肉……终于,贝克和詹姆斯历尽艰辛来到了戒备森严的路莫斯的古庙门口,在他们马上就可以拿到罪证的时候,好兄弟詹姆斯却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贝克……

作者贝尔﹒格里尔斯常说:"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生存的希望",他乐观的精神造就了大难不死,勇敢非凡的主人公-贝克,贝克以他的经历和精神告诉我们不要放弃生的希望,它会是你救命的稻草。

生活也是一样,当你陷入困境时,别慌乱,你不是第一个孤立无援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要放弃成功的希望。你最终能否顺利成功,完全取决于你的意志和行动,当你遇到困难,要向文中的主人公贝克一样,学会坐下来,静下心来,认真的思考,相信成功的办法会就在眼前。

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所以,不要放弃生的希望和勇气,让我们奋力向前,勇往直前吧!

《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2

有幸在喆妈公益阅读试读招募中,看到了《荒野求生》这本书,心中大喜,这或许不是孩子喜欢的书,但千真万确是我这个爱游者喜欢的书。我要读,我要让女儿读,我们都应该读,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可是收到书时,看到的却是个薄薄的试读本,心中不免遗憾,同时也为书商的用心良苦感动,为了推广这套书,居然还要出版试读本,不容易啊!珍惜!

《荒野求生》试读本,给我们展示了贝克和彼得穿越炎炎荒漠的精彩片断。他们经历了没有食物,严重缺水,以及队友高烧……等一系列的艰难和意想不到的困苦。在荒野,要求生就需要有永不绝望、永不放弃的精神,当然还要向贝克和彼得那样,用各种战胜困难的技能——用烧焦的树枝做了防晒霜;用尿湿的内裤来降低温度;自制滑车来减少体力消耗;制作露水收集器得到了珍贵的水……

《荒野求生》是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为广大少年儿童,同时也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一套荒野求生秘籍。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与精彩的少年历险故事相结合,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不同的危险环境中,生动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实用的求生技能,教会大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镇静从容,独自面对、解决问题,制作有效工具进行自救。

热爱旅游,热爱探险,首先要学会求生的本领。学会了求生本领,无论大自然是多么善变,无论我们面对的环境多么凶险,都阻挡不了我们探索的脚步。我们需要知道那些简单又易操作的生存技能,我们需要那些险中求生的实战经验。我们真的需要阅读《荒野求生》这套书了。亲爱的读者,一起来读吧,你一定会感谢我的推介。

《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3

今天我开始阅读《荒野求生》这本书,这个系列是由世界顶级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给我特别印象的是这个系列中——猛虎火山的生死逃亡。文中主人公贝尔告诉了全世界的少年儿童如何在野外活下来!

“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这句话引领着我们在危险环境中镇定自若、险境求生!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虫子大餐”这一章。一看标题就把我吓了一跳,虫子大餐?虫子?吃虫子吗?光是想想就让足以让人反胃!生存大师贝尔告诉我们,在野外生存,不能够挑三拣四,有什么就吃什么,否则就要被饿死、累死。书中的两位年轻的主人公被困印度尼西亚雨林中,那儿可吃的食物并不多,但他们跨过重重困难和危险,寻找食物和水?如果确实找不到食物,他们就不得不吃——虫子!还别说,这虫子的种类千奇百怪,有甲壳虫、棕榈蛆、狼蛛、蜘蛛、蠕虫、蝎子,还有白蚁等!

贝尔显示了他惊人的生存能力,他置身绝境时能够激发本能、突破极限,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既要培养顽强的生存能力和强烈的适应环境的能力,又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遇到困难要勇于面对它,战胜它,不被困难所吓倒,那么你就是生活的强者!你就是生命的强者!

《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4

荒野求生是一部野外生存小说,贝尔和他的朋友缇堪尼由于飞机坠落而在白狼荒原上求生的故事。

平时我们都生活在繁华的都市,没有去过可怕的荒野,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贝尔把瓶子在二分之一处截开,把上部倒插入瓶底,这样一来就变成外大里小,只要放上虫子,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鱼儿会经不住美食的诱惑,愚蠢的钻进布置的“大口袋",现在鱼儿插翅难逃,从中我感到贝尔的聪明,在险境面前会利用手中的一切生存。

贝尔不仅非常机智、聪明,面对困难时显出镇静和过人的勇敢,贝尔和朋友们曾在普齐尔托克瀑布附近碰到强壮的黑熊,冒着寒光的母熊朝他们赶过来,要把他们一口吞掉似的,贝尔非常镇定,就地缩成一团,一动不动趴在地上,无论棕熊怎么对他低吼、推搡,他都无动于衷。

贝尔面对困难总是保持微笑,贝尔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努力,任何事物都可能被你改变。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时,一道题就像凶猛的老虎拦住了我,经过一阵绞尽脑汁的思考,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脑中有两个小人互相争吵,一个说:“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一个说:“这么难,还是别做了。”最终我选择了挑战困难,我要向他学习。

《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5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电视上。只看了一点,我就成为了它的粉丝。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就成为了它的铁丝。第三次看它,我就成为它的钢丝。在和同学们的一次交谈中,我突然得知《荒野求生》出书了,我欣喜不已。

星期日和爸爸去书店买了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名字我还记得,叫《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

随着《荒野求生》在同学们中的普及,我们就开始换书看了。有时候,还看见一下谁的野外求生本领多。如果哪个人说出的知识少,我们还会轻微嘲笑他一下。

这本书讲的主要是:主人公贝克去世界各地旅游,却因为路莫斯公司的破坏,让贝克多次徘徊在生命的尽头。但是,贝克次次都用他爸爸、妈妈教给他的求生技能阻止了路莫斯破坏地球资源的邪恶计划,并在历险中收获了友情和亲情,还收获了一份经验。

贝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千万记住,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生的希望。”从贝克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他遇见过巨蟒、虎鲨、老虎……但每一次都化险为夷。

我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类似的话:“一个在黑暗中生活的人,只要还有最基本活下去的信念,他肯定能走出黑暗,走向光明;如果一个在光明中生活的人,老天什么都给他了,从金钱到地位。但活下去的勇气没有给他,他只能走出光明,走向黑暗。”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有个高中生姐姐在一天跳楼自杀了。当人们得知她自杀的原因时,都哭笑不得。原来是校方要求女生全部剪成短发。她很舍不得自己乌黑亮丽的长发,找校方抗议无济于事后,她就含愤跳楼了。

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道理:“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6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荒野求生》作者是世界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克-格里尔斯。我一拿起书,就被书中惊心动魄的野外求生情节深深吸引,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物景仿佛历历在目,既刺激又令人声畏。

大致情景是贝克被人捉走,放入车内,用绳子绑着。贝克挣脱开了绳子,并与持枪者进行殊死搏斗,持枪者意外身亡!贝克用腐虫、松树根充饥。用陷阱迷惑对手,使用滑索过悬崖,正当弹尽粮绝的时候,弄来了一只野兔充饥。却引来狼獾的.疯狂攻击,正当贝克想着怎么样不被狼獾咬断一条腿的时候,他的“老朋友”出现了,她一手拿抢一手拿烟花,她先把枪放到背后,把烟花对准狼獾。打开盖子,撕开标签,随着一束束光打中狼獾。狼獾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只好悻悻而去。贝克和持枪者谈了些话,并答应跟贝克打探贝克妹妹戴安的下落。

精彩的事故让我仿佛置身其中和贝克一起冒险。我在个贝克的“冒险”中,看到了贝克的聪明机智,也看到了贝克在困境面前从容淡定,以微笑去面对,不退缩,不逃避,相处办法来解决。而我却不像贝克,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中,我不够自觉,不够刻苦,凡是遇到困难就自暴自弃,我很惭愧也很羞耻。我要以贝克为榜样,女里客服自己的缺点,迎难而上,成为一个勇敢的少年。

《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7

妈妈把“爱的教育”买回来时,也给我带回来了一本“荒野求生”。我看书的速度是如风的快,一天下来,一本书已经看完了。我在书中学到了关于积极、勇气、决心和智慧的一课。这些特质不仅适用于野外生存,对人生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贝尔。格里尔斯带他的妹妹,为了躲避偷猎者的袭击,他们来到了南非草原,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之旅。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求生方法,比如:为什么在野外探险中要随身携带打火石?白蚁能吃吗?怎样追踪足迹?如何用玻璃制作一把刀?为什么在干枯的河谷盆地里要提防下雨?但我知道我学会的这些求生方法是远远不足以在野外生存的,更是告诉了我们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吃大象的粪便和虫子,吃蚂蚁,吃腐肉等恶心的东西,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存下来。前七篇每一篇他们都存活了下来,只有最后一篇他们因为被路莫斯阻挡,最终留在了南非草原。他们在这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偷猎者、非洲野犬和火灾阻挡了他们的命运,然而他们的求助工具只有树枝帐篷,椅子腿,骨头和泥巴。

这让我感受到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本书里有生命的基石,除此之外,在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

《荒野求生》读后感500字8

《荒野求生》这套书是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的,这套书教给了我许多珍贵的野外求生技能,让我爱不释手。趁着暑假,我又看了一遍。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例如,如何在沙漠里节省水资源,怎么用小便来收集露水的方法,在热带雨林如何取到水资源,在那里面如何驱赶爬到身上的寄生虫,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特别是每一次都危机重重,从鬼门关走过后还毫发无损,看得我惊心动魄,太让我佩服了。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我想到了自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中,成绩一直在后面上不去,感到很惭愧。就在前几天,有一道数学题怎么都做不出来,算得我头皮都发麻了,草稿纸也用了不少。我的脾气不由地上来,恼怒地把作业都扔了。妈妈便拿《荒野求生》来劝导我。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终于还是耐心地坐下来,重新再做,最后终于想出来了。现在想想,当时的我真是不应该啊!一点困难就退缩。以后要多向贝尔学习。

《荒野求生》让我明白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荒野传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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