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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20 08:36:33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施工作业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我已经是中建XX建工集团大家庭中的一员了,在这段工作时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有土木工程专业方面的,更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总的来说就是受益非浅。对于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有很多东西都不懂,没有任何社会经验。不过,在公司领导和新同事的关心帮助下,我很快融入了这个新的环境。除此以外,我还学会了如何更好地与别人沟通,如何更好地去陈述自己的观点,如何说服别人认同自己的观点。

虽然我是学计算机专业的,对于我来说搞建筑是一个陌生的行业,在日报社项目学习的这段日子里,让我体会了很多以前没有过的经历,还记得第一天来施工现场就要求我戴安全帽,一开始我觉得不怎么重要,顶多就是预防高空的坠物,但是当我进到有很多钢筋模板支撑的系统中,我经常会碰到头,真的很难想象没有安全帽保护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这也让我学会了时时刻刻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施工现场有很多危险的因素存在,就需要我们做事的时候要小心,当然在施工过程中也是一样的,开会的时候听经理们说过要在施工的过程中进行严格管理控制,不然给以后会造成很大的麻烦甚至巨大的损失。

来这边差不多有一个星期了,了解了水准仪的使用方法,如何对钢筋住进行描点标记,知道了一层楼施工的大体工序,学会了去测量木模板的水平度和垂直度,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自己一开始简单的想法,不知道为什么要那么麻烦的去一个个测量,在技术总工的讲解下,我知道了这个环节对之后打混凝土的重要性,测水平和垂直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在浇筑混凝土时的准确性,一旦我们测量不够精确,可能对后来混凝土的浇筑墙体也是歪的不在一条线上,一旦返工不但会浪费大量的人力、工时,也会浪费很多完全可以避免的费用。

前天我也是第一次接触了打混凝土,这次的经历给我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因为日报社项目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只能容一个浇筑机械和一个混凝土罐车进入进行施工作业。所以我们需要一晚上把一层的墙体、柱、梁、顶板等全部浇筑完毕,这次经历让我知道了高层建筑在层数不同所用的混凝土强度也是不同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要用振动棒打匀所浇筑的设施,对于地平,要放线测量它的标高,也要保证凝固后的地面平整性,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我们还要不断的检查楼下模板的浇筑情况,尤其是门窗的浇筑,不断的要用榔头去敲打模板,仔细辨认声音情况,就怕在模板拆除后会有不均匀或者洞口的出现。在这次经历中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什么是在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建筑工作需要我们很细心的做每一项工序,只有我们用心去做了,用自己的劳动成果去付出,终将会有一建完美的成品展现在我们眼前,有时候想想以后会有人住着我辛勤努力的房子,我想自己也是开心的。因为我们没有白付出,我们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相信这些宝贵的经验会成为我今后成功的最重要的基石。下到基层实践是我们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更好地服务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无数次的失败中吸取了宝贵的经验教训,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的意志也得到了磨练。我时刻提醒自己,唯有不断努力,才能与时俱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依然会不断努力,锐意进取,也感谢师傅们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指导和教诲,让我从中受益非浅。

施工员:王强

2011-7-27

推荐第2篇:烟草行业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行业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对外来施工、作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 384—2011)等有关法律、标准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行业所属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外来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外来施工、作业方是指:工程承包方、

劳务(业务)承包方、劳务派遣工(业务派驻工)、外来临时作业等。

第四条企业对外来施工、作业管理实行明确职责、归口管理、审查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责任与制度

第五条外来施工、作业方是承包工程、劳务(业务)作业项目的安全主体责任方,对所承包业务安全负主体责任,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第六条企业要落实对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责任,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对外来施工、作业安全负责监督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的项目实施前,必须对相关危险源、作业环境、设施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程序、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安全评价,不满足安全要求的,一律

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企业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门人员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和外来施工、作业方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与安全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八条企业要将外来施工、作业方管理纳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外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临时动火、临时用电、特种作业、外来人员进出企业和生产经营区域、对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监督和考核等制度。

第三章管理措施与督查

第九条企业对外来施工、作业方要按照“事前把关、过程督察、事后评估”的要求,制订相应的管理流程,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安全注意事项告知、违章违规处理等,同时对相关方资格预审和选择、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业绩评估等进行管理。

第十条需要动用明火作业的项目,必须按企业相关制度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现场必须与生产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并设置有效的安全通道;化学品车间及化学品储罐区有热作业施工的,围挡高度必须满足防火与防爆要求,未满足安全作业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动火作业前,要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并配足灭火器;动火作业过程必须有企业监管人员在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撤离现场前,作业人员和企业监护人员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现场未遗留火种。

第十一条需要临时用电的作业项目,必须按企业相关制度事先

办理临时用电许可手续,明确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限、监护人员、岗位危险源及控制措施。临时用电启用前,必须由企业专业人员现场验证,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临时用电结束后,由企业专业人员现场检查,按相关安全规定、标准撤除临时用电。

第十二条企业和外来施工、作业方的项目协议(合同)要依法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及其违约的责任追究。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项目,企业要与相关方单独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包括:

(一)企业作为发包单位提出的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

(二)外来施工、作业方制订的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 术与管理具体措施;

(三)外来施工、作业方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定;

(四)企业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五)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六)其他涉及项目转包、分包,人员更换与安全培训等规定。第十三条企业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必须与外来施工、作业方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并对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监管;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作业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安全检查时,要涵盖施工、作业方现场并保存记录。

第十四条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作业场所有多个相关方单

位施工、作业的,企业要与各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对各相关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五条 企业要重点监督的相关方,一般要包括:基建技改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废弃物与污水处理;危险物品运输;熏蒸杀虫等在企业施工、作业的外部单位和人员。

第十六条在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等人身伤害、设施设备损坏等事故的,企业须要求外来施工、作业方做好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并制订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经企业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监督外来施工、作业方实施。

第十七条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掌握所属企业外来施工、作业项目及安全管理动态情况,把外来施工、作业纳入安全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外来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检查。

第四章责任考核

第十八条企业要将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企业项目组织实施部门要将外来施工、作业作为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对外来施工、作业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查处

违法、违章行为,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第十九条对因违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法规、标准、制度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方,企业要依法依规按照安全协议追究有关责任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暂行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具体办法和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规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3篇:海上船舶作业安全施工管理方案

海上船舶作业安全管理方案

编制单位: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一、总则

为切实加强现场施工船舶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参加本工程的各类施工船舶和作业人员。

三、海上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1、施工船舶作业前,项目经理部与海事部门共同研究施工船舶与航行船舶的干扰问题,制订相互避让措施,并由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施工船舶作业时,按规定悬挂灯号和信号,夜间停泊在通航水域设置指示灯。

2、施工船舶作业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89年修订本)》的规定和当地海事部门规定的其分航行规则。严格执行海上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

3、施工船舶除用高频电话在施工频道保持联系外,还必须保证一台VHF甚高频无线电话用于船舶避让的专用通讯设备,在规定的频道上24小时连续监听过往船舶动态。

4、施工船舶在航行或作业时,驾驶员要加强了望,谨慎操作,遇有来船时主动用高频电话、声号、灯号与对方取得联系,商妥避让方法,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5、施工船舶严格执行《海上雾中航行规则》和海事部门有关雾航规定。在雾季来临之前,施工船舶须根据本船特点、周围地形及水深条件制定雾航安全实施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掌握。

6、施工船舶保证助航仪器、灯光、声号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雾袭时必须减缓航速,增派水手到船头加强了望并按规定施放雾号,同时全船保持戒备状态,及时采取避让行动。

7、本工程施工海域每年7-8月份是台风和热带气旋发生季节,该季节的防 1 风防台是安全工作的重点。施工船舶接受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做好防风防台工作。

8、施工船舶必须加强值班,坚持每天收听气象预报,掌握海上气象动态。收到热带气旋警报时,船长应组织船员全力以赴,按《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的要求,做好防热带气旋安全工作,必要时提前到港内或锚地避风。

9、特种作业坚持持证上岗。水上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穿救生衣,所有作船只必须配备救生设备及器材。

10、风力达到6级时,运输船等小型船只必须进港避风,当风力达到8级以上时,所有船舶必须到指定港湾避风。

11、所有水上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有关水上作业规定,施工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严禁喝酒,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2、船只搁浅时要随时注意涨潮时船只的起落情况,若不起浮(吸底)则用钢丝绳兜过船底,使船底离开滩地,防止沉船事故的发生。

13、各施工船舶必须具备合法完整、准确有效的文书与资料,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必须服从经理部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作业次序,不得随意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航行,不得任意横穿航道行驶。

四、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同施工作业船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对船舶施工所涉及的气象、海况特点以及安全事项向各施工队进行交底。

4、负责组织各施工队制定各类作业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负责组织开展对施工船舶和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行为”。

5、按时收听当地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在接到热带气旋(台风)或大风警报,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各施工队负责人。

6、制定下发海上重大事帮险情的应急救援,督促各施工队定期开展救援演练,并对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7、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一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8、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工作。

(二)各施工船舶职责

1、认真贯彻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每天收集和获取当地的专业气象信息,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部署下落实防台(防风)方案。

3、对施工作业区船舶的船机、救生、锚泊设备技术状况在项目经理部的组织下定期开展安全自杳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各施工船舶明确船员各自职责,为船舶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救生和通讯设备,以保证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船舶防污染措施

1、靠在施工作业区内的船舶,禁止向舷外排放机舱舱底污水。

2、曲柄箱、齿轮箱、油底壳等更换下来的废油,应收集到污油舱(柜),不得倒入舱底。

3、保持机械设备的油管、阀门、道门不得漏油。

4、清洗零部件使用过的污油应集中倒入污油舱(柜),不得倒入舱底。

5、严禁将洗涤剂倒入舱底,以免造成油污水乳化,致使油水分离设备。

6、一般情况下,船舶生活污水不得任意排放,如生活污水危及船舶安全需要时,应在排放前24小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排放。

7、生活垃圾、维修垃圾等应集中分类,并使用专用且密封良好的垃圾塑料 3 袋、垃圾桶存放,严禁倾倒入海。

8、船上的一切塑料制品垃圾严禁在施工水域随意弃置,船上应专设盛放该类物品的垃圾箱。

六、应急准备措施

各施工作业船舶应经常保持良好的适航状态,当预报有大风浪来临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检查并保证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确保船舶水密

1、检查甲板开口的水密性,必要时进行加固。

2、检查各水密门是否良好,不需要的一律关闭栓紧。

3、将通风口关闭,并加盖防水布。

4、天窗和舷窗都要盖好,并舷紧铁盖。

5、锚链管盖好,防止海水倒灌。

6、配备足够的堵漏器材。

(二)确保排水畅通

1、检查排水管系、抽水机、分路阀等,保证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甲板上的排水管、排水孔应保持畅通。

(三)做好固定的压载工作

1、一切未固定的甲板物件要缚牢。

2、各液体舱柜应尽可能注满或抽空,以减少自由液面。

3、舱内或甲板装有大件物品时应仔细检查,必要时要加绑牢固。

(四)应急设备检查

1、检查驾驶室与机舱、船首、舵机室的通讯设备,保证畅通无阻。

2、对高频、舵、应急电机、锚及锚链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都处于良好状态。

3、检查救生、消防、堵漏设备,保证其随时可以使用。

4、加强人生安全措施。

5、加强全船巡视检查。

(五)应急响应

1、项目经理部及时将热带气旋(台内)或大风警报信息通报各施工队及各施工作业船舶。

2、施工船舶当接到项目经理部的防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所属船舶进入抗风紧急状态。

3、项目经理部、各施工队及船舶应随时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现场施工船舶和作业人员状态。

4、施工船舶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响应避风指令。

5、如果采取就地抗风,各施工船舶应根据船舶自身性能状态、气象、海况、水流及水深条件,选择最佳锚泊操作方案。

6、当船舶因恶劣气象遭遇险情危险时,项目经理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推荐第4篇: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

如皋市如泰运河大司马桥工程

水上通航安全管理及防污染保障措施

浙江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如皋大司马桥工程项目部

2013年6月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项目部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河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

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期签证。

4、施工船舶的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施工船舶起重船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

适航证书。

5、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

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6、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

7、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瞭望。

8、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VHF高频电话收听和对周围情况的观察了解。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

(二)、起重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起重船舶必须持有符合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安全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

2、起重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上应配有高频电话(VHF),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

4、船上应设有安全紧急通道,并将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

5、应按照项目部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

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7、起重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站在适当位置,待船到位

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

9、乘坐起重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

11、起重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交通船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

(三)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

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应按照项目部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

泊。

5、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6、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7、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8、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及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安全,积极配合项目部安质部门,形成二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2、保持与地方政府和海事、气象等行政、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理、业主的定期联系和沟通,及时获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有关政策、法律和信息,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3、施工船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准入—安全监察—教

育培训—考核评估的全程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 ①安全准入。施工船舶投入作业前,应对船舶的有效证件、适航状况、资源配备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报请海事主管机关对施工船舶进行查验和审核。

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对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情况进行自检,并配合局指、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监察,包括安全设备和器材、消防、救生等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及有无违章事故记录等。每半年申请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③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定期组织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并根据水上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组织施工船舶单位开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应急预案演练。邀请海事、气象等各方面专家,对施工船舶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④ 安全考核评估。项目部建立安全风险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评制度,对安全管理有成效者予以奖励,反之则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水上施工作业资格。施工船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隐患,则将该船泊列为重点监管船舶。被列为重点监管的船舶应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计划和整改结果报送监理、业主备案。

(四)设置安全作业区

1、为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前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置安全作业区,将施工船舶与无关船只相隔离,使无关船只远离施工作业水域,防止其干扰施工作业船舶的作业。

2、安全作业区的施工作业船舶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水域专

用图。

3、建立水上施工通信网。设立由甚高频(VHF)水上频道组成的水上施工通讯网,确保船、岸联系畅通。

4、现场管理。施工期间应按海事主管机关要求配备警戒船,日夜维持安全作业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必要时向主管机关申请派出巡逻艇,加强施工区域的现场交通指挥,维持航行秩序。

四、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范措施

(一)防台措施

1、各施工作业队应根据项目部防台预案,积极做好防台应急工作。

2、项目部及各施工作业队均应由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预报和船舶不同的抗风能力提前作好防范准备。

3、施工船舶应根据预报风力、船舶抗风等级、风期长短,加固锚缆,绑扎易动物件,检查船机及救生设备,并加强值班,显示信号,昼夜保持通讯畅通。

4、避风船舶船员应保持昼夜值班,随时检查本船安全情况,并及时与项目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二)防雾措施

1、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收听各地有关雾情的预报并做好记录。

2、锚泊船舶应昼夜派员值班。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通过VHF6频道发布本船动态报告。

(三)防碍航物措施

1、项目部应定期向海事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航行通告、收听航行警告,掌握区域内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碍物的变化情况。

2、施工船舶船员应主动向当地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航行水域的各种障碍物情况。

3、施工船舶应按照指定的计划航线航行,航行中需不断测量实际船位,校正航线,以策安全。

4、施工船舶应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范围进行船舶作业,以避免发生船舶间锚链缠绕、碰撞等事故。

5、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严禁施工船舶进入和穿越其他施工作业区。

6、施工船舶在航行浅滩水域时应注意,如发现舵向较差、船机震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前进,待探明水深后再决定进、退避滩方案。同时在航行中加强瞭望,注意回避,以防触及水下障碍物。

7、施工船舶应按照项目部要求进行作业,并加强值班瞭望,谨慎航行。

8、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业主及有关部门申请设置禁航区。

9、项目部各施工作业点要对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间悬挂规定的信号,对已建平台,还应设置规定的灯标,以起到警示作用。

10、各施工船舶上应备妥堵漏器材并进行全员培训,以防不测。

五、防范大桥通航孔航道内沉船风险的对策措施

1、施工船舶应服从主管部门指挥,并随时注意收听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大桥两侧航行船舶情况通报,自觉遵照航运主管部门推荐的航道航行。

2、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现险情应随时采取救助措施,以有效避免船舶在通航孔道内发生事故。

3、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立即救助遇险船员,安排船舶探摸,了解沉船的相关情况,并及时报请局指挥部尽快安排大型起重船打捞沉船。 (2)报请有关部门安排警戒船进行现场警戒。

(3)设置警示标灯、标牌。并通过信号台定时发布航行安全信息,指导其他船舶安全航行。

(4)对整体打捞难度较大,则应报请有关部门实施解体清障打捞。

六、防范船舶间碰撞风险的对策措施

1、施工船舶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进行施工,每天定时向项目部及局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安全情况,通报作业区施工船舶分布及动态情况,禁止施工船舶随意调换作业区和随意穿越其他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将锚位抛出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不按计划施工。

2、除在施工安全作业区设置警戒灯浮和警戒船守护外,还要求施工船舶按规定在明显易见处显示相应的信号,尤其在锚链入水处显示灯光信号并用探照灯提示。另外,要求所有施工船舶在VHF6频道24小时值守。

3、对通过临时航道的大型船舶实施护航制度,保护大型船舶通过施工作业区的安全。

4、对未按推荐航道航行擅自进入安全作业区的船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现场警戒船,进行及时纠正。

5、需要调整安全作业区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海事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发布航行通告,并重新制定相关管理措施。

6、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迅速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尽量减少人员及财产的损失。

(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详细数据,组织人员协助参与海事调查。 (3)如果碰撞船舶沉没,则要报请有关部门打捞沉船,避免影响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和妨碍大桥施工。如整体打捞不成功则采用解体清障打捞。

七、防范人员坠水风险的对策措施

1、水上施工作业及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符合高处作业条件的,还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系好安全带。

2、非本船驾驶人员严禁擅自操作。

3、施工人员应开展游泳培训,加强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4、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周边必须有栏杆和安全网等可靠的临边维护。

5、作业平台上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式防水灯,保证夜间足够的照明。

6、作业平台上应设置多条安全通道,以防不测时人员迅速疏散。

八、防止施工船舶污染水域的措施

1、对施工船舶在施工作业及运输过程中,发生漏油污染水域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制止漏油,并向项目部和海事部门报告。

2、对漏油船舶立即查找泄漏污染源,关闭阀门,封堵甲板出水孔(缝),并投放吸油毡、棉胎、木屑等吸附材料,收集泄漏油污。

3、迅速调集本项目其他施工船舶投入防污抢险,及时运送防污器材和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在海事人员的组织下,进行协调作战,以最低限度地减少油污泄漏。并做好防火准备工作。

4、对油污泄漏区域进行铺设围缆绳,投放吸油材料及消油剂,并及时回收泄漏的污油和已吸附的吸油材料,防止污染面积的扩展。

5、因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则应迅速控制当事船舶污染源,必要时应将泄漏船舶拖至岸边围清,并派潜水员封关油箱管道阀门。进行善后处理。

九、防范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污水污染水域的措施

1、在船舶上配备垃圾储集容器,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袋装。对塑料制品(包括各种合成纤维缆绳、塑料垃圾袋等),禁止投入水域内。

2、对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采取粉碎处理的方法,将经过粉碎后粒径小于25mm的垃圾,运至距最近陆地3公里以外投弃;对无法粉碎处理的垃圾,定期请水上垃圾运输船进行清运至岸上指定位置倾倒。

3、在船上设置储集生活污水的集污舱柜,及可观察液位的装置,定期将储集的生活污水运至距最近陆地12公里以外排放。

4、在船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生活污水消毒处理后,运至距最近陆地4公里以外排放。

十、防止施工污染的措施

1、桥梁施工时不得将泥浆、淤泥等污染物流入河道中。桥位 排水沟应设沉淀池等设施,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河中。生活、建筑垃圾应采取深埋或外运等措施,不得倾倒河中。

2、施工结束前,将航道中的钢管临时支墩拔除干净。采用起 吊船配合高压冲枪,将钢管拔出,如钢管顶至桥底部,将钢管露出水面部分割除,再继续上拔,直至全部拔出,不得在水中有遗留。

3、及时清除落入水中的铁件,杂物。小件可采用高磁性磁铁吸附,

大件应采用潜水打捞。

4、主梁施工时,不得随意向河中抛洒废弃物,将各类施工垃圾及时收集,并运至桥区外。

5、设置专人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并集中收整,运至桥区外。

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河岸杂物,并恢复原状。

浙江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如皋大司马桥工程项目部

2013年6月

推荐第5篇: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公司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满足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管理的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中石化46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改扩建与检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SH3505-1999《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和内容

(1)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

——施工准备期的安全管理;

——常规性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改扩建与检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

1) 施工准备期的安全管理内容

——项目工程安全管理使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危害因素识别和评风险评价管理;

——项目工程安全目标、指标的确定;

——项目工程施工作业前的安全培训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文件管理。

2) 常规性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源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危害因素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的专项作业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标识管理;

——项目工程分包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员工的健康保健及女工的健康安全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暂设区环境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异常应急管理;

——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信息管理;

——项目施工过程的监视与测量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记录文件管理。

3)改扩建与检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

本公司的改扩建与检修施工作业,除应按2)条制度对常规性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实施管理外,还应对以下安全管理内容实施管理:

——动土作业或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有毒、可燃或有腐蚀性介质的设备、管道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

——设备、管道内作业的安全管理;

——施工作业区域与装置生产区域间的安全防护管理。

5、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施工准备期的 安全管理

1)施工作业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危害因素,由项目组织项目部技术、安全负责人,依据《安全

危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的制度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危害因素的调查;

——在进行安全危害因素调查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安全负责人,依据《安全危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的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风险评价,以确定重要安全危害因素。

2)施工作业适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作业适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负责依据《法律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组织获取并实施适用性评价与确认。

3)项目工程安全目标、指标的确定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目标、指标,由项目经理依据《安全目标和指标管理制度》的制度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组织确定。

4)项目工程施工作业前的安全培训管理

本公司依据《培训管理制度》的制度和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及实际需求,在施工作业前对参加项目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项目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文件的管理

——本公司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计划书(管理方案),由项目经理依据《安全策划管理管理》的制度要求,组织项目部技术、安全负责人实施编制和审批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依据《安全异常应急管理制度》的制度要求组织实施编制和审批管理。

(2)常规性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源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作业用物资的采购、接收、保管和发放的安全管理,由物资设备科和项目部材料供应负责人依据《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度要求实施与管理,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实施监督与检查;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作业用设备设施,由公司物资设备科和项目部材料供应负责人负责依据《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度要求组织实施购置、配置和使用与管理。

2)项目工程施工的重要安全危害因素的管理

——本公司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时,根据本公司项目施工的特点,已通过对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风险评价,并确定了公司项目施工重要安全危害因素,制定了控制重要安全危害因素的安全管理程序文件或安全管理作业文件,由项目部依据相应的安全管理程序文件或安全管理作业文件的制度实施控制与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上款以外的重要安全危害因素,由项目部依据《安全策划管理制度》的制度要求,制定响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对其实施控制与管理。

3)项目工程施工的专项作业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的专项作业,由项目经理依据《安全作业文件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公司质量安全科负责实施监督与检查。

4)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标识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标识,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依据《安全标识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

5)分包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分包工程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依据《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质量安全科和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负责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工程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暂设区环境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作业环境和施工暂设区环境管理,由项目经理依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的能源、高温与尘毒、噪声、废汽(气)与废液、固体废弃物、

化学危险品、放射性危害等安全危害因素,由项目部相关业务负责人,依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组织实施控制与管理。

7)项目工程施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员工的健康保健及女工的健康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高温、粉尘、噪声(噪声超过85分贝)、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环境(如酸洗)作业及放射性环境(如X射线无损检测)作业,由项目经理依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实施控制与管理,公司质量安全科和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负责实施监督与检查;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卫生保健、健康检查、健康设施和女工的劳动保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依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负责实施管理,公司质量安全科和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负责实施监督与检查;

——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经健康检查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由公司质量安全科按照《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负责实施管理。

8)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异常应急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应急情况,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依据《安全异常应急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组织采集、整编和沟通管理。

9)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信息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信息,由公司或项目部相关业务负责人,负责依据《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的制度要求,组织采集、整编和沟通管理。

10)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监视与测量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监视与测量和安全危害因素的监视与测量,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依据《监视与测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负责配合实施与管理;

11)施工作业相关方的安全影响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方安全影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有关负责人,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组织实施不符合评审和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编制,并负责实施管理;

12)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符合项,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业务负责人,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负责实施预防和治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类不符合项,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业务负责人,依据《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负责实施预防和治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工伤事故类不符合项,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业务负责人,依据《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负责实施处理与管理。

13)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记录文件管理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管理记录文件,由项目部相应业务负责人负责依据《记录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控制与管理。

(3)改扩建与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

1)本公司所承担的改扩建与检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常规性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执行4/(2)条的相应制度。

2)本公司在进行改扩建与检修工程的动土或用火作业时,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按照《破土作业管理制度》和《施工用火管理制度》及《安全异常应急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实施动土或用火作业的安全危害因素控制和应急措施管理。

3)本公司在进行盛装、输送有毒、有害、可燃或有腐蚀性介质的设备、管道拆除或进入盛装、输送有毒、有害、可燃或有腐蚀性介质的设备、管道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时,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按照《进入设备内作业管理制度》和《安全异常应急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实施设备、管道拆除和进入设备、管道内作业的安全危害因素控制与实施应急措施管理。

4)本公司在生产装置区域或邻近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改扩建与检修工程施工作业时,由项目经理负责依据业主的要求,在改扩建与检修工程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区域间设置隔离或防护设施,并由项目

部负责对隔离或防护设施实施监护管理。

5)本公司所承担的改扩建与检修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未停产状态下进行生产装置的改扩建与检修工程施工作业时,施工区域与生产区域间设置的安全隔离或防护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拆移和损坏;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拆移时,应经业主批准并在制度的期限内恢复;

——在生产装置区内进行改扩建与检修施工用火作业时,须按业主的有关制度办理动火手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由业主派人监护方可动火;

——在生产装置区及其邻近区域进行改扩建与检修施工动土作业时,应事先了解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的分布情况,并按业主制度要求办理动土证后方可动土;

——进行改扩建与检修施工作业如需要使用生产厂的水、电、气(汽)时,应在厂方指定的地点连接和排放;

——改扩建与检修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高处动火(包括焊接)作业时,应防止火花飞溅,并对作业下方的设备、电气、仪表和管道及地沟、阀门井等设施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改扩建与检修施工人中,不得乱动生产设备、管道、阀门及电气、仪表开关,严禁站在电气、仪表及管线支架上作业;

——进入生产装置区参与改扩建与检修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业主的制度要求办理手续和实施管理。

(4)参加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和改扩建与检修施工的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的以下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员反映情况;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护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机具设备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故障;

——按制度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作业人员本人不能或不适宜进行的作业;

——其他原因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6、安全管理记录文件

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记录文件,应按与施工作业内容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应制度实施控制与管理。

推荐第6篇:施工管理心得体会

施工管理心得体会一:施工管理心得体会

不知不觉来到华北来到神华已经半年多的日子了,从学生到社会人,我学到了很多,也领悟了很多。

还记得参加工作的第一课——军训。它让我们从散漫的大学生活状态中迅速的跳脱了出来。我们不再能够睡到日上三竿,不再能够无所事事,不再能够任性妄为,它让我们学到了努力,坚强,坚持与合作。我们所要做得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

我非常荣幸能够分来神华项目,我的工作生涯从这里开始。这几个月来,看了不少,学了不少,现在对这几个月做下总结:

一、看图纸是一切的开始。

只有看懂了图纸,才能对现场的施工有大致的了解。但如果只是一味的只看图纸,我们可能无法发现任何的问题。只有将图纸和现场情况相结合,才能更早的更好的发现和解决问题。当发现图纸和现场情况相抵触时,我们要及时和设计及甲方人员进行沟通及协调,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图纸上还有体现不出来的东西——综合排布。我觉得综合排布是个很复杂很难的课题。你需要将所有专业的所有管线都考虑进去,还不可以让它们发生冲突和打架的情况。还要考虑施工过后的维护问题,能不能有空间给施工人员去进行操作。在这方面我还要学习很多。

二、现场的施工管理和对质量的监控。

我们要每天到施工现场去,对施工的进度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做好和土建施工队伍的配合。我们在追求进度的同时,还要抓好质量关。对施工中常出现的预留、开槽、配电箱和线槽的安装和防雷焊接等问题,及时纠正其错误,进行整改。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队伍,做到防微杜渐。对隐蔽工程做到随做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要求施工队伍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能做到人走场清,避免对随后进行作业的其他施工队伍产生影响。做到绿色安全文明施工。

三、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对于材料的管理和控制也是非常必要的。

不能因为材料的短缺造成工程滞后,所以我们必须将所需要的材料及量提前准备好。在材料进场的时候及时做好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的收集,做好物资报验。我觉得按时核对材料的数量是有必要的,这样可以避免材料的浪费及丢失。

四、竣工资料。

这几个月做的最多的就是306#、401#竣工资料的整理。从中我学到了很多。我觉得资料是做出来的,不是补出来的。补出来的资料有可能就丢失了一些真实性和准确性。资料最重要的就是真实性,而确保它的唯一方法就是及时。物资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试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都需要及时找甲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字,从而做到各项资料的日期能够与实际施工日期相吻合。

半年的工作时间使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对于工作要细心,要具有前瞻性,不能拖到最后一刻才去做,而是要提早完成。遇到不懂的问题,要仔细思考,求助于有经验的前辈。不能只盯着自己的专业,要想学会更多的东西,就必须将所有专业的东西综合起来一起学习,这样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才可以更加的全面。我们是一个团队,不是只有自己,不能只顾自己的工作,还要和别人做好配合,这样才能让工程顺利的进行。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建筑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便更好的把握建筑、规划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施工管理心得体会二:施工管理心得体会

时间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已经参与曹妃甸煤二期堆场工程2个多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接触到了很多以前没做过的工作,也领悟到了工作中的很多道理。

一、施工体会

1、如何才能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首先得先摆正心态,进入施工这个行当,就要有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古人曰: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其次,就要干好自己的工作,静下心来,多看、多问、多学习,要求做到三勤:手勤、腿勤、嘴勤。手勤就是养成勤动笔的习惯,做好记录。腿勤就是多跑路,在现场多走动,全面了解现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嘴勤就是多说,跟工人交底,向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要做到嘴勤。

2、现场施工管理中各个环节应该怎么做?

(1)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在施工时尤其重要,一点疏忽可能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现在在施工现场的测量放线,并不象在学校测量实习时量距有前尺、有后尺、有读数、有记录那么正规,往往是两名测量人员就去放线,你不能要求项目部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陪你定位,但你必须做到慎之又慎,尺前尺后来回跑,确保万无一失。记住学测量时老师讲的几个要点:先整体、后局部;常复核,前一步工作没做复查下一步工作不能进行;并做好测量交底记录。(2)技术交底:

一般来说,技术交底的通病就是抄书多、抄规范多,真正能指导施工的不多。我的经验是对施工工艺、施工步骤不清楚时还是多抄些规范要求,可以让别人说你的交底是死搬硬套,指导不了具体施工,但总比让别人看了说你不懂、说你讲外行话要强。再一个原因就是技术交底是要进交工资料的,所以绝对不允许有违背规范的话。毕竟有些是可以去做但不可以写出来的。想提高的话,应该多看看工人的操作,看看有哪些没按书上的去做,对质量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自己一定要记下来做个总结。

(3)现场取样:

进场原材料取样送检要有取样见证人同监理共同完成的,作为技术员也要参与,在学校学习的东西和自己翻看规范、规程死记硬背的知识远不如实际经历过的记得牢,比如钢筋机械性能试验试件的选取,不能图简单从钢筋端头截取,一般要截去1250px左右后再取样,是因为要消除钢筋生产热轧时对端头的影响,要注意现场取样复检的宗旨是随机取样,使每组试件能真正有普遍性,代表性。如果钢材供应渠道有可靠的保证,并且是长期合作信誉度很高,也可以在1根钢筋上把该规格的钢筋试件一次取完,毕竟省得钢筋配料时人为增加接头,造成材料的浪费。但要记住合乎标准规范的做法应该是什么,在业主和监理面前不管你自己觉得关系处得多么融洽,你永远不能在你没有按章行事时说实话。当然,对于新技术员来说,最好还是严格遵照规范要求去办,第一好处是自己心里塌实,第二给别人一个做事认真的印象总是不错的。

(4)现场质量检查:

模板尺寸标高的检查等等的是看起来简单,其实经验的积累也很重要。在现场呆时间长了,就可以知道哪些地方是关键,重要的是提前预控,既成事实后拿着仪器挑毛病是领导和操作工人最反感的。

二、怎样做好施工现场协调

干技术员的阶段是搞施工打基础的阶段。施工现场的实际经验的获取和累积,人际关系的基本架构的形成,包括自身处事做事的风格的确立,都是在这一阶段。

施工管理者要面对业主、监理、其它施工单位,甚至地痞无赖,不要以为所有的事都有章可循,我们交流一下施工管理中应如何处理各方关系,作为一名项目技术人员,能够处理协调好内部外部的各种关系能算是称职与否的首要条件吧?施工单位首先要面对业主,那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是一旦合同签定,作为项目运作者,对跟业主方的交往要作到有理有节,不亢不卑。

对监理,首先要按规章办事,如果工程上总是出问题,即使是你请他喝酒相信聪明的监理也会拒绝的,首先把工作作好,当然,要是百分百拿规范去卡,谁也作不到,小问题可以在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前提下由下面人员去争,但记住两点:一是不能吵,不搞人身攻击,就事说事;二是千万不要觉得搞监理的只会讲规范、翻本本,不懂施工,哪怕监理是刚毕业的学生。要知道监理管你是在工作,即使监理某个事真说错了也不要当面说破,换个时间,私下再给他解释也不晚,维护他的面子就是维护了你们之间的融洽感情。

施工管理心得体会三:施工管理心得体会

自我进入公司以来,在领导的耐心指导和同事的热心帮助下,学到了较多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知识,并积累了丰厚的实践经验,现总结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指导。

一、交接与交流

工程开工之前做好各项交接工作,我方经过监理以书面形式和甲方交接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并要求三方签字确认。对基层墙面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书面交接,方可施工。

施工现场人际关系的处理非常重要,处理好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监理的关系就等于节省了时间、增加了效率,关于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一定要与相关人员多沟通、多交流,如果出现对我方施工有影响的应即时请甲方解决并处理。

二、施工质量管理

质量第一,首先要选择一个各项指标优良的施工班组,开工之前,要召集所有施工人员参加现场会议,传达项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流程。

每天严格检查施工质量,做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部位,必须进行处理或者返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要经甲方、监理验收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三、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是决定工期的最大因素,一定要做好周密详细的时间安排。现场施工要将施工时的周计划、月计划按时上报甲方,如果遇到对我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应及时申请甲方解决处理,以免耽误工期。如果施工进度跟不上的话,在必要的情况下增加施工班组人员,并将每周、每月的施工情况和进度,向公司汇报,以便公司统筹安排、按期结账。

四、材料管理

材料的管理是每项工程的关键,首先一定要选好储存材料的仓库(防雨且便于卸货、搬运的位置),施工时搅拌机和施工部位落地灰要清理干净,特别是刮尺上的保温砂浆要倒入灰桶,下班之前仔细检查各处,保证现场的干净整洁,特别是堆积材料的地方要重点排查,以免下雨淋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申报材料时,要结合施工进度和当时天气情况,只供材料不包工的工程,材料进场要清点数量,并要求甲方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五、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只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保障效率。

每天开工、收班都应清点人数,禁止酒后施工作业,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外脚手架没有经过安全员同意和批准,禁止私自拆除和变动,违者严处。

六、工程收尾管理

工程完工后,对施工面再次全面系统检查,经过甲方和监理验收,并对施工面积落实,和甲方核对确认。即时清点施工工具和剩余材料送回公司。

以上为我个人现场管理的一些实践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不足和失误,管理的不够完善,希望大家给我更多的指导和帮助,我将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不断的锻炼自己、积累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贡献自己有限的力量于公司无限的发展中。

推荐第7篇:施工管理心得体会

施工管理心得体会

不知不觉来到华北来到神华已经半年多的日子了,从学生到社会人,我学到了很多,也领悟了很多。还记得参加工作的第一课——军训。它让我们从散漫的大学生活状态中迅速的跳脱了出来。我们不再能够睡到日上三竿,不再能够无所事事,不再能够任性妄为,它让我们学到了努力,坚强,坚持与合作。我们所要做得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我非常荣幸能够分来神华项目,我的工作生涯从这里开始。这几个月来,看了不少,学了不少,现在对这几个月做下总结:

一、看图纸是一切的开始。

只有看懂了图纸,才能对现场的施工有大致的了解。但如果只是一味的只看图纸,我们可能无法发现任何的问题。只有将图纸和现场情况相结合,才能更早的更好的发现和解决问题。当发现图纸和现场情况相抵触时,我们要及时和设计及甲方人员进行沟通及协调,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图纸上还有体现不出来的东西——综合排布。我觉得综合排布是个很复杂很难的课题。你需要将所有专业的所有管线都考虑进去,还不可以让它们发生冲突和打架的情况。还要考虑施工过后的维护问题,能不能有空间给施工人员去进行操作。在这方面我还要学习很多。

二、现场的施工管理和对质量的监控。

我们要每天到施工现场去,对施工的进度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做好和土建施工队伍的配合。我们在追求进度的同时,还要抓好质量关。对施工中常出现的预留、开槽、配电箱和线槽的安装和防雷焊接等问题,及时纠正其错误,进行整改。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队伍,做到防微杜渐。对隐蔽工程做到随做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要求施工队伍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能做到人走场清,避免对随后进行作业的其他施工队伍产生影响。做到绿色安全文明施工。

三、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对于材料的管理和控制也是非常必要的。

不能因为材料的短缺造成工程滞后,所以我们必须将所需要的材料及量提前准备好。在材料进场的时候及时做好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的收集,做好物资报验。我觉得按时核对材料的数量是有必要的,这样可以避免材料的浪费及丢失。

四、竣工资料

这几个月做的最多的就是306#、401#竣工资料的整理。从中我学到了很多。我觉得资料是做出来的,不是补出来的。补出来的资料有可能就丢失了一些真实性和准确性。资料最重要的就是真实性,而确保它的唯一方法就是及时。物资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试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都需要及时找甲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字,从而做到各项资料的日期能够与实际施工日期相吻合。

半年的工作时间使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对于工作要细心,要具有前瞻性,不能拖到最后一刻才去做,而是要提早完成。遇到不懂的问题,要仔细思考,求助于有经验的前辈。不能只盯着自己的专业,要想学会更多的东西,就必须将所有专业的东西综合起来一起学习,这样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才可以更加的全面。我们是一个团队,不是只有自己,不能只顾自己的工作,还要和别人做好配合,这样才能让工程顺利的进行。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建筑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便更好的把握建筑、规划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施工管理心得体会二

时间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已经参与曹妃甸煤二期堆 场工程2个多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接触到了很多以前没接触过的工作,也领悟到了工作中的很多道理。

一、施工体会

1、如何才能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首先得先摆正心态,进入施工这个行当,就要有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古人曰: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其次,就要干好自己的工作,静下心来,多看、多问、多学习,要求做到三勤:手勤、腿勤、嘴勤。手勤就是养成勤动笔的习惯,做好记录。腿勤就是多跑路,在现场多走动,全面了解现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嘴勤就是多说,跟工人交底,向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要做到嘴勤。

2、现场施工管理中各个环节应该怎么做? (1)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在施工时尤其重要,一点疏忽可能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现在在施工现场的测量放线,并不象在学校测量实习时量距有前尺、有后尺、有读数、有记录那么正规,往往是两名测量人员就去放线,你不能要求项目部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陪你定位,但你必须做到慎之又慎,尺前尺后来回跑,确保万无一失。记住学测量时老师讲的几个要点:先整体、后局部;常复核,前一步工作没做复查下一步工作不能进行;并做好测量交底记录。

(2)技术交底:

一般来说,技术交底的通病就是抄书多、抄规范多,真正能指导施工的不多。我的经验是对施工工艺、施工步骤不清楚时还是多抄些规范要求,可以让别人说你的交底是死搬硬套,指导不了具体施工,但总比让别人看了说你不懂、说你讲外行话要强。再一个原因就是技术交底是要进交工资料的,所以绝对不允许有违背规范的话。毕竟有些是可以去做但不可以写出来的。想提高的话,应该多看看工人的操作,看看有哪些没按书上的去做,对质量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自己一定要记下来做个总结。 (3)现场取样

进场原材料取样送检要有取样见证人同监理共同完成的,作为技术员也要参与,在学校学习的东西和自己翻看规范、规程死记硬背的知识远不如实际经历过的记得牢,比如钢筋机械性能试验试件的选取,不能图简单从钢筋端头截取,一般要截去1250px左右后再取样,是因为要消除钢筋生产热轧时对端头的影响,要注意现场取样复检的宗旨是随机取样,使每组试件能真正有普遍性,代表性。如果钢材供应渠道有可靠的保证,并且是长期合作信誉度很高,也可以在1根钢筋上把该规格的钢筋试件一次取完,毕竟省得钢筋配料时人为增加接头,造成材料的浪费。但要记住合乎标准规范的做法应该是什么,在业主和监理面前不管你自己觉得关系处得多么融洽,你永远不能在你没有按章行事时说实话。当然,对于新技术员来说,最好还是严格遵照规范要求去办,第一好处是自己心里塌实,第二给别人一个做事认真的印象总是不错的。

(4)现场质量检查:

模板尺寸标高的检查等等的是看起来简单,其实经验的积累也很重要。在现场呆时间长了,就可以知道哪些地方是关键,重要的是提前预控,既成事实后拿着仪器挑毛病是领导和操作工人最反感的。

二、怎样做好施工现场协调

干技术员的阶段是搞施工打基础的阶段。施工现场的实际经验的获取和累积,人际关系的基本架构的形成,包括自身处事做事的风格的确立,都是在这一阶段。

施工管理者要面对业主、监理、其它施工单位,甚至地痞无赖,不要以为所有的事都有章可循,我们交流一下施工管理中应如何处理各方关系,作为一名项目技术人员,能够处理协调好内部外部的各种关系能算是称职与否的首要条件吧?施工单位首先要面对业主,那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是一旦合同签定,作为项目运作者,对跟业主方的交往要作到有理有节,不亢不卑。

对监理,首先要按规章办事,如果工程上总是出问题,即使是你请他喝酒相信聪明的监理也会拒绝的,首先把工作作好,当然,要是百分百拿规范去卡,谁也作不到,小问题可以在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前提下由下面人员去争,但记住两点:一是不能吵,不搞人身攻击,就事说事;二是千万不要觉得搞监理的只会讲规范、翻本本,不懂施工,哪怕监理是刚毕业的学生。要知道监理管你是在工作,即使监理某个事真说错了也不要当面说破,换个时间,私下再给他解释也不晚,维护他的面子就是维护了你们之间的融洽感情。

施工管理心得体会三

自我进入公司以来,在领导的耐心指导和同事的热心帮助下,学到了较多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知识,并积累了丰厚的实践经验,现总结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指导。

一、交接与交流

工程开工之前做好各项交接工作,我方经过监理以书面形式和甲方交接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并要求三方签字确认。对基层墙面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书面交接,方可施工。施工现场人际关系的处理非常重要,处理好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监理的关系就等于节省了时间、增加了效率,关于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一定要与相关人员多沟通、多交流,如果出现对我方施工有影响的应即时请甲方解决并处理。

二、施工质量管理

质量第一,首先要选择一个各项指标优良的施工班组,开工之前,要召集所有施工人员参加现场会议,传达项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流程。

每天严格检查施工质量,做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部位,必须进行处理或者返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要经甲方、监理验收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三、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是决定工期的最大因素,一定要做好周密详细的时间安排。现场施工要将施工时的周计划、月计划按时上报甲方,如果遇到对我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应及时申请甲方解决处理,以免耽误工期。如果施工进度跟不上的话,在必要的情况下增加施工班组人员,并将每周、每月的施工情况和进度,向公司汇报,以便公司统筹安排、按期结账。

四、材料管理

材料的管理是每项工程的关键,首先一定要选好储存材料的仓库(防雨且便于卸货、搬运的位置),施工时搅拌机和施工部位落地灰要清理干净,特别是刮尺上的保温砂浆要倒入灰桶,下班之前仔细检查各处,保证现场的干净整洁,特别是堆积材料的地方要重点排查,以免下雨淋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申报材料时,要结合施工进度和当时天气情况,只供材料不包工的工程,材料进场要清点数量,并要求甲方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五、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只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保障效率。每天开工、收班都应清点人数,禁止酒后施工作业,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外脚手架没有经过安全员同意和批准,禁止私自拆除和变动,违者严处。

六、工程收尾管理

工程完工后,对施工面再次全面系统检查,经过甲方和监理验收,并对施工面积落实,和甲方核对确认。即时清点施工工具和剩余材料送回公司。 以上为我个人现场管理的一些实践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不足和失误,管理的不够完善,希望大家给我更多的指导和帮助,我将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不断的锻炼自己、积累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贡献自己有限的力量于公司无限的发展中。

推荐第8篇: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

1.作业目的

捍卫安全就是捍卫人权,就是捍卫项目上每个人的生存权。为每个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让他们能每天平平安安地回家。为此,本作业要求主办岗位从工程开工建设起,到场地出清竣工交付为止,始终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细化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管理为抓手,与监理单位一起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其应尽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主管岗位 项目经理:是保证甲方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责任人,也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公司内部考核责任人。

主办岗位 土建、设备工程师:兼任甲方的现场安全员职责,(公司应在岗前安排参加市级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对于规模巨大或施工难度高,工期紧迫的项目,项目经理可向总工程师申请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甚至安全工程师。 3.作业描述

3.1与中标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主办岗位起草,项目经理签署。协议应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建筑施工企业,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其中,实行施工总包的,督促总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事故预案处理方案,实施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界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发现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承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约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及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3.2 在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督促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进度、建设资金和施工安全等方面,代表甲方进行监督把关,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发现监理人员不按国家规定工程监理要求、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进行监理的,及时要求监理单位改正。

3.3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跟踪了解施工单位在各施工阶段安全作业的保证计划。现场有每周召开甲乙和监理三方协调例会制度的,应将安全生产列为第一议程。协调会无固定周期召开的,本主办岗位应参加并指令监理主持的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专题例会。并视工程施工进度和形势需要,会同工程监理有重点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落实安全作业的保护措施,确保有序的施工环境和良好的生活设施条件;发现不安全的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监理和甲方均有权责令局部甚至全面停工整顿。

3.4 在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及时申报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监督,并在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对于施工作业可能出现影响公共安全利益的情形,还应当在作业实施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批准手续。这些情形主要是: 3.4.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3.4.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3.4.3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3.4.5需要拆除大型建筑物或构筑物的; 3.4.6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3.4.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3.5 每月上旬填报《安全生产动态》,由项目经理签发,上报总工程师,详细报告上月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的情况。 3.6 安全事故处理:

3.6.1 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一般均为施工单位的责任。但如果开发单位在开工前没有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没有明确安全监理职责的;平时缺乏安全例会记录,安全巡视的整改报告;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甚至参与违章指挥;那末开发单位也要视失职程度承担一定的责任。

3.6.2 施工单位如有重伤或死亡事故发生,在场的任何甲方人员应立即通知本主办岗位和项目经理到场,协助施工单位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并作为重大安全事故以最快的方式(一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告)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公司主管报告,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建筑施工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所列程序逐级上报。

3.6.3 重大事故的书面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3.6.3.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3.6.3.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身份; 3.6.3.3 事故发生的估计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6.3.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 3.6.3.5 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其中3.6.3.3所述应以事故处理部门的意见为准,不能主观地妄下结论,以免误导。 3.6.4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本主办岗位应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贯彻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也就是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吸取事故教训不放过;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不放过。 3.6.5 事故处理完毕后,本主办岗位应将事故处理的经过,结论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编制专题报告,经项目经理签署上报总工程师。 4.作业的注意事项

甲方项目经理及其土建、设备工程师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4.1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提请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4.2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的费用。4.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施工安全巡视

1.作业目的

本作业是施工安全管理的的一项保障措施,通过安全巡视,动态地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使安全事故隐患和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得到察觉和纠正。 2.主管岗位 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对本作业的操作。

主办岗位 土建、设备工程师:坚持每天的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巡视。 3.作业描述

3.1施工安全巡视重点

3.1.1基础施工阶段:挖土机械作业安全;车辆交通安全;边坡防护安全;临时用电安全;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人工、机械、车辆交叉作业安全;截桩吊运安全等。尤其是基坑围护安全是基础施工阶段安全巡视的重点。

3.1.2结构施工阶段:是安全事故频率相对最高的阶段,需要特别注意:临时用电安全;临口洞边防护;作业面交叉及临边防护;模板和现场堆料防倒塌或高空坠落;楼面,防超载;拆模安全;清理木模防止朝天钉戳脚;脚手使用安全;机械使用安全。

3.1.3 装修施工阶段:室内多工种、多工序的立体交叉作业防护;防水和油漆施工时的防火、防毒;临电、照明及电动工具的使用安全和接地,漏电保护。

3.1.4 季节性施工巡视重点:雨季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大风吹落;高温季节防中暑、中毒、防疲劳作业;冬节施工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雨雪雾、安全用电。 3.2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事故隐患 3.2.1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扣,赤膊,穿拖鞋,在禁烟区抽烟; 3.2.2连续加班疲劳作业;

3.2.3操作人员没有上岗证件,甚至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班前不作安全交底;

3.2.4动火施工不申请动火证,单独操作没有专人看护,没有消防器具配备,火星溅落在易燃物品上;

3.2.5电线电缆乱拖乱拉,或直接悬挂在导电构件上,拖在地上甚至浸在水洼里;3.2.6断电检修时,电源箱不掛“正在检修线路,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3.2.7使用已淘汰和明令禁止使用的木工机具,倒顺开关,配电箱; 3.2.8地下室,楼梯间,井道等应该使用低压安全照明的区域使用常压电器; 3.2.9电动工具和器材的转动部件外露,没有防护罩具;

3.2.10各种用电器具的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缺少或失效;3.2.11不按规定布置消防器材,或器材过期失效;

3.2.12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混搭,随意拆卸脚手架、井字架的支撑或拉杆,浪风钢索松弛,引起脚手架、井字架的变形、倾斜、摇晃;

3.2.13拆卸脚手,模板和清理垃圾时,高空直接抛物;

3.2.14操作结束后,不做落手清工作,不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多余的材料;3.2.15高空单点吊物;

3.2.16单元出入口不搭双层防护架,脚手架底笆缺失或断裂,密网缺失或破损,安全网里堆满建筑垃圾;

3.2.17底坑、井道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没有专门设置的围栏、盖板和安全警戒标志;

3.2.18外墙落地窗、阳台、电梯井道等临边护栏缺损或不稳固;3.2.19人货两用梯在各楼层的防护门不随手关闭插牢; 3.2.20使用现场和储存场地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混放;

3.2.21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脚手扣件,吊索使用伪劣商品;

3.2.22生活区使用电炉、电壶、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3.2.23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生活开伙; 3.2.24食堂环境卫生脏乱差。 3.3督促安全事故隐患整改

3.3.1在操作现场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操作人员当场改正,并通知监理对当事人和相关的管理人执行处罚,处罚决定应在现场的布告栏内张贴公布;

3.3.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采取临时警戒措施,通知监理按登记、整改、检查和销项程序,作出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期间,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则责令停止作业;

3.3.3对带有普遍性和屡教不改的安全问题,本主办岗位应配合项目经理与监理和总包单位交涉,按合同约定追究其对安全职责不作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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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项目部兴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二标段

张林

2017.05.28 安全心得体会

一、方案先行,制度约束

安全工作是建筑施工的关键工作,在施工准备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前期工作策划中,需要认真审核图纸,实际考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这样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完好的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合理规划现场布局,充分利用现场资源,优化生产管理方针。在拥有一套完整的安全施工方案同时,还需要紧跟着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方案的有效实施。用制度去约束管理工作,可以使得管理工作态度更加坚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大家相互遵守,互相监督,充分调动全体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让大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方案与制度相互结合,才能使管理更加有效率,使安全工作有保障,让团队有信心,给企业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过程控制,人人有责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安全生产工作。在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权利讨论自己的工作业绩以及其他工作。每一项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对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把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工人上岗之前,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这样我们才可以针对性的对工人们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把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对于一些特殊工种,还需要对症下药,必须持证上岗,现场不是实习产地,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考核才能上岗,我们宁可不作为,也不能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每一名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对安全负责,安全责任状是针对每一个管理人员,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我们多一句提醒的话语,也许可以拯救所有人的生命财产。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临时用电的保护,机械运转的维护保养,交叉作业的穿插施工等等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我们必须时刻警惕,认真落实检查,不能玩忽职守,在安全的工作面前,不能有一丝马虎大意,我们经受不起灾难的打击,我们必须对现场每一位员工的生命负责,也是为每一个家庭的团圆担保。

三、节点控制,细部管理

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因此我们必须做好节点控制工作。每一次的开工检查,都会发现我们准备的还不全面;每一次的月度检查,都会检查到一些漏洞;每一次的季度检查,都会发现有些地方还是疏于防患;每一次的大风大雨后的检查,都会让我们对安全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每一次的复工大检查,都会让大家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规划。每一个细节的检查,都会让我们发现自己工作的不足,还需要继续努力,在实际施工现场发现问题,然后迅速去处理问题,不让工人受到伤害。只有不断发现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从点到面,认真去落实工作,这样我们才会发现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

四、定期总结,积累经验

每一项工作的完成,我们都需要认真去总结,积极去讨论,互相学习,把自己的深刻体会与大家共同分享,让自己在工作中充实,使枯燥的心里变得舒畅起来。每一次的认真总结,都会积累不少的工作经验,这样使得我们的人生阅历更加丰富。

推荐第10篇: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的绑扎 ,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露。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药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海中排放和倾倒,并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域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种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内,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

3、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期签证。

4、施工船舶德尔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起重船、驳船、交通船、运输船等,都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适航证书。

5、施工椽笔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6、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

7、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瞭望。

8、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VHF高频电话收听和对周围情况的观察了解。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

(二)、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交通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航区要求的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安全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

2、交通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有无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上应配有高频电话(VHF),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

4、船上应设有安全紧急通道,并将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

5、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

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荷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7、交通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串号救生衣,站在适当的位置,待船到位靠稳后栓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

9、乘坐交通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栓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

11、交通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4、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略天气时,交通船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

(三)施工船舶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船、拖轮、浮吊、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的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

6、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7、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9、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0、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及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安全,积极配合项目部安质部门,形成二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2、保持与地方政府和海事、气象等行政、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理、业主的定期联系和沟通,及时获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有关政策、法律和信息,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3、各施工船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准入——安全监察——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的全称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

安全准入。施工船舶投入作业前,应对船舶的有效证件、适航状况、资源配备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报请海事主管机关对施工船舶进行查验和审核。

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对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情况进行自检,并配和局指、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监察,包括安全设备和器材、消防、救生等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台账及有无违章事故记录等。每半年申请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定期组织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并根据水上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组织施工船舶单位开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应急预案演练。邀请海事、气象等各方面专家,对施工船舶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安全考核评估。项目部建立安全风险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评制度,对安全管理有成效者予以奖励,反之则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水上施工作业资格。施工船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隐患,则将该船舶列为重点监管船舶。被列为重点监管的船舶应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计划和整改结果报送监理、业主备案。

(四)设置安全作业区

1、为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前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置安全作业区,将施工船舶与无关船只相隔离是,使无关船只远离施工作业水域,防止其干扰施工作业船舶的作业。

2、安全作业区的施工作业船舶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水域专用图。

3、建立水上施工通信网。设立由甚高频(VHF)水上频道、集群电话组成的水上施工通讯网,确保船、岸联系畅通。

4、现场管理。施工期间应按海事主管机关要求配备警戒船,日夜维持安全作业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必要时向主管机关申请派出巡逻艇,加强施工区域的现场交通指挥,维持航行秩序。

四、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范措施

(一)防台措施

1、各施工作业队应根据项目部防台预案,积极做好防台应急工作,由于大胜关长江大桥施工船舶及辅助船舶数量过多,为避免挤占同一锚地,要求各施工船舶之间以及与其他船舶间注意相互协调、避让。

2、项目部及各施工作业队均应由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预报和船舶不同的抗风能力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3、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省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小型施工船舶进港避风;在接到发布的紧急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大型船舶进港避风。

4、施工船舶值守人员在接到台风预报消息后,应密切注意其行经路线,并根据本船抗风能力及预订避风地点的航行时间,确定避风的起航时间。

5、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应通过甚高频电话或对讲机随时检查施工船舶避风情况,并接受局指挥部及海事主管机关的查询。

6、施工船舶应根据预报风力、船舶抗风等级、风期长短,加固锚缆,绑扎易动物件,检查船机及救生设备,并加强值班,显示信号,昼夜保持通讯畅通。

7、避风船舶船员应保持昼夜值班,谁是检查本船安全情况,并及时与项目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8、台风警报解除后,各避风船应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大风风力预报和项目部指令,结合本船抗风等级,决定船舶返回施工区的时间。返航前向项目部报告,按规定分批有序进入作业区。防止因无序蜂拥造成船舶间的意外事故。

(二)防雾措施

1、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收听各地有关雾情的预报并做好记录。

2、锚泊船舶应昼夜派员值班。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通过VHF6频道发布本船动态报告。

3、航行船舶采用雾航措施。船长上驾驶台,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发布船位报告,加强瞭望,减速航行,以策安全。但视程小于500米时应择地抛锚防雾。

(三)防碍航物措施

1、项目部应定期向海事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航行通告、收听航行警告,掌握区域内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碍物的变化情况。

2、施工船舶船员应主动向当地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航行水域的各种障碍物情况。

3、施工船舶应按照指定的计划航线航行,航行中需不断测量实际船位,校正航线,以策安全。

4、施工船舶应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范围进行船舶作业,以避免发生船舶间锚链缠绕、碰撞等海损事故。

5、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严禁施工船舶进入和穿越其他施工作业区。

6、施工船舶在航行浅滩水域时应注意,如发现舵向较差、船机震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前进,待探明水深后再决定进、退避滩方案。同时在航行中加强瞭望,注意回避,以防触及水下障碍物。

7、施工船舶应按照项目部要求进行作业,并加强值班瞭望,谨慎航行。

8、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业主及有关部门申请设置禁航区。

9、项目部各施工作业点要对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间悬挂规定的信号,对已建平台,还应设置规定的灯标,以起到警示作用。

10、各施工船舶上应备妥堵漏器材并进行全员培训,以防不测。

五、防范大桥通航孔航道内沉船风险的对策措施

1、所有施工船舶应服从航运主管部门及警戒船的指挥,并随时注意收听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大桥两侧航行船舶情况通报,自觉遵照航运主管部门推荐的航道航行。

2、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安排大马力拖轮在施工水域值守发现险情可随时采取救助措施,以有效避免船舶在通航孔道内发生事故。

3、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立即救助遇险船员,安排船舶探摸,了解沉船的相关情况,并及时报请局指挥部尽快安排大型其中船打捞沉船。

(2)报请有关部门对沉船的通航孔道实施临时封航,并安排警戒船进行现场警戒,待沉船打捞起后再恢复通航。

(3)报请有关部门开辟临时航道,设置临时航道灯浮好航道改变的警示标志,并通过信号台定时发布航行安全信息,知道其他船舶安全航行。 (4)对整体打捞难度较大,则应报请有关部门实施解体清障打捞。

六、防范船舶间碰撞风险的对策措施

1、施工船舶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规定的施工作业区进行施工,每天定时向项目部及局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安全情况,通报作业区施工船舶分布及动态情况,禁止施工船舶随意调换作业区和随意穿越其他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将锚位抛出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不按计划施工。

2、除在施工安全作业区设置警戒灯浮和警戒船守护外,还要求施工船舶按规定在明显易见处显示相应的信号,尤其在锚链入水处显示灯光型号并用探照灯提示。另外,要求所有施工船舶在VHF6频道24小时值守。

3、对通过临时航道的大型船舶实施护航制度,保护大型船舶通过施工作业区的安全。

4、对未按推荐航道航行擅自进入安全作业区的船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现场警戒船,进行及时纠正。

5、需要调整安全作业区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海事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发布航行通告,并重新制定相关管理措施。

6、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迅速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尽量减少人员及财产的损失。

(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详细数据,组织人员协助参与海事调查。

(3)如果碰撞船舶沉没,则要报请有关部门打捞沉船,避免影响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和妨碍大桥施工。如整体打捞不成功则采用解体清障打捞。

七、防范船舶损坏管线风险的对策措施

1、各施工船舶在施工前应配备大胜关长江大桥专用图,掌握施工水域水下管线的具体走向。

2、对于施工点离管线较近又无法避开,应事先制定保护管线的安全措施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征求管线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抛设的锚缆与水下管线交叉不可避免,可在管线业主或维护单位的指导监督下,将锚缆离管线较远的地方,使施工时不至于走锚钩住水下管线。

3、禁止施工船舶在水下管线附近水域抛锚避风或停泊。

4、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施工船舶在管线附近水域施工时应严加防范,必要时全部停工撤离。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并向管线管理部门及业主报告尽快申请管线维修船进行维修,以减少损失,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八、防范人员坠水风险的对策措施

1、交通船舶必须符合水上航行安全要求,备妥救生工具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竹篙等救生器材。

2、水上施工作业及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着救生衣。符合高处作业条件的,还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系好安全带。

3、交通船必须按定员,不准超载。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船到位后,应待靠稳栓牢方可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就跳船。

4、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自觉入舱,不得站立和坐骑在船头、船尾和船帮上,遇有风浪时,船上乘坐人员不得来回走动。非本船驾驶人员严禁擅自操作。

5、施工人员应开展游泳培训,加强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6、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周边必须有栏杆和安全网等可靠地临边维护。

7、作业平台上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式防水灯,保证夜间足够的照明。

8、作业平台上应设置多条安全通道,以防不测时人员迅速疏散。

九、防止施工船舶、供油船舶污染水域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船舶、供油船舶在施工作业及运输过程中,发生漏油污染水域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制止漏油,并向项目部和海事部门报告。

2、对漏油船舶立即查找泄漏污染源,关闭阀门,封堵甲板出水孔(缝),并投放吸油毡、棉胎、木屑等吸附材料,收集泄漏油污。

3、迅速调集本项目其他施工船舶投入防污抢险,及时运送防污器材和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在海事人员的组织下,进行协调作战,以最低限度地减少油污泄漏。并做好防火准备工作。

4、对油污泄漏区域进行铺设围缆绳,投放吸油材料及消油剂,并及时回收泄漏的油污和已吸附的吸油材料,防止污染面积的扩展。

5、因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则应迅速控制当事船舶污染源,必要时应将泄漏船舶拖至岸边围清,并派潜水员封关油箱管道阀门。进行善后处理。

十、防范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污水污染水域的措施

1、在船舶上配备垃圾储集容器,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袋。对塑料制品(包括各种合成纤维缆绳、塑料垃圾袋等),禁止投入水域内。

2、对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采取粉碎处理的方法,将经过粉碎后粒径小于25mm的垃圾,运至距最近陆地3公里以外投弃;对无法粉碎处理的垃圾,定期请水上垃圾运输船进行清运至岸上指定位置倾倒。

3、在船上设置储集生活污水的集污舱柜,及可观察液位的装置,定期将储集的生活污水运至距最近陆地12公里以外排放。

4、在船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生活污水消毒后处理,运至距最近陆地4公里以外排放。

第11篇: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与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与特种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非起重类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挖掘机、凿岩机、推土机等非起重类大型机械设备,重点加强以下几个环节的管理:

4.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所持有的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持有单位应建立合约关系,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4.2非起重类大型机械设备持有单位根据规定应持有工程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手续,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同时向使用单位提供:

(1)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2)设备的产品合格证;

(3)设备经部门年检的合格证;

(4)设备操作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发放的有效操作证件;

(5)安全生产专项教育证明材料。

4.3机械设备进场后、施工前,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方应

对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大型机械设备,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

4.4使用单位必须查验设备操作人员相关证件是否有效,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特别是地下各类管线布置情况)。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明确发现事故隐患和施工后的应急处理措施。

4.5在进行挖掘作业时,使用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跟班

作业,进行现场监护,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关部门报告。

5、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指: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

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作为使用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环节的管理:

5.1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下列各类建筑起重机械

①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②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③未经检验或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④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⑤私自改变原有结构,与原品说明不符的;

⑥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2使用单位应对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收集备案

①向安装拆卸单位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基

础结构计算书、砼强度报告、钢筋质保资料等),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②审核租赁单位的营业执照、建筑超重机械的特种设备

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上述所有文件应提供原件,如提供的复印件经核查无误后必须盖有安装拆卸单位名称的红色印章;

③审核安装拆卸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

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及用工合同。上述的有文件应提供相关原件核对,备案的复印件必须盖有安装拆卸单位名称的红色印章;

④审核安装拆卸单位编制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⑤使用单位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⑥使用单位应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职工的安

全三级教育和施工前的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⑦使用单位应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

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⑧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使用单位应制定

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技术措施;

⑨使用单位应与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

签订合同。使用单位同时还应与安装拆卸单位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应双方签字盖章;

⑩建筑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合格证。

5.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的管理

①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由安装单位进行自检,自检

合格后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在提供给使用单位使用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②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原安装拆卸单

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单位负责对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凡自有建筑起重机械如使用单位无相关专业资质,使用单位必须委托专业资质单位负责安装、拆卸、维护和保养。所有建筑起重机械维护和保养记录要及时报送使用单位备案。

③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和顶升的,使用

单位应委托原安装拆卸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④使用单位应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⑤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

用。

⑥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司索人员和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施工升降机司机)等,必须取得由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⑦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要严格坚持“十不吊”规定,坚决杜绝“三违章”现象发生。

6、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和,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严禁投入使用。

7、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8、安全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9、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1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12篇: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期签证。

4、施工船舶的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起重船、驳船、交通船、运输船等,都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适航证书。

5、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6、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

7、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瞭望。

8、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VHF高频电话收听和对周围情况的观察了解。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

(二)、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交通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航区要求的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安全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

2、交通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上应配有高频电话(VHF),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

4、船上应设有安全紧急通道,并将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

5、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

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7、交通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站在适当位置,待船到位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9、乘坐交通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特别注意)

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

11、交通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交通船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

(三)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船、拖轮、浮吊、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4、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的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

6、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7、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9、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及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安全,积极配合项目部安质部门,形成二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2、保持与地方政府和海事、气象等行政、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理、业主的定期联系和沟通,及时获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有关政策、法律和信息,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3、各施工船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准入—安全监察—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的全程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

①安全准入。施工船舶投入作业前,应对船舶的有效证件、适航状况、资源配备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报请海事主管机关对施工船舶进行查验和审核。

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对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情况进行自检,并配合局指、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监察,包括安全设备和器材、消防、救生等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及有无违章事故记录等。每半年申请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③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定期组织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并根据水上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组织施工船舶单位开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应急预案演练。邀请海事、气象等各方面专家,对施工船舶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④ 安全考核评估。项目部建立安全风险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评制度,对安全管理有成效者予以奖励,反之则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水上施工作业资格。施工船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隐患,则将该船泊列为重点监管船舶。被列为重点监管的船舶应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计划和整改结果报送监理、业主备案。

(四)设置安全作业区

1、为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前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置安全作业区,将施工船舶与无关船只相隔离,使无关船只远离施工作业水域,防止其干扰施工作业船舶的作业。

2、安全作业区的施工作业船舶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水域专用图。

3、建立水上施工通信网。设立由甚高频(VHF)水上频道、集群电话组成的水上施工通讯网,确保船、岸联系畅通。

4、现场管理。施工期间应按海事主管机关要求配备警戒船,日夜维持安全作业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必要时向主管机关申请派出巡逻艇,加强施工区域的现场交通指挥,维持航行秩序。

四、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范措施

(一)防台措施

1、各施工作业队应根据项目部防台预案,积极做好防台应急工作,由于施工船舶及辅助船舶数量过多,为避免挤占同一锚地,要求各施工船舶之间以及与其他船舶间注意相互协调、避让。

2、项目部及各施工作业队均应由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预报和船舶不同的抗风能力提前作好防范准备。

3、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省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小型施工船舶进港避风;在接到发布的紧急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大型船舶进港避风。

4、施工船舶值守人员在接到台风预报消息后,应密切注意其行经路线,并根据本船抗风能力及预定避风地点的航行时间,确定避风的起航时间。

5、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应通过甚高频电话或对讲机随时检查施工船舶避风情况,并接受局指挥部及海事主管机关的查询。

6、施工船舶应根据预报风力、船舶抗风等级、风期长短,加固锚缆,绑扎易动物件,检查船机及救生设备,并加强值班,显示信号,昼夜保持通讯畅通。

7、避风船舶船员应保持昼夜值班,随时检查本船安全情况,并及时与项目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8、台风警报解除后,各避风船应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大风风力预报和项目部指令,结合本船抗风等级,决定船舶返回施工区的时间。返航前向项目部报告,按规定分批有序进入作业区。防止因无序蜂拥造成船舶间的意外事故。

(二)防雾措施

1、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收听各地有关雾情的预报并做好记录。

2、锚泊船舶应昼夜派员值班。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通过VHF6频道发布本船动态报告。

3、航行船舶采用雾航措施。船长上驾驶台,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发布船位报告,加强瞭望,减速航行,以策安全。但视程小于500米时应择地抛锚防雾。

(三)防碍航物措施

1、项目部应定期向海事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航行通告、收听航行警告,掌握区域内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碍物的变化情况。

2、施工船舶船员应主动向当地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航行水域的各种障碍物情况。

3、施工船舶应按照指定的计划航线航行,航行中需不断测量实际船位,校正航线,以策安全。

4、施工船舶应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范围进行船舶作业,以避免发生船舶间锚链缠绕、碰撞等海损事故。

5、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严禁施工船舶进入和穿越其他施工作业区。

6、施工船舶在航行浅滩水域时应注意,如发现舵向较差、船机震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前进,待探明水深后再决定进、退避滩方案。同时在航行中加强瞭望,注意回避,以防触及水下障碍物。

7、施工船舶应按照项目部要求进行作业,并加强值班瞭望,谨慎航行。

8、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业主及有关部门申请设置禁航区。

9、项目部各施工作业点要对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间悬挂规定的信号,对已建平台,还应设置规定的灯标,以起到警示作用。

10、各施工船舶上应备妥堵漏器材并进行全员培训,以防不测。

第13篇: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检维修施工安全作业程序

1 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员工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方在各单位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规定所称检维修是指生产装置大检修、中、小修以及装置开停工等。中、小修主要包括:生产系统检修、设备检修、日常维修和抢修等作业。 3 管理职责

3.1 设备动力部是公司检维修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检维修的组织与领导。

3.2 生产技术岗位是装置停开车的协调管理部门,负责检修前后工艺处理和置换的确认管理。

3.3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检维修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检维修施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监督。 3.4 公司所属装置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防火)监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中、小修安全管理

4.1.1 装置停车生产技术岗位统一指挥。装置停工应制定安全停工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停车安全,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检修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 4.1.1.1 停工方案主要内容; 4.1.1.2 停工范围和停工程序;

4.1.1.3 各种物料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4.1.1.4 工艺处理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1.1.5 制定盲板图表。

4.1.2 中、小修施工作业前的准备

4.1.2.1 检维修作业前生产装置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安全检修组织机构,明确检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生产装置和施工单位要安排好安全监护人员; 4.1.2.2 施工单位应与禾友化工有限公司签署《检维修安全协议》,检修施工人员还须接受我公司的安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特殊工种作业证,未经教育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2.3 生产装置应向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1.2.4 施工单位应配齐检维修作业所使用的工、机具,并逐个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机具不准使用。要根据检维修特点备好安全带、防毒面具及灭火器材等; 4.1.2.5 检维修作业前,生产装置要对检维修的装置、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处理; 4.1.2.6 切断电源和联锁,注意清除油污,物料按规定退出装置区;

4.1.2.7 对输送、储存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按规定进行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加堵盲板,使之与相关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

4.1.2.8 在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的盲板处挂上警示牌;

4.1.2.9 装置内的地沟、电缆沟、工业排水沟、阴井、地漏等要有效封闭; 4.1.2.10 检修设备、管线的清洗与置换

4.1.2.10.1蒸汽、有毒或易燃物质的管线要同设备断开、或按规定堵加盲板;

4.1.2.10.2 设备、管线检修前需彻底清洗置换、分析合格。有毒物质不准超过装置空气中有害物质允许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含量不准超过安全动火允许浓度; 4.1.2.10.3 检修施工现场的易燃物质要清除干净。 4.1.2.11 检修设备、装置的交接

4.1.2.11.1 设备动力部主持,以生产装置为一方,以检修单位为另一方进行检修设备、装置的交接,安全环保部进行监督;

4.1.2.11.2 设备、装置交接,需填写交接书,交接书包括下列注意内容: a)整个设备、装置清洗、置换情况,及取样分析数据; b)所有加堵盲板位置,主要阀门、水封状态; c)贮存危险物料的部位及数量。

4.1.2.11.3 交接双方根据交接书所填内容到现场共同确认,确认后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然后开始检修。

4.1.2.11.4 交方交出的设备或装置,需达到安全检修的条件。

4.1.2.11.5 检修施工单位检修结束,交回生产装置的设备或装置,需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4.1.2.12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要与装置进行现场交接并在检维修交接书中签字;

4.1.2.13 检维修施工前,必须办理相关的票、证、书,在办理票、证、书时必须对检维修施工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安全措施的要求等进行确认,各种票、证、书、表必须认真工整填写、严格审批。

4.1.3 大检修任务书、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的审批与使用

4.1.3.1 大检修任务书由检修设备所在装置设备工程师填写,安全员会签,装置经理审核,安全环保部、设备动力部提出审核意见,设备动力部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下达检修单位。

4.1.3.2 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由检修设备所在单位设备工程师填写后交检修单位。 4.1.3.3 检修前作业负责人要检查大检修任务书、检(维)修作业工作票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安全(防火)措施是否详尽、具体、落实,危险检修项目是否有方案。

4.1.3.4 大检修任务书或检(维)修作业工作票,检修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1.3.5 大检修任务书、检(维)修作业工作票使用期满,而检修任务未完时,检修负责人应在期满前一天持原大检修任务书、检(维)修作业工作票按原程序办理延期手续。 4.1.4 中、小修作业的一般安全(防火)要求

4.1.4.1 进入检维修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4.1.4.2 严格执行各类票证书制度,工业用火、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都要办理相关的票证书,票证书要认真填写,措施详尽。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1.4.3 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计划,报作业场所所在装置批准。危险性大的检维修项目要实行风险管理,制定风险削减措施。

4.1.4.4 对装置内不检修的设备,要采取好安全措施,要设有明显标志。

4.1.4.5 检修现场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料,停车时排出的易燃、可燃物料装桶后,要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1.4.6 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要接受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员管理。

4.1.4.7 检修施工单位检修结束,交回生产单位的设备或装置,需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4.1.4.8 盲板拆装要有专人负责,要将拆装时间、部位、数量、拆装人员姓名记入盲板拆装记录,并绘制盲板图以备检查。 4.2 大检修安全管理 4.2.1 大检修的组织

4.2.1.1 凡是大检修项目,均应由项目所在单位提出检修申请,报公司生产技术岗位后,按

安全检修要求成立大检修指挥部,办理各种许可证后方可动工。

4.2.1.2 凡参加大检修的各单位应成立有专职安全人员参加的大检修指挥部,对本单位大检修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4.2.1.3 大检修指挥部应编制和审核大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内容和人员分工,使各项目负责人充分了解项目细节和施工要领。

4.2.1.4 大检修指挥部应确定各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明确项目的安全负责人与公司或装置的专职安全人员的职责分工及相互联系程序。

4.2.1.5 大检修指挥部的办公室应有施工计划进度表、人员分工表、联络配合程序、安全人员网络图及大检修项目主要安全事项及措施。

4.2.1.6 对多单位、多工种联合作业的化工装置检修,应建立联合指挥部,并明确检修中的安全总负责人、有关安全事项,由总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2.1.7 所有的大检修项目,除应执行国家及公司现有的安全规定外,还应针对具体检修作业的内容、范围提出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临时安全检修规定。明确检修作业程序、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工作。

4.2.1.8 施工单位应按检修内容进行检修项目的风险评价,制定安全(防火)施工方案,并经大检修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检修作业。 4.2.2 大检修作业前的准备

4.2.2.1 大检修前,检修单位应根据检修项目、内容和要求,准备好施工机具、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检测仪器,并指派专人负责。提前校对好测爆仪,并用检修中可能遇到的易燃易爆介质,对测爆仪进行检验及标定。

4.2.2.2 检修前,对通过现场的管沟、阴井和地漏等,要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

4.2.2.3 检修前,各单位应对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使参加大检修的各类人员熟知组织领导班子和各级安全负责人名单、安全制度、规定及注意事项,明确检修项目、内容、计划、进度、作业程序、检修质量和安全标准、工作范围、区域划分、联络方法及危险工程紧急情况处理等。

4.2.2.4 装置的停车、置换、清洗和隔离应指定专责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上下工序的联系工作。对停车后装置及设备内清出的可燃物料,应及时组织力量运到装置外安全地带,严禁在装置区内储存。

4.2.2.5 装置停车经置换、中和、清洗、吹扫,并分析合格后,装置与检修单位应正式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交付检修。

4.2.2.6 上述准备工作就绪后,大检修指挥部的安全(防火)负责人应组织各级安全(防火)人员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大检修的安全(防火)准备工作进行最后一次检查和确认,确保检修项目的安全(防火)措施已落到实处。重点是安全(防火)施工方案、隔断措施、动火分析及有否物料贮存,并确定动火等级。 4.2.3 大检修作业中的安全(防火)要点

大检修的动火作业,除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4.2.3.1 装置的大检修首次动火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项目,应由公司和装置的主管领导、检修单位的领导及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共同到现场确认动火条件,监视动火的实施。 4.2.3.2 在同一动火部位有几个焊工同时作业时,允许办理一个动火证,但每一个动火人都必须在动火证上逐一签字。

4.2.3.3 一个看火人在一个位置上能够很清楚地监视几个动火点,允许一个人担当几个动火点的看火人,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动火点。

4.2.3.4 对虽然停车,但仍存有可燃物料的作业现场,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它安全地带进行动火作业时,一般不应在现场进行动火,应尽量减少特殊危险动火。

4.2.3.5 需动火的部位与其它生产系统应有可靠的隔离措施。尤其动火点与尚存有可燃物料的系统和罐区的隔离,宜采用拆除一段联系管段的措施。

4.2.3.6 高空焊接作业时,下面的木脚手架应采用非燃材料遮盖,在操作部位下方每层都应设看火人。

4.2.3.7 同一地点同时使用电、气焊时,电焊导线不应与气焊胶管敷设在一起。不应用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生产设备或与其相联系的金属构件作为电焊接地线。

4.2.3.8 大检修期间应对所有消防安全装置、自动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全联锁系统、安全阀、爆破板、阻火器等同时进行检查、维护和检验。 4.2.4 大检修的验收

4.2.4.1 大检修结束之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防火)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清点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于设备和管道内;测厚、探伤等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并全部结束;设备的防护装置以及因检修而拆除的盖板、栅栏等是否按要求安装和恢复;安全消防设施是否投用;检修现场是否已清理干净。 4.2.4.2 试车前应检查核实以下项目: 4.2.4.2.1 盲板是否按要求抽去或堵上;

4.2.4.2.2 各阀门是否按规定打压、灵活完好,并符合试车前开或关的要求; 4.2.4.2.3 工艺设备和管线是否分段进行了打压和气密性试验,并符合要求; 4.2.4.2.4 全部管道和仪表是否复位;

4.2.4.2.5 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是否恢复、完整; 4.2.4.2.6 转动部件手盘车是否正常;

4.2.4.2.7 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4.2.4.2.8 所有安全附件、仪表、信号装置是否齐全、好用、灵敏可靠; 4.2.4.2.9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4.2.4.2.10 安全水封、隔油池等是否已经充水。

4.2.4.3 上述工作结束以后,大检修指挥部应指派专人组织检修人员和生产人员进行交接、验收和试车。根据规程要求分别进行耐压试验、气密试验、调整、负荷试车和验收工作。 4.2.4.4 试车后,应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正式移交装置,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及检测报告一并交付装置。

4.2.4.5 验收手续办完后,在正式投产前,应拆除临时电源,检修用临时挡火墙、安全界标、栅栏以及检修用的各种临时措施,除去阴沟上封闭物,检查坑道排水和清水状况,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有妨碍运转操作或高温设备附近有无竹、木脚手架等可燃物品。并按开车要求进行清扫、置换、分析合格后,正式进入开车程序。 4.3 一般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3.1 焊接的一般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3.1.1 雨天不准露天进行电焊作业。在潮湿的地沟、金属构架上进行焊接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并有防触电措施。

4.3.1.2 电焊机的零线、接地线和焊接工作回线均不准搭在其它设备装置上,也不准接在管线、仪表保护套管及设备上。

焊接、切割密闭空心件时,必须留有排气孔。 4.3.1.4 不准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4.3.1.5 不准用明火检查气瓶漏气。减压阀冻结,要用温水解冻不得用火烤。 4.3.1.6 乙炔、氧气带要严密不漏,接头处要把牢。 4.3.2 电焊机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3.2.1 电焊机要放在干燥处,雨天要有防雨措施。

4.3.2.2 各电焊机之间、焊机与墙之间,均应留有不小于1米的空道。 4.3.3 电焊把线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3.3.1 电焊把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线且绝缘良好,无破损。如有破损需用胶布缠好。 4.3.3.2 不准将把线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上。 4.3.3.3 把线不准沾油,沾油必须清理干净。 4.3.4 氧气瓶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3.4.1 氧气瓶不准靠近热源,夏季要有防晒措施。不准接触油脂,与明火应保持不小于10米距离。

4.3.4.2 瓶中氧气不准用尽,需保留用5公斤的余压。气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4.3.4.3 氧气瓶不准与可燃气体放在一起。搬运时,应防止撞击。 4.3.5 乙炔气瓶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3.5.1 使用、运输、储存乙炔气瓶时,其环境温度不准超过40℃。

4.3.5.2 不准敲打、撞击气瓶,不准靠近火源和电气设备存放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4.3.5.3 乙炔气瓶不准倒置,不能同氧气瓶混放运输。 4.3.6 设备内动火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3.6.1 需进行内部动火作业的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管道进行可靠隔离,绝对禁止其它系统的介质进入检修设备。

4.3.6.2 凡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进入前必须用空气置换出惰性气体,并测定设备内的氧含量,一般在18%—21%(V)之间时方可进入,富氧环境下不得超过23.5%。

4.3.6.3 附有搅拌等机械装置的设备,在进入前应把传动皮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源断开并上锁,使其在检修过程中不能启动,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3.6.4 设备内动火作业时,一般应指派两人在设备外部进行监护,监护人应熟悉检修设备的操作情况,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特性;监护人员应位于能经常看见设备内作业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向设备内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准从事其它工作,更不得擅离岗位。

4.3.6.5 设备内作业的电动工具及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干燥设备内电压应≤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性好的金属设备内电压≤12V,若存在易燃易爆介质时,应符合防爆要求。 4.3.6.6 作业前应根据设备容积和形状,作业危险性大小和介质的性质,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3.7 物料罐带料动火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3.7.1 应使动火点位于料面以下;

4.3.7.2 补焊前应测定壁厚,补焊处的壁厚应满足焊接时不被烧穿的要求(一般应≥3mm),根据测得的壁厚确定焊接时的电流值,防止因电流过大烧穿被焊处,造成跑油着火。电焊机接地点应尽量接近动焊点;

4.3.7.3 若罐存在裂缝,动火前应用石棉绳将裂缝塞严,外面再用钢板补焊; 4.3.7.4 动焊时贮罐应打开人孔,接通大气;

4.3.7.5 应选用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护,必要时可请专业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4.3.8 物料管线带料动火应符合下列要求:

4.3.8.1 测定补焊处管壁厚度,决定补焊电流及补焊方案,防止烧穿; 4.3.8.2 清理周围环境,清除一切可燃物;

4.3.8.3 与动火临近的管道应做好防火及隔热措施; 4.3.8.4 降低管道内油品压力(始终保持微正压),但应保持管道内油品流动; 4.3.8.5 用钻和石棉绳等堵塞漏处,然后打卡子进行补焊;

4.3.8.6 对泄漏周围的空气要进行分析,符合动火要求后方可动火;

4.3.8.7 焊接作业应由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担任,施焊要稳、准、快,焊接顺序应先下后上,焊点应对称;

4.3.8.8 高压油管焊接,应降压后打卡子焊接。

4.3.9 低压设备、管道的带气动火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3.9.1 做好组织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关键岗位要有专人操作;

4.3.9.2 对设备和管道内的氧含量要严格控制,必须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得超过0.5%; 4.3.9.3 保持系统稳定的微正压;

4.3.9.4 测定壁厚,根据壁厚设定电焊机的电流值;

4.3.9.5 分析补焊点周围可燃气体的浓度,当被测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比);爆炸下限小于4%的可燃气体,其浓度应小于0.2%(体积百分比)方可动火;

4.3.9.6 焊气柜时,应将烧焊点位于水槽水面下1米左右。 4.3.10 抽堵盲板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0.1 对需要检修装置和设备,应加堵盲板进行可靠隔离;

4.3.10.2 抽堵盲板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审批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和检查落实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作业前安全负责人应带领操作人员查看现场,并交待作业程序和安全(防火)注意事项;

4.3.10.3 盲板的制作应根据阀门或管道的口径,同时要考虑能够承受管路工作压力;当管道内为易燃易爆介质时,制作盲板不得使用破裂时能产生火花的材料;盲板应有较大的突耳,并涂上特殊的颜色,使插上的盲板显而易见;

4.3.10.4 介质为易燃易爆介质时,抽堵盲板作业点周围25米范围内不准用火;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巡回检查,必要时应停止下风侧的其它工作;与作业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当在室内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开窗或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通风设备强制通风;采用行灯照明时,则必须采用电压小于36伏的防爆灯;

4.3.10.5 抽堵盲板前应仔细检查系统内压力是否已经下降,余液是否排净;一般要求管道内介质温度小于60℃,介质压力煤气类小于1.96KPa,若温度、压力超过上述规定时,应有特殊的安全措施,并办理特殊的审批手续;对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时,卸压后应保持系统正压,以防止空气吸入系统;

4.3.10.6 抽堵可燃气体盲板时,应使用防爆工具,若必须使用铁制工具时,应在接触平面上涂以石墨、黄油等不产生火花的介质;抽堵盲板时应配带好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应站在上风侧;抽堵盲板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特别是火灾危险性大的作业,要求作业现场必须有两名以上专业人员及消防车辆、医务人员实施现场监护;抽堵盲板连续作业时间一般应控制在半小时之内,否则应更换作业人员;

4.3.10.7 抽堵盲板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登记与核查工作,加堵盲板要记录时间、地点、作业人姓名、数量;抽去盲板时也应一一记录,并对照抽堵盲板方案进行复查,防止漏堵或漏抽。

4.3.11 其它工业用火、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动土作业等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4.3.12 检修现场清理的安全要求 4.3.12.1 清理工作要自上而下进行。

4.3.12.2 清理物品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掷,必要时须设警戒区,由专人监护。 4.3.12.3 设备内部清理要干净,不能留任何杂物。

4.3.12.4 用水清理地面、设备时,不准将水溅到电气设备上。

4.3.12.5 清理腐蚀性介质时,不要溅到其它设备上。 4.3.12.6 清理设备的污水,不准排入生活下水管线。

4.3.12.7 检修结束,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管线复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4 装置开工安全(防火)管理

4.4.1 装置开工要制定开工方案,开工方案应包括安全(防火)措施。

4.4.2 装置开工应严格执行开工方案,统一调度,检修单位应对其检修项目安排“保运”人员,及时处理故障,保证正常运行。

4.4.3 装置开工正常后,要组织人员全面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

第14篇:通信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机房施工作业安全承诺书

致:

为确保贵行安全生产无故障,现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我方特此承诺以下内容:

一、本安全承诺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承诺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设备(网络、服务器)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三、施工方的责任与权利

1、施工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

2、施工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施工方负责。

3、施工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施工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施工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施工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

情况和注意事项。

8、施工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9、施工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施工方停工。施工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1、施工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施工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施工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施工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承诺人:(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15篇:通信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致:

为确保贵行安全生产无故障,现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我方特此协议以下内容:

一、本安全承诺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承诺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设备(网络、服务器)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三、施工方的责任与权利

1、施工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

2、施工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施工方负责。

3、施工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施工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施工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施工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

情况和注意事项。

8、施工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9、施工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施工方停工。施工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1、施工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施工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施工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施工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协议人:(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16篇:吊装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吊装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有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4、吊装时,整个现场由总指挥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并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清理,清除障碍物,以利操作。

6、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

7、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季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8、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要远离钢丝绳,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或设有保护架,电焊线与钢丝绳交叉时应隔开,严禁接触。

9、缆风绳跨过公路时,距离路面高度不得低于5米,以免阻碍车辆通行。

10、在吊装施工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天气情况,一般不得在雨雪天、露天或夜间工作,如必须进行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

施,同时经领导批准,严禁在风力大于六级时吊装,大型设备不得在风力大于五级时吊装。

11、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利用构筑物系结索具时,必须经过验算,能够安全承受且经批准后才能使用。同时要加垫保护层,以保证构筑物和索具不致磨损,但对下列构筑物不得使用: (1)输电塔及电线杆;

(2)生产运行中的设备及管道支架; (3)树林;

(4)不符合使用要求或吨位不明的地锚。

12、吊装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其检查内容为:

(1)施工机索具的配置与方案是否一致;

(2)隐蔽工程是否有自检,互检记录;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的位置(指预埋螺栓)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与设备裙座或底座螺孔是否相符;

(4)基础周围的土方是否回填夯实;

(5)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6)待吊装的设备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7)施工用电是否能够保证供给;

(8)了解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以及天气情况;

(9)其它的准备工作如保卫、救护、生活供应、接待等是否落实。经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可下达起吊命令,施工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后,仍须再对本岗位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时,方可待命操作,如需隔日起吊,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卫。

13、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

14、在起吊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

15、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有人随同吊物升降,如特殊情况下确需随同时,应采取可的靠安全措施,并须经领导批准;

16、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指挥和操作人员均需佩戴标记,无标记者一律不得入内;

17、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18、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大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目前,大模板施工已成为高层和超高层剪力墙结构工业化施工的主导方法,由于大模板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稍有疏忽,便会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因此,大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将大模板堆放、吊装、支设、拆除及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每一步骤,每一细节进行具有时效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熟悉大模板构造,杜绝安全隐患 大模板按其结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整体式、拼装式和模数式等,每种均由模板、支撑系统及操作平台组成。施工前,首先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配板图进行模板设计,力求模板拼装和拆除的方便性,支撑的牢固性,同时保持较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整体拼装后的平整度。并且,须对主要项目进行验算:①混凝土浇筑时的侧向张力;②穿墙螺栓的抗拉强度;③模板弹性模量的侧向变形和整体稳定性;④大模板的自重荷载及起吊、起装时对节点及支承点的强度、刚度要求。 1.1大模板吊环 大模板吊环的构造形式因模板形式也不尽相同。拼装式大模板使用组装式吊环,整体式大模板的吊环直接焊在模板上。但无论何种吊环,设计时均应按吊环受力状况进行强度设计,并留有足够的安全储备。整体式大模板吊环的位置、数量、安装方法和焊缝长度均须满足设计要求,拼装式吊环的连接螺栓型号及双螺母紧固,也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环、若发现螺母松动或其被吊环碰撞而损坏时,应立即紧固或更换。 1.2大模板斜支撑的地脚螺栓 施工过程中大模板经多次起吊和落地,由于未能轻吊轻放,地脚螺栓中的螺母在多次反复冲击下焊缝可能会开裂。堆放时一旦受外界荷载干扰,螺母脱落,致使大模板倾覆。因而设计时增加双面护板,延长焊缝,使用中尽量避免着地时冲撞地脚螺栓。 1.3大模板外挂三角架 1.3.1外挂三角架是大模板工艺的配套技术的产品。外挂架的挂钩是主要受力构件,其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外挂架提升时,检查挂钩外伸悬臂是否过大,安装时检查外挂架是否在冲击力作用下发生挂钩弯曲变形。 1.3.2大模板起落时,应注意平衡,模板就位时应避免冲撞外挂架,模板提升时应注意不要剐碰与外挂架连在一起的外围护架及安全网。 1.3.3施工时,外挂架上只允许放置操作工具,工人使工具、模板零件应放在工具袋内,以免坠落伤人。严禁堆放施工材料,并避免多名操作人员集中在一处。 1.3.4外墙洞中处应该按要求设置附着,防止在风载作用下外挂架摆动和内倾。 1.3.5外挂架安装时,墙体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7.5MPa,尤其在冬期施工,混凝土强度增长慢,外挂架 不宜提升过早。 1.4整体提升电梯井筒模的底模 整体提升电梯井筒模座落在底模上,底模又依靠钢爬梁或在下一层筒壁预留孔洞安装穿墙螺栓而托起。提升底模时,应检查底模与井筒壁四周的间隙,底模就位后须按施工图在底模四周用楔顶紧,防止小范围水平位移或晃动。并经常检查、清理底模,避免底模重心失稳。 2.大模板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2.1大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模板设计和工序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做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吊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有效,并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 2.2合模时,先将房间四角的角模安装到位,并将角模上口用8<sup>#</sup>铅丝固定在剪力墙的暗柱钢筋上,以防角模因入模碰撞而倒落。 2.3将一个施工流水段的正号大模板吊至安装位置,初步就位后用撬棍按照墙体位置线,调整大模板位置,对称调整大模板的一对地脚螺栓,使其地面位置偏差符合规范要求。再安装反号大模板,校正垂直

后,用穿墙螺栓将正反两块大模板锁紧。大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4外墙大模板作业高度在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要按照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在外挂三角架上设置防护栏杆,搭设水平兜网并满挂密目网。内墙大模板设置操作平台,其外侧设置栏杆和安全网。 2.5大模板安装完毕,由施工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对模板工程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施工班组应逐条整改,报请施工负责人复检,确保模板工程符合混凝土质量要求及施工安全要求后,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6混凝土浇筑时,应设专人观察模板及支撑系统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排除险情,并经现场施工负责人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2.7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大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五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大模板拼装及吊装作业。 2.8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 3.大模板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3.1在混凝土强度能够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 3.2拆模时严禁猛撬、硬砸,拆模若间歇停止,则须将拆下的模板首先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堆放在施工层上,更不得留下松动的模板。 3.3拆模起吊前,应复查穿墙螺栓是否全部拆净,模板与墙体是否完全脱离,并清除大模板操作平台上的杂物,检查模板是否有勾挂兜绊的地方,指挥塔吊至被拆除的模板正上方,将大模板吊出。 3.4在斜支撑的大模板应面对面堆放,自稳角为75°~80°无斜支撑的大模板应在现场搭设脚手架,将模板放入架子内,不得倚靠在其它模板或构件,以免下脚滑移、倾倒。 3.5大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采取排水措施,并加设满足地面承载力要求的垫块;对湿陷性黄土,须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须有防冻融措施;确保大模板堆放相对稳定。 3.6大模板拆装区周围应设置栏杆,并挂有明显的标志牌,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第17篇: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养护总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养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日常养护、维修施工、除雪防滑、绿化等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行为,保障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养护公司道路日常养护、维修施工、除雪防滑、绿化等养护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 总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是全公司安全管理最高职能机构,除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隐患整改工作外,并负责对事故结果做出处理决定。

第四条 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坚持“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各基层单位(各养护分公司、桥梁维修队、作业组)应加强日常养护、维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依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养护分公司、桥梁维修队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小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辖区内的安全教育、监督、隐患整改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检查、监督。安全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体干部职工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 安全宣传及教育

第六条 对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警钟常鸣。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就是效益”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 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制度,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总公司每月召开二次安全例会,分公司每周召开一次。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力度。

第八条 参加养护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特殊要求的工种,应经专业培训获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操作。

第九条 各分公司要在明显位臵书写永久性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在明显位臵悬挂标准的安全旗。

第三章 养护施工作业的种类

第十条 公路养护作业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修路面病害所进行的施工作业; (二)桥涵维修、改建、加固工程;

(三)公路其他构造物如挡土墙、护岸、护坡、石笼、边沟等砌筑工程施工与维修;

(四)沿线设施、安保工程、交通标志安装和维修作业;(五)路基整形、路面保洁,桥涵、边沟清淤; (六)公路除雪防滑,水毁抢修,绿化作业; (七)其他涉及已建成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 第十一条 养护施工作业的种类,按占用路面时间长短分为: (一)移动性作业:作业地点不断变化,作业范围不超过1个车道,如路面保洁、公路除雪、防滑作业、绿化栽培、浇灌、修剪及桥梁、路面检测作业等;

(二)临时性作业:施工地点相对固定,作业时导致路面全幅封闭、半幅封闭或间歇通行,国省干线不超过5个小时以及县级公路不超过12小时,如抢险保通、安保工程和沿线设施修复、公路平交道口路病害处理等;

(三)固定式作业:施工地点相对固定,作业时导致路面全幅封闭、半幅封闭或间歇通行,国省干线超过5个小时以及县级公路超过12小时,如整段大面积路面病害处理、桥涵维修改建等。

第四章 养护施工作业的申请与审批

第十二条 固定式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总公司提交审批方案,由段法规股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5日后才能实施,突发事件可先实施抢险保通,然后在48小时内上报法规股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特殊的临时性作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也应上报,以便取得路政或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疏导指挥现场交通。

第五章 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公路日常养护、维修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路面维修施工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臵相关的渠化装臵和标志,并设专人维持交通;

(二)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维修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三)在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抢险)作业时,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四)公路进行绿化带的栽培、浇灌、修剪时,要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臵相关的渠化装臵和标志,并设专人维持交通,移动浇灌设备前后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或绑扎红色示警旗。

第十五条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设:

(一)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组成,其布设必须按国家《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规定执行。

(二)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摆放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臵,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恢复正常交通。

(三)养护作业区域的安全设施一旦设臵,在未完成作业之前,任何人不能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设臵、扩大或缩小作业控制区范围,应用清楚和确定的方法引导车辆驾驶员以及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区域,所有安全设施要处于清晰可见和良好的状态,确保养护施工作业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注意留存现场整体和局部安全设施照片资料,照片要带有必要的参照物,能清晰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和安全设施所指示的内容。

第十六条 日常养护、维修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应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注重安全教育,组织安全培训;

(二)特殊作业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三)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责任人,负责对现场实施安全管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四)养护维修施工人员在作业区必须统一着桔红色安全标志服(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等;

(五)养护维修施工人员必须在施工作业区内活动,不得擅离作业控制区,不得随意横跨、穿行开放交通的半幅公路;

(六)日常养护作业人员统一着桔红色安全标志服(套装),路面作业时面向来车方向,及时避让异常行驶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七)日常养护、维修施工向路外撮铲养护和施工废弃物时,要注意观察过往车辆和行人;

(八)严禁在道路两侧燃烧杂草杂物,对容易被风吹动刮飞杂物一律采取掩埋处理;(九)交通量较大的路线尽量采用清扫设备进行清扫,作业设备要遵守交通规则,并设臵明显的移动作业标志;

(十)日常养护、维修施工人员必须驾乘符合法律规定的交通工具,禁止在路上拦截、搭乘其他过往车辆;

(十一)禁止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行路面清扫、绿化养护及道路检测;

(十二)任何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三)绝对禁止认知能力有缺陷、思想意识不健康、有突发疾病隐患的人员参与道路养护施工作业。第十七条 养护作业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一)为确保养护作业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安全,养护作业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养护作业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车身应统一喷涂醒目黄色规定图案作为安全示警标识;

2、养护作业运输车辆、施工机械驾驶室顶部明显处应设臵黄色示警灯,对于特殊车辆(驾驶室高度不足),应在其最高部位顶部明显处设臵,且在车箱板尾部最高处增设黄色示警灯;

3、对于配备车箱板的养护作业车辆要在后车箱板悬挂移动性施工作业标志,车箱高栏处悬挂施工指示标志(自卸车除外);对于没有车箱板且发动机后臵的施工机械,要在其发动机后盖外侧悬挂施工作业标志或车身绑扎红色示警旗;

4、施工作业标志、红色示警旗及施工指示标志尺寸、样式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规定执行;

5、对于临时性雇用的养护作业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应按有关规定作如下安排: a、雇用时间超过15天粘贴反光膜或粉刷油漆,b、雇用少于15天的悬挂施工作业标志,或配臵施工作业标志灯(黄色示警灯或爆闪灯)。

(二)养护作业的所有机械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统一管理,统一调派,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操作技能。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禁止疲劳、饮酒或醉酒等违规驾驶; (三)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三检制”: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四)路面维修施工期间,施工车辆须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警示灯(在作业区内作业除外);

(五)施工运输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六)养护作业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应在作业区内指定地点停放;(七)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他过往车辆;

(八)禁止其他社会车辆进入、停靠施工作业区。第十八条 施工作业区安全管理:

(一)材料、机具、设备等施工物品摆放停放要在作业区内,整齐有序;

(二)维修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弃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三)施工作业区内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吊杆、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四)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以下设施进行渠化交通:锥形交通路标,布设间距宜为10—20米,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同时在施工路段起始端、终止端50米范围内要采取大密度设臵安全锥筒方式。也可采用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防撞桶(墙)以及其它征得路政、交警部门同意的安全隔离方式;

(五)作业区应为施工运输车辆提供安全的进、出口,进出口处应设专人负责,须着反光标志的桔黄色背心,手持红、绿旗指挥施工车辆从指定的出入口安全出入;

(六)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现场保证至少两人进行值守,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夜间安全维护,确保正常交通通行秩序;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4、保障通信渠道,确保联络畅通;

(七)进行山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在视距条件较差、路线弯道较急、坡度较大路段,要做好交通指挥,作业区的布臵应考虑弯道及纵坡的影响适当增加安全防护措施;

(八)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在作业区上游10米-50米处布设防冲撞装臵。

第十九条 桥梁、涵洞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桥梁、涵洞维修施工现场要专门设臵养护施工作业时的交通标志;

(二)桥梁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首先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联系相关单位配合处理;

(三)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时,须设臵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四)桥下通航、通行的桥梁维修时,提前上报并在两端规定位臵设臵标准的安全标志设施,夜间须设臵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五)维修作业现场用电、乙炔氧气、钢筋操作设备等要执行相关及行业技术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操作技能,定期组织培训;

(六)交通量大、设计车速较高路的段桥涵日常养护也要按作业控制区布臵要求设臵相关的渠化装臵或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维持交通;

第二十条 雨雪天气的养护作业要求:

(一)在傍山易落石、路面易过水、有河无桥、易积雪路段、易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适当位臵设臵标准警示牌和必要的文字提示,提醒过往驾驶人员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二)坚持“三雨”上路:雨前预防、雨中抢险、雨后修复,及时排除路基、路面积水,及时清除路面、边沟、桥涵淤积杂物;

(三)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除雪防滑、除冰,确保公路通畅。各分公司应加强冬季扫雪防滑工作,一旦下雪,应及时组织人员、机械上路清雪除冰,铺撒防滑料,在急弯陡坡、长大纵坡和重要的城市进出口,及时铺撒防滑料和融雪剂,桥面、水泥混凝土路面采取机械配合人工除雪,不用或少用融雪剂,减少融雪剂对水泥混凝土构造物的化学损伤;

(四)对歪斜、倾倒的防护设施及时进行扶正维修,同时抗洪抢险、除雪防滑作业车辆和人员要认真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保证抢险和除雪防滑作业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第二十一条 安全标志牌的设臵要求:

(一)交通标志应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规定进行设臵;(二)使用标准一致的标志牌;

(三)公路交通标志应当保持良好状态,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修复、完善、更换,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

(四)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五)路段过长和特殊位臵还应补充必要的其他文字提示牌,设臵位臵《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规定,版面清晰醒目,内容简洁明了。

第二十二条 在夜间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的,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应满足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雾天不得进行路面养护施工作业。确需雾天进行抢修时,应在上报审批后封闭交通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须设臵黄色施工警告灯号。

第二十四条 抢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因自然灾害、异常气候等造成险情时,立即启动既定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修复;

(二)抢险作业按有关规定在工作区两端设臵安全设施。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臵标志;

(三)设臵抢险作业控制区后应尽快消除交通障碍和不安全因素,恢复公路畅通。

第二十五条 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一)各单位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二)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侵害路产路权的案件,都应及时将信息汇集并及时上报,同时将收集和转发的养护安全信息认真予以记录并存档;

(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密切联系沿线群众,以便及时获取重要信息,全面掌握所辖公路的详细情况。

第六章 办公驻地及休息点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分公司、休息点(道班)、临时驻地,要强化值班值宿(不安排女职工值夜班),加强“四防”清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七条 应急物资、临时存放的燃油要摆放有序,远离火源,做好相关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八条 及时更新老旧破损电器、电气开关、供电线路,办公驻地、休息点必须配备漏电保护装臵,室内长期无人时要关闭电视机、电水壶、电热风、电褥子等电器电源。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食堂要做好饮食卫生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各养护分公司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察,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消除安全隐患,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第三十一条 总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督查、检查、考核,着重于对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将施工、作业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严、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视情节予以行政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车辆及现场安全维护设施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提出警告,限期整改。

第三十三条 完成养护作业、维修施工后,需清理现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并告知有关部门后,方可撤出作业现场,使整个过程有始有终。

第八章 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四条 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五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积极抢救,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做到及时准确,不得知情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防止信息倒流。

第三十六条 各基层单位应接受交通安全部门的依法管理,不服从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造成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具体实施参照《凌源市公路段规章制度汇编》(二○一一年四月修订)第六篇第九章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

第九章 安全目标及安全责任

第三十八条 实现“八个零”(即死亡、重伤、中毒、失盗、爆炸、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的奋斗目标。全年杜绝责任死亡、重伤事故;责任轻伤事故不超过6人;财产损失不超过年总产值的3%。

第三十九条 认真执行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会同有关领导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年终做好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工作。

第四十条 公司及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纳入工作日程,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和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工作,为基层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外部环境。

第四十一条 各分公司经理和兼职安全人员对所属单位出现的事故要及时做好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要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证明,在2日内报送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死亡、重伤、财产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口头报告;轻伤及财产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要在当日内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第四十二条 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总公司与各分公司、分公司与道工个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分公司负责人每人交纳风险抵押金100元。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按责任状要求一次兑现。

第十章 安全档案制度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按市处“五盒制”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安全资料要求统

一、规范按分类装订。

第四十四条 要做好本单位安全会议、教育、自检、隐患整改各项记录,及时、准确、全面填写报送“安全检查报表”。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18篇: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在_________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此协议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设施安全。

2、乙方应确保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在_________高速公路_________方向_________公里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3、经标志核检合格的施工单位,乙方应按照《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甲方有权不予发放《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

4、乙方应设有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5、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方式和间距,应严格按照《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维护。

6、乙方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调头、逆行。确需调头、逆行时应安排一名专职安全员指挥,并设置专用的安全标志。

7、乙方施工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将施工车辆停放置施工作业区内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停靠,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8、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必须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示警灯(在作业区内作业除外)。

9、乙方施工作业区应为施工车辆提供安全进、出口,并设有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它过往车辆。

10、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与防护栏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按审批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经指挥调度中心审批后,按相应程序进行开启或使用。

11、乙方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零乱堆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12、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13、乙方施工作业区内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吊钩、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14、乙方作业区与车道之间应按照《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15、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按照《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操作,应统一着施工作业服(安全员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17、乙方施工车辆进出省内高速公路时,必须按照《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证》中规定的有效时间及规定收费站出入,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未按照指定收费站及有效时间通行高速公路则正常缴纳通行费。

18、乙方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中,接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检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将无条件接受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的处理。

19、乙方未按照《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要求施工作业、使用中央活动护拦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将承担一切事故责任。2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施工作业现场备案一份。

2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_________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乙方:_________(签章) (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授权人签名:_________或委托授权人签名: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第19篇: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甲方: 乙方:

本着参建各方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参建各方协商,为保证机电安装作业过程中,各方人员安全达成协议如下: 交叉作业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焊接(动火)

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四不伤害”。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6、甲乙双方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甲乙双方指定专人以书面形式负责相互联系、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施工调度等。

7、甲乙双方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要求对各自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经监理单位确认。

8、甲乙双方负责协调施工作业时的工程调度,服从南宁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广州轨道交通监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安排。

9、甲乙双方组织各自施工工序时,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管理。

10、甲乙双方严禁随意拆除对方设置的隔离层、孔洞盖板、栏

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并经过原搭设单位验收,如不能在一个作业班内施工完毕,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11、甲乙双方必须保持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监护。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拆除、挪动非本单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发现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或通知对方。

12、甲乙双方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箱吊运。并派人现场监护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及禁止他人逗留。

13、甲乙双方进行大型机械交叉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经监理批准。进行开工交底后才允许施工。

14、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进行治安保卫工作。不得随意动用对方的待安装设备、施工机具、材料等,双方在施工时要做好双方的成品保护工作。

15、甲乙双方未经对方许可,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如进入对方区域施工,必须经过对方现场负责人员同意,并服从对方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否则发生人身事故由自身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16、乙方应加强车站内临时用电管理,每天必须专业人员检查,避免发生触电事故。如因乙方电线私拉乱接、裸露或浸泡在水中未及时架空等造成双方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由乙方负责。因甲方电线私

拉乱接、裸露或浸泡在水中未及时架空等造成双方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由甲方负责。

17、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南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地方标准、文件要求,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18、乙方在现场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南宁市、公安局等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登记核实,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携带物资出场必须向门卫出示出门条。

20、开工前,乙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21、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达的指令,甲乙双方必须坚决执行。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极端措施阻碍对方施工,除非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停止施工的,并且必须立即报告监理及建设单位协调处理。

22、甲乙双方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规定,造成

对方正常施工人员人身事故及经济损失,由肇事人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23、签约甲乙双方按该协议执行,对违反协议或给对方造成损失者按相关制度、纪要执行,以上未尽事宜由监理、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24、根据工程建设推进情况,交叉施工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参建各方友好协调解决并签订协议。

25、该协议双方签字后开始执行。

协议签订: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专职安全员: 乙方专职安全员: 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日期: 日期:

第20篇:建筑施工安全 拆除作业

建筑施工安全

(七)拆除作业

1、施工现场拆除作业中,要严格按照什么顺序逐层拆除?

答:从外到内、从上到下。

2、拆除模板有什么要求?

答:(1)模板拆除前要有砼强度报告核验结构强度。(2)3m以上高处作业搭设牢固操作台。

(3)拆除区域设置警戒和监护人。

3、拆除建筑物有哪些要求?

答:(1)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2)拆除周围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3)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倒塌;

(4)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

4、施工现场模板支撑或拆卸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模板支撑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次工序;(2)严禁在连接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3)支设高度在3m以上,四周须设斜撑并设操作平台;3m以下可用马凳;)4)支设悬挑模板要有稳固的立足点;以设临空模板要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口,应在安装后盖没;拆模后形成的临边要设防护栏杆。

5、拆除脚手架前应作哪此些准备工作?

答:(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剽)应根据检查补充完整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实施;(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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