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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09 15:08:52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 《第七天》

新星出版社2013年6月版

人间的最后一片净土存在于死无葬生之地

——读余华《第七天》有感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 创世纪》

主人公,男,杨飞,41岁,已死。其养父,杨金彪,已死。其前妻,李青,已死。其好友及邻居,已死。

第一天,生命的逝去。杨飞的灵魂游荡在人间,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看到家门口贴着通知去殡仪馆火化的纸条,带上预约号“A3”,前往殡仪馆。

殡仪馆,分为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分别对应着普通人、有钱人和有权人。

分别陈设着塑料白椅、高档沙发、豪华套房。

分别享有着几百元的骨灰盒和几百元的寿衣和死无葬身之地、几万元的骨灰盒和几万元的寿衣和高端洋气的墓地、价值连城的骨灰盒和价值连城的寿衣和永垂不朽的墓地。

普通人默默低语,走向国产焚尸炉,有钱人大声喧哗,走向进口焚尸炉,有权人昂首挺胸,不需要焚尸。他们需要政府维系着自己是因公事劳碌而死的谎言,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流传千古。

杨飞就是没有墓地的普通人。没有墓地,去向何方?

就这样,他从殡仪馆茫然地走出,继续游荡。

第二天,婚姻。前妻李青,白富美,深受上级赏识,经常出入上流社会的应酬场合。但她很是清高,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一无所有老实巴交的屌丝杨飞,心甘情愿地照顾双方父母,死心塌地跟在杨飞身边两年多,正准备要孩子的时候,她心中的野心被一个海归博士给点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却还是带着愧疚离了婚。

随后被那博士传染上性病,再婚后的生活也极其不幸福,与海归分居后捧着自己破碎的心灵,甘愿被某官员包养,官员出事后,只顾自己逃走,李青落网前在家中浴缸自杀。

游荡在尘世间的李青又回到一开始的出租屋,遇到杨飞,不断地怀念着这个小屋的温馨,杨飞怀抱的温暖,开始眷恋活着。最后,因为要赶去一场为她准备的盛大的葬礼,她很快就离开了。

第三天,亲情。杨飞是从火车厕所里生出来的,生母一个不小心,将他从蹲坑的洞里漏了出去,但他幸运地活在了火车车轮中间的铁轨上。扳道工杨金彪当时21岁,看到了这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顿生怜爱之情将其抱走,含辛茹苦拉扯大。

当生父生母将其接去北方过好日子时,杨金彪满含笑意爽快答应了。但是,住在那个看似宽敞,却充斥着兄弟姐妹夫妻间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声的房子里,他的心揪得紧紧的,没满一个月就回到养父身边。后来又变卖家产为养父治病,最终养父穿着唯一一套像样的铁道制服,游荡到当年准备丢弃杨飞的地方,默默死去。死后为了等杨飞到殡仪馆,成为了一个阴间引导员。

第四、

五、

六、七天,人间百态。暴力强拆,群众集体抗议,政府却唆使警察伪装成民众对政府大楼打砸抢,好让政府有理由逮捕他们。在小饭馆里,权贵们肆意吃喝赊账,威逼利诱榨取更多利益。为贯彻计划生育,医院强行引产,将27个未成形的婴儿随意丢弃入河水中,李月珍大妈为伸张正义却被预谋杀害。打工女鼠妹为了让男友承认自己买了部假iphone跳楼自杀,男友为了赎罪给她买块墓地去卖肾,最终也死于黑心诊所的刀下,等等。

这本书里充斥着两个字:绝望。但显然,这些都是曾经发生在社会中的真事,只不过这样极端的例子社会还是较少的,但却的的确确让人觉得荒诞。“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

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中国这个社会,从对毛泽东一人个人崇拜的单细胞穷王国变成现在价值观混乱物欲横流的社会,用40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国家400年的历程,足见其浮躁,或者说,这本就很荒唐。

或许这个社会,正像这部小说描绘的那样, 正在走向一场盛大的死亡。在道德底线沦丧的背后,我们感动地看到,正是这一群死无葬身之地的平凡人,坚守着人间里最后一片净土,坚守着一种旧式文人的清高甚至是迂腐,坚守着没被强权利益所压垮的最后一份骨气。

荒诞的现实必然会令人嗟叹不已。我们就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相信,这些可爱的灵魂,正在引领着我们,在这出戏里上演更多幕喜剧。

22120546 高远

推荐第2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原创:蹦蹦六安语橙

余华的《第七天》把中国人的悲哀和善良都写绝了。

--北大教授黄燎宇

网友之所以会认为余华只是在做新闻剪报,是因为余华写的是我们已经视而不见的日常生活,太真实,触及了我们这个时代一些我们远远没有讲清楚、不愿意讲的东西。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张新颖

《第七天》是一个值得精细阅读的文本,绝不是网传那样简单的新闻堆砌和记录。

--北师大学教授张柠

《第七天》将视觉延伸到了整个社会,里面反映了一群人物的悲惨命运,在小说中读者能够真实地看到渺小而平凡的自己。

--青年作家贾飞

——摘自百度百科

早在2014年5月的时候,作家余华在一次采访中说,他一直有这样一种欲望,\"将我们生活中看似荒诞其实真实的故事集中写出来\",\"让一位刚刚死去的人进入到另一个世界,让现实世界像倒影一样出现。\"

余华试图同时塑造死者世界与现实世界,并通过死者来描写现实世界。就是在这种对自我期待的背景之下,新书《第七天》出版了。

这是继《兄弟》之后,余华时隔七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第七天》,首页以卷语开头。我一口气坐在桌子面前读完了,并不是说这本书的内容有多精彩绝伦,让人爱不释手。

相比于余华出版的其他书籍而言,这本书稍为逊色,不尽如人意。读起来就像把这些年发生的社会事件,编成这本书,逐一通过另一个世界的人,将真相娓娓道来之嫌。

余华作品向来被读者赋予了很高的期待,纵使《第七天》这部新作,一脉相承,但远不及《活着》和《兄弟》厚重,因此颇受争议。

书中把这些年发生大事件,比如弃婴、袭警、卖肾之类的话题,又重新搬到故事情节里面来,给人一种很无里头,看社会调查的感觉,有点残酷,又有点荒诞不经吧。

刚开始翻阅的时候,我以为写得是一个人物故事,通过这个人去揭露社会黑暗之类的书籍,可接二连三的一个又一个人物出现,随之而来的事件,八九不离十,但让人感觉有点泛泛而谈了。

不过文章最后杨飞和伍超的对话,触动到了我的内心。

“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都会,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无论怎么样,每个作者写一本书的时候,都赋予了他的思想价值。我们不是他本人,很难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只能说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理解这本书,因此最后对这本书的评价褒贬不一。

说好的人,拍手称攒;说不好的人,有的看完了,有点的只看了几页,就扔回柜子里,不闻不问。

但总得来说,余华每次描写父爱,情感拿捏得很好,每次都会被他笔下塑造的父亲,感动得稀里哗啦。

很久都没有看纸质书了,以后会多看纸质书,也会试着去写读后感。

因为有些时候看完一本书,强迫自己去回忆书本的内容,会加深我们对这本书的理解,更加深入的去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而不是看完就好了。

最近温度降得很快,很冷,记得添衣保暖啊~

然后很想吐槽一句,全长沙人都在等一场雪,我在湖南都等了两年半了,是不是欠我一个解释!

推荐第3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篇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篇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推荐第4篇:余华《第七天》

对余华其他作品有兴趣的可跳到我之前发的文章:《活着》,里面附有相关下载地址。

听网络上及出书的人说: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

开始的时候我也不认识余华,最近买了kindle,Amazon推了一本畅销书我,之前感觉在网络上有接触过“第七天”这词,于是搜了一下。

发觉就是如上网所说,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距上一本书兄弟隔了有7年之久才出的一本书。毕竟现在纸质书市场不太好,但是听说出版商有这书都赶紧下单,最后销售排名居前,畅销书之一。就由于这种种,所以我才觉得这书值得一看。以下是个人书评,文笔不太好,见谅。

第一天,看了几个小时,大概3个吧,看完了“第一天”,“第二天”,刚开始,觉得写法很特意,看的时候一时适应不来,因为一开始,你就已经死了,但还“活着”,“活着”去处理自己的身后事,接着的内容也是说平常百姓的活动与中国现在权势与经济,我个人感觉是暗示中国的经济发展的不协调,生买不起房,死买不起墓地,真是“死不起”-引用里面的话,第二点是说官员的FB及生活和权势、钱能买起一切,包括**的碑刻成自己的墓碑。。。“第二天”,接着就是寻找是如何死掉的,谈了一下死前的美好生活,还有一个前妻,第二天未时遇见上了,因为她也死了。为什么会死,是因为看着李青(前妻)自杀而失神,没逃离出爆炸现场,直接地来说,用他的话说:是因为一张报纸而死的。

第三天,去回忆他自己的出生,生父生母。现在的养父(父亲)与回忆成长的时光,病重后养父自己离家出走了。

第四天,游荡到死无葬生之地,接着是寻找父亲的过程。里面提出了一个问题:死后去墓地就能安息,但现在这样无墓地,无骨灰盒,无家的游荡是永生?

第五天,找到了父亲,原来是他们相互寻找,但不相同的世界,父亲就是在离家的当天黄昏走去了另一个世界。

第六天,讲述鼠妹(刘梅)的故事,也是那个游荡地区的第一个走向安息之地,因为她男朋友为她买了墓地,让她安息。

第七天,鼠标男朋友的和她的故事,也写出了一个穷人赚快钱的方法-卖肾。最后,由于卖肾的事,没有得到好的后续医疗,也来到了那一个世界,碰见了我,知道了鼠妹也来了这。然而可惜的是,鼠妹前一天去安息之地了,伍超今天才来,相互错过了。最后他问:这是哪?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推荐第5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很久没逛书店,上周与同学慕名前往北大东门的万圣书园买书,听到一个中国美女给一个外国人推荐余华的《活着》,顺便说了一下《第七天》这本书,说还没来得及看,不知道好不好。那是第一次听说《第七天》这本书。然后,根据虹膜理论,走到哪里似乎都能听到《第七天》这本书,当代小说、文学理论专题这样的课上都有提到,怀着好奇的心,放下手中卡夫卡《城堡》,到上下载了电子版的。

不得不说主角的身份让我想起了初中看的一本儿童故事《天蓝色的彼岸》,都是灵魂,找寻着人间的遗迹,但是作为一本儿童读物,《天蓝色的彼岸》更多的是描写美好的天堂和人间的温暖,而余华的《第七天》与其说描写的是人间,不如说描写的是地狱。很多指责余华这部作品的人都说这只是微博上热点事件的集合,但是我在想,任何一个不是生活在当代中国,不是亲眼看到这些报道,参与这些讨论的人都会觉得这些事件不可思议。再有想象力的编剧都难写出这么多可笑可叹的情节。只是余华用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所有的事都集中在了杨飞的身边——这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w w w .f w s i r .c o m)我们每个人都活得这么平凡,就算遇到一两件这样的事是可能的,但是所有的悲剧都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就太戏剧了。但是,正是这种荒诞的戏剧性,才是具震撼力。

我一边阅读,一边将《第七天》中的事件桩桩件件的和现实中的事件对上号,我发现对于很多事,我都有过评论,但是评论之后呢,愤怒、无奈,然后将目光转向另一件让我愤怒无奈的事情上。好像我每件事情都参与了,但是,有什么用呢?这样的事情仍是层出不穷。

对这本书的指责的人很多,但是我还是选择了翻开这本书,并且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受到其他人评价的影响,静静的看着这个“微博段子”大集锦。因为是以一个死人的视角写的,当然开篇就和身后大事联系上来,死不起,死后的排场、等级„„一边骂着荒唐,一边又悲哀的想到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于是我就在这一边骂一边感慨的心情中看着这本。我是感性的人,看到杨金彪为了杨飞所作的牺牲,甚至最后为了不拖累杨飞选择离家出走,我落泪了。其他事情都离我的生活有一定的距离,杨家父子这样的悲剧在我的身边的的确确是发生了的。邻居家的爷爷查出罹患食道癌,在80岁的生日当晚用一个麻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不管这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总之记录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光怪陆离。小说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当我们读到他的时候,回想起那些事件,还能给我们警醒。而微博的更新速度太快,我们的视线很容易被转移。

要是在去万圣书园之前我看了这本书的话,我一定会建议那个外国人别买这本书,怎么说呢,家丑不可外扬。

推荐第6篇:余华《第七天》读书笔记

余华《第七天》读书笔记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推荐第7篇:余华第七天读书笔记

《第七天》是余华的一篇长篇小说,他从主人公“死后七天”的特殊视角切入自己的想象,用荒诞不经的手法讲述了这个现实世界所真实发生的事件,作者别出心裁,让整本小说多了份神秘和沧桑的味道。这是一个相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比《兄弟》更让人绝望的故事。

网上对于余华先生这本新书的质疑声主要集中于对各种的新闻和热点的堆砌叠加,并无新意也没有引人深思。其实,在我看来,如果你读了《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记》就会发现,余华先生一直在做的一件事就是记录。前几部作品他一直都是以一位旁观者的身份用几近冷酷的理性客观铺展开来,鲜血淋漓地呈现给读者,并无其他赘述,一切都由读者自行发掘和理解。

在余华先生的作品中,文字向来都是平实无华的,口语式的表达,就像是在某个炎热的午后,坐在你身旁的长椅上的路人,友善的询问你,要不要听一个故事。同样的在《第七天》中他将那些荒诞的悲惨的,曾被感叹唏嘘但最终又被人慢慢淡忘的在你我身边发生的事,真实的不加一丝修饰的呈现在你我面前。他向我们揭露了这个现实世界的冷酷与黑暗,又让我们看到了那“死无葬身之地”没有阶级没有算计没有利益的世界只有爱与温暖。

作者以主人公死后天数为章节划分,小说虽然看似只描述了杨飞死后七天发生的事情,但故事内容绝不仅仅只是这七天。作者用插叙的手法把生前的事情和死后的事情完整的串联起来了,将死者与生者的种种悔恨与不堪传递给了每一个四处飘荡无家可归的游魂。有来自养父如山的爱,有曾被背叛的情,有身边人们所遭遇的冷暖是非,参杂着回忆与虚妄,高贵和卑微,荒诞与真实,冷酷与温暖,在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沧桑孤独。

我将从杨飞与杨金彪之间的亲情方面谈谈我对于这本书的感受。 亲情:父爱如山

杨金彪——杨飞的养父是整本小说的主旋律之一。虽然杨金彪并不是杨飞的亲生父亲,但他却用自己细腻的情感给了杨飞一个美好的童年记忆和源源不断成长的力量。我们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如果细心就会发现,整部小说的线索之一就是杨飞寻找养父杨金彪的过程,这如山的父爱,如同故事线索一样贯穿了小说始终。

主人公是被生母在火车上的小厕所不小心“遗弃”的,养父杨金彪刚好是那段铁路的扳道工,他捡到杨飞的时候,只有二十多岁,年轻而有单身,所以当他面对这个来脐带都还在的孩子十分慌张,只好求救于自己的邻居李月珍夫妇,而杨飞之所以能活下来,也是因为从李月珍那里尝到初降人世的甘甜乳汁。养父杨金彪不像其他大多数人一样,觉着自己捡了一个烫手山芋,倒是像捡了和氏璧那样,整天傻呵呵的笑个不停,也经常自言自语:“天底下还有这么狠心的父母”!也是这个想法让养父格外疼爱杨飞,他作为一个二十多岁年轻的小伙子,作者是这样描述的:“他每天出门上班时,先是将奶粉冲泡后倒入奶瓶,将奶瓶塞进胸口的衣服,贴着跳动的心脏,让自己的体温为奶瓶保温。然后将我放进胸前的布兜,肩上斜挎着一只军用水壶,身后背着两个包裹,一个包裹里面塞满干净的尿布,另一个包裹准备装上涂满我排泄物的尿布。”

主人公后来回忆说,养父的怀抱是自己的童年中最甜的怀抱,他是在父亲的宠爱下一天天健康快乐的成长起来的。这样的一个善良的男人成为了杨飞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他是一个能用粗糙的手掌去细腻的照顾小孩的男人,他的细心的程度甚至都超过了女人。当杨飞要喝水时,他就会打开水壶喝一口,“然后嘴对嘴慢慢地将水流到我这里。”养父还会判断主人公杨飞饥饿时的声音和口渴事的声音之间的细微差别。你更不会想到一个男人为了照顾一个非亲非故,只是铁路道上捡回来的孩子,还学会了织毛衣,尽管会有同事嘲笑他,但是他自己却充盈了幸福的感觉,那种真切的发自内心的疼爱,那种温馨的场面,只是看着文字,也令我十分动容。

如果说养父对小时候的杨飞的照顾还是处于平常人能够达到的善良的话,那么在面对伴侣和杨飞中选择其一的话,他对于杨飞的爱在那个时间完完全全的展现了出来,他决定用自己的一生去爱这个曾经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当养父杨金彪的恋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时,养父的女朋友却提出要把杨飞送到孤儿院,养父杨金彪这时面临人生的岔路口,他一个正是血气方刚年轻气壮男人本当拥有自己的妻儿,并且组建一个正常而正常的家庭。在一开始,他选择了自己的生活,他带着杨飞乘火车去了远方,把杨飞丢到了一个孤儿院的旁边。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作者这样描写了当时的场面:“我父亲转身走去,不敢回头看我,一直走到拐弯处,实在忍不住了,回头看了我一眼,看到坐在石头上的我快乐地摇晃着两条小腿。”我们从这段描述中可以清楚的体味到养父杨金彪的无奈,但是杨金彪很快就发现自己对杨飞的爱是如此的深,在我看来他对杨飞有一种责任感,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责任,是他善良的体现,也是他爱杨飞的体现。他在不安的哭泣声中放弃了他的女朋友,重新找到了杨飞,一生未娶。

所以尽管杨飞的身世可以说复杂并且令人同情,但不幸中的幸运是他在这个平凡的男人身上得到了伟大而又细腻的父爱。养父的命运和主人公杨飞的命运如此奇特地交融在一起,而养父对杨飞的爱和付出,让人为之感动。相比亲生父母,对于杨飞来说有养父在的地方,才是家。

在这个故事中,在死去的人中他们的情感都是至死不渝的,养父与杨飞之间的亲情,鼠妹的爱情,在我看来作者对于鼠妹是有一种怜惜的感觉,而鼠妹是第一位净身并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的人,在我看来,这是作者对鼠妹的一种祝福。

这个如同娓娓道来的一般的故事就像一首被分成了七段的诗歌一样,而串起每一段故事的除了文字之外,还有蕴藏在文字之中的温情的力量,这种力量的核心就是爱,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都是爱的体现。同时这种爱的体现也成为了余华去追寻小说精神内涵的有力武器。我们所熟悉的余华先生,他擅长将人性道德的光辉置于十分艰难而又困苦的环境之中,这恰恰是为了告诉读者们温情的难能可贵。因为在这种背景下,人道主义才能更完美的展示他崇高的一面。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的一本书,我们从不同的视角去解读,也会有属于自己的感动。作者在那个冰冷现实的世界里构建出来虚幻的暖巢,真实的人性温暖于冷酷现实里缓缓流露。作者构建的“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地位卑微的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推荐第8篇:读余华《第七天有感》

观“开学第一课”有感

如果说学校教我们的知识是枝干与叶芽的话,那么,开学第一课,教我们的就是如何伸展好根系,一边涉猎更多的养分,稳好根基与生长方向。

梦想,无疑就是这样一类东西,正如圣经上说,信心就像一粒芥菜种,种在地里的时候,虽比地上的百种都小,但种上以后,就长起来,比各样的菜都大,又长出大枝来。甚至天上的飞鸟,可以宿在它的荫下。梦想也如此,至少,我们对未来不再迷茫,至少,我们有了前进的方向。挫折只能是踏板,困难的高墙只能让我们站的更高,看得更远。 有梦想就有动力。

我惊异于付丽娟的跳伞梦,更令我叹服的是她对这个梦想所付出的努力,才14岁的少年啊,正是我们上初中的年龄,享受不到同龄人打游戏,成群结队出游的乐趣,也享受不到徜徉在书海的闲适。要训练,整天的训练,累了也不能停下。是什么给了她如此的毅力,是什么让她把青春堵在了飞翔上,是梦想,只能是梦想,有梦,就有远方。 梦想,需要坚持。

廖智给了我们最好的诠释,本应该在地震的阴影中过完一生的他她,凭着梦想,并为之坚持,让舞蹈,在她的身上焕发除了另一种光辉。可以说。苦难打垮了她,但没有彻底打败她,是梦想,把他拉出了泥潭。她站起来了!困难给她披上了一件彩衣,我们说,梦想,造就了她。

有梦想就能出彩。

这并不绝对,机会只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朗朗替补的故事让我懂得了任何出彩的背后,是等待的漫漫长夜,与黑夜中苦练准备的风雪。

我要做个有梦想的少年,趁着我还会想象;我要做个持之以恒的少年,趁着我还有大把的时间;我更要做个抓住机会的少年,趁着这美好的时代!

推荐第9篇:《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读后感

网上的版本:

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 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

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个人补充:

我觉得网上的版本讲的挺好的,所以关于内涵我就不做过多补充了。这本书实际上是通过一个死人道出了活人世界的丑恶。

第一天,

杨飞去火化,见到了一场车祸。在殡仪馆,发现人世的高低贵贱带来的差别待遇在死后仍然存在。各色人等谈论死亡,炫耀死后的待遇级别。然后杨飞开始回忆自己的死,他死之前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同时为下文做铺垫。他去给人做家教,结果因为强拆,那家人死在楼里,只留下可怜的女儿在人世,揭露政府强拆的种种不人道的行为和

残酷手段。自己到谭家菜馆吃饭,发生爆炸未能逃生而死。同时引出工商部门白吃白喝打白条的行为。需要有墓地才能火化,杨飞只能离开。

第二天,

他见到了同样死去的妻子。并借此回忆了他们之间的故事。他们本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妻子美丽异常,常去交际。但本人并不因此而堕落。妻子是因他可靠本分与他走到一起。但在偶遇一个富豪海归之后,找到更广阔的发展天地。移情别恋,与他离婚投向他人怀抱,并与先生共同开创事业。但妻子并不幸福,公司面临危机,富豪独自脱身,她无力解决,自杀身亡。而杨飞正是因关注前妻自杀的消息未躲过爆炸而身亡。两人共同回忆往昔,短暂相聚又分离。

第三天,

杨飞回忆自己的身世,养父在铁轨上捡到他,并为了他舍弃一段爱情。最后终生未婚,与他相依为命,感情深厚。亲生父母来寻亲,但认亲后并不快乐,家庭纠纷使杨飞重回养父身边。因为养父患绝症,杨飞花光了钱,生活艰难。养父突然失踪,不知去向。养父好友之妻即杨飞养母,不幸车祸死亡。其曾揭露死婴被医院当作医疗垃圾处理的事件。并由此揭露官场的遮掩粉饰等各种丑陋面目。

第四天,

来到死无葬身之地,遇到鼠妹刘梅。讲述刘梅与其男友之间艰难悲伤的故事。他们是社会底层艰难求生的人的代表。生活不易,游走

在道德的边缘,最初是洗头工,后来换了许多工作,越活越艰难,搬到地下室成为鼠族。曾为是否要做小姐赚钱争执,彼此相爱。鼠妹最后因伍超——她男朋友,给她买了山寨的iphone手机,感到被欺骗,有联系不上伍超,伤心自杀,其实最后是意外坠楼。同时还讲了警官和李姓卖淫男子之间的恩怨纠葛,再现官场黑暗。但二人死后却成为好友。

第五天

杨飞遇到了熟悉的店主一家,原来他们也死了。还遇到养母李月珍和那群死去的婴儿。两人共同分享了所知的信息,回忆了死前死后的事,政府的虚假面目,假骨灰一事。杨飞得知父亲就是殡仪馆的服务者。他在死无葬身之地见到家教的雇主夫妇,告知他们女儿的事。

还有许多人,都讲述了自己在现世遇到的不公事件。

第六天,

伍超的朋友肖庆因车祸而死,来到死无葬身之地告知大家鼠妹死后,伍超的事。伍超伤心欲绝,为了给鼠妹买墓地去卖肾,同时揭露卖肾的黑幕。最后买了墓地,但自己也岌岌可危。死去的人们都很感动,他们一起为鼠妹净身。仪式十分圣洁,死去的人们亲自送她去殡仪馆火化。同时杨飞在殡仪馆见到了父亲,并得知父亲离家后的遭遇。父子互吐真情。

第七天,

等待鼠妹火化之时,再次描绘殡仪馆的现象,并由老者解释,富人们费尽心思建的墓地风水并不好,来世只会不幸,与他们今世的跋扈恰成反讽。就在鼠妹火化之后,伍超来到殡仪馆,杨飞告诉他鼠妹很高兴,虽然未遇见,但来生会幸福。最后他和伍超来到美丽安宁的死无葬身之地。

小结与感受:

这本书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没有余华的其他书那样触动人心。好吧,触动我的心。他的体裁和我以前读过的一本书相似,因此虽然奇特,但却让我反感。不过还是揭示了人世的种种黑暗面,但可能也正是因为短小的篇幅加了太多复杂的内容,所以倒并不显得精彩。而且都是大家人所共知的一些社会问题,挖得不深反而流于俗套。好吧,我讲了太多缺点,只是个人吐槽,反正这本书不想活着会让我哭半天。整体还行吧。室友比较有感觉,很喜欢鼠妹和伍超爱情的那段。认为很感人。

推荐第10篇:《第七天》读后感

篇1:第七天读后感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篇2:《第七天》读后感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会不熟悉,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但陷入骗局自杀,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x肾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的挟儿子以令警察局等等。死后的世界同样是分等级的。在殡仪馆里,有钱有权者享受vip待遇,普通人只能耐心等待,让领导先烧。没有墓地的亡灵们只能去往“死无葬身之地“。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亡灵们都带着悔恨或是遗憾,但在这里却抛开了这些,获得了真正的平和安宁,就连生前针锋相对的仇家也在这里结成了不离不弃的伙伴。这个地方让这部小说有了一些温暖的色彩。虽然是一部描写死亡的小说,我却觉得它是余华作品中最温暖的一部。作者似乎想借“死无葬身之地“告慰枉死者们的灵魂,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篇3:《第七天》读后感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把《第七天》这本书看完,就让人想起狄更斯的那句名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合上书,才发现那封面上的字“书中描写的荒诞比起现实的荒诞”……也许世界就是这样。

放下手中的书,转身望向窗户,放松一下紧绷的思维,解放自己的自由,烈日将大地照得刺眼,树在无意中留下晃动的阴影。我面对着太阳,在思索我的世界―对自己灵魂的问询,不经意想起山坡上的小坟堆,那里埋葬着我的亲人,它的渺小,让人不会去注意,只有几块红砖砌成的小屋,冥冥中,告诉我们她在这里安息,我在那里曾徘徊过,在这片树林中曾穿行过,我独自在坟堆前驻足,在这里忘却了伙伴的约定这是两个灵魂驻足的地方,但只有一个灵魂永远在这里停留。

又回头琢磨,觉得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但死去的世界里,也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无论外面的世界怎样,这里永远是春天。也许热和寒只是一线之差,生和死也只是一界相隔,我低下头摸索般的打开窗户,又被外面的乌烟瘴气,被迫般的

关上了。再次打量桌上的书,这才悟得书中的世界―我们在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摩天大厦间迷失了自己,我们的目光也在形形色色的玻璃幕墙中,变得干涩、贫乏,内心是缭乱的,浓雾锁住了这个城市的容貌,这个城市失去了白昼和黑夜,失去了早晨和晚上。但我们永远向往着幸福,在这里谋生,苦尽甘来。驱逐,去了那片“死无葬身之地”……在那里,去等待下一次的“重生”,去逃离那黑暗的时代。

一个人的灵魂孤独的安息在这儿,它眺望着远处的美好―那个在冰冷的世界构建的暖巢―死无葬身之地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篇4:读《第七天》有感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第11篇: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读后感

(一)

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作者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予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第七天》体现的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然而余华又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读后感

(二)

不幸背后

刚入手kindle,还不太会弄,就用闺蜜的帐号把她的云端都下到了我的本地,结果一眼就看中了《第七天》,因为是余华的作品。余华,太喜欢了,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温暖的力量,用朴素得几乎通篇没有形容词的描述,把残酷和悲剧娓娓道来,然后,让人心生勇敢,接受并珍惜人生的所有磨折或者馈赠。记得第一次读他的作品,正逢我人生的低谷,各种不顺利,让我变得怨天尤人,一个不经意的巧合,读了他的《活着》,也许你不相信一本小说能够唤醒一颗沉溺于忧伤的心,但事实如此。

《活着》属于伤痕文学,我不曾经历那个年代,主要感受来自文学影视作品对我的影响。而《第七天》是现实主义作品,它里面包含了许多昨天今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比如强拆,比如低收入人群对拥有一部iphone的渴望,比如房价及墓地价格的飞涨等等,在一个个让人扼腕的悲剧故事背后,流淌着许多温暖朴素的情感。在小说里,他用了生前和身后的两种境遇去描述形形色色的人们,每个故事的主人都死掉了,但最后却没有殊途同归,富人去了他们的豪华墓地,穷人去了死无葬身之地,听起来很残忍吧?事实上却相反,死无葬身之地,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人人死而平等……

来梳理一下小说的主脉络,主人公\"我\",先是被生母弄丢,然后与养父相依为命,后来养父为了爱情将\"我\"抛弃,但又受不了内心情感的折磨将\"我\"找回,从此养父戒了爱情,孤独终老。\"我\"长大后生母找来,\"我\"回归了家族,却融入不了,又割舍不下与养父的感情,终于回到养父身边。\"我\"在单位勤恳工作,有幸被最漂亮的姑娘看上,经历了甜蜜的爱情、美好的婚姻,但好景不长,妻子背叛了 \"我\",最终离\"我\"而去。此后\"我\"的养父得了绝症,为了照顾养父,\"我\"辞了工作,自己开了个小店铺,但病重的养父却失踪了,无奈,\"我\"只能卖了店铺去寻找养父,结果一无所获,最后在小饭店里吃饭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前妻自杀的消息,此时小饭店发生了火灾,\"我\"却沉侵在前妻自杀的消息中葬身火海。

看上去似乎全都是不幸,每一处细节却都有温暖的感动,比如养父决定抛弃\"我\"前激烈的思想斗争,抛弃\"我\"时给我置办吃的穿的,抛弃\"我\"后的痛苦以及找回我时的狂喜,还有找回我后对自己爱情的决绝及之后长达一生的追悔,无不流露人性的真实与温暖。

还有妻子背叛了\"我\",离婚后两人分手时,她对\"我\"说,\"我仍然爱你\", \"我\"回答她,\"我永远爱你。\"读到这里,会不会心痛?会不会有所触动?这就是余华,这就是他的文字,()有一种力量叫做情感。

再讲讲另一个主要人物鼠妹的故事,因为男友(伍超)送给自己一个山寨版的iphone,却骗自己说是行货,给伍超发信息问罪无果后表示要自杀。但伍超因为在乡下照顾病重的父亲手机停机没有及时收到信息,站在高楼上的鼠妹到了自己最后通牒的时间仍未等到男友出现,本来已接受警察劝告却不幸失足摔下了楼。伍超在乡下照顾完父亲,回到城市里发现鼠妹已自杀,心碎后悔,为了弥补想要给女友买墓地,却苦于挣不到钱,最后卖了自己的肾,终于给鼠妹买到了一块小小的墓地,自己也因术后得不到正常照顾而死去。

故事的主脉络里仍然满溢着不幸,几个细节是:鼠妹是个很美的姑娘,但她拒绝了许多经济条件好的人的追求,义无反顾地跟一无所有的伍超相恋相知;她产生自杀的念头不是因为没有得到真iphone,,而是因为伍超欺骗了她;伍超和鼠妹在一起打工,伍超几次为了维护鼠妹错失了升职机会还丢了工作;在经历了各种不顺利后,鼠妹想要效仿小姐妹去夜店坐台,言明挣几年钱后就跟伍超一起回老家开店长相厮守,但伍超坚决不同意,两人还为此第一次动手打了架;伍超得知鼠妹自杀后伤心欲绝,他的补偿方式更是惊心动魄——卖肾买墓地……

每一个不幸的细节里都有人性的光辉闪耀,都有触动内心的情感流淌,这就是余华的文字,这就是余华的作品。而我受知识面及人生阅历的局限,只能窥得一貌,难览全部精华。以前总觉得,人常说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也正因为不幸比幸福多得多,幸福才显得可贵。最近几年越渐渐觉得,那些所谓的不幸里,常蕴含着大幸,包览着温暖、坚持、勇敢等朴素的力量,那些更大的、更高层面的难能可贵,更值得去用心体会、感悟、珍惜……

作者简介:

superbaby,文学爱好者。

邀请你一起读书,感悟,热爱生活!

第七天读后感

(三)

最荒诞的小说 最严肃的现实

我是余华作品的忠实拥趸者,《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小说令我刻骨铭心。前年,同事看完他的新作《第七天》后打算随手扔掉,我赶紧让她送给我,却由于种种原因束之高阁。

最近,我翻开这部小说,一下子被其吸引。它讲述的是主人公杨飞死后七天内发生的故事。这期间,和杨飞关系亲密的人也纷纷离开人世,杨飞既回忆了和他们的生前往事,也和他们在另一个世界续写了篇章。如此看来,《第七天》构思不可谓不荒诞。可一转念,作者和每一个读者一样,都未曾到过\"那边\",而他小说中描写的暴力强拆事件、医院死婴野蛮丢弃事件、商场火灾人数瞒报事件等,又都是当今社会真实存在的阴暗面,我不禁感到,这部小说是我见过的最严肃的现实主义作品之一。

在《第七天》里,余华一方面延续了他一贯的写作风格,即用冷峻的笔触描绘残酷乃至惨烈的生存现象,让人欲哭无泪。另一方面借助作品独特的表达方式,尝试寄托自己的美好愿望。比如在冥界,那些买不起骨灰盒和墓地的人都汇聚到一个叫做\"死无葬身之地\"的所在,他们死而平等,友好相处。其中还包括一对生前的冤家:一个警察和一个男扮女装的卖淫者。卖淫者由于被警察抓住了,失去谋生手段,最终伺机杀死了警察,自己也被判处死刑。他俩却没有让彼此的仇恨跨越生的界限。警察的家人因为没有替警察申请到烈士觉得警察死得冤,就一直没替警察买墓地;卖淫者明明有钱买墓地却宁愿陪着警察不安息。他俩天天一起下棋、悔棋,真吵不息。

小说着墨最多的是杨飞和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情。杨金彪为了杨飞,放弃了婚姻,把所有的爱和心血都灌注到杨飞身上,读来感人肺腑。

我一向认为,真正的文学大师语言总是极为朴素、生动的。不信?我摘录余华本书中的一些佳句供朋友们欣赏:

她们的闲言碎语对于她只是无需打伞的稀疏雨点。

我父亲痛苦不堪,他就像是一条情感湿润的毛巾,我和这位姑娘抓住这条毛巾的两端使劲绞着,直到把里面的情感绞干为止。

我努力回想,可是记忆爬山似地越来越吃力。

我走向这个陌生的声音,像是雨水从屋檐滴到窗台上的声音,清晰和轻微。我判断出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饱经风霜后,声音里有着黄昏时刻的暗淡,可是仍然节奏分明,像是有人在敲门,一下,两下,三下。

如果余华的文字打动你了,那么,捧起《第七天》吧。

第12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作业:结合《活着》的阅读,谈谈对张福贵形象的理解。

文章首先从一个去民间收集歌谣的“我”遇到名为“福贵”的老人展开,进而引出一系列关于福贵的故事。老人一直在和老牛“说话”,念叨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作者在此塑造了一个暮年落寞,沉湎于往事的老人形象。

福贵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他年轻时不学无术,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还染上了赌瘾,最终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全输光了。“我重新站起来,像只瘟鸡似的走出了青楼”,以及遇到老丈人的的回避,害怕的心理(以前他总是戏耍老丈人),突出了这位纨绔子弟的浪荡却又懦弱的特征.

接着福贵慢慢适应着那种从阔少爷沦为普通人的巨大落差,每天下地干活,并在这种劳动中成长,渐渐对过去的奢侈生活心生反感。某天福贵与人打架时,被国民党大兵抓去当俘虏。在当俘虏期间遇到了与其渊源深厚的春生,并一起绝处逢生,遇到解放军,最终得以安全回家。在体验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之后,心中怀着与家人团聚的信念,福贵意识到了活着的意义。回到家后福贵发现女儿哑了,儿子也对他生疏许多,人民政府把龙二抓了去,说他是恶霸地主,给毙掉了。“毙掉龙二后,我往家里走去时脖子上一阵阵冒冷气”, “这下可要好好活了。”,反映出福贵劫后重生的庆幸和顿悟活着的可贵。

生活的脚步就这样走着,单调而乏味,孩子们也长大了,接着凤霞出嫁了,有庆却想他姐姐,经常哭闹,以致于福贵动手打他,事后又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鼻子一酸,眼睛也湿了”。这里的一系列描写,突出了福贵严厉,冲动却又慈爱的形象。

某天凤霞意外地回来了,与福贵一起生活。不久人民公社运动兴起,炼钢炼铁,接着家珍病倒了,不能再干重活,并且病情日渐恶化。而后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抽干了有庆的血,导致他死了,而县长就是春生。接着春生被打成走资派,上吊死了。凤霞嫁给万二喜,不久就怀了孩子,生育时难产死了,接着家珍死了。 这样的日子过到苦根四岁那年,二喜死了,二喜是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两祖父就这样生活着,直到某天苦根也被噎死了。福贵看着身边的人纷纷离他而去,有时伤心有时踏实,更多是无奈,和对苦难的逆来顺受。

第13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读余华《兄弟》之有感

——张生福 2016.12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小说里有很多真情的描写,特别是上部,让我多次感动得流泪。宋凡平的乐于帮助别人,善良,高大形象,那种对李兰的挚爱,那种宁死不屈,最后悲惨的死去。李兰的善良,忍辱负重,对宋凡平爱,对非亲生的儿子宋钢的爱。李光头与宋钢,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在苦难和艰难的岁月想依为命,感情至深。林红与宋钢的深爱对方,在苦难的时候都在为对方着想。这些都是真情实感的描写,让我多次一边读一边流泪。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作者在细节方面的描述很有意思,细节上的描写是附着在情节骨架上的血肉,我们所能引起关注的不是一个梗概的波澜壮阔,却是细微处的彼此共鸣。而兄弟一篇于我是有很多触发点的,很多忍俊不禁的地方,也是值得深思之处。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把林红塑造得更加客观,更加接近实际。他甚至有意将林红的爱情淡化以此来突出令人在同类小说中不很长见的兄弟亲情。林红是在被李光头追得穷途末路的时候才慢慢注意到宋钢的。估且不说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盲目性,单是这份情意就是无法和与他一起吃苦长大的李光头相比的。余华把林红最终变成了林姐,这无疑让兄弟的感情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升华,宋钢的死在林红心里留下了短暂的痛苦,之后她便开始了别样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即便宋钢活着也不会看到的生活,那是一种堕落,是沉沦。余华一改笔下好女人的形象,变成了这么一个有些自私有些势力又有些小气的小女人形象,虽让人有些讨厌却正符合特定背景环境下女性形象的本质。她不让宋钢接挤落难的兄弟,他恨丈夫当初没有明确征求她的意见(事实是当时她是支持丈夫的),就拒决李光头的帮助,他为丈夫为了自己而做的那些不起眼的工作感到可耻,李光头才大气粗后她为又为自己当初那样对人家而后悔,甚至为情欲迷醉后都忘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这样一个女人也值得兄弟俩去爱? 曾经我以为兄弟就是“兄弟妻不可欺”的独立与尊重,也曾以为兄弟或许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和协与快慰。然读过《兄弟》后似乎才对其间的情感有些一支半解的看法,原来兄弟情可以是有着这般差距又有着这般天攘之别的人生命运的两个非同父母个体之间的难以割舍的情感,这份情感可以不因任何人所能想到的事件而改变,她这么永恒的屹在宋钢和李光头的心里,哪怕天翻地覆,哪怕生离死别;她也那么深刻地屹在每一个读者心里,经久不息。李光头说要把宋钢的骨灰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他最后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看着这样的句子,我苦笑着用眼泪为整部小说划出了几滴难以割舍的省略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伦理颠覆,浮欲纵生之中却有着那么永恒的情感。在看似并不复杂的情节中作家却用令人涕笑皆非且无华的语言塑造了两个从性格,语言,到爱情观,世界观都迥异的两兄弟形象,竟给我感觉不像是一个人所能写出的文字,并同时对人性欲望进行了深度开掘,反映了灵与肉的冲突碰撞。只要换个角度,你便会得出一个方面的理解。《兄弟》下部与余华其他的小说很不一样,作者很敢想,放得很开,用他自己的话讲“很放肆”,他把兄弟俩,把刘镇的众生万象放到了改革开放后这个浮燥却又是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大背景下,直至结尾都未曾收敛,大喜大悲的演怿看似有些荒诞却催人下泪的故事.

第14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书笔记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的作者余华如是说道。

是的,余华先生的这句话很精炼的概括了《活着》这部充满血和泪的小说。看这本小说时候,我的情绪很不稳定,每次为福贵家里的慢慢好转而欣喜的时候,总被突如其来的悲剧所打击。看了两遍,哭了好多次,心想,福贵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可以经受这么多的苦难。

文章以一名叫福贵的老人,向他人讲述自己开始,以第一人称叙述,更具感染力 。福贵从他的悲剧的开始——40多年前开始讲起,先讲起福贵还是一个徐家大少爷,家境优越,但是自己这个“败家子”不珍惜这一切,喜欢嫖赌,并且嗜赌成性,接二连三的输到最后竟然把所有家产全部输光。“我”一家子一下子由衣食无忧变为穷光蛋。从此,悲剧开始上演。

不过,好在福贵从一无所有中清醒,但是悲剧的命运并没有改变。福贵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他而去。福贵经历了亲人的死去,亲手埋葬了自己的所有的亲人——我的父亲,母亲,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外孙苦根。但是,唯独福贵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活着》揭露了当时的一些社会问题,县长的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需要输血,学校召集五年级的孩子去献血,有庆就在其中。有庆的血型对上县长女人的血型,丧尽天良的医生为了救所谓的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可怜的有庆就是活活的被抽干血而死。难道县长女人的命是命,穷人家的孩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这个是当时社会的现状,医院里医生都忘记自己的天职是救人而不是杀害人了。有庆一开始因为自己的血型对上了,“高兴的脸都涨红了”,还很开心的对外面的人说“要抽我的血啦”,想法多么单纯,觉得为县长女人输血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看到有庆的死去,好难过,这个纯真善良的小孩子呵,就这样子被杀害了。福贵去找刘县长为自己的儿子“报仇”,却意外的发现这个刘县长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战友——那个与自己失散的娃娃兵春生。一时间福贵悲喜交加。也不再想去给儿子报仇什么的了,这也反映出福贵对这个社会的无奈。

作者余华就是用这种残酷的叙述手法,给我们一点一点的把社会假的那层外衣剥掉,露出里面血淋淋的残酷现实。联系到了现在的社会,在病人生死一线的时候,医院还是“秉承”着自己所谓的原则,先交钱,后救人。在学习医术的时候,医生们的宣词是那么

第15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活着》读后感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第16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先生的《活着》利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改变了许多遭受过或正处于苦难的人的生活信念,让他们重新定量生活态度,不知道大家看了活着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你会怎么写读书笔记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余华《活着》读后感,欢迎参考借鉴。余华《活着》读后感【一】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豪,当你失去全部财富,变得一贫如洗后,你会怎样?如果你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有慈祥的父母,温柔贤惠的妻子,还有单纯可爱的儿女,而当他们一个一个的被死神带走,从你的生命里消失后,你又会怎样?是崩溃到没有灵魂,每天行尸走肉般的呼吸和心跳,还是决定干脆放弃自己的生命,结束这痛苦的人生?

余华老师的《活着》就把这些如果变成了真实,他用细腻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人世间最难以承受的悲欢离合,讲述了生命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即使再鲜活的人物,在强大的命运面前,还是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苍白无力…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坎坷曲折的人生,并以此向我们诠释了活着的本质:活着,是为了活着。

每每想起那些艰难的岁月,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得粉碎。如果你真正走进主人公福贵的生活里,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你所追求的将不再是其他,而是简简单单的活下去。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奢望…

那么现在,想想自己,正享受着美好的青春,拥有父母和家人的关爱,健健康康,衣食无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上天的不公平,抱怨活着有多辛苦?

和主人公鲜明的对比,我们的种种不如意就像是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讽刺。优越的条件使人变得懒散。

如果说福贵的坚持和豁达,为我们谱写了一曲豪迈的生命赞歌,那么余华老师,便是最能把这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的人。而我们,在聆听之中,享受了一次生命的洗礼。

余华《活着》读后感【二】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果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活着》读后感【三】

读这本书前,就知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其实,我也只是需要一个悲伤的理由。但是,读到有庆死的时候,我真的很伤心。难以置信那个纯真的善良的少年,每天不辞幸劳的赤脚在学校和家之间飞奔,只为给两只羊喂草,自己吃不饱却从不忘记给羊儿喂草,他居然因为救人献血,活活被抽血过度而死!无知又善良的孩子,怎么不让人心疼?再也看不到那在乡间飞奔的身影,怎么不让人揪心?中年丧子怎么能不痛?!可是还是要活着呀!主人公富贵就这样一个个送走了所有他爱的人,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富贵和同样苍老的一头叫做富贵的牛,相依为命,渐行渐远。

就这样,薄薄的一本书写完了名叫富贵的一生,就这样,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啊~原来人生本就有诸多不容易的事,比起那个时代,生在现在的我们已经是该感恩了。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本就有许多起起落落,而每个人的人生中,本就有命数的差别。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其实用不着去羡慕别人,那些在你眼里成功的人,背后付出的血泪是难以想象的。

刚刚踏入社会的我,对于社会,人性,人生,真的是所知甚少。找工作中各种揪心,伤痛,迷惘。我害怕自己的一生会一事无成,害怕这个社会连一次机会都不肯给我,我也怀疑过,本科生真的就那么一无是处吗?我甚至都想要放弃,因为当初的踌躇满志已经消磨殆尽了,我看不到希望了,因为我还是觉得自己不该是一无是处的。

可是,我的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啊!只要努力还是有可能改变的吧!富贵年轻的时候挥霍,虽然以后也艰辛,但是至少充实,那样接二连三的打击,他还是活着。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啊~时候到了自然会发生。为什么要去考虑那些呢?为什么一点点挫折就想放弃了呢?现在是迷惘,是忧虑,最难过的是空虚,是没能替父母分担让父母失望,是当初的自信只换来如今的失落,是怨恨太过学生气的自己处事太不圆滑……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很快改变这近况,我只是想活着就要不停努力,努力就会有希望的吧,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呀!

第17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在《活着》一文中写到:我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因此,作者写出了《活着》,用简单、洁净、纯朴的文字,通俗流畅的叙述,真实贴切的表达,向读者展示了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的一视同仁,以及怎样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阅读这本书,在感叹于作者所表达的那种超然的态度之外,更被那充满温情与民间特色的语言所折服。我是农村长大的孩子,那些朴素的语言让我感觉回到了家乡,仿佛这是发生在我家乡中的一个真实的故事。余华写作的语言朴实,纯粹,白话,“俗气”。但正是这些直白纯粹通俗的语言,让我们一次次的感动,一次次的流泪,一次次的与生活做斗争,活着,活着!看似唠叨是余华小说语言的一个特点,其实不是唠叨,人们甚至可以用“简洁”来形容他的文字。就是这些简洁的语言里透露出了温情,并充分体现了我国民间特色。

在创作《在细雨中呼喊》时,余华已经开始在作品中透露悲悯的情怀,作品中的人物之间逐渐有了温情,这在《活着》中得到了进一步体现,温情已成为作品的主调。对于这种变化,余华这样解释道“我以前小说里的人物,都是叙述中的符号,那时候我认为人物不应该有自己的声音,他们只要传达叙述者的声音就行了,叙述者就像是全知的上帝。但是到了《在细雨中呼喊》,我开始意识到人物有自己的声音,我应该尊重他们的声音,而且他们的声音远比叙述者的声音丰富。因此,我写《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物不断了解的过程,当我感到理解得差不多了,我的小说也该结束了。”在《活着》中,很多语言都是符合人物性格的,如福贵在青年、壮年、老年时期的语言是随着他性格的改变而改变的,这样的语言更具说服力、更有真实感。

总体来说,《活着》的文字有以下几个独特之处。

一、叙述手法运不用文人的笔法进行环境的描写和人物刻画,而是以农民福贵的回忆,用“树下讲故事”的方式,达到高超的艺术效果。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余华深怕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会先入为主地影响自己对主人公的看法,从而影响到读者,所以,他选择了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来叙述。正如他在序中写的:“我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的幸运者。”而作家不仅仅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福贵的故事,通过他自己对小说中一位“收集民间歌谣”的“游手好闲”者的讲述展开。无论作家以歌谣搜集者,或福贵本身来叙述,都是第一人称,但是福贵之于歌谣搜集者,就变成了第三人称。这种叙述方式的转变,通过人物来叙述人物,更加真实生动地凸现人物的性情,也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性,使作家更好地,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对福贵进行描述和解读。

二、乡间自我讲叙的语言 《活着》采用的是倒叙的叙述方式,因此,叙述者即主人公福贵在回忆自己的一生时加入了大量的自我评价。

其中有对自己年轻时所犯错误的忏悔,有对自己生活的宽慰也有乐天知命的顺从。福贵在讲述中对自己的出场是这样介绍的:“我是我们徐家的败家子,用我爹的话说,我是他的孽子。”讲到妻子家珍时,他说“家珍是个好女人,我这辈子能娶上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现在想起来叫我心疼啊,我年轻时真是个乌龟王八蛋。这么好的女人,我对她又打又踢。”讲到儿子有庆时,福贵说“我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儿子。”谈到自己现在孤单一人的生活时,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些都是福贵在回顾自己的一生时发出的肺腑之言,他是带着感恩和忏悔的心态去述说的,所以,福贵一家人的命运呈现给读者是温暖的,是充满感情的。在叙述中,福贵在该责备的时候责备了,在该遗憾的时候遗憾了,在该宽慰的时候也宽慰了。通过这些自我评价的语言,读者也仿佛跟随着福贵又经历了一次人生。

三、《活着》一文中的俚语口语是很具民间特色的,既贴近人物性格又符合整部作品的背景。这也是《活着》的语言独具特色的地方。如福贵在输光家产后,他娘不怪他却怪他爹,“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句把这层意思表达得淋漓尽致。福贵在教训儿子有庆穿鞋坏得快时说“你这是穿的,还是啃的?”这样独特的问法恐怕也只能出自农民之口了。刚开始实行人民公社时,食堂天天都有肉吃,队长这样感叹道:“这日子过得比二流子还舒坦。”这些看似粗俗的语言实则反映出了当时的真实情况,天天都有肉吃的日子谁都愿意过,可这也预示了随后到来的大饥荒。老年的福贵在听到两个女人谈论村里挣钱最多的那个男人时这样说道:“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样的俚语口语既反映出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坎坷起伏后得出的做人哲理,也使作品充满了乡土气息,别具特色。

第18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

(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

(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

(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我看他呀!*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第19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导语:对于《活着》这部作品,各位读了有哪些感想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后感,供各位阅读与参考。《活着》读后感【一】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二】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

,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会时常的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却难以以厚薄来论,因为它们载负全是思想的激流。我时常思考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了人的视听的感受,如海浪般的震撼人的心灵,撞击人的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三】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第20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余华兄弟读后感。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读后感《余华兄弟读后感》。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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