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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猴传奇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07 08:33:10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兵猴传奇》读后感

《兵猴传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兵猴传奇》这本书,作者以动人的笔触,描写了兵猴“大白牙”为猴五和整个种族,用自己雪白的大牙,疯狂的啃咬着大鸟的头颅,自己的大牙都掉了,被大鸟弄死,可是它紧紧地咬着它的头颅,大鸟也因流血过多而死亡的事,抒发了作者对大白牙的钦佩。

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使我有理由紧强,冒着死亡的危险,大白牙都敢试一试,为什么自己不敢呢?它给我带来了勇气,每当我问老师问题时,这本书总是支撑着我,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撑,成了一个力量支柱:大白牙死都无所谓,何况我举手呢?我一定要向大白牙学习,学会勇敢,要有信心,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事。我还要学习大白牙的集体观察,为班级、学校、祖国都作出贡献,哪怕是一份微薄之力。

我要学习大白牙的勇敢、坚持、奉献的精神,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我爱兵猴传奇,更爱勇敢的大白牙。

推荐第2篇:《兵猴传奇》读后感

【第1篇】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习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习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第2篇】

《兵猴》是动物小说大王王沈石溪的作品,读完后我的感触很深。

本书讲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故事,生动感人,催人泪下,也有的故事令人震惊,令人愤怒……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人类对许多动物存在误解,比如狼,狼在人类的字典里是恶的意思,从远古时代起,人就把狼当做对手,追捕围剿,恨之入骨,竭力想消灭掉,可是千百年来,狼却在强大的人类面前生存下来了,人们看着无法把狼消灭掉,就指责狼是一种狡猾残忍的动物,是恶的化身,坏的代表,假如,我是一匹狼,我会为我的种族如此受人类的重视而感到骄傲,其实,狼在大自然的食物链里起很大的作用,说狼是恶,这是人的一种偏见,狼吃羊,狼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人甚至还吃猪,马,狗,鸡等等,与狼袭击人相比,人类大面积捕捉狼比狼袭击人更残忍,所以我们要换一个角度去看动物,看动物的闪光点,看出某种动物的重要性。

【第3篇】

今天,我读了《兵猴传奇》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兵猴传奇》讲述了鹰的幼崽在出生后会自相残杀,二一只鹰母亲他制止了这种行为,它历经了很多辛苦,却无济于事,有一次一条蛇来吞食鹰少年,事情发生了转机,鹰少年互相团结,并将蛇杀死,这只鹰母亲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他们变得十分团结!

这本书,讲述了母爱的伟大,可以创造出奇迹,把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

【第4篇】

母鹰金蔷薇在丈夫去世后,艰辛地哺育着自己的两个孩子——金追和蓝灿。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从小就不友好,整天窝里斗。常常是一个在窝的东边,一个在窝的西边,相互之间总是充满了仇恨、打斗。母鹰金蔷薇为了让他们都能活下来,为了让他们团结起来,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付出了很大的艰辛,最后才使他俩团结起来。

其中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一起大战双尾蝮蛇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在金追和蓝灿已快要长成成年鹰的时候,一天一条双尾蝮蛇突然袭击了他们的鹰巢,但是当金追和蓝灿看见了这条可怕的毒蛇时,并没有一起去攻击他,而是不停地发出啸叫声。毒蛇在一步步逼近金追,哥哥鹰害怕极了,就在他面临绝境的时候,哥哥鹰忘记了胆怯,突然向蛇头啄了一口。而就在这时,吓得躲在一旁的弟弟鹰也毫不犹豫地跳了出来,将蛇尾啄了一口,结果兄弟俩把双尾蝮蛇啄的皮开肉绽,逃之夭夭。

推荐第3篇:沈石溪兵猴传奇读后感

沈石溪兵猴传奇读后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推荐第4篇:《兵猴》读后感450字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如《喋血北方狼》、《梅里山鹰》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兵猴》。沈石溪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他的小说描写的是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生存方式和生存哲学,折射的是人类社会。

《兵猴》描写的是一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在它刚出生的时候,妈妈就死了,它成了孤儿,只能靠抢东西吃为生,它的牙齿变得非常锋利,所以大家都叫它“大白牙”。有一次,大白牙抢夺猴王的儿子“白项圈”的食物,还把王子的头打破了,猴王大怒,要判处大白牙死刑。就在这时,另一群猴子来进攻,大白牙咬死了对方的猴王,救了大家。于是,猴王原谅了它并让它当上了“兵猴”。有一天,一只绿头乌雕来到了猴群,它每隔几天都要捉只猴子给小雕吃,为了保护猴群,猴王和大白牙决定去消灭它。但是,在关键时刻,猴王扔下大白牙逃跑了。大白牙只好和乌雕拼命,它抓住雕的翅膀,使劲咬住它的脖子,和乌雕同归于尽了。

动物中也有战争,而这种战争是为了生存下来,不被敌人吃掉。在这个故事里,大白牙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猴群的幸福,它很勇敢,很坚强,为了集体的利益牺牲了自己,而猴王却很卑鄙,很可耻,因为它在关键时刻逃走了。

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动物,千万不能破坏大自然。

推荐第5篇:《兵猴》读后感450字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如《喋血北方狼》、《梅里山鹰》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兵猴》。沈石溪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他的小说描写的是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生存方式和生存哲学,折射的是人类社会。

《兵猴》描写的是一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在它刚出生的时候,妈妈就死了,它成了孤儿,只能靠抢东西吃为生,它的牙齿变得非常锋利,所以大家都叫它“大白牙”。有一次,大白牙抢夺猴王的儿子“白项圈”的食物,还把王子的头打破了,猴王大怒,要判处大白牙死刑。就在这时,另一群猴子来进攻,大白牙咬死了对方的猴王,救了大家。于是,猴王原谅了它并让它当上了“兵猴”。有一天,一只绿头乌雕来到了猴群,它每隔几天都要捉只猴子给小雕吃,为了保护猴群,猴王和大白牙决定去消灭它。但是,在关键时刻,猴王扔下大白牙逃跑了。大白牙只好和乌雕拼命,它抓住雕的翅膀,使劲咬住它的脖子,和乌雕同归于尽了。

动物中也有战争,而这种战争是为了生存下来,不被敌人吃掉。在这个故事里,大白牙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猴群的幸福,它很勇敢,很坚强,为了集体的利益牺牲了自己,而猴王却很卑鄙,很可耻,因为它在关键时刻逃走了。

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动物,千万不能破坏大自然。

推荐第6篇:传奇 读后感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文章展转在上海与香港两个地方,以香港战争为背景,腐朽的中国所谓的“传统”为切入点,增加了很大的悲剧色彩。白流苏与范柳原这两个人本应该是没有交集的,流苏来自传统的白公馆,里面的一切都过的很慢,与外界的花花世界实在是相差甚远。在这样一个传统的家庭,一个离了婚,近30的女人怎么会有人看得起?怎么会不被人唾弃?流苏就像是一个没有自尊的乞丐一样,在哥嫂的猛逼下苟延残喘地生不如死地活着。而范柳原则完全不一样,他是海外归来,他有钱有势有貌,身边又不乏女人,适合他的也就是纸醉金迷,他与中国传统的“矜持”“拘谨”格格不入,又怎么会与白流苏这样的女人有所交集?可是,不得不说这个故事很近人情,通过妹妹的相亲,让流苏与柳原有了初始的交集,或许正是因为柳原海外归来,或许正是因为柳原太习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所以,当他第一次接触白流苏的时候,那种新奇,那种兴趣,那种吸引才愈发的强烈与难以忘怀,一切安排看似不乎情理却又全在情理之中。

一次次地矜持与释放的矛盾,一次次地传统与发展的矛盾,让这两人在那矛盾的时代里不得不矛盾地或着,“纠结”已然不能成为刻骨铭心的感情了,因为它已经成为每一分、每一秒的必备品,甩都甩不掉,逃也逃不掉。

没有人会喜欢战争那种让人家破人亡,颠沛流离的形式,可是站在两位主人公的角度,真的应该去感谢战争,随着一座城池的倾倒,当一枚强大的炮弹在你的耳畔轰然炸开,两人再也没有顾忌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此刻,两人是透明的,所有的外界束缚都已经荡然无存,有的只是 :他只有她,她只有他。爱情,一直向往的自由爱情瞬间变成现实,没有顾忌,没有歧视,没有阶级差距,相比于背后倾倒的城池,他们始终坚定地站立着„„ “她是我的夫人,你该羡慕我们。”随着柳原对一个外国女人的这句话,整个故事戛然而止,有人说这是喜剧,有人说这是悲剧,而我留下的是淡淡的忧伤,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我,想起流苏对着镜子的手势与眼神,我轻轻地叹了口气。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翻译家傅协这样概括《倾城之恋》的故事,一个“破落户”家的离婚女人,被穷酸兄嫂的冷嘲热疯撵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陷在泥里时一悠扬突然震动世界的变故把她救出来,得以一个平凡的归宿,《倾城之恋》给人家印象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令我觉的精彩的一段是流苏到了上海之后,与柳原的那几场交锋,互相揣测对方的心意,尤其是那一夜,柳原拨了流苏房里的电话,对她说那些话及他们争吵的内容,流苏想到的是现实表达她想忽然内柳原结婚的意愿,但柳原的出发点是情感的,两方所思所想根本就是互相的,这场谈话将不欢而散,两人也因为这次的谈话了解到,流苏想柳原跟她结婚,而柳原却只想流苏做他的情夫。了解到这一点流苏激怒回上海白家,在这场比赛中,从游戏般的恋爱升华成真正的感情,并且结婚,有了完美的结局,在这纷乱的时代她没有被击倒。在风雨中立起了身子,在《倾城之恋》的爱情与我们现代的感觉不同,但又很相似,不同的是现代的女人不会像以前的人那样麻烦,那样的暧昧。相同的是现代的人一样会害怕输给他人,如果不是那场大战令双方看到自己是多么爱对方,他们的故事会怎样的,当天地都好象不再存在的时候只是对方还在,又或者连对方也不在的时候,还计较什么输赢呢?流苏是个好女人,但她在恋爱市场上却给人家低估了价,原因是她离婚,幸运的是使她正式成为了他的妻子,从婚姻的保障而得到经济上的安全流苏从此便可笑吟吟的暂时把生命告个段落,可怜的女人。

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的是如此的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伐,料想改编成剧本后仍旧动人,我曾急切地打听这个女主角是谁,据说是罗兰便觉的最合适不过了,尤其要紧的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忧郁而哀切的情调,我希望在戏剧演出时仍旧不会失掉它,而且更加强,这是一个胆怯的女子给人家逼急了才干出来的冒险的爱情故事,不会燃起自己心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哑的响声,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无论如何是结构和语言取胜,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对于爱情的这引自《诗经》的描述:“死声契阔,于子相悦,斥子之手,于子偕老》”

在我印象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范柳原谈论到让白流苏和他去马来西亚的森林去时说的话,他说:“我无法想象你穿着旗袍在森林里跑的样子,我也无法想象你不穿旗袍的样子。”白流苏和旗袍是一体的,至少在范柳原心里是这样的。我也觉得穿旗袍的女人,很美。上海女人一直都是很精致的,讲究美,讲究格调,讲究文雅,但是在那些表面光华的背后,其实都是孤独的心。我想,张爱玲心里的爱情,应该是足够美好的,不然,怎么会有倾城之恋这样看似波澜不惊,但却如此震慑人心的爱情呢?

我想白流苏应该就是张爱玲自己的写照吧,张爱玲一生孤寂,没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她给了白流苏这样的归宿,也是自己心中对爱和完美的婚姻的向往吧!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人诵烂了的句子,但是在范柳原向白流苏诵出来时,还是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么一个优雅地穿着旗袍的美丽上海女子,和这么一个风度翩翩而又似乎倦怠了人世沧桑的男子,他们在炮火和死亡的威胁中,终于明白,爱并不需要退却和害怕,爱只需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这样一段唯美的句子曾使相貌平平的李贵妃大受皇帝的宠幸,而理所当然,《倾城之恋》这样一个唯美的名字也使得人们都这样一部小说,有着不可置否的无比期待。

而张爱玲却让读者失望了,书中的女主人公白流苏并不是貌美惊人,范柳原也不是风流倜傥,而不期然的因素让他们的结合更是让人无法理解。把“倾城”一词的本来意义,颠覆、沦陷,这样一来,倾城之恋名副其实,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和范柳原,使他们在逆境中互相依赖,然后在一起。

白家,一个“破落户”,他们家的离婚女儿,穷酸刻薄的兄嫂,软弱无能的母亲。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女主人翁被逼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奸狡巨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馅入泥淖时将近毁灭时,一场震惊世界的变故把她救了出来,突然得到一个平凡的归宿。

这是《倾城之恋》给人的印象,有人说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

张爱玲的语言具有极强的画面感,白流苏”和“范柳原”,有着鲜明人物标签的角色。一个是存活在家庭的闲言冷语中的离婚女子,一个是不肯屈从命运摆布的坚强男子,两个人像两条射线,各自站在爱情的两个端点,却向同一个方向延伸,越来越近,却在战战兢兢中因为战争而走到了一起。

她跟他在去帮妹妹宝络相亲的晚宴上相遇,他请她跳舞,她会她妹妹不会的一切所谓跟得上潮流的事情,他被她吸引。

他看上了她,而不是她的妹妹。于是在以后的日子中她便越受排挤,都说她不是好人,一个让人看笑话的女子,连家里的侄女儿也欺负起她来。于是,她听了徐太太的建议去了香港,经过一番周折,见到了范柳原,然后他们在一起了。在香港,流苏过的是平淡无奇的生活,而范柳原依然继续他的风流日子。

这样一段感情本来就不被世人所承认,而白家的人也只是为了打发她出门,所以注定不会有应有的幸福。

在浅水湾一边山的高墙下,范柳原对流苏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历史上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这是作品最后给流苏和柳原的结局,作品中的香港是一座空城,地理上的纯粹的空城。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只是形式上的,这样的婚姻虽不缺少爱情,却总少了些现实的意味儿。《倾城之恋》,将恋情倒出后,人是活人,城却是空城。倾城的是作品中的另一个城,倾心的城,比喻上的城,无爱之空城。

《倾城之恋》,从一个反思维的角度写了时势成全的一对平凡的恋情,恰倒好处的为香港的陷落臆造了一个的借口,没有华丽的辞藻却精美得无与伦比,拒绝了做作拒绝了高姿态,以一种平凡的方式诉说二三十年代的爱情。

茉莉香片

我想正是因为她这一生的苍凉传奇,才写出了如此苦的《茉莉香片》,正如一壶茉莉香片,太苦了。 这个故事是发生在香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主人公聂传庆的出生和张爱玲差不多,他的家令他厌恶,父亲的蔑视,继母的讥刺,都令他抬不起头,再加上言丹朱的身世,他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倒霉的一个人。他幻想着自己如果是言子夜的儿子,那他现在的生活一定很幸福,所以他恨言丹朱,认为有了她才没有自己。以至到最后传庆有了要丹朱死的念头,。当我读到“他用一只手臂紧扶住她的双肩,另一只手工劳动和就将她的头拼命地向地按,似乎要她的头缩回到腔子里去”。我感受到当时传庆多年的怨恨发了。身世的卑微,命运的坎坷,生活的不如。一下子全涌出了这个未曾了解世事的少年的心,他内心的恶恨终于在这一时刻彻底释放。他忽视了那夜满天眨眼的星星,看不到他眼前那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心中浓烈的怨气让他透不过气,忽视了一切只知道报仇。他把怨气全部出在了言丹朱身上,言丹朱成为这一切悲剧的替罪羔羊,悲哀! 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随手轻轻一揭,却让我们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在一般的感觉里,苍凉就应该是灰蒙蒙的那种,有些恍惚;有些谜离;而她的苍凉偏不如此,五光十色的,温暖的,舒适的,但后来总归让你沉下去,沉下去,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成了朵云轩笺轩上的一滴泪球也不要紧,好歹仍是一个红黄的湿晕。

张爱玲笔下的苍凉总是湿润的,才分外的动人。

写那篇文章,并不是因为香片擅棋,就只是感觉棋道和茶道一样,里面也蕴涵很深厚的禅意,令人去怀想人生,人生如棋---但是不是所有的棋都是以胜负论英雄的,围棋中有一种无法消解的连环劫、长生劫,因为无法终局,只能以无胜负告终,是棋局中的珍局。有的棋手会因为巧遇到这样的棋局而欣喜莫名,其实想来也是和人生一样,棋逢对手的人生进退才是最有味道的,可是是否能寻到这样的对手留一局珍局,那可是机缘造化的际遇了呢。

下棋,当棋盘上无子的时候,那样空旷的广阔,就象人一生的起始,对于未来是茫茫无知的疑惑,长路漫漫,有平坦的大道,也有曲折的小径,并不清楚该往何处,从第一颗棋子落下,就开始了长长的选择的路,空旷的院落里有了足音,梦一样的旅程开始了,人在局内,又在局外,生死的演绎,世事的纠葛,自己演出自己的故事,用黑白的棋子在棋盘上描画着自己的影子,得失功过都黑白分明。其实,棋没有什么输赢对错的分别,只有境界的高下。棋盘上显示着一个人运筹帷幄的心胸,是否在做自己想做的人。当最后一字落下,生命就象那些被收起的散乱的棋子一样的时候,棋盘又空了,转眼过了一生。 都说棋逢对手,那个和你真心对弈的人在哪儿 却是个要用一生来解的谜。

沉香屑

1943年,张爱玲在周瘦鹃主编的《紫罗兰》上发表了处女作《沉香屑第一炉香》后,一鸣惊人,这年她23岁,与曹禺发表《雷雨》时同岁。周瘦鹃作为鸳鸯蝴蝶派代表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拍案叫绝。小说讲述的是战前香港的故事:一个聪明、世故、普通的上海女子葛薇龙,从求学心切的女孩沉沦为颇有声色的交际花,恋上纨绔子弟乔琪乔,最终因爱迷失的故事。我一直赞同张爱玲所说的,小说应当是自然流淌的,让情节本身去说明意义所在,比拟定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男女主人公以结婚收场,看似圆满的结局却饱含酸涩,磨难、痛苦、悲剧都将在波澜不惊的婚姻背后,暗暗上演。好似现实的人生总不是那么黑白分明。正如张爱玲早先即有声明,“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张爱玲笔下的传奇不会这么黑白分明斩钉截铁,她的金漆招牌是一脚把蚊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冷酷,然而永远不动声色。汤哲声先生认为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写爱情小说最深刻的是张爱玲,这个判断是大块人心的。我读了这个故事,内心一种不动声色的酸楚油然而生。

《沉香屑第一炉香》一改爱情小说的以往风格,开始释放女子个性及内心压抑。最佳表现便是梁太太在追求自己的爱情时,所闹出的种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琐事,显露了她内心的荒凉,展现了她本性的真实,没有一丝造作。女人也不再局限于厨房与卧室的小天地,像男人一样为了生活奔波,出入社会交际——这方式绝不健康积极,但多少因自主性而透出些可喜。《沉香屑第一炉香》这个看似滑稽、荒诞的故事,真实地描绘出战前香港的恐慌。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的人们不能安然地生活,整个社会就如鬼影般沉没,挣脱不开时代的梦魇。亲情淡薄而冷冽,真实的自我被隐藏着,带着面具去面对整个社会。

张作家的文字是一贯令人充满惊喜的。阻却性的文学言语给人一种新鲜感,有吸引人的魅力。如小说中的“虾子红”、“鸡油黄”、“鸽灰”等词,热烈的色彩奔涌而出,“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眉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食物的作用原来是这样的神奇,乍一看,只是让人觉得有趣好笑,颇有些市井俚语的诙谐俏皮,略显粗俗,然而真是糖醋排骨和粉蒸肉,将两个不同地带的女子形象呼之欲出,连性格间的差异都跃然纸上。

先读的《沉香屑第一炉香》,安安静静的读完后,抬头看见桌子上的台灯,正发出月亮黄的光,似乎与平时有些不同,大概心境是真变了,曾经沉闷的文字现在就像秋天南方屋檐下的雨滴,一点一滴的冷冷敲在心头。主人公葛薇龙第一次从姑妈家出来,回头看半山的豪宅时,“依稀还见那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里映着海色。那巍巍的白房子,盖着绿色的琉璃瓦,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她觉着姑妈家这座大宅充满了满清末年的淫逸空气,但她一心求学,顾不得这许多,只盼望着早与家中断绝关系的姑妈能资助她顺利读完大学,虽也耳闻过姑妈的丑闻,心里却只存着“出淤泥而不染”的念想。这时的她是懂事的,令人尊敬的。当经济拮据的她第一次见到房子里“金翠辉煌”的衣橱时,高兴得锁上房门一件件的试穿,女孩天生爱美,这种欢喜虽带着些小小的虚荣心,却还是自然又纯粹的。然而,“一个女学生那里用得着这么多?这跟大三堂子里头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葛薇龙意识到这些衣服都是姑妈特意为她准备的,为的就是把她培养成这皇陵里的交际花。在舞曲中她一夜未曾合眼,只想着衣橱里一条紫色电光稠长裙,连着对自己说了两遍“看看也好”,而后来却慢慢地适应了这大宅里的浑浊。也许理智上她对这种淫逸生活是否定的,但心底又是向往的,准确说来,她是“欲拒还迎”地走进了这个污浊的世界。

“黑郁郁的山坡子上,乌沉沉的风卷着白辣辣的雨,一阵急似一阵,把那雨点儿挤成车轮大的团儿,在汽车头上的灯光的扫射中,像白绣球似的滚动。遍山的肥树也弯着腰缩成一团,像绿绣球,跟在白绣球的后面滚”。这场大雨正是葛薇龙陷入泥潭不能自拔的前奏,我很喜欢这一段描述,这些景物总与主人公心情结合得恰到好处,处处透着精细巧妙。这时,葛薇龙在车上一心想着园会上结识的纨绔公子乔琪乔,却不经意被姑妈的情人司徒协硬给戴上了三寸来阔的金刚石镯子,褪也褪不下来。她越想越害怕,就开始跟乔琪乔谈恋爱,其实她对这个纨绔公子的爱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她知道他们这些人的规则,而乔琪乔也诚实的对她说过不会和她结婚甚至连爱她也不会,她却明知要陷进泥沼了也还要揪他这根稻草装装样子,直到发现乔琪乔和丫鬟睨儿也有私情,她终于想回上海去了,离开这个香港这个大染缸。然而这时,她又生了病,就像她自己想的那样,这个病仿佛是有意识的,是她“下意识不肯回去,有心挨延”。小说里有句很形象的描述:“她新生的肌肉深深的嵌入了生活的栅栏里,拔也拔不出来。”葛薇龙的心早已在这大宅里堕落了,她回不去了。

葛薇龙最后的抉择可谓悲凉,她为着嫁给乔琪乔,不惜随了姑妈的愿,作了交际花勾搭司徒协。而乔琪乔原本是想要娶个妆奁丰厚的小姐,最后在竟也在葛薇龙姑妈的劝说下娶了这个能“赚钱养家”的老婆。姑妈甚至教唆乔琪乔,等过了七八年葛薇龙不能“挣钱”的时候,找她“犯奸”的证据,就能轻易和她离婚。看看这些人的心,真真是冷漠冰凉,葛薇龙与他们周旋,只能是个绝望的死局。

人们常说,经典是不怕读的,有多少人读过,就有多少人留下了契合那个年代的感想。我们隔了这么久的时光看香港殖民时期“葛薇龙”,一种恐惧感也会透过文字扑面而来,因为她可能是身边的人,也可能就是你自己。在现今这个复杂的社会,葛薇龙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多少辛苦读了书的女大学生为了无法摆脱的虚荣和物欲陷入了曾经瞧不起的堕落与腐朽之中,而这些“葛薇龙们”由始至终都是清醒着堕落的,这才是“无边的荒凉,无边的恐怖。” 不劳而获的物质享受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人的一生又有多少青春可供挥霍。所以我们看到身边的“葛薇龙”们,即便劝说不了,羡慕也是大可不必的,靠自己双手得来的,始终拿得踏实些。

推荐第7篇:《传奇》读后感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写在前面的话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推荐第8篇:猴爪读后感

如果你可以许三个愿望,你可以得到世界上存在的三样东西,你的愿望将成为现实。你,想要什么?

《猴爪》讲述了怀特一家得到了朋友的猴爪,这个非同一般的猴爪能满足三个人每个人提出的三个愿望,但这三个愿望并不一定能带来幸福。可是,最终他们还是谨慎地许下了愿望。的确,他们得到了如愿的30000英镑,但这一切却以丧子之痛为代价。怀特一家陷入了一场可怕的噩梦。

不得不说,这是一幕悲剧!是猴爪的悲剧,它给拥有它的人带去了痛苦与后悔,扰乱了怀特一家原本平静如水的生活。可是,倘若怀特一家没有许下愿望,那么他们不是依旧过着清贫而又幸福的生活么?这是一场猴爪引起的悲剧,更人性的悲剧!当怀特一家面对清贫的生活而显得苍白无力时,想改变现实的主观意志和自身能力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只能将美好的憧憬寄托于看似神奇的猴爪上,期待着“天上掉馅饼”的机遇。

这原本源于一个美好的愿望,最终却引发了一个可怕的噩梦,恰恰说明了“想改变现实并不一定是好事”,尤其是夸大地超乎现实。

猴爪的“魔力”让我想起,每当遇到大考时,很多学生都会抓紧最后一分一秒的复习时间,一边复习一遍牢骚不断,甚至妄想有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当然我也包括在内。我们总是希望超强记忆力能够帮助我们牢记每一个知识点,从而既避免了记忆之苦,又能让自己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这种“临时抱佛脚”的现象在学生群中屡见不鲜,而所谓的“超强记忆力”则罕见至极。

可是,世界上真的又拥有超强记忆力的人!当我从新闻中得知英国一少女拥有过目不忘的惊人记忆力时,我惊讶,嫉妒。心里还美美地幻想着如果我也像她一样记忆力如此之好,那么生活会变得多么轻松埃可是,我错了,那位少女整日脑袋里一遍又一遍地重现曾经发生的事情,痛苦、哀愁怎么都摆脱不掉,这样的生活让她苦不堪言。我哑然,更庆幸,因为我的大脑懂得舍弃。

原来,改变现实如此困难。现实,就像是人生的一盘棋,有固定的界限,无法任凭我们的主观意志肆意地改变现实,可是,棋子是可以在固定的界限里任由我们摆布的。我们可以改变自身的生活态度收起对现实的种种不满,以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现实,学会知足常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安于现状,我们仍要通过提高自身能力切实地点缀现实,完善现实,从而逐步改变现实。

如果我可以许三个愿望,那么我希望自己认清现实,赶上现实,超越现实。

推荐第9篇:《雪猴》读后感

《雪猴》读后感

雪猴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动物,读完后我也觉得雪猴很可爱,想着我也想去看雪猴呀,《雪猴》读后感。

我在文章中体会到了雪猴可爱,让人喜爱,而且还会判断天气,所以我太喜欢了,读后感《《雪猴》读后感》。 如果我家养了几只可爱的雪猴,可惜是雪猴很珍贵,又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作者你把雪猴写得很机灵可爱、生动活泼,边防叔叔你和雪猴的情感,让我感受到保护动物,保护环境的教育。

>读后感作文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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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板子猴读后感

板子猴读后感

(一)

王星元

我这几天在看沈石溪的《板子猴》。

里面讲的是一只叫雅娣的金丝猴,它是阳光大马戏团里唯一一只猴子,雅娣刚来的时候非常调皮。驯养员老费就买来一只板子猴。板子猴长得非常难看,是用板子打它的屁股,给其他猴子看,让那些猴子乖一点。可是板子猴刚来的时候也很调皮,所以经常挨打,而雅娣调皮起来,最多也只是几句骂。我心里想:不公平,为什么长得难看就得挨打呢?打了难看的,好看的就一定会听话吗?

后来,要演一次戏,很多观众来了,雅娣走上去以后,坐在地上怎么也不肯起来,老费马上走过去,对雅娣又打又骂。观众们看了,马上有人说话了,有的说要投诉阳光大马戏团,有的为雅娣加油!我又想:长得美又怎么样?

后来,老费把板子猴给拉出来,板子猴马上演起来,观众们欢呼起来。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人要努力,只要把自己做到最好,随时都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教师点评

板子猴,原来是用板子拿来打的猴,是一只很丑的??,也是用来打猴儆猴的猴。作者用对比的手法,记叙了金丝猴受宠、板子猴遭挨打、观众都为其抱不平等一系列情节。但是最后板子猴表演得很出色、很精彩。充分印证了“谁笑得最后,谁笑得最美”的道理。最后一段点出了,做人要努力,只要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大的赢家。全文以事喻理,发人深省!

板子猴读后感

(二)

做人不能骄傲

池晨卉

每当我看见动物园里的猴子,都会不禁想起作家沈石溪笔下的那只骄傲的金丝猴---雅娣。我对它骄傲的行为十分厌恶。

在马戏团里,有一只美丽的金丝猴---雅娣。它是马戏团里的头牌动物明星。在练习新动作的过程中,雅娣时常出错,但导演舍不得打它。只能买一只板子猴来替它挨板子。久而久之,雅娣认为,自己不论如何都不会挨打。便开始放纵自己,变的越来越骄傲,自满。时间一久,雅娣变得太不可理喻,有一次,驯兽员狠下心来打了它,使它再也不能上台表演了。

雅娣因为骄傲而失败,它觉得自己无人能比,便开始目中无人,放纵自己,使得自己失败了。人生也是如此,一骄傲就会导致失败,从山谷最最顶端,直接掉入谷底,后悔也没用。哪怕你获得了再大荣誉,也要谦虚,不能骄傲。有人说:“虚心万事能成,自满十事九空。’’正是如此。我们要无时无刻的提醒自己,不能骄傲。骄傲会使自己陷入无尽的黑暗之中,会剥夺自己的所有荣誉。

历史的长河中,也不乏有关于这类的案件出现。在古代,()有一个人交方仲永。他从小就在诗歌方面很有才华。许多人都会叫他到自家来,以便欣赏他的才华。临走时还会给钱来以表心意。方仲永的父亲也将方仲永当作摇钱树。带他到处走,以求得别人给点钱。每到一家,方仲永都会受到别人的赞扬。长期以往,方仲永变得十分高高在上,十分骄傲。慢慢长大了,方仲永游手好闲,其他跟他同龄的人都已经饱读诗书。从方仲永身上再也看不到当年神童的感觉。而让他失败的问题就是骄傲!

做人必须谦虚,不能骄傲,才能成功!

《板子猴》读后感

(三)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名叫《板子猴》的书,这本书刺激有趣,写出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惊心动跳的小故事。

《板子猴》讲的是:有一只名叫雅娣的猴子,不肯好好演出,大家又不敢打。因为雅娣是名贵的猴子,挨一根棍子极有可能打成丑八怪。大家花低价买了一只丑陋的猴子,它全身猴毛掉光,屁股大大的,嘴巴小小的,长着灰黑色的皮毛,难看极了。只要雅娣不肯好好练习,捣蛋之类的,那就当着雅娣的面打丑猴子。有一次,雅娣因不肯骑到狮背上练习,结果丑猴子挨打。

还有一次雅娣竟然举起棍子打丑猴子,还撒尿在丑猴子身上。人们又错怪丑猴子了。

我认为人们实在太无礼了,明明是雅娣不听话了,却要打丑猴子。为什么做错事的猴子不但不挨打,反而让人喜欢?难道要打受害者?雅娣也真是的,把责任推给别人,不但不谢谢,还讥笑,有礼吗?真理在丑猴子这边,我相信丑猴子一定会愤怒的。可是,丑猴子也太没有自信了呀,它毕竟是一只有血性的雄猴,因丑而忍遭毒打,它不还击,连连退缩,太没信心了啊。假如是我错怪了丑猴子,我想对丑猴子说:“猴啊,委屈你了,你的心情我理解,我不想打你的啊。莫怪我心狠,只怪你难看。”然后我就温柔地抚摸它,逗它玩,给它吃水果糖。

哎,有些人命运不佳,动物也是如此呀。

第11篇:《猴爪》读后感

你准备好为实现愿望付出代价了吗?——

读《猴爪》有感

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

环顾周围的人,不论老少男女,似乎都在期待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希望天上能掉下个富二代,希望买彩票中500万,希望不用上班躺着就能领工资,希望家里的房子赶上拆迁,希望睡睡吃吃就能减肥……。小时候听阿拉丁神灯的故事,也着实憧憬过一段时间,抱着家里的旧煤油灯想着要是能搓出个可以实现我三个愿望的灯神就好了,然后就可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今天读到英国作家雅各布斯的《猴爪》,梦想的肥皂泡破裂,读完还有一种细思后极恐的害怕。故事讲述了老怀特先生一家三口人,他们生活在一栋古旧的房子里,三个人的生活平静而温馨。一个风雨天的晚上,老怀特和儿子霍伯特正围着火炉下棋,怀特夫人静静地在一旁观看,老怀特先生的旧友莫里斯按约来访,他带来了离奇的故事和一只看起来黑瘦肮脏的“猴爪”。

莫里斯在印度当了20几年的兵,那天晚上他跟怀特一家人说了很多印度离奇的故事,也说到了“猴爪”的事。那是他的一个老战友死后留给他的,猴爪是一名印度巫师送给他战友的,据说只要你用右手握着它许愿,它就可以分别帮助三个人实现三个愿望。莫里斯先生的老战友实现了三个愿望,只不过他的第三个愿望就是“死”,然后把猴爪留给了莫里斯。莫里斯得到猴爪后也许了两个愿望,得到了巨额的金钱和豪华的车子,但是他的妻儿却因车祸去世了,他再也不想要第三个愿望了。

老怀特听到“猴爪”可以帮人实现三个愿望时怦然心动,他把莫里斯的痛苦理解成意外,他从莫里斯手中抢过猴爪,做起了美梦成真的幻想。在半信半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们许下了第一个愿望——3万英镑。可是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3万英镑并没有到来,他们也就以为这只是一个笑话,直到一个衣着讲究的陌生男人在他们的房子前徘徊。原来,那一天,霍伯特去工厂上班后因为机器故障被机器轧死了,陌生男人带来了公司的赔偿金“3万英镑”。这个巨大的打击让怀特夫人心里崩溃了,她想起来猴爪的功能,许下了第二个愿望——希望儿子能复活。那也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房子门前出现了异响,怀特夫人狂奔下楼,她认为是她的儿子回来了。可是回来的只是儿子的尸体,那已经被机器轧碎得破烂不堪的尸体在移动。老怀特赶紧跑向猴爪许下了第三个愿望,楼下的响声平息了,恐怖的尸体也消失了。只剩下风雨飘摇里老怀特搂着妻子的身影。 故事的最后无限悲凉,老怀特和妻子的余生都将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他们不会再有快乐,不会再有生活的一点希望。

这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恐怖故事,文章扣人心弦,又没有血腥和激烈的场景出现,但却可怕到骨子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欲望,可在期待渴望着出现那个能帮自己实现愿望的怪物,但如果现在真的有这样一只黑瘦脏兮兮的猴爪放在你面前,它可以实现你的三个愿望,你真的敢大声说出你的愿望吗?这个愿望的代价我们真的承受得起吗?因为许愿只是开始,由这个愿望引起的一系列变化是未知的,愿望的实现可能会带来极为痛苦的结果。俗话说得好,人间正道是沧桑,还是脚踏实地的靠自己的双手实现梦想才是王道。

第12篇:《猴爪》读后感

你准备好为实现愿望付出代价了吗?——

读《猴爪》有感

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

环顾周围的人,不论老少男女,似乎都在期待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希望天上能掉下个富二代,希望买彩票中500万,希望不用上班躺着就能领工资,希望家里的房子赶上拆迁,希望睡睡吃吃就能减肥……。小时候听阿拉丁神灯的故事,也着实憧憬过一段时间,抱着家里的旧煤油灯想着要是能搓出个可以实现我三个愿望的灯神就好了,然后就可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今天读到英国作家雅各布斯的《猴爪》,梦想的肥皂泡破裂,读完还有一种细思后极恐的害怕。故事讲述了老怀特先生一家三口人,他们生活在一栋古旧的房子里,三个人的生活平静而温馨。一个风雨天的晚上,老怀特和儿子霍伯特正围着火炉下棋,怀特夫人静静地在一旁观看,老怀特先生的旧友莫里斯按约来访,他带来了离奇的故事和一只看起来黑瘦肮脏的“猴爪”。

莫里斯在印度当了20几年的兵,那天晚上他跟怀特一家人说了很多印度离奇的故事,也说到了“猴爪”的事。那是他的一个老战友死后留给他的,猴爪是一名印度巫师送给他战友的,据说只要你用右手握着它许愿,它就可以分别帮助三个人实现三个愿望。莫里斯先生的老战友实现了三个愿望,只不过他的第三个愿望就是“死”,然后把猴爪留给了莫里斯。莫里斯得到猴爪后也许了两个愿望,得到了巨额的金钱和豪华的车子,但是他的妻儿却因车祸去世了,他再也不想要第三个愿望了。

老怀特听到“猴爪”可以帮人实现三个愿望时怦然心动,他把莫里斯的痛苦理解成意外,他从莫里斯手中抢过猴爪,做起了美梦成真的幻想。在半信半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们许下了第一个愿望——3万英镑。可是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3万英镑并没有到来,他们也就以为这只是一个笑话,直到一个衣着讲究的陌生男人在他们的房子前徘徊。原来,那一天,霍伯特去工厂上班后因为机器故障被机器轧死了,陌生男人带来了公司的赔偿金“3万英镑”。这个巨大的打击让怀特夫人心里崩溃了,她想起来猴爪的功能,许下了第二个愿望——希望儿子能复活。那也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房子门前出现了异响,怀特夫人狂奔下楼,她认为是她的儿子回来了。可是回来的只是儿子的尸体,那已经被机器轧碎得破烂不堪的尸体在移动。老怀特赶紧跑向猴爪许下了第三个愿望,楼下的响声平息了,恐怖的尸体也消失了。只剩下风雨飘摇里老怀特搂着妻子的身影。 故事的最后无限悲凉,老怀特和妻子的余生都将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他们不会再有快乐,不会再有生活的一点希望。

这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恐怖故事,文章扣人心弦,又没有血腥和激烈的场景出现,但却可怕到骨子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欲望,可在期待渴望着出现那个能帮自己实现愿望的怪物,但如果现在真的有这样一只黑瘦脏兮兮的猴爪放在你面前,它可以实现你的三个愿望,你真的敢大声说出你的愿望吗?这个愿望的代价我们真的承受得起吗?因为许愿只是开始,由这个愿望引起的一系列变化是未知的,愿望的实现可能会带来极为痛苦的结果。俗话说得好,人间正道是沧桑,还是脚踏实地的靠自己的双手实现梦想才是王道。

第13篇:哪吒传奇读后感

哪吒传奇读后感(一)

这几天,我怀着对小哪吒的崇敬,又读了《哪吒传奇》这套书。书中的故事又一次把我打动。我更加喜爱小英雄哪吒了。

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孕三年才生下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哪吒。哪吒从小力气大,他还十分勇敢、善良、正直,爱打报不平。石矶呢?她本来是女娲补天的一块石头,一直妄想变成人,再统治整个人类。她诡计多端,想出许多坏主意,残害百姓。哪吒不怕她的残暴,历尽磨难和她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战斗。《爱的力量》这个故事使我深受感动。

哪吒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打败大魔头石矶,石矶却化作空气消失。趁大家欢呼胜利的时候,她化作一块紫色的石头砸伤了哪吒。哪吒在伤疤的作用下,昏迷不醒,整个人的灵魂进去了黑暗之谷。石矶正等在那里,原来是她把一块魔石种在哪吒的胳膊里,等到石头成熟了,哪吒就会变成一个妖怪,而石矶就会得到重生。哪吒的妈妈不顾个人安危,走进黑暗之谷,用爱唤醒了昏迷的哪吒。自己却被石矶的黑烟吞没,哪吒虽然醒了过来。但是哪吒体内的毒还在,时好时坏,面目越来越像妖怪。哪吒害怕自己成为妖怪,要求用玲珑宝塔将自己镇住。在宝塔里,哪吒的灵魂再次进入了黑暗之谷,又一次和大魔头石矶进行绝斗。他想到受到危协的百姓,想到还在大魔头手中的妈妈,手拿红缨枪,脚踩风火轮,飞起来向大魔头打去,一下把大魔头石矶打倒在地。正义终于战胜邪恶。大魔头终于彻底地被打败。哪吒不但救出了妈妈,还整救了全国的百姓。人们都欢呼起来,把哪吒高高地举起来。从此人们过上了幸福和快乐的生活。因为他勇敢、机智、善良,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小英雄。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勇敢、善良,要有恒心。要靠自己的努力做每一件事,就能把事情做好,获得成功。

哪吒传奇读后感(二)

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们的朋友小哪吒……大家对这首歌不陌生吧,它赞扬的是小小年纪却志气不小的哪吒。

他是我们的英雄,他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哪吒生在陈塘关,当时有条恶龙是东海三太子,他每年要吃一对童男童女,不然他会一个跟头水淹陈塘关,使百姓不得安宁。英勇无畏的小哪吒为民除害,抽了恶龙的龙筋,剥了他的龙皮。东海龙王知道后大发雷霆,他水淹陈塘关害苦了百姓。为了全陈塘关百姓,哪吒自刎了。跟哪吒比我们真是太渺小、太懦弱了,哪吒为了别人,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放弃,他是那种舍生取义的人。可是现在的人呢?都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比如说吧,有的同学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可一到捐款的时后,就特别小气。而我呢,一遇到做不出的题目就只会着急,和哪吒比,我差得太远了!哪吒真了不起,我们应该向哪吒学习,如果人人都帮助别人的话,世界该会多美好啊!

哪吒传奇读后感(三)

这个星期,我读了大型动画系列丛书《哪吒传奇》。

《哪吒传奇》讲述的是陈塘关李靖的儿子哪吒、武王姬发、女娲娘娘、太乙真人、雷震子、姜子牙、小龙女等英雄任务与暴虐成性的纣王、诡计多端的大国师申公豹、九尾狐狸精、大魔头石矶等众妖怪展开保护大地之脉、夺回安定天下的宝物--盘古石,拯救天下苍生、恢复天下和平的故事。

看完了《哪吒传奇》,我受到了很大震撼,也得到了许多做人的启发。比如说:做人就要向武王和哪吒那样正直、善良、勇敢,不临阵脱逃,不胆小怕事,不利用别人,要为天下苍生的幸福而奋斗。

《哪吒传奇》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长了很多见识。

第14篇:自然传奇读后感

自然传奇读后感(一)

我喜欢看科教频道的《自然传奇》,看的时候很入迷,甚至连别人说话都听不见。

我最害怕的是森林怪兽那一集。那一集主要讲了一位科学家去外国的一个森林里探寻一种森林怪兽。据人描述,它有一张血盆大口,长着树枝一般的头发,还长着两条又粗又壮又像树干一样的腿,一双巨大的脚,好吓人啊!当地的人说,它的眼睛只要看着一个人的脑袋,就会把那个人弄晕。还有人从它的背后开过枪呢!这张血盆大口能像蛇一样喷出毒液。实在是太可怕了,吓得我有点儿不敢看了,但是,这个节目实在太神秘了,我忍不住看了下去。那个森林怪兽竟然倒在了地上。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森林怪兽有像我们人一样的大脑,和我们一样的肺,脚趾是连起来的,手臂是五根藤条组成的,一伸手就能把人绑起来。

这部短片演完了,我的身体仍然在颤抖,这个森林怪兽实在是太可怕了!

自然传奇读后感(二)

我喜欢大自然。这本书就是帮助我探索大自然奥秘的机器,壮观的流星雨、动物互相残杀的秘密……,它的秘密在这里所写成了一本生动有趣的书。

正如书中所写原理:探秘自然,揭示世界万千表象背后深藏的秘密;珍爱地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和谐安宁。读了这本书后,我又增添了一度博大深远的知识。

风雨雷电、彩虹光露,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大自然孕育着我们,我们也要保护地球!

自然传奇读后感(三)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观看了《自然传奇》这一栏节目。我学到了很多的有关各种动物的知识。

海豚为什么会经常跃出水面?是仅仅为了表演吗?亦或者是一种本能?海豚是怎样传递信息的?《自然传奇》为我揭示了这些问题的答案。

通过《自然传奇》,我知道了海豚是利用高频率波联络同伴,它们可发出32种音,每只海豚都有属于自己的特别叫声,用来辨出身份。海豚属于鲸目齿鲸类。凡是鲸类都具体声纳系统,其中以海豚最精密,能利用声波分毫不差的测出附近物体的形状、材料、位置,全部过程只需2秒钟。

而海豚跃出海面的原因是:海豚在进行跳出水面的动作时,身体会感觉不舒服,不过,可以因此摆脱身上的寄生虫。事实上,寄生虫对海豚造成的影响相当大,严重的会导致海豚生病,专家在研究鲸豚类生物搁浅在海滩的成因,寄生虫便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因。

自然界中的任何一种生物的行为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世间万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没有什么会是多余的,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意义。

我还知道了我们应该善于观察,见微知着,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放弃,应当不懈的追寻下去,才能够有所发现。任何一项伟大的发明和发现的过程都不会是简简单单,都会是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才会成功。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能够认真观察,能够关注到那些细小的问题,那些关键。有些事情我们经常看到,但是却没有那种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只是知道这件事情是这样的,却不知道原因。或许有时候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问题,但是却没有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如果一直这样,一定无法有所发现。

很多基础的问题,我们都忽略了,而有些人却注意到了,他们就能够有所发现,但是我们却不能。这就能够看出我们之间的差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善于观察,注意哪些细小的事物,见微知着。能够从小的事物中发现问题,能够从普通的事物中去寻找事物的本质,事物发生的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迎来成功。

第15篇:《硅谷传奇读后感》

《硅谷传奇》观后感

好的艺术家复制,伟大的艺术家盗窃。电影里面这句台词是引用自毕加索。并且被年轻气盛,意气风发的乔布斯和表面斯文,实际腹黑的盖茨同时引用。富士施乐的电脑技术被乔布斯借用,比尔盖茨也“研制”出相似的技术和IBM交易,并且大举成功。导演似乎是想借这一台词强调这两家如今叱咤风云的公司其实并不光彩的公司起点。

这部电影没有给我们展示任何的实施步骤,也没有一个连贯的故事发展过程供我们参摹,但是看完以后,我真的受到了很大的触动,也许在给我们灌输一种理念:激情、理智、手段、概念、机遇、信仰、团队;一种思想:博弈。

苹果的总裁,斯蒂夫是一个充满激情的家伙,他对人极度苛刻,我不认为他的苛刻是一种成功的理念。因为他丧失了人心,迫使别人对他阳奉阴违,打击了员工的积极性。假若苹果的诞生时间是当代,当然现实中任何事情都没有假若这一说法,我们暂且就当是从我们现代人出发,从我们即将成为时代的主人的这一代人出发来考虑那件事给我们的启示的话,他所赋予苹果人的那种他所信仰的文化是行不通的,当今青年是复杂人他们的需求是尊重,平等,一定的自由空间,他们需要的是为他们所信仰的价值奋斗,而这种价值获得绝不是苹果总裁的那种方式所能行得通的。文化理念这种无形的确实极其重要的管理形式,已经成为了新生行业,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份软制约,可以起到的作用不容置疑的,其实他应该是来源于宗教的启示,或者探求更为根本的就是对人性的符合,对人的管理的根本简而言之,使

之服从,激发其创造性,为组织服务。为何工作要充满激情,因为工作会遇到挫折,没有激情便没有了驱动力,挫折感与激情应该是两种相反作用的精神激素,挫折感是有外界消极因素诱发,激情是内在的精神作用主动激发的,要不断的从内在给自己激发这样的激情才可以抵挡住挫折感对心理的影响,进而对行动进行影响。所以面对一次次的失败,除了你是一个不懂得什么叫成功什么叫失败的世外之人,否则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挫折感的产生。

第16篇:《数学传奇》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在三年前比赛时所获得的奖品。当时并没有仔细地精读,随便翻了几页就丢在了书海之中。

到了初三下学期,我每天都不停写着千篇一律的数学题,感到万分地无聊。一天做完了作业小憩之时忽然见到这本书,便取下来一阅。那是一个个既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欧几里得、阿基米德、欧拉、高斯、冯·诺依曼……或许这就是数学世界的模样。这本书用小说般的语言、略带幽默的风格,把原本枯燥的数学溶入历史之中以方便于人们去记忆。所以像莫言这样的文学家也对这本书赞不绝口。

我是学过数学思维的。在刚进初中时有这门课,我也知道了完全数亲和数,听说过有个叫泰勒斯的人测过金字塔多高。甚至在那时我还自己钻研出一个“定理”来,开心了好半天。那时的老师是苏州大学的教授,他也是将数学溶在历史里讲(这会让数学有趣得多)。不过那时要中考,自然没有什么时间看这类书。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我才安心地捧起这本书来看。要知道,中学数学老师是绝不会告诉你费马大定理是最开始只是一个在数学书上的批注,或许Ta自己也不知道。

仅仅这本书的外表,就足够我收藏好。它扉页上有本书作者——蔡天新教授的亲笔签名。蔡教授是来过三中讲座的,他不仅研究数学,同样是一个诗人,一个摄影家……正是因为多重身份,他才能写出这样的一本书来。或许有一天我也可以不仅仅是在这里写这样的读后感,而是用诗一样的语言,去解释一个数学公式……

第17篇:拿破仑传奇读后感

2011年11月23日,今天在公司开小差看完了拿破仑传奇,以前就多次想看看这部自传,都是因为太忙而多次中断,拿破仑传奇读后感。 

对于这位世界伟大的传奇人物本人根本没有资格评论,连讨论都是得带着膜拜的心理。现在只是想对于该本说说读后感,对伟人的人生仰视一翻,读后感《拿破仑传奇读后感》。 按照中国文化来写传奇类书的话,拿破仑.波拿巴的出生应该是由风云色变、天空出现真龙类似这样的开头,本书没有,拿破仑只是一个于科西嘉阿雅克修在母亲十月怀胎后带着几声哭声出生。实际上拿破仑本是意大利人,意大利国王不但卖掉了国土,还卖掉了一个被后人景仰的传奇伟人。拿破仑在中国现代人的观念中是失败的人,性格孤辟、高傲、与社会人群格格不入,其貌不扬、矮瘦丑陋。可这些缺点并不能阻障他在军事史幅上的辉煌成就。

第18篇:《巴菲特传奇》读后感

陈清翔

读《巴菲特传奇》有感

陈清翔

2008年3月5日,美国权威杂志《福布斯》推出了2008年度全球富豪排行榜,号称华尔街“股神”的巴菲特以620亿美元成为世界首富。巴菲特是当今股票市场最著名的投资大师,他在股市中创造了永不破灭的神话,成为全世界投资人仰慕的“财富之神”。

在阅读巴菲特的传记时,我没有像那些追求财富的人一样贪婪地去关注他投资股票的技巧,而是更多地把视角放到他之所以能成为世界首富所拥有的品质上。

敢于尝试

巴菲特从小就很有敢于尝试的勇气。他在11岁的时候购买了平生第一只股票。1949年,巴菲特考入哥伦比亚大学金融系,拜师于著名投资理论学家格雷厄姆。1956年,巴菲特辞别老师,返回自己的家乡奥马哈,准备大展宏图,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公司。当时,他没有多少钱,主要是在亲朋好友的财力支持下开始投资事业。在创业初期,由7个合伙人共同出资10.5万美元,巴菲特仅投资100美元。1965年,35岁的巴菲特收购了一家名为伯克希尔的纺织企业,如今它已经变成一个庞大的投资金融集团。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巴菲特的成功,很多程度上取决于他敢于尝试的勇气。正是在一次次尝试之后,他的事业才越来越壮大。而这一点对于还处在大学阶段的我具有深刻的意义,由于正处在学习知识的阶段,我不仅要掌握好书本知识,还在注重实践,在社会这个大课堂中多走走,多看看,不断地尝试新东西、新想法、新技能、新知识,这样才能使我的羽翼不断丰满,为最后走上社会,成就一番事业打好基础。

我想起了我在刚进入大学、刚到北京的时候,对周围的很多事情都很陌生,甚至有所恐惧。而且又是在一个全新的,没有人管的学习环境里,做什么事都得靠自己。于是我倍感不适。后来在一个师兄师姐经验的介绍会上,师兄师姐对我们说了一句让我至今仍记忆犹新的话:“在大学里要学会靠自己学习生活了,不管什么事,都应该学会去尝试,学会自己去问,自己去做。”我顿时倍受启发。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每当我要去做一件事,都会用这句话来鼓励自己去勇敢地进行尝试。就这样,我很快地从刚进入大学的不适中走了出来。后来,我尝试蹭课,我尝试组织策划活动,我还尝试着为自己找了一份家教工作。我的阅历渐渐变得丰富起来。

我相信,不仅大学,将来走上社会了也是这样,只有自己不断地进行尝试,才能不断地学习新知,体验人生,进而丰富自己,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认真慎重

虽敢于尝试,但巴菲特的勇气建立在认真慎重之上的。巴菲特投资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从不买自己不熟悉的股票。他常说,“投资必须支持理性的原则,如果你不了解它,就不要行动。”正是他的这种理性的投资观念,为他带来了巨大的财富。我们周围很多人喜欢追求新鲜、刺激,抱着赌博和侥幸的心态,把巨额资金投到自己不熟悉的行业上,这样做,风险十分巨大,稍有闪失,就会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巴菲特的投资经验告诉我们:一定要投资于自己熟悉的领域,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资金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对于一个人,他应该清楚地知道他的优势、不足;当他处理一件事时,他应该知道这件事的根源、过程,就像是在投资时认真慎重地弄清你所看中的股票一样。人生又何尝不像是一场投资?如果想做一个明智的人,就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慎重地去了解每一件事,每一个过程,以及自己的一切。

还记得那是中考的体育考试,我们的考试项目有50米跑和跳绳。而对于这两项,我都有十足的把握。在考试之前,我遇到了一个问题,我是穿跑鞋去学校呢,还是穿一般的鞋子去学样?如果我穿跑鞋去学校,穿跑鞋来参加考试,这有利于我的跑步,但是到跳绳的时候我就不方便了;但是如果我是穿一般的鞋,方便了跳绳,但是跑步就难受了。当时,这个问题只是像一个小小石子一样,轻轻地落到我的脑海里,几乎没有激起一点涟漪。我只是在想,到时会没问题的。就是这么的不经意,后来的考试我跑好了50米却考砸了跳绳。最后我追悔莫及,如果当初我注意到这一点,认认真真地准备,把两双鞋子都带上,在跑步时穿跑鞋,在跳绳时穿另一双,这不就都解决了吗?方法不是没有的,关键的是我有没有对一些很细小的地方认真慎重地对待。

学习生活也是如是,细节决定成败。而是否认真决定你是否发现细节,是否能获得成功。通过以前的教训,再结合巴菲特的忠告,我更加明白了,做任凭事情都应该认真慎重,哪怕抱有一点点赌博和侥幸的心态,也可能会“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在以后我学习和工作中,我一定时刻保持着认真慎重的态度,注意每一个或大或小的问题,让它们不再绊倒我,而我也不要在同一个地方再跌倒一次。

虚心学习

巴菲特从不认为自己在投资方面的非凡成就出自天赋,他一再强调那些伟大的投资家及其理论对自己产生过重要影响,他认为,如果不是站在了这些巨人的肩上,他便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巴菲特正是从这些人的身上不断汲取养料,并灵活加以应用,才最终形成了自己的“巴氏投资理论”。巴菲特认为自己的投资没有任何秘密可言,而且只要肯学习,人人都可以和他做得一样好。让我们牢记他的忠告:“人们总是顽固地拒绝学习,而且在明知学习将对他们大有好处还是如此。我们对于思考与改变总是存在巨大的抵抗力,多数人宁愿死也不愿动脑子,后来他们真的就死了。这句话千真万确。”

我想,我在学习和生活、以及今后的工作中就应该不断地向别人学习。当发

现别人的确比自己强时,就应该放下心理上的架子,认真虚心地学习别人。只有这样,才使我们拥有了最强大的技能,拥有了最过人的智慧,我们才能在不断前进的社会浪潮中稳立浪尖!

在大学里,我不再像中学那样,什么都能够得到班里边的第一,甚至是我曾经自以为豪的东西,在大学里摆出来都可能成为我自己的劣势。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我就更应该学会学习。在而大学里,值得我去认真学习的地方很多,值得我去虚心请教的人很多。所有这些,让我更加地理解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千古教诲,让我更加地感到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让我更加平静地定下心来去观察我的周围,看看有没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就在我的宿舍里,有比我勤奋的人,有比我聪明的人,有比我善于交际的人。他们或英语口语很好,或数学思维很出色,或计算机水平很高超„„所有这些人,我都要好好地去观察学习他们,不懂时就大胆地去问,相信在学习和模仿中,我不仅能够学习到别人的长处,还能够在自己已有的优势上,继续强化自己,让自己的能力、技能得到更卓著的提高。

总结

在读完《巴菲特传奇》之后,我不仅了解了巴菲特一生的经历,还学到了让巴菲特成就一生的优秀品质。

我学会了如何敢于尝试,我学会了如何认真慎重,我学会了如何虚心学习,我学会了如何用这些品质来提高自我,来完善自我,来成就自我。

或许这些品质显得是那么的老套,但是当这些品质从一个世界首富的人生经历中流露而出时,你就能深刻地了解到,这些品质不能仅仅用美丽的语言描述出来,而更应该让她们融入到我们的思想里,让她们时刻指导着我们的言行,时刻告诫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样,我们才得真正和成功人士走在一起,让他们优良的品质感染着我们。

在今后的职业中,我一样要认真学习巴菲特这些优良的品质,做事不仅要敢于尝试,还要秉持着认真慎重的态度,更重要的是还要乐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让这些品质为我所用,为我而利,也让我带着这些品质去感染他人,感染每一个渴望成功的人。

最后,用巴菲特的一句话来结束我的读后感,希望自己能好好地向巴菲特学习,而首先我要从这点开始:

“我宁要模糊的正确,也不要精确的错误。”

第19篇:李小龙传奇读后感

读《李小龙传奇》有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舍出时间来拜读了一下《李小龙传奇》,李小龙是我的哥哥最喜欢和追随的一个明星,一个国际明星,一个不亚于迈克尔杰克逊的世界级影星!再看了这部电视连续剧以后,我真的是从心里佩服我们的这位国际巨星。 李小龙有哪些值得我佩服呢?我简单概括为一下几点:

他具有超人的毅力。或许说超人的毅力有些夸张但是我觉得这是最恰当不过了。他的毅力主要体现在他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小时候他爱好表演,所以在他的努力之下他在香港成为了一个小影星。长大上学之后他有爱上了恰恰舞,他又拿到了香港的恰恰舞冠军!以后他又爱上了武术,而他在武术与影视方面的成就是最出众的了!他为了武术付出了他的一切,也许他就是为了武术而生的吧。他的这种毅力是没有几个人能达到的。他的毅力决心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它一直鼓励着我,每当我想颓废的时候她就会激励我前进。

他有极好的人品。在做人方面李小龙有着宽广的心胸,对人诚恳。正是他这些优秀的做法才使他一步步的走向了成功!他的坦诚简直不敢让人相信,就是对自己的对手他还是那样的坦诚。记得在影片中他有几次不是用武功打败了对手而是用他强大的人品好的武德,山本钢夫,埃基帕克,还有陈云生,这些强大的武术家虽然武术高强但是他们在精神方面全都是李小龙的徒弟。他对对手的坦诚一次又一次的感动了他的对手,使他在武术方面的知识一次又一次得到了丰富,这也是他的武术理论的以丰富的保证!他从木村、山本钢夫那里学到了空手道,从爱基帕克那里得到了他的武学笔记,又从韩国小子那里学到了髙鞭腿,从拳王阿里那里学到了滑动步。他做人是那么的坦诚,他就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榜样。我们多么应该学习李小龙,学习他对待人的态度。我们这个世界真诚的人已经太少了,人们太虚伪了。是这个世界让我们太虚伪了,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一个隔阂。家长就这么教育我让我们让我们提防别人提防别人,所以我们渐渐地失去了对别人的信任。

他选择了一个能成就自己事业的妻子。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他很优秀。在高中的时候秦小曼就喜欢上了他,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她并不喜欢李小龙打打杀杀的,她不喜欢小龙练武术。就是因为她反对李小龙练武术最终他们没有走到一起。就这样一段两小无猜的爱情慢慢的结束了。当李小龙来到美国的时候他懂得了什么是生活;懂得了什么是社会就这样一点一点的他慢慢的长大了。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他遇到了阿罗约,阿罗约是泰国能源部长的女儿当然有的是钱了。阿罗约喜欢上了小龙,不仅仅是因为李小龙救了她的命,更是因为他那种吸引人的那人气概。但是阿罗约也和秦小曼一样她也不喜欢李小龙练武术,虽然他们是由武术认识的。阿罗约有房子有车有钱,这些东西对于身无分文的李小龙来说真的是非常有用了,但是李小龙没有金钱美女放弃自己的理想,他的理想是武术只有武术。当然因为阿罗约没有支持他的事业所以他们也没有走到一起。只有琳达这位美丽而又善解人意的姑娘理解小龙,支持小龙。她陪着李小龙一步一步的走向了成功。琳达为了支持李小龙跟妈妈吵了架,琳达为了帮助小龙选择了辍学,她在小龙被黄皮小子从背后偷袭成重伤的时候一直默默的陪伴着小龙,她为了维持生计外出打工。一个娇嫩的漂亮女孩子就这样扛起了一个家庭!她默默地坚守着小龙,为小龙整理着武学笔记,也正是这种坚守让小龙创造了医学界的一个奇迹,小龙神奇的好起来了。就这样在在琳达的帮助之下,小龙事业上一点一点的成功。当他在进军演艺圈的时候遇到了那么多困难的时候琳达仍然守护着他们的爱情,守护着小龙。这是多么感人的一段爱情啊,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会有一个为他全心付出的女人。琳达就是李小龙背后的女人!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又有多少爱情能像这样呢?我真的非常羡慕李小龙,也真的从心底佩服李小龙。我羡慕他能够找到一个这么好的妻子,一个能真正帮他走向成功的妻子,一个懂得自己心思和理想的妻子。我佩服他能够舍得,拿得起放得下。放得下青梅竹马的秦小曼,放得下有钱有势的美女阿罗约,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其实爱情就应该是像李小龙那样的。爱情是勉强不得的,如果两个人不合适即使在谦让再去适应总有也

会心理很不好受的,爱情没有对错。与其凑合倒是不如早点儿结束,李小龙明白这个道理,他知道如果他选择和秦小曼或者和阿罗约在一起就必须放弃武术,那样的李小龙会后悔一辈子的,他每天都不会快乐。他也会带着一个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死去的。

看看我们身边的爱情,我觉得那不是真正的爱情。他们整天腻在一起,就像是腻虫和花,整日整夜形影不离。难道这就是爱情吗?他们为了所谓的爱情不去上课,为了所为的爱情放弃自己的理想,为了所谓的爱情放下自己的追求去守候那不必守候也跑不了飞不掉的爱情。因为他们认为只有用这些失去换来的爱情才是爱情,如果不故意弄得失去些什么就得到的爱情是没有价值的,是经不起考验的爱情。这种爱情就像是一堵温馨的墙,它用短暂而又微薄的温馨囚禁了一个又一个人的心灵,让一个有一个有志向的人失去了方向,让一个有一个坚强的人成了懦夫,让一个有一个英雄成了枭雄,成了狗熊,让一个又一个心中心里充满理想的人变得空虚、虚伪。我讨厌这样的爱情,这不是爱情是占有欲,占有不是爱情!如果你找到了一个根本不知道你的理想你的志向的人,这样的人你不必去坚守,因为这样的人太多了太普通了,她即使对你又爱,这样的爱也是肤浅的。这种爱必然会把你变得越来不像你,渐渐地你会失去自我,变成一个空壳,一个只有所谓爱情填充的空空躯壳。这样也就失去了原有的人意义了。如果你找到的是一个只会阻碍你前进的人,而你是一个满怀志向的人,那你也许应该选择结束这段爱情。爱情没有对与错,只有爱的对与不对。当你读懂爱情的时候你会渐渐地懂得如何去爱。你会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情是彼此尊重,彼此支持,有共同的理想,朝着同一个方向奔跑。真正的爱情,不会让人感到那样辛苦。因为真正的爱情,会让最大的辛苦,变成不再是辛苦的体验,而是美好而幸福的生活。

第20篇:《纳尼亚传奇》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纳尼亚传奇》,《纳尼亚传奇》读后感,读后感《《纳尼亚传奇》读后感》。

书里面有一本叫:狮子,女巫和魔衣柜的书,可好看了!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有深入森林,柜中天地,女巫的胜利,午饭后发生的事,追猎白鹿,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露茜探魔衣柜,这个故事讲的是:有几个孩子去冒险,后来他们来到了一个大衣柜前,一个女孩走进衣柜,里面有许多件大衣,小女孩一直向前走,走到了一个森林,最后发现了一个上半身是下半身是羊脚的怪物。

看到了这一个故事我感到了非常神奇,有趣,好像我地进了一个梦幻的世界。

兵猴传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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